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鸿云武馆,我来了!
新武馆名叫“鸿云武馆”,在DC区。
路不近,同时,也是为了给玉宁道长一个良好的初印象,沈云早早的背上行囊,去前堂向吴掌柜请辞——他与东家有言在先,想离开,随时都可以,并且不用事先告知后者,只要跟柜上交待一声即可。
“恭喜啊!”听他说完,吴掌柜打心底里为他感到高兴。同时,也替东家松了一口气。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东家是一时被蒙在鼓里。但是,铺子里其他人,谁没看出来老太太和大小姐的谋算?
还好,人算不如天算!
云哥儿此一去,高就鸿云武馆,定是前途无量。
老太太和大小姐纵然有千般的手段,但身处内院,也是使不上。
如此一来,东家将来不至于要面对不堪之境,无颜面对云哥儿。
而他们这些旁观者也不用时时暗中帮着云哥儿提防,以免背上“知情不报”的罪过,良心问责。
真正的皆大欢喜!
哦,当然,老太太和大小姐知道了肯定欢喜不起来。
但是,她们想做的事,是好事吗?分明是飞蛾投火啊!东家是真心疼爱唯一的幼妹,不然,哪用得着她们两个内院女子自个儿谋划?
里头的利弊关系,将来她们会想明白的。
和他一样想法的,还有秦先生和大江他们。
闻言,三人齐齐眉开眼笑的涌上来,纷纷抱拳向沈云道贺:“祝云哥儿此去,前途似锦!”
“云哥儿,得空,回来坐坐。我们会想你的。”郭子的眼圈红儿。
吴掌柜提起袍角,欲送他。
“掌柜的,请留步。”沈云拦住了,抱拳向众人告辞,“各位,保重。我也会想大家的。”说罢,背着蓝布大包袱,出门而去。
大江象是想起了什么,快步冲到桌子旁,打开刚刚送过来的提盒,麻利的打包了两个白面大馒头和那一小碟酱肉,追上去塞到沈云的手里:“云哥儿,拿着路上吃。”
众人走到门口,目送他离开。
当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的拐弯处,秦先生突然问道:“掌柜的,大小姐应该还不知道。过会儿,她还会来后头库房做事。要不要去告诉她?”
吴掌柜环视众人,沉声应道:“东家有吩咐,大小姐在库房时,我们多少避着点,尽量莫往那边去。”
也就是说,不要告诉喽。
秦先生拈着胡须笑道:“掌柜的所言极是。”
大江和郭子也异口同声的表态:“我们都听东家和掌柜的,不去打扰大小姐做事。”
因为他们一齐装聋作哑,所以,吴家丽在一号库房独自呆了一个上午,也不知道沈云已然离开了——久久没看到沈云,她纳闷之余,心里七上八下的,甚觉不安稳。然而,库房重点,不比内院。两个月来,她根本就安插不进人手。而铺子里的众人,更是视她如洪水猛兽一般,唯恐避之不及。所以,她被困在库房,无计可施。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她迫不及待的去吴老太太那边。
不想,老太太竟然病了!
她身为亲生女儿,竟然被一个陌生的婆子拦在院门外。
“大小姐,老太太喝了药,刚睡下。”婆子面无表情的跟她行了一个礼,“大夫说,老太太的病易过病气。大爷特意吩咐下来,叫您过些天,再来探望老太太。”
明明昨天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病了呢?
怪哉!
吴家丽掩下心中的狐疑,和颜悦色的问道:“这位妈妈,怎么脸生得很呢?请问,今儿是哪位大夫过来给老太太瞧病?”
婆子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木着脸,礼数周到的答道:“回禀大小姐,奴婢夫家姓周,原本是在前院书房里管事的。老太太的病来得又急又凶,大爷吓坏了,亲自去请的大夫。奴婢先前在前院书房做事,没见着大夫,不知道是哪一位。”
简直是滴水不漏。吴家丽气得牙根痒痒,恨不得扑上去挠花那张死人脸。
她暗中掐着自己的掌心,好不容易把心中的怒火强压下去,眉尖紧蹙,忧心忡忡的说道:“哦,谢谢周妈妈。我这就去问大爷。”
身为大小姐,吴家丽在内院畅通无阻。很快,她打听到大哥在内书房里。于是,连衣服也顾不得换,急匆匆的赶了过去。
“大哥,娘怎么了?”
吴老板其实是在等她。
不问不知道,老太太昏倒后,他拿下老太太身边的管事婆子田妈妈一问,真的是吓了一大跳:原来,他的娘和幼妹在谋划那样的勾当!
他一直以为娇憨、天真的幼妹,竟是如此之不堪!
真是瞎了眼!
看着一脸着急的幼妹,他不禁有些恍惚:这人是谁?是他和爹一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囡囡吗?
“大哥!”吴家丽急了,“娘怎么会突然病了?娘明明昨天还好好的,跟我说要请沈哥哥来家里过九九节……”
后面这句才是重点吧!好个无情无义的女子!吴老板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清咳一声,打断道:“娘怒极攻心,中风了。大夫说,只宜静养,不可再操心。所以,这段时间,你不要去打扰娘养病。”
“啊?”吴家丽呆若木鸡,“我……”
吴老板摆摆手,又道:“娘病得重,家中一切从简。九九节,我没心思过。明天,你去你大嫂那里,和孩子们一起吃个饭,就算是过节了。”
“那,沈哥哥……”吴家丽突然意识到不对,赶紧换了一句话,“他今天上午没去库房做事。是不是也病了?”
“哦,他走了。”吴老板心里厌烦得很,暂时真的不想看到这张精致的脸,“铺子里现在人手吃紧。吴掌柜说,库房那边要招一个新学徒。往后,你不要去前头了。你想学药,是好事。过些天,等娘的病情稳定了,我空出手来,会帮你去找一个药理知识渊博的女先生。”
吴家丽仿佛被人猛的敲了一棍子,连退数步,身子摇摇欲坠。她只听到那句“他走了”。后面的话,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怎么会这样……”
吴老板气极,扔下她一人,拂袖而去。
快刀斩乱麻,他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
然而,事与愿违。他满腔的好意终究被当成了驴肝肺。
吴老太太很幸运,能得到及时的医治和精心的护理。一个多月后,病情稳定,她又能说能走,并没有落下明显的后遗症。
禁止探视的命令自然而然的解除。
母女俩都不甘心,凑在一起,又谋划开来。
当然,这些是后话。
鸿云武馆。
在新武馆开馆的前半个月,DC区整体解除了禁严。
沈云一路打听,才知道鸿云武馆竟然在白玉堂的原址上,整修扩建而成。
高大巍峨,而又饱含岁月沉淀的青石山门,无一处不透着沉甸甸的沧桑之感。
沈云仰视着“鸿云武馆”四个朱色大字,不由想起血洒刑场的欧堂主。
欧堂主在刑场上的怒骂,更是久久回荡在他的耳边。
什么是道?
什么是道统?
沈云深吸一口气,暗中扼腕,在心里对自己说道:鸿云武馆,我来了!不为着紫穿红,不为金山银山。我为师父而来!为报仇雪恨而来!
什么是道?什么是道统?我一定要找出答案!
学武,长本事!我要变强大!我要报仇!
还有九姐……等着我!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什么人!”
山门后传来一道厉喝。
嗖——
青影一晃。
山门之中,一名青衫中年男子现身。
他立在那儿,有如一把出鞘的尖刀,杀气凌人。
沈云心中凛然,目光不由落在他那空荡荡的左袖子上。
独臂高手!
鸿云武馆好奢侈,这样的高手竟然安排来守山门!
“小子沈云,前来投荐书。”沈云双手奉上荐书。
中年男子大步上前,接过荐书,垂眸看了一眼,冷声说道:“在这里等着。”
“是……”不等沈云的话说完,中年男子已抽身离去,只给他留下一个步履匆匆的背影。
沈云没来由的松了一口气——这位身上的杀气,好浓!
在他的心里,守门人就应该象刘爷爷那样的慈祥、宽厚……
再次抬头凝视“鸿云武馆”四个朱色大字,他不禁心生猜想:都在传新武馆与以往的旧武馆不同。那么,它到底是哪里不同呢?
呃,杀气腾腾的守门人,就是头一桩不同之处吗?
正在神游之际,沈云陡然感觉到周边的温度在急骤下降,连忙回神细看。
唔,是独臂又回来了。
“道长要见你。”他冷着脸,硬梆梆的说道,“直往前走,在第一个拐弯处往左拐,直走。看到石阶,上去。道长在上面的竹亭里。”
“多谢。”沈云打了拱,背着蓝布大包袱,欲往里走。
“等下,包袱不能带进去。”中年男子叫住,“留在我这里。见过道长后,再来领。”
沈云甚是犹豫:包袱里的衣物银钱,还好说。但是,师父传下来的两样师门宝物,也能交给陌生人代为保管?
开什么玩笑!
这时,中年男子拿出一枚黄纸符,说道:“你用封印符把包袱封住,不必担心财物丢失。”
原来早有相关保管措施。沈云放心了——师父生前教他用过下品封印符。但凡封印符封住的东西,若是被旁人动了,身为用符者,会第一时间感应到。
好吧,下品封印符也不是什么万无一失的法宝。但是,至少鸿云武馆用它表明了一个态度,即,人家不屑于动任何人的私物。
再说,他能拒绝吗?
第九十四章 不一样的武馆
因为还没有正式开馆,所以,进山门之后,沈云没有看到其他人,只听到两边郁郁葱葱的树丛之中,鸟雀们欢快的鸣叫声。
按照独臂的指点,不一会儿,他看到石阶之上的竹林里,现出一角青绿色的竹亭。
深吸一口气,他拾阶而上。
一共是十五级青石台阶。
上了台阶,竹亭便在眼前。
沈云不敢贸然去看竹亭里,垂眸,打拱作揖,冲亭中朗声禀报道:“小子沈云,见过道长。”
“唔,进来。”亭中传来一个清亮的女声。听着声音,似乎不过双十年华。
沈云不由微怔——玉宁道长是位年轻女子?
真真的出乎意料!
他一直以为会是个年过半道、仙风道骨的高人来着。
这是新武馆与旧武馆的第二处不同之处吗?
他不由好奇的抬起眼帘,飞快的瞄了一眼亭子里。
果然,亭子里只有一个身着白色道袍的坤道。
她单手执卷,半倚着阑干看书。
“是。”沈云还是头次单独与年轻女子打交道,心里不由有些紧张。硬着头皮,走进竹亭。
阵阵幽香扑鼻。似有似无,淡如烟雾,飘浮不定,却又清新怡人。
呃,在一号库房里练了几个月的心法,他仍然没有凝结出真气。但是,五官却比先前不知道要敏锐多少倍!
他非常清楚,幽香的源头,就是坐在亭中的道长。
真好闻。他不禁想到:也不知道道长身上熏的是什么香,我居然分辨不出来里头用到了哪些药材。
“扑哧”,玉宁道长笑了:“沈小子,你的鼻子倒是灵得很呢!”
啊!道长竟然能看出我心里想什么?沈云尴尬得满脸飞红,同时,心中警铃大作,赶紧屏气敛神,不敢胡思乱想。
“本座看了你的荐书。唔,你武学资质平平,但是,识得不少药材,记性也好,也算是有一技之长。”玉宁道长说道,“我们武馆下设武、器、材等三部。其中,材又分成医、药两院。沈小子,你想去这两院中的哪一院?”
医、药两院?我哪一院都不想去,好不好?沈云不由皱了皱眉头。
我是来学武的!
我来武馆求学,又不是为了将来当郎中或者药师。
深吸一口气,他鼓足勇气,抬头看向玉宁道长:“道长,小子想去武部。”
玉宁真人甚是意外,静静的看着他,良久,轻笑道:“果真如荐书上所云,你是个胆大的。”
不过,她接着又道:“本座说了,你只能从医、药两院里选。要么二者选其一,要么抽身走人。”
声音依旧,不徐不急,然而,语气却完全不容商量。
武学资质平平,就不能进武部吗!沈云怒了。
可是,他知道自己再生气也没用。
因为,他太弱!
他的生气没有任何意义。
“小子,选药院。”他垂眸,尽量平静的应道。不知不觉之中,双手紧握成拳,指尖尽白。
玉宁道长轻轻颌首:“行,本座也觉得你更适合药部。你去那里报道吧。”
话音刚落,幽香陡然消失。
沈云愕然的抬起头来,却只见前面再无人影。亭中,只余下他一人!
玉宁道长呢?
还有,药部在哪里啊?
看着四周寂静的竹林,沈云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人家独臂都知道要指路……
回到山门,他从独臂那里领回蓝布大包袱:“请问前辈,药部要怎么走?”
独臂的回答很干脆:“不知道。”
呃,鸿云武馆果然是不同的!
沈云无奈,只能自己找。
鸿云武馆是依山而建。进了山门,走完一条百来步的直道,便出现第一个分岔口。
往左拐,就是去竹亭的路。竹亭的周边是一片很大的竹林。林中及其周围皆无路。
是以,沈云这一次决定右拐。
很明显,这是一条上山的路。青石铺成,约有五尺来宽。左边大多为天然的石崖,偶尔也间有石块垒成的石墙。右边则是一条一尺多宽、三尺来高的排水渠,也是用石头砌出来的。流水哗啦啦,清澈见底。
路的两边皆是幽静的树林。林中,一人合抱的大树随处可见。
此时,除了沈云,路上再无他人。
约摸走了半刻钟,前面的一个小山坡上现出一个绿瓦朱漆的八角小亭。
远远的,沈云看到亭中立有一块黑色的长石碑。
碑上会写些什么呢?他好奇的走上前去。
黑石碑有一人来高,三尺多宽,上面刻着一副地形图。
从刻纹,以及涂的朱漆来看,它显然是新立的。
沈云很快在图上找到了一个标有“药院”的地方——地形图显示,鸿云武馆占地两座山,下设三部六院。其中,以他要去的“药院”地盘最大,位于两山之间的大山谷里。
也就是说,他要翻过一座山,才能到。
不过,三部六院之中,药院的地盘是最大的。
沈云看罢,心里生出一个猜测:难道药院里还教怎么种药?不然,为什么要这么大的地方?
好吧,到了下午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真相了。
山谷的入口处有一块一人高的红灰色石碑,上面只写了两个古朴苍劲的金色大字:药院。
沈云往里没走多远,看到绿荫丛中有一栋二层小木楼。
“做什么的?”沈云还来不及细看,一位大汉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拦住他。
呃,这也是一位伤残人士。脸上戴着一条黑色的眼罩,遮住整只右眼。
沈云打拱说道:“小子沈云,前来药院报道。”
独眼用仅有的一只眼睛扫了他一眼,点头说道:“跟我来。”
眼神硬梆梆的,跟小刀子一般。
沈云心中惊讶极了——鸿云武馆是从哪里找来的这帮守卫?一个个带着伤残,且杀气腾腾。
独眼将他径直带到小木楼的最左边,指着前面的黑油小门说道:“就在这屋。”
“多谢。”沈云打拱道了谢,推门进去。
可是,里头却没有人。
沈云只看到一排排栗色的大木柜。
“有人吗?”他问道。
“有的。”从第二排的大柜子后面钻出来一个小老头儿。
他梳着道髻,身着宽大的蓝色道袍,个子不高,精精瘦瘦的。
沈云打拱作揖:“小子沈云……”
“哦,你就是沈云啊。”小老头儿放下手中的书卷,说道,“玉宁师姐已经帮你办好了入读手续。唔,你是我们药院第一个来报道的。”
沈云惊讶极了:玉宁道长明明看着比眼前这位年轻多了,却是“师姐”!这辈分,怎么排的?
