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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嗅单枞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txt下载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261、表小姐不想被托孤(6)

    “越城啊,你来找我有什么事?”金向荣一边把一碟子点心递到翟越城面前,一边问他。

    “先生,我刚从外地回来,听说你身体康复了,便来看看你,并没有其他事情。”翟越城回答道。

    “你有心了,我现在恢复得很好,就连以前身体上的一点小毛病都没有了,多活十年八年不是问题。”金向荣笑眯眯地说道。

    “那就好,恭喜先生了。”翟越城听了他的话,也微笑着说道,“先生身体好了,是咱们青阳学子的福气。”

    “可我听见还有一些学生遗憾我病好得太快,让他们没办法继续偷懒了。”金向荣打趣道。

    “想必那些同窗应该是调皮爱玩了些,并不是恶意诅咒先生的。”翟越城顿了顿,为自己的同窗解释道。

    金向荣笑着说:“这我当然知道,他们就是不太爱读书,整天想着老师们都有事忙,没空盯着他们,他们才乐意……我也是从年幼的时候过来的……”

    翟越城见他明显是在开玩笑,便知道他并没有生气,于是拿出自己带来的礼物,说:“先生,这是我这次外出凑巧搜寻到的一幅吴道子的画,不知道您喜不喜欢?”

    “吴道子的画?”金向荣一听见吴道子这个名字,顿时眼睛都亮了,不等翟越城把画打开,他自己就迫不及待接了过来,亲自动手,小心翼翼地在桌面上把画铺展开。

    “果然是吴道子的画……”金向荣眼珠子都黏在了画上,丝毫不舍得移开,迫不及待就欣赏起来。

    翟越城看见他一下子就沉迷在这幅画里,便知道自己这次送的礼物送到了他心坎里了。

    金时初见自己父亲眼里只剩下那幅画,其他的什么女儿、学生全都抛在脑后了,便笑着对翟越城道:“让你见笑了,我爹爹最喜欢吴道子的画,看见了就挪不动道,移不开眼的,这会儿他不欣赏个够是不会理睬咱们的了。”

    “先生喜欢就好,作为送礼的人,礼物能得到收礼之人的喜欢,才不会埋没这份礼物。”翟越城彬彬有礼地回答道。

    “越城!你来,跟我回书房,咱们一起品赏一番这幅画。”金向荣此时已经不满足于自己一个人欣赏了,急需有才识之人跟自己一起鉴赏,于是迫不及待地对翟越城说道。

    翟越城看了一眼金时初,有些迟疑,金向荣没听见他的回答,已经等不及了,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说:“越城!快,咱们去书房……”

    抓着翟越城走了几步,金向荣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便连忙心虚地回过头对金时初道:“初儿,我和你师兄有事要忙,你自己一个人玩,好吧?”

    “好,爹,你就和师兄忙你们的去吧。”金时初有些无语地对他摆了摆手,说道,心都不在这里的人了,她留着干什么?

    听到女儿的回答,金向荣果然毫不迟疑地拉着翟越城去书房了。

    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多有共同语言,一直到关嬷嬷做好了饭,两人都没有从书房出来,还是金时初去催了两三次,他们才意犹未尽地出来吃饭,然而在饭桌上,他们还要边吃便激烈地讨论某人的画作如何如何……

    这个时候他们倒是一点儿都不在乎“食不言、寝不语”的老规矩了。

    等吃完饭,天已经黑了,金向荣干脆让翟越城住下来,反正家里空客房多。

    金时初有些惊讶,因为这是金向荣第一次留客人住下,毕竟他的客人基本上都是青阳书院的师生,他们来拜访完,当天就回去了,青阳书院离金家这么近,用脚走都不用半个时辰,坐马车不用一柱香的时间就到了,客人们也根本没必要留下来住。

    看来这位翟越城很得父亲喜欢啊,金时初想道。

    翟越城好不容易应付完金向荣“志趣相投”的热情,洗漱完之后躺在了床上,静静地感受着从金家东南方向源源不断传递过来的、令他灵魂的暴戾都平静下来的清新草木气息,他知道金家唯一的小姐就住在那个方向。

    他是突然有一天,感受到这股能平息他灵魂里的暴戾的清新气息。

    那时候,他跟往常一样在书院后山的树林里呆着,让林间树木的柔和气息安抚他灵魂里无时无刻不在叫嚣着冲破他身体的禁锢,出来肆虐人间的暴戾之气,但是在某一个时刻,他突然就感受到了一股极其浓郁、极其清新,比林间草木的气息更柔和的存在,只是一瞬间,就把他身体里的暴戾之气安抚得乖巧如家犬。

    他因为这暴戾之气饱受痛苦,日夜不得安宁,这股突然冒出来的气息却轻易就平息了他的痛苦,就如同他的救命稻草一样,令他迫不及待想要抓住,于是他顺着那股气息的方向找去,便找到了金家的门口。

    他恍忽听书院的同窗说过金夫子生了重病,似乎快要不行了的事,于是便假作来探病,想要进金家去查找一下,那股气息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不巧,那天时初才刚穿越过来,又没有在原主的记忆中得到有关翟越城的记忆,于是就毫不客气地拒绝了他的来访。

    那个时候翟越城并不着急,因为他体内的暴戾之气刚刚被安抚好,他感觉到了从灵魂到身体的,从未有过的舒适感,因此他正是耐心十足的时候,觉得反正已经知道那股气息出自金家,他可以慢慢来调查。

    谁知道那天探病不成之后,他就有其他事忙去了,一直到昨天才从外地回来,于是他今天留迫不及待地上金家来拜访了。

    恰好金夫子之前跟他是关系很不错的老师,他上门拜访便有好理由了。

    见到了金家父女,他一眼便看出来,那股比林间草木的安抚之力强上好几倍的气息,是出自金家唯一的大小姐身上。

    他向来是个行动果决,从不瞻前顾后的人,既然金家小姐是那股气息的源头,那他便注定不可能放过她了,于是他不动声色地对金向荣“投其所好”,这样才能更好地接近金小姐……

1262、表小姐不想被托孤(7)

    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金家所有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翟越城从床上坐了起来,按捺不住自己心中那股被金时初的气息强烈吸引的冲动,于是他披衣起身,走出了房门,悄悄地往金时初寝房所在的方向走走去。

    他在心里给自己找借口:现在他就在金家,难得的能离金时初最近的时候,为了之后的日子好过些,他应该抓住时机,充分利用金时初散发出来的气息压制自己的暴戾嗜杀之气……

    翟越城并没有来过金时初的院子,但金时初的气息就是他眼里最明亮的指路灯,即使是闭着眼,他都能遵循自己的本能找到她。

    金家就只有四个人,其中三个都上了年纪,夜晚早早睡下了,根本没想过留宿的客人会做出这种夜闯人家姑娘闺房的事,对翟越城自然没什么防备,因此翟越城很快就走到了金时初的小院子里。

    他在小院子里站了一会儿,闭着眼睛仔细感受着那股清新而强大的草木气息,感受着身体里的舒适和轻松。

    迟疑了一会儿后,他终于悄悄地走向金时初的寝室。

    本来已经陷入睡眠中的金时初勐地睁开了眼睛,警惕地望着一片漆黑的屋内,同时竖起了耳朵倾听着外面轻不可闻的脚步声。

    她从伴生空间里掏出一把长剑,等着外面的歹人自投罗网……居然敢来闯她的房间,那就得有被她逮住的心理准备。

    翟越城的手刚放上金时初寝房门的门栓,想要拉开,突然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瞬间就警惕起来,浑身的肌肉都处在戒备状态:因为他感觉到危险。

    上辈子从尸山血海中挣扎过来的翟越城,最熟悉这种面临危险的情况,于是他停止了动作,一动不动地站着,等待着不知道会从哪里冒出来的危险……

    屋子外的翟越城不动了,屋子内的金时初还等着这半夜闯进来的登徒子自投罗网,等了许久,眼看一炷香都过去了,外面那人还是没有动静,她便没有耐心了,这人到底还进不进来?她困着呢,着急着赶紧解决了他,自己还得抓紧时间睡觉呢。

    又等了一会儿,门外那人还是没动静,金时初便不耐烦了,决定主动出击。

    于是她飞快起身,提着长剑飞快走到门口,一脚踹开房门……

    然而门外那登徒子比她动作更快,金时初踹开房门的时候,翟越城已经飞身越过了院子的墙,迅速往外逃走了,只给金时初留了个黑色的模湖身影。

    金时初气得暗骂一声,就提剑追了出去,奈何她这具身体才刚练武没多久,天赋也一般般,即使内力练出了一点儿,轻功却根本没办法跟那歹徒相比……巧妇都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强劲内力在身的金时初这会儿的武功招式再厉害,也没办法跟真正的武林高手相比。

    她用了最快的速度追了出去,却发现出了自己的院子就连那登徒子的人影都不见了!金时初气得三更半夜就在家里到处搜寻,可惜那人熘得实在太快,金时初没有在家里找到任何不妥的地方。

    而惊险地逃回客房的翟越城,已经躺在了床上努力平复自己急促的呼吸,装作已经熟睡的模样,不希望被出来查看情况的金时初发现他的异常。

    他万万没想到刚刚感觉到的危险来自于金时初,即使他已经从祁山长和林夫子的口中得知她开始练武,但却没想到她已经练得小有所成了,在自己家也拥有这么强的警惕性,实在令他刮目相看。

    翟越城有些心虚,他半夜去探金时初的闺房,真的没有轻薄她的意思,他只是太渴望那股能安抚自己灵魂的美好气息了,才情不自禁地去找了她。

    如果不是他足够机灵迅速,差点就要被金时初抓个正着了,那时候他就真的是百口莫辩了,金时初和金夫子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那他以后就别想接近金时初了……

    真是好险,翟越城有些后怕,自己这么多年的折磨都承受过来了,怎么今天晚上就冲动了呢?

