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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秘的行星     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txt下载     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二章 仵作验尸

    尸体诡异。

    坠楼过程有蹊跷。

    仅凭这两点锁定不了凶手,但可以作为线索追查下去。

    念及此,陆离心道:上元佳节,无案牍之劳形,这是何等享受?此案就交给眼前这只猫,不,这位少卿大人吧,毕竟能者多劳。

    最重要的是,每次万年、长安两县上报给大理寺的诡异案件,都由李饼带人处理。

    换而言之。

    它很有经验。

    所以,为了能早点破案,避免上元佳节被公务缠身,陆离决定说出最后一条线索。

    事实上,无需多言。

    御猫李饼早就注意到了陆离攥在手中的两封信。

    “明月娘子生前写了一首诗,希望某个落魄士子替她赎身从良,而对方和诗回绝了……”

    闻言,李饼点了点头,从陆离手中接过信纸,然后,低下头嗅探——

    两人都做过这种动作。

    “闻到什么味道了吗?”陆离立在屋脊上,迎着夜风,自言自语道:“有两股异香,一种是檀香,一种有些熟悉但辨认不出来。”

    “是香油,由胡麻所榨,你只所以分辨不出来,是因为寺庙里的僧人又往里面加了一些自制香料。”

    说到这里,李饼顿了顿,抬眸看向东侧,“看来疑犯曾在寺庙中住过一段时间,否则,信上不会沾染这么浓的檀香味和香油味。”

    坊南门之东,有保唐寺,建于前隋开皇二年,初称菩提寺,唐大中六年改名保唐寺。这是离此最近的一家寺庙,与命案发生地仅隔着一条长街、七八户人家。

    “既然线索已经明晰,那就辛苦少卿了,本官静候佳音。”陆离笑着揉了揉李饼的头,以示亲近。

    接着,在御猫的死亡凝视下,他不动声色地把手收回,装作无事发生。

    嗯……手感不错,很软。

    下方。

    三名仵作商量好了该如何验尸。

    “开始吧,务必仔细检查,不可有任何一处遗漏。”说到这里,老仵作压低声音,“此案由大理寺接管,若是验尸环节出现差池,吾等怕是都要被追责。”

    “喏。”

    只有一人应答,另一名仵作点点头,从蹀躞带上取下毛笔,又从怀中摸出纸板,走到一旁等待。

    两人勘验,一人记录流程,整个过程堪称严格,再配上他们肃穆的神情,给人一种很靠谱的感觉。

    身后,武侯、不良人纷纷散开,高举火把,驱散庭院内的阴暗。

    与此同时,陆离和李饼从楼顶跃下,等待仵作的验尸结果。

    “陆卿好身手。”

    而李白等人也匆匆从阁楼下来,晁衡低声赞了一句之后,就沉默下来,算是对死者的尊重。

    噼啪!

    苍术、皂角在火盆中炸开,药香味漂出,陆离觉得这么做应该是为了驱邪除秽,因为,见到这副场景后,附近的几名不良人往后退了几步……

    “死者明月,平康坊名妓,初步判断是死于从高处坠落。”

    话落,两名仵作开始正式勘验尸体,从正面开始,顶心、囟门、发际、额、眉,沿着顶部一直往下,到了双眼时,还撑开眼睑,进行查探。

    “口鼻处无异物残留。”

    “牙齿、舌头齐全。”

    “胲下无痕。”

    “脖颈处无伤痕,未见骨折。”

    充当书吏的仵作奋笔疾书,将所报情形一一记录在案。

    视线轻松透过轻薄的小衣,无需将衣衫除尽,就能看出花魁明月并没有受到皮外伤,与其说坠楼而亡,倒不如说成猝死——

    根本找不到受伤的痕迹。

    而随着时间推移,老仵作心中越来越无奈,跟昨夜验过的那具女尸一样,身上没有一丝一毫伤痕,若非皮肤冰冷,几乎与沉睡之人无异。

    唉……

    随着一声低叹,老仵作转身来,不过,当他看到身后站满了人,且个个气度不凡之后,又愣住了,一时间,竟不知该向谁禀告。

    陆离随口道:“无需多礼,你直接说吧。”

    “死者体表无外伤,未发现异常,可要复检?”

    所谓复检,其实就是除去衣衫再验一下表面,然后,请几个助妇人生产的坐婆前来帮忙,毕竟男女有别,有些地方不适合让仵作去验,最后,开膛破肚。

    而大堂广众之下,为了提高效率,要仵作强行除去死者衣衫,明月娘子便真要身败名裂了,再加上事已至此,已经可以断定:

    两位花魁均死于非命,凶手系同一“人”。

    正因为如此,陆离挥了挥手,道:“就先到这里吧,将尸体放入棺椁中,等会儿用太平车送去大理寺。”

    “喏。”

    闻言,两名负责验尸仵作长舒了一口气,同时从背囊取出一个竹筒。

    醋酸味传出。

    在众人充满探寻意味的目光下,他们将醋倒进了火盆,而后一跃而过,像是驱邪一般。

    “诸位,尸体本就是污秽之物,为防止被什么东西冲撞,最好从跨一下火盆。”老仵作一边解释,一边用提前备好的锻石水冲洗双手。

    李白、王维将信将疑,晁衡则皱着眉头,子不语怪力乱神。

    “照做就是,反正耽误不了多长时间。”贺监一锤定音。

    子不语怪力乱神,非不信也,敬鬼神而远之。

    仵作这行当几乎天天和死人打交道,虽说是胥吏,吃朝廷发的粮,但却属于贱业,毕竟谁没事愿意接触捞阴门的人?

    最重要的是,坊间大部分关于牛鬼神蛇的传说,都是从仵作那里传出,邪异得很。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抱着这种态度,陆离也跟着照做了,跨火盆、石灰水洗手,待用清水冲过一遍后,老仵作又给众人各发了一碗汤,反正见者有份,连婢女们都分到了。

    看得元载一阵无语,先前他吩咐仵作去验尸,结果,这群人磨蹭了半天才开始,本就有什么了不得的事要做,现在一看,原来是忙着架火、熬汤。

    当然了,元载也就在心里想想,手上动作可一点都不慢,拿到三神汤之后,直接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浓烈的草药味直冲击天灵盖。

    其实,这三神汤没什么稀奇之处,凡从事仵作一行的人,大半都知道此方:苍术三两,用米泔浸两宿后焙干,再取白术半两,和炙过的甘草一起下锅熬煮,最后放些盐巴。

    如此,能辟死气。

第二十三章 女伴

    忙到了两更天,黄六娘家的宅院才恢复寂静,后厨给前来查案的不良人、武侯准备了一些饼食,打发他们离开。

    至于李饼和元载,早早就带着尸体回了大理寺所在的义宁坊,毕竟夜禁虽严,但并非不能变通。

    去街边叫四个金吾卫士卒跟着,手中再提着写有“大理寺”字样的戳灯,只要不去皇城,就没人会拦,一路畅行无阻。

    随着人影远去,寂静的庭院之内,气氛很是古怪。

    晁衡环顾四周,提议道:“回去继续喝?”

    坦白来说,亲眼目睹一场命案之后,众人谈不上恐惧,但确实没什么心思继续饮酒作乐了,更何况那些小娘子,现在能露个微笑出来,都算是不容易的了。

    然而,李白与贺监没有推辞,眼下还处在冬季,要等到五更三点,报晓鼓才会响,在此期间,长安一百零八个里坊人声绝迹,根本无处可去,倒不如留下来喝酒。

    “回房吧,现在才两更天,夜禁还没过,若是离了此地,根本找不到地方消遣。”

    陆离如释重负,不管谁是凶手,只要别让他劳心费神就行。

    “千蕊愣着做什么,还不去陪着几位郎君。”六娘轻轻推了推身侧的佳人,她现在很慌,自家头牌被害不说,明晚能不能开门迎客都成问题了。

    除此之外,身份暴露的陆离成了黄六娘必须讨好的对象,因为,能否正常营业,就是他这个大理寺主官一句话的事情。

    当然,黄六娘不会立刻就提,得先把诚意表现出来,再旁敲侧击。

    强扭的瓜不甜。

    见女婢们脸色苍白,陆离摆了摆手,安慰道:“不妨事,若是诸位姑娘哪里不适,便去歇息,吾等谈天自酌即可……”

    不过,话没说完,千蕊便拒绝了,她娇声道:“各位是奴的恩客,岂有抛下客人,独自去休息的道理?”

    说完,她主动上前引路。

    不多时,丝竹之声响起。

    平康坊恢复了热闹,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热闹依旧。

    毕竟,平康坊妓馆千百家,加之花魁明月的死讯尚未传出,秦楼楚馆还是红烛高照,歌舞蹁跹。

    而黄六娘为了不流失客人,更是派出所有姑娘去陪客,不仅不收嫖资,连什么掌灯费、酒水,一律免了。

    尤其是甲字六号间。

    郢州富水、乌程若下、河东乾和葡萄、宜城九酿,美酒不要钱似的往这送,不仅如此,京师佳酿更是一个不缺,什么西市腔、新丰美酒,虾蟆陵之郎官清,别人高不高兴,陆离不知道,但李白确实开心了,一连作了三首诗。

    但不出意外,全都与鬼神有关,吓得几个乐妓多次弹错了音调。

    “奴奴眼拙,竟没猜出郎君的身份,自罚一杯。”千蕊声音温柔,眼神似幽怨,又似在开玩笑,捧起手中三勒浆一饮而尽。

    陆离杯中同样装着由果品制成的三勒浆,酸甜提神,再加点窖藏的冰块,不比快乐水差。

    此刻,身旁那双清亮的眸子一直盯着自己看,陆离也不好无视,笑着解释道:“侥幸得了圣人眷顾,不宜太过张扬。”

    听到圣人二字之后,千蕊的目光愈发火热,参加后天在勤政务本楼举办那场极乐之宴,是平康坊娘子们梦寐以求的事情。

    要是能被眼前这位俊俏的郎君带去,在大唐显贵们面前一展风姿,她定能一举成为都知(黄六娘亦是打着相同的主意)。

    其实,陆离也知道自己成了小娘子眼中的唐僧肉,但心里并不反感,若是有的选,谁愿意坠入风尘,整日争名逐利。

    另外,带个女伴去参加宴会,可以避免出丑——

    拿今夜来说,展示才艺的环节,他感觉有些尴尬,只要带点技术含量的东西,那就两眼一抹黑,根本玩不转。

    以此类推,皇帝举办的上元夜宴肯定会更加麻烦,规矩更多:点评歌舞、祝酒辞、写诗迎合圣人……

    在这种情况下,没个人帮衬,陆离都不敢赴宴。

    因此,有时候官位太高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事,玩起来太过拘束。

    想必那位左牵黄、右擎苍的同学正在郊外打猎,玩得不亦乐乎吧?

    千蕊姑娘怎么也不会想到,佳人在侧的情况下,陆离竟在分心思考其它事,她眼中的绵绵情意根本没被注意到。

    不过,待陆离回过神之后,倒是给了千蕊一个惊喜,他看了眼微微泛白的天空,开门见山道:“晨鼓一响便是上元佳节,大家都想找个体面的女伴。”

    “不知娘子可有约?”

    听到这话,千蕊愣住了,一时不察差点将装三勒浆的瓷壶打翻,幸亏陆离眼疾手快将其扶住,不然就得打道回府换衣服了。

    到底是见过世面,千蕊姑娘很快就缓过神来,她顾不上矜持,忙道:“不曾。”

    “既然如此,娘子可愿……”

    “郎君别反悔就行。”

    “……”

    事已至此,千蕊姑娘放下矜持,凑到陆离身边,柔声埋怨道:“郎君马上就要天亮了,难道就要在此枯坐一夜,浪费大好时光吗?”

    这…太热情了,吃不消。

    其实,我只想找个工具人。

    许是察觉到陆离心存犹豫,千蕊又腻着声音,在他耳边说道:“奴是清倌儿,今夜之前,闺中无人留宿过。”

    由于贴得太近,脂粉香钻入鼻腔,老实人陆离瞬间收敛心神,正襟危坐

    开什么玩笑?

    三国世界,他都没跟丁秦予这个明媒正娶的妻子漫谈阴阳,怎么可能在此放纵?

    见陆离身子紧绷,千蕊姑娘诧异了一下,痴痴笑道:“莫非郎君未经人事?”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她笑靥如花,恨不得现在就把人给带走。

    嗯……稍微顾忌一下你死去的好姐妹明月娘子,她刚领盒饭,咱们这样不合适。

    陆离沉吟片刻,推脱道:“最近身体不适,过段时间再说吧。”

    “不适?”千蕊姑娘眨了眨眼睛。

    “嗯,工作繁多,常常伏案审批案牍,腰酸背痛。”

    陆离一脸正色:“大理卿之职,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以三虑尽其理,一曰明慎,以谳疑狱,二曰哀矜,以雪冤狱,三曰公平,以鞠庶狱……”

第二十四章 鼓声隆隆催日出

    “若郎君腰疼,不如移步闺中,奴给你敲敲?”

    “日后再说。”

    “奴真是清倌儿,如果郎君不信…”

    “咳咳,过段时间吧,以后有的是机会。”

    “您这几位同伴都醉了,左右无事,不若去奴那里坐一坐?”

    “唉,不要急于一时,让我再修养一段时间。”

    “……”

    “时辰不早了,小娘子先去歇息吧,天一亮就是上元佳节了,应当养精蓄锐。”

    千蕊娇柔的身子挂在陆离身上,但任凭她吐气如兰、眉目传情,老实人陆离只一句破之:

    卿是佳人,奈何本官腰酸背痛,实在力不从心,过段时间再说吧。

    最终千蕊姑娘恋恋不舍地离去,一步三回头,眼神幽怨至极。

    对此,陆离回以歉意的微笑。

    未经人事,不好意思?

