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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凉凉不加班     酒剑四方txt下载     酒剑四方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章 出梧溪谷

    齐陵老一辈,不论达官显贵还是布衣百姓,几乎都晓得有处唤作梧溪的地界。

    原是因当初齐陵开国之皇,常常前来此处行祭天大典。通常来说,帝王祭天乃是一年当中至关紧要之事,为求稳妥,大抵便是于都城城郊处行祭天礼。

    一来距京城较近,若是有行刺之人,也不至愚鲁到这等地步,京城当中的高手,自然是修道一途佼佼者,再说重兵护卫左右,任谁亦不敢说可在京城近处一击得手;二来亦可令百姓远立城墙上观瞧,为君者,自然不可错放这等抬升威望的良机。

    可当初那位始天子,却是反其道而行之,挑选齐陵国靠东,距京城极远的梧溪作为祭天之处,的确令当年朝中文武有些疑惑,甚至有不少谏臣于朝堂之上当面进谏,却被一一驳回。也难怪臣子进谏,时值齐国一分为三,正好处于动荡不宁的时节。照常理国号初定,国事未稳,祭天大典也可酌情延期,依朝中大臣看来,此刻出行有太多不妥之处,故而屡次进谏,却皆是被圣上好言劝回。

    此后十年如一日,每逢祭天大典,这位开国之君都要携一众文武前去梧溪祭拜上苍,祈求来年风调雨顺,百姓五谷丰登。直至始元十二年,天子因病而崩时,新皇继位,梧溪这处地名才渐渐被世人淡忘。

    只剩下许多年老体衰的齐陵人士,仍在茶余饭后,夏夜摇扇时候,同小辈讲说先皇有何等的天大气魄。

    梧溪这地名的由来,乃是因此处有条宽广若江的湍急溪流,经梧溪分流绕行,正好将整片偌大梧溪围绕当中,这便是溪字由来;梧则是因在这片地界有颗苍老梧桐,却并无蓬勃树冠,只剩一段枯弱根干。

    一甲子光阴过去,不知何时,梧溪变为了梧溪谷,原本两道溪流中地势平坦的地界,地势逐渐低洼下去,化为一道深邃沟谷。每逢夏时两旁溪水冲开旧路,直抵沟谷当中,就如两片银帘,齐齐挂于幽谷两侧,妙合画里。

    “呦,今儿是什么风,竟将师兄吹到内门来了?”外人不知

    ,梧溪谷中竟有人居住其中,一位相貌俊朗的少年郎让过身边的溪流,朝远处一名胡髭杂乱的中年男子道。

    虽说口中说的是师兄,可这少年郎的神色却未有丝毫尊敬之意,反而满脸冷笑。

    “师弟好久不见,我正要去面见师尊,寻思着归家瞧瞧。”这邋遢男子似是许久未开口,语句极不通畅,说话声亦是嘶哑得很。

    “师尊这两日闭关,闭关前嘱咐我等,凡外门弟子皆不许踏入正殿一步,只有内门弟子有要事禀报才可酌情放行。”少年郎笑道,鄙夷之色更甚,“其实依师弟看,师兄早该归家瞧瞧。毕竟留在梧溪谷当中多年,未见进境的也只有您这一位,与其在此平白无故糟蹋寿数,倒不如趁早归去,即便是师尊无意间知晓,大概也不会追责。”

    男子不急不躁,依旧是温和道,“道理是没错,可在门中一日,便得守一日规矩,不告而别不合弟子之礼,还请师弟通融一二。”男子衣衫破旧,浑身湿透不说,袖口处还有数道划痕,仿佛是攀岩而下,极其狼狈。

    二人相谈之际,殊不知正殿之内,有一位鹤发童颜的老者,正摇头叹息。

    “根骨心性具是上之品,可却迟迟无半点进境,绕是老夫也看不透究竟是何缘故,好端端一位有绝顶之姿的后生,可惜了。”

    不多时,大殿之中跑出一位小童子,朗声道,“章师兄,师尊差我知会你一声,且归家去便是。”这童子岁数极小,就连身上的衣袍都有些宽大,然而口齿却极为伶俐,说罢这句,还狠瞪了眼一旁的少年郎。

    后者登时噤若寒蝉。

    虽说这童子年岁极小,可自打入门以来,便日日跟随师尊左右,极为受宠。听内门中人讲,师尊曾亲口感叹,童子的天资之高,稳稳强过他当年,甚至极为可能丝毫不亚于当今天下的五位绝颠,假以时日,势必成梧溪谷之中的扛鼎兴盛之人。这般近乎妖邪的

    人物,怎能是他这方入内门不久的弟子所能招惹的。

    童子瞪过少年郎后,便跑到章维鹿身前,搂住后者双腿便道,“师兄你可得早点回,不然整日待在这山坳里,非得将师弟逼出疯疾不可。”

    “那是自然。”章维鹿轻笑,将童子脑门处的碎发撩起,惊诧道,“怎的还哭上了,师兄又没死。”

    好说歹说,在答应童子带回些物件吃食后,这位粉雕玉琢的小童子才放开章师兄,还不忘将涕泪搽在师兄裤脚处,于是本来憔悴狼狈的章维鹿,看着越发凄惨。

    于是章维鹿独身攀回住处收拾包裹。说是住处,其实只不过是谷崖当中的一处凹陷石窟,流水铺陈于洞口,亦如水帘妙境。

    外人不知,梧溪谷内有弟子百余,内门弟子寥寥无几,凡是可入内门者,天资勤修,二者缺一不可,称得上是佼佼之才。待到入内门之时,便可以名正言顺住进谷底大殿当中,偶有师尊讲道,近水楼台,好处良多。

    而外门弟子,只许居于高低错落的石窟当中,虽说夏时有溪水成帘,通体清爽。可每日上下攀岩可并非易事,山石渗水湿滑,稍有不慎踏空,便得跌个筋断骨折,更有福源浅淡者不慎失了性命,足可见内外两门之间的天差地别。

    章维鹿初入门中时,常常坠落下来,所幸未伤及性命,每日用药便可痊愈。

    常有位童子蹲坐谷底,每日都等他坠落地上,笑得合不拢嘴。不过大笑过后,每每都为这憨傻男子搽药疗伤。

    一来二去,这位少言寡语的武痴,便与童子相熟。

    往事如风雪,距今已有数造春秋。

    章维鹿爬上山崖,西行几十里,顿觉日光明朗,极为燥热。

    这位武痴朝着日头呲牙一笑,“走得慢了些。”

    风驮双足。

    踏空而走。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一章 山云雾凉

    云仲依旧是每日练剑行气,随商队缓缓前行。

    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便是自打比试过后,商队中许多人瞧他的眼色,已不似前些日那般,反而是目中钦佩之色更浓。用饭时候,也有不少人同他闲谈,当然这些人中有一位例外,除却闲聊外,蹭朔暑酒喝才是重中之重。

    云仲也不小气,相较他自个儿,唐不枫的酒量实在差劲。往往云仲还无醉意时,他这位唐兄已然躺在车厢当中酣醉不醒,鼾声奇大,马儿被这鼾声震得不胜其烦,以至于见了唐不枫都恨不得咬上几口、踢上几蹄,也好解解心头之恨。

    又是一夜盘膝行气不绝,直至东方微白。

    云仲自问,自个天资想必算不得出类拔萃,学剑一途更无触类旁通的能耐,师父早前在压笼林所说的话是真是假,心中早已存了解答。吴霜所说的差了一点,恐怕是差了无数浩大险峰。

    并非天赋异禀,而是差得不可直视,只不过做徒弟的,既然师父为顾及徒弟面子,破天荒扯了谎,那他这做徒弟的,怎能点破。

    力所能及的,不过是以勤补拙罢了。因此连续好些天,这位少年都能见到天边的鹅黄裙边,化做一尾金鲤跃至高天。勤难补拙,绕是这般辛苦,少年也只觉得经脉之中内气依旧流转缓慢,一时半会功夫,恐怕见不到二境的山脚。

    唐不枫亦是个武道疯子,甭管天儿是晴是雨,每日必定出刀千次,不过似乎不通修行之法,因此夜里喝罢二两好酒,仍能睡上个安稳觉。

    少年向后一躺,一夜劳心费神,终使其神智不堪重负,困意涌来,更似要将一双眼皮牢牢锁住。

    那日少年歇息足够,返回马车当中,正好遇上了在马蹄旁蹲着的韩席,毫无高手的半点模样。

    韩席同他说,并非是不想摘那老桂的头衔,而是凡有老桂名头的,往往在商队当中身手最好,遇山贼劫道这般情形,八成能叫人识出身份,率先诛杀;再说齐陵班主汇聚老宅时,总难免有些不知底细的贼寇眼线,

    将每届摘得老桂头衔的人名画像,大都悬挂于山寨当中,便更难以脱身。

    少年不解,说凭老哥这身手,虽说不知与唐不枫相比孰高孰低,但也不至于有应对不及的场面,为何不将这名头拿下,也好在行商时多拿些赏钱。

    韩席说了句强中自有强中手,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江湖里谁可横行无败,行走天下,最忌讳的便是轻敌一事,千万莫要小觑荒郊野岭当中的草莽,无人可说得准,一处偏僻寨子当中,到底坐镇了一位何等强绝的高手。

    憨厚汉子同少年讲起一则早年间听来的江湖老事,大概是当年齐陵有位声名赫赫的大将,马战步战皆是冠绝三军,一杆长枪在军阵当中,足称得上是无可撄锋。然而就是这么位当打之年的勇将,却在一处不知名的小山寨马失前蹄,被寨子上一位使两柄短刀的头目斩于马下,当即毙命。

    江湖上有这么一份说法,兵器寸长寸强,寸短寸险,长枪比之短刀,自然在兵刃上占了些先机,可仍是被干净利落斩杀,足矣见那位头目的身手之高。

    因而说,虽说老桂比寻常班头俸禄丰厚许多,可一年之中的险境,却足矣令无数功夫高明的老手丧命数次。韩席说家中老母尚在,妻儿亦是等候他归来,若是死在路上,不值当。

    有些感慨的韩席还说,这江湖引无数豪杰少年趋之若鹜,可还是命重要,他的命兴许不值几两银钱,可家中老小的命,却是千金都买不来。

    正在车厢当中喝得醉意正浓的唐不枫,将脑袋探出云仲车厢,撇撇嘴说你这汉子好生窝囊,既然在江湖中谋生,怎得也要有点豪气,如这般窝囊,倒还真不如回家做个猎户。

    可韩席只是咧嘴笑笑,告辞离去,背后是那把牛角大弓。

    云仲回过神来,睡衣正浓时,隐隐觉得那汉子临行时的背影,有些苍凉。

    似乎在江湖里走这一趟,总能见到如唐不枫这般痴心于武的轻狂大才,更能瞧见远多于前者的失意之人。

    “江湖,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

    “小小年纪就晓得伤春悲秋,这可不是江湖少侠所为啊。”戏谑话语打身边传来,似乎还有些睡意朦胧。

    少年冷哼,“那天天蹭酒喝就是少侠所为了?我又不是那等家大业大的苦主儿,你蹭酒没够的毛病,反是似乎每日都有所长进呐?”

    说话之人自然是唐不枫,此刻将鸡窝似的脑袋拢到脑后,慵懒的靠在车厢一侧,一瞧就是昨儿个宿醉,直睡到天光大良才出外走走。

    “兄弟,我可得提点你一句,出门在外,旁人的话假假真真,留三分疑心,总是有利无弊。”唐不枫不知从哪找来根布条,把脑后发丝尽数收拢,而后轻轻巧巧挽了个结,登时就利落不少。

    “我也想算无遗策,可整日算计疑心,累啊。光是一个练剑于我来说,已然是令我应付得焦头烂额,更何况是揣测人心。韩老哥待我不赖,就算另有隐情,与我亦没多大干系,更何况出门在外,家家不易,唐兄就莫要再为难韩老哥了。”少年真是有些困倦,一夜未眠,虽说行气亦没出什么力气,不过心神耗费实在太过霸道,令他此刻难以强打几分精气神。

    唐不枫哪里晓得少年此刻脑中翻江倒海的困倦,挠头道,“也对,兴许是我心境不太妥当,虽说有些道听途说的坏事,大概这韩席也不是什么恶人,冲兄弟这话,日后我不再为难他便是。”

    “还有一事。”唐不枫开口

    “啥事?困了。”

    唐不枫目瞪口呆,“你昨儿个夜里一夜未眠?”