    翟越城意识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太过放松了,小看了这里的人。

    这里确实没有失去理智、无处不在的丧尸,让人无时无刻不处在死亡的阴影下;但这里却有武功高强的高手,刀光剑影并不是假的,他这回是轻敌了,根本没有把金时初放在眼里,所以才差点在一个才练武不久的小姑娘手里翻了船。

    翟越城反省了自己,他决定尽快把自己在末世带来的异能修炼回来,同时这个世界的武功也不能落下。

    是的,翟越城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他上辈子是个末世异能者,在与丧尸王同归于尽后突然穿越到这个世界的。

    大概因为上辈子杀的丧尸和人类都很多,于是灵魂里就带上了暴戾嗜杀之气,这辈子的身体不够强大,无法压制这些暴戾嗜杀之气,因此被折磨得很痛苦,只有林间草木气息才能稍微安抚他的灵魂,所以他会经常去青阳书院的后山林间待着,这样他才会感觉到舒服一些。

    他完全没想到有人类也能散发这种能安抚他的奇异气息,于是他就顺着那股气息,盯上了金家,直到他确定那股气息出自金时初。

    他不知道金时初为什么能散发那种气息,但他知道自己需要她,于是他遵循自己的意愿来接近她、试探她,没想到因为轻敌,差点翻了船,得罪金时初。

    其实金时初之所以会有草木气息,是因为她拥有自己的伴生空间,空间里八成的东西是她在各个世界收集到的各种植物,这些植物散发出来的气息附着在时初的灵魂之中,自然不是这个世界的普通林间草木能比的,翟越城才会明显地感觉到不同。

    而他在青阳书院后山中感受到那股气息的时候,正是时初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金时初身上的时候。

    当然了,这些内情他和金时初此时都不知道,世事有时候就是这么巧。

    如果翟越城始终找不到解决自己灵魂中的暴戾嗜杀之气的办法,那他很可能会走火入魔而死,但他幸运地遇到了金时初。

1263、表小姐不想被托孤(8)

    金时初把整个家都搜查了一遍,没发现有任何贼人,又记起自己的库房里还放着许多好东西呢,于是连忙去检查库房。

    幸好库房里的东西都完好无损,一个都没丢,金时初才松了口气。

    等忙完这一切回到床上躺着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家太空了,家里四个人就有三个上了年纪,要是遇到了贼,除了她自己,都没个能打的。

    虽然说他们家运气好,一二十年来家里都没遇到贼人,平平安安,但金时初可不会把自己和家人的命运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运气上,这天晚上的遭遇让她明白,她一个人再厉害,也会有疏忽的地方,这回的贼子只有一个,万一下回来的有三四个、四五个呢?

    因此她决定让金向荣再给家里增添些人口,况且陈树和关嬷嬷年纪也越来越大,需要有人帮忙分担他们的动作——当然了,金时初自己也懒,要是有丫鬟伺候自己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第二天,等翟越城离开之后,金时初就跟金向荣提要求了:“爹,咱们家再添些人吧,家里的活都由陈叔和关嬷嬷两个人来做,实在太忙也太累了。”

    关嬷嬷在一旁听了,连忙说:“姑娘,我不累!我在家里只是做些家务活儿,能忙到哪里去?”

    “嬷嬷,你就别逞强了,我都看见你洗了衣服之后就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你给我们家忙活了十几二十年,劳苦功高,应该退下来好好歇歇了。”

    “姑娘,你是嫌弃我做不了活了吗?洗衣服我能慢慢洗,不会干不了的,你别赶我走……”关嬷嬷顿时急了,慌忙解释道。

    关嬷嬷是原主的亲娘从人贩子手里买下来的,她前一个主人对她很苛刻,非打即骂,逼她干很多活,却时常不给她吃的,后来更是在她病了之后就嫌弃地把她贱卖给了人贩子,原主的亲娘看见她可怜,才把她买回了家。

    而且金家的人都很和善,并不苛待下人,关嬷嬷来了之后只需要负责日常的家务活儿,一日三餐和衣裳鞋袜都不缺,除了月银外,逢年过节还会给赏银。

    她在金家这么多年,早就把金家当做自己家了,真心地想一辈子都伺候金家人,但金时初今天这么一说,立马就勾起了她当年被主人抛弃的伤心事,惶恐起来,生怕自己被嫌弃。

    金时初见她这模样,连忙安抚她:“嬷嬷,你别担心,我没有嫌弃你干不了活的意思,你是看着我长大的,我和爹也早就把你当成一家人了,我肯定会把你留在家里、送你终老,又怎么可能会嫌弃你呢?我只是担心你的身体,怕你太劳累了,你和陈叔都上了年纪,该好好歇着了。

    而且就算家里填了新的仆人,你们也不会没事做,不还得帮着管教他们吗?那些新来的下人我们可不放心,得你们亲自盯着才行……”

    金时初好说歹说,才终于打消了关嬷嬷内心的惶恐不安,同意增添几个新的仆人。

    金向荣一直听着金时初和关嬷嬷的话,见她宽慰关嬷嬷的时候说得头头是道,十分欣慰,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初儿,你果然没有辜负和你娘的期待,长成了一个仁义善良的人,你能善待关嬷嬷和陈树,这很好。”

    “这是当然了,毕竟我可是继承了你和娘的优秀品质!”金时初好不脸红地自夸道,她心里却想着,她可不是什么仁义善良之人,只不过是投桃报李罢了,关嬷嬷和陈树都是真心对待她的,她自然也会真心对他们。

    金向荣听了女儿的话,顿时乐得哈哈大笑,然后同意了她的提议,让陈树去找人牙子带人来给他挑。

    “乖女儿,你怎么突然就想给家里增添下人了?除了你刚刚说的想让陈树和关嬷嬷轻松些的理由之外……”金向荣眼里精光一闪,在关嬷嬷离开之后,问金时初。

    金时初本来还想湖弄他,不把昨晚的事告诉他的,但转念一想,让他心里有个底也好,否则太没有防备心,万一那贼人昨晚出师不利,就盯着自家要找回场子再来呢?

    因此她决定坦白了:“爹,昨晚咱们家遇到贼了。”

    “你说什么?”金向荣惊愕地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问。

    “昨晚咱们家进贼了,幸好被我发现,贼人才吓得逃跑了。”金时初十分平静地说道。

    金向荣这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听错,他吓得连忙把金时初全身检查了一遍,直到没发现她身上有受伤的痕迹,这才松了口气,然后板着脸教训她:“遇到贼了你怎么不把咱们叫起来?还敢一个人对付他?我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学了点三脚猫功夫就敢对上贼人!你该庆幸那贼人是个胆小的,要不然遇到个心狠手辣的,直接对你下手,那你后悔都晚了!”

    金时初被他训得臊眉耷眼,不过并不是羞愧自己一个人对上贼人,而是失落于自己确实没人家武功高,要不然也不会让那贼人逃了,而她连个影儿都没追上。

    因此她还振振有词地反驳亲爹:“爹,你刚大病初愈,陈叔和关嬷嬷都上了年纪,我要是喊人了,万一吓着你们,或者你们着急之下赶来摔倒了怎么办?又或者被贼人抓住当成人质来威胁我,这岂不是添乱?所以还不如我这个年强力壮的年轻人上呢。”

    “你、你简直胡说八道!把我们说得一无是处、帮倒忙的样子,却敢称自己身强力壮?这个词你是怎么有脸用在自己身上的?真是、真是乱来!”金向荣都被金时初的话气笑了。

    “爹,我说的是真话啊,真话确实不太好听,但你也不能否认我说得对吧?还有啊,你别担心,我心里有分寸,就算抓不住那个贼人,也能自保,我最近练武并不是白练的。”金时初连忙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你有什么分寸?我看你就是胆大包天、冲动鲁莽!”金向荣依旧气得瞪眼骂她。

1264、表小姐不想被托孤(9)

    见她一副死性不改的模样,金向荣最终叹了口气,说:“初儿啊,我知道你也是担心我们被吓着,才没有惊动我们,但你明不明白,要是你因此出了事,但我们却什么都不知道,那第二天我们会有多伤心和痛恨自己一无所知,让你一个人陷入危险?”

    金时初听见他这话,才恍然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做得有些不妥,换位思考一下,要是她才是被瞒着的那个,其他家人独自面临危险甚至还可能受伤,而她却一无所知,难道她不会后怕、不会怨恨自己没能帮上忙吗?

    这么一想,她就有些愧疚了,说:“爹,是我想岔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我一定告诉你们。”

    “这就对了,我们都活到这个年纪了,还有什么没经历过?难道还会被一个小贼吓着?就算我们帮不了什么忙,起码也能仗着人多势众吓跑那贼人……”金向荣叹息道,“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对得起你娘啊?”

    于是就这样,金时初不但没能说服亲爹,反倒被亲爹说服了,她想着大不了自己做些毒药之类的给家里人,让他们拿着防身用,以后就算再有贼人半夜闯入也不怕了。

    陈树很快就把人牙子带来了,人牙子又带着一连串二三十个奴仆来金家,专门让金向荣和金时初挑选。

    金时初只挑了一个合眼缘又机灵的小姑娘当自己的贴身丫鬟,取了名叫知春,其余的下人则由金向荣和陈树以及关嬷嬷挑选。

    最后他们挑了三个男仆:一个金向荣的贴身随从,两个门卫兼护卫;还有两个女仆,一个专门的厨娘、一个做家务的仆妇,陈树和关嬷嬷则升级成了家里的大总管和管事嬷嬷,管着家里几个新添的下人。

    幸好金家宅子大,多了几个仆从都住得下,家里也热闹了不少,金时初觉得自己的生活水平一下子就提高了许多,特别是新来的厨娘手艺很不错,会做很多菜,金时初每天变着法儿地点菜,吃得美滋滋,练起武来更卖力了。

    自从家里添了新下人之后,贼人再也没有光顾过金家,金时初警惕了好几个晚上都没有收获,便也没有太在意,上次他运气好逃了,但下次他要是敢再来,金时初肯定不会让他再逃了,就算无法用武功留下他,那就用毒,兵不厌诈。

    贼人自然不会再来,因为那不是真的贼,并不惦记他们家的钱财;而是翟越城,只惦记金时初的那独特的能让他的暴戾嗜杀之气被压制的气息。

    其实事后翟越城也反应过来自己那天晚上的行为实在太像个登徒子或者采花贼,好像专门去夜探人家少女的深闺似的,十分不妥,所以他不可能再去。

    不过他跟金向荣的来往并没有减少,他不是找借口去请教金向荣功课,就是淘到了什么好诗词画作之类的东西,拿去跟金向荣探讨品鉴……于是渐渐地,金向荣就把他当成了忘年交,对他欣赏得不得了。

    “翟兄,你最近怎么回事啊?好像更用功了,你以前上完课就跑得飞快,一点时间都不肯浪费在书院里,但现在怎么上完课还留下来请教功课了?特别是上完金夫子的课,你简直跟变了个人似的,积极勤奋得让其他同窗都自愧不如了……”翟越城的同窗周攀抬起胳膊一把揽住翟越城,笑嘻嘻地问道。

    翟越城动了动肩膀,毫不客气地把周攀的胳膊甩掉,说:“你就不准我突然发愤图强、努力上进吗?”

    “你要发愤图强?”周攀一脸惊讶地看着他,“你以前不是说来书院读书只是因为这里环境好,对你休养身体很有好处吗?我还以为你是来混吃等死的,怎么突然就要努力上进了?”

    翟越城心想,他确实是因为青阳书院后山的草木茂盛对舒缓他灵魂的痛苦有帮助才来这里念书的,说是休养身体也没错,只是如今他有了更好的目标,那不就得改变一下,努力上进吗?

    周攀见他不说话,自己就迫不及待地给他找理由了:“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被家里逼的,对不对?你是不是还准备考科举了?我爹最近也嫌弃我不上进,连个秀才都没考上,说是想给我挑个好点儿的媳妇人家都看不上我……”

    周攀喋喋不休地埋怨着,翟越城听见他这话,却眼睛一亮,勐地抓住周攀的胳膊,急切又激动地问他:“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什么?我说我爹嫌弃我不上进……”周攀道。

    “不是这个!”翟越城摇头。

    “我爹给我挑媳妇,别人看不上我……”周攀又试探着说。

    “对!就是这个!”翟越城的眼睛亮得惊人,觉得自己抓到了最重要的一点!他这些天费尽心思跟金向荣搞好关系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接近他女儿?

