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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吾不禁夜     哈利波特之晨光txt下载     哈利波特之晨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六十八章 女神的密语(五十七)

    西弗勒斯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抽烟。

    每次凤凰社开会就会和刚才一样吵闹,所有人都急着发表自己的意见,希望说服别人赞同自己,而西弗勒斯·斯内普,一条斯莱特林学院来的毒蛇则总是讥讽得看着他们,这导致了他在凤凰社中极不受欢迎。

    在他的眼里,西里斯·布莱克所提出的那些计谋都很可笑,根本没有实施的可能,然而西里斯·布莱克却还和学生时代一样与他争锋相对,就好像这么做时间还能回到以前。

    阿兹卡班十二年的囚徒生涯让他憔悴了不少,但是西里斯却依旧是俊美的,即便到处都在说是他杀了小矮星彼得,甚至预言家日报还刊登了他审判的内容,还是有女人愿意做伪证,说案发当日他们正在进行烛光晚餐。

    在这样一个老师将学生当成客户服务,还设有kpi考核老师,而不是教学生们明辨是非的时代,长相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动手术整容的人越来越多了,简直就像是换了一张脸似的。

    至于面具下藏的是人还是怪物,人们不愿意去真正了解,而人类的这种认知方式也给了狼人以及伏地魔可趁之机。

    黑魔王至少有一张美丽的脸,就像他的父亲老汤姆·里德尔,所有见过这对父子的人都不会怀疑他们的血缘关系,一如哈利波特和他的父亲詹姆·波特,不会有人怀疑莉莉背叛了他。

    十日谈的故事里,那个用美酒款待了与自己妻子偷情修士的丈夫成了一个笑柄,当佛罗伦萨被瘟疫笼罩的时候,贵族男女们回到了乡下的别墅里喝酒聊天,不改在城中寻欢作乐的作风,一点没有设置防御和保持戒心,好像他们一点都不怕社会失序后无法无天的流民和劫匪。

    他们很走运,没有人在他们说故事的时候踢开他们的门,将折磨这些贵族当成娱乐。

    莉莉和西里斯·布莱克的通信里,詹姆送了哈利一个小飞天扫帚,他很小的时候就在这方面表现出了天赋,才一岁就能骑着玩具扫帚到处飞了。

    他们跑到别墅去感觉根本不是为了躲藏起来,而是去度假的。

    一个男人该保护好自己的家庭,然而那天却因为一个名字,西弗勒斯和波莫娜吵架了,他在气愤之下又不想伤害她,就找到了附近的一个酒馆和一个格兰芬多打了一架。

    身为一个斯莱特林怎么会没有野心像个废物一样呆在家里,男人都是需要自己的事业的,即便是女性领袖也不会让丈夫辞了工作,处处配合她,那是荒谬的。

    相比之下女性做全职家庭主妇就被人理解得多,第一夫人会经常陪着丈夫在公共场合亮相,而第一丈夫则会减少自己在公共场合出现,避免接受记者采访。

    西弗勒斯·斯内普已经死了,他死得光荣,就像是个英雄,这是他洗去杀死阿不斯·邓布利多罪名的唯一办法。倘若他死而复生,人们会怀疑他是不是用假的记忆哄骗了哈利,毕竟斯拉格霍恩以前就干过,魔法部还有记忆注销委员会,有时他们不仅会消除记忆还会制造假的记忆。

    哈利一直都不是以睿智、博学而闻名,甚至说他的个别课程成绩还很差,而且他还很容易被操控,不然他也不会自己甘愿去送死,将自己当成最后一个魂器被伏地魔销毁了。

    伏地魔权势滔天的时候,真的是一呼百应,那些昔日在学校里耀武扬威的纯血贵族跪在他的脚边,亲吻他的袍子,年轻的食死徒也难免会被那风光的场面给弄昏头了。

    力量,能给人带来幸福。

    当他将西里斯·布莱克打倒的时候,那一瞬间他确实是快乐的。

    也许鼻涕精的出身不尽如人意,但通过他多年的努力,他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因为把过多时间坐在板凳上,疏于锻炼技艺,最终被同学在大庭广众下倒挂起来凌辱的男孩了。

    他赢了,他不仅毁了西里斯的自尊,还将西里斯·布莱克的未婚妻给夺走了,虽然那个蠢材不知道她是白巫师故意那么安排的。

    他将她当成朋友,还和当孩子时候一样,但这份友谊已经因为情愫失真,嫉妒让西里斯一看到西弗勒斯就没好感,虽然布莱克那时候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嫉妒鼻涕精,或者说他以为自己嫉妒的是别的方面,比如凤凰社首席的位置,以及西弗勒斯拥有的,逃犯西里斯·布莱克没有的社会地位。

    名字是很重要的,古埃及文化里它代表了永生的祝福,逝者家属们通过呼唤死者的名字让他获得永生,墓室里到处都刻着死者的名字,也是为了这个原因。

    邓布利多说,当有一天人们都忘了他,他也就真的死了。

    谁又能忘了那个两次打败黑魔王,并且在魔法史上留下名字的人呢?

    “你确定不告诉他么?”

    苏珊娜在西弗勒斯的身后说道。

    “什么?”他头也不回得问。

    “那个哑炮,他的未婚妻被人绑架了。”苏珊娜说。

    “他是个哑炮,没有力量,即便他知道了也什么都干不了。”西弗勒斯粗嘎得说“他救不了伊尔玛,告诉了他,他只能在家里空坐着担心,我需要他看住了那两个麻瓜。”

    “那个默默然呢?你也要继续隐瞒?”苏珊娜问。

    西弗勒斯默默得抽烟。

    第二塞勒姆的运营模式和马歇尔计划差不多,他们以慈善的名义,招呼街上挨饿的小孩儿到他们那里吃饭,吃了饭后这些小孩就要帮他们发传单,如果这些孩子不想继续在街上流浪,渴望被收养,那么就要讨克雷登斯养母的喜欢。

    这些被收养的孩子会接受教育,她教孩子们唱一些反巫师的儿歌,孩子们要和养母一样仇恨巫师,谁要是不听话就不给他饭吃,甚至还会和克雷登斯一样遭到鞭打,但在外看来第二塞勒姆是个慈善组织,这里面的黑幕一直到蒂娜发现后,她才忍不住气愤教训了那个女麻瓜,而她自己也因为触犯了国际保密法被降职了。

    “他要是到了另一个世界,时间会过得比现在还快。”苏珊娜说“他的时间本来就不多了。”

    “斯卡曼德找到了治疗的办法……”

    “那根本就靠不住。”苏珊娜说“你在利用那个男孩儿。”

    西弗勒斯看着苏珊娜的眼睛“你想劝我放弃?”

    “拿破仑一世放弃了圣多明各和路易斯安那州,他及时止损了,不像路易十六和投入了太多进去,最后导致国家动乱了。”苏珊娜说“及时抽身而退是个明智的选择。”

    “你确实没份?”西弗勒斯问。

    “什么?”

    “为了他们梦中的国王他们什么都会干。”

    “别这么说!”苏珊娜愤怒得说。

    “当我需要建议的时候我会问的。”西弗勒斯冷漠得说“在我搞清楚你的目的之前,请你不要发言。”

    “你这是……”

    “我这里没有言论自由。”西弗勒斯打断了苏珊娜的话“收好你那搬弄是非的口舌。”

    “你……”苏珊娜咬着牙,充满恨意得看着他。

    “受不了这份气,你可以离开,亲王殿下。”西弗勒斯揶揄着说。

    苏珊娜可能气糊涂了,一时居然没有反击。

    西弗勒斯趁着这个机会离开,他要在图书馆内找别的地方找点清净。

第一百六十九章 女神的密语(五十八)

    卢修斯·马尔福曾经是霍格沃茨的校董,但是密室事件后他就被校长阿布斯·邓布利多从校董名单里开除了。

    这种事在别的学校根本不可能发生,向来都是校长向校董妥协退让的,毕竟校董们可以联合起来将校长给罢免了。

    不过阿不思是国际知名的巫师,而且还是国际巫师联合会的会长,他可以让国际巫师联合会教育评估机构对霍格沃茨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英国还有别的魔法学校,它们的教学质量由英国魔法部的教育评估机构评估,英国魔法部出的评估结果只影响英国学生择校,国际巫师联合会出的结果则关乎国际形象。

    如果国际巫师联合会给了个差评,所有自霍格沃茨毕业的校董们都会觉得有失体面,像他们这种身份地位的人怎么能从一个不入流的学校毕业呢?

    其结果就是不论卢修斯这样的纯血主义者如何想在霍格沃茨推广纯血思想,又或者想插手干预教学都被阿不思·邓布利多给挡了回去,德拉科三年级时被鹰头马身有翼兽袭击,原本卢修斯是想趁机把海格给赶出学校,后来因为阿不思的周旋,海格被免于起诉,只是巴克比克难逃听审会,最后被判了死刑。

    很多人讨厌马尔福,觉得他对麻瓜种不公平。罗哈特是反黑魔法联盟的,阿不思宁可让他去当黑魔法防御课的任课老师,也不让西弗勒斯担当那个职位。还有阿不思的亲麻瓜思想,罗哈特是相信麻瓜能和巫师和平相处的,显然巫师那点人口已经不能满足他对名望的渴慕,敞开巫师世界的大门,让麻瓜也见识一下他的勇敢事迹和完美微笑,这样他的书就能卖得更好了。

    注意力经济学存在于很多领域,比如哈佛大学这样的名校,人人都想进名校,并不是每个人都特别有天赋,可以靠自己的本事考入录取条件日益严格的名校的。

    尤其是那些成功人士的孩子,他们自己都是从名校毕业,他们的孩子也要从名校毕业,这样才能证明他们家的基因好、家教好,毕竟什么样的父亲生出什么样的孩子。

    但他的孩子资质确实不怎么样,就是个普通人,而个别中产家庭会出现那么一两个天赋极高的孩子,他们都在一个高中读书,钢铁大亨的女儿和中产阶级的儿子分数相差很多,可是名校只从9个人里挑走一个。

    理论上会挑走分数高的男生,实际上挑走的是女生,因为她的父亲向学校捐了7500万美元,这个小小的“数字问题”就这么被解决了。

    对冲基金的资金池那么大,光靠那么偶尔一两个富豪的捐款明显不够,哈佛就搞了个资源委员会制度,一个名额100万美元,如过每年捐500万美元就可以成为执行委员会会员,有点类似霍格沃茨的校董,却又有点不同,因为即便是霍格沃茨校董的孩子,没有魔法能力也不能入学,而哈佛入会会员的孩子,即便能力不足,也几乎都“考入”哈佛了。

    阿不思从来没有向西弗勒斯要求,让他去找卢修斯商量多捐点钱的事,理事会、投资委员会没想过老师和校长要怎么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开口的问题,直接设立了个kpi考核,达不到标准教练就会被辞退,换一个也许技能不那么优秀,却能说会道的“教练”,带着大家一起玩,“客户”开心了就会捐款了。

    老师完成了kpi只是获得工资,投资委员会有了这些“捐款”则会拿去投资钱生钱,耶鲁大学工资最高的不是教授,而是行政人员,准确的说是投资委员会的人。

    所谓名校已经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印钱机器,普通人以为那么多人努力考都考不进的名校,考进去的绝对是精英。事实上那些富翁的孩子并不爱学习,也不珍惜那些资源,他们只是想镀金后在鸡尾酒派对上说“嘿,我们是校友”罢了。

    哦,校友,校友写的推荐信也是可以作为“小纸条”,让被推荐的孩子直接录取。同时还有一个校友会面试制度,可以对学生的领导力、才能、人品、基督品性进行“客观评分”,也就是美国精英阶层的家长见面会,这些校友们的子女、亲戚很容易在面试这一关通过,比如那位发动伊拉克战争的总统,虽然他的智商据说很低,考试成绩低于平均分数线一百分,但他家有人在哈佛读书,于是他也成了哈佛高材生了。

    普通学生的录取率只有5%,大约平均10个考生里有4个是靠自己实力入学的,这个别真正靠自己实力入学的学生被拿来营销,出个书,写《我是怎么进哈佛》的,他们是真有本事的,也确实能堵住一部分人的质疑。

    他们是按照精英们的喜好挑选的,就像战后四十年代纽约画派流行的抽象表现主义,主要表达的是即兴创作,如果说蒙德里安的抽象主义还有点黄金分割、色彩对比的理性分析,美国的超现实主意就有那么点得了癔症的意思,地上铺张纸,拿把拖把沾点颜料,在画布上随意挥洒,伴随着像舞蹈似的动作,把墨汁喷得到处都是,这伴随着偶然出现的点或出现血液飞溅的效果,或出现油彩自然流淌、不加限制的的轨迹,将着色完全交给了牛顿流体,展现出的是一种凌乱美。

    这种形式的画充满了无意识的混乱和原始的冲动,也许画的本意是想要让观众从现实生活的琐事和麻木中分离出来,体会和画家一样的“通灵”状态。可这种画其实在疯人院里也有,只是疯人院里作画的画家叫疯子,在画室里作画的疯子叫画家,原始人都知道在壁画上画匹马像马,他们指着一只猫说那是马,还要观众认同他们说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借着艺术品洗钱,一个猩猩画的画也能卖高价。

    这种画是完全脱离了理性的,只有单纯的“破坏”,要完全跳出欧洲中世纪之后诞生的典范。美国的早期文明是欧洲传过去的,如今小鹰羽翼丰满,要创造自己的文明,它应该是多元而包容的。

    常春藤大学是国际大学,国际大学就不只是面对美国,别的国家孩子也可以入学,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彼此沟通交流,互相取长补短,实现文化融合。

    名声能获得更多的关注,有了关注后才能将注意力货币化,不只是美国家长,别的国家的家长也希望入会,贪婪是一种原罪,美国房市现在那么火爆,不趁着这个机会大捞还等什么时候。

    2005年入会费是100万美元,以后会逐年升高,也就是说有朝一日父母不签一两千万美元的支票,投资委员会可能不会动容。

    都在做梦啊,只是一个学校里有人在做发财梦,有人在做理想主义的美梦,谁有空文化融合,当然是早点毕业拿到学位证,进入名企当高管,实现个人财富自由和人生价值更重要。

    这种以名换利的手段罗哈特操作得很熟练,他盗取别人的故事写成自己的也没人质疑。如果不是他发了疯,要挑战不可能,去担当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黑魔法防御课教授这个被诅咒的职位,他这一套还会继续奏效,也不至于现在神智不清得被关在圣芒戈里接受治疗了。

    这些精英是不会去前线打仗的,虽然挑起战争的是他们,去前线的一开始是美国普通平民。后来平民发现这场战争对自己没好处,缺胳膊少腿,以后生活不能自理的是自己,而不是有钱开超跑的少爷,他们就不上当了。

    70年代的嬉皮士运动席卷了西方世界,为了将反战进行到底,嬉皮士们站在荷枪实弹的美国军警面前,张开手臂,等着他们开枪。

    那段时间西弗勒斯和罗哈特他们都是学校里读书的孩子,卢修斯马尔福已经开始打理家业了。他也说不清到底是麻瓜世界疯狂些,还是闹食死徒的巫师世界疯狂些,反正外面应酬完后回到家里,和妻子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他感觉是最幸福的。

    他对多比不好,对家养小精灵不好的又不是他一个,纯血家族都是这样的,而且他自认为比麻瓜要好很多。奴隶是财富,就和房子一样可以转卖,所以奴隶曾经是抵押品。而且和房子不同的是,奴隶可以虐待、辱骂,供奴隶主发泄不满情绪,那些奴隶跟奴隶主是一个形状的,家养小精灵一看就是别的物种,有大耳朵和大眼睛,踢猫一脚有必要道歉么?

    卢修斯不喜欢麻瓜,但现在是亲麻瓜派掌权,西弗勒斯现在是个“死人”,该他得的梅林勋章哈利波特亲自出马都争取不到,还能指望其他斯莱特林能有什么好日子。

    谣言、中伤他们听多了,卢修斯就怕有人编排故事诽谤茜茜。

    伏地魔在马尔福家住了一段时间,他和贝拉亲密,莱斯特兰奇这个丈夫被贝拉完全无视。贝拉疯了,茜茜没疯,虽然她们都姓布莱克,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有这样的亲戚。

    他选西弗勒斯做德拉科的教父不只是因为斯内普是斯莱特林的院长,还因为他很不一样,即不是卢修斯所见过的贵族,也不是麻瓜社会长大的平民,总之很对卢修斯的眼缘。

    相比之下校友会面试团的选择标准就难以确定了,仿佛是抽象派大笔一挥抛出的墨点,有人觉得那点看着艺术,愿意花钱,那就是艺术品,有人觉得那是个墨点,弄脏了纸,揉烂了扔在垃圾箱里,那就是废纸。

    一个孩子十年的寒窗苦读,就在这帮没有明确选择标准的精英手里给否定了,直接说名校是有钱人才能读的,是在平民里招陪读还好些,说什么教育平等。

    那些孩子落选后说得最多的就是“太不公平了”。

    名校是一个富人虚荣的游戏,那些听信了舆论,相信努力读书改变命运的学生、家长把家里的房子卖了,供孩子去上贵族的课程,结果石油大亨一张7500万美元的支票就把他们的希望毁灭了。

    这些录取的学生不只是占据了一个学位,同时也是在堵住底层上升的路,底层也不会去当兵,这时候渴望拿到绿卡,被美国梦骗来的移民会去为美国人的利益打仗。

    哪怕移民一身战伤也不会把他们当自己人,获取认同感的第一条,你是基督徒么?

    没错,他们私底下是信撒旦的,不过问别人的时候还是会问,你是基督徒么?

    教会提倡秩序,不提倡无意识的混乱和原始冲动,这也是和美国价值观冲突的,他们发明能和飞机赛跑的跑车为的就是速度和激情。

    他们相信科学,认同中世纪时期教会对思想的束缚,认为不该利用宗教审判所对女性和科学家进行迫害,转头又问,你是基督徒么?

    疯人院里的医生有时会变成这样,要么和疯子一样疯了,想出电击疗法和脑前页切除术这种神奇的治疗办法,再不然就是有种孤独感,会因为自己太过正常感到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在巴黎植物园里,有一个红色的人体蜡像,他站在很多动物的尸骸前高举着手,似乎是在率领地球上所有物种前进。

    然而如果这个领军的人类是个疯子,人们还要继续跟着他么?

    成为领袖不代表成功的终点,但很多人搞错了,以为竞选赢了就是胜利,执政完全没有方向感可言,毕竟他的任期只有4年,最长8年。

    “有时候我会觉得是邓布利多错了,他不该阻止格林德沃。”伪装成亚利桑德罗的卢修斯说“说不准他统治的世界比现在的更好”

    西弗勒斯没有回答,他盯着“亚利桑德罗”的头发,它正一点点变成白金色。

    “药效快过了。”西弗勒斯说“喝一点复方汤剂。”

    卢修斯撇了撇嘴,喝了一口试管里的液体,很快他头发的颜色又恢复黑色了。

    “这让我想起阿拉斯托·穆迪,我记得是小巴迪克劳奇绑架的他,那小子是怎么做到的?”卢修斯问。

    “如果不是卡卡洛夫,谁看得出他是个食死徒。”西弗勒斯冷笑着说“赫夫帕夫最擅长隐藏。”

    “她有没有对你隐瞒什么?”卢修斯问。

    “也不算隐瞒,混血媚娃都这样,别忘了芙蓉以前带来了怎样的疯狂。”西弗勒斯说。

    “所以?”卢修斯问。

    “她不是个安分守己的女人,只要给她借口。”西弗勒斯说。

    “不过她的眼光还真怪,她居然说我是孔雀。”

    西弗勒斯笑了起来。

    “你真不划算。”卢修斯说“为了这么两个女人。”

    “你觉得你划算么?”西弗勒斯问“为了茜茜舍弃了那么多投怀送抱的女人。”

    “她是我孩子的母亲。”卢修斯说“家庭、责任、荣耀,这是马尔福的祖训。”

    西弗勒斯若有所思得看着他。

    “只要家族存在,荣耀迟早会回来的。”卢修斯说“你该认真想想,是承担责任让普林斯家族传承下去,还是不负责任得继续执着爱情,我的情圣。”

第一百七十章 女神的密语(五十九)

    虽然马尔福一家在英国过得不尽如人意,不过卢修斯却从未动过移民去美国的念头。

    卡卡洛夫跑到了荒郊野地还被找到是一个原因,再有就是他就和很多英国老牌贵族一样,从没有真正瞧得起美国人。不过介绍一两个美国巫师家庭进入英国社交圈他还是能接受的,只是德拉科这时候忽然叛逆了,他非阿斯托尼亚不娶,然后卢修斯就把主意打到了西弗勒斯的身上。

    外来的女人会不那么在意当地的风评,因为她要面对的全是陌生人和异质文化。说难听一点,等她被英国社交圈接受的时候孩子都已经生了,有了孩子之后她还在乎斯内普真爱的是谁这种问题么?

