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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皆破     宠物天王txt下载     宠物天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475章 百年孤独

    飞玛斯正在出神,突然听到草叶被踏弯的窸窣声,抬头一看,发现狸花猫已经转身,即将从反方向离开这座山顶,急忙蹿出去说道:“老茶,等一下!”

    狸花猫讶然回首,瞬间亮出利爪摆出戒备之姿,警惕地问道:“多闻有人学狗吠,今见畜生吐人言!你是何方妖孽,居然口吐人言!”

    “你不是也会说话么?你知不知道,刚才这句话把你自己也骂进去了……”飞玛斯很无奈地说道。

    “咦?”狸花猫一愣,这才察觉自己刚才也是在说人话,“这……这是何故?”

    “老茶,不要在意这些小事了。”飞玛斯走过去,“这是哪里?”

    狸花猫依然保持戒备,疑惑地问道:“你认识我?”

    “当然,咱们不久之前还一起趴在窗台上呢。”飞玛斯甩着尾巴驱赶蚊虫,催促道:“咱们快离开这里吧,蚊子快把我吸干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把蚊子都记得这么清楚……”

    “不,你先把话说清楚,你是怎么认识我的。”狸花猫却后退几步,真把当飞玛斯当成了某种妖孽,从这点上来说,它和刚才那位年轻男子还真是挺像。

    飞玛斯叹了口气,“说来话长,咱们先换个地方不行么?另外,听你不自称‘老朽’还真是别扭……”

    “老朽?我正当盛年,为何会如此托大自称老朽?”狸花猫更加迷惑不解。

    飞玛斯虽然有过与星猫在黑盒子里接触的经验,但老茶可不像星海那么容易糊弄,飞玛斯又不擅长说谎,想了想,决定把事情的经过如实道来,以诚实来取信于老茶。

    “老茶,我叫飞玛斯。先声明,我不是什么妖孽,而是来自于未来,因为某种原因而进入你的记忆里……这么说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明白。”飞玛斯解释道。

    “未来?”老茶勃然大怒,须发皆张,“黄口竖子,可是欺我愚昧无知?”

    飞玛斯从没见过生气的老茶,但它听说生气的老茶很可怕,于是赶紧又说道:“不不,老茶你先听我说——在未来,你期盼的太平盛世已经成真,起码是部分成真,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国泰民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很多年没有过战争了。”

    显然,飞玛斯做出了正确选择,这句话触动了老茶的心扉,它垂下猫爪,怀疑地盯着它,“你所言属实?”

    “当然。”飞玛斯只恨自己平时没跟老茶一起多看看新闻,不过它还是能说出一些历史大事的,“列强割据军阀混战的历史在几十年后就将结束,那时这个国家将重归统一,就连刚才那个人去的香江,也会重新成为这个国家的一部分。”

    “信口雌黄。你可有证据?若无证据,别怪我不客气!”老茶并未轻信于它。

    证据……

    飞玛斯冥思苦想,有什么可以当证据的东西呢?

    “对了,刚才那只白色的猫,你不知道那是什么猫吧?”飞玛斯胸有成竹地问道。

    “确实不知,莫非你知道?”老茶反问。

    “我知道,因为有人告诉过你和我,那只猫是中国垂耳猫,英文名叫Smuxu还是什么的。”飞玛斯说着,低头示意自己的颈部,让老茶看,“你看这个牌子,上面写的是奇缘宠物店,这就是咱们在未来的家。”

    飞玛斯的脖子上系着一个黑色的皮质项圈,与它的颈毛颜色差不多,在黑夜里很难分辨。张子安跟它解释过,因为滨海市规定带狗出门必须要系上项圈和牵引绳,于是给它戴上这个项圈。飞玛斯倒是并不讨厌戴项圈的感觉,除了拍电影时以外,全都戴着它。

    项圈的正面有一块金属铭牌,上面写着“奇缘宠物店”的字样,还有张子安的手机号,这是因为片场里有些工作人员总是分不清它们这些德牧。

    飞玛斯没料到项圈与铭牌也跟着自己一起进入了老茶的记忆,这算是帮大忙了,否则它还真不知道要如何取信于老茶。

    老茶凝神注视这块铭牌,五个字里有两个字似是而非,因为这两个字是简体字,而不是它认知中的繁体字。它怀着戒备靠过去,探出一只猫爪,轻触铭牌,然后划了几下。

    令它感到诧异的是,铭牌上字显然并非用墨写上去的,因为没有被它的爪子刮花,铭牌的表面很光滑,没有一丝凹凸起伏,所以也并非是刻印上去的。

    “这字是怎么写上去的?”它好奇地问道。

    飞玛斯回忆了一下,好像张子安曾经跟顾客解释过,是什么呢……它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是激光雕刻上去的!”

    “激光?”

    老茶念叨着这个陌生的名词,对飞玛斯的话却信了几分,因为它觉得飞玛斯没必要大费周章地特意骗它。

    “对,激光,是一种未来的神奇技术!”飞玛斯牢牢抓住机会,因为这是唯一的证据,制造这块铭牌的技术并不存在于这个时代。它知道老茶的学识受限于这个时代,但是老茶并不傻,只要认真思考,一定能够被它说服。

    老茶用爪子拨拉着这块铭牌,翻来覆去地查看,冰冷的触感通过肉垫传递过来。铭牌小巧精致,非铜非铁,它从未见过类似的材质。

    它沉吟许久,收回爪子,放松了戒备,“那么你真的是来自未来?”

    “千真万确。”

    “多少年后的未来?”

    “大概……对了,你先告诉我今年是哪年?”飞玛斯正想回答,却想起自己还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丁巳年。”老茶回答。

    飞玛斯:“……”

    老茶注意到飞玛斯一脸懵逼,又说道:“民国六年。”

    飞玛斯依然懵逼。

    “宣统九年。”老茶改口说了一个它很讨厌的年号。

    飞玛斯还是听不懂。

    老茶想了下,又换成一个当时渐渐普及的西洋说法,回答道:“1917年。”

    飞玛斯先是一怔,随即叹了口气,要说这是巧合的话也太巧了……

    “我来自100年后。”它说道。

第476章 留一手

    飞玛斯仰望星空,星空比100年后要澄澈许多,银河蜿蜒曲折流淌而过,几乎不存在光污染与雾霾,如此澄澈的星空,它……以前似乎也看过。

    “100年后……”老茶喃喃自语,“不对,猫的寿命没那么长,我不可能活到100年后。”

    飞玛斯收回目光,解释道:“那时你不再是猫,而是由于人们的信仰成为了精灵,就像是半神一样的存在,然后被从历史长河里召唤出来。我也大概也是如此,不过我失去了以前的记忆。据张子安推测,将咱们召唤出来的人,可能是来自更遥远未来的人或者其他极为先进的文明。”

    “其他极为先进的文明?”老茶重复道:“可是德意志或者不列颠?我听说这两个欧陆强国船坚炮利,屡屡进犯戏耍其他国家……我国已向德、奥等列强宣战,想来定是他们在幕后搞鬼!”

    “不不,差得远!”飞玛斯汗颜,“张子安说的先进文明,是指这个星球之外的文明,跟德、奥什么的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老茶哦了一声,虽然心中仍未释然,但暂时放下了这个疑问,转而对另一件事产生浓厚的兴趣,“你频频提到的张子安又是何人?”

    “他是咱们的主人,开着一家卖猫卖狗的宠物店,咱们在那时都住在他的宠物店里。”飞玛斯说。

    “不可能!”老茶神情怫然不悦,喝道:“难道你把我当成朝秦暮楚反复无常的吕奉先?我不会再认其他人当主人!”

    飞玛斯一看老茶要翻脸,心中暗暗叫苦,此时老茶的脾气可没以后那么好,赶忙又说道:“不是,要说他是你的主人似乎不太对,他倒更像是你的学生,你每天早上都会一边品茶一边看他练拳,当他练错的时候你会叫停然后纠正。等练完了拳,吃过早饭,你会趴在电热毯上喝茶看电视——别问我什么是电视,我解释不清,总之是很有趣的东西,足不出户就能知晓天下的风土人情。”

    “我的学生?”老茶一怔,“继问习武时我虽旁观在侧,略通一二,但自身修为浅薄,为人师表岂不是误人子弟?”

    “老茶你太谦虚了,再说你的能力并非完全来源于自身,还受到信仰之力的加持……”飞玛斯眼珠一转,又想到一个证据,“在我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你刚刚纠正了张子安练拳时的一处错误,好像是‘伏掌杀颈手’这一式。你说这一式的掌势应该是‘伏’,而不是‘劈’,伏掌之妙在于借力打力,左手接敌之拳势然后下按,改变敌人的力道,当敌人重心失控之际,配合右手的杀颈手等连续技法一击制胜。”

    老茶闻言大惊失色,比听到飞玛斯来自未来时还要震惊,连声追问道:“你且速速讲来,咏春的不传之秘你是如何得知?”

    它很清楚,飞玛斯刚才提到的确实是“伏掌杀颈手”这一式的心法所在,半点不假。

    陈华顺收叶问为封门弟子,每当陈华顺指点叶问习武时,很少有人注意到,墙头上还蹲坐着一只年幼的茶色狸花猫。甚至当陈华顺命叶问自行练习,前去指点其他弟子时,狸花猫也会尾随而至,不离左右。

    陈华顺既是武学大宗师,又是杏林妙手,除了习武授徒以外还开设医馆治病救人。天长日久,茶色狸花猫不仅将陈华顺的一身武学招式牢牢记住,同样学会了陈华顺秉承自梁赞的医术仁心。

    老茶通过仔细观察,起初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陈华顺教叶问的东西,跟教别人的东西不太一样?这么说也不太对,应该说是每个徒弟所学的东西,与其他人都是九成相同,一成不同。

    后来看得时间久了,它才有所领悟,旧时师傅教导徒弟,讲究的是“猫教老虎——留一手”,其他本事都能教,唯独上树的逃命本事不能教,怕的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因此有意保留几招压箱底的绝活儿,即使叶问这个封门弟子概莫能外。

    “留一手”并非是要一直留下去,某种程度上,这也是考验弟子孝心和品性的一种手段,怕的是遇人不淑,所传非人,将绝活儿教给一个面善心恶之徒,将来为祸一方百姓,自己这个当师傅的也要担责任,九泉之下愧对祖师爷。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弟子们出师后自行闯荡天下,有人闯荡出名气后就忘了师傅,有人即使名气再大,就算是已经封侯拜相,逢年过节也会回来提着干果点心,恭谨地执弟子礼探望师傅,后者往往会受到师傅的青睐。师傅虽然口中不言,但其实都记在了心里。

    如此坚持若干年后,师傅会认为后者通过了孝心与品性考验,就悄悄把暗自保留的那一手绝活儿传授给后者,后者就会成为真正的衣钵传人。

    当然,有的师傅在将自己保留的绝活儿传下去之前突遭病痛或者事故横死,这手绝活儿也就从此失传了。

    除了武学之外,医术、铸造和机械工艺、建筑等诸多学科都有“留一手”的传统。一代接一代的“留一手”,总会有意外发生,许多鬼斧神工般的技艺因为这个传统而不断流逝,未免令人扼腕长叹。

    幼年狸花猫不仅观摩了陈华顺所有弟子的习武,当陈华顺独处自行练拳时,也并不在意墙头上有一只狸花猫在探头缩脑地窥视绝艺。

    老茶不愿意叶问奔赴香江读书,除了之前提到的原因之外,更是因为它知道叶问武学尚未大成,陈华顺早逝,叶问有很多东西没有学到,兼之年轻气盛,此去香江也许会受到挫败,甚至可能被人欺侮。它很想把自己看到的东西告诉叶问,让叶问学到真正的咏春绝学制敌防身,但苦于灵智未开,不会口吐人言。

    从某种意义上讲,尽得陈华顺咏春真传的并非包括叶问在内的十六名入室弟子,而是墙头上这只毫不起眼的茶色狸花猫!

第477章 行侠仗义

    飞玛斯不擅长解释,而且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解释起来很麻烦,连它自己都听不明白。同样的,这些解释可能并没有意义,因为历史已成定局。

    它正想再说,老茶目光一闪,对它打了个噤声的手势。

    飞玛斯心说难道刚才的年轻男子去而复返?若是那样,我还是趁早离开这里为好。

    安静下来之后,飞玛斯隐约听到另一侧山脚下传来微弱的呼救声。

    “怎么回事?”它问道。

    老茶简短地说道:“可能是响马拦路抢劫,我要去看一眼!”

    话音未落,它已循声向山脚下跑去。

    飞玛斯一怔,顿觉不妙!老茶刚才明明要下山的,正是因为它的突然出现令老茶耽搁了,否则按照进度来推算,老茶在山脚下应该恰好遇到这件事。

    虽然这个时间线并不真实,虽然历史已成定局,但它不愿让刚刚与主人分别的老茶除了离愁之外再添遗憾。

    刷!刷!

    树林掩映间,老茶拨开杂草,避开乱石,于崎岖的山道间纵跃。它心中焦急,呼救声越来越弱,显然有人陷入了极端危险的境地。

    佛山地区民风尚武,不仅武学宗师辈出,由于时局动乱,民不聊生,落草为寇者也大有人在,还有外地流窜至此的响马劫道杀人。此外,明清时代的佛山是自由市镇,官府统治力量薄弱,成为很多江湖地下组织的秘密基地,如天地会、洪门等等,这些组织虽然高举“义”字大旗,但内部鱼龙混杂,难免有些心怀不轨之辈。

    山脚下传来的呼救声又尖又细,分明是个弱女子,一旦落入强人魔掌,后果不堪设想。

    这座无名小山草木茂盛,中秋时节的杂草深处足有半人来高,还要谨慎提防其中暗藏的蛇蝎之属,老茶固然身手灵敏,下山之路却有些举步维艰。它知道自己应该排除杂念,专注于救人,但脑海总是浮现刚才那只狗所说的种种奇事,甚至有些悠然神往……

    蓦然间,一道黑影从它的头顶掠过,挡住了皎洁月色,落在它身前。

    “老茶!跳到我背上来!”飞玛斯回头叫道,“我背你下山,这样比较快!”

    这时的老茶还不是精灵,只是一只比较普通的猫,但凡猫族都不擅于长途奔袭,飞玛斯在这方面比老茶强上很多,特别是它身体较高,在跑动视野上占了优势。

    老茶稍加犹豫,便跃起蹿到飞玛斯的背上,抬爪指向前方,“那个方向!”

