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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飘过峰     乾龙战天txt下载     乾龙战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六章 夜半惊魂

    大家齐动手,终于在天黑前吃上了晚饭。

    但是事情还没完。

    草草的塞了一碗饭,陈有福带着柱子兄弟一人提了一根大木棒,去周边巡逻——村子里住满了逃难的人。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显然没带够粮食,进了村后,三三两两的结伴,到处翻找寻食吃。就在陈太太她们做饭的时候,先后有好几批人被茅屋里散出的米饭香味吸引过来。看到拴子光着上身,犍子肉鼓鼓的在院子里喂马,他们不敢靠前,远远的驻足张望一番,最终走掉了。陈老爷担心得很,生怕那些人起了贪心,晚上会过来闹事,让精壮男丁去周围多转转,希望能起到威慑作用。

    陈有福他们出去转了一圈,效果很好。茅屋周边清静了许多。

    然而,陈老爷还是不放心,令男人们套车:“今晚,女人和孩子在屋里睡,男人们合衣守在车上。大家早点睡,过了后半夜,我们接着赶路。”

    这样一来,洪金姑她们也没得歇了。放下饭碗,女人们继续在临时搭起来的锅灶前忙碌着:刷锅洗碗,还有准备明天的干粮。

    沈云还小,没人给他派活。他自己给自己找了活,去看守牛车。

    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他半躺在牛车上,一边享受着晚风拂面,一边在心里练拳招。

    过了一会儿,松哥儿噌噌的从倒塌的半间茅屋里跑出来,手里拿着两张烙得两面焦黄的白面油饼:“云哥,吃油饼。刚出炉的,香着哩。”

    沈云睁开眼睛,笑着拍肚子:“你吃吧。我晚饭吃得饱饱的,现在吃不下。”再说了,这是明天在路上吃的干粮。

    松哥儿却将俩油饼往他手里一塞:“这是我特意给你拿的。娘她们做了好多。爷爷说,明晚说不定也找不到客栈,要娘她们烙油饼。油饼不容易坏,放着吃两三天也不会坏。你吃啊,油饼就要温热着吃。放凉了,变得硬硬的,失了味道。我再回灶上去拿。”说着,他又噌噌的跑回去了。

    可是,沈云实在是吃不下了。想着陈老爷先前发了话,大家后半夜要起来,接着赶路,他心中一动,翻身坐起来,在牛车里找了一张晒蔫了的荷叶,把俩油饼包起来。

    突然想起了,那块糖糕,他忘了还给甜甜。

    可这会儿,甜甜在她奶奶跟前。沈云只好将糖糕也和俩油饼一道包起来,往怀里一塞,收起来。

    一通忙碌后,大家终于空闲下来。

    “云哥儿,你也去屋里,好好睡一觉。”柱子过来,递给沈云一个温热的荷叶包,“两个油饼,你放在身边,饿了吃。”

    沈云没有接:“刚刚松哥儿已经给了我两个。”

    “你再拿着呗。亲家老爷说了,晚上要摸黑赶路,叫每人身上都带点干粮,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吃。他们出去运粮时,碰到紧急的情况,都是各自带好干粮。”这时,拴子也走了过来,扬了扬手里的一个荷叶包,“你看,我们都有。”

    柱子将荷叶包放到他身边的米袋上,也道:“娃娃不扛饿,你都拿着。”

    沈云闻言,便将这一包也收进怀里。

    柱子和拴子今晚都被安排守车。他们让沈云去屋里睡。

    屋里睡的都是女人,沈云早就不是牛头坳村那个不懂事的山里娃沈秋宝,哪里肯跟她们挤一起?而牛车又太小,只够让柱子两兄弟挤一挤的。是以,听了陈老爷的决定后,他早早的给自己找好了睡觉的地方——屋后有一块青石板,挺平坦的,刚好可以用来当床。

    当然,他是不会跟大家说,自己要睡在外面的石板上。

    “好。”他磨磨蹭蹭的走进了被当成卧房的那间茅屋里。

    洪金姑她们已经在地上摊好了地铺。松哥儿见他进来,亲热的招手:“云哥,我跟娘说好了,今晚,我们俩睡一个铺。”

    沈云看到他的铺夹在陈太太和洪金姑的中间,不由头皮发麻,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好啊,你先睡。我去撒泡尿。”然后,他借着尿遁,逃了。

    他在倒掉的半间茅屋里搜集到一大把干茅草,铺到屋后的青石板上,合衣躺在上面。

    没过多久,拴子找了过来:“云哥儿,你怎么睡这里?松哥儿到处在找你。”

    沈云嘿嘿:“屋里太闷了。这里凉快。”

    拴子意会过来,没好气的笑道:“屁大的人,真讲究!”不过,他也没有勉强,而是四下里看看,见不是在风口上,便说道,“我去车上给你拿床被子过来。”

    “谢谢拴子哥。”沈云感激极了,“不要告诉松哥儿我在这里。”

    也不知道拴子是怎么跟松哥儿说的。反正,他回来的时候,光抱了一床褥子。松哥儿没有跟过来。

    “安心睡。走的时候,我会过来叫你。”拴子放下被子,回了前面。

    于是,沈云最后的顾虑也没有了。和往常一样,他在心里练了一遍金刚拳,接着又把那十句话默背了五遍,沉沉睡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被一阵嚣闹声惊醒。

    “杀人了!”

    “仙符兵来了!”

    他睁开眼一看,村子里火光跃动,尖叫声,哭闹声直冲云霄。

    茅屋前面更是一片凌乱的脚尖声。

    “快起来!”这是陈有福在大喊。

    松哥儿迷迷糊糊的哭叫:“爹,娘,呜呜……”

    “老爷,外面怎么了?”陈太太在屋里尖叫。

    “云哥儿!”拴子惊恐的跑过来,一把抓起他,“快跑,好多仙符兵!”

    沈云的心猛然提到了嗓子眼里。牛头坳村被火吞没的惨烈情景再次浮现于脑海之中。

    他紧跟着拴子往前面跑去。

    这时,屋子里的女人和孩子都已经被叫了出来。

    陈老爷大喊:“仙符兵进村杀人了。就在前头!”

    远处的火光越来越大,急促的马蹄声似乎从四面八方涌过来。黑暗中,人影乱窜,凄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刺痛了所有人的耳朵。

    “啊,我看到了。他们在那里!”柱子媳妇尖叫,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往哪里逃啊……”陈太太死死牵着小闺女莲儿的手。母女俩吓呆了,一步也不动了。

    “这边也有!”拴子也是浑身直打颤。

    “到处都有。逃不掉!”陈有福一手紧抓洪金姑,另一只手牵着松哥儿,亦是面如土色。

    在仙符兵的铁蹄面前,他们的马车跟纸糊的纸车纸马,没什么两样。

    陈老爷举目四望,大喊:“分开!找地方躲起来!快!”

    “松哥儿,跟我走!”他一把拉过松哥儿,另一只手拖着陈太太,还有小闺女,跑进了东南面的黑暗里。危急时刻,他首先想的是,独子与长孙必须分开逃。

    陈管家赶紧拉着自家婆娘,紧紧的跟在他们后面。

    “对,大家快藏起来!”陈有福回过神来,带着妻女往另一个方面飞跑。

    柱子媳妇瘫在地上,完全动弹不得。柱子只好一把扛起她,招呼拴子和沈云跟上:“跑啊,快跑!”

    沈云只觉得脑袋里闹哄哄的,任拴子牵着自己狂奔。牛头坳村的大火,还有眼前的乱像搅和在一起,他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啊,杀过来了!”

    “娘啊……”

    “快逃!”

    前方惨叫连连。黑暗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影飞奔过来。

    柱子跑在前头,见状,赶紧招呼:“快,那边!”

    拴子拖着沈云,紧紧的跟上去。

    黑暗中,有几条黑影跌跌撞撞的冲过来。等沈云回过神来,骇然发现,自己与拴子被冲散了。

    “云哥儿!”几步远之外,拴子叫得撕心裂肺。

    “我在这里!”沈云想循着声音跑过去,可是,后面的人群蜂拥而上,瞬间将他吞没。

    他个子小,接连被人撞了好几下,完全丧失了方向。

    混乱中,马蹄声越来越近,声声象是踏在他的心尖尖上。

    “杀!一个活口也不能留!”夜枭般的声音象是一桶冰水,将他从头浇到脚。

    他使劲的打了个哆嗦,浑浑噩噩的脑瓜子奇迹般的清醒过来。

    不,我还没报仇!我不能死在这里!

    沈云记得傍晚打水时,在去井台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小洞。周边全是乱石。不仔细看的话,很难看到那个小洞。

    去那里躲起来!

    人小也有人小的好处。他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不一会儿,就跑到了人群的一侧。

    这时,他才看清自己所处的方位——离茅屋不到百来步远。

    而那个小洞就在茅屋右边。恰好就在他现在的方位上!

    跑啊!

    再跑两百多步,就能到小洞了!

    我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脑海里响起一通坚定的声音。沈云只觉得两个脚板心里象是有一股热流腾起,又象是一道闪电划过全身,顿时,全身充满了力量。他撒开脚丫头,飞一般的奔跑起来。

    一个,两个……身边的黑影,不断的被他抛在后头。

    当他赶到那堆乱石前时,猛然发现,身边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

    藏起来!

    没有犹豫,他像狸猫一样跃过乱石堆,直扑小洞。

    洞子的周边长着一大蓬半人高的乱草。

    简直没有比这更隐秘的藏身之所了!

    沈云扒开草丛,钻了进去。

    洞子很小,又矮又窄,以他的个头,仅能在里头蹲着。

    钻进洞里后,他发现里头还有一些空间。他试着往里挪了挪,紧贴着洞壁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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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贏贏的香囊,谢谢!

第四十八章 劫后余生

    沈云以为自己能挺住。事实上,他严重高估了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靠着洞壁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时,外面,天色已蒙蒙亮。

    该死,我怎么睡着了!他吓了一大跳。旋即,又庆幸不已:还好,什么事也没有。

    他还活着。

    怀里,甜妞睡得香沉。只是嘴里含着的那块糖糕不见了。

    低头再细看,他在自己的左腿上找到了它。

    这可是很管用的止哭大宝!他将之捡起来,仍然收进怀里。

    在洞里坐了一晚。两条腿已然完全没了感觉。他试着伸伸腿。立马,麻嗖嗖的感觉自脚尖呼的双双放上涌。

    啊——,两条腿都抽筋了!

    后背紧紧的抵住洞壁,沈云难过得呲牙咧嘴,眼睛鼻子缩成了一团,却不敢喊一声痛。

    无他。怕昨晚的那帮畜牲还没走,惊动了他们。

    还好,大约半刻钟后,痛苦结束了。两条腿仅仅略感不适。

    长长的吐出一口闷气,他侧耳细听洞外的动静。

    外面,死一般的寂静。

    他又使劲的探头吸鼻子。

    空气清凉,没有烟火的气味。

    咦,那帮畜牲真的走了?他们没有放火烧村子?

    沈云狐疑的抱着甜妞挪到洞口。

    杂草的叶子上沾着晶莹的露珠。透过草叶间的缝隙,他看到外面飘着淡淡的薄雾。迷朦之中,井台东面的草丛依旧青翠,远处挺立着的屋舍隐约可见。

    竟然真的没有放火!

    沈云心里涌起一种太阳从西边升起来的感觉。

    好吧,今天的太阳还没升起来。

    看样子,畜牲们确实走了。他抱着甜妞爬出土洞。

    整个村子都象是沉睡之中。除了晨风轻轻吹过,再无其它动静。

    沈云又站到乱石堆上,举目四望。

    屋舍、田地和昨天傍晚刚进村时差不多。然而,除了他和甜妞,整个村子再也看不到别的活物。

    柱子哥、拴子哥、松哥儿、陈老爷……他们呢?有没有逃过昨天的杀劫?

    孤寂有如四周的晨雾,笼上心头。沈云鼻子一酸,眼泪双流。

    先找人!

    沈云抱紧怀里的甜妞,泪眼朦胧的往茅屋那边走去。

    当看到一间半茅屋还在,他心里是雀跃的,充满了希望。

    然而,走到近前,他的心又沉到了谷底——仅仅是茅屋在而已。屋前的车、马,还有大黑都不见了。准确的说,在土院里,他看不到昨晚他们留宿过的痕迹!

    屋里呢?

    他抱着人,急急的抱着人先冲进住宿的那间茅屋里。

    里头空荡荡的。

    人呢?昨晚铺了大半间屋子的被褥呢?

    他在屋里打了个转,什么也没有找到。

    接着,他又不死心的去了旁边那半间茅屋。那里,昨晚被他们收拾过,搭了临时的灶台,当做厨房。

    垒着的石灶还在。锅碗瓢盆,昨晚临睡前,都被洪金姑他们收回了车上,自然是不在的。

    沈云眼尖,在石灶旁边的泥地上找到了一只火折子。

    应该是洪金姑他们昨晚不小心遗落的。

    紧紧攥着火折子,他不禁又泪如雨下。

    这只火折子竟然成了他们昨晚来过的唯一表证!

    人,都不在了!、

    现在,只有他和甜妞!

    昨晚,他心里很清楚,洪金姑必定是难逃一劫的。他不止一次的祈祷,其他人都比洪金姑幸运,能和他,还有甜妞一样,躲过死劫。

    可是,他更明白,自己是奢望。昨晚,这里宛如修罗场……

    用一只手背擦干眼泪,他去屋后察看——昨晚,他被拴子匆匆拉走,被子被扔在那里。

    好吧,唯一的惊喜:薄薄的小被子竟然还在!

    他又找到了一件旧物。

    清晨,有些凉。他用小被子包住甜妞。

    甜妞“嗯咛”一声,在他肩头蹭了蹭,又沉沉睡去。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再多悲伤,也无济于事。沈云收拾起沉甸甸的心情,飞快的总结眼前形势。

    首先,大人们都找不到了。洪金姑定是被杀害了。而拴子哥他们也许是被杀,但也有可能是逃走了。可以肯定的是,从现在开始,他万事只能靠自己,并且还要带着甜妞。

    昨晚,洪金姑最后看他的眼神,他一辈子也忘不了。就冲着洪金姑最后的决然离去,牺牲她自己,保全了他们俩,他也一定要竭尽全力保住甜妞,将来有机会的话,再送回她的亲人身边。

    其次,他身上全部的家当是:一只八成新的火折子、一床薄薄的夏布被,还有,四个油饼和半块糖糕。

    身上的吃食最多能够他和甜妞吃两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接下来,他要带着甜妞何去何从?

    返回郑家庄?石秀县那边的官路被封了。他们俩回不去!

    留在村子里?他不知道畜牲们还会不会来。村子挨着官道,是逃难的必经之地。畜牲们尝到了甜头,能来一次,必将能来第二次、第三次……在山里,有一个常识,那就是咬过人的野畜,想尽办法也一定要猎杀掉。因为野兽尝过人肉后,便会上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随时都会下山咬人。

    所以,他不敢拿自己和甜妞的小命去豪赌。

    继续往前走?且不说他不知道谷南城在哪里,该怎么走。就算他最终能找到谷南城,没有陈老爷他们带着,他又怎么能找到陈家姑奶奶?甜妞太小了,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见过她的姑奶奶,好不好?而且,她身上也没有可相认的信物。

    貌似继续往前走,也不是好选择。

    沈云沮丧极了。

    站在土院里,他茫然四顾,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要是陈老爷他们还在,就好了。”这样的话,何去何从,自有大人们拿主意。

    想到这里,心里象是“噼叭”作响,爆开了一点亮光: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逃过一劫后,会怎么打算呢?

    思来想去,他觉得,陈老爷他们极有可能会选择继续前行,去谷南城。

    所以,如果我也继续前行的话,最有可能找到陈老爷他们!

    理清这些,沈云终于拿定了主意:继续前行!

    当然,他更明白,继续前行的风险也是极大的:其一,他身上的干粮不多,最多只能维持两天;其二,前方极有可能也会发生畜牲残杀逃难的人们,充当功勋的事情。

    但是,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都是危险重重,那么,他还怕什么?

    走,继续前行!

    不过,在走之前,他决定先做两件事:一是,乘着官道上还没人,他在村子里找一找,看能否找到一些用得上的东西,比如说,粮食、衣物等;二是,他要想办法给后面的人示警。他昨晚琢磨了好久,必须把畜牲们的恶行宣扬出去!

    说做就做!

    沈云抱着甜妞在村子里四处搜寻起来。

    村子里跟被洗劫过一样干净。他找遍全村,花了近半个时辰,最后只找到了一只半人高的竹背篓,一只缺口的粗陶钵,以及一只牛皮水囊。

    好吧,去凌乱的稻田里仔细找找,应该还能捡到一点散落的稻子。不过,沈云放弃了。一来,他还要赶路,没那么多时间去捡稻子;二来,捡来的稻子首先要晒干,然后还要脱去稻壳,才能吃。他没有工具。有那工夫一粒粒的手剥稻谷,他还不如去山里打只兔子烧了吃。

    捡来的三样东西,他很满意:竹背篓足够大,不但能用来背甜妞,而且还可以装小被子等物件。如此一来,他的双手便完全得了空;牛皮水囊解决了他和甜妞一路上的喝水问题;粗陶钵既能做碗,又能当锅煮吃食,简直是出门在外的必备良品。

    离开村子前,沈云捡了一截烧焦的木棒,在靠近官道的一间青砖瓦屋的外墙上画了一幅画:一个男人拿刀去砍另一个男人。其中,拿刀的那个戴着头盔,穿了铠甲。腰上还挂着一个男人的头颅。

    接着,他又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仙兵杀人。

    呃,“符”字不会写,他只好留个空格。

    至于画上的两个男人,他是学着《金刚拳》上的图解画的。为了将两人更好的区分开来,他特意将仙符兵画得大一些,代表难民的男人则画得瘦小一些。

    有画有字,就算大多数的人不识字,也能看懂画中的意思。

    做完这些,太阳出来了。薄雾散尽。村子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之中,宁静而又安详,仿佛昨晚的血腥罪恶都只是沈云的一场恶梦。

    看着墙上的粗糙图画,沈云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心道:今晚,乃至以后,畜牲们至少在这一带不会再得逞!他们的罪行定会被逃难的人们带向远方,传播开来!

