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东岳大帝
时至六月,邕州城又成了一片泥泞之地,灰蒙蒙的天空中,散发着别样的味道,空气是湿的,大地湿的,连人都是湿的。
昨晚下了场暴雨,温度一瞬间降了十几度,雨打风吹之处,遍是狼藉。
刚出了门,李嘉就瞧到了这灰蒙蒙的天色,已经那种混合着泥巴和青草的别样味道,风吹芭蕉,花草伏地,怎是一个乱字了得?
大门前的两座狮子,不知何时染上了泥巴,威严大失,李郎君心思沉重。
“派人将门前清扫一下,如此乱象,成何体统?”
“郎君说得极是,你们愣着干嘛,快去清扫一遍,若是来了客人,那不就没了体面?”安国跟在李郎君后面,随声附和着,呵斥道。
“不过,郎君,这下雨天,正潮着呢,若是落了雨水,着了寒风,那可就不好了。”安国瞧着预备而行的马车,做着最后的挣扎。
虽说身上已经披了一件披风,但李郎君依旧能感受到那别样的凉意,但,空气太过于潮湿,闷得又有点热。
“不了,我与徐道长定了时间,可不能迟到!”想了想,李嘉随口说道。
“是,郎君,晚饭可要食用什么?”安国搀扶着郎君上了马车,笑着问道。
“添条酸菜鱼吧!顺便烤点牛肉,中午这一趟,我恐怕得食之无味了。”
思虑片刻,李嘉扯了扯漏风的衣物,对于这个老天爷吐槽着,屁股刚坐下,随即,他脑海里似乎想起来了什么,掀开窗帘,对着安国说道:
“老天爷不知怎的,热了数日,今个又寒了,估摸着也要数天,想来那些衣不蔽体的乞丐们日子难熬,府里派些人去,施点热粥。”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郎君就是心善,这天是要寒上几日,这些乞儿缺衣少食的,的确难熬!”安国奉承着,满口答应下来。
这样,李郎君才坐着马车,碾压着路面的积水,匆匆而去。
“听到没有?派人去施粥吧!城东城西各派些人去,要稠密些,昨天府里剩下的菜食,也带过去,不能浪费了。”
目送着马车的离去,安国叹了口气,瞧着依旧呆头楞脑的几个丫鬟,忍不住地呵斥道。
郎君别的都好,就是太过于心善,那些贱民有啥好的,值得事事关心?贱民就是贱民,除了收获些许名声,又能得到什么?
每年投到这无底洞,就不下千贯,真不知晓,郎君想的什么。
坐在这马车上,透过缝隙,瞧着路边那横倒西歪的乞儿,以及流浪汉,路人匆匆而过,斜眼都不看二下,其中,有说不出的堵心。
“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个了。”
“一个小小的暴雨,就将繁华的邕州城打得原形毕露,努力再多,装点再多,也改不了它的本性!”
叹了口气,穿越者心中荡漾起别样的心思,所谓的改变,哪怕用了浑身解数,也不过是改变自己身边的些许人。
而书本中所论述的蝴蝶效应,在滔滔大势面前,犹如螳臂当车,没有泛起一丝波澜。
邕州城不大,住户也不过是三千余户,万余人,城东是高地,住着富贵人家,城西是洼地,住得是底层,水涝之灾常有。
而,李嘉的马车,就是从东往西,去往那残破且狭窄的底层平民。
与稀稀落落的城东不同,满是积水的城西,早就醒来,大部分人都将力所能及地积水清理干净,然后为一日之食,而匆匆忙忙地上路。
所以,李郎君看到的,就是一个热闹且拥挤的城西,马车的到来,掀起了一层浪花。
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城西中央的一处道馆中,位置很偏僻,选址也很巧妙,既不偏僻,又不繁华,周边又没有多少建筑,很是醒目。
等到他的马车到来的时候,道馆门前,已经排满了队伍,或女或男的,大多衣服破旧,面黄肌瘦。
人虽然多,并没有人维持秩序,但却保持的很安静,毫无声息。
“郎君,到了——”
下了马车,瞧着这泥泞的地面,嘴巴嘀咕了两声,在众人好奇地目光中,李郎君快步向前而去,对着大厅中,那个身着道袍的中年人而去。
“孩子是着凉了,按着这方子,去抓几回药,三四天就能好了。”
等李嘉到来的时候,正看见,一个清瘦的道士,正捏着胡子,对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望闻问切,时不时地晃晃脑袋,颇有一副神医的模样。
“徐道长——”李嘉淡淡地一笑,轻轻的问候道。
“李郎君来了,恕贫道不能远迎!”微微欠了欠身子,徐道士面容不变,仍旧自顾自地看着自己的病人,似乎完全没有将其放在眼里。
李嘉不以为意,从随从手中,拿出了食盒,将自己的零嘴,散给那些看病的小家伙们。
可口的食物,一下子就让空气变得活泼起来,孩子们虽然身着旧衣,但却笑得很开心。
终于,等了半个时辰,队伍终于散尽,而李嘉,也与徐道长见了面。
“道长别来无恙啊!数月不见,道长依旧古道热心啊!”
“郎君客气了,不知此来所谓何事?”徐道士一副欠揍的表情,态度很是敷衍。
即使如此,但李嘉依旧忍了下来,谁叫人家有本事呢?之前他能够治疗血吸虫病,自己得知鸦胆子方子是一回事,实验出来,真正的形成药方又成了另一回事。
毕竟,鸦胆子带着些许毒性。
“道观中供奉的是?”李嘉并不接话,反而瞧着眼前这副陌生的帝王画像,头戴紫金冠(类似于玉皇大帝一样的帽子),手拿笏板,身穿黄色龙袍服装,上面绘制有龙腾·七彩云·潮水等图案,威风凛凛,居高临下。
“此乃天齐王。”徐道士无奈地说道。
“恩?”李嘉一脸的懵逼,这位神仙,怎么一点也为曾耳闻。
“泰山之主、东岳之神,主生死、寿夭、贵贱,掌籍幽冥、权涉拔罪解冤、通天达地保国佑民。”
“历代天子尊之厚之,前唐时,已加封为天齐王。”
这样一说,李嘉立马明白了,原来是这是道教中掌管阴曹地府的东岳大帝,此时只是被加封为天齐王罢了,难怪看着那么熟悉。
第三十一章观中细谈
东岳大帝是后来宋朝加的封号,此时依旧为天齐王。
“通天达地吗?”李嘉思量了片刻,感慨道。
“如此大能的一位仙君,竟然在人世间默默无闻,真是太可惜了!”
“李郎君此言,太过矣!”徐道士站直了身子,缓缓说道:
“天齐王在中原赫赫有名,但岭南荒僻,闻名之人自然不多,但只要我等努力,众生自然会归服,何愁他人不去信奉?”
“况且,吾等与那些强迫他们信仰的教派不同,信我者,才得道缘!这是上天的缘分!”
“那,为何兴王府的天齐王,近几年却越发的少了起来?”李郎君面对这义正言辞的话语,毫不在意,反而一字一句地说道:
“这座位于邕州的道观,不过两年,却有庙产三千亩良田,这就是渡有缘人?”
“如若,我所料不假的话,岭南大地,已经只剩下不到此地三所天齐王的道观了吧!而,邕州这所,就是从兴王府迁徙过来的。”
“这,这……”闻得此言,徐道士一下子就噎住了,脸上涨红,“那些佛门及其他海外教派,不过是亲近那些达官贵人,暗地里用阴谋诡计,我等道门不屑于用此等卑鄙手段。”
“泰神观远离泰山,齐鲁大地,自然天齐王的名号不太响亮!”
李嘉脸上突兀地带着淡淡的笑意,令人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而你们,却一味的宣称阴曹地府,受死堕难,自然惹得贵人们不喜,而百姓也被这种死亡的可怕而震慑,轻易不敢前来。”
直视着这位仙气飘飘的道长,李嘉的话,直抵其内心深处。
“一味的依靠医术,又能撑得了几日?哪个教派不想自己的教义被广泛接受?道长心中,自然也是如此吧!”
“郎君此次前来,到底有个指教!”徐道长强忍着心中的不适,面带愠色,冷冷地说道,似乎说的话,都带着冷气,温度都降了几度。
“我此次前来,一是为了感谢道长之前提炼出鸦胆子的配药,让嘉在岭南各地名声大噪!”
“不用太过客气,要不是郎君献出鸦胆子的方子,贫道还真的想不出有何办法可以医治吾徒的病情,贫道应该感谢郎君才是!”
徐道长此时脸色才缓了下来,显然,他想起这位郎君的救命之恩。
“至于,那些附于表面的配药,我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
“无论如何,李嘉能有今日之名声,道长功不可没!”李嘉哪里当真,继续说夸赞道。
“前来道观,二来,也想与贵派合作,让我们一起双赢!”李嘉面带和煦的微笑,抑扬顿挫地说道,话语中满是对未来的期许。
“若得到我们李家的支持,在整个建武镇中,你们不说发扬光大,畅通无阻还是有的,佛教,拜火教,番教(西藏),乃至于绿教,都不会难为你们!”
“建武镇很大,数州之地,发扬贵派教义,想来是适合的,再不济,也能存活下去,不至于频繁的迁徙。”
足足沉默了半刻钟,在李嘉的期待中,徐道长默默地转过身去,对着一旁道童嘀咕了几声,这才快速地离去。
“郎君请跟我来,面见真人时,需要净面!”小道童不过七八岁的年纪,留着哪吒包,连忙走了过来,用稚嫩的声音说道。
“好的,小道长!”李郎君一本正经的说道。
“郎君,我不是道长,我是道童!”小道童脸色通红地纠正道。
“好的,小道长!”
“我不是道长——”
“知道了,小道长!”
“我真不是……”
等到道童将李郎君引到密室的时候,小道童已经眼圈发红,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明月,怎么了?”徐道长见到自家的徒弟这番模样,诧异道。
“没什么,师傅!”小道童撅着嘴,脆生生的说道,最后还瞪了李郎君一眼。
李郎君摸了摸鼻子,对于徐道长怀疑的目光视而不见,正了正衣冠,对着眼前这位花白胡须的老道士,一本正经了地作了揖:
“邕州李嘉,拜见老仙师——”
“李郎君客气了,贫道不过是离家数十年的糟老头子罢了,当不得仙师的称号,这是会折寿的,这几百年间,也无人当得!”
老道长发须皆白,脸颊清瘦,宽松的黑白色的道袍随意地穿着,就坐在蒲团上,背后摆放了一张三清图,端是仙风道骨,卖相十足。
“老道离家数十载,一生别无他求,只想让岱宗一脉传承而去,但,事与愿违,岭南虽无齐地的战乱,而教派之争,却有更激烈几分,我等无以立足,只能来到建武镇苟延残喘一番!”
老道长一脸的唏嘘,神色很是落寞。
“离开齐地近四十载,故乡已经回不去了,平生所愿,不过是岱宗一脉在岭南的传承!”
“而未知郎君,又有何见教!”
“道长,我此次前来,只是想让贵我俩方双赢罢了!”李郎君朗声说道。
随即,李嘉仔细解释,就是想要利用岱宗派在道教中的人脉,来打听消息,以及对于将士的治病,和精神开导。
而李家,则为岱宗一派提供庇护,使其在建武镇中顺利发展。
“我等岱宗派人数虽少,但道友却遍及天下,接触的达官贵人自然不少,打探些许消息,自然是极为便利的。”
老道长对于前面的要求不置可否,这等小事自然简单,反而对后一件,产生了疑虑。
“而,郎君所言的,前往军队之中,兵者,凶事也,擅自前往,恐怕会影响到我等的修行,沾染那些业力。”
听到这,李嘉仿佛感觉自己没穿越历史,而来到了一个修仙地界,修行业力都出现了,太夸张了吧!