    呼救声时断时续,救人如救火,容不得老茶拘泥于俗礼。

    于是,一副极为奇特的景象出现了——圆月照耀的林间山路上,一只大狼狗驮着一只狸花猫在飞奔,狸花猫一只爪子扯住大狼狗的背毛稳住身体,另一只爪子为它指路。

    老茶惊讶地发现,飞玛斯似乎拥有极为出色的跳跃能力,即使驮着它也能跃起接近一丈的高度,然后平稳地落地,无论是草窠还是乱石都一跃而过,崎岖的下山之路犹如坦途。

    每当起跳时,老茶都能感受到飞玛斯全身肌肉的收缩,特别是两条后腿的肌肉,更是如西洋发条一般瞬间绷紧,紧接着便爆发出巨大的力量,跃起至空中最高点时,甚至隐然有腾云驾雾之感。

    呼救声已经很微弱了,老茶和飞玛斯都能听到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哀泣。

    自己这边只是一只猫和一条狗,既然到了左近就必须要沉住气,先看清形势再说。老茶对飞玛斯默默打了个手势,从它的背上跃起,三蹿两蹿爬到一棵百龄古树上,坐在枝杈间向前打量。

    月色明亮,能见度很高,就在古树前方大约二十米左右的地方,三个蒙面强人手持钢刀,品字形包围了一位鬓发散乱的年轻女子。年轻女子穿着一身斜襟元宝领的玄色衣裙,斜倚在一块大石头上,捂住自己的脚踝,脸孔因为痛苦而扭曲。她又疼又怕,满脸是汗,惊恐地望着三个剪径强人,嗓子都已经喊哑了。

    “嘿嘿,小娘子跑什么跑?我们兄弟三人又不是吃人的恶鬼,你看你,跑这么快扭到脚了吧?来,把鞋和袜子脱了,大哥给你好好揉揉……”为首的蒙面人钢刀一晃,不怀好意地笑道。

    “求求你们,放过我吧!你们要钱的话,我身上有一些,若是不够,你们跟我去家里取……只要你们放过我,我绝不去官府报案……”女子从衣服里摸索出几枚袁大头,捧在手心里哀求道。

    “钱,我们要,人,我们也要!小娘子你就乖乖给我们去当压寨夫人吧,等哪天拉起义旗,哥几个就是开国皇帝,小娘子你就母仪天下啦,哈哈!”

    三个蒙面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戏弄这个可怜的弱女子,淫邪的目光不住地往她身上打量。他们料定这荒山野岭大半夜的不会有人来救她,是以不着急不着慌,尽情享受她的恐惧和颤抖,要像猫捉老鼠一样玩够了才下嘴,就算是谁碰巧路过想逞英雄,他们三把钢刀一举,对方就得吃滚刀面。

    老茶在树上看得怒火中烧,它有心下去救援,却又深感身单力孤,如果有继问在,一人一猫从来是行侠仗义配合无间,收拾掉这几个毛贼草寇不成问题。

    其中一个蒙面人看了看天色,提醒道:“大哥,时辰不早了,我看咱们还是别玩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嘛!”

    带头大哥大概也玩够了,把钢刀插回刀鞘,挽起袖子说道:“二位弟兄给我押阵,看哥哥我先上!”

    “大哥您下手轻点儿,别像上次一样弄得她半死不活,我们玩起来也没意思……”另一个蒙面人笑道。

    女子一听,惊恐地用手紧紧揪住衣领,用尽最后的力气呼救道:“来人呐!救命啊!”

    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惊飞附近的几只夜枭。

    “小娘子不要喊了,你跑也不往好地方跑,跑到这荒山野岭来,就算喊破嗓子也没人来救你!”带头大哥不紧不慢地解裤腰带,他认为这个女人已是煮熟的鸭子,不可能再飞跑了。

    时机紧迫,容不得老茶再犹豫。它纵跃到旁边的一棵树上,口中一声厉啸,冲着带头大哥的后脖颈猛扑下来!

    带头大哥已经精虫上脑,满心只想着品尝这块儿鲜美的肥肉,被这一声犹如鬼哭般的厉啸惊得一晃神,紧接着一只毛茸茸的东西就扑到他的脖子上。

    这座无名小山的附近有一座乱葬岗,一到晚上就磷光鬼火,无人敢靠近。当地的父母总会用各种僵尸扑人的故事吓唬小孩,让小孩不敢在夜里到处乱跑。

    带头大哥也是在当地长大的,同样受过这些鬼故事的洗礼,他不怕人,不怕官府,但是怕鬼和各种灵异事物,他听到厉啸又被毛茸茸的东西扑到脖子上,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好悬吓出屎来,脑海中的第一反应就是——天下大乱,乱葬岗的白毛僵尸出来了!

    “兄弟们救我!是白毛僵尸!白毛僵尸扑人啦!”他手舞足蹈哇哇大叫。

    老茶深知这些剪径强人尽干一些伤天害理的勾当,全都死不足惜,是以一出手就下了狠手,先是一口咬在他脖子上,然后探出猫爪照他脸上就是一划!

    带头大哥先是疼得嗷嗷乱蹦,紧跟着就被几根钢钩般的利爪挠在脸上。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他惨叫道,洁白的月色在他眼中变成一片血红。

    另外两人起初也吓了一跳,拔腿欲逃,不过这么一刹那的工夫,他们已经借着月色看清楚,趴在大哥脑后的不是什么白毛僵尸大粽子,只是一只狸花猫而已,顶多比寻常狸花狸稍大一点儿。

    老二一挥钢刀,喝道:“大哥莫慌!不是白毛僵尸!不知是谁家养的野猫出来作祟!看小弟为大哥除了它!”

    老三急忙从旁提醒道:“二哥悠着点,别没砍到猫,反倒把大哥砍了!”

    带头大哥的一只眼睛被抓瞎了,另一只眼睛被自己的血染红,疼得团团乱转,什么都看不清。他几乎丧失了神智,拔出钢刀,像疯狗一样胡乱挥砍。老二老三有心救他,却无法近身。

    “大哥!你背上的是猫,不是僵尸!”

    “大哥别乱动,小弟来救你!”

    老二老三你一嗓子我一嗓子,总算让带头大哥听明白了。

    带头大哥一听抓瞎自己眼睛的居然是只野猫,心里的恐惧顿时全部转化为怒火!他站定不动,探手向后一抓,想抓住老茶然后摔死在石头上,却被老茶灵活地一闪,从他的后颈跃下,爪子勾住他的衣服蹿至他两腿之间,对着裆下就是一猫爪!

    带头大哥两腿一并,再也攥不住钢刀,扑通一声捂着裤裆跪倒,发出凄厉的惨叫声,叫得老二老三心里发毛,暗自嘀咕大哥这一嗓子怎么叫得跟女人似的……

    不过带头大哥这一跪,倒是让老二瞅准一个空子,挥刀劈向老茶。

    那位女子不知所措地看着这离奇的一幕正自愣神,衣袖就被什么东西扯了扯。

    她侧头看去,一条大狼狗正咬住她的袖口往旁边拉。

第478章 放开那个女孩

    飞玛斯来到宠物店之后,总是听说老茶力敌七人的壮举,未能亲见,一直引以为憾,它一看老茶猛扑过去,以为今天能大饱眼福。

    岂料,别说是对方三个人,就算是只有这带头大哥一人,老茶应付起来都比较吃力,根本没有飞玛斯期待中的“秒杀”和“吊打”。转念一想,它就明白了,这时的老茶还不是精灵,没有信仰之力加持的钢筋铁骨,顶多算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狸花猫。

    飞玛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佛山地区民风尚武,下起黄口稚儿,上至耄耋老者,全都会耍上三招两式,民间卧虎藏龙,隐世高手不计其数。这三人虽是不入流的劫匪,却也受过基本的武术训练和名师指点,平时观看他人比武过招,偷学几招模仿得有模有样,兼之身强体壮,手执利刃,满身的匪气,绝非百年后夜砸宠物店的七名彩虹战士可比。

    剪径劫匪中的老二瞅着一个空子,挥出一刀将老茶逼退,救下带头大哥。

    老茶见钢刀来势迅猛,而且隐含后招,心中不敢大意,不求伤敌,先求自保,纵身一跃跳出圈外,落在一块大石头上。

    带头大哥最初的惊慌过后,心头泛起凶性,忍住右眼失明和裆下传来的剧痛,一手捂裆一手持刀拄地稳住身体,尖叫道:“兄弟们,把这只贱猫给我剁成肉酱!”

    飞玛斯观察形势,觉得不太妙,它不清楚真实历史中的老茶是如何救下这个女子的,也许是因为老茶提前赶到,没有与这三个劫匪正面交锋,而是将他们带至歧途,也许是老茶将这女子引到一处隐密的所在,躲过这三人的搜寻……但是由于飞玛斯的出现,老茶这段记忆中的历史已经被修改了,变成了老茶和三个劫匪硬碰硬,而且明显处于下风。

    经过对场中形势的分析和判断,飞玛斯决定先救这个女子再说,老茶虽然打不过他们,但想跑还是没问题的。

    这个女子先是受到惊吓,又被老茶力战三匪的神奇一幕吸引,竟然看呆了,一时之间忘了逃跑,直到飞玛斯咬住她的袖口往旁边拖,她才回过神来。

    她扭头就吓了一跳,以为咬住自己的是狼,正要尖叫出声,却见飞玛斯抬起一只前爪轻轻搭在她手上,摇摇头,示意她别叫。

    这个女子是很聪明的,她借着月光看到飞玛斯的眼神非常友善,绝不是择人而噬的荒野恶狼,心中稍定。回过神来之后,她就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嘴巴,明明这是脱险的最佳机会,自己居然不想着逃跑,还有心情在这里看戏!

    她的左脚踝在逃亡途中扭伤了,轻轻一动就疼得满头是汗,但她咬紧牙关扶着石头站起来,强忍着不敢出声,悄悄四下打量。她在之前为了躲避贼人,不辨方向地逃至这里,分不清东西南北,连自己的来路都忘了,除了贼人打斗的方向不能去之外,另外三个方向不知道应该去哪边。

    飞玛斯低头在地面嗅了嗅,找到了她来时留下的气味,跑了几步,回头望着她,示意她跟上。

    她落此绝境,只得死马当活马医,扶着乱石,一瘸一拐地跟着飞玛斯,左脚每一次落地都是钻心的疼,走得很慢。

    刀影如山,老茶一边奋力躲闪一边偷眼观瞧,见飞玛斯很机智地将那个女子带走,心中顿时松了口气,且战且退,想把这伙劫匪引到另一个方向。

    劫匪中的老三大概是扮演智将的角色,或者是色心不死,即使在战斗中也没忘了那个妙龄女子,打着打着回头一看,原地已经失去了她的踪迹,急忙叫道:“大哥!二哥!那个俏娘们儿跑了!”

    老大一听,大骂晦气,煮熟的鸭子居然飞了!他钢刀一挥,叫道:“她脚上有伤,跑不远,给我追!”

    他们三人立刻虚晃一招,舍了老茶,去追年轻女子。

    老茶暗叫糟糕,只得再去追他们。

    果然不出所料,年轻女子没跑出多远就被他们三人追上。老二腿脚最快,伸左手就要去拽住那女子的胳膊。

    “给我站住!想跑?没那么容易!”

    女子尖叫一声,没料到敌人这么快就追过来,想躲已来不及了。

    “放开那个女孩!”

    飞玛斯情急之下一声怒吼,使出拍电影时从赤龙和王子那里学到的扑咬动作,从阴影里猝不及防地冲出来,一口咬住老二的手腕!

    “啊!”

    老二左腕上多了几个血洞,疼得要命,抡起右手中的钢刀剁向飞玛斯的后颈。

    危机预兆降临!

    飞玛斯预见到自己下一刻身首分离的惨状,提前松开了口,把头一扭,钢刀抡空,砸在地上溅起一连串的火花。

    年轻女子心中刚生出逃脱的希望,却再次落入魔掌,心中惶急,再加上林中昏暗不辨道路,一脚踏空,跌坐在地上。

    老茶此时也从后面追过来,与飞玛斯对视一眼,知道看这架势跑是跑不了,只能硬拼了。它们一前一后将这伙贼人包夹在当中,寻找合适的机会攻击。

    这一猫一狗出现得太过诡异,像是有灵性一般,老大老二都不同程度地受了伤,心中固有的迷信观念令他们认为老茶和飞玛斯大约是乱葬岗里跑出来的妖猫鬼狗,前来索命的,不由地多了几分忌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东方已经露出些许曙光,再拖下去对这伙贼人不利,他们齐齐发一声喊,受伤的老大和老二挥刀冲向老茶,老三对付飞玛斯。

    老茶倚仗丰富的经验和灵活的身手,不仅令老大和老二的钢刀次次走空,还能找准时机反击,在他们身上和脸上挠几下。

    飞玛斯没有实战经验,虽然只面对老三一个人,却显得左支右拙,危机预兆自保有余,想反击却不得法,总是在犹豫中错过机会。此消彼长之下,老三胆气更壮,刀势愈发凌厉。

    黎明前的山林里,一猫一狗和这伙劫匪一时之间竟然打了个平手。

    老三心思灵活,他挥舞着钢刀,悄悄地将飞玛斯逼至一处乱石间的死角。飞玛斯的危机预兆只能预测数秒后到来的危机,不知不觉中被他引至险地。

    “我看你这次还怎么逃!”老三大吼一声,高高举起钢刀,便要狠狠劈下。

    飞玛斯这才惊觉不妙,在危机预兆的影像中,后方被乱石挡住去路,上、前、左、右皆被刀光笼罩,无论向哪边逃跑对方都有后招索命追魂——它可以向旁侧跃起躲过第一招,但对方只要轻松地手腕一转,刀锋便可尾随而至,它不可能在空中转折变向,无论如何也逃不过血溅五步的结局。

    它想起张子安的话,危机预兆并不是万能的,如果落到必死的境地,即使危机预兆也救不了它。

    飞玛斯闭目等死,它不怕死,只是很遗憾没有能救得了这名女子。

    老茶见状大急!虽然只跟飞玛斯相处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但飞玛斯所说的未来盛世和宠物店里安享晚年的生活令它悠然神往,它很想知道更多关于未来的事,想知道那个叫张子安的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它想去救援飞玛斯,却被老大和老二的刀风所困,一时之间无法脱身,本来的两面夹击却成了各自为战。

    老大和老二手上加紧,他们知道只要等老三搞定那条狗,三人便可合力对付这只猫。

    呯!

    眼看飞玛斯就要死于刀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声巨响打破了丛林间的宁静,惊起了无数飞鸟。

    “在那边!小姐在那边!”

    从林的边缘冒出了一伙人,手持锄头短棒、菜刀长枪蜂拥而至,为首中年男人的手里还平端一把西洋左轮枪,枪口袅袅冒着青烟。

    年轻女子回头一看,顿时喜极而泣,叫道:“爹!爹!我在这里!”

    老三的身体晃了几下,突然失去了所有力气,高高举起的钢刀没有落下,他觉得胸口有些发热,伸手抹了一把,全是血。

    他惨叫一声,扔了钢刀,仰面栽倒在地!

    这名女子是当地大户人家的掌上明珠,她父亲得知女儿的保镖被杀、女儿失踪的消息,连夜纠集了一批地保团勇,进山寻找女儿的下落。

    “风紧,扯乎!”

    老大和老二见老三被打中胸前要害,进气少出气多,多半已经活不成了,对方人多势众,还有洋枪护身,自己这边大势已去,不跑还等着挨刀啊?

    老二架起老大的肩膀,想溜进树林里逃命,哪知刚跑了几步,后脚踝就是一疼!

