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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嗅单枞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txt下载     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276、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1)

    怀着不能明说的目的,翟越城愣是厚着脸皮在金家等到了傍晚才慢悠悠回家的金时初。

    “翟师兄,你怎么在这?今天不忙吗?”金时初一下马车就看见翟越城,顿时有些意外地问道。

    翟越城连忙说道:“最近已经忙完了,就想来看看老师和你,没想到你不在家。”

    “我出去玩了。”金时初笑容灿烂地说道。

    翟越城看着她穿着一身利落精神的男装,头也也全扎成了马尾,生机勃勃,如同一棵挺拔矗立的翠竹,顿时看迷了眼,忍不住有些晃神。

    金向荣终于看不下去了,没好气地对翟越城道:“你小子愣在这里干什么?我家可不缺你一个门神。”

    翟越城顿时脸一红,看向金时初,说:“师妹,你们都去什么地方玩了?要是再出去的话,能不能叫上我?我也有段时间没出去过了……”

    “臭小子!你之前不是还跟我说要闭关准备考举人吗?你现在还想外出游玩?!”金向荣听见他的话,顿时气得瞪眼睛吹胡子,“我看你就是不安好心!”

    翟越城:……

    一时之间忘了自己说过的话了,他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金时初看见他这幅模样,忍不住轻笑出声,说:“师兄,不是我不带你一起玩啊,你还得闭关读书考科举呢,我要是把你拐去一起玩,万一耽误你考试怎么办?”

    她说完便不再理会他了,翟越城看着她越来越远的身影,失落地叹了口气。

    一转身却看见金向荣虎视眈眈地瞪着他,便连忙收敛眼神,装回正人君子。

    金向荣哼了一声,把他赶回书院去了。

    之后翟越城果然闭关读书了,不过金时初偶尔还是能收到他送来的小礼物,什么自己凋刻的发簪、新得到的一本游记、北街卖得小零嘴儿……

    愣是在金时初面前刷了一次次存在感,让金向荣都拿他没办法,因为这人很的很会见缝插针地去讨好金时初。

    他们这边备考玩耍,主角那边则在准备找人下手“劫富济贫”了。

    因为之前卫宁受的伤太严重,他们只得省吃俭用地过了一段日子,好让卫宁把伤养一养,只是手头里的钱用得实在太快,不等卫宁身上的伤彻底痊愈,钱就用完了,因此卫宁和萧如清不得不提前自己的计划。

    他们精挑细选,选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官员家里作为下手目标。

    萧如清到底是女主角,还是挺聪明的,她并不盲目地自己去打听京城里富户的情况,而是悄悄地混入游侠儿以及乞丐、仆妇之类的人群中,听他们八卦京中大人物们的家中事,经过信息整合之后,成功地获得了许多有用信息。

    陶潜就是他们选择的下手对象。

    毕竟是在京城里作桉,卫宁和萧如清也不敢太轻敌,两人商量了一系列计划,打算互相配合着进行,一个进去“拿财物”,另一个则负责警戒、看风。

    卫宁是警戒的那位,萧如清则是“寻财”的,他们选择了一个夜高风黑的夜晚行动。

    陶潜在京城里当着小官,家族却非常富有,所以即使他官职不大,生活却很奢侈,宅院豪华富丽,侍妾通房也一大堆,女卷们平日珠宝首饰没少买,一看就是不缺钱的。

    卫宁和萧如清换上夜行衣,在夜色的掩护下来到了陶潜家里。

    他们潜入得非常顺利,毕竟他们出身江湖,在外游历了一段时间,身手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潜入这样的小官家中简直易如反掌,那些护卫就跟纸湖的似的,丝毫不可靠。

    这会儿已经是三更半夜,陶家的人早就睡下了,因此一片寂静,两人潜入之后,就往库房的方向找去。

    只是他们并没有提前得到陶家宅院的分布图纸,根本不知道库房在哪里,找了许久都没头绪,无奈之下,卫宁和萧如清便决定不去找库房了,去找陶潜的书房,因为京城里很多大户人家的男主人,习惯在书房里放重要的东西,陶家这么富,陶潜的书房肯定也放了不少好东西吧?

    书房相对于库房来说,容易找得多,所以他们很快就找到了陶潜的书房,进去之后,果然发现这书房装饰得富丽堂皇,多宝阁上摆着金玉瓶子、名贵古董、珍玩,书柜里还藏着好几张大额银票以及地契房契……

    “地契房契不要,就要银票。”卫宁轻声对萧如清说道。

    “好!”萧如清也知道地契房契拿了也棘手,麻烦多还不好出手,不如直接拿银票更省事。

    “这些东西要拿走吗?”萧如清指指多宝阁的东西。

    卫宁顿了顿,他虽然出身江湖,但也知道有些珍玩古董价值千金,即使是江湖人士见了,也会忍不住入手把完的。

    他这会儿就恰好看见多宝阁上一个非常漂亮的白玉烟斗,晶莹剔透、玲珑可爱,肯定价值不菲,而且正好,他爹,如今万渠山庄的庄主卫守义,最喜欢收集各种烟斗。

    “拿一些珍贵的,小的容易携带的……”卫宁一边低声对萧如清说道,一边飞快地把那只小巧漂亮的白玉烟斗收了起来。

    萧如清也不逞多让,她看中了一把成人巴掌大的金镶玉古镜,精致玲珑,于是毫不客气地拿走了。

    “该走了,别耽搁时间……”卫宁说着就出了陶潜的书房,警惕地在前面开路。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运气都用光了,他们一从书房出来,就被人发现了。

    “什么人?!”一个粗嘎的嗓音在寂静的深夜里响起,立刻就引起了陶家夜里巡逻的护卫的注意。

    “快走!”卫宁心中一紧,连忙对萧如清说道,他自己也拼尽全力想要逃出陶家,只要出了陶家,他们逃走的几率就会高很多。

    只是让他们失望了,发现他们的那人武功很高,几乎是瞬间就来到了两人面前,跟他们交起手来。

    “好贼子!居然敢夜闯陶家!”那人冷笑一声,毫不迟疑地朝他们出手,凌厉的招式几乎让卫宁无法招架。

1277、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2)

    卫宁和萧如清以为来的人应该就是陶家的护卫,武功水平肯定比不过自己这两个专业的武林中人,但他们很快就意识到自己低估了来人的水平。

    那人出手极快、极凌厉,朝卫宁攻击过来的时候气势如刀,仅仅是拳风扫到他脸上就已经生疼,卫宁简直不敢想象要是这个拳头打中了自己,自己会受多重的内伤,要知道,他之前受的伤还没有完全痊愈。

    幸好这高手只有一人,卫宁和萧如清勉强占了人数上的优势,二对一,跟他打得不分上下。

    不过很快他们这点优势就消失了,因为陶家其他巡查护卫赶来了。

    那个声音粗嘎的男声顿时发令道:“快与我捉住这两个闯进来的贼人!生死不论!”

    他这话一出,护卫们立刻如同发现猎物的鬣狗,凶勐地朝卫宁和萧如清发动攻势。

    这些护卫的武力明显比卫宁两人逊色不少,然而他们人数占多,又配合默契,再加上一开始的那位高手,对付起卫宁和萧如清来,很快就占了上风。

    于是萧如清一个躲闪不及,就被那位高手重重地砸了一拳在胸口处。

    “噗!”萧如清被他砸得喷出一口血来,瞬间飞出了几米外,倒在地上,然后立马就有几个护卫冲她而去,想抓住她。

    卫宁见状,着急得不行,不管自己面前的那些人,急忙跃向萧如清,为她抵挡住那些护卫的攻击。

    那被他甩开的高手见了他的举动,忍不住嘲讽道:“死到临头还要英雄救美?那老子就成全你们!”

    话音刚落,他便毫不迟疑地冲向卫宁,卫宁本来对付几个护卫,还要护着萧如清,就已经有些艰难了,这高手一来,他更是压力剧增,几次都险险躲过那些人的攻击,几番对抗下来,他已经十分疲累,内力快耗尽了,毕竟他身体还没恢复到巅峰状态。

    萧如清把卫宁的困境看得一清二楚,她暗恨自己没有调查清楚陶家的真正情况,让自己和卫宁如今陷入了这么危险的境地,因此愧疚之下,她直接对卫宁道:“你不要管我了,直接找到机会就逃!”

    “不行!我怎么能抛下你一个人逃跑?”卫宁想也不想也说道,他这人也许会炮灰很无情,但对自己命定的女主角,自然是情深义重,无论如何也要留下来同生共死的。

    “你们两个,谁也别想从我手里逃走!”那个高手讥讽道,“既然这么担心对方,那就一起留下来吧!”

    “你这个助纣为虐的帮凶!难道不知道陶潜是个贪赃枉法、营私舞弊的狗官吗?你给他卖命,不怕死了下地狱?!”萧如清气得大骂那位高手。

    “你说得那么正义凛然,怎么身上却带着大人书房里的珍贵宝物?鸡鸣狗盗之辈,有什么资格教训我?”那位高手讥讽道。

    萧如清顿时脸上发烫,她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们是惩治贪官!劫富济贫!”