小老头儿冲他招手:“过来,挑块药田。”
“是。”沈云跟了上去。
大木柜共有五排。走过五排柜子,沈云看到一张红色的云纹翘耳大长案。长案之后的墙上挂着一副巨大的地形图。
象是鱼鳞纹一样,它被分成大大小小的很多小块。每一小块里都标有黑色小字,比如:甲一、丁三等等。
“看中哪块药田,就报出中间标注的数字。”小老头儿吩咐道。
沈云没有急着挑选,而是作揖请教:“小子斗胆请教前辈尊姓大名。”
小老头儿“哦”了一声:“忘了告诉你。贫道永安,是药院的副教使。”
副教使是职位吗?沈云一头雾水——刘家拳馆的人事是最简单的,是以,他对武馆的职位设置完全不知。
还好永安道长看着极有耐心,接下来,细细的向他解释了一番:鸿云武馆和旧式武馆不同,没有教头、师父之类的说法。馆主大人统领全武馆;馆主大人之下,设三大总教,分管三部;然后部下设教使、副教使、督教,以及教员。
其中,教使是一院之首;副教使分管庶务;督教负责训导;四职之中,教员的人数最多。他们负责具体的教学,类似于旧武馆里的武师们。
“你既入了我们鸿云武馆,便是我们武馆的弟子。师为尊上。你可以称为贫道为‘永安师尊’。”永安副教使如是说道。
“是,永安师尊。”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在他心里,永远都只有一个师父。现在,不要称别人为师父,真是太好了。
“好了,你去挑一块药田吧。”永安副教使挥手。
药院果然要学种药!沈云点头称是,隔着长条案,抬头细看墙上的地形图。
在郑家庄做过农活的他,知道田土是有优劣之分的。可是,光凭着这张图,没有实地考察,他真的分辨不出来其中的优劣。
想了想,他只能再向永安副教使请教:“永安师尊,弟子愚钝,不知道该如何挑选。请您赐教。”
永安副教使甚是随意:“哦,你随便挑块合眼缘的就行。”
等于没有说。不过,也对。药田有好有差,每个人都想挑好的。都是学员,永安师尊也不好偏袒谁。沈云只好自己拿主意。
定下心来后,很快,他从地形图里看出了一些门道。比如说,有的药田周边有水源,有的没有。一般来说,有水源的药田,其标注都是以‘甲’字开头;还有一些药田从图上看去,明显要大许多。它们的标注的第二个字,也就是数字同样也偏大。
两者相结合,沈云心中有了选择。
他转身,向永安道长报告:“永安师尊,弟子选好了。”
永安副教使点头:“哦,哪一块?”
“甲十。”沈云答道。甲十是有水源的药田,标注的数字不是最大的,稍微偏后。
他觉得自己要量力而行。选块最大的,要是照看不过来,岂不是浪费?
永安副教使不置可否,翻开长条案上的一本登记簿,在首页“沙沙”写下:沈云,甲十地。
然后,他从案头的黑色大木匣里取出一把铜钥匙,递给沈云:“这是你的药田牌。以后,你来领取种子或者送药,都用这块药田牌登记。”
“是。”沈云双手接过。
钥匙柄的一柄刻有“甲十”两个小字。
“哦,忘了跟你说,住处和药田在一起。药田牌也是住处的门钥匙。”
第九十五章 你是新招的杂役吗
按照永安副教使的指点,沈云很顺利的找到了药田的方位。
云雾如纱,飘荡在山谷里。药田好比天梯,自谷中沿山而上,层层叠叠,高低错落,直至山腰,简直是壮观之极!
沈云叹为观止。刹那间,他终于发自内心的体会到了,太师祖在手札里曾写到的“沧海一粟”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成千上万的药田层叠,可谓鬼斧神工。壮哉!
与之相比,他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不就是“沧海一粟”吗!
就在这时,一股热气,宛如滔滔之江水,自丹田而出,直入任督二脉!
沈云大喜——这是真气?
然而,他高兴得太早了!
这股热气堪堪维系了不到两息,便烟消云散,无形无踪。
罢了。师父生前说过,凝结真气,当水到渠成,万万急不得。
沈云接连做了三个深呼吸,定住心神,背着蓝布大包袱,踏上一道红泥田埂,走向自己的药田。
地形图与实际的药田出入很大。比如说,所谓的水源,其实是穿过山谷的河流。故而,所有的甲字号药田都位于谷底,分布于河流的两侧。
眼下,所有药田都是荒着的。杂草丛中,立有一块块三尺来高的木牌子。上面标记着药田号。
沈云沿着田埂往前走,接连看过三块药田之后,发现自己有些误解——没错,确实是数字越大,药田的面积越大。但是,这里的面积不是他以为的田土的实际面积。比如说,这三块药田的范围居然还包括了附近一部分河面。
在近岸的河面上,有一些木桩。每个木桩之间拉有悬标。它们和岸上的田埂连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和地形图上药田形状。
沈云的记性不错。那张地形图,他又仔细的分析过。别的字号的药田,他可能记不太清,但是,甲字号的这二十多块药田,绝不可能记错。
而且,三块药田里,数字越大的,围在其中的河面也越宽。
于是,沈云不禁担心起来——他的甲十号,数字都比这三块要大……
很快,他找到了甲十号药田。
果不其然!药田也分成水、陆两部分,目测总共有两亩左右。其中,河面占据了整块药田的三分之二!
陆上的部分,还包括了住宅。
真正能利用起来的田土,沈云以自己的务农经验判断,不超过两分地。
这是要养鱼的节奏啊!种什么药!
当然,有些药材,象荷叶、莲子等药材,都是长在水里的。但是,水中的出产,哪有土里丰厚?而且,现在已是秋天,水中能种的药材,更是少之又少!
沈云好不失望,同时,也忧心忡忡——守着两分地,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无他,见过永安副教使之后,他才知道,鸿云武馆与旧武馆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即,束脩贵了不止五倍!
从永安副教使那里出来,他的身家便缩水了一大半。四百两的银票只剩下一百二十两。
这还只是一年的束脩!
明年九月,他要继续在武馆学下去的话,还要再交束脩!
另外,听永安副教使说,以后去院里领取种子、工具、书本、弟子服等,统统都是要另行收费的。
当然,药田里的所出,除去药院的三成抽成,余下的,学子可以按市面上的价格,卖给药院。
沈云听说了后,心里后悔不已——早知如此,他会选那块最大的甲字头药田。
好吧,自己选的药田……他愿赌服输,背着包袱,向田边的那排木屋走去。
又和他之前想象的不一样。住处不是单门独屋的那种。而是附近的几块药田的住处盖在一起。
象他们这排木屋总共有七间。也就是说,周边七块药田的主人住在一起,每人一间屋子。
对此,沈云没有任何意见。来武馆之前,他就做好了群居的准备,想着能有一间单独的屋子住,就心满意足了。
目前,他对于住的要求,得到了充分满足。
第一扇黑油小门上都贴了一张巴掌大的黄纸。上面写着药田号。
“甲十”在最左边。沈云掏出铜钥匙,打开门上的铜锁。
推开门,他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空屋子。
唔,右侧还有一道门。没有门叶,只有淡绿色的门框。
竟然是内外两间。
沈云更满意了,走进里间。
里头挨着左侧的墙,摆了一张空荡荡的小木床。窗户下有一桌一椅。都是市面上最简陋的那种样式。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摆设。
先前,永安副教使跟他提了一句,药院的弟子住得比较松散,所以,弟子们可以交一定的伙食费,去膳房就餐,也可以自行开伙。
沈云一路走来,觉得膳房离得不近,有意自行开伙。看罢房间,他决定马上出去一趟——药院有自己的商铺,就在膳房旁边。一个很大的杂货铺子。他先前路过时,看到铺子已经开门了,两个伙计装扮的青年男子正在整理货物。里头,穿的、用的,一应俱全。
从包袱里取了十两银子和一把铜钱,沈云关上房门,径直走去杂货铺子。
无疑,他是头一位客人。
一名伙计看到他,过走来,硬梆梆的说道:“今天还没开张。”
很有意思。这人是个跛子。沈云是学了医的,从他行走的姿式,不难看出,他是因为左腿膝盖受伤致辞残。
“这样啊。”沈云犯了难。天色不早了,他此时若去外面采买,以他的脚程,肯定在天色之前赶不回来;如果不去采买被褥等物,今晚他只能在光秃秃的木床上凑合一晚。
还好,这时从里头门里走出一个掌柜模样的老头儿。
“人都来了,还能把买卖往外推么?”老头儿说道,“今儿开张,明儿开张,都是做买卖,有什么区别?”
伙计闻言,挠挠头:“哦,那你要买什么?”
哪有这样做生意的?沈云颇感意外。
“被褥、枕头、床单……”他一一报了出来。
“哎,等等。”伙计打断他,“你一样一样的说。太多了,我记不住。”
沈云满头黑线——这哪里请的伙计!分明是爷,好不好!
老头儿弯着腰,慢慢的挪过来,说道:“后生,你莫急。我们才学着做买卖,手生得很。你说一样,叫他给你拿一样。合适呢,就拿着,不合适,再给你换。”
好吧,掌柜的,也够奇疤。
谷中仅此一家杂货铺子,别无分号。眼下,他也没得选择,只能将就着。
“那,先让我看看被褥。”
“被褥啊……”伙计摸着头,四下里张望,猛的指了一下右后方,“哦,在那边!你过来看。”招招手,一拐一瘸的往那边走过去。
沈云还能怎么的?指望这个“手生”的伙计帮他取过来吗?在妙手堂混了好几个月,他知道真正的掌柜与伙计是什么样儿。
这店里,从掌柜的,到伙计,都是刚转行的。人家根本就没有这种自觉,好不好!
他笑了笑,跟过去。
看着周边货物的归置,他的心里更加肯定——真的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杂乱的杂货铺子!货物摆放,毫无章法可言!也难怪这个伙计记不住哪样摆在哪儿。
在屋角摆着一个大货柜。有一人半高,分成十六格。里头满满当当的塞满了几十场被褥。厚的、薄的,没有区分开来,码在格子里。
沈云看得两个眼角直抽抽,忍不住说了一句:“你们应该按厚薄,把它们分开放着。这样,柜子里能放下更多的货物,看着也齐整、舒适。方便客人选择。”
伙计愣了一下,嘀咕道:“好象很有道理……”
老头儿慢慢的挪过来,抬头,目光灼灼的看向沈云:“后生,你会做买卖?”
沈云轻笑:“曾经在药铺里做过事,多多少少知道一点儿。”
“哦。”老头儿心道:眼前的小子看着挺伶俐的,行事说话,看着干净利落。以前又做过买卖,要是能招揽到铺子里做事,就好了。
拿定了主意,他直言道:“我姓余。他们都叫我余头。这家铺子是我们几个自己凑钱开起来的。后生,你叫什么名儿?是武馆里新招的杂役吗?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去院里疏通关节,把你派到我们铺子里来做事。工钱保证比院里要多。”
好吧,武馆明天才开馆收徒。而且自己的穿着打扮,也不象是良民家里出来的公子爷……沈云笑道:“我叫沈云,是药院弟子。”
“原来是沈公子。”余头一脸尴尬,抱拳赔不是,“对不住,我老余眼拙,有意不识金镶玉。冒犯之处,请沈公子莫要往心里去。”
这做派……挺爽快的。象是江湖人氏,但又不完全象。而且听他的口吻,应该是良民身份。沈云挑眉:“无妨。”
来铺子里做事……他有些心动。束脩如此之高,他真的很缺钱!
清了清嗓子,他说道:“我可以来你们铺子里做事。”
余头和那名伙计都愣住了。
沈云又道:“整理货物,记账、做账,这些,我都可以做。不过,我还要上学,料理药田,所以,不能全天在铺子里做事。每天最多能抽出一个时辰。”
余头回神,从心底里笑了出来:“我们铺子里正好缺少一个账房先生!好好好,就这么说定了!”
这哪里是做生意的人啊!沈云完全肯定,余头确实是头一回开铺子。
第九十六章 从未有过的清醒
余头是个爽快人。三五下就跟沈云敲定了工钱及待遇问题:沈云来他们铺子里做账房先生;每天晚上过来,做一个时辰;工钱按月计,每月二两银子;另外再包一顿晚饭。
而沈账房也实在看不惯铺子里杂乱无章。谈好工钱,他捋起袖子,便正式上工了。
头一桩,便是整理眼前的大柜子。
对此,余头表示十二万分的支持。他马上向店外吆喝:“东子,大虎,你们过来,和谷雨一起,听沈先生的调遣。”
中气十足,先前的老迈仿佛是幻觉。
沈云大汗:搬个被褥而已,又不是行军打仗,用得着“调遣”?
突然,他心中一怔——从山门口看到的独臂,再到药院那边的独眼,以前眼前这几人……他们身上都带着伤残,说话行事,无不是硬梆梆的,或多或少的都带着杀气!
这些人,莫非是行伍中人!
再一想到,鸿云武馆是贝剃头所建,并且余头他们又是良民身份……仙符兵!
立时,沈云不禁生出吞下一只绿头苍蝇感觉。简直是恶心之至!
强忍住翻滚的胃液,他咬牙问道:“你们,都是仙符兵?”
余头和谷雨都不由皱眉,几乎是异口同声的答道:“不是。”
见他们俩提及仙符兵,脸上的厌恶之情,竟然不下于自己,沈云很是意外:“那你们是……”
余头一脸的自豪:“我们都是大帅的护卫!”
贝剃头的护卫,不也是仙符兵吗?沈云生出拂袖而去的冲动。
这时,从外头进来的一个伙计,粗声粗气的问道:“是哪个把我们跟那帮杀千刀的混在一起……”
“东子!”余头斥道,“这位是沈先生,以后是我们铺子里的账房先生,休得无礼!”
东子立刻老实了。
他与随后进来的大虎一道,向沈云抱拳行礼:“沈先生,我们都是粗人,你莫跟我们一般见识。”
真的不是仙符兵的做派……沈云讪笑着抱拳还了一礼:“好说。”
“先生也很讨厌仙符兵,是吧?”余头看得真切,解释道,“我们也一样。我们是大帅亲自招募的私兵,跟着大帅从家乡打叛军,一直打到这里。七年了,我们死了不少弟兄。我们这些人都是老的老,残的残,再也打不动了。家乡还被叛军占着,我们又回不去。所以,大帅就把我等安置在武馆里,谋口安稳饭吃。”
谷雨也道:“先生,我们真的不是仙符兵。”说着,他把胸口拍得“啪啪”作响,“我谷雨以前是种田的,庄户人家。我可以用性命向你保证,我从来没有杀过一个无辜的平头百姓。”
“对,我们杀的都是叛军!”
“叛军占了我们的田土,我们活不下去了,才当的兵!”
其余几人纷纷说道。
沈云一时有些糊涂——他们嘴里的叛军,和师父所说的叛军,怎么不一样呢?
“叛……军,呃,省城已经光复。叛军不是都被剿光了吗?”他问道。
余头摆手:“先生有所不知。叛军分成好几部呢。先前占领省城的叛军,只是其中一支。三年前,叛军内讧。这一支分了出来。一路逃窜至此。”
“是啊。叛军老剿依然没破。”谷雨恨恨的捶了捶自己的伤腿。
听了他们的话,沈云再一次生出“沧海一粟”之感。天地那么大,而他之所知,何其少也!
关于叛军,其实,他看得出来,师父自身也是挺纠结的。是以,眼下,他有些乱,不想再多说。而余头他们也是对仙符兵的种种行径深恶痛绝,样子不象是做假。
太师祖在手札里写的对,兼听则明。碰到事情,他不能想当然的,先入为主。
他选择相信他们。
当下,他把话题岔开:“呃,明天就要开馆了。我们赶紧做事吧。”
别看余头他们几个都是老弱伤兵,但做起事来,一个顶仨,真的没夸张。
黄昏时候,杂货铺子被全面重新收拾过。
原本堆得满满当当,几乎没地落脚的铺子,比先前多摆了两成的货物不说,竟然还多出来一大块空地。
余头甚是满意,连连点头:“这样收拾好!以后,都照先生的安排布置。”
谷雨他们几个也乐得合不拢嘴:“先生小小年纪,真是厉害!”
“过奖!”沈云摆手。
按照约定,以后,每天的这个时候,他要过来记账、做账。本来,他以为这是件很轻松的事。不想,跟他们几个相处了大半个下午,他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事实:包括余头在内,这几人都是大字不识一个!
也就是说,这些人连上账都不会!并且,他们的记性也都不是很好的样子。
如此一来,他晚上过来记账,岂不是还要天天清点货物?
一个时辰,怎么够用?
想想就觉得头痛。
于是,沈云决定教他们上账。
哪知,他刚把想法说出来,谷雨他们三个色变,个个把手当蒲摇:“不不不,我真做不来!”
“啊呀,我最怕写字了。”
“先生,你还是让我去搬货吧!”
余头也是一脸为难:“先生,他们几个都还年轻,若是能学会写字,至少也能留在大帅身边当个书记。何至于被打发到这里来。”
沈云略作沉吟,问道:“如果不要写字呢?只是要你们画叉、画圆圈、圆点,还有数数呢?”
这回,余头一口应承下来:“那没问题。我以前,就是用圆点记下歼敌的数目。”
“是的呢。以前都是余头用墨汁帮我们在手臂上画点、圆圆拳记数。我们去书记那里登记时,只要数墨点、数圆圈就行。”虎子使劲的点头,“余头从来没帮我们记错过!”
“上账,也能如此。”沈云尽量把话说得简单明白一些,“我们给每样货物订个不同的记号。每卖出一件,你们就去余头那里登记。而余头呢,则在账本上画一个记号。晚上的时候,我过来再汇总,记下当天的所有账目。到了月底,我们再把当月的账目,还有货物归整。该补货的补货,该退换的退换。你们看,如何?”