    扭头一看,是那只阴魂不散的狸花猫又追上来了,后面还跟着那条大狼狗。

    有这条狗在,他们知道算是逃不了了,绝对要栽在这里。

    一晃神的工夫,地保团勇就已经将他们围住。

    中年男人举着西洋左轮枪对准他们,喝道:“再不束手就擒,当心子弹无眼!”

    “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Duang~duang~两声,钢刀落地。

    “给我拿下!”

    中年男人一声令下,地保团勇们一拥而上,将这两个贼人五花大绑。

第479章 知恩图报

    当地民风彪悍,对这些劫道匪人毫不客气,绑起来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中年乡绅为了营救女儿以及善后,不仅带来了一批地保团勇,后面还跟着丫鬟和管家。不待他吩咐,丫鬟们就去照顾小姐,管家跑到老三的旁边,蹲下来摸摸鼻息,发现此人已经气绝。

    “启禀老爷,那个已经死了,这两个贼人要如何处置?是扭送官府还是……”管家前来向中年乡绅请示。

    中年乡绅一挥手,沉声说道:“算了,不要惊动官府,事关我女儿名节,这件事咱们私下处理了就行。”

    “是。”管家会意,退下按照老爷的吩咐处理。

    佛山地区官府力量向来薄弱,乡绅是维持治安的主要力量,等待这两个贼人的将是私刑拷打,最后悄悄弄死,挖坑埋了。

    “爹!”年轻女子身上披着丫鬟带来的衣服,跑到中年乡绅旁边,遥指老茶和飞玛斯,说道:“是这一猫一狗救了女儿,若不是有它们在,女儿……女儿恐怕就……”

    还未说完,她就放声痛哭起来,整个晚上的恐惧与委屈尽数化为泪水。

    中年乡绅微微点头,他有很多话要对女儿说,但此时此地并不合适,“我知道了,你先跟着下人们回去,此事由我来处理。”

    年轻女子被丫鬟们拉着坐到一顶软榻上,由家仆们抬着出山。她频频回头,依依不舍地向老茶和飞玛斯挥手道别。

    老茶和飞玛斯已经远远退在了一旁,见年轻女子转危为安,便要转身离开。

    这时,中年乡绅清了清嗓子,抱拳朗声说道:“在下伍满城,请问这一猫一犬是何方高人门下?恩公仗义援手救下小女伍凝,保住小女名节,在下感激不尽,可否现身一见,让在下聊表寸心?”

    他亲眼目睹了老茶和飞玛斯舍生忘死援护爱女的那一幕,认为这一猫一狗可能是某位隐世高人训练出来的,否则不可能这么通人性。

    连训练出的猫和狗都如此了得,这隐世高人岂非是陆地神仙之流?

    伍满城一连问了几遍,无人应答。

    折腾了这么一阵,地保团勇们经过搜索之后,确定此地没有漏网之鱼,向伍满城请示是否回城。

    伍满城略一沉吟,恩公既然不愿露面,他也就不便勉强,正待下令离开,便借着初升的朝阳看到有什么东西一闪。他让其他人稍等片刻,自己走向老茶和飞玛斯。

    走到近前,他担心隐世高人正在从旁观看,不敢怠慢,先对老茶和飞玛斯施礼告了个罪,然后弯下腰,怔怔地盯着飞玛斯脖颈上的狗牌。

    “店物宠缘奇……”

    他按照自右至左的阅读顺序扫了一眼,发现其中有两个字似是而非,下方那一串阿拉伯数字也不知是何意思。

    “莫非这是恩公的名号?”

    飞玛斯不知如何回答,因为根本没有所谓的恩公。

    伍满城思忖良久,还是决定暂时先回去,安抚惊魂未定的女儿,向两个贼人问出口供,而且还必须警告手下不得妄言是非。

    进山搜寻之前,他打定了不找到女儿誓不回城的念头,随身带来了很多吃食和饮水,此时他命人把水和食物留在这里,又问了几遍,确定隐世高人没有露面的打算,便遗憾地率领部下打道回府。

    老茶和飞玛斯折腾半个晚上,又累又渴又饿,等这些人走后,捡着食物里的烧鸡熏鱼酱牛肉等肉食大快朵颐。

    吃完之后,它们都很困倦,找了个避风之处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了足有大半天,等它们被异常的响动吵醒时,日头已经偏西。

    “老茶,醒醒!有人来了!”飞玛斯睡觉时耳朵贴着地面,声音于地下传播得比空气中快,它最先发觉,有一行人从山外行来。

    老茶睡在树上,被飞玛斯叫醒时也看到了那一行人。它三蹿两蹿爬至树顶的最高处,观察着那些人的一举一动。

    这些人由早上的管家领队,从衣着打扮上来看似乎都是工匠,扛着木料砖瓦,带着榫钉桐油,浩浩荡荡的队伍来到他们救下伍凝的那块区域。

    管家看到早上留下的食物被吃掉了不少,而且吃掉的全是肉类和熏鱼,心说老爷猜得真准,吩咐下人将残余的食物收拾起来扔掉,又恭恭敬敬地留下新的食物。

    工匠们已经自发开始干活,他们都是东家高薪聘请来的熟练工,包括泥瓦匠、木匠、油匠、石匠等等,千辛万苦将建筑材料运进车马难行的山林里,各司其职,按照东家的要求查山势、辨方位、打桩盖房。

    一连数天,这些工匠都留在山里,一间有模有样的房屋很快就初具雏形,坐北朝南,在荒山野岭里显得格外气派。

    老茶和飞玛斯纳闷地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不知道他们在这里盖房是打算做什么?要说是有人想住在这里也不对,因为这房屋没有院子,无法防御盗贼野兽,而且这荒山野岭的也不是能住人的地方。

    管家每天都会送来新鲜的饮食,就算他自己不来也会差别人来,粗茶淡饭是给工匠们的,大鱼大肉是给老茶和飞玛斯的。

    老茶和飞玛斯的生活过得很惬意,每天吃得饱饱的,趴在远处看着工匠们干活,你一言我一语地猜测这些人到底盖房子是要干什么。

    伍满城和他女儿伍凝没有再出现,出了这么大的事,无论是官面还是私下,肯定有很多问题要处理。再说老茶和飞玛斯也不是想让他们感谢才出手救人的,并不在意。

    又过了几天,房子的里里外外都已竣工,管家领着工匠们尽数离开。离开前,管家还远远地向老茶和飞玛斯作揖施礼告辞。

    老茶和飞玛斯早已经被好奇心折磨得不行,那些人刚走,他们就飞奔过去,想一探端倪。

    来至房子的近前,它们抬头望去,一块黑底金字的崭新牌匾高悬于门檐下,上书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侠猫义犬祠”!

第480章 传道授业

    看到“侠猫义犬祠”的牌匾,飞玛斯大致上猜到了,真实的历史里,一定是老茶独力救下伍凝,这将是一座侠猫祠,牌匾上不会有“义犬”两个字。伍满城和伍凝父女为了感谢老茶的出手救援,特意为它建立生祠承受香火供奉。

    老茶的记忆由于飞玛斯的出现而有所改变。

    祠堂不大,有模有样,涂了桐油的立柱光可鉴人,镶嵌着铜钉的门板沉重厚实,屋顶上盖的不是茅草,而是一水儿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虽然占地面积只比宠物店的主卧室稍大一些,不过能在荒山野岭中建一座这样的祠堂也够意思了,忘恩负义的人多的是。

    对于老茶和飞玛斯来说,这间祠堂的存在也是好事,至少能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不必露宿野外。这座山里的蚊子太毒,一到晚上就乌压压的扑天盖地,飞玛斯是有亲身体会的。

    推开门板,祠堂内的光线比较昏暗,不过这是以人类的标准而言,对老茶和飞玛斯没什么影响。

    祠堂里的布置很简单,平整的青石板上稳稳当当摆着一个矮脚供桌,供桌上铺着黄色锦缎,几个大盘子里放着熏鱼、蒸猪头肉和烤鹅。

    供桌后面并排立着三个牌位,中间那块牌位上写着“恩公奇缘宠物店之生位”,旁边还有一串张子安的手机号码,看着莫名喜感。

    一左一右两块牌位上写的是:“恩公座下侠猫之生位”和“恩公座下义犬之生位”。

    老茶看到牌位的字迹颇有些哭笑不得,飞玛斯并不关心牌位上写的是什么,它抬起一只前爪指着烤鹅问道:“这是给咱们吃的吧?”

    “应该是。”老茶猜到这一定是伍家特意留下来的。

    飞玛斯早就饿了,闻言不管三七二十一,从供桌上把烤鹅叼下来。

    供桌前面放着三个黄色的蒲团,是供人参拜用的,虽然老茶很怀疑有没有人会来参拜。蒲团前放着一个瓷制的香炉,三根点燃的檀香缓缓慢着青烟。

    飞玛斯一屁股坐到蒲团上,美滋滋地啃食烤鹅。

    老茶也把熏鱼叼下来,慢条斯理地一边挑鱼刺一边吃。

    左侧和右侧还各有一座猫和狗的泥胎塑像,飞玛斯一边吃一边瞅,这两座雕像把猫和狗拟人化了,均是后腿站立,前爪抱拳,而且还穿着长袍,看上去像是狗头人和猫头人,说不出的怪异。

    老茶和飞玛斯均不喜欢檀香的味道,把檀香弄灭之后,到了晚上它们就安心地把门一关,分别占据一个蒲团,在祠堂里睡觉。

    同样季节的夜晚,古代的荒野里可比现代都市里要冷得多。飞玛斯很庆幸有这么一座祠堂,免去风吹雨打烈日暴晒之苦,再说天气越来越冷,很快就要挨饿受冻。它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老茶的记忆里待多久,这个世界太真实,它可不想活活被冻死。

    寂静的夜晚,各种夜行动物开始活跃起来,远山里传来野兽的嚎叫,以飞玛斯和老茶的听力,都能察觉到有不知名的小动物趁着夜色在祠堂周围活动,争抢老茶和飞玛斯扔出去的鱼刺和鹅骨头。还有些胆大的动物嗅到蒸猪头肉的香味前来扒门,被老茶一嗓子给吓跑了,估计不外乎狐貂鼠狸之属。

    “飞兄,再跟我讲讲宠物店里的事吧。”老茶不习惯早睡,在蒲团上翻了个身问道,眼眸在黑暗中格外闪亮。

    这几天闲暇无事,飞玛斯已经陆续讲了一些宠物店的事,有些是它亲身经历的,有些是它听说的。那个光怪陆离的美丽新世界,每每令老茶听得悠然神往。

    飞玛斯有些困了,蔫蔫地趴在蒲团上说道:“就说不要叫我飞兄,叫我飞玛斯就好,我不姓飞……你想听什么?”

    “张子安是什么样的人?”老茶对飞玛斯口中这个在百年后成为自己学生的人有着浓厚的兴趣。

    飞玛斯想了想,觉得很难用短短的几句话来概括一个人,毕竟人太复杂了,而且它认为自己与张子安相处的时间并不太长,没有资格来对他进行总结,只是说道:“宠物店的顾客们一致认为,他是个小气的单身狗。”

    老茶更感兴趣了,如果飞玛斯将他描述为圣人再世,那一切似乎都显得理所当然,不过从飞玛斯的这句话上,它找不到自己会将他收为学生的任何理由,那自己居然会这么做,就一定是有更深层次原因的。它相信自己即使老了,也老眼不花。

    它还待再细问,便听到飞玛斯那边传来悠长均匀的呼吸声,似乎已经睡着了。

    老茶又翻了个身,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渐渐沉入梦乡。

    ……

    第二天早上,第一缕晨光透过门缝射在飞玛斯的眼睑上,它摇摇头醒过来。

    过了不久,老茶也随之清醒,伸了个懒腰。

    蒸猪头肉太大,它们分吃了一些,还剩下很多。它们都不太喜欢猪头肉的味道,但是更不想挨饿,特别是老茶更不想去茹毛饮血。

    推开门,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普照,草叶上挂着昨夜的露珠。

    老茶每天早上有活动身体的习惯,之前的几天是山林中纵跃,工匠们修建祠堂的时候,在祠堂前开辟了一块平坦的空地,在土壤里掺了石灰防止草木复生,又掺杂了特制的秘药驱赶虫蚁,于是老茶就在这块空地上活动。

    飞玛斯溜进山林里解决了生理问题,又百无聊赖地蹲坐在祠堂门口的台阶上,晒着太阳看老茶东蹿西跳。在它看来,老茶只不过是在玩而已。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老茶突然咦了一声停下来,疑惑地抬起一只猫爪,仔细地观察着。

    “怎么了,老茶,扭到胳膊了?”飞玛斯问,“张子安每天练拳前还要做做热身运动呢,说是能防止运动扭伤。”

    “那倒不是。”老茶摇摇头,以很不确定的语气说道:“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今天的力道和速度都较往常强了一些……”

    飞玛斯想了想,猜测说:“会不会是因为这几天伙食比较好?老茶你平时都吃些什么?”

    “应该不是这个问题。”老茶向它走过来,“飞兄,你不妨也跑一圈试试,或者跳几下,看速度与平时是否有区别。”

    飞玛斯架不住老茶的一再催促,围着空地跑了一圈,又跳了几下,吐着舌头说道:“没有啊,我感觉没什么区别。老茶你是不是睡糊涂了?再说,有的时候状态好,有的时候状态差,这不是很正常么?咱们又不是机器人。”

    其实它从昨天到今天吃得太多,胃里又鼓又涨的,比平时跑得还慢一些……

    老茶嘶地吸了口凉气,也怀疑起自己的感觉是不是真的有问题,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转而问道:“对了,飞兄,什么是机器人?”

    飞玛斯:“……”

    它懒得解释,也懒得纠正老茶的错误称谓了。

    ……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几天。

    每天中午的时候,伍家都会差遣下人背着个小包袱进山,里面用油纸包着花样翻新的各色吃食,包括熏鱼、熏鸭、熏肠、烧鹅、酱牛肉、水晶蹄膀、烧鸡等等,有一天甚至送了只烤全羊……此地临海,单是熏鱼就是好几种鱼换着来,有海鱼有河鱼。

    伍家是真把它们当恩公了,通过吃剩下的食物大致上了解到老茶与飞玛斯的喜好,不再送猪头肉之类它们不喜欢吃的东西。

    就这么一段安逸的日子,由于没有张子安为它合理规划饮食,飞玛斯是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每次都吃得走不动路,养得膘肥体壮,毛发尖端都快滴出油来了。一开始它还有些乐不思蜀,不过渐渐地它察觉到不对——据它从旁观察,饮食比较节制的老茶果然是越跑越快,而体重日渐增加的它却越跑越慢,去山林里大小便的时候跑几步就呼哧带喘……

    这样下去恐怕不太妙——它想起现在恰逢乱世,如果这荒山野岭的再遇到上次那样的贼人,它这一身膘估计都躲不过三刀,迟早会被人宰了炖成狗肉香锅……

    这天早上醒来,老茶走进空地中央,没有急于活动身体,而是盯着自己的猫爪若有所思。飞玛斯又吃撑了,蹲坐在台阶上,斜倚门框,懒洋洋地晒太阳消食。

    “老茶,你怎么不跑了?”飞玛斯无聊地问。每天早上观看老茶一圈圈绕着空地跑步、在树枝间上蹿下跳已经成为它的习惯。

    老茶没有回答,而是短暂地后肢蹬地人立而起,两只前爪交替出击,动作迅捷,嗖嗖有声。

    飞玛斯瞅这架势有些眼熟,想了一下便回忆起来,问道:“诶?这是日字冲拳?”