    以前纳西沙年轻的时候也被卢修斯英俊的外貌给蒙蔽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个扛不住压力的男人。不过她也没有离婚,离婚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日子凑活着一样可以过。只有卢修斯受审,她被迫出庭的时候真的动摇过,但那时候他们已经颜面扫地了,如果再闹出别的是非会更惹人笑话。

    斯莱特林家族出身的贵族都很顾及体面,瞧他们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了,即便他们内在毫无可取之处外表还是很好看的。

    这和平民“你外面有了别的人!我要和你离婚”不一样,不论落魄到什么地步,贵族架子都要摆好,罗斯这个落魄的英国贵族小姐瞧不起卡尔那个有钱的钢铁大亨,不论他再有钱他还是一个要攀附她的平民。

    英国绅士是乡绅文化演变来的,但乡绅不少是农民出身,圈地运动变得富有后他们才想办法和那些古老的贵族家庭攀亲。

    比如乌姆里奇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她并不知道那是斯莱特林的,而是以为那是二十八纯血家族之一的赛尔温家族的。

    哈佛最早是给那些到北美殖民地建设的英国人的孩子准备的,这些人多数在牛津剑桥毕业,为了让他们的孩子接受和英国同样的教育,他们才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市建立了哈佛大学。

    这就像是名画原件和高仿品的区别,英国贵族有原版的牛津和剑桥大学可以读书,为什么要去“高仿”的哈佛去读书呢?

    没错,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就开始衰落了,二战后甚至交出了世界霸主的地位给美利坚合众国,但是英国上层人士普遍觉得美国人知识平庸、普遍缺乏智慧。美国的精英阶层与普通平民之间的认知、受教育程度大约相差两百多年,当精英研发科技对付外星人的时候,底层民众还停留在不相信地球是圆的、不相信达尔文进化论的程度。

    美国想用马歇尔计划实行“美国化”,英国则用现代主义反对“美国化”,当英国工人阶级对好莱坞电影、爵士乐、美式生活趋于接纳的时候,英国的精英们采取了激烈的抵抗态度。

    比如王尔德说过,一个好美国人死后应当去巴黎,巴黎的街道虽然比伦敦脏很多,但比美国到处都是流浪汉的街道也要干净多了,就连英国统治时期印度的街道也比纽约干净。

    马萨诸塞州不只有哈佛大学,还有塞勒姆,也就是1692年女巫集会的地方。当欧洲的猎巫运动已经走向尾声时,新大陆的猎巫运动还在如火如荼得进行。

    塞勒姆曾经差点成为新英格兰的首府,那个繁荣美好的社区漫延一英里,空气中弥漫着海水咸咸的味道和浓烈的松木清香,是英国殖民地中最为宜居的地方。

    当新英国国王登基,波士顿全城都在欢呼庆祝时,塞勒姆耶发布了公告,它是马萨诸塞州除了波士顿以外唯一一个拥有超过两千人人口的镇子。

    只是和国际化的波士顿相比,塞勒姆更加安静、却与波士顿同样精致。

    这个小镇的平静直到一个名为莎拉·古德的女流浪者的到来才被打破。

    莎拉·古德的父亲是个法国人,一位富有的客栈老板,不过他自杀了,留下了一大笔钱全部到了她继父手中,二十多岁时她的丈夫突然去世,为她留下了一大笔债务,紧接着是一系列的诉讼,这让她心生怨恨又一贫如洗。

    残酷的环境会磨练人的意志,但过于残酷的境遇会改变一个人的人格,马萨诸塞州长期存在救助穷人的问题,大家都希望把穷人赶走,不过和菲利普王战争后留下了大量的寡妇和孤儿。

    塞勒姆的居民以救济收容这些孤儿寡母为条件,要求镇上免除他们的养路费,于是莎拉·古德就和那些女人一起,被好心的夫妇收留了。

    莎拉情绪难以控制,对人怀有恶意,对好心人的帮助不但不感恩,还恶语相向,恐吓这家人,侮辱他们的孩子,于是六个月后房东把她赶走了。

    那个冬天,房东家的牲口开始莫名其妙得死亡,后来她在镇上游荡的时候,便对塞勒姆的村民说如果谁不款待她,她就会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果然第二天早上被她威胁的娜家人的牛就突然离奇死亡了。

    当时人们对女巫的刻板印象是抽搐、尖叫、扼杀和催眠,以及可以做一些奇异的事,比如可以变成猫、狗、狼、野兔什么的,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提起人是猴子变的,这不仅是对圣经上帝造人的亵渎,还是一种巫术指控。

    用《女巫之锤》扉页上的话来说:不相信巫术就是最大的异端。

    17世纪那些怀疑巫术不存在的人被抨击为“咖啡馆里自视聪明的学问人”,是那个时代喝着拿铁的自由主义者。

    如果女巫不存在,为什么《圣经》要告诫基督徒们要防备女巫呢?于是人们得出了一个推论——否定巫术就是否认宗教,否认巫术就是拥护巫术,那些否认巫术的人是为了让信徒们对巫术掉以轻心,然后让他们被巫术伤害。魔鬼的军团无处不在,他们的主旨就是推翻教堂。

    跟这样的人你无论如何也无法和他解释清楚开普勒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证明过程中存在的音乐美感,地球椭圆轨道角速度唱出来的音节是mifami,听起来就像是苦难(misery)和饥荒(famine),底层民众爱喝酒是因为酒能防止他们自杀,而精英认为他们酗酒所以才落得无家可归。

    移民千辛万苦换来的美国绿卡,底层美国人出身就有,他们幸福么?

    当教育不再是人们改变命运的阶梯,反而把人们的努力、心血甚至一生的命运玩弄于鼓掌,人的心态就开始转变了,普通人开始仇恨那些拥有知识的人,觉得他们所说的一切都是和政府串通好了,要对付他们的阴谋。

    地平说是不是真理没有关系,西式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只要相信地平说的人多过地圆说,地平说就是“真理”了。

    这是多么让人难以置信啊,然而精英阶层又有多少人呢?大概是10%的人口,当90%的人都认为是对的事,你却说他们错了,你这样就是不符合民主精神。这样来看,英国上层人士觉得美国人知识平庸、普遍缺乏智慧哪里有错了?

    英国发明普选是基于边沁的功利主义,边沁的看法是社会的幸福是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衡量的,而不是为了增进少数人的幸福减少大多数人的幸福,不仅私人行为受这一原理支配,政府的一切措施也要据此行事。

    大多数人支持某一政策是符合他们自己利益的,也就是最大多数人得到了最大幸福,他们将自己的权利交出来授予某个人代劳,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作为,而这便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像这样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则被称为国家。

    拿破仑率领的法兰西人格是阳刚的男性,诸如凯撒、罗马之类的词语可以描述。

    现在撕裂的美国没有一个人格,而是多重人格,就像一个患有妄想症的精神病人,活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这也导致了美国患有精神类疾病的人数全球最高,有26%左右,相比之下他们所说的恐怖分子反而精神比他们稳定。

    不论是把枪交给一个精神病人,还是一个2、3岁的孩子,都不能指望他们会正确使用它。精神病人会干什么谁都不知道,孩子拿着枪还以为那是玩具。原本枪是有保险的,不过电影、电视里有很多描写如何给枪解除保险的镜头,小孩子的模仿能力是很强的,如果保险太容易被拉开,他就会“嗙嗙嗙”到处乱射,这样一个三岁还在吃奶嘴的婴儿就有灭门的力量了。

    发生这种惨剧后责任要推给谁呢?

    所以格林德沃提出的,巫师代替麻瓜统治世界,避免他们把地球给毁灭了的论点是错误的。

    他们自己fuckup就自己承担责任,别想像中世纪天灾和瘟疫蔓延时把责任全部推到巫师身上。

    烧死巫师不能解决问题,但那是一种安慰剂,能给一些不幸的人提供消遣,公开处刑不会带来任何威慑效果,反而会带来快乐,这是历史上实验过,狄更斯记录下来的。

    马歇尔计划英国分到了32亿美元,比法国还多了10亿,不过对英国来说那32亿援助并没有带来那么巨大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加速了英国的衰弱。

    美军打仗及其浪费,崭新的武器和补给运到前线,如果当时美国撤军了,这些物资都会被当成二手货卖掉,所以美国给欧洲的大部分援助其实是战争剩余物资,就跟美国南北战争后美国把用过的阿姆斯特朗炮卖给日本,让他们搞维新运动一样。

    比起其他被打烂的国家,英国并不需要战争剩余物资,英国自己还有大批物资需要处理,至于原材料也不需要,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都是原材料产地,比美国货质量更好、数量更多。

    1949年英国分到的9.2亿美元超过一半是棉花、粮食、烟草、石油,贷款只有一小部分,而急需的工业原料却不包括在内,问题是英国还不能不要,否则连贷款都拿不到。

    而美国的工业品趁着马歇尔计划大量进入欧洲,又挤占了英国的工业品市场,当时德国已经废了,法国半残、英国虚弱,身强力壮的美国独占了欧洲市场,二战前欧洲人对美国货就不敢兴趣,二战后也一样,都只看到美国人买欧洲奢侈品,谁瞧见了欧洲人买美国奢侈品?

    可以说马歇尔计划挖了英格兰的根基,而英国虽然在欧盟,却没有使用欧元,一直使用英镑。欧盟的童话英国老爷们才不相信,要不是因为关税,早就离开这个经济增长缓慢的泥潭了。

    对现代的法国人来说,非洲是他们的根基。二战后英国不仅失去了欧洲的工业市场,还失去了殖民地,在丧失的众多殖民地中,无疑英属印度的丧失,令英国最为心疼。

    戴高乐从来都不相信美元,1971年的时候就用所有外汇换了黄金回国,其他外汇盈余国家也把外汇换成了黄金,布雷斯森林体系瓦解。

    这时美元为了自救,强迫石油用美元结算,本来非洲法郎体系里没有美元的事,但是这些西非国家买了美国人的军火。只是他们没有钱,除了非洲法郎,外汇都被法国人收走了,只好用钻石交易。

    这些钻石回了美国,成了钻戒,在神父和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新娘戴着这些“血钻”快乐得进入了爱情的坟墓。

    在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宣传下,哪个男人求婚时不提供钻戒?

    很多人都知道钻石骗局,不过大家还是照样买钻戒。

    有些事就算你自己通透了,99%不通透,骗局还是会继续下去。

    西弗勒斯送了波莫娜一枚戒指,它其实比钻戒还要好,她可以像主人一样对他召唤,不过她不常用。

    而且在别人眼里,那枚戒指不像是婚戒。

    戴上婚戒之后的男女就是代表有主的了,约瑟芬有一个头冠,上面有螺雕,雕刻的是拿破仑波拿巴的头像。

    卢修斯用过来人的口气跟西弗勒斯说,虽然俗,钻戒却是必不可少的,哪怕这钻石不值那个价也要给她戴上,这是“传统”的一部分。

    你看她收到钻戒后开心的笑脸,难道自己也不觉得开心么?

    阳谋比阴谋可怕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并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古董珠宝,那种新挖出来的,她是第一个主人的,她一样喜欢。

    它是“全新”的,不像流传下来的珠宝,是“二手”的。

    没有女人希望自己是后妈,后妈对继子不好,卢修斯为了德拉科也不会离婚后再婚的。

    虽然时代久远了,可是还是有人知道造成塞勒姆事件的起因却是那个卷走了莎拉•古德所有财富的继父。

    在这起事件中莎拉的母亲和她丈夫的自杀有没有关系呢?是她把前夫所有的遗产都给了莎拉的继父么?

    有时人失去理智,变得疯狂、偏激不是因为她一开始就是这样的人,她也曾经是个可爱的天使。

    塞勒姆从和平的天堂变成地狱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如果那时的人能冷静一点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悲剧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

    《女巫之锤》中曾经这样写道:女人独自思考,所思皆为邪恶。女人是友谊的敌人,注定的处罚、必定的邪恶,天生的诱惑,勾引人的灾难,家庭的威胁,迷人的祸害。

    感谢上帝赐予女性生育的能力,否则男人如果有“自花授粉”的能力,女人是首先被他们消灭的物种。虽然由于赎罪券的问题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不断辱骂彼此,但“他们”却一致同意对女巫的诉讼,可以说女巫促进了基督教不同教派之间的联合。只是和塞勒姆迅速得将女巫赶尽杀绝不同,英格兰是以稳定的速度给女巫定罪,让当地人沉浸在诉讼和审判引起的欢乐氛围中。

    这有点类似于看脱衣舞秀,相比起男巫,女巫更有色情效果,至于那些被指控的女人是不是有罪的或者是无辜的他们并不在意,他们只是想看女人痛苦挣扎、哭泣的样子罢了。

    你瞧瞧那个女人,手上戴着那么大的钻戒还到处炫耀,她脸上还带着洋洋得意的笑容,那戒指是怎么来的?是不是她靠出卖肉体获得的?

    《圣经》中记载利维坦是一种邪恶的海怪,象征着嫉妒的原罪。就像有人饿着肚子,有人却饱得快吐了;有人读了名校,自己没考上;有的人过得幸福、富足,有人过得孤独、穷苦,那个“倒霉鬼”是无法忍受这种差别的。

    有人会努力去追求那些自己想要的东西,饿肚子的努力工作填饱肚子,没考上名校的努力再考,没结婚的找人结婚,但也有人一概抱之以仇恨,并对此予以谴责。

    人家正幸福得炫耀自己的钻戒,有人却说购买血钻是不道德的,巴拉巴拉说一大堆因为钻石引起的血腥故事,再好的心情都会觉得很扫兴。

    啊,你的不快乐就是她的快乐,看你还怎么得意。

    这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轰击别人的感觉固然过瘾,却实在是“友谊的敌人”。首先要想想,能买那么大钻戒的人他肯定不会太穷,如果女人的丈夫和她的丈夫有生意往来,这么说不是得罪人么?

    狒狒之中的母狒狒也要社交,一个社交能力出色的母狒狒往往她的幼崽生存率也高,不会有哪个母狒狒没事虐待小狒狒,又或者当小狒狒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奶水的时候其他跟她关系好的母狒狒愿意给它口奶水喝。

    但女人又很难不嫉妒,这是女人的天性,压抑这种天性会出现别的问题,所以控制调整自己的情绪是女人的必修课,否则像莎拉·古德那样不控制自己的情绪会很惹人厌,尽管她很可怜还是被房东给赶出来了。

    讨人厌的女人也是容易被陷害的对象,当她被指控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她可疑,像是开普勒的母亲,包括她亲生儿子在内的人都以为她是女巫。为了给母亲洗清罪名开普勒从布拉格回到了儿时成长的斯图加特,当时名叫威尔德斯达特,他的母亲凯瑟琳是一个客栈老板兼药草商,这两个职业恰好是“女巫”从事的。开普勒曾经因为拒绝皈依天主教被驱逐出格拉茨,而且他还在研究哥白尼的日心说和占星术。

    教会也在研究占星术,虽然是很隐秘的,圣经中追逐伯利恒之星的三个博士也是占星家。但只要科学掌握在教会的手里,权力就在他们的手上,当科学从教会的手里旁落他人,权力也从他们的手中被夺走,这是法兰西院士拿破仑·波拿巴对科学和宗教的看法。

    已经很难查对凯瑟琳的指控是针对她个人,还是有人想借机打压开普勒,总之通过搜集调查取证这种最让人信服的方式,开普勒让母亲摆脱了指控,而不是动用他对国王的影响力,或者是通过占星术编造谎言达到自己的目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人才让人类从地心说、地平说中走出来,因为有了重力,人们才理解为什么站在地球另一边的人没有掉下去。

    学校的作用是双重的,既可以培养人才,也可以用来进行奴化、洗脑教育,比如**统治时期的德国,尽管从古至今西欧一直存在反犹传统,但做到希特勒那么绝的却前无古人,这也和当时德国施行的教材有关。

    在这场战争中受害的不只是犹太人,雅利安少女也是被害者,她们为了响应希特勒的号召,大量生产拥有最纯血统的雅利安人,参加了人口农场这另一个反人类的计划。如果说女人独自思考,所思皆为罪恶,那么女人不思考,就没有罪恶发生了?

    或许要等很多年后这些雅利安少女才会清醒过来,但她们是不会将自己的经历公诸于世的。而她们所生的孩子则混杂在二战后大量的战争孤儿中,被德国家庭收养,当希特勒实行这个计划的时候,是对这些领养的夫妇进行精挑细选的,一般来说他们是比较富有的家庭,有好的物质基础后才能谈更高层次的问题,只是希特勒的计划没有来得及实施就在盟军的炮火中灰飞烟灭了。

    任何一个国家要是人民因为不服从而不协调的话,不论君主多有能力,他的目的都无法达到。

    因为绥靖政策,英国对德国的扩张一直持放任态度,这是张伯伦顺从民意,不愿意参战的结果。

    丘吉尔则主张参战,要让那些不愿意参战的民众接受自己的观点需要一次又一次的演说,相比起传统的报纸,广播在当时算是个新鲜的传播途径,它的受众也相对年轻,丘吉尔的演说也得到了听众们的支持。这世上不缺想当领袖的人,缺的是与领袖配合的人民,要把人民调动起来配合自己没那么容易。能看到更远大前景的人都已经看到了美国的衰落,这种衰落并不是指的美国病入膏肓,马上就要分裂了,而是越来越多人的不听他们的话,甚至还在抵制他们。

    没有大多数人配合,光少部分人自己脑子里空想,如何实现让美国重新“伟大”的目的呢?

    马歇尔计划看着是好意,实际上巫婆给白雪公主的苹果,马歇尔到哈佛演讲的时候恰逢毕业季,这些学生毕业后就要各奔东西,以后再聚在一起可能是同学会什么的,于是校方把这些高材生给召集了起来,听国务卿讲讲目前世界的形势,和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惨啊,欧洲是真的惨,这些在和平的国内学习、读书的哈佛高材生很难理解那些长期遭受苦难人们的窘境,也很难理解他们的政府所遇到的困难,考虑到战后重建的需要,生命的损失和肉眼可见的破坏,城市中的人们缺少粮食和燃料,美国应该做任何她能做的来帮助世界经济恢复,若不如此,将不会有政治稳定和有保障的和平。美国政府也不是针对任何国家和教条,而是针对饥饿、贫穷、绝望和骚动,对欧洲进行援助,它的目标应该是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复苏,以便自由体制能存在。

    这样的帮助不能建立在一个松散的基础上,需要在座的有为青年投身其中,然后马歇尔的目光扫过那些热血青年,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之中的一些人不知道毕业之后到哪里去,就跟着我去拯救欧洲文明,我们真正看到的,远比或听、或看,即使是照片也是不够的,我认为整个未来的世界需要一个正确的判断,它很大程度取决于美国人民的认识,关于什么是重要的因素?什么是人民的反应?什么是苦难?什么是需要的?什么必须做?”