    “想家了不行,这又没啥丢人的。”云仲将双臂枕在脑后,吐息逐渐匀称。

    “真看不出来,你这心性还能想家?”唐不枫笑了,“反正我是没家。”

    “一样,跟没了差不离,不过是有些想念儿时玩伴。”

    云仲欲言又止,看看天色,山云雾凉。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二章节 漠起

    云仲睡得舒坦,不过处于商队中前段的当家和老三斤,却已是好几日都未睡踏实。尤其是胖当家眼眶都有些发紫,显然是连着数日都未睡上个囫囵觉,熬得憔悴;老三斤仗着习武多年的功底,勉强还能扛住,毕竟山林遇匪祸,总不能与人家商量商量,待到明儿个自己睡足了再动手,故而精气神还算不赖。

    “当家的,你可得仔细想想,到底是有几成神韵?依我看呐,天底下哪有这般巧合的事儿,八成是自个儿吓自个儿。”虽说老三斤自个儿也有些寝食难安,不过嘴上依旧不留情面,逮住胖子就是一顿奚落。

    当家的哪有心思同他胡扯,有些费力地将眼皮撑起,朝远远高低起伏连绵不绝的山中看去,眉峰立起。

    “我倒是不愿去信,可那副图除却体型,眉眼的确模糊至极,可气势神韵竟有七八分之多,令我不得不信。再说老兄弟,咱俩可是一同见过了那少年郎的剑,抛开天赋高低,能教这么位徒弟的人,还能是寻常之辈不成?”

    当家有些疲倦,闭目养神,嘴上接着道,“你我可是土生土长的齐陵中人,除却缉拿令外,官府何曾四处张贴告示寻人?恐怕下告示的那位,身份大概在朝中极高。能与朝中贵人扯上干系的,开头之大,可想而知。”

    “可既然收了人家的银钱,总不能因这丁点疑心就把那少年抛在路上吧?江湖规矩哪是如此好破的,真要如此行事,你我二人日后还怎的在齐陵商行中混迹?再说回来,那少年的脾气秉性,初看有些莽撞,可越瞧越觉着挺称心。”老三斤可不管胖子瞻前顾后这一套,将衣裳披上,靠着车厢一侧就打起盹来。

    毕竟是人上了年纪,连着几日夜里难眠,确实叫他好生烦闷,索性将这些琐碎杂事抛诸脑后,踏踏实实睡下。

    当家的苦笑不已,瞅瞅老三斤的邋遢睡相,也有些困倦。

    在他看来,休要说身不由己,处处皆是身不由己。早在十几年前,他还是位读书人时就明白这道理,却仍是不信邪,硬生生以布衣之身上书数次,却

    每回都是石沉大海。

    而数月后,他十余篇上书中,有三篇近乎只字未动的谏帖,被齐皇大加赞颂,乃至于朝堂之上连道三声极好,引得朝中震动。

    可这三篇谏帖,只字未提他的名讳,谏帖撰笔之人,皆是同一位大臣。

    他曾于百般愤恨时前去佛寺中上香,求一位老僧指点迷津。那位老僧道,施主执念过于深重,虽说这功名并未算在施主头上,可与国与民,仍旧不失为一桩好事。可一席话过后,读书人只是笑笑,眼中并未有半点光彩。

    他说,在大师心中,是否一生只为佛门兴盛,以身养佛?那既然如此,若是朝堂官府并不修葺寺庙,上香祭拜之人不出香火钱,大师还愿以身养佛否?

    老僧思量片刻道,贫僧愿意。

    书生说我并非佛门信众,故而也不懂大师为何愿意,我只晓得殚精竭虑的心血之帖叫人盗取,拿去赚得功名,这般齐陵朝堂,我不愿再踏足一步。

    所以齐陵少了一位意气风发的年轻书生,江湖中却多了一位行事严密,鲜有失职的商队当家。

    常言道己不由心,必定身不由己。

    可想由心而行,却总有人不答应。

    当家的无声笑笑,睡去了。

    商队前行虽说不快,可行路日子已久,渐渐已抵齐陵西南处。

    齐陵西南的天气,逐渐便有些颐章国北边的滋味,天景多变得很,兴许头晌还是艳阳高架,少顷便是滚滚黑云压来,降下一场痛痛快快的连天狂雨,令人应接不暇,避无可避。

    陡峭山峦与荒漠渐渐将冲天草木替代,渐有荒凉大气之感。

    齐陵西南曾有古国。古记当中曾有记载,古国乃是千年前一位王侯所建,于当时称得上是穷奢极糜,恨不得将天下珍宝美人皆汇集于此。南北纵跨近百里,当中有城无数,于当年可谓天下独绝。

    然岁月悠悠,

    古国早已衰败,徒留一座座残破城墙与破败宫阙,停驻于广袤原野。

    商队缓缓前行,已至古国以内。

    云仲在睡梦之中,被唐不枫强行拉起,刚想发作,抬头却见到这处苍凉古迹,目光登时便有些呆愣。

    要晓得师徒二人一路上,大抵皆是从十万山中行进,罕有人烟,多是山峦巨树,草木乌啼,数月行程,令云仲看得实在有些木然。眼下苍凉大漠入眼,令这位少年欢欣不已。

    “瞅你那没见识的模样,这地儿我走过不下五回,早就看得没甚滋味儿了,难不成还有甚特别之处?”唐不枫见少年呆愣,故意奚落道。

    少年仍是目不转睛,嘴上却不闲,“见得多了自然无感,哪怕宅子毗邻名山大川,瞧得多也是寡淡无味。等我到你这岁数,差不离也是波澜不惊。”

    “这话说的诛心,我年纪也不大啊。”唐不枫顺手从地上薅起一根长梗枯草,叼在口中。

    自打知晓云仲车厢当中有好酒,这唐不枫就鲜有住在自个马车中的时候了。常常云仲整夜行气过后,这位爷就理所应当的爬到车厢当中,将昏昏欲睡的少年挤到一边,自个儿摸到车厢尾处嗅嗅酒香,熨帖无比。

    云仲极目远眺,只见朗朗晴天之中,汇来几朵淡云,正午日光正好,云也翩然,朗朗日光穿过丝缕青云,洒落于片片连绵古址之上,韵味难名。

    临近正午,商队自然得生火操办饭食,故而马儿渐渐停步。

    “要不,练练剑?”唐不枫眼神何其毒辣,瞧见少年眼中眸光起伏,身侧长剑更是被手掌缓缓握住,当下便出言相邀。

    “行啊。”云仲嘴角轻抬,“知我者唐疯子也。”

    “一口一个唐疯子,可千万莫要败得太快啊。”唐不枫不乐意,将草根吐出,翻身下车。

    于是大漠之中,两人刀剑相对。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天大地大,不过剑走一圈

    待到大汗淋漓的两人将彼此掌中刀剑架住,各自收鞘,商队早已升腾起炊烟,云仲一夜未眠,腹中早已饥肠辘辘,等不得将长剑放回马车,便随唐不枫一同前去瓮前等候。许多人早晓得这两人的刀架剑势极妙,皆是在一旁端详,指望着即便没学到其中精要,哪怕学来个一招半式唬人也好,见两人停手,面色难免有些许意犹未尽。

    江湖中人尤以使刀剑者最多,虽说两人年纪尚且不算得大,可手底下的出招变式,却是寻常人难以企及。

    内行看门道,外行总能瞧个热闹。就算是未曾习武的人儿,亦能在过招之中瞧出些妙处,就算学不来一招半式,于一道乏善可陈的商路当中,也可拿来解闷。

    眼下两人凑到瓮前,一人领来一碗清汤,若干面食,随处寻了个地儿坐下,同商队中人一并用饭,顺便听听其余人闲聊。说说天南地北所见所闻,听听所过之处地界有何陈年旧事或是讲究忌讳,倒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我曾听人讲,这古国当年绿水环绕,百草丰茂,同如今的地貌迥异,若是没叫那位后主败光国运,如今的齐陵,恐怕就能多出来数部铁骑。”一位大抵不惑之年的汉子打着赤膊,缓缓喝下一口清汤道。

    “如今天下诸国并非无骑军,为何如此说?”旁边一位汉子问道,显然是不晓得当中隐情。

    “骑军同铁骑,可不能混为一谈呐。马儿挂鞍架镫,一马一人可凑成一骑,可要是战事起,你瞧瞧哪儿有骑军敢同铁骑叫板的?铁骑可是浑身裹覆铁甲,稍次些的矛尖儿若是不使出十二成力气,怕是顺着甲胄缝隙都刺不得进,当真是顶着箭雨礌石都可顺当冲阵的主儿,哪是寻常骑军所能比拟的。”老吕有些神往,捻须长叹道,就连手上托着的瓷碗都搁在一旁。

    “天下良驹尽出大元,路途遥远不说,那大元蛮子也并不同咱们联络,这也使得咱们西三国无铁骑可用。就算是侥幸养出一批堪称珍品的马儿,时日一久,这批马儿年老,铁骑军又难以为继,始终一幅青黄不接的景象。”

    “老吕,那这古国又有何讲究?同铁骑又有啥联系不成?”开口的这位,正是前些日求韩席教他箭术的年轻人,煞是有兴致。

    被叫做老吕的汉子瞧见他这幅急不可耐的模样,咧开嘴笑笑,一口气饮光碗中剩下的清汤,打个饱嗝道,“一来是此地马种本就同别的地儿不同,腿脚极细长,可却力大蹄快,极其擅驮物,于是尤其适合作为铁骑。可惜,话说到这儿,又得怪那位后主,不知是甚缘故,颁了一分屠马令,使得举国上下的良驹被屠戮一空。没了马儿,本就靠驯养良驹谋生富国的古国,就这么没落下去,揭竿而起者无数,生生将这片大好地界打得衰落下去,再也无人问津。”

    云仲亦是好奇,连忙将口中饭食咽下,开口问道,“敢问前辈,可曾知晓究竟为何要屠马?自断根基这等事,常人都鲜有如此行事者,更何况一国之君,这当中的隐情,还请前辈提点一二。”

    云仲同唐不枫文斗这事,商队上下皆知,故而都晓得了这位平日里不显山水的少年,剑术极高,再者行事颇有分寸,晓得礼数。一来二去,自然同商队中人熟络起来。

    汉子摇头,苦笑道,“云小兄弟,并非是我老吕装作糊涂卖关子,而是时隔无数载,我又并非什么读书人,翻阅典籍书卷这档事,凭我识的几个字儿,当真是有心无力。这些陈年旧事,还是当初我爹同我讲的,至于那位古国后主为何如此行事,大概天下也没几个人晓得。”

    少年道谢,心中却仍是难抑好奇之心。

    唐不枫吃得舒爽,朝后一仰便躺在沙砾当中,并不担心衣袍整洁与否,“灭国都灭了,还想这档子事作甚,不过话说到这儿,云老弟你那马儿,我瞧着就不赖,起码极通人性,实不相瞒,我这还是头一回见着这等灵慧的马儿。”

    少年笑道,“那可是我师父弄来的,你可莫要打它的心思了。”

    “打它心思作甚,难不成偷回宅中去供着不成?”唐不枫一脸鄙夷,“我若是

    有朝一日赚足银两,定得跑去大元买上一匹良驹,长刀大马,叫人见了都得心生仰慕,如此一来,出刀出得都能酣畅三分,多美。”

    大漠正午,正是金乌高悬,荒漠流黄的光景,沙砾之上有波纹皱起,纷乱微尘经微风一荡,更显得处处残垣茫茫起伏。

    既然天儿热得惊人,自然少不得钻入车中饮酒,两位酒鬼将衣袍浸过些许清水,瘫坐于车厢当中,只剩举杯的气力。

    “我说云老弟,你这一日下来,过得好生无趣,你这年纪,正是胡思乱想跳脱乐呵的时候,暮气不该忒重。除却练剑之外,就没其他想做的事儿?”几口酒下肚,酒品奇差的唐不枫早已面红耳赤,加之日头毒辣,更是大汗淋漓,不停地将衣袖挥起,扇风借凉。

    “除却练剑之外,那必然还想弄银子。”少年亦是有些醺然,“甭管其他,李大块的媳妇儿还没着落,我也缺一柄好剑。况且多赚些银子,总能令我爹也省心些,免得整日东奔西走。”

    唐不枫啧啧称奇,“没成想啊,你这一心醉于剑术的小侠客,还能想着老爹,的确不赖。”而后又黯然道,“可惜喽,即便我挣来几千两,也没处花去,免不得同那些富庶人家公子一般跑到青楼豪掷千金去。甭担心,凭你这身功夫,过个几年,怎得都能赚来一笔不薄的银钱。”

    云仲轻抬醉眼,朝前者笑道,“借你吉言,到时送你头肥蹄大肚的良驹,婆娘都省了。”

    唐疯子眼一翻,没好气道,“好的不学,反倒学了一醉商队糙人的口气,到时倘若见着你师父,我可得好好说道说道。”

    许是鬼使神差,唐不枫冷不丁又问了一句。

    “除此之外呢?”