    可如今却有一条最简单、最牢固的途径去接近金时初,那就是直接娶了她,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这样她就永远属于自己了……翟越城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可行,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而且在这个时代,做学生的娶自己老师的女儿那非常正常,当然了,这个学生得讨老师喜欢。

    这段时间,他不遗余力地跟金向荣发展“共同爱好”,已经做到了投其所好这一点,金向荣对他非常欣赏,但这种欣赏还不够他让自己的女儿下嫁,因为翟越城如今还什么功名都没考,光头学子一个,疼爱女儿的金向荣不可能愿意让他娶自己女儿的。

    于是翟越城又有了一个新的短期目标,那就是考取功名。

    “兄弟,谢了!”翟越城感激地拍拍周攀的肩膀说道,感谢他点醒了自己。

    “你谢我什么?”周攀听见他这话一头雾水。

    “谢谢你提醒了我,想要娶个好媳妇,就得考个好功名。”翟越城微笑着说道。

    周攀顿时乐了,大笑着说:“翟兄!原来你想娶媳妇了啊,哈哈哈……我还以为你对娶妻生子毫无兴趣呢!”

    翟越城心想,他确实对娶妻生子没什么兴趣,但这不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吗?

1265、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0)

    万渠山庄。

    卫宁刚和师弟妹们练完武回到自己的院子,就看见他母亲周卫氏正板着一张脸训斥他的贴身丫环小茹:

    “你看看你穿得像个什么样?跟青楼的妓子一样!妖妖娆娆,就不像个正经人,你要是真的思’春了,山下村里的汉子多得是!但你要是敢把心思放到我儿身上,我一定饶不了你……”

    “娘!你在胡说什么?小茹向来体贴懂事,把我照顾得很好,你就算心里有气,也不必发、泄在她身上吧?”卫宁连忙进来阻止他母亲。

    “少爷!”小茹一看见卫宁,刚刚被周卫氏辱骂时的羞耻和伤心一下子就喷涌而出,泪珠滚滚而下,委屈极了地看向卫宁。

    “你看看她!这作风哪里像个正经女子?我当初就不该把她放在你身边,把她胆子都养大了,这会儿都敢勾’引起你来……”周卫氏脸色极其难看,愤愤不平地指责小茹。

    小茹听见她这话,更是又羞又愧,又委屈又难过,红着眼为自己辩驳:“夫人,奴婢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您误会我了……”

    “呸!你这小蹄子还不承认?我儿这么优秀,以后肯定要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千金,就算公主都娶得,你一个小小的丫鬟也敢肖想我儿……”周卫氏越说越不像话。

    “娘!小茹不是这样的人……小茹,我鞋子今天又穿破了一双,你回去帮我重新做一双吧。”卫宁连忙安抚两个女人,他向来怜香惜玉,一个再不好也是他亲娘,而另一个是跟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温柔丫鬟,哪一个他都心疼,现在她们闹了别扭,只能把她们分开了。

    终于让小茹避开了,卫宁见母亲终于不再揪着小茹骂,这才松了口气,问道:“娘,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周卫氏没好气地说道,骂了小茹这么久,她都渴了,喝完一杯茶润过嗓子之后,她才接着说道,“还不是柳氏那个狐狸精!她那小崽子到了学武的年纪了,她居然有脸求你爹亲自教那小崽子,不过一个低贱的庶子,居然也敢这么妄想?可恨的是你爹居然答应了!”

    “娘,你别总是小崽子、小崽子地叫卫全,他好歹是我弟弟,爹请见你这么喊他,肯定又要生你的气了。”卫宁无奈地说道。

    卫全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年才六岁,跟他姨娘柳氏都是周卫氏的眼中钉、肉中刺,不过也正常,毕竟正妻和小妾向来是宿敌。

    “生气就生气!你爹就是偏心。还有,那小崽子可不是你弟弟,他不配当你弟弟,谁让他有个当妓子出身的生母呢?本来就低贱,我叫他小崽子难道还叫错了?”周卫氏愤愤不平地说道。

    柳氏确实出身青楼,长得花容月貌,卫守义在某次外出办事的时候见了她一面,就对她一见钟情,于是给她赎了身,把她纳回万渠山庄当了侍妾,宠爱非常,还生下了一个儿子卫全。

    这让卫宁的母亲愤怒不已,闹了很长一段时间,但男人向来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周卫氏自然没能讨到好,反而更让卫守义厌恶,把卫守义推到了柳氏身边。

    周卫氏因此不怨恨柳氏才怪。

    “娘,不管卫全的生母到底是什么出身,他总归是父亲的血脉,是我弟弟,这是不能否认的。”卫宁身为男子,并不能理解女人被抢走了丈夫的痛苦,即使那是他的亲生母亲,因为他骨子里就认同男人三妻四妾那一套,并不觉得自己父亲纳一个侍妾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自己母亲善妒,不够宽容,还斤斤计较。

    不过他自认为是个孝顺的儿子,即使母亲个性如此不好,他也多有忍让,还时常劝说母亲宽容大度一些,才能重新夺回父亲的心。

    周卫氏却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不站在自己这一边,她气愤地嚷道:“你还是不是我儿子了?为什么帮那狐狸精和小崽子说话?你爹也只疼那母子俩,我看不用多久,你这个大儿子、我这个正妻在这万渠山庄就没位置了,都要被他们赶出家门了!”

    “不会的,你想多了,爹不是那样湖涂的人,而且弟弟还小,怎么可能抢走我的位置?”卫宁丝毫不担心,他对自己很有信心,因为他父亲曾经称赞过,他的练武天赋是顶级的,他以后一定能成为一流的武林高手,把万渠山庄发扬光大,父亲那么在意山庄,就不可能不在意自己这个优秀的继承人。

    “你不知道,男人要是偏心起来,再荒唐的事都做得出来!小崽子年纪小又怎么样?他总会长大!你爹说不定现在就开始帮他铺路了,不然不会亲自教他练武……”周卫氏振振有词地说道。

    “娘,你忘了,我小的时候也是爹亲自教导的。”卫宁无奈地说道,“而且爹早就夸过我练武天赋绝佳,以后万渠山庄还得依赖我来发扬光大。爹把山庄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娘你这是知道的,所以爹就算偏心弟弟,但为了万渠山庄的发展,他也不得不看重我,所以你担心的那些事全都不会发生,大可不必那么杞人忧天……”

    周卫氏听见他这么一说,果然从魔怔中清醒了过来,那点儿忧愁怨愤一下子就消失了,转而变得兴奋起来,一脸欣慰地看着卫宁,说:“幸好我儿争气,练武天赋绝佳,又勤奋上进,这不是那贱人的卑贱儿子比得上的,你果然没让娘失望。”

    “娘,你知道就好,以后完全没必要去跟柳姨娘计较,你想要的尊荣,儿子都会给你挣回来。”

    卫宁自信满满地说道。

    “好!那我就等着享儿子的福了。”周卫氏被卫宁这番话说得心花怒放,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因为儿子是武林绝顶高手,去到哪里都备受尊崇、艳羡,人人追捧的情景。

    卫宁见她终于高兴起来,便松了口气,他也不想总是哄喜怒无常的母亲,但这没办法,他不哄,就没人哄了,要是又闹到柳氏或者父亲跟前,吃亏的只会是他母亲,他哪里忍心呢?于是就只好自己耐心地哄劝了。

1266、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1)

    金时初带着知春去青阳书院给自己父亲送饭——其实青阳书院里有食堂,金向荣完全不用家里送饭去,但金时初只不过是用送饭当借口想出去玩罢了。

    去的时候恰逢是中午,学子们都已经下课,原主以前也来过青阳书院,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金时初熟门熟路地带着知春去了金向荣用来落脚的小院子。

    “爹!我来给你送饭啦!今儿周婶做了好多拿手菜哦……”金时初人还没进去,雀跃的声音便先传了进来。

    然而等她一迈进房门,便发现她爹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金姑娘。”翟越城朝她轻轻颔首,微微一笑道。

    “翟师兄,你也在啊?真巧,吃过午饭了没有?要是没有,恰好可以跟我爹一起,今儿周婶做了不少好吃的。”金时初惊讶了一下,然后很快平静下来问道。

    翟越城推辞道:“不必了,我很快就会去食堂,多谢你的好意了。”

    金向荣却很爽朗地说道:“越城,你就别客气了,我家新来的厨娘做菜很有一手,你一定要尝尝。”

    “对啊,我家的菜哪里是你们食堂的饭菜比得上的啊?”金时初打趣道。

    翟越城见状,只好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果真留下来跟金向荣一起吃了。

    金时初在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因此只把食盒留下,让他们自己吃,她则要带着知春去后山赏景。

    “这时候后山哪有什么风景好赏?树叶都快掉光了,侥幸没掉叶子的树也不太好看。”金向荣理解不了女儿的喜好。

    金时初却说:“爹,落叶枯树也是景嘛!干嘛非得执着于满山金黄或者艳绿或者满山繁花才叫美景呢?你太拘泥于俗套了。”

    金向荣没想到自己女儿居然能说出这么有道理的一番话来,十分惊讶地看着她说道:“初儿,你说得对,确实是我自己太禁锢自己思想了,反而没有你的想法活络,爹爹在这方面还真是不如你。”

    金时初听见他这么说,顿时嘿嘿地笑了,说:“爹,你太谦虚了,你只是一时没想到罢了!我哪里是真的在意什么美景?只是想想去山里玩而已……”

    金向荣顿时笑骂她:“亏我还觉得你有出息了,没想到还是贪玩!罢了,你去就去吧,只是要注意安全,别走得太深入了,万一遇到狼或者野猪就不好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会注意的,那我走了啊……”金时初说完便迫不及待地拉着知春离开了。

    “这孩子就是顽劣。”金向荣看着女儿雀跃离开的身影,忍不住笑骂道。

    “先生,金师妹哪里是顽劣?她只是活泼些而已,这样才好,总比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过得轻松自在。”翟越城顺便刷刷自己的存在感,力求让自己跟金时初的名字捆绑得原来越紧密。

    “照你这么说,这也确实是,我宁愿她像如今这般自在活泼、贪玩爱闹,也不想她整天被逼着闷在家里,过得压抑憋闷。”金向荣说道。

    “先生疼女儿之心实在难得……”翟越城不着痕迹地说道。

    金时初不知道那对师生对自己生活方式的评论,她兴致勃勃地带着知春去了后山,此时大家都在吃午饭,所以没有人来后山,她们主仆俩倒是不必避着旁人了。

    “小姐,这里好安静啊。”知春听着除了些许鸟叫之外毫无声响的山林,有些害怕地说道。

    “很正常,如今都深秋了,眼看冬天就要来临,不少小动物都开始慢慢步入冬眠,要不然往更深的山里去了,这里离人群生活近的地方,自然就冷清下来了。”金时初跟她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啊。”知春恍然大悟,然后看着周围寂寥的落叶枯枝,说,“小姐,这样的景真的好看吗?奴婢怎么觉得看着这样的景色,心里会有些不太开心啊?”

