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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飘过峰     乾龙战天txt下载     乾龙战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三章 初闻修行

    介绍完师门渊源之后,林焱接着开始细说本门之传承。

    他们的祖师木灵子是位丹修,然而,逃出宗门时,不幸被重创,以至于丹田被毁,经脉寸段。幸而有化虚修为庇护,最终只是修为散尽,沦为凡人。

    从此,木灵子无法再炼丹。可怜高阶丹修,不得不以药师之身份,混迹于市井之中,颠沛流离七载,最终落得身消道殒。

    自知命不久矣,他收了唯一的徒弟,即太师祖。太师祖是凡人之姿——当时,仙庭行釜底抽薪之绝户计,大肆招揽所谓的“仙才”。但凡只要查出有灵根的,都以“仙官”相许,送往所谓的仙门学习“仙法”。是以,木灵子也收不到有灵根的徒弟。

    “异族旁枝自以为此计可绝我宗门之道法。然而,他们却从来不知道,修习我宗门之道法,不一定非得要有灵根。”林焱的脸上露出一道神秘的笑容。

    “啊?”沈云忍不住惊呼出口。师父的话,完全颠覆了他对修行的认识。

    照师父所说,修行不一定要有灵根,那么,是不是我身为凡人,也能修行呢?

    想到自己也能和大公子他们一样,踏剑飞行,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点燃了。

    林焱见状,满头黑线:“祖师曾亲口对太师祖云,天神宗分为内门与外门。外门之中,有一个直属内门护法院的暗宗。里头的弟子都是以凡人之姿在修行。其中,不乏脱颖而出,凝结金丹,进入内门者。”

    “只可惜,祖师过早殒落,而太师祖又资质有限,最终也未能脱凡超俗。师祖、师父和为师,亦是。”

    沈云垂眸,掩去眼底的火热,心道:就知道凡人修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林焱又看了他一眼,唯有长叹——太师祖穷其一生,想寻个资质上佳的徒弟,结果,浪费了大半生的光阴,不得不在天寿将尽之际,收下师祖。而师祖的资质还不如太师祖;师父和他也是如此。师门选徒,一代不如一代……这大概就是道法所云的“时也,命也,运也”。师门时运不济,造化弄人。

    现在,他抓到的这个徒弟之资质平平,已经不能再差了。都说时运这种东西是“否极泰来”,他是真心希望师门他的徒儿开始,时运反转,以后,徒儿有缘收得良徒。

    呃,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林焱敛神,接着说道:“受资质限制,我师门传承下来的,主要是凡人医药之道。自祖师开始,历代师尊都是以药师或医者身份,混于市井之中。为师早年漂泊,曾在多处做过十余年的药师。”

    还是这两样更靠谱些!沈云听着,眼睛亮了:能做郎中或者药师,也都不错啊。虽说也是三教九流,如果没有通过武考的话,仍然是属于贱民。但,确确实实是真本事。学好之后,不但不愁生计,足以在世间立足,而且还能扶危济困,成就侠义。

    正是我心所愿也!

    果然,他听师父又道:“为师的资质不及你师祖,于医术这一道,只精于针炙之术。其余皆平平。不过,制药一道,倒是尽得你师祖之真传。为师将尽心传授你这两门之技艺。你若学成,将来做个药师或者针炙郎中,养家糊口,都是绰绰有余。其余的,能学会多少,全看你的造化。”

    至于,师门之夙愿,脱凡超俗……呵呵,就徒儿这资质,他真不会多想。

    所以,他提都不曾提修行之事。

    “师父对你的唯一要求是,师门之所有传承,你一定也要象为师一样,尽悉传予你之徒儿。不能因为你不擅长,便不教不传。”说到这里,林焱坐直身子,神色陡然严峻,“徒儿,你答应与否?”

    好吧,这样的要求,他的师父当年在收他为徒时,也曾特意强调过。

    唉,谁叫他们的资质一代不如一代呢!

    祖师留下来的传承博大精深,如果他们这些后人都只把自己擅长的传给后面的徒弟,那么,可以看到,传到后来,师门最终只会教出寻常的郎中或者药师。而祖师最想传承的道统终将断绝。

    沈云连忙应下:“是,弟子将谨遵师父教诲。”

    入门时,该说的都说完了。林焱很满意自家徒儿的态度,从怀里取出一只半尺长、三寸宽的小匣子,打开来。

    沈云看到匣子里有两个裹着月黄色丝帕的木质人偶。

    “这是人体经络图,以及辅助记忆经络的一双人偶。有男女之分。”林焱眷念的伸手轻抚人偶,“这些都是当年你师祖亲手所制,传于为师。现在,为师将它们再传给你。三日之内,你要记熟此图。”

    “是。”沈云双手接过木匣。

    说了这么多的话,林焱力竭。他强打起精神,又道:“眼下金兰草正当时,你不妨试着炮制一些。”

    沈云嘿嘿:“前些天,徒儿上山捡柴,看到几处的金兰草长势甚好。没忍住,便照着书上写的法门,炮制了一些。”

    林焱不禁挑眉轻笑,兴致勃勃的说道:“下次来时,你带一些过来。为师帮你瞧瞧。”

    “是。”沈云见他一直没有说买药的事,忍不住关切的问道,“师父,近段时间,有什么药材要徒儿去采买的吗?”

    林焱愣了一下,摆手:“暂且不用。以后要采买什么,为师自会吩咐于你。”

    “哦。”沈云遂放心了。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早些下山去吧。”林焱冲他挥手。

    于是,沈云小心翼翼的将小匣子纳入怀中,背起竹背篓离去。

    和以前一样,他将今天的收获留下一半。

    林焱低头看着跟前的长翎锦毛山鸡和山菇,眼底全是笑意。

    他说错了。他的徒儿至少有一点要强过他:侍奉师父,比他当年要细心得多,是个暖人心的好孩子。

    经络图画在手帕大小的丝绢上,分男、女两张。第一张丝绢之上,都有两幅图,一为正面,一为背面。

    经络图密密麻麻的,粗一看,沈云不禁头皮发麻——这些图可比药草的图解难记多了。

    最主要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要从哪里下手。

    还好,定睛细看之后,他发现这些弯弯绕绕结成网状的诸多线条其实彼此之间是有区别的。比如说,有的粗一些,有的则细一些,就象药草的根系一样。粗的那些线条,好比是药草的主根,上面分出许多细的线条。

    于是,他决定先从最粗的那根线条开始记起。

    图中,这条粗的线条由两部分组成,即,任脉和督脉。它们在人体里画了一个大圈。

    所有的经络在那两个不及半尺长的木质人偶上都一一对应的标了出来。相比于丝绢上的经络图,它们的标注更容易看懂,每条经脉经过哪里部分,十分形象,一目了然。

    除此之外,人偶上面还有很多突出的红点标注。旁边都标有很小的黑字。比如说,人偶头顶的那个红点旁标的是“天灵穴”。

    沈云以前听傅雷提及过穴位。看到这些,他顿时明了:原来,这些红点标注的就是穴位。

    当即决定,背经络图时,不但记住每条经脉经过的身体部分、脏腑,而且连周边的穴位也都一起记下。

    理清头绪后,经络图似乎也没那么复杂了,容易记得多。

    和背《药典》里的图解一样,他要求自己对经络图也做到眼熟、手熟,即,每一条经络,都要在沙盘里反复描画。

    当天睡觉之前,他便记熟了任、督二脉,以及两条胳膊上的所有经络。

    照这样的进度,用不了两天,便能背熟全部的经络图。原本,沈云想明后两天上午暂停打猎的。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他每天只要花上半天的时间即可。

    第二天的晚上,他终于背熟了全部的经络图。这时,再看人偶上的那些经络,他又发现了一个细微之处:同一条经络自身也是粗细不匀的。

    经脉与经脉之间,粗细不同。对此,他的理解是,师祖是有意用粗细区分主、次经络。

    那么,同一条经络为什么也有粗有细呢?师祖想表达什么意思?

    他不由想起了《药典》上的那些图解。那些图解之中,所有药草的每一条根须亦是如此,有粗有细。粗的是头端,细的是尾梢。

    难道经络也是如此?师祖用粗细的细微区别来表示每一条经络的方向?

    如此一想,再拿起人偶身细看,他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所有的经脉竟然活了!在他眼里化成了江流溪泉,奔腾不息。

    天帝老爷!

    他连忙闭上眼睛,使劲的甩了甩头。

    定定神,他再睁眼细看。

    还是如此!

    真是神了!

    晚上临睡前,他和往常一样,盘腿而坐,五心向上,在心中默背《金刚拳》里的心法口诀——熟读《药典》之后,他悟出一个事实:那十句话不是什么歌谣,而是《金刚拳》的心法口诀!

    可惜,他笨拙得要死,白瞎了馆主大人的一片心意,至今只悟出第一句和第三句的意思,其余的只能囫囵背下来。

    然而,今天晚上,他再背心法口诀时,竟然感觉小腹之内有一股热流在涌动!

    它很小很小,小到他险些没有发觉到!

    这是什么?

    难道是……傅大哥说的真气?

    一时间,沈云狂喜。

    不想,就在这时,那股微弱的热流散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啊,怎么会这样!

    沈云敛神,再次背心法口诀。

    然而,再无刚才的体验。

    他又反复试了好几次,直至筋疲力尽,最终也未能如愿。仿佛那一瞬间只是他的错觉。

第六十四章 飞花越柳

    第二天的正午,又是师徒见面之期。

    沈云先双手奉上自己炮制的一大包金兰草。

    “唔,不错。”林焱挺满意的。看得出来,徒儿这个冬天没闲着,除了背《药典》,还苦练了药材的炮制手法。

    “这包金兰草,为师留下了。”

    能得到师父的肯定,沈云心里美滋滋的。接着,他道出自己昨晚的状况,问道:“师父,那是真气吗?”

    林焱暗中吃惊,心道:莫非刘馆主和我都看走眼了?

    “你过来坐下,伸出右手,为师给你看看。”他说道。

    “是。”沈云依言,在他对面也盘腿坐下,伸出右手。

    林焱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微闭双眼,敛神探查其脉相。

    过了好一会儿,他方睁开眼睛,淡声说道:“如果丹田之内凝炼出了真气,脉相似江河之流水,滔滔不绝。你的脉相很正常。”

    也就是说,那丝热流不是真气。沈云有点儿失望。

    林焱佯装没有看到,说道:“刚才为师探脉的手法,你看清楚了吗?医者有四样基本功,即,闻、望、问、切。其中,‘切’就是指切脉。而切脉之初,便是探脉。现在,你试着给你自己探脉。”

    “是。”沈云也学着伸出食、中二指,按在自己的右手腕寸口之上。

    指尖之下有跳跃之感。一、二、三、四……不疾不缓,富有节奏。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感觉。

    “如何?”林焱问道。

    沈云松开手,如实以对。

    林焱微微颌首:“一呼一吸,即为一息。常人的脉相,一息之内跳跃约四次,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对,就是这样子。”沈云兴奋的点头。

    啊啊啊,我会探脉了!

    林焱看了他一眼,又道:“人的脉相有二十几种。经络不熟,何以切脉?以后,再与你细说。你先将任、督二脉在地上默画出来。”

    师父说的对,饭要一碗一碗的吃,一口吃不成胖子。沈云敛心,捡起一根小树枝,在泥地上认真的画任、督二脉。

    之前,他在沙盘上画经络图,都是将周边的穴位一并画出来的。习惯使然,此时,他也将经过的那些穴位全画了出来。

    林焱赞许的连连点头。难得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如此之上进好学!好吧,这也是他看中沈云的主要原因之一。

    待沈云画完,他又道:“嗯,经脉与穴位都是对的。徒儿,你照着这图,将此二脉经过的身体部位、脏腑,以及穴位都与为师一一道来。”

    沈云心里有些小庆幸:就知道背经络图不能只单纯的背经脉。

    他按照人偶上的粗细走向,一一背了出来。

    “唔,你看得很仔细,发觉了人偶上的经络走向。”听他背完,林焱对自家徒弟又多了两分信心。

    望,也是医者的四大基本功。自家徒儿虽资质平平,却小小年纪懂得以勤补拙,已经让他惊艳。不想,这娃儿还心细如发,擅长观察。他不得不承认,徒儿有如此心性,于医学一道,将大有裨益。

    也许一直以来,师门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天资确实很重要,但也没有他们以为的那般重要。

    接下来,林焱又将自己对于任、督二脉的理解,也倾囊相授。末了,说道:“金针过穴是为师的看家本事。要练好此技,熟记经络图是第一步。其次是切脉的工夫要过硬。最后才是金针之法。前两样不过硬,金针之法再使得出神入化,也只是飞针暗器,旁门走道也。”

    本来,他应该在徒儿学好前两样,打好基础之后,再传授金针之法。然而,练习金针之法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偏偏如今他最缺的就是时间。是以,他只能三样并举。

    担心徒儿舍本逐末,在传金针之法前,他特意敲打一番。

    沈云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称是:“徒儿不敢。”

    离开牛头坳村之后,他混迹于市井之间,所见所闻,无一不告诉他一个残酷的现实:寻常人根本就没有门路,学到一点真本事。

    所以,他特别珍惜每一个学习的机会。

    如今,他有幸得师父青睐。师父更是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这是他的大机缘,他能不竭尽全力,认真学习吗?

    林焱知道他是个实诚的孩子,闻言,放心了一大半,手头一晃,食、中二指便象变戏法一样的夹住一枚亮晃晃的细银针。

    沈云看呆了。

    “金针之法,就是两个字‘手熟’。”林焱说着,轻轻一弹。

    嗖,银针闪过,破空而出。

    好快!沈云完全看不出银针飞往何方。

    “叭嗒!”

    他听到背后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惊疑的转过背,闻声望去。

    啊!

    在离他不到二十步远的树荫下,一条婴儿手臂粗的菜花蛇重重的摔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蛇这种东西,哪怕是头被斩了,皮被剥了,身子也能扭上许久,方罢休。

    可是,这三四尺长的大蛇却跟冬天里冻僵了一般,在树下一直没有动静。

    “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林焱淡笑:“徒儿,去捡回来。那蛇挺肥美的,用来做蛇羹,最好不过。”

    “是。”沈云回神,噌噌的跑了过去。

    以他这些年的打猎经验来看,这条蛇确实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蛇体软绵绵的。他捡起来,心中好比打过一记炸雷——天帝老爷,此蛇宛若一滩烂泥,俨然无骨!

    怪不得蛇体不再动弹。

    再定睛细看,七寸之上,插着一根亮晃晃的细银针。

    正是师父弹出的那一根。它没入蛇体一半有余。

    哇!这就是金针过穴!

    厉害如斯!

    沈云以前见过傅雷用飞石击物。两相对比,他深觉师父说的对。和金针过穴相比,飞针暗器完全不入流,不足一提!

    我一定要学好金针过穴!他握紧拳头,暗下决心。

    林焱见状,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开始传授金针之法。

    “此技叫做《飞花越柳》,是祖师所创。看似轻盈、飘渺,却暗含重重杀机。如此技练至小成,可瞬间飞针千余枚。百步之外,顽石亦能粉碎。”

    沈云目瞪口呆。小小的银针,竟能强悍至此!

    接着,林焱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碎石子:“以你现在的腕力,还使不得银针。你可以先用石子代替练习。”说着,他示范了基本手法。

    唔,真好看。

    沈云忍不住问道:“师父,祖师是女子,对吗?”

    林焱轻笑:“没错。”好吧,不只是他的徒儿。他,还有他的师父、师祖在初学飞花越柳之术时,都曾有此一问。

    无他。这手法使出来,指尖有如花开,美得动人心魄。

    可谁又能想到,如此美好的手法,却是杀人的招!

    “祖师,好厉害!”沈云咋舌。五大护法之一、逃出灭门杀劫、修为尽失,在市井之中,开山立派……祖师真乃奇女子也,不让须眉。

    “祖师曾云,天地分阴阳,道法有乾坤。阴阳、乾坤,何来高低、尊卑之分。男女亦然。所谓的男尊女卑,不过是民间陋习。异族旁支当道之后,更是推波助澜。你小小年纪,莫要被这等无稽之谈误导才好。”林焱说道,“为师在外行走,从来就不敢小看女子。”

    “没有,徒儿不敢。”沈云连忙摆手,“徒儿能活到现在,全因为长姐庇护得力。长姐的大恩大德,弟子此生都不敢忘。”

    “哦,说来听听。”这是徒儿第一次主动提及家人,林焱顿时来了兴趣。一直以来,他都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人家,教得徒儿如此乖巧懂事。

    沈云没有犹豫,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他相信师父,不会和姑奶奶、表叔一样,被仙符兵吓到。

    果然。林焱听完,神色复杂的看了他一眼:“你长姐,确实难得。你的爹娘,还有长姐,他们把你教得很好。”

    老实说,换作是他少年之时,如果听到生身之父如此待自己,也难免心生愤恨,性情大变。可是,这个小姑娘却没有。更难能可贵的是,养父养母双亡,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逃出生天之后,还能始终如一的对待如同累赘一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幼弟,不离不弃。

    如果他没有猜错,在山洞里,小姑娘受伤之后,才对幼弟道出自己的真正身世,其实是生出了舍己保弟之心。

    有纯良的父母、长姐为榜样,也难怪徒儿身世坎坷,却性情纯良宽厚。

    沈云点点头,终于第一次道出在心里闷了好久的疑惑:“师父,徒儿一直想不明白,我们牛头坳村的人从来都是与世无争,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仙符兵为什么会突然屠村?”

