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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飘过峰     乾龙战天txt下载     乾龙战天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八章 计划赶不上变化

    沈云原计划是打算先找到白玉堂,然后再在白玉堂的附近寻家客栈住下。

    然而,进了城,他才发现,这个想法有多么的不切实际——本着“路在嘴上”的原则,过了城门洞后,他在人群之中物色了一个面相忠厚的大叔,上前作揖:“大叔,请问白玉堂怎么走?”

    不想,这位大叔象是被吓到了一般,脸色乍变,缩着头,掉头就走掉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我说的是官话。师父不是说,省城里,人人都听得懂官话么?沈云被落在原地,一头雾水。

    也许是这位大叔怕生,或者不善言辞……接下来,他吸取经验教训,又向另外一位年轻力壮的大哥问路。

    这回,他总算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哥飞快的瞥了一眼城门洞方向,将他一把拉在路边,悄声说道:“小兄弟,白玉堂私通叛匪,被查封了。欧堂主的头,就挂在外面。你莫瞎打听!”

    啊?沈云当场石化。

    等他回过神来,再想多打听一两句,那位好心的大哥早就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

    也不知道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在哪里?他们是否安好?沈云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白玉堂成了忌讳,只能放着以后慢慢打听了。他摸了摸胸口。那里,洪伯帮他缝了一个暗袋。陈老爷给的地契就在里头。

    陈老爷赠的小院子就在南城区的甜水井巷,离城门不过两条街。

    沈云临时改变主意,决定先去那座小院子:他感觉到贝大帅名副其实。好心的大哥提醒得对,为了小命计,他还是少瞎打听得好。而陈老爷的小院子有两名忠心的老仆留守。他跟他们打听消息,既便利,又安全。

    他按照陈老爷所言,一路寻了过去。

    哪知,走到地头,他看到的是一片半人高的荒草,以及几截烧得焦黑的断墙。

    如果不是看到一株老槐树下有一口青砖砌成的八角形水井,和陈老爷描述的一模一样,他几乎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井边有三个中年女人在洗衣裳。沈云走上前,向她们作揖问道:“三位大婶,请问,这里是甜水井巷吗?”

    “没错。这里以前是叫甜水井巷。”其中一位圆脸的胖大婶快言快语的爆料,“前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户人家半夜里走水。这一带全被烧光了。”

    沈云暗中叹气:今天,我的运气真够背的!找白玉堂,被查抄,堂主的头挂城门上;找甜水井巷,被烧得只剩下几堵墙!

    “小哥,你是来寻亲的?”另一位大婶好奇的问道。

    沈云心中一动,连忙点头:“嗯。”他临时现编了一通瞎话,冒充陈老爷的侄子,过来寻找家里的老仆。

    道出两名老仆的面相特征,他面现愁容,说道:“家里与他们有两年多没曾联系过。我们一直不知道这里被烧了。唉,也不知道他们老两口去了哪里。”

    “呀,你说的男人跟老陈头很相像呢!”圆脸大婶一脸的同情,“老陈头两口子年纪大,腿脚又不方便,都没能逃出那场大火。”

    “对对对,他们无儿无女的,还是天兵……”一位大婶说了漏了嘴,赶紧改口,“呃,不,是街坊们帮着收敛的。”

    旁边的大婶帮着把话岔开:“哎哟,很可怜呢,听说是被倒下的房梁砸死的。”

    沈云再次感受到了省城口禁之严——在路上,他也曾听过“天兵天将”的说法。那是叛军的自称。

    前年夏天,正是叛军占领期间。所以,“天兵”帮着收敛,完全说得通。

    小院子成了焦土,只能另谋住处。沈云向三位大婶打听,眼下投宿客栈有没有新规矩?

    “小哥,你要住店啊?”圆脸的大婶热忱的站起来,“我家就是开店的。如果是良民的话,只要有仙府的路引,就能随意住。是贱民的话,要麻烦一些,除了路引,还要有保条。”

    “她家是开了好多年的老店,信用好着呢。”

    “就是前面路口的那一家。小哥,你过来时,应该看到了。”

    其他两位和她关系不错,都一个劲的替她说话。

    沈云记起来了,经过前面路口时,确实看到了一家叫做“客云来”的客舍。门脸不大,收拾得很干净。尤其是窗户纸白生生,上面贴着“年年有余”的红窗花,甚是醒目。

    圆脸大婶眼尖得很,见他有些意动,乘热打铁:“小哥,要不我现在引你去店里看看?婶子包你店钱公道,饭菜可口,住得舒适。”

    “有劳大婶了。”沈云打了个拱。

    “客气什么!我夫家姓张,大家都叫我张婶。”圆脸大婶欢喜极了,匆匆收起井台上的菜和箩筐,跟两位同伴道别。

    她极善言谈,打探到沈云是良民身份,立马换了称呼,改口以“公子”相称。

    得知沈云是来省城考武馆的,她甚是惋惜:“公子,您来得不是时候。全城的武馆大多数都倒了。仅剩的那几家武馆全是以前名声不显的,而且仙府还没有正式准许他们收徒。”

    沈云心里“咯咚”作响,暗道:莫非是白走一趟?

    “张婶,那省城的人想学武,怎么办?”他不甘心的问道。

    “怎么办?安心等着呗!”张婶撇撇嘴,“听说,仙府要办一个全新的大武馆,为首的师父们全是从外面请有名望的大武宗。要真是这样,等这个大武馆办起来,剩下的那几家估计也开不下去了。还听说,新武馆的规矩都要跟外头学,和以前的不同。到底是怎么个不同法,现在传得风风雨雨的,各有各的说法,真真假假,谁也分不清。”

    “有说新武馆什么时候开张吗?”沈云被这条消息吸引住了。

    张婶摇头:“有说是年底要开张,也有的说起码要到明年,还有的说三年之内,必定开张。反正,仙府一直没发榜,这些都是不准的。”

    那倒也是。沈云在心底打算:反正也没有别的好去处,要不先在省城找份工,安顿下来,坐等新武馆开张?

    很快,云客来到了。张婶喊了她男人,也就是张掌柜过来招呼客人:“沈公子想要住店,一位。”

    张掌柜听出来了眼前的客人是良民身份,满脸堆笑的行了个礼,问道:“张公子想要间什么样的客房?住多久?”

    沈云环视店内大堂,摆设简单,却也窗明几案,收拾得整齐利落。这会儿已经过了饭点,大堂里不见有客人,只有一名十四五岁的伙计在擦试桌椅。

    他甚是满意,点头应道:“清净就好。先住三天。”一路上,他看到省城店铺众多,人来人往,热闹得很。所以,三天之内,他应该能谋到一份满意的工吧?

    “好咧!小的给您安排一间地字号房,价钱划算得很,一天才七十个大钱,包早中晚三餐,还有随时可以喊热水。您先交二两银子的押金,等退房时,房钱会从押金里头扣除。不够的部分,到时再请您添补上。”

    沈云没有住过客栈,但是,太师祖的手札里不只一次写到住店的经历。在石秀县时,他为了打听沈九妹的下落,也没少去拳馆周边的客栈打听。云客来的价钱比石秀县在兵祸之前要贵了近一倍。不过,想到这里是省城,又是兵祸过后,他觉得也还划算。最主要的是,他身怀四百多两银子的巨资,不缺钱。

    “行,就地字号房。”

    张掌柜将他请一张四方桌前安坐,自个儿去前面的红漆柜台上拿了登记簿过来,歉意的笑了笑:“您看,这也是仙府的新规矩,所有住店的客人都得照要求详细登记。麻烦您把路引给小的看看,小的也好给您登记。”

    沈云扫了一眼簿子。每一页上面除了姓名,籍贯、年龄之外,还有身份等级,相貌体征,确实详细得很。

    既然是仙府的规矩,他没有必要为难店家。当即掏出路引,给了张掌柜。

    后者照着路引上所写,一一登记。只是在相貌体征这里,他作了改动,写的是:长眉入鬓,容颜俊雅,体态颀长。

    沈云还是头一次被人夸“俊雅”,两边脸颊有些发热。

    登记完后,他交了二两银子的押金。张掌柜叫过那名擦桌椅的伙计为他引路:穿过大堂的月亮门,走过一条长廊,拐个弯,就到了。

    房间不大,里头有床、桌、椅等摆设,都是样式简单的寻常家什。再者盆、碗、手帕子、被褥等一应俱有,样样齐全。

    应该是有些天没住人了,屋子里有股子潮味。

    不待沈云发话,伙计快手快脚的开了窗。

    立时,一树桃花跃入窗中。

    沈云走过去一看,原来旁边是个小小的园子。除了并排种着两棵桃树,另外还种了几畦青菜。

    桃花粉嫩嫩的,开得正盛,给房间增色不少。

    伙计见他被园子吸引住了,在一旁笑道:“店里吃的青菜都是我们自己种的,现吃现采,新鲜得很。”

    沈云点了点头,没有接话。

    伙计把提来的白瓷茶壶放在桌上,麻利的擦着桌子,说道:“晚饭还要过一个多时辰,到时,公子是去大堂食用,还是叫小的端到房间来?”

    沈云有些乏了:“麻烦小哥给我打桶热水来,我要洗漱。往后,一日三餐都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大堂吃。”

    “是。您稍等。”伙计应下,退出房间时,替他关好房门。

    沈云长吁一口气,在窗前的桌边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喝了一口,心道:原来住店是这么一回事。

    话说,从手札里看太师祖写住店,和自己住店,真的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哦。

第七十九章 居不易

    省城实行宵禁。沈云安顿好后,见太阳已然偏西,便没打算再出门。到了伙计说的饭点,他去大堂用晚饭。大堂里只稀稀落落的坐了五名男子和一个六七岁的男娃娃。

    他走进大堂,除了男娃娃好奇的看了他两眼,其余的房客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只顾埋头吃饭。

    沈云寻了张空桌坐下。

    下午的那名伙计笑嘻嘻的端了饭菜过来,一边摆饭,一边介绍道:“沈公子,晚上通常是一荤一素。今晚的菜式是油炒青菜和兰花豆干。米饭要是不够,您说一声,小的给您添。”

    先前,沈云从他嘴里套出了他一些店里的情况:他叫张小伍,是张掌柜的远房侄子,也是店里唯一的跑堂伙计;除了张掌柜一家五口,店里另外还请了一名厨子。和他一样,也跟张掌柜沾亲带故。

    看了一眼碗里的兰花豆干,沈云抬头问道:“小伍哥,这道是荤菜?”一点肉沫星子也没有,不知“荤”从何来?是第一天就宰客,还是欺他人小,辨不出荤素?

    张小伍摇头,把青菜碗往前稍微推了推,脸上的笑容不减:“沈公子,这道才是。它是用我们店里自家炼的猪油炒出来的。”

    猪油,当然算荤腥……好象没毛病。沈云满头黑线。

    张小伍又道:“沈公子,眼下买什么都比以前贵……我们店里的厨子手艺,吃过的客官都说好。您尝尝。”

    他也甚是无奈。

    以前,这道菜明明是“油渣炒青菜”……油渣完了,就改成了“油炒青菜”。

    别看只少了一个字,于他便成了大麻烦。每上一次菜,他都要跟客人解释一番。碰到客人好说话,也就罢了;碰上不好对付的,他赔了罪,还要骂不还口,笑脸相迎。没办法,这世道,混口饭吃,不易。

    沈云看到其他桌上也是上的这两道菜,没有再吱声,夹起一根“荤”青菜开吃。

    唔,菜**嫩的,猪油炒出来的,果然比家里水煮的要香滑……好吧,人家是“荤菜”!

    张小伍见状,笑嘻嘻的说了一句“您慢用”,拿着空漆盘离开。

    房客少,夜里,店里清静得很。沈云在屋子里打了半个小时的拳,又练了七遍心法,这才躺下睡觉——尽管每天都坚持练习,但是,他的心法一直没有什么长进。一年多了,仍然每晚只能练七遍。

    第二天早上,他去大堂用早饭。

    张小伍给他端上来的是一小碟咸酱菜、一碗热米汤和两个白面馒头。

    沈云试着问道:“小伍哥,今天我有事外出,中午赶不回来用饭。能给我包两个馒头吗?”也不知道要在省城等多久,能否顺利找到活,更是问题。坐吃山空,再多的钱也总有用完的时候。所以,能省就省吧。

    “好咧,您稍等。”张小伍爽快的应下,不一会儿,给他送来了一个油纸包。

    沈云打开一看,里头不但有两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还有一根拇指粗的酱瓜。

    中饭解决了,安心找工吧。

    要找什么活呢?接连碰了几次壁之后,沈云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心中一片茫然。

    先前,他只看到省城热闹,店铺如云,便以为到处都是活,找工不难。不想,大家都和云客来一样,往往只请一个到两个伙计。

    看到他进店,伙计无不笑靥如花,然而,一听到他是找工的,人家立刻变了脸:

    “去去去,这年月,谁还养得起闲人?”

    “大清早的,还没开张呢,你是存心找晦气啊!”

    ……

    就这样,沈云在南城区转悠了一个上午,也没能发现有意愿招伙计的店铺。

    肠动如雷,他揉着肚子,寻了个清净的巷口,坐下来,从怀里拿出油纸包,就着酱瓜吃冷馒头。一边吃,一边在心里做打算:今天在南城区找。如果没找着,明天去西式城区接着找。

    之所以想去XC区,是因为他发现,在南城区几乎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更不用说白玉堂——馆主大人走之前,除了白玉堂,没有留下其他线索。省城这么大,他又两眼一抹黑,要想找到馆主大人,只能顺着这根唯一的线索,一路找下去。

    这一天,直到太阳偏西,他才拖着发酸的两条腿,一无所获的回到云客来。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叫张小伍包了两个白面馒头和一根小酱瓜,出门直奔XC区。

    结果,去了那里之后,他发现这一带与南城区完全不同:日上三竿了,街上清净得很,偶尔能看到几个打着呵欠,晕晕欲睡的行人,几乎看不到人影。

    再仔细一看路边那些张灯结彩的店铺,他的脸色变了:“红粉楼”、“倚月楼”……放眼望去,周边彩楼的招牌都是一个路线。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把这一类的都统称为“烟花之地”。

    沈云曾经不解,特意问过师父:“做烟花的地方,为什么要装饰得花花绿绿?”

    师父白了他一眼,直言道:“烟花一点就着,作坊里能夜夜张灯结彩吗?这里的烟花之地,是指春楼妓馆。”

    春楼妓馆?刘家拳馆周边没有这种场所,但是,他在市井里混,偶尔也听人家提起过,知道这种地方做的是什么营生。

    他还知道,那些人提及这些地方时,无一不两眼放光,心生向往,可是,骨子里,他们没人看得起这种地方。

    沈云满头黑线,急匆匆的穿过眼前的街巷。

    不想,拐了个弯,路边依然是花花绿绿的彩楼……

    该不是整个XC区都是烟花之地吧?他不信这个邪,又跑了两条街。

    果然是的。

    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找工。而且白玉堂也肯定不会在这种地方。

    没有再转,乘着还没到正午,天色尚早,沈云果断抽身离开,转向北城区。

    结果,在XC区与北城区交界的街道上,他终于看到了第一块招工牌子。

    那是一家门脸较大的药铺,名叫妙手堂。他们要招一名学徒。

    沈云心中大喜,顾不得擦一把汗,急匆匆的走进店里。

    店里只有一个穿青布长衫的年青男子。他坐在一张方桌旁边看书。看到有人进来,他抬眼看了一眼,问道:“小哥,你来问工?”

    沈云点头走过去,打拱作揖:“是的。”

    “有路引吗?”年青男子继续看书,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们店里只招良民。三年学徒,管住管饭,头一年没有工钱,后两年每月工钱二十大钱。”

    条件如此之苛刻,怪不得没有看到其他问工的人。沈云恍然大悟——良民至少是家里出了一个武者,有些产业,不愁吃喝。是问哪个良民子弟会跑出来当学徒?二十个大钱还不够人家下一次饭馆子。

    除非是沈云这种!

    但是,在等级森严的世道里,又有几个人能有他这般运气,碰到馆主大人呢?

    沈云从怀里掏出路引,说道:“先生,请看。”

    青年男子没想到竟然真的有良民子弟跑来问工,意外的抬起头,扫了一眼路引。

    没错,真的是一张良民路引!

    他放下书,起身,双手接过来,仔细看过,又双手奉还,不解的问道:“沈公子为什么要来敝店问工?”

    沈云见他前倨后恭,看出来了:这一位的身份是贱民。

    “我来省城求学。”沈云半真半假的答道,“不想,家中在省城置办的宅子在两年前失火。宅子连同看院子的老仆都没了。一时没了住处,只能住客栈。每天的开销不少。眼下也考不了武馆,我又不想就这样返乡,是以,决定先做份工解决生计。”

    “原来如此。”很少有良民会为如此自降身份,青年男子不由高看他一眼,“世道艰难,敝店招收良民学徒,并非有意亵渎,也是万不得已。”

    原来,又是贝大帅的新规矩:自新年开始,省城的所有药铺、铁铺,都至少要请一名良民雇工。不然,一律关门整改。

    为什么有立这种规矩?大家心知肚明——还不是为了安抚和拉拢城中的良民!谁不知道药铺和铁铺里,就算是寻常伙计的工钱也开得比其他铺子要高得多。

    只是良民哪是轻易请得到的?工钱低了,活计辛苦,没有良民愿意来。但是,花高工钱养着一个什么也不干、并且高高在上的良民老爷,大家心里甭提有多别扭了。

    以前,大家逆来顺受惯了,哪敢生出“别扭”的感受?但是,义军得了省城之后,强行打破良、贱之分。两年多来,他们突然发现,贱民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吃的也是五谷杂粮,跟良民有什么区别?凭什么老子要满怀感激的忍受你们的盘剥和欺压?

    好吧,畏于贝剃头的屠刀,众人敢怒不敢言,但各有应对之法:

    小一点的铺子,手停口也停,只好捏着鼻子给店里请来一尊良民当神供着;

    而象妙手堂这种身家厚实的,一年两年不开张也饿不死家中老小,便真的停了生意,奉命整改。他们在店外挂了块招工牌子,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明面应承,暗行抵制之实——好吧,老子就算坐吃山空,也不养着你们这帮大老爷。且看你们能横行到几时!