    他可以想象,知道实情后,人人都会诅咒这群恶魔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这样的情景,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心情畅快!

    突然间,沈云发现,就算不学武,识字也很有用。有时候,文字的杀伤力一点儿也不让刀剑。

    没有再停留,他扔掉木棒,又背起竹背篓,沿着官路,继续前行。

    兜兜转转,眼下,他的情形仿佛又回到了从牛头坳村逃出来的最初。

    然而,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不相同了。其中,最大的不同是:他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事事必须依仗长姐的山里娃沈秋宝。

    现在的他,不但有信心、有决心迎接前行路上的重重困难,照顾好自己,而且还能照顾甜妞。

    想到甜妞,他不禁回头瞥了一眼,坚毅的小脸上泛起一道温柔:小丫头真的很乖呢。

    甜妞可能是昨晚被闹腾得太厉害了,乏得很,一直在呼呼大睡。

第四十九章 立志

    以前,沈云听傅雷说过,否极泰来。意思是,人倒霉到了极点后,运气就会反转,变得好起来。

    他觉得自己昨晚够倒霉的了。所以,老天爷就给他送来了一把小刀?

    在官道上走了数十步远,他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柄不到半尺来长小刀!

    最先,他只是看到一小截磨得乌黑发亮的牛皮刀鞘,以为是只荷包之类的。哪知近前一看,竟然是把小刀。

    刀柄用红色的绸布层层缠绕着,手感极好。

    再抽出来一看,阳光下,薄薄的刀身,寒光闪闪,炫得他眼花缭乱!

    好刀!和傅大哥的那把贴身匕首有得一比!

    沈云心里满意极了。有了这把小刀,他简直是如虎添翼。怀里揣着小刀,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他心里觉得踏实了不少。

    甜妞一觉睡到大中午。她应该是饿醒的。当时,沈云正坐在路旁的树荫下吃油饼,见她醒来了,便撕下一小块,递给她。

    小丫头性子好,没有起床气,拿起油饼块便往嘴里塞。

    结果,她才吃了两口便卡着了。小脸涨得通红,眼泪汪汪。

    沈云愣了一下,意识到这是吃得太急,卡住了。他连忙拿起水囊,给她喂了一大口水。

    “呼——”甜妞喝下后,神色明显轻松下来。

    “慢点吃。”冷了的油饼有些硬。他想了想,拿过甜妞手里的油饼块,细心的一点儿一点儿的撕给她吃。怕她再卡着,吃两口饼,就喂一小口水。

    甜妞看着是饿狠了,一气吃完了小半个油饼。

    吃饱喝足之后,她回神了,咧起嘴,哇哇大哭:“娘——”

    沈云只觉得头都大了,赶紧从怀里拿出“止哭大宝”哄她:“甜甜不哭,吃糖糕。”

    不想,这一回,宝贝竟然失灵了。

    甜妞泪眼婆娑的四下里找寻着:“娘,娘——”

    唉,这样怎么办才好呢?沈云急得抓头挠耳。

    也是昨晚畜牲们造的孽太重,这会儿,官道上还是空荡荡的。附近除了他们俩,不见有其他人。

    想找人帮忙,都没处找!

    情急之下,沈云只好说谎哄道:“甜甜不哭,你娘给你买甜糕去了。很快就会回来。”

    貌似有些用!甜妞的哭声小了许多。

    于是,沈云受到了极大的鼓舞,伸过双手,做去抱她的样子:“你要是不哭了,我就抱你出来找你娘。”

    甜妞揉揉眼睛,终于止住了哭,抽泣着冲他伸出了一双胳膊。

    成了!沈云在心里欢呼,将人从竹背篓里抱出来。

    他在树荫下慢慢的走着,嘴里接着哄人:“甜甜,你看,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你娘出去买糖糕,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所以,我们也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找到你娘。你不要哭,好不好?要是哭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你娘了。”

    甜妞打了个哭噤:“甜甜,不哭。云哥,带甜甜找娘。”

    “乖!”沈云冲她笑了一个,“我们马上就去找你娘。你走不快,坐在竹背篓里。我背着你去找你娘,好不好?”

    “好。”甜妞点头答应了。

    谢天谢地,这会儿总算是把小姑奶奶给哄住了。沈云连忙将人放回竹背篓里。

    这时节,中午的太阳已经很晒人了。甜妞的脸粉嫩嫩的,跟水蜜桃一样。一看就是不经晒的。

    可惜,周边没有荷叶之类的……看到垫在底下的小被子,沈云灵机一动,把小被子拿出来,盖在甜妞头上。

    “不要!丑!”甜妞不干,嫌恶的躲开。

    屁大的人,知道的真多!沈云只好再哄:“甜甜,盖着小被子,太阳不晒。我们能快些找到你娘。”

    一听盖着这个丑东西可以找到娘,甜妞不再躲闪,很乖巧的同意了。

    沈云松了一口气,背起竹背篓,强颜欢笑:“走喽,我们找你娘去!”

    “哈哈哈,找娘去!”背后,甜妞发出一连串欢快的笑声。

    沈云听了,眼泪都快下来了。

    沿途,他尽量挑有树荫的地方走。为了哄小姑奶奶开心,不要老把“娘”挂在嘴边,沿途看到野花什么的,他也都会过去摘一些来。要么直接送给小姑奶奶,要么是编成花环,再送给她。

    运气不错,路上,他在一丛荆棘里发现了一些红泡果。

    红泡果香甜多汁,最大程度的取悦了小丫头。一把一口,她吃得满嘴红艳艳的,乐得合不拢嘴,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路里,都没有再提要找娘。

    慢慢的,沈云摸出了一些与甜妞相处的小窍门,感觉不再头大如斗。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赶路的速度便慢了许多。

    好吧,眼下的头等大事是哄好小姑奶奶。至于赶路……那是附带着的,好不好!

    眼见着太阳将偏西,沈云又多了一桩顶顶要紧的事:找个合适的地方过夜。

    从早上到现在,他沿着官道走了十来里地,沿途竟然没有碰到一个路人!

    这情形不由又让他想起跟长姐从牛头坳村逃出来,去镇上投奔姑奶奶的那段艰难日子。

    今晚,他和甜妞两个也只能孤伶伶的住在荒效野外了。

    沿途,他先后碰到了两个空无一人的村庄。然而,前车之鉴在,他是宁愿住山洞里,也不敢去这些村子投宿。

    好在,当初长姐教的那些本事,他一点也不曾忘记。

    最终,他在官道边的山里找到了一处小山洞。

    在寻找的过程中,他顺手捡了一些干柴,还有,采了一大把鲜嫩的伏地菜——这时节,山上的野菜野多,他真的不愁没吃的。

    “今晚,我们就住在这里。”将竹背篓放下来,他对甜妞如是说道。

    小丫头四下里望了望,眼泪说来就来,扯起嘴角:“娘——,呜呜,我要娘——”

    沈云已经麻木了,蹲在竹背篓前,又一次祭起“止哭大宝”:“甜甜,你看,这是什么?”

    甜妞的哭声立时降低了,含着眼泪去看他的双手。

    是半块糖糕!

    “呜呜,娘——”

    呃,糖糕彻底失宠了。沈云掏出一把红泡果:“哎呀呀,红泡果,真好吃!”

    结果,人家一点儿也不稀罕:“娘——,我要娘——”

    估计是下午吃太多,腻了。

    “你再哭的话,我们就找不到你娘了!”他祭起大招。

    “哇——”小丫头哭得撕心裂肺,死去活来……

    招术用尽,耐心也用尽。

    沈云完败。

    好吧,哭吧,哭累了,就好了。他放弃了,只能在心里庆幸:还好,现在不是晚上。不然,就这哭法,非把狼招来不可!

    没有再理会甜妞,他干脆自己忙活起来。

    先是收拾洞子,清理出一块平地;接着,他拿出火折子,折树枝生火。

    不想,歪打正着。甜妞反倒是哭声越来越小,渐渐的由扯着嗓子嚎啕大哭,变成了小声的抽泣。

    当火生起来的时候,她完全止住了哭,打着哭噤,委委屈屈的向沈云伸出一双胳膊要抱抱:“云哥哥,抱!”

    沈云没有立刻过去,而是蹲在原地,看着她问道:“你还哭不哭?”

    甜妞撇嘴,眼见着又要开哭。

    沈云低下头,往火堆上接着添了一根干树枝。

    甜妞很聪明,领会了他的意思,赶紧表态:“不哭了。”

    “真不哭了,我才抱你。”沈云又看着她。

    小丫头使劲的点头:“真不哭了!”

    “甜甜,真乖!”沈云这才起身过去,伸手把她从竹背篓里抱起来。

    “看火!”甜妞的身子直往火堆那边探。

    原来是被火堆吸引住了。沈云恍然大悟,将人放下来,按在火堆旁:“就坐在这里,不能再靠近。火烧在身上,很痛!”想了想,又补充道,“还会很丑!”

    后面这句话的威力显然要更大。甜妞果然打住,不再往前靠。她也学着沈云的样子,往火堆上扔了一根小树枝,然后,得意的冲他笑。言下之意是,看,我也会!

    “现在火已经很大了,过会儿,你再添柴。”沈云拿出粗陶钵,“你来帮我择伏地菜,好不好?”

    “好!”甜妞雀跃不已,注意力再度被成功转移。

    沈云拿起一根,一边说,一边示范:“这是伏地菜。你把它这样扯断……都扯成这么长。”

    甜妞还不会用巧力,拿起一根,双手用尽全力,使劲的去绷。

    时下野菜多。沈云专挑了嫩嫩的采。是以,小丫头得逞了。一声脆响,她手里的伏地菜被扯成两截。

    “看!”她得意的拿着两小截菜炫耀。

    好吧,只要你高兴就好。沈云点头:“就是这样。”

    “咯咯咯……”甜妞开心的笑了起来,学着他的样子,将两小截伏地菜扔进粗陶钵里,然后,又拿起一根,继续用力绷。

    乘她没注意,沈云飞快的捡出那截长的,将之再扯成两小段……

    这天晚上,他们俩就着油饼喝伏地菜汤。

    “菜汤,甜甜煮的!”没油没盐,陈大小姐吃得很欢快。

    沈云笑道:“好,你煮的。”

    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知道了哭也没有用,甜妞吃饱喝足,去洞外撒了尿之后,便呵欠连连的揉着眼睛,象糯米团子一样自己往沈云的怀里钻,嘴里还模糊不清的念叨着“娘”。

    沈云大窘,又怕她会哭闹,只好硬着头皮将人抱住。

    好在,没过多久,小丫头便睡着了。

    将甜妞轻轻的放在地上,盖上小被子,顿时,沈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

    这大半天,除了背着小丫头赶路,他还要绞尽脑汁哄人、管吃喝拉撒……硬是生出既当爹来又当娘的错觉。

    好累!

    不知道当初,长姐是不是也这般累……他叹了一口气,起身继续做事:用粗陶钵烧水,放凉后,再灌进牛皮水囊里,留着明天在路上喝;住在山洞里,要防着野兽,所以,火堆不能熄。路上捡来的这点树枝不够烧,他还要去洞口周边捡一些来;甜妞一个人在洞里睡觉,他不能走太远。长姐的教训,太深刻、太沉重……

    终于,忙活完后,他歇了一会儿,开始在火堆边练习金刚拳。昨晚的死劫再一次深深的刺激了他。他迫切的希望自己能迅速变得强大起来——如果他足够强大的话,面对那帮畜牲,他就能坚决的打回去,而不是只能象耗子一样藏在小土洞里。

    昨晚,就在那个站不直身子的小土洞里,痛定思痛,他曾扼腕立志:这个世道,恶人太多。我要当一个武艺高强的大侠,不但自己可以安身立命,而且能惩治恶人,济弱扶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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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桃花扇和平安符,谢谢!

第五十章 有人来了

    吸取头天的经验教训,沈云决定将赶路的时间稍微调整一下:每天只赶半天的路;早上,早些起来赶路;中午的时候,太阳晒人了,便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歇脚;等太阳弱一些,再去官道附近找合适的夜宿地。

    这样一来,他肯定追不上陈老爷他们。好吧,背着甜妞,孤伶伶的沿着官道走了一天,他冷静了许多,对陈老爷他们是否还活着,没有再抱很大的希望。现在,他的打算是:去谷南城。一切随缘。

    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那么,他到谷南城之后,再想办法,肯定有找到他们的时候;

    如果陈老爷他们都不在了,等听到兵祸过去的消息,他便送甜妞回郑家庄,找洪伯。

    是以,他不再急着赶路。

    好吧,事实上,带着甜妞,他也走不了多快。

    令他感到庆幸的是,早上甜妞醒来后,和昨天相比,简直是换了一个。她一直都很乖,不再哭着要找娘。

    他给她采了一束带着露水的喇叭花。一路上,她坐在竹背篓里,都是自己在折腾这些花。嘴里嘀嘀咕咕的,自己跟自己说话,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接近中午的时候,沈云发现后面有人跟上来了。不等这些人靠近,他便警觉的背着甜妞躲进官道边的一座小山里。

    叮嘱甜妞不要出声,他藏在一棵大树后面,手里紧握小刀,目不转睛的盯着下面的官道。

    不一会儿,后面的人过来了。

    他们一共六个人,男女老少都有,背着包袱,满面倦容,风尘仆仆。看样子是一家子逃难的。从他们的穿着,还有走路的姿势、速度来看,应该都是家境不是很差的庄户人家。

    “咦,那个男娃呢?走得这么快?”六人之中唯一的中年胖大婶问道。

    旁边的中年汉子应该是她男人。脚下不停,他皱着眉头四下里望了望,催促道:“啰嗦什么,快走!”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汉子,他回头问道:“爹,前面不会再有仙符兵杀人了吧?”

    紧挨着胖大婶的女孩儿脸上不知道捣鼓了些什么,脏兮兮的,跟只花猫儿一样:“怕是唬人的。害得我们整夜赶路,到现在也没停……爹,我快走不动了。”

    “叫什么叫?没听见人都在说,那村子里的人都被杀光了吗?走了这么久,你们在路上看到了几个人?也不用你们的猪脑壳想一想,那些人都上哪儿去了!”中年汉子恶狠狠的叱道,“想死,就停住,莫再走。”

    于是,其他人都不在出声,扑哧扑哧的继续赶路。

    沈云听得很真切:这些人说话是石秀县那边的口音。

    看来,仙符兵屠村的恶行已经在难民中间传开了。以至于后面赶上来的难民被吓得不敢停,连夜逃命。

    很有可能是我画的字画起作用了。沈云心里美滋滋的。

    接下来,又有难民三五成群的路过。他们无不是一脸的倦容,拖着脚,在尽力赶路。

    从他们偶尔的交谈中,沈云更加确定仙符兵的恶行已被难民们知晓。怕被灭口,难民们都是连夜赶路,直到现在也不敢停下来歇脚。

    再稍晚一些,路上终于出现了第一只车队。然后,经过的难民越来越多,官道上渐渐热闹起来。

    而这时已经过了晌午,太阳没那么晒人了。

    沈云瞅准时机,选了个没有人的空档,下了小山混进难民队伍里继续前行,同时,按计划暗中留意合适的夜宿地——因为身边没有大人,担心难民之中有人欺小,所以,他决定还是按早上的计划,边走边寻找夜宿地,晚上不与这些难民混在一起。

    好吧,他之所以继续选择单独宿营,其中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因素:防着前面也有仙符兵杀难民,冒充功勋。

    结果,和他抱着同样想法的,大有人在。天色稍晚时,不少难民在官道附近寻找夜宿的地方。选定了地方后,他们被将这一块地方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当后面的难民走过来时,他们中的青壮男丁便出面,拿着粗树枝将人统统赶走。

    沈云不敢,也没有想过与他们争地盘。只是这样一来,他不得不离官道远一些,在相对更加偏远的山里寻找合适的夜宿地。

    按照长姐教的野外夜宿地的挑选法门,以及他自己的一些经验,这一次,他是从路边的一条山溪,逆流而上,在其上游找到了一个心仪的落脚点。

    甜妞的适应能力很强。昨晚,择菜时,沈云才教她认了一回伏地菜,她便记得了。看到沈云摘到了一把,她高兴的在竹背篓里拍着巴掌嚷嚷:“伏地菜,给甜甜,煮汤吃。”

    沈云正巴不得呢。将摘到的菜给甜妞拿着,他空出一双手来,正好可以多捡些柴。

    这天晚上,他们俩就着野菜汤,吃完了最后一个油饼。

    甜妞不知愁,吃饱喝足之后,困了就打着呵欠趴在沈云的怀里,嘟囔着“觉觉”,不一会儿,就睡得香喷喷。

    沈云看着她的小脸,甚是心疼——这才两天,小丫头原本粉嘟嘟的脸看着黑了,瘦了。

    原本,他以为没有油饼,一咱上靠着野菜汤,也能撑下去,走到谷南城。但是,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他是打小粗养的山里娃,野菜汤也能养活。可甜甜不成。陈家虽是贱民,却是富商之家。小丫头是好吃好喝的精心喂养出来的,打落地起,就没吃过苦。所以,单凭一天两顿野菜汤,他真担心用不了多久,小丫头会被饿坏身子,闹出什么病来。

    而眼下,就算是大人闹病,也是要命的大麻烦。更何况,小丫头还这么小。

    看样子,得想办法搞些山货,给小丫头补补身子才行。

    安置好甜妞后,沈云从火堆里拿出一根点燃的粗树枝当火把,决定去石崖下面的山泉边碰碰运气,看能否捉到小鱼什么的,明早好熬个鱼汤喝。

    山里的夜晚总是充满危险。要是搁在以前,沈云是不敢摸黑去找野味的。但是,现在……他摸了摸怀里的小刀,顿时底气足足的,胆量翻着跟斗儿暴涨。

    哪知到了之后,他站在岸边才把火把往水面上一照,隐约看到的三两条小鱼立时全没影,不知道钻到哪块石头下面去了。倒是惊得一群蛤蟆“呱呱”的四下乱窜。

    呀,这里的蛤蟆真肥!

