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武侠修真乾龙战天TXT下载乾龙战天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乾龙战天全文阅读

作者:文飘过峰     乾龙战天txt下载     乾龙战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八四章 原来师父是个超级大富豪

    离屯兵所越近,街道上的人越少。沈云住的客栈那条街,被对面的连天大火照得象烧得通红的灶膛,然而,整条街却连个鬼影子也见不着。家家户户关门闭户,似乎睡得死沉。

    与这边诡异的宁静相比,仅隔一条宽水沟,对面的屯兵所却好比是人间炼狱。火光之中,不时能看到身着黑衣的人走来走去。

    那些人就是圣姑和她的手下?

    沈云扫了一眼街道两边紧闭的门窗,决定还是少生事端为上,低着头,匆匆的跑向客栈的后门。

    “哎哟喂,沈小哥,你怎么还跑回来呀!”门后,两名伙计一人握着一根碗口粗的长木棒,看到他,赶紧把门打开一条一尺来宽的缝。待他进了门,两人又用最快的速度关门、落栓,再合力抬起装满水的大瓦缸顶在门后。

    “对面怎么走水了?”沈云做出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搓着双手问道,“我出去时,不是还好好的吗?”

    “不是走水。”一名伙计低声爆料,“是那个杀来了!”

    “哪个?”沈云瞪大眼睛,故作不懂。

    “就是那个!”伙计指着自己的嘴,用口型说出‘叛匪’二字。

    沈云长长的“哦”了一声。

    “也不知道杀光那边之后,会不会杀过河来?”另一名伙计愁眉苦脸的叹了一口气,紧了紧手里的长木棒,“掌柜的他们都守在大门那里,这边只有我们两个守着,哪里守得住?”

    “他们应该不会杀过来。”沈云安慰道,“我们都是本本分分过日子的平头百姓,替天行道也轮不到我们头上。”

    “就是就是。还是沈小哥有见识。”两个伙计闻言,愁云尽扫,个个眉开眼笑。

    一个说:“对面那些东西坏事作绝,活该得报应!”

    另一个则说:“平常我走路,连蚂蚁都不敢踩……唔,等那个走了,我要去天帝老爷的庙里烧一把平安香。”

    沈云笑了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外面的夜空被火光映红了,屋子里也象是点了好几根红烛似的,亮堂堂的。是以,他一进门,便看到窗边的桌子上有一个用白布包住的大包袱,四四方方的,里头象是个盒子之类的。

    有人来过!沈云立时心中警铃大作。他用最快的速度将房间检查了一遍。

    除了窗户上的细线断了,他在其它地方拴着那些细丝都是完好的。

    也就是说,来人是走的窗户,将大包袱放到桌子上,便离开了。

    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沈云慢慢的走到桌边,细细的看过大包袱,又吸吸鼻子,认真的嗅了嗅,确定无异状之后,才打开包袱皮。

    里面果真是一个黑色的四方大木匣。

    木匣之上,摆着一封厚实的信。

    沈云从袖袋里取出一方帕子,用它拿起信。

    信未封口,封皮上的两行字墨迹尚未干透。正中间的那一行写的是:林爷的饷银。左下边的那行是落款,写着:一位故人。

    莫非是圣姑?沈云心头一跳,打开信封来看。除了一叠厚厚的银票,再无只言片纸。

    银票都是通用的百两票,和信封一样,干干净净,没有动什么手脚。

    他粗略的捏了捏,这厚度,应该是一百张。也就是说,来人送了他一万两银票!

    好大的手笔!

    沈云将银票和空信封都放在桌上,依然是用帕子隔手,去打开大黑木匣。

    刚一打开盖子,一股混着石灰的血腥味直冲鼻底。

    啊呀!盒里整整齐齐的摆着四颗狰狞的人头!

    沈云吓了一大跳,险些惊落了手里的帕子。

    怎么回事?好端端的送四颗人头给我做甚?

    做了一个深呼吸,心神稍定,他再敛神细看那四颗人头。这时,他发现每颗人头的血迹都是新鲜的,明显是用石灰粉仔细硝制过。且每一颗人头的旁边都立着一根扁扁的小竹签。

    小竹签上写有血字!

    和信封上的字迹是一样的。

    右上角的那根上面写的是“刘海”!

    沈云心头大震,再急急的去看另外三根小竹签上的字。

    “肖庆云……”

    没错!正是刘海他们四个人的名字!

    原来盒里的四颗人头是他们四个的!

    啊,肯定是圣姑送过来的。

    圣姑定是与师父生前有旧,所以自称“一位故人”,不但以师父在叛军里的饷银为名,厚银相赠,而且还把刘海他们四个的人头也一同送了过来——师父一生漂泊,居无定所,若是存有万两饷银,何苦身负重伤,还要露宿山林?所以,沈云看到万两银票,第一反应是,这笔巨款是圣姑借着师父的名头,赠送与他的。

    望着仇人们的头颅,沈云感动之余,心里揣测道:圣姑怎么知道我与刘海他们四个的血海深仇?是她真的如此神通广大,还是师父生前曾经与她联系过,告诉她的?

    回想到师父生前时常流露出来的对自己的担忧,他越想越觉得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最大——师父定是自知时日不多,放心不下他,所以,联系上了在叛军中的旧友圣姑,托她有机会的话,暗中照拂自己一二。

    如此看来,圣姑虽然行事狠辣,却也不失为性情中人,很有义气。

    只是,大仇,就这样报了!未能亲手斩下此四獠的狗头,真是一大憾事!

    沈云轻轻的吐出一口闷气,将木匣子复又盖得严严实实,有白包袱皮包好。

    接着,他走到窗边,再三确认周边无人监视之后,这才从床底刨出师父留下来的那只红漆匣子。

    把匣子抱到床上,沈云在旁边盘腿而坐。匣子的正上方居中刻有一朵祥云。他将右手平放在祥云之上,静心敛神。

    他按照师父生前所教的法门,尝试着徐徐催动体内真气。

    真气动了!

    如师父所言,象极了一条在经脉里流淌的细流。

    沈云暗喜,进行第二步:将真气从右手的掌心逼出来,注入手底的祥云图案里。

    “叭嗒!”

    祥云,散了!

    匣顶随之露出一个拳头大的孔。

    一蓬金光嗖的自孔里迸射出来,照得沈云的脸也象是镀了厚厚的一层金子似的。

    天帝老爷!

    他从外头看着,感觉匣子里头起码有一座山那么大。满满的堆满了金银财宝!

    原来,师父这么阔,是个超级大富豪!

    怪不得万两饷银,完全没当回事,他老人家说不要就不要。也难怪师父在遗言里叮嘱我,要好生保管这只匣子和百宝囊。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588点),谢谢!

第一八五章 走为上策

    沈云心念一动,右手掌心顿时沉甸甸的。一个金元宝赫然摆在那里。

    是不是真的啊?他将信将疑的拿起金元宝试着用牙咬了一下。

    甜的!

    再看金元宝,刚刚咬过的地方留有牙印。

    确实是如假包换的金元宝!

    沈云又用同样的法子,从珠宝堆里随意的取出一颗龙眼大的珍珠。

    又圆又亮,是上好的珍珠。这样的货色在外面的珠宝铺子里,少说一粒也要卖到千两银子。

    这里装了满满的一匣子金银财宝,不知道百宝囊里又装了什么?沈云如法炮制,又将真气炮制在百宝囊正面的那朵祥云图案上。

    百宝囊打开了。

    它也是一件收纳宝贝。不过,里头的空间比红漆匣子的要小得多,大约高丈许,有一亩地那么大。

    没有金银财宝,一边摆着三个大木架,上面用数十把大铁钩挂着新鲜的鸡、羊、猪、牛肉;底下一字排开,摆着十口寻常人家用来装水的大瓦缸。其中,有八口大缸里,白花花的大米堆得高高的。右边的第二口瓦缸里的大米见了底。最右边的那一口缸里有大半缸水;旁边有一个分为上、下两层的简易碗橱。里头被子、床褥、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等物件齐备;

    另一边,象是武馆的借书间,顶天立地的摆着二十来排大书架。每个架子上都密密麻麻的摆满了书。

    怪不得师父生前在茅屋里住了近两载,然而,屋里却连个吃喝的碗都没有。原来,吃的用的都收在百宝囊里。

    而第一排的书架上,有一排书册,沈云看着很眼熟。心念一动,他取出了最边上的那一本来看。

    是太师祖亲笔所写的一本手札。

    二十来排大书架,收藏了不下万本书!

    没想到,师父生前竟然随身带着一个巨大的宝藏+书库啊。

    沈云在武馆的时候,尝到了读书的好处,看到这么的书,比先前在红漆匣子里看到满满的金银财宝还要高兴。

    想起师父的遗言里有写道,等他凝结真气,打开百宝囊,就能知道幻阵之事。他顿时领悟过来:师父的意思是要他读完百宝囊里的藏书。

    原本,他的计划是,斩下刘海他们的头之后,再去寻找当年的丰成县大老爷复仇。然而,昨晚在金燕楼的经历再一次无比深刻的告诉他,他的实力还是太弱。能够当上一县之大老爷的人,必定是仙官藉。其爪牙必定也多。以他现在的实力,就算是找到了人,也未必能报仇雪恨。

    现在,新得了这么多书,听师父的意思,其中不乏阵法之类的宝典秘籍,沈云心道: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不如先静下心来,仔细研读这些宝典,待学了阵法新本事之后,再去寻找仇人。

    于是,他决定,先在客栈里住下来,安心读书——他自己本来有近千余两银子伴身,当年袁峰的舅舅们的五千两赠银亦是分文未动,所以,手头不缺住客栈的银钱。现而今,又从师父手里得了那么多的金银财宝,就更不用再操心生计问题了。

    决定之后,沈云先将装着四颗头颅的大木匣装进红漆匣子里。因为没有动用真气,所以,大木匣子是装在明处的空间里,而不是祥云图案的隐藏空间里。

    明处的空间远不及隐藏空间大,但是,装下比自己体积大三倍还不止的大木匣子完全不在话下。而且,和隐藏空间一样,明处的空间里也能保鲜。他曾做过试验,将一块新鲜的珍珠蚌肉放在里头。半年之后,珍珠蚌肉才开始变色。又过了一年之久,珍珠蚌肉终于腐烂发臭。

    对面的屯后所烧到天明,火势依然不减。提心吊胆了一夜的人们,再三确定那边没有人了,陆续从屋里出来,小心翼翼的与邻居们低声交换情报。

    “‘那个’走了啊?”

    “走了!半夜里走的。我听到了马蹄子‘哒哒’的打街上过。不只一两匹马,听声音是打东门那边去了。”

    “哎呀呀,昨天真是吓死我了……”

    又过了个把时辰,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多是出来看大火的。

    而客栈里边,掌柜的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令伙计们挨个的去客房里通知房客们:外边现在是安全了。不过,据他的经验,对面发生了天大的乱子,四大城门不用说,今天肯定是不会开的。且用不了多久,大老爷会派仙差大人们过来封街。所以,请客人们抓紧时间去外头准备些吃食,免得到时被堵在客栈里,不知道要挨饿到什么时候。

    闻言,房客们争先恐后的从客房里跑了出来,从后门去市集里买吃食。

    沈云觉得掌柜的这回十之**要猜错了。因为据他所知,大老爷昨晚也落到了叛军手里。想来仙府那边现在群龙无首,定是乱了套,哪里还顾得上封城封街?

    不过,掌柜的话也提醒了他:出了这么大的乱子,不可能不会惊动周边的仙府,还有各种势力。石平县很快就会处在风口浪尖上。

    思量之后,他决定尽快出城。

    担心路上会碰到仙府的衙差或者仙符兵搜身,他将圣姑送来的大木匣与装有田保生的人头的盒子一并都收进了红漆盒子的祥云空间里——相比于红漆盒子,百宝囊不显眼,更方便随身携带。然而,他试过了,百宝囊可以收进红漆盒子里,反过来,红漆盒子却不能放到百宝囊里去。没有办法,他只能继续将红漆盒子与几件半旧的换衣洗裳一并打成包袱,斜背着。

    眼下的情况是,仙府那边随时都有可能理清头绪,腾出手来封城封街,使得时间宝贵得很。沈云顾不上退房,急急的出城而去。

    至于出城之后去哪里?他的打算是就去玉溪镇。一来,离得近,方便打听石平县这边的消息;二来,他不久前在玉溪镇呆过三天。在周边的县镇里,唯有玉溪镇,他最熟悉。

    和他一样想法的人很多。城门都快被往外逃的人们和车马给挤爆了。而守城门的仙符兵却连影子也不见一个。

    此时不走,还待何时?沈云抓紧包袱,挤进了出城的人群里。

第一八六章 快看,神仙!

