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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吾不禁夜     哈利波特之晨光txt下载     哈利波特之晨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九十八章 地狱皇后(十三)

    伏尔泰曾经说过:怀疑并不愉快,但深信不疑未免荒唐。

    女人就是如此,她的心里一次只能爱一个人,当她的心全在丈夫身上的时候儿子就成了附属品,而当她的心全放在儿子身上的时候,丈夫就要位列第二。

    不论是纳西沙·马尔福还是莉莉·波特都将孩子放在了第一位,为了他们,她们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性命。

    这确实是人们赞扬的母爱,同时也是女人的一种心理,她要把最好的一切都留给他。

    罗马时期的人可不是这样,儿子如果不强壮要被扔到弃婴场,她们的感情更倾向丈夫,就像戏剧美狄亚唱的,那时候的女人将爱情视作比生命还重要,从不理会即将降临的灾难和困苦。因此,当美狄亚得知伊阿宋背叛她的时候,那个曾经事事为伊阿宋着想的公主一下子变成了复仇女神,将伊阿宋的继承人以及他的新欢都给杀了。

    同样一个女人要是心里没有那个男人,她就对那个男人缺少关心和爱护,只会从男人手里汲取,而不是为他付出,她计较的永远是自己的得失。

    像艾琳·普林斯一样跟托比亚斯内普跑到贫民窟去生活?那怎么可能?约瑟芬那样的女子,她可以是为了两个孩子而在社交界混迹,也可以打着为了两个孩子的幌子,骗情感单纯的男青年跟她结婚,帮她还债。

    男人看女人有的时候看不清,像卢修斯·马尔福这样的男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扎比尼夫人接了七次婚,每结婚一次她就变得更富有,但即便如此她的名声还是要比贝拉好听,毕竟是她利用男人,而不是被男人利用,就像克里奥佩特拉征服凯撒和安东尼,不是像贝拉一样为了伏地魔家族和自己的名誉都不要了。

    她爱黑魔王胜过爱自己的丈夫,当她知道黑魔王失踪后拷问了另一个七月末出生男孩的父母,隆巴顿夫妇。

    像她这样的女人最好的归宿就是阿兹卡班或者是疯人院,但她却被放出来了,伏地魔很信任她,甚至包括他的魂器戒指都交给了贝拉,让她下布莱克家族最擅长的诅咒,有没有可能伏地魔将制作魂器的方法教给了她?

    没人希望他们回来,就连茜茜也不希望贝拉回来了,因为她在最后关头为了救德拉科选择了背叛伏地魔,对他说了谎,这对贝拉来说是不可饶恕的。

    贝拉连西里斯布莱克,这个布莱克家族最后的直系男性继承人都下的了手,何况只是姐妹。

    更何况那段被食死徒占据自己家园的生活她过够了,关于伏地魔可能回归的事卢修斯一点都没有跟纳西沙提,她就和大多数人一样,厌恶哈利·波特动不动就说他额头的闪电伤疤疼,很可能他还思念着那段上头版头条,被人关注的岁月。

    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渴望被人关注不是正常的么?

    伏地魔也很喜欢演戏,他每次出场都很华丽优雅,那张俊美并且充满了黑暗魅力的脸能让不少涉世不深的女孩为他着迷,贝拉一直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因为她的忠诚,因为她的疯狂,还有她什么都敢做,包括用不可饶恕咒折磨人、杀人,这些都不是寻常女孩儿能干的。

    70年代利物浦的嬉皮士演出结束了会有一大群崇拜者在后台想要见他,那时会有保镖维持秩序。

    伏地魔“表演”完后贝拉永远跟在他的身后,哪个女人敢擅自靠近就会用钻心咒或者是别的恶咒给她来一下,谁会傻到和贝拉特里克斯理论?

    就连公认好欺负、胆子小的赫夫帕夫女孩儿也会因为“牙刷和男友不可共享”和人打架的,抓头发、咬人、满地打滚用腿踢,那场面绝对无法将之与文明和淑女联系在一起。

    哦,闹成那样真丢脸,她连说这句风凉话的围观者一起打了信不信?

    利维坦本身就是和贝希摩斯一样的洪荒巨兽,代表的原罪之中的“嫉妒”,在《希伯来圣经》里还是一种可以与撒旦相提并论的怪兽,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妖魔。

    然而在闪米特人眼里,利维坦代表的是丰饶之神和自然之神。

    人类区别神与魔的标准是对自己是否有利,比如阿加门农所率领的夺回海伦的远征军,他们的船需要风力驱动,为了得到阿尔忒弥斯的谅解,他差点献祭了自己的女儿。

    幸好狩猎女神最后看不下去男人的疯狂,把作为祭品的公主带走了。

    埃及人驶往冥界的太阳船则最讨厌遇到风浪,尼罗河的水总体还是平静的,船是埃及人主要的出行方式,即便西克索斯人将马和战车引入了埃及,马和车也没有取代船,成为埃及主要的交通方式。

    在埃及神话里,风暴之神塞斯就成了混乱的外国神,即便它曾经一度是埃及的至高之神,地位比塞特还不如,至少塞特还是驱赶外来者的神灵,雅赫霍特普还用他的头作为自己权杖的“权柄”。

    人类曾经将过去信仰的神举得有多高,砸下来、毁灭它的时候也有多狠,曾经保护巴黎的圣女热纳维耶芙的遗体被人抬着在城里祛除瘟疫,后来在法国大革命中烧成了灰烬,修士们想尽了办法才留下了那么几块残骸。

    不只是人想一直高高在上,连神也一样的,不过陨落就是陨落,就算是神陨落后也只剩下名字。

    这些名字一开始会记录在书上,然后是神庙的岩刻上,等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也风化得看不清,又或者石料被后来者铲平后修盖别的建筑后,就只剩下口口相传的故事了,等传说这个故事的人也没有了,那么这个神也就彻底消失了,又或者它们会以魔鬼的样子重新出现,用来承托新神的伟大。

    1689年光荣革命之所以兵不血刃就结束了和斯图亚特王朝在1665年黑死病袭击伦敦时的表现有关。国王带着贵族跑了,留下市政官员主持大局,不论他们用烟熏的办法驱赶瘟疫有效没效,市民是看到了的,人民对国王失去了信心,而他们又对留下来的官员们有好映像,这些官员很多都是非世袭贵族担任的。

    世袭罔替是最简单、和平的权力交接方式,不过对于不在这个世袭贵族体系里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尤其是没有一个足够的权威能够告诉他们,上帝的意志就是这样,它已经预先知道未来将如何发展,你是想犯罪下地狱还是得救赎上天堂?

    每个人都要完全为自己的命运负责,以前的人觉得一个人如果受罚了,肯定是犯了罪,黑死病爆发时有很多人拿着绳子鞭打自己的背以示赎罪。

    还有一个倒霉鬼约伯,他成了魔鬼和上帝的赌注,魔鬼让约伯变得又穷又病,儿女都死了,谁要是遇到他的情况都会怀疑神的存在,他的朋友让他好好想想自己做了什么该挨神罚、不道德的事,这便是与受害者无罪论对立的受害者有罪论了。

    最后是神在旋风中出来对约伯说明了缘由,你悲惨不是因为你做错事,有些事你无法明白,因为你不是神。认识神、相信神、远胜于逾越神,就像是那个《当幸福来敲门》里的父亲,他宁可睡在地铁厕所里也没有和其他误入歧途的人一样抢劫,然后他和约伯一样,享受到了祝福,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就该被奖赏,做了坏事就要被神惩罚,那么是人决定神的行为,还是神决定人的行为?主奴关系是不是搞反了?

    约伯是做了好事也要被惩罚,这样的神是喜怒无常的,人类只是上帝和撒旦手里的玩物,他遭了那么多罪还是坚定得相信神,甚至于比以前更信仰了,这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事情结束后约伯还要为上帝耍了他的行为找借口和理由,他以自己证明神的信徒比魔鬼的信徒更虔诚,他是多么荣耀啊,让他指控上帝是当然不可能的。

    在这里神的公正性和自由性出现了矛盾,要么不公正,要么不自由,神按照奖善罚恶的规矩对人进行奖惩就失去了自由,如果他想惩罚谁就惩罚谁那就不公正,神学就想了个办法,神降下律法,又赋予人自由意志,尊不遵守法律是人的事情,这样神和人都自由了。

    人类对律法修修补补,试图让它保持公正,证人在法庭上作证的时候需要左手摸着圣经,右手举起掌心示人,并向上帝发誓所说的一切句句属实。

    不过他口头说的和心里想的可能是两回事,然后法律里就有了伪证罪以及“超越合理怀疑”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只要提供足够证据,被告就可以被宣判有罪了。超越合理怀疑则必须要证据经得起一切合理质疑的推敲,塞勒姆女巫指控虽然有很多受害人,她们经历了很多痛苦,不过她们没有死,也就不在刑事案件范围内的超越合理怀疑的举证范围内了。

    虽然巫术指控一旦成立,被告都要被绞死。

    这是完全不对等的,但这就像约伯被上帝和魔鬼考验一样,人类无力挣脱,一定要出现“被施咒致死”的案例出现,外面质疑的声音才能传进法庭里。

    事实上是在1692年5月17日,法庭宣布一个名叫丹尼尔·威尔金斯的17岁少年咽气后,一份由32人签名的请愿书才被送到波士顿,起草这份请愿书的是帕里斯哈佛的同学约翰·怀斯,他们认为普洛克特夫妇没有一点邪恶,是友善的邻居和虔诚的信徒。

    当然这也许和伊丽莎白·普洛克特怀了九个月身孕有关,这32人中有人举证,有个作为人证的女孩承认那些事情都是编的,不过是为了好玩,还有两名男子证明自己偷听到帕特南母女教莫西·刘易斯做伪证,但是法院驳回了质疑,普洛克特夫妇依旧有巫术罪。

    将少年丹尼尔·威尔金斯诅咒死的人,据少年生前所说是约翰·威拉德,并不是普洛克特夫妇。

    约翰·威拉德是男性,30岁,审判开始后是村里的助理治安员,曾经在帕特南农场工作,有家庭暴力史,遭他的亲戚和邻居痛恨。如果用超越合理原则对约翰·威拉德进行审讯,那么救下来的也是个家庭暴力犯罪者,但是这么做可以引发陪审员对指控者们最大程度的怀疑,有一定几率可以推翻其他的巫术指控。

    多么英雄主义,充满了好莱坞式在世界末日边缘力挽狂澜、振奋人心的剧情效果,事实却是“女巫们”已经被送往了绞刑山,挨个执行绞刑了。

    3月5个人被指控,4月25个人,5月则有50个人,在第一个被套上绞索的布里奇特·毕肖普之前,莎拉·奥斯本已经死在监狱里了。

    巫术恐慌还在继续蔓延,并且越滚越大,任何一种征兆,比如呕吐、奶牛死了都有可能是被巫术袭击的征兆,为了不让自己成为被告,人们争先恐后得发起巫术指控,好让自己站在原告席当被害者。各种指控迅速积累,这种情况严重到总督菲普斯不得不放下防务,来到塞勒姆处理的地步。

    因为赎罪券的问题,路德宗诞生了,路德认为恩典是没有任何交换性的,不能用钱买,努力做善事也不能获得,所有的行善和祷告都必须出自纯粹的虔诚,信仰必须是无条件的,不能为了好处才祈祷。

    清教徒承认这个理论,实际上却难执行,路德没有给人留余地,人以后得不得救赎,上天堂还是下地狱都是完全按照上帝意愿随机的事了,跟个人努力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那人怎么知道自己是被选中的人呢?

    这就逼着人想方设法得找方式去追求确定性,于是信徒们产生了一种工作伦理观,他要去找一些征兆,证明自己是被选中的人。

    那么什么征兆可以证明呢?既然神让人来到世间从事某样工作,这个工作就是他的天职,如果一个人能够埋首于他的天职,这就是一个救赎的征兆了。

    在这个目的下工作的目的就不是为了消费享乐,而是为了荣耀神,这就将努力工作和禁欲联系起来了。

    干活拼命又不消费,这就成了资本,资本用来扩大自己的工作,赚更多钱,这样就促成了资本主义的发生。

    虽然一开始人们将努力工作当作救赎的征兆,后来实际操作中却发现可以把它当做一个上升的途径,信徒们觉得自己过上优渥的生活是自己的努力和上帝意志的结果,我虔诚、我努力、我成功、我得救,精英主义就此萌芽。

    这就是精英主义从神学体系促成资本主义的演化过程。

    美式精英主义不仅仅是剥削财富,还包括了精神方面的压迫,努力提高自己会成功,你失败就是你不努力,这不仅是一种羞辱,更剥夺了低收入劳动者的尊严和社会价值,让他们觉得自己从事的工作对社会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

    同时最关键的是教育垄断。

    学习需要时间和金钱,这也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压榨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和时间,这就和早期清教徒认为所有的行善和祷告都必须出自纯粹的虔诚,信仰必须是无条件的,不能为了好处才祈祷一样,认同却无法实施,没给人留余地,时间对人是公平的,一个人24小时,除掉工作时间8小时,如果要压榨时间腾出来学习就只有睡眠时间了,又不是人人都是达芬奇那样的人,或者是拿破仑一样泡澡就能恢复体力了。

    睡眠减少有猝死和抑郁症的风险,精英们普遍有“绝望至死”病症。抑郁症患者对生活感到绝望,那不是单纯靠吃药能解决的。

    如果富翁们只是想保留财产,那么可以办信托,孩子可以一辈子吃穿不愁,快乐得度过,财富积累的速度可能快过他们挥霍的速度。

    不过新贵族将孩子们送去名校不只是为了镀金,还要巩固一个观点,成功是努力获得的,这是一种变相的新世袭制度,毕竟不是谁的父母都能拿出100万美元的支票参加俱乐部,他的亲戚朋友也没有哈佛校友能介绍他入学。

    就读名校不仅是有钱人的虚荣游戏,还是一种可以光明正大诋毁、羞辱输家的方式,如果说光靠个人努力完全不考外力,这就是公平竞争,然而实际情况是外力因素不可排除,时代、技术、行业、遗传和天赋上的差异都是存在的,个人的才能和兴趣是不是符合时代的需求也是个参照物。

    70年代的嬉皮士不相信名校,他们相信摇滚乐,那时候摇滚明星可比学校里的书呆子受女孩欢迎多了。

    父母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不就是为了子女能像少受挫折么?结果他追求女孩还是处处碰壁,失去了自信,成了父母眼里的好孩子,同龄人眼中的失败者。

    那个时代的人不穿得五颜六色、奇形怪状,和老头一样穿着白衬衫会反而被人当怪胎。欣克利只是对耶鲁女孩朱迪感兴趣,但他太害羞了,都不敢去接近她,那么要怎么获得她的注意呢?他又不会摇滚,弹吉他什么的。那种人绝对在父辈眼里是“失败者”、“社会渣滓”,不会让孩子去学的。

    于是就出现了里根会被一个“耶鲁男孩”刺杀的案件了。

    大多数男性会在同龄和比自己年轻的女性群体中寻找配偶,在同龄人中为了获得认同感,比如大家都会游泳,他不会,不用父母逼迫他自己也会学的。

    哈利更多时候选择男性对象学习,需要安慰和咨询时找女性,这是一个普遍取向,他的女朋友也是同龄人和比较小的,同时他的人际关系也不错。

    那些选择年纪大女性的男性很多都不合群。

    他有自己的想法,年轻的身体“保质期”长,但哄女孩开心太累了,别人谈论某个女孩很起劲的时候他却冷眼旁观。

    成熟女人已经“懂事”了,她们看问题的方式也和小女孩不同,至少她们没有资本和那些小女孩儿一样,在法庭上编故事是为了好玩,并且还有可能因为年纪小就获得原谅。

    她们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全责,甚至还要作为监护人,为别人担责任。

    命运是不公平的,谁不想一辈子都做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孩子呢?

    但是地球绕着太阳转,转一圈不止树木留下年,不是所有的事物都是按照初衷设计的那样发展的。

    这是人们不努力的原因导致的吗?

第一百九十九章 地狱皇后(十四)

    二战后出生的那一代人曾经被称为“黄金一代”,和他们的父辈们曾经所处的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不同,“黄金一代”所处的时代美国没有像欧洲一样经历战争,并且因为大量黄金储备美元成为全球货币。退伍军人从欧洲回来后不仅受到了礼遇,还因为物资丰富他们也得到了真正的物资福利。

    当时的美国为了促进就业大搞基建,在城里修建了很多摩天楼,乡下则修建了很多小房子,它们被分配给退伍军人,这些退伍士兵在那个房子里结婚生子,涌现了一波婴儿潮。

    马歇尔计划让美国的声望如日中天,照理说“黄金一代”应该是最幸福的一代人了,他们后来怎么变成了“嬉皮士”、长辈眼中垮掉的一代人呢?

    想象有这么一家人,有这么一对父子,父亲出生在大萧条时期,他们住在战后政府为退伍士兵安排的房子里,因为感恩节“黄金一代”的儿子回到了家里。

    正值壮年的儿子想和70岁的父亲聊天,但他发现家里的咖啡桌上还放着父亲的工作资料。

    当时电视开着,里面正在播放橄榄球赛,妈妈正在厨房忙活。

    父辈那一代人非常渴望安稳和固定,又因为受冷战影响,很多家庭都修有地下室防备空袭,超市里面还有很多救援包卖,里面装有可供人喝好几个月的水。

    “黄金一代”的孩子们几乎都是看着父母们在种种焦虑和工作中长大的,他们想要那样的生活吗?

    壮年的儿子需要工作,他有很强的道德感,他想要在工作和个人生活中找到一种平衡,而不是像父母一样将所有的工作重心都铺在工作上。

    他也不像父母那么焦虑,担心丢掉工作会和大萧条时一样再难找到新的工作,至于战争,越战是美国挑起的,他们为什么要为非正义并且与自己利益无关的战争去丛林里呢?

    有两匹马,如果它们齐头并进差距不大,那么就会你追我赶一起前进。

    但如果一匹马跑太快,另一匹马无论如何都追不上的时候,跑后面的马就不跑了,它的内驱力不够。

    去中东为争夺石油而战,石油资源掠夺来了平民也能享受到便宜石油,这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越南打了20年,消耗了4000亿美元为了什么?

    平民为什么要舍弃美国的生活到那个到处都是游击队员的丛林里去,冒着死亡甚至残废的风险,而有钱人的孩子们却在和平的美国享受幸福快乐的生活?

    宗教情感除了让人盲目服从,如果有任何人不接受这些信条就会被视为仇敌外,还有残忍的偏执和狂热的宣传。

    如果一个英雄人物受到了某个群体的拥戴,那么这个英雄在群体中他看起来就像是真正的神。

    摇滚乐坛里的迈克杰克逊娶了猫王的女儿,仿佛完成了一种权力的交接仪式,人们狂热崇拜的对象从猫王变成了他,人们会在听他的演唱会时激动得昏倒。

    在一部他的宣传片中,他的身后跟着一支部队,一眼望不到尽头。人们传说这部宣传片里出动了70万士兵,实际情况没有那么多,可能有一部分合成的,但杰克逊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有那么强的号召力。

    罗马帝国不是靠武力维持的,它能让群众产生虔诚的赞美之心,凯旋门和它所代表的胜利让罗马人陷入癫狂之中。

    如果一个华尔街精英,他完成了一项非常漂亮的收购案,但只有懂他这个领域知识的人明白他做了多么了不起的成就,其他人根本听不明白他干了些什么,那么这种成就感就要大打折扣。

    他一个人在那儿蹦跶,其他人只是围观,他再有激情很快也会觉得没劲的。

    演唱会就不一样了,上万人一起狂呼呐喊,如海啸一样,以前希特勒、墨索里尼、丘吉尔都看过那场面。人们自发自愿得服从领袖们的思想,领袖们的思想点燃了他们发自内心的热情。

    一个摇滚歌星怎么能算领袖呢?他有什么思想呢?

    如果说法国启蒙运动是受到悯农思想的影响,在嬉皮士文化里有个唐朝诗人,他名叫寒山,是个和尚,禅宗提倡人的解脱,强调万事皆空。

    以前寒山住在远离社会的深山中避世隐居,世俗的权威对他没有任何约束,这对嬉皮士们我行我素、个性鲜明的价值追求是一种触动和激励,所以禅宗思想在嬉皮士文化中也起了很重的作用。

    二战后的美国陷入了一种经济发展和新教伦理的冲突,禁欲主义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主流政党的一切施政都是从纯粹经济效率角度来考虑,松绑金融业,迎接金融化的同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乘着全球化的浪潮,很多美国企业选择将一些不需要技术的劳动转移到了欠发达国家,降低人力成本。这不妨碍他们自己的财富积累,可是他们生产的商品需要卖出去,金融业本身不会产生任何社会财富,却可以实现财富再分配,底层的收入减少,可支配财富也变少了,这怎么解决呢?