第六十五章 林焱点破真相

    林焱冷哼:“听你所言,祸事应该是那个叫三瘌子的破落户招来的。”

    “啊?他?”沈云大吃一惊,“是因为他错手杀了一个老道?还是因为他挖到龙穴,发了大财?”

    说完,他便自己否定了第一个理由:在外面混了这么久,他才知道,贱杀良,叫做以下犯上,是很重的罪行。但也不至于整个村子都被连坐吧?

    抑或是仙符兵收到风声,看上了龙穴里的金叶子?见财起意,杀人灭口?

    以他对仙符兵的了解,这样的理由完全说得过去。

    不料,林焱却轻轻摇头:“为师看来,三瘌子未必发了财。他在说谎。为师猜不出他编出这一通谎话的目的,但是,为师可以肯定的是,正是他的谎言招来了仙符兵的血腥杀戮。”说到这里,他的眼里尽是轻蔑与不屑,“你知道那个所谓的仙庭最忌讳的是什么吗?”

    “不知道。”沈云老老实实的摇头。

    “龙气!”林焱轻哼,“龙气是天地孕育出来的精华。相传,在天神宗,诸仙通过龙气,可以沟通天地,感悟天道。可惜,那群异族旁支是窃取神山,名不正、言不顺,龙气不能为他们所用。所以,他们恨之入骨,一心只想捣毁孕育龙气的所有龙脉、龙穴。三癞子区区一介凡人,怎么可能凭一己之力挖开龙穴?而且,龙穴至纯至灵,用活人血祭之说法,更是胡说八道,荒诞不经。他的话一听就知道是谎言。可是,异族旁支的仙庭以及各级仙府,对于与龙气有关的传闻,从来都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而且,在他们的眼里,区区上百贱民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他们闻风而来,灭掉了整个村子。”

    这就是真相!

    沈云愤怒之余,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一点儿也不怀疑师父的说法。因为他眼中的仙符兵就是如此行事的!至于仙府,哼,跟仙符兵,两者根本就是一体的!

    可怜的徒儿!然而,这世间,象徒儿一样经历悲惨,深受所谓的仙庭迫害的人,又何其多也!

    林焱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再说,只是轻轻的拍了拍徒儿的肩膀。

    这天晚上,沈云默背完心法口诀后,破天荒的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他在想报仇的事——杀了那队屠村的仙符兵,真的就是给奶奶、爹娘,还有村里人报仇了吗?

    按师父所言,那队仙符兵只不过是奉命行事。

    杀了他们,不过是杀掉几只杀人的工具。

    只是除掉几个工具,却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作恶,算哪门子的报仇!

    真正的凶手,是仙府,乃至整个仙庭啊!

    这仇,当如何报!

    绞尽脑汁,他也只觉得思绪如麻,理不清,想不明白。

    就这样,他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晨,洪伯看到他挂着两只黑眼圈,吓了一大跳,伸手摸着他的额头,关切的问道:“云哥儿,你怎么了?是不是看书累坏了?”

    沈云摇头:“没事。是昨晚想事情,没睡好。”

    洪伯“哦”了一声,开解道:“日子比树叶还稠呢。碰到什么事,想不明白,就以后再想。不要急,慢慢想,总有一天能想明白。要是急坏了身子,那才叫划不来。”

    “是,我知道了。”沈云早上起来,头昏沉沉的,也意识到自己昨晚的行为不可取——他着急上火的,一整夜都睡不着,可是,仇人呢?他连他们的边都没挨着。人家好着呢!

    洪伯说的对,来日方长。以他现在的能力,想找仙庭报仇,简直是异想天开。

    有那工夫胡思乱想,还不如多背背经络图、练练《飞花越柳》。努力让自己变强,才是正解!

    想清这些,他只觉得心里亮堂堂的,整个儿都轻松起来,连头也不晕了。

    “洪伯,我新近在学探脉。”一扫愁云,他笑嘻嘻的说道,“我帮你也探探?”

    洪伯见他听劝,变得高兴起来了,也不禁笑了起来:“原来云哥儿是要学着当郎中。呵呵,我上一次请郎中探脉,说起来,还是好几年前呢。”说着,他就势在小木桌旁坐下来,伸出右手,“沈小郎中,好好帮我看看。”

    “我才学,当不得郎中。洪伯莫笑我。”沈云在他对面坐下来,用食、中二指轻轻压在他的手腕寸口之上,凝神探脉。

    感觉指下挺然,直起直落。这是典型的弦脉——昨天离开前,师父给了他一个手抄的小册子,里头记录了十二例具体的脉案。他背熟了前面六例。其中,就有一例是弦脉。

    “唔,洪伯身子康健。”沈云收手,笑道。上了年纪的人,体虚脾弱,多为弦脉。

    洪伯乐呵呵的起身:“野味最滋补身体了。托云哥儿的福,顿顿都拿野味下饭,我也觉得身子骨养得比以前还要好一些。”

    等甜妞起来后,沈云也给她探脉。

    不过,这一次,他没法判断。因为背下的六例脉案里,没有小孩子的。他将脉象记住,准备晚上再翻看小册子,看是否有相近的。

    除了他们仨,庄子里一直没有其他人。是以,他没有更多的练习对象,只能背起竹背篓,上山打猎。哦,现在还多了一桩,采药。

    为了练习《飞花越柳》,打猎时,他决定不再使用弹弓,直接飞石。

    很快,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祖师传下的手法是好的,可惜,他极不习惯,力度和准度太渣……竟然还不如弹弓好用。在林子里穿了一个上午,他仅仅打中了五只鸟雀!

    想到师父用一根细银针将一条粗菜花蛇打得蛇骨粉碎的情景,他惭愧不已——真糟蹋了祖师传下来的绝技!

    怎么办?师父说过,练习金针之法,没有别的窍门,唯有手熟尔。所以,多多练习呗!

    他捡了小半篓拇指甲盖大小的碎石子回家。下午,他在竹林里挂了一块小木板,在其正中央用炭棒画了一个牛眼小酒盅大小的黑点,用小石子练习飞花越柳。

    半个时辰下来,眼睛又酸又痛,而右手腕更严重,简直不象是自己的了,已然到了极限。他这才罢手。

    练习的效果也还不错:首先,他的手法纯熟了许多;其次,准度略有提高——刚开始时,隔着十步远,他扔出去的碎石子,十次里只有一两次能打中黑点。到结束时,打中黑点的机率提高了两成,十之能中三四。

    看来这个法子很管用。于是,沈云决定每天下午至少要练习半个时辰的飞花越柳。

    又到师徒见面之期。

    和以往一样,林焱仍然是先考校他的功课:背十二则脉案,以及在地上画出手三阴经和手三阳经。

    至于金针之法,他提都没有提——知徒莫若师。这一样不用考校。他一眼就看到自家徒儿的右手腕肿了。不用说,肯定是苦练飞花越柳的缘故。再者,徒儿的资质摆在那里,仅练习了三两天,能有什么成果?

    讲完手部经络之后,他又扔给了沈云一个小册子。里头还是十二则脉案。

    末了,他淡声说道:“回去之后,记得要用热毛巾敷一敷手腕。”

    “是。”沈云应下。

    回去之后,他依言热敷手腕,果然,感觉好多了。下午,他比往常多练了半刻钟,才到极限。

    就这样,不知不觉之中,两个来月过去了。

    这天又是师徒见面之期。林焱教完最后一处经络,即带脉之后,突然指着十一二步开外的一处花丛:“你用石子打一朵花下来。”

    这是要考校我飞花越柳练得如何了。沈云应了一声“是”,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看也不看,直接弹了出去。

    嗖——,小石子破空而去。

    花丛之中,一朵开得正盛的黄色朝天花应声自枝头落下。而枝叶却未动分毫。

    前者,只要是暗器法门都能做到。但是后者才是飞花越柳之精妙所在!

    林焱颌首轻笑:“徒儿,你的飞花越柳算是小成了。接下来,你可以改用铁钉继续练习。”

    “是。”

    上哪儿去找铁钉呢?庄子里肯定是没有的。沈云决定去一趟县城,找铁匠铺买上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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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angela1973的平安符,谢谢!

第六十六章 荒唐

    回到庄子里,沈云对洪伯说:“洪伯,我明天打算去一趟县城。你有什么要采买的吗?”

    他知道洪伯心里一直很想去县城里看看陈家人回来了没有。可是,又怕届时会失望,是以,从来不在他和甜妞跟前提及去县城。

    果然,洪伯闻言,眼底闪过一道黯然,摆摆手:“县城里,什么都贵。家里不缺什么,莫费钱。”

    现在,庄子里就他们仨抱团过日子。云哥儿还小,他又是老胳膊老腿的,甜妞更顶不了事。今年的春耕又动不了,田庄只能继续荒着。坐山吃空的日子,银钱必须省着点花。好在,他之前做足了准备,把米粮、家什都藏了起来,这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当然,最让他感动的是,云哥儿小小年纪,天天上山捡柴火、打猎,担起了养家的重担。

    而且,云哥儿一天天长大,他瞅着,本事也越来越大。过了年,云哥儿甚至还象模象样的当起了小郎中。他要是有个头痛脑热的,或者甜姐儿咳几声。云哥儿见了,给他们探探脉,煮两碗草药汤子。他们喝下去,往往很快就好了。

    云哥儿这么能干,他完全有信心坚持下去,将两个娃儿拉扯大。

    他漂泊了大半辈子,最知道做人要知足。在这样的世道里,老天爷能让他守着两个好娃,清清静静的过日子,没病没痛的,他很满足。

    沈云便没有再多说。

    甜妞长高了一些,已经能跟着洪伯满庄子跑,帮忙挖野菜,但是,还是太小,走不得远路,去不得县城。

    是以,第二天,沈云起了个大早,带上洪伯准备的干粮,独自去县城。

    上次,他去永安县城,还是去年冬天。隔了好几个月,他的脚力大涨,在路上花费的时间比先前竟然差不多短了一半。

    他赶到时,东城门刚好才开。

    几个月没来,城门税又涨了——贱民进城,每人收税十五个大钱!

    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沈云心中愤然,同时,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官道之上,人迹寥寥,在城门口也看不到几个人影。

    良民依然不用免税。他掏出路引,顺利的进了永安县城。

    原本以为几个月里,逃难的人们陆续返家,东城门市集不要说恢复如初,至少也会比先前要热闹许多。不想,进了市集一看,竟是比先前更加萧凋!

    路边倒是三三两两的坐着不少人。个个面有菜色,蓬头垢面,穿得破破烂烂。如今已是春末夏初,里头竟还有人袒胸露腹的穿着又脏又破的棉袄。

    沈云也曾在县城里呆过大半年。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县城里失去了谋生路子的贱民——城门税那么贵,外边的流民根本就进不了城门。

    家里没得吃的了,又找不到活计做,日子过不下去,他们只能出来乞讨。而市集里,人来来往往,容易讨到吃食,是能最吸引他们的地方。

    怎么会这样?看着人们呆滞的眼神,沈云心里纳闷极了:兵祸不是早就过去了吗?

    市集又脏又乱,臭哄哄的。路边摊一个不见。就连上次来时,开张的那些店铺也有近一半关了门。

    沈云凭着记忆,找到第三家铁匠铺子,才是开张的。

    不过,在他看来,这家铺子离关门歇业也不远了。店里冷冷清清的,一个学徒也没有,只有一个半百老头愁容满面的蹲在破旧的门口,合着双眼养神。薄薄的夏衫之下,依稀可见双臂之上隆起的肌肉犍子。

    不用说,这是一个打了几十年铁的老铁匠,也是店主。

    沈云看了一眼门上的牌匾。挂着蛛网的黑色木牌上写着“郑记老铁铺”。

    “郑师傅,请问,有铁钉卖吗?”他上前打拱,问道。

    郑铁匠猛的抬起头,连连说道:“有的!有的!”

    待看清来人,他眼里的亮度明显下降,悻悻的起身,问道:“小哥要几枚?”

    沈云透过他,看向店里。黑洞洞的土炉是冷的。旁边的风箱等物都蒙着一层灰。足以可见,郑师傅已经好久不曾开炉打铁了。现在卖的,只能是以前的存货。

    是以,他应道:“贵店能卖多少?”

    郑铁匠忍不住上下打量着他。没错,就是一个寻常的乡下少年。

    “唔,多了没得。三四斤还是有的。”他应道。

    沈云没有犹豫:“我要看看货。如果合适的话,全要了。”

    “那是自然。”郑铁匠大喜,连忙将人引进店里。

    他在一个同样布满灰尘的角落里翻出了一个粘满铁锈的油纸包,在沈云面前打开:“小哥儿请看。”

    沈云抬眼一看,都是寸许的铁钉,有将近一半生了锈。

    现在,他每天下午都是练习一个半时辰。拿着这样的铁钉练习,不出半刻钟,他会沾一手的铁锈。而铁锈这种东西,粘上后,最难清洗。

    更重要的是,练习飞花越柳很耗材料。被锈蚀了的铁钉,坚硬度大打折扣,不耐用。

    “都锈了……”他很是嫌弃。

    郑铁匠尴尬极了,满是歉意的说道:“换作是以前,这样的货色是不敢拿给小哥儿看的。唉,自从起了兵祸,铁石就断了供。炭料也一天比一天贵。不瞒小哥,我这铺子是我爹传下来的,开了几十年,这炉火都不曾熄过。可是,现在,我已经有四个多月没有开炉了。这包铁钉还是去年兵祸之前做的货。当时有个客人一共钉了十五斤。这些全是他挑剩下的。要是从前,这样的货,白送给小哥儿,我也不是肯的。嫌丢人,怕砸了自家招牌。只是眼下……唉,铺子里十多天没开过张,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我也不怕丢这老脸……小哥儿要的话,给个馒头钱吧。”

    沈云想到在市集里看到的情形,忍不住问道:“兵祸不是过去了吗?为什么铺子里的生意还越来越差?”

    郑铁匠叹了一口气,将油纸包放在一边的长木桌上,大吐苦水:“兵祸哪里就过去了?那是仙府放出的假消息,专门骗人的!

    小哥儿不住县城里,不知道。两个多月前,查大帅率仙符兵去省城剿杀叛军。打他们出发前两个月,仙府就开始收‘剿寇税’。大军还没开拔,便先先后后收了三次税。

    我们好不容易盼着大军走了,没过几天,仙府又要接着收‘剿寇税’,说是,查大帅和叛军打了一仗,没能攻下来,便把省城围了个水泄不通,发誓要困死缩进城里的叛军。所以,在战事没有结束之前,这税得接着交。

    这不,两个月下来,仙府又先后收了四次‘剿寇税’,并且一次比一次重。大伙儿本来就没有什么生意,全靠以前的老本撑着。这样一搞,生意更没法做下去了,只能关门。可是,仙府又说,铺子关了门,该交的税还是得交。这不是要逼死大伙儿么?很多被仙府骗回来的老街坊又悄悄的锁了店,带着家小出城,逃命去了。我家要不是儿媳怀着大孙子,眼见着就要临盆,也早跑了。”说着,他飞瞄了一眼门口,悄声说道,“小哥儿,城里的日子没法再过下去了。听我一句劝,你以后还是少进城的好。”

    沈云将信将疑。他不禁想起返程路上,大公子怒打仙符兵,开关放难民回家的情景。

    怎么看,大公子与仙符兵对上,都是一心为了夏耕,不象是骗难民啊。

    “只有永安县城这样收税吗?我听说,石秀县的大老爷是仙门中人。他家大公子就侠义得很,曾鞭打仙符兵,帮了不少逃难的人。他们那边应该没有这样收税吧?”

    不想,郑铁匠却连连叹气:“都是一样的。年前,查大帅升了官,统领三县。上任头一天,查大帅就把石秀县的大老爷一家下了大牢。听说,罪名是妨碍军务,定的是死罪。本来大军出发前,是要拿他们一家子人祭旗的。不想,前一天,大老爷的同门来劫狱,把人都给救走了。石秀县的大老爷,还有大公子是仙门里得力的弟子,都落得这样的下场,其他两县的大老爷哪能不怕?他们在查大帅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石秀县新的大老爷更是查大帅的亲信。查大帅说要往东,三位大老爷绝不会往西。”

    原来大公子竟然遭了劫难。还好,吉人天相,大公子一家得救,逃出生天。沈云为他们一家感动庆幸。

    至于查大帅,在关卡前,他曾听大公子提及过。这位应该就是那个什么查将军。

    哼,屠杀无辜难民的仙符兵,还有设路卡抢劫难民、欺男霸女的仙符兵,不用说,统统都是他的手下。叛军打过来了,这家伙从省城逃到石秀县,居然还升了官!然后,他还有脸把打败叛军的石秀县大老爷全家下大牢,判死罪!

    这样的仙庭,套用师父的话说,就是颠倒黑白,真叫一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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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现在,我很生气

    听了郑师傅的话,再加上自己的亲眼所见,沈云知道,眼下百业凋敝,到其他店里也未必能买到更好的铁钉。是以,他从竹背篓里,拿出洪伯早上给他的干粮包:“郑师傅,您看,这些能换到这包铁钉吗?”

