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苏菲
“我、我不想当你的奴婢了。”
许小闲一听,顿时从椅子上坐了起来。
他伸出手摸了摸稚蕊的额头,稚蕊本想躲闪开,但脑袋仅仅微微一偏,被许小闲的手捂了个正着。
许小闲仔细的看着稚蕊的脸蛋儿,这么红,没有发烧啊,这小丫头今儿怎么了?
“是不是少爷我给你的月钱太少了你想离开?”
稚蕊心里一紧,“我……”
“这样,从下个月开始,你的月钱就涨到一百文!少爷知道你想买定芳楼里的那胭脂水粉,每次从那经过你的眼睛都直勾勾的看着,现在少爷有钱了,下午少爷就带你去买,算少爷送你的。”
“我……!”
“不要说话,咱们俩呢也算得上是相依为命一起长大,以前小的时候少爷我怕冷,你不是还给少爷暖过床么?这些少爷都记得,你莫要想着离去,在少爷的心里,你就是妹妹一般,不,比妹妹还要亲,若不是你的照顾,少爷哪里能活到现在?”
“我……!”
“不要想着离开少爷,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少爷一定会满足你,快中午了,去做饭,乖,少爷我去看看书。”
许小闲说着就站了起来,揉了揉稚蕊的脑袋,就这样溜走了。
开什么玩笑!
稚蕊这丫头若是跑了,我和来福再加一条狗,还是公狗,住在这院子里岂不是阴阳不调!
那在林间花丛飞来飞去的蝴蝶若忽然不见了,许小闲觉得自己是舍不得的。
稚蕊就欲哭无泪了,我没想走啊,我不过是、是,哎呀,稚蕊咬着嘴唇身子猛的一摇摆,妹妹,谁想当你的妹妹!
这人、这人、脑子果然有病!
稚蕊瞪着许小闲离去背影嘟起了小嘴儿,直到那背影消失不见,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悠悠一叹——看来,少爷并没有想其它,倒是我自作多情了,幸亏那话没有说出口,否则……多丢人呀?
稚蕊有些失落又有些庆幸,留在他身边当然是最好的,可是、可是他渐渐大了,终究要成亲的,到时候领了一个少奶奶回来……我、我该怎么办呀?
春天都快过了,十五岁的少女的情窦却初开了,若是许小闲依然是以往那书呆子的模样,稚蕊恐怕不会将这情窦开在他的身上。
可这四个月来少爷的变化简直是翻天覆地!让她觉得少爷完全就是变了个人——他开朗、阳光,性子随意,还开始想着置办家业了。
这样的人才是正常的,以往的他……就像不食人间烟火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神只能供着,但人,却可以爱慕。
“我不是你的婢女!凭什么要我做饭?”
稚蕊气鼓鼓的跺了跺脚,收回视线,正好看见花园里那两只蝴蝶又在翩翩。
一只白蝴蝶,一只黄蝴蝶。
稚蕊瞪了那两只蝴蝶一眼,跑了过去,挥着衣袖将两只蝴蝶给赶跑了:“叫你们浪!叫你们不知羞耻!叫你们秀恩爱!不知道会死的快么?”
厨房终究冒气了烟火,今儿这锅里的饭蒸糊了,菜也咸得要死,汤却没有味道——许小闲看了看稚蕊,总觉得这丫头有心事,莫非她看中了这凉浥县的某个少年?
来福丢了一根骨头给常威,常威一口咬住,却吐了出来,狗脸上一脸鄙视,似乎在说今儿这骨头怎么不对?
“瞧瞧,连狗都不吃,这不是我的口味出现了问题吧,稚蕊……”
“爱吃不吃,不吃就放下!”
来福愕然张嘴,不是,稚蕊今儿是怎么了?
“看什么看,本姑娘今儿心情不好!”
来福连忙收回了视线,埋头扒拉着米饭,许小闲偷偷瞧了瞧稚蕊,心想这丫头十五岁了,怕是来了大姨妈。
“稚蕊,多喝点热水,不要摸冷水。”
“来福,稚蕊身体不好,这几天你来做饭。”
来福:“……!”
扶贫干部终究不太懂得这少女心思。
……
……
闲云水榭。
稚蕊好奇的看着许小闲。
许小闲拿着一把剪刀在棉布上比来比去,然后一剪刀落下,他剪下来了一条不规则的布条儿,这张棉布算是废了,败家啊!
他这是要干什么?
“少爷,”
“嗯。”
“我错了,我今儿不应该生气发火的。”
稚蕊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脸上是准备接受老师教育的模样。
许小闲抬头看了看她,咧嘴一笑:“不是,你没错,是少爷平常对你的关心少了一些。”
这话就像这四月的暖阳洒在了稚蕊的心田,她的脸上顿时充满了欢愉,连眉眼儿都弯了——少爷没有责怪我,少爷居然还懂得关心我了——还是叫少爷更顺口一些,比叫他许小闲似乎更亲切。
少女的心田在这缕阳光的照耀下又滋生了一畦新芽儿,似乎还有茁壮生长的势头。
她痴痴的看着忙碌的少爷,觉得要是这日子能一直这些下去就好了。
但这是不可能的,许府只有少爷这一根独苗,他可得为这许府开枝散叶。
哎,要是前些日子华神医给他诊断一下就好了,再次坐实了他这精神异常之症,恐怕天下就没有哪个女子敢嫁给他了。
他就我的了!
嘻嘻!
“你笑什么?”
“啊、没有,你这是做的什么玩意儿?”
这是一块比巴掌略长的布条,叠了五层棉布,两头还有两根长长的绳子,许小闲正在缝着这东西。
“这个啊?这个叫苏菲。”
“苏菲?听说江南苏家有个很有名气的才女,她叫苏菲,你应该听过她的名字。”
许小闲顿时一怔,这……这么巧的?
“不是,此苏菲非彼苏菲……好了,我说稚蕊啊,女孩子呢年龄到了就会流血,咱们家没有姆妈教你,你可能不知道。这流血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你不要紧张,要保持愉悦的心情,”
许小闲本来还想说要注意个人卫生,但又一想这小妮子每天都洗澡,个人卫生应该没有问题。
可稚蕊却瞪大了眼睛,她听懂了这话的意思,她拿着手里的这布条儿……我、我月事已经过了呀!
“去戴上它,呆会咱们出门去定芳楼买点胭脂水粉,顺便寻个书店买两本书去。”
第四十七章 巧遇
老马破车在街巷缓缓而行,马车里,稚蕊脸上的红晕消退了少许,却还是有些不自在。
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他居然弄出了那女人用的事物,还取了个名字叫苏菲……不就是个月事带么?
他怎么知道这东西?
稚蕊偷偷的瞅了许小闲一眼,难道他偷偷的看过我换那东西?
哎呀,羞死个人了!
稚蕊的脸儿腾的一下又红了。
许小闲收回视线落在稚蕊的脸上就很是好奇了,“你……是不是太热?”
“啊,有点。”
许小闲体贴的掀开了车帘,春风入帘,吹起了稚蕊的长发,有那么几丝儿飘到了许小闲的脸上,有些痒痒,许小闲抬手挠了挠,“呆会去了定芳楼,你喜欢什么只管买。”
稚蕊心里欢喜,垂着的脑袋抬了起来,看了看许小闲却很是认真的说道:“我觉得……这胭脂水粉不重要,少爷,咱们还是去周氏药堂抓两副药吧。”
想啥呢?
“这眼见着就到了四月中旬了,我觉得少爷应该拿起书本了,毕竟、毕竟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爷若是去考个举人,哪怕不当官,有了举人的身份买来的田地也可以不用缴赋税的呀。”
许小闲一怔,“举人还有这等待遇?”
稚蕊觉得少爷应该吃药,“当然了,不仅仅是不用缴赋税,见了官老爷也不用下跪,除非是见了皇上……皇上是没可能见着的,但万一见到州官什么的呢?”
“再说有了举人身份,少爷在百姓的眼里才是老爷了,不然读再多的书那也是布衣,是白丁。”
“秀才身份没有用?”
“肯定没举人身份有用!”
稚蕊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充满着期颐,在稚蕊想来,凭着少爷这么些年苦读的扎实基础,再好生复习一番,要考个举人应该是不太难的。
少爷有病不能当官,但可以有那身份呀,这不能走举荐,只能去考,然后拒了那官,
许小闲此刻才很是认真的正视了这个问题,功名这个玩意儿看来意义重大,得来的好处也很实在……他仔细的搜寻了一番记忆,发现这原主曾经学的那些东西还很是清晰。
大辰乡试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每年八月初八开始举行,制科就看皇帝啥时候高兴。
这乡试在各州贡院举行,凉州贡院……许小闲仔细的想了想,还能想得起来那位置。
但这考试的时间有些扯淡——考试共分三场,一场考三天,足足要考九天!还是连续的,中间任何人不能离场!
提前交卷可以,但人不能走,甚至最后一天考完了还是不能走,得等第二天,也就是得在八月十七才算完事。
你说期间吃什么?
可以带足这九天的干粮,甚至可以带生食在号房里自己煮饭!还可以给银子让监考官去帮你买!
官府倒是想得周到,那号房中准备有炭火蜡烛还有……便桶!
炭火可以取暖烧水做饭,蜡烛当然是用来照明,睡觉……那用来考试的两块木板一拼,它就是一个小床。
这些都还算好,最特么不人性化的地方就是拉了。
那小小的号房功能太过强大,集吃喝拉撒睡为一体!
那滋味,想想就酸爽。
八月的天气开始转凉,所以还得带上棉被什么的,再加上这九天的吃食,简直就像搬家一样。
更像逃难!
许小闲倒吸了一口凉气,觉得自己恐怕在那号房里熬不过九天。
“这事再看吧,这才四月,还有四个月,不急。”
这还不急?
稚蕊又看了看少爷,人家竹林书院里的学子们都在拼命的复习了,你还不急?
“到了,咱们去买胭脂水粉去。”
马车停在了定芳楼前,许小闲和稚蕊下了车,来福的脸上满是怨念——大家都是这府上的仆人,为啥少爷会给稚蕊买这么贵的胭脂水粉?
就因为她是个女的?
留下生无可恋的来福看着马车,许小闲带着稚蕊踏入了定芳楼的大门。
作为小小凉浥县唯一的胭脂水粉楼,定芳楼的生意很好。
毕竟一个县城有钱人家还是有一些的,那些大家人户家里的夫人小姐们对定芳楼里的这些事物很是青睐,因为定芳楼里的胭脂水粉来自于京城长安。
周氏药堂家里的千金大小姐周若兰正在二楼挑选着新到的货品,陪着她来的是表哥朱重举和苏平安,于是她又拉来了个季星儿。
一身火红的季星儿对这些事物毫无兴趣,她就不明白姐姐和周若兰她们怎么就会喜欢这东西?
脸蛋儿上光光生生,为啥非得抹上这粉?为啥就得打上腮红?为啥还要将嘴唇涂抹得更红?甚至为啥要将那眉儿用那画笔给画一画?
纯天然无污染它不更美丽的么?
不仅仅是浪费钱——这些东西老贵了,反正穷如她季星儿这样的女子是买不起。
瞧瞧周若兰挑选的这小小三样东西,就是十二两银子了,这次帮姐姐跑去凉州进货,姐姐才给了五两银子的报酬,口袋里就剩下了八两八文钱,想要买逆风镖局武器行里的那把剑还要差二十两银子呢。
原本应该是姐姐和这周若兰同来逛这定芳楼的,可姐姐忙着要整理里新进来的货品,自己却被周若兰给抓了来。
百无聊赖的季星儿来到了这定芳楼的中庭——这二层楼中间是空的,依着栏杆可看见部分一楼。
她手肘撑着栏杆,手掌托着下巴,看着下面的视线没有聚焦,她在想着许小闲!
那个神经病,还真帮助爹爹破了案,昨儿回来又听姐姐巴拉巴拉说那许小闲了不得,离开凉浥县不过区区十日光景,他怎么就又了不得了?
季月儿可恶,她卖了那关子,直到现在也没有说许小闲为啥了不得。
不过看季月儿那欢喜模样,似乎、似乎她对许小闲动了心,不然为啥整天傻乎乎的乐呵?
对了,她居然在卖田产!
虽然那些田产是她季月儿挣来的,可她又不缺钱,卖田产干啥?
