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 不想要
甜米酒煮了一罐又一罐。太阳偏西的时候,扶猎户家的小酒坛子终于见底了。桌子上的那一土钵子腊肉炒笋干也只剩下了点汤水。
大家都先后放下了筷子。
这时,刘猎户又起身相请。
于是,一行人转战刘家。
眼下正是冬粮快吃尽,夏粮还差俩月才能收,青黄不接的时候。人们将这时节称为“五黄六月”。是以,家家户户的饭菜都差不多。刘家准备的也是甜米酒和腊肉炒笋干这两样。
开吃之前,刘猎户也用小碗分了些腊肉出来,叫来幺儿,吩咐他给洪大爷送去,并细心的吩咐道:“你洪大爷要是还未醒,你要把他喊醒。他老睡了这么久,晌午也没吃饭。肚子空空的会磨胃里,不好。”
“好咧。”
没过多久,幺儿惨白着脸,慌里慌张的跑回来了:“爹,不好了。”
刘猎户闻言,脸都挂不住了。但是,贵客当前,又不好开骂,只好飞过去一记眼刀,问道:“什么事?”
幺儿缩着脖子吱唔道:“我,我洪大爷他,他没气了……”
刘猎户急了,一把拉住还没自己肩膀高的幺儿,扬起巴掌:“小崽子你乱说什么!”
沈云等人也齐齐色变,放下筷子。
“大刘,听你老幺把话说完。”扶猎户离得最近,伸手架住刘猎户的巴掌,又低头对幺儿说,“不要怕,你洪大爷怎么了?慢慢的给大家说。”
幺儿点点头,接着说了起来。已经十来岁的他,口齿伶俐得很:“我进屋里,看到我洪大爷侧着身子,面对着墙,躺在床上睡觉。我过去喊了他好几句‘洪大爷’。他也没有应我。爹说,要把我洪大爷喊醒来吃饭的。我就到床前,一边喊‘洪大爷’,一边去拉他的胳膊。我也没用力,带了一下。我洪大爷就往我这边倒了。没动身,也不应我,只管闭着眼睛睡觉。我就去捏他的鼻子,想捏他醒来。就发现他的鼻子凉凉的,没有出气了。”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扶、刘、姜等人都不约而同的望着村长——在小溪村,象洪大爷这样的绝户头,其身后事都是由村长出面,领着大伙儿一齐操办的。
村长放下筷子,叹道:“洪大爷……吃了这些年的苦,解脱了,是喜事。”
“睡梦里去的,没痛没灾,洪大爷好福气哩。”扶猎户也道。
“是啊。临头了,还能喝到县城里的好酒。洪大爷不亏。”这是姜六的话。
大家说着,脸上并没有多少戚容。
“大伙和我一起先去看看,回头再招呼村里人过去帮忙。”村长起身招呼众人。
“我也去。”沈云主动提出来。
村长愣了一下,旋即,点头应允了:“这也是沈公子和洪大爷的缘分。”
一行人很快回到了洪大爷的屋子前。
此时,消息已经在村子里传开来。屋子前面的场院里站了不少人。都是大人。跑来看热闹的孩子们则被家里的大人呵斥着赶回去了。村民们站得远远的,没有人进屋。
沈云跟在村长他们的后面,终于到了洪大爷的家里。
屋里黑洞洞的。看得出扶、刘二人经常过来。他们俩熟门熟路的取出火石,从堂屋里拿出一根火把点燃。
顿时,漆黑的屋子亮了起来。
正对着门,摆着一张大木床。洪大爷仰面躺在床上,身上胡乱的盖着一角看不清底色的破布被。
床头边上摆着一只土瓷碗,里面装着的小半碗腊肉已经冷了,结了层白色的冻油——这是上午的时候,扶猎户要他家大孙子送过来的。
“肉没有动过,”扶猎户拿起碗,仔细的看过后,又放回原位,“洪大爷确实是睡着去的。”
沈云觉得有些奇怪,在牛头坳村,没人会把床摆在堂屋里。因为那是快要咽气的老人停床,以及死后设置灵堂的地方。而且,刚才在扶、刘二人的堂屋里,也都没有摆床。
他低声问刘猎户:“刘叔,洪大爷家的床一直是摆在这屋里吗?”
刘猎户摇头:“是洪大爷的腿废了后,叫我们帮忙抬到这里的。那时,洪大爷不吃不喝,躺在堂屋里,一心只等着他闺女回来见最后一面。后来,去报信的人回来说,外面闹兵祸,他闺女一家逃难去了,没找着。洪大爷哭了一场后,又重新喝水吃饭了。大伙儿都说,他是因为怕没人送终,一直吊着一口心气。兵祸过去了的事,村里人谁也没敢跟他说。就怕他心气散了,再也熬不了。”
沈云明白了——洪大爷年轻时在外头闯荡过,见多识广。今天看到他,定是心里猜出来,外边的兵祸早结束了,觉得闺女一家凶多吉少,父女再会无望,所以,那口心气散了。
这时,村长过来问刘猎户:“大刘,你知道洪大爷准备了老人衣服吗?”
“早就准备好了的。”刘猎户应着,走到床边,蹲下身子,从床底拖出一口旧木箱子,“洪大爷摔断腿的时候,怕等不到他闺女,就先告诉了我,说,老人衣服全装在这箱子里,叫我帮他先拖到床底下备着。”
“那就好。”村长松了一口气,又道,“你们先给洪大爷上三根香。我去喊人过来帮忙装敛。”
扶、刘、姜三人皆点头应下。
沈云走到刘猎户面前,问道:“刘叔,洪大爷的身后事是个什么章程?”
后者长叹:“能有什么章程?洪大爷没有儿子送终,养的闺女也等于没有。也就是我们几个平时相好的过来帮忙装敛、用席子卷了抬到后山埋起来。还好,他生前料到了这一境,早早的准备好了老人衣服,不会光着身子走。”山里人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送老人走,是一笔不菲的开销,没人资助得起。更何况,象洪大爷这种绝户,给他出钱,跟打水漂没什么两样,连人情都留不下来。所以,也就是几个相好的出一把子力罢了。
“棺木呢?没有吗?”沈云拧眉。
“以前是有的。后来,摔伤时,拿去换钱吃药,吃光了。”刘猎户连连摇头叹气。
沈云听罢,略作沉吟,说道:“洪大爷于我有救命之恩。我不忍看他走后,身后这般凄凉。刘叔,请问,眼下能买到现成的棺木吗?”想来这也是洪大爷的最后心愿,也是他唯一能为洪大爷做的事。
此言一出,不但刘猎户愣住了,连正在床头忙着上香的扶、姜二人也齐齐打住。
“有是有,不过,价钱不便宜……”
山里的银子值钱得很哩。沈云不缺这几两丧葬银子。于是,在他的资助下,洪大爷的身后事办得体体面面、热热闹闹。
两天后,安葬了洪大爷后,扶、刘二人以他亲友的身份,又一次的向他道谢:“托您的福,这下洪大爷生前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他能安安心心的走了。”
连村子里的人们也交口称赞,艳羡不已:“好人有好报!”
“洪大爷一世体体面面,好福气哟!”
沈云不以为然。从洪大爷的身上,他再一次觉得,凡人活着,与蝼蚁没有什么两样。
这样的人生,我不想要。
第一五四章 不原谅
办完洪大爷的丧事,沈云私底下找到扶、刘二人,向他们道出自己的来意。
“去当年碰到你们姐弟俩的小潭边?没问题。我们记得那地方。”两人满口应下。沈云能出手,把孤老的洪大爷体体面面的送走。他们俩对他感激得很。同时,也看出来了,沈云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替这样的人做事,是结善缘。他们能不乐意吗?
沈云当然不会让他们俩白走一遭,道了谢后,一人给了他们一小袋碎银子。
不多,每一小袋都只有十两。他给洪大爷办丧事,差不多是用了五两银子。按照这个标准,他又准备了四小袋碎银子,每一袋都是五两。其中的两袋,他已悄悄的给死去的小扶叔和王二叔等两位猎户的家人送去了;这两袋则是每一袋又各加了五两,分别给了扶、刘二人。多出来的五两是他们俩带路的酬劳。
他送银子的事,瞒着了村里人,却是当着扶、刘二人的面做的。二者心知肚明。当年他们救人,并没有想过将来能得到厚报。沈云的报恩却温暖了他们的心;最主要的是,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他们俩也渐老,也都确实需要银钱伴老。象洪大爷这样体面热闹的身后事,是村里所有人都无限期望的。所以,他们俩没有推却,感激的袖了银袋。
“还有件事,要请两位一定帮忙。”沈云又道,“当年进了县城后,没两天,我就和九姐失散了。至今仍没有她的音信……”
“啊!九妹走丢了?”不等他说完,扶、刘二人惊呼出口。
沈云点头:“在县城里,九姐受了伤,烧得迷迷糊糊的。我出去给她找水,结果掉进了野猪坑里。幸好被好心人及时搭救了出来。等我再回去,九姐早就不见了。这些年,九姐一直没有音信,生死不明。”
“你们都是好娃子,老天爷会顾着你们的。九妹肯定也是被路过的好心人救走了。”
“说不定她也在找你哩。”
两人使劲的宽慰沈云。
“将来如果我九姐找到村里来,烦请两位帮忙,告诉她,去省城的鸿云武馆找我。”沈云抱了抱拳,“沈云不胜感激。”
扶、刘二人齐齐按下他的拳头:“应该的。”
“你放心。”
接下来,三人约好:扶、刘二人各自带上两个子弟,大伙儿以打猎为名,第二天清早动身,进野鸡岭。
次日清晨,一行人披着晨光出发了。
扶、刘等人显然路熟得很,中午的时候,他们又爬上了一个山头。扶猎户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线山脉,告诉沈云:“喏,那里就是野鸡岭。”
见后者有些茫然,他又细心的解说:“这边是进野鸡岭的路。县城正好在另一过。去县城走的是出野鸡岭的路。”
想起自己翻烂了三县的地图志,也没在三县交界的地带找到野鸡岭,沈云不禁好奇的问了一句:“真的有野鸡岭啊,我怎么在仙府印发的地图志上找不到呢?”
众人不知“地图志”为何物。
听明白了之后,扶猎户摇头说:“不知道。我们祖祖辈辈都去那边打猎,都管那一带叫做野鸡岭。”
刘猎户道:“可能就我们村子里管那里叫野鸡岭吧。我曾听小围山外的村子里管那边叫凤凰山。”
一提到“凤凰山”,沈云立即心中明了——没错,在地图志上,三县交界的地方确实有一条小山脉叫做“凤栖山”。
怪不得他找不到野鸡岭,原来是一山多名。
如此一来,对照记在心里的地图志,再看眼前连绵起伏的群山,沈云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眼下的方位。据此,他更加肯定了自己以前的推测:牛头坳村是在丰成县的境内。
稍稍歇歇脚后,一行人继续赶路。
在太阳偏西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潭边。
“云娃,还有印象吗?”扶猎户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大山石,“当年,你们姐弟两个就是一声不响的从那后面跑出来的。”
“可把我们几个吓坏了,都以为是碰到了山妖娃子。我差点尿裤裆里了。”刘猎户也望着那里,摇头直笑。
“一晃就是好些年哪。”扶猎户也笑了。
大石头长满了青苔,静静的立在那里。沈云怔了怔,慢慢走过去,伸手去摸大石头。
手底冰凉、湿润。好熟悉!
刹那间,象是被封印的记忆打心底喷涌而出。
“云娃,你看,那边有人!”
“啊……”
“莫出声!我们先过去看看。”
“是山里的猎户。他们说话,不象是我们那里的。”
……
记起来了!全记起来了!
脑海里,九姐的身影渐渐的变得更加清晰、温暖,象是一团火,灼烧得沈云的眼睛滚烫。
“九姐!”他连忙仰头,拼命止住要往外滚的泪水。
扶、刘等人见了,悄悄的挥手,带着其他人去潭边生火做饭,准备宿营。
当晚,他们就宿在小潭边。据扶、刘二人说,这一带很少有大野物出没,还算安全。所以,他们进入野鸡岭,通常都是在这里过夜。
听沈云说,记起了接下来的路,不用再带路了,他们很不放心,关切的问着:“云娃,过了这一段,前头就时常有大家伙了。你真的不要我们陪你过去?”