    就在这时,后面的街道上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人们惨叫连连。

    “啊,黑兵追出来了!”

    “快跑啊!”

    因为仙符铁骑兵都是黑衣黑甲,连座骑也是裹着黑皮甲,所以,这一带的人们给他们取了个绰号,叫做‘黑兵’。

    沈云闻言,透过混乱的人群回头看,顿时,目眦尽裂。

    青天大白日的,朗朗乾坤之下,二十来骑黑兵自后面追上来,挥舞着长刀,砍向手无寸铁的出城的人们!

    他们手起刀落,象砍南瓜一样,一刀一个,畅快之极。

    顷刻间,已有数人毙于刀下。

    人们哭爹喊娘,疯狂的四处逃散。

    一时之间,车仰马翻,哭声震天,城门眼见着就要变成这帮畜牲的屠宰场。

    牛头坳村的大火,还有半夜里,荒村里的带血长刀……血淋淋的记忆再度涌上沈云的心头,与眼前的情景重叠起来。

    心底的怒火哗的窜起来,电光火石之间,将他整个儿吞没掉。

    这帮畜牲!

    没有丝毫的犹豫,沈云折转身来,逆着人群,冲了回去。

    比脚更快的是他的手。

    飞花拂柳!

    他左右开弓,从针囊里各抓出一把牛毛银针,朝最前面的那两骑,呼呼的打出去。

    嗖嗖嗖……

    阳光之下,这些银针亮闪闪的,象流星雨一样,破空而去。

    二十余骑仙符铁骑兵全身披甲,周身的要害部位更是用精铁片甲护得严严实实。就连脸上也覆有黑色的铁丝网面罩。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沈云这次打出去的牛毛银针是针囊里最细的那种,因细如牛毛而得名。以前,他的功力有限,牛毛银针的准度小不说,而且最多只能打出七尺来远,没有什么杀伤力。故而,很少动用它们。不过,体内凝结出真气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功力翻了两番还不止。于是,试着用真气催动五成的力,往窗打出一把牛毛银针。不想,“嘭”的一声,灰飞烟灭,竟然将客房窗外,隔着数十步远的一块破木板打得粉碎!

    这一次,沈云愤怒到了极点,用真气催动了全力。

    冲在最前面的两名铁骑兵突然被一片闪亮晃花了眼,然后,面上猛的一震,天,突然黑了……

    可怜的,死了都不知道那一片闪亮究竟为何物。

    事实上,就连紧跟在他们俩后面,只差了半个马身的那三名铁骑兵也没有看清楚。

    三名铁骑兵先是看到前方呼呼的照面冲过来两团亮光,紧接着,“砰砰”两声,两朵血花炸开。

    待他们再定睛一看,立时,被吓得三魂不见六魄——就在他们前面一点点的那两名同伴,脑袋连同头上的铁盔,一并炸得粉碎。

    这一切是那么的快,以至于,血花炸开之际,两具无头尸骑坐在马背上,还在挥舞着手上的长刀!

    正当他们被吓呆了的时候,沈云又接连打出两把牛毛银针。

    又是“砰砰”两声,呆若木鸡的两名仙符铁骑兵跟着脑袋开花,变作无头鬼。

    “啊——”

    “敌袭!敌袭!”

    其他的铁骑兵终于回过神来,尖叫着打马往回跑。那一刻,他们只恨自己胯下的马没能再多生出四条腿来。

    转眼,他们跑了个精光。

    但是,城门前的危局并没有随之解除。受到惊吓的人们仍然象没头苍蝇一样四处逃窜。尤其是城门附近。人们疯狂的挤向城门口。场面反而比刚才更加混乱。

    “宝宝,别挤我的娃——”年轻女人凄利的尖叫,在嘈杂的声音之中,格外刺耳。

    沈云闻声望过去。只见城门边上,一名年轻妇人披头散发,双手紧紧护住怀里的婴儿。可是,她实在是太弱小了,被周边的人挤得完全站不住脚,眼见着就要被冲翻。

    糟糕!年轻妇人要是被挤翻,周边的那些人也会被绊倒。那一带都接着就会发生人踩人的惨事!

    沈云脚尖一点,呼的纵身跃起,施展“穿云步”,嗖嗖的踩着几个壮年男子的肩膀,用最快的速度向那对母子冲过去。

    年轻妇人绝望了。两脚完全踩不到地,她感觉自己象是被抛到了浪尖子上的小船,灭顶之灾马上就会降临。惶恐之下,她唯有拼命的抱紧怀里的孩子。

    突然间,一个青色的身影从天而降。

    “走!”

    有人在她耳边大喝一声。旋即,眼前一花,整个人被骤然提了起来。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

    年轻妇人还来不及出声,便是一阵天旋地转。她终于再也扛不住,两眼一翻,晕死过去。但是,一双胳膊仍然牢牢的圈抱着她的孩子。

    这给沈云省去了不少麻烦。他只要顾着大的就行。当下,象端着一只大托盘一样,他双手伸直,平端着年轻妇人,还有她怀里的孩子。

    “旱地拔葱!”

    “蜻蜓点水!”

    穿云步使得炉火纯青,眨眼的工夫,他便将母子俩带到了城墙边上。

    不想,这里的人更多。底下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连插脚的地方也没有。

    沈云大喝一声,平端着母子两个,脚下用力,飞身“噌噌”踩着城墙,几步就到了墙头之上。

    呀,穿云步也长进了许多!

    他心中暗喜,脚下不停,一招“彩云逐月”,直接打城墙上飞掠而过。

    “那是什么?”

    “神仙!”

    “快看,神仙!”

    “神仙显灵了!”

    底下,人群里爆发出阵阵惊呼。

    众人光顾着抬头去看神仙,竟然连逃命也给忘了。立时,城门口的推搡状况大为减少。险情,除!

    而沈云听到底下的人们哇哇乱叫什么神仙显灵,险些跑岔真气。还好他的下盘甚稳,只是身子稍微晃了晃,立马就缓了过来。

    深吸一口气,某位“神仙”纵身从高高的城头跳下,空中接连虚踩数步,最后,稳稳的落在城门外数丈远的一处空地之上。

    站稳身形,他低头一看。至始至终被他平端着的年轻妇人,牙关紧闭,不知道什么时候昏过去了。而被她护在怀里的孩子只有几个月大,这会儿,面色发青,气若游丝。

    这孩子是被他母亲护在怀里,给捂坏了。

第一八七章 长着大翅膀的神仙

    如果是在数日前,沈云碰到这样的病例,只能无可奈何的放弃,看着孩子就这样死去。

    幸运的是,他现在体内有真气,终于能施展师父生前的绝技“金针度穴”术。

    此术在江湖上声名显赫,被传成了起死回生术。

    其实也没有如此神奇。死人是救不了的,至少也要有一息尚存才行。比如眼前的这个孩子。

    沈云当即将年轻妇人平放在地上,取出一根银针,刺入孩子的人中穴,缓缓的度入一丝真气。

    数息之后,孩子的脸色渐渐又红润起来。

    成了!

    沈云吐出一口浊气,慢慢的拔出银针。

    “哇——”在银针离穴的那一瞬间,孩子闭着眼睛,大哭起来。

    年轻妇人的睫毛动了,将要醒转。

    沈云连忙起身,躲到了数步外的一块大山石后面。

    很快,年轻妇人睁眼醒过来了。

    “宝宝!”恢复意识后,她首先是勾起头来,去看怀里的孩子。见孩子安然无恙,她欢喜的抱着孩子,从地上爬起来,轻声的哄着:“没事了啊,宝宝不哭。”

    “惠娘——”一个年轻男子背着一个大包袱,好不容易从城门里挤出来,回头一看,妻儿却没有跟着出来,急得脸色煞白。

    年轻妇人听见呼唤声,抱着孩子冲年轻男子招手:“我在这儿!这儿!”

    年轻男子如闻天簌:“站在那里别动!我就过来了!”说着,用最快的速度越过四下逃散的人群,跑到了妻儿身边,“你不是跟在我身后吗?怎么还先跑出来了?”

    “神仙!是神仙救了我和宝宝!”

    年轻男子从妻子怀里抱过孩子:“刚才我也听到后面不少人在大喊神仙显灵。”

    “就是神仙显灵!”年轻妇人欢喜的说着,“黑兵追上来的时候,好多人挤了过来。我的脚都沾不到了。你又挤散了。我想我肯定要被挤翻了,和宝宝两个都没得活路了。是神仙用仙法把我和宝宝从人堆里提了出来。那时,我感觉天在转,地也在转,人一下子就迷糊了。后来,听到宝宝的哭声,我才清醒过来。然后,就听到你在喊我。”

    “这么说真是神仙搭救了你和宝宝。也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显灵?”

    “我好象看到神仙穿着青色的衣裳,长了一双大大的翅膀吧,象一只老鹰一样,从天上飞了下来。”

    “回家后,我们去观里问问,看是哪路神仙。好请回家去供奉起来。”

    “好啊……”

    夫妻两人边走边说,很快消失在逃难的人群之中。

    “长了一双大大的翅膀,象老鹰一样?”沈云从大山石后面现身出来,望着自己的两只大袖子,“那是妖怪吧!”说罢,扯起嘴角笑了笑。

    不过,如此甚好。就让大家都误认为是神仙罢。

    见四周无人注意到这边,他大步流星的往官道方向走去。

    却不知,刚才的一切都被人看到了眼里。

    “他就是沈云?”山顶上,一位身穿蓝布道袍的道士,收回目光,右手拍了拍木轮椅的扶手,问道。

    他的身后,古氏三兄弟一字排开,恭敬的垂手侍立着。

    闻言,古老大上前一小步,应道:“禀观主,是的。”

    如果沈云在这里,肯定会大吃一惊:这位道士不就是昨晚高坐在主位右侧的那位仙官大人吗?古氏三兄弟怎么和他在一起,还待他如此之恭敬?

    蓝袍道士微微颌首:“有点意思。昨晚,他也去了金燕楼?”

    “是的。”古老大详尽的道出昨晚碰到沈云的经过,末了,又垂眸说道,“弟子与他在玄楼分开,看着他下楼去了底三层。”

    其实,他还是略有隐瞒——他因为急着去引开五爷和那些皮甲武士,所以,当时急急忙忙的离开了,并没有亲眼看着沈云去底三层。而是在引开了五爷他们之后,再回到过道里时,竟然发现沈云还在。不过,未等他上前打扫呼,沈云就匆匆离开,下楼去了底三层。至于中间有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沈云做了些什么,他是毫不知情。他对沈云颇有好感,又怜其遭遇坎坷,故而有意在尊者面前替其遮掩一二,略过不提。

    蓝袍道士略作沉吟,吩咐道:“就刚才的那手银针术,沈云很有可能是其他四脉之一的传人。你们继续留意他。你们不是打探出来,他的师父林焱生前曾做过叛军里吗?有机会的话,不妨去套套他的话,看昨晚他在金燕楼是否与叛军接触过。”

    “是。”古氏三兄弟齐声应下。

    “我们走。”蓝袍道士略一抬手。

    古老大上前推着木轮椅,古老二和古老三紧跟其后,朝山下走去。

    当天下午时分,沈云回到了玉溪镇。此时,镇上唯一的牙行已经关了张。他只得在镇上唯一的客栈里凑合一晚。

    第二天,他先是通过牙行租到了一个独门独院的一进小院子,然后装模作样的去市集里买了被褥、锅碗瓢盆等一大堆的杂物,暂且在玉溪镇安顿下来。

    在市集里时,他特意装着歇脚喝茶,在一个露天茶水摊上,听了一会儿的八卦。

    昨天,他进玉溪镇时,看到官道上的关卡已经撤了,便以为田保生的案子已经不了了之。此时,听了八卦方知,是县里的捕头大人和那队仙符兵撤了。而捕头大人带来的那三名衙差却留了下来。他们住在镇长家里,说是继续查案。不过,人们说,这些天都未看到他们出过镇长家的大门。茶客们不屑的点评:“又是来讹饭吃的。”

    与之相比,石平县的消息要热门得多。

    “叛军打进石平县了,那边的大老爷都被吓跑了。”

    “屯兵所前儿夜里被烧了个精光。造孽呢,里边的人,一个也没跑出来。”

    “那里边的人个个富得冒油,叛军正缺粮饷,不打劫他们,难不成还打劫我们这些穷哈哈?”