    沈云的言行之中,没有一丝桀傲之意,令青年男子心中的不快与抵制大大减少。

    也罢,兴许是缘分。大家各取所需嘛。青年男子应下:“沈公子如果方便,后天早上请再过来。店里的伙计、郎中都打发回乡了。重新开张,召集他们要一两天的时间。”

    “多谢东家。”沈云作揖致谢,“家里人都叫我云哥儿。如果东家不介意,也可这样唤我。”

    “好,云哥儿。”青年男子笑了起来,“我姓吴,口天吴。家里是世代开药铺子的。”

第八十章 初闻道统

    当学徒的话,肯定不能象现在一样,成天在外头闲逛。是以,沈云决定用剩下的一天半时间寻访白玉堂。

    从妙手堂出来,他便开始在北城区转悠。

    北城区和南城区、XC区不同,这里的铺子主要以杂货铺子居多,且都是零零散散的。更多的是单门独户的住家小院。看来,这一带是省城的富户住宅区。

    沈云走马观花,用了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走遍了两条主要的大街,依然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

    难道武馆都集中在DC区?他狐疑的往东边走。

    哪知,他刚穿过一条幽静的小巷子,突然,从周边的暗处冲出来一队仙符兵。

    他们将他团团围住,齐刷刷的抽出长刀。

    为首的一名小头目厉声喝道:“做什么的!”

    沈云自从练习飞花越柳之后,耳力与目力日益长进。早在走进这条小巷时,他便察觉到周边有不少于五个成年男子的呼吸声。是以,早有准备。

    看到是仙符兵,他当机立断的放弃反抗,佯装害怕的样子,“啊”的惊呼,双手抱头,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小子,大人问你话,听见没有!”一名仙符兵提起脚,朝他肩膀上踢了一脚,“装什么傻!”

    这一脚不重,但也不轻。沈云就势往一边倒下,用石秀话应道:“我,我找不到路了。”

    “外地来的?”小头目皱了皱眉头,“路引!”

    “啊?”沈云故意先是一愣,旋即又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哦,路引,有的,有的!”说着,从怀里掏出路引。

    “良民?”小头目看了一眼身边的一名仙符兵。

    后者收了刀,一把从沈云手里夺过路引,毕恭毕敬的双手奉上。

    小头目接了,认真的查看过后,并没找到做假的痕迹,随手将路引丢还给手下。

    后者见状,知道良民的身份假不了,当即伸手一把将沈云从地上拉了起来,将路引奉还。

    小头目打了个哈哈,问道:“小兄弟,你是石秀县人氏?”

    沈云单手揉着肩膀,愣愣的点头:“嗯。”

    “你来省城做什么?”小头目又问。

    沈云答道:“我爹嫌我笨,武学资质不好,成天的骂我。我气不过,就跑出了家。我家在省城有所宅子,一直有仆人打理。七岁那年,我跟我爹来省城,在那所宅子里住过小半年。所以,我直接上省城来了。”顿了顿,他不好意思的哼哼,“隔了几年,我不记得路了,找了大半天……这里的宅子都差不多。”

    负气离家的傻小子?小头目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他,问道:“这一带,本官很熟。说说,你家宅子周边有什么景致?”

    沈云在北城区转了那么久,也不是白转的。他张口就答道:“左右都是一样的青砖院子。左边的那户人家院里种了一株凌霄花,宝贝得不得了。我有一次爬墙去摘花,被发现了。那家的女人跳手跳脚的在院里骂了足足一刻钟。哦,我家门口有一株垂杨柳,树干有大海碗那么粗。”说着,他用手比划了一下。

    在省城,凌霄花又被称为富贵花,深得人们的喜欢。在北城区,院里种一株凌霄花的人家何其多也。至于垂杨柳,这一带是河边,更是多得不能再多。

    难怪会找不到……小头目没找出破绽,没好气的斥责道:“前面是禁区,不得擅闯!念你是初犯,且不与你计较。还不速速离去!误了本官的差事,你担待不起!”没办法,谁叫大帅在此地根基不深,不得不处处优待良民!是以,哪怕只是个乳臭未干的良民小子,他也轻易招惹不得。

    其余仙符兵闻言,皆收了刀。

    “是。”沈云自然是脚底抹油,转身跑得飞快。

    一气跑出小巷子,他的心都悬了起来——是整个DC区都被划为禁区了吗?并且周边还有伏兵!

    再联想到欧堂主的人头被挂在城楼上,他更加相信,白玉堂就在DC区。

    只可惜,就凭着他这点拳腿工夫,潜不进去。

    沈云扼腕:看来,寻找馆主大人和傅大哥,必须从长计议。

    又在北城区晃了一刻多钟,直到确定身后并无“尾巴”,他才径直回了云客来。

    第二天上午,他去街上买齐牙刷等杂物,早早的回到客栈里。进了房间后,推开窗,看到张小伍在园子里摘青菜。后者显然不喜欢这桩活,懒懒散散的不说,脸上还堆满了不乐意。

    心中一动,沈云招呼道:“小伍哥,过会儿,请帮我送壶热茶过来。”

    “好咧,沈公子。”张小伍如获大释,胡乱的将手中的青菜扔进菜篮子里,欢快的提着篮子走了。

    不一会儿,他提了一只白瓷茶壶,过来敲门:“沈公子,您要的热茶。”

    沈云打开门,将人让进来。

    张小伍换掉桌上的茶壶,问道:“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沈云拿了一把大钱塞给他:“小伍哥,我这次来省城是求学。想跟你打听一些事情。”

    “哦,小的听婶娘说过,您想报考省城的武馆。”张小伍袖了钱,脸上的笑意更甚,“小的是八岁那年进的省城,在城里呆了差不多七岁,多少知道一点事。沈公子发问,只要是小的知道的,一定不敢隐瞒。”

    “你请坐。”沈云自己先落了座,指着下手的另一条圆凳,“坐着说话。”

    “哎。”张小伍搭了半边屁股坐下来。

    “小伍哥是个爽快人,我也就直话直说了。”沈云倒了一杯热茶,送到他跟前,问道,“先前,我听张婶说过,城里的武馆差不多都关了门,只剩下少数的几家武馆。这两天,我到处转了转,却是一家也没有找到。我想知道,城里的武馆大多开在哪里?”

    张小伍先跟他道了谢,然后答道:“沈公子有所不知,省城分东、南、西、北四大城区,也就是四大片儿。每一片的营生各不相同。象我们南城区吃得是活水,人气最旺,商贾聚集之地;北城区阔气,是富人扎堆住家的地方;XC区美人多;DC区则是贵气。仙府衙门、各大小武馆都在那里头。”

    “原来是在DC区呀。”沈云心道:果不其然。

    张小伍又道:“不过,那都是以前的老皇历了。”他伸手做了一个割喉的动作,撇撇嘴,“自从这位来了之后,大小武馆就遭了殃。”

    沈云看明白了。“这位”指是的正是“贝剃头”。

    “他们怎么了?”

    张小伍叹了一口气:“还能怎么样?杀的杀,关的关。留了几只上不得台面的小虾米充门面呗。听说,就是这几只小虾米也快没活路了。那位要以仙府的名义开一家大武馆,请了外面的大武宗坐镇,重新立规矩。”

    沈云试出来了,这位话多,且敢讲话。于是,他准备接下来问点实质性的问题:“不瞒小伍哥,来省城之前,我只听说过白玉堂的威名。这次也是奔着白玉堂来的。不知道这家武馆现而今如何了?”

    张小伍飞快的瞒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凑上前,神秘兮兮的说道:“这话,您也就在这屋里问问得了。我们店里没什么生意,人少也就清净,没人告暗状。白玉堂的事,千万别去外头打听。要是被人举报,或者叫巡逻的仙符兵,或者探子听到了,就算您是良民身份,也保不齐要倒大霉。”

    “啊,这么严重?”沈云故作惊讶。事实上,在省城转了两三天,他已经深深的感受到了口禁之严。

    “嗯,就是这么严重。”张小伍点头,“谁让白玉堂的欧堂主先前与天……呃,叛军头子交情不浅呢!听说,先前叛军拿下省城,欧堂主是内应!而且,其他武馆也有份参与。叛军占了省城之后,白玉堂和很多武馆更是出钱出人,出谋画策,没少帮他们。那位素来与叛军誓不两立的。他得了势,还能给省城的武馆好果子吃?白玉堂是头一个遭清算的。”

    沈云闻言,心不由的提了起来。

    张小伍的脸上全是庆幸:“不过,那位也没得逞。欧堂主早有算计,在城破之前,将门下的武师和弟子悄悄散开了。等那位空出手来时,白玉堂只剩下欧堂主和几个忠仆。听说,还有很多武馆也一样,早早的做了准备。”

    “欧堂主为什么不逃?”沈云觉得很奇怪——明明知道留下来只有死路一条,并且又有机会逃走,为什么还要守着一个空壳呢?

    张小伍摇头:“不知道。欧堂主是全省城最有名望的大武宗。行刑那天,我们好多人都去送他。欧堂主的手筋、脚筋都被挑断了,浑身是血的瘫坐在刑车里。但他也没堕了威名,在刑场上,大骂‘狗/屁仙庭、孽畜仙帝’,‘欺世盗名,灭我道统,天诛地灭’。还说,象他这样的人,越杀越多,是杀不尽的。吓得监斩的狗官脸都变了色,赶紧叫刽子手割掉欧堂主的舌头。最后,他们还把欧堂主的头挂在南城楼外面,喂乌鸦。”

    欧堂主慷慨赴死,何其壮烈!沈云心头大震——欧堂主放弃逃生的机会,竟然只是为了广而告之仙庭、仙帝的真正面目!

    “道统?”他不解的问道,“小伍哥,什么是道统?”直觉告诉他,‘道’与‘道统’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张小伍一脸茫然:“不知道呢。我听大家说,白玉堂有一百多两百年了,里头有好几代人的心血,却这样倒在那位的手里。欧堂主不恨死他才怪呢。”

    沈云心中不以为然:道统是指白玉堂的传承?不对!如果真是这样,欧堂主应该直接骂“贝剃头”才是,为什么骂仙帝“欺世盗名”呢?

    突然,他心里闪过师父的身影——从祖师,到太师祖,一直到师父,我们青木门历代尊长不也是和欧堂主一样,认为仙帝是窃位而居,所谓仙庭更是言不正、名不顺吗?

    莫非欧堂主口中的“道统”和天神宗有关?欧堂主其实也是天神宗的传人?

    再联想到馆主大人对白玉堂的推崇,沈云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得没错。因为据师父所言,馆主大人也是天神宗五护法之后、正宗的天神宗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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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峰多谢书友亭亭意柳的桃花扇,谢谢!

第八十一章 上工

    “我们都知道欧堂主是好人。”张小伍唉声叹气的连连摇头,“这世道,好人没好报哇!”

    象是想起了什么,他的眼里闪过一道亮光,“我听好多人私底下说,欧堂主亲友众多,而且门下又有那么多的徒子徒孙。看到他这般惨死,他们哪里忍得下?将来定要回来报仇的。所以,欧堂主才敢在刑场上放话,象他这样的人是杀不尽的!嘿嘿,到时,那位……对了,沈公子,这话,您可千万别到外头去说。出了这门,先前说的那些话,小的可是一句也不会认的。”

    沈云轻笑,又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大钱塞给他:“小伍哥今天说了什么吗?我怎么不知道?”

    就知道自己没看错人!沈公子年纪小小,却也是和欧堂主一样的好人!张小伍来者不拒,又袖了钱,从心底里笑了出来,快活的起身:“沈公子,您还需要什么,尽管吩咐。”

    “不用了。”沈云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遂轻轻挥手。

    张小伍躬身行了一礼,提着换下的白瓷茶壶离开。

    沈云起身,打开窗户,看着外面开得正艳的桃花,脑海里仿佛浮现出欧堂主慷慨赴死的壮烈情景,感觉到心里鼓鼓囊囊的,久久不能平静。

    是什么让欧堂主连死都不怕吗?

    道?

    道统?

    其实何止是欧堂主!

    师祖、太师祖……还有师父,又何尝不是用尽一生在追寻道!

    深吸一口气,他紧紧抓住窗棱,在心里无声的问道:什么是道?什么又是道统?竟然能令人连死都不怕!穷其一生也要苦苦寻觅!

    可惜,窗外桃花也不懂,静默依旧。

    这天晚上,沈云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他只身一人站在一个布满荆棘的旷野之上。四周都是白茫茫的迷雾。

    “咦,这是哪里?”他惶恐的张目四望,“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他。

    “有人吗——有人吗——”唯有他的声音在久久回荡。

    回声好惊悚,竟然化成一个又一个的光圈,从四面八方朝自己砸过来……

    他本能的拔腿就逃。

    不想,一脚踏空!

    整个人急骤的坠落!

    “啊!”沈云惊呼,猛的睁开眼睛。

    呃,原来是个梦!

    感觉脸上湿漉漉的。他伸手摸了一把,掌心全是汗水。

    好吧,他常常做这种从高处跌落的梦。有一次,他没忍住,告诉了洪伯。结果后者听了挺高兴的,说是好事,说明他这些时日个子长得快。还说,娃娃抽个时,都会做这样的梦,叫他安心。

    貌似洪伯说的在理。因为这两年,他的个头确实拔高了不少。

    第二天是沈云去妙手堂上工的日子。一大早,他收拾好行囊,去大堂找张掌柜结账退房。

    张掌柜对他印象很好。本来他还要补交十个大钱的房钱,张掌柜直接给抹掉了,又热忱的招呼张小伍给他端上早饭:“没有让您饿着肚子出门的道理。”

    “多谢。”沈云知道眼下生意难做,尤其是小本生意。再者,他也不缺十个大钱,是以,执意补上了十个大钱。

    张掌柜脸上的笑意直达眼底,连声道谢。搞得沈云很不好意思。

    用过早饭,他背着行囊,直接去了妙手堂。

    和上一次来不一样,妙手堂里多了好几道忙碌的身影。

    吴老板看到沈云进店,上前拉着他的手,热忱的召集所有人:“大家先把活放下,我向大家介绍沈公子。”

    之前,两位伙计、掌柜的和一名坐堂的郎中都听说了这位良民子弟学徒。如果不是这位肯屈尊降贵,接受东家的苛刻条件,店里只能继续“整顿”。他们比不得东家,家大业大,有老本吃。现在活计又不好找,店里“整顿”了这么久,他们没了进项,家里稍微值钱的东西都当得精光,眼快就要撑不下去了。是以,接到上工的消息,他们一个个感激涕零,用最快的时间赶了回来。

    知道这次能复工,便是因为这位沈公子的缘故,他们心里都充满了感激。

    听到东家发话,几个人笑容满面的围了上来,纷纷打拱:“沈公子,好。”

    “东家,早。”沈云不禁脸上飞红,连忙打拱还礼,“大家好。我叫沈云,以后在我们店里学徒,请大家多多指教。”

    读了太师祖那么多的手札,他悟出一个道理:旁人如何看你,是捧你,贬你,或踩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心里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他是来当学徒,混个安稳的住处。那么,就要端正态度,好好的做一个学徒。

    “云哥儿,客气了。”吴老板对他的态度甚是满意,再加之良好的第一印象,于是抢了掌柜的话,攀着他的肩膀,亲自将店里的人一一介绍给他。

    “这位是吴掌柜,是我们店里的老人了。”

    “这位是秦先生,在我们店里坐堂六年多。”

    “这是大江、阿明、郭子。”

    大家又彼此打拱正式见礼。

    介绍完,吴老板松开沈云的肩膀,对吴掌柜说道:“吴叔,你先安排云哥儿坐下,稍后再带他去药房转转。”

    “是。”吴掌柜领令。他看上去有四十来岁,穿着半旧的老蓝色长衫。衣服明显肥大,空荡荡的挂在身上。

    他看向沈云,脸上的皱纹无不舒展开来,恭敬的微躬着身子,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沈公子,请。”

    沈云连忙避开:“掌柜的,以后管我叫云哥儿就好。”

    吴老板哈哈大笑:“大家以后都是要一起做事的。云哥儿是个爽快人,不讲究那些个虚礼。大家占他一个便宜,以后都管他叫‘云哥儿’。”

    “是,东家。”大家都笑着应和。

    叫大江的那名伙计很灵泛。他走上前笑道:“云哥儿看着是走了很远的路。来,我帮你拿行礼。”

    “多谢大江哥。”这几位都是店里的老人。人家主动示好,沈云自然是要给足面子。

    吴掌柜再看向沈云,笑意直达眼底:“云哥儿,我先带你去住的地方看看。”

    “好的,有劳掌柜的了。”沈云打拱。

    大江提着大包袱,自然是跟在两人后头。

    待他们仨走出了前堂,另外的两名伙计,阿明和郭子忍不住,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真的,还假的?这位看着真不象是良民家里出来的公子爷。”

    “你胡说什么?这种事,东家能弄错?再有,云哥儿穿得是寻常,但遮不住那通身的气派。还有他说话做事,和你我就是不一样。错不了!”

    “公子爷居然跟我笑嘻嘻的行礼……哎哟哟,我不会折寿吧?”

    越说越不象话,吴老板清咳一声,瞪了两人一眼。

    两人缩缩脖子,赶紧各自做活。

    “秦先生如今见着本尊了,觉得如何?”他敛容,与坐堂的郎中秦先生在桌子两旁分坐,轻声问道。

    秦先生拈须笑道:“目光清澈,神态自然不做作,是个心地纯良的孩子。家中教养定是不差。”所谓日久见人心。只是一面而已,还能看出什么来。

    吴东家笑道:“不管如何,云哥儿算是帮了我大忙。以后,云哥儿在后面库房做事,也请秦先生多照看他一些。”

    东家是在敲打我吗?

    秦先生微怔。没有想到,东家对云哥儿竟如此之好!