难不成她想和许小闲私奔?
哼,本姑娘就不让你季月儿得逞!
那许小闲有病,姐姐若是真嫁给了他,能有好日子过么?
就算有,能过多久?
许小闲肯定死在姐姐前面,以后姐姐的日子怎么过?
得想办法让季月儿打消这个可怕的念头,要怎么做呢?
季星儿正在胡思乱想,她的视线忽然一凝,她看见了那个熟悉的人!
许小闲?!
他跑这地方来干什么?
呀,他的身边有个女人!
这吃着碗里还瞧着锅里的狗东西!
季星儿的眼眸里顿时冒出了一簇火苗来。
第四十八章 弄出血了
季星儿这心态有些怪异,一方面她觉得许小闲做的菜太好吃,她希望姐姐能够嫁给他到时候好蹭吃蹭喝。
一方面呢许小闲有病,她又担心姐姐真嫁给了他,这以后若是守寡……姐姐的一生岂不是凄凉?
但无论出于哪一方面,她都不愿意看见许小闲的身边有个女子,还很是亲密的样子——许小闲居然牵着那女子的手!
稚蕊想走,觉得这里的东西太贵。
许小闲觉得不就是几两银子的事么?这小丫头服侍了自己十几年了,说起来若不是这小丫头,这身体的原主恐怕早就饿死了。
“少爷,有这银子莫如咱们去周氏药堂抓几副药的好!”
“傻丫头,你怎么成天就想着少爷我吃药呢?去瞧瞧,我觉得那粉底就很不错。”
许小闲这么说着就拉住了稚蕊的手,稚蕊脸儿一红被许小闲给拽去了柜台前。
季星儿在上面瞪大了眼睛,她没有注意苏平安正来到了她的身边,她恶狠狠的嘀咕了一句:“狗男女!本姑娘去杀了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
声音冰冷,杀意凌然,苏平安到了嘴边的话活生生吞了回去,夹紧了双腿,正要转身,他也看见了下面的许小闲。
苏平安心里一咯噔,若有所思的瞧了瞧季星儿,便见季星儿一撩衣袖,单手在那围栏上一撑——这足足两三丈那么高,她居然跳了下去!
苏平安一脸震撼的探出了脑袋,便见许小闲正好站在那下面。
许小闲也不知道上面会掉下个人来啊!
只是这穿越了之后他的第六感似乎特别敏锐,电光火石之间,他完全是出于本能的后退了一步,然后伸出了双手——
“噗……!”
双臂往下一沉,压得许小闲一个踉跄便扑了过去。
季星儿是站着跳下来的啊!
好死不死,她正好骑在许小闲的手臂上,许小闲往前一扑,一头就撞在了季星儿的鼻子上。
“砰……!”
“啊……!”季星儿尖叫。
全场震惊,所有的视线都投了过来。
季星儿捂着鼻子泪水长流,许小闲的手从季星儿的胯下抽了回来……“啊……!”他捂住额头同样一声惨叫——
卧槽!
怎么又是这个妞?
你特么是老子的克星么?
这样你也能从上面掉下来的?
上面的苏平安简直看呆了,这位女侠算不算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太狠了!
苏平安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应该放弃娶季星儿的念头——如此凶残,以后的日子哪里还能安生的过!
周若兰跑了过来,探头一瞧,连忙转身跑到了楼下。
稚蕊很紧张。
她紧紧的捏着衣摆,想了两息连忙跑了过去。
“少爷、少爷你没事吧?”
许小闲捂着额头后退两步,伸手指了指季星儿,“你、你、你神经病啊!”
季星儿鼻血长流,痛得脑瓜子嗡嗡的,她取了一张手绢捂着鼻子,恶狠狠的盯着许小闲,一声大吼:“你才是神经病!许小闲,本姑娘和你势不两立!”
许小闲?!
这少年就是凉浥县大名鼎鼎的许小闲?
那个在冰天雪地里裸、奔的许小闲?
那个审尸破案能够通灵的许小闲?
小姑娘大小姐们的视线就落在了许小闲的脸上,咦,这位许公子长得蛮帅的嘛。
可惜是个神经病。
吃瓜群众们一个个乐呵起来,她们认识季星儿啊,就觉得许小闲很是稀奇,毕竟这名字现在在凉浥县很是响亮,那夜里光线太暗看得不是很清楚。
人们对神秘的事物总是充满了好奇,许小闲无疑是神秘的,他就这样成了所有视线的焦点。
“你还势不两立?楼梯你不走你要跳楼,你自己说说是不是脑子有病?”
“你知不知道若不是本少爷反应快一点,你这一大坨就砸在了本少爷的头上!”
“高空抛物都是犯罪,何况你这是高空抛人!”
“你当你是绣球啊!”
“蜘蛛侠也不带这样玩的!”
季星儿又被许小闲呱啦呱啦一通数落,顿时委屈得哭了起来,那些大小姐们就不乐意了呀,人家水灵灵一大美人儿,人家砸了你许小闲是你许小闲的荣幸!
尤其是来到了季星儿身边的周若兰,她不知道情况,但知道无论如何不能让季星儿被那家伙给欺负了。
周若兰双手叉腰,杏眼一瞪:“你是不是男人?你把人家星儿都弄出血了,不赔礼道歉不说,还如此咄咄逼人!”
“你的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懂不懂什么叫谦让?”
“这么大个地方,你偏偏就站在这里,你是不是故意的?!”
“知道你脑子有病,有病就得治,没钱是吧?没钱拿方子来,本姑娘免费给你抓药!”
许小闲一怔,卧槽,这女人吵架凶猛,再加上一群女子的推波助澜,他陡然觉得压力有些大。
不行,得扯呼。
“好男不和女斗,”许小闲伸出一只手指了指季星儿,“你记住,这是你第二次砸本少爷了,若还有下一次,就不是把你弄出血来这么简单!”
季星儿总觉得这句话有些怪异。
稚蕊此刻却两眼冒星星,她此刻的关注点截然不同——那个小姐说免费给他抓药,这个好像可以。
周若兰鼓鼓囊囊的胸脯一挺,“哟,你倒是说说还有下次你要怎的?”
还能怎的?
不过是放句狠话而已。
“都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让开让开……!”
许小闲牵着稚蕊就要往外走,却没牵动,回头一瞧,便见稚蕊从袖袋里取出了一张方子递给了周若兰,欢喜的说道:“这位小姐,刚才、刚才你说的话,算数么?这就是华神医给我家少爷开的方子。”
周若兰小嘴儿一张,却说不出一个字来——许小闲身边的这丫头好像脑子也有问题,这不是吵架么?怎么能算数呢?
看着周若兰迟疑的表情稚蕊就不乐意了,“少爷说,为人者,首重诚信,小姐既然无诚信就莫要说出这样的话来。”
周若兰一怔,脸儿一红:“是你家少爷将人家弄出血了耶。”
“可我家少爷也被这位小姐给弄鼓起来了呀,我家少爷站在这又没招惹谁,是这位小姐从楼上跌落,若不是我家少爷接住了她,她何止是流血那么简单,只怕这骨头都折了。”
“哼,”周若兰一把抓过稚蕊手里的方子,“不就是几副药么?你家少爷确实该吃药了!”
“嗯,”稚蕊笑了起来,“我家少爷是该吃药,多谢小姐了!”
第四十九章 三味书屋
马车里,稚蕊很开心。
少爷虽然被砸了一下,但还是值得的。这一砸能够换来几副药,那药可是足足一两银子一副啊!
她都忘记了买胭脂水粉这事,觉得这波不亏,还赚了。
就是少爷额头有些青肿,倒不是什么大事,回去之后敷敷要不了两天也就散了。
那漂亮小姐也是可怜,流血又流泪——
稚蕊看向了许小闲,眼睛一闪一闪,“少爷,莫非是那姑娘看上你了?”
许小闲吓了一跳,揉了揉稚蕊的脑袋,“想啥呢?”
稚蕊抿了抿嘴唇,一脸的好奇,“少年你想啊,天下哪里有那么巧的事?上一次是在街角相撞,那姑娘掉到了你怀里,这一次……”
稚蕊想了想,“二楼那围栏那么高,她怎可能掉下来?她肯定是看见了少爷在下面故意跳下来的!”
“少爷,你说……若不是她看上了你,她何必用这样神奇的法子来吸引少爷你的主意?”
这话颇有道理啊!
许小闲也觉得奇怪了,这么漂亮的女子,她可真的很像前世的赵丽影,若是在前世,那追求的人只怕会排五里地。自己不过是帅了一点,名声却不好,她为啥要这样倒贴呢?
作为一名扶贫干部,许小闲从不相信天下掉馅饼这种事,更何况是天上两次掉下同一个美女!
其中必有猫腻。
稚蕊看着许小闲深思的表情又有些忐忑,她捏着衣摆,觉得自己和那小姐相比……这没法比,差距有些大,算了算了,少爷已经失去了一个季家小姐,若是那位小姐真看上了少爷,这也是少爷的福分——毕竟少爷有病,那小姐肯定知道,明明知道还如此执着的追求少爷,这大致就是戏文里说的真爱了。
许小闲没去想这事,因为这不是什么好事。
“凉浥县最大的书局是哪个?”
少爷这是要重拾书本准备参加乡试?
稚蕊的眼睛又亮了起来,“家里不是有很多书么?”
“我买点别的书。”
满屋子的圣贤,这不是许小闲现在想要的,他要知道这大辰皇朝的风土人情名人轶事,他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奇花异草瓜果蔬菜还有家禽物种——这个很重要,专业对口。
买了地,得种庄稼,有了更多的银子得建一座庄园。
有了地和庄园得培育一些蔬果,也得养殖一些家禽。
要想扶贫先得扶己,自己将这些作物牲畜的种弄出来,以后发展壮大,独占市场,这利润可不简单,足够让自己的这辈子逍遥快活。
这才是正事!
“要说书局……对了,我好想听说有一个叫的挺有名。”
许小闲顿时一惊,?
他掀开前帘,对来福吆喝了一句,“去。”
……
……
坐落在梨花巷子。
正是四月天,巷子两旁的梨树上开满了雪白的梨花,很是漂亮。
这条街通往竹林书院,颇为幽静。
季月儿带着梓儿将季星儿采买回来的笔墨纸砚和一些书籍分门别类的摆放好了,她取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的汗,坐在了窗下的书桌前。
书桌上放着一本崭新的书,书名叫《三变诗词文集》。
江南四大才子之首的罗舒然字三变,这个字很是讲究,出于《论语》中的君子有三变:远望庄重,近观温和,言辞凛然。
据说是罗三变的父亲期望他成为经国治世的君子,这位罗三变起初也不负父望,年仅十岁就通晓圣文,在才子遍地走的江南,以黄口之年就高中秀才,并写下了而今流传极广的《劝学》。
“学,则庶人之子为公卿;不学,则公卿之子为庶人。”这话就出自罗舒然罗三变的《劝学》。
那时他才十岁,他就把读书人的出路给看得如此透彻,这样的人,当然是人中龙凤,当然也是无数少女心里倾慕的对象。
而今这位大才子年仅十七,据说十四岁就已经中了举人,只是会试不利,连续三年居然名落孙山——倒不是江郎才尽,恐怕是发挥失常。
他还是个少年,有的是时间继续去考,未来也必然前程无忧。
季月儿翻开了这文集,仔仔细细的读了两首诗词,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位大才子的水平有所下降。
她蹙眉想了片刻,取了笔墨,在纸上又写下了许小闲的那两首诗词来。
她仔仔细细的一对比,高下立判——许小闲的诗词比这位江南大才子的诗词更有韵味。
立意更加高远,遣词更有考据,沉入其中,那字里行间可见风光无限。
比如这首《梦江南》。
柳毵毵、浣春衫、梦江南,落归帆……着笔淡雅,可这淡雅间又见词人的洒脱和写意。
又比如这首《锦瑟》。
起笔立意,一弦一柱思华年,就这一句奠定了整首诗的基调,随后通过庄生迷蝶望帝托鹃、沧海有泪蓝田生烟来丰满这立意,整首诗陡然立了起来,生动、形象,令人心神迷醉。
最后一句如神来之笔,笔锋一转之间,只是当时已惘然——此情以逝去,成了追忆,还能怎样呢?