    “打劫我们也没用啊?我家连过夜的粮食也没有。”

    而他们说的最热闹的当数石平县东城门口的“神仙显灵”事件。

    “听说这事惊动了天上的神仙。第二天,神仙就显灵了。”

    “真的还假的?”

    “真的,好多人看到了。神仙背上长着一双青色的大翅膀,八面威风,从天而降……”

    “胡说,神仙有长翅膀的吗?”

    “怎么没有?那什么书上说,大鹏鸟也是神仙。鸟变得的神仙,背上不长翅膀,难道还长角啊?”

    “头上长角的神仙,那是龙王爷。”

    沈云听他们越说越离谱,掏出一个大钱放在小木桌上,不声不响的离开了。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588点),谢谢!

第一八八章 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在牙行租房子时,沈云是以“安心备考”为由。是以,安顿下来后,他每天除了出去吃两顿饭(主要是关注石平县那边的动静),其余大多的时间都是呆在小院子里看书、习武。

    早上的时候,他一般是去市集的那个馄饨摊吃一碗馄饨当早餐。

    玉溪镇也有馄饨,不过,样式与石平县的馄饨不太一样。这边的馄饨不但个头要小一些,而且里头包的馅也少得可怜。胜在汤头比石平县的要好。粗瓷海碗的碗底不但配有姜末、蒜花、胡椒粉,豌豆大小的一坨白猪肉。用猪大骨熬出来的汤,奶白奶白的,热气腾腾。

    吃的时候,先是将煮熟的馄饨从大铁锅里捞出来,用大海碗装着。然后,浇一大勺热汤。顿时,香气四溢,令人口舌生津,胃口大开。

    沈云每天清早都去吃一碗馄饨,就是冲着这一大海碗的热汤去的。

    这天,他打完拳后,冲了个凉,换身干净的衣服,又去馄饨摊上吃早餐。

    他刚吃完馄饨,正捧起大海碗,准备享用又鲜又美的热汤,背后突然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沈兄弟,你怎么在这里?”

    是古老大!

    沈云连忙放下碗,回头看去。

    古氏三兄弟都在。他们站在几步开外,笑吟吟的望着他。

    他连忙起身,过去抱拳打招呼:“我租了个小院子,暂时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三位前辈什么时候到的玉溪镇?”

    “昨天。”古老大笑道,“我们打石平县那边出来,回省城,路过这里,歇一晚。”

    沈云惊讶极了:“我听说,两天前,那里就封了四门,许进,不许出……”突然想起,古氏三兄弟有缩地成寸术,封不封城门,于他们来说干系不大。是以,笑着改口,“三位前辈用过早饭了吗?”

    “还没呢。”古老三左顾右盼,“沈兄弟,你对这里熟。镇子里有什么好吃的没有?”

    沈云指着身后的馄饨摊:“三位前辈如不嫌弃,今儿我做东,请你们吃一碗馄饨。”

    “馄饨?是石平县的那种馄饨吗?我最喜欢吃了。”古老三乐了。

    “那就多谢沈兄弟。”一碗小摊子上的馄饨而已,古老大和古老二也都没有跟他客气。

    于是,沈云领着四人回到小木桌边,给他们一人叫了一碗馄饨。

    “沈小哥带朋友来了啊。”摊主夫妇见了,笑得合不拢嘴,热气腾腾的三大海碗馄饨送上来时,特意切了一小碟自家泡的酸豆角沫过来,“送给沈小哥的朋友们尝尝。”

    待摊主转身回到大铁锅后面,古老大问道:“你跟他们很熟吗?”

    沈云笑了笑:“我每天早上都会过来买一碗馄饨吃。今天是第五天了,混了个脸熟。”

    古老三吃了一个馄饨,轻“咦”一声,又用碗中的瓷调羹舀了一个,拿竹筷子戳开,问道:“肉呢?忘记放馅了?”

    “这边的馄饨就是这样的,皮薄,馅小。不过,汤很好喝。”沈云解释道。

    “是吗?”古老三捧起碗,将信将疑的喝了一口,满意的连连点头,“不错,这骨头汤熬得浓香鲜美。”说着,又夹了一筷子酸豆角沫吃了,大爱,“酸溜溜的,脆得很,加到汤里,肯定好吃。”

    他端起小碟子问沈云:“沈兄弟,你要不要加一点?”

    后者摇头:“不用了。我已经吃完了。”

    “哥哥们都不爱吃酸的……那我就不客气了。”古老三笑眯眯的将碟子里的酸豆角沫全扒拉到了自己的碗里。

    大家都被他这副吃货像给逗乐了。

    古老三完全不在意,美美的吃完,一抹嘴,咂巴咂巴嘴巴,眼里全是眷恋:“太可惜了!我们还要接着赶路,以后怕是难有机会再喝到这样美味的汤。”

    古老二没好气的冲他翻了个白眼:“你若是舍不得,再叫一碗来吃啊。”

    “我也想啊。”古老三摸了摸肚子,夸张的长吁短叹,“奈何肚子装不下了。”

    “得了,别装可怜了。”古老大随手朝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我们再在这里歇一晚,让你明天早上再来喝一碗‘这样美味的汤’。”

    “谢谢大哥。”古老三欢喜的笑眯了眼,“沈兄弟,镇子里还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你赶紧告诉我。这些天在石平县,好吃的,好玩的,都只能看看,可把我憋坏了。”

    巴掌大的镇子,有什么好玩的?沈云看出来了,古老三其实是不想走,借故要留下来,而他也有意向兄弟三人打探石平县这几天的情况,闻言,欣然应允。

    吃完之后,四人分道而行:古氏三兄弟是退了房出来的,而古老二对于游玩一事没什么兴趣,便独自返回客栈去订房间;而古老大和古老三两兄弟则由沈云作陪,先在市集里游玩。

    路过李家卤肉店时,古老三使劲的嗅了嗅,两条腿迈不动了:“真香!”

    沈云笑道:“这家的卤猪头肉在镇子里是出了名的好吃。不过,现在还未出锅,要到中午的时候才有卖。”

    “那中午我再来买。”古老三遗憾的收回目光。

    “他们家的吃食很好卖,要赶早提前预订,才能买到。两位前辈在这里稍等片刻,我进去预订。”说罢,沈云走进店里,跟店里的伙计订了三斤卤猪头肉和四个卤猪蹄膀。

    出来时,他看到古老二提着袍角急匆匆的从后面追上来了。

    “哎呀,太好了,你们还没走远。”古老二过来对古老大说道,“大哥,我们离开后,客栈里来了一队商客,把房间都订完了。”

    “那去别的客栈订。”古老大应道。

    旁边,古老三不乐意了:“这个破镇子也就那家客栈能落脚……”

    此时,沈云完全看明白了——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三兄弟分明就是来找他的。

    古老大是有缩地成寸术的。他们兄弟三个要想回省城,直接动用秘术即可,何须象旁人一样,用两条腿千里迢迢的走回去?

    再说,古老三虽然也是个好吃的,但是,他们兄弟三个结伴闯荡江湖,四海为家,手头又不缺银子,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至于被一家露天小摊子的一碗热汤馋得走不动路吗?

    你们三个想在我那里住一晚就直说呗。他心里暗自好笑,面上不显,主动邀请道:“三位前辈如若不嫌弃,去我那小院子里将就一晚。”不管三兄弟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自结交以来,三兄弟待他极为友善,未曾有过敌意。所以,他也乐于成全他们。更主要的是,凝结真气以后,他不但成功突破了瓶颈状态,而且武功大进。从而,自信心大增,也不怕他们仨耍名堂。

    “好啊。”果然,古老三抢先欢喜的应下来了。

第一八九章 打探

    “我去店里叫伙计中午的时候,把吃食送到我那里去。”沈云又返回李家卤肉店,多订了一只烧鹅,还有一大坛米酒。

    大热的天,太阳很早就烈得很,白晃晃的,炙烤着大地。古老三逛了一会儿,在瓜摊上买了两个大甜瓜,一手抱一个,对沈云说道:“晒死了,也没什么好玩的。不逛了。”

    “好啊。”沈云便带他们回租住的小院子里。

    看到院子里有一口井,古老三乐得两个嘴角咧到了耳根上:

    “太好了。”他快步走过去,将手里的两个大甜瓜浸在井里,“这天,甜瓜用井水冰过,才叫一个好吃呢。”

    “井水清甜,煮出来的绿豆沙也很好喝。出门前,我煮了一大锅,这会儿应该放凉了。”院里虽然搭有一个小小的凉棚,但是,天实在是太热了,沈云请三兄弟去正屋落座。

    凉凉的绿豆沙端上来后,古老三尝了一口,又赞了赞:“不比金燕楼里的差。”说着,满脸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可怜我在那楼里呆了两个晚上,却总共只吃到一碗绿豆沙,并且还是我打昏了一个伙计才吃到的。”

    “就知道吃。”古老大瞪了他一眼,“你怎么不说,就因为那碗绿豆沙,你差点在五爷面前现了行迹?”

    古老三闻言,抱着碗缩了缩脖子。

    “沈兄弟,那晚,你有没有再回天楼?”古老大看向沈云,“真是对不住,那时候,我急着去给他们俩解困,把你一个人撂在那里。不想,后来金燕楼里生了一场大乱子。为此,老二没少埋怨我,说我至少也要把你带回天楼才是。沈兄弟,那晚,我没误你的事吧?”

    此事牵涉到右使大人,甚至还有圣姑,沈云怎么可能如实以对?他摆手笑道:“没有。我那时也是昏了头,也不看自己有几斤几两,也敢打龙气的主意?看到大厅里的情形,又有那么多的伏兵,我总算清醒过来了。所以,与前辈分开后,我没有再回天楼,很快就离开了金燕楼,没敢再留下。回到住的客栈,没过多久,对面屯兵所突然就起了大火。后来听说是叛军放的火。”

    “你回客栈的时候,对面还没有出事?”古老二问道。

    沈云点头:“没有。要是看到了那边的动静,我哪里还敢回客栈?第二天,听店里的伙计说,叛军都走了,我赶紧的就收拾东西,出了城。”屯兵所那边是什么时候起得火,当时是什么情形,那晚,他跟客栈里的伙计打听得仔仔细细的。所以,他刚才在路上编这些话时,不怕在细节上漏了馅。

    古老大心里很清楚,沈云有所掩瞒。因为他是亲眼看到沈云什么时候离开玄楼的。只是,他那时有任务在身,无暇顾及沈云,是以,沈云离开玄楼之后,又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他一概不知。

    但是,从时间点来看,沈云的这番言辞与事实相符,听不出什么在破绽来。

    再说,那晚的变故,连尊者也始料不及,不敢过多掺和。更何况沈云还一个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

    所以,他现在还能好好的坐在这里,应该是所言非虚,确实是早早的离开了金燕楼。

    古老大飞快的瞥了一眼古老二。后者不露痕迹的略一点头。

    老二也没听出破绽来。

    那么,就这样回禀尊者罢。

    “哎呀,沈兄弟,那晚多亏你早早的离开了。”古老大暗中松了一口气。老实说,他实在想不明白,尊者为什么如此在意沈云那晚的去向。

    “后面出了什么大乱子?”沈云很想知道,他离开金燕楼之后,还发生了什么。第二天早上,他离开石平县时,曾远远的看到金燕楼方向在冒黑烟。只因为当时担心会封城门,急着赶路,所以,没有打探一二。

    古老大叹道:“那晚,金燕楼可热闹了。大乱子是从大老爷的宴席开始的。里头具体是什么情形,我们兄弟三个没能混进去,不得而知。只知道半夜以后,大老爷摆宴的百花厅里突然打了起来。他们肯定打得很厉害。因为据我所知,天楼上的房间都是布了隔音阵的,里头的声音传不到外头来。可是,那天我们兄弟三个在对面的走廊上,听到里头叮叮当当的打得极为激烈。我们一看情形不对,赶紧的往楼下逃。也幸亏我们逃得快,我们到黄楼的时候,看到整个仙楼的皮甲武士都呼啦啦的上天楼去了。我们费了很大的气力,好不容易才离开金燕楼,就听到身后‘砰’的一声巨响。回头一看,我的老天爷,金燕楼的大圆顶被掀掉了,天楼被炸掉一大边,浓烟滚滚。也不知道里头发生什么。”