    不过,转念一想,心道:东家纵然家大业大,吃喝不愁。然,人在矮檐下,能不低头吗?贝大帅的严令之下,东家又能死扛多久?云哥儿的出现,正好解了东家之围。也难怪东家会对其另眼相看。

    别看东家平时对他礼遇有加,但是,他向来都有自知之明。况且,失业在家吃老本,日子越过越难。去外头重新找工,又屡屡碰壁。这小半年来的点点滴滴,无一不在反复提醒他:他虽有薄技在身,但归根到底也还是一个靠手艺讨生活的贱民。

    当即,他垂下眼帘,恭敬的应道:“是,东家。”

    吴老板目的达到,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这才起身,施施然出了药铺。

    连秦先生都被东家敲打了!两名伙计彼此偷偷的相对一视,皆收起旁的心思,老老实实的埋头做事。

    另一边,吴掌柜将沈云带到了前堂后面的小院子里。

    他指着左边的一排大瓦屋说:“这里是放药材的库房。我们开药铺的,首先要认得药。云哥儿,你初来,也先去库房帮忙整理药材,学着认药。”

    沈云熟背《青木药典》,认药自然不在话下。不过,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吃饭睡觉的问题。去库房整理药材?好哇,不要去前头招呼买卖,正好落个清净不说,还能把主要精力放在钻研配药上面,不是挺好的吗?

    可以说,如此安排正中下怀。他点头应下:“是,掌柜的。”

    不错,小小年纪,能屈能伸,挺沉得住气的。又是良民出身,将来,此子必成大器!吴掌柜心中暗赞,指着右面的一栋二层小木楼说道:“那里就是我们住的地方。”

    说着,他一边往小木楼走,一边象是说家常一样,说起店里的日常生活。

    包括他和秦郎中在内,店里所有人都是住店的。只有逢年过节或者东家破例放假,他们才能回家探亲。

    他们都没有带家眷。东家待人宽厚,对他们照顾有加。象平时的饭食都是后院的大厨房准点送到前头来;洗洗涮涮的事,也有粗使婆子张罗,不用他们操心。

    住的方面,三个伙计共住一间房,在楼下;他和秦郎中各住一间房,在楼上。

    “房间都不大,住三个人已经不宽松,有些挤。”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楼下。吴掌柜看了沈云一眼,说道,“所以,东家发话,从楼下腾出一间空屋出来,云哥儿你单住。”

    好吧,他承认,什么不宽松,有些挤,通通是借口!以前,店里最多的时候曾请过五个伙计。那时,五个大小伙儿还不是照样共住一间屋子!也没听东家说过“有些挤”,叫他腾一间空屋出来。

第八十二章 惊艳

    小楼的木梯在最左边。而沈云的屋子在一楼的最右边,与三位共用的房间中间隔着两扇门,也就是两间屋子。

    再看屋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窗纸是新近糊上去的,白生生的,透着浆糊的香味儿。

    床、桌、椅、柜子、洗脸架子等家俱一应俱全。床上的青布帐子、枕头、被褥全是新物。

    无论是房间的位置,还是里头的摆设,显然都是用了心的。沈云简直不能再满意了,向吴掌柜打拱道谢:“多谢掌柜的。”

    “你先收拾着。”吴掌柜摆摆手,“吃过午饭,你去库房那边。我教你先认几味常见的药。”

    “是,掌柜的。”

    大江将手里的蓝布大包袱放在窗前的长木桌上,笑道:“云哥儿,往后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就是,莫客气。”

    “多谢大江哥。”沈云将两人送出门外,直到他们走到了院子中间,才轻轻关上房门。

    吴掌柜一直留着心,见状,摇头轻叹:“这份周全……怪不得老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东家昨天特意单独吩咐他,说,沈云跑到药铺来当学徒,绝对不会是简单的只为了生计。也许是有心想学一些药材方面的真本事。人家是良民,又是外乡人,将来是要考功名的,并不会碍着铺子的生意。所以,叫他尽快教沈云认药。

    “云哥儿看着是个知好歹的,与他交好,我们不吃亏。你千万莫怠慢了他。他要是真想学些药材方面的东西,你能教的,都可以教给他。”这是东家的原话。

    当时,吴掌柜的嘴上应下了,心里却不以为然——十来岁的娃娃,乳臭未干,至于吗?

    尽快教?他倒是恨不得当天就教,可是,也得姓沈的小公子爷有那份心气劲儿才行!

    在妙手堂做了十几年的伙计,他一手调教出来的伙计数以十计。是问,哪个学徒不是先去前堂至少做半年的杂役,才能把身上的新味儿去掉,变得机灵起来?

    然而,今天看到了本尊,他才知道东家年纪轻轻,看人的眼光却真是毒!

    就云哥儿这心性,马上跟着秦先生学医都不成问题!更不用说认药了——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人家秦先生的本事是自己带来的,铺子里不能起想心。教不教沈云,全由秦先生自己决定。

    是以,吴掌柜当机立断,决定下午就开始教沈云。

    大江跟在他后头,顺着话,啧啧赞道:“可不是吗!想当年,我初来店里上工那会儿,比云哥儿大了两岁还不止。可是,好长一段时间,我脑子里都跟一堆浆糊似的,稀里糊涂的,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直到过了大半年,地头混得熟了,总算稍微好些。那时,掌柜的才把我从前堂调到后面库房里,开始教我认药。”

    “你一个乡下来的土娃子,能跟人家比?”吴掌柜轻笑,径直往前堂去了。

    大江耸耸肩,快步追了上去。

    沈云在屋子里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最后,走到半人高的红漆柜子面前,打开柜子门:里头分成上下两层。空荡荡的木板擦得一尘不染,散发出松木的芳香。

    他解开蓝布包袱,将两身换洗衣裳拿出来,放在上层;牙刷、棉布巾等洗漱用具则放到洗脸架子上面;其余的,象《青木药典》、祖师传下来的红木匣子等,依然用蓝布包袱包着,放在柜子的下层。

    最后,他拿出一把新买的小铜锁,将木柜门锁上,钥匙贴身收好。

    他的行李很简单,这就算是收拾妥当了。

    离吃午饭还要半个多时辰,做点什么好呢?

    沈云想了想,决定在屋里练习扎马步——今天赶早出来,在云客来没有扎马步。

    中午,郭子奉吴掌柜之令,前来喊人去前堂吃饭。听到屋子里静悄悄的,他一时好奇心大起,忍不住扒门缝往里瞅。

    结果,看到沈云在屋子里双手握成拳头,满头是汗的半蹲着,一动也不动。

    这是闹什么夭蛾子?他一头雾水,伸手敲门:“云哥儿,在吗?”

    沈云其实听到了他的脚步声,闻言,收了架式,路过洗脸架子时,随手拿起搭上面上的棉布巾,边擦汗,边过去开门:“郭子哥,是你啊。”

    “咦,你在屋里做什么呢?”郭子嘻嘻哈哈的指着他的脸,“看你这一头大汗。”

    沈云也不相瞒,直言道:“练功。”

    “哎哟,你真用功!”郭子恍然大悟。听东家说,这位是来省城考武馆的。看样子,不是假话。

    “哦,云哥儿,吃午饭了。掌柜的叫我来喊你一声。”他道明来意。

    “好的。”沈云看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反手一扔,随意的往右后侧抛出手中的棉布巾。

    隔着四五步远,棉布巾稳稳的落在洗脸架子之上。

    郭子看得真切,一时惊呆了:“云哥儿,你这手法……真准!这也是武学功夫?”

    沈云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他指的是什么。

    “小把戏罢了,谈不上什么功夫。”他风淡云清的笑了笑,“郭子哥,我们走吧。”

    “哎。”郭子深吸一口气,心里的最后一点不服气也消失殆尽。

    两人赶到前堂时,正好上菜。

    吴掌柜和秦先生都入了座。其中,吴掌柜独坐上首,秦先生坐在他的左下首。

    而大江和阿明两名伙计站在桌边,一人从大提盒里端菜,一人负责布碗筷。

    看到沈云,吴掌柜冲他轻拍自己的右下首空位:“云哥儿,过来坐。”

    “是。”沈云没推辞,径直走过去坐下。

    很快,饭菜摆好。

    两荤一素一汤,每一样都堆得尖尖的。白米饭热气腾腾,用小木桶盛着。比沈云想象的要丰盛得多。

    大江等三名伙计仍然是站着,没有入座。尽管有一方是空的。

    “今天开工,东家特意多给咱们加了一道荤菜。”吴掌柜率先端碗,招呼道,“来,大家一起吃。”说完,往自己碗里夹了一筷子鸡丁。

    秦先生也端起饭碗,不紧不慢的先扒了一口白米饭。

    “是。”大江等人从桌上端起碗筷,站在桌边吃了起来。

    沈云这才看明白:伙计是没有资格上桌的。

    不过,吴掌柜安排他上桌,他当然不会拒绝——能安安稳稳的坐着吃,为什么要站着呢?呵呵,他可没有自虐的癖好。

    除了这条规矩,沈云还看出来了,貌似吃饭的时候,是不准讲话的。

    另外,吃相也有讲究。象叭唧嘴、筷子在碗里翻来翻去等现象,他都没有看到。

    至于饭菜的口味,比不得云客来的厨子,但比洪伯煮得饭菜要好吃得多。

    他没有装,和往常一样,吃完一碗,又添了半碗,八分饱则止——这是师父在世时教他的,说,水满则溢。长期吃饭太饱,绝对弊多利少。成年人,七分饱最好。但是,他正在长身体,可以再多食一分。

    吴掌柜冷眼看着,心里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不少。

    中午是一天里生意最差的时间段。是以,吴掌柜和秦先生前后脚的回自己屋里午休。前堂只余下大江等三名伙计。

    沈云的岗位在库房,自然也是回自己屋里。

    他没有午休的习惯,想了想,从柜子里打开蓝布包袱,取出一只毛笔,沾着铜盆里的水,在桌子上练字。

    大约练了半个时辰,门外响起吴掌柜的声音:“云哥儿,等会儿到库房里来。”

    “是。”沈云应了一声,快手快脚的将桌上收拾妥当。

    等他打开房门,吴掌柜已经走远了。

    库房总共有三间。吴掌柜首先带他在第一间,也是最大的那间库房里走了一圈:“这里是一号库房,里头存放的都是常见的药材。以后,你就在这里做活。”

    “是,掌柜的。”沈云应下。

    “一号库房共有药材两百零三种。”吴掌柜又道,“按照药材的存储习性不同,分成了十个柜子。云哥儿,你是初学,今天,只教你认一味药。”说着,他来到一号柜,打开最下层的那只麻袋包,从里头随手抓了一小把,“这是甘草,你来看看。”

    甘草入药时,是要切成薄片的。不过,吴掌柜手里的甘草只是干制,并没有切片。

    难道库房的工作还包括泡制药材?沈云不动声色的上前,从吴掌柜手里拿起一根甘草,认真的看了看。

    果然,吴掌柜讲解完甘草的外形特征之后,径直走到门口的大木台上,动手切起甘草来:“甘草都要切成这样的薄片,才能入药。那一袋甘草都没切片,下午,你试着切切看。能切多少,算多少。”

    他的手法不错,切出来的甘草片都是一样的薄,又快又好。不一会儿,手边便切出了一小堆甘草片。

    “你来试试。”吴掌柜将刀具放下。

    “是。”沈云先去一号柜把那袋甘草搬到了大木台上,然后从中抓了一把,拿起刀,麻利的切了起来。

    刀功竟然不让自己!吴掌柜为之惊艳,脱口问道:“云哥儿,你以前学过?”

    沈云果断撒谎,轻轻摇头:“我打小使惯了刀。”

    吴掌柜“哦”了一声——良民子弟通常从六岁开始就学武。云哥儿要是从六岁开始就学着使刀,至今已经使了四年。他的刀法能不好吗?

    惊艳没有了,他的心里只剩下艳羡——还是良民好哇,小小年纪就能学到真本事。不象他们贱民,有心想要学点讨吃的手艺,然而,大多数人都不知道门朝哪边。

第八十三章 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沈云在库房里过得甚是如意:

    每天,吴掌柜教他识一味常见药,以及相关的制药、储药原则。当然,这些都是极其简单的药材常识。他早已驾轻就熟,是以,往往用不了一个时辰,就能做完。

    除此之外,按照吴掌柜的要求,务必保持一号库房的整洁。

    这也不成问题。沈云参照以前的陈例,将每天及时整理出入库的药村,并且在收工之前,清扫一次库房。他是做惯活的,此类活计虽然零碎,却也点用不了多少时间。

    于是,一天下来,他还能空出不少空暇时间。

    最初的几天,吴掌柜时不时会来一号库房转转。后来,看到沈云做事利落、漂亮,且为人又甚是沉稳,有章有法,小小年练将库房打理得井井有条,遂渐渐放了心。十来天后,除了每天早晨教他识药时,过来一趟,以后,便很少过来了。

    三位伙计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掌柜的吩咐,去库房领药,或者送药材入库,他们也懒得跑到后头去。

    是以,库房这边平常很少有人会来,清净得很。

    沈云摸清情况后,放心大胆的将空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

    比如说,库房里宽敞得很,是以,炮制完药材,他便练半个时辰的拳法;从前堂用罢午饭,他回到库房,练练字,打发午休时间;下午再抽个半时辰出来扎马步……

    有一次,偶然的,他发现在库房里练心法,效果更好——究其原因,他感觉是库房里无处不在的药香的缘故。

    练心法时,浓浓的药香似乎动了起来,象水流一样的在他周边流淌。这样的感觉真好。他能更快、更好的集中精神。尤其是练到第二遍时,每一次呼吸,吸入药香味儿,丹田的位置便暖意融融,比三九严寒天,抱了一个汤婆子还要舒服。

    沈云又试着在不同时间段练心法。通过对比,他发现上午,练完拳之后,紧接着练三遍心法,效果最佳。

    三遍之后,再贪多,不但事倍功半,而且越练越乏,得不偿失。

    不过,白天练了三遍心法,晚上睡觉前,他不能再象以前一样练七遍。通过反复实践和对比,他发现晚上练五遍,刚好合适。

    而吴掌柜冷眼看着,越来越看好沈云。慢慢的,除了一号库房的日常事务完全交给了他,也隔三岔五的派给他一些前堂的活计。比如说,给客人上门送药。

    省城的药铺有一项不成文的规矩,即,请哪家的郎中,便在哪家抓药。

    是以,就算是病家拿着现成的方子去药铺里抓药,掌柜们也要先问清楚,是否是在省城其他药铺开的方子。如果是的话,他们通常不会接;即便不是,也得先请坐堂郎中先验验方子。查验无碍之后,才接下来。

    通常,坐堂郎中出诊时,如果诊出病患已是医石无药,直接撂下一句“另请高明”,拿着药箱,匆匆离去;如果有得治,便当面开出一式两份方子。一份给病患家,另一份他自己带回药铺。

    稍后,药铺自会派伙计按照方子抓了药,送上门去。如果病患嫌煎药麻烦,只要每剂药多花五个大钱,药铺还能代劳,并且保管药汤送到家时,不冷也不烫,刚好合用。

    当然,和代为煎药一样,送药也是要付酬劳的。病患要是想省下三五个大钱,可以跟着坐堂郎中一起回药铺,自行取药。

    而对于伙计们来说,送药是件美差:送一趟药,能有两个大钱的车马费入袋。运气好的话,碰到大方的客人,往往还能得一笔赏钱;除此之外,送药时,没有掌柜的时时盯着,竟是难得的轻松时候。尤其是回来的时候,可以稍微偷偷懒,乘机逛逛街,看看热闹什么的。反正,只要不做得太过火,掌柜的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计较。

    沈云也不例外。送了两趟药之后,他也喜欢上了这项活计:从早到晚,都呆在库房里,看到的只是小小的一块四方天。对于他这种在山林里跑惯了的人来说,真是憋屈得很;去外面送趟药,散散心的同时,也能看看一省城的市井百态。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句关于新武馆的传闻。何乐而不为?

    这天,从早上开始,外面一直淅淅沥沥的下着雨。秦先生自外面出诊回来,青布长衫被淋湿了大半。

    “真是晦气。”他一边抱怨着,一边在柜台上撂下一张方子,“玉春院,胭脂姑娘。一付两剂,早、晚各送一次。今天的头剂药,午饭后送过去。”说罢,他急匆匆的到后头换衣裳去了。

    眼见着便是午饭点,吴掌柜接过方子,招呼大江他们赶紧的抓药、煎药。

    待大家一起用过午饭,药也煎好了。

    吴掌柜正要打发人去送药,结果,呼啦啦从外面涌进来一大队人。

    “郎中!郎中……”他们用门板抬进来两个哎哟哟直叫唤的大汉。

    十来个人淋得跟落汤鸡一样,瞬间将前堂挤得满满当当的。

    秦郎中连忙上前查看病人:“哦,都摔着腿了?”

    为首的人飞快的点头:“是的呢。从山尖上滚下来摔的。”

    来了这么多人,又有两个病患,大江他们顿时忙得团团转。

    吴掌柜见状,不得不喊了个粗使婆子去后头库房唤沈云出来帮忙:“云哥儿,麻烦你出去送一趟汤药。”说着,将药罐,还有地址和账单一并交给他,“云哥儿,你看,这也是没办法。店里完全抽不出人手。”

    他心里很过意不去:要是人手够,也不至于落雨的天,叫一个半大小子出门送药;更重要的是,云哥儿是良民身份。而玉春院又是什么地方?省城第一妓馆又如何?那也是下贱之地。先前,玉春院派人重金来请秦先生出诊。后者看着不菲的诊金之上,出了诊,但也冲他嘀咕了一句“大清早的”,脸色臭臭的。

    “是,掌柜的。”沈云扫了一眼地址,二话不说,满口应下。

    吴掌柜望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的背影,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云哥儿,真是难得!

    沈云一手撑伞,一手将药罐护在怀里,急急的赶往玉春院。

    只隔着两条街,半刻多钟后,他按地址上所写,敲开了玉春院的右角门。

    一个穿着蓝粗布大褂子的老婆婆打开门,冲他“啊啊”的比划着。

    是个哑婆婆?沈云愣了愣,将怀里的药罐送到她跟前,说道:“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药。”

    哑婆婆看到药罐“哦哦”的连连点头,冲他招手,示意他进去。

    “谢谢婆婆。”沈云收了伞进门。

    老婆婆咧开嘴,无声的笑了笑。露出一张空洞洞的嘴。

    沈云素来眼尖,发现她竟然没有舌头,只觉得背后寒气立起——可怜的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被活生生的拔了舌头!

