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没有好下场的白月光(11)
池骏如英俊的脸上明明一副淡漠的表情,但说出来的却十分劲爆:“我对你的身体很满意,前天晚上过得很愉快,我希望可以和你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
如果白时初是普通的女孩,听见他这句说看上自己身体的话,肯定非常恼怒羞愤,觉得他是只想需求感官刺激的不负责任的渣男。
但白时初不是普通女孩子,她脑回路不正常起来比池骏如这个星际人更甚,这会儿听他说满意自己的身体,她不但不觉得羞愤,反而觉得高兴,还笑了笑了对池骏如道:“谢谢你的肯定,我对你的身体以及体力也很满意。”
“那你是答应我了?”池骏如眼神里含着浅浅的期待。
“对啊。”白时初很爽快地说道,还把池骏如上下打量了一番,说,“我希望你把身材和容貌保持在最佳状态,因为我喜欢好看的。”
“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我答应你。”池骏如回答得一本正经。
白时初凑到他耳边,说:“那我今晚上还想体验一下‘随波逐浪’的感觉……”
池骏如眼神一暗,心有灵犀地领会了她的意思,性、感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艰涩地回答道:“好。”
于是又是一个热情欢愉的夜晚。
之后白时初就跟池骏如达成了共识,两人时不时地就会共度一晚。
白时初进了外企上班之后就很忙,其实跟池骏如见面的时间并不多,池骏如的生活倒是比原主要悠闲了不少,他辞掉了那些廉价的兼职,而是研究了一段时间的股市,把原主为数不多的存款放到股市上出入了几番,转手就翻了十多倍,收获满满,足够他读完大学都不必为挣钱犯难了。
“喂,池骏如,楚悠然生日很快就到了,你今年打算送她什么礼物啊?”同班同学故意拦住了池骏如,不怀好意地问他。
池骏如茫然地抬起头,想了想,才记起楚悠然是谁,便冷漠地说:“不送。”
“什么?不送?你不是暗恋楚悠然吗?难道你这么快就移情别恋了?”那同学大声嚷道,好像很是惊讶的样子。
池骏如根本连看都懒得看他浮夸的表演,因此并不理会他。
“我跟你说话呢,池骏如,别给脸不要脸!难道你是知道自己配不上楚悠然,才不敢继续给她送生日礼物了?也对,你这个穷酸鬼,就算想给悠然送礼物,也送不出什么好的……”
那个同学跟个长舌妇一样在池骏如耳边叽叽喳喳,吵的池骏如眉头皱得死紧,终于忍不住了:“闭嘴,我现在对楚悠然没兴趣,我不喜欢她,你要是喜欢她就跟她告白,别在我面前找存在感。”
“你、你胡说什么?我什么时候喜欢楚悠然了?”那同学被说中了心思,面红耳赤地辩驳,他当然也是暗恋楚悠然中的一人,但却不敢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因为觉得配不上心中的女神,就只好拿同时暗恋楚悠然的池骏如当话题来挖苦一番。
池骏如鄙夷地看着他:“你更孬啊,连喜欢都不敢承认,虚伪又怯懦。”
那同学瞪大了眼睛,被堵得哑口无言,最后恼羞成怒:“总比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强!”
池骏如冷笑:“确实是癞蛤、蟆,你就是。”说完他就不等那同学反应,径直走开了,只留下那同学气愤不已地瞪着他的背影。
白时初跟着上司去谈合作,没想到居然去的是秦延的公司,当然接待他们的是一个经理,并不是秦延。
白时初只希望秦延出差去了不在公司,这样她才能不跟他有任何牵扯。
奈何越是不想什么,什么就会来,等白时初跟上司谈完了合作,正要离开的时候,忽然就在办公室门口遇到了秦延。
秦延看见身穿一袭杏色修身职业裙,显得格外肤白貌美的白时初,顿时眼睛一亮,虽然白时初和他撇清了关系,还把他拉黑了,但秦延却根本不觉得白时初是不想跟他扯上关系,而是在闹小性子或者吃醋的原因。
这会儿看见她,便扬起了嘴角,说:“时初,我就说你不会那么心硬,连回国都不肯见我。”
上司看见秦延对白时初的这种态度,顿时一双眼睛像探照灯似的看向白时初,眼里的八卦掩饰都掩饰不住:“时初,你认识秦总?”
秦延不等白时初回答,就抢先跟白时初上司说起话来了:“我是时初的大学同学,你是她的同事吧?时初就摆脱你们照顾了,她是个很单纯的人,需要你多费心了。”
“秦延,我跟你的关系还没到可以说这种话的程度吧?”白时初见他故意说这种容易惹人误会的话,就忍不住冷了脸。
秦延做出失落的样子,说:“时初,难道你还不肯原谅我吗?”
上司打量白时初和秦延的眼神简直要发出光来了,白时初烦死了秦延这种故作暧昧的话语,冷冷地说道:“你做错了什么是需要我原谅吗?我跟你除了是曾经的同学,并没有任何暧昧关系,希望你不要说出这样暧昧的话影响我在同事和朋友间的名誉。”
“我们赶紧走吧。”白时初对在一旁看戏的上司说道,上司意犹未尽地跟着她出了秦氏集团大楼。
“时初啊,你真的跟秦总没什么关系?我看他对你不像是只有同学之情啊。”上司好奇地打探,“秦总年轻有为,他要是喜欢你的话,你可以考虑一下啊。”
白时初冷笑道:“人家早有女朋友了,只是三心二意,想一脚踏两船罢了,我没兴趣插足别人的感情。”
“啊,没看出来秦总居然是这样的渣男!哎,现在的有钱男人就是靠不住,时初你不喜欢他也好。”上司感叹道。
“对了,秦总靠不住,但咱们公司也有不少年轻小伙子啊,你有没有看上哪个?”上司顿时又想起了自己公司那些精力旺盛的年轻男人。
白时初摇了摇头:“每天上班那么忙,哪里有时间去注意年轻小伙子?”
“哎呀,下班可以一起聚会,多聚几次就熟悉了。”上司说。
662、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2)
白时初想起了肉食系男人池骏如,公司里哪个年轻小伙子能比他这个还没毕业的男大学生年轻?
池骏如最近一段时间像是张开了,脸庞越来越轮廓分明、英俊有型,身形也慢慢往完美的宽肩窄腰的体型发展,越来越有成熟男人的味道,特别是当他胳膊一张,轻轻松松把白时初抱起来的时候,帅得让人脚软。
一想到他,白时初就发现自己好像好几天没见他了,于是跟上司告别之后,她就去了池骏如的大学找他。
“我在你学校门口了,你出来啊。”白时初打电话给他。
池骏如顿时猛地站了起来,从安静的图书馆快步走了出去:“你在那儿等我!”说完就飞快地跑了起来。
俊逸的男生在校园里奔跑,额头上黑色的头发被风吹得露出了整张立体精致的脸,薄薄的衬衣紧紧地贴在他壁垒分明的胸肌上,浓烈的荷尔蒙气息就迎面而来了,路上看见他的女生都忍不住红了脸,走远了还要悄悄地转过头来偷看。
白时初远远就看见朝她奔跑而来的池骏如了,男人两条修长笔直的腿立马吸引了她的目光,令她生出想要好好把玩的心思来。
“等很久了吗?”丝毫不知道眼前女人的想法有多污的池骏如微微喘着气问白时初,垂眸的模样有种含情脉脉的感觉,很容易让人沉迷,但白时初是个很清醒的人,她十分清楚池骏如可没什么含情脉脉的感情。
“刚来不久,你怎么跑着来了?累不累?”白时初微笑着抚上了他起伏明显的胸口,强而有力的心跳在她手心扑通扑通地跳动着,温热富有弹性的胸肌手感很好,白时初忍不住又多贴了一会儿。
池骏如拉下她不太安分的手,轻笑了一声,用自己的额头碰了碰她的,说:“别乱摸,这里是公共场所,等晚上让你摸个够。”
白时初瞪了他一眼,娇嗔道:“谁乱摸了?我只是想感受一下你的心跳而已。”
“好,你没有乱摸,你吃饭了吗?我请你吃饭吧?”池骏如明智地转移了话题。
“你学校里的食堂好不好吃?”白时初突发奇想想体重温一下大学生活。
池骏如所在的这所大学是数一数二的综合大学,各项措施都不错,食堂自然也价廉物美。
“还可以,你想去吃?”池骏如对吃的并不执着,平时都是由白时初做主。
“想啊。”白时初点点头道。
“那我带你去。”池骏如拉住了她的手,牵着她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这会儿正是下午五点左右,大学食堂并不是最热闹的时候,池骏如和白时初去的时候人并不多,池骏如帮白时初打了喜欢吃的菜,两人便坐在窗边的位置吃起来。
白时初吃着炸鸡排,唇瓣吃得油乎乎的,池骏如忍不住拿出纸巾,伸出手帮她擦了擦,说:“嘴唇上有油。”
“谢谢。”白时初朝他笑了笑,又埋头专心地吃起来,像只贪吃的小松鼠,胃口很好,池骏如看着她的吃相,也忍不住多吃了一些,觉得这顿饭格外好吃。
吃完饭出来,天快要黑了,池骏如牵着白时初的手,问她:“要逛一下我的学校吗?当消食。”谷
“好啊。”白时初无所谓地说道。
两人散着步走到荷花池边,这会儿正是大家放学的时候,所以这荷花池边就有了不少情侣,白时初这个毕业了几年的人跟池骏如走在其中,丝毫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哟,这不是池骏如吗?”一个戴着黑框眼镜,有些矮胖的男生忽然从旁边冒出来,用一种令人厌恶的眼神打量着白时初和池骏如,说道。
池骏如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就当没看见地拉着白时初绕过了他,那男生见状气坏了:“哎,池骏如你瞎了眼吗?连我都没看见?”
“哪里来的蛤蟆?在别人耳边乱叫真讨人厌。”白时初忽然冒出这句话来。
“小女表子,你说什么?”矮胖男生顿时瞪大了眼睛,伸出手神情不善地指着白时初。
“嘴巴这么脏,用池水洗洗吧。”白时初冷笑着对他说道。
“臭娘们,想找死是吧?”矮胖男生本来就看池骏如不顺眼,现在跟池骏如在一起的白时初又惹了他,他就更愤怒了。
“池骏如,你从哪里找来的臭娘们,是不是皮痒了想挨揍?老子可没有说不打女人,我连你一起揍!”矮胖男生一边说着,一边扬起了拳头,朝白时初和池骏如冲过来。
他丝毫没有自知之明,用以往的印象套在如今的池骏如身上,以为他还是以前那样胆小怕事,不敢跟人起冲突,所以没有丝毫担心就要跟池骏如打起来。
但如今的池骏如可不是能轻易被人欺辱的人了,矮胖男生连他的两招都没接住,就被他一脚踹下了荷花池泡了池水。
“好了,你现在可以你那张臭气熏天的嘴巴了。”池骏如面无表情地看着在池水中扑腾的男生,说道。
“看不出来你还挺能打。”白时初忍着笑意说道。
“练出来的。”池骏如淡淡地扫了一眼池中的人,“班上的很多同学看我不顺眼,我不得已会还手。”
白时初问他:“他们为什么看你不顺眼?你长得这么好看,按道理说应该挺受欢迎的啊。”白时初是故意这么问的,她可还没忘记在周芫舅舅的度假村第一次看见池骏如时的场景,他的同学确实很瞧不起他。
但白时初跟他相处过之后,发现他根本不像会是逆来顺受的人,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让他改变了呢?