    在宠物店里的时候,它每天早上看张子安练习拳术课程,几乎都是从日字冲拳开始的,虽说人和猫的体型有较大的差别,但毕竟太熟悉,是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老茶收回架势,点头说道:“不知是何原因,我最近总感觉身体里有使不完的力量,身轻如燕不说,动作也灵巧许多,左右闲来无事,想试着练练我从陈公华顺那里看到的咏春拳。”

    飞玛斯一愣,它想起那天与贼匪搏斗时,老茶只是仗着丰富的经验和灵敏的动作躲闪敌人的攻击并寻隙反击,并没有成章法的拳术套路,闹了半天这时的老茶还没有练过咏春?

    老茶趴在墙头上将陈华顺独自习练咏春时的动作默默记在了心中,却从没有正式习练过,人与猫的身体结构不太一样,不能完全依样画葫芦。

    自从生祠建立起来后,老茶不仅觉得自己体力迅速提升,连思维也变得澄澈无比,很多过去想不明白或者根本没有想的东西,此时豁然贯通——换言之,它的灵智正在悄然启蒙。

    它觉得自己可以试一下,将人类的咏春拳转变为猫的咏春拳。就算不成也没关系,正如它所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老茶你想练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提供一些指导。”飞玛斯提议。

    “哦?飞兄你也懂咏春?”老茶诧异地问。

    “那倒不是。我说过了,你每天指导张子安练拳的时候,我就趴在旁边,你当时说的很多心得体会我大致都记得,也许能对你有些帮助?”飞玛斯不太确定。

    “那就太好了!”老茶欣然点头,“在此先谢过飞兄!”

    飞玛斯连忙说道:“没什么,不用谢我,我只是把当时你的话原封不动地转述而已。”

    从第二天开始,老茶每天早上的活动由围着空地跑圈和树林间上蹿下跳改成了咏春拳的练习,飞玛斯转述的心得体会帮了大忙,因为那都是当时的老茶花费数年时间从理论和实战中萃取的精华所在,虽说有些东西不适合猫,但原理是相通的。

    日复一日,天气越来越凉,老茶的咏春拳进步神速。遇到疑难的问题,它就和飞玛斯你一言我一语地仔细参详推敲,并以实际练习来验证。

    即使有飞玛斯提供转述的心得,但是在练习过程中,由于缺乏前人……不对,是前猫的实践经验作为参考,老茶做一些高难度动作时免不了受伤。好在它从陈华顺那里学到了很多中医的知识,受伤后便自行去山林里寻找相应的草药,或内服,或者嚼烂外敷,过不了几天就一切如常。

    飞玛斯担心被人抓去炖成狗肉香锅,不再胡吃海塞,闲得没事也跑跑圈,体型稍微变得正常一些。慢慢的,它也有所察觉,自己的体力确实有了长足的进步,前一阵被满身的肥膘拖累了,瘦下来之后绕着空地跑几圈都根本不大喘气,不费劲就能跃上祠堂的房顶。从此以后,它就改成在房顶晒太阳了,还方便观察周围的动静。

    ……

    又是一天。

    飞玛斯叼着蒲团上了房顶,看着老茶将咏春拳练得虎虎生风。

    等老茶收招定势,它好奇地问道:“老茶,你明明只练了几天,却比张子安练上几个月的效果还要好,这是为什么?是不是因为他太蠢了?”

    老茶仰头看着飞玛斯,掂须微笑,回答道:“非也,那是因为人和猫的身体构造不同。飞兄想知道的话,不妨下来一观。”

    飞玛斯闻言,从房顶上跳下来,跟着老茶进了祠堂。

    祠堂里原来那个点着檀香的香炉,由于它们都不喜欢檀香的味道,把香炉清理干净用来盛放清水。

    香炉腹大口小,此时其中无水。老茶示意让飞玛斯看着,自己蹿到香炉上,软若无骨般头下脚上钻了进去,又轻松地头上脚下钻了出来。

    飞玛斯看得目瞪口呆,它是无论如何也钻不进去,硬要钻进去就出不来了,只要被人在炉底架柴点火,妥妥的一炉狗肉香锅。

    老茶微笑着解释:“凡我猫族,锁骨和肩胛骨都不是固定的,天生就会缩骨功,习练以动作迅捷灵活著称的咏春拳时,理当事半功倍。”

    飞玛斯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老茶练拳进度惊人。

    老茶沉吟道:“我也考虑过,此地山穷水恶又生逢乱世,我视飞兄如知己,理当传授飞兄一些防身技艺,然而咏春拳并不适合犬族习练……”

    飞玛斯看过之后也明白了,老茶并不是藏私,而是狗确实没法练咏春,它有些遗憾,但还是宽慰道:“没关系,老茶,我有危机预兆防身,足够自保。”

    老茶并不认同,笑道:“飞兄所言差矣!那天我见飞兄步伐灵动,似能未卜先知,然而却一味逃避错失战机,未免太过可惜……实际上,这几天我想到了几式武功,可能恰好适合飞兄习练。”

    “什么武功?”飞玛斯竖起耳朵认真听着。

    老茶回忆往事,说道:“很久之前,曾经有位著名的黄姓武师前来与年轻时的陈公华顺切磋武艺,当时商定三局两胜,陈公华顺先后以桥手和双飞蝴蝶掌技压对手,令咏春名声大噪。在这种情况下,第三场本来不必再比,但是黄姓武师为了挽回颜面,当场表演了三式腿法,便告辞离开。陈公华顺目睹之后印象深刻,惊为天人。他屡次独自一人钻研,试图还原这三式腿法,然而由于仅仅是惊鸿一瞥,只知其势,不明心法,因此直到他去世前才有所小成,恰巧在最后一次演练时被我看到,我就记了下来。经过这些天的观察,我觉得飞兄下盘稳固,尤其是腿力惊人,正好适合习练这三式腿法。”

    讲完这三式腿法的来历,老茶顿了一下,又委婉地提道:“只不过,这三式腿法想必是某套武功里的精华所在,单独拿出来威力惊人,却不成体系,不知飞兄是否有意?”

    飞玛斯产生了一些兴趣。咏春拳的威力它是知道的,这三式腿法就算是残缺不全,威力不如咏春,但至少学会之后可以减低被人炖成狗肉香锅的机率吧?

    于是它问道:“这三式腿法可有名字?”

    老茶点头,“陈公华顺不知这三式腿法的本名,但因其迅捷如电,凌厉非常,便称之为‘佛山无影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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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1章 入山拜访

    飞玛斯觉得这腿法的名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类似的,不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跟着老茶练练也好。

    接下来的几天里,它们的日子过得很充实。老茶练拳的时候,飞玛斯在房顶上晒着太阳转述百年后老茶的心得体会;飞玛斯练腿的时候,老茶从旁边指点;若是遇到疑难问题,一猫一狗共同参详。

    从飞玛斯驮老茶下山时,老茶就察觉到飞玛斯的腰腿力量很强,便生出将这三式腿法传授于它的念头,只不过当时不清楚它的品性如何,是以观察许久之后才正式做出决定。

    俗话说,手是两扇门,全靠腿打人,练拳不练腿,恰似无根水,意在强调腿功的重要性,发力在腿,身法如龙,并不是说用腿踢人就比用拳打人更上档次——正好相法,部分武学名家更强调不能轻易出腿,起腿半边空。

    出腿往往伴随着行险,是一锤子买卖,尤其是高鞭腿和侧踹,一旦没有给敌人造成重创,很容易被敌人抓住自己重心不稳的机会趁隙反击。

    人有两条腿,狗有四条腿,重心不稳这个问题对狗来说影响较小,平衡性也比人好得多,兼之飞玛斯腿力强劲,一跃丈许,老茶很看好它在腿法上的造诣。

    飞玛斯初学武术,但是由于恰好是它适合学的东西,而且只有三招,更适合精练,因此学习起来进步神速,没过几天,凭着这三式腿法,甚至能跟老茶比划几招。当然,就像是程咬金的三板斧一样,三招一过它就抓瞎了……

    真正的武术从来不是套路和表演,而是实战,自从飞玛斯开始和老茶切磋对打之后,它们的进步就更快了,不仅对自身习练的功夫有了更多的心得体会,还对彼此的功夫有更深的了解。

    每天日出之后和日落之前,飞玛斯与老茶总是会在空地里习武,如果遇上刮风下雨,它们就留在祠堂里进行阶段性总结,温故而知新。

    飞玛斯能感觉自己的实力在提升,却不知道到底提升到了何种程度。

    ……

    这天,天气不错,可能是冬天到来之前最暖和的一天。飞玛斯依然趴在房顶晒太阳,老茶在空地里习武。飞玛斯已经把它听过的心得体会全部转述给老茶,无聊地东张西望。

    “老茶!有人进山了!”它冲下面叫道。

    老茶不为所动,沉心静气地继续演练招式,随口问道:“可是送饭的?”

    每天中午伍家都会派人进山送饭,如果天气不好可能会迟些,但从来没有间断过。

    “不是,平时送饭都是来一个人,今天来了一群人!”飞玛斯紧张地注视着远处的山外来客,看样子是冲着祠堂来的。

    常言道,望山跑死马。山路崎岖,多有转折起伏,虽然已经看到了那群人,但距离他们走过来还要等很久。

    “哦?”老茶闻言也是心中起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同样跃上了房顶。

    今天的阳光太强,猫在白天的视力不佳,瞳孔收缩得厉害,即使老茶自觉最近身体内部似乎发生了一些改变,目力也有所增长,但仍然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人影。

    会是谁呢?

    为了保险起见,它们暂时撤离了祠堂,退至从林边缘耐心等待,如果对方不怀好意,这里起码容易逃跑。

    等那些人离得近了,飞玛斯率先注意到这一行人里有那位被它们救下的女子伍凝,骑着高头大马,虽然那天是夜晚,面目有些记不清,但气味是不会搞错的。它还能闻到枪油的味道,大概是队伍里有人身上带着枪,就是不清楚是为了防身还是打猎。

    那些人在祠堂门口停下,包括伍凝在内,人数有六个。一位下人模样的人先是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见没有回应,请示伍凝后就伸手推开,进了祠堂转了一圈儿,又出来向伍凝摇摇头,意思是里面是空的。

    “老茶,那些人好像是来找咱们的,那个伍凝也在。”飞玛斯知道老茶的视力在白天不太好,商量道,“咱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它们两个略加商量,一致认为对方不会有恶意,否则直接在饮食下毒更直接。

    于是,飞玛斯和老茶一前一后,奔向那些人。

    那天夜里差点出事之后,伍凝被关在家里好多天,父母怕她遇到危险,也担心贼人还有同伙,出门会遭到报复,直到通过口供确认贼人没有同伙,才开恩让她出门,不过条件是必须有保镖和丫鬟跟着。至于被俘的两个贼人,则悄悄于人间蒸发了……

    伍凝早就想过来,向老茶和飞玛斯亲自道谢,若不是它们仗义出手,后果不堪设想。在家里休养的这些天,她的脚伤也好利索了。

    由于临近香江,容易接触到新鲜事物,父亲伍满城是位开明乡绅,从小就把伍凝送去私塾读书,也没有给她缠脚,体力较大部分同龄女子更佳,若非这样,那天夜里她早被贼人捉住了。

    她听下人回报,说祠堂里没有那一猫一狗,心中未免失望。老茶与飞玛斯力战群贼的场面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是对它们的主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究竟是何许人物,才能训练出如此通灵的一猫一狗?

    负责送饭的下人还回报说,他进山送饭时偶尔还能远远看到那一猫一狗在对打,起初以为是打架,但仔细一看才发现它们的动作玄奥莫测,竟然像是极为高深的武学!

    伍凝这次进山,虽然遭到母亲的反对,但父亲的态度比较积极,赞成她亲自来道谢,也许还能结识这一猫一狗背后的神秘人物……

    进山一趟不容易,但既然猫和狗不在,她也不能一直在这里等下去,吩咐下人把比平时更加丰盛的食物摆上供桌,便要打道回府。

    “小姐!那边来了一猫一狗,是它们吗?”丫鬟珠儿眼尖,抬手指向丛林边缘。

    伍凝惊喜交加,从马背上翻身跳下,没有用传统的万福,而是用新式的西洋礼仪鞠躬道:“小女子伍凝,见过两位恩公!”

第482章 衣冠礼乐

    伍凝今天为了方便进山穿了一身男装,洁白的西装西裤和白皮鞋,灰色马甲和暗红色领带,头上还戴了一顶毛呢软帽,骑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显得英姿飒爽,如果是个男人的话,一定能风靡万千少女。实际上她离家一路走来,已经有不少姑娘暗送秋波了。

    飞玛斯并不是通过视力认出她来的,她穿什么衣服对它没什么影响。

    老茶和飞玛斯走近之后,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因为它们说的话她是听不懂的。

    伍凝挥了挥手,让下人们把带来的礼物放下来,自行去一旁休息。

    她抬手示意礼物,笑靥如花说道:“二位恩公,那晚匆匆离去,多有失礼,小女子此次前来,一是想亲自向二位致谢,二是想拜会一下二位的主人,不知二位可否引见?”

    老茶没什么表示,倒是飞玛斯摇头,意思是我们没有主人。从老茶那里,它知道这个时代的人由于普遍迷信,似乎比现代人更能接受超乎常理的事物。

    伍凝一惊,更加断定这一猫一狗极通人性,竟然能听懂她的说话。但是她不清楚摇头是表示没有主人还是不愿引见,于是进一步试探着问道:“是你家主人不愿见?”

    飞玛斯又摇头。

    “那是……你们没有主人?”

    这次飞玛斯先点头,后摇头,意思是有主人,但没在附近。

    “寒冬将至,长居深山未免有所不便。既然如此,二位对我有救命之恩,可否移足舍下,让小女子略表地主之谊?”她大致猜到飞玛斯想表达的意思,便邀请它们来家里做客。

    飞玛斯和老茶同时摇头,均不愿离开此处。飞玛斯已经尝到了习武的甜头,它觉得继续在此修行下去,也许等回到现实世界中就可以对付那只獒王。老茶不愿离开这里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

    伍凝见它们心意坚决,不便相强,惋惜地笑了笑,又问:“那二位还有什么需要的?”

    伍家每天大鱼大肉的招待,飞玛斯没什么特别需要的,老茶想了想,迈腿走到祠堂门口的台阶上,抬起一只猫爪回身向她招了招。

    今天来的下人们见自家大小姐一本正经地跟一猫和一狗说话,本来觉得有些好笑,但飞玛斯和老茶除了不会说话以外,对伍凝的问题应答如流,不由地令他们刮目相看,绷紧脸皮,再也不敢嬉笑,生怕这是什么成精的妖物。

    伍凝跟着老茶步入祠堂。

    老茶抬爪子指了指那两尊拟人化的泥胎雕像,又拍了拍泥胎的长袍下摆。

    伍凝很聪明,皱眉略加思索,便猜出了老茶的意思。

    “猫恩公是说,想要一身这样的衣服?”

