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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家小黑     沙海绿哨txt下载     沙海绿哨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章:另一面

    说给你好听话的人,不一定就是对你好,很有可能,他是在想着,怎么从你这得到点什么,也可能,就是在给你挖坑中。

    而不好听的话,则很有可能是真的对你好,说那些不好听话的人,他们才是真正在意你的人。

    “行,你不允许找,我自己去,你不是不放心吗,我也不走远,就在哨所可视范围呢。”杨威不悦的取了手电就往外走。

    水元旺也停下了手里的东西,他先是看了看副班长叶全,然后也起身,向着杨威追去。

    “软货,你等一下,我陪你一起。”水元旺边喊,边取了门前的铁锹,追到了杨威的身边。

    杨威回头,水元旺将一把铁锹递给了他,很没皮没脸的说道:“咱这哨所,关系铁的,也就你一个了,你这冒着危险出去,我要不陪着你,那还够兄弟嘛?”

    杨威接过了铁锹,对水元旺点了个头,就向着牛犇和林森离开的方向走去。

    水元旺这才回头望哨所的岗哨上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他发现副班长叶全出现在了岗哨上,他全副武装,还带上了枪。

    “小杨,不要关手电,这样我还看的到你们。”岗哨上,叶全对着下面喊了一句,他虽说不认同杨威的选择,但在杨威选择了去做的时候,他还是很认真的选择了为他们守护。

    没有人能理解现在副班长叶全,没人能明自,他的内心深处,其实比谁都更想去寻找班长牛犇和列兵林森,可是,他想,不代表他就能做,他是副班长,也是现在哨所里的负责人,哨所在,卫兵就在,卫兵在,哨所就在,这是老班长留下来的话,那个时候,现在的班长牛犇都还没有分到这里来。

    可能杨威和水元旺并不知道,其实副班长叶全比班长牛犇在这格尔扎哨呆的时间还要长,他和杨威,水元旺,林森一样,是有新兵下连就分到这哨所的,不像是牛犇,是后来转来的。

    当初,格尔扎哨所的班长本是要分配叶全做的,没有人明白,最后为什么变成了牛犇,而叶全也是在三年之后,才当上了副班长,也就是,杨威分来的那一年。

    叶全要比牛犇安稳的多,也比牛犇呆在哨所里的时间长,他和牛犇还不一样,牛犇有梦想,有目标,而他,只有一个托付,一个老班长留下的托付,这个托付,就是守护,守护住这个哨所,守护住心。

    牛犇选树,他守护哨所,牛犇种树,他守护哨所,牛犇去巡逻,他守护哨所,牛犇去任务救人,他守护哨所。

    总之,他所做的最多的事情就一个,那就是守护着哨所,没有人明白,为什么叶全会接受老班长的托付给他。

    或许班长牛犇知道,但是牛犇不会讲出来。

    水元旺走出了很远,一直不见牛犇和林森的身影,他们大喊了试试,依旧没动静,于是杨威就将手电往天上照,然后甩胳膊,让手电的光在天空来回的旋转。

    他这样做也是有目的的,为了使迷失了方向的林森和牛犇可以看到这光而找到正确的方向。

    后来,他干脆就一直的拿手电划着圈。

    不到一个小时,手电筒里忽然就没有电了,这时,哨所里站在岗哨位的叶全见到他一直看着的那灯光一下消失了,他想也不想的就冲下了楼,他直扑马舍而去。

    解开了一匹马后,叶全跨上了马,就朝着灯光消息的方向奔去。

    “真够倒霉的,怎么这个时候就没有了电呢。”杨威手拍着手电,和边上的水元旺一起往回走,他现在有些懊悔,为什么自己之前出来的时候没有带上备用电池呢?

    叶全骑马赶来过来,杨威和水元旺有些音外,杨威看着赶来的副班长叶全,不由向叶全问道:“老呵,你不是守着哨所的嘛?”

    见到杨威与水元旺一起往回走,而杨威还拍着手电,他在两人之前,第一次摆出了坏脸色来。

    “为什么要关手电,我不是说了不要关手电嘛。”

    叶全用上了训斥人的语气,这是他第一次用上这种训斥人的语气,这让杨威和水元旺不由的怀疑,是不是自己之前看错了,老呵怎么会有这种很牛犇的样子呢,难不成他们看错了,老呵一向可是笑呵呵的,他们啥时候见过老呵这样的严肃的表情过。

    “为什么的要关手电,你们知不知道这有多危险,万一你们俩出点什么意外的话,那我能赶的急吗?”

    正因为以前没有见过这样严肃的叶全,这才给了两人一个很大的反差,杨威意然也很认真严谨,小心的对叶全说道:“老呵,这手电筒没电了,我们正往回走呢!”

    “你们知不知道,你们这样有多危险……”

    ……

    林森从饿中醒来,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他一转头,发现边上的牛犇也睡着了,而他的手里,还紧紧的握着八一杠步枪,他顺着不密封的空洞向往看,只见外面黄沙漫步,尘土飞扬,洞口之上,还有着强风吹来。

    沙尘很大,大的让人根本就看不出一米远之外,这应该就是沙漠中的沙尘暴了吧,林森没见过沙漠中的沙尘暴。

    林森转头看着熟睡中的牛犇,见他睡的很是安稳,这不由的给了他一个错觉。

    这个错觉给他的第一个念头是:他做了一个恶梦,他和班长牛犇被野狼包围是恶梦中发生的事件。

    对!这应该就是恶梦才对,现实的生活里,当然没有那样的怪事!

    林森傻笑:我们怎么可会被眼冒绿光的野狼围困住呢?

    好了,这一下就好了,梦已经醒了,也不必为了想着怎么逃脱这野狼了,还煞有介事地去绞尽脑汁去想着怎么解决的办法了。

    林森苦笑一声,不由的嘀咕:“真是太可笑!我怎么可能会做这样荒唐的梦!”

    嘀咕过之后,林森不由自主地笑了,他抬起手,在自己打了一个哈欠的嘴上拍了一下,接着,他又要伸了一个懒腰。

    然后,懒腰还没有伸出,他倒是感觉到了腿上传来的疲态和疼痛感,这一种传自与腿上的那难受感觉,像极了熬夜过通宵之后的那种。

    “呜呜呜……”

    很低微的犬科动物低呜声传来,林森这才透过那有些破的门往外看。

    就是因为有了这次的定睛一看,林森的双眼瞪的老大,不由心想着:“啊!怎么可能会这样啊?是我的梦没有醒?还是压根儿就没有那个梦!”

    只见外面,这小小避难所的门口边上,处于背风的墙角边上,窝着两只不确定大小的沙漠野狼,它们爬窝着,这样看不到身高,在加上风浪的影响,没办法去区分野狼的个头大小。

    野狼离的他们太近了,近的仿佛能听到野狼的气息。

    这样的情况发生了,林森本来已经松弛了下来再度紧张,这就让他不在觉得那么好受了,他有点失落,情绪明显的一变。

    而格尔扎哨所,杨威和水元旺看着外而漫天的飞沙。脸色也变的难看起来,这样的风沙天气,并非是少见的,沙漠中有这样的,这样大的风沙天气,这才是沙漠中正常的天气。

    不过此时此刻,杨威和水元旺,并不想接受眼前的天气现象,因为这样的天气,直接打乱了他们这一天的行动计划了,如果还是这么大的风沙,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在寻找班长牛犇和列兵林森的途中了。

    副班长叶全也在看着这风沙天气发呆,他不言也不语,就那么的看着,没有人知道,此刻的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许他也和杨威水元旺两人心里想的一样,一样不愿接受眼前的现实,一样的想要臭骂这鬼天气。

    而在他的身后,桌子上面,放着两杆不同的枪,一支八一杠步枪,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叶全一早就把枪给取了出来,准备交给打算好了要今天出去找人的杨威与水元旺,可是这忽然转变了脸色的天气,以致于让这两杆家伙,在一次的丧失了刷新它们存在感的机会。

    又看了一会这外面的风沙,副班长叶全转过身来,他走到桌前,拉开了椅子座了下来,然后他取了之前擦枪的纱布带,开始将那一小包的子弹打开,然后取出了一枚子弹来,用着那纱布,很认真的擦拭了起来。

    擦完了,他将那擦拭好的子弹放到了一边,然后又取出了一枚,在一次的用手中的纱布擦了起来,先是搓磨弹头,之后是弹茎,在最后,是弹尾,整个擦过,他又用那纱布包裹住整颗子弹,又搓了一下后,这才将他放回到了之前那一枚擦拭好的子弹边上。

    一颗之后,又是一颗,一颗又一颗,就那么一小包子弹,终于被他给擦完了,这时候,他又取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压弹卡,开始往上面上弹,一颗,一颗,又一颗,五颗子弹上好,他将上了子弹的压膛卡子放到了一边,然后去取八一杠步枪的弹夹。

    ……

第三十一章:你是一个战士

    牛犇醒了,他一醒来,慌乱的就去模枪,当他看到一边的林森并没有太担心的样子,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班长,外面起了沙尘暴了。”林森对醒来的牛犇轻声的说道。

    一听闻起了沙尘暴,牛犇翻身就看向了外面,看过之后,他松了一口气,这才对林森说道:“小林,这可不是沙尘暴,是正常的风沙天气,只不过,今天的风沙有些大了。”

    林森难以至信的问道:“这还不算是沙尘暴,那沙尘暴是什么样子的。”

    牛犇笑了笑:“沙尘暴,见过的人太少了,这个我也没法和你定义,总之,我倒是希望咱们永远都见不到,我为什么要走一条种树的路,种树,无非就治理这样的风沙,现在还好点,等到了冬季,你就会发现,每天要出门都难,天天都是风沙天气。”

    林森此时才觉得,班长的梦想是多么的伟大,只是他并不觉得这伟大的梦想容易实现。

    “班长,有句话我想和你讲,就是这沙漠种树,很难很难,侥幸种活一棵两棵还行,要想种树成林,那真的不太现实。”

    林森的话,并没有就此打击到班长牛犇,就这种消积的话,他听的太多了,可是他不还是坚定着自己的心吗。

    “小林,我想你应该知道愚公移山的故事吧,我们哨所不就像愚公的家,一代种不成,下一代继续,我相信,只要坚持梦想,我们一定可以把沙漠改造成森林的。”

    的确,愚公移山的故事很励志,但又不能说,只有坚持,就不考虑现实,林森不想在说打击班长牛犇的话,他又看了一眼外面,这才担忧的问道:“班长,我们还能回的去吗?”

    “能,当然能,相信我,我一定能把你带回去的。”牛犇故做轻松的笑言。

    林森转回头来,在次看了下牛犇那扎上了布条的手腕,真诚的说道:“班长,谢谢你!”

    牛犇顺着林森的目光,也移动到了自己那个手腕上,他抬起手腕看了看,这才笑着说道:“你要真的想谢我,那就先帮我种活几棵树来。”

    林森看牛犇满不在乎的表情,也笑着回道:“好,只要我们能好好的回去,我就帮你在哨所边上,为你种活一排杨树,我可知道,杨树和军营更配的。”

    “杨树和军营更配!”牛犇回味了这句话后,这才笑了起来,他一拍林森的肩膀:“就为你这句杨树和军营更配,我说啥也要把你好好的带回去的。”

    林森笑了笑,他并没有在说话,因为他很清楚,现在的他们,并不乐观,单是外面的野狼,就不是他们俩个人,一把枪能解脱出去的。

    哦,忘了,他们还有一把铁锹,一把也可以用于近战的铁锹。

    ……

    天又黑了,这一天,大部分的时间,两个人都是沉默的,因为现实,因为他们没有补给。

    “咕噜”一声,林森的肚子叫了一声,已经两天没有进食的他,饿了,不,准确的说,是早就饿了,只是饿过了一波又一波之后,又一轮的饥饿感又来了。

    两天了,这已经接近了正常人的极限了,就是他,一个有过基础训练的战士,都感觉自己身体已经缺失能量到乏力了。

    牛犇听到了林森肚子的叫声,其实他也饿,他爬了起来,拿过了枪,将枪口送到了外面,他太饿了,他也需要能量,而能量,外面的野狼就是。

    看到牛犇拿起了枪,林森也爬了起来,他猜到了牛犇的想法,当然了,他也有那样的想法。

    外面的风沙比白天小了很多,牛犇看到林森起来,他咧着干裂的嘴唇,对林森一笑:“小林,新兵打靶成绩如何?”

    林森猜不透,这个节骨眼上,牛犇怎么还会问这根本没什么实质意义的问题,可牛犇问了,他虽不解,但还是做了解答。

    “班长,我们考核,五发点射,五发连射,要求三发上靶就合格,我不知道自己的成绩,只知道合格了,不过,连发我没打好,板机一扣,还没反应过来呢,子弹打完了。”

    牛犇笑了下,他将枪把推给了林森:“现在,给你重新射击的机会,你要把握好了。”

    林森迷迷糊糊的接过了枪,他还没反应过来呢。

    “看到那口上那个家伙了吗,瞄准了它的脖子,三点一线,确定瞄准了,自行开始射击。”牛犇对林森说道。

    林森也不知道,怎么就听了牛犇的话,真的拿枪瞄准了仅五米之处游荡着的家伙,五米,多么近的一个矩离吧,对于使用步枪的战士来说,这太近了,太没有挑战性了。

    忽然,林森的侧脸离开了枪托,他一转头,对牛犇说道:“班长,我没信心,没有打握一击必中。”

    这是林森有压力了,他也知道,现在他们的子弹很珍贵,一颗也浪费不起,虽然这矩离只有五米,可要一点失误都不能出现,这对于一个心理素欣还不强的新兵来说,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牛犇对他一笑,手一指抢托,对林森细语道:“没事,慢慢来,要相信自己,继续瞄准。”

    林森在次将侧脸贴在了枪托上,他瞄准了那最近游荡着的家伙,至于是不是原来的那一只家伙,那就不得而知了。

    “深呼吸………吐气………击发……”

    “呯!”

    林森的耳边,仅剩下枪的回声了,至于外面被惊动到四散的狼群,他已经完全的不去关注了。

    牛犇没有去管发愣的林森,他拉开门,冲出,又带上了门,朝着那倒在地上还在抽搐的野狼奔去。

    五米,很近,但在有的时候,这个矩离又那么的远。

    最头最高大的公狼发现了冲出来的牛犇,调转了方向,就朝着牛犇奔去。

    牛犇拉住了地上的野狼腿,开始后退,这时候,那公狼带着另外两匹狼扑了过来。

    牛犇对上了公狼,手上的铁锹挥了出去,但是被公狼躲了过去,而另一狼一下扑了上去,一下咬在了林森的腿上,眼看另外两匹狼就要扑过来,牛犇感到了死神的临近。

    “呯!”又是一声枪响,咬住了牛犇腿的狼一下倒在了地上,而另外两匹野狼又受了惊吓的闪开。

    就是趁着这个空挡,牛犇拖着那先前倒地的野狼退到了避难所的门口,还不等他开门进去,那不甘心的公狼又扑了过来。

    “呯!”又是一声枪响,公狼一闪,退到了看不到的避难所侧面,而牛犇也在这时候,退进了林森打开门的避难所内。

    牛犇一进来,就座到了地上,他刚靠到关上的门上,就感觉那门的外面传来重重的一击。

    牛犇开始撕内衣的布条包扎,林森也丢下了枪,过去帮忙,牛犇见林森过来,对他一摆手:“小林,把枪拣起来。”

    “班长,你……”

    “拣起来!”

    牛犇的脸很难看,林森又看了眼他那已经染红了裤子的腿,不甘的转身拣起了丢到一边的枪。

    牛犇连着裤子一起包扎了伤口,这才看向了快要哭出来的林森,他说道:“小林,我不知道你们新兵连学没有学过,枪是战士的第二生命,任何的情况下,都不要把枪丢下。”

    快要哭出来的林森点了点头,牛犇看了看他那不争气的样,这才又说道:“看你这什么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死了,你在给我哭丧呢。”

    “班长,我……”牛犇抽搐着,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你怎么了?”见林森掉下了眼泪,牛犇这才语气缓和了下来问道。

    “班长,我多浪费了两颗子弹。”林森这话说完,眼泪更不争气了。

    看到林森哭的这么悲伤,这让他想起了过往的一段经历,那时的他,也这样不争气的哭过,看着这样的林森,他仿佛看到了那时的自己。

    他伸手一把将林森给拉了过来,用用的搂住了林森的肩,抬手在林森的后肩上捶了两下。

    “你没做的很好了,真的,你做的已经让我很满意了。”

    牛犇这话,并没有缓和林森的哭泣声,他反而哭的更伤心了,牛犇就这么用力的搂着他的肩,任由林森的泪水打湿他的衣领。

    等林森的哭声小了,牛犇这才在他的肩上拍了拍:“别像个大姑娘似的,擦干泪,做个爷们。”

    这话作用不大,至少没有让林森一下停了哭泣,牛犇又在他肩上拍了拍,半开玩笑的说道:“沙漠中这么的缺水,你倒是一点也不知道节约,你这眼泪要是收集起来,只怕都能种活一棵树了。”

    林森这才起了身,抬手去擦他的眼泪,这不擦还好,一擦,一张脸都花了。

    牛犇看林森终于不哭了,这才说道:小林,你说说,都多大人了,还哭鼻子呢,我给你讲,这进了部队了,不管你年龄多小,以后可都不在是孩子了,所以,这眼泪也要收起来,你要时刻的牢记,你是一个战士,一个可以流血流汗,就是不能流泪的战士。

第三十二章:食肉

    生肉,能吃的下去嘛?