    于是这些美国精英怀揣着拯救世界的使命感,开始对欧洲施行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双重入侵了。

    当时**的思想还没有在德国消声灭迹,柏林是文化战场火药味最重的地方,也是一个无秩序的地方。美国广播里充斥着大量商业广告、摇摆舞和狂躁的爵士乐,有德国人民在废墟里忍饥挨饿,也有人在音乐声中跳舞狂欢。

    道德堕落到一定程度会有人抨击,但他要是无差别得“扫射”,那么所有人都不会喜欢他。后来欧洲作家在柏林剧院里开了一场会,有人号召知识分子们该用墨水和笔继续战斗。

    当时盟军在柏林都有驻军,但因为苏联是最早进入柏林的,他们的势力也最大,这个作家会议也偏向了他们那个阵营。

    就在会议辩论进行时,一个人留着列宁式胡子的人跳上了舞台。

    他先是夸赞了这些作家,敢在**统治时期说真话,紧接着他话锋一转,说苏联和**是一丘之貉。

    这个人名叫梅尔文·拉斯基,他是一个美籍犹太人,二战期间他参加了美军,退役后开始办杂志,他在舞台上那么说等于是在踢苏联的场,这引起了美国官员的担心,要把他给撵走。

    这时候他又在舞台上高呼,说苏联的宣传机器已经发展到了顶峰,污蔑拯救欧洲的马歇尔计划是美国自私自利的经济掠夺工具,山姆大叔无异于威尼斯商人夏洛克,批评美国文化缺乏教养,好莱坞电影无聊低俗。

    当时美国被西欧视为拜占庭帝国,当西罗马帝国被蛮族占领的时候,希腊文明在拜占庭帝国得以保存,在君士坦丁堡甚至还有雅典学院。中情局这套“文化的唇印”战法,印在知识分子的脸上、心上,因为希腊就代表着自由民主,被自由民主美国保护的现代艺术品在战后又运往了欧洲展出,这些文化人觉得自己的文化被美国保存了。

    有些事发自内心得做和勉强去做得到的结果是不一样的,这些艺术家本身就倾向美国,作家也是要吃饭的么,他们的文章要发表也需要审核。当时的美国出版业发达,欧洲的印刷机被毁的时候他们替补了上来,海明威的书被大肆刊印,从某个角度来说海明威符合美式价值观,都是讲的硬汉的归宿。

    很多人觉得冷战是政治、经济、军事,梅尔文·拉斯基认为冷战的主体是文化战场。当时美国驻军司令卢修斯·文莱很器重他,梅尔文·拉斯基在慕尼黑创办的杂志《月刊》原本卖的不怎么样,后来得到了马歇尔计划秘密资金的支持,等马歇尔计划结束后又得到了美国中央情报局金库的支持,仅从经费上看,这本杂志完全是美国文化领域冷战战略的产物。

    一枚戒指可以代表永恒的婚姻和爱情,也可以代表虚荣和血腥,这全看人如何去描述它罢了。男人想用钻戒宣誓主权,女人可以把它摘了,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这花高价买的钻戒不是白费了?约瑟芬头戴着拿破仑头像的头冠其实是个羞辱的印记,但这还不是因为拿破仑去埃及打仗的时候,后方的男人连自己该干什么都不清楚。

    拿破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很多军人都有这种担忧,但他们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保障,直到拿破仑法典里规定杀死奸夫不犯法。

    有点武力威慑才会让某些人注意自己的言行,别那么放肆。美国宪法允许民众持枪是合理的,持枪可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子弹面前无权贵,很多美国早期移民也是被英国圈地运动逼到无路可走才移民的。

    懒惰、不努力的不是平民,而是有钱人的孩子,法国上层不去非洲,美国精英不去前线,他们躲在后方和去前线的劳动者、战士妻女鬼混,过阳光、泳池、沙滩的美好生活。

    这些少爷的父母管不了自己的孩子,反而跑到电视传媒上对别人的孩子指手画脚,说年轻人不够努力,不像他们那个时代的人那么拼搏。

    美国战后是涌现了婴儿潮,并且经济快速发展,每个人都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但那是因为有很多高校高材生前往了战后沦为废墟的欧洲去执行马歇尔计划去了。且不论马歇尔背后的阴谋,光他那句“如果你们之中的一些人不知道毕业之后到哪里去,就跟着我去拯救欧洲文明”,这样就足够给那些毕业后无所适从、迷失的年轻人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领袖是贩卖希望的人,现在的洋基就像知了一样攀附在大树上吸食果汁,还哇哇大叫。

    这种昆虫会在夏天出现,烈日会造成炫目的光环,在光环效应里,只要一个人看不准对方的真实品质,第一印象就决定了他的总体看法,谁看得出电影《教父》开场婚礼上的英俊新郎是个会家暴的男人。

    他打的还是黑手党的妹妹,也难怪桑尼会那么火大,把他给揍到半死了。

    我相信美国。

    那个棺材铺老板是这么说的,他就是这场颅内战争的牺牲者,虽然他没有被打,毁容的是他的女儿,可是留在他心上的却不是梦露的唇印啊。

第一百七十二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一)

    对大多数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都要面对一个问题,我该去哪儿?我该干什么?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普通世俗学校的毕业生要面对,连神学院的毕业生也要面对。

    嘿,神学院毕业不去当神父还能干什么?

    在17世纪读书是有钱人的事,就连哈佛大学最初的建校人也是富裕家庭的牛津、剑桥毕业生,而且在那个神权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代,连哈佛文科硕士也找不到神职工作。一个能写会说的人也可以办报纸,或者是成为家庭教师,总之他不一定必须成为牧师。

    塞缪尔·帕里斯是波士顿第一教堂的成员,当塞勒姆教会的代表他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年轻的牧师,资历尚浅,并且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出生在英格兰,少年时绝大多数时间在巴巴多斯度过。他的家庭从事种植业,有一个种植园和七十名奴隶,曾经在哈佛上过几年学,却因为父亲去世退学了。

    那个时候巴巴多斯因为制糖业曾经非常富有,但那地方就像南北战争前的南方一样,只有舞会、吹嘘和带着假发的“贵族”。

    那里的商业环境并不好,巴巴多斯产品的外销渠道也主要仰赖欧洲,想要阔宽自己的销路就要吞并别人的,帕里斯父亲死后他父亲的渠道被别人给抢走了,而还是个孩子,一脸书生气的帕里斯并不擅长商业竞争。几年后帕里斯就贱买了那些财产,来到了波士顿,与伊丽莎白结了婚,自称是西印度群岛的商人。一开始他的生活富足而安宁,但是尽管马萨诸塞州笔巴巴多斯繁华得多,也有更有利的经商环境,他的事业却开始走向失败。

    他渐渐习惯了商业竞争,就像习惯交易一样,然而尽管机会经常降临,他每次都抓不住。有一年帕里斯威了一次颇具竞争的贷款而数次进出法院。

    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不得不重新成为牧师,他的哥哥是英格兰牧师,叔叔在波士顿第一教堂布道,在二人的引荐下,教会让他去马萨诸塞州一个很偏僻的小村庄服务。

    帕里斯不是多明我派的教士,他没有崇高的使命感,为了铲除愚昧、布道光明才去那些贫困落后的地方。

    他家里有关系,在那个村子呆几年他就调回了波士顿,就像二战时期西点毕业的“将军”到前线去混两年资历,回美国后他就可以去国防部了。

    地狱有很多种类型,比如炮火连天、遍地残肢的战场,又或者是什么都没有,只有数不完愚昧农民的乡下。一个名校毕业的大学生,他明明可以留在大都会里,享受文明人的生活,为什么他要跑去穷乡僻壤呢?

    不,当然不去!

    帕里斯也是那么想的,塞勒姆的规模虽然和波士顿差不多,却不具有国际性,它只是个“可怜的小村庄”,远不如波士顿光彩夺目,连个剧院都没有。那里是清教徒的聚集地,人们在那里穿着暗淡的紫色、深沉的褐色、柔和的绿色衣服,而波士顿人则穿着深红色、镶嵌着银色蕾丝的外套,他去了一次就觉得自己快活埋了。

    他一点都不想去,不过他也没法留在波士顿,他的叔叔只是一个布道的神父不是波士顿主教,没有办法把他安排进波士顿的教堂里。

    帕里斯虽然没有经商的天赋却不是一个没有才华的人,他有很多牧师朋友,其中不少还和塞勒姆前任牧师德奥达特·罗森认识,这帮人帮着塞勒姆村民吹嘘塞勒姆那地方有多好,就像是说和美女嫁给有钱侏儒的媒人。帕里斯迟迟不敢做决定,他推脱说在必要时刻,农民会决定他的命运。

    马歇尔将军在哈佛的讲坛上说:你们这些大学生就像刚刚点燃的火把,但是你们马上就要四散而去了。

    这些农民则会举着火把聚集起来,把说错了话、传播异端思想的牧师给烧死。

    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每个组织都会肃清内部,即便猎巫和女巫审判在欧洲已经禁止了,1691年宗教审判所还是会烧死牧师,那时候正在闹日心说。路易十四为了图省事,也因为日心说更符合他自己的统治,就驳回了所有的巫术指控,包括对教士的,也在此期间会天文和测绘学的传教士们,前往东方见康熙皇帝去了。

    那时候的八旗子弟还不像清末那样,提笼架鸟,终日无所事事在街上闲逛。他们打败了沙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占领了库页岛。HLJ和乌苏里江流域也算是满族人的老家,对关中生活的明朝居民来说那是个苦寒之地,根本就没人愿意去,只有被流放的犯人才会去那个地方,即便丢了对汉族人也没有影响。

    给自己干活和替别人卖命当然不一样,自己的家业如果自己也不顾了,当然不能指望外人会把它当成自己的事业经营。

    如果英国贵族们当年不去北美殖民地去,美洲当然发展不到现在的规模,不过美洲的那些资源英国人也一样享受不了。

    北美独立也与英国老爷们不愿意去美洲统治,给了殖民地议会太多权力有关。也正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去,才会把奴隶弄去那边拓荒。

    这块地只要少爷还认是自己的家业,哪怕带着高尔那样的打手去也行。

    选平民子弟进名校也是在选少爷你自己日后的班底,不用接手父亲塞给你的那些他用着顺手,你用着不顺手的人了。

    这世界不是所有人都是文明礼貌讲道理的,欧洲移民占领了当地土著印第安人的土地,这些人三天两头得上门烧杀抢掠,如果不是因为如此,也不会有战争,没有战争就不会有那么多孤儿寡母流离失所了。

    奥达特·罗森老了,他受不了了,压力太大,塞勒姆教区居民惰性太大又不听教化,给这些人甜头他们才肯干一点事。

    活到老罗森的那把年纪也是时候轮到他到城里享福了,帕里斯虽然年轻,却不是哈佛的热血青年,就凭远大志向和马歇尔的一句话就跟他去战火摧残后的欧洲搞建设去。他给了八个条件,一个不答应他就不去,塞勒姆教会团全部点头答应了,帕里斯这才很不愿意,又假装自己充满热情,想给塞勒姆带来一点改变,带着妻儿住进了当地人给牧师安排的住所。

    那房子位于村子的十字路口,座落在一块两英亩的土地上。

    房子有一个大烟囱,大烟囱的周围有四个壁炉,急需修缮,篱笆已经烂的要塌了,灌木丛侵占了三分之二的草地。冰凉的空气裹挟着怨愤、忧虑和沮丧,穿透墙壁吹进了屋里,很难说到底屋内屋外哪个更暖和。

    好在帕里斯很有先见之明,提出的要求里说道要教区提供木柴,结果帕里斯在那里住了三个星期才收到两小车木柴。

    牧师住宅里只有一张写字桌和一面镜子,其他家具要牧师自己添置,幸好他把这些东西从波士顿搬来了,在将四个有壁炉的房间刷白后他修了一个大披屋,是给和他们一起来的奴隶住的。

    圣餐台上放的是锡杯,当时更富有的教区会用银酒杯,帕里斯自用的银酒杯都比圣餐杯高级。

    比想象中还要惨淡的生活让帕里斯闷闷不乐,这让他的情绪变得沉闷又固执。运送木柴对地方而言是一种重负,这或许是帕里斯为赢得尊重而做的斗争,只要柴火没法送达或者不符合标准就会招来抱怨“这不是些软木吗?”

    后来一个信友卸下了柴火后对他说“难道我们听布道的时候不也很疲软吗?”

    就这样,柴火的问题成了一件大事,村议院希望募集资金让牧师自己安排,帕里斯则希望村里有人急需给他运送柴火,双方的关系日益紧张,帕里斯为人固执,拒绝了村民的募资提议,然而柴火的价格又会随着国王对新英格兰采伐、出口的限制而波动,随时可能上涨,1689年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了这事争论不断。

    帕里斯在几个邻村的牧师,以及另外两名塞勒姆牧师的见证下接受了任命,这对塞勒姆村和它的新牧师都是重要一步——礼成,别管美女多不愿意,她已经和那个富有的侏儒成为夫妻,得不到教会的许可不许离婚,尽管那个侏儒的家里看起来并不十分富裕。

    帕里斯一开始的演讲提起了约书亚、展望了一下未来,农民可以携手共进,大家以后彼此相亲相爱。

    实际上那帮村民想回家,趁着妻子外出收租,骚扰一下家里的女仆。这些女仆的父亲、兄长可能是因为战争死了,她们无奈之下才当了帮佣,但17世纪的男人,从国王到农民都是如此,也许他们没有国王的身份,却可以有国王的待遇,否则莎拉·古德丈夫死了几年,怎么会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孩子来到塞勒姆。

    女仆要是敢不从命就把她赶出去,在威胁之下有人答应了,也有人誓死不从进了工厂当女工,但她们还是要被工厂主骚扰。

    最好的办法就是戴上结婚戒指,这样就能赶走一部分人,结婚戒指都赶不走的,只好找男性友人帮忙了。

    如果有一天“小丑”真的穿着体面的衣服抢银行,并威胁那个穿着粉色外套的金发女柜员,她不合作的话,只需要回头看同伙一眼,他的同伙就会掏出手枪给大堂经理脑袋上开一个洞。

    是的,当时周围看起来很正常,不像有些电影里出现的镜头,劫匪一出现就喊所有人趴下,只有那个女柜员被威胁了。

    这时候女柜员带着兴奋的笑意对“小丑”说“那请你回头看他一眼。”

    父亲送她去上体操学校,让她有了优美的体格,但她更喜欢棒球,只是那是男孩的运动,更重要的是她可以挥舞金属球棒,赶走那些骚扰她的人。

    小丑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会多一个跟班,又因为她是个女的,可以称呼她是“小丑女”。

    谁说的每个金发女郎都是没有智慧的,又或者金发女郎的金发都是天然金色的?

    当女人铁了心要离开那个家,就没什么能阻挡她,不论那个人如何喊“回来”。

    所以不听话,不配合、抵制这种小事真的是件大事。

    就像杜巴丽夫人,她命令自己的奴隶离开那些革命者,那个奴隶反而把她给告发了,革命者们送她上了断头台。

    她临死了还想补救一下,打算用自己的宝石换命。

    这些人期待的是一场好戏,杀国王的情妇可不是每天都有机会碰上的,况且她还长得那么漂亮。

    没错,18世纪末已经不狩猎女巫了,但人还是那些人么。

    不夺回非洲的殖民地,法国就会在英国之后衰落,经济问题引起政治问题,巴黎又会成为一个需要军管的城市,尽管将外籍兵团抽调回来很麻烦,并且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过还有什么别的法子?

    70年代美国人已经试过了,自己的士兵不会向自己的国民开枪,只有外籍人士动手才方便。

    都到这份上了,还在想着t台上的女模特呢?

    自己的家业不要了,就不能怪别人代替少爷接管,新的政体也许不是信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了,这就是革命。

    沙俄都被革命的浪潮给掀翻了,要不然昂格鲁萨克逊人会不惜血本得打颅内战争了。

    50年代的洋基还知道怎么迷惑人心,现在以名换利固然是轻松,但这是吃的祖宗留下的老本,是哈佛、耶鲁几代人,几百年才树立起来的名誉,就跟卖地在巴黎过奢侈生活的波旁贵族差不多。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难怪会有格林德沃那样的巫师觉得凭他们那点人口就能统治全人类了。

    可惜说了少爷们也不会听,好像他们也和塞勒姆的那些农民一样惰性十足。

第一百七十三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二)

    在一所学校里读书的不会只是一个人,比如塞勒姆新牧师帕里斯在哈佛的同学约翰·怀斯,他并没有像帕里斯一样遇到父亲早亡的事,他在毕业后成了同样位于马萨诸塞州伊普斯威奇的牧师。

    美国有很多和英国重名的城市,比如新英格兰的伊普斯威奇就和苏格兰的伊普斯威奇是同一个名字,那个地方位于波士顿东北,紧邻着海岸和盐碱滩,还有小溪和湿地,总而言之那是个偷渡、走私的好地方。

    有很多欧洲移民保持着原本在欧洲生活时的习惯,例如英格兰和爱尔兰人喜欢喝茶,从印度运来的茶叶会缴纳关税。

    总之先不管作为美国独立战争导火索的波士顿倾茶事件的背景,伊普斯威奇的官僚们有理由相信镇民与走私者合作,并且包庇国内通缉的逃犯,牧师约翰·怀斯抗议政府滥用职权的行为,他口才好、大胆、有魅力,被当地人视作英雄,人们乐意去教堂听他的布道。

    都到了新大陆了,当然不能再延续欧洲神权和世俗权力互相争夺的那一套,约翰·怀斯被政府关了起来,直到民众抗议才被释放出狱。

    这样有犯罪前科的人照理说一辈子已经完了,美国社会底层有很多这种犯了小错而留下案底的人。

    其实美国监狱也不差,至少有可以遮风挡雨的屋顶,以及免费的一日三餐,比成为流浪汉露宿街头要好得多。

    不过被判入狱也是需要“技术”的,也就是说如果美国的犯罪者所犯的罪不足够入狱,他们会在监狱外服刑,比如说企图伤害罪(saaault),有个倒霉鬼走在街上,迎头遇到了三个黑大个,这三位老兄也许是因为看他不顺眼,又或者是不喜欢别人挡着自己的路,其中一人就推搡那个倒霉鬼。

    “嘿,老兄,怎么了,老兄,你没长眼睛是吗?还是因为天色太黑你看不见我,对吗?”

    总而言之对方的言行让被害者产生了恐惧心理,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遭到了威胁。虽然没有造成实质伤害,挥舞水果刀、球棒,指着对方称要打断对方的腿都会被指控企图伤害罪,如果你的肤色偏浅,打电话给警察的话他们会立刻出警,将那三个威胁你的黑大个给逮捕。

    那三个威胁伤害的人会锒铛入狱,关上一段时间就会被释放,紧接着因为留了案底而很难找到工作。当钢铁厂还在美国的时候,那些底层的人会很容易在钢铁公司找到一份工作,但因为工会,美国用人成本不断增高,这些钢铁公司就转移到了人力成本较低的国外,钢铁大亨的钱照赚而且赚得更多,不过底层人民工作就难找了,在有案底和没案底的人之间工作单位当然选没案底的,而那些有案底的人也需要生存,正经工作他们干不了就只能走偏门,美国的犯罪率也就居高不下了。

    赫敏格兰杰是典型的优等生,这是她在麻瓜学校养成的习惯,那边的竞争压力很大,为了从同龄人中脱颖而出她需要学很多东西,即便她对某一样学业一点都不感兴趣她还是选修了,比如麻瓜研究学,她学那门课干什么呢?

    也许只是为了给自己在竞争中创造一点小优势,不过在霍格沃茨毕业后也没有诸如哈佛、剑桥之类的名校需要她报考,为了有限的录取名额和同龄人竞争。她把自己累得不轻,压力又大,还用时间转换器上课,透支自己的生命。这在有些老师眼里看着很好,她很勤奋,比如波莫娜,在有些老师眼里看着就不好,比如西弗勒斯,德拉科的成绩其实不差,只是不像赫敏那么拼命,魁地奇斯莱特林输给格兰芬多已经够烦人的了,学习方面没有争到年级第一更烦人。幸好赫敏还能清楚意识到自己只是小聪明,尤其是伏地魔复活后,她努力的方向转向更实用的咒语,而不是一味得追求分数。至于德拉科,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他也没心情读书了,那个时候这些一起入学孩子的未来已经决定了。

    如果卢修斯·马尔福在魔法部的影响力不倒,那么德拉科以后要进魔法部工作也会很轻松,并且他肯定会留在伦敦,而不是像亚瑟·韦斯莱的孩子一样,被派往罗马尼亚养龙,或者去埃及古灵阁工作。

    珀西看得到这一点,他想留伦敦,并且应该是想给那个抛弃他的拉文克劳女级长一点颜色看看,“曾经卑微的我你瞧不起,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什么的,他想要努力往上爬,而韦斯莱纯血叛徒的身份让他举步维艰,为了政治前途他断了和家里的关系,这在注重家族的纯血之中一样是行不通的。

    克拉布和高尔的父亲与老马尔福是盟友关系,他们都有过食死徒的经历,却都躲过了第一次巫师战争的清算,不像西里斯布莱克和小巴迪克劳奇一样进入阿兹卡班服刑。

    这和老马尔福擅长运用金钱有一定关系,主要是他还有人脉,那时候他摆脱指控并不像第二次那么狼狈,第二次卢修斯不仅像卡卡洛夫一样把潜藏起来的食死徒名字都说了出来,还捏着以前“朋友们”的把柄,这样子他才没有入狱的。

    德拉科就像帕里斯,他不擅长和那些险恶的叔叔们竞争,卢修斯要是进监狱了,马尔福家恐怕要被这些叔叔们给瓜分干净。

    如果不是罗恩·韦斯莱,而是德拉科成了哈利最好的朋友,这个故事就完全不一样了。

    英国平民阶层因为马歇尔计划,对美国的映像是很好的,还有他们的那些励志故事,微软的创始人也是哈佛大学的学生,他中途辍学创业去了,现在成了世界首富。

    纽特·斯卡曼德也是中途辍学的,因为神奇动物在哪里现在他成了巫师世界的大名人,哈利波特他们那一届的学生除了少数人完成了7年级的newt考试,绝大多数都没有继续再读了。

    纽特·斯卡曼德的时代和现在不一样,而且他背后还有阿不思·邓布利多,他辍学后也不用担心工作和糊口的问题,本来他家就有资产,那些在魔法世界没有任何根基的麻瓜种怎么能跟他比呢?

