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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堵上西楼     一品宰辅txt下载     一品宰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一章 谁薅了我的马毛!

    这显然是个极好的主意,就连季星儿都认为不错,可季月儿却摇了摇头,“他无意为官,其实就凭他前面的两首诗词,恩师就准备举荐他的,可他拒绝了。”

    周若兰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当今大辰,科考才刚刚兴起,大辰的官员依然以举荐为主,因为科考需要层层选拔仿若过那独木桥,实在太难出头。

    但举荐不一样,举荐上去之后,受皇帝钦点,直接就可以面圣,若是殿前答对合了圣上的胃口,这官儿就看圣上怎么去封了。

    再不济也是一县之县令,就像季县令一样。

    若是再有几分气运,还可能一步登天直接被圣上册封为一州之知府,就像当今右相姜上游一样,那可是大辰学子们心中的偶像——

    大辰二年,年仅二十二的姜上游受北都候罗浣溪之举荐,得大辰皇帝圣恩册封为山南道赢州知府,又三年被陛下召回长安,任户部侍郎,又三年官居户部尚书,又三年官拜右相!

    三十一岁官居二品,这显然是官运亨通三步登天,所以这位姜上游姜丞相又被称为姜三步。

    这举荐就是第一步!

    所以举荐的名额无比珍贵,整个大辰,拥有举荐资格的人也不过区区三十。

    他们可都是这大辰皇朝的开国功臣或者朝中大员也或者大辰之大儒!

    无论哪一种,都是天下学子们仰望都难及顶的大人物,可许小闲居然拒绝了!

    “他是不是傻?”周若兰震惊的瞪大了眼睛,觉得那许小闲当真是个傻子!

    如此珍贵的机会他居然不懂得珍惜!天下文人,写下诗词文章无数,拼了命的去投递给那些大人物们,那可是做梦都想着自己的诗文能够入了这些大人物的法眼,能有个举荐的机会,可许小闲他、他居然拒绝了!

    “我曾经也这样认为,但现在却不觉得了。”季月儿取了一方手绢擦了擦脸上的泪痕,露出了一抹幸福的微笑,看得周若兰心肝儿一颤。

    文青少女自己尚未意识到她已经踏入了许小闲的这个天坑,还正在向下滑落,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为何?”周若兰极为不解。

    “不为何,就觉得现在这样……挺好。”

    季星儿翻了个白眼,你挺着也不太好!

    诗词文章她不太懂得,但她从姐姐的这番话中已然明白了姐姐一往无前的决心。

    姐姐是对的么?

    火红少女不知道,她现在倒是明白了那许小闲极有才华,若是他真去了竹林书院的端午文会,他恐怕真能成为这凉浥县的第一才子。

    可那又如何?

    他终究有病,难说哪一天就死了,生命的长度戛然而止,何来生命的宽度?姐姐啊……

    火红少女深吸了一口气极为认真的看向了姐姐,“你可莫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悔恨一辈子!”

    周若兰连忙点了点头,“文章是能够当饭吃,但许小闲这碗饭能吃多久?月儿啊,他那碗可是随时会破的,要不……咱们不急再看看?”

    “对了,那日在定芳楼,他那婢女倒是给了我一张华神医给他开的方子……若你坚持,我便回去取些药送给他,那样即便治不好他,这病情想来也能得到控制,啥时候华神医再有来凉浥县,咱们再请华神医给他瞧瞧?”

    季月儿无法拒绝妹妹和闺蜜的好意,便点了点头望向了墙边的那树红杏,“那就有劳你了,他那药需要多少银子记在我帐上。”

    “能治好他就是天大的事,谈什么银子……对了,伯母这次去长安有些日子了,何时会回来?”

    伯母指的是季月儿她娘简秋香。

    “估摸得到七月。”文青少女趴在了桌子上,双手撑着下巴怔怔的望着那堵墙,思绪儿似乎没有在娘亲的身上,她忽然咬了咬嘴唇,水灵灵的眼睛狡黠的眨了眨,墙的那边有声音传来——

    “来福,杀一只鸡,今儿少爷给你们做一道绍兴醉鸡。”

    “稚蕊,把这些艾草浮萍摊平了晒好,你来推磨,呆会少爷我来点豆腐。”

    季月儿回头,“他回来了!”

    季星儿的思维显然没有在许小闲回来这个问题上,她的眼睛也陡然一亮,“绍兴醉鸡,这道菜好像淡水楼都还没有呢。”

    “别去干那事!现在咱们是邻居了,你可莫要再去给我惹来麻烦!”

    周若兰不知道季星儿惹了什么麻烦,她也望了望那堵墙,笑道:“这眼见着就快中午了,要不咱们也去淡水楼吃个饭?”

    “不去,得快些将这院子收拾好。”

    季月儿站了起来,又开始指挥着家丁下人们忙碌着,周若兰悠悠一叹,看了看这位头铁的闺蜜,知道自己说的那么多话全然无用。

    她已经坚定的爱上了许小闲!

    并且在这条不知道通往何处的小径上狂奔。

    再也无法回头,恐怕就连她娘也难以将她劝说上岸。

    周若兰起身告别走了,寻思将那方子的药取了,明儿再给季月儿送过来。

    这大致是她能为这头铁的闺蜜做的唯一件事了。

    季星儿也瞧了瞧那堵墙,咽了一口唾沫,听见了隔壁的狗叫声,终究压抑住了翻墙而过的念头。

    “姐,那我也回去了。”

    “嗯,下午要不要来?”

    “有啥事?”

    “有来就去找一下谢木匠,请他来这里看看,得打一些家具。”

    季星儿撇了撇嘴,“好吧,你可答应过我的,必须得有我一个房间!”

    季月儿俏皮一笑,“那你以后还和我比大小不?”

    “哼,不比还不是比你大!”

    季月儿瞪了季星儿一眼,“滚!”

    季星儿仰着脖子就像一只骄傲的火鸡一般走出了这主院来到了前院,季月儿刚好坐下正想再仔细的看看这首【长相思、汴水流】,却突然听见了前院传来季星儿的一声惊呼:

    “啊……!”

    “谁?是谁薅了我的马毛!”

    “我要杀了他!”

    季月儿一怔也起身来到了前院,看见的是一匹光溜溜的大白马。

    光溜溜的大白马也正一脸委屈的看着季星儿。

    隔壁正在点豆腐的许小闲手一抖,望了望这堵墙。

第六十二章 他是你姐夫!

    在凉月巷子忙活了一天的季月儿回到了家里。

    洗了一个香喷喷的澡,穿上了一袭白色的睡衣,搓着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坐在了书桌前。

    书桌上摆着的是那一首长相思。

    这是一笔多么畅意的字啊!

    这是一首多么有意境有深意有文韵的词啊!

    这短短月余时间,从那首三月三开始,他就作出了三首绝妙的诗词……季月儿微蹙了一下眉头,这以前的十余年时间里,他怎么就没有作一首诗词呢?

    文青少女又开始脑补起来——

    他曾经在竹林书院苦读四书五经,求的是功名利禄,而今他放下了这一切,心情坦然……也或许心情郁结,便有了这三首诗词。

    先生说前两首都极有可能能入文峰阁,那么这一首呢?

    这首长相思寥寥三十六个字,便道尽了天下愁怨和哀思,发乎于心跃然于情终究止于孤寂,这是他内心真情的写照,是父亲的退婚导致了他肝肠寸断才有了这样的怨念。

    少女抬头望着窗外的星月,表情肃穆,朱唇儿亲启:“许郎,我对不起你,我知你心,愿往后余生……长相依!”

    季星儿恰好走了进来,她唯一的那匹大白马不知道被哪个天杀的给薅秃了,心情很不美丽,郁结的少女瞅了季月儿一眼,撇了撇嘴:“啧啧啧,许郎,还想长相依,害不害臊?他能活多久?叫你吃饭了!”

    很明显季星儿来的不是时候,她打断了文青少女的无限感怀,破坏了文青少女刚刚营造出来的美妙气氛——

    季月儿恶狠狠的瞪了季星儿一眼,“吃吃吃,就知道吃!能不能有点内涵?”

    季星儿嘻嘻一笑,挺了挺胸脯,“内涵……内涵能有这东西管用?”

    “肤浅!出去,我换身衣服就去。”

    季星儿仰着脖子骄傲的走了,季月儿深吸了一口气,垂头看了看胸脯,幽幽一叹——老天爷,你不公平!

    她脱去了睡衣,摸了摸光洁的肌肤,这人生啊,终究会有些许遗憾,就像这身体一般。

    她换上了一身白裙,想了片刻,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了那份婚书,得给父亲,让父亲无论如何也得再送到许小闲的手里!

    少女的信念无比坚定!

    他不是肤浅的人,他有如此才华,喜好怎可能是这东西的大小!

    季星儿那家伙就喜欢舞刀弄枪,唯有我才能够和许郎灵魂共通琴瑟和鸣!

    季月儿挺直了腰,面色坚毅,也骄傲的走了出去。

    ……

    ……

    季府饭堂。

    季中檀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快意的畅饮了一口,砸吧了一下嘴,捋了捋那两撇山羊胡须看向了季星儿。

    “星儿,”

    “嗯?”

    “为父记得你曾经说喜欢着银甲披大氅手握长刀百战百胜的大将军……”

    季星儿眼睛一亮,放下了碗筷,“是呀,莫非爹爹有这样的人选?”

    “啊、这倒不是。为父这些日子寻思,繁之这小子是个文人,莫要说着银甲披大氅百战百胜,他恐怕连刀都拿不起。所以……”季中檀又端起了酒杯,看着一脸懵逼的季星儿,酝酿了片刻,说道:“所以为父觉得他还是和你姐姐更合适一些,你呢……当断则断,不断……反受其害呀!”

    季月儿顿时看向了季星儿,眼里满是疑惑——这季星儿,她口口声声说要抢了许小闲,听爹这席话……莫非、莫非她还真对许小闲动了心思?

    季星儿就郁闷了,“爹,你说啥呢?我怎么可能看上那傻子,还是个脑子有问题的病人!”说着这话,季星儿撇了季月儿一眼,又道:“也只有姐这样的痴女才会被他给迷惑了,书读得多看来也读得有些傻了!”

    季月儿不乐意了,她也放下了碗筷,“说谁呢?谁读书读傻了?人家许小闲三首诗词无一不是绝品,这叫才华,八斗那么高!你不学无术侮辱斯文知道什么?”

    “好了好了,都别吵,”季中檀双手虚按,姐妹二人互瞪了一眼,视线交错间仿佛有刀光剑影。

    “星儿啊,爹今儿说这些是为了你好。繁之有病这是事实,你姐姐既然在他隔壁买下了那宅子……月儿,你真的想好了么?你先别忙着回答。”

    他又看向了季星儿,“你姐种我,喜读诗书,你呢种你娘,喜弄刀剑。这没有错,自幼爹也没有干涉你们的喜好。但现在你们大了,到了寻找自己夫婿的时候了。那许繁之虽然有病,但文采确实了得,你姐既然有这心,爹依旧不会干涉。”

    “爹就你们这两个女儿,曾经想的是留一个招婿,现在爹也没有这个想法了。但是……!”

    季中檀心里一直记挂着许小闲兜里的那个绣着一个星字的绿色荷包,这简直是他心里的一道魔障。

    大女儿入了许小闲那火坑,这二女儿……难不成偷偷摸摸的已经在了许小闲那火坑的底下了?

    所以这事儿他必须得弄明白,必须得及时掐断季星儿的念头,将她从那火坑中给拽出来。

    季中檀看向季星儿的视线颇为沉重,语气也极为沉重:“你给许小闲的那荷包……是怎么回事?”

    季月儿陡然一惊,难以置信的看向了季星儿——她说要抢了许小闲,难不成她已经有了实质的行动?

    也是,第一次砸了人家可以说是误会,那第二次呢?

    定芳楼那么宽敞,她偏偏就差点砸到人家许小闲的头上,有那么巧的事么?

    她肯定是故意的!

    季月儿咬牙切齿,好你个心机如此之深的狐狸精!