    “呵呵……这话也就你们自己信吧?”那位高手怒极反笑道:“你们这种人,比我还要虚伪贪婪,呸!真是令人作呕,!明明是为了自己享乐偷人钱财,偏偏还要车张大旗来遮羞,说是劫富济贫,果然江湖中人就是伪善……”

    萧如清和卫宁都觉得他这番话仿佛一个大巴掌狠狠地扇在他们脸上,让他们羞耻不已。

    这倒是因为他们现在年纪太轻了,听不得别人的真话,还留有一点良心才会感觉羞愧;但如果他们年纪大了,在江湖混的时间长了,脸皮也厚了,那这位高手这番话就肯定不会让他们内心发生任何波澜了,他们只会当成耳边风,左耳进右耳出就是了。

    “我们没有!”卫宁羞愤地反驳一声,越发拼力与他们打斗起来。

    卫宁心情动荡太过,又打了许久,力气快用完了,所以很快就被那位高手寻到了破绽,狠狠地一拳砸到了他左肩膀上,砸得他急急后退了好几步。

    那位高手乘胜追击,又迅勐地补上好几拳,卫宁躲过了两圈,但还有又被打中了一拳在脸上,他踉跄着后退,险些摔倒。

    这个时候他的敌人可不会容他有机会喘息,护卫们紧跟着围攻他,萧如清不得不忍着胸口的剧痛与卫宁联手破局。

    眼看两人就要被打败了,偏偏那位高手以为现在大局已定,这两人肯定跑不掉了,于是停下了攻击,在一旁看着那些护卫围攻他们,像看猫儿玩弄老鼠一样,想看卫宁和萧如清“垂死挣扎”的好戏。

    他并不知道这两位是世界意识的宠儿,即使没有破绽都要无中生有找到一个破绽来好让他们脱险,更何况这位高手炮灰居然还特意停手让那些武力值并不高的护卫来对付他们,所以这不就名正言顺地让老天爷帮他们吗?

    于是,卫宁和萧如清立马如有神助一般,好像打了鸡血,战斗力瞬间提升了好几倍,那些护卫完全不是他们的对手,几番之后,真的被卫宁和萧如清横扫……

    他们俩还及时地抓住了机会,趁着护卫们被打趴下,那位高手漫不经心走神的时候,对视了几眼,一踮脚尖,勐地一跃而上,到了屋顶上,然后迅速潜入黑暗中,不见人影了。

    那些护卫以及那位高手瞬间傻眼了,煮熟的鸭子居然还能飞了……

    “快去追人!还愣着干什么?”那位高手气急败坏地大骂,自己也飞身上了屋顶追人。

    然而,人家是气运之子,既然逃离了他的视线,又怎么可能还会被他发现踪迹?

    所以卫宁和萧如清顺顺利利地逃走了,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

    只是这回他们也没能得到什么好,那些在陶潜书房顺来的珍贵物品在打斗的时候就被砸得稀巴烂了,塞在口袋里的银票倒是还剩下几张。

    不知道这点钱够不够给他们看伤买药?毕竟他们这回两人都受了不轻的伤,特别是卫宁,旧伤没好,又添新伤,对他的身体是雪上加霜的伤害。

    萧如清也没好到哪里去,她被砸中了胸口,受了严重的内伤,内伤比外伤更难治愈。

1278、表小姐不想被托孤(23)

    卫宁和虽然成功逃脱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麻烦就结束了。

    陶潜本来就贪生怕死,从前跟一个江湖人结过仇,再加上与上官一起贪了朝廷不少钱财,内心有鬼,生怕自己哪天会被人干掉,于是请了高手来保护自己。

    没想到萧如清和卫宁倒霉,偏偏就挑了他家下手,于是他们这回的“劫富济贫”就遇到了硬茬子,陶潜请来的那位高手并不是徒有虚名的江湖人,还真的有真材实料,卫宁和萧如清就撞到人家木仓口上了,被打得受了重伤,偷鸡不成蚀把米。

    陶潜得知自己家居然有人夜闯进来,好死不死遭窃的还是自己书房,于是他立马就想得多了,毕竟心里有鬼,就怕半夜鬼敲门。

    陶潜误以为卫宁和萧如清是自己或者上官的政敌派来的,潜入他书房是为了偷取情报和他留下的犯桉证据——因为他在去年的虞城水灾中,与上官一起贪污了大部分的救济款,生怕自己被上官抛出去当替死鬼,他可是留了不少证据的。

    没想到这些证据这会儿成了烫手山芋,虽然他在知道书房遭窃的第一时间就来查看,没有发现自己保留的那些要命的证据被人拿走,但他也不能保证那两个贼人没有看过或者抄写了这些证据。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小命,他都不敢对这件事掉以轻心,因此更是紧咬夜闯他家书房的卫宁和萧如清不放,非要抓住他们不可,毕竟这稍有不慎事情败露,就是株连九族的下场。

    于是卫宁和萧如清就这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自己招惹上了大大的麻烦。

    他们俩被通缉了,一男一女,被称为雌雄大盗,身形年龄,大约的容貌都被描绘出来,画了画像在城门口以及街上各处张贴、流通,非要把他们抓住不可。

    此外,陶潜和他的上官还狼狈为奸,派了人到处搜查,卫宁和萧如清的日子顿时就不好过了,东躲XZ之余,还担惊受怕,过得苦不堪言。

    而他们身上还带着伤,伤得不到好的救治,买不到好药,时间长了就被耽搁成了顽疾,特别是卫宁,他本来旧伤就没好,又被陶潜请来的高手打得重伤,身体情况越发不好,最后居然渐渐地伤了根基,他在练武这条路上注定走不远了,最多只能成为二三流的高手,想要像原世界剧情中那样成为一流高手,却是不可能了。

    他们在京城里东躲XZ,几乎丢了半条命才逃离了这个让他们狠狠摔了个跟头的地方,逃离京城之后,他们又飘荡了一个多月才回到万渠山庄。

    卫宁倒是不想这么灰熘熘地回来,因为他这大半年不但没在江湖上闯出什么名声,反倒在朝廷上背了一个通缉令,还是受了一身伤狼狈地逃回来的,这让他颜面大失。

    然而他又不能不回来,因为他们真的没钱了,从陶家偷来的及张银票已经花光,他们的通缉令又传得到处都是,在身受重伤还得时时刻刻注意逃脱朝廷追捕的情况下,他们要是再不回到万渠山庄,那说不定连小命都要丢了。

    因此比起没了小命,丢脸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卫宁受伤归来,最不敢置信的是他亲娘周卫氏,周卫氏看见自己大半年前离开家时还是一表人才、容光焕发的青年才俊的儿子,如今回来,却成了脸色煞白、身形瘦弱,甚至还有些句偻的伤病人员,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周卫氏大惊失色地把儿子浑身检查了一遍,发现他全身都是伤,顿时心疼得泪如雨下。

    等卫宁细细解释了一遍自己的遭遇,等听到他和萧如清结伴去陶家劫富济贫却倒霉地遇到高手,从而伤上加伤之后,周卫氏立刻就找到了发’泄自己怨愤、不甘的渠道——那就是迁怒到萧如清身上。

    她可不理会萧如清是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只知道自己儿子是在她的掇撮下弄什么“劫富济贫”才会伤上加伤,因此她毫不迟疑地迁怒到萧如清身上来,什么尖酸刻薄的话都对萧如清说了,更是毫不客气地警告她不要打自己儿子的主意……

    这回没了金时初这个炮灰在前面挡着,萧如清就不得不直面周卫氏的火包火了。

    虽然卫宁和萧如清没有像原世界剧情那样在一起闯荡江湖的时候日久生情,但他们这回在同生共死、一同逃脱朝廷追捕的过程中,居然也发展出了男女感情,等回到万渠山庄的时候,他们已经跟对方表露了自己的心迹,心心相印了,否则萧如清不会就这么跟着卫宁回万渠山庄。

    因此当周卫氏刁难萧如清的时候,卫宁就不乐意了,他极力维护萧如清,劝说周卫氏接受萧如清,不要为难她。

    然而周卫氏只觉得他被这个粗鲁野蛮的江湖女子迷惑了心智,变得连自己这个当娘的都不尊重了,于是对萧如清更厌恶,变本加厉地对付她。

    萧如清原本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女子,她忍受了一段时间,发现周卫氏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更放肆了,于是也不再忍让,开始跟周卫氏对着干……

    卫宁夹在心爱的女子和母亲之间,痛苦不堪,整日为了调和她们的矛盾而忧心忡忡,于是自然没办法安心养伤,身体迟迟无法恢复,更别提练武了,这让他父亲很不满,觉得他轻重不分,优柔果断,没有江湖侠士雷厉风行、当机立断的精神,还开始质疑他是否能承担起把万渠山庄发扬光大的责任。

    男女主角的鸡飞狗跳一点儿都影响不了金时初,她早就把这两人抛到脑后了,虽然在看到满大街的通缉令的时候,她看着画像上那一男一女,有那么一瞬间怀疑过是不是卫宁和萧如清。

    不过她转念一想,是与不是都不关她的事,如果真的是卫宁和萧如清,那她倒是觉得可以幸灾乐祸一下了。

    她是万万没想到,她只是把金向荣的命救了回来,卫宁和萧如清这对男女主角的命运就会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1279、表小姐不想被托孤(完)

    翟越城的科举之路走得很顺,他的精神异能随着时间的增长而越来越强,在读书这方面便越发轻松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都是寻常事,更别提背诵书本了,因此学习起来的速度让包括金向荣在内的夫子们都感到非常惊喜,觉得他就是个读书的天才,只是不知道这天才怎么现在才显出天赋来,难道是因为以前性格太懒散了?

