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TXT下载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全文阅读

作者:嗅单枞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txt下载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676、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4)

    蔺家不想跟孙家结亲,可惜孙家却看上了蔺家,准确地来说,是孙夫人看中了蔺时初。

    原主本来的性格就温温柔柔,连说话都不会大声,孙夫人觉得她性子软好拿捏,而且蔺家只有她一个女儿,要是娶了她那以后蔺家的全部财产肯定都属于她跟她的丈夫,这可是一个很大的诱、惑,所以贪财的孙夫人就看中了蔺时初。

    这也是孙夫人不知道蔺时初内里换了个灵魂才会这么以为,什么柔弱好拿捏,那都是以前了,现在的蔺时初跟柔弱一点儿都扯不上关系,谁敢践踏她,她能把人的脑袋拧下来踢。

    “老爷,你以后跟蔺老爷再谈生意,就把英儿也带上吧,让他在蔺老爷面前好好表现表现,最好能多多去蔺家拜访,跟蔺小姐叙叙小时候的情谊。”孙夫人心中诸多算计,跟自己的丈夫说话却是很直白。

    孙老爷听见她的话哪里还不知道她是看上了蔺小姐当儿媳妇?但他并不希望儿子娶个财主富户的女儿,他觉得自己儿子在读书方面有才华,以后可以走仕途,娶妻当然要娶个对他仕途有帮助的,最起码也得是他老师女儿或者县令千金什么的,要是以后金榜题名,能被高官榜下捉婿就更好了,而蔺时初只是个财主之女,娶她一点儿都不划算。

    因此孙老爷皱着眉头道:“你别乱点鸳鸯谱,儿子的婚事要好好考虑,蔺家只是有点儿钱,咱们儿子是有大才华的,以后肯定前途无限、平步青云,蔺家的女儿哪里配得上咱们儿子?你别眼窝子太浅,因小失大!”

    孙夫人一听,顿时信了丈夫的话,因此即使有些不舍得蔺家的财富,也只能咬牙舍弃了。强忍住心中的肉疼,孙夫人便连忙问丈夫:“那儿子的婚事确实不能轻易决定,咱们得好好端详。”

    蔺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觊觎后很快又被人嫌弃了,她要是知道了,肯定哭笑不得,自己根本看不上孙家,孙家到底哪里来的优越感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们儿子?

    孙英如果真的在读书上有天赋,那怎么快二十岁了还没考上秀才?人家方予安虽然心机深沉、居心不良了些,但却已经确确实实考上了秀才的,孙英连方予安都比不上,他的父母到底哪里来的自信确定他能金榜题名啊?

    一家人都自视甚高还好高骛远,也太可笑了,特别是当蔺时初好不容易才出门一次逛街的时候,就在某家珠宝首饰店里遇到了孙夫人。

    蔺时初处于礼貌问了她一句:“孙夫人,您也来逛街啊?”

    “是啊。”孙夫人矜持地朝她点了点头,然后抬着下巴,居高临下地打量了一下蔺时初身上华丽富贵的衣服,便皱了皱眉,不赞同地说,“小姑娘年纪轻轻的,还是穿得朴素淡雅些好,太过奢侈富贵就不够贤良淑德了。蔺家丫头啊,我也是看着你长大的,今儿才跟你多说一句,你不要怨怪我,我也是为了你好,虽然我知道你们蔺家有些钱财,但也不能执着于外在而忽略了内在啊……”

    蔺时初眼里的笑意顿时就消失了,觉得这个孙夫人真是莫名其妙,她只不过是父亲一个生意伙伴的夫人,哪里来的立场教训自己?

    “孙夫人,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的事就不需要你多管了,我家里有钱,身上穿的这些衣裳,对你来说是太奢侈富贵,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很朴素的了。”蔺时初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然后又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对了,我听说我爹说,孙伯伯最近的生意出了些问题,还来寻我爹爹帮忙,夫人怪不得要节俭用度了,哦,对了,您家生意上的事情解决了没有啊?”

    蔺时初这么一说,孙夫人顿时气得脸红耳赤,最后恼羞成怒地说:“你胡说什么?我家的生意一点问题都没有!小小年纪就伶牙俐齿,一点都不温柔贤良……”

    孙夫人对蔺时初说了这么一番话,就气急败坏地离开了,她生怕脸面被蔺时初撕得更破,最近家里生意有了麻烦这事她是知道的,被蔺时初当众说出来,她哪里受得了?只能撂下狠话落荒而逃了。

    蔺时初可不担心这么对她会不会影响跟孙家的关系,孙家的生意根本比不上蔺家,更何况最近孙老爷还得指望她爹伸出援手呢,要是知道他夫人对自己出言不逊,孙老爷自己就能找孙夫人算账。

    而且蔺时初跟孙夫人无亲无故,才不会委屈自己去听她指手划脚以及莫名其妙的指责。

    蔺时初回去跟蔺母说起这事的时候,蔺母温温柔柔一个人都生气了,说:“这孙夫人哪里来的脸说我的女儿,我自己都舍不得说,她真是越来越尖酸刻薄了。初儿,你以后见了她不用在意你爹的面子,该反驳就反驳,否则她能传出话来毁掉你的名声,算了,以后离她远点吧。”

    蔺时初点点头说道:“这种人自然是离得远远的好,对了,让爹也跟孙老爷逐渐疏远些吧,我听说他这回生意上的麻烦并不小,爹爹帮些小忙可以,但要是会搭上自己家的,那就别管了。”

    “我会提醒你爹,别担心。”蔺母说道,摸了摸自己女儿的娇艳美丽的脸,又有些发愁,“你今年都十五了,亲事还没定下来,娘真是为难。”

    蔺时初连忙劝她说:“娘,我才十五,还能陪你好几年呢,不对,我干脆不出嫁了,在家招赘不就好了?招赘可以慢慢挑,不急着定下来。”

    蔺母目瞪口呆:“初儿,你说什么?招赘?可招赘很难找到好的人选,我怎么能委屈你呢?”

    “娘,慢慢找,总能找到合心意的。”蔺时初不太在意地说道,她才十五岁,找什么男人?自然是能拖就拖了。

    蔺母刚开始知道女儿想招赘的时候还很担心,但经过蔺时初三寸不烂之舌劝说后,便越来越觉得给女儿招赘是好事了,比嫁到别人家受人管束好多了,更何况招赘生下来的孩子那就是姓蔺的,自家家业也能完全传给孩子……

    蔺母已经开始想怎么说服蔺父同意女儿招赘了。

677、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5)

    蔺父知道女儿居然不想出嫁而是想招赘的时候,非常震惊,一开始并不同意,毕竟女子出嫁总比招赘要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他虽然是男人,但对传宗接代一事并不怎么执着,否则他年轻时早就纳妾生儿子了,又怎么可能守着再也不能生了的蔺母过日子?

    所以即使只有蔺时初一个女儿,他也从来没想过给女儿招赘,但没想到女儿和妻子提出来了。

    蔺母跟他说了许多女儿招赘的好处,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的,爱女心切的蔺父终于松了口,但得找到令他满意的招赘人选才行。

    蔺时初于是趁机提出她想跟父亲学着管理家中的产业。

    “爹,等我以后招赘了,那我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家里的产业肯定得抓住自己手中,毕竟谁都不如自己可靠,我总不能一辈子都躲在爹爹的羽翼下吧?”蔺时初试着说服蔺父道。

    蔺父却不太同意自己娇滴滴的女儿去沾染这些充满铜臭味的俗事,况且商场上那些勾心斗角,自己单纯善良的女儿怎么受得了?所以他说:“爹爹就算不能护你一辈子,但不是还有你以后的孩子吗?爹还有好几十年可活,足够培养孙子接手家业了,到时候自然有孙子护着你,你没必要沾染这些铜臭之事,乖女儿你只需要绣绣花、看看书就行了……”

    “爹啊,女儿这不是怕你太辛苦吗?我还想替你分担一下责任呢。而且我对绣花没什么兴趣,倒是想跟爹学做生意,你就答应我吧!”蔺时初撒娇。

    蔺父感动得眼泪汪汪:“乖女儿啊,爹知道你孝顺,但做生意需要抛头露面,面对各种层出不穷的手段,肮脏龌龊的事都有,姑娘家想要做事,比男人更艰难,对名声也有碍,爹怎么舍得让你受这样的苦啊?”

    蔺时初虽然体谅他的一片爱女之心,但却并不想当个困于内宅的普通女子,因此绞尽脑汁,终于缠得蔺父同意暂时让她学着看账本以及跟在他身边巡查店铺。

    如果她能适应,那就同意她接管家业;如果她不能,那她就只能乖乖当回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了。

    于是在这之后,蔺时初果然跟着蔺父学起了看账和巡店,了解各个店铺的具体情况。蔺父很快就发现女儿在做生意这方面很有天赋,特别是记账、算账,往往看了几个数字下一刻就立马得出答案,比他店里术数最厉害的账房先生还要快速准确,这令蔺父惊喜不已,再也不提让女儿回家的事了。

    此外,在对店里的货物销售方面,蔺时初也往往很有见识,只是随口说了些提议,就能令蔺父和各个店铺的掌柜茅塞顿开,店里生意暴涨……于是这下子,就连掌柜们都不再因为女儿家的身份轻视蔺时初了,反而夸她是做生意的天才。

    蔺时初就这样慢慢地跟着蔺父帮忙管理家里的生意——她经历过那么多世界,无论是因为眼界见识广,还是自己的实践都有,所以做生意自然是一把好手。

    这天,她和蔺父一起去邻县自家的布行查看生意,蔺父因为有事提前先走了,蔺时初多留了半天,所以回程的路上就只有她坐着马车,带着一个丫鬟和四个护卫。

    邻县并不远,路上也不偏僻,因为本地地方官还算清廉能干,就更没有什么土匪了,所以蔺父才会放心让女儿带着人回来。

    因为布行的账有些繁杂,蔺时初便多花了点时间,等从邻县回去的时候,夕阳已经西下,天色渐晚。

    清雪有些担心:“小姐,咱们天黑之前不能回到家里吧?天黑之后不知道会不会有野狼出没?幸好今儿天气很好,有月光和星光,倒也不必担心看不见路……”

    蔺时初倒是一点儿都不紧张,她优哉游哉地喝着茶吃着点心,安慰小丫鬟道:“别担心,就算有野狼,咱们不是有护卫吗?安全上不会有问题的。”

    “可、可咱们只有四个护卫,听说狼都是一群一群出现的,万一真的有一群狼,护卫们根本打不过啊。”清雪缩着身子愁眉苦脸,紧紧地挨着蔺时初。

    蔺时初点点头,故意吓她:“你说得对,狼是群居动物,除非是被狼群赶出来的孤狼,否则它们一出现肯定就是一群,咱们几个人大概真的打不过,那就只能乞讨咱们不会遇到狼群了……”

    清雪小脸都吓得白了,眼巴巴地看着蔺时初:“那、那咱们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蔺时初见她眼泪汪汪,终于良心发现,不再恶趣味地逗她了:“好了,别怕,你小姐我当然有其他办法了,不管是狼群也好,还是土匪也好,遇到咱们,那他们就只能怪自己倒霉了。小姐我带了很多迷药,撒一把就能迷晕的那种,不管是野兽还是人,都逃不过……”

    “真的吗?”清雪顿时精神一震,“那真是太好了,我就说小姐不可能拿自己和身边人的生命冒险的嘛……”

    正在这时候,一个在前面骑马开路的护卫忽然走到马车窗边,对蔺时初道:“小姐,前面大概五里远的路上躺了一个晕迷的人,拦住了整条路,现在要怎么办?”