    至于哈佛的那位辍学的高材生,他的母亲是银行家,父亲是律师,西雅图是波音公司的基地,机场的指挥塔里可不只是有饮水机和咖啡机,还有雷达、无线电、气象、航班咨询、电话等等,在繁忙的机场中,如果指挥塔出现了任何误差,那么就是机毁人亡的后果,现在的人无法想象没有电脑的机场指挥塔,一如过去的人无法想象未来的指挥塔是个什么模样。

    普通的父母最多带着孩子在机场外围,看着飞机起落,比尔可以在妈妈的引领下进入指挥塔观看怎么操作的,波音777是有史以来第一驾完全在电脑虚拟现实中设计制造的飞机,所用的设备全是ibm提供的,在试飞钱波音公司的总裁非常热情得邀请ibm的技术主管去参加试飞。

    后来比尔的第一笔订单就是来自ibm,这对普通人家的小孩来说根本是难以想象的,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比尔的童年是在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度过的,就读的是湖滨中学,很多波音公司的员工的孩子也在那里读书。老师给所有四年级的学生布置了一篇关于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要求四五页纸的篇幅,比尔就利用他爸爸书房里的百科全书和其他医学、生理、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写了三十多页。

    同样的作文,交给普通公立学校四年级孩子写,先不论他有没有那个思维,知道怎么构思,他爸爸有书房么?有个酒柜还差不多,里面琳琅满目放了各种各样的酒,那东西和制造福尔马林的溶液一个气味,但福尔马林溶液不能喝,至于孩子问爹地为什么,中学的课程爹地早忘了,一页都憋出不来,何况是30多页。

    霍格沃茨的学生写论文也是这样的,几英寸的论文也要偷奸耍滑,早点写完早点玩,这些人都不值得德拉科拉拢。比尔在学校里同寝室的室友史蒂夫·鲍尔默后来成了微软的首席执行官,辍学前比尔还找了一个哈佛同学克拉克,克拉克也预测了电脑的发展前景,只是克拉克以为自己的知识不够,没有答应比尔的邀请。

    等克拉克拿到学士学位的时候,比尔已经得到了创业项目,当克拉克得到博士学位,比尔已经成了世界首富,有很多斯坦福、哈佛、耶鲁的博士后想要应聘他的公司,克拉克难道要读了博士后之后再去和这些人竞争?

    少爷去名校读书即便不努力、不珍惜教学资源,也不要开着超跑和平民同学争大学女友,更不能占了平民的学位还抢了他们的还大学贷款的奖学金,然后去买个破相机到处拍照。您是去找人才的结盟。比尔父亲根本不懂电脑,他用着顺手的“老人”不能适应计算机时代,如果比尔等接手了他父亲的公司,发现用着不顺手,再面试那些不知根底简历作假的应聘者,他能找到史蒂夫·鲍尔默那么称心如意的执行官吗?

    你拿了奖学金只是换来父母在宴会、酒会上一句夸奖,却让平民同学记恨一辈子,日后因为税务问题或者别的案子落到了他们手里绝不会看在老同学的份上轻判,他们“恩怨分明”得很,你是不记得当初怎么得罪他们的了,他们可记得一清二楚,联邦法律那么多,各州还有不同的法律条款,哦,美国不是大陆法,还是普通法,独立战争后那么多案例,你知道他们会选哪个对付你?

    想找你爸爸从前的“朋友”,他们能明哲保身不插手已经不错了,更有甚者会和你爸爸的政敌一起踩,避免丑闻的泥星粘在自己的身上。

    忽然之间从天之骄子变成世界弃婴的感觉很不真实,就像是做梦,等梦醒了你还是那个人上人。

    能读名校的哪个不是人精,克拉克说自己的学识不够是假的,他没拿到文凭就辍学和比尔创业风险太大,他不敢冒险才是真的。

    法官同学会出于“避嫌”不接受你的案子,却可以和17世纪塞勒姆的地方法官一样引导陪审员,认定被告有罪。

    他们看起来不像坏人,不过坏人不会在自己的脸上写上坏人,或者像斯莱特林一样一看就很坏,更何况他们还不觉得自己是坏人,他们在维护法律、主持正义,不向特权阶级低头。

    那些麻瓜平民阶级出身的亲麻瓜派巫师以为麻瓜都是像他们认识的人一样是好的,他们居然还会以为麻瓜需要他们的保护。

    2004年除了骇人听闻的事,还发生了别的事,雅典奥运会举行了,这是个举世瞩目的盛举,是新千年第一场奥运会,圣火当然要在雅典点燃。

    办奥运会需要钱,最初雅典奥运会的预算为46亿欧元,但是希腊的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旅游业,从事第三产业的占比60%,农业只有12%,需要大量进口粮食和工业品,这就导致了希腊只能举债度日。

    庞大的外债让希腊没有成为欧元区,也很难筹措举办奥运会的预算。如果加入欧元区,希腊可以享受其他省份的发展红利,这就好比是“希腊女神”获得了一张“德国丈夫”的信用卡,可以随便刷,因此加入欧元区对希腊是迫在眉睫的。

    就在“希腊女神”为了这个问题抓头发的时候,华尔街的老狼高盛来了“小美女,金融魔法了解一下?”。

    灰姑娘为了加入王子的舞会,让神仙教母给自己弄了条华丽的裙子,也不知道王子是被裙子晃瞎了眼还是美女的微笑,总之王子一定要娶灰姑娘。

    女人化妆会让自己变得更美,她的真实样貌会和实际存在一定偏差,不过这门技艺渐渐变成了一门“邪术”,真人和化妆后相差巨大。

    高盛给希腊的“金融魔法”实际上是一种化妆术,将表面看起来很难看的希腊债务问题美化了,比如将国家彩票和航空税的未来收入作为抵押,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套取现金,但这种抵押不会计入负债里,于是本来很难看的财政赤字被填平了。

    第二个“魔法”是高盛让希腊发行10-15年国债,高盛买走换成欧元,这样希腊就有大量的欧元收入,而因为国债期限很长,进入当年公共负债的数量便会很少,在资产负债表中无中生有的得到了一大笔欧元。

    并且高盛还可以通过货币掉期交易的方式,让希腊多获得了10亿欧元。如此真金白银的诚意,以及马歇尔计划以来美国的好名声,实在让希腊难以拒绝,尽管希腊自身经济并没有起色,一场“魔法”后,2001年希腊的债务率已经达到了进入欧元区的标准了。

    希腊让高盛赚到了3个亿的巨额佣金,而进入欧元区之后的希腊则可以心满意足得刷德国信用卡办奥运会了。

    以前希腊的收入靠自己,日子过得紧巴,还知道节省,有了德国信用卡后花钱大手大脚,奥运会办完后总共用了140个亿,几乎是预算的3倍,除去旅游带来的收入,希腊亏损了91个亿欧元。

    为了维护欧元区的稳定,德国还会背负着希腊大手大脚花钱的债务?

    “离婚”把希腊踢出欧元区,让“女神”自己还也是可以的,但高盛很清楚凭希腊肯定还不了这笔钱,除非他们用帕特农神庙的“遗迹”卖了还债。

    英国殖民者看重这些,美利坚可不一定,更何况高盛还有别的目的,将希腊债务转嫁到德国的头上。

    对冲基金要通过对冲交易来规避风险,也许高盛的投资团队是哈佛毕业的,但他们和大学时代已经不一样了,高盛要给自己上一道“保险”来对冲风险,因此他们向德国银行购买了大量20年期的信用违约互换。

    这和房地产市场的cds差不多,都是对赌协议,高盛赌的就是希腊借新还旧的把戏,和日益庞大的债务,迟早一天会崩溃,到时候他们就可以用这张保单向德国银行索赔了。

    这事是希腊和高盛私下里进行的,其他欧盟成员国都不知道,如果德国如果看穿了希腊账目的化妆,他也许不会让希腊进欧元区了。

    通过这一手操作,高盛将希腊和德国捆绑在一起,保住了自身财产安全,还获得了大量优质cds,可以到二级市场售卖获得利润,只要希腊还不上钱的事知道的人越多,这些德国银行的cds就会涨价,而且一旦希腊债务危机爆炸,他们还可以血洗一波欧元区,并且转嫁自己国内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产生的动荡。

    人们会对希腊的主权信用产生疑问,国内媒体通篇报道欧洲、希腊、欧元问题的时候就不会去关注华尔街了。

    美国对英国很信赖,毕竟二者算是同根同源,德国总理邀请英国进入欧元区的时候财务大臣几番推脱,毕竟不只是希腊要刷德国信用卡,还有爱尔兰等国。德国人不仅要还一战的战争赔款,还要还二战的战争赔款。一是不想被拉下水,二是怕德国的国内情绪又一次和二战时被引爆了,这趟浑水英国不会去淌的。

    美国靠着自己的好名声干这些事情迟早会把自己的好名声给毁了,日后他想干什么其他国家都要提防他。当卢修斯·马尔福提出关闭海底隧道的时候,有人提出了“让·莫内”计划,这个计划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将英法合并成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议会和一支军队,集两国之力对付***德国。

    虽然后来法国溃不成军,莫内却没有放弃这个计划,在战后4年,也就是1949年莫内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们来到了伦敦,讨论这个计划实施的可能,然而这场讨论最后也无疾而终了。

    如果法兰西还有皇室,倒是可以让英国皇室和法兰西皇室联姻,如同昔日英格兰与苏格兰成为联合王国,苏格兰国王可以做英格兰国王,英格兰国王可以做苏格兰国王,反正君主立宪后国王的权力有限,主要还是在议会和首相手里。

    不过么……

    现在波拿巴家族和波旁王室联姻了,这孩子就是拿破仑七世,目前还没有结婚,威尔士亲王没有女儿,但要是他愿意等,也可以等别的公主长大,前提是他要能登上那个位置。

    “7”这个数字是有魔力的,虽然很多人都不信。

    发现这个数字神奇之处的是一个赫夫帕夫,同样认为哈利不是第七个魂器的也是赫夫帕夫,她所认定的第七个魂器是伏地魔杀死赫夫帕夫的塞德里克后,为虫尾巴制作的假手。

    有时候真实的谎言是很难分辨的,而这也正是亚当和夏娃偷尝禁果的惩罚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三)

    命运似乎是偏爱波特家的,詹姆·波特在学校里的时候也只顾着和西里斯·布莱克他们那一伙人玩,也不像德拉科那样到处招揽人,他却能获得好人缘。

    哈利也是一样,卢修斯以为是他们俩都是魁地奇运动员,并且都能给格兰芬多带来胜利,所以在德拉科二年级的时候就给斯莱特林球队一人一把最新款的飞天扫帚,让球队接纳了德拉科成为追球手。

    哈利波特骑着一把专业级的扫帚和业余球队比试,作弊又偏袒,就差没吹黑哨了,本来卢修斯打算给德拉科买一把,结果被纳西莎知道了,她总共就一个儿子,出事了谁负责?

    后来德拉科一怒之下退出了魁地奇球队,现在想来德拉科叛逆的性格是那时候就养成的。

    哈利波特在魔法部执行司过得很难,他这个年纪就当上司长本来就是运气,虽然打败黑魔王后很多巫师希望他能成为魔法部长。

    当一个法官要学很多东西,明眼人其实都看得出他更想当傲罗,不过现在魔法部里各个派系之间暗潮汹涌,需要一个傀儡坐在那个位置上。赫敏格兰杰回到魔法部让一些人警惕了一把,后来听说她又去管家养小精灵了,大家稍微放松了一点。

    赫夫帕夫在上一次战争中站在了格兰芬多一边,这让他们成了赢家之一,原本大家按照以前的习惯,在新年放假后让家养小精灵事务委员会派家养小精灵做大扫除,结果那个赫夫帕夫女级长把她办公室的门一关,所有的纸飞机全部都被拒了。

    难道说打扫办公室还要巫师自己来么?

    不过谁让赫敏是战争英雄呢,大家这口气暂时忍了,后来发现家养小精灵们每天会在固定时间打扫办公室并不是真的让巫师自己打扫,大家才默认了这种新的氛围。

    赫夫帕夫学院在波莫娜·斯普劳特这一任院长手里强硬了不少,甚至还培养出了塞德拉科·迪戈里代表霍格沃茨参加三巫师争霸赛,让不少人吓了一跳。

    她也教出了几个不错的学生,同样是麻瓜种出身的贾斯丁·芬奇-方列里考进了剑桥哲学系,那是全世界所有大学中最难考的一个系之一,不过贾斯丁一开始并不是考的哲学系,而是剑桥法学院,是哲学系的教授把他从那边要过来的。

    贾斯丁的爷爷是二战英雄,父亲是议员,本身起点就比普通的孩子高,甚至在他爷爷的眼里,贾斯丁没去读军事学院完全是丢了他的脸。

    总而言之,不要去管那个老头。

    每一个考生都要拍视频做自我介绍,让老师们有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可以节省来回的路费,也可以让老师方便安排时间。视频里可以谈任何想谈的,梦想、对专业的看法、自己的经历等等,贾斯丁却谈起了“监狱里的人权”问题。

    这可能是和西里斯·布莱克在阿兹卡班遭遇的12年非人折磨有直接关系,一个健康的、开朗的人在那活地狱里变得瘦削憔悴,甚至还有神经质,和17世纪的塞勒姆、波士顿监狱类似。

    巫师在这个领域也是固执得坚守着传统,或者说阿兹卡班本来就是执行死刑的地方,只是不是用的断头台和绞架,而是摄魂怪这种怪物。

    这是残忍的,当然,贾斯丁也没提阿兹卡班,贾斯丁赞同丹宁的观念,即法律于他,并不是冰冷的规则之汇集,而是温暖人间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饱含寓意,非桎梏之本,而是自由之源,非对社会弊病之无奈回应,乃为良好管治与社会的和谐立下正义之基石。

    用苏格兰同行的话来说,那个皇帝(丹宁)穿新衣服了吗?他那凭直觉、兴致甚至是偏见作出的判决难道不是对真法律的公然冒犯?法律不是讲求高度一致性与预见性的吗?他惯常高擎的作为坏先例阴霾中指路灯的正义,其本身难道不就是一支闪烁不定切反复无常的手电筒吗?这样厚颜无耻的司法造法行为,又如何与议会民主制之理念和谐?

    丹宁之备受争议,是他惯常以“打破旧习者”自居。

    监狱的运营、管理都需要使用纳税人的钱,如果缩减开支,让监狱条件过于恶劣,犯人会为了逃避牢狱之灾说谎,增加警力成本,甚至抓错了嫌犯。并不是每个关进监狱的都是无药可救,也许有法官判决不当造成的错案。像美国那样将监狱产业化也是不可行的,美国的底层正在实现从学校到监狱的直通车,并且还可能造成警察为了创收,将本来无辜的人抓进监狱里的情况。

    同样监狱里的犯人获取了“人权”,住得比监狱外的人还要好不仅会产生额外的成本,这样对辛苦工作养活他们的纳税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造成人们希望通过犯罪进入监狱服刑,“享受”免费的住所、医疗和食物。

    这是个理想主义者的发言,但也让那些听多了“我到非洲修房子”的老师们为之一振了。

    在这些一个个都强调自己优秀,抱着一大堆的获奖证书,恨不得哪个专业组织给自己发一张“神童”证的考生中,居然有个比别人晚报名、没任何奖状,也不是出名高中毕业的考生,在自我介绍时讨论正义。

    贾斯丁很快获得了面试邀请,面试他的是哲学系的教授。剑桥哲学系的精髓是每周一次,一对一的拷问课(supervision),拷问课会对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逻辑哲学进行“拷问”,这有点类似审讯,哈利波特应该熟悉,以前老蝙蝠给他单独“补课”时,当教授对他用摄神取念时,哈利要用大脑封闭术进行防御。

    拷问课上老师会对学生的文章提出疑问,让学生捍卫自己的主张,有点类似于庭辩,却也不完全是,因为学生不是为别人辩护,而是为自己辩护。

    在哲学中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的事情是你认为什么是对的,可千万别被哲学领域中那么多流派和观点给搞慌了神,你要有自己的观点,你的观点需要足够的论点论据来支持,但是你要自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比如克拉克觉得计算机是未来,但是他得到了观点,却不自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他才没和比尔一起辍学创业。

    自信在赫夫帕夫学院很难找到,谦卑、柔和倒是很多,不过贾斯丁的爷爷是个大嗓门的军人,他的父亲也是演说者。

    在教授宣布他可以开始后,贾斯丁就开始说他的论点。

    最终他被录取了。

    波莫娜选这个小子来处理法国的事务,一开始卢修斯还以为是类似斯卡曼德的神奇动物事件,现在才知道他摊上了这么大的事。

    让·莫内在与英国协商无果后把目光投向了德国,他将法德的煤和铜捆绑在一起,这样既可以剥夺一方的特权地位,又可以为另一方消除战争的威胁,使两国共同实现和平。

    这个计划很快就被夏尔·戴高乐通过了,因为这个计划的核心在于,法国可以依靠控制德国北部阿尔萨斯和洛林的煤矿、铜矿去控制二战德国在战后的发展进程。

    后来莫内参与了舒曼计划、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和经济共同体,德法两国之间的捆绑日益加深。以至于德国推行欧元,法国真的放弃了法郎和非洲法郎的兑换,并且冒着被“德国的童话”拖下水的风险同意了。

    在这种条件下,法国和英国合为一个国家的计划以近乎于痴人说梦,是不可能实现的了。

    丹宁处理的案子,几乎是全力意图避免“极大的不公”,比如以“本戴尔案”命名的弃妻案,这桩案子被称为“英格兰法律孕育出的最为健壮的婴儿”。

    1952年的时候,丈夫为自由保有地产权人,后遗弃妻子,妻子仍居于该房产中,丈夫后被宣布破产,该地产的自由保有权归于破产受托人,破产受托人请求颁布恢复占有令,要求妻子离开。

    案情的特殊之处在于,妻子并不是法律地位的被许可人,也不是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只是因婚姻关系被丈夫允许居住其中。如果法庭判决妻子离开,房子归银行,房租是她唯一的收入,她不知要流落街头,还可能会断了收入。

    丹宁主张判决妻子胜诉,可是他的路径、理据绝非与弃妻衡平有关。

    他查阅了16、17、18、19世纪的案例,最终在1882年的《已婚妇女财产法》里找到了一条,那时妻子的地位和家里的家具相差无几,均属于丈夫财产的一部分,自身的权利无从谈起。

    而子该法确定已婚妇女拥有自身财产后,经过1940年代判例法的发展,丹宁认为在17条的保护下,已婚妇女包括被离弃的妻子,至少拥有不被丈夫逐出婚姻房屋的权力,因该条文将驱逐的权力交给了法官,这样不被驱逐的权力亦通过一系列判例,被延展至可对抗意图驱逐弃妻的业主。

    丹宁总结道:她并非丈夫的次级租户,也不是他的被许可人,她仅有自身权利,该权力衍生自她的丈夫,但无论丈夫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她仍可以主张租户对租凭房屋之权利时,即便该主张是以丈夫的名义提出,仍不失为一项属于她自身的权力。

    如果梅洛普当时遇到了这样的法官该多好,这样她就不用流落街头,最后到孤儿院去生产了。

    但梅洛普的情况有点不同,驱逐她的是丈夫,本戴尔案对她的情况是无效的。

    本戴尔案涉及破产受托人,通常是银行,抵押的房子收不回来,妻子的利益被保护了,银行的利益谁来保护呢?

    有法官用“侵害公众利益”批评弃妻衡平带来的危害,他认为弃妻的“隐蔽性”会让丈夫的债权人陷入“雷区”般的危险境地,威胁交易的安全,是对商业安全之公共利益最大的侵害。

    那好吧,正义归于银行,那谁来怜悯一个被抛弃的妻子?就是要这么干?对吗?