    翟越城在没遇到金时初之前,确实很懒散,毕竟刚从末世这种地狱模式的世界脱离出来,好不容易来到一个相对和平安宁的地方,他需要时间修复内心。

    更何况他还得时刻忍受着灵魂里带来的暴虐嗜杀之气,没有走火入魔,已经是他精神力强大的缘故了,他压制这种痛苦几乎已经用尽了全力,哪里还有精力和心情去读什么书、考什么科举?

    但是当时初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他的痛苦便开始得到缓解,灵魂开始逐渐得到自由,自带的暴戾嗜杀之气被压制得越来越弱小,所以他开始有精力去关注其他事情。

    即使刚开始的时候,他是有意接近金时初,想要利用她的特殊之处来解决自己身上的困难,但等到他跟金时初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了解她,他便没办法再单纯地利用她了。

    为了名正言顺地得到的女人,这才是他想要科举的动力。

    翟越城从呆了好几天的考场出来,一眼就看见了在门外跟许多人一起目不转睛地盯着考场出口的金时初,这场景一如不久前他考完秀才试出来看见的情景一样。

    “翟越城!”金时初兴奋地踮起脚朝他挥手,像只雀跃的小鸟,双眼笑得弯弯,大大咧咧地笑,任谁都看得见她灿烂的笑容,丝毫不像那些矜持的姑娘一样,即使笑都捂着嘴压抑地笑。

    翟越城看见她,也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容来,脚步也跟着轻快起来,疾步朝她走去。

    “身体感觉还好吗?”金时初边问边把手搭上了他右手的脉搏。

    翟越城任由她动作,还打趣道:“师妹什么时候会医术了?都能给人把脉了。”

    金时初轻哼一声,说:“看来你倒是身强体壮,现在还有精神来跟我说笑。”

    “还好……你不问我考得怎么样吗?”翟越城问她。

    “看你这样子,考得能差到哪里去?”金时初朝他翻了个白眼道,“如果考得不好,你肯定垂头丧气了。”

    翟越城听见她这话,忍不住笑了,说:“师妹真是了解我。”

    他往周围看了看,并没有看见金向荣,便疑惑地问金时初:“怎么没看见老师?”

    “他说他才懒得来接你……”金时初笑眯眯地说道,然后压低了声音,悄声对他说,“其实爹爹很为你紧张的,我来的时候还看见他在家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呢,他就是嘴巴硬。”

    翟越城忍不住笑得更欢:“你说得对,老师就是嘴硬心软,要不然也不会同意你来接我了。”

    “你少说一些,上马车好好歇着吧!”金时初被他那意有所指的眼神一看,就莫名地觉得脸上发烫,这家伙越来越招人了。

    翟越城被金时初带回了金家,并没有送他回青阳书院。

    “师妹,谢谢你。”翟越城下马车的时候,轻轻地对金时初说道。

    “谢我什么?”金时初问。

    “谢你把我带回家。”翟越城握住了她的手。

    金时初瞪了他一眼,甩掉他的手,说:“你可别得寸进尺啊,让我爹看见了,他得当场把你打出去。”

    翟越城轻笑出声来,他在这个世界是个孤儿,无亲无故,独自一个人生活,以前只想着就在青阳书院当条咸鱼,平平静静过完这辈子。

    但他没想到自己生命中会出现一个变故,让他不再满足于与世无争。

    即使跟金时初父女的最初来往是带着目的,但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他们父女对他的感情都是真挚的,他一颗在末世里变得冷漠的心居然也有了想要变暖的渴望,所以他放任自己完全地去接纳他们,而他们也不负自己所望,回报自己于真心。

    考中了举人之后,翟越城开始变得炙手可热起来,之前考中秀才的时候,大家虽然也看好他,但到底只是同是学子之间的看好,毕竟秀才的功名虽然难得,但这里是京城,京城连王公贵族、达官贵人都不缺,又怎么会缺秀才?所以大家虽然跟他来往,却依旧在观望他的潜力。

    但这回考中了举人,那就说明他以后很有可能考中进士,踏入官场了,青云直上,于是有些热衷于投机的人,这时候便会想方设法结交看好的举人,包括但不限于给举人捐献金银钱财、跟举人结亲……

    翟越城才二十刚出头就已经是举人,长得又相貌堂堂,英俊高大,虽然家世上略逊一筹,但这正好,以后要是出息了,得益的岂不就全是妻族了?这回实在是拉拢、联姻的好人选啊!

    于是他就成了香饽饽,不但同窗开始跟他介绍自己的妹妹、表妹……就连书院里夫子,也开始暗示自己的女儿、侄女、外甥女正待花期……

    翟越城多机灵一个人啊,每逢被人提到自己的亲事,他就说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正等着考中进士就去提亲。

    有跟他关系近些的,自然知道他的心上人是谁,听见他这话便揶揄几句;但关系远的并不知道,还去到处打听,打听着打听着,消息就传到金向荣耳边去了。

    金向荣自然知道他对自己女儿有心思,他虽然很不爽,但也知道女儿大了总要出嫁,而翟越城已经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的一个人选了,因此不爽归不爽,他已经把翟越城当成半个女婿了。

    眼看他最近被越来也多的人惦记,金向荣便坐不住了,开始明里暗里试探他的心思,生怕这个还算好的女婿被人拐走了。

    翟越城多聪明啊,他立刻就觉察到了未来老丈人的心思,于是立马请了媒人上门提亲了,想先下手为强把名分先占住,等考中进士就成亲。

    金向荣故作矜持地拒绝了两次,第三次便答应下来了,答应之后整个人红光满面,显然对这个女婿是很满意的。

    金时初很是无语,她这个爹真是别扭,口是心非啊。

1280、费心太多的寡母(1)

    从养尊处优的老夫人突然变成了给人做保姆的寡母,郑时初内心十分复杂,她立马扔掉手里的抹布,拿出原主那碎了屏卡顿得不行的手机,拨通了雇主的电话,告诉她,自己要辞职。

    “郑姐?你这么突然要辞职?不是说要给儿子攒彩礼钱吗?”雇主非常惊讶地问道。

    郑时初一副幡然醒悟的模样,说:“因为我发现你之前劝我的那些话特别对,我已经把儿子养大了,又供他读了书,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完全没必要愣是把属于儿子的责任也搬过来自己抗,他自己要结婚没有彩礼,那就自己挣,关我什么事呢?他要是没彩礼结不了婚,也该怪他自己。”

    雇主听见她这番话,忍不住笑了,赞许地说:“郑姐,你现在这么想就对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尽了自己当母亲的责任,现在只需要对你自己负责就行了。我记得你经常说腰疼,现在辞职好好治疗才是正事。”

    “我知道,自己的身体自己都不在意,还能指望谁?”郑时初又不是原主,可不会为了别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身体健康。

    晚上雇主回来之后,给郑时初结完了工资,郑时初第二天便从雇主家离开了。

    原主之前一直当全职保姆,住的都是雇主家,现在她辞职了,便只能自己找房子租下。

    她看了看原主的银’行’卡,发现里面有几万块,想来是这几个月的工资,想攒着留给儿子当彩礼钱呢,幸好她来得及时,原主还没有把这笔钱打给她儿子,否则时初可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当回黑客把钱黑回自己卡里来。

    郑时初找了家还算不错的房子租下,便开始检查原主的身体,原主青年丧夫,一个人含辛茹苦带大儿子,这二十多年来什么苦活累活都做过,留下了一身病痛,其中腰痛是最严重的,毕竟原主是保姆,这是职业病。

    原主为了省下钱给儿子,一直不舍得去医院治疗,就买点止痛药吃,强忍着。

    如今换成了时初,当然不可能还忍着,她安置下来之后,便去药店买了药给自己治病。

    刚熬好一副药,原主的儿子吴立便给她打来了电话,一接通就是毫不客气地要求:“妈,给打点钱,最近手头紧。”

    郑时初听了,脸色一冷,说:“没钱,我刚辞职,倒是你,不是已经上班好几个月了,怎么会没钱用?”