    得了隐疾,不能人道?

    自诩阅人无数的千蕊第一次如此纠结,但她坚信陆离不会鄙夷风尘女子。

    待佳人远去,脚步踉跄的李白,与王维勾肩搭背的晁衡,一改醉态,齐齐看向陆离,仿佛在问:小老弟,你怎么回事?

    只有贺监,他确实是年事已高,不胜酒力——下午先在宣阳坊喝了一轮,晚些时候又喝了半斗葡萄酒,等离开命案现场后,剑南烧春、新丰美酒一杯接着一杯,现在口中正不断念叨着:昭昭有唐,天俾万国。

    显然是放心不下国事。

    “时辰不早了,你们退下歇息吧。”

    这时,陆离挥了挥手,示意乐妓、舞妓离开,听曲吟诗固然有意思,但自由一点也挺好。

    而辛劳了半宿,小娘子们确实累得够呛,见恩客示意她们离开,皆如释重负,叉手行礼后,施然而退。

    珠帘碰撞声渐渐消失。

    房间内,四个仍保持清醒的男人默默看着彼此。

    “喝?”

    “嗯。”

    “来。”

    黄六娘生怕陆离感受不到她的热情好客,估计都把酒窖搬空了,君不见饮中八仙中最年老的那位,直接把自己喝趴了,正躺在旁边呓语呢。

    眼下就剩一个号称千杯不醉的李白,还在尽力维护饮中八仙的名头。

    不过,陆离已经暗下决心,天亮之前,必须把另外三人灌醉,作诗,他技不如人,但喝酒,确实在行!

    再怎么说也是上过战场的武将,还怕三个文人?

    “来,今朝有酒今朝醉。”

    碰杯声再度响起。

    郢州富水、宜城九酿皆为清酒,度数实在不高,因而陆离提议喝齐地鲁酒,这是高粱酒,就一个特点:后劲大。

    酒爵、琉璃杯、酒樽、坛、斗,容量越来越大……

    至此,考验的不仅仅是肝功能了,还有胃容量。

    最先倒下的是晁衡,这位国际友人酒量还不如贺老,只是有自知之明,先前饮得不多。

    而今避无可避,直接原形毕露,抱着酒缸放声高歌。

    虽然陆离听不懂具体是什么意思,但可以断定,这位来唐二十余年的游子是在想家。

    没过多久,王维也不胜酒力,找了个墙角缩着,双目紧闭,当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

    唯独李白越喝越上头,一边吟诗,一边喝,若非他脸色越来越红,陆离都怀疑天亮之前,自己能不能将其灌醉。

    “太白兄,别光喝鲁酒,掺些乾和葡萄酒进去,味道会更好。”

    “来,喝!”

    闻言,陆离率先将混酒一饮而尽,跟个没事人一样,笑着看向李白。

    时间慢慢推移。

    四更一点、四更两点……五更一点、五更两点……

    最终,酒中仙李白倒在了黎明前,败给了混合酒。

    而陆离去了趟茅厕之后,独自站在窗台处,凝视北方。

    来到盛唐的第一天过去了,有忙有闲,所见风貌也很新奇。

    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

    后一个,陆离昨天已经体验过了,日落前七刻,铜锣敲整整三百下,东市店铺关门、顾客回家;黄昏时,街鼓分五波,共八百下,最后一道鼓声响起,夜色刚好降临。

    接下来,他将看到全长安最壮观的景象——全城钟鼓报晓。

    “这里视野不行,换个地方。”

    随着一声低语,陆离跳窗而出,三四个腾挪,直接跃上了明月娘子自尽的阁楼。

    艺高人胆大。

    不管什么妖魔邪祟,只要敢露头,直接开干。

    这是历经几个世界养成的底气。

    咚!

    突然,第一声报晓鼓敲响,陆离跃向另一处更高的阁楼,北望太极宫正门——

    承天。

    由于皇城阻隔,他看不到禁宫内的景象,但片刻之后,与平康坊隔十字街相望的含光、朱雀、安上三门,均有力士快步登上城楼,开始奋力擂鼓。

    禁宫、皇城,依次递进。

    鼓声富有韵律,整齐划一。

    再然后,各条南北向大街上的鼓楼开始跟进,自内而外、由北向南,鼓声一波接着一波,一阵高过一阵,仿佛在催促太阳赶紧升起,同时也在提醒长安居民别睡懒觉。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

    上古先民便是如此朴素。

    正当陆离沉浸在这种奇特的氛围中无法自拔时,钟声在耳边炸开,保唐寺的和尚开始撞晨钟。其实,不止是这一家,长安城大大小小近两百所寺庙,都准时撞钟。

    鼓声激昂热烈,钟声深沉悠远,两者交织在一起,长安醒了。

    宫门、皇城大门,各坊的坊门,按照顺序开启,共同迎接从东方天际喷薄而出的朝阳。

    鼓声并非接连不断,分成五波,共计三千下,往常总有赖床之人拖到五鼓绝时才起床——

    收拾收拾倦容,晃晃悠悠地出门买胡饼、馎饦汤,待吃饱喝足了,丢下饭钱,打声饱嗝,开始忙自己的活计。

    但今天不一样,上元佳节正式开始,连续三天三夜,没有宵禁、没有金吾卫,可在长安一百零八坊自由进出,随意观灯,包括皇宫。

    一听到鼓声,扎着总角的孩童率先冲出家门,他们等不及一年仅开放一次的夜市,现在就要结伴四处玩乐,比过年还要开心。

    自即刻起,花灯、大象、犀牛、百戏,市面上流行的娱乐活动,纷纷上演。

    自即刻起,无问贵贱,王公贵族、黔首百姓、道士僧人、优娼艺伎、良家妇女,皆可在街头尽情玩乐,忘记一切不快,尽情享受节日带来的自由、狂欢。

第二十五章 上元节·始

    “胡饼,热腾腾的胡饼。”

    “油炸牢丸,又香又脆!”

    沿街的店铺摊位依次排开,店家大声招呼过往的行人。

    而陆离跃下阁楼,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着人流,在长安各条街道上走动,左顾右盼欣赏上元风貌,享受久违的安逸。

    待回到甲字六号间后,两名女婢已等候多时。

    “郎君,我家娘子为您准备了漱具、新衣……”

    “带路。”

    这一次,陆离没有推脱,很爽快的跟了过去,因为白天已至,哪怕小娘子再怎么热情,也会恪守礼法。

    与此同时,一夜无眠的千蕊姑娘正在女婢们的侍奉下,梳洗打扮。

    旋开象牙细筒,一股芳冽的甲煎香气瞬间传出,指尖轻轻一点,颜色艳丽的口脂被她带了出来。

    半边娇、圣檀心、天宫巧、媚花奴、大春红、小春红……这些千姿百态的唇妆,千蕊姑娘都会画,但今天却画得格外认真、细致。

    不远处,一名女婢打开箱柜,取出一颗波斯螺子黛,送到梳妆台上,相传此物是海中螺贝变异而成,价值十金,为长安女子梦寐以求的画眉绝品。

    珠帘碰撞声响起,一名引路的婢子快步走来:“娘子,陆卿到了。”

    由于正在描画唇妆,千蕊只是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已经知晓。

    穿过用廊道勾连的院子,陆离走进推拉式的木格子门,迎面就看到一扇大屏风,上面画着一对戏水鸳鸯,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而珠帘帷幔后,隐隐有几名女子在走动,看上去很是忙碌。

    显然,千蕊已经将一切都安排好了,负责带路的小娘子指了指侧边,柔声道:“郎君,浴斛、漱具都在那边的隔间里,您先去洗漱,等会儿出来再换新衣。”

    通宵达旦的宴饮,即使没醉,身上也沾满了酒气,再加上今日过节,陆离觉得沐浴一番、换身新衣,确实很有必要。

    不过,他叮嘱道:“本官自己来,不需要人服侍。”

    在这个时代,女婢帮忙浇水洗澡是常有之事,因此,必须事先打好招呼。

    而小娘子颇感诧异,她第一次听说这种要求,无奈道:“喏。”

    不多时,隔间紧闭。

    没有冲淋设备、没有桑拿房,更没有按摩喷头。

    一条引水道,一条排水道,中间放着浴斛,供人躺进去。旁边则放着衣架(桁)、澡豆、齿木、牙粉,虽然有些简陋,但胜在齐全。

    尤其是澡豆,本以为就是由草木灰、浆水制成的简陋物件,但陆离用了之后,才知道里面竟掺了不少好东西,面粉、豆末、皂荚、珍珠粉用以吸附污垢,花汁、香料用以提香。

    除此之外,擦身子也特别讲究,女婢提前准备了两种布巾,上浠下绤,一个材质精细,用来擦上身,一个材质粗薄,用来擦下身。

    对于陆离而言,整个过程颇为新奇,若非担心有人中途突然闯入,他还想多泡一会儿。

    “郎君,开开门。”

    一道怯生生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陆离放下外衫,道:“何事?”

    “娘子命我来送干净衣服。”

    “进来吧。”

    话落,房门被缓缓拉开,一个小娘捧着新衣跨进来,满脸坦然。

    “郎君,可要奴帮你扎幞头?”

    “不必了,我自己来。”

    许是知道陆离不喜被人服侍,这名女婢没有多言,放下新衣后就叉手离开了。

    圆领袍、腰束革带,**靴,头上裹条黑幞头,休闲、得体。

    神清气爽的陆离走出浴间。

    然而,千蕊姑娘尚未梳洗完毕,还不知道要等多久。

    “在外面傻站着做什么,莫非是怕奴家吃了你?进来吧。”

    “帮我看看这打扮怎样。”

    “上元节酒宴甚多,作为郎君的女伴,总不能失了体面吧?”

    听到这里,陆离不再犹豫,快步走了进去。

    艳!

    高腰红黑间色裙、小团花对襟窄袖襦,外罩锦绣半臂衫,两足如霜——

    千蕊姑娘此刻正在换鞋。

    坦白来说,这一身光鲜亮丽,走在街上无疑是谋杀男人眼球。

    可陆离却不太满意,觉得过于张扬了,欲言又止。

    而千蕊姑娘一直在暗中观察,见陆离眉头微蹙,便猜出了他的心思,主动问道:“郎君今夜可有酒宴要赴?”

    陆离摇了摇头:“只有明晚的宫宴不可推脱。”

    “那今日有何打算?”

    “遍观长安风貌。”

    果然,会错意了。

    不,应该是遇到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恩客。

    心思百转之间,千蕊姑娘笑道:“既然如此,那奴换身爽利的衣服。”

    “善。”

    陆离脸上浮现出笑意,又道:“娘子善解人意,某出去等……”

    “好好待着吧,头一次见来平康坊,还这么放不开的客人。”

    抱怨声中,千蕊姑娘除去外衫,叫侍女取一套男装过来。

    黑纱幞头裹住发髻,穿上圆领缺胯跑,束蹀躞带时还特意挂上了火石袋、革囊、割肉小刀。

    褪去裙帔层叠的华丽装束,换上这身简约硬朗的男装,着实令陆离感觉耳目一新。

    当然了,没人真会将其当成男子,因为她的脸上明显施过粉黛,黛眉细长,恰到好处的朱红口脂,走在街上,三岁稚童都能看出这是位颠倒衣裳的小娘。

    “如此,郎君可满意?”

    为了先前那身穿搭,千蕊姑娘和婢女们忙碌了整整一个时辰,现在却直接换成这样,真是应了那句:抛媚眼给瞎子看。

    “满意、满意。”

    “等吃了朝食,带娘子去东市逛逛。”

    绸缎衣帽肆、胭脂花粉铺、珠宝首饰行,以上三处,自古以来就是女子最喜欢逛的地方。

    正因为如此,听到陆离的话之后,千蕊姑娘展颜而笑,吩咐女婢去后厨端些朝食过来。而陆离提议直接去街边吃市井美食,美其名曰上元佳节,宜与民同乐。

    就这样,两人离开妓馆,正式开启长安之旅。

    不过,陆离并没有忘记醉到不省人事的李白等人,吩咐女婢给他们煮醒酒汤,还留了字条:

    上元安康,明夜勤政务本楼再会。

第二十六章 上元节·早市

    辰时。

    报晓鼓才停一个时辰,各条街道上就已经挤满了人,很是热闹。

    陆离牵着黑鬃马,走在黄土压实的大道上,慢悠悠地打量四周,成行的槐树、榆树,一家隔着一家的深宅大院。

    粟特人、大食人、昆仑奴……

    “郎君,现在还不算热闹,等到了晚上,全长安的百姓都会走出家门,去年上元节灯会,有人被挤得双脚悬空而走,前行了数十步才停下。”

    从妓馆离开后,千蕊姑娘倒是活泼了许多,嘴里说个不停。

    不过,一年里只有这三天,可以不受约束地玩耍、体验夜文化,怎么可能不开心?

    “长安人口何止百万,倾巢出动,不拥挤才反常。”

    说着,陆离想到了前世国庆黄金周去名胜景区旅游的场景,等到了今天晚上,那些都变成了小儿科。

    “胡饼,热腾腾的胡饼,最后两笼,来看一看咯。”

    吆喝声在耳边回荡。

    陆离循声望去,前方不远处一位高鼻深目的胡人师傅正在打烧饼,大半个身子被蒸笼内漂出的白气笼罩。

    而喊话者估计是他阿爷,同样高鼻深目,戴了个尖帽在路边揽客,汉话说得跟晁衡一样流利。

    察觉到有人在打量自己,那胡人老汉连忙招手:“这位郎君来尝一尝,正宗的胡麻胡饼,又香又脆。”

    “娘子,可要尝尝?”