    你有想要的东西,就要把它弄到手,而不是等到明天、后天,钱存够了再买,尤其是房地产这种商品,一天一个价。当时因为“美国梦”而来的新移民很多,他们不仅会抢走美国人的工作机会,还把其他商品的价格抬高了,这些新移民在自己的国家都是精英和有钱人。

    贷款消费成了一种潮流,就跟嬉皮士练瑜伽、吃素食差不多,那些致力于想将美国再次变得“伟大”的人物们把复杂的社会问题、人的问题,简化成经济问题去解决,印钱是很容易的,开动机器就可以,造人却很困难,不是生下来就行了,还要给他们的身体里注入灵魂,以及有希望的未来。

    消费活动成了经济活动的唯一目的,它能制造繁荣的假象,但禅宗批判的是人心中的贪嗔痴,其中贪欲是人类生存环境所有苦难和罪恶的根源。

    又恰巧新教的禁欲挡住了经济发展的路,新教势力逐渐衰落,禅宗就取代了它的位置,甚至连撒旦崇拜,开始在年轻人之间快速传播。禅宗将放浪视为追求解脱和自由的手段,但就像中国菜在国外会变味一样,嬉皮士以更极端的方式如酗酒、“分叶子”等表现出来,这些人要创造的是新的秩序,建立人与自己、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大地的新关系。嬉皮士们通过不羁的行为方式与他们所认为的病态社会划清界限,引发人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核裁军符号、埃及的生命符号、倒五芒星这些异教符号也出现了。

    这不是什么稀奇事,华盛顿国会山就包围在一个巨大的倒五芒星之中,这是共济会在建设这座城市规划之初就设计好了的。

    嬉皮士也是那么一小波人,可是他们造成的影响却是巨大的,只是那个时候苏联还在,等苏联解体后,美国才有时间和精力处理东亚问题。

    美国人的平等是向上看的,不会向下看,一穷二白的欧洲移民通过压榨奴隶让自己摆脱被压榨的命运,他们不会向下和低端工作者看齐的。

    法国人则将清淤工这种肮脏的职业纳入了公务员系统,下水道是欧洲的良心,这不仅是城市的卫生,还有诸如霍乱等疾病传播的问题。

    人本身有为他人做贡献的需要,这也是他获得社会认可和尊严的来源,印度就觉得清淤工作太脏无人去干,一个爱洁净、喜欢去恒河沐浴的民族城市卫生才那么差。

    美式精英将劳动人民排除在公共事务探讨之外,认为学历低的人没有思考判断的能力。人们也不愿意从事低薪并且没有社会认同感的工作,美国的街道开始变得和印度一样越来越脏乱,硅谷也成了印度人的天下。本来种姓制度就是印度发明的,他们当然在那个制度里混得如鱼得水了。

    甘地领导的印度人民反抗英国的方式是非暴力不合作,真正的嬉皮士是排斥暴力的,他们只是想在自己制造的桃园里躺一会儿,什么都不做,放空自己的心和大脑,享受放松时间。

    只是后来涌进来一些奇怪的人,留长发、纹身什么,嬉皮士后来也被污名化了。

    那一代成长起来的美国人后来也脱掉了奇装异服穿上了正装,和“成年人”一样行事了,主流价值观、权力和物质财富还是统治在老一辈的手里。但他们骨子里还是那些人,表面上是一套,背地里另一套,比如那条著名的蓝裙子。

    这样环境中长大的下一代更擅长伪装,言传身教的意义重大。有些看着就很坏的人其实比那些披着伪善外衣的人更容易防备,甚至有些人根本不觉得自己是个坏人,哪些事不道德不该做都不知道。谁能想到赫夫帕夫学院居然会出一个食死徒,小巴迪克劳奇还参与了折磨纳威的父母。

    狂欢下懂得节制的人被称为是一种美德,即便他本身德行存在问题,他也知道有些事不能干,这样的人也比陷入无序混乱的人看着明智。

    小巴迪克劳奇就跟塞勒姆的那些女孩一样觉得好玩、刺激、新奇,等出人命或者要他们担当责任的时候才知道后悔了。

    在社会法则和个人欲望发生冲突的时候,有人会为了实现个人欲望牺牲社会,有人会为了社会牺牲个人欲望。

    老巴迪克劳奇处在法官公正的角度判处了他儿子死刑,不过代替小巴迪克劳奇死的却是克劳奇夫人。

    这就是妈妈,愿意代替儿子去死,丈夫很难享受到这种待遇。

    只是小巴迪克劳奇并没有真的了解和悔改,他还是选择另一个阵营,协助伏地魔复活了,一如雷古勒斯·布莱克选择毁掉魂器。

    一个人如囚徒一样接受摄魂怪之吻死去,一个人如同英雄被人铭记,甚至还有一个忠诚的仆人恨不得代他去死。

    它不在乎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它只是想救回雷古勒斯少爷。

    这个仆人名叫克里切,和造物主给所有它的造物们取的名字统称一样。

    这种全部奉献给一个人的感情是很稀有的,反正西里斯·布莱克没有从克里切那里得到。

    他在魔法部之战中战死了,其实以他在凤凰社垫底的实力可以不去,反倒是凤凰社首席的斯内普该去却没有去,西里斯却为了保护自己的教子去了。

    小巴迪克劳奇被带走前说他会像个英雄凯旋般回到阿兹卡班。

    在他的身边有个家养小精灵闪闪,她就像妈妈一样照顾着小巴迪克劳奇。

    这是雌性动物的天性,母狼也有的。

    她和多比不一样,被从家里赶出来后就有了酗酒的问题,就像那些街头的流浪者。

    是酗酒造成了她无家可归吗?

    家本来是每个人都有的,现在却成了一个人一生奋斗的目标。

    人口问题和一个固定住处都没有的社会渣滓有什么关系?

    喝醉了就能进人梦里,在梦里有天堂,在那里他可以不用哭了。

    虽然美国梦也是梦,但这种纯生理的梦不受电视和舆论影响,这世界总算有个没那些爱当人生导师,散播狂热成功论的人的清净地了。

    至于那些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超级英雄的海报,也许有那么一张画着“小丑”的笑脸。

    即便魔鬼也曾经是天使。(evendeviloncewasanangel)

    不给人留余地,逼人太甚就会有这种反社会人格的疯子出现,他可比被射线照过后变异的绿巨人容易出现多了,到时候又有几个布鲁斯·韦恩呢?

第两百章 地狱皇后(十五)

    基督教里有很多禁食习惯,虽然信徒们往往坚持得并不彻底,不像萨克森人,当初圣马可的遗骸偷运到威尼斯的时候就藏在一堆猪肉里,那些萨克森人碰都不会碰。

    但有条底线信徒们还是坚持的,那就是禁止食人。新教式微之后的美国取而代之崛起的是素食主义和禅宗,大概也是70年代的时候开始素食主义风靡西方。

    婆罗门也是不吃肉食的,他们在印度是上层阶级,同样素食主义的早期参与者也主要是上层精英,他们那么做大致是出自于道德提升和生理状况的调整。

    婆罗门以前是担任的祭祀,主要掌握神权和占卜,统御民众和从事兵役的种姓是刹地利。按照佛教的规定,祭祀是不能杀生的。而按照旧约和摩西五经的规定,祭祀是可以杀生的,他们要把献祭的牲口杀了,内脏按照规定的方式焚烧、扬灰。

    指望那些瘦骨嶙峋、素食主义、在曼哈顿摩天楼里工作的白领拿枪从军是不可能的,军队里面以男性居多,没肉吃他们才闹事。

    谁能想象那个画面呢?一个可以吃生牛肉的美国海军陆战队特种兵和一个为了维持身材坚持“素食主义”的啦啦队长共处绝境,他们俩谁更有可能逃脱?

    吃肉还是吃素本来是中性词,因为设计伦理问题而遭到了批判。

    人类是杂食动物,因为什么都吃所以才淘汰了其他生物,才站在了食物链顶端。一旦人类从神坛上陨落,重新回到食物链中就要面对被别的生物猎杀的命运,草食动物尚且都有犄角,人类到时候又要用什么来抵抗呢?

    哦,人还有智慧、武器、枪、导弹,祭祀怎么不试试念念佛经让那些畜生安静?

    罗斯福实施新政的时候是通过广播,像在火炉边谈话般号召美国人民不要把钱放在自己家,要放在有资质和信用的银行里,这才解决了通货紧缩的问题。

    他虽然是个残疾人,却是个好总统。

    然而只是他个人能力优秀,没有配合他的民众他也成不了事的。

    这个世界不缺想要当领袖的人,却缺少配合领袖的群众。满大街都是人,可他们都是反对者的话,领袖一样也干不成事,甚至还要担心自己被群众打死。

    城市是犯罪率高发的地方,有些社区很危险,布鲁斯·韦恩的父母被两个小贼给枪杀了。

    去乡下的话也不见得安全,住在大房子里必须要配备枪支。

    一个不安、焦虑和充满尖锐矛盾的社会由一群缺乏包容心,强调个人成功和政治正确的精英统治,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塞勒姆的村民一样把脏水往别人身上泼。

    他们胡言乱语,提供的证据根本经不起超越合理质疑的质疑,却还是强行通过了他们想干的事。这就很有清教徒的风格,虽然他们一开始离开欧洲是为了躲避王权的。

    和这些神智不清又毫无生气的人一起过日子是一种煎熬,可怕的是他们还要把他们的生活方式传播给整个人类社会,让所有人都和他们一样过“虔诚”、“体面”的生活。

    从五月开始,塞缪尔·帕里斯每周都要步行五英里到塞勒姆镇上举行审讯。

    总督来了之后,科顿·马瑟就离开了他的家和英格利斯·马瑟担任他的神学顾问。

    “超级明星”还有一个身份,是他给总督菲普斯实施的洗礼,那个时候总督距离婴儿时期已经过了22年,而东正教徒是反对迟施洗礼的。他们怀疑这个“土生土长”的马萨诸塞总督能不能代表他们的利益,相比起新的国王特许状,他们更希望旧国王特许状,也就是通过选举的方式选出新的总督,而不是国王委任。

    丹福斯也不是真的那么关心被告是否无辜,他正忙着组建巫师法庭。

    当时的新英格兰存在着两套不同的法律体系,一套是英格兰的,一套是马萨诸塞的。巫师法庭的法官们宣誓就职后需要求助于现有的专家,法庭上九名法官中有4人是科顿·马瑟的密友,从乔治·伯勒斯被捕后,这个审讯的性质就变味了,在陪审员聚集前法庭就发出了11份逮捕令,其中就包括刚从前线回来的约翰·奥尔登。

    这位六十六岁的船长是普利茅斯一个奠基者家庭的长子,曾随马萨诸塞州最强的军团到达缅因,为约克县被印第安人带走的俘虏谈判。

    他与塞勒姆毫无瓜葛,仅仅和总督委派的法官塞缪尔·休厄尔很亲密,在做船长的时候他与休厄尔的岳父长期做生意。

    可是就在几个村民的控告之下,5月31日那天他就出现在了临时法庭的被告席上。

    欧洲的巫术审判一向都是如此的,不过约翰·怀斯递交的32人联名书还是让哈桑感觉到了不安。他几乎从头至尾都参与了审判,如果那些原告真的都是在说谎编故事,那么以后哈桑的日子就会不好过了。于是在他决定测试一下女孩们,他让从没有到过塞勒姆,女孩们完全不认识的奥尔登在没有警卫控制的情况下躲在人群里,让女孩们找出那个折磨她们的人。

    当时礼拜堂里黑漆漆的,视线并不好,女孩们只好离开原告席,来到人群中挨个看那些人的脸。

    奥兰登船长配着剑,大步得走进了礼拜堂,隐秘得站在人群中看着她们。

    当时在礼拜堂里和他一样打扮的军人不只是他一个,女孩们犹豫了一下,指向了礼拜堂里的另外一个人军人。

    这时候法官要求奥兰登站在外面,他的双角帽挡住了光线,女孩们这才掉转了方向,绕着他围成一圈,发出哧哧的笑声。

    在谈判的时候奥尔登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被“熊和狼”一样的瓦巴纳基人抓走的儿童宁可留在印第安人那边也不愿意回清教徒社会。

    或许在这一刻他明白了,与此同时“被施咒的原告”指控奥尔登向敌人出卖军火,并且女孩们指控他与印第安女人睡觉,还用剑折磨她们。

    于是在场的警卫立刻将奥尔登给缴械了。

    执法官将他带出去等候审讯,也许他不用和其他被巫术指控的人一样公开审判,会到英格索尔酒馆进行,但无论他牟取暴利的指控是否属实,他确实在缅因的浓雾和血腥里如鱼得水,而其他人却在那里家破人亡。

    所以啦啦队长逃脱了绝境,反而是大兵输了。

    帕里斯的妻子伊丽莎白已经不堪重负、濒临崩溃,这不只是因为帕里斯忙于巫术审判,忽略了家中的义务,她还听说了一件事,帕里斯前三任牧师的妻子都死了,她们的灵魂据说还在塞勒姆出没。

    帕里斯审讯完后还要为她祷告,晚上回到一片混乱的家里时,还能听见阿比盖尔的尖叫声。

    除了他之外,首席法官斯托顿也觉得累了,他想要尽快清理完巫师,然后恢复宁静和秩序,即便证据变得更加薄弱。

    在这个拥有8000人口的小镇里,恐惧隆隆作响,抱怨声此起彼伏,末日的征兆不断出现,牧师们在计算基督再临的日子。

    留下没走安德罗斯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向英国报告了新英格兰的情况,但英格里斯·马瑟没有向伦敦传达人民的失望。

    相反,他在汇报中说“人民对新的特许状非常满意”。

    而那时距离总督宣布逮捕暂停的日子还远着呢,审判依旧还要继续进行下去。

第二百零一章 地狱皇后(十六)

    维克多·雨果曾经写过,爱是一种理想主义的东西,在地狱里依旧能找到爱。

    莎拉·奥斯本是2月份从病床上被人拽下来的,5月10日那天波士顿的看守将她的尸体从众人的围观中抬走,对于这个“女巫”的死没人归咎于巫术。

    死去的女巫被抬走,活着的女巫又被关进去,人们开始称呼波士顿监狱是“活人的坟墓”。

    那些狱卒虽然看起来人模人样,却有着老虎般的凶猛和暴躁,根据法律的规定,囚犯们可以获得亚麻制的卧具、面包和水,然而看守们却对她们没有多少仁慈。

    1689年被免职的安德罗斯和他的总检察长在被关押在这里时发现下雨时波士顿监狱里的积水至少有六英寸,潮湿和寒冷的天气,再加上食物短缺,被关在里面其实很受罪,然而这里有别处找不到的清静,更何况亲属们会想法送去食物、饮料和新亚麻布进去,即便这要付出大价钱买通狱卒。

    这是一门不错的生意,收入比从英国最好的一英亩麦田中得到的收成还要多。像纳撒尼尔·卡里这样的有钱人可以出得起价,让妻子伊丽莎白·卡里在监狱里住得舒服点。而菲利普·英格里希则直接支付了狱卒4000英镑,这样他就能住在狱卒的家里,而不是监狱里了。

    纳撒尼尔·卡里是查尔斯顿的造船专家,同时也是一位富有的船长。如果鉴于总督菲普斯需要钱和船来对付法国私掠船这个方向去考量,就不难猜出为什么他们会被指控了。

    5月23日黎明时分,这对夫妇乘船来到了塞勒姆,他们觉得与其等着治安官拿着法官的逮捕令被抓走不如自己前去洗刷自己的罪名,控告伊丽莎白·卡里的是牧师的侄女阿比盖尔,她之前没有见过伊丽莎白·卡里,伊丽莎白也没有见过阿比盖尔,但她就是能准确得说出伊丽莎白的名字。

    卡里与法官哈桑和科温协商后在星期一的日程中可以旁听,那一天法官要安排多场审讯,纳撒尼尔在那里遇到了约翰·黑尔,一位有丰富驱魔经验的牧师,这位牧师建议卡里最好私下里见一见伊丽莎白的原告,黑尔会安排见面。

    被“折磨”了那么久,不只是法官们累了,女孩们也累了,她们在那一连串的审讯时一直沉默寡言,直到被告的眼神看向她们时才发出尖叫。

    牧师帕里斯说这是女巫的超自然力量让她们无法说话,在审讯结束后,黑尔果然安排了见面,但是阿比盖尔只同意在英格索尔酒馆与这对夫妇面谈。

    阿比盖尔喜欢本杰明·哈钦森,虽然他们之间的年龄差了几岁,阿比盖尔还是个孩子,而本杰明已经是20出头的小伙子了。

    本来小孩子就喜欢和大孩子一起玩,本杰明又长得英俊,但平时阿比盖尔是不能进酒馆和他搭讪的,现在她的身份不一样,谁家孩子生病都不看医生了,让这些女孩们看过不是诅咒后才敢去找医生。

    本杰明是军人的儿子,他会用滑膛枪和刺剑,怎么说呢,他很有舞会王子的风范。

    4月21日那天阿比盖尔在酒馆外和本杰明搭讪,他当时正拿着干草叉干活,给马厩里的客人们的马添加饲料。

    女孩子要怎么吸引男孩儿的注意呢?

    正常女孩会和阿比盖尔·霍布斯一样,渴望穿上华丽的衣服,阿比盖尔·威尔姆斯则对本杰明说路边站着一个矮小邪恶的男人。

    “他杀害了三个女人!”阿比盖尔·威尔姆斯说“而且他还招募了九个塞勒姆女巫。”

    “他在哪儿?”本杰明勇敢得问。

    阿比盖尔指了一个方向,于是本杰明就拿着草叉走了过去击中了目标。

    他并没有给那个矮男人受伤,却撕烂了他的衣服,反正阿比盖尔是那么说的。

    一小时候阿比盖尔就能进入酒馆主厅和本杰明打招呼,然后绘声绘色得向成年男子们描述当时的情景。

    这时她看到了一只灰猫出现了,本杰明在她的指挥下用刺剑赶走了那只猫,阿比盖尔告诉他那是萨拉·古德的宠物,从那以后她就是酒馆的常客了。

    开庭日那天酒馆的生意很好,不只是法官,看热闹和“原告”也在这里吃饭住宿,发生事情后约翰·印第安不再在牧师家里工作,他在英格索尔酒馆里帮忙。

    在阿比盖尔来之前为了讨一杯苹果酒喝,约翰·印第安说起了自己被施咒的故事,还将身上的伤口给卡里先生看。

    在先前一次审判上法官用绳子捆绑嫌疑犯的双手,约翰作为原告也被捆了,绳索勒紧了他的皮肤里留下了伤痕,但他不认为这是他的妻子提图芭干的。

    这确实不是提图芭干的,而是爱德华·毕肖普干的,他用绳子捆着约翰·印第安的手,自己骑着马,让约翰步行跟在后面,后来约翰抽搐,爱德华用木棍揍了他一顿,他体内的魔鬼就被揪出来了。

    就在约翰·印第安陈述期间,女孩们进来了,就像一群横冲直撞的野猪。

    酒馆里一下子安静了,时间仿佛凝固,所有人都很紧张,甚至于她们之中有人摔倒了也没人敢去扶她们。

    等她们恢复过来后,女孩们一起指着伊丽莎白·卡里:“是伊丽莎白·卡里折磨我们!”

    这时一个官员走到了隔壁法官们聚集的房间,走出来的时候他手里就有了逮捕令,然后来洗刷自己罪名的伊丽莎白·卡里就这么被捕了。

    她的丈夫能做的是尽量让她不要被转移到波士顿监狱去,那个5月,波士顿监狱已经拥挤不堪,原本伊丽莎白要与其余六人一起被押运走,成为菲普斯第二次被押送的女巫,通过打点关系她最终被关在了距离家比较近的坎布里奇监狱,但那沉重的镣铐让她不断抽筋,纳撒尼尔几乎觉得她不可能活着离开监狱。

    菲利普·英格里希是塞勒姆首富,他和伊丽莎白卡里一样,都40多岁,他早年和贾尔斯·科里一样为了成功不择手段,并且也和贾尔斯一样成为了新当选的行政委员。

    丽贝卡·纳斯的丈夫弗朗西斯·纳斯则发起了请愿书,有39个村民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可以作证老丽贝卡是个虔诚的女人,她不是女巫。

    5月31日奥尔登被缴械之前,女孩们曾经将他给围起来,其中有一个女孩嗤笑着说“你真是不够顺从,居然在法官面前不脱帽,真是大胆。”

    或许这就是他们被捕的原因,因为他们不够顺从。

    活在这么一个是非黑白能随意颠倒的世界里就是如此,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论你是什么身份,不够顺从就被关起来。

    很奇怪的是,没人和抵抗安德罗斯总督一样发起武装起义,这或许是因为人们太相信世界上有撒旦存在了吧。就在伊丽莎白被转移的那天,帕里斯又发起了一次公众禁食,这一次又会有多少人不听命令,在牧师的后院开饮血宴会呢?

第二百零二章 地狱皇后(十七)

    中世纪的时候,打仗时富有的骑士们会穿上盔甲。

    然而对穿着盔甲的人来说,生锈是在所难免的。

    战场的天气变幻莫测,谁也不知道野外会不会下雨,厚实的羊毛斗篷也不能抵御这种天气。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把盔甲放进一桶沙子里,并且定期擦亮抛光和上油,它就不会生锈。

    但是在剧烈运动后,骑士的头盔仍然会在他的脸上过留下锈迹,仿佛鲜血已经浸入了盔甲,即使他当时只是进行阅兵表演而不是作战。

    根据巫师历史,1612年时妖精发动了叛乱。其实妖精发动叛乱不止一次,只是1612年的那一场特别血腥,并且导致叛乱发生19年后巫师议会颁布《魔杖使用准则》,不再允许巫师给妖精持有魔杖。

    于是在旧的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新的问题又产生了。

    巫师历史学家们认为,阿比盖尔·威尔姆斯1692年看到的那个矮子很有可能是80年前曾经参与了妖精叛乱,并要为三名女巫的死负责的“死鱼眼库基”(fishykooky)。塞勒姆事件发生时美国魔法国会还没有成立,而英格兰的巫师议会很少管理新大陆,权力的真空给了一部分黑巫师和捣乱分子“狂欢”的机会。

    猎巫开始后,被起诉的人们陷入了“我不是贼”,“你必须证明你不是”的悖论里。

    捉贼捉赃,没有赃物就能证明你不是贼了么?万一你销毁了证物或者销赃了呢?

    1692年的夏天,你绝不希望自己出现在邻居的梦里,有很多龌龊的旧事被翻出来大做文章。

    在丽贝卡·纳斯巫术指控成立后,她的娘家,位于托普斯菲尔德的汤恩也遭了殃。指控纳斯的是早年间挥舞着斧头出现在她兄弟土地上的人,他们曾经因为领土纠纷而打过官司。

    五十三年前一个马虎的牧师行事草率,将一部分托斯菲尔德的土地越过了塞勒姆边界,结果根据推算,托斯菲尔德西南部的部分土地是属于塞勒姆北边的。早期的拓荒者们一直在砍伐树木,他们获得了大片农场的同时原木资源变得匮乏了,一个新英格兰家庭每年要消耗30到40捆木材,相当于一英亩多的树林,而提供足够的木材也是帕里斯牧师答应到塞勒姆成为长期牧师的条件。

    塞勒姆的帕特南家与托普斯菲尔德的汤恩家早就因为原木资源积下了宿怨,有一回帕特南家一个软弱农夫看管的森林被托斯菲尔德人砍伐了,这很快引起了帕特南家族的激烈反应,也就出现了挥舞着斧头,出现在汤恩家土地的那一伙人。

    埃塞克斯县法院一次又一次听到帕特南家的抱怨,但是法院四次都站在了汤恩家一边。早在1660年的时候,塞勒姆与托斯菲尔德就打过一场官司,案子的起因是一匹有着亮褐色和黑色相间鬃毛的母马,它是属于莎拉·怀尔兹丈夫的,后来在帕特南家的谷仓里被发现了。于是纳斯家、汤恩家、艾斯蒂家和怀尔兹家,四家人联合起来与帕特南家打了那场母马有关的官司。

    汤恩家有三姐妹,丽贝卡、玛丽,她们分别嫁给了纳斯、艾迪斯和豪家。

    伊丽莎白·豪的丈夫是个瞎眼的农民,是汤恩家三姐妹中最小的一个,被指控时55岁。他无法打理自己的农场,作为一个贤惠的女人,豪的农场一直都是伊丽莎白管理和经营的。针对她的指控如同一组童话故事,她让一个姐夫的母猪跳跃三英尺高,用有毒的芜菁毒死另一个姐夫的牛,自动倒空的容器、消失的栅栏、致人失忆的苹果等等。但她的94岁的公公却说她总是温柔得牵着她丈夫的手,还照顾他们的六个孩子。

    托普斯菲尔德的助理牧师自发陪同豪一起看那个住说被伊丽莎白魇镇的10岁女孩,那孩子先是抽搐了一阵,前后都没有说过伊丽莎白的坏话,反倒是女孩的哥哥在楼上的窗口大喊“说那姓豪的女人是个女巫!说啊!”

