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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吾不禁夜     哈利波特之晨光txt下载     哈利波特之晨光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七章 partake(十一)

    在哈利波特五年级的时候,因为乌姆里奇成立了一个搜查队,成员可以任意扣分,而搜查队的成员主要包括斯莱特林,于是格兰芬多比以前更被针对了。

    有一天威斯来双胞胎忍无可忍,将斯莱特林的队长蒙太大头朝下塞进了消失柜里,蒙太在里面困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定用幻影移形脱困,结果他卡在了厕所的u型水管,要不是德拉科发现,他估计会有生命危险。

    在被困的时候,蒙太在柜子里一会儿能听到学校里的声音,一会儿能听到博金博克里的声音,可是不论他在里面如何叫喊,都没有人能听到他的声音。

    以前菲比被困在肖像画里,其他人还是能听到她的声音,可是她听不到其他人的声音,更看不见任何东西,脱困后她就性格大变,不再和乔伊什么事都保持“同步”了。

    乔治安娜将一份巴黎地图放在了桌上,目前法国魔法部所在的位置还并不是一个老旧而宁静的住宅区。在凡尔赛宫兴建之前,这里曾经是巴黎有名的集市,因为附近有圣日尔曼德佩修道院,它曾经是墨洛温王朝时最富有的修道院,同时也是墨洛温王室的墓地。

    6世纪时它位于荒滩上,现在也有很多森林覆盖,而且法国大革命之后它就被荒废了,估计里面的王族墓地也遭到了和圣丹尼教堂一样的破坏。

    乔治安娜曾经住过的勃艮第塔楼里,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祭坛,然后那天就有怪事发生了。查理·马特不只是丕平一个儿子,他还有一个哥哥卡罗曼,与他一起继续从祖父开始的事业,不止成为墨洛温王朝宫廷的唯一宫相,而且还成功篡夺了法兰克王国的王冠。

    但是在完成了这个目标后,丕平就把哥哥卡罗曼赶到了意大利的一个修道院里,最后卡罗曼也死在了那里。

    乔治安娜误触了那个祭坛,接着卡罗曼的幽灵居然出现在了勃艮第的城堡里。

    那个塔楼的顶楼有石头雕刻的藤蔓,看着栩栩如生,但这目前不是重点。此刻她想起了一件事,罗伊娜拉文克劳的女儿海连娜曾经带着拉文克劳的冠冕到阿尔巴尼亚。当罗伊娜病重的时候,她想见女儿一面,于是派血人巴罗去找她,海连娜情急之下将冠冕放在了一个树洞里,紧接着她就被未婚夫巴罗杀害,两人一起以幽灵的形态回到了霍格沃茨。

    奇洛是在阿尔巴尼亚遇到伏地魔的,1991年伏地魔被哈利再次打败,不得不离开了奇洛的身体,接着又在阿尔巴尼亚遇到了度假的伯莎·乔金斯,地球上那么多地方怎么偏偏选的阿尔巴尼亚。这一切的起因都是幽灵海连娜,她将严守了几个世纪的秘密告诉了汤姆里德尔,一个在她眼里看着很迷人的男孩,然后伏地魔找到了那个冠冕,并将它做成了魂器,藏在了有求必应屋里。

    不论是阿尔巴尼亚到英国,还是从意大利到法国,都是人类眼中看着很远的距离,但狗也有千里回家的本领。让乔治安娜在意的是海连娜藏拉文克劳冠冕的树洞,她不会那么巧,将冠冕藏在一棵魔杖木的树洞里吧。

    假设霍格沃茨和阿尔巴尼亚有一种类似“通道”的存在,它可以让巴罗和海连娜的幽灵从阿尔巴尼亚到霍格沃茨,又供伏地魔的灵魂从霍格沃茨到阿尔巴尼亚。这使得伏地魔第一次死亡时,灵魂从格德里克山谷到达了霍格沃茨有求必应屋里的拉文克劳冠冕,通过它到了阿尔巴尼亚,第二次被驱逐出奇洛的身体,又一次到了阿尔巴尼亚。

    冠冕、树、魂器、消失柜,它们纠结成了一个线团,让乔治安娜心烦意乱。

    在凯尔特人的世界里,石头和树木都是值得崇拜的,可是所代表的意义完全不同。

    有些时候巨石不是用来当日晷观测太阳,而是用来搭建坟墓,凯尔特人会用一块巨石封住顶部,有时会稍微雕刻一下,代表死者的居所。在凯撒的高卢战记中记录了他们的习俗,高卢的凯尔特人认为他们是狄斯神的后裔,狄斯虽然对应罗马的布鲁托,却和罗马冥神不大一样。

    当时凯尔特人的一天是从夜晚开始的,时间也是过了几夜,而不是过了几日。而树木尤其是以冬青和橡木,以日照时间进行计算。

    凯尔特人的冥界之主狄斯皮威尔(dispater)曾经是一个猎人,有一天,当他带着猎犬追猎一头牡鹿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红发的“仙人”,这个仙人名叫阿沃恩,是冥界的一位国王,他遭到敌人黑根的摧残被逐出了故乡,于是阿沃恩请求皮威尔的帮助,于是皮威尔接受了请求,变成了阿沃恩的样子前往冥界。

    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始料未及的难题,阿沃恩美貌的妻子将他当成了自己的丈夫,日落而息时皮威尔面壁而卧,一言不发,也不去碰她。天色破晓时他就离开起身,狩猎并且料理朝政。

    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准备决战,皮威尔和黑根在河流的浅滩上交手了,一交手黑根的马就被皮威尔的长矛洞穿,奄奄一息,然后黑根就请求皮威尔了解了自己。

    皮威尔没有那么做,他回答“这会让我后悔,别人也许会,我不会。”于是他放了黑根,黑根让仆人背着自己落荒而逃,这一战后皮威尔统一了地下世界,成了整个地下世界的主宰。然而他却按照和阿沃恩约定的那样,回到了地上世界,并且两人恢复了各自的面貌,回到了各自的领地。

    回到地下世界的阿沃恩和其他人庆祝胜利,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发现他与以往的不同。可是当夜幕降临,阿沃恩像以往一样亲吻的妻子时,王后却对丈夫的举动感到不解。

    于是王后在阿沃恩再三询问下告诉了阿沃恩“这一年中你我都没有说过今晚那么多话”。

    “难道你‘我’从不交谈吗?”阿沃恩问。

    王后说“从不,这一年里我们从不交谈,也从不对彼此亲昵。”

    阿沃恩在震惊之下将真相告诉了王后,王后不禁赞叹“你果然结识了一个忠心的朋友。”

    皮威尔回到了自己的领地,召集群臣,询问他们自己这一年的政绩如何。众臣纷纷称赞,在过去的一年中他无比圣明,明辨是非、慷慨大度、礼贤下士、伸张正义。后来皮威尔将真相告诉了群臣,大臣们惊叹“结识这样一个朋友是一种福气。”

    此后两位君王结成了深厚的友谊,互赠礼物,为了纪念这段历险,从此地上的君主狄斯皮威尔就有了“冥界之王”的称号。

    这是乔治安娜在布列塔尼的图书馆里找到的资料,凯尔特神话是口口相传的,一个4世纪左右的牧师走访了当地人,将这些传说记录了下来。

    到了查理曼时期,开始声讨树木以及石头崇拜这类远古的异教活动,毕竟加洛林王朝需要加冕、宗教仪式和君权神授来确定自己王冠的合法性。

    修圣日尔曼德佩修道院本来是因为当时的法兰克国王征讨了萨尔杜巴城的西哥特人和日耳曼人,不过教堂修好后国王却死了,于是教堂改成了修道院。

    如果她能用格林德沃说的办法离开这个世界,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呢?

    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拉文克劳的冠冕和那棵藏冠冕的树洞,类似波莫纳得到的钥匙,它让一颗没有魔力的普通木头,变成了有魔力的树。怎么说从海连娜将冠冕藏在树洞里面,到伏地魔找到它也有一千年的时间,足以让一颗小树变成苍天大树了。

    人类的寿命在这些古木面前不过是白驹过隙,忽然而已,一如蜉蝣,在人类的眼中也是朝生暮死的。

    沧海桑田,喜马拉雅山脉以前还是海底呢。

    不过事实究竟如何还是要等她回了巴黎之后再去考证,符合逻辑的猜想不一定是事实。伏地魔当时已经制造了日记本、复活石戒指、拉文克劳冠冕、赫夫帕夫金杯以及斯莱特林的挂坠盒,怎么别的不选,偏偏选拉文克劳的冠冕,从格德里克山谷到霍格沃茨,再前往阿尔巴尼亚呢。

    接着她又想起了那个祭坛,它是大理石的,上面用类似黄金的金线雕刻一朵风之玫瑰,古代水手们曾经根据各种风向来绘制地图。

    至少她知道幽灵会被风吹走的,差点没头的尼克石化后动不了,被厄尼麦克米兰用一把扇子给吹到了医疗翼。

    当时没人觉得,后来聊起来才让人觉得滑稽,不过谁让尼克是个幽灵呢。

第二十八章 partake(十二)

    其实除了狗之外,鸽子也有识路归巢的习性,人们还因此培养了信鸽传递信息。

    伏地魔曾经附身在一只乌鸦的身上,那个时候大家伙都以为战争已经结束,他不会再回来了,就像上一次一样。

    波莫纳也跟金妮一样被他控制过身体,当时的记忆她完全空白的,等她清醒过来,发现他们的临时住处变成了一个豪华的宫殿——按照斯莱特林的品味。

    霍格沃茨对哈利来说如同家一样,直到他有了教父西里斯和担当凤凰社总部的格里莫广场,他五年级的圣诞节都是在那里过的,如果不是因为安全,他一点都不想回佩妮姨妈的家,尽管他们有血缘关系。

    在从霍格沃茨毕业之后,伏地魔消失了接近20年,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和以前汤姆里德尔的样子大相径庭,与此同时他的实力也增长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步。

    他成了黑魔王,有无数的追随者,并且在70年代的英国掀起了一阵狂潮。

    他那样的人不会住在山洞里的,也不会和伊索那样住在兽皮搭建的房子里,而且波莫纳也相信海连娜不会不给自己找地方住。

    西弗勒斯在阿尔巴尼亚“一带”也有自己的住处,一个二战时期德国人留下的地堡,波莫纳去过,但是她不晓得具体位置在什么地方。

    也许是为了方便“主人”的传唤,西弗勒斯这样的“全会员”食死徒才住在可能存在的城堡附近的。西比尔特里劳尼曾经在预言里说“主人和仆人今晚将重逢”,假设她说的就是彼得佩迪鲁,他是在变成老鼠后在禁林里与附身在小动物身上的伏地魔相遇的,还是他去了阿尔巴尼亚找伏地魔去了?

    阿尔巴尼亚对伏地魔有特殊的意义,甚至超过在汉格顿的里德尔老宅,那是曾经是属于他父亲和祖父的房子。

    他“登门拜访”那里的唯一目的是杀了他的麻瓜父亲和祖父,并嫁祸给自己的叔叔,那个地方对他来说不是家。

    其实乔治安娜可能想麻烦了,有一门连灵媒都晓得的招魂术,可以将死者的灵魂招回来,不论他在什么地方死去。

    海连娜被重病中的罗伊娜拉文克劳牵挂着,于是海连娜和巴罗的灵魂就被她给召回来了。

    还有谁会牵挂伏地魔?他母亲已经在他出身后不久死了,接着她想起了那条名叫纳吉尼的蛇,它也是伏地魔的魂器,同时它曾经是个女人。

    活着的魂器和那些用“死物”做的魂器肯定有不同,极度虚弱的伏地魔回到了阿尔巴尼亚的“家里”,等他又好了一些,就离开阿尔巴尼亚,带着纳吉尼前往英国继续他的“大计划”。

    当西里斯的灵魂被摄魂怪从身体里吸出来时,看起来是蓝色的光点,并不像鬼魂那样是珍珠白的人形,而且保持着他们“死亡”那一刻的样子,与他们的尸体保持一致。

    不论以什么方式死亡,安葬的时候都会整理遗容,幽灵们显然不会享受那份“安详”。

    在四大元素里,土是最顽固的物质,幽灵可以穿过墙并不对自己和墙产生伤害,却可以对水、火和风产生干扰。与之相反的,就他们也可以被风吹走,就像厄尼麦克米兰用扇子扇风,将尼克吹到医疗翼。

    庞弗雷夫人完全没有办法,她只会医治活人,还不知道怎么医治幽灵,幸好恢复石化的药液不是通过“喝(drink)”摄入的。

    其他被石化的人虽然有身体,可是因为时间在他们身上停止了,也无法吞咽。这是一个坏消息,也是个好消息,否则一个人一个月不吃不喝也一样会死的。

    最终使用的办法是“药浴”,当时他们使用了级长的浴室,将恢复石化的药水放进了水池里,因为要灌满整个水池,所以需要“许多”新鲜的曼德拉草,由于之前成熟的被破坏了,波莫纳种了好几个月才攒够了。

    被石化的人挨个放进了水池里,包括尼克,他会在水流中移动,也就是说水可能对他一样会起作用。

    曼德拉草药液这时变成了血红色,看着有点像红酒。用个不大恰当的比喻,那些石化的人看着像水里泡着的阴尸。

    大概半个小时后受害者们才一个接着一个“醒来”,包括尼克和洛里斯夫人。

    领取圣餐也要用“partake”,尽管当时的实质动作是吃饼和喝葡萄酒。在最后的晚餐中,祝圣的饼被掰开,然后说“这是我的身体”,接着又说“这是我的血”,以后教会做弥撒的时候,原来的酒和饼就成为血肉了。

    尽管国王们通过仪式彰显自己特殊的超自然地位,赋予统治和王冠的合法性,但通过仪式也会获得特殊的力量。

    有部童话里说,仪式感就是让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得某一个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婚礼对女孩来说是很重要的,如果那一天与加冕仪式一起,那就特殊得更厉害了。

    有时为了穿上心爱的婚纱,女孩会节食一段时间,吃喝对她并不是最重要的了。

    有一副画名叫《加纳的婚礼》,它在卢浮宫和安康圣母教堂都有,画面中新郎和新娘在画面不起眼的位置,最醒目的地方留给了更重要的客人,而画面所描绘的情景就是宴会。

    东方有句谚语是这样说的,上百个男人知道如何安营扎寨,但女人才知道如何组建家庭。

    在凯撒入侵高卢后400年,有一个名叫阿提拉的匈奴人来到了巴黎,他面对这座城市并没有选择强攻,而是围而不攻。当时的27岁的热纳维耶芙组织了一些人,前往城外运送粮食,也有人说她散步谣言,说巴黎发生了瘟疫,让阿提拉的军队撤走,总之她成了巴黎的守城圣女。

    路易十五还为她修了一个教堂,它后来成了法国的先贤祠。曾经有一段时间,不论是发生干旱、水灾或者是瘟疫,巴黎人都会将她的棺椁抬出来,然而法国大革命时她的遗骸被烧毁,修士们只来得及抢走一部分,并小心保存起来,与荆棘王冠的刺,一起放在巴黎圣母院的公鸡风向标里。

    乔治安娜读过一部拜占庭帝国的学者写的《哥特史》,里面也写了阿提拉入侵高卢。因为东罗马帝国皇帝没有支付足够多的贡金,阿提拉决定向卢瓦河畔的阿兰人勒索,西哥特的国王看出了其中的厉害,便派士兵强行军支援阿兰人。

    战无不胜的阿提拉在这里吃了败仗,丢脸得撤退了。而西哥特人在这场战役中伤亡并不惨重,可是他们的国王病了。当时治疗的方式主要是放血,他的部下想趁国王病重时发动政变,杀死他后取而代之,病重的国王最后用健康的手击退了刺客,为自己报了仇。

    除了那本书,没有那本史书里有这场战役的记载,但提醒了她一件事。

    阿尔巴尼亚是拜占庭希腊语的苏格兰,到了中世纪拉丁语流行开来,阿尔巴尼亚才指的苏格兰和现在的阿尔巴尼亚共和国。

    海连娜当时去的阿尔巴尼亚真的有那么远吗?