    陆离确实闻到香味了,准备过去买两个解解馋——跟杜克一样,他也有着吃遍长安城的宏伟目标。

    而千蕊姑娘摇了摇头,柔声道:“太腻了,奴奴过会儿找地方喝完馎饦汤就好。”

    “行。”陆离也不纠结,“你在此处等我,算了,骑在马背上吧。”

    眼下人流如潮,万一千蕊姑娘被叵测人顶上,可就麻烦了,因而陆离将其扶到黑鬃马的背上。

    喝了自己这么多血,这货实力暴增,若是放到三国世界,至少能单杀黄巾军将领裴元绍。

    嗷呜呜……

    诡异的叫声中,陆离跑到饼摊前排队,刚出炉的胡饼金黄酥亮,尤其是胡麻,个个颗粒饱满,看着就有食欲。

    “呼~”

    “真香。”

    排在前面的几个食客已经拿到了羊肉馅蒸饼,也不管烫口,往旁边一站直接吞吃起来,满嘴流油。

    可惜,等到了陆离,两大笼蒸饼只剩下一张,胡人老汉也感觉不太好意思,未言先躬:“实在不好意思,这张饼就送给郎君了。”

    其实陆离并不在意,不管是一张饼,还是两张饼,都填不饱肚子,尝个味道而已。

    因此,从老汉手中接过裹了油纸的胡饼之后,陆离摸出一枚开元通宝放在案板上。

    反正不缺钱,没必要吃白食,更何况人家小本生意也不容易。

    “郎君留步,自家晒的薄荷叶,吃完饼食嚼两根能解腻,别嫌弃。”

    一包叠好的干薄荷叶塞到陆离怀中,胡人老汉露出朴实的微笑,同时招呼儿子收摊回家。

    质朴、和善。

    “两位,上元安康。”

    “小老也祝客人上元安康。”

    笑声中,陆离提着一袋薄荷叶,转身走了回去。

    千蕊姑娘一眼就看出他心情极佳,脸上不由浮现出笑意:“郎君,奴改主意了。”

    “拿去。”陆离豪爽地撕下半张。

    见状,黑鬃马不甘示弱的嘶鸣起来,也想尝尝味道。

    “郎君……”

    “无事,我这坐骑比较特殊,能喝酒能吃肉。”

    起初千蕊以为陆离在开玩笑,直到她亲眼目睹黑鬃马一口将小半张饼吞进腹中。

    “走吧,今日不说看尽长安花,也要逛遍东市。”

    “奴陪郎君。”

    “可有名胜推荐?”

    “郎君不是长安人?远有灞桥风雪、曲江、终南山,近有兴庆宫、乐游原,可谓处处是景。”

    事实上,最有名的还是平康坊,京都纨袴常来此狎游,及第进士也每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故谓“风流薮泽”之地。

    而此处不仅有能歌善舞的小娘子,还有保唐寺、阳化寺,以及长安城最大的马球场,占地八分之一个坊,就紧紧挨着长宁公主的府邸。

    当然了,一路行来,给陆离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些长安游侠,嗯,腰间挂着长剑,打扮得花里胡哨,像极了浮薄浪荡子,一直盯着女扮男装的千蕊姑娘看,还时不时吹几声口哨。

    得亏他们没有太漂,不然陆离单手教他们做人,事后还不会被官府追责。

    三品大理卿,跟谁说话都有底气。

    “郎君,现在东、西二市尚未开市,想好接下来去哪里了吗?”

    “不急,先填饱肚子再说。”

    视线略过路边,一家卖朝食的摊子映入眼帘:一口油锅、一口汤锅、一锅清汤,四张桌案,最巧的是有几位食客刚结伴离开,将位置腾了出来。

    “浮元子,奴最爱吃了。”

    唐朝没有糯米做的元宵,上元节吃浮元子才是正解,陆离自然不会拒绝这种特色美食,笑着应允。

    等到了摊子前,一名伙计招呼边擦桌子边问:“客人想吃什么?咱这里有羊汤馎饦、水盆羊肉、浮元子、火蛾儿、丝笼。”

    “浮元子,两份。”千蕊笑靥如花。

    不等陆离说话,她又道:“火蛾儿也要两份。”

    伙计第一次见如此娇艳的小娘,愣了许久,才察觉到自己失态,赶忙应承,“两位要什么馅的浮元子?”

    “南枣。”

    话落,一双清亮的眸子落到陆离身上,“郎君呢?”

    “一样。”

    如此,陆离来大唐的第一顿早餐已经定下:小半张胡饼、浮元子、火蛾儿。

    其中浮元子最好吃,也最像元宵,五仁干果、咸肉、鲜菜,都可以作为馅料,用面皮裹好,先放进清水锅里煮熟定型,再用上等胡麻油煎炸个三五回。

    表面金黄酥脆,内馅儿香甜烫口,一股香味扑鼻而来。

    “此间乐,不思蜀。”六分饱的陆离要了一碗水盆羊肉,不禁感慨。

    什么叫生活?

    没有地狱级考试,不用勾心斗角,不必与人竞争,吃、喝、玩、乐,想去哪里去哪里,想买什么买什么。

    一旁,千蕊以为他抱怨平日里公务繁忙,莞尔一笑,温声宽慰。

第二十七章 看杀陆离

    南陌青丝骑,东邻红粉装。

    唐朝自由开放不假,但还是比较尊重礼教的,主张女子不宜抛头露面,尤其是那些家风严谨的贵族高门,规矩更多。

    不过,大唐的女人真能被束缚住?

    初唐年间,宫人贵妇骑马外出,戴个宽檐帽,下面垂着长罩纱,把全身给遮住,防止大好容貌被人平白窥去,至于那透明罩纱能有多少效果……

    半遮半掩,更具风情。

    等到了女皇时代,女主当国,罩纱缩短到颈部,只遮脸,姑娘们展露柔美的身体曲线在马上驰骋,游遍长安城。

    眼下到了玄宗朝,风气更加开放,用来遮脸的帷帽直接掀掉,那些老夫子一边偷瞟,一边大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若是放在平时,小娘子还稍微遮掩一下,穿上自家丈夫、兄弟的靴袍,来个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老娘是男人,出门逛街败家,不行?

    而上元佳节,更是想怎么穿就怎么穿,不仅如此,小娘子们还要私会情郎。

    什么,没有情郎?

    长安人全城出动,找个心怡的俏郎君邀约就是。

    千万别觉得不好意思,只要没有婚约,或者丈夫,官府还真管不着。

    逛街时,千蕊姑娘跟陆离说了桩前年旧事:李节度有宠姬,元夕,以红绡帕裹诗掷于路,约得之者来年此夕会于相蓝后门。宦子张生得之,如期而往,姬与生偕逃于吴。

    官员的美妾和文人私奔,这个不稀奇,但两人此前根本不认识、素未谋面,小娘子临时起意,扔下写有诗文的手帕,被路人捡起来……

    缘分,如此奇妙。

    若张生觉得是恶作剧,亦或者胆小怕事,怎么可能抱得佳人归?

    就是可怜那李节度使,据说,至今都未曾将宠姬找回来,只知道她跟情郎跑去了吴地。

    “世上良人千千万,何需为我空劳神?”

    此刻,陆离停在路旁,仰天长叹。

    并非不想前进,而是不得前进。

    小娘子们好不容易可以抛开礼法、烦恼,尽情玩乐,而今又见到一位玉质皎然的俏郎君,芳心悸动,似乎有小猫在乱挠一般。

    如此,就造成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小娘子们呼朋唤友,一起围聚远观,把路给堵起来了。

    其中,有豆蔻之年的少女,有风韵犹存的美妇,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更有甚至,解下腰间丝囊往陆离身上扔。

    短短小半刻,就有十五六个,且各式各样,颜色不一。

    何意?

    表达爱慕之意。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上元,可谓大唐版情人节,比之后世更加开放,大家素不相识,就觉得你长得帅、风度翩翩,想要一起共度良宵。

    如果经过相处,感情愈发火热,那明年过节,咱们再约个地方相会。

    嗯……若是被放了鸽子,就变成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只能说有时候长得帅,确实会带来烦恼,陆离现在很无奈,小娘子们远远瞧着,也没指指点点,了不得扔个丝囊过来,以示爱慕。

    难道这都不行?

    咱大唐可不兴霸道总裁那一套。

    “呵呵,郎君可真受欢迎,堪比古之卫玠。”千蕊姑娘皮笑肉不笑。

    事实上,只靠脸是可以名留青史的,如果没有,那就代表还是不够帅。

    《晋书·卫玠传》:京师人士闻其姿容,观者如堵。玠劳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时年二十七,时人谓看杀卫玠。

    卫玠,美男子也,风神秀逸,每次出行都会导致洛阳城的交通瘫痪。由于前来围观的百姓实在太多,久而久之,这位俏郎君产生了心理阴影,英年早逝。

    虽说陆离没那么娇弱,会被人用眼神杀死,但一直被盯着看,确实挺尴尬,说出去怕是要把同学们笑死:

    我特么来长安度一次假,结果因为长得太帅,被堵在了路上,哪里都去不了。

    念及此,陆离叹气:“唉,让娘子见笑了。”

    其实,姑娘们知道他有女伴,可实在架不住心动,想要试试,万一成了呢?血赚!

    “让一让。”

    “怎么了,花船没游街、灯会还没开始,堵在此处做甚?”

    “大过节的,大家相互体谅,别停在这里,去别处逛逛吧。”

    不良人、武侯闻讯赶来。

    其实,他们心中同样存了看热闹的心思,想要目睹一下造成道路拥堵的男人究竟长什么样。

    “头儿,似乎是昨夜在黄六娘家作乐的陆寺卿。”一名不良人眼尖,视线穿过人群,看到了陆离,赶忙用手肘推了推身上的武侯。

    “你确定?”

    “千真万确,他旁边站着的是千蕊娘子,名头仅次于花魁明月,我做梦都想邀她出来。”

    “上元佳节,提什么明月,不嫌晦气?”

    说完,为首的那名皂衣武侯就吩咐麾下上去,将人群分开,把陆寺卿给救出来。

    许是感觉这样不合适,亦或者嫌弃被不良人触碰到身子,小娘子三三两两地散去,两步一回头,眼神极其幽怨,仿佛陆离辜负了她们,而看千蕊姑娘时,则是充满了嫉妒。

    “陆寺卿。”

    见人群散开,武侯首领赶忙冲上前,叉手道:“吾等来迟,切勿怪罪。”

    “无事,无事。”

    陆离擦了擦额上并不存在的虚汗,无奈道:“上元安康,诸位辛苦。”

    “不辛苦。”

    武侯和不良人皆感觉受宠若惊,齐齐行礼:“陆卿上元安康。”

    “寺卿何往?吾等可行护送之事。”

    “不必,坊间人潮汹涌,各位需时刻提防意外,陆某与千蕊姑娘自去。”

    “喏。”

    最终,热情的武侯首领还是派了两名不良人偷偷跟着,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也好及时救场。

    “不是郎君薄幸,实在是条件不允许啊。”陆离牵着黑鬃马继续前行,一边把玩丝囊,一边感慨:“眼下并非贪恋温香软玉的时刻。”

    听得此言,千蕊姑娘只当他是得了便宜卖乖,旋即赏了一记白眼过去。

    “郎君,东市开市前,不如找个地方坐坐?再这么逛下去,你的魂迟早会被哪个小娘子勾走。”

    “那便去前面吧。”

    “公主府?”

    “非也,旁边那个马球场开放了,咱们去凑凑热闹。”

第二十八章 为尊严而战

    长宁公主,神龙年间进封公主,开府,设置属官,不设长史官,待遇等同亲王。

    可惜,一切恩荣都随着中宗逝世,当今圣人发动唐隆政变,拥立睿宗上位而烟消云散。

    现今这座耗资二十万万钱才建成的府邸,归了永王,当今圣人的第十六子,他酷爱马球,经常在鞠场之内举办比赛。

    刚好陆离想见识一下大唐第一运动,便带着千蕊姑娘同去。

    “此地为永王殿下的别宅,戒备森严,陆卿到此,安全定是无虞,吾等赶紧回去复命吧。”

    “听说今日对战的是吐蕃,无缘一睹我大唐健儿的风姿,可惜了。”

    “有什么好可惜的,游街赏景,亦是一桩美事。”

    交谈之间,那两名暗中护卫的不良人远去。

    鞠场。

    为了方便行事,陆离身边没有仆从跟随,但他本身就气度不凡,再加上身侧有佳人相伴,门僮自然不敢小觑,赶忙上去迎接。

    不等其开口,陆离直接掏出名贴,这是为客之礼,也是为了表明身份。

    不多时,门僮双手归还名贴,躬身示意:“原来是陆卿,快请。”

    三品大员来看球赛,永王高兴还来不及,身为仆人,又怎么敢拒绝。

    事实上,若非永王殿下正在全力备赛,根本抽不开身,门僮早就派人去通知他亲自前来迎接了。

    就这样,在卫士的引导下,两人来到球场观赛区。

    本以为来得够早了,可此刻看台上坐满了贵族男女,毕竟此次对战吐蕃,算是国家级赛事。

    而知道陆离身份的管事,直接将其带到了高台,也就是视野最开阔、能够俯瞰整个赛场的贵宾区。

    眼下两支队伍尚未登场,都在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工作。

    大唐与吐蕃有着世仇,交战数十年,有胜有负。

    而当今圣人即位后,励精图治,唐朝国势鼎盛,军力空前强大,一扫武周时期边疆战事不利、被动挨打的尴尬局面,在对吐蕃战争中,屡屡占据上风。

    正因为如此,吐蕃赤德祖赞特意派出使者来长安,想在鞠场与大唐一争高下。

    换而言之。

    鞠场即战场,用以宣扬国威。

    “去年我阿爷率军出西平,行千余里,攻破吐蕃洪济城,今日我大唐健儿定能在自家门前扬威!”