白时初知道他有一些秘密,但她暂时猜不出来。
“大概因为我是个孤儿,没权没势最好欺负吧。”池骏如含糊地回答道,他可不会老老实实地说是原主暗恋人见人爱的校花,被人嘲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异想天开、没有自知之明。
“都是大学生了还搞霸凌,幼稚又残忍,他们都是欺软怕硬的,你反击回去就是了。”白时初给他支招。
池骏如点头,很是赞同,他可不就反击回去了吗?最严重的一个都进局子改造去了。
663、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3)
散步消食之后,白时初和池骏如就离开了荷花池,之前叫嚷着要给池骏如好看的男同学早就灰溜溜地离开了。
“我今天晚上没有课。”池骏如用幽深漂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白时初,意有所指地说道。
白时初立马就领会了他的意思,挑了挑眉,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她伸出手挂在他脖子上,轻轻地用力把他拉向自己,然后让他低下头来,用自己温热柔软的脸颊凑上去跟他的脸相贴,低声说:“那去我家呀。”
池骏如感受到脸上那令人沉醉的触觉,心脏不听话地漏跳了几拍,浑身都开始发烫起来,特别是他的脸和耳朵。
如果他现在有镜子,那他就会看见自己的俊脸和脖颈以及耳朵,已经全是红红的一片了。明明早就跟白时初什么都做过了,可被白时初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亲密之后,他却还是羞涩而紧张。
可怜上辈子是堂堂少将的池骏如,并没有什么跟异性交往的经验,跟白时初之间的关系都是比别人快进几倍乃至十几倍的,他还不习惯。
白时初跟他贴了贴脸,很快就分开了,抬头看见他红得滴血般的耳朵,忍不住轻笑了一声,青涩纯情的男人可真是令人忍不住还想逗逗。
白时初忍不住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耳朵。
池骏如板着一张俊脸,面无表情地把她的手拉下来,说:“公共场合,别做不适宜的举动。”
“那不是公共场合就可以做了?”白时初笑眯眯地问他,故意地又踮起脚亲了他一口,亲完后还得意地看他,像是在挑衅一样。
池骏如眼神暗了下来,目光如同牢笼一样想把白时初紧紧地关起来。
“池骏如?”一个清亮震惊的女声忽然从一旁传过来,打断了白时初和池骏如的对视。
白时初转过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长得漂亮精致的年轻女孩子,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连衣裙,整个人都显得温柔和善。
年轻女孩子正瞪大了一双漂亮的眼睛,惊愕地看着她与池骏如。
“你认识?”白时初好奇地问池骏如,这女孩子脸上的表情看着可有些意思了,好像她对池骏如跟自己在一起震惊又十分意外一样。
池骏如瞄了一眼年轻女孩,淡淡地说:“是同班同学,算认识。”
年轻女孩显然也听见他们俩的对话,听见池骏如居然这么轻描淡写地说与自己算认识,顿时露出委屈而难过的神色,说:“只是认识吗?”
白时初见她这模样,想着难道是个池骏如有什么感情纠葛的暧昧对象?年轻女孩见池骏如没什么反应,只好转而对白时初道:“你好,我叫楚悠然,是池骏如班上的同学。你是他……女朋友吗?”
楚悠然?白时初立马想起不久前在度假村时不小心听见的池骏如的八卦,八卦里说池骏如暗恋楚悠然来着,原来这位就是楚悠然啊。
“久仰大名了。”白时初笑着对楚悠然说,心中有些奇怪,不是说池骏如之前只是单方面喜欢楚悠然吗?可现在看楚悠然那对着池骏如欲言又止以及委屈难过的神情,看着并不想对池骏如毫无意思啊?
当然了,白时初并不是对池骏如喜欢楚悠然这件事而吃醋,毕竟池骏如早就跟她说过不喜欢楚悠然了,白时初要是连这点醋都要吃那也太心窄了。
“你们是什么关系啊?”楚悠然又不死心地追问道,她不问出他们的关系就不甘心。
“男女之间很亲密的关系,以后还可能会哥哥亲近。”池骏如神情淡漠地回答道。
楚悠然顿时脸色一白,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池骏如这话是什么意思谁能不明白,她脱口而出道:“那我呢?你不是喜欢我吗?”
白时初看着她仿佛质问负心汉的模样,顿时眯了眯眼,这楚悠然到底怎么回事啊?人家池骏如以前喜欢她的时候,她不理会人,现在池骏如好不容易跳出她这个坑,跑到自己碗里来了,她就又跳出来膈应人了,难道还不容许池骏如“移情别恋”了?
池骏如听见她这带着质问语气的话,一张俊脸冷了下来,坚定地说:“不喜欢。楚同学,我现在有喜欢的人,请你不要说些让人误会的话。”
听见池骏如这么绝情的话,楚悠然大受打击,仿佛不敢置信池骏如变心变得这么快。
池骏如却根本不想理会她,拉着白时初的手,再也不看楚悠然一眼,对白时初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说完牵着白时初的手就绕过楚悠然离开了。
楚悠然不甘地看着他们两人的身影,捏紧了拳头。
其实她很早就知道池骏如喜欢自己了,但池骏如只是一个孤儿,身后毫无助力,连普通人家都比不上,他的未来注定是艰难的,所以即使他长得好看、成绩又好,还很有责任心,楚悠然情不自禁地对他有些好感,可她却绝对不可能会跟他在一起,她只是享受这么优秀的男孩子都暗恋自己的快、感。
但她万万没想到池骏如还会有变心、不喜欢自己的这一天,这让心高气傲,向来喜欢高高在上地享受别人的喜欢的楚悠然怎么受得了?所以她碰见池骏如跟一个漂亮美女这么亲密立马就不甘心地质问了。
可现实不是她不甘心就会改变的,池骏如确实移情别恋了,还对她那么无情,巨大的落差让她无法接受。
不过她接不接受都碍不着池骏如和白时初的事。
“她好像受了很大打击。”白时初对池骏如调侃道,“难道她也是喜欢你的?”
池骏如冷着脸纠正她:“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她了。”喜欢她的是原主而已,他心里想道。
“那就好,要是你喜欢她,我就不会跟你维持这种关系了,毕竟我不想插足别人的感情,你理解的吧?”白时初认真地对他说。
池骏如点头:“你放心,我只跟你有感情纠葛。”
白时初顿时轻笑:“是身体纠葛吧。”
池骏如顿时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你想要什么纠葛,都可以有。”
664、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4)
“不了不了,咱们就简单点,一份纠葛就行了。”白时初连忙说道,她现在还不想谈什么感情,只想当一个肉食系的只走肾不走心的渣女,说白了她对池骏如也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所以才会对他以前喜欢楚悠然的事毫不在乎,还有心情调侃两句。
池骏如对此并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想法,他想要的都会自己慢慢筹划好。
两人没有再对楚悠然的事再说什么,回到白时初新租的房子里,便开始了干柴烈火的熊熊燃烧。
池骏如第二天离开的时候送了一只银色的带着奇异花纹的手镯给白时初,替她戴上的时候,还说:“别随便把它取下。”
白时初还没完全清醒,根本没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只忙不迭地点头。
之后两人就开始忙起来,很少有时间聚在一起。
池骏如改造了一下自己的电瓶车,这车子是原主为了方便去做兼职或者上课买的二手车,用了很久,电池消耗得很快
池骏如把它全面改造了一番,之前破旧掉漆的红色外表变成了银色闪着寒光的冷酷外表,笨拙占地方的电池扔掉了,改用了其他的能量来源,顺便还把车子的整个格局都改造了一下。
改造完之后,一亮本来平平无奇的电瓶车居然变成了酷帅的摩托重型机车,让所有男人见了都会眼前一亮的那种摩托跑车。
因为他是在宿舍外面的空地上改造的,所有人都看得见,他刚开始改造的时候还有人取笑他,让他把这破烂扔了,重新买一辆,不要想着再修理回收再用。
但一天天过去,看着池骏如用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工具和零件把一辆破烂的电瓶车改造成了模样酷帅的摩托机车,那些看他笑话的人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等到最后的时候,池骏如改造现场已经围了许多喜欢机车的男生。
“池骏如,你可真厉害!快试试你这车子开起来怎么样……”一个平时跟池骏如只有点头之交的男生兴致勃勃地对池骏如说道。
“外表看起来还行,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徒有其表了。”另一个男生酸溜溜地说,“都完全没有电瓶车的样子了,连电池都没了,难道真的改用机油啊?”
“这车子帅啊!池骏如,要是你这车能开,那帮我也改造一下呗,我也有辆电瓶车。”另外一个男生看着池骏如那焕然一新的车子,心痒难耐地说道。
池骏如没有理会这些吵吵嚷嚷的同学,他擦了擦手,检查了一遍自己新改造的摩托车,便长腿一伸,坐了上去,也不知道他按了车头上的什么按键,车子就悄无声息地发动起来,甚至还不等别人反应过来,车子就飞快地窜了出去。
这儿是宿舍楼外面,人员密集的地方,池骏如的车子一开出去,就迎面走来几个同学,眼看他就要跟人相撞了,那些看着他试车的同学吓得连忙喊他:“池骏如小心!别撞上人了!”
“哎哎,要撞上了、撞上了!”大家心惊胆战地看着池骏如的开车,见他居然双手根本没有放在车把上控制方向,顿时火冒三丈,“池骏如,你傻了吗?连开车都不会了?!自暴自弃?!”
大家都以为要眼睁睁地看着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了,却没想到池骏如的摩托机车毫无预兆就改变了方向,轻轻松松地绕过了迎面而来的那些同学,根本没有撞人的模样。
大家顿时松了一口气,要是池骏如撞人了,那不就意味着车子改造失败了吗?谷
“你们有没有发现,池骏如刚刚根本没有用手控制车子的方向?”一个同学冷不丁地说道。
“没用手控制?难道他是用脚控制啊?哈哈,肯定是你看错了。”另一个同学哈哈大笑,丝毫不以为意。
“我、我也看到了,池骏如真的没有用手控制车子……”谁知道还有其他同学也弱弱地举手附和了起来。
“他的脚也根本没动过……”
“所以……他到底是怎么让车子避开行人的?不,他到底是怎么操控车子的?”
其他人的眼神顿时火热起来,心中充满了激动和兴奋,如果真是他们猜测的那样,那他们就是亲眼看见一项了不起的技术诞生的经过了……
十分钟之后,池骏如的摩托机车就开了回来,依旧毫无声息,仿佛他开的不是有车轮的车子,而是不与地面接触的磁悬浮车子一样。
周遭的同学见他回来了,顿时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他:“池骏如,你这车能不能让我试试?”
“池骏如,你刚刚是怎么控制车子转向的?”