    玛丽·艾斯蒂是个热情开朗的58岁女人,是7个孩子的母亲,也居住在托普斯菲尔德,在被关在监狱里的时候她很热情得和那些凶狠的狱卒结交,再加上外面丈夫们的资金支持,她们三个过得还算不错,甚至丽贝卡·纳斯与霍普斯母女成了狱友。

    阿比盖尔·霍普斯先是把自己的父母送进了监狱,后来自己也被关进了监狱,她就是那个自称将灵魂卖给了撒旦,已经无所畏惧,后来又向约翰·怀斯承认自己所说的证词是瞎编的那个女孩。

    她走之后苏珊娜·谢尔登代替了她,这个女孩有两次前科,曾在缅因目睹印第安人的暴行,刚逃难到塞勒姆。

    差不多在伊丽莎白·豪受审的同一天,莎拉·怀尔兹也被逮捕了,指控她的是霍布斯一家。

    是她的儿子去逮捕他们的,当时阿比盖尔·霍普斯的眼里充满了仇恨,指控她的时候没有提起恶魔集会,倒是提起了干草和绳索的诅咒。和那看不见的恶魔之手相比,飞天的猪、被诅咒的干草以及随意恢复的镰刀给法官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陪审团也一致认为这两个妇女有罪。

    民兵队长的女儿玛丽·沃尔科特是指控人数最多的,尤其是总督菲普斯来到塞勒姆之后。

    菲普斯在筹措一场新的缅因远征,他需要订购军需,并且让数百民兵重新返回岗位,他不在的时候这些安排由副总督斯托顿代管。

    对于这位半文盲总督,斯托顿和其他受过教育的人一样不喜欢,他们甚至一度大打出手,早年间还有人建议斯托顿将菲普斯给关起来。

    闹出那么大的阵仗,外国人也看到了,一位知名的荷兰商人曾经写信给英克里斯·马瑟写信,表达自己的担心,也许上帝在惩罚新英格兰,但是所谓的撒旦契约太不合理了,同样匪夷所思的是女巫居然可以远距离这么受害者,与此同时那些被施咒的受害者反倒像是被剥夺了理智,无法回归正常,她们要不是彻头彻底得疯了,是否可能是恶魔附身?

    不仅是丽贝卡,伊丽莎白·豪也有证人愿意证明她是个虔诚的女人。

    菲普斯这时候提出想要赦免纳斯,与其说是他怀疑巫术的存在,不如说是迫于压力,而且没有更确凿的证据证明丽贝卡是女巫。

    人类能从狼的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对家族中的男性成员来说,男孩的脸蛋多么甜美、他的天真无邪、他的无忧无虑都比不上成为狼群之中阿尔法的天赋宝贵。

    狼群之中有一头阿尔法母狼和公狼负责领导,很多人将雄性阿尔法误解成好斗、逞凶斗狠、欺凌弱小的那种“世界之王”,但是动物学家会告诉你,真正的雄性阿尔法是无畏的保护者。

    狼几乎是不叫的,只有狗才不断吠叫,阿尔法公狼主要呈现一种安详的自信,它知道什么是对狼群最好的,由它以身作则,狼群才很少吠叫。假如你看到一只雄性阿尔法在不断吠叫、欺凌或者攻击地位低于他的个体,那就说明你遇到的不是一个真正的雄性阿尔法,或者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阿尔法。它没有得到群体的忠诚和信任,它的不安全感和流露出来的恐惧给整个群体带来了危机。

    人类会将狗当作孩子一样对待,狗实际上也是狼驯化而来,它们遵从阿尔法的记忆已经成为它的本能,如果一个人遛狗的时候,发现狗横冲直撞,完全不管主人,或者主人需要大声说话狗才理会他,那就是它完全没有把主人当成阿尔法,它发出的是你根本无法控制它的信号。

    训狗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狗知道谁控制它的生存必需品——食物,狼群之中阿尔法总是率先吃食物的,然后是贝塔、伽马,即便这么做会让主人和狗一开始很难适应,也必须那么做,如果在训狗过程中狗出现攻击行为,这条狗要么交给专业人士训练,要么就端起猎枪杀了,否则主人完全不知道那天睡熟了,它会不会咬断主人的喉咙。

    狼群的高效源自于等级,阿尔法、贝塔、伽马都有各自的任务。等级最低是欧米茄,也就是所谓的败犬,欧米茄是狼群中最后吃食物的,是群体里的受气包,但它却对狼群的凝聚力有重要作用。

    阿尔法有很多挑战者,要不然一只不安的阿尔法也不会总是攻击其他成员,巩固自己的地位,况且旧的阿尔法走了还有新的阿尔法。但是狼群中失去了欧米茄就会进入长期的哀悼之中,整个狼群停止狩猎,就这么躺着,看起来惨兮兮,直到新的欧米茄出现。

    不会有人想做垫底,比起首领,欧米茄才是最难被轻易替代的,新的欧米茄意味着必然有一个群体成员降级,又或者是新的、外来的孤狼加入。

    通常独自在外流浪的孤狼是最可怕的,它甚至可能挑战原来狼群的阿尔法,哪个不自量力的白痴惹它就有可能掉级成为欧米茄。又或者那个孤狼本身就很弱,它只是想找个地方安家而已,无论如何失去欧米茄会让整个群体失去稳定性,毕竟狼和别的物种不一样,群体之中的角色是按照实力来分配的。

    人类最大的悲剧就在于会通过世袭和法律等制度让一些不具备自然天赋,却被视为有资格分配到阿尔法的位置上的人,例如路易十六,他并不是具有领导者,或者是成为阿尔法的天赋,他是个好锁匠,但他要挣扎着管理不尊重他的成员。

    自然产生的阿尔法有时处于边缘地带,他们距离那个正确的位置很遥远,有时他们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组织被不适合的阿尔法领导着走向失败。

    前任总督安德罗斯被马萨诸塞州人民赶下台后没有走,巫术恐慌给他带来了新的机会,人们发现受人厌恶的安德罗斯比驱逐他的无能当地政府更能保护缅因,在临时政府的领导下,新英格兰丧失了和平、秩序和安全。

    菲利普·英格里希是治安官们第一个找不到的嫌犯,这个嗅觉灵敏的商人在外面躲藏了一个月才被抓住的,指控他的是苏珊娜·谢尔登,当时她说菲利普·英格里希在新月的光辉下带着书和刀子拜访她,威胁要杀死他最大的敌人新总督菲普斯。

    在英法百年战争时期的阿金库尔战役,亨利曾下令将所有法国士兵都放了,不论他们是什么身份,但释放他们是有条件的,如果明天的决战英国人赢了,他们还要继续做他的俘虏,如果英国人输了,法国人将获得完全的自由。

    这么做一可以节省资源,让英国人腾出人手,不用看管这些俘虏。

    二是让法国人知道,投降也可能活命,英国人没有杀了这些俘虏永绝后患,哪怕是农民也可以和贵族一样缴纳赎金就不用死了。

    这些法国人兴高采烈得答应了,英国人却一整晚都没睡好,即担心那些释放的俘虏反悔,又因为那倒霉的天气,这雨不断得下,烘干衣服都没可能,更别提躺在干燥的床上了。

    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生锈的盔甲拿出来,放在沙子里打磨,英国人在人数上处于绝对劣势,而法国人还有数千的重铠骑兵。

    看起来亨利好像没什么胜算,可是亨利却选择了一片树林摆开阵形,避免骑兵和步兵冲锋,更关键的是这片战场刚好被农民翻耕过,人们还在上面种了冬小麦。

    这证明这些土壤不是法兰西葡萄园中更优质的沙壤,而是索姆河厚实的黏土,大雨过后它会变的很泥泞,穿着重铠的骑兵会陷入其中难以脱困,这时候那些“铁罐头”就会成为英格兰长弓兵的靶子。

    在驱逐安德罗斯的法官中,有5个人后来成了巫术案的法官。在1692年之前,诽谤在新英格兰大行其道,当时一个女人因称呼另一个女性为女巫被鞭笞了二十下,当反诉到来的时候人们往往忙于闭嘴保持沉默。弗朗西斯·纳斯曾在诽谤和造谣中胜诉过,不过他在1692年时并没有采取任何司法诉讼。

    取而代之的是科顿·马瑟的告诫“如果一位天选圣徒的邻居有罪,那么该圣徒也便难辞其咎。”

    紧接着就看到贾尔斯·科里成了第一个被指控的男性巫师了。

    像伊丽莎白·卡里那样听到了风声,为了自证清白到塞勒姆也是不行的,对无依无靠的女人来说,逃跑好像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但那么做是错误的,比起审讯这种费脑子的事,那些拿着逮捕令的治安官渴望的就是这种“狩猎”的感觉。

    “超级明星”在布道时对教民们说“全能的上帝让国王庇护我们的政府,魔鬼则试图阻扰政府落脚,那个穿着红衣、崇拜王权的团伙入侵了新英格兰,野蛮得利用了当地人,他们的领袖打入殖民地的礼拜堂,与法国人合作,收买印第安人,有个印第安人还发誓说安德罗斯打算把殖民地想给异教徒敌人,他还召集了额外的英国士兵,密谋从波士顿开始颠覆新英格兰所有城镇。”

    凯撒发行的银币有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随军货币,一种是普通货币。随军货币一般是随军货币厂生产的,在凯撒强渡卢比孔河与庞培决战前夕,凯撒发行了一种银币,正面是大象踩蛇,意为强权战胜邪恶,大象的脚线下写着凯撒的名字。背面则是祭祀用的酒勺、***、高帽子和连枷,象着他不可动摇的爱神大祭司地位。

    也许有人会拒绝接传单,却不会有人拒绝接钱,这笔军饷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政治宣传的小广告,是鼓舞士气用的。

    也有统帅会给士兵吃顿好的,席间说点鼓舞士气的话,毕竟有可能这一顿吃了就是最后的晚餐了,但对士兵来说不论统帅画什么饼,都没有装在自己肚子里的实在。

    虽然那个17岁少年临死前的遗言是约翰·康拉德捏了他,不过真正指控他的还是老安·帕特南,即便康拉德最早帮助了围捕最初几个嫌疑人。

    她是人证,当然要说实话,当时站在她床头的有三个幽灵中有个就是他,他还以幽灵的样子吐露他杀了至少十三个村民。

    她一一说出了受害人的名字,一连串不幸的解释让所有人都重新审视家里的不幸事件,在埃塞克斯县,胃痉挛、膀胱问题、麻木、耳聋及各种各样的异常都有了解释,似乎帕特南家的老安和小安要取代丽贝卡和她的姐妹们,成为新的雌性阿尔法了。

    狼群中雄性阿尔法不一定总是首领,他们死的很早,雌性阿尔法年龄更长,她们和象群里的老祖母一样经验丰富。

    越老的大象象牙越长,盗猎者们杀了老祖母后,象群的安危就会受到威胁,失去她象群会陷入长期的哀悼中。

    有的大象会记得那种仇恨,看到人类就会横冲直撞,大象不只是会踩死蛇,人也会踩死的。

    世仇是一代一代传下去的,托马斯·帕特南让侄子去控告丽贝卡·纳斯或许不是为了什么回转余地,而是将这种仇恨传给下一代,他检举了就是证明他也有份了。

    掺进了浑水里就很难脱身,约翰·康拉德想厌倦了女孩们就离开是不可能的。

    用巫术咒死丹尼尔·威尔金斯,约翰·康拉德肯定要上绞架了,只是她可能没想到这样以来就从民事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外面的人可以用超越合理怀疑写请愿书了,而这也给了弗朗西斯·纳斯还击的机会。

    被指控的约翰·康拉德当然会跑了,只是这个前任治安官只跑了一个星期就被抓了,菲利普·英格里希却跑了一个月。

    如果连流浪时间的长短也要比较的话,康拉德又输了,他这样的人在狼群里会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呢?

第二百零三章 地狱皇后(十八)

    早在4月份,也就是阿比盖尔·霍布斯声泪俱下得承认自己一直很邪恶,为了换取华丽的衣服她答应了魔鬼的诱惑,签了契约、同意去拧捏那些女孩,并控告了一个托普斯菲尔德治安官母亲的时候,菲利普·英格里希就感觉到了不风向不对,直接跑到波士顿去了。

    他与妻子玛丽住在一座有很多山墙的华丽房子里,是塞勒姆最豪华的一幢建筑,比作为村落中心的礼拜堂还要豪华。这对夫妇还雇佣了很多来自英格兰泽西岛仆人,那里是菲利普·朗格洛瓦的老家,是一个从属于圣公会的小岛。

    朗格洛瓦是英格里希以前的姓氏,当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和许多泽西岛的居民一样,因为受不了贫困而离开了故乡,单枪匹马到新大陆闯荡。这个不择手段的塞勒姆首富短短二十年时间就成了一个商业大亨。他有14幢房子、一间仓库、一座码头,有21艘船在弗吉尼亚和新斯科舍海岸间固定来往,另外与法国、西班牙与西印度之间也有广泛合作。

    这位根基不深的“外来者”与塞勒姆早期奠基者的女儿结了婚,虽然说话的时候依旧带着口音,但他的强硬作风无疑符合美国人的标准,除了他魔法一样的生财之道外任谁都无法将他和巫术这种事联想到一起。

    但是18岁的孤女苏珊娜·谢尔登却依旧敢单枪匹马控告英格里希夫妇,她声称在那场牧师家后院举行的魔鬼集会里看到了他们俩,愤怒的菲利普·英格里希踏着教堂的长条凳扑上去来掐她,扬言要割开谢尔登的喉咙。而玛丽·英格里希的胸口则停着一只黄鸟,谢尔登说玛丽已经当了二十多年的女巫了。

    英格里希与好斗的贾尔斯·科里一样曾经被人指控,他至少在马萨诸塞州的法庭上出席17次,但几乎都是土地和商业纠纷,并不像贾尔斯·科里一样涉及刑事案件,并且原告提出的赔偿多半是让英格里希割地求和,关于这一点要求英格里希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

    作为一个漂洋过海的杰出移民,他的政治立场是有人看重的,尤其是1692年的3月他担当了行政委员后,相比起菲普斯政府,他更倾向于支持安德罗斯的政权,部分原因在于他欣赏安德罗斯的才能。

    4月期间还没有男性被审判,4月21日玛丽·英格里希被捕后菲利普压根就没尝试过救她,整个5月他都躲在一堆臭哄哄的波士顿脏衣服里。在他没被捕期间,他的名字多次在巫术审判的法庭上被提起,在凡人的世界他与几个法官有生意往来,而在幽灵的世界,他则与伯勒斯和普洛克特定期会面。

    也许是因为与法官们的这层关系以及金钱开路,英格里希夫妇才没有在监狱里“享受清静”。当你因涉嫌欺诈被指控时,你该去找一个律师;当你因涉嫌巫术被指控时,你该找一个牧师。英格里希夫妇找到了穆迪牧师商量,穆迪牧师不仅在边境工作过,同时担任教堂牧师和菲普斯的军队牧师。八年前新英格兰自治统治时期他曾拒绝按照圣宫会的仪式,给新撒布什尔提供圣餐。朋友们劝说他“向外省提供圣餐乃是天意”,他却选择了无视,结果他因为藐视女王被判六个月监禁,虽然实际关押了十三个星期,比英格里希还长。

    在被叛监禁,实际只是在狱卒家里住了几周后,7月31日那天英格里希咨询了约书亚·穆迪和塞缪尔·威拉德关于魔鬼集会的事情,他也正是因为这个被指控的。

    穆迪牧师按照《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二十三节向他布道:“有人在这个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城里去。”

    菲利普·英格里希没有弄明白,穆迪牧师只好直截了当得告诉他“快跑吧,蠢货。”

    菲利普·英格里希很迟疑,他知道潜逃的滋味,更何况他的商业事物已经因此陷入了混乱。

    “上帝不会允许他们碰我的。”菲利普说。

    “你真的以为被绞死的六个人是女巫?”玛丽·英格里希对她的丈夫说“听穆迪先生的话吧。”

    “如果你不能旅行丈夫的职务保护玛丽的安全,我会亲自安排。”穆迪说道“我已经安排了几个波士顿人护送她离开新英格兰,至于你走不走那是你的选择。”

    于是这两名嫌犯逃走了,他们逃走数日后,大陪审团得知菲利普·英格里希用巫术谋杀了邻居的儿子,他因为不满英格里希的土地设计提出抗议,然后在骑马回家的路上,他忽然鼻血狂飙,不仅浸湿了手帕,还染红了马的鬃毛。一个十六岁的塞勒姆仆人发誓这对夫妇要将他撕成碎片。

    但到他们作证的时候,英格里希夫妇已经逃到了塞勒姆数英里之外,正在前往纽约的路上,那里的总督弗莱彻·本杰明答应为他们提供庇护。当时新英格兰和纽约的关系如同基督徒和土耳其人,利益和感情分歧很大,这位新上任的总督不想向马萨诸塞新政府示好。而在这次危机中纽约也担任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早在1692年,富人已经被另眼相看了,至于其他人,就像某位牧师布道时所说的:有的人地位高,有的人能力不足,地位也相应低下。能力更加出众的人发展得也会更好,一个连逃跑、躲避猎巫队能力都没有人的活下来的资格都没有,怎么还想着发展和幸福呢?

    新世界是流动的,一个一穷二白的泽西岛小伙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塞勒姆首富,一个酒馆里满口脏话的地痞也能成为总督,不过比起他们来,还有一个阶级更加得益,那就是神职人员。

    在英格兰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塞勒姆事件爆发时英格兰正在酝酿着南海危机,英国的街头巷尾到处都在议论生财之道,这场危机爆发是因为英国参与了西班牙王位战争欠了1000万英镑的债务。

    即便有人此刻向英格兰“求救”,先不提缓慢的邮政什么时候能把信送到,那些自己被债务和投机搅得焦头烂额的老爷们有没有那个时间理会这些求救信也是个问题。

    在缺乏士绅阶级的北美,神职人员一跃成为上层人士,他们的恶地位仅次于执法官,如果谁在镇上有一张好的坐垫或者是一面好的镜子,这人通常是个牧师。

    他们的地位令人羡慕,而且伪装起来也不难,只需要在黑色的衣领下放个白卡片就可以。当牧师不穿长袍的时候就这么穿,这东西的正式名字叫罗马领,而那个白卡片叫圣带。

    也许有那么一个牧师,道貌岸然得告诉那些祭坛下,坐在长椅上的信徒们说:我们生来就是平等的。

    还有那么一个牧师,他告诉也告诉长椅上的信徒们:我们生来并非平等的,死去时也不会如此,那么我们为什么在活着的过程中要假装平等呢?

    这两个牧师谁看起来更像是恶魔假装的?

    那位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的末代国王如果是出生在普通人家里该会被遗弃,可是王位继承权却是他的,并且教会还给他戴上了王冠,寓意他的王权是合法获得的。

    村里的女孩儿涉世未深,可她们也会观察,华丽的衣着是富人的特权,在安排座次或走在大街上一览无遗。

    她们指控的富人和她们认识的镇上的富人背景她们都清楚,再根据伊丽莎白·卡里的年龄,以及阿比盖尔事先说的在英格索尔酒馆见面这些条件,女孩们很容易就能从人群中找到伊丽莎白·卡里本人了。

    即便没有黑尔牧师这个参照物她们也能自己推理出来,但一个酒馆里那么多人都没有想到这一点,他们认定了伊丽莎白·卡里是个女巫,女孩们见过她的幽灵才一眼认出她来。

    村姑阿比盖尔·霍布斯喜欢华丽的裙子,她答应了魔鬼的条件为他服务了,那么魔鬼给了她,她想要的华丽衣裙么?

    没有人去求证或许不是因为没想到,而是不需要。更何况阿比盖尔没有提图芭说故事的天赋,也没有谢尔登的胆量,她能把父母送进监狱,苏珊娜·谢尔登的父母都已经死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女有什么不敢干的?

    也许阿比盖尔·霍布斯在监狱里的时候会在梦里穿上华丽的衣裙,接受人们的瞩目,享受富人才能享受的一切。

    一旦加入游戏,就不能中途退出了,想活命就要祈求“皇后”的原谅,就像参加舞会需要得到她的首肯,否则,他们一家人就要烂在那里了。

    莎拉·怀尔兹的儿子觉得那是因为他逮捕了阿比盖尔一家才被记恨,然后阿比盖尔才诽谤了他的母亲。

    也许是因为他身在局中,才看不到“游戏规则”是怎么玩的,这也导致了她的母亲无法像玛丽·英格里希一样成功逃离塞勒姆。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丽贝卡、伊丽莎白她们几个年纪大了,不像玛丽·英格里希那么年轻,英格里希夫妇也没那么多孩子,他们才能像雌雄大盗一样轻松得踏上逃亡之路。

    有时人是这样的,有很多东西舍不得丢下,最后反而害了自己的性命。

    为什么玛丽在自己被捕,丈夫逃跑见死不救后,依旧选择和他在一起,并且还一起去纽约呢?