    但海连娜生活的时代正好是“darkage”,在告诉了伏地魔之后,她好像不再想要告诉其他人她藏冠冕的树洞在哪儿,也没人在意了。

    在那本《哥特史》中有这样一句话:引导人相信异端邪说的人必须烧死,因为他们把爱之火变成了地狱之火。

    厉火会附着动物魂,其实她可以不用挥舞着“鞭子”逼迫它们前往阵里,而是用招魂的方式将恶魔之火给招过去。

    而且不只是厉火,别的元素黑魔法一样会附着动物魂,只要它们都能被招,那么布置在地下的工事就不只是能抵御厉火了。

    招魂一般是用来让被召唤的目标享受祭品的,但陷阱上往往会有美味的诱饵。

    可想法很不错,能不能行还是要试试才知道,就像他们对石化者所做的,如果解除石化的药水不行的话,恐怕还是要送到圣芒戈去医治的。

    幸好管用了,都“活”啦,真是太好了。

第二十九章 partake(十三)

    公元前52年,当时的巴黎还叫卢高泰西亚(lucotecia),凯撒到来后将这个地方改名为卢泰西亚(lutecia),接近于拉丁语的lutum,即泥浆,或者是高卢语里的luto,即沼泽。这座城市就是从一片沼泽地里出生的。

    在罗马人来之前,这里根本就没有陆路,高卢人的房子大多建在隐蔽的森林或河流边,河流就是他们的交通。不论是险阻的沼泽也好,茂密的森林也罢,对住在就近的人来说,这些地方他们都熟悉,反倒是远道而来的罗马军团,密林中难以辨识的道路并不允许大队人马进入。

    古罗马军团向来以严密的队形组成的方阵闻名于世,让军团士兵到森林中去并不能发挥他们的优势,反倒是高卢人,在对罗马士兵进行骚扰和劫掠后,可以依靠森林、幽谷逃出生天,再连夜换一个地方躲避。

    但高卢人并不是铁板一块,凯撒利用了高卢人之间的矛盾,以及城市生活吸引了一批投靠者,对周围其他的部落进行了围剿。

    罗马人带来了道路、浴池、歌剧院、斗兽场,卢泰西亚逐渐变成了一座被罗马人高度同化的城市,成为高卢的罗马。和每日都上演着血淋淋剧目的罗马不同,或是斗兽场的角斗士的血,亦或者是凯撒这样政治家的血,这里出乎意料得平静,尽管城中的罗马居民很难适应泥泞又不踏实的沼泽地。

    罗马的地是坚实的,地中海的气候一向温暖,就连冬天都不会下雪。

    而这里则有粗野的高卢人和严酷的冬天,河水会冻结得如同大理石板,为了不被这鬼天气冻死,罗马人点燃了很多露天火盆。

    有一个罗马总督,他点燃了火盆却把门窗给关了,似乎他觉得这样会让室内更暖和一些。这导致他差点窒息身亡,幸好他在陷入昏迷之前大喊大叫,奴隶们慌忙将他抬到了院子里的,新鲜的空气让他复苏了过来,但他并不晓得是那些还在冒烟的木炭差点要了他的命。

    即便明火已经被扑灭了,火星依旧可以致命。高卢地区充斥着大量法兰克人、哥特人,罗马人自始至终都对那些缺乏公民观念,住在莱茵河对岸的部落抱着轻视的态度,尽管他们也拥有优秀的文明,但依旧被视为未开化之地。

    修建宏伟的罗马需要大量的奴隶和财富,这导致罗马与周围被他们称为“蛮族”的关系并不好。公元410年,西哥特人攻入了罗马城,在城内奴隶的帮助下打开城门,劫掠而去,此后在西罗马帝国境内组建起了西哥特王国。

    又过了6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废黜了西罗马帝国的末代皇帝,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进入了所谓的蛮族统治的时代,以前罗马人兴建的市镇归蛮族所有。

    这些蛮族统治者并不善于治理城市,城中的道路和古时候一样泥泞,排污也没有改善,并且随着人口聚集日益扩大,反倒是东罗马帝国,依旧保持着一定程度的繁荣和完整。

    但他们也不是安享太平的,即便阿提拉走了,还有波斯人。当西罗马陷入一片混乱的时候,东罗马帝国自顾不暇。然而在广阔的平原上作战,“蛮族”依靠森林和地形的作战方式就不顶用了。相比起蛮族的威胁,东罗马人更恐惧的是别的。

    在那本拜占庭学者所写的历史里,当时的东罗马帝国人对不列颠岛完全没有概念,他们只知道它的土地大概是三角形的,覆盖着河流和灌木丛,与凯撒征服高卢之前相差不大。

    按照《英国史》的记载和休谟的论述,当时的不列颠人伤初愈游牧时代,以兽皮为衣,藏身于林莽之中,生活动荡不安,不知有精致的生活,他们的需求和财富都很简陋。

    德鲁伊教掌握着大权,他们除了主持祭祀典礼、指导宗教事务,还控制着青少年的教育权。

    他们会告诉这些年轻的孩子,一旦违背教义将会遭到惩罚,违反者一律被逐出教门,也就是被摈弃在公共祭祀和享宴之外了,与他们接触的人也会被污名化,因而被同族共弃。他不再受保护、生活在悲惨和屈辱中,只有死亡才能给他解脱。

    这意味着他会重归狄斯神的怀抱,尽管那里并不是“天堂”。

    康德曾在《柏林月刊》上发表了一篇短文,题目是《什么是启蒙?》。

    康德认为,启蒙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不是在于缺乏理智,而是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勇气与决心运用自己的理智。要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

    这也是哈利波特的可怜之处,他既然能在被人“引导”的情况下,鼓起勇气奔赴死亡,为什么不能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来判断呢?

    但哈利是阿不思亲自负责引导的,还要加上斯内普。

    提起先贤祠,她想起了伏尔泰,在伏尔泰的《风俗论》中,提起了一段。《古兰经》承认天使与魔鬼源自于古波斯人,从这些袄僧那里,从他们的占乃提教义中,默罕默德得到了关于天堂的思想。

    占乃提是阿拉伯语里的“天堂”,是死后的极乐世界,复活的人们在这里有完整的官能,他们就是用这些官能来享受各种快乐。

    这是这个世界的幽灵和霍格沃茨的幽灵最大的不同之处,他们还有各种各样的感觉,虽然不尽然每个人都是享乐的。

    不过这里毕竟不是真正的天堂,而是“人造天堂”,有缺憾也是难免的。

    她差点迷失其中了,就和其他人一样。尽管希腊歌剧里,美狄亚说妇女的不幸在于为爱而活着,不论是奎妮还是艾琳,都为了爱情,跟着麻瓜丈夫去往了麻瓜女人不愿意去的地方生活。

    她没有伟大到那个地步,宴会总会散场,有些客人甚至会在曲终人散前提前离开,所以,她不“参与”了。

    她祝福波拿巴,希望他下次能找到一个比她更好的好姑娘,因为她终究还是被那个来自泥潭的斯莱特林影响了。

    她不再“无罪”,天堂估计是去不了,哪怕是人造的。

    至于去哪儿,希望以后可以去limbo,和阿不思作伴吧。

第三十章 风与花(一)

    “多比在什么地方?”

    波莫纳问城堡里打扫卫生的家养小精灵们,他们互看了一眼,齐齐摇头。

    她怀疑他们在排挤多比,毕竟多比是那么的……呃,与众不同。

    在看过霍琪的记忆后波莫纳就想起来,她其实也可以让多比交出记忆,是什么让他判断出哈利波特在二年级会遇到危险。

    第一个学年的暑假,德拉科曾经跑到学校来,体验一下当“城堡主人”的感觉,结果他遇到了实体化的血人巴罗,然后被巴罗拿着一把剑在城堡里被“追杀”,当时将德拉科带到学校的就是多比。

    “院长!”

    波莫纳被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唐克斯来了。

    “你怎么来了,唐克斯?”波莫纳问。

    “来找你啊。”唐克斯快乐得说“魔法部长来视察三强争霸赛的准备工作了。”

    波莫纳想起了乱糟糟的魁地奇球场,顿时觉得自己恐怕要让阿不思丢人了。

    “走吧!”唐克斯挽着波莫纳的手说。

    “等等!”波莫纳挣扎着。

    “等什么?”唐克斯问。

    波莫纳快速转着脑子,想着要找什么借口。

    “唐克斯!”斯内普威严得喊着。

    唐克斯立刻将手给松开了。

    波莫纳笑逐颜开。

    唐克斯曾经也干过为波莫纳送药材到斯内普那里的工作,作为代替她被“永久禁闭”惩罚的交换。

    “你有什么事,斯内普教授。”唐克斯镇定得问。

    斯莱特林的院长带着魔压走到了唐克斯的跟前,她居然没有和那些学生一样转头就跑。

    “你下午准备怎么走?”斯内普看着波莫纳说。

    “走?哦!”波莫纳猛然惊醒,今天她要去史密斯家参加派对。

    “什么?”唐克斯问。

    “对不起,我去不了那边了,下午我有事。”波莫纳说。

    “有什么事那么紧急,连见魔法部长的时间都没有。”唐克斯问。

    “我有个问题,莱姆斯·卢平变身那天,你对傲罗们说你看到了哈利波特和西里斯·布莱克?”斯内普微笑着看着唐克斯“你在哪儿看到他们的?”

    唐克斯哑口无言。

    “我可以保持安静,如果你也能在魔法部长面前和上次一样‘随机应变’的话。”斯内普说,接着拉着波莫纳的胳膊走了。

    等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他放开了她。

    “谢谢你帮我……”

    “你在哪儿弄到的香水?”斯内普问。

    “怎么?珍妮斯的香水里果然有问题?”波莫纳问。

    “里面有遗忘药水。”他沉闷得说。

    “我还以为她放了迷情剂。”波莫纳嗤笑着。

    然后他忽然安静了。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场面顿时很尴尬。

    “你还记不记得,我让你在月圆之夜前后空一个星期的时间。”斯内普说。

    “我记得。”她连忙点头“马上就要到了,对吗?”

    他又盯着她不说话了。

    她低下头,看着脚下的地。

    “那是你的大日子,西弗勒斯。”她干巴巴得说“成功了之后你要怎么庆祝?”

    “卢修斯打算在庄园举办一场舞会。”他平静得说,然后没有下文了。

    波莫纳想起了一个人来,她是1984年毕业的斯蒂芬妮·麦克米兰,和厄尼·麦克米兰是一个家族的,最近这两年她好像忽然对西弗勒斯产生了兴趣,在社交活动上会主动和他说话。

    她长得并不是非常漂亮,却对家具和空间布置很有品味,作为室内设计师为许多巫师家庭设计装潢,因此和很多人交情不错。

    他会邀请她一起去么?

    “那个任务,你一个人完成?”斯内普轻声问。

    “我想恐怕是的。”她回答说“我不想塞德里克牵扯进来。”

    “你需要帮忙吗?”斯内普问。

    她看着他的眼睛,惊慌得不晓得该怎么开口。

    “波莫纳!”米勒娃喊道“你现在有空吗?”

    “我要走了。”她轻声说,然后离开了那个角落。

    “你找我有什么事,米勒娃?”波莫纳问。

    “隆巴顿的情况现在怎么样了?”米勒娃问。

    “是他的祖母写信来问了?”波莫纳问。

    “不,他是我学院的学生,我有好几天没有看到他在学校里了。”米勒娃回答。

    “他现在每天乘坐出租车去斯卡曼德家里,除了下雨那天淋了雨没什么大碍。”波莫纳说。

    米勒娃松了口气“我不想你这么觉得,但我确实忙不过来。”

    “别担心,米勒娃,你继续做你要做的事吧。”波莫纳轻柔得说。

    “你刚才和西弗勒斯说什么?”米勒娃问。

    “关于他‘大考’的事,还有庆功宴什么的,卢修斯马尔福打算在庄园里为他开设。”

    “你会去么?”米勒娃问。

    “我?”波莫纳笑了起来“怎么会呢?”

    “我想那天会有很多食死徒参加,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密谋什么。”米勒娃轻声说“要是你能去就好了。”

    她不想就这个无稽的话题继续扯下去,转身离开了。

    等她回头去看刚才那个角落,斯内普已经走了。

    她有些失落,却没有想太多,返回办公室,去换参加派对的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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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拿破仑是为了出来玩才出来的话,他大可不必带乔治安娜,相比之下约瑟芬才更给他带来欢乐。

    在来比利时之前乔治安娜还想着让比利时人来法国留学,可很显然,比利时人对法国大革命也有自己的看法。

    中世纪神学指向人的生命、理性和灵魂,那本由默罕默德写的《论灵魂》的书也是那个时候写的。

    但人活着还是要吃饭的,波罗的海连续两年粮食减产,要是明年还这样,局面就难以控制了。

    在那本《哥特史》上记录了哈德良堡战役,不是写当时战争的过程,而是记录了西哥特的平民。那时西哥特遇到了饥荒,罗马将军不仅没有赈灾,还趁着这个机会大肆敛财,他开放了一个市场,高价把牛羊肉卖给西哥特人,甚至还有不洁的动物尸体,一块面包要用一个奴隶来换。

    当哥特人已经没有了奴隶和财产的时候,出于对后代幸福的着想,父母们觉得与其把孩子交给商人,倒还不如出售自己的自由,因为如果遇到比较仁慈的奴隶主,他们应该有足够的食物,不至于被饿死。

    善战的男人宁可死于战场,也不愿被饥饿毁灭,正好当时罗马将军设宴款待哥特的首领,后者毫不怀疑,带着极少数的随从去了。这是个陷阱,罗马士兵按照将军的指示围杀了首领,但哥特人靠着自己的勇气和敏捷冲了出去,然后他们得到了一直渴望的机会,一场悲惨的战争爆发了。

    被逼上绝路的哥特人将吃得饱饱的罗马人打败了,当瓦伦斯皇帝听说了这件事的时候,立刻组织了一支部队挺进,哥特人又一次得到了胜利,皇帝本人受了伤,躲藏到了哈德良堡附近的农舍里。

    追赶来的哥特人一路放火,他们倒是想生擒罗马皇帝,可惜他们不知道皇帝躲进了小屋,顺手就把它给焚毁了。

    就这样,瓦伦斯与他帝王的辉煌一同化为灰烬,西哥特人得到了色雷斯和临岸地区,并且安心得定居下来,好像这是他们自古以来的祖传领土。

第三十一章 风与花(二)

    根据赫尔加·赫夫帕夫留在霍格沃茨的画像,可以看出她是个圆圆的、身材丰满的女人,有一头棕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她经常露出或温柔或灿烂的笑容,通常穿着棕色或黄色的连衣裙,手里拿着一个金杯。

    波莫纳的衣服也是以黄色为主,打开衣柜的时候她觉得有点沮丧,那和斯莱特林的老蝙蝠一柜子黑色的衣服有多大的区别?