    房子原本是中性事物,现在被赋予了伦理属性,抛妻弃子如果符合伦理,那么生了孩子直接送监狱也是一个选择。

    这合情合理么?这不合情合理,不过抛妻弃子都合情合理了,怎么把孩子送监狱不合情合理了?伏地魔那样的人不该送监狱吗?

    弃妻平衡仅为不涉及产权的衡平权益,而房屋产权问题不属于弃妻衡平的范围,丹宁的判决首先为弃妻建立一种独立于丈夫的权力,任何知情的产权受让人,在衡平法上“均受良心之故而受其约束”,换句话说,如果产权受让人在接受该产权时得知有被许可人占有该土地,那么良心上不允许产权受让人在明知被许可人存在的情况下仍对后者视若无睹,故衡平法不保护知情的产权受让人。

    银行大声叫苦,这要怎么办呢?

    贷款给以房产为抵押的人时要多问一句,你是不是离婚了,你妻子住在什么地方?有多大可能你们会离婚?

    这样处理起来好麻烦,银行家用不动产做抵押就是图省事,倘若他还要跟侦探和心理医生一样判断客户有多大几率离婚,妻子有多大几率被离弃,他要是没赌中的话亏损全自己承担了。

    所以英国的房地产没有像美国一样炒起来,只要资本不流向房地产市场,泡沫就不会很大。而美国银行家贷款给客户的时候完全不考虑这些问题,甚至包括客户能不能按时还款,这也是下一轮经融危机的起源。

    高盛想出来的办法是把希腊给炸了,转嫁国内的政治危机。

    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女人被逼到走投无路,拿着围裙去包围凡尔赛宫,如果丹宁将正义和怜悯都给了银行,那么被逼到无路可走的女人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包围白金汉宫,向国王请命。

    这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也有可能会让本来就没有多少生育意愿的英国女人更有理由不结婚生子,毕竟英国不是俄罗斯,斯大林一声令下就涌现了好多“英雄妈妈”。

    卢修斯告诉西弗勒斯,波莫娜曾经试图说服纳西沙开一间女巫收容所,收容像梅洛普那样的女巫,避免再有第二个伏地魔出现了。

    做公益他没意见,多亏了给圣芒戈的捐款,德拉科才能在那里当医生,关键是他觉得这事很不妥。

    在麻瓜的《慈善用益法》里,帮助贫困妇女接生是一件救济,减免居民为私生子而缴纳的税款,因为教区有责任在他们的父母无力抚养时供养他们。

    这事麻瓜已经在做了,不需要巫师再做,如果那时候梅洛普没人帮助,一尸两命,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

    当年为了逃脱纯血主义掌控的英国,很多巫师乘坐火车逃到了法国躲避,现在的英国也不该在法国有难的时候关闭海底隧道。

    这也是拒绝关闭海底隧道的人说的理由。

    这是有风险,不过这样也会让人保持谨慎、警惕,这也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

第一百七十五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四)

    宗教感情的特点十分简单,创立者们都是让群众无限得崇拜和服从,当人接受了某种信条的时候,在传播时就会有一种态度,如果有任何人不接受这些信条那么就会被视作仇敌。

    他们能不可思议得让上亿人对他们俯首帖耳,现如今这些支配着人们头脑的大人物已经没有了祭坛,却依旧操控着人类。

    旧殖民时代的“硬奴役”已经变成了“软奴役”,表面上殖民者们给予了“奴隶们”自由和独立,实际上还是进行掠夺。

    他们不想让人们明白这一点,于是制造混乱,比如将一个人种非要按照鼻梁的高矮分出个高低出来,人为得制造不平等后又宣扬平等,又或者培养竞争意识,这样人们就会争斗不休。与此同时奴隶主们可以心安理得榨取他们想要的资源,高枕无忧得躺着挣钱。

    这是个理想的状态,现实却不尽如人意,“奴隶”毕竟不如奴隶主想的那么傻。

    遗憾的是有一些奴隶看穿了这个计谋却并不想着如何反抗、维护正义,而是想要和奴隶主们一起同流合污,一起躺着挣钱。但奴隶主们不会接受他们,就算接受也只是极少数,瞧瞧美国富有社区的人口结构就知道了。

    早期运往美洲的奴隶是用来种棉花的,现在不用他们种棉花,也不用他们拿枪打仗,留着这些人干什么用呢?

    长期以来美国在考虑移民政策时都会运用优生学理论决定,哪些人可以移居美国,哪些人应该排斥在外,甚至有些州对智力障碍着进行绝育手术,高智商、勤劳、服从性高是优先考虑的。

    至于那些低智商、懒惰、又不听话的前奴隶仗着自己在美国出生就以为自己真的是美国人,他们除了犯罪给美国做了什么贡献呢?最好他们自觉得不去生育,这样还少了“清洗”的麻烦,然而问题是这些前奴隶不断得生养又不肯努力,而且比奴隶主生育的还要高。这些社会的渣滓都关到监狱里最好,反正还有移民奔着美国梦不断加入。

    “平等”需要一个对标物,美国国父们对标的是英国议会,和奴隶平等等于是自降身份,由“成功者”变成了“失败者”,一些爱尔兰人因为晚疫病造成的饥荒不得不到美国逃荒,这些人也是“白奴”,他们也曾经备受歧视。

    美国的媒体也一直赞扬精英,将他们的经历、故事和成功秘诀到处宣扬,如果有任何人不接受他们的观念他们不会生气,反而微笑着看着你,在他们的眼里你就是个“普通人”、“失败者”。

    如果良心会碍着他们成功的路,他们会把良心给扔到一边。

    如果法律会阻碍他们的事业,他们会把法律给改了。

    星条旗会保护烧毁它的人,在那场有名的辩论里爱国主义都输给了言论自由,1989年《国旗保护法》生效后,1990年这条法律又被最高法院5比4票判决无效,在美国要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谈何容易。但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宪法最终也改了。

    平民小女孩儿为了获得考入名校一点点的优势去学她日后用不上,并且自己不感兴趣的生化课程,她的目的是考入名校,这是她的父母、老师、同学在她耳边灌输的,她自我介绍时说的是根据参考资料、别人的成功经历总结出来的,并没有自己的观点,有可能她只是想跳芭蕾。

    这是女性的本能,获取别人的注意,成为所有人瞩目的焦点,即便不是为了约会,她也会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别人的关注会让她感到高兴。

    这就和男孩儿喜欢当英雄是一样的,有时候他们会傻到呈英雄,密室事件发生时厄尼让贾斯丁躲在寝室里,因为他是麻瓜种,斯莱特林的继承人会伤害他。

    但是他最终决定离开寝室,堂堂正正得和同学们去上课,虽然不幸的是他离开寝室就被蛇怪袭击了。

    蛇怪贾斯丁都看过,他还会害怕一个麻瓜老师?

    他的爷爷巴不得他考不上剑桥,然后去上军校,更何况他不留在麻瓜社会还有别的出路,他还没有被逼到绝路上,即便失败了他还有别的机会,他有什么不敢说的呢?

    大声得说出你觉得对的观点,并用足够的证据去支持它,为了支持这个论点需要大量的阅读,但阅读时你不能被别人的观点洗脑,觉得他的观点很对,把自己的观点给抛弃了。

    不过那个时候是别人需要你说的时候,剑桥的教授“拷问”是一对一的,台下的听众也在翘首以盼,别人不想听的时候闭嘴。强迫别人接受你觉得对的观点也是不可取的,就像那些在电视上对别人的孩子指手画脚,说他们不成功是因为不够努力的“老家伙”。行了吧,你们那个时代有电话、电脑和互联网么?你们上门推销的时候,顾客会说“你等等,我上网查一查”这句话么?

    衡平法不是绝对的公平,就像本戴尔案中弃妻获得了怜悯,银行的风险变大了,这是不利于商业蓬勃发展的。与美国相比英国的消费欲也没那么强烈,经济发展的速度缓慢,被美利坚合众国抛下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哦,你等着看他车毁人亡的一天?别人后路已经找好了,那一天你看不见的,看着别人那么赚钱你不眼红?艾萨克·牛顿都受不了南海股票的诱惑,在赚了一笔后又投钱进去了。

    集体意识之中,个人的才学、知识、判断力、观察力全部失去了,人更容易被简单极端的感情所控制,比如中世纪发动十字军东征,当时神父们在讲坛上说的是保护那些朝圣的信徒,以及通过消灭异教徒让自己的灵魂获得救赎。

    越简单越能支配人的情感和思想,每个人都需要家,不是么?为家而努力,哪里不对呢?只要公共演说家哪怕一个很轻微的观点漏洞,就会遭到台下集体反驳,轻则谩骂,重则演说家有一定几率会被愤怒的人民给打死,你想想房价降下去了会有多少人遭到损失?

    这就是为什么欧洲要团结起来使用欧元,对抗华尔街的金融入侵。

    不过华尔街利用了欧洲的这种心态,放了一个“虫子”进入欧盟的身体,它会在适当的时候被引爆,即便德国不愿意,他还是要帮希腊还债,否则签了对赌协议的自己亏得可能比希腊还要多。

    在美国的自由女神卸掉了脸上所有的妆容之后,美国独立战争爆发还是钱的问题。约翰·怀斯与帕里斯是同龄人,他们在哈佛就认识了,他在伊普斯威奇的教众数量和帕里斯差不多,但他爱争论的脾气却用在了别的方面,而不是和帕里斯一样为了几十捆柴禾和沼泽干草和教众起冲突。

    他讨论的是政府的税收问题,他率领着伊普斯威奇的民众抗议强行征税的行动,认为英联邦侵犯了新英格兰的自由,他还明确表示君主制和贵族制没什么不同,离暴政不过一步之遥。因为这些行为他在狱中被关了21天,而法庭对于怀斯和那些没有被关进监狱里民众的判决是“除了不会被当作奴隶交易外没有任何特权”。

    出于这段经历,怀斯对侵犯自由和法官强权十分敏感,他认为任何夸夸其谈都不如“事实的真面目”,人民服从政府,政府却没有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所以他不信任当局。

    在塞勒姆审判时他是少数的质疑者,而他的同学帕里斯则是煽动民众“猎巫”的牧师。

    帕里斯是不如怀斯受欢迎,不过那并不重要,比起听那让人觉得疲软的布道,“全体审判员”们更想看到女巫使用魔法,证明自己是个女巫,然后把她给绞死。

    也许哈佛的毕业生不会因为煽动叛乱被绞死,却会因为巫术指控而被杀,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因巫术被绞死的哈佛毕业生名叫乔治·伯勒斯。

    人进行投资时会考虑回报率,英国房地产的回报率是6%,美国房地产的回报率是15%,高回报率换来投资,人们投资是希望得到回报,不会有人在投入了那么多精力和金钱考名校后,却跑到偏远地区去,干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本的牧师。

    人无聊了要给自己找点乐子,你不能在城市里狩猎人类,城市里有警察和军队维持文明的秩序,另外还有那么多热心市民,猎杀人类你很快就会被绳之以法的。

    乡下就不一定了,在连剧院都没有的乡下还有什么娱乐活动?尤其是你抓的还是女巫,是祸害全村、与魔鬼签了契约的人。

    有时候女孩们会为了引人注意干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比如校花被外来的“女神”夺走了风头后,会故意拒绝所有男生的邀约,一心一意等着“黄金男孩”哈利波特的邀请,即使他和罗恩看着很像是邀请不到舞伴的失败者。

    有时候她们会说谎,说自己看到了没看见的东西,当她们在证人席的时候所有人都会看着她们。

    阿比盖尔·霍普斯是塞勒姆领镇托普斯菲尔德来的坏女孩,她14岁,和父亲及继母一起就住在塞勒姆村的边界,有时他会吹嘘自己的童年和清教徒沾不上变,她会在夜里在林间嬉戏,嘲笑对她绝望的继母,有个朋友还训斥过她,粗俗无礼、不知羞耻。她的父亲训斥她,让她闭嘴,她则会威胁大闹一场,并且她宣称自己无所畏惧,已经把灵魂卖给撒旦,现在什么都不怕了。

    这样的女孩更像是女巫,不过她作为“受害者”站在了证人席,她说她一直很邪恶,为了换取艳装华服,她同意魔鬼的诱惑,去捏那些女孩儿、狗、猫还有半人生物,她与魔鬼的第一份契约是在光天化日下签的,三年前她在那个地方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袭击,最后得以幸存,然后她又说了几个名字,包括她的父母、一名托普斯菲尔德治安官的母亲,这个女人捏死了一个拒付税款的农民的猪。

    她缺乏描述细节的天分,但她的目的达到了,当她说到精疲力尽,人们几乎听不到她声音时,女孩们一起哭了起来。

    阿比盖尔这时演技爆棚,她睁大了眼睛,却看不见任何东西,双眼空洞得翻着白眼,她声嘶力竭得大喊:“是乞丐莎拉·古德让我闭嘴的!”

    于是指控成立,作为审判者的哈桑如释重负,伴随着恼人的插话和乏味的重复,他的审讯在幽闭的空间继续进行。

第一百七十六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五)

    塞缪尔·帕里斯并不是什么坏人,他只是一个因生活所迫,不得不到塞勒姆的年轻牧师。

    他希望能给这个村庄带来不同的精神文明,试图在布道的时候夹带自己的议论,会喋喋不休地谈论某件事,这时常让他觉得有心无力,因为讲坛下的信徒们对他的演讲毫无反应。

    事实上村民们更想从牧师那里听到的是安慰,这是以前年老的牧师们常为他们提供的,在帕里斯这里却很少得到。

    帕里斯是个不轻易言败的人,这也是他固执的一面,然而她的坚持没有带来任何改善,他的工资被拖欠,一项解雇他的运动在酝酿中。

    就像他头一次看到塞勒姆时的感觉一样,他会被活埋在这个地方,而且更糟糕的是在窒息而死前他会先被冻死,柴火依旧短缺,他和他的家人们只好在大雪纷飞、狂风呼啸的天气里瑟瑟发抖。

    1691年到1692年的冬天及其寒冷,圣餐盘里的面包,钢笔中的墨水都被冻住了,凛冽的寒风从烟囱里吹进来,当帕里斯布道的时候,有时会响起此起彼伏的咳嗽声和大喷嚏声,甚至有人因为脚上生了冻疮而拖着脚走路。

    为了让彼此都过得舒服些,他缩短了布道的时间。除去和村里人争吵,帕里斯还有别的工作,前一秒他还在研究神学,后一秒他在给自己的母马修建毛发,如果他被村里人真心爱戴敬重,这些活本来该有人代劳。

    他不得不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包括维修花园里的篱笆,不过为了主持一场祷告集会,他又不得不放下这份工作。

    他的妻子伊丽莎白比帕里斯大五岁,婚前是波士顿第一教堂的成员,现在则在塞勒姆的教堂长椅上与帕特南家的五位夫人齐坐。

    她是个虔诚、善良、顺从的女人,性情温和又举止得体,自从1647年建立学校法令出台后,每个新英格兰人都需要基本的读写能力,马萨诸塞州的教育出众也归功于此。

    明智的父亲不会让孩子糟蹋食物,贤明的母亲也不会对孩子进行杖责和管教,帕里斯每天早晨和傍晚会和家人一起做祷告、读圣经,他的仆人们也需要这么做,伊丽莎白则会教女孩们读书写字。

    同时她还要让这个几乎破败的房子住起来舒服点,无论如何,她都会与家里的孩子们阅读和讨论《圣经》,后来又加入了一个成员,12岁的安·帕特南,她是帕里斯忠实的拥护者托马斯·帕特南的女儿。

    帕里斯的固执以及布道还是有点改善,虽然缓慢却还是在进步,直到1692年1月的下半旬,印第安人袭击了约克县,并将它夷为平地,牧师被割掉了头皮,死在了自家的门阶上,这消息原本被大雪封锁,随着解冻期的到来而逐渐传开了。

    印第安人总爱咕哝,那窃窃私语声听起来就像是魔鬼的音乐,因此在新英格兰咕哝这个词代表着邪恶和叛乱,咕哝的人一多,暴乱也不远。

    塞勒姆人也听说了这件事,然而这对他们的影响不大,这个村庄之所以存在也和它能躲避印第安人袭击有关,当地人称呼它为山丘之城,出自圣经,他们是被上帝保佑着的。

    然而就算是如此宁静的小村庄里也出现了咕哝声,人们窃窃私语着牧师家里发生的怪事。

    帕里斯请了镇上唯一有执照的医生,同样才来塞勒姆不久的威廉·格里格斯给女儿和外甥女看病,但是医生对此束手无策,并且更糟的是,托马斯·帕特南的女儿安以及格里格斯的女仆也相继生病了,症状和帕里斯的外甥女阿比盖尔以及贝蒂一样。

    年轻的威廉医生请了老格里格斯医生出马,这位医生更有经验,并且去过很多地方,老格里格斯医生相信是威廉把传染病带回了家,他给帕里斯家的姑娘判断是消化混乱,但是第二次出诊他就拒绝为帕里斯家的姑娘治疗了。

    医生让全村所有人禁食,但人们的嘴巴要是不咀嚼东西了就闲不计比啊住了,“恶魔之手”是镇民们普遍接受的“诊断”。

    这个消息和印第安人袭击约克县的消息一样不胫而走,新英格兰人也许不相信独角兽和美人鱼,却相信女巫存在。

    奇怪的是他们对巫术很欢迎,只要遭罪的不是自己家,然而在帕里斯之前,魔鬼从来没有在一位牧师家中出现过。

    这引起了另一个牧师的注意,他马不停蹄地赶到了塞勒姆调查此事。

    科顿·马瑟比帕里斯年轻十岁,不过和倒霉的帕里斯不同,才29岁的他已经声名在外,正逐渐成为新英格兰最有名望的人物,他不仅高大英俊,天赋异禀还不懈努力,11岁就进了哈佛,16岁就开始了第一次布道,并主导了两起马萨诸塞州的驱魔事件。

    这样的“超级明星”可不是塞勒姆这样的地方能留住的,而他来塞勒姆的目的就是想看看那个着魔的家宅。

    帕里斯对他充满了敌意,在教堂公开布道时他警告教区的居民“上帝愤然派出了破坏者”。

    设身处地地站在帕里斯的位置想一想,谁都会觉得命运不公正,即便他的女儿和外甥女在家里乱叫了一个月那也是他的家,而不是马瑟所说的“魔鬼的巢穴”。

    马瑟将驱魔当成了一种承蒙天恩又险象环生的游戏,他自负地以为自己能应付任何状况。

    然而这时天却下起了大雨,这雨就像是天漏了,又或者是有人在泼水,下起来没完。

    就在这样糟糕的天气里,帕里斯和他的妻子伊丽莎白离开了家,将自己的女儿和外甥女交给了邻居玛丽·西布理照顾。

    在当地家境较好的弗其中,她和身为修筒匠的丈夫可算是教会的中流砥柱,每次有财产需要处置或契约需要担保时塞缪尔·西布理就会介入,玛丽在帕里斯家里也很怡然自得。

    唯一让玛丽不愉快的是帕里斯解开谜题的速度,于是她安排了一个秘密实验。

    也就在这时,因为连续大雨加上冬雪融化,河水上涨、大水漫过河岸,淹没家园,冲走了盛出,冲毁磨坊和桥梁,埃塞克斯县变成了一个沸腾而泥泞的沼泽。

    正在救灾的人们听说了塞勒姆发生的事,托马斯·帕特南与塞勒姆其他牧师打了声招呼后就回到了镇上。

    原本帕里斯带了奴隶过来,不过其中有个年轻女孩儿在到了塞勒姆后不久就病死了,帕里斯于是买了个印第安奴隶,这个奴隶留在家里和玛丽·西布理一起照顾孩子们。

    玛丽想要查明到底是什么原因给这些孩子带来折磨,于是就让印第安奴隶搜集了女孩们的尿液,将它烘培成蛋糕,扔给了一条狗吃。

    帕里斯知道后气得不清,牧师的家里不允许出现反魔法,波士顿来的牧师们也为他着想,或者说出于教会的考虑,隐瞒这个实验,并煞费苦心得压制人们对女巫的指认。

    着魔和女巫诅咒不一样,魔鬼是个灵体,附身在人的身上,牧师说他走了就走了,女巫就必须找一个活人来承担罪责。

    玛丽闯了大祸,即便她怀了六个月的身孕,一样会被绞死,事已至此,再哭也没用了,对她来说幸运的是镇上有个比她更可疑的女人。星期一的早晨,几位村民披着溅泥的斗篷,找到了两名塞勒姆法官,正式提出了巫术控告,几个小时后,村里的治安官就拿着逮捕令和黑色的棍子,撬开了一扇门,那座房子位于牧师住宅西南一英里处,里面住的便是莎拉·古德。

    3月1日的早晨,治安官将莎拉带到了英格索尔家的酒馆,对她的审讯将在那里进行,如果说小镇还有一个中心,那就是英格索尔酒馆,它距离礼拜堂就几步远,星期日布道的间隙,帕里斯的教众们会在这里休息。

    那天上午酒馆比平时更加人满为患,玛莎·科里决定不去参加审判,还劝丈夫也不要去,但她失败了,贾尔斯·科里一分钟也没错过审讯,小镇的法官达到后,英格索尔酒馆无法容纳更多的恶人,于是审讯转移到了礼拜堂。

    根据清教徒的教义,剧院是个可耻的虚荣的场所,当时整个北美都没有哪怕一个剧院。小礼拜堂在鼎盛时期也只是个昏暗的房间,多年一直没有修葺,现在则阴暗而惨淡,几乎无法使用,却一点不影响“节目气氛”。农民们对自己在黑木制长椅上的位置再清楚不过了,不过讲坛桌边的却不是帕里斯,而是治安法官乔纳森·科温和约翰·哈桑,审判由他们主持。

    莎拉很快承认自己在过去的两个月折磨了帕里斯家的两个姑娘,托马斯·帕特南的女儿以及格里格斯的女仆。

    那四个女孩儿,一看到她就开始剧烈扭曲,莎拉还有什么办法呢,不过莎拉还知道,哈桑还逮捕了另外两个女人。

    我一直很孤独。

    也许莎拉当时是那么想的,所以当哈桑第四次、第五次问是谁对这些孩子施咒时,莎拉·古德说出了莎拉·奥斯本的名字。

    恢复过来的女孩们澄清说是古德和奥斯本一起折磨她们,这两个人从人家的房子附近走过时会咕哝,仿佛她们在念咒,或者是和魔鬼沟通。

    哈桑在法庭上盘问第二个嫌疑人,中年的莎拉·奥斯本,奥斯本一直在追讨一笔遗产,那是她的丈夫留给她的,同时她开始与一个爱尔兰农场工人交往,不久后就结婚了,关于她的谣言流传了很多年。

    和饱经沧桑,看起来七十多岁,实际上只有38岁的古德相比,奥斯本要体面得多,尽管她已经瘫痪在床了。

    “我没有见过古德。”奥斯本对哈桑说“我也不认识她,我不想把她卷进来。”

    “但她已经把你卷进来了。”哈桑进一步刺激道。

    在博弈论里,每个人都知道,如果大家都去邀请最漂亮的那个女孩,那女孩的其他同伴就会高傲得转身离去,丢下其他被最漂亮的“女神”拒绝的倒霉蛋,让他们一个人度过“单身汉之夜”,所以对每个人最好的办法是,每个人都去邀请最漂亮女孩的朋友,俗话说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然而大家在现实中遇到更多的是囚徒困境,招供会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她甚至会和阿比盖尔·霍普斯一样站在证人席,最差不过是两人都坐牢八年。

    但要是沉默,她或许会独自一人被关押十年。

    你信任一个对你来说近乎陌生的人吗?