    他没有完全说实话。那晚,金燕楼确实是生了大乱子。且大乱子也确实是从百花厅开始的。最后,金燕楼也是真的发生了大爆炸,百花厅所在的天楼这一边被炸塌了。但是,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大爆炸是怎么回事。因为百花厅里的霹雳符是他事先布好的。

    百花厅里的阵法着实厉害。尊者用不了千里速行符,只能按备用计划,走他们兄弟事先布设好的退路,取道玄楼的酒窖——这也是古老二和古老三寸步不离的守在那里,而他脱困之后,急急忙忙折回去,引开五爷和皮甲武士们的原由所在。

    不想,尊者刚到酒窖,便从外头冲进来两个拿刀的黑衣人。他们二话不说,上前攻击尊者。

    两个黑衣人是修士,他们兄弟仨根本就帮不上手。尊者腿上有伤,又是以一敌二,一时走不脱身,只能与那两人缠斗起来。

    两个黑衣人着实厉害,尊者渐渐的落了下风。

    同时,酒窖这边的动静惊动了玄楼的守卫。他们象潮水一样的涌了进来。

    危急之下,古老二按事先的计划引爆了百花厅里的霹雳符。

    如此一来,整个仙楼的守护阵瞬间被破。

    两个黑衣人也被巨大的爆破声分神。尊者抓住机会捏碎千里速行符,带着他们兄弟三个逃了出去。

    不过,他们并没有走多远,而是在石平县东城门外的那个小山头上,察看屯兵所那边的动静。

    事后,尊者分析,那两个黑衣人不象是金燕楼供养的修士,很有可能是叛军:“他们应该是早就盯上你们兄弟了。担心我会插手屯兵所那边的事,所以,特意安排了那两人埋伏在那里。目的就是缠住我,不让我离开。”

    想到这里,古老大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莫非尊者命我们兄弟打探沈云那晚的去向,是担心沈云与叛军有往来?

    毕竟他的师父林焱生前曾是叛军。

    而尊者要他们寻找其他四脉的传人,为的也是推翻仙庭不假,但却从未想过要与叛军合伙。

第一九零章 友尽

    吃午饭的时候,四人边吃边聊。沈云从古氏三兄弟嘴里探得了不少石平县的现状:

    如这边的传言一样,两天前,数百仙符兵赶到石平县,封锁了四门,许进不许出。

    在此之前,石平县仙府方面一直没有动静。而这些仙符兵一封城门,衙差们,还有县城里驻扎的那些仙符兵,一个个的都从窝里出来了。他们打着捉拿叛军为名,在城里肆意抄家,搜刮民财。一时之间,石平县里怨气冲天。

    “这些牲畜!”沈云气愤的捶桌子,“怪不得那天有那么多的人拖家带口的逃出石平县。原来,他们深知这些畜牲的本性。”又问道,“他们捉到叛军没有?”

    古老三轻蔑的笑道:“就算知道叛军藏在哪里,他们敢去捉吗?”

    “我听说,叛军动手之后,没有在县里久留,连夜就走了。”古老二看着沈云说道,“我觉得传言是真的。这很符合圣姑一向的做派。”

    沈云忍不住也八卦一回:“他们真是冲着屯兵所的钱财去的?”

    “应该是吧。”古老二收回目光,夹了一块猪蹄啃了起来。

    当晚,古氏三兄弟睡在了小院子的东厢房里。

    安顿好他们后,沈云回到自己的卧房里,拿起枕头旁边的书,靠着床头继续看了起来。

    东厢房里,古老大一直用法宝监视着他。

    过了个把时辰,沈云仍然在挑灯夜读。古老大无聊的打了个呵欠:“他这是看什么书哪?这么入神,连觉也不要睡了?”

    古老二盘腿坐在床上练功,闻言,睁开眼睛,答道:“一本手写的游记。”

    中午的时候,沈云去厨房做饭,他们三个也跟着去了,一个帮忙烧火,一个打下手。而他则以打水为名,偷偷的溜进沈云的卧房里安放子符(古老大用来监视沈云的是一件子母型的法宝。只有先安放子符,才能用法宝察看到子符周围十尺以内的情形)。看到枕头上倒扣着一本书,他一时好奇,走过去瞒了一眼。

    “半大小子,精力真好。”古老大又打了一个呵欠,“大晚上的不睡觉,看什么闲书!”

    他的旁边,古老三打着鼾儿,睡得喷香。

    “我看沈云不象是与叛军有干系的样子。”古老二叹了一口气,“罢了,你先睡,我来盯着。有什么动静,我再喊你。”

    古老大点点头,将法宝放到他面前,躺下睡了。

    第二天清晨,古老大醒来,头一句话就是问古老二:“昨晚情况如何?”

    古老二将法宝还给他:“看了半夜的书,过了子时才睡。一个时辰之前起来了,在院里打拳。刚刚在井边冲了个凉,进屋换衣服去了。”

    古老大啧啧的摇了摇头:“又不是武功秘籍,至于看到半夜三更么?”

    如古老三所愿,他们兄弟三个叫上沈云,去市集里吃了一碗馄饨,然后与沈云作别,离开了玉溪镇。

    送走他们后,沈云回到卧室里,装着扫地,偷偷的瞄了一眼昨天发现子符的角落里。

    那枚小小的黄符不见了。角落里有一点点灰烬。不用说,那是黄符的符力耗尽,**之后留下的。

    他将整间卧室都仔细的扫了一遍。

    再也没有看到类似的黄符。

    他坐窗下,看着东厢房方向,吐出一口浊气,嘴角现出一丝苦笑。

    一直对符法感兴趣,所以,前些天,看到百宝囊里的书架上有不少关于符法的书,便挑了几本封面上标有“入门”二字的出来看——书架上的书不但是分门别类摆放,而且在书皮上还标有“入门”、“基础”等两种字样。字迹苍劲古朴,自成一家。既不是太师祖在手札里的字迹,也不象是师父的。沈云猜测,极有可能是祖师亲笔所写。

    看了这几本书后,沈云对符法有了初步的认识。

    正因为如此,当他发觉床角暗处的这枚子符时,立马认了出来。于是,当晚,他没有和往常一样在卧房里学着画符,而是看书至半夜。

    不过,他看的并不是先前摆在枕头上的那本游记,而是一本符法书——据书上说,子符其实相当于布符者安装的一只眼睛。和人眼一样,只要有东西遮在它前面,它也是什么也看不到。沈云原本可以随手用被子遮住子符。但是考虑到布符者只能是古氏三兄弟。而他们特意找上门来套话,并且监视他,如果他不大大方方的让他们监视一晚,不知道他们之后还会兴什么名堂。故而,只是装着靠近灯光,用背对着子符。

    百宝囊一直被他贴身收在怀里。有自己的后背挡着,他可以随意的换书。

    发现子符,对沈云来说,意味着,他与古氏三兄弟的交情到了头。从此以后,他不会和以前一样信任古氏三兄弟。

    师父说的对,这就是江湖。

    沈云抹了一把脸,起身去东厢房里。

    翻遍房间,没有找到子符之类的存在。沈云将古氏三兄弟昨晚用过的被褥、枕头等物,全抱进厨房里,塞进灶膛里,烧得连渣都不剩。

    此举不是因为生气,而是他所知甚少,古氏三兄弟却是老江湖,天知道他们有没有在这些东西上动什么手脚?

    为安全起见,他们用过的东西,他还是一把火烧了的省事。

    至于古氏三兄弟为什么要特意找来套问那晚他的去向,并且还布下子符监视他,沈云昨晚想了许多,也未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罢了,想不清,就不要想。反正以后与他们兄弟三个相处,多长点心眼就是。

    师父说过,日久见人心。如果以后再与古氏三兄弟交往,就不信他们不会露出行迹来。

    归根到底还是自己太弱,奈何不得他们三个,不然的话,只管拿着子符,直接去问他们就是。何至于如此憋屈?

    沈云握了握拳,回到卧房,从一角的柜子里取出沙盘,坐在桌子边,以手指代笔,开始默画昨晚新学的新符文。

    按照书上所说,符法是有符文的。画符之前,当先练画符文。最好是从一开始就在专门的黄符纸上练习。然而,这些天,沈云找遍玉溪镇,也没有找到书上所描述的“专门的黄符纸”。这里的香烛铺子里卖的黄符纸都完全不符合要求。既然如此,他索性就和最初学写字一样,自制了一个沙盘,练习符文。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588点),坏了牙的平安符,多谢书友絜妤姐妹、闷骚大男孩的月/票,谢谢!

第一九一章 一刀符纸

    古氏三兄弟离开玉溪镇后,没走多远,见四下里无人,钻进官道边的密林深处。他们用缩地成寸术,十几息之后,出现在两百多里外的一座荒废多年的城隍庙前。

    蓝袍道士背负着双手,缓缓的从倒塌的山墙后面走了出来:“你们回来了。”

    兄弟三个齐齐抱拳行礼:“弟子等见过观主大人。”

    “见过他了?”蓝袍道士问道。

    古老大上前一小步,应道:“是的,他在玉溪镇。”

    “他到那里去做什么?”蓝袍道士眉尖轻蹙,“那边有叛军的据点?”

    “据弟子们所查,叛军不曾在玉溪镇出现过。沈云在镇子的闹市附近居了一个小院子,独自居住。听他的意思是,想在那里客居一段时间。弟子等以为,他千里寻凶,如今大仇得报,整个人骤然放松下来,感觉乏了,想要休整一些时日。”古老大垂眸答道。

    蓝袍道士笑了笑,又问道:“问清楚那晚他与你分开后,去了哪里吗?”

    古老大答道:“问清楚了。他怕得很,离开金燕楼,回了客栈。不想,没过多久,屯兵所那边就出了事。他一直躲在客栈里。直到第二天清晨,客栈里的伙计来拍门,说叛军已经走了,他才收拾行李,匆忙离开石平县。当天下午,他到了玉溪镇。在客栈里住了一晚后,决定留在那里,于是,当天就租下了那个小院子。签的租约是半年。”

    蓝袍道士“哦”了一声,话锋一转,问道:“找到石平县大老爷的画像没有?”

    “找到了两幅。一幅是他的自画像,另一幅是他请名家绘制的官员坐像。”古老三上前一步,双手呈上两轴画卷。

    “都打开。”蓝袍道士没有接,直接吩咐道。

    “是。”三兄弟合作,在他面前打开那两轴画卷。

    蓝袍道士看了两眼,心道:莫非是我想多了。想那沈云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小子,又无人襄助,怎么可能假冒一县之大老爷?不说别的,要想蒙过我的眼睛,非用中品易容丹不可。中品的丹药,换作寻常的散修,也不是随随便便能淘换得到的。更何况是一个无家无业的孤儿。

    “收了罢。”他轻轻挥手,“沈云之事,从长计议。你们先回省城,多留意一些平南侯府。如有异动,速速报与我知。”

    古氏三兄弟齐声称是。

    蓝袍道士捏碎一张千里速行符,转眼,不见了。

    古老大无端的松了一口气。

    “二哥,尊者要我们盯着平南侯府做甚?”古老三一头雾水。平南侯府就是先前的贝大帅府。自从他被仙帝钦封为平南侯后,大帅府便换了门匾,改为平南侯府。

    古老二轻轻摇头:“不知道。尊者行事,哪是我等凡夫俗子能看得懂的?”他们虽说是三春观的外事弟子,在尊者面前也能自称“弟子”,其实也就是好听罢了。说白了,他们实际上就是尊者放在外边的眼线而已。

    古老三吐了吐舌头。

    玉溪镇。

    转眼,夏去秋来到。沈云在镇上住了将近两个月。他与街坊们都混得熟了。这天,前街香烛店老板家的小儿子将他家的院门捶得山响:“沈哥哥,沈哥哥!”

    沈云快步从屋里出来,打开院门,问道:“阿义,什么事?”