“好!听先生的。我们就这么干!”余头他们眉开眼笑的应下。
沈云再次满头黑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要去偷营摸哨呢。
杂货铺子里的货物,林林总总有数十样之多。也真亏了余头的想象力,居然给每一样弄了一个独特的记号:除了点、圆、叉,他还想出了鱼、乌龟、花……等几十样。
并且每一样记号都有他的理由。他仅仅是边画边说了一遍,不但沈云牢记于心,而且谷雨他们三个也记得烂熟。
就象记性不好,是沈云在冤枉他们一样。
“先生,你看这样上账,行吗?”末了,余头目光灼灼的望着沈云,问道。
沈云……“好,很好,非常好。”他半开玩笑的指着账本上的那只乌龟,赞道,“乌龟画得最好,活灵活现,象是刚从水里爬上来的一样。”
“哈哈哈……”谷雨他们三个都捧腹大笑,“先生好眼力!”
余光自个儿也挺得意的:“那当然。我家里祖传一口大水塘。从我太爷爷那辈开始,开始喂水鱼。祖传的手艺,一直传到我这里。十里八乡,谁不知道我家的水鱼最好。我家里没有兄弟姐妹,打小就只有水鱼做伴。两三岁的时候,我就知道画水鱼了。十五岁的时候,我跟我爹去镇上的大饭馆送水鱼。那掌柜的还特意掏了半两银子,请我给他们画过一张水鱼图,说是要拿去给菜单配图。”
提起以前,谷雨他们三个也象是打开了话匣子,完全没了先前那种硬梆梆的样子,一个个变得眉眼生动起来:
“我家也有祖传的手艺,篾匠。我爹的那双巧手,也是出了名的。他编出来的竹篮子真的用能来打水。只可惜,我打小贪玩,一直不肯跟我爹学。等我想学了,结果,才学了半年,叛军就打过来了。”
“我家是只会种田的庄户人家。家里人多,只有五亩地,勉强能混个肚饱。我爹见我打小有一把横力,存了三两银子,送我去隔壁村学石匠。如果不是闹叛军,我出了师以后,会是我家头一个手艺人。”
“我以前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当兵。家里就我一个独子,十亩地,日子也还过得下去。我也没别的想法,就想着和我爹一样本本分分的种田。十来岁开始下田做活,十五六岁娶房媳妇,过一两年再生个大胖儿子……”
“谁不是这样想的。”
是啊,谁不是这么想的!
师父生前曾说过,叛军里,大部分的人,也是寻常人出身。如果不是仙府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他们大概一辈子都没想过要起来反叛。就象余头他们,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当兵一样!
沈云又想起了刘爷爷,还有洪伯他们。再一想,他的爹娘,奶奶,牛头坳村的村民们,不也都是只想如此过活吗?
买田置舍,娶妻生子,一世安稳!
可是,在这世道,行得通吗?
眼前似乎又窜起冲天的大火,耳畔更是惨叫连连。沈云暗中扼腕。
仙庭派出来的钦差大人养僵尸,挖人心吃,就跟从地里刨萝卜一样简单、自然!
仙符兵屠杀无辜百姓,和割韭菜没什么两样!
小小的仙府差役,随随便便能在大街上锁人!
杀人、破家,于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
血淋淋的事实不止一次向他证明:只要有这帮畜牲存在,所谓的一世安稳,就永远只能是做梦!
刹那间,他感觉到心头一亮,整个人变得从未有过的清醒。
第九十七章 永安师尊的奖励
吃过晚饭,天完全黑了。好在武馆里没有宵禁之说。沈云在东子的陪同下,打着火把,返回河边小屋。
没有多远的路,但是,余头非得要东子护送。理由也很充分:东西太多,沈云一个人拿不动。
让沈云觉得更不好意思的是:他从铺子里拿齐了要买的东西,然则,余头他们几个却死也不肯收他的钱。
“自家弟兄,收什么钱!”
沈云领了他们的情,心里感慨不已: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跟贝剃头的私兵称兄道弟。这便是师父所说的“有缘”吗?
东子很细心,护送他到屋后,又帮他铺床,归置锅碗瓢盆,临走之前,问道:“先生,明天中午,你有空吗?”
沈云不知其意,如实答道:“明天上午,我要去帮永安师尊整理书册。中午,应该是有空的。”
东子指着空荡荡的外屋,说道:“我看你这屋里缺个灶台。明天中午,我带工具过来帮你砌一个。”顿了顿,解释道,“我以前在家里学石匠时,也跟师父学过砌灶。”
“好哇。”沈云爽朗的应下,“我帮东子哥打下手,也跟着学一学。”既是兄弟,谢字便不用多说了。
东子闻言,笑得眉眼弯弯。
第二天,沈云早早的到永安副教使那里报到。
“你还没用早膳?”永安副特使看了他一眼,问道。
沈云老实的点头:“弟子带了早饭。”他打算等领下活计后,抽空再吃的。
永安副教使笑道:“一日三餐是大事。你先在这屋里用膳。用完后,再去里头找我。”说着,他喊来一个杂役,指着沈云说道,“给他端一份早膳进来。”
“是,道长。”杂役领令,不一会儿,端进来一份热气腾腾的饭食。
都是素食:一碟白面馒头,共三个;一大碗白米粥;以及一小碟切得细细的咸菜丝。
沈云也没客气,大大方方的坐在桌边,吃得干干净净——白面馒头和白米粥应该是用料上乘,看似寻常,吃到嘴里,口感上佳。下肚之后,丹田里竟然腾起一股暖流,旋即,遍体暖意融融。在微凉的初秋早上,他竟然吃得满头大汗,却又通体舒泰;至于咸菜丝,拌了麻油和芝麻,做得很精致。他表示没有吃过比这更好吃的咸菜丝。
用罢早饭,他去里屋找永安副特使:“弟子多谢永安师尊赐饭。”
永安副教使埋在一大堆凌乱的书里。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了然,心道:此子确实是资质平平。不然的话,就算下品灵米粥效力低下,但是初次尝用的话,也能排出些许杂质。
本来看到玉宁师姐亲自过来为此子办理入读手续,他有心提携其一二。但是,看到这样的资质,他的心便淡了。
“唔,吃好了?那就开始做事吧。”他点点头,“喏,你把这堆书册搬到前面屋里的第二排书柜上去。”
“是。”沈云没有多话,蹲下身子,开始捡书。
这堆书,有旧有新,厚薄不等。他捡了十来本,发现从名字上来看,这些书以药材种植方面的居多,但也有两三本是配药、制药之类的古书。
哇,要是能借回去看看,多好!
他艳羡不已,好不容易才忍住坐下来看书的冲动。
沈云将捡出来的书,叠成高高的一撂,依言搬到外屋的第二排书柜。
该书柜总共分成五排。沈云看到每一排的最左边都贴有一个小小的纸标签。比如说,与他的双目齐平的第三排,标签上写的是“沙地种植”;而上面的第四排则是“坡地种植”。
沈云恍然大悟:原来藏书和储存药材一样,也是分类的。
至于“沙地种植”和“坡地种植”,虽然师父生前没有提及过,但是,他熟读《青木药典》,知道是按药材的生长习性划分的。比如说,沙参、草红花等就是生长于沙地。
于是,他将手里的一大撂书先放在第二排上面,然后,根据书名中提及的药材名,一本一本,按照柜子上的标签,分类放好。
殊不知,他在外屋的一举一动,里屋的永安副特使了如指掌。
见状,他先是一愣,然后拈须,若有所思。
很快,沈云放好了第一撂书。没有停留,他又折回里屋,重新捡了一大撂书,继续……
他做事在妙手堂是出了名的快手。这一大堆胡乱扔在地上的书册,大约有四百来本。不出一个时辰,便被他全部搬到了外面的书柜上。
永安副教使再一次感到意外:原本,他以为等沈云把书全搬到第二排书柜上去后,还要再教他按标签,重新分类摆放。是以,他安排了一个上午的时间。
“你做得很好。”他赞许的看着沈云,心里的惋惜之意更甚——可惜了,资质不好。
“按照武馆的规则,你可以得到一项奖励。”他说道,“沈云,你想要什么?种子、工具或者银钱,都可以。”
原来在鸿云武馆,帮师尊们做事是有报酬的。沈云想了想,抬起头来,目露渴望:“永安师尊,弟子可不可以选其他的?”
“其他的?”永安副教使看着他,愣了愣,慢慢的眼底露出一丝笑意,“是什么?”
“弟子想请永安师尊允许弟子借阅外面的那些书。”沈云生怕他一口回绝,急急的许诺,“弟子保证爱惜书本,读完后,原书奉还,绝不会损坏一丝一毫。”
“唔,你不后悔?”永安副教使挑眉,“按规定,你今天可以领到一袋共二十粒的一阶药种,或者一把锄头和一柄铁锹,或者一两银子。”
沈云没有犹豫,摇头:“弟子不后悔。”在外面,要买本合意的书,真的太难了。一来,贵得离谱;二来,法不外传。市面上也有专门的书铺,但是大多数是游记、诗词或者风花雪月之类的闲书。象武功典籍、者药材种植、医理药理这样的书,根本就不会有。寻常人花再多的钱,也休想买得到。所以,一两银子,算得了什么?
永安副教使戏谑的笑道:“哦,忘了跟你说,外面那间屋子是院里专门设置的借书间。等收拾妥当之后,院里的弟子每次只要花十个大钱,就能从借书间借阅一本书。一个月之后,若未归还,可再花十个大钱续借一个月。”
沈云愕然。也就是说,一两银子能借十本书……呜呜呜,永安师尊,我还能反悔么?
他真的很缺银子!
有趣……永安副教使握拳清咳,忍住笑道,说道:“唔,沈云,你的奖励是,以一年为期,你可以免费借阅借书间的任何书。”
真哒!沈云的眼睛刷的被点亮了。他欣喜的长揖到底:“弟子多谢永安师尊!”
同时,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年之内,我一定要看完外面所有的书!
哈哈,这一两银子,花得真是超值!
永安副教使读出他的心语,突然有些不爽了——臭小子,这是一两银子的事吗?
是以,他翻了翻眼皮,不紧不慢的加了一句:“哦,还有个条件!”
沈云瞪大眼睛,两只耳朵不由动了动:“什,什么条件?”
永安副教使问道:“三天后,院里才正式开讲。这三天里,你每天的上午过来,继续整理借书间。如果三天之内,借书间没能收拾妥当,我收回刚才的奖励。”
呵呵,有数以千计的书册等着收进借书间呢。
永安副教使本来想正式开讲之后,去院里的任务堂发布十个任务,召集十名弟子整理余下的书。现在,他改主意了——用新不如用熟。沈小子挺能干的。还有,只花一两银子就想看完借书间的所有藏书?他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方了!
“是,弟子遵命。”沈云暗中松了一口气。外面总共才五排共十个木柜。刚刚,他花了不到一个时辰便整理好了其中的一个。所以,他不觉得三个上午整理完其余的九个书柜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事。
抓紧时间的话,应该没问题。
“今天就到这里。明天上午,你再过来。”永安副教使轻轻挥手。
沈云点头称是,行了一礼告辞。
因为昨天与东子约好了,中午砌灶台的,所以,他看到天时还早,径直去了杂货铺子。
远远的,他看到铺子里人头攒动,热闹得很。
今天,武馆开馆收徒。难道已经有如此多的人通过了入门考试?这么快!不知道考的是什么。沈云快步走进铺子。
余头他们几个忙得满头大汗。尤其是余头,被拿着银票和货物的人们团团围住。那些人叽哩呱哇的嚷嚷,吵得他头疼死了!偏偏他还要不停的画标记,算账……
看到他,余头象是看到了救星,伸手招呼道:“先生,快来!”
人太多了!而且今天光顾的这些人都是不差钱的主儿,买起东西来,就跟不要钱似的,看到什么,买什么。他哪里能画得那么快、算得那么快!
“劳驾,让一让!”沈云赶紧拨开纷乱的人群,挤了进去。
“先生,还是你来吧。”余头甩了一把汗,把笔和账本一股脑儿推给他,“我要出去歇口气……”上帐、结算,比冲锋陷阵要难多了!还好天帝老爷给他们几个送了小先生过来。
沈云接过账本一看,乐了。生意挺红火的。这才多久,账本上已有好几页画满了圈圈勾勾、王八虫鱼。
他的书写速度和心算能力都不错。是以,他的到来,大大的加快了上账、结算速度。是以,不到一柱香的工夫,围在柜台前的客人们都结算完毕,拿着东西匆匆离开了——来之前,家里的老爷太太们都没有想到,院里分派下来的屋子会空得连耗子都呆不住,是以,带来的东西有限得很。他们急着拿了东西,回去给少爷小姐们布置屋子。
按照武馆的规定,任何人入读,皆不能带仆从。考虑到现在还没有正式开讲,武馆稍微做了点变动,改成不许仆从留宿。
也就是说,太阳落山之前,他们不得不离开。
所以,必须抓紧时间啊。
第九十八章 第一时间传讯于我
到了中午的时候,客人渐渐离去。
沈云他们总算得了空闲。
大家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看着空阔了许多的铺子,顿时觉得所有的辛劳都是值得的。
“我去后头炒几盘下酒菜,我们好好喝一盅。”余头笑眯眯的起身。
沈云拉住他:“下午,肯定还会有不少客人来。乘着中午得空,我们得赶紧去库房里调货过来。不然的话,临时调货,会人手不够,忙不过来。酒,晚上再喝也不迟。”
“先生说的极是。”余头点头,招呼谷雨他们三个,“你们留下来,听先生调遣。我去后面做饭。晚上,我们再喝点酒,一起乐呵乐呵。”
“好!”众人齐声响应——忙了一个上午,他们个个两脚不沾地,虽然累,但是生意红火,干劲自然是足足的。
沈云很快拟出了调货单子,将活计分派下去:他在库房里出货,东子和大虎负责搬运,谷雨留在铺子里上货。
四人分工合作,通力协作。
等余头做好饭菜,调货也基本上完成。
看着又满满当当的货架,余头好不惊讶:“啊呀呀,好利落!”
谷雨从腰间解下棉巾子,擦去满头的大汗,冲沈云竖起大拇指:“全靠先生指挥得当,有章有法!”
“所以,军师常说‘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余头笑眯眯的赞道,“能遇着小先生,是我们几个的大福气!”
“是啊。”大虎长吁一口气,“今天这阵式,没有先生,我们真应付不来。”
东子一拍大腿:“哎呀,说好中午去给先生砌灶台的……”
沈云摆手打断他:“灶台的事,慢几天,没关系。眼下,我们要乘着开馆,买卖红火,多多赚银钱才是。”说着,他又拿出一张单子,“刚才我清点了一下库房,这些货物出得最快,存货不多了,怕是撑不过明天,要尽快补货才行。”
余头接过单子,看都没看一眼,转手交给东子:“东子,你吃过午饭就去办。”
“是。”东子仔细的将单子折好,收进怀里。
“摆桌子,吃饭。”余头挥手,“我打听过了,下午还有一场考。到时又会有不少客人上门。我们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
大家乐了,一齐动手,很快就摆好了饭菜。
这里没有食不语的规矩。
谷雨捧着饭碗,扒一口饭,越想越乐:“要是天天都能这样生意红火,用不了三两天,咱们的本钱便回来了。”
余头白了他一眼:“想得美。今天是最红火的,明后两天,武馆里的情形传出去了,新考上的弟子们事先会做好准备,该带的带一些来,买卖自然就会差一些。”
沈云闻言,赶紧放下饭碗:“余头说的是。我刚刚没有想到这一层。”扭头看向东子,“东子哥,你把刚才的补货单给我。我要删减一些货物。”
不等东子回应,余头劝道:“先生莫急。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先生,先吃饭。吃完饭再改也不晚。”
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听到类似的说法了。沈云笑了笑,重新拿起饭碗:“余头说的是。”他正好可以边吃边思量如何修改补货单。
余头从心底里笑了出来:“我们这么辛苦,图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手里的这口饭。”
谷雨一脸的憧憬:“我要跟着先生好好学做生意。等将来老家那边的叛军也被灭了,我回去就能开家杂货铺子,做点小本生意,混口饭吃。”
“我也是这么想的。”大虎一边扒饭,一边附和。
东子冲他呲牙:“你最会说的就是这句话。”
“哈哈哈……”大家都乐了。
大虎却一本正经的抬起头来,说道:“我没胡说啊。我就是这么想的。以前,我最担心的是我家的十亩田。被叛军占了好些年,也不知道到时还讨不讨得回来。要是讨不回来,我十个手指头只剩下七个,连刀都拿不了。以后回到老家,日子该怎么过。现在,我不担心了。我想得很明白,到时讨得回来,就回家接着种田。要是讨不回来,我也不用怕。我要是学会了做生意,又攒了点本钱。回到老家,还怕混不到一口饭吃?”
跟我学?沈云大汗:其实他也不会做买卖。只是在妙手堂呆了几个月,从东家和掌柜的身上看出了一点门道罢了。
不过,很快他又释然了:师父生前说过,没有哪个是生而知之的。所有的郎中都是边行医边摸索,慢慢的,日积月累,自然而然的能摸出不少门道来。做生意,应该也是一样的。大伙儿天天围着铺子转,还不怕摸通生意经?