    洗得干干净净的白粗布里包着三个白面肉饼子。每一个都有汤碗的碗口大。里头的肉馅,是沈云昨天打到的野兔肉。剁成肉糜,放了野葱,一点膻味儿也没有。

    洪伯老是说,云哥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食上不能省。所以,听说他要进县城,赶早烙了五个白面肉饼子。其中,给沈云包了四个,剩下的那个留给甜妞。

    新鲜出炉的肉饼,闻着香,吃起来更香。在路上,沈云没忍住,吃掉了一个。现在,布包里还剩三个。他全拿了出来。只因为听郑师傅说,家里快揭不开锅了,而他的儿媳又临盆在即。

    “够的,够的!”郑铁匠欢喜极了,咽着口水双手接过来,连声道谢,“谢谢小哥!小哥心善,是大好人哪!”

    三个饼子都冷了,不再香喷喷的。不过,为了省点口粮,他没有吃早饭,饿得很。嗅觉变得格外灵敏,隔着面皮,也闻到了肉香味儿。

    眼下,没有什么比吃食更值钱的东西。这包铁钉能换到一个杂面馒头,他便心满意足了。更何况是三个大白面肉饼!

    家里,儿媳就要生了,却天天只能喝稀的。

    她瘦得厉害,又挺着个大肚子,连走路的气力气没有,成天病歪歪的躺在床上。

    他和老伴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照这样下去,儿媳哪还有力气生大孙子?搞不好,就是一尸两命啊。

    “小哥儿救了我家大孙子的命啊,小老儿一定给恩人立长生牌……”他舍不得吃一口,飞快的重新包起来,小心翼翼的塞进怀里。仿佛那不是三个肉饼,而是他家大孙子的命。

    这话,真过了!沈云脸上飞红,拿起桌上的那包铁钉,飞也似的跑出铺子。

    随后,他特意拐到市集的另一头,找从前的那家包子铺,给甜妞买肉包子吃。甜妞最爱吃县城的肉包子。以前,他每次进城买药,都会给小丫头买几个回去。

    结果,他跑到那家包子铺,只看到从前卖包子的那个大木窗紧闭。斑驳的木板上布满灰尘。窗口蒙着蜘蛛网。

    从灰尘的厚度,还有蜘蛛网的规模,他不难看出,这家包子铺好久不曾开门做生意了。

    叹了一口气,他转身离去。

    铁钉已经买到了,市集里也没什么好逛的,他准备出城回去。不想,离开包子铺之后,走了半条街,他发觉身后有一道人影,从旁边的一条小巷里,闪身出来,不声不响的跟在后头。

    在山里打猎,时时刻刻都是拿性命在搏吃食。他早就养成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警性子。再加上,自从背了经络图之后,他的听力和目力皆大涨。如今,他俨然成了庄子周边山林里的王者。再狡猾的野物想偷袭他,也难得逞。

    而此时,街上冷冷清清的,没有几个行人。在只穿一件单衣的季节里,这人却袖着双手,鬼鬼祟祟的,想不引起他的注意都难。

    沈云没有回头,背着竹背篓,加快脚步。

    果然,那人在后头也走得快了。

    很快,两人一前一后,相隔十来步,走到了一个拐角前。

    眼见着前面的乡下小子拐了个弯,不见了,后面的大汉左看看、右看看,猛然发力,呼的冲了上去。

    可是,他跑过去一看。

    街口空荡荡的,哪里还看得到那个小子的身影!

    “咦,人呢?哪去了!”他挠着头,嘴里直嘀咕。

    就在这时,有人在他的左肩上轻轻拍了一下:“你是在找我吗?”

    大汉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砰”的一声,他的后背重重的撞在街边的青砖墙上。

    待回过神来,他愕然发现那个乡下小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正用一只手掐着他的脖子。

    “你,你……”他顿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两条腿软绵绵的,完全使不上劲儿。

    “说,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沈云抽出小刀,紧贴在对方的颈部脉门之上,冷冷的问道。

    这人脚步沉稳,一看就是有武功伴身的。再看他,身材高大,虽然身上穿的粗布衣裤在肩、肘和两个膝盖上都打了衬丁,头发凌乱,脸、颈和一双手都沾着灰,看着就是个寻常的苦力,但是,沈云一照面就注意到,他的一只袖口不小心露出来的一指宽的月白色细棉布。

    这年月,经营多年的老字号铁匠铺店主对三个肉饼都稀罕得不得了。可是,一个寻常的苦力却能穿细棉布做的里衫!正常吗?

    再说,自己只背着个空篓子,也没有穿得大富大贵,这人却跟了三条街。正常吗?

    沈云很好奇这人的真正身份,以及真正意图。

    脖子上顶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呢!大汉哪里敢乱动?更何况,那把刀还来历不凡!

    他惨白着脸,连声辩解:“误会,小兄弟,真是误会。我回家,正巧也是往这边走。真不是跟着你。”

    沈云冷哼,手里稍微一用力,刀尖便挑破了那人脖子上的皮。

    血珠子渗了出来。

    “啊!”大汉跟杀猪一般的嚎叫,“杀……”

    “再叫,我割破你的喉咙!”沈云说着,手里的小刀毫不迟疑的又往里送了送。

    一道殷红的血线自那人的脖子直往下淌。

    大汉立马象是被捏住了嘴一般,后面的惨呼戛然而止。

    沈云冷笑:“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

    大汉两眼往下,紧盯着小刀:“小兄弟,我,我就是这条街上的。没别的意思,我饿得慌,想跟你讨点吃的……”

    不老实!沈云没有吭声,突然松开掐住他脖子的左手。

    大汉的反应很快,当即照着他的面门扬了一把白色的粉末。

    是石灰粉!

    沈云既然敢松开手,自是早有防备。

    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厮人模人样的,却使得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本能的,他向后飞退数步,闪身避开。

    大汉脱了他的掌控,立马换了一副嘴脸,狞笑着掏出一张黄纸符,直接向沈云打过去:“受死,小兔崽子!”哼,管他是什么来头!天帝老爷得罪了老子,也得死!

    好熟悉的做派!

    沈云终于试探出来了——这厮是仙符兵!

    那么,就用不着客气了!

    两个月来,他跟着师父,可不仅仅只是学医,学针炙。师父漂泊大辈子,见多识广,对仙府和仙符兵更是了解多多。所以,稍有闲暇,会跟他说一些仙府和仙符兵的事。其中,说的最多的就是,仙符兵用符的手段。

    这个仙符兵打出来的黄纸符,一出手,便化成了一把冰锥,锐利的尖锥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是下品冰锥符!

    沈云不由暗笑。

    哈哈,飞花越柳是最上乘的暗器法门。而仙符兵的掷符术,虽能变化多多,但从本质上来说,也是暗器法门。并且,它在飞花越柳面前,完全落了下乘。

    他的飞花越柳已然小成。是问,低劣的掷符术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利眼?

    不过,师父反复说过,仙符兵阴险得很!

    所以,他没有冒冒失失的用手去接冰锥,而是弹出早已扣在掌心的小石子。

    “叭!”

    来势汹汹的冰锥在半道上被小石子打了个正着,应声粉碎。

    大汉吓了一大跳,正欲再打出夹在手里的第二枚黄纸符。这时,又一颗小石子朝着他,破空袭来。

    啊呀,不好!他连忙躲闪。

    然而,晚了!

    身子还来不及动,他的左肩已然中招。

    大汉闷哼一声,整个身子软绵绵的瘫在地上。

    看着五步开外的少年,他的双眼惶恐的瞪得浑圆——这位看着不过十来岁的葱嫩少年不知道是何方高人,竟然能用一颗小石子点中他的麻穴!

    眼下,他只觉得全身麻木,四肢更是知觉全无!

    他惊悚极了,想高声尖叫。不想,发出来的声音却是象小奶猫在喵喵叫。

    “你!你……”眼见着少年冷着脸,一步一步的朝自己走过来,他仿佛看到了勾命的黑白无常,胯下喷出一股热流,“我,我是仙符神兵!”

    狗屁的神兵!熏死了!沈云嫌弃的捏住鼻子,伸出二根指头,弯腰捡起他落在地上的黄纸符。

    这道纸符和前面打出的那道不同,被折成一寸见方的四方形。其中一面的正中央画着一个红色的火焰状符号。

    师父说过,这是下品烈焰符,和前面的下品冰锥符一样,因为无须用真气激发,是以,在仙符兵里,通常都只配发给士卒。

    这位的保命本事也不过如此,说明他只是仙符兵的一卒子尔。

    “我刚才已经知道你是仙符兵卒。”沈云直起身子,冷冷的看着他,“我给过你机会,但是,你太不老实。”

    眼前又浮现出牛头坳村的熊熊烈火,还有黑夜里,那一把把高举的滴血长刀,他只觉得自己心底的怒火噌噌的往上窜!

    “所以,现在,我很生气!”

    话音刚落,他提起脚,“砰砰砰……”对着那家伙的肚腹就是一顿子猛踹。

    “啊啊啊……”大汉痛得脸都变了形,偏偏动弹不动,唯有眼泪与鼻涕齐飞。

    他拼尽全力求饶,声音却只能在喉咙里打转:“别打了……饶命……我招,我全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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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哼,不见棺材不掉泪!

    沈云只是想狠狠的教训大汉一顿,本来就没有想要他的狗命,遂打住。

    而大汉吃足了苦头,这回,老实多了,立刻象倒豆子一样,全招了出来。

    据招供,查大帅统领三县的军政要务之后,从仙符兵里抽调了不少士卒,派到三县做暗探。这位大汉就是其中的一个暗探。

    他们私下里划了地盘,整日在所谓的地盘里闲逛,不管仙、良、贱,统统都是他们的监视对象。

    “大帅叫我们放亮招子,便宜行事,所以,只要看到有可疑之处,我们都会跟上去,探个明白。”

    仙符兵是什么德性,沈云还不清楚吗?闻言,他冷哼:“我身上有什么可疑之处?”

    大汉吱唔道:“我最近手头紧……看到小哥衣裳整洁,穿着打扮是从乡下新进城的,想必身上有几个大钱……小哥,我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弄点活络钱而已……我们有两个月没有发饷银了……小哥要是去其他弟兄的地盘上,也是一样的。”

    还“而已”!这帮畜牲,到哪里都是视人命如草芥!沈云大怒,真想一脚踹死他!

    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自从师父帮他点破牛头坳村被屠的真相之后,他在心里琢磨了许久,越想越觉得,造成悲剧的根源在仙庭,是以,光是杀几个仙符兵,真的不算报仇雪恨。

    再何况,从小,他的爹娘,还有长姐,以及他碰到的馆主大人、刘爷爷……包括师父,言行之中,无不告诉他一个最根本的道理:人命关天!

    两次死里逃生之后,他在内心深处无比痛恨践踏生命的仙符兵,同时,也正因为自己经历过生死劫难,进而更加懂得生命是何等的宝贵。

    象他打猎,也从来都是不贪多的。眼下,不要储备冬粮,他每天的收获便仅够糊口。而且,他谨守山里人的规矩,任何时候,绝对不打怀崽或者带着幼兽的母兽。

    在他看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做人的底线。用师父的话说,这叫做“上天有好生之德”。

    是以,他无意取大汉的性命——他并没有亲眼看到大汉谋财害命。这厮跟上来后,也没有亮出刀剑之类的凶器。那么,他姑且相信这厮没有要他性命的意图。而他如果就此以暴制暴,轻易取其性命,那么,他与这起子牲畜,在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厮着实可恨!狠狠的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沈云蹲下来,搜了大汉的身。

    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个爱好收藏的:怀里揣了两个花里胡哨的荷包、五枚黄纸符、一小包切得薄薄的卤猪头肉、一块黑色的兵牌……乱七八糟的,竟有八样之多!

    两个荷包,其中一个,一打开,便从中冲出一股子刺鼻的香粉味儿。沈云定睛一看,里头除了一条素净的丝绢帕子,什么也没有。而香粉味,正是从这条帕子上发出来的。

    一点用也没有,并且还难闻得很!他嫌弃的连帕子带荷包,一并扔到大汉身上。

    另一个荷包有些压手,鼓鼓囊囊的。沈云打开来,里头有两块拇指头大小的碎银,以及几十个大钱。

    银钱,他尽数收了。至于装银钱的荷包——呃,半旧不新,主要是花里别胡哨的,难看死了。果断不要!

    他将空荷包也扔到大汉身上。

    黑色的兵牌,两指大小,正面写着“黄春来”三个字,背面写着“甲营三队”。这玩意儿,旁人拿着也没用。不过,对于地上这位来说,想必很重要……他抬起眼皮子,戏谑的看了黄春来一眼。

    后者果然眼巴巴的瞅着他手里的兵牌,紧张得很。

    沈云扯起一边嘴角,双手拿着兵牌,猛的一用力。

    “啪”,兵牌被他硬生生的掰成两截。

    “啊……”黄春来张嘴惊呼。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眼下是,他为鱼肉!

    麻穴未解。就算他尖叫,也跟小猫儿哼哼似的。这点子动静,除了惹怒这尊杀神,再招来一顿饱打,还能起别的作用吗?

    脸上现出痛苦之色,他将后面的大半截尖叫咽回了肚子里。

    沈云又用力将两截断兵牌再一一掰成更小的两截。这已经是他的极限,只能很是遗憾的将四截断兵牌也随手扔了,心道:要是傅大哥在就好了。他肯定能把这玩意儿捏得粉碎!

    其余的,象黄纸符、猪头肉等,这些都还不错。他一一细心的检查过,见并无不妥之处,尽数笑纳。

    此时,黄春来恐惧到了极点——啊啊啊,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取我的性命了!

    他后悔极了。今天早上出门没看黄历,招惹了这尊杀神!

    不想,对方将他的东西收进竹背篓后,竟然看都没看他一眼,起身扬长而去!

    这这这……他难以相信的看着那道背影渐行渐远,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

    呼——,黄春来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

    运气真他、娘、的好!碰到了一个乡下愣小子!

    不过,今日之辱……心底的恨意有如滔天的潮水,瞬间将他整个儿吞没:哼,小兔崽子,简直是找死!你黄爷爷我什么时候吃过亏!

    沈云并不知道这些。他没有在县城里久留,径直出城门,上了官道。

    被黄春来一耽搁,出城没多远,已接近正午。

    带来的白面肉饼都送了人,竹背篓里唯一能吃的是那一小包卤猪头肉。可是,他舍不得吃:洪伯、甜妞和他一样,也有近一年没有沾过猪肉味儿。更何况,这一小包卤猪头肉油光闪亮,切得薄薄的,一看就让人口舌生津。

    可是,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真饿啊!

    沈云解下竹背篓,从中拿出牛皮水囊喝水。

    不想,一时大意,水囊没塞紧,里头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光了。

    前面不远有条小河,他决定去那里打点水,再捞条鱼烤熟充饥。

    很快,沈云走到河边,喝了一口河水,又将水囊装满。

    对面,是一片小树林子,从里头时不时传来几声麻斑的叫声。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心中有些意动:唔,用黄泥包裹着麻斑,烤出来的肉又鲜又嫩,比烤鱼好吃多了!

    河水不深。他脱了草鞋,放进竹背篓里,又高高的挽起裤腿,小心的淌过河水。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火堆里,两团包裹着麻斑鸠的黄泥被烤干了。沈云先将黄泥团从火里扒拉出来,搁在一边放凉,起身用树枝将火堆扒熄。这个时节,山里草木茂盛,最易起山火。他还特意用水把热灰浇湿。

    忙活完,终于可以开吃了!

    沈云捡了一块石头,正欲砸开一坨黄泥团。这时,河对面的官道上,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沈云对这种马蹄声最熟悉不过。因为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都是被它惊醒。

    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

    顾不得吃烤麻斑,他机警的躲到树林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藏起来,小心翼翼的往官道那边望去。

    不一会儿,一队骑兵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看清在最前面带队的那个家伙,沈云不由双手紧握成拳,怒意横生!

    该死的,那人正是黄春来那厮!

    此时的黄春来已经换了衣服,也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装扮。一行人直奔小河。

    “咦,气味没了!”黄春来一马当先,在河边拉住马,使劲的吸鼻子,四下里嗅着。

    后面的同伙踢踢踏踏的策马跟上来。

    “你小子没闻错?”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不耐烦的问道。

    “大人,自家祖传下来的香踪粉,小人亲手配制出来的,怎能闻错?”黄春来翻身下马,象条赶山犬一样,在河边嗅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满头大汗的向小头目报告,“大人,气味确实是在这里消失了。”

    小头目皱眉,在马背上扭着身子,四处张望。

    河边全是石子,根本不可能留下脚印等线索。

    “那小子真的是叛军余孽?”小头目看了对岸一眼,低头质问站在马前的黄春来,“你小子没骗人?”