    我想更多的人会说吃不下,就是看着,都让人反胃,更别说吃了。

    是的,正常的情况是这样,那是因为人还不够饿,当人饿到了极点了,就是让人反胃的生肉都可能变成美食。

    当然了,成美食没有可能的,至少经历过的人,也不会那样想。

    没有刀,只能用铁锹来切肉,野狼的皮,并不好分离,但饿极了的两人,眼里只有这肉了,那阻挡他们的狼皮自然也就拦不住他们了。

    但人还是有文明的高级动物,就算是饿极了,也不会扑到肉上去生啃。

    切下来一块肉,或许不应该叫切,叫撕应该更恰当一些,牛犇将撕下来的肉递给了林森,然后就去撕另一块。

    没太久,两人就座在地上,拼命的嚼动着嘴里难以咬烂的生肉了,很难咬碎,只能咬烂,咬成小块,然后吞下去。

    一小块肉,份量很小,如果是做熟的,肯定是不够吃的,但生肉,这一小块下了肚,就在难吞下一块了,有了一点饱腹感后,在看那带血的生肉,只让座着的两人反胃,与是两人不在去看那丢在一边血肉模糊的狼尸。

    或许是避难所里的血腥味儿刺激到了外面的狼群,那群本就不在安分的家伙们,燥动了起来。

    头狼发出了进攻的命令,一头又一头的野狼,不要命的像着那铁门撞去。

    狼终归是狼,不是高知商的人,不知道这避难所的铁门,是往一边推的,如果它们知道了这铁门怎么开的话,只怕避难所里的人就真的该危险了。

    可就算是这样,他们就能说安全了吗?

    当然不是了,只要这群野狼没有退,那就不能说安全,牛犇背靠着门,感受着门上传来的冲击力,开玩笑的对林森说道:“小林,你说这群野狼撞死上几头,那是不是算是给我们送补给了呢?”

    林森并不觉得牛犇这玩笑话好笑,他往外看了看,对牛犇说道:“班长,咱是子弹不够,如果够的话,我真的想一个个的给他们点名。”

    “那我们这次平安回去了,我一定多向团里审请点字弹,下次在遇到这情况了,一定让你打个够。”牛犇笑着说着。

    “还下次,这次能渡过去就不错了。”这里林森的想法,他对现下的情况,可一点不觉得乐观。

    牛犇像是感受到了林森的心情一样,他对林森又说道:“这群家伙还不消停了,这样太烦人了,小林,要不你在开枪干他丫的一只。”

    林森没有照牛犇说的做,虽说他现在真的有打这群可恶的家伙全击毙的想法,可他也要接受现实,他的枪里可没几发字弹了,现在可都只剩个位数了。

    “班长,子弹就剩九发了,得省着点用。”林森的手在枪身上抚过,就像是爱抚着心爱的恋人一样。

    “好吧,子弹是太少了,但也不能任由这些家伙一直这样,我们得反击才行。”牛犇说完,取下了自己的腰带。

    我可不像被它们在这样搞下去了,我要让这群家伙知道,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

    取下了腰带的牛犇,将腰带圈了起来,弄成一个活扣,就要去开门,林森见状,一脸担忧的问道:“班长,你这是要做什么?”

    “设个套给这群家伙们,放心,不会让它们冲进来的。”牛犇说完,将门拉开了一道小缝,将成活扣的腰带送了出去。

    外面的野狼一发现这避难所的门开了道小缝,立刻就有打前的狼,将爪子朝着小缝内爪来。

    牛犇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他将腰带的活扣往那狼爪上一套,用力一拉,就将这只胆大包天的家伙身体硬拉到紧贴在门口上。

    “小林,快,干他丫的。”拼命拉着腰带的牛犇大喊。

    林森取过枪托,就要去砸那被束缚住的野狼,可还没有把枪托送出去呢,就近牛犇又喊到:“用锹,用锹头。”

    林森这才明白过来牛犇的意思,他将八一杠步枪往肩上一甩,取了那丢在门口边上的铁锹,将铁锹的锹头往外一送,瞄准了那匹野狼的脖子,用力往下一扎。

    ……

    牛犇和林森完美配合的干死了三匹野狼,这个时候,外面不知躲在何处的头狼一声呼唤,那还要继续进攻的野狗们一下散开退去了。

    牛犇这时才想着,要不要把干死的三个家伙尸体拉进来呢,至少现在没有危险了。

    就在他刚将门又开了一点,那匹神密的公狼忽然就出现了,他一下出现在了门口边上那三具狼尸的身后,牛犇条件反射的将门一下拉严,对边上的林森喊道:“小林,把这个家伙击毙了。”

    林森匆忙的去取枪,等他取好了,刚把枪口移出去,只见外面的野狼对他投来了绿莹莹的目光,林森愣了,不,应该是吓住了,他被这匹野狼的冰冷目光给吓道了。

    那是一个可怕的眼神,就像是他们之初看着那成为了食物的狼尸一样,等林森从失神中反应了过来,想要去开枪的时候,那只可怕的家伙,已经叼起一具狼尸跑开了。

    牛犇并没有怪罪林森没有开枪,因为他也是从新兵走过来的,知道林森的心理素质还不够强。

    狼群不在进攻了,这也让林森和牛犇安心了一点,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处沙丘之上,传来了狼吼声,林森下意思的看去,只见一个熟悉的狼影站在那沙丘的顶端,那些闪退而去的野狼们也都很快的出现在了那处沙丘之上。

    那只给了林森一个可怕眼神的高大公狼在沙丘上渡了几步,就像是审阅自己的战士一样,没有多长时间,它公然的又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它的仪态很威严,就象是一位老公爵一样,它的脚下,是那一匹叼回去的野狼,它低头看着那野狼的尸体,忽然出人意料低头,一口咬住了一头死狼正在流血的伤口上,这么远,林森和牛犇都能听见它咕咕地吸血声。

    最让他们俩个人惊奇的是,它周边的其他的野狼,都没敢向那只死狼身上那怕瞄上一眼,这些边上的野狼们,就像是守卫着公爵的战士们一样,它们的目光,直直的,不冰冷的地盯着避难所,盯着躲在里面的林森和牛犇。

    很显然,牛犇的猜测是正确的,那只体形最为高大的公狼,它就是狼王,是这一个群体的头领。

    这只狼王吸血的速度非常的快,动作也特别狠,它吸完了血后,又朝着那避难所看了一眼,那绿莹莹的目光,仿佛刺透了看着这个家伙的两个人的内心。

    此时此刻,林森不由的想到,为什么那一刻他就失神了呢,为什么那一刻他没有扣动下板机,为什么那一刻,就没有打死它呢?

    擒贼擒王呀!这个道理,从古传到了现在,如果那刻,他开枪击毙了这头狼王,那么极大可能的就使这群狼也许就散了,就算没散,至少它们会乱。

    沙丘上的狼王,仿佛知道林森心中所想似的,立即将头往下一伏,那冒绿光的冰冷目光,一下就瞄到了林森看向它的目光,就在一狼一人的目光交汇,那沙丘上的野狼后腿一弹,在空中划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弧线,落在沙丘的正面,它似乎是要为死去的同伴报仇,它目标直向避难所。

    林森紧张的手心仿佛都出了汗,他紧了紧手中的枪,心想着,一定要一击毙命,不能在给这匹狼王威胁他的机会了。

    头狼冲了一半,就在林森想要扣动板机的时候,狼王像是感应到了死亡的威胁一样,它一闪身,调了个方向,也就一眨眼的时间,它的身影就消失了。

    “呜!”头狼的叫声又出现在了另一处沙丘顶上,它的这一呼唤,就像是一声号令,那还站在原来沙丘上的所有野狼,在那呼唤响起的那一刻,全都扑向那只已经失去了所有血液的狼尸。

    立即,就见到这群原本还有纪律的家伙们,变的混乱了起来,混乱的撕咬,撕咬着原本属于它们一员的那具狼尸。

    林森调转了枪口,瞄向了出现在另一个沙丘顶上的狼王,可不不等他瞄准,那狼王转身一跃,就消失在了沙丘的背后。

    林森在一次的将枪口转了回去,瞄向了那个存在这进食中狼群的沙丘。

    这一刻,做为新兵的林森,终于看懂了动物间的残暴与现实,他也真地懂得了,什么叫做饿狼扑食。

    碎肉在争抢中飞舞,它们个个张着血口大嘴,大口大口的撕扯着那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的同伴,吞噎着肉块,用它们那看上去纤细,但并不无力的前爪按着地上的狼尸,拖出内脏,它们嗷嗷叫着,还相互仿着敌人一样的呲着牙。

    野狼的盛宴就象风卷残云一般,使看向那边的林森与牛犇大开眼界。

    风卷残云的进食太快,仿佛它们才开吃,进食就已经结束了,或许,这群家伙们实在是太饿了一具狼尸,根本就不够它们吃的。

第三十四章:可怕的人性

    进食过的狼群很快就没有了身影,它们并没有退去,因为林森还能看到时隐时现于沙丘之后的一两双绿莹莹的狼眼。

    狼群不在进攻了,此时的林森才稍稍放心的座了下来,他见边上的班长牛犇在沉思,就也开始沉思起来。

    林森想到了之前野狼吞食同类的过程,很残暴,也很血醒,更是冷漠。

    那个过程,让他又陷入了深思之中,这次是真的可以称为深思思,深沉的思索。

    这群野狼很饿,即然它们可以残食同伴,那要解决饥饿,完全可以来一个自相残杀,活杀一批老龄或者弱小的同类,以牺牲掉那小群同类来救活另一批更强状的同类。

    但是这一群野狼们没有选择去那样做,它们只会残食那些因为攻击异类而死去的同类。

    就好象是活着的野狼才算是它们的同类,而死去的,那就在不是它们的同类了,如此看来的话,它们真的很现实,比人类还要现实的多。

    或许,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狼道主义了!

    至少在从一点上来看,这群野狼要比人类更敢于面对真实,也更加的“仁慈”。

    这个社会,并不是说就没有人吃人,而是人类吃同类的方法不同。

    人吃同类的时候,一向都是更直接了当的“活杀”。

    人吃同类,是为了状大自己,是自己更有精力,更有实力的对付同类。

    而狼吃同类,是为了状大自己,更有精力和实力的对付异类。

    目标不同,其实际就有着很大的差距,如果这样算的话,人不如狼。

    这让林森想起了一本书上的故事,两个很好的恋人,被困在了雪原之上,原来他们还能想着共同的渡过难关,寻找求生的办法,可当时间一久,缺衣少食的他们,心就变了,他们开始了打对方的主意,以至于那个男人杀了自己的恋人,并将恋人吃的一干二净。

    这是人性,但不是完全的人性,仅仅只是万千人性中的其中一个,就像当初,他脱水昏迷不醒的时候,牛犇会用自己的血去喂他,这也是一种人性,一种大无谓的人性。

    但人性都是多变的,会随着现实的改变而变化,谁也不能肯定,下一刻,自己就会变成什样的人。

    现在他和林森还能想着杀狼吃肉来状大自己,可是,等到没有狼肉来状大自身了,他们会怎么做,杀掉对方吃掉对方,还是说像之前的牛犇一样,甘愿供限自己的血肉来救活对方,又或者说选择第三个,都饿着,至到饿死。

    这很现实,林森能想到这些,说明他的心已经绝望了,已经在想着之后更长远的绝望之后了。

    牛犇也在沉思,不过林森不知道他在沉思什么,或许,好吧,没有那么多的或许。

    林森还年轻,他还没有大无谓的觉悟,他想,如果真到了没的选的地步,他可能会是那一个选择求生的人,就算他不去选择那个没有人性的选择,也至少不会选择去供限。

    就想着这些乱七八糕,但又很是现实的东西,林森睡了过去。

    这一次,他又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最终还是走到了绝路上,无路可走的他,拿起了枪,而对苦苦哀求他的班每牛犇,很绝决的扣动了板机。

    之后,梦境之中,他开始了鲜血淋淋的进食。

    梦中让人恶心的他只觉得胃中难受,不由的醒了过来,他刚睁开了眼,就见牛犇手里紧紧的握着铁锹,虽然牛犇是看向了外面,可那铁锹的头,却是正对着他的,这不由的让他又想到了之前自己沉思的问题,他不由的猜想,班长牛犇是不是也有了对他动手的想法呢。

    想到了这个问题,他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枪。

    这是林森与牛犇被狼群围困的第三天了,双方也对峙了三天,这三天,让两个原来还有交流的人都沉默了下来,林森不知道牛犇在想什么,但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于是他就在想,牛犇是不是和他的想法一样呢。

    呜!

    那头狼王的声音传来,林森在没心情去多想那么多,他从避难所并不密封的小缝上看向了到外面。

    果然,是那狼王出现了,它在沙丘的另一面走了上来,它刚一露头,林森的目光就盯上了它,他取枪,瞄准,果断的扣动了板机。

    的确,现在的林森比起之前干脆了太多太多,这并不是他一下子成长了,实在是他的心里压力太重了,他迫切的想要击毙狼王来瓦解狼群的围困,他不想在继续的拖下去了,他害怕真的被逼到了绝境上,去面对那人性的选择。

    林森刚开完枪,脸就黑了下去,情况很糟糕,枪刚响起,那狼王就又不见了。

    林森并不相信这狼王就这么轻易的就被他给击中了,虽然他没有看到子弹的弹着点,但有一点他是肯定的,就在狼王脑袋一闪而过那一刻,他并没有看到有鲜血喷飞的场面出现。

    狼王应该是自己缩了回去,林森这样断定,他得承认,他又错失了一次机会,一次杀掉狼王的机会。

    沙丘背后在一次的传出了一声狼吼,是那狼王的,它还活着,活的还好好的,从他的呼声上判断,他的活力没减。

    林森没有去想他为什么会失了手,他本来就只是一个新兵,一个仅在新兵连练习过不到一周秒把训练的新兵蛋,就连射击考核,都考的迷迷糊糊的。

    或许这一枪让你杨威射击的话,只怕那狼王的头盖骨都被掀飞了,杨威可是最牛的狙击手,应该不会想他这样轻易的失手才对。

    只是可惜林森并不知道,杨威那所谓的狙击手称号,是他自己自封的,如果他要是知道了,肯定不会这样去想的。

    这一次,是三天来,唯一一次向狼王开的枪,但是失败了,依照狼王的狡猾程度,只怕再找出一次向它射击的机会,会变地更加的困难。

    狼王躲了起来,林森失去了在次向狼王射击的机会,那么接下来,就只能在等一个机会了,虽然很难,但又不得不等。

    可是打心眼里,林森是并不想等的,他怕还等不到机会的到来,自己就先崩溃了崩溃到不得不去做人性的选择。

    可现在能做的,除了等,还有别的办法了嘛?

    或许有,但林森想不到。

    有着复杂心情的林森转过了头,当币看到牛犇时,眉头又皱起来了,此时的牛犇,脸色蜡黄,很没有气色,人也显得越来越没有精神。

    班长牛犇好像是病了,牛犇见林森看向了他,很牵强的笑了一下,说道:“我没有事,别担心我。”

    林森虽然心中有过人性的沉思,但还是出于人的本心,过去查看牛犇的状况,但他的右手,还是紧紧的抓在枪上,不得不说,他很小心。

    探过了牛犇的头,林森的皱头皱的更难看了,他对牛犇说道:“班长,你发高烧了!”

    牛犇座在地上,无力的说道:“没事的,应该是伤口发言引起的。”

    牛犇说完,又对林森晃了下他那被布条包扎的手腕。

    这一刻,林森内心的人性本质有了松动,他又想到了班长牛犇这腕口上的伤口,可是为了救他而自己割的腕,他承认,如果是他处于牛犇的地位,他可能还真的做不来那自残的救人方法。

    ……

    哨所里,叶全在一次的检查了水元旺和杨威的行囊,他对两,人说道:“切记要小心行事,记得要朝着一个方向寻找,要改变方向了,一定要留下一个标记物,天黑之前,无论如何,都要回到哨所。”

    叶全交代完了两人后,这才将一个指北针交给了一脸严肃的杨威,又对杨威交代道:“小杨,你是士官,也是党员,在外,一定要把小水带好了,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平安的阳去,来安的回来。”

    “副班长,我知道该怎么做的。”杨威没有像以前那样没正形的在叫叶全老呵,这也充分的说明,现在的他,是认真严肃的。

    交代完了杨威,叶全又走到了水元旺的正前方,帮水元旺把衣领整好后,才又交代道:“把老黑带上,老黑是老马,你们要失了方向,就放开老黑,让它带你们回来,它认得回来的路。”

    叶全说的老黑,是马棚里最老的公马,它已经年迈了,还能在沙漠中急速的奔驰了,但它一直都没有被这小哨所嫌弃,一直都被叶全很好的照顾着,平时叶全会偶尔的外出,也只有那时,还会让老黑离开马棚,离开这哨所。

    杨威和水元旺并并不知道老黑的过去,他们只知道,老黑是上代的班长曾经的座骑,当然了,他们对于上代的班长的事也不知道,因为自他们分来了这里,班长就是现在的牛犇。

    水元旺点了点头,他也严肃和认真,只是此时,他不知道该用句什么话来表达。

    叶全交代的也差不多了,这才对严肃的两人摆手:“好了,多小心,注意风沙,去吧!”