“没事。我这些年一直在学武,就是老虫也应付得来。”沈云胸有成竹的答道。
“没听说过野鸡岭这边有老虫。”
“云娃好本事!赤手空拳的能打老虫。”
扶、刘二人放心的笑了,不再提陪同的话。
天亮之后,沈云告诉他们几个,独自沿着小溪往上走。
当年走的路,他是真的都记起来了。就连那几晚的临时住处,他也一一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现在的脚力不知胜过那时多少倍。记忆之中难走的地段,如今再走,如履平地。
是以,只用了一天半,他便顺顺当当的走到了当年被表叔扔掉的地方。
当年,他们姐弟俩坐着苦等表叔的石头依旧在。沈云又在上面歇了一回脚。一边吃干粮,一边心中好想,眨一下眼,九姐就从哪棵树背后,或者某一兜茅草后面现身出来。
好吧,这是白日做梦。
吃罢干粮,沈云叹了一口气,继续前行。按他的脚程,今晚应该能到姑奶奶他们所在的小镇歇息。但是,他并不打算去探望他们——他并不恨他们当年的绝情。因为他知道,这世道,他们也难,但是,不恨并不代表他原谅了他们。讲真的,在内心深处,于他们,他是有怨气的。
因为如果他们不想收留他们姐弟俩,其实可以明言。为什么要骗他们姐弟两个,并且,将他们姐弟俩不声不响的扔到深山老林里?
当时,他们姐弟俩才多大?一个十一岁,一个不到六岁!
如果不是碰到好心的洪大爷他们,他们姐弟俩说不定真的死在了崇山峻岭里。而且,后来,他们姐弟俩失散,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原因。
他沈云不是圣人,做不到以德报怨。所以,大家不如不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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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五章 回家
世事总无常。
沈云按照记忆,找到了回小镇的路。然而,不曾想,当年的小镇已然荒废。他站在当初小憩的那处青灰色大崖石下,远眺小镇,却只看到一片断壁残垣隐没于疯长的荒草之中。
这是怎么了?
惊愕之后,他疾步跑下山,去废墟之中探个究竟。
很快,他觉得自己找到了原由:这里肯定曾发生过一场战事。乱草丛里,到处可以看到生锈的铁箭头。断壁上,也依稀可见刀剑等兵器留下来的痕迹。
传闻,当年的兵祸,石秀县仙府曾联手相邻的永安、丰成两县仙府,布阵伏击分兵而来的叛军。因事不关己,沈云没有多打听个中详情。现在想来,小镇这一带恰好位于三县交界之地,且在去省城的官道近旁,地形又中间低、四周高,极有可能是当年那场伏击战的发生之地。
小镇里的人们,包括姑奶奶他们一家,应该是早早的闻风而逃了。后来又听说家园沦为战场,彻底被毁,便没有再回来。
抬眼环视四周,沈云不禁再次长叹。本来,他打算在小镇歇一晚的,如今,也不成了。见天色还早,他决定继续赶路——他在武馆里曾读到一本评论风水的杂书。关于战场遗迹,书里头也有评论,说是这一类的地方多阴气,如果周边围有群山,则阴气易聚不易散。久而久之,便成了阴煞之地。而阴煞之地是不宜久留的,过夜更是大忌。因为有损身体之正气。不知道是因为这段话的缘故,还是此地真的是阴气重,大白天的,沈云自打走进镇子里开始,后背便一直凉嗖嗖的。所以,他是真不敢孤身一人在此夜宿。
后来,沈云才知道,那段话并非虚言。正因为他听信了那段话,才得以很幸运的逃过死劫!而后背那凉嗖嗖的感觉,并非是阴气使然。而是,他常年修炼心法,如今,感触已远远比常人敏锐——自打他一进入小镇里,就被一双藏在暗处的阴测测的眼睛盯上了。
而小镇里不见人气,也全是拜这双眼睛的主人所赐!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在路上宿了一晚,第二天的正午时分,沈云凭着记忆力终于回到了牛头坳村。
只是,昔日的小山村完全不复存在。他站在村头的位置上,看到的是一个丛林茂密的山谷。
沈云记得自己的家是在东山脚。现而今,那里长满了荆棘。他用如意刀斩开荆棘,奋力寻找,企图找到他的家曾存在过的痕迹。
然而,他累得气喘如牛,清理出偌大的一片空地出来,仍是一无所获。
“阿爹!阿娘!奶奶!啊——”沈云挥舞着如意刀,冲着天空大吼,眼泪再一次喷涌而出。
什么都没有留下!他连衣冠冢也没法为家人们立一个。
最后,沈云是在空地里,凭着记忆,估计出他家的堂屋位置。在那里,他先是点上从小溪村带来的香烛,然后,给父母和奶奶各叩了三个响头,烧了一堆钱纸。算是正式祭祀了他们一回。
做完这些,太阳已经偏西。沈云爬上东山,找到了当年与九姐一起避祸的小山洞。
这里显然是多年不曾有人来过。入口完全被山藤覆盖住。他差点儿找不到它了。
用如意刀斩断山藤,他走进出,瞬间又是泪流满面——记忆里,在靠里边的角落里,有一堆枯树枝。时隔多年,它依旧在。
回到牛头坳村,他象个疯子一样的找了大半天。这是他唯一找到的旧物。
他用这堆旧树枝生了一堆火,在山洞里,过了一宿。
第二天清晨,按照牛头坳村的习俗,他回到山脚的空地,叩头、烧纸钱,又祭祀了一回。
末了,他跪在地上,对着跳跃的烛火说道:“阿爹、阿娘、奶奶,秋宝走了,去给你们报仇。等割下狗官兵的头,秋宝再回来祭拜你们。”说罢,他又“咚咚咚”的叩了三个头,这才捡起身边的行囊和如意力,起身,头也不回的出山谷而去——此时此刻,他恨意冲天,只恨不能立刻找到仇人,斩下他们的头颅,血祭亲人。
待他走远,大约过了一刻钟。只见空地上闪过一圈白光。紧接着,古氏三兄弟现身了——这些天,他们一直与秋宝保持二十来里的距离,用法宝盯梢。
“原来,沈云是化名。他的真名是叫秋宝。”古老三吐出一口浊气,“他原来也是姓沈么?”
没人回答他。因为谁也不知道。
古老大翻找着手里的地图,咕嘟道:“找不到这个山村……不好查。”
“看样子是仙府出动仙符兵屠了村。”古老二环视四周,“仙府那边肯定不会在地图上标记它。”
古老大抖了抖手里的地图:“这是五年前的旧地图!”
古老二摇了摇头:“沈云今年十三岁。五年前,他七岁,已经到了郑家庄。现在看来,他是和他的姐姐一道逃出来的。而在到郑家庄之前,他曾在石秀县东安集旁的刘家拳馆呆了将近半年。所以,屠村的时间要更早一些。”
“是哦。”古老大随手将地图折了起来,收回怀里,“我再去丰成县找找,看能不能从那些武馆的旧书堆里找到十年前的旧地图。”至于丰成县仙府衙门里,呵呵,肯定是找不到标记有这个村子的旧地图。因为据他所知,在篡改资料方面,仙庭,乃至各地的仙府,一向是很专业,也很细致的。
“走罢,我们先去丰成县城。”古老二收回目光。昨天下午,在法宝里,他们三兄弟看得很清楚。沈云满山谷的找寻,却什么也没有找到。最后,他的绝望与无助,即便是透过法宝,他们也能清晰的感受到。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再浪费时间。
古老三迫不及待的应道:“对,沈兄弟肯定是去县城找狗官报仇去了。我们去那里等他。”
见他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古老二飞过去一记眼刀:“记住你自己说的话。只能‘等’他,不要多管闲事。”
言下之意,他们三兄弟不插手沈云复仇之事。
古老三收到眼刀,撇了撇嘴:“知道!我不会坏了尊人立下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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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六章 叫我找得好辛苦
盛夏的午后,太阳火辣辣的晒着。热闹的街面象是也午睡了一般,上午的嚣闹退去,只有街口的大柳树上,知了在不知疲倦的拉长了调长高叫:“知——了——,知——了——”
对于知味楼的跑堂伙计们来说,这却是一天之中难得的空闲时光——镇里的人们大多一天只吃两餐,即朝食与晌午饭。这会儿,早就过了朝食的点儿。而吃晌午饭又早得很。店里没有生意,掌柜的也回后头睡午觉去了。
伙计们坐在在一楼的通风口,各自趴在膝盖上打盹儿。
“人呢?都死哪里去了!”一个敞开黑绸短衫,露出长满黑毛的胸脯子的彪形大汉,大摇大摆的自外头进来。汗涔涔的脸上,那道大伤疤跟条大蜈蚣趴在那儿似的,显得格外狰狞。
伙计们被炸雷般的声音惊醒,嗖嗖的站了起来,满脸堆笑的迎上去招呼:
“嗬,疤爷,您来了!”
“今儿疤爷要用点什么?”
“疤爷……”
然而,被唤做疤爷的这位大汉却一点儿也不领情。他厌烦的挥手喝斥道:“去去去,都离远儿点,热死个人了。”
于是,伙计们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一步。
“先来个冰碗。”大汉抬腿往自己平常惯坐的位置走去。
“好咧。”伙计们如获大释,引位、擦桌子、去后面叫单儿,各自忙碌起来。
就在这时,门口一闪,一道身影抢先一步,在窗前的那张桌子旁坐了下来。
“天真热!店家,有凉茶吗?”那是一个身着青衫黑裤的瘦弱少年。他一边以手当扇,扇着风儿,一边问道。
“呃……”引位的伙计很快反应过来,偷眼去看身后侧的彪形大汉——那张桌子是这位爷惯坐的。后者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儿。
果不其然,他在前头还没出身,大汉已经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将正在抹桌子的那名伙计随手拽到一边,怒道:“起开!”
他显然是有功夫伴身的。伙计没站稳,眼见着就要被重重的甩出去。
还好,坐在桌边的青衫少年眼疾手快,伸手稳稳的将人扶住。
“哟,有把力气!”大汉挑眉,怒极而笑,“小子,胆儿不小哇!”左脸颊上的伤疤一抽一抽的,越发的狰狞。
青衫少年端坐在桌边,呵呵:“一般一般。”
被他扶住的那名伙计回过神来,惨白着脸,小声提醒道:“小哥……”
“滚一边儿去!”大汉瞥着他,眼里寒光闪闪。
“是是是……”伙计不敢再多说一个字。他与负责引位的那名伙计战战兢兢的退到一边。
大汉这才收回目光,又看向纹丝不动的青年少年,用右手的大拇指指向自己:“小子,你知道爷我是谁吗?”
青衫少年嗤笑:“你是谁,你自己不知道吗?还要问旁人。莫非是被驴踢坏了脑袋?”
“好小子!够胆!今儿你疤爷爷好好的教你一回规矩!”大汉狞笑着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拉出一串残影,呼的,照青年少年的脑袋拍过去。
这一巴掌看似随意,却是他的杀手锏,叫做“翻天掌”,且用了十分之力。他也是在外头行走多年的人,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理儿。眼前的臭小子面生得很,穿着打扮也不象是镇上的人。这个年纪的小子,敢单枪匹马的出来闯,在陌生的地头撒野使横,不是自恃有两把刷子,就是个二愣子。而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还是大大的低估了青衫少年!
当下,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旋即,右手传来一阵剧痛。
“嗷——”大汉象杀猪般的惨叫。
两名伙计,以及报信,匆匆打后头进来的掌柜的,都惊呆了。
疤爷动手很快。但是,青衫少年出手更快。以至于他们还没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疤爷已经被右手反扣,被死死的按在桌面上。而他们原以为会有大苦头吃的青衫少年却依旧端坐在桌边,连姿势也不曾变换。呃,好吧,他的姿势略微有些变动。他用右手按住了疤爷。
“这……”看到疤爷的右手被扭成了麻花状,掌柜的打心底里觉得疼,使劲的打了个寒战。心里说着“恶有恶报”,然而,这是在自家店里,他不得不壮着胆子出来打圆场,“这位公子……”
青衫少年摆手:“这是我与这位疤爷的私事,与你等无关。烦劳掌柜的腾个地儿,我们要好好的聊一聊。”
“好的好的,两位请!”掌柜的和三位伙计都如获大释,齐刷刷的躲去了后头。
青衫少年低头冲掌下的大汉笑了笑:“你不是要教我规矩吗?”
大汉早已疼得黑脸变作了白脸,脸上也看不到一丝一毫先前的横劲儿,只有豆大的冷汗,争先恐后的冒出来:“公子……爷,饶命!”
他很识相。
可惜,青衫少年却一点儿也没有要因此而饶过他的意思。只见他扯起一边嘴角笑道:“饶命?你也配说‘饶命’二字吗?田保生!”