    沈云不禁咽口水。蛤蟆是他们牛头坳村的叫法,没人吃这玩意儿。但是,到了永安县,蛤蟆换了个名字,被称为“田鸡”,是一道人人都爱吃的野味儿——把田鸡剁掉脑袋、扒了皮,再切些葱、姜,搁在里头,蒸熟之后,就是一道鲜得让人吞掉舌头的美味。

    在郑家庄时,夏天一到,庄子里的娃娃们便三五成群的乘着夜色去田里抓田鸡,改善家里的伙食。

    他也跟着去抓过几次。

    田鸡有一双强有力的后腿,两腿一蹦,往往就能弹出老远。如果没有掌握窍门的话,轻易是捉不到的。

    而他学得快,头一个晚上就掌握了里头的诀窍——田鸡其实是很笨的。它没有脖子,所以没法扭头看到身后。而且,到了晚上,田鸡还有一个习性,喜欢往光亮的地方凑。当然,前提是,没有惊到它们。

    利用好了这两点,什么工具也不用,赤手空拳的,就能抓到田鸡。

    永安县的人都相信田鸡很滋补身体,其效用不下于鸡婆子。沈云决定了,明早改吃田鸡。

    只是这里的田鸡刚刚被他惊跑了,所以,他得先躲起来。

    于是,他先在岸边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将火把插在土里,然后,在几步开外藏了起来。

    “呱呱呱……”没过多久,有田鸡凑了过去。

    沈云暗喜,一动不动的蹲着,同时,密切注意着周边的动静。

    一只、两只、三只……火把周围的田鸡渐渐多了起来。

    田鸡被抓后,很容易死掉。而死田鸡是吃不得的。所以,沈云没想捉很多。象这样肥的田鸡,抓个五六只,就够他和甜妞两个美美的吃一顿了。

    再说,留甜妞一个人在火堆边睡觉,他也不敢在下面呆太久。

    看着差不多了,沈云脱下外衣,扎成一个大布袋,蹑手蹑脚的靠过去。

    从背后下手,用最快的速度对准最外边的一只田鸡的屁股,猛的一抓!

    得手!

    在郑家庄时,他抓田鸡的手法又快又狠,被小伙伴们尊称为“神抓手”。这次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神抓手一抓一个准。

    不一会儿,临时扎的布袋里变得沉甸甸的,六只田鸡到手。

    沈云心满意足的将它们一只只的掏出来,在岸边的大石头上摔死,用小刀切掉脑袋,扒皮,清洗干净,扔进带来的粗陶钵里。再将牛皮水囊灌满。

    任务完成,他匆匆的跑回石崖。

    火堆边,甜妞裹着小被子,睡得喷香,连身都没有翻过。

    沈云松了一口气,放下粗陶钵,开始捣鼓田鸡——新鲜的田鸡肉不能放过夜。但是,熟了的却是可以的。

    没油没盐的,黑灯瞎火的,他也挖不到野葱之类的来调味,所以,蒸田鸡是吃不上了。他只能用庄子里的娃娃们教的法门做烤田鸡。

    方法很简单,挖些干净的黄泥,用水和稀,包住田鸡,扔进火堆里。等外面的黄泥烤干了,里头的田鸡也熟了。砸开黄泥,直接吃就是。

    将六坨田鸡泥团扔进火堆后,沈云开始今晚的功课——练金刚拳。

    才打完两遍,突然,他看到下面山腰那里的树林之中扑腾扑腾的飞出一群鸟雀。

    有人来了!

    立时,心中警铃大作。他赶紧扑灭火堆,抱起熟睡之中的甜妞跑下石崖,钻进白天就看好的一丛灌木丛后面藏好。

第五十一章 小猴子之死

    “就在这里。”

    十来条黑影扛着三只大麻袋,从林子里钻了出来。

    他们将大麻袋重重的扔在地上。

    “呜呜呜……”从三只大麻袋里传出痛苦的呻呤。

    黑影们麻利的解开麻袋。

    里头竟然装的是大活人!

    两个老汉,一个年轻女人,还有一个六七岁的男娃。

    “呜呜呜……”他们被绑得象一只只大棕子,嘴里塞着破布。个个惊悚的缩在地上。

    一个黑影四下里看看,冲地上的一堆人说道:“这个地方有山有水,你们死在这里,来世定能投个好胎。莫要再怪我们。”

    “呜呜呜……”地上的人们脸上的恐惧更甚,拼死求饶。

    另一个黑影有些不耐烦的啐了一口:“老大,跟几只两脚羊啰嗦什么!早早的杀了吃肉,才是真。”

    “就是,赶了一天两夜的路,老子都快饿死了。”

    “凭什么兵老爷们杀得,我们就杀不得!”

    其余人也纷纷起哄。

    “你们几个,去周边盯着点。小猴子,你来放血。”

    黑影堆里,一道又矮又瘦的身影便推了出来。

    “小猴子,手脚利落些。”那道黑影又道,“都是苦命人,麻利的送他们上路,少让他们遭些罪。”

    沈云蹲在灌木丛后,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隔得远,但是居高临下,他看得很清楚,这群人竟然要在下面的山坡脚杀活人吃肉!

    还有,小猴子也是其中的一个!

    这群人碴!

    愤怒之余,沈云心急如焚。他不能让这群人碴得逞!必须想个办法救一救那些可怜的人。

    可是,我只有一个,还带着甜妞。而对方是十个成年壮汉,再加上一个狡诈狠毒的小猴子……

    坡脚,小猴子拿着一把尖刀在那个六七岁的男娃跟前站定。他拍了拍后者的脸,用怜悯的口吻说道:“我的刀很快,你不会太痛。”说着,他一把扯起男孩的头发。后者已经被吓蒙了,完全忘记了挣扎。脑袋被猛的向后一拽,细细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

    眼见着尖刀就要落下,这时,突然从山上传来一个慢悠悠的声音:“哪个在下面放肆,弄脏山爷爷的地!”

    夜里,山上风大。这声音被吹得飘浮不定。在漆黑、寂静的山里,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别看这群人刚刚一个个凶神恶煞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横样。然而,他们没少干杀人掠货的勾当,心里虚着呢。

    闻言,一个个吓得面无土色,浑身直哆嗦。

    “是,是山妖……”

    “啊!”

    有人哭了,有人吓尿了,小猴子更是吓得扔掉了手里的尖刀,扑通跪在地下,冲山顶方向一个劲的叩头:“山爷爷,饶命……小的是头一次沾血……”

    “哗啦啦——”大大小小的石头从山坡上滚下来。

    那个声音再度响起,很愤怒:“你说谎!纳命来!”

    小猴子吓瘫在地。

    “扑通!扑通……”又有几个给吓跪了。

    为首的那个壮汉哆嗦着抽出刀子,冲山上厉声嚷嚷:“是谁,在装神弄鬼!有本事……”

    话未喊完,又是一阵山风打着转儿呜呜的吹过。

    上面,哗啦啦的再次滚下来一通乱石。

    呼——,有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砸在这家伙的额头上。

    “哎哟!”他站立不稳,滚出老远。

    “啊,山妖杀人了!”再也不敢逞能,他惨叫着,连滚带爬的往山下逃去。

    其余人回过神来,见状,纷纷跟着抱头鼠窜。

    只有地上的四人手脚被捆,动弹不得,没法逃。他们不敢抬头看,一个个死命的趴在地上,呜呜呜的求饶。

    没有人知道,这些动静全是沈云这个七岁的娃娃在作怪。

    刚刚从山坡上滚下去的石头,都是他白天的时候特意捡到一起的。这是长姐教他的防手。在荒郊野外露宿,光是有一堆火,是远远不够的。挖陷阱,捡些石头充当武器,都是山里人惯用的防卫手段。

    而沈云自从担起劈柴的活计之后,手上越来越有力,扔石头的准备更是大幅度提高。隔着一面坡,又是从上对下,他想砸中坡脚的人,那是想打哪里就打哪里,完全没压力。

    不过,刚刚他用一根长树枝,分两次将捡来的石头耙下了山坡。

    至于假扮山妖喊话的法子,是听洪伯说古受到的启发。洪伯平素最喜欢说些妖魔鬼怪的故事吓人。他说起古来,活灵活现,就跟是亲眼见到的一样。沈云和庄上的娃娃们一样,都是既爱又怕。

    将那些人吓跑后,沈云没有现身。老实说,他是怕被救下的那四人将今晚的事说出去——他坏了小猴子他们的好事。这些人碴若是知晓真相,铁定会杀了他,以泄心头大恨。

    今晚,他自我感觉做得很好。唯一感到遗憾的就是,小猴子反应太快,混在同伙之中,也逃下了山。今晚,他不能杀了这厮,为长姐报仇血恨。

    沈云放下手里的长树枝,返回到灌木丛后面,急急的跑到灌木丛后面去找甜妞。

    小丫头裹着小被子,仍然睡得喷香!

    山坡下的那四个人没走,他不敢现身,只好继续藏在灌木丛后面。

    那四个人还在哭着求饶。过了好一会儿,终于,年轻女人头一个发现山坡上安安静静的,不再有石头落下来。

    她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往上看。

    山顶上,漆黑一团,什么也没有。只有山风在打着转儿吹。

    啊,山爷爷走了!她欣喜若狂,挪到一个老汉身边,用胳膊肘碰了碰他,嘴里使劲的呜呜着。

    那个老汉先是吓了一大跳,接着发现是她,很快镇定下来。

    年轻女人是个灵泛的。她先是探下身子,将嘴送到老汉的背后,让他帮忙扯出塞在嘴里的破布。接着,她用嘴给老汉解绳子。

    另一个老汉见了,大受启发,挪到男娃身边,示意他照着做,帮自己扯出嘴里的破布。

    可惜,他的牙口不好,弄了半天,也没能解开男孩身上的绳子。

    最后,还是解开绳子的年轻女人和老汉帮忙,给他们俩松了绑。

    四人得救了。其中一个老汉带头又跪了下来。其余三人明白过来,齐齐跪下。

    “多谢山爷爷显灵,救了我等性命。请山爷爷保佑我等逃过兵祸。归家之后,我等定为山爷爷盖庙扬名。”四人重重的叩了三个响头,相互挽扶着下山而去。

    终于走了!沈云长吁一口气,抱着甜妞回到石崖下面。

    火堆的灰还是滚热的。里头,六坨田鸡泥仅仅被烤了个半干。反正是明天的早饭,不急着吃。是以,他任泥团们埋在热灰里,拿出火折子,在旁边另外生了一堆火。

    早上醒来时,灰堆是凉的。但是,田鸡泥团都干了。沈云摸了摸,温热。

    “甜甜,起来,吃早饭了。”他摇醒甜妞,“今天我们有喷香的烤田鸡吃哦。”

    一听有好吃的,睡眼朦胧的小丫头立马精神起来,一双眸子雪亮:“吃烤田鸡,甜甜要吃烤田鸡!”

    “叭!”沈云砸开一只泥团。

    立时,田鸡的肉香味喷涌而出。

    “吃……”甜妞欢喜的拍着巴掌,一线口水刷的流了下来。

    可怜的小丫头,几天没沾肉味,可给馋坏了!沈云乐了。泥团外面摸着是温热的,但里头的田鸡却还有些烫手。他一边鼓起腮帮子吹着,一边小心的从田鸡后腿下扯下一块肉,喂给馋丫头。

    后者张大嘴巴,“啊呜”一口接住。

    “好吃吗?”沈云笑问。

    甜妞使劲的点头:“好吃,香!云哥哥,快快吃。”

    因为只有一个粗陶钵,所以,这些天,沈云都是先喂一口甜妞,再自己吃一口,两人轮着喝野菜汤。甜妞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吃饭方式。

    沈云笑了笑,自己吃了一块田鸡肉后,又给甜妞喂了一块。

    不一会儿,四只烤田鸡进了他们俩的肚子。

    甜妞笑眯了眼,满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饱了。”这也是沈云教她的——吃饱了,就要拍肚子,让他知道她已经吃饱了。

    还剩下两只。沈云又吃了一只,也饱了。剩下的那只,被他用树叶包好,放进竹背篓里:“甜甜饿了再吃。”

    “好!”甜妞高兴极了,“云哥哥也吃。”

    言下之意是,到时,他们俩一块儿吃。

    小丫头也不是一个吃独食的。沈云心里暖洋洋的,冲她咧嘴笑了一个:“甜甜真乖!”

    吃饱了,他们收拾起东西,下山去。

    走到山坡下,沈云捡到了一把尖刀和一只小布袋。尖刀,他知道,是小猴子昨晚落下的。后者差点用这把刀杀人。

    沈云嫌它脏。再者,这把刀也寻常得很,刀口上蹦了一大一小两个口子。是以,他没有要。

    小布袋估计是小猴子的同伙跑掉的。他打开来一看,里头竟然装着一块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盐巴。

    正是他和甜妞目前迫切需要的!

    “今晚,我们的菜汤里有盐巴了!”把小布袋收进竹背篓里,他开心的告诉甜妞。

    后者不知盐巴为何物,不过,菜汤,她是懂的。所以,肯定是好吃的!小丫头口水长流,笑得见牙不见眼:“哈哈哈,晚饭吃盐巴!”

    小馋猫!沈云被她逗得哈哈大笑。

    本来以为今天的好事已经够多了。不想,他们走到山腰的林子里,又碰到了一桩大喜事。

    沈云在一块青褐色的大山石旁发现了小猴子的尸体。

    尸体是硬的,头下面的泥土湿了老大一块,被染成了暗红色。这家伙估计是昨晚逃下山时,慌不择路,摔在山石上,结果,摔破头,送了命。

    沈云仔细察了一下那块大山石。果不其然,一个石头尖子上也沾有血渍。

    背后背着甜妞呢。还好,她正坐在竹背篓里玩昨天编的花环,没有注意外面。

    沈云怕吓到小丫头,不想过多停留。

    见尸体的腰上还别着一个打满补丁的小布袋,完全没有沾到血,他便解了下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约摸三两多白面。

    这也是他和甜妞迫切需要的。非常时期,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了。沈云收起小布袋,背着甜妞继续赶路。

    恶有恶报!

    他恨死了小猴子,但看到尸体,心里的恨意便淡了许多,同时,生出一股子遗憾——没能亲手宰了这厮,真是太可惜!

    所以,他才不会给小猴子收尸呢。

    一想到山里的野兽会撕烂这厮,他顿时觉得今天初升的太阳红艳艳的,格外美!

第五十二章 不再信

    沈云背着甜妞沿小溪往官道上走。不想,隔着老远看到官道的溪水边人头攒动,热闹得很。

    大清早的,出什么事了?他想了想,叮嘱甜妞不要出声,悄悄的靠过去,从另一边下山,转到人群的右侧。

    是逃难的人们。

    很多人在溪边冲着山里跪跪拜拜,嘴里啐啐念叨着“山神爷爷保佑”之类的。

    “老哥,你们在跪拜什么?”不时有后来的人向跪拜过的人打听。

    后者通常都是虔诚的回答:“跪山神爷爷。”

    “这里有山神?”很多人狐疑的看向溪流的上方。

    那里是一座不显眼的小山,在蓝天之下,沐浴着金色的晨曦……怎么看都和附近的山没有什么两样。

    “哎哟,你不知道就别乱说。昨晚,山神爷爷显灵了!”旁边,立马有不少人站起来,七嘴八舌的解说。

    神迹的开头很惊悚——昨晚,居然有人掳了老人孩子进山,欲杀人吃肉。

    不想,山神爷爷看不过眼,突然现身显灵了。

    “你们没看到,当时,山神爷爷发怒了,飞沙走石。那伙歹人的头头被一股子山风吹到,立时破头见红,满脸都是血呢!”

    “还有,歹人都吓破了胆,屁滚尿流的逃下山。可是,山神爷爷不干啊。”

    “啊?山神爷爷出手,把他们都收拾了?”有人忍不住插嘴发问。

    “没有。”旁边的一位老者象是亲眼见过一般,“山神爷爷心善着呢,只收了其中一个小崽子的小命。”

    “哎呀,歹人是要吃人肉呢。要我说,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就是。”

    “这个小崽子有什么不对头的?”

    老者撇撇嘴,不屑的看了一眼身边情形愤怒的人们,接着说道:“有道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山神爷爷这是给歹人们改过的机会。哼哼,下一次,这些人要是还敢做恶,山神爷爷肯定也会收了他们。”

    “难道里头最恶的竟是那个小崽子?”有人表示不服气,“一个小崽子能比他们的头头还要恶?”

    老者哼哼:“当然,这个小崽子最可恶。昨晚,就是他拿刀要割娃的脖子放血!”

    “啊呀呀!小小年纪,真是心狠手辣!”

    “他也能下得手!”

    “长大了,还了得!山神爷爷圣明,这种小崽子是天生的魔星。叫他成了气候,祸害无穷!”