“池骏如……”
“池骏如……”
池骏如一夜之间就成了全校男生追捧的人,他那辆开着去上课的摩托机车更是经常被人围观,时不时还有人想上手摸一摸,更有甚至出了大价钱想要跟他买下来。
池骏如当然不可能卖掉自己的车子,所以都拒绝了,大家只能退而求其次,请求池骏如帮他们也把电瓶车改造成像他那辆那样拉风的摩托机车了。
这个池骏如倒是没有再拒绝了,那些同学提出的改造要求稀奇古怪,什么要求都有,他都一一按照他们的要求来改造,在给人改造机车的时候顺便也熟悉一下各种构造,这能令他掌握更多地球的各种知识。
物理系的王教授正被妻子吩咐着去把在院子里捣鼓他那辆新车的儿子叫回来吃饭。
王教授出了门之后,就看见儿子正在院子里开车,他顿时瞪着眼睛说:“这院子这么小,你开什么车?小心撞坏了院墙!”
“不会的,我这车子能自己避开障碍物,不可能撞到院墙!”王小松得意洋洋地说道,骑在黑色的崭新摩托机车上,神采飞扬。
王教授仔细看了一眼他的车子,惊艳道:“你又乱花钱买新车了?不过你这回眼光不错,这车子看起来比之前那些好多了。”
“那当然了,这可是池骏如帮我改造的,比其他车子先进多了!”王小松眉飞色舞地说,“爸,你看不出它原来是辆电瓶车吧?”
665、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5)
“什么?它原来是辆电瓶车?你别糊弄我!这明明是辆摩托机车,别以为你们年轻人玩的玩意儿我不懂!”王教授气呼呼地说道,以为儿子在说谎糊弄他。
王小松反驳:“爸,我可没有糊弄你,我说的都是真的,学校里很多同学都知道,池骏如可会改造电瓶车了,他帮很多同学都改造过。”
王教授依旧不相信,瞪着眼睛说:“电瓶车能改造成摩托机车?王小松你是不是不知道你老子是教物理的?就算胡说你好歹也别拿我的专业,你这是侮辱我。”
“爸,谁有那个空侮辱你啊,我没胡说,我亲眼看着他改造出来的难道还能有假?你要是不信可以自己去看看,他就在宿舍楼外干活,找他搞改造的人已经排队排到两个月之后了。不过如果你想去看那就得快些了,因为他说做完手上的订单就不做了……”王小松十分不忿地跟王教授说。
王教授:“看就看!我就不信土豆还能改造成辣椒了!我看就是换了个外装……”
王小松听见他爸的话忍不住悄悄翻了个白眼,土豆能不能改造成辣椒他不知道,但池骏如却真的把电瓶车改造成摩托机车了,他亲自试驾过了还能是假?
王教授怀着戳穿骗子的心情按照儿子说的,找到了池骏如的临时“工作室”,果然在男生宿舍楼外的空地上找到了忙碌的池骏如。
他本来想立刻就戳穿池骏如的,但看着他灵活、熟练地使用各种工具犹如庖丁解牛般把一辆电瓶车拆开之后,便停下了脚步,目不转睛地看着池骏如的动作,心里还想着这学生虽然爱撒谎了些,但手上个功夫还是有的,掰正一下品行还能挽救一下……
然而等他继续看下去,慢慢地他的神情就越来越凝重严肃了,不由自主地走到池骏如旁边,激动地看着他的每一个动作。
“你叫池骏如是吧?什么专业的?你为什么要这样改这个零件?你怎么会想到这样改的?”
王教授强忍着心中的激动忙不迭地问了池骏如一大堆问题。
池骏如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发现是是隔壁物理系的一个教授,见过,但并没有上过这位教授的课,所以他只是微微朝他点了点头,却并没有解释的意思,只是继续手上的动作。
王教授见状并没有觉得他慢待自己,毕竟池骏如正在忙,而且天才总是有自己的脾气,谁正在认真工作的时候被打扰了都会生气,这么想着,王教授即使再着急也只能耐心等着了。
是的,王教授这时候已经觉得池骏如是个物理天才了,他在脑海里寻找着池骏如的印象,想知道他到底是不是自己专业的学生,但想了许久,都没有想起来,心中暗暗着急,这样一个物理天才,要是其他专业的学生,那多暴殄天物啊!
池骏如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他专心致志地做着手里的活,还一心二用地想着明天要去哪里租个工作间,因为他在这里改造电瓶车的动静太大,学校已经让人来通知他不能在这里占用地方干私活了。
王教授一直等到池骏如完成了手上的工作,停下来开始收拾工具,这才又重新跟他兴奋地说起来。谷
池骏如还算是比较尊师重道的,见他是教授,虽然不教他,但也耐心地一一回答他的问题,而王教授听了他的回答,眼睛就越来越亮了,到最后都恨不得朝天大喊一声:自己怎么这个时候才发现这样的天才!
更令他痛心的是,这个物理天才学的还是化学专业,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池骏如拥有千年后星际时代的各种物理机械知识,虽然注意了一下,没有把超过这个时代的知识透露出来,但他令人惊奇的见识已经让王教授惊艳了一把,并且启发了他许多。
王教授起了爱才、惜才之心,恨不得池骏如是自己的学生才好,因此极力鼓动池骏如转专业,池骏如都大三了,而且他所拥有的知识远远超过这个时代,即使转专业他也没什么好学的,所以他拒绝了王教授的好意,并不打算转专业。
改造电瓶车只是他突发奇想的一个做法,之后他会用帮人改造电瓶车赚来的钱投入到其他他感兴趣的研究方向。
他上辈子沦陷于与虫族的战争之中,只能放弃自己喜欢的机械,但现在是和平时代,他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来继续自己喜欢的事情。
王教授无法说服池骏如改投物理学的怀抱,但仍旧不死心,只要有空就整天围在池骏如身边,兴致勃勃地盯着他改造电瓶车。
看着看着,他就看出了池骏如用上了好几个完全没有被人发明出来的技术,他大惊失色,跟池骏如详细了解过之后,简直不敢置信池骏如居然以为这几个技术没必要太在意!
王教授痛心疾首地跟来找千年后的星际人普及了一下如今的知识产权法以及保护自己专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其实见过千年后大星际时代技术的池骏如只是不太看得起这几个技术罢了,说到底是没把这几个技术放在眼里,他并不知道自己看不上眼的技术在如今却是科技的一大进步。
池骏如终于在王教授的催促下注册了几个技术专利,这还是王教授说这些专利可以卖很多钱,他为了以后能有大笔钱做研究才去注册的。
白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小鲜肉还有这个本事,她忙着工作,秦延在公司见过她之后,又纠缠了她几次,都被她避开了,但还是有风言风语传出来,气得白时初找了个时间把从酒吧出来的秦延拖进黑巷子打了一顿,打得他鼻青脸肿,半个多月没敢露面。
打完秦延的白时初神清气爽,忙里偷闲地又去找池骏如好好放松了一下。
秦延并不知道揍他的人是白时初,还以为是他生意上的敌人或者在哪里得罪的小人,就忙着查找“幕后之人”,白时初做事可不会留下痕迹,所以这件事秦延注定查不出来了。
秦延被揍成了猪头,实在太丢脸,所以他都是声称得了病要修养,把被打的事瞒得死死的。
666、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6)
“秦延有没有打电话来?”杜佩瑶一边眯着眼任由化妆师给自己化妆,一边问身边的经纪人。
经纪人刘姐摇了摇头:“没有。”
杜佩瑶顿时心中一口郁气上不来下不去,憋屈极了,难道秦延这么快就又对自己没耐心了?自己这次只不过是晾他晾得久了一点,他这么快就放弃了?
这让杜佩瑶感到十分羞愤,她反思了一下这段时间对秦延欲擒故纵是不是做得太过了一些?但想来想去,都没觉得自己有问题啊!
难道又是那个白月光把人勾走了?杜佩瑶想起当初在机场看见的艳光四射,比自己漂亮多了的白月光,气得脸都有些扭曲了。
“杜老师,请您不要动,好吗?”化妆师弱弱地请求道。
杜佩瑶一僵,连忙调整好自己的面部表情。
她之前知道自己是别人的替身后,还曾心高气傲地想跟秦延了断,不想承受那样的侮辱,失去自己的尊严。
她确实一声不吭从秦延的别墅搬了出来,再也不跟秦延联系,发誓不要再让他践踏自己的自尊。
但现实很残酷,娱乐圈更残酷,没了秦延的保驾护航,她根本保不住自己的资源,代言和剧组资源很快就被别人抢走了,就连走红毯要借的礼服都没赞助商肯借给她……
离开了秦延之后,她才发现在娱乐圈想靠自己努力很难,每一步都举步维艰,因为没有靠山,而她又不像其他人能豁得出去。
只是两三个月过去,她就从从不为资源发愁的女明星变成了家里蹲闲得慌的无业人员,可她的助手和司机都是自己请的,以前他们的钱是秦延出的,可现在她要自己出了,等看见卡里的存款越来越少,她就再也没办法维持自己的“自尊了”,都险些想低下头重新找回秦延了。
但她到底是幸运的,就在她想要抛下自尊乞求秦延的时候,秦延的电话却先一步打来找她了,没有人知道她接到秦延的时候有多欣喜若狂,特别是秦延说可以对她既往不咎,只要她继续回到他身边,资源钱财她都可以继续拥有。
高傲不下去的杜佩瑶半推半就地又回到了秦延身边,以前那些坚强自立的想法早就被残酷的现实消灭了,她很快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她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太傻了,当替身有什么不好?只要她能坚守住自己的心,不再爱上秦延,只把他当成需要伺候的老板就行了——他只能得到自己的人,永远得不到自己的心!
秦延为什么又吃回头草了呢?当然是因为从白时初这里得不到他想要的,自然就想起了替身了。
他生气杜佩瑶不听话想离开他,就拿走了她的资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教训,然后他再把人叫回来,果然发现外面很残酷的杜佩瑶就乖乖回来了。
其实在原主的那辈子,秦延也用了这个手段逼杜佩瑶回来,但那时候原主在跟他纠缠,杜佩瑶心里堵着一口气,再难都硬是不肯低头,反而让秦延觉得她品行更好,对她更上心了。
可惜这辈子,白时初恨不得跟秦延毫无关系,离他远远的,杜佩瑶心中虽然依旧酸溜溜的,但并不会觉得难堪,毕竟人家秦延依旧得不到白月光,她这个替身不就还有用吗?
化好妆之后,杜佩瑶对经纪人伸手:“把手机给我。”
“你又要给秦总打电话?”王姐一边把手机给她,一边问,“秦总现在应该是上班时间,你最好不要打扰他,还是晚上再打吧?”
虽然是这么说,但她却并没有很坚决地阻止杜佩瑶,因为她也想知道去秦延对杜佩瑶到底有多少感情,知道了才好替杜佩瑶打算,不是吗?
杜佩瑶把经纪人的话当耳边风,拿着手机就进了卫生间,她拨打秦延的电话,但很快就被挂断了,她继续打,又被挂断。
打了好几通电话之后,终于被接通了,秦延不耐烦地说道:“你最好是有什么正事!”