    接着她又想起了在风雅牌巫师服装店看到的那一套如月光一样的礼裙,长长得叹了一口气。

    今天她选了一条黄色的,带黑色植物花纹的长裙,尽管她穿上它,估计会从蓬松的蛋糕,变成蓬松的、带花纹的蛋糕。

    她临时又在裙子上加上了几朵白色的小花,虽然无法改变她身材的问题,却至少让这条裙子看起来有了“魔力”,看起来很像黑色的茎、开白花的黑根草。

    它有阻止附魔的力量,在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奥德修斯曾经是用它打败女巫瑟曦,她经常用魔法食物将迷失在她的岛周围的水手变成动物。当英雄奥德修斯在将他的船友从她的咒语中解脱出来后,在她的岛上度过了一年的时光。

    如果说《伊利亚特》是一条外出的路,那么《奥德赛》则是讲述的回家的路,这一路上并不太平,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与冒险,但奥德修斯还是想尽办法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

    多比是一个自由的家养小精灵,他离开了马尔福家之后并没有和其他家养小精灵一样觉得自己被“放逐”了,反而去他想去的地方。

    而霍格沃茨的厨房算是家养小精灵们的一个避难所,当年赫尔加收留了流浪的小精灵们,让他们在这里工作,他们对现在稳定的生活很满意。

    总有一天多比会娶一个家养小精灵姑娘成家立业,他估计也会找个地方定居。到那时多比也会从“离经叛道”变得循规蹈矩,尊从社会的法则。

    穿好衣服后,波莫纳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

    一个总是笑呵呵的胖女人当然要比总是冷着一张脸的胖女人好看多了,不过她并不会和珍妮斯一样对着镜子说“你依旧很美”。

    衰老是人类不可避免的,奥德修斯曾经在卡布吕松的岛上呆过,她是泰坦神阿特拉斯的女儿,是一位不会衰老的女神。即便如此奥德修斯还是离开了她,去找他会衰老的妻子。

    她喜欢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就像她喜欢亚瑟·韦斯莱,不论莫莉变成什么样,他都依旧爱她。

    如果珍妮斯不是留在魔法世界,或者去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以她风韵犹存的样子,或许还会有“年轻小伙”被她吸引。可是大家都知道她100多岁了,无论她如何用魔法掩盖,都无法改变这一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居然不是迷情剂,她加遗忘药水有什么用呢?”波莫纳嘀咕着,离开了镜子前。

    倘若珍妮斯在执行任务的话,带着那种香水倒是很管用,只要趁人不备用它对着目标喷一下,刚才发生了什么对方就不记得了,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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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多的历史书中,哈德良堡战役被认为是罗马军团继坎尼战役和条顿堡森林战役之后的最大失利,也是罗马帝国走向灭亡的标志。

    哥特人没有围攻君士坦丁堡,继任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和哥特人议和,哥特人答应帮助皇帝保护罗马疆界以获得粮食补给,但蛮族还是不可避免得渗透进了原罗马帝国的土地,最终攻进了亚平宁半岛,灭亡了西罗马帝国。

    罗马的腐败当时已经成了积弊,不仅是将军,连士兵也会贪污。瓦伦斯皇帝同意哥特人迁入罗马帝国是因为希望用哥特人充实其军队,这时候的罗马帝国征收本国的士兵已经很困难了。然而负责守卫多瑙河边界的士兵却因为收了贿赂,允许哥特人带着武器入境。在大量哥特人源源不断迁入的同时,罗马军团在这一地区的兵力又十分薄弱。当叛乱发起的时候,负责镇压哥特人的罗马军团里许多都是蛮族人或临时招募的士兵,不仅战斗力低下还会临阵倒戈。

    远处于意大利的罗马权贵们并不知道此时亡国的丧钟已经奏响了,还在过着日夜颠倒的享乐生活。

    条条大路通罗马,接着蛮族就沿着罗马人自己修的大道,杀进了罗马城里,在里应外合之下将西罗马帝国给推翻了。

    后来发生的事不过是将特罗伊的故事重演了一遍,所不同的是不需要船来运输奴隶和财宝了。

    辎重太多会拖慢行军的速度,但哥特人有四轮马车,它们在哈德良堡战役中起了防御工事的作用,这一点和美国西部拓荒者所用的战术差不多,将他们驾驶的篷车围成一圈就成了可以依据的工事,战争结束了可以用它们来运送物资,更何况罗马的路修得那么好、那么平整。

    腓特烈大帝说过,修路是给别国入侵创造机会,反法同盟战争期间也是沿着以前路易十四留下的通衢大道进攻的,德国境内倒是严格按照腓特烈大帝的指示没有修路,这也导致了的德国的商业并不繁荣。

    围城战首先掐断的就是外界进入城市的粮道,越是大的城市越是如此,如果城中居民不能上下一心、一致对外,就会因为粮食的问题发生内讧,届时进攻的一方只需要在城外静静等待,就可以看到大火在城里燃烧了。

    最坚固的堡垒往往是从内部攻破的,也许要攻城门需要攻城车、投石机之类建造麻烦、运输困难的机器,可是从内部打开城门的门锁却容易很多了。

    这样就算将城墙修得固若金汤也毫无用处,君士坦丁堡能防住来自东方异教徒的进攻,却没有防备法国来的十字军,而造成这一切的是威尼斯不过是想要从东罗马帝国独立。

    她不想让人看了笑话,留下倾国倾城的“美名”。

    连续两年的粮食欠收让波拿巴停止征兵了,“未来”还有7次反法同盟战争。不论是君主论还是哥特史,都已经说明了如果没有自己的军队,或者雇佣军和援军比自己的军队更多会有多危险。

    人们需要理由去战斗,雇佣兵是为了钱,他们毫无忠诚可言,而普通人也不会为了一点军饷去赴死。

    路易十四留下的巴洛克式国王的余晖还没有散去,很多人还是认可女人多的男人才是成功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说过,一夫多妻制取决于男方的赡养能力,何况她也不能要求一个法国“国王”对英国女间谍忠心不二。

    别人会以为她操控了他,让他下了糊涂的指令,一如他取消了对英国进口钢铁的关税。

    为这件事她还被人从杜伊勒里宫赶了出去,连管食堂的工作都被人顶替了。

    这叫什么女版梅林呢。

    就在这时,她的门被人敲响了。

    “请进。”

    开门走进来的不是她的侍女,而是加斯顿·马丁,他的神色看起来很慌张。

    她首先想到的是拿破仑在亚琛又遇袭了。

    “出事了,夫人。”马丁先生沉声说道“霍普家族的仓库被人烧了。”

    她没觉得这是件多大的事。

    “那个仓库里装的都是靛蓝。”马丁先生接着说“被烧的伦敦仓库里有他们一半的库存,这会引发一场灾难的。”

第三十二章 风与花(三)

    在英式俚语里buff代表着烦恼,loveinthebuff意思为恋爱的烦恼,但是在美国它却有别的意思,比如inthebuff意味着赤身裸体,同时它还代表着浅黄色,因为这个俚语是buffalo的缩写,在16到17世纪这个词通常代表一种北美地区盛产的牛皮。

    它比鹿皮更厚实,很适合制成取代金属铠甲,因此这段时间的“浅黄色”厚大衣是欧洲士兵的标配。到了美国革命期间,曾经参加过七年战争的乔治华盛顿也加入其中,在七年战争期间,华盛顿身穿传统的猩红色在英军服役。

    但是到了1775年的夏天,在第二次大陆会议时华盛顿换上了一身崭新的由“浅黄色”和蓝色相间的制服现身会场,当时“艳惊四座”,很快浅黄色就成为新生的美国的象征色之一。

    然而因为人类的过度捕猎,曾经在美洲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美洲野牛渐渐消声灭迹,到了20世纪初的时候整个北美只剩下21只,当时的总统罗斯福颁布法令,将野牛等一批珍惜动物置于国家公园里,等到了纽特·斯卡曼德到美国送回雷鸟的时候,又可以看到庞大的野牛群出现在北美草原上了。

    可是北美雷姆牛却“真的”绝迹了,雷姆牛经常混在野牛群中,它们的体型比普通牛更大,牛皮也是金色的,更容易成为猎人的目标。等巫师们赶到的时候,雷姆牛基本上都已经死了。伊法莫尼魔法学院保留了大量的解剖图和标本,却没有活的雷姆牛,斯卡曼德在北美到处搜寻也没有找到。

    在南美倒是还有少量的雷姆牛,只是牛血出口非常严格,而傲罗所需的强效刺激药水又急需“大量”雷姆牛血,尤其是在格林德沃在世界各地活动期间。只是等雷姆牛血真正被仿制出来,格林德沃早就倒台了,又恰巧这时英国的伏地魔崛起,于是英国成了仿制雷姆牛血的主要消费国。

    史密斯家族的富有与他们擅长魔药和材料贸易及股票有莫大的关系,这个家族里有不少成员是妖精金融与红鼻子巫师投资人联盟的会员。

    另外还有不少人在魔法部担任要职,说是家庭聚会,实际上大半个魔法部和经融圈的人都来了。其中还混有麻瓜,他们很容易就被认出来,毕竟巫师的穿着对他们来说是万圣节的时候才会穿的。

    那么多人聚会当然不可能在室内举行了,尽管史密斯家族的“祖宅”是一个17世纪的城堡。

    前两天下的雨让气温凉快了一些,草地也没有那么泥泞,一个接着一个帐篷直接搭在了草坪上,小孩子骑着玩具扫帚在空中追逐,大人在阴凉下一边喝饮料一边聊天。

    “院长!”萨莉·史密斯叫道“你怎么来了?”

    波莫纳看着和哈利波特一起参加分院仪式的赫夫帕夫,她手里正拿着散发着酒精气味的“果汁”。

    “来参加派对啊。”波莫纳微笑着说“你不欢迎?”

    “当然不。”萨莉看到了跟在她身后的塞德里克,笑得很腼腆“欢迎你们来参加我们的聚会。”

    “有什么好玩的?”波莫纳问。

    “看!”萨莉指着一个方向,那里树立着一个摩天轮“多米尼克叔叔在那里设置了一个游乐园。”

    波莫纳将手放在眉毛遮住太阳,看着那些“玩具”,心里恶狠狠得嘀咕了一句“有钱人”,转身问塞德里克“你想玩?”

    塞德里克笑着摇头,显然他对旋转木马没有兴趣,哪怕那些木马的翅膀和真正的飞马一样会动。

    “还有什么?”波莫纳问萨莉。

    “走吧,我带你们转转。”萨莉轻快得说“古怪姐妹今天来了。”

    听演唱会也不是波莫纳想去的,但她也确实不知道该从何处去打听赫尔巴兹史密斯的遗产继承问题。

    然而让她更没有想到的是在半路上她遇到了一个始料未及的人来,斯内普正和扎卡莱斯·史密斯的父亲说话。

    明天就要比赛了,当然,准确得说是明天就要举行称重仪式了,称重完之后斯内普要和达摩克利斯·贝尔比抽签,决定喝魔药的先后顺序,然后他们再根据顺序配置魔药,斯内普“不应当”在这个时候跑出来“社交”。

    “怎么了,院长?”塞德里克顺着波莫纳的视线看过去。

    “没事。”她面无表情得说,继续跟着萨莉在现场“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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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在聚会结束后,波莫纳和西弗勒斯去了对角巷的风雅牌成衣店购买衣服,将那个刚毕业没有多久,曾经接受过斯内普教育的店员给吓得够呛,直到他们付钱的时候,她都一副无法接受的样子,只是很职业得说“欢迎再次光临”。

    她给他选了一身学士礼袍,代替了原本中世纪的“蝙蝠披风”,而且颜色也不是黑色的了,而是很深的绿色,在黑暗的地下看不出来,到了阳光下就能看出来了。

    他的袍子也变成了长外套,同样在黑暗中看不出来,实际上是很深的蓝色,它是由一层一层的靛蓝浸染的,不能水洗,只能干洗熨烫。

    在有大量合成染料的20世纪,天然靛蓝的成本是人工合成染料的10倍以上,并且它有时还会呈现出一种绿色的光。也就是说斯内普虽然还是一身黑,却是“五彩斑斓”的黑,这是波莫纳对提高他的穿着品味能尽的最大努力了。

    靛蓝(indigo)源自于古希腊语“indikon”,意思是印度进口的,它曾经和代表帝王的泰尔紫并列为顶级奢侈品。凯撒曾经穿着紫色的丝绸出现在古罗马的竞技场,由此带动了罗马人对丝绸和紫色的热爱,但紫色这种颜料是从贝壳里提取的,过程复杂而且提取不易,并且还伴随着一股尿液的混合气味十分刺鼻,当时古罗马人没有合成氨的技术,只能用尿液之中的氨。

    泰尔紫的大受欢迎对产生这种色素的螺类是个坏消息,制造三十克染料大概需要二十五万只海螺,以至于在地中海东岸形成了一个人工的地貌,由提取过色素的海螺组成。

    泰尔紫的丝绸以克为单位,按黄金计算,到了古罗马后期,连皇帝都支付不起了,查士丁尼才派出间谍,寻找制作丝绸的办法。

    13桶天然靛蓝的茎块大概能提取1桶的靛蓝,古埃及人常用它给亚麻布染色镶边,装饰木乃伊,同时在法老和祭祀的墓穴壁画中可以看到靛蓝色的长袍。在古罗马时期它也一样价格昂贵,贸易路线是靛蓝的价格居高不下的一大因素。

    靛蓝让人觉得廉价主要是人工蓝色染料太多,并且早期的牛仔裤是蓝色的,靛蓝这种染料并不像其他染料需要明矾这类染媒剂,直接可以染色,而美国又恰巧种植了很多靛蓝,用它给耐磨的牛仔裤染色,卖给淘金者再合适不过了。

    淘金者在挖到金子前一贫如洗,他根本没有钱去更换不耐磨的衣服,牛仔的裤子也需要耐磨的,它的布料最早是给热那亚商船风帆用的。

    拿破仑对美国实施了800%的惩罚关税并没有和英国取消了靛蓝补贴那样对美国农民造成影响,这主要是“中立国”并没有对美国实施惩罚关税。

    如果泰尔紫是金,靛蓝就是银,富庶的罗马愿意以二十第纳尔的价格购买一斤靛蓝,这已经是当时平均日薪的十五倍了。

    它的价格如此之高,以至于当时有人用鸽子粪来的糊弄人。现在倒是没人用鸽子粪造假,却有人用普鲁士蓝,眼力不够好的人分不清青金石蓝、靛蓝和普鲁士蓝,就跟有人分不清女人的口红色号差不多。区别在于一件高级成衣的价格够买好几十条口红,用高级成衣的价格买一件普鲁士蓝的衣服肯定会亏得让人心疼。

    在美国,每当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口红的销量会激增,因为美国人觉得口红是一种廉价的消费品,购买它能满足人们依旧强烈的消费欲望。

    但这种廉价口红用的是人工合成色素,高级口红会用到胭脂虫,这是一种寄生在仙人掌上的小虫子,产卵前后雌虫会聚集在一起,产下红色的卵,这批红色的卵质量最佳,其次是成虫,大约7万只虫才能提取一升染料,以英亩的仙人掌可以产200升产品。也就是说枚英亩1400万只虫子,每年采集3次。