    “爹……!”季星儿这就很冤枉了,“那荷包不是你想……”

    季中檀打断了季星儿的话,“爹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你们姐妹以后都能幸福。荷包的事就不要再提,你记住,他是你姐夫!你对他不可有任何非分之想!”

    季星儿咽了一口唾沫,“姐夫……他们八字都还没一撇呢。”

    季中檀心里咯噔一下,完犊子了,这小女儿这话的意思是不会放手?

    季月儿心里也顿时一紧,忽然瞧了瞧季星儿胸前的骄傲,忽然有些不自信起来,她连忙从袖袋中取出了那婚书递给了父亲:

    “爹,这婚书还得请爹送给许小闲!”

    “嗯,明儿爹就送去……星儿,他非你良配。”

    季星儿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他和我有什么关系?”

    季月儿淡淡说道:“关系还是有的,他是你姐夫!”

第六十三章 一碗豆花

    老百姓的记忆果然是有限的。

    这才二十来天过去,凉浥城几乎再没有谈论许小闲通灵这事了。

    不过许小闲依然极少抛头露面,偶有出门也是乘着那辆老马破车,更多的时候他是呆在这宅子里安静的做个宅男。

    不是他有社交封闭症,而是他的思想依然难以融入在这样的一个时代。

    但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都在改变,都在不停的暗示着自己——曾经那个文明的社会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没有电脑没有手机,许小闲不能让自己的脑子太过于空闲,因为空闲下来之后总是会想起新婚不久的妻子秦若曦。

    想起秦若曦就会想起隔壁的老王,这种感觉很不好。

    这都四五个月了……若曦,你也该去寻找你余生的幸福了。

    许小闲走出了房间,抬眼一看,朝阳又升起来了,说好的晨跑呢?

    难道这就是典型的拖延症?

    好吧,这身子骨,真的需要锻炼了。

    他伸了个懒腰来到了闲云水榭……“咦,我昨天写的那首词呢?怎么又不见了?”

    石头桌子上依旧放着笔墨纸砚,还有那方理应名贵的镇纸,却偏偏少了那首词。

    这是被风吹跑了还是遭了贼?

    这贼……难不成还是个文贼?

    许小闲四处张望了一下,觉得有些不太安全,看来得请一两个护院家丁了。

    他又磨着墨,想了想,落笔在纸上:

    【明日歌】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

    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搁笔。

    这是一手漂若浮云、崩浪雷奔的草书,许小闲咧嘴一笑,还行。

    于是,他又提笔在这首明日歌的后面补了一行字:

    立帖为证,明日始,卯时起,晨跑五里!——许小闲誓!

    用镇纸压住了这张纸,许小闲坐了下来,寻思着去看望张桓公总得带点什么……若是前世自然是带些烟酒茶营养品什么的,可这地方能带点什么呢?

    思来想去没有答案,那便等两天那蚊香和牙刷做好了给他送些过去。

    大儒也要刷牙也怕蚊子不是?

    稚蕊提起的八月科考这事儿得提上日程,功名这个东西是很重要的,不是为了当官,当官就走张桓公的举荐之路了。

    有个举人身份,以后就算是出行也会方便许多,更不用说见了官老爷不需要下跪了。

    所以这脑子里哪怕是那些四书五经依旧熟悉,也得再翻翻书看看。

    解元就别去想了,能够上榜就完事,所以压力倒不是太大。

    对了,这一晃眼二十来天过去了,那周阎王屁股上的伤恐怕已经痊愈,这些日子风平浪静,莫非他就这样将打落的牙吞进了肚子里?

    这事儿可得小心着点,万一人家来阴的……得去寻个武器店看看有没有弓卖,来福有一把子力气,让他丫的练练刀剑。

    许小闲在闲云水榭做着短期计划,稚蕊像一只蝴蝶一样的飞了过来。

    “少爷……”稚蕊局促不安。

    “我、我好像没做好,它没凝结成豆腐,稀了。”

    许小闲一瞧,乐了。

    “我告诉你啊,豆腐这个东西,做实了就是豆腐,做稀了就是豆花,再不行就是豆浆,放臭了就是臭豆腐……总之,这东西随便怎么捣鼓都行。”

    “来来来,这东西正好熬成豆花。”

    凉浥县有豆腐也有豆花还有豆浆,并不新鲜,只是没有他说的臭豆腐。

    稚蕊这些日子似乎已经习惯了少爷的作为,她居然没有好奇的问问这曾经的书呆子少爷怎么会做豆腐的!

    现在他还要煮豆花。

    稚蕊想的是少爷做的豆花会是怎样的味道呢?

    这月余以来,几乎都是少爷做菜,少爷的手艺无疑是绝好的,少女曾经疑惑,曾经怀疑自我,但现在……现在她似乎已经麻木,觉得这就是理所当然。

    这些日子发生了太多的事,比如收拾张管家、比如审尸破案、比如写诗、比如卖那菜品方子给陶掌管,也比如昨儿少爷点的那豆腐。

    一切的一切,都无法在曾经的少爷身上体现出丝毫。

    稚蕊只能认为是少爷得了那病之后脑子开了窍,也或者是少爷真的得到了神灵的庇佑。

    不然怎么想?

    想不明白就不如不想,少爷说那不过是徒添烦恼罢了。

    少女是快乐的蝴蝶,少爷不发病,少爷能做好吃的,这就够了。

    主仆二人来到了厨房。

    “少爷,”稚蕊烧着火,抬眼看了看许小闲,“你不是说今儿个请陶掌管来府上么?”

    “今儿没空,改天吧。”

    “少爷,书还是要读的,不是我多嘴,也不是我想要你当官,毕竟那么辛苦的读了那么多年……”稚蕊往灶里塞了一把柴火,又道:“就像种庄稼一样,辛辛苦苦开垦出了田地,辛辛苦苦施肥播种了下去,眼见着就要收获了却不要了……反正我觉得挺可惜的。”

    许小闲看了看稚蕊,这丫头可以啊,还会举例说明了。

    他咧嘴一笑,“秋闱不是八月份么?还早,到时候去看看。”

    这还早?

    就剩下四个月了!

    稚蕊撇了撇嘴没有再劝,心想罢了,少爷平平安安不犯病,这其实已经是天大的洪福了。

    “豆花你吃甜的还是咸的?”

    稚蕊一怔,这凉浥城张豆花家卖的豆花不都是咸的么?还能吃甜的?

    她还没有回答便听许小闲又说了一句:“嗯,还是吃咸的。”

    稚蕊不明所以,许小闲没有解释——这世界没有白糖,只有蜜糖和贻糖,饴糖也就是麦芽糖——这两个玩意儿都是奢侈品,而今的大辰极度缺粮,寻常人家哪里有多的粮食来熬糖,自己家里也没有。

    至于养蜂……对这个世界的养蜂技术还不了解,这个可以研究一下。

    麦芽糖这个东西要做其实很简单,成本并不高,许小闲决定空了之后弄点出来给这丫头解解馋,再顺便卖卖。

    三碗热腾腾的豆花——稚蕊一瞧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雪白的豆花上是一勺子精肉臊子,细碎的一小撮香葱撒在上面,那香味儿便在这晨风中飘散开来。

    可许小闲还是有些遗憾,没有油泼辣子的豆花是没有灵魂的。

    主仆三人幸福的享用着这美味的豆花,隔壁的季星儿使劲的抽了抽鼻子……“姐,你闻到了没有,好香!”

    季月儿默默的咽了一口唾沫,看了看隔壁的那堵墙。

第六十四章 冤家路窄

    “说,那荷包是怎么回事?”

    闻着隔壁传来的诱人香味儿,季月儿终究忍不住还是问了出来。

    季星儿脖子一扬,乜了季月儿一眼,“我就偏不告诉你!”

    “哼,不告诉我是吧?这院子可就没有你的房间了!”

    “哼,你当我稀罕?到时候我直接住在许小闲的府上,我先嫁入许府,你想进门还得我点头同意才行!”

    “季星儿!”

    “恼羞成怒了?”季星儿骄傲的挺了挺胸脯,抬步就走了出去,撂下了一句话来:“你虽然是我姐姐,可我就是比你大!”

    “你……!”季月儿恶狠狠瞪了一眼季星儿的背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坐在了凉亭里,双手撑着下巴,忽然觉得了无生趣——

    许小闲自始至终不知道自己就是他曾经的未婚妻季月儿。

    许小闲认识的是季星儿。

    只是从那天在的情况看起来,他对季星儿明显是排斥的,他怎么可能接受了季星儿送于的荷包?

    女子的荷包是不可以随意送给男子的,虽然它没有绣球那样正式,却也代表着女子的心意。

    季星儿她难不成是见了许小闲之后改变了口味?

    这没有道理呀,就算她改变了口味,她又是怎样让许小闲回心转意了的呢?

    站在一旁的梓儿忽然说了一句:“小姐,你可记得二小姐第一次砸了许公子,将所有的银子都赔给了许公子……奴婢想,当时二小姐恐怕在情急之下将那荷包一并塞给了许公子,这才有了这样的误会。”

    季月儿恍然大悟,她直起了腰,眼里星光灿烂,“对对对,一定是这样!哼,季星儿想恶心我……明儿爹爹将婚书送给了许郎,我倒要恶心一下她!”

    梓儿抿了抿嘴,终究没有说许小闲的不是。

    季中檀也在县衙的官署里煮着一壶茶,陪他喝茶的是刚来的刑名师爷杜正纯。

    “东家,刚刚得到凉州通判连大人的文书,说要提张秀、就是繁之府上的那管家去凉州……这事儿您看……”

    季中檀一怔,张秀他已经审过,是长安中书舍人徐瑞徐大人曾经的家奴,按说张秀在这偏远的凉浥县被抓这消息他不应该知道……

    周巡查周扬!

    一定是他!

    这张秀要说罪过远不至于惊动凉州通判,可连大人却下了这文书,这背后一定就是周扬或者是凉州刺吏曹不动的指示。

    许小闲砍了周阎王一刀,在官面上有张桓公压着,但这背地里……提审张秀只是一个借口,或许他们会有更多的手段。

    “若是正式文书我们就没有留人的理由,这样,我儿季月儿不是在凉月巷子新买了一处宅子么?就在繁之隔壁,明儿个派刘能去那里看着一点,保护好繁之。”

    ……

    ……

    今儿个一大早许小闲起了床。

    说好的跑步锻炼身体,他看了看自己这细胳膊细腿,觉得这事儿得提上日程了。

    毕竟这凉浥县说起来依旧是大辰皇朝的北部边境,万一北地那边的魏国真打过来了,无论如何也得跑的更快一些不是?

    想着这跑步就不带着稚蕊和来福了,于是他取了那根电击棍插在了腰间。

    那只鹅黄的蝴蝶正好开了门出来,还是睡眼惺忪的模样。

    少女伸了个懒腰便看见了许小闲走来,稚蕊瞪大了眼睛——正月初一之前,少爷真的是三更睡五更起在十年如一日的在苦读。可自从正月初一之后,少爷几乎都是睡到大天白日才会起床。

    今儿个他又是怎么了?

    稚蕊望了望微青的天光,“少爷,你这是要做啥?”

    “少爷我去锻炼一下身体,昨儿教你弄那豆花豆浆啥的学会了吧?呆会就煮豆花,记住一定要洒上一撮香葱!”

    稚蕊愕然的张了张小嘴儿,“少爷几时回来?”

    “半个时辰。”

    “哦……”

    稚蕊看着许小闲出了那月亮门,心里依旧有些怪异。

    不过少爷弄的那豆花真的很好吃,来福那家伙吃了足足四大碗!

    嗯,自己好像也吃了两碗。

    稚蕊收回了念头,少爷说要去锻炼,这是一件好事,那我就去熬豆花去,再给少爷配一个煮鸡蛋,应该就是少爷说的营养早餐了。

    许小闲出了门,从凉月巷子出来就是长长的过桥巷,他拐入了过桥巷子一路小跑跨过了三道桥,来到了淡水巷子。

    真特么的累!