    少年想想,摩挲剑柄,“我想畅畅快快出一剑,而后在天底下转个圈儿。”

    “然后?”

    “圈儿越大越好。”

    唐不枫笑意骤起。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举剑走沙

    “既然要出剑,那光图一个快可不成。”唐不枫笑道,意味深长地拍拍云仲肩头,“江湖当中用剑的高手,这些年下来没见百八十号,怎个也有几十位,虽说出手各有高下,不过大抵可分为两流派,估摸着齐陵以外大概亦是如此。”

    少年一愣,他还真没听过这等稀罕说法,即便是吴霜路上谈起过不少风土人情,用剑技法乃至江湖上的剑术大家,可关于流派一说,从来未曾说起只言片语。

    在他看来,剑术各有妙处,如何归结为流派一说,只可说人人递招不尽相同罢了。

    唐不枫斜眼瞅瞅云仲,“依我看,流派大抵分为快慢两式,快剑讲究一个快字,行剑出招似夹带风雷,力求在他人尚未抵住之时,破其招式,以快压人;慢剑重势与力,势大力沉,乃至压过刀势,重若千钧。”

    “你这剑,终归是归结在快剑一流,不同那帮剑术大家相比,可谓是我所见用剑之人中的翘楚,但论及慢剑,则有些差强人意。”

    唐不枫这话实则极其在理,云仲入门以来修习的剑招,大抵以轻快迅疾为主。除却下楼叠瀑,便几乎再无其他以力道压人的招式,故而在快剑一途进境显著,于慢剑一途则有些不尽如意。

    “的确如此,但剑术若是强行分为二流派,似乎还是有些牵强。”少年仍是觉得不妥,于是皱眉说道。

    “理儿也没错,不过我们这等习武之人,最好还是一碗水端平。”唐不枫仔细想想,朝饮马的木桶一指,“若说将你全身的本事比作那桶,边沿一周桶木乃是你各样本领,倘若是想令那木桶盛多些水,就得将短板拉长些才可。”

    “习武之人行走江湖,最容易死于短处:唯擅轻功者死于正面对招,唯擅斧钺者被数位脚步轻快者耗死,在这江湖里的先例笔笔皆是。”唐不枫难得有些唏嘘,借着原本深沉醉意,再饮一口朔暑。

    少年朝后一倒,将酒水轻轻倒入喉中,“可这力道如何修行是好。我曾跟随师父每日以钝剑劈柴数月,亦曾跑山数日,每日

    出剑四时辰,竟还是输在力道上。”少年如是道,并未在意唐不枫此刻面皮上的神色。

    “云仲,由始到今,你练剑共有多少年头?”

    “大概七八月有余。”

    话音刚落,唐不枫摁住云仲脑门,朝云仲腰上就是一掌。

    练剑不足一载,便已经达到这步境界,这还能叫天资平平?此时的唐不枫,心头除却想骂娘之外,再无其他。

    “没想到,我这兄弟还是个妖孽一般的人物。”唐不枫擦擦头上汗水,斜斜靠着车厢边,愤然灌了一口酒,“持剑不足一载,恐怕传到外头去,江湖上那些个剑术大家都得坐不住。真不晓得你小子是如何练的。”

    一边的云仲疼得龇牙咧嘴,那一掌力道不大,可却如无数小刺划肉,扎人得很。再仔细瞧瞧唐不枫双手沟沟坎坎的老茧,云仲一时间语塞。

    “看来天资如何,的确在武道中分量极重,并非是靠着苦练便足矣弥补的。”先前出过一身大汗,醉意稍降,故而此刻唐不枫还可再饮两口苦酒,怔怔出神道。

    “自从我爹死后,我每日出刀足有四时辰,兼修体魄脚力,与齐陵这一路的高手切磋无数次,未有败绩。可始终进境缓慢,仿佛出刀愈多,反而却越发不敢出,皆因我太过于懂得我刀法中的错漏,故而停滞不前。”虽说做派依旧粗犷,可少年仍可听出唐不枫刹那间的落寞之意。

    “不过兴许熬过这段,我的刀将与江湖中那些老辈高人比肩,算不得什么。”唐不枫看向长刀,眼中一扫落寞,反而比先前的痴意更甚一筹。

    “还得多亏云兄弟方才那一句话。”

    “我也想出一刀,也想在天下走一圈,顺道将那圈里的不平事,尽数当成磨刀的砺石,一刀下去,都给砍得崩碎。”

    少年盯着唐不枫老茧横陈的一双粗手,突然出言。

    “打今儿个起,我同你一道修行体魄。”

    唐疯子眯眼,嘴角邪邪一勾,“此话当真?”

    于是打这天起,商队上下三五十人,都发觉商队当中除了唐疯子,又多了个小疯子。

    唐不枫将老三斤那对锤借来,以坚韧枯草绑扎于剑上,令云仲每日举剑站桩两个时辰,再从当家的那里借来裹马的毡布,注满沙砾捆于云仲双腿上,意为抬升云仲脚力。

    仅仅举剑一项,便累得云仲双臂酸痛,头两日若说是苦不堪言,那往后几日,双臂早已麻得彻底,连同臂膀也跟着肿起一周,就连寻常饮酒用饭,都得颤颤巍巍多加小心,免得酒水饭食给倒入鼻中。

    老三斤那对锤虽说不至于重不能提,可令双锤尽数悬于一剑上,所耗费的力气自然大了不止一倍。再说唐不枫这等人,对自个儿下手狠辣不说,对云仲更是毫不留手,索性将两柄锤悬于剑尖之上,如此一来,所耗的力气更是奇大,就连劈柴数月的云仲,都难以应对。

    倒不是说吴霜不忍徒儿受苦,而是这一路上教修剑招居多,至于筋骨打磨熬练则是其次,要晓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学那女子步步生莲,并非不可。

    可到唐疯子这儿,哪里管什么揠苗助长,狠命锻熬云仲筋骨就是,只要不落下什么日后弊病症结,褪去层皮又能如何?难不成还要学那风尘女子,靠一张面皮示人不成?

    除却举剑之外,云仲还得于厚实沙地当中疾行,用以提升脚力。商队上下中人皆知,就这片古国所在的荒漠,那可是良马都不愿涉足其中,稍不留神便会将马蹄陷入沙土当中,轻则半晌不能动,重则抬蹄不及拗断马腿。

    更何况少年双腿上均是绑束沙土,起落间极为艰难,要在这等易陷的地界奔行,谈何容易。

    一连四五日,云仲连行气的功夫都无。

    每日唐不枫都得前去将昏睡之中的云仲拍醒。

    倒是苦了这位酒鬼,自打这以后,时常喝不着朔暑。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五章 风沙风雨两相宜

    商队穿行荒漠,至今已有七日之久。虽说商队中人精气神依旧明朗,可却有些流言蜚语已悄然于队伍中传开,令不少人心神为之颤动。

    无他,只因最近一连两日,荒漠当中突然就涌起狂风,将绵延无数里的荒漠吹得难见五指。经上回文斗解围,众人均晓得韩席的箭术极其精妙,不说百步穿杨弦无虚发,称之为箭术妙手总不为过。可绕是以韩席的眼神,也只够勉强看清周遭七八十步的景象,风沙纷扬,怎能窥探。

    流言大抵是说商队早已在风沙当中迷失方位,如今不停赶路,恐怕只是在古国之内打转而已,并未向南行进;当家的与老三斤韩席这些个带路人此刻并未告知,只不过是为了稳住商队而已,实则对走出风沙束手无策。

    兴许说者无意,但这流言传开之后,众人只觉得眼前风沙,更犹如渊冥虎口,骇人得紧。而让这众人最为惊慌的是,明明这流言已传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可当家的始终未曾露面,更不曾说出半句话辟谣解围。

    “风沙可曾减弱?”车厢之中,满身虚汗的当家缓缓出言,话语声极为嘶哑,像是在鬼门关当中走过一遭似的,虚弱万分。

    “并未,”老三斤面色亦是难看无比,将怀中水囊递给当家,见前者压根无力接下,长叹口气,将干瘪水囊举起,慢慢倒入当家口中。“这地儿的风沙,你应当晓得,万一刮起来,起码得等个两旬半月才得消停,眼下这才过去七日,哪里能弱。”

    老三斤狠狠撕掉下唇上干裂褶皱的死皮,舔舔嘴唇道,“先才我去瞧了瞧商队中的余水,似乎还不足三日所用,照这么下去,商队上下这些爷们,都得生生困死在风沙当中。”

    “谁又能想到风沙骤起,”当家吃力地摇摇头,咳出一丝发黑血迹,“往常来讲这风沙都在冬春之际,向来未有人见过古国域内夏时有风沙起,着实出乎我预料。估算行程,原本再行两日便可抵那大泉湖,补足商队上下的水囊,可这么一

    来,只能在风沙当中来回转悠。”

    再好的班头,哪怕眼神利如鹰隼,遇上风沙遮天这等事,几乎都是束手无策,连天日都几不可见,怎能确定此刻方位,方位不清,便只得在这尘沙当中迷失,听天由命。

    “莫在提大泉湖了,想到那湖水清甜甘冽的滋味,我这嘴里便越发干巴,你啊你,伤成这样还不忘搅乱老子心境。”老三斤轻轻吐出口中沙沫,顺手掀开当家身上覆盖的干净布衣。

    布衣染血,一根被削断的木刺嵌于当家胸口,伤处周遭皮肉已然黑紫下来,腐臭难言。所幸风沙忒大,否则估计蚊虫草蝇早已汇聚在车厢当中。

    “嘿,兴许是年轻时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文章,惹来满天神佛不快,如今报应落到头上,也无可厚非,大不了就是一死了之,算得个屁。”当家的故作轻松道,可说话间伤处又是淌出不少乌血,更是引起一阵剧咳,从喉咙当中溢出血来。这根木刺原本足有一剑多长,自打风沙初起那夜,便不知从何处飞出,力道之大,竟强行将车厢射了个内外通透,正好扎在当家胸口,伤及肺脏。

    老三斤一脸不耐,将一边药瓶伸手拿来,顺带还取来半壶喝剩的烈酒,“且放宽心就是,你若是死,十成得死在你这张嘴上。区区这点伤势,算得个啥?我老三斤年轻时不晓得叫人捅穿了几次腰腹,如今还不是能在床笫上威风八面?”