    因为这种工作重复性太高,导致大量农民借酒浇愁,他们会饮用一种龙舌兰的酒,不过度数不高,只有6~8度,等蒸馏的技术带到南美才有了辣口的tequila。

    特拉斯卡拉是胭脂虫的主要产地,要在维拉克鲁斯装上盖伦帆船后驶向西班牙,它是除了白银之外,西班牙国库的第二大财政来源。

    西班牙人千方百计得保守着胭脂虫的秘密,放出消息说这种红色是从挤压植物种子获得的,并且禁止出口胭脂虫。

    大约两个世纪的时间,英国和法国试图窥探其中的秘密并派遣了间谍,可是直到18世纪上半叶,安东尼·列文虎克在显微镜下发现了长着六只脚的胭脂虫,法国的植物学家尼古拉·约瑟夫·蒂埃里·德·梅农维拉假扮成加泰罗尼亚的医生,秘密潜入胭脂虫的另一个产地瓦哈卡,在那里掌握了饲养和生产胭脂虫的秘密后,将这些昆虫带到了圣多明各,在太子港的植物园里进行培育。他死后植物园成了废墟,英国皇家学会花大价钱带回的珍贵胭脂虫也遭到了同样的厄运,它们被蚜虫的克星——瓢虫从仙人掌上清除了,只有荷兰人成功在爪哇实现了胭脂虫生产。

    1787年,专门从事国外借贷投资的荷兰霍普银行正处于亨利·霍普的领导下,他判断胭脂虫的收成会很差,欧洲的储备会很低,于是与巴林银行一起购买了数千吨的胭脂虫。

    他动用了200万弗洛林,从马赛、鲁昂、汉堡、意大利和圣彼得堡采购,主要存储在加的斯、伦敦和阿姆斯特丹,然而这却引发了一场灾难,因为储备量太大,远超过霍普的想象,银行损失惨重,濒临破产。

    这时英国和英荷银行集团救了他,胭脂虫被英国军队广泛使用,比如给皇家卫队的红色制服染色,然而这一次的情况却和上一次不一样。

    霍普家位于伦敦泰唔士港的仓库被烧了,巴林银行已经退出了路易斯安那收购案,如果霍普银行想要挽回损失不倒闭,只能继续下去。

    只要拿破仑把路易斯安那卖了,不只是2600万法郎的粮食借款可以还清,美国也可以继续西进,开辟更多的棉花田,为欧洲的工业提供棉花这一“白色黄金”,一直增长的棉花指数也会降下来。

    而美国农场主们需要贷款来扩慌建设他们的农场,他们又不像雅各布那么走运,会遇到巫师,并给他鸟蛇的银蛋做抵押。

    如果雅各布是个贪财的人,看到那些银蛋的时候就不会觉得神奇动物可爱了。

    “快下蛋,你这只笨鸟。”当杰克顺着魔法藤蔓爬到天上时,他听到巨人对那只会下金蛋的母鸡说。

    然而雅各布不是那样的人,他和神奇动物们玩得很高兴。

    他无论怎么看都不像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退伍军人。

    乔治安娜在听加斯顿·马丁讲述的时候下意识得碰了下嘴唇,她曾经涂了口红,然后用手帕沾了唇印,扔到了地上。

    那种红色的液体会和胭脂虫有关吗?

    还是和仙人掌有关呢?她记得狼毒药剂要用到一种珍稀的仙人掌,动物又不会管那么多,瓢虫吃蚜虫和胭脂虫没有区别。

    不过以后用不用口红她要考虑一下了,“热辣之吻”的时候一想到嘴上爬满了虫的感觉很影响心情,虽然她不那么介意喝魔药的时候里面有水蛭汁液之类,毕竟那是“药”么。

第三十三章 风与花(四)

    “院长!”

    波莫纳循声看了过去,一个穿着棕色皮外套,面部线条硬朗的男人正笑着朝她走来。

    “兰加姆!”波莫纳惊喜得说“你怎么在这儿?”

    “我希望也能玩,但我今天来是执行任务的。”兰加姆看着穿着赫夫帕夫长袍的塞德里克“这是谁?”

    “塞德里克·迪戈里,这一届的级长。”波莫纳向塞德里克介绍道“这个是野兽办公室的执法员,以前和你一样也是赫夫帕夫的级长,他在你入学前一年毕业。”

    “塞波罗斯·兰加姆,很高兴认识你。”兰加姆超着塞德里克伸手。

    “很高兴认识你。”塞德里克沉稳得和他握手。

    “这是个荣幸,儿子,兰加姆是我认识的最好的调查官。”阿莫斯·迪戈里立刻对塞德里克说“他抓住了不少偷猎者。”

    “如果你说的是金飞侠的话。”兰加姆笑着“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以前也是找球手?”塞德里克也笑着说。

    “你也是?”兰加姆惊讶得说。

    “我不如你,以前你在魁地奇球队的时候拿了好几次学院杯。”塞德里克谦虚得说。

    “我想这里没有神奇动物和偷猎者给你抓,你来执行什么任务来的?”波莫纳问兰加姆。

    兰加姆犹豫了一下。

    “看来那个传言是真的了。”阿莫斯严肃得说“你快要调到傲罗办公室了。”

    “我来保护司长,他在那边。”兰加姆看着一个方向“在正式通知没有下来前我还是野兽办公室的人。”

    “我看这已经毫无异议了。”阿莫斯豪迈得说“你要是进入傲罗办公室一定会成为首席傲罗。”

    波莫纳并不觉得神奇动物保护司比魔法部执行司差到哪去,但显然大家公认成为傲罗是一个晋升。

    “恭喜你了。”她骄傲得笑着说。

    “黑巫师可和偷猎者不一样,我还要接受很多训练。”兰加姆说。

    “你知道吗?唐克斯已经通过了训练,成为傲罗了。”波莫纳故意说道“你还比不过一个粉色头发少女?”

    “我听说霍格沃茨有一条蛇怪?”在沉默了一会儿后,兰加姆忽然说。

    “这你不用担心,哈利波特已经将它给解决了。”波莫纳回答。

    “只有12岁?”兰加姆问。

    波莫纳明白了,这个看起来如岩石一样的傲罗依旧和小时候一样怕蛇。

    “找个时间回一趟学校吧,兰加姆,我那儿有几个实习生,他们需要一些训练,尤其是关于提高耐力的。”波莫纳说“比起依靠魔药,我更希望他们能和你一样。”

    “好的,院长。”兰加姆说。

    “那我不打扰你的公务了。”波莫纳说,带着其他人离开了。

    “他的特长是什么?”等走远了之后,塞德里克问“决斗还是防御?”

    “兰加姆的特长是恢复能力,他会充分利用战斗前后的休息时间充分恢复自己的魔力,并且非常熟悉防御魔法,不论是室内的还是室外的。”波莫纳说“你想接受他的训练?”

    “当然。”塞德里克兴奋得说“他看起来很强。”

    萨莉对这个话题毫无兴趣,闷闷得喝了一口“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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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的办法会让孩子不断进步,但波莫纳只会对极少数人用它。

    西弗勒斯来自斯莱特林学院,那里崇尚力量和野心,他要是不努力变强的话很难活着,或者说顺利结束7年的学习生活。

    罗杰·马龙最后还是退学了,他也因此没有看到当消失柜被修好后,食死徒进入学校大肆破坏的景象,以及黑巫师们掌权后所制造的一切。不过他参加了阿不思邓布利多的葬礼,还有霍格沃茨的重建工作。

    大自然有承受力,也有恢复力,兰加姆与马人的训练内容以提高耐力和非致命伤害的恢复力为主,主要依靠的是他自己的潜能和战斗节奏的掌控。

    弓要一张一弛,人也需要休息,他会抓紧战斗的间隙让自己的体力和魔力恢复,但他并不像西弗勒斯那样知道很多咒语,他只熟练并精通了两种攻击手段。

    像兰加姆这样的男人,“激励”他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他有颗“岩石之心”。

    德拉科就不行了,就像他妈妈说的,他只是个男孩儿,而且在承受压力方面和他爸爸如出一辙。

    他的任务是修好消失柜和刺杀邓布利多,当他修了一学年的消失柜,看着毫无进展的情况下,他就转而去想那些刺杀的办法,就像他爸爸,把伏地魔给他的东西随便塞进了韦斯莱家的桶里。

    但德拉科并没有坏得很彻底,知识就是力量,斯莱特林力量至上,因此尽管费力维是个半妖精,他还是知道尊重费力维的,更何况费力维还是“至尊决斗者”。

    波莫纳多少希望西弗勒斯能成为一个拉文克劳,可惜天不遂人愿,尤其是她的愿望,好像她不论想要什么都比别人更难得到。

    其实要救霍普银行还有个办法,那就是大量购买钻石,由于叶卡捷琳娜女王的关系,霍普垄断了沙俄的糖和葡萄牙的钻石贸易,而钻石能帮助他们进入上流社会。

    乔治安娜则想着牛顿的三棱镜,它让白光折射出了“彩虹”,让人们意识到,光是由多种单色光组成的复色光,钻石的火彩本质上也是依照的三棱镜的色散。

    买了钻石之后她转手就想把它给抵押出去,就跟法国大革命时拿着皇家的珠宝去抵押。更何况她腰上还有颗很重的“莫卧儿之钻”,因为它太大、太沉,适合放在权杖和王冠上,不适合戴在脖子上当项链。

    我渴望一生被人收藏,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颠沛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道,永不会来。

    这是哈托尔附身在波莫纳的身上时对波拿巴说的,它就像是一个诅咒,而且好像应验了。

    其实“黑”也有很多种,阿兹科特人崇拜黑曜石,有时会将它抛光成一面黑色的圆盘镜子,它是由火山石晶体冷却形成的,却会产生雾蒙蒙的效果,通过它可以看到很多东西。

    还有一种黑是眼线黑,卢浮宫有不少古埃及眼线盒,它们有的精美有的实用,对埃及人来说,画眼线不只是为了美观,还有保护的能力,去埃及的法国远征军一开始不知道,结果感染了眼疾。

    用哪种浓重的黑眼线取决于地位和财富,穷人一般用煤灰和动物脂肪的混合物,有钱人则一向用的珍品,将黑色的金属矿物硫化铅碾碎后,与珍珠、金粉、珊瑚或祖母绿混合,呈现出一种华丽如孔雀翎毛的颜色。为了增加香气,有时还会加入乳香等香料。

    克里奥佩特拉就是用这样一双眼睛将凯撒和安东尼都“征服”了。

    可她却觉得埃及艳后会很难过,因为她需要一直保持清醒,不像其他陷入爱河的女人,她们什么都不用想,只需要快乐和幸福就可以了。

    幸福的女人是长不大的女孩,当波莫纳陷入深度昏迷的时候,纳西沙想要杀了她,那股杀意并不像男人那样汹涌澎拜,但波莫纳感觉到了。

    ‘你想要什么?’她在惊慌之下‘说’。

    “我想成为一个女孩儿。”纳西沙当时说。

    波莫纳那时候不明白,为什么纳西沙会那么想。

    现在她明白了,尽管她不想明白。

    她真想知道那一瞬间她们俩是怎么“联系”上的,如果不是那样的话,纳西沙已经解开她的手链了。

    那不是波莫纳的手链,是布莱克家族的手链,是作为嫁妆给纳西沙的,它有保护的作用,至少能挡住贝拉特里克斯的“诅咒”。

    不论如何西弗勒斯和纳西沙牢不可破的誓言是贝拉做的见证人,贝拉不仅擅长阿瓦达索命咒,还擅长钻心咒,把人折磨个半死,最后和隆巴顿夫妇一样陷入无法苏醒的昏迷。

    生不如死还不如死来得痛快点,尽管牢不可破的誓言惩罚一般是死亡。

    但是,斯内普违背的誓言是要照顾德拉科一辈子,这要到什么程度才叫照顾好了,达到没有违背誓言的标准呢?

    就像普克奇威廉说的,等伊索变强了,再把命债还了,要强到什么程度才达到标准呢?

    因为没讲清楚,所以就算伊索自然死亡了,威廉的债还欠着,尽管伊法莫尼学院校长在很多人看来已经够强了,这笔糊涂账很难再算清了。

第三十四章 风与花(五)

    70年代,当神秘人处于“事业巅峰”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他参加各种各样的家庭聚会。只要他出席的场合,他几乎是绝对的主角,连主持派对的那户人家的主人都成了陪衬。

    史密斯家族聚会则邀请来了古怪姐妹,年轻人们围在他们的身边,和围着披头士的乐迷们相差无几。

    萨莉对这明显感兴趣多了,拉着塞德里克一起去听,波莫纳则在舞台旁边看到了意料之外的人——迪亚哥·卡普兰,他居然真的跑去跳舞了。他的旁边站着他的奶奶菲利西亚,她正和一个中年人一起鼓励他上台表演。

    波莫纳一直希望赫夫帕夫能多一些像兰多姆的毕业生,又或者是阿米莉亚·伯恩斯那样公正的法官,这倒不是因为她和斯拉格霍恩那样喜欢“收藏”。

    一直以来成为魔法部执行司的司长意味着成为下一任魔法部长,不过这个规矩在老巴迪克劳奇这里发生了变化。他给人留下了强硬的印象,这导致接替他的劳伦斯·博尔顿判案过于柔和,并且明显被福吉操控了。

    她曾经对迪亚哥·卡普兰抱有希望,不过这好像是她单方面的想法,迪亚戈对自己的未来有另外的打算。

    “那是不是安立奎·卡普兰,有名的决斗者。”指着卡普兰一家三口旁边的银发老人,他看起来无悲无喜。

    卡普兰的祖父曾经也担当过傲罗,不过等神秘人倒台后就“退休”了,也是他培养了迪亚哥对决斗的兴趣。

    迪亚哥的父亲则完全没有继承祖父衣钵的意思,他更喜欢跳舞,显然这也影响了迪亚哥。

    “别过去致敬。”波莫纳麻木得对阿默斯说“那会是一场灾难。”

    阿莫斯·迪戈里很明显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波莫纳继续在人群中搜寻“线索”,看谁可能会知道赫夫帕夫金杯的下落。

    不多久有一个人走入了她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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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恩和赫敏的新婚之夜据赫敏所说,是在罗恩喝得大醉得情况下发生的,以至于他们后来又补办了一次,当时赫敏挑选了一首麻瓜音乐作为他们跳舞的伴奏。

    那首曲子取自于一部电影的插曲,它本来是一场灾难。虽然赫敏不是贵族小姐,罗恩也远不如男主角那么英俊,却并不影响他们在乐曲中翩翩起舞。

    乔治安娜看着眼前的“莫卧儿之钻”又或者该被称为“葡萄牙人钻石”,它的个头比电影里那颗还要大,传说那颗“海洋之心”就是以那枚曾经属于路易十六的“希望”蓝钻为原型。

    在故事的结尾,罗斯将“海洋之心”送回了海底,然后不知是在梦中,还是她在睡梦中去世,她重新回到了泰坦尼克号上,与她记忆中的杰克,以及船上的其余乘客一起“团聚”了。

    这些乘客有的来自三等舱,也有如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子爵那样富有的,当时他与自己的新婚妻子在北欧、埃及蜜月旅行了大半年后,因为妻子怀孕,他们决定乘坐邮轮回纽约,而这位“新娘”仅仅比子爵的儿子小一岁。

    灾难发生的时候,作为头等舱的乘客,阿斯特子爵是有机会上救生艇的,不过他将自己的位置让给了一个三等舱的爱尔兰妇女,然后他很坦然得点上了一根雪茄,带着他的狗,像往常一样在甲板上遛它,后来他还理了一个发。理发师也没急着跑,他像往常一样,一边为顾客剪头发,一边和他们聊天,在聊天中他得知了子爵的身份,“临别”的时候他们还握了手。

    不过理发师最后幸存了,阿斯特子爵却死于船难,通过他上衣口袋里的家族金表人们才分辨出他是谁。

    那个曾经盛极一时的家族因为子爵忽然离世而由盛转衰,子爵也没料到自己47岁就会死,当他在泰坦尼克号上“抽烟”的时候,估计也没时间和心情去思考遗嘱的事。于是他留下的价值1.5亿美元的庞大家业被长子继承了一半,那位坐上救生艇的新娘只分到了500万美元。

    得到遗产的长子陆续将自己继承的财富卖了出去,包括帝国大厦和时代广场。到20世纪末的时候曾经的世界首富已经没落了,但波莫纳在巫师的社交活动中看到过阿斯特家族成员。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曾经说过:我一定会死,一定会被囚禁,我必须忍受被流放,我都知道,但是我必须呻吟地死去吗?我必须哭诉不休吗?有人能阻止我被流放时面带微笑吗?