    “不仅仅是这样。”老者接着爆料,“山神爷爷也给了他悔改的机会。可是,小崽子竟然还敢红口白牙的骗山神爷爷,说他手上从未沾过血,试图。山神爷爷哪能被他蒙蔽?当场就怒斥他说谎,要他纳命来。”

    “啊!”人们不由发出一阵阵惊呼。

    “小崽子怎么死的?”围观者的胃口被吊得高高的,纷纷追问。

    老者解恨的笑了笑:“摔死的。死到临头,他还不老实,试图逃过山神爷爷的惩罚。结果,半道上,掉到一块山石上,活活摔死了。”

    “这是山神爷爷做的法,收了他的小命呢。”

    “该!真该!”

    “山神爷爷圣明!我也得给山神爷爷叩几个响头!”

    人们心服口服,赞不绝口。

    旁边马上有热心者指点:“那里是山神爷爷显灵的地方。你们冲着那里拜就行。”

    越来越多的人蜂拥到溪边,冲山顶的方位叩头。

    沈云站在人群外围,心里觉得好笑之极:原来,神仙显灵就是这么一回事!

    他以前也是信神仙的。所以,当牛头坳村被屠、他被表叔抛弃在没有人烟的野鸡岭、长姐生死不明……以及拳馆大难临头,还有,逃难路上,面对仙符兵的屠刀,他都不只一次的诚心祈祷过,请上苍垂怜,请各路神仙显灵,救苦救难。

    然而,一次也没有显灵。

    牛头坳村,还是被一把火夷为平地。造孽者,扬长而去;、

    在野鸡岭,是长姐带着他,一步一步的走出深山老林;

    在他最孤苦无依的时候,救助他的人是馆主大人、刘爷爷和傅大哥他们;

    碰到仙符兵屠戮时,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热心、善良的洪金姑悲壮的引开那些畜生……

    还有,昨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压根就没有什么山神爷爷显灵!从头到尾只不过是他施的一场计谋。

    由此可见,人们口里说的神仙,都是假的。就算有,这些神仙也不会管我等凡人的死活!

    从今往后,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沈云是不再信什么神仙了。我只相信我自己,相信唯有我自己才是能救自己真正走出一切苦难的活神仙、活菩萨!

    尽管心里跟明镜似的,沈云也没有出面点破。他选择不动声色的背着甜妞退出人群,继续赶路。

    无他。还是怕昨晚的那伙歹人知道真相后,找他寻仇。

    他很有自知之明:昨晚,他是以有心算无心,靠计谋巧取。以他现在的武力值,真要锣对锣、鼓对鼓的与那些人比斗,说以卵击石,都是在夸他!

    看来,计谋要是用得好,杀伤力一点儿也不比拳头差!所以,凡事多动动脑筋,绝对错不了。

    经此一事,沈云觉得自己又是收获不浅。

    他的身后,越来越多逃难的人们挤到溪边叩头跪拜山神。后来,昨晚得救的四人归家之后,真的四处募集钱财,在山神显灵的那个山坡上盖了一座山神庙。

    庙中,山神爷的坐像高七尺有余,身着大红袍,气宇轩昂,端的是正气凛然。

    而在庙外,立了一块镇魔碑。四四方方的石碑有成年男子那么高,上面刻着山神爷爷显灵的神迹故事。碑石之下,压着一个又矮又瘦、面相狰狞,朝山神坐像方位伏地跪拜的五短小人。

    因为那时山神显灵的故事已经广为流传,是以,自新庙盖成之日起,便香火鼎盛。甚至有不少省城的香客徒步过来朝拜。

    香客们拜完山神爷之后,出了庙,都不忘冲镇魔碑下的小人啐一口唾沫,再恶狠狠的骂一声“该死的恶鬼,永生永世休想翻身”。

    多年以后,沈云偶然听到这些传言,心中大快,不由抚掌称善。好吧,他承认自己心眼忒小。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听到小猴子被当成恶鬼,遭千夫所指,他就是觉得特解恨,心里比六月天喝了冰水还要舒畅。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有歹徒吃人肉的事情也在逃难的人们当中迅速传播开来。虽然有山神爷爷庇护,但人们还是惶恐不安,戒备之心大涨。

    于是,一些长相恶、身高体健的壮年汉子简直成了过街老鼠。他们所到之处,无不被所有人当着贼一样的防着。若与人发生纠纷,他们只要稍作脸色,人群之中,便有不知道藏在哪里的见义勇为者捡了石子狠狠的打过来:“山神爷爷在此,休想作恶!”

    人们怒目以对,纷纷出口相骂。

    山神爷爷显灵的故事被传得活灵活现,壮汉们也心有余悸。况且,双手难敌四拳,众怒面前,他们唯有认怂,抱拳作揖讨饶。不然的话,被人们群起而攻之,他们晚上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是以,他们明显言行收敛,自律得多。

    白天,沈云混在难民队伍里,也感觉到了这样的变化。对于他和甜妞来说,自然是好事。至少,赶路时,他不用时时悬着一颗心,担心被人强行拦住搜身。而以前,他不只一次看到难民队伍里,有老人孩子被人抢走财物。那时,没有旁人敢吱声。

    不过,晚上的时候,他还是选择远离难民队伍。安全问题是一个方面的原因,更重要是,难民的数量不少。大多数人出来很多天了,身上带的粮食已经吃完。故而,难民走过之后,官道两边,能吃的野菜野果,往往连根都给刨走了;水源边上,也往往是人挤人,以沈云的小身板,背上还背着小甜妞,要想打到水,非等到花儿都谢了不可。

    他们俩唯有去偏远一些的山里找吃的喝的。身为山里娃,沈云对此没有太大的压力。事实上,他是打心底里亲近大山。

    而甜妞也完全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没有再提过一个“娘”字;对吃食也完全不挑剔,给什么就吃什么;好吃的野果子,会抓起来先塞到自己嘴巴里,然后再抓一把塞给沈云吃;沈云带她去打野味,她会安安静静的呆在竹背篓里,用双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绝对不出声……唔,好吧,和沈云一样,小丫头也明显是食肉类的。要是偶尔打到野兔之类的荤物,不管是煮汤,还是烤着吃,她都能两眼放光,吃得喷喷香。吃完之后,还能乐上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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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司徒钰彤的平安符,谢谢!

第五十三章 初见

    两天后的上午,沈云背着甜妞走到了一个岔道口。这是与陈老爷他们分开后,他在官道上第一次碰到岔道口。

    和前面碰到的岔道口不同,这回,从那边也有逃难的人,但数量很少。只是稀稀落落的一些人。

    沈云不认识去谷南城的路,是以,看到岔道口,只能跟周边逃难的人们打听要走哪边。

    都是不知根知底的生面孔,他也不敢贸然开口问路。

    前面十几步远的树荫下,有不少人坐在下面歇脚。他们象是在说什么,挺热闹的,吸引了不少人靠过去围观。

    沈云从小被爹娘教着,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换在平常,他是不会过去。可是,这会儿,他要问路,自然是要往人多的地方凑。

    想了想,他叮嘱甜妞不要出声,背着人走到了树荫下,默默的站在人圈外围,侧耳细听。

    不一会儿,他听明白了:原来,这些人是在说石秀县那边的最新情况。

    据他们的消息,叛军的三路兵马还没有抵达石秀县。而仙符兵已经摆好了阵势。四天前,石秀县仙府杀牛宰羊,大老爷亲自在东城门外祭天,说是叫叛军有来无回。还有,石秀县里到处都在传,大老爷是仙门子弟,已经向他的仙门求援。听说,仙门都明确回复了,会派人下山帮忙打叛军。

    很多逃难的人忍不住打听:“到底什么时候打呢?”

    “是啊,打完了,兵祸过了,我们也好回家。”

    “早些回去,还能赶上插红薯。听到起兵祸了,田里的庄稼全扔地里,没有收。要是再误了农时,冬天,一家老小吃什么?”

    “我家也是。”

    也有人乐观的表示:“仙府的官老爷们都是懂仙术的。大老爷是仙门子弟,还又请了仙门出手,叛军哪里吃得消?叫我说,这仗,打不了多久。”

    “搞不好叛军被吓到,不敢来了。”

    “啊呀呀,真不敢来就好。我们也不用再逃了,早早回家去!”

    “我还是觉得再看看的好。等消息真了,再回去。”

    “有道理。”

    沈云听了,心里也有些动摇:谷南城离得那么远。以他的脚程,就算路上顺风顺水,也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更何况,他还不识路。但回郑家庄的路,他是记得的。如果兵祸很快就要过去了,那么,他还去谷南城做什么?陈老爷他们若是还活着,收到风声,早晚会回永安县。

    至于人们提到的仙门,还有仙官大人们……他是个没有修仙资质的凡人。这些都离他太过遥远,完全没有吸引力。

    消息很令人振奋,象风一样的在难民中间迅速传开。人们无不表示期待。甚至有不少人已经在路边的空阔地上张罗开来。他们打算暂时停止赶路,等石秀县那边的确切消息。

    沈云见了,也暗自拿定了主意:先不急着问路,去周边的山里找个合适的落脚地,等等再说。

    于是,他悄悄的背着甜妞离开官道,钻进了官道边的山里。

    事实证明,他改主意改的很及时。

    六月天,娃娃脸,说变就变。当天下午,红艳艳的太阳突然阴了。没过多久,天边堆起乌云。大风呼呼的刮起来,吹得山上的树东摇西摆。

    而这时,沈云背着甜妞已经接连翻过两座小山,终于,在第三个山头找到了一处合适落脚的山洞。

    好吧,说是山洞也不太准确。它更象是灰白巨崖上的一个大孔。上面的崖石象鹰嘴一样的突出来三丈多,罩住了这个大石孔。

    沈云很是满意:石孔离地面三尺多,长约丈许,有一个成人男子那么高,深入石崖五尺有余。以他和甜妞的身量,在里头打滚都没问题。再加上头顶那块突出来的石“屋檐”庇护,再大的风雨也不怕。

    他仔细的四处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大鸟巢、蛇窟和野兽窝等存在之后,指着下面的土坡,跟甜妞商量道:“甜甜,你在这里捡石子。我去那里的树林里捡些柴,很快就回来。好不好?”

    在山里混了好些天,甜妞的胆子也天天见长。只要将她安顿好,并跟她说清楚,她也是能单独呆一会儿的。

    甜妞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看下面的土坡,觉得没多远,乖巧的点头:“好。甜甜帮云哥哥捡好多好多石子。”

    每找到一个夜宿的地方,沈云都会捡一堆石子,以防万一。两三次之后,甜妞也学到了,跟在他屁股后面帮着捡。

    “捡到的石子都堆在这里。”将人安顿好后,沈云又背起空竹背篓,脚步匆匆的下去捡柴。

    运气不错,他在林子里居然掏到了一窝野山鸡蛋!数一数,竟有十一个之多!

    好吧,若是他再小心些,还能捉到抱窝的那只母山鸡。只可惜,他先前没看到草丛里有野鸡窝,母山鸡被他惊走了。

    因为看着就要下大雨,所以,沈云打算尽可能多的储备柴火。来来回回,他一共跑了五趟,直到石崖下面堆起了半人高的干树枝树叶堆,这才罢手。

    期间,甜妞一直都在流着口水跟那十一个野山鸡蛋嘀嘀咕咕的说着。

    小丫头这是馋了呢。沈云笑了笑,拿起粗陶笨,又匆匆离去——柴只能烧,既不能吃,又不能喝。所以,接下来,他还得去打水和挖野菜。也不知道这场雨会下多久,他要多多的挖野菜。

    就这样,忙碌了差不多一下午,直到突然有两三点落在鼻子上,他才收手,飞跑着往回赶。

    “沙沙沙……”他刚窜到灰石崖下面,身后,大滴大滴的雨,象筛豆子一样的落了下来。

    就连甜妞的注意力也暂时离开了那堆野山鸡蛋。她呼的站起来,跑到石崖边上,仰起头,兴奋的看着灰沉沉的天空,欢呼:“雨!下雨!”说着,伸出一双手去接雨。

    淋雨是会生病的!沈云见状,连忙过去牵着她的手,往里边走:“甜甜,饿了吗?我们来烤野山鸡蛋吃。”

    于是,外面的大雨完全没了吸引力。小丫头拍着巴掌,再次欢呼:“啊,烤野山鸡蛋吃!”

    生火,煮野菜汤……沈云忙活起来。

    甜妞也没有闲着,蹲在一旁,帮忙择菜。还是用扯的方法,不过,她的手法比先前要熟练许多,而且,也知道扯出来的野菜不能太长。

    一道白光划过,紧接着,“噼嚓”,炸雷震天响。

    甜妞被吓坏了,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哇”声大哭:“娘——”

    糟糕!沈云暗道“不好”,连忙过去,把她抱起来,喊里不停的安慰着:“甜甜不哭,刚刚是打雷闪电。我们有大石崖遮挡,不怕的。”心里庆幸不已:幸亏找到了这个好地方,不然,他们俩现在就要遭大罪了。

    甜妞将头埋在他的怀里,哭了几声,很快变成了小声的抽泣。

    管用!沈云再接再厉,接着劝:“你看,外面的雨完全淋不到我们哦。啊呀呀,你再看下面的树林子,好多树被雨打得往一边倒呢。”这是他这些天里摸索出来的经验——甜妞哭闹时,最好的哄人方法是,赶紧想办法转移她的注意力。

    甜妞的好奇心被完全勾了起来。她止住哭,扭头瞪着一双泪眼往下面看。

    “树会倒吗?”她打着哭噤问道。

    这时,阴沉沉的天空上又划过一道闪电。

    “嚓——”,一道响雷接踵而至。

    甜妞没有再被吓哭,只是一双小手紧紧的攥着沈云的两只袖子。

    “不知道呢。”沈云继续转移她的注意力,“我去烤野山鸡蛋给你吃。你在这里看着,看那些树到底会不会被大雨打倒。要是有树倒了,你就告诉我,好不好?”

    “好啊!”小丫头破涕而笑。

    哄好了。沈云长吁一口气,将人放下来,叫她在火堆边坐着,自己接着忙活。

    他先将火挪到一边,把四个野山鸡蛋埋进热灰里,然后,又将粗陶钵架在新挪出来的火堆上,开始煮野菜汤。

    暴雨如倾,不停的下。但,直到野菜汤熟了,野山鸡蛋也烤熟了,也没有树被雨打倒。

    不过,甜妞一点儿也不见恼。因为,有烤得喷喷香的野山鸡蛋吃了!

    雨渐渐变小,待他们吃饱喝足,已经变成了稀稀落落的小雨。

    此时,天色已晚。夜幕象口黑锅,扣在大地之上。湿润的山风吹过来,有些冷。

    沈云捡了足够多的柴,底气十足的又往火堆里添了一根粗干树枝。

    甜妞靠着他,静静的看着外面的牛毛小雨。

    突然,她指着天空,大叫:“飞!飞起来了啊!”

    什么飞起来了?沈云闻言,忙抬头看过去。

    只这一眼,他当场惊呆!

    天老爷!

    真的有人在飞!

    三男两女!

    他们踩着四把巨大的剑,从灰石崖的左上方经过,往石秀县那边去了。

    其中,最小的那一个,看上去是个十来岁的小道童。他站在一位白袍男子的身后,听到甜妞的叫声,回过头来,冲他们俩挤眉弄眼的做了一个鬼脸。

    他长得真好看!就象是从年画里走出来的仙童。尤其是眉心的那点红痣,让他看起来,仙气十足!

    等沈云回过神来,漆黑的夜幕上,哪里还看得到三男两女的影踪?

    “云哥哥,他们是谁啊?为什么会飞?”甜妞拉着他的一只袖子,两眼亮晶晶的问道。

    “应该是仙官大人们。”沈云想起白天听到的八卦,心里欢喜不已:他们肯定就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他们好厉害,都会飞呢!仙术也必定不凡!

    那么,我们是不是不用再逃,很快就能回家了!

第五十四章 返程

    雨,时大时小,一直下了差不多六天,中间没有真正的停过。

    沈云再次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感到骄傲——幸亏他捡了那么多的柴回来。

    当雨小一些的时候,他便安顿好甜妞,去下面的树林子里找吃的。雨水是大地最好的滋补品。往往一场雨水过后,第二天早上,小树林子里的各种野花野草,还有野山菇,便疯了似的从土里钻了出来。

    小树林里的盛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野兔子、野山鸡和长着长尾巴的黑眼雀……好多!

    大雨过后,小动物们也和沈云一样跑出来觅食。

    这些都是美味的肉啊!

    沈云大展身手,五天里一共打到了两只野兔子、掏了一窝黑眼雀蛋。配着鲜嫩的各种野菜,还有野山菇,他和甜妞顿顿吃到肚儿圆。日子过得很快活,一点儿也没有被雨困住的烦恼。

    是以,当第六天的中午,雨终于完全停了,阴沉了五天的天放晴,沈云也没有带甜妞下山——又不着急赶路,明天清晨再下山也不迟。再说,现在下山,他还得花心思另外找夜宿地。何必呢?

    不想,第二天,他们俩也没能回官道上去。

    山脚有一条小溪。先前,他们上山时,它只不过三尺多宽,水才漫过沈云的脚背。然而,现在,小溪已经变成了一条水势汹涌的小河。

    沈云的水性不错。如果单单是他一个人的话,泅水到对岸,没问题。然而,他还带着甜妞,只能望河兴叹,乘早带着甜妞打回转——涨水的小河里,连条鱼都捞不到。水势这么大,一两天之内,退不了。所以,与其在河边浪费时间,不如早早回去,捡柴、找吃食,免得晚上饿肚子。

    结果,这条不知名的小河硬是把他们俩困了整整十天。

    还好,夏天的山里,不愁找不到吃的。沈云也没怎么犯愁,只是每天下午跑到山脚去察看一趟水情。

    前三天,河水是一直上涨的。

    到了第十天下午,他惊喜的发现河水明显退了许多。看样子,明天也许就能过河了。

    第十一天清晨,他早早的背着甜妞下山。

    果然,才一夜的工夫,小河瘦了一大半,很多地方露出了青黑色的石头。

    沈云先把甜妞留在岸边,自己独自下水探路。

    水流虽然还是比较急,但是,中间最深的地方才漫过他的膝盖。他走在水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吃力。

    于是,这才回到岸上,重新背起甜妞,涉水过河。

    等他们来到官道,发现露宿在路边的人们都在欢天喜地的收拾东西。

    “婶,发生什么事了?”沈云拦住一位面善的大婶,打拱问道。

    大婶苍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欢喜的说道:“娃,别乱跑,赶紧去找你爹娘,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叛军还没到石秀县,在半道上就被仙府打败,逃走了。我们不用再躲,都能回家了!”