许小闲在写这首诗的时候,他的心境定然是起伏的,最终落于低沉,成就了这首前无古人的好诗。
再一看罗三变的诗词……便觉得索然无味,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
所以……许小闲的才气比那江南四大才子之首的罗三变还要高!
只是单单凭两首诗词似乎也不能作出这样的结论,若是再能得他写的几首诗词就好了。
季月儿很是期待,琢磨着怎样才能让他多写几首诗词这事儿。
梓儿瞧了瞧小姐,小姐的视线没有落在这书上,而是望着窗外的梨花——小姐又走神了,可怎么得了!
“小姐,端午节就快到了,奴婢听说竹林书院要举行一场端午节文会,听说张桓公放出了消息,他手里的这个举荐名额将用在这场文会上。”
“奴婢还听说隔壁水阳县的大才女柳烟眉也要来参加,倒不是为了那名额,说是……说是要和小姐你比比。”
季月儿翘着嘴角一笑,没有在意。
倒是先生这个名额很珍贵,若是许小闲去参加,不对,当初老师就说想要举荐许小闲,却被他拒绝了。
就在这时,许小闲带着稚蕊踏入了。
季月儿转头,许小闲的视线落在了季月儿的脸上——
卧槽!
果然是冤家路窄!
“你、怎么又遇见了你!?”
第五十章 公子留步
季月儿一怔,这位公子说的是什么话呢?
那夜她和季星儿站在县衙的前面,只是她的视力不太好,并没有看清许小闲的脸。
可梓儿是去过许小闲府上的,此刻梓儿微翕着小嘴儿,吐出了两个惊讶的字:“……许小闲?”
季月儿大吃一惊,“你就是许小闲许公子?”
许小闲连忙摆手,一脸嫌弃,赵丽影又怎样?少爷我……哪怕稀罕也不会折腰!
“咱俩不熟,你也别装。怎么,没流血了?咦,还真没流血了,好了,咱们两清,告辞!”
许小闲转身就走,季月儿和梓儿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这……”季月儿指了指外面,“他说什么?什么流血了?”
梓儿很是震惊,她也不知道呀。
季月儿这一瞬间反应过来,肯定是有什么误会。
她走了出去,朝着许小闲的背影喊了一声:“公子留步!”
许小闲背对着她挥了挥手:“小姐请回!”
季月儿跺了跺脚,“公子请留步!”
许小闲停下了脚步,对了,我是来买书的,这书还没买呢,再说怕她作甚?
难不成这光天化日之下她还敢讹我?
她敢讹我,我就先躺下,嘿嘿……
许小闲转身,季月儿心里一喜,许小闲快步走了过去,“让让,我来买几本书,咱俩都别说话,说话就要吵架,莫要煞了这美妙风景。”
梓儿眼睛一瞪,你个许小闲,哪里能这样和我家小姐说话!
她正要替小姐出头,却见小姐对她摇了摇头。
稚蕊看到了,觉得有些奇怪……这里莫非是黑店?
只是那小姐怎么跑这么快?
刚才她不是还在定芳楼么?
这一转眼就在了,而且还换了一身衣裳。
刚才那小姐穿着一身红,这时候换成了一身白,对了,她流了那么多的血,理应换一身衣裳。
不过这位小姐穿着这一袭白裙真的很好看呀!
雪白的裙子配着她红润的脸蛋,再加那一头齐腰的秀发……稚蕊眼睛都看直了,心想还是少爷心性坚定,面对如此美丽的人儿他居然可以做到毫不犹豫的拒绝。
少爷心性高洁!
难道少爷不喜欢女人?
稚蕊忽然有些惴惴,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又想到了淡水楼的陶掌柜。
心里愈发不安,视线乜了一眼少爷的背影,落在了那穿着一身绿色裙儿的丫鬟身上。
那丫头见过,那天在府上她跟着张桓公,恐怕是张桓公的丫鬟,她怎么在这里?
许小闲踏入了书屋,这才仔细的打量了一下。
这书屋倒不是很大,摆放得却很精细,只是这书屋的主人是谁?
怎么会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这名字太过亲切,莫非这书屋的主人也是穿越来的?
若真是如此,自己可就不寂寞了。
他若有所思的回头看了看季月儿,这次眼里没有那尖锐的锋芒,而是极为好奇和期待——这美人儿做事的方式惊世骇俗,和这个世界的礼仪极为不同,倒是和前世的女子有些相似。
前世的女子不就是自强自立,极有个性的么?
若她也是穿越来的,以往的矛盾就可一笔勾销,或者……从了她也行!
在众多穿越的小说中,或许是自己的孤陋寡闻,好像还没有出现两个穿越者结婚这种故事,也不知道两个穿越者结婚生的孩子会不会也是穿越者呢?
这需要验证。
他忽然觉得这个女子很养眼,适合生猴子。
现在先得弄清楚这个女子的身份。
“你……是这的老板?”
季月儿含羞点头。
许小闲又开了口,“勾三股四弦五!”
季月儿:“……????”
许小闲:“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氖!”
季月儿:“……????”
许小闲:“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季月儿:“……????”
“鸡兔同笼,共有头48,脚132,问鸡和兔各有多少?”
季月儿:“……????”
许小闲咽了一口唾沫,“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暗淡,如果太阳愿意。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如果爱情愿意。
我可以永不再出现,
如果你愿意。”
季月儿小嘴儿微翕,眼里的光芒由迷茫转为清亮,许小闲心里一喜,顿时激动,又念道:
“除了对你的思念,
亲人和朋友,
我一无所长。
然而,如果你愿意,
我将立即使思念枯萎,
断落。”
季月儿的眼睛愈发明亮,她上前一步,双手拽了拽衣摆,朱唇儿轻启很是紧张的说道:“不,我不愿意!”
许小闲愕然,顿时失落。
数学、化学,政治,就连语文……她都不知道。
那她显然不是穿越而来的。
“小姐,站住!”
季月儿止步,便见许小闲转身,便听许小闲说道:“我是来买书的,刚才……发了病。”
许小闲的内心是失落的。
茫茫人海自己终究是孤零零的那一个,算了算了,想啥呢。
他收敛了心神,在书架上翻找起来。
季月儿看着他的背影,眼里是难以言喻的味道——一分惊讶两分迷惑三分好奇四分倾慕。
虽然听不懂他前面说的是什么,但那道算学她记了下来,还有她最后念的那……那不是诗,也不知道是个啥,总觉得很美丽,是那种令人忧伤的美丽。
就像梨花掉落了一地的那种感觉。
我可以永远不再出现,如果你愿意——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精神!
如果你愿意,我将立即使思念枯萎,断落——这是多么高尚的奉献精神!
他为什么会对自己说这样的一番话呢?
这是初见,难不成他、他一直爱恋着自己?只因为他的病,他将这一切就这样放弃?
正如他在锦瑟里写的那样: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有异曲同工之妙,表达的都是遗憾。
可我分明说出了不愿意的呀!
他太矜持,不忍因为那病拖累了我,一定是这样!
少女的眼睛愈发璀璨,便眯了起来,许小闲在她的视线中变得更加清晰。
她的脸上浮起了一抹源自于心的笑意,仿佛一朵桃花盛开,她觉得自己有了主意。
许小闲不知道这文青少女因为这首慕容席的《如果》产生了无数的脑补和幻想,他在书架的一处最偏僻的角落找到了两本他想要的书——《齐民要术》和《四民月令》。
“多少钱?”
季月儿笑盈盈,“送你!”
许小闲坏坏的看着季月儿,“我是缺钱的人么?”
季月儿一怔,便听许小闲又道:“没错,我就是缺钱的人!不谢,当你砸我两次的赔偿,两清,再见!”
第五十一章 扎心
季月儿的脑回路跟不上许小闲的节奏。
她还没醒过神来许小闲就真将这两本书递给了他的丫鬟抬步就走,季月儿转身,便见许小闲在那书桌前停下了脚步——许小闲看见了桌上的那两首他写的诗词。
这是什么情况?
许小闲回头,四目相对,许小闲的目光射出了一剑,可季月儿的目光却柔情似水……好吧,这小妞儿着实美丽,可你不应该做贼啊!
等等,难不成她就是季月儿?
不对,这字迹不是他的,那就不是原本,这姑娘估计是从季月儿那里抄来的。
另外最主要的缘由还是季县令的那张脸,这张俏丽的脸显然和季县令那张尖嘴猴腮的脸没有任何关系。
嗯,这字还算可以。算了,不就是两首诗词么,看在白嫖的两本书的份上,不和她计较。
这一次许小闲是真的走了出去,没再有丝毫停留。
季月儿踏出了的门槛,看着许小闲登上了那辆老马拉的破车,看着那破车消失在巷子的尽头,这才回了书屋。
梓儿很是担心。
小姐怎么就像依门望夫一样,未见君子,忧心钦钦。
季月儿坐在了书桌前,提笔就将许小闲刚才说的那道算学给写了下来:
“鸡兔同笼,共有头48,脚132,问鸡和兔各有多少?”
各有多少呢?
天赋异禀的少女凝眉思量数息,提笔写出了答案:
答:有鸡30,有兔18.
“梓儿,《齐民要术》和《四民月令》这两本书进货多久了?”
“回小姐,足足三年了,幸亏只各进了三本,到今儿才有、才有许公子取了两本,还没给银子……”梓儿觉得这笔生意简直亏到姥姥家了。
季月儿觉得有些奇怪,竹林书院的学子们来买书,除了圣贤之外,多为关于科考的教辅策论或者诗词文章这一类。
这两本书是农书,许小闲是个读书人,他买农书作甚?
对了,那日在他家门前看见那告示上说他要买地……难不成是因为他这病让他放弃了再考科举而选择了当个地主?
可是当地主也不需要自己去种呀,农事在读书人的眼里,它终究是个粗鄙活儿,所以许小闲究竟想做什么呢?
就在季月儿胡思乱想的时候,一朵红云飘了进来,还捂着鼻子!
季星儿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满脸的委屈——“今儿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本来要出去遛马的,结果被周若兰给抓去陪她逛定芳楼。”
“这本没什么,我就是好奇你们为啥会喜欢那玩意儿。”
季星儿抬头看向了姐姐,“没料到在定芳楼遇见许小闲!”
季月儿一怔,顿时明白许小闲进的时候为啥会说那番话了。
“他把你弄出血了?”
“我还不是为了给你出一口气!他一个男人去定芳楼干什么?他带着一个女人耶!他是要给那女子买胭脂水粉!”
季星儿气鼓鼓,“他是你的未婚夫啊,怎么能脚踏两只船?”
“我看不过去,所以、所以就跳了下去,结果、结果被他撞了一下,疼死我了!”
季星儿取下捂着鼻子的手帕,手帕上还有一朵鲜艳的梅花。
鼻血倒是没流了,但鼻子还很疼啊!
季月儿乐了,“你这就是多事,那是他丫鬟!”
季星儿一怔,“丫鬟?定芳楼的胭脂水粉那么贵,他给他丫鬟买?他怎么就不给你买呢?”
“哼哼,其中必有奸情,许小闲就不是个好东西!”
这句话令季月儿有些难受,婚书取回来了,父亲说再送过去,这都十来天了他怎么就没送过去呢?
而今的自己和许小闲可没有半文钱的关系,若是他真的相中了他那丫鬟——对了,他那丫鬟长得也可伶可俐的,他对自己死了心,难说不移情别恋。
这肯定不行。
就在这一刻,极有主见的季月儿下定了主意。
“梓儿,牙行还没有回消息?”
“小姐,咱们这地方的地不太好卖,太靠近边境。”
季月儿想了想,“许小闲不是要买地么?卖给他六十亩!他至今好像还不知道我是谁,他也不知道你是我的丫头,这事儿你去办。”
“不是,小姐……”
“快去!”
“哦……”
梓儿转身出了门,小姐急迫的要卖地买许小闲隔壁的那宅子——凭着小姐的容貌和才学,还需要送货上门的么?
季星儿也惊呆了。
“姐!”
“你这是要当真?”
季星儿抬手摸了摸姐姐的额头,“没发烧啊,他有病的,你莫要被他这两首诗就给骗了,结婚生子是要过一辈子的,他若是刚一结婚就死了……你这辈子可怎么办?”