“你,你是谁!”听到自己的名字,田保生很快反应过来——今天的事,不是巧合。眼前的青衫少年绝对是特意来寻自己的!
“我姓沈。”青衫少年低下头,在他的耳边轻轻答道。
“姓沈?”田保生有些发愣。他记不得眼前这张葱嫩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人,“沈公子,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可有开罪之处?”
“开罪?”青衫少年轻笑,“疤爷真是贵人多忘事!完全不记得丰成县下的牛头坳村吗?”
“牛头坳村!你……”田保生的脑海里闪现过一些血淋淋的画面,顿时有如被雷轰——牛头坳村竟然还有活口?今天来寻仇了!
青衫少年抬起头来,冲他笑了笑:“那个小山村里的人都姓沈。”又道,“这些年,疤爷倒是过得惬意得很,却叫我找得好辛苦。”
他就是沈云。此话一点儿也不假。数月前,他离开牛头坳村后,径直去了丰成县寻找当年的屠村凶手们。
孰料,打探后方知,这几年里,丰成县颇不太平,仙府大老爷跟走马灯似的,已然换过了四茬。而当年下令屠村的那位前大老爷估计是伤天害理的事做得太多了,走之前,竟然一把火烧掉了丰成县的典籍室。害得沈云完全无从查起当年的屠村血案,甚至于连这位大老爷姓甚名谁,卸任去了何方也打探不到。
沈云只能改变策略,从当年屠村的那队仙符兵入手。
然而,仙符兵的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回家。再加之,兵祸之时,丰成县曾三次抽调兵力对抗叛军。沈云又连他们的姓名也没有,要想再找出人来,其难度不亚于海底捞针。
幸好,当年九姐亲眼目睹了这队畜牲行凶,牢牢的记住了其中两人身上的显著特征。
而田保生又是个老兵油子,横行丰成县多年。至今县城里的人们提及这位“疤爷”,仍有如芒刺在背。
沈云顺藤摸瓜,找寻了近仨月。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叫他找到了这位田疤爷,当年的凶手之一。
第一五七章 借你的人头一用
果然是来寻仇的!田保生当即大叫:“沈公子,当年之事,我们也是奉命行事。我们只是小卒子,上峰有令,就是刀山火海,也不能不从啊。”
“奉命?奉谁之命?‘我们’?呵呵!除了你,都还有哪些人?说!”沈云手下稍一用力,被拧断的手骨“喳喳”的响。
“啊——”,田保生险些生生的痛死过去:“我说,我说!”当即报出一连串的姓名出来。
除了田保生,沈云之前在丰成县还打听到了另外一个,是以,听完之后,他突然发问:“刘海?他的左手小指断了一截,是也不是?”
田保生想也不想,张口应道:“是的,是的,就是他。沈公子要找他吗?他是石平县人,不住在我们镇里。”
“说,你们为什么要屠村?”沈云又问。
田保生使劲的摇头:“不知道,真不知道啊。我们只是小喽啰,从来都是奉命行事。上峰也从来不会告诉我们原由。”
“真的?”
“真的!若有半个假字,叫小的马上被雷劈死。”
沈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伸出二指,“叭”,毫不客气的在他的骨碎之处敲了一下。
“啊——”田保生又一次惨嚎,飞快的补充道,“小队长可能会知道。”
沈云继续盘问:“你们的大老爷姓甚名谁,老家在哪里?”
“不知道。大老爷的事,我们底下的人从来不敢打听。”田保生哭了,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难看之极。
沈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好,很好。你很老实。我准你自尽。”说罢,他伸手抽出田保生别在后腰处的那柄短刀,刷的抽出来,扎在桌面上。
不是他下不了手,而是杀这样一个人,会脏了他的手。
“不不不!沈公子,小的都招了,你不能不讲信用。”田保生嚎叫。
“不讲信用?我有说过,你招了,就饶你一命吗?”沈云哈哈大笑,“放过你这样的刽子手、屠夫,叫我牛头坳村的一百多条冤魂在九泉之下,如何能安生?”
田保生急中生智,又叫:“小的、小的知道刘海他们的去处!只要公子爷饶过小的,小的带您去找他们。”
沈云垂眸望着他,轻笑:“谢谢,不用了。一个一个的去找他们,实在是太费事。不如借你的人头一用,叫他们自己出来找我。”
找到田保生一个,他就用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而后,为了确定其行踪,他又在镇里盯了三天的梢。
据田保生交待,当年屠村的那队仙符兵一共有五个。再加上至今不知下落的那位大老爷……哼,他哪来那么多的闲工夫,一个一个的去找他们?
更何况,田保生这种东西的话,能信么?
“我数三下,你若不自尽,休怪我手下无情。”沈云冷笑,“我可不象你们是杀惯了人,砍头有准头。我手生得很,一刀下去,难免砍偏,到时,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休要怪我。”
话音刚落,鼻子底下闻到一股恶臭猛的腾起。
呃,田保生吓得大小便失禁了。
怂包!敢做不敢当!沈云轻啐。仙庭就是豢养了这样一群没用的酒囊饭袋,踩在人们的头上,作威作福!叫人怎能心甘!
手好痒!如果不是这颗脑壳还有它用,真想一拳砸碎它!
等了三息,还不见田保生求饶,他很是意外,定睛细看。
只见田保生歪嘴斜眼的趴在桌上,跟条死鱼无二。
这是唱的哪一出?他皱眉,伸手在其颈脉上探了探。
脉息全无。
没用的家伙,竟然被一句狠话生生的吓死了!
沈云好无语。
一言不合,就将镇里的第一狠人田疤爷拧断胳膊,象条死狗一样的按在桌子上……这是哪里来的一尊煞神啊!
好怕那尊煞神下一刻也要跟他们“好好的聊一聊”。
掌柜的和伙计们连看热闹的心都不敢生。他们一个个跑得飞快,躲在后头自己的房间里,“砰”的关紧门。还不够!他们又搬来桌椅顶在门后头。
好吧,事实上,他们恨不得能躲进墙里。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外面一直静悄悄的。
感觉象是过去了大半辈子,掌柜的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从床底下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去看床头的钟漏。
快半个时辰了!他长吁一口,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袍子上的灰尘,心道:前头的事应该了结了吧?
据他的经验,象这样的打架斗狠,一旦有一方认了怂,只要旁人莫再生事,用不了多久就能结束。
也不知道前头砸坏了多少家业?再一想到疤爷那横劲儿,他唯有自认倒霉——这笔损失看来又只能记在公账上了。少不得月底的时候,又要听东家一通训。
不过,疤爷这回伤得可不轻。兴许能安生一两个月呢。
他一边在心里嘀咕着,一边打开门,往前头去。
哪知,才走下门廊,就听到前头传来一通杀猪般的尖叫:“杀人啦——”
啊!发生什么事了?掌柜的头皮一紧,提起袍角,赶紧跑去前堂。
“怎么了?”伙计们,还有先前听到风声,全躲了起来的后厨们,一个个都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快,去前头!”掌柜的挥手。
“哎……”大伙儿呼的跟在他后头,一齐冲进了前堂。
一道人影劈面冲过来,险些与掌柜的撞个正着。
“哎哟哟,饶命啊!”后者反应不俗,当即抱着头蹲下。
那道人影则是疯疯癫癫的挥舞着双手:“杀人啦,杀人啦……”
跟在后头的伙计们看清楚了,见是常来吃饭的一位老主顾,一轰而上,七手八脚的将他按住:“没事了!”
“醒来,醒来!”
“这是被吓狠了!”
掌柜的顾不得眼前的乱相,急匆匆的跑去前堂。
尽管听到老主顾的报信,心里有了些准备,然而,看到眼前的情景,他还是被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好大的一滩血!
一具无头男尸倒在血泊里。黑色的夏绸衣衫全被血浸湿了,紧紧的粘在尸体上。而颈根处的那个偌大的血窟窿还在“汩汩”的往外冒着血。
啊!被杀的是田疤爷!
在他的尸体旁边,有两行用鲜血写的大字:
“杀人偿命!”
“牛头坳村沈秋宝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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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八章 多准备几张脸
田保生是良民,按照仙府的规矩,他在知味楼被杀,后者必须第一时间报官。不然,与杀人者同罪。
若是换成别的商铺,店里出了这等事,就算是依仙府的规矩,第一时间报了官,也无异于祸从天降,到头来东家和一并伙计都是家破人亡。不过,知味楼不会。因为他的东家不但是良民,而且还有初级武者功名伴身。
这也是沈云暗中跟了田保生三天三夜,最后决定在知味楼动手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他看中的是知味楼的影响力。这里等于是玉溪镇的信息中心。在这里只要发生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快就会通过各种途径传到全镇。
而他在丰成县打探到的情况是:那里的仙府大老爷虽然换了好几茬,但是,仙符兵营的千总大人却一直没有换人。他费了些银钱,又多方打听,得知,这位懒得很,一直以来都是按士卒的籍贯给营中的士卒分队。也就是说,在这位的兵营之中,同一个小队里的士卒,包括小队长在内,一共五人。他们即便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也是离得不远。
除此之外,玉溪镇本身没有仙符兵驻守,并且这里也不是仙符兵的主要兵源地,田保生一家是从他爷爷那辈起,从隔壁的石平县搬迁过来的,等等。这些因素也都是沈云果断动手的原因。
而他特意留下那行血字,也是有原因的:一是,田保生提及过,刘海是石平县人,那么,另外三个屠村凶手也极有可能是隔壁石平县人氏(因为仙符兵是世袭的,而石平县恰好就是兵源地之一)。田保生惨死的消息很快会传到那里。正所谓‘做贼心虚’,四位凶手得知牛头坳村还有活口,并且来找他们报仇了,怎么可能坐得住?他们必定会有所行动。如此一来,不用沈云刻意去找,便能将他们一一的揪出来。
二是,他用以前的名字,是想给九姐留一条寻他的线索。在这世上,除了九姐和他,再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沈云就是沈秋宝。
和沈云预料的一样,田保生的死很快轰动了全镇。
“疤爷在知味楼被一个外地小子砍掉了脑壳!”
“你知道牛头坳村吗?听说是那小子叫沈秋宝,是打那地方来的,特意来找疤爷报仇的。”
“不知道呢。什么大的仇啊,非要砍脑壳来报复!”
“说是尸身旁边写着‘杀人偿命’。”
……
街头巷尾,人们莫不是在谈论这件事。
案发后,知味楼不敢耽搁,东家亲自去县里报了案。
仙府大老爷据说是“震惊”了,当即令捕头大人用最快的速度赶往玉溪镇查案。
于是,天还没黑的时候,捕头大人已经带着一队衙役赶到了案发现场。
因为田保生是退营的老兵,所以,次日清晨,一队仙符兵匆匆的从县里赶过来,奉命督促查案。
两队人马会合之后,立刻封住进出小镇的两条要道,然后,铲地三尺般的在玉溪镇搜查一个叫做沈秋宝的外地小子。
殊不知,他们要找的人却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顺利的通过了关卡离开玉溪镇,前往石平县。
里头的原因,并不是知味楼的掌柜、伙计们对仙府谎报了他的身形相貌。
相反,知味楼那边从东家到寻常的小伙计,一个个都可以说是积极配合,在捕头大人面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根据他们的描述,仙府在第二天便下了通缉令。待沈云经过关卡时,绘有沈秋宝的画像的通缉令便贴在离他不到三步远的土墙上。
田保生家里颇有钱财,派了两名家丁,守在关卡前,一人手执沈秋宝的画像,另一人则是不停的跟过往的路人说着:“抓到这人,赏银一百两;提供这人的线索,赏银五两。”
为什么他们一个个的都跟睁眼瞎子一般,对沈云视而不见呢?
原因很简单。
自打进入玉溪镇后,沈云便换装、易容。直到割下田保生的头,出了知味楼,他才躲进事先选好的偏僻之处,洗掉伪妆,又重新换过一身衣服。
这些本事是都是余头教他的。
得知他要外出游学,当晚,余头提了个小包袱,敲开了甲十号房的门:“外面乱得很。先生孤身一个出门在外,怎能不多准备几张脸呢?”