    当家的刚想出言埋汰两句,嘴里却已然被老三斤塞进根压衣的窄木,死活说不出一字。

    “咬着点,权当嘴里含着半截甘遮便是。”话音未落,酒水便顺袒露半截的木刺淌下,将伤处周遭的乌血都冲开不少。

    当家的一声未吭,而口中咬着的窄木,却深陷下去。

    “知足吧,天底下能让我老三斤亲自出手上药的,到今儿个你是头一份。”老三斤灌口酒,看向车外茫茫无垠的狂烈风沙。

    年轻时在齐陵街坊当中,整日

    同人拼酒打斗,同为盛气之人,常有人不晓得下手分寸捅穿腰眼割伤臂膀,不过仗着当打之年,再者有医馆当中的郎中医术药方,温养些日子便又是一条好汉。

    可如今,哪里去寻这等医术高超的郎中,商队中所携伤药,已然不足以压制住伤口溃烂,即便是以烈酒祛腐,也不过隔靴搔痒,杯水车薪罢了。

    他破天荒有些无力。

    云仲头一回见到这等阵仗,他可从未见过何为风沙,小镇当中起风,至多是扬起些浮土尘灰,哪有眼前这等蔚为大观的场面。

    其实少年心思不止如此,这风沙起,一是可好生打量打量这等罕有的景致,二来便是终于能缓缓连日以来的疲惫。起初云仲的确是想学学唐疯子修行力道的法子,可没成想后者就如同疯癫似的,将云仲朝死里练。

    绕是劈柴跑山时,云仲也没受过这般罪,日复一日下来,前半夜倒是能睡上个囫囵觉,可随即后半夜,便被四肢处传来的酸痛之意折磨得无法入眠。期间云仲实在强忍不得,寻思着歇息一日调养躯体,话未出口,却被唐不枫鄙夷眼神生生憋在喉中。

    若是双臂不似如今这般酸痛,少年恨不得朝自个儿脸颊上抽几下,管管自个儿多嘴的弊病。

    少年回过神来,只见马车窗外风沙笼罩,浩大风沙如瀑如峦,随风绵延不知多少里,长风将商旗吹得猎猎作响,缀以沙砾敲打旗边之声,仿若连天急雨倾斜而下,却又赋余阵阵磅礴意气。

    天下无云无日,天下亦无光无明。

    周遭只剩狂沙敲叩劈啪之声。

    声声入微。

    原来风雨风沙两相宜。

    少年心中茅塞顿开,于是将身边一根捆马绳索系在腰间,翻身再下马车,浑身痛楚早已无知无觉。

    手中仅一剑尔。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六章 来人

    从马车向外行不过几十步,少年便难以窥见其他,只是隐约能瞧见些许马车轮廓。

    商队成行排列,甭管是人或是马儿,于风沙之中视野皆极差,想凭借马匹自个儿本就极弱的目力跟随着前行,显然并非什么明智之举。故而老三斤挨个嘱咐下去,令商队上下的马儿皆套上粗重麻绳,后车的马匹与前车车厢相连,以免与队伍走失;再用皮罩盖住马儿双目,免得风沙入眼使其受惊。

    别看平日里那头拉着云仲的夯货极富灵性,可在山林当中走顺腿,一遇这等声势浩大凶狂的风沙,便登时蔫了下来,四蹄乱蹬,胆怯得很,比遇上倾城蝉那回还要来得惊慌,当然就无暇顾及云仲自行下车,只顾得上自个儿盲目跟着麻绳乱走一气。

    少年好容易在沙流当中立足稳当,沙砾随风,打得额前升疼,更别提想要睁眼窥探周遭,只是等身上绳索吃劲,再朝吃劲那头走上几步,勉强跟上车队行进。

    睁眼不成,云仲索性就将双目牢牢闭紧,摩挲着剑鞘,将长剑拽出。

    吴霜讲解剑招剑势时的姿态,逐一从脑海当中浮现而出,就连同当时周遭景致,也丝毫不差。

    云仲晓得自个儿的记性有些差劲,当初先生令学堂同窗提点熟记的圣贤文章,他记得倒是不慢,可忘性忒大。耗费一个时辰所记的文章,不消半时辰便能忘得彻彻底底,常常引来先生的数落,说他是聪慧有余,却对做学问丝毫未有正视,故而忘性与日俱增。

    时至今日,外出数月的云仲,才觉得先生说的大概并无偏差。

    喜欢的事,哪怕无人强求,也可在灵台当中常驻,不落尘灰;不喜欢的,就如同骡马磨豆,即便挥鞭力赶,亦是不情不愿,又怎能上心?

    茫茫风沙当中,少年闭目运剑,万千罡风尽加于身。

    少年只觉得剑出一次所需的力道,仿佛需将万山捅穿,剑刃被四面八方来风吹到颤抖,连同手腕也随之酸麻起来。一来老伤未愈,更何况

    眼下的情形,同此前的举剑相比,更难掌握。

    此为东南西北风,哪有人可立足,更何况出剑。倘若有人可在狂沙当中闲庭信步,那也并非是少年此刻所能比的。

    无奈之下,少年只好将剑刃拄在沙中,凝神细思。

    吴霜所传仅有这几招,然而若是将这几招练至化境,估摸着也能在江湖中立足无忧。

    少年思量再三,突然之间灵光一现。

    既然天地八方来风,何不就将这风沙当做刀剑斧钺枪棒流星。

    溯扣一式,由心而出。

    少年挺立风中,以长剑拨开无数沙砾,时而逆风交击,时而顺风而递,不知不觉间,出剑便与平常一般无二。

    一撇一捺,剑意极长。

    “外头风沙甚大,你怎能自个儿外出?若是与商队走失,不出两日你便得死在这地界,找死不成!”少年出剑正酣,却听近处有人好声吼道,喊声之大,甚至能隐隐盖过风沙呼啸。

    来人正是唐不枫。碍于风沙忒大,一连两日这位酒鬼都未曾喝上一口酒水,自个儿车厢当中的劣酒,更是连看上一眼的兴致都无。无法,自从他喝上了云仲的朔暑酒,再尝尝自个儿带的劣酒,就如同白水般寡淡无味,口儿自然是养得极刁。

    两日不饮,早就令这位酒量奇差却极好酒的唐疯子忍无可忍,腹中的酒虫每逢夜里便偷摸作祟,乃至连周身上下骨节都有些奇痒难止。这才冒着风沙,赶来云仲车边讨些酒水。

    可找寻半晌,云仲车厢之中并无一人,只留下一头四蹄乱踩的慌张马匹,再无其他。

    “练剑呢。”少年好容易张开嘴,才开口便吃进一嘴的粗腥沙砾,忙不迭吐出几口,眯着双目打量唐不枫。后者此刻模样亦是狼狈,满头黑发皆尽变为土黄,双目更是叫细沙迷住,险些就到了涕泗横流的境地。

    而就在少

    年愣神的功夫,手中剑被一阵劲风吹得把持不住,脱手而出,正巧嵌到边上的一块土岩之中,铿锵作响,足可见这风的力道。

    而令二人都有些惊骇的是,长剑入岩,土岩背后却跑出一位汉子,面色煞白,似是被这一剑惊得不轻,没走两步便倒在沙土当中,满脸皆是细沙,呛得难以挣动。

    两人相视片刻,皆是踉跄来到那汉子身旁,将这人扶起,用袖口将这人面目勉强擦净。

    这位汉子面白无须,五官生得是分外周正,细腻得很,可瞅着的确面生,并非商队中人;身上仅穿一身布衣,却极轻极薄,就连唐不枫这等行走天下数年的江湖人,亦未见过这等纤细布料。

    二人不由得有些狐疑,先前从未听说古国域内有人烟,再说就这等鬼天气,哪有寻常人家能在这等天景出门?当真不要命不成?再说看这人装束,手上空空,就连腰间都未曾别住水囊,断不是赶路商贾种种。

    “敢问您打哪来?”唐不枫将汉子扶到土岩后,略微避避这无序可寻的罡风,眯眼问道。

    汉子似是惊魂甫定,吞吐道,“鄙人乃是此地住民,今儿个趁着外头风沙渐起,寻思着出门瞧瞧景致,另外这地儿起风时有良马出没,我就寻思着能否带回两匹,却不想被这位少侠手中的利器所引,于是才躲在石后端详片刻。”

    汉子这番话极为荒唐,绕是云仲这等雏儿都有些厌嫌地挑了挑眉:风沙之中有良马?此地住民?这番话,恐怕糊弄垂髫小儿都极为勉强。

    云仲刚想出言,可侧脸一看,唐不枫却有些思索之意,眉头紧锁,似是想到什么要紧事,于是只好等后者开口。

    唐不枫迟疑许久,终是开口道,“我乃是齐陵商队中人,路遇风沙,水亦是不足,只怕再撑下去,商队上下都得毙命于古国境内。敢问您住在何处,若是方便,还请将我等领至府门边避避风沙,倘若多有叨扰,还万望您担待。”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七章 须臾之间

    “传闻古国沙海起时,有人穿行沙海当中,被发跣足,平日避世不出,形貌昳丽煌煌若仙人临世,居于尘沙尽处,鲜有人得见。”当家的被老三斤搀扶起来,唇齿不清地说道,神色极为神往。

    当家说这段,乃是当初位先贤所著的《大齐四方游记注疏》当中的一段。此书对大齐境内的风土人情,草木虫鱼记载得详实至极,大到各处地貌中的崇山关隘所在,小到每处的方言俗语,乃至各方行事规矩,尽数归于一书之中,称得上是天下一绝。传闻乃是这位先贤耗费半生财力寿数所著,最初现世,曾引得无数文人墨客前来古国,为得便是能找寻到那处书中所写的沙海中人,可无一例外均是无功而返。

    而修书的这位先贤游览四方,身子骨早就一日不如一日,此书初成便溘然长逝,再也无人知晓隐情,更令无数人扼腕叹息。

    一来二去朝代更迭,再加之沧海桑田,物换星移,此书中记载的许多名景已不存世。高山成流水,长河易大漠,这本齐疏再也无那般详尽,于是反倒成了无人问津的老旧黄历。偶尔有读书人瞧瞧,也只是看个热闹,想想当年大齐鼎盛一时的雄浑国力与风土人情,再做几篇不入流的浅显文章,吊唁一番罢了。

    而当家的竟能讲出书中偏不起眼的一段,且能一字不差,可见这位商队当家虽说平日里不显山水,但腹中仍保有作为书生的浓重墨水。

    “这可是天大的气运造化,怎生就能落在咱们头上。”老三斤仍旧有些回不过神,虽说斗大字不识几个,可此等稀罕事听得倒是良多,可唯独未曾见过今儿个这档子稀奇事,一时间频频皱眉。

    当家的反倒有些豪迈,“静观其变就是,一个将死之人,若是能见着古籍之中的不可知之地,哪怕死在其中又如何。”而后转头向一边的老三斤道,“虽说是无路可走,我也是耗得油尽灯枯,可商队之中这帮老兄弟的性命,总不能出什么意外,毕竟大多都是老小齐全,不似我这无家可归的落魄之

    人,倘若我一命呜呼,还请您老好生看顾,保住商队上下性命。”

    “伤成这等模样,还说个屁的晦气话。”老三斤冷哼,却未曾出言拒绝。

    云仲与唐不枫韩席,还有那位古怪汉子,四人立身于商队前头开路,顺风沙最为肆虐处缓缓前行。那汉子手中持着一枚枣核似的铁针,拨弄几下,朝针尖方向一指,大声道,“再行二里,便就能进入漠城。也不知怎的,这回的风沙忒大,往常行至此处,便已可见到城门,如今却是被这风沙挡得结结实实,死活瞧不着城门。”

    唐不枫瞧着茫茫烟沙,轻轻将刀柄握住,口气却仍是无波无澜:“在这等贫瘠之地筑城,想必城主亦是有大气魄,可在下仍有一事不明。”

    那汉子抿嘴笑笑,示意前者畅言便是,无需顾忌。

    “不知水源从何而来?”此话一出,韩席面色亦是微变。

    古国域内尽是荒漠,除却大泉湖一处常年涌出清水,再无什么绿草如茵的多水之地,而显然此地距大泉湖还远,城内百姓马匹用水,又从何处寻来?