和昨天不同,余头他们似乎都有了奔头,一个个神采奕奕,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
甚至于,余头主动提出,请沈云教他们识字:“我今天算是开了眼。识字和不识字,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以后,我们回去要自己开铺子,还非得识字不可。”
这回,谷雨他们三个也没有再畏难:“是啊,先生,请教我们识字,还有记账。”
沈云满口应下:“没问题。以后,每天晚上,我做完账,抽出半个时辰,教你们识字。”在郑家庄的时候,他也曾教过庄子里的人识字,有经验。
“多谢先生。”余头他们个个欢喜不已。
沈云摆手,用他们常说的话,回道:“自家兄弟,谢什么。”
于是,余头等人更是笑得见牙不见眼。
下午,沈云无事,继续留在铺子里做事。
余头的情报很准。下午,果真又有一大拔客人过来。和上午一样,他们也是各种买买买。
谷雨他们中午才补上的货,很快又被抢售一空。
还好,沈云早有准备,打发东子去外面又进了一批货回来。不然,铺子空空,明天都不好意思开门招呼客人。
进库、补货……等他们忙活完,外边的天也黑了。
这回,余头置办了好些酒菜,乐呵呵的跑到前头来,招呼东子他们去摆桌子。
“等一下,先生在盘账呢。”忙了一整天,他们很关心今天到底赚了多少银钱。
“哇,先生打算盘,比弹琴还要好看!”大虎大赞。
真有这么好?余头也挪不动脚了。
他凑上去,围在灯下,看沈云扒拉算盘珠子——沈云的算盘术是陈老爷教的。他救了甜甜,又将人照顾得那么好。陈老爷觉得无以为报,非得将陈家不外传的算盘术传给了沈云。
沈云早已练得纯熟。他双手都能打算盘:右手算账,左手校账。十个手指头轮动,宛若花开。
“噼哩叭啦”,算盘珠子的声音清澈利落,好听极了。
余光看呆了:“打出一朵花来,说的就是先生吧!”
大家又笑了。先生中午说过,会教他们的。
不到半刻钟,沈云盘账完毕。他按住算盘,抬头向众人宣布:“诸位,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今天,我们总共赢利七百一十五两二钱银子!”
“哇,回了一半多的本钱!”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鼓掌欢呼。
当晚,包括沈云在内,他们每个人都喝了点酒——沈云是因为年纪小,只能浅尝辄止;而余头他们初尝成功,正是干劲十足的时候。一个个惦记着明天还要开门卖货,也不敢多喝。
待吃饱喝足,天时还早。沈云主动提出,教众人识字。
“好!”大家无不喜笑颜开。一天下来,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别看先生年纪小小,却是有真本事的人。他们很渴望能跟先生学到做生意的真本事。
夜色之中,不远处,小楼的一个房间里。
玉宁道长轻轻推开窗户,看向杂货铺子方向,笑道:“他们今天很高兴。”
身后,永安副教使提起紫砂小壶,给自己续满茶:“我原本以为他们今天会应付不过来,把生意做砸。”
玉宁道长回头:“如果没有沈小子的话,你现在确实是能看他们的笑话了。另外五院的杂货铺子,都是一团糟。”
永安副教使端起茶碗,放在鼻尖闻了闻,嘴角现出一丝笑意:“沈云,有点意思。我很想看看,他费心费力的教那些粗人识字、算数,最终又能教出个什么名堂来。””从来都是富贵天定。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他给那几个粗人都算过,他们注定是贫困潦倒,衣食堪忧。所谓的良民身份,也只是一时之运,保不住他们的下半辈子。回到故乡,开铺子,丰衣足食?他们几个都注定没有这等好命。
“你说,凡人,能修行吗?”玉宁道长突然问道。
永安副教使愣了一下:“凡人修行?没有灵根,怎么吸收天地灵气?玉宁师姐怎么突然有此一问?”
玉宁道长没有回答他。
因为她也想不出,没有灵根为介,如何吸收天地灵气。
可是,师父生前曾说过,以前,天神宗里有不少凡人弟子修行!有的甚至成功凝结出了金丹。
只可惜,她当时年少,很多事都不懂,所以没有在意。
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玉宁道长又转头看向夜色中的那一点灯光,说道:“唔,以后,请永安师弟帮我照看沈小子一二。他若有什么异动,永安师弟要记得象今天这样,第一时间传讯于我。”
凡人能否修行,也许本座能从沈小子身上找到答案。
她抿嘴轻轻一笑:希望沈小子不要让本座失望!
第九十九章 新弟子
接下来的两天里,沈云上午去借书间整理书册,中午,赶去杂货铺子帮忙。
和头一天一样,永安副教使依然每天给他提供早膳。但是,沈云觉得很奇怪,明明看着一样的馒头、白米粥和咸菜丝,然而,吃进肚里,再也没有那种热气蒸腾、四体舒泰之感。
难道是我的适应能力如此之强,好东西仅吃一次,身体便习惯了——他跟师父学过医,知道在医理里,有一个说法叫做药物耐受性。即,反复使用一种药材时,病人对该药材的反应便要减弱,具体表现在,药效越来越差。一般来说,人的适应能力越强,则表现得也越强烈。
这是由个人体质决定的。谁也无可奈何。而要想抵消耐受性,唯有不断的加大药材剂量……沈云满头黑线——他不可能象饿死投胎一样,每天翻倍的用早膳吧!
好吧,只要能凝结出真气,出丑什么的,都是浮云。可是,他的胃就那么点大,真的一顿吃不下五六个大馒头,或者是更多的白米粥。
也罢,师父说,凝结真气之事,讲究水到渠成,急不得。
如此一想,沈云很快便又释然了。
第三天上午,他如期完成了永安副教使布置的任务。后者很是满意,奖励他在借书间,免费借阅一年的书。
铺子那边,正如余头事先预料的差不多,从第二天起,生意明显差了一些。不过,还是有不少人过来采买。尤其是沈云根据第一天的货物售出情况,有针对性的进了一大批热销货物。所以,铺子里出货依然很快。
到了第三天晚上一盘账,余头他们惊喜的发现,不但捞回了本钱,而且小赚了一笔!
鸿云武馆里,象他们这样的杂货铺子总共有六家。余头消息灵通。他很自豪的告诉大家,他们的铺子是生意最红火的,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回本赢利的一家。
“苏老三他们几个说,明天上午,要一起来我们铺子看看。”他红光满面的说道,“看我们是怎么做买卖的,还说要跟我们学呢。先生,你说,我们要不要告诉他们?我们都听你的。”
沈云没有犹豫,笑道:“好啊。有财大家一起发,是好事。”
六院六个杂货铺子,大家各有各的客源,井水不犯河水。平时多来往,没坏处;
再说,他看过省城的药商会做事。所有药铺联成一气,统一药价,能避免很多麻烦和内耗。他很认同这种同行联合起来的做法。同理,他从心底里认为六个杂货铺子也有必要联合起来;
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他们以前都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他若反对的话,只怕余头他们几个心里会难受。他很欣赏和羡慕他们之间的这种“弟兄”义气,不忍破坏之。
果然,余头他们几个都明显松了一口气。
三天招考过后,药院里的人陡然多了起来。沈云所在的那排屋子也住进了两个弟子。不过,这些天,他清早出门,晚上回屋,不是在借书间,便是在铺子里。整个人忙得团团转。是以,一直没能和这两位邻居打照面。
次日,是药院正式开讲的头一天。沈云按照院里的通知,早早的出门,去大礼堂集合。
不想,两位邻居也差不多同时出了屋子。
他们俩衣着光鲜,腰间挂的玉环、荷包皆非凡品,一高一矮。高的那个,大约十四五岁的样子。矮的则要小一些,个头和沈云差不多,不过,年岁明显要大一些,应该有十二三岁了。
两人显然是熟识的。瞥了一眼沈云身上的棉布短衫,他们有说有笑的打沈云面前走过,视之无物。
想着以后天天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沈云本来想跟他们俩打个招呼。见状,他有点儿小尴尬。
罢了。沈云耸耸肩,回身锁门走人。
药谷里大概住进了两百来个新弟子,尚有七成左右的空屋。此时,大家三三两两的往大礼堂方向走去。
有男有女,大多数看着是十二三岁的样子。那些年岁大些的,也顶多有十五六岁。他们大多衣着穿戴不凡,象是富贵人家里的孩子。只有极少数是和沈云一样,布衣布履,衣饰简朴。
大礼堂离药谷有一刻多钟的路程。
说是礼堂,其实是一个圆形的露天的大院子。正前方有一座精美的、很象戏台那样的长形亭子。
圆墙的周围,种了一圈金桂树。此时是秋天,金桂盛开,整座院子都是香气怡人。
院子的正中央本来是空无一物。不过,此时,整整齐齐的摆了一地的圆形草蒲团。
沈云赶到时,大礼堂里人声鼎沸,地上坐了不下两百来个新弟子。
他随意的找了一个偏后的空蒲团,也坐了下来。
“咦,怎么是你!”这时,坐在左上方的那名少年转过身来,伸手指着他,叫道,“我前天看到过你!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
刷刷刷!
周边的人都望了过来。
“你是杂役?”另一个少年从蒲团上跳了起来,尖声说道,“这里只有弟子才能坐!”
“对,你走开!”有好几个人附和。
沈云环视众人,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也是药院弟子,怎么不能坐在这里?”
“可是,我明明看到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左上方的少年涨红了脸。
“他说的没错。我昨天也看到了!”
“我也看到了。你在杂货铺子里做事,你就是杂役。贱民!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冒充弟子……”一个头戴珍珠小冠的女弟子也站了起来。
沈云被他们吵得烦躁,学着师父生前的样子,翻起眼皮子,反问道:“药院有规定,弟子不能去杂货铺子里做事吗?”
当然没有。刚刚质疑他的那些新弟子立时哑了口。
“可是,你不该跟那些贱民一起做事,混在一起!”女弟子实在是太气愤了,以至于珠冠上的大小珍珠晃动不已。
沈云冷笑:“他们不是贱民,都是良民。”本来,他还想质问这位大小姐,她身上有哪一样,不是出自贱民之手。贱民怎么了?吃她家的饭了,还是挖了她家的祖坟?不过,想到世人心中根深蒂固的良贱之别,他咽下了后面的那些话。
“胡说,良民怎么会做伙计?”
“打死我,也不会去做那种低贱的事。”
“你骗人!”
……
周边的新弟子们纷纷出声。
“教使大人到!”
“副教使大人到!”
“督教大人到!”
听到通传声,所有人都齐齐的闭上嘴巴,赶紧在蒲团上盘腿坐好。
沈云的耳根子终于清净了。
不过,他看得出来,周边的新弟子都很排斥他。他们尽量离他坐得远一些。
沈云经历了那么多,连死都不怕,还能怕几个毛孩子的疏远?
他在心里哼了一声。
今天,教使是个面如冠玉的年青男子。他给新弟子们开讲,只说了几句勉励的话,便起身走人。
接着,永安副教使给众人一条一条的宣布药院规章制度,以及日常安排。
全程,督教大人都是面无表情,大刀金马的坐在一旁。
当听到所有弟子以后每个月都要轮流在药院做三天杂役时,众弟子“啊”声一片。
尤其是那个头载珠冠的女弟子,更是花容失色,坐在蒲团上,簌簌发抖。于是,她头上的大小珍珠又左摇右摆的晃了起来。
“这位兄台,你是早早的知道了这条规定,才去杂货铺子里做事的吗?”训诫结束后,有人急急的拦住沈云问道。如果去杂货铺子里做事,能顶杂役,他也宁愿选前者。
看着他一脸煞白的样子,沈云恶心得很,懒得理睬,直接拂袖离去。
背后,新弟子们怨气冲天:
“啊,连药田也要亲自打理!”
“以后只能天天梳道髻,不能戴头饰。不要啊,丑死了!”
“去膳堂买饭?我不会呢,怎么办?”
“早知道,我就不选药院了。”
……
因为刚才永安副教使说了,散课后,弟子们去库房那边领取两身弟子服。从明天起,弟子们在武馆里,一律只能穿弟子服。所以,沈云离开大礼堂后,径直去了库房那边。
这些新弟子中,绝大多数都是呼奴唤婢惯了的。一时之间,还没想到要去领衣服。他们依然留在大礼堂里议论规章制度。以至于沈云赶到库房时,还没有几个弟子过来领取弟子服。
他轻轻松松的领到了两身弟子服。
所谓的弟子服包括三件,即,一件青布及膝长袍、同色的长裤和一条一寸宽的青布腰带。其中,长袍在衣襟、袖口等处都镶了一道两指宽的黑布边。
不分男女。
“倒是耐脏……”沈云眼角直抽抽。就这样的布袍子和长裤,在市面上最多能卖几十个大钱。可是,变成弟子服后,它们身价大涨。两身共花费了他三两银子。
据说,这还只是秋装。等到了冬天,还有冬装弟子服,更贵。
捧着两身弟子服,他突然咧嘴笑了——可以想象,那个珠冠女弟子看到这样的弟子服,会是怎样一副样子?
唔,她头上的珠子怕是都要摇落了。
没有回药谷,他带着弟子服,直接去了杂货铺子。
此时,铺子里没有买卖。余头他们几个都空闲得很。
看到他进来,余头笑嘻嘻的迎了上来:“先生,刚才,苏老三他们才走。”
“哦。”沈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们都很佩服先生,也想跟我们一道,跟先生学识字和记账算数。本来,他们想留下来,拜见先生的。”余头看着他的脸,小心翼翼的说道,“他们要都来的话,有十几号人呢。我不敢替先生拿主意,叫他们先回去等信了。”
“没事。他们想学的话,晚上过来就是。”沈云答道。他无所谓。反正,四个人是教,十几号人也是教。
他和那些新弟子,根本就是话不投机。与之相比,他更喜欢跟余头他们在一起。后者好学、勤快,很合他的眼。
第一百章 胳膊扭不过大腿
当天晚上,苏老三等十九人如期赶到杂货铺子。
他们对沈云非常感激,一照面便抱拳行礼,齐呼:“见过先生。”
“诸位莫客气。”沈云怪不好意思的,抱拳还礼——这些人随便哪一个,年纪都比起码要比他大一轮。
余头在一旁,一一将十九人介绍给他。
他们显然很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余头每介绍一个人,被介绍的那人便上前一步,再次抱拳行礼,口尊先生。
于是,沈云也一一还礼。
介绍完后,余头笑眯眯的对沈云说道:“先生,他们都是粗人。有什么规矩,先生只管吩咐。”
也就是请他训话的意思。
苏老三等人也齐声说道:“请先生吩咐。“
沈云脸上飞红,摆手笑道:“识字能有什么规矩?大家想学的话,以后,每天这个时候过来学就是。”又道,“如果你们准备好了,我们开始学今天的生字。”
“我们都准备好了。”余头连忙招呼大家围着桌子坐下。
四方桌上,笔墨纸砚都是早早备好了的。
沈云大大方方的在主位上坐下来,提笔写下“凉席”这两个字——他是没有照着《识字歌》来教。而是根据铺子里的需要,从货物名称入手。
“这两个字念‘凉席’。”写完后,他将纸拿起来,环示众人。
“哦,这个我们铺子里有卖!”
“我们也有!”
“原来是这样写的。”
“看不明白……”
大家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手里的大字。
沈云笑道:“莫急。我们把它们一个一个的拆开来学。”象余头他们四个,已经先学了一晚,知道什么是笔顺。但是,苏老三他们才加入进来,是头次识字。所以,昨晚说过的一些话,今天,他又得再说一说。
关于识字,他深有体会,即,才开始学时,会很慢。故而,初学伊始,绝不能贪多。现阶段,他每晚只打算教他们学写三样货物的名称。
同时,他尽量说得浅显易懂一些,且多多联系学习者的日常生活,加强他们的记忆。
这些全是在郑家庄教拴子他们识字时总结出来的经验。
和昨晚一样,效果也很不错。一刻钟下来,所有人都会写会念今天都的三组货物名。
沈云乘热打铁,叫他们用手指头在自己的大腿上,将每个字再写五遍——没办法,铺子里地方窄,二十几号人坐下来,已经很挤了。再也摆不下桌子什么的,供大家写字。
都写完后,他又教众人数数。说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这些人出来开铺子,居然大多数人不能数到一百!
沈云摸出这一情况时,心里是震惊的——谁给他们出的主意!真是心够大的。连数数都不会,开什么铺子,做哪门子的买卖啊!