    哑婆婆关上门,伸手接过他手里雨伞,竖立在墙角,又冲他“啊啊”的招招手,转身径直往里走。

    这是给我带路的意思?沈云挑了挑眉,双手端着药罐,跟了上去。

    玉春院很大。沈云跟在哑婆婆身后,先是穿过了一个象大杂院的破落院子,然后,又过了一道绿漆小门。接下来,象是换了一个天地,四周花团锦簇,雕梁画栋,令人眼前一亮。

    接连穿过了两条精美的长廊,最后,哑婆婆在一座假山停了下来。

    她转身,无声的冲沈云指了指左前方的一栋二层小楼。

    “婆婆,胭脂姑娘住在那栋楼里,对不对?”沈云看向精致的小楼,小声问道。他看出来了,哑婆婆是因为被拔了舌头才不能说话。她的听力是正常的,完全没有问题。

    哑婆婆使劲的点头。

    “谢谢啊,婆婆。”沈云再次道了谢。

    哑婆婆摆摆手,飞也似的跑掉了。

    假山的旁边有一条两尺多宽的青石板路,通往小楼。这里没有长廊遮雨,沈云将药罐护在怀里,小跑过去。

    然而,还不等他跑到楼下,从右边的树影里突然闪出一道黑色的身影:“小子,你是谁?”

    来人身着一身黑色短打,白袜黑鞋。因为是雨天,头上戴着一顶大竹笠,遮住了整张脸。声音冷冷的,不带半点温度,跟透着厚厚的冰层传出来的一样。

    沈云心头大震——仅隔着两三步远,他居然一直没有发觉这人藏在树后!

    “哦,我是妙手堂的伙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他垂眸应道。

    黑衣人身形一晃,又消失在树影里。跟他刚才出现时一样,也是悄无声音,形如鬼魅。

    轻功?好俊的身法!沈云心中暗赞。

    跑到小楼的门廊下面时,“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约摸十一二岁,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走了出来。一照面,便是抱怨连连:“怎么才来?我家姑娘都等了好久了。”

    沈云没有理会,问道:“请问,胭脂姑娘用过午饭了吗?”

    “还没。”小姑娘应道。

    “哦,秦先生吩过了,用过饭,过一刻钟,才能用药。”沈云说道。

    “知道了。”小姑娘撇撇嘴,伸过手哼哼,“姑娘的花楼不是谁都能进得的。行了,你在这里等着,把药给我,我送上去。”

    “多谢。”沈云是头次来这种地方,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只能模糊应着。

    小姑娘有些意外,瞅了他一眼,抱着药罐转身进去了。

    不一会儿,她折了回来,脸色比先前好看多了。除了归还空药罐,她还塞给沈云一个淡绿色的荷包:“喂,我家姑娘说,你把药护得很好,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第八十四章 掌柜的,不好了

    “站住!”

    沈云离开小楼,在青石板路上没跑几步远,又被那个黑衣人拦住了。

    同样,还是冷冰冰的声音,身同鬼魅。

    沈云依然没有察觉到他的气息!

    “是。”沈云乖乖的站在雨中。

    嗖——

    一道劲风袭来。

    沈云只觉得手里一轻,药罐和来不及塞进怀里的荷包,齐齐没了影踪。

    他愕然的抬眼一看,发现两样都在黑衣人手里。

    后者仔细的检查过,随手一扬。

    两样东西象插上翅膀一样,轻飘飘的飞到了他的面前。

    神!简直太神了!

    就连师父的飞花越柳也做不到这一境!

    沈云呆若木鸡!

    黑衣人没理他,又象鬼魅一样,转眼没了影踪。

    象是悬浮在那儿的药罐和荷包双双坠落。

    “啪!”

    药罐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沈云骤然惊醒。他打了个哆嗦,从雨水里捡起荷包,紧紧攥在手里,掉头跑开。

    高人!这个人绝对是比师父还要厉害的高人!

    怪不得师父生前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他:武无第一,强中自有强中手。在外头行走,轻易莫与人争长短。

    回到药铺里,先前那伙人已经走了。暂时没有别的病人,秦先生不知道去了哪里,前堂里只有吴掌柜和大江他们三个在抹桌椅和药柜。

    沈云到柜台前,跟吴掌柜把这一趟的药款结了。

    阿明笑道:“云哥儿,胭脂姑娘长得漂亮吗?”

    “没见着她。我只把药送到门廊上。里头出来一个小姑娘接了药。”沈云如实答道。

    阿明一脸的遗憾:“太可惜了。胭脂姑娘可是省城的头牌!一般的人,花了大把的银子也不一定能见上她一面。象她们这样的姑娘,打赏向来是极其大方的。”

    大江瞅了吴掌柜一眼,哼道:“你要是眼馋,晚上的药,你去送呗。”

    阿明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笑嘻嘻的看向吴掌柜:“掌柜的,晚上那一趟,便宜了我。叫我开开眼,好不好?”

    大江和郭子都没有想到,他真的张得了这口——在妙手堂,伙计外出送药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第一回派了谁送,那么,除非病人自己提出来要换人,剩下的几剂药仍然归谁送。

    吴掌柜本来充耳不闻,只管埋头“啪啪”的扒拉算盘珠子做账。闻言,他抬头啐了一口:“就你名堂多!”

    竟是同意了!

    阿明大喜,夸张的一揖到底:“多谢掌柜的!”又对其他人说道,“等我瞧见了美人儿,得了厚赏,一定请哥几个吃老罗记的绿豆汁。”

    老罗记是街对面的一家小饭馆。他们店里的绿豆汁用料真、味道浓,一海碗才两个大钱,很得街坊们的喜爱。平素,大家若是有什么好事,通常会去对面叫一大碗绿豆汁过来分给大家喝。

    “得了,哥,你悠着点吧。”郭子眼红得很,酸不拉叽的说道,“别象中午那两位一样,钱没赚着,还把腿给摔断了。”

    “你就胡说吧。”阿明得了大实惠,心情好得很,不跟他一般见识,只是张嘴驳了一句,“大街上的,哪来的白毛怪!”

    沈云听得稀里糊涂,好奇的问身边的大江:“什么白毛怪?”

    后者一脸八卦的解释道:“中午不是有两个人从山上滚下来,摔断了腿么?下雨天,西山顶的山石上会长出不少雷公菜。那两人本来是想去挖雷公菜,拿到市集换钱。挖了一半,雨越下越大,没法挖了。他们俩到附近的一个山洞去躲雨。不想,还没走到洞口,远远的看到一只白毛怪蹦蹦跳跳的从洞里窜出来。可把他们俩吓得要死。两人抱头往山下跑。可能是吓得掉了魂儿,也可能是雨天路太滑。总之,平常闭着眼也能走的路,这回,没跑几步,他们俩就摔倒了,稀里糊涂的滚下了山。一个断了左大腿骨,另一个更惨,两条腿都给摔断了。”

    “蹦蹦跳跳的白毛怪从山洞里窜出来?”沈云笑道,“该不是兔子吧?”

    “听他们俩说,不是的呢。”阿明也凑过来,双手比划道,“两个都一口咬定,那白毛怪看着象是人形,有头,有胳膊有腿的,个头不比郭子矮……”

    “呸呸呸!”郭子色变,呼的朝阿明扔出手里的抹布,尖叫道,“你才是白毛怪!”

    在柜台后面做账的吴掌柜适时清咳一声。

    三个伙计立刻散了,接着各自做事。

    沈云没把什么白毛怪放在心上,回了后头库房。因为送药,他今天还没练字和扎马步呢。

    下午的时候,雨渐渐小了。吃过晚饭,雨完全停了。阿明真道自己好运气。他特意回屋重新梳了头发,换上店里新近发下来的夏衫,收拾利落后,乐滋滋的出门送药。

    走之前,他还不忘冲今晚值夜的郭子呲牙笑了一个:“郭子,今晚就不要给我留门了。”

    郭子冲他的背影“呸”了一口,小声嘀咕道:“德性!”然后,凑到沈云跟前,竖起大拇哥,啧啧赞道,“云哥儿,不愧是高门大院里出来的……”

    话还没说完,吴掌柜的一记“眼刀”已然飞到。

    他悻悻的收回手,缩头继续收拾饭桌。

    沈云知道郭子想挑拨什么。胭脂姑娘的打赏也不过是一个一钱重的银裸子。他身上又不缺银钱,怎么可能放在心上?

    佯装没听懂,他和往常一样,回屋小憩——这就是在库房里做事的好处之一。晚饭点一到,意味着他可以下工了。不象前堂,要等到宵禁的前一刻钟,才能打烊收工。

    第二天早上,沈云去前堂用早饭,恰好碰到郭子在吴掌柜面前哼哼唧唧的告状:“掌柜的,阿明哥到现在还没回来呢。今天早上,轮到他开店门。他没回来,是我和大江哥开的门。”

    吴掌柜的皱眉,神色甚是不悦:“不象话!”

    郭子闻言,心满意足的去摆碗筷。

    吃饭的时候,他时不时的瞅一眼大门外面,眼里尽是幸灾乐祸。

    然而,直到他们用完早饭,阿明还不见回来。

    “不对啊!”郭子偷偷的瞥了一眼吴掌柜,象是自言自语的嘀咕着,“阿明哥从来没有误过饭点……”

    吴掌柜的脸色更难看了。

    秦先生给胭脂姑娘开了三付药。也就是说,妙手堂还要接连两天在早上和晚上各送一趟汤药过去。

    阿明宿夜未归。吴掌柜的只好打发郭子去送药。

    后者如愿以偿,生怕阿明会突然回来,差事要黄,当即提着药罐,大步流星的跑出了店门。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郭子惨白着一张脸,惨叫着从外面连滚带爬的撞了进来:“掌柜的,不好了!不好了!”

    大清早的!吴掌柜绷着脸,从柜台后面出来,怒斥道:“什么事!”

    “阿明……阿明哥,他死了!”郭子是一路跑回来的。头发都跑散了,披头散发的,裤腿上沾了不少泥点子,甚是狼狈。

    “什,什么?”吴掌柜吓了一大跳。

    秦先生和大江也双双惊呆。

    郭子顾不上把气喘匀,指着玉春院方向,飞快的答道:“早上,有人在,在玉春院外面的,那条巷子里,找到,了,他的尸体。仙,仙府的差,老爷,叫我,来请掌柜的去认,认尸。”

    “啊!”吴掌柜打了踉跄,“还惊动了仙府的老爷们?”寻常在街上死个把贱民,仙府的差老爷们轻易是不会插手的。除非是有他们不得不管的原因。

    郭子使劲的点头:“郭,郭子哥死得,好惨!”他指着自己的心口,“这,这里空了,被挖了个大窟,窟窿!好多人看到了,都在传,是妖妖,怪半夜出,出来挖人心吃!”

    是以,仙府不得不出面,揪出真凶,以安抚人心。

    “啊呀呀!”秦先生吓得一屁股跌坐回椅子里。

    大江则是面无血色,在一旁抱着膀子,直打冷战。

    “这事,必须请东家!”吴掌柜回过神来,撩起袍子,急急的跑向后院。

    没过多久,吴老板满头大汗的和吴掌柜一道回来了。

    “云哥儿呢?”一到前堂,吴老板便大声问道。

    大江正和秦先生围着郭子问长问短,闻言,他连忙应道:“回东家,云哥儿应该在库房里。”

    “快去请他过来!”吴老板挥手。

    “是,东家。”大江飞跑着去了。

    沈云听大江说了阿明的死状,心里不由咯咚作响——在太师祖的手札里,也有写过一桩挖心连环惨案。不过,手札里写的很清楚,那是妖邪作恶。但是当地的仙府却得罪不起妖邪的主人,最终捉了一个屠户顶罪。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大江哥,知道东家为什么要喊我过去吗?”

    “铺子里这是摊上大事了。”大江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直言道,“云哥儿,你是良民。有你在场,仙府的差老爷们不会随随便便的锁人。”

    原来如此。沈云冷静的应道:“大江哥,你等我一下。我回屋拿路引。”

    共事一场,阿明突然横死,并且还死得这么惨,若是能为之尽一分力,在他看来,本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更何况,东家和掌柜的也都待他不薄。眼下,铺子里出了事,他更不能袖手旁观。

第八十五章 妖邪所为?

    “云哥儿,对不住。”看着眼前的半大小子,吴老板只觉得两边脸颊火辣辣的,“今儿要给你惹麻烦了。”

    阿明之死,到底会给他和铺子带来多大的麻烦?现在,他心里完全没底。

    是以,他不得不倚仗云哥儿的良民身份。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云哥儿不过十来岁,还只是一个孩子。

    十来岁的孩子能做什么?

    想他十岁的时候,他爹都嫌他小,不顶事,不带他出去应酬!

    惭愧啊!

    沈云摆摆手:“东家莫客气,只要我能帮得上忙。”

    “云哥儿仗义!”吴老板感激的朝他拱手。

    仙府的官老爷有请,谁也不敢怠慢。他吩咐吴掌柜留在店里,自己带着沈云和郭子急匆匆的赶去事发之地。

    远远的,他们仨看到那条小巷子口围满了人。

    “啊呀呀,真的是心被挖掉了?”

    “那还有假!我们家隔壁的阿发亲眼看到的!”

    “都说是妖怪挖人心吃,是真的吗?”

    “啊呀,是什么妖怪啊?这么凶残!”

    “你家离得近,昨晚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没有……啊,你不要吓我……”

    人们的脸上无不带着恐怖,一个个伸长脖子往巷子里瞅。

    吴老板听了,嘴唇抿得紧紧的,额头上的冷汗更甚。

    “妙手堂的人到了没有?”这时,人群突然分开。一个仙府官差模样的中年人提着一根黑呼呼的铁链,哗啦啦的走出来。他一脸不耐烦的四下里张望。

    周边的人们象一群鸭子被齐刷刷的捏住了脖子,瞬间没了声音。

    “来了,来了!”吴老板连忙提着袍角,小跑上去,连连作揖,“老爷,小的便是。”

    官差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冷哼:“你在妙手堂是做什么的?”

    “小的,是妙手堂的东家。”吴老板一脸的无奈。

    “好啊!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你们妙手堂都做了些什么好事!”官差突然勃然大怒,扬起手中的铁索便要往吴老板身上套。

    “老爷……”吴老板本来发白的脸,立时完全没了血色。

    沈云见状,一个箭步冲到两人中间,伸手一把抓住铁链:“官爷,有话好说。”

    滋——,人群里有人抽气。

    竟然有人胆敢当街拦着官老爷锁人!

    所有人的目光刷刷的聚焦在这个俊秀的少年身上。

    “你?什么人!”官差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至于一时之间,他忘了夺回铁链。

    吴老板自他背后伸出头来,壮着胆子,点头哈腰的解释道:“老爷,他良民。贝大帅有令,我们药铺至少要请一个良民。”

    一个孩子尚且能为他出头。他一大老爷们,身长七尺,总不至于一句话也不敢说吧!

    “良民?”官差的怒容去掉一大半,狐疑的打量着突然冒出来的愣小子,象连珠炮一样的问道,“你姓什么?哪家的子弟?家住哪里?你知道假冒良民身份是什么罪过吗!”

    沈云没有辩解,直接从怀里掏出路引,双手奉上:“官爷,请看!”

    官差一把夺过,低头定睛细看。

    真的是良民!

    在心里,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见鬼!好好的良民,替一帮贱民出什么头!

    翻来覆去的查验过手中的路引,他实在是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破绽,不得不把路引还回去,收了铁链,哼哼唧唧的招呼道:“妙手堂的人,跟我过去认尸。”

    吴老板暗中长吁一口气,万分感激的冲沈云点点头:“云哥儿,请。”

    云哥儿心性豁达,不跟他们计较良、贱之分。是以,在铺子里,关起门来,他们可以不兴虚礼。但是,在外头,尤其是当着仙府官差老爷们的面,一切都得按规矩来。

    比如说,他虽为东家,云哥儿是学徒。但眼下,他却只能象仆从一样,跟在云哥儿的身后。

    沈云直接大步跟上官差。

    郭子死死的勾着头,站在一旁簌簌发抖。

    吴老板使劲的拉了他一把,低声吩咐道:“你留在外头。”说罢,一手掏出帕子擦汗,一手复又提起袍角,小跑着跟过去。

    见官差走远了,人群里又有人开始窍窍私语:

    “这人运气真好,碰着了好人!”

    “要不是那位小公子,他今天不死也得脱层皮!”

    “那是!被官老爷锁走的人,有几个能轻易脱身的?”

    ……

    沈云耳力好,听得真切,抬眼看向径直走在前头的官差,面上不显,心里却暗生憎恶。

    呸!一帮子畜牲!

    很快,他被带到巷子里的一个拐角处。

    地上,阿明手脚摊开,成一个大字,仰面躺在血泊之中。

    他的胸口赫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血洞!

    传言没有错!

    他真的是被挖掉了心!

    沈云只看了一眼,脑海里象是响起一记晴天霹雳!

    天帝老爷!

    阿明的死状,与太师祖的手札里记录的那桩妖邪挖心案里的几名死者,简直是一模无二样!

    他们的面相都是双眼惊悚的突出,五官极度扭曲,一副活见鬼的样子。更重要的是,已然变成灰白色的脸皮上笼着一层淡淡的黑气!

    妖邪!肯定是妖邪所为!

    他呆呆的站在那儿,感觉背后无端的腾起一股子阴风。周身,鸡皮疙瘩暴起!

    吴老板在后头,硬着头皮看了一眼,也是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赶紧垂下眼帘,不敢再看第二眼。

    尸体旁边还站着另外两名仙府官差。

    领路的中年官差上前,冲其中一个蓄着八字胡的官差耳语了几句。

    后者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沈云,皮笑肉不笑的招呼道:“沈小公子,请你仔细看看,地上之人,是否面熟?”心里甚是痛快:小兔崽子,吓坏了吗?哼,敢挡爷几个的财路!吓死活该!

    如果不是贝大帅把良民捧到天上去了……搁在以前,区区一个外面来的良民崽子,算得了什么!哼,敢挡爷的财路,天帝老子亲临,也是一记黑棍敲死,照样扔到山上去喂狗!