    “我爹回来了,带回来了一刀新符纸,让我来请你去我家看看,合不合用。”别看阿义年纪小,今年才刚满五岁,却口齿伶俐,做事也很灵泛。他们家但凡有跑腿报信的差事,都是交与他。

    沈云大喜,从袖袋里抓出一把大钱塞给他:“阿义拿去买糖吃。”

    “谢谢沈哥哥。”阿义双手捧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儿。新搬来的沈哥哥不但人长得好看,说话和气,而且大方得很。附近的孩子们都爱给沈哥哥帮忙。

    沈云跟着阿义,很快来到了香烛店里。

    老板在店里等着他。见他进来,连忙从柜台里拿出一个一尺来长的纸盒子:“沈小哥,你来看看,这刀符纸合用不合用?”说着,打开来,现出里面的符纸,“这是我在县城里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搞到的新货。上上好的货!卖了这么多年的符纸,我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好货色。”

    沈云见色泽与书上所描述的符纸极为相似,便从中取出一张,先是拿在手里掂了掂。

    符纸薄如蝉翼,但是拿在手里却比寻常的符纸要重得多。至于是不是十倍重,他掂不了来,必须回家称过才知道。

    接着,他试着用力绷了绷符纸。

    非常结实!从力度上来说,也符合书上的描述。

    极有可能是书上所说的符纸!按住心中的喜悦,面上不显,他点头说道:“嗯,很结实。是我想要的那种符纸。只有这一刀吗?我还想多要一些。”

    不料,老板哈哈大笑:“这么好的货,我也想多进一些呢。奈何人家不给啊。就这一刀还是我使了点心计,才搞到手的。”呵呵,这刀纸其实是他的意外之财。在县城的时候,他挑着担子打一家酒楼下边经过。不想,从楼上的窗户口里突然飞出这只盒子,不倚不偏,恰好落在他的一个箩筐里。当然,他是不会告诉旁人这刀纸是白捡的。

    沈云听出来了:有且仅有这一刀,多的,没了。

    他从袖袋里拿出两锭十两的银元宝,递到老板手里:“我都要了,这些够不够?”俗说话,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想跟老板打探一下卖这种符纸的店家,故而出了个大价钱。

    “够的够的。”老板欢喜的收下。

    看在沉甸甸的银子的份上,他决定卖一个消息给沈云:“那家是大店子,做惯了大买卖,不屑跟我这新客做一刀两刀的买卖。不过,我有打探到,能从哪里买得到这种散货。”

    “哦?是哪里?”沈云追问道。

    “县城东郊十里的大河湾里,有一座双孔的石桥。在那一带的河边,双月的十四日,会有一个临时的小集市。听说那里专门卖一些好东西。就是价钱贵了些。沈小哥不妨去那里碰碰运气。”

    有没有这种符纸?店老板表示不知道。因为这是他上一次进货时,从掌柜的嘴里偶然听到的一句闲言。香烛店里的掌柜嘴里的“好东西”,除了香烛纸钱,还能有什么?

    至于是真是假,他又没去过,怎么知道?

第一九二章 你是骗子!

    店老板嘴里的“县里”,不是石平县,而是玉溪镇的县府所在,叫做新宁县。一座很寻常的县城,名不见经传,离得又比石平县还要远,沈云还未曾去过。

    玉溪镇这边的生意人要进货,以前也很少去新宁县,而是就近去石平县。近段时间,因为石平县被封了,他们不得已才去新宁县找新货源。店老板也是如此。

    所以,沈云听信了他很难再进到手头这种货的借口。

    再者,真正画符的话,除了要符纸,还要两样东西:一是,雄鸡血泡过的朱砂,另外就是一支“专门的符笔”。

    雄鸡血泡过的朱砂,书上有详细的制作法门,沈云随时都能配制出来,不难得。

    为难的是,一支“专门的符笔”。这也是在玉溪镇找不到的货色。

    罢了。下个月就是双月,沈云决定到时走一趟新宁县,去那双孔石桥边碰碰运气。

    回到家后,他将新得的这发符纸收进了百宝囊里。他觉得,这样好的符纸,又如此之难得,用来练习符文,简直是暴殄天物。还是等他练好符文,真正学会了画符,再拿出来用吧。

    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十二日这天,他早早的出了门,前往新宁县。

    当晚,在路上露宿。第二天,快到中午时分,沈云到了新宁县。他先是在东城门附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略作收拾,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去逛了一圈。

    奇怪得很,这里的人们居然无人知道东郊十里外的大河湾有一座双拱的石桥!

    莫非是店老板的消息有误?

    见天色还早,沈云决定先去东郊实地寻访一番。

    于是,他出了东城门。

    城外有一条小河。他沿着河道走。

    此时正是秋高气爽,山花烂漫之季。河边时常能看到游玩的人们。沈云独自走在河道边,倒也不显眼。

    以他的脚程,十来里的路,用不了半个时辰。

    然而,半个时辰之后,沈云在一个呈弯月形的河湾里走了两个来回,不要说“双拱的石桥”,就连寻常的简易木桥也没看到。

    并且整个河湾这一带林深草密,人迹罕至,甚是幽静。也不象是集市的地儿。

    看来真是店老板听错了。沈云好不沮丧,随意的靠着旁边的一棵大榕树歇歇脚。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背后远远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有人来了!

    听着声音不止一骑!

    这里离官道有好几里远,又不是适合骑马游玩的好地头……沈云心中一动,从粗大的树干后探身往后看。

    离他二十多丈远的地方,有三人策马急驰而来。两男一女,个个衣着光鲜。看他们的身姿,应该个个都是练家子。不过,其中一名年轻男子的骑术显然要差一些,被两名同伴落下了十来丈远。

    很快,最前面的那名白袍年轻男子在离沈云还有七八丈远的地方,翻身下马:“我们到了。”

    三人之中唯一的女子看着有二十出头,梳着妇人头。她跳下马,四下里看了看,轻“咦”一声:“哪有什么坊市?明明什么也看不到嘛。”

    白袍男子笑道:“能用肉眼凡胎看到的,那能叫仙人坊市吗?”说着,指着右前方,“莫娘子,你请过来看。”

    仙人坊市?莫非是店老板说的临时市集?沈云不由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里,除了一蓬一人多高的茅草,什么也没有。

    他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象这样的茅草,这里遍地都是,有什么好看的?

    莫娘子松开马绳,走到白袍男子身侧,望着那蓬茅草,也是一头雾水:“黄大哥,那蓬草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哪有什么草?你再仔细看看。”‘黄大哥’让到一边。

    沈云狐疑的再看过去。可他还是只看到一蓬高高的茅草。

    就在这时,莫娘子“啊”的尖叫了一声。

    沈云连忙看回来。

    啊呀!

    莫娘子双手按住胸口。殷红的血水正汩汩的从她的手指缝里涌出来。

    ‘黄大哥’手执一把短剑,站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冷眼瞅着她。

    “你,你……为什么!”莫娘子的脸上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不为什么。”‘黄大哥’象是换了一个人,冷声说道,“我只有两枚进仙人坊市的通行符。而我们有三个人。”

    “相公!”莫娘子如遭雷击,踉踉跄跄的转过身去。

    与他们一道同来的另一名年轻男子终于牵着马从芦苇深处走了出来。

    “黄大哥说了,修仙要很多钱财。而我们的家财只能足够一个人修行。”他深情款款的看着莫娘子,说道,“娘子,你不是说过,能为我去死吗?放心,等我在坊市里寻得仙缘,将来修成了神仙,我一定会去阴曹地府找你,也度你成仙。”

    沈云躲在背后,听得全身寒毛暴立,心道:天哪,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莫娘子悲愤的用被鲜血染红的手指着她的相公,浑身上下直打颤,咬牙连声说“好”,用尽全力怒斥道:“姓丁的,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你不过是我莫家的赘婿。我死了,膝下又无一儿半女,你以为你还能得我莫家的万贯家财?真当我莫家无人了吗?”

    “这个不劳娘子费心。”丁姓男子扯起嘴角笑了,“等我寻得仙缘,成为了仙官大人,你们莫氏族人哪一个还敢说一个‘不’字?”

    “哈哈哈……”莫娘子仰头大笑,“姓丁的,你真当这世上没有天理了吗?我会在地下看着你的,看你怎么当上仙官大人,怎么夺我莫家的万贯家财!”

    丁姓男子闻言,恼羞成怒,呼的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冲到他的娘子面前,一把揪住她的头发,照脸上捅过去:“贱人,竟然诅咒我!我现在就挖出你的眼睛!”

    沈云大怒,从针囊里取出一把银针,欲将那厮打成筛子。就在这时,一直拿着短剑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的‘黄大哥’又动了。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提剑从背后刺向王姓男子。

    “扑哧——”短剑入肉。剑尖破膛而出。刺了个对穿。

    ‘黄大哥’手里一旋,短剑在丁姓男子的背上剜了一个大窟窿。

    “王兄,你与莫娘子夫妻情深,何苦分离呢?不如一起去地下做一对鬼夫妻。莫家的万贯家财还是交给我吧。”他狞笑着抽出短剑。

    一道血线冲起,喷了他一脸。

    丁姓男子双目圆瞪,软软的瘫倒在地。

    沈云终于看明白了:什么三个人只有两枚通行符,都是狗屁。这位‘黄大哥’分明就是设计图谋莫氏夫妻的万贯家财!王姓男子这是想当神仙想疯了啊。如此简单的骗局竟也没能看穿!

    “原来,你是骗子!”莫娘子喷出一口血水,一头栽倒在地。

    ‘黄大哥’弯下腰来,伸手在她的颈部探了一下脉,确定她已死之后,一把扯下了她挂在腰间的那块上好的羊脂玉玉佩。嘴里还说道:“傻女人,下辈子选夫婿时,记得要把眼睛瞪大些。我真的只是求财。是你的好夫婿非得要你死不可。他这么狠,我哪里还敢留他一命?”

    将玉佩收进怀里,他转过身来,对着沈云所在的方向,大声说道:“我说,树后的那位朋友,你从头看到尾,现在是不是也应该出来露个脸?”

第一九三章 稍逊一筹

    糟糕!被发现了。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刚才,这位‘黄大哥’偷袭莫氏夫妇时,动作无声无息,下手是准、快、狠。他看得出来,这厮的身手不弱。更何况,他明明一直尽量控制了气息。可是,隔着好几丈远,这厮还能听到。这就是说明了,这厮也是有真气护身的。

    记得师父生前曾反复告诫过他:如果没有一只手按住对方的实力,便不要尝试去扇人家的耳光。

    再加之,又是头次听壁角,被人捉了个现形。沈云不免头皮有点儿发麻。

    要不要就此现身出去呢?他颇为犹豫。

    “喂,听到没有!我看到你了!出来吧!”‘黄大哥’又叫了一声,“难不成还要我用八抬大轿来请不成?”

    他不嚷嚷还好,这么一嚷嚷,沈云禁不住心里起疑:这厮莫非是在诈我?

    如此一想,他左手也抓了一把银针扣在掌心里,准备看看再说。

    貌似他的猜疑是对的。‘黄大哥’只是朝这边又叫了几句,并没有走过来一探究竟。他先是将莫氏夫妇的尸体堆在一起,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只拳头大的黑色小瓶子,一只手捂住口鼻,另一只手将瓶里的药水尽数浇在两具尸体上。最后,连瓶子也扔在了尸体上面。

    旋即,尸体开始猛烈的冒白烟,恶臭迅速向四周散开。

    自从体内凝结出真气之后,沈云的五感比先前更加敏锐。是以,白烟刚起,他就闻出来了,这股烟里头含有大量能使人晕厥的迷药。

    怪不得这厮不再叫唤。原来,还有这一手。

    他连忙屏住呼吸,同时,施展“穿云步”,飞身跃上树冠高处的一枝大杈,借用大榕树浓密的枝叶,遮住身形。同时,也避开了迅速弥漫开来的这股白烟。

    几息之后,两具尸体化成了白烟。地上,莫氏夫妇身上穿的衣服鞋子,还有戴着的首饰等随身之物,都象是刚从腌脏的地沟里捞了来的一样,黑不拉叽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不过,它们摊在地上,依旧还保持着人形。

    好狠毒的化尸水!沈云看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黄大哥’用短剑将衣服等物戳了个稀烂。又转过头来,对着沈云这边扬声说道:“这位朋友,看来你是打定主意不肯出来了,非要我来请不可了。那么,我就如你所愿。”

    沈云双手各扣了一把银针,蹲在大树杈上,冷笑连连:废话这么多,分明是虚张声势!有胆,你且过来试一试呀。

    呃好象是听见了他的心语,‘黄大哥’望了望这边,数息之后,真的提着短剑,慢慢的走了过来。

    八丈、七丈、六丈……他渐走渐近。

    沈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心里飞快的盘算着:等只隔了五步远的时候,我一定用银针将他打成筛子。

    谁知,‘黄大哥’走到差不多还有七八步远的地方,竟然打住了。他皱了皱眉头,嘴里嘟囔道:“哪里有人?是我看花了眼。”说着,转身又往回走了。

    他是故意说给我听,好让我失了警觉?沈云蹲在树上,一动也未动。

    ‘黄大哥’走回去,将莫氏夫妇骑来的两匹马牵到一起,用一只手拉着两根马绳,翻身骑上他自己的马,调转马头,用两个腿肚子踢了踢马肚子。

    三匹刀“踢踢踏踏”的往他们先前来时的方向小跑而去。

    真走了?沈云狐疑不已。莫氏夫妇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他知道这人是使惯了骗术的,心性狡诈,是以,决定再等一等。

    果不其然,那厮骑着马路过一蓬高高的茅草时,猛的跳下马。他朝三匹马的屁股后面各拍了一巴掌,让它们继续往前小跑着。而他自己则手执短剑,弓着腰,借着一人多高的草丛的掩护,施展轻功,从另一边飞快的往沈云这边绕了过来。

    如果沈云不是蹲在高高的树杈上,真的会被他糊弄过去。

    看来这厮也是没把握与我正面对上。沈云看在眼里,只觉得心里的底气多了一些,将攻击范围放大到了十步远。

    十几息之后,‘黄大哥’已然离大榕树只有十步远的距离!