    许小闲张着嘴喘着气,原本就不快的脚步变得更慢……其实和散步差不多。

    淡水河沿着淡水巷子在缓缓的流淌。

    他徜徉在这淡水河边,看着河边的青翠柳树,深深的吸了一口这清新的空气,觉得这古代的空气是真的好。

    他站在了淡水河边,望了望这潺潺流水,看了看天色,天光已经大亮,该回去了。

    他转过身来,继续小跑,身后忽然传来了疾驰的马蹄声。

    他连忙让到了一侧,一匹没有毛的大白马托着一个身穿一袭红衣的女子如风一般掠过。

    “咴……”一阵马嘶声传来,季星儿停下了大白马,调转了马头,向许小闲冲了过来。

    她觉得那人的背影颇为熟悉,不太确定,就想瞧瞧。

    那大白马呼哧一家伙停在了许小闲的面前,许小闲还以为事情败露吓了一跳。

    他摸了摸腰间的电击棍,心里踏实了几分,抬头仰望着赵历影、不、仰望着那小妖精,“好狗不挡路!”

    季星儿原本就是瞧瞧,本来还觉得这许小闲在跑步很是奇怪,却没料到许小闲一句话如箭一般扎在了她的胸口。

    “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哼!”

    撂下这句话,少女原本美丽的心情顿时不美丽了,她骑在马上俯视着许小闲,手里的马鞭一指:“说,是不是你薅了我的马毛!”

    许小闲咧嘴一笑:“小妞,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不然我告你诽谤!”

    “哼!迟早会被本姑娘查到,到时候,哼哼……”季星儿咬牙切齿的瞪着许小闲,“到时候看本姑娘怎么收拾你!”

    “对了,那荷包还我!”

    许小闲不想搭理这野蛮小妖精,又放开步子跑了起来,丢给了季星儿两个字:“扔了!”

第六十五章 周氏药堂

    回到府上洗了个澡,许小闲顿时觉得浑身都轻盈了不少。

    坐在了前院的院子里,舒舒服服的吃了一碗稚蕊做的豆花,听着隔壁捣鼓什么传来的声音,留下生无可恋的常威,主仆三人上了老马破车出了门。

    许小闲需要去药铺买几味药材来做蚊香。

    周氏药堂。

    周若兰来到了药堂里,她昨儿从许小闲的隔壁回来,她去看过了季月儿新买的那宅子,本想着劝劝季月儿,却没有料到季月儿看了许小闲作的那首《长相思》之后,反而陷得更深!

    她明白了季月儿飞蛾扑火的毅然决心。

    这书读的多的人脑子通常都有些铁,季月儿看来是九头牛也拉不回头了。

    好吧,既然是自己的闺蜜,总得帮她做点什么。

    就这样,周若兰才想起了那天在定芳楼里,那丫头给她的方子。

    这是那日的承诺,也是周若兰想要为季月儿做的一件事——许小闲能不能治好这关系到季月儿一辈子的幸福。

    若是治不好……尽人事听天命吧,终究是那个脑子打铁的女人自己的选择。

    “大小姐好!”药堂坐堂郎中陈欢拱手一礼。

    “陈郎中,叫伙计按照这个方子抓五副、不,先抓十副药,记在我的账上。”

    “好!”

    陈欢不疑有它,接过方子一看顿时一惊,“大小姐……这药、这药有点贵啊!”

    “多少银子一副?”

    周若兰不懂医学,她还以为就是个寻常方子,好奇的问了一嘴。

    “这……至少得一两银子。”

    “什么?”

    周若兰倒吸了一口凉气,瞪大了眼睛,“治个精神病的方子这么贵的么?”

    “主要是里面用到了灵芝六克,人参八克,这两样就很贵了……小姐,这确实是安神的方子,这方子很好,何人所开?”

    “华神医。”

    陈欢大吃一惊,顿时将这方子奉为了圣旨一样,“原来是华神医的手笔,难怪、难怪……这方子是开给何人的?”

    周若兰白了一下眼睛,一脸幽怨,“还能是谁?许小闲呗,抓药抓药,呆会本小姐还得送去!”

    陈欢一怔,许小闲?!

    难不成华神医的这方子能治许小闲的疯病?得好生研究研究呀!

    华神医的方子流落在民间的可不多,凭这张方子,十两银子不亏还大赚了!

    只是……大小姐怎么会和许小闲扯上了关系呢?

    陈欢颇为惊奇的看了一眼大小姐,心想那许小闲审尸破案倒是出了名,可季县令却退了婚。大小姐和季县令的长女季月儿关系不错,难道大小姐反而看中了许小闲?

    这、这不太好呀,因为疯病这个东西安神是可以缓解,但若是说根治……估计华神医也做不到。

    这事儿得给老爷说说,大小姐正是懵懂年龄,可别误了终身!

    陈欢拿着方子去交给了伙计,周若兰靠着这柜台倒没有心疼这十两银子,她在纳闷季月儿。

    这么好的姑娘,她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

    大表哥哪里不好了?

    要说长相也算可以,就是文采确实差了点,可人家家里钱多啊!

    当个富贵少奶奶哪里不好?

    为啥非得去和那疯子过一辈子穷酸日子?

    关键是这日子能过得安生么?

    许小闲万一犯病,万一一家伙翘了……哎,周若兰一声叹息,抬眼就看见了门前停下了一辆老马破车。

    许小闲带着稚蕊走了下来。

    他径直走入了这药堂,看了看周若兰,面熟,“拿笔墨纸砚来,我开个方子,帮我抓点药!”

    周若兰看着许小闲,再听到这句话就惊呆了。

    稚蕊看到周若兰脸儿就笑开了花。

    许小闲看着惊呆了的周若兰就有点纳闷了,大家在定芳楼吵了一架,这都过去这么多天了,难不成还记仇?

    “我说……我要笔墨纸砚开个方子,你家只卖药没有文房四宝的么?”

    周若兰就更加惊诧了,因为许小闲确实说的是他要开个方子!

    这药方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开的么?

    那学医还有什么用?

    那考行医执照那么难还有什么用?

    关键是你许小闲本就是个病人……对了,他得的正好是精神异常之症,此刻他那病恐怕是正好发作了!

    这太可怕了!

    季月儿……你以后怎么办呀?!

    许小闲就纳闷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看着周若兰盯着自己那呆滞的目光,“本少爷的脸上难不成有朵花?”

    “啊……”周若兰醒过神来,狠狠的瞪了许小闲一眼:“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识趣?人家季县令分明已经取回了婚书,你为啥还要去招惹季月儿?”

    “这里有镜子你自个去照照,你这皮囊生得不错,可你得明白自己的问题!”

    “你脑子有病,就莫要去祸害人家季月儿啊!”

    许小闲一脸懵逼,本少爷来抓几味药怎么就祸害了季月儿?

    再说,就凭季中檀季县令那模样……他那女儿莫要来祸害自己还差不多!

    “怎么说话的?会不会说话?”

    许小闲当然不能吃了这莫须有的亏,“开门不想做生意了?”他的视线停留在了周若兰的胸前,“胸大无脑果然没错,你那脑子若是有老鼠的脑子那么大也断然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周若兰一愣,脸儿一红,“你……!”

    “你什么你?就凭季月儿那模样,她配得上少爷我么?”

    “少爷我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堂堂大辰玉面小郎君,我说小妞,你这双眼睛倒是清亮,是不是睁眼瞎啊?”

    “女人,不一定要胸大,但一定得要有脑子!算了,说了你也听不懂,我要笔墨纸砚!”

    周若兰被许小闲噼里啪啦一阵怼,她和季星儿当初没有两样,脑瓜子顿时嗡嗡的。

    她咬着嘴唇狠狠的跺了跺脚,“许小闲!你、你这登徒子!月儿是瞎了眼!”

    “她有没有瞎眼我不知道,但你确实瞎了眼!这开门做生意,有这样得罪上帝、不,有这样得罪客人的么?小丫头,还不去给本少爷拿笔墨纸砚来!”

    这里的吵闹顿时惊动了药堂的所有人。

    周氏药堂掌管周玉连忙走了过来,他也闹不清是个啥情况啊,一个是家里的大小姐,一个是……是玉面小郎君,咦,倒是郎才女貌,对了,刚才大小姐叫这少年许小闲——

    周玉意味深长的看了二人一眼,刚才那小二可不正是帮小姐抓药、说这药是小姐要给许小闲治那疯病的么?

    难道是一对小情侣?

    这怎么行!

第六十六章 这是什么方子?

    小情侣吵吵闹闹很正常,何况许小闲本有脑疾。

    那两边就都不能得罪。

    于是,周玉打了个哈哈,“许公子,开门做生意这肯定没错,我家大小姐的脾气、嗯,其实大小姐平日里都很是温柔,许公子莫要往心里去,”

    说完这话,他转头对一小二吼了一嗓子,“没眼力见的东西,还不快给许公子取笔墨纸砚来!”

    他又回过头看着许小闲,脸上堆满了笑意:“那个、许公子,我家小姐为您抓的药马上就好,您先写点啥打发一下时间,小老儿这就去将药给许公子送来。”

    许小闲一听,楞了三息,明白过来了。

    他一把抓住了周玉的衣袖,嘿嘿一笑,却吓了周玉一大跳。

    “你是这的掌柜?”

    周玉扯了扯衣袖,没扯动,“正是。”

    “你看这样好不好?给我的药呢折算成银子,呆会我开个方子,你瞧瞧一副药需要多少银子,从折算的银子里面扣,如何?”

    “这……”周玉又扯了扯衣袖,许小闲抓得很紧,他还是没有扯出来。

    周玉极为担忧的看了看许小闲……这厮的毛病,恐怕有点严重,大小姐这样的选择,家主会同意么?

    他又看向了周若兰,这是周若兰要给许小闲抓的药,当然得看周若兰的意思。

    周若兰胸口起伏,她盯着许小闲,心想这人都自暴自弃放弃了治疗,那便成全了他!

    不医治最好!

    万一治好了,万一他真和季月儿成了亲……这口气如何咽的下去!

    “好!”

    周若兰一拂衣袖转身就向门外走去,还掷地有声的丢下了一句话:“你去死吧!”

    许小闲盯着那背影,也吐出了一句话:“我就算死也不要你陪葬!”

    “许小闲,我告诉你!”周若兰在门口转身,指着许小闲,恶狠狠的说道:“你别妄想娶了季月儿!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就是傻子、疯子,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好生去称称!”

    “我也告诉你,我这只天鹅的肉有一百二十斤,你要不要来吃一口?”

    “你……无耻!”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我懒得和你废话。”

    “哼……!”

    周若兰气得晕乎乎的上了马车,又咬牙切齿的瞪了许小闲一眼,对车夫说道:“走,去凉月巷子。”

    药堂安静了。

    这时候来抓药的不多,却也有那么几个。

    这些人和药堂里的郎中伙计甚至是周掌管都目瞪口呆的看着许小闲——这个神经病的战斗力很强大啊!

    他居然怼跑了周家大小姐!

    对了,他是来干啥的?

    许小闲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提笔落在了纸上:

    桑白皮10克、松香粉500克、黄芩10克,烟叶粉500克、川贝母6克、硫磺50克,雄黄50克、砒霜……砒霜就算了,可别蚊子没熏死把自己给熏死了。

    这张方子列了足足十余味药,但事实上用来做蚊香的仅仅是其中的四种。

    两世为人的许小闲当然不能让蚊香的配方泄露了,他还指望着这东西赚点银子呢。

    他很快写好了这张方子,这才抬头看向了众人,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大家好,我是许小闲,人称玉面小郎君……”

    “切……”这个神经病,所有人收回了视线,愈发笃定这许小闲脑子有问题。

    若是他还有那通灵之法这些人可能还会怕他,可他没有了呀,凡人一个还有病,何必和他一般见识。

    许小闲乐呵呵的将这方子递给了周掌柜,“帮忙看看这里面的药,可齐全?”

    周掌柜的接过来仔细一瞧,脸上的神色渐渐变得严肃了起来,他本就是老中医,此刻正在仔细的琢磨这道方子。

    这越琢磨,他这心里就越是惊讶。

    他抬眼看向了许小闲,“这川贝母没有,贝母倒是有……许公子,这方子,你从何得来?”