    “大人,小人骗谁,也不敢骗大人您哪!”黄春来只差没有指天发誓了,“他真的会隔空点穴!小人就被他点了穴,躺在地上,全身麻软,连说话的气力也没有。他抢走了小人的兵牌,又拿出刀准备活生生的割掉小人的头。也是小人命大。这时,恰好有人路过,才把那厮吓跑。大人,小人看得真真的,那厮手里拿的短刀,呈弯月状,长三寸四,甚是锋利,刀柄尾部有一个圆孔,上面系着红绸子,正是叛军的贼头们惯用的飞雪刀。”

    说着,他仰头,伸出脖子,用手指着用纱布包扎的伤处:“大人,您看,这就是那厮留下的。您要是不信,小人现在就拆开给您看。”

    白色的纱布上有一大块鲜红的血渍,甚是醒目。

    其实,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小兔崽子用的根本不是什么飞雪刀。而且,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小兔崽子没有要他性命的意思——脖子上的伤口,不但小,而且也不深。麻穴自行解了之时,伤口早就止住了血。

    不过,他吃了这么大的亏,恨不得能亲手撕了小兔崽子,所以,为了哄得队长大人出兵,特意做了点假:用纱布把整个脖子都包扎了起来,并且在上面还涂了老大一滩鸡血。看着怪吓人的。

    队长大人是什么德性?他最清楚不过。就这点伪装,足以唬弄过去。

    果然,小头目扫了一眼,没再问。

    抬眼看向河对面的小树林子,小头目略作犹豫,回头对其他人说道:“贼头只有逃过了河,才不会留下气味。你们进林子里去给我搜!老规矩,得贼首者,奖银十两,仙符十枚,再加一瓶养元散。活的,奖励翻倍!”

    “是。”众人纷纷入下黑铁面罩,吆喝着,打马哗啦啦的冲进小河里。

    沈云在石头后面看得真切,恨得牙根痒痒。

    他不是恨黄春来,还有那队黑铠铁骑兵,而是恨他自己——蠢!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第六十九章 第一滴血(上)

    “只有你见过贼头的面。”小头目用鞭子指着河对面,对黄春来施令,“你也去!”

    黄春来心里直发怵——被中点麻穴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大人,您看,小人的伤……”他可怜兮兮的伸手摸向自己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的脖子。

    小头目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你要抗命?”

    “没……小人不敢!”黄春来打了个哆嗦,也入下黑铁面罩护住脸,连滚带爬的上了马,催马跟上同伴们。

    眼见着这群人就要过河,沈云躲在石头后面,额头上不由冷汗连连。

    怎么办!

    他只有一个人,而骑马过河的仙符兵铁骑有六个!另外,河对面还有一名小头目留守!

    最重要的是,黄春来给他扣上叛军头目的名号,分明是想借这些仙符兵的手,要他的性命。

    而仙符兵为了功勋,连杀良冒功的行径都做得出,现在,有暗探为证,他们怎么可能听他辩解,还他清白?

    所以,今天,他要想保住性命,就必须打赢这群仙符兵!

    不,不能只是打赢!沈云握紧拳头,眼里腾起阵阵杀意——我必须杀掉他们!

    领教了黄春来的无耻与阴险,他不敢再放过这群人。

    可是,双手难敌四拳,他要怎么才能收拾掉这些家伙?

    冷静!不要慌!

    沈云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目不转睛的盯着正骑马过河的六名仙符铁骑兵,脑瓜子转得飞快。

    首先,见识了黄春来的身手后,他知道这些人看着威风凛凛,却只是低级士卒,拳脚稀疏平常。若是单打独斗,这些人未必是他的对手。但是,他们骑着马,他根本近不了他们的身,很是吃亏。

    其次,这些人全身披挂,连脸都用面罩护得严严实实,飞花越柳无处下手,所以,他只能与之近身搏斗。而且,最好是将他们分开,单独解决掉!

    师父教他脉案时,时常会提一两句在外行走的所见所闻。其中,偶尔也有提及如何制敌。方法因地制宜、因时而异,但是总的原则却只有一个:尽量用自己的长处去对会敌人的短处!

    那么,我的长处是什么呢?

    沈云想到这里,心里亮了堂——他生于山林,长于山林,又山里摸爬滚打了近一年。这一年里,他无师自通,学到了不少本事。比如说,如何在山林里隐藏自己,如何利用地形以弱搏强,猎杀野物!

    更何况,之前为了捉麻斑鸟,他已经把背后的这片林子转了一圈。论地形,他比那六个家伙熟!

    这就是他的长处!也恰恰是那六个家伙的短处!

    理清这些,他心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大致的行动方案——这也是他在打猎过程中养成的一个习惯,即,动手之前,先在心里琢磨出一个行动方案出来,务必做到一击即中。因为他知道,无论什么野物,它们一旦出手,从来都是以性命相搏。而他若失手,野物绝对会全力反击,不会有丝毫的怜悯。

    是以,接下来,第一步,他要打掉这些人的马!

    这一点,对于飞花越柳已然小成的他来说,不难做到——六名铁骑兵周身披挂,用黑色铁铠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是,他们的马却除了马鞍、脚蹬等物之外,再无其他防具。

    此刻,六名铁骑兵已经到了小河的中央,距他的藏身之所,不到三十步远。

    正好在他的有效攻击范围之内!

    沈云没有犹豫,从怀里摸出五枚小石子,深吸一口气,敛息屏神,飞撒出去。

    手上,小石子刚一出手,他整个人便跳了起来,闪身钻进了身后的林子里——飞花越柳的基本准则之一:不管是否得手,每出一次手,必在第一时间换地方。

    嗖嗖嗖嗖嗖——

    五颗小石子打着转儿,象五道流星,破空而去。

    扑扑扑扑扑!

    它们先后打中了最前面的五匹马的一只眼睛。

    “咴咴咴……”

    这些马无不惨叫,有的抬起前蹄,人立起来;有的当即往前一头栽倒……黄春来跟在最后面,他的马没有受伤。然而,也被惊到了,发起狂来。没两下,它便将黄春来重重的甩下马背。

    好吧,他的同伙们也好不到哪里去,轻则成了落汤鸡,严重的,摔得七荤八素。更有倒霉者被别的马误踩,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丢了性命。

    一时间,人仰马翻,惨叫连连。

    清澈的河水里,立刻拉出了好几条血线。

    “遇袭!遇袭!”活着的铁骑兵们反应过来,鬼哭狼嚎的从水中爬起来,顾不得自己的马,纷纷掉头往回跑。

    岸上,小头目被眼前的突变惊呆了。

    他猜到贼头就藏在对面的小树林子里,是以,不敢以身涉险。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远比黄春来说的要厉害——先前,黄春来向他报告时,说贼头受伤不轻,且看着象是好些天没有进食,一副病歪歪的样子。黄春来还信誓旦旦的说,如果不是一时疏忽,根本不可能着了贼头的道。

    是以,他才只点了一小队人马。

    早知道……他懊悔的举起鞭子,冲河里的人咆哮道:“废物!都给老子回去!不抓到贼头,老子拿你们的头顶上!”

    黄春来因为在最后,是以,最先跑回岸边。

    小头目催马上前,冲着他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子乱抽:“回去!给老子回去!”

    “啊啊啊……”黄春来刚才被摔下马时,头盔掉了。这会儿,鞭子打在他的头、脸上,火辣辣的疼。他不得不抱着头又往河里逃。

    其他人见了,哪里还敢过来?一个个哭丧着脸回头,磨磨蹭蹭的往回走。

    “快点!一个个要死不活的,没吃饭呐!”小头目很不满意,在马上暴躁的把鞭子甩得“啪啪”作响,却不敢策马再往前走一步。

    骑兵们被他逼得没法子,只好整理好盔甲,硬着头皮抽出腰间的佩刀,摆开阵式,向对岸靠拢。

    而这会儿,沈云已经找好了第二处藏身的地方。

    没想到这群人竟是如此之窝囊,他紧紧握着手里的小刀,对接下来的行动充满了信心。

    刚刚,有两个人摔下马后,掉进小河里,再也没有爬起来。是以,六名骑兵还剩四个。其中,三人的盔甲齐全,唯有黄春来丢了头盔。

    可能是之前吃过麻穴被点的苦头,他心有余悸,缩头缩脑的躲在最后面。

    四人之中,也唯有这厮见过自己的面!还有,这队铁骑兵也是这厮招来的!沈云双眼紧盯着罪魁祸首,又摸出了两枚小石子。

    十步、九步、八步……还差三步、两步、一步!

    好,很好!黄春来进入有效攻击范围!

    沈云没有立刻动手,又放四名铁骑兵往前走了五步远。

    嗖嗖——

    他果断甩出掌心的两枚小石子。紧接着,身形一晃,闪身藏到右后边七步远的一棵大树后面。那里是他事先看好的下一处藏身之所。

    “啊……”黄春来只觉得劲风扑面,紧接着,左眼、还有眉心吃痛。旋即,天地间一片漆黑……

    “扑腾!”他的尖叫声戛然而止,满脸是血,整个人象棵树一样,重重的向后倒在水边的石子地里。

    “呀呀呀!”

    “又、又……”

    “贼头!是贼头!”

    其余三个人吓得面如土色,险些扔掉手里的长刀。

    可是,小头目守在对面岸上,堵住了他们的退路。而且,他有言在先,抓不到贼头,就用他们的人头顶上。在他手底下混了这么些年,他们知道,他绝对做得到。

    “不怕,我们有盔甲护着!”其中一个反应最快。看清黄春来的死状,他把头盔戴正,壮着胆子说道,“大人说,贼头有伤在身。他,他只会躲在暗处使暗器!”

    “对对对,我们有盔甲,他伤不了我们!”

    “暗器的范围有限,我们散开!”

    其余两个纷纷应和。

    三人一字排开,彼此间隔五六步远,举起长刀,小心翼翼的向小树林里逼近。

    沈云藏在树后,心里冷哼。他巴不得这些家伙分散开来呢。他们越散得开,他越好下手。

    三人非常谨慎。他们在树林子外面齐齐停住,先往里头看了好一会儿,彼此相到使了个眼色,然后,再一次拉开距离,先后进入林子里。

    其中最边上的那个,正好是往沈云这边走来。

    沉住气!一定要沉住气!沈云紧握小刀,指尖泛白。

    五步、四步……两步、一步!

    就是现在!

    他象狸猫一样的弹起,长臂一揽,左手准确的掐住那名铁骑兵的脖子,呼的将人按进自己怀里。紧接着,手起刀落,割破了那人颈部的脉门。

    “扑!”一道血线飙起。

    长刀掉进了草丛里。怀里的家伙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双腿一蹬,断了气。

    沈云松了一口气,将尸体轻轻放倒。

    这时,走在中间的铁骑兵看到同伴不见了,在十步开外,抖着嗓子问道:“老宁,你怎么了?”

    沈云从尸体上摘下头盔,给自个儿戴上,又捡起长刀,直起身子,踮着脚尖,从灌木丛里露出半个头,举起长刀晃了晃。

    中间的铁骑兵没有怀疑,继续往前走。

    这是第三个目标!

    沈云透过黑铁面罩盯着他,在心里对自己如是说道。

第七十章 第一滴血(下)

    张大勇其实一点儿也不勇敢,相反,他很胆小。

    春末夏初,林深草密。双手紧紧攥着长刀,他提心吊胆的穿行于一人来高的草丛里,只觉得后背一个劲的在淌冷汗。

    贼头……贼头在哪里?啊啊啊,您老千万开恩,莫来找我!

    一想到黄春来的惨状,他的两条腿便直打哆嗦——呜呜呜,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拿什么奖赏。

    身为世袭的仙符兵,他家自高祖那一代起,就全看开了。什么立功封赏,统统都是浮云。按照军中的规矩,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归家,从此安安稳稳的领饷银居家过日子,不愁生计。而那些平时冒尖的所谓“好兵”,又有几个能做满十五年的?

    是以,送张勇入营之初,他爹便再三叮嘱:不要去争那个功啊赏的。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立了功,又如何?反正到头来,功劳是大人们报上去的,自然也全是他们的。所谓的奖赏也只是大人们升了官,一时高兴,从指头缝里漏下来三瓜两枣。所以,他们这些大头兵,保住小命,做满十五年,顺顺利利的退营才是真。

    张勇严格遵守他爹的教诲。身为兵油子世家的子弟,他深谙军中的生存之道,即,把小队长当成自己的爹一样的敬着。当然,最重要的是,领到饷银,从来都是转手就分出一半,毕恭毕敬的孝敬小队长。于是,每每碰到危险的任务,他不是屎遁,就是装病。当然,要是打听到是没什么危险,又有油水可捞的任务,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事后,还不忘将所得的一半分出来,孝敬小队长。而小队长对他的“孝敬”甚是满意,从来没有找过他的麻烦。就这样,叫他平平安安的在军中混了五年。

    今天的任务,他也是事先打听清楚了的。得知只是去追捕一个落单且受了重伤的叛军余孽,他觉得这趟任务不难,十之八九就是大伙儿追上去,一顿子群殴。要死的,还是活口,届时全凭队长大人下令。是以,点中他们小队时,他二话不说,便跟着队伍出发了。

    哪知……唉,有钱难买早知道!张勇简直悔青了肠子。

    如今,他唯有不住的在心里祈求老天爷保佑,并非常诚心的许诺:天帝老爷,您要是保佑我度过此劫,我一定带着三牲供品,去天帝庙给您烧座金山。

    然而,事与愿违。老天爷似乎没有听到他的祈祷,或者是,压根就没看上他的那点子供奉。

    他麻着胆子,走着走着。突然,从背后面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掐住了他的颈部脉门。

    眼见,瞥见寒光一闪,他只觉得脖子上发凉。

    鲜红的血线冲起来,眼前的世界顿时化作血红。

    咦,脖子上有什么喷出来了?这是他脑海里最后闪过的一个念头。

    第三个,得手!沈云弯下身子,将尸体轻轻放倒。

    林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个了!他长吁一口气,准备起身,查看那人的动静。

    不想,就在这时,背后有一道劲风呼啸而来。

    背后有人!偷袭!

    电光火石之间,他反应过来,连忙往前打了一个滚。

    该死的,还是晚了一点点!

    “哗啦——”

    刀光划过。左臂上被割了一刀。火烧火辣的疼!

    “小兔崽子,受死吧!”最后一个铁骑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了他的身后。

    不等沈云爬起来,第二刀又至!

    眼见着,长刀就要横斩下来。沈云急中生智,胡乱从地上挖了一团混着烂草烂叶的泥团,对着那人的面门打过去。

    “不好!”那人躲闪不及,被糊了一面罩的泥。

    铁骑兵头盔上的黑铁面罩是细网所制。糊上泥后,网孔全被堵住了,眼前便是一团漆黑,与瞎子无异。

    那人连忙收刀,一边往后退,一边本能的用手去抹。

    危机暂除!

    沈云怎么可能让他抹掉泥团后,再卷土重来!当即,忍痛从地上一弹而起,捡起第三个目标落在地上的长刀,从正面直接冲杀上去。

    那个铁骑兵也不弱,听到刀风,迅速做出回应。顾不得脸上的泥垢,他举刀迎上。

    “当!”

    两刀在半空中相撞,火星子四溅!

    剧痛从两个虎口同时传来,手里的长刀险些被震出手。沈云闷哼一声,往后退了两步,化去劲道。

    而那人也没讨到好,往后退一大步。

    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身后正好是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树。“砰”,头盔重重的砸在坚硬的树干上,象是撞钟一般,“嗡嗡嗡……”余音了了。

    “啊!”他惊呼一声,手里的长刀掉落,脚下踉跄着,身体直打晃。

    正所谓,乘你病,要你命!沈云抓住机会,提刀再次冲杀上去。

    目标:颈根!

    呼——,他用尽全力,挥刀横斩!

    寒光乍起!

    一腔鲜血喷涌而出!

    戴着头盔的头颅飞出,“扑”的一声落地,骨碌骨碌的在树底的黑泥地上滚了好几圈。

    无头尸体往前踉跄着走了一大步,轰然倒地。

    沈云力竭,拄着长刀,单膝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外面,对岸,还有最后一个,所以,现在不是歇息的时候!稍微调匀气息,他又咬牙站了起来。

    这时,他才发现,两只手血淋淋的。都是他自己的血。先前,与那厮对砍,两刀相撞,两只手的虎口全震裂,鲜血自伤处涌出来,染红了整个掌心。

    好痛!

    最主要的是,血糊在手心,粘乎乎的,握不牢刀柄。

    他咬牙撕下一条衣边,一分为二,在两个掌心各缠两圈,简单的做了包扎处理。

    至于左臂上的伤,被刀拉出了一道三寸来长的大口子,皮肉翻开,隐约现骨。血,汩汩的往向淌,才几十息的工夫,半条袖子已然被染红。

    这么深的刀口,必须做缝合处理。但,不是眼下。一来,没时间;二来,他手边也没有缝合的工具。

    沈云深吸一口气,伸出右手的食、中二指,“叭叭”,干脆利落的将伤口的血道封住。

    血很快止住了。但是,后遗症也如影相随——他的整条左臂麻嗖嗖的,完全使不上劲。

    如此一来,他的战斗力势必大打折扣。

    好吧,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伤口这么深,如若不封住血道,止血,用不了半个时辰,他便会因失血过多,而陷入昏迷。那时,就算外面没有敌人,他也极有可能会死在这片林子里,连尸身也最终将沦为野物的美餐。

    又撕下一条衣襟,右手与牙齿通力合作,他简略的包扎好伤口。

    收拾妥当,现在,他可以全力对付外面的小头目了。

    方案,他早就想好了——仍然是本着以已之长克敌之短的原则,把人引进林子里,除之!

    岸边,小头目望着对面的小树林,眉头越皱越紧。六人过河,两人掉进河里,被惊马生生踩死;一人折在林子边上……即便如此,最后还是有三人顺利进了林子里。其中一人还是他最为信赖的小队长。

    可是,为什么三人进去半个多时辰了,林子里什么动静也没有?