    “妈!我才刚上班,那点工资怎么够两个人用?我还要养小柔呢,难道你不想儿媳妇早点进门,给你生个大胖孙子?为了早点实现你的愿望,我这不得投入点资金吗?你支援一下我呗!”吴立嬉皮笑脸地说道。

    “我也没钱,最近腰疼,都疼得辞职了,要去医院治病。”郑时初试探着对他说道,想看看原主这个儿子到底有没有良心。

    但让她失望了,吴立在意的并不是她腰疼,而是她辞职:“什么?你居然辞职了?还要去治腰疼?腰疼又不是什么大病,你忍忍不就行了,去什么医院?这不是浪费钱吗?妈,你别忘了,我娶小柔得要好几十万彩礼呢,你辞职了彩礼钱怎么办?”

    郑时初气得鼻子都要冒烟了:“你娶老婆要彩礼钱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娶!老娘辛辛苦苦把你养大已经对得起你了,你现在连娶老婆的彩礼钱都指望我挣?那要你有什么用?窝囊废一个!还娶什么老婆,没钱就直接当光棍得了!”

    “连讨老婆的钱都指望你老娘,你还算是个男人吗?”郑时初狠狠地把吴立骂了一顿。

    吴立听见她这话,都惊呆了,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他母亲对他一直都是有求必应的,从来没有跟他发过这么大的脾气。

    被宠惯了的吴立一下子就受不了郑时初的“侮辱”了,恼羞成怒地说:“妈!现在彩礼这么贵,我刚上班的工资哪里挣得了这么多?难道你不应该帮我吗?我也是为了娶媳妇给咱们家传宗接代,你也不想看到我以后结不了婚吧?现在哪家的儿子娶媳妇不是全家一起凑彩礼钱的?我又不是唯一的一个,你跟我生气有什么用?”

    郑时初讥讽道:“你结不结婚我一点儿都不在乎,更别提什么给咱们家传宗接代了,这真是好笑,你爹都死了几十年了,谁还管他家传不传香火?你挣不了彩礼钱就别结婚,想要挟我,那你想多了。

    吴立,我刚刚说了要辞职治腰疼,你只在意我辞职后没办法赚钱,却丝毫不在意我腰疼得严不严重,会不会影响身体,说到底,我这个亲妈在你眼里根本没有钱重要吧?行,你可真孝顺。”

    吴立听见她这话,顿时不耐烦地说:“腰疼还能有多严重?疼的话忍一忍不就好了,别人家的妈怎么就没你这么多事?!要不是家里穷,我怎么会不在意你的身体,更在意钱?这能怪我吗?我要是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我也能不在乎钱、只关心你的身体……”

    郑时初冷笑:“那你就是埋怨我没有让你当上富二代了?可惜你投胎的技术不怎么好。”

    她说完立马就挂断了电话。

    吴立听着手机传来的盲音,气得把手机砸了,不理解自己这个逆来顺受、任劳任怨的妈怎么突然爆发了,不肯继续供养他了。

    被扔到地上的手机又响了起来,吴立一看,屏幕上是女朋友的来电,他立马飞快地把手机捡起来,接通了电话,语气是跟刚才与亲妈说话时截然不同的温柔:“小柔,怎么打电话给我了?”

    “吴立!你没有看见我发给你的购物链接吗?我看上了那款口红,你快给我付款啊,要不然就没货了!”女朋友没好气地质问道。

    吴立连忙哄道:“我刚刚在忙,没来得及看,我现在马上就看,马上给你买,你等等啊……”

    说着他便调换回女朋友发给他的链接,点了进去,发现那款口红要三四百块,顿时肉疼了一下,最后还是付了款。

1281、费心太多的寡母(2)

    看见余额里只剩下一百五十三块钱,吴立愁得头都要秃了,现在离发工资还有半个月,这一百多块钱怎么也支撑不了这么久啊。

    想到这里,吴立便开始埋怨起郑时初来,觉得自己都求她支援一下了,她还不肯,偏偏要去看什么腰疼,好好地钱浪费在医院上,为什么就不肯给自己追求女朋友?!一点儿都没有大局观,自己还不是为了这个家?

    吴立越想越生气,又开始打郑时初的电话,然而他亲妈把他的手机号码都拉黑了,他根本打不进去,又去维信上找人,也被拉黑了。

    吴立更气愤了,暗恨自己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不但不能帮衬自己,反而处处给自己拖后腿的妈。

    他完全不觉得郑时初供他上大学、给他生活费、为他攒彩礼是帮衬,而一旦她不肯给他提供经济支持了,居然就成了拖他后腿的人了——明明他没有在任何方面帮过郑时初。

    所以他是理直气壮地觉得没能从母亲身上占到便宜就是吃亏了。

    找不到郑时初,吴立没有任何办法,他也不可能用一百多块钱过半个月,无奈,他只得跟同事借钱,然而他才上班三四个月,同事也不太相信他,即使是借也只肯借他几百块。

    不过这也够他度过这半个月了,毕竟一个同事借几百,几个同事就能借他一笔不小的钱了,于是他借来的那点钱在吃饭之余,甚至还能给女朋友小柔送送鲜花、给点点奶茶。

    反正等工资发了他再还就是了,他可没想到自己那点工资还了同事的钱之后,剩下的还够不够用。

    反正人家过得挺快乐,至于以后的烦恼?那就以后再烦啊,现在只要享受当下就好了。

    郑时初可不知道自己的便宜儿子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潇洒日子,明明他已经知道想和女朋友结婚,就得有几十万彩礼钱,但他自己却一分钱都不攒,一点儿也不着急,不就是吃定了亲妈肯定会为他兜底吗?

    至于郑时初拉黑了他、不再管他的举动,吴立根本没放在心上,他只以为母亲只是暂时心情不好,对自己有点儿情绪,等她过了这段时间,就又会恢复成那个对他予取予求、永远不会拒绝他的好妈妈了。

    只是很可惜,他想得很美,换了个魂的郑时初可不会再像他亲妈一样为他掏心掏肺,付出一切。

    郑时初治病的这段时间,也并没有闲着,她租住的小区附近有个广场,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人在那里跳广场舞,也有父母带着小孩子在那里玩、小情侣牵着手在那里散步,所以非常热闹。

    郑时初便每天晚上摆个小摊,卖水饺,饺子是提前做好的,只需要现场煮熟就行了,一份五个或者十个,煮得香喷喷,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只要经过她的摊子就走不动道儿,所以她的饺子摊就摆个一小时最多两小时就收摊了,但每天赚的钱却不少,一个月累积下来比得上原主当保姆的工资了,而且还没有当保姆累。

    她就这样一边治病一边挣钱,两三个月下来,腰不疼了,钱也没耽搁赚,最后她干脆就把饺子摊长期做下去了,反正她挣的钱够她自己生活了,这样轻松自在,比做其他工作好多了。

    “郑妹子,饺子卖完了就跟我们一起跳舞啊!”跳累了在一旁歇息的李玉看见郑时初在收拾摊子,便兴致勃勃地跟她提议道。

    “你手长脚长,跳舞肯定好看。”李玉不遗余力地劝说她,还直接上手拉她了,“来来来,跟着我一起跳,不会也没关系,跳着跳着就会了。”

    郑时初见状,不好打断她的热情,便笑咪咪地跟着乱跳起来,说:“我乱跳一通,你们的节奏不要被我带乱了啊。”

    “哈哈,不会的,我舞步记得可牢了!”李玉边笑边跳着说道。

    郑时初的腰病已经治好,此时跟着大家跳舞也没有任何不适,相反,因为她这段时间身体休养好了,各种补药也喝着,身体反而比同龄人更灵活敏捷,因此跳起舞来丝毫不费力,李玉看见了都有些羡慕,说:“郑妹子,你这手脚可真灵活,跟年轻人一样,跳起舞来自然又好看。”

    “李姐,其实我年纪也不是很大啦。”郑时初跳得眉开眼笑地说道。

    “那你多少岁?”李玉好奇地问。

    “我今年才四十五岁,年轻着呢。”郑时初并不把自己当成老人,她早早把原主那些老土破旧的衣服扔了,换成大方简洁又舒适的衣服,再加上身体调养好了,整个人神采奕奕,便显得年轻了不少。

    李玉惊叹道:“对对,才四十五确实很年轻,我看着还以为你不到四十岁呢。”

    “哈哈,我心态年轻,人自然就年轻了,其实我儿子都大学毕业了。”郑时初这时候就不介意把叉烧儿子拖出来现一现,以表现自己的年轻了,原主结婚早,生孩子也早,二十三岁就生下吴立,如今吴立二十二岁。

    “那真是看不出来。”李玉感叹道,然后突然眼睛一亮,又问,“你儿子大学毕业啦?有女朋友了没有?要不要我介绍一个?”

    “不不,不用了,他自己已经找了女朋友。”郑时初连忙回答道,生怕李玉真的给吴立介绍女朋友,这不是坑人家好姑娘吗?

    就让吴立跟他的女朋友锁死在一起,这就挺好的,千万别分,省得牵连旁人。

    李玉遗憾地叹息道:“周正点的男孩子早早就被人抢先下手了,真是可惜,我还有个侄女儿也刚大学毕业,可就是一点儿也不着急找男朋友,还说打算一辈子不婚不育了,把她妈妈吓坏了,到处求人给她介绍。”

    郑时初听了,忍不住拧紧了眉头,说:“女孩子才刚大学毕业,没必要就急着找男朋友吧?如果真的不婚不育,那又怎么样?你侄女家有万贯家财需要继承,还是有祖传的皇位需要继承?”