    ……

第三十五章:英雄?魔鬼?

    牛犇昏迷过去了,此时,林森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救醒牛犇,或者说,他也没有想好要不要让救醒牛犇,因为牛犇处于这昏迷状态,他还能放心一些。

    可是,当一个人了,就又觉得烦了,是的,一个人更烦,没面人说话,就感觉这一片小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一样。

    枯燥和孤独,是最折磨人的东西,处于这环境下的牛犇,很难忍受着份烦躁,他忽然在了想要发火的感觉,可是,这里没有可以供他发泄的东西。

    时间仿佛也过的很慢,边上昏迷了过去的牛犇,就像是死了一样他无声无息。

    正午了,狼群在一次的出现了,烦燥的林森仿佛找到了可以发泄的东西,他将枪口移到了外面,瞄准了远处的沙丘。

    此时的他还没有忘了自己的那一个目标,就干掉那只可恶的狼王。

    可是,狼王并没有露出它那远比其他的狼要高大很多的身影,或许它也猜到了这个避难所里的人,也把它当成了目标。

    狼王没有出现,林森也就没有开枪,他还有一些理智,知道现在子弹更少了,必须珍惜。

    或许是缺水的原因,林森的状态也开始下降了,他开始乱想了。

    他的心堵的难受了,他想到了可能在也出不去了,他想到了造成他现在困境的罪魁祸首,就是昏迷过去的牛犇,是他要带自己出来寻找那所谓的耐旱树种,如果不是这样,那他也不会是现在这样。

    当人的内心有了负面情绪了,就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往坏的方向上想,他想到既然要死了,那就要让罪魁祸首陪着他一起。

    他的双眼直射向了昏迷中的牛犇,但是当他看到牛犇手腕上的伤口,他又动摇了。

    他还是个人,还知道,有些事,并不可为,就是存在的这一点理智没有让他将枪口对向有过几天相处的这位老兵。

    他需要将这负面情绪给发泄出去,于是,他将目标瞄向了外面的野狼,他己经不去想什么狼王不狼王了,只要是狼,他就要杀。

    “呯!”枪响了。

    不得不说,有了负面情绪的他,枪法更加的精准,那有着四五十米开外的家伙,随着枪响就倒在了地上。

    林森的嘴角闪过一丝冷笑,那笑容看上去很残忍。

    ……

    正在骑马前行的杨威与水元旺,一下位住了缰绳,杨威转头,看向了错着一个马头的水元旺,只见此时,水元旺也在看着他。

    “枪声!”水元旺率先开口。

    “八一杠的声音,应该是班长和小林子。”杨威也开口说道。

    “是右前方传来的,我确定。”水元旺在一次的说道。

    杨威朝着右前方看了看,接着又对四周的环境看了又看,忽然他想到了什么一样,双腿一夹马腹,说道:“是三号避难所,快,赶快过去。”

    ……

    副班长叶全并没有在哨所里等待着,他在杨威与水无旺离开以后,从武器库里取了一把看上去很老旧的刀,他将那刀往肩上一背,就牵了马,选了与杨威和水元旺并不相同的方向走去,他的想法很简单,在哨所的周边找一找。

    他明知道,在哨所附近,没有可能会找到人的,可他还是不愿意放弃,他出来,除了寻人,还有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在周围的高点上留下标记,让返回来的人,不至于找不到地方。

    就在杨威将一面小旗插到一处沙丘上的时候,他也一下子停下了动作,将目光转向了一处远方,而他看向的方向往前一直的延伸,翻过一座座沙丘和沙谷场,会发现,那里有处石头堆砌起来的小建筑,而就在那小建筑的周围,游荡着沙士黄色的沙漠野狼。

    而此时,那些野狼看向的方向中心点外,有着一只倒在沙士上的狼体,那狼体上,有一个血洞,正突突的往外冒血。

    林森并不知道此时杨威与水元旺正朝他的方向行来,就算他知道了,那又如何,他还能指望多少公里外的他们能给他来一个理应外合吗?

    林森笑的很残忍,那是对倒在地上的野狼的恨意,是的,他将所而的恨意都强加到了外面的野狼身上了。

    终于,又有一匹野狼按耐不住了,它像是要状大自己的朝着那具狼尸跑去,或许,它所想的,只是要吞掉那已经不在是它同类的同类,它饿了,它太饿了,饿的已经不去考虑危险不危险的问题了。

    林森的嘴角又上扬了,他在冷笑,看着那奔出的另一匹野狼冷笑,他想到了这也是一个杀掉这群野狼的办法,它们太饿了,已经忍不住扑去死去的同伴尸体了,即然如此,那就让它们一个一个的来送死吧。

    林森没有去想其实现在的野狼数目比它的子弹数要多的多,就他的子弹用完了,这群野狼也未必死的完。

    他不需要去想,也没必要去想,想多了,只会让他不在干脆,想多了,会让他畏首畏尾,而现在这样很好,没有复杂的想法,就是干。

    那匹跑出来的野狼已经到了它那死去的同伴身边了,它没有选择叼起同伴的尸体离开,而是直接向着那死去的同伴的肚皮咬去。

    “呯!”

    林森在一次的扣下了板击,他对自己现在的射击状态很是满意,那个扑来想着吞食同伴尸体的家伙,现在也成了陪伴它那同伴的同类。

    看着在一次倒到那一处的狼尸,林森那堵的难受的心总算是好受了一点。

    “呯!”

    “呯!”

    又是两声枪响,又两头不要命的家伙倒在了那外地方,现,那里已经有了四具冒血的冒着狼血的狼尸。

    这一下,在也没有任何一匹狼冲过来了,看来,它们也是怕了。

    没有野狼在冲过来了,林森可没有就此放手,他清楚,那此普通的狼不敢在冲过去了,可是狼王敢啊,狼王可是比普通的野狼胆大多了,它一定不会轻易的放弃提掉这扑来喝血的机会。

    但是狼王还是很沉的住气的,它没有立刻的冲出来,只怕是在寻找机会,寻找一个可以让对方无法锁定它为目标的机会。

    沙漠中,天气最热的时间,可不是正午,正午只是一天中强度高温的开始,最热的时间,应该是正午过去一小时左右的时间。

    气温越来越高了,林森有些不舒服了,他那干裂的嘴唇,动一下,裂开的口子上就会出血,现在,他那干裂的嘴唇上,已经出了好几道血口。

    他没觉得疼,他也已经麻木的没有了疼感反而那流下来染红了他牙齿的血液让他有些兴奋,他好像很喜欢这血醒气息一样。

    林森又舔了一下嘴唇,接着他又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他想到,他的的精神里,的确充满了快乐的邪恶!一种对生命莫视的邪恶。

    就是这一种邪恶精神,让他有了一种想接近狼,并生活于它们其中的感觉,甚至有一种他就是一匹野狼的快感。

    就像一本书里的一句话一样:“因为我是勇敢的,我甘愿魔鬼和我共存。勇敢会驱逐幽灵,也把自己改造成了魔鬼………而勇敢,需要欢笑。”

    欢笑,他不是在欢笑,是冷血,像魔鬼一样的笑,这就是在描写了他现在的状况。

    这又像是给了他以启示,是什么,造就了英雄?

    无非就是当一个人,同时面对人生中最大的痛苦,还有最大的希望。

    他想着,自己有一天,竟然成了一个这样的魔鬼,这样的英雄,好矛盾的两个人物形象,英雄与魔鬼,好像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关系,倒更像是两个对立的角色才对。

    就在他想,为什么他会有这种矛盾形象的想法时,终于有又一个不要命的家伙动了,狼群们本来就不是安静的,它们好像一直都动着,而这里说的动,是指它向着那四具狼行去。

    就是因为它是选择了那四具狼尸的方向靠近,这才说它是不要命的家伙。

    林森瞄准了它,他又一次的冷笑,他笑什么,或许是笑这只家伙的胆大,它不知道,它马上就会和那已经没有了气息的家伙一样,成为那具没有气息的家伙之中的一员。

    林森的右手食指已经扣在了板机上,他的那食,指正轻轻的下压,或许下刻,那黑漆漆的洞口里,就会喷出带着怒火的子弹来。

    扣下去了吗?没有,枪声也没有想起,林森那扣动板机的右手食指又轻轻的放开了,他不是打算放弃这一枪,也不是一时的善心,想要放过那枪口下的家伙,他也不会有善心,而这群困了他三天的家伙们,不值得他抛出善心。

    那么,是什么让他放开了可以随时带走一条生命的板机呢?是什么让他压住了心中的魔鬼呢?

    他离开了枪的三点一线位,目光转向了那四具狼尸斜上方的沙丘顶上,那里就在刚才,他的余光发现了一个让它熟悉的家伙,一个让他最迫切的想要干死的家伙----狼王!

第三十六章:做人很好

    四具狼尸的那一处,那头不要命的家伙已经撕咬上了它那同伴的尸体,饥不择食,风云残卷,看的出来,它很饿,它真的很饿。

    饥饿到了一定的顶点,会让动物失去对危险的感知,林森在一次的将枪口瞄向了这个不要命的家伙

    他想要打死它,不带有任何怜悯的要打死它,不是出于某一种战略战术的考虑,单纯的就不是想要打死它,因为看它不顺眼,因为看到它的进食,他也会觉得饿。

    他讨厌饥饿的感觉,更讨厌进食生肉,那会让他想到自己是一个野蛮人,他不想使自己成为一个茹毛饮血的野蛮人。

    所以,他必须打死它,以使自己那饥饿的感觉随之散去。

    就在他准备按下扳机的那一刻,按耐不住的狼王终于再一次的出现了,它渡着轻慢的脚步,走到了沙丘之上,它的目光冷冷的撇向了那个正在吞噬同类的家伙身上。

    他想,狼王对于这只不遵守纪律的家伙,会给予什么样的惩罚呢?

    这让他想起了他的新兵连,那个时候,班长们,对于不遵守纪律的士兵,惩罚并不严重,仅仅只是罚站军姿。

    他不会去想,狼王也让那只不遵守纪律的家伙去站军姿,野狼就算对比其他的动物很有纪律性,但想来,他们的智慧还没有高到会整出队列这样的东西来。

    狼王的脚步动了,目标直向那四具狼尸和那个正在吞食同伴尸体家伙的方向,它一开始,渡步很慢,但它每走一步,都会加一点速度,最后终于变走为跑了。

    林森移动了枪口,追着那狼王移动的身躯,现在的他,已不去管那个不要命的家伙了,因为现在,那个家伙已经对他不在重要了。

    狼王没有扑向四具狼尸,它直接扑向了那个不遵守纪律的家伙,它的大口咬到了那只不听话家伙的脖子上,然后往一边一甩,就将那个不遵守纪律的家伙甩到了一边的地上。

    那不遵守纪律的家伙又爬了起来,但让人很失望的是,面对狼王,它选择了屈服,这应该很丢狼的尊严吧。

    当然了,这也需要狼知道遵严是什么,林森可并不觉得这些家伙们懂什么叫尊严。

    林森的枪口已经瞄准了狼王,他瞄准的是狼王的脖子,他还没残忍到要一枪爆了这个大家伙的脑袋,因为他不想看到让他恶心的场面。

    爆头真的很严心,红红色色的东西,渐的到处都是,那会给人的心理增加一些不该存在的负担。

    林森并没有急于开枪,他很清楚,对付这一个家伙,他必须做到一击毙命,他不能失误,因为如果失望了,那他就在没有机会干死这个家伙了。

    “三点一线,目标靶心,不要晃,移住呼吸。”他竟然在这个时候,想到了新兵班长的话来。

    “呯!”枪响了,等待了三天的这一枪终于响了。

    就在林森呼吸短暂停顿的那一瞬间,他猝然果断的抠动板机,他眼中的那一只野狼王随着枪声响起,整个身体都被那射去的子弹给带的倒飞出去,不要小看了八一杠那7.62口经子弹的威力,就是比这野狼大了数倍的大象,致命点挨上这么一枪,也是送命的料。

    林森的脸从枪拖上移开了,他抬头看向了外面,看向了他打中的目标,他竟然看到,那狼王的颈动脉,鲜血涌流而出,很快就染红了它半个血子。

    狼王不愧是这个群体中的王,就是挨了这么重重的一枪,它的生命还没有流失散去,它使着把着沙地,想要在一次的站起来,但生命能量已经在流失的它,在想要站起来,那,是何等之难。

    林森没有想过在开枪给它补上一枪,让它可以痛快的死去,他对于这个给他带来了三天灾难的家伙,不会可怜,他要让它在痛苦中死去,让它限提会一下死亡的恐惧。

    站在不起身的野狼王,不甘的用它那还能移动的腿转动了身体,它将它那已经失去了支撑的头面向了避难所的方向,它的眼睛朝着林森投去一个充满了仇恨的凶光。

    这一刻,林森知道他之前的想法是错的,狼,应该也有自己的尊严,特别是这只一直处于高位之上的狼王,它绝对的有属于一个群体领导者的尊严。

    可就是是它这样有尊严的家伙,最后不还是憋屈的死了,而且还死的很惨,甚至最后极有可能被他曾经统领过的家活们给吞食的一干二净。

    林森是看着这个曾经的上位者,那带着仇恨的目光一点点的失去了精光,它就这么的死了,从头至尾,它甚至连一声呻吟也没有,就已经彻底的气绝身亡了。

    看着狼王的死,林森看明白了,原来在死亡的面前,狼王和野狼一个逑样的样软弱,等它也倒下以之后,它就不再是王,也不再是狼了!

    甚至它也象任何那四具狼尸一样,最终的成为狼群的食物。

    首先冲向狼王的,是那一只不遵守纪律的不要命的家伙,它首先扑向了那已经没有了任何气息的狼王的脖子,它既将拉开它狼生之中,最盛大的一场豪华的盛宴。

    看着扑向狼王尸体的这只既不要命,也不遵守纪律的家伙,林森不由的开始怀疑,怀疑这只属于狼王的臣民,它是在向狼王报复、在向狼王发泄。

    很快,就有有新的野狼也扑刁过去,去抢食那曾经属于它们的王的肉身。

    真是血肉横飞,灰沙弥天。

    一只狼有了很动,就有了另一只狼的加入,然后,又有其他的狼也挤进去。

    一只狼王,就算它的肉食远比其他他狼们要大的多,但也不够这些狼们围的下的,于是,想要争抢狼王肉食的家伙们也干起了架来。

    一只被挤出去,立马就会在次扑进来,还会向同伴张开它那一口的利牙,一只狼攻击向了对了对方,就还会有另一只也进攻起来,很快的,围在一起的狼群就反目了。

    它们的周边,没有了同伴,仿佛都成了敌人,吼声震耳欲聋,乱成一团。

    的确,有狼王的狼群才是可怕的,失去了狼王,狼群之间,都不在和谐了,那曾经的同伴,也都不在是同伴了。

    林森将枪收了起来,他没有想过给那位曾经的王留下点尊严,没有在向它的这一群失去了约束的臣民们开上一枪,他并非不想干死这一群已经乱成一片的家伙们,主要还是因为他的子弹并不足意将这群家伙们干死完。

    他计算过,他的枪里还有四颗子弹,这四颗子弹,现在对他来说,很重要,他需要等这群没有了王领导的家伙们散去,然后依靠着仅剩的四颗子弹来护卫他回去的路。

    林森的目光盯着这群饥不择食的家伙,看着他们很快就将它们曾经的王吞食了干净,这还不够,它们又扑向了另外的四具狼尸。

    林森吞了口并没有多少的口水,他并不比这群家伙们好到那去,他远比那些野狼要饥饿得多,它们差不多都饱餐过一顿同类的血肉。

    看着外面这群没有形象的撕咬生肉的野狼们,林森想着,如果他自己也在它们的中间,那他会不会也一样,去争抢、去撕咬那只只曾经的死狼?

    会!一定会的。

    他这样的回答了自己,他想,他不仅会,而且他还会是抢的被凶的那一只,因为刘一个群体里已经没有了王了,要想在这个群体之中活的更好的话,那就需要个体更加的强大,而强大的前提,那得先能喂饱自己的肚子。

    他看着那此家伙,心想着自己会是像那一只一样,他想,这些家伙们应该都比不了他的,他想着,如果他在它们之中的话,那他能一口气吃掉整整两条狼后腿,他会比这些它伙们还要残忍,他会连同狼腿之中的筋腱还有骨头,甚至连在处面的皮毛,都统统吃掉。

    他突然被自己的这可怕的念头给吓到了,他不由的扪心自问:“如果那抢食的不是狼肉,不是狼尸,如果是他的同伴,他做为人类的同伴,那他还会那样子嘛?”

    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会怎样,是成为那可怕的野狼,还是继续做有着底限的人类,他不知道,因为他还没有到达那一步,甚至真的到了那一步,摆在他面前的,真的成了和他一样的人类以及人肉,那他敢不敢吃?