    如果不相信,你怎么能指望她会和你一样保持沉默呢?

    奥斯本对哈桑说“我不认识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诬陷我。”

    见奥斯本没有上当,哈桑让女孩们起立,请她们指认,每个女孩都积极得指认了奥斯本。

    在被捕后,奥斯本被关进了监狱里。

    那一晚,塞勒姆监狱的看守听到了奥斯本的咕哝声。

    一开始看守没听清,后来他靠近了一些才听到了,奥斯本在说:“与其说我是个女巫,不如说我被人诅咒了。”

    看守把这件事告诉了哈桑,这引起了哈桑的怀疑,奥斯本的话是什么意思呢?

    一,是莎拉·古德下咒诅咒了她。

    二,除了她们俩,还有别的女巫没有被抓住。

    于是哈桑决定,明天继续“开庭”,他要将塞勒姆所有的女巫都抓出来,让这个小镇重回“宁静”。

第一百七十七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六)

    1692年3月2日的清晨,礼拜堂里挤满了人,平时他们来听帕里斯布道的时候可没那么勤快。

    礼拜堂的顺序明显乱了,这些村民坐在黑木长凳上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以至于治安官赫里克不得不大喊“保持肃静”。

    莎拉·奥斯本和莎拉·古德都是这个镇的边缘人,不过和明显落魄的古德相比,奥斯本是因为生病无法去教堂参加礼拜。

    奥斯本的第一任丈夫将托马斯和约翰·帕特南指定为遗嘱继承人,不过这两个人却将那份遗嘱中的财产私吞了,奥斯本只好与塞勒姆有名的望族展开了长达十年的诉讼。

    开庭后哈桑问她“看守说听到你昨晚在一个人说话,你在说些什么?”

    奥斯本平静得看着哈桑:“我听到一个可疑的声音。”

    “是魔鬼在和你说话吗?”哈桑问。

    “我不知道你说的魔鬼。”奥斯本木然地回答“我听到了一个声音,叫我不要参与教徒的聚会。”

    “你为什么要屈服于魔鬼,乃至自此以后再也没有去过礼拜?”哈桑连续不停得问。

    “她已经14个月没有参加礼拜了。”奥斯本的爱尔兰丈夫在人群中说。

    人群中又传起了窃窃私语声。

    “保持肃静!”哈桑用手拍着桌子说,村民们立刻安静了。

    “我做了一个梦。”奥斯本低声说“一个印第安人,也许是吧,他扯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了前门,我就像每个新英格兰女人一样,宁死也不愿意被他活捉。”

    “后来呢?”哈桑问。

    “我醒了,然后我坐在这儿。”奥斯本说“等待你审判,法官。”

    “你觉得是印第安人诅咒了你?”哈桑问。

    “不然还有谁呢?”奥斯本反问。

    “我知道是谁!”四个被害女孩之中的一个,12岁的安·帕特南说道“牧师有一个印第安奴隶叫提图芭,是她干的,还有她的丈夫,他也参与了,下大雨的那个星期我看到她在很多房子里出入,而且她还打算杀了我。”

    提图芭的丈夫约翰就是那个按照玛丽·西布里的指示烤女巫蛋糕的人,但他是男的,不是女巫,所以他并没有被提审,反倒是提图芭被抓起来了。

    马萨诸塞州的牧师们都同意,对付魔鬼唯一的办法是祷告,而在更早前,人们相信禁食能防御巫术。

    女巫一般是边缘人,她们行为古怪,举止异常,像古德和奥斯本都是这样的,提图芭却并非如此,她很疼贝蒂,精通《圣经》,与牧师的女孩们一起祈祷、吃饭、晚上还一起睡觉,并且还在帕里斯家的壁炉前唱赞美诗,她无论如何看起来也不像是嫌犯。

    但提图芭还是被带到了审判所,哈桑一看到她,就觉得她有罪,然后开口问道“你为什么伤害孩子?”

    提图芭用蹩脚的英语回答“我不伤害她们,根本。”

    “是谁在伤害那些女孩呢?”哈桑又问。

    “据我所知,一定是魔鬼!”提图芭说“就在我为牧师打扫披屋时,来了一个穿着深色呢大衣的白发高个男人,他指使我伤害孩子们,他一共有四个共犯,古德和奥斯本,另外还有两个波士顿人,他威胁我,如果我不去折磨女孩儿,他就杀了我。”

    “那这个男人有没有以其他的伪装出现过?”哈桑问。

    “还有一只黄鸟,以及两只红色的猫,一只大黑猫,一只黑狗,和一只猪,他说如果我为他效劳,我就能得到黄鸟,莎拉·古德的手里也有一只,她的身边还跟着一只半透明的猫,当她对女孩们施咒的时候她堵住我的耳朵,让我听不见她的经文,那个穿呢大衣的男人,她一共来了四次,他威胁我,如果我提起他就拧了我的脑袋,古德和奥斯曼伪装成幽灵的样子,让我为她们工作,她们让我去医生那里,拧了他的女仆,还派我去帕特南家,让我杀了安·帕特南……”

    印第安人擅长说故事,提图芭把故事的每一个细节都讲得很仔细,并且明明白白,另外她还提起了曾经尾随过伊丽莎白·哈伯特的狼,那是莎拉·古德变的。

    她不知道那个白发男人的名字,却知道那个和他一起来的波士顿女人内衬是白色的,她顺着哈桑的诱导问题回答。

    总之她很配合,也强调自己很爱贝蒂和阿比盖尔,她对主人言听计从又有一丝害怕,牧师对孩子是关爱多于威慑,而对仆人则是威慑多于关爱。

    审讯她的时间是古德的五倍多,最后提图芭将证词说完了,女孩们恰好又开始抽搐了。

    “你看现在是谁在折磨这些孩子呢?”哈桑问。

    “是莎拉·古德。”提图芭肯定得说。

    女孩们大喊着同意,但这时提图芭已经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半晌后她说“我瞎了,什么都看不见了”。

    就这样,审判结束,照道理要进行最后一次祷告,这次提图芭提出了抗议。

    到了傍晚,提图芭和奥斯本都被关进了塞勒姆的监狱,法官离开后镇民开始举行大会,原本该在1点举行,但实际上很晚才得以开始,塞勒姆村民又和镇民就他们的职责问题争吵不休。

    小镇似乎又一次恢复了“宁静”。

    下了一个星期的雨之后天空又放晴了,天上出现了一轮圆月。

    为了庆贺女巫都抓住了,村里的劳务工和修筒匠威廉·艾伦和约翰·修斯在西布里家喝了一点酒,讨论这件事,就在他们回去的路上听到了一阵异常的响动。

    就在他们循着声音靠近时,发现有只奇异而少见的怪物正在跳舞,它察觉到他们靠近就在银色的月光下溶解了,与此同时在格里格斯家做客的伊丽莎白·哈伯德开始呕吐,紧接着她对塞缪尔·西布里说“莎拉·古德就站在你旁边的桌上!”

    这着实吓了塞缪尔一跳,因为莎拉·古德现在被治安官约瑟夫·赫里克关在自家的农场里,等第二天押解到伊布斯威奇的监狱。

    塞缪尔拿起了手杖,照着伊丽莎白说的击打他旁边的桌子,他的手杖居然击中了一个幽灵一样的女乞丐。

    后来塞缪尔前去找治安官家的农场,两人一起去那个关押古德的农舍,结果她居然跑了。

    两个人一起出去搜捕,莎拉也一度消失在黑暗中,这时塞缪尔提出她可能是去找她和恶魔生的孩子去了,于是两人又回到镇上了,在半途抓到了莎拉·古德,当时她怀里抱着她三个月大的孩子。

    女人天性中的母爱让莎拉失去了逃跑的机会,她又被抓回了农场,第二天清晨,当赫里克的妻子照顾她的时候,发现莎拉的胳膊上从手肘到手腕都被划伤了,而前一晚没有任何痕迹,村民们一点都不怀疑那是莎拉为了逃跑,挣脱枷锁时弄伤自己的,反而觉得那是塞缪尔的拐杖弄的。

    当天莎拉被送到了伊布斯威奇监狱,不过小镇却闹起了鬼,还是昨晚上看到了怪物的劳务工和修筒匠威廉·艾伦和约翰·修斯,他们一个看到了莎拉·古德的灵魂,一个看到了一只灰色的肥猫蹲在床边,它的眼里闪着刺眼的光线。

    两个人都被吓坏了,第二天清晨,当安·帕特南从睡梦中醒来,发现古德五岁的女儿桃乐茜出现在她的房间里,并且用手掐住她的脖子,命令她和魔鬼签契约。

    她被吓坏了,尖叫着逃离了自己的房间,然后她又一次醒了,这一次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

    与此同时,哈桑还在和提图芭完善“口供”,方便以后在波士顿法庭上宣读,古德后来嘲笑他,一个巧舌如簧的奴隶所说的话他居然也信。

    在被捕后一个星期,古德、奥斯本、提图芭以及古德三个月大的孩子都被送上了去波士顿的马车,那天的行程需要走一天才能走完。

    马萨诸塞州的监狱缺少锁链,不过它也是女巫们有超能力的证物,于是它被从墙上拆下来,送到了车上。

    事情告一段落了?当然不是,这是一个开始,哈桑还要去找一个白头发的男人,一个波士顿女人,以及古德的女儿桃乐茜,女巫的女儿一般也是女巫。

    经过这件事,帕里斯的家几乎毁了,他也名誉扫地,牧师家里居然发生了魔鬼入侵,想必是他不够虔诚。

    很显然,不是每个哈佛毕业的人都有光辉灿烂的前程的。

    出事之前村民就在讨论解雇他了,想当年他们可是求着他来这个地方当牧师的。

    也许早知如此,签订契约时就不该提柴火,而是不允许解雇的事,他39岁了,又经历了这些事,谁还会要他呢?

    愤怒控制了这个牧师,而这一切的开始,可能只是女儿们希望爸爸能多在家里呆着,所以合伙演了一场戏。

    当然一切无法考据了,这只是一个猜测,这场风波远远没有结束。

    “还没有结束。”

    牧师喝干了瓶子里的酒,愤怒得将空瓶子放在了桌上,然后离开了桌边。

第一百七十八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七)

    1687年7月5日,艾萨克·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上发表了万有引力理论,然而这个理论并没有立刻被人们接受,到了1692年他仍在推广。

    与大多数人所认为的,科学是用来破除“迷信”不同,在1692年牛顿写给英国牧师本特利的回信中他写道“当我写作关于宇宙系统的著作时,就曾经特别注意到足以使深思熟虑的人们相信上帝的那些原理,当我发现我的著作对这个目的有用时没什么事能比这更让我高兴的了。”

    也就是说万有引力是牛顿以为可以让人们相信上帝存在的数学原理,若不是如此,他的学说早就和哥白尼的日心说一样被教会禁止了。

    塞勒姆审判发生期间正值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统治期间,也差不多在同样的时候国际保密法颁布了。那时巫师代表团们尝试着让国王通过禁止巫术迫害的法律,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国王们没有同意。

    如果他们不相信巫术,那么他们就像女巫之锤扉页说的,不相信巫术就是最大的异端。

    巫术与宗教是共生关系,没有神秘事物就没有信仰,然而因为巫术迫害之残忍、疯狂,已经让一些理性的人开始怀疑巫术的真实性,是真的有巫师存在还是有人假借这个理由为祸人间。

    女巫成了精英阶层、学者和有学识的牧师们讨论的话题。

    而就在欧洲大陆忙着讨论这些的时候,美洲却依旧在猎巫。当猎人总免不了需要猎狗,天空中的猎户座旁边有猎犬座、小犬座、大犬座,它们遵从猎人的指示捕杀周围的兔子、熊等动物。

    其中猎犬座星被称为查理之心,据说查理二世从法国回伦敦时它曾经非常明亮。查理二世的父亲无头查理曾经被护国公克伦威尔砍掉脑袋,查理一世也许是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砍掉脑袋的国王,他夸张的假发和奢靡无度激怒了清教徒们,剧院是个能带来娱乐,同时也能招来各种诸如怨恨、嫉妒的地方,尤其是人们看到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演员们。英格兰长弓兵曾经是英国的主要战力,不过一个合格的弓箭手并不是生下来就是的,需要大量的训练,在英格兰《慈善用益法》中提起要为7岁到17岁的青少年提供弓箭,因为许多家长和男主人有法定义务提供武器,但因为贫穷而无法满足。

    成为长弓兵虽然免不了可能要面对死亡,但他们也有机会因为战功而晋升,成为将军、贵族。要论士兵最讨厌的人物,除了奢侈的王室,就是那些什么正事都没有干,却名利双收的演员了。

    当他们为国捐躯的时候,却无人记得他们的名字,反倒是那些演员的名字家喻户晓。编剧们会拿士兵们的事迹写成剧本,演员只需要装腔作势得在台上表现一下就能获得掌声和喝彩。

    护国公克伦威尔上台后就关闭了很多戏院,他自幼接受的教育就是来自清教徒的,他本人也支持清教徒。

    可是他掌权的时间不长,很多人无法忍受清教徒的那种生活方式,克伦威尔倒台后便将流亡法国的查理二世给迎接回来了。

    查理二世又被称为快活王,他一改克伦威尔统治时期那种清教徒的生活方式,重新开了剧院,并大力发展喜剧,至于新大陆那边则因为当地大多数人都是清教徒,到了1692年还是一个戏院都没有。那时的波士顿到处都是女巫和巫术的传闻,那里的第一批居民是从英格兰移民过去的,其中不少还是来自着魔最深的县,如果镇上有人看到一个抽搐的孩子,好心人不会提醒孩子的父母那是癫痫发作了,而是告诉家长们女巫住在附近。

    新英格兰的土地很适合巫术成长,在这片荒僻的旷野中不只有新英格兰人,还有法国人、印第安人,关于印第安文明,绝大多数人的理解仅限于头皮和他们身上五颜六色的羽毛装饰,只有少部分从事皮草生意,或者以打猎为生的人会与印第安人接触。

    这些人也是离群索居,很少去教堂礼拜,不过没人敢去惹他们。

    武力在那个地方是很有存在必要的,可惜拉开长弓需要臂力,女人是很难做到的,或许要到火器时代的到来女性才有了真正可以自卫的力量。

    除非,她是真正的女巫。

    莎拉·古德原本有机会可以逃跑,本来她就在四处流浪,离开塞勒姆不过是换一个地方住而已。然而女人的母性让她倒了回去,然后她就被守株待兔的“猎人们”给抓住了。

    在古罗马时期,如果一个孩子不够强壮母亲会把他放在弃婴场,杀婴并不是一种罪。

    可是后来女人杀婴成了重罪,会被法官判决流放到新大陆,这些女人在那边要如何生存呢?

    每个镇子上都有那么一些“不名誉”的女人,比如给人看相算命的巫婆以及不外出工作,却总是有钱花的女人,她们穿得比那些正值得、靠双手劳动的洗衣妇还要漂亮。

    波士顿是个国际化城市,这方面要比塞勒姆开放得多,塞勒姆的男人们不需要和波士顿的男人一样去找那些轻浮的女人的。

    他们收容了很多战争孤儿作为自己的女仆,更何况还有奴隶,不过在镇上还是有个女人身上有污点,她叫玛莎·科里,住在塞勒姆西南的边缘。

    她并不像古德和奥斯曼那样不去礼拜,只是她每次去礼拜都很安静,尽量不与人交谈,因为她每次出席都会带着自己的孩子。

    这本身没什么奇怪的,很多人都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上教堂,只是这个少年有点特别,因为他是个混血。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是相信地球是圆的,他以为可以换一个方向,不用绕过非洲的好望角就能到达遍地都是香料和黄金的印度,这些早期的探险家们将北美原住民当成了印度人,然后称呼他们为印第安人。

    17世纪初英国建立了东印度公司,那时的英国人对真正的“印度”的了解也加深了,其中包括印度的种姓制度。

    在新大陆建立之初,这种种姓制度已经镶嵌入新大陆民众的集体潜意识里了。

    不论后来那些“绝望至死”的奴隶主们如何宣扬自由平等,那也是18世纪牛顿的万有引力普及开来后,自然被神化,取代了上帝成为世界主宰的事了,“天赋人权”里的“天赋”指的是自然人与生具有的权力,那么关于人的定义是什么呢?

    奴隶是被他物化的,女人在1882年的法律里,地位和价值也不过是等同于一件家具,也多亏了这条法律,法院才会将“正义赋予银行,怜悯赋予妻子”。

    同样处于被压迫和地狱之中的人会升起同理心,有时候英国女人也会生下和同族看起来不大一样的孩子。

    有鉴于此1662年弗吉尼亚州法律宣布,在这个国家里出生的孩子是奴隶还是自由人只取决于孩子的母亲。

    奴隶妈妈所生的孩子还是奴隶,即便他的父亲是奴隶主。

    奴隶主妈妈所生的孩子是自由人,即便他的父亲是奴隶。

    这一点和种姓制度不同,种姓制度是父系的,即便孩子的母亲来自低种姓,她生的孩子还是继承了父亲的高种姓,这也是低种姓逃离原本种姓的办法,一般来说她都会长得非常漂亮,所以印度的高种姓看起来就普遍比低种姓漂亮了。

    欧洲来的女性和非洲来的男性结合所生的孩子在其他人眼里是丑陋的,同样生下这个孩子的玛丽·科里也是不名誉的。

    在三个女巫被带走后,还有一个波士顿女人和一个白头发的男人没被抓到,还有谁比玛莎·科里更可疑的呢?

    她要是没受到魔鬼的诱惑,怎么会生下那个混血?