    老茶点头,又抬眼向她的头上看,还挥爪子抹了抹自己的头顶。

    伍凝下意识地也摸自己的头顶,摸到了毛呢软帽。

    “还想要一顶帽子?”

    老茶再次点头。

    “要什么样的帽子呢?这样的吗?”她摘下软帽,露出一头挽起的秀发,将软帽递到老茶面前。

    老茶摇头,却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

    “哎哎,你叼我的斗笠干嘛?”

    “何兄弟,别追了,这狗救了咱们的大小姐,咱们惹不起,还是算了吧!”

    她带来的下人们本来在外面晒太阳休息,突然喧闹起来。伍凝一怔,正想出去看看是什么情况,就见飞玛斯叼着一顶竹斗笠进来了,嘴一松,扔到伍凝的脚下。

    伍凝捡起竹斗笠,看了看飞玛斯,又看了看老茶,试探着问道:“是想要这样的斗笠?”

    它们又同时点头。

    老茶疑惑地侧头望了一眼飞玛斯,不知道它是怎么猜到自己的想法。

    伍凝舒了一口气,这样的对话可真够累的,不过总算知道了老茶想要什么,又问飞玛斯:“那犬恩公呢?是否也想要同样的一身?”

    飞玛斯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它不觉得裸奔有什么羞耻的。穿衣服多麻烦,钻树林时要小心不要被树枝挂到,练习腿法时还得小心不能扯了裆……好吧,其实那身长袍马褂并没有裆,不过它依然不想穿。

    “好,二位稍候。”

    伍凝从外面唤来下人,为老茶仔细测量身体各处的尺寸。

    “我虽是一身男子的打扮,不过从小跟着母亲学过女红,猫恩公的衣服会由我亲手缝制,斗笠也一定请最好的竹匠编织,请二位恩公放心!”

    日头偏西,下人们进来提醒伍凝该出山了,冬天黑得早,一眨眼太阳就落山。荒山野岭,伍凝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算是带着保镖也不安全。出来之前,伍凝的父母千叮咛万嘱咐,严令她必须在日落前赶回家,否则再也不让她出门。

    伍凝心中不舍,但不敢违逆父母的命令,抱拳说道:“二位恩公,小女子今日先告辞了,改日再来拜访。”

    老茶短暂地人立而起,两只猫爪交叠在一起,也模仿着她抱拳送客,然后指了指她带来的礼物,做了个推送的手势,让她把这些礼物带走。

    伍凝愈发敬畏,她觉得这两只动物,尤其是这只猫,可谓是知书达理,简直跟人没什么两样了。她决定等回去以后,把今天的所见所闻详细跟父母讲述一番。

    老茶和飞玛斯把她送到外面,直到她骑着高头大马的身影完全消失,才回到祠堂里。

    没过几日,负责送饭的下人背了两个包袱进了山,其中一个包袱里依然是大鱼大肉,另一个包袱打开之后,里面是为老茶量身定做的灰色长袍马褂和一顶小巧的竹斗笠,与现实世界中老茶穿的那一身分毫不差。

    帮着老茶试穿马褂的时候,飞玛斯首次注意到一个细节,在马褂的袖口内侧还用红线绣着一行娟秀的小字——“救命之恩,恩同再造,必将结草衔环以报”。

    竹斗笠的内侧下沿,也用异色竹条巧妙镶嵌成一个小小的“侠”字。

    飞玛斯不由地陷入了回忆,现实世界里老茶的马褂和斗笠上有这些字迹吗?

第483章 深山惊魂

    “娘!娘!”

    寂静的夜晚,一声凄厉的啼哭划破山林间的寂静。

    一位三十多岁农夫打扮的糙汉子怀里抱着一个不到十岁的男孩子,深一脚浅一脚地于荆棘和藤蔓间奔跑,身后还跟着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农妇。

    他们一边跑一边惊恐地向后张望,幽暗的林间似乎有什么大恐怖的事物在追逐他们。在他们身后不太远的地方,不止一处草木剧烈摇摆,隐约还能看到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

    “当……当家的,我跑不动了,你跟虎娃先走吧……”

    女人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抱住一棵大树再也迈不动步子,转眼间已经被抱孩子的丈夫落下十来米远。

    “孩儿他娘!快跟上啊!”

    她丈夫每天下地做农活,虽然抱着孩子,但体力比她好得多,见状急得直跺脚,“狼要追上来了!”

    他们的家乡遭遇饥荒和洪水,一家三口与同乡们逃难至此,听闻英国统治下的香江不受战乱的影响,一心想着找机会偷渡过去。他们没有考虑太多,日夜兼程,一心只想着早日抵达香江,哪怕人生地不熟,误入这片荒山野岭,遭遇狼群的袭击。黑灯瞎火的,他们慌不择路地跑散了,一路同行的几个同乡可能已经遭遇狼吻。

    年景不好,这些嗜血的狼群大概是从西边过来的,饿得急了就会袭击人。

    “孩儿他爹,你带着孩子先走吧!我歇会儿就跟上……”

    农妇满脸的泪痕,已经抹成了大花脸。她清楚地明白丈夫的脾气,自己不走的话,丈夫肯定也不走,一家三口铁定全都要葬身于此,只得用这话来搪塞丈夫。

    “说什么傻话!你这傻婆娘赶紧跟上来!”丈夫没那么容易受骗,狠狠地拍了一下大腿。他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也知道自己女人是全靠一口气撑着跑了这么远,现在这口气一泄,恐怕就再也跑不动了。

    “娘!娘!我要娘!”

    不到十岁的虎娃哇哇大哭,向娘远远地伸出手。由于营养不良,虎娃比同龄孩子显得面黄肌瘦,麻秆一样的胳膊细得令人心疼。不过,也好在虎娃体重较轻,否则男人也不可能抱着他跑这么远。

    当娘的最不愿意的就是和孩子分离,更何况是生死永隔。

    她一咬牙,胳膊发力,猛然把自己推离大树,却没有向丈夫和孩子的那边跑,而是一头扎进旁侧的小道,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奔跑,一边跑一边撕心裂肺地喊道:“陈铁蛋,你要把虎娃囫囵带到香江那边,孩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陈铁蛋愣了一下,瞪大眼睛,过了一两秒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是要自己将狼群引走,把生的希望留给他和孩子。

    傻婆娘!你这个傻婆娘,傻了一辈子,今天为什么突然不傻了?

    陈铁蛋捶胸顿足,他一个铁打的汉子,竟然要紧咬牙关才不至于哭出来。

    虎娃见母亲消失在树林,还要再喊娘,却被当爹的一把紧紧捂住了嘴,声音被生生憋回肚子里。

    陈铁蛋眼眶里噙着泪水,眼前什么都看不清了,回身拨开树枝跌跌撞撞地往前跑。

    “呀!”

    还没跑出多远,就听到媳妇一声惊叫。

    陈铁蛋紧紧闭上眼睛,以为接下来就会听到她被群狼撕碎前的惨嚎。

    “喵!”

    “汪汪!”

    他愣了一下,是谁家的猫和狗在叫?猫也许是野猫,那狗呢?难道是野狗?

    “嗷呜~”

    紧接着,他听到一声受伤负痛般的呜咽,邻居家看门的大狼狗肚子上被踢了一脚时,往往就会发出类似的声音。

    他战战兢兢地回过头,盯着媳妇跑去的方向,树枝蒿草剧烈摇摆,像是有什么野兽在那里搏斗一样。

    陈铁蛋知道媳妇凶多吉少,可心中还挂着万一之想,因为这个动静实在不太寻常,同行的那几个人临死前无不惨嚎出声,为什么媳妇却一声不吭呢?

    他一个没留神,虎娃像泥鳅一样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抹着眼泪往回跑,边跑边喊:“娘!娘!你在哪里啊?娘!”

    “你这混小子!给我站住!看我逮到你不把你屁股揍烂!”

    陈铁蛋火冒三丈,拔腿就追。虎娃是他们陈家的唯一独苗,他牢牢记着媳妇的话,一定要把虎娃带去香江,等把孩子在那里安顿下来,无论是给饭店当学徒或者别的,他就返回这里收敛媳妇的遗骸——假设能找到的话。

    他迈开大步紧紧追赶,眼看就要追上虎娃,前方的一丛荒草陡然左右一分,黑乎乎地钻出一头恶狼!

    陈铁蛋大惊,下意识地纵身一跃,从后面扑倒虎娃,用自己的身体护住孩子,咬紧牙关,等待承受后背上传来的剧痛。就算是死,至少也不能让孩子死在自己之前。

    恶狼张开血盆大口,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冲着陈铁蛋的脖子就要咬下去。

    就在这危急关头,一道黑影闪电般从斜刺里蹿出,飞起一腿狠狠踹中恶狼的肩头!

    这一下子力道太猛,一百来斤的恶狼生生被踹飞,在空中打了好几个滚,然后重重地撞在一棵树上,又反弹下来,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陈铁蛋揉揉眼睛,难以置信地盯着他和儿子的救命恩人——居然是一条陌生的大狼狗。

    飞玛斯望了他们一眼,确认他们没有受伤,立刻又扭身重返战场,老茶在那里与群狼激战正酣。这些恶狼皮糙肉厚,天生配合默契,十分难缠。

    不过,就算它们再凶恶十倍,面对老茶与飞玛斯的联手也讨不到便宜。

    陈铁蛋抱起虎娃正要继续跑,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虎娃,孩儿他爹,你们在哪?”

    他本以为媳妇已经葬身狼口,闻言不由地惊喜交加,扯起嗓子回应道:“孩儿他娘!我们在这儿!”

    媳妇循声踉跄地跑过来,身上脸上到处都是被树枝刮伤擦伤的痕迹,但是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大伤。

    陈铁蛋以为自己在做梦,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问道:“怎么回事?咱们这是在阴曹地府相见么?”

    “娘!”虎娃才不管那么多,一头扎进娘的怀抱里,呜呜哭个不停。

    媳妇紧紧搂着虎娃,笑中带泪地说道:“你胡说什么呢!肯定是你们老陈家的祖坟冒了青烟,我差点被恶狼吃了的时候,不知从哪来的一猫一狗救了我!”

    “狗?是那条大狼狗么?”陈铁蛋问道。

    媳妇用力点头,“还有一只猫。”

    “刚才那条狗也救了我和虎娃,这是哪来的猫和狗,如此神异……”陈铁蛋惊叹道。

    他们一家三口抱成一团,劫后余生的喜悦充满他们的心头。不过他们也知道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找个安全些的地方过夜为好。

    但是他们人生地不熟,根本不知道往哪里走才比较安全。

    周围一片漆黑,夜枭凄厉的叫声远远传来,四周鬼影幢幢,他们已经成了惊弓之鸟,任何风吹草动都令他们心惊肉跳。

    草丛突然一阵乱摇,他们三个脸色煞白,陈铁蛋把媳妇和孩子挡在身后。

    老茶和飞玛斯相继从草丝里跳出来,媳妇惊喜地拉了拉他,低声说道:“救我的就是这一猫一狗……”

    陈铁蛋不知说什么好,他担心这一猫一狗会不会是妖怪,把狼赶走是为了吃掉他们一家……

    飞玛斯见这一家三口安然无恙,对老茶说道:“我去把那些狼赶远一些。”

    说完,它又一头扎进树林里,去驱逐那些逃跑的群狼,将它们赶入深山,不要骚扰附近的人类。

    老茶点头,抬起一只猫爪向陈铁蛋他们招了招,在他们面前引路。

    陈铁蛋的手心里全是汗,但也没有其他选择,只好拉着媳妇和孩子跟在老茶后面。

    老茶轻车熟路地领着他们七拐八绕,走了一段路,陈铁蛋一家三口的眼前豁然开朗,离开了丛林,来到山中一块空地边缘,空地上立着一座屋宇,正是侠猫义犬祠。

    祠堂里没点着灯,陈铁蛋不识字,不过借着月光看到祠堂内左右立着的泥胎塑像,心里多少明白了几分——这一定别人为这一猫一狗立的生祠,看来它们不是第一次救人了。

    “娘,我饿。”虎娃眼尖,看到供桌上摆着的鸡鸭鱼肉直流口水。

    他们一路上讨饭过来的,哪见过这么丰盛的肉食。

    “乖,咱们不饿。”当妈的连忙安抚孩子。

    说不饿肯定是假的,他们闻到香味,肚子全都不争气地咕噜起来。

    老茶蹿上供桌,把一盘酱猪蹄向他们推了推,但他们站在原地,既不敢吃也不敢动。

    没办法,老茶只好叼起一块最大的猪蹄,放到虎娃的面前。

    虎娃饿急了,还不等父母阻止,抱起猪蹄就开始啃,蹭得满脸都是油。

    老茶蹿回供桌上,又推了推放有酱猪蹄的盘子。

    陈铁蛋和媳妇互视一眼,畏畏缩缩地拿起两个稍微小一些的猪蹄,吃了一口,看老茶没有反应,这才放心大胆地吃起来。

    老茶微微一叹,更加向往飞玛斯口中的太平盛世。

第484章 今日方知我是我

    飞玛斯高高跃起,这一跃的高度甚至跃过了寻常的树顶。大如圆盘的满月照耀下,从林的样貌在它眼中一览无余。

    有几处树枝在摇动,那是匆匆逃跑的群狼在丛林中行进的轨迹。

    它追踪着它们的气味,确保没有一条狼被遗漏,否则会对过往的行人造成很大的威胁。

    直到群狼逃入深山,飞玛斯才在一处高地停了下来。

    它仰望圆月,今天的月亮格外大、格外圆、又格外近,连月表的环形山都清晰可见。

    “嗷!”

    体内来自远古的野性被唤醒,它张口对月长啸,一舒胸中豪情。

    它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了,又是一年中秋。

    这一年里,它从未离开过荒山,吃在山里,睡在山里,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像是狗,倒像是狼,不止一次在深夜对月长嚎。

    白天,它与老茶在祠堂外面切磋武学;夜里,它们轮流在山里巡逻,对遭遇危险的人类施以援手,今天的陈氏一家就是这样被救的。飞玛斯先发现了他们,然后长嚎唤来老茶帮忙。

    尽兴之后,飞玛斯原路折返。

    回到祠堂的时候,陈氏一家三口已经缩在角落里熟睡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供桌上的食物被他们吃掉了大半。

    老茶站在门口等着它,问道:“飞兄,那些狼都被赶跑了?”