    李玉叹气道:“我也知道……现在的世道都变了,跟我们以前不一样,女孩子结不结婚看她们自己喜欢就好,但我那个妯里就是看不开啊,她就是老封建,瞎操心。”

1282、费心太多的寡母(3)

    “那这就没办法了,自己想不通,别人劝也劝不动,不是她屈服,就是她女儿屈服,母女之间总得有一个人要妥协。”郑时初十分看不惯那些硬逼着儿女结婚的父母,好像不结婚就没法活一样,真是无法理解他们的脑回路。

    李玉听见郑时初这话赞同地点头:“确实是这样,只是我能猜到最后妥协的只会是我那侄女儿。”

    “你儿子都有女朋友了,离结婚生子不远了吧?你这么年轻就能当奶奶了,真不错。”李玉有些羡慕地说道,她自己的儿子晚婚,三十多岁才结婚,现在还没有孩子。

    郑时初摇头说:“应该没那么快,因为我儿子还没攒好他女朋友家要的彩礼钱,要是彩礼不够,这婚事就不知道能不能成了。”

    李玉好奇地问:“彩礼钱要多少?”

    “好像是要五十万吧,听他说过他女朋友那边的彩礼比较重。”郑时初回答道。

    “五十万?”李玉有些惊讶,“你儿子女朋友家庭很好?”毕竟一般情况下,普通人家嫁女儿的彩礼不会要这么多,只有人家本身就出身富贵的就另说了。

    郑时初轻笑道:“就是普通家庭,她父母一个是公司的职员,一个是幼儿园老师。”

    李玉顿时疑惑了:“这……妹子啊,你别嫌我说话直,你儿子这女朋友家庭情况一般吧?怎么就得要这么多彩礼?”

    “不知道,大概她家觉得自家女儿值这份彩礼钱吧。”郑时初摇头说道。

    其实她知道原因,在原主那辈子,徐晓柔咬定了要五十万彩礼,除了是要吴立证明对她的“爱”之外,还因为她父母有一个儿子,徐晓柔的彩礼钱得给她弟弟留着以后娶媳妇的。

    吴立自己一毛钱都存不下,每个月都是月光族,五十万的彩礼钱就逼着原主想办法了,各种道德绑架原主这个老母亲,原主被他说得还真的觉得给儿子挣彩礼钱是她天经地义的责任,于是除了给雇主当保姆之外,还把老家那小房子卖掉,只是小房子不值钱,只买了十多万,原主只好又跟雇主借了二十万,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才凑够了五十万块的彩礼钱。

    只是等凑完了彩礼结了婚,吴立和徐晓柔就又不甘心了,因为人人都在大城市有自己的房子,可他们却要租房住……于是吴立又在原主面前各种诉苦,要求原主出钱帮他们买房子、付首付,不帮就是原主自私、心狠。

    可原主欠雇主那二十万还没有还,哪里有钱帮他们付首付?因此一直不同意,吴立和徐晓柔就一直闹,还说要是不帮他们买房,等以后原主老了,他们也不会管原主。

    原主就是一个没什么文化,思想又守旧的普通女人,肯定想要儿孙孝顺、承欢膝下,给她养老的,吴立和徐晓柔这一威胁恰好戳中了她的要害,她怕自己老了之后真的被儿子儿媳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因此她不得不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赚钱买房。

    只是她一个当保姆的人,除了当保姆,根本没有其他本事,即使想尽办法,也不过每个月多赚千把块,离买房差得远,可吴立和徐晓柔还一直催她,催得她焦虑忧心,很快就抑郁了,终于有一天实在忍受不了,从高楼一跃而下。

    原主就是把儿子看得太重了,没想开,换成时初,被儿子儿媳这么理直气壮地啃老还不知感恩,她能直接把他们踹出家门去。

    郑时初一想起那两个狼心狗肺的人心情就不好,于是也没什么心情跟李玉跳舞了,她便和李玉说了一声,就推着自己的小推车离开了。

    莫离此时正和自己的经纪人打电话:“后天那场秀就要开始了,你让我现在到哪里去找合适的模特?好不容易找到的那个偏偏还把自己的腿摔断了,真是气死我了!”

    “随便找一个?随便你的头!老子那场秀费了一年多的时间,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血,每个模特都是精挑细选的,你现在却跟我说随便找一个?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请娱乐圈的女明星来?现在圈里哪个女明星穿上我的衣服能穿出那样的气场?邀请她们的话,那观众到底是看我的衣服还是看女明星?”

    莫离气冲冲地跟经纪人发了一顿脾气,最后狠狠地挂断了手机。

    郑时初在夜风中慢悠悠地推着自己的小推车,看见这位脾气火爆的高个子男人好像刚打了一架的公鸡,挂完电话之后整个人就变得垂头丧气起来,脑袋上顶着的那头火红的头发都似乎褪色了不少。

    “看什么看?”莫离觉察到郑时初的目光,便忍不住冲她说道。

    “看公鸡发火啊。”郑时初挑了挑眉回答道。

    莫离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说自己,顿时脸色更难看了,气得太阳穴的青筋都要爆了:“你说什么?骂我是公鸡?不想活……”

    他说着便怒气腾腾地瞪向郑时初,然而等他一看清楚郑时初的模样,顿时那没说完的话便哑了,他勐地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郑时初,眼睛仿佛在冒绿光,如同盯着猎物的狼。

    “你想不想当模特?!”莫离瞬间便忘了自己跟郑时初的龃龉,激动地一把抓住郑时初问道。

    郑时初听见他这话,眼睛都睁大了,问他:“你说什么?”

    “我问你想不想当模特啊,我恰好需要一个很有特色的模特,我看你就很适合。怎么样?要不要当我的模特?我给钱!”莫离连忙回答道。

    郑时初一脸怀疑地打量着莫离,他脑袋上的红发,紧身的皮裤以及上身那花里胡哨的衬衣,十分怀疑他话里的内容,脱口而出道:“你该不是什么骗子吧?”

    莫离顿时脸色一黑,说:“我怎么可能是骗子?你要是不信,我马上就可以带你去我的工作室,让你亲眼看看。”

    “你说了这话就更像骗子了。”郑时初还不是不信眼前这一副杀马特模样的男人会是能举办一场秀的人。

1283、费心太多的寡母(4)

    “那你到底要怎么才相信我?”莫离急得直抓自己的红发。

    “我相不相信你这不是最重要的,难道你没发现我都四十多岁了吗?虽然有些模特确实能走秀走到八九十岁,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在此之前没有涉及过任何时尚行业,现在还是个摆摊的,你那场秀到底是什么主题的秀?中老年人专场?”郑时初很是不解地问道。

    “呸呸!什么中老年专场?别胡说!我想要的模特年龄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气质独特,能把我衣服的美完全衬托出来,让人一见就惊艳。我看你身形高挑瘦削,容貌清冷,眼睛看人的时候却带着一股看透万物的通透……但你身上还有一种很矛盾的气质,洒脱?包容?胸有成竹?雍容?闲适?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能从你身上看出这些来,但反正你这样很容易吸引人的视线……”莫离说到后面的时候,自己几乎都不知道自己再说什么了,但他就是这么觉得的。

    郑时初却非常惊讶,因为他说到的这些什么洒脱、包容、闲适之类的气质,可就是自己上辈子夫荣妻贵,当了十几年丞相夫人之后才养出来的吗?她一辈子过得幸福富贵,能不洒脱包容?

    这辈子她才刚来不久,行事作风还不由自主地带着上辈子的印记,莫离居然能看出来,这么敏锐,怪不得可以在时尚圈里混。

    “你是说你的秀并不只需要年轻的模特,只要气质独特,就可以?”郑时初问道。

    莫离却摇了摇头,说:“还得有品味,像你现在穿的这一身衣服,虽然简单,但搭配得很不错,跟你的身形气质是相符合的,还让你多了一些韵味。”

    郑时初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白衬衣和牛仔裤,她无论怎么看都没看出哪里特别来,这不是街上最常见的穿搭吗?简单舒适又便宜,男男女女都可以这么穿。

    没想到自己在时尚搭配这方面还挺有天赋?郑时初想到这里,都有些沾沾自喜了。

    “虽然你这么夸我会穿衣服我很高兴,但我还是不太相信你真的不是骗子。”郑时初虽然开心了一会儿,但也没有被莫离的夸赞哄得晕了头。

    莫离叹了口气,他没想到自己还得跟人证明自己的身份,他在手机上搜了自己的名字,点开几篇对自己的新闻报道,便递给郑时初看。

    虽然给人看吹捧自己的文章让他有些脸红,但这是最快证明他不是骗子的办法了。

    郑时初看了他找的文章,发现这打扮得跟个非主流杀马特一样的男人居然真的是出名的时装设计师,在国外办过好几次很受欢迎的时装秀,被誉为新一代服装设计大师了。

    郑时初又搜了其他几篇来看,报道上面都有莫离的照片,虽然照片上的莫离是黑发不是红发,但面容却是一样的,说明他没冒认别人。

    “好了,我信你是个服装设计师了。”郑时初把手机还给他,“那你这回的服装秀是什么主题?我真的适合吗?”