    “都说自古逢秋悲寂寥了,这些落叶枯枝代表着树木某一部分的死亡,跟春夏的枝繁叶茂、生机勃勃是完全相反的景象,人看在眼里,会很容易联想到自己身边事的消亡,你看着这些场景觉得不好受也是正常的。”金时初耐心地说道。

    普通人看到秋景确实容易心情不太舒畅,不过时初自己并不是普通人,这些落叶枯枝看在她眼里,就是寻常的景色,丝毫影响不了她的心情——她可是看见死人都能面不改色干饭的人啊。

    知春似懂非懂地听着金时初的话,之后到是没有再说什么了,想要努力去欣赏这种秋景,跟上主人的见识。

    金时初马不停蹄地顺着山路进入林中,越走越远,后来山路变成小路、小路变成没路……幸好如今草枯树秃,没路也能由自己踩出一条路来。

    “小姐,我们要去到哪里啊?”知春累得满头大汗地问,气喘吁吁。

    金时初者才发觉自己走的时间有些长了,她自己练了武,体力很好,走这么久也不觉得累,但知春不一样,她就是个普通的女子,体力也普通,如今跟着她走了这么久,早就累得不行了。

    “我都忘了你体力没我好了,我们先在这里歇一歇吧。”金时初体贴地说道。

    知春哪里不知道她是为了自己?因此感动得不行:“小姐,您真好!”

    “行了,赶紧歇歇。你还不嫌累啊?”金时初忍不住笑道。

    知春坐在一块石头上歇着的时候,金时初往四周看去,忽然看见前方四五米远的地方有一棵野生板栗树。

    “知春,你看那里有棵栗子树,树上还有不少板栗呢!”金时初高兴地指着前方那棵板栗树说道。

    “在哪里?在哪里?”知春一听,也很激动,忙不迭地顺着金时初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发现那里真的有棵板栗树,树下还掉了不少爆了壳的板栗。

    “小姐!咱们去捡些板栗回去给周婶做好吃的吧?”知春一下子就不觉得累了,兴奋地对金时初提议道。

    “好啊,板栗能做不少菜,咱们这回有口福了。”金时初也雀跃不已,他们家倒是不缺买板栗的钱,只不过自己上山亲手捡回来的板栗,吃起来更有成就感啊。

1267、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2)

    “小姐!这些板栗长得好大呀……”知春十分惊喜地说道,迫不及待就捡起地上的板栗来。

    金时初抬起头望着树上那些挂在枝头的一簇簇带壳板栗,内心蠢蠢欲动,于是她对知春道:“知春,树上那些更新鲜,我上去摘一些。”

    “不行!小姐,这棵树长得这么高,很难爬的,而且万一你爬到中间没力气掉下来怎么办?这太危险了。”知春听见她这话,吓得立马反对道。

    “你忘了我练武了?爬树这点体力还是有的,你放心,我要是没把握的话肯定不会上去。”金时初信心满满地说道。

    知春还是不同意,她着急地说道:“小姐,这不是我放不放心的问题,万一你真的从树上摔下来,先不说你伤得重不重的问题,就说咱们现在离书院很远了,你要是摔伤了,我一个体力平平的人,根本没办法把你扶下山啊,你别冲动……”

    知春着急得都快哭了,金时初见状,叹了口气,只得妥协了,说:“那好吧,我不爬上去了,不过我不爬树也得摘些新鲜的栗子。”

    “怎么摘?”知春刚松了口气,一听她这话,心就又提了起来。

    金时初往旁边走去,用力掰断一根三指粗、长得又长又直的小树,然后拿出小刀削掉树杈,握住就走了回来,对知春笑着道:“用这根长棍敲打树上的啊,它们会掉下来。”

    知春见这次不是什么危险的行为,那颗心才放了下来,说:“小姐你真聪明!”

    金时初得意一笑,然后便拿着那根木棍用力地敲打板栗树上的板栗,板栗很快就噼里啪啦地掉下来,落了一地。

    “小姐你真是太厉害了,掉了好多啊!”知春高兴极了。

    “那是当然!”金时初很自得,她可是用了巧劲的,能不掉得多吗?

    “你别太靠近树底了,小心板栗掉到你头上,那可是没脱壳的板栗,浑身刺,能砸得你头破血流。”金时初提醒知春。

    “知道了。”知春乖巧地点头。

    等到地上都快被板栗铺满之后,金时初才停下来,知春立马高高兴兴地冲上去捡了。

    金时初趁她不注意,从伴生空间里拿了一个不起眼的布袋子出来,递给她,说:“用这个装吧。”

    “小姐,你居然还带着布袋子来?”知春惊喜地说道。

    “嗯哼,因为我知道秋天山上有不少野果子啊,带着也有备无患嘛,反正布袋子很轻、不占地方,容易携带。”

    “小姐,你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知春看向金时初的眼神带上了敬佩,闪闪发光。

    “那是当然。”金时初毫不脸红地说道。

    有了布袋子,知春就捡得更起劲了,金时初也帮忙捡,只是捡着捡着,她忽然闻到了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

    在这荒山野岭,闻到血腥味可不是什么好事,金时初眼眸暗了暗,没有打扰捡板栗捡得不亦乐乎的知春,只跟她说了一声自己去旁边解个手,就朝着血腥味儿散发的方向找去。

    为了赶时间以及不打草惊蛇,金时初用起了轻功,在林间如同鸟雀般穿梭自如。

    很快,她就顺着血腥味儿找到了源头,一个隐秘的山洞。

    她警惕地朝山洞里看去,优越的视力让她轻易就辨认出了里面受伤的并不是野兽,而是一个人。

    一个突然出现在深山野林中,还受了伤,貌似昏迷不醒,这一看就不会是普通人,金时初更警惕了。

    因为不知道受伤之人的身份,金时初不知道要不要救他,万一里面的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怎么办?救了岂不是助纣为虐?但万一是个好人呢?岂不是见死不救了?

    纠结了好一会儿的金时初,决定先进去看看那人长得什么样,虽然相由心生这句话不一定对,但确实有经验的人能从外貌中看出一个人的本性,金时初见过的人很多,再加上某辈子学过玄术,看相也大体不离多少。

    于是她走了进去,小心翼翼地把那趴着的昏迷的人翻了过来,等一看清他的容貌,金时初顿时震惊得瞪大了眼睛。

    这不是原世界剧情中原主的未婚夫卫宁吗?!

    一看见是他,金时初顿时冷笑了一声,这种见异思迁,把诺言和信义当屁放的人根本不值得她救!

    在原世界剧情里,这个卫宁接收了金家一大半财产,答应金向荣答应得好好的,一定会娶原主为妻,一辈子对她好。

    然而等金向荣一去世,他把原主往万渠山庄一丢,就潇洒地外出游历去了,然后在游历途中遇到一个江湖侠女,跟人不打不相识,欢喜冤家般在武林中闯荡,日久生情,还成了江湖上有名的金童玉女,谁都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

    然而等卫宁游历完,带着江湖侠女回到万渠山庄,才被周卫氏提醒他还有一个未婚妻,可是他并不爱未婚妻,只爱江湖侠女,这怎么办?

    于是卫宁去找原主,想让她自愿退出,成全他与江湖侠女。

    然而原主父母双亡,身边只剩下两个年迈的忠仆守着,卫宁又是她父亲亲自给她定下的未婚夫,她早就把他当成自己以后的依靠了,如今他却来跟自己说,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想让自己退出,成全他们,这让她怎么受得了?

    况且那时候她除了万渠山庄,已经无处可去,要是卫宁不娶她,那她该怎么办?在万渠山庄也待不下去了啊!因此她不同意退婚,但愿意让卫宁娶那位江湖侠女为妾——原主是典型的古代女子,并不介意丈夫三妻四妾。

    但是她不介意,江湖侠女介意啊!人家堂堂肆意洒脱的女侠,怎么可能委身当妾?即使那是天赋卓绝的卫宁也不行。

    于是三人展开了一场虐恋,原主莫名其妙成了破坏人家感情的反派,人人都觉得她不识相,非要插在人家一对彼此有情的金童玉女之间,就连原主的表姨周卫氏,也来劝说她,让她主动退出,要是不退出,那就让一步,她当妾,江湖侠女当正妻。

    反正金家的家财已经得到,但江湖侠女练武天赋高,生下来的孩子很可能继承父母的优秀练武天赋,这对于他们江湖人士来说就很重要了。

1268、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3)

    原主在万渠山庄孤立无援,被未婚夫背叛嫌弃、被众人指责欺辱,又被视为亲人的表姨周卫氏背刺,逼着当妾,于是很快就郁结于心,卧病在床。

    等到她的两个忠仆怒斥说她坏话的人反被打死后,原主就再也承受不住,一命呜呼了。

    她一死,皆大欢喜,卫宁和江湖侠女之间就再也不存在任何障碍了,很快就欢欢喜喜地成亲,大肆铺张——用的还是金家的钱财。

    卫宁和周卫氏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反正他们已经依照诺言好好“照顾”金时初了,只是她自己身体不争气病死了,关他们什么事?是她自己没福气。

    金时初一想到原世界剧情里原主的下场,看到如今昏迷不醒,造成原主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卫宁,就想要当场报个仇,别提什么救他了。

    于是她顺手又下了一把迷药,要昏迷就昏迷得彻底一点,这把药能确定他三天都醒不过来。

    不知道他这三天运气好不好了,要是不好,身上的血腥味被什么大型野兽闻到了,落得个什么下场那就不知道了。

    如果他运气好,没遇到大型野兽,那算他命不该绝,但他身上这伤耽搁了三天,肯定也能让他元气大伤,甚至毁掉身体根基了。

    对他卫宁见死不救,金时初特别心安理得。

    金时初下完药之后还狠狠地踹了他几脚,其中一脚正中他“中心”,希望他以后遇到那个江湖侠女的时候,还能用。

    知道了血腥味的来源之后,金时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等她回到板栗树下时,知春还在兴致勃勃地捡板栗,那个布袋子被她快装满了。

    “好了,知春,捡这么多够了,咱们该下山了,要是再不走,等咱们回到书院后山就该天黑了,爹会担心的。”金时初提醒她。

    知春听了,虽然很舍不得地上剩下那些栗子,但金时初说得对,她们不能在山上拖延太长时间,于是她捡完手边的一颗板栗,便说:“那好吧,咱们这就回去。”

    主仆俩于是满载而归。

    金时初早早下山,除了怕天黑、金向荣担心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想被卫宁连累,毕竟他身上带着伤,那么重的血腥味,万一真的引来了大型野兽,她们两个“弱女子”可承受不起。

    金时初给他下迷药,除了顺便教训一下他,给原主报个仇之外,也是不想卫宁“恰巧”在她找到山洞的时候清醒过来,然后赖上她,要她相救,那她会怄死。

    别以为金时初这是杞人忧天,按照世界意识的尿性,卫宁突然在这深山野林中受伤昏迷,而自己又恰好在这天上山,这怎么看怎么像是世界意识为了维护原剧情做出的挽救行为,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跟卫宁相识,最好是自己对卫宁一见钟情、尽心尽力地救治他,之后的剧情就能顺理成章了:自己爱上卫宁,卫宁虽然对自己没感情,但为了报答救命之恩,还是答应会娶她,于是一切又回到元世界剧情轨迹中来……当然了,最好金向荣最近又出什么危急生命的意外,这样就更符合了……

    金时初想到这里,突然心神一紧,立马警惕起来,看来她这段时间要特别关注金向荣的生命安全才行,谁知道世界意识为了把原剧情轨迹掰回来,会狗急跳墙做出什么事来?