    自从波士顿的狱卒将塞勒姆的三个嫌犯关进牢里开始,小安·帕特南就被一个新的幽灵掐,也就是古德五岁的女儿桃乐茜,只是那个孩子失踪了,人们用猎狗找遍了所有的山洞和可以容身的地方,可是谁都找不到她,仿佛她已经离开了。

    出于女巫没有完全被逮捕,帕里斯决定将自己家里着魔的女孩分开,金发碧眼的阿比盖尔·威尔姆斯影响更深,相比之下贝蒂的症状要轻得多,于是牧师将自己的女儿送到了法庭书记斯蒂芬·休厄尔的家里,这样方便牧师们日以继夜地祈祷,继续给阿比盖尔驱魔。

    牧师们显然没空,小安·帕特南的问题还是要靠镇民自己解决,于是教会执事兼约翰·帕特南的兄弟爱德华·帕特南,与法庭记录员兼马倌以西结·奇弗一起在3月12日上午拜访了玛莎·科里。

    玛莎微笑着,礼貌周全地让他们进了屋,还未等他们坐定,玛莎就郑重地说“我知道你们为何而来,你们来这里就想说我是个女巫。”

    两位客人哑口无言。

    “我不是。”玛莎说“可我没法阻止别人议论我。”

    爱德华·帕特南这时说“可是安供出了你的名字。”

    “那她有没有提起我穿了什么衣服了?”玛莎问。

    “对不起,你说什么?”爱德华吃惊地问。

    “你的侄女,她有没有提起我穿了什么衣服?”玛莎说道。

    爱德华和以西结对视了一眼,进而说道“一个12岁的女孩未必能看清,更何况你蒙蔽了她的眼睛。”

    “她也可以说我说i晚上去找她的,因此无法看清我,总之她就是不会告诉你们我穿了什么衣服。”玛莎笑着说“我没有理由为了安的指控忧心忡忡,我是个虔诚的女人,早已公开了对基督的信仰,也总是欢欢喜喜地去听上帝的话,我是个‘福音女人’。”

    “我听说你曾经阻止你的丈夫去听审判。”以西结说。

    “我不觉得那有什么好看的。”玛莎冷淡得说“这样的审判会带来什么好处呢?我听说女孩们通过衣着来辨认幽灵,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我觉得你好像不把指控当一回事儿。”爱德华威胁到,就像哈桑在法庭上用同样的口气对待那些“女巫”。

    “就像牧师说的,愤怒的魔鬼已经来到了我们之间,像提图芭、古德和奥斯本被当作女巫我一点都不奇怪,她们本来就懒惰成性没有头脑,我跟她们不一样!”玛莎摸着胸前的十字架说“我的信仰坚不可摧,上帝会为我做见证,让法官和牧师都开开眼吧。”

    两位拜访者悻悻而归,他们没有抓住任何玛莎的把柄,后来他们路过托马斯·帕特南的家里,安恢复了平静,直到那天夜里,安的痉挛又发作了,并且持续到了第二天。

    这一次她恢复清醒后说害她的幽灵是个面色苍白的严肃女人,她曾在教堂长椅上坐过安的祖母的老位置。

    曾经在北美大陆上奔跑着很多野牛,不过它们却被人类给猎杀得几近灭绝。

    男人们猎杀它们有时不是为了吃它们的肉,要它们的皮,而是为了取乐。

    对于现代的巫师来说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肃清者这种自己有魔法天赋却残害同类的存在,巫师历史学家认为,当时塞勒姆所谓的审判者中至少有两人是已知的肃清者,也正是塞勒姆事件影响,1693年美国魔法国会成立,并开始审判那些背叛同类的肃清者。

    然而还是有一些恶名昭著的肃清者逃避了追捕,国际追缉令发布后他们消失在了麻鸡之中。

    倘若生下的孩子有魔法天赋就会被抛弃,只留下没有魔法天赋的后代,他们将一个信念坚定得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魔法师真实存在的,而巫师一旦被发现就该被消灭。

    不过麻瓜有《慈善用益法》,这些被抛弃的孩子会被收容、养大,长大后他们会不会想要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抛弃的?

    当他们知道自己父母的所作所为,他们会怎么想呢?

    如果他或者就是一种“罪证”,为什么要把他给生下来?

    如果维纳斯、雅典娜和赫拉争着让特洛伊王子评选将金苹果给谁,那么牧师帕里斯手里拿着的则是个烂苹果,谁接住了就代表不名誉,估计不会有哪个“女神”想要了。

    也许塞缪尔·帕里斯没有听塞勒姆教会团和牧师们的说和,答应离开波士顿去那个“可怜的村庄”当牧师就好了,他在城里还会遇到别的机会。

    所以不要太听信某些人的一面之词,贸然去你不了解的地方,尤其是富裕人家的少爷,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样的地狱在等着你。

    不然塞缪尔·帕里斯就是前车之鉴,你会被拖进那个泥沼,再也出不来的,即便帕里斯当时面临的情况仿佛已经别无选择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八)

    18世纪下半叶,巴黎的喜剧歌剧院里常常上演这样的剧目。牧羊人在情场上赢了市民或贵族,王子爱上了牧羊女,为了娶那个牧羊女他设计拆散一对农村恋人,让他的一个仕女去勾引老实巴交的农村男青年,然而那个木讷的农民却完全不懂如何打情骂俏,结果不论那个仕女如何搔首弄姿他都没有任何反应。

    这种田园牧歌式的爱情城里人觉得新鲜好玩,乡下人是如何反应呢?

    在弗洛伊德梦的解析里,梦往往是现实中得不到的,又最需要补偿的一面。现实中牧羊人在情场上赢贵族老爷的例子很少,喜剧里那么演相当于将他们的梦搬到了舞台上,所以,最喜欢看这种戏的是进城的农民或者是底层市民?

    不不不,最喜欢这种牧歌式爱情的是巴黎的小贵族,如果现实里真的有戏里演的这样的牧羊女的话,他会将她娶回巴黎,指给他的朋友们看,什么是真正的朴素、纯真、善良、贞洁等等等等,这些美德在城市里已经枯竭了。当《田园式爱情》在巴黎上演的时候,小贵族们被牧羊女阳光明媚的春天一样的自然美给弄得意乱情迷,真正的幸福和真正的婚姻只在农村才能找到的想法传播开来,看到农民夫妇脸上洋溢着质朴的幸福微笑时,他们的脸嫉妒得发青。

    也不知道是因为束身衣的原因,还是咖啡喝多了,城里的女人动不动就昏过去,而且很难怀孕,也不能喂奶。农村妇女则相反,身强力壮不说,即使不能像家庭希望的那样多产至少也能奶孩子。

    他们以为乡村是个保存了纯洁的巨大储藏库,是麻木不仁的城市人逃避现实的净土。

    那么乡下人的爱情观是什么样的呢?

    大多数人都是和教区内的人结婚,尤其是女子,差不多所有的婚姻都是10英里之内结成的,也就是步行当天可以往返的距离。说媒的一般会打听清楚对方的家产有多少,比如家里有几头羊、几头牛,觉得差不多了就可以商量结婚的事了。磨坊主的儿子抛弃商人的女儿就因为“觉得她的钱不够”,17岁的姑娘追求她喜欢的小伙会直接说她有多少嫁妆,有时候媒人还会以姑娘将有五份继承来的遗产做引诱。

    戏里面牧羊人的地位高于农夫,现实是农夫才是一等一的人物,种田人的地位仅次于贵族。富裕的农民女儿嫁给生活上捉襟见肘,“握笔杆”的农村公证人一点都不觉得自己高攀了读书人。除了极个别现象外,农村人其实比城里人更现实,莎拉·奥斯本的爱尔兰丈夫就是冲着她前夫的遗产才和她结婚的。

    然而这个官司打了10年,并且奥斯本还因为生病瘫痪在床了,照着他在法庭上的证词足有14个月了。他既拿不到遗产,又还要照顾一个瘫痪的女人,哦,不对,她是个女巫,他不和莎拉·奥斯本立马划清界限还要干嘛呢?

    玛莎·科里是贾尔斯·科里的第三任妻子,在17世纪末,即便是一个男人结了三次婚也是件不名誉的事,更何况他也不是什么模范公民,老头七十岁了,还是会和村里的年轻人在酒馆里一言不合打架。

    他和玛莎七年前结婚,当他听说安·帕特南指控自己的妻子是女巫,就拿着棍子,打算给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一点教训。

    玛莎把他劝住了,因为他要挑衅的是镇上的望族帕特南家。

    这其实很好分辨,4个受害者里面两个是牧师的女儿和亲戚,一个是女仆,虽然女仆的年纪比较大,却是寄人篱下,住在格里格斯医生家里。

    牧师的女儿贝蒂只有8岁,阿比盖尔·威尔普斯是个金发碧眼的漂亮姑娘,但没什么教养,曾公然打断牧师的布道,反倒是12岁的小安·帕特南,她才是这伙小女孩的领袖。

    她的名字是照着她妈妈的名字取的,老安·帕特南今年30岁,一共生了7个孩子,小安·帕特南是长女,她也是唯一一个和父母一起住的孩子。

    老安·帕特南的姐姐嫁给了村里的第一任牧师贝利,她们的父亲很有钱,她和奥斯本一样也在打一桩10年的遗产官司,只是留给她遗产的是老安·帕特南的父亲,其中包括数个岛屿,几座牧场和一艘渡船,这可比奥斯本的前夫留下的遗产多多了。

    自从去年流产后,老安·帕特南看起来就身体不好,小安·帕特南也因此而缺乏管教,玛莎觉得那个嗜血的小姑娘明白她惹了不好惹的人物就会罢休了。

    那个印第安女奴隶指控波士顿女巫,她以为波士顿那样的大城市里肯定有明白事理的人,这或许是因为牧师家很怀念波士顿的生活,常常在家里聊,于是她就记住了,只是帕特南家在塞勒姆虽然是望族,在波士顿却不是,更别提威尔士、伦敦这些地方了。

    不识天高地厚的小安·帕特南以为她在塞勒姆可以为所欲为,就能在全世界一样为所欲为?

    如果说被巫术指控得太多,这是要见报的,到时候负责调查审讯的或许就不是哈桑了。

    贾尔斯被玛莎劝住了,玛莎也有60岁,犯不着和一个能做她孙女的小女孩儿计较,然而两天后,托马斯·帕特南传唤玛莎到他家里去,当时贾尔斯也不再,玛莎一个人骑马去了。

    但是让玛莎没想到的是,她一下马进入屋子,小安·帕特南就开始透不过气来,舌头不断往外吐,手脚还扭曲得变形,看起来很骇人。

    其他人都紧张起来,围着小安·帕特南“急救”,玛莎在一旁冷眼看着。

    好不容易小安·帕特南重新恢复了说话能力,她指着玛莎的手指,用沙哑的声音说“你的无名指和中指间有一只金丝雀在吸吮,我要走近点才看得清。”

    “那你来啊。”玛莎对小安·帕特南叫板道,还故意揉了一下空无一物的手指。

    小安·帕特南站了起来,缓缓地向玛莎靠近,但是在中途她忽然瘫倒在了地上,并且用双手捂着自己的眼睛。

    “你在这个星期的集会上会让另一个女人也失去视力!”小安·帕特南大吼大叫道“还有个男人会被插在散发幽光的烤肉钎子上烘烤。”

    所有人都被吓呆了,帕特南家有个19岁的女仆,叫莫西·刘易斯,当她听到了小安的控诉后,立刻拿起了棍子向玛莎挥舞过去。

    “不!”小安大叫道“如果你爱自己就别那么做!”

    然而为时已晚,棍子几乎要打到玛莎的身上,也就在这时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刘易斯的棍子被弹了回来,她的手臂遭到重击,被迫后退一步。

    “你用铁棒打了莫西·刘易斯!”就在玛莎震惊地看着这一切发生时,小安大喝道“恶灵!”

    “我想你可以回去了。”托马斯·帕特南对玛莎说,紧接着帕特南家的佣人就强行请玛莎离开了。

    家里的女儿和女仆都被恶灵袭击了,托马斯·帕特南本来就忧心忡忡,托马斯立刻让弟弟爱德华去把“超级明星”科顿·马瑟给叫来了。

    有了科顿·马瑟的帮助,这一家人的情况才稳定下来。女孩们被吓得不轻,坐在火炉边的椅子上啜泣,其他人也默默无语,总之屋子里的气氛异常沉闷诡异。

    “你以前见过这些吗,牧师?”托马斯·帕特南问马瑟。

    马瑟没有回答他。

    “你很年轻。”帕特南说“就像帕里斯牧师,你知道为什么镇民们要求着他来我们教区吗?”

    “我听说是因为罗森神父的介绍。”马瑟说。

    “不,是因为没别的牧师愿意到塞勒姆来。”帕特南说“这里肯定有邪恶的力量作祟。”

    马瑟似乎在考虑怎么回答托马斯。

    “你可能不知道,帕里斯牧师的上一任,也就是罗森牧师的妻女,她们都被巫术杀死了。”托马斯接着说“她们的鬼魂在这一带游荡伺机报仇。”

    “什么?”马瑟吃惊得问。

    “有很多镇子都让牧师的生活凄惨,但没有一个像塞勒姆这样。”托马斯说“我妻子的姐姐,她嫁给了贝利神父,她死了,然后是罗森神父的妻女也死了,还有一个人,他叫乔治·伯勒斯,他是贝利的继承者,但他只在镇上呆了4年就忽然离开了塞勒姆,接任他的是德奥达特·罗森,也是他请求帕里斯来我们这儿的。”

    “他去哪儿了,我是说乔治·伯勒斯。”马瑟说。

    然而他的话音刚落,客厅里的钟忽然响了起来,时针指向了9点。

    那恼人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里回荡,让人觉得心烦意乱。

    也就在这时候,莫西的椅子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拉着,连人带椅子一起被推向烈火熊熊的炉边,马瑟、帕特南兄弟立刻扑了过去将她给抓住了。

    莫西不断发出尖叫,那张她刚才坐过的椅子在火焰里燃烧,三个男人紧紧抓住她的上半身,而她的腿则被一股巨力拉着朝火炉拉去。

    “救我!”莫西朝着小安·帕特南说,小安却好像被吓傻了,一动都不敢动。

    大概僵持了一两分钟,那股巨力消失了,莫西·刘易斯开始抽搐起来,爱德华·帕特南吓得倒退着爬了两步,半晌后才指着莫西的胳膊说“她……她的胳膊上有女巫烙印。”

    马瑟立刻去检查刘易斯的胳膊,那里确实有个看起来被跳蚤叮咬的伤口。

    黑死病流行后,很多人都在尸体上发现了这个痕迹,于是它就成了所谓的“女巫烙印”了。

    之后的几天平静无事,马瑟就开始在帕里斯家和帕特南家两头跑了。

    老安·帕特南本来因为流产而身体不好,结果没多久她又怀孕了,她累得精疲力尽,一直躺在床上休息,到了下午3月18日的三点,她就感到了一股沉重的压力,几乎让她喘不过气来,她拼命地叫自己的女佣,才在马瑟的帮助下恢复了力气。

    不久后玛莎·科里的幽灵出现,把小安折磨得难以形容,如果家里没有别的男人,她早就被迫在一本小红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了。

    被折磨得不堪重负的帕特南家向法庭提起了巫术指控,被指控的对象是玛莎·科里,而当时哈桑还在找那个提图芭提到的波士顿女人。

    玛莎·科里不符合提图芭的口供,这使得她可以参加休息日的礼拜。

    当信徒们知道法庭下了逮捕令,将玛莎·科里逮捕时,所有人都被吓坏了,他们没想到居然和活生生的女巫一起祷告,不是说魔鬼害怕祷告的么?

    原本贾尔斯是相信玛莎不是女巫的,后来他被哈桑单独审问,他的妻子有没有怪异之处。

    然后贾尔斯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一件事,七年前他们刚结婚,玛莎让他快上床睡觉,贾尔斯却说要做祷告,但他跪在炉火边后不久就说不出话来了。

    他连嘴都张不开,玛莎对此有所察觉,便服侍着他躺下了。

    紧接着没多久,农场里一只猫变得异常,并且玛莎还让他解决一只牛的痛苦,这完全没有必要,而且她总是会在他睡着后起身。

    “我能感觉到,她跪在炉边,就像在祷告一样。”贾尔斯说“但我没听见她念的祷词,倒是听见支离破碎的咕哝声。”

    “一个女人,为什么要深夜跪在炉边呢?”哈桑暗示着问。

    贾尔斯没有回答哈桑的问题。

    虽然这意味着他没有指控玛莎,也不像奥斯本的丈夫一样,与玛莎划清界限。

    有一副画,名叫《美国哥特式》,画中的农村老年农夫和农妇看起来很严肃,完全没有城里人希望在农民人脸上看到的“洋溢着质朴的幸福微笑”,但谁说他们不幸福呢?

    这场“狩猎游戏”已经变了味,不再是男人狩猎女人了,还有一个男人会成为牺牲品,是谁呢?

    对了,应该是那个自哈佛毕业,叫乔治·伯勒斯的牧师,他是哈佛建校史上唯一一个因巫术指控的毕业生,虽然他好像已经提前预知了危险,逃离了塞勒姆,但该来的还是会来,有些事是逃不掉的,比如说,死亡。

第一百八十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九)

    1692年3月19日的傍晚,距离玛莎·科里的逮捕令发布过后几小时,德奥达特·罗森从波士顿来到了塞勒姆。

    从1688年帕里斯接任了他的职位后,罗森就没怎么回这个他曾经呆过20年的地方,他在波士顿重新定居,并且在帕里斯先前所在的教会里帮忙做事,他经常光顾当地知名牧师的家,包括科顿·马瑟。然而此刻波士顿的街头巷尾都在讨论塞勒姆的事,以至于他无法再继续和别的修士们讨论神学的问题了。

    他提着手提包,前往尼尔·英格拉姆的酒馆兼客栈。

    在贝利之前,塞勒姆甚至没有牧师,镇民们连去礼拜这个集体活动都没有,酒馆是镇上唯一的中心,也许在贾尔斯·科里的时代醉酒后打架是唯一的娱乐。

    那是先驱者的时代,不像现在,小镇有了一定规模,文明和礼仪规范也树立起来了。曾经的新一代老去,孩子长大成人,等这些孩子也成为父母,新的一代又要来了。也许老一代觉得拓荒者的生活很苦,但他们至少不用和新一代塞勒姆镇民般活在巫术指控的阴影里。

    人都去隔壁的礼拜堂了,以至于平时在周日人满为患的酒馆里空无一人,只有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在收拾吧台。

    “晚上好,哈钦森先生。”罗森对年轻人说。

    “我没想到你会回来,神父。”年轻人停止了擦酒杯,看着罗森说。

    “你的养父呢?”罗森问。

    哈钦森朝着礼拜堂的方向努嘴“和其他人在一起。”

    “你怎么不去?”

    “那没什么好看的,他们早就想把科里夫人赶走了。”

    “科里夫人?”罗森惊讶得问“你是说玛莎·科里?”