杜佩瑶听见他怒气冲冲的声音,心中一怔,连忙柔声说:“秦延,我只是想你了而已,你这么久没给我打电话,我有些担心你……”
“有什么好担心的?就算我真的出了事,难道你就能帮得了我?”秦延嗤笑道。
杜佩瑶顿时一僵,脸色扭曲了一瞬,但她知道秦延是她的金主,她得讨好他才有资源,于是她说:“阿延,我知道我什么都帮不了你,但我心里是担心你的,你这么久没消息,我又见不了你,心里就会胡思乱想……”
“嗤!乱想什么?想我还会不会继续给你资源吧?”秦延嘲讽道,如果是平时,他不会这么讥讽杜佩瑶,毕竟杜佩瑶还是挺合他心意的,他不介意对她好一些,但现在他被人打了一顿,鼻青脸肿,丢脸又疼痛难忍,再加上连是谁打的他都没查出来,他心情能好才怪。
偏偏这时候杜佩瑶还一遍遍地打电话来打扰他,没一点眼色,正好撞在秦延的火山口上了。
“阿延,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杜佩瑶仿佛大受打击,然后还不得不做出善解人意的模样,说,“算了,我知道阿延你现在心情不好,朝我发火也正常,我愿意让你发、泄自己的怒火,阿延你现在继续来吧,我能承受……”
杜佩瑶自从知道自己没办法在娱乐圈独立之后,就直接在秦延面前往善解人意的小白花方面发展了,誓要挤掉白月光在秦延心目中的地位,取而代之。
秦延听见杜佩瑶这么说,心中难得有些许内疚,觉得自己是不是对她太苛刻了,明明她这么体贴温顺,连自己迁怒于她都不生气,温柔又大度。
于是清了清嗓子,大言不惭地说:“我是那种迁怒的人吗?,算了,你是无辜的,我跟你生什么气?”
杜佩瑶顿时心中一定,知道秦延是吃自己这一套的,她便不慌了,继续温温柔柔地说:“阿延,你对我真好,只要跟你在一起,我不会在意你这些情绪化的冲动,毕竟我喜欢你呀。”
秦延跟解语花聊了好一会儿,心情终于好了些,连被打的憋屈都消失了,就又大方地给了杜佩瑶一个广告代言。
667、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7)
白时初收拾好桌面上的文件后,就下班了,她今天好不容易不用加班,还约了池骏如晚上吃宵夜,自然心情美美的。
不过她这好心情很快就被人破坏了,项目2组的一个叫李立居的男同事拦住她,说:“Anne,最近徐安大导演新出了一部电影,听说很好看,我手头上恰好有两张票,我们一起出看吧?”
李立居一手撑在白时初的桌子上,一手才插在裤兜里,对白时初露出一个“风流倜傥”的笑容,然而白时初并不觉得他这笑容迷人,反而有种说不出的猥琐,大概是因为他长得不好看的缘故吧,旁人看着他的举动总有种他是桥揉造作的感觉。
李立居三十多岁了,身高只有一米六八的模样,跟白时初一样的身高,但白时初站在他旁边的话,每次都会显得比他高,所以李立居经常跟白时初灌输些譬如女孩子穿高跟鞋有健康隐患、高跟鞋发明的最初其实是男人穿的、女孩子穿高跟鞋显得盛气凌人不好相处的话,千方百计想让白时初放弃穿高跟鞋,其实只不过是因为白时初穿着高跟鞋就显出了他的矮罢了。
白时初一来公司的时候,他就盯上了她,也不知道他到底哪里来的勇气,认为可以追到白时初,所以每次都跟只苍蝇一样时不时就烦一下白时初,弄得白时初烦不胜烦。
“抱歉,我赶着下班回家跟男朋友有事,你另外找人去看吧。”白时初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道,边说边飞快地离开办公室,极进了电梯。
谁知李立居也跟着进了电梯,还不忘对白时初说:“Anne,别害羞,我知道你其实没有男朋友,只是觉得没有勇气跟我一起约会,才用这个借口来拒绝我……别紧张,虽然你在公司的级别没有我高,但我并不歧视你,你不用担心配不上我就放弃了跟我相处的机会,要不然等你回家后肯定会后悔……”
白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种丝毫没有自知之明还比任何人都自信的男人,难道真的看不出女孩子是真的拒绝他还是假的吗?还担心配不上他才放弃跟他相处的机会?白时初听见他这话都觉得有点恶心反胃了。
而且职位级别没有他高,他就有资格歧视地位比他低的人了?那他按照他这种逻辑,他自己在公司也应该被很多人看不起才对啊!
白时初职位没有他高只是因为她入职公司比较晚而已,她相信以她的能力,很快就能升职,是不是到那时候自己对他的拒绝才不会被认为是因为担心配不上他才拒绝的?
“李立居,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问题?我拒绝你是真的拒绝,并不是什么害羞或者自卑,而是我不喜欢你这个人,跟你相处都觉得特别难受,所以你能不能离我远点?”白时初冷着脸说道,已经拒绝得很明白了。
但李立居脸皮非常厚,跟寻常人的理解能力天差地别,还不会抓重点,他面不改色地纠正白时初:“Anne,别叫我李立居,叫我Adam,Adam知道吧?就是传说中的第一个人类男性,以后所有男人都是他的后代,多有男子汉气概的一个名字啊,你以后可别叫我的中文名了,咱们在外企,叫外文名才是正确的……”
电梯终于在白时初不停地翻白眼中到了一楼,白时初迫不及待地飞快走了出去,李立居迈着他的小短腿追着她,还不忘喊着:“Anne!Anne!你别走这么快,等等我啊……女孩子走这么快不够温柔贤淑……”
白时初走得更快了,同时心里想着还是买辆车自己开吧,否则下班走得太慢又被讨厌的人缠上了。谷
她刚走出公司大门,刚抬头往外面街上一看,就看见公司门口站着一个身材高大、形体完美的年轻男人,他眉眼深邃,五官英俊,即使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却依旧吸引了周围女孩子们的目光。
“池骏如?你来接我下班吗?”白时初看见他,真的有些惊喜了,没想到最近很忙的他能抽出空闲时间来接自己。
池骏如一看见白时初,脸上淡漠一片的表情顿时柔和下来,嘴角勾起浅浅的弧度,迈开大长腿走向她:“刚好有空就来了。”
“白时初!你居然真的有男朋友?他就是你的男朋友吗?”一个尖利的还带着不敢置信的语气的男声猛地从身后传出来,那是李立居,他震惊得连白时初的外文名都忘记喊了,直接喊的中文名,有研究说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下意识说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用母语说的,白时初现在信了。
白时初回头,看见李立居脸上混合了震惊、茫然和恼羞成怒的表情,忍不住微微一笑,说:“是啊,他就是我男朋友,我早说过我有男朋友了,是你自己不相信而已。”
李立居看了看高大俊美,气质出众的池骏如,又看了看艳光四射的白时初,怎么看人家两个都是俊男美女十分相配的一对,哪里有他的位置?
但他还是非常愤怒,带着被其他男人比下去的羞恼,口不择言道:“你有男朋友为什么还对我欲擒故纵?是不是想脚踏两条船?”
白时初顿时脸色一冷,说:“欲擒故纵?你在做白日梦吗?我每次都明明白白地拒绝你了,是你自己听不进人话,自作多情,别污蔑我脚踏两条船,你还不配!长成这样,居然以为我会对你有好感?呸!”
李立居脸色涨得通红,拳头都握得紧紧的,咬着牙死死地盯着白时初,似乎想动手一样,池骏如走到白时初面前,替她挡住了李立居恶狠狠的目光,冷冷地说:“想打架?我奉陪。”
池骏如长得有一米八七高,身材完美,站在还不到一米七又瘦弱的李立居面前如同凶猛的狮子盯着一只弱鸡,很有威慑力,李立居顿时浑身的汗毛都不由自主地竖起来了,他忍不住后退了两步。
但等意识到自己的胆怯后,他便色厉内荏地抬高了脑袋嚷嚷道:“打就打!怕你啊?”
池骏如刚抬起自己的拳头,李立居就立马往后跳了两步。
池骏如:……还说不怕?
668、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8)
“我、我是斯文人、是君子,君子动口不动手,不跟你这种冲动鲁莽的人一般见识!”李立居色厉内荏地给自己挽尊,丢下这两句话就一溜烟地逃了,连兔子都没他跑得快。
好家伙,好话赖话都被他说完了,刚刚不是他自己说“打就打”的吗?
赶跑了挑梁小丑般的情敌,池骏如这才回过头来,拉住白时初的手,说:“我们走吧。”说着把她带到旁边停着的一辆白色玛莎拉蒂旁边,开了门。
白时初惊讶地看着他:“你暴富了?”
池骏如眼里带着浅浅的笑意,说:“没有,这是同学知道我来接你后借给我开的,说是给你长面子。”其实是他想开着自己那辆改造过后的摩托机车上路的时候,同学连忙拦住了他,说是开这种车出门会被交警抓的。
不太了解交通法则的池骏如有些懊恼,觉得自己考虑不周,最后便接受了同学的好意。
白时初笑得眉眼弯弯:“那替我谢谢你同学了。”
池骏如说:“不用谢他,他换走我的车子在学校里到处乱飘,比开他的这辆豪车激动多了。”
“你没有帮他改造一辆自己的吗?”白时初忍着笑问道,她知道池骏如在学校里做改造电瓶车的行当。
“他的订单排在一个月后,等不及了。”池骏如一边熟练地开着玛莎拉蒂,一边回答道。
池骏如带着白时初去了他的大学附近的一间餐厅,车子停在门口的时候,立马就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没办法,这车子实在太张扬了些。
“你喜欢这辆车吗?”池骏如问白时初,如果她喜欢的话,自己可以给她也买一辆,只是不知道这类型的车好不好买……
白时初笑着说:“豪车谁不喜欢啊?不过又不是我的,那就没什么感觉了。”
“那你想要吗?”池骏如又问。
白时初摇头:“还是不了,我要上班的,开豪车太张扬了也不实用,还不如普通的车子呢,抗造耐撞。”
池骏如于点点头,心里有了底。
两人吃过晚饭后就回了白时初的住所,池骏如虽然没有在学校,但似乎还是挺忙的,手机不停地在响,白时初听了一耳朵,发现谈的都是些物理、机械的知识,她不感兴趣,便回到书房处理一下工作上的事了。
等到两个小时之后,池骏如终于从那些极其富有研究精神的教授的魔抓中逃脱出来,便发现白时初在书房里趴在桌面上睡着了。谷
他放轻了脚步,走到白时初身旁,弯下腰,手一伸,便把人抱了起来。
怀里的人又轻又柔,带着令他着迷的淡淡的香味,池骏如忍不住低头在她后颈上深深地嗅了嗅。
他上辈子的宿敌——虫族,据说是通过同类的气味来辨认是否适合交、配和繁殖的,没想到他这辈子居然也有了虫族的某种共通性。
但似乎感觉还不赖,他不就对白时初身上能缓解自己精神力的香味着迷而且甘之如饴吗?
把白时初放在床上的时候,她就模模糊糊地醒了过来,看见池骏如那张冷峻的脸,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池骏如?”