    一扎着总角的少年脸色涨得通红,攥紧拳头,朗声说道。

    高台只对贵宾开放,因而人数不多,并且,除了陆离和千蕊姑娘之外,都是些少年郎,年龄最长者不过十一二岁。

    听得伙伴的豪言壮语,一少年眉头微皱,沉声道:“吐蕃赞普赤德祖赞堪为一代雄主,否则也不可能在我大唐天军的攻伐下支撑这么多年。”

    “吐蕃使者选在上元节下战书,恐怕真有几分把握。”

    “哼,在战场上逞不了英雄,来长安又能如何?”那总角少年眼神睥睨,满是自信。

    这一幕落到陆离暗中,令他颇觉有趣。

    “这位小郎君估计是陇右节度使皇甫惟明家的公子。”千蕊解释道。

    陆离点了点头,心道:将门虎子,所言非虚。

    念及此,他忍不住跟身旁这群少年搭话,笑着问道:“今日上元节,街上有花船、歌舞、杂耍,尔等为何不去?”

    其实,少年们早就注意到了陆离,能被永王府的管事亲自引上高台,身份会简单?

    正因为如此,皇甫鸿收敛锐气,叉手道:“轻歌曼舞于国无益,而击鞠暗含阵战之道,吾等年少不能提槊上战场,便来此为大唐健儿喝彩助威。”

    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

    态度不卑不亢,但言语中却透着锋芒。

    陆离心生感慨:“总角之年就敢言提槊上战场,壮哉我大唐少年。”

    听长者夸赞自己,几个少年皆面露喜色。

    这时候,鞠场上出现了十几道身影,有手捧重锤者,有拎油桶者。

    马球,又名击鞠,后世的足球与之有些相似,勇士们手持球杖,一边驭使坐骑,一边击球,射中敌方那一侧的短门,计一筹。

    每次比赛不亚于上一次战场,毕竟如此激烈的运动,很容易坠马受伤。

    为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先会将鞠场上尖锐的物体清除掉,再填上沙土,最终用上等胡麻油将其打湿,避免马蹄溅起尘土。

    “再有半刻就要开始了。”皇甫鸿满脸兴奋。

    下方这处鞠场长两千步,宽一千步,十余名仆从分工合作,要不了多久便可将其收拾好。

    “郎君觉得我大唐健儿能取胜吗?”

    “自然。”陆离言语笃定。

    闻言,千蕊姑娘浅笑道:“那打个赌怎样?奴赌吐蕃惜败。”

    “那我赌吐蕃大败。”

    两人都不认为吐蕃能赢,因而就赌大唐能胜多少。

    五筹以下,算吐蕃惜败。

    五筹以上、十筹以下,算平。

    十筹以上,唐大胜。

    之所以会这样打赌,是因为他们听皇甫鸿介绍说,永王和吐蕃大使事先已经约好了,哪一队先打够二十筹就是胜者。

    “郎君,若是奴赢了,你便答应奴一件事。”千蕊姑娘语气柔和。

    陆离爽快道:“可。”

    反正她心中有数,不可能提太过分的要求,没必要扭扭捏捏。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看客越来越多,且都是长安有头有脸的人物。

    因为,吐蕃与大唐两个当世大国堵上尊严一战,击鞠水平之高,着实令人不愿意错过。

    “没想到会在此处碰到爱卿。”

    一道声音从身后传来。

    陆离转身望去,一身穿黄袍的老者映入眼帘,剑眉宽鼻,虽两鬓斑白却依旧英气逼人。

    御宇天下三十余年,一扫武周在外交上的颓势,与肱骨大臣一同创下开元盛世,能不威严?

    “见过圣……”

    稍作愣神后,陆离急忙下拜行礼,但却就被他一手托起。

    “免了,今日与民同乐,这些虚礼且放一边。”

    话落,天子偏眸看向陆离身侧,又问:“这是你的上元女伴?”

    此时此刻,能说会道的千蕊姑娘脑中一片空白,如遭雷击。

    “圣人慧眼。”陆离则出言恭维。

    “哈哈,刚好太真也随我出宫了,待永王胜了吐蕃,你我君臣同游长安,如何?”

第二十九章 为大唐而战

    太真?

    陆离心念一动,不由往圣人身后望去,那是一位身穿坤道袍的女子。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所谓倾国倾城,大约就是用来形容她的吧,人间难得一见。

    饶是阅美无数的陆离,在看到杨太真后,依旧心生惊艳之感。

    不过,远观即可。

    除了圣人之外,天下谁敢染指这位绝色女道人?

    陆离按下心思,叉手说道:“上元佳节能与圣人、贵妃同游,实在是臣的荣幸。”

    “既然如此,爱卿便随朕一同观看马球赛。”

    “来人,赐席。”

    话落,一名身材高大的老者捧着两张软垫走来。

    不是高力士,还能是谁?

    他脸型棱角分明,两撇眉毛如同浓墨,且肤色偏黑,若非没有蓄须,根本看不出他是太监。

    “多谢高翁。”陆离满脸客气。

    翁是对老者的尊称,高力士在宫中威望很高,多次平息皇室内部纠纷,今上能够登基,他功不可没。

    有一句话在长安官场广为流传:

    力士当上,我寝则稳。

    圣人亲口所言。

    因此,宰相李林甫对高力士颇为客气,而诸王公主称高力士为阿翁,太子则喊他一声二兄,驸马们更是称他阿爷。

    “寺卿客气。”

    高力士见人笑三分,给千蕊姑娘递坐垫时,还调笑了几句,以示亲近。

    不过,没叙太久的话,耳旁便传来一阵响彻云霄的欢呼。

    千呼万唤始出来。

    此时此刻,大唐的马队开始进场:

    黑色幞头紧紧包住头发,袍服统一为红色,且用腰带牢牢扎紧,下面则穿着紧身裤,以保证打球时,动作干脆利落。

    永王在最前方,一手执球杆,一手策马扬鞭,带领麾下勇士绕场奔驰。

    看台上的贵族男女也很给面子,欢呼声久久不绝。

    毕竟这里是长安,大唐国都,永王的球队占据主场优势,尚未开始比赛,就在气势上胜了吐蕃人一筹。

    “此儿英果类我。”

    李隆基看着下方高举月杖、绕着球场策马奔腾的永王,心生恍惚,转而望向坐在怀中的杨太真,道:

    “昔年,朕与姑姑扶持父皇登基,当时朝堂不稳、边疆不稳,吐蕃趁机派出使者前来挑衅,也是比试击鞠。”

    其实,这个故事杨玉环听过好几遍了,可她却没有出言打断,而是仰起螓首,满脸期待的倾听着。

    “由于女主当国已久,禁军疏于武备,根本不是吐蕃人的对手。”

    听到此处,陆离就猜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了——

    满场齐齐呼喊三郎,希望他能力挽狂澜,击败吐蕃使团。

    三郎自然就是时任太子的李隆基,坊间传言他球术高超,曾以四人胜十人。

    而事情正如陆离所料。

    那种情况下,先皇李旦旋即命太子出战,而他也不辱使命,在各国使者、文武百官的注视下,逆转乾坤。

    或许为真,或许是为了讨佳人欢心,故意编造的故事。

    旁人不得而知。

    反正,杨玉环在听完之后,满脸崇拜,仿佛亲眼目睹了正值少年的三郎,骑着骏马,左突右冲,将吐蕃人打得落花流水,扬威于鞠场之上。

    这个时候,突厥马队也登场了,没有人为他们喝彩,像十二个孤儿,孤零零地绕场奔驰。

    “尔等可曾听闻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的故事?”

    见状,一名头戴蕃帽的大汉突然开口,打破尴尬。

    旁边的吐蕃勇士坦言道:“听过,说的大唐名将薛仁贵。”

    “这个被唐人视为神明的将领,在进犯我吐蕃时,全军覆没,一甲不归,若非赞普仁慈,他连成为阶下囚的资格都没有……”

    踩一捧一。

    手段不光彩,但确实很有效果。

    思及父辈的勇武,吐蕃马队的成员纷纷振奋起来,他们誓要扬威于国门之外。

    而这些话并没有避讳旁人,尤其是喝彩、满堂皆寂的情况下,只要耳朵没聋,都能听到。

    正在回忆少年时代自己如何英武的天子勃然大怒,“彼辈猖狂!”

    幸亏杨太真及时宽慰,高力士从旁附和,说永王会替圣人教训这些蛮子。

    不多时,巡游仪式结束。

    双方人马开始列队,呈一字排开,共十二队。

    永王一方骑得是皇家御马,经过精心挑选、培育,个个体格健壮,并接受对抗性训练,以适应激烈的对撞,同时兼顾灵活性。

    吐蕃一方的马匹个头稍小,胜在耐力强韧,灵活性强,且善于疾驰。

    刚才那一通挑衅,永王心中憋了一肚子火气,抬眸看向场外,示意赶紧宣布开始,他要教训吐蕃人。

    如此,一通鼓响!

    比斗正式开始。

    规则很简单,球场两端各竖一处短门,门上雕红涂彩,只要用月牙形的球杖,将拳头大小的实心木球打进对方门中,就算谁赢。

    “为我大唐而战!”

    永王一马当先,冲向场地中心,去争第一杆,其他勇士或向前奔驰,或护卫左右。

    碰!

    一声脆响在球场炸开,月牙杖头掀起好大一片黄土,实心木球高高飞起,争夺开始。

    马蹄声如惊雷一般炸开,二十四名骑士都在追逐。

    只要自家勇士触球,观众台上就高呼:“彩!彩!彩!”

    等球落入吐蕃人手中,大家齐声嘲讽,嘘声漫天。

    不料这种氛围没能持续多久,一开始还能势均力敌,打得你来我往,可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吐蕃人连进三球,永王府的勇士被冲得毫无还手之力,唯余永王勉力支撑,才进了一球。

    见状,吐蕃使者们纷纷大笑,得意至极。

    谁能忍受这种嘲讽?

    在自家门口被虐!

    若非有自知之明,观众早就冲上去替永王迎敌了。

    “力士,何其相似啊。”

    这时,天子发出慨叹,眼神中流露出莫名的神采,“你可记得当年?”

    “老奴记得,三郎英姿勃发,提杆上阵,率领将士灭了吐蕃威风。”

    高力士不断点头,因为,当年他也是其中一员,飞马护在天子身侧,与之一同冲阵。

    “魏武帝曹操曾说,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今日朕为娘子战一场。”

第三十章 威武(合一)

    在场众人皆被镇住。

    承平已久,人们似乎都已忘记,这位统御天下的九五之尊,年轻时曾是大唐有名的弓骑高手。

    在唐隆、先天两次宫廷政变中,亲率士卒,上阵厮杀,如此才有了今日的太平盛世。

    “圣人,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不等高力士劝阻,一名身披重甲的将军旋即拜倒在地,“蕞尔吐蕃,怎劳圣人出手,末将愿率禁军出战。”

    击鞠是一种很奢侈的运动,只有贵族才玩得起,永王和他麾下的马队就是其中翘楚,但真要论起来,这些人还算不上大唐第一次梯队。

    龙武军只选用唐元功臣子弟,以护卫天子,且要求格外严格:需试弓马六次上、翘关举五、负米六斛行三十步。

    而他们操练的常规项目中,就有击鞠这一项,因此,完全可以将其视作国家队。

    交谈之际,吐蕃又进了一球。

    此刻,永王心中叫苦不迭,此次对阵的吐蕃人比以往要强劲,球队左冲右突,不断寻找机会,可局势却越来越糟。

    无颜见长安父老……

    突然,哗然声在永王李璘耳边响起,他根本来不及作出反应,就感觉一阵天旋地转。

    原来两个吐蕃人一左一右,撞上了永王座下的御马,随着一声嘶鸣,马倒了下去,而永王则被甩出。

    幸亏他麾下的骑兵在第一时间冲过去,将其牢牢护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此刻,李璘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大碍,就是脸色阴沉,走路一瘸一拐,似乎右腿受了点轻伤。

    “殿下怎么如此不小心?竟在这种时刻分心,若非我吐蕃勇士及时勒马,上元节怕是要多出一缕亡魂咯。”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

    再加上吐蕃自身国力强盛,唐军不敢轻启战端,因而,这群使者才敢肆意挑衅。

    最重要的是,若是永王没有临阵分心,撞击还真不一定能成功。

    “休要再劝,朕要亲自上场,为娘子而战。”

    自从杨太真入宫以后,天子就沉迷于饮酒作乐,龙武卫大将军陈玄礼嘴上不说,但心里已将其视为了一个年老体衰的老人。

    正因为如此,他急忙跪劝,并在君前承诺:不胜吐蕃使团提头来见。

    可惜,李隆基骨子里与生俱来的烈性,注定了陈玄礼的劝谏不仅起不到作用,反而会适得其反。

    “老奴愿随三郎冲阵。”

    世间没有比高力士更了解天子的人了,他知道此刻多说无益。

    只是,曾经自比太宗皇帝、为大唐国运而战的圣人,今日竟为了讨一女子欢心,做出这等荒唐事,

    不过,杨太真是天子从儿子手中抢来的,为她做出什么都不稀奇。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此时此刻,陆离终于知道杜牧所言非虚,毕竟,眼下这种事李隆基都能做出来,更何况用传递紧急军情的精锐骑兵为爱妃送一盘荔枝?

    下意识地,他看向杨玉环,想看看这位“红颜祸水”是何反应。

    可惜,一句话传来,将计划给打乱:“爱卿可愿随朕下场?”