    “她被捕了,就在几个小时前。”哈钦森冷漠得说“他们容不下玷污了他们水源的人。”

    罗森默默得看着这个年轻的孩子。

    最早到达塞勒姆的移民在海岸上登陆后首先要找的是水源,小镇所在的森林里有一条小溪。所有人都知道要保持水源干净,不让污染物靠近,而在新大陆“污染物”讲的就是那些从非洲来的奴隶,他们就像被禁止靠近婆罗门水源地的吠舍,只是塞勒姆的情况又有点特殊。

    这里的奴隶主要是印第安人,他们是因为菲利普王战争输掉后被抓住成为奴隶的,不少人会被送上船贩运到西印度群岛,本杰明·哈钦森的父亲也死于那场战争,但他被酒馆的老板纳撒尼尔·英格拉姆收养了。

    有一次武装冲突发生在一条小溪边,新英格兰士兵的血和印第安武士的血染红了那条小溪,从那一天后那条无名的小溪就被命名为“血溪”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新英格兰政府才开始下发征兵令,但还是有很多男人为了逃兵役从一个镇来到下一个镇,这导致了一定的秩序混乱,有的人趁着这个机会为非作歹,算一算玛莎·科里儿子的年纪,他基本上就是那段时间出生的。

    杀婴是一种罪,不论它是否降临在这个世上,即便新英格兰移民们很缺人手和印第安人以及法国人组成的联军对抗。

    不过塞勒姆没有被印第安人袭击,它之所以会存在就是因为它能躲过袭击,不过玛莎并不是当地人,她是从别的地方嫁到了塞勒姆来的,当时她就带着那个混血孩子。

    从一开始她就不受欢迎,只是她是喜欢斗殴的贾尔斯·科里的妻子,隔壁传来的呼喊声热闹得仿佛在过节,似乎镇民的兴奋程度远超过了审判莎拉·古德那个会给牛下咒的女乞丐。

    就像本杰明·哈钦森说的,他们早就想这么做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借口。

    事实真相是什么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重要。

    “我想要一个房间。”罗森说。

    “有什么要求吗?”哈钦森问。

    “只要安静就行了。”罗森说。

    于是哈钦森放下了酒杯,从抽屉里拿了一大串钥匙,带着罗森走向了客房。

    20年前罗森在英国接受了基本的医疗训练,那时候塞勒姆连个医生都没有。

    他了解这些人,知道他们珍视什么,反感什么,一如他清楚他们的病情。

    人们很愤怒。

    这也是让罗森感到心力交瘁的原因,人们表达愤怒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人挥舞拳头,有人大声咆哮,还有人则会咬牙隐忍,只有眼睛发出可怕的凶光。

    罗森是个老人了,他与这些镇民一起生活了20年,很了解他们。

    但这么说吧。

    这是个地狱,每个人都急于离开这里,可镇民们的财产和土地都在这儿,没有了这些他们就会像无根的浮萍活不长久的。

    你永远都不知道愤怒的人能干什么,就在两个月前,约克县的牧师被袭击他们的印第安人给杀了,就在他家的门口,他们还割掉了他的头皮。

    罗森觉得塞勒姆的村民可能干不出那么血淋淋的事,不过他也不敢尝试,即便他知道有个无辜的女人遭到了诬陷,他也并不能像个英雄似的放下提包,直接到隔壁拯救她。

    不然你还指望什么?让罗森用自己多年积累的威望让那些人冷静点?

    就像帕里斯牧师说的,这个镇上有一个名为愤怒的魔鬼,这世上多的是那么不文明理性的人,不是所有人都和哈佛和神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一样那么容易沟通的。

    农村不是田园牧歌一样的地方,相比起城市,农村的猎巫更猖獗。

    社会弊端需要改正,但要改正需要配合的人民,否则任何改革都会失败。

    一个好领袖不只是要有好口才,还需要调动人的能力,帕里斯欠缺这个,他想要改变这些镇民,但他知道自己在城里的位置被这个骗他来的老家伙给顶替了,他还能保持那种心态么?

    帕里斯的同学约翰·怀斯看似是选了一条正确的路,调动自己的教民们抵抗政府的横征暴敛,但这只适合革命,轮到美国人自己成立国家要找居民收税的时候就没那么容易得到支持了。

    这也是英国人普遍觉得美国人缺乏智慧的原因。

    他们能接受不平等却不能接受自己被歧视,比他们种姓低的反抗他们要被镇压,比他们种姓高的他们要反抗高位者争取平等也需要武力,在这么一个充满了暴力的社会制度里,怎么能不要武力保护自己呢?

    这些人需要帮助,但却不是能治愈疾病的医生,甚至不是罗森这样的牧师。

    他老了,精力不足,更何况这猎巫的狂潮已经被煽起来了。有那个心去拯救危局不如想想该怎么自保,你自己可有道德上的瑕疵又或者得罪过小安·帕特南。

    玛莎·科里也许曾摆出长辈的样子教训过她,可现在已经不是年龄让那些小女孩乖乖就范的时候了。

    如今指挥着男人们团团转,又处于被害者身份的是这些小女孩,她们才是掌控塞勒姆的人。

    她们可以凭着衣服指认折磨她们的凶手,也可以凭着那人所坐的位置,说不清的地方就用女巫蒙蔽了她的眼睛或者耳朵,让她们看不见听不见,这些十几岁的孩子完全处于不败之地。

    男人们凭着她们的“指认”去抓女巫,都是她们眼里的“老女人”。

    所有人都知道,一旦指控成立被告将被绞死,所以玛莎才会说才12岁的安是个嗜血的小姑娘。

    “请进吧。”哈钦森打开了一扇门,罗森彬彬有礼得对他道了谢,他才刚来的及把提包放下,有人就来了。

    她叫玛丽·沃尔科特,今年16岁,是村里民兵队长乔纳森·沃尔科特的女儿,沃尔科特家就住在帕特森家的隔壁,以前乔纳森还曾是罗森的执事。

    “晚上好,神父。”玛丽站在门口说。

    “晚上好,玛丽。”罗森说“你父亲还好吗?”

    “他很好。”玛丽说“刚才我在路上看到了你。”

    “你也没去听审讯?”罗森问。

    “那很可怕。”玛丽带着哭腔说。

    “你是个善良的孩子。”罗森温柔得说“让你看到这一幕我感到很遗憾。”

    “父亲这段时间都在外面,我现在住在帕特南家里。”玛丽有些局促不安得说“虽然姨妈家里出了事,我不敢一个人呆在家里。”

    “听到这些我很遗憾。”罗森说“你想我帮助你吗?”

    “你能怎么帮助我?”玛丽问。

    “等会儿我要去帕里斯牧师家里,等我从那边回来后,我想我可以和你谈谈。”罗森说。

    “我会考虑的。”玛丽说,就在她转身离开,走到门口时她忽然停了下来。

    “有件事我想你该知道,神父。”玛丽说。

    “什么?”罗森问。

    “帕里斯现在法院和家里两头跑,我听说他的报酬很久没发了。”

    “那一定让他很焦虑。”罗森说。

    “不是焦虑,我觉得他快被榨干了,他在布道时会讨论如何定义魔鬼、天使和邪灵。”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罗森说。

    “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玛丽问。

    “当然。”

    “你离开了那么多年,为什么会忽然想到要回来?”玛丽问。

    “我觉得塞勒姆需要我。”罗森说“尤其在这个充满了恐惧和震惊的时候,我们更需要施与同情和怜悯。”

    “你怎么不现在就去隔壁说呢?”玛丽问。

    罗森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就在这时,英格拉姆夫人来了,她是来带罗森去帕里斯家的。

    “晚安,神父。”玛丽说,然后悄然离开了罗森的视线。

第一百八十一章 女神的密语(七十)

    观察,无论是仰望星追寻自我,还是端详邻居,即是敬神大业的核心,这个词出现在所有教会的公约中。

    牧师自己是先知和守望者,教区居民业彼此保持着“神圣的惊醒”,在塞勒姆所有人、所有事都收到了监督,对于船可以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停靠塞勒姆镇的说法村民完全有理由嗤之以鼻。除了围栏观察员和小麦勘测员,每个社区还资助了一支由治安官组成的监察队伍,这个队伍监视众多家庭和酒馆,谁要是喝酒过于肆意,他们就会出面干预。

    他们是税务员、卫道士、执法人员和线人。他们会审查任何10点还在外逗留的人,鼓励人们在家进行教理问答。同时这些镇上的看守还要轮流监视彼此,一星期值班两次,就像牧羊人的牧羊犬一样看顾着一个缺乏安全感的族群,他们的眼睛既要看着躲藏在黑暗里的印第安人,也要看向各家各户的客厅,正是因为有这些人在,镇上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波士顿就是另一个样子了,夜晚来临人们就开始忙于夜生活,夜色是最好的伪装,走私者只要给足了贿赂,他们的船也可以在波士顿的港口停靠。

    哈佛所在的剑桥镇距离波士顿也不远,这些接受了良好教育的年轻人会有一些轻狂的举动,不过总归在可控的范围内,因此即便塞勒姆和波士顿的规模差不多,波士顿给人的感觉还是更像个城市。

    17世纪马萨诸塞州的犯罪率还不高,这或许和当时人们接受的教育有关。

    其实很多人看戏并不是为了看演员,而是为了看故事,《圣经》其实也是个故事书,清教徒的信仰让他们安于清贫,做事警惕,但他们也和很多人一样渴望听故事,这是那些逻辑严密又思想死板的人本能的反应。

    当然这也意味着这些会读书的人获取信息的渠道比不认识字,只会口耳相传的人更多,也更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宣传杂志影响,牧师的作用也在于此,教导他们如何辨别是非与真伪,让人们聚在一起还是让他们干点诸如唱圣歌的事,那也比愤怒得叫嚣要好得多。

    玛莎的性格有些倔强,镇民们越愤怒她越挑衅。

    哈桑用木锤敲打着桌面,很快人们又保持肃静,然后哈桑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3月1日那天阻止她的丈夫参加女巫审判。

    玛莎才说“我不知道那有什么好处”,教堂的长椅上就立刻响起一个不同的声音“玛莎科里不希望女巫被除掉。”

    她看着那些坐在长凳上的人们,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人,不敢在众人面前发表自己的意见,却会躲在人群之中说话。

    玛莎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笑容让哈桑感觉到不快,他训斥道“女孩们的遭遇很可笑吗?”

    “你们人人都反对我,故意曲解我的意思,我才忍不住想笑。”玛莎笑着说道“如果你们要绞死我,我又能怎么办呢?”

    她的话语激怒了人群,女孩们也变得越发大胆了,她们厉声尖叫,嘲笑玛莎,说她不是福音女人而是福音女巫。

    人们希望她能认罪,然后像提图芭一样说很多巫术有关的故事,但玛莎拒绝那么做。

    她在被告席的围栏上站了一个小时,又或者两个小时,于是她忍不住依靠在围栏休息,结果这好像让一个不幸的镇民约书亚·蒲柏感觉自己中了玛莎的邪术,她的肚子疼得厉害,就像是有小人钻进去要撕裂了她,她将手里的暖水筒朝着玛莎砸去。

    玛莎躲开了暖水筒的袭击,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安全,她的双手被捆绑住了,蒲柏又脱了自己的靴子,用力地扔了出去,这次不偏不倚正中玛莎的脑袋。

    蒲柏开了头,其他人也用手里的东西砸玛莎,哈桑默许了人们的行为,片刻后才敲打木锤让人们保持肃静,然后他准许控告人们质问她,这时她们的规模已经有了十人,一半是妇女一半是女孩,她们从四面八方抛出一连串的问题,比如她是否在礼拜堂前和其他女巫集合,又或者是她与魔鬼签了多久的契约?

    玛莎没有理会她们,她们自己有了答案,玛莎签了十年契约,却已经为他服务了六年,另外她们还质问谁才是那个男孩的父亲,他是不是魔鬼的孩子。

    即便是提图芭这样的印第安人听说过“黑魔鬼”,它在科顿·马瑟的父亲英克里斯·马瑟1684年所写的《显赫天意》中出现。这是个已经有六千年作恶历史的狡猾角色,擅长伪装,新英格兰人都知道他,却不知道他的长相,因为他没有尾巴也没有翅膀。

    在1692年一个算得上官方的版本里,他没有手杖高,有着深色的皮肤和直发,头戴一顶尖帽子。

    这才是他们的意图,他们终于问出来了那个问题。

    贾尔斯是经常会和人动手,不过要是有人在他背后悄悄议论这个问题呢?

    法庭的审讯已经越来越脱离理性了,哈桑不得不让女人和女孩们停止质问,他问了玛莎一个教理方面的问题,玛莎逻辑严密地回答了,这时女孩们要求检查玛莎的手,要他们确定金丝雀有没有在玛莎的指尖留下痕迹。

    玛莎的手是干净的,女孩们却从自己的头发里找到了玛莎施展魔法陷害她们时用的针,诺伊斯神父立刻宣布玛莎是有罪的,并确信玛莎在他们的眼前用了巫术。

    哈桑对这次审讯感到精疲力竭,指望玛莎认罪不可能,除非像宗教审判所一样用酷刑让她屈打成招,而他的证词只有无意义的跺脚和尖叫。

    “你不觉得这个案子已经一目了然了吗?”哈桑问“你没有发现受害者们和她们的另据一样冷静理性么?”

    那时玛莎显得有些茫然,片刻后她告诉塞勒姆的法官们“你们无法证明我是女巫,但你们的态度就像伊诺斯一样,从一开始就坚决强硬地认定了,这确实够一目了然了。”

    于是哈桑判处玛莎被关进镇上的监狱,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她都会被带上枷锁,等待审判。

    女孩和妇女们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她们认为玛莎在会让她们不安宁,然而她们也不能再做什么了。

    小孩子就这样,只要成年人不把他们撒泼打滚当一回事,他们就技穷了。当然除了阿比盖尔·霍布斯那样的除外,她会找外人陷害自己的父母,把他们关进监狱里去。

    那么,哈桑是继续抓捕那个波士顿女人还是开始搜捕白头发的高大男人呢?

    如果找那个高大男人,那么台下所有当看客的男人们就要变成被审讯怀疑的对象了,并且这个糟糕的指控是他们之中有人是恶魔,为了达到“净化”的目的,他会被烧死的。

    就像小安·帕特南所“预言”的那样,被拴在烤肉钎上,像一头会尖叫的猪,一点点被这帮“理性冷静”的村民烤熟。

第一百八十二章 女神的密语(七十一)

    在西方文化中,有些看起来正常的东西不一定在世界地方看着正常,比如束身衣这种东西。

    年长的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教育女孩,要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跳芭蕾的女孩即便身材很好了,老师也会说如果你能更瘦一点,也许你会跳得更好。

    母亲、年长的女性往往是传递社会信息和价值观的“信使”,她们会把男人的喜好告诉给女孩儿们,男孩子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比如长辈钓鱼的时候会告诉他,什么样的男人代表成功。

    有很多人的自我强烈依赖于他人的称赞,为了到社会的承认,保证和人,乃至是不喜欢的人和睦共处,他们会带上一个人格面具,即便这个面具与他本人的性格相差甚远。

    人格面具得到的称赞越多,他们就越把这个面具当做是自己的真实性格,以至于无法认识自己,甚至于发现真正的自己与自己想象中面具相差很多,拒绝承认自己的真实人格缺陷。

    在精神病中称其成为人格障碍,在一群特定拥有长期而僵化思想及行为的人群中容易产生,在美国公布的精神病患病率调查表中所占比率并不高,不过这部分人造成的影响很大,他们通常会让自己痛苦,也让别人痛苦,而他们所想要的是表扬。

    也就是说对这些人来说要想成为别人希望的样子很容易,想要成为自己很难,他练琴练得很不耐烦,他更想打棒球,不过弹琴拿到了奖赏他会让父母骄傲,喜好炫耀的父母感觉不到孩子内心的那种孤独,忽略了这种“分离感”。

    大多数人都有过偶尔在意识或身份识别方面轻微的脱离感,这种“解离”现象非常正常,但对于少数人会变得非常强烈和极端,以至于他们会脱离自我,成为另一个人,或是丧失记忆与真实感而难以生活。如果症状较轻,可以被称为人格分裂倾向,如果症状比较重就必须要就医治疗了。

    真实的自我是无法压抑的,即便有人为了社会生活而戴上人格面具,将讨人喜欢的一面展示给所有人看。可那一部分真实的自我却只是被压抑了,并不是消失了,有些电影里经常出现这样的情节,一个人人眼中优秀的年轻人居然是个连环杀手,他的记忆有时会有一小段空白,有些人是在睡觉后,第二重人格才出现了,夜晚是他“工作”的时间,这种多重人格杀手是最难抓的,因为他本人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人格分裂方面的疾病。

    真正的疯子是不知道自己疯的,比如那位向玛莎丢暖水筒的蒲柏女士,她可能有应激性的躯体形式障碍,这种障碍的特征是极度关注身体症状,例如疼痛或疲劳,又鉴于当时塞勒姆镇正笼罩在女巫诅咒和“恶魔之手”带来的恐慌中,蒲柏女士很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

    焦虑和精神压力过大让她从情绪上的痛苦过渡到了身体的不适,有很多人会因为紧张而想要上厕所,如果当时塞勒姆有现代设备可以诊疗的话,应该可以检查出蒲柏女士躯体上没有相应的器质性病变,更别提她提起的有女巫要把她的肠子给掏出来了。

    肠胃也和膀胱一样有交感神经,也容易引起肠胃功能混乱,虽然蒲柏女士丢东西的行为过激却还在理解的范围内,麻烦的是那几个和小女孩儿一起指控她的成年妇女。

    古埃及和古希腊已经有“癔症”这个词了,当时的人们以为这种病是因为“游走的子宫”,指代的女性特有的戏剧性或歇斯底里的行为。

    她们“着魔”是演戏还是因为转换型癔症造成的躯体障碍呢?

    如果是后一种,那么这是一种焦虑引起的潜意识里的冲突所造成的自我防御机制,不论是尖叫、抽搐、爬行、失明、失去听力和说话能力都很正常,但她们要是在演戏的话那性质就变了。

    这是恶意的诽谤中伤,换而言之就是刻意要至玛莎·科里于死地,要不是新英格兰处死女巫的方式是绞刑她们就该喊“烧死那个女巫”了。

    表演型人格障碍又称癔症型或寻求注意型人格障碍,是一种以过分感情用事或夸张言行以吸引他人注意为主要特点的人格障碍。具有表演型人格障碍的人在行为举止上常带有挑逗性并且他们十分关注自己的外表。这类人情绪外露,表情丰富,喜怒哀乐皆形于色,娇柔做作,易发脾气,喜欢别人同情和怜悯,情绪多变且易受暗示。以自我为中心,好交际和自我表现。对别人要求多,不大考虑别人的感受。思维肤浅,不习惯于逻辑思维,显得天真幼稚。女性发病率约为男性的两倍。

    这种夸张的人很多,成病的却少见,主要还是和童年经历有关。

    表演型人格障碍容易和依赖型人格障碍混淆,17世纪的女性完全依赖丈夫,如果说丈夫是个控制欲很强的人,又或者比较冷漠无情,妻子就会在生活上缺乏自信,因过度依赖他人而扮演她理想中她以为他会喜欢的那种角色。

    比如跳出来指控生下了混血儿的玛莎·科里,玛莎的行为比不贞更该遭到唾弃,人人都可以鄙视她、鞭挞她。

    那些年纪能做她孙女的小女孩也丢掉了对长辈权威的尊敬出言讥讽,现在她们是塞勒姆的“皇后”,她们说什么其他人都要听命行事,法庭上的工作人员不是照着她们说的检查了玛莎的手么?

    这时候要是能跑就好了,但是跑了就有可能会被当作女巫的同伙被通缉,而且跑到什么地方去呢?印第安人那边去么?

    傍晚的时候,罗森牧师在英格索尔的妻子汉娜陪伴下到大了帕里斯的家里,在一楼客厅安息日的祷告已经开始了。

    然而在楼上,一个面色苍白的小女孩在房间里来回奔跑,她把双臂举高,高喊着“呼呼呼”,作出她会飞翔的样子。

    女巫飞行如果是她那样双脚都不带离地的,那么罗斯以后和杰克在泰坦尼克号船头约会也别把手臂抬起来了,免得被人指控是女巫。其实阿比盖尔可以从楼上跳下来,看看会不会腾空而起,遗憾的是人家有理性在,知道从楼上跳会把骨头给摔折了,不过汉娜·英格索尔试图阻止她却还是无法成功,毕竟阿比盖尔着魔了。

    等她呼呼够了,阿比盖尔站在了罗森的面前,指着一个看不见的人影问“你没看到她吗?”

    罗森顺着她指的方向看,那里什么都没有。

    “为什么她站在那里?”

    “你说的她是谁?”心力交瘁的帕里斯停止了祷告,问道。

    “老丽贝卡·纳斯,有两个牧师在这里她居然也敢给我书。”阿比盖尔骄傲得说“就我所知,那是本魔鬼的书,她跟我说不用签名,摸一下书卷就可以了。”

    “我怎么能相信你说的是真的?”罗森问道。

    阿比盖尔跑到壁炉前,也就是提图芭看到长着翅膀的飞行生物的那个壁炉前,直接伸手拿大块燃烧的木头。

    她忘乎所以得把那些木头仍在房子周围,并且试图爬上烟囱,只是她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

    即便是赤手拿木炭,阿比盖尔的手还是一样雪白干净,没有任何烧伤的痕迹,但与其说那是“奇迹”不如说是一种邪恶的力量,这或许是罗森没有见过的,许久后他才恢复正常,和帕里斯商量第二天的布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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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夫帕夫的学院精神:正直、忠贞、诚实、不畏艰辛
来自谷地的波莫娜斯普劳特教授以擅长与食物的魔咒著称,而来自地窖阴郁油腻的斯莱特林院长则经常处理鼻涕虫这类恶心的魔法材料,他们看起来好像不会有任何交际和绯闻产生,但这里是霍格沃滋,连魔法都有了还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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