    蔺时初掀开车帘,问:“晕迷的人?是生病了还是怎么的?”

    “是受伤了,伤得比较重。”护卫回答道,“小姐,咱们要救他吗?”护卫回想起那昏倒在路中间血肉模糊的人,同情心发作,多问了一句。

    蔺时初顿了顿,救人倒是无所谓,但就怕救了一个不该救的人,会给蔺家带来麻烦,毕竟普通人是不可能血肉模糊晕倒在大路上的,在这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地方受伤晕倒的人,身上要是没有麻烦事,蔺时初一点儿都不信,这明显是个烫手山芋啊,但要是见死不救那也不好。

    蔺时初有些为难,于是她吩咐道:“等我到了那儿见过人之后再决定救不救他吧。”

    护卫应了一声便离开了。

    这附近没土匪作乱,但偏偏有人受伤晕倒在路上,那只能是那个人自己有私仇了,难道是被人追杀受伤逃到这儿就受不了晕倒了?

678、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6)

    蔺时初一想到那人可能是被人追杀的,就知道这路上已经不安全了,他们得加快速度回家才行。

    于是她吩咐车夫加速赶路,没过多久,马车就到了晕倒那人的地方,那人倒是晕得正巧倒在大路中间,马车要想通过,不是从他身上碾过,就得把他整个人从路上搬开。

    怪不得护卫会来问她怎么处理,如果这人是倒在路边的,碍不着马车通过,那护卫很可能就视而不见了,但他正好倒在路中间,就只得问问蔺时初了。

    蔺时初下了马车,走近晕倒的那人身边,蹲下身子想要给那人检查一下,护卫连忙阻挡道:“小姐别靠得太近了,万一这人身上除了伤外还有什么病,要是传给小姐就不好了。”

    “没关系。我知道分寸。”蔺时初摆了摆手,让护卫离开。

    晕倒的那人是整个人俯趴在地上的,根本看不见他的脸,所以蔺时初不知道他的年龄长相,但他身下堆积了一滩血,血迹都凝固了,显然他晕倒的时候已经不短,如果不是他身体还有轻微的起伏显示他还活着,别人都可能以为这是一具尸体了。

    蔺时初伸出手握上了那人的手腕,想给他把把脉,但她的手刚触碰到那人的皮肤,那人便突然迅猛的反手抓住了她的手,好心他根本没晕倒一样,只不过抓住蔺时初的那只苍白修长的手根本没什么力气,只能做出这个动作,却根本抓不牢,显然是强弩之末了,他这种反应应该是身体记忆。

    蔺时初轻轻一甩,就挣脱了他的手,重新按住了他的手腕,摸到了他的脉。

    果然伤得挺重,蔺时初暗自想道,然后吩咐护卫:“把他翻个面吧。”

    几个护卫便把这人翻了个面,蔺时初终于看见了他的脸,却意外地发现他居然睁着眼,显然已经醒过来了,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满是戒备、警惕和冷厉,只是身体的重伤让他这眼神显得色厉内荏。

    “滚……”虚张声势的男人朝蔺时初说道,声音嘶哑、神色冷厉,另一只还能动的手握着一把匕首。

    “你挡着我的路了。”蔺时初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

    那重伤的男人顿时神情一顿,身体轻微地动了动,他咬了咬牙,极力想起身让路,维护自己的尊严,但他伤得太重了,根本没办法挪动自己的身体,更何况是站起来?

    蔺时初见他徒劳无功的模样,便吩咐护卫道:“把他搬到路边去吧。”

    护卫就立马上前,四个人把男人抬了起来,果真搬到路边的草地上去了。

    蔺时初看到那男人眼神中带着难堪、愤怒、憋屈以及不易觉察的慌乱,她本来想把这人扔到路边就不管的,但见了他这复杂的眼神,就有点想多管闲事了。

    “喂,要不要帮忙?”蔺时初低头问他。

    “不……用!”男人虽然伤得很重,但骨头却很硬,愣是不肯低头求救。

    “你想死在这里,曝尸荒野,还是半夜被狼叼去吃?”蔺时初问他,这男人对人的防备心太重了,伤成这样都不肯让人救。

    本来这种自寻死路的人蔺时初是不管的,但这男人长得很俊,是的,即使他脸上沾了血迹和泥土灰尘,但仍然能看得出他容貌上的出色。

    长着这样好看的脸的人如果死了,蔺时初会觉得有点可惜,但人家摆明了不想被自己救,她又不想拿自己的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蔺时初思考了一会儿,决定发挥一下同情心,对男人说:“你到底要不要我救?”

    男人根本不回答,依旧用防备的眼神看她。

    蔺时初顿时没了耐心,扔下一瓶伤药给他,说:“这药能激发你的身体潜能,让你暂时恢复行动力,去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夜。你如果信得过我就吃,信不过就扔了吧。再见!”

    说完她就真的回自己的马车了,她仁至义尽了,这人爱信不信。

    马车很快就离开了,护卫们骑着马的声音也越来也远,被留在地上的那人使出了喝奶的劲儿,终于把蔺时初扔在他身上的那瓶药拿了起来,倒出一颗后,他闻了闻,只闻到一股淡淡的药香,并不能闻出到底是不是救命药。

    但他已经伤重至此,如果在天黑之还没恢复行动力,那真的可能没命了,所以男人只是思考了一会儿,就当机立断地把蔺时初给他的药吞了下去,他就赌这一把。

    “小姐,那人真是不知道好歹啊,您都想救他了,偏偏他还要拿乔,小心把小命都丢了!”清雪愤愤不平地说道。

    “那是人家自己的命,不想被我救就不想呗,反正死的不是我们。”蔺时初无所谓地说道,她给了一瓶药,做了点举手之劳的事,那人能不能活下来就靠他自己了。

    只是一想到长着那样一张好看脸的男人死了的话,又有些可惜,蔺时初对于好看的人总是格外宽容。

    “刘叔,把车赶得快些吧,咱们要赶紧离开这儿。”蔺时初吩咐车夫道。

    “好嘞!”刘叔立马把鞭子一甩,赶着马加速奔驰了。

    而另一边,吃下了蔺时初给的药,男人躺了一会儿,身体果然渐渐恢复了体力,能动了,等恢复到一半之后,他终于站了起来,慢慢地往山中走去。

    他的体力恢复得越来越快,力气越来越大,便用匕首割下干净些的里衣,包扎了几个比较严重的伤口。

    他回头最后看了一眼那条路,便头也不回地进了山里。

    蔺时初一行人终于在半个时辰之后回到了蔺家,而这时候早已经天黑了,蔺父蔺母等在门口,见她的马车终于回来了,顿时松了一口气迎了上来。

    “你终于回来了,可担心死为娘了,都怪你爹不靠谱,居然把你一个人留在那里,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我一定饶不了他!”蔺母把女儿仔细打量了一番,见她真的没事,这才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蔺父,说道。

    蔺父也一脸愧疚:“是爹不好,爹不应该让你一个人回来的,走夜路这多危险啊。你要是出了什么事,爹爹一辈子都不能安心,幸好你平安回来了……”

679、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7)

    蔺时初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身受重伤之人的事,她没有跟父母说,毕竟说了也只是凭白让他们担心而已。

    但她没有想到,仅仅只是过了半个月,她就在自家的一间药铺看见那人了。

    当时蔺时初正在跟药铺掌柜商量大量种植草药的事,那人就忽然从门口走了进来。

    “抓药。”那人的声音清冷如霜,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犀利而透亮,穿着一身玄衣,身高腿长,即使面无表情,依旧有种玉树临风般的挺拔。

    蔺时初眼睛亮亮,这人一进来她就认出了,虽然他脸上没有了血污和灰尘泥土,但那样出色的一张脸,蔺时初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看来他上次在野外到底选择了相信自己,吃了那瓶药,所以这会儿他捡回了一条命,还能来这里抓药了。

    掌柜抓药去了,越凌宣感觉到一股特别炙热的视线落在自己脸上,他猛地往视线所在的方向看去,便看见一张明媚娇艳的芙蓉脸,一双水灵灵的圆眼睛正好奇地打量他。

    越凌宣一下子脸色更冷了,这女人不就是半个多月前嫌弃他挡了路而把他扔在路旁的人吗?虽然她留给自己的那瓶药确实算得上救了自己的命,但一想起她当时对自己无情的态度以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种冷漠,越凌宣就对这个女人没什么好感。

    蔺时初可不知道自己被人讨厌了,她见男人看向自己,便对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来,她这幅身体的容貌长得非常有迷惑性,明眸皓齿、桃心脸圆眼睛,是那种娇憨柔美的类型,很容易讨人喜欢。

    原主的性格其实跟长相挺相符的,但现在内里换了个灵魂的蔺时初就跟这长相反差大极了,她现在长相是甜姐儿,但芯子是御姐,不了解她性格的人很容易被她迷惑。

    而不巧的是,越凌宣见识过她彪悍又冷漠的一面,所以这会儿看见她对自己笑得这么甜,他就立马对蔺时初的印象更不好了,觉得她表里不一,很会装。

    所以他看着蔺时初的脸色很冷,不过想起她送的那瓶药,越凌宣从怀里掏出一块十两的银子,走到蔺时初面前,递给了她。

    “为什么给我银子?”蔺时初歪着脑袋问他。

    越凌宣声音如冷玉相击:“当是买你那瓶药的药费。”

    蔺时初听他都光明正大把事情说出来了,便知道他现在已经不再处于危险问境地了,于是便有了调侃他的心思,说:“我那瓶药十两银子可买不到。”

    那瓶药是能激发人体潜能,让人在深受重伤的情况下还能维持行动自如的神药,用了很多珍贵药材,配制的方法也复杂,十两银子确实买不到,蔺时初没有骗他。

    越凌宣一听,把那十两银子收了回去,问道:“那要多少银子?”

    “多少银子都买不到,因为全天下只有我自己能做出来,是无价之宝。”蔺时初见他对自己冷着脸,一副丝毫不想跟自己沾上关系的模样,便故意逗他道。

    谁知道越凌宣听了她的话,顿时冷笑一声,直接连那十两银子都收回了怀中,还说:“既然是无价之宝,那就不需要用银子来衡量了。”

    蔺时初并不在意他给不给银子,因为她家本身就有很多银子,她只是想逗这个冷脸男人:“确实,我那无价之宝的药救了你一条无价之宝的生命,值了。”

    越凌宣狭长的凤眸微眯了眯,冷冷地盯着蔺时初,气势吓人。

    但蔺时初可不会怕他,依旧笑眯眯地问他:“这位公子,能不能告诉你姓甚名谁啊?”