    当一个人失去曾经的锐气,他就迟暮了,可杨玉环的出现,让李隆基重新燃起了斗志,只不过没有用对地方。

    陆离收回视线,拱手道:“臣愿往。”

    “既然如此,爱卿就随我一同去准备吧。”李隆基满脸自信,“咱们把永王和他的马队换下来。”

    在他旁边,杨太真笑意盈盈,仿佛在等心上人凯旋而归。

    千蕊自诩阅人无数,可长袖善舞的她现在却搞不清楚,眼前这个绝美坤道是否真爱上了年近花甲的天子。

    “三郎。”杨太真轻唤一声。

    李隆基旋即回首。

    陆离甚至有种预感,天子其实一直在等这一幕发生,他所做的选择,不仅仅是认不清现实,沉迷于过往的英武晓勇无法自拔,更是想听杨太真唤一声:三郎。

    说句大不敬的话,李隆基跟陆离先前街上遇到的浮浪子弟差不多,他们大声喧哗、与人打闹,希望通过展示个人武力值,来吸引眼球。

    “妾身等你凯旋归来,一同去曲江赏景。”

    “必不负娘子所托。”

    话落,两人眉目传情。

    陆离心中则百感交集,这狗粮撒得……着实让人无语。

    若是有的选,他都想出工不出力,让李隆基认清一下现实。

    这时候,皇甫鸿出言打断了天子与杨太真的腻歪:“圣人,吾等也想上去。”

    一群少年郎能抵什么用?

    陈玄礼有些头疼,这场鞠赛只有十二人能上场,天子、高力士均年事已高,起不到什么作用,要是再带上几个少年……

    念及此,这位龙武卫大将军不禁打了个寒战。

    幸亏李隆基关键时刻没犯傻,先夸皇甫鸿一行人年少有为,又说等他们长大为自己开疆拓土。

    言外之意就是婉拒了。

    而后他便不再废话,带着众人去下方更衣,准备上场。

    黑色幞头、红色战衣,偃月形球杖,上面还包裹了一层豹皮,看上去威风凛凛。

    跨上御马的瞬间,陈玄礼变得格外严肃,在他看来,高力士和圣人加在一起,勉强能抵一名禁军卫士,相当于尚未交手,己方就少一人。

    至于陆离,身为一名年轻贵族,马术应该拿得出手。

    只能说他有眼不识泰山。

    吐蕃人虽强,但面对开了挂的陆离,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陆离挥了挥球杆,试了试重量,跨上仆从牵过来的战马,心道:要是李隆基可堪辅佐,那就将出手权交过去吧,一把年纪为了哄爱妃开心,也确实不容易。

    场内。

    吐蕃使者愈发得意:“殿下可还能战?不若投降,早点结束比赛,吾等急着去街上看花船,在临走之前多望几眼长安的锦绣风光。”

    受了腿伤的永王怒目视之。

    可是,一想到己方已没有再战之力了,李璘又垂头丧气起来。

    看台上的看客亦然。

    毕竟,将士们扬威于边疆,可代表皇室尊严的永王却在自家门口,被一群吐蕃蛮子打得毫无招架之力,面上着实无光。

    这时,一支骑队冲入了球场,气势远胜永王府的球队——

    不仅装备更加华丽,连坐骑也是这样,马鬃全部编成三花形、马尾紧紧编扎起来,以免在近距离碰撞中发生纠缠。

    什么叫专业?

    下一刻,人们心中又燃起了希望,再次高呼起来。

    永王回头望去,一眼就看到李隆基策马而来——黑纱幞头遮住了白发,身姿格外挺拔。

    若非那是他亲爹,化成灰都认识,李璘甚至觉得自己看错人了。

    弹指之间,由禁军组成的马队抵达场中央,李隆基忽然举起球杆,大声喊道:“我为娘子而战!”

    “哗!”

    场下顿时一片喧哗。

    此战关乎国家尊严,这人却口出狂言,说要为自家娘子而战,不怕被官府治罪吗?

    唯独坐在高台上的贵宾知道,那人是当今天子。

    出于好奇,千蕊偷偷看向杨太真,只见她脸上泛出一抹红晕,娇羞地低着头,可大家都看到出来,这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贵妃十分开心。

    千蕊姑娘心生羡慕,暗自叹道:“我何时才能遇到良人?不求如此,只要有个十之一二便好。”

    另一边,永王正准备行礼,就被圣人挥手赶走了,他堂堂天子,在彻底将吐蕃人打服之前,不准备表明身份,众人统一称其为:

    三郎。

    “汝等是何人?”

    穆赤是吐蕃使团的头领,他看着突然冲出的骑队,语气不善道:“我代表赤德祖赞与大唐切磋鞠技,你们突然打断,不怕天可汗怪罪吗?”

    自太宗李世民以来,李唐王朝的皇帝均被异族称为:天可汗。

    可汗是指西北各族君长,而天可汗,意为全天下人民共同的君长。

    这是对大唐实力的认可,哪怕穆赤来自吐蕃,两国关系十分紧张,但在公共场合谈及李隆基时,他都会毕恭毕敬地称其为天可汗。

    闻言,陈玄礼代为回答道:“吾等为龙武卫将士。”

    龙武卫?

    穆赤一愣,语气软了许多,问道:“这是天可汗的旨意吗?”

    “没错。”

    “既然如此,那便继续吧。”

    穆赤无奈,他没想到大唐皇帝会在上元佳节关注一场击鞠比赛。

    不过,局势不算糟,毕竟已方现在已经拿下四筹,占据优势。

    第六通鼓响!

    声音激昂,令人恍若置身战场。

    李隆基心中涌起无限豪气,一马当先,冲向对面。

    几乎是同一时间,高力士与陈玄礼两人跟了上去,护持天子左右。

    坦白来说,两人身上的压力很大,若是不小心让圣人磕着碰着,他们万死难辞其咎。

    而陆离的任务很轻松,准确来说是在他眼中,任务很轻松:

    带领另外八名禁军卫士,将实心木球传到李隆基手中即可。

    喂球是一门艺术。

    不仅要得让接球的人得分,还得让他产生有成就感——

    此战能胜全靠我。

    即,不要喧宾夺主。

    身为一名资深演员,陆离表示自己非常在行。

    只见一名龙武卫小将拿到了球,陆离旋即大喊:“传!”

    那小将略微犹豫了一下,选择信任。

    砰!

    这一杖力道很巧,不重不轻,刚好落到陆离身前,只能说不愧是国家队,没白领朝廷发放的俸禄。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名吐蕃骑手冲了过来,呈左右包夹之势。

    见状,陆离第一时间把球挑高,凌空抽射。

    为了避免惊世骇俗,实心球只向前飞了五十步,不偏不倚,刚好落在另一名禁军骑士马下。

    “好准头。”

    “力道不错!”

    看台上爆发出欢呼声。

    毕竟,新球队一上场就主动进攻,一扫先前的颓势。

    而千蕊姑娘也不由得站了起来,为正在赛场上“拼搏”的陆离喝彩。

    “龙武卫士气正旺,得想办法把他们的气焰给打下去。”穆赤喊了一声。

    接着,赶忙率领两名骑士前去追球。

    球场整整长两千步,施展空间很大,这就导致取得小范围优势,并不意味着胜利。

    木球几度易手。

    二十四骑奔腾如飞,其中以李隆基与陆离最为惹眼,前者长驱直入,犹如离弦的箭一般,后者仿佛无处不在,只要唐军稍稍劣势,他就会出现,一杆夺走木球。

    渐渐地,短门越来越近。

    大将陈玄礼感觉太阳穴在突突突跳个不停,龙武卫上场的第一球,不容易有失。

    念及此,他不断用眼神示意陆离把传过来,直到……

    “陆卿,把球给我!”

    李隆基大喊,因为,他等的就是这一刻,万众瞩目。

    闻言,陆离收回余光,手下击球的动作干脆果断,利落到了极点。

    陛下,臣尽力了!

    你可别让臣失望!

    落点位置不会出差错,距吐蕃一方的短门仅仅二十步。

    整个世界在李隆基的眼中已经停顿了下来,他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痛击吐蕃使团,为父皇、为大唐,赢得荣光。

    事实上,四周万籁俱寂,所有人都提着一颗心,等待最终结果,包括杨太真。

    啪!

    一声脆响。

    这一杖力道几近完美,时机更不必提,陆离把握得非常好。

    如此,实心木球在空中抛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直挺挺地入门。

    鸦雀无声。

    片刻之后,全场沸腾。

    “大唐威武!”

    “为大唐贺!”

    “彩!”

    喊声不绝于耳。

    皇甫鸿等少年激动得直跳,这是洗刷耻辱的一球,由天子亲手打出,意义非凡。

    “三郎威武!风姿不减当年!”高力士打马冲过来恭维。

    可惜,圣人只是点了点头,而后抬眸看向高台,他看到了身穿坤道袍的杨太真,喊道:“为娘子而战!”

    两人相隔甚远,根本不可能听到对方在说什么,可杨玉环心里明白,旋即展开笑颜。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此刻,一名暗中护在高台的龙武军卫士喃喃道:“为了讨贵妃欢心,战死十万人也值啊……”

    咚!咚咚!

    这时候,擂鼓声响起。

    第六回合结束,大唐追上一筹,双方稍事修整,准备再战。

    而李隆基先是绕着球场策马奔腾了一圈,夸耀武功,而后来到陆离身前,脸上泛着兴奋的红光,道:

    “此战,爱卿当得首功!”

第三十一章 跳梁小丑

    场上,陆离笑得很勉强,来鞠场看个比赛,结果自己却上场了,还是陪着李隆基这个皇帝。

    与此同时,高力士打马赶来,抱拳道:“陆卿传球果断,三郎时机把控得好,真是让老……某开了眼界。”

    察觉到吐蕃人在暗中探听,高力士瞬间改口,不再自称老奴。

    事实上,穆赤什么都没有听到,但直觉告诉他,眼前这群人绝非龙武军卫士那么简单,因而他恨声道:

    “一会儿给我盯死那个模样俊俏的家伙,两个人不行,那就三人!”

    闻言,旁边的那些吐蕃勇士纷纷点头,在马上执礼。

    这时候,大将军陈玄礼笑着凑过来,压低声音说道:“陆寺卿技术高超,往后若是得空,可多来我们龙武卫驻地,大家一起击鞠。”

    倒不是献媚,而是陆离刚才那一手着实令人震惊,两骑包夹之下,将实心球传出五十步,力道、时机,皆无可挑剔。

    对此,陆离笑着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咚!咚咚!

    稍事修整,比赛再度开始。

    由于刚才被唐军轻取一筹,吐蕃人不敢轻敌,死死盯着陆离不放。

    可惜,一切都是无用功。

    任凭他们如何包夹,陆离总能及时触球,并将其传出去。

    而其他禁军卫士也看清谁才是主力,只要有机会,就将球击给陆离,让他组织进攻。

    “三郎!”

    随着一声大喊,李隆基旋即进入状态,在高力士与陈玄礼两个肱骨之臣的互送下,一路策马,直冲吐蕃人的短门。

    【天命在我,若天将兴之,非人所能除】

    这是曾祖父李世民所说,对此,李隆基深以为然,他相信自己就是天命所钟。

    诛韦后,灭太平。

    受天之祜,四方来贺。

    一路走来,政敌、外敌悉数化为冢中枯骨,怀着这种无敌的心态,李隆基果断击球。

    随着一声脆响,满场皆寂。

    相比于上次,这一回距离短门更远,足有三十步,哪怕是正值壮年、训练有素的禁军卫士,也没有把握说自己能一击破门。

    下一刻,在众人的注视下,球直挺挺地落入门中。

    喝彩声再度爆发。

    连中两球,打得吐蕃人毫无还手之力,两个字:解气!

    而路过鞠场的路人听到动静后,互相打探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还差两球,但照这势头,大破吐蕃已是板上钉钉。”

    “大唐万年。”

    目睹大唐健儿的英勇表现之后,看台上的众人皆感觉与有荣焉。

    而李隆基深知乘胜追击的道理,稍事休息就示意继续比赛。

    裁判哪里敢不同意?

    至于吐蕃人,稍微商量了一下战术,就回到指定区域等待鼓声,心里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毕竟大家休息时间相同。

    “陆卿。”李隆基目光灼灼,伸手攥住陆离的手腕,“你的功劳朕都看在眼里,等大胜吐蕃,想要什么赏赐只管提,朕无不允之。”

    有何物值得索要?

    坦白来说,陆离还真想不出来。

    这个世界过于古怪,御猫能口吐人言,亦有邪祟害人,可是,武力值却不是很高……

    思绪被激昂的鼓声打断。

    第八场比斗正式开始。

    陆离表现得游刃有余,而胯下的御马虽有些疲惫,但仍能支撑两合。

    风驰电掣之间,拳头大小的马球像是粘在陆离的球杖上一样,谁都无法夺走。

    直到两个吐蕃人受到穆赤暗示之后,故意从两侧冲撞过来。

    只能说他们寿星老上吊嫌命长了,若非上元节不宜见血,陆离都想一杖把两人的头抽爆。

    唏律律!

    马嘶声响起,陆离及时控弦,轻松避开撞击,同时十分鄙视地骂道:“傻x!”

    这么优美的话吐蕃人当然听不懂,不过配合陆离竖起来的中指,两人大概也能猜到是什么意思。

    “击鞠难免会出现小幅冲撞,并非横冲,算不上犯规。”

    穆赤冲上来解释,见陆离并无大碍,心中暗骂属下不争气。

    “陆卿,你不要紧吧?”李隆基满脸关切。

    “无事。”陆离摇了摇头,快速检查了一下坐骑,道:“继续吧,吐蕃人也就会这点上不得台面的小伎俩了。”

    就这样,比赛再度开始。

    太阳高悬,散发着万丈光芒,而地上的大唐健儿英姿勃发,吆喝控弦,急促的马蹄声中,一声声阳刚之气十足的怒吼,直上云霄。

    有了刚才那个插曲,龙武卫将士们心中都憋着一股气,竭尽全力帮助陆离组织进攻,打法越来越激进,而木球也一次次地破门而入。

    不用去边境就能看到自家儿郎的英姿,是何等幸福?