    只是一个受伤的贼头而已,实在不好对付,你们他、娘、的,不会放火烧了这片林子啊!看他能往哪里逃!

    全他、娘、的是酒囊饭袋!

    他的眼底噌噌的窜起怒火。

    然而,转念又一想,他的心里不由“咯咚”作响:莫非那三个废物让贼头给逃了,怕老子降罪,索性也一道儿逃了?然后,他们合伙去附近随便杀一个人,割下头,再回来跟老子讨赏?

    以他对自己手下的了解,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

    好吧,他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们仨带回来的头颅是真是假。反正贼头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只要是成年男子的头,他回去之后,都能请到功。

    只是……混账东西,也不会滚回一个来,跟老子吱一声,害得老子白在太阳底下晒这么久!

    身上的盔甲被晒得发热,裹在身上,捂得他出了一身汗,里衣都湿了,难受之极。小头目先是回头看了看身后。是一个杂草坡,连个遮荫的地方也找不到。只有对面的树林子,绿意盎然,鸟语花香,看着就甚感凉爽——林子里还有鸟叫声,说明林子里早就没了人。再说,贼头受了伤,必定是一心逃命,不敢恋战。半个多时辰,足够那贼头逃出十来里。所以,他完全可以去树林子里一边乘凉,一边等那帮混账回来。

    于是,小头目打马淌过河,大大咧咧的冲进树林子里。

    一股子带着草木芳香的凉气扑面而来。

    “真凉爽啊!”他惬意的解下头盔,脱掉上身的盔甲,随手挂在马屁股后面,四下张望,准备找个舒适的地方,下马小睡一场。

    很快,他看中了一处——左前方,十几步开外,有一棵大樟树。树底下铺着厚厚的落叶,分明就是睡觉的好去处!

    “驾!”他用脚轻轻踢了踢马肚子,策马跑过去。

    不想,半道上,他刚用长刀扒开一蓬一人来高的杂草,突然,座骑“咴咴”惨叫,往前栽倒。他不曾防备,身子一歪,随即被甩下马背。

    小头目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坏了,绊马索!

    不过,很快,他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他看到草丛下面藏着一个大土坑。

    唔,是新挖的。旁边的黑泥堆一看就是新翻出来的……

    扑哧——,坑底倒埋着三柄锋利的长刀,齐刷刷的穿过他的胸脯。

    “砰!

    座骑也掉下来,狠狠的砸在他身上。

    天,突然黑了!

第七十一章 多么痛的领悟

    沈云象个泥猴一样,右手提刀,从大樟树背后走了出来。

    得手了!

    除了陷马坑,他还准备有后手——一旦小头目没有走他预先设定的路线,避开了陷马坑,那么,他会从树后偷袭。

    总之,哪怕拼一个鱼死网破,他今天也必须与小头目血战到底。

    左手完全使不上劲,他只能扔了长刀,弯腰用右手从地上吃力的捡起一块饭碗大的石头,小心翼翼的向陷马坑靠拢。

    坑底,传来几声马的惨叫之后,便没了动静。

    而小头目自从掉入坑中,更是没有吱过声。

    但是,沈云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今天,他受到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一时的自以为是,险些叫他搭上自家小命。

    终于走到坑边。他高度防备的单手举起石头,伸长脖子往坑底看去。

    马,没有动弹。

    它的脖子上露出半寸长的刀尖,血淋淋的。

    在马的下面,小头目只露出半边后脑勺,也是一动也不动。

    显然,这一人一马都串在了坑底的长刀上,死得不能再死。

    “呼——”,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随手扔掉手里的大石头。

    紧绷的心弦骤然放松,倦意涌上来,他感觉整个身子都绵软无力,就势倒在地上,展开手脚,仰面摊成“大”字。

    今天,真是侥幸啊!

    先前只顾着收拾这起子东西,什么都抛到了脑后。现在,回想起来,他是越想越怕。

    好险!

    如果不是他的水囊空了,又渴又饿,他不会在半道上停下来,而是会尽快赶回庄子里。

    那样的话,他铁定会给洪伯和甜妞招来杀生之祸!

    如果不是他先进林子里打麻斑,熟悉了林子里环境,那么,他还能这般进退自如,占尽地利的便宜吗?

    比如说,第三个目标后退时,重重的撞在背后的大树干上,结果,自己把自己给撞晕了,给了他可乘之机。

    看似是巧合,其实,也不全是。因为这一处地方,是他跟踪第二个目标时,特意选中的。当时,他怕一击不中,做好了第二次正面撕杀的打算。而这棵大树恰好挡住了第二个目标的退路,于他有利。

    结果,他没有想到,那时的情景,正好应了师父曾教给他的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跟踪第二个目标,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被第三个目标给跟踪了。于是,阴差阳错,原本针对第二个目标设计的第二次正面撕杀,便用到了第三个目标身上。

    所以,师父说的对,这世上,确实存在运气。但是,运气也未必全是偶然。大多数的运气,其实都是因为事先准备充足的结果。

    缓过劲来后,沈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这里离官道没多远。外边的小河里还泡着两具铁骑兵和战马们的尸体,太醒目了。指不定会招来其他的仙符兵。此地不可久留。

    另外,也不知道黄春来什么时候给他下了跟踪粉,他中了招还不自知。让黄春来闻着味儿,带着铁骑兵一路追了上来。

    吃了个亏,他不能不有所防备。这些仙符兵的尸体都要处理掉。

    沈云强打起精神,将其他铁骑兵的尸体都拖进林子里,统统扔进陷马坑里。

    然后,他往坑里打了一枚下品烈焰符。

    “嘭——”,烈火腾空而起,瞬间吞没了整个陷马坑。

    大约十息之后,火灭了。

    沈云再引颈一看,坑底只剩下三把被烧得通红的长刀,以及一些头盔、披挂什么的。

    他胡乱的将坑边的黑泥堆扒入坑中,将之填平。

    接下来,要处理的是,外面小河里的几匹马尸。

    之前,他打算在原地直接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这些马尸。不想,下品烈焰符在水里失效了。而这些马又重的要死,就算左手没有受伤,他也拖不动。是以,他只好暂时将它们先放到一边。

    处理完尸体后,沈云又细心的抹掉自己留在林子里的诸多痕迹,然后,收拾好东西,再回到河中检查那些马尸。

    他除下了马尸上的所有物品,包括马鞍、脚蹬,缰绳,以及背囊等。甚至连铁马掌都用小刀一一削掉。

    光溜溜的马尸,又泡在河水里,应该不会再有跟踪粉之类的隐患了吧?

    那么,就这样丢在河里。

    从铁骑兵和马的尸体上搜下来的这些东西,象银钱、黄纸符这一类的,沈云全收进了竹背篓里。其余的,一律堆在岸边,用下品烈焰符烧掉。而焚烧后的残留物和灰碴,则尽数扫进小河里,冲走。

    忙活完,他又出了一身大汗。

    最后,他走到上游,仔细的洗澡、洗衣物。一来,他全身上下糊着汗水、血污、泥垢等,走在官道上,但凡长了眼的,都能看出他刚刚经历了什么;二来,他担心身上还沾有跟踪粉,不洗干净,哪敢回庄子?

    河边有不少大石头,被山风吹得干干净净的。沈云将洗干净的衣物,尽量拧开之后,一件一件的摊在那些大石头上晒着。而他自己则躲在一块大石头的影子里,一边泡澡,一边吃温热的烤麻斑鸟。

    此时,太阳还未偏西。这些大石头又在太阳下晒了大半天,摸着还有些烫手。他的衣服摊在上面,又烤又晒的,不到一刻钟,已然九成干。

    沈云穿好衣服,背上竹背篓,匆匆离去。

    怕洪伯看到自己左臂上的伤,他没有走前面,而是特意绕到后面,从竹林里悄悄的回到自己住的小屋里。

    先前,他从一个铁骑兵的身上找到了一只白瓷小药瓶。仔细辨认之后,他发现那是一瓶刀伤药,当场就给自己用上了。洗了澡之后,他又重新上药、包扎伤口。

    两个虎口的伤,是小伤,如此处理也就成了。

    麻烦一点的是左臂上的那一处刀伤。伤口那么深,几乎现骨,是以,仅仅是上药的话,一旦松开血道,便连血都很难止住。必须赶紧做缝合处理。

    好在,上个月,他跟师父学习了缝合术。屋里还备有针、线等物。

    沈云找出自制的医药匣子,从中翻出两根银针,分别插在左臂的两处穴位上——缝合术很痛的,所以,进行缝合之前,郎中往往要先煮碗麻药给伤者喝下,令其暂时昏睡。而他现在是自己给自己缝合伤口,麻药自然是不能喝了。于是,只能采用第二种方法,用银针封住左臂上的两个痛穴。效果当然比不得麻药,但好歹也能减轻一些痛感。

    接着,他点亮油灯,从匣中翻出一根弯头针,穿上线后,将针在火上灼烧。这是常用的消毒手段之一。除此之外,还可以用烈酒擦洗弯头针,也能达到消毒的目的。后者,效果更好。他屋里没有烈酒,是以,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针头被烧得发红,便可以了。他吹灭油碗灯,等针头的红色消褪,深吸一口气,开始着手缝合。

    “滋——”,针头穿过皮肉时,还没那痛。最痛的是,将棉线拉过皮肉的时候。即便痛穴被封,整个过程也无异于酷刑。

    豆大的冷汗,自他的额头滚下。“叭嗒、叭嗒”,象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在小木桌上,摔成数瓣。

    五针之后,他的衣背尽湿。而小木桌上已然积了一小滩汗渍。

    可是,伤口才刚刚缝合一半。

    沈云痛得眼冒金星,汗如雨下,不得不暂时停下来,缓一缓……

    在心里,他甭提有多后悔了,不停的骂自己:沈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姑息养奸,自以为是!

    越到后面,越是难以忍耐。剩下的五针,他中间歇了两次,才缝完。

    又重新上了药,他将伤口重新包扎好。

    换上一件干爽的衣服,略作收拾,沈云强打起精神,去前面找洪伯。

    “咦,云哥儿,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洪伯一眼就看出,他的脸色甚是难看。还有,头发湿漉漉的,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不是早上出门前的那一身。

    沈云说出事先编好的腹稿:“没事。回来的时候,看到仙符兵在搜叛军余孽。怕被他们缠上,我绕小道回来的。走得急了些,出了一身的汗,衣服都汗湿了。刚刚,我回屋才换了。”

    洪伯的注意力果然被成功转移。他皱眉问道:“他们是往这边搜过来了吗?”

    沈云摇头:“不知道,我不敢多看。洪伯,他们是沿着官道搜人。这些天,我们要小心些,防着他们进庄子祸害人。”

    “嗯。今晚,你睡觉时,要警醒一些,莫睡得太沉了。”洪伯连连点头,“明早,我去官道那边瞅瞅。”

    见他上了心,沈云暗地里放下心来。同时,再一次后悔,骂自己害人害己。

    左臂上的伤虽然做了缝合术,但在拆线之前,仍然不能用力。不然,伤口若是绷开了,会很麻烦。是以,沈云不得不暂停打猎。接下来,他上午带甜妞在庄子里转一转,挖野菜、捡柴火,吃过午饭后,便呆在屋子里读《药典》、脉案,练字。

    而洪伯误以为他是特意留下来,保护甜妞和自己,所以,才没有和往常一样进山打猎,心底甚是感激。同时,他也更加警醒,一天要往官道那边跑三次,察看仙符兵的动静。

    很快,又是师徒见面的日子。

    正午,沈云赶到石崖下。

    “你受伤了?”林焱闻到了淡淡的伤药味儿,不由皱眉,“怎么回事?”

    沈云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道出事情始末。说完后,从怀里掏出一把黄纸符奉上:“这是徒儿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符。里头有好几种,徒儿不知道是什么符。”

    林焱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先看你的伤!”

    “是。”沈云将左袖捋起来。

    林焱拆开纱布,看到仍然有些红肿的伤口,点评道:“嗯,伤口缝合得还算齐整。用的刀伤药不错,你也处理得当,过两天就能拆线。”翻起眼皮子,戏谑的问道,“缝针,痛不痛?”

    “痛!真的痛死了!”沈云垂下头,嗡声应道。

    林焱冷哼:“痛才好,能叫你长些记性!被那起子畜牲害得家破人亡、两次死里逃生,你就没长一点记性!知道什么叫做‘打蛇不死,必遭蛇咬’吗?哼,活该痛死你!”

    “是。”沈云连连点头,“这次的教训,徒儿一辈子都不敢忘。”

第七十二章 伤逝

    林焱一直认为,很多事,只能点到为止,多说无益。比如说,吸取经验教训。

    他没有再多说,替沈云重新包扎好伤口后,换了个话题:“那些符呢?拿过来,为师看看。”

    “是。”沈云双手奉上那些认不得的黄纸符。

    林焱一边看,一边给他详细讲解:“这是五雷符,是中品符,使用时,须在符中灌入真气;这一枚,是雨符,也是一样的……”

    沈云越听越沮丧。四枚他不认得的符,全是中品符。眼下,他没有凝结出真气,是以,一枚也用不了。

    林焱将黄纸符又归还给他,笑道:“一口吃不成胖子。同样,凝结真气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当年,为师也是苦练了五载,才凝结出真气。莫急,慢慢来吧。”

    嘴上是这么说,其实,在心里,他却比沈云更急切,恨不得后者能马上凝结真气。因为他伤了根本,如今已是灯枯油尽,全是靠着一股子心劲强行拖延时日。

    经此一事,他决定再多跟沈云说一说外面的事——世道艰难,人心险恶。他又不能护着这孩子,那么,乘着现在他还在,多教教吧。

    接下来,他跟沈云说起了跟踪粉的事:“徒儿,你说的跟踪粉,是常见的跟踪手段之一。出招的手段五花八门。象你这次,跟踪粉应该是洒在那块素色的丝绢上。花里胡哨的荷包,还有你闻到的刺鼻香粉味,都是那厮用来遮人耳目的,让人误以为,那些不过是女人贴身的东西。寻常人见了,最多觉得他恶心,不会特别提防,却不知已经着了他的道儿。”

    沈云咋舌:“那厮的心眼真多!”

    林焱轻哼:“这算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你要记住,在外面行走,多看少说是第一要领,最忌粗枝大叶。不然,死了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沈云正色,牢牢的记下了这句话。

    林焱见状,又笑道:“谨小慎微,是没错。但是,也不能因此而缩手缩脚。徒儿,你要记住,这世道,最终还是得看拳头。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无论什么手段,都只是无用的伎俩。所以,象黄春来这样的,看似精明能干,实则是上不得台面的跳梁小丑。死得最快的,往往就是这一种人。徒儿,你当引以为诫。”

    沈云听明白了师父的教诲,恭敬的点头称是。

    又过了半个月,经络图全部讲完了。而沈云也背了数以百计的脉案实例,同时,探脉的准备也基本达到了林焱的要求。于是,后者开始正式教他切脉和行针诊病。

    这时,沈云背得滚瓜烂熟的脉案全派上了用场。因为林焱就是以这些实例为基,教他如何一步步分析病理,进而确诊,最终制定详细的行针方案。

    当然,光是这样,是学不好针炙之术的。是以,第一次讲完针炙术,林焱便叫沈云为自己针炙。

    正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况且,师父教自己尽心尽力,有如亲生。沈云哪里敢!

    结果,林焱坚持道:“徒儿,你跟为师学了这么久,难道还看不出来为师身体染恙?你要记住,医者父母心。为师不适,请你施针。那么,你就是医者。现在,在你面前,只有病患,没有师父。”说着,他褪下衣袍,露出后背,“来吧,按为师说的,开始行针。”

    先前有宽大的黑袍遮掩,沈云还只觉得师父偏瘦。然而,此刻看到师父后背上现出嶙峋的骨头,他才真正意识到,师父的身体已不是能用一个“瘦”字来形容。

    他知道师父生病了,但是,师父的病却比他想象中的要重得多!

    然而,他才刚刚开始学医术,根本是无能为力。

    “是,徒儿谨记。”沈云含泪应下。

    林焱暗中松了一口气,淡声报出第一个穴位名:“大椎。”

    沈云敛心屏神,默了默神,再睁开眼时,双眸明亮,一片清明。他准确的下了针。

    林焱感觉到他的手法甚是平稳,满意的颌首:“徒儿,你平常已经练习过多次,是吧?”

    “嗯。”沈云如实以对。为了练习针法,他最初是在红薯上行针。觉得手法熟练了一些后,便开始拿活捉到的猎物练手。如此练习了十几天,他渐渐意识到,要想下针又准又稳,光是练手法是不够的。还必须能准确的认穴。而动物与人体的穴位又不相同。是以,他开始尝试拿自己当练习对象。

    不想,一个大胆的尝试,效果出奇的好:不仅大大提高了他的手法和认穴准确度,而且让他发觉到穴位与经络脉动之间存在着细微联动关系。而后者,是脉案和师父都不曾提及。

    比如说,他能用小石子准确的点中黄春来的麻穴,就是因为之前摸准了后者的颈部脉门的脉动状况。

    只是这种联动关系,他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师父说,故而,一直没有说。

    林焱听了他的回答,叹道:“怪不得你才背了经络图,就能用小石子隔空点穴。原来如此。”

    一时之间,对于自家徒儿的学医资质,他完全不会评判了:说徒儿资质过人,真的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若真是资质平平,当年他学医近两年后才有的领悟,徒儿却只花了半年的时间!