    “不能。”越凌宣冷漠无情地说道。

    “唉,不能就不能吧。那你身上的伤都好得差不多了吧?应该是差不多了,否则你也不会一个人出来抓药。”蔺时初用食指指尖支着自己的下巴,十分笃定地说道。

    越凌宣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被她那根纤长莹白的手指吸引住了,她的手指白、嫩如玉,圆润完美,跟脸上凝脂般无暇的皮肤相映成辉,越凌宣不由地多看了几眼。

    蔺时初的食指从下巴处上升到了饱满红润的嘴唇,在那红唇轻轻地上点了点,红与白形成鲜明的对比,带着不自知的诱、惑美感。

    越凌宣意识到自己心中在想些什么之后,视线便立刻便被火烫到了一样,飞速地移开,心中暗骂自己定力不足,又骂蔺时初不矜持,但他的两只耳朵尖尖却悄悄地红了。

    掌柜把越凌宣药单上的药都抓完了,包成了几包,递给你越凌宣,说:“药钱七两银子。”

    “王掌柜,这药不收这位公子的钱了。”蔺时初忽然开口道。

    王掌柜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自己面前这脸色虽然苍白,但却如芝兰玉树般的年轻公子,顿时对蔺时初露出个心知肚明的笑容,说:“好好,都听小姐的,这位公子,您今天的药费咱们小姐做主免了。”

    “不需要!”越凌宣不接受蔺时初的好意,扔了刚刚那十两银子到柜台上,“剩下的不用找钱了。”

    说完就长腿一迈,几步就离开了药铺。

    王掌柜看了看那锭银子,又看了看蔺时初,蔺时初说:“既然人家都留下银子了,那就收了吧。”

    王掌柜于是收下了越凌宣的药钱。

    蔺时初调戏了人一番之后,就把人抛诸脑后了,但越凌宣却并没有把她忘了,事实上,他也没办法忘掉她,毕竟能面对一个血糊糊的人而面不改色的女人,还很嚣张放肆,一点儿都没有时下女子的娇弱贤淑,这样一个女人,他能忘掉才怪。

    为了知己知彼,越凌宣让客栈的伙计把药熬好,喝了之后,就上街打听蔺时初的身份去了。

    蔺时初的身份很容易打听清楚,毕竟在这个小城里,蔺家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富户,基本上人人认识。

    越凌宣轻而易举就打听清楚了她的身份。

    得知蔺时初居然是个财主千金,越凌宣很是惊讶,因为她的性格跟大家所形容的根本不一样,大家说她为人和善好相处,做起生意来有一手,很有她爹的风范。

680、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8)

    可越凌宣看见的那个蔺时初,是个比男人心还硬的女人,看起来漂漂亮亮,笑得可可爱爱,但其实冷漠无情,否则她那天遇到重伤的自己,怎么会真的把自己扔在路边,留下点药就毫不犹豫地走了?

    越凌宣对那天被蔺时初抛弃的事耿耿于怀,他堂堂安国侯家的小公子,从来只有被人捧着追着的,还没有被人那么嫌弃过!所以他记住了蔺时初。

    蔺时初从药铺里回来,便看见家中有客人,原来是街上的李媒婆,李媒婆一看见蔺时初,就笑得见牙不见眼,脸上的皱纹都笑得跟朵菊花似的,说:“蔺姑娘逛街回来啦?哎,长得可真水灵,漂漂亮亮的谁不喜欢啊。”

    被李媒婆用打量物品似的目光打量,蔺时初微微皱了皱眉,假笑着跟她打了声招呼,便装作是害羞的样子溜回自己房间了。

    李媒婆肯定又是来跟她爹娘介绍不知从哪儿找来的歪瓜裂枣了,自从蔺家放出话去,说女儿不出嫁只招赘之后,从前能把门槛都踏平的说媒的人少了许多,只剩下寥寥几个。

    李媒婆就是其中一个,她知道蔺家要招赘之后,立马转变了给蔺家挑女婿的方向,特意跑去各个地方找兄弟多的大小伙子,一一给蔺家介绍。

    但她找的那些人各种奇奇怪怪的都有,大多数都是歪瓜裂枣,别说蔺时初了,就是蔺父蔺母都看不上。

    好不容易李媒婆离开了,都是半个时辰之后了,蔺母跟蔺父把人送走之后,终于松了口气,蔺母按着胸口,蹙着眉气呼呼地说:“李媒婆介绍的那些男子根本配不上咱们初儿,什么西村冼家的大儿子、东镇做豆腐周家的三儿子、陶村卖鱼陈家的幼子……不是村夫就是贩夫走卒,李媒婆到底把咱们初儿当作什么人了?连那样上不得台面的人都介绍!要不是初儿的亲事还没着落,我都想把她丢出门去了,真是的!”

    蔺父也非常不高兴,自家的女儿是金尊玉贵地宠大的,怎么可能给她招泥腿子莽夫当丈夫?蔺父宁愿花费长时间去找,都不可能同意李媒婆那些人选,那不是作践自己的女儿吗?

    “算了,下次咱们就跟李媒婆说不用她操、心咱们初儿的亲事了。”蔺父说道。

    蔺母立马点头:“那你好好跟李媒婆说。”

    蔺时初吃饭的时候就听了蔺父蔺母一耳朵的抱怨,都是说李媒婆不靠谱的,说她介绍的那些男子,不是这里不妥,就是那里不妥,就是没个好的。

    蔺时初听得耳朵都想关闭了,她并不想父母这么为自己的亲事操/心,奈何在这种操蛋的时代,女人不结婚第一个反对的就会是父母,即使蔺父蔺母很爱自己的女儿,但也不会允许她一辈子不成亲的,因为他们的见识和眼界决定了他们的观念。

    “爹,我想去连江那里的布行看看,听说蚕丝织出来的布十分珍贵,我想亲眼去见识一番,顺便了解一下布行的生意。”蔺时初决定出个差,散散心。

    谁知蔺父一口拒绝了:“不行,初儿,爹我最近没时间,不能带你去连江,我又不放心你自己去,所以还是等等吧。”

    蔺时初连忙说服他:“爹,连江离咱们这儿又不远,坐马车两天就到了,而且我还会带上咱们家的护卫,您还担心什么呀?”

    “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能一个人出门呢?爹怎么放心得了?”蔺父虽然疼爱女儿,但如今的世情如此,未出嫁的姑娘家只有在父兄长辈或者丈夫等亲属的陪伴下才能出远门,她自己一个人是不能的,所以蔺父不假思索就不同意让蔺时初一个人去连江了。

    “爹,你不能把我当成普通的姑娘家,我是要接管家业,自己当家做主的,跟普通姑娘不一样,她们不能做的事不代表我也不能做,连抛头露面做生意这种离经叛道的事爹您都答应我了,怎么就出个远门您就不同意了呢?难道我以后接管了家里的生意也还是不能自己出门吗?那我接管个什么样的生意啊?”蔺时初振振有词地说道,“要是以后外地的生意出了问题,我不能出远门,那生意根本不用做了,现在趁早停了吧.”

    蔺父顿时被女儿说得哑口无言,他叹了口气,说:“初儿啊,爹就是不放心你啊,你要是出了什么事,那我和你娘也活不了了。姑娘家出门在外比男人艰难多了,爹真的不想让你受那些苦……要不,乖女儿咱们还是找个能干有良心的女婿,让他管吧?”

    蔺父居然打起了退堂鼓。

    “不行,找有良心的女婿比我自己出远门困难多了,要是女婿是狼子野心吃绝户、算计咱们家业的人,那咱们一家三口还不知道怎么死呢。”蔺时初连忙给蔺父洗脑,让他牢牢记住“女婿靠不住”这个念头。

    最后蔺时初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说服了蔺父同意她独自去连江,当然,要带一堆人一起。

    于是蔺时初高高兴兴地让清雪收拾了行李,第二天就带着一堆护卫往连江去了。

    连江其实是一个临海的城镇,既有渔业,又有桑产业,蔺时初说去连江是想见识蚕丝布比,这不是她的主要目的,她主要是想去海边玩玩,吃吃海鲜。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了城,蔺时初坐在自己的马车上舒舒服服地喝起了茶,因为蔺家富裕,所以她的茶叶都是贡品级别的,什么明前的龙井,雨后的清茶,蔺时初觉得用这些好茶清喝也好,还是做奶车也好,都是很棒的享受。

    马车慢慢地行驶着,因为不赶时间,蔺时初就让马夫慢慢走,走到城外灵山寺前的那段路,她就听见了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马蹄声越来越近。

    她忍不住掀开车帘往外看,却看见一个十分眼熟的男人,真是巧了,不正是那位被她留了一瓶救命药,又在她药铺里抓过药的美男子吗?

681、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9)

    越凌宣也看见了在前面行走的车队,他慢慢骑马走进的时候,车队那些护卫立马就警惕地看着他。

    越凌宣不想惹事,自然离他们远远的。

    蔺时初却从马车窗上探出一个圆溜溜的脑袋来,然后兴高采烈地朝越凌宣挥了挥手,笑得一脸灿烂地说:“好巧啊,又遇见你了!”

    越凌宣抬眼一看,见居然是蔺时初,心中很是意外,但又见她一个闺阁女子这么光天化日之下就大咧咧地跟自己打招呼,便腹诽这女人真是不矜持,见了自己一个外男不害羞就算了,还毫不在意地搭话,哪里像自己见过的那些大家闺秀?

    蔺时初可不知道这男人对她有这么多意见,她就纯粹是觉得在这无聊极了的赶路途中,能跟一个好看的人结伴而行的话,心情都会好很多。

    于是她无视越凌宣没什么表情的俊脸,继续招呼他:“这位公子,你这回是去哪里?我是去连江城,如果你也是的话,不如我们结伴一起走啊。”

    “不了,我不需要跟人结伴走。”越凌宣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蔺时初的建议,然后长腿一夹马腹,鞭子一甩,便骑着马跑远了,只给蔺时初留下一个挺拔修长的背影。

    蔺时初叹了一口气,对此十分惋惜,可惜自己这两天无聊又漫长的旅途没有美男子相伴了。

    “小姐,那位公子是谁啊?您认识他?”清雪好奇地问道,蔺时初上次去药铺查账的时候她没有跟去,所以没见到越凌宣,而第一次见越凌宣的时候她虽然在场,但当时越凌宣狼狈至极,浑身都是血,脸上也一片脏污,清雪又因为害怕离得远了些,所以她是没看清楚越凌宣的相貌的,这会儿自然认不出他来。

    虽然看现在越凌宣能这么光明正大地出现,应该是安全了,但蔺时初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并没有透露越凌宣就是那天在路上重伤晕倒挡了他们路的人。

    “见过一次,我还帮过他呢,可惜他性子太冷,似乎不太喜欢我。”蔺时初说道。

    清雪顿时皱了眉,为主子打抱不平:“那这位公子也太忘恩负义了吧?您帮过他,他还不理会你!”

    “这也不怪他,大概是前一回我见他时,说了几句他长得好看的话,他以为我调戏,就恼了。”蔺时初面不改色的胡诌。

    清雪立马惊讶得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说:“小姐,你居然调戏人?不,您、您怎么能说一个男子好看呢,这不太好吧?怪不得那位公子会生气,您下次还是不要说了,要不然对您的名声也有影响……”

    清雪对蔺时初倒是忠心耿耿,还很会为她着想,蔺时初安抚她道:“清雪你放心,我不是调戏他,只是赞美他而已。而且我现在都跟着爹爹打理生意了,名声早就毁誉参半,不要紧的。”

    清雪还是忧心忡忡:“可您还没有成亲啊,名声不好别人会误会您的。”

    然后她便忽然灵光一闪般愕然地看向蔺时初:“小姐,您该不会是看上了那位公子,想把他招为夫婿吧?”

    蔺时初顿时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了,然后哭笑不得地看着她:“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只是见他好看就多看几眼,跟他多说几句话而已,哪里就看上他了?”

    清雪却不理会她否认,开始盘点越凌宣的优劣好处,还问蔺时初:“小姐,那位公子是哪里人士?几岁了?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做什么营生的?”

    一副恨不得把越凌宣祖宗十八代都询问出来的模样,对蔺时初的亲事简直比蔺母还上心,当然,她上心也是因为未来的男主子也决定她这个丫鬟以后的职业生涯会不会好。

    “好了好了,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我说了不是看上他,而且人家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肯定家世不凡,怎么可能招赘到咱们家?你想太多了。”蔺时初很冷静地打消了清雪的幻想。

    清雪想起刚刚越凌宣骑马路过时的翩翩风采,那种带着世家公子的尊贵和气势,确实一看就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这种人肯定不会娶商户人家的姑娘,入赘那就更不可能了,于是清雪刚生出的那点好奇心一下子就消失了。

    蔺时初见她无精打采的模样,便好笑地问她:“你怎么看起来比我还沮丧?你小姐我都无所谓,你怎么还闷闷不乐了?”