“老道长误会了,由于春夏虎豹盛行,我招募了一些庄丁,专门对付它们,但人力太或许浅薄,伤者自然不计其数,而贵派人人皆会些许医术,我自然希望能那些护家保境的庄丁们,伤后得治!”
“无量天尊,郎君心善,且又是护家安民,我等又怎会拒绝?”似乎感觉那里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老道士很是难受。
“况且,老道长有所不知,那些与虎豹搏斗之人,自然生死边缘挣扎,贵派何愁无人受之?”
第三十二章夏日避暑
六月,天气正热,邕州的太阳,仿佛是吃错了药,不要命的挥散着热量,整个大地,犹如是个蒸笼,热气腾腾。
李府,一处造于水池之上的竹屋中,正摆满了冰盆,数个丫鬟位于冰盆之后,用扇子轻轻摇动着,一瞬间,凉起布满了整个小屋。
“嗤——”李嘉瞧着眼前这个草莓杂拌而成的碎冰,用勺子狠狠地舀了一大勺,送入了嘴里。
一瞬间,牙齿,喉咙,嘴唇,都被冰镇了,身体也同时在这一瞬间,丧失了控制,大脑中只有一个词——舒服。
李嘉感觉,自己的毛孔中,似乎都在发出舒服的字眼,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
这些碎冰,其实就是李嘉利用硝石吸热的知识,在木盒中装水,扔入硝石,再将木盒放入水池中,不断地向木盒仍硝石吸热,不断持续,就弄出来大量的冰石。
而在这之前呢?岭南不过是利用偶尔的极寒天气,储存些许冰块,而那些达官贵人们,则无奈从北方船运而来,储存过夏。
亦或者修建避暑庄园,躲避这炎热的酷暑。
“大哥儿,你这法子确实不错,今年咱府上可算是过了一个舒畅的夏日了!”
久不出现的李老爷,穿着单衣,坐在塌上,吃着难得的冰碎,整个人舒服地快要起飞了,一个劲地称赞着。
“咱小时,这天气早就耐不住性子,去那河里游上一番,但,现在老了,下得去,就上不咯!”
似乎碎冰难为牙齿,他又将一旁的西瓜狠狠地咬上一口,日子别提多畅意了。
闻言,李嘉脸上的笑意退去,口中有话,却说不出口。
“阿耶,这西瓜确实解暑,那群胡商们将这东西带来,也算是做了好事!”
唐时从西域传来的西瓜,真正的到达内地,还是要到五代和宋,阿拉伯商人从非洲带来,海上丝绸之路的丰富成果之一。
这也是古代诗词“浮甘瓜于清泉,沉朱李于寒水”的由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就是把西瓜和李子放到冷水泡凉了后再吃。于是,中国成语就有了“浮瓜沉李”。
“是啊,大哥儿却是有本事,若是往日,咱这一家子可得去那荒山野岭,蚊虫野兽也是极多,二哥儿可受不了!”
侯惠娘一脸溺爱地看了一眼正埋头于西瓜中的儿子,语气中颇为感慨。
夏日的岭南,瘴气升腾,暑热难耐,因此夭折的孩童,不知凡几,就连那些富贵人家也不例外,这也是岭南人口稀少的原因所在吧。
“来,尝尝这个李子,这可是在山泉中浸泡了许久,味道鲜美至极。”
对此,李嘉笑了笑,表示对于这种赞美,已经习惯了,他从一旁的竹篮中,拿出一把李子,堂而皇之地放在距离自己两个身位的侯丽娘身边,柔声说道。
“多谢郎君!”侯丽娘大庭广众之下,哪里受得了这些,缩着脖子,红着脸蚊声说道。
“来,孩子给我!”李郎君突兀地站起身,将侯丽娘怀中的小家伙抱起,宛若一个慈父一般,小心翼翼地抱着。
小家伙胖乎乎的,一看就伙食很好,圆溜溜的眼睛满是好奇,看着这个陌生的男子,嗅了嗅,感觉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格外的乖巧。
见此,李嘉笑了笑,这样的孩子才是最可爱的。
“来,小家伙,你看这个漂亮的小姐姐是谁?”李郎君将其慢慢地放在一旁的摇篮中,而摇篮中,正是瞪着漂亮的大眼睛,撅着嘴唇的李府的大姐儿——李薇儿。
“真是,,郎君真是有童趣——”被李郎君的动作吓了一跳,侯丽娘拍了拍高耸的胸脯,抱怨着。
不料,此言一出,惹得众人心中惊诧。
整个李府,哪个敢对郎君这样说话?难道,此人果真与郎君有关联?
不止是侯惠娘,就连那些服侍的丫鬟仆人,脑海中抑制不住地猜想着,看向她的目光,多了一丝尊敬。
“薇儿,你看,又有一个玩伴了哦!”李郎君对此毫不在意,反而将目光聚集在小小的摇篮之中。
宽敞的摇篮,容下两个找人很轻松,质量也很有保障,两个小家伙并排而躺,看上去极为舒服。
“呀呀呀——”大姐儿却毫不领情,对于自己独霸摇篮局面被打破,她心中不满,生气叫唤几声,不断地挥舞着手脚。
“薇儿,有一个弟弟陪着玩,你是不是也很高兴?”
李嘉以为大姐儿是高兴的模样,摸了摸她的小脸,揉搓了一下。
“哇呀呀呀——”连续叫唤了数声,但李郎君却置若罔闻,大姐儿越发的恼了。
她瞪大了眼睛,嘴唇撅的老高,她真的生气了,她决定维护自己一人独占的局面,保护自己的领地。
只见,小人儿挥舞起自己的爪子,对着旁边的家伙,狠狠地抓去,但可惜,指甲早已经被修理干净,对面的胳膊,只有几道红印。
而那个家伙,正闭着眼睛,享受着这份凉爽,呼呼大睡起来。
“呀呀呀,呀呀呀——”大姐儿分外不满起来,叫唤着,想提醒李郎君。
但,李嘉正吃着冷饮,与家中谈笑着邕州的趣事,难得放松一回。
“姐儿,怎么了?”一旁伺候的小丫鬟,正一脸迷茫地闻着,她也不清楚,大姐儿今天为啥反常。
瞎叫唤了那么长时间,也不见动静,小人儿真累了,也放弃了,在这舒适的木屋中,缓缓睡去。
而这一边,一直在训练的飞虎都和飞龙都,此时却依旧顶着炎炎夏日,刻苦的训练着。
当然,此训练非彼训练。
一个又一个的草棚,搭建在丛林中,虫兽早已驱逐,数百人以队为棚,待在一起,正在席地而坐,正摇晃着脑袋,背着古诗词。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一个个糙汉子,正伸着脖子,使劲地念着,哪怕不会背,但依旧跟着声音,不断地重复着。
而此时,屹立在他们前方的,只是一个穿着道袍的中年人,他手里拿着戒尺,傲然而立,仔细地观察着眼前这群人,群发现有不认真的,就是一戒尺。
那戒尺,却是铁板的。
“真是该死!”瞧着那牛鼻子道士认真的模样,手中的红肿,简直让他心烧火燎,这样的痛楚,比那板子难受多。
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的。
我只是想混口饭吃,为甚那么难啊!黄勇心中呐喊着。
第三十三章飞龙军成
“黄勇,怎么,你还有疑问吗?”
道士虽然披着道袍,但却鼓起肌肉,虎背熊腰,胜似一个将军。
“张道长,俺实在弄不明白,咱们是给郎君捉拿虎豹的,为甚还要认识字?这简直比捉大虫还要,还要,别扭。”
冒着被呵斥的危险,黄勇义愤填膺,问出了一句憋在心中许久的疑惑,一瞬间,心里舒服了太多。
“是呀,是呀,为啥子要认字?”
“老子是来当兵的,不是来考进士的!”
“天天背古诗,我都快吐了!”
一瞬间,数不清的抱怨铺天盖地而来,似乎将那个道士给淹没了,其目视前方,毫无表情,一点声响也无有。
发泄完愤怒后,瞧着道士那木然的表情,黄勇这时心中涌现出一波不安,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
“在我临来之前,我也曾问过李郎君,一群庄丁,哪里需要识字,我等道家,治病救人还是最合适的。”
在众人的焦虑中,道士终于开口说话。
“但,李郎君却言,这群人都是可以徒手杀虎的汉子,若一味地强逞武力,不知什么是忠孝,及道义,那么,募集他们而来,不再是救民,反而是害民了。”
“刚捕杀恶虎,可不能转眼却放出一群饿狼!”道士淡淡地说道,语气中不知不觉中,带来些许敬佩的色彩。
虽然对于这位李郎君有些意见,但不得不佩服,他说的话,是那么有道理。
岱宗一派,不就是因为兵乱而南下的吗?只有让那群骄兵悍将知道荣耻,才能改变他们,减少兵灾。
“这,就是让你们识字的原因所在!”
听到这番话,黄勇不由得一愣,虽然不知道这些话的真正的含义,但却感觉很有道理的样子,令人折服。
有学问的人,总是那么的令人佩服,黄勇心中默默的想着,他低下头,沉默不语。
“你们干什么?造反吗?”这时,一群胳膊上绑着黄带子,手里拿着鞭子木棍等东西的士兵,走了过来,厉声呵斥道。
“来人,将这群目无军法,违纪乱上的家伙抓起来,每人赏十军棍!”领头一人,国字脸,浓眉厚唇,古板就是他的代名词。
“是——”其身后,十来名宪兵,拿起木棍,就招呼起来。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饶命啊,饶命,我们只是开玩笑啊!”
“我再也不敢了,救命啊!”
在一阵哭爹喊娘的哀嚎声中,宪兵队长周正,露出一副严肃的目光。
“道长,这群家伙,就是皮厚实,您无需对他们解释什么。”周正的目光中满满的都是杀气。
“你们就是皮痒了,都给老子小心点!!”
凶神恶煞的丢下一番话后,整个木棚,这才安生些,那群鼻青脸肿的家伙们才认真学习起来。
“以德服人,看来我的水平未曾达到啊!”道士无奈地摇了摇头,失声笑道。
“诸位,大家若想不再被挨打,还是先背古诗词吧!”
第二天,拖着沉重的步伐,忍着身体上的痛楚,黄勇随着大部队而前行。
身上背着武器干粮,他有些纳闷,这次好像跟上次一样,是拉练,需要跑上数里地,不过,前两天不是已经练过了吗?当时可把我累坏了。
也不知跑了多少里,脚底磨了几个水泡,目的地依旧不见影子。
啃食着自己的干粮,感受着嘴巴的干巴巴的味道,黄勇此时蹲着,他感觉自己的胃都在反抗,这味道实在太难吃了。
若不是一旁有宪兵队招呼着,他早就去打只兔子尝尝鲜,何必受这份罪。
“真是奇怪,太奇怪了!”
耳边突然传来声声感叹,黄勇嚼了嚼口中的干粮,问道:
“你小子也是当过两年兵了,咋这副模样,这才走几里路,就成这样?”
他这一伙,有一个从楚地跑来的老兵,年纪却不过十七八岁,却已经当了三年兵了,此时却吃着干粮,瞧着四周,嘴巴呢喃个不停,满眼的不可置信。
“这不可能,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他扭过头,对着黄勇,自己的伙长,急切地说道:
“伙长,你发现了没,咱们今天赶了多少里路?”
“从晨起到午食,差不多快二十里了!”黄勇有些莫名其妙,这不是很正常吗?
“可,可,您再瞧瞧四周,咱们已经走了三天了,一伙人,一个未少,队正那里也是,五十人不缺一个!”
“这要是在武平镇中(武平节度使周行逢,掌控湖南),早已经散了大半了!”
“也许,这是那群宪兵队的能力,他们一路上可是催促个不停,掉队了,就是一鞭子,兄弟们谁受得了!”