    他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转向了昏迷中的班长牛犇身上,在看到牛犇的那张和他一样熟悉的属于人类的脸,他的那各种不好的想法竟然散去了,他这才发现,他还是人类,文明的人类,就算他在饿,也不会向着自己的同类扑去。

    当他明白了自己做为一个人类的本质想法之后,他总算是放下心来了,他深吐了一口气出去,然后抱着手里的八一杠步机座到了牛犇的身边。

    座下的他,头靠着门上,歪过头去,看着牛犇,难看的笑容挂到了脸上。

    “做人很好,真的很好,你说我说的对嘛,班长……”

第三十七章:权力

    呜!

    呜!

    ……

    外面的野狼发出了死命的呼叫,林森起身往一看,这群家伙们已经干完了包括狼王在内的五具狼尸了,这是要干嘛?

    林森猜想,是不是吃完了,要走了,这群家伙们还要来一次深情道别不成。

    忽然,那群野狼像是发现了他一样,朝着避难所的方向叫了起来,林森还真当这群家伙们是要和他也告个别的。

    “客气啥,吃完了就回家陪老婆孩子吧。”林森还嘀咕了一句玩笑话来。

    可还没等他在次座下,那群野狼忽然就动了,它们直奔着避难所的方向扑来。

    这什么意思?

    没有吃饱,还要把避难所里的人也当成新的食物吗?

    不得不说,群狼发起的集体攻击,看着就很有气势,林森正面看去,不由的头皮发麻。

    疯了,这群狼彻底的疯了。

    很快,这群狼就冲到了避难所的门上那本就有着岁月风霜的铁门,被这群家伙们搞的呯呯响,野狼群比起有狼王在,更加的疯狂。

    甚至于有狼在避难所的边墙外扒起坑来,或许它们想要扒个地洞进来吧。

    不得不说,这样的方法,比起正面的冲锋,更让林森担忧,这避难所是简陋的,可不是建的房子那么的有基础,这避难所连地基都没有,要任由这些疯狂的家伙们这样子扒下去,不说能不能扒出一个地洞出来了,首先这避难所都会因为一处落空而倒塌下去。

    这样下去可不行,林森可不想窝死在这避难所内,他不能任由这些家伙们继续这样的搞下去,他将枪管伸了出去,瞄准了一只扒的正欢的家伙,毫不犹豫的就扣下了板机。

    那已经将半个身子都埋到了沙子下的家伙一下就没有了动静,枪响吓道了其他不要命的家伙们,它们吓的撒腿就跑,很快,它们就跑到了远处的沙丘之上。

    林森没有在开枪,他没有必要在这撤退的家伙身上浪费他那无比珍贵的子弹。

    ……

    “那边,应该是三号避难所的方向,这次我听的很清晰。”水元旺转头对杨威说道。

    “我们得赶快赶过去,只怕老牛和小林子遇上了危险了。”杨威说完,又检查了一下手里的枪,之后就一甩彊绳,朝着三号避难所的方向跑去。

    关于三电避难所,杨威要比水元旺更加的熟悉,因为那里他去过五次,而水元旺,也才去过两次,他很清楚,三号避难所是处于沙漠内外围的连接外,那里常起风沙,这才有了老一辈的班长们在那里建了个避难所来,当他们在每次定期的巡逻时,如果遇上了大风沙天气,就到避难所里临时的躲避一下。

    三号避难所不比一号二号避难所,那是比一号二号避难所更靠近于沙漠内围,杨威想不明白,班长牛犇为什么会带林森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就算是要带新人巡逻,那也说不过去,现在又不是巡逻期。

    杨威也知道,沙漠的内围边区,时有野狼出现,不过很少,一般能遇上两匹都算是多的,极少有见到两匹以上的出现,他也曾经在新兵的时候,和班长巡逻时见过一次两匹游荡的野狼,那也是他巡逻史上,唯一一次见到野狼,之后的巡逻,就在没有见过,估计也是野狼老早的见了他们就躲起来了吧。

    现在杨威想到的危险,就是班长牛犇和小林子遇上野狼了,除了野狼,只怕没有其他的危险至于让他们开枪了才对。

    就在杨威和水元旺快马加鞭的朝着三号避难所赶去的同时,副班长叶全也在加紧速度的往那里赶,只是比杨威和水元望所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像他们俩人一样带枪,他只是背子把刀,一把长柄的刀,也不知道具体的叫什么刀。

    他一改以往那笑呵呵的表情,满脸的严肃之色,或许,这才是做为副班长应该有的威严吧。

    ……

    远处沙丘上的野狼们并没有就此的散去,它们远远的站在沙丘上,朝着避难所看去,或许,它们在想,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把那个避难所里的人类变成他们的食物吧。

    如果是人类面对这像乌龟壳一样的保护所,会想出来很多的很容易的计谋来,但狼没有那个知商,还真的想不出来什么好的计谋来,或许他们的世界之中,除了冲锋,就没有别的可行办法了。

    一匹狼从狼群之中走了出来,它愁了愁避难所的方向,见没有了什么动静之后,就从沙丘上又往避难所的方向扑来。

    或许它是想要成为这个群体之中新的王吧,它是在向其他的同伴们展现它的勇敢,不得不说,它很爱表现,它的这一举动的确是吸引了其他同伴们的注意。

    对于这样爱表现的家伙们,如果子弹富裕的话,林森很愿意一枪送这个家伙去见上帝,让上帝告诉它,装逼是会遭雷劈。

    可就算林森现在枪里的子弹极不富裕,他还是把枪管给伸了出去,他要打死这个爱表现的家伙,他不能让这一个群体里在一次的出现一个狼王,因为那样的话,这群狼群没有吃掉他们之前一定不会散退的。

    林森没来的及开枪呢,就见那个正面冲来的家伙又忽然变换了方向,它的目标不是避难所?还是说它忽然间又怕了,这是要调个方向撤退,又或者说,它这里以假借进攻而选的一条脱离退体而撤退的路。

    不,都不是,这个家伙有着更明确的目标,它向着那个有一半在沙坑中的狼尸,它是奔着狼尸来的。

    不要好心的认为它是要带走同伴的尸体回去安葬,狼群还没有进化到会为同伴举行葬礼的地步,它来,只是把这个没有了生命气息的同伴当成了食物,对,就是食物。

    这个家伙没有在原地就把那无气息的同伴开膛破肚,它咬住了那个死去同伴的后腿,拖着它的尸首,就往沙丘方向而去。

    林森没有开枪,因为那个家伙已经拖了同伴的尸首离开了,林森不开枪,也是希望,这群家伙吃了这新的同伴尸首以后,可以饱腹而离开。

    林森的想法还是很美好的,但是现实可一点也不完美,一具狼尸,在这群家伙这里,也就几口的料,根本就不经这群家伙去吞食,或许只是过了一分来钟,这群才进食完新同伴的家伙们,就又仰天吼叫了起来。

    林森的脸色不好看了,他知道,这群家伙们不会很轻易的离开了,现在他和它们,已经彻底的成为了敌人,而且还是不可以投降的敌人。

    狼群在一次集体冲来,这和之前的那一次相比,它们更加的有纪律性了,林森不由的猜想,这一群家伙们已经又有了新的狼王了。

    这可真的不算是一个好消息了,真的是应了那一句话,怕什么,就来什么。

    “既然我能杀你一头狼王,那就能杀掉你第二头狼王,强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你们只怕是不懂这个道理吧,还抢着要当狼王,就不知道当王死的快吗?”林森的心里想着,目光就开始去寻找那个之前在狼群面前表现了一把的家伙。

    那个家伙倒是学聪明了,没有再一次冲在狼群的正前方,林森在找,他必须要把这个忽然变的胆小了的家伙给找出来,然后干掉它。

    寻找着那个家伙的同时,林森的内心里又想着,权力果然是最有诱惑的东西,怪不得多少人,会削尖了脑袋的往高外钻,目的就是得到更高,更大的权利。

    原来,他只认为人才是那样的,不过现在看来,不至是人,就是动物的世界里也是这样的。

    终于,林森发现那个已经变的胆小了的家伙,他瞄准了那个家伙,让这个才享受了一会权刀的家伙去见上帝吧。

    “呯!”枪响了,那个家伙也倒下了,这个新的狼王连一声呻吟都没有,就没有了生息,这样看来,它还真的不如前狼王,至少在生命力上,它差了前狼王太多太多。

    林森以为,这一下,这群家伙们又该退了吧,它们的新狼王在一次的完逑了,它们还不吓的退回去在选个狼王,或都退散。

    然而,让林森失放了,这一次,狼群比之前更加的胆大了,就连枪响都没有吓退它们,这有些不对劲了。

    林森不信这邪了,他想,或许他打死的家伙太靠后了,以至于对前方的狼群起不到惊吓作用,于是他就又掉转了枪口,对着这狼群最前的野狼开了一枪。

    他的射击并没有出现失误,他很精准的击倒了那个家伙,他想着,这一次,这一群家伙们总算该退了吧,前面带头的家伙死在了这群野狼的正前方上总算是可以给它们一个敬告了,敬告它们,在向前的话,那就只能送其去见上帝了。

    但是林森还是失望了,这一次,这群家伙们像是铁了心了一样,一点退去的意思都没有,就连那震耳的枪声音,都没有能吓住它们,这很不合常理,实在不合常理。

第三十八章:谁人年轻不热血

    林森万万没有想到,狼群没了王,它们怎么会还有战斗的目标和斗志?

    看来,它们共同爱戴的、有形的王死了,被吃光了。它们一定还有一个共同爱戴的、无形的王。我想起这么看来,并非狼王才是狼群的主导,野狼们目前在其他一切事物中所爱的正是生存的希望。

    而那个希望,就是它们所共同爱戴的、无形的王。

    但是这有引出了另一个没想到的问题,那就是没有王的斗士,虽然它们没有阵法,没有了纪律,没有耐心,更没有策略,但却更加无所畏惧了。

    对于现在被困于此的林森来说,野狼们就是变的更加的凶狠,更加狂暴,更加急切,目的无非就是要尽快吃掉他,吃掉这个让它们围困了三天,牺牲掉数个同类的异类。

    不得不说,狼有王,是非常可怕的。

    但是没有了王,它们变的更加的可怕了。

    它们不仅封住了我的门,甚至也封住了林森的眼睛、嘴巴和耳朵,因为它们用身体了门口的空隙,挡住了林森的光线,它们用吼叫声使林森听不见世上任何别的声音,也发不出自己的声音。

    因狼群的吼叫声压住了一切。

    同时它们迫近的狰狞,使林森和它们渐渐在靠近。

    必须承认,此时的林森已经受到了这群疯狂家伙们的感染,他已经失掉了耐性,放弃了计谋,以及屏弃了对它们的理解。

    想要摆脱现在的困境,那就需要战斗,只要武力,才是解决这两种无法进行语言谈判的两个不同的种族间矛盾。

    而战斗,需要有足够的体力和能量去维持,而能量的来源,自然是食物了。

    林森扑到了前一天搞进来的那具狼尸身上,他拼命的用牙齿去撕咬上面带着臭味的血肉,此时,变的更加难以让人下咽的臭肉,竟对他没有了一点的恶心感觉,他需要能量,他要吃。

    他将对野面野狼的恨意强加到了这臭肉之上,咬,在咬,撕,拼命的撕扯。

    终于,他感觉胃中充实了,他终于可以战斗了,他反转过身去,一把取过昏迷之中的牛犇身边放着的铁锹,他将锹头顺着门缝伸了出去,用力的往前一捅,然后收回,然后在猛的往前一捅。

    疯了,彻底的疯了。

    外面的野狼疯了,里面的林森也疯了。

    狼在吼叫,不甘示弱的林森也在吼。

    这让人不由的想到一句话,战争会是人疯狂,不,这话不够完全,应该是战争会让被牵扯其中的的一切生物都疯狂。

    有血腥味传到了林森的鼻子里,也不知道是外面野狼的,还是林森自己的,或许两者都有吧。

    是的,林森也流了血,战争那有不流血的,虽说他有一个很好的王八壳保护着,但就算是如此,他的手还是被铁锹的把给磨烂了。

    疼吗?

    很疼,真的很疼的,别看只是手心被磨烂了,可是手心的伤口,疼的程度可不会轻过别处的大伤口,只有真正疼过的人才会理解。

    但会因为疼,而中止这战斗吗?

    答案是否定的,外面的野狼们不会喊停,他自然更加的不会,不但不会中止,那伤口上传来的疼,反而会让他更加的疯狂。

    他大声的喊着杀、杀、杀,誓要把那手心上传来的疼,转化为复仇之力,发泄出去。

    他不敢肯定,外面有没有野狼被他捅出去的铁锹头给捅死,或许会有吧,但是想到,如果有狼被他给捅死了,无非就是给外面疯狂的家伙们给增加一点食物置了,想到这里,他就会觉得不平衡,凭什么我搞死的战利品,就要成为你们的食物呢。

    然而让林森更不公平的还有,那就是他刚捅开一个缺口,就会有另一只家伙补上来,而他,身边却没有一个会扑上来顶替他的存在,这是多么的残酷,又多么的现实。

    但是这群疯狂的家伙们时终都没有被他给打击到退缩,或许,它们觉得,林森这个异类会比它们的同类更好吃,更香吧,它们想要吃到这美味,所以,才这么的疯狂。

    最饿的狼往往是最勇敢的,因为它最有理想,虽然它的理想仅仅是先吃到肉。

    但是别去嘲笑这小小的理想,而这个理想,很现实不是吗?

    其实,理想就是**的文雅说法,任何一个物种,不都是为了这个理想而活着的吗,就算是高等智慧的人类,他们最实际的理想,难道不是要先填饱肚子吗,至于其他的更美好的理想,还不是要在这填饱肚子的基础上在去想吗?

    我们暂且不去想这些前赴後继的狼有没有自觉认识,就说它们现在所表现出来的,的的确确是为了它们那共同的**,为了它们认为的崇高的理想在战斗!

    而林森也在战斗,和这群有**,有理想的家伙们战斗着,他不是为了理想,现在的他没有那个心情去想什么狗屁的理想,他现在这样,完全就是为了活下去。

    活下去,这比他娘的吃饱更加的现实。

    战斗持续了很久,忽然一声独特的狼吼传来然后狼群退了,它们退的很自律,还带走了同伴们的尸体,看来,这才小规模的战斗,暂时是林森胜利了。

    但现在的林森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那一声狼吼将他从疯狂的状态下给惊醒了过来,这个狼群并非没有一个领导者,它们还有一个能够控制的领导者,而它,好象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为什么说它没有出现过呢,因为它亿吼声很特别,与之前的狼王不同,它的狼吼声更加的清细,没有原来的狼王那么的粗旷。

    林森在一次的透过空隙往狼吼声传来的方向看去,终于,他看到这群家伙们的领导者了。

    那是一头灰黄色的野狼,它的个头不大,可以说比很多狼都要小,它的体形,也更加的纤细,特别的是它的腿。

    林森看出来了,这是一匹野母狼,或许,对于一个狼群来讲,一头母狼,它的招唤力比起狼王来,更加的有效。

    “我早就应该想到的。”看着那头母狼,林森轻声的嘀咕道,他在一次取了放下的枪,枪口送了出去,瞄准了这个狼群里的美人。

    或许,它在狼群里,是公认的美人吧,林森这样想着,他甚至还想着,它和原来的狼王会不会有着一些特别的奸情呢。

    “呯!”

    他扣下了枪机,在他看来,他的射击技术已经很好了,这一次,应该也不会出错才对,但是他想错了,他忽略了一点,就是那野狼是否会躲避呢。

    说野狼躲避子弹,这有些扯了,但就是这么扯的事情,却实实在在的出现在了林森的面前,他愣住了,眼睁睁的看着这个美人从他的枪口下一跳,闪到了沙丘的后面。

    “呜!”

    一声长吼从沙丘的后方传来,林森已经知道了,那个美人要复仇了,只怕接下来,就是不死不休的战斗了,要想战斗结束,除非他将这群家伙杀光,又或许这群家伙杀掉他。

    林森将八一杠步枪收了回来,他将枪关上了保险,放到了昏迷之中的牛犇怀里。

    “班长,我可真的羡慕你,你睡的这么死,不用去面对这些家伙们带来的压力,现在,我这个才入伍了的家伙,要去真正的战斗了,枪是公共财物,我不能丢了,里面还有一颗子弹,如果你醒来了,希望这一颗子弹可以把你带回去。”

    林森说出这样的话,算是他已经做好了那个最坏的选择了,或者说,他已经没有的选了。

    他本就只是一个新兵,本来不该有这样的选择的,但是很不幸,现在的他醒着,如果可以选,他也情愿昏迷过去的人是他。

    他取了铁锹,手握紧了锹把,又看了一眼昏迷中的牛犇后,就拉开了门出去了,他还快速的将铁门给拉上了,还取了快石头,顶住了铁门的卡口。

    沙丘上的野狼们不安分了,看着走出来的林森,它们呲着牙,发出了低吼声。

    林森如同落莫的古代将军一般,他将铁锹的头指向了面向他已经不安分的压过的野狼,对它们发出了不甘的怒吼。

    “战!战!战……来啊…………”

    谁人年轻不热血,虽说林森还只是一个才下连几天的新兵蛋,但他也是个军人,也有着热血。

    战争一触即发,大部分的野狼渡着慢步,朝他压了过来,还有两只不安分的家伙加速他他扑了过来。

    林森握紧了铁锹的把,精神也高度集中于扑来的其中一头狼身上。

    他算好了,他不及野狼的反应,但他有工具,就是以伤换命,也足够将先扑过来的家伙给干掉了。

    他的耳边响起了新的快步声,或许是有别的野狼从侧面扑来了,但是现在的他,只能先应对一个方向上。

    声音越来越近了,就在他要挥出铁锹的那一刻,一个大的黑影出现在了他的身前,还不带他反应过来,一道光影一闪而过,接着地面上就被洒下一道血印。

    我一口气吃完剩下的十块压缩饼干,喝完剩下的水。突然象它们那样狂暴起来,端枪的手都在发抖。好在不需要瞄准,只要把枪伸出窗缝开枪就是了,一枪就是一个。

    “副班长,是你………”

第三十九章:你那米老鼠的内裤很可爱

    叶全一拉彊绳,调转了马头,接着就是又一挥刀。

    “呯!”枪声响起,杨威和水无望也赶到了。

    ……

    林森做了一个恶梦,梦中有大批的野狼朝着他扑来的眼看一头野狼就要咬到他了,他吓的一下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班长牛犇正一脸含笑的看着他。

    “小林子,你醒了啊,你还记不记得你答应过我的事啊。”林森看到林森醒来,不由的开口问道。

    林森才从恶梦中惊醒,那记得自已答应过班长牛犇什么事啊,于是还迷糊着的他问道:“班长,什么事?”