半个时辰,被他安排得满满当当。
所有人都学得很认真。象苏老三他们离开铺子里,一边走,一边用手指头写写划划,嘴里碎碎念着:“凉……席……枕……头……布……被……”
第二天是单日,上午要开讲。
沈云早早的赶到大礼堂,找了个不显眼的位置,坐下来。
和他一样,所有的新弟子都头上梳着道髻,换上了新领的弟子服。是以,放眼望去,一地的青色团子。
很巧,沈云看到了昨天戴珠冠的那个女孩子。
珠冠没了,她也与众人穿着打扮一样。只是,头勾得低低的,都快埋进胸脯子里去了。
沈云因为坐着,所以,才看到,她那双好看的大眼睛此刻又红又肿,俨然变成了“一线天”。
这是哭得太狠的缘故啊!沈云不由满头黑线,心道:至于吗?
巳时,正式开讲。
今天给他们讲课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他端坐在最前面的亭子里,先是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姓罗,以后,给你们讲药材种植。”
接着,便直接讲今天的内容——药田的平整与日常管理。
闻言,底下的弟子们,绝大多数都坐不住了——因为昨天永安副教使讲得很清楚,讲课期间,除非师尊们发问,否则任何人都私自发言,都视为违纪。而违纪是要处罚的。所以,弟子们不敢出声。但是,他们的内心是崩溃的,忍不住左顾右盼,看周边人的反应。
对此,罗师尊视而不见,继续不紧不慢的讲他的课。
沈云有点儿后悔。罗师尊讲的都是很实用的东西。早知道的话,他要带上纸笔,做些记录。
还好,罗师尊今天讲的内容不多。他勉强都在心里记了下来。
即便是这样,他也生怕自己会忘了。一下课,便急匆匆的跑回药谷,在屋里把今天的内容一一记下来。
接下来,他的事开始多了起来。因为罗师尊在快要结束的时候,告诉他们后天,他会开始教他们种植翠草,所以,今明两天,他去院里领取工具,平整甲十号田,做好开种的准备。
中午,东子带着工具过来给他砌灶台。
听说他要平整药田,他很热心的说道:“我在家里种过田,是熟手。铺子里又不忙,下午,我过来帮先生打下手。”
沈云知道他是好意,担心自己年纪小,做不了体力活,搬出药院的规矩,回绝道:“多谢东子哥。只是,院里的规定,药田必须由弟子亲自打理。”
“这是什么破规定!”东子一脸的气愤,“我自个儿乐意,也不可以吗?”
好吧,药院的规矩就是如此,人人都必须遵守。不然就是违纪,会有相应的处罚。他也只能嘴上发发牢骚而已。
东子的手艺不错,只花了个把时辰,便在外屋,给沈云砌了一个两眼灶台。知道沈云好干净,他还给砌了一个洗澡的池子,指着底下的一个门洞,解说道:“烧火做饭时,先生把这里捅开,火气便过来,把池子里的水烧热。就是在冬天,也保管先生能舒舒服服的泡热水澡。”
沈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灶台,新奇不已:“东子哥,你太厉害了,是怎么想出来的?”
东子不好意思的挠头:“我哪里能想得出,都是跟我师父学的。我师父说,他年轻时,给了一个云游的道人一个馒头。那道人便教了他这个法门。只是,道人事先让我师父发了誓,说是,他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永远不能用这个法门赚钱。我师父就把这个法门教给了徒弟们,让徒弟们出去揽活。赚来的钱,一半要换成年节礼,孝敬给他。在我们那里,很多人家修这种灶台,都是我们师兄弟修的。”
这样一来,他师父也不算违誓。沈云挑眉:“你师父真聪明。”不过,他认为真正的聪明人是那个道人。
在这个世道,人人都讲究“法不轻传”。寻常人要学点东西,真的很难。是以,一旦有幸学到点本事,通常都会当成传家宝,代代相传。
比如说,陈老爷年轻时得了一场机缘,学到了算盘术,便只传子,子再传孙。如果不是他救了甜甜,陈老爷深感其恩,觉得无以为报,怎么可能以算盘术相赠?
东子师父碰到的道人算是异类。他要东子的师父立下那样的誓言,其出发点,就是想叫他师父把这个砌灶台的法门传出去,而不是当成传家的手艺,只传后世子孙。
沈云个人很赞同那道人的想法。
不管世人的看法如何,他本人是非常反对“法不轻传”的。
因为从青木门的传承来看,他发现,“法不轻传”的后果是,一代不如一代。所以,他认为,越是好的东西,便越要多多的传出去。只有更多的人学会了,才会越来越兴盛,不至于落没或者失传。
对于师父传他的药典和金针术,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只是,眼下,他自己技艺不精,怕误人子弟,所以,才不敢外传。
至于算盘术,他是打算弄一个简化版出来,传给余头他们——为什么要简化之后再传呢?无他,实在是余头他们年纪大了些,而底子又太差。算盘术里那些复杂的算法,他们很难学会。再者,开个小铺子,也用不到那些太复杂的算法。
下午,按照罗师尊所教,沈云去库房那边领了一套工具。与昨天不同,这回,库房前,排起了长龙队。弟子们都早早的过来领取工具。
沈云不觉莞尔——正所谓,胳膊扭不过大腿。良民又如何?药院的规矩如此,谁都得遵从。看不起种田的活?师尊一发话,这些少爷小姐们都得老老实实的照办。
整套工具包括:药锄、七齿铁耙、铁锹、木桶、打火石各一样。
这些在市面上都有买。余头他们的杂货铺子里也有。只是,价格都比库房这边要高出两成左右。
算是药院给弟子们的补贴吧。
不过,库房的管事说得很清楚:每人只能在库房领取一套。
也就是说,这些工具如果用坏了,或者是丢了,不能再去库房领第二套。只能去外面或者杂货铺子里买高价的。
甲十号田的旱田就那么一点儿,沈云以前在郑家庄又是下过地的,是以,他下午只领了工具回去,没有立刻开工。
而他的两位邻居选的都是靠里边的乙字号田,全是旱田,数量不少。
所以,沈云回到药谷的时候,看到他们俩已经哭丧着脸在平整药田。
第一零一章 流言
看到沈云,两人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扔下手中的铁耙,一齐走了过来。
“兄台,回来了!”两人抱拳见礼。
沈云没想到昨天还骄傲得象小雄鸡一样的两位高邻,今天竟然主动过来跟自己打招呼。
礼堂往来。他也不是小气的人。是以,抱拳回礼。
其中,长得细眉细眼的那位,自我介绍道:“我叫刘雨星,住乙十号。这位是李长安,住乙九号。我们是表兄弟。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好说。”沈云答道,“在下沈云,住甲十号。”
李长安闻言,看向甲十号药田,眼里的艳羡完全遮不住:“沈兄选的好药田!”
刘雨星呵呵:“我等哪有沈兄这等福气,有师长在旁赐教。”
沈云挑眉。余头消息灵通。昨天告诉他,说是现在药院里,有很多关于他的流言。比如说,他是药院里唯一的凭着一封荐书,免试入学的新弟子;比如说,他比所有人都提前入学,也是头一个选药田的……甚至还有流言,说他是贝大帅的远房侄孙。
余头他们也好奇得很,忍不住两眼亮晶晶的围住他询问:“先生真的是大帅的子侄后辈?”
沈云当然否认:“我确实是得了一位前辈的荐书,免试入学。但是,我真的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贝大帅。”
现在,听刘雨星如此一说,沈云立刻明白了,为什么两位高邻前倨后恭。想必他们这些天没少打听他。
“我也是胡乱选的。”他笑道。
可惜,两人都是一脸的不相信。
对此,沈云一点儿也不在意。
刘雨星看了李长安一眼,又道:“不知道沈兄准备什么时候开始整理药田?”
沈云如实以对:“明天。”
“是这样的。”刘雨星说道,“沈云,你看,我们毗邻而居。名下的药田也是相连。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说的就是我们。昨天,永安师尊告诫我们,药院弟子同气相连,互帮互助。我们两兄弟有意请沈兄与我们一道,共同劳作。不知沈兄意下如何?”
沈云听明白了:这两位是想请他帮忙。
本来,在牛头坳村,还有郑家庄,有个什么事,或者农忙时节,邻里之间互相搭把手,是常有的事。是以,他并不觉得两位的意见唐突。
可是,这两位……呵呵,有话不能好好说吗?非得搬出永安师尊出来压人!
没见过求人还这般理直气壮的。
所以,去他的远亲不如近邻。抱歉得很,小爷拒绝,不吃你们这一套!
沈云笑道:“抱歉,我还有事,这两天抽不空闲来。以后再说。”说着,抱拳打了个拱,施施然回屋。
闻言,李长安的脸色便很不好看。眉尖轻皱,他刚要张嘴说话,被旁边的刘雨星拉了一把,拦住了。
看到沈云进了屋,李长安忿然问道:“五哥,为什么不让我跟他分辩?明明永安师尊亲口说的,我们弟子当通力合作。他无视永安师尊的告诫,我要去永安师尊那里告他一状!”
刘雨星瞥了一眼甲十号房紧闭的黑油小门,哼道:“你没听其他人说吗?人家的药田都是永安师尊亲自帮着挑选的。你去告啊!”
李长安立马泄了气,嘴里嘟囔道:“真倒霉,怎么碰上了这号人当邻居。那么多的药田,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弄完?”
“先做着。”刘雨星看着长满荒草的两大块药田,愁眉不展,“只要有人叫了杂役下田。我们也跟着请。再多的工钱,也要请。”
“嗯。又不是请不起!”李长安的眼睛亮了。
“走,接着干活去。”刘雨星深深的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房门。
沈云放置好工具后,又出了门。他想去借书间借阅关于水田养护的书——罗师尊的课,给了他很大的启发。既然旱田要养护,想来水田也是一样的。甲十号药田以水田居多,以后的收益,也主要指着水田呢。
只可惜,药谷里的水田数量不多,罗师尊貌似也因此而疏忽了这一点,讲课时只字没提水田的养护,只是稍微提了一句,借书间有相关方面的书册,有兴趣的弟子,不妨去借阅。
经他提醒,沈云记起来了,先前整理借书间时,确实曾看到过一两本关于水田养护的书册。
先下手为强。他决定马上去借书。
因为借书间里,数以百计的书册,都是他一本一本整理出来的。是以,跟永安师尊报备后,他熟门熟路的找出了那两本书,然后,又找了一本药草种植的书。拿着这三本,他去永安师尊那里登记。
“一个月内归还?”后者看过书名,问道。
沈云点头:“是的。”
“唔,超过一个月的话,就要回来续费;损坏了,也一样要赔偿。”永安副教使果然免了他的借阅费,直接让他自己在借书簿上写下书名和借书日期,并签下名字。
“是。”
沈云将三本书收进余头送给他的青布书袋里,离开借书间。这时,前面有几个弟子有说有笑的联袂而来。
他耳朵尖,听到其中一人说:“我的药田里有一块水田。也不知道有没有水田养护方面的书借。”
“去找找就知道了。”旁边有人应道。
看到沈云,他们齐齐的住了嘴,笑着朝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沈云亦颌首回礼。
走出几步后,他听到有人放低声音在问:“他就是沈云?贝大帅的外孙?长得挺俊的。”
“我远远的见过贝大帅一次。贝大帅丰神俊秀,仪表堂堂。”
“你们听说了吗?我听说,杂货铺子里的那些人,都是贝大帅的亲兵。还有,他们的怂样也全是装出来的。据说,个个见过血!沈云老是和那些人呆在一起。昨天,我假装去铺子里买东西,亲耳听见,他们唤沈云为‘先生’。”
“啊呀呀,那错不了了。”
“人家来头大,带着亲兵上学……啧啧啧,得,我们啊,惹不起,躲得起。”
沈云差点破功——都在传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越传越离谱!
对于这些谣传,他还是抱着和昨天一样的想法:不理会。
因为师父生前跟他说过,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再说,他来武馆是求学,以及寻找什么是道。
是以,与其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澄清这种无聊的东西,他还不如多看几本书,多学点真正的本事。
然而,风欲静,而树不止。
第二天清晨,沈云去整理药田。
不想,他才走到田里,有几个人在甲十号田里挥耙除草。
沈云愕然:我没有走错?
“沈云,早啊!”看到他,那些人纷纷打住,热忱的围上来跟他见礼。
“我叫袁峰。住在那边丙七号,离得很近。”
“我叫陈龙。”
……
沈云一一向他们回礼:“我是沈云。各位怎么在我的药田里?”
“我们的药田昨天都收拾妥当了,看到沈云还没有开动,便自作主张过来搭把手。”
“沈兄事忙。我们恰好有空闲。”
沈云目光流转:“怎么好意思……”
结果,话未说完,便被人笑嘻嘻的截住:“就这么几分地,大家一起搭把手,很容易就整理好了。”
“举手之劳罢了。沈云莫跟我们客气。”
沈云还能说什么?伸手不打笑脸人。他真诚的道了谢:“今天中午,各位赏个脸。在下请大家吃饭。”
在牛头坳村和郑家庄,都是这样的规矩:乡邻们自愿帮工是交情,身为主家,好吃好喝的招待则是本分。没有让人饿着肚子帮忙的道理。
“不用不用。”
“永安师尊说了,我等弟子当彼此友爱,互帮互助。些许小事,何须沈兄破费。”
袁峰等人纷纷谢绝。
他们是认真的,绝没有客套。总共才两分地,大家一齐动手,人多力量大。不出一个时辰,药田便整理妥当了。所有人扛起铁耗跟沈云道了声别,转身就走。
沈云赶紧把人拦住,再次请他们吃午饭。
结果,他们一个个笑嘻嘻的跑得飞快。
旁边的药田里,刘雨星与李长安两兄弟艳羡不已。
后者啐了一口,小声骂道:“一群马屁精……”
刘雨星横了他一眼,心中懊恼不已——看来那些传言都是真的了!我这近水楼台,竟然让旁人占了先机!
等沈云离开,他郑重的拉住李长安说:“沈云不是我们能得罪得起的。以后,我们要找个机会,跟他修复关系……”
不料,李长安一把甩开他的手:“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贝大帅有一个这么大的外孙?等月底放假,我一定回去问我爹。我爹和大帅府的王管事交情不错,是真是假,一打听就全明白了。”说着,他瞪着甲十号屋,满脸狰狞,“若是让小爷知道他骗人,哼哼!”
刘雨星闻言,点头说道:“你说的对。是我心急了。”反正已经给沈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索性等探实了,再做打算也不迟。
次日又是开讲日。
沈云去大礼堂时,半路上碰到了袁峰他们几个。
好吧,确切的来说,他们是特意在等他。
于是,盛情难却,一起去。
进了大礼堂,他们自然也是坐在一处。引来许多注目礼。
对此,沈云泰然。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还会怕几道目光?
至于,袁峰等人,若是诚心交好,他自然也是诚心以待;如果他们是听信了流言之故,才有意亲近,又与他何干?种种流言,又不是他放出去的。
第一零二章 全是戏
果然如沈云所料,今天的讲堂上,罗师尊重点讲了翠草的种植。末尾,他发布了三百份翠草种植任务,让弟子们自行去药院的任务领取。
每一份任务要求,到本月底交纳五十棵品相完整的翠草。
奖励是:二两白银和十点任务值。
这也是药院的规定,即,药院向弟子收购药材,都是以任务的形式。
按要求完成了任务,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反过来,若是失败,则要按奖励翻倍的处罚。
课后,袁峰邀请沈云一道去任务堂领取任务。
他今年十二岁,在他们那群人里最年长,是头头儿。
“沈兄,你准备领取几份任务?”他问道。
沈云如实以对:“我的药田不大,出产有限,只准备领取一份。”
罗师尊说的很清楚,翠草的功用主要是肥田。所以,种出来的翠草主要是锄碎,翻入药田里,为种植药材做肥料。
甲十号药田本来就旱地少,要是再不精心养护,出产肯定会更少。相对于翠草而言,药材任务的奖励绝对会更丰厚。所以,沈云觉得,不论怎么算,翠草种植的任务都是不划算的。
袁峰点头:“我也觉得只领一份,弄点任务值就行了。”
关于任务值,也是药院的规定:首次接任务不要任务值,从第二次任务起,每份任务都要花费任务值;至于需要多少任务值,则由任务的等级决定。药院的任务共分为十级。其中,一级任务,每份所需的任务值为五点,是所有任务里最少的;十级任务最多,每份竟然要消耗一百点任务值。
怎么得到任务值呢?