终究是双胞胎的亲姐妹,寻常斗斗嘴无伤大雅,但在这等大事的面前,季星儿还是很靠谱的。
季月儿望着窗外的梨花,眼里有些痴迷,“刚才,许小闲来过。”
季星儿小嘴儿微翕,视线在季月儿的脸上凝聚成了一个光点,“那坏人,不是,你们私定终身了?”
“别瞎想,他压根就没认出我来,他把我当成了你,态度可一点都不好。”
“我揍他也是为了你,这还怪我啰?”
季月儿回头,瞪着季星儿,脸上有点凶,“不怪你难道还怪我自己啰?若不是你今儿又砸到了他,他至于这样对我么?”
季星儿就不乐意了,“我还不是担心他吃着锅里看着碗里,这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我还不是想帮你管教管教一下他,为了你,我流了好多血你知道不知道?”
“早就给你说过,我的事不要你管,有那闲心你去找你的大将军呀!”
“现在可好了,许小闲认定了我就是你,进来都没给我好脸色,还不是你做的这些事!”
季星儿很委屈,但吵架绝不能认输。
她杏眼一瞪,“呵呵,既然他将你认成了我,季月儿,你信不信我把许小闲给你抢了!”
“就凭你这凶悍的模样,你以为男人会喜欢你这一款?”
季星儿豁然站了起来,脸上突然一笑,胸脯一挺,“我倒是认为男人当真喜欢我这一款,不服气来比比!”
季月儿顿时败下阵来,“肤浅!”
“这叫有货!不像某些人啊……啧啧啧,”季星儿瞄了一眼季月儿的胸脯,“十六岁了,还像个没发酵的馒头。你说是发酵的馒头口味好呢还是死面疙瘩的口味好。”
“你……!”
季星儿骄傲的仰着脖子,“你不懂男人,在男人的眼里,你那八斗的才华压根就不是我这骄傲的对手!”
季月儿很伤心,离开之后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周氏药堂找了周若兰。
“……若兰,有没有什么药,可以、可以让这馒头发酵?”
“有啊,曲蘖粉……不是,你要蒸馒头?”
第五十二章 买地
“少爷少爷……!”
一只鹅黄的蝴蝶飞过了月亮门,飞到了许府后院里。
许小闲正蹲在这一畦地边,仔细的看着他的宝贝土豆——所有栽培下去的土豆块的芽儿都长了出来,长势还很不错,他正在寻思得弄点农家肥,便听见了那熟悉的声音。
“叫你别老是风风火火的,啥事?”
稚蕊看着少爷,两眼神采奕奕——少爷就是和别人不一样,来福在闲着遛狗,少爷居然在这地边看着,他是个读书人呀,难不成他还真懂得种庄稼?
对了,昨儿少爷买回来了两本种庄稼的书,看来少爷的志向确实改变了。
稚蕊咽了一口唾沫,撩起衣袖来擦了擦额间的汗水,欢喜的说道:“少爷,有人来卖地了,正好卖六十亩,你要还是不要?”
许小闲顿时一喜,“要啊,当然要了,在哪?牙行?”
“就在门口,张桓公的那丫头,你见过,昨儿在也见过,就是她家的主子要卖地。”
“快请那丫头进来……怎么不是张桓公来呢?她一个丫头能做的了主?”
稚蕊扇着衣袖,脸儿红扑扑,“我问过了,她说、桓公没空,全权让她处理。”
那就好,许小闲放下心来,“去请她进来吧。”
“嗯。”稚蕊又飞走了。
许小闲在墙角的水井取了水洗了洗手,抬步去了正院的闲云水榭。
梓儿随着稚蕊走了进来,心思儿有些复杂。
小姐打了招呼不允许她告诉许小闲小姐的名字,恐怕是怕丢人——卖田地这种事通常都会被认为是败家,小姐卖田地却不是败家,而是为了置办一处家业呀。
还好前面那个叫稚蕊的丫头误会了她,以为她是桓公的丫头,这样也好,就借着桓公的名头把这桩生意给做了。
梓儿站在了许小闲的面前,又仔细看了看许小闲,这少年实在英俊,再加上那两首诗词和那些说给桓公的话,令自家小姐欲罢不能……小姐买下隔壁那院子也好,住在许小闲的隔壁,就能更多的知道许小闲的事。
他若是经常发疯,恐怕小姐就会打消这个念头。
若他一切安好,这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小姐有了心仪的归属,就是小姐一辈子的幸运事情。
梓儿这短短时间想了许多,许小闲伸手一指,说了两个字:“请坐!”
“谢许公子。”
许小闲的视线落在了梓儿的脸上,这丫头有些婴儿肥,“多少银子一亩来着?”
“十二两银子一亩。”
梓儿便看见许小闲眉间一蹙,连忙又道:“许公子,这六十亩可是上田!”
上田自然是肥沃的田,要说起来这个价格倒是合适,可这一家伙就要掏出去七百二十两银子,口袋里就只剩下七十多两了。
想了片刻,他问道:“十两银子一亩,若你能够做主现在就可以成交,咱们就去衙门过户。”
梓儿一怔,出门的时候小姐给的底价倒是十两银子一亩——小姐有些着急,因为听说这隔壁的那宅子被那个从苏州来的少爷给看中了。
听说那个叫苏平安的少爷很有钱,所以小姐在自己出门的时候就去了牙行,说是先给定下来,等着她卖了这地的银子去付余款……
“成,那就十两银子一亩,咱们现在就去县衙过户。”
许小闲到没有觉得这丫头一口同意自己就吃了亏,毕竟人家张桓公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听说那周阎王前几天就走了,看来自己的安全已经无恙。
“好,咱们这就去过户!”
……
……
凉浥县县衙,季县令最近的心情很不错。
那三桩命案破了,周巡查灰溜溜夹着尾巴走了,自己这长女季月儿眼目前的危机算是解除了。
听月儿说张桓公和华神医亲自去了许小闲那府上,可遗憾的是许小闲拒绝了华神医的复诊,现在就弄不明白许小闲这脑子究竟是个什么情况了。
不过这些日子月儿却有些异样,她总是走神,今儿早上吃饭的时候居然在傻笑——这丫头笑什么呢?
问她却不答,就连星儿也神神秘秘的。
这其中究竟有什么问题?
季县令端着茶盏百思不得其解,正在这时,师爷杜正纯走了过来。
“东家……刚刚办了一个田地的过户手续。”
季县令抬头,这不是很寻常的事么?
“东家,这田地、原本是大小姐所有。”
季县令一惊,季月儿极有经商才能,她经营那进项不错,这些年在郊外的百花村已经买入了数百亩的上田,这当然是个好事,但她为啥又要卖了?
再说,这里面可还有她娘亲的一份。
“卖给谁的?”
“许小闲!”
季县令腾的一家伙坐得笔直,小眼睛瞪得贼大:“繁之?”
“正是。”
“卖了多少亩?”
“六十亩。”
“多少银子一亩?”
“十两。”
亏了一两银子卖的!
季县令收回了视线,眉间微蹙,捋着他的八字胡须,心里在分析:
月儿将田地卖给了许小闲,还是亏了一两银子一亩卖的。
她为什么会做这亏本的生意?
她急着卖又是为了什么?
六百两银子,许小闲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多的银子?
季县令一脑门的问号,师爷杜正纯小意的说道:“东家,以小人所见……大小姐这一手极妙啊!”
季县令一怔,抬眼看向了杜正纯,“妙在何处?”
“东家您想想,若是大小姐嫁给了许小闲……这银子落在了大小姐的荷包里,这田地,岂不是还是在大小姐的手里?”
季县令恍然大悟,“哦……不对啊!”
“那婚书而今还在本官手里,我这不是都还没送给许小闲的么?”
“那老爷赶紧给送过去呀!”
“可繁之没有让华神医给复查,不知道现在究竟怎样啊!”
这也是个问题,“那大小姐为啥会将地卖给许小闲呢?”
季县令一呆,“你问我,我问谁去?等等等等,月儿亲自来办理的过户?”
“这倒不是,是大小姐的丫鬟梓儿,她带着大小姐的私印来的。”
“她人呢?”
“办完就走了,说是带许小闲去看看那些田地。”
走了你说个毛线。
算了算了,中午回去问问月儿。若是她不嫌弃,老夫傍晚时候就把婚书送到许府去。
第五十三章 农民
许小闲坐在马车里撩起衣袖,心里很开心,落实下来了一桩大事。
来到这个世界四个多月了,终于买下了属于自己的六十亩地,虽然少了点,却具有里程碑一样的意义——
它代表着我来了,并且要在这个世界生根了。
这在别人看来恐怕就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步,但对于许小闲而言,这就是他自己的一大步!
等以后再赚了银子就再买地,买好多好多的地,这以后就躺着数钱。
美好的日子仿佛那青楼的女子一样正在向许小闲招收,还挥着手帕嗲声嗲气的说着:来呀来呀……!
想想都不要太美。
许小闲乐呵的搓了搓手,这才拿着已经过户的田契一瞧——
百花村上田六十亩!
他愕然一怔,百花村?!
这就有意思了。
上辈子扶贫的就是在百花村,这辈子买地居然也是在百花村!
看来自己和百花村极有缘分。
他再仔细一看,田契售卖人的这一栏这个印章……这个印章是簪花小楷,嗯,雕刻的相当不错,他再一细看顿时吃了一惊——季月儿?!
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季月儿在卖的田地?
那丫头不是说是张桓公的么?
对了,季月儿是张桓公的学生,张桓公是大辰名仕,这名仕通常好脸面,所以他通过季月儿买下了那些田地,那天前来府上看见了他想要买六十亩,于是今儿就遣了他的这丫鬟给我送来了六十亩。
张桓公是个好人啊!
急公好义,这以后还真得时常去看看他老人家,毕竟在这凉浥县能够有这么粗的一条大腿抱着,比抱季县令那细胳膊小腿踏实多了。
马车在牙行停了片刻,许小闲到没有注意,然后又再次启程,大致也就半个时辰的功夫,马车停在了郊外。
许小闲下了马车,一眼望去是一片绿油油的田地。
田里是新插的秧苗,地里是半人高的麦苗。
在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是一座巍峨高山,山脚下有丛丛竹林,竹林里掩映着一个小村庄。
田间地里有农人正在劳作,有鸡鸣狗吠之声,也有小儿嬉闹之声,好一副美丽的春色田园风光。
许小闲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他喜欢这样的乡村,尤其这个村子还叫作桃花村。
“许公子,请跟奴婢来。”
梓儿带路,许小闲带着稚蕊和来福跟在后面走在了田埂上。
穿过了三条田埂,来到了一处田边,梓儿停了下来,许小闲却抬眼看了过去,他看见了一座石拱桥,还有一条小河在小村庄前潺潺流淌。
好地方啊!
这是一处开阔田野,平原说不上,但田间的落差不大,若是将这一大片的田全买下来,就能够推平了变成一块巨大的田。
至少上千亩!
梓儿这时开了口,她伸手一指:“许公子,这三块田,就是卖给你的那六十亩……”
田间有几个农人正在插秧,梓儿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李大爷……”
其中一老农直起腰来回头一瞧:“哟,梓儿姑娘来了?东家今儿没来?”
“李大爷,你过来一下。”
梓儿又才低声对许小闲说道:“这位李大爷就是这六十亩田的佃户,李大爷家里、家里有些穷,就靠着这六十亩田才能吃饱饭,你以后可不能换了佃户。”
许小闲倒是无所谓,反正自己又不下田。
李大爷来到了梓儿面前,梓儿这才指了指许小闲对李大爷说道:“这个……东家把这六十亩田卖给了这位许小闲许公子,这以后呢……他就是你的东家了。”
李大爷一惊,原来的东家好啊,美丽又善良!
人家佃户落两成收入,可东家却给了他三成的收入,现在这东家一换——看这位东家一脸的小家子气,恐怕是个守财奴,岂不是也会将这收成给改为两成?
罢了罢了,以往是老东家大方,这两成……倒是行情。
“东家,小老儿有礼了,以后还请东家多多照顾。”
“好说……大爷啊,我看这秧苗培育得不太好,”说着这话,许小闲就蹲了下去,拔起了一簇秧苗来仔细看了看。
“这秧苗的根系呈黄色……这说明了秧苗细胞老化活性降低,你培育秧苗的秧田有问题。”
所有人听得一怔,许小闲根本没去注意他们的表情,又道:“秧田的酸碱度不合适,需要调整……来不及了。”
“再看这单株的根系,根系数量不够,节根偏少……少了一半!”