    本来她以为治好了金向荣的病,让他没了生命之忧,自然就不会与周卫氏以及卫宁有什么关系,他们这对父女就能摆脱原本的命运,快快活活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了,却没想到远在万渠山庄的卫宁,即使没有金向荣的主动联系,也来到了京城。

    金时初很气愤,她以为自己把金向荣救回来之后就没有后顾之忧了,能躺平当条咸鱼,但现在显然世界意识不同意让她过安生日子,非要把她牵扯进来给这个世界的男女主角当踏脚石呢,怎么?难道这对主角缺钱,非要她金家人死绝,白白给他们送上家产?

    呸!金时初气得狠狠地唾弃了一下,对着老天竖起中指,想让我当炮灰反派?做梦!

    金时初一边在心里骂老天、骂卫宁和周卫氏,一边迅速下山回到青阳书院。

    “爹!”金时初回到金向荣那小院子,想找他,转了一圈都没发现人,只发现了翟越城在书房里低头写字。

    “先生还在上课,大概一炷香的时候就会回来了。”翟越城看见她进来,便放下笔,对她说道。

    金时初没想到他还在这里,有些意外,瞄了一眼他面前的纸,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她只觉得头皮发麻,连忙移开了视线。

    翟越城看见她这幅模样,忍不住微微扬起了嘴角,眼里也带上了笑意,故意说:“我刚刚写了一篇策论,师妹要看看吗?”

    金时初连忙后退一步,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不、不!策论这么高深的东西,我哪里看得懂,师兄您真是高看我了。”

    “师妹不必谦虚,你作为先生的女儿,肯定深受先生熏陶,学识渊博……”翟越城说得越发谦虚温和了,“我还想让师妹帮我看看,指点一下我呢。”

    金时初眼睛都瞪大了,很是心虚,急忙说道:“师兄你说笑了,我真的完全没有继承到父亲的一点儿文识才华,我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人,怎么敢指点你?”

    翟越城眼里的笑意越发浓重了,但为了不让金时初看出来,便尽力憋着险些溢出喉咙的笑声,勉强装作严肃正经的模样说:“师妹实在是太自谦了。”

    “呵呵……”金时初自己知道自己的事,连忙转移话题问他,“师兄,你突然写起策论来,也想开始考科举了吗?”

    “对啊,我一介书生,科举进仕是立足之本。”翟越城点头说道,然后他貌似不经意地问金时初,“师妹会觉得我考科举是好钻营、贪图名利吗?”

    “当然不会了!师兄怎么会这么想?作为读书人,科举进仕难道就不能是为了家国天下吗?当然,就算真的是为了名利也无可厚非,这天底下的人,有几个活在世上不是为了名利?”金时初很严肃地说道。

1269、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4)

    翟越城听见金时初这么说,心里很高兴,虽然他决定参加科举获得功名就是为了能娶到她,不管她个性如何他都会接受,但等知道她如此通透理智,还是给了他很大惊喜,因为这样的话,他以后就可以期待与她琴瑟和鸣,而不是三观不合、四目相对却无话可说。

    “师妹喜欢花吗?我养了一盆马蹄莲,最近开花了,红艳艳的,很好看。”翟越城眼含笑意地问金时初,他上辈子虽然到死都是个光棍,但也听那些曾经有过妻子或者女朋友的队友说过,想要成功追求到喜欢的女孩子,就得学会浪漫,时不时送送花、送送小礼物,再说点甜言蜜语,那就基本上能成了。

    金时初虽然是个古代姑娘,但本质依旧是女孩,应该跟后世那些女孩也没什么不同吧?翟越城不太确定地想,然后就试探着开口了。

    果然听他这么说,金时初真的对他的马蹄莲感兴趣了,开心地问他:“真的开很多花了吗?现在可不是它的繁花期啊。”

    “大概我种得用心了些,它现在就开得盛了。”翟越城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道,他上辈子的精神异能带过来了,虽然还没有达到鼎盛时期,但催成熟一盆花那是小事一桩。

    “你要去我那里看看吗?”翟越城面带期待地问金时初,他就住在书院里,马蹄莲自然就种在他的宿舍。

    事实上,这个季节除了菊花等极少数花外,并不是百花盛开的时节,翟越城那盆开得正盛的马蹄莲便成了色彩单调的学生寝室中难得的鲜艳色彩,让不少同窗眼馋得很,想跟他讨来自己欣赏,但翟越城都不肯割爱,然而这回面对金时初,他却有了把花送出去的打算了,要是让他那些同窗知道,准得骂他一句见色忘义或者有异性没人性。

    金时初刚想答应,就又想起他那寝室全身男人,她一个姑娘家不好出现,因此只得遗憾地对翟越城摇头,说:“不行,你那里住着全是男学子,你的同窗,我去了不方便。”

    翟越城本来听见她说不去时有些失望,但听见她的理由,便知道自己考虑不周了,因此连忙弥补道:“那我以后,不,明天,我明天带来这里给你看,好不好?”

    “好呀!”金时初立马就答应了,这时候她可是完全没意识到被翟越城套路了明天的贱民。

    翟越城见她答应得这么爽快,脸色更柔和了。

    “对了,我今天和知春去后山里捡了不少野生板栗,你要不要啊?我送一些给你啊,肯定很好吃……”金时初投桃报李,翟越城要给她赏花,那她就送他野生板栗好了。

    翟越城毫不推辞地接受了,微笑着说:“好,那我就要尝尝你亲手捡回来的栗子了。”

    翟越城在深谋远虑地跟金时初培养感情,在深山野林的山洞里藏身的卫宁却遇到了自出生以来最大的危机。

    金时初给他下的迷药,说是让他昏迷三天,他果真的就昏迷了足足三天才清醒过来。

    他既幸运又很不幸,幸运是因为在他昏迷的这三天,居然没有任何一只大型野兽发现他这个受伤昏迷、毫无反抗之力的人,不愧是有主角光环的天命之子。

    而不幸的是,他刚清醒过来就遇到了他昏迷的三天都没遇到的大型野兽——这倒是说明他确实有主角光环,但不太强。

    于是此时昏昏沉沉醒过来的卫宁,在躺了三天,浑身酸痛、又饥又渴,同时伤口还因为没得到处理而发炎肿痛之外,还遇到了一只对他虎视眈眈的黑熊。

    卫宁本来还迷湖着的神志在看到黑熊的瞬间就再清醒不过了,他颤抖着手努力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拿着自己的长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又因为没力气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幸好即使扶住了山洞壁才站稳了。

    他一动,那只黑熊顿时也开始动了,低吼一声,便勐地朝他扑了过来……

    兴许是在生死关头,卫宁爆发出了最大的潜力,提着剑拖着又疲又累的身体,居然跟黑熊斗得不可开交,并没有按照常理那样不堪一击。

    只是他到底是强弩之末,即使强撑着跟黑熊打了起来,却根本不可能打死黑熊,但他是世界意识偏爱的主角,在黑熊就要一爪掏心的时候,他总能“非常凑巧”地躲过去;黑熊的利齿眼看就要咬上他的脖子了,他却脚下一滑,“恰好”闪开了,黑熊用力过度,刹车不及,反而一头撞上了山洞石壁,撞了个头破血流……

    僵持了两刻钟之后,黑熊和卫宁谁也没能杀死谁,只不过一熊一人都受了伤,特别是卫宁,更是伤上加伤,几乎成了个血人。

    而黑熊不知道是被他不怕死的气势还是天命之子的王霸之气震慑住了,受了伤之后眼看没办法杀死卫宁,最后居然放弃了这个猎物,自己逃了。

    虽然是两败俱伤,但卫宁总算捡了条命活下来了。

    只是他就算没死,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因为他伤得实在太重了,旧伤撕裂,血流不止,雪上加霜的是右胳膊被黑熊一爪子拍断了——躲得过黑熊掏心,但拍胳膊这种不是致命的伤就躲不过了,毕竟即使是天意,也不能太过违背常理。

    他身上还有其他伤,浑身是血,黑熊逃了之后,他就完全没力气了,一下子瘫倒在地上,歇了很久,才勉强有点力气开始处理自己的伤口。

    到底是出来游历的江湖人,身上还是带着些伤药的,之前刚醒就遇到黑熊,根本来不及疏离伤口,现在黑熊跑了,他终于有时间处理了。

    咬着牙挖掉旧伤的腐肉,挤掉脓液,给伤口上了药,直到身上带的伤药都用光了,卫宁才松了口气,开始想办法下山找人帮忙,再不下山,他就要死在这里了。

    “如果这时候有人出现,帮帮我就好了。”卫宁在心里期盼着,“等我能活着从这里离开,一定会好好报答他/她……”

1270、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5)

    眼看卫宁就要被困死在山洞里的时候,老天爷终于如他所愿了。

    一阵窸窣的脚步声渐行渐近,很快,就有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惊喜地叫道:“真是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过夜的山洞了!”

    为了不让自己的男主角英年早逝,女主角便从天而降了——卫宁命中注定的女主角,江湖侠女萧如清正式登场。

    卫宁听见有人的声音,顿时激动起来,满怀期待地看着洞口,没过一会儿,一个腰上挂着剑,肩上搭着一个小包袱,长得十分清丽的江湖侠女打扮的女子便出现在洞口。

    “哎呀!这里居然有一个人?”萧如清刚进洞口就看见几乎成了个血葫芦的卫宁,吓了一跳,惊叫出声道。

    “你是什么人?”萧如清把腰间的剑都拔出来了,警惕地指着卫宁。

    卫宁见状,苦笑了一声,说:“这位女侠,我并不是坏人,只是被仇人追杀逃到了这里,又遇到了黑熊,这才伤得这么严重,没办法独自离去……”

    萧如清听见他这话,降低了一点点防备,因为不知道他说的话是真是假,她继续问道:“你是谁?报上名来!”

    “在下万渠山庄的卫宁,这次出来是为了游历,只是运气不好,一出来就被暗算受了伤。”卫宁连忙回答。

    “万渠山庄?原来你就是那个很多人称赞过是青年才俊的卫宁啊?”萧如清知道卫宁的来历之后,最后那点戒备也消失了,把手中的剑插回腰间的剑鞘,然后绕着卫宁打量了他一遍,有些失望,说,“你不是很厉害吗?怎么还伤成这样?”