    看台上的喝彩声一直没停过。

    相比之下,吐蕃人个个苦着张脸,如丧考妣,尤其第二次黑手被陆离瓦解之后,斗志几近为零——

    两名骑士趁着抢球的机会,故意加大动作幅度,将球杖拍向陆离的脸颊。

    至于结果……

    现在场上还剩十名吐蕃骑士。

    面对一个力大无穷,后手回击却能将两根红漆月杖击碎的怪物,谁敢去防?根本拦不住,一不小心还会把命给搭上。

    如此,吐蕃球队发挥得越来越烂,直接来了个十连跪。

    现如今,穆赤无比想念永王和他的球队,要是把对手换成他们,已方还有机会赢。

    可惜,这只是痴人说梦。

    在陆离的辅佐下,李隆基连中十球,整个人意气风发,这次不是梦回少年,而是已经回到了少年时代。

    “三郎。”

    中场休息时间,杨太真亲自走下高台,替李隆基擦汗。

    毕竟连续比斗半个时辰,连马都口吐白沫了,更何况需要挥杆的骑手,个个被汗水浸得闪闪发光——

    为了不那么惊世骇俗,陆离也憋出了一身汗,看得千蕊姑娘很是心疼,多次劝他歇息几阵,看看情况再上。

    当然了,别说陆离愿不愿意,反正李隆基第一个不同意。

    “三郎,有陆卿和陈玄礼将军在,大唐必胜,”杨玉环一边帮李隆基换幞头,一边柔声劝道:“你上来歇息一会儿吧。”

    “朕无事。”李隆基脱下锦袍用手一拧,汗水如暴雨般流下,“力士可需要歇息?”

    “廉颇虽老尚能饭五斗。”高力士挺起身子,道:“老奴愿与陛下并肩作战。”

    与此同时,永王府的仆役牵来了一批新马,其中一头格外眼熟。

    嗷呜呜~

    狼嚎声响起,黑鬃马直接挣脱仆役的束缚,待冲到近前,又一把挤开千蕊姑娘,用头不断拱着陆离。

    尤其是闻到他身上有其它马匹的味道之后,它叫得更凶了,似乎在控诉着什么。

    “陆寺卿的坐骑一直在马厩中吵闹,吾等无奈,只能把它给带过来了。”

    “有此龙驹助战,爱卿必能随朕大胜吐蕃。”李隆基眼前一亮,不断打量黑鬃马。

    唐人爱马,因为它能代表整个国家的风貌,太宗李世民不仅特意写文章来歌颂骏马,还喜欢收藏宝马:腾霜白、飒露紫、皎雪骢、奔虹赤……

    自比先祖的李隆基自然也对骏马情有独钟,他亦有一龙驹,名为照夜白,只不过此次低调出宫,并没有将其带上。

    这时候,擂鼓声传出,休息时间结束。

    接下来,龙武卫只需再拿下九筹,即可大败吐蕃。

    有什么悬念吗?

    陆离觉得自己都不用上场,让黑鬃马收着点玩,就能完成以一穿十的壮举。

    事实上,穆赤已经躺平任嘲了,只盼着大唐这一边念及吐蕃也是控弦百万的大国,给他留下些面子,让一球就好。

    然而,李隆基正在兴头上,怎么可能相让。

    陆离组织进攻——高力士与陈玄礼负责接应——圣人完成最后一击。

    没什么新花样,直接碾压就好,到了最后吐蕃骑士忍不住抱着球杖痛哭流涕,整个过程,实在是太屈辱了。

    没有观众鼓励他们,反而一直在嘲弄,好不容易抢到球,就要忍受漫天的嘘声,以及那个仿佛无处不在的男人。

    与之相反的是,杨太真与千蕊姑娘多次展颜而笑,她们不仅是为大唐取胜而高兴,更是为李隆基(陆离)的表现而自豪。

    前前后后,经过一个时辰的奋战,击鞠结束,唐大获全胜:

    二十筹:四筹。

    值得一提的是,吐蕃赢的那四筹全是从永王那边得来,龙武卫上场,直接来了个十九连胜。

    全场山呼万岁,鞠场外的百姓听说此事后,同样跟着呼喊,上元佳节变得愈发喜庆、热闹了。

    毕竟,谁不喜欢扬眉吐气的感觉?

    大胜而归的李隆基龙颜大悦,连说了几次:“诸位随朕冲锋,好!扬了我大唐国威,想要什么赏赐,尽管在朕面前说。”

    寻常将士虽然兴奋,但却不敢开口。

    “为大唐而战是末将的荣幸,不敢居功。”陈玄礼代麾下将士回答。

    高力士也不甘落后,道:“老奴常常梦到当年,今日再随三郎冲阵,死而无憾。”

    “……”陆离。

    “你们几个还跟朕来这一套?”李隆基笑道:“都好好想想,想好了给朕答复,限上元节之内。”

    话落,他看向陆离,高兴地说道:“爱卿,此战你当居首功,朕之前就说了,想要什么赏赐,无不允之。”

    君无戏言。

    天子富有四海。

    只要陆离提出自己想要什么,哪怕是宫中御物,李隆基都不会吝啬。

    对这位步入暮年,放在民间已算半截身子迈入黄土的帝王来说,亲自带队大胜吐蕃,意义非凡——

    在各国使者、治下臣民面前,出尽风头,真正回到了数十年前,彼时,他只带四名卫士就轻取吐蕃十人队。

    即将被美酒和美色浇熄的锐气再度浮现。

    不过,正当李隆基意气风发时,几个小丑找了过来。

    退场之后,穆赤越想越不甘,命麾下骑士抬着两具尸体,过来找龙武卫讨说法。

    坦白来说,那两名在鞠场上玩手段,被陆离用球杖打死的家伙,死状确实惨。

    一个颅骨正中塌陷,一个碎掉半张脸。

    “吾等不远万里,从逻些城出发,经过艰苦跋涉才来到长安,代赤德祖赞向天可汗致以真诚的问候,传达休战、互市之意,而大唐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吗?不怕再现大非川之战的旧事吗?”

    不得不说,穆赤能做使团首领确实有些本事,至少会扣帽子、装委屈、摆出强硬姿态。

    不提后一句还好,李隆基可没有忘记,先前吐蕃使团对战永王时大放厥词的场景。

    已故去多年的平阳郡公薛仁贵被他们这些宵小恣意嘲讽,要知道,那可是李隆基曾祖父、祖父都要倚仗的国之忠良,镇国柱石!

    【太宗李世民:朕旧将并老,不堪受阃外之寄,每欲抽擢骁雄,莫如卿者。朕不喜得辽东,喜得卿也。】

    【高宗李治:卿身先士卒,奋不顾命,左冲右击,所向无前,诸军贾勇,致斯克捷。】

    此刻,伴君数十年的高力士知道,吐蕃人要遭殃了,在圣人心中,薛将军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他曾祖父、祖父。

    穆赤这么说不仅起不到作用,反而会激怒天子。

    “放肆!尔等多次辱及平阳郡公,究竟是何用意?”陈玄礼率先发难,他至今都记得十几年前,圣人攥着薛讷的手说:卿父勇猛罕见,古之未有。

    这时候,李隆基气极反笑,问道:“你待怎样?”

    穆赤未曾见过大唐天子,将其当成了宰辅一类的人物,想也没用,当即指着陆离说道:“听闻大唐最重法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要将这杀人凶手绳之以法,吾等便当事情从未发生过。”

    “赤德祖赞对天可汗的敬意依旧。”

    我审判我自己?

    陆离当即无语。

    在掌管大唐法度的大理卿面前谈法,何等滑稽。

    先前的喜悦一扫而空,李隆基心中怒意愈盛,脸也渐渐阴沉下来:“如果不然,如何?”

    “我吐蕃国控弦百万,赤德祖赞爱民如子,若此事得不到一个公平的结果,那么,两国之间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局势可能因此破裂。”

    “呵呵。”

    随着一声冷笑,李隆基直接呵斥道:“昔年,朕之祖父,便说蕞尔吐蕃,僻居遐裔。”

    “没想到一小小的吐蕃今日竟欺到朕头上了,我大唐血性男儿岂止百万?回去告诉赤德祖赞,如其不服,朕便让皇甫惟明、王忠嗣、哥舒翰带兵去跟他讲道理。”

    闻言,穆赤变色,赶忙下跪:“陛下,外臣有眼不识泰山……”

    “滚!”

    “吐蕃控弦百万?这是在威胁朕?不管你们号称百万,还是千万,只要敢犯我大唐、番邦,天军即刻而至!”

    前年,陇右节度使皇甫惟明击破吐蕃大岭军,又大破吐蕃青海道军三万余人,斩首五千级,赤德祖赞之子琅支都亦被阵斩,悬尸示众。

    前几个月,皇甫惟明率军出西平,行千余里,攻破洪济城。

    眼下,吐蕃哪里是大唐的对手,否则,会来长安找存在感?

    “上元佳节,朕不想在长安看到你们,滚回去吧。”

第三十二章 施主,请留步

    “两国邦交乃天下大事,望天可汗三思。”吐蕃大使穆赤不敢再逞口舌之利,急忙叩首。

    这次击鞠不仅丢了颜面,还触怒了唐皇,若是唐军以此为借口,再度掀起战端,那他们这些使者万死难辞其咎。

    与此同时,陈玄礼与高力士也开口谏言,毕竟轻启战端,过于草率了。

    “三郎,我大唐是礼仪之邦,上元佳节谈论兵戈,不详。”杨太真温声相劝。

    这时候,穆赤也已猜出眼前这坤道是谁,一边叩首,一边附和:“贵妃英明,我吐蕃愿与大唐永结交好。”

    事实上,李隆基刚才那只是气急之言,攻伐吐蕃,大唐势在必行,但不会是今年,等什么时候粮草、士卒皆准备完毕,再兵发数路,直捣逻些城。

    见众人递台阶给自己下,他也不再坚持,淡淡道:“滚出长安吧,回去告诉赤德祖赞,朕没有看到他的敬意。”

    “南诏一小国每年都会派出使团,向我大唐进贡奇珍异兽,吐蕃这‘当世大国’,又该当如何?”

    “外臣明白了。”穆赤如获大赦,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

    至少事情已经出现了转机,接下来,无非就是破财免灾、伏低做小,让大唐各路勋贵,以及那位杨贵妃感受到自家的悔意与诚意……

    如此,击鞠比赛结束,吐蕃使团讪讪而退,最近是不敢出现在长安城了,观赛者心满意足的退场,准备找个酒肆,再约三四友人一同欢庆佳节。

    “爱卿,朕有些乏,今日姑且算了。”李隆基捏了捏眉心,“赏赐一事,留待明夜的宴会上吧。”

    说到底他还是老了,只不过经此一役,这位天子也让众人明白,他骨子里的烈性与生俱来,不会被美酒所浇熄,也暂时不会被美色所腐蚀。

    在万岁声中,杨太真扶着李隆基远去,护卫也紧紧跟上。

    高力士临走前笑着从怀中摸出一个镂空香囊,递给千蕊姑娘,“今早门下巧艺者进一雅物,甚是稀奇,予娘子赏用。”

    鎏金银香囊,呈圆球形,以子母扣套合,内设两层机环,无论外壁如何转动,机环与金盂都能保持平衡,使里面的香料不致洒落。

    不谈材质,只说这份工艺,千蕊就不敢随意收下,直到陆离开口:“还不谢谢高翁?”

    “小物件而已,娘子不必挂怀,收下吧。”高力士笑了笑,“老奴得陪圣人回宫了,明日大宴之上再与两位相会,到时候不醉不归。”

    “奴奴祝高翁上元安康。”平白得了一件巧物,千蕊心中自然开心,朝高力士的背影行了一礼。

    接下来,又是一起并肩作战的龙武卫将士,陈玄礼抬起大手,“啪”地一声重重拍在陆离肩膀上,豪爽道:“兄弟,今日大胜吐蕃,你出力颇多,够劲!往后在街上遇到麻烦,直接招呼我龙武卫,义不容辞!”

    陆离笑着点了点头,虽说他无法在此长待,但交个朋友总归是好的,打趣道:“既然如此,那某就不客气了,到时候陈将军可别不认账。”

    “哈哈。”

    闻言,陈玄礼一声长笑,摸出一块腰牌递了过去,“以此为凭。”

    这是他随身之物,虽然不能说见物如见人,但确实能起几分作用。

    过得一会,剩下几名龙武卫将校也围了上来,要约陆离一起打球。

    要知道,武将心思直,大家并肩作战、通力合作,且大胜敌国,心中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亲近感,尤其是军营中,还一直奉行强者为尊。

    对此,陆离满口答应,说等过了上元佳节,定找个时间去龙武军驻地,一起击鞠。

    众将士抱拳为礼。

    这时候,即将离开王府的杨太真,回头看了一眼陆离,只见他正和龙武军将校有说有笑,很是亲近,脸上浮现出莫名的笑意,召来一宫女,耳语了几句。

    “怎么,娘子要代朕赏赐陆卿?”李隆基脸色如常。

    “三郎是三郎,太真是太真,怎可混为一谈?”杨玉环脸上作委屈状,“先前三郎说,是为娘子而战,现在胜了,还不允许我赏赐功臣?”