沈云以为是传说中的人皮面具,惊骇不已,正要拒绝。余头已打开小包袱。
里头是一些拳头大小的瓶瓶罐罐。
“打半盆水过来。”
沈云依言,去外间用洗脸的铜盆打了半盆水过来。
余头麻利打开这些小罐子里。里头要么装的是汁液,要么是油膏。
只见他取出一张半透明的、有两个大窟窿的圆形油纸,铺在铜盆里的水面上。然后,麻利的往上面倒那些汁液或者油膏。
数息之后,他拿起油纸,“啪”的往自个儿脸上一拍,说道:“脸换好了。”
话音刚落,他剥下油纸。
沈云不由瞪大了眼睛——余头诚不欺人也。真的当着他的面换了一张脸。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余头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大婶。
“太神奇了!”他由衷的大赞。
“圆脸大婶”笑了笑,拿起一只白色的小罐子,往掌心倒了一滴药水,抹开来,在脸上使劲的又搓又揉。
搓着,揉着,余头的脸又变回了原本的样子。
“这些都是我在军营里学到的,是我们大帅的营里才有的秘技。就是在大帅营中,也是秘而不宣,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学。我也本来没有资格学习这等上乘的秘技。是因为有一次立了大功,机缘巧合,才获得了学习的资格。以前每次外出刺探敌情,我都会如此易容、换装。只要不碰到仙师,在凡胎肉眼面前,绝不会露陷。”他如是告诉沈云。
也正因为余头的这句话,为了以防万一,沈云自得手卸掉伪装之后,就一直以本来面目示人,没有再易容、换装。
所以,经过关卡时,不论是仙符兵,还是田保生家里的两位家丁,都没能从人群里认出他来。
到了石平县后,沈云先是在县里转悠了大半天,然后找了个无人的偏僻处,再次易容、换装。
这回,他易容成了一个相貌平平的年轻人,身份过路的小客商。除了商客们都有的一张晒得黑黝黝的脸,身上没有任何的特色,属于那种一转身走进人群里,就再也分辨不出来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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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九章 偶遇
沈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会在石平县碰到钱师尊。后者不是早在年初的时候,就因聘期到了,又无意再续聘,而离开了武馆吗?
事情是这样的。
到了石平县的第二天,沈云背着褡裢离开客栈,去市集等人群密集之处转悠。看上去,他是在兜售跌打损伤丸,实际上,是在听人们说八卦,看田保生的死讯有没有传到这边来。他的打算是,如果过一两天还没有消息,那么,他就自己在市集里散布相关消息。
客栈的附近就有一条街市。沈云出来的不是很早,这会儿,街市里已经是人来人往,早市正值热闹之际。
走了半条街,沈云很是欣慰:玉溪镇的人们没有令他失望。田保生的案子象风刮过一样,正在街市里迅速传开,俨然成了今天最热门的话题。
如此一来,他可以集中精力寻找刘海他们四个。
去哪里找人呢?
在玉溪镇的时候,沈云曾无意之中打探到,石平县这边有一个“屯兵所”,占据了石平县近一半的面积,是仙符兵的家眷们聚居之地。
沈云准备去那里碰运气。
不过,据说“屯兵所”有私兵守卫。
所谓的私兵,是“屯兵所”里的住户们自发组织起来的。其成员是每家各抽出一名退营的仙符老兵。
这些人在军营里时,大多是混吃混喝混日子的老兵油子,然而,当私兵给自家巡逻放哨时,却俨然是另外一个人似的。“屯兵所”被他们守得跟铁桶一般。生面孔的人可以进去,但是,进去之后,据说高声嚷几句,都能招来巡逻的私兵们。
沈云听说后,一点儿也不觉得“屯兵所”如此防范森严过于夸张——仙符兵四处为非作歹,干尽伤天害理之事,岂能不心虚?不如此这般的守卫森严,那些退了营的老兵们晚上敢闭眼睛睡觉吗?
沈云在一个茶水摊上,从摊主那里套出“屯兵所”的方位——石平县不大,“屯兵所”就在北面,离他投宿的客栈不过相隔一两里而已。
再多的,打探不出来了。因为摊主明显是深深的厌恶住在“屯兵所”里面的人,不想多说。
沈云喝光土瓷碗的凉茶,付了一个大钱的茶钱,装着继续沿街兜售药丸,慢慢的转出了街市,往北而去。
很快,他找到了“屯兵所”的所在。正如玉溪镇的人们传的那样,它确实象是一座大堡垒——青砖砌成的护墙又高又厚,完全不比石平县的城墙单薄;护墙之下,还围着一条人工开渠出来的大水沟。沈云目测之,大约有三丈多宽。在水沟之上,有一座铁板吊桥。吊桥的另一端是一道黑黝黝的粗栅栏门。它们共同构成了进出“屯兵所”的要道。
沈云在这边的街道上转悠了近半个时辰,发现吊桥是一直架在大水沟上,没有被吊起来过。但粗栅栏门一直是关着的。隔着大水沟和海碗粗的栅栏,他看到门里至少有四个人守着。
除此之外,门的左边还立有一座高高的哨楼。因为四面都用苇席遮住了,沈云看不出里头到底有几个人。不过,以他的目力可以看到苇席上面开了一排细孔,其中藏有铁箭头。
至于“屯兵所”里面,隔着大水沟,沈云只能看到一片片黑压压的屋脊。
大半个时辰里,从里头陆续出来了十几号人,有男有女,大多数人都收拾得齐齐整整,穿戴不比外头的富裕人家差。甚至有一个中年人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华丽,带了四个随从。
而外头进去的只有一拔人。那是五个挑着满满一担时令新鲜瓜果的庄稼汉子。他们应该是经常给里头送瓜果的。因为他们才踏上铁板桥,粗栅栏门那边的小门就开了,从里头走出一名私兵,冲他们吆喝:“今天怎么才来呀?”
走在最前面的那名庄稼汉子脚下加快,陪着笑脸,应道:“三爷莫恼,今儿天热,小的们在路上喝了碗凉茶……”
被唤作“三爷”的私兵不爽的打断他:“你小子骗哪个?喝碗茶能晚来半个多时辰?”
说话间,庄稼汉子们已经走过了铁板桥,来到粗栅栏下。见三爷拦在小门前,为首的换了一下肩,答道:“三爷有所不知。小的们喝茶时,听说玉溪镇那边出了桩大案子。他们说的活灵活现,就象是亲眼看到的一样。”
“原来是听闲话去了。是桩什么大案子?进来给三爷我说说。要是不好听的话,小心你们的皮!”三爷这才让开身子。
待五个庄稼汉子一个接一个的进了小门,三爷又“哐啷”一声,将小门关上了。
大约过了半刻钟,五名庄稼汉又一个接一个的出来了。这时,他们挑的都是空担子。
沈云原本打算跟上去,看是否能从这群人身上想办法,明天混进“屯兵所”里。然而,看到他们如此快就出来了,顿时没了想法。因为很显然,这些人进去后,根本就没走多远。
到底如何是好呢?沈云想了想,决定在这边先住下来再做打算。
这边的街道上有两家客栈,一大一小。大的叫“大五福客栈”,正对着“屯兵所”;小的叫“兴隆客舍”,与“大五福客栈”隔着一条街斜对着。
沈云没有犹豫,直接进了“大五福客栈”:“掌柜的,这天怪热的。我要一间对着街面,又挡西晒的客房。”
为什么要一间挡西晒的客房呢?因为他在外头看过了,这家客栈由三栋两层楼的楼房组成,其中,只有挡西晒的那几个窗户才能看到对面的情形。
不想,掌柜的一脸为难:“不巧得很,那间客房已经住了客人。您另外选一间吧?要是怕热的话,过了正午,我叫伙计们给您送个冰盆过去。这里离水近,夜里的时候,水面那边有风刮过来,凉快得很哩。”
沈云正要答话,这时,从木楼梯上并肩走下来两位房客。他瞥了一眼,顿时惊住——其中一人竟然是钱师尊!
他竟然是做道士打扮。而他身边的那位中年男子也是如此。
沈云这会儿是换了装,且易容,不论相貌,还是说话的声音和身形都有所改变。是以,钱师尊没有认出他来,与同伴低声说着话,出了客栈。
“喏,那两位道爷就是住在那间上房的客人。”掌柜的随口说道。
沈云回过神来,说道:“那给我一间隔壁的房间吧。就只隔了几步远,应该也不会很热。”
钱师尊怎么会在这里?而且还要装扮成道士。太奇怪了!师父生前常说,事出反常即有妖,他忍不住想要打探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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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零章 钱师尊的示警
傍晚的时候,沈云终于听到隔壁传来开门的声音。钱师尊和他的同伴回来了。
“咦,隔壁住了人?”一个陌生的男声说道。
接着,钱师尊应了两句:“听气息,是先前出去时,在楼下大堂看到的那个小药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
他们的声音不大,而且砖石砌出来的墙壁隔音效果很不错。但是架不住沈云事先做了手脚——这又是余头教他的一个小法门——在墙上扣一个特制的听音筒。以他的耳力,那边的呼吸声都能听得清楚。
听了钱师尊的回答,沈云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自己的颈脖。碰到突起的喉结,方回过神来,在心里庆幸不已。哈哈,余头教的易容术实在是太强大了!在喉结上略作手脚,连气息也能够随心所欲的改变。
隔壁,钱师尊的同伴又说话了:“钱兄,你不觉得那个小药商很是可疑吗?”
“哦,何以见得?”钱师尊答道,“我观他气息平浅,不是习武之人。且目光清澈,不象是仙府那边的探子。”
同伴质疑:“隔壁也是上房,一晚的房钱是多少?一个走街窜巷卖跌打损伤丸的小药商一天能赚多少钱?住得起上房?”
沈云听了,后背上顿时汗涔涔,心道:糟糕!忘了这一茬!
这时,钱师尊呵呵笑了:“天天住是住不起,但是住一晚还是可以的。年轻人贪图享受是难免的。我年轻的时候,也曾为了一时之享受,接连啃过大半个月的杂面馒头哩。”
他的同伴也呵呵笑了,换了一个话题,竟然也聊起了玉溪镇的凶杀案。
不过,他们关心的是,杀死田保生的人是不是也冲着龙气而来的。因为老李认为,田保生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相反,后者据说是“玉溪镇第一恶人”,更重要的是,后者是名从丰成县退营归家的老兵。
末了,他总结道:“我们收到风声,说是从丰成县退营的老兵们知道找寻龙气的线索。收到风声的人,不可能只有我们两个。田保生会不会是不肯告诉那人线索,从而被杀呢?”
是以,他提议,明天清晨动身,去玉溪镇打探一番。因为他担心被其他人捷足行登。
对此,钱师尊表示赞同。
沈云在隔壁听到“龙气”二字,惊得两个眼皮直跳——师父生前曾帮他分析过牛头坳村遭遇灭顶之灾的原由,便是因为“龙气”。
他没有想到的是,时隔多年,又一次听到了“龙气”的传闻;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钱师尊他们此行的目标似乎也是田保生他们五个。并且,根据钱师尊他们两个的意思,近期内,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阶武者收到风声,赶到石平县来。
怎么会如此巧合?这叫我怎么报仇啊!沈云顿时头大如斗。以他现在的实力,怎么可能跟高阶武者们抢人?
当天夜里,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半夜的时候,突然,眼前一暗,一道黑影无声无息的立于床前!
沈云大惊,张口欲呼。
“别叫!”黑影用手捂住他的嘴,低声说道,“是我。”
是钱师尊的声音!
沈云瞪大眼睛,看着用黑帕蒙面的钱师尊,吞下了滚到嘴边的惊呼。
钱师尊松开他的手,扯下黑帕,现出脸来。
“钱师尊,您怎么在这儿?”沈云反应很快,故做不知,愕然问道。心里却连道“好险”——幸亏临睡之前,收起了扣在墙上的听声筒。
钱师尊在床边侧身坐下,笑道:“我也想问你这个问题。你不是石平县人,怎么游学至此?还要易容改装?”
听了他之前与老李的对话,沈云自然不敢实话实说,现编道:“弟子最大的心愿是走遍全省百余县市,听了您的建议,就出来游学了。出来前,我们药院杂货铺子的余掌柜说,外头凶险得很,而弟子面嫩,又是孤身一人。怕弟子上当,余掌柜用他们军中的易容之术,帮弟子易容改装成这副模样。”
“如此甚好。”钱师尊轻轻颌首。
沈云到底有些心虚,装难为情之状掩饰:“学艺不精,被您一眼就识破了。”
钱师尊摇头:“非也。你的易容术很是精妙,在大堂的时候,我也没有认出你来。你的破绽在于,对于两个不相干的云游道士太过关注。我曾见识过贝大帅麾下的易容术,是以,多留了心。回来后,听到这边住进了新房客,而气息又与在大堂见到的小药商一模一样。再回想起小药商的眼神,不由想到了你。所以,过来证实一下。”
沈云咋舌——余头也曾说过,他的易容术最大的破绽在于一双眼睛。
看来以后要这方面多下工夫。
“钱师尊,您的耳力真好,隔着墙也能听到我在这边的气息。”他挠了挠头,“您的同伴也是高阶武者吧?”