    “我这不是担心小姐您的亲事不顺吗?奴婢听夫人和老爷说了,李媒婆介绍的那些男子一个都配不上您,偏偏李媒婆还有脸介绍,真是气人。”清雪气呼呼地说道。

    “我爹娘不都拒绝了吗?你放心,我不会将就的。”蔺时初安慰她。

    正当主仆俩说得起劲的时候,护卫队长就在马车外对蔺时初道:“小姐,此时是中午了,下一个城镇还得两个时辰才能到达,是否现在在这里歇息一下?这里比较适合扎营歇息。”

    “那就在这里歇一下,顺便解决午饭吧。”蔺时初吩咐道。

    于是一队伍的人就在路边的草地上扎营歇息了,这里一向是过路人歇息的地方,所以还算平整安全,附近又有一条两米左右的小溪流经过,正适合取水做饭。

    蔺时初作为主人,自然不用她自己做饭,护卫和奴仆们手脚利索地拿出锅来生火做饭。

    一般人家出远门都是吃干粮,毕竟方便又便宜,在野外生火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在蔺时初这里,出远门就什么都带上了,锅碗瓢盆,各种干菜腌肉腊肉,如果不是蔬菜和水果不易保存,她都能带上,当然这会儿野外有不少野菜,想吃就地采摘就行了。

    没过多久,米饭的香味就冒了出来,蔺家有自己的米行,蔺时初带上的米自然是最优质的,这会儿上锅一蒸,浓郁的米香便传了出来,直往人的鼻子钻,让人肚子忍不住咕咕地叫起来。

    “把从家里带的香肠拿出来蒸一下吧,下饭。”蔺时初想起出门时蔺母让她带上的香肠,便忍不住嘴馋了。

682、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0)

    香肠的香味比米饭的香更浓烈,强势地从人的鼻子直钻入的心中,让人口水不由自主地分泌得越来越多。

    蔺时初刚想让人把她之前捣鼓出来的古代版干辣香锅热一热,忽然就听见一声肚子咕咕的声音从身后不远的地方传来,那声音虽然微弱,但蔺时初耳朵灵敏,一下子就听见了。

    她猛地转过头,便看见离自己五六米远的树丛中有个隐藏的人,那人虽然隐藏了自己的身形,但他的衣服下摆却暴露了,而那衣服料子的颜色,恰好蔺时初今天见过。

    于是蔺时初挑了挑眉,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朝那边树丛扬声喊道:“那位俊公子!别藏在树丛里了,我都看见你了……快出来吧,我让人做了不少好吃的,你要不要出来试试啊?”

    树丛那边,手上还拿着一个干饼子的越凌宣俊俏的脸皮都红了起来,他没想到自己的肚子这么不争气,明明都吃起了干粮,闻到从蔺时初那边传过来的香味,还不要脸地咕咕直叫,一向是优雅高贵的公子哥儿,怎么能让自己出现这样不雅的行为?

    更何况还被蔺时初发现自己藏在这儿,他脸都羞红了,根本不理会蔺时初的话,恨恨地咬了一口手中的干粮,只是这干粮实在太难吃,又干又涩,还刺嗓子,偏偏这时候,蔺时初那里霸道又浓烈的香味肆无忌惮地往他鼻子里钻,这种鲜明的对比,让他立马就食不下咽了。

    如果没有闻到香味,他还能忍受自己吃这难吃的干粮,但他偏偏闻到了,这就没办法忍受了。

    蔺时初见他还不出现,便又继续喊道:“你快出来啊,我这里有香肠、竹笋、香菇、肉丸子……虽然比不上在家里的菜色丰富,但在这野外还是可以填饱肚子的,你不用客气啊,我请你吃……”

    越凌宣听着蔺时初报出来的各种吃食,顿时口水直流,他成功被诱、惑到了,于是立马把手中啃剩半个的干粮塞给了旁边的马嘴里,自己走出了树丛。

    吃就吃,他豁出去了!越凌宣心想,是她要邀请自己的,自己何必太矜持?

    傲娇的男人于是别别扭扭地走到了蔺时初身旁,看着那锅里咕噜咕噜直冒着热气的食材,眼睛发绿。

    蔺时初忍住了心中的笑意,招呼他道:“快坐下来,不知道这些菜合不合你口味?”

    越凌宣矜持地点点头:“还行,我不挑食。”

    坐下来后还别别扭扭地说了一句:“多谢,我姓越、名凌宣,你家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我不占你家的便宜。”

    “好呀,那我就先谢过你了。”蔺时初笑眼弯弯地说道,没想到请人吃顿饭还能得到一个人情,太值了。

    “只是你家在哪里?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的话,想找你也找不到啊。”蔺时初趁机打探道。

    越凌宣一顿,眼神闪了闪,最后道:“我家就在蓟州府,家里有一间书铺,有事就稍信给书铺掌柜就行了。”

    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不过蓟州府的越氏书铺确实是他家的,如果蔺时初把信写到那儿去,书铺掌柜自然会把信交到他手上,所以越凌宣并不担心收不到。

    “好,我记住了。”蔺时初点点头,但她其实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她知道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本事护住蔺家,没必要寻求越凌宣的帮助。

    越凌宣觉得给了蔺时初一个承诺,于是就能理直气壮地吃她的饭了。

    他最喜欢那道香肠,几乎伸出五次筷子就有两次是夹香肠的,蔺时初便问他:“你也喜欢吃这香肠啊?这是我家的厨娘做的,她最拿手的就是做香肠了,每年都会做很多,我们家人人都喜欢吃。”

    越凌宣被人发现了,有些不好意思,耳朵尖都红了,但没有否认,而是点点头:“确实很美味……”

    “那如果你喜欢,我以后给你寄一下呀?”蔺时初说。

    “不……好吧,多谢了,不过让你家厨娘辛苦了,我会付钱买。”越凌宣觉得不能太占人便宜。

    蔺时初没有拒绝他要付钱买的举动,说:“好,那我代我家的厨娘谢谢你买她的香肠了。”

    一顿饭吃得宾主俱欢,蔺时初觉得自己吃得有点撑,没办法,她是看着越凌宣吃饭的,秀色可餐,可不就让她不自觉地就越吃越多了吗?

    越凌宣也不逞多让,虽然蔺时初拿出来的这些食材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名贵食材,但却鲜香可口,特别是对他这个赶了半天路只有干粮啃的人来说,简直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了。

    吃过饭之后,蔺时初就没有纠缠越凌宣了,他们各自休息了一会儿,就又开始赶路了。

    这回越凌宣没有再把蔺时初这行人甩在身后,而是别别扭扭地跟着她的车队一起出发,也许是吃人的手软,不好再不把蔺时初放在眼里了?

    蔺时初看见了他的举动,但没有再撩拔他,生怕又把人惹恼了,她吃过了饭就开始困了,马车晃悠悠地直晃得她困极了,于是她干脆在马车里睡了个午觉。

    等到两个多时辰后到了歇脚的城镇,已经是傍晚了,蔺时初他们当然要在这城镇上过夜了。

    毕竟是同路人,蔺时初和越凌宣都在同一个客栈里住下了。

    晚饭就不用自己开火了,蔺时初直接让下人从外面的饭馆定了饭菜,美美地吃了一顿热饭。

    越凌宣则是自己去饭馆吃的饭,但不知道为什么,点菜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地叫了一个腊肠炒蒜苗。

    他想起中午时吃过的蔺家的香肠,口水就不由自主地分泌,不知道这饭馆里的腊肠跟蔺家的香肠比起来怎么样?

    等到这道菜上来的时候,越凌宣就有些失望了,因为这腊肠炒蒜苗虽然也挺香,但还是不如蔺家香肠的霸道浓烈香味,他夹起一块腊肠尝了尝,就更失望了,跟蔺家的香肠完全不能相比,毫无特色。

    但他还是把这顿饭吃完了,他并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只是内心里对蔺时初的香肠就更向往了,忍不住期待起以后收到她寄来的香肠。

683、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1)

    越凌宣第二天早上就跟蔺时初告别了,因为他这次行程的目的地并不是连江城,所以在这里就要跟蔺时初分开。

    蔺时初对于不能继续跟美男子同行感到十分可惜,但人家目的地不一样,她又不能强迫越凌宣,所以只好依依不舍地跟他分别。

    越凌宣虽然觉得蔺时初这个姑娘看自己的眼神格外奇怪,但到底对他有一饭之恩,所以没有再去关注蔺时初到底什么地方不对劲。

    蔺时初的车队又走了一天才到了连江城,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去自家的布行,而是在城里最好的客栈住下。

    之后的几天,她也根本没有去布行了解生意情况,而是到处闲逛,清雪纳闷极了,终于忍不住问她:“小姐,您不是来巡查布行情况的吗?怎么这几天从来不去布行?反而在街上到处逛?”

    蔺时初故作高明地说:“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道理,你不必问太多。”

    “哦。”清雪依旧一头雾水,不过她是个听话的好丫鬟,即使心中还是有很多疑问,但到底没有再问了。

    蔺时初之前跟蔺父蔺母说过,她对养蚕业很好奇,这并不是骗他们的,蔺时初确实对这个行业有兴趣,所以她专门去附近最有名的养蚕户参观了一下。

    之后又毫无头绪地逛了好些地方,清雪跟着她到处跑,满肚子的疑惑和不解。

    大概过了七天的模样,蔺时初终于第一次进了自己家布行的门。

    蔺时初是第一次来这里,之前蔺父带她巡查生意并没有巡查到这里,所以这家布行的管事根本不认识她这个大小姐。

    见她带着丫鬟进来,便以为她是哪家的大小姐,伙计便十分殷勤地迎上来,询问她想要买什么布,又给她介绍年轻姑娘喜欢的布料或者在京城里流行的布匹,舌灿莲花又不会让人生厌。

    蔺时初便觉得这布行的伙计培养得很好。

    她并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并且在伙计的介绍下居然真的买了不少布匹,令伙计和管事欣喜不已。

    出了布行的门,走远了之后,清雪便再也忍不住了,问蔺时初:“小姐,你怎么不跟管家说你是东家大小姐,反而买了这么多布?”

    “我得先看看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是我直接告诉我是他们的东家小姐,那就不可能看到他们真实工作的样子了,现在我作为普通顾客进去买东西,不就能了解他们是如何对待顾客的吗?当然,这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其他方面的,得继续考察一下。”蔺时初解释道。

    清雪听了便恍然大悟:“小姐您真是太有主意了。”

    蔺时初忽悠住了小丫鬟,心中忍不住笑了,清雪可真容易被糊弄啊。

    蔺时初在连江城逗留了半个多月之后,就跑去附近的海边玩去了。

    她喜欢吃海鲜,而没有什么海鲜能比在海边买到的更新鲜了,每次渔民从海上打鱼回来,蔺时初就带着几个护卫上船去挑各种海鱼、虾、蟹,挑好之后用自己带来的各种调料稍微加工一下,就已经十分美味了。

    蔺时初带着一堆人吃了个够,又在海边停留了半个多月,她才重新回到连江城里来。

    她依旧住在城里最大的那家客栈,只是她刚回到自己订下的房间,就敏锐地发觉有人藏在里面。

    蔺时初把清雪打发出去,然后悄悄地从伴生空间里拿出一包迷药,打算把屋内的不速之客迷晕了再好好审问。

    但是那不速之客根本不用她迷晕,就自己走出来了。

    “越凌宣?怎么是你?”蔺时初把迷药收了回去,惊讶地看着面前十分眼熟的男人问道。

    越凌宣如今的模样憔悴极了,整个人十分消瘦,神情麻木,眼眶通红,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与一个月前跟蔺时初分别时的模样天差地别。

    “你……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蔺时初眼见一个好端端的美男子突然变得这么颓废,便同情地问道。

    越凌宣张了张嘴,话还没说出口,两道清澈的泪水就从他眼睛里流了出来。

    不管男女,美人垂泪,都是很让人心疼的,蔺时初便忍不住走上前去,掏出自己的手帕,给他擦了擦泪。

    越凌宣抓住了她的手,声音低哑地说:“我、我没有家了……”

    蔺时初愣了一下,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没有家了?是家里人不在世上了,还是他被家人赶出家门了?