一是,做任务。通常的任务奖励里,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任务值。比如说,翠草种植任务,每一份会奖励十点任务值;
二是,做杂役。完成每月三天的杂役,可得十点任务值。另外,弟子完成了当月的杂役份额后,还可以向任务处主动申请杂役。每一项杂役,都有不同的任务值。
三是,被师尊们记“优”。每一个“优”,可奖励十点任务值。
还有一个渠道,即,去任务处用银钱兑换任务值。这个就比较贵了。一百两白花花的银子,才能兑换一点任务值。并且还有限额,每个弟子,每一年,最多也只能换取一百点任务值。
而关于任务的完成数目,药院也是有规定的:每个弟子,每一年,至少必须完成五十个一级任务。
当然,完成更高等级的任务,可以折算成一级任务。
比如说,一个十级任务就能折算成五十个一级任务。所以,如果有人一年里只完成了一个十级任务,那也是合格的。
翠草任务属于一级任务,它的价值并不在于那二两银子,而在于十点任务值,和任务完成数。
袁峰此语,可谓一针见血。
众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总共才三百份任务,药院的规定是,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他们是想明白了,但是,就怕其他人想不明白,图任务简单,易完成,领上几十份。
是以,一行人连午饭都顾不上,赶紧去任务处那边领任务。
好吧,弟子们都想到一块儿去了。
他们赶到时,任务处的外面已经排了一条规模不小的“长龙”。
陈龙看了一眼,说道:“好家伙,我们前面起码排了五十来号人!”
袁峰忧心忡忡的看着任务处旁边挂着的那块巨大的黑色木牌:“如果和我们一样,他们每人只领一份,任务还是很充足的。”
言下之意,如果前面的人都多领的话,他们极有可能会领不到任务。
黑色木牌是任务发布牌。上面标有任务名称,等级,还有数量。
现在,上面写的是:翠草种植任务,一级任务,两百七十个。
就这么一会儿,已经减少了三十个,说明确实有人在大量领取任务。
队伍在缓慢的向前挪移。任务牌上的数字却急速下减少——两百六十个……两百五十个……
又接连有两名弟子选择了这项任务的上限数。
后面陆续赶来的那些弟子,看到长长的队伍,再看黑色木牌上的数字,大多数都皱着眉头,又转身走了。
沈云站在队伍里,望着黑色木牌上不断自动变化的白色数字,心中狐疑不已:这是怎么做到的?莫非是仙法?
再一想到,玉宁道长眨眼的工夫,在他眼前消失不见的情景。他心里确定,武馆里确实有人会仙法。
那么,肯定也会有人知道,什么是道!
想到这里,他心中亢奋不已。
就在这时,余头从任务处旁边的一间耳房里,慢慢的走了出来。
看到队伍里的沈云,他径直走了过来:“先生,也来领任务?”
沈云点头:“嗯。”
“啊呀,先生,你要领任务,何需排队!”说着,他拉着沈云的一只衣袖,“走,直接去里边……”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过来。
沈云满头黑线:“不用了,我和朋友们一起排队呢。”
余头看了看袁峰他们几个,“哦”了一声,转身又折回了那间耳房里。
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任务牌:“先生,你们要领多少任务?这些够了吗?要是不够的话,我再回去多领一些。”
一个任务牌代表一项任务。且每个等级的任务,任务牌的颜色,以及标注也都是不相同的。
黑色的,代表着一级任务。
他手里拿着的这把,每一根的正面都标有“翠草种植”四个金色小楷字。
事情到了这一步,沈云也不好意思拂了余头的一番好意。是以,他对袁峰他们几个说:“袁兄,你们先请。”
余头按足人头数,给他们一人拿了一份。
袁峰看得分明,冲沈云抱拳:“多谢沈兄。”说罢,率先走出队伍,从余头手里取了一块任务牌。
陈龙等人也依次领取了一块。
最后,余头手里还剩下最后一块。
沈云自个儿上前拿了:“余头,谢谢了。”
余头笑道:“这算什么。我本来想再多拿一些的。不过,里头的管事说,这种任务没有什么做头,领一份,意思意思就行了。以后,会有很多更好的任务。”
“管事所言极是。我们本来也只是想领一份。”沈云笑道。
也不知道是他们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后面领任务的那些弟子都想得明白,总之,任务牌上的数字减少的速度很快就变得缓慢起来。
沈云还惦记着昨天欠袁峰他们一顿饭的事,又邀请他们去膳堂用饭。
“不了。今天看到沈云带了笔墨记录罗师尊的课,我们都深受启发,准备乘着现在还没忘,回屋把上课听到的要点都记录下来。”袁峰笑道,“下一次,我们也要和沈兄一样,带了笔墨去听讲。”
他是头头,陈龙等人都听他的,纷纷附和。
于是,沈云也不好再勉强。
待袁峰等人离开后,余头笑道:“我正要喊东子去请先生。上午,苏老三送了道野味过来,说是特意进给先生品尝的。”
拳拳盛情,沈云自然不好拒绝,欣然与余头一同去铺子里吃午饭。
背后,众弟子是各种羡慕。
回到铺子里,沈云再次就领任务的事向余头道谢。
后者呵呵:“任务处里的金管事跟我是老乡。其实,刚才是他请我帮个忙。”
原来,罗师尊事先有吩咐,要他们任务处尽量让每一个弟子都做任务。
总共才三百个任务,可是,那些排前头的弟子几乎每个人都是按上限数领取任务。
金管事有些急了。
凑巧,余头有点事去找他。看到队伍里的沈云,便提了一句“喏,那位弟子就是我们大伙儿请的小先生”。
金管事听了,急中生智,才想出这么一出戏。目的是借余头的嘴,劝阻外面的弟子们多领任务。
事实证明,效果不是一般的好。
“那帮小崽子,一个个的,都只知道吃独食。不好,很不好!”余头说完,连连摇头。
沈云很是无奈。金管事请余头演一出戏,劝阻众弟子,却拉上了不明真相的他……好吧,关于他的流言已经传得够凶了。这下,貌似无形之中坐实了。
苏老三送来的野味是一大盆炒得香喷喷的野猪肉。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铺子里现而今空闲了一些,于是,他便拉了几个人去武馆的林子里转悠,打猎,捡山货。
运气不错。今天上午,他们头一次出手,就猎杀了一头将近两百斤的野猪。六个杂货铺子的弟兄们,分而食之。而送到余头他们这边铺子里的野猪肉是最多且最好的。无他,因为他们的“小先生”在这边。
沈云很领他们的情,大快朵颐,吃了个肚儿浑圆。
下午,他去库房那边领翠草种子,半道上,又碰到了袁峰他们。
于是,大家又汇作一道,一同领了种子。
按罗师尊所教,翠草种子事先要泡发的。他们便商定,今晚泡发种子,明天上午,大家一起去药田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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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四点半,某峰接到通知,说是今天上架!
完全是始料不及!
某峰头次在主站刨坑,不知这边上架的要求,本是做好了两百章之后上架的心理准备。结果,它说上架,就上架了……
好吧,那就上架。
所以,亲们,老规矩,自今天起,本坑一天两更:第一更,上午八点;第二更,下午六点。
还是那句老话:某峰将尽量码好每一个字,不浪费亲们的每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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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三章 初学剑术
人多力量大。第二天,忙活了一个上午,沈云他们合力,把名下所有的药田全种上了翠草。
“出了一身的汗,不如下午我们去河里洗个澡,松快松快。”袁峰提议道。
陈龙他们都看向沈云——河边的水面都被划进了药田,是有主的地儿。而他们这些人里头,只有沈云的药田里带有水域。
“好啊。以后,你们想要游水,尽管来我的水田里。”沈云爽快的应下。初秋时节,河水不算凉。这些天,他都是在自家水田里解决的洗澡问题。
“太好了。”袁峰他们忍不住欢呼。
当然,眼下,大家又累又饿,自然是要去膳食先饱餐一顿。
到了膳堂,袁峰抢先说道:“今天大家都别跟我客气,想吃什么,尽管点。”他拍了拍腰间的荷包,“我带足了银子。”
陈龙在一旁笑道:“省城谁不知你们袁家财大气粗?我们跟谁客气,也不会跟袁家孙少爷客气。”
“就是。”其余人皆嘻笑着附和。
沈云在省城呆了小半年,多少知道一些省城的事。此时,他才明白过来,原来袁峰来头不小——在省城能称得上财大气粗的,又姓袁,自然是有“袁半城”之称的袁家。
他们原本就是省城的良民大户。前些年,听闻叛军要攻打省城,袁家举家出城避祸。据传,贝大帅能一举夺回省城,里头就有袁家的功劳。是以,城破之后,贝大帅曾两次亲自接见了袁家的家主袁老太爷。
之后,袁家举家迁回,家势好比是点着了的冲天炮,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的铺子在省城遍地开花,涉及各行各业,故而得了“袁半城”的雅号。
怪不得人家不在乎他那一顿饭。
不过,袁峰身为袁家孙少爷,行事如此之低调,确实出乎沈云的意料。
他想:也许这才是袁家能抓住机遇,迅速崛起的原因所在吧。
忙了一个上午,所有人都饿得前胸贴后背。袁峰自个儿放了话。他又不是缺钱的主儿。是以,谁也没跟他客气,都点了自己爱吃的菜,一顿子狼吞虎咽。
吃罢午饭,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返回药谷,在河边小憩过后,跳进甲十号水里,游水嬉戏。好不快活!
他们之间情谊也象是芝麻开花,节节攀升。
此后,去大礼堂听讲、田间劳作,沈云与他们都是同进同出。
罗师尊发布了翠草种植任务后,便暂时停了讲课。第三次开讲,换了另外一位师尊。
当沈云看到玉宁道长身着白色劲装,手执三尺青锋长剑,出现在大礼堂前面的亭子里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教他们剑术的师尊竟然是玉宁道长;更加没有想到的是,玉宁道长竟然是武院的两位教使大人之一!
其他弟子的反应也差不多——天哪,武院的教使大人亲自教我们剑术!
真是难以置信!
接着,他们的第二个念头是:玉宁道长好年轻!好漂亮!
玉宁道长在台上看得分明,忍住笑意,随手舞了一个剑花。
于是,台下又是一片惊呼,星星眼闪亮。
第一次开讲,玉宁道长只略微示范了个一招半式,讲了一些剑术的基本常识,以及学习要求。
散课后,她单手执剑,被一队红衣劲装侍女簇拥着,象一片霞云似的飘然而去。
台下,弟子们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齐齐起身相送:“恭送玉宁师尊!”
陈龙迫不及待的转过身来,对沈云和袁峰说道:“快,我们快去领木剑!玉宁师尊的剑术课,我一定要修,并且还要得优!”
关于功课,武馆有相关规定:分成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对于药院弟子来说,剑术课和后面还要开讲的拳术课、刀术课、枪术课一样,都属于选修课。学与不学,全凭弟子们自愿。但是,一旦选修了,如果考试不合格,其处罚与必修课是一样的。
因为武学之中,剑术有王者之称,传闻是最难的。所以,今天,有一部分人是抱着试听的心态来的。如果觉得实在是太难了的话,他们便会改选后面的武学课。
陈龙最爱刀术,对剑术无爱。他今天就是抱着陪听的心态过来的。
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只要能多看玉宁师尊一眼,剑术课再难,也非选不可!
一样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个。
今天过来听讲的弟子们,没有谁再犹豫,急吼吼的跑去库房那边领木剑。
很快,药院里,身佩木剑行走的弟子,比比皆是,俨然成了新时尚。
沈云早就打算好了,只要是武学课,不管是剑术、拳术,还是刀术等,他都要选修。
是以,他也领了一把两尺长的木剑,按照玉宁师尊的要求,挂在腰间。
结果,傍晚,他去铺子里时,被余头他们笑话了一顿饱的:“学功夫就要好好的学,搞这些花架子,做什么?”
“天天在腰间挂一把木头剑,就能学好剑术了?真是笑话!”
“我们大帅练兵,从来不兴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
貌似师父生前也是这么说的。沈云悻然。
接着,余头给他讲了自己在军中习武的经历:“先生,以前在军中,大帅不止一次跟我们说,学武的诀窍只有一个,那就是勤奋。我们都是贱民出身。入伍之前,谁也没有拿过刀剑。大帅便先让我们每人挑选一样称手的武器。刀、剑、长枪……都随意。然后,叫我们无论选的是什么武器,每天都要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扎成马步,手执武器,对准铁靶的正中心,至少挥舞一千次。没完成任务,不许吃饭。如此过了一个月,我们都使惯了手中的武器。这时,大帅才把我们编成刀队、剑队和枪队,训练我们站队、结阵。”
“对,我们就是这样学武的。”谷雨也道,“大帅说了,杀人的招,一招足矣。”
大虎也道:“就象锄地一样,哪来那么多的招术?”
沈云听了,不禁联想到了飞花越柳——看着令人眼花缭乱,然而,也不过单发和群发等两种手势。师父教他时,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多多练习。
一时之间,他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玉宁师尊看着明明是剑术高手啊……剑术号称“王者”,莫非与众不同?
余头又道:“先生,我们这些人里头,苏老三是使惯长剑的。今晚,你不如问问他。”
有道理!沈云欣然点头。
晚上,教完课后,他真的向苏老三请教剑术。
后者挠了挠头:“剑招是有的。不过,我觉得说来说去,也就是十几剑式。”说着,他跟沈云讨要了木剑,拿在手里,边说边演示,“刺、斩、挑……”
说着,他身上的气势完全变了。从身形,到眼神,整个人俨然与木剑合为一体,成为一把锋利的长剑。
沈云不禁看呆了。苏老三的剑术与今天玉宁道长随意演示的那几招完全不同:前者,简单明了,杀气腾腾,一看就是杀人的剑;后者则古朴大气,又不失灵动。
相同的是,两人舞剑时,都相同的熟练,以至于,给人一种他们与剑融为了一体的感觉。
刹那间,沈云的心里象是划过一道亮光:玉宁师尊要求他们随身佩剑,目的就是要他们尽快熟识剑,习惯木剑的存在,其实与贝大帅练兵的法门,可谓异曲同工。
苏老三演示完毕,也挽了个剑花,双手奉还木剑:“先生想剑术,不妨从刺式开始练习。我初学时,每天至少要练习一千剑。刺式总共练了十天,一千剑终于能做到,始终刺中同一个点。这时,我才感觉到心中有剑。”
沈云点头:“多谢。回去后,我就开始练习。”
苏老三憨笑着摆摆手:“玉宁道长是得道高人。她教的剑术肯定差不了。我这点小伎俩,先生觉得有用就好。”顿了顿,他又道,“我初学剑时,是二十岁,身子骨都长成了。一天一千剑,也吃力得很。先生年少,要是练得太狠,反而不好,会伤到筋骨。我觉得先生练习时,不妨减半。练完之后,泡个热水澡,能加快恢复。”
沈云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晚回到屋里,在外间的一面空墙上也挂了一块木靶子,正中间画了一个墨点,取出师父留下来的夜明珠为照明,练习刺式。
苏老三目光如烛。果不其然,他练到三百剑时,已经大汗淋漓。再坚持两百剑,整个人都脱力了,达到了极限——呵呵,练剑,比练习飞花越柳辛苦多了。
等身上的汗收了之后,沈云再按他所言,泡个热水澡……滋,那感觉,欲仙欲死,整个人都快飞起来了!
泡完澡后,手臂的酸痛果然略有减轻。
尽管如此,沈云睡前还是坚持练心法。
不想,竟有意外之喜——三遍心法过后,手臂的酸痛感竟然减去了一大半。
五遍下来,酸痛感全无。
沈云难以置信的睁开眼睛,抡了抡胳膊。
之前,他知道心法有恢复体力之效,只是从来没有发现,它的效果竟是如此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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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章 黄铜小棍
有了心法相助,沈云改变了每天的练剑计划:每天早晚各练剑五百下。每次练完,都接着练心法,以快速恢复身体。
很有意思。原本,他每天练七遍心法,便达到上限。结果,如此调整后,他发现早晚能各练五遍心法。
药院的功课目前还是很轻松的:每两天,只开讲一次,余下的时间,弟子们可以自行打发;翠草是最容易打理的药材,没有之一。基本上,种下去后,除了两天浇一次水,也没有别的事;至于剑术课,仅是开始。除了领取木剑,且剑不离身,玉宁师尊眼下还没有别的要求。
沈云估计,这种情形至少会持续到本月底。是以,他给自己订了一个日常作息表,把读书、习武,还有铺子里的事都编了进去。
如此一来,他每天忙而不乱,过得很是充实。
至于开销,他算了一下,这些天,去库房领取工具、种子等的花费是大头,共计七两银钱;
一日三餐之中,晚饭,他在铺子里吃;早饭和午饭,他从铺子里买了米和面,主要是自己做,偶尔会在膳堂或铺子里吃。这些天算下来,也不过三十来个大钱。照这样的情形,他每个月的伙食费最多不会超过一两银子。
除此之外,他貌似也没有别的开销。
而进项方面,每个月他能铺子里拿到二两银子的工钱。这笔钱足够他的日常开销了。不确定的进项是,任务奖励。他来年的学费,只能指望这一项了。
想了想,他对自己说道:“得把水田收拾出来。”
那两本关于水田护理的书,他已经大致看了一遍。与旱田的整理差不多,水田的前期准备也不能少。比如说,清淤,巩固河基等。
甲十号药田有水面一亩多,光是清淤这一项,便是个不小的工程。
现在库房那边没有相关的工具买。于是,沈云便去铺子里找。
余头知道了,说道:“这种粗事,先生跟我说一声说行了,何必亲力亲为。”
沈云知道他家祖传下来一口水塘,好几代都是喂养水鱼为生,象清淤这样的活,肯定是熟手。只是药院有规定,药田的打理,不得假手他人。是以,他笑道:“药院的规定不能违背。我是头次做这种活,烦劳余头在一旁指点我一二。”
余头没法:“先生总是这般客气。”
根据他的提议,沈云挑了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开始清淤的第一步:下水查看河底情况。
按照书上所写,以及余头的经验,查看情况的同时,他还要有选择的挖取一些淤泥做样品,进行分析。
袁峰他们几个看到这边的动静,跑过来询问:
“咦,这是什么?”