    “全赶跑了。”飞玛斯有些疲累,吐着舌头趴卧在蒲团上。

    “辛苦飞兄了。”老茶微笑,“那里还剩下半盘牛肉,飞兄奔跑了一夜,先垫垫肚子吧。”

    “不用,明天让他们带走吧,他们更需要这些肉。”飞玛斯没有动,因为它知道老茶也没吃。老茶能忍住饿,它就也能忍住。

    老茶坐到了另一个蒲团上,本来它让陈家三口躺在蒲团上睡,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敢,生怕亵渎了神灵。

    “飞兄,再跟我讲讲宠物店的故事吧。”它望着月色下的丛林,悠然说道。

    飞玛斯的眼皮耷拉下来,“我都讲完了,没什么可讲的了,再讲就只能瞎编了。”

    “真想去那个世界看看啊……”老茶叹息道,“还有100年……不,还有99年呢,这要等到何时才会结束这个乱世……”

    飞玛斯没有说话。

    老茶侧头若有所思地望着它,问道:“飞兄,若依你所言,现在这个世界并非真实的,只是我记忆里的世界,但为什么我感觉这么真实呢?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可以看得到、摸得到,你却说这些全是虚幻的……”

    飞玛斯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你不要多想,这些既是真实的,也是虚幻的,它们都真实发生过,真实存在于你的记忆里,包括这些人。”它睁眼望了望熟睡的三人,在真实世界的历史中,老茶一定也救过他们。

    沉默了一会儿,老茶突然说道:“飞兄,你终有一天会离开吧?离开我的记忆世界,返回你的真实世界里去。”

    飞玛斯心中一动,它抬头盯着老茶,老茶却没看它。

    气氛莫名有些伤感,这大概就是离愁吧。

    飞玛斯无法想象,真实世界里的老茶是如何独自在山中度过这段岁月的,那一定是非常的寂寞。

    它想了想,出人意料地答道:“不,老茶,我不会走,我也不能走。”

    老茶的身体微微颤抖,讶然侧头看向它,“为什么?莫非你不想回到原来的那个世界么?那个和平安宁的美好未来,还有很多人在等你回去。”

    这一年里,飞玛斯想了很多事,可能是这座生祠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无聊的原因,总之它想了很多此前从未想过的事。

    “老茶,你误会了,这里不是你的记忆世界,而是我的记忆世界。”它认真地说道。

    老茶茫然不解。

    这不奇怪,飞玛斯也是想了很久才想通的。

    “确实,这里最初是你的记忆世界,然而当咱们那天早上在宠物店四目相对的时候,你的这段记忆已经被复制到我的脑海里——真实的你,真实的老茶没有受到影响,大概仍然坐在窗台上品着茶,指导张子安练拳。从那时起所发生的一切事,都是在我的脑海里发生的。”

    飞玛斯抬起一只前爪,指着自己的脑袋,微笑了。

    “我永远不会离开,只要我愿意,随时都可以进入这个世界——因为这是我的记忆世界,我怎么可能离开呢?”

    这就是它冥思苦想的结果。

    这个世界是以老茶的记忆作为初始,但是此后一切的衍生,都是飞玛斯和老茶共同创造的,储存于飞玛斯脑海里的记忆。

    其实,它说这些话是想告诉老茶——你不用担心,你不会感到寂寞的,我会一直在这里陪着你,直到这个世界的尽头。

    它不想把这些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因为觉得有些羞耻。

    在飞玛斯的心中,有属于它和星海的世界,也有属于它和老茶的世界,将来还会有其他更多的世界……

    它暂时还没有找到自由穿梭于这些世界的方法,暂时还没有,不过终有一天它会找到的,它有的是时间。

    到了那时,它会在心中把大家聚集在一起,以自己的记忆为基础,建立一座既虚幻又真实的奇缘宠物店,让大家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其中。那将是一个太平盛世,是这个世界里的老茶永远也等不到的太平盛世。

    飞玛斯不知道老茶听明白没有,但它发现老茶脸上的落寞已经消失不见,重新焕发出慑人的光彩。

    老茶从蒲团上站起来,走到祠堂外面对月长啸。

    陈家三人被短暂地惊醒了,不过看到飞玛斯安然地卧在一旁,便安心地闭上眼睛,再次沉入梦乡。他们这段时间以来疲劳已极,现在吃饱了肚子,终于可以让身体得到充分的休息,明天还要再踏上前往香江的旅途。

    他们只听到了一声悠长而中气十足的猫叫,但是在飞玛斯的耳中,它听到老茶是在仰天长吟——“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第485章 梦醒时分

    “飞玛斯。”

    “飞玛斯!”

    朦胧中,飞玛斯听到有人在呼唤它的名字,但是昨晚恶斗群狼导致身体比较疲惫,很想再多睡一会儿,反正起来也没什么事做。

    “怎么了,老茶?你怎么不叫我飞兄了?跟你说了这么久,终于改过来了?”它眼皮都没睁,喃喃说道。

    “飞玛斯,咱们该走了,再不走就耽误电影拍摄进度了。”

    飞玛斯的耳朵动了动,这话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儿……

    它猛然睁开眼睛,看到老茶依然坐在对面,似笑非笑地望着它,老茶的身体下面是窗台,不是祠堂里的黄色蒲团。

    一个茶杯放在它和老茶之间,已经空了。

    飞玛斯一激灵站起来,晃了晃脑袋茫然四顾。

    这里不是荒山野岭里的祠堂,而是再熟悉不过的奇缘宠物店二楼。

    室内弥漫着精灵们的气味,楼下传来星海与美短玩捉迷藏时的嬉闹声,雪狮子还在小声念叨着“生牛腩”,理查德聒噪个不停,撩拨这个招惹那个……

    张子安已经穿戴整齐,换掉了练拳时穿的运动服,换上出门时的衣服,背着平时会带去剧组的背包,看了一眼手机的时间,在旁边等待着它。

    “我这是在哪?”飞玛斯的眼睛发直,头脑里一片恍惚,分不清哪边是真实,哪边是虚幻。

    “在哪?”张子安也被这个奇怪的问题弄得一脸懵逼,“当然是在家里,你昨晚没睡好,刚才好像睡着了,我本来不想叫醒你,不过要是再不走,就要耽误今天的拍摄进度了。”

    “家……”

    飞玛斯咀嚼着这个别有意味的名词。

    它怔怔地想了一会儿,又抬头打量老茶。

    面前的这个老茶比它心中的老茶更老一些,眼睛里少了些那个老茶的勇猛与刚毅,却多了几分岁月沉淀的平和与温润。但是它知道,这个老茶与心中的老茶并无不同,一样的侠骨柔肠,唯一的区别就是少了一段与它并肩作战的战友情而已。

    老茶温和地注视着它,问道:“飞玛斯,你刚才是在梦话么?老朽从未叫过你飞兄……不过若是早十年认识你,也许确实会这么叫你。”

    飞玛斯怅然若失,心中的那个老茶自称“我”,叫它“飞兄”,习惯了之后还是挺怀念的……

    不过,心中的那个老茶哪也不会去,永远会留在它的心里,等它在现实世界中有了新的冒险经历,再返回那个世界去讲给老茶听吧。

    “刚才我做了个梦,很长很长的梦。”它洒脱地笑道,从窗台上跳下来,“等有时间的时候,我再讲给你们听吧。”

    张子安心里直犯嘀咕,飞玛斯明明只是迷糊了几分钟,醒来之后精神状态却截然不同,仿佛眨眼之间成熟了许多,又沧桑了许多,说话的口吻也老气横秋。

    但是现在时间不多了,他来不及细问,带着飞玛斯下了楼。

    飞玛斯打量着宠物店的陈设,目光从星海、菲娜、雪狮子、理查德和鲁怡云的身上逐一扫过,虽然现实世界中只过了短短几分钟,但是它在精神世界中却足足过了春夏秋冬四季,骤然从蛮荒重归文明,再次看到熟悉的一切,恍若逝水流年。

    小刘开着警车停在宠物店门口,一见张子安带着飞玛斯出来,立刻兴奋地迎上来,“张大哥,今天是要试拍对吧?我和小王已经准备好了,这两天对赤龙和王子进行了扑咬特训,保证咬得那只狗屁獒王连它妈都认不出来!”

    警车的副驾驶位置上坐着小王,赤龙和王子坐在后排,今天他们请了假,全要跟着一起去外景地协助拍摄,主要是为了制服獒王,张子安已经提前跟冯轩打过招呼。

    赤龙和王子本来对飞玛斯已经很亲密了,然而今天看到飞玛斯时却警惕地从后座上站起,像是认不出它一样……直到嗅了嗅它的味道,赤龙和王子才犹疑地安定下来。

    一路上,两位警员信心满满,而张子安始终很担心。

    来到外景地,张子安很奇怪地发现今天剧组外围的人很少,稀稀拉拉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保安都不好好守门,盯着手机看得眉飞色舞。

    “喂,师傅,打听一下,今天剧组不开工么?人都哪去了?”张子安拉住一个保安问道。

    保安认识他,毕竟每天带着狗进出剧组的人不多,兴奋地说道:“小张你不知道?老杨师傅带着那只叫‘大牙’的德牧在斗獒王呢!大家都跑里面看热闹去了!我还要苦逼地看门,不然也早跟着进去了……哎,我还没说完呢!”

    他还没说完,就看到飞玛斯已经蹿进去了,张子安和两位警员紧随其后。

    因为要等飞玛斯醒来,张子安今天出发得有些迟,平时这个时候还没开工,演员们在化妆,导演在讲戏,美工在布景,所以他也没着急,谁料想老杨师傅居然自作主张地让大牙去斗獒王了!

    飞玛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动了起来,也许是因为它想成为天使,也许是它身上沾染了老茶的侠气,它知道大牙是铁定斗不过獒王的,如果不及时阻止,大牙恐怕凶多吉少。

    它一跑,赤龙和王子也跟着跑。小刘和小王一个没留神,被它们挣脱了牵引绳,三条狗相继往电网那边跑过去。

    电网那边围了很多人,乌泱泱一大片脑袋,人类喜欢看热闹的天性暴露无余。张子安看了一眼就觉得蛋疼,幸亏冯轩提前在电网外侧又立了一层铁丝网,否则万一谁被挤到电网上那就捅大篓子了……

    冯轩和老杨站在电网的入口处,肃然凝视着电网内部。

    摄影机升降梯上没有摄影机,倒是站着新来的烟火师,平端麻醉枪,闭着一只眼,另一只眼透过瞄准镜对准目标。

    电网外人头攒动,电网内寂静无声,张子安和两位警员视线受阻,不清楚大牙和獒王是否已经分出了胜负。

    飞玛斯和两条警犬速度极快,把张子安他们落下一大段距离,然而两条警犬跑到铁丝网近前时就慢慢停下了,飞玛斯却越跑越快,在人们的惊呼声中拔地而起,腾云驾雾般跃起三米多高,轻而易举地跨越铁丝网和电网的双重障碍,稳稳地落入了场地内部!

    围观人群一片哗然!

    “这是哪条狗啊?跳得好高!简直是天外飞狗啊!”

    “你没认出来?这不是演闪电的那条狗嘛!”

    “惨了!惨了!闪电怎么自己跳进去了,这要是受伤了岂不是要换主角?”

    “要只是受伤还好,就怕……”

    冯轩和老杨也是大吃一惊,他们只顾着专注于场地内部,谁也没想到飞玛斯居然能跳过接近三米高的电网乱入。特别是冯轩,心脏病都差点犯了!

    其实让大牙挑战獒王试试是老杨的主意,他权衡再三,觉得要冒险的话,大牙是最佳的选择。大牙只是一条被淘汰的德牧,论重要性远比不上飞玛斯和两条警犬,如果大牙失败了,飞玛斯和两条警犬也不用再试了。

    冯轩也赞同他的意见,为了安全起见,他让新来的烟火师做好准备,一旦大牙不敌,立刻用麻醉枪把獒王麻翻。

    新来的烟火师以前是工程兵出身,受过射击训练,但毕竟不是神枪手,也不能保证百发百中,尤其是要射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型犬,难度颇高。如果第一枪射偏的话,大牙恐怕就危险了……以这只獒王的嗜血程度,很难撑到第二支麻醉飞镖上膛。

    当然,如果大牙能战胜獒王那就皆大欢喜了。

    烟火师通过耳麦请示冯轩:“冯导,意外情况,如何处理?要不要先把獒王麻倒?”

    獒王太凶,谁也不敢在它没被麻翻的时候进入电网区域。

    这时,张子安和两位警员才气喘吁吁地赶到。

    冯轩赶忙对张子安说:“快!把飞玛斯叫出来!”

    张子安很是无奈,因为飞玛斯是凭借它自己的意愿进去的,是要去救援大牙,就算他下达命令,恐怕飞玛斯也不会出来。

    小刘和小王牵着两条警犬跃跃欲试,提议道:“要不咱们把赤龙和王子也放进去,来个三英战吕布怎么样?”

    老杨呸了一声,“胡说八道!你们以为这只是单纯地在打架?这是为了争夺这群藏獒的领导地位,就像是猴山里的猴子争猴王一样,你们见过打群架争猴王的?”

    他抬手一指,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其他被关在笼子里的藏獒全都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电网区域内,显然对这场战斗的胜负十分关心。

    老杨在警犬基地干了二十多年,深谙犬类的习性,无论是猴群里的猴王还是狼群里的狼王,全都是要单挑定乾坤的,群殴就算是胜了也难以服众。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提出建议,冯轩果断决定为了安全起见,先把獒王麻倒再说,其他的事可以从长计议,关键是飞玛斯不能出危险。

    就在这时,一声震天的怒吼从场地内爆发,对峙的局势被打破了!

第486章 挫败

    飞玛斯跃入场地时,大牙与獒王间隔十米左右正在对峙——准确地说,是大牙正在单方面挑衅獒王,不断地冲獒王吠叫。

    若是换一条狗早就对吼或者对咬起来了,但这只獒王确实不同凡响,它却对大牙的吠叫浑然不觉,连正眼都不看一下,黑色的鬃毛于寒风中猎猎飘飞,微微泛着血红的眼睛冷冷瞪视着升降梯上持枪的烟火师,仿佛知道这个人是最大的威胁。那种淡定从容的气质,令旁观者又敬又怕。

    “这只藏獒居然这么大?”小刘和小王通过大牙与獒王的近距离对比,才明白这只獒王到底有多大。

    大牙头部宽大,骨骼粗壮,在德牧里已经算是大块头了,比赤龙和王子更威风,但与獒王一比,简直就像是轻量级拳手与重量级拳手之间的对决一样。

    飞玛斯展现出惊人的跳跃能力,落在场地里,大牙只是随便看了它一眼,判定它没什么威胁,嘴里喷着白沫,继续呲牙挑衅獒王。

    倒是獒王似乎从飞玛斯身上察觉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稍微认真了起来,上下打量着飞玛斯。

    可能是被大牙吵得烦了,獒王扭头冲着大牙一声怒吼,登时盖过了它的吠叫,更是令围观众人面色剧变,感觉跟响起晴天霹雳差不多。

    大牙浑身一激灵,气势大打折扣,首次露出了怯意。

    飞玛斯心中暗叫糟糕!老茶对它讲过,未战先怯乃是兵家大忌,本来的十成实力能发挥出二三成就不错了。

    恰在此时,冯轩对烟火师下达了开枪的指令。

    得到命令的烟火师,手指刚刚放到扳机上,就见獒王像风一样蹿了出去,猛扑向大牙!看样子它是打算先解决了大牙再集中精神对付飞玛斯。

    嗖!