    牛犇明显的顿了一下,但他还是很好的收起了自己的表情,依旧的微笑着讲道:“小林啊,你是才睡醒,有些事可能还没有记起平呢,不过没有事,班长我帮你回忆下,是关于种树的。”

    经牛犇这一说,林森想起来了,他好像之前是说过,如果能活着回来的话,那他就帮牛犇给哨所周围种上杨树,可那是他也只是给自己打气讲的话,那能就真的当真了呢,在说了,要种一片的杨树出来,那里有可能吗,一棵都难以种活的。

    “班长,我不记得什么种树的事,你是不是想说我们之前种的那些树啊?反正也都没成活,我看我们先放弃吧。”此时的林森,开始装糊涂了。

    他又不傻,现在除了装糊涂外,也没别的办法可选了,至于他之前说过的话,那还真的不能承认了,这一承认,那可就算是自己给自己挖坑跳了。

    牛犇撇了一眼装的无辜之态的林森,牛犇有点无语,怎么可以这样,明明之前说好的,怎么一回来就变了呢,按说新兵蛋子们可是很老实的才对,玩心眼,新兵们还是很少会那样去做的。

    “小林,你在想想,好好的想想,就是在避难所里你说过的。”牛犇还是不死心的对林森说道,像是种树这样重要的事情,他一向都是很认真的。

    “班长,我真的不记得我说过。”林森继续的装糊涂,他心想着,反正当时就他们俩人在场,又没有人可以做证他说过,他就这样先不承认。

    牛犇的脸这下是彻底的黑下来了,这明显就是耍赖嘛。

    见牛犇的脸色变的难看和失落,林森于心不忍,只能说道:“班长,话我虽然没有说过的,但你那么想,我就帮你试试吧。”

    听了丁晓军这话,牛犇大喜过望,现在也不去想林森之前倒底有没有答应过他了,只要树还种,那就可以了。

    “副班长,你听到了啊,小林可说了,要帮我试种的啊。”

    牛犇话一说完,就见副班长叶全从他脚的那一头走了过来,要不是他走出来,林森还以为这里就他和班乞长牛犇两个人呢。

    走出来的副班长叶全对林森一笑,接着才对班长牛犇说道:“班长,我听到了,我可以做证,小林子说了要帮你试种树的。”

    林森有一种自己被人给卖了的感觉,这下好了,有证人了,他在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但林森又不傻,他还可以开条件不是,他又对牛犇说道:“班长,我答应先帮你试种,但有些事情,我得先和你说清楚,就是不可不打包票成活率的。”

    牛犇连忙点头:“我知道的,这沙漠中植树难度本身就大,不过我很相信你的能力,你可是农林学院的大学生,你种,指定会种活的,要没点成活率的话,那你不得多丢面子吧。”

    好吧,林森又被班长牛犇给戴高帽子了,这是故意的要断他的后路,他又不悦的看了眼班长牛犇那嘻笑的脸,一种很不想在牛到他的情绪涌了上来。

    “班长,我这样躺着也不好,你让一让,我要起床。”现在的牛犇,只想着赶紧先离开牛犇的视线好了,他要在和牛犇多说一会,指不定又要掉到多大的坑里呢。

    牛犇还没有让开呢,林森就一掀被子,就要起床。

    可他立刻就又将掀起的被子又给扯到了身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一件衣服都没有穿,光溜溜的。

    牛犇荷叶圈看到林森的尴尬样子,两人相似一笑,就一起向着外面走去。

    “你衣服上沾了太多的血,班长把你衣服脱下来洗了。”转身离开的叶全忽然来了一句,他将林森为什么会变的光溜溜的原因给告诉了林森。

    林森一愣,就算是要将他带血的衣服换下来,那也用不着把他给完全的脱光了啊。

    走到了门口的班长牛犇又忽然转过身来,对床上发呆的林森又说道:“小林,你那米老鼠的内裤很可爱的,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已经二十岁的你,还有着一颗童心。”

    听了这话,林森的脸变的难看起来。

    而牛犇好像不过瘾一样,他又说道:“对了,你那内裤是在什么地方买的?回头我也多买几个,给我的儿子用了。”

    林森脸更难看了,他忽然对牛犇说道:“班长,你要在继续说下去的话,树我可不帮你试种了啊。”

    ……

    ……

    发个防盗章,两小时改回来。

    看《沙海绿哨》,先看正版,现在正版又不收费。

    ……

    林森万万没有想到,狼群没了王,它们怎么会还有战斗的目标和斗志?

    看来,它们共同爱戴的、有形的王死了,被吃光了。它们一定还有一个共同爱戴的、无形的王。我想起这么看来,并非狼王才是狼群的主导,野狼们目前在其他一切事物中所爱的正是生存的希望。

    而那个希望,就是它们所共同爱戴的、无形的王。

    但是这有引出了另一个没想到的问题,那就是没有王的斗士,虽然它们没有阵法,没有了纪律,没有耐心,更没有策略,但却更加无所畏惧了。

    对于现在被困于此的林森来说,野狼们就是变的更加的凶狠,更加狂暴,更加急切,目的无非就是要尽快吃掉他,吃掉这个让它们围困了三天,牺牲掉数个同类的异类。

    不得不说,狼有王,是非常可怕的。

    但是没有了王,它们变的更加的可怕了。

    它们不仅封住了我的门,甚至也封住了林森的眼睛、嘴巴和耳朵,因为它们用身体了门口的空隙,挡住了林森的光线,它们用吼叫声使林森听不见世上任何别的声音,也发不出自己的声音。

    因狼群的吼叫声压住了一切。

    同时它们迫近的狰狞,使林森和它们渐渐在靠近。

    必须承认,此时的林森已经受到了这群疯狂家伙们的感染,他已经失掉了耐性,放弃了计谋,以及屏弃了对它们的理解。

    想要摆脱现在的困境,那就需要战斗,只要武力,才是解决这两种无法进行语言谈判的两个不同的种族间矛盾。

    而战斗,需要有足够的体力和能量去维持,而能量的来源,自然是食物了。

    林森扑到了前一天搞进来的那具狼尸身上,他拼命的用牙齿去撕咬上面带着臭味的血肉,此时,变的更加难以让人下咽的臭肉,竟对他没有了一点的恶心感觉,他需要能量,他要吃。

    他将对野面野狼的恨意强加到了这臭肉之上,咬,在咬,撕,拼命的撕扯。

    终于,他感觉胃中充实了,他终于可以战斗了,他反转过身去,一把取过昏迷之中的牛犇身边放着的铁锹,他将锹头顺着门缝伸了出去,用力的往前一捅,然后收回,然后在猛的往前一捅。

    疯了,彻底的疯了。

    外面的野狼疯了,里面的林森也疯了。

    狼在吼叫,不甘示弱的林森也在吼。

    这让人不由的想到一句话,战争会是人疯狂,不,这话不够完全,应该是战争会让被牵扯其中的的一切生物都疯狂。

    有血腥味传到了林森的鼻子里,也不知道是外面野狼的,还是林森自己的,或许两者都有吧。

    是的,林森也流了血,战争那有不流血的,虽说他有一个很好的王八壳保护着,但就算是如此,他的手还是被铁锹的把给磨烂了。

    疼吗?

    很疼,真的很疼的,别看只是手心被磨烂了,可是手心的伤口,疼的程度可不会轻过别处的大伤口,只有真正疼过的人才会理解。

    但会因为疼,而中止这战斗吗?

    答案是否定的,外面的野狼们不会喊停,他自然更加的不会,不但不会中止,那伤口上传来的疼,反而会让他更加的疯狂。

    他大声的喊着杀、杀、杀,誓要把那手心上传来的疼,转化为复仇之力,发泄出去。

    他不敢肯定,外面有没有野狼被他捅出去的铁锹头给捅死,或许会有吧,但是想到,如果有狼被他给捅死了,无非就是给外面疯狂的家伙们给增加一点食物置了,想到这里,他就会觉得不平衡,凭什么我搞死的战利品,就要成为你们的食物呢。

    然而让林森更不公平的还有,那就是他刚捅开一个缺口,就会有另一只家伙补上来,而他,身边却没有一个会扑上来顶替他的存在,这是多么的残酷,又多么的现实。

    但是这群疯狂的家伙们时终都没有被他给打击到退缩,或许,它们觉得,林森这个异类会比它们的同类更好吃,更香吧,它们想要吃到这美味,所以,才这么的疯狂。

    最饿的狼往往是最勇敢的,因为它最有理想,虽然它的理想仅仅是先吃到肉。

    但是别去嘲笑这小小的理想,而这个理想,很现实不是吗?

    其实,理想就是**的文雅说法,任何一个物种,不都是为了这个理想而活着的吗,就算是高等智慧的人类,他们最实际的理想,难道不是要先填饱肚子吗,至于其他的更美好的理想,还不是要在这填饱肚子的基础上在去想吗?

    我们暂且不去想这些前赴後继的狼有没有自觉认识,就说它们现在所表现出来的,的的确确是为了它们那共同的**,为了它们认为的崇高的理想在战斗!

    而林森也在战斗,和这群有**,有理想的家伙们战斗着,他不是为了理想,现在的他没有那个心情去想什么狗屁的理想,他现在这样,完全就是为了活下去。

    活下去,这比他娘的吃饱更加的现实。

    战斗持续了很久,忽然一声独特的狼吼传来然后狼群退了,它们退的很自律,还带走了同伴们的尸体,看来,这才小规模的战斗,暂时是林森胜利了。

    但现在的林森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那一声狼吼将他从疯狂的状态下给惊醒了过来,这个狼群并非没有一个领导者,它们还有一个能够控制的领导者,而它,好象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为什么说它没有出现过呢,因为它亿吼声很特别,与之前的狼王不同,它的狼吼声更加的清细,没有原来的狼王那么的粗旷。

    林森在一次的透过空隙往狼吼声传来的方向看去,终于,他看到这群家伙们的领导者了。

    那是一头灰黄色的野狼,它的个头不大,可以说比很多狼都要小,它的体形,也更加的纤细,特别的是它的腿。

    林森看出来了,这是一匹野母狼,或许,对于一个狼群来讲,一头母狼,它的招唤力比起狼王来,更加的有效。

    “我早就应该想到的。”看着那头母狼,林森轻声的嘀咕道,他在一次取了放下的枪,枪口送了出去,瞄准了这个狼群里的美人。

    或许,它在狼群里,是公认的美人吧,林森这样想着,他甚至还想着,它和原来的狼王会不会有着一些特别的奸情呢。

    “呯!”

    他扣下了枪机,在他看来,他的射击技术已经很好了,这一次,应该也不会出错才对,但是他想错了,他忽略了一点,就是那野狼是否会躲避呢。

    说野狼躲避子弹,这有些扯了,但就是这么扯的事情,却实实在在的出现在了林森的面前,他愣住了,眼睁睁的看着这个美人从他的枪口下一跳,闪到了沙丘的后面。

    “呜!”

    一声长吼从沙丘的后方传来,林森已经知道了,那个美人要复仇了,只怕接下来,就是不死不休的战斗了,要想战斗结束,除非他将这群家伙杀光,又或许这群家伙杀掉他。

    林森将八一杠步枪收了回来,他将枪关上了保险,放到了昏迷之中的牛犇怀里。

    “班长,我可真的羡慕你,你睡的这么死,不用去面对这些家伙们带来的压力,现在,我这个才入伍了的家伙,要去真正的战斗了,枪是公共财物,我不能丢了,里面还有一颗子弹,如果你醒来了,希望这一颗子弹可以把你带回去。”

    林森说出这样的话,算是他已经做好了那个最坏的选择了,或者说,他已经没有的选了。

    他本就只是一个新兵,本来不该有这样的选择的,但是很不幸,现在的他醒着,如果可以选,他也情愿昏迷过去的人是他。

    他取了铁锹,手握紧了锹把,又看了一眼昏迷中的牛犇后,就拉开了门出去了,他还快速的将铁门给拉上了,还取了快石头,顶住了铁门的卡口。

    沙丘上的野狼们不安分了,看着走出来的林森,它们呲着牙,发出了低吼声。

    林森如同落莫的古代将军一般,他将铁锹的头指向了面向他已经不安分的压过的野狼,对它们发出了不甘的怒吼。

    “战!战!战……来啊…………”

    谁人年轻不热血,虽说林森还只是一个才下连几天的新兵蛋,但他也是个军人,也有着热血。

    战争一触即发,大部分的野狼渡着慢步,朝他压了过来,还有两只不安分的家伙加速他他扑了过来。

    林森握紧了铁锹的把,精神也高度集中于扑来的其中一头狼身上。

    他算好了,他不及野狼的反应,但他有工具,就是以伤换命,也足够将先扑过来的家伙给干掉了。

    他的耳边响起了新的快步声,或许是有别的野狼从侧面扑来了,但是现在的他,只能先应对一个方向上。

    声音越来越近了,就在他要挥出铁锹的那一刻,一个大的黑影出现在了他的身前,还不带他反应过来,一道光影一闪而过,接着地面上就被洒下一道血印。

    我一口气吃完剩下的十块压缩饼干,喝完剩下的水。突然象它们那样狂暴起来,端枪的手都在发抖。好在不需要瞄准,只要把枪伸出窗缝开枪就是了,一枪就是一个。

    “副班长,是你………”

第四十章:淘个破旧瞄准镜

    即然答应了班长牛犇要帮种树的,那就一定不搞出一点成绩来的,沙漠之中植被无法存,这主要还是因为沙子缺少粘性,无法存住水分。

    既然沙子粘性不够,那就增加沙子的粘性就好了,而最实用的办法,就是运土过来,将土和沙子拌在一起,虽然说这种办法的难度很大,但如果只是种植少量树木的话,还是有可能实现的。

    林森问副班长叶全,就是为了找到一个最近的可取土地,他要先把答应了牛犇的树先种了。

    林森又找到了班长牛犇,将他的设想给讲了,牛犇听了他的话,觉得可以试一试,于是两人就合计起上那个方向去挖土回来了。

    经过商意之后,两人选了通往团部的方向,虽说远了一些,但好在路好走。

    不过今天时间是不行了,因为有些晚了,只怕是出去还没有到地方呢,天就黑了。

    牛犇决定第二天一早就行动,出发的人,暂定牛犇,林森,水元望三人,本来还打算让杨威也去的,不过杨威一在的表示要留下来站岗值勤。

    好吧,其实所有人都明白,杨威不去,还不是因为他离不开枪吗,班长都带人出去了,他要怎么练枪,谁还管的了他。

    至于说副班长叶全,他一直都是留守大本营的主力,没有很重要的事情,他是不会离开哨所的。

    第二天天还不亮,班长牛犇就叫了林森与水元望起床,说好了要去取土的,这可不能在给误了。

    新兵可没有老兵那么的有生活规律,早起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虽说万分不愿意,但又能怎样,还不是要起。

    一早太阳没升起就出了门,可等骑马驶出了沙漠了,这都已经快中午了,不过出来一趟可不容易,不能只为了搞上一点土,考虑到林森入伍以来还没有出去购过物,班长牛犇大度的让水元旺带林森去城里走走,买上生活用品就赶紧回来集合。

    牛犇的意思是他不去,他留下来挖土。

    说到入城,最兴奋的要数水元望了,不过这里没有大城,只有小镇,其实在更早以前,这边大的有集市的地方是不叫镇的,是叫旗,只是后来国家的政策改变,才是这里的旗变为了乡镇一级。

    花了一个小时,才走到了小镇的口上,这个时候,水元旺下了马,他先对同他一样下了马的林森解释道:“小林,到了镇里,没打算要的东西,千万别去摸,还有,不要讨价还价,要买的东西,问了价格,觉得合适了你就买,觉得不合适了,那就到别家去看看,切记要先问价。”

    对于水元旺的解说,林森还是听了进去,他其实也知道有些地区,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像是那和区域性特色的贸易,已经很少见了。

    进到了镇子里,林森才发责,这边的镇子可并不大,要说这里的集市,更像是乡下的赶会,店铺很少,倒是直接路边摆摊的更多一些。

    林森找到了一个摆在中街的摊位,买了两条内裤,他也是按照水元望说的,先问价,在说买。

    好在这边的东西并不贵,比起他上大学所在的城市,可以说是便宜的多了。

    林森买的都是很普通的日用品,做为义务兵,津贴就那么几十块钱,要想买多点东西,也没有那个可能。

    倒是水元旺,他与林森不一样,进了镇子以后,他就奔着一家商铺去了,因为那铺子也没有一个牌子,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店铺。

    等两人都买好了东西,在一次的聚到了一起后,林森才发现水元望搬着一个大箱子,他也不知道水元望这买的是什么东西,还由好奇的问道:“小水,你这买的什么东西啊?”