黄勇心中却想不到那么多,反而对宪兵队不近人情的方法嗤之以鼻。
“这几日,每天行进六七十里地,小的来自武平军,也算是见识多了,无论是唐军,还是传说中的中原禁军,也没几个能达到这种程度。”
“你是说,咱们比那中原的劳甚子禁军厉害,郎君口中的那个天天打仗的那个?”黄勇吃惊道。
“这,我倒不清楚,想来肯定是不远了!”
连起来,五百人的飞龙都,好似被折磨一般,每天持续不断地赶路,除了吃饭睡觉,甚至夸张到每天行走了七十里地,超越了当时任何一个军队,且未走失一人。
走了约莫五天,行了近三百里路,一行人终于停了下来。
“终于到了,累死老子了!”瞧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大海,以及咸咸的海风,李威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显然,他终于完成了任务。
“此次行了三百里路,军中未遗一人,哪怕是史书上,也难有如此之事!”张维卿望着波浪起伏的海面,感受着脸上的凉意,兴奋地说道。
“都头,经此五天,飞龙都可算是真正的成军了,兄弟们可是吃了不少的苦头!”
“张兄弟,你说的对,郎君让咱们有几百里路到钦州来,不就是让咱经过一番苦练成军吗?”
李威黝黑的脸上也满是感慨,徒步数百里急行军,哪怕在郎君口中的故事里,也是难得一见的。
不过,他想不明白,为啥要来海边,来钦州呢?
第三十四章钦州事务
钦州一带,广西东南部,都是乌武蛮的天下,也是广西汉化最好的地区,民风彪悍,宁氏一直是其酋帅。
“乌武僚,地多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有宁氏世为南平渠帅。”
乌武蛮十分彪悍,中毒后,喝不下药水,就直接凿开牙齿灌下去,所以乌武蛮的特点就是缺齿。
公元六至七世纪,即陈、隋、唐三朝,在珠江流域中部,崛起冯、陈、宁三大家族。
这三大家族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来自中原的汉族移民,后来都融合到当地土著民族而成为其首领。
开化的宁氏,出过岭南土著中的第一位进士——宁俤。
但,正因为宁氏势力太过于雄厚,且目中无人,武则天时期时,一个叫韦玄贞的官员被罢黜到岭南钦州。
“当时,宁氏宁承基,欺男霸女,韦玄贞不久病死,其竟然想逼婚韦家娘子,杀崔氏及其四子,两女侥幸逃脱,其后,中宗皇帝复位,宁氏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钦州城,一处茶馆内,李郎君习惯性找到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几个糕点,几盘小菜,一壶深井浸染多时的酒水,叫了一个茶博士,喝了起来。
“郎君,你可不知晓,那韦玄贞可是中宗皇帝的岳丈,韦皇后吹着枕头风呢,又怎么能咽下这口气?”
“刚复位不久,就派出广州都督周仁轨,足足领了两万大军,铺天盖地而来,您也能想到,这可是朝廷的两万大军,而宁氏自身又多雄厚。”
“但,得罪了朝廷,又哪有好果子吃,哪怕宁承基逃到了海上,也被追杀回来,人头就放在韦家人墓前祭奠。”
茶博士留着长须,气宇轩昂,模样倒是周正,他口若悬河的说着,不止是李嘉,周边的人也听着起劲,气氛一下子就热烈起来。
说了半天,他有些口渴了,巴望着那冰凉得酒水,喉咙不住地吞咽着。
“来,解解渴,慢慢说!”李嘉失笑了一声,倒了一杯酒,递了过去。
“多些郎君!”茶博士感受着那冰凉的感觉,一饮而尽,吧唧吧唧嘴,感慨道:“这时日,郎君这杯凉酒,可救了我的命咯!”
“这宁氏,乌武蛮,我不说大家也清楚,那可是敢凿齿喝药的蛮人,生猛的很,朝廷大军虽然将宁氏杀了个干净,但自身却也损失惨重。”
“不过,走了宁氏,黄洞蛮的黄氏又占据了乌武蛮的地方,席卷十数州,因为董昌龄董经略父子,才得以平息。咱这钦州城,也不知遭受了多少灭城之罪,也不只是何时为止,可悲可叹啊!”
茶博士的一番感叹,令在坐各人不胜唏嘘,家乡如此兵灾累累,其间又怎能生起兴致。
对于董昌龄,李嘉还有些印象,这是唐宪宗时期的邕管领略使,也就是建武镇节度使前身,平定了黄洞蛮之乱,大文豪白居易,曾经还写过一篇散文《董昌龄可许州长史制》。
“茶博士,咱钦州,最大的船厂可哪个?”看着眼前的茶博士,李嘉轻声问道。
所谓的茶博士,指的是茶馆里煎茶的使役,因为他们煮茶功夫了得,各酒楼纷纷邀请,他们游走在各大人群聚集地,自然见多识广,口才了得。
一般而言,初来陌生之地,找寻他们,才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郎君想要出海?”茶博士眼睛瞬间一亮,连忙走近几步,声音也越发的低沉下来。
“郎君真是慧眼如珠,咱张巧嘴,可是最消息灵通的,您若是想出海,无论是订船,修葺,募工,采购,以及贩卖,咱都可以帮你找人,一条龙,最是便捷。”
“不,我只想知道,哪座船厂最好,直接买下来便是,我初来乍到,可了解的不深!”说着,李嘉深深地看了其一眼,咬着字眼说道。
“毕竟,这是大生意,如果因为不满意就乱杀人,那可有些不好了!”
“您老言重了!”茶博士擦了擦并不存在的冷汗,眼珠子转悠了一圈,苦苦思考着,怎样为这位大爷,找到一个称心满意的船厂。
“您也是知道,咱钦州,可是建武镇最为繁华的所在,无论是去兴王府,还是售卖东西给那些胡商,钦州是饶不开的。”
说了一圈别的,茶博士终于理清楚了思路,这才细声说道:
“钦州的船厂,大都是造木兰舟(可载百余人)及藤舟(木藤编舟)的,只有三座船厂,才可造远洋海船,即从中原传过来的沙船。”
“沙船?钦州可以造沙船?”李嘉有些吃惊了,这在当时可是相当先进的技术,偏僻的钦州竟然有这样的技术,真是太令人惊喜了。
一种遇沙不易搁浅的大型平底帆船,故得名,广泛用于内河及沿海地带,被誉为中国四大优秀船只,后世郑和下西洋的宝船,大部分借鉴于它。
而水密隔舱,就是其重要的法宝。
“当然,钦州只有黄氏船厂,福来船厂,以及盛兴船厂,三家规模最大,都可以造千料大船(排水五百吨)。”
“而黄氏船厂,则是黄家人的,郎君您也知道,难以售卖;福来船厂名为赵家,实质为钱刺史所有;只有盛兴王家,番禺人氏,大海商,钦州的船厂主要是为其家船队修葺用的,但依旧实力雄厚。”
三家都是难啃的骨头啊!
仍给其一块银豆之后,李嘉就离开茶楼,眉毛不知不觉就皱了起来,离开了邕州,自己行事就不方便了。
“派人去查查,看他说的对不对,如若是真的,那么咱可得改变策略了!”
李嘉随口吩咐,一旁的管事连忙应下。
李家作为大豪绅,在钦州虽然没有多少地产,但却置办了不少产业,毕竟是海港城市,商业繁荣不少。
“李信的飞虎都到了吗?”
“应该未曾抵达,若到了,早就有消息传来!”李威瓮里瓮气的说道,离开了自己家的地盘,他还真有些拘谨起来。
“嘿嘿,咱飞龙都可都是步行,比他们六条腿的可快多了。”
“道路难行,瘴气遍地,希望飞虎顺利抵达!”
想到这里,李嘉心头揪了起来,这可是上百匹马,以及数百头骡子,精贵的很,损失一头,他可得心疼死。
第三十五章道路重重
六月的岭南,瘴气丛生,白日中,那密密麻麻的森林,仿佛是拥有了眼睛,对于那些误入的动物,伺机而食。
一层又一层的雾气笼罩着,哪怕行走在官道上,也会突如其来的迷路,然后掉下猎人的陷阱,或者泥潭,亦或者被毒虫叮咬。
而,就像人们说的那样,这些有型的东西还是可以预防的,而那些无形的东西,却是难以琢磨的,令人害怕的。
比如,谈之色变的瘴气。
瘴气,是古代壮族地区的常见病,广西素有“瘴乡”之称,正如《桂海虞衡志》所说:“瘴,两广惟桂林无之,自是而南,皆瘴乡矣”
有的瘴气是蚊子聚集的黑瘴气,然而大部分,则是动物尸体腐烂,气温升高后的有毒气体。
所以,李信等人,虽然骑马带骡的,但都带着特有的湿布,捂住人马的口鼻,小心翼翼地行走着。
哪怕生活在岭南数十年,但对瘴气依旧畏之如虎。
“他老子的,怎么还没到钦州!”
多日的行走,李信哪怕再好的脾气,也实在是忍受不了了,邕州与钦州相隔不过三百来里,但他们却走整整八天,每天不过三十多里。
要知道,他们可是骑着马和骡子啊!
而为了不暴露目标,他们走的与李威又是一条不同的路,更加的曲折。
“勇士,跟着我走,不出三天,就能到钦州了!”
为了更安全,李信特别请了一个僚人向导。
向导年龄不过二十来岁,短发纹身,皮肤黝黑,浑身只是裹了一件麻布,甚是清凉,背着弓箭,手中却时刻拿着一把刀,眼眸中时刻保持警惕。
“你们为什么不走水路呢?骡马一起的,在路上很麻烦!”年轻的向导疑惑道。
从邕州至钦州,一般而言,走左溪过峦州,至横州,然后再通过钦江,到达钦州,虽然有些麻烦,但却省时省力。
但,他们这四百人,百匹马,数百头骡子,那么大的目标,岂不是很容易就被发现了,到时候又如何解释?
“好好带你的路,难道你不知道,这世间,好多人死于话多吗?”李信目光一凝,冷冷地说道。
“前面那是哪里?”
突然,李信眼中就出现了一道山路,两边都是树林,道路很窄,只能容下一人行走,对于兵家而言,是个很好的埋伏所在。
在这一瞬间,李信仿佛嗅到了血腥味!
“那是乱石林,布满了乱石,不远处,有一个山寨,这里有一伙结棚为贼,不知多少人都死在这里!”
年轻的向导狠狠地盯着这片乱石林,咬牙切齿地说道。
“所以,小子,这是你带我走这条路的原因吧!”
李信一下子抽出了自己的刀,直接架在了他的脖子上,而其竟然也没反抗。
“勇士,这是我的错,但这条路的确是同样钦州的路,且很荒僻,所以小行商很多。
而我的阿爸就是死在这棚贼手里,你们都是勇士,该不会是怕了吧!”
“不要对我用激将法,老子读的书,比你见过的女人还多。年轻人,你最好找个我不杀你的理由,不然,你会死的很惨!”
李信冷冷地威胁道,目光则四处张望,此时所有人已经下了马,正围成一团,警惕着。
“我,我了解这群山棚的实力,可以带你轻易地杀死他们!”年轻人急切地说道。
“不行,没有你,我们依旧可以杀死他们,不过是更麻烦一些罢了,而我们此时,还怕麻烦吗?”李信冷酷地笑道,“再见了,十八年后,你依旧是条勇士!我们会帮你杀死那群棚贼的。”
“不,停下,我是医师,我能治疗瘴气——”感受到那份杀气,年轻惊慌失措。
“恩?你不会是骗我吧?那就不是死就可以解决的。”李信怀疑道。
“不会不会,我阿爸就是医师,我也是,我家是祖传医师,所以,我们洞里人中了瘴气,都是我救回来的。”
“很好,饶你一命!”李信抽回刀子,淡淡地说道,“接下来,我可保护不了你。”
很快,前方就跑出一群强盗,各个手里拿着大刀长矛,甚至还有的拿着木枪,人数不过三十余人,而令李信关注的,不过是那七八个背着弓箭的家伙罢了。
而身着铠甲的,却无一个,基本上都是半露着,耷拉个麻布就算不错了。
“你们小心点,注意那些暗箭!”李信低声吩咐道,目视着眼前这群棚贼,他眼眸中满是兴奋的神色。
自从剿杀邕州附近的棚贼以来,已经是数月未有杀戮了,憋得他还真有点难受。
那些飞虎都的老人,自然精神抖擞,兴高采烈地迎接这场轻而易举的战斗。
而那些刚加入不过几个月的新人,虽然也是有本事的,但却不免有些胆气不足,脸色发白。
“大哥,您看,怎么那么多人?”