钱师尊阅历丰富,自然是听出了他的潜台词,笑道:“哦,先前我与他一道夜出。我比他先回来。”说着,起身又道,“他生性多疑,沈云,这家客栈近来不是易居之地。你在这屋住一晚就好。”
因为偷听过他们俩之前的谈话,所以,沈云明白,后面这句话,才是他今晚现身的目的。
“是,钱师尊。弟子原本也只打算住一晚。”他垂眸应下。
钱师尊目的达到,起身离去。
此时,沈云才发觉,两个窗户皆关得好好的。与离开时一样,钱师尊来的时候,也是大摇大摆走的门。
这就是强者。
沈云暗中握了握拳头。
没有办法,实力摆在那里。
为了保命,他只能暂且按下报仇的心思——今晚若不是钱师尊替他遮掩,只怕老李早就找过来了;再者,听他们俩的意思,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高阶武者闻风而来。在外飘泊多年,他越来越认识到,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道。所以,强者当前,他这只小虾米还是速速退让得好。
至于报仇……看情形,钱师尊他们收到的风声里,并没有指明道姓的道出刘海他们来。
想到这里,沈云唯有在心里给刘海等人点根蜡烛:刘海,你们千万要躲过这一劫,等到我上门寻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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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一章 再遇
从旁边的山里绕道?沈云低着头,用两眼的余光去瞄周边。
很快,他沮丧的发现:身边全是逃难的人。他们都使劲勾着头,象是被钉子钉在地上一样,不敢乱动。
如此一来,他想溜走,已然不可能。
进退两眼的他,心里懊悔极了:早知道是这种情形,打死也不敢为了打探关卡的情形,拼命往前边挤。
此时,他唯有寄希望于自己的小孩子身份,能蒙混过关。
然而,不一会儿,他便彻底失望了。因为他看到,关卡前,一个十来岁的男娃也被象成年男子一样对待。一个仙符兵轻轻松松的从他的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钱袋,“叭”的一记耳光将之扇倒在地:“小杂种,敢不老实!”
旁边的仙符兵们无不起哄怪笑:
“想借娃娃的身子藏钱哩!”
“就以为只他们有脑筋!”
“穷要饭的,死不老实!”
“先打一顿饱的!”
他们的头目呲着牙嚷嚷着:“谁家的?胆敢欺瞒本老爷!统统抓起来!”
“是!”仙符兵们如狼似虎的扑向男娃周边的人。
“不——”
“再也不敢了!”
“官老爷,饶命啊!”
男娃的家人们扑腾扑腾的跪倒在地,哭嚎着求饶。
而其他逃难的人象被定住了一身,无人敢吭一声。
沈云站在烈日下,额头、后背却汩汩的往外冒冷汗。
完了!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就在这时,突然关卡那边的官道上尘土飞扬。
十多骑飞奔而至。
“住手!”一个稚嫩的声音乍响。
头目却没有喊停,眯缝着鱼泡眼,偏头望过去。
旋即,马队在关卡前打住。
一个仙府差爷模样的人坐在马上,用马鞭指着头目的鼻子大声骂道:“耳朵聋了啊?大公子令尔等手!”
头目翻起眼皮,瞅了一眼被差爷们簇拥着的锦袍少年,扯起嘴角嘿嘿冷笑:“某奉大帅之令,在此捉命叛军余孽。公子爷此来,可有大帅之手令?”
“你!”骂人的差爷被他堵得满脸通红,拿着马鞭的手气得直哆嗦。
“好一个奉令行事!”这时,锦袍少年出声了。他怒极而笑,“小爷见到查将军,倒是要好好的问一问,叛军余孽是什么时候绕到我们身后的!”
他在反讽头目红口白牙的胡说八道——众所周知,叛军的三路兵马还没到石秀县城,便在半道上被打散了。所以,逃出重围的余孽们就算有取道石秀县的,也是往外逃的。
自外往里的,只有得讯返乡的难民!
锦袍少年扫了一眼被拦在关卡之外的难民们,气得牙根直痒痒。因为叛军之乱,三县治下之民众逃出大半。春耕几乎颗粒无收。为保来年之生计,三县仙府正全力收拢难民,整理田地,准备夏耕。可是,这帮废物却打着搜捕叛军余孽的幌子,百般刁难返乡的难民们,完全不顾农时紧,夏耕迫在眉睫!
头目被揭破,一点儿也不心虚,嘴硬极了,梗着脖子,反唇相讥:“公子爷年少不知事。我仙符神兵之军中事,某不与公子爷争辩!公子爷若是要过关,请出示大帅手令。”
言下之意,有事就说,没事麻溜滚蛋,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锦袍少年被彻底激怒了,当即扬起鞭子,对着头目劈头盖脸的抽打起来:“给小爷打,狠狠打!打死这帮废物,小爷重重有赏!”
“是!”差爷们本来都被气得肚鼓鼓,闻言,一个个象是猛虎下山,催马上前,二话不说,居高临下,一顿鞭子往死里抽!
仙符兵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半大的娃娃真的敢打人,而且是说打就打,一点情面也不给!一时反应不过来,个个被打得鬼哭狼嚎。
锦袍少年是盯上那个头目了,一边抽得鞭子呼呼响,一边嘴里骂道:“废物!叛军面前,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就知道打杀百姓!好吃好喝的养着你们这群废物,是为了拖仙府后腿啊!”
形势陡然反转,关卡外面的难民们都看呆了。刚刚挨打的那一家人反应最快,乘乱缩出来。一家子战战兢兢的躲进了人群之中。
沈云在人群里看得真切。那个锦袍少年长得唇红齿白,粉雕玉琢一般,眉心一点红痣,仙气十足。正是当日乘大剑从灰石悬上飞过的小道童!
原来,他是仙府的大公子!
大公子不愧是仙门里的人,小小年纪,鞭法了得,打得头目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沈云的心底,敬意油然而生。还有万分感激。他知道这回托大公子的福,自己得救了。
果不其然!
“饶命!公子爷饶命……”头目哭嚎着上窜下跳,跟只猴子一般。
一顿鞭子抽下来,差爷们的气也出得差不多了。为首的那位拉住马,上前劝道:“大公子,夏耕耽搁不得,当务之急是放难民进关。这群东西,放着以后教训也不迟。”
大公子这才收手发令:“停!”
其他差爷齐齐住手。
刚才还不可一世的仙符兵们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地,喊爹喊娘的哀嚎。
人们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无不暗地里为大公子叫好。
“没用的废物,鬼叫什么!”大公子挥鞭指着拦路的木栅栏,“还不滚去给小爷开关放人!”
这回,头目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是,公子爷!”他麻溜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一拐一瘸的亲自去搬木栅栏,嘴里不住的招呼手下们,“快,快一些!”
其他仙符兵更不敢拖延,纷纷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手忙脚乱的搬开木栅栏。
“都搬开了,公子爷。”头目拐着腿,满脸谄笑的去大公子马前表功。
“滚一边去!别挡了道!”大公子嫌恶的用马鞭指了一下路边。
“是是是。”头目真的滚了!他双手抱头,把自己团成一个肉球,骨碌骨碌的往鞭子所指的方向滚了过去。
其余仙符兵也是有样学样,在路边滚作一团。
不仅大公子、仙差们看呆了,就连关卡前的难民们也是惊得呆若木鸡。
沈云满头黑线——天老爷,这就是仙符兵?大公子说得没错,就是一帮废物!
“咯咯咯……”竹背篓里,甜妞觉得好玩极了,拍着巴掌,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笑是会剧烈传染的。
“哈哈哈……”人们看着仙符兵们的滑稽样儿,纷纷大笑。
大公子回过神来,带头打马让到路边,冲人们大声说道:“关卡已开,大家速速过关回家,莫误了农时!”
“谢大公子!”官道上,难民们万分感动,哗啦啦的象潮水一般跪倒。
沈云也跪了下来。心甘情愿的!今天,如果没有大公子,他和甜妞肯定都小命不保。
同时,心里也是感慨万千:做人行事,当如大公子这般!
关卡前的一幕,令他大开眼界——武力竟是如此的有用!简直是太爽了!
他在心里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武,将来也和大公子这般的侠义盖天!
大公子是头一次看到这种情形。他的脸上堆起阵阵红云,冲大家挥手招呼着:“大家快起来,赶紧回家吧!”
“回家喽!”人群里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
“对,回家!”人们欢天喜地的爬起来,拖家带口,象潮水一样涌过关卡。
沈云混在人群里,也大步往前走。经过大公子马前时,他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可惜,大公子在扭头吩咐身边的差爷,没有注意到。他用鞭子指着路边被绑着的那些难民,让差爷过去问问:“如果是百姓,都放了。”
“是!”
在关卡前这么一耽搁,等离开关卡时,已然是晌午。沈云没有再赶路,按计划离开官道,去找今晚的夜宿地。
当他背着甜妞爬上一座小山包时,正好远远的看到,大公子被差官们簇拥着在官道上飞马疾驰。
看方向,他们是返程回石秀县城。
背后,甜妞也看到了。她突然问道:“云哥哥,那是大公子吗?”
“是啊!”沈云如实以对。
甜妞奶声奶气的说道:“云哥哥,大公子打坏人,是好人!”语气甚是肯定。
沈云十分赞同她的话:“没错,大公子是大好人!”
联想到今日的种种,大公子应该是石秀县大老爷的长公子。有了大公子今天的这番惩戒,想来仙符兵在官道上行事会有所收敛。
也就是说,他不用再担心被仙符兵当成叛军余孽给抓起来了。
想到这里,他在心里更加感激大公子。
沈云猜得没错。接下来小半个月里,他在官道上又陆续经过了十来道关卡。仙符兵们的嘴脸还是那般令人生厌,也依然搜身。不过,他们只搜出关卡的人的身。对于返乡的难民,他们最多是翻着眼皮子看一眼。碰到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会流着哈啦子,污言秽语的调笑两句。但也仅此而已。
按着记忆,一种风餐露宿,跋山涉水,终于,这天傍晚时分,沈云背着甜妞回到了郑家庄前的那个岔道口。
沿着眼前的泥土路,再走四五里,就是郑家庄!