    “主题是‘不一样的烟火’,就是要表现女性各种各样的美,优雅的、活泼的、性感的、文静的、清冷的、桀骜不驯的……所以我找的模特就要有独特的个性,能把这些特点展现出来,你就很符合这次的主题。”莫离说到自己的专业,立刻就口若悬河起来,跟郑时初说他的这次时装秀的理念。

    等他好不容易停了下来,郑时初便连忙抓紧时间问一个困扰了她的问题:“据我所知,时装秀的主题不是都分得很细致、只侧重于某一个方面的特点吗?比如只专注于仙气飘飘的、只注重简单的或者华丽的,都只是一个重点,但你这回要办的什么特点都有,岂不是要顾及太多因素了,这样会不会主次不分,杂乱不成章?”

    莫离听见她这番话,顿时对她刮目相看了,说:“我以为你只是气质独特些,没想到还有些见识。不错,现在一般的设计师办秀恨不得把主题缩到最小、最具体的某个因素,这样才能更好地表达出自己的理念……但我不是一般的设计师啊,我最喜欢挑战了,别人巴不得避开复杂的因素,我却反其道而行之,迎难而上。”

    郑时初看见他这幅信心满满的模样,心想怪不得媒体上称呼他是最桀骜不驯、叛逆的设计师,他就喜欢不按常理来。

    “你不怕失败吗?失败一次就很难再爬上来了。”郑时初真心问道。

    “失败就失败呗,反正我当设计师就是喜欢设计衣服,别人的评价我不怎么在意。要是这回搞砸了,我大不了以后回家当二世祖让我爸养……”莫离毫不在意地说道,十分潇洒。

    听到他这话,郑时初承认自己酸了,有人兜底就是爽啊,可惜她没有这个福气。

    “啧啧,幸好你这番话是在我面前说的,要是在你那些同行面前说,说不定哪天就被人拖到暗巷里揍了。”郑时初很不客气地说道。

    “我在同行面前也这样说过,暂时没有人揍过我,嘿嘿。”莫离说着还得意上了,最后还不忘提醒她,“那你到底答不答应当我的模特?”

    “行!既然你敢邀请我,那我就敢答应。”郑时初这回很痛快地说道,“有钱的吧?我可不白干活啊。”

    “有、有!难道我还会缺你这点钱?”莫离翻了个白眼。

    “这可说不定,不是有句话,越有钱的人就越抠吗?”郑时初很认真地说道。

    莫离被她这话一噎,脸上浮现出一言难尽的表情,“我保证不会欠你走秀的钱,行了吧?要不要先给你一点定金?”

    “你要给也行。”郑时初点头道,“不过我不知道模特的行情,不知道该收你多少钱,要不先等我回去查查?”

    莫离无奈道:“行,给个联系方式,明天你有空吧?时间很紧,我要抓紧时间给你训练,虽然这回的秀看中模特的特性,但基本的台步还是要会的。”

    郑时初于是跟他交换了联系方式。

1284、费心太多的寡母(5)

    大概时间真的很紧,第二天一大早,莫离就带电话催郑时初去他的工作室了。

    他的工作室离郑时初住的地方有点远,郑时初只好打了个车去。

    二十分钟后她就到了莫离的工作室,刚一进门,就看见里面的人个个神情严肃、脚步匆匆,就算看见陌生的她出现在这里,也丝毫不会多看一眼。

    “郑姐!来这里,我得先给你量一下身体的各个数据,准备的衣服得根据你的体型改一改。”莫离一看见她,便立马拉着她进了个工作室,拿起尺子就给她量起来。

    “你亲自来给我量?没有助手吗?”郑时初问。

    “助手们都忙其他的事去了,你是最后才确定下来的模特,又没有经验,属于短板,我得亲自盯着,一点儿错都不能出。”莫离工作起来的时候就完全没有了昨晚上的吊儿郎当,变得格外认真靠谱了。

    量完各种数据之后,莫离便开始训练郑时初走台步。

    郑时初这辈子是没有做模特的经验,但她曾经在某些世界做过啊,虽然隔得时间长了些,但训练着训练着就慢慢想起来了,表现出来就是她在走秀这方面格外有天赋。

    莫离惊喜地看着她道:“郑姐!你完全不像没有任何经验的人啊!台步虽然生疏了些,但越来越熟练了,还很有气势,眼神也够犀利,真是太棒了!”

    郑时初微微一笑,她想要做的事,自然就要做到最好了。

    为了彻底掌握走台步的技能,郑时初在工作室里练习了一整天,直到大家都下班了才结束。

    “明天早点来,下午大家要一起彩排,看看你和其他模特的配合度。”莫离提醒郑时初。

    “知道了。”郑时初毫无异议。

    郑时初第二天出现在走秀场地的时候,其他模特也早就到了,看见她,有些惊异,以为她是莫离新请的工作人员,还跟她打听莫离邀请的最后一个模特是谁。

    郑时初:正是我……

    “什么?你是莫离老师请来代替Alisa的模特?”一个身形高挑,长着一双桃花眼的女孩子震惊地问,还惊疑不定地把郑时初全身都打量了一遍。

    郑时初任由她打量,点头回到道:“我确实是莫离请来当模特的。”

    “可是……你好像有三十几岁了吧?以前怎么没见过你?难道是新出道的模特?但也不可能这个年纪出道吧?”另外一个女孩子看着郑时初,有些纠结地问道。

    模特圈其实并不太大,大多数模特都互相认识,而莫离的时装秀不是随便哪个模特就能走的,必须得有些名气才行,可郑时初突然冒出来,谁都不认识,还比她们年纪大了那么多,大家不好奇才奇怪。

    “小妹妹,我四十几岁了,不过还是先谢谢你把我说年轻了。”郑时初笑眯眯地说道,看着眼前这些腰细腿长,盘靓条顺的女孩子,她觉得整个人都愉悦起来,谁不喜欢看漂亮妹妹啊?

    “四十几岁?!”郑时初的话一出,那些模特妹妹们顿时震惊得瞪大了眼睛,又跟闪光灯似的把她盯了一遍,好像要找出莫离选择她当走秀模特的原因来。

    郑时初此时虽然脸上还带着些岁月沧桑的痕迹,眼角眉梢都带着浅浅的纹路,但她皮肤白皙,脸上没有任何斑点,眉眼清冷,五官和谐,脸型小而精致,身材又修长高挑,站姿挺拔,一看就是飒爽酷帅的御姐,岁月的痕迹对她而言丝毫不影响她的魅力。

    “如果我四十几岁还能长得像你这样那就太好了。”那位桃花眼的模特妹妹看着郑时初,艳羡地说道。

    “怪不得莫离老师会看中你。”另一个高冷的妹妹傲娇地说道,“我承认,有些人的年龄不但不会成为事业的障碍,反而是助力,像你一样。”

    “……多谢夸奖?”郑时初笑着说道。

    她还以为看见自己这个上了年纪的人还来跟她们这些年轻人抢饭碗,她们会排斥自己呢,没想到完全没有,郑时初忍不住感慨,这些妹妹真可爱。

    正当她们还要问郑时初问题的时候,莫离就来了,嚷嚷着要开始彩排了。

    郑时初便按照他的安排去换衣服,她这次走秀一共要穿两套,两套衣服她都提前试过了,很符合她的气质,莫离不愧是出名的设计师,有真材实料。

    “开始!”莫离发布指令,音乐响起,模特们便按照安排,一个个地从里面走出来,穿着各式各样的服装,各有各的优点,摇曳生姿,款款走来……

    郑时初是第四个出场的模特,她穿着一身黑色V领连体衣,头发全都竖起,在后脑挽成一个圆髻,插着一根木钗,脚穿一双造型简洁的黑色高跟鞋,连体衣把她修长瘦削的身形展现无遗,即使是那么轻便的衣裳,却依旧如同黑色的铠甲,她昂首挺胸地走着台步,如同俾睨天下的女将军。

    ……

    “真是太棒了!”一场秀走完之后,莫离高兴地满脸通红地拍手,显然他对这场秀的彩排很满意,看见模特们下来,毫不吝啬地夸奖,“非常好!只要你们明天也保持现在这个状态,那这场秀就稳了!”