    一支麻醉飞镖以毫厘之差落空,擦着獒王的身体钉进了土壤里。

    烟火师骂了一句粗话,马上将第二支麻醉飞镖装填进枪膛,然而时机已失,大牙和獒王已经混战成一团。

    大牙毕竟是久经训练,面对体型比自己大得多的对手,没有贸然选择硬碰硬,而是仗着灵活的体型躲闪獒王的扑咬,不仅没有被咬到,甚至还能瞅准空子反口咬一下獒王。两只狗一时之间打得难舍难分,势均力敌。

    不一会儿,獒王身上就挂了彩,有好几处在流血。

    看到大牙暂时占据了优势,冯轩让烟火师先别开第二枪,看看情况再说。

    围观众人顿时信心大涨,鼓掌欢呼着为大牙加油鼓劲,大家天生都站在了弱者的一方,喜欢看以弱胜强的故事。

    然而飞玛斯却看出不妙的端倪——獒王身上的毛实在太厚了,像是一层天然的软甲,大牙一口咬上去只能咬掉一嘴毛。獒王的伤势很浅,只不过是皮外伤而已,实力并未受损,见了血之后,反而被激起了嗜血的狂性,吼声震天,愈发凶残。

    在拳台上,轻量级拳手即使打中重量级拳手一百记刺拳,也无法令重量级拳手丧失战斗力,但若被重量级拳手结实地命中一记右钩拳,恐怕会被打得退出比赛,甚至直接被打死也有可能。

    说时迟那时快,大牙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獒王的嘴上,刚刚躲过了獒王的致命一咬,却没留神獒王紧接着又挥起一掌,这一巴掌把大牙扇得在地上滚出了好几米远,沾了满身的尘土。

    大牙挣扎着站起来,却似乎被这一掌扇出了脑震荡,随即前腿一软,又不支倒地。

    如果是狗群之间争夺首领,到这一步已经可以结束了,但獒王并未把大牙视为对手,只是将它看成是猎物而已,纵身一跃向大牙的后脖颈咬过去!

    剧组里的女孩子们齐齐尖叫,不忍心地捂住了脸。

    就在这时,一道闪电般的黑影从斜刺里飞出,一脚踹在獒王的肩头!

    獒王身在空中猝不及防,偌大的躯体被这一脚踹得横飞出去,同样在地上滚出了好几米远。

    大牙先胜后败,獒王突然受挫,这一切全在短短两三秒内发生了。围观众人被这意料之外的转折惊得目瞪口呆。

    踹飞獒王的正是飞玛斯,它稳稳落地,凛然挡在大牙的身前,眼神波澜不惊。

    獒王暴怒已极,在地上一打滚就站起来,狂吼着合身扑向飞玛斯。

    “要不要射击?”烟火师抓准这个时机请示道。

    冯轩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见飞玛斯也迎着獒王扑过去,一黑一黄两道身影扭打在一起,难分敌我。这时候射击的话,麻醉飞镖误中飞玛斯就惨了。

    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但张子安与飞玛斯一直在一起,却不知道飞玛斯何时变得如此彪悍,同样看得呆若木鸡。

    还不到五个回合,獒王又被飞玛斯一脚踢中了侧腹,把它踢得离地足有半米高,踉跄着退出两米多,内脏受创,牙齿间渗出了血沫。

    任谁也无法想象,飞玛斯那看似普通的身体里居然蕴藏着如此惊人的腿力。

    旁观的那群藏獒看到这情况也蔫了,像是预见到了王朝的更替。

    飞玛斯没有乘胜追击,好整以暇地站在原地,从容淡定的仪态宛然一派武林高手的风范,甚至令张子安怀疑它是不是被老茶附身了……

    它抬起一只前爪,轻蔑地向獒王招了招,示意是不服咱们就继续。

    獒王怒不可遏,即使大牙向它吠叫无数声,也不及飞玛斯这一个动作带给它的屈辱。

    藏獒纵横藏地高原上千年未遇天敌,为它们带来如日中天的声名,也造就了它们蠢和笨的天性,不知道能屈能伸的道理,不知道什么时候该退避忍让,用好听的话说就是悍不畏死。

    它再次一声怒吼以壮声势,张牙舞爪地向飞玛斯扑过来。

    獒王的气势虽凶,但飞玛斯可是在深山老林中与老茶联手战过群狼,什么场面没见过?这只獒王就算再凶十倍,也无法在气势上压倒它。

    相反,经过短暂的交手,飞玛斯已经洞悉了獒王的弱点,过于巨大的体型令獒王周转不灵,像是一辆笨重的坦克,而它只要将反坦克地雷塞到坦克的履带下就行了。

    飞玛斯闪身避过獒王的扑击,伏身向后一踹,正蹬在獒王的膝关节上。

    獒王的重心太高了,立足不稳,当下就摔了个狗啃屎。

    烟火师已经把麻醉枪放下了,就连他也看出来,这场战斗的胜负已无悬念,双方的实力差距简直是天壤之别,獒王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

    迟钝的神经迟迟未将痛觉信号传递至獒王的大脑里,它再次从地上站起来,喘息着瞪视着飞玛斯。适用于高原的肺部在平原上却成了累赘,长时间战斗令它的体力急速下降。

    獒王仰天再次怒吼,声势已大不如前。

    这是它面对飞玛斯的第三声吼,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它的眼睛由于充血而变得通红,不顾一切地向飞玛斯腾空扑去。

    飞玛斯已经厌倦了这场无聊的战斗,这次它不躲不闪,腾空迎头痛击,一记旋风腿狠狠踢在獒王的头侧,把獒王踢得在空中盘旋着飞出,不偏不倚地落在电网上。

    电网已经通了电,爆出一丛耀眼的火花。

    獒王被电网反弹回来,浑身抽搐地落在了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第487章 包分配

    风波止歇,掌声雷动。

    常言道,狗咬狗一嘴毛,但是在场的剧组人员还是第一次看到狗与狗打架不动嘴而是动腿的,连对德牧了解甚多的老杨都表示头一次看见。

    人们拼命地为飞玛斯鼓掌欢呼,很多人都用手机把刚才的打斗过程录下来了,准备上传到社交工具里分享给朋友们。不仅是他们,冯轩也觉得刚才这一幕可以作为电影的花絮收录。

    飞玛斯并不觉得如何,因为这只藏獒只是块头儿大而已,要论起凶残和狡猾来,比起荒山野岭里的群狼差得远。

    看到首领獒王倒地不起,关在铁笼子里的其他藏獒惶恐不安地骚动起来,而它们的骚动又令被淘汰的德牧们也跟着骚动起来,整个外景地上空回荡着各色各样的犬吠声,再加上人声的喧哗,这里简直是跟菜市场差不多了。

    飞玛斯侧头扫视一眼,仰天长嚎:“嗷~嗷!”

    霎时间,世界安静下来,无论是德牧还是藏獒全都敬畏地望着飞玛斯,噤若寒蝉。

    围观的人群也被这一嗓子吓了一跳,还有几个好事者跑到张子安旁边询问道:“小张,你这飞玛斯到底是狗还是狼?怎么学狼嚎啊?”

    张子安心里表示我跟你们一样懵逼,正不知如何回答时,老杨却喜上眉梢说道:“你们懂个屁啊!这正是最优秀的德牧所特有的返祖基因!”

    有人驳斥道:“我读书少,杨师傅你可别骗我,我有朋友就是开德牧犬舍的,他那边说德牧返祖是长毛,是不好的现象,但飞玛斯明明是短毛啊!”

    老杨呵呵一笑,“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警犬基地每隔几年就从德国高价引进一批德牧种公,这些种公绝对比你朋友家犬舍里的德牧要好得多,但是呢,这些种公交配后产下的后代里,大概每四条大概就有一条是中毛或者长毛德牧,你能说这些种公血统不好么?这只能证明它们的血统更接近祖先德牧。当警犬的德牧跟当宠物的德牧,要求是完全不同滴……”

    张子安也听说过,有时候常见的短毛德牧会生出长毛德牧,长毛德牧作为宠物一般没人要,但作为种犬却很不错,就是因为它们继承了来自祖先的纯种基因,除了长毛这个明显特征之外,另有一处隐蔽的特征就是舌头上有两块黑色的舌苔。

    飞玛斯既没有长毛也没有黑色舌苔,头骨较小,体型紧凑,比赤龙和王子这些警犬都要小一圈儿,在流行以大为美的宠物界是不受青睐的,可能去参加犬类比赛都过不了初选,但是在老杨这样在警犬基地工作二十余年、亲眼目睹德牧一代代退化的人眼里,飞玛斯几乎已经是硕果仅存的最优秀德牧了,往少里说也价值数万欧元。

    刚才那个反驳的人一听,脑子转得很快,马上拉了拉张子安,低声问道:“小张,你家飞玛斯缺媳妇不?”

    张子安心里那个气啊,指着自己鼻子说:“我缺媳妇,剧组包分配不?”

    “……”

    獒王被挨了飞玛斯四下踢击,又被电网电了一下,并未昏迷失去意识,只是暂时站不起来,但是望向飞玛斯的眼神里却首次出现了畏缩和怯懦。

    飞玛斯没有走正门,而是像进来时一样跳出电网,走到关着其余藏獒的笼子前。

    任谁都能注意到,这些刚运到时原本气势汹汹的藏獒们顿时低头缩脑,有一两只甚至还躺倒在地,把最脆弱的肚皮露出来表示臣服。

    “这样……就可以了?能够保证拍摄的安全?”冯轩向老杨和张子安询问道。

    老杨用力点头,“妥了,放心吧,狗群里有严格的等级制度,除非哪条狗有信心挑战飞玛斯,否则谁也不敢违抗它。”

    据老杨介绍,警犬基地里一窝小狗刚出生,他们都从旁边全程观察,同一窝狗崽在断奶前就已经开始争夺首领地位了。

    起初没有性别差异,不过很快杰出的公犬就会镇压其他狗崽,这样的公犬就会成为基地工作人员的重点关注对象。

    等狗崽们稍微长大后,有经验的驯导员一眼就能认出这群幼犬里哪条是首领,因为进出犬舍时,必须是首领走在最前列,落在最后的一定是狗群里地位最低的。如果哪只狗敢僭越次序,就会遭到首领的严厉呵斥甚至攻击。

    就算藏獒被吹上了天,它们终究也是狗。

    其他人跟老杨聊得火热,对飞玛斯赞不绝口,小刘和小王同样甘拜下风,他们今天算是知道自己的爱犬与飞玛斯之间的差距了。

    张子安绕着电网走了小半圈,走到倒在地上的獒王附近,蹲下来隔着铁丝网和电网看着这只曾经威风八面的凶兽。它挣扎了几次试图重新站立,但是受创的内脏、眩晕的大脑和电击后痉挛的肌肉却令它再次堕入凡尘。

    它大概是嗅到张子安身上有飞玛斯的气味,充满怨恨与憎恶地望了他一眼,把头别了过去。

    张子安并不是来享受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怜悯,他是在认真琢磨一个问题。

    在藏獒经济最火热的时期,曾经流传着一条广为人知的箴言——在中国,一个真正的富豪,需要拥有一位如花似玉的娇妻、一辆兰博基尼、一栋豪华别墅、一匹纯种马和一只最大、最凶猛的藏獒。

    这只獒王毫无疑问是最大最凶猛的藏獒。

    那什么……现在藏獒有了,娇妻和兰博基尼在哪里?

    冯轩一开始还有些顾虑,不过这天的拍摄工作非常顺利,特别是拍摄藏獒群在雪夜袭击警犬队伍的那一幕,只要哪只藏獒稍微露出一些野性,就会遭到飞玛斯的呵斥,前者立刻老实了,收起了爪牙。

    这一幕是整部电影里最难拍的,却奇迹般地只重拍了三次就令冯轩感到满意,不仅节省了制作特效的资金,还充分表现出了这些野兽流浪于西部边陲袭击人畜的可怕嘴脸。至于这一幕能否唤醒人们对于西部流浪狗问题的关注,就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第488章 人文关怀

    一整天的拍摄结束后,天色擦黑。冯轩宣布今天收工,累了一天的员工们将手里的道具放回器材室,一边商量着去哪吃晚饭,饭后要不要再去KTV和大保健(此处划掉),一边纷纷四散离去。

    小刘和小王在基地门口等着,天气怪冷的,张子安不想让他们等太久,本来也打算走,却被冯轩叫住了。

    “小张,有事没?跟我过来一下,商量点事。”冯轩说道,语气却不容置疑,“对了,把老杨也叫上。”

    张子安没办法,只能跟小刘和小王发了条信息,请他们再稍等一会儿。

    他又叫上了老杨,一起来到冯轩的简易会议室,外联制片许刚同样在座,飞玛斯也跟了进来,安静地趴卧在地上。

    许刚热情地与张子安和老杨握手,真诚地说道:“感谢你们二位!真的太感谢了!今天的拍摄顺利得出乎意料,如果没有你们,我无法想象怎么让这些凶残的藏獒们乖乖配合……老实说,从藏地运来这些野生藏獒时,我心里一直打鼓,生怕拍摄过程中出现意外,万一伤到人就麻烦了……”

    老杨心不在焉地应付了几句,一眼看到会议桌上放着一条完整未开封的好烟,毫不客气地拿起来夹在腋下,知道这是冯轩输给自己的赌注。

    冯轩心情不错,乐呵呵地没有说话,捧着保温杯喝热可可。

    张子安对许刚的感激受之有愧,因为他实在没干什么,一切全都是飞玛斯搞定的,昨天和今天的飞玛斯简直像是变了条狗。

    寒暄几句,几人落座。

    冯轩放下保温杯,又勉励几句打打气,之后就进入了正题。

    他说道:“小张,老杨,刚子,你们的工作很出色,我也很满意。拍完今天这一幕,就意味着咱们剧组的拍摄工作即将进入收尾阶段,只剩下一些零散镜头,以飞玛斯和两条警犬的聪慧听话,想必拍摄起来会很顺利。”

    老杨美滋滋地抽着烟,张子安认真地听着。

    “今天我叫你们过来,是想跟你们商量一下,等杀青之后,除了飞玛斯、赤龙、王子以及其他狗舍送来的德牧以外,剧组里的其他狗应该如何处置,包括那些藏獒。”冯轩轮流注视着三人,询问道:“三位有什么建议没有?”