    所以,资质这种东西,其实玄妙得很,并不得一概以论之。

    关于资质一说,祖师传下来了一套评价标准。他一直坚信不疑,大半辈子都是在按这套标准挑选徒弟。然而,如今,他有些动摇了。同时,心里不由冒出诸多期待:也许徒儿今后的造化,会远超我的预料。

    于是,他决定再次加快进度。下一次师徒会面时,他扔给了沈云一本手札:“这是太师祖留下来的游记之一。太师祖一生走过无数山川,留下数十本游记。沿途风景、所见所闻、奇花异草……都有记载,包罗万象。你看完这一本,再来跟为师换另一本。”顿了顿,又道,“认真读,不许囫囵吞枣。三天里只许换一本。”

    “是。”认得的字多了以后,沈云便爱上了看书。可是,书本是武馆里才有的奢侈品,哪里能随随便便买得到?除了先前从拳馆带出来的几本药书,他的唯一书源便是师父。

    现在,听师父说,象手中这样的游记,还有数十本,他能不欢天喜地吗?

    是以,他一回到庄子里,便迫不及待的开读。

    结果,太师祖笔中写描述的世界太过精彩,他一读就上了瘾。下午,费了很大的工夫,他才把自己从太师祖的手札里拔出来,按计划去练习飞花越柳,以及写字。

    好吧,上午的打猎关乎生计,也不能耽搁……即便是这样,第二天下午,他也读完了整本手札。

    啊啊啊,根本不过瘾!

    他又从头再开始读……这就样,三天里,这本手札被他读了四遍。里头的很多段落已然熟读于胸,能够背下来。

    不想,歪打正着,师父换书时,竟然是要抽背手札的!抽背三段,至少要能背出其中的一段,才给换!否则,三天后再说!

    沈云很幸运。师父这次抽中的三段,都是他认为最精彩的部分,反复品读过。是以,他全背出来了。

    林焱甚是满意,换了另一本给他。

    就这样,沈云觉得日子变得更加充实,且充满了期待。不知不觉之中,夏去秋至、秋去冬来,大半年又过去了。

    自从沈云给林焱针炙之后,后者的气色渐渐好转,到了夏末时,削瘦的双颊上,竟然带了些许血色。

    并且,沈云针炙时,也发现师父的脉息渐渐转强。

    这些都是身体好转的表征!

    他高兴极了。

    不想,天气转凉之后,林焱的脉象突然急转直下!脸上好不容易养出来的那点血色迅速褪去。

    终于,在深秋一天,沈云从师父的脉象里探出了回光返照之意。

    “师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望着目光灼灼的师父,眼泪不由自主的夺眶而出。

    林焱身为医者,自然是知道自己已经撑到了尽头。见状,他甚感欣慰,点头笑道:“没错,你切脉很准。”

    “师父!”沈云大悲,一时完全不能自持,伏在他的膝头放声恸哭。

    林焱伸手轻抚他的头发:“师父是伤了根本,能拖到现在,陪你这么久,已属不易。如今,你学得好,师门传承没有断在为师手里。为师心愿达成,也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了。正所谓,落叶归根。尘归尘,土归土,为师不过是此生走到了尽头,将要回归本源。”

    沈云却不是这么想的。从前是爹娘、奶奶,然后是长姐,再是刘爷爷……这些最爱他的人,同时也是他深深爱着的人,一个个的都离他而去。现在,师父也要永远离开了。

    为什么!他就一个也留不住呢!

    “不,不要,师父不要离开徒儿!”此刻,沈云声泪俱下,一改平时小大人的形象,变回了真正的九龄孩童。

    林焱情动,面现悲意:“徒儿,为师一生修行,然而,终此一生,也未能脱凡超俗,进入先天之境。此乃人生之最大憾事。唯望徒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有朝一日能步入先天,成为真正的修士。”他曾以为他已看透生死,然而,当死劫真正来临之际,他才发现,自己可以从容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却是心有不甘。就和师父当初一样!

    祖师说,“不知‘道’,不入先天”!

    师父临终前说,他修了一世的道,到头来,仍不知何为“道”!大恨!

    如今,他亦是!

    沈云越听越伤心,简直是泣不成声。

    林焱敛去心中的悲苦,用力将他从自己膝头扶起来,扳着他的肩膀,正色道:“徒儿,祖师临终之际,曾立下血咒。我师门历代,生为天神宗的人,死为天神宗的鬼。如若身死,皆将魂归宗门。师父说,宗门在正东方。徒儿,将来你若能脱凡超俗,届时要记得向正东方洒一碗桂花酒,告之为师,什么是‘道’!”

    “是,师父。”沈云完全听不懂,但,他知道,这是师父最后的心愿,是以,按住悲痛,使劲的点头。

    林焱松开他,展开双臂,仰天长啸,大呼:“道!何为道!”

    其声竟有如金石相击,震得石崖之上“沙沙”落石。

    这是沈云头次看到师父如此失态,一时怔住。

    “噗!”林焱突然双目圆瞪,喷出一口血沫子。

    待沈云回过神来,只见师父已放下双臂,与往常一样,盘腿而坐。唯一不同的是,他那白发苍苍的头,无力的垂在胸前。

    沈云轻轻推了推他。

    他的身体象山一样,轰然后倒。

    这一刹那,天地骤然失色!

    “师父——”

第七十三章 幻阵

    情急之下,沈云冲上前,一把抱住师父的身体,莫让他撞到后面的石崖。

    不想,变故突生!

    石崖象变戏法一样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小小的茅草屋!

    怎么可能!

    沈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进入此山之中,这里就是一面长满青苔的大石崖!

    然而,他的眼前,确确实实是一间半旧的小茅草屋。低矮的门洞上没有门板,挂着一块泛黄的旧兽皮充当门帘。帘上有一行炭字:徒儿,进屋。

    正是师父的笔迹!

    沈云傻傻的抱住师父尚且温热的身体,脑瓜子里一片空白。

    “是,师父。”良久,他终于回过神来,轻轻的将师父平放在地上,心道:师父医术高超,自知时日不短,特意留字,叫我进屋,想必屋里定有交待。

    至于,为什么石崖突然变成了茅屋,根本就不是眼下的重点,好不好!

    他对着师父叩了三个响头,擦干眼泪,轻声禀报:“师父,徒儿按照你的吩咐,现在去屋里看看。

    茅屋很小,他揭开门帘,里头的情形一览无余:地上,铺着厚实的兽毛皮,颜色杂乱,至少用了五种兽皮拼凑起来。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兽毛浓密、厚实。

    正对着门,摆有一张两尺见方的简易短脚木桌。这是屋子里唯一的木质家什。它没有上漆,做工粗糙之极,四只桌腿就是四截粗细不一的粗树枝。

    桌上,除了一个半尺见方的朱漆木匣,什么也没有。

    另外,靠着里边的左边角落里,摆着一个折得四四方方的白狐皮褥子。

    以上是屋内所有的摆设。

    茅屋虽小,却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正如师父的为人。

    一直以来,沈云的心里都有一个疑问:师父住在哪里?

    因为一年多来,他在附近的山林里打猎,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师父居住过的痕迹。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师父一直就是住在这间小小的茅屋里。

    师父把朱漆木匣摆在如此显眼的位置,是不是在里头留了书信呢?他挠了挠头,脱掉草鞋,进入屋里,在小木桌前跪坐下来。

    他定睛细看朱漆木匣。

    这是一件旧物,做工精美,每一面都刻着好看的花纹:有云、有莲花,还有叶子。它们活灵活现,就象真的一样。沈云长这么大,从未看到过这么好看的木工雕花。

    师父生前应当是非常珍爱它的。因为它被擦得锃亮,哪怕是最细最小的雕纹里也看不到灰尘。

    匣子的正面有锁,是黄铜所制,和师父生前跟他提过的那种机关锁一模一样。

    沈云在小锁的左侧面果然找到了一个不太显眼的小突起。

    他深吸一口气,在小突起上按了下去。

    “叭嗒!”

    一声脆响,黄澄澄的机关锁应声弹开。

    沈云打开匣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叠起来的白色细棉布。

    他将之拿起来,立时,一道柔和的乳白色亮光将原本昏暗的茅屋照得通亮。

    所有的亮光都是匣子正中搁着一枚大珠子发出来的。

    此珠呈乳白色,比鸡蛋黄略大一点点,非常圆润,其照明之效果,十只油碗灯也不能及也。

    沈云又是生平头次看到这样的宝贝,心道:难道此珠就是祖师在手札里提到过的夜明珠?

    不过,惊艳过后,他的注意力又回到了手中的白布上面。

    因为他看到上面有墨迹渗过来。

    果不其然,展开一看,布上全是师父的字迹。

    “沈云徒儿,见字如晤……”仅读了个开头,沈云的视线被汹涌而出的泪水模糊了。

    没错,这是师父写给他的信,也是师父让他进屋的原因所在。

    “师父……”沈云用袖子擦干眼泪,忍住悲痛,继续往下看。

    信的开头,师父写道,他原本是义军的左路长史。在攻打石秀县的中途,义军遭遇伏击,苦战落败,不得不退回省城。突围时,他先是中毒,再是后背被重击,与左路军失散,逃亡至此。

    沈云知道,师父嘴里的义军,即仙府,及众人口中的叛军。

    这一年多里,师父虽未正式提及过叛军,但是,从他的只言片语里,沈云可以看出他对叛军的态度。

    再联想师父出现的时间,沈云其实在心里对师父的真正身份一直有所有猜测:师父很有可能就是仙府大力缉拿的所谓“叛军余孽”。

    不过,他一点儿也不怕。因为仙符兵的种种行径,令他深恶痛绝。而众所周知的,叛军是仙符兵的敌人。更何况,他从未亲眼看见过叛军和传闻中的一样,到处杀人放火。

    现在,师父在信里承认了“叛军余孽”的身份,他只觉得心里非常平静,完全不感到意外。

    接下来,师父在信里解释了茅屋为什么会变成石崖。

    原因很简单:他在茅草屋周围布了一个幻阵。而他平时坐的位置,正是阵眼所在。他死后,沈云定然会上前替他收敛。如此一来,沈云就会进入阵眼。届时,幻阵立破。

    至于什么是幻阵,阵眼又是什么,师父在信里写道,这些现在也跟他说不明白。

    “为师怀里有一只百宝囊,待徒儿有朝一日凝结出真气,便能打开此囊。那时,徒儿自然能从囊中找到相关书籍释疑。”

    接下来,师父在信里交待了自己的后事:百宝囊,还有桌上的朱漆宝盒,都是自祖师传下来的宝物,他将两样宝物都传给沈云。而沈云若是将来能脱凡超俗,此两样宝物便是寻常之物,包括里头的所有事物,传不传与后辈弟子,皆可以自行决定;但是,如果沈云将来和他一样,终其一生,都只是凡人,则这两样宝物,必须代代相传。

    另外,茅屋里的一切,沈云但凡看上的,都可以拿走。不想拿走的,与他的尸体,还有茅屋,一并火化。

    “祖师曾云,缘起,缘灭,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为师至死堪不破‘冥冥之中’是何意。在此,借用祖师之语,劝徒儿莫悲伤。为师已魂归宗门,与师父团聚,又有师门历代尊长庇护,并非孤魂野鬼,徒儿亦无须悲伤。只是,徒儿,将来若是得幸超凡脱俗,莫要忘记,向正东方酒祭为师,告诉为师,何为‘道’。为师死亦瞑目也。”

    最后,是落款:青木门五代记名弟子林焱绝笔。

    沈云听师父说过,这是祖师临终之令:天神宗一日不光复,则其门下弟子永远都只能是记名弟子。

    不过,师父也说过,此一时,彼一时,他用了一生的时间才看破复宗之大业,叫沈云不必强求。

    看罢师父的绝笔信,沈云心里依然悲恸不已。只是,师父有令,他定当服从。况且,师父的后事是最要紧的,耽搁不得。

    他强按住悲痛,开始料理师父的后事。

    因为师父在信里说了,死后要与茅屋一并火化,所以,他去外面,将师父搬进屋里,平放在小木桌后面。然后,将屋角的狐皮褥子展开,给师父盖上。

    林焱心中有大憾,至死是双目圆瞪。

    沈云先前不知其中原故,不过,看完信,他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什么是道?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样的问题,眼下自然是无法回答师父。

    “师父,将来,徒儿一定能告诉您,什么是道。到时,徒儿一定开一坛师父最爱喝的桂花酒,向正东方祭拜您。”他在林焱的尸体前又叩了一个响头。

    待他起身,再抬头一看,心中惊诧不已:呀,师父的眼睛全合上了!

    按照林焱的遗言,沈云在他的怀里找到了一个小巧而精美的圆形大红荷包。

    此物和小木桌上的朱漆木匣一样,用同色丝线绣着精美的云朵、莲花和叶子等花纹。

    沈云暗中惊叹不已:祖师过世已经有两百多年了,这两样宝物却宛若新物。可见,祖师之神通广大!

    听师父的意思,这只巴掌大的百宝囊里藏有不少宝典秘籍。真是神奇!

    只可惜,他现在没能凝结真气,无法打开宝囊。

    沈云很是遗憾,将百宝囊小心翼翼的收入怀里。

    然后,他又去看红漆木匣。

    除了夜明珠,里头还有一个银白色的皮囊,一本线装书,以及三只大肚白瓷药瓶。

    皮囊虽小,拿在手里却沉甸甸的,非常压手。沈云打开一看,里头分了很多层,每一层皆密密麻麻的插着银针,心中顿时明了:原来,这就是师父惯用的随身武器万针囊。

    现在,师父将它传给了他。

    三只药瓶的大肚瓶身上都贴有纸质的标签。沈云一一拿起来察看,标签上分别写着:补元散、回春散、百花玉露丸。

    他知道这三味药:补元散是武者们常用的丹药,有补气凝神之效;回春散是上好的内伤药;百花玉露丸是师门秘制之药,可解百毒。

    三味药都是价值不菲的高档成药。他才学了半年的制药之术,手艺嫩着呢,还没有学配制这三味药。

    如今,师父不在了,也许我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学习配制高档成药……沈云叹了一口气,拿起药瓶底下的那本线装书。

    封面上没有字。

    他翻开一看,心中的悲意再度翻涌——此书是师父手写。连墨迹都是新的。里头有补元散等三味药的药方,以及配制过程,和师父的配制心得。

    不用说,这是师父自知时日不多,所以,写下此书,教他配药。

    书中哪是药方与心得?分明是师父的一片良苦心用!

    “师父!”他拿着书,又一次哭倒在林焱的跟前。

第七十四章 什么是道

    沈云在小茅屋里陪了师父最后一个下午。太阳偏西时,他遵照师父的遗言,用一枚下品烈焰符,将其遗体与小茅屋一并火化掉。

    整个过程里,石崖没有再出现过。沈云猜测,师父生前布下的幻阵应该是没有了。

    所以,他在林焱生前常坐的那个位置上挖了一个坑,将火化后的灰烬尽数收入此坑中,填埋起来。

    最后,他在附近挑选了一块比较平坦的青石立在坟前,正面用小刀刻上“恩师林焱之墓”。落款是“弟子沈云泣立”。

    待沈云料理完林焱的后事,回到庄子里,天色已晚,暮霭沉沉。

    洪伯牵着甜妞,站在进山的小道上。两人都伸长脖子,着急的往山里张望。

    沈云的身影一出现,他们便双双急切的迎了上去。

    “云哥哥!”

    “云哥儿,”走到近前,洪伯上下打量着,问道,“你没事吧?”

    沈云一把抱起扑到跟前的甜妞,摇头答道:“我没事。在山里,不小心转迷糊了,耽搁了不少时间。”

    林焱生前,反复强调过,拜师之事,不得与任何人说。是以,洪伯一直不知道,师父的存在。今天之事,他只能另编借口。

    “啊,难道是碰上了‘鬼打墙’?”洪伯素来信任他,闻言,不疑有他,神色大变。

    一提到“鬼”,甜妞不由打了个哆嗦,连忙搂着沈云的脖子,瞪大眼睛问道:“外公,什么是鬼打墙?”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回家。”洪伯紧张的瞅了一眼腾起夜雾的山里,招呼沈云快走。

    一路上,洪伯神色凝重,忧心忡忡。

    回到家里,甜妞忍不住,再次问道:“外公,什么是鬼打墙呀?”

    洪伯心事重重的应道:“就是撞邪了,老在一个地方打转,走不出来。不是什么好事,小娃娃,莫多问。”

    “哦。”甜妞闻言,不再发问,噌噌的跑去厨房里,找吃的去了。

    “云哥儿,你有觉得哪里不舒服没有?”洪伯走到沈云跟前,关切的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唔,没有发烫。”

    沈云现在是人累,心更累,疲惫不堪。闻言,无力的摇摇头:“没有。就是走累了。”

    洪伯愁苦的叹了一口气:“听老辈人说,撞上这种事,一定要杀只雄鸡,去观里烧香去邪,再求道平安符的。小娃娃家还要讨碗符水喝,压压惊。”

    可是,现在,上哪里去找雄鸡?