许小闲皱着眉头,按说这样的秧苗已经失去了栽种的意义,因为先天不良,就算种下去收成也将减半。
现在能怎么挽救呢?
许小闲正在思考,却不知道李大爷已经惊得目瞪口呆。
今岁育苗,那块秧田确实出现了问题,正常的秧苗根须是白色的,但育出来的秧苗却变成了黄色,可他不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
根须偏少也正确,同样是那块秧田,偏偏今岁的秧苗就是这样,他也弄不明白是为什么。
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只能这样先种下去。
这位新东家一眼就看出了问题,他看起来像个书生,怎么对这东西如此了解?
梓儿张大了嘴巴看着许小闲的背影,稚蕊也呆愣愣看着她的少爷,心想这就神奇了,少爷什么时候懂得这些?
他连米是从稻谷里出来的也不知道呀!
按照正常而言,你就是告诉他米长在树上,他肯定会信——一个书呆子,你还指望他分得清五谷?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
看那李大爷的表情,似乎少爷说得没错。
接着,稚蕊就看见少爷蹲在田埂上,撩起袖子就挖了一把田泥起来。
他很认真的在看着这田泥,还用手搓了搓,还凑到鼻子前嗅了嗅……我的个老天爷!稚蕊简直惊呆了,少爷是个读书人呀!
他这是在装模作样?
肯定是了!
不过他装的好像很像的样子。
梓儿此刻的表情和心情与稚蕊无二,我的天……这位许公子……他这是有病呢还是没病呢?
许小闲仔细的查看了田泥,心里有了想法,他去了一处水洼边洗了洗手,这才对张大爷说道:“你记住,这些秧苗因为先天性的不良,它们生根的时间会变得更长。这第一次的施肥,你一定要等足一个月。”
“另外我告诉你一个法子。”
稚蕊捏紧了衣摆,忽然觉得少爷有些陌生起来。
她敢对天发誓,她的少爷真的不懂这些的呀!
难道……难道少爷换了一个人?
第五十四章 小姐完蛋了
稚蕊猜对了,但这个念头仅仅在她脑子里一闪而过,因为太过荒唐。
许小闲此刻无比的认真,在稚蕊的眼里,这样的认真倒是经常出现在过年以前的少爷脸上,是在少爷看书的时候。
可现在……少爷说的这些话是真的么?
稚蕊不知道,她就觉得好神奇的样子。
许小闲的认真来源于这玩意儿是他的专业,他清楚这样的秧苗该怎么处理,可惜的是弄不出来氮肥。
但这不妨碍用点土办法,至少能够挽救一下,比如他此刻就在稚蕊和梓儿复杂的视线中开口说道:
“你记住,圈内取出粪尿,单独弄出去堆一尺高,不要压它,三天之后再往上堆积,每过三天堆积一次,直到六尺高度,然后用泥土把它给封起来,两个月后二次施肥,就可以用它了。”
“你还得记住,用过了之后再添新的粪尿,再封起来,四个月这玩意儿才算腐熟。”
“这个叫疏松紧密交叉堆积法,施肥的时候量千万不要多!”
李大爷目瞪口呆,这个法子很好理解,他听明白了该怎么去做,只是不知道为啥要这样去做,便觉得这个像书生一样的新东家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粪是劲,水是命,七十二行农为首,百亩之田肥当先。这个法子你记住了么?若是记不住,我得给你写下来。”
李大爷咽了一口唾沫,才小意的说道:“东、东家,小人记住了。”
“那就行了,就这样吧,等明年育秧的时候,本少爷再来教你怎么弄。走了,好生侍候这些庄稼,本少爷不会亏待你的。”
许小闲当真走了,李大爷却一直看着东家的背影,直到消失不见。
他这才醒过神来,农家肥要发酵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他知道,但是东家的这个法子却很新鲜,他决定插完这片田的秧苗就去试试。
这个疏松紧密交叉堆积法能够最大限度的保存农家肥里面的氮,而这些秧苗需要的就是这个玩意儿。
要造出氮肥可不容易,许小闲只好用了这个方法。
马车里,稚蕊捏紧衣摆的手没有松开。
她想了想,少爷今儿在那老农面前装得倒是极像,若是他那法子就是瞎扯,若是今岁的庄稼欠了收成,只怕人家会背地里骂死他的。
说来说去还是脑子的问题。
一想到少爷的脑子,稚蕊想起了周家小姐周若兰的承诺。
那方子都给她了,药呢?
这一次稚蕊自作主张的掀开了前帘,对来福说了一句:“来福,去周氏药堂。”
许小闲一怔,“去那地方干啥?”
“那位周小姐不是答应了免费给你拿药么?一两银子一副呀,不要白不要!”
“这……来福,回府,少爷给你们弄一道口水鸡!”
很明显,口水鸡的诱惑力远远大于给少爷拿药治病,来福顿时欢喜,自然遵从了少爷的命令。
稚蕊瞪了许小闲一眼,撇了撇嘴儿,心想下午找个时间自己去那周氏药堂取药去。
许小闲揉了揉稚蕊的脑袋:“吃鸡多好?为啥要吃药呢?对了,接下来你再打听打听那百花村有没有人卖地,这次需要的是地,别搞错了。”
这些日子天天吃鸡,这田一买,口袋里就剩下了一百九十两银子了。
田有了,地也得有啊,不然明年的土豆种在头上?
还得去一趟淡水楼,比如这个口水鸡、钵钵鸡啥的,这配方也可以卖给陶掌柜呀。
知识得要转变成银子,这是目前许小闲能够想到的最快的获取银子的办法。不多,但足以解决他现在的小小理想。
……
……
季月儿买下了许府隔壁的那院子,心里很欢喜,她径直去了,等到了快午时才见梓儿匆匆进来。
“不就是认个地儿么?怎么这么久?”
梓儿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小姐说了,她咽了一口唾沫,抿了抿嘴唇,还理了理耳际的散发,这才开了口:
“小姐,那许小闲……”
梓儿一顿,季月儿一怔,“许小闲他又怎么了?”
“说来小姐不信,他在李大爷的面前口若悬河……是这个样子的……”
梓儿将那田边发生的事仔仔细细的说给了季月儿,季月儿仿佛听着天书一般,她的眼睛一眨一眨,小嘴儿慢慢张大,直到梓儿说完过了十息,她才合上了嘴,收回了视线,那双漂亮的柳叶眉儿却微微皱了起来:
“这没道理的呀!这些日子我、我也从竹林书院的学子们嘴里多多少少了解了一下许小闲,他真的就是个书呆子,他们说他平时几乎没有言语……”
季月儿又看向了梓儿,难以置信的问道:“你说……像这样的一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他怎么可能懂得农事?”
梓儿也不知道呀,主仆二人面面相觑,梓儿才忽然说道:“对了,小姐,昨儿个他不是在咱们这买了两本农书么?”
“哦……”季月儿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如此看来,许小闲得了那病之后放弃了圣贤,从书中走了出来,正如他对先生说的那样,想过的看山看水独坐,听风听雨高眠。客去客来日日,花开花落年年这样的日子。
只是,这和种田有关系么?
“梓儿,将那两本书给本小姐找出来!”
梓儿一怔,“不是,小姐,这眼见着就要到端午诗会了,你现在是不是应该准备准备?可莫要输给了柳烟眉,人家可是有备而来,是来砸场子的呀!”
“这急什么,诗词文章这种事情哪里是想写就写得出来?它需要灵感!快把那两本书给我找来我瞧瞧。”
梓儿无奈,翻出了《齐民要术》和《四月民令》,季月儿坐在了书桌前,当真看了起来。
她当然看得很是初略,为的是在这两本书里求证一下许小闲的那些东西是不是来自于这两本书。
就在这时,周若兰走了进来。
“哟,我的大才女,看文章呢……”周若兰一翻这书的封面,脸上顿时惊诧:“不是吧,你昨儿要蒸馒头,今儿又要种地了?”
梓儿一愣,“小姐蒸什么馒头?”
季月儿脸儿一红,瞪了梓儿一眼,抬眼看着周若兰,“啥事?”
“还有啥事?我表哥请你在淡水楼吃午饭。”
“不去,没空!”
周若兰嘻嘻一笑,“我可听说淡水楼又多了三道来自于许小闲的菜品哟!”
季月儿眼睛一亮,“那还等什么,走走走……!”
梓儿守着,双手撑着下巴,心思儿飘摇,小姐完蛋了!
第五十五章 懂他的人太少
一听说淡水楼多了三道出自许小闲的菜品,季月儿就忽然觉得有些饿。
平桥豆腐和拆烩鲢鱼头这两道菜的美味她还未曾忘记,不料许小闲又推出了新品,这当然的去尝尝了。
要吃好吃的,当然不能忘记了妹妹季星儿——吵架是内部矛盾,反正从小吵到大早已经习惯了,这有了好事儿当然得带上妹妹。
于是周若兰的马车驶去了季府,季星儿一听更是开心,抱着姐姐还亲了一口,“就知道姐姐对我最好了。”
季月儿瞪了她一眼,“还比不比大小?”
“不不不,我觉得小点也好,玲珑。”
“哼!”
姐妹二人登上了马车,周若兰这才又有些惊讶的说道:“说来也奇怪,那个许小闲隔壁的那钱府,就是搬去了凉州城的那个守财奴,他那宅子挂在牙行都挂了两年了,五百两银子呀,这样的价格谁会去要?”
季月儿的脸色有些不自然。
周若兰没有注意,“那个苏平安人傻钱多,他居然要买那宅子!说他觉得许小闲非常人也,想要结识一番。”
周若兰两手一摊,“可你们知道么?我还以为就苏平安是个没脑子的冤大头,却没料到他今儿个带着银票去牙行的时候才知道那宅子居然被人给买了!”
“哈哈哈哈,那破宅子也不知道是哪个傻子买下来的,苏平安还郁闷了好久呢,你们说可不可笑?”
季月儿和季星儿面面相觑,季星儿探出脑袋低声问了一句:“你真的不知道是哪个傻子买下来的?”
“这哪里知道?人家还让牙行给保密了呢。”
“哦,我告诉你哈,”
季星儿正要说话,季月儿的手落在了季星儿的腰上,夹住了一丁点肉肉,然后一拧——
“哎呦……”
季月儿脸儿红扑扑,这事儿瞒不住的呀,她弄好了那个院子就准备搬过去,周若兰又是她闺蜜,肯定会找上门来,不如大方的承认了——
“我觉得那宅子的风水很好,人家钱老爷不是都去了凉州了么?这也算是高升了,所以呢,那宅子就是我这个傻子买来的。”
周若兰倒吸了一口凉气“嘶……!”
“好吧,我错了,那宅子风水很好,会升值的。隔壁住着个许小闲许繁之,还很有文气。”
季月儿凤眼一瞥,有万种风情,“别瞎想!”
“姐,你掐我干啥?”
季月儿转头,“我哪里掐你了……到了,下车!”
……
……
淡水楼现在的生意比以往更好!
一来是大辰建国十六载,国家渐渐趋于稳定,商人们就更加活跃起来。
这凉浥县说差吧,它偏偏距离北魏和西云国不远,现在的大辰和这两个国家至少在明面上好像还算友好,边境没有禁止商人们交易。
所以就有了行商来到了这里,还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因为大辰皇朝所产的丝绸、茶叶和瓷器极受这两个国家的达官贵人喜欢。
而这两个国家所产的刀剑马匹牛羊也是大辰的富贵人家喜欢的。
一来二去,这偏僻的凉浥县,商业渐渐就有了抬头的苗头。
至于二来嘛,淡水楼是凉浥县最有档次也最有规模的酒楼,尤其是在推出了那平桥豆腐和拆烩鲢鱼头之后,就更受从江南而来的行商喜欢。
大辰之富,最富在江南,这不是吹的!