    韩席侧过头去,朝云仲轻轻眨眼。

    少年勉强能听出这话当中的纰漏,霎时间心也沉了下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福祸并非定相依。

    殊不知那汉子开口道,“三位莫要惊慌,漠城头一任城主乃是神仙人物,当初筑城时候无水可用,于是率城中百姓开掘了一口大井,再从井底开掘,直连大湖,这才令城中百姓有水可饮。”汉子停顿两息又道,“还敢问三位,如今大齐是哪位天子执掌天下?”

    三人面面相觑。

    仍是唐不枫应对极快,笑道,“如今并无大齐,多年前便已一分为三,上齐早已是不存于世,只剩上齐齐陵颐章三国,沧海桑田朝代更迭,哪里能比得上避世之人逍遥自在。”

    汉子摆摆手感叹道,“头一任城主有言,避世避世,哪里有避世这一说,倘若天下乱了殃及池鱼,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等百姓的性命,只怕还比不过蝼蚁,眼下避于一处衣食无忧,只不过是度一日算一日罢了。”

    三人一时有些语塞,并非是不知如何回话,而是汉子所说,的确没半点错处,仿佛将肉皮揭开,漏出当中鲜血淋漓的惨淡世事。

    “不知那大湖是否名为大泉?当中有一口神异泉眼常年不涸?”相比唐不枫今日的老辣,韩席这话反倒要来得有些唐突干涩。话还未出口,便被唐不枫轻轻瞥去一眼,可不知是因风沙过大未曾瞧见还是出于其他,仍旧是问出了这句话来。

    “既然是湖中有泉眼,那各位所说的大泉湖,大概就是我等口中的漠生泉。兴许是不处时间年头过久,这湖的名讳亦是更迭多次,不过漠城当中的百姓,依旧称其为漠生泉,意为供漠城生生不息之泉。”稍做思量,汉子并未对韩席插话之举起怒,反倒是乐呵说道,更显得有几分避世出尘的气韵。

    “对了,既然三位对漠城如此好奇,我倒要问问这位小公子,先前你手中的利器,敢问究竟是何物?方才我躲在沙岩后身,只觉得这利器杀气深重,故而有些好奇。”

    少年这一路鲜有出言,此刻听汉子如是问起,不由得猛得一怔,“难不成前辈从未见过此物?”

    汉子憨憨笑笑,“的确从未见过,城中人家中常备锄镰这等利器,用以耕作,可唯独没见过这样两刃森寒的耕具,故而才有这一问,倘若不便答复,无需勉强。”

    正当众人心中疑云丛生之时,前头的汉子好声道,“漠城到了,各且先在城门外等候些时,我自行前去知会守门之人一声。”

    众人抬头,只见风沙渐开,一座巍巍巨城猛得映入眼中,矗立前方。

    似须臾之间掀开层层厚幕。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八章 城中云雷

    一行三人当中,尤以韩席箭术高超,目力自然亦是不俗,可对于眼前这片突兀而现的大城,绕是他也未尝看得明白。

    商队车马亦是停下,其中不乏有目力非常者,见一座巍巍雄城横亘于前,亦是惊得难吐一字。无人晓得在这荒凉的古国域内,竟有这么一座不亚于齐陵都城的磅礴城池。

    老三斤早在方才便已窥见巨城全貌,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失神开口,“老夫行走四方,多年下来也算见多识广,这般宏伟的城池,倒是头一回见。被称为中州国门擎柱的乌砀关,初见之时我曾以为乃是冠绝天下,可拿来同此城相比,大概也只勉强算是几堵墙而已罢。”

    “城是好城,不过此等云雾缭绕的巨城之中,是人间仙境还是森寒鬼域,谁又能说得准。”当家的出言越发吃力,一路上的颠簸,无疑使得其伤势又重一筹,再说许久未曾饮水,更令话语声越发嘶哑。

    当家亲自立的规矩,自然不能破。

    凡是商队中人,甭管是班头当家,饮水告急时,皆不可仗着自己的资历职位,比旁人多携一口水。

    众人各怀心思,皆是在城外等候。

    所幸不多时,那汉子便已从城墙之上探出头来,朝众人挥手示意,“诸位进城便是,城主允了,待到各位饮水饱足,还请到城主府上一叙。”

    众人当然是欢欣无比,毕竟缺水已久,多数人嘴角皆是干裂渗血,想着若是能喝上一口清水,那便是给个皇位也不换,于是纷纷快步进城。

    初一进城,城外滚滚沙流便已是消失得无影无踪,休说什么扑面生疼的沙砾,就连嚣狂罡风也一并消散开来,化作道道柔和清风缭绕周身,甚是奇巧。

    而最为令人不解之处在于,城中楼宇鳞次栉比,乍看之下端的是富丽堂皇,可仔细瞧下来,却有十分的雅致古韵。

    有流檐飞瓦铺陈其上,檐上脊兽活灵活现

    ,似要破开周身桎梏伸腰弓背;楼阁之上皆有珠帘卷起,仍旧留有两串,于清风之中泠泠而鸣。

    城池街道极为整洁,乃至在日光之下映照出淡淡荧光。许多文人打扮的男子席地而坐,听街边一位老人说书,听到妙处,更是忍不住连胜喝彩,举起杯中物与好友示意,一饮而尽;顽童嬉闹,不慎打翻了街边住户门口的一盆花香馥郁的盆景,引得女子一阵佯嗔,便立马将稚嫩脸颊皱紧,看得女子哭笑不得,立马掏出几枚青果递给顽童,后者接过青果,笑得合不拢嘴。

    商队众人皆是惊异于城中的祥和恬淡,于是许多糙汉子便将塞到怀中抓痒的手悄悄拿出,更是有些年纪尚浅的商队伙计,瞅着位衣衫薄淡的女子,不知怎的就有些脸红。

    众人心中皆是平和,估摸着神仙妙境,大概也不过如此。

    汉子带领众人前去城中大井饮水,一路上答疑解惑,过不多久,便已至井边。

    “诸位尽管畅饮便是,漠生湖自打漠城立城至今,还从未被喝光过。漠城许多年来已是未曾见过来客,城主可是特地嘱咐过在下,让我好生招待各位,各位千万莫要客气,好生解解渴意就是。”汉子打趣道,无形之中将众人的窘迫之意驱散大半。

    众人当中大都娶妻生子,可仍是有些年纪尚浅尚未娶妻的雏儿。打方才一进城,许多城中百姓皆是好奇,便一路跟随商队而来,当中除却老迈之人,当然还有无数孩童女子。前两者倒还好说,可此地的女子形貌极为昳丽端庄,且百姓所穿皆是极薄布衣,大多跣足,于是乎女子玉足,晃得这帮年轻后生两眼生疼。

    常言道腹饿食粥甘如蜜,更何况是断水许久,众人渴意近乎无以复加,足足数十桶满当清水,令商队众人皆是喝了个痛快,腹中饱胀。

    除却云仲三人皆是小口慢饮,其余众人均是大口吞水,喝得是不亦乐乎。

    “看来这井中的确是大泉湖引来的清水,端的是甘甜清冽,实在是爽口得劲。”韩

    席将水囊放下,靠在井边缓缓出言,似是终于将心中疑窦放下,浑身也是舒展不少。

    “韩老哥曾喝过大泉湖水?”云仲亦是舒坦,清水入喉,似是干涸田垄叫大水漫灌,四肢百骸都舒坦下来,此刻盘坐井边开口问道。

    唐不枫闻言笑道,“韩班头可是商队之中的老人了,莫要说饮过,只怕都喝了不下十回。”

    少年嘿嘿一笑,朝韩席挤挤眉眼,恰好被一边的唐不枫瞧见,狠狠瞅了少年一眼,不再吭声。

    生死之间,患难与共,二人关系,自然不再同以往一般。唐不枫也不是那不知好歹的年轻后生,自然要在言语之中有所表示。

    “但这地儿的确有些古怪。”韩席沉思,却一时说不上古怪之处,只好皱眉饮水。

    少年正寻思着擦擦手中剑,闻言有些不解,但周遭百姓过多,一时也不好出言问询。身边的唐不枫悄悄一拍云仲肩头,示意云仲附耳过来。

    “韩班头说的,的确有理。先不说这古国域内何时立起一座巨城,方才入城时候,风沙猛然停滞,极为突兀,此为其一。”唐不枫双目扫视,不着痕迹道,“二来此处向来无雨,而城池当中多为流檐,可使雨水倾泻而下,不至于将屋檐压垮或是屋中漏雨。”

    少年面色不变,心中却又是隐隐有些担忧。

    唐不枫所言非虚,虽说这第二条在他看来有些牵强,可风沙顿停,的确令他十分疑惑。

    天下自然有不少能工巧匠,可使手段抵住狂风肆虐,可这城池乍看之下,似乎并无太多异状,一如城池风沙平息,只剩微风拂面,的确有些不对。

    正想到此,少年却听到城中有人呼喊,而这呼喊之声瞬息之间便被惊雷声压过,震震雷鸣震颤整座巨城。

    只见巨城后门大开,涌现出万千朵白云。

    初看是云,再看乃是万马奔腾。

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九章 不妥不妥

    如此多的高背骏驹如云而至,声势浩大至极,引得商队众人皆是心中震荡。行走天下,怎能全凭一双肉足,故而马匹自然而然就成了宝贝。前两日水囊见底时,许多人瞧见马儿那副蔫头耷脑的架势,大都是将水囊中所剩无几的清水匀出一份来,先紧着马儿喝上两口。

    出门在外,马匹即是性命所依。所以商队中人无论年纪长幼,多少都晓得些相马的小手段,眼光兴许高低不一,可总也能从宽泛处瞧出马儿好坏。

    眼前这足足上百匹马儿,毛色鲜亮灵动,周身上下除却蹄足,均是无半根杂毛,雪白如飞云及地,端的是神骏难抑。甭管以耳后眼缝还是蹄肚齿口,以相马之术来看,这百朵飞云皆数得上为数不多的宝马良驹,教看得众人眼热。

    而街道两旁的百姓见群马飞腾而至,并无半点惊慌之色,倒是欢喜得很,不论垂髫小儿还是老叟妇人,亦或是容貌俊秀的少年郎,皆是一副欢欣之色。

    那带路的汉子亦是坐在一旁歇息,见商队上下皆是一副不解意味,更有不少眼中带有惊慌着,于是“诸位莫惊慌,这百十头奔马皆是城中百姓所养,可老城主吩咐,莫要叫马儿终日锢在厩中,虽说这百十头马儿不属一家,不过也不可将马儿憋坏,倘若失却了在风沙之中挣动的能耐,估摸着也是对于马儿有害无利。“

    一席话过后,众人这才明白,感情这眼前这群雄壮大马,大都是城中百姓所养,更是令感谢人啧啧称奇。

    毕竟常言道老马识途,可处于这等常年无人出入的偏僻角落,马儿能自行归家,当中难易,想必无须赘述。

    方才与众人交谈时,汉子自报家门,称自个儿姓沈,单名一个界字,字可疏。

    沈界转向云仲三人又道,“三位若是歇息饱足,便可随我一同前去城主府中一叙,至于商队当家身子有些抱恙,我已请人将他带去城中医馆调养,无需挂念。”

    三人闻听此言,虽说觉得多加叨扰有些不妥,不过既然城主开门放行,那便是救下了商队三五十口性命,怎得

    也得见上一见,同城主道声谢才是。

    至于提及当家身体抱恙,云仲唐不枫虽说亦是忧心,不过也只当是文人身子骨薄弱,连日渴涸颠簸有些疾症,也是在所难免,便不再多去理会。只有韩席一人闻言微微一怔,却又很快掩饰过去,不动声色。

    漠城极宽,南北走势极正。正当中乃是那口贯通大泉湖的巨井,而再朝南行几炷香的功夫,再穿过三四条巷坊,越过一条雕镂精细的白玉桥,便可窥见城主府全容。

    相识已有半日,几人便不再同初见时一般拘谨,一路上时常闲聊,就连往常古板驽钝的韩席都破天荒打趣了几回,称得上是相谈甚欢。

    “若是这回没遇上几位,我还真当外界仍旧是大齐的天下,枉我平日里自诩算半个读书人,不曾想连外头的朝代更迭都不晓得,羞煞个人。”沈界摇头苦笑,打小习文十余载,自认观书不在少数。可今儿个一听上齐崩离,倒使得他有些说不出的苦楚:城中书卷大都是上齐年间所著,而如今上齐已亡,在他看来,当年的书卷所述的道理论述,兴许早就跟不上时节,故而心思低落。

    “那可未必,”一路上数云仲最为惜字如金,出言次数屈指可数,甚至还不及韩席,而眼下却开口道,“晚辈读书虽少,但我先生曾讲过,历朝历代皆有大家圣贤,读前朝书卷,亦可明今时之理,读得多自然有无穷好处,这理儿想必前辈比我想得透彻多矣,晚辈就不再多言了。”

    沈界闻听少年开口,一时间也是停下步子,认真听这少年出言,并未有半点不耐或是轻视之意。

    “数月前我随师父辞乡而出,行走江湖,恰逢路上遇到一位老丈,曾问过我一事。”瞧瞧如洗碧空,少年露出一丝笑意,“那老丈说,倘若你在江湖里混迹许久,却迟迟闯不出个名头,就连掌中剑都无法扬名四海,那时又当如何?”