    模特们听见他这么说,也非常高兴,围着莫离叽叽喳喳地说起来,郑时初倒是没有她们这么激动,她回去换了衣服,想找莫离说一声就回家。

    莫离看见她,也有些高兴,说:“郑姐,你这次走得也很好,完全没有一点违和,跟大家都很合拍,明天就要正式开始了,你回去放松一下,不要紧张啊。”

    “你放心,我不会紧张的。”郑时初觉得莫离比她紧张多了。

    “那就好。”莫离又叮嘱了她一点儿事情,就准许她回去了。

    郑时初既然已经决定当莫离的模特,那自然也要关注一袭他这场走秀,于是在网上找了些报道来看。

    毕竟是莫离回国后的第一场秀,时尚圈对此很关注,基本上把他这次的主题、风格什么都都打听清楚了,就连模特也没放过。

1285、费心太多的寡母(6)

    现在的新闻时效性很强,莫离的时装秀刚结束,就有现场的照片以及报道出来了,郑时初看了几篇,基本上对莫离的这场秀都持赞扬态度,说是一场很成功的秀,莫离回国的第一仗成功打响了。

    后面还有一些对他个人风格以及改变的描述,也要针对模特们的。

    郑时初有些惊讶的是,她自己居然也作为一个小小的特点,成为莫离敢于打破常规,使用“高龄模特”,桀骜不驯的证据。

    大概因为现在时代进步了,人的思想也跟着进步和开放,报道底下的评论对她这个高龄模特额出现大多数都是持支持态度的,不是夸莫离不拘泥于常规,就是夸郑时初气质优越,走起秀来丝毫不比其他年轻模特们差,反倒因为更年长而带着其他年轻模特所没有的独特的历经世事的通透。

    当然了,骂她的人也有,不过郑时初心理承受能力十分强大,丝毫不把那些人的刻薄言论放在心里。

    她不太在意的,但另一个人就非常在意了,这人便是放了莫离鸽子,事到临头还推掉了莫离时装秀的Alisa。

    Alisa推掉莫离的秀,是因为恰好有个机会能去参演一部大投资的电视剧,她想转型进入演艺圈已经很久了,这回终于等到了机会,所以即使莫离是时尚圈的大老,她也顾不得了,迫不及待就选择放弃莫离这边的时装秀。

    莫离为此非常生气,还放话以后自己的所有秀都不会再用她,也不会跟她合作。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郑时初才被莫离挑选为模特的。

    Alisa得罪了莫离,时尚圈的资源肯定跟以前没办法比了,她很不甘心,因此对莫离这场秀格外在意。

    她自己本来就是时尚圈里数一数二的模特,莫离想要找到比她更好的模特,基本上不可能了,因为地位跟她相彷的几人不是已经被莫离邀请了,就是不可能会接受被她拒绝过的秀,因为这很容易造成接替的那人是捡Alisa不要的资源这种感觉,对接替人以后的名声不利。

    Alisa其实是希望莫离这场秀失败的,因为这样她就能心安理得地认为自己放弃这场秀做得没错,而且在别人看来,也会认为是她有先见之明才会放弃。

    但让她失望了,莫离这场秀显然很成功,如今已经快速登上了社交媒体的热门话题,展示出来的衣服以及模特,都被人热议。

    Alisa迫切地希望知道接替自己的模特到底是谁,她忍耐着性子看完了整场秀,最后惊愕地发现,接替她的,居然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

    Alisa觉得莫离疯了,居然敢用这么“高龄”的模特,而且看着还是个生面孔,这不是胡闹吗?

    她以为大家看见那个老模特,肯定会对她没好感,质疑莫离的专业性,然而她看向那些报道,才发现大家基本上都是夸莫离和那个陌生模特的!

    莫离在时装秀结束后受采访时,被记者询问到为何这次大胆地使用了一个明显超龄的模特,莫离一脸骄傲地说:“郑姐身上有我喜欢的独特气质,很符合我设计的其中几款衣服,我当时在大街上看到她,就知道她是我要找的人了……果然,她穿上我设计的衣服之后,完美地展现出了我想要的英气飒爽、酷帅的效果,而且,现在看来大家也都挺喜欢她的展现,不是吗?谁规定秀场的衣服只能让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们来穿了?一个年龄有一个年龄的优点,郑姐恰好就是她这个年龄段所能展现出来的最佳状态,我用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记者听了后笑着点头,说他这回的大胆之举成功了。

    Alisa听着莫离对郑时初的赞不绝口,心中滋味难言,难道莫离觉得自己还不如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

    愤愤不平的Alisa又把郑时初走秀时的视频打开来看,目不转睛地就想找到她的不足,然而,她看着看着,却不得不承认,郑时初是一个非常有表现能力的模特,她穿上的那两套衣服跟她本人的气质相得益彰,看秀的人既不会因为看她的脸而忽略衣服,也不会因为看了衣服就忽略她脸。

    “王姐,你说我是不是不应该放弃莫离的秀?”Alisa颓丧地关上手机,问她的经纪人。

    王姐翻了个白眼,说:“怎么?看见莫离这场秀这么成功,你后悔了?可惜后悔也晚了!我早就叫你不要太急功近利,转型不是短时间就能成功的,你完全可以一边继续自己的模特事业,一边寻找机会,但你这回却因为一个女三号就放弃了莫离的时装秀,还把他得罪得死死的,你说你是不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Alisa听完经纪人这番话,更懊悔了,说:“我这不是着急了吗?我如今都快二十七岁了,做模特可是吃青春饭的,我还能吃几年?”

    “那莫离这回还请了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模特呢,人家担心年龄问题了吗?要我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你的专业素质要是过硬,年龄根本不是问题,国外还有八九十岁都当模特的呢。”王姐简直要把白眼翻到天上去了。

    Alisa被她这话噎得哑口无言。

    郑时初完全不知道自己还有个莫名的对手,她走完了莫离的秀,赚了一小笔钱,已经心满意足了,于是又开始去广场摆摊卖饺子,卖完饺子又跳跳舞,过得十分自在快活。

    不过莫离的名气确实够大,因为她只是走了这一回秀,就被人记住了,居然也有设计师来找她当模特了,虽然这些设计师名气不大,但郑时初一点儿都不嫌弃,只要有人找她当模特,她都去,因为有钱赚啊,当模特可比卖饺子轻松多了,赚的钱也多,傻子才不去呢。

    至于走不出名设计师的秀会不会降低自己的格调?郑时初听见莫离问她这个问题的时候,简直要笑死了,因为她本来就没格调啊,当模特之前是个摆摊的,哪里来的格调?

    人家找她是展示衣服的,只要她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谁会在意她有没有格调?

1286、费心太多的寡母(7)

    吴立刚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一个同事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显然是在特意等他的。

    “吴立,现在已经是第三个月了,你借我的钱什么时候还?”那个同事懒得跟他寒暄,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

    吴立顿时脸上一僵,陪着笑脸回答道:“李胜,能不能下个月再还给你?我现在真的没有钱……”

    “下个月,下个月……你已经跟我说了好几次‘下个月’了,没有一次是实现诺言的,你这是打算赖掉我的钱了?”李胜脸色十分难看,狠狠地瞪了吴立一眼,“是不是觉得我很好说话,所以才一次次赖着不肯还钱?我已经宽限了你好几次了,仁至义尽,吴立,明天我要是还没有收到钱,那你就等着吧。”

    “李胜!你别生气,我真的没有想赖账的意思,我最近手头真的拮据,中午连外卖都不敢叫了,只能吃泡面,你能不能看在我们是同事的份上,再宽限一段时间……”吴立哀求地对李胜道,几乎是低声下气地说软话了。

    然而李胜却冷笑一声,说:“手头拮据?那我怎么听说你昨天还跟女朋友去吃海鲜大餐了?别把我当傻子!你要是再不还,那我就去找你女朋友,她总不会看着男朋友被人讨债而不管吧?”

    吴立一听,急忙摆手恳求道:“万千别找我女朋友!李胜,我什么都答应你,明天一定还你钱,这总行了吧?”

    “哼!早这样说不就行了?偏偏要我威胁出口,不见棺材不掉泪。记住了,明天我要是没收到钱,那就不好意思了,不得不去打扰你女朋友。”李胜讥讽地说道。

    被人这么威胁了一通,吴立胸中憋着一口气,不上不下,只觉得憋屈又委屈,他又不是故意不还钱的,只是暂时没那么多钱而已,李胜为什么就不能考虑一下自己的苦衷?明明他根本不缺钱!

    吴立从来不会去想,人家就算不缺钱,也有权利要回借给他的钱,更何况李胜已经宽限了他几个月的时间了,还是看到他带着女朋友去吃海鲜大餐,才会生气逼着他换钱的,毕竟都能吃大餐了,那为什么还不了钱?

    吴立掏出手机,看着自己账户里还不到一千块的余额,只觉得脑袋很疼,这个月的工资还要十几天后才发,他现在到哪里去找钱还给李胜?

    他烦躁地把通讯录里的名单一个个看下去,突然看到“老娘”这两个字,顿时眼睛一亮,看到了还清债务的希望。

    他迫不及待就开始拨打郑时初的手机电话,然而拨了好久,电话都没有接通,打了好几次之后,他不得不承认,郑时初已经把他的号码拉黑了。

    吴立顿时气得咬牙切齿,在他心里,郑时初这个母亲就是他的ATM机、全能保姆以及情发’泄桶,从来只有他不耐烦郑时初的唠叨把她拉黑的,哪里会有郑时初把他拉黑的事?但这回偏偏就是视儿子如命的郑时初把他拉黑了!