迷离的夜幕之下,郑家庄那边远远的看上去一派安宁祥和,是如此的亲切。
沈云兴奋的回头对甜妞说道:“甜甜,我们马上就能回家了!”他的家,早就被仙符兵毁了。不知不觉之中,他已将郑家庄当成了新的家。
“回家?”甜妞瞪大眼睛,一脸的迷茫。在外面辗转流离将近三个月,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家,更加记不得只来过数次的郑家庄。
第一六二章 必须要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果真如钱师尊和老李分析的那样,石平县出现了很多外地的车马。他们几乎都是住进了对面的“大五福客栈”。不过,他们都三五成群的出来游玩,而广聚兴是被他们光顾得最多的店铺。被这些操各地口音、南腔北调的贵客们赞不绝口,广聚兴的馄饨一时名声大显。
石平县变得越来越热闹。
应该也是收到了风声,仅隔着一条护沟的“屯兵所”那边却呈紧张之势:
傍晚的时候,沈云假装去外头散步消食,看到夕阳之下,粗栅栏门的背后时有亮光闪烁。那是阳光下,刀剑的反光。也就是说,那里有伏兵。而先前,是没有的;
另外,据他的观察,这些天,铁板桥上人迹稀少。“屯兵所”里的人们现在几乎是闭门不出了。
可是,他还是没有听到刘海他们的消息。
又过了三天,沈云听到传闻,“大五福客栈”房客爆满,生意好得不得了。又说,这些房客地位了得,出手都是阔绰得很。“大五福客栈”赚得钵满盆满,就连里头的伙计们,他们每天落到腰包里的赏钱都令广聚兴的食客们艳羡不已。
一时之间,这一类的传闻,成为了广聚兴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之所以是“之一”,是因为这些贵客对田保生的案子很感兴趣,多有问及,所以,后者仍然热度不减。让人们咋舌的是,贵客们好象一个个都是闲得发慌似的。他们听完八卦,尤不过瘾,竟然还派仆从们去玉溪镇实地打探。据说,玉溪镇那边也因此而热闹起来了。
终于,石平县的仙府被惊动了。
这一天,上午时分,沈云看到一位穿着很体面的差爷走进了“大五福客栈”。他在里头呆了一盏茶的时间,才红光满面的出来。
广聚兴的好几位常客都有“姑姑的表姐的三大爷的儿子、侄子”之类的远亲在“大五福客栈”做事,故而熟知后者之事。中午的时候,沈云去广聚兴吃饭,果不其然,看到这几位的身影。
他们正在跟旁人说上午的事儿。原来,那位差爷是本县的长吏使。今天,他是奉大老爷之令,来给“大五福客栈”的大贵客下帖子的——不问不知道,一问吓死人。这些贵客里竟然还有一位仙官大人。
大老爷怎么可能让仙官大人屈尊纡贵住外面的客栈?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派长吏使过来相请,请仙官大人移驾他的府邸。
不过,仙官大人以“大五福客栈”很好,甚合他的心意,婉言谢绝了。
仙官大人的身份暴露后,住在客栈里的其他贵客们齐动,争先恐后的递帖子拜会。
而这位仙官大人很是平易近人,在大堂接见了所有帖子的人。他们聚在一起,都说了些什么,没人敢往外传一个字。但是,据可靠的消息,其他贵客们都被仙官大人深深的感动了。他们齐齐折服,以之为尊。
沈云听了,又不禁后背上冒冷汗——好险,多亏自己听信了钱师尊的示警,早早的搬了出来。这种场合,确实不是他这种小虾米能掺和得起的。
又过了一天,长吏使再次走进“大五福客栈”。
很快,广聚兴那边又有相关传言流出:
这回,长吏使是来给仙官大人送请柬的。大老爷在石平县最著名的销金窟金燕楼摆下席面,为仙官大人接风洗尘。
仙官大人没有再推却,接了请柬。不过,他加了一个条件,叫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五福客栈”里,那些给他送了拜帖的房客们,他皆视之为友,有意借此良机,一道引荐给大老爷。
他给的名单上有二十几号人。长吏使做不了主,只能如实跟仙官大人说,要带着名单,回去禀报。
仙官大人提出了以三日为期。
沈云听到这里,心里的疑惑更重——有这么请客和回应的吗?怎么听也不象是在说接风宴之事!在他看来,这情形更象是仙官大人与“大五福客栈”里的高阶武者们达成了同盟,在与石平县仙府方面谈判一般。
只可惜,流出来的传言就只有这些,没有更详尽的内情了。而他又不敢轻举妄动,去那边找钱师尊打听详情。
沈云再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弱小无力,变强之心更甚,也更加迫切。所以,他更不可能放弃这次的机缘——没错,事到如今,他有一种直觉,于他来说,极有可能这是一场大机缘。把握住了的话,少则,他能突破瓶颈,在武学之上更进一步;运气好的话,他兴许能找到“什么是道”的答案呢。
没有等到三天,两天后,仙府大老爷派长吏使又来送请柬。如仙官大人之意,他将于初十晚,在金燕楼设宴,为仙官大人及他的“小友们”接风洗尘。
这是石平县的大事件。很快,消息传开来。
沈云听说了后,心思活络了。
兴许是个可遇不可求的良机!初十晚,我也一定要去金燕楼!我不能错过这场宴会!
在房间里,他亢奋的搓着手,飞快的在心里盘算着,要如何才能混进宴席里。
找钱师尊?要他带我进去?
旋即,他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首先,钱师尊身边有个老李如影相随,行事很不方便;
再者,钱师尊如果能赴宴,本身也是沾了仙官大人的光。怎么可能再带人去呢?
更重要的是,他怕万一席间惹出什么麻烦来,会拖累到钱师尊。
今天是初七,离初十只有三天……沈云接连想出好几个主意,又通通被他自己推翻了。顿时,烦躁得很,小小的房间里变得跟火炉一般,好热!
他一掌推开小窗户,扯开衣襟,站在窗前,大口大口的吐着闷气。
对面是“大五福客栈”的大门。
两位伙计模样的人合力扛着一筐时令小菜正要往门里走,却被守在门口的那名伙计给拦住了:“喂,你们是什么人?做什么的?”
“我们是厨房的伙计……”那两人异口同声的应着。
“滚滚滚!”守门的伙计大怒,“想混进我们大五福,也不事先打听清楚!什么时候,我们大五福从大门进过菜了?”
那两人被当场识破,扔了菜,拔腿就往街头跑去,转眼逃出了沈云的视线范围。
沈云大受启发,欢喜的拍了一下巴掌,心道:对呀,混不进赴宴的队伍里,我可以混进金燕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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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章 金燕楼(上)
打定主意后,沈云立刻展开行动。他当然不会象“大五福客栈”大门外的那两名伙计一样,换身衣裳,拿着一筐小菜,就冒冒失失的就往大门里闯。
按余头的话说是,得先把点儿踩熟了再说。
金燕楼的名头很大,是石平县最大的销金窟,就是在周边几个县镇里也晓有名气。沈云早就有所耳闻,知道它位于仙府的东南面,与之相隔不过百来丈。另外,他还从广聚兴听到一些传闻,据说,销金窟真正的东家其实就是大老爷本人。又听说,里头有仙官大人坐镇。所以,沈云不敢贸然使用易容术。
好在听人们说,金燕楼是出了名的只认钱,不认人。在那里有一句名言:哪怕你身上只有一个大钱,也能在金燕楼花销掉。
也就是说,被金燕楼称为“金主”的人群里,即有一掷千金的达官显贵,也有省吃俭用,偶尔进去享乐一把的贩夫走卒。
沈云决定也去当一回金主。没有易容,他只是换上一身九成新的夏衫,收拾得清清爽爽,傍晚时分,走进了金燕楼。
金燕楼是石平县最高的楼,总共有七层,飞檐斗拱,富丽堂皇。傍晚的时候,夜幕降临,它矗立在那儿,华灯初上,流光溢彩,象极了一只翱翔九天的金凤凰。
沈云进了金燕楼,首先到的是第一层的大堂。在这里,他和所有一道进来的“金主”们一样,都只看到一块红底金花的大帷幕。两名孔武有力的黑衣大汉一左一右的守在帷幕底下,拦住了众人的去路。
在来之前,沈云听说过,金燕楼每天开门做生意的时间只有六个时辰,即,是从傍晚的酉时三刻,到次日的卯时三刻。
为了能打探到最准确的情形,沈云今天特意提前赶了过来。现在离酉时三刻还差些时候,他也知道会被拦在大堂里。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会看到这么一副情形。
呃,好吧,是他少见多怪了。因为其他的“金主”们都是习以为常的样子。
大约过了半刻钟,沈云听到头顶传来“咚”的巨响。
“啊,开门了!”等候的人群里传出一阵欢呼。
与此同时,大帷幕从中间一分为二,刷的被拉了开来。
金灿灿的亮光立时自内迸射出来,照亮了所有人的脸。沈云首先看到的是两纵行华美的大宫灯。金灿灿的亮光就是它们发出来的。
“各位金主,请先去兑换金币。”有四名身着滚红边的白色长布袍的年轻伙计站成一排,大声提醒众人。
人群涌动。沈云收回目光,随着众人一道,走到了正东面的大柜台前。
十几个身着蓝布袍的伙计一字排开,高高的坐在朱红的柜台后面。
原本挤成一团的人群哗哗的分成了十几队。每一位伙计的前面,都排着一个长纵队。
“我要十个金币。”
“五个铜币。”
“哎呀,快点啦!”
……
大堂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很快,沈云看明白了:说是兑金币,实际上,除了金币,还可以兑换到银币和铜币。三者都是薄薄的木圆片,大小、厚薄都是一样的,只有颜色各不相同。其中,铜币呈青铜色,银币与银子颜色一样,金币则被涂得金灿灿的。
另外,它们的兑换价格也是天差地别,完全不同。以铜币最为便宜,一个大钱就能兑换到一枚;银币较贵,一枚银币要一两白花花的银子才能兑换到;金币价最高,一两真金或者十两白银只能兑换一枚金币。
看上去外形是一样的,不怕被造假或者私自改色吗?沈云很是好奇,于是,总共花了十一两银子、一枚大钱,每样都兑换到了一枚。
拿到手里后,他立刻明白自己先前是想多了——三枚木币看上去表面光滑,然而,用手一摸,指尖却是略觉粗糙,竟然是正反两面都刻有很细小的图纹。
他定睛细看。三者的正面图案都是一样的,正中刻的是金燕楼的全景图,外面围着一圈“金燕楼”的草体字;背面图案不一样,分别刻的是大大的“铜”、“银”、“金”等字。也是草体。
这样的木币,寻常人是很难仿造或者改动了。
兑换好了后,就能去里头玩乐了。在大堂里一共有三道门。它们是紧闭着的。要想进门,金主们必须往门板中央的圆孔里塞木币。只有塞够了木币,门才能打开。在门旁有黑衣伙计守着,以确保只有塞了木币的金主本人进去。
沈云看了一会儿,得出结论:打开每一道门所需的钱财是不相同的。其中,右边的那道门只要一枚铜币就能打开;中间的最贵,至少要塞进去一枚金币;左边的则至少要两枚银币。而塞进去的木币若是不够的话,下一息,圆口会自动将木币吐出来。这时,守在旁边的黑衣伙计会出声解说。比如说,守着左边那道门的伙计方才就建议一位被吐出五枚铜币的金主去右边的门再试试。因为他发现后者总共才兑换了五枚铜币。
去哪道门好呢?沈云想了想,决定先试一试金币。
他打开了中间的那道门,走了进去。
“哗啦”,身形刚站定,背后的门便自个儿关上了。
这是一间仅五尺见方的小屋子。他的正前面有一道金色小门,另外,屋里头仅有两样摆设:一是,屋顶挂着一盏红色的荷花状琉璃灯;另外一样就是右手边的墙角里立着一个海棠高几,上面摆着一只擦得锃亮的铜盆儿。
另外,在铜盆儿上方的墙壁上也有一个圆形的口子。
沈云心道:莫非我刚刚塞到门里的那枚金币会从这个口子里再被吐出来?
正思量着,只听到那墙壁里头传来一阵细响,过了一会儿,“当”的一声,一枚金币果然自那口子里滚落,掉到了铜盆里。
好精巧的机关!沈云捡起那枚金币,忍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句。
接下来当如何呢?他试着去推面前的那道金色小门。
“恭迎大驾!”门口竟然候着一位丽装美人儿!
沈云完全没有准备,险些被她吓了一大跳。
“公子是头次到我们三楼来吧?”美人儿冲他甜甜的笑道,“奴婢叫玉儿,公子,请随玉儿这边走。”
除了这位玉儿,后面还排有十来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美人。
真的都是美人。
一水的桃花面、杨柳腰,香气袭人。
沈云看得有些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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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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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四章 金燕楼(中)
沈云很快明白过来:玉儿,还有她身后排着的这些年轻女子就是引路的伙计——在广聚兴,他听食客们八卦过。在金燕楼里,每一层都有引路伙计。这些伙计有男有女,但是,个个都能说会道,极会来事儿,很会讨人喜欢。因为他们的差事就是哄金主们开心,让他们在里头多多的花钱。不过,有些金主嫌他们太过聒噪,不叫引路伙计跟着。当然,也有很多金主就是冲着里头的美女伙计去的。
“不用了。”沈云收回目光,摆手道,“我要自己先逛一逛。”
玉儿那双水灵灵的眸子里涌起失望。
“公子里边请。”她向沈云福身行了一礼,垂着头,走到了队伍的最末位。站好后,又飞快的往沈云这边瞥了一眼。见后者还没有离开,大眼睛里尽是委屈与不舍。
这样的做派……沈云不禁想起了吴家丽吴大小姐,顿时,后背生寒,全身的鸡皮疙瘩暴起。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经验告诉沈云,这样的女子,绝对是大麻烦,沾惹不得!
再说,他今天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看美女伙计。正事要紧。
没有犹豫,他快步走进了前面的雕花月亮门里。
门后面,一片花团锦族,简直是十步一景。先前,沈云觉得大堂已经是富丽堂皇,令人大开眼界了。然而,与这里相比,大堂只能说是平常。
到了里面,他才知道金燕楼其实是呈“口”字形。
从三楼往下看,能看到一个巨大的天井。天井里绿意葱笼,中间缀有池塘、亭台,美不胜收,不下于他看到任何一座花园。
往上看,他看到的是一片星光璀璨。然而,再细细一看,那些亮点并不是星星,而是一颗颗自巨大的圆拱形穹顶上用细铁丝悬挂下来的夜明珠、水晶球。它们大小不一,高高低低的挂着,象极了星空。
真是奢华极了!沈云咋舌。
接下来,他发现了一个奇怪之处:金燕楼总共有七层,然而他在三楼,扶栏而立,低头能看到下面的一楼、二楼是何情形,抬头却看不到四楼以上。
正在疑惑之际,身侧又响起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声:“这位公子,请问,琴瑟能为您做些什么吗?”