    当船尾开始下沉,人们知道求生无望的时候,很多人都在绝望得呼喊,有人在喊“救命”,也有人在呼喊“我爱你”,倘若人临死时真的回记起往事的话,那么他们看到的是自己的爱人。

    不论是因为看到了幻觉还是希望自己最后的声音被思念的人听见,它们都曾存在过,尽管那些声音最后都随着他们的体温被寒冷的海水带走逐渐沉寂了。

    1997年的时候波莫纳没有去看那部电影,到了2004年她才去看的,即使过了好几年,有更多视觉效果更好的电影上映了,那个老电影院的放映厅里依旧有很多观众在重温它。

    可能她当时真的是“恋爱脑”,她挺羡慕那对在床上相拥着等死的老夫妻,然后她转头看着她的旁边,那里并不是空的,他正专注得看着银屏,从放映室照在白色荧幕上的光反射到了他的脸上,变幻出了彩色的光影效果。

    他看那部电影的时候没有像看《教父》时那样,这也说明了他有多么不喜欢那部电影,虽然她觉得他和《教父》一样沉闷。

    看完教父后他们就去买了那对一黑一白的天鹅项链,它们的造型其实在商店里也不是璀璨夺目的。

    纳西沙就像是波莫纳的黑天鹅,当所有人都说斯内普真心爱的是莉莉的时候,纳西沙却说:如果他真的深爱莉莉,为什么虫尾巴这个间接害死莉莉的叛徒在布莱克姐妹登门拜访时还活着。

    明明看到了怪事,纳西沙却还是和斯内普在蜘蛛尾巷立下了牢不可破的誓言,即便同为女性的波莫纳也弄不清楚纳西沙当时是怎么想的。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斯内普过于专注于怎么重新获得黑魔王的信任,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如果是刻骨铭心的爱,怎么会忘了呢?

    当所有人都说天鹅是白的,有一个人却说天鹅是黑的,那需要莫大的勇气,因为会有很多人“乐于”纠正他。

    “说出真相不是一种反抗,而是石破天惊的革命”。

    当所有人都碍于国王的权势而纷纷称赞国王的新衣时,有一个小孩却说国王没有穿衣服,家长会捂着孩子的嘴,说这是小孩子胡说八道。

    可是当人们再回头去看国王的时候,他是不是“Inthebuff”?

    乔治安娜提起笔,开始写信。

    圣诞节快到了,钻石饰品很适合做新年礼物,要怎么处置这些钻石,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力,不论是将它戴着,还是将它丢进海里。波莫纳想将钻石当了,用这些钱去制造菲涅尔透镜。

    她没有忘了自己还有一个任务,要建造从比利时到法国的邮路,她觉可以得修一条由灯塔组成的、在黑夜里也可以传递信息的传送系统,作为只能在白天使用的沙普系统的补充。这些构想法国人其实也有,只是碍于没有经费而处于“空想”阶段。

    毕竟,克里奥佩特拉曾经把一枚价值连城的珍珠耳环丢进醋里喝了,惊得安东尼连忙阻止她,乔治安娜也很想试试用钻石打水漂。

第三十五章 风与花(六)

    作为妖精金融和红鼻子巫师投资联盟的成员,有妖精出现在家庭聚会上并不奇怪,虽然史密斯家族好像没有听说过有谁和妖精结婚。

    但波莫纳在这里遇到了她的“下家”,平时她就是将自己种植的魔法植物卖给他的,不过他出现在霍格莫德都会变装。

    现在霍格沃茨有蛇怪分解出售的消息不胫而走,她想趁着他发现之前悄悄离开,而妖精联络办公室的阿莫斯·迪戈里却径直走了过去,于是他们只能分头行动了。

    在穿过了草坪上结伴跳舞的人群后,她来到了一个几乎没人的帐篷,虽然前几天下了雨,让温度下降了一些,可是还是有点热,才那么一小会儿她就觉得浑身都是汗。

    她拿了一杯被堆成塔的鸡尾酒,一口喝干了,它唱起来有股樱桃的味道,于是忍不住又喝了一杯,接着她长舒了一口气。

    这是她从伊万斯先生那学来的,下班后他回家第一件事是从冰箱里取一杯冰啤酒喝,喝了酒之后他总是会那样。

    她觉得,这是麻瓜的一种“风俗”。

    “一个人?”

    波莫纳回头看着那个方向,发现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灰色夏季正装的麻瓜。

    她不喜欢他的眼神,就像她是某种猎物。

    于是她打算离开,结果差点被给袍子下摆绊住了。

    她的袍子变长了,又或者说,是她的身材缩水了,于是原本合身的衣服变得松松垮垮的了。

    比起复方汤剂失效这件事,更可怕的是她就这么衣衫不整得从那么多人面前走过……

    就在她准备尖叫前,有人拽着她的手离开了那个帐篷,他把她带到了一个更少有人去的角落,那里堆放着不少酒桶。

    西弗勒斯将手抬起来,这样他黑色的斗篷就能把她给挡住了,同时这也构成了一个小小的暗室。

    明明是盛夏,她却和冬天一样发抖。

    在她所读过的爱情小说里,男女主人公总是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幽会,通常是花园什么的。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不知道刚才喝的鸡尾酒里有什么,就一杯接着一杯喝了。

    魔法世界的酒经常会加入一些魔药材料,巫师们喜欢的不单纯是口感,还有喝下去之后产生的神奇效果,类似蜂蜜公爵的糖果,尽管麻瓜糖果也很有趣,不过吃了柠檬雪宝又不会漂浮起来或者喷火。

    “我得到消息了。”他低声说“你想现在听还是等会儿听?”

    “什么?”她晕乎乎得说,感觉自己酒量好像真的不行,两杯就醉了。

    他可能觉得很有意思,笑着问“你这次又喝了什么?”

    “都怪你!”她使劲捶他“你熬的复方汤剂越来越不顶用了。”

    他纹丝不动,而且她的拳头砸下去都是肌肉,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瘦削的男孩了。

    米勒娃和费力维之间有很纯粹的友谊,尽管他们的性别不同。

    但他们在一起的相处的时候可不是像他们俩现在这样。

    黑巫师和普通巫师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他们有想要的就会巧取豪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们需要力量,而为了得到力量,他们什么禁忌都敢触犯,哪怕付出沉重的代价。

    奇洛在被神秘人附身后,为了维持住自己日益接近崩溃的身体,喝了独角兽的血。

    而哈利的双手碰过贤者之石,这种最纯洁的物质不只是喝了后会长生不老,它还有“炼成”黄金的作用和炼造人体的功效。

    波莫纳认为奇洛的身体被贤者之石给“分解”了,而不是被莉莉保护魔法保护了。活人的手心会因为紧张而流汗,当这种“水”碰到了贤者之石,多少会有些残留,但哈利没有去舔舐手心的药液,贤者之石分解了奇洛的身体,却没有用这些“物质”再练成什么,这样的过程代表毁灭。

    唯一被允许的,或者说惩罚不那么严重的人体炼成是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人们用婚姻关系和誓言绑定忠诚。

    忠诚是一种力量,也是一种负担。

    没有那个力量,却去承担负担,得到的结果是不堪重负,最后被责任压垮了。就像西里斯让虫尾巴去当赤胆忠心咒的保密人,结果本来因为赤胆忠心咒藏得好好的波特一家因为叛徒出卖而惨遭不测,西里斯布莱克也因为虫尾巴被关在阿兹卡班十二年。

    波莫纳刚才喝的酒不像火焰威士忌,可是酒精经过体温加热后会挥发得很快,香水利用了这一特点,许多芳香物质溶于酒精,因此涂抹香水的时候要喷在颈部、手腕这些脉搏或者温度高的地方。

    这些都不是“死者”可以感觉到的。

    “赫尔巴茨史密斯死后,她没有留下遗嘱,而且她也没有继承人,为了分配她的遗产,史密斯家族有两个兄弟进行了决斗,当时是由福吉主持的。”他忽然冷冰冰得说“他们都指责对方偷偷占有了最值钱的两样遗物。”

    波莫纳完全是晕的,这时他已经收回了胳膊,“拆掉”了暗室,走到距离她几步远的地方站定。

    “哪两样?”站在阳光之下后,她脑子清醒了一点。

    “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和赫夫帕夫的金杯。”他一五一十得回答“你仔细看过斯莱特林的肖像画吗?就在他的胸口。”

    波莫纳脑海里快速回忆着那幅画,好像确实有那么一个东西。

    一个黄水晶一样的挂坠,里面有一条“s”型的蛇。

    “很多人都在猜测,挂坠盒里有什么。”斯内普说“你认为呢?”

    波莫纳本来想猜里面是斯莱特林一家人的肖像画,很多人都是那么做的。

    “赫尔巴茨史密斯觉得她的那个挂坠盒才是真的,但她不像其他人,将它放在客厅中醒目的位置,只有少数人才知道它的存在。”

    波莫纳说,她确实看过小精灵的记忆,赫尔巴茨史密斯将金杯和另外一样东XZ了起来,只给英俊的里德尔看。

    “你是怎么知道的?”斯内普问。

    “院长!”塞德里克大喊。

    波莫纳正想答应。

    “你想这个样子被他看见?”斯内普揶揄得说。

    波莫纳看着自己的衣服,暂且不说她容貌的变化,她的穿着就很容易让人发生不好的联想。

    “你……你带复方汤剂了?”她结巴得说。

    “不,我有个更好的主意。”西弗勒斯说,接着抓着她的手,直接幻影移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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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治安娜将刚拿起的笔又放下了。

    相比起写信说服波拿巴买钻石,她觉得该首先调查清楚仓库被烧的来龙去脉才对,毕竟玛丽安托瓦内特曾经因为一条钻石项链而深陷丑闻之中。

    于是她将信变成了寄给帕德玛,帕德玛此刻应该在伦敦。

    其实除了美国人,还有人可能从中获利,那就是乔治安娜不久前听说的黑暗灯会,他们说会在圣诞节举办“活动”,他们会因此成名。

    马丁先生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正在处理这一方面的事务,想要获得便宜的棉花就必须要开启“西进”,要等到真正的黄金在美国西部被发现,参与淘金热的工人们希望能有耐磨的布料制作衣服,才会有帆布代替棉布,“白色黄金”也没有那么值钱了。

    一个灯泡其实可以用很多年,但如果灯泡制造商不顾意粗制滥造的话,要等到什么时候灯泡才能坏,客户才有需求买新的。

    现在欧洲各国都缺硬币和金银,其实如果个人将自己家金库里或坛子里藏着的硬币拿出来花就不缺了,但硬币毕竟不是纸钞,放在地下也不用担心会损坏。

    当年大萧条时,罗斯福用壁炉谈话的方式说服美国人民把钱存进有信誉的银行里,同样的时在19世纪初是不可能复刻的,因为没有收音机,更别说普极了。

    根据甘普变形法则,巫师无法变出他或者她不知道内部结构的东西,虽然巫师不用知道乌龟肚子里的器官长什么样,但乌龟动和钟表的原理不同,波莫纳也不晓得收音机怎么工作的,她不可能变出一个自己会发声的收音机。

    即使魔法也有其制约,魔法也不能让死人复活,但伏地魔却成功了。

    这真是件可怕的事,虽然无以伦比,希望以后别再有这样的“人”出现了。

第三十六章 风与花(七)

    玛丽安托瓦内特与路易十六的婚礼虽然是舒瓦瑟尔侯爵的“外交革命”,但另一个促成者却是腓特烈大帝,七年战争期间普鲁士的表现让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单独都难以对抗。

    然而在普鲁士获得胜利的同时,战损也同时出现了,尤其是曹恩道夫之战,这场战役不仅深远影响了18世纪的欧洲人对俄国军队的看法。

    这场战役是公认的七年战争中最残酷的、血腥的战争,俄国派兵四万,但俄国的军队里有一半的人是临时抓来的“后备军”,远不如腓特烈大帝所率领的才经历过洛伊藤之战和罗斯巴赫战役大捷,三万多士气正高的普鲁士精锐。

    作为反普联盟的奥地利也同样派兵了,于是战役指挥官手握八万人马,几乎是腓特烈的三倍。

    每天凌晨五点,战场附近的教堂会敲响,反普联军将之视为信号发起进攻,那天的天气和地形都有利于奥地利人,天上星光暗淡,甚至还起了雾。奥地利人出营后却保留了营地,并且让营火继续燃烧,工兵们尽可能制造出噪音,砍伐树木修建工事,造成种种假象蒙蔽普鲁士的探哨,大部队却在这些掩护下悄悄得向仿佛还陷入沉睡中的普鲁士军营前进。

    2个自由营遭到了突袭,随后是3个掷弹兵营,不过他们比自由营好一些,当奥地利人从晨雾中冲杀出来的时候,有些普鲁士士兵已经抓起了步枪,但还是有人在帐篷里被刺刀刺死了。炮手们以最快的速度到达自己的位置,开炮并且装填,可是大部分的炮弹都浪费在被晨雾笼罩的无人区域了。

    炮声让睡眼惺忪的普鲁士士兵出于本能得集合了,然后在军官的率领下奔赴战场。一开始腓特烈以为这是一场普通的袭营,直到堡垒里的12磅炮响了,他才咆哮着寻找他的战马。

    破晓时分,晨雾散去,良好的视野让敌我双方都能分清和自己殊死搏斗的是谁了,此时那个敲响钟声的教堂已经被火焰包围,村民们茅屋的屋顶不知道被谁点燃了,墓地成了战场,来不及跑的村民要么被火活活烧死,要么冒着枪林弹雨躲避。大概6点钟左右,普鲁士人肃清了整个村庄,并从村子的另一头冲了出去,然而迎接他们的却是奥地利人的火炮和刺刀。

    最初的冲劲过去后,普鲁士人完全失去了前进的势头,在奥地利人纪律严明的火炮齐射下溃不成军,奥地利人甚至还得到了补给,是由刚才忙着逃跑的普鲁士士兵抛弃的。

    这时国王亲自出马,把由目睹了溃逃而发生动摇的步兵团整合起来,然后在朗根少校的率领下击退了联军的进攻,直到弹药耗尽。

    但这位少校没有因此而撤退,而是命令士兵上刺刀,发起了孤注一掷的冲锋,试图夺回失去的阵地。

    普鲁士人获得胜利的希望和这位少校重伤倒地一起化为泡影,但他们给腓特烈争取到了时间,在村庄北面组成了一条新的战线,可也只是一些早晨溃败产生的败兵和幸存者的集合点而已。

    腓特烈旗下有一万人是骑兵,俄军则只有三千人左右的骑兵,为了鼓舞军心并且不让士兵逃走,俄国的统帅下令全体士兵在战斗开始前都可以喝伏特加。

    上午九点,普鲁士的炮兵开始压制射击的时候,俄国的哥萨克骑兵率先出动了。

    在正常的战场条件下,骑兵无法单靠自己的力量冲垮没有动摇的步兵,更何况18世纪已经没有重装步兵了。但普鲁士炮兵有个特点,他们将射击当成了一门科学,不喜欢上级要求他们不断更换炮位,他们认为这样会打乱他们对射程和弹道的准确计算。