“是我,困了就继续睡吧。”池骏如任由她柔软温热的手摸在自己脸上,让她摸了一会儿后便干脆低下头贴在了她细腻温热的脸上,还不忘亲了亲她的双唇。
白时初实在是太困了,便真的放任自己重新陷入睡眠中,池骏如蹭了蹭她的脸,好一会儿才起身,给她盖好被子。
池骏如出了卧室的门,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各种小零件,在阳台上悄无声息地开始组装和改造。
白时初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池骏如已经离开了,厨房里还热着他做好的早餐,白时初觉得他是越来越体贴了。
去了公司之后,白时初便发现看向自己的视线多了些异样,她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一个平时比较好的女同事把她拉到一旁,说:“Anne,Adam一大早来公司就到处跟人说你有一个冲动又莽撞的混混男朋友,说你不自爱居然连那样的人也看得上,他看错你了……”
白时初目瞪口呆,不由地破口大骂:“李立居比我乡下老家的三姑六婆还嘴碎,我男朋友好好的一个大学生,什么时候变成混混了?呸!长舌妇一样的八卦男,谁在乎他看错我还是看对我?”
女同事惊讶地说:“你男朋友不是混混啊?那就是他造谣了,我就觉得他不是个好东西,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同事就凑上去,也不管人家讨不讨厌他,没有一点自知之明……”
白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就是普通又自信,不应该说是自恋、自大了,这样的男人,要长相没长相,要风度没风度,就会骚扰女同事,好像听不懂别人的拒绝一样,我看哪天被人搞他性、骚扰,把他送进局子,他才会罢手。”
其实追求女同事不是不可以,同事之间成为情侣的多了去了,但人家都是正正经经地追求,可李立居却不管别人的意愿进行自以为是是追求实则是骚扰的行为,让别人烦不胜烦,这就很讨人厌了。
在这之后,李立居大概是知道白时初不可能跟他在一起了,就时常阴阳怪气地对上了白时初,白时初也不是吃素的,每次都怼了回去,怼得他脸色又青又白,次次都被堵得哑口无言。
半年之后他又盯上了一个新来的实习生妹子,实习生妹子年纪太轻又太腼腆,对李立居的所谓追求束手无策,又不敢态度太坚硬对上前辈,被他骚扰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还是李立居得寸进尺对妹子开始动手动脚,妹子终于忍受不了了,大爆发,豁了出去直接把他告了,于是李立居就众望所归地被警察蜀黍教育去了,大快人心。
池骏如在进行自己的事业至于,还不忘给白时初挑一辆适用的车子,他特意学习了一下地球人追求伴侣的方法,说是送礼物要送得惊喜,所以他并没有跟白时初透露口风。
669、没好下场的白月光(19)
白时初没想到池骏如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一辆车给她当礼物,但池骏如把他领到那辆崭新的福特车面前时,白时初还以为他又借了同学的车来开,还想调侃两句。
但池骏如却眼带笑意地跟她说:“初初,喜欢这辆车吗?”
“难道这辆车是你买的?”白时初十分惊讶。
“送你的生日礼物,要是不喜欢,咱们就再去换一辆。”池骏如说得好像是去超市买到不合意的热水壶想去换一个一样。
“你哪里来的钱买车?该不会是前阵子赚的都用在这上面了把?”白时初拧着眉头问他,池骏如不久前还被他的同学在背地里议论他穷酸呢,可现在就有钱买车了,他不会打肿脸装胖子吧?
池骏如摇摇头,说:“没有,我不仅仅只有这点钱,你不用担心我把钱花光了。”他微微笑着说道,“难道你不相信我有合理理财的本事?”
“这倒不是,我就怕你花钱太大手大脚,等到真的需要用钱的时候又没有了。”白时初说道,既然他都说没问题了,那她就不客气了。
“这车子我很喜欢,谢谢。”白时初开心地收下了车钥匙,“我还打算过阵子买车呢,没想到你送了我一辆,真是送得太及时了。”
“你喜欢就好。”池骏如见她真的喜欢,心里也高兴,还说,“要试试手感吗?”
“好啊!”白时初虽然不是男人,但对新车子谁会不喜欢呢?当然是迫不及待带上池骏如试开新车了。
“这车子我改造过,比普通车子安全些。”池骏如坐在副驾驶座上,一一给白时初介绍他改造的地方。
这次试驾两人都十分满意,白时初收下了这辆车,她并不是爱慕虚荣的人,收了池骏如这么昂贵的礼物,自然也要回礼,她打算等池骏如生日的时候也送个价格差不多的礼物回去。
白时初便每天都开着池骏如送的车上班,同事们知道她这新车是男朋友送的后,个个羡慕得眼睛都红了,毕竟这车并不便宜,得四五十万了,现在的男人很少有对女朋友这么大方的了。
白时初也很喜欢这辆车,她明显地感觉到这辆经过池骏如改造过的车子开起来比普通车子顺滑流畅多了,丝毫不费力,她有时候都会有种这辆车就是她肢体的延伸的错觉。
不过她没有想太多,只以为是池骏如改造后性能提高了太多的缘故。
但她万万没想到,他改造车子还能改造出科幻未来的感觉。
那天,白时初下班后如同往常一样开着车子回自己的住处,但在某一个路口等红灯的时候,突然遇到了交通事故。
那个时候红灯刚停,绿灯亮了,她发动车子行驶了二十多米,刚到一个分叉路口的时候,忽然从斜地里毫无预兆地冲出来一辆庞大的沙土车。谷
沙土车出现得十分突然,白时初即使已经用最大的速度扭转方向盘想避开这辆车,但奈何她的车子跟巨大的沙土车比起来实在太小了,两辆车的体型根本不在同一个层次。
白时初的车子敏捷地躲开了被沙土车的冲撞,但沙土车车身太长,又是在高速行驶时突然转弯,所以惯性之下,车身没能反应过来,眼睁睁地就朝着白时初的车子倒了下来。
要知道这可是一辆沙土车,车上装的全是建筑用的砂石,车身一倒,车上的砂石便瞬间倾倒而下,把白时初的车子埋得严严实实的!
马路上瞬间一片混乱,鸣笛声、刹车声以及路人的尖叫声混成一团。
沙土车已经完完全全摔倒了,周围的车主连忙停下车去查看情况,报警的报警,叫救护车的叫救护车,救人的救人……
大家都以为被埋在砂石下那辆车里的人肯定没救了,毕竟被那么多砂石埋得严严实实,能留具全尸都是幸运了。
而倒霉催遭受了这场无妄之灾的白时初,也在瞬间回到了自己的伴生空间,还烦恼着到底要怎么才能“合情合理”地在自己整辆车都被砂石埋住了的情况下“幸存”下来。
她在伴生空间里抓着头发,觉得很是烦恼,难道她在这个世界就要这么结束了吗?可她并不想结束啊,她过得好好的,工作顺利,男人听话又俊,她真有点舍不得……
舍不得的白时初悄悄地探出脑袋,想看看自己的车子是不是被砸成一堆破铜烂铁了,同时还非常惋惜,毕竟这是池骏如才送给她不久的生日礼物,没想到这么快就废掉了。
然而等她看清了车子的情况之后,震惊得嘴巴都忘记合上了,因为她的车完好无损!整辆车子被一个透明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巨大箱子盖了起来,那些砂石被牢牢地挡在了车顶之上!
白时初目瞪口呆,瞬间想起了池骏如说过的对安全方面改造过的事情,难道这就是他改造出来的?这把整辆车都跟外面的东西隔离开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黑科技?
白时初还在疑惑着,但听见外面有人在不停地扒开砂石的声音,便知道有人来救她了,她连忙从伴生空间里出来,回到了车子的驾驶座上,静静地等着其他人把自己挖出来。
至于池骏如改造的这东西会被人发现,那白时初也没办法了,毕竟她要是把这“罩子”收起来,那自己和车子不是就完了吗?
外面的好心人很快就齐心协力扒开了埋在白时初车子上的砂石,等大家看到那把整辆车都罩住了的“罩子”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顾不得手上脏了,纷纷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想确定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来了,要不然怎么会看见这么匪夷所思的场面呢?
“我是不是眼花了?”一个中年男人诧异地看着完好无损的车,呐呐地问旁边的人。
“……不知道……我好像也有点眼花……”旁边的人也惊呆了。
“卧槽!这是什么高科技防撞技术?”另外的一个人却第一时间就是问这个问题,还激动不已地把那材质不明的罩子摸了又摸。
670、没好下场的白月光(20)
“厉害啊!这是什么车?这罩子被这么多砂石埋了居然两条划痕都没有……”其中一个人震惊地摸着车罩说道。
白时初看着几个人已经完全忘了他们正在救人,忙着研究自己的车罩去了,便连忙大声喊道:“几位好心的大哥,麻烦帮我把周围的砂石清理掉,我才好出去啊。”
她这一出声,才让几个大哥反应过来,纷纷不好意思地重新开始帮忙,幸好白时初她没事,否则会耽误救援。
“姑娘,你这车厉害啊,居然还有这种防撞措施。”一个大哥边帮忙清理砂石,边跟白时初搭话,“是什么牌子的车,在哪里买的啊?这是新技术吗?”
白时初此时没了生命危险,便有心情跟大哥说话了:“不知道啊,这车是我男朋友送的,也是他一手改造过的,我也是这次出了事故才知道还有这个防撞罩子。”
其他大哥也七嘴八舌地跟白时初打探起情况来,于是等到警察来的时候,便发现这次的车祸事故现场平和融洽得不像样,不但不惨烈,反而现场的人都有些情绪激动和兴奋的模样,就连受害者也丝毫没有受惊,还坐在车里跟大家聊得很欢……
警察得知一辆车子被砂石埋了之后,都有给人收尸的准备了,却完全没想到被埋的车主活蹦乱跳的,根本没有受伤,甚至就连她的车子,都被一个带着寒光的酷炫透明罩子笼罩着,毫发无损。
警察们一下子就被那个酷炫的车罩吸引住了目光,看来就是这个罩子避免了这次车祸惨状的发生,他们是第一次看见这车罩的出现,自然十分在意。
于是等白时初被从车子救出来的时候,她就被警察围了起来,这回不但是救她的车主们对着车罩感兴趣了,就连警察都感兴趣了。
白时初还能怎么办?她只能把池骏如叫来了。
池骏如得知白时初出了车祸后,立马就赶来了,但他并不但心白时初的安全,毕竟经由他手改造的车,他知道不可能会让白时初受伤,不过他担心白时初出车祸后会恐惧,所以才想第一时间陪在她身边。
白时初虽然看着没有受伤,但还是被送去了医院做检查,陪同一起去的有警察,池骏如一出现在医院,就被几个警察围了起来,全是打探他对白时初的车子做了什么改造的。
池骏如确认过白时初身体没有问题之后,才开始回答那些警察的问话。
他这回对车子的改造是符合规定的,并没有违法,所以警察不是追究他的责任,而是想问清楚他改造出来的“车罩”到底用了什么技术,这技术第一次面世就显示出了无可比拟的重要性,自然不可能被忽视。
于是池骏如继入了教授们的眼之后,又入了科学院某些人的眼。
白时初住院观察了几天,检查完身体没事出院之后,池骏如就被“请走”了,具体被请去哪里,白时初并不知道,而且她那辆在车祸中幸存下来的车也被“征用”了,说是暂时还不能还给她。
白时初又无奈地重新回到了坐公共交通的通勤生活。
池骏如被请走之后具体有什么“奇遇”,白时初不太清楚,只是知道他又忙了起来,而且他学校里的改造电瓶车的事业停止了,每天上完课之后就被接走去其他实验室了,连跟白时初见面都减少了很多次数。
不过白时初的车子在半个月之后被还了回来,倒是让她没那么烦恼了,毕竟男朋友被上交就算了,要是连车子都被上交了,那就不爽了。谷
池骏如消失了一个多月,再出现的时候,白时初明显感觉到他的气势又冷冽了许多,面容肃穆,看着就不好惹。
“你怎么有空来找我了?我还以为你还得继续忙呢。”白时初下班回来后看见他,惊喜地说道。
池骏如看见她,脸色顿时柔和下来,上前揽住她的腰,把脑袋埋在她的颈窝里,说:“忙过了最初的这段时间,以后就不会像这次一样突然消失了。”
白时初被他搂得紧紧的,感受着他身体传过来的温热,心也变得软了起来:“在忙什么呢?要是不能说就不用说了。”
白时初知道以他的本事可能被人看中了,毕竟金子总会发光,他的光芒总会散发出来,说不定还能参与什么保密的项目。
“军工类的。”池骏如压低了声音在白时初耳边说道。
白时初有些惊讶:“军工的?你能跟我说这些?”