    “是,是是,当赏。”李隆基不疑有他,反而附耳问道,“那娘子如何奖赏朕?”

    “……”

    旁边几个宫女皆羞红着脸,垂头不语,静静听着。

    渐渐的,禁军卫士皆已离开了,只有永王府的管事迎送陆离:“陆寺卿,实在不好意思,我家王爷腿伤严重,医者正在为他上药……”

    “不妨事,替我向永王问好,今日事出紧急,未曾与他叙话,明日圣人大宴群臣,再喝上几杯。”

    “一定,一定。”

    三人一路走到大街上,永王府管事叉手目送陆离和千蕊姑娘离开。

    就在这时,身侧传来一女子的声音,喊道:“陆寺卿请留步。”

    回头望去,正是先前跟在杨玉环身边的女官。

    “圣人有何示下?”陆离疑惑,叉手问道。

    “不是圣人。”女官笑吟吟道:“此次对战吐蕃国是为我家娘子而战,她自然得赏赐功臣。”

    杨太真是何用意?

    不怪陆离多想,实在是此女过于不凡。

    与此同时,女官双手呈来一镶满宝石的金簪,悄悄观察陆离几眼,“娘子将此簪赐给寺卿女伴。”

    千蕊姑娘未曾多想,行礼感谢。

    而陆离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起初他以为是自己长得太帅,被杨玉环看上了……嗯,既然是送给千蕊姑娘,就没什么好纠结的了。

    “谢娘子恩。”

    “话已带到,告退。”女官叉手行礼,而后快步行离此处。

    不多时,陆离与千蕊姑娘也再度上路。

    “短短两个时辰,奴就跟在郎君身边沾了不少光。”她时而把玩香囊,时而把玩金簪,这些可都是皇家御物,坊间根本见不到,一时间心中又泛起几分羞涩,娇声道:“此次打赌是奴输了,郎君想要什么?”

    这……看这眼神,意有所指啊。

    陆离正打算随便说个要求,就看到身后出现一抹白色。

    “施主,请留步。”

    语调奇怪。

    同时,一只手搭上陆离的肩膀。

第三十三章 波斯僧

    陆离顿住脚步,回过身。

    这是一个身披白袍的胡人,满脸大胡子,一开口就是纯正的官话:“施主,你与我教有缘。”

    这么突然的吗?

    走在大街上,突然窜出一个高鼻深目的僧侣,也不知道是什么教派,直接就说自己和他有缘。

    “郎君,这人似乎是景教的司祭。”千蕊压低声音提醒道:“贞观十三年,太宗皇帝准许波斯胡僧在长安宣讲教义,如今已有上百年历史了。”

    听她这么一说,陆离更加疑惑了,他搜遍了记忆,都不记得景教是什么东西。

    按理说,景教在长安发展了上百年,虽不能说信徒众多,但应该有些名气吧……

    “这位,大德。”

    “何事?”

    陆离也不知该怎么称呼这人,索性用了称呼本土和尚的方式,毕竟他刚才喊自己施主来着。

    “在下米利斯,施主你与本教有缘,可愿入我门中。”米利斯再度发出邀请,表现得很是热情。

    “……”陆离一阵无语,只当遇到了疯子,准备带着千蕊姑娘转身离开。

    这时,这白衣波斯僧又道:“是在下冒昧了。”

    “两位,能占用你们一刻钟的时间吗?小僧希望能跟你们宣讲一下教义。”

    米利斯满脸诚意。

    “郎君,左右无事,听一听吧。”

    平康坊有风俗,每月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姑娘可前往坊内的保唐寺听尼姑们讲经说书。

    久而久之,千蕊也对各教派充满了兴趣,寺庙、道馆,只要遇到就会进去添些香火钱,以求神佛保佑。

    “大德,吾等赶时间去东市,不如你边走边说吧。”陆离仔细打量米利斯,发现他确实没什么奇特之处,心中已隐隐将其视作招摇撞骗之人。

    “我三一妙身,无元真主阿罗诃,判十字以定四方,鼓元风而生二气,暗空易而天地开,日月运而昼夜作,匠成万物然立初人……”

    见陆离不为所动,米利斯也不着急,继续道:“戢隐真威,同人出代。神天宣庆,室女诞圣於大秦;景宿告祥,波斯睹以来贡……”

    听着听着,陆离有点琢磨过来了。

    有个叫阿罗诃的神祇,祂划了一个十字安定四方,开天辟地,创造人类。

    再后来,有一童女怀孕,生下了一个圣贤般的人物,几个星象学家从远方而来,他们问:那生而为王的人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到了他的星,特地前来朝拜……

    怎么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大师,那孩子究竟是何人?”

    千蕊表现得格外感兴趣,她从未听过室女,也就是从未与男人交往的女子,突然怀孕,并且还生下一个生而为王的孩童。

    “天尊当使凉风向一童女,名为末艳,凉风即入末艳腹内。

    末艳怀后产一男,名为移鼠。父是向凉风。有无知众生即道,若向风怀任生产。但有世间下,圣上放敕一纸去处,一切众生甘伏据。此天尊在于天上,普署天地,当产移鼠。”

    末艳?

    圣母玛利亚。

    移鼠?

    耶稣!

    此时此刻,陆离终于明白这景教究竟是什么了,颇为怪异地看了米利斯一眼:

    这大胡子真他娘是个人才。

    竟然把圣经上的故事全部翻译成了文言文,除了名字有些怪异之外,没有丝毫违和感,纯正典雅!

    “这位姑娘,你对我们景教感兴趣吗?”米利斯见陆离似乎不为所动,便决定换条路走,脸色变得格外严肃:“入我教中,邪祟不侵。”

    “小僧观姑娘印堂发黑,最近恐有血光之灾加身。”

    陆离:“……”。

    现如今,外来的和尚都会这一套话术了吗?

    然而,千蕊姑娘却对此深信不疑,她可不是陆离这种杀胚,昨夜明月那诡异的死状,一时半刻还真忘不掉,现在听波斯僧这么一说,瞬间觉得自己也被诡异给盯上了。

    “如何入教?”

    “只需发下十愿。”

    不要钱财?

    陆离颇感意外。

    不过,他已经认定米利斯在骗取信徒,因而,心中开始思索该如何揭穿对方,把被忽悠瘸的千蕊姑娘拉回正途。

    “敢问大德是哪十愿?”千蕊满脸虔诚,犹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

    “第一愿者,天尊说云:所有众生,叛逆诸恶等,叛逆天尊,亦不是孝。(除我以外,不可再敬拜其他神明)”

    “第二愿者,若孝父母并恭给,所有众生孝养父母,恭承不阙,临命终之时,乃得天道为舍宅。(要孝敬父母,好使你在上帝赐给你的土地上安享长寿)”

    “……”

    米利斯一边说,一边观察暗中陆离的脸色。

    “第七愿者,莫做贼。”

    “第八愿者,众生钱财,见他富贵,并有田宅奴婢,无睢姤。(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仆婢、牛驴,或其他东西)”

    陆离在心中说道:这不就汉化版摩西十诫吗?在引导信徒向善的同时,格外注重孝道。

    莫非真错怪眼前这波斯僧了?

    既不要金银珠宝,也不贪图美色,只需心中有上帝、行好事,即可就能得到庇护。

    如此,千蕊姑娘信一下,也无妨。

    米利斯讲完十愿,满脸期待的问道:“姑娘可愿入我门中?信奉阿罗诃天尊。”

    “奴愿捐黄金十两,替代这第一愿,可否?”千蕊有些犹豫。

    相比于什么阿罗诃,她还是觉得庙里菩萨、佛祖法力更大,也更加灵验。

    只不过,波斯僧说可以为她化解灾祸……

    黄金十两。

    米利斯咽了咽口水,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如此多的巨款了。

    一切尽收陆离眼底,心中无奈道:看走眼了,本以为是个虔诚的教徒……不过,确实没看出来,千蕊这姑娘也是傻有钱。

    “不可。”米利斯摇了摇头,心中的贪念一闪而逝,道:“既然姑娘有所顾虑,不愿入我门中,小僧也不强求。”

    “相逢即是有缘,这件法衣你且拿去,只需放在房内礼拜七日,邪祟便不敢再害姑娘。”

    话落,米利斯脱下白袍,双手递给千蕊。

    只见绣在白袍后面的金色十字架格外引人注目,完完全全由金线织成,造价不菲。

    这家伙究竟是什么路数?

    哪个骗子舍得下这么大的本钱?

第三十四章 入我门中

    面对那十两黄金,米利斯绝对动过贪恋,陆离听到他心跳声变快了,可一念之间,一切恢复如常。

    不仅如此,这位景教僧还将随身的法袍赠给了千蕊姑娘。

    怎么看也不像放长线钓大鱼。

    “多谢大德,敢问景教胡寺如何行去?奴往后要去上香。”千蕊语气虔诚,她真觉得眼前这波斯僧很是不凡,哪怕自己不入教,也愿意帮忙化解灾难。

    骗子?

    坦白来说,千蕊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但一切疑虑都随着米利斯将这件法袍送出而烟消云散。

    平康坊内的姑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再者,他连自己的姓名、住所都没有问,心中必然有所倚仗。

    不得不说,千蕊的思想已经开始迪化,她俨然将米利斯当成了话本小说中的神仙人物。

    “我寺建在义宁坊东北角,为太宗皇帝命工部所造,若是姑娘往后有意去听讲,可将此符交予其他僧众。”

    “另外,我寺有一告解室,可将一切心事、烦恼说与阿罗诃天尊,祂会倾听,并降下启示。”

    说完,米利斯又解下一串十字架手链,递了过去。

    一番操作下来,弄得陆离都不好意思说出什么偏激的话来:一串平平无奇的手链,一件用金线绣成锦袍。

    看不出任何神异之处,但确实是景教僧的一片心意。

    “敢问大德,某与贵教如何有缘?”

    陆离语气和善,试探道:“传闻,佛家有护法金刚,道家有护法神,皆可降伏世间诸多不详,不知贵教有何降妖伏魔的本领?”

    这是一个让他看不懂的世界,禁军卫士虽然骁勇,但武力值并不高,却又有暗中磨牙吮血的诡异……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两者如何制衡?

    眼下遇到一个颇为有趣的波斯僧,陆离觉得可以窥探一下这个世界的秘密了。

    “小僧昨夜梦到了阿罗诃天尊,祂指示小僧来平康坊东街,等待一位有缘人。”

    托梦?

    没想到上帝来了东方,竟然还学会了这招。不过,一想到那文言文版的圣经,陆离也就释然了。

    “既然如此,大德如何判定某就是有缘人?”

    “阿罗诃天尊将贵人的相貌告知了小僧,今日一见,果然如此。”米利斯在胸口划了个十字,以示敬意。

    此言……未免有些耍无赖了。

    随便去路上找个人,说你与我有缘,问其原因,答曰:梦中见过。

    许是看出陆离不相信自己,米利斯正色道:“贵人,阿罗诃天尊曾让我带句话给你。”

    “什么?”

    “可还记得那尊歪斜的十字架。”

    霎时间,陆离变了脸色。

    关于在那场单人考试中的事情,他不曾向任何人透露过,包括杜克、潘明,或许只有校长,以及负责打分的评审团知道那件秘事——

    令人绝望的教堂内,有一条封印松动的异次元隧道,里面居住着恶魔,远比人类年长、也比宇宙宽广。

    至于封印物,则是那个歪斜的十字架。

    当时意识模糊的他,鬼使神差地将其扶正,看到了天使临凡、听到了教堂做弥撒的声音,以及那句: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你留存。

    本以为是临死前的幻听,没想到竟是真的,说话者是谁?阿罗诃天尊!也就是上帝。

    最令人感觉意外的是,眼下这个世界,竟然也有祂的存在。

    来唐朝度个假,却被一尊号称“三位一体”的创世神给盯上了……

    陆离瞬间发觉自己很有排面。

    不过,安全问题没必要担心,毕竟白霄这位带队助教不会让他们出现意外,校长可能也在暗中关注此处,再加上这里可是东方,耶和华都存在了,那三清道祖……

    “看来贵人心中已经了然。”米利斯看出了陆离眼中的闪烁,正色道:“阿罗诃天尊让我问您,可愿入祂门中。”

    “暂时没这个想法。”

    这一次,陆离很是果决。

    在弱小之际,对这些过于神秘、强大、不了解的事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总没错!

    他不想草率的作出选择,哪怕对方很强,很重视自己。

    另外,这次接触应该只是一个偶然。

    而听到陆离拒绝之后,米利斯意外地笑了,“既然如此,还请施主随我去一趟义宁坊,天尊有一物相赠,说对施主有大用。”

    “带路。”

    东西都送到门上了,岂有不要之理?

    经过多次磨练,陆离自然也磨砺出了胆魄,以那位阿罗诃天尊展现出来的手段来看,祂若要坑害自己,逃避根本无用。

    要知道,往后总会进入西方背景的世界,而祂为创世神……

    平康坊内共有两座佛寺,一大一小。

    大者为保唐寺,紧挨着南坊门,小者为阳化寺,与东市仅隔着一道坊墙,就位于东街之上,四周住着散户,香火不如保唐寺,但却也差不到哪里去。

    三人边走边说,不知不觉,竟来到了此处,绿瓦白墙,远远就听到从佛堂内传出的声响。

    笃笃笃……

    敲木鱼的声音与诵经声交织在一起,朦朦胧胧,听起来格外空灵。

    按照惯例,千蕊姑娘每次遇到佛寺,都会进去拜一拜菩萨、佛祖,而这次身边跟着一位景教僧,她只能作罢,并在心中默念了一句:佛主勿怪。

    米利斯则又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虽然景教在长安未曾大兴过,但他却不嫉妒,只是神色平静地看着寺门。

    一枯一荣。

    十愿中有一条:不可动贪念。

    而米利斯只需静静等待,景教总有大兴之日。

    佛门喜清净。

    故而,百姓路过此处,都会不自觉地噤声,哪怕今日是上元佳节。

    在陆离眼中,那装饰着鸱尾的屋顶舒展平远,缭绕的香火隔绝了纷争,在闹市中逐渐归隐,愈发纯粹。

    山门外,站着两个和尚,一大一小,见三人望来,皆合手行礼,宝相庄严。

    视线错开。

    陆离等人继续向东坊门行去,背影渐行渐远。

    小沙弥恢复了天真烂漫,攥着老和尚的袖口,欢欣雀跃道:“师傅,那就是景教僧吗?”