    每个人为了向上流动都会非常努力奋斗,也不会出现一个什么都不懂的贵族老爷瞎指挥,有能力者居上,这套就叫美国梦,这是几代美国人的信仰和骄傲。

    最初美国梦是不论出身、不论阶级、不论学历高低的,这套体系看着非常自洽合理,但是当一个人的能力与学历挂钩的时候,这套体系就变了。

    能力=学历=成功=收入,华尔街精英几乎都是高学历,读名校成了普通人晋升阶级的渠道。

    如果说封建时代的贵族为了保证世袭制度,保证权力和财富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不被其他人获得,那么新贵族通过限制名校录取资格,保证财富和权力依旧在他们的社交圈子里,少数被他们接受的平民也认同他们的世界观,这部分人不会去帮助底层人民,反而会为精英阶层继续维护这个体系,学历低=能力低=收入低=失败,实现精神和财富分配不公的双重压迫。

    封建时代的劳动阶层至少不会自视失败,他们只会觉得自己投胎没投好,贵族的特权没什么了不起,无非是继承来的,和贵族个人能力无关,私生子没有继承权,骂人是个私生子就是很狠的话了。

    新贵族是全面否认失败者存在的意义,能挣到钱会让他们感到自我感觉良好,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得告诉劳动阶层这是他们能力换来的,这就导致了他们无法容忍孩子不能不如自己,即便他的孩子没有天赋进名校,也会交钱进名校。

    他们的孩子也不开心,他们很清楚自己进名校是作弊得来的,而且名校教授的课程他们跟不上,每天凌晨两点多了还在图书馆苦读,只为跟上那些靠自己实力考进来的同学。

    新贵族的父母也是那么苦读过来的,他们不理解对自己很简单的事为什么自己的孩子那么难,他们无法接受自己的孩子是普通人,赢家生的孩子当然也是赢家,他要是生了一个输家,那么他的完美人生就不完美了,为了那点优越感把孩子逼到抑郁了。

    而他们所谓的靠能力得到的财富也是底层为了成家而贷款获得的,他们要像奴隶一样工作,以前的奴隶主挥舞鞭子,现在老板们可以说你不够努力,你完成了他们的kpi,明年kpi继续涨,涨到你的精力耗尽、干不动为止,这时他们会把你给裁了,因为你已经老了,而新的年轻人或者机器已经可以代替你了,他们的成本更低。

    哈佛这种名校收了父母的入会金,会买大量高风险的cds,不仅吹大房地产泡沫,还会增加金融风险,幸好高盛“未卜先知”,在欧盟里加入了希腊这个遥控炸弹,必要的时候按下就能拯救美国。

    国会山新近的政要60%都是华尔街出身,钱在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交易工具,而是一种杀人不见血的刀。

    如果说中世纪的功勋按照士兵砍杀的人数算,新世纪则是按照金钱算,至于那些人拿到钱干什么普通人无法得知,也许忙着设计无法让流浪汉安稳入睡的长椅吧,他们占用了公共资源,让想坐下休息的民众没有休息的地方。至于那些社会渣滓一样的流浪汉他们根本不该存在,可能在他们眼里连环杀手杀了他们算是为民除害,减少资源浪费,并且让市容市貌更干净了。

    失败者唯一能做的就是关上电视,或者换到娱乐节目,不看那些成功人士分享他们的经验。

    看看那个小丑,他多有趣啊。

    更有趣的是看着那些光鲜体面的精英政要,爆出丑闻或者是他们以前的黑历史,或者干脆破产。

    那些人幸灾乐祸的样子很可恶,不过摔倒了还会继续爬起来努力对吗?像菲利普•英格利希一样,失去一切后再继续拼搏,毕竟努力就会获得成功,因为这里是美国,是筑梦者的天堂。

第二百零四章 地狱皇后(十九)

    魔法只在少数人的灵魂之中绽放。

    这种能力关乎灵魂而并非是血缘,不论纯血主义者如何“努力”保护,终归还是有麻瓜种巫师出现。

    对于20世纪的孩子们来说猎巫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们的邻居、家人看起来都不像是猎巫运动中的麻瓜们,为什么还要继续遵守老掉牙的国际保密法呢?

    1692年7月19日那天,气氛令人窒息,塞勒姆的治安官,英俊的赫里克和他的副手将五名双手被缚的女囚犯押上了一辆木车,在武装守卫的保护下缓缓行过塞勒姆的中心,经过教堂、哈桑的家、斯蒂芬·休厄尔的家、科温的家,还有瞪大了眼睛、交头接耳的人群。

    车上押解的五个妇女衣衫褴褛面无血色,她们这五个人中最年轻的是莎拉·古德,她五岁的女儿桃乐茜还被关押在波士顿监狱里。三月审讯时她怀着一个孩子,后来在牢里生下并死去。

    年纪最大的是丽贝卡·纳斯和来自埃姆斯伯里的寡妇苏珊娜·马丁,两个人都是七十一岁,还有两人是伊丽莎白·豪和莎拉·怀尔兹,她们本来该在5月份的时候和布里奇特·毕肖普一起被执行死刑的,不过经过弗朗西斯·纳斯的努力,她们的死刑被延迟了,如果再加上之前病死的莎拉·奥斯本和在一起共计7人,她们是塞勒姆女巫审判最早的一批被害人。

    车上的五个女人在被捕前并不熟悉,但她们在临近的牢里度过一生中最悲惨的几个星期后倒成了狱友。

    “真是可惜了。”眼神中充满怨毒的莎拉·古德看着丽贝卡·纳斯说“要是你能出去,死的就是那几个小贱人了。”

    丽贝卡抿着嘴,默默得看着人群。

    当诸多邻里乡亲听说纳斯的死刑缓期执行时,诸多邻里乡亲都松了口气,但也有人强烈抗议,其中抗议最激烈的就是控告丽贝卡的人。

    巫术指控并不是只有你死我活的结局,也有被告反诉诽谤,抽原告几十鞭子了事的,只不过玛丽·艾迪斯在5月18日被短暂释放后差点造成了莫西·刘易斯险些丧命,关于丽贝卡的赦免就取消了。

    牧师帕里斯就在刘易斯的床边,他是带着阿比盖尔·威尔姆斯来的,她和小安·帕特南都看到了玛丽·艾迪斯和她的同伙们正掐着刘易斯的脖子,后者正因为呼吸困难几乎窒息,5月20日傍晚,艾迪斯的幽灵警告刘易斯,她活不过午夜,刘易斯吓得哭了出来,于是法庭的执行官奔赴托普斯菲尔德重新将玛丽·艾迪斯逮捕了,而她一戴上镣铐关进波士顿监狱,刘易斯就康复了。

    简单的说就是那群平均年龄不过16岁的女孩们要这些老女人死,这些老女人死了她们才能心安。

    你不能说这些小女孩嗜血,只能说里面夹杂了帕特南家族和纳斯家族的宿怨以及塞勒姆牧师派系斗争,还有总督任命这个政治问题后,这就已经不是村妇之间的谩骂了。

    早在32年前当帕特南家的人挥舞着斧头出现在那块有争议的土地上时,如果男人们没有冷静处理,放在旧大陆就足够形成领主之间的战争。

    菲利普·英格里希可以丢下一切逃跑,其他人可跑不了,成家之后的人顾及很多,他们会结束冒险和激进的生活,开始趋于稳定。这就是人类发明家庭-家族-家国这种组织结构,并依赖着它运转数千年。

    帕特南家动了纳斯家的女人就要面对纳斯家男人的复仇,西班牙王位战争对平民来说根本没有关系,权贵们争夺的王冠他们连看的资格都没有,可是参战方以及意大利的平民还不是因此遭了殃。为了阻止对方征粮两边的士兵都在烧农民的房子,除了躲进阿尔卑斯山里去还能怎么办呢?

    当那辆木车嘎吱作响着驶向塞勒姆的郊区,那处名为绞刑山的地方时,路上围观的人们看到了什么?

    当丽贝卡和车的女人看向人群时,她们看到了什么?

    在1000多年前还有人也面对这种情况,只是他被法官询问的是你是不是神的儿子,他回答是,于是他被判了死刑,要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

    罗马人只是维护当地治安的,这是他们对外征战的一种办法,只要承认成为罗马人的盟友,那么就会得到罗马的保护,相对应的,罗马要出战的时候盟友也要提供资助。

    那本不是他们的事,却还是有人忍不住好玩给他戴上了荆棘王冠,当时那个人背负着要钉死自己的十字架,沿着颠簸的山坡向上爬。

    同样这载着五个人的马车也沿着崎岖的山路费力的爬着,它中途停下了两次,第二次停下是在岩层旁边,前面没有路了,五个人只好下车走完最后几码凌乱不堪的道路到了山顶,在那里她们看到了绞刑架,上面系着五条绞索,有个带着黑色尖帽的刽子手站在台上,旁边站着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牧师,他的手里拿着一本圣经,他正用悲悯的眼神看着她们。

    有人给女人们带上了兜帽,这样可以遮住她们的眼睛,只是这样以来她们爬上绞刑架的梯子时难免有些蹒跚,台上的牧师提醒她们小心台阶,就像他平时在礼拜堂门口提醒信徒们时所说的。

    等她们齐齐站好,刽子手将绳套系在她们的脖子上,诺伊斯神父为她们念诵经文,念完后他对“女巫”们说“你们是女巫,做了非常邪恶的事,现在你们还有什么想要忏悔的?”

    “你是个骗子!!”莎拉·古德嘶声大喊道“要说我是个女巫,倒不如说你也是个巫师!如果你取走了我的性命,上帝会让你饮血!”

    台下围观的人群被她可怕的诅咒吓得纷纷退散,这时刽子手拉动了把手,囚犯们脚下的木板移开了,这个过程非常快,人会因为自重产生向下的拉力,而绞索则往上拉扯,人的颈椎是很脆弱的,与其说这种绞刑是被绞死的,不如说是颈椎骨折或脱位,造成脑部失去供血,犯人会在瞬间失去知觉,基本上感觉不到痛苦。

    不过这需要非常专业的操作,普通人自己在家里自缢身亡的过程缓慢而痛苦,呼吸道勒紧了不回让人立刻脑缺氧,血液循环仍在进行。

    这种自缢有时候及时还能救回来,专业人士执行的绞刑几乎很少有能活下来的,在那个酷热的夏天,女巫们的尸体在青天白日之下被示众了一阵,很快就被放下来,然后被扔到了山上的岩石堆里掩埋了。

    一开始她们确实还在那儿,后来不知所踪,不过没人认为她们复活了。

    第一次毕肖普的死刑让折磨和指控暂停了一阵,第二次死刑却相反,人们在街上遇到幽灵,看着他们的飞过。

    7月20日也就是行刑第二天,牧师的妻子伊丽莎白·帕里斯开始第一次痉挛。

    那是一个礼拜日,帕里斯牧师去布道了,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他的妻子倒在了地上和外甥女一样痉挛,他立刻去找哈桑和科温法官。

    上一批女巫被绞死,新的一群女巫又来了,她们对自己的堕落供认不讳,还交代了很多耸人听闻的阴谋,他们花了三天时间才从众多阴谋中找到了一个可能的线索,有一个叫老安·福斯特的女人,她声称是从安多弗骑着木杆飞过来的,同时她还展露了自己的印记——一个反写的c。

    法官立刻派诺伊斯牧师去安多弗调查。

    在1692年的极寒天气中安多弗受灾是最严重的,当调查队到达了安多弗后,很多人指控是女巫引发了气候异常。

    其中有一个强壮魁梧的十八岁年轻人理查德,他长得很壮实,在人群中引人注目,但他却拧着一条手帕,羞惭得说道“有时候魔鬼会扰乱我的心神,让我不由自主得伤害牧师的妻子。”

    “你怎么会为魔鬼工作?”诺伊斯问道。

    “一定是我妈妈的错。”年轻人说“她不仅和安·福斯特同骑着一根杆子飞到了塞勒姆,还把我变成了巫师,即便她被关进监狱里她还是化身为猫,近期还来看望我,她跟我说魔鬼曾向她许诺,她会是地狱里的皇后。”

    “她叫什么名字?”诺伊斯问。

    “玛莎·卡里尔,求你,我不愿意成为巫师,是她逼我的。”理查德·卡里尔哀求道。

    “你是否还有别的同谋?”诺伊斯问。

    “我的弟弟,他参加了妈妈给他安排的恶魔洗礼。”理查德说“他们将他浸在我们家和福斯特家的河里,在河流和池塘里举行撒旦洗礼是我们这儿巫师的风俗。”

    “大概有多少人参加?”诺伊斯问。

    “80人左右。”理查德回答。

    诺伊斯顿了一下问“你知道你们这个村一共只有600人吗?”

    “是的,我知道,我们这个村子被撒旦控制了,你看我们这儿的天气。”那个年轻人痛苦的说“上帝啊,请救救我们。”

第二百零五章 地狱皇后(二十)

    如果说塞勒姆打破了人们对田园牧歌爱情的幻想,那么安多弗则比塞勒姆更加绝望。

    这倒不是说安多弗经历了一场天灾,而是这只有600人的小村落比塞勒姆这个有8000人的镇还要死气沉沉,不论怎么说塞勒姆也曾经和波士顿一较高下,差点成为马萨诸塞的首府。

    “猎巫”好玩的地方就在于反抗,不论是她们在法庭上拼命为自己狡辩,又或者是试图逃跑,那种哭哭啼啼,被丈夫、儿子、兄长揪着来认罪的“女巫”看着不但不让调查者们觉得厌恶、痛恨、恐惧,反而让人觉得怜悯。

    她们就像是荒野里的羔羊,当时的印第安人已经被和狼、魔鬼混为一谈。魔鬼总是在荒野上出现的,摩西带着以色列人流浪以及耶稣在荒野旅行时就遇到过,男性指控她们与印第安人睡觉。仆人会指控女主人,但女主人不会指控仆人,妻子不会指控丈夫,但丈夫不会提出诽谤诉讼维护妻子。这些女人们要忍受长时间的站立、不睡觉和被无情质问的痛苦,更何况坚持清白就等于证明自己罪大恶极,所以安多弗的女巫们承认得特别快,很多人不知道自己该信什么,其他人开始相信别人告诉他们的一切。

    有一个在小学担任校长的兄长,他有的是办法让孩子说实话,他警告妹妹不要说谎,她就是一个女巫,女孩恳求着说“好哥哥,不要这样说,如果我承认了才是说谎,我该如何向上帝交代?”但她的哥哥依旧不为所动,坚称她与撒旦同谋,他不能眼睁睁得看着那么多好人被她蒙蔽,她不承认终将被绞死,最后女孩受不了在精神上的折磨,以至于她告诉执法官尽快把她送到监狱里去。

    也许对这些农民来说女人的价值与母牛或者家具差不多,再不然就是原罪的化身,需要严加管教,这些女孩的口供通常都是“我一直是个不听话的——”,然后又听话得把别人跟她说的一切重复了,一开始科顿·马瑟听说安多弗出现了那么多巫师还很诧异,专门跑来看了一次,后来他也受不了这些村民,开始调查理查德·卡里尔所说的恶魔洗礼的地点了。

    大约在17世纪中叶,清教徒中独立出了一个宗派,因施洗方式全身浸入水中而得名浸礼宗,他们反对婴儿受洗,坚持成年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浸礼。除了洗礼之外,这个宗派没有任何礼仪规定,包括圣餐礼。牧师由会众聘任,不设执事,在教义和礼仪上非常自由化,并且最关键的是无须神职人员和教会为中介,信徒们就能直接感觉到与上帝的联系,这一点是与清教徒一样的。

    原本的目的是为了反对神甫集团的专横、腐败和繁文缛节,追求在上帝面前简单、实在、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后来就发生变质了。清教徒们很快发现人们难以接受彻底的神恩说,如果个人得救赎与否都由不得个人自己,与个人努力做好事坏事无关,那总可以找一些征兆和迹象。这份工作以前是牧师干的,比如赎罪券这个东西,牧师有解释权,是以前的圣徒的功德积累下来,他们自己被救赎后用不完,可以卖给买赎罪券的罪人供他们赎罪。

    清教徒觉得成功是自己挣来的,成功就是神恩,就和圣徒们所行的事差不多,当时的职业一次不是“job”,而是“calling”,类似使命召唤,在征兵广告上经常看到这个词,它是具有一定宗教含义的,代表上帝安排的任务。成为富翁是上帝的安排,成为将军也是上帝的安排,破产不是上帝的安排,打败仗当俘虏不是上帝的安排,这个时候信徒不该怨天尤人,而是寻找别的“calling”,破产的可以去当军人,被俘虏的军人可以自称是商人,与印第安人做毛皮生意,只要他能埋首其中,就是这个人已经被选中得救赎的征兆了。

    世界是我们的修道院,尘世里的工作是我们的修道方式,是上帝安排的任务。

    天职会让财富增值,如果有人问何能晓得神在他身上的旨意,答案看神赐予他的产业便可得知了。

    这就形成了一种霸权,轻蔑落败者,仰慕胜出者。不过那时候还没有形成精英主义,也没有将有钱就有道德等同,否则贾尔斯·科里和菲利普·英格里希也不会因为劣迹斑斑而被指控,并且无人像为丽贝卡·纳斯一样为他们求情了。

    精英阶层的特征有一种傲慢,觉得自己比贵族多元开化,却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安多弗村这样的人存在。大专学历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很低了,小学老师不该是甜美的女老师么?

    事实上21世纪依旧在某些地方存在清教徒,他们会在成年后离开村子一年,决定是离开父母在美国大众社会生活,又或者重新回村子生活,在这一年里他们会过得很放纵,但他们绝大多数都会选择回村子里去,作为清教徒时他们出行依旧靠马车,仿佛他们依旧生活在300多年前。

    精英们离开了“电”,几乎就如同进入了丛林里,如果后面再跟着一个拿着猎枪追捕他们的人,那就可以拍一部惊悚片了。

    更糟糕的是那些人是他们的邻居,因为对未来的不确定,很多底层人开始相信占卜、巫毒,就和几百年前的清教徒相信占卜,来找他们所谓的“征兆”,安多弗这个小村子里连个占卜师都没有,他们要共享塞勒姆的占卜师。

    照道理那些给人看手相的应该首先被当作女巫抓起来,塞勒姆女巫审判的特点却是供述,莎拉·古德和布里奇特·毕肖普是一看就是“女巫”的类型,莎拉·古德供出了奥斯本,奥斯本又把别人供出来,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现在恶魔干脆直接开起了派对,他以一个戴着高冠帽男人的形象出现在安多弗的一个果园里。

    他在那里接见了兄弟俩,以前安德鲁说话时结巴,见了魔鬼后说话就顺畅了,在两个月前,当塞勒姆的牛奶发酵成黄油,村民播种玉米时,大批女巫降落在帕里斯家的草坪上,她们最远的是从康涅狄格来的。

    草坪上放着一张大桌子和椅子,魔鬼坐在圣餐桌的一头,丽贝卡·纳斯和伊丽莎白·普洛克特一边念咒,一边分发红色的面包和血酒,当时阿比盖尔·霍布斯母女也在场,丽贝卡让她们相信她们喝的是血,却比葡萄酒更甘美,被选为“地狱皇后”的玛莎·卡里尔也在负责倒酒,很显然如果司酒代表着皇后,那么皇后候选人就不只一个了。

    至于面包则红得像生肉,而且量不多,不是每个人都分到了,玛丽·莱西的外祖母安·福斯特就没分到,幸好她自己带了吃的。

    理查德·卡里尔的弟弟安德鲁·卡里尔喝了酒,却没有吃东西,并且因为坐太远,听不到魔王主持的圣礼时说了些什么。

    后来魔鬼拿出了一本书,众人有的用血,有的用手指,有的用木棍和笔,还有个人在白色树皮上写了自己的名字。

    魔鬼答应了理查德要给他新的衣服和马,用土地和房屋来诱惑安德鲁,它替一个为一大家子人生计忙碌的农民偿还了债务,还给一个安多弗木匠民兵上尉的位置。

    而这些许诺的条件是帮助他推翻教会,并且取消审判日,去除耻辱感和罪恶感,让众生平等,玛莎·卡里尔则吹嘘自己会像个牧师一样打理地下的一切。

    卡里尔兄弟供出了懊悔的证词后两天,约翰·普洛克特开口要了一些纸,作为第一个被逮捕的男人,他自四月底就被关在波士顿监狱了,后来他的家人几乎全部被捕入狱。

    在铁窗里他写了一封请愿书,之前他也曾作为嫌疑人出庭作证过,但这并不能让他从被告变成原告。

    法庭书记说卡里尔兄弟被押解出去时手被捆了一会儿,不过约翰·普洛克特看到的却不只如此,一开始安德鲁·卡里尔不想承认任何事,直到五花大绑被倒掉起来,以至于鼻血喷出后他才开始招供。

    如果不是有官员干涉,这种酷刑会持续一整夜,关键是普洛克特的儿子也被倒掉起来了,所以他要来了信后,写给了波士顿五名有名的牧师,包括科顿·马瑟的父亲英格索尔·马瑟和塞缪尔·康拉德,他认为有同情心的人。

    他在信上说一场可怕的司法不公正将要发生,他不只是为自己发声,也是为他的狱友们发声,他们全部都是无辜的。在踏入法庭前,嫌疑人们已经被定有罪,他们的产业大多也都不复存在。在约翰·普洛克特被捕后,乔治·科温突袭了他家十五英亩的农场,贩卖和屠杀了牛群,没收了普洛克特的财产,没给他家里年幼的11个孩子留下一丁点食物。

    普洛克特没有像卡里那样怒斥法庭,也没有像奥尔登那么激烈反驳指控,也没有中伤那些女孩们,他请求牧师们,要么指派别的法官,要么减少偏见,塞勒姆法庭上的人和治安官一样残忍,能不能多派点牧师来,他要求的只是一场公平的审判。

    英格兰很早就撤销宗教审判所了,可能普洛克特没听说过神判裁决以及“钻水”法,才想出让牧师来当审判长的主意。

    他的审判是8月2日进行,8月1日的那天上午,牧师们在哈佛大学的图书馆二楼集会,讨论关于塞勒姆审判的话题,他们认为可能有人被无辜牵连了,这些牧师里包括普洛克特写信诉求的三位。

    在民事司法中,无罪之人很少受到法院审判,而牧师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为某些人免罪,只要他们努力确保某些案子不会走到开庭审理那一步就可以了。马萨诸塞有巫师不假,但斯托顿的法庭太冷酷,居然一个缓刑都没有,这使得犯人不计后果得越狱,在塞勒姆法官下令逮捕安多弗嫌疑人的两天后,卡里船长的妻子竟然挣脱了她那副八磅重的枷锁,嫌疑人菲利普·英格里希和他的妻子也逃得无影无踪,还有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科尔森的16岁女孩,当法庭发出逮捕令时她已经不见了踪影,据说她已经逃到了波士顿,治安官和一个手下正在到处找她。

    他们带着狗,这根本不像是在抓捕犯人,而是在猎捕动物。

    协助英格里希夫妇逃跑的穆迪牧师也在会场,不过他不能有任何异常表现,牧师也不是安全的,伯勒斯就是例子。

    伊丽莎白·科尔森就像是个鲜嫩多汁的猎物,猎巫,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巫,能激起人类的嗜血本能,她要是老一点、丑一点,也许治安官们就会去追别的巫师了。

    可惜马萨诸塞没有多少森林了,否则跑到森林里可能还会安全点。

    如果没有一个权威宣布他是上帝差遣来的,并且他颁布的法律也是来自上帝,那么其他人就没有服从的义务,这是利维坦中关于基督教国家体系的描述。

    有那么一个牧师,道貌岸然得告诉那些祭坛下,坐在长椅上的信徒们说:我们生来就是平等的。

    还有那么一个牧师,他告诉也告诉长椅上的信徒们:我们生来并非平等的,死去时也不会如此,那么我们为什么在活着的过程中要假装平等呢?