    略作犹豫,他又道,“也许野鸡也是行的。家里刚好还有一只刚腌好的野鸡,是公的。云哥儿,明天你不要进山了,陪我去一趟观里。”

    那怎么行?按牛头坳村的规矩,亲人过世,头七天里,天天要供奉一日三餐的。沈云想都没有想,摆手回绝了:“我真的没事,不用了。我前些天路过那里,观里的荒草都快有一个人高了。原来的主持也不知跑哪里去了,我们去了,要找谁做法求符?”

    洪伯也有一年多没去过观里了,闻言,只好作罢:“我再想想办法,先吃晚饭。”

    吃过晚饭,他想出办法来了——他在床头的小钱罐里翻了半天,最后从中找出一枚最旧的铜钱,细心的用红线串起来,亲手给沈云戴在脖子上。

    “云哥儿,老辈人说,铜钱越旧,越能镇邪。这枚铜钱,你千万莫离身。”他反复叮嘱道。

    “哎。”其实,沈云本来就不信鬼神。读了太师祖写的数十本手札之后,长了不少见识,更加不信。只是,看到自己随意编出来的一句谎言,却搞得洪伯如此紧张、不安,心里非常过意不去。他愧疚的配合着戴上旧铜钱,满口应下。

    听到洪伯又提到“老辈儿”,他心中一动,脱口问道:“洪伯,什么是道?”

    洪伯愣住了:“道?什么道?去县城的道,你不是很熟吗?”转念一想,反问道,“云哥儿,你是想回石秀县吗?不认得道?”

    沈云虽不知师父反复提到的“道”是什么,但是,他用脚趾头也猜得到,此“道”非彼“道”,绝非洪伯所说的意思——后者分明是路的意思嘛,三岁的小娃娃都知道的,师父岂能不知?

    “不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心里更感无力,“拳馆都被烧了,馆主大人和傅大哥都去了省城,我回石秀县做什么?”

    “眼下,省城也去不成啊。”洪伯唉声叹气的连连摇头,“查大帅的兵还围着呢。快一年了,外面的人进不去,里头的人也出不来。唉,作孽啊!也不知道先生现在怎么样。”

    那次,听云哥儿说,仙符兵在附近的官道上搜叛军余孽,可把他给吓坏了,连着好些天,天天要跑去官道上打探三次,生怕仙符兵找到这边来祸害人。

    还好,仙符兵没有找过来。但那种胆心吊胆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而省城那边的人,这大半年来,一直都是这样过活的。他只要想想就觉得是活遭罪。

    “等兵退了,我想去省城找馆主大人。”既然提到了馆主大人,沈云乘机说出心中的打算。

    “应该的。”洪伯满口应下,“县里有专门跑省城的车行。我还有些银钱,等道上太平了,给你租一辆小马车。”

    “我有钱。”沈云摆手,“等退了兵,再说吧。”

    他身上不缺银钱:刘爷爷把毕生的积蓄都给了他。而他一直没有大开销,这笔银钱都存着,总共没花几个大钱;最主要的是,他收拾了那几个仙符铁骑兵,从他们身上搜到了差不多三百两银子,还有四百多个大钱。

    这无疑是一笔巨财。刘爷爷一辈子存下来的银钱,也不及其零头。搁在兵祸之前的石秀县里,能在东安集里买三个最好的大铺面。

    也是,现在外头兵荒马乱的,哪儿也去不了。洪伯又叹了一口气,看着门外黑沉沉的夜色,脸上浮起无限憧憬:“等兵退了,跑出去的人也该回来了。到时,世道太平了,我们再把荒了的田地重新整治好,种上粮食,日子就好过喽……”

    这天晚上,沈云做了一个梦:

    在他的跟前突然出现了好多好多条路。每一条路上,走着各色各样的人。

    他定睛细看,在其中一条泥巴路上找到了洪伯。后者春风满面,赶着大黑,在道上犁田。

    沈云正要上前打招呼,不想,竟然一脚踏空,象是掉进了万丈深渊里……

    “啊——”,他猛然惊醒,满头大汗的翻身爬坐起来。

    月光如水,冷冷的从窗口照进来。

    原来是个梦。

    沈云用袖子擦干净额头上的冷汗,松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肯定是我白天老是在想,什么是道,所以,才做了这样的梦。”

    他不是在胡乱猜测。因为类似的情形,太师祖的手札里有提到过。太师祖将之称之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什么是道呢?他重新躺下,望着外面的月光,渐渐的又陷入了无边的黑甜之中。

    接下来的七天里,沈云皆在林焱墓前供奉一日三餐。兵荒马乱的,吃食尤其精贵。他又不能对洪伯说,故而,他能供奉的不过是自己的干粮,还有采到的野果和烤熟的猎物之物。

    和师父在世时一样,供奉时,他仍然是盘腿而坐,说些自己这些天里的见闻。

    “师父,什么是道,徒儿想破了头,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冥思苦想了七天七夜,他仍是一头雾水,决定暂且放下。

    第七天的傍晚,他特意在墓前禀报:“太师祖的手札里说过,顺其自然。徒儿慢慢想,等到想出来的那一天,再来告诉师父。”

    头七过了,沈云不再一天三趟的往林焱墓前跑:一来,眼见着冬天就要到了,他要多储备过冬的肉食和柴火,忙得很;二为,师父已经过世,就算他在墓前从早守到晚,也不能唤回师父,只是徒增伤心而已。

    从此,他和以前一样,只是每三天的正午,过来在师父墓前歇歇脚,一边吃干粮,一边跟师父说说心里话。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秋尽冬来。

    年底的时候,洪伯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好消息——仙府有好几趟官差老爷们飞马在官道上报捷:“捷报!捷报!省城叛军被破!仙符兵大获全胜!”

    “这下好了,兵祸真的要过去了!”洪伯气喘吁吁的从官道上跑回庄子里,气还没喘匀,便欢天喜地的告诉沈云和甜妞这个好消息。

    沈云对仙符兵真的没有一点点好印象,闻言,面上不显,心里却道:谁知道会不会又是虚报?这一年来,那个捞什子的查大帅都派人报过几次捷报了?结果,省城又哪一次是被他攻破了?

    不想,这一次却是真的。接下来的几天里,官道上,官差老爷们的快马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各种消息迅速传开:省城被破、叛军头领被生擒、仙庭频布大赦令……

    正月里,去省城的官道在封锁了近两年后,终于通了。

    洪伯跟沈云商量:“云哥儿,要不要去省城找先生?”

    “先不着急,等路上的关卡全撤了再说。”沈云故意装出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拍着心口说道,“上次回来,仙符兵在官道上打抢,差点没把我吓死。”

    其实,自从收拾了那一队仙符铁骑兵后,他根本不怕几个拦路的仙符兵。以上所言,纯属借口。

    眼下,他真正担心的是:他若是走了,庄子里只留下洪伯和甜妞两个。老的老,少的少,没有他帮衬着,他们俩怕是连烧的柴火都要犯愁。

    相依为命这么些年,洪伯哪能不知道他的心思?闻言,他没有再多说,只是歉意的轻拍沈云的肩膀。

    当初的小娃娃长得只比他矮小半个头,象极了山里挺拔的青松,不知不觉之中,已然成了他和甜甜的依靠。

    是他们爷孙俩拖累了云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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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香囊,谢谢!

第七十五章 劫后重逢

    冰销雪融之后,官道上的路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多是拖家带口的难民,听到仙庭颁布大赦令,急匆匆的返乡准备春耕。

    洪伯每天都要牵着甜妞去官道上站一会儿。

    他知道,儿子儿媳们在逃难时碰到了屠杀,所以,他不敢跟返乡的难民们打听,生怕会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让自己难受死。同时,又心存一丝侥幸——也许他们那晚逃过杀劫了呢?

    是以,他只能伸长脖子,望着官道的尽头,热切的盼望着。

    半个月后,还真给他盼来了一个好消息:庄子里的两家佃户一起回来了。

    两家人在外乡异地流落了两年,吃尽了苦头。这次,他们是各自卖掉了家中的小女儿,才筹齐返乡的路资。

    他们原来的房屋差不多都倒了。不过,两家人顾不上收拾。回来后的头一桩事是,两家的当家男人一起去求洪伯,希望能继续租种原来的田土。

    都是一起住了十来年的老乡邻,洪伯爽快的应下了,并且做主道:“这两年,大家都不容易。而且,闹兵祸,田土都荒了。所以,今年的上半年,租子全免了。下半年,也只收一半的租子。”

    两个佃户欢喜之极,连声道谢。他们看到洪伯的两个儿子都没在家,身边就只有云哥儿,还有一个外孙女,大致猜到发生了什么。两人凑在一起,悄声商量了几句。年长的那位说道:“洪老哥,您没把我们当外人,一心帮扶我们。您看,我们也做不了别的,就是有一身的力气。这样吧,您家里今年的春耕,您就不要费心了。我们两家伸长手,给您也一道种了。您莫嫌弃我们种的不好。”

    “哪能嫌弃呀!”洪伯喜出望外,当即许下,帮他家种田,一天包一顿饭。

    荒了近两年的田土终于能好好整治了,他一下子象是年轻了十岁,笑哈哈的跟两位佃农说,“不能跟兵祸之前比,我老洪舍了这张老脸,只能用和着野菜的粗面饼子招待大家。和以前一样,你们一家派一个婆娘过来做饭,管饱的老规矩也不变。”

    “太好了!”佃农们又是一阵子猛谢,不要钱的祝洪伯,好人有好报。

    沈云在一旁看着,心里感慨不已——这便是洪伯和佃农们盼望的太平日子吗?他们的要求何其卑微!

    也许是两名佃农的祝福是十足十的诚心,五天后,庄子里又回来了一拔人。

    拴子,还有陈老爷他们回来了!

    和出去一样,他们回来时,也是一支小车队:三辆青篷小马车,还有四头壮实的黄牛。

    洪伯扶着拴子的一双胳膊,当场晕厥过去。

    “没事。洪伯只是太高兴了。”沈云在一旁,见状,利落的给他扎了一针。

    少顷,洪伯醒转,抱着拴子嚎啕大哭。

    拴子也象个孩子一样,哭成了泪人。

    两年不见,陈老爷老了许多,腰背也弯了。他艳羡的笑道:“中气十足,亲家身板硬朗得很呢。”

    待他们父子哭过之后,陈老爷从第二辆车上抱下来一个瘦弱的少年。

    “松哥儿!”洪伯惊呼,不等对方开口,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将人牢牢接住。

    “外公!”松哥儿虚弱的笑了笑。

    “还是我来抱吧。”拴子从两位老人的手里把人接过来。

    洪伯回过神来,赶紧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亲家,快请,先进屋。”

    于是,一行人挤进了洪伯和甜妞住的屋子里。

    看到小木桌上随意的摆着一只半旧的木偶娃娃,陈老爷的眼神变得格外明亮。他捡起来,紧张的问道:“亲家,这是……”

    “是云哥儿削给甜姐儿玩的。”洪伯一边安排拴子交松哥儿抱到床上去,一边回答道,“云哥儿对甜姐儿跟亲妹子一样,这样的木娃娃,云姐儿有好几个呢。”

    “甜姐儿也还活着!”陈老爷激动得老泪纵横,“谢天谢地!”

    “外公,甜甜呢?”松哥儿闻言,忍不住抓住洪伯的一只手发问。

    “哦,这两年,她野惯了。这会儿,不知道跑哪家玩去了。等到了饭点,就会回来了。”洪伯关切的摸了摸他的头,“松哥儿,饿了吗?想吃什么,外公给你去做。”

    “外公,不忙,我们在路上吃过了。”松哥儿听出来,妹妹很好,脸上尽是喜气。见外公很是担心自己,解释道,“外公,我的腿已经医好了。郎中说,现在还不能太用力,所以,爷爷要我好好养着,不准下地走。”

    “好好好。”洪伯先前怕他多心,一直忍着没去看他的腿。闻言,这才去看他的腿。

    这时,陈老爷擦干眼泪,一个箭步走到洪伯面前,撩起前袍,就要跪下来。

    “哎呀,亲家,这是做什么?”洪伯慌忙将人双手扶住。

    陈老爷含泪谢道:“这两年,多亏了亲家照顾甜姐儿……”

    洪伯摆手打断他,将沈云拉过来,笑道:“亲家,您真得好好谢谢云哥儿。去年,是云哥儿一个人把甜姐儿毫发无损的带回庄子里。这两年,也多亏云哥儿天天上山打猎、砍柴,养着我们爷孙俩。”

    “云哥儿……真是对不住你。”陈老爷只觉得老脸完全挂不住了,“那晚,我们只顾着自己逃命……”

    “陈老爷,您千万别这样说。”沈云劝道,“大家能从仙符兵的屠刀下面逃生,是天大的幸事。”

    “就是。都过去了,就当是做了场恶梦。”洪伯也在一旁劝解。

    陈老爷垂泪,哽咽道:“哪能那么容易过去?如果不是身边有松哥儿,那晚,我就是侥幸逃出来,也要在路边随便找棵树,一绳子吊死。”

    松哥儿闻言,别过脸去,默默的流泪。

    拴子的眼泪也下来了,哽咽道:“那晚,姐,姐夫他们都……就亲家公和松哥儿逃了出来。”

    “多亏了云哥儿,甜姐儿也好好的。”陈老爷又把话拉了回来。

    “对对对,还有甜姐儿。”洪伯擦干眼泪,张了张嘴,把冒到嘴边的话又咽回肚里,换了一句,“兵祸过去了,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他很想问问柱子夫妻,可是,心里又怕得很。

    拴子见了,主动说道:“爹,哥也好得很。上个月,嫂子刚给您生了头孙,要坐完月子才回来。”

    “啊!”洪伯简直是喜呆了。

    “洪伯,恭喜恭喜!”沈云也从心底里替柱子夫妻感到高兴。

    “哎哎哎……好!”洪伯回过神来,突然意识到,当着亲家老爷的面,自己太高兴了,不好,于是,他连忙拉着陈老爷在小木桌前坐下,改口问道,“亲家,您是怎么遇到拴子他们的?”

    陈老爷是老人精,怎能不知他的好意?当即敛去悲容,笑道:“遭了劫后,我带着松哥儿先是逃到云县,然后在云县雇了辆马车,直接去了谷南城投奔我妹子。松哥儿那晚摔伤了腿,我一直在给他请郎中治腿。前年,我去药铺给松哥儿抓药。正巧,拴子也在这家铺子里抓药。就这样,我们碰到了。”

    洪伯紧张的拉起拴子:“你,是哪儿不好?”

    拴子摇头:“不是我,是大哥。”

    “啊?”洪伯脸色刷的变得雪白,“柱子,到底怎么了?”

    “先前的大嫂也没了。”拴子答道,“大哥背着大嫂,一个仙符兵一刀朝他们砍下来。先前的大嫂当场被砍成了两片,还有大哥的左胳膊也被一起砍没了。所有人都给吓坏了,到处乱冲。我跟在后头,乘乱背起大哥,拼命的往村外跑。天帝老爷保佑,还真叫我逃了出来。”

    “出了村后,我还是不敢停。背着大哥沿着官道,不要命的接着往前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跑了多远,我们碰到了一个赶夜路的商队。他们救了我们。他们本来是要去石秀县的,听了我的话,立即调头,往回跑。本来说好,他们只捎我们兄弟两个到云县。”

    “半道上,他们有一个车夫病了。我主动帮忙。管事见我手艺不错,要留下我。我知道他们是谷南城人氏,便应了。我没要工钱,只要求包我们兄弟两个的饭。管事应承了。就这样,我们跟着商队到了谷南城。也是运气,头一天去药铺抓药,我碰到了陈伯伯。”

    洪伯听到大儿媳死得惨,又忍不住落泪,叹了一口气,问道:“新嫂子是哪家的?”大儿子没了一条胳膊,还能在外头成家立业,他觉得这里头肯定是有说头。

    果然,拴子面露难色。

    “怎么了?”洪伯翻了个白眼,“都从死边打过转的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陈老爷见状,解围道:“亲家,拴子也是怕你听了不高兴。柱子,是做赘婿。”

    不想,洪伯只是愣了一下,旋即,笑道:“我当是什么呢?能活着就好……”

    “外公,谁来我们家里了?”甜妞满头大汗的从外头跑了进来,“我看到了马,还有牛!”

    “是甜甜!”松哥儿立刻扭过头,热切的看向门口。

    陈老爷更是“噌”的站了起来。

    沈云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悄然退出去,去厨房里张罗饭菜。

    陈老爷他们带了不少人回来:一个管事和七名伙计。

    这会儿,两名伙计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来。

    沈云见状,没有打扰他们,转而帮忙去安顿马队。

第七十六章 大恩不言谢

    晚饭后,沈云和往常一样,去田埂上散步消食。

    拴子追了上来:“对不住,云哥儿。那天,是我慌了神……”

    出门前,他爹再三叮嘱他们仨姐弟,一定要照顾好云哥儿。那晚,是他拉着云哥儿逃命。可是,他当时被突然而来的屠杀给吓蒙了。等他回过神来,云哥儿已经被他弄丢了。

    自那以后,每每做梦,他都是梦见云哥儿浑身是血,一脸怨恨的盯着他。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被惊出一身恶汗。

    这次回来,他没有想到,还能见到活蹦乱跳的云哥儿。并且,听他爹说,那晚,云哥儿不但自己躲过了杀劫,而且还救了甜姐儿。更难能可贵的是,云哥儿把甜姐儿毫发无损的带回庄子里。这一年多来,也是云哥儿在替他们兄弟俩照顾他爹和甜姐儿。

    他听完后,心中的愧疚更甚。

    “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都说大恩不言谢,将来山高水长,而眼下,他唯有给云哥儿叩几个响头。是以,他一边说,一边拉着沈云的手,准备跪下。

    沈云眼明手快,一把将他托住:“拴子哥,万万使不得!”