    沈云没有犹豫,果断出手。

    嗖嗖嗖……

    他左右开弓,两把银针,近百之数,在阳光下闪着炫目的光芒,象一束闪电一般,打向‘黄大哥’。

    不想,对方手里提着的短剑竟是虚招,只是用来吸引对手注意力的。他真正的杀招在左手之上!

    在沈云打出银针的同时,他护在左腰后侧的左手突然扬起。

    一道火光自他的左手脱手,朝大榕树破空袭来。

    与此同时,沈云闻到了淡淡的火药味儿。

    他的脑海里跳出三个字——霹雳符!

    坏了!他赶紧双足猛的一蹬脚底的大树枝,施展“穿云步”,用最快的速度逃离。

    然而,还是晚了。

    在他的双脚刚离开树枝的那一刹那,霹雳符在大榕树底下炸开了花。

    沈云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两个耳朵里象是炸开了锅,旋即,世界象是清静了,变得鸦雀无声。

    紧接着,一股强大的气浪,裹着浓浓的火药味儿,自树底腾起。

    沈云被打了个正着,来不及哼一声,便这股气浪横着打飞出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云感觉身上冷嗖嗖的,打了一个哆嗦,赶紧睁开眼睛。

    唔,眼前一片亮闪闪的,真好看!

    是什么?

    他眯缝起眼睛,定睛细看。

    竟是满天的星斗!

    啊,已经是晚上了!

    ‘黄大哥’往大榕树底下掷霹雳符的情景象潮水一样涌上心头。哎呀!沈云一骨碌从地上翻身爬起来。

    这时,他才看清,自己是躺在一蓬茅草丛里。周边散落有不少的榕树枝叶,提醒着他,这不是在梦里。

    那厮呢?沈云顾不得检查身上是否有受伤,连忙往‘黄大哥’掷霹雳符的方位看过去。

    他竟然被霹雳符爆炸后掀起的气浪轰出了十几二十丈。

    大榕树不见了。那里只剩下一个大大的黑洞。方圆几十丈之内,到处都是它的断枝残叶。

    沈云飞快的跑过去。地洞边上的松土层里露出一角白色锦缎。看料子,是‘黄大哥’身上穿的白袍一角。

    他立马将上面的松土扒开。

    很快,‘黄大哥’的脸露了出来。

    不过,他仍然保持着掷霹雳符时的狠戾神色,但是,脸色灰白,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沈云继续扒拉松土。不一会儿,‘黄大哥’的上半身也露了出来。

    呃,尸体的胸脯子血肉模糊,不着一丝,露出了白森森的肋骨。

    显然,这厮与他一样,也是设十步远为攻击范围。只是,这厮的功力稍逊一筹,在掷出霹雳符的那一刹那,正好被他的两把银针打了个正着。

    真是万幸!

    沈云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张着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第一九四章 双孔石桥

    沈云缓过劲来,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心道:怪不得师父生前常说,江湖之争,就是性命相博,来不得半点犹豫。

    那时候,他若是下手稍微犹豫那么一丝丝儿,只怕现在就跟大榕树一样,被炸成了一地渣。

    定了定神,沈云起身去搜‘黄大哥’的尸体。莫娘子的羊脂玉玉佩应该是信物之类的东西,可惜被银针打碎了,只剩下一块指甲盖大的残片粘在血肉模糊的胸脯上。

    挂在腰间那只小小的牛皮荷包倒是完好的,牢牢的挂在腰带上。沈云从裤袋里掏出如意刀,先是用刀尖将其割落,然后用刀尖挑到旁边的松土上,小心翼翼的划开来。

    里头只有一枚被折成六边形的纸符。

    如今,沈云已经学了三个多月的符文,百宝囊里标有“入门”二字的符书,都看完了,是以,一眼就认了出来,纸符的正中间的那串红色符文是“通行”二字。

    原来真的有去仙人坊市的通行符!沈云按捺住心中的喜悦,确定符上没有沾乱七八糟的东西后,拾起纸符,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细细察看。

    错不了,是一枚还没有启用的通行符!

    太好了!沈云大喜,将之收入怀里。

    看在这枚通行符的份上,他给‘黄大哥’收了尸——将其尸体拖到旁边的在地洞里,推了一些松土下去,草草掩埋了事。

    忙完这些,沈云才顾得上给自己检查伤势。其实,他自苏醒之后,一直动个没停,也没感觉得有什么不适之处,已表明没受什么伤。

    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只是左手掌有块轻微的擦伤。分析原因,主要是当时他全身戒备,运转真气护体之缘故。当然,垫在他身下的那蓬厚实的茅草堆也是功不可没。

    稳妥起见,他还是走进芦苇丛深处,寻了一个避风的干净所在,练了一遍心法,仔细内查,看自己有没有受暗伤。

    很快,检查完毕,他睁开眼睛,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没有暗伤。

    此时,夜色越发的深沉了。

    沈云看了看天色,估计已是半夜时分。时值仲秋的深夜,又是在湿气重的河边,夜风裹着寒气,吹得树木沙沙作响。

    好冷!他只穿了一件单衣。先前全身紧绷,尤不觉得,如今危险解除,心弦放松,一阵冷风吹过来,不由打了一个寒战。

    沈云夹紧衣服,四下里张望,心里寻思着:去哪里过一夜呢?

    这一带地势平坦,方圆数里之内,皆不见人烟。想到‘黄大哥’之前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这里杀人谋财、毁尸灭迹,他越发得觉得这里是个凶险之地,当即决定还是回城门口将就一晚得了。

    正准备起身之时,突然,他又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往右前侧的大榕树方面飞奔而去。

    有人来了!

    莫非是‘黄大哥’的同伙?

    顿时,心中警铃大作。沈云屏住呼吸,轻轻的扒开草丛往那边望去。

    他本身目力极佳,再加之,今夜的星光灿烂,是以,数百步之外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是两个中年男子。他们的身法极快。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两人已经站在地洞边上。

    “霹雳符爆破所致。”其中一人身着褐色短打,尺余长的浓黑大胡子,被夜风吹得飘了起来。他捋着长须,很肯定的说道。

    另一人身着长袍,白面红唇,留着两撇短须,容颜甚是俊雅。闻言,指着洞底:“去看看,底下隆起的那坨是什么。”

    大胡子应了一声“是”,纵身跃下地洞。

    不一会儿,他又跳了上来,禀报道:“是一个年轻男子,练家子,二十几岁,身上的锦袍是紫衣阁所出的平常货色,不好查。除此之外,身上也找不到其他表明身份的物件。尸体的前胸被打得稀烂,看样子象是用狼牙棒之类的武器正面重击所致。”

    短须男轻哼:“不用说,又是为了抢夺通行符。”说着,举目四望,“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大胆,竟敢在坊市入口公然行凶。”

    沈云闻言,赶紧缩起脖子,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生怕漏出去一丝气息。

    短须男看了一圈,收回目光,叹道:“罢了。出来时,小心提防些。”

    “是。”大胡子应道。

    “走,我们进去。”短须男从袖袋里拿出了一枚六边形的黄符。

    是通行符!沈云不由瞪大了双眼,生怕看漏一点点。

    只见短须男直接将通行符打在地上。

    “啵”的一声轻响,通行符化成了一个五色的光圈。不大,仅能容一个成年男子通过。

    短须男抬腿走了进去。

    光圈一晃,瞬间消失了。

    原地只剩下了大胡子一个。哪里还有短须男的身影!

    紧接着,大胡子转身,和短须男一样,面向正南方而立,拿出一枚通行符掷在地上。同样,五色光圈乍现。他的身量光圈略微高一些,是以,钻入光圈时,弯了弯腰。

    一闪,光圈也消失了。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通行符是这么用的。

    他又等了一会儿,见四周无人,飞也似的跑到短须男和大胡子先前消失的地方,也照葫芦画瓢,将通行符掷到地上。

    “啵!”

    在他的面前,不到一尺远,真的出现了一道与他身高相仿的五色光圈。

    啊哈,管用!

    沈云连忙探身钻进光圈里。

    呼——,耳畔风声起。

    五色亮光一闪而过。

    沈云本能的眨了眨眼。

    好在脚下踩的是实地,泥质的,与先前并无两样。

    待他定睛细看,惊奇的发现一道双拱的石桥!

    真的有这样一座石桥?沈云难以置身的揉了揉眼睛。

    波光粼粼的河面上,确实立着一道双拱石桥!桥的一头,就在离他十来步远的地方。

    而桥的那一头,灯光点点,人影绰绰。

    莫非那边就是他们嘴里说的“坊市”?而店老板所说的临时集市其实是个仙人坊市?

    沈云目瞪口呆——啊,我竟然找到了仙人们开的坊市?

    就在这时,身边又接连闪过数道五色亮光。香影飘飘,几名年轻女子凭空现身。她们瞥了沈云一眼,结伴上了石桥。

    “这人怎么杵在入口处,跟个木桩子似的,也不怕被人撞着?”有个年轻女子的低语从桥上传了过来。

    “头次来坊市的菜鸟,看傻了呗。”另一个女子不屑的哼哼,“什么人都放进来,这个坊市越来越不堪。以后不来了。”

    “你不来,不怕你的玉郎伤心难过?”

    “再胡说,小心撕烂你们的嘴……”

    女子们吃吃的笑声象河面上的波光一样荡漾开来。

    是真的,不是做梦!沈云回神。

第一九五章 石桥坊市(上)

    沈云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心中的狂喜,抬腿上了石桥。

    脚底硬实得很,这桥与寻常的石孔桥没有什么不同。

    站在桥顶,桥另一端的情形看得更加清楚了。

    河滩上,有不少人在摆摊。和外面市集里的地摊并无太大的区别:这些人盘腿席地而坐。面前摊开一片苇席。席子上摆着一些货物。唯一不同的是,因为是夜里,所以,苇席的一角搁了一个灯笼。

    这些灯笼的大小、样式都是一样的,淡黄色,圆鼓形。远远望去,一片灯光闪烁,象极了头顶的星空。

    好吧,这不是重点。沈云走下石桥,心里好奇极了:仙人坊市里都会卖些什么呢?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想买的符纸和符笔?

    很快,他又发现了这个坊市与外面集市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即,太安静了!

    没有叫卖声。也听不到讨价还价的声音。

    摊位零零散散的,杂乱无章。摊主们安安静静的在苇席后面坐着;

    坊市里的客人们不少,却是一声不吭的,光看不买。

    不过,沈云暗中观察,无论是摊主,还是客人们,与寻常的凡夫俗子看上去没什么两样,跟仙风道骨、仙姿、仙气等词汇完全不沾边。与他想象中“仙人”相差甚远。甚至于,他觉得这里的仙人们无论衣着穿戴,还是举止仪态,皆不如武馆里的玉宁师尊等道长们。

    这是怎么回事呢?就算如那些女子所言,这里的坊市“什么人都放进来”,“越来越不堪”,也指的是客人们吧?摆摊的摊主们不应该都是仙人吗……沈云心里直犯嘀咕:我逛的该不是一个假的仙人坊市吧?