    “守真,你前月领了戒牒,已入门中,需知山门之内,不可妄语外道。”

    老和尚语气温和。

    “知道了。”

    小沙弥点点头,又道:“师傅,我观波斯僧旁边那位檀越颇为不凡,气成五彩,看似文弱,却能听出狼啸之声。”

    “与我佛有缘啊。”

第三十五章 施主,大萨宝有请

    景教,其实就是基督教的一支,因受到正统教会的迫害,被打为异端,不得不选择向东迁移。

    刚传到大唐那会儿,谁都不清楚它的底细,以为是从波斯传来的教派,索性将其称为波斯胡寺,门徒则为波斯僧。

    这些年来,景教不断上表朝廷,请求官方为自己正名。

    可惜,朝廷一直没有做出回应,民间大部分人还是按照惯例,称他们为波斯僧,其实,最正确的叫法应该是景僧,同时,更不应该称他们为教派为波斯胡寺——

    那个用来指祆教或摩尼教更加适合。

    景者,大也,昭也,光明也。

    这可比什么胡寺好听多了。

    可惜,大部分长安百姓对夷教并不感兴趣,直接一语以概之。

    正因为如此,米利斯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需要努力传播教义,让更多人发自内心地去信奉阿罗诃天尊。

    “波斯僧,波斯僧。”

    此时此刻,一群孩童正围着样貌奇怪、服饰迥异的米利斯打转,笑得开心极了。

    “各位小施主,我乃景僧。”米利斯一边举起挂在胸前的十字架吊坠,一边给孩童发糖,“上元安康。”

    “入我门中,永得十字庇佑。”

    “佩十字,享安乐。”

    给孩子们留下两句神神叨叨的话,米利斯继续走在前面引路。

    “郎君,你既与景教有缘,何不入教?”

    千蕊虽不清楚那阿罗诃天尊命人所传的那句话究竟意味着什么,但她却能看出,陆离的确与之有旧。

    “或许,我与其它教派更加有缘呢?”

    陆离不欲回答,随口说了一句托词。

    “莫开玩笑。”千蕊对神佛颇为敬畏,正色道:“能得一位神祇看重,已是十世修来的福气,郎君怎能如此贪心,奢望更多。”

    对她而言,这景教之内确实供奉了一尊真神,没有太多清规戒律,只要求信徒诚心向教即可。

    见千蕊姑娘陪自己出来一趟,竟隐约成了一名基督教徒,陆离心中颇为无语,可又没什么好阻拦的,毕竟耶和华不是邪神。

    这时候,心思细腻的千蕊也隐约察觉到陆离没什么谈兴,便不再多言。

    眼下,太阳已开始西沉。

    长安城愈发热闹。

    事实上,大唐境内不仅仅只有这一座城市在狂欢。

    数百里外的洛阳,月光三五夜,灯焰一重春。烟云迷北阙,箫管识南邻。洛城终不闭,更出小平津。

    南方的扬州,灯烛华丽,百戏陈设,士女争妍,粉黛相染。

    甚至在偏远的甘肃凉州,也是一派繁华,灯影连旦数十里,车马骈阗,士女纷杂。

    只不过,没有城市能出长安左右罢了,而今,不仅是居住在长安的百姓出门游玩,周边州郡的主官也派出乐队来此争夺魁首之位。

    歌姬打扮得花枝招展,站在花船顶端献艺,乐工则坐在下方吹拉弹唱,连负责拉旱船的牛也迎来了牛生巅峰,它们要么披着虎皮,要么被装扮成大象、犀牛,正应了那句:招摇过市。

    “彩!彩!”

    天色尚早,几名百戏艺人便耐不住寂寞,随便找了个地方开始表演。

    摔跤相扑、斗鸡舞马,缩骨钻圈、口吞钢剑……一个比一个吸人眼球。

    当然,最受喜欢的还是漂亮姑娘,上元佳节期间,不少好面子的女子不惜倾家荡产,也要让自己大出风头,花冠、霞帔,价值何止万钱?

    只见浮薄浪荡子站在街边,手捧小食,目光飘忽不定,寻找心怡的佳人。

    为了不再被人堵在路上围观,陆离路过一处街边摊时,特意买了张面具:青面獠牙,甚是骇人。

    在人潮中行了近三个时辰,一行人终于抵达城西,其实,昨日陆离便来过此处,黑鬃马的发型就是他在这里请胡人师傅帮忙做的。

    不过,与昨日相比,西市景象有了极大的改变,原先用布遮住的彩灯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火凤振翅、腾龙蟠柱……绵延数里,而每一尊彩灯旁都竖着旗幡,上书各家商号的名字,这是为了展示实力,你若扎三丈,那我便比你多上半丈,让观灯的百姓知道,谁家更豪奢。

    这叫斗灯。

    只待夜幕降临,整座城市华灯大放。

    由于三人有正事要做,皆无心赏玩,快步朝义宁坊行去。

    然而,从西市边缘离开,路过礼泉坊与布政坊之间的大道时,意外还是发生了。

    两名全身被红袍遮盖,只露双眼在外的异族僧侣拦住了去路:“施主,我教大萨宝有请。”

    而这次,陆离认出了对方的身份,祅教祭祀,长安城最强势的外来教派,信众上万,不仅受到胡人的信奉,连很多唐人也对其多有供奉。

    “你认错人了。”

    陆离不想跟陌生教派扯上关系,哪怕继承来的记忆告诉他,祅教势力很大,且受到朝廷认可。

    “小僧没有恶意。”左边那浑身被红布遮住的僧侣,殷勤道:“我教在隔壁礼泉坊举行祭火仪式,大萨宝请陆卿过去观礼。”

    一语点破陆离身份。

    面具之后,陆离皱眉。

    为何今天会有这么多胡僧找自己?

    难道接下来还会有道士、和尚,依次找上门?

    真把我当成西天取经的唐长老了?什么牛鬼神蛇都想来啃一口!

    一旁,米利斯面沉如水。

    虽说他不介意陆离拒绝加入景教,但并不意味着别的教派可以趁虚而入。

    “带路吧。”

    陆离心中升起探寻之意,要知道,他可跟拜火教一点关联都没有,而对方却特意派出祭司前来邀请,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不多时,三人被引到礼泉坊西北角,这是一处占地颇广的建筑群,门外燃烧着三坛熊熊圣火,并供奉着一块巨型石板。

    “郎君,这半人半鸟形的东西是什么?”

    此刻,千蕊正用一种颇为怪异的眼神盯着陆离。

    米利斯语气不善,代为回答道:“阿胡拉·马兹达,是祆教中代表光明和正义的最高神,相传,教徒通过拜火就可以和祂取得沟通。”

    若非要带贵人回寺中取走阿罗诃天尊赐下的神物,他根本不会踏足外道所在之地。

第三十六章 演法

    赛祅。

    民间对拜火教祭祀仪式的一种称呼,每次举办都会吸引不少老百姓围观。

    此时此刻,一群高鼻梁、深眼窝的西域人士,围在祅祠外吹拉弹唱,有人弹琵琶、有人敲鼓,有人吹笛,或坐或立,堪称群魔乱舞。

    但若是把这些人跟那些身份低微的艺人相提并论,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他们中的大部分是从西域来大唐经营的豪商,几乎垄断了西市的马匹、香料交易。

    而今又有节度使安禄山为其撑腰,连佛、道两家都不愿意对它进行打压,以免得罪朝廷中的胡人势力。

    “贵人,请。”

    红衣祭司去而复返,他从烤架上取下一块烤羊里脊,用金盘呈送到陆离面前,而另一名祭司则用双手递来一支银匕首。

    至于米利斯和千蕊姑娘,两人直接被无视了。

    景僧为外道,能踏入此处、不被驱逐,已是看在陆离面子上了。

    而千蕊在祭司眼中,跟寻常汉人没什么区别,可以旁观祭祀典礼,但没有资格受到礼遇。

    没错,祅教极度排外,哪怕他们身在长安,依旧拒绝收取唐人教徒,只在胡人圈子里内传。

    “为何不见大萨宝?”

    陆离端着盘子,环顾四周,并没有动匕首。

    “大萨宝正在取圣火。”

    红衣祭司汉话说得极其流利,但回答完之后,又转头对着教众叽里咕噜讲了一堆粟特语。

    紧接着,一名头戴尖顶毡帽,身穿团花翻领袍的胡人大汉从人群中走出,他并非商人,而是本祠教众。

    这胡僧先是朝陆离点头致意,发出和善的微笑,而后拔出腰间短刀,猛地戳进腹中。

    尖锐的喊声自身侧响起,千蕊姑娘看到鲜血从伤口处喷出,而那胡僧却不以为意,还在用力自戕。

    对此,胡人们表示习以为常了,他们一边吃着烤肉,一边欣赏表演。

    没过多久,利刃从后背破出,祅教僧依旧没有打算,他将上衫褪去,慢悠悠地转了一圈,似乎是给众人查验。

    “西域幻术?”

    千蕊似乎缓了过来,并窥见真相。

    而陆离摇了摇头,淡然道:“并非幻术,至少我没看出这是幻术。”

    所谓幻术,低劣一点的欺骗视觉,上得了台面的不仅欺骗视觉,还能骗过旁观者的嗅觉,或者其它。

    在他看来,那祅教僧真在给自己开膛破肚,横切竖划,肠断肚裂,可稀奇的是,心跳依旧如常,跟个没事人一样。

    这时候,红袍祭司看着正在用圣水冲刷伤口的门人,颇有深意地问道:“贵人感觉如何?”

    “祅教有妙法。”

    话落,陆离笑了笑,目送那开膛破肚的祅教僧走回人群。

    “既然如此,还请贵人再观一场。”

    得到示意后,又一祅教僧走了出来,身上没有带刀,但却拿了一根足有半人高的长铁钉,先是冲着众人嘿嘿一笑,而后二话不说,铁钉冲着天灵盖直挺挺刺去。

    “贫僧欲往肃州祅祠一趟,贵人欲要何物?在下可为你取来。”那僧人乐呵呵地看着陆离,旁边站着一人,拎着大铁锤不断敲打铁钉,不多时,钉头从胡僧腋窝透出,血流满地。

    肃州位于西北边陲,距长安足有千里之遥,陆离还真猜不出这祅教僧欲使什么手段。

    “若没有想好,贵人也不必着急,小僧还能撑个一时半刻。”那大胡子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盘腿坐在地上耐心等待。

    “烤驼峰,如何?”

    陆离第一次接触这种玄法,心中倒没什么恐惧,就是想开开眼界。

    西北以骆驼运输为主,即充当驮力,又可充做食物,祅教僧说要去肃州一趟,带个烤驼峰回来不过分吧?

    “可,贵人在此稍待片刻,小僧去去就回。”那腋下夹着铁钉的大胡子合掌大笑,直接跃起,真真腾空而去了。

    没睡醒?

    中了幻术?

    看到这一幕,陆离终于变得郑重起来,开始用气机去感应贪狼星,黑鬃马心有所感,亦往主人身边靠了靠。

    “不必紧张。”红袍祭司看向陆离身后,瞳孔微缩,“我教没有恶意,加之贵人有朝廷气运加身,万法不侵。”

    “吾等是为展示我拜火教玄法。”

    下意识地,陆离看向景僧米利斯,此刻他手捏十字架,闭目念叨着自家经文。

    “郎……狼……”

    千蕊身子打颤,她感觉自己生活了十六年的世界变得格外陌生。

    两个被利器刺穿身体而不死的僧侣,其中一人还能御空飞行。而与自己相处了一天的大理卿更加恐怖,身后悬浮着一头青狼,神情淡漠,只是偷偷瞥了祂一眼,就感觉如坠冰窟。

    “贵人莫急,小僧归矣!”

    声音似从天边传来,眨眼之间,一道身影出现在眼前。

    铁钉仍被夹在腋下,只是手中多出一金盆,里面热气腾腾,香味四溢。

    “今是祈祷日,肃州祅神寺亦准备了贡品,刚好有贵人要的烤驼峰。”

    为了证明自己真去了肃州,那钉腋胡僧将攥紧的拳头松开,一捧从地上随手抓起的雪沙浮现在众人眼前。

    “贵教究竟是何意?”

    陆离眉头紧皱,大有一言不合就开干的架势。

    神神叨叨。

    不过,倒也有一桩有价值的信息:朝廷气运加身,万法不侵。

    这很有可能就是邪祟没有掀起太大风浪的原因。

    “大萨宝昨夜梦到了最高主神阿胡拉·马兹达,祂说一位有缘人莅临长安,叮嘱吾等好生侍奉。”

    对此,陆离并不感觉意外,毕竟有景僧米利斯寻他在前。

    “感谢贵寺招待,在下眼界大开,甚感荣幸,只是有俗事急需处理……”

    听到这里,两大红衣祭司哪里不知道陆离的意思,齐声道:“待大萨宝点燃圣火,完成祈福仪式,贵人即可离去。”

    圣火?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念及此,陆离感觉有些出戏。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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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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