“撤,快撤,碰到硬家伙了!”眼瞅着那群明晃晃的快刀,贼老大瞬间胆气丧失,表情都扭曲了,转身就跑。
“跑,快跑啊!”
“大哥跑了,我们也跑吧!”
“娘的,老子想吃肉了!”
一群山贼还未与他们撞面,就在百步外,快速逃离,让李信等人一脸的疑惑。
“都头,这,我们算是胜了吧!”
“去,给我杀,我们四条腿,还跑不过两天腿的?让那些新兄弟见见血!”
李信眼睛一眯,翻身上马,举起弯刀,大声喊道。
于是,一场追歼战,就开始了。
“都头,那个首领跑了,其他人都杀了,是埋,还是烧?”
“埋了吧!”李信看着眼前的这堆破烂,心情有些不爽,布匹,木头,陶罐,乃至于大量的兽皮和铅钱,唯独铜钱及白银很少。
“就是因为你们这样的人太多了,杀人不埋,容易惹出瘴气,烧了,那么多山林不久毁了!”
“人死为大,埋了吧!把值钱的东西都挑出来,其余的与他们陪葬吧!谁叫我是个仁慈的人呢?”李信无奈地说道。
一旁的年轻向导,嘴角无奈地扯了扯,你要是仁慈,这天底下就都是好人了。
“对了,这处山寨留着,以后咱派点人过来,守着,打劫啥的就不干了,专门收过路费,也算是开源了!”
第三十六章钦州张府
“老大,咱的家没了!”
急轰轰地骑着寨子里唯一一头驴,黄大头用尽全身力气,快速催赶着。
而他的身边,竟然还有一人,又瘦有高,双腿修长,挤着大眼睛,焦急地说道。
“唉,咱家真的没了!”眼瞅着后面再无追兵了,黄大头这才拍了拍自己的大头,灰心丧气的模样。
“这群凶人,忒也过分了,咱又没惹过他们,怎地将我家给占了呢?”
“老大,咱怎么办?总不能回部落吧,咱们可是被赶出来的!”大长腿则呆呆地盯着黄大头,丧气地说道。
“咱肚子都饿着呢,以后可咋办啊!”
“怕甚,这地方那么大,咱还怕甚的?”手中握着弓箭,黄大头拍了拍胸脯,直声说道:“咱有朋友在钦州镇军里过活,长腿,咱俩一起去参军去,混口饭吃!”
“你跑得快,咱又骑着驴,用不了几天,就能到钦州,跟着老大我,肯定吃饱肚子!”
黄大头自究,虽然自己胆子小,但武艺还是不错的,而长腿跑得快,当个传令兵肯定不在话下,混得好的话,还能当个官呢!
“好嘞!”长腿快活地答应一声,作为一个没有主见的人,只要能混口饭吃,怎么他也愿意。
“可恶的家伙们,老子一定会报仇的,等咱放了将军,就派兵剿了你们!”
恶狠狠地回看了一眼自家的营寨,发觉其飘起的数道炊烟时,黄大头心如刀绞,这可是他的地盘。
作为山贼,他从来没见过那么无耻的,实力强大的家伙,他发誓,一定会报复回来的。
“往西走,咱走小路——”
“咱一定要报仇,哪怕他们是地下的恶鬼也不例外!”
“我一定会回来的!”
胡子拉碴的黄大头,带着他的弓箭,缺口的长刀,以及一个手下一头驴,毅然决然地走向了复仇之路。
来到钦州,李嘉第一个拜访的,并不是所谓的钦州刺史,而是钦州都指挥使——张雄。
建武镇下辖邕州、贵州、横州、钦州、澄州、宾州、浔州、峦州,其中邕州与钦州最为其重。
钦州与邕州一般,都驻有一军之数,两千余人,而与兼任防御僚蛮不同,钦州则由于商贸繁荣,必须派重兵驻扎,或者说,这里是建武镇的总后方,负担起后勤经济的责任。
“世侄,怎地来我处?这次可得多待几天,让我尽尽地主之谊才是!”
去往钦州城内的张府,门前就是几个虎背熊腰的大兵守护着,投了名刺,不一会儿,就开了侧门,一个光头大汉直接迎了出来,人未到,笑声却先至。
“世叔,怎地劳烦您迎接,小子怎受得起!”李嘉有些吃惊,这位世叔怎么如此客气,他们也没见过几次面。
“受的起,受的起,咱与你父亲是至交好友,建武镇里,就数我与他关系最好了,以前,我俩可是在同一帐下听命呢!”
张雄大步流星地走出府门,见到这久闻名,而数载未见的世侄后,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起来。
“快进来,快进来!”说着,不待李嘉反应,直接拽着他的手,往里面拉,如果不是相信这位世叔真的与自己父亲关系不错,李嘉准备扭头就跑。
“咱家没有你们李家富裕,置办的产业也不丰,跟你们比,也就是土屋草房罢了!”
被拉扯着,李嘉就进了这所谓的毛房草屋,结果却被吓了一跳。
整座府邸,虽然不及李家的庞大,但却建造的很是奢华,百花缭乱,亭台楼榭,廊回路转,数不清的俏丽丫鬟穿戴着襦裙,穿梭其中,俨然就是一座王府。
而,更夸张的是,一座数尺高的红珊瑚,立在中央,牢牢吸引了客人们的目光,其花枝招展,红火火的,格外地惹人喜爱。
李嘉就看了一眼,心中就有莫名的喜爱,亮晶晶的东西,总是那么令人心旷神怡。
“咱海边的,别的不多,就是海产多,这珊瑚很常见,稍微有点钱的人家都有,咱的不过比较大而已!”张雄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我信了你的邪了!李嘉心里吐糟着,你这半人高的红珊瑚,老子还是第一次见,真是长见识了。
“世侄要是喜欢,咱送你一个!”
“不用,世叔太客气,小子一直在内地,只是有些吃惊罢了!”李嘉摆了摆手,避之不及。
太过于客气,简直是令他心生不安之感,这其中要是没啥猫腻,鬼都不信。
带至会客厅,宾主坐下,上茶,嘘寒问暖几个来回,这才走到了主题。
“世侄此番来钦州,所谓何事啊?”张雄此时仿佛是个地主老爷,端着架子,温言问道。
“世叔,此番来钦州,主要是想给李家置办些产业,毕竟,李家虽然家大业大,但花销也大,若不是祖宗积德,早就败坏了,我又没什么本事,只能四处跑跑!”李嘉谦虚的说道。
“怎会,世侄太过谦了,整个岭南,李郎君的名声,谁不知晓?建武镇里,多少小娘子深闺翘首以盼啊!”
说道这里,张老爷眼神中仿佛带有不明的信息,李嘉听在耳中,总有些惴惴不安之感,但却说不上来。
“世叔,实不相瞒,这次小子前来,就是想弄一个造船厂罢了,谁知,钦州竟如此复杂!”
说着,李嘉将自己了解的一些东西谁给这位钦州的地头蛇听,希冀能得到些许帮助。
“哈哈哈哈!世侄,若你只想弄个小船厂,我家就有个,可以转给你,但那三大造船厂,可就难了!”张雄笑了笑,对李嘉轻声解释道。
“这三家,无一不家财雄厚,把船厂当作命根子,哪里舍得拿出来!”
“黄家是地头蛇,福来船厂赵家,则是钱刺史的,盛兴的王家,是兴王府人,大有关系,三者皆难。”
“看来小子无望了!”李嘉故作叹息道,“此次叨唠世叔,还望见谅,小子这就归去……”
说着,李嘉不待其反应时间,起身告辞道,似乎有头狼再追他一般。
“世侄慢走,慢走,此事另有机会!”
“不了,小子无礼要求已经过分了,哪敢再劳烦世叔!”李嘉‘坚辞’道,一脸的愧疚认真之色。
“不劳烦,不劳烦!”张雄满脸温色,连声劝道。
这小子咋那么粘糊,说走就走,完全不按常理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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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别有企图
“坐下,坐下,世侄,不过是些许造船厂罢了,每年的收益抵不过几家店铺的,用不着那么心急!”
张雄将李嘉半扯半拽地按下,不断地劝说着:“这事与其他的事情相比,不过是一些杂流罢了,轻而易举的小事。”
“世侄啊,这次,你来钦州,你父亲亲自拜托于我,为你找寻一件亲事,毕竟你也年近十八了,不小了!”
张雄苦口婆心地说着,一副为他着想的模样。
“咱都是大户人家,门当户对那不是假话,若结一门亲事,那对李家,也是大有裨益的。”
“世叔,您就直说吧!您为小子瞧了几个?”李嘉无奈地坐了下来,他没有想到,这次竟然演变成一场相亲会。
难怪自己父亲在邕州时,一直没有对他亲事着急,原来是对邕州的不满意,嫌弃其门第低,早有了其他安排。
“可惜,咱的闺女今年十四,与你正般配,但,朝廷对咱防范极严了,料想也是不准的!”
张雄看了看俊逸的李嘉,想着其身上诺大的名声,仿佛他的头顶上,就带有光环,可惜,朝廷不会允许两个地方实力派如此勾联的。
“真是可惜!”
李嘉确实感到可惜,政治联姻他早就预料到了,如果与张家联姻,那么李家确实稳妥太多了,五千人,那可不是一笔小数字。
“所以,你是我的侄儿,为你物色了几个人选,也是某应该尽的责任!”张雄一副义薄云天的模样。
“对了,听老李说,你无心仕途,对从军也许心思?”
“是的,小子愚钝,官场明枪暗箭,防不胜防,还是一介布衣为好!”李嘉一脸的惭愧。
“如此,正好!”张雄并未因此而感到可惜,反而高兴道:
“正因你无心仕途,所以必须结交那些官宦人家,才能保得李家长久平安,而朝廷也不会轻易着眼!”
“来,这是某为你物色的人选,咱仔细来筛选一番!”
说着,一堆图画拿了出来,一个个仕女婀娜多姿,甚是僚人。
…………
“郎君,您瞧,这就是盛兴造船厂了!”
丝丝的细雨随着风,不断地侵袭着上山的人们,它们犹如嬉戏的顽童,寻找着一切缝隙,进入你的脖子,裤腿,内衣,给你带来透心凉的冷。
攀登着这一阶又一阶的石梯,吹着山风,李嘉感觉自己双腿像是灌铅一般,终于登上了这座小山峰。
此时的钦州,与后世临海不同,此时也处于钦江中间地带,所有的造船厂并不在此,但钦江入海,带来了极佳的便利。
在钦州城待了不几日,李嘉就顺着钦江而下,来到了北部湾,这个鼎鼎大名地方,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
登山,而抬眼下望,数十座或多或小的船厂,正忙碌着,人影繁杂,足以说明此时海上贸易的热闹,以及利益的庞大。
“如果只是平常的船厂,我也不介意合作,可是,谁叫你们会沙船呢?这是天意啊!”
目视着下方蝼蚁一般的人影,令李嘉心痒难耐,掌握这个时代的核心技术,已经算他的梦想了。
“郎君,您仔细看,那座最大的船厂,就是盛兴王家的,他们来自番禺,财力雄厚,而钦州的造船厂,不过是其最小的一个,专事于修葺罢了!”
带路的管事,不由得感慨道。
“而且,传闻,王家在海上还有一只纵横海上的船队,海贼也莫敢招惹,甚至,他们就是最大的一支海贼!”