    坊市不大,总共就一百多个摊位。

    逛了十几个摊位后,沈云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好象就没有仙人们不能卖的东西!

    这十几个摊位之中,有卖草药的(沈云估计是仙草。因为他将《青木宝典》倒背如流,记得千多种凡世的药材,然而那两个草药摊上的那堆起来的草药,他却一样也认不得);有卖各种奇形怪状的骨头、木材、铁疙瘩、皮毛、肉料的;也有卖刀啊剑之类的武器的;还有的卖半旧不新的荷包、盒子、瓶瓶罐罐。

    当他看到前面的一个摊位上从小到大,排了一溜的三足铜圆鼎时,险些没惊落下巴——不是说仙人们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吗?怎么这里还卖煮饭的大铜锅?而且,这些铜锅看着都是旧货。有的甚至还不止一处被修补过

    这时,一个青袍年轻男子走过来,在那摊位前蹲了下来。只见他指着最小的那个铜圆鼎,轻声问道:“这只炼丹炉怎么卖?”

    啊,终于看到有人买东西了!

    沈云心喜,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竖起耳朵听年轻男子与摊主对话:

    “十个灵珠。”

    “那这一只呢?”

    “五个灵珠。”

    “送不送下次的通行符?”

    “不送。”

    “这么贵?我再看看吧。”

    “请便。”

    年轻男子真的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

    灵珠?是什么东西?沈云心里暗叫“糟糕”——担心在路上会碰到强者打劫,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把朱漆盒子与百宝囊都埋在了小院子里。这次出来,身上只带了五百两银票和一些散碎银子。

    也不知道灵珠能不能用银票兑换……他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几个摊位,终于看到了一桩成交的买卖。有个中年妇人在一个卖旧荷包的摊位上买了一个巴掌大的七成新的荷包,以及摊主附送下次的通行符一枚,花费了二百个灵珠!

    看她将一把五颜六色的圆珠子交给摊主,沈云这才发现,原来他早就看到过灵珠了:古老大用“缩地成寸术”之前,都会拿出一颗亮晶晶的圆珠子放在法宝的正中心。这颗圆珠子就是一颗灵珠!

    灵珠的颜色有很多种,白的、红的、黄的、绿的……五颜六色。但大小和形状都是一样的。

    沈云不由头痛。他连一颗灵珠也没有,看来今天不能如愿,只能空手而回了。

    转念又一想:有几个人能来仙人坊市一游?就连太师祖的手札里也没有写过类似的经历。所以,就算是光看看,什么也不能买,也是一大幸事啊。

    如此一来,心里好受了许多。

    渐渐的,坊市里的人越来越多。到处都能听到低声轻语。而沈云又亲眼目睹了好几桩买卖成交。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用灵珠交易的。

    正当沈云彻底熄了淘换符纸和符笔的念头之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摊位如鹤立鸡群,格外显眼:

    别的摊主都是摆地摊,唯独只有这一个摊位是摆了一张长案,摊主坐在案头后面的太师椅上。

    也许是他特别一些的缘故,摊子前竟然还排起了长队。沈云逛了近一半的坊市,还没有看到比他生意更红火的。

    到底是卖什么的呢?沈云好奇的走过去看了看。

    摊位旁边立着一块小木块,上面居中写着一行醒目的黑色大字“兑换灵珠”。右边还有两行小字:十两银子兑换一枚灵珠;兑换十枚灵珠以上者,附送下次坊市的通行符一枚。

    刹那间,沈云只觉得花明柳暗,眼前一片光明。

    看着排队的人不下十位,他决定先去寻找有没有卖符纸和符笔的摊位。如果有的话,再回来兑换灵珠也不迟。

    接下来,他又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摊子:卖酒和米。

    可惜的是,酒水是用大大小小的葫芦装着;米则是用磨盘大的白色的布袋装着。

    原来戏文里说仙人们不吃不喝,全是讹传。不然的话,仙人坊市里怎么还有卖酒水和粮米的?并且,买的人还不少。

    沈云兴趣大增,不由放缓脚步,竖起耳朵听他们交易。

    “灵米怎么卖?”

    “一袋一枚灵珠。”

    灵米?沈云好生耳熟——《青木宝典》里有提到过!那是修仙之人食用的粮米。

    原来,坊市里的人并非仙人,而是一群修士。

    也就是说,他现在逛的也并非什么“仙人坊市”,而修士们交易的市集。

    在鸿云武馆学艺三年,沈云自然知道修士是做什么的——修行之士,即为修士。象玉宁道长、永安副教使,他们这些得道高人,就是修士。

    即便如此,沈云心里也还是很高兴的。因为这也是太师祖和师父都不曾有过的经历。

第一九六章 石桥坊市(下)

    幸运得很,没过多久,沈云找到了卖符纸和符笔的摊位。并且,不止一个!总共有三个摊位,分散在百来步的范围里。

    它们的生意都还不错。沈云暗中反复观察与比较,最终决定选择东北角的那个摊位。

    但毕竟自己是凡人之资,心里有点儿发虚。沈云等前面的两位客人交易完成,走开了之后,才鼓足勇气,走过去。

    摊主是位中年大叔。他穿着一身半旧的褐色道袍。看到沈云,竟然主动打招呼:“小道友,你想要淘换些什么呢?”

    声音温润,语气不徐不疾,令沈云的心大安。

    “我想要买点儿符纸。”沈云指着右边的那一排用黑檀盒子装着的符笔,“还要买一支符笔。”

    看了一个多时辰,他亲眼目睹了不下二十起成功的交易,还得出一个结论:在修士们的坊市,有讨价一说,但不存在还价。摊主报出价钱后,客人若觉得不划算,只管走开不买就是。

    是以,他打算先问好价,好回头去兑换灵珠。

    “你有灵珠吗?”中年大叔看了他一眼,问道。

    沈云老实的摇头:“没有。”指着兑换灵珠的摊位补充道,“如果价钱合适,我再去那里兑换。”

    “哦,那是坊主大人开设的兑换摊子。”中年大叔说道,“十两银子兑换一枚灵珠,另外,坊主大人还要收二两银子的兑换税。”

    啊,还有兑换税?沈云大吃一惊:“木牌上没有写兑换税。”

    中年大叔呵呵:“小道友去兑换一次就知道了。”

    沈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飞快的瞥了一眼左右,指着摊位上的符纸和符笔,压低声音问道:“叔,你这里直接买吗?”

    中年大叔又看了他一眼,垂眸去看自己的右手。

    沈云跟着看过去。

    啊哈,大叔的右手在袖口处张开五指,晃了晃!接着,食指和大拇指拧了拧。

    “小道友是初次来我们石桥坊市吧?我给小道友让点价,交个朋友。两刀半符笔和一支中品符笔。”

    沈云是看实了之后,才过来问价的。所以,他知道张开五指的意思:不是五两,也不是五十两,而是五百两。

    而食指和大拇指拧了拧,这是外头的银号伙计们惯用的暗号,意思是通用银票。

    这个报价比他之前看到的那几桩交易要贵一些。应该是加了灵珠兑换税的缘故。

    红漆盒子里有一座山那么高的大宝藏呢。沈云不缺钱,是以,不在乎这十几二十两银子。

    “送下次的通行符吗?”这个是可以问的。很多客人都问了一句。

    “送。”

    沈云学着先前那些客人的样子点头:“成交。”

    中年大叔低头从苇席上挑了一支符笔和两刀半符纸,又从袖底拿出一枚六角形的通行符,一并递到沈云面前。

    在他的目光暗示下,沈云看到在符纸的遮掩之下,他的右手又在做小动作:手掌摊开,五个手指冲他微微的勾了勾。

    沈云心领神会,从怀里摸出卷在一起的那五百两银票,攥在掌心,借着双手去接符纸和符笔的时机,将银票塞到了中年大叔的手里。

    银票一到后者的掌心,转瞬便消失了。

    沈云用过百宝囊和红漆盒子等两样收纳法宝,是以,知道中年大叔也是随身携带有类似的收纳法宝,已将银票收入其中。

    符笔和通行符,被沈云仔细的收进了怀里。而两刀半符纸有七百五十张,挺大的一叠,只能用手抱着。他受中年大叔的启发,心里挺后悔的:应该将百宝囊贴身带起走的。

    而中年大叔也看出他身上没有收纳法宝,好心指点他:“小道友不如去买一个乾坤袋。”

    “乾坤袋?长什么样子?”沈云不懂。

    中年大叔微愣,旋即,解释道:“外形和寻常的荷包一样。坊市里有好几个人在卖。不过,在我们这种散修坊市里淘不到好货色,大多是旧货,有一两石的容量。做不了大用途,装一些随身小东西还是不错的。”

    哦,原来就是那些半旧不新,却贵到离谱的小荷包啊!

    “谢谢叔。”沈云道了谢,抱着符纸离开。

    他没打算去买那捞什子乾坤袋。仅有一两石的容量,跟他的百宝囊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却动辄要数百灵珠。

    更主要的是,他身上只有三四两的散碎银子,就是想买也想不成。

    接下来,沈云抱着一大卷符纸花费将近一个时辰,逛完了整个坊市。

    客人们越来越多,坊市里渐渐的热闹了起来。很多客人逛累了,在开阔的河滩上,三五成群的围在一起,席地而坐。他们或拿出茶具煮茶,或大口的饮酒,也有的比切磋拳脚功夫……沈云留意到人们打旁边经过时,好比瓜田李下,一个个目不斜视。想来是这里的习俗,是以,歇了凑上去结交的心息。

    终于,天蒙蒙亮了。

    沈云抱着一大叠符纸逛了一夜,又累又饿,心生去意。

    他特意留心观察过客人们是怎么离开坊市的。据他暗中观察,发现进入坊市只有一个入口,即在河对面,双拱石桥的另一端。但是,那里却并非出口。

    在坊市正中间的沙地上,有一个鹅卵石子铺成的,方圆五尺左右的大圆形。客人们无论从哪个方位踏进这个大圆形里,身影转眼就消失了。

    沈云猜测,那里就是出口。

    先前,在外面的时候,他听短须男对大胡子说“出来时,小心提防些”,当时猜想是有人会在坊市出口处象‘黄大哥’一样的拦路打劫。是以,走向大圆形的时候,他仅用左手抱住符纸,偷偷的在右手的掌心扣了一把银针。

    在走进大圆形的那一刹那,他看到眼前一花,又是一圈五色光闪过。

    同时,脚下骤然变得软绵绵的,象是踩在了草皮之类的。

    于是,他低头去看。

    鹅卵石子铺成的硬地不见了!脚下确实是换成了草地。

    莫非已经出来了?

    沈云连忙抬头四下里张望。

    可不就是出来了!

    周边飘荡着薄薄的晨雾,空阔得很。没有灯光,也没有摊点,看不到人影。河面上,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双拱石桥的影踪?

第一九七章 朱砂墨

    紧接着,沈云悲哀的看到,大榕树留下的大黑洞竟然在河湾的对面!

    难道不是将我送回原位吗?

    望着河对面,他苦笑连连。

    这时,右侧的密林里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嚓”。象是一根细小的树枝被踩断了。

    有人?异响提醒了沈云。他连忙敛了心神,施展“穿云步”沿着河道往东城门方向狂奔——他不敢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打一把银针出去。想来敢在修士坊市外面打劫的人,即便不是修士,也是自认为能对付两三个修士不在话下的厉害角色。而这样的存在,不是目前的他能反击的。是以,他只求可以带着符纸安然离开,不愿节外生枝。

    “呸!”