    “我仅仅是喜欢出剑而已,名扬四海与否,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山巅山脚的区别,处处有景,又为何要争那个名头。”

    界听着,顿觉心胸豁然开阔。

    “前辈是喜欢读书,既然是喜欢,前朝今晓又有何区别,喜之为之,再好不过。”

    在漠城被誉为太文子的沈界,此刻心中的确比三伏天喝过一碗冰粥还要舒坦,缓缓默念道,“喜之为之,就是这喜之为之。没想到我这避世之人,险些也被所谓功名夺了心智,一时间竟觉得书卷都没半点意思,未曾想就是这句喜之为之,将我给堪堪点醒。”

    “多谢小兄弟,可疏受教了。”说罢,这位而立之年的汉子便朝云仲行礼,后者却侧身一跳,轻飘飘闪开了这一礼,“前辈千万莫要如此,只不过一时间思绪有岔罢了,假以时日必定有自个儿想透彻的时候,晚辈不过是取巧,怎能受这一礼。”

    韩席唐不枫亦是规劝,好说歹说,才让这位犟脾气的读书人受起礼数。

    三人且谈且行,不多时便已抵城主府外。

    可令三人咋舌的是,这城主府不过乃是一处二层小楼,虽说府前极为宽敞,可相比之下,府邸却更是显得寒酸无比,乃至都赶不上城中百姓宅院。

    府门前有四四方方,长宽约千步的一片空挡白石地,平坦整洁,就连足印都未有一个,早就摆设好不少桌椅。天色渐渐暗下来,更是在这白石地当中围出一团篝火,几位家丁打扮的男子围绕在篝火边,烫肉温酒。

    几人好些日子未见荤腥,顿顿皆是以汤食果腹,此刻闻见肉香,哪还忍得住口齿生津,若是四下无人,只怕涎液都得流下半尺多长,就连韩席都有些难以忍住腹中馋虫,眼巴巴地瞪着场中酒肉,心痒难止。

    “云老弟,走一个?”唐不枫忽然问道。

    “不好吧,毕竟城主还未露面,不妥不妥。”云仲舔舔嘴角。

    下一瞬,两道黄光直冲场中,将身旁的沈界吓得浑身一颤,险些跌坐在地。

人世行剑 第一百三十章 夜宴

    “当家的性命,就只好拜托给您了。”医馆之中,老三斤对一位郎中道,神色终是好转些许。方才饮水过后,便有人带他与当家的前往此处医馆,等候郎中瞧过病情之后,再行定夺。

    所幸那位身形颇为矮小的郎中并不拖沓,手脚极为利索,不多时,便将方才还未成型的药材整理妥当,立马就给当家的搭脉问诊。

    老三斤是何许人也,若是这点规矩都不通一二,岂不是在江湖之中空活多年,于是朝郎中行过一礼,而后径直出得医馆,在外头等候。

    天儿瓦蓝,清风绕指。

    老三斤也是难得静下心来,逛逛周遭,瞧瞧医馆近处的盆中花草,也总算是能解解心中几日以来堆累的烦闷之意。

    老三斤原本不叫老三斤。

    二十三年前,他原本乃是齐陵军中一员上将,无意之中撞见一位贵人克扣军饷的举动,登时怒不可遏,寻个空将那位贵人结结实实揍了一顿,险些将这位身份贵气的文臣打得昏死过去。

    紧接着他便脸上刺黥,叫发配到齐陵以西的荒凉所在,一待便是五六载,饥时吃鼠兔,渴时饮山泉,好似走兽一般。

    好在恰逢圣上大赦天下,这才将他放出。

    再后来,这位无亲无故的旧将,便遇到了当家。

    那时当家的还是位面如冠玉的清秀文人,不爱饮酒,却唯独稀罕拎着一把茶壶,时时灌上那么一口茶水。每逢见人饮酒,都得好生数落一番,说甚么饮酒误事伤身云云,就连老三斤这名头,都是当家的给取的。

    再往后,当家的也不能免俗,也是随商队一众日日饮酒,腰腹便与日俱增,到了能随步子晃悠的境地。

    一晃便是许多年。

    “娘的,这水怎的还有酒味。”老三斤骂骂咧咧,却仍是一口口饮下水囊之中的清水。

    百无聊赖,纵使如此,老三斤也无心赴宴。以他看来,赴宴这等鸟事,最是无趣得很:几位衣冠楚楚的主客分次落座,本就不甚相熟,却硬是得寒暄客套一番,推杯换盏好

    些时候,的确让人浑身不自在。倘若那饭食精致则更是无趣,有那等雕花琢菜的闲工夫,还不如好生上两盆肉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吃完一抹嘴,告辞走人,那才是痛快。

    毕竟是行伍出身,他可瞧不惯那套虚情假意,埋汰得很。

    老三斤腹中空空,便寻思着出去寻摸些吃食,迈步而出。

    “老喽,糊涂得很,险些都忘却了漠城多久没见外人了。”

    城主府中有人轻叹。

    “还甭说,这俩少年郎的荒唐行径,似乎也是很多年未见过,上回还得是半甲子前,也是跑来一位拎剑的后生,来我漠城好一顿蹭吃蹭喝,闹腾得很。”若是商队中人在此,大概能有那记性不赖的想起,这位稳坐府中的老人,正是先才入城时候的说书老者。

    而此刻这位老者的打扮,早已换上一身儒生布衫,甚是得体。

    “城主,要不我去提点一番?毕竟是城主亲自宴请,如此行事,恐怕有些不妥。”沈界不知何时已然踏入城主府内,有些哭笑不得。

    并非是他过于古板迂腐,实在是那两位太不晓得规矩,就连篝火边那几位仆从都叫两人劝退,自行现烤现吃,乐呵无比。

    “可疏啊,你来。”老人嘴角含笑,招手令沈界坐下说话。虽说是城主府,可府中摆设极简。府分两层,下层只有数个蒲团与几架书卷画轴,再无其他。

    “如此多年下来,虽说你腹中的学问与日俱增,可始终却是只顾闷头读书,却不晓得为何读书。方才那少年解疑答惑,使得你灵台都清明了六七分,这可是恩情。”见沈界点头,老人颇为满意,继续道,“既然是恩情在前,如今怎能去打搅人家,再说倘若能讲出那番道理,自然是懂得规矩,若不是馋虫作祟,定不能做出此等荒唐事来。料想也是一路颠簸奔波,数月不知肉味,这才顾不上规矩先行入场,无妨,就由他们去便是。”

    沈界告退,只剩老人独自端坐于城主府之中。

    叹息传开。

    似是隔世一

    般久后,老人才自言自语。

    “甲子前,还觉得这蒲团还有些硌得慌,嫌弃打坐时候静不下心来,一转眼功夫,怎得就坐坏了十来个。”

    “心倒是静了,可似乎也快没蒲团了。”

    府外的韩席倒是并未上前大啖酒肉,而是一直稳稳盘坐在一张长桌之后,朝天上望去。

    临近入暮,天儿也随着有些暗淡,可分明是朗朗晴天,却并无星月,更无半点霞云朱烟,只是天上青蓝略微深邃了几分。

    怪哉。

    韩席无端就有些脊背发凉。

    等到云仲与唐不枫都快吃得饱足,那位老城主才缓缓从府中走出,朝二人点点头。

    于是不出两炷香的功夫,商队之中其余众人也是来到场中,更有不少百姓衣衫华美,翩然落座。打城主府边上涌出两行白衣女子,亦是纷纷坐在蒲团之上,将怀中抱住的丝桐横置双腿之上,素手微点,于是鸣凰之声骤起,缭绕场中。

    赴宴之人不乏读书人,方一落座,便同身边之人谈起学问,说这几日又新填了首小令,兄台若是不嫌弃,提点一二岂不美哉。身侧之人亦是道好说好说,提点倒是算不上,顶多尽点绵薄之力,回头填词,也好借鉴一二。

    许多城中百姓甚至将家中孩童都一并带来,于是顷刻之间,寒暄谈笑声、高谈阔论声、幼儿嬉笑声与琴瑟之声,此起彼伏,霎时间显得原本空旷无人的场中,热闹非凡。

    而在篝火边上的唐不枫与云仲则是有些愣神,连嘴角油水都未曾擦拭干净,这怎的不一会功夫便已然是人声鼎沸,座无虚席的盛况。再说那些个白衣翩然的女子,兴许是出于好奇,操琴之余大都打量两人,更是令两兄弟脸颊微红。

    “我说疯子兄,你我是不是有些…”云仲欲言又止,悄悄用手背擦净嘴角油水。

    唐不枫抬抬嘴角,“二。”

    于是这兄弟二人夺路而逃,身法极快,几乎不分先后。

人世行剑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一剑不出,已觉无敌

    方才众人入席时,不少人就已是瞧见这两位少年郎,可顾及二人脸面,大都装成视而不见的模样,同周遭熟人寒暄。此刻见两人落荒而逃,皆是忍俊不禁。

    席间不乏辈分颇高的老者,瞧见二人这不守规矩的唐突行径,同样亦是未露出什么厌烦神色,捻捻花白胡须,乐呵呵地瞧着两人跑路,显然并非什么迂腐老朽。

    “两位留步。”沈界出得城主府,恰好就碰见兄弟俩人由打场中蹿出,一时间扶额不已,苦笑着出言拦阻。

    “说来惭愧,”唐不枫摸摸小腹,又瞅瞅云仲,神情有些难堪道,“您瞧我二人几乎已是吃得差不离儿了,再说商队中人已是齐至,我二人虽是面皮厚比城墙,也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再回去不是?”