“竟然如此——”李嘉吓了一跳,亏他还准备打劫一番,作为建武镇最大的土豪,地头蛇,勒索一番也是常理,其他人之所以奈何不了,他还以为是实力不够的缘故。
谁知,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反而是最危险的,他要是去海南,招惹到一伙海贼,那不就歇火了吗?
“既然如此,那么,咱也不能白来,去瞧瞧!”甩了甩袖子,吐了口气,李嘉目光炯炯地说道,嘴角有些道不明的东西。
上山难,下山易,不到半个时辰,李嘉就来到了这处盛兴造船厂,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而那船厂护卫,瞧着这这伙人鲜衣怒马,短衫劲服的模样,也不敢多阻拦。
进入内里,却让李郎君有些好奇。
从远处瞧不出,待进入后,才发觉,船厂犹如一个凿空的山洞,高大的树木遮住了半边天空,好似一个巨大的雨伞,为刚建好的船只遮风挡雨。
黑不拉湫的工匠们,犹如猴子一般,在高大的龙骨上来回跳跃着,冰凉的雨丝没入身躯,毫不在意,拿着木锤,用一颗颗铁钉拼接着。
来往的,也并不是想象中的商人,购船者,反而,大都是一些衣着奇怪,舞刀弄枪的强人。
面对陆续兴建的船只,他们指指点点,口水四散,吐痰,挖鼻孔,大喊大叫,高兴的时候,甚至唱了支俚歌,而船厂的伙计也毫不计较,脸上带着笑容,在前方引路。
这与李郎君想象中的谈判,商业往来完全不同,甚至,他怀疑自己进了土匪窝。
“这位郎君,可有看得上眼的?”
一路闲逛,看了已经搭建好龙骨的海船,李嘉一时间有些着迷,不知不觉行了近一刻钟,早有人注意到他。
“这里并没有我想要的,不知,可有更好的?”李嘉淡淡地说道。
“千料大船,你们有吗?”
“这,郎君,请跟我来,这等大事,我做不了主!”船厂管事眼眸中冒着精光,连忙弯着腰,恭敬地说道。
瞥了一眼这位管事,李嘉端着架子,施施然地跟随而去,他倒想看看,葫芦里,到底能卖什么药。
“你们这,怎么顾客如此的,如此的……”刚坐下,李嘉喝着茶,犹豫了片刻,还是说出了口。
“奇葩——”一声清脆的声音从外处传来,直接把李嘉的话抢去,不待其反应,随即串铃般的笑声便接近于他。
“我们船厂的客人,都是一群奇葩!”
打断他人言语,如此无礼的行为,李嘉心中顿生反感,从来没有人敢对他这样,难道一点教养都没?
“他们不是内河的贼人,就是海上的大盗,从来不知礼法,也不懂什么教养,随性而为,快活度日!”
只见,一个身着紧衣,模样端正的俏丽小郎君,正俏生生地笑着,眯着眼睛,宛若一道月牙,显然,‘他’对此辈生活,极为向往。
“哼,他们无礼也罢,小郎君岂能随性?人活于世,交际往来,就是个礼字,人若无礼,与野兽有何分别?”
哪怕瞧出这位女郎君的身份,李嘉依旧不给其面子,毫不留情地批评道。
直将其说得眼眸泛起水雾,眼圈红肿,一点也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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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更新有点晚,有事,差不多十点左右吧!单一双二
第三十八章突兀想法
“你,你——”女郎君直视着这个板着脸男人,心中的好感瞬间变无,小脸挤成一团,脸涨得通红,显然气急。
“哼!无礼之徒,吾羞于你言语!邕州李家,还是需要点脸面。”
李嘉冷着脸,扭过头,不再看向于她,反而缓缓地坐下,端起茶水,自顾自地饮了起来。
啪啪啪——
“李郎君威名的很啊,果然闻名不如见面!”根据万有定律,弄完小的,就会有老的,果然,不待他咽下口中的茶水,一个黝黑的中年人走了进来。
“番禺王家,王仲秋,久闻郎君大名,今日终于见识到真人了!”
“阿耶,这个人很坏的!”女郎君拉扯着其衣袖,狠狠地盯着李嘉,脆声打起来小报告。
“邕州李家,小子李嘉,拜见王公!”李嘉此刻好似变了个人,彬彬有礼起来,与刚才截然不同。
“小女刚才无礼了,三娘,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李郎君!”
王仲秋笑了笑,颇为大度的挥了挥手。
“小女子见过李郎君!”王三娘轻轻一福,敷衍地说了一句,就不再言语,嘟起嘴,显然,她还在生气。
“见过小娘子!”李嘉也同样敷衍了回了一声,显然,他并不想理会这被惯坏的小娘皮。
“三娘,不得无礼!”被呵斥后,王三娘委屈地皱了皱琼鼻,随后狠狠瞪了李嘉一眼,显然,这帐也算到了他的头上。
“听闻郎君想订千料大船?”王仲秋好似没见到这番场景一般,径直问道。
“不错,我见贵厂人来人往,显然倍受青睐,想来也是不差,所以,就想订做一番。”
“走商?”
“不错!”
“千料大船,所需要的木料极其讲究,且,还需那些大匠们仔细雕琢,甚是麻烦!”王仲秋淡淡而笑,说起了难处。
“实话与您说了,咱这场子,并没有造千料大船的匠人。”
“那么,我可以理解为,贵场造不了是吧?”李嘉心中一凝,思虑起来,脸上反倒是扮起了不成熟的愤怒。
“并不是造不了,只是调转有些麻烦,且,某也为郎君感到不值!”王仲秋不以为意,淡淡一笑。
“此话怎讲?”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郎君想必是不知,一艘千料大船,所需为七百贯,而出海往来,三艘必有一艘沉废,且连船带货,彻底不见,除了海难,如海盗等意外情况,也是时有发生,许多人往往好高骛远,血本无归!”
“所以?”
“所以,雇佣我们的船队前去走货,显然是最好的选择,我们王家,在海上还有些许薄面的。而买船,显然是得不偿失!”
“对于购船,这自然早有的打算,千料大船还是需要买的!王公无需再劝!”李嘉心中冷笑一声,不置可否地说道:
“至于雇佣贵府的船队,嘉,正有这个需求,不过,并非雇佣,而是借贵府的旗帜一用,必要的钱利,一分不少。”
“李家根基还是在建武镇,这才出海购船,不过是一次尝试罢了,毕竟,树挪死,人挪活,甚至,挪移一点,活得会更好!”
“如此,也好!”犹豫了一下,王仲秋笑着答应下来,这点钱,其实并不重要,而他最为看重,就是与李家的合作。
李嘉在借用他们的旗,他们王家又何尝不是?在建武镇做生意,借用一张李家的皮,行动起来,简直是太过于方便。
至于李家会不会与王家争夺海利,山岭的虎,岂能斗得过海底的龙?
一次友好的会谈后,俩人分别代表李家和王家,达成了初步协议,李嘉还预订了几艘千料大船,半年后接收。
不过,半年的时间太久了,造反事业瞬息万变,只争朝夕。
我要如何获取千料大船呢?强夺?购买?这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毕竟,人在钦州,还是需要顾忌一些影响的,花钱买平安吧!
骑在马上,李嘉心思百转千回,对于海上贸易,他也确实比较陌生,但,船和人,确实最重要的因素。
“咱家现在一直走海上,千料大船的话,能有多少?”对这驻守钦州的管事,李嘉问道。
“从钦州去往番禺,以及海南,千料大船是极少的,八百料已经算很大,我也只曾在番禺城外,看过几艘。”
“咱家做生意,近半是雇佣别家的船队,自己家的,八百料的也有,不过只有一艘,大多是五百料,六百料居多!”
所谓的千料大船,一般而言,是载重单位,官方的千料,一般是指载重,排水量近四百吨的海船,而载重约三百多吨,在此时,已经算是巨轮了。
所以,如果此时出海的话,千料大船是可以横着走的存在,也是李嘉梦寐以求的存在。
“停下,停下,快停下,打劫,打劫——”
正在他愣神之际,耳畔却传来一声声噪音,抬眼一看,上百个衣衫半露的强盗围了上来,正挥舞着大刀,表情狰狞,不断地威吓着。
“快下马,不然有你们好看!”
“小子,快求饶,小爷能让你多活几天!”
而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瞧着这些人愚蠢的表演,是谁给他们的胆量?
李嘉转身一瞧,自己周边只有寥寥五六个人,虽然都背弓拿刀,强勇有力,但架不住人少,让他们误以为有了机会。
“这小郎君真是俊俏,比那些小娘子都白,老大,要不咱试试?”
“不错,真的不错,咱兄弟也试试,尝尝富家郎君的滋味!”
“速战速决,一个不剩!”耳中听到如此污言秽语,李嘉瞬间气急,冷着脸,从马背上拿出自己的弓箭。
咻一咻——
咻咻咻——
噗嗤噗嗤——
数十步的距离,并没有给予强盗们安全感,反而令他们胆颤心惊,一只又一只的利箭飞出,没入他们身体,随即释放出大量鲜红色的液体。
而鲜血的刺激,令强盗们的表情越发的狰狞,不顾一切地冲刺而来,随着距离的拉近,李嘉立马冲刺起来,拿着骑兵专用的弯刀。
结果并不出乎所料,己方一人未死,敌方全军覆没,李嘉的脑海中却涌现出这样的想法:
“为什么大家热衷于做强盗,就是因为来钱快,而我,有这个资本,何不去尝试一番?”
第三十九章名义之下
抢劫,多么美好的一个词汇。
人人都向往,因为它来钱快。
人人又憎恨,因为它侵害自己。
所以,这世间,抢劫分为两种,一种是打着光明正大的旗号,一副为了你好的理由,合法合理地将你的钱财,变为他们的。
如,所谓的“劫富济贫,替天行道!”,遍观水浒,获取的钱财,不是用于招兵买马,就是吃喝玩乐,哪里有济贫的场面?
另一种,就是比较低级的,打家劫舍等,毫无羞耻感,高明正大的打劫,不顾及什么道德伦理。
一般而言,第二种是历史上的常态,无论把那些强盗及海盗说的多么神圣,多么令人敬佩,也改不了他们掠夺的性质。
而钱财,李嘉并不缺,所缺乏的,就只是船只,造船需要时间,打劫的话,只需要一瞬间。
李郎君也是个要面子的,他不想历史上留下海贼的骂名,那么,就只有使用化名,戴上面具,这才万无一失。
“当然,我也不要面子,凭借我的实力,盘踞于海南,学习进行耍无赖,也没有奈何了我!”李嘉摇了摇头,失笑道。
晚唐时期,振州陈武振是海中大豪,海南五州招讨使韦公干,也不得不“以兄事武振”,堪称海南之霸。
他的“致富”手段,说来也简单,即采用所谓“得牟法”——一种佛教密咒——的神力。
他宣称,自己会一种佛教密咒——“得牟法”,可以使海上过往贾船自动飘到行咒的地方。于是,他就由此而发财,实际上就是海上抢劫,积累万贯家财。
而我们的李郎君,则不屑为之,这种把别人看做傻子的家伙,纯粹是找死,最后家产尽被抄没,也罪有应得。
“由此看来,海南也并非一无是处,商贾还是挺多的,就看手段了。”
考虑再三,李嘉确定,自己一定要去海南看看,大海才是未来所在。
而,在这个时代,进行海贸,别的不提,船则是必须的。
“郎君,您若是急用船的话,过几天,就能买到一些现成的船舰了!”