    密林里,一个络腮胡子扯下遮面的黑巾,用布满血丝的双眼瞪着他跑远的身影,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低声咒骂道:“小兔崽子,一把符纸也当是万贯家财抱着。真当你龙爷稀罕你的破符纸哈。”

    “切”。旁边,一位也是黑巾遮脸的同位不屑的哼哼:“你再乱动的话,连破符纸也搞不到。”

    “我哪里知道草里头藏着一截小树枝。”络腮胡子不满的拧眉,“小兔崽子的耳朵也太好使了些。”

    “行了,都少说一句。”前面的一个大汉回过头来,一人给了一记眼刀,“离坊市关张还有好几个时辰,后面的点子只会更多。”

    立时,密林里又安静下来。

    沈云一气跑出了河湾地带,远远的看到前面的绿树丛里现出几线茅草屋顶,并且确定身后没有人追上来,这才慢跑几步,最终停下来。

    头一桩事就是伸手去摸怀里的符笔和通行符。确定它们都在,没有被跑丢,他这才全身放松,双手抱着符纸,弓下腰来,大口大口的喘粗气。

    休息过后,他看到不远处的河面上还残留有不少荷叶,便走过去,采摘了一些,包在两刀半符纸的外面。

    忙完之后,他继续沿着河道往上走。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再走里把路,前面的河面上会有一架简易的木桥。打桥上过河之后,再走两三里,就是东城门了。

    走了一里来路,果然看到了那架木桥。上桥过河,继续走。很快,他看到了东城门。

    此时,城门还没有开。不过,城门外的空地上已经等了不少人。

    沈云不声不响的混进人群里,也跟周边的人一样,蹲在地上静等。

    半个多时辰之后,城门开。

    沈云进城之后,先是在离城门最近的那家面馆里叫了一大碗热汤面,喂饱肚子后,再回到客栈,倒头就睡。

    一直睡到晌午时候,他终于补足了觉。这才起床检查了一下带回来的符纸、符笔和通行符。

    没错,符纸与手头的那一刀是一模一样的。不同的是,后者要便宜得多。二十两银子一刀的符纸?石桥坊市里根本就没有这样低的价钱。不知道店老板是从何而得之。再加之,店老板很肯定的说再也无法进到同样的货色,他很是怀疑那刀符纸的来历——莫非是贼赃?

    转念又一想:店老板是个没有功夫伴身的寻常凡人,怎么可能在修士面前得手?十之**是意外所得。并且,店老板并不知道那刀符纸的真正价值。不然,也不会以差不多一半的价钱卖给他。

    至于符笔,符合书上的描述。通行符也不假。

    沈云将它们妥善收好后,下楼去大厅里吃了午饭。身上的银钱不多了,是以,他又住了一晚,第二天清早,退房结账而去。

    也是买了五斤馒头做干粮,在路上走了一天一夜,次日中午的时候,安全回到了玉溪镇。

    石桥坊市是沈云的意外发现。于他来说,完全称得上是机缘。好象是在他的面前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在那里,他不但买到了学习画符所需的符纸和符笔,而且看到了以前无法想象的东西。比如说,灵米酒,灵米,还有各种灵草、法器,以及修行用的功法书。

    眼见着小院子的租约快到期。沈云去牙行又续了半年。因为他还想多去几次石桥坊市,一是长见识,二是淘换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

    符纸算是有了稳定的货源,一百两银子一刀,虽然很贵,但是沈云手握大宝藏,也算不得什么。调整了两天,自觉恢复得差不多了之后,他开始用试着用符笔在笔纸上练习符文。

    练习的第一步是用雄鸡血配制朱砂。

    按照书上所写,沈云提前两天从集市里买来一只健康的成年雄鸡,用事先抓来的蜈蚣和蝎子喂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正午的时候,杀鸡,取其血,放入磨成细粉的朱砂里。

    用来画符的朱砂是不能沾半点杂物的,哪怕是清水也不行。故而,沈云特意专门买了新碗筷,提前用开水煮过,晾干。

    用筷子按同一个方向画圈的方式快速的搅拌,直到碗里的朱砂如浓墨一般粘稠,才叫调配好,可以拿去画符。

    与之相比,制药不知道要复杂多少倍。是以,沈云觉得一点难度也没有,顺顺利利的得到了一海碗的朱砂墨。

    百宝囊的空间虽然不及红漆盒子的一个角落大,但是,它除了更便于随身携带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即,保鲜的时间要长得多。比如说,师父生前食用的鸡、羊、猪等肉,在里头放了好些年了,现如今还跟现杀的一样新鲜。

    书上说,调好的朱砂墨不出半日便会凝固。而一旦凝固,朱砂墨便失了效力,不可再用。

    沈云只舀了一小碗出来现用,余下的,试着收进了百宝囊里。

    接下来,他开始尝试练习符文。

    符笔看上去与寻常的毛笔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于,沈云手头的这只符笔样式简单,其外相远远比不得一些所谓的名笔。

    但是,用符笔写符文的难度比写字不知道要难多少倍。因为它是需要持续以稳定的真气为引。

    说白了,就是一边写符文,一边还要通过掌心往符笔里注入一丝真气。并且,这丝真气要持续不断,平稳且大小适度。

    先前,沈云用沙盘练习符文时,从一开始就是试着用真气为引。所以,他自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然而,一上手之后,才知道在符纸上写符文,竟然比在沙盘里写符文起码要吃力十倍!

    怪哉!明明符纸要光滑得多。

    沈云试着写了几笔,终于发现了感觉吃力的缘由在于朱砂墨。

    怪不得书上说,朱砂墨的好坏,于画符极为重要。

    而朱砂墨的好坏,在于三点:一是雄鸡血,二是朱砂,三是调配手法。

    于是,沈云遇事爱琢磨的性子又犯了。接下来,他一边练习符文,一边反复试验如何才能调配出更好的朱砂墨。

    除了换用更好的朱砂,他尝试着提高雄鸡血的质量。比如说,用年份更久的老雄鸡;买回来之后,用蜈蚣和蝎子多喂养一些时日。

    另外,搅拌时,他尽量做到更快速,力度更平稳。

    如此反复尝试,将近一个月下来,他调配出来的朱砂墨品质明显提升。同时,也积累下来许多调配的小窍门与经验。

    例如,成年雄鸡不在于其年份长短,而在于它是否凶悍好斗。家养的鸡哪里斗得过野鸡?他试着改用从山林里抓回来的雄野鸡。结果显示,用后者的血调配出来的朱砂墨品质更好,书写时要畅快得多。

    而喂养的时日也并非越长越好,以七天为最佳。多过七天,野雄鸡的状态开始下降,反而影响了血质。

    ===分界线===

    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2887点),谢谢!

第一九八章 下品坚甲护身符,成!

    与此同时,沈云写出来的符文更是进步神速。一个月下来,他写完了五大海碗的朱砂墨和两刀符纸。终于能做到笔力不断,一笔写完一个符文。

    按照书上所写,他可以开试尝试画符。

    在一本标有“基础”二字的《符法图解》书里,沈云得知,符是有等级的,即,上、中、下三品。

    其中,符的品质越高,其符文也越复杂,也越是需要浑厚的真气为引。

    以沈云现在的能力,只能一笔写完一个符文,勉强可以试着画下品符。

    书中图解的下品符有十种之多,最简单的莫过于坚甲护身符。

    符如其名。所谓坚甲护身符,就是打在身上,在符效持续的时间里,相当于披了坚甲护身。

    而坚甲护身符也是有品阶的——符法的高低限制了符的品阶上限。象它这样的下品符,最高的品阶也只能达到中品。

    另一方面,品阶越高,不但符效持续的时间越长,而且坚甲的覆盖范围也会越大。

    比如说,下品坚甲护身符,可持续的时间为三十息,形成的坚甲仅能护住一个三尺幼童的前胸与后背。用在成年人的身上,则仅能用来当头盔或者护心镜。

    当然,它是可以叠加使用的。例如,一个成年人同时动用七到十枚的话,在三十息之内,好比是从头到脚的披上了一层坚甲;如果是同时往胸口打上两枚,则是相当于用了两层护心镜。

    下品坚甲护身符与中品坚甲护身符的画法是一样的,区别在于画符者。一是画符的手法;二是真气的多少。

    以沈云现在的能力,能画出下品的坚甲护身符,就叫做成功了。至于中品的……呵呵,以上两样他都不够数。

    沈云先是将十来张符纸都裁成三寸见方的小块。

    然后开始尝试正式画符。

    坚甲护身符的符文是一个“甲”字。符文与平常用的字不是一回事。符文里的“甲”字要简单得多,就是一横一竖相交叉,外面再用一个大“口”框起来。很象是平常用的“田”字。不同的是,这一横一竖都不能与外面的大“口”相连。

    好吧,这也是画此符的难度所在——笔画是间断的,但是,笔力与真气不能断。

    因为先前已经将“甲”字符文练得纯熟,所以,沈云现在写起来是一气呵成。

    而所谓画符,其实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写符文,二是折符。

    写好符文之后,要在字迹未干之前,将符纸按书上的图解样式折叠起来。

    写好的符文一旦离开真气,很快就会干涸。故而折符也是一道考验。

    沈云平常没少捣鼓药材,配药制药,几年下来,一双手早就练得甚是灵活。

    再加之,他早有准备,平时没少用写废的符纸反复练习。

    而坚甲护身符的折叠方法本身就是最简单的——四个角,先左上角,后右上角,两两对折,折成一个三角形即可。

    写好符文后,他立刻搁下符笔,将符纸折成一个三角形。

    很好。现于三角形正中间的“甲”字符文红艳艳的,闪着只有精铁才有的光泽。

    符,成!

    这是一道下品的坚甲护身符。亦是沈云亲手画出来的第一枚符。

    他拿在手里,反复赏玩着,爱不释手。

    有一就有二。成功的开头,令沈云信心大增。他相信假以时日,自己一定能画出更高品阶的符。

    在再次动笔之前,沈云先合上双眼,回顾与小结了本次画符的过程,得了不少经验:首先,准备充分。不但符纸、朱砂墨,都准备得好好的,而且,符文与折叠的手法都是反复练熟了的。这是成功的关键所在;其次,心绪至始至终保持平稳,不急不躁。这一点也极为重要。

    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提高。比如说,先前练习符文时尤不觉得,现而今成了符之后,与书上的图示一比照,他立马就看出来了,符文不够流畅,笔画也细了一些。

    究其原因,除了笔力与真气不足之外,还是不够熟练。

    除此之外,看似简单的折叠,其实也有大讲究。

    在真气不能马上得到实质性的提升的前提下,他唯有多练。

    不过,体内的真气限制了他练习的强度。平常,他最多能一次写下来十个符文。

    画符比练习写符文更耗真气。他试着画到第四枚坚甲护身符,体内的真气有些跟不上来了。一分神,略一停顿,笔端的朱砂墨当即凝成了一个小小的红疙瘩。还差最后一笔的符文立马黯然失色。

    呃,本次画符失败。

    这张符纸画废了。但沈云不舍得丢弃。呵呵,物尽其用,它还可以用来练写符文和折符。

    真气用尽,通常静坐一到两个时辰,它自会慢慢恢复;如果此时练习心法的话,恢复的速度可大大提高。一遍心法练下来,真气能恢复四成。三遍心法,费时才半个多时辰,而体内的真气早就恢复得满满当当。

    更令沈云喜不自禁的是:用这样的法门恢复真气,一次两次的,没有什么感觉。然而,三个多月下来,他能感觉到体内的真气略微增加了一丢丢!

    他自认为找到了增强真气的又一个法门——还有一个法门,也是武者们常用的法门,即,习武。通过长时间、高强度的习武,也能增强真气。

    好吧,细细琢磨之后,沈云觉得两个法门其实叫做殊途同归,其本质都是耗尽真气,以促进真气的恢复。

    而双管齐下,效果翻番!

    呵呵,真气就跟人身上的力气一个样,都是越用越有,越练越强大。

    是以,画符的时候,真气耗费的速度大幅度提升,于沈云来说,反倒是大喜事一桩。因为这也意味着,他可以更多更有效的练习心法。如此一来,也等于在不断的增强真气。

    转眼,又只差两天就是双月的十四日。

    沈云略作收拾,再次清晨出发,前往石桥坊市。

    不过,与上次不同,这一次,他身上带了百宝囊,以及提前兑换了一万两的通用银票——呃,学习符术不下于烧钱。他的符术才提升了一点点,然而,耗费符纸的速度却是翻着筋斗儿提高。以他现在的耗费速度,三刀半符纸只能勉强用十来天。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1624/ 第一时间欣赏乾龙战天最新章节! 作者:文飘过峰所写的《乾龙战天》为转载作品,乾龙战天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乾龙战天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乾龙战天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乾龙战天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乾龙战天介绍:
大屠杀突然降临,漏网之鱼沈秋宝,只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没有灵根的他背负着血海深仇,不得不直面道统飘摇的乱世。
有道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从此,沈秋宝与人斗,与地斗,与天斗,其乐无穷。乾龙战天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乾龙战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乾龙战天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