    “你家里出什么事了?”蔺时初低声问他。

    越凌宣没有回答她,而是猛地把她抱在了怀里,抱得紧紧的,脑袋还埋在她脖子上,没过一会儿蔺时初就感觉到自己脖子被他的泪水沾湿了,蔺时初顿了顿,没有继续询问他,而是用双手回抱住他,无声地给予他安慰。

    越凌宣默默地流了两刻钟的泪,最后才红肿着眼眶松开蔺时初。

    等越凌宣的心情终于平复之后,蔺时初才知道他的家人因为一场灾难全都没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还活着,他回去之后没办法再回到家里,因为容易睹物思人,他承受不了,所以便下意识地回到这里来找蔺时初。

    蔺时初知道越凌宣肯定还隐瞒了她很多事情,这其中他的家人九成不是因为什么灾难而死的,而是因为其他事,但蔺时初并没有究根寻底,毕竟这是他的隐私。

    不过他肯定受了很大的打击,否则不会才短短一个月的时候就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公子哥儿变成了瘦骨嶙峋的阴郁落拓男人,也不会这么突然就跑回来找她这一个根本与他算不上多熟悉的人。

    蔺时初虽然不知道他家到底出了什么事,但见他还能光临正大地来找自己,应该没有安全问题,毕竟他并不是一个愚蠢天真的人,想必要是身上有麻烦,不可能这么来找自己。

    不过蔺时初很快就被打脸了,因为越凌宣跟她说,他现在的身份虽然没什么都问题,但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不要用如今的面貌出现在人前。

    于是越凌宣就当着她的面易容成了与之前只有三分像的模样。

    见蔺时初一脸震惊,他还安慰她:“别担心,我来找你的时候是避着人的,没有人知道我来找了你。”

684、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2)

    越凌宣知道自己不应该来找蔺时初,因为他们只能算是萍水相逢的人,不是什么知交好友,他不应该出现在她面前,给她招来麻烦。

    他知道家里遭受了那么大的变故之后,悲痛至极,第一反应就是回京给家人伸冤,但忠心的下人死死拦着他,不让他回京找死,因为即使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家人是冤枉的,但上位者已经给了定论,就不可能再出尔反尔,所以他注定段时间内没办法给家人伸冤。

    反而他要是真的这么出现在京城,那就是自投罗网,白白地送命。

    越凌宣没办法回去,甚至不能让人知道他还活着,他浑浑噩噩地过了一段时间,等到稍微有了些意识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居然就想起了蔺时初,于是他失魂落魄地来找她。

    蔺时初猜到他对自己隐瞒了一些事情,但看在他这么悲痛的份上,并没有追问,反而帮他完善了一下脸上的伪装,让他跟之前的模样区分得更开一些。

    “你就暂时跟在我身边吧,就说是我在人市买回来的下人,只听我一个人的吩咐,这样可以吧?”蔺时初问道。

    “可以。”越凌宣点头,“以后我叫宣凌。”

    商量好了越凌宣的身份之后,蔺时初就找了个时间,甩开清雪和护卫,从外面带回了宣凌。

    “这是我新买的下人,他叫宣凌。”蔺时初在大家面前介绍了一下越凌宣的新身份,“他以后会帮我打理生意。”

    清雪好奇地打量了一下他,只觉得这人的身形有些眼熟,但他的脸又是完全陌生的,以前根本没见过,她便以为自己看错了。

    “宣凌,我叫清雪,是小姐身边的大丫鬟。”清雪介绍自己,越凌宣对她点了点头,其他护卫和下人又一一互相介绍。

    蔺时初并不是一个严苛的主人,而蔺家更不是什么规矩森严的人家,所以只要大家做好了本职工作,蔺时初不会干涉他们闲暇时间的私下来往。

    于是宣凌这个新来的下人顿时就被护卫们盯上了,大家不知道蔺时初为什么突然买下他,于是他们就开始试探他到底有什么本事。

    护卫们自然是试探他的身手,但出乎人意料的是,宣凌虽然看着斯斯文文、身形又清瘦,但身手却比护卫们还好,护卫们几个对上他,都没能占上风,反而被他打得鼻青脸肿的。

    宣凌就这样用自己的拳头奠定了在蔺时初身边的地位。

    越凌宣既然要当蔺时初的下人,自然就要做得像模像样,蔺时初平时也吩咐他做事情,只是他做的事经常需要往外跑,其他人不太清楚他到底要做什么。

    因为收留了他这个意外之客,蔺时初就没有在连江城逗留太久,她很快就作风凌厉地处理了布行现存的一些问题,改革了一下销售模式,比如用提成来鼓励伙计的工作积极性……

    经她手改革过之后,布行的生意立马上了一个台阶,大家工作的积极性一下子就提高了,伙计和管事各个都精神奕奕,跟打了鸡血一样。

    蔺时初于是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连江城,打道回府。

    等回了蔺家,蔺父蔺母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在连江城买了一个下人,并没有多说什么,虽然这个下人的气质看着并不太想奴仆,但他们相信自己的女儿,所以并没有起疑。

    蔺时初又恢复了大小姐的生活,平时除了看看账本,跟蔺父巡查一下生意,就是在家里吃喝玩。

    越凌宣作为“男仆”,除了外出的时间,其他时候不可能出现在蔺家后院,所以蔺时初在家的时候,通常就是他能自由活动的时候。

    他虽然名义上是蔺时初的下人,但蔺时初并没有把他当下人看,所以平时他很多时候时间都由他自己支配。

    越凌宣就常常处于“失踪”状态,有其他看不过眼的下人还告状告到蔺时初或者蔺母面前,都被蔺时初糊弄过去了。

    蔺时初猜得到他大概是打听自己家的消息去了。

    不过她自己也没闲着,开始留意起京城的消息来。

    大概过了一个多月,果然京城里的一些消息就传到蔺家所在的州府来了。

    其中最震撼的一件事就是安国侯全家因为结党营私、勾结外敌、贩卖军粮、贪污受贿等罪名被判抄家流放了,当然几个“罪魁祸首”自然是被斩首,其他家人则被流放,只是还没到流放之地就死完了。

    对了,安国侯叫越昭,跟越凌宣一个姓,而越凌宣又告诉过蔺时初,他的家人不久前因为一场灾难全没了,这不就巧了吗?

    蔺时初即使用脚后跟想,都知道越凌宣跟前安国侯一家有关。

    真惨,不知道安国侯一家到底是罪有应得,还是被冤枉的,不过现在很大可能是被冤枉的,毕竟蔺时初还记得第一次看见越凌宣的时候,他被人追杀差点死了。

    而那个时候,恰好是有京官来调查江南发生水患之事的时候,江南离蔺家所在的州府不太远,越凌宣很可能参与了调查那件事,才会被追杀成那样。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似乎京城的人并不知道他还活着,否则他不会这么轻松就逃出来。

    安国侯的事很可能是江南水患幕后之人联合其他人的反扑,毕竟安国侯在边关驻军上也有很大的话语权,皇帝肯定希望把军权收拢回自己手里,那么安国侯一家就十分碍眼了。

    蔺时初大概猜到了越凌宣的身份以及他家人的悲惨遭遇,但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人,没办法帮他,只能帮他隐瞒一下身份。

    越凌宣并不知道自己的老底都被蔺时初调查得差不多了,他如今忙着联系越家一下还没暴露出来的人脉,当然,并不是要他们帮家人伸冤平反,因为这不现实。

    自从一夜之间没了家人后,越凌宣就瞬间成熟了,他开始处心积虑地为家人平反、报仇,他已经抛下了以前那些风光霁月的光亮,心思开始慢慢变得深不见底……

685、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3)

    孙老爷的儿子孙英,也就是之前他娘对他寄予厚望,以为他会考上秀才或者中举,然后娶一个高门大户人家的小姐的那位孙公子,最近成亲了,不过因为他并没有考上秀才,所以娶不了老师或者县太爷的千金,只能委屈巴巴地娶了他娘的侄女,也就是他表妹。

    蔺父作为孙老爷的朋友,虽然说近一年来已经疏远了许多,但关系到底没有断,所以孙英成亲也邀请了蔺家人,蔺父去赴宴了,蔺母和蔺时初并没有去。

    不过等蔺父吃完喜宴回来的时候,却气呼呼的,一脸不忿。

    “老爷,你怎么这幅表情回来?去吃个喜宴难道别人还给你气受了?”蔺母好奇地问丈夫。

    蔺父哼了一声,说:“孙老头跟我炫耀他儿子成亲了,说儿媳妇温柔贤惠,是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然后就让我管管女儿,说姑娘家在外抛头露面跟男人做声音,伤风败俗,还说这就是我女儿嫁不出去的原因!我呸!我女儿好好的,又聪明又漂亮,怎么可能嫁不出去?不,她不会嫁出去,她招赘!”

    蔺母听见蔺父的这番话,顿时也气坏了,跟蔺父道:“孙老爷也太多管闲事了,我家初儿怎么样,跟他有什么关系?我女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倒是他儿子,以前总听他夫人说聪明,以后肯定能金榜题名,当上官老爷,可现在瞧瞧,他连个秀才都没考上,他们家也好意思说我女儿的不是……”

    “老爷,既然人家这么看不顺眼咱们初儿,你以后就别跟人来往了,省得又受他家一肚子气!”蔺母不高兴地说道。

    “好,以后不跟他们家来往了!”蔺父立马赞同道,他自己的女儿,他都不舍得说,孙老头又什么资格说?初儿又不吃他家的饭,不喝他家的水!

    夫妻俩把孙家人骂了一顿,但说道后面,蔺父就又开始操、心起蔺时初的婚事了,问蔺母:“最近有没有看中哪个后生愿意入赘咱们家的?”

    蔺母愁眉苦脸地摇摇头:“没有,明明咱们初儿这么漂亮能干,偏偏找上门的全是不靠谱的,我宁肯让初儿迟几年再成亲,也不肯让她讲究,委屈自己招一个处处比她差的男人。”

    蔺父闻言,叹了口气,说:“那就慢慢找吧,不急,反正初儿还小。”

    蔺时初在房门外听着父母对自己的亲事发愁,心中仿佛被揪了似的疼,蔺父蔺母对她疼爱至极,什么都想给她最好的,可在婚事这事上,他们却无能为力,于是心生愁闷。

    蔺时初听见他们为自己的亲事着急发愁,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不孝。

    现在能解决他们愁闷的最好方法,就是赶紧找一个四角俱全的男子入赘,这样他们才会放心吧?

    蔺时初虽然知道自己应该这样做,但这一时间,到哪里去找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男人来入赘呢?她罕见地感觉到为难了。

    房间里蔺父蔺母又重新讨论起了其他事情,蔺时初便没有打扰他们,而是悄悄地离开了。

    回到她自己的院子的时候,清雪忽然上前来禀告道:“小姐,宣凌从外面回来了,有要事要跟您商量,您要见他吗?”