    沈云回神,深吸一口气,尽量镇定的应道:“回官爷,我认得他。他是我们妙手堂的伙计。”

    “根据尸检,他是死于昨夜丑时左右。”八字胡又问道,“请问沈小公子,妙手堂的伙计在宵禁期间,怎么跑了出来,并且还出现在两条街之外的这里?”

    沈云如实以对:“昨天,他是来玉春院,给胭脂姑娘送汤药。大约酉时三刻,他拿着胭脂姑娘的汤药离开铺子。此后,一直不见回去。今晨,我们店里的另外一名伙计再来给胭脂姑娘送汤药,这才知道,他出了事。”

    “送汤药?”八字胡哼了哼,“汤药呢?在哪里?”

    沈云一脸坦然:“我们店里送出来的汤药都是用绛色的瓦罐盛着,然后再用棉布巾包住盖子封紧罐口,以免走了药气。”

    三位仙府官差闻言,皆四处寻找。

    尸体的周边没有发现这样的药罐子。甚至连碎片也没有。

    “尸体是重要的物据,你们暂且不能领走。我们要带回衙门。”八字胡看向后面的吴老板,“尸检、拖回去、保管的费用……得,你们先交一百银子。”

    “是,老爷。”吴老板早有准备,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银票,双手奉上。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八字胡收了银票,冲他们挥手,“随时等候仙府传唤。”

    两人出了小巷子,顾不得围观人群打探的眼神,拉上站在外围的郭子,赶紧离开这个多事之地。

    “这次幸亏有云哥儿。”回到铺子里,吴老板已经衣背尽湿。他坐在椅子上,一口气喝掉一碗茶,脸上全是庆幸,“不然,我这会儿肯定已经在仙府的大牢里了。”

    接下来,他的寡母不得不卖掉家产,拖着他的妻儿和幼妹,求爹爹告奶奶的去仙府衙门里打点……运气好的话,倾家荡产之后,他能捡到半条残命,被放出来。

    吴掌柜也是心有余悸,哆哆嗦嗦的问道:“东家,官老爷们有说是谁杀了阿明?”

    吴老板摇头:“还没查出来。说是叫我们随时等候传唤。”

    原来这事还远远没完!吴掌柜透心凉,无力的跌坐在桌边长凳上:“唉,真是倒了血霉!就是送个药而已,也惹上了滔天的祸事!”

    早知道,他就不该同意阿明那个不省事的死鬼去!

    一提到送药,大江和郭子皆不由两腿战战。

    “掌,掌柜的……”大江硬着头皮,问道,“胭脂姑娘的药,还送吗?”

    理应送三天。一天两趟,总共是六剂药。现而今,只送了一半……

    阿明横死在前,就算给一座金山银山,他们也不敢再去那边啊!

    吴掌柜脸上犯难,看向吴老板。

    “郭子,早上的药,送到了吗?”后者问道。

    郭子小心翼翼的答道:“送,送到了的。”

    突然间,他“扑腾”一声跪下来,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嚎道,“东家,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一家老小都指着小的养活……求您,行行好,莫叫小的再去了。”

    大江站在旁边,虽然没有和他一样的哭闹,但是,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眼里也尽是哀求。

    “你!”吴老板被堵得说不上话来。

    沈云见状,说道:“东家,让我去。”

    太师祖的手札里对妖邪语焉不详,只是在末尾用寥寥几笔道出那妖邪有两样惧怕之物。他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妖邪,如此之凶残,专挖活人的心吃。

    除此之外,阿明惨死之状,完全激起了他心中的愤怒——朗朗乾坤,岂能容妖邪公然害人!

第八十六章 神秘的黑衣人

    担心惨事再度发生,吴掌柜决定晚上的这剂药早些送过去。晚饭之前,药煎好了。

    他亲自第八十六章神秘的黑衣人抱着药罐,送沈云出门,又一次叮嘱道:“云哥儿,送完药,就马上回来。我们等你一起吃晚饭。”

    “是,掌柜的。”沈云从他手里接过药罐,快步离开。

    吴掌柜站在铺子门口,直到那道青色的身影消失在街口拐弯处,这才叹了一口气,慢慢的挪回店里。

    大江和郭子两人愧疚不已,连头都不敢抬。一个埋头捡药,另一个则是低头擦着早已擦得锃亮的桌椅。

    路过阿明出事的那条小巷子时,沈云特意看了一眼。如今,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三名官差收了一百两银票后,没过多久就叫来一辆板车,把阿明的尸体拖回了仙府衙门。

    下午,按照省城的习俗,吴老板领着大江去案发地,给阿明烧了些纸钱。

    此时近黄昏。幽静的巷子里,晚风起。几张纸钱被呜咽的风吹得满地跑。沈云联想起阿明的惨状,也不禁后背阵阵发凉。

    他打了个哆嗦,抱紧药罐,加快脚步走过巷口。

    仍然是送到玉春院的左角门。

    给他开门的还是哑婆婆。

    看到沈云,哑婆婆明显愣了一下。

    “婆婆,我是妙手堂的伙计,昨天中午来过一次。给胭脂姑娘送汤药。”沈云解释道。

    哑婆婆“啊啊”的点头,招手示意他进门。

    这次,她没有带路的意思。关上门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谢谢婆婆。”沈云记性好,也无需她再带路。

    路,还是先前的路。不过,上一次,他来时,是正午。玉春院象是在沉睡中一般,沿途静悄悄的,不见有人影。而此时的玉春院则象刚睡醒的美人,正在梳洗打扮,准备盛妆出席宴会。

    大杂院里,粗使婆子们劈柴、生火、打水……忙得团团转。

    看到沈云抱着药罐走过,她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行以注目礼。

    待沈云稍微走远些,粗使婆子们立刻叽叽喳喳的说开来:

    “他真胆大,还敢来!”

    “人又不是死在我们这里,怎么不敢来?”

    “哎呀,下午的时候,我去那边巷子倒潲水。老大的太阳,我都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个点儿,他还敢从那边过来!人小,胆真大!”

    “你们说,他会不会出那事?我听说,是妖怪半夜里出来挖心。”

    “你留点口德好不好?那么俊的娃娃,要是被遭踏了,多可惜!”

    “老不死的,就你心肠好……”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粗使婆子们居然撕了直来。后面的话越发的不堪入耳。

    沈云很是无奈,头一次发现,耳力太好,有时也挺尴尬的。

    不过,听了她们的一通八卦,他可以肯定:至少这些粗使婆子对昨晚的事也是一无所知。

    很快,他来到了假山边。

    前面的花楼已然张灯结彩。桔色的霞光之下,它俏生生的立在那儿,俨然象是扑了一层胭脂,分外妩媚。

    踏上青石板路之后,沈云格外留意前面树影里的动静。

    然而,直到他走到小楼的门廊下,也没有任何发现。

    沈云刚刚站定身形,小楼的雕花门“吱呀”一声开了。昨天那个梳着两个抓髻的小姑娘自里头出来,挑眉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

    沈云将药罐递过去,答道:“铺子里出了点事,所以,早一些。请转告胭脂姑娘,要用过晚饭,过一刻钟之后,才能服药。”

    小姑娘哼哼:“我家姑娘哪有正儿八经的用过晚饭?”

    沈云无语——他只是负责送药,把医嘱送到就成了。哪里还管得着病人吃不吃晚饭?

    “行了,你且等着。”小姑娘转身,噌噌的跑回楼里。

    透过半开的门,沈云终于看到了楼里的情形。

    老实说,他从来没见过如此富丽堂皇的屋子——象小树一样的铜灯座,上面插着十几根婴儿手臂粗的蜡烛;绮丽的帘幕层层叠叠,流光溢彩,不用手摸,也能感觉到用的是极好的锦锻;珍宝格里摆得各色玉的、瓷的物件,比南城区很多古玩铺子里摆的还要好看……

    这时,门口身形一晃,小姑娘折回来了。

    和上次一样,她带回来了空药罐子和一个淡黄色的荷包:“小伙计,我家姑娘打赏你一个银裸子。”

    沈云双手接过,点头道谢:“谢谢胭脂姑娘。”

    接着,他装着很随意的样子,问道:“请问姑娘,昨晚,我们店里的伙计来送汤药时,是不是也带走了空药罐子?”

    “昨晚来的那个家伙?”小姑娘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呀……乘我上楼送药,居然想偷偷的溜进楼里。结果,被外门的护卫抓住,丢出去了。我们姑娘很生气,不肯用他送来的药。连药带罐子,一同扔了!”

    啊?果然是有事发生!沈云很是意外,连忙问道:“敢问姑娘,他被丢到了哪里?”

    小姑娘撇撇嘴:“象这种不花钱,也敢屑想我家姑娘的人,我们这里一年下来,没抓到一百个,也能抓到八十个!因为他们,我家姑娘不知道受了多少惊吓!妈妈恨死这种人了。一旦抓到,就会叫护卫们叉到前头院子里,特意从大门口扔出去。好叫大家看看,想揩我家姑娘的油,门都没有!”

    如果她所言是真,也就是说,阿明昨晚早早的就从大门离开了玉春院!

    那么,宵禁在即,阿明既然没有留宿玉春院,便没了落脚的地方。他怎么会不回店子呢?

    还有,他是怎么避开巡逻的仙符兵,从大门绕到玉春院的另一侧,半夜里出现在那条偏僻的小巷子里?

    满脑子都是问号。沈云轻轻甩甩头,转身欲离去:“对不住,姑娘,打扰了。”

    小姑娘哼了一声:“本来我家姑娘想跟你们掌柜的说,要换人的。早上听说他昨晚出事了,我家姑娘说,死者为大,算了。”

    回到青石板路上,沈云又被黑衣人拦住了。

    这人很有意思。下雨天戴着大竹笠,现在,一滴雨也没有,仍然戴着那顶大竹笠。

    黑衣人的检查是认真的。淡黄色的荷包被他打开,又一寸一寸的细细捏过,确定里头没有夹带,这才连同空药罐一并还给沈云。

    有上一次的经历打底,再看到它们飞过来,悬浮在自己跟前,沈云已经见怪不怪,稳稳当当的抱住了两样物件。

    他再次经过大杂院时,粗使婆子们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各自忙碌着。

    倒是在左角门,哑婆婆看到他,先是“啊啊”的指着天,然后又甩着双手,做出快走的样子。

    沈云意会过来,哑婆婆是在跟他说,天色不早了,叫他早些回去。

    哑婆婆是在担心我,怕我出事!

    “我知道了,谢谢婆婆。”他收下了这份关心,笑道,“店子里等着我回去吃晚饭。我不会在路上玩的。”

    哑婆婆抿着嘴,无声的笑了。

    看到沈云安然无恙的回来了,吴掌柜等人都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先吃饭!结账的事,吃完饭再说。”吴掌柜拉着沈云,高兴的令大江他们摆饭。

    这一次,大家都破了例,一边吃,一边仔细询问沈云送药的情形。

    沈云如实以对。

    听说昨晚阿明竟然偷闯头牌姑娘的花楼,吴掌柜脸都黑了,恨声说道:“阿明……竟然生了这样的心思!唉,真是个不省事的!”

    人都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沈云换了个话题,回头问道:“郭子哥,你早上去送药,也碰到了那个黑衣人吗?”

    郭子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碰到了。他没有走过来,也是这样嗖的一样,药罐子和荷包就飞到了他手里。我当时就吓得瘫倒在地。后来,药罐掉在地上,我才回过神来,胡乱的抓起荷包跑了。”

    沈云甚是不解,又问吴掌柜:“掌柜的,那人的武功不凡。头牌姑娘都会有这么厉害的护卫吗?”

    他知道,头牌姑娘再风光,也是贱籍,始终上不得台面。

    而那人武功如此之高,考取功名,易如反掌。

    在这个世道里,当良民多好啊,更何况是有功名在身的武者!

    不是他看不起贱民。而是,世道如此——谁会放着风光的武者大人不做,却甘愿屈身于低贱之地,鞍前马后的为一个贱民效劳呢?

    吴掌柜摇头:“我哪里能见到头牌姑娘?不过,换做是我,我早就去考功名了。只要功成名就,什么样的头牌姑娘得不到?”

    左下首,秦先生也连连点头:“就是。上次,我去给胭脂姑娘出诊,也被这个人搜查。可把我吓了个半死。后来,我也想不通。世上哪有人放着好端端的大人不做,窝在那种地方当龟公的?再说,我看那个胭脂姑娘,空有一副好皮相。娇娇弱弱的,一看就不是个能生养的。这种女人有什么好!”

    也就是说,黑衣人的存在,确实不合常理。沈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自己还是太弱!不然的话,他可以夜探玉春院,去摸摸黑衣人的底。

第八十七章 怒退八字胡

    第二天早晨,沈云又去玉春院送药。

    很意外,哑婆婆打开门后,没有让他进门,反倒是“啊啊”的使劲摆手。

    不让进去?沈云一头雾水,问道:“婆婆,为什么不让我进去?”

    哑婆婆指了指里头,“啊啊啊”的摇头。

    沈云发现她指的是花楼方向,更加觉得无法理解:“是胭脂姑娘不叫我送药了?”

    不想,哑婆婆真的点头了。旋即,她又使劲的摇头。

    这下,沈云看不懂了——点头,又摇头,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啊啊啊……”哑婆婆又指着里头,用两个手指头做了一个走的手势。

    胭脂姑娘叫哑婆婆赶我走?沈云皱眉:昨天,他并没有得罪那位头牌姑娘啊!

    罢了,不叫送,就不送!他冲哑婆婆点点头:“麻烦了,婆婆。”

    回到铺子里,沈云把药罐放回柜台上,如实跟吴掌柜汇报。

    “好端端的,为什么不叫送了?昨天不是还给了你赏钱吗?”后者一脸的惊讶,“这叫什么事!”

    按照妙手堂的规矩,这笔汤药费,沈云得自个儿掏腰包赔给铺子里。

    是以,沈云说道:“算我倒霉。我去屋里拿药费。”说着,转身往里边走。

    吴掌柜一把拦住他:“云哥儿,算了。不过是几个汤药钱,这事,我做主了。记在损耗里。不要再说什么赔不赔的。”

    “这怎么行?坏了规矩!”沈云不干。不过是一两半银子,他又不是赔不起。

    吴掌柜摆手:“就这么定了。”接着,他吩咐大江,“大江,把药去倒了。玉春院的那剂药晚上也不要再煎。”

    “是,掌柜的。”大江爽朗的应下。

    郭子在一旁不屑的撇嘴:“什么玩意儿,还真把自己当姑奶奶了!敢打咱们云哥儿的脸!哼,咱还不乐意伺候破烂东西呢!”

    秦先生也起身过来,拍拍沈云的肩膀:“没事,云哥儿。在外头混,谁不会碰到几个混人。”

    沈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根本就没往心里去,好不好?不过,大家如此替他抱不平,他很是受用,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谢谢大家。”他笑了笑,“掌柜的,我回库房做事了。”

    “嗯嗯,去吧。”吴掌柜没抬头,继续扒拉他的算盘珠子。

    中午,沈云去前堂吃午饭。

    刚一进门,大江一脸八卦的迎了上来,神秘兮兮的问道:“云哥儿,你知道胭脂姑娘为什么不叫你送药了吗?”

    沈云老老实实的摇头。

    “人家攀上高枝了!”不等大江说,郭子凑上来气愤的爆料,“外面现在都传开了。说是,玉春院的头牌姑娘好能耐,昨晚让新来的钦差大人替她赎了身。玉春院的头牌姑娘不就是那个什么胭脂姑娘吗?她落到了好处,也不知道给咱们店里捎个信来。害得咱们白跑一趟,还要搭上汤药钱。好吧,就算她来不及捎信,走之前,也可以留下药钱啊!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婊、子无义!不是东西!”

    “就是!”大江也是气愤不已。

    “新来的钦差大人?”沈云好奇的问道,“什么时候到我们省城的?怎么一点风声也没有?”

    大江和郭子齐齐望着他,一脸“你抓错重点”的表情。

    “呃,好象是说来了好些天了。之前,没有跟仙府说,偷偷的住在玉春院里。昨晚,跟胭脂姑娘以前的一个恩客争风吃醋,这才露的身份。”郭子嘴快,回答道,“那个恩客激得钦差大人当场替胭脂姑娘赎了身,自己却没落个好。听说,他是个外省的高级武师,被钦差大人当场革了功名,连夜给扔仙府大牢里去了。”

    “哦,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

    大江挠头:“什么?”

    沈云笑道:“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胭脂姑娘能有黑衣人那样的护卫。原来,黑衣人是钦差大人的护卫。嗯,这样就完全说得通了。”

    还能不能好好的说八卦了?大江和郭子皆哑口无言,一脸的挫败——什么叫做“鸡同鸭讲”?刚刚,他和云哥儿就是!

    “扑哧!”秦先生听得很是欢乐,没忍住,破了功。

    吴掌柜瞅了这边一眼,走到桌边坐下:“摆饭!”

    胭脂姑娘攀上了钦差大人,她那笔汤药费,自然是不了了之。

    但是,阿明之死,却没有完。

    下午,仙府里的那位八字胡官差找到妙手堂来了。

    “昨晚,你们的人有没有出去?”他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端起茶碗,用碗盖拨开茶沫儿,啜了一口,懒洋洋的问道。

    吴老板和沈云都被请了出来。

    前者闻言,赶紧看向吴掌柜。

    “回,回老爷。”吴掌柜打拱禀报道,“没有,绝对没有。昨晚,所有人都在店子里。没人出去。”

    八字胡抬头环视众人,目光锐利如刀,重重的把茶碗撂在手边的海棠高几上,哼道:“可是,昨晚又出事了!西郊有两个农夫被挖了心!经尸检,他们的死因和你们店里的那个阿明一模一样!据调查,他们和你们妙手堂也有干系!”

    所有人都惊呆了——西郊的两个农夫,跟铺子里有干系?没听说,铺子里,谁在那边有亲戚啊!

    沈云不由问道:“官爷,请问是什么干系?”

    八字胡看向他,皮笑肉不笑的应道:“什么干系?前天下午,你们妙手堂不是不接治了两个摔伤的病人?”