    这两个牧师谁看起来更像是恶魔假装的?

    如果说在帕里斯牧师家后院集会的那个是魔鬼,他说众生平等,那个说“我们生来并非平等的,死去时也不会如此,那么我们为什么在活着的过程中要假装平等呢?”就是真正的牧师了,这点追求平等的人能接受么?

    如果后院集会的不是魔鬼,为什么治安法官又要借着巫术审判搜刮别人的财富呢?

    法官代表的权威,权威不公正,其他人就没有服从的义务,越狱和拒捕的人就出现了。

    在拒捕的过程中难免要用到暴力,一个柔弱的女孩儿面对两个大男人和一条狗,她又不是真正的巫师,持枪是她唯一的保障。

    好吧,她不该拒捕,该服从治安官,然后上那个不公正的法庭,接受“民事案件”的处罚被绞死,她犯了什么罪,居然身为未成年人被小安·帕特南那伙人指控为女巫?

    如果只是小女孩之间的拌嘴是不是太狠了点,要至人于死地?

    是谁给她们那么大的权力?

    总不能所有人都吃了被麦角菌污染的面包吧。

第二百零六章 地狱皇后(二十一)

    1630年当艾萨克·阿勒顿从普利茅斯的皮毛销售公司辞职时,他给其他人留下了一个财务上的烂摊子。

    这位最初登上“五月花号”的乘客,也是第五个在《五月花号公约》上签字的人并没有把销售皮毛的收益用在偿还及承担殖民地的开销上,反而选择了一条满足私利的路。

    他给承包商供货时抽取高价,不仅做假账,还有一些说不清的人跟开销,皮毛销售获得的利润几乎被他挥霍一空,承包商拖欠的债务却翻了一倍还多,整个殖民地的人都被他蒙在鼓里。

    阿勒顿离开后承包商们雇佣了新会计来监督每一笔生意上的开销,他们迫切希望自己的运气有所改善,因为法国人在北方的入侵及西南方向的荷兰人机的竞争切断了他们持续获得优质海狸皮的途径。

    摩西十诫第六条中规定了不可杀人,更何况是为了河狸杀人,不过要是人们知道皮草贸易带来的利润有多高,那些谴责的人或许就不那么想了。一个人用13加仑的玉米种子,成本是6先令8便士,他用收获后的庄稼从印第安人手里换来了价值327英镑的河狸皮毛,利润率接近1000%。

    英国商人们可以在交易点用欧洲很常见的商品,诸如布料、水壶、珠子、镜子、斧头、锅等换取在欧洲价值很高的皮草,而法国人为了与英国人抢货源,吸引印第安人,则用火药和枪,并且愿意长途跋涉去寻找皮毛。

    有时候法国人会和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甚至通婚,简而言之就像是他们同属一个民族,这让法国人比英国人更赢得印第安人的钟爱,很多英国人担心继续秉持着相反的观念会被挤出这项交易。

    当然法国人也不是没干过坏事,他们在向印第安人送礼的时候会带很多酒,印第安人对酒从来都是来者不拒。

    他们喝酒就是为了喝醉,一开始他们认为饮酒是一种可以达到更高的精神层次的潜在途径,相当于“仪式性得激发一种恍惚的状态,一次追寻幻象或者是探索精神力量的外部来源”,是对超自然力量的追求。后来随着毛皮贸易规模日渐增加,越来越多的印第安人不再是为了寻找什么超自然力量酗酒了,为了避免他们伤害自己,他们的妻子会将屋里的枪支、带尖头的长矛、弓箭、斧头、甚至是挂在他们脖子上的小刀都拿走,然后她们会带着孩子一起躲在很远的森林里,这时男人们可以开始享受美好的饮酒时光了,结果很可能是斗殴、受伤甚至是闹出人命。

    并非所有印第安人都意识不到酒精带来的危害,为了避免灾祸,他们希望欧洲人停止向勇士们出售烈酒。

    不过这样的请求没有任何作用,烈酒成了皮毛贸易中的完美交易品,它们价格低廉、便于运输,而且喝醉后的印第安人更容易接受对欧洲交易者有利的条件。借贷和以土地交换的现象成了交换过程的一部分。在冬季猎杀季开始前,皮毛交易者会向印第安人预付大量的货物,条件是猎杀季结束后以皮毛的形式偿还。为了确保债务能够偿还,皮毛交易者会要求印第安人将土地作为抵押。虽然很多欠债的印第安人最后会拒绝承认这样的交易,并且与其他的毛皮交易者再建立借贷关系,但也有一些印第安人真的交付了自己的土地。

    荷兰人则一开始就没打算在北美殖民,他们只是设立了一些交易点,英国人则砍伐树木,破坏了皮毛动物的栖息地。原本就因为过度捕猎让当地的皮毛动物变得稀少,环境被破坏就更难恢复了,印第安人这时已经很依赖欧洲的商品了,为了换取这些东西,他们不得不到更加人迹罕至的森林,甚至是向西运动。而欧洲人则用酒来招待印第安人,哄骗他们用皮子来换酒,等印第安人把酒喝光后债务依旧存在,然后又会进入那个循环里,很多欠债的印第安人最后会拒绝承认这样的交易,并且与其他的毛皮交易者再建立借贷关系,但也有一些印第安人真的交付了自己的土地。还是那样,荷兰人一开始没打算在北美殖民,法国人比较会讨印第安人喜欢,喜欢用“阴谋诡计”的英国人与印第安人逐渐起了敌对关系,英国人也很少有能和荷兰“森林走私者”一样深入印第安人的部落交易的,这导致了普利茅斯的英国人遭受北部的法国人和西南部新英格兰同乡的双重挤压,许多流往普利茅斯毛皮交易点的货物到了新英格兰。

    当普利茅斯在皮毛的运气耗尽时,新英格兰其他地方的皮毛交易却因为市场需求而越发旺盛,殖民地人口的增加让本地人对河狸皮帽子的需求增加了,在欧洲穿戴皮毛依旧是区别社会阶级的重要标志。因为新英格兰的禁奢法,穿戴丝绸是丈夫收入200磅以上女人的特权,普通女人是不可以穿的,但是皮草却不在限制范围内,不论男女其实都有对新衣服的渴望,这也导致了皮草的供不应求,最终导致新英格兰1634年又颁布法律禁止购买和佩戴河狸皮帽子。

    也有人用枪支和火药进行固定交换物的,这不仅改变了印第安人捕猎的方式,还成了决定部落间权力平衡的关键因素。一个印第安勇士可以做到顶着一个木桶,就可以在水里潜泳45分钟,很多皮草交易点是沿着河流分布的。

    约翰·奥尔登早在1634年的时候就有被捕的经历了,当时他是普利茅斯的治安官,同时也是船长兼商人,常在普利茅斯和波士顿来往。在那一年4月,一个名叫约翰·霍金的来自皮斯卡塔韦的英国定居者与几个人一起驾船沿肯纳贝克河向上航行,打算越过普利茅斯的交易点,在印第安人顺流而下抵达那里前买走他们的皮子。

    当霍金遇到了那伙印第安人时,交易领头人约翰·豪兰告诉他这个区域所有的皮毛都属于普利茅斯殖民地,并要求霍金和他的通行者和平得离开,双方起了争执。

    是约翰·霍金先掏出的手枪,他用它抵住了豪兰一个名叫摩西·塔尔博特手下的太阳穴,豪兰大喊“别开枪,要开枪也是朝我来,塔尔博特只是执行我的命令。”

    可是霍金却无视了豪兰,开枪打死了塔尔博特,就在霍金打算再开枪的时候,一个塔尔博特的朋友开枪打死了霍金,失去了领袖的霍金手下迅速返航了,他们回到了皮斯卡塔韦定居点后就把霍金描述成了被害者,而不是挑起冲突的一方,还说他是“平白无故”被杀死的,这样的故事引起了马萨诸塞湾人民的狂怒,霍金的一位亲属要求总督温斯洛普将凶手绳之以法。

    温斯洛普没有逮捕豪兰等相关人士,反而把案发时人在波士顿肯纳贝克河交易的约翰·奥尔登给逮捕了,虽然他没牵扯进开枪事件中,谁让他是普利茅斯的治安官,他有义务接受问询说明情况。

    普利茅斯人为“邻居”的所作所为怒不可遏,马萨诸塞湾对普利茅斯根本没有管辖权,却囚禁了他们群体中的一员,还强迫他出庭作证。

    在3年前刚接手普利茅斯毛皮贸易的斯坦迪什曾试图说服马萨诸塞湾的殖民地支持他们组织一次攻击法国人的行动,夺回佩罗布斯科特河交易点。

    马萨诸塞的定居者们认可普利茅斯人采取报复的行动,但他们不提供任何帮助,普利茅斯人要打法国人也要靠他们自己。

    那次出征是个彻底的灾难,法国人能修坚固的壁垒,负责指挥的格林(mr.girling)抛弃了大家商定好的策略,即和法国人谈判并动员他们放下武器,避免全副武装的对手硬碰硬。本来法国人能占领定居点也是因为他们的船漏水了,很偶然靠岸,而负责守卫的英国人因为去普利茅斯补给去了,交易点空虚无人,他们才兵不血刃占领了这个交易点的。

    格林却像发了疯一样隔着老远就开炮,这颗炮弹射到法国人的工事上时一点用处都没有,等他的船开到射程足够的地方时炮弹没有了,格林倒转头让斯坦迪什去找更多的炮弹和火药,好继续发动进攻。

    斯坦迪什给格林找来了弹药,然后将格林船上的河狸皮带走回普利茅斯了,格林的进攻计划也没有获得成效,所以他也没有再骚扰法国人,也没有去普利茅斯索要酬劳。

    斯坦迪什再次试图说服马萨诸塞湾的殖民地支持他们组织,因为1630年的特殊原因,马萨诸塞州获得了皇室授予的一年特许证,允许他们做毛皮贸易,马萨诸塞人也尝到了做毛皮贸易的好处。见了血的狼怎么可能让他们把肉吐出来,新英格兰也希望自己也能分享这份“成功的神恩”,马萨诸塞湾的总督约翰·温斯洛普带着浓浓的商业嫉妒抱怨着说普利茅斯占据了新英格兰所有主要交易点,也就是肯纳贝克河、佩诺布斯科特河、纳拉甘西特和康涅狄格,因此如果马萨诸塞湾殖民地能遇到一个能够比普利茅斯先找到皮毛货源的机会,他们一定不会放过。

    实际上普利茅斯定居者刚被赶出佩诺布斯科特河定居地,马萨诸塞湾立刻与法国人做起了生意,这样的行为招来了普利茅斯人的强烈谴责。

    佩诺布斯科特枪击案已经不是一次因为缅因毛皮贸易产生的摩擦,当斯坦迪什向马萨诸塞总督承诺将出庭应诉的前提下释放约翰·奥尔登的时候,皮斯卡塔韦的所有者塞伊爵士和布鲁克爵士也个给了当时的普利茅斯总督托马斯·普林斯送来了一封通知“因为霍金的死,我们完全有理由派遣一艘军舰去把你们在肯纳贝克河上的房屋夷为平地,不过我们更希望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召集普利茅斯、马萨诸塞湾和皮斯卡塔韦定居点的代表共同审理这个案件”。

    然而到了集会当天,皮斯卡塔韦没有派遣代表,所以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湾的官员们对“一系列事件”进行了彻底的辩论,最终的结论是霍金侵犯了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权利,应当为这次致命的争执承担责任,他的斯虽然令人遗憾,但杀人者的行为是可以原谅的。

    霍金时间和法国人占领佩诺布斯科特河交易点这件事进一步刺激了马萨诸塞湾人对于缅因进行毛皮贸易的兴趣,也凸显了普利茅斯殖民地在保护自己本地区利益的弱势和无能,最后的结果是马萨诸塞湾联通其他沿海地区的英国交易者将普利茅斯皮毛贸易者挤出了市场,到了30年代末缅因已经没有普利茅斯交易者了。

    20年代晚期,新阿姆斯特丹与普利茅斯还维持着谨慎的友好关系时,荷兰人曾经对英国提过一个美好的地方康涅狄洛河谷,那里是瓦西那卡特人的领地,他们向马萨诸塞和普利茅斯的人同时提出了邀约,如果英国人在康涅狄洛河谷定居,瓦西那卡特人愿意与他们进行皮毛交易,作为回报,定居者要与他们一起对抗佩科特人。

    马萨诸塞人拒绝了着邀请,普利茅斯人却动了心,尤其是他们最近得知阿勒顿背叛了他们的信任,所以迫切得想要扩大皮毛贸易的规模。1632年时普利茅斯人派遣前总督温斯洛普视察,他回来后汇报那是个好地方,从那以后普利茅斯人在那里进行了一系列皮毛交易尝试。

    无论荷兰人一开始出于何种目的让普利茅斯人在那里定居的,1633年时荷兰人已经将这个河谷视为自己的后院,将英国人当作潜在入侵者。

    17世纪是荷兰的世纪,英国还没有取得海上霸主的位置,当温斯洛普乘坐“海湾恩宠号”军舰前往阿姆斯特丹,拿着英国国王的特许状给荷兰人看时,即英国国王已经将康涅狄洛河及附近的地区授予了英国子民,荷兰人应当停止在这里修任何设施。

    荷兰总督客气得把温斯洛普和他的军舰送走了,等他们回到波士顿后没两天,温斯洛普就收到了一封荷兰总督的信,建议马萨诸塞和普利茅斯争议留给英国国王和荷兰议会协商双方边界的事,而那个地方正巧就是40多年后菲利普王战争的主战场,康涅狄洛河的一条小溪被血染成了红色,还得了个“血溪”的名字。

    1692年塞勒姆巫术审判,约翰·奥尔登又被捕了,这一次他被指控在战争期间贩卖军火,把自己的事业置于公共事务之上。

    普利茅斯和马萨诸塞都是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子民,菲利普王战争结束时酋长梅塔科米特,也就是菲利普王的脑袋还在普利茅斯示众了一段时间,普利茅斯人也出力了的。约翰·奥尔登从未去过塞勒姆,对他的巫术指控是一个女孩声称他的幽灵用剑伤害了他们,就连荷兰人也觉得这太滑稽了。牧师乔治·伯勒斯被阿比盖尔·霍布斯的继母蒂丽弗伦指控,伯勒斯是卡斯科湾的重要人物,如果不是马萨诸塞撤兵,卡斯科不会付之一炬,另外还有约克县被掳走的平民,正是因为奥尔登有与瓦巴纳基人交易的经历,瓦巴纳基人才同意与他谈换俘虏的事,是那些俘虏自己不愿意回马萨诸塞的,谣言却传成了他宁愿做武器交易也不愿赎回俘虏。

    在普通的新英格兰人眼中印第安人是魔鬼、野蛮人、剥皮者,谁愿意与他们为伍呢?

    和往常一样,社会在动荡时具有弹性,菲利普王战争中印第安人突袭毁灭市镇时是女人在河对岸筑起了堡垒,保护波士顿。当一个印第安人出现在门口时,敏锐的多尔切斯特女仆已经把孩子们藏在铜釜下,随后把一铲铲燃烧着的煤块砸到他的脸上。当印第安人掠夺者当着汉娜·达斯丁的面杀害了她的新生儿时,她随后用印第安战斧砍死了他们,逃跑时还剥了他们的头皮,至少科顿·马瑟说她那么做了。

    在1692年4月22日,蒂丽芙伦斯说一个黑衣的幽灵已经降临到了村落中,他谋杀了几个女人,其中包括罗森神父的孩子和妻子,以及一些边防士兵,还对帕里斯的外甥女施展了魔咒。

    小安·帕特南则说牧师有可能是巫师,因为他会变形,却从不变性,而且此人可能不只是一个巫师,他居于女巫之上,4月30日法庭就发出逮捕令逮捕了乔治·伯勒斯。

    根据5月安多弗参加了恶魔集会的女巫们供述,魔鬼允诺在他统治的世界里给伯勒斯一个王位,帕特南家的仆人莫西·刘易斯则引用了《马太福音》的变体故事:伯勒斯带她上了一座高山,许诺给她脚下“辽阔且壮丽的王国”。其他人则反驳,那是伯纳斯夸大了自己的等级,他只是比普通的巫师高级一点。

    其实波士顿也有执行死刑的法庭,像塞勒姆这种地方法庭不具有执行死刑的资格,但因为嫌犯太多,波士顿也不是个和平的地方,巫术案的审讯才改在了镇公所,那是一幢座落在露天广场的两层砖石建筑。

    1692年7月6日斯托顿与几名同僚一起去了坎布里奇,庆贺哈佛学院的学位授予典礼,那是一个喧闹雀跃的平民节日,到处都是小贩和宴席,桌上放着鲑鱼、剌山柑、橙子和酒,毕业生们终于不用守那三加仑酒的限制了,可以尽情得喝酒。

    那天上午英克里斯·马瑟给六个年轻男子授予了学位,他们的父亲骄傲得为他们祝贺,只有一个毕业生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祝贺,那便是约翰·奥尔登的儿子,他的父亲正因为巫术指控关在监狱里,哥哥则被印第安人俘虏,现在生死未知,别人的欢笑承托出他的狼狈,反正这个毕业礼他一点都不高兴。

    然而出来喘口气的法官们没高兴多久,一个治安官急忙跑了过来,在斯托顿的耳边说了什么,老法官脸上的笑容很快凝固了。

    一直观察着他们的小奥尔登跟着他们离开了自己的位置,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偷听,尽管斯托顿的声音压得很低,他还是听到了,在距离塞勒姆六十英里,有一个叫格罗斯特的地方,当地有个叫兰卡斯特的男人,他回到家看到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倒在血泊中,她们都是被斧头砍死的。

    夜袭如同瘟疫一般在镇上蔓延开来,好几个夜里打斗的声音传到了附近驻军的军营里,很快十几名男子现身,他们一会儿打扮成法国人,一会儿打扮成印第安人,有时说英语有时说外国话,他们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当地驻军期望能派擅长追踪民兵或者的调查员增援。

    斯托顿脾气火爆,气场强大,以此震慑了不少犯人,不过他现在要面对的敌人却不是靠气场就能唬住的。

    穿着毕业生长袍的小奥尔登满面笑容地走了,他很快融入人群中,和其他哈佛毕业生一样享受属于他的毕业庆典。

第二百零七章 地狱皇后(二十二)

    相比起格洛斯特,安多弗更靠近马萨诸塞的边境,如果要被印第安人袭击,那也是安多弗几率更大。

    那个只有600人的小村庄已经快要分裂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巫术指控和天灾,而在于村民和印第安人的态度,有人觉得该和他们和平相处,和其他贸易点一样做毛皮生意,让村子繁荣起来,有人则觉得该将那些魔鬼驱赶走,印第安人经常在郊外劫掠。

    就像那个小学校长的妹妹,她宁可去监狱也不想再接受哥哥强加给她的精神折磨。

    这世上有很多人觉得精神折磨根本不算什么,身体的折磨才是恐怖的,地狱里描写的也多是罪人受刑的场面。

    这就是人类选择结束巫术指控,并且将神一起抛弃的原因,只要把那些超自然力量从思维里排除出去,就不用去思辨那些不受欢迎和让人恼火的事。如果仍有巫术迫害发生,它们就应当被视为暴行,因此伏地魔才会说否认魔法对麻瓜来说是重要的。

    他的父亲老汤姆·里德尔有个女朋友,这对有钱的年轻人骑着马在小镇上闲逛,看到了冈特家“让人扫兴”的房子。

    这对漂亮的、年轻的先生小姐不知道贫富差距让一部分人没有能力修那么好的房子,希望每个地方都如同伦敦一样干净又漂亮,或者至少是砖头和石头造的,冈特家那种木屋早就该拆了。但就算是木头房子那也是能遮风挡雨的地方。

    冈特家也曾经风光过,后来因为花钱不知节制而败落至此,如果老汤姆和他的女友也是这种人,迟早他们也要从豪华的家里搬出来,住进那样的房子里。

    不过更糟糕的是投资失败,那是一瞬间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辛苦努力全部化为泡影。如果父辈积累的财富够多,那么挥霍也要很久才能用完。父辈才需要成立信托这种东西,避免儿孙因为处理不当最后流落街头,甚至无家可归。

    他们不适合去塞勒姆以及安多弗那样的地方,如果他们像帕里斯听了罗森的一面之词去了,想要给塞勒姆一点改变,反而会让自己也陷入地狱里去。

    选择快乐和真实的人所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们活在一个世界里,却像是活在平行的世界,新大陆为了皮草贸易变成这样了,蓬皮杜夫人却只在乎一张皮草穿在身上有多好看。

    这就是所谓的没有共同语言。

    孔子论语中有云,道不同不相为谋,不是一条路上的人走不到一起去的,志同道合的人总会慢慢走到一起。

    因为路易十四废除南特赦令,导致很多胡格洛派的工匠离开法国,前往英国,英国制造的工艺品要比法国要好一些,而这些工匠成了英国工业革命的基础,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的差距也由此拉大了。

    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带来的光辉掩盖了缺点,陷入光环效应中的人只看得到好的一面,看不到差的一面,甚至别人说说都不行。

    劝导也要有人听才有用,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人身上循循善诱不如喝一杯好茶看一本好书,又或者眺望一下远处的风景,只要身边有爱你的人,这种隐居的生活过着其实并不寂寞。

    从战争结束到那个傍晚,6年时间过得很快,仿佛一眨眼就过了。

    如果那天西弗勒斯没有出去喝酒打架的话,他回到家里看到的也不是那样的场面了。

    20年前他进入位于戈德里克山谷的波特家别墅时能感觉到,那是别人的家,而那所北方农民留下的木屋则是他自己的家。

    所有他辛苦创立的一切都毁了。

    他的妻子,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

    好在她还有呼吸,这是她能救回来的征兆。

    他将她救了回来,却为了保持她的那份天真和善良,没有告诉她很多事。

    其中包括白巫师有意无意培养的亲麻瓜倾向,关于塞勒姆的历史是不会出现在任何一个魔法学校的课本上的,学校里的课程只是基础教育,丽痕书店那么大,又不只是卖教科书和罗哈特的故事。