“挖河泥肥田?”
“那样成吗?”
……
沈云如实以对:“我的药田以水田为主。以后肯定也会种植一些水产药材。我找了一些书,照着书上写的,先做些养护的准备工作。”
“有道理。”袁峰伸出大拇指,赞道,“这叫做未雨绸缪!”说罢,他回头向其他几人提议,“反正也是无事,不如我们一起给沈贤弟搭把手吧。”混熟了之后,沈云与他们序了齿,以兄弟相称。沈云的年龄在几人之中是最小的,于是,由“沈兄”变成了“沈贤弟”。
“好啊。”陈龙他们欣然应下,说着将袍脚塞进腰带里,脱鞋、挽衣袖、裤腿的,准备下水。
“谢谢诸位。”沈云连忙叫停,“今天,我是下水探查,无需太多的人手。今天要是摸明了情况,明天下午才会开始清淤。”
袁峰闻言,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余头,笑道:“既是如此,我们明天下午再过来帮忙。”
“好咧。”沈云也没跟他们客气,说完后,继续下水做事。
袁峰他们在河岸上看了一会儿,发现真的帮不上什么忙,跟沈云说了一声,便又一道回去了。
沈云先是沿着河基探查、取样,然后再往中间去。很快,他发现,自己的这片水田其实是书上所说的生田,即,它就是从河面上圈出来的一块野生田,之前从未整理、养护过,也没有种过药材。
象这样的生田,水底情况复杂得很,头一次养护,无异于开荒。
还好,他事先看过书,并且,余头也跟他说了不少经验,可谓做足了准备。不然,他很有可能应付不来。这也是他不让袁峰他们帮忙的主要原因。
河边,水面浅,最深处才漫过他的胸。他拄着一根铁锹,小心翼翼的踩着河底,慢慢前行。每隔十步,挖取一小坨河泥,细细查看。
运气还不错。从目前挖出来的二十几坨河泥来看,他的这块水田品质属于良品。
甲十号两边的水田暂时是无主的,所以,沈云摸到那两块水田边上时,有人会跳出来寻事。甚至于为了更清楚的摸清河底情况,他有意稍微过界一点。
就这样,他差不多在水田里泡了一个上午。探查也接近尾声。余头因为要回铺子烧饭,见他也做得差不多了,所以,在岸上跟他打了一声招呼:“先生,呆会儿来铺子里吃饭啊。”说着,先行走了。
沈云应了一声,在水田里横了一个来回,又摸到了旁边的甲十一号边上。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脚下有些不对劲——踩到了一个有棱有角的硬东西!
咦,是什么呢?
他深吸一口气,憋气,一头扎入水中。
沈云的水性很好,在水底能憋气十几息不说,还能睁开眼睛。
他看到,黑色的烂泥里露出个红色的木质小角。
看着象是一个木匣子。
沈云蹲下身子,伸手刨开周边的烂泥。
很快,他挖出了一个巴掌大的红色小匣子。
好眼熟!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小匣子表面的花纹被烂泥填满了,但是,不难看出,它的材质是红木的,并且,上面的花纹与师父传给他的那只红木匣子如出一辄!
可以说,这只小匣子就是他手头那只的缩小版!
这时,憋气极限到了。沈云“呼”的站起,冲出水面,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心里“咚咚”作响。
这只小匣子是谁的?怎么会被扔在这里?他使劲的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管它呢,先挖出来再说。
打定了主意,他再次憋气,探入水中。
结果,他悲哀的发现,原本被从烂泥里刨出来的小木匣又埋了起来。甚至于,它露出来的那个小角变得更小了。
有阵法?沈云见识过幻阵,脑海里首先冒出来的就是这个词。
那样的话,意味着有可能会出现变故。
于是,他不敢再拖延,赶紧再次动手刨周边的烂泥。
谢天谢地!小木匣总算被他再次挖了出来。
然而,他似乎高兴得太早了些。小木匣看着小小的,却重若千钧!
沈云使出了吃奶的力,也不能动它分纹。
该怎么办呢?
眼见着自己快要到了憋气的极限,下一次,小木匣说不定会埋得更深,甚至于彻底的沉进烂泥里,再也找不到。
沈云急得直瞪眼。
这时,他的目光落到了那把比指甲盖大小了多少的机关锁上。
它和自己手里的红木匣子上的那把锁简直一模一样,也是缩小版。
拿不动匣子,那么,总要看看里头都有些什么东西吧?他甚是无奈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也不知道小木匣周边布的是什么阵法。沈云麻着胆子,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机关锁。
唔,找到了,在同样的地方,也有一个小突起。
沈云皱了皱眉头,心道:拼了!
果断按下小突起。
小木匣无声的打开了。
沈云看得分明,里头放着一根遍体雕着花纹的黄铜小棍。比他的大拇指粗不了多少,两寸来长。
除此之外,匣中什么也没有。
没有再犹豫,他一把牢牢的抓住黄铜小棍,猛的冲出水面。
“呼——哧——”,真的再也憋不住了!
沈云张大嘴巴,拼命的呼吸。
这一次,他憋得太久了些,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也不知道小木匣怎么样了?沈云不死心,第三次憋气,探入水中。
果然如他所料,小木匣彻底消失了!
沈云用铁锹在原地接连铲了好几下,也没找到它。
罢了。沈云庆幸不已,攥紧小铜棍,返回岸边。
小木匣的出现太过离奇,且很有可能是天神宗之物。是以,沈云不敢在岸边细看小铜棍。
跟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一样,他不紧不慢的收拾妥当后,回到自己屋里。
关上门和窗户,他这才摊开左手,拿起小铜棍细细察看。
显然小匣子密封得很好。小铜棍不但没有生出铜锈,而且周身没有沾上一丝半点泥沙。
它是实心的,通体一般粗细,上面雕的是一朵朵重重叠叠、形状各异的祥云。
另外就是,一端穿了一个小孔,而另一端有一朵祥云图案比其它的,要稍微突出一些。
除此之外,沈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再无其他发现。
这是什么东西呢?做什么用的?
沈云把它放在胸前比划了一下,心道:做得蛮漂亮的,好象是个铜坠子。
心念一动,他从针线包里翻出一根细线,编了条结实的细绳,穿过小铜棍上的小孔,戴在脖子上。
管它是什么,看样子肯定跟天神宗有关。所以,他决定暂且将之挂在脖子上,贴身藏起来。
第一零五章 好贵的剑术任务
第二天又是开讲日,也是药院弟子们第二次上剑术课。
得闻上课的玉宁师尊是武院的教使大人之一,且长得年轻漂亮,说话娓娓动听,前次没有来听讲的弟子们追悔莫及。他们也第一时间领取了木剑,早早的赶了过来。
于是,大礼堂的蒲团再一次被坐满了。
陈龙很仰慕玉宁师尊。他早早的喊了众人去大礼堂,抢占最前排的位置。结果,有人比他们更早。一行人赶到时,前两排已座无虚席。
“下一次,我一定要比他们所有人都早!”陈龙暗恨——他只能屈坐第三排。
沈云等人好无语。其实大礼堂盖得很有讲究,只要是坐在蒲团上,哪怕是最不显眼的位置,听起讲来,其声音效果也不比最前排的位置差。而上次的剑术课,玉宁师尊在台上展示剑招时,台下,她的那队红衣侍女基本上是同步展示。所以,在他们看来,无论坐哪里,都是一样的。
“得了,这一排空位置,你先挑。”袁峰笑道。
陈龙本来想选最中间的位置。刚要坐下,他又摇头,自言自语道:“坐在人堆里,玉宁师尊哪能看到我?”说罢,他抱着书袋和木剑,噌噌的跑到了最左边的那个蒲团上,一本正经的盘腿坐下来。
把弟子服捋得没有一个褶子,他抬起脸来,四十五度仰视前面的亭子,装出酷酷的样子,问大家:“怎么样,够帅吧?”
“哈哈哈……”大家再也忍不住,齐齐笑了起来。
沈云的目力好,就算是坐在最后面那排,也能看清亭子里的情形,没必要坐得这么靠近。是以,他说道:“这里太靠前了,脖子难受累。我要去后面坐。”
袁峰也道:“我和你一道去。”
“剑术课还是坐前面,看得清楚一些。”其余三人也不喜欢坐在人堆里,挨着陈龙,一字排开,坐了下来。
和他们事先猜想的一样,这一次开讲,玉宁师尊果然开始教授教招。
开讲之初,她告诉众弟子,从这次开讲起,剑术课变成一旬一讲,总共持续三个月。在此期间,她会向众弟子传授一套《紫云剑法》。
“刚刚,本座在你们药院任务处发布了一百份剑术考试任务。三个月后,举行剑术考试。你们有十天的时间考虑清楚,是否接下这项任务。十天之后,不管还剩下多少份任务,任务处都将停止任务发放。”玉宁师尊环视台下,不紧不慢的说道,“本座在这里郑重的提醒众弟子,一旦接受这项任务,就意味着,三个月之内,必须学会《紫云剑法》。”
然后,她起身,随手挽了一个剑花:“现在,本座给众弟子示范《紫云剑法》。”
与此同时,红衣侍女们也在台下迅速散开。
啊,终于要开始了!所有弟子不由亢奋的两眼放光。
沈云和大家一样,也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
“噌——”亭中,玉宁师尊抚剑长弹:“开始!”
“遵令!”台下,红衣侍女们抱剑行礼。
刹那间,台上、台下,剑光拂动,宛若流云。弟子们看得眼花缭乱……
“噌——”,又是一声剑鸣。
剑止,人静,浮云散。
玉宁师尊抚剑轻笑。而红衣侍女们单手执剑,静声玉立。
好象刚刚的全是幻相。
“好——”弟子们如梦初醒,继而,拼命的鼓掌。
全场掌声有如雷动。
沈云一边鼓掌,一边使劲的眨巴眼睛——啊啊啊,太快了!完全没有看清!
同时,他在心里不禁担心:如此厉害的剑法,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得会……
台上,玉宁师尊单手执剑青锋剑,娓娓道来:“《紫云剑法》共三十六式,以快见长。今天,本座传你们起手三式。”
说罢,她放慢速度,一招一式的演示起来。
台下,红衣侍女们也是一样的放慢速度,同步演示。
总算是看清楚了。沈云长吁一口气,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不过,还是看不懂……
好吧,和他一样,感觉象是雾里看花的弟子,不在少数。
药院的弟子确实是六院之中,武学资质最差的。玉宁道长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在接下来,不得不一招一招的拆开,慢慢讲解。
一些弟子忍不住,拿起横摆在两个膝头的木剑,起身,在位置上跟着比划起来。
见玉宁师尊并没有出言制止,越来越多的弟子加入其中。
沈云也是其中一个。
不知不觉之中,讲座结束了。
玉宁师尊收剑:“武院的库房有《紫云剑法》的剑谱,你们可以去那边领取。”说罢,在红衣侍女们的簇拥下,执剑离去。
“恭送玉宁师尊。”众弟子齐齐起身,按她的要求,执剑行礼。
等她们一行人走出了大礼堂,里头炸开了锅。
“哎呀,太难了。我怕是学不是会。”很多弟子愁容满面。
陈龙和坐在第三排的四位同伴快步跑到后面来,问袁峰和沈云:“你们去领任务吗?”
袁峰看着手中的木剑,叹了一口气:“我要考虑一下。”
沈云则道:“我没有任务值了。”
陈龙象是才想起来一样,懊恼的拍着额头:“怎么忘了这茬!早知道,我就不领翠草种植任务了。”
“我想做这个任务。”旁边,他的堂弟,一直不怎么吭声的陈虎说道,“大哥,要不我们先去任务处那边看看,领这个任务要多少任务值?不是很多的话,直接用银子兑换任务值就是。”
“是啊。”其余两人分别叫做洪天宝和扶子兴。他们俩也有心做任务,“只有一百份任务,去晚了的话,怕抢不到了。”
陈龙再次看向袁峰和沈云。
“你们去吧。”袁峰还是那句话,“我要考虑一下。”
沈云也摇头。一百两银子一点的任务值,不是他能兑换得起的。
于是,陈龙他们四个急匆匆的走了。
下午,袁峰他们过来帮沈云清理河淤。
一照面,陈龙他们四个便吧啦吧啦的说开来:“剑术考试任务是三级任务,要二十点任务值!”
“我们去的时候,只剩下七十来份了。还有三四十号人在排队。”
“我们赶紧兑换了任务值,领了任务。”
沈云暗中咋舌:一百两银子一点的任务值,三十点,总共是六千两银子!这帮少爷眉头都没皱一下,说兑换就兑换了。
六人里,只有袁峰和沈云没有领任务。前者好不纠结:“沈贤弟,要不我们也去领任务?”
相处了这些天,沈云知道他的性子,若是自己说兑换不起任务值,只怕他立马就帮忙掏银子了。是以,只好编了个理由:“算了,我怕学不会……”
不想,陈龙从怀里掏出一本黑皮书,塞到他手里:“看,这是什么!”
沈云垂眸一看,封面上写着四个白色的大字:紫云剑谱。
“有它在手,你还怕学不会么?”陈龙笑道。
原来,他们四个领了任务后,立刻和其他领取任务的弟子,一道去了前山的武院,领取了剑谱。
除了自己的那份,陈龙还帮袁峰和沈云也一人领了一本。
沈云道了谢:“多少银子?回头,我还你。”
陈龙摆手:“些许小钱,莫要再提。”
就知道会这样。袁峰他们的家世都不差,属于不差钱的主儿。沈云无奈,只好收了剑谱,寻思着以后再找个机会,补偿之——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交情归交情,他一直认为,钱财方面,不能亏着身边的人。
袁峰犹豫再三,最终还是觉得要先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从武院那边回来,我们再路过任务处,看到还剩下三十二份。外面也没有人再排队。”扶子兴安慰道,“明天去领,应该还有的。”
袁峰爽朗的笑道:“就算没领到也没关系。玉宁师尊又没有说,没有领任务的弟子,不准去听讲。”
“袁兄所言极是。”经他这么一提醒,沈云也豁然开朗——他学武,可不是为了做任务。只要学会了剑法,做不做剑术考试任务,还很重要吗?
所以,他不打算去领这个任务。
反正,除了剑术考试任务,这一年里,他们还要学刀术、拳术和马术。按照药院的规定,一年之中,弟子只要完成其中的一个武学考试任务就行。他努力积攒任务值,等凑够了任务值,再去做武学考试任务也不迟。
“对了,任务的奖励是什么?”他忍不住问道。
陈龙一脸便秘相:“一两银子,三十点任务值。”
袁峰呵呵:“这下你们可亏大发了。花去六千两银子,才奖一两银子。”
“只要能完成任务,银子算什么。”洪天宝叹了一口气,“听了袁兄的话,我现在有些后悔了。也不知道剑术考试是什么样的?要是通不过怎么办?”先前,一时冲动,便去领了任务。现在,听袁峰一说,他真的有点儿犯悔。
“唉,走一步,算一步。不提这些烦心的事了。”扶子兴看了看天色,把话题岔开,“沈贤弟,清淤要怎么做?”
“是啊。需要我们怎么做?”陈龙等人也纷纷发问。
沈云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答道:“河底的情况,我昨天已经摸清了,大致能分成五块。每一块要挖多深,我在图上都标了出来。你们来看。”
六人凑在一起,商议该如何分工合作。
第一零六章 庞大的任务体系
与探查情况不同,清淤没必要过界,清理到两边的无主水田去。甚至相反,沈云刻意在自家水田的边界留了半尺宽,不去清理。
石子、树枝、碎瓷渣、锈铁块……他们从河底挖出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当然,其中最多的是乌黑的烂泥。
陈龙赞道:“罗师尊说过,这种烂泥是上好的肥料。”
“我只有那么点药田,大家要是看得上,尽管来担。”沈云大方的说道。
“行,那么就不客气了。”众人乐呵呵的应下。
要挑去肥田的话,首先要将里头的石头等杂物都清理出来。
袁峰从烂泥堆里捡起一块三四寸长的锈铁条:“你们来看,这会是件什么东西?”