    12磅炮射程倒是够了,不过不易搬动,通常都被安置在要塞和堡垒里,这导致了普鲁士的炮兵即没有机动力也缺乏判断力来参与一场机动灵活的会战,他们要耗费很长时间才能把火炮从一处搬到另一处,这就导致了炮兵在高速移动的战斗中只能扮演配角。

    如此一来,普鲁士步兵就成了战场上的核心力量。早上的袭击让普鲁士的士气几近崩溃,到了不战自乱的边缘,不过普鲁士的骑兵,尤其是由莫里茨亲王指挥的骑兵依旧有战力,他们与哥萨克骑兵大队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并成功击溃了哥萨克人,使得普鲁士的右翼可以毫无顾忌得进攻俄国的左翼。

    接下来就发生了“十八世纪最血腥的陆上会战”,酒精似乎让俄国人变得难以制服,不论战场上如何杀声震天,都无法吓到那些才抓来的“后备军”,而普鲁士人则以坚挺的排兵阵线还击。白刃战让普鲁士的步兵在激烈的战斗中消耗了太多体力,俄国的尸体堆了一层又一层,炮弹和枪弹不断洒下,但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他们就是不后退。

    一直到晚上8点,天色薄暮,双方都决定停战后撤,整理部队。双方伤亡都颇为惨重,超过1万俄国和1.3万普鲁士士兵阵亡、负伤或失踪,俄国的凶悍让腓特烈帐下最铁石心肠的老兵都感到震惊。

    乔治安娜记得有一首德语歌,有个年轻的妈妈,她明明自己很想出去玩,但是她不得不留下照顾她的儿子,她一边抱怨一边看着摇篮里的儿子,只要他对她笑她就觉得很满足,不再想出去玩了。

    她同时还记得那本拜占庭人写的《哥特史》,里面有一场沙隆会战,参战双方是由阿提拉率领的匈奴人和西哥特人,作者用到了恐怖、凶暴和壮丽辉煌这些词汇,并且觉得这场仿佛来自远古时代的肉搏战即便是旁观欣赏过一眼便觉得这是奇迹了,从死者伤口中流出的血如此之多,以至于使得一条低矮的小溪都开始上涨了。

    也正是曹恩道夫会战,让一个诗人写下了《战场颂歌》。

    顺着杀人犯流淌的鲜血,

    我小心翼翼得登上了小山。

    尸横遍野,

    幸存者站了起来,

    伸长脖子,仔细看,仔细搜寻。

    战场狼烟四起,

    选定他作为受膏者。

    可能因为她终究是个女人,她无法觉得那样的场面“壮丽”、“神圣”,她只会站在那个年轻妈妈的立场,跟她一起哭嚎。

    她曾经近距离看到过马穆鲁克的战斗,当时一群森林强盗打算袭击她,在短暂的沉寂后,马穆鲁克们发出尖锐的欢呼声,听起来充满了野性,或者说是突厥人崇拜的狼。

    拿破仑的新式炮兵摈弃了12磅炮,改为两门6磅炮,它们的射程短了,可是机动性却提升了,1802年到1803年,占全法1%生产总值的法国钢铁业主要干的就是这个。

    进口英国钢铁弥补了因为军工而耽误的民用所需,而且在杰斐逊写给拿破仑的抗议信中提起了美国“必须”将自己开采出来的铁锭运到英国,让英国的“机器”运转。

    也就是说英国的产量越大,美国那边的供应也要增加。

    普鲁士以铁血为立国之本,通过铁血政策自上而下地统一了德国。

    波拿巴和腓特烈大帝不同,他是从基层爬起来的,甚至还有一首歌讽刺他,“第一个当国王的士兵是幸运的”。

    普鲁士的施泰因-哈登堡改革自上而下地完成了法国至下而上做的事情。

    下同如上,上如同下,依此成全“一”的奇迹。

    在法国与普鲁士的西线战场,斐迪南大公以“披风与剑”的战法迷惑了法国人,这种战法就像西班牙斗牛士,用斗篷逗引公牛,消耗它的体力,等它闷头冲过来的时候,用剑结果牛的性命。

    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波拿巴,而他也不能将自己的计划告诉所有国民,因为事情一旦败露,“红披风”就不起作用了。

    如果她不是女人,或许会乐于旁观。

    可是她也晓得一个人有多重,何况人的身体康复了,心也会留下无法愈合的伤疤,巴黎的街头有许多流浪汉曾经是士兵,他们在经历了那一切后,无法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了。

    她同情那些人,一如她同情那个在黎明到来前倒在血泊里的斯内普,她希望他能活下去,又或者像是被瓦尔基里选中的战士,她们会给入选者一个吻,然后将其亡灵引入瓦尔哈拉,在战神的宫殿里以一切理想的方式幸福生活。

    6年一转眼就过了,传说中被瓦尔基里选中的战士会和奥丁一起参加诸神的黄昏,他们可不是上天堂享受无尽欢乐的。

    乔治安娜拿起了笔。

    腓特烈在大战后,步兵士卒和团级军官遭到了严重的损失,他全力以赴补充他元气大伤的军队,对普鲁士各州的年轻人和康复的病员进行了冷酷的筛查,甚至连波美拉尼亚和萨克森都遭到了无情的搜刮,动用一切必要的手段来凑齐人数。

    拿破仑也学着这位偶像对法国和其他占领国进行搜刮,也多亏是经历过大革命婴儿潮的法国,否则换任何一个欧洲小国都经不起他这么做。

    《指环王》里暴君索伦的军队由强兽人组成,这些邪恶的造物是萨鲁曼通过水晶窥视到的,他在艾辛格创造出了混杂了半兽人和哥布林血统的军团。

    还有格林德沃,他打算用复活石创造的阴尸组建大军。

    这些都很快,不像一个人从婴儿长大到成年需要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我的狮子’她用这个称谓写到‘在宴会上,我听有个德国人说,大革命是历史的必然,是理性对治理不善的统治者的胜利。有个叫康德的德国人,他认为启蒙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不是在于缺乏理智,而是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勇气与决心运用自己的理智。要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我想对你说的是,战胜你自己,不是因为你不成熟,而是因为你最大的敌人是你自己。’

    她写到这里顿了顿,想把“我的狮子”给划了。

    后来又想将整封信给撕了。

    可是她还是继续写了下去,毕竟她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开了个好头。

第三十七章 风与花(八)

    昔日当布莱克家还依旧显赫的时候,也曾经宾客盈门。

    不过来他们家的客人都经过了“筛选”,因此布莱克家位于伦敦的老宅就足够招待他们了。

    在他们家的诸多藏品中,有一个精美的挂坠盒,它长得和萨拉查·斯莱特林画像上的那个一模一样。

    古玩市场上赝品有很多,又因为时代和工艺的改进,有些赝品的工艺比真品还要好。

    反正布莱克家的挂坠盒大大方方地摆放在了醒目的位置,供客人们鉴赏。

    神秘人在去赫尔巴茨史密斯家的时候,还在博金博克工作,他在那儿当然不是图那份微薄的薪水,而是可以借着这个身份见识到更多的古玩珍宝,锻炼自己的眼力,避免和“普通人”那样被赝品欺骗。

    无论神秘人后来变成什么样,他那份追求强大的信念还是很值得钦佩的,只是他将所有人都当成“仆人”,要求他的命令“仆人们”必须服从。另一个老魔杖的拥有者格林德沃则选择了阴尸,在巫师联合会的竞选仪式上他让麒麟选择,这本身就是一场表演。

    他知道麒麟不会选择他,于是他杀了麒麟,又用制造阴尸的办法将麒麟“复活”了,如此一来麒麟就会完全按照他的想法去行动,而不是按照麒麟的“天性”。

    按照神学的观念,人在被造之时就获得了抉择善恶的意愿和能力,这被称为自由意志。

    麒麟是公认的,会选择最纯洁灵魂的人,但是它的“鞠躬”不代表选择主人。

    它只是给了人们一个讯息,人类可以无视它给的讯息,继续选择自己心目中的领袖。他或者她可以选择“不仁”,也可以选择“仁慈”。

    在西汉司马迁所写的《史记》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楚霸王项羽勇冠天下,使得诸侯臣服,却对士兵非常仁慈,有生病的人他会言语温和得慰问,还会将自己的饮食分给他,有人立下战功立刻加官晋爵,司马迁认为,这是所谓的“妇人之仁”,因为他放弃了关中,而建都彭城,又违背了约定,将亲信分封为王,让诸侯们愤愤不平。

    妇人之仁这个成语代表了做事姑息优柔,不识大体。《商君书》里讲“亲亲废,上贤立”,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意思是说自洪荒开天辟地以来,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不知道父亲,他们处世的原则是爱自己的亲人和私利。爱自己的亲人,就会区别亲疏,喜欢私利,则会带来凶险。

    《鬼谷子》内揵说,君臣上下的关系,有的距离很远,却很亲密,有的距离很近却很疏远。有的在身边却不被使用,有的在离去以后还会受聘,有的天天在君主眼前却不被信任。

    不论是道德的连接、朋党的连接、或靠钱物相连,君主都要推行自己的主张,他想亲近谁就亲近谁,想疏远谁就疏远谁,想雇佣谁就雇佣谁。

    然而楚霸王让诸侯服了,他如何面对“江东父老”,他需要军队来为自己打胜仗,追逐秦国失去的鹿,逐鹿之战时,项羽想出了破釜沉舟的办法,战胜了有丰富补给的秦军。

    那些诸侯要是靠得住,也不至于亡国后被掳掠到秦国“小住”了。

    置于他们打败了秦国后,再划分土地,重新恢复周天子遗留下来的样子,那是更不可行的。

    春秋战国连起来乱了800年,礼崩乐坏、横尸遍野。东汉末年的时候,因为伤寒、饥荒和黄巾之乱,曹操眼看着白骨荒于野,千里无鸡鸣的场面也写下了《蒿里行》这种伤感的诗来。

    有人看不下去,也有人看得下去,假慈悲、伪君子比赝品还难鉴别出来,格林德沃不善此道,尽管他善于巧言。

    伪君子首先要会装,可是“慧眼”那么多,在差点火烧巴黎后,大家早久知道了格林德沃的“成色”,他在巫师联合会上继续装不是太迟了?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如果金子真的能发光,地下的黄金发出的光将照亮世界,不需要太阳燃烧自己提供光与热了。

    它只是可以反射光,而且不只是黄金可以发出那种迷人的颜色,还有愚人金,以及小矮妖的金币。

    波莫纳和西弗勒斯幻影移形后来到了伦敦,对角巷外的麻瓜书店,有时她会伪装成麻瓜的样子去买两本书,不过今天他们不是为了逛书城的。

    西弗勒斯拽着她的手,拉着她往破釜酒吧走去,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打扮太怪异,一路上有好几个麻瓜看着他们。

    他们趁着没人来到了酒吧后院的砖墙,等墙砖如同跳舞般让开一条路之后,进入对角巷。

    这里和往常一样人来人往,甚至比平时更多了,因为来了不少外国来看魁地奇世界杯的游客。

    这些人的穿着很鲜艳的民族服饰,让人忍不住多看他们两眼,不过西弗勒斯根本不给她多看的机会,拉着她的手直接往前走,一直到了风雅牌服饰店才放开她的手。

    她晃了晃被抓疼的右手。

    “这就是你想的好主意?来商店买衣服?”她挑衅一样说。

    “魔法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别告诉我你打算用魔法来修改身上的衣服。”西弗勒斯冷着脸说。

    她是有这个打算。

    “你怎么不能像个正常女人。”西弗勒斯恶狠狠得说。

    她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因为阿不思希望她能别像其他女巫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

    “等买完了衣服,我们去博金博克。”西弗勒斯说“做间谍要有很多套衣服作为伪装。”

    这波莫纳晓得,有很多人会根据一个人的穿着去判断对方的身份。

    “但我不是间谍。”波莫纳说。

    西弗勒斯看了她半天。

    “他一开始就没指望你。”西弗勒斯冷着脸说。

    “什么?”波莫纳问。

    “你最好值得我这么做。”他莫名其妙得说着,拽着她的胳膊走进了商店,像是在挟持她。

    这么做完全没有“约会”的气氛,而且店员在认出了斯内普的脸之后,脸上职业的笑容都消失了。

    她一定是被吓着了,波莫纳同情得想着。

    “明天是我的‘大日子’。”西弗勒斯说“帮我选一身。”

    她本来很想说让他自己选,不过看到他一身的装扮后打消了主意。

    在霍格沃茨,如果你需要帮助只需要说出来。

    虽然现在他们不是在学校里面,她还是愿意帮他这个“举手之劳”,她真想看看他穿上不是黑色的衣服是什么样的,当然了,纳威奶奶的那身衣服除外,尽管那是博格特“穿”的。

第三十八章 风与花(九)

    波莫纳换了一条奶油色的雪纺连衣裙,是适合做客穿的那种,当她在店里转来转去的时候,衣裙就不断沙沙作响,裙摆就像是花一样绽放开来。

    “我看起来怎么样?”她高兴得问西弗勒斯。

    他微笑着,好像很满意自己看到的,接着看着店员“把它也一起包起来。”

    “好的,教授。”店员喜滋滋地说,波莫纳却有些犹豫,这是她试穿的第六套衣服了,也是第六套不问价格就被打包的。

    “多少钱。”波莫纳连忙问。

    “让我来担心钱的事。”他用一种明明很得意,却故作镇定的语气说。

    “我不能……”

    “你想穿着这身去博金博克?”他忽然说道。

    波莫纳看着身上的连衣裙,她很想穿着它去参加史密斯家族的聚会,却不想穿着它去博金博克,里面灰扑扑、脏兮兮的。

    “再去换一身吧。”西弗勒斯说。

    她很犹豫,她变成现在这样的机会不多,买那么多衣服干什么呢?

    本来到柜台边要付钱的斯内普可能观察到了她的犹豫,将她带到了一个角落。

    “怎么了?”他轻声问。

    “太浪费了。”她嘀咕着。

    “这些衣服你都穿过了。”他强词夺理一样说。

    “只是试穿。”她辩解着“又不是只穿了一次就成二手的了。”

    他显得不高兴了。

    艾琳倒是没有让西弗勒斯穿二手校袍,她只是让他穿她穿过的花衬衫……

    “你带的钱够吗?还没有给你买呢。”她小声说道。

    这下他的脸色才好看一些。

    “你给我挑哪件?”西弗勒斯问。

    “这件!”她连忙从衣架上取下来一件深蓝色的长外套“穿上试试。”

    他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给了店员。

    “你怎么不试穿?”波莫纳问。

    “不合身可以改。”他平静地说。

    “那买成衣的意义是什么?”她气愤地问“还不如去伯金夫人的长袍店。”

    “就这一件?”西弗勒斯问。

    她觉得自己是在跟土拔貂沟通。

    她气急败坏地走到隔壁,将一件深绿色的学士礼袍取了下来。

    “这件。”她将它塞给他。

    他拿着它打量了一会儿“这不是正统的斯莱特林绿。”

    “你像现在跟我争论这个话题?”波莫纳问。

    “你想回去参加派对?”

    “不!”她尖声说。

    “那你还要干什么,需要那么赶时间?”他又问。

    “是什么是正统!”波莫纳一字一顿地说“你知道绿色有多少种吗?”