    “哦,忘记了,我是华神医的弟子。”

    稚蕊捏紧了衣摆。

    周掌柜愕然一惊抬头看向了许小闲……你特么吹牛都不带稿子的?

    这是什么鬼方子?

    按照这个方子煎药,那是会活生生吃死人的!

    “许公子……这方子不对!”

    “我没说这方子对,你将里面的药分开包装,我自会配搭。”

    周掌柜又楞了片刻,看了看这方子,桑白皮、黄芩、贝母这些玩意儿倒是止咳常用药,加入松香粉和烟叶粉还有硫磺这是什么讲究?

    周掌柜想破了脑袋,就差点把千金要方给背一遍了,结果依旧不明所以。

    他狐疑的又看了看许小闲,许小闲没有吱声,他只好又算了算,“这十二味药按照这个药量共计五百文钱。”

    “行,一并在那十两银子里扣除。”

    五百文钱,许小闲打起了小算盘,回去之后捣鼓一下看看能够做出多少蚊香来,算算成本几何,再试试看这玩意儿有没有销路。

    可别看这玩意儿简单,如果驱蚊的效果好,这个东西的市场估摸着还是有的。

    这古人家家户户都是小楼小院,都喜欢种花种草,正是蚊子这个东西最喜欢的环境。

    蚊子猖獗,这就是需求。

    蚊香能够极好的驱蚊,这就是产品的针对性。

    有了市场需求,有了标向产品,如果价钱再合适,它一定会畅销普及。

    作为一名扶贫干部,对市场营销也是有所涉猎的,不然瞎杰宝叫老百姓种,好不容易种出来了却卖不出去,岂不是会被老百姓给打死?

    许小闲主仆三人带着取来的药登上了马车,在回许府的途中,稚蕊的脸色一直不太阳光。

    本应该给少爷抓药的呀!

    可结果呢?

    少爷放弃了治疗!

    他用那些折算来的银子买了这么一大包的药,却没人知道是来干啥的!

    哎……可惜了,看来他、他的时日当真不多了。

    许小闲离开了周氏药堂,周氏药堂的周掌柜还在拿着那张方子研究——这字写得漂亮啊!只是,这方子究竟是个治什么的呢?

    “你们别说,许小闲还真生得俊俏,还真活脱脱一玉面小郎君,可惜了,若是他没那病,我都想把女儿嫁给他。”

    “他若没病轮得到你?人家季县令也不至于取回那婚书了。”

    “也是人家季月儿有福气,差点就进了那许府的门,若是真嫁过去了,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

    几个取药的妇人谈论着许小闲,有人同情,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嗤之以鼻——

    “那傻子也值得你们说道的么?啥时候忽然夭折了也没什么奇怪的!”

第六十七章 蚊香

    话说周若兰气冲冲再次来到了凉月巷子季月儿的那院子里。

    她一屁股坐在了凉亭里,腮帮子鼓鼓,端起茶盏就猛喝了一口。

    季月儿正在痴迷的看着手里的一张纸,这时候才抬起头来看了看周若兰,“这又是怎么了?”

    “月儿,你、你真的不能嫁给许小闲?”

    季月儿一惊,“咋的?”

    “就刚才,我去我家药堂,本想着你既然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了他,华神医当初给他开的那方子又在我手上,我就寻思免费给他取十副药治治,哪怕治不好能稳住病情也是好的,他恰好来了,结果你猜怎么的?”

    季星儿眼睛一亮,“他是不是拒绝了?”

    “可不是么?”周若兰敲了敲桌子,咬牙切齿的说道:“不知为啥,反正我看见他就生气!于是就劝他离你远点,结果、结果他说他是啥玉面小郎君,他还说凭你季月儿那模样哪里配得上他!”

    “他算个什么玩意儿?简直是不知羞耻!月儿,他有病!真的!你能不能现实一点?我不是要推销我那大表哥,这凉浥城的才子不多,但凉州多呀,北秀三杰不就很不错么?你为什么偏偏就喜欢上了这个疯子?”

    季星儿听得乐了起来,季月儿嘴角一翘,非但没有生气,那语气还极为温婉:“他……他去你家药堂干什么?”

    “他说要开个方子,你瞧,他就是一书呆子,他怎么懂得开药方?这不是脑子有问题是啥?”

    季星儿敲响了边鼓:“是鸭是鸭,姐姐,那许小闲简直就是胡来,他若是给自己开药方还好,吃死了正好完蛋,他若是给别人开药方……这要是吃死了人,他可脱不了干系!”

    这个问题倒是令季月儿那张俏脸儿微微楞了片刻。

    “他开的是什么药方?”

    “不知道,我被他气跑了,他居然骂我胸大无脑!他居然说女人不一定要胸大,但一定得要有脑子……我、我是没有脑子的人么?”

    季月儿忽然掩着嘴儿笑了起来,她看向了季星儿,眼光里有几许挑衅,仿佛在说:某人不是总是在我面前骄傲么?

    瞧瞧,人家这话说得有道理的呀!

    季星儿乜了姐姐一眼,扬起了脖子,挺了挺胸脯,仿佛在回应着季月儿的挑衅:我就是比你大,怎么的?

    我还有脑子,是不是比你更有优势?

    季月儿忽视了季星儿的骄傲,她看向了周若兰,“他呢、你也知道他脑子有病,你和一个病人计较什么?再说……”

    她将手里的这张纸递了过去,“你再瞧瞧这首词,他有病,但他在我的心里,他比任何人都要健康!”

    “有病又如何?”

    “人的一生,生命的长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的宽度!”

    “终其一生能得一良人,能一同看山看水独坐,听风听雨高眠。客去客来日日,花开花落年年……我觉得,他就是我的良人!”

    季星儿似懂非懂,忽然觉得姐姐好伟大的样子。

    她、她真的不在乎许小闲那病,她追求的居然是思想上的共鸣!

    可是……可是若有一天许小闲死了,她孤苦伶仃一个人,如何去看山看水独坐听风听雨高眠?

    季星儿极为担忧的看向了季月儿,季月儿一脸的阳光灿烂。

    “你们看看这首词,我忽然有了新的感悟……”

    周若兰和季星儿面面相觑,这头铁的女人,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

    ……

    “来福,用石碾子将这艾草和浮萍碾碎,越细越好。”

    “稚蕊,今儿中午吃……对了,还有豆腐,今儿中午就吃熊掌豆腐。”

    稚蕊蹲在许小闲的身边好奇的看着他分药,好奇的回了一句:“少爷,没熊掌。”

    “……”这能怎么解释呢?就像老婆饼里没老婆一样,可这丫头也不知道老婆饼呀。

    “啪……!”一声脆响,稚蕊的巴掌落在了许小闲的脖子上,打得他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他愕然抬头看向了稚蕊,“干啥?”

    “有一只蚊子咬你。”

    至于这么用力么?

    “稚蕊啊,”

    “嗯。”少女双手撑着下巴乖巧伶俐。

    “到了夏天,咱们这地方蚊子多不?”

    少女眨巴了一下眼睛撇了撇嘴,“少爷忘记了?每年夏天少爷读书,可都是我在旁边给你打扇赶蚊子的,尤其是晚上,除非是关在蚊帐里。”

    “就没有别的法子驱蚊?”

    “这东西怎能驱走?除非是烟熏,可烟熏虽能驱走蚊虫,但人也很是难受。”

    许小闲顿时笑了起来,如此看来,这蚊香的销路不愁了。

    自己没有铺子,这东西该放在哪里去卖呢?

    这是个新鲜玩意儿,要怎样才能让这古人接受呢?

    若是销路能够打开,凭着自己三人一天能生产多少?显然产能也是一个问题。

    先试试吧,若是真行……那就去一趟百花村,在那地方设一个简易厂房,让百花村的老百姓也赚点银子吧。

    这算不算扶贫?

    我特么这职业病貌似又犯了。

    来福推着石碾碾着晒干了的艾草和浮萍,不知道少爷又要捣鼓个什么玩意儿,可惜这东西看起来不是用来吃的,不过少爷说中午吃熊掌豆腐……来福顿时来了精神,推碾子的力气似乎又大了一些。

    许小闲分好了要用的药,伸手捏了捏来福碾出来的粉末,不够细,“呆会再碾一遍。”

    来福整个人都不好了,可接着他便听见少爷又说道:“碾完了之后按照我画的图样,你给我凿一些模具。”

    这是试做,许小闲没那么讲究,如果驱蚊的效果可以,这模具得找木匠做一批精细的。

    放下手里的活,抬头看了看天色,将午,“稚蕊,做饭,少爷我教你做熊掌豆腐。”

    隔壁,季月儿从那首《长相思》里走了出来,脸上是悲伤混合着欢喜——悲着许小闲对自己的一往情深,欢喜着许小闲对自己的一往情深。

    “我会伴着他,在那明月夜,同倚楼……这便是双宿双飞、这便是执子之手与子白头!”

    少女的脸上充满了憧憬,看在季星儿和周若兰的眼里,这就是无药可救!

    季星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原本想要感慨一番姐姐的这痴怨,结果却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

    这意境就这样被生生打破!

    “哇,”季星儿一声惊呼,“好香!”

第六十八章 老夫又来了

    一弯峨眉月冉冉升起,夜空中的星睁开了眼,有些朦脓,仿佛都没有睡醒的样子。

    忙碌了一下午的许小闲用过晚饭,舒服的坐在了闲云水榭里。

    稚蕊煮上了一壶茶,当然不再是许小闲采来的野草茶。

    现在兜里有了银子,许小闲在西市街的张记茶铺花了二两银子买了半斤据说是产于瞿山的明前雨丝——那瞿山就在百花村的后面,山势陡峭雄伟,居然有天然野茶,对于喜欢爬山的许小闲而言,现在闲的蛋疼的他对那瞿山产生了兴趣。

    改天去买张弓买把刀,带着来福和常威去打点野味来吃吃。

    “少爷,你下午做的那东西是啥呢?”稚蕊坐在许小闲的对面,双臂趴在石桌子上,下巴就搁在手背上,透过茶壶里的袅袅茶烟,好奇的看着自家的少爷。

    许小闲端着茶盏,揭开的盖碗在茶杯里轻轻的拨了拨,笑道:“那玩意儿叫蚊香,可以驱蚊。”

    稚蕊眼睛一亮,从下巴下抽出一只手啪的一家伙拍打在小腿上,“真能赶走这烦人的蚊子?”

    “当然,不然少爷我费那么大的力干什么?”

    许小闲脸上流露出的是骄傲!

    这就是领先古人千年的优势!

    脑子里的科学技术藏着没用,得将其转化为银子!

    银子……现在口袋里还有一百六十余两银子,要说起来,在而今这个朝代也算是一笔小小的巨款——这些日子他终于大致搞明白了一些基础的物价。

    五谷:稻、黍、稷、麦、菽,其中以稻的价钱最贵,一斤稻价值十五文钱,若是脱壳而成的大米,则在二十五文左右。

    黍就是黄米,是一种果实叫黍子的一年生草本植物,子实煮熟后颇有黏性,可用于酿酒、做糕点,或者包粽子等等。

    但这玩意儿有个缺点,不太容易消化,所以价格低廉,为寻常百姓的主粮之一,价格在一斤五文钱。

    在前世这东西已经极少见到,但扶贫干部许小闲很清楚。

    稷这个东西又称为粟,粟有五彩:有白黑黄红紫这些颜色,其实它同样是小米,比黍的??颗粒略小,价格也差不多在一斤五文钱。

    麦分小麦和大麦,小麦当然主要是磨面粉之用,属于精细的粮食,但大麦这个玩意儿就是老百姓用来熬大麦粥的,属于粗粮,所以小麦一斤在十文钱,而大麦只需要四文。

    至于菽,它指的是各种豆类,比如黄豆、黑豆、红豆等等,价格不一。

    这粮食的价格看起来好像不贵,可若是和收入相比,它其实很贵。

    一两银子折合一千文钱,只能买到四十斤大米!