    它就在那儿放着,等着人去读它,书名就叫《1692塞勒姆》,只是在学校图书馆里也找不到这本书就是人为的了,一如卢修斯·马尔福想把某些书放在霍格沃茨的书架上,那不是他一个校董能控制的。

    她和哈利·波特一样被蒙蔽了,那个老傻瓜为了更大的利益,不去追究害他家破人亡的麻瓜小孩的责任,他的父亲为了给女儿复仇而入狱,他的妈妈也在照顾阿里安娜时死了。

    那么大的仇他都能放下,只是因为他看到了更远的场景,如果格林德沃率领巫师们统治世界,将这个世界弄得癫狂又混乱,麻瓜们就更有理由推卸责任了。

    和麻瓜相处不需要带着那么大的戾气,麻瓜之中也有好人存在,他们就像夜空之中的星星一样默默发着光。世界没人们想象中那么美好,却也没糟糕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只要人愿意去改变奇迹总会发生的。

    就像马歇尔计划的那些哈佛毕业生,他们是抱着拯救欧洲的目的去那个被战火蹂躏后的旧大陆的,虽然那些年轻人被肮脏地利用了。

    虽然很多西方国家都想重现罗马,但就像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不罗马、也不帝国一样,美利坚合众国也不可以和罗马相提并论。

    罗马人没有文化认同可用,本身它的文明就是吞并希腊所来的,除了军事之外它根本没有任何文化理论基础。美国向外输出文化和价值观,让别人认同美式文化,这就和罗马人大相径庭了。

    罗马人以利益诱惑盟友,以公民权来划分盟友的等级,也就是说在这个联盟中大家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同盟友间不能进行贸易和通婚,以此保证各等级盟友不会结盟,一起对付罗马帝国。

    盟约不同导致大家利益很难一致,盟友国也不可能联合起来,即便联合起来也要面临战略要地和交通要道上的罗马殖民地,当他们想办法拔除这些眼中钉时,罗马的援军已经通过修好的大道赶到了。罗马人修建大道的目的是军事,不是为了满足部分人“条条大路通罗马,出生就在罗马”的虚荣心。

    弃婴场的弃婴都是不够强壮的,这些强壮的孩子将来要面临当军人的问题,罗马首先被肯定的是军事实力,这种实力不是靠先进的武器获得的,而是靠人。当罗马人失去了那种精神,如同罗马贵族一样懒惰时罗马就衰弱了,奴隶给罗马带来了辉煌,也制造了内乱,给了哥特人机会。

    如果说东方文明是和而不同,罗马则是战而不同,一切围绕着军事目的,这是两个完全不同质的文明,却要彼此依存,如同阴阳,相生相克。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这也是个分裂的过程,重新归一将重回混沌,那是修道之人才能理解的,也就是巫师、道士、牧师,普通人不需要理解这些,混沌就是乱、杂乱无序的,面对chaos很多人首先是恐惧,勉强他们克服也无益,想那么多反而不开心。

    能让你觉得快乐的事不一定让你幸福,能让你幸福的事不一定让你快乐,呼神护卫用的是让你觉得幸福的回忆。

    哈利在林中看到被摄魂怪包围的西里斯时,用的是什么回忆呢?居然能召唤那么明亮的鹿形守护神。

    它是那么强大又明亮,将黑暗的森林都照亮了,赶走了所有的摄魂怪。

    难怪他会成为“被选中的那个”。

第二百零八章 地狱皇后(二十三)

    瓦西那卡特人在结盟的时候曾经提出每年向移民定居者们提供玉米和80张河狸皮,这和设置交易点带来的利益相比微乎其微,但却是“礼数”的一部分。

    当时瓦西那卡特人最大的敌人是佩科特人,他们只和荷兰人进行贸易。在17世纪30年代以前,荷兰人的主要贸易点并不在康涅狄格河谷,而是在新尼德兰的奥朗日堡,与他们交易的是莫霍克人。然而到了1634年的冬天,莫霍克人忽然不来了,鉴于毛皮贸易是殖民地唯一的收入,这无疑是一场经济灾难。

    荷兰人以为是法国人从中作梗,为了挽回自己的老主顾,荷兰人派遣了22岁的范登博加特在两名同伴和五名莫霍克人向导的带领下,前去莫霍克人的领地拜访他们。

    在几乎走到了莫纳达湖岸边时,这支队伍才找到了一个莫霍克人的重要村庄,不过年轻的范登博加特告诉这个部落的首领之一,他只是来“拜访”,所以没有携带礼物,愤怒的首领就把这个“才俊”给赶走了。

    法国人不仅和印第安人通婚,他们还会在印第安部落里设置“代言人”,这些“代言人”通常都是20岁不到的年轻小伙子,他们要和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学习印第安人的语言、文化,从而在法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建立更加稳固的联系,这是“新法兰西之父”萨米埃尔·德·尚普兰立的规矩。

    东部的印第安人和西部的很不一样,东部地区由小溪、河流和湖泊组成的水网如蜘蛛网般密集,印第安人出行、狩猎、打仗的方式是乘坐独木舟,它具有流畅的外形,稳定性也很好,法国的交易者们很快就学会了用这种交通工具,并且沿着水道在北美蜿蜒前行了。

    这种船的船底是平的,浮力很大,船身又很轻,划船的人可以用又宽又平的船桨很轻易地在又深又急的河上航行。

    造船的雪松木到处都是,想要修理很简单,这种独木舟在北方的皮毛贸易中发挥了核心作用。不过对于这些河狸皮交易者们来说,最可怕的不是湍急的河水和陡峭的瀑布,而是隐藏在森林和水中的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并非所有都是爱好和平的,各部落之间时常发生战争。欧洲人在和印第安人交易的过程中改变了战争的方式,所以易洛魁人有时也会攻击这些商队,甚至于如果商队的向导是他们敌对部落的也会导致商队被袭击。

    欧洲人不会有事,大不了是损失一部分货物,向导被抓住了则会被折磨得很惨,这样的袭击通常被称为“河狸战争”,之所以会这么命名战争一部分原因是易洛魁人需要获得河狸资源,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的文化,当族内很多成员去世或者被杀之后,发动战争是他们重新增强自己实力的方式,俘虏不会被处死,而是被当作奴隶或收留下来,取代去世的族人。

    被易洛魁人打败,又没有成为俘虏和奴隶的印第安部落逃到了密歇根湖和苏必利尔湖附近,当地的苏族、克里人、迈阿密人未接触过欧洲人,也不了解皮毛贸易,在他们的认知里河狸和其他动物一样都是猎来吃掉的。这些逃亡印第安人手里的欧洲器物让他们觉得很新奇,于是这些由不同部落来的逃亡者们形成了一个新的部族“渥太华人”,渥太华的意思就是交易人,他们是河狸皮交易的中间人,他们的居住地也就成了渥太华,他们将自己用旧了的刀子、水壶换上好的河狸皮,又用这些上好的河狸皮换欧洲人的货物。

    但就像货币的发展史一样,印第安人之间也有类似金银的“硬通货”,那就是贝壳珠,它的价值是按照大小来进行区别的,“才俊”不仅没带礼物,他还没带印第安人的“Money”。荷兰的范和德国的冯、西班牙的德拉一样,都是“来自”的意思,并不是贵族的象征,但22岁的范登博加特确实不是普通人,否则他也不至于年纪轻轻,什么经验都没有就成了领队去“拜访”莫霍克人。

    五个向导忙着防备其他印第安人也没心情提醒他,他的两个手下也不知道是真不懂规矩还是坑了少爷一把,眼看着少爷要空手而归,这时候长老们出来调节,说什么“他们愿意与荷兰人做朋友”,一位老者把手掌放在范登博加特的胸口,发现他心跳稳健,于是宣布荷兰人没有害怕,这时印第安人才送了范登博加特一件河狸皮大衣,双方这才开始讨价还价。

    欺生哪儿都有,荷兰人送上一个岂有不宰的道理?

    围着篝火聊天的时候,印第安酋长们希望对一大张河狸皮定价,四掌宽的贝壳珠加四掌宽的布料,范登博加特说他没权力决定这种事,他必须问“首领”,也就是新尼德兰总督意见。

    这时那个要赶“才俊”走的酋长跳起来了“你们荷兰人是无赖,法国人交易时不仅会送礼物,还愿意出更多的贝壳珠,或提供更好的货物交换我们的皮毛!”

    兴许是总督在少爷出发前教了,这是印第安人漫天要价的办法,于是反唇相讥道“你不要说谎,法国人从来都是缺货或者给的贝壳珠不够,已经有别的部落舍弃法国人和我们交易了。”

    “那你说怎么办?”印第安人问。

    “我明年春天会带着结果来见你们,在我会来之前,你们不能和其他人交易毛皮。”范登博加特说。

    印第安人同意了这个条件,于是范登博加特便带着印第安人的要求去见总督了。

    荷兰人同意了这个条件,他们很快就和莫霍克人恢复了交易,但是在1635年的冬天,莫霍克人又不来了。

    经过了一年的锤炼,范登博加特已经是个能独当一面的生意人了,这一次还是他出面去见莫霍克人,并且他还记得带上了“礼物”。

    然而这一次去,情况却和上次截然不同。

    那个曾经很繁荣的部落里死气沉沉,门口连守卫都没有,漫天都是乌鸦在叫,并且还有狐狸出没。

    那只狐狸是一只白狐,但也许是因为才吃了猎物满嘴都是血,看到有人来了也不躲。

    这个情况无论怎么看都很异常,范登博加特和他的同伴,以及向导们都拿起了武器警戒,最终他们才在一个倒了一半的帐篷里找到了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

    是易洛魁人来了,他们抓走了部落里的人去补充人口,只是这一次他们死了很多人不是因为战争,而是部落里流行天花。

    后来一个向导在帮这个老人清理伤口的时候发现他的身上出痘了,那个向导立刻发出恐怖的哀嚎。

    因为诸多不可控因素,荷兰人将康涅狄格河谷当成一个备用的交易点,与此同时马萨诸塞和普利茅斯都开始往河谷移民。虽然马萨诸塞湾总督并没有像普利茅斯一样答应瓦西纳特人的条件,民众却开始自发地迁徙了,他们看上了河谷的土地,打算将它开发成农田,这就与打算在这里修工事的荷兰人产生了矛盾。

    1636年夏天,有一个波士顿商人据说被佩克特人杀死了,马萨诸塞当局派出了部队,毁了庄稼,激起了佩科特人的抵抗。

    佩科特人战败后,有些人决定放弃土地逃走,他们的土地被莫希干人占领,而俘虏则被瓜分,有的被派遣到别的部落做奴隶,有的则被送往西印度群岛,佩科特人数量急剧下降,荷兰人也被挤出了这个交易点。

    随着英国人的殖民地逐渐沿着海岸练成一条线,法国人的皮毛生意也越来越不好做了,尚普兰一直希望新法兰西能成为一运转流畅,功能多样的殖民地,可是他们还是被困于渥太华附近靠北一些的地方,南方法国人无法与英国人竞争,他们所能做的就是借着探险活动,往西部探索新的皮货来源。

    当时还有很多美洲野牛,印第安人发现一种猎捕野牛的办法,这种庞然大物的眼睛是朝着两边长的,这是很多草食动物的特性,羊的眼睛也是两边长的。诸如狮子、老虎、狼、人类等猎食动物眼睛是朝着前长的,所以野牛很容易往两边看,获取更宽广的视野,当它们跑起来或者是受到惊吓的时候,脑袋总是低着,这使得它们很容易受群体影响,别的人在奔跑它们自己也会奔跑,所以只要把牛群往悬崖边上赶,这些看不到前面的牛群就会集体掉下山崖,如此一来就能获得数量庞大的野牛了。

    随着旧大陆的战争产生的重税,法国人已经没钱去购买皮衣了,再加上法国与多个欧洲国家交战,那些原本对巴黎奢侈品趋之若鹜的国家也关上了大门,结果是法国对皮毛的需求量大幅下降,然而交易者们还在大量收购,这就导致了很多皮毛烂在了仓库里,被老鼠咬坏了。

    1665年荷兰与英国爆发海战,导火索是一支英国海军占领了荷兰人在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当时停泊在布鲁克林的英国军舰将大炮对准了新阿姆斯特的堡垒。当时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将包括新尼德兰在内的土地授予了他的兄弟约克公爵詹姆斯,作为回报,詹姆斯每年要上缴四张河狸皮,这些军队是为了确保这个诺言兑现的。

    英国指挥官里查德·尼克斯对城里的荷兰人宣布,只要对方投降,并承诺接受英国统治,将保护投降者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总干事彼得·斯泰弗森直接撕了劝降书,准备集结军队,曾经22岁的范登博加特却劝住了他。

    很显然现在继续做皮毛生意已经不如以前挣钱了,“猎狗多了,兔子难逃一死”,荷兰人也没有强烈的移民打算。关键的是英国人提出的条件是可以用苏里南交换新尼德兰和阿姆斯特丹,那正是第一次英荷战争中荷兰人失去的土地,苏里南的糖业贸易极有价值,那块地区属于南美,对英国的北美扩张并没有多大作用,而纽约则对他们意义重大。

    这些外来者不知道,马萨诸塞、纽黑文、普利茅斯和康涅狄格已经结成了一个“松散的集合体”,承诺永恒的亲善友好,共同进攻与防守,互相扶助与协商。

    约克公爵占领了新阿姆斯特丹后必定会扩张,纽黑文其实并不是个多么适合做皮毛贸易的地方,那里是荷兰人与瑞典人的地盘。

    几十年来新英格兰一直在讨论一个神话传说般的湖泊——易洛魁湖,那是个河狸版本的黄金国,据说它是某条河流的源头,为了寻找这个湖泊很多马萨诸塞人移居到了纽黑文。

    荷兰人让出新阿姆斯特丹,获取一块更有价值的土地苏里南,此时的新阿姆斯特丹已经是个多民族杂居的城市了。这些人是逐利而来,虚伪至极,不会殊死抵抗,而英国人也不想要一个废墟,答应英国人的条件对荷兰人是有利的,他们撤走后可以请荷兰本土派兵。

    在多方考虑下总干事放弃了抵抗,英国人兵不血刃地占领了新阿姆斯特丹,为了纪念约克公爵,新阿姆斯特丹更名为纽约(newYork),虽然荷兰人走了,还是留下了痕迹,纽约的皇后区便是由荷兰的郁金香和英国的玫瑰装饰的,还有布鲁克林、哈莱姆、百老汇也都是按照荷兰语取的名字。

    战争让法国人日子过的紧巴巴,英国人的日子却过得很好,哈德逊湾的河狸皮帽子和皮衣的需求猛增。除了河狸皮外,英国人对鹿皮的需求也很大,查尔斯顿每年运回英国的鹿皮超过20万张。

    而查尔斯顿所处的位置正好是马萨诸塞以南,纽约以北,普利茅斯也是英国殖民地,虽然因为皮毛生意和马萨诸塞有摩擦,但攻守同盟还是一致对外的,所有殖民地都会打法国人。

    如果说马萨诸塞反抗英格兰派来的贵族总督,那么纽约总督则是英国贵族,菲利普·英格里希在纽约总督的庇护下是相对安全的。

    伊丽莎白·卡里的丈夫是查尔斯顿的造船专家,任何一个掌权者都会注重对技术人才的保护,如果伊丽莎白·卡里是和约翰·奥尔登一样被诱骗到塞勒姆关押的,那么查尔斯顿当局还好出面,可是伊丽莎白是自己跑去洗冤的。

    一个人才很重要,政治和经济因素也要考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查尔斯顿当局也就爱莫能助了。

    继续等下去无疑是等死,伊丽莎白·卡里就越狱了。

    他们的财产在查尔斯顿,乔治·科温想要侵吞他们的财富不像侵吞约翰·普洛克特和菲利普·英格里希那么方便,不过这给了马萨诸塞治安官插手查尔斯顿事务的借口,理由是抓捕逃犯。

    托马斯·布拉特尔是哈佛供职的科学家,他曾与化学家罗伯特·波义耳一起工作,也曾经对一颗划过新英格兰的彗星进行测量,他旁听并记录了塞勒姆巫术审判的过程。

    巴塞罗谬·格徳尼算是奥尔登的老相识了,他们共同经历过辉煌,也经历过谷底,但怎么能因为素未谋面孩子的病痛规责到奥尔登的身上呢?诺伊斯牧师学富五车、仁慈善良,居然会相信邪眼,那些东西都是荒唐的想法,是粗鲁和无知的人才会相信的乡下胡言?谁的身上不会有点不同寻常的标记?从何时开始哭不出来就意味着有罪?

    这位老成的船长没提奥尔登的另一项指控,这位“代言人”在约克县商谈换俘虏时一个被掳走的人都没有回来,事实上在布拉特尔的记录里,巫术法庭上大量的指控都与巫术无关。反倒是科温法官的岳母,有多人指控她是女巫,却一样逍遥法外。

    至于安多弗,丈夫宁可相信孩子的话也不相信自己的妻子,那些女人或许宁可落入野蛮人手里也不想继续落在教友兄弟的掌中。

    那么好斗的易洛魁人有时会被妻子给逼着赶出去抓奴隶填补人口,可是他们并不知道那些奴隶里有没有混入得了天花的人。

    1721年的夏天,天花在波士顿蔓延开来,面对这种18世纪最致命的疾病,人们采取的措施是隔离,感染者的家屋外会飘着一面红色的旗子,寓意“上帝保佑这所房子”。

    曾经29岁的科顿·马瑟那时也已经进入中年,除了作家外他还有了个新职业科学家,他有一个来自西非的奴隶,名叫奥纳西姆斯,他告诉了马瑟一种在家乡看过的办法可以保护她免受疾病折磨,那就是接种感染者的痘浆。

    或许他还记得三十年前“地狱女王”玛莎·卡里尔所带来的那个诅咒,于是马瑟想要说服波士顿人接种,没想到却遭到了人们的激烈反对。

    波士顿人对非洲奴隶发明了他们久寻的灵丹妙药非常不满,有人朝着马瑟的家里扔了一枚引燃的手榴弹,他幸运地没有受重伤。

    与此同时波士顿人宁可用印第安人的蛇毒解毒剂治疗,那其实本质上和非洲办法没有区别,整个波士顿只有一个医生愿意用他说的办法接种,包括他自己、他的儿子和奴隶们。

    安多弗在经历了极端天气后并没有遭到瘟疫袭击,尤其是天花,人们相信是因为卡里尔家族都被捕了。

    至少在牛痘发明前,天花对欧洲人和印第安人来说都是致命的。

    接种后很多人都会留下一个疤痕,就像巴塞罗谬·格徳尼说的,谁的身上不会有点不同寻常的标记?

    所以玛莎·卡尔里身上那个倒写的c也没什么,说不定是她哪次受伤不小心弄的,只是她猖狂地可恶,所有得罪她的都没好下场,那个跟她有土地纠纷问题的邻居脚步和腹股沟长了黑死病一样的脓疮,她一被捕就好了。还有她22岁从前线回来的外甥,他受了重伤,伤口之深可以插一根四英寸的针进去,看着几乎没救了,可玛莎·卡尔里一被捕,他就好了。

    卡尔里外甥的父亲同样因为巫术指控,六个星期前死在了狱里,他的母亲和姐姐则一直被拘留,他的一个表兄认罪了,避免把整个家族给搅和进来,同时避免自家人互相泼脏水。

    可是恐惧还是在蔓延,自家人人人自危,整个家庭都分崩离析了,不仅限于卡里尔家族,那场面估计不是哪个负伤归家的士兵想看到的。

    安多弗最显赫的家族是丹恩,弗朗西斯·丹恩一直担任安多弗牧师的工作,从塞缪尔·帕里斯出生前就开始了,同时他还担任着校长的职务,安多弗大多数成年人都是在他的教育下学会读写的。

    安多弗很少发生土地纠纷,牧师们的纷争也不波及当地人,尽管如此,安多弗村民依旧有理由怨恨这位有关节炎却不肯退休的牧师。

    他跛了一只脚,只能应付部分职责,安多弗只好另外请了一个更年轻的牧师。

    托马斯·巴瑞德是帕里斯哈佛的同学,他比帕里斯还要年轻气盛,在到安多弗就任前才成家,来前他还在抱怨宿舍和猪圈一样大小,他的住处要大一点。

    村民们满足了他的条件,即便他们花在巴瑞德身上的钱比丹恩多一倍,但他们换来一个好处,丹恩和他的家庭被针对,他不能和以前一样耸耸肩,不在乎那些指控了,因为马萨诸塞已经开始绞死牧师了。

    有人怀疑魔鬼假扮成牧师的样子出现,他会假扮成帕里斯、马瑟和伯勒斯等等,这使得牧师们出庭时不得不戴上黑色的头套,让女巫们分辨不出来。

    对别人施加折磨,上帝不会对苦难视而不见。

    鹿死谁手还没定,法庭上继续见。

第二百零九章 地狱皇后(二十四)

    《约翰福音》第二十章第23节里说过: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

    1692年8月1日在哈佛大学图书馆二楼讨论该如何运用他们的权力,赦免一部分人上法庭审判。

    毫无疑问塞勒姆巫术法庭正在失去它的权威,如果女巫已经与撒旦签了契约,这证明她们已经抛弃了上帝和基督,让她们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是毫无意义的。审讯的方式也极为蒙昧,作为原告的姑娘们举止荒唐,并且在丽贝卡·纳斯和伊丽莎白·普洛克特的“奇迹”没有发生过,她们更多时候是在法庭上尖叫、晕倒,这当然唬不住走南闯北,见识过大风大浪的奥尔登和他的朋友巴塞罗谬·格徳尼。

    问题是总检察长约翰·牛顿是个新手,这位来自圣公会、律师出身的总检察长还不熟悉殖民地的情况,并不具备陪审员们丰富的社区知识,而斯托顿召集的48个陪审员都是法庭上的老手,他们赢得席位是因为他们经验丰富,这些陪审员被召集的时候就没提“巫术”这个词,而他们也很清楚自己是来干什么的。奥尔登不像伊丽莎白卡里,他是被逮捕的,为了让所有人都看清楚他,哈桑命令奥尔登站在椅子上,这本身就是一种羞辱,当奥尔登的双手被按住后,他无计可施地站在了椅子上。

    格徳尼劝奥尔登坦白,奥尔登却说他无意用谎言来取悦魔鬼,并且要求陪审团拿出他施展巫术的证据,哈桑安排了一次碰触测试,结果奥尔登一碰到被施咒的女孩儿,她们就平静下来了。