    少年在一边连连点头,也是有些面皮微红。

    谁能晓得吃得正酣时涌出如此多的人来,将他二人臊了个脸红。

    沈界见两人这副模样,强忍笑意,好容易绷紧面皮开口:“倒不是逼着几位赴宴,想必二位行走天下,定是无甚忌讳,不愿掺和这档子事,讲究个随心所欲。可毕竟商队当家伤势未愈,城主同商队中人邀杯之时,总也得有人出来走个过场才是,若是叫其余商队来客做表,则是有些生分,不甚合宜,依我看,二位就莫要推辞了。”

    城主露面之时,两人已是垂头丧气坐在副座处,蔫头耷脑,恨不得将脑门顺着敞口塞到酒樽里头。

    不过好在这位老城主未言太多,只是说了几句客套话,便令诸君畅饮,倒是的确让两人松了口气。

    琴瑟再起,觥筹交错,堂皇夜宴,自然是极为华贵。酒过三巡,场中人多半已有醺意,于是沈界嘱咐几位家仆,把瓮中老酒尽数倾倒于场中大鼎之中,若是欲要饮上一杯或者挽臂言欢,只管上前舀酒便是,无需诸般琐碎举动。如此一来,场中之人更是开怀畅饮,更有甚者借醉意吟诗作对,端的是连珠妙语佳作频出;场外更是有录记诗文的侍从,将场中人所言诗文如数记下。

    明灯点起,更有无数烛火铺陈点缀场间,将整片夜宴场,映得通明如昼。

    绕是以云仲的酒量,也有些经不住这般豪饮,杯中物虽不甚浓烈辣喉,可胜在量多,无数席间之人皆是上前举杯邀饮,一时竟不知下肚多少杯。

    “少年郎海量,虽说并非坏事,可也绝不是什么天大好事,俗话说善泅者常溺,酒量微浅的,反倒醒酒过后不伤体魄。”少年轻抬醉眼,恍然发觉那位老城主不知何时已至近前,于是慌忙举杯,悄悄以手肘轻杵一旁的唐不枫,却迟迟不见后者动静。

    城主老脸带笑,朝唐不枫方向努努嘴,少年这才打量一边的唐不枫,却见这位酒量奇差的兄弟,早已经瘫软于桌面之上,涎液横陈。

    早在方才篝火边上,唐不枫已是小饮了几杯,略带有几分醉意,再叫周遭人这么一劝,不出预料,已是酩酊大醉,抱着那柄紫鞘长刀昏昏睡去。

    “小友使剑?”老人毫无半点城主架子,随手抓来一枚蒲团便坐在少年身侧,缓缓出言道。

    兴许是醉意上涌,此刻云仲只觉得场中虽是鼎沸纷乱,可老人温吞话语,却极为清晰传入耳中。

    “会使,可使得有些差劲。”这话可并非什么客套使然,少年的确觉得他这剑有些差劲,出门已是许多月,然而吴霜所说的剑意神气,他却迟迟难以领悟一分,就连跳出剑招之外都难,大都只是依葫芦画瓢,只得多半分形似罢了。

    老人将杯中物一饮而尽,放下酒樽嗤笑道,“小小年纪,倒是所图甚大,哪有你这般年纪就能纵横江湖了无敌手的?”

    云仲挠挠头,“总有天赋异禀的呗。”

    老人乐呵,又是举杯欲饮,少年见状亦是举杯,却被前者压下酒樽,“习武之人莫要贪杯,仗着年纪尚轻狂饮,到头来总会伤及体魄脏脾,悔之晚矣。”

    “上一位来这儿的,也是位用剑的好手。”老人笑意浓重,“他说天底下资质高的多如牛毛,难不成到末了,人人在剑道之中的成就,都按天赋来

    排不成?世事无常,总有武运昌隆气运悠长者,然世事变幻莫测,立身绝颠的,往往却并非什么年少时冠绝天下的大才。”

    “人生在世,即便一剑不出,却已觉无敌。”

    少年仔细品了品话中的孤傲,有些神往。

    大概说话这人,本身就是一位天大的大才罢。

    若非凤毛麟角的天资过人之辈,又怎能说出这番豪迈之语。

    老人看少年怔怔出神的模样,登时便大笑出声,“我要说这人天资极差,你又有何感触?”

    “多年间,踏入城主府的外来之人,大抵只有那位用剑的,这人临走前,在我府中留下了些物件,兴许能帮上你些许,若是想前去瞧瞧,随老夫前来就是。”说罢,老人摆开袍袖,竟是径直回府,丝毫不顾尚未散去的夜宴,更不去理会少年是否跟上他的步子,飘然离去。

    “城主叫去,去便是了。唐老弟与韩兄,包括商队中人,待到宴席散去,我自会安置妥当,总不能叫来客露宿街头,云老弟还请放心便是,无需记挂太多。”沈界不知何时已是来到少年跟前,朝后者点头示意。

    漠城上下皆知,这位读书人不管是逢年过节,还是上门访友,历来是滴酒不沾。

    云仲几步追上老城主,直入府中。

    于是刹那之间,城主府中剑光起伏。

    “滋味不赖,可惜还是比不上朔暑,可惜可惜。”唐不枫还未睁开双目,便先嘟囔了一句,有些不耐烦的将薄被掀开,也好解解周身的燥热,于是整个人便从床榻之上跌落下来,摔得是腰肘生疼。

    唐不枫睁醉眼,再瞧四周,却只见房中点饰极为秀气,翠罗屏风,香囊挂坠,俨然似是女子闺房。

    一时间这位平日行事嚣狂,运刀无数的唐疯子,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所幸扫视一圈,并无女子身影,这才长出一口气。

    “幸好幸好。”

人世行剑 第一百三十二章 剑气百八

    一夜时间,云仲仍是未出城主府。

    昨儿个他随老城主入府,不知怎得,进门便被一道如虹剑气逼退,半步不能近。少年只好拔剑相迎,勉强抵住扑面而来的数道莹莹剑气。好在初看时这剑气威势强绝,但举剑相迎时,却又是有些徒有其表的嫌疑,仅一式画眉登楼便将数道剑气砸得粉碎,消散开来。而这一遭过后,少年通体冒出一层冷汗,原本酣然醉意,顿时消散大半。

    “府上有那人留下的剑痕一道,按他所言,若是将这道剑意悟通,可得无穷妙处。”城主却是不受那道剑痕所制,步伐轻快,便已至蒲团处端坐,口中仍道,“虽说这人极不靠谱,不过既然如此说,想必也对修行有诸多裨益,不过能得几分妙处,还得看小友造化如何。既然我将小友带入府中,自然是要先行透个根底,这剑痕内蕴剑气共五百道,倘若如数接下,则有无穷好处,切记勿要行取巧之事,倘若靠取巧接下,好处全无。”

    “城主为何独独挑中我。”此刻醉意消散,方才的迷蒙之感如数消退,饶是云仲有些后知后觉,也发觉了其中怪异处,“城中百姓均不晓得刀剑为何物,而城主似乎深谙修行之道,未免有些怪异。”

    老人依旧端坐,神色如常。

    “小友无需如此提防。其余诸般事宜,老夫的确无法明言,但这剑痕的确是一位高手所留,闯与不闯,皆看你如何打算。”

    少年面色阴晴不定。

    突然之间,少年开口问道:“前辈以为,那位用剑之人的德行如何?”

    “有个屁的德行。”老者嗤之以鼻,似是对那剑道高手极有成见,“若是换做他来赴宴,宴席上下都得眼睁睁瞧着他在篝火边大快朵颐,单说德行好坏,同他相比,你和那位刀客强出不知几条街。”

    少年闻言,嘴角终是有些舒展,当即作揖道,“如此,那便多谢前辈。”

    老者微微一愣,

    随即失笑。

    兴许是在这漠城不与人比斗心计,连他这等人老成狐的人物都着了少年的道,后者稍做试探,便引出了两句真话来,故才确定这剑痕之中的确蕴含好处,随即出言道谢。

    前前后后,虽说是老者并未设防,不过这等小心思,的确颇为纯熟。

    “这年头,剑客也没点剑客的风采,如此年纪就学得一身江湖气,真说不上是好事坏事。”老人摆摆手,索性眼不见心不烦,闭眼打坐。

    少年略带歉意,朝着闭目不语的老人再作一揖,而后拔剑出鞘。

    先前数道剑气之威,并非不可力敌,令少年心中微定,不过听老人所言,这剑气足有五百余道,若是将这五百道剑气尽数抵住,恐怕也够如今的少年喝上一壶。

    剑气剑气,乃是内气由体而生,透剑而发,才可借雄浑内气摧枯拉朽。可眼下少年才入敛元初境不久,内气依旧游走于经脉之中,始终无法透体而出;若是要强行以剑刃抵住剑气,无非是以弱击强,耗费的气力精神何其之多。绕是少年的性子,一时也难以决断。

    不过头几道剑气的威势的确算不得来势汹汹,少年思量再三,还是要上前试试。

    江湖之中何为顶稀罕的事儿,要是去问那些个如今出类拔萃的修门高手,八成会说是奇遇至为罕有,假若是碰得上,大都是舍得一身剐,也得试着够一够这份福缘。

    才出剑时,剑气还算来得轻巧恬淡,少年并未耗费太多功夫气力,便已是轻松撞碎三四十余道荧荧剑气,满府皆是溃散开来的余波,缕缕锋芒翩然而逝,将府中灯火削作数段,却又极快消弭。

    再二十剑,少年只觉虎口发紧,自打墙壁剑痕之上飞出的剑气蓦如流光,比之方才迅捷数筹不止,力道也是攀升再攀升,震得少年掌中剑鸣不止。

    墙壁剑痕愈发深邃,似要透墙而出。

    百二十剑,少年强接一道杀意饱

    满圆润的剑气,以鸾迎强行破开,剑气如流水银瓶炸碎,将少年白衣割开数道细微口子,终是难以尽数破除。

    百八十剑,少年被雷霆一剑掀出数丈之遥,险些就给扫出门去,双臂绞痛,更甚举剑时。

    “城主前辈,不知府中是否有剑?”云仲苦笑,举起手中残破剑柄。约摸第百十来道剑气出时,他这柄长剑便已是裂纹遍布,起落之间有碎屑滑落,待到百八十剑气的时节,整口剑只剩剑柄可用。于是本就难抵得剑气袭来,令他越发狼狈,只得以剑格剑柄勉强应对。

    老者依旧闭目盘坐,似乎先才的金铁交错之声,并未在耳边翻出半点浪花,“剑多得是,不过小友的确要接着闯下去?想必你也晓得了这剑气,一剑强过一剑,凭你如今的境界与身手,只怕撑不到三百目剑气,就得陨身于此。”老人招手,于是从城主府楼阁二层,呼啸而来百道流光,尽数插于少年身侧,“机遇虽好,可也得有命拿才是啊。也是我错估了你如今的手段,不过也无妨,待到境界攀升,下回再来就是。”

    少年打量打量四周,只见周遭密密匝匝,插满无数古剑,借府中闪烁烛火,剑体含光,犹如立身镜中。

    “好剑。”少年笑道,虽说一身衣袍破烂不堪,剑气袭面而来,但此刻他的确是极其开心。

    自打出得小镇,少年便从未用过好剑,多是以吴霜数两银子买来的长剑,时常卷刃乃至碎裂为数段。如今眼前这凭空而来的百柄剑,极其锋锐不说,剑身之上多有云纹起伏,瞧着就是不俗的古物。

    “既然闯都闯了,能闯到几道就闯几道。”少年抄起一柄剑来,鸾迎再出。

    少年从不觉得自个儿有甚宏大志愿。

    所思所想,也只不过是练练剑而已。

    既然拜入吴霜门下,自然不能堕了名头,可至关紧要的,还是想出一剑。

    行得百万雄关,出得一式好剑,不亦妙哉。

人世行剑 第一百三十三章 秋白

    倘若云仲这边儿是容身水火之中,那唐不枫这边则是神仙似的日子。

    宿醉方醒,不多时便有几位侍女前来,端上些精致清口点心与盛满清水的玉盆,而后便要施礼退去,却被不明所以的唐不枫叫住,疑惑开口,“几位姑娘,敢问这是何处?”