这些行商们多是做丝绸生意的,家底都极为丰厚,这两道菜品又恰好极合他们的胃口,故而来淡水楼的外地客人便以江南行商居多。
此刻正是午时用饭时间,淡水楼里座无虚席。
作为这凉浥县的首富之子朱重举,早已派了下人定下了二楼的仙客来雅间。
周若兰带着季月儿姐妹俩在陶掌柜的引领下,走入了雅间。
雅间里苏平安正在唉声叹气:“我就弄不明白了,许小闲隔壁那宅子在牙行都挂了两三年了,我今儿拿定主意要去买下来,偏偏它就这么巧的卖掉了,你说买那宅子的人是不是脑子有病?哎……”
季月儿入座,乜了苏平安一眼,面带愠色。
季星儿入座,视线径直盯向了苏平安,颇为凌冽,苏平安顿时感觉到了一股杀气,双腿一夹不解的看向了季星儿——
“苏州来的苏大少,会不会说话的?这买卖的事情谁能说得准?人家挂在牙行,难不成你苏大少看中了还不允许别人买的?”
“我看,要怪啊……只能怪你苏大少手短了那么一点。再说,你一个男人买到许小闲的隔壁去干什么?”
“实话对你说吧,那宅子,是我姐买下来的,你说……我姐这脑子有病,许小闲那脑子也有病,他们俩脑子都有病,是不是天作的一对?”
季月儿转头看向了季星儿,会不会说话的?
什么叫他们俩脑子都有病?
苏平安张大了嘴,这才明白自己这是不小心得罪人家了。
可是、可是季月儿为啥要去买下那宅子呢?
朱重举在这一刻万念俱灰——是啊,两个脑子都有病,当真是天作的一对!季月儿这操作如此明显,她显然对许小闲有了兴趣,这可不是一个好苗头。
苏平安这时候才对季月儿拱手一礼,苦笑道:“月儿小姐恕罪,再下当真不知道是你买的,还请原谅则个。”
“没什么,我就是看那宅子风水还不错……朱大少,今儿咱们吃什么?”
吃什么?
对,我们是来吃饭的,可别被这事儿影响了胃口。
“陶掌管的,将那两道新的菜品送来尝尝。”
“好咧!”
陶掌柜转身离去,朱重举这才期期艾艾的看着季月儿问了一句:“你……买那宅子,当真是因为风水不错?”
“不然你以为是为啥?”
“嘿嘿,我还以为你是好奇许小闲呢。”朱重举刚刚放下心来,季月儿却给他的心脏射了一箭——
“我也不瞒你们,我确实是好奇许小闲!”
除了季星儿,就连周若兰都大吃一惊,“不是,月儿,我看过华神医给他开得那方子,他的问题很严重,你可莫要冲动了!”
季月儿淡然一笑,然后幽幽一叹,“这天下……懂他的人,太少!”
苏平安眼睛一亮,“我懂!”
季星儿心想你懂个屁!
季月儿从怀里取出了那两首诗,“那你瞧瞧这个,你懂他多少?”
第五十六章 好词,好吃!
季月儿将许小闲作的那两首诗词递给了苏平安。
她觉得应该给许小闲正名了。
有着如此之高的才华的少年,哪怕有疯病,也不应该受到别人的歧视,他应该得到所有人的尊重!
这是能够入文峰阁的诗词!
大辰立国十六年,文峰阁建立十四载,天下文人如过江之鲫,然而如今的文峰阁存下的诗词文章不过寥寥十四篇!
哪怕是名扬天下的江南四大才子,他们的诗篇而今也无一人有那资格入文峰阁。
作出这十四篇诗词文章的人,而今都是大辰皇朝之重臣。
许小闲就写了这么两首,可老师说这两首都有资格入文峰阁,这足以说明许小闲在诗词上的造诣已经达到登峰造极之境界。
他不想当官,但出名总可以吧?
现在凉浥县的百姓们另眼看他,不就是因为他不出名么?不就是觉得他那样的少年好欺负的么?
若是他出了名,这些百姓便只能仰望,还是那种倾慕的仰望,他们再看向他的眼神将不再会有歧视,而是发自内心的佩服。
这是季月儿需要的效果,也是为她以后的日子铺路。
苏平安将那两张纸接了过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笔酣畅淋漓的行书。
苏平安一惊,接着看向了那首名为《梦江南、三月三》的词。
“九曲池头三月三,柳毵毵。
香尘扑马喷金衔,浣春衫。
……”
他低声吟诵了出来,眼睛越来越亮,身子坐的越来越直,到最后一句落归帆吟完,他已经举起了这两张纸,一脸的震撼!
苏州苏家,乃是苏州城的大门阀,大辰皇朝六大家之一的存在!
苏平安自幼接受的就是最好的教育,何况他还有一个叫苏菲的大才女妹妹。
他当然懂得这首词的含义,以及其中极高的意境。
这样的词……他深吸了一口气,这样的词,就算是江南四大才子也没可能做的出来!
他沉醉于这首词里,反反复复的连诵了三遍,才意犹未尽的放下了举着的手,眼睛却望着窗外,出了神。
装!
季星儿看着苏长生那张小白脸心里就冒出了这个字——不就是一首词么?这苏大少爷居然像失了魂似的,至于么?
才学没有一斗的朱重举凑过脑袋去看了半天,这词读起来朗朗上口……也就是朗朗上口,看着苏少的表情,他似乎神游天外了,真的有那么好?
再一结合刚才季月儿说的话,朱重举心里顿时咯噔一下,难道这词是许小闲写的?
这不可能吧,那疯子据说这两三年来都会向太学院寄去诗词文章,求得就是万一有某个大儒看见,能够让他的诗文入了文峰阁就能一步登天么?
可听说他的那诗文皆如石沉大海,连浪花都没泛起一朵来。
想想也是,据说每年太学院收到的诗词文章数以万计,能出头者却寥寥无几,他许繁之算个什么玩意儿?
苏少这就是大惊小怪了。
陶掌管正好端上来了一钵富贵鸡,他还没来得及介绍,便听苏平安突然一拍桌子:
“好词!”
你都还没吃呢,怎么就知道好吃了?陶掌柜很是惊讶,便见苏平安又猛的拍了一下桌子:
“绝对好词!”
陶掌柜放下了富贵鸡,不好意思的笑道:“确实好吃,请大家一品!”
“对对对,若兰,你也品品……这首词想来是许小闲作于三月三,我就奇怪了,你们不是都说他没有出过凉浥城么?他怎么就知道九曲池头?怎么就知道苦笋鲥鱼阊门烟水?”
陶掌柜这才听明白了,大家说的吃不一样。
周若兰极为好奇的接过了那张纸,脸上的表情顿时精彩。
苏平安又道:“我知道了,他没有去过,但是听过,就凭着他之所闻便写出了犹如身临其境的词来,这……当真是许小闲所作?”
苏平安看向了季月儿,季月儿笑盈盈微微颔首,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
“不行,吃了饭我得再去拜见许小闲!”
说完这句,他的视线又落在了另一张纸上,这首诗名为《锦瑟》,他又倒吸了一口凉气,惊艳于这一纸的簪花小楷——和妹妹的字也不遑多让啊!
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写出了这样秀美的字呢?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他一个大男人,这、这是受到了多大的伤害呢?
苏平安又举起了这首诗,又吟诵了三遍,声音低沉,差点潸然泪下——
“整个凉浥,除了月儿小姐之外,恐怕所有人都误会了许小闲!”
“他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他还是一个品性高洁的人。在梦江南的那首词里,表达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想要离开凉浥县,他想要去长安,想要游历天下,追求的是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由!”
“在这首锦瑟中,他呈现出了内心柔软的一面,他渴望友情、亲情还有爱情。他将这一切的情,以庄生迷蝶望帝托娟徐徐道来,寄于沧海明月、蓝田日暖之中,但这一切他都没有得到,他终究孤独而无人理解,故而……此情可待成追忆,便是惘然。”
苏平安一番解读另季星儿惊讶的张开了小嘴儿,转头看了一眼姐姐,姐姐的眼圈儿已经微红。
“是我对不起他。”
“所以我买下了他隔壁的那处院子。”
“我希望……能够再把他找回来。”
苏平安拍掌:“好,这样的少年,若是月儿小姐不喜,我想我那妹妹若是见了这两首诗词定会赶来。”
季月儿视线一凛心里一紧:“别添乱!吃饭!”
周若兰看完了这两首诗词,听完了苏平安的这番解读,抬眼看了看大表哥,朱重举已经一脸的生无可恋。
“好吧……吃饭,大家尝尝,这是许小闲的又一道名菜,富贵鸡!”
有了这两首诗词的出现,苏平安顿时对这美食无感,他又兴致勃勃的说起了许小闲。
“朱少啊,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你们口口声声说许小闲有精神异常之症,我觉得这一次华神医恐怕看走了眼!”
“此话何解?”
苏平安这么一说,不但朱重举觉得疑惑,就连季月儿也竖起了耳朵——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只要是关于许小闲的话,她就特别上心,这让坐在她身旁的季星儿很是担心。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总之许小闲前后变化太大太大。他是个凉浥县都没几个人认识的书呆子,他却跑来淡水楼卖了那两道菜品。他第二次来估摸着也是要卖菜品的,却没料到遇见了周阎王。”
“他被那府上的管家欺负了足足十四年,这说明他是个软弱之人,他没可能有那样的勇气和周阎王为敌。”
“至于他审尸破案,我总觉得这里面的手法极像五花八门中的彩门之法,可就算他真的能够通灵,按照他的性子,他根本就不会抛头露面来帮助季县令。”
“凡此种种,我就觉得他身上充满了神秘,这前后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再看他作的这两首诗词……我才疏学浅不敢妄加定义,但肯定极好,好到什么程度……这需要大儒来评判。”
“你们说,这样的诗词,是一个书呆子、傻子、疯子能够写得出来的么?”
“所以他这是大智若愚,他一直在藏拙!”
“他是有大本事的人!”
“这样的人,值得你我去结交一番!”
季星儿扯了一条鸡腿给姐姐,她在啃着这鸡肉,你们继续讨论许小闲,本姑娘饿了,哇,好好吃!
季月儿没有说张桓公已经评判过,这两首词可入文峰阁。
这位苏少的妹妹居然是江南大名鼎鼎的才女苏菲……这让她忽然有些后悔拿出了这两篇诗词来。
她咬了咬嘴唇,心想得快些将那院子收拾好搬过去,如此,我也是近水楼台了。
呆会回去得让父亲尽快将那婚书再送给许小闲、不,我要凭自己的本事走到他的心里!
少女的心安定了下来,觉得这富贵鸡好好吃。
朱重举心事重重,他想了许久,终于决定勇敢的问一句:“月儿,我、我真的就没机会了么?”
季月儿抬头,眉儿一弯一脸笑意:“你一直都没有机会。”
一箭正中朱重举的胸口,很疼!
“好吧……”
朱重举化悲愤为食欲,他大吃了起来,“来来来,都尝尝,这道清炖蟹粉狮子头也是许小闲……”他顿了顿,突然发现怎么啥事都和许小闲有关了呢?
“看吧,我就一直说许小闲很神奇!”
苏平安给朱重举的伤口上洒了一撮盐,“这富贵鸡的烧制方式简直是天马行空,可偏偏做出来的味道又如此的美妙!”
苏平安扯了一块鸡肉慢慢的品尝着,又道:“普普通通的鸡,通过他这秘法烧制,其色泽枣红明亮,入口酥烂肥嫩而不油腻,带着淡淡的荷香味儿,若是细细品尝,仿佛置身于春风里荷塘边……实在妙不可言!”
装!
你吃个鸡还吃到了荷塘边,咋不掉到荷塘里呢?
季星儿在心底鄙视了苏平安一番,吃着这美味,心想看来姐姐是真喜欢上了许小闲。
哎……也好,这一后就天天去许小闲那府上混饭吃!
第五十七章 旧事
桃林小筑,季中檀拧着一盒茶叶来拜访张桓公。
“恩师啊,这是来自凤岭的明前雨丝,就这么一小盒子,请恩师品鉴。”
张桓公乐了,“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啥事?”
季中檀嘿嘿一笑,为张桓斟了一杯茶,问了一句:“恩师,学生敢问繁之那父亲云楼先生当年究竟得罪的是谁?”
张桓公放下了手里的书,“为了月儿?”
“是啊,女大不中留,这些日子月儿魂不守舍,今儿还卖了六十亩田买下了许小闲隔壁那院子……哎,我这个当爹的也难啊!”
“那天去许府,许小闲拒绝了华神医的复诊,你就不担心许小闲那病?他那病若是没好,可是会害了月儿一辈子的!”