    卫宁自嘲道:“是我轻敌了,也大意了。”

    萧如清点点头:“确实,毕竟就连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女子,也没有你混得这么惨。”

    “女侠,你戏也看够了,能不能帮帮我?”卫宁强撑着问萧如清,他本来就已经是强弩之末,好不容易等来一个活人,自然要求援了。

    “啧!行吧,看在万渠山庄的份上,本女侠就帮你这一回。”萧如清很坦荡地说道,当然,除了因为万渠山庄之外,卫宁本身是个练武资质优异的天才,跟他交好是件好事。

    听见她答应了,卫宁勉强绷着的那口气一下子就消掉了,他说了最后一句“谢谢”,就勐地晕了过去。

    萧如清见他本来好好地说着话,突然就倒下了,吓得不轻,还以为他伤得太重死掉了,等颤巍巍地拿手去试探他脖子的脉搏,发现还有微弱的跳动,这才松了口气,然后马不停蹄地给他处理伤口。

    其实之前卫宁自己强撑着也处理过了,只是他身上的伤药不太够,有些轻些的伤就只潦草地抹了点儿药,萧如清检查过之后,就把自己身上带的药都拿了出来给卫宁用上。

    然后她又去找了点水喂给卫宁,卫宁一直晕迷到第二天才清醒过来。

    大概是坏运气终于没了,他这回醒来比上回要幸运多了,不但伤口被处理得很好,身旁还多了烤好的肉块。

    他已经好几天没吃没喝,看见这烤肉,立刻嘴里就条件反射地冒出了口水——萧如清给他喂过水,他嘴里这会儿才有口水可流。

    “你终于醒啦?我以为你还得睡一段时间呢。”恰好这时候萧如清从外面带着水壶回来了,显然是装水去了。

    “多谢女侠照顾我。”卫宁声音嘶哑地对萧如清说道。

    “别女侠女侠地叫我了,我叫萧如清。”萧如清报上自己的名字,又问他,“我烤了一些肉,你要吃吗?”

    “……要。”卫宁这会儿也顾不得矜持了,接过萧如清递过来的烤肉就狼吞虎咽起来。

    萧如清在一旁看得十分感慨:“啧啧,看你这模样,很久没吃过东西了?”

    “我好几天没吃没喝了。”卫宁好不容易咽下口中的肉,回答道。

    萧如清听得啧啧称奇:“怪不得你昏迷的时候我都听见你肚子的咕咕叫声了。”

    “……”卫宁顿时脸上一阵发烫,苍白的脸上都透出一丝丝血色来,脸红的。

    “喝点水吧,烤肉太干了。”萧如清十分同情地把水壶递给他。

    “谢谢萧姑娘。”卫宁感激地说道。

    等他吃饱喝足,萧如清就说了:“咱们得赶紧下山才行,这里太危险了,你这样走得了路吗?”

    她看着卫宁满身伤的模样,有些发愁地问。

    卫宁倒是不娇气,他直接对萧如清道:“劳烦萧姑娘给我做根拐杖,我拄着拐慢慢走,小心点还是可以下山的。”

    萧如清见他都这么说了,也不再纠结,真的给卫宁削了根拐杖。

    卫宁拄着拐杖,艰难地跟在萧如清身后走着,走得十分缓慢,但饶是很小心了,身上还是有不少伤口又崩裂了,渗出血来。

    他痛得满身冷汗,咬着牙全凭着自己的意志坚持着走路。

    萧如清回头看见他这模样,忍不住心生同情,回身扶住他的胳膊,说:“还是靠着我吧,能轻松些。”

    “多谢。”卫宁已经对萧如清说了很多次这个词,每说一回,他对萧如清的感激就更深一些,在他心里,萧如清已经是善良体贴、义气正直的江湖侠女代表了。

    同时还有更特别一些的感情在他内心里发酵,只是这时候他还没有意识到。

    两人艰难地走了一个多时辰,才从山上下来,他们走的也是青阳书院后山的那条路,下来的时候第一次遇到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是青阳书院了。

    “这里是……青阳书院?”萧如清有些惊愕地问遇到的老人,她是江湖人士,从来没有到过这些——充满文气的地方,因此听到老人说这里是书院的时候,她觉得整个人都不由地拘谨起来,就如同一头牛跑到了羊圈里,格格不入。

    但卫宁的情况已经容不得他们继续走了,因此她不得不硬着头皮跟老人求助:“这位老人家,我同伴受了很严重的伤,现在实在走不到街上的医馆了,不知道书院能不能收留一下我们,容我们在这里暂时歇息一下再离开?”

1271、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6)

    萧如清请求的正是青阳书院的祁山长,他本来就是个好心人,看见卫宁山上那惨烈的伤,再加上听萧如清这么一说,自然不可能拒绝他们。

    于是萧如清和卫宁就被祁山长带回了书院的一间空房里。

    “这位……少侠伤得这么重,需要从山下请个大夫来帮你看看吗?”祁山长有些迟疑地问,他看见卫宁身上的伤都包扎过了,所以不太确定他到底还需不需要大夫医治。

    “那就麻烦老先生了。”卫宁没有拒绝祁山长的提议。

    于是祁山长就让自己的随从去山下请大夫了。

    萧如清好不容易下了山找到了落脚之地,偏偏又是个与江湖毫不相干的书院,她站在这里就觉得哪儿都很别扭,如果不是卫宁需要在这里歇息,她肯定不会留下来。

    祁山长其实内心里也有些忐忑,因为这些年江湖人士的名声一点儿都不好,动不动就是杀人劫财,目无法纪和滥杀无辜几乎都成他们的代名词了,祁山长收留他们是出于自己的良心、不能见死不救,但这不代表他不担心卫宁和萧如清的品性。

    虽然现在他们俩还是很客气,但谁知道他们会不会突然就翻脸了?因此祁山长把他们带到了这个书院僻静处空着的房子,省得万一他们发怒了,能少波及到这里的学子。

    不过祁山长以为这里没人来,却没想到有两个人可是很不循规蹈矩的。

    “祁伯伯,您怎么在这里啊?”金时初看见祁山长揪着胡子在一个小院子门外,有些惊讶地问。

    祁山长看见是她,有些无奈地说:“你这丫头,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这里偏僻,你还是回去吧,省得你爹找不到你又得着急了。”

    金时初笑嘻嘻地一指自己身后,说:“祁伯伯,我不是一个人来的,后面不是还有两个人吗?”

    祁山长往她身后一看,便看见自己寄以厚望的学生翟越城正拿着一把小铲子和一个小花盆朝这里走来。

    祁山长眯了眯眼,盯着翟越城,说:“越城,你这幅阵仗跑到这里来,想干什么?我早上给你布置的功课都做完了?看来我还是布置得太少了,让你这么有空……”

    翟越城虽然都活两辈子了,但是被老师抓住不干正事也忍不住心虚,他轻咳了一声,说:“老师,学生功课都做完了,才想着出来休闲一下,娱乐身心。老师之前不是教导过学生,就算备考,也要劳逸结合、松弛有度,不要太过紧绷着吗?”

    “哼,你倒是有好借口。”祁山长轻哼了一声,倒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了看翟越城手里拿着的东西,问他,“你拿这些东西来这么做什么?”

    “金师妹说在这间空院子里发现了一株野生的山茶花,我便来帮她移植到花盆里,带回去种……”翟越城解释道。

    金时初听到这里,也连连点头,说:“是呀、是呀,祁伯伯,翟师兄种花很有一手,我想让他帮我把野山茶花种活了再给我。”

    祁山长见她这理直气壮的模样,忍不住点点她脑门,说:“你真是个小机灵,连这里的野山茶你都能发现,这山上的地方没少跑吧?”

    “嘿嘿……”金时初装傻不回答。

    “现在你们不能进去,这里有人在。”祁山长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严肃地说道,特别是对翟越城,更是板着脸教训他,“你别老是惯着你师妹到处乱跑,万一惊扰了别人怎么办?”

    翟越城精神力多高啊,一下子就发现了祁山长此时隐约的防备心理,当然,这防备并不是对自己和金时初的,似乎是对这院子里的人?

    “山长,这个院子住了人了?是什么人?”翟越城压低了声音追问道,“您先给我们透露一点儿消息,好让我们有个心理准备。”

    祁山长顿了顿,最后说道:“他们是江湖的人,受了伤,暂时借用一下咱们的地方歇息。”

    金时初一听山长这话,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她立马就想到几天前自己在山上遇到的卫宁,难道卫宁今天才从山上下来,“恰巧”又找到青阳书院来逗留养伤?

    “祁伯伯,那江湖人士说了自己的身份吗?叫什么名、来自哪里?”金时初抱着一丝侥幸问祁山长。

    “一个叫……卫、卫宁,还有一位姑娘姓萧,叫萧如清。他们看着倒是很和气,不像其他江湖人士那样嚣张跋扈。”祁山长回答道。

    金时初听见这两个名字,顿时倒吸了一口气,好家伙,果然是他们!

    等等,萧如清?怎么女主角都出现了?金时初十分震惊。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这个老天爷选定的踏脚石炮灰铁了心罢工,不肯走剧情去拯救受伤的卫宁,世界意识无可奈何,只好让女主角提前出场,亲自来救男主角了,这有了救命之恩,这对有情人发展感情不就更顺理成章了?

    金时初一下子就想通了。

    翟越城听见祁山长的话,则嘲讽地说:“山长,你都是他们受伤了,现在有求于咱们书院,自然嚣张不起来了,但要是他们伤好了,那就不好说了,所以山长,该防备的还是要防备的,这几天就让学子们更忙一些吧,让他们除了寝室、学堂、食堂之外,没有时间到处跑才好,省得打扰贵客。”

    祁山长本来心里也提防着,但听见翟越城这番话,便忍不住笑了,打趣说:“越城,你看你现在不是很明白事理吗?知道让你同窗们忙起来才能不乱跑,那你自己呢?现在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翟越城一张俊脸忍不住红了,他自嘲道:“老师,您就别打趣我了,我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打算改正了。”

    然后他转向金时初,说:“金师妹,看来今天是没办法把野山茶花移植回来了,等过几天我再帮你挖。”

    “好吧。”金时初有些失望,但因为不想看见讨厌的男女主角,便答应了。

1272、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7)

    然而并不是金时初不想看见讨厌的人就能不看见的,世界意识大概还想再挣扎一下,让卫宁跟她认识,于是萧如清从屋子里出来,就看见了祁山长和金时初他们几人正在院门外说话。

    她好奇地问:“老先生,这几位是?”

    “是老夫的学生。”祁山长回答道。

    “女子也能当你的学生吗?”萧如清听了,十分好奇地问,她即使是江湖人,也记得好像没有哪家书院收女子的吧?