    “是的。”沈云点头,心里涌起不祥之感。

    果然,八字胡得意洋洋的摸胡子:“那两个农夫就是他们俩。”

    吴老板一脸的灰败,冷汗淋淋,身子直晃悠。

    “老实交待,昨晚谁出去了!”八字胡“啪”的一拍高几。震得茶碗嗡嗡作响。

    “扑腾”,除了沈云,吴老板他们几个都吓得跪倒在地,纷纷喊冤:

    “冤枉啊,老爷!”

    “真没人去!”

    “小的人一直在屋里。”

    “老爷明鉴!”

    八字胡呼的立起:“哼,不见棺材不掉泪!还敢狡辩!”

    沈云实在看不下去了,挺胸上前一步,厉声质问道:“官爷,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昨晚有人出去了!”

    八字胡愣了一下,踱到他面前站定,冷笑道:“小兄弟,我好心奉劝你一句,莫多管闲事!”

    “今儿这事,小爷我管定了!”沈云不甘示弱,往前又逼近一步,刷的从裤口袋里抽出小刀,怒道,“你今天若是拿不出证据来,我就去仙府衙门敲铜鼓!”

    这是贝大帅上台后,给良民们的一个权力:他在仙府衙门前立了一面大铜鼓。良民若是觉得事有不平,可以去敲铜鼓,当面向他告状;中途,若是碰到有人阻拦,不管是何人,告状的良民皆可立斩之!

    这也是仙符兵和官差们不敢为难良民的最主要原因。

    八字胡此次来只不过是想敲诈一大笔银钱。来之前,他都打算好了:如果那个良民崽子还敢冲出来,再破老子的财,哼,看老子捏不捏得死他!

    然而,看到寒光闪闪的刀子,他的气焰立时软了下去——在仙府衙门里混了小半辈子,眼前这把刀子的来历,他自然认得出来。这种刀是仙符兵的军中用刀,名唤如意刀。只有参将以上的大人们才会配有如意刀。

    这种刀素来是身份的象征,是问,谁会把它送给不相干的人?

    再看沈云之气势逼人,他心里直打鼓:莫非小兔崽子的来头不小?

    心思一转,他连叹“晦气”,心道:罢了,今儿算我倒霉!

    “玩笑,玩笑而已!沈小公子千万莫要当真。”他立时换了一张笑脸,半举着双手连退数步,“一来,那两个农夫与妙手堂确实是有些干系,再者,他们的死因与那个阿明一模一样。于情于理,我们仙府都要过来例行询问。仅此而已。”

    沈云其实心里也拿不准能不能镇住这种官油子。见状,知道是成了。

    太师祖和师父都说得没错,斗架这种事,首在气势!

    他绷着脸,再接再厉,执刀又往前逼近一步,冷声问道:“那么,官爷,你询问完了吗?”

    八字胡越发的相信眼前这位来历不凡,嘿嘿赔笑:“问完了,都问完了。”说着,他打了个拱,“沈小公子请留步,告辞!”说罢,灰溜溜的离开了药铺。

    沈云放下刀,如释重负,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劫后余生,前堂的气氛陡然一松。

    “哇——”郭子趴在地上,竟然象个女人一样拍着地,嚎啕大哭,“阿明你个死色鬼,被你害死了!”

    秦先生惨白着脸,扶额:“吓死我了!”

    吴东家汗淋淋的从地上爬起来:“云哥儿,今儿,又多亏了你。”

    “是啊。”吴掌柜满脸感激,“云哥儿,你又救了我们大伙一次。”

    “云哥儿,你刚刚好威风!”大江竖起大拇指,“就象戏文里的大将军一样!”

    沈云挺不好意思的,脸上不禁飞红:“其实,我的里衣也汗湿了。”

    “哈哈哈……”大家都乐了。

    尤其是郭子,顶着一张糊满泪水的脸,咧嘴大笑,甭提有多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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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书友160217204925719的香囊,谢谢!

第八十八章 是谁!

    八字胡虽然被赶走了,但是,他带来的消息却令沈云当晚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又有两个人被挖心!

    并且与阿明之死,一模一样!

    又是妖邪所为?

    那两人都摔断了腿,行动不便,只能躺在家里。所以,可以排除他们半夜在外面招惹了妖邪的情况。

    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以至于妖要跑到他们屋里去杀人!

    突然,他的心里划过一道亮光——这两人是怎么摔伤腿的来着?

    他们俩是因为在西山顶的一处山洞看到了白毛怪,才被吓得滚下山!

    难道真的有白毛怪?

    有人想遮住这件事,是以,他们俩被灭了口?

    沈云越想越觉得是这个原由。

    如此一来,妖邪与白毛怪之间,必然有关联!

    第二天清晨,他向吴掌柜告假一天。

    他事先搜肠刮肚,编了一个不得不请假的理由。不想,吴掌柜根本就没有问原由,满口应下:“行。回来吃晚饭吗?”

    “哦,不了。我在外面吃。”沈云满头黑线,“呃,我会在宵禁之前赶回来。”

    离开店铺后,他先绕了一个弯,去市集里买了六个白面馒头,以及一小袋糯米和一串大蒜,然后直奔西郊。

    按照昨晚定下的计划,今天他要先去西郊打探两个农夫被挖心的事;然后,等到中午,再去西山顶实地探一探那个山洞。

    为什么要等到中午才去山洞里呢?

    因为据太师祖的手札里所记,妖邪昼伏夜出。且一天之中,正午之时,它最弱,根本动弹不得。

    殊不知,他前脚离开药铺,后脚便有一个身着月白色锦袍的男子突然出现在他的房间里。

    锦袍人先是环视屋内,然后,径直走到柜子前。

    当看到两扇柜门之间很隐秘的挂有一根头发丝时,锦袍人不禁咧嘴轻笑。

    根本就没有动那把锁,他伸出右手,捏了个法诀,往柜门上打出一道红色的光圈。

    只见光圈所落之处,柜门陡然变薄。一息之后,红光一闪,光圈消失了。那一处竟然凭空出现一个径圆半尺有余的大圆孔。

    锦袍人手指轻轻一勾。里头的蓝色大包袱呼的飞了出来。

    他打开包袱,里头的东西全露了出来。

    当看到红木匣子时,锦袍人的眼底闪过一道亮光。

    长叹一声,他拿起红木匣子,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着。良久,自言自语道:“果然是的。”

    没有打开匣子,他将之放回包袱里。往上又打了个法诀。

    这一次,红光闪过,本来松开的包袱恢复如初。

    锦袍人轻轻挥手。

    蓝布大包袱又自个儿飞回柜子里,稳稳当当的落在原处。

    而柜子上的大圆孔也瞬间弥合。

    象是刚才的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就连柜门上的那根头发丝也纹丝未动。

    锦袍人在屋子里静静的站了一会儿,最终,又叹了一口气,身形一晃,穿墙而出。

    西郊。

    沈云按照郭子所说的地址,找到了那两个农夫所在的村子——他们俩姓于,就住在西山脚下的于家村。

    村子不大,稀稀落落的住着十几二十户人家。

    沈云不敢贸然进村,而是爬上旁边的一个小山包,暗中俯视全村。

    和他昨晚猜想的一样,村子里没有办丧事的迹象。

    与城里不同,寻常的庄户人家一天只用两顿饭,即,早饭和饷午饭。

    这里的村民也是一样。此时正是早饭时间,家家户户的屋顶升起炊烟。

    几个放牛的娃娃牵着牛,吆喝着回家。

    整个村子安祥而又宁静。以至于沈云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想了想,他快步走下小山包,装着是过路人,拦住那几个放牛娃。

    “小兄弟,请问,这里是哪儿?”他从包裹里取出两个馒头,掰开分给他们,“我要去响水湾。我姑奶奶家住那儿。”

    四个放牛娃都不过七八岁的样子。一人得了他半个白面大馒头,个个喜笑颜开。他们争先恐后的抢着说话:“我们这里是于家村,不是响水湾。”

    “我知道响水湾在哪儿!”其中一个最得意,声音盖过了其他三个。

    沈云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大钱,笑道:“小兄弟,你要是能告诉我响水湾怎么走,这个大钱就是你的了。”

    男娃两眼亮晶晶的,盯着铜钱,口齿清楚的答道:“哥哥,你往前走,翻过那座山,河的对面就是响水湾!我没骗你。我外婆家就在响水湾!我一年里要去好几趟。”

    他一点儿也不认生,说完,摊开右手,伸向沈云。

    “哥哥信你。”沈云将铜钱放在他的手心里。

    其余三个放牛娃的脸上全是艳羡。

    沈云见状,又从袖子里掏出一把大钱,放在手里,摊开来,对他们说道:“哥哥我啊,从小到大,最喜欢听人说新鲜事儿。你们谁要是能告诉我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不拘是什么,每说出一件来,哥哥也给他一个大钱。”

    “真的?”放牛娃们异口同声的问道。

    “当然是真的!”沈云晃了晃手里的铜板,“只要是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一桩一个大钱!谁说的多,哥哥给他的钱就越多。骗人是小狗!”

    “我家阿花昨晚生了一窝崽子,足足有十五只呢!”刚才得了钱的那个率先说道。

    沈云心里猜出了个大概,却装作不知,笑眯眯的问道:“你家阿花是谁?”

    “哈哈哈……”其他三个放牛娃都抱着肚子笑了。

    男娃脸不红、心不跳的答道:“阿花是我家的大猪婆!我娘说,一窝能生十五只崽子的,全村就只有我们家阿花!”

    “一窝生十五只猪崽,确实少见。”沈云愉快的从手里拿出一枚铜钱,给了他。

    放牛娃们“啊”的惊呼。

    “我说!我也要说!”另一个放牛娃冲上来,伸手去沈云手里拿铜钱。

    沈云手一晃,避开来,挑眉笑道:“小兄弟,哥哥的规矩是,先说事,再拿钱。”

    这个放牛娃不好意思的缩回手,两只眼睛却死死的盯着他手里的铜板,飞快的说道:“上个月,狗蛋家丢了两个鸡蛋。狗蛋娘在他家屋场里跳手跳脚的骂了半天的娘!”

    沈云摇头:“上个月的事,不新鲜了。哥哥不给钱。”

    男孩失望的低下头,使劲抓头:“我再想想……”

    “好。你莫急,慢慢想。”沈云笑了笑,晃着手里的铜钱,问其他人,“还有谁有新鲜事儿吗?”

    “一定要昨天的吗?”有人问道。

    沈云答道:“不一定要昨天的。这几天里的,都可以。”

    “我说!前天夜里,满贵叔和二喜叔死了!”一个放牛娃脱口而出。

    其余的三个娃娃都一脸惊恐的望向他。

    “不能说!”旁边的一个放牛娃拉了拉他的衣角,警告道,“你爹会打死你的!”

    来了!沈云暗喜,当即拿了一枚大钱给他:“小兄弟,不要怕,只管放心说。哥哥过路的,连你叫什么名儿都不知道。更加不认识你爹,绝不会去你爹那里告你的状。哥哥保证,就是听一听,不去外头说。”

    放牛娃低头看着手里的大钱,一脸的纠结。

    这时,刚刚没得到钱的那个放牛娃抬头问道:“哥哥,你真的不会去外头说?”

    沈云使劲的点头:“哥哥保证!”

    他不再犹豫:“满贵叔和二喜叔的心,半夜里被人挖走了。”

    “啊?还有这等事?真够新鲜的!”沈云拿出两个大钱给他,“值两个大钱!”

    这下,其他放牛娃懊恼不已,纷纷伸出手,飞快的抢着了起来。

    “是族长爷爷报仙府的。”

    “昨天吃完早饭,来了两个官老爷。是他们不许我们说这件事!”

    “对,他们走之前,放火烧掉了满贵叔和二喜叔的尸体,还不准他们两家挂白办丧事。”

    沈云没有叫他们失望,一人给了两个大钱,又问道:“还有吗?”

    放牛娃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摇头。

    “我也歇好了,该走了。”沈云冲他们挥手,“以后要是再路过你们于家村,再来找你们听新鲜事儿。”

    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土路尽头,四个放牛娃攥着手里的铜钱,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沈云当然不可能是真的离开。他还要去西山顶找那个白毛怪出没的山洞——四个放牛娃的话,使他更加相信,那两个农夫是被灭了口。

    至于那两个仙府官差为什么要帮着遮掩,其原由值得细查。

    沈云是在山林里转惯了的。根据大江他们之前的只言片语,在正午之前,他找到了一处相似的山洞。

    看了看天色,离正午还差一会儿。他躲在离洞口二十来步远的一棵大枞树后面,一边紧盯着洞口,一边就着冷水,接连吃掉两个馒头,补充体力。

    黑漆漆的洞口约摸有五尺来高、三尺宽,不见有什么动静。

    沈云从小包袱里取出那串大蒜挂在脖子上,将装着糯米的小袋子挂在腰间。袋口是敞开的,方便他随时从中取米。

    太师祖的手札里写着,妖邪最忌大蒜和糯米。其中,大蒜能令妖邪不敢近身;糯米更厉害,能腐蚀妖邪的皮肤。是以,妖邪碰到糯米,唯恐避之不及。

    准备妥当之后,时候也差不多了。

    沈云鼓起腮帮子,接连做了三个深吸呼,抽出小刀,从树后出来,弓着身子,摸向山洞。

    就在这时,耳畔突然响起“啪”的一声!

    有人从后面按住了他的右肩!

    沈云的脑海里瞬间“嗡”的一声炸开了锅!

    是谁!

    他整个人僵住,不敢妄动。

第八十九章 有缘再见

    “小子,你在这里做什么?”头顶传来一个成年男子的声音。

    话音刚落,右肩上的手离开了。

    来人没有恶意!沈云松了一口气。

    同时,他意识到,对方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自己后头,显然是个武功了得的高手。

    “当啷”,他扔掉手中的小刀,慢慢将双手举过肩膀,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说道:“小子不知前辈在此,多有冒犯,请前辈恕罪。”

    “得了。”背后的男子懒洋洋的说道,“捡起你的如意刀,转过身来,好好回话。”

    “是,前辈。”沈云认命的捡起小刀——原来小刀是有名字的,叫如意刀。

    能叫他捡起刀来,说明人家根本就没有把他当成威胁!

    如此高手当前,他除了服从,还能怎么样?

    依言转过身去,他看到三步开外,一个赤面虬髯、身着月白色锦袍的中年男子抱着胸,随意的倚靠着一棵碗口粗的枞树。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身为良民,怎会在妙手堂做小学徒?”黑袍男子问道。

    沈云心头大震,忍不住问道“前辈怎知小子是良民,在妙手堂做学徒?”

    锦袍男子轻笑:“真是胆大。反倒问起本座来了。”顿了顿,他答道,“本座在玉春院后面的小巷子里,见过你一面。那天,你厉害得很。当众跟官差杠上了。”

    原来如此。难道这些天,这位前辈一直在跟踪我?想到这里,沈云的心又提了起来——我身上能有什么东西令这位前辈感兴趣的?

    定了定神,他收起如意刀,长揖到底:“小子沈云见过前辈。”接着,答道,“小子前来省城求学。不想,暂时没有武馆招生。省城居不易,小子财力又有限,只能先在省城找份活,维持生计。”

    “财力有限?”锦袍男子显然不信,“你的如意刀是谁给的?用得起如意刀的人,会没钱在省城过日子?”

    沈云如实以对:“前年,小子逃难时,在官道边的草丛里侥幸捡到的。小子不知道它叫如意刀。”

    “前年?你逃难?”黑袍男子不由眉头轻皱,“你师父呢?他不管你吗?”

    天帝老爷,这人到底是谁啊!居然还知道师父!沈云心里完全没底,直道‘苦也’。

    不过,师父的话,他一直牢记心头——轻易不要与外人道师门!

    所以,他打算死不认账。

    “师父?什么师父?”他讪笑道,“小子天资愚钝,故而只是在拳馆里跟人胡乱学了一点三脚猫的拳脚。没有正式拜过师父。”

    锦袍男子看着他,良久,幽声长叹。他没有再追问下去,又回到最初的问题:“沈小子,你来这里做什么?不要再骗本座。在于家村,本座亲眼看到你用铜钱哄那帮小娃娃。”

    竟是从那时就盯上了自己!沈云表示服了:“小子想查清楚,是谁害死了我们药铺里的阿明。”

    锦袍男子戏谑道:“怎么的,你还想替他报仇?”

    沈云握了握拳头,没有吭声。

    “你为什么要特意带上大蒜和糯米?”锦袍男子又道,“不要告诉本座,你是想去那边洞子里煮糯米饭吃。”

    沈云没法,只好如实以对:“小子见过阿明的尸体,觉得他的死状与小子以前曾看到过的一本书里写的一样。书中,那人是死于妖邪之手。并且,书里还写道,那妖邪最忌大蒜和糯米这两样东西。所以,小子特意带了这两样,以备不时之需。”

    锦袍男子握拳掩嘴,“呵呵”轻笑:“小子,你也知道你只学了点三脚猫的功夫。还敢去找妖邪报仇!你到底知不知道那是什么邪物?真要碰上那邪物,你以为就凭一串大蒜和几把糯米,能制服得了它!”

    沈云愕然。这人到底是谁啊!这口吻竟然象是自家长辈一般。

    想了想,他索性问道:“小子斗胆请教前辈,那是什么邪物?”

    锦袍男子哼了一声:“跳尸!听说过吗?”

    正午时分,红艳艳的太阳当空,沈云却只觉得全身毛骨悚然——洪伯说古时,曾提到过这种玩意儿。由死尸变的,一蹦一跳,很阴森恐怖!

    “是僵尸吗?”

    “嗬!原来你不知道啊。”锦袍男子啧啧的摇头,“没有灵根也就罢了。竟然还是个傻大胆!这徒弟收的……啧啧,够奇葩!”

    沈云好不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同时,心里有一丝猜测:这位应该是知道我师门的。

    但是!

    师父的话必须听从!这位如若不先说,我绝不会跟他提师门!

    哼,就这么决定了!

    锦袍男子却话锋一转,跟他科普起僵尸来:“僵尸有很多种,根据等级高低,可以分为白僵、黑僵、跳尸、飞尸、尸王等。白僵是最低等的僵尸,因浑身长满白毛而得称。你的大蒜和糯米对付白僵也还成。黑僵可以完全无视这两样。但是,白僵和黑僵只能吸食人血。挖食人心,只有跳尸以上的中高等级僵尸才能办得到。沈小子,这下你知道怕了吗?”