季中檀捋了捋那上羊胡子,“这就是学生苦恼的地方啊,月儿现在看起来根本不在意繁之那病了,你说,她都私自把那院子买下来了,翻过那墙就是许府,万一开一扇门……这进出多方便?”
“所以学生思来想去,月儿既然不在意繁之那病,那最大的隐患就在许小闲的身世上。还请恩师告知一二。”
张桓公一听,季月儿是个极有主见的女子,她既然都做到这一步了,恐怕就算是九头牛也拉不回头了。
若说许小闲那病……这些日子他也仔细想过,看来许小闲那病不是太严重,再加上他对许小闲的文采极为喜爱,这季月儿若是真嫁给了许小闲也不是个坏事。
“许云楼于大辰元年,就是在陛下登基的前一天就离开了长安,是独自离开的!”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直到大辰二年,他才出现在凉浥县。”
“陛下当年起事就是从凉浥县开始的,许云楼追随陛下,也是从凉浥县开始的。”
“朝中没有几人知道许云楼来凉浥县,更没有人知道他来干什么。大辰二年,对北魏那一战,陛下授予了许云楼监军之职,许云楼离开凉浥县去了前线上阳城,接着他便死在了上阳城。”
“要说许云楼在朝中的故旧极多,他的部下也极多,尤其是大辰刀骑,这本就是许云楼一手训练出来的最强大的骑兵。老夫也觉得怪异,偏偏没有任何一个人来照拂一下他的遗孤许小闲。”
“曾经听到过一些说法,想必你审问了许府那管家也知道这事儿明面上是中书舍人徐瑞在办理,但既然去岁时候许小闲落了榜,这背后显然有人不愿意许小闲入长安。”
“陛下还是念及云楼先生开国之功的,不然不会让他的画像入武德殿。但陛下同时也不愿意提起云楼先生这个名字,所以没有人知道这背后究竟是为什么。”
“许小闲能够活到现在,这至少说明了两个可能,要么是陛下希望许小闲活着,要么……是另外某个人忘记了许小闲,也或者没有将这书呆子放在眼里,觉得他已无足轻重——他毕竟不是许云楼,犯不着为了个遗孤去得罪了皇上。”
季中檀就像听天书一样。
他知道许云楼,因为许云楼这个名字太过传奇!
当然,这个名字现在知道的人也不算少,却都是有一定身份的人。但提起这个名字的人却寥寥无几,因为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个名字有些忌讳。
至于为什么会忌讳,季中檀不知道,就连张桓公也不知道。
仿佛约定成俗一般,大家知道这么个传奇,却绝对没有人再去提起他一句。
若是许小闲知道这样的故事,他会想起一个词——社死!
“这么说……月儿嫁给许繁之问题不大?”
“老夫觉得没啥问题,这都过去了多少年了?再说……谁知道那两个家伙会不会就在暗中看着许小闲呢?!”
“两个家伙?……他们是谁?”
“别问,这件事就说这么些了……这茶还可以,你可以走了。”
……
……
“少爷……少爷……!”
许府,许小闲正晒着夕阳看书,稚蕊就像一只黄色的蝴蝶飞了过来。
“啥事?”
“隔壁那宅子卖掉了呢。”
许小闲就纳闷了,人家宅子卖掉关你啥事?
“去买块豆腐回来,晚上咱们做一道麻婆豆腐。”
稚蕊立刻忘记了隔壁的那事,她的那双大眼睛一闪,“好!”
“等等,明儿记得一件事,去西市买点黄豆和胆水,少爷教你怎么点豆腐。”
稚蕊瞪大了眼睛,“少爷……你还会点豆腐?”
“少爷会的东西多着呢,对了,告诉来福一声,明儿个去百花村转转。”
“少爷要去看看那些田?”
“……少爷去弄点杏树枝儿回来。”
稚蕊就觉得奇怪了,“那东西来干啥?”
许小闲抬眼看向了稚蕊,说了两个字:“嫁接!”
嫁接又是什么鬼?
稚蕊忽然觉得自己和少爷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鸿沟——少爷的言语越来越难以理解,这可怎么得了?
难道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少爷这些日子都捧着那两本农书在看,难道那书里有教怎么点豆腐和这劳什子嫁接?
一定是这样,不然少爷怎么可能知道!
看来这以后我得少绣花多看书了,不然可就跟不上少爷的节奏。
少女内心有些忧郁的走了,许小闲放下了手里的齐名要术,他走出了闲云水榭,在院子里活动了一下手脚。
对了,明儿早上该起来跑步了。
点豆腐这件事是他突发奇想,因为他想喝豆浆吃豆花了。
嫁接是他这些日子有想过的,至于说去百花村寻找杏树枝条……也不知道百花村有没有。他主要是去外面弄点艾草、浮萍再买点雄黄、阿魏、硫磺、樟脑这些玩意儿,因为天气渐热,这满院子的花草虽好,可特么蚊子这个东西也渐渐的多了。
今儿这手臂上就被叮了好大两个包。
他要做蚊香。
至于卖……这个东西得看看成本,算算利润,也不知道好不好卖,毕竟这古人都有蚊帐。
百花村的竹子很多,那村子的后面有一座瞿山,顺便去瞧瞧,这已经进入了初夏,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竹笋。
就当出去踏青吧,毕竟来到这个世界了,凉浥县周围的地图也应该去开启了。
不能开的太宽,这辈子就窝在这新手村。
许小闲如此想着来到了前院。
隔壁果然有点动静,估计是荒了许久在整理。
那颗翻墙而来的红杏有那么一两朵正在绽放,嗯,很美。
第五十八章 长相思
昨儿夜里一场初夏的雨下得不大不小,恰恰正好。
许小闲一觉睡到了自然醒——说好的早起晨跑呢?堕落了啊!
这怎么可以?
看了看自己这单薄的身子骨,许小闲站在清新的庭院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发下了大志愿——明天!我!要!起来!跑步!
洗脸刷牙……洗脸比较简单,刷牙有点麻烦了。
那登山包里就只有一支牙刷和牙膏,这牙刷都快秃了,像稚蕊那样咬柳枝儿这显然不行,得想想法子把牙刷给弄出来,至于牙膏——就将就着用盐吧。
要弄牙刷可以用猪鬃毛或者马尾毛……马尾毛,许小闲想起了砸了他两次的那姑娘,她有一匹大白马,啥时候再遇见得去薅点那马毛。
许小闲一边刷牙一边想着,忽然发现自己要做的事儿还挺多的。
稚蕊穿着一身鹅黄裙儿飘了进来,“呀……!”她大吃了一惊,心里咯噔一下,少爷这是怎么了?怎么口吐白沫了?
“来福、来福……快来……!”
许小闲转头,稚蕊的眼睛瞪得更大,她匆忙跑了过去,一把扶住了许小闲,“少爷、少爷,这大早上你别吓我呀,你这、这是扯母猪疯了?”
你大爷的!
你才扯母猪疯了!
“别嚷嚷,少爷我这是在刷牙,少爷都刷了四个多月了你都没看见么?”
稚蕊摇了摇头,“少爷不是不要我侍候洗漱了么……不是,少爷,刷牙怎么会吐出白沫子来?”
这怎么给古人解释呢?
许小闲也不知道呀。
来福飞一般的冲了进来,跑得比常威还要快。
“啊……!”来福一惊,“少爷……”他噗通一下就跪了下去,“少爷,你别走啊,你走了小人去哪里拿月钱……稚蕊,快去请大夫!”
“滚!”
许小闲飞起一脚将来福踹开,连忙用水漱了口,“这大清早的,还要不要人安静点了?”
“你们两个,快点去弄早饭,今儿早上少爷我要吃煎蛋!对了,稚蕊,把昨天买来的黄豆用水给泡上,快去快去,少爷我要看看书了!”
两个仆人带着满脸的疑惑走了,院子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许小闲好整以暇的坐在了闲云水榭中,似乎又回到了前世的日子——他煮了一壶茶,这茶比以前住在偏院的野茶好了许多。
然后想看看报纸,才哑然一笑,报纸是没有的,那就练练字。
写点什么呢?
他一边磨墨一边想着,片刻,他从笔架上取了一支狼豪,从纸筒里取出了一张纸来,极为仔细的铺好,用一方漆黑的镇纸压住,这镇纸从有记忆开始它就存在
这镇纸的质地有些奇怪,很沉、很凉还很硬,背面若是仔仔细细的去看,可见一朵雕工精美的云,不知何物。
饱蘸笔墨,思量片刻,许小闲落笔于纸上,依然是大气的行书:
【长相思、汴水流】
汴水流,泗水流,
流到瓜洲古渡头。
吴山点点愁。
思悠悠,恨悠悠,
恨到归时方始休。
明月人倚楼。
搁笔,一声叹息,哎……
许小闲安静的站在这幅字旁,心里却无比惆怅。若曦……我在这里应该算是稳定下来了,有一处大宅院,就是你曾经想的那种。
我还有了两个仆人,这显然有些奢侈,这不是**,而是这世界就是这样子的。
我买了六十亩的田了,这以后得再多买一些。这辈子就不去当官了,但科举得去考考,就像咱们当年考大学一样……恐怕比考大学更难一点。
四个月又二十三天了,我的适应能力还是蛮强的,就是这个世界太落后,你肯定难以想象,上厕所还用的是棍子,若不是在百花村锻炼了三年,我恐怕还不习惯。
这个世界有些荒诞,京城在长安,也有江南,但许多的名字变了,许多的国家也都不存在,所以我打算等以后有了银子再去这个世界走走、看看。
你知道我的胆子比较小,所以暂时我会偏安在这个叫凉浥县的小县城里,就这样躺平吧。
若曦,再见!
许小闲仰头望了望通透的蓝天,蓝天上一朵云彩都没有。
又是一个好天气。
他抬步离开了闲云水榭,去了前院。
……
……
早餐颇为丰盛。
一碗稀粥、一个水煮蛋一屉黄乎乎的粗面馒头还有一个煎蛋。
主仆三人在前院子里的一张小桌子前坐了下来,许小闲看了看稚蕊和来福面前的早餐,将水煮蛋夹给了稚蕊。
“现在咱们家不缺银子了,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得跟上。”
“记住,从明儿个开始,你和来福早上也得各吃一个鸡蛋!”
来福大喜,“多谢少爷!”
稚蕊撇了撇嘴瞪了来福一眼,对许小闲说道:“鸡五十文钱一只,这蛋十文钱一十,投一文钱一个呢。我们有着馒头就很不错了,少爷你得多吃一点鸡蛋补补身子。”
许小闲喝着稀粥吃着煎蛋,“听少爷的话!”
“哦。”
一文钱一个鸡蛋,一两银子一千文就是一千个鸡蛋,主仆三人每天吃三个,这得吃差不多一年!
为啥不吃?
“少爷,昨儿下午我去了一次周氏药堂,没遇见那位拿走方子的小姐……我想,会不会是被她骗了?”
“她就算不给我们药,但方子得还给我们呀。”
“别老是去想那破事,少爷没病。”
稚蕊意味深长的看了看许小闲——通常有病的人都会说自己没病。
常威蹲在许小闲的身旁,眼睛绿油油的看着许小闲夹着的煎蛋——它觉得这个味道好熟悉,似乎自己的狗生之前经常吃这个玩意儿,现在都忘记了是个什么味道。
然后它的狗眼充满了失望,许小闲一口将剩下的煎蛋给吃完了!
吃完了!
狗大爷还在这等着呢!
你怎么能吃完了?!
“汪汪汪……”
许小闲夹了个粗面馒头扔给了常威,好吧,狗大爷有得吃就好。
常威叼着馒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忽然觉得这馒头真香,能不能再来一个?
隔壁传来了砰砰啪啪的声响,许小闲转头望了一眼,挺早的,那支爬墙过来的红杏在一场雨后似乎又多开了三两朵。
挺娇艳的。
第五十九章 近水楼台
老马拉着破车,主仆三人带着一条大黄狗在朝阳升起的时候出了门。
马车走出了凉月巷子,又经过了梨花巷子。
许闲撩开了车帘看了看,倒是开了门,却没看见那个漂亮的姑娘,反倒是看见梓儿那丫头在里面。
许小闲有些遗憾,哪怕那姑娘砸了他两次,他都必须承认那姑娘确实很养眼。
这毕竟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所接触的第一个除了稚蕊之外的少女。
只是许小闲心里觉得有些怪异,那姑娘穿着红裙子的时候总觉得凶巴巴的,可那天在这,那姑娘换上了一身白裙子之后言语里却又极尽温柔,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双面人格?