    拴子哪里肯听,执意要叩头。无奈,他拗不过沈云——后者手上的力气,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云哥儿,你的力气……真大!”拴子愕然。这两年,他在外头帮工、赶车,无论在哪里,都是出了名的力气大。然而,年轻力壮、膀大腰圆的他,竟比不过一个不到十岁的半大小子!偏偏云哥儿长得象根葱一样,高挑清秀,看上去斯文极了。

    “回到庄子里,我天天都在山里转。”沈云嘿嘿,“力气都是在山里转出来的。”

    一提起打猎的事,拴子又是满腹的感激。

    沈云见状,连忙将话题岔开,问道:“拴子哥,这两年,五步打,你一直都在练,没有停过,是吗?”

    拴子连连点头:“是的呢。五步打、扎马步,我天天都有练。咦,云哥儿,你怎么看出来的?”

    沈云笑了笑:“你练出了一身的犍子肉!”跟着师父学医之后,他再练五打步,以及金刚拳,渐渐领悟到,这两路拳全是走的练体路数。两者的不同之处是,五打步是基础拳,而金刚拳则要高深得多。

    现在,拴子的话,更加证明他没有猜错。

    只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也天天坚持练拳,扎马步、五步打、金刚拳,一样都没有落下。为什么光长力气,不长肉呢?

    他很想问师父这个问题。偏偏馆主大人有言在先,他又发过誓,只能闷在心里,自己瞎琢磨。

    而如果从身体的结实程度来看,显然拴子比他更适合学习金刚拳。只可惜,又是因为誓言的缘故,他连在人前提及金刚拳和心法口诀都是违誓,更何况是传授?

    是以,他唯有在心中暗叹。同时,他和师父一样,也对所谓的“资质说”,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据他所知,拴子兄弟俩小时候也都曾去永安县城报考过武馆。可是,没有一家武馆肯收他们。原因是,他们俩都被认为没有武学资质,不是学武的材料。

    拴子不知道这些。闻言,他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说起来,多亏你教我。自从跟你学武之后,我的力气长得飞快,腿脚也比以前利落得多。要不是跟你学了半年多,那晚,我肯定逃不出去。大哥那时昏死过去了,我背着他,黑灯瞎火的,硬是跑得飞快。后来,管事肯收我做事,除了我赶车有两下子,更多的是看中了我这一身力气。”

    沈云又笑了——刚刚他阻拦拴子叩头时,无意间验出了后者的力气。呃,貌似还不如自己……

    此时,夜幕完全降临,天上一个星子也没有。黑灯瞎火的田埂上,更是漆黑一团。

    拴子没有看清他的神色,继续说道:“我在谷南城谋了一份好差事。这回来,是专程找我爹的。原本打算,如果找不到我爹,我就回谷南城去。多亏有你在,我爹和甜姐儿,都好好的。所以,我不准备回去了,以后,就留在庄子里,给我爹养老。云哥儿,我听我爹说,你有打算,想去省城寻亲?”

    “嗯,我是有打算去省城。”沈云知道他说的“亲”是谁。因为一直以来,洪伯对外都是说,他是馆主大人的亲戚。

    拴子拉着他的手,诚恳的说道:“云哥儿,你能不能缓一年?明年再走?”不等沈云回答,他又急急的解释道,“你还小,省城离着好几百里地呢,你一个人去,我和我爹都不放心。眼下,庄子的田土,还有房子都要费大气力收拾,我又刚回来,舍不得我爹……我想,等安顿好了我爹,我就能放心的陪你去省城。明年!到了明年春天,我肯定能走得开。”

    沈云听出来了,拴子追出来,就是想和他商量去省城的事。

    原计划,他也是想等明年开春之后,再去省城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无他,庄子里的两家佃户才回来。庄子里更是百废待兴,洪伯身边不能没有帮衬的人。他估计,过了今年,庄子里大概能恢复过来。洪伯的身子还算硬朗,届时,没有他的帮衬,也完全应付得过来。那时,他便可以放心放意的去省城了。

    但是,现在,拴子回来了。这个问题不复在。他还有必要留下来吗?

    再说,他去省城,除了寻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标,即,报考白玉堂。

    太师祖在手札里提到过,他一生四处游历,就是为了寻找一个答案——什么是道?

    而沈云从他留下来的数十本手札里,得出一个结论:太师祖穷其一生,也没能找到答案。

    于是,沈云想去拜名师学艺——他的切身体验:有师父教,和没师父教,真的是截然不同;而傅大哥教他,与馆主大人、师父教他,又是截然不同。

    也许跟名师学习,我能学到答案。越想,沈云越是这么觉得。

    而他曾听馆主大人说过,白玉堂是省城最大的武馆。那里一定有名师。

    现在,顾虑全无,沈云恨不得能马上收拾行囊,前往省城。

    “拴子哥,你不用担心我。”他笑道,“我在省城有去处。”

    拴子感觉到,他的态度很坚决,去省城的心更是非常迫切。好吧,他不也一样吗?将近两年没有爹的音信,这不,仙庭的大赦令一颁布,他就急吼吼的赶回来了。

    “好吧,等清明过后,我送你去省城。”他退了一步。那时,他应该挤得小半个月的时间出来,可以去省城打个来回。

    沈云摆手:“真不用……”

    “云哥儿,你就让我送你,好不好?兵祸刚完,道上还不太平。”拴子用手指戳着自己的心口,恳求道,“你要是在路上有个什么磕磕碰碰的,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好过。”

    对他来说,护送云哥儿去省城,是报答,更是赎罪。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云哪里还能拒绝?他点点头:“好,听你的。”

    拴子咧开嘴,开心的笑了,搓着双手连声说道:“谢谢,谢谢你云哥儿。”

    说倒了吧?应该是我说谢谢……沈云被他搞得一时无语。

    第二天清早,沈云和往常一样,去厨房拿干粮,准备进山打猎。结果,在厨房门口被陈老爷堵住了。

    “云哥儿,能不能借步说几句话?”

    沈云点头:“您请说。”

    陈老爷回头将在厨房里忙活的两个伙计打发出去,指着灶前的两张圆木凳,说道:“清晨寒气重,我们去那边说。”

    “好。”沈云跟着他走进厨房,在灶前坐下。

    陈老爷落了座,望着他,说道:“云哥儿,大恩不言谢。你的恩情,小老儿……”

    沈云一听,连忙打断他:“陈老爷,这话,您昨晚说过了。我已经收到了您的谢意。再者,那晚,是金姑引开了仙符兵……”摇了摇头,他叹道,“陈老爷,那晚,太过悲惨。我们以后都不要再提了,好吗?”

    陈老爷在那一晚失去了四位至亲,还有一双老仆,闻言,眼圈都红了。他别过脸去,弹去老泪,连声说道:“好,好,不提那些伤心事了。”

    同时,沈云小小年纪,却至情至义,行为举止进退有据,他心里更加佩服。

    既然是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再绕弯子了。他直接道出这次谈话的重点:“云哥儿,小老儿斗胆问一句,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沈云按照洪伯的说辞,道出心中打算:“兵祸过了,我很担心省城的亲友,准备去找他们。”

    “人之常情。”就知道自家庙小,高攀不住云哥儿。陈老爷心里甚是惋惜,“小老儿在省城有一个小院子,胜在地段好。先前是留在一对老仆看门的。只是,兵祸之后,一直没有联系,也不知道这对老仆还在否,院子是否安好。云哥儿若是在省城没有合适的落脚地,不妨移步那处院子。小老儿回头把地契给你送过来。”

    “这怎么行!”沈云想都没想,立马回绝。

    “你不要,就是看不起小老儿。”陈老爷的态度很坚决,“小老儿从来不敢奢望,今生还能见到甜姐儿。”说到这里,他又要落泪,顿了顿,抑住心中的悲意,哑声问道,“难道甜姐儿的命,还不值一个小小的院子?”

    “那,多谢陈老爷。”沈云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第七十七章 省城风云

    清明节的第二天清晨,沈云和拴子离开郑家庄。陈老爷得信,特意带着松哥儿提前一天到庄子里给他送行。知道拴子是赶车的好手,他资助了一辆小马车。

    本来,他还要赠送一百两银子的路资。不过,被沈云婉拒了。

    沈云离开庄子,最伤心的当数甜妞。

    平常,她最粘沈云。陈老爷和松哥儿回来后,几次想接她回陈家。结果,每次,她都是又哭又闹,说“要和云哥哥一起住”,死也不肯走。

    怕她又哭闹不休,洪伯特意吩咐下去,沈云要离开的消息,所有人都要瞒着她。

    然而,小丫头最终还是知道了。在沈云钻进小马车里,准备离开时,应该还在睡觉的她,趿着鞋子,只穿着小衣小袄,从屋子里追了出来:“呜呜呜,云哥哥,不要走!”

    洪伯见状,一边赶紧过去抱住甜妞,一边招呼拴子:“快走!快走!”

    不然,依着甜妞儿的性子,今天,云哥儿休想走得了。

    “哎!”拴子也怕甜妞哭闹,闻言,立马扬鞭打马,“云哥儿,坐稳了!”

    “云哥哥!”甜妞发现马车动了,哇的大哭,在洪伯怀里拼死挣扎。

    沈云在车里看着揪心,掀起车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向甜妞挥手:“甜甜,等我得了空,回来看你。”

    不想,甜妞哭得更凶了。

    也不知道小丫头哪来的横劲,竟然从洪伯怀里挣脱了。她挥着手,一边大哭,一边拼命追着马车跑:“云哥哥……”

    陈老爷和松哥儿双双回神,慌忙和洪伯一道将人拦住:

    “甜姐儿,听话,不要闹!”

    “甜甜,以后大哥带你去省城,找云哥。”

    “甜姐儿乖,你云哥哥很快就要回来的。”

    可是,甜妞哪里肯听?

    看到小马车载着她的云哥哥越跑越快,越离越远,她挣扎着向小马车伸出手,哭得撕心裂肺:“云哥哥……”

    车里,沈云听着甜妞被落下的哭声,心里也很不好受。他回到车里,跟拴子商量:“拴子哥,甜甜不会哭坏吧?要不,我们回去劝一劝她,再走?”

    拴子头也没有回,扬鞭催马:“千万别!甜姐儿哭起来,哪个有本事能劝得住?真回去了,你也休想脱得身。”又道,“云哥儿,你莫担心。有我爹他们看着,甜姐儿能有什么事?小娃娃忘性大,过一会儿就消停了。你去省城寻亲是正事,莫管她。”

    自己是一定要走的……沈云只能硬下心肠,充耳不闻被越落越远的哭声。

    得知沈云要去省城,陈老爷事先打探好了路上的情形:之前,查大帅在官道上设下了重重关卡,不过,在省城被收复后,不出三天,这些关卡又突然统统被撤销。眼下,去省城的官道不但通畅得很,而且沿途每隔三十里便有仙府开的驿站。听说,价钱公道得很,也没有欺压过往客商的消息传出。

    “据说,省城换了新大帅,姓贝,不是从我们这边过去的那个查大帅。”陈老爷如是告诉沈云他们,“这些驿站,就是贝大帅发令,叫各地仙府在三天之内,重建起来的。”

    至于这位贝大帅初来乍到,却为什么威信如此之高,他也打探到了:

    一是,贝大帅把杀鸡骇猴用得好。

    他虽然不是本省人氏,手下的人马也不及查大帅多,但是,他是出了名的敢打仗。而查大帅围了省城近一年,叛军依然在城里好吃好喝。然而,各地仙府却被查大帅喝来喝去,早就怨气冲天,各位大老爷们敢怨不敢言。一场大雨之后,省城内涝,到处都涨水。贝大帅瞅准时机,突然发兵,率先从北门攻破城门,立下首功。

    于是,在庆功宴上,贝大帅反客为主,抢在查大帅之前,自个儿坐上了主位。

    查大帅表示不服,当场要撂桌子。

    哪知,贝大帅早有准备。他抢先发难,令事先埋伏在暗处的亲兵拿下查大帅和他的亲信们。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仙庭的法旨,当众宣布查大帅好几桩大罪,满门抄斩。

    查大帅和他的亲信们根本就来不及反抗,通通被堵住嘴巴,直接拖出去砍头。

    查大帅手握重兵。各地仙府都指着他打叛军,对他言从计从。就连他自封“大帅”,也无人敢出来说个“不”字。

    不想,他就这样被贝大帅给一锅端了。是以,兵围省城的各路“大帅”,以及一众仙府大老爷们没有敢再吱声,从此,唯贝大帅之令是从。

    二是,贝大帅杀人不眨眼。

    省城被收复之后,仙庭颁了大赦令,赦免了省城所有人通叛军的大罪。可是,贝大帅根本就不予理会,完全将之当成了揩屁股的草纸。他在省城大搞清算。省城仙府衙门前的空地上,每天都在杀人。据说,空地上的泥地都是红的。省城那边的人怕得很,暗地里称他是‘贝剃头’,意思是,贝大帅杀人不眨眼,跟剃头一般。

    “云哥儿,你们在外头,千万莫乱说话。”陈老爷忧心忡忡的告诫两人。

    沈云闻言,更加挂念馆主大人与傅雷。

    有驿站住宿与指路,路上比想象中的要顺利得多。一路快马加鞭,在三天后的中午,他们赶到了省城。

    他们抵达的是南门。城楼总共有三层,全用大青石砌成,高大的圆拱形城门比永安县城的城楼还要高。

    远远的,看到城门,拴子便赞道:“好高……”

    然而,话未说完,他吓得面如土色,胡乱拉住马,仰身“哇”的大吐。

    “拴子哥,你怎么了?”沈云掀起车帘,关切的替他俯背。

    后者连黄胆汁都吐了出来,完全没法说话,哆哆嗦嗦的用手指了指前方。

    沈云顺着他的手指头望过去,也是脸色乍变:数十步开外,高大的城楼之上,悬挂着数以十计的绳子。每一根绳子的末端都挂着一个人头!

    “刮——,刮——”,一群乌鸦在周边打转,时不时冲下去啄食。

    是以,这些人头血淋淋的,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不用说,这些全是贝大帅的手笔!

    后背阵阵发麻。沈云深吸一口气,堪堪压制住翻涌的胃液。

    “云哥儿,我们还要进城吗?”拴子惨白着脸,压低声音问道。

    目光再次扫过城楼上的人头,沈云坚定的说道:“当然要进城!”

    读了太师祖的手札,他不难看出,为了寻找“道”,太师祖生前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吃了多少苦头!

    师父一生漂泊,苦苦寻觅“道”。

    如今,他亦是抱着寻“道”之心,前来省城。怎么能够因城门上挂了人头,而心生胆怯,就此止步呢?

    “云哥儿,好胆色!”拴子汗颜。说起来,他也是去鬼门关转过一回的人,竟然还不如一个十岁的娃娃。豪情顿时涌上心头,他“啪”的一拍大腿,果断的说道,“就算城里是龙潭虎穴,今天,我也陪你闯定了!”

    结果,他没能进城。

    原因是,根据贝大帅之新令,除了贱民每人要交五个大钱的城门税,但凡进城者,不论贵贱,皆要出示路引。

    拴子没有路引。

    看着城门下,仙符兵们一个个的查验路引,他甚是幽怨,跟沈云嘀咕道:“云哥儿,好端端的,怎么不收城门税,要什么路引了呢?”这次来省城,他做好了被大宰一刀的准备,银钱带得足足的。哪怕城门税要一百个大钱,这钱也得花。不想,新来的大帅没涨城门税,却加了一条新规矩……

    沈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拴子哥,你就送我到这里好了。天色还早,你往回走,能赶上驿站的晚饭。”

    城门上挂着那么多的人头呢!就算再给一百胆子,拴子也不敢擅闯。貌似也只能这样。他无奈的应下:“那,云哥儿,你自己多加小心。”

    “知道了。”沈云拿起自己的行囊,跳下马车,向他摆手,“拴子哥,保重。后会有期。”

    拴子没有动窝:“行,你去吧。我看着你进了城,就走。”

    沈云笑了笑,背起大大的蓝布包裹,转身走向城门。

    他拿的是良民路引。查验的那名仙符兵接过后,匆匆扫了一眼,双手奉还,放过。

    沈云走过哨岗,又转身回望拴子所在的方向。

    拴子果然还站在马车旁,伸长脖子望着他这边。

    沈云冲他挥手,示意他莫再耽搁,误了行程。

    后者领会,也使劲的挥舞着双臂,然后,跳上马车,驾车离去。

    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沈云看着高大的城门洞,吐出一口浊气,坚定的走了进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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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龙战天介绍:
大屠杀突然降临,漏网之鱼沈秋宝,只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没有灵根的他背负着血海深仇,不得不直面道统飘摇的乱世。
有道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从此,沈秋宝与人斗,与地斗,与天斗,其乐无穷。乾龙战天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乾龙战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乾龙战天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