    “我以为我才是斯莱特林的院长。”

    她翻了个白眼,接着她就感觉眼前一黑,斯内普已经将身上的斗篷取下来,批在了她的身上。

    “这样就行了。”他满意得说“在这里等我。”

    波莫纳看着他的背影,没有那件外袍,他看起来清爽了很多,像是过夏天的样子了。

    可是她身上的袍子却热得让人难受。

    这时她的眼角余光看到了那件月光色的连衣裙,刚才试穿的时候她忘了。

    现在他们要走了,再试穿好像来不及了。

    她看了眼斯内普的背影,他正将金加隆放在柜台上。

    这不是她喜欢的,她还是更喜欢小时候他和莉莉等在三把扫帚的桌边,等着她将黄油啤酒放在他们的跟前。

    “我们走吧。”

    就在她愣神的片刻,他已经结完账了,搂着她的肩膀离开了成衣店。

    “欢迎下次光临。”店员开心得笑着,一直等门自己关上才阻挡住她探究的视线。

    从成衣店到翻倒巷还有段距离,不过斯内普并不打算走大街,而是在店铺后面的小巷里穿梭,好像他已经对这复杂的地形已经很熟悉了。

    “让一让。”

    在穿过一条很窄的巷子时,一个杂工推着一大箱厨余垃圾过来,西弗勒斯让她靠墙站着,自己挡在波莫纳和杂工之间,好像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后背被厨余垃圾弄脏了。

    杂工很快就离开了,留下了一股食物刚刚开始腐烂的气味,毕竟现在是夏天。

    这气味并不能让人心情愉悦,但她也不敢动,因为她能感觉到紧贴着自己的胸膛里,那砰砰作响的心跳。

    “你很美。”他低声说,声音震地她耳膜发疼。

    她看着小巷的墙砖,连呼吸都紧绷了。

    接着他的手,像是试探一样从她的脸旁划过,沿着脖子的线条,顺着袍子的皱褶往下,然后轻轻得拽了一下。

    “这个地方没穿好。”他一丝不苟得说,又拉着她的手往前走。

    他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就算是是盛夏的阳光也不曾触及,她下意识得躲到了他的身后。

    随着店门上的门铃发出轻响,他们走进了博客博金,里面弥漫着一股陈腐的灰尘味。

    “斯内普教授。”一个老人在柜台后面说“今天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我有一个问题。”西弗勒斯说。

    头发雪白的博金博克笑了。

    “上次我已经回答过你了,我甚至把里德尔服务过的客人名单给了你……”博金博克说到这里顿了顿,他的视线正好和波莫纳遇着了。

    “这不出售。”西弗勒斯将波莫纳往后面藏了藏。

    “我只收东西。”博金博克说“我能怎么帮你?”

    “我有个问题,你有没有收到或出售过项链?”

    “我有一条。”博金博克说“就在后面,想看吗?”

    “不是那一条。”西弗勒斯说,将魔杖对准了一个金加隆“是这样的。”

    很快金加隆自己变形,成了斯莱特林挂坠盒的样子。

    “哦,你是说的这条。”博金博克坦然说“是啊,我们是在一个奇怪的情况下得到的,它是被一个年轻的女巫带来的,那时候碰巧要过圣诞节了。她说她极度需要金子,嗯,那是很显然的。穿着破衣服,从很远的地方来……还要生孩子了。她说那个挂坠盒是斯莱特林的东西,嗯,我们总是听人那么说,‘哦,这个是梅林的东西,这个是他最喜欢的茶壶’,不过在我们检查了它之后,却发现上面真的有斯莱特林的标记,只要用几个简单的咒语就能知道真相,当然了,那几乎是无价之宝,她似乎不知道这个东西值多少钱。很乐意地换了十个金加隆,这是我们做过的最划算的一笔买卖。”

    “那条项链你后来卖给了谁?”西弗勒斯接着问。

    博金博克摇了摇头“你知道规矩,本店不会随便提供客人的名字。”

    西弗勒斯从钱袋里数了一叠金加隆,放在了柜台上。

    波莫纳仔细数了数,刚好有10个。

    博金博克立刻变了张面孔,凑到了斯内普的耳边说起了悄悄话。

    “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女巫长什么样?”斯内普问。

    “她挺让人难忘的。”博金博克看着波莫纳。

    斯内普挡在了波莫纳的前面。

    “你可以提供那段记忆吗?”

    博金博克犹豫了一下,将一根手柄扭曲的魔杖对准了自己的额头,一律银丝出现在杖尖。

    “我可以给你。”博金博克看着那团银色的物质,又看着斯内普“但你要用什么交换呢?”

    “你想要多少?”斯内普问。

    “不是金加隆。”

    “那你想要什么?”

    “也许有一天,我会遇到麻烦,很严重的麻烦。”博金博克说“到时候我会需要你帮我一点小忙。”

    “我会帮你的。”斯内普说,伸手想去拿走那段记忆,却被博金博克躲开了。

    “我也需要记忆。”博金博克像毒蛇一样盯着斯内普“而且这段记忆会帮助我逃离我刚才说的‘麻烦’。”

    一阵风不知从何处吹了进来,波莫纳看了过去,发现是一个柜子的门打开了。

    她走近了一些仔细看,发现是一个完整的消失柜。就在她走过去,打算将柜门关上的时候,一只狐媚子从柜子里飞了出来,在博金博克的店里到处乱飞,直到它被一只枯手给抓住。

    “成交。”斯内普说。

    接着博金博克就将那段魔杖上的记忆放进了一个试管里。

    “走吧。”等将试管的塞子塞上后,斯内普朝她伸手。

    她立刻很自然地牵着他的手离开了。

    临出门前她还回头看了眼博金博克,他也正探究得看着波莫纳,直到门关上阻挡他的视线,当然,他没有说“欢迎下次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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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凭着博金博克提供的记忆,阿不思得到了梅洛普的照片,又凭着那张照片,让魔法部执行司的前雇员鲍勃·奥尔登认出她来。梅洛普确实如博金博克说得那样让人难忘,更何况她还有那样的父亲和兄弟。

    通过奥尔登,阿不思找到了小汉格顿、里德尔家的祖宅,又通过这个地方,知道了马沃洛·冈特的房子,以及伏地魔藏在那里的魂器——有复活石的戒指,阿不思在用格兰芬多之剑劈它的时候小心避开了戒面的复活石。

    他本可以自己将复活石藏在哈利碰过一次的金飞贼里,却让波莫纳去做,因为一是身体虚弱,二是他害怕如果哈利不能自己琢磨出来的话,波莫纳能指引他,这样哈利就能进入赫夫帕夫的休息室了。

    虽然赫夫帕夫很喜欢美食,也一样喜欢魁地奇,在休息室的墙上有很多关于魁地奇的照片,以及塞德里克的画像。

    但哈利好像自己琢磨出来了,于是赫夫帕夫的休息室成了他在校读书期间唯一没有去过的休息室。

    其实,伏地魔或许更想要他母亲,而非父亲的骸骨复活,不过当时梅洛普估计是被送到乱葬岗掩埋了,没人知道她被埋在哪儿,也没人知道她的名字,她只来得及给儿子取了和他父亲一样的名字,并且用外祖父的名字做了中间名就断气了。

    想要光凭照片找到一个地方不容易,除非它是埃菲尔铁塔那样的名胜,也因此阿不思才会乘着夜骐,到处寻找那个岩洞。

    而用记忆转变成可以让显影药水冲出来的照片也没不像照相机那么容易,波莫纳不知道西弗勒斯和阿不思背地里干了什么,总之博金博克在惹了那么大的祸之后依旧开着门,并没有就此被查封。

    在莉塔莱斯特兰奇的描述里,女人在法国莱斯特兰奇的家谱中只是一朵花,脆弱又孤独。

    可就是这样一朵花,让格林德沃的计划完全打乱了,他并没有计划火烧巴黎,因为莉塔毁掉了文达罗齐尔手里的骷髅“水烟壶”,让火不可控制了。

    同样不可控制的还有格林德沃的脾气,他杀死了莉塔,法国莱斯特兰奇家族直系最后一个家庭成员,接着法国分支的一切财富都归英国莱斯特兰奇家族所有了。

    并不是谁都乐于展示自己的财宝,或者东西太多,实在没地方放了,一部分财宝被放在古灵阁的家族金库里。

    与赫夫帕夫的金杯一起。

    毕竟除了霍格沃茨,古灵阁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了,贝拉当然会妥善保管“主人”给她的东西,而不是如马尔福那样急于脱手,或者是西弗勒斯那样偷偷据为己有。

    波莫纳再次见到贝拉的时候,她刚从消失柜里出来,阿兹卡班的生涯毁了她的健康,让她看起来如同柜子里出来的博格特。

    她很想躲在西弗勒斯的身后,可是她很快就看到那一幕,一道绿光后,阿不思从天文塔上摔下来,她生命中最重要的、可以依靠的男人同一时间都消失了。

    要是有人问她,当时的想法是什么,她觉得没有什么可想的。

    她就像是失去了身体的幽灵,直到决战的时刻来临才觉得活力又回来了。

    后来一切真相大白,她要同时活在恍然大悟和后悔中,别人都在庆祝胜利或包扎伤口。

    当她看到那个据说已经死了的人出现在面前,就像是做梦,就算他当着她的面,将复方汤剂灌进了一个食死徒的嘴里,伪造了死亡她也没有说什么。

    一如贝拉,或许她看到谋杀在眼前发生也没有任何感觉。

    她只想逃跑,离开这个地方,过她想要的理想生活。

    她带着许多疑问,“幸福”了六年,直到那一天来临。

    家养小精灵郝琪的死亡时间比奥尔登早很多,如果不是因为那份客户名单,阿不思也不会想到要调取一个老糊涂到把糖和毒药弄混的家养小精灵的记忆。

    不过她是唯一的“目击证人”,证明赫尔巴茨史密斯确实曾经同时拥有赫夫帕夫的金杯和斯莱特林的挂坠盒。

    而奥尔登一直到死才肯交出记忆。

    即便奥尔登自己死了,他还有家人、朋友,天知道这段记忆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麻烦。

    但阿不思还是“说服”他了,又或者,他得到了这段记忆。

    毕竟有死藤水熬制的魔药,足以瓦解大脑封闭术,只是那人的脑子毁了,不过奥尔登离死不远了,像他那样小人物会有多少人参加他的葬礼呢?

第三十九章 风与花(十)

    人们在门上花了很多心思,比如麻瓜银行的金库,不过对于巫师来说一个阿拉霍洞就足以打开了。斯卡曼德以前在纽约的时候就那么干过,虽然他的目的是为了抓跑进银行金库里的嗅嗅。

    古灵阁金库的门则复杂很多,有些门甚至只有妖精的魔法才能打开,哈利波特重回魔法世界的第一天就看到了,当时海格带着他去713号金库取贤者之石。

    1993年,当西里斯·布莱克越狱的消息流传出来后,霍格沃茨离开加强了安保措施,费力维教会了霍格沃茨的前门,如何“识别”通缉照上,刚从阿兹卡班逃出来的西里斯。

    只要见过霍格沃茨前门的人都会发出惊叹,不过更让人惊叹的是费力维居然让一个门学会了认人,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碰它。”披着黑色斗篷的波莫纳“好心”得提醒斯内普“我以为你已经在魔法世界居住了很多年了,西弗勒斯。”

    此时斯莱特林院长的手正要碰触一个蛇形的门把手,它被安装在布莱克家已经掉漆的黑色木门上。

    “只是一个反麻瓜门把手。”西弗勒斯故作轻松得说,接着手结结实实地碰触到了门把手上。

    前门居然开了,而且西弗勒斯也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波莫纳跟着走了进去,院子里的情况比前门看着更糟糕,已经很多年没有打理,看起来像是荒废很久了。

    波莫纳东张西望着,她希望西里斯别在这个时候回格里莫广场的老宅。

    然而西弗勒斯进了门,却没有继续往里走,好像他在“感受”什么。

    “里面有活着的东西。”他忽然说。

    “这是当然,比如地精和狐媚子什么的。”波莫纳说。

    “不。”他缓慢地说“比那些东西大。”

    “你觉得里面有人?”波莫纳问。

    他沉默了。

    “我们要进去吗?”她又问。

    “你来过布莱克家?”他问。

    “不。”波莫纳摇头“西里斯自己都不爱回家,怎么会邀请我去他家。”

    “那你们平时怎么玩的?”他咄咄逼人地问。

    “我常去他们寝室。”波莫纳回答“女生可以进男生宿舍的。”

    “还有呢?”他继续问。

    “我们是为了莱姆斯才聚集在一起的,又不是为了玩。”她焦虑地说。

    “他没有单独约过你?”斯内普用格外轻柔的语气问。

    “如果你是说那次去听披头士的演唱会……”

    “还有没有别的?”

    她生气了。

    “你在盘问我?”

    斯内普没吭声,但他回头怒视了一眼那幢老宅,拉着她离开了。

    格里莫广场现在是麻瓜社区,他们俩怪异的装扮却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因为这里有比他们穿着更怪异的人。

    其实有很多人感觉自己不幸,是因为他们与比他们“幸福”的人去比较,就像“中产”就该有房有车,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就该努力去获得。

    韦斯莱家也算有房有车了,不过自从送了哈利和罗恩去学校后,那辆福特安格利亚车已经消失在禁林里,而且亚瑟也因此受到了处分,他们没有再买新的车,送孩子上学变得困难许多。

    可是他们却是一个大家庭,布莱克家一个人都没有了。

    佛教里有三苦,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别人有的我也要有,拼了命得追逐却还是得不到,如此一来就深陷苦海之中了。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但对有些人,这话说了也是白说。

    西游记里面有一个孙行者,法号悟空。

    他一直是这样,没变,当他被压在五行山下的时候,看到观世音菩萨说“救苦救难的南无观世音菩萨”,他后来成了斗战胜佛,就称呼“那什么菩萨”。可也不能说他什么都没有悟出来,他至少知道有些妖精可以往死里打,有些妖精不能打,比如白毛老鼠精,这个女妖怪吃了好几个和尚,还要嫁给唐僧,不过悟空也不能像白骨精一样“三打”,谁叫她认识三太子和托塔李天王。

    若论单打独斗,三太子都不是齐天大圣的对手,可是这世界背后运行的规矩,并不是光有力量就行了的。

    但波莫纳估计黑巫师们不会去看《西游记》,而且就算看了西游记,他们也不一定能“悟”出点什么。

    西弗勒斯面对纳威的时候总是着急,他越在纳威周围转,纳威就越紧张,纳威一紧张就更容易出错,然后“哄”得一声,他的坩埚爆炸了,波及了半个班的同学。

    波莫纳就不会着急,学生们在温室里和猴子一样上树都可以,只要别乱扔东西,把花花草草给伤到就好了。

    伦敦的生活节奏就是快,路人都行色匆匆,但有一个流浪汉却放了个外置音响,在街角放起了一首老歌:

    Onlyyou,只有你,

    candomakeallthisworldseemright,能使这个世界变的美好,

    Onlyyou,只有你,

    candomakethedarknessbright,能使黑暗变成光明,

    Onlyyouandyoualone,只有你,

    canthrillmelikeyoudo,能让我如此感动,

    andfillmyheartwithloveforonlyyou,填补我的心,只爱你,

    Ah,onlyyou,只有你,

    candomakeallthischangeinme,能改变我,

    Forit'strue,这是真的,

    youaremydestiny,你是我的命运,

    Whenyouholdmyhand,Iunderstand,当你握住我的手,我明白了,

    themagicthatyoudo,这就是你的魔力,

    You'remydreamcometrue,你使我的梦想成真,

    myoneandonlyyou.Ah,onlyyou,我的唯一只有你,只能是你,

    candomakethischangeinme,能改变我,

    Forit'strue,这是真的,

    youaremydestiny,你是我的命运,

    Whenyouholdmyhand,Iunderstand,当你握住我的手,我明白了,

    themagicthatyoudodo,这就是你的魔力,

    You'remydreamcometrue,你使我的梦想成真,

    myoneandonlyyou,我的唯一只有你,只能是你。

    这首歌以前约翰·列侬曾经翻唱过,虽然它最早开始流行是50年代,到了70年代已经成“老歌”了,在当时却还是有很多人听,只是那时的披头士已经分道扬镳了。

    有很多人觉得乐队之所以解散是因为洋子,波莫纳却觉得乐队解散是迟早的事。当时约翰有很多乐迷,即便麦卡特尼年纪不争谁做领导者,列侬也会单飞的。

    一直都是他握着她的手,波莫纳这时选择了回握着他,变成了十指交缠。

    这引得他回头看着她。

    “想象这是70年代。”她对他微笑着“这一带都没怎么变。”