    水元旺将箱子往地上一放,这才给林森看了一眼箱子里的东西,并说道:“我让店老板帮我淘的畜电池,他是不知道,咱们那地方,用电全靠天,要是连着几天没有太阳的话,那电还真的不够用的。”

    林森也知道水元旺说的事实,币们的哨所,因为地处沙漠之中,也没有电线架过去,他们用的电,还是依靠太阳能,那太阳能光板很大,但发电量一搬,就这,他们这里用的,还是国家才研发出来没有几年的东西。

    林森也没有想到水元旺会这么的关心哨所的日常生活,他看着那箱子里放置的畜电池,对水元旺问道:“这东西很贵吧,你花了多少钱啊?”

    水元旺回道:“也不算多贵,毕竟是个二手货,也可能三手货,我花了这个数弄到的。”水元望说完之后,对出了一个巴掌来。

    林森惊讶的说道:“五百啊?你那么有钱吗,好像你的津贴也就比我高了十块钱吧。”

    “光是依靠我那点津贴,当然不够了,不过我还是有些钱用的,我是独生子,我家老水挣在的钱,不还是给我用的吗。”水元旺无所谓的说道。

    两人聊了一会,沿途又看了看,水元望见到有个买各种稀奇古怪的摊位上有着一个瞄准镜,一下就来了兴趣,他拉了下林森,就向着那个摊位走去。

    “老板,这个怎么卖啊?”到了摊位边上,水元旺手指着摆在摊位角落上的瞄准镜问道。

    那摊位后面的老板认真的看了看水无望的脸,接着比了一个六的手势出来,嘴里还说了一句林森根本就听不懂的地方方言。

    水元旺皱起了眉头,价格超出了他心里的底现太多了,按照他入镇之初讲的话,那就是价格上不合适的话,就去别处看看。

    但这种东西,又不是日用品,这家价高了,换一家买就好了,那瞄准镜这种欷缺之物,能遇到就算很幸运了。

    “我给这个数,你要觉得可行,那我就立马付款结账。”水元旺在一次的盯着能方,边说边举了两根手换来。

    不得不说,现在水无望给的价事已经不算低了,那可是他近三个月的很贴了,两百块,对于这边境上的寻常百姓家来说,这些钱都可以供一家三口吃喝两个月不至了。

    林森见水元旺与他入镇前说的话不符,这不是说好的,不能讨价还价的,怎么现在他就讨价还价了起来呢。

    林森也没多问水元旺,因为现在也不是问话的时候。

    摊位后面的老板看水元望比出的两根手指,摇头说着林森还是听不懂的地方语言,而水元旺也不放口,咬死了就给那个价。

    三次讨价还价之后,那摊位的老板还是不愿意放口,而水元旺只能放弃了,虽然那东西他真的想要买,可是那价格,真的是高了太多。

    两人刚走出没多远,那摊位老板又拿着那个瞄准镜追了过来,他又和水元旺又地方语言交流了几句,这才见水元旺从口袋里取了三百块钱出来,交给了对方,并从那老板的手里接过了那个瞄准镜来。

    那老板又和水元旺说了两句林森听不懂的话后,就又返回他的摊位了,林森也没问水元旺,他和那个摊位的老板都说了什么,而是从水元旺的手中将那个瞄准镜给取了过来,看了看,发现前面的镜面上还有着一个开口,不由问道:“这个东西,花上三百块买,太不值了,它又没逑啥用的,你买它干什么?当望远镜使吗?”

    水元旺笑着说道:“在需要它的人手里,那就是值的,别看这东西有些旧了,我可告诉你,这东西一看就有年代感了,说不定还是什么古董呢。”

    林森可不相信这能是什么古懂,这种东西,一看就是后现代之物,现在他就是随手找个破碗,说是古董都比这个瞄准镜说是古董靠谱一些。

    林森:“你的意思,这东西在你手里,就有价值了?你是那个需要他的人?”

    水元旺笑言:“我当然不是了,这东西在我手里,还没有几升汽油来的实用,但我不需要,有人需要啊,你忘了,软货的爱好是什么,这个东西给他,你说有价值没有?”

    林森一想,还真的是,以杨威那特有的爱好,这个破旧瞄准镜,还真的会是他想要的东西,除了他,只怕没谁会认为这个破烂玩意有什么用处。

    林森将那旧瞄准镜塞到了水元旺的裤子口袋里,又说道:“小水,我发现了,你对杨威以及班里其他人的了解可是够透彻的吗。”

    水元旺回道:“咱们班就那么几个人,相处久了,谁有啥爱好,有啥特长,自然而然的就了解了,对了,你还要买什么吗?”

    林森摇了摇头:“我不需要买别的东西了,在买的话,钱就不够了。”

    水元旺给了林森一个微笑:“钱不够,我可以先借你的,还想买什么啊?”

    林森想了想,自己下次出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既然现在能买,那干脆一起买了带回去好了,于是他就又对水元旺说道:“我见有厚塑料布,我想买上一卷回去。”

第四十一章:小犬老黑

    听闻林森要买塑料布,水元旺疑惑了,他猜不出林森要蚤这塑料布有何用处,不由问道:“你要塑料布做什么啊?”

    “这不是答应了班长要帮他种上几棵树的吗,先怕先的那个方法不够完美,所以,先想多一个保险。”林森回道。

    水元旺还是没有听明白林森的话里意思,他说道:“你要的保险,和这塑料布有关?”

    林森点了点头:“是的!”

    水元旺一点头:“行吧,不就一卷塑料布吗,我买了,要是真的能种树成功了,功劳要算我一份,买塑料布的在那呢?”

    林森一指一个摊位:“就那一家,我问过了,就他家的最便宜了,对了,先要买袋状的。”

    水元旺朝着林森手指的那家店铺一看,啥也没说,就朝着那个摊位走去,林森跟在他的身后,也走了过去。

    “那一种?”摊位边上,水元旺看着摊位上的数卷塑料布,对林森问道。

    林森一指其中很宽的一卷,说道:“就这一卷。”

    水元旺买好了塑料布后,直接让林森拿着,现在的他,可是拿不住那么多的东西了。

    “走,去买买提大叔家去取树苗了。”水元旺对拿上了塑料布的林森说了一句,就朝着一条小路走去。

    林森可不知道这买买提大叔是谁,想来,应该是卖树苗的吧。

    这一走,就离开了镇子,又走了近半小时,一个果园出现了,水元旺过去敲了敲门,没等多久,一位大胡子中老年人打开了门,他一看到来人是水元旺,微笑着招呼水元旺和林森进去。

    好吧,这位买买提大叔的地方方言更重,从头至尾,林森也没听懂一个字调,他都想不明白,这水元望是怎么和对方交?的。

    至到带上了树苗离开,林森都还迷迷糊糊的,他感觉自己就是个局外人一样,不过水元旺和他这一趟,可不至拿了树苗,还带了一条小狗,用水元旺的话说,是这位买买提大叔家的看院狗生的崽子,不过养不过来了,让小水带走一只。

    “小水,这位买买提大叔是什么人啊?”走出来后,憋了半天的林森这才好奇的对水元旺问道。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的,先所知道的,这位大叔是和老牛一样想要治理沙漠的人,你要想知道的话,回去了问问老牛就行了。”水元旺随口说道。

    林森哦了一声,至于说回去了问班长,那他是不会问的。

    与牛犇会合之后,牛犇已经挖了好多的土,正在住马匹上装,还好他们出来的时候,多带了两匹马,帮忙将土装到两匹闲着的马身上后,三人五马就踏上了返程。

    回到了哨所,天已经快黑了,杨威和副班长已经做好了饭,等着他们。

    中午也没吃饭,三人早就饿了,快速的狼吞虎咽之后,牛犇就拉着林森要去种树了,而他们从那位买买提大叔家里取回来的,也正是胡杨苗。

    这几株胡杨苗并不大,也就只有指头那么粗,包括着泥的根部,也就拳头大小,要种这么大的一棵树,要用到的泥土并不多。

    当初说好了,要种在哨所边上的,那就一定要种在哨所边上,牛犇像是想到这次一定会成功似的,竟然还想着种在什么位置更合格,还有比例要多大。

    林森心里没底,可是即然班长牛犇这么的用心,那就随他去吧。

    定好了位置之后,就开始挖坑了,以林森的设想,坑一定要挖的深一点才行,沙漠干燥,太浅的话,沙层太容易晒透了。

    对于林森的要求,牛犇很认真的执行了,不就是多挖几锹的事嘛,又不会多麻烦的。

    林森取出了塑料布来,将取裁下一段下来,往着中间装上了土,将带土的树苗给埋到了那土里,因为塑料布够宽大,全装土的话,他们带回来的土还真不够他用的,于是,他就用用了一点土,和沙子搅拌以后,也倒进了沙塑料布中。

    提着塑料布和它里面的树苗,将其放到了挖出来的深坑之中,接着开始埋沙子,直到埋的与沙地平齐了,林森这才将塑料布露出来的边往中间的树苗上一聚,再在上面继续的又埋上了沙子。

    弄好了,林森这才对牛犇说道:“班长,浇水了。”

    “好,马上来。”牛犇很配合的应了一声,接着他就拿了水桶,往着不远处的绿洲而去了。

    班长牛犇刚去打水,副班长叶全就过来了,他在林森种下的胡杨上看了看,这才对林森说道:“需要我帮你点忙吗?”

    林森抬头看了副班长一眼后,摆手说道:“副班长,不用了,你先把老黑给照看好了,可别让它出个差子了。”

    林森说的老黑,可不是说的班长牛犇的别称,他说的是从买买提大叔家带回来的那一条小狗,至于为什么叫老黑,这不还是杨威与水无望恶趣味的取的名字。

    当时班长牛犇也说了,一条小狗崽子,怎么可以叫老黑呢,应该叫小黑才对,可是真这么叫的话,杨威说了,小黑是作者大大的名字,得罪老牛你没事,可要是得罪了作者大大,那会让我提前领盒饭的,在说了,小狗崽子长的很快的,几个月就长大了,这名字是为他长大后起的。

    不管中间过程怎样,总之,最后这老黑的名号,以后就不在黑黑的是班长牛犇一个人的了,还有一个小狗崽子呢。

    “老黑被小杨带出去了,他还说了,老黑既然来到了部队里,那就算半个军犬了,得把它训出军犬的样,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懂犬呢。”副班长叶全说着,还韩着哨所的另一面看了看。

    “没事的,别操那心刁,小杨会训犬,这话说出来,那纯粹是笑话,咱们全团,从来就没有过训犬兵,你以为他训的好那小崽子吗?”班长提着两桶水回来了,微喘着气,对副班长叶全说道。

    ……

    ……防盗章,数小时后改回。

    即然答应了班长牛犇要帮种树的,那就一定不搞出一点成绩来的,沙漠之中植被无法存,这主要还是因为沙子缺少粘性,无法存住水分。

    既然沙子粘性不够,那就增加沙子的粘性就好了,而最实用的办法,就是运土过来,将土和沙子拌在一起,虽然说这种办法的难度很大,但如果只是种植少量树木的话,还是有可能实现的。

    林森问副班长叶全,就是为了找到一个最近的可取土地,他要先把答应了牛犇的树先种了。

    林森又找到了班长牛犇,将他的设想给讲了,牛犇听了他的话,觉得可以试一试,于是两人就合计起上那个方向去挖土回来了。

    经过商意之后,两人选了通往团部的方向,虽说远了一些,但好在路好走。

    不过今天时间是不行了,因为有些晚了,只怕是出去还没有到地方呢,天就黑了。

    牛犇决定第二天一早就行动,出发的人,暂定牛犇,林森,水元望三人,本来还打算让杨威也去的,不过杨威一在的表示要留下来站岗值勤。

    好吧,其实所有人都明白,杨威不去,还不是因为他离不开枪吗,班长都带人出去了,他要怎么练枪,谁还管的了他。

    至于说副班长叶全,他一直都是留守大本营的主力,没有很重要的事情,他是不会离开哨所的。

    第二天天还不亮,班长牛犇就叫了林森与水元望起床,说好了要去取土的,这可不能在给误了。

    新兵可没有老兵那么的有生活规律,早起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虽说万分不愿意,但又能怎样,还不是要起。

    一早太阳没升起就出了门,可等骑马驶出了沙漠了,这都已经快中午了,不过出来一趟可不容易,不能只为了搞上一点土,考虑到林森入伍以来还没有出去购过物,班长牛犇大度的让水元旺带林森去城里走走,买上生活用品就赶紧回来集合。

    牛犇的意思是他不去,他留下来挖土。

    说到入城,最兴奋的要数水元望了,不过这里没有大城,只有小镇,其实在更早以前,这边大的有集市的地方是不叫镇的,是叫旗,只是后来国家的政策改变,才是这里的旗变为了乡镇一级。

    花了一个小时,才走到了小镇的口上,这个时候,水元旺下了马,他先对同他一样下了马的林森解释道:“小林,到了镇里,没打算要的东西,千万别去摸,还有,不要讨价还价,要买的东西,问了价格,觉得合适了你就买,觉得不合适了,那就到别家去看看,切记要先问价。”

    对于水元旺的解说,林森还是听了进去,他其实也知道有些地区,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像是那和区域性特色的贸易,已经很少见了。

    进到了镇子里,林森才发责,这边的镇子可并不大,要说这里的集市,更像是乡下的赶会,店铺很少,倒是直接路边摆摊的更多一些。

    林森找到了一个摆在中街的摊位,买了两条内裤,他也是按照水元望说的,先问价,在说买。

    好在这边的东西并不贵,比起他上大学所在的城市,可以说是便宜的多了。

    ……

    林森买的都是很普通的日用品,做为义务兵,津贴就那么几十块钱,要想买多点东西,也没有那个可能。

    倒是水元旺,他与林森不一样,进了镇子以后,他就奔着一家商铺去了,因为那铺子也没有一个牌子,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店铺。

    等两人都买好了东西,在一次的聚到了一起后,林森才发现水元望搬着一个大箱子,他也不知道水元望这买的是什么东西,还由好奇的问道:“小水,你这买的什么东西啊?”

    水元旺将箱子往地上一放,这才给林森看了一眼箱子里的东西,并说道:“我让店老板帮我淘的畜电池,他是不知道,咱们那地方,用电全靠天,要是连着几天没有太阳的话,那电还真的不够用的。”

    林森也知道水元旺说的事实,币们的哨所,因为地处沙漠之中,也没有电线架过去,他们用的电,还是依靠太阳能,那太阳能光板很大,但发电量一搬,就这,他们这里用的,还是国家才研发出来没有几年的东西。

    林森也没有想到水元旺会这么的关心哨所的日常生活,他看着那箱子里放置的畜电池,对水元旺问道:“这东西很贵吧,你花了多少钱啊?”

    水元旺回道:“也不算多贵,毕竟是个二手货,也可能三手货,我花了这个数弄到的。”水元望说完之后,对出了一个巴掌来。

    林森惊讶的说道:“五百啊?你那么有钱吗,好像你的津贴也就比我高了十块钱吧。”

    “光是依靠我那点津贴,当然不够了,不过我还是有些钱用的,我是独生子,我家老水挣在的钱,不还是给我用的吗。”水元旺无所谓的说道。

    两人聊了一会,沿途又看了看,水元望见到有个买各种稀奇古怪的摊位上有着一个瞄准镜,一下就来了兴趣,他拉了下林森,就向着那个摊位走去。

    “老板,这个怎么卖啊?”到了摊位边上,水元旺手指着摆在摊位角落上的瞄准镜问道。

    那摊位后面的老板认真的看了看水无望的脸,接着比了一个六的手势出来,嘴里还说了一句林森根本就听不懂的地方方言。

    水元旺皱起了眉头,价格超出了他心里的底现太多了,按照他入镇之初讲的话,那就是价格上不合适的话,就去别处看看。

    但这种东西,又不是日用品,这家价高了,换一家买就好了,那瞄准镜这种欷缺之物,能遇到就算很幸运了。

    “我给这个数,你要觉得可行,那我就立马付款结账。”水元旺在一次的盯着能方,边说边举了两根手换来。

第四十二章:你的步子已经乱了

    当杨威打开了那管装物的外包,这一打开,他就愣住了,然后他又小心翼翼的将其拿了出来,又细心的看了看,还在一头的镜头上哈了点气,用自己的袖口擦了擦,这才又放到了眼前看了看。

    “怎么样,我就说你一定喜欢的吧。”水元旺笑着对杨威说道。

    杨威回过头来,对水元旺一笑,那笑很真诚。

    “谢了水货,这小家伙归你照顾了,我还有事,先走了,对了,晚上的夜岗,我帮你值了。”杨威起身,将那瞄准镜宝贝似的塞到了怀里,笑着离开了。

    “这个家伙,平时就数你冷,我还以为你一直都这样的。”水元旺对离开的杨威背影嘀咕了一声。

    水元旺招着小家伙出来,看到林森与班长牛犇还有逼班长叶全正在种植最后一棵树苗,不由自主的走了过来,他将小家伙放下了之后,到一棵树苗边看了看,然后对忙活着的林森说道:“小林子,可以啊,你这法子,我相信,一定能把这几棵胡阳种活的。”

    牛犇浇完了水,听到水元旺的话,抬头对林森一笑,说道:“看吧,可不是就我觉得可行,我也很有信心的,一定能将这几棵树苗种活的。”

    林森回了一个很随和的微笑,能不能活,可不是几个人嘴上说的就行的,得真正的经过时间的考验才行,就算前期成活下来了,等到树苗长大了,根系扎穿下方的塑料布了,到了那个时候,还活着,那才叫真正的成功。

    总算是将树苗全种下了,这下可以休息了,这一天虽说没有什么训练,当然了,这哨所里平时还真的就没有什么训练任务,总之,还是很累的。

    返回宿舍的时候,林森拉住了背着铁锹返回的班长牛犇,说道:“班长,树我可帮你种了,接下来,你别忘了你的承诺了,你要教我军事技能的。”

    “答应你的,我自然会做到,放心。”牛犇说完,就又对水元旺和叶全说道:“小水,副班长,有个事我先说一下,明天开始,我们上午正常的训练。”

    听闻要训练,水元旺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不是吧班长,咱们这哨所,天高皇帝远的,训练给谁看,咱又不用考核,就别折腾了行吗?”