    季县令月奉二两银子……才买八十斤大米,当然,朝廷官员的口粮是另算的,季县令显然不存在这个问题。

    受限于农耕技术,这凉浥县位于大辰之北境,一年只能种一季稻谷,一亩田年逢好才能收获稻谷两百来斤,去壳成米,也就一百五六十斤,值近四千文钱,也就是四两银子。

    刨去给佃户的三成,许小闲一亩田的收益在二两多银子——幸亏不买稻种,没有肥料!

    一年,一亩田,利润二两多银子,这显然远远低于了他的预期。

    至于许多穿越者包括傅小官,在古代培育出杂交水稻……这在农业专业的许小闲看来,那些作者完全是扯淡!

    现代农业是建立在生物、化学、机械等等诸多学科的综合发展之上!就算你真能运用大量的人工来寻到野生败育稻父本,稻谷是风媒花,适合授粉的时间不超过半个时辰,你怎么去人工授粉?

    所以许小闲压根就没去想过弄什么杂交水稻,在而今的条件下,他也造不出来化肥。

    所以得跳出这个圈子,方法只有一个,水田改旱田,一田两种。旱田种植黄豆,黄豆的根系有根瘤菌,根瘤菌这个东西是天然的氮元素合成工厂,有利于根系在土壤中聚集非常多的氮元素,能使土壤变得肥沃,也能够促进水稻的生长。

    这才是他在这个世界能够想到的生态农业。

    许小闲想的出了神,才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融入了这个世界,把自己当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员。

    “少爷……少爷?”

    稚蕊依然趴在桌子上,睁大了眼睛,不知道少爷为啥又走了神——那面上的神色颇为严肃,看起来也挺深沉,哪里像十七岁少年的模样。

    “啊?”许小闲从沉思中惊醒,“啥事?”

    “眼见着端午了,咱们要不要也包一些粽子?”

    “当然要了,明儿叫来福去弄些芦苇叶,我呆会列个方子,你明儿一早按照这方子去买需要的食材,少爷教你包各种粽子!”

    稚蕊眼睛一亮,自幼来到这许府,记忆中已经过了十二个年头的端午了,这包粽子可是头一遭。

    少女抬起了头直起了腰——包粽子是一件了不得的神圣的事情,按照凉浥县的风俗,自家的粽子是要送去给亲朋好友品尝的!

    若是能够得到亲朋好友的称赞那就是府上的荣誉!

    只是……少爷好像没有什么亲朋好友,但自己吃也是极好的呀,何况还是少爷出手,那粽子一定会特别好吃!

    就在稚蕊想着粽子会是什么味道的时候,来福带着季县令走入了这主院来到了闲云水榭。

    “繁之,好久不见!老夫又来了。”

    许小闲连忙起身一礼,狐疑的看着季中檀,这无事不登三宝殿,尖嘴猴腮的季中檀这时候跑来,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季大人……案子已经破了!”

    季中檀一怔,那双小眼睛盯着许小闲,一手捋着那两撇山羊胡须,“怎么?案子破了本官就不能来你这府上了?”

    “啊,不是,大人请坐,晚生的意思是恭喜大人破了那命案!”

    这小子话里有话啊,那日在秋香茶园,这小子拒绝了我的一番好意,他当真破了那案子,为的就是阻止老夫将这婚书送回——

    季县令就纳闷了,心想老子那女儿人家求都求不到,他为啥死活就不同意呢?

    现在女儿更是一心扑在了这小子的身上,连宅子都买在这隔壁,若是这婚书送不出去……我的这张老脸往哪搁去?

    这婚书必须送到许小闲的手里!

    还必须是他许小闲乐意的接下!

    所以……急不得啊!

    季中檀的视线落在了桌上,桌上放着的是许小闲写的那首《明日歌》。

第六十九章 动之以情

    “好字!”

    季中檀取了这张纸,就着灯笼的红光,捋着两撇八字胡须眯着那双小眼睛仔细的看了起来。

    许小闲为他斟了一杯茶,很是担心他将那稀疏的胡须给撸秃了——

    可别像那只大白马一样。

    不,大白马就是秃了也很帅气,这位季大人……妥妥一奸臣小人反派模样,也为难了他,他的女儿确实难以嫁的出去。

    就在许小闲腹诽的时候,季中檀看着这幅字又说话了:“好字!”

    “短线斩截、长线流转!字势疏瘦若隆冬之枯树,然其力苍劲而不失、其姿招展而不夸……繁之,好字啊!”

    季中檀这赞美声一出,倒是令许小闲吃了一惊——这幅字当然还没有真的达到他这话里的火候,但季中檀的这句话却深得草书三味,如此看来,这位季大人也是一位书法高手!

    “大人谬赞,晚生信手涂鸦担当不起!”

    季中檀越看这字越喜欢,因为在这个世界,像许小闲这样的舞象之年能够写出这样一手字的人,实属凤毛麟角。

    难怪女儿会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他,就凭这手字,这小子也是人中龙凤啊!

    可惜了,为啥他偏偏就得了那疯病呢?

    季中檀心里一阵惋惜,才细细的品读着这首《明日歌》来。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他抬头看向了许小闲,那双小眼睛里分明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这是一首简单易懂的诗,但这首诗里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许小闲通过这首诗要表达的是他将不再沉沦,他已经明白了不要浪费今天的光阴的道理,他这是要奋发图强了?

    “繁之……听说你拒绝了张桓公的举荐?”

    “这、季大人,”许小闲也很认真的看着季中檀,幽幽一叹,“晚生有病全城皆知,您说张桓公一番好意举荐晚生,晚生若真的当了这朝廷的官儿,若是这病发作了……大人,这岂不是在官场上闹出天大的笑话么?”

    “晚生犯下了大错,张桓公又是晚生的举荐之人,到时候朝中若是有人参张桓公一本,晚生倒是无所谓,可张桓公一定会落个遇人不淑、识人不善的恶名!这让张桓公的脸往哪搁啊?”

    季中檀一听,许小闲这番肺腑之言说得极为有理,这小子思虑倒是周祥,可惜了,太可惜了!

    他默不作声的将这首《明日歌》揣入了怀里,“按照你现在这情况,入朝当官确实不太合适。我这个当长辈的说一句不当说的话——”

    季中檀俯过身子,也看着许小闲,极为认真的又道:“按照你现在这情况,凉浥城满城皆知,你已经十七岁了,可有媒婆上门来为你提亲?”

    他伸出一只手扣了扣桌子,“没有人愿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无法治疗病情还极不稳定的少年,要真说起来,我也不愿意。”

    “可是我很欣赏你,不单单是你装神弄鬼破了那三桩命案,也不单单是你惩治了恶奴还卖给了淡水楼几张菜品方子。”

    “我欣赏的是你这个人!你小子把事情看得通透豁达,你说的那句看山看水独坐,听风听雨高眠。客去客来日日,花开花落年年,老夫很喜欢。”

    “所以……”季中檀从怀里摸出了一张纸来,放在了石桌上,推了过去,还拍了拍,“这婚书,你收下,伯父愿意把长女季月儿许配给你!”

    许小闲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看向了桌上的这张纸——这哪里是什么婚书?这分明就是他写的那张明日歌的纸!

    季中檀收回了视线,也落在了这婚书上,陡然一怔,讪讪一笑,“啊,拿错了!”

    “这个才是!”

    季中檀脸不红心不跳的又将那首明日歌塞入了怀里,重新取了婚书,推到了许小闲的面前,语重心长的说道:“我儿季月儿,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还擅长于打理生意。真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这是你的福气啊繁之,当珍惜!”

    “不是、”许小闲的手放在了季中檀压着婚书的手上,“大人,”

    他的脑子飞快的在转着,这尖嘴猴腮的季大人看来是绝不善罢甘休了,这可如何是好?

    “大人,晚生有脑疾,不知何时就去了,这会耽误到令媛终身啊!”

    许小闲徐徐抬起了头来,望着天上的那弯峨眉月,忽然间悲从心起,就连言语也仿佛带着深秋的凉意:

    “韩愈《与孟尚》有言,生而为人,当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他收回了视线,饱含深情的看着季中檀,“无愧乃君子之本,人之一生,当立身于天地之间!一身坦荡清澈如云,不可做污浊违心之事!”

    “晚生自知时日无多,求的是洒脱的了此一身。若是令媛下嫁于我,我得了欢乐,某一天撒手而去,敢问令媛这一辈子如何去过?”

    “晚生于九泉之下……也难心安,这便有违无愧,非君子所为。”

    “季大人,这婚书、晚生实在不能收、不敢收啊!”

    许小闲一番深情恳切的话深深打动了季中檀,他愕然的张开了嘴,怔怔的看着许小闲,良久才徐徐的呼出了一口气。

    许小闲是真的在为女儿考虑!

    他果然是坦荡君子!

    他居然宁可孤老终身,也不愿意女儿跳入他这火坑!

    好人啊!

    可是……季中檀陡然醒悟了过来,这可是女儿季月儿的心愿呀!

    季月儿知道许小闲有病,却仰慕于他的才华——今儿和许小闲简短的一聊,这小子的才华着实很高,也难怪季月儿会如此不顾一切的靠近许小闲。

    她不忌讳许小闲生命的长度,她希望的是陪伴许小闲这生命的宽度,这是真爱!

    在季中檀的心里,他当然不希望如此,可架不住女儿的执着。

    一个非许小闲不嫁,一个打死不愿意祸害了季月儿,这怎么搞?

    许小闲仔细的看着季县令纠结的表情,忽然展颜一笑,“大人,令媛年幼,在她未来的日子里,会遇见许多的少年。大人啊,为了一棵枯萎的树放弃了一片森林,这不是个明智之举!”

    他将那份婚书推了过去,又道:“晚生以为,令媛在未来的日子里,会遇见她的真正的天命之人!你莫要心急,急会害了令媛一生!”

第七十章 他,就是我的天命之人!

    季中檀终究没有将这婚书给送出去。

    许小闲终于将季中檀给送了出去!

    回到了闲云水榭,他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稚蕊又坐在了凉亭里,难以理解的看着少爷——少爷和季大人的对话她一字不落的听了个清清楚楚,她就不明白了,人家季大人一番好意想要将女儿许配给他,可他为啥死活就不同意呢?

    “少爷,”

    “嗯。”

    “虽然知道你日子不多了,可许府……若是能够留个后人,就算是月儿小姐离去,我发誓,我会将小少爷养大成人!”

    许小闲整个人都不好了,谁日子不多了?

    本少爷可是会长命百岁的!

    许小闲撩起袖子为自己倒了一杯茶,“稚蕊啊,你还小,这男女感情上的事情你还不懂。真爱要懂得放手!”

    “另外呢,少爷我是相信缘分的。缘分缘分,有缘才有分,那样才能举案齐眉,白头偕老。”

    稚蕊垂头看了看自己胸前,我还小么?

    好像不是太小了呀!

    缘分……人家送来的缘分不要,少爷这是不是缘木求鱼呢?

    ……

    ……

    话说季中檀回到了府上,季月儿还在闺房里眼巴巴的等着,季星儿坐在一侧,手里拿着个青涩的桃儿正在捏来捏去。

    “某人就这么急着嫁出去?”季星儿乜了季月儿一眼,她就不明白了,这女人一旦动了情就这么可怕的么?

    这季月儿简直就像一只飞蛾,正在奋不顾身的扑向那火堆,根本无法拦得住,这个头铁的女人,太愚蠢!

    “人生难得一知己,尤其是在这小小的凉浥县,感情的事情你不懂,缘分这种事情……”季月儿的脸上浮起了一抹明媚的笑意,“我和他的缘分已到,他就是我曾经想要追求的天命之人!”

    季星儿撇了撇嘴,瞅了季月儿一眼,还天命之人,恐怕是短命之人!

    她的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毕竟是自己的姐姐,嫁给一个短命的姐夫……何来幸福可言,即便是有,那也是短暂的幸福,未来更漫长的日子,她将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过那凄苦的一生。

    今儿晚父亲亲自去了许府,那婚书断然是会送出去的,如此一来,姐姐和那傻子的事儿就算是定下来了,等娘亲回来之后,恐怕就要开始操办这场婚事了——

    季府大小姐下嫁许府那出了名的傻子,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件事都会成为凉浥县百姓嘴里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姐,你说……娘会不会反对?”