    这个所谓的“证据”在托马斯·布拉特尔眼里是滑稽可笑的,可是格徳尼却在这时改了口供:“我一直认为奥尔登是诚实的人,但我现在有理由改变想法了。”

    数十年的忠诚土崩瓦解将这场秀引起了高潮,同为一个波士顿祈祷小组的成员,塞缪尔·休厄尔法官选择了沉默,他曾经十分相信奥尔登船长,并且将载着他的家人横渡大洋的任务交给奥尔登。

    威廉·菲普斯是军工厂老板的儿子,战争无疑会给军工业带来暴利,然而法庭成员在政治上并非总是见解一致,除了首席法官斯托顿看似什么立场都站过,其他几个人在边界都有着可观的利益,菲利普王战争印第安人破坏了他们的磨坊,使得他们蒙受了损失,斯托顿曾和休厄尔一起前往纽约争取支持以对蒙特利尔联合攻击。

    菲普斯希望殖民地的人民顺从,可眼下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可能除了不知道情况的伦敦,马萨诸塞的所有派系都不再支持他了,商人和地主构成了马萨诸塞的领导层,现在他们之中不少人坐在陪审团里,他们和副总督斯托顿配合默契。

    不论殖民地之间的敌对情绪有多大,大家还是会联合起来对付法国人,新发展起来的纽约抢了法国人和马萨诸塞人不少生意,但纽约人至少还是英国人,现在连纽约的总督也说菲普斯是屁股决定脑袋。

    1681年的时候斯托顿曾被选中前往伦敦商谈新特许状的事务,不过他受够了英格兰对新英格兰的侮辱,所以他拒绝了该任务,改派长得棱角分明的约翰·理查兹前往。理查兹回来后不久就成了巫术案法官,并且斯托顿还同意为约翰·理查兹举行婚礼,他的新娘是马萨诸塞湾前任总督约翰·温斯洛普的孙女安·温斯洛普,巴塞罗谬·格徳尼是温斯洛普的姻亲,事实上至少4个巫术法官是他们的姻亲,

    殖民地顶端的人其实寥寥无几,主导着民事、刑事和宗教事务的人物都来自一个小小的圈子,通过联姻的方式互相渗透,比如理查兹和温斯洛普的组合,即便安·温斯洛普是理查兹的第二段婚姻,而理查兹的第一任妻子是安·温斯洛普的姨妈。

    威廉·菲普斯长得很漂亮,他如果能在理查兹之前就追求到安,并且与她结婚也不至于落到现在的局面,可惜他以前喜欢去酒馆,和一些行为不检的女人社交,前总督不会同意将孙女嫁给一个花花公子的。

    牧师之间也存在着联姻的关系,因为新教是允许结婚的,这或许是新大陆和旧大陆最大的区别之处。尼古拉斯·诺伊斯和塞勒姆高级牧师约翰·希尔金一家关系很紧密,只需要寥寥几句客套就可以切入主题——继处决了6个女性后,塞勒姆准备再处决5名男性,其中四个人是普通村民,一个人是牧师伯勒斯,又鉴于治安法官侵吞犯人财产的事,所以最有可能被执行死刑的就是约翰·普洛克特,也就是8月2日被判决死刑的人。

    另外还有约翰·威拉德,他被指控咒死了一个男孩,剩下的两个潜在死囚里,牧师们至少可以替换一个下来,将地狱皇后玛莎·卡里尔给换上去,她的死亡会让塞勒姆、安多弗的人们感觉松一口气,他们处决了一个讨厌的人,一个臭名昭著的罪人,而这个被替换的人最好就是约翰·奥尔登。

    巫术迫害的意思就是“迫害”,即便奥尔登站在椅子上后,很无畏地告诉了所有旁听者们他是无辜的,他在印第安人的聚集地高速被掳走的人们不要放弃上帝,让他们相信正与约伯同行,要至死坚持自己的正义,他们是在为基督受苦。同时他还高喊上帝会洗清他的罪名,他是无辜的,针对她的发言没有哪一句是真话。

    其实往好处想,正是因为伯勒斯被从韦尔斯逮捕了才不用看那宛如地狱的场面,五百名瓦巴纳基和法国人攻破了它,到处都是喊杀声和枪声,民众被割掉头皮,而那时候伯勒斯正在波士顿的地牢里安然地守着那寂静的黑暗。

    最终在8月19日的死亡名单里没有奥尔登,官员们带着乔治·伯勒斯、约翰·威拉德、约翰·普洛克特和乔治·雅各布斯穿过塞勒姆监狱的庭院登上一辆马车,中途他们与玛莎·卡里尔汇合,然后沿着上一次丽贝卡·纳斯等五人走过的路向着绞刑山驶去。

    约翰·普洛克特没有获得他希望的公正审判,但他有机会可以写遗嘱,他怀孕的妻子可以在孩子生下来后再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至于他家里的11个孩子……所以比起他个人的死亡,伊丽莎白·普洛克特的生死意义更大。

    乔治·雅各布斯是个七十多岁的农民,上了年纪、快活、不识字性格很随和,他的孙女17岁的玛格丽特·雅各布斯被牧师的外甥女给指控了。

    在被捕的当天玛格丽特就在比德尔客栈招供,乔治·雅各布斯叫她不要那么冲动,这么做会加速她的死亡,可那有什么用呢?他的父亲和叔叔逃走了,祖父被抓,留下了半疯的母亲戴着镣铐等待审判。

    成为被害者和认罪后的人控告起别人来特别方便,玛格丽特在那一周的时间里成了法庭的常客,她也是伯勒斯定罪的证人之一。

    不过在行刑的前一天晚上,她宣称她的供词全是虚假和不真实的。

    “他们告诉我,如果不承认,我就会被丢进地牢里,会被绞死,如果我承认,就能活命!”

    玛格丽特选择了活命,可是自那以后她就深受折磨,活在良心的恐惧中无法入眠。

    她反悔的风声不知道怎么传出了监狱,于是她被送进了窒息的地牢,那时候她发现与其背负着愧疚痛苦地活着,还不如心安地死去,她在地牢中给父亲留了遗书,她知道她的家已经彻底毁了,她的处境很糟糕,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绞死,但她向父亲保证,她期盼在天堂快乐高兴地会面,她依旧是他恭顺的女儿。

    被她指控的伯勒斯在地牢里安慰了曾指证他的玛格丽特,那个女孩儿哭个不停。

    她的老祖父则狂笑着对哈桑和科温说“要么烧死我,要么绞死我,与其说我是个巫师,不如说我是只秃鹫,我会回来找你们的!”

    马车嘎吱作响,向山上爬去,这一次因为有牧师被杀,所以吸引了成千上万的人前来围观。

    四十二岁的伯勒斯最后受审,这决定了他是第一个被处决的,他和丽贝卡·纳斯在同一个位置下车,平静地走向了行刑台,这个黑发、矮个头的男人在经历了14个星期的牢狱之灾后已经不成人形了。

    他站在高处,脚下是他曾经的教民和亲戚。

    “我们的天父,远在天堂的主。”伯勒斯说道,如果不看他脖子上的绳索,他看起来就像在布道“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门。”

    伯勒斯的举动让观众乱了方寸,上次莎拉·古德还在诅咒所有人都要饮血,能一字不差地背诵《主祷文》的真的是巫师?

    “他没有被授予圣职!”骑在马上,长相英俊,看起来精神勃发、神采奕奕的“光明天使”科顿·马瑟说“我向你们保证,对伯勒斯的判决是公正的。”

    人们眼中的怀疑消失了,这时刽子手将伯勒斯给拉了起来。

    这种死法很缓慢,要窒息几分钟后才会咽气,不过谁叫这些人没请专业的刽子手呢。

    新大陆不仅缺士绅,也缺刽子手,上一次就有个执行绞刑的囚犯一直没死成,后来有人用斧头砍断了脑袋才结束了。

    等这个癫狂的季节结束,人们重新恢复正常还需要一点时间,清醒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等那个时候回顾过往,有些事情会令人尴尬,比如受你指控的那个女人,她穿过小溪回到她的农场,又或者被判缓刑的女巫忽然出现在你教堂旁边的座位,还有那些失去财产,上门讨要损失的男人。

    对有些人来说,恢复正常已不可能,比如失去了妻子的弗朗西斯·纳斯,以及伊丽莎白·普洛克特,在约翰的遗嘱里没有她的名字,他丈夫的亲戚们瓜分了所有东西,而她在法律上已经死了,可她还有12个孩子需要养活。

    玛丽·英格里希在流亡中因为身体虚弱,回到塞勒姆时已经病入膏肓,1694年就死了,小桃乐茜·古德看见尚在襁褓中的妹妹死了,为了活命她作证指控母亲,才5岁多点就陷入癫狂,余生都在别人的看护下度过,还有数不清的孤儿,这么多人的悲惨遭遇,应该值得小安·帕特南小姐写一封忏悔书在公众面前念上一遍。

    她后来也念了,当着纳斯一家的面,弗朗西斯·纳斯一直低头看着那封忏悔书,深怕她少念一个字,此时她也是孤儿,她的妈妈老安·帕特南因为体弱也死了,老安是贝利带到塞勒姆的,她已经死了,小安还要活下去,关于巫术指控的很多责任都被她承担了。

    女人终归是家里的外人,这或许是安多弗的男人们听自己孩子的而不相信妻子的原因,而父亲的财产是要给“有血缘关系的”子女继承的。

    没有重要人物在此遇害,但这“生动的地狱场景”却唤醒了很多灵魂。

    而这场灾难确实影响了教会,从宗教的角度来看是地震级别的,信仰的支柱在这场危机中倾倒,却并没有完全倒塌,因为有神秘和恐惧就需要依靠,只是以后教会还有赦免罪人的权力么?

第二百一十章 地狱皇后(二十五)

    小安·帕特南指控玛莎·科里的时候曾经说过,有一个脸色苍白的老女人坐在她祖母的位置上。

    在塞勒姆那样的镇子上,一个家族的兴旺程度与他们在教堂里席位的多寡和位置有关。巫术审判之后,帕特南家在教堂中的席位变少了,昔日的先知在14年后在新牧师的主持下祈求那些被捕或被告人的宽恕。

    在她的忏悔词里两次提起,“我是和其他人一起行事”,并且三次提起“我只是一个工具”。

    牧师们究竟不是那些十几岁的小女孩儿,他们很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从小安·帕特南说那个魔鬼会变形,并且他变换样貌却不改变性别开始,就意味着所有的牧师都有可能和伯勒斯一样遭到指控,他们的生命被一种无形的剑威胁,如果他们不做点什么,他们也会和那些站在原告席的受害者一样被迫“表演”的。

    这一招以前法国国王就干过了,不过法国人干得比较明目张胆,是将教皇直接抓到了阿维利翁,即便是与菲普斯关系不一般的英克里斯·马瑟也知道掌控别人和被人掌控之间的区别有多大。

    所以在商量好之后,牧师们就前往了奥尔登位于波士顿的家中,将所有可能会与巫术指控有关的“证据”全部都收走了。

    专业人士销毁证据当然不留任何蛛丝马迹,干完这些后牧师们就前往了波士顿老南教堂,也就是塞缪尔·康拉德主持的教堂。这一间教堂是塞勒姆事件中唯一一个同时有牧师和被告的教堂,约翰·奥尔登是教堂长期的资助人。

    有很多人在面对要命和要钱的选择时分不清楚该怎么处理,如果菲利普·英格里希不跑,他损失的就不是1500英镑的财产了。

    卡里找黑尔牧师帮忙,牧师也不是白忙活的,只是很可惜的是小女孩们一下子就在公众场合认出了伊丽莎白·卡里,关系疏通了也没用。除了一些公开处刑的人,还有病死在监狱里的,有一个因为妻子被指控的老鳏夫定期向詹姆斯·艾伦牧师那里支付薪酬,这牧师还享有纳斯家300英亩的土地。

    有的“规矩”女人可以不知道,男人不能不晓得,否则就要全家都搭进去。至于卡尔里家则出了个疯女人,她明明才38岁却说自己当女巫当了40年,不仅自己的直系,外甥、表亲全部都被她告了。

    想一命换一命也不是那么简单的,马萨诸塞法庭不是宗教审判所,神职人员只能用祈祷、斋戒这种办法来给法庭施加压力,当时波士顿显要人物都去了,以此表示他们对祈求上帝干涉奥尔登事件的支持。

    守斋是罗马天主教的规矩,路易十五期间的修道士马西雍曾经带着10个修士在国王面前守斋,让他的生活作风收敛一下,新教徒中没有这个规矩,但在清教徒里却有的。

    守斋不是什么都不吃,而是只吃清水和面包。相比起清教徒的守斋,宴会是更让人觉得愉快的,亚伯拉罕·林肯是第一个宣布11月第四个星期四是感恩节的总统,同时他还留下了一个传统,当时他儿子抱着一只宠物火鸡杰克闯进内阁,希望他用总统的特赦权将那只火鸡赦免了,不让它成为大餐。

    可是1692年的北美还没有总统,而大洋彼岸的英国国王也听不见人们的祈祷的声音,毕竟牧师不是女孩们指控的巫师,可以远距离传递声音。

    在这些前来祈祷的人里有一个人很特别,那就是巫术法官塞缪尔·休厄尔,他是个身材魁梧、为人亲和的人,也是从哈佛大学毕业的。相比起积极投入其中的牧师诺伊斯,这位法官好像并不那么喜欢自己的工作,但他也没有像法官纳撒尼尔·索顿斯托尔那样从审判法庭辞职。

    首席法官是斯托顿,哈桑、科温以及休厄尔也要自己主持各自的法庭才能应付那么多巫术指控,其中伊丽莎白·卡里就是休厄尔负责审判的,她逃脱的那天正好是塞勒姆的治安官跑去安多弗逮捕犯人的第二天,监狱守备空虚,这才给了她逃跑的机会。

    这世上是有人可以无视亲戚众多嗷嗷待哺的孩子,将站在眼前的活人说成是死人,然后侵吞亲戚的家产当成是神的恩典,也有人会良心不安到睡不着觉,跑到监狱去探望。

    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已经很久没有下一场雨了,7月20日那天奥尔登的朋友们祈祷了一个下午,吟唱着《诗篇》赞美诗,在唱到“耶和华施行公义,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时,天边忽然响起了雷声,然后那天晚上暴雨倾盆,仿佛要将所有的罪孽洗尽。

    婴儿有什么罪呢?反倒是大人更需要洗礼,当那些沉重的罪孽都洗掉了,就像是满身污秽的人重新变得干净,整个人都感觉轻松了。

    罪行的轻重是按照不同的尺度衡量的,同一种违法行为的罪恶,如果是出于持强、持富或依仗亲友等操控法律所犯下的,比畏罪潜逃及协助潜逃所犯下的罪更为重大。

    不仅是证人、陪审团,就连法官和法律也被当成“工具”操控了,面对这样的暴政,人们选择逃离有什么罪过?

    在一切风波散去,重归平静之后的第九个月,菲利普·英格里希又回到了塞勒姆,那个有很多山墙的华丽房子,里面被洗劫一空,抢得连一根针都不剩下。这个暴富的商人像帕里斯刚到塞勒姆时那样,将房子里的一切都重新修复好,然后将他的妻子接了回来,继续留在塞勒姆生活。

    他不再去近在咫尺的塞勒姆礼拜堂,而是划着独木舟,到马布尔黑德参加英国国教的礼拜,不论宗教信仰,他只是觉得自己很难再和镇上的那些人一起祷告了。

    除了妻子早逝这一点,他的生活重新恢复了正常,他又开始经营他的事业,并且在接下来的二十五年里一直申请赔偿。

    他或许永远都记得那个对他说“逃跑吧,蠢货”的牧师,以及在关键时刻提醒他的妻子,只是他或许永远不会知道,在他逃跑后有一个七十岁的老人顶替了他套上了绞索。

    乔治·雅各布斯是个弯着腰,需要拄着两根手杖,一瘸一拐走路的老头,他很爱笑,当法官们介绍原告时,他邀请那些女孩大胆发言,他急切地等待着她们说出的故事。

    阿比盖尔·威尔姆斯提供了她的口供,雅各布斯却听得大笑,当他被询问有什么要求为自己辩解时,雅各布斯笑着问法官:“阁下,你们所有人都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如果你们能证明她说的是真的,那我就承认我用了巫术。”

    早在二三十年前,雅各布斯就曾经因为淹死了马遭到起诉,他声称自己是为了赶走试图侵入他庄园的动物,那个时间刚好差不多是帕特南家与托普斯菲尔德的四个家庭因边界和原木问题发生纠纷的时候,有一匹母马跑到了帕特南家的谷仓里。

    法官们不能对一个老人怎么样,或许雅各布斯的幽灵比他本人挥出的拐杖更有杀伤力,后来雅各布斯的前女仆莎拉·丘吉尔敦促雅各布斯早点坦白,雅各布斯的眼光根本没在她的身上停留,也对她的话置之不理,后来是哈桑和科温问她问题,审讯才能继续下去。

    “雅各布斯会做家庭祷告吗?”法官们问。

    “他不做,我知道你过着邪恶的生活。”莎拉对老头斥责道。

    “我不与家人做礼拜是因为我不识字。”雅各布斯回答。

    “这不是障碍,你能念《主祷文》吗?”法官说道“念出来我们听听。”

    记忆衰退的老人尝试了很多次,每次都说得磕磕绊绊,几乎每个在哈桑和科温面前的证人都是这样的,他们擅长给审讯者施压。

    当雅各布斯知道自己被定罪的时候,雅各布斯大喊“我是巫师,你们可以向我征税,就算我是秃鹫,你们也可以向我征税,我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作为原告的莫西·刘易斯曾被雅各布斯的幽灵打得鼻青脸肿,她被催促着在书上签名,还收到了金子和很多好东西,目的是让她闭嘴。

    “我坚信,乔治·雅各布斯是最可怕的一个巫师。”刘易斯在法庭上说道,随即雅各布斯就和另外9个女巫一起被送到了波士顿监狱。

    别人都说自己不是巫师,雅各布斯却承认自己是巫师,承认自己是巫师那么就该供认别的巫师,就像她孙女做的那样,这样才能活命,但雅各布斯却说自己可以交税。

    巫师会向麻瓜当局交税么?

    曾经有一个法国贵族,在恐怖统治时期用隐形咒隐藏了自己的脖子,让刽子手以为他已经脑袋落地了才逃过了一劫,另外还有巫师用冻火咒,故意让自己被烧了几十次,说不定绞刑也有逃脱的办法。

    并非所有的恐惧都是假的,在5月10日的审讯中,乔治·雅各布斯的主要控诉者莎拉·丘吉尔哭着离场,她双手焦虑得绞着,将自己的悲痛高速给英格索尔的外甥女听。

    她哭泣着说,她虽然发誓碰过恶魔之书,但实际上没有这样的事,她的证词“全是假的”,年长的女人问她为什么说谎,莎拉说法官们威胁她,要把她和伯勒斯一起关在塞勒姆监狱里,她宁可做伪证也不想和巫师一起锁在漆黑的洞里。

    在一个星期后,也就是5月17日第一例巫术死亡案就发生了,这个案子差点让莫西·刘易斯死亡,也差点让丽贝卡·纳斯释放,有很多人愿意在请愿书上签字,证明她是无辜的。

    如果被告者反过来证明原告做伪证,那被告们就可以以诽谤罪反诉,除了莎拉·奥斯本外不会有更多人死,而莎拉·奥斯本是在5月10日那天病死在波士顿监牢里的。

    比起莎拉·奥斯本,玛莎·科里不是更惹人恨么?奥斯本只是个又穷又病的老女人而已,莎拉·古德为什么要控告她呢?

    或许是因为奥斯本和她一样失去了遗产,只是古德无家可归,而奥斯本还有家,以及一个照顾着她的男人。

    马克吐温说过:一个乞丐绝对不会羡慕亿万富翁,因为他知道那是遥不可及的,但他一定会嫉妒另一个比他收入高的乞丐。

    如果他早生几百年,也许他所经历最寒冷的冬天,就不是旧金山的夏天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地狱皇后(二十六)

    马萨诸塞的消息虽然传不到英格兰,却还是可以传到纽约,圣公会信徒们对这事倒觉得有些好笑,没想到两年前科顿·马瑟说撒旦正处心积虑颠覆清教徒占领的殖民地居然应验了。猎巫确实让马萨诸塞的人口锐减,很多人携家带口逃离了新英格兰,前往别的地方定居了。根据纽约的报纸报道称,有一百多名嫌疑人被关押,其中大多数是教会成员,一位牧师在监狱里去世,另一位牧师的女儿也是,还有一位牧师的妻子被指控为女巫,总计有700多人牵涉其中。

    消息明显失真了,不过以当时的交通和信息流动的速度也是可以理解的。人们对此感到很震惊,前任总督英格索斯固然讨厌,却不至于让人口流亡的地步,新政府的表现让人觉得那些反对他的人显得很有问题,而五十三岁的纳撒尼尔·索顿斯托尔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为此还蹲了15天监狱。

    索顿斯托尔是伊普斯维奇镇人,是一位早期海湾殖民领袖的孙子,更是马萨诸塞一位常驻法官。他曾与英克里斯·马瑟一道为新英格兰游说,是一位非常受欢迎的民兵上尉,曾在缅因边境服役。

    他是在布里奇特·毕肖普执行绞刑第二天离开的法庭,之后不久就开始谣传他的幽灵为非作歹了,按照《路加福音》所说,“不与耶稣和他的工作相合的,便是敌对他”。在此之前科顿·马瑟已经紧张谣言会说什么时候魔鬼占据他的身体,假扮成他的样子了。

    关于这个问题那8位在哈佛图书馆开会的牧师讨论过,是不成立的,但这世上总有人喜欢传播丑闻、挑拨离间。最终关于索顿斯托尔的逮捕令还是下了,一位安多弗的治安官在执行时犹豫了,他对于法官所犯的罪行半信半疑,这导致治安官自己入狱了。

    塞缪尔·威拉德帮助菲利普·英格里希逃跑以及参与组织为约翰·奥尔登斋戒也给他惹了麻烦,不过对于他这位与英格索斯·马瑟齐名的牧师,在没有确切证据前法庭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一场因为无聊消遣而举行的猎巫此刻变成了一种折磨,法官们把时间花在了日常的巫术审讯上,便让其他不太紧急的事物延期,疲惫自上而下无处不在,只有“收获”的时候才能让人感觉到一点欢乐,乔治·科温是科温法官的侄子,在犯人定罪后,他有权清空那些家宅。

    他不仅将普洛克特家的牛给卖了,还将雅各布斯家河边的产业洗劫一空,甚至包括玛格丽特母亲手上的黄金婚戒,这些东西玛格丽特都没有办法讨要回来了。

    英格里希夫妇虽然平安逃走,但他们的豪宅却没有幸免,科温执法官打开了他家的门,肆无忌惮得掠夺了一番后,又放人进去洗劫,家具、家居用品、肖像画一样都没剩下。9月一位老农妇被吊死后,一名助理治安官骑马到她安多弗镇中心的家中,夺走了这家的牛、谷物和干草。在她的儿子试图保护这些财产时,助理治安官告诉他可以和赫里克谈谈,避免剩下的财物被变卖,在那场谈话中赫里克善意得给了他“赎回”财产的机会,但要求他们付10磅,在商谈后敲定为6磅,只要这笔贿款能在当月兑现。

    栅栏摇摇欲坠,作物无人照拂,果园缺乏看管,木柴已经用尽,触目所及尽是萧条。

    平民活在恐惧之中,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还有扮成印第安人或者法国人的盗匪在马萨诸塞肆虐。

    这样的光景光看着就让人觉得沮丧。

    法官们在这件事上其实没什么好处,他们既不能接受贿赂,也不能像治安官一样“清空”民宅,甚至连薪水都没有。

    他们想做的首先是清空巫师,让马萨诸塞恢复秩序,一劳永逸得解决巫术问题,然后再解决诸如法国人、印第安人这些麻烦。

    斯托顿向陪审团说只要有施巫术的意图就足以定罪了,这导致了更多女性受审,更多人被绞死。人们仿佛陷入了黑暗之中,又在黑暗中伤害彼此,倘若是漆黑的隧道,那么它至少还有尽头。但此刻人们却看不到光明,唯一的光便是站在讲坛上牧师们所说的光,曾经让人觉得听着疲软的布道现在也有很多人听了,人们根据牧师们说的去辨别魔鬼、天使、幽灵,那些生活在无形世界里的灵体,并对此深信不疑。

    这听似愚昧,不过当人们用科学去解释闹鬼现象时不也是套用自己已知的知识,进行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释,让自己和听众觉得听起来合理么?