其声有如枝头的黄鹂鸟儿在鸣唱,清脆婉转,颇为悦耳。
沈云回过头来,又看到了一位引位的女伙计。
“不用。”他懒得搭理,沿着长廊随意的逛了起来。
一圈走下来,他发现这一层楼里几乎囊括了吃喝玩乐等所有的项目:豪华酒楼、茶馆、戏园,还有雅致的博古店……外面有的,这里一样也不缺。其中,最热闹的当属赌坊。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引路的女伙计无处不在,且太缠人,见不得人在长廊上停下来。是以,为了甩开这些女伙计的视线,他决定先去赌坊里玩一会儿。
这是沈云生平第一次进赌坊。他根本不会赌。看了一圈后,他发现自己只适合玩赌大小:一来,这一样的规则最简单,同时,也是人气旺的;二来,他的耳力不错,能清楚的听到骰子滚动的声音。并且听了几把之后,他便总结出来一些门道来。接下来的三把,他照自己的经验去猜,每一次都猜中了。
一时间,手痒痒。他听着骰子摇动发出来的脆响,跃跃欲试。
“买定离手!买定离手!”荷官“啪”的将骰盅倒扣在桌面上,大声吆喝着。
“我押大!”沈云再出按捺不住,将仅有的那枚银币放到了桌面的“大”字上——猜大小的桌面共有四张。每一张的最低赌资是不同的。他玩的这一桌,每一把最少要押一枚银币。
“连出四把‘大’了,也该出一把‘小’了吧?”很多人选择了押小。
“开!”荷官掀开骰盅,大叫,“四五六,大!”
“见鬼!”
“该死的!”
“太邪门了!”
……
赌桌边,咒骂声响起一片。
沈云的一枚银币转眼间变成了两枚!
这钱来得好容易!尝到甜头,他又押了一把。这回,他将两枚银币都押了上去。心想,莫是输了,也不过是亏了一两银子而已。
结果,他总结出来的经验真灵验,又听对了!
荷官用长竹棍把四枚银币拨到了他面前。
最后一把!沈云将四枚银币又全押了出去。
“开!”
“三个六,豹子!”
“哎呀,庄家大小通吃!”
“也该出一把豹子了!”
“真晦气,又输了……”
桌边又是一顿大呼小叫。
沈云输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还没摸热的四枚银币被荷官用长竹棍拨到了桌面下。
好不甘心!
神使鬼差的,他摸出了那枚金币……
说好的只玩三把,最终,沈云一连玩了十几把。
不过,他也越玩越精。最终,一枚金币变成了十枚。按旁边的那位中年汉子的话来说,叫做赢了个“钵满盆满”。
“不玩了!”他捡起所有的金币,转身离开赌桌——能赚点银子,当然很好。但还是那句话,他今天来金燕楼,不是为了赌钱。正事要紧。
“喂,别走。”背后,中年汉子连声唤他,“你越玩越顺,走什么呀!再玩几把啊。”今晚,他跟着沈云也赢了不少,正在兴头上呢。
“见好就收。改天吧。”沈云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赌坊。
不想,中年汉子也跟着出来了。他快步追上来,笑嘻嘻的拉着沈云的手:“小兄弟,今儿跟着你赢了不少。走,我做东,请你喝一盅。”
沈云也有些饿了,准备去吃点东西。还有,他看出来了,中年汉子象是这里的常客。而他正好有好些问题想找人打听。
“恭敬不如从命。”他笑着应下了。
隔壁就是饭馆。这会儿,里头正热闹得很——数名浓妆艳抹,袒胸露背的女人在中间的高台上象蛇一样的扭来扭去,惹得下面的食客们尖叫连连。
沈云没见过这种场面,不小心扫了一眼,跟碰到了红炭火一样,只觉得脸皮滚烫,不敢再看第二眼。
“吵死了!”中年汉子显然也对台上的女人们不感兴趣,“小兄弟,我们寻个清静点的桌子。”
“好啊。”沈云吁了一口气。
两人在角落里寻了一张空桌子坐下。
中年汉子点了一坛水酒和一碟酱牛肉、一碗卤鸡爪:“你想吃什么,尽管点。莫跟我客气。”
沈云便跟跑堂的伙计说:“一斤白面馒头。”
不想,伙计一脸便秘像:“二楼才有白面馒头。”
沈云好不尴尬。
“两碗鸡丝面。每碗再加个鸡腿。”中年汉子说道。待伙计离开后,他问道,“小兄弟看着面生,是头次来三楼玩?”
沈云如实以对:“我以前没来过金燕楼。”
中年汉子了然,撇撇嘴,抱怨起来:“这里的破规矩忒多。伙计一个个的都是见钱眼开……”
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
话真多……沈云心道:从他嘴里应该能打探出一些消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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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五章 金燕楼(下)
鸡丝面最先被端上来。
“来,沈兄弟,乘热吃。”中年汉子热忱的招呼着。
“好的,顾大叔。”沈云真是饿了,也没跟他客气,端起面碗,吃了起来。
这会儿,他们俩已经互相报过家门。中年汉子自称姓顾,家住相邻的青山县。平生也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赌大小。而他光顾过周边那么多的赌坊,唯独觉得金燕楼这里最为舒适,所以,只要手里有了闲钱,就会来这边玩两把。
话虽这么说,沈云看得出来,顾大叔的家境不错,是那种衣食无忧的富裕家庭。而他本人也并非嗜赌如命的烂赌徒。
面快吃完的时候,伙计又将酒菜也送了过来:“酒菜齐了,请慢用。”
顾大叔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叫沈云随意,端起酒碗,“滋”的一饮而尽。
沈云的酒量是在扶子兴那里练出来的。象这样的水酒,就这么大的一坛,他一回喝个七八坛,完全不成问题。
是以,他也给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一大口后,问道:“顾大叔,我刚刚在长廊上,往下看,能看到下面的一楼和二楼,但是,往上看,却只能看到屋顶,完全看不到上面的那四层楼,这是怎么回事啊?”
顾大叔笑道:“这里就是这么回事。从上面的楼层,能看清楚下面的楼层。反过来,却是看不清的。你去一楼的天井往上看,会发现二楼以上,都是看不到的,就只能看到一个高高的,亮光闪闪的大屋顶。”
“真是神奇。”沈云赞了一句,顺着话,又问道,“从这里能下去一楼?要从哪儿下去呢?”方才,他沿着长廊在三楼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有楼梯。
“哦,楼梯在这些铺子里。外面是看不到的。”顾大叔说着,指了指高台的另一侧,“看到没,这家铺子的楼梯就在台子的那一边。”
沈云决定稍后找个机会去看一看。
这时,顾大叔又道:“你真要去天井里玩一玩?”
“从上面看,很有意思的。想去看看。”沈云笑了笑。
顾大叔又喝了一碗酒:“这里的楼梯也应该是动了手脚的。每一层,都只能看到往下走的楼梯,却不能反过来,从下往上走。从三楼下去了,就再也不能回到三楼来。我填饱肚子,过会儿还想去玩两把。下面两层的赌局要小得多,无趣得很。我就不陪你去了。”
啊,竟有这等事?沈云其实真正想去看看的是七楼。因为据传,初十那天,仙府大老爷是在金燕楼的顶楼摆宴。
“从这里,也不能上去四楼,对吗?”他追问道。
顾大叔点头:“对极。还有,四楼也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上去的。”
原来,金燕楼虽然是出了名的认钱不认人,但也是很有讲究的。上面的四层楼,即,从四层到第七层,只招待仙官大人们。象他们这种凡夫俗子,再是一掷千金,也没有资格上去销费。
故而,一楼的大堂只有三道门。用金币,或者等值的其他银币或铜币,能打开中间的那道门,直达三层;用两个银币,或等值的铜币,则能打开左边的门,抵达二楼;而用一枚铜币,只能打开右边的门,进去一楼。
“所以,金燕楼的一层到三层又有铜楼、银楼、金楼之说。”顾大叔耸耸肩,“四楼以上,被统称为仙楼。也许从仙楼也能下来金、银、铜楼。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当啷”,沈云仿佛听到自己的算盘被无情的打碎了。
“从一楼的大堂,也没有去仙楼的门吗?”他不甘心的问道。
顾大叔愣了一下,旋即,笑了起来:“应该是有的吧。不然,仙官大人能飞上去,那些伙计却一个个的也都是和我们一样的凡夫俗子,他们也能飞上去?呵呵,这等事,自有这里的东家操心,不用我等小民瞎费劲儿。”
说着,他又倒了一碗酒,仰脖,“咕唧咕唧”的又喝了个底朝天,撂下碗,用手掌擦了擦嘴巴,起身去柜台那边结账,“饱了!我要再去玩两把。沈兄弟,慢慢用,失陪了。”
对哦,可以想办法混到后厨去看看……沈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去仙楼,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坐在这个闹哄哄的地方“慢慢用”?闻言,他连忙起身相送:“多谢顾大叔。”
顾大叔摆摆手,洒脱的走了。
待他走出了饭馆,沈云也撂了酒碗,往高台那边走去——他看到,伙计们都是从那边上菜的。所以,后厨应该在那边。
事实上,他也在那里看到了一道用厚实的蓝布帘遮着的门。
可惜,他还没走到门前,就被一名伙计笑嘻嘻的拦住了:“公子爷,雅间在那边。”
所谓雅间,就是指茅厕。
沈云悻悻的离开。
接着,他换了其它的铺子,也始终没法接近这些铺子里供伙计们出入的那道门。
担心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他决定去二楼碰碰运气。兴许那里的防范要松一些……
却不知,口口声声说回赌坊那边再玩两把的“顾大叔”一直跟着沈云。当沈云下了楼梯时,他跟在后面,身影也消失在楼梯口。
对此,沈云浑然不觉。
在三楼兜了一圈,他又回到饭馆,在高台的另一侧,找到了一个被红栏目围住的楼梯口。沿着五尺来宽的木楼梯,他下到了二楼。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时,他再转身往回看。前一息他才走过的那道木楼梯不见了,他看到的是一堵空荡荡的墙壁!
不远处,还是有一座三尺来高的四方木台子。一名身着青布长衫的年轻男子站在那台上,手执纸扇,正眉飞色舞的说书来着。
他凝神细听,发现说的正是玉溪镇田保生被杀一案。这会儿,说书先生正在说田保生被青衫少年一顿饱揍来着。他的口才极佳,田保生的倒霉样儿被说得活灵活现。下面的听众听着精彩,喝彩声此起彼伏。
就是沈云听了,也不禁生出一种错觉来:当时,他就是用“侠义”的拳头,一拳又一拳的砸得田保生满地找牙。
简直不能再扯谈!
吐出一口浊气,他走出饭馆,逛了一遍二楼。
好吧,顾大叔没有诓他。二楼的布局与三楼基本一致,不同之处是,人比三楼要多,也更热闹。但是,摆设、布置远不及三楼。
结果,在二楼,沈云也没能找到机会。无奈之下,他只能去一楼。
一楼的人更多!热闹的跟外面的市集一般。尤其是饭馆里。不知不觉,这会儿已经过了后半夜。人们玩了大半夜,又累又饿,都来这里填肚子。一时间,饭馆里人声鼎沸,座无虚席。伙计们忙得两脚不沾地,无暇他顾。
沈云等了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空位置坐下来。从三楼到一楼,他转了好几个时辰,消耗不少,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十个油煎包,韭菜馅的。”
伙计呵呵:“小哥,油煎包早卖完了。”
沈云轻皱眉尖:“卖完了?叫你们后厨再做一些就是。”
伙计也不见恼,解释道:“本来应该是卖完了,就现做的。只是,小哥你看,已经过了卯时一刻。油煎包比较费时,现做的话,要一刻多钟呢。那时,我们都要打烊了。小哥确定还要点油煎包吗?”
“算了。你们还有什么?”