    “娘才不会反对呢,她还会支持我!”

    “那可不一定,虽然娘是说过让我们自己追求幸福……但重点是幸福,你被这所谓的爱遮住了眼睛,短期看来恐怕是幸福的,可未来、未来未必会幸福。娘的眼睛可雪亮着呢,她知道许小闲的病,她还会由着你乱来?”

    季月儿有些紧张起来,因为季星儿这话说得有道理,她们的娘,也是一个极有主见并且头铁的奇女子。

    如果娘真不同意,十个爹也劝说不了。

    那这件事就真成不了!

    所以季月儿早就想过,当初父亲去订下这门亲事娘并没有反对,许小闲发病,娘也没有吱声,还用她的名帖让父亲去凉州请来了华神医。

    娘并不知道华神医给许小闲诊断的结果她就走了,那就得趁着娘还没有回来,再将这件事敲定,只要许小闲握着婚书不放手,娘想来也没有多少法子。

    可惜的是三月三那天爹把婚书给要回来了,但今儿送了过去,这件事也算是有惊无险。

    季月儿心里安定了下来,“这是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就算是娘……娘也反对不了!”

    就在这时,季中檀走了进来。

    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季月儿心里咯噔一下,便看见父亲坐在了茶台前。

    “繁之果然是个好少年!我儿没有看错人!”

    季中檀这话一出,季月儿那心儿一松正要放下,却见父亲从怀里取出了两张纸。

    “繁之和为父语重心长的一番畅谈,为父觉得繁之的话有理,所以这婚书……没有送出去。”

    季月儿倒吸了一口凉气,季星儿灿烂的笑了起来——那傻子是真的傻呀!幸亏他傻,不然姐姐这只飞蛾恐怕就会被那火给烧焦了。

    “为何?”季月儿坐在了父亲的面前,难以置信的问道。

    “他说,生而为人,当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

    “无愧乃君子之本,人之一生,当立身于天地之间!一身坦荡清澈如云,不可做污浊违心之事!”

    “他自知时日无多,求的是洒脱的了此一身。若是你下嫁于他,他得了欢乐,某一天撒手而去,敢问你这一辈子如何去过?”

    “你听听,字字珠玑,繁之是爱慕你的,他知道自己不久于世,他放开了手,这便是大爱无疆。为父以为……这样的男子值得尊重,那便遂了他的心愿,你、也死了这份心吧。”

    “他还说,莫要为了他这颗枯萎的树而放弃了整片森林。”

    季月儿脸上的沮丧忽然消失不见,她露出了一抹笑意,还为父亲煮上了一壶茶。

    她的内心从刚才的忐忑变得安稳起来,因为许小闲这样的人,才是真君子!

    他为爱放手。

    他独自承受了那份孤寂。

    他不愧于天、不愧于人,更不愧于心,这便是坦坦荡荡,问世间有几个男子能像他这般磊落光明!

    他越是这样,我便越是要嫁给他,去温暖他那颗冰冷的心,让他知道世间终究有一种真情——这真情和生命的长度无关,那是精神上的共鸣。

    哪怕那样的日子仅仅只有一天,我季月儿,也无悔无怨!

    头铁还极度文青的少女并没有受到打击,她反而越挫越勇,反而决然的逆流而行,步伐坚定而执着。

    “我明白了他的心意,父亲,他就是女儿我心里唯一的那颗树……女儿心里长青的那颗树!”

    季中檀错愕的抬起了头来,季星儿张大了小嘴儿,这姐姐,果然是这么倔的?

    “你这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季星儿恨恨的说了一句。

    “女儿……三思啊!”

    “女儿早已经想好了,他就是女儿的天命之人!”

第七十一章 计划

    这个晚上许小闲睡得不太安生。

    耳根子红了半夜,还打了几个喷嚏,一大早起来精神有些萎靡——昨儿晚难不成还有谁在想我?

    这没道理呀,前世的妻子秦若曦倒是有可能,但两世相隔那思念的能量能有这么大的?

    许小闲站在院子里望了望麻麻亮的天,不明所以。

    去了院子一角的水井边取了水洗漱了一番,那鹅黄的蝴蝶又飞了进来。

    “少爷,今儿早上吃啥?”

    “还是豆花配鸡蛋。”

    “好咧。”

    鹅黄的蝴蝶飞走了,许小闲将电击棍别在腰间,再一次的出了门开始晨跑。

    今儿早上运气不错,没有遇见那小妖精,倒是回来的时候看见隔壁那门口停着一辆马车,隔壁这新邻居倒是来的挺早的。

    改天等隔壁弄好了,乔迁新居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买份礼物去道贺一下?毕竟是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何况自己压根就没亲戚。

    如此想着,许小闲走入了自己的院子,去了澡房洗了个澡——水温正好,稚蕊这丫头太懂事了。

    昨儿晚上留下来的倦怠一扫而空,许小闲满血满蓝的复活了。

    独自坐在这闲云水榭里煮上一壶茶,若是再有一张报纸……这日子和当年在单位时候倒是有几分神似。

    天光在袅袅的茶烟中渐渐开了,当真是碧蓝如洗,又是一个大晴天。

    昨儿下午做的那些蚊香,今儿个再晒晒应该就干透了,傍晚时候退了凉去一趟桃林小筑,给张桓公送些蚊香过去——

    这当然不能白送,得求张桓公给这蚊香提几个字!

    张桓公可是大辰大儒,他在学子文人们心里的地位极高,这蚊香的价钱可不便宜,上次买的那些材料价值五百文钱,刨去不用的药材,估摸着也是在三百文左右,却做出了一百盘蚊香。

    不算人工成本三文钱,但许小闲想要卖出去的价格是……五十文!

    一盘蚊香一只鸡,这买卖简直是暴利!

    这东西他打算在百花村去建个三无小作坊,料自己来配,但倒模具这种事情交给李大爷来做,一盘蚊香给李大爷六文钱,至于李大爷能雇多少人,那是李大爷的事。

    这活儿简单,来钱还快,关键之处在于打开市场销路,攻略下张桓公,这销路的事也就不用愁了。

    眼见着就快到五月了,所以这事儿得抓紧,到了九月可就没蚊子了。

    这事儿放在了心上,等这件事走入了正轨,就得将那些圣贤书拿出来翻翻了。

    科考这件事他也放在了心上,功名这个东西也得拿一个。只是去岁这原主被一只无形且巨大的手从榜上给撸了下来,今岁自己再去考,会不会又功亏一篑?

    无论如何得去试试,别考到榜首,取了解元看似风光,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自己仅仅需要一个举人的身份,何必去出那毫无意义的风头。

    端着茶盏,许小闲起身去了后院,那一畦地里的土豆长势极好,三寸来高了,过些日子得开始第一次培土追肥。

    改天有去百花村,还得找李大爷弄点农家肥回来。

    如此想着,许小闲又回到了主院,稚蕊正好飞了进来,“少爷,吃早饭了。”

    “好,少爷这就来。”

    放下茶盏来到前院,常威正冲着那堵墙汪汪汪的狂吠。

    许小闲瞄了一眼,隔壁有乒乒乓乓的声音传来,不知道在捣鼓着啥,倒是那支翻墙而过的红杏,似乎又多开了三两朵。

    主仆三人吃了一顿美味的豆花早餐,许小闲回到了闲云水榭喝茶看书,来福在翻晒着那叫蚊香的东西,稚蕊安静的坐在许小闲的身边纳着鞋底——少爷的鞋有些破了,得给少爷做一双新的。

    这院子里和谐安宁。

    隔壁那院子里却剑拔弩张。

    “人家在家里你也敢翻墙?”季月儿瞪了季星儿一眼,“被那狗咬了无所谓,若是被人家看见……人家会怎么想?”

    季星儿撇了撇嘴,理屈的说道:“我不就想看看他早餐吃的是什么么?那么香。”

    “吃吃吃,就知道吃!不就是豆花么?我也没吃早饭,你去吴豆花那打两碗来。”

    “好!”季星儿一口答应下来,伸出了一只手,“给钱!”

    “两碗豆花十个铜板你也找我要?”

    季星儿扭了扭那杨柳腰儿,眉儿一扬,“我穷!”

    你穷你有理!

    季月儿取出荷包……一看这荷包她整个人又不好了,因为季星儿的荷包居然在许小闲的身上!

    少女取出了十个铜板,不动声色的说了一句:“你既然喜欢翻墙,啥时候翻过去把你那荷包取回来才是正事!”

    季星儿抓起十个铜板嘻嘻一笑,“我偏不!我就是要让你知道,某人婚书送不出去,信物又没有一个,偏偏还天鹅想吃癞蛤蟆肉,我就是要让你吃不着!你能拿我怎的?”

    “我能拿你怎的?不就是你每个月的零花没有了么?也好,我倒是又能剩下些银子,合适了还能再置办些田地。”

    季月儿没有恼怒,季星儿就有些不自在了,她脖子一扬,“哼,爹爹派了刘能刘捕头来这里,我觉得吧……恐怕是有人想要对许小闲不利。”

    “若是那周阎王派了人来,到时候我制住刘捕头,就让你眼睁睁看着你那小郎君死在周阎王的手里,我看你还怎么嫁!”

    季月儿一惊,她还没弄明白父亲为啥会派个捕头来这尚未打理出来的府邸,这时候听季星儿一说才恍然大悟。

    她又从荷包里取了五个铜板,“再多买一份给刘捕头……莫要这样看着我,人家刘捕头来帮忙护院,请人家吃个早餐这是应该的,快去快去!”

    “哼,看来某人对她心里那小郎君还真够关切的,可惜啊,这就叫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番心机终枉费,到头来倒是落下个院子,却只能听隔壁传来的凄惨哭声,何必呢?我若是你……当断则断,天下男人那么多,何至于在一颗朽木上吊死。”

    “你……!”季月儿生气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那是我的事,你咸吃萝卜淡操心,管好你自己!”

    季星儿灿烂一笑跑出了院子,就像飘走了一朵火红的云。

    季月儿坐在了凉亭下,看了看隔壁的这堵墙,心里却担心了起来。

    “梓儿,去帮我请刘捕头进来!”

    “小姐,二小姐的话……”

    “快去!”

第七十二章 桃林小筑好多蚊子

    夕阳落山,洒下满城金黄。

    许小闲主仆三人用过晚饭乘着那辆老马破车,悠悠达达的出了门。

    对而今这个生活状态他很满意,现在缺的是一个长久来钱的法子,若是这蚊香真能卖的出去,赚了银子继续买地,距离躺平的日子可就越来越近了。

    卖菜品方子终究不是个长久之事,那玩意儿总有卖完的时候,何况这世界很多调料没有,很多方子也就没法去卖——比如没有辣椒你怎么把水煮鱼的方子卖给陶掌柜?

    人家又不是傻子。

    何况自己的专业也不是厨子,那不过是业余爱好而已,就像书法一样,当年不过是为了泡到秦若曦……秦若曦,哎,许小闲一声叹息。

    为了秦若曦,自己成了半个厨子半个书法家,终于将秦若曦娶回了家,这好日子还没过上一年!

    狗日的隔壁那货姓王!

    许小闲恨得牙痒痒,面色上便有些狰狞,稚蕊看着少爷的表情,小手儿捏紧了裙摆,眼里满是担忧。

    少爷直到现在也没有吃药,他、他的性情不稳定呀!

    许小闲收回了思绪,决定不再去想秦若曦——毕竟跨域了时空,这思念不过是自添烦恼罢了。

    马车来到了梨花巷子的,许小闲叫来福停下了马车。

    他下了马车走入了,没有看见那个有双面人格的少女,倒是看见了张桓公那丫鬟梓儿。

    梓儿一瞧许小闲来了,顿时吓了一跳,她站了起来,后退了两步,咬了咬嘴唇,“许公子,你、你来干啥?”