    其中一位额间生有朱砂痣的侍女闻言笑道:“公子并非漠城中人,自然不晓得这是何地界。在这城中可配侍从侍女的,除却城主外只有一户人家,便是阮家白秋。至于公子为何身在此处,小女子也不便多言,且先梳洗用过点心就是,时辰一到,公子自然能知晓其中隐情。”

    几位侍女并未过多逗留,待话说完就施礼告退,将偌大间屋舍留与唐不枫一人。

    “这叫个甚事。”无可奈何,再说仍有醉意未消,唐不枫只是梳洗了一番,吃过两口点心,便又是躺回床榻,寻思着睡个回笼觉醒神。

    反正自打到城中以来不过两日,并未惹是生非,且在漠城之中又无仇家,就算此城有些古怪,在唐不枫看来,还真算不得险境。

    趟过大江大河,怎又会在这地儿溺毙。

    更何况那柄紫鞘长刀依旧搁在枕边。

    “家主,这人好生随意,仅用过两口点心便又睡了过去,倘若真是入了阮家,还不得将家规视若无物?”那位额间生有朱砂痣的侍女颇有微词,将唇瓣抿紧,隐约有些不耐,不过还是将珠帘卷起,迈步入正厅。

    这处宅院极宽敞,五进五出,且共分上下三层,端的是大气十足;院中亭台楼阁高低错落,花草鱼虫渐迷人眼,尽收一宅之中。

    而这当中尤以正厅最富韵味,其中珠帘秀幕牙床绫罗铺陈摆设,更是以点翠屏风知风玉铃点缀其中。虽说物件单看有些奢靡之感,可桌案之上的上好笔墨,与纸上方写罢的娟秀字迹,却是生出许多文墨气,将脂粉味冲得淡雅许多。

    二者折

    中,反倒生出了些相得益彰的贵气。

    “朱菱莫要乱说,我可从未说过叫他入阮家,你可倒好,还未磨墨便已开始琢磨如何装裱字画,该打。”正厅当中,一名妙龄女子起身,快步行至朱菱身后,作势要打。

    女子生得一双凤目,鼻如悬胆,一张面庞极美,本应当是顾盼生姿的明媚气质,却不知为何在细微处,却是携有一丝朗朗英气。

    “家主饶命,奴婢有口无心,得罪了家主心尖上的人儿,实在罪该万死,还望家主留奴婢一命,看在将来替家主照料子嗣的份上,饶了奴婢罢。”朱菱嘴上是连声讨饶,可依旧是笑脸儿明媚,哪里有半点讨饶的意思,被那容姿绝美的女子赶上前来,轻飘飘一掌拍在额头,疼得止不住娇呼。

    明摆着眼前二人虽说是主仆之间,却并无什么主仆分明的规矩。

    “不过话说回来,家主,您当真要将那位招入府中?倘若是真个如此,那我阮家偌大家业,岂不就是拱手送人了?菱儿看以这人的性子与荒唐脾性,恐怕入赘并无半点可能。”二人嬉闹过后,女子与朱菱先后落座,后者皱眉道。自家家主哪儿都好,可就是偏偏太过执拗,兴许是因自幼喜好练武的缘由,使得这性子也是直爽得很。

    “可终日憋闷在城中,好生无趣,再者我乃是阮家家主,城主大人铁定是不允我出城,更休说前往外头看看天下盛景,只得出此下策。”女子粉唇微翘,似是对那位老城主有些不满。

    倒也无法,城中其余人皆不愿前去外界,只有这位方才接过大任不久的阮家家主特别,打小就想着看看外头景色。同龄人皆好女红琴瑟,而这位女子却唯独钟爱习武。

    老家主膝下无子,只有这么位疼爱至极的闺女,强拗不过,只好找来几位略知武术拳法的城中人士,凑合一教就是。能勉强消停几日,在老家主看来,已然是满天神仙眷顾,甚是欢喜,也能趁着闺女无暇他顾的当,偷着从窖中提出一瓮清酒,美美喝

    上一壶。

    阮家女主人,一向身子骨羸弱,早在生闺女时便已逝去,于是家主阮丁便常借酒浇愁,直到将女儿抚养至总角年纪,从未有续弦之意。

    阮丁之女耳聪目明,那在漠城可是无人不知。阮家乃是城中首屈一指的大家,平日里时常是有客来访,这也无可厚非;既然是有客来访,若是相谈甚欢,一来二去,打清晨聊到正午,主人家定不可不通礼数,总要留人用罢晌饭再说。

    宾朋众多,绕是闲聊乱侃,也能解解阮丁心中烦闷,于是阮府便常有酒宴,往来之人甚繁。

    然而小姑娘却不乐意。

    隔着两三进的院落,小姑娘总能闻到酒水味儿,气儿不打一处来。于是有回便顺着这酒气找来,当着众位宾朋的面儿,举出饮酒二十四不善处,字字皆风雅,却极为鞭辟入里,将在座的读书人与其父贬得一文不值。

    周遭皆寂,而端坐当中的阮丁却抚掌大笑。

    阮家有女,文武兼才。

    而朱菱口中的家主正是如今阮家家主,也是当年那位年方六七却呵斥群宾的小姑娘,阮秋白。

    “自打爹过世,我便不想在这城中待上一日。爹的学问,可说是满城皆誉,可唯独愿偏安于一隅,实在可惜。”阮秋白拢拢青丝,一时失神,“兴许外头正值兵荒马乱,群雄并起的时节,比之漠城如今的安宁,相差甚远,可总是想出得漠城,到外界瞧瞧。二十载居于一处,即便是漠城极宽阔,闭目行路,也总难以走错了。”

    “只要他可在此代我看好阮家,不至于做出什么令人不齿的行径,这份家业,分他一半又能如何,千金散去,总能复归。”阮秋白盈盈一笑,当中的姿态气韵,险些将身侧的朱菱看愣。

    朱菱将阮秋白藕臂拉在怀中,神色落寞道,“可惜我家小姐天人之姿,却要便宜个外乡粗厉武人,城中那些丰神俊秀的公子,怕是恨不得将他剐了才能解恨。”

人世行剑 第一百三十四章 仙气剑意,红袍白衣

    统共五百道剑气,少年硬是扛至第四百一十二道。

    城主府内,满地皆是古剑碎屑,少年身侧原本密密匝匝的古剑,十不存一。

    其实二百余剑时,云仲已然晓得方才老人话中的难名意味:头百余剑,只需好生应付便可抵住,可再过百余剑,剑气之威便扶摇直上,力道威势,又何止攀升了数筹?

    而在少年觉察出这剑气威势抬升之时,不远处盘坐的老人才倦怠开口,说这剑气每逢二百之数,无论是剑意气力,都得翻个两番。倘若二百目内少年犹可应对自如,乃至行有余力,仍可与城主对谈几句,那二百招过后,剑气余波便可使得少年浑身剧震。

    仅是刹那反应不及,云仲身上就得多出一条鸿沟似的血痕。

    二者本来便并非相同境界,攻伐一方乃是离体而出的剑气,守势一方却是**凡胎,仅凭古剑坚韧才得以堪堪保住性命,局势如何,自然可想而知。

    这一夜,少年将当初劈柴的狠劲使得淋漓尽致,又在身上多添了几十道深可入骨的可怖伤势,这才熬到三百剑毕。

    而那老人在这时又是无端冒出一句,你这少年郎确实有几分意思,本事不赖,可老夫还得告知你一事,三百剑后,剑气再翻一倍劲道。

    云仲登时眼前有些发黑。

    原本眼中颇有些慈眉善目的老城主,无端的就面目可憎起来。这老头,怕不是要将他置于死地。

    “吃得万重苦中苦,方得剑道立左足,这也是那使剑的说过的俏皮话。想当初老夫还的确同他聊过不少时辰,耗去不少油烛。”老人微笑,满面褶皱堆累,仿佛一朵老菊,“然时过多年,老夫觉得只有这句,勉强算是人话。”

    少年早就无心再听。

    只因墙上剑痕,此刻似银蛟一般翻滚起来。

    老者起身,不再去看场中少年的凄惨相,反倒径直走到后堂之中。

    后堂地界极阔,甚至比正厅还宽敞上几十步,然而摆设布置,却比正厅讲究太多:从翠玉帘笼到鎏金兽炉一应俱全,乃至地面皆以软玉铺成。香台高搭,且有无数点心果品摆设于灵堂之中,成色鲜活,想必是不久前

    换过。

    老人行至灵堂近前,却不去看那正中摆放的排位,自顾自打地上拎起一瓮好酒,拍开泥封,缓缓张口。

    于是乎瓮中酒水化作一道银线,直入喉中。

    “一身穷酸,还是个死倔脾气,直到临行身上都无半件像样衣裳,难不成老夫赠你的那件锦衣上寄有恶鬼不成?穿出门去同人比斗,多有脸面。”

    “也罢,去便去了,世间悠悠万载,哪有不死的老鳖。视财如命,身前没享上福报,总归身后还算像样。”同与云仲对谈时不同,老人此时的语气,更像寻常市坊间的潦倒泼皮,哪还有半点一城之主的做派架势。

    “空活悠长岁月,却并无几个知己可言,好歹遇上你这么个无赖货色,没蹦哒几年,死了。”老人的确年岁有些大,以至于袖口中手臂的斑纹都有几分干枯。

    灵堂近前寂静良久。

    “所剩时候不多,我寻思着,总不能让你这泼皮仅剩的衣钵折在我这,我找了个外来的小子,那境界低得,啧啧,真有你年轻那会的架势,倒不如让他试试你这条路子。”

    “至于,撑不撑得过,就看他自个儿的造化悟性了。”

    “求一个脱身红尘之中,终是熬到灯尽油枯。”

    四百一十二道剑气过后,府中犹如被鲮鲤滚过,到处尽是沟壑。

    不知为何,墙上剑痕不再如活物一般翻腾,剑气也随之隐而不出。正厅内,少年过了好一会儿才艰难站起,朝自个儿身上看去。

    兴许是因红袍加身,兴许是因剑伤连绵,少年一时间并未瞧出伤势如何,只觉周身冰冷,比那回前去青柴路上淋雨,还要来得冷硬几分;虎口早已震得崩裂,连同虎口大筋都袒露在外,透过筋皮,尤可见森森白骨。胸腹血肉飞溅,于烛火之中似一朵莲花绽开。

    “可惜,那少年还是境界过低了。”

    老人摇头,正要抬手朝剑痕方向挥去。无法,那少年伤势实在太重,如今双掌皆可见白骨,筋骨断裂,又怎能持剑?更休说要抵住这等凛冽剑气。

    可老人抬手过肩,却又无端停下,摇头叹道,“这小

    子倒还真有招,只不过灯尽油枯,如此行事不过是饮鸩止渴,何苦来哉。”老人将三炷香插在排位前头,却并未用火折点着,“人老了,记性也差劲儿起来,险些就忘却了你最烦熏香,说那是娘们家的举动。”

    “再看看,万一这少年成了呢?”

    云仲确实不甘心。

    他向来就是不愿吃亏的主儿,甭管是与学堂之中的同窗扔雪团,还是行走江湖时候同街边商贩讨那一枚铜钱的便宜,能不吃的亏,为何要吃?

    若是止步于此,老人口中所说的裨益摸不着不说,这四百来剑,岂不是白白挨砍了?

    少年颤颤巍巍从腰间解下一段绳索,将那绳索以剑锋磨断,将一柄古剑缓缓捆在手上,用牙将绳扣勒紧,强撑起身。

    “来。”

    仅一字的功夫,墙上剑痕暴起,剑意比方才还要炽烈几分。

    似乎剑痕有灵,为少年此举震怒一般。

    强弩之末,尚不能穿鲁缟,仅将剑柄缠于手上,安敢如此。

    剑气齐出,乃至隔着数丈,将少年浑身红袍吹得猎猎作响,直奔面门而来。

    少年却在此时闭目。

    生死关头,方知剑道至理。

    原来一剑送出之前,剑意早已冲天而起。

    当初压笼林之中,那位神仙风骨的老道曾借他一枚骨簪,其中包裹浩浩剑意,以至于冲开浑身经脉大窍,故而梦中可运行老龙吐珠的行气功法。

    一口神仙气,换得出剑八十二,似乎也不算亏。

    少年将温养数月的一口老龙气尽数吐出,屋中犹如凭空之间灌入无数大雾山云,神妙难言。

    后堂之中的老人微微一愣,随即大笑。

    “小子的确够狠,想来也是觉察出那剑痕之中所蕴的神妙。这一口神仙气,想必来之不易,与他那道精纯剑痕对换,不亏。”

    “既然如此,老朽怎能让你空手而归。”

    场中少年红袍飞腾。

    需知红袍原本是白衣。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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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裙824498525凡夫俗子有几多岁月。一入江湖岁月催。垂髫小儿至独挡四方。凝酒剑虚丹,运剑如月,掀翻重关。世家宗门九国二表,儿郎轻抬足底,浩浩江湖行。四玄五境二天关,从未孤身。酒剑四方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酒剑四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酒剑四方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