    “啊,真的!”沈云喜出望外,也不禁欢呼。

    “真真儿的!”大婶摸了摸他的头,笑眯了眼,“乖,娃儿,快背着你妹妹去找爹娘吧!”

    叛军的三路兵马就这样败了?告别大婶后,沈云很快冷静下来,决定再多找人打听。事关重大,搞清楚一些,总是没错的。

    接着,他又先后问了好几个人。

    他们和大婶说的差不多,只是有人说得更详细一些。

    比如说,有人说,叛军是在半道上中了仙府的埋伏。双方苦战了三天两夜,才分出胜负;也有人说,叛军被灭了大半,只有很少一部分,往省城方向逃走了;还有人说,立头功的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总之,他们众口一词,都说叛军大败,逃了,且一个个说得有鼻子有眼,不象是谣传。

    “我们也回去!”沈云确定后,欢喜的跟甜妞说道。

    甜妞听不懂,不知道是要回哪里去。不过,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她已经完全信任沈云,只要是后者说的,她没有不说好的。这回也一样。小丫头见他这么高兴,也眉眼弯弯的咯咯笑道:“好啊。”

    此时,沈云归心似箭,从心底里羡慕那晚在灰石崖见到的仙官大人们——要是他也会仙术,能和那些仙官大人们一样,踩着剑飞,就好了。这样的话,他就能带着甜甜立刻飞回郑家庄。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回郑家庄的路,他只能和来时一样,靠自己的两条腿走回去。唯一不同的是,他还记得那几个夜宿点。回去时,沿途可以优先考虑仍然夜宿在那几处。

    两人依然是清早起来赶路,走半天,歇半天,夜宿官道周边的山里……七天之后,他们又回到了遭遇仙符兵屠戳的村庄。

    沈云特意去村里看自己当初留下来的那幅画。不想,那栋青砖屋完全倒塌,周边一片狼藉。画自然也不复存在。

    再看周边的屋舍,也有不少倒塌了。尤其是茅草屋,几乎没有几栋是好的。很多化成了一堆泥泞,只剩下些许土墙。看着象是被大雨冲坏的。

    沈云张目四望,心里感概不已:大雨冲走了所有的痕迹。真心希望,这里再也不会发生仙符兵屠戮无辜百姓的罪恶。

    此时,村子里已恢复了一些人气:远处的田里,稀稀落落的有妇人用帕子包了头,在烈日下锄地;在几十步开外的土坪里,有十来个村民踩黄泥、做土砖。

    看到沈云在村里转悠,其中一个晒得黎黑的中年汉子放下手里的活,快步走过来,问道:“那娃儿,你要找谁?”

    沈云连忙找了个借口:“叔,我跟妹妹路过,想讨口水喝。”

    中年汉子抬头看了一眼他身后,又问道:“你家爹娘呢?”

    “他们在前头等我。”沈云继续编。

    “你爹娘真心宽。”中年汉子怜惜的摸了摸他的头,“村子里刚遭了大难。我们也才回来两天,还没收拾妥当。到处乱哄哄的。你一个娃儿,不要乱走。在这里等着,叔给你去拿水。”

    听这口气,他们是这里的村民。沈云乖巧的点头称是,将竹背篓放在地上——走了一上午的路,他也确实渴了。

    不一会儿,中年汉子端了一只大陶碗过来:“来,娃娃喝水。”

    沈云双手捧过来,一看,碗底还沉着两小片甘草,便知道是烧开了的。

    于是,他放心的先喂甜妞喝。

    小丫头也是渴了,伸过头,咕唧咕唧的喝了个痛快。

    剩下还有大半碗,沈云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谢谢叔。”喝完,他双手奉还大陶碗。

    真是甘甜哪!

    中年汉子眼里的怜惜更甚。接过碗,又道:“两个娃儿,等一下。”说着,又匆匆离去。再回来时,他的手里多了两个野菜团子,“没啥好东西,两个娃儿拿着路上吃。”

    眼下,没有比吃食更宝贵的“好东西”了。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大叔身上的粗布衣服打了好几块不同颜色的补丁,看着是寻常的庄户汉子,家境并不富裕。两个野菜团子极有可能是他的午饭。可是,他却省下自己的口粮来接济他们。沈云甚是感动,双手接住,连连道谢:“谢谢叔,谢谢!”

    甜妞在一旁,看懂了,也打拱跟着奶声奶气的道谢:“谢谢。”经历了这么多苦难,她也懂了很多,不复是当初那个坐着小马车出行、动辄要用糖糕哄的陈家孙小姐。

    中年汉子腼腆咧嘴笑着,冲他们俩摆手:“快去找爹娘吧,别走丢了。”

    沿途,他们俩又先后路过了几个村子。无一例外,这些村子皆疮痍满目,远远看着就知道是刚遭过大劫。

    而且沈云发现了一个规律:他越往回走,路过的村子的毁坏程度越严重。

    比如说,他刚刚路到的这个村子,几乎化为平地,只剩下两堵低矮的断墙。远远的看了好几眼,他也没有看到人的影踪。

    几天的大雨也不至于把村子毁成这样吧?沈云在心里忍不住猜测:莫非是人为的?

    是哪些人造的孽呢?见识过仙符兵屠村的某人,很轻松的就有了答案。之所以没有怀疑是叛军干的,是因为他听说了,叛军的三路兵马都还没到石秀县城,便被打败了。而他现在所在的地界离石秀县城还有几十里远!

    他啐了一口,在心里狠狠的骂道:该千刀杀的畜牲!

    又走了两天,他们碰到了官道上的第一道关卡——仙符兵设下的。理由是:搜查叛军余孽。

    所有人都要搜身。携带刀、剑等武器者,不论男女,都被仙符兵以叛军余孽当场捆了起来。

    这是明面上的规定。

    实际上,这些仙符兵把人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搜刮走了。而一些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更遭罪。她们连叛军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却被当成叛军女匪给抓了起来。她们的亲人苦苦哀求,年长的女亲长们被打得满地找牙,父兄们则被当成余孽一道给绑了。

    如此一来,所有难民都吓得噤若寒蝉,勾着头,不敢直视。

    沈云混在人群里,看得双眼直冒火。可是,他摸了摸肩上的背篓带,唯有强压下来——还是太弱,他不是这帮畜牲的对手,无能为力!更何况,他还要护送甜妞回家。

    想到这里,他的心不由提到了嗓子眼里:他有一把小刀,还有刘爷爷留给他的银钱,肯定过不了关。

    怎么办?

第五十六章 回郑家庄

    看到眼前破败的情景,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门不复存在,屋舍几乎都倒了,庄子化为一片废墟!周边,那些佃户的家也好不到哪里去!

    到底是叛军来过,洗劫了庄子?还是仙符兵造的孽?

    “洪伯!洪伯!”沈云心里生出强烈的不祥感,步履匆匆的冲进庄子里,焦急的大声呼喊。

    过了一会儿,从一截断墙后面,探出一颗白发苍苍的脑袋。

    “是……云哥儿?”

    声音沙哑,打着颤儿。

    沈云微怔,旋即,欢喜的转过身子,闻声望过去:“洪伯!是我!沈云!”

    “真的是云哥儿!”洪伯一把扔了手里的木棒,踉踉跄跄的从墙后跑出来,老泪纵横,“你们回来了!”

    沈云看到他,却只觉得喉头发堵,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才不到三个月,洪伯好象老了十多岁。原本灰白的头发全白了,乱蓬蓬的。脸上不知道抹的是什么,这会儿被泪水一冲,全糊了,花花绿绿的;身上的衣裳也是破破烂烂,满是泥泞,不见底色。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洪伯用袖子擦干眼泪,欢喜的向庄子外面望去。

    他在找柱子哥他们……沈云只觉得鼻子一酸,再也控制不住,上前一把搂住老人的腰,哇的出了哭来:“洪伯,只有我跟甜妞回来了……”

    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象是决了堤。两个多月来,憋在心里的痛苦、愤怒、恐惧……有如洪水一样汹涌而出。

    “哇——”背后,竹背篓里,甜妞也是嚎啕大哭。她已经完全记不住洪伯。之所以大哭,完全是因为听到她的云哥哥哭得这般伤心。

    洪伯打了个踉跄。嘴唇直哆嗦,他完全说不出话来,唯有用力的搂住沈云。两行老泪再次夺眶而出。

    倒是沈云发泄过后,感觉老人的身体一直在发抖,连忙止住哭,打着哭噤出声安慰:“洪伯,我们,与柱子哥他们走散了。”

    “啊,是走散了!”洪伯长吁一口气,“没事,没事,他们会回来的。”然后,又看向竹背篓,软声哄道,“甜丫头,不哭啊!”

    沈云将竹背篓放下来,抱起甜妞:“甜甜,不哭。看,这是谁啊?”

    甜妞不哭了。但是,她看都不看一眼洪伯,直接扭过头去,把头埋在沈云的肩膀上。

    沈云很是尴尬,向洪伯解释道:“出去得久了点,她可能不太记得以前的事。”这是他仔细观察之后得出的结论。甜妞跟着他逃难,除了头两天哭着要找娘,后来,几乎就没有听她再提过爹娘。以前,他听老人们常说,小娃娃忘性大。原来是真的。

    洪伯含着泪,连连点头:“没事。甜丫头以前就认生。处两天,就好了。”

    因为甜妞拒绝与他亲近,所以,他也不好上前抱人,只好提起地上的竹背篓,招呼道:“你们走了远路,先回屋歇歇脚。”

    庄子原本是个两进的宅子,前院还有东西两个跨院,大大小小,总共二十几间屋子。然而,现在前院全毁了,后院也只剩下半边客院。

    洪伯现在就住在那半边客院里。

    “这些都是仙符兵造的孽!”将他们俩引进屋子后,沈伯一边点油碗灯,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你们走后,没几天,县里来了一队差爷收粮,说是打叛军的军粮。我们给足了,可是,第三天下午,突然来了一伙仙符兵,开口就要三千担粮食、十头牛、二十只猪,还有鸡鸭什么的。庄子总共就那么点田地,哪拿得出?好话说了一箩筐,那些仙符兵总算答应限期三天。等他们一走,我就跟大家说,庄子这次是大难临头了,大家收拾收拾,各自逃命去吧。大家听了我的话,都连夜逃走了。第三天清早,我也跑到后面山里躲了起来。那天中午,我在山里看到庄子这边浓烟滚滚,吓得又在山里躲了三天。再回来时,庄子便被毁了。此后,仙符兵又来过三次。不过,我一直防备着,只要看到那边路上有人,就赶紧往山里跑。再后来,差爷和仙符兵都再也没来过了。”

    沈云恨得握紧一双拳头,指尖泛白:“又是仙符兵!”

    洪伯给他们俩一人倒了一碗水:“你们也是遭了仙符兵的罪?”说罢,他苦笑道,“大家听说叛军要打过来,都吓得抛家舍业的跑了。谁曾料想,叛军从头到尾连个影儿也没有。祸害人的是仙符兵。”

    甜妞可能是刚刚大哭过一场,乏了,这会儿,睡眼朦胧,呵欠连连。

    洪伯见了,让沈云将她放到窗边的木架子床上去。

    沈云依言而行,等甜妞睡着了,这才又回到桌子边坐下。

    “看我老糊涂了。云哥儿,你吃了东西没?屋里还有一点红薯粥,我给你端来。”洪伯说着转身向往走。

    “洪伯,我吃过了。”沈云如实以对。因为离家近了,所以,沈云昨天就做足准备,今天打破习惯,赶了一天的路。下午的时候,在官道边,他和甜妞吃了一只昨晚烤好的野兔,现在并不觉得饿。庄子里也被洗劫一空,正是粮食最珍贵的时候,他又不饿,糟蹋粮食做什么。

    洪伯心里牵挂着儿女,闻言,没再坚持,又回来坐下,急切的问道:“云哥儿,我跟你讨句实话,你们跟柱子他们是怎么走散的?”

    沈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实话实说。听了洪伯的经历,以及看到他恳切的眼神,咬了咬牙,不准备眶着老人家,当即道出夜宿空村,却半夜遭仙符兵屠村的悲惨经历。末了,哽咽道:“金姑大概是没能逃过杀劫。第二天早上,我在村里找过了,没有看到其他人。”

    洪伯坐在长凳上,身体直晃悠。他连忙扶住小四方桌,稳住身形,象是问沈云,更象是自我安慰,连声说道:“他们不会有事的,不会的,是吧?”

    一直以来,沈云也是这么想的。是以,他没有犹豫,使劲的点头:“陈老爷是有本事的人。当晚,就是他叫我们分散开,先躲起来,再找机会逃命。柱子哥他们腿长,跑得快,又眼力好,肯定是跑出去了。”

    沈伯接连深吸了几口气,起身走到木架子床前,探下身子深情的瞅着呼呼大睡的小人儿。

    良久,他伸直身子,走过来,竟然在沈云跟前要跪下来。

    沈云哪里敢受?慌忙使劲全力将人拦住:“洪伯,这是做什么?”

    “云哥儿,你救了甜丫头,又历经千难万难,把她带回来。大恩大德,比山还要高,我没法报答,只能给你叩个头。”洪伯老泪长流。

    虽然他无比盼望柱子他们兄弟有朝一日能安然归家,但是,见识过仙符兵是何等凶残的他,在内心深处却十分清楚,儿子们生还的可能性是多么的渺小!说不定,甜妞就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有了甜妞,他不至于膝下空虚、将来无人送终。

    这份恩情,能说不大吗?

    还有,云哥儿小小年纪,却护得甜妞全须全尾,这里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难!

    难道就不值得他叩个头吗?

    “洪伯,你这是要折我的寿啊!”沈云急得满头大汗。当下,心思转得飞快,很快找到一个由头,“再说,洪伯,我回来是想等馆主大人,又要麻烦你了。”

    听到他提及先生,洪伯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开来,叹了一口气:“先生一直没有音讯传回来。”顿了顿,又安慰道,“先生以前也是这样,一年半载里也难得传一回信。”

    “我知道。馆主大人武艺高强,本事大,又是早早的去了省城,定能找到傅大哥。他们俩也都不会有事的。”沈云应道。

    洪伯知道他背着甜妞赶了一天的路,定是累得很,再者,该打听的都打听到了,是以,忍住心中的悲痛,给他安排住处:“前些天,我听说,逃难的人回来了不少,心里想着,你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所以,就把后面竹林边的小屋收拾了出来。现在庄子里,也只剩下这一间和那间小屋能住人了。云哥儿,你素来喜欢清净,就住那间小屋里。”

    “行。”沈云知道他说的那间小屋。那屋就在竹林边,晚上,他去林子里打拳,也方便得很。

    就这样,他又在郑家庄住了下来。

    第二天,洪伯跟他详细介绍了庄子眼下的情况:

    佃户们逃走后,至今没人回来。所以,庄子里现而今只剩下他们一老两少,总共三个;

    田地都荒芜了,以他们三个之力,夏耕只有干瞪眼的份。再说,他担心一旦让仙府或仙符兵又发现庄子里有人,又会来打抢。是以,下半年,他打算就让这些田地荒着。来年,要是出去的人回来了,再张罗农事。

    至于他们三个的吃喝,一两年之内还是够的。因为他早早的做足了准备,将庄子里的余粮偷偷的背进山里,藏了起来。

    “那里没人能找到。晚上,等甜丫头睡了,我带你去看看。”他十分肯定的说道。

    沈云拒绝了:“有你在,哪用我一个娃娃操心这些?”

    洪伯笑道:“我老胳膊老腿的,这样的天,干干爽爽,进山拿粮食,还成。前面接连下了好几天的大雨,我硬是上不去,只能吃野菜。你把路记熟记牢,以后,要是下雨下雪,都得靠你去拿粮食回来。”如果换作是别的娃,也就罢了。但云哥儿不一样,小小年纪不但能自己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逃出生天,而且还能全须全尾的带甜丫头回来,简直没有再能干的了。云哥儿足以担当这份重任。还有,他心里有个打算: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便将甜妞托付给云哥儿。而两个娃娃有那些粮食,他也能安心的闭眼。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云还能说什么?他点头应道:“好,听你的。”

第五十七章 长大

    眼见着夏耕过了,庄子里也不见其他人回来。洪伯早年漂泊,见惯风雨,心中早有准备。故而,他虽心里苦楚不已,夜半梦回,常常老泪打湿枕巾,但面上却没有露出来。

    至于甜妞,血脉的影响是无形而又巨大的。睡了一觉醒来,第二天早晨,她便又重新接受了洪伯这个外公。小丫头是个知好歹的。洪伯待她越好,她便越发粘着洪伯。于是,一老一少都乐在其中,形影不离。渐渐的,甜妞脸上的肉又养回去了,变得和以前一样娇憨可爱,而洪伯的笑容也多了起来,精神明显见好。

    沈云是从洪伯的身上看到了一种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他以前同样从长姐的身上也看到过——无论经历多大的灾难,都是勇敢的面对,坚强的从巨大的悲痛中走出来,继续热忱的拥抱将来的生活。

    按长姐的话说,是“一定要活下去”。而洪伯则是说,“只要活着,世上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看着沈伯又变回了以前乐呵呵的样子,沈云被他身上的这种无形的力量深深的感动了。

    是啊,活着就是希望,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呢!