    沈云低头看着脖子的大蒜串,脸上火辣辣的,嗡声认错:“前辈教训得对,小子确实鲁莽得很。”说着,他又长揖到底,“小子多谢前辈赐教。”

    锦袍男子受了他的礼:“你的师门与本座颇有渊源。我与你既有缘一见,代你师父指点你一二,也未尝不可。”顿了顿,又道,“沈小子,你安心回去,不要再惦记着给那个什么阿明报仇了。他的死因,本座已经查明。那晚,他偷闯玉春楼头牌姑娘的花楼不成,被当众扔出去,仍不死心。又试图从后面的小巷爬进玉春院,再行不轨。结果,被守护在巷子里的跳尸发觉,才被挖了心。”

    “守护在那里的跳尸?”沈云大惊,“跳尸的主人是……”

    “没错,你很聪明。就是钦差大人。”锦袍男子直言道,“他带人潜入省城,躲在玉春院里,就是想收集贝大帅的罪证。结果,因此而身份暴露。贝大帅上奏仙庭,参他纵凶行恶,连伤三命。今天早晨,钦差大人一行已经离开,奉旨返回仙都。所以,你不用报仇了。”

    “白毛怪就是白僵,是他的?于家村的两条人命,也是他的跳尸所为?”沈云拧眉。

    锦袍男子点头:“没错。那具白僵是他的一名手下私自偷运出来的。”他指了指头面的山洞,“就藏在那个洞子里。不想,那人一时失误,竟遭白僵反噬。那天,那两名农夫看到的白毛怪,就是那具白僵。它吸干了那人的血之后,从洞中逃走,惊到了两名农夫。后来,钦差大人的手下寻来,派出跳尸,杀人灭口。钦差大人得知,本想连夜屠了整个于家村,还有你们妙手堂。幸亏,贝大帅发觉了,及时拦下他。”

    沈云大汗。他又在鬼门关前打了一个转,而不自知!

    “沈小子,这里头的事,不是你能掺和得起的。记住你来省城的目的!”锦袍男子告诫道,“省城的水深着呢,你莫要招惹是非。九月初九,新武馆将正式开馆授徒。以你之力,估计是考不上。不过,你既与本座有缘,本座便助你一臂之力。”说着,他抬手轻扬。

    沈云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封书信凭空悬浮在自己面前。

    “这是本座给你写的荐书。”锦袍男子说道,“九月初八,你拿着此书去新武馆找玉宁道长,可以免试入学。”

    沈云心中大喜,难以置信的双手捧起荐书,一双眼睛瞪得浑圆——哇,竟有这等好事!

    简直是喜从天降!

    他再看向锦袍男子,准备行礼道礼,却愕然看到对方拉出一串残影,径直往山下去了。

    如此神奇的身法已经完全超过了武学的范围!

    修士,前辈绝对是修士!

    “前辈,请教尊姓大名!”他拔腿追上去,大声喊道,“小子以后还能见到前辈吗?”

    说话间,那点黑影已经到了半山腰。

    但是,锦袍男子的声音却无比清晰的在他耳边响起:“本座姓李名棠。沈小子,你好自为之。若是有缘,自会再相见。”

    仙府衙门。

    八字胡和一个胖脸官差一脸晦气的从停尸房领出了阿明的尸体。

    这桩挖心案已了结。照上头的指示,,他们俩奉命将这具有些发臭的死尸送到衙门后头的焚化炉里烧掉。

    两人合力将尸体扔到木板车上。

    “秦哥,真的就这么算了!”胖脸官差掩着鼻子,苦着脸说道,“兄弟几个忙活了这些天,连车马费都没捞到!真是命苦!”见八字胡黑着脸,没有吱声,他凑上去,火上浇油,“秦哥,谁不知道妙手堂的东家阔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由头!只要弄一半出来,也够咱们兄弟山珍海味的过上一两年!”

    八字胡被他说得心动,一跺脚,狠声说道:“走,叫上兄弟几个,先暗地里绑了那个姓沈的小兔崽子,剁碎了喂狗,再去封铺抄家……”

    正说着,一道身影背着双手,自门外踱进来:“你们两个小捕快,好威风!跟本捕头说说,准备去哪里封铺抄家啊?”

    两人吓了一大跳,连忙低头行礼:“小的见过大人。”

    捕头大人伸手,轻轻抚摸着八字胡的脖子,笑道:“大老爷有吩咐,回头把骨灰好好的给妙手堂送过去。记住,一个子儿也不能拿!都他、妈给老子长点心!往后,谁也不许去找妙手堂的麻烦!”说着,手中猛然发力,掐得八字胡直翻白眼,“都听明白了没有!嗯?”

    “是是是,听明白了,大人!”胖脸在一旁簌簌发抖。

第九十章 金桂树

    攥着荐书,沈云盘腿坐在一块背阴的山石上,吹着凉爽的山风,细捋刚才发生的事情。

    李棠?是谁?

    听他提及师父的口吻,竟与师父提起馆主大人时,一模一样。

    难道他也是五脉传人之一,同为天神宗后人?

    很快,沈云皱了皱眉头,自言自语道:“不,不象。”

    因为他听得出来,李棠对贝大帅甚是推崇。而且,他能知道如此多的内幕,绝非所谓的江湖消息灵通人士。

    他根本就是仙府中人!

    并且,在仙府里,身居要职!

    是问,五脉传人、天神宗之后,怎么会为仙府做事?

    事实也是如此。据他所知,从祖师,到太师祖……到师父,还有馆主大人一脉,他们要么恨仙府入骨,欲灭之而后快,要么明哲保身,远离仙府。

    想到这里,沈云低头看着手中的荐书,心道:如果不是五脉之一,李棠为什么要一再强调与我师门有渊源,并且对我这么好?

    荐书轻飘飘的,寻寻常常的信封上只龙飞凤舞的写着“玉宁道长亲启”六个墨色大字。

    然而,有了它,就能免试进新武馆求学。

    它,无异于一份大机缘!

    李棠送给他一份大机缘,却端着长辈提挈子侄的态度,于他完全无所求!

    “啊——,他到底是谁啊!”沈云想到头痛,也猜不出来。

    他枯坐了近一个下午,眼见着太阳偏西,天边涌起瑰丽的火烧云。

    “也罢,机缘难得!且走一步,算一步。反正我孤身一人,除了这条命,也没有什么可让人谋算的!”沈云叹了一口气,起身将荐书仔细的纳入怀中,好生收起来。

    回到药铺时,已近宵禁时分。

    沈云刚一走到街口,便只见郭子身形一晃,拔腿往铺子里跑。一边跑,还一边挥手疾呼:“回来了,回来了!东家,云哥儿,回来了!”

    沈云不禁满头黑线——这是唱得哪一出啊!

    旋即,吴老板提着袍角,率先跑了出来。

    他的身后,吴掌柜、秦先生、大江和郭子,一个也不少。

    如果不是看到他们满脸喜色,沈云险些以为自己是什么时候闯大祸了!

    “云哥儿,回来了!”转眼,吴老板跑到跟前,亲热的攀着他的肩膀,“今儿,我从五味斋叫了一桌酒桌!人都齐了,只差你还没回来。”

    五味斋是全省城最大最好的酒楼。那里的一桌酒菜,可不便宜!沈云眨巴眨巴眼睛,心道:今儿过节?什么节,我怎么想不起来?

    随后,吴掌柜他们几个也围了上来。

    “云哥儿!”

    “回来了!”

    大家喜气洋洋,比过年过节还要高兴。

    “嗯,我回来了。”沈云愣愣的点头,一头雾水的被众人拥进店里。

    东家诚不欺人也。

    一进大门,饭菜味扑鼻而来。

    沈云在山顶吹了一下午的山风,总共只吃了四个白面馒头。哪里禁得住如此香浓的味儿勾引?

    “咕噜咕噜”,一时间,肠鸣有如雷动。

    他大窘。

    “哈哈哈……”吴老板快活的笑道,“云哥儿在外头奔波了一天,这是肚子跑空了!来,大家入席,吃起来!”

    此时早就过了饭点。所有人都等饿了,好不好!

    于是,一阵欢声笑语中,大家围了上来。

    “云哥儿,你今天必须坐这里。”吴老板执意拉着沈云共坐上首,接着,大声宣布,“明天上午,放假半天!所以,今晚我们不醉不休。来来来,关上铺子门。大家都坐下,喝个痛快!”

    也就是说,平常不能上桌的大江和郭子今天也能坐下来吃酒吃菜!

    这是过年节都没有的待遇!

    “是,东家!”大江和郭子响亮的应着,一溜烟的跑去打烊。

    不一会儿,所有人都围着桌子坐好了。

    沈云仍是一头雾水,期待东家早点揭开迷底。以至于满满当当的一桌好酒好菜也失了颜色,暂且勾不起他的食欲。

    吴老板亲自给他倒了盅果子酒:“云哥儿,你还小,喝不得酒。这种果子酒是五味斋专门给小孩子喝的。你尝尝。”

    沈云双手接过:“东家,客气了。”

    “客气什么呀!你救了铺子,救了我全家老小,我还不该给你倒杯酒?”吴老板感激的说道。

    看出沈云脸上的疑惑,左下首,吴掌柜笑眯眯的解释道:“云哥儿,下午的时候,昨天来的那位官老爷亲自把阿明的骨灰送到了铺子里,还说,案子已经结了。东家给他车马费,他硬是不要。”

    旁边,秦先生连连点头:“就象东家给不是银票,而是烧得通红的炭火一样。官老爷看到银票,脸色都变了。说了句‘告辞’,跑得飞快!”

    原来如此。沈云恍然大悟,说道:“阿明哥,他那晚犯了糊涂。被扔出玉春院后,仍不死心。又绕到玉春院后面的小巷子里,企图爬进玉春院。结果,钦差大人的……护卫,发现了他。阿明哥,呃,被当成了刺客。”

    他努力的把事情圆过去。

    跳尸一事,太过惊悚;

    再者,在西山顶,李棠虽然告诉了他实情,但是封口的意味也不能再明显。妙手堂里的,全是贱民,说白了,就是命如草芥。此事但凡传出去一丝风声,在座的,以及他们的亲属,除了被灭口,还是只能被灭口啊!

    所以,他突然领悟到:有时候,隐瞒真相,并非欺骗。其实是一种保护。

    只是爬个墙而已,就被活生生的挖掉心!然后,象死狗一样陈尸街头!郭子捂着胸口,脸色乍变:“啊呀呀!好凶……”

    吴掌柜横了他一眼,截住后面的话:“吃菜!”

    吴老板放下酒盅,环视众人,正色道:“我们今天还能坐在这里喝好酒,吃好菜,全是因为云哥儿在外头替我们周旋的缘故。钦差大人行事,是我们能谈论得起的吗?各位,我们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白白浪费云哥儿的一番心血。从今往后起,阿明的事,大家都要烂在肚子里。回去后,连老婆孩子面前,都不能透出一个字!”

    “是,东家。”众人皆凛然。

    吴老板又道:“关于阿明的死,我这里有个说法,大家往后都照我的说。阿明是自个儿在外头喝醉了酒,掉水沟里淹死了。等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泡得好大。这么热的天,不好收敛,只能火化掉。”说着,看向吴掌柜,“回头,你从账上支五两银子,连同骨灰,派人给阿明家里一道送去。我们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是,东家。”吴掌柜应下,“阿明是自己寻死,给我们惹了天大的麻烦。幸亏有云哥儿在,我们和家中老小,才能都逃过死劫,安然无恙。东家还能打发他家里五两收敛银子,我老吴没话说。东家仁义!”

    “东家仁义!”秦先生他们三个也纷纷附和。

    吴老板摆摆手:“这事,就过去了。以后,大家不要再提。”说着,他端起酒盅,“来来来,我们都敬云哥儿。大恩不言谢,云哥儿,以后,但凡有用得到我吴家栋的地方,你只管吩咐。上刀山、下火海,我吴家栋若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人养的。”

    沈云连忙举杯谢道:“东家,言重了。”他大概猜得出,是李棠在仙府发了话。八字胡他们自然不敢再跳起来兴名堂。所以,说到报恩,他自己觉得受之有愧。

    不容他拒绝,吴掌柜等人也纷纷敬酒。他们和吴老板都是一个意思:以后,单凭差遣。

    谁说果子酒不醉人?当晚,沈云喝得头大如斗,扶着墙,才回到屋里。

    不过,其余人比他醉得更厉害。光是酒桌上,当场倒翻了两个——秦先生和郭子。

    大帅府,前书房。

    贝大帅抬眼问道:“封好口了?”

    李棠端坐在左下首的第一张太师椅上,点头应道:“嗯,他很聪明,知道该怎么做。”

    贝大帅笑了笑:“既没有灵根,又武学资质平平,你真要把人弄到新武馆里去?还堂而皇之的给了他一份荐书。树大招风,你不怕他被人欺负吗?至少老夫看不出来,你这是在抬举他。”

    李棠呵呵:“他自己想去,我就成全他。仅此而已,并无他意。”

    贝大帅起身,从书案后面走出来,挥手道:“走,陪老夫去外面走走。”

    “大帅,请。”李棠起身,跟在他后头。

    两人出了书房,来到外面的小花园里。

    看到旁边的金桂树,贝大帅突然感慨万千:“这棵金桂,病了。”

    李棠定睛细看:“唔,树皮之下,有虫。”

    “本来只要杀掉树皮之下的蛀虫,就能治好这棵老树。”贝大帅走过去,抬手轻抚苍劲的树干,“可是,有人却想连根刨掉这棵树,在这个树坑里,再另种一棵。”

    李棠挑眉——大帅这是借题发挥,暗指叛军,还有某些人。

    贝大帅又仰头看着浓密的树干:“若是连根刨掉,众多的枝枝叶叶将何处安生?它们还能活吗?另种一棵树,再发新枝新芽,谁又能保证不会再有蛀虫了?还有,谁不想活下去?大义、道统,与这棵树的普遍枝叶又有何干?老夫以为,他们只是想活下去罢了。哪怕注定一生吃糠咽菜,碌碌无为。”

    转过身来,他看着李棠,目光如烛:“可见,那些人的理念是多么的荒唐!”

    “所以,大帅乱世用重典,只为给这棵树治病?”李棠笑道,“而新武馆的莘莘学子,将成为大帅苦心培养的抓虫人?”

    不料,贝大帅摆手:“抓虫这种事,费力不讨好,还是老夫来做好了。”再看向浓密的树冠,他的一双眸子迸射出五彩的光芒,在黑夜里格外灿烂,“他们,是最强健的枝干。因为他们,这棵树将枝繁叶茂,不再病弱。终有一天,它能长成屹立于天地之间的参天大树,道基永固,道统源远流长!”

    李棠上前一步,无限憧憬的看着眼前的金桂树:“我也期待有这么一天!”

第九十一章 大麻烦

    两天后,吴掌柜打发大江去了一趟阿明家。

    说起来,也是可怜。阿明本来有兄弟两个。他上头有一个长兄,但是,在五年前失足掉下山崖,摔死了。其长兄死得时候年纪轻轻,尚未娶妻。所以,阿明等于是家中独子。

    现而今,他也死了,是家里的顶梁柱倒了。

    大江回来说,阿明的寡母抱着骨灰罐,哭得几次背过气去。其妻女也是哭成一团。

    “唉,天都快要被她们哭塌了。”他摇头晃脑的叹气,“没有男丁,家里只剩下一堆女人。以前,我听阿明说过,他们族里有吃绝户的习俗。所以,我连收敛银子都不敢当众给,生怕被闻讯赶来的那些族老收走。不过,阿明娘看着也还精明,没有哭糊涂。后来,她找了个借口,把守着她的那两个族里女人支到外头。我这才偷偷把银子交给她。阿明娘赶紧贴身藏好银子,连声道谢。还跟我说,要来铺子里给东家和掌柜的叩头。”

    吴掌柜摆手:“她有心了。铺子里要做生意,她们进来哭哭啼啼的,不好看。”

    “小的也是这么劝阿明娘的。”大江接着说道,“那两个女人很快前后脚的又进了屋里。阿明娘接着大哭,直到我走,都没有再提叩头的事。五两银子,在乡下足够养老了。我看着,阿明跟他娘的性子差不多,都是挺会说漂亮话的人。”

    言下之意,阿明娘收了银子,并无不满意的意思。她们不会来店里哭闹。

    吴掌柜点头,挥手道:“都是可怜人……以后莫再提,你去做事罢!”

    “是,掌柜的。”

    后来,正如大江所料,阿明的家人一直没有来铺子里。而铺子里也再无人提及阿明,仿佛根本就没有过这号人似的。

    在吴老板等人看来,这场天大的祸事终于过去了。

    皆大欢喜!

    唯独沈云。

    呃,他突然发现自己惹上了一个天大的“麻烦”。

    这个麻烦不是别的,是吴东家的幼妹,年方十一岁的吴家大小姐,吴家丽。

    某一天早上,从未在前头露过面的吴大小姐象一团烈火,从天而降,突然现身于一号库房。

    “沈哥哥,你在晒药啊!”

    “啊呀呀,沈哥哥,你出汗了!你很热吗?丽儿给你扇扇风……”

    “呜呜呜,沈哥哥,你为什么不理睬丽儿。是丽儿哪里做得不好吗?”

    ……

    什么叫做“度日如年”,现在,沈云终于深刻体会到了——吴大小姐在一号库房里呆了不到一个时辰,他已是筋疲力尽,一个头两个大!

    什么“沈哥哥”!明明你比我大了差不多两岁,好不好!

    偏偏是骂又骂不得,打又打不得!

    啊啊啊,受不了了!

    沈云生平头次碰到这种情况,一时完全没法子。心一横,他索性把人撂下,跑到前堂,跟吴掌柜的告假:“掌柜的,我出去买样东西……”

    “咦,沈哥哥,你要出去买东西啊?丽儿好久没上街了,闷得要死,能跟你一起去吗?”‘魔音’却如影相随,接踵而来。

    这下,不但沈云色变,而且吴掌柜他们几个脸上也是色彩纷纭,精彩得很。

    “大小姐,您怎么来了?”吴掌柜偷偷冲大江使了一个眼色,笑眯眯的迎上去。

    大江意会,缩了缩脖子,快步溜到后院找东家去了。

    沈云自然也是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担心吴掌柜劝不走这位不知道抽什么风的大小姐,他在外头转到吃午饭的时间才返回铺子——大小姐怎不会赖在铺子里,跟一帮大老爷们一起吃午饭吧?