    “见吧。让他进来。”蔺时初说道,想起越凌宣似乎一直在忙着把蔺家的生意往外扩张的事,便让他来见自己了。

    越凌宣很快就进来了,蔺时初带着人去了凉亭,让下人们都退远了,直到听不见谈话声,这才跟越凌宣说起话来。

    越凌宣把自己做的事都跟蔺时初说了一遍,在帮蔺家扩张生意的同时,他还在私底下办自己的事,蔺时初对此是知道的,但并没有阻止,反而给了他不少帮助。

    越凌宣此时并不是以自己的真实面目出现,而是易容后逊色了好几分的脸,但即使紧紧是清秀斯文的面容,配着他修长高挑的身形,也依旧显得他风度翩翩,丝毫不像个下人,反而像个文人。

    “小姐、小姐,你为什么这么看我?我脸上的易容掉了?”越凌宣汇报着自己的工作,便发现蔺时初盯着自己的脸发起呆来,便连忙摸了摸自己的脸,问道。

    蔺时初被他喊回了神,连忙说:“没有没有,你的易容没有掉,好好的。我只是看着你,突然另外有个好提议。”

    “什么好提议?”越凌宣见不是自己的易容出了问题,便可有可无地询问。

    蔺时初把他全身上下仔细地打量了一遍,越想却觉得自己脑中刚刚冒出来的那个想法很有道理,于是她笑眯眯地对越凌宣说:“就是……我现在需要成个亲,你要不要入赘我家啊?”

    越凌宣一听,顿时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了,咳得满脸通红,过了好一会儿,才好不容易不咳了,便不敢置信地问道:“你刚刚说什么?让我入赘?!”

    “是啊,不过,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可以是假装的,有名无实的那种,我只是需要有个入赘的丈夫好让父母放心。我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你是最适合的一个,当然,作为回报,你想为家人报仇我可以提供帮助。”蔺时初慢条斯理地跟他解释。

    越凌宣张了张嘴,他现在脑子有点混乱,明明蔺时初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懂,但合起来的意思他那混乱一片的脑子却根本无法接收正确信息。

    茫然了好一会儿,蔺时初见他仿佛魂飞天外的模样,忍不住双手拍了一下,终于把他的魂叫回来了,又问他:“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我觉得这对于我们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我需要一个名义上的丈夫,而你需要蔺家的帮助,等过了几年,你家的仇报了,你还可以跟我和离,这完全不会影响你以后的生活,毕竟你跟我成亲是用现在这张脸,等你恢复了身份之后,不再易容,那就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你曾经是我的赘婿。”

    越凌宣垂下眼帘,否认道:“报什么仇?我没有什么仇需要报。”

686、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4)

    蔺时初定定地看着越凌宣,说:“我最近听闻京城里有家权贵一夕之间就倾覆了,家破人亡,不知道那家人还有没有血脉流落在外?真是可怜。”

    越凌宣听到她这意有所指的话,顿时眼神一凛,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薄唇抿得紧紧的。

    “你放心,我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和你合作,互惠互利而已。事实上,当我在连江城收留了你的时候,就已经跟你在同一条船上了,你出了事,那我家也根本跑不了。”蔺时初很直接地说道。

    越凌宣听见她这些话,果然犀利的眼神终于柔和了一些,显然听进去了蔺时初的话,但他还是提醒道:“我将要做的事要是失败了,会把你们家拉入万劫不复之地,你真的愿意?如果你现在反悔,还能保全一家人。”

    蔺时初轻笑了一声,说:“我不会反悔,而且我有自己的打算,跟你是各取所需。”

    “那好,我同意以宣凌的身份入赘你家。”越凌宣斩钉截铁地说道。

    蔺时初闻言,顿时笑得更灿烂了,如果只是为了有个丈夫好让父母放心,以蔺时初的能力,其实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但她还想着要为原主报复京城里高高在上的皇帝以及六公主,那越凌宣就是最好的人选了。

    越凌宣这段日子虽然是以她下人的名义出去办事的,但蔺时初还找了人在暗处盯着他,盯得久了,看他做的事再结合他的身份以及京城里的传言,便八九不离十地猜到他跟金州的赵王结盟了,要把皇帝拉下马,通俗地说,就是跟赵王一起谋反。

    当今皇帝跟六公主可是跟原主有仇的,赵王和越凌宣想谋反,不就恰好合了她的心意吗?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蔺时初当然想搭上赵王和越凌宣这条船找皇帝和六公主报报仇了。

    如果赵王跟越凌宣谋反失败了,大不了蔺时初把蔺父蔺母和家业全都搬到海外去,再去京城处理皇帝和六公主,总不会让蔺家覆灭。

    “就这么说定了,你入赘的事我会跟父母说,你下人的身份要改一改了,我会跟父母解释,到时候你配合我就行了。”蔺时初说道。

    “好。”越凌宣答应了,虽然蔺家只有金钱,没有权势,但现在他一心想报仇,有蔺家的钱财以及做生意的人脉帮助,他能做更多的事……

    越凌宣极力说服自己,是为了报仇才答应蔺时初入赘蔺家,但更深层的意识里,他却知道自己想利用蔺家的想法其实并没有那么强烈,他只是纯粹想答应蔺时初而已。

    但他现在没有心思探究自己的深层心理,便早早忽略了这点。

    有了入赘的人选,蔺时初便没有再耽搁时间,直接就去找蔺父蔺母说了。

    “你说你有合适的入赘人选了?是谁?”蔺母激动地抓住了蔺时初的手腕,问道。

    “是宣凌啊,我从连江城带回来的,你们也见过。”蔺时初眼带笑意地对蔺父蔺母说道。

    “宣凌?他不是你买下的下人吗?咱们家怎么能招一个下人为婿?这不妥!”蔺父皱着眉头说道。

    蔺时初面不改色地给越凌宣修改身份:“爹、娘,其实宣凌并不是我买的下人,他是平民,只是得罪了连江城一个跟县太爷有亲的地头蛇,他爹娘都为此而死了,他万念俱灰本来也不想活了,跳了河,还是我把他救回来的,救回来后我就用买他当下人的借口,把他带离了连江城。”

    “不买他当下人不也可以带他离开吗?”蔺母疑惑地问道。

    “不行,那个地头蛇太霸道,如果不让宣凌以奴仆的身份离开,就不肯放过他。”蔺时初眨着无辜的眼睛说道,“其实宣凌的父亲是个秀才,他自己本来也打算考秀才,但因为这变故就没办法考了,他本人是很有才华的,你们看他帮我打理生意打理得多妥当就知道了。”

    蔺父听说越凌宣居然是秀才之子,本人也断文识字,长得还一表人才,顿时心里就满意了几分,但嘴上还是淡淡地说:“那还真是个不错的人选,只是他真的心甘情愿入赘咱们家?不会觉得我们是趁人之危吧?”

    “不会的,我问过他自己的意愿,并没有强迫他,他只是要求以后要是生下不止一个孩子,那就让一个传他家的姓。”蔺时初面不改色地忽悠蔺父蔺母,说出这个小条件后,蔺父蔺母果然更相信她的话了。

    蔺母还连连点头说:“应该的,毕竟他家只剩他一个人了,要是你们以后有多个孩子自然可以继承他家的姓氏。”

    听她这么一说,蔺时初就知道他们内心里都已经同意越凌宣入赘蔺家这件事了。

    之后蔺父果然喜气洋洋地说:“那咱们得选个好日子办酒,还得好好地准备起来,虽然咱们家是招赘,但也不能委屈了女婿……”

    蔺母也兴致勃勃地跟蔺父商量起了婚事该怎么办,完全把蔺时初这个正主撂在了一边。

    蔺时初摸了摸鼻子,没有打扰父母的兴致,自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得到蔺父蔺母的同意之后,蔺时初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越凌宣。

    越凌宣说不清楚自己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他很快就要成亲了,可所有的亲人都已经不在世上,只留下他一个人孤独地为报仇而不择手段。

    家里没有发生变故之前,他并没有想过自己会娶谁,婚事会如何举办,但他知道家里人会为他寻求最合适的好妻子、为他举办热热闹闹、喜气洋洋的婚礼,会有很多宾客给他贺喜……

    但现在,他即使会成亲,可婚礼上也只有蔺家的亲友宾客了。

    蔺时初并不知道越凌宣还这么多愁善感,她只觉得要是跟越凌宣成亲了,以后会有更多的自由,她能借着跟越凌宣一起出外做生意的理由,去更远的地方,做任何想做的事。

    成亲之后,蔺父蔺母见她跟丈夫一起外出,肯定会放心不少,蔺时初就能随便去浪了。

687、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5)

    蔺时初跟越凌宣的婚事办得非常热闹,蔺家是附近有名的富商,这回惟一唯一的女儿招婿,便大手一挥直接办了三天的流水宴,城里任何人只要说一句吉祥话就都可以来吃一顿。

    于是一连三天,蔺家独女的亲事就成了城里最热闹的话题,大家有免费的宴席吃,自然个个都把蔺时初和越凌宣的亲事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说他们是天作之合,把蔺父蔺母喜得红光满脸,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

    婚事办得热热闹闹,但正主蔺时初和越凌宣两人却很平静,毕竟他们这门亲事只是各取所需,并不是因为情投意合。

    蔺家大门的街道上,一个浑身脏兮兮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的乞丐悄悄地靠近了蔺家办酒席的地方,却被那些已经坐下来吃席的街坊百姓们嫌弃地驱赶:“去去!乞丐别靠近这里,你们另外有其他地方吃饭,蔺家老爷心善,这三天连你们这些乞丐都赠了热饭热菜,你身上又臭又脏,别弄脏了蔺家的地方……”

    走路一瘸一拐的乞丐被人们赶走了,却边走边回头,一双浑浊不堪的眼睛盯着蔺家的大门,眼里的不甘和嫉妒都快溢出来了。

    这乞丐就是方予安,曾经那个想方设法想通过娶蔺时初来吃蔺家绝户的渣男,他这辈子可没有前辈子那么幸运了,被蔺时初打断了手脚之后,科举无望,回到乡下守着老宅过活,可他身上没钱,手脚的伤耽搁了治疗,于是留下了后遗症,手变得无法用力,脚变瘸了,连想种地养活自己都不可能,于是在把家里最后的一亩地和老房子都卖掉之后,他就沦为了街上的乞丐。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讨饭都要在蔺家所在的街市上讨,还特别关注蔺家的情况,所以这几天得知蔺时初成亲,他就早早守在蔺家外面,心中涌动着各种复杂的思绪。

    自从手脚不知道被哪个仇家断了,让他沦为乞丐之后,方予安心中便彻底堕落成了丧家之犬,讨饭之余,他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如果自己当初没有被人打算手脚,而是成功搭上了蔺家大小姐,有钱去科举了,那他的前途肯定十分远大吧?说不定他已经功成名就,当上官老爷了,甚至还能被京城里那些豪门贵胄看中,把他招为女婿……如果是那样,那他多风光啊……

    他总觉得自己不应该是现在这种情况,而是应该格外意气风发、前程远大。

    但现实却总是如同一盆冷水,狠狠地把他的美梦泼醒,他如今不是什么前程远大的青年才俊,而是残废邋遢的臭乞丐,别人看见了都会嫌弃得忍不住唾他一口唾沫的那种。

    “蔺家大小姐招的夫婿是什么人?”方予安回到乞丐窝,问一个同住的老乞丐。

    “听说是外地的秀才之子,长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跟蔺家大小姐很般配呢!”老乞丐美滋滋地啃着手里的馒头,说道。

    他手上的馒头就是蔺家施舍给乞丐们的,所以他自然会夸蔺家大小姐的亲事好,恨不得蔺家天天都办喜事施米粮。

    方予安听见老乞丐的话,却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真的有那么好会愿意给人当上门女婿?我看那男人肯定哪里有问题!”