    牛犇一瞪哭丧着脸的水元旺:“当兵训练,天经地义,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也不是我要和你们商量的,就是通知你一声,对了,小杨呢?”

    “不知道,应该是又跑出去玩躲猫猫了吧。”水元旺不太确定的说道。

    当然了,也就是他平时才会搞出一些另类的形容词来,就像这躲猫猫吧,这要是用杨威的话说,就是战略性潜伏训练。

    不过,在场的人也都知道水元旺说的躲猫猫是什么意思,杨威就那个性,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也不太放在心上,反正也出不了什么意外的。

    一直到了要休息的时间,班长牛犇先是检查了班里人有没有盖好,这时他发现水元旺也躺下了,他又看了看其他的几个床铺,见杨威的床铺空着,这才对水元旺问道:“是小杨又把你的岗给顶替了?”

    水元旺对牛犇一笑,也轻声的说道:“老牛,这不是软货非要和我换吗,你也知道他的脾气,我要不和他换,他会干我的,我打不过他的。”

    “我就问你是不是,你用的着给我讲这么多的大道理吗,行了,睡吧,明天还要训练呢。”牛犇说完,帮水元旺拉了拉被子,这才又披上了外套,朝着岗哨位走去。

    “谁?口令?”听到耍脚步声传来,杨威一下将枪口转了回来,对声音传来处喊道。

    “山!回令!”是牛犇的声音,那声音一传到杨威的耳朵里,班长牛犇的身影就也出现了。

    “钢!班长,你怎么上来了。”杨威回完回令,收起了枪,对走到了他身边的牛犇问道。

    “小杨,有个事我得牷和你说说,以后呢,所有的岗位该是谁的,就还是谁的,你也别总是替别人都岗了,你总这样的话,休息不好,还有,从明天开始,训练工作恢复,你也别想着那些不合群的个人行动了,必须要参加。”

    班长牛犇语气平和的对杨威说道,对于这个敢开他玩笑的一级士官,他一向还是很看中他的,只因为他很认真,对自己的目标一向都很认真。

    这很想当年的自己,杨威也的确算的上一个好兵,一个有着很好军事素养的好兵,如果他不是分到了这哨所里来,而是分到战斗连队里去,相信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好的战士,一个优秀的射手,还甚至有可能成为一名他向往的狙击手。

    “恢复训练,训什么?不会是从基础训练起吧?”杨威随口反问。

    “训什么,当然是训练该训练的科目了,我们哨所,怎么说也是一个雷达站了,应该会的操作技能,都要会,不能总让我和副班长两个人一直去操作吧,你们该会的,还是要会,万一那一天,我和副班长都退伍了,你们没一个人会操作雷达的话,那可怎么能行。”

    牛犇才说教完,就看到杨威盒着的枪有些不对劲,好像多了一个不该多的的东西来,他又走近了杨威,伸手过去就要取枪下来。

    杨威习惯性护枪的一躲,就躲过了班长牛犇伸来的手。

    牛犇见杨威躲了过去,这才又将手平伸过去,语气严肃的对杨威说道:“小杨,枪上你装了什么,拿给我看一看。”

    “装了狙击瞄准镜,我是要成为狙击手的人,自然是要练习狙击了。”杨威回应道,但他并没有将枪递回给班乞牛犇。

    见到杨威还是这样的不情不愿,班长牛犇又将平伸的手往杨威身前移了一点,加重了语气的说道:“把枪给我,快点的,别让我在重复第三遍了。”

    杨威见牛犇脸色变了,语气也不太好,这才不情不愿的将那被他小小改装了一下的八一杠递回给了牛犇。

    牛犇接过了枪,上下看了看,接着将枪平举,管他摆平枪了,这才将目光转到了瞄准镜上,随意的看了一眼。

    “这东西那里来的?”牛犇又抬起了头,将枪提在手上,举起,那上面那用背包带固定住的瞄准镜正对杨威的双眼问道。

    “小水进城里淘回来的。”见班长牛犇说话语气都变的不好了,杨威这才老老实实的做了回答。

    牛犇将枪又递回给了杨威,语重心肠的对杨威教育道:“小杨,你一直以来都是我觉得最有军事素养的好兵,平时你多拿枪练习,我也默认了,也没说过你什么,可是今天,我就不得不好好的给你讲一讲了,我也希望,今晚上我给你说的话,你能任认真的记到心里面去。”

    杨威的脸色随着班长牛犇的话变的严肃了起来,他觉得,班长接下来要说的话,肯定与这他今天才得到的这个瞄准镜有关。

    “小杨,我知道你的梦想,也知道你一直在为你的梦想而奋斗,你这样的精神,也是值得其他的军人去学习的,但是,梦想想要实现,就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走,我也相信,你之前走的很踏实,可是现在,你的步子已经乱了。”

    就在这时,杨威插话说道:“班长,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牛犇又指了指抢上的瞄准镜,对杨威在一次的讲道:“问题就出在这里,你还没有站稳住脚呢,就想着跳了,这还不摔个大跟头,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狙击手,首先,你得先成为一个精度射手,常规步枪你都还没有学完,就先别想着高精度枪支了。”

    “还有,这个瞄准镜你回头就拆了,它这样装在枪上,不但不会对你有任何的帮助,还会降低你的射击水平,不是配套存在枪支上的东西,会误导你的,这个瞄准镜被你这么装,偏差大了很多,你想学习的知识,我会慢慢一点一点的教你,等你配的上一个射手的称号了,我就教你关于狙击手的技能知识。”

    牛犇说完,手又一指枪上的瞄准镜,在次重复道:“别在让我再看到这个不轮不类的改装了,后半夜我过来换你岗,你自己先好好想想吧。”

    班长牛犇说完,就又离开了,他回到宿舍后,就变的轻手轻脚了,生怕是吵到了里面的人一样。

    他刚要上床睡觉,这时发现林森的被子被他给踢开了一大块,他摇了下头,接着走到了林森的床铺边上,轻轻的为林森将被子给盖好。

    而就在他刚将被子盖好,还没有往回移一步呢,就见床铺牛的林森一个翻身,接着又将脚头的被子给瞪到了里面,后面的一条腿一跷,压在了被子的上面。

    “睡的可太不雅了。”牛犇嘀咕了一句,这才又弯下腰去,将林森压着被子的腿微抬一些,将压着的被子给抽了出来,这才将林森又给盖好了,他见林森在没有蹬开被子,看上去是睡死了,这才轻步走回到了自己的床铺边上,上了床。

第四十三章:饭前一首歌

    一早醒来,天工不作美,起了风沙,虽然不大,不过应该是会影响正常的训练的。

    这让牛犇很没面子,前一天才说要开始训练,这开始的第一天,就给了这么一个天气。

    可能这么算了?

    当然不能了,训练不能正常进行,那就换一个,学习知识,学习军事技能理论知识好了。

    不过这就是学习军事技能,也不能把部队原有的作习给更改了,比如是唱军歌。

    那个时代的年轻人,都喜欢流星歌曲,什么情啊,爱啊,越是悲伤情歌,就越是火,林森入伍之前,有一个同学,为了追求一个音乐系的妹子,天天的接他练习唱歌,那个同学,唱歌那真的叫鬼哭狼嚎,林森那时抨价他为野兽派。

    可是自他来到军营才知道,那时的同学算什么呀,那也能叫野兽派?

    他在新兵连时,新兵们吼出来的歌声,都能把野兽给吓死,还好他们新兵连是在城里,也没有什么野兽,这才没有吓死野兽来的事件发生。

    新兵连时唱军歌,连长说是军歌的歌声是用来鼓舞士气。

    后来林森总结,鼓舞士气个逑,新兵车的军歌,就一个用处,不管会唱,还是不会唱,都他娘的要吼大声,声音不大,那甭他妈想吃饭。

    想吃饭就得大声吼,就得吼出把那种能把野兽吓死效果才行。

    早饭上桌,杨威和小水扯开椅子就座了下去,刚那起筷子来,班长牛犇对他们一瞪眼:“说开饭了吗,还有规矩吗,门口列队去。”

    “列啥队啊,我们之前不都是这样直接开吃的吗?”杨威有些不服气的边说,边拿筷子去来萝卜丝。

    班长牛犇走了过去,伸手揪住了杨威的耳朵,就将他给提离了椅子。

    “疼,疼……”杨威裂嘴喊道,还伸出了手,去保护自己的耳朵。

    牛犇揪着杨威的耳朵,将他拉到了门口,揪他耳朵的手一松,脚抬了起来,一脚踹在了杨威的屁股上,将他给踹到了门处。

    杨威手捂着自己的耳朵,扭过头来,瞪着牛犇:“老牛,你这是打骂体罚战士,信不信我向上面领导告你。”

    “行,你告,我等着。”牛犇满不在乎的说了一句,又转过头来,一瞪水元旺和林森,两人想也不想的就往跑,他们可不想步了杨威的后尘。

    班长将看副班长叶群收起了围裙,也向外走去了,他这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朝着外面走去。

    外而,杨威和水元旺站在食堂前的台阶上,吹着牛逼等开饭,林森自成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副班长叶全,侧带着那只小狗。

    牛犇走到了门口,往中间一站。

    “集合…………向右看齐………向前看………”

    “饭前一支歌,团结,预备唱。”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

    林森因为还处于新兵连的习惯之中,这一开唱,声音就高呼到了顶点,可当他听到,几乎只有他一人的声音之后,不由自主的降下声来。

    “你傻啊,还当这是新兵连啊,这是老连队了,用不着那么较真,只是吃饭前的例行公事,又不是什么有高兴事了......”

    林森身侧的杨威,语气冷冷的说道。

    “傻?你说谁说的?部队新兵连是没合格吗,既然如此,那我可是先说好了,唱不好歌,那就别吃饭了,以后我们开饭严格按照部队作息习惯,该是什么,就是什么。”牛犇听到了杨威的嘀咕声,接着看着杨威,在正前方,大声说道。

    杨威没有反驳,水元旺斜看了一眼杨威,对杨威丢了个眼色过去,然后他就对班长说道:“班长,歌唱完了,现在可以开饭了吧?”

    水元旺说完,对班长牛犇一笑,就朝着食堂内走去,而杨威也跟着往里面走。

    “回来,我说可以开饭了吗,站回队列里去。”牛犇生气的说道,现在他有些想要发火,这杨威和水元旺太随意了一些吧。

    当然了,这也不能完全的怪罪水元旺和杨威,实在是这个哨所,太久都没有过正常的作习了,他们俩个人,早就习惯了散漫的生活习惯。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看是以前慣着你们太多了,所以我决定了,为了你们的军人形象,我决定了,以后严格的照军队条令条例的标准来,我得把你们给纠正过来。”牛犇语气非常的不好。

    林森倒是没有觉得什么,他本就是才从新兵连下来没有几天,还没有养成这里不好的习惯。

    杨威和水元旺在一次的走回到了饭堂前的四人小队列里,立正站好,一脸不悦的听牛犇训话。

    牛犇在一次的整队,起歌喊道:“团结就是力量……”

    喝的效果还是不太好,有了反坑情绪的杨威和水元旺,还是不怎么出声,他俩就张张嘴,动动嘴皮子,完全是在在队伍里干烂竽充数。

    “林森,你进去吃饭,其他的人,继续唱。”牛犇说完,目光主要是盯在杨威与水元旺身上。

    至于副班长叶全,他完全不在意,他弯下了腰,抱起了‘老黑’就往外走,也不知道,外面的风沙天气,副班长叶全要去做什么。

    “你俩都是老同志了,能不能有点老兵的样子,唱个歌都不愿意,你们是要上天呢?我今天可把话放着了,不唱好,不唱响,那你俩就饿着,唱不响,甭想吃饭,我也不吃饭,我就陪着你们,陪你们到唱好,唱响。”

    没有可以充数的对象了,就剩两个人了,在不好好唱,那就真的是和肚子过不去了,牛犇这么一弄,还真就有了效果了,于是,杨威与水元旺合力一曲雄壮豪迈的“团结就是力量”终于敲开了吃饭之门。

    林森做为新兵,自然没有率先开吃,他虽然提前进了食堂,但还是座在椅子上没有动筷,老实的等着,等着其他人回来一起吃饭。

    杨威座了下来,一看桌上饭菜还没有被动一下,这才对林森说道:“小林子,你够义气,不像有些人啊……”杨威说完,目光斜了牛犇一眼。

    “吃个饭还堵不上你的嘴,你是不是不想吃了。”

    被针对的牛犇瞪了杨威一眼,这才又继续说道:“你小子好好想想,你刚分来这里的时候,也没逑啥子训练,体能消耗也没多大,可你小子那饭量可是大得惊人,还娘的要吃馒头,咱们哨所的条件,那具备做馒头的条件,可就是为了你小子,我们三个老兵,硬是跑出了几十公里,把家伙事给你弄全了,可你小子也不地道,十几个馒头蒸出来,小丫的一顿吃光了,让我们忙活的老兵连尝上一口都没有,我们是那对你不够好了吗?”

    “十几个馒头,什么概念,谁想的到,杨威之前会是一个吃货呢,还是那种能吃死老子的吃货,说不准,杨威选择当兵,就是因为家里养不起他了,才送往部队的。”林森听了班长牛犇的话,心里猜想着。

    “软货,我才知道啊,原来你以前还是个吃货呢,看来以后我得给你的称呼给改一改了啊。”水元旺也难以想象的看着牛犇说道。

    “别听老牛瞎说,具体情况可不是他说的那样,是他们弄的馒头吧,面都没有发好,蒸出来的馒头死硬死硬的,当时我就想吧,三位班长上年纪了,这胃功能只怕也不行了,干脆啊,就让我一个人吃完好了,省的让他们为难。”杨威随口瞎说起来。

    “十几个没发好面的馒头,那都能吃下,那如果是蒸好了的完美软馒头,那得能吃多少个啊。”水元旺在次看着杨威问道。

    杨威喝了口汤,这才说道:“吃不了太多的,真的。”

    杨威自然不会说,十几个馒头可不是他的高纪录,以他当初新兵连的战绩算的话,他最多一次吃了二十四个馒头。

    二十四个,真的不少了吧,可就这成绩,他都不好说是他吃饱了,他只所以吃了二十四个还没饱,这可不是他怕人说他吃的多,实在是因为二十四个吃完了,没有馒头在让他吃了。

    水元旺将头看向了林森,说道:“小林子,你也是北方人,你来说说,能吃十几个没蒸好的硬馒头的,算是吃货吗?还有,你能吃那么多的一半吗?”

    其实林森并不想扯进水元旺的话题中,可是就连班长牛犇都扯了进来,他看着林森说道:“没事,你就说你知道的就行了。”

    林森又看了下杨威,见杨威并不在意的样子,这才说道:“我虽然是北方人,但我不是很常吃馒头,我们都吃面条的。”

    好吧,这有是一个新答案了,北方人,并不是都吃馒是,还有人,不吃馒头吃面条,这也算的上是一个不得罪人的说法了。

    杨威还是没在意,他又看着牛犇说道:“老牛,这领队是不是要轮流来啊,不能一直被你霸占吧?”