    “你误会了,她是书院一位夫子的千金,当然,也是老夫看着长大的小辈,跟学生也没什么区别。”祁山长脸上的笑容微敛,说道。

    萧如清只是随口一问,她目不转睛地看着金时初,不知道怎么的,看见金时初,她就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她忍不住想要去关注她。

    这个长得清灵漂亮的姑娘,明明看着神情举止都很活泼好动,却跟她这种江湖女侠的好动是截然不同的气质,萧如清说不清这其中的区别在哪里,但她能真切感受到自己似乎特别在意她。

    金时初也看向这位世界意识偏爱的女主角,她果然长得清丽可人,还带着一股寻常女子所没有的英气,举止大方利索,怪不得卫宁在原世界中那么喜欢她。

    “我叫萧如清,不知道姑娘叫什么名字?”萧如清突然问金时初。

    “我姓金。”金时初笑了笑,回答道。

    萧如清立马意识到她并不想告诉自己,她的名字。

    “老师,我们还有事,先离开了。”翟越城看出金时初并不太耐烦应付这位萧女侠,便开口说道。

    祁山长巴不得他们远离这些江湖人士,因此很快就对他们俩摆摆手,说:“那你们自己忙去吧,别到处乱逛了。”

    “知道了。”翟越城答应一声,便拉着金时初离开这里,知春连忙小跑着跟上。

    萧如清看着金时初离开的背影,皱了皱眉头,努力压制自己心中突然冒出来的对金时初的不喜,跟祁山长又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回去继续照顾卫宁了。

    “金师妹,你不太喜欢刚刚那位女侠?”走远了之后,翟越城忽然问金时初,他精神力强,有时候能敏锐地感受到别人的强烈情绪。

    金时初瞄了他一眼,恹恹地回答道:“确实不太喜欢。”

    “为什么?难道你不向往江湖的侠肝义胆、豪情壮志吗?”翟越城继续问她,就连他自己,上辈子小的时候,还很中二地想要离家出走闯荡江湖,成为一代大侠呢。

    金时初用一种很微妙的眼神看着他,说:“侠肝义胆、豪情壮志?谁告诉你江湖是这样的?”

    “难道不是吗?当然,江湖也有一些不太好的事,不过那些都不是重点。”上辈子中二期被很多武侠电视剧和小说荼毒过的翟越城说道,这辈子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也听说过江湖人经常干坏事,欺压百姓的事,但到底没有亲自遇到过,所以有些好奇,但内心里对江湖人的印象还来自于上辈子的“艺术熏陶”。

    金时初听见他这话,嗤笑了一声,说:“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我家邻居走商的时候遇到江湖人打斗,被牵连害死了吗?那些江湖人害死了人,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丝毫不把平民百姓的命放在眼里,这叫什么侠肝义胆、豪情壮志?要我说,他们就跟谋财害命的劫匪差不多。”

    翟越城这时候也想起来了,金家的邻居,那家姓万的商户人家,他不久前去金家做客,还看见他们家在搬家,就是因为当家的被江湖人杀了,而万家两个儿子还年轻,支撑不起万家的家业,钱财又给商队护卫们赔了不少,便不想在京城里待下去了,决定回老家发展,于是不得不举家搬迁。

    想起了亲眼见过的被江湖人士害惨的普通百姓,翟越城对江湖侠士的滤镜一下子就破碎了。

    “那我还是好好读书,考科举当官好了。”翟越城再一次坚定了自己的理想,默默地把又萌芽了一点点的闯荡江湖的梦想掐掉了。

    “等你以后当了官,把那些草管人命、无法无天的江湖人士都绳之以法,好不好?”金时初面带期待地看着他,问道。

    翟越城被她那对水灵灵的漂亮眼睛一看,顿时就不由自主地答应了:“好。”

    于是金时初一下子就笑得更灿烂了,踮起脚豪爽地一拍他的肩膀,夸赞道:“我就知道你以后会是个好官!”

    翟越城被她夸得浑身飘飘然,恨不得自己此时就已经考中了进士,能立马实现金时初的期望。

    但回到现实,他还连个秀才都不是呢。

    翟越城只好跟金时初告别,自己回去继续努力拼搏。

    金时初以为卫宁和萧如清在书院养伤这点时间,肯定会闹出些什么事来,毕竟有主角在的地方,肯定就会有各种冲突矛盾,好让他们打脸虐渣,升级武功。

    不过,不知道是祁山长防备得力,还是因为这里是书院,不是江湖地盘的缘故,两个主角在这里居然没有发挥他们的主角光环,而是安安静静地待着,真的没有惹事。

    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卫宁伤得太重,而萧如清要照顾他,所以没时间、没精力出来惹事的原因。

    没事发生总比有事好,毕竟书院里的人,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金时初对他们的印象都挺好,而且他们也对自己十分和善,她当然不希望这些人成为主角打脸虐渣的对象。

    “卫少侠,你身体好些了吧?咱们要不要先离开这里,下山再找个安静些的地方养伤?”萧如清见卫宁精神好了不少,便问他。

    卫宁疑惑地看向她:“为什么要离开这里?这里难道不够安静吗?”

    萧如清一噎,最后解释道:“这里是书院,我总觉得在这里带着怪怪的,很别扭。”

    “有什么别扭?他们又不会对我们不利。”卫宁神经没那么细。

    “你没发现那位山长,对我们很防备吗?”萧如清终于直截了当地说道。

    “有吗?”卫宁反问。

1273、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8)

    “有啊,你看这里明明是书院,很多学生,但你这两天出来透气的时候,看见任何一个人出现在这里吗?”萧如清问他。

    卫宁一回忆,发现真的没有,于是皱了皱眉头:“为什么要防备我们?我们什么都没做。”

    “大概因为我们是江湖人,跟他们不一样?”萧如清回答道,“那位山长好像对江湖人有偏见。”

    她撇了撇嘴不太高兴,她自从出来游历,到过的地方,那些人看见她不是艳羡她的潇洒,就是敬畏她的武力高强,从来没有祁山长这样对他们更多的是防备。

    “有就有吧,现在是我们有求于他们,等我伤好了些就离开。”卫宁倒不是很在意。

    金时初以为卫宁和萧如清很快就会离开,她不会再见到这两个人,为此她还特意好几天没有在去青阳书院给金向荣送饭。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金时初觉得那两人应该离开了,于是又开始提着食盒和知春一起去青阳书院了。

    然而很不巧,她们恰好就在去青阳书院的路上遇到了卫宁和萧如清,而他们正好从青阳书院下来,于是四个人便“狭路相逢”了。

    金时初当做不认识他们,正要绕过他们,然而卫宁却勐地停了下来,目光紧紧地盯着金时初,有些迟疑,又有些疑惑地问:“这位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觉得你很面善……”

    金时初一听见他这话,脸顿时就黑了,好家伙,这是要学贾宝玉吗?可惜啊,她可不是林黛玉。

    她记得清清楚楚,在这辈子,卫宁从来没有见过自己,上次在书院后山的深林里,他都昏迷了,更不可能见过自己,所以他现在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金时初刚想要开口,知春却比她反应还快,气愤地斥骂卫宁:“好一个登徒子!我家姑娘跟你根本不认识,怎么可能见过?你这是想做什么?调’戏我家姑娘吗?小心我报官抓你!”

    金时初见自家小丫鬟都这么维护自己了,立刻加把劲,说:“现在的人难道都流行用这种借口来骚扰别人吗?还面善?本姑娘大众脸,谁见了都觉得面善!”

    知春看着自家姑娘那水灵灵的漂亮脸蛋,忍不住恍忽了一下,姑娘这样的也叫大众脸?那她也想要大众脸啊。

    卫宁见两位姑娘都对自己没好脸色,顿时便明白自己的话有歧义,惹她们误会了,于是连忙解释道:“两位姑娘别误会,在下并不是要调’戏或者骚扰你们,是我说错话了,我跟你道歉……”

    金时初哼了一声,才翻着白眼道:“知道会惹人误会就别乱说话!”

    然后喊知春:“知春,咱们走!”说完带着知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卫宁呆呆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神色有些异样,不知道在想什么。

    萧如清见了,心里又酸又涩,忍不住酸熘熘地说:“卫少侠,人家这位金姑娘对咱们这些江湖人一点儿好感都没有,你要是喜欢她,那就有得磨了。”

    卫宁听见她这话,转过头来严肃地反驳道:“我对他没有这个意思,你不要胡乱猜测。”

    “我胡乱猜测?那你刚刚看着人家的背影在干吗?又惆怅又忧伤的样子,一副被人家抛弃了的模样……”萧如清气得阴阳怪气地说道。

    卫宁顿时脸都涨红了,面红耳赤地反驳:“你、你胡说什么?!什么惆怅、忧伤……你肯定看错了,我这才第一次见她,哪里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感觉?”

    萧如清哼了一声,说:“不是的话,你脸红什么?还不是心虚?”

    毕竟是救了自己的恩人,卫宁不想跟萧如清闹翻,因此耐心地解释道:“我对她真的没什么喜欢不喜欢,只是看见她的时候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总觉得她现在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好像、好像更应该柔弱一些……”

    “什么?你看见她也有奇怪的感觉?”萧如清听见他这话,顿时精神了,“我看见她,也会莫名其妙对她生出一些不太好的心思来,好像对她有些敌意,又有些歉意……真是莫名其妙,明明我跟她只见过一面,以前也毫无交集。”

    “原来你对她也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卫宁十分惊奇,异想天开道,“难道我们真的跟她在上辈子认识?这辈子见了面才会觉得有些熟悉?”

    萧如清看见他眼睛闪闪发光的样子,似乎对自己这个猜测很高兴的,顿时心里那点酸水又冒出来了,说:“怎么?你希望她上辈子是你的心上人?”

    “你别胡说!”卫宁反驳道,“人家姑娘跟咱们江湖人不一样,特别注重名声。”

    萧如清心里更酸了,她还没见过卫宁之前,就对他少年英才的名声有所耳闻,对他生了向往之心,这回又这么巧在山上救了他,又照顾了他好几天,渐渐地对他的向往之心就变成了爱慕之心。

    毕竟卫宁虽然一出现在她面前就是伤重的模样,但他长得英俊,身材高挑,家世又好,资质出众,以后一定会名扬武林,这让她怎么抵抗他的魅力?所以她才会对卫宁这么关注金时初而感到嫉妒。

    “那你的意思是我的名声就不重要了?即使每天贴身照顾你,你也不放在眼里?”萧如清越说便越觉得自己委屈。

    “不不!你照顾了我这么久,我怎么可能不感激你?要是没有你,我说不定就死在山上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以身相许都不为过,只要i不嫌弃我……”卫宁很快就哄得萧如清忘了刚刚的不愉快,两人边走下山,边你来我往地聊得越来越投入,真不愧是天作之合。

    金时初甩掉这两个讨厌鬼之后,便飞快地去到了青阳书院,把食盒交给金向荣,便拉着翟越城去挖野山茶花了。

    祁山长恰好看见他们边走边靠近在一起说话,年轻的俊男美女,看着十分养眼,于是他忍不住对瞪着翟越城背影的金向荣说道:“果然年轻就是好啊……”

    “哼!”金向荣重重地哼了一声,这些天他哪里还看不出翟越城对自己女儿的心思?可女儿对人家也不排斥,他这个当爹的心情复杂极了,不知道要不要棒打鸳鸯……

1274、表小姐不想被托孤(19)

    因为知道了翟越城在觊觎自己的女儿,金向荣便看他哪里都不顺眼,对他的功课就抓得更严了,保证他基本上没时间再去找自己的宝贝女儿。

    翟越城虽然被功课折磨得欲生欲死,但到底知道自己能不能顺利得到未来老丈人的青眼,就看着自己的科举成绩,因此倒是没什么怨言。

    被折磨了一段时间之后,翟越城终于上了考场,自从跟金时初有了来往之后,他灵魂里的暴戾嗜杀之气就被压制得死死的,根本不可能再出来,他的精神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学习起来事倍功半,所以这点儿考试根本难不住他。

    在青阳书院的学子们忙着考试的时候,卫宁和萧如清也没有闲着,因为卫宁身上的伤太过严重,所以他不能继续去闯荡江湖,只得在京城里找个地方住下,把身上的伤养好了再说。

    然而京城里的物价很高,卫宁虽然从万渠山庄带了不少银钱出来,如果省着点用,够他用上好几年了。

    可惜他受了太严重的伤,每隔一段时间要请大夫就诊,诊金就是一笔不小的钱了,此外他的伤想要不留后患,就得用珍贵的好药,既然是好药,那肯定价格不菲……,更何况他在京城里还得租房子住,于是,他带出来的那笔钱根本没能撑多久,很快就捉襟见肘了。

    萧如清则比卫宁还穷,卫宁起码是万渠山庄的大少爷,怎么也不会缺他的钱用,但萧如清就不一样了,她是个孤儿,她师父收养了她,只能保证她吃穿不愁,但说要给多少钱她出来闯荡江湖,那却是不可能的。

    因此,这就造成了卫宁如今身上没钱的窘迫。

    “咳咳,我刚刚去信家里,让家里人给我寄钱过来了,只是可能得一两个月钱才会到手,这段时间咱们就得省吃俭用了。”卫宁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萧如清说道。

    萧如清却大大咧咧地说:“为什么非要等家里人寄钱过来呢?难道咱们就不能像其他武林前辈一样,劫富济贫吗?”