    许小闲就有点郁闷了,“本少爷来买点宣纸,有么?”

    “啊,有,裁好的一两银子二十张,你要多少?”

    许小闲顿时瞪大了眼睛,这玩意儿这么贵的?

    五十文一张纸?

    一张纸价值一只鸡?

    我特么还以为卖那蚊香是暴利,这看来卖纸才是暴利啊!

    许小闲心思儿电转,梓儿看着许小闲那阴晴不定的面色又退了两步,她咽了一口唾沫,小心翼翼的又问了一句:“公子,要么?”

    这该要还是不要呢?

    算了,许小闲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觉得吃鸡明显比写字来的实在。

    “啊……暂时不要。”

    他转身正要走出去,视线落在了窗前的书案上,看见了一张写着簪花小楷的纸:

    许公子问:鸡兔同笼,共有头48,脚132,问鸡和兔各有多少?

    答:有鸡30,有兔18.

    这小妞算数还可以嘛,也不知道她用了多久,用的什么方法解出来的。

    沉吟三息,他提起桌上的毛笔,在这张纸的下面又写了一道题:

    “有物不知其数。

    三三数之剩二

    五五数之剩三

    七七数之剩二

    问:物最少几何?”

    放下毛笔,许小闲转头对梓儿说了一句:“那姑娘若是回来,叫她算算这题的答案。”

    梓儿一脸懵逼的点了点头,“哦……!”

    许小闲踏出了的门槛,又上了那辆破车,梓儿才醒过神来……这个神经病,他跑这里来干啥?

    莫非、莫非他已经知道小姐了?

    他这是主动来找小姐的?

    可不对呀,昨儿晚上老爷说那婚书未曾送出去,他为了小姐决意放弃,可他又跑来这作甚?

    言不符实的家伙!

    心里终究难以忘却小姐的美色!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当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小人?

    应该是,就连那借口都找的如此荒唐——买纸?这么贵的宣纸是你许小闲用的起的么?

    还不是找个由头想来撩我家小姐!

    哼!

    这家伙不是个好人!

    “阿嚏!”许小闲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心想这又是谁在想我了?

    马车缓缓而行,路过了竹林书院,透过车窗,许小闲果然看见了一大片的竹林里掩映着一排红砖碧瓦的房舍,里面有朗朗的读书声传来,那定然就是竹林书院了。

    对这地方的记忆极为深刻,但也仅仅限于寥寥几处地方,比如那间书屋、比如书院外的那方荷塘,再比如书院后山的竹林深处。

    那是这身体的前生呆得最多的地方,去竹林书院必须经过那处荷塘,书屋自不必说了,那是教习们授课的地方,至于书院后山的竹林深处,那是这家伙下学了不想回家,在那地方自个看书学习。

    倒是勤奋,是真的勤奋,也难怪人家叫他书呆子。

    稚蕊看着少爷留恋的眼光,心思儿活络了起来,“少爷、要不咱们也去报个名,还是在孔老夫子的门下求学,如何?”

    许小闲放下了车帘,瞅了一眼稚蕊,“不如何。”

    稚蕊撇了撇嘴,“真不去参加今岁科考了?”

    “去呀,不过少爷我自学成才可以吧?何必去花那束脩的银子?”

    稚蕊没有吱声,心想少爷你以前可不是这样说的。

    少爷以前说古之学者必严其师,师严然后道尊……不太清楚这话的含义,但想来就是尊师重道之意。

    少爷现在的性格倒是好了很多,但在求学的这条路上,他却再没有了以往的那般热情执着,还是受去岁的那打击太深。

    不过少爷能够去参加科考也是好的,哪怕没考上,或许又能唤起少爷求学之兴趣。

    就在稚蕊的期盼与揣度之中,马车来到了一大片的桃园前。

    许小闲三人下了马车,他看着这片桃园,桃花早已落尽,桃树上的果儿都拇指那么大了。

    出于职业病,他走入了这片桃园,仔仔细细的观察了一下这桃子——不是黄桃,也不是蟠桃,更不是水蜜桃,而是最没有价值的毛桃,也就是山桃。

    这玩意儿个头长不大,卖相还不好,口感其实还可以,至少在前世这玩意儿真没啥人喜欢吃。

    要改良这桃树的品种唯一的方法就是嫁接,但许小闲根本就不知道这世界哪里的桃子好吃,再说……他是来推销蚊香的。

    这才是正事。

    穿过桃林,便看见了一道月亮门。

    踏入了月亮门,又看见几颗桃树,这位大辰名仕是不是喜欢吃桃子?

    他带着俩仆人走入了这四合院里,便看见院子中正站在一方池塘边喂鱼的张桓公。

    “啪……!”

    张桓公给了自己一耳光,挺响亮的,抽得他自己直咧嘴,他的巴掌还在自己脸上,便看见了走来的许小闲。

    张桓公哈哈一笑,“繁之啊,你想死老夫了!”

    “啪……!”又是一巴掌,许小闲看得脸抽抽,“桓公,您这是……?”

    “啊,蚊子太多,不抽不行!”

    所以古人的脸皮厚就是这么来的?

第七十三章 天下大势

    “来来来,繁之请坐!”

    张桓公心里那个乐呀,上一次去许府转眼十余日已经过去,但许小闲说的那番话却依然记忆犹新——这是一个看透红尘心性洒脱的少年,他写得一手极好的字,还做得一手精妙的诗词。

    他非但没有恃才放旷,反而谨小慎微,这样的少年自然合了张桓公的脾胃,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少年英杰。

    前两日他甚至又去了一趟许府,可惜的是叩那大门却未开,然后他去了隔壁季月儿的院子里小座了片刻,才知道许小闲出了门。

    自己那弟子将宅子都买在了许小闲的隔壁,其心自然明朗,也不知道那婚书再次送到许小闲的手里了没有。

    张桓公对这女弟子的婚事,也从曾经的不赞同变成了而今的大力支持——月儿追求的是思想上的共鸣,这样的人,放眼凉浥县,甚至放眼整个凉州,除了许小闲之外还有何人?

    这是天作之合,就算不能举案齐眉白头到老,至少也能琴瑟和鸣相敬如宾!

    许小闲坐在了张桓公的对面,他不知道这一瞬间张桓公想了许多呀,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按说晚生早该来看望桓公了,只是这人活在尘世间,免不得有诸多俗事缠身……”

    说着这话,他“啪”的一声拍在了露出来的手臂上,拍死了一只蚊子,他转头看向了稚蕊,若无其事的说了一句:“稚蕊,将那蚊香点上。”

    “桓公,你这院子倒是清雅,就是这蚊虫有些多啊!”

    “啪……!”张桓公一手拧着茶壶一手又给了自己那老脸上一巴掌,他苦笑着一边斟茶一边说道:“可不是么?每年夏日,受这蚊虫之苦简直是苦不堪言!”

    “这可恶的小东西弄得老夫无法看书,更无法安心著书,哎……”张桓公放下茶壶才陡然一怔,“你刚才说把什么点上?”

    “蚊香啊,就是这个东西。”许小闲接过来福抱着的一个匣子放在了石桌上,从里面取出了一盘蚊香递给了张桓公。

    “桓公之苦,晚生感同身受,所以晚生这些日子就是在捣鼓这个。”

    张桓公好奇的接了过去,仔细一看——这东西色泽黝黑,卷成一盘,看不出有什么奇妙之处。

    他又放在鼻子前嗅了嗅,倒是有一股药材的味道,“这东西能驱蚊?”

    “这不今儿才刚刚晒干,晚生也还没有试用,晚生寻思桓公乃是大辰大儒,平日里肯定是著书立说的时间居多,便送了过来,正好试试这东西的效果……”

    许小闲看向了张桓公,张桓公的那双老眼里顿时闪烁出了一抹光芒,妥了,这就说明了只要这东西有效,需求是肯定旺盛的。

    “稚蕊点燃了两盘蚊香,很快就能见其效用,若是当真能够驱蚊……”

    “若是当真能够驱蚊,这简直是天下文人的福气!”

    张桓公果断的接过这话,拍了拍许小闲放在桌上的手,就连神色都有些激动起来,“繁之啊,你应该知道的,这读书人到了夏天,酷暑还好,至少有阴凉处可以纳凉,但对这蚊虫却毫无办法。”

    “这小东西叮人那是一叮一个包,还奇痒难耐,哪里还有多少心思醉心于书本,这才是最难受的!”

    “若是有了此物,解了此大困扰,学子们便能够心无旁骛的安心看书,简直是一件天大的功德呀!”

    许小闲咧嘴笑了起来,我不要什么功德,我要的是银子!

    蚊香的味道弥漫开来,在这夜风里,那一缕香烟妙曼飘摇,许小闲没有去说这东西已经有了效果,这效果得让张桓公自己去体验。

    “桓公,而今之大辰……开国已经十六载。按说一个国家新立,正是锐意进取的时候,各个行业正当蓬勃发展之际,可咱们大辰为啥还是缺粮呢?”

    许小闲需要知道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更多的事,在原来那书呆子的脑子里这些是压根没有的,张桓公从长安而来,想来他对此会有一番见解。

    果然,张桓公捋着长须开了口,却是一声叹息,“哎……繁之啊,你恐怕不知道,咱们大辰是太玄皇帝推翻了离朝建立起来的。”

    “而今天下五国鼎立,东景朝、南漠国、北魏国、西云国。其余四国建国皆已超过两百余年,国力雄厚,国土辽阔,国民众多。唯有咱们大辰,它就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啊!偏偏占据的还是中原之地,四方列强环视,一个个对咱们大辰是虎视眈眈垂涎欲滴,恨不得扑上来咬上一口!”

    张桓公打开了话匣子,浑然没有注意他有许久没有打自己耳光了。

    “离朝留下来的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摊子,太玄皇帝唐无妄算得上是励精图治了,这十六年的时间里,与漠国一战安定了南疆,嫁三公主唐鱼与云国太子,两国结成了姻亲,暂时安好。送五皇子唐不归于景朝为质子,算是稳了东边,至于咱们这北边……”

    “大辰的耻辱啊!”

    张桓公没有说这耻辱何来,想来是文人要脸面,这国家之耻难以说的出口。

    许小闲这才知道这大辰皇朝面临的局面是多么的糟糕!

    这特么的一不小心这大辰皇朝就有可能被别的国家一口给啃去一块,再一个不小心可就灭国了!

    重生的地方不太美妙。

    但这是既成的事实,许小闲总没可能一家伙跑去别的国家叛国吧,这种事他还做不出来。

    何况自己这凉浥县的渣渣,连叛国的资格都没有。

    “大辰而今的重心依旧在军事,陛下虽然修建了文峰阁以期能够招募到治国之才,这些年也确实招募了一些。陛下还开了科考,但读书这个东西终究是有钱人家的事,贫民百姓莫要说读书,就连纸都买不起。”

    “所以这文臣依旧奇缺,内政依旧不振。加上国家养了足足五十来万的军队,这人吃马嚼的需要许多的粮草,田地的产出就那么多,还得看老天爷的脸色,你说哪里会有多余的粮食?”

    “另外……大辰建国的时候,借助了前朝许多高门大阀的势力,这便是大辰鼎鼎有名的六大家!”

第七十四章 拜把子

    “他们的存在,老夫这些年一直在想,有其利也有其弊。”

    张桓公眉间微蹙,端着茶盏却一口没喝,他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过了片刻才又说道:

    “其利,他们算是一手推翻了旧朝,自然要维护新朝的秩序。他们和新朝绑在了一起,一荣俱荣休戚与共。所以他们会不遗余力的抗拒外敌,稳定内政。”

    “但他们存在的弊端也极大,大辰新立自然要论功行赏,他们占据了大辰最多的资源——比如田产、比如盐铁,比如漕运等等等等。”

    “这些是国家的命脉啊,国家之税收的绝大多数本就来自于这些行业,可偏偏他们因为功勋可免去一应税收。他们占据了如此多的资源却不缴纳税赋,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的又是银子,这银子从哪里来?自然就落在了老百姓的头上。”

    “所以……最苦的依旧是百姓。”

    许小闲听明白了,所谓的六大家,他们是大辰超然的存在,估摸着其规模还极其庞大。

    但大辰却需要他们的存在,在这样的一个封建王朝里,他们代表的是士大夫的利益,甚至可以说是他们奠定了大辰,是大辰这间大厦的支柱!