    进门之前,沈云小心的探头往里看了看。

    呼——,谢天谢地,大小姐不在!

    铺子里与平常一样。饭点到了,大江和郭子在摆饭。

    吴掌柜看到沈云,跟没事人儿一样招手:“云哥儿,开饭了。”

    “哦。”沈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走到桌边坐下。

    所有人都神色如常,依然是食不语。

    就连平时最八卦、话最多的郭子也是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只管埋头吃饭。

    如此甚好。想想上午的事,沈云除了不厌其烦,心里其实更多的是尴尬。现在,他一点儿也不想旁人提起大小姐。

    我是不是大惊小怪,太小家子气了?他挑了挑眉,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吃罢饭,沈云和往常一样,回到一号库房做事。

    因为大小姐之故,所有的活计都落下了。所以,沈云没有练字和练心法,而是抓紧时间赶活。

    不一会儿,吴掌柜进来了。

    “云哥儿,在忙啊。”他显然有话要说,“刚吃过饭,莫急着做事。歇一会儿,消消食,再做活也不迟。”

    沈云顺从的放下刀具,问道:“掌柜的,有事吗?”

    “唔,是想跟你说点事。”吴掌柜搬过一条高杌子,在木台边坐下来,“云哥儿,你也坐。”

    于是,沈云在他对面坐下:“什么事?掌柜的,请说。”

    吴掌柜的眼底闪过一道尴尬,清了清嗓子,笑道:“其实呢,是东家叫我来跟你说。东家,他很抱歉。大小姐是老东家的老来女,从来都是捧在手心上疼着的。所以,养成了天真浪漫的性子。大小姐,她心地纯良。这一次,也没有坏意,就是从东家嘴里听说,你救了吴家,还有铺子,一心过来想跟你表示感谢之意。只是,大小姐年幼无知,做事没章法。东家的意思是,今儿这事,闹得他怪没脸的,所以,托了我递话。云哥儿,你莫要与小姑娘家一般见识。大小姐她其实也是一番好意。”

    好吧,他就是在红口白牙的说瞎话!

    女孩子家家的,十一岁是大姑娘了,还能不懂事?

    还有,她身为大小姐,若是背后没有人授意,能独自一个人,跑到前头来抛头露面,与陌生男子纠缠?

    吴家是什么意思,云哥儿人还小,未、经、ren、事,看不出来。

    他活了几十年,家里的大孙子都能满地跑了,若是也看不出来,这对招子还不如挖出来,当尿泡踩!

    可是,谁让他端着东家的饭碗呢!

    哄小孩子也就罢了,还是哄于自己有大恩大德的云哥儿,他真是惭愧得很!

    不过,这种事到头来,反正男人又不吃亏。

    吴家自个儿乐意如此作贱自家女儿,关他何事?

    如此一想,他心里舒坦多了,罪恶感大减。

    沈云没往心里去,摆手道:“东家,还有大小姐客气了。”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做事喜欢安安静静的。大小姐的谢意,我收下了。希望她以后莫要再打扰我做事。”

    “不会,绝不会。”吴掌柜呵呵,“东家今儿把大小姐叫到后头,劈头盖脸的说了一顿狠的。我亲眼看到,大小姐都被说哭了。小姑娘家家的,长得跟朵花儿一样,哭得稀里哗啦,我看着都心软了。东家却还没放过大小姐,罚她禁足三天。”

    “哎呀,弄成这样,真是对不住大小姐。”沈云不禁心生愧意——人家大小姐特意过来向他表示感谢,可是,他却反应过度,如避蛇蝎。害得人家挨了骂,还要禁足。

    至于,先前大小姐跟块狗皮膏药一样的粘人,带给他的苦恼,他暂时都给忘了。

    呵呵,女娃娃嘛,不都是粘乎乎的?

    想想在郑家庄的时候,甜甜那小丫头不也是喜欢叽叽喳喳的缠着人说话吗?

    他以为这事,过去了。

    不想,三天之后,大小姐青帕包头,穿着和他一模一样的学徒服,完全是一副假小子装扮,跟在吴掌柜后头,再一次出现在一号库号里。

    这是……莫名的,一种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嗡的一声,沈云的头又大了。

    “呃,云哥儿,大小姐要学着认药。”吴掌柜一本正经的说道,“往后,她也在一号库房当学徒。你先学,平时多带带她。”

    沈云点头称是。

    他心里挺过意不去的——吴家是做药材生意的。大小姐身为吴家女儿,来铺子里学认药,不是挺正常的事吗?

    沈云啊,你想的太多了!人家才不是成心来给你捣乱呢!

    吴掌柜交待完,撂下人,转身就走了。丝毫没有因为吴家丽是大小姐而另眼相看。

    “沈哥哥,上次的事,丽儿真对不起。”吴家丽双手搭在一边腰侧,垂头,露出一节粉藕般的长脖子,蹲身行礼,用一口软软糯糯的省城腔向他道歉。

    “没事,没事。”沈云不觉脸上发烫。唔,原来女孩子行礼,娉娉袅袅,好看得很——甜甜有时候也会这样行礼。不过,小丫头本来就胖得跟颗四喜丸子一样,再一蹲下去,更是团成了球样。可谓憨态可掬。每次,见她摇摇晃晃的如此行礼,他都会忍不住笑场。从未能象眼下这样,令他生出“真好看”的感觉。

    吴家丽掩嘴笑了:“沈哥哥,你真好。不象我大哥,有事没事,就会凶丽儿。”

    沈云不由满头黑线,解释道:“大小姐,其实,你的年岁比我要大。以后,你也和大家一样,叫我‘云哥儿’好了。”

    不想,吴家丽听了,竟然双目含泪,捂着嘴,呜咽道:“沈哥哥,你是在笑话丽儿长得矮吗?”

    啊?沈云这才意识到,对方虽然比自己大了将近两岁,然而个头却还未过自己的耳朵……

    他大窘,赶紧使劲的摆手:“不是,不是。你不矮,一点儿也不矮。是我个头长得比同龄人要高。”

    “扑哧!”

    吴家丽破涕而笑:“沈哥哥,你说话真逗!”

    沈云心里顿时生出一种无力感——这位大小姐啊,不过是换个穿着打扮,骨子里依然是个大麻烦!

    往后的日子,可该怎么过啊!

第九十二章 你个猪啊

    兴许是三天的禁足起了作用,沈云冷眼看着,吴大小姐性子安静了许多。至少,上午的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在正正经经的切甘草片。虽然她切出来的甘草片,实在不敢恭维。

    好吧,反正糟蹋的也是他们吴家自己的药材、自己的银钱……沈云直接无视。

    只是这样一来,他上午不能再抽空练拳、练心法。

    也不知道大小姐是不是做全天的?

    好惆怅!

    终于,到了午饭点。

    吴家丽揉着发疼的双手,冲沈云甜甜的笑道:“沈哥哥,我回去吃饭了。明早见。”

    下午不会再来!沈云打心里觉得,整个上午,大小姐说的话,就属这句最好听!

    他点点头:“大小姐,请慢走。”

    “沈哥哥,跟你说了好多次,这里又没有外人。你也和家里人一样,叫我‘丽儿’就好。”吴家丽烟眉轻蹙,撅起小嘴,嗔怪道:“‘大小姐’,听起来,多生分呀!”

    本来就不熟,好不好!沈云再次无视,低头收拾刀具。

    “对不起,沈哥哥,我又说错话了。”吴家丽见他不理自己,眼圈泛红。

    还是不搭理……贝齿轻咬红唇,她只好自己走了。

    沈云抬起头来,长吁一口气。

    他想不明白,同样是女孩子,象九姐、甜甜,他都挺喜欢和她们亲近的。可他怎么偏偏就打心底里认为大小姐是个惹人厌的麻烦精呢?

    怪哉!

    后院。

    吴家丽刚过二门,有婆子迎上来:“大小姐,老太太吩咐下来,把您的饭摆了在老太太屋里。”

    “哦,知道了。我换了衣服,就过去。”吴家丽想了想,又问道,“大爷呢?他今儿中午在哪里用饭?”

    “刚刚老太太派人去请大爷了。”婆子应道。

    吴家丽闻言,改变主意道:“罢了,我跟你一道去老太太屋里。”

    “是。”

    她刚走到门廊下,便听到从里头传来一通争辩声。

    “娘,你这是成心为难我!”

    “我为难你?我肚子里总共才爬出来你们两个。我掏心掏肺的为你们两个打算都来不及,怎么会为难你?”

    吴家丽皱了皱眉头,冲门口立着的大丫头使了个眼色。

    “大小姐,您来了!”后者意会,抬高声音,满脸堆笑的打起帘子,“老太太和大爷在等您一起用饭呢。”

    “哦,田妈跟我说了。怕娘和大哥等得不耐烦,我连衣服都没换,就赶过来了。”吴家丽笑嘻嘻的应道。

    屋子里的争辩戛然而止。

    老太太的声音再度响起:“丽儿,回来了?累着了吗?快进来!”

    吴家丽走屋里,只见一个伺候的人也没有。只有她娘跟大哥两个人。

    吴老板看到幼妹这副打扮,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张嘴欲斥责。

    “娘,怎么还没摆饭啊?丽儿切了大半天的甘草片,都快饿死了!”吴家丽佯装没看到,象乳燕投林一样过去,靠在老太太身上,伸出一双纤纤玉手,“您看看,手指头都红肿了!那刀好沉的。丽儿的两个手腕也好痛,感觉都不象是自己的了。”

    “哎哟哟,真可怜哪。”老太太赶紧吩咐外头摆饭。然后,搂着她,又道,“丽儿啊,学本事哪能不吃苦。当年,你爹和你大哥,都是这么吃苦过来的。”

    “大哥,真的吗?”吴家丽扑闪着大眼睛,看向吴老板。

    “你……”吴老板见状,哪里还骂得出口。嗡声说道,“回去用热手巾多敷敷,再抹点药油。多歇几天,就好了。”

    “不能歇!”吴家丽梗着脖子,说道,“明天我还要去库房里学认药呢。我跟娘保证过的,一定要好好学本事,绝不半途而废。”

    “丽儿乖!”老太太搂着她,乐得合不拢嘴,“都说吃什么补什么。娘让小厨房做了八珍鸡。到时,两个鸡腿,都给我们丽儿吃。”

    “哎呀,娘,两个鸡腿那么多,叫人怎么吃得下嘛?”

    看着闹成一团的母女俩,不准幼妹再去库房胡闹的话,吴老板怎么也说不出口。

    罢了。丽儿不过十一岁,性子娇憨得很,被宠的完全不懂人情世故。兴许是娘一厢情愿。而我也想多了。吴老板抚额,自我安慰道。

    下午,没有大小姐在库房里杵着,沈云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练字、练心法、打拳、扎马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因为吴家丽的到来,沈云不得不调整了日常安排,即,尽量把一天的活都挪到上午做完。如此一来,下午,他就有足够的时间练功。

    如此过了十来天,吴老太太屏退左右,偷偷问吴家丽:“丽儿,云哥儿性情如何?”

    “他呀,闷得很。”吴家丽撇撇嘴,“只知道埋头做事。除了认药、制药,就没再听他说过别的话。一点儿也不讨喜!”

    “呀,这孩子也太老实了吧?不象是从大户人家里出来的公子爷。”吴老太太拧眉,“你大哥那双眼睛利着呢。自从接手家里的生意后,他很少有看错的时候。莫非是云哥儿看不上我们家,故意不搭理你。”

    “大哥不说是,他跟铺子时签了三年约吗?”吴家丽眼波流转,,“我不信,我一大活人杵在他跟前,他能一直装下去!”从小到大,她对自己的容貌都是相当自信的。

    吴老太太听了,眉眼带笑的搂过她:“丽儿啊,你大哥说云哥儿长得好,是真的吗?”

    吴家丽脸上飞红,垂头笑道,:“确实很俊,比姑母家的表哥们都长得好。”

    “那就好。”吴老太太乐得合不拢嘴,“你大哥看人素来很准的。他一再说云哥儿品性好,肯定是没错的。云哥儿那样的身份,你若是有幸攀附上了,将来就算做不成姨娘,哪怕只能做个侍妾,那也比嫁进贱户人家强。等你生下大外孙,然后,大外孙长大,考上功名,你也就熬出了头,从此,升籍成为良民,一辈子都不用再担惊受怕。”

    说着,她抚着心口,陡然愁容满面,眼里泛起泪水,“丽儿啊,前些日子,娘怕得要死,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老是担心下一刻,官老爷们会冲进这院子里来,用铁链子锁了我们一家老小,拖出去砍头。这一次,有云哥儿保我们,以后呢?我们还会这样的好运气吗?呜呜呜,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啊!”

    唉,也是吴家的祖宗们不顾子孙,不要说给家里送个有仙根的仙童来,就连有武学资质的儿郎也未曾有过。不然的话,她何苦要委屈宝贝女儿,教她放着正头娘子不做,去做什么侍妾!

    她只盼望着,丽儿能入了云哥儿的眼,生下一个有出息的大外孙,将来能提携吴家。

    “娘,不会的。”吴家丽抱着她,坚定的说道,“我们肯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不会当一辈子贱民。到了那一天,娘只管享福就行。”

    吴老太太掏出帕子,揩去眼角的泪水,又是喜笑颜开:“好好,娘就等着享我们丽儿的福。”

    “只是,大哥他……”吴家丽轻咬嘴唇,“我听大嫂前儿提过一回,说,大哥打算替我相看人家了。”

    吴老太太豪气的一挥手,哼道:“他这回是被猪油蒙了心。你莫管他,只管与云哥儿好生相处。你的亲事,娘不开口,看谁敢应下?”

    “谢谢娘!”吴家丽亲昵在她身上蹭了蹭,“就知道娘最疼我。”

    吴老太太搂着女儿,眼底精光闪闪:都说夜长梦多。日久生情,固然是上上之策,但是,煮熟的鸭子也有飞掉的时候,所以,还是找个机会把事儿做实了才好。

    岁月如梭,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到了中秋节的前一天。

    吴老太太跟吴老板商量:“铺子里放假了,老吴他们都要回家过节。只留下云哥儿独自一人在前头,怪冷清的。再说,人家前些时候,才救了我们一家老小。我还没有正式谢过他呢。你把人请家里来,跟我们一起过节,怎么样?”

    吴老板点头:“还是娘想得周到。我去请云哥儿。”

    不想,沈云婉言谢绝了:“东家,明天我要去探望一位长辈。”

    好吧,他撒谎了。

    无他,每到中秋节,一家团圆的日子,他不由的会想起爹娘,奶奶,还有长姐,心情会变得特别的坏。

    东家好心好意的来请他去家里过节,结果,他却臭着张脸,不是给人家添堵吗?

    当然,他也可以装高兴。只是,他明明心里特难受,为什么要假装高兴呢?他又不欠东家什么。

    所以,明天,还是和往年一样,找个没人的地方,练练拳,看看书,发发呆,随心所欲的混过去好了。

    吴老板心中了然——那天,云哥儿一大早请了假出去。下午,官老爷便客客气气的把阿明的骨灰送到了铺子里,连车马费都不敢要。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云哥儿那天是一大早就去替他们周旋去了。而且,他找的那人,厉害着呢。而这人,十有八九就是云哥儿明天要去探望的长辈。

    “云哥儿,节礼你都备下了吗?”他马上主动说道,“如若不嫌弃,我手头恰好有一件玉摆件,还算上得了台面……”

    沈云摆手,截住他的话:“谢谢东家。我都准备好了。”

    罢了。吴老板看得出来,他不是在说客套话,而是真的用不上。

    吴老太太听说了后,面上不显,心里却跟压了个大秤砣一般,沉甸甸的:唉,云哥儿果然是看不上吴家……看来要抓紧才行。

    不过,一想到后头马上就是九九节,不缺机会,她心里又舒畅了起来。

    然而,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美梦破灭得如此之快。

    九月初八,吴老太太又一次请来儿子商量:“明天是九九节,要不要请云哥儿到家里来吃个饭?”

    吴老板一脸遗憾:“我也是这么想的,早上去请他。结果,吴掌柜告诉我,鸿云武馆明天开馆,云哥儿今儿一大早就走了。”

    “什么意思?”吴老太太心里“咯咚”作响,“他怎么不声不响的就走了!他不是跟店里签了三年的约吗?”

    吴老板答道:“签约的时候,云哥儿跟我说得很清楚,他一旦考上了新武馆,只能挂名在我们铺子里。因为给他的工价低得很,所以,我当场就同意了,他可以随时离开,不用支会我。”

    “明天,云哥儿要去考试?”吴老太太只觉得嘴巴好干。

    “哦,云哥儿有荐书,是免试入学。”

    新武馆是大帅亲创。能得到荐书,免试入学的,会是什么人家的子弟!

    千载难逢的机会啊!

    难道这就是命吗?

    吴老太太顿时脑瓜子一片空白。

    “丽儿呢?她在库房那边,不知道云哥儿要走吗?我怎么从没听她说过?”回过神来,她不甘心的问道。

    吴老板答道:“云哥儿在铺子里很少提他自己的事。我们都是今天早上才知道的。丽儿在库房里做事。又没人去告诉她。她怎么会知道?”

    幼妹执意要学认药,搞得大家上午都不好去库房那边了——丽儿是十一岁的大姑娘。云哥儿还小,半大小子一个,勉强不用避嫌。但是,大江他们都是成年男子,不能不讲男女大防。管不了幼妹,他只好暗地里吩咐伙计们回避。

    “你个猪啊!”吴老太太两眼一翻,整个人往后倒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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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龙战天介绍:
大屠杀突然降临,漏网之鱼沈秋宝,只是一个寻常的山里娃。没有灵根的他背负着血海深仇,不得不直面道统飘摇的乱世。
有道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从此,沈秋宝与人斗,与地斗,与天斗,其乐无穷。乾龙战天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乾龙战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乾龙战天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