    想明白这些,沈云只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就连身边的废墟也看着没有以前的荒凉。它们的存在,无不显示着他的弱小,时刻督促着他要奋发图强。

    田地都荒芜了,洪伯怕招来仙府和仙符兵,连菜也不敢种。是以,每天,他们的活计就是:采野菜,捡柴,准备一日三餐。

    洪伯老迈、甜妞太小,沈云便主动包揽了采野菜和捡柴的活计。不过,洪伯很担心他的安危,毕竟秋天的山里野物多。以前,每到秋天,担心野物出来祸害人,他都要组织佃户们上山猎杀野物。而今年,庄子里就他们三个,没法主动出击,便只能躲着野物了。

    “不要进山,就在庄子里随便找一些啊。”每每沈云背着竹背篓出去,他都要跟在后面叮嘱。

    沈云以前跟着栓子他们跑惯了庄子周边的几处山坡,再加上,逃难时,他独自带着甜妞,也是山里水里闯着的,心早就野了,哪里听得进去?次次他都是嘴上应着,可实际上,出了沈伯的视线,便脚跟一转,径直去了周边的山坡上——秋天,山里的野菜野果多得是。而在庄子里又能找到几样野菜?野果更是少得可怜!

    沈云每天只要进山一次,花上一个时辰,就能采到一背篓的野菜野果,以及一大捆柴火。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到一两只野兔子之类的,带回来“打牙祭”。

    洪伯开始还唠叨他,后来,见他自己很有分寸,只在周边的山坡上转转,且次次都是无伤无损的,便也没再多说什么。

    那么多的野菜野果,他们三个根本吃不完。对此,洪伯很有计划——不是没有种菜吗?得,就将每天吃剩的野菜野果或晒或干,当冬粮一道储备起来。

    甜妞一如既往的喜欢吃肉。每每“打牙祭”,她都格外开心,往往吃得满嘴是油,肚儿混圆。

    沈云见了,再加之又受洪伯储备冬粮的启发,就给自己加了一桩活:每天中午进山打猎一次,好储备过冬的肉食。

    为什么要选择中午进山呢?因为洪伯每天都要睡午觉。他悄悄的进山,若是打到了猎物,就骗洪伯,说是在周边山坡上打到的;若是空手而回,他就什么也不说。

    当然,野味固然好吃,但是,他的小命更加宝贵,好不好!以前,沈云听栓子说过,周边山里的老林子里有厉害的大野物,招惹不得。是以,他不敢冒冒失失的往山里闯,而是试着一点一点的往里走。

    并且,他的目标也仅限于野兔、毛獾、山鸡、鸟雀之类的小野味。

    好吧,他素来有自知之明。

    采野菜摘野果,还要事先备个背篓之类的工具,更何况是打野物!沈云为自己准备了几样衬手的工具:小刀、两把自制的大弹弓、一把砍柴刀和一根长叉

    另外还有竹背篓、牛皮水囊和做诱饵用的半个粗面馒头。

    第一天中午,他选择的是最熟悉的南山坡。

    在山坡的上面,有一片松树林。栓子哥以前最喜欢去林子里捉兔子。他曾经苦求了半天,最终,拴子哥扛不住,让他许诺,以后不私自去林子里,才答应带他去了一次。

    印象中,林子里的鸟雀和野兔不少。所以,这一次,他的目的地就是南山坡上面的这片松树林。

    可能是好久没有人上来过了。林子里,鸟叫声不绝于耳。沈云眼尖,用弹弓打鸟,爬树掏鸟窝。不到半个时辰,他收获一窝锦尾雀蛋和一窝黑背鸟蛋,共十七枚。另外,还有三只锦尾雀、两只黑背鸟和六只红嘴雀。

    再多没了——尽管他很小心,但最终还是惊跑了鸟雀们。

    这时候,洪伯也应该午睡醒了。沈云很知足,心满意足的带着猎物,返程归家。

    果然,洪伯看到野味,头桩事就是审问他:“你上山里头淘去了?”

    沈云自然不会承认:“没,就是在南山坡那边转了转。”

    南山坡确实鸟雀多。再加上,洪伯对沈云的印象很好,一直认为他是个诚实的好娃。闻言,没有再追究,只是又一次强调:“林子里有大野物,千万不要上去,听到没?”

    “嗯,知道的。”沈云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没打算照做。

    洪伯叹了一口气,摸着他的头说道:“洪伯有银钱呢。想吃肉的话,等市集重开,你想吃多少,我们买多少。”因为兵祸的缘故,以前的很多老例没兴了。其中就包括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市集。即便再多的钱,他也割不到肉。不然,他也不会象喂兔子一样,顿顿给两个娃吃素。

    “好哇。”沈云又是点头应下。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一时半会儿,市集重开不了:一来,在返程的路上,他看得很清楚,周边的村子无一不被祸害了。大家都忙着夏耕,收拾家园,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二来,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市集里卖的,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而刚遭了大劫,谁家有多余的粮食、牲畜拿出来卖?就算有,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他在拳馆管过一段时日的流水账,深深的知道,眼下,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

    所以,每天中午,他继续打猎。

    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再加上,见他每次都是全须全尾的回来,遂慢慢的放了心,不再拘着他。

    须不知,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

    没看到有什么大野物啊?跟洪伯和拴子哥说的不一样呢!他心里直犯嘀咕。

    他决定再往稍微远一些的山里走一走:

    首先,他越来越喜欢打猎。野味好吃,倒是在其次。最主要的是,他发现打猎有益于练金刚拳。为了提高拳术,再苦再难,他也要坚持下去;

    其次,他每次带回来的野味越来越多,觉得自己打猎的本事比以前提高了许多,对锦毛雀、野兔子之类的小野物已经提不起兴趣。他很想找些大一点的野物,比如说,野鸡、麂子之类的,来试试身手。而这些,要去更远一点的山里才会有;

    再有就是,甜妞和他都已经吃厌了那些小野味,想换换口味——真不是吹的。现在的他,用弹弓打鸟雀,不敢打包票说百发百中,事实上也是十中八九。最多一次,他带回来的各种鸟雀多达六十多只。蒸、煮、烤……洪伯简直是使尽了全身的解数去料理这些鸟雀。可是,甜妞和他已然提不起兴趣。兔肉也是一样的厌了。最后,洪伯只好将他打回来的野味都干制起来,留着冬天吃。

    但是,大一些的野味,哪里是那么好打的?头一两回,沈云都是空手而归。

    对此,洪伯倒是更放心了。他在庄子里住了十来年,对这一带熟得很。野物也是有数的,打一只,就少一只。而云哥儿每次带回来的鸟雀、野兔等小东西越来越多。照这样的打法,空手回来,才说明云哥儿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去了,没有闯老林子。

    欣慰之余,他做了一次炸兔肉丸,以之奖励——炸肉丸最耗油。在平时,这也是很奢侈的一种吃法。

    这回,甜妞和沈云都吃得喷喷香,一点儿也没有嫌弃兔肉。

    不过,洪伯也没能高兴几天。因为过了两天,沈云运气突然好转,竟然打到了两只肥嘟嘟的野山鸡。

    “你进老林子了?”洪伯一眼就看出,这两只不是附近山里能有的野物。

    沈云嘿嘿:“我就是在山脚转了转。”

    洪伯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若不是他老了,进不得老林子,娃儿哪里用得着为一口好吃的去冒这险?

    “洪伯,我会很小心的。”沈云见状,赶紧保证。

    见他一本正经的,象个小大人似的,突然间,洪伯意识到,娃儿真的长大了——此番回来,他就发现云哥儿长高了不少,行事老练许多。而回来之后,云哥儿的个头又嗖嗖的长了一趟。这不,两个裤腿都短了一寸多!个头平了他的肩膀,比平常七八岁的男娃明显要高。这身量,看着更象是十来岁的少年。当然,云哥儿的本事更是见天的涨。

    罢了。娃儿大了,有自己的主张,是好事。

    他欢喜的拍了拍沈云的肩膀:“你心里有数就好,莫要逞能。”

    这是同意了!沈云喜出望外,大声应道:“是,我会的!”

第五十八章 黑袍人

    洪伯开了禁令,沈云打猎便完全没了顾忌,从此,将打猎的时间改为上午。并且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管当天的收获如何,过了晌午,必须往回赶。

    头两天,洪伯见他每次都是太阳偏西的时候,才归家,心疼他没能赶上午,于是,做早饭时,就给他备好馒头、饼子、肉块之类的干粮,充当午饭。

    里边山里的野物果然要丰富一些。沈云几乎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他们家餐桌上的荤菜也变得越来越丰盛:野鸡、麂子……甚至,有一次,沈云竟然背回来了一头六七十斤的野猪。

    洪伯看到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吓得两个眼皮直打颤:“云哥儿,你没伤着哪里吧?”尽管这是一只还没长成的大野猪崽,但是,野物大多很护崽。象这只野猪崽的身边,通常会有母野猪……成年野猪的凶悍,不是三两个成年男子抱成团,能轻易拦得住的!云哥儿这是在玩命啊!

    沈云摇头:“今天运气好,叫我碰到了这只落单的野猪崽。我跟了它好久,确定周边没有大野猪,才动手的。”即便是这样,他也费了老鼻子劲。呃,这家伙劲大,皮又厚,性子野得很。他与之斗了十几个回合,才得手。好吧,他承认,如果不是手里的小刀够锋利,单凭赤手空拳,三个他也只能忘猪兴叹。

    “那是真的运气好。”洪伯还是不放心,拉着他,仔仔细细的全身看了个遍。见只是胳膊、肩头等几处擦破了皮,其余并无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还是一边收拾野猪崽,一边唠叨:“以后不能再这样了。运气是说不准的,好运变歹,往往就是一眨眼的事。打野猪也不是闹着玩的。野猪肉糙得很,味儿也重,很不好吃……”

    沈云没有吱声,全当是耳边风,在一旁打下手,学着怎么收拾野猪。

    他的好运似乎由此开启,自此以后,隔三岔五的会碰到一些莫明其妙的大野物,比如说,一条后腿受伤的山狗;四五尺长、胖得滚得动的乌风蛇……

    每次,他都要使劲浑身解数,才能得手。

    但是,效果却是杠杠的。他打猎的经验那是翻着跟斗往上涨,身手亦是嗖嗖的提高。更大的惊喜是,金刚拳也练得更加顺畅。现在,他开拳时,已经能象傅大哥一样,带着拳风。当然,他的拳风弱得很,完全比不得傅大哥。

    于是,沈云觉得自己找到了提升拳术的法门,越战越勇,简直迷上了打猎。

    转眼,又是两个月过去了。秋去冬至。山里越来越冷,野物们渐渐藏起来过冬,直接影响了沈云的收获。艺高胆大,他试着将每天的打猎范围又往更深的山里推了推。

    这一天,晌午刚过。沈云在一片熟悉的林子里打到了一只麂子。这时节的野物,正是一年之中最肥美的时候。他打到的这只麂子少说也有四十来斤重。背着沉甸甸的野物,他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

    刚走出林子,好端端的天,突然下起雨来。

    豆大的雨点,打得周边的草丛“沙沙”作响。

    可是,天上还有太阳呢!

    夏天,下太阳雨,时常的事。可是,现在是冬天……沈云觉得不可思议。他的经验是,太阳雨一般都下得急,但时间短。所以,他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

    记忆中,前面不远处有一处突出的石崖,是个躲雨的好处去。当即,他扛着麂子,急匆匆的往那边跑去。

    哪知,越往那边跑,雨越下得大。

    他当然是跑得更快。

    结果,跑到石崖前一看,他傻了眼——呃,那里竟然已经有人了!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闭着双眼,盘腿坐在石崖下面。

    这一带,他转了有好几个月了,从来没有看过其他人!沈云立刻警觉起来。

    “小子,站在雨里做什么?”不料,黑袍人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先开口说话,“还不过来!”

    听口音,不是这一带的人。

    反正自己身上又没带银钱,除了一只死麂子,再没有他物……沈云略作犹豫,快步走到石崖下面,在黑袍人面前站定,双手打拱作揖,谢道:“小子谢过先生。”黑袍人虽然一脸病容,看着也有些潦倒,但是,一张口便看得出非寻常之人。让他不禁想起馆主大人。是以,他以“先生”称之。

    “倒是有些眼力。”黑袍人翻眼看向他,呵呵笑道,“小子,你是应该谢老夫。小两个月来,老夫送了你那么多的野物。”

    沈云听了,好比被一道强雷劈中,当场愣住。

    黑袍人却没有再开口,复又闭上眼睛。

    沈云回过神来,不禁心惊胆颤——落单的野猪崽、刚断了一条腿的山狗……先前没觉得,现在细细回想,似乎这些日子以来,小野物还好,但他打到的大野物都是有问题的。

    如果眼前这位说的是真的,那么,意味着,这位在一个多月前就盯上我了!

    他到底想做什么!

    沈云竭力按住心中的惊悚,小心翼翼的作揖问道:“小子愚蠢,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嗯,你是个聪明的。”黑袍人这才睁开眼睛,“有几个问题要问你。你要如实回答,如若胆敢有丝毫掩瞒,且看此石。”说着,他的眼底闪过一道厉色,右手随手捡起一块拳头大的顽石。

    “砰!”

    只见他五指一收,顽石应声粉碎。

    武者!比傅大哥不知道要厉害多少倍!

    沈云脸色顿时煞白。背后腾起阵阵寒气,他不由打了个哆嗦。

    “老夫问你,你的金刚拳是何人所教?”黑袍人风淡云清的拍掉手里的灰粉。那情形,仿佛他刚刚只是扔掉一团面粉。

    他竟然知道金刚拳!沈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寒毛暴立。馆主大人的话似乎在耳边再度响起——不能在人前提及金刚拳!

    可是,不说的话……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直往地上的灰粉上瞥。

    定了定神,他咬牙说道:“对不住,先生。恕小子不能说。”

    “小子,有胆!”黑袍人戏谑道,“你不怕老夫一掌拍死你?”

    “怕,怕得要死!”沈云如实以对,“但是,小子答应过教我拳法的人,绝不能失信。”

    黑袍人“哦”了一声,连连颌首:“怪不得呢。老夫观你的金刚拳并非初学,且又象是练过心法的,却光有其形,未得其神。原来是自己胡乱学的,并没有正式拜入师门。”

    说着,他目光如炬,上上下下的打量起沈云来。

    一时间,沈云顿时生出一种被剥光得精光,赤条条站在他面前的错觉。

    还好,黑袍人只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又微合双眼,自话自说:“原来如此。老刘家,唉,也没能逃过……”说着,眼角竟然泌出了两颗硕大的泪珠。

    馆主大人姓刘!他认得馆主大人?并且还猜到拳馆遭了大难!沈云又被惊到了。但很快,他又冷静下来:这人说不定是在拿话诓我!想到这里,他垂下眼帘,木着脸,没有再吭声。

    良久,黑袍人又是一声长叹,缓缓睁开眼睛,问道:“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可以说。沈云没想瞒他:“回禀先生,小子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几岁了?可曾正式开蒙?”黑袍人完全换了一个画风,象足了一个与后辈子侄拉家常的长者。

    好古怪!沈云硬着头皮,一一以对:“满了七岁,不曾正式开蒙。”

    “识字吗?”

    “认得几个。”

    黑袍人顿了顿:“老夫可以教你识字。”

    沈云讶然,忍不住抬眼看他。天上要掉馅饼了吗?

    “不过,老夫有条件。”黑袍人又不紧不慢的说道。

    就知道!洪伯说过,世上哪有便宜事!沈云暗中握了握拳,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

    不料,黑袍人却保证道:“你放心,老夫不会跟你再打听老刘家,还有金刚拳的任何事。老夫的条件很简单,以后,你要按老夫的要求,帮我买草药。你放心,老夫会给足你银钱的。沈小子,你去过周边哪些县城?”

    竟然只是帮忙跑腿买草药!沈云的眼睛嗖的亮了:“去过石秀县城和永安县城。”

    黑袍人点头:“我要的草药,寻常药铺都有卖。你去永安县城即可。还有,帮老夫买草药的事,你不能跟任何人提及。包括你的洪伯和甜甜!”

    沈云大惊失色——这人竟然知道洪伯和甜甜!

    黑袍人笑了笑:“老夫暗中跟着你下山三次。你的底细,包括你们藏粮食的地方,老夫都查得一清二楚。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的按吩咐去做。只要你差事办得好,每隔三天的正午,你到此处来,老夫自会教你识字半个时辰。如果你胆敢耍滑,胡乱买药,或者泄露老夫的行踪……”他敛了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眼里厉光乍现,“老夫保证你们三个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沈小子,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明白了!”沈云连声应下。不知道为什么,他后面的那两句话,字字句句象是用锤子敲出来的一样,声声敲打在他的心上。他听着,竟然有些喘不过气来。

    黑袍人满意的招手:“过来,我现在就开始教你识字。”说着,他随意的捡了一根小树枝,在身前的泥地上,写下:金花草。

    “这三个字,你都认得吗?”

    沈云如实以对:“都认得。”金花草是《草药歌》里提及的一味常见的草药。在春天,这一带向来的山坡上到处都长的是。不过,眼下这个时节要用药的话,却只能去药铺里买。

    黑袍人“唔”了一声,又写下近三十个字:红叶花、鳞皮根……马当前。

    里头有一半的字不认得。沈云大致猜测,这些都应该是草药名。

    待黑袍人再问,他老实的挑出那些不认识的字。

    黑袍人一一教他。待他会读会写之后,这才用小树枝从中划出三味草药,吩咐道:“沈小子,你记清楚了,老夫这次要你买的草药是,金花草三斤、鳞皮根一斤七两,马当前五斤。三种药,你要分开去不同的药铺采买。”说着,他抛出一角银子,“三天之后的正午,在此处交给老夫。”

    “是。”沈云眼快,赶紧双手接住碎银。

    “去吧。”黑袍人双眼微合,冲他轻轻挥手,“记住老夫的话!”