    但同时他们又依附于大辰,就像吸血虫一般。

    这就是张桓公所说的利弊关系,许小闲也不知道这利弊关系当如何权衡。

    “事实上,陛下也不清楚该如何取舍。所以陛下力排众议开了科考,算是给了天下学子另一条路。只是这科考收效胜微,因为哪怕是科考取中入了官场,依旧是要和六大家的子弟们打交道的。最终要么被同化吸收,要么……就被淘汰出局。”

    “哎,不谈这些事,繁之啊……咦,老夫忽然发现好像这蚊虫真没有了!”

    许小闲撇了撇嘴,心想你这发现是不是太晚了一些?

    张桓公看着放在脚边的燃了一半的蚊香,脸上满是惊奇,“这东西效果居然如此之好!”他抬起了头来看向了许小闲,眼里满是炙热:“繁之,此蚊香造价几何?可繁琐?”

    许小闲极为认真的回道:“桓公,此物需要十余味药材,耗时也极长,晚生初步估算了一下,这样一盘的成本,大致需要四十文钱,这还不算人工。”

    许小闲以为张桓公会大吃一惊,却没料到张桓公居然大喜:“好东西,值!算上人工打五十文钱,虽然略贵,但有了它却可安心于书中……读书那是无价的!繁之,你有多少,卖给老夫如何?”

    稚蕊站在许小闲的身后咽了一口唾沫抿了抿嘴——少爷的这张嘴,张口就来,那成本分明不过五文钱!

    他居然欺骗这位慈祥的老爷爷!

    就在稚蕊腹诽的时候,许小闲乐呵呵说话了:“凭着咱们之间的关系可千万不要谈钱,谈钱伤感情!这样,晚生每个月送桓公一百盘这蚊香,当然,桓公高洁肯定不愿占晚生这个便宜。所以晚生有一策,不知桓公可能答应?”

    张桓公咧嘴笑了起来,“你说说看。”

    “就是给晚生提几个字!”许小闲从袖袋里摸出了巴掌大的一张纸,递到了张桓公的面前。

    “就请桓公在这张纸上写一句……百花蚊香,天下无双!就这样,可否?”

    张桓公狐疑的看向了许小闲,“你小子想做着买卖?”

    “嘿嘿,读书费钱啊,晚生寻思这玩意既然有销路,那便赚取个三瓜两枣……其实不瞒桓公,这是晚生给百花村的村民寻一条生财之道。”

    “百花村您知道吧?说来也是可怜。晚生不是在百花村买了六十亩田产么?那些百姓过得那日子……晚生实在看不下去,左思右想希望能够让他们赚点小钱改善改善生活,这才有了这主意。”

    这话一出,张桓公顿时对许小闲高看了三眼!

    老夫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还以为是繁之弃了书香要去惹那铜臭,却没有料到他是为了那百花村的老百姓!

    什么叫品性高洁?

    繁之这就叫品性高洁!

    读书为的是什么?

    不就为了给老百姓谋福祉么?繁之读了许多书,他这就是在实践!他做的就是在为老百姓谋福祉的事!

    “这字,老夫题了!”

    许小闲大喜,“稚蕊,为桓公磨墨!”

    “繁之,老夫白活了这么些年,不如你活得明白啊!此后,你勿要再叫老夫桓公,请叫老夫一声老哥儿!”

    “这……如何使得?”

    张桓公大手一摆,“繁之以舞象之年而知百姓疾苦,知其苦却不似老夫仅仅落于嘴上,繁之以行动而贯之,此乃大智慧,当受老夫一拜!”

    这话一出,张桓公居然站了起来,他真的要对许小闲行礼!

    就在这时,季中檀走了进来,恰好看见张桓公双手抱拳,许小闲一家伙就跳了出去,他慌忙来到了张桓公身旁,一把扶住了张桓公的胳膊:“桓公,你这是要折煞晚生了!”

    “叫老哥!”

    “……老哥,君子之交淡如水,咱们不必纠结于礼节,可好?”

    “好一句君子之交淡如水,好好好,老哥我着相了,老哥这就为你题字!”

    季中檀就纳闷了,这是怎么回事?

    堂堂大辰大儒张桓公这是要和许小闲拜把子?

    这小子又搞出了什么名堂?

    他走了过去,便看见张桓公提笔在一张巴掌大的纸上留下了一笔漂亮的行书——百花蚊香,天下无双,张桓荐!

    张桓公搁笔,抬头便看见了季中檀,“中檀,你这女婿不一般啊!”

    “繁之老弟,老夫当年居于庙堂之上,寻思的就是如何救国救民。老夫寻思了一辈子却没有想明白。今儿老夫才茅塞顿开,天下之大,意救一国,当从一隅而起。”

    “你这样做才是对的,从一个小小的百花村开始,老夫相信你定能让百花村的村民们过上好日子,如此幸事,当浮一大白!你们稍等,老夫还有一坛好酒,星月璀璨,便以这星光月华佐酒!”

    季中檀就一脸懵逼了,你这女婿不一般啊?这繁之……他不是拒绝了我送去的婚书么?怎么就成了我的女婿了。

    “你……对桓公做了什么?”

    “季大人好,晚生就是和桓公、不,和我老哥聊了聊天。”许小闲无辜的说道。

第七十五章 高风亮节许小闲

    你老哥……这小子还真蹬鼻子上脸了,人家桓公是什么人?哪怕退了,可人家门生满天下,曾经可是堂堂的从三品银光禄大夫!

    你小子区区一秀才,居然和桓公称兄道弟?

    “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你小子可千万不要没大没小的!”

    张桓公抱着酒坛子出来了,“中檀,你这话可不妥。”

    他放下酒坛子又道:“闻道有先后,勿以年岁论之!繁之见村民疾苦便挂于心上,今儿个发明出了这驱蚊神物,首先想到的就是以此物来扶持百花村的村民们,这便是道,读书求得不就是这道么?”

    “老夫读了一辈子的书,育了一辈子的人,却始终未能参破这治国救民之道……你万万不可小瞧,《劝学》有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是繁之跨出的小小一步,却是实实在在的向前迈进了一步。”

    “而不似老夫,已耳顺之年,依旧在原地踏步!”

    “来来来,坐下坐下,咱们月下煮酒,把酒论天下!”

    季中檀那双小眼睛瞪得贼大——许小闲这是干了什么?为何桓公对他如此大加赞赏?

    闻道……他许小闲闻的是什么道?

    驱蚊神物……季中檀这才发现这亭子里没有蚊子,才看见地上那燃着的东西——“这是你发明的?”

    许小闲咧嘴一笑,“正是,对了,季大人,这玩意儿驱蚊效果极好,呆会我也送你几盘,不过还得请季大人在那衙门里帮晚生推销一二。”

    季中檀又看了看许小闲——他和桓公称兄道弟,自己是桓公的弟子,这辈分若是要论起来,我岂不是得叫他一声小师叔?

    这肯定不行,得和长女季月儿一样,各叫各的!

    季中檀决定忽略这辈分问题,于是应承了下来:“若是真有驱蚊效果,本官自然会为你推荐……你是打算将这玩意儿放在百花村去生产?”

    许小闲接过张桓公递过来的酒碗,决定让自己的形象再高大一些。

    他悠悠一叹,“哎,不瞒季大人,那百花村晚生去了两次,感触破深。一个村子四五十户人家三百来口人,从耄耋老者到垂髫小儿,过得那日子……不是晚生指责大人你,他们过得那日子猪狗不如啊!”

    “人人面如菜色,个个家徒四壁!”

    “晚生见不得别人穷,于是就想为他们做点什么。晚生并没有老哥说的那般大的理想,就是寻思……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扫天下这种事情太大,晚生就想扫一屋罢了。”

    “好好好!好一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来来来,繁之贤弟,就凭着醍醐灌顶的一句话,老哥敬你一碗!”

    张桓公端起酒碗和许小闲轻轻一碰,畅快的干了一大碗。

    扶贫干部许小闲酒精考验自然不怕喝酒,也豪气的干了一大碗——不好喝,酒味儿寡淡,水臭味太重!

    季中檀被许小闲给震住了,这小子原来有如此伟大的理想抱负!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他现在准备扫一屋,那以后……以后是不是就能扫天下呢?

    对了,他有精神异常之症,能扫一屋已经极为不错了,何苦期许他再扫天下。

    这蚊香……好像是个好东西,若是往日,这手里不拿个扇子驱蚊简直就没法安坐,可现在,现在真没蚊子来烦扰了。

    这小子有些名堂啊,可是……季中檀就纠结了,那婚书还在他的怀里躺着,要不要再送出去?

    “繁之贤弟,单单凭着这蚊香,老哥给你说句实话,这还看不出你能扫天下的才能。不过这是一个开端,很好的开端。关键在于你的心意,你能有这样的一份心意去全心全意的为老百姓做点事,这是老哥我佩服你的地方。”

    “老哥再问你一次,老哥举荐你入朝为官,你可愿意?”

    站在许小闲身后的稚蕊那心肝儿顿时提到了嗓子眼上,她又捏紧了衣摆——一份泼天富贵再一次摆在了少爷的面前,只需要他点点头,这富贵就落在了少爷的身上。

    这是多少少年梦寐以求的天大机缘,少爷,你可千万要答应!

    就连季中檀这时候也看向了许小闲,心想许小闲若是点头,老子非得将这婚书塞到他的怀里!

    许小闲提起了那酒坛子,为张桓公倒了一碗,这才缓缓说道:“不瞒老哥,今科秋闱我打算去参加……不是老弟我要拒绝老哥您的这番好意,我有病啊,我不能去当官!”

    “参加科考,我想的是能挣一个举人的功名,绝非是为了当官。有了举人这功名,我能做更多的事,也方便做更多的事,经此而已。”

    “老哥,我敬你一碗,这件事,我心领了,当官……真的就不必了!”

    什么叫高风亮节?

    这就叫高风亮节!

    若是别的少年听到这句话,恐怕会欢喜的晕过去,可繁之呢?

    繁之比任何人都清醒!——他知道自己有病,知道不久于世,他不愿意给自己带来麻烦,看来他是要扎根在这凉浥县……也好,不入官场,他才能活出他想要的模样。

    “老夫生平佩服的人没有两个,繁之,你是其中之一。功名利禄能看破能堪破的人能有几个?除了你之外,这偌大的大辰只有一个!”

    “中檀啊,你是凉浥县的父母官,你才应该为凉浥县的老百姓多想想,想想如何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好一点,如何让这凉浥县变得更富裕一点……”

    “当年你求学,也有一番救国救民之心,老夫希望你勿忘初心、勿忘曾经的理想抱负!”

    季中檀无辜躺枪,他连忙拱手一礼:“恩师教训得对,我、我当向繁之学习!”

    “这就对了,繁之意图在百花村建设这蚊香作坊,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他做好了,这也是你的政绩嘛。批地批文什么的,这年轻人要干一番事业,你这父母官,当扶其上马再送上一程,何况他还是你的女婿!”

    许小闲顿时一愣,我怎么就成了季中檀的女婿了?

    不过这创业若是能得到当地官府的扶持这是事半功倍之好事,他瞅了一眼季中檀,没有当着张桓公的面去拂了季中檀的脸。

    “多谢季大人!”

    “来,我也敬季大人一碗,咱们三人同干!”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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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宰辅介绍:
穿越到大辰皇朝的许小闲,他的理想就是赚点银子买点田。可这世界的农商业太落后,于是,职业病发作的他在这异世界展开了扶贫。一粒玉米,四颗土豆,他改变了大辰的农业结构。一田两种、一树开三花、水培蔬菜、大棚种植技术、母猪配种、如何养兔、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没有料到扶贫工作有如此远大的前景,不知不觉之间,他居然一路青云,混成了大辰皇朝的一品宰辅。一品宰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品宰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一品宰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