“没关系,我又没有说出具体事情,而且,难道你会泄露出去?”池骏如反问道。
白时初当然是否定了:“当然不会了!只是我以为你只擅长改造车子,这好像跟军工关系不太大?”她是个外行。
池骏如轻笑了一声,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让白时初的耳朵酥麻起来,仿佛有什么让她心脏情不自禁地快速跃动起来,她的耳朵和脸颊顿时就如同繁花盛开,红晕遍布。
声控真的受不了这种刺激。
池骏如看见她红红的耳朵,忍不住轻轻咬了一口。
白时初浑身一颤,他们俩已经一个多月没见了,这会儿自然是小别胜新婚,很快白时初就反客为主,转过头搂住池骏如的脑袋,跟他亲吻起来。
池骏如的自控力很快在她甜蜜的亲吻中溃败,凶猛而激烈的吻在两人间迸发,白时初被亲得喘不过气来,这男人的侵略性太强了,稍不注意就仿佛会被他整个人都吞吃入腹。
好几分钟之后,亲吻终于结束,白时初的嘴唇已经变得微微红肿起来,双眼晶亮湿润,眼尾带着一抹粉色,让她显得格外妩媚动人。
池骏如看得眼神一沉,立刻把白时初打横抱起,回了卧室。
短暂的亲密之后,池骏如第二天一早就又离开了,不过这回他去的不是学校,他已经很少去学校了,大三的课程他已经学完,而大四又没有什么课,所以他其实时间放在了研究所里。
他的研究极其受重视,白时初有时候看见他身边出现了便衣,但她没有多问,只当不知道。
671、没好下场的白月光(21)
“队长,池骏如老是这样跑出来,虽然有我们在暗处保护,但人身安全也很容易出现问题,毕竟在外面的话人太多了,我们总会有力所不逮的地方,就怕有个万一,所以能不能说服一下他啊?”池骏如的保镖之一小刘见池骏如中总是经常往外跑,跟白时初丝毫不顾及他的身份,给安保工作增添了许多困难,便不太高兴地对安保队长说道。
三十多岁的安保队长听见小刘这话,眉头立马就皱了起来,瞪了他一眼,说:“小刘,你这是在不满池研究员?他是个自由的人,不是我们的犯人,当然有去任何地方的自由,我们不能因为他有才能就要把他禁锢在研究院里!你怎么会有这种思想?觉得他外出给你们的工作增加了困难?别忘了他的研究对国家有多重要!小刘,你的思想出现了问题,回去写检讨、关禁闭!”
小刘顿时脸色通红,知道自己根本没资格嫌弃池骏如,连忙认错,羞愧得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安保队长意识到这些保镖也许对池骏如频繁地外出生出了些许怨言,便急忙找时间给他们做了思想工作,池骏如跟普通单纯的研究员可不一样,他虽然在军工方面研究才能杰出,但并不会废寝忘食、不顾一切地投入进去,他是游刃有余地进行研究,而且注重劳逸结合,这样就让他跟传统的研究员区分了开来。
这些保镖见多了传统的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沉迷于研究中的研究员,便对池骏如这个异类看不太惯了,没想到他们居然还会认为他外出频繁是不应该的。
白时初可不知道池骏如经常来见她还闹出了一番风波,她是不知道池骏如的具体工作内容,但大概清楚是需要保密的、十分重要的工作,所以她并不会主动去找他,只等着他来找自己。
在池骏如没时间的时候,她就去找周芫玩。
周芫又跟男朋友分手了,这回是因为那个男朋友跟女网友搞暧昧,周芫不小心看见了他们的聊天内容,那其中的话跟小黄文似的,周芫的男朋友还辩解说是开玩笑,什么样的男女会开黄色玩笑啊?周芫又不傻,于是毫不犹豫地把这个三心二意的男人踹了。
踹完之后就来找白时初大哭:“你说我是不是专门吸引渣男啊?怎么找的男朋友个个都很渣?气死我了!我不过是想找个对我一心一意的男人而已!”
白时初面无表情地说:“你不是专门吸引渣男,你只是渣男回收站而已。”
周芫听她这么说,顿时气得用小拳头锤了她胸口:“你不安慰我就算了,还这么拿话刺我!我太伤心了,男人不靠谱,闺蜜也塑料!”
“塑料的话我才懒得理你。”白时初翻了个白眼,然后敷衍地安慰她说,“好了好了,踹了一个渣男不是很好吗?现在分手总比结婚之后才发现他的真面目强吧?再说了踹掉一个,还有下一个嘛!”
周芫擦了擦眼泪,说:“我现在对男人已经没有信心了,个个都是大猪蹄子!哦不对,你那个不是。”
白时初跟池骏如在一起的事,周芫从度假村回来没多久知道了,还取笑过白时初跟弟弟谈恋爱真是时髦。
周芫羡慕嫉妒地看着白时初说:“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好运,抓住了池骏如这个好男人,之前我还觉得他一个孤儿出身的人,没依没靠的跟你不相配,但没想到他自己有本事,对你一心一意,比我找的那个靠谱多了。”
周芫刚感叹完,便忽然看见白时初衣领下锁骨的地方有个红红的印痕,顿时眼睛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开了她的衣领,对她挤眉弄眼道:“哦哦,瞧瞧我发现了什么?一个大草莓哦!这草莓是谁种下的呢?”
白时初朝她翻了个白眼,把衣领重新拉回,挡住了红印子,没好气地说:“是蚊子种下的!”
周芫挑眉嘿嘿地笑,意有所指道:“是一个一米八多快一米九高、七八十公斤重的公蚊子种的吧?”
“夜生活够幸福的啊!”周芫十分猥琐地感叹道。
白时初冷笑道:“可惜你没有!”
“你还是不是姐妹了!你怎么忍心在我这个刚刚失恋的人面前炫耀夜生活丰富多彩??你没有心!”周芫十分做作地控诉。
白时初懒得理她,找了一瓶红酒出来,问:“喝酒吗?”
“喝!我都失恋当然要喝酒!一醉解千愁!”周芫失恋之余又被白时初秀了恩爱,很是悲愤地嚷道。
于是周芫又在白时初这里喝了个酩酊大醉,还发了酒疯,白时初看在她失恋的份上,收留了她。
不过她万万没想到,周芫那个被踹的前男友居然根本不想分手,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找到白时初租住的地方来了。
这儿的安保不错,但周芫前男友找了方法混了进来,在第二天凌晨六点多就开始敲白时初的家门,敲得又重又响,幸好白时初住的这层楼只有她一个住户,否则会被人投诉扰民。
白时初陪周芫喝了一晚上酒,直到凌晨一点多才把周芫这个醉鬼安置好,没想到才六点就被人吵醒了,她起床气立马就上来了,十分暴躁。
等她气冲冲地开了门,就发现是周芫的前男友。
“你来我家干什么?”白时初冰冷着一张脸问。
“我找周芫,她是不是在你这里?肯定是在你这里,你快让她出来见我……”周芫前男友气势汹汹地对白时初说道。
白时初在周芫舅舅的度假村第一次见他时,他斯文俊秀,看起来风度翩翩,十分绅士,但没想到分手之后立马就变了脸,现在的样子完全像个有家暴倾向的偏执狂,分手之后居然还来纠缠前女友。
“她已经跟你分手了,不会见你,赶紧离开这里,否则我要报警了。”白时初冷冷地说道。
“我没同意跟她分手,你快让她出来,她出来我就离开!”前男友非常执着,见不到周芫就不肯罢休。
白时初见他无法被说服,就没有跟他纠缠,直接关了门,不管他在外面疯狂地敲门,打电话叫了物业保安上来把他带走。
672、没好下场的白月光(完)
周芫前男友自然是见不到周芫就不肯走的,但他不走也被保安拖走了,白时初还跟物业门卫说了,把他列为禁止进入小区的名单之中。
周芫睡到了中午才醒过来,白时初把她前男友找来的事跟她说了,她气得半死,不明白前男友怎么还有脸来找她,明明他都在出轨的边缘疯狂试探了,哪里来的厚脸皮想挽回自己啊?
“对不起,是我牵连你被他找上门了,我没想到他居然是这样的人,连好聚好散都做不到,果然是分手见人品。”周芫对白时初很抱歉地说道。
“你自己要注意一下,我看他有点偏执。”白时初提醒她,然后把自己手上的镯子取了下来,这是池骏如专门给她做的手镯,其实是一个外骨骼手镯,一按开关,这手镯就会变成一个外骨骼,包裹住戴手镯的这只手和手腕,是一个手部外骨骼,而这外骨骼还在手指关节处带着尖锐的刺,相当于指虎,揍起人来很有杀伤力,即使是力气不大的女孩子,也能成功反击敌人。
另外这手镯还带着沾了麻药的细针当暗器,一按就能对敌人发射细针,成功撂倒对手,是非常好用的防身工具。
这是池骏如为白时初专门设计的,早早就送给了她,但还是不久前才把这手镯的真正使用方法告诉了她。
这个外骨骼手镯很好用,但白时初自己就有自保能力,所以这手镯对于她来说其实作用不大,但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周芫来说,就很有用了,特别是她这会儿还被偏执的前男友纠缠,这手镯给她用还能防防身。
毕竟现在有很多已经分手的女孩子被前男友追踪、杀害的例子,白时初有点担心周芫,所以先借给她防身。
“这是池骏如送给我的防身手镯,我借给你戴一段时间。”白时初把手镯戴到她手上。
周芫好奇地看着这模样有些怪异但又有种奇异的美感的手镯,说:“这手镯还能怎么防身啊?”