    雨早就停了。

    “多谢先生。”沈云向黑袍人做了一个揖,这才背起竹背篓,转身离开。

    待他的身影消失在树丛之中,黑袍人突然睁开眼睛,“扑”的张嘴喷出一口暗红色的血沫子。

    他本来就受了很重的伤。先前,为了将沈小子引到此处来,不得不催动真气用了一枚雨符。是以,体内血气翻涌,到此时,再也压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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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闷骚大男孩的桃花扇、司徒钰彤的香囊,谢谢!

第五十九章 买药

    一路上,沈云都觉得是在做梦一般。他从怀里掏出那角碎银,咬了好几次,才确认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从馆主大人离开后,庄子里再也没人能教他识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给他的草药书,他硬是还有一本半读不全!

    啊,我终于又能识字了!他亢奋的攥紧掌心的碎银。

    他知道,黑袍人来历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对人言的隐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学识字了,不想失去这么好的学习机会。

    更何况,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个月,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还有他们的存粮,威胁他。他能不同意吗?

    只是跑腿帮忙买草药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杀人放火……沈云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坏事,或者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应就是!

    回到庄子里,甜妞老远就跑出来迎接他。看到竹背篓上搭着的肥麂子,小丫头馋得直流口水:“云哥哥,真厉害!”

    洪伯跟了出来,帮他卸下竹背篓,皱了皱眉头,关切的问道:“衣裳怎么都是润湿的?掉水里了?”

    沈云摇头:“晌午的时候,山里头下了一场大雨。”

    “我们这里没下雨,太阳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道:“山里的天气,就这样。”

    “云哥儿,存下来的肉干已经够我们三个过冬吃了。你不要太跑远。要是碰到大野物,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洪伯担心极了,忍不住又开始唠叨。

    这一唠叨,不是一句两句能结束的。

    旁边,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云的衣角,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沈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唠叨也终于结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县城一趟。”沈云抓住空档,说道。

    “去县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么?”

    沈云撒了个谎:“我的小刀磕了个口子,想去县城的铁铺里补一补。”

    这就是市集没开的坏处。买个针头线脑的,都要去县城。补刀之类的,更不用说了。再说,打猎怎能没有一把好刀护身呢。洪伯没多想,点头应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云哪能让他陪着去?当即摆手:“洪伯,你要带甜甜呢。去县城,来回要走四五十里。家里没有大牲口,背着她,哪里走得动?再说,我又不是头一回去县城,认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过县城好几回,给姑爷家送庄子里出的时兴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讯全无的两个儿子,还有儿媳,他的嘴里顿时阵阵泛苦。

    罢了,云哥儿能独自把甜妞带回来,还能去不了县城?

    况且,他和甜甜都是贱民身份,要想进城门,每人得交五个大钱的税。而云哥儿则不用。

    于是,他没有再坚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们等你回来吃晚饭。”

    “洪伯,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沈云又问道。

    还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说道:“冬天要来了,你和甜甜都要换冬衣。布料子,家里还有一些,不用买。明天,你称五斤棉花,还有一些针线回来。我好给你们一人做一件冬衣。”

    “好咧。”沈云知道他会做针线。因为自己和甜甜俩身上穿着的夹衣,就是他入秋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洪伯进里屋,很快又出来,递给他一小串大钱。

    “不用。我有银钱。”沈云不肯接。买棉花是给他做冬衣,他怎么还好意思要洪伯出钱呢?

    洪伯板起脸:“少啰嗦。不然,不给你做,冬天冻死你。”

    沈云无奈,只得接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洪伯便起来生火做饭。除了早饭,他还给沈云烙了三张玉米面肉饼做路上吃的干粮。

    “换身干净的衣裳……进了县城,记得要把脸洗一洗。铺子里的伙计都长着一双利眼……少说多看,莫惹闲事……早些回来,我和甜甜等你吃晚饭。”帮沈云收拾妥当,他亲自将人送至官道口。

    沈云背着竹背篓,向他挥手:“洪伯,早些回去罢。甜甜要是醒了,看不到你,又要哭闹。”怕甜甜也要跟着,去县城的事,他都是背着小丫头跟洪伯说的。

    洪伯嘴上应着,两只脚却没有动窝,一直袖着双手站在清冷的晨风中目送他。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沈云特意赶了个早,天蒙蒙亮,便出了家门。走了半个多时辰,太阳才出来,晨雾慢慢散去。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小哥,去县城啊?坐车不?”一辆载着四个人的牛车从后面追上来。赶车的大哥冲他咧嘴笑道,“不贵,送到东城门,只要五个大钱。”

    “不了。”沈云摆手。五个大钱,也是钱哩。才二十几里的路,他背着空竹篓,不吃力。倒是回来的时候,要背十几斤重的东西,可以考虑搭个车。

    赶车大哥也不勉强,驾车自他身边扬长而去。

    上午,沈云到达东城门。向守门的仙符兵出示了良民路引之后,他一个子儿也没花,顺利进了永安县城。

    洪金姑的婆家,即陈家的粮铺,就在东城门市集之中。沈云来过几次,认得路。是以,他决定去东城门市集采买,顺便打探一下陈家粮铺的现状。

    印象中,东城门市集非常热闹。

    几个月没来,沈云险些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市集里实在是太冷清。路上的行人稀稀落落的。路边原本象两条长龙的地摊,一个也不见。就是路边的铺子,也是十家里有七八家是关门的。

    沈云越看越着急:不知道还有几家药铺开门?能抓全药材吗?

    走到一个街口,他终于看到前面有一家药材铺。黑漆牌匾上写着“济世堂”。

    店里只有两个人:灰白老者穿着竹青色的棉布长夹袄,看着象是店里的坐堂郎中;另一人大约十五六岁,典型的药铺学徒打扮。

    铺子东南角的四方桌上堆着小山似的药材,两人正在收拾。

    沈云眼尖,进门时便认了出来,桌上堆的正是他今天要买的三味药材之一:金兰草。

    运气真不错!他心中暗喜。

    看清上门的只是一个背着大竹篓的乡下半大小子,学徒原本一亮的眼睛迅速黯淡下来,懒懒的说道:“小哥,我们店现在不收散药。”

    沈云故意装做不认得金兰草,问道:“大哥,你们店里有没有金兰草卖?”

    原来看走眼了。不是卖散药的!学徒大喜,笑嘻嘻的上前招呼道:“有啊。你要买多少?”

    “一斤。”沈云答道。

    学徒连连点头:“有的。请问,你有保条吗?”

    “保条?”沈云愣住。他记得很清楚,以前,东城门市集没有买东西要保条的规矩。

    看来这笔生意要泡汤。学徒苦笑:“仙府新规定,贱民买药材,必须有保条。你不知道吗?”

    沈云松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良民路引:“我是良民。”

    “良民不需要保条。”学徒看过之后,立马换了称谓,吧啦吧啦的说开来,“您运气真好。我们店里刚到一批金兰草,全是一等品。价钱也不贵,才十个大钱一两。”

    怎么涨了这么多?沈云大吃一惊。以前在石秀县,他学《草药歌》时,特意去市集的草药摊子上看过金兰草。它是一味常见药材,便宜得很。一等品也不过两个大钱一两。

    学徒见他没有搭话,赶紧解释道:“您别嫌贵。现在什么都涨得厉害。单这个月,仙府都第三次加税了。我们店里卖您一斤金兰草,实际上赚不到三个大钱。不瞒您说,就这价也撑不了三两天。过些天,价钱还得再上涨。”

    沈云无奈,只得从怀里掏出青布荷包,拿出一角碎银:“称一斤金兰草。”

    “好咧。”学徒先是替他称好药材,然后称了碎银,用大剪子绞下一小半,又称了一下小的那块,“您看好,刚好是一钱银。”

    沈云点头。

    “这是您的药材,还有银子,请收好。”学徒双手奉上药包与余银。按仙府的新规定,若是贱民买药,还要登记姓名和买药材的缘由。但是,这位小哥是良民,不在规定之内。

    按黑袍人的要求,另外的两味药,得分开去其他药铺买。是以,沈云没有再问,让学徒将药包放进背后的竹背篓里,随即离开了。

    在药铺没有“下次再来”的说法。学徒热忱的将他送出店门:“您走好。”

    从街口往南走,穿过一条街市,到下一个街口,就是陈家粮铺。沈云找了过去。

    陈家粮铺的店牌还在,但是,紧闭的黑油大门布满灰尘,蜘蛛网也结了好几重。

    陈家人,还没有回来。尽管猜到了结果,但是,沈云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接着,他又按着记忆,去找另外的街道。

    运气还算好。他跑整个市集,托良民身份的福,总算买到了另外的两味药。期间,路过一家杂货铺子,买齐了洪伯要的棉花和针线。

    济世堂的学徒诚不欺人,这几样的价钱也都比以前涨了五倍到十倍不等。

    掂着轻了一大半的青布荷包,沈云唯有暗自庆幸:他多带了一些银钱过来。不然,明天还得再跑一趟。

    原计划,他还想割些肉,带回去给甜妞解馋。结果,他跑遍整个市集,也没见肉铺开张,于是,只好在唯一开张的包子铺里,花三十个大钱买了五个肉包子。搁在以前,这样的肉包子是三个大钱买两个……这钱花得真肉疼。

    买齐东西,已经过了晌午。沈云在东城门又碰到了早上赶牛车的那位大哥。这回,不用大哥招呼,他自己走过去,交了五个大钱,坐上牛车——车价比一个肉包子的价钱还要低,超值啊!

    回到庄子里,甜妞果然爱死了他带回来的肉包子。小丫头双手捧着肉包子,吃得香喷喷的馋样儿,把他和洪伯都逗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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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黑袍人的考验

    第三天正午,沈云如期去石崖下送药。

    黑袍人果然盘腿坐在原地。

    沈云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心里暗自吃惊——才三天不见,怎的先生象是老了十来岁?原本只是两鬓发白,现在却是头发白了近一半。

    “沈小子,老夫要的药材都带来了吗?”黑袍人睁开眼睛,问道。

    沈云垂眸,打拱作揖:“回禀先生,都带来了。”说着,他放下竹背篓,恭敬的送到黑袍人面前。

    黑袍人伸手取出三大包药材,一一打开验过,满意的点头:“都是一等品,不错。”

    不等他吩咐,沈云主动的报上药价,末了,奉上余下的十五个大钱:“先生,这是余钱。”

    黑袍人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赏你了。”

    “多谢先生。”知道他不是寻常人,看不上区区十五个大钱,是以,沈云没有推辞。

    黑袍人将竹背篓还给他,细细的问了他买药的过程。包括如何进的城门,去了哪些药铺,市集里情形如何。

    沈云一一如实以对。

    最后,黑袍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仙府?什么狗屁仙府!”

    虽然只跟他见了两次面,但是,沈云从心底里认为他是个高人。冷不丁听高人爆出来一句粗话,沈云险些惊落下巴。

    黑袍人翻眼看向他:“荒山野岭的,老夫竟然捡到了一个良民,倒是运气。那洪老头是你家旧仆?”

    沈云老实的摇头:“不是。小子是逃难出来的山里娃,被刘家拳馆的世仆刘爷爷收留,在拳馆里帮着跑跑腿,做些杂活。馆主大人仁慈,给小子落的是良民籍。后来,拳馆遭了大劫,毁于大火,刘爷爷身亡。馆主大人要去省城寻找大弟子,便把小子寄居在庄子里。洪伯是庄子里的管事。”

    “原来如此。”黑袍人的眼神明显柔和了许多,“你也是个命运多舛的。”说着,长叹,“这世道……都苦!”

    沈云在市井里混过,知道他心里想说的不是这话。刘爷爷以前也教过他,与人打交道,最忌交浅言深。他自己跟黑袍人说话时,不也是小心翼翼,要把话先在自个儿心里掂上几回,才说出口吗?

    是以,他继续低眉顺眼,安静的垂手而立。

    黑袍人见状,很是意外,忍不住又打量了眼前的小子一眼,说道:“开始识字罢。”

    “是。”沈云的眼神亮了。

    黑袍人很守信用。自这以后,每三天的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之下,他都早早的等在那里。

    如此教了两次之后,黑袍人主动问道:“你手上都有些什么书?你回去之后,自己书中圈出三十个生字。下次将书一并带过来,老夫教你识那三十个生字。”

    这是要教自己读药书吗?沈云大喜,连忙长揖到底道谢。

    黑袍人受了他的礼,笑了笑。

    三天后,沈云带着圈了生字的药书去。黑袍人果然不只教他三十个生字,还讲解了那几段文字,末了又道:“这味覆香子,此山之中就有。你照着书上的图解,自己去找。下一次,你若能带三株完整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教你炮制之法。”

    “是,先生!”沈云高兴得险些跳了起来。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寻找覆香子之上,没怎么打猎。好吧,冬天来了,山里的野物大多藏起来过冬,出来得少。往往他转了大半天,也看不到野物的影子;再者,按洪伯的话说,家里存的肉干够他们仨吃过明年的春荒,也用不着他天天打猎。

    书上说,覆香子喜阳,生长于岩石之中。于是,沈云便照着记忆,去附近当阳的岩崖、石壁上寻找。

    黑袍人没有骗他。两天之内,真的让他找到了三株。三株覆盆子都长在又高又陡的崖壁顶上。他动了不少脑筋,两个手掌也蹭破了,才完整的将它们挖出来。

    看到三株覆香子果、茎、叶俱全,难得的是连一根细须也没有折断,黑袍人不由微微颌首,赞道:“嗯,不错。对待药材,就得有这份细心。”

    沈云先前还很纳闷,明明覆香子入药的只是果与叶,为什么先生却要求他连根也一并完整的挖出来。原来,先生是在教他对药材的态度。

    黑袍人先拿了一株覆香子示范,教他如何炮制果与叶。然后,叫他自己动手,处理另外两株。

    啊啊啊,我真的能学炮制药材的法门了!沈云接连深深的吸了三口气,抑住心中的激动,照着先生所教,小心翼翼的炮制起来。

    待他做完,黑袍人又点头:“照这样子做,九天后,如果你能带一斤半炮制好的覆香子过来,老夫便再教你炮制另一味药材。”然后,他又拿起三株覆香子,说道,“这三株覆香子的根系完好,能移活。老夫带走,权当是刚才教你炮制法门的束脩。”

    沈云听明白了先生的意思:教他识字,是他们有约在先;但是,教他炮制药材,并不在约定之内。所以,先生每教一种药材的炮制之法都要收束脩。

    “多谢先生。”这样的束脩,与白教有什么两样?他从心底里感激先生。

    如此过了两个月,沈云不但学完了手边的一本半药书,而且还学会了四种药材的炮制之法。

    他很感激黑袍人。

    冬天来了,山里能找到的吃食渐渐少了。沈云不知道黑袍人独自在深山老林里是如何过活的,但是,他认为,高人也是人,照样离不开一日三餐。是以,有一次,他去见黑袍人时,把当天打到的两只野兔子分了一只出来,留在石崖边。

    黑袍人象是没有看见一般。

    第二天,沈云特意去了石崖边,发现黑袍人和那只野兔都不在。

    从此,他每次去见黑袍人,都会分给后者一半当天的所得。

    又过了半个多月,黑袍人再次要他采买药材。还是那三味药,份量也是一模一样。

    沈云自然是照办。不过,这一次,他自掏腰包,给黑袍人买了一袋米和一刀猪肉——据洪伯说,这几天可能要下大雪了。届时,在山里能找到的吃食会更少。

    黑袍人看到药包下面的米和面,有些动容。他翻眼看向沈云。

    他的眼神和以前不同,很柔和。

    沈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搓着手笑道:“嘿嘿,听洪伯说,这两天可能要下大雪。”

    黑袍人挑了挑眉,将米和肉也都拿出来,放在三个大药包旁边,说道:“下雪的话,你不要上来了。等雪停了,你再上来看看。如果老夫要见你,会在崖壁上给你留字。”

    “是!”

    洪伯看天气素来很准。两天后的夜里,外面“沙沙”的下起雪来。雪一直下,没有停。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沙粒子一样的雪换成了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的下着。

    过冬的柴火备得足足的,是以,洪伯生了两个火盆,把屋子里烤得暖意融融。

    沈云看到窗外的大雪,心里不由揪了起来:山里会更冷,不知道先生现在如何了?

    不是他瞎操心,而是与先生结识之后,他看到先生越来越显老,病容日甚。他虽然不会医术,但也知道肯定是得了重病的缘故。

    所以,他很担心,荒郊野外的,先生能不能扛过这样的大雪。

    如此牵肠挂肚了四天。中午时分,雪终于停了!

    第二天,天放晴了,太阳出来了。

    沈云迫不及待的换上沈伯给他做的树皮靴进山。

    这场雪,下得真大!很多地方的积雪都没过了沈云的膝盖。有些陡坡,他不得不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待了赶到石崖前时,已然过了晌午。

    崖壁上写着两行醒目的炭字。一行是:十日后正午;另一行写着:十一月初九留。

    是先生的笔迹!沈云从心底里笑了出来:留的日期是今天的。字迹一如既往的苍劲有力。先生没事!

    十天后,大多数的积雪融了,只余些许残雪。沈云背着一袋米,还有一大包肉干,如期赶到石崖。

    黑袍人果然在。

    “老夫要闭关一些时日,暂且不能教你识字。”他当面收下了米和肉干,从怀里掏出一本泛黄的线装书,“这本药典,你拿回去自己读。四个月之后再来此处见老夫。届时,若是你能将此典倒背如流,老夫收你做记名弟子。”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木木的双手接过厚厚的书本。

    黑袍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挥手道:“你回去罢。”

    “是。”沈云回过神来,感激的行了一礼。

    待沈云离开后,黑袍人低头,痛苦的捂住心口。大冬天的,他的额头上却象雨后春笋一般,冒出黄豆大的汗珠子。

    过了一刻多钟,心悸终于过去了。

    黑袍人脱力的靠在冰冷的崖壁上,仰头望着灰扑扑的天空,无奈的长叹。

    该死的,又要下雪了!