    秩序是脆弱的,宇宙中充满了无序状态,想在混乱、无序的状态中重新找到秩序并不那么容易,人创造神,并将所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丢给它。人们去理解它也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就像每次从保险柜里取一点财富,知道了太多反而会被金山给压死。

    任何事过犹不及,甚至连求知和勇敢也是这样的,经院派讨论针尖上能站多少个天使不能解决黑死病蔓延的问题,过于勇敢的人会有勇无谋。

    贾尔斯·科里一直吹嘘,他一辈子没有怕过谁,甚至拒绝说“上帝和吾国”这句话。

    法官斯托顿警告他,如果他不悔改他将遭受中世纪的踏刑(peineforteetdure),意思是将石头或铅块堆积在嫌犯身上,不断叠加,直到嫌犯求饶或死去为止。

    这种刑罚曾被提起,但从未在新英格兰使用,最近一次被用来威胁犯人是1638年,那是一名被指控谋杀三岁孩子的女性,她最后选择了绞刑。

    贾尔斯·科里虽然和菲利普·英格里希有相似之处,但他们却不是一样的人,在关键时刻他不一定能和那个年轻人一样作出正确的判断。

    倘若他能和巴瑞德那样知道服软,或者和别的丈夫那么和被指控的妻子划清界限,那么他也不至于会被牵连进去。

    他和约翰·普洛克特是邻居,两人曾在为木头的问题互相指控,后来又握手言和一起喝酒,多年后普洛克特为了让自己脱身,在原告席上指控贾尔斯·科里用恶魔之手点燃了他的房顶,却没想到自己成了第一个巫术罪名成立的男人,并且他还被绞死了。

    普洛克特临死前写了遗嘱,贾尔斯·科里也写了遗嘱,他把农场留给了两个女婿,虽然这两个女婿曾指控他诅咒果园里不能结果。

    不论他们是因为贪婪还是为了保命,总之他们让科里的女儿们没有牵连进来,写了遗嘱之后他就没什么好牵挂的了,他的妻子玛莎被教会驱逐,不日将被绞死,像他这样的老光棍还有什么可怕的?

    他无意认罪,也无意迎合法官,出庭数次也不指控任何人,他深知任何人踏进法庭,即便不死也会有财产损失。

    在威胁无果后,斯托顿判了贾尔斯踏刑,他是新英格兰第一个被实施这种刑罚的人,行刑那天是9月17日,因为那种刑罚太过残忍并没有在公共场合举行,而是在一片无人的田地里。

    科里脱去了鞋子和衣服,几乎赤裸地躺在阴凉的地上,像维特鲁威人一样张开双臂。

    那个季节麦子应该熟了,却因为无人收割而留在田里,风吹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金黄的谷穗和蓝色的天空陪在一起应该很美,直到看守的脸挡住了他的视线。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看守问。

    倔强的老头看着不远处,拿着手杖的治安官科温。

    “动手吧。”科里说完,将视线又一次看向天空,看守将一块木板放在了他的胸口,然后在木板上堆积石头。

    一开始还没什么,随着石头越来越多,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而原本无人经过的麦田边也聚集起围观的人,其中包括科里的朋友,一位富裕但凶狠的南塔基特船长,他出生在塞勒姆,曾担任行政委员,现在他什么都干不了,他的姐夫也因为姐姐的牵连在逃亡中。

    “投降吧。”他的朋友痛苦地说“指控玛莎,还有别和法官做对了!”

    贾尔斯·科里没有理会他,或者说他无法说话了。

    但若重来一次,他仍然会那么顽固的。

    有很多人无法理解,虽然贾尔斯·科里名声不好,结了三次婚,年纪也70岁了,但他这么有财富的农民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非要娶玛莎·科里那个带着一个“污点”的女人。

    但若重来一次,他仍然会那么顽固的。

    痛苦的折磨持续了一阵,可能从中午到了傍晚,贾尔斯·科里终于咽气了,他的舌头从嘴里伸出来,科温治安官用手杖将它给塞了回去。

    在43年前贾尔斯·科里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他第一次出庭受审便是因为从治安官家里偷了麦子、烟草、培根和一些其他物品。

    9月19日那天,乔治·科温出面没收贾尔斯的财产,他的一个女婿同意缴纳巨额的罚款,阻止了科温继续没收财产,并且赎回了贾尔斯·科里埋在石堆里的尸体。

    9月22日玛莎·科里来到的绞刑山,那天天色有些灰暗,天气有些闷热,那天与她同去的还有另外7个人,这一次不再只是一车男人或者一车女人,而是男女混杂。

    当牛车拉着他们缓缓前进时,一个车轮卡住了,人们花了一段时间才让它继续前进。

    “是魔鬼阻止了它!”女孩们解释道。

    很难说有多少人理会她们乏味的解释,镇外的路本来就崎岖不平,而且这辆车还超载了,车上除了“福音女人”玛莎·科里还有“先知”沃德威尔,他是个替人看相又爱胡言乱语的老头,另外还有玛丽·埃迪斯,她是丽贝卡的妹妹,她的丈夫、孩子和朋友都来给她道别了。

    替他们行刑的是职业刽子手,他用面罩罩住了巫师们的脸,然后将他们挨个推下绞架。

    重力加速了死亡,他们在感觉到痛苦前大脑就因为缺氧失去知觉了,但是也许他们还听得见声音。

    “看看这八个来自地狱的叛徒。”肥胖的诺伊斯牧师对着那些悬挂在绞架上的尸体嘲笑道“这是多么悲伤的事啊。”

    玛莎·科里在临死前依旧站在梯子上祈祷,在沃德维尔开始对人群说话时,刽子手烟斗里的烟雾如同云一样飘到了他的脸上,让正在说话的沃德威尔开始剧烈咳嗽,他的指控者们讥笑着说,那是魔鬼打断了他。

    抽烟是个坏习惯,说不定玛莎·科里劝过那个顽固的老头少抽点烟。

    他听到了,却从不照做,以至于每天晚上当玛莎闭上眼睛,都要闻着贾尔斯身上的烟味入眠。

    唯一让她“入睡”前牵挂的或许是她那个混血儿子,他还是个孩子,以后要到哪儿去呢?

    根据法律的规定,他的母亲是自由人,那么他也是自由的。

    他可以跑,跑过秋收时节满是金黄麦穗的田野,然后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愿上帝保佑你,孩子。

    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像贾尔斯·科里那样的人愿意接纳你,让你进入他的家门的。

    他也许没有科里那么富有,但财富不是衡量一个人好坏的唯一基准,更别提仅用衣服来判断一个人善良与否了。

第二百一十二章 地狱皇后(二十七)

    人喜欢将自己想成爱心的人,富有仁爱之心,经常帮助有需要的人。

    《马太福音》中有一个山丘之国,那是个理想的世界,是充满了人间至善的地方。塞勒姆的镇民一开始也希望将自己的家乡建设成一个适宜居住的乐土,他们也接受了菲利普王战争中的孤儿,但那是有条件的,当局要减少他们修路的费用。

    城市最早是王公设置的防御堡垒,后来才发展成工商业中心,到了14世纪左右法国和英国出现分歧,法国主要落在了农民身上,英国则是收商品贸易税和关税。西欧封建主通行的原则是“没有无领主的土地”,如果某个城市不在领主的土地上,而在国王的土地上,国王对其的管辖权如同领主。

    为了排除领主权的过分压榨以及领主权对工商业的干扰,一些城市通过赎买的方式向领主和国王取得一定自由权利,并用特许证书予以肯定,包括人身自由、土地自由、司法独立和财政独立等。这些城市虽然取得特权却没有脱离封建体系之外,他们还是要向封建主缴纳税金。

    这个钱不是关税,反倒是类似“赎身费”,意思是给了这个钱国王和领主就不要再来收税了,也不要再管自治市里的一般民事审判,重大刑事案件还是由国王来负责处理。当王权还是很强的时候,比如13世纪前英国就没有什么自治市,13世纪后自治市才逐渐变多,在12世纪的时候伦敦就自治了,但巴黎从未自治。

    对一个来自统一国家的人来说很难理解,一个国家的首都怎么会自治,摆脱国王的干涉呢?

    修路这个问题就可以看出来了,如果谁有一张1692年的马萨诸塞地图就会发现每一个镇、村都相隔很远。它们之间彼此少有往来,因为每个农场基本上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不需要商品交换,每一个镇几乎是一个完整的城市体系,甚至可以自己训练民兵,道路不修反倒省了破坏的钱,干扰敌人进军的速度。

    法国农民修路的时候如何怨声载道,他们还是愿意修的,法国人乐意与外来者接触,并且从他们那里听说远方的故事,路易十六停止修路反而激起了民怨。

    当新英格兰居民需要工业品的时候会从欧洲买,纽约这座城市正是抓住了英国议会的政治倾斜才换来了整个行省的面粉筛理和加工的垄断经营权,尽管这一做法伤害了长岛和哈德逊河农民的利益,却在打击奥尔巴尼的同时不断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在皮毛生意不好做的情况下成了“西印度群岛的粮仓”,并且向着多元化发展,充满了“杂货店”的特色。奥尔巴尼就是昔日荷兰人统治的奥朗日堡,1665年海战中,荷兰人失去了海洋霸主的地位后并不甘心,1673年的英荷战争中又一次占领了纽约,并将其改名为新奥兰治,后来英国通过《威斯特敏斯特和约》又把纽约夺了回去,奥朗日堡也换了一个名字,奥尔巴尼依旧从事皮毛生意,而其他地方则大量倾销海盗抢来和海盗需要的货物,糖、盐、大桶柠檬汁、烟斗、帆布、帽子等等。

    英国人想要解决荷兰人在北美的活动,首先就要把他们给挤出去。但英荷再爆发大战的几率不大了,而纽约也对马萨诸塞先后发起的阿卡迪亚和加拿大远征计划毫无兴趣,这类远征劳民伤财并且军事上毫无建树,并且纽约居民更安于从事商业发展积累财富。

    本来英国的海盗和海军基本上是“一家人”,纽约在为驻加勒比海的舰队提供补给的同时,也允许海盗船停靠,并且容纳海盗藏身。殖民地总督本杰明·弗莱彻还给他们签发私掠特许证,让这些海盗以私掠船的名义更方便地从事掠夺活动。

    以当时的航海技术,有很多商船是很可能会一去不回的,有人会因为海难而流落荒岛,也有人会遇到海盗,这些海盗摇身一变变成了商人,将劫掠的来的欧洲货物给卖了。

    不论这种生意合法与否,这是纽约在与旧大陆有紧密联系的总督统治下的风格。原本波士顿是北美第一大城市,这得益于它较长的建城历史、优良的港口以及与英格兰、加勒比密集的贸易联系。现在这个“第一城”的名字隐隐有被后来居上的纽约替代的架势,那些商船热诚地给加勒比地区的英国舰队送过去给养,倘若马萨诸塞再要远征魁北克,那些商船也会以同样的热忱把船开到波士顿来的。

    对波士顿来说战争促进了船舶制造业的发展,但也导致了严重的税收透支,如果纳塞尼尔·卡里设计的新式帆船能在接下来的战争中在马萨诸塞海军中列装,将带来非常大的优势。可是专利和图纸在查尔斯顿的手里,查尔斯顿目前是排在第四的城市,排在波士顿、费城、纽约之后,罗德岛的纽波特之前,它的造船业同样发达,同时它的地理位置也让它在纽约和马萨诸塞之间摇摆不定。

    蒙特利尔和奥尔巴尼这两个新入编的英国殖民地态度非常暧昧,他们在易洛魁联盟和“松散的”英国殖民地之间保持中立,斯托顿打算联合纽约打蒙特利尔也是在敲打奥尔巴尼不要再保持这种态度,纽约人和波士顿人是相反的,他们会尽量避免卷入军事行动带来的复杂局面,斯托顿的游说计划没成功,纽约和奥尔巴尼依旧保持着笑里藏刀的诡异友谊。

    每个小镇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孤岛,镇民与邻镇居民的交集往往是土地纠纷,就连亲戚之间也很少往来。这算是“美式文化”的一部分,亲人间的感情淡漠,又热衷于“观察邻居”,每个社区总会有那么几个爱探听别人隐私的男女。他们对别人家的事情如数家珍,稍微有点异常情况就会高度警惕。如果有外来者出现,镇上的“所有人”很快就会知道了。

    这个时候外来者通常接到的不是热情的问候,而是执法官的询问,你是不是本地出身,是被本地人抚养长大或者与本地人喜结良缘的?

    如果都没有,那么执法官就会自动将你视为没有法律上本地居民的身份。即使你有需求帮助官方也不会提供,类似莎拉·古德就住在执法官赫克特的家里,没有别的镇民愿意收留她,而她又属于需要慈善救助的范围——带着幼儿的寡妇。

    其他镇民收容孤儿寡母也是在他们生活上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尤其是女人和孩子,他们可以在家里当仆人,像有残疾的成年男子以及即将成年的青少年,这些镇民是不会收容的。

    第一,他们不会永远留下,镇子周围的土地都已经被分了,让他们留下就必须要给他们土地,谁要无偿分土地给外人?

    第二,有残疾的人不会转变为劳动力,伊丽莎白·豪的丈夫是个盲人,她的公公也有96岁了,农场是她来负责照料,哪个寡妇会找个残废丈夫,自己早起贪黑得干农活养着他呢?

    流浪的男性有时会结成匪徒打家劫舍,贫穷男性收到警告和驱逐的几率远高于施舍和帮助,镇民对外来者普遍都是排斥的,就连被收养的本杰明·哈钦森也是这样的。

    每逢审判英格索尔酒馆的生意就会很好,如果说英格索尔家被指控了,那么执法官“清空”酒馆的时候其他人就可以像安多弗那个老农妇的儿子支付费6磅给赫克特一样,将那些遗产给买走了。

    本杰明的妈妈以前号召新英格兰的妇女不要去听布道,她后来死了,总而言之这些都是“可以操作”的,毕竟要夺走这么生意红火的酒馆可不像夺走老农河边苹果园里的苹果那么简单,但酒馆里有个爱喝苹果酒的奴隶约翰·印第安,只要有内应,再坚固的堡垒都能从内部瓦解的。

    在铁路和洲际公路修好之前内陆地区远不如沿海繁荣,物资也没有沿海丰富,但是马萨诸塞和整个北美东部沿岸的情况不一样,这些地区水域密集、河道丰富,非常适合水上运输,很多贸易点也是沿着河道修的,修路还有必要吗?

    密西西比河是美国第一大河,也是运输量第一大河,在印第安传说中有一个河狸版本的黄金国易洛魁湖,马萨诸塞人相信它就是特拉华河的源头,有不少人移民到了纽黑文就是为了寻找它的,特拉华河是美国第二大河,运输量也是第二大的,它要经过多个贸易点,其中包括荷兰人和瑞典人控制的,这样就能收关税了。

    特拉华河距离马萨诸塞还有一定距离,至少隔着一个查尔斯顿,却不影响在那里收税。

    如果马萨诸塞把税收走了,距离特拉华河更近的纽约收什么呢?要再收一次的话,商业环境就不好了,可纽约客想要把马萨诸塞人赶走也不行,这地方是马萨诸塞人先占的。

    以前的货币只有先令、便士,这些都是要贵金属,想通货膨胀也要问问西班牙肯不肯把银矿开采权给英格兰,1692年的时候南海公司应该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了,西班牙根本没同意英国在南美做生意。

    这时候的“皇家海军”还不是“无敌舰队”的对手,也不能用武力强行让西班牙同意,本土那边正被南海股票给弄得风起云涌,北美这边更没人管了。

    北美殖民地没办法铸币,但印第安人的贝壳珠货币可以超发了,反正可以从大海里面捞,渔业也是“捞金”的行当,一般来说深海捕捞船会捕捞到大个贝壳珠,这样就能换到更多印第安人的皮毛,用这些皮毛可以换到更多的欧洲物品,军需品有时不过是民用换个名字,打猎的枪不射动物改对准人不就是军械了。

    至于印第安人手里越来越多的贝壳珠,猎物越来越少,甚至于土地因为酗酒而抵债给了移民那就不是他们要考虑的了,1634年的酋长们已经和荷兰人定好了,想要调整汇率要上外汇市场和期货市场,前提是别的国家要承认贝壳珠是一种货币。

    纸币都被承认了,这东西的实际价值可能还不如贝壳珠,只要让人相信贝壳珠是钱就好了。

    如果伊丽莎白·普洛克特不是个读书读傻了女人,她的丈夫是没有在遗嘱上留她的名字,在法律上她是死了,她本来该上绞架,却因为怀有身孕托了几个月,等孩子生下来马萨诸塞已经停止猎巫了。

    但她是他孩子们的实际监护人,找个律师把孩子们的继承权攒在手里,还有让当地治安官承认她是本地居民,非当地居民的丈夫亲戚就会被“排挤性警告”,那就是说他们需要司法援助的时候,当地官方对他们没有帮助义务。

    一个女人是不是大男人们的对手,不过她不是有12个孩子么。玛丽·沃伦是很漂亮,可她不仅不能打,还惹祸,差点把主人家害得家破人亡,把她赶走,把玛莎·科里的半大小子给收留了,丈夫亲戚来了那小子的任务就把他们打走,他们打不赢报警也没用,当地官方对非当地人没有帮助义务,简单的说就是治安官什么都别干,吃甜甜圈旁观就行了。如此一来12个孩子就不是负担,而是乱世之中互相协助的帮手,大家不用分崩离析,被送到别人的家庭里寄养了,还能一起经营农场,少给点人工费。

    美国人生活中的慈善、公益与志愿活动是普遍的,第二塞勒姆就是个慈善机构,男男女女们参与了推行教育和文化的工作,他们施粥的还是在纽约,对象是孩子们,一旦报纸刊登了巫术真的存在,人们还相信了,曾经在塞勒姆发生的事会不会在纽约重演一遍?

    有时候人们不信有魔法存在反而是一件好事。

    慈善和公益如果是真正善良的人用心去做,那是在积德,交给了第二塞勒姆的玛丽那样的女人,那就是隐患。妈妈决定了家庭的成败。伊丽莎白·普洛克特可以和伯勒斯的第三任妻子一样,抛下继子女,带上自己生的孩子,变卖了牧师的财产,带着他的图书馆离开的,到别的地方生活,可是别的地方她人生地不熟,总不能真的像鲸落一样带着孩子们“唯美地”去死吧。

    活下来的幸存者更需要坚强,伊丽莎白不可以像20岁的玛丽·沃伦,才住了一天监狱就崩溃了,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约翰·普洛克特的身上。

    她丈夫是无辜的,她甚至可以和菲利普·英格里希一样通过诉讼索求赔偿。

    虽然塞勒姆女巫审判除了一桩案子是刑事案件外全部都是民事案件,达不到国王审理的标准,但利益不只是钱,伊丽莎白可以和纳斯家一起旁听小安·帕特南的忏悔。

    人类诉讼史上有一条最古老的原则,大部分案件在开庭受审前就已经决定了输赢。

    出庭更像是个表演秀,在哈佛法学院有这样一个盘问的例子。

    律师:夫人,你是这位先生的妻子吗?

    证人:是的。

    律师:当你嫁给他的时候,知道他是小偷吗?

    证人:是的。

    律师: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嫁给这样一个人吗?

    证人:可以,因为我那是年龄已经大了,不得不在一个小偷和一个律师间作出选择。

    私人感情是不可侵犯的,正如正义属于银行,怜悯属于弃妻。正义属于普洛克特的亲戚,怜悯属于伊丽莎白和她的12个孩子们,如果塞勒姆的居民真的忏悔的话,他们只需要帮忙赶走那些外来者就行了。

    至于律师,塞勒姆审判时根本不见他们的踪迹,不仅是因为当时的殖民政府还没有律师执照,无人从事这个行业,还因为谁会相信律师。

    这帮人本来就是拿钱办事的,小女孩们被相信是几场关键的即兴表演,他们要是在法庭遇到了就相当于打遭遇战,闲杂人等全部闪开,把空间留给这些角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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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1608/ 第一时间欣赏哈利波特之晨光最新章节! 作者:金吾不禁夜所写的《哈利波特之晨光》为转载作品,哈利波特之晨光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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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介绍:
赫夫帕夫的学院精神:正直、忠贞、诚实、不畏艰辛
来自谷地的波莫娜斯普劳特教授以擅长与食物的魔咒著称,而来自地窖阴郁油腻的斯莱特林院长则经常处理鼻涕虫这类恶心的魔法材料,他们看起来好像不会有任何交际和绯闻产生,但这里是霍格沃滋,连魔法都有了还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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