“看着我演示。”白时初给周芫演示了一番手镯的用途。
周芫见了,兴致勃勃地研究了一番,说:“这手镯也太酷了吧?这个能不能送给我啊,你再让池骏如给你另做一个。”
“不行,这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我不能把它送给你,只能借给你用一段时间。”白时初不同意地说道。
“好吧。”周芫失望极了,但很快又期盼地问,“那能不能让池骏如给我做一个?”
“我问问他吧。”白时初没有一口答应,毕竟得问过池骏如的意愿。
周芫带走手镯,白时初也只是以为给她防防身,并不一定会用上。
但她万万没想到,周芫真的用上了,她那个偏执狂前男友找她复合不成,居然想绑架她,连刀和绳子等东西都带了,拿刀子威胁周芫,周芫恐惧得浑身发抖。
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看见了手腕上银色的手镯,响起时白时初叮嘱她的话,于是按了隐藏的开关,一根细细的银针便悄无声息地飞射而出,正射中她前男友的胳膊。
她前男友只觉得仿佛是被蚂蚁咬了一口,有细微的刺痛,但很快他就头晕目眩起来,没一会儿就晕倒了。谷
周芫死里逃生,吓得涕泪横流,第一时间就逃跑了,跑出了老远才想起来打电话给白时初。
白时初得知后吓了一跳,让她报警,然后就急忙赶去找她了。
银针上的迷药效果非常强,周芫前男友即使只被针头刺破了一点点,也昏迷了三个多小时,被警察抓进拘留所才醒了过来。
周芫见到白时初的时候,后怕得抱着她哇哇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要是没有白时初这个手镯,那她今天就栽了。
于是防身手镯又成了池骏如另一个被重点关注的发明。
池骏如送的手镯救了周芫,白时初在他来见她的时候,好好地感谢了他一番,池骏如好好地享受了一番美人的投怀送抱,厮混了几天之后都有些乐不思蜀,不想回到冷冰冰的研究所了。
随着池骏如研究出来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不管他再怎么低调,有些消息还是被泄露了,为了安全着想,他住进了研究院的家属楼,也减少了外出找白时初的频率。
当然,他原本是不肯的,只是白时初自从知道他出来找自己的时候遭遇过好几次暗杀之后,就不准他再冒险出来了,而是自己去找他,他只好无奈地接受了。
因为池骏如的身份,作为他的女朋友,白时初还遇到过啼笑皆非的“策反”算计,用的还是“美男计”,想用感情来迷惑白时初,让白时初背叛池骏如。
白时初哪里会轻易被男人迷惑住?她眼光高着呢,当初池骏如如果不是长得个高颜好,白时初根本不会半推半就把他吃了,而那个被派来策反她的男人,长得一副阴柔的模样,根本引不起白时初丝毫兴趣,反而因为经常制造跟白时初的偶遇,被她敏锐地觉察到了异样,报告给上头之后,果真查出了是间谍,倒是意外之喜了。
之后还有利诱,白时初上班的公司不是外企吗?那某个国家就通过升职、移民、股份等利益来引、诱白时初出卖池骏如。
可白时初根本不缺钱,而且池骏如赚的钱都是交给她的,她根本没有必要为了利益出卖池骏如,所以这招利诱也失败了。
白时初于是从外企辞职了,转而开了个投资公司,自己当起了投资人。
池骏如倒是很想让她只当自己的私人助理,时刻跟她待在一起,但白时初不愿意,他只能作罢。
这辈子因为池骏如的特殊身份,白时初沾了不少光,当然,也被很多人当做了策反的目标,生活过得可谓是精彩又刺激。
让她根本都想不起曾经那些没什么意义的事情来,比如秦延以及杜佩瑶这些人,秦延想征服她,但她根本不接招,他就连接近她都没办法了。
而杜佩瑶也没有如愿当上秦延的太太,因为没有白时初这个白月光当他们感情的踏脚石,他们之间的感情很脆弱,根本经不起考验,所以他们纠缠了几年后就分开了。
而这辈子,白时初跟池骏如都过得开开心心、甜甜蜜蜜。
673、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
“小姐,前面有个书生被几个乞丐抢走了荷包,好可怜哦,他看起来手头并不如何宽裕的样子,银子被抢走了就没钱住宿吃饭了吧……”丫鬟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蔺时初睁开一双水光潋滟的漂亮眼睛,就瞧见自己的丫鬟清雨正掀起了车帘子看向外面。
她把车帘子掀得很开,像是特意掀开让原主也看一样——她确实是故意的,因为外面那个书生收买了她,让她在原主面前说出这番话来,好让原主注意到落魄书生。
“把车帘放下!”蔺时初冷漠地说。
“什么?小姐,你不想看看外面了吗?现在夫人不在,你可以偷偷地看嘛!”清雨以为蔺时初是怕被母亲责怪,便这么自以为是地劝说道。
蔺时初却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说:“我说,让你把车帘放下,你连我的话都不听了?”
清雨一怔,她还从来没见过蔺时初对她脸色这么不好的时候,原主一向温柔和善,对身边的丫鬟就跟姐妹似的,连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这不就惯得这些丫鬟忘了身份地位,蹬鼻子上脸了吗?现在都能为了钱出卖她了。
原主的个性太温柔了,清雨对她的一反常态并不以为然,只是愣了一下就继续自己的“任务”了,她嬉笑道:“哎呀,小姐,不要生气嘛!我知道你最心软了,那个书生的银子被抢走了,这么可怜,小姐要不要帮帮他啊,结个善缘也好嘛,说不定他以后可能中举当官老爷了呢?”
清雨仗着原主单纯以及对她这个心腹丫鬟的信任,几乎是明晃晃地要蔺时初资助那个书生了。
那书生就是方予安,一个处心积虑想攀上原主这个财主千金的穷秀才。
在原来的命运轨迹里,方予安确实在这次早有预谋的算计中结识了原主。原主听了清雨的话,下了马车好心“借”了钱财给方予安。
原主本来并没有就此对方予安生出什么心思,毕竟只是萍水相逢,但方予安早就盯中了她这条大鱼,怎么可能没有下一步动作呢?
于是在吃里扒外的丫鬟清雨的泄密下,原主三番四次跟方予安“偶遇”,方予安每次都用尽了手段表现自己的风度、才华,又表现得对原主暗自倾心的模样,而且清雨还经常旁敲侧击的暗示方予安是个才华横溢、前程远大的青年才俊,不可多得的夫婿人选,于是已经到了适婚年龄的原主自然渐渐地对方予安上了心。
等时间一到,清雨便开始在原主的母亲面前明里暗里地表现出“小姐有了心上人”的样子,引得原主母亲去调查,这一查就查到了方予安头上。
方予安确实长得一表人才,还考上了秀才,据说很有才华,中举只是时间的问题,他伪装得太好了,虽然没有家世,还很贫穷,但他风度翩翩,为人和善,很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
原主母亲调查到方予安似乎也喜欢自己的女儿,那不就是两厢情愿、皆大欢喜吗?而且方予安父母都过世了,家中已经没有了亲人,而她家只有一个如珍视宝养大的女儿,要是嫁给了方予安,就不用受婆婆磋磨了,这很好。
于是原主母亲跟方予安暗示了一番,方予安立马欣喜如狂地答应跟蔺家结亲,成了蔺时初的未婚夫,就等考中进士后成亲了。
成了蔺家未来女婿的方予安终于不用为银子的事发愁了,他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准备科举考试。
他还是有些才华的,苦学三年真的考中了举人,然后又一鼓作气中了进士,意气风发。
如果到这里,他如约娶了原主,那也算一段佳话,但很不幸,他被皇帝看中了,皇帝给他跟六公主赐了婚。
方予安“大惊失色”地连忙婉拒了,说自己在家乡已经有了未婚妻,不能违约娶公主。
但皇帝赐下的亲事哪里是能说拒就拒的?但蔺家又确实供方予安读书,对他有恩,所以皇帝就大手一挥,说让他连同未婚妻一起娶了,但公主为尊,是正妻,只能委屈他的未婚妻当平妻了。
方予安“推辞不得”,只好答应。
谁不夸他一句对未婚妻有情有义?没有功成名就就抛弃未婚妻,而是“情深义重”地让未婚妻跟公主平起平坐。
但他真的不能拒绝吗?如果他的态度很坚决,难道皇帝还真的会强逼他娶自己的女儿?人家皇帝的女儿根本不愁没人娶,说到底只是方予安自己担心拒婚会影响他的前途,所以只是稍微提一提就妥协了。
而且如果真的无法拒绝当驸马,那他难道不能跟蔺时初退亲?退亲虽然会损害蔺时初的名誉,让她婚事艰难,但只要过一两年,大家就会慢慢淡忘,以蔺家的财产,原主在家乡找一位门当户对的男子成亲并不难。
可方予安为了自己的名声,又或者舍不得蔺家庞大的财产,才非要娶了原主当平妻,这样看似很公平,对原主仁至义尽。
但原主只是一个财主千金,家里只有钱,六公主却是金枝玉叶,身份地位能把原主压得死死的,原主当了平妻真的有好日子过?
六公主会愿意跟别人分享丈夫?那自然不愿意,所以原主当了方予安的平妻仅仅一年,就“身体虚弱”去世了。
原主一死,原主父母也伤心而逝,于是蔺家庞大的财产名正言顺地落到了方予安的手里。
此时正是原主悲剧的起点,蔺时初自然不可能重蹈覆辙,因此听到清雨的话后,她皮笑肉不笑地对清雨说:“你既然这么关心他,相信他前途无限,那你下去帮他吧。”
清雨这个丫鬟上辈子可不就随着原主嫁给了方予安,最后当上了姨娘?因为她地位卑微,根本不被六公主放在眼里,居然平平安安地生下了一个儿子,还能平安终老,真是令人为原主感到不平啊。
“小姐你开玩笑吧?我哪里有钱帮他啊,我这不是觉得小姐刚从大圣寺拜佛回来,做点好事更能表现小姐的慈悲之心么?”清雨巧舌如簧。
蔺时初似笑非笑,清雨为了让自己跟方予安扯上关系真是够拼的,但自己偏偏不想如她的愿呢。
674、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2)
“难道小姐我平时做的善事还不够表现我的慈悲之心?”蔺时初反问道,“非得帮了这个书生才能表现?说起来清雨你好像特别在意这个书生啊,怎么,你认识他?”