    牛犇回道:“你要想领队,可以的,这样吧,午饭时间,在领队,你来做好了。”

    ……

第四十四章:‘跑马’

    林森也不在意饭桌上杨威和班长牛犇的语言交流,他专心与桌上的饭菜,按说,他已经过了青春期了,不该是那么能听的年龄才对。

    一碗饭下肚,他拿起了碗,起身就往大锅跑去,班长牛犇见状,对林森喊道:“小林,别急,没人和你抢的,放心,饭够吃。”

    林森一愣,这才反应过来了,这不是新兵连了,这些天,他也还真没有正经的吃过饭,也忘了此时已经是下连了,别的几个人,还真没有谁和他一样,吃个饭,着急嘛拉的。

    当然了,当兵的,刚下连的新兵有这么一个情况也很正常的,必竟新兵连的生活,就是以抢吃为主,有点经验的都知道,这要吃的第一碗千万不要多盛了,先是半碗,或者小半碗,饭一到手,赶快扒拉上几口,尽快的吃掉,然后再去弄一大碗,而在盛的一大碗,一定要满满的,满出带尖的那种,就这,还有人吃不饱呢。

    虽然有句话说的,当兵的,大米饭管够,但是对于新兵连的新兵们而言,好像还真的是不管够的,不是说新兵连有苛扣伙食,主要是大部分的新兵,都太能吃了。

    当然了,也没有人能理解,新兵连的训练,并不比老兵连累,怎么就那么的饿呢,没有人去想过那个问题,总之过来人,都习以为常了。

    哨所的伙食,说实在的,比不了新兵连,至少新兵连还能吃上两荤两素四个菜,但是哨所呢,多的时候陪就两个菜,没有荤素之分,很多时候,都是一个大锅菜,荤素搅在一起,虽说不怎么好看,但味道并不差。

    饭还没有吃完呢,副班长叶全带着老黑回来了,他也不座下吃饭,而是走到了班长牛犇的边说,一脸兴奋劲。

    “老牛,告诉你个好消息,种的那几棵胡杨苗都活的好好的,我刚去看了,都很有精神,比刚种时都有精神的。”

    “活了……”牛犇说着,丢下饭碗就往外面跑去,他还就忘了,自己应该先去看一看种下的树苗的,那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杨威与水元旺对视了一眼,也放下了碗筷,朝着外面走去,食堂内,就剩下牛犇和林森两个人了。

    “小林,你不出去看看吗?”副班长叶全看着只顾吃饭的林森问道。

    “有啥可看的,我早就想到结果了,现在种活了,很正常,也很好理解,等树苗在长大点,根系彻底的铺开了,那时能够活下来,才是真的成活了。”林森好不在意的说道。

    没一会,牛犇又带着杨威和水元旺回来了,牛犇双手往林森的肩上一按,一脸兴奋的对林森说道:“小林子,你的方法还真的管用啊,我们还真的把树给种活了。”

    见林森差点被呛道,牛犇又赶紧松开了手,这时候,小水也拍了下林森的肩膀,说道:“之前可说好了的,这功劳可有我的一半。”

    “咳咳!”林森咳了两下,这才顺过气来,他说道:“咱们是不是先把饭给吃了。”

    “对,对,吃饭。”牛犇说着,又座了下来。

    “班长,你看咱们把树都种活了,这么值得庆祝的事情,你说咱们是不是要搞一下呢?”座下的水元旺看着班长牛犇说道。

    牛犇兴奋劲正盛,但很快他就又皱了眉:“嗯,是很值得庆祝,不过咱们哨所没什么备货,这要搞一下,怎么搞,这天又不好总不能出去买的。”

    牛犇说完,不由又看向了水元旺,说道:“要不你看那会天好点了,出去买点吃的回来。”

    水元旺有些不太情愿伙说道:“班长,这事怎么能让我去呢,我还想着天好一点了,能把被子给选一下的。”

    沙漠可以说是缺水的代名词了,还要洗被子,这的多么的浪费吧,不过也不是说不可以,至少哨所还是能够一年内洗上两三次的,就因为哨所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绿洲。

    杨威听闻水元旺要洗被子,不由的转头看向了水元旺,开玩笑的说道:“哟,水货,你还想着选被子了,怎么的,难不成你跑马了不成?”

    水元旺反应很过激,他直接一瞪杨威:“我太久没洗过被子了,现在洗一下不可以吗?”

    谁也没有想到,水元旺的反应如此的强烈,杨威还从来没见过水元旺像今天一样的这么的经不起玩笑,不由的又说道:“水货,看你这反应,我就开个玩笑而已,你这不会真的是跑马了吧?”

    林森不知道杨威和水货说的跑马是个什么意思,他想到的是哨所里的那几匹马,以为杨威和水元旺说的跑马是指骑马出去溜达去了呢,要真的是那么一说的话,那和洗被子有个什么关系呢?

    “杨班长,昨天小水和我都跑马了,还有班长,这个你不是知道吗。”林森很傻很天真的说道。

    他这话不说还好,这一说出来,桌上的众人脸色可都精彩了。

    杨威呆住了,跑马这么让人不好意思的事,还能说的这么直白,这也太让人反应不及了吧。

    班长牛犇脸色难看,这怎么就拉上了他呢,他又不是小年轻,还会冲动,这是黑自己的,还是骂自己呢。

    水元旺傻了,原来不是只有自己丢人了啊,感情还有人陪着自己啊,可是,这事林森是怎么知道的呢,难不成……

    水元旺想到了某一种可能,只觉得一种恶心感涌上心来,他下意思的往一边挪了一挪,要离的林森远一点。

    只有副班长叶全还正常一点,只有他觉得,应该是林森误会了,毕竟他是新人,不理解老兵们说的跑马是个什么意思也属正常。

    “小林啊,你说的跑马,莫不是说的你们昨日外出,骑马远行的事情啊?”副班长叶全见班长牛犇一脸不悦的瞪向了林森,想要替他接脱出困境的问道。

    “对啊,我说的就是昨日外出啊,我们一开始,就是急奔的不过后来马儿跑不起来了,才行的慢了。”林森很认真的回道。

    班长牛犇这才松了口气,还好,林森说的是这一件事,如果是他故意的拉黑牛犇,只怕牛犇会很生气的。

    杨威也吐出了一口污气,说实话,他刚才也被林森讲的话给吓到了,在他看来,跑马这种个人**性的东西,谁还不藏着掖着,那会傻而吧叽的讲出来,还讲的那么的心安理得,还同时讲到多个人一起。

    要真的多个人一起跑马,那可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了。

    “小林,以后不要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随意的发表言论,这很容易让人误会的,知道吗?”班长牛犇提醒林森道。

    林森被说蒙了,什么个情况,难道自己的表述有问题吗?

    不,不可能的,他说的可全是事实,如此想来,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那就是杨威最早说出来的跑马一词他理解错误了。

    一定是这样的,除了理解上的错误,没有别的可能了,而且从班长牛犇说出的话里也听的出来,就是他理解错了。

    但跑马指的是什么呢?

    林森不由的将目光向了水元旺,对水元旺问道:“小水,跑马指的是什么啊,你可以解释给我吗?这个我是真的不懂。”

    水元旺听问林森的提问,一阵的恶寒,这话问的,让他怎么去回答呢,而且,目前问题己经近乎于指明了他就是跑马了,他在去解释这跑马是什么,那有没有一种很货是林森故意的在潮笑他呢?

    “小林啊,我真的很羡慕你的天真,连这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其实很简单的,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好了。”杨威笑着对林森说道,他又看了下水元旺,见水元旺的脸彻底的黑了下来,原想用一个实例来讲的,最后想想,还是不要在去刺激水元旺了,万一把他刺激过火了,他搞出个什么不好的动静来,那可就不好了。

    林森也竖起了耳朵,要认真的听杨威解释,他的求知欲,的确是被这一个自己理解错的意思给彻底的激了起来。

    “这跑马的意思呢,是晚上做梦,梦到了自己心中的的某一个美女,然后梦中,与那个美女有了更亲密的接触,你明白了吗?”

    杨威很含蓄的讲述了跑马一词的委婉解释,他这样讲,很文明,也刺激不到别人,特别是脸色不大好的水元望。

    “梦见了美女的美梦,就是跑马啊,那有什么不可说的,不就是梦吗?”林森边说,边看向了水元旺,并对水元旺讲道:“小水,也没什么不能讲的对吧,不就是做了有美女存在的梦吗,话说,你梦到的,是不是你的女朋友啊?你女朋友是不是十分的漂亮啊。”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林森会再一次的错误理解,这不是故意的刺激水元旺吗。

    解说完亿杨威一拍自己的额头,心想,你连这都理解不了,这智商,是怎么靠上大学的呢?

    水元旺一瞪林森,就站了起来,“林森,你……你真恶心……”

    水元旺说完,起身就离开了餐桌,看来,他在一次的被林森的话给刺激到了。

    ……

第四十五章:先迈的左脚的瞎扯理由

    天不好,风沙大,牛犇预想的训练没法进行了,本来想说学习条令条例的,可是这新兵才学的东西,真拿出来让人学习,还真的会让人烦感,只怕是几个老兵,没一人愿意去学,最后无非就是装装样子。

    与其这样,那还不如让大家自由一点,自行安排好了。

    水元旺把林森拉去陪他造车了,对,就是车,他那打井机暂时的搁置了,因为没有头绪了,他想着,要不还是造车吧,弄一个动力车出来,以后在进城,就不用骑马遭罪了。

    杨威不知道抱枪去那里练习了,其实要是让林森自己选的话,他更愿意跟杨威去练枪。

    中午饭到了,这一次是副班长做的饭,这一次终于换上杨威领队了,他走到了队列前,看了一眼队伍里的牛犇,给了牛犇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

    “有一个道理不用讲,预备起!”杨威起歌。

    “有意的你不用讲,当兵就该上战场,有…………”队列里合唱而起。

    唱完了歌了,杨威看了下牛犇,这才说道:“除了老牛同志以外,其他的人进食堂吃饭。”

    牛犇愣了一下,这个情况不对啊,这怎么就把自己给留下来了呢,他之前看到杨威那不怀好意的眼色,就知道杨威想要搞他一下,他为了防止此时的发生,这才唱的很大声了的。

    “小杨,你什么意思啊,我唱的声音小了吗?”牛犇对杨威质问道。

    “不知道,我反正没有听到,所以,我就留下你来,让你继续唱,先说好,唱不响,唱不好,可不准吃饭的。”杨威一副我就是要搞你神色。

    “你这是公报私仇。”牛犇脸色不悦了。

    杨威一指要向他逼来的牛犇:“老牛,你干什么,你还想打我不成,站好了,领队最大不知道吗?”

    牛犇站住了,他又看了看杨威得意的脸,咬了咬牙心想着领队最大,那我就先让你先享受一会,等回过头来,看我收拾你。

    “有一个道理,预备起!”杨威在一次的对牛犇一个人起歌。

    “有一个道理不用讲,当兵就该上……”牛犇只好在一次的大声吼了起来。

    吼完了歌,杨威还是没有说通过,他还是说没有听到。

    牛犇真火了,可是他现在也没有办法。

    又唱两次,这下杨威不能在用唱的不响为理由了,这时候,牛犇己经瞪着他,眼里快冒火了。

    “那个还是不行,还要……”

    杨威话没有说完,就听牛犇吼道:“杨威,你小子想干什么,你说说那不行了,我唱的不够响吗?”

    那不行了呢,杨威想着,要在说唱的不响,只怕牛犇要爆走了,那可就不好了。

    “说啊,到底那不行了?”牛犇在一次的质问道。

    “不是说唱的不行的。”杨威也想不到该怎么去说了,最后只能扯了一句出来。

    “不是唱的不行,那是为了什么?”

    “是……是……是你刚入队列,是先迈的左脚,这不对的。”杨威实在没得说了,在次随口扯了一个理由出来。

    牛犇直接就愣了,这还能靠点谱吗,还先迈的左脚入队列,这算是个逑的理由,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报复他早饭时留他和水元旺唱歌的事情了。

    “起开。”牛犇一把推开了杨威,就朝着食堂内走去,杨威也没有在拦着,反正他报仇的目的已经完成了,在继续的闹下去的话,指不定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呢。

    杨威也跟着牛犇回到了餐桌上,他刚一座下来,水元旺就靠到了他身边,轻声的在杨威的耳边嘀咕道:“软货,真有你的,连先迈左腿这理由你都扯的出来,服你啊。”

    杨威看了眼黑着脸埋头吃饭的牛犇,对水元旺回应道:“打个赌,你下次也用着理由赌他,他绝对的没一点办法。”

    林森就在杨威的另一边,听到他和水元旺的嘀咕声,也是头,这两个人,还真的难想啊,这么搞班长,回头把班长给惹毛了,那还能有好果子吃吗。

    “行,那就赌一下,你要输了,明天陪我出去一趟。”水元旺嘀咕了一声,这才又给林森示了个眼色,很轻声的对林森说道:“小林子,你给做个证人啊。”

    林森傻住了,这还真的要在搞啊,而且还是搞班长,这也太大胆了吧,就不怕班长回过头来搞死你们吗。

    “你们三个干嘛呢,吃不吃,不吃滚。”牛犇看三个人在嘀咕着什么,在想到之前杨威那公报私仇的行为,想想就来气,偏偏现在三个人还私下的在嘀咕着什么,不用猜,肯定嘀咕的没什么好事。

    “你们三个,还是多想点好的事情,比如说小水造打井机,小杨有练潜伏,小林嘛……”副班长笑呵呵的说到这里又愣住了,他看向了林森,又向林森问道:“小林啊,你的梦想是什么?”

    梦想是什么呢?林森也愣住了,他想了想,自己从小到大的梦想好多,比如他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将来长大了,当个科学家。

    等他大了一点了,发现科学家太不现实了,于是就又换了个小的梦想,当时他就想,成不了一个科学家,那就当一个大商人,当个大商人多好,有大把的钱花。

    在在后来的,他梦想又变了,当个大商人,那和成为科学家一样不现实,只能在一次的将梦想变小。

    那么,他想要的梦想是什么呢,他想到了入伍时的梦想,他想着,自己要成为优秀的直升机飞行员,以们大学生入伍这么特殊的参军者,应该很容易实现了吧。

    可是当他真的到了部队了,才发现,这个梦想,依旧只能是个梦,直升机驾驶员,别去想了,那不是当个兵蛋子,有个优秀的成绩就能当的,那是要从相关他飞行学院陪养出来的,真像当驾驶员,飞机别想了,最多就是成为一个汽车驾驶员,这个还真的有可能实现。

    但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汽车驾驶员吗?

    不是的,他并不那样想,天天开车,好像也没有什么太激情的事情,那梦想又是什么呢?

    林森这才发现,他还没有想好自己新的梦想,至少现在还没有想好,如果非要下定义一个的话,他觉得,自己要先成为一个好兵。

    见林森发愣,班长牛犇看了一眼林森,替他讲道:“他都是个军人了,梦想常然是守戈卫边,扎根边防,共建绿色军营了。”

    牛犇说完,又对林森说道:“小林子,我说的对吧?”

    对吗?这让林森怎么去回答,这能是他的梦想吗,不是的,绝对不是的,可是只要是个军人,就不能说这不是。

    “是的,班长说的对。”林森回道,他也没办法,不这么说怎么行。

    林森一说完,牛犇又看向了水元旺和杨威,说道:“你们俩人听听,看看新兵的觉悟都比你们高,你们脸不红吗?”

    “红,当然红了,我为自己没有这么高的觉悟而自责,我决定了,我要惩罚自己,就罚我少吃一块肉吧。”水元旺面不改色的说道,并将自己夹起的一块肥肉送到了林森的碗里面,又对林森说道:“小林啊,你觉悟高啊,我这被惩罚的肉,就奖励给你了。”

    水元旺说完,又去菜盆里夹了一块素肉来,直接送到了自己的嘴里。

    好吧,这水元旺又没个正形了,牛犇想发个火,但想想,还是算了,这时他看杨威也要说话,赶紧说道:“你别说,吃饭,吃饭,我不想在听你们说话了。”

    水元旺对杨威一笑,接着又对牛犇说道:“班长,你看,晚饭是不是轮我领队了呢?”

    “你……”牛犇看着水元旺,想了想刚才他和杨威嘀咕的话,不由的觉得要让水元旺领导的话,至不定又没什么好事了。

    “晚上轮流林森领队。”牛犇想着,也就林森还让他能放心一些,新同志吗,做事本分。

    “班长,你这就不对了,按照正常的排班顺序,也该轮到我了,小林还是新同志,还没领过队呢,你得先教会他,在说了,晚饭也轮到小林做了,副班长都决定了教小林做饭了。”

    水元旺一本正经的讲道,他可是想好了,说啥都要把晚上的领队抢过来,他可是都和杨威设了赌注了,他得把那赌注给赢回来才行。

    “要这么说的话,那领队还是我。”牛犇现在可是不想在把领导这工作交给让他觉得不靠谱的人了,而水元旺,就是他觉得最不靠谱的人。

    杨威听了这话,可就不开心了,搞班长这事情,一次那够啊,得多来几次才行,而且设了注的赌,怎么也要完成了不是。

    “班长,不是才说好领队轮流的嘛,你这怎么又开始霸占领队了,要是这样出尔反尔,那以后我们还怎么信你呢?”

    “班长,我也觉得,咱们军人就得言出必行。”林森也站在了杨威与水元旺的这一边,或许,他对搞班长这件乐事,也来了兴趣。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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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平沙无绿意,裂唇暴皮是常迹。不,那是过去,现在,绿洲内翠柳成荫,胡杨排排尽显春。……“我们有梦,我们的梦,让绿色军营成就真正的绿色。”这是一群沙漠男儿的话。他们踏沙前行,用自己的双手,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与天斗,与地斗,建设美好的绿色家园的故事。(本书致敬奋斗在一线防风治沙岗位上的每一位工作者。)对沙海绿哨有建立,请加小黑的qq群:517288438谢谢支持!沙海绿哨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沙海绿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沙海绿哨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