忍了一路,钦州的管事终于憋不住。
“这是为何?”李嘉有些诧异。
“从钦州,去往儋州,再去往番禺,泉州,七天,或一旬,总有船只归来,归来的船队,不是大发其财,就是损失惨重。”
“大发其财者,志得意满之下,或许是售卖船只;而损失过重则,则必须售卖船只抵债,这一刻,也是钦州最热闹的时刻。”
“原来如此,海贸之繁荣,不知沉下了多少船只和人命!”李郎君有些感慨,多少人只看见海上船只的踊跃,而看不见多少沉船长眠海底。
过了几天,果然如其所说的一般,陆陆续续地有船只归来,停靠在钦州湾下,然后一个个水手们,犹如胜利归来的英雄,被小镇上的居民膜拜。
“前两天,老子被登船了,大刀一挥,劈倒了三个……”
待李嘉来到时,就见到,那些腰缠金银的水手们,正兴致勃勃地喝着酒,有的甚至在大街上,对着那群膜拜目光的孩童,讲述自己的英雄事迹,获得极大的满足感。
没到这个时候,小镇的酒馆总是会涨价,翻了数倍,那些养精蓄锐数日的失足妇女,正兴致勃勃地撩着衣服,勾引着饥渴的大爷们。
“老子先来的!”
“凭什么?老子钱多,老子要上!”
“呸,荷花姑娘早就答应我了,你们算什么?”
路过街口,三个彪悍的大汉,正拉拉扯扯,斗起嘴来,吵闹声震动半天街。
“大爷,大爷,息怒,息怒!”瘦弱的龟公在一旁苦苦劝说,无奈僧多肉少,口水当做白费。
“几位大爷,要不,就一起吧!”见钱眼开的鸨母,此时却牵起三人的手,拉到二楼,眉开眼笑地说道。
“这,荷花可受不吧——”其中一人为难道。
“无事,无事,到时候自有姑娘前去帮忙……”
快步离去,让自己的耳朵远离这样的污秽,李嘉不得不感慨,简直是太饥渴了,而养精蓄锐,果然不简单啊!
到了码头,那些如同石头缝里出来的搬运工,密密麻麻,犹如蚂蚁一般,将那些物品从船舱里挪出。
贵重的东西自然早就被收藏好,只有那些无用,甚至急需处理用钱的东西,才选择随地出售。
比如,李嘉就在码头,见到了几个所谓的昆仑奴,长得高大,皮肤黑得发亮,面如死色,眼眸中一片寂静。
跟船长讨论了一下,这几个昆仑奴是抢来的,他们原先的主人已经死了,所以就在钦州变卖了事,毕竟番禺才是大食人的天下,每个昆仑奴都有标记,被知道了,后果很严重。
对于昆仑奴并不感兴趣,李嘉闲心逸致地对这个临时市场逛了一圈,发觉好玩的东西并不是。
比如,有的人售卖鲸鱼肉,一石石的售卖,每石价格便宜到了一百钱,比那些粮食还要便宜一些。
所以,排队的人很多,这种比粮食还便宜的肉,平常可难见到。
李嘉仔细观察了一番,发觉鲸鱼的长须并没有出现,询问了一下,才得知,早已经被贵人预订了。
“可惜,可惜!”叹了口气,鲸须可是制造弓弦的好材料,竟然错过了。
“你想干嘛?”正巡游之际,李嘉敏锐的耳朵,在叫卖声外,
一则听到了些许不同的声音。
“哼,虽然满是鱼腥味,平日里老子看都不看,今日但老子管不了那么多了,几个月未进食,下面快憋出病了……”急促地喘气响起。
嗡——
一只利箭快速地擦边划过,将正在施展暴行的大汉吓了一跳,冷汗都出来了,酒醒了半分。
“你,你是谁?”大汉结结巴巴地问道。
“我?我的名字,你不配知道,快滚,不然,下一箭,就是你的胯下!”
将手中的弓箭递给新晋护卫张虎子,李嘉冷眼一瞥,普通看到一个垃圾。
“小娘子,你没事吧!”李嘉正准备走过去,这时,陪同而来的管事轻声说道:
“郎君,此女子,是白水人。”
第四十章前路漫漫
“白水人?”眼瞅着这位衣衫单薄的女子,李嘉一脑门的疑惑。
“其世居海上,以船为家,传说中是千年前的瓯越人,轻易不会上岸,不知此时为何见到,真是奇怪了!”
听得此言,李嘉就想起来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一个族裔——疍民。
与大家知晓的流浪的民族吉普赛人一样,中国古代,也有一个流浪民族,不过,他们已经汉化,被称作——疍民。
他们以船为家,吃喝嫁丧,都在船上,长久的远离陆地,不仅让他们养成了别具一格的礼仪,且,更是越发地被排斥。
唐宋时期对疍民较为普遍的称呼是“白水郎”,或称“白水仙”、“白水人”,《三山志》里就有记载。“疍”即南方的夷人,与“蜒”、“疍”、“蛋”等字通假,这种指代最早见于隋代,南宋以来被普遍用来称呼疍民。
许多古代志书都认为疍民是秦汉时期亡国于西汉的闽越人后裔,即“蛇种”,而流传的所谓色目人后裔的说法,都是牵强附会之词。
疍民广泛存在于我国沿海地区,一直被看作是贱民,生活条件极其恶劣,连棺材都买不起,且,没有墓地,往往用草席卷起尸体,悄悄埋到偏僻的荒滩野地中,不能被人看到埋葬的过程。
长期生活在水上,让他们与大陆脱离了某种关联,而且由于他们居所不定,被官方认定为亡籍之人,因为收不到税,所以千年来,都属于士农工商之外的贱籍。
“无事,他们也是人,比那些表面和善,背地里却男盗女娼之辈,好上太多!”
李嘉摆了摆手,淡定地说道,随即慢慢接近这个少女,这才看清她的些许面貌。
少女身躯很是修长,与他相比,也不遑多让,尤其是那双大长腿,在破旧的长裙下,依稀地能就见到其圆润,细腻。
披散的长发,遮住了她的大半面容,想来也是不丑,并没有岭南的那种黝黑,只不过是健康的小麦色,很有诱惑。
而,她的手中,似乎拿着什么东西,只是紧紧地藏在衣袖中,难以看清。
“姑娘没事吧!”李嘉微微倾斜一下身子,想探究一下这位疍民女子的的庐山真面目。
眼瞅着这位年轻的汉人越来越接近,江小鱼心中愈发的害怕起来,叔叔们果然说的不错,汉人实在太危险了,陆地上不及水上安全。
“多,多谢!”江小鱼颤抖了一声,她对于这些汉人,很是不放心,此时犹如一头受惊的小鹿,眼眸中满是惶恐不安,甚至害怕的哆嗦起来。
微微抬起头,终于发觉他们是救了自己后,这才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
“不好意思——”怯怯的声音响起。
“既然姑娘无事,那么我们就先走了!”
看着这位小姑娘纯洁且无辜的表情,以及那抑制不住的害怕,令李嘉想起来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
惶恐,不安,足足在自己的房间待了三天,这才缓过劲来,这种面对新世界的恐惧,已经牢牢记在他的脑海里,不曾忘却。
这个时候,只有给予她足够的安全感,才是最好的,离开,是最佳的选择。
“恩……”江小鱼细若蚊声地点了下头,目送这位年轻的汉人离去,将他的身影深深地刻在脑海里。
“原来汉人里,还是有好人的!”心里莫名的想了想,江小鱼这才活蹦乱跳地离开了原地。
兜兜转转,拐了数个弯道,小心翼翼地察看一番,她才舒了口气,来到了一处偏僻的沟渠,那里可以直通大海。
沟渠中,一只灰扑扑的乌篷船,正停靠在岸边,那岸边散乱的柳树,遮盖住其大部分船体,孤零零的,一点动静都没有,路上的行人,舍不得多停留一眼。
江小鱼则瞬间眼眸一亮,脸上露出笑容,三步并两步地跨越着,到了岸边,圆润的长腿猛地一跳。
“砰——”船板响起动静,随后,船舱中,出来一个瘦小的身影,光溜溜的,全身只穿着短裤,黑黝黝,犹如一条大黑鱼,活蹦乱跳的。
“阿姊,你回来了!”小家伙看到自己的姐姐回来了,高兴地唤了一声,然后拿着长篙,将船撑开。
“草药买回来,阿大病会好了,真是太好了!”
“那是当然,阿姊什么时候骗过你!”回到水上,江小鱼突然就没了陆上的拘谨,整个人都活泼起来,她叉着腰,颇为得意地说道:
“我从海里捞的那只龟,足足三十斤,大得很呢!所以才换回来这些药!”
弟弟随手将草药拿下,用鱼皮包裹着,小心地挂在船舱上,心中开心极了。
阿大得了风寒,有了药,应该很快就能好吧!
“阿姊,你胳膊怎么了?汉人欺负你,我去教训他!”
一时的得意,将她胳膊上的抓痕给暴露出来,弟弟瞬间生气了,鼓起嘴巴,恶狠狠地说着。
“没事,我今天碰到一个坏人,又碰到一个好人,汉人真是奇怪啊!”
蹲在船头,瞧着两边向后飞去的树木,江小鱼将下巴放在膝盖上,嘟起嘴巴,自言自语道。
“阿姊,汉人很危险的,以后再也不能见他们了!”弟弟很是关心的劝说道。
“可是,陆地上有好多好玩的,水上我已经待腻了!”江小鱼不岔地说道。
“况且,陆地上的人很多,也好看……”
脑海中莫名地出现一副年轻人的身影,这时她第一次见到如此俊俏的男人,白,白的令人惊讶,比天上的云朵还要白嫩,腿很直,水上的那些男人,腿都是弯的。
江小鱼看着泛起涟漪的河面,一时间有些痴了……
“今天,真是有趣!”李嘉晃了晃脑袋,感觉今天的确不错。
就在刚才,他买下了一艘六百料的海盗船,一种纯粹的战舰,而不是所谓的武装商船。
修葺一个月左右,就能重新启航,驶向大海。
船上的大部分海盗,则被解散,只留下一些经验丰富的,留作备询。
做生意与海盗不同,海盗的入门,是需要人带领的,不然连谁家的旗帜都不了解,那么就死得很冤了。
李郎君的征途,就突兀地开始了,一种谁都没想到的开局。
第四十一章大食商人
五代十国时期,战乱频繁,而造成特殊的繁荣,所有,钦州城的商业,自然是可以期许的。
李嘉很有钱,可以这样说,他每天睡醒,来自邕州的铜矿,就源源不断地熔炼成铜钱,进入李家的府库。
但,再有钱,在这个时代,依旧无法满足他自己的口腹之欲。
就跟所有穿宋的小说过介绍一样,此时并没有炒菜出现,自然,许多后世脍炙人口的美味,难以诞生。
“郎君,可是饭菜不符合胃口?”
大口将碗中的米饭挖到嘴里,张虎子从来没有想过,世上竟然有如此好吃的饭菜,口中堆满了饭,瞧着郎君一副郁郁的模样,他关心道。
“无事,毕竟不是哪里都能比得上邕州,只能习惯!”说着,李嘉夹了一筷子,尝了几口,强迫自己咽下,富贵日子享受多了,没想到自己还会有厌食的时候。
失笑得摇了摇头,此时此刻,他脑海里突然就涌现了昨天那个鱼腥味的疍民女子,尤其是那触及灵魂的眼神,令他记忆尤其深刻。
“你,你怎么这样?”此时,隔壁包厢传来一阵别扭的声音,好似老外。
“老子就这样,阿卜杜勒,跟你说,这是最后的期限,再加五百贯,不然,休想拿到生丝——”
随即又响起了嚣张的声音,格外的吸引仇恨。
“明天就是最后的期限,您自己注意点吧!”