清雨本来就心虚,听见蔺时初这话更是吓了一跳,连忙否认:“不不,我不认识这位公子,只是可怜他罢了。”
“那就好,你一直提他,我都有些误会了。”蔺时初脸上微笑着说道。
清雨生怕蔺时初真的看出异样来,只好干笑着转移了话题,暂时不敢再提方予安的事了。
蔺时初便吩咐马车快些赶车,她想早点回到家。
她这回是出来大圣寺拜佛的,因为不久蔺夫人生了一场病,病好之后她便代替母亲还寺庙里上香还原。
方予安收买了清雨,知道她今天会经过这条路,于是便在这里精心策划了一场好戏,想博得她的好感。
可惜蔺时初不是原主了,她根本没下马车,也根本不可怜他而资助他,进而结识他。
蔺时初的马车离开之后,方予安死死地盯着那越来越远的样子,脸都气得扭曲了,他这一番心思都白费了,还浪费了他好几文钱请小乞丐演戏,偏偏没有如愿结识蔺时初,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蔺时初的马车加速之后,很快就把方予安抛在后面了,只要她不接招,方予安能耐她何?而清雨没能成功把蔺时初忽悠下马车找方予安,此时便坐立不安,神情像是着急又像紧张,眼珠子一直想想往后面看。
“清雨,你坐立不安的,难道还在想刚才那书生的事?你要是实在担心他,不如下车回去找他?”蔺时初故意这么说道。
“不不,我不是想这件事。”清雨连忙否认。
蔺时初不置可否,马车很快就到了蔺家门口。
蔺家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富户,蔺父很会做生意,累积了庞大的家产,只是可惜膝下只有蔺时初一个女儿,但他深爱妻子,并不想纳妾伤妻子的心,所以尽管妻子伤了身体没办法再给他生孩子,他也从来不埋怨,只是更疼爱妻女,还想着给女儿招赘传蔺家的香火。
如果没有方予安处心积虑的算计,蔺父很有可能真的会给原主招赘继承蔺家的家产,只是可惜,原主遇到了居心不良的方予安,白白葬送了自己以及全部家产。
蔺时初带着一帮人回了家,蔺母很快就从内室出来,一边把蔺时初摸了个遍,一边关心地问:“初儿,你去大圣寺没出什么事吧?你自己一个人出门,娘可担心你了,要不是娘的病刚好不能出门,娘都不放心你一个人去……”
蔺时初连忙拉住他,安慰道:“别担心,我好好地,什么事都没有,大圣寺是佛家圣地,怎么可能会出事啊?你看我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
“没事就好。”蔺母高兴地说道,“娘知道你今天要回来,专门让厨房做了你爱吃的红烧四喜丸子。”
“谢谢娘,娘你的身体现在真的好了吧?可得注意着,别又病了,我和爹会担心的。”蔺时初叮嘱她道。
“娘知道了,初儿真是娘的贴心小棉袄。等你爹回来了……”蔺母兴致勃勃地跟蔺时初拉家常。
蔺时初跟蔺母回了内室,挥挥手让下人们都出去,便压低了声音对蔺母道:“娘,清雨有外心了,她跟外人出卖我的行踪,帮人骗我,你把她处置了吧。”
“什么?清雨居然敢吃里扒外出卖你?!”蔺母一听,温温柔柔的声音顿时凌厉起来,然后又抓住了女儿的胳膊,把她上下打量了一遍,“那你没事吧?有没有被她害了?”
“当然没有了,我都识破她了,怎么可能还会出事?娘你这是关心则乱了。”蔺时初好笑地说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处理清雨这个出卖我的丫鬟,她心大了。”
“对对,这个贱皮子,我们家哪里对不起她了?她一个奴婢自从到了我们家,吃穿用度上比普通人家的姑娘都好,她居然还敢背叛你!”蔺母气得不行,“这样的丫鬟我们家可不敢用了。”
蔺母很快就吩咐人把清雨灌了哑药,发卖出去了。
清雨被人拉下去的时候还是懵的,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一叠声地喊着自己是大小姐的大丫鬟,谁敢这么对自己?大小姐一定不会放过她……云云。
但不管她再怎么狐假虎威,背叛了主人的奴婢的下场已经注定了,她这辈子不可能跟原主那辈子一样安享晚年了。
蔺时初根本不用自己出手就处理了背主的丫头,她可不觉得蔺母把人弄哑了发卖是不是太残忍。
清雨为了一己之私出卖主子,跟外人勾结,害得主人一家下场悲惨,而她却踏着主人的尸体安安稳稳过了一辈子,要知道原主可没有从来对不起她,她都能这么害人,那这辈子她落得这个下场,不过是一报还一报罢了。
清雨跟着小姐从大圣寺回来后就不见了,其他的丫鬟婆子很奇怪,特别是另一个大丫鬟清雪还问过蔺时初。
“小姐,清雨怎么不见了?她没有跟着小姐回来吗?”清雪疑惑地问,她跟清雨同吃同住,两人关系很好,只是清雪没有清雨那么多小心思。
蔺时初微笑着说:“清雨啊,她老家的兄弟找来了,说是凑够了给她赎身的钱,就把她赎回去了,我总不能狠心不让她回家跟父母兄弟团聚吧?”
清雨跟清雪一样都是七八岁的时候被父母卖到蔺家的,自然记得父母家人,如今听到蔺时初这话,清雪立马就相信了,还十分羡慕:“清雨的家人对她真好,还能把她赎回去……”
蔺时初笑了笑,当初清雨的父母卖掉清雨的时候,可是签的死契,而且她父亲是个赌鬼,赌鬼怎么可能存得下钱赎回女儿?不可能的。
清雪羡慕了清雨一会儿,想起自己的父母家人,就有些闷闷不乐了,她在蔺家的生活虽然不错,但到底是奴婢,需要伺候人,怎么会不希望回家跟父母亲人团聚呢?可惜她大概不能像清雨一样有被赎回家的幸运了。
675、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3)
没了吃里扒外丫鬟清雨跟方予安通风报信,蔺时初又经常不出门,因此方予安想“偶遇”她就根本不可能了。
方予安急得团团转,他现在身上已经没有几个铜板了,急需要人资助,蔺时初就是他看上的冤大头,为此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去接近她,但他却没想到事情根本没有按照他的计划发展,他连蔺时初的面都见不到!
方予安着急的嘴角都上火了,长了几个泡,还偷偷地跑到蔺家宅子外盯梢,想方设法跟清雨联系,他还不知道清雨早就被处理掉了。
但他盯了好几天,都没见着清雨,想找人传信息进蔺家,却又没有信任的人,而且他也没有钱再收买蔺家其他仆人,因此只能每天眼睁睁地看着蔺家,无计可施。
蔺时初知道方予安肯定不会轻易就放弃自己这个冤大头,所以她根本不出门,看他还怎么制造机会来偶遇自己。
不过,仇还是要报的,蔺时初找了个夜高风黑的晚上,找到方予安租住的小宅子,潜了进去。
方予安并没有秉烛夜读,他接近蔺时初的计划很不顺利,根本没有心思读书,干脆早早睡下了,正好方便了蔺时初。
蔺时初趁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确认了床上的人是方予安,于是毫不留情地举起他书桌旁的凳子,狠狠地朝他的右手砸下,方予安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从床上弹跳起来。
蔺时初再接再厉,又拿凳子砸了他的右手好几下,确定他的右手粉碎性骨折,以后再也写不了字了,才罢休。
“啊……你、你是谁?别、别打我!”方予安涕泪横流地求饶,“大、大侠,求求你放过我……”
他见来人穿着夜行衣,蒙着头脸,便以为蔺时初是男人。
蔺时初丝毫不可怜他,又直接把他腿打断了,她好心,只打断了他一条腿,而且并不是让他的腿粉碎性骨折。
蔺时初并不打算杀掉方予安,这种人让他活着受罪更解恨呢,反正他右手注定废了,科举无望,而一条腿也断了,要是不能好好治,那他就是个瘸子,一个穷困、不能科举的瘸子秀才,能有什么好日子过?种不了地,连自己都无法养活,以后有得煎熬呢。
蔺时初报仇可不会等他成长,她报仇都趁早,其他人信奉的那种什么“在他爬上最高点、最志得意满的时候再让他狠狠地坠落”或者“只有等他站在最高处才配当我的对手”这种脑残的想法,蔺时初没有丝毫兴趣。
不趁着敌人弱小的时候干掉,难道真的等他强大再来拼?小心报仇不成反倒把自己赔进去了,蔺时初可不做这种傻事。
蔺时初心满意足地在方予安的惨叫中离开了,转过几条街,回到蔺家所在的街道后,就换回了自己的衣服,悄无声息地回了院子。
从那之后方予安果然不再出现了,虽然他那些同窗、朋友都为他惋惜遭了那么大的灾,但事情已经发生,他们只能同情一下,也帮不了什么忙。
大家都好奇他到底得罪了什么人,居然要弄残他手脚,害得他前途尽毁,这手段也太毒辣了。
方予安作为一个以科举进仕为终生目标的人,又有些才华,却再也不可能考科举了,可想而知对他的打击有多大,大家都很同情他,同时也纷纷自省,回忆自己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不好惹的人,于是一时之间许多读书人都以方予安为鉴,个个都变得和蔼可亲起来,跟以往的高傲自大完全不同,倒是出乎意外地改善了一下学子间的为人处世态度,真是意外之喜。
蔺时初报完仇之后就再也没有把方予安放在心上了,当然,以后有可能的话,皇帝和六公主的仇也要报的,但蔺时初现在只是一个财主千金,连京城都没去过,找皇帝父女报仇的事暂时没办法,还得从长计议。
“女儿啊,你孙伯伯家的孙英还记得吗?你小时候跟他玩得很好,还说过长大了要给他当新娘子,正好他现在还没娶妻,还长得一表人才,为人诚恳正直,是当夫婿的好人选啊……”蔺父从外面应酬回来后,便突然跟蔺时初说起了这番话。
蔺时初见他眼神都迷糊起来,显然喝酒都喝糊涂了,否则他不会这么直接地跟女儿说什么夫婿、娶妻的事,而是私底下旁敲侧击询问。
“孙英?他小时候长得胖嘟嘟的,爹,我不喜欢胖子。”蔺时初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出关于孙英的那部分,便娇嗔地说道,其实不过是找个借口推脱而已。
蔺父摇头反驳道:“孙英不是胖子,他现在长得挺俊,斯文有礼,是个好孩子……”
“爹,我不喜欢秃头的男人,孙伯伯这几年脑袋上的头发不剩下几根了吧?戴着假发都不自然,我听说在秃头这方面,儿子都随父亲,等孙英到孙伯伯这个年纪了肯定也秃头,孙英的儿子以后也肯定遗传他爹、他祖父的秃头……爹,你难道希望自己的外孙以后也顶着光秃头的头顶戴假发吗?”蔺时初见蔺父居然不肯放弃说服她,于是只好给他会心一击。
果然,蔺父听到她这番话,都愣了愣,因为喝醉而迟钝的脑袋,过了好一会儿才完全理解了她话里的意思,这一理解,他便惊悚地把头摇得跟破浪鼓似的:“不、不,我外孙不能是秃头!”
蔺时初嘴角微微扬起,跟蔺母对视了一眼,说:“想要外孙不秃头,那孙英就不是好夫婿人选了,爹,你可以把他排除了。”
“好好,排除他。”蔺父一下子就答应了。
蔺母也忍俊不禁,她笑着对蔺时初道:“你放心,就算你爹喜欢孙英,我也不会同意你跟他的亲事,孙英这孩子虽然不错,但他娘可不是个好相处的,处处掐尖要强,谁要当了她儿媳妇,那可得有苦头吃了,娘可舍不得你嫁去她家给她磋磨。”
蔺时初赞同地点头:“对对,我一点儿苦也吃不了,也不喜欢孙英,当然不能嫁他。爹也是异想天开了,如果孙英真的有出息,孙伯伯大概也看不上我当他儿媳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