沈云他们全凑过去,定睛细看。
“象是一截断刀。”
“也有可能是铁尺。”
……
大家胡乱的猜着。不过,都一致认为是件残兵。
“有些年头了。”袁峰随手将之扔到一边。
接着,陈龙他们也从这一大堆烂泥里挑出了几片类似的兵器残片。
洪天宝一脸八卦的说道:“我听说,这里以前是白玉堂的铸剑坊。”
“怪不得呢。”既是如此,那河底沉了几件兵器残片,正常得很。众人不再多说,认真的清理杂物。
清理掉杂物的烂泥粘性太大,不能直接挑进药田当肥料,必须按比例掺一些其他的杂物才行。是以,他们只是先将烂泥挑到药田里,堆砌在田埂边。等月底,翠草成熟了。再将晒干的河泥与翠草充分混在一起,兑上水,沤上三两天,便是上好的肥料。到了那时,才能用到药田里。
忙活完,太阳已经偏西。
这次,沈云事先做足了准备。他从屋里提出来两只用白纱布盖得严严实实的大竹篮。
“咦,是什么?”陈龙没忍住,凑过去揭开白纱布,一看,乐歪了嘴,“嗬,全是吃的!”
一只篮子里装着两只黑陶钵,分别装着冒尖的干山菇炒肉和蛋花汤;另一只篮子里装的是一大钵白面馒头和碗筷。陶钵的外面都用厚棉兜包着,所以,这会儿,不论是菜,汤,还是馒头,都是温热的。
沈云歉意的说道:“我估摸着也要做到这个时候,才能完事。去膳堂,怕是打不到象样的饭菜。所以,提前准备了一些饭菜。饭菜有些凉了,大家莫介意。”
按理说,他应该请大家去屋子里坐下来,正正经经的吃顿饭。可是,屋子太小了,又连张象样的饭桌也没有。拿到外面来吃,至少地方宽敞,还透气。
“这碗炒肉是温热的,正好!”陈龙伸手摸了一下棉兜,咧嘴笑道。说着,他又伸手要去碰另一只篮子里的馒头。
“啪”,袁峰一巴掌将之拍开:“手洗干净了没有?”
“我是那种邋遢人吗?”陈龙伸出洗得白白净净的双手,在他眼皮子底下摊开,“洗得不能再干净了!”
故意装出来的小委屈样子,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劳作一个下午,所有人都饿了。看到吃的,全嘻嘻哈哈的围上来,齐齐开动。
“香,这肉片炒得真香……”
河岸上,响起了阵阵欢声笑语。
远处的山坡上,永安副教使负手远眺这边,不禁摇头轻笑。他本以为这几个弟子都家世好,做不来清淤的苦活儿。不想,他们做得很出色。
其实,他一直想不明白:贝大帅为什么要专门开辟医院,招收一些在他看来是没有武学资质的弟子。好吧,退一步讲,贝大帅是想培养出一批自己的医师、药师。那么,就专门教他们学医、制药好了。这些人不是为仙庭做事,是以,也无须通过武举晋升。会不会武,也就无所谓了。可是,贝大帅又坚持要给他们开武学课,并且还要请武院那边最好的师资。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在他看来,这些弟子,受天赋所限,是不可能通过武举的。贝大帅此举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吗?
事实上,在武馆里,上至馆主大人、三位总教大人,下到教员们,和他一样想法的人占了绝大多数。尤其是馆主大人,在开馆之前,曾多次向贝大帅进言,没有必要浪费武院的资源,在医部这边开什么武学课。可是,贝大帅根本不接受,一意孤行……
罢了,且看看再说。贝大帅本人身为元婴大能,坚持如此,想来自有其原由。
至少,目前来看,在药院这边新开设的剑术课,反响很好。药院的弟子们习剑热忱高涨,不下于武院那边。同时,剑术课也给药院带来了一笔不菲的进项。身为专管庶务的副教使,他乐见其成。
只是,沈云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去领剑术考试任务,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要知道这项任务是玉宁师姐亲自主持的。沈云这孩子就这么实诚,现成的讨巧机会都不会用?就他那渣资质,何来的自信能通过以后的武学任务?
再加上,玉宁师姐之前特意嘱托过,要他照看着点沈云,貌似也很重视此子,是以,他特意抽了个空,过来一看。
结果,他万万没有想到,沈云仅仅是因为兑换任务值要费银六千两而放弃了这次任务。
有意思。大帅府那边推荐过来的子侄后辈,居然缺区区六千两银子。
挑了挑眉,永安副教使轻轻挥袖,身形一晃,拉出一串残影,很快不见了。
水田清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沈云要做的是养水草。只可惜,库房那边暂且还没有这方面的种子或者幼苗,而他又不能出去,只能暂且作罢。
余头知道后,当即拍着胸脯应下:“后天,我和东子要去进货,到时帮先生挑一些回来。”
不过,不等他们去外头买,第二天下午,库房那边便挂了牌子,写着新进了上好的一品苦叶草幼苗。
同时,任务处那边也发布了一项新任务:苦叶草种植任务。
任务内容是:下月中旬收购十株品相完整的苦叶草。
任务等级:一级。
任务奖励:二两银子、十点任务值。
任务数目:一百。
任务领取期限:三十天。
沈云花费一两银子,去库房那边领取了一担苦叶草幼苗,撒进水田里。至于任务,他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选了甲字号药田的弟子不多,总共不超过五个。
沈云算得很清楚:三十天后,他早就交了翠草种植任务,手头会有十点任务值。更何况,他这个月还会有杂役任务,也能得到任务值。总之,等攒够了五点任务值后,再去领取这项任务也不迟。
显然,其他拥有甲字号药田的弟子也是这么想的。任务牌挂出来两天后,上面的任务数量仍保持着一百没变。
于是,沈云更不着急了。
除了剑术课,他们又开讲了新的功课,即,基础制药。它是必修课,由一位秦姓的师尊开讲。
第一次开讲之后,他也发布了一项任务:炮制十份甘草片。
这也是一项一级任务。相比于前面的三项任务,它可以说是最简单、最容易的任务。然而,众弟子们都没有任务值。再者,弟子们也不是最初的菜鸟。他们打心底里觉得花费五百两银子,去做这个简单的任务,真心不值。
就在这时,药院非常善解人意的推出了杂役轮班表。
这一回,没有弟子再有抵制、反对之言论。
沈云被排在第二批。六人一组,他和袁峰他们五个恰好在一组。任务是,清理兽园的粪便。
事后,洪天宝庆幸不已:“幸亏我们是第二批!”
第一批弟子已经清理过三天了,扫除了里头的所有存货。然而,兽园里关着数以百计的飞禽走兽,每天的出粪量还是多的惊人。他们六个每天都累得半死。
三天下来,沈云成功的得到了十点任务值。没有犹豫,他去任务处领了两份甘草炮制任务。
两份甘草加起来不过三十斤,他当天就炮制完毕。
第二天上午,他再去任务处交了任务,共得银二两、任务值二十点,转手再领取一份苦叶草种植任务。
去掉领取甘草的一两银子,沈云发现自己轻轻松松赚到了一两银子。
他由衷的喜欢上了做任务。
很快,药院的弟子们意识到,任务体系仅仅是开始——此后,每一次开讲,制药的一级任务便象雪片一样的撒了下来。
最多的一次开讲,秦师尊竟然发布了三项任务,每项都有三百个。
没人再敢轻易生出用银钱兑换任务的念头——首先,如果纯粹用银钱兑换的话,每个一级任务都要花费五百两银子;其次,这些一级任务的奖励里基本上都有五到十点任务值。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了任务,就不愁没有任务值赢余。
两相结合,谁会去做那冤大头?毕竟谁家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吹来的。
沈云惊奇的发现,短短的十几天里,药院的师尊们没有一句说教,然而,大多数弟子的很多观念便被完全的颠覆了。
比如说,他们不再排斥做杂役活计;不再动不动就甩银票;对于做任务,他们乐此不疲。
就连袁峰也对他们几个私底下说:“这样的任务体系,一环紧扣一环。不知不觉之中,我们所有人都深陷其中。啧啧,令人不得不服。”
陈龙更是捂着荷包哀嚎:“好心疼我那六千两银子!”
好吧,他成功的得到了来自他堂弟的一双大白眼。
第一零七章 武路不合
沈云得了《紫云剑谱》之后,特意去武院那边找苏老三,请他帮忙把把关——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练紫云剑法,便觉得胸口闷闷的。
以前,他不论是学五步打、金刚拳,还是飞花越柳,都没有这种现象。
师父生前常告诫他,世道艰难,务必时刻保持谨慎之心;又不止一次的跟他说,凡事出反常,必有妖。
是以,他不敢贸然再练习紫云剑法。
剑谱主要以图为主。即便是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懂。更何况,苏老三是剑术高手。呃,好吧,是他认识的人里,剑术最好的高手。
苏老三没有令他失望。一页一页的认真翻看过剑谱之后,他合上书,郑重的问道:“先生,你以前是练过武的,对吗?”
沈云点头:“我六岁开始习武。”
“能打一两招让我等开开眼吗?”苏老三又道。
闻言,铺子里的其他伙计皆放下手中的活,笑嘻嘻的围了过来,起哄道:“先生,就让我等开开眼吧!”
“那就献丑了。”沈云没有拒绝,当即撩起前袍,将之塞进腰间,打了一路五步打——跟这些人相处了十几天,他能感觉到这些人是真的很推崇自己,没有歪心。苏老三此举,定有其用意,而不是存了试探之心。
一般来说,武功是不轻易外泄的。再看沈云是打了一路完整的拳法,苏老三的眼底一片暖色。
五打步总共才五招,一路拳法要打两遍。打完之后,人当回到原处。
熟能生巧。简简单单的拳招,硬是被沈云打得刚正威武,虎虎生风。
“好!”这样的拳路显然很受军中汉子们的喜爱。他们忍不住鼓掌喝彩。
苏老三连连点头,将剑谱还给沈云,高兴的说道:“先生,我知道原因了!是紫云剑法与先生的武路不合。”
“武路?”沈云不解。他是头一次听说还有“武路”这种东西。
“嗯,没错,就是武路不合。”苏老三扬眉,神情十分之肯定加确定,“我曾经有幸得到大帅的亲自指点。那时,我新得了一本剑谱,以为珍宝,日夜勤练。只是练了小半年,也没练好。一天早晨,我和以往一样独自在校场里练习剑法。不想,大帅看到了。等我练完后,大帅走过来,跟我说,这套剑法不错,只是与我的武路不合,继续练下去,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难怪三哥的剑术如此之好,原来是得了大帅的亲自指点。”其他伙计皆用一种艳羡的眼神看着他。
沈云不由陷入了沉思:他也曾问过袁峰他们练习紫云剑法的感受。结果,他们都没有不适之感。难道是因为他们以前都没有学武,没有武路可言?
苏老三接着说道:“我观先生的拳法,走的是纯阳刚正的路子。而紫云剑法却是轻快飘逸,分明是另一种路子。先生的拳法已经初成,也就是武路即定。现在,再来学紫云剑法,与我当初的情形,是一样的。”
沈云追问道:“后来呢?三叔真的没有再练那套剑法了吗?”
“那是当然。”苏老三的脸上全是敬意,“大帅是得道高人,说的话,肯定错不了。当时,大帅还叫我练了三招最拿手的剑招,一一指点。又赐教说,剑招不在多,而在于精。杀人保命的招,一招足矣。我若能专心致志,练成三招,定非寻常武者能敌也。从那以后,我就听大帅的,舍了那套剑法,专心练好那三招。老实说,在战场上,一般人还真近不了我的身。”
沈云低头看着手里的剑谱,十分惋惜的叹了一口气:“也罢。是我与它无缘。”剑法再好再精妙,但是,练了伤身,又有何用?只能束之高阁。
此时,他很是庆幸,自己没有冒冒失失的去接剑术考试任务。
转念又一想,三十两银子买来的剑谱,白白的放着,实在是太浪费了。很不好。
他抬头问道:“你们谁想学?尽管拿去。”
“不了。”伙计们齐齐摆手,“我们都是大老粗,笨得要死,飘不起来。”
也对。沈云笑了笑,将剑谱收进书袋里,寻思着以后有机会的话,赠给有缘人。
苏老三见先生是真的听进去了,搓着双手,打心底里笑了出来——啊啊啊,先生是真心向我请教呢!
想到袁峰他们都正在苦练紫云剑法,沈云不禁有些担心,道出心中忧虑:“三叔,我的朋友们会不会练了紫云剑法后,以后就只能走轻快飘逸的武路?”
他心里是有偏见的:轻快飘逸是用来形容女子身法灵动的词,好不好?袁峰他们几个都是堂堂男子。
不料,苏老三不以为然的笑了:“先生以为武路是那么容易形成的吗?当年,大帅指点我时,我已经在军中苦练了五年剑术。就是先生,不也是从六岁开始习武吗?我观先生也只是初定武路。先生的朋友们才开始学武,要形成自己的武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谁知道,他们能不能坚持到那一天。”顿了顿,他指着身边的四个伙计,“他们几个都是在军中呆了六七年的老人,从入伍的那一天便开始习武,至今也没有形成武路。”
伙计们不好意思的呵呵笑了:“我们都没三哥下得工夫多。”
“三哥是大帅麾下出了名的剑痴。”
“现在不成喽。”苏老三摆手,止住他们,又道,“先生的朋友们刚开始习武,多接触一些剑法、拳法,能开眼界,加深对武学的认识,没有坏处。”
“原来,武馆开好几种武学课,是如此用意。”沈云闻言,遂放心了。
此时已是中午,到了饭点。苏老三他们热忱的留沈云吃午饭。
“今天下午,我们无事,准备去后面的山坡猎兔子。”苏老三笑道,“先生若是得空,不如跟我们一道去松快松快。”
“是呀,守着这间铺子,闷死了。”
“秋兔毛厚肉多油水足,是最好吃的。”
“先生的拳打得这么好,身手肯定也不差。”
“先生,一起去吧!让我们都开开眼。”
伙计们也热烈相请。
说起来,沈云也有将近半年没有打猎了,手正痒痒着呢。还有,一直以来,他也很想见识贝剃头的私兵们的身手。是以,爽快的应下。
吃罢午饭,留下一人看店,沈云,苏老三,还有另外三名伙计,兴致勃勃出发了。
结果,苏老三等人再一次被惊艳到了——哇呀呀,先生简直就象是山林之王!一进林子,整个人的气场都完全不相同了;还有,一手飞石,更是使得出神入化,说是打兔子的眼睛,绝不打它的鼻子。
苏老三他们几个俨然成了他的跟班,是专门负责捡猎物的那种。
所谓,外行看热闹,门行看门道。苏老三等人看得出来:只要先生乐意,这一带的野兔,他一个人能轻松包圆。
还怎么接着玩?
还好,沈云过了把瘾之后,便收了手。
苏老三清点了一下他们捡回来的野兔,忍不住惊呼出口:“嗬,不到半个时辰,先生猎到了十只!”
伙计们翻看地上的猎物,更是惊叹不已:“只只没有破皮,绝对能做一件大皮袄。”
真是小看了先生。苏老三表示服了,两眼火辣辣的再次邀请道:“我知道哪里有大家伙。先生什么时候有空,我们一起去?”
抓兔子什么的,就是松筋活骨,小把戏尔。猎杀真正的大家伙,那才叫过把瘾呢!
沈云也来劲了,一双眸子亮晶晶的:“什么大家伙?”
“熊!”苏老三指着后面的山头,“在那边的老林子里,我们有一次看到了熊的脚印。”说着,他用两只手比划了一下,“好家伙,足足有这么长!”
旁边的一名伙计流着口水说道:“是只老熊呢。割下来的熊掌,红烧了吃,绝对大补。”
“老熊瞎子的胆,更难得,能卖不少银子……”
苏老三抬手赏了那伙计一记“毛栗子”:“就知道银子!老熊瞎子,有那么好打的?”说着,他看向沈云,实话实说,“要是搁在两三年前,我们早就追过去,掏了那老熊窝。唉,现在比不得从前喽,个个都有伤残在身。先生的身手这么好,如果能与我们合伙,肯定没问题。”
沈云也是头次打这么大的家伙,闻言,整个人热血沸腾,不禁摩拳擦掌:“好啊,除了开讲日的上午,我什么时候都有空。”
“行!”苏老三也是爽快人,当即拍板定下。
猎熊不易,除了熊的体型庞大,力量惊人之外,还有一个难处,即,熊是非常聪明且狡猾的,寻常很难发现它们的踪迹,还有老窝。
所以,猎熊往往不是一两天的事。
而沈云每隔一天都要去听半天的讲,时间上紧得很。
好在,他放弃了紫云剑法,也就是说,玉宁师尊的剑术课,上不上都无所谓了。
是以,他们把日子定在七天之后的下午。那一天,沈云刚上完秦先生的制药课,而下一次开讲的是玉宁师尊的剑术课。他不去上剑术课的话,总共能抽出三天半的时间。
“叫上余头,他最拿手的是追踪。”苏老三信心满满,“三天三夜,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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