啪——
一阵门响声后,隔壁也旋即安静下来,只有模糊的咒骂声,李嘉心中瞬间就燃起了好奇心。
尤其是,那个生丝的字眼,令他愈发的感兴趣。
“走——”拍了拍桌子,李嘉毅然决然地离开包厢,快步而去。
“好,好的!”吞咽了一口,张虎子瞬间赶上。
咚咚——
“请进,不需要尚菜了,胜夏的都撤了吧!”刚进门,就见到一个穿戴着长袍的阿拉伯男人,正满脸懊恼地坐在椅子上,头也不抬地吩咐着。
“抱歉,打扰了,自我介绍一下,鄙人李嘉,一个商人,听说这里有位来自大食的商人,所以我就冒昧的来访了!”李嘉不慌不忙地瞟了几眼这个阿拉伯人,这才淡定地解释道。
“你,你怎么知道我的?”阿卜杜勒一脸的惊讶之色,看着眼前这位年轻的汉人,他实在琢磨不清楚自己怎么泄露了踪迹。
“我还知道,你来到钦州,是想获取生丝的,我说的不假吧!”看着满桌的菜,李嘉突兀地有了胃口,或许这就是别人的饭菜好吃吧!
“你好,尊敬的年轻商人,我是来自你们口中的大食国的商人,来到你们这里,就是为了做生意!”
大食人阿卜杜勒满脸的胡茬,鼻梁高挺,穿着白袍,倒是挺有气质的,不过他却有些急切。
“听闻,你是想收购一些生丝?”李嘉奇怪地问道。
“如果你有丝绸,或者生丝的话,我会在市价上,增加一成,不,三成,五成!”
阿卜杜勒病急乱投医,也不再验证眼前些人话语中的真假,迫切地说出了自己的要求,对于他而言,现在他唯一的愿望,就是收购到足够的丝绸,离开这个地方。
离开这个满是骗子,满是谎言的城市,他发誓,再也不来这样的偏僻省份了,只有番禺才是真正商业城市。
“或许,你是不清楚,我不得不提醒下,来自大食的阿卜杜勒,钦州并没有丝绸,更别讨论生丝了,连桑树都难得一见!”
李嘉饮了一杯小酒,瞧着眼前这大食人焦急地模样,颇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
“我可以准确的告诉你,你被骗了,整个汉国,只有兴王府附近有生丝,我们这里是没有的!”
“怎么会,怎么会?”这一瞬间,阿卜杜勒脑子一片空白,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身体仿佛是垮了,秃废的气息从脚传到脑袋。
“他说,他是钦州总督的侄子,不会骗我的!”
“你做生意不打探一下吗?钦州这地方,哪里与番禺能比的,来这里收生丝,就得饿死!”
李嘉摇了摇头,他真的佩服这些人,什么也不弄清楚,就脑门一热,瞎蹦哒,这果子可不好吃。
“番禺的商人很多,去闽国(福建,实际上此时闽国早就被南唐灭了,只有占据泉州及漳州的清源军)那里的,更多,我听说钦州有人养那些白色的虫子,可以吐丝的那种,所以,我就来了钦州!”
别说这个阿卜杜勒话说的跟清楚的,看来是练习了许多时间,不过,他此刻万念俱灰,来到钦州,被骗了那么多钱财,而且还一无所获,这该如何是好?
“我完了,真的完了!(ಡωಡ)(ಡωಡ)(ಡωಡ)(ಡωಡ)”随后的是一阵叽里咕噜鸟语,嘴巴里含着东西似的,李嘉也不甚明了。
反正,这家伙哭得稀里哗啦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看样子,连杀人的心思都有了。
“别哭了,你被骗了多少?”李嘉一边欣赏着哭戏,一边吃着东西,似乎是看够了,大声问道。
“差不多快两千贯了!”阿卜杜勒被吓了一跳,立马止住了眼泪,胆怯地望了一眼这个年轻人,小声说道。
“两千贯,真是一笔不小的钱财啊!”听到这,李嘉不得不承认,自己小看了这位大食人,此人竟然如此的身家。
而此刻,这一桌十几个酒菜,加在一起,也不过是十几贯罢了,钦州城的店铺百来贯就能盘上一个。
“请帮帮我吧,求你了!”这时候,他终于缓过神来,拜服在李嘉的脚下,恳求着,语气极其的卑微。
“我怎么会对付刺史的侄子?你昏了头吧!”
“不会的,我看人从来不错,你一定有办法的,这是我全部的身家了!”阿卜杜勒突然拥有莫名的自信,令李嘉哭笑不得。
“那,你能够付出什么,能够价值两千贯?”李嘉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看着这个卑微的阿拉伯商人,对他那思维方式极其诧异。
“我与你素不相识,凭什么帮你?除非有莫大的干系!”
“我是商人,我可以帮你买到很多大食的东西,以后,我也只与你一个人合作,这样就能赚很多钱的!”阿卜杜勒一脸期盼着表情。
“抱歉,我并不缺钱——”李嘉一脸傲娇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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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不过如此
“那么,您有什么需求,我有的,都给你!”阿卜杜勒哀求着。
“我?抱歉,我还真的没什么需求的!”李嘉思虑了一会儿,很无辜的说道。
“不过,你有船吗?”
“有的,有的,在钦州港,我有一艘大船,不过,要是给你了,我就回不去了……”阿卜杜勒说完,默默地瞥了一眼李郎君,然后又作一脸哀求状。
“这样,如果你将你们的航海图交出来的话,我就帮你要回来!”李嘉淡淡地说道。
话语虽轻,但却宛若一道利箭,直戳阿卜杜勒的心脏,他身躯一震,缓缓地低下了脑袋。
对此,李郎君冷笑一声,这个时候,还死守着不放,真不要命了。
“实话告诉你吧!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自你来到钦州那一刻,你就被盯上了!”
“不只是你的钱财拿不回来,就连你的命,也随时可以消失,这是在钦州,不是番禺,这里没有你们的商会为你们做主!”
“这样……”阿卜杜勒一脸的挣扎,显然这个决定很难下。
阿拉伯商人,之所以在唐宋两朝时来到东亚,航海技术发达,其实是建立在巨人的肩膀上的。
阿拉伯帝国征服北非后,吸收了古代埃及人和腓尼基人的尤已造船术,从而一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而征服了波斯帝国,则又将半岛附近的海域收纳进入。
所以,阿拉伯商人之所以横贯东西,就是因为拥有详细的航海日志,记述了阿拉伯海、波斯湾、印度洋等地区的洋流及暗礁。
而来到中国后,又学到了指南针与牵星术,所以阿拉伯商人响彻东西,但正是因为太富有了,被伟大而贪婪的蒙古帝国盯上了。
1258年,阿拉伯帝国最后一个王朝——阿拔斯王朝,首都巴格达,被大蒙古国的西征统帅旭烈兀攻陷,阿拉伯帝国灭亡。
所以,这个时代,如果想要向西航行,去往印度及阿拉伯半岛,则必须要阿拉伯商人的航海图,不然船毁人亡在所难免。
“这样吧!”李嘉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直视这个由于挣扎的阿拉伯商人,沉声说道:
“如果你交出航海图,我不止帮你要回财富,保住你的命,而且,我还会跟你合作,让你赚一大笔钱,家产,至少比现在翻上一倍有余!”
“我还会弄来,你需要的丝绸。”
“这是真的吗?”一听到丝绸,阿卜杜勒眼神都亮了,他抬起头,直愣愣地盯着这位不像商人的年轻人:
“你会一直跟我合作,合作这丝绸生意?”
“当然,丝绸虽然对你来说很难,但对于我而言,却很容易!”瞧到他有了兴趣,李嘉瞬间一喜,但依旧维持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真、主会庇佑我的!”阿卜杜勒喜极而泣。
看来他对丝绸是真爱啊~
“我会一直都与你合作,让你成为最大的丝绸商人,大批量的丝绸,我想这对于你在国家的地位,很有帮助是吧!”
“是的,临行之前,我的家族生意就陷入了困境,所以我想到了东方,想到了那世人喜爱的丝绸,它们不仅会让我的家族生意重新繁荣,更能结交到那些权贵!”
说到这,阿卜杜勒满怀激动的畅想着,此时此刻,他仿佛感觉自己已经成为了权贵的座上贵宾。
“可以,如果你想的话,过不了几天,你就能拥有一大批丝绸!而且,以后会远远不断——”李嘉的话语中,满是诱惑。
“如果这样,我愿意付出一切,除了我的生命!”阿卜杜勒激动得说着。
于是,不到十分钟,吃顿饭的功夫,李郎君就拐带了一个阿拉伯商人。
“走,咱们先去刺史府看看!”
张虎子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家郎君,几句话的功夫,就将这个番人糊弄的一愣一愣的,甚至还乖乖地跟他走,这世上,怎么有这么白痴的人?
“肿么了?”阿卜杜勒有些好奇。
“没什么!”瞥了一眼这个傻蛋,张虎子吐出一句话后,就不在言语,冷着脸。
“不,我们先去钦州军营瞧瞧!”李嘉此时又改变了主意,他觉得,自己一个人没有多少份量,需要有人加磅才行。
“此行,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要言语,你就装作听不懂,明白吗?”李嘉扭过头,对着这位傻傻的阿拉伯商人说道。
阿拉伯商人狠狠点了点头,一脸的自信及肯定。
“很好!”李嘉笑了,这样傻乎乎的年轻人,整个岭南都少有,被人卖了,恐怕还得帮人数钱。
一行三人,很快就登上了酒楼前的马车,飞快地驶出钦州城,来到十里外的军营前。
不管是哪个时代,保持军队的纯洁和封闭性,都是必须的工作,所以,军营一般都不会设立在城市中,及繁华的地带。
而,历史上,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分也有,只不过经验比较惨重,如北送朝的禁军,满清的八旗,过了出操时间,就出去浪,用不了几年就会废了。
“来人止步,军营重地,不得放肆!”距离大门已经数十步,箭塔上的哨兵才发出声音,且松松垮垮的,毫无威慑力。
果然,钦州军比邕州还要不如。
心里百转千回,李嘉却淡定地走出马车,对着那守着一排栅栏的岗哨,傲气地说道:
“去传话,就说邕州李嘉,求见团练使大人!”
钦州也隶属于建武镇管辖,所以,钦州军地位与邕州军相当,仅次于禁军,属于地方镇军,都要受到建武镇监军的管辖。
不同在于,钦州距离邕州有些远了,所以,虚衔团练使作为监军的下手,对于经济重镇钦州进行督察。
“请稍等片刻!”哨兵被这种盛气凌人的态度给吓住了,再瞧瞧那一身的丝绸,以及气质,他小声地回道。
“快点,耽误了大事,你小子可赔不起!”李嘉故作烦躁地挥了挥手,呵斥道。
“是,是,是——”连忙答应几声,哨兵的步伐越发的急切了。
而眼瞅着郎君如此的模样,张虎子也是第一次见,原来郎君那么的有气势,不愧邕州李郎君。
这一刻,他突兀地有些骄傲起来,那些看上去凶神恶煞的大兵,也不过如此……
PS:加班到十一点半,老板毫无人性可言……抱歉了
第四十三章登闻鼓上
“咚咚咚——”钦州城,刺史衙门,突然传来一阵敲鼓声。
“怎么回事?”
六月,天气炎热,出门的少,自然钦州的事务就少了,大腹便便的,正坐在后院乘凉,娇滴滴的丫鬟也并难消掉这酷暑。
而,就在他昏昏欲睡之际,耳旁传来的擂鼓声,猛地一下,钱刺史就醒了过来,心中瞬间燃起一团火,大声喊道。
“老爷,是前衙,登闻鼓响了!”小丫头脆声说道。
“怎么回事?我不是让人把登闻鼓给锁起来了吗?”钱刺史越发的气急,在这夏日,浑身越发的燥热起来。
“大老爷,大老爷!”这时,一个衙役突然跑了过来,弓着腰,大声喊道:
“不好了,登闻鼓被强人抢了!”
“胡说,世上竟然有如此荒唐的事,哪个歹人敢到衙门前作乱?”