这就很有意思了,看来得对这姑娘多了解了解,改天去桃林小筑问问张桓公,他那丫鬟看来常在这,张桓公一定认识那姑娘。
自始至终,许小闲都没有将那女子和季月儿联系起来,这得归功于季中檀季县令那尖嘴猴腮的模样。
稚蕊看着许小闲的头都扭到脖子后面去了。
“少爷,要不……让来福把车停下你去仔细瞧瞧?”
“算了,”许小闲放下了车帘,揉了揉稚蕊的脑袋,“回头记得在这来买点宣纸,家里的纸不多了。”
“哦。”稚蕊撇了撇嘴。
看来少爷对那姑娘还是有些点意思的,这样也好,少爷十七岁了,到了成亲的年纪,早些娶回来一个不嫌弃他的少奶奶这也是许府的一件大事。
……
……
许小闲的老马破车从左边离开了凉月巷子,季星儿骑着大白马从右边来到了凉月巷子。
少女翻身下马干脆利索一气呵成,然后站在了这街对面。
她左瞧瞧是姐姐的院子,她右看看是许小闲的院子……好一对狗男女!
少女银牙咬着嘴唇,双手抱在胸前,“哼,季月儿,看来你这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他可是个病人!”
“他那病可是没法子治的!你这辈子,当真就想要这样去过么?口口声声还说我呢,自己选个夫婿都这么不靠谱。”
“哼,我偏不能让你如愿!”
少女的柳叶眉儿一挑,嘴角画起了一道弧线,“我可是为你好!”
季星儿牵着大白马走入了这间院子,她把大白马丢在了前院,来到了主院,便看见姐姐正在指挥着下人们忙碌——
这么心急的?
担心嫁不出去还是咋的?
那许小闲可还不知道你是谁,你这样迫不及待的贴过来,嘻嘻,若是许小闲不喜欢你,看你怎么收场!
“姐……!”
季星儿甜甜的喊道。
季月儿回过头来,“你来了正好,来来来,爬到这颗树上去把那些多余的树枝都砍掉。”
季星儿顿时嘟起了嘴儿,“我可不是来给你当苦力的!”
“那你来干嘛?”
“来认个门。”
季月儿笑了起来,就像这墙角盛开的一朵白玫瑰。
“这是我的门,你……没门!”
季星儿忽然觉得心口一疼,仿佛被射中了一箭,没钱是她最大的硬伤!
可她忽然也笑了起来,“这么说,某人当真想要在这近水楼台住下来了?”
“是又怎样?”
“不怎样,我说过要把许小闲给你抢了……”说着这话,季星儿凑了过去,眉儿一飞,低声又道:“人家许小闲可不认识某人,你那婚书父亲大人可还没有送过去。季月儿,你不是自诩为才女么?你不是很能赚银子么?”
“哼!”少女别过头去,鼻孔朝天,双臂环抱在胸前抖了抖,“女人啊,相夫教子才是正事,同样是奶孩子,我这饭碗总比你那大吧?孩子总能吃得更饱吧?那孩子是不是会养得更好?”
季星儿骄傲的说完这话看向了季月儿,她以为季月儿会如以往那般恼羞成怒败下阵来,却没料到她看见的是一张平静的脸。
“那你不妨去试试,若是、若是许小闲当真是这样的人,我倒也认了,算是看错了他。不过他好像出门了,你可以出去了,我这真的有些忙。”
季星儿撇了撇嘴,心里却幽幽一叹——完犊子了,姐姐头铁,这九头牛怕是都拉不回来了。
至于去抢许小闲,这当然是个玩笑,不过她很想试试,将许小闲抢过来,令姐姐伤心,她就不会再嫁给许小闲了。
她或许不能寻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夫婿,但至少不会守寡的呀!
至于自己,抢过来又不订婚,到时候将许小闲一脚踹掉,这个办法似乎很好!
季星儿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有了这个馊主意。
要想抢许小闲,当然首先得接近许小闲。
哪里距离许小闲最近?
自然就是姐姐的这处院子了。
不行,我也得住在这院子里,一来可以监视姐姐,她可千万别犯了错误。二来……就让姐姐亲眼瞧瞧许小闲那色色的模样!
季星儿又想起了那次车祸,她坚信许小闲看她的目光带着许多的色彩,哼,男人!
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姐……!”季星儿抱住了季月儿的手臂,“不就是砍树么,我帮你砍树可以,那以后……我也得住在这院子里!”
季月儿瞅了季星儿一眼,这院子这么大,她本来就是要让父亲也搬过来一起住的,当然有季星儿一份。
“行啊,那就快去干活……对了,那棵红杏可别砍了。”
季星儿当真挽起了袖子,拿着一把柴刀蹬蹬蹬就爬到了树上忙活了起来。
片刻之后,这树修干净了,季星儿站在一根树枝上又向隔壁望了望,“许小闲人呢?”
“我哪里知道,下来收拾一下。”
“哦。”
然后季月儿就惊呆了——
季星儿跳了下来,却不是这处院子,她跳到了隔壁许小闲的院子里!
季月儿顿时张大了嘴巴,忽然觉得让妹妹住在这恐怕不是个好事!
对于妹妹的想法她当然清楚,心里在觉得温暖的同时,却很是担心这妹妹莫要给自己惹出些难以辩解的麻烦出来,比如现在。
季月儿有些忐忑,季星儿却在许小闲的府邸闲逛。
她来到了闲云水榭,看向了石头桌子上的这张纸。
“咦,【长相思、汴水流】,他居然又作了一首词……这家伙文采好像还真的很高,嗯,得带回去给姐姐瞧瞧!”
第六十章 薅马毛
少女在这许府悠闲的逛着,不知不觉来到了厨房。
可惜厨房里冷冷清清,没有了那好吃的手撕鸡。
停留片刻,少女发现没有什么值得再入手的东西,于是又轻飘飘翻墙而去。
许小闲带着俩仆人出了城也没有去百花村,就在郊外采了一些艾草和浮萍没有多作停留,这两个玩意儿得晒干,改天再去药铺若是能买到别的药材,这蚊香就能做出来了。
季月儿季星儿和周若兰三人在这凉亭里品那首【长相思】——周若兰是后到的,作为季月儿的闺蜜,周若兰对季月儿的这一选择有些意见,她觉得必须来给季月儿再慎重的提一提。
女子嫁人可是一辈子最大的一件事,这季月儿眼见着距离那火坑越来越近,无论如何得想办法再拉她一把。
许小闲主仆三人这时来到了凉月巷子。
“咦,这里有匹大白马!”
季星儿丢在前院的那匹大白马不知何故跑到了这巷子里,许小闲一看顿时乐了。
这是那赵丽影、不,那漂亮小妞的马,认识呀。
他眼珠子骨碌碌一转,不是要做牙刷么?不是正在打这大白马的主意么?瞧瞧这膘肥体壮的大白马,那马鬃毛长得是真漂亮!
马鬃毛和猪鬃毛相比更适合做牙刷,它比猪鬃毛软一点,在前世的古代就已经有了牙刷这个东西,只是因为马匹稀少,比猪鬃毛更贵,所以绝大多数的牙刷采用的是猪鬃毛。
但这个世界似乎还没有牙刷,至少许小闲在这凉浥县的西市街未曾见到。
目前他知道的这世界的人刷牙采用的都是如稚蕊那样的法子——嚼柳枝儿,或者是用布蘸了盐水用手指头来抹。
所以这东西理应也有市场。
“稚蕊,去给少爷我取把剪刀来。”
“来福,将这马给牵进咱们的院子里!”
稚蕊一呆,少爷难不成还要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偷人家的马?
这马可老贵了,一匹这样的马价值至少百两银子……少爷偷了人家的马,人家一报官可是会被抓起来的!
来福咽了一口唾沫,胆战心惊的说道:“少爷、偷狗可以,偷马……真的不行!”
“快点快点,你们想啥呢?少爷我就是剪点马毛。”
剪点马毛?
这好像不犯法。
只是少爷剪马毛来干啥?
来福抓住了缰绳,那马嘶津津一叫,常威围着这个大家伙一阵狂吠,来福手里的马鞭一家伙抽在了大白马的屁股上。
“你这畜生!进去!不然我宰了你!”
这大白马从小到大跟着那漂亮的女主人,莫要说用鞭子抽了,平日里就算是恐吓都少有。
可现在它吃了一记马鞭,又被一阵恐吓,它吓到了,它没有反抗,就这样被来福给牵到了许府的前院里。
许小闲接过稚蕊送来的剪刀,又搭了一张凳子,他站在了这大白马的脖子旁。
好马呀!
其实许小闲根本不懂马,因为前世这玩意儿他就没见过活的。
他只是觉得这家伙膘肥体壮油光水滑,看这俊朗的模样估计脚力不错,至少比自己的那匹老马有卖相多了。
他抓起一把鬃毛,咔嚓一剪刀就落了下去。
稚蕊取来了一个簸箕,许小闲快乐的褥着马毛,隔壁的季星儿浑然不知她这漂亮的大白马差点被许小闲给褥秃了!
“少爷,是不是够了?再、再剪下去,它、它就没毛了!”
这玩意儿难得,许小闲下手就狠了一些。
片刻,许小闲住了手,因为没地方剪了。
这大白马变得光生了许多,嗯,天气渐热,你这样估计会更凉爽一些。
许小闲跳下凳子,摸了摸马腹,“好马啊,以后咱们有了银子,少爷我也得去养一匹。”
稚蕊翻了个白眼,“你又不会骑马。”
“学呗。”
许小闲不觉得学骑马比考驾照还难。
他拍了拍手上的残毛,
“行了,来福,将这家伙放出去,稚蕊,将这些马毛收起来,这些艾草和浮萍晒干,对了,该磨豆腐了。”
……
……
隔壁,三个少女还在品这首词。
季月儿的眼睛亮晶晶:
“ 汴水流,泗水流,
流到瓜洲古渡头。
吴山点点愁。
……”
“他这是在抒发心里的思潮……他那思念之潮就像这汴水和泗水一样,绵延奔流,直到瓜州的古渡头!就连那吴山……这吴山想来是泛指,泛指江南群山,就连这群山都在愁……那是怎样的一种愁?”
“思念也好,怨恨也罢,却没有一个尽头……除非那思念的人儿归来……方可罢休。皓月当空,倚楼独忧愁……”
“哎……!明月人倚楼……那是何等样的孤独!”
季月儿抬起头来望着湛蓝的天徐徐闭上了眼睛,“所以若兰,你莫要劝我,我、我对不起他!”
季星儿听得一脸懵逼,她睁大了眼睛看着季月儿的脸上留下的两行清泪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该把这首词给姐姐看呀!
她、她这又被许小闲那家伙弄哭了!
可少女的心里也很是感动,她觉得那许小闲也是可怜,这一辈子好不容易中了个解元,却落了个榜上无名。
好不容易有了一份婚约,却又被父亲给收了回去。
听姐姐这么一说,他好像真的很有才情,终究这命运又作弄了他,偏偏让他得了个疯病,偏偏让他失去了所爱的人。
难怪他会那么的愁!
难怪姐姐不顾一切的买下了这宅子,却又长长一叹无语泪双流。
周若兰比季星儿好一点,她听了季月儿的这番解读之后明白了。
“他作了三首诗词了,这么说,他当真是这凉浥县的大才子……月儿,要不这样,”周若兰似乎也放弃了劝说季月儿,她眼珠子一转,俯过身子,“这不就快到端午了么?竹林书院端午文会,托张桓公老大人请他来?”
“让他当场作出一首诗词,让他名扬咱们这凉浥县?”
“我听大表哥说这一届端午文会张桓公要举荐文会之魁首,如此一来他就不用参加科考就能有个官职,他当了官,极大可能离开这凉浥县。”
“他去了一个新的地方,可就没人知道他有疯病这事儿了。平日里多吃吃药,只要稳定不受刺激,估计也不会发作,如何?”
季月儿梨花带雨凄然一笑,你们怎懂得许郎之心思?
他饱受打击,而今早已看破了这红尘,所求不过是看山看水独坐,听风听雨高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