    再和前些天一样,多下几场那样的雪,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熬到夏天。

    所以,沈小子,你一定要背下药典!

    现在,他完全体验到了老刘家传人当初的纠结——沈小子资质寻常,确实不堪传承之重担。然而,两百多年……唉,俨然走到了末路,他们都没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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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青木药典

    回到庄子里,从怀里取出约摸半寸厚的书本,沈云使劲的在大腿上掐了自己一把,才真正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先生说,只要背熟了这本药典,就收我做记名弟子!

    线装书泛黄的封面上写首四个黑色大字,即:青木药典。

    他激动的翻开第一页。

    和他以前读过的药书差不多,也是有文字,有解图。不同的是,此书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注解。

    这些注解都是用很小的字写的,一笔一划,甚是工整。

    沈云定睛细看,正是先生的笔迹。且墨迹是新的;再看内容。圈出来的那些字,都是他不认得的生字。这些字旁边都有一条注解,写着“音同某”;文中还有不少字段旁边划了线。旁边亦有注解,却是详细的释义。

    他又大致的翻了翻全书。后面的每一页都是如此。

    不用说,这些注解都是先生新近临时加注上去的!

    先生,用心良苦!

    沈云轻轻抚摸着泛黄的封面,心里腾起阵阵暖流:我不能让先生失望,一定要在四个月里,把《青木药典》背得滚瓜烂熟!

    先生的记名弟子,我沈云当定了!

    冬天,万物萧杀,打猎变得很艰难。再加之,先前备下的肉干足够吃过来年的春荒,所以,接下来,沈云没有再上山打猎,几乎把全部的精力用于背《青木药典》。

    自从学过三本药书后,沈云感觉自己的记性明显长进了许多。比如说,以前,傅雷和馆主大人教他识字时,半个时辰里,他只能勉强学会十个生字;而现在,先生同样每次教他识字半个时辰,他却能轻松记住三十个生字。

    所以,他对于背《青木药典》很有信心。

    不想,背书与识字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对于生字,他只要记住音、形、义即可。然而,背书的话,光记住那些字是没用的。他得把所有的字句原原本本、一字不错的背出来。

    偏偏药典里的字句与他先前看过的三本药书完全不同。怎么个不同法呢?打个比方说,如果先前的三本药书是洪伯,那么药典则象是馆主大人或者先生。前者说话直白简显,一听懂;后者文绉绉的,惜字如金。往往只是几个字,要换成洪伯的话,则会变成很长的一段。

    是以,背一段文字,他往往先要对着先生的注解,一字一句的弄懂里头的意思。

    没有先生面对面的指点,这是一个很费脑子,又非常耗时的过程。

    他背的第一段文,不过二十六个字。看着是很短的一段,然而,为了弄懂其义,他硬是花了一刻多钟。

    痛苦啊!不知不觉中,头发被他挠成了鸡窝。

    更让他崩溃的是,这段文字他、娘、的,根本就不是写的药草!而是说世上有一座山,山上住着天神们。二十六个字里,有一半多的字是在形容那座山是多么多么的雄伟,多么多么的物产丰富!

    沈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啊啊啊!我该不是看到了一本假的药书吧!

    他忍不住翻回封面——没错,封面上写的确实是《青木药典》。

    再看第一页,唯一的图解确实是一种他不认得的花草。

    先生没必要哄我……他硬着头皮接着往下读。

    第二段,共有四十三个字。相比第一段要好懂一些,而且全段,他只有三个字不认得。是以,对着注解,他花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读懂了这段话。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这一段虽然没有写药草,但是,总算沾了边。

    文中称,山中有草木万万千,可入药者,又是千千万。这些药草按等级共分为仙、灵、凡等三种。相应的记录这些药草的药书也有三本。《青木药典》记录的是其中的凡药。

    对此,沈云很是知足——传闻能见到仙药灵草,必须有仙缘。而他只是凡人一个……呵呵,不要想太多。

    再看第三段。字数略少一些,才二十七个字,其中,生字五个。他又花了近一刻钟的时间去解读其义。

    这一段说的是,药典共收录了一千三百余种凡药。全文详细的介绍了每一种药草的名字、药性、入药之理和炮制之法,并配有图解。

    读到这里,沈云彻底放心了——没错,这是一本真正的药书!

    如果将此书背得滚瓜烂熟,那么,他等于是记住了一千三百来种药草!

    据他所知,石秀县最大的百年老药店里也没有一千三百多种药草!

    一想到,对于药草,自己将会比药铺里坐堂的郎中还要懂得多,沈云心里甭提有多美。

    “加油!好好背!”他激动的握了握拳,如是对自己说。

    不知道是因为弄懂了文中的意思,而是因为前景很美妙,精神亢奋的缘故。他只读了三遍,便能结结巴巴的背出前三段。又读了一遍,已然背得比较流畅。

    抚摸着厚实的书本,沈云顿时又一次对自己充满信心:“做得好!沈云,就按这个法子背。你一定能在四个月内,把药典倒背如流!”

    第四段依然是总说药草:全书的一千三百余种药草又被划分了九个等级,分别是一品、二品、三品……至九品。其中,等级最高的为九品。全书是按从低到高的顺序介绍药草。

    第五段,终于提到了具体的药草名字——金丝梅。

    “原来这幅图解画的是金丝梅。”沈云恍然大悟。

    就这样,第一天睡觉前,他终于能熟背第一页,知道了金丝梅这味一品凡药,包括它的形、性、理及用。

    如真如书的开头所写,全书共收录了一千三百多味药,那么,按这个速度,他是在四个月里背不完整本药典的。

    不过,沈云一点儿也不担心。正所谓,万事开头难。他相信自己以后每天能背得更多。就象他学着识字一样。想当初,傅大哥初教他识字时,他那么努力,每天能记住几个生字?而现在,他又能记住几个?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后面的文中都是从形、性、理、用等四个方面介绍每一种药草,沈云多读了四五页后,便完全习惯了,是以,所费的时间大大缩短。从第六天开始,他勉勉强强能一天背完两页。

    又过了十来天,后面的生字越来越少,而他也更加习惯药典这种文绉绉的文字风格,一天竟能背下四到五页!

    有意思的是,他突然对馆主大人教他的那十句话有了新的理解——哦,原来,他一直做错了!

    一直以来,默背那十句话时,他只做到了第一句中所说的,平心静气,放松自己;他做错的是,不应该躺着,而是应该按第三句所言,盘腿而坐,五心向上!

    不过,也仅限于此。第二句,以及从第四句开始,他又是不懂了。里面提到的丹田、经、脉、气什么的,他完全不知为何物。

    呃,甭管那么多,先将错误的地方改过来。以后的,等我真正读懂了,再一一改正。

    沈云并没有太过烦恼。

    改错之后的效果是杠杠的:以前,他每晚只能默背五遍。而改过来之后,他发现自己每晚可以默读七次。这是其一;

    其二,不论是五步打,还是金刚拳,他打出来的拳风增强不少。当然,还是不能和傅大哥相比;

    最明显的是他的气力噌噌的长了一大截。在竹林里有一块青石,比磨盘要大一圈。以前,他要拼尽全力,也只能勉强将此石抱离地面。然而,改过之后,不出半月,他能抱着这块石头走出五步。

    尝到了甜头,沈云背起药典来,劲头更足。一个月之后,他已然每天能背十几二十页。

    数了数剩下的书页,他打算以后每天都只背十五页。背完当天的后,再折回去背二十页以前背过的。因为他发现,先前已经背得挺顺的文,如果不再去读去背的话,用不了三天,他便只记得大概意思,原文又背不出来了。

    另外,他做了一个沙盘,用来练习生字。

    每天练习半个时辰的生字,这是他给自己定的又一死任务。

    除此之外,他对书中提及的“用”,即草药炮制之法很感兴趣。先前不知道,读了《药典》之后,他才知道,先生之前教他炮制那四味草药是有目的。因为炮制这四味草药几乎用到了炮制草药的所有基础手法。

    只可惜,冬天里,找不来新鲜的药材练手。于是,他想了一个法子,即,用小屋旁边的竹子竹叶之类代替草药,天天练习手法。

    这个法子挺管用的。如此练习了一个多月后,至少他的一双手灵活许多。

第六十二章 拜师

    “第一百一十五页,背。”

    四个月后,沈云如期赶到石崖下。黑袍人和往常一样,已旁腿坐在那里。

    此时,严冬已过。阳光明媚,春风和煦。沈云早在一个月前就脱掉了厚实的棉袄,换上了洪伯为他新做的夹袄——没办法,窝完冬,他的个头又抽高了将近一寸,小身板也结实不少。去年秋天做的两身夹袄变得又小又短,完全穿不得。

    可是,黑袍人依然裹着厚厚的皮袄。

    四个月不见,他的头发又白了许多,脸色依旧苍白,两边脸颊上的肉看着又少了。

    好在,他的精气神依然足足的,双目清亮而有神。沈云心中的担忧稍减。

    黑袍人向来简言,见面后,淡声说了句“你来了”,便直接抽查沈云背书的情况。

    四个月来,沈云把整本药典翻来覆去的背了不下百遍。就连里头的上千图解,也在沙盘里反复描摹,如今闭着眼睛也能画出来。是以,垂手侍立在黑袍人面前,他胸有成竹,一点儿也不怕。

    “是。”脑海里象是摊开了《青木药典》,第一百一十五页就跟摆在他眼前一般。

    整页背下来,连个顿都没有打,一字不错。

    黑袍人的眼底闪过一道亮色。他又淡声说道:“五百零三页。”

    沈云照背不误。

    黑袍人紧抿的双唇微微往上勾了勾,又道:“在地上画出第一千页的图解。”

    “是。”沈云没有迟疑,蹲在地上,随手在身边捡了一根小树枝,画了起来。

    第一千页介绍的是云雾草。它的图解与前面第八页零九页的清叶兰有八九分相似,很容易弄混。是以,看到云雾草的图解时,他特意翻到前面,将两者认真比对。最终,他从两幅图解中找出了三处不同点。

    只要记住了这三处不同点,就能准确的将云雾草与清叶兰区分开来。是以,画到这三处时,他不知不觉之中,会下笔稍微用力一些。

    黑袍人见了,微微颌首,心中暗赞:沈小子虽资质平平,但却是个有心的,又勤勉好学。

    这样的人,多费些工夫,还是能手把手教出来的。将来,若是老天垂怜,叫沈小子觅得良徒,亦能将传承发扬光大。

    想到这里,他欣慰不已,紧绷的老脸柔和不少。

    这时,沈云已经画完了。他放下小树枝,起身,又是垂手侍立:“先生,小子画完了。”

    黑袍人回神,点评道:“不错,你将云雾草与清叶兰之间的三处区别全画出来了,确实是用了心。”

    这是先生头一次明确的赞扬自己!沈云的心里不由比喝了蜜糖还要甜,一道喜色跃上眉梢:“多谢先生。”

    黑袍人摆摆手,又道:“先前,老夫说过,你若能将整本药典背下来,便收你为记名弟子。老夫向来一言九鼎,说话算数。从今日起,你沈云,便是老夫门下的记名弟子。”

    先生是个讲信用的,是以,沈云从接到背书任务的那一刻起,压根就没想过先生会反悔。然而,真正听到先生开金口,收自己为记名弟子,他还是欢喜的懵了,就象被大金元宝砸到了脑袋一般。

    “是……”反应过来,他“扑腾”一声,双膝跪下,叩了一个大响头,“徒儿沈云叩见师父。”

    在拳馆的时候,他听傅大哥就是这般在馆主大人跟前自称的。这会儿,他给照样搬了过来。

    黑袍人的眼底涌出笑意,心道:这个猴儿,有几分机灵,知道顺竿爬。

    如此也好。这段师徒缘分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很长。他将来也不至于担心,徒儿没有师父护着,在人前会吃亏。

    “既然你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少不得要告诉你师门以及为师的来历。”黑袍人受了他的礼,没有叫他起身,接着说道,“为师姓林,名焱。我师门可追溯至上古之天神宗。我门之祖师是一位化虚尊者,尊号木灵子,原是天神宗五大护法长老之一。两百多年前,天神宗神山为异族旁支所夺。神山尊长们均以身证道,甚是惨烈。为保宗门道种不灭,内门总护法在证道之前,分出一缕元神,护着五大护法长老逃走。不想,此举被异族旁支看破,全力追杀。总护法的那缕元神很快涣散,五大护法长老不得不分开逃亡。祖师在逃亡时被重创,一身修为尽废,从此沦为凡人。”说到这里,林焱人已经泪流满面。

    他停下来,眼里尽是厉色:“徒儿,你可知,那异族旁门是谁?”

    沈云原本以为自己的身世已经够惨烈。不想,祖师的遭遇更甚——异族旁支入侵,神山被夺,诸仙证道,师祖被重创,沦为凡人,亡命天涯!

    天帝老爷!

    还有,两百年前有天神宗吗?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儿?神山?是不是《青木药典》开头提到的那座山……

    刹那间,他只觉得自己的脑瓜子里冒出无数个问题,感觉就要炸了。

    猛一听到师父发问,他使劲打了个哆嗦,连连摆手:“徒,徒儿不知。”

    林焱深吸一口气,咬牙,一字一句的说道:“他们得了神山之后,头领自称受天帝所封,为仙帝。大小头目亦是仙官,成立了设了一个所谓的仙庭。在各地设‘仙府’。他们的鹰犬便是仙符兵。他们污蔑天神宗为邪魔外道,强迫天下人归顺仙庭,频下‘七杀令’。”

    “不服仙庭者,杀无赦!”

    “言语提及邪魔外道之名者,杀无赦!”

    “服饰不改者,杀无赦!”

    “研修邪魔外道之邪法者,杀无赦!”

    “私通、隐匿邪魔外道余孽者,杀无赦!”

    “家中藏有邪魔外道之法典书籍者,杀无赦!”

    “宣讲邪魔之法理者,杀无赦!”

    “他们颠倒是非,指鹿为马,以正统自居。自知所谓的‘正统’来路不明,心虚得很。他们怕天下人不服,暗生反意,便划分出仙、良、贱三个等级,拉拢、收买有灵根的人为仙官;开设武考,将通过武考的人及其家人划为良民,许以种种好处安抚;余下的绝大多数是凡人,既没有灵根,修不得仙,又没有武学天赋,便统统打入贱民籍。在他们的眼里,贱民尚且不如蝼蚁、草芥,只能匍匐于他们的淫威之下,任他们欺凌、压榨。”

    “屠刀之下,天神宗的种种很快被抹得一干二净,世间无人提及天神宗。两百多年下来,世人已经完全不知天神宗!”

    林焱恨得全身直打哆嗦。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牛头坳村被烈火焚烧、夜幕下,仙符兵铁蹄血腥屠杀无辜难民的种种情景,他的心里亦是恨意喷涌!

    即便是入了师门,仅凭师父的这些话,他对天神宗暂时还是无感。但是,仙庭、仙符兵,这些渣渣,真该死!

    林焱看得分明,暗中松了一口气——他没看走眼,徒儿是个爱憎分明,心中有正气的。

    就凭这一点,他也没有收错徒弟。

    从祖师开始,师门历代都以恢复、重振天神宗为己任。他亦是。

    然而,大半辈子图谋下来,功业尚未成,所谓“同道”却相煎太急,与当初的异教旁支简直是一丘之貉。

    堪破之后,他心灰意冷。如今,拖着残躯,苟延残喘,心中唯求师门传承不断、道统莫绝。

    是以,他收沈云为徒,不求他继承祖师重建天神宗之遗志,只求他能继承自己的衣钵,使道统薪火相传。

    他冷眼观之,以沈云之资质,也只能做到这些。其他的,他不敢多做奢求。

    好吧,这也许是老刘家的传人最终没有收之为徒的缘由吧。不过,这样也好。叫他捡了个便宜徒弟。

    想到这里,林焱又道:“逃离神山之后,祖师一直想方设法寻找另外四位护法长老。然而,直至师祖殒落,也未得他们的丝毫消息。是以,祖师唯有寄望于后人。两百多年来,师门历代从未放弃过寻访他们,也未曾如愿。不想,为师流落至此,却偶然从你身上窥得其中一脉之消息。”

    沈云微怔。旋即,他明白过来,师父说的是谁:“是馆主大人?”

    一点就破,倒也聪明。林焱点头:“正是。听你所提,他们这一脉与我们不同,应该是父子相传。将《金刚拳》改成《刘家拳》,是为了掩人耳目。”说到这里,他看了沈云一眼,叹道,“现在为时尚早,关于其他四脉,以后为师再与你详说。为师一生漂泊,不曾定下心来收徒。现而今,你既已拜入我门下,为师必将衣钵尽悉传于你。徒儿,你是个勤勉懂事的。《药典》背得很好,为师望你能再接再厉。”

    “是。徒儿谨记师父教诲。”沈云又叩了一个头。

    林焱这才探身,亲手将他扶起来,又解释道:“师门历来只收记名弟子。这是祖师立下的规矩。你还小,个中缘由,为师将来再与你详说。”

    沈云从未拜过师门,根本就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闻言,他一点儿也没有放在心上。

    林焱见状,心中更喜:徒儿性情宽厚,很好。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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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龙战天介绍:
大屠杀突然降临,漏网之鱼沈秋宝,只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没有灵根的他背负着血海深仇,不得不直面道统飘摇的乱世。
有道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从此,沈秋宝与人斗,与地斗,与天斗,其乐无穷。乾龙战天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乾龙战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乾龙战天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