    许刚早有腹稿,率先发言道:“冯导,我先说吧。这些藏獒从藏地运来之前,已经跟当地寺院的僧侣以及藏民商定好,不能伤害它们的性命,所以我的意见是,把这些藏獒绝育后送回藏地的流浪狗收容中心,别的地方也无处安置它们。”

    老杨喷出一口烟雾,点头说道:“也只能这样。我来说一件你们可能不知道的例子:2010年4月14号玉树地震的时候,滨海市的警犬大队也被抽调了一部分警犬前去救灾,搜索被压在废墟下的受困人员。等救灾工作结束后,我听那些赶赴救灾的带犬民警说过类似的情况。”

    其他人安静地听着,没有打断他。

    老杨弹了下烟灰,凝神回忆道:“你们知道,大灾之后必有大疫,特别是这种造成重大伤亡的地震,往往特别容易滋生疫情。玉树是喜马拉雅旱獭鼠疫的疫源地,地震造成了越冬的旱獭提前出洞。喜马拉雅旱獭这种啮齿动物长着两颗大板牙,毛茸茸挺可爱的,却是烈性鼠疫的主要保菌动物,就跟苍蝇一样,明明满身细菌,自己却不会染病死亡……”

    他停顿了一下喘了口气,又说道:“另外,玉树当地的老鼠特别多,那边没人养猫,老鼠没有天敌,灾情过后更是满地的老鼠,成群结队的,根本不怕人。眼看重大疫情即将爆发,救灾指挥部果断决定全面开展灭鼠工作,无论是旱獭还是老鼠全都剿灭,但是却被当地的居民拦住了,因为旱獭被当地人民视为神灵,每天都要拿好吃的喂它们,即使自己吃不饱也要喂它们。”

    其他人一听,确实觉得这跟目前藏獒的情况很相像,非常棘手,明明直接扑杀流浪藏獒是最好的解决手段,但限于当地民俗却不能这么干,即使强行干了人家也不领情,反而会引起人民内部矛盾……一旦矛盾激化,谁也负不起这责任。

    许刚饶有兴趣地追问道:“那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老杨耸耸肩,隐晦地说:“那种情况下,最后被逼得没办法,只能屠神喽。”

    其他人心领神会,但玉树地震那是属于特殊情况,是不可抗力的天灾,可以特事特办,却不适用于现在。

    商量来商量去,谁也没有其他好办法,只得决定按照许刚的提议,将这些藏獒绝育后再送回藏地的流浪狗收容中心。

    说完了藏獒,就该说说那些被淘汰的德牧了。

    这些德牧被买来当替身,虽然没有用上,却不可能再回到警犬基地,回去就是死,那么要如何处置呢?

    其实剧组里有人表示愿意领养其中一两只德牧,但是一听到还要警局内部人士提供担保,就嫌麻烦退缩了。

    室内一时无人说话。

    飞玛斯用一只前爪拍了拍张子安的鞋,他会意地轻咳一声,郑重说道:“冯导,我想说一件事。”

    冯轩一怔,下意识地说道:“请讲。”

    张子安说道:“中国以动物为主角的电影为数很少,但是有动物演员出演的电影和电视剧挺多的。”

    冯轩点头。

    “我看过很多西方的动物电影,这些电影的结尾字幕往往会注明——‘并未有动物在本片拍摄过程中受伤’。《战犬》这部电影显然做不到这点,不论是之前试镜时受伤的警犬还是今天受伤的大牙和獒王,又或者是要对这些藏獒实行的绝育手术,都可以算是伤害了动物,咱们不能睁着眼说瞎话,否则对不起良心。不过咱们还可以退而求其次,在片尾写上另一句话——‘片中的动物均已得到妥善安置’。”

    张子安意味深长地说道。

    他是在不动声色地向冯轩施加压力,希望冯轩不要随便将这些德牧打发了,比如送到本地的流浪动物管理中心。这些德牧很难被普通人领养,若是送去那里,免不了被安乐死的命运。再怎么说,它们至少也在剧组中充当了群众演员,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总不应该受到兔死狗烹的对待。

    冯轩惊讶地咦了一声,不由地对张子安刮目相看,因为他的妻子也在夜里睡觉前跟他说过类似的话,只不过是出发点不太一样。

    作为一名资深影迷,他妻子说,如何对待剧组里的动物,不论是德牧还是藏獒,决定了这部电影的上限。

    为了方便说明,她举了个例子,就是电影《孔雀》。

    在这部著名电影里有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镜头,就是饰演母亲的演员将一杯毒药灌进一只鹅的嘴里,并且掐着它的脖子不让它吐出来,掐了很久很久,这只鹅就在地上一直痛苦地挣扎。

    关于这只鹅的命运,电影最后并未出现相关字幕,然而在参加国际电影节评奖时,这一幕镜头却受到国外评委和观众的质疑。电影制片方只好站出来声明,说那只鹅是被麻醉了,不是真死,于是这部电影得了奖。

    然而,那只鹅挣扎得如此痛苦而真实,绝不可能是表演出来的,明眼人一看便知,它绝对是被灌了毒药,而且为了拍摄这个镜头,很可能被灌毒药的鹅不止一只。

    冯轩的妻子向他说这个,意在隐晦地提醒他,如果《战犬》这部以动物为主角的电影想走出国门,不被局限于国内,那么如何妥善对待剧组里的动物演员就成了关键。

    她的意见与张子安不谋而合,如果想让《战犬》在国际上获奖,进一步提高这部电影的上限,就一定要在片尾堂堂正正地打出字幕——“片中的动物均已得到妥善安置”,以人文关怀回绝一切可能的质疑。

    妻子这么说,作为首席驯犬师的张子安也这么说,冯轩此前并不觉得如何,但被他们两个轮番提醒后,便深感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藏獒是租借来的,只要绝育后送回藏地的流浪狗收容中心,再额外提供一些补助就可以了,那这些德牧怎么办呢?

    众人七嘴八舌地商量了一会儿,老杨在烟灰缸里捻熄了烟头,咳嗽几声说道:“我有个办法。”

    其他人停止发言,听他讲话。

    “把这些德牧送到退伍警犬养老院怎么样?”老杨提议道。

    张子安在警犬基地门口看到崔屹与暴风分别的感人场面,便向老杨询问过退伍警犬的安置问题,当时老杨就提到了警犬养老院,但是他没有详细问,老杨也没有详细说。

    冯轩、许刚和张子安都不清楚退伍警犬养老院的具体情况,送到那里是否就算是“妥善安置”了,其实老杨也不太清楚,他没去过。

    众人又商量了一会儿,想不出其他好办法,就决定由张子安和老杨去一趟警犬养老院,探探虚实。

    >>封面换成了原来封面的手绘版,客户端可能有延迟<<

第489章 心象风景

    “张大哥,今天我们算是开眼界了,先走了啊!”

    小刘和小王把车停在宠物店门口,向张子安挥手告别。

    “进来吃了晚饭再走吧,我正好要订餐,给你们也订份。”张子安邀请道。

    “不了,我们请了一天的假,今天晚上回去后还有很多内务要做。”小刘说。

    张子安知他说的是实情,不便挽留,“好,那你们路上小心,开慢点。”

    目送他们开车离开,张子安和飞玛斯一前一后进入宠物店。

    “下班了。”

    张子安拍拍收银台的桌子,提醒只顾着埋头作画的鲁怡云,然后打电话订了两份餐,其中一份让她带回家吃。

    飞玛斯抬眼看了看,宠物店里一切如常,精力充沛的星海在玩捉迷藏,菲娜轻轻甩着尾巴趴在最高的猫爬架上打盹,雪狮子陶醉地盯着菲娜的尾巴念叨“生牛腩”,老茶以“农民揣”的姿势趴在角落里的电热毯上看电视,理查德则落在老茶旁边,不停聒噪着“换台”。

    鲁怡云慌慌张张地穿外套,张子安打完订餐电话后,则向她询问今天白天的经营情况,似乎也一切如常。

    飞玛斯今天比平时更累,不仅力战獒王,在拍摄那幕流浪藏獒群追袭警犬队的镜头时反复跑了好几个来回,很想在吃夜宵前找个地方歇歇。反正闲着无事,它走到电视机旁边,有些好奇地想知道老茶在看什么。

    “傲气傲笑万重浪——”

    “热血热胜红日光——”

    “胆似铁打骨似精钢——”

    “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电视上演的是一部古装武打片,豪情万丈的配乐奏响,一位年轻帅气的男子腾空而起,连续施展凌厉绝伦的腿法,将敌人踢得节节败退。

    老茶看得悠然神往,眼神里精光闪烁,每到精彩处就拍着电热毯击节赞叹,恨不得以身代之。

    “嘎嘎!换台换台,赶紧换台!这种垃圾电影假得要死,有什么可看的?本大爷要看美国怪胎……不对,是美国达人秀!”理查德很讨厌这些打打杀杀的武打片,扑腾着翅膀试图从老茶的猫爪下抢夺遥控器,却总也未能得逞。

    老茶的眼睛紧紧盯着电视屏幕,目不斜视,仅仅把遥控器左爪倒右爪,右爪倒左爪,就令理查德疲于奔命。

    飞玛斯挺同情理查德,就算这只灰鹦鹉再练上三十年,也未必能从老茶手里抢东西。

    “老茶,怎么换电影了?”它问道。

    飞玛斯和张子安都知道,老茶最喜欢的是有关于叶问的电影,不论是新的还是旧的,都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其次是李小龙的电影,但目前这部电影的主角既非叶问,也非李小龙。

    精彩的武打剧情告一段落,老茶从屏幕上移开眼睛,欣然说道:“总看同一个系列也觉得有些乏味,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这系列是关于佛山地区一位黄姓武师的,剧情方面虽与老朽记忆中的那个人不太一样,但武打场面很精彩,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

    听老茶这么一说,飞玛斯好像想起来了,老茶前几天也看过这系列电影的第一部,但是当时飞玛斯正为獒王的事而忧心,所以只闻其声未见其形。

    老茶若有所思地扫了一眼飞玛斯的腿,笑道:“飞玛斯你这两天可是有何奇遇?”

    飞玛斯一怔,奇怪地问:“老茶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朽自问老眼未花,观你今日走路的仪态,与昨日有些许不同,可谓下盘扎实,虎步龙行,没有一年半载的苦练,绝达不到今日的境界。除非是像武侠电视剧的主角那样有惊天奇遇,否则无法解释。”老茶凝视着它,失笑道:“可飞玛斯你一直在店里和剧组里,并未独自离开过,难道这店里的某处藏有失传的武功秘籍不成?”

    飞玛斯沉默片刻,点头说:“确实是这样没错。店里的某处,确实藏有失传的武功秘籍。”

    “哦?”这次轮到老茶惊讶了,它拿不准飞玛斯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虽然从常理而言飞玛斯应该是在开玩笑,但又如何解释飞玛斯今日走路仪态的转变呢?

    老茶没有去过剧组的外景地,不知道今天飞玛斯在剧组里让众人惊掉下巴的事迹,它只是从飞玛斯走路姿势变化上敏锐地察觉出一些端倪。然而如此的姿势变化需要勤学苦练,绝非一朝一夕可以达成的,因此分外令老茶感到疑惑不解。

    飞玛斯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提出了一个问题:“老茶,你听说过佛山无影腿么?”

    老茶不经意地望了一眼电视,沉吟道:“老朽不仅听说过,还略通一二,只是由于猫族体型限制而无法习练。这本是黄姓武师的看家绝学,只残余三式,因缘巧合被老朽得到……老朽听闻你和子安在电影拍摄中遇到一些困难,原本考虑将佛山无影腿传授于你,但是远水不解近渴,这三式腿法没有速成之道,至少要练上一年半载才能初见成效……”

    飞玛斯知道老茶没有说谎,它心中的老茶也说过类似的话,任何精深的武学都没有速成之道,即使老茶在现实中教会它这三式腿法也完全没用,它既没时间也没场地进行习练。

    “你们在说什么?”

    在它们说话的间隙,外卖已经送过来了,张子安把鲁怡云送走,拉下卷帘门,听到它们似乎在讨论武学,不由地走过来。

    理查德抢先说道:“我们在说——是不是该换台了?这电影里没有杰夫你最喜欢的女装男孩子!”

    张子安自动忽视了它的话。

    飞玛斯觉得是时候把一些事告诉他们了,于是说道:“我想告诉你们一件事,这件事很离奇,我其实到现在其实也拿不准,这件事到底是真的发生过或者只是我的臆想。”

    张子安听它说得郑重其事,打起精神认真听着。此外,他心中也很纠结今天飞玛斯的神奇表现,简直就像爆发了小宇宙一样,只是顾虑到它的心情,一直憋着没有问出来。

    老茶暂停了电视,把遥控器揣到怀里,不让理查德碰到,同样认真地听着,因为它觉得飞玛斯接下来的话肯定能解开自己心中疑云。

    飞玛斯望向正在与温蒂玩捉迷藏的星海,说道:“这个故事很长,要先从星海说起。”

    接下来,它把自己出现在蜡像馆之后的诡异经历系统地述说了一遍,重点在于依次进入星海与老茶记忆世界的历程。

    张子安连晚饭都忘了吃,一直听到它把截止目前为止所发生的事说完,才多少了解了一些内情,简直像跟看了一场电影似的。

    老茶听得很入神。

    除了老茶以外,理查德一开始聒噪着要找遥控器,不过慢慢地听了下去,菲娜睁开眼睛,同样好奇地听着。

    飞玛斯说完之后口干舌燥,去自己的饮水盆里喝了些水,重新走过来,问道:“你们觉得如何?是我在做梦么?”

    它迫切需要得到大家的建议,因为它觉得自己快糊涂了,已经分不出哪边的世界更真实。

    张子安和老茶都沉思不语,打算想清楚再发言,飞玛斯的经历果然离奇,却可以完美解释目前所发生的事,包括飞玛斯以老茶为模板轻取獒王、以星海为模板突破游戏设置的空间障碍等等。

    理查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嘎嘎!你们这群白痴,本大爷已经猜到了!”

    “哦,那你倒是说说看。”飞玛斯表示怀疑,信不过这只不靠谱的灰鹦鹉。

    理查德趾高气扬地昂起头,摆出一副老学究的样子,“你们啰里啰嗦说一些‘星海的内心世界’、‘老茶的记忆节点’什么的,真是又啰嗦又不专业!你们可听说过一个日语名词叫做‘心象风景’?”

    张子安和其他精灵俱是摇头,表示没听说过。

    理查德见状更是得意,“想来你们这帮不学无术的白痴也不知道!本大爷这就教教你们,心象风景是指脑海中浮现的、被记忆或者被描述的风景,但是心象风景并非100%忠于现实,甚至连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场景都是被允许的!听到这个想到了什么?没错,就是星海的黑盒子!那明显是不存在于现实中的东西,但那就是星海的心象风景。只有这个词才可以准确描述飞玛斯见到的和经历的!”

    虽然理查德的语气一如既往地臭屁和惹人嫌,但张子安闻言却是心中一动,想起飞玛斯在《宠物猎人》游戏里的特征描述——“等闲识得心中境,千变万化总是真”,难道这个“心中境”就指的“心象风景”?

    从星海那里学预测未来,从老茶那里学武术……如果飞玛斯每看到一只精灵的心象风景就能学到一些东西,那可是屌炸天了啊!

    最关键的是,飞玛斯学习这些东西根本不需要消耗现实里的时间,只要在心象风景里反复练习就行,这岂不就是某著名漫画里的“精神与时间之屋”?

    传说中的主角模板?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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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1758/ 第一时间欣赏宠物天王最新章节! 作者:皆破所写的《宠物天王》为转载作品,宠物天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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