    “什么?劫富济贫?”卫宁愣了愣,因为以前从来没有为钱发过愁,所以他自然不会想到需要钱的时候还有这个方法。

    萧如清就不一样了,这是她师父传授给她的江湖经验之一,反正只要自己实力足够强大,需要钱财的时候还不是随便到某家富户家里拿就行了?反正那些富户都为富不仁,财富也大多不是从正当途径得来的,自己拿了他们家的钱财,也算是为民除害了,可不就是“劫富济贫”吗?

    所以萧如清才会这里理直气壮地提出这个方法,她还把自己师父跟她说过的那些富贵之家为富不仁的事说给了卫宁听,以显示自己去富户家里劫财的“正义性”。

    卫宁被她一解释,立马就觉得这种“劫富济贫”的方式很不错,于是他们开始商量去哪些富户家里“劫财”。

    青阳书院有不少学子都去考试了,金向荣作为书院的夫子,忍不住在他们考试的最后一天守在考场门外,想看看学子们出来时的状态,毕竟他们出考场时候的状态,很大程度能反应他们考得如何,考得好的,即使出来时疲惫不堪,但脸上的神情也是轻松愉悦的;但要是考得不好,那肯定是垂头丧气、心如死灰了。

    金时初也跟着金向荣去看热闹。

    金向荣忍不住瞪她:“你去干什么?”

    金时初理直气壮地回答道:“我去感受一下现场的气氛不行吗?”

    “感受什么气氛?我看你就是去看那个臭小子的,是不是?”金向荣气呼呼地说道。

    “哪个臭小子?我不知道!”金时初眼珠子灵活地乱转,理直气壮地反问道。

    金向荣被她这模样气笑了:“呵呵,还给你爹我装傻?”

    “我没有装傻,你又不说名字,我哪里知道你说哪个臭小子嘛?青阳书院臭小子那么多……”金时初死鸭子嘴硬道。

    金向荣轻哼了一声,说:“既然你不知道,那就更好,我看看这回书院里谁考得最好,考得最好又没有婚约的,爹就给你定为夫婿,你觉得怎么样?”

    说完之后,他略微得意地揪了揪自己的胡子,心想,我这回还治不了你?

    金时初立马反驳道:“不行!我还得看看他长得好不好看,要是不好看,他考得再好,我也不要;要是长得好看,那考最后一名,我也喜欢。”

    “你、你说的这是什么胡话?找夫婿怎么能用长相来断定?你当这是儿戏吗?”金向荣气得一下子把胡子都揪断了好几根。

    金时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爹,既然长相不能用来断定夫婿靠不靠谱,那难道成绩就能?万一那人是个聪明的衣冠禽兽呢?”

    金向荣被她这话噎得哑口无言,偏偏他自己被抓住了话柄反驳不得,于是气得只能瞪着金时初。

    金时初才不管他,因为考试已经结束了,陆陆续续有考生从里面出来。

    考生们被关在小小的考试间好几天,身上都发臭了,谁也睡不好、吃也吃不好,还得耗费所有精力努力答题,出来的时候个个都一副被掏空了的模样,甚至还有不少刚出来就晕倒了,还有些勉强能自己走,却东倒西歪。

    于是在这群群面无血色、虚弱无比的考生们中间,一个精神奕奕、身姿挺拔、走路不徐不疾的俊美男子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

    他跟其他人都不是一个画风的,好像不知道从哪里乱入的一样。

    这人就是金向荣嘴里的“臭小子”翟越城了。

    他有精神力异能,熬个几天根本不是问题,因此只有他出来的时候还显得游刃有余,分外招人眼。

    “翟越城!”金时初兴奋地朝他招手喊道。

    翟越城顿时朝她看去,等看到她的时候,立刻嘴角一弯,露出一个如春风拂面的温柔笑容来。

    金向荣见了,忍不住气骂道:“这臭小子,故意笑得这么招人,肯定对初儿不安好心……”

1275、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0)

    “你怎么来了?”翟越城快步走向金时初,低头笑着问她。

    “怕你考完试出来走不动路,我这是准备来接你呀。”金时初大言不惭地说道,她可不会老实说自己是想来看看他的囧相的,翟越城这家伙平时做什么都是一副成竹在胸、澹定从容的模样,这回考试被关在那么小的地方好几天,金时初这不就好奇他会不会变得憔悴虚弱吗?

    “说起来,我现在倒是真的觉得身体有点虚弱,都快站不稳了,师妹,你快来扶扶我……”翟越城一听金时初的话,顿时就灵机一动,打蛇随棍上了,立马就从精彩奕奕变成了有气无力的“虚弱”模样,很不要脸地倚靠在金时初身上。

    “翟越城!你这个臭小子想干什么?!”这时候,一个惊怒的吼声从身后传来,接着便是毫不客气的拉扯,把翟越城拉离了金时初的身边。

    翟越城一看,哦豁,是自己未来老丈人,正对自己怒目而视呢。

    “老师,原来你也来了啊?”翟越城一派从容地对金向荣说道,坦荡得好像他刚刚什么都没做一样,金向荣都被他的厚脸皮惊呆了。

    “怎么,看到我来了你很失望?”金向荣冷哼道。

    “怎么会?学生觉得十分惊喜。”翟越城笑得很诚挚,“能有老师亲自来接我,学生感到非常荣幸。”

    “哼!我看你是觉得扫兴吧?”金向荣看他十分不顺眼。

    “好了,爹,您老人家乱吃什么飞醋啊?您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位的亲人,没必要找师兄的茬,师兄刚从考场出来,表面看着还行,但实际上肯定很虚了,咱们得赶紧让他回家休息啊。”金时初连忙制止亲爹。

    金向荣听见女儿的话,看向翟越城,果然他的精神虽然还好,但两只眼睛里面的红血丝可不少,于是他终于偃旗息鼓:“初儿你说得对,你师兄身体很虚,再不休息也许就留下后遗症了,我要是还拦着他不让走,要是他以后觉得是我害得怎么办?”

    “老师,我不会怪你,你放心。”翟越城连忙保证道。

    金时初他们是坐着马车来的,翟越城跟着上了马车,吃上了金时初早就准备好的肉粥,填饱了肚子,便觉得浑身都舒畅了。

    “要不要在马车上睡一会儿,等到了书院再喊醒你?”金时初问他。

    “好,麻烦师妹了。”翟越城感激地说道,然后真的依靠在马车上闭上了眼。

    翟越城考中秀才是板上钉钉的事,学院里的老师心里都有谱,不过还是等到官府的人来报喜,大家才纷纷恭喜他。

    他这回不但考中了秀才,名次还很靠前,成绩在青阳书院考中秀才的人里是最好的,于是他一下子就成了老师和同窗眼中前程远大的人,交际和应酬都多了不少,有时候金时初找他都找不到了。

    金时初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翟越城在她眼里是个脾气性格都很不错的玩伴,现在这个玩伴有其他小伙伴玩了,还是志同道合那种,金时初觉得这很正常,毕竟那才是人家才有的人生经历,金时初只是稍微失落了一会儿,就又带着知春到处游玩去了。

    她现在武艺已经练得很不错,足够自保和保护知春了,于是两个人便到处跑,有时候还会出城,到周边的地方游玩,甚至还会在外面留宿。

    刚开始的金向荣是不同意她和知春两个姑娘家外出的,关嬷嬷和陈树更是担心得不得了,劝了又劝,最后还是金时初展现了自己的武力值,两招就把家里两个护卫打趴下了,他们才勉强同意让她出去浪,但最多只能在外面留宿一两天,也不能去太远的地方。

    金时初都答应了,她可会找乐子了,人家村子过节日,她去凑热闹;人家乡亲办喜事,她去凑份子吃席;人家镇子的街热闹,她能带着知春从街头吃到街尾……就算没什么人的地方,她也能和知春爬山游水,反正日子总不会无聊。

    于是终于从各种交际和应酬中脱身出来,声称要闭关继续苦读考举人的翟越城,突然发现许久没有见过金时初了。

    他连忙又去金家拜访。

    “大忙人终于有时间来光临寒舍了?”金向荣忍不住冷笑道。

    “老师说这句话真是折煞学生了。”翟越城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道,“现在学生已经对外面放出话,以后闭关专注学业准备考举人,不会去参加那些什么诗会、词会、茶会了。”

    “哼,我还以为你考中了小小的秀才,就开始飘了,被人吹捧得不知道天高地厚了。”金向荣依旧看他不顺眼。

    翟越城苦笑道:“老师,我没有飘,更没有得意忘形,我还想考中进士,秀才只是开始,我知道自己的目标。”

    “算你脑子还够清醒。”金向荣终于对他有了点好脸色,“如今离明年的举人试没多久了,你要是想一次就考中,得下苦功夫,远离那些浮躁的事闭关倒是个好选择。”

    教训了翟越城一番,又考校了他的学业,见他并没有因为最近的交际应酬退步,金向荣脸上才有了些许满意的神色。

    “老师,怎么不见金师妹?”翟越城终于问出了自己这次来金家的最终目的。

    金向荣撩了撩眼皮,说:“哦,她最近都快在外面玩疯了,带着知春到处去玩,要不是我强令她不许在外面逗留太久,我看她都要乐不思蜀,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翟越城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连忙问:“师妹都去哪儿了?她只带着丫鬟就外出,不够安全吧?老师您怎么会放心?”

    金向荣叹了口气,说:“不放心又能怎么样?那丫头自己有主意得很,把家里两个护卫都打趴下了,说有自保能力,非要出去,我要是阻拦她,说不定她就自己偷偷跑了,那样更不安全。”

    翟越城心里着急,但又拿金时初无可奈何,毕竟人家连影儿都不见,他想抓住人劝说都抓不着。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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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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