钱刺史瞬间站起来,吹胡子瞪眼,身上披的短褂也随之落地,怀胎七月似的大肚子,直挺挺的。
所谓的登闻鼓,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鸣冤鼓,最早的原型在于周朝的路鼓和肺石制度,魏晋时期开始设立登闻鼓,成为一种重要的诉讼制度,延续到了清朝。
但,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登闻鼓一般情况下,是有衙役驻守的,防止那些刁钻小人打扰到大老爷休息。
比如,此刻,钱刺史想要不想理案,就派人守着,有人想上诉就撵走,夏日都快中暑了,哪有时间理案。
当时,这登闻鼓还有一个作用,晨昏时分,开衙和散衙,也是用它来传声的,百姓们一听鼓声,就知晓大老爷会不会理案了。
“千真万确,老爷,一个穿着锦衣郎君,正敲着呢!赶也赶不走!”衙役一脸的委屈之色,刚才,他阻拦时,还被那个郎君踢了一脚,快疼死了。
“快,给我着衣,我倒要看看,哪个狂徒敢如此放肆!”在丫鬟的服侍下,气急败坏的刺史老爷穿上了圆领官袍,显然,此时的心情也是极坏的。
“这位郎君,请停下,快停下!”李捕头注视着这位年轻郎君嚣张的模样,尤其是这种大胆的行为,着实吓住了他。
当了几十年的衙役,第一次见到如此嚣张的年轻人,一时间,弄不清楚来头,他心里却有些胆怯。
“去唤刺史老爷了吗?”李嘉瞧了瞧这明显势弱的衙役,直接问道。
“已经派人了,这位小郎君,您若是有冤情,请移步!”捕头颇有些点头哈腰的味道,几十年的眼力劲,他早就看清楚了,这位郎君可不是好惹的。
“走——”对着自己身后的几个护卫挥了挥手,将手中的木棒甩下,经过捕头时,李郎君停下了脚步:
“没事将那登闻鼓洗一洗,都是灰尘,呛死我!咳咳——”
闻言,捕头看了一眼那登闻鼓,那原先的满面灰色,此时却露出些许白色的原色。
“还是白色的好看一些!”
随着衙役的引路,李郎君却一脸的轻松之色,仿若在家中一般,闲庭漫步,毫无紧张之色。
一旁的衙役们纷纷称奇,这时候,他们已经笃定,这位郎君的背景,绝对是通天的。
拐了几道弯,李嘉看到了熟悉的大堂,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正端坐在一个案几边,与后世的那种明清高堂坐椅不同,站直了身子,依旧可以与之比肩的。
“啪——堂下何人?为何在衙门前喧哗胡闹,岂不闻汉律哉?”狠狠地拍了下惊堂木,震得自己手都有些麻了,钱刺史喝问道。
看他的意思,想直接讲李嘉拿下,就地拿下,然后按照既定的流程,派人去他家提醒一声,前前后后打点一番,花费大半家财,才能出去。
古代衙门,是极其黑暗的。
“禀使君,小子邕州人氏,姓李名嘉,尚未有字,此次前来衙门,就是因为有天大的冤屈,需要使君秉公处理!”
李嘉微微弯下腰,颇为恭敬地说道。
唐宋之际,平民见官是无需跪拜的,也不会口称大人的,“大人”只是对父母称呼,等到大人被普及,还得到清朝。
至于跪拜,在高座椅尚未普及的时代,跪拜其实并不算一种侮辱性的动作,到了元朝才是。
“哦~”钱刺史脸上的愤怒,瞬间被融化,随即泛滥起朵朵浪花,格外的泛滥成灾。
“原来是李郎君啊!怎么大驾光临咱们钦州?”
“遇到一好友,其有冤情,需要使君为我等做主啊!”一看到这态度,李嘉心里好悬舒了口气,这才挺起身,轻声解释道。
于是,李嘉将阿拉伯商人与赵平之间的由来,简单的复述了一遍,然后饶有兴趣地观察这位钱刺史的表情,想知道他是准备如此处理自己侄子的事情。
钱刺史复杂地看了一眼悠闲状态李郎君,脸色突兀地一正:
“李嘉,你可知晓诬告地罪行?”
“李嘉自然知道,反坐尔!”这种威胁,简直是小儿科,李嘉不屑的笑了笑。
“据我所知,赵平在钦州,从未有过违法之实,想来,郎君不过是听信番人的一面之词,受到欺骗罢了,不予追究了,来人,退下——”钱刺史一本正经地说道,还故作怜悯了一下李郎君。
光明正大的颠倒黑白,李嘉算是第一次见到了,真是服了。
“慢着,钱使君,想必你也不甚清楚,这是我的状纸!”几个衙役毫不留情地将李嘉押了起来,准备强行将其赶出衙门。
李嘉挣扎着,将怀中的状纸抽出,一下子挣脱而出,将其放在钱刺史案几前,莫名地吓了他一跳。
“来人,快把此人押下去!”钱刺史脸色涨红,大声吼叫着,显然,刚才的确被吓到了,“这有什么可看的,不过是状子罢了,诬陷之事,还是不干为妙……”
“这,这怎么可能?”看着状子上撰写人的名字,钱刺史脸色瞬间一白,心情来个急刹车。
“快将李郎君弄回来,不,请回来快去请回来!”钱刺史急切地吼叫着。
“郎君,咱接下去干嘛?吃饭吗?”张虎子一并被押下去,他扭过头,对于郎君问道,看着郎君淡定的神色,他莫名为之一安。
“对,吃饭!”李嘉笑着说道,“待会刺史老爷要请我们吃饭,不急,咱走慢些!”
最后一句,他对于押送的衙役说道,而对方回了他一个看傻子的表情。
第四十四章登闻鼓下
“李郎君,刚才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李嘉被带到了侧室,也算是平常小吏们的休闲之所,刚到大门,钱刺史趋步而来,匆匆换了衣服,身着常服。
“快坐,请上坐——”钱刺史艰难地弯着腰,脸上的笑容格外的真诚。
“使君太客气了!”李嘉同样的笑容满面,刺史的别称为使君。
“饮茶,此乃上等的好茶,是我托好友从番禺弄来的,真是让郎君见笑了!”
“使君哪里的话,嘉可难得享受一回呢!”李嘉端起茶杯,细细地品上,随即露出一副好茶的模样,脸上满是回味。
“如何?”钱刺史也凑合地喝了一口,然后瞧着李嘉,露出期待的表情。
“不错,确实不错!”李嘉啧啧地一句,称赞了一声,但心中却极其反感,这种一锅煮实在是令人反胃,尤其是香料太浓厚了。
“郎君要是喜欢,就送与郎君了!”钱刺史脸上强作欢喜的神色。
“不用了——”将杯子放下,淡淡地说道:“李嘉这次来,只是想讨个公道罢了,可不敢奢求太多!”
“诶——”钱刺史一脸严肃地表情,感叹道。
“郎君哪里的话,赵平此人,前后不一,我也险遭他的欺骗,差点误了郎君的名声,真是罪过,罪过啊——”
“那么,赵平之事?”
“郎君说甚,就是甚!”钱刺史眼眸中饱含着痛苦之色,但格外的坚定。
“好——”李嘉开心地拍了拍手,“今天终于见到青天大老爷了!”
“赵平此人,目无王法,欺男霸女,横行无忌,不仅是欺压番人,而且钦州百姓深受其苦,弃首于菜市口,也是应该的!”
不去看钱刺史那便秘的表情,李嘉自顾自地说道,晃了晃脑袋,别提多招人恨了。
毕竟,赵平也是钱刺史的小舅子,正儿八经的亲戚,一想到自家婆娘那凶悍的眼神,钱刺史缩了缩脖子,额头上满是冷汗。
一边是自己的官位,一边是对婆娘的恐惧,钱刺史真是左右为难。
“但——”李嘉突兀地高声,惊醒了神人交战的刺史老爷,他巴望着这位招人恨且嚣张的李郎君,期盼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但,怜其良心未泯,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归还骗取番人阿卜杜勒的三千贯,且,愿意将福来船厂当做赔了礼——”
“三千贯?福来船厂?”钱刺史突兀地就蹦哒起来,一身的赘肉此时仿若鸿毛,脸上的表情,比死了亲妈还痛苦,小小的眼睛,已经睁了老大,从蚂蚁,变成与黄豆差不离了。
“恩?”李嘉故作不小心地晃了晃手中的状子,只见其上,署名处,盖了一个红章:钦州团练使——黄。
“郎君此言甚是有理,应当如此,应当如此……”钱刺史痛苦地闭上了双眼,狠狠地点了点头。
黄团练使,名义上只是监督钦州军的事宜,但,实际上,他还对整个钦州的官僚们,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然后再汇报给邕州的刘监军,从而上达天听。
其一言,可以决定钱刺史的前途,平日时分,已经是用命巴结了,可谁知,竟然不敌这李郎君的一句话……
“那状子?”
“自然是撤了。”
“青天大老爷啊~”李嘉夸张地喊了一句,大声笑道:
“今日终于有幸目睹了,咱也能去复命了!”
“复命?”钱刺史讶异道。
“是也,临行之前,刘监军笑言让咱来钦州看看;到了钦州,黄团练使也不让咱消停,真是累人啊!”
李嘉睁眼说瞎话,毫无羞耻感,偏偏又令人不得不信。
“真是,真是太令人敬佩了!”刺史老爷脸上的表情,就跟打翻了厨房的盐醋酱似的,那叫一个五彩斑斓,煞是好看。
“郎君担此重任,真是辛苦,还望慢走,让我等,尽些地主之谊才是!”钱刺史的态度越发地恭敬了,简直与下属自居。
“既然使君有意,嘉也不得不领情了!”李嘉脸上的表情越发得意,他微微弯腰,笑鞠了一躬。
“原来,这就是郎君所说的食饭啊!”张虎子歪着脑袋,想着。
而一直沉默的番人阿卜杜勒,则茫然地听着这些汉人之间的交涉,一会剑拔弩张,一会儿谈笑风生,简直让人摸不着头脑。
“汉人真是一个摸不准头脑的民族!”
待享用一番美食后,李嘉等人笑着离去,徒留下大腹便便的使君老爷。
“去,把赵平那个混蛋找来!”一屁股坐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钱刺史冷着脸说道。
不一会儿,一个打扮地流里流气地年轻人走了进来,头上插着一朵红花,身上带着胭脂味,衣衫不整的。
他抬头一瞧,自家舅舅正板着脸瞪着他,吓得他浑身一哆嗦。
“姐夫——”怯怯地喊了一句。
“跪下——”钱刺史冷脸呵斥道。
噗通一声,赵平瞬间遵从,抬着一脸无辜的脸,望着自己的姐夫。
“说,你最近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没有啊,舅父,绝对没有!”赵平连忙答道。
“哼,你小子最近太猖狂了,横行无忌,平日里招惹了一些自己不知的大人物,今日就来了报应。”
瞅着这个小舅子模样,想着自家母老虎的作风,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自己去看——”
赵平连忙起身,将那状纸仔细看了看,脸上的表情瞬间狰狞起来:
“该死的畜牲,竟然对阿耶反咬一口,找死——”
“闭嘴,你也不看看这上诉人是谁?”钱刺史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将小舅子那气焰给打压下来。
“不过是邕州的李嘉罢了,凭白的诺大名声,这是钦州,不是邕州,姐夫你在,他敢如此放肆?找死啊?”
赵平瞪大了眼睛,嚣张无比。
“哼,你也不想想,李嘉不过是一白身,自然不可虑,可李家专营建武镇数十年,关系直通上下,连刘监军、黄团练都要给他面子。
我一个钦州刺史又算得了什么?上有监军、团练,下有知县、都指挥使,能耐他如何?”
“为了你小子,我直接赔了人家三千贯,以及福来船厂!”钱刺史每每想到这些,就心中隐隐作痛。
“你小子最近安分点!”
“是,姐夫——”赵平心中不服,一个小小的邕州李嘉,至于如此吗?钦州可是老子的天下,是条龙也得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