    老乞丐一听他这话,顿时不乐意了,人家蔺家那么好心,办喜事还给他们施米粮,方予安有什么资格诋毁别人?所以老乞丐讥讽道:“喂,姓方的,你该不会是嫉妒蔺家的女婿吧?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蔺家大小姐那么漂亮能干,能找到好人家的男子相配不是很正常?难道人家要找你这种歪瓜裂枣?嗤!可惜你是个瘸腿乞丐了,要是好手好脚,说不定还能让蔺小姐多看几眼呢!啧,真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疯了……”

    方予安顿时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心中那些阴暗的心思全让老乞丐揭穿了,让他仿佛被人剥光了衣服被示众一样,难堪极了。

    他愤愤不平地想:我以前还真有可能娶到蔺家大小姐,可惜被不知道哪个黑心肝的仇人毁了!

    方予安一想到自己错过了蔺家大小姐以及她那庞大的家产,心中就被无穷无尽的不甘和肉疼淹没了,如果他知道打断自己手脚的仇人是谁的话,肯定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可惜他连仇人是谁都不知道,想报仇都找不到人,只能带着痛苦和仇恨当阴沟里的老鼠了。

    蔺时初可不知道方予安心中还惦记着她和她的家产,她现在跟越凌宣虽然成了夫妻,但只是有名无实的,不过两人因为之前关系不错,又有合作的基础在,所以越凌宣对蔺时初处处谦让,连婚床都让她自己一个人睡,而他则在床前打地铺,可谓是非常君子了。

    蔺时初并没有阻止他,把枕头和被子扔给越凌宣之后,便心安理得地霸占了婚床。

    成亲之后,蔺父就把手上的许多产业都交给了蔺时初和越凌宣来管,因为蔺时初说越凌宣是个可靠的人,蔺父便相信女儿的眼光,更何况越凌宣之前帮蔺时初打理生意时也有模有样,看着就是个心有沟壑又知恩图报的人,所以蔺父非常信任他。

    “时初,我下个月需要去一趟金州,咱们家那里有做皮毛的生意,是吗?”某一天,越凌宣忽然对蔺时初提出了这个问题。

    蔺时初点点头,看着他,说:“是有,不过只在那儿有几间普通的铺子,生意不太好,我爹都打算把那儿的铺子卖掉,及时止损了。”

    “不要卖,交给我吧。”越凌宣说道,然后抿了抿嘴,“如果不方便,我可以买下来。”

    蔺时初听了,轻笑一声,说:“不用你买,你要就送给你了,随便你怎么处理,你是蔺家的女婿,要几间铺子不是很正常?我爹又不是什么苛刻的人,他很喜欢你这个女婿。”

    蔺父确实很欣赏蔺时初,还常常跟蔺母感叹,说自家女儿招的这个女婿真是捡到宝了,个性温和好相处,但心机手段也不缺,是个护得住家的男人。

688、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6)

    越凌宣听到蔺时初的话,脸上的神情不由地柔和了一些,他跟蔺时初成亲之后,蔺父蔺母就对他很好,完全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看待,根本没有任何瞧不起或者苛刻对待,甚至有时候他跟蔺时初吵了几句嘴,他们都是站在他这边比较多。

    “谢谢你,不过我这次离开去金州,可能要去很长一段时间,做的事也有些危险。”越凌宣神情认真地对蔺时初说道。

    蔺时初一听,便心领神会了,点点头说:“我知道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可以跟我说。”

    越凌宣迟疑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这回去做的事,如果成功了那很好,如果失败了,那很有可能尸骨无存。在离开之前,我想跟你理清一下我们的关系,当然,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只需要说我是出远门做生意了,等过了一段时间后,你再说我遇到劫匪丧生了,这样我这个人就能完完全全地跟你家撇开关系,即使我做的事失败了,也不会牵连你们。”

    蔺时初定定地看了一会儿越凌宣,直看得越凌宣都有些不自在,脸都微微红了起来,这才叹了口气,说:“真是谢谢你为我们考虑得这么周到了,但我父母都很喜欢你,听到你‘去世’的消息肯定很伤心,所以你还是尽量平平安安地回来吧。”

    “对不起……”越凌宣知道蔺父蔺母对他的感情,便愧疚极了,但他有不得不做的事,便只能对不起蔺父蔺母了。

    “没关系,毕竟成亲这两年,你也为咱们蔺家当牛做马了。”蔺时初挑了挑眉,笑着对他说道。

    跟蔺时初商量好了之后,越凌宣便跟蔺父蔺母说要去金州接管铺子的事,蔺父顿时就皱起了眉头,说:“咱们家在金州只有几家铺子,根本不值钱,我都打算卖掉了,你没必要去那里发展生意啊?而且那里金州离草原太近,冬天时常有蛮族侵边,抢粮抢钱的,搅得百姓不得安宁,你去了那里,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

    “父亲,我自己会武,有自保之力,而且金州在赵王爷的治理下,现在已经好很多了,蛮族侵边的事少了许多,百姓生活越来越好,那里自然也会越来越繁华,正是做生意的好时机,我想起那边试一试。”越凌宣有理有据地开始说服蔺父。

    最后他以理服人,还晓之以情,成功地说服了蔺父,同意让他去金州。

    “那初儿你要跟小凌一起去金州吗?”蔺母最关心的是这点,便眼巴巴地问女儿。

    蔺时初摇摇头,说:“不去了,金州太荒凉,我听说那儿缺水,气候干燥,我不喜欢太干的地方。”

    “那就好。”蔺母顿时松了口气,虽然女儿成亲之后也跟女婿一起出过远门,但金州也太远了,她舍不得。

    越凌宣说要去金州,就很快选好了离开的日期,离开的前一天晚上,蔺家人给他开践行宴。

    越凌宣觉得自己要做的这件事要是失败了的话,那跟蔺父蔺母以及蔺时初以后就再也不可能见面了,心中很舍不得,难受极了,于是喝酒就喝得凶了,跟蔺父连喝了好几瓶酒,偏蔺父还觉得很过瘾,非要跟女婿斗酒,最后便斗得两个人都晕乎乎,连站都站不稳了。

    还是蔺母和蔺时初生怕越凌宣第二天会头疼,出门不舒服,这才强行把两人各自带走了。

    蔺时初半扶半抱着,把越凌宣带回了自己的院子,越凌宣长得人高马大,蔺时初如果不是本身有内力、力气大,根本拉不动他,偏偏他即使喝醉了,也不许下人们碰他,只允许蔺时初靠近。

    蔺时初把人扔到了床上,吩咐清雪打热水来,越凌宣身上的酒味太重了,把她的屋子都熏得一股酒味,蔺时初十分嫌弃。

    不过看在他明天就要离开,说不得就是永别的份上,蔺时初大发善心,用热水把他浑身擦了一遍。

    擦着擦着,越凌宣忽然某个部位就有了反应。

    他如今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成个亲又是有名无实的,喝得醉醺醺的时候,被蔺时初轻柔的动作擦遍全身,没反应才更会奇怪。

    越凌宣脸上依旧是易容过后的模样,但即使易容了,以及挡不住他脸上浮现出来的薄红,他如今的模样比不得他真实的模样,但也清俊极了,这会儿他衣衫半褪,肌理分明的胸膛如隐若现,清俊有型的脸庞带着薄薄的红晕,模样十分诱人。

    蔺时初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美、色当前,她也不过是一个俗人罢了,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酒后乱性呢,虽然现在不是她酒后,但她也想乱一乱。

    “越凌宣?越凌宣?你意识还清醒吗?”蔺时初摸了摸他发烫的脸颊,俯下身轻轻地问他。

    越凌宣听见她的声音,勉强睁开了眼睛,他明显已经意识不清了,平时明亮清澈的眼睛此时迷离湿润,仿佛懵懵懂懂的小狗狗,带着茫然和无辜。

    蔺时初向来非常坚硬的心肠被他的眼睛一看,便如同被丘比特的箭射中了,被重重地击中。

    “时、时初?”越凌宣的声音低沉而带着些微的沙哑,却十分好听,仿佛在蔺时初的心弦上弹奏的乐声,蔺时初情不自禁地低下头,亲上了他的嘴唇。

    越凌宣此时并不是清醒时候的谦和君子,他的自制力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经摇摇欲坠,被蔺时初轻轻一勾,剩下的那点微弱的自控能力立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跟着本能动作了起来,迅猛而激烈地反客为主,噙住了蔺时初溜进他嘴里的灵活舌头。

    越凌宣只觉得自己浑身仿佛有一团火在烧,烧得他很热很热,他抱住了贴在自己身上的身躯,才觉得身上的燥热被缓解了一些……

    蔺时初跟越凌宣亲得难分难舍,最后还是两人都快喘不过气来才分开的。

    “哎,要是不吃掉你,等我老了以后再想起今晚来,肯定会悔得捶胸顿足。所以为了我以后不后悔,现在还是把你吃了吧!”蔺时初很快就找到了借口说服自己。

    她吃的时候,想看着他真实的容貌。

689、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7)

    蔺时初给越凌宣卸掉了脸上的易容,很快他俊美如粼粼之月的脸便出现在蔺时初眼前了。

    蔺时初轻轻地抚着他久不见天日的真容,忍不住轻叹了一声,这么美的一张脸,偏偏被隐藏了这么久,真是太暴殄天物了。

    越凌宣此时意识本来就不清醒,觉察到脸上被柔软细腻的物体触碰着,便忍不住轻轻地蹭了蹭,一双喊着水雾的凤眼茫然地看着蔺时初。

    蔺时初终于忍不住了,她低下头,决定把眼前这个非常考验她定力的男人吃干抹净,她认输了!

    两人都正是青春年华、热血沸腾的年龄,又有酒精的催发,这一相触立马就犹如干柴烈火,腾腾燃烧了起来。

    “时初、时初……”越凌宣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清醒,他不停地叫着蔺时初的名字,好像要把他一生的热情都倾泻在她身上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切动静终归于平静。

    越凌宣好像做了一个漫长而热烈美好的梦,他都有些舍不得清醒,想要永远沉沦于那样的美好之中。

    但到底他睡得并不安稳,潜意识里记得第二天要出门的事,所以天色刚亮,他就醒了。

    醒来之后便第一时间发现了靠在他胸口上的蔺时初,而更令他惊愕的是,蔺时初此时身上并没有穿任何衣服,他自己也没穿,两人温热的肌肤相接,显示了他们昨天晚上有过多么亲密的举动。

    越凌宣脑子一片空白,即使再没有经验,他也知道自己昨晚上跟蔺时初发生了什么事,但这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他知道自己此番去金州,肯定九死一生,说不定便会与蔺时初永别了,所以他根本没想过真的跟蔺时初做真实的夫妻。

    但现在一切都超出了他的计划,他偏偏在最后一晚上让蔺时初失去了清白之身,他心情很复杂,虽然有些许喜悦,但更过的是自责,他觉得自己没办法给蔺时初一个好的未来,他根本没资格碰她。

    他曾经还想过要是自己这次去金州所谋划的事情失败了,那清白无暇的蔺时初还可以继续找一个情投意合的夫君,可是现在他毁了蔺时初的清白,这会让她以后的亲事变得坎坷许多。

    “你在想什么?”蔺时初刚睁开眼睛,就看见越凌宣脸上的表情如同天塌下来一样,便哑着声音问道。

    “你、你醒了?”越凌宣这会儿面对清醒的蔺时初,俊脸上立刻就浮现一抹晕红,想看又不敢看她的样子,他最后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昨晚是我太轻浮了……”

    蔺时初见他恨不得以死谢罪的模样,忍不住轻笑了一声,说:“你不必如此自责,你喝了酒但我并没有喝,如果你强迫我,难道我还反抗不了?所以你多虑了,我自己也愿意的。”

    “为、为什么?”越凌宣愣愣地问她,“我今天就要离开,很可能再也回不来,没办法履行丈夫的职责。”

    “就是因为你很有可能再也回不来,我才要抓紧时间跟你尝试一下男女之道啊,你长得这么好,就跟一块肥肉吊在馋猫嘴边一样,我不啃上一口岂不是太亏了?”蔺时初挑眉说道。

    越凌宣顿时一双瑞凤眼都睁大了,目瞪口呆的样子,显然没想到蔺时初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虽然他一直都知道自己这位妻子的性格跟其他女子的性格天差地别,但也没想到还这么……孟浪?