    他本来想说什么,却沉默着,牵着她的手在破败的街头漫步。

    伦敦也不总是下雨的,今天就是个大晴天,她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脑子里回忆着约翰·列侬的《imagine》。

    歌词第一句就是:想象一个没有天堂的世界,在我们的脚下也没有地狱,头顶只有一片蓝天。

    她觉得她恐怕想象不出那么多,因为此时她觉得心很满足,她可以这样一直走下去,只要有人能握着她的手,就像现在这样。

第四十章 风与花(十一)

    伦敦市中心的房子,普遍都是门朝着大街的独栋住房。这是伦敦大火后就开始酝酿,到1774年才颁布的《建筑法案》所规定的。

    这些排屋无论是豪宅还是简陋的民房,结构上都是统一的,监管的标准也保持一致,不管多不起眼又或者多么豪华。

    这种房子和巴黎奥斯曼设计的公寓不同,它很注重私密,也不可避免得影响了伦敦人的社交习惯,他们将社交和休闲活动在家里举办,像布莱克家就有个很不错的餐厅,西里斯的父母一般不外出吃饭。而巴黎人则喜欢去户外,聚集在咖啡馆或者饭店里。

    第二次世界大战让伦敦遭到了轰炸,很多房屋得以重修,这时候人们犯了难,是继续修原来外观的房屋还是设计新的。

    最后人们发现,伦敦的居民还是想要那种前面有大门临街的独栋住房,有人认为现代主义的建筑经不住时间的考验,还是这些乔治、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更获得居民的喜爱,人们也喜欢在工作之余,在那个时代风格的排屋中生活与放松。即便有人在报纸上指责,“这些街道看起来平淡无奇,宛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也无所谓。

    要从这些几乎一模一样的房子里找到需要拜访的人家往往是通过门牌号,不过对于欧洲人来说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有些街道13号的房号会跳过去。

    这还是和伦敦大火有关,大火之后的伦敦人口锐减,许多制造业也随之衰落,工场倒闭、工匠离开,只有银行业还在蓬勃发展。“银行”这个词源自于意大利语,在金融城有一条伦巴底街,从事贷款业务。

    本来人们想要借取黄金和白银需要抵押物,大火后大部分的地产所有者都选择了更稳妥的方式,他们不再自己开发,而是将根据建筑租赁合同将地皮出租出去,与承租人签订长期租约,后者租下土地后自筹自己在上面建房,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产所有者自动拥有后建筑的建筑的所有权,所以才会有排屋的出现。

    它成本低廉又符合监管标准,谁会修个宫殿给地主,等租约到期后让他收走。排屋当然要尽快租出去才能变现赚钱,于是在有些街道,13这个不吉利的门牌号就这么“消失”了。

    这些房屋由中介打理,以家族名字为房屋周围的街道、广场命名,随着伦敦不断扩建,排屋也不够用了,平民居住的地方充斥着喧嚣、拥挤的交通、浑浊的空气。这也导致了只要有新鲜空气、乘坐马车能到达伦敦就能修房子,伦敦郊区开始快速发展,同时地皮的价格也翻了几十倍。

    韦斯莱家的房子不只是远离伦敦,甚至还远离巫师村落,它搭建得很……“随性”,看起来和古灵阁一样歪歪扭扭,要倒不倒的,并不具备成为“房产”的条件。

    但再怎么样也是“家”,在散步途中波莫纳看到不少流浪者在垃圾箱里找食物。

    罗斯福新政颁布之前,美国人主要靠救济食物为生,但偶尔也会有运气不好的时候,于是饭店的垃圾箱成了他们的目标。

    托马斯·杰斐逊认为,由于美国独特的环境,导致美国“没有穷人”,在这个国家人人都可以获得财产、耕地,并且“衣食充足、适度劳动就可以养家”,只要没有干涉。

    《印花税法案》让隔着大西洋的美国人都从细微的风中嗅到了专制的气息,英国的《权力宣言》中保留了清教徒持有武器的条例,1789年宪法修订案第一条规定了不得侵犯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力。约翰亚当斯认为人民手上的武器可以个人防卫,一个由懂得珍惜自由、手中有武器的自由人组成的国家是不可征服的。

    不过到了罗斯福执政时,饥荒却在美国发生了,同时由于乳制品滞销,农场主们为了避免牛奶太低,维护价格,将牛奶给倒了。

    牛奶当然是倒进阴沟或者河里,垃圾桶放的是“固体”,一些质量本身没有问题,只是卖相不好的蔬菜都会被餐馆丢弃,大萧条本身对有钱人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生活。

    这就导致了没有领到救济食品的人们为了“厨余垃圾”大打出手,50个人混战成一团,警察来了都不能制止。

    原住民则选择到山里去摘野菜吃,不过他们一样收到了警告,因为他们进入了“私人领地”。

    雅各布的面包店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倒闭真是个奇迹,而且它开在布鲁克林居然没有被抢劫,可能是因为他是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退伍兵的关系。

    总之罗斯福提出了第二权利法案,其中包括每个家庭需要得到适当住房的权利,围绕着它有了基建计划,人不只是要有住处,还要有“体面”的住处,接着他签订了《国民服役法》,参加完第二次世界大战老兵退伍就能住进基建计划所修建的房子里。

    在大萧条发生的同时,反***战争也打响了,1920年有35个国家,1938年只剩下17个,1944年减少到12个。要让前线士兵毫无顾忌地战斗,需要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人提供“体面”的生活标准。

    比起和经济学家一边闲扯经济规律,一边却在挨饿,罗斯福选择了更实用的办法——创造就业机会,这也是罗斯福之后总统们所干的。

    杰斐逊认为,政府行为会干扰个人财产权利;罗斯福认为,没有政府的协助,财产权就不复存在。

    毕竟这两位总统身处于不同的时代,面对的矛盾和问题也是不一样的。反正在罗斯福的时代,饥饿和流离失所在美国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

    伦敦供行人休息的椅子特别设计过,坐一会儿没关系,躺在上面很不舒服,这么做是为了防止流浪汉睡在上面。

    散步了那么久,波莫纳觉得有些累了,可是她不打算坐到那些长椅上。

    看到这一幕,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莉莉会选择留在魔法世界。

    佩妮嫁给了费农,他就是那种开着车,看到“怪模怪样”的人总会有不好评价的麻瓜。

    “我想去看看哈利。”波莫纳突然停住了脚步“你知道他住在哪儿吧?”

    “是的。”西弗勒斯说“他现在在韦斯莱家里。”

    “什么?”波莫纳惊呼。

    “你不知道?”他反问。

    “为什么?什么时候?不对。”她脑子里混乱极了。

    “他不需要和亲戚们住满一个暑假,上学期试验过了。”西弗勒斯说“他在破釜酒吧住了一个月,这学期的暑假加起来都没有一个月。”

    “所以,他去韦斯莱家过暑假了?”波莫纳问。

    “你想去看看?”他冷漠地说。

    “不……我们回派对吧。”波莫纳忍不住捂着鼻子“这条街上有一股难闻的臭味。”

    “是的,女士。”西弗勒斯好心情得说,带着她幻影移形了。

第四十一章 风与花(十二)

    《国际保密法》是因为1692年塞勒姆女巫审判后颁布的,在这部法律颁布后,各国的魔法社会又陆陆续续颁布了一些别的法律作为补充,这导致它有点像一部宪法。

    波莫纳和西弗勒斯重新回到了史密斯家族的家庭聚会上,除了极少数的魔法部官员有私人保镖,这个聚会上没有任何保全措施,一如魁地奇世界杯那边的情况,所不同的是这里的人员没有那么杂乱。

    会场上波莫纳看到了麻瓜,这一点也是欧洲的魔法社会和美国很大的区别,因为美国魔法社会与麻瓜社会完全隔离开了。

    美国人是不禁枪的,西部片里的牛仔会以极快的速度拔枪决斗,如果巫师掏魔杖的速度比不过他们,一样会被“脆弱不堪”的麻瓜打败。

    也正是因为法国人不喜欢呆在屋里,爱在咖啡厅餐馆之类的地方休闲,纽特斯卡曼德才会在巴黎的街头遇到尤瑟夫·卡玛,一个背负着沉重使命的纯血巫师。

    “你看那个人。”斯内普指着一个脸上有一道疤痕的男人“他就是继承了赫尔巴茨史密斯财产的亲戚,霍尔撒(Horsa)·史密斯。”

    波莫纳看着霍尔撒,他正和魔法部法律执行司的司长讲话,旁边站着兰多姆。

    “他亲自上场决斗的?”波莫纳问。

    “不然还能有谁?”斯内普说“他杀死了尼古拉斯·史密斯,当时有福吉和威森加莫四个成员一起见证。”

    “这就是福吉为什么推行取消决斗?”波莫纳问。

    西弗勒斯没有回答,他拦着波莫纳的肩膀走入了会场。

    很多人认得他,却没有过来打招呼,只是点一下头,接着他们的视线在波莫纳的身上停留了一小会儿,好像在猜她是谁。

    此时她已经将身上的黑色披风给取了下来,穿着奶油白连衣裙的她和一身黑的斯内普形成了“黑白双煞”。

    她刚想说回去,又发现了塞德里克,他和他的父亲刚好路过两个人,一个是帕西·韦斯莱,另一个则是吉尔伯特·温普尔,那个试图推行控制天气咒语实验的魔法部官员。

    亚瑟韦斯莱也试图推行一部关于保护麻瓜的法律,不过他的这部法律比福吉推行的关于取消决斗的法律更乏人问津。

    至于吉尔伯特·温普尔则被人憎恨,连费力维都不肯在他的倡议书上签字。

    哈利挺擅长缴械咒的,风本身就是拉文克劳的对应元素,约束巫师不使用和实验气象魔法等于缴械了一半,决斗冠军当然不会答应。

    亚瑟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是费农眼里的怪人,而且费农德斯利过得比他要很多,虽然亚瑟并不是居无定所的流浪者,也是需要救济的。

    他微薄的薪水根本无法承担那么多孩子的教育和抚养问题,克勒登斯以前在第二塞勒姆遇到了一个小女孩儿,她有12个兄弟姐妹,父母实在无法养活她了,才将她送到了“慈善机构”。

    我的妈妈,你的妈妈,骑着扫帚飞,

    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女巫从来不哭,

    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女巫必须死。

    女巫一号,溺死在河里。

    女巫二号,让她上绞架。

    女巫三号,烧死在柴火堆。

    这就是那个“慈善”机构教小孩子们唱的儿歌。

    他们想要揭发魔法世界的存在是为了继续猎巫,虽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猎巫已经是“历史”的一部分了。

    可能是因为亚瑟是男性的缘故,即便是猎巫运动期间,男巫所受到的迫害也没有女性多,她不觉得那些过得比他要很多的麻瓜需要他来保护。就算他那么做了,费农也不会感到感激,他只希望世界上没有魔法,所有奇奇怪怪的人都离他的生活远一点,如果海格不去给哈利送录取通知书,达力也不会长一条猪尾巴他和佩妮还需要送他去医院做手术。

    男性有很多观点和女性不一样,不论是艾琳还是奎妮,都会为了爱情去贫民窟蜘蛛尾巷、混乱的布鲁克林街区去生活。

    男人则会想尽一切办法逃离那样的境地,艾琳“一定要”嫁给托比亚的时候带走了普林斯家里的一切,值钱的东西要么被挥霍了,要么就是托比亚做投资输了,就留下满屋子关于魔法的书,它们是斯内普遇到莉莉之前,唯一的“玩伴”。

    斯莱特林很擅长谋略,这是他们成为野心家所必须具备的,同时这一点也经常被用于犯罪。

    波莫纳这时看到了扎卡赖斯和他的父亲朝着他们走来,很明显他们没有认出波莫纳,而是因为斯内普才过来的。

    有时赫夫帕夫会收到这种学生,即没有格兰芬多的勇气,也没有拉文克劳的智慧,也没有斯莱特林的精明,他们无处可去的时候就会被分到赫夫帕夫,接着赫夫帕夫就成了“什么人”都可以去的学院了。

    但扎卡赖斯有一样西弗勒斯和神秘人都没有的,他有一个好爸爸,作为一个“优等生”,必须学习好、体育好,不然家庭聚会上怎么和人攀谈。这也是西弗勒斯套取到情报的条件,不论扎卡赖斯想要魁地奇球队的哪个位置,波莫纳都要为他安排。

    反正明年的魁地奇球赛要取消,后年举行的时候塞德里克也已经毕业了,找球手的位置就空了出来,这个位置通常是最耀眼的。

    可扎卡赖斯的父亲不知道为了对付哈利波特和他的火弩箭,斯莱特林研究出了新的战法,他们自己没有希望了,可以让别的学院试试,追球手会比找球手获得更多的进球机会。

    这东西就叫“代沟”,西弗勒斯同意的是扎卡赖斯想要什么位置,波莫纳都答应,没说他爸爸想要扎卡赖斯担当什么位置她就必须答应。

    1927年斯卡曼德去纽约的时候,虽然禁酒令让街头充满了“小提琴手”和“打字机”的声音,但尚处于大萧条之前的“繁荣期”,世界的中心逐渐从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欧洲转向美国。

    那一年的夏天洋基队创造了历史,每周能卖掉1亿张电影票,大家在地下酒吧歌照样唱,舞照样跳,或许是真的“天佑美国”,那一年除了密西西比河水灾之外,美国的产粮区没有受到任何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了丰产丰收。如果没有大萧条的话,一切都是美好的。

    大家都在开心的时候,忽然蹦出来一个人说扫兴的话当然没人喜欢。西弗勒斯是那种第二天要举行魁地奇,还要布置狼人论文家庭作业的,波莫纳才不会惹人嫌。

    有一个瑜伽大师说过,你觉得这个人有问题,那个人有问题,和这些人相比你是个好人,会这么想也许你自己才有问题。

    如果“我”不对这些人评头论足,就没有依据称自己是好人还是坏人。

    你越觉得自己是好人,越没人觉得是好的。

    所以当赫夫帕夫的孩子们因为塞德里克和哈利在魁地奇球场被摄魂怪袭击后,不去魁地奇球场练习,反而在休息室里练起了瑜伽,波莫纳也没催促他们。

    毕竟学校里有一个狼人,而且还有那么多摄魂怪,躲在休息室里练习瑜伽也挺好的,她觉得这是谨慎,反倒是阿不思太冒险了,尽管莱姆斯在没有变身的时候是个好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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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1608/ 第一时间欣赏哈利波特之晨光最新章节! 作者:金吾不禁夜所写的《哈利波特之晨光》为转载作品,哈利波特之晨光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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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介绍:
赫夫帕夫的学院精神:正直、忠贞、诚实、不畏艰辛
来自谷地的波莫娜斯普劳特教授以擅长与食物的魔咒著称,而来自地窖阴郁油腻的斯莱特林院长则经常处理鼻涕虫这类恶心的魔法材料,他们看起来好像不会有任何交际和绯闻产生,但这里是霍格沃滋,连魔法都有了还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
女主文哈利波特之晨光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哈利波特之晨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哈利波特之晨光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