“只剩下十几碗阳春面了。”
“来碗阳春面。”
“好咧。”
第一六六章 唯一的漏洞
不一会儿,伙计笑嘻嘻的给沈云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小哥,你的运气真好。这是最后一碗。还有好几个人也点了阳春面呢。我要是手稍微慢一点点,就抢不到了。”
“谢谢啊。”沈云高兴的给了他一把大钱当赏钱——这又是金燕楼里的规矩:打赏伙计们,不能用木币,只能用现钱。
不过,一楼的伙计们很少能得到赏钱。
“多谢小哥。”伙计笑得见牙不见眼,双手捧过赏钱,“我们金燕楼的油煎包是出了名的好吃。后厨做都做不赢。小哥今晚再来啊。小的一定给您留几个。”
沈云挑眉:“今晚我再来,随时都能找到你?”
“哦,我们每晚分两轮。今晚,小的是前一轮。小哥子时之前来,都能找到小的。小的保证小哥能随到随吃,不用等。”伙计拍着胸脯子承诺。
沈云笑了:“好啊。记住给我留十个韭菜馅的。”
“好咧。”
这天晚上,沈云又去了金燕楼。和昨晚不同,这回,他直接去了一楼。
赌了几十把大小后,他赢了百来个铜币,乐呵呵的去隔壁的饭馆。
昨晚的伙计果然在。
看到他,伙计从热闹的人堆里挤出来,热忱的迎上来:“小哥,来了。小的给你留了座,还有韭菜馅的油煎包呢。”
“多谢。”沈云又从腰包里抓出一大把铜钱赏给他。
伙计笑眯了眼,在前头带路:“小哥,这边走。”
有他照料,沈云不用等,舒舒服服的坐了下来,吃上了热气腾腾的油煎包。
“你叫什么名字?”走之前,他又赏了一把铜钱给伙计,“我今晚还要来玩。你做哪一轮?”
“今晚是后一轮。是过了子时以后。”伙计欢喜的捧着赏钱,“小的叫丁二宝。小的单日子是做前一轮,双日子做后一轮。小哥要吃油煎包,前一晚跟小的说一声就行。”
“好。明晚再给我留十个油煎包。”沈云看着他,刻意叮嘱道,“记住啊,要韭菜馅的。”
“记住了。”伙计丁二宝连连点头。
晚上的时候,沈云第三次去了金燕楼的一层。这一次,他先是去看了回杂耍、听了一出戏,然后又一头扎进赌坊里赌大小。
接连听了两个晚上的骰子,他越发的听得精准。如今,只要他愿意,可以把把听得清楚。连豹子也能听得出来。
不过,他不想太招人注意,中了一两把后,会故意做出犹豫不决的样子,放弃两三把,或者押错一两把,而且每次押的铜币最多不会超过五枚。如此一来,他在一众赌徒里,倒也不显得很突出。
过了子时,他又输了一把。
“真晦气!不玩了!”他懊恼的嘟囔着,转身挤出了闹哄哄的人堆。
这会儿,隔壁的饭馆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里头不但坐满了,而且过道上也站得满满当当。丁二宝和另外两名跑堂伙计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忙得后背都汗湿了。
沈云找到他后,分开人群挤了过去:“二宝哥,还有油煎包吗?”
“啊,是沈小哥啊。”丁二宝取下肩头的白帕子擦了一把汗,“小的给您留了十个韭菜馅的。”说着,他四下里看着,“只是,您看,没地儿坐。”
沈云笑道:“没事。我去外头树下吃。烦你帮我送出来。”
“好咧。您去外头稍等一会儿。小的马上就给您取去。”丁二宝高兴的应下了。
过了一会儿,沈云真的在外面树下等到了丁二宝。
“你现在出来,掌柜的不会说你吧?”沈云接过他手里油纸包,歉意的问道。
丁二宝摆手:“不会。我们本来就是可以外送的。”
“可以送到那外面去?”沈云伸手指了指大堂方向。
“那不行。”丁二宝摇头,“只能在这楼里。”
“二楼也可以?”沈云又指了指上面。
丁二宝笑了笑:“自然是可以的。我们的油煎包很有名气,就是仙楼上面的仙官大人们也时常点呢。”
“吹牛了吧!”沈云一脸的不相信,“仙楼上的厨房连个油煎包也做不出来,要到你们一楼点?”
“仙楼没有后厨的。整个金燕楼的饭菜都是在一楼的厨房做好的。”丁二宝解释道。
“这样啊。”沈云点点头,又道,“听说明晚有大腕儿登台。我已经在戏园子里订了包间。明儿你开工之后,就帮我送十个油煎包到丙字九号里去。”说着,照例打赏了他一大把铜钱,“不要韭菜馅的了,我要换换口味。送猪肉馅的。”顿了顿,又加了一句,“还送一份砂粥粟米粥。“
“好咧。”丁二宝捧着赏钱,满口应下,“一楼戏园的丙字九号房,十个猪肉馅的油煎包和一锅砂粥粟米粥,小的记下了。”
“没错。粥要热的哦。我从来不喝凉粥。”
“呃,热粥的话,要慢半刻钟才能送到。”
“没事。我在包间里等着就是。”沈云不在意的拿起一只油煎包咬了一大口。
“好咧。您吃好。”丁二宝乐呵呵的走了。
沈云目送他离开,直到他走进了饭馆的大门,方才收回目光。他低下头来,一边慢慢的吃着油煎包,一边在脑海里回忆着丁二宝的身形与走路的姿态。
好吧,他是刻意接近伙计丁二宝。要后者外送油煎包和砂锅粥去戏园的包间,也是精心计划的,并非临时起意。
因为这几个晚上,他在底下的三楼转了许多,只找到这么一个与自己身形最为相近的年轻伙计。而且,诸多铺子里,也只有一楼的饭馆里的进进出出的人最多,同时,铺子里的防范也是最松泛的。
也就是说,接连玩了三晚,这是他唯一能找出来的金燕楼的安防漏洞。原本,他有两手计划,从饭馆这边下手,是计划一。计划之二则是赌坊那边。不过,方才在戏园里,他偶然看到有伙计从外面送吃食进来,立马冒出来一个主意,计划一便完整了。于是,他果断的舍弃了计划二。
第四天晚上,也就是初十晚。沈云作寻常打扮,卯时三刻,第一批涌进了金燕楼的一楼。
和他一样的,还有很多人。今晚,名角儿筱桂兰登台唱《香囊记》,他们都是去戏园占位儿听戏的。
沈云提前一晚就订好了包间,本不用这么急吼吼的进去。但是,谁叫他早早的跟饭馆那边订了吃食呢。人家丁二宝说得很清楚,开工后,过半刻钟就会给他送油煎包和砂锅粥过去。
事实上,丁二宝很守信用。说慢半刻钟,就真的只慢了半刻钟,敲响了丙字九号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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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 你们的运气很好
饭馆伙计丁二宝进了丙字九号包间后,大约一刻钟之后,房门再次打开。不过,这回出来的是沈云。
他已经换上了丁二宝的衣服,连头发也是梳成了一模一样的发髻,手里用朱漆木托盘端着一只砂锅。但是,没有易容。
不易容,是沈云仔细考虑过后的决定:
首先,丁二宝只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伙计。金燕楼里,象他这样的小伙计,恐怕是数以百计。沈云的身形与他本来就有七分相近,再刻意模仿一下他的动作言行,就有**分相象了;
再说,只要混过了一楼饭馆里的掌柜和伙计们的眼,到了上面的仙楼,谁还会认得一个叫丁二宝的寻常伙计?
而仙楼里肯定到处都有仙官大人,沈云若是易容的话,反倒象是画蛇添足,更容易露馅。
丁二宝本人被沈云用银针在睡穴上扎了一针。这会儿,他正穿着沈云的衣服,靠坐在小包间的太师椅里,睡得正沉。只要外面不是打炸雷,或者发生楼塌了、起火了之类的剧变,没有五六个时辰,人醒不了。
同时,为了弥补二宝,同时,也是为了封住他的口,沈云在他的怀里留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在石平县,一百两银子能够买到十亩上等的水田,也是二宝将近二十年的工钱。
有很多人来金燕楼,是特意为了品尝这里的美食。是以,这会儿,也是一楼饭馆里人多的时间点之一。
掌柜的和另外两名跑堂伙计都忙得不可开交。
“让让,劳驾让一让。热粥呢!”沈云学着丁二宝的声音招呼着,同时,半举着手里的木托盘。上面的砂锅正好遮住了他的脸。
他穿过人群,往通往后厨的那扇门走去。
事情比想象中的更顺利。沈云成功的穿过嚣闹的人群,走到了门前!
厚厚的蓝布门帘,就是后厨。他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掀门帘。
哪知,就在这时,身后传来掌柜的声音:“二宝,来一下。”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沈云险些走岔了气。
“是,掌柜的。”他定了定神,端着木托盘和砂锅转过身。
掌柜的站在柜台后面,只有五步之遥。
沈云当然不可能真的走过去,送上门去,叫他识破。
所以,一转身,事故便发生了。
“哎呀,小心!”
店里的食客实在是太多了。他“很不小心”的撞到了一名食客。还好,他反应超快,手里一晃,托盘上的砂锅倒了,划过一道弧线,呼的往蓝布门帘那边飞甩过去。最终,“啪”的一声,砂锅砸在地上,摔成了好几块。而热气腾腾的粟米粥则是洒了一地。
沈云的衣襟上也洒了好大一块热粥。
“烫!好烫!”他低头,手忙脚乱的扯着粘乎乎的衣襟。
食客身上连个粥点子也没有。但是,这位显然是个刺头,回过神来,跳手跳脚的嗷嗷大叫:“长眼了没有?故意的,是不是?想烫死老子啊!”
“哎呀呀,怎么搞的!”掌柜的连忙提着袍角,快步走出柜台,先去安抚暴跳中的客人,“客官,对不住,真对不住。没烫着吧?”说着,冲‘二宝’训斥道,“你杵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后头拿东西来把地上收拾干净!一大锅粥糊在地上,象什么样子!”
“是,掌柜的。”沈云如获大释,麻溜的拿着木托盘跑进了蓝布门帘里。
那名食客不干了,冲他的后背大嚷,挥舞着拳头要追上去:“喂喂喂,怎么跑了?”
“客官,他没跑,是去里头拿簸箕和扫帚去了。”掌柜的将人拉住,陪笑道,“您放心,他跑不了。今儿您的账都记在他头上。”
“本来就应该这样。”食客的火熄了,咂巴着嘴巴说道,“哎哟,吓死老子了!来只八宝鸡、一盘酱猪手和一壶桂花酒,给老子压压惊。”
“好咧。您先回座上去,酒菜马上就给您送过去。”
食客被安抚住了,一场风波烟消云散。
沈云如愿以偿的混进了后厨。
他发誓,生平头次看到这么大的厨房。
四排长灶,几十个呼呼喷火的灶眼。每个灶眼前,都站着一个忙碌的厨子。另外,还有数以百计的小工围着他们打下手,烧火、切菜……蓝布门帘的后面是一个热火朝天的世界。
怎么才能去仙楼?沈云有些傻眼了。
“喏,那边不是还有一个吗?”一个身穿白色锦袍的中年男子站在数步开外,看了一眼他,对身边的一名管事模样的男子说道,“就他了。给他换身干净的衣衫。”
沈云暗道“糟糕”,想着见机溜走。
“是。”那管事点头应下,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沈云跟前,“你,跟我来。”
沈云无奈极了,只好指着门口那边,弱弱的问道:“小的要不要去外头跟掌柜的报备一声?掌柜的要是寻不到小的,怕……”
管事不耐烦的打断他:“五爷亲自点了你,你怕什么。”看了他一眼,眉尖轻皱,“你脸生得很,是新近补上来的吧?叫什么名儿?”
“丁二宝。这个月新上工。”沈云应道。这也是他选丁二宝的原因之一。
管事点点头:“回头我跟你们掌柜说一声,你今晚借调到天楼帮忙。”
天楼?不知道是仙楼里的哪一层!沈云心里乐开了花。今儿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刚要瞌睡就碰到了枕头!
管事将他带到了后厨外面的小院子里。这里已经站了几十号人。他们身着白色镶红边的短袍和黑色长裤,扎着红绸腰带,个个精神抖擞,看着欢欢喜喜的样子。
在他们的前面摆着一张长桌子。上面还堆着一些干净的短袍、长裤和红绸腰带。
“你也去挑一身,到后面换上。”管事吩咐道。
“是。”
接着,又有两名管事先后带来了十几个衣饰不尽相同的年轻伙计。他们和沈云一样,也是挑了衣服,到人群的后面来换。
等他们换好衣服,先前那个身穿白色锦袍的五爷也被数人簇拥着走进了院里。
他在队伍的最前面站定,环视众人,说道:“今天,大老爷在天楼设宴。你们的运气很好,被抽调过去跑堂……”
这一刻,沈云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