    越凌宣忍不住面红耳赤起来,听到蔺时初夸他,他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生出了喜悦。

    “好了好了,不要纠结于这点,你只要知道我是心甘情愿的,你并没有强迫于我,所以不用觉得对不起我。”蔺时初一边找到一旁凌乱的寝衣穿上,一边宽慰他道。

    “我会努力做好准备已久的事,争取成功了回来找你,你……在听到消失之前,能不能等等我?只要三年,最多不过五年……”越凌宣突然生出了些许勇气,想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

    蔺时初见他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微微笑了一下,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说:“好,我可以等你几年,但你自己也要努力活下去,只有活着才有可能回来找我,你要是死了,我虽然会惋惜一下,但再多的就没有了。”

    蔺时初其实是个心很冷的人,她并没有看在临别的份上,就说谎来安慰越凌宣。

    越凌宣抓住了蔺时初的手,认真地对她说:“好,我一定会努力活着回来找你。”

    虽然还是依依不舍,但时间并不等人,很快就有下人来敲门了,越凌宣和蔺时初梳洗过后,又跟蔺父蔺母吃了早餐。

    一家人把越凌宣送出了城门,越凌宣骑在马上,看着不久前才跟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笑靥如花地朝他挥手,心中的眷恋如同细细的溪流,绵延不绝。

    但他最后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因为他知道自己现在没有留下来的资格,只有在一切都尘埃落定,而他成功之后,才有资格回来这里。

    蔺时初送走了越凌宣,虽然刚开始缺了他有些不习惯,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就习惯了,不会再顺嘴就喊他的名字,倒是蔺父蔺母还时常记挂着他,担心他在路上会不会发生意外,去了金州会不会有危险,他们是真的把越凌宣当儿子看待的。

    “你这孩子,怎么最近越发嘴馋了?我看你今天嘴巴就没听过,吃了多少梅子瓜子了?小脸蛋都圆润了不少,没心没肺的,难道就一点都不担心你夫君?”蔺母看着蔺时初慵懒地躺在美人榻上,让丫鬟给她剥葡萄皮,嘴巴没停过,就不由嗔怪道。

    蔺时初却一脸无所谓地说:“娘啊,夫君他都这么大了,早就不知道出过多少远门,他经验足得很,不会让自己有事的,你别总是白担心。”

    “什么白担心?难道出远门有经验就能事事平安了?你这个没心肝的,小凌以前真是白疼你了!你要不是我亲女儿,我都能被你气死。”蔺母一脸不赞同地说道。

690、丈夫中了进士后我成了平妻(18)

    “小姐,您最近丰腴了不少,显得衣服有些小了,得让绣娘重新做几套才行。”清雪一边给蔺时初系上腰带,一边说道。

    蔺时初听了却仿佛晴天霹雳!天啊,难道是她这段时间少了锻炼,又管不住嘴吃得太多,所以开始发福了吗?

    她大惊失色,连忙摸了摸自己的腰,果然发现自己的腰比起以前的芊芊细腰粗了不少,甚至小腹都鼓了起来,显然有肚腩了。

    “清雪,我是不是胖了很多?腰上肚子上都有赘肉了!”蔺时初捏着肚子上的肉,不敢置信地对清雪说道,“我现在才刚二十岁,就要开始中年发福了?”

    清雪见她一副大受打击的模样,连忙安慰她道:“小姐,你这话怎么算是发福呢?明明只是比以前丰腴了些,奴婢还觉得您以前太过纤瘦了,现在长了点肉刚刚好,更显得您容光焕发、光彩照人。”

    清雪并没有说谎,蔺时初现在腰粗了些,但整个人因为长了些肉就显得身形更玲珑有致了,还是很漂亮,跟她说得发福根本沾不上边。

    至于肚子鼓了起来……蔺时初捂着自己的脸开始忏悔:“我不该反驳娘的,娘说得没错,我果然吃太多了,都有小肚子了,不行,我得管住嘴,迈开腿,剪掉小肚子。清雪,你明天早些叫醒我,我要花点时间练武。”

    “是,奴婢明天会早早叫醒您。”清雪十分听话。

    然而第二天她失算了,因为她喊了蔺时初喊了好几回,蔺时初都只是应了一声,就又埋头睡着了,根本起不来,而在之前蔺时初可从没有赖过床。

    这一反常态的改变令清雪大惊失色,也顾不得喊醒蔺时初了,而是直接去找了蔺母,跟蔺母说了。

    知子莫若母,蔺母也知道自家女儿以前很有自制力,只要下定决心早起,从来都是丫鬟叫一遍就会起了,根本没赖过床,可现在她却赖床不起了。

    “快让人去请大夫!初儿说不定是生病了。”蔺母自己就给女儿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清雪立马让人请大夫去了。

    蔺母到了蔺时初寝房里,果然看见女儿把脸埋在被子里,睡得正香,没有一点儿醒过来的迹象,可平时她警觉得很,听见人的脚步声早就睁开眼了。

    “初儿、初儿,你醒醒,该不会真的生病了把?”蔺母十分担心,坐在床边,把女儿的脸从被子里拉出来,便见她睡得脸蛋红扑扑的,眉眼舒展,睡得正香,丝毫不像生病的模样。

    蔺母那颗提起的心顿时就落了下来,忍不住捏了捏蔺时初粉扑扑的脸,说:“没心没肺的丫头,这么大动静都还没醒,你昨晚做贼去了吗?”

    不过被蔺母这么一折腾,蔺时初终于醒了,她睁开眼睛,就看见蔺母和清雪两个人正睁大了眼睛看着自己,便莫名其妙地问:“你们两个干什么这么看我?”

    “清雪见你老是叫不醒,都吓得去叫我了,我还以为你生病了,没想到你好好的……”蔺母没好气地用食指戳了戳蔺时初的额头,说道。

    “我没生病啊。”蔺时初脱口而出道,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让清雪喊起床的事,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总是很困,早上起不来,中午还得谁午觉。”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蔺时初自己说着这话并没感觉到奇怪,但蔺母作为过来人却一下子想到了一个可能,顿时心中猛跳,脸上激动不已,她猛地抓住了蔺时初的手,眼睛发亮地问女儿:“你这个月小日子有没有来?”

    蔺时初愣了一下,清雪却立刻就回答了蔺母:“小姐这个月小日子还没来,上个月也只有一点点,难道小姐是因为这个才嗜睡吗?”

    傻乎乎的丫鬟还以为是这个原因呢,却不知道蔺母听见她的话已经激动得脸都涨红了,说:“上个月就没来?你怎么没告诉我?哎呀,真是粗心的主仆俩!”

    蔺时初这会儿终于回了神,明白了蔺母的意思,她有些不敢置信地摸上自己的小腹,难道这里面装的并不是脂肪,而是小蝌蚪?可小蝌蚪才两个多月,根本还鼓不起来啊?所以还是脂肪了?

    这时候大夫终于到了,蔺母立马喜滋滋地让老大夫进来:“快,快给我女儿把把脉,看她是不是有喜了!”

    老大夫颤巍巍地把上蔺时初的手腕,摸了摸胡子,过了一会儿后便笑眯眯地对蔺母说:“蔺小姐确实有喜了,大概两个月,恭喜蔺夫人了。”

    “乖女儿真的怀孕了?真是太好了,谢谢大夫!大夫,我女儿的身体怎么样?需不需要喝安胎药?”蔺母喜不自胜地问。

    “蔺小姐身体很好,胎儿怀得很稳,不需要喝安胎药,只需要让她吃些有营养的吃食,别吃太寒、太辣等刺激性的食物就行了。”老大夫叮嘱道。

    蔺母欢天喜地地送走了大夫,便忙不迭地让人去把出门的蔺父喊回来了,蔺父回来之后就得知了女儿怀孕的好消息,便又激动得广撒钱粮,施粥济灾、铺桥修路,说是给女儿肚子里的孩子积福。

    当然,这种喜事自然要告诉越凌宣的,所以蔺父立马就写信给越凌宣,希望他早些回来陪在妻儿身边。

    但越凌宣那边正是事情紧要关头,他不可能就这么回来,其实他连蔺父的信都没有收到,因为他为了避免自己的事牵连到蔺家人,从上个月开始就主动断了跟蔺家的联系。

    蔺父写的信其实都是蔺时初收的,也是她以越凌宣的名义回的。

    越凌宣没办法回来,蔺父蔺母觉得很可惜,但有了女儿肚子里的孩子转移注意力,就没可惜多久,很快就被蔺家后继有人的欢喜占据了。

    七个月之后,蔺时初生下了一个六斤多重的儿子,取名为蔺非。

    而在金州,越凌宣并不知道自己有了一个儿子,他正与赵王密谋着翻天覆地的大事。

    又是一年,蔺非都已经能跌跌撞撞地走路了,京城里终于传来了新帝登位的消息,而这新帝却不是先帝的儿子,而是他的弟弟,曾经的赵王。

    越家的事终于被平反,越凌宣作为越家唯一幸存的人,被新帝封为安国公。

    不久之后,一个风尘仆仆的英俊男人骑马停在了蔺家门口,敲开了蔺家的大门。

    蔺时初此时恰好带着儿子出门玩,看到来人,顿时缓缓地笑了。

    “娘,这人是谁啊?”身旁胖嘟嘟的儿子奶声奶气地问。

    越凌宣看着那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小人儿,顿时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我、我儿子?!”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2485/ 第一时间欣赏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作者:嗅单枞所写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为转载作品,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介绍:
时初性子独,爱享受,好美食华衣,最爱的就是自己,最讨厌的话是“吃亏就是福”,“能者多劳”、“舍己为人”,因此不管穿越成什么身份的人,不管记忆是否齐全,她就是要按照自己的心意来活着,才不要去当垫脚石炮灰女配来成全他人。
1、成了工具人丞相续弦、男主死党的后娘就要兢兢业业当好恶毒继母干涉继子女的婚事?不不不,时初表示当个混吃等死、万事不管的富贵后娘不好吗?
2、穿成了年代文里无私奉献的贤惠后妈,自己累出满身病也要把四个继子女个个培养成才,旁边还有个重生女虎视眈眈,誓要抢了后妈丈夫和人才继子女?快抢走快抢走!时初巴不得让给她,才不要接这个烫手山芋,用培养别人孩子的老黄牛精神来爱惜自己不好吗?
3、身为大将军的丈夫死在战场时,没有惦念妻儿,却最遗憾没有和白月光终成眷属,这辈子重生了第一件事就是和离去找白月光?滚滚滚!时初表示这种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莽汉谁爱要就要,她才不伺候!什么?死缠烂打不肯让出妻位?这是不可能的!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