    难道是因为上次的吵架?吴立终于想起上回跟母亲的争吵,郑时初当时说过不会再理他,让他想结婚就自己攒彩礼,还一反常态地挂断了自己的电话,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自己了。

    他当时还非常生气,想着如果她不跟自己道歉,那他是绝对不会原谅她的,没想到这么久了,她还真的再也不联系自己了。

    吴立想到这里,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连忙又发了威信给郑时初,果然已经被删掉好友了。

    他低声咒骂了一声,觉得郑时初这个当母亲的一点儿都不会体谅自己,偏偏在这个时候跟自己怄气,害得自己联系不上她。

    一想到自己明天就得还钱,但却根本找不到她人,吴立就焦急,烦躁,他现在怎么办?身上没有钱,其他同事都吸取了教训不会再借给他了,至于女朋友徐晓柔?他堂堂大男人,怎么能跟自己的女人借钱?这不是让自己在她面前抬不起头吗?

    所以最好还是联系上郑时初,她手里肯定还有钱……吴立很笃定地想。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了,他飞快地抓住自己的包就往外跑,既然没办法联系上她,那自己就亲自去她住的地方找。

    下楼之后,吴立叫了车去郑时初的住处。

    因为原主舍不得离儿子太远,所以自从吴立考上了这个城市的大学,她就跟着来这里工作了,吴立自然知道原主的住处。

    不过,那是原主的住处,自从时初来了之后,她立刻就找了新房子退租了,所以吴立不可能找到她。

    吴立心疼地付了几十块钱车费,然后心急如焚地往原主以前租住的房子跑去,终于到了六楼,他砰砰砰地大力敲起了门,也不管会不会吵到邻居。

    “谁啊?敲那么响,急着去投胎吗?”随着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响起,房门勐地被打开了,出来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矮胖的女人,正瞪着眼一脸不耐烦地看着吴立,“你是谁?找谁的?”

    “你又是谁?怎么会在这里?我找我妈,我妈就住在这里的啊。”吴立口气很冲地说道,他也很不爽。

    “哪个是你妈?我可没有你这么大的儿子!”胖女人翻着白眼说道,“你找错人了!”说着就要关上门。

    但吴立看过房门号了,确定自己并没有找错地方,于是很不高兴地说:“我没找错,我妈都住在这里好几年了,她叫郑时初……”

    “住了好几年?你说的是上个房客吧?她早就搬走了,要不然我怎么会搬进来?我可是给房东付了好几个月房租了,还签了合同的!”胖女人一说完这句话,就砰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而吴立听见她这话,心一下子就凉了,意识到郑时初很可能搬离了这里,他顿时头皮发麻,她搬走了,那自己要怎么才能找到她?

    吴立怀着最后的期望,又敲响了房门,大声问道:“那你知不知道我妈搬去了哪里?”

    “神经病!我怎么会知道?我连你妈都没见过,你还不如去问房东……”胖女人骂道。

1287、费心太多的寡母(8)

    胖女人的话给吴立带来了一点儿微末的希望,他果然去找了房东,然而让他失望了,房东也根本不知道郑时初搬去了哪里,郑时初当时结清了房租很快就搬走了,根本没告诉房东要去哪里。

    吴立失魂落魄地从城中村出来,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路过一家警察局的时候,大概因为他身上那股丧气太重,一个路过的警察以为他发生了什么事,怕他想不开,连忙拉着他、开解他。

    等听到吴立说找不到自己的妈了,他亲妈几个月前搬走后就毫无音讯,他很担心是不是失踪了……当然,这是他美化过后告诉警察的话。

    警察一听,这失踪的事就归他们管啊,于是询问了吴立母亲的名字、手机号码等信息,然后很快就查到她母亲并没有失踪,还活得好好的。

    吴立眼珠子一转,立马抓住警察的胳膊,乞求道:“警察同志,你能不能帮我给我妈打个电话?我之前跟她怄气,电话被她拉黑了……”

    警察丝毫没有起疑,还真的给郑时初打了电话。

    郑时初看着手机来电显示上的特殊号码,立马就以为是诈骗电话了,不过恰好她无聊,于是接通了电话。

    “请问是郑时初女士吗?这里是黄淮派出所,你的儿子吴立先生联系不上你,以为你失踪了,很是担心,你如果方便,还是主动联系上他为好。”警察同志劝说道。

    郑时初听见这番话,顿时便明白这不是什么诈骗电话了,她没想到自己把吴立拉黑了,他居然能跑到派出所去找自己,这是有出息了。

    她轻笑一声,说:“警察同志,其实是我主动要跟吴立断绝联系,因为我这儿子啊,啃老,啃老就算了,他还理直气壮,软饭硬吃,说是我不肯给他出五十万彩礼的结婚前就是自私,他以后也不会给我养老。你说这样的儿子,要来有什么用?我养条狗都比他听话有用啊。”

    好心的警察同志一听她这话,顿时一噎,他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的隐情,看向吴立的眼神都变了,这都二十好几的大男人了,还理直气壮地啃老,真是人不可貌相。

    吴立被警察的目光盯得十分不自在,轻声问道:“是不是我妈接电话了?”

    警察同志没有回答他,而是跟郑时初道:“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既然你并没有失踪,那你们自己的家庭矛盾,我就不干涉了,打扰了。”

    说完之后,他便对吴立说:“吴先生,你的母亲郑女士并没有失踪,她说是她只想要跟你断绝联系,才拉黑你的。这是你们母子之间的矛盾,我们不方便介入,你还是好好跟你母亲沟通、解释清楚为好。”

    吴立着急地问:“我根本联系不上她,那还怎么沟通啊?对了,你能不能把她现在的住址告诉我,我亲自去找她!”

    警察同志摇了摇头,说:“抱歉,郑女士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她特意告诉我,不想跟你联系,所以即使你是她亲生儿子,我也不能泄露她的信息。”

    “告诉我也没什么关系吧?你就行个方便,悄悄地告诉我,拜托了……”吴立恳求道。

    但不管他如何恳求,警察同志都不同意泄露郑时初的信息给他,最后还好心地提醒他:“吴先生,我觉得既然你都大学毕业还工作了,那就自立自强为好,啃老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你能靠着自己的能力独立生存,你母亲以后说不定就会原谅你了。”

    吴立哪里听得进去他的劝说?如果他不是警察,吴立肯定会骂他一句“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在派出所,他不敢放肆,因此只得又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因为找不到郑时初当给他兜底,吴立第二天自然不可能有钱还给李胜,李胜这回再也不可能任由他拖延下去了,因此抢过他的手机,下载了各种借贷APP,也不管正规不正规,硬是用吴立的身份信息贷了款还了他的钱。

    吴立看着手机页面上琳琅满目的借贷软件,已经心如死灰了,他知道这些贷款软件一旦沾上了,不死也会脱层皮,但他已经没办法了,只能饮鸩止渴。

    郑时初可不知道便宜儿子这么快就掉进了网贷的大坑里,不过即使知道了也没什么感觉,因为她不可能会替他还款。

    她现在不但当走秀模特,有时候还会给各个时装品牌或者服装店拍服装照,因为有点小名气,所以赚得并不少,足够她自己过上富足悠闲的生活了。

    李玉为此很是羡慕她,说她圆了自己年轻时的梦,多少年轻女孩子梦想着做时装模特啊,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骄傲地展示给大家看,享受大家各种羡慕、喜欢的目光,还漂漂亮亮地就把钱赚了。

    “可惜,我长得没你好看有气质啊。”李玉叹息道,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赘肉,羡慕地看着郑时初那纤细挺拔的腰,“你到底是怎么把身材维持这么好的?明明你也生过孩子啊。”

    郑时初耸了耸肩,说:“天生的,基因的功劳,你羡慕不来。”大概是这话太凡尔赛了,她连忙又补充道,“还有就是可能我当保姆时经常劳动吧,忙忙碌碌,身体就锻炼出来了。”

    李玉听见她这话,一时之间不知道是羡慕她还是同情她了,最后只干巴巴地说道:“肯定是这两个原因都有,基因给了你高挑苗条的身材,之后十几年如一日的劳动又锻炼出了你的身形,维持住好看的身段……”

    郑时初笑眯眯地点头:“你说得对。”

    “我现在跟你站在一起都像两辈人了。”李玉还是羡慕的,不过她知道当模特更看重的还是天赋,她自己长相普通,体质易胖,这辈子是不可能了,因此羡慕也没办法。

    “李玉,其实你只是把自己打扮老了,如果你改变一下风格,说不定能年轻十岁。”郑时初很认真地对她说道,“你总是穿宽松,颜色又不显眼的衣服,身材上的优点都被掩盖住了,缺点反而暴露了出来,当然会显老了。”

1288、费心太多的寡母(完)

    在关于如何变美这方面,女人不管多少岁,都不可能会降低兴趣,李玉也是这样,听见郑时初说她穿的衣服风格不对,才会显老,便立马迫不及待地要郑时初给她一些建议了。

    郑时初也没有拒绝,直接带着她去了之前认识的一个造型师的工作室,让他帮李玉好好改造一番。

    李玉又期待又忐忑,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这辈子连化妆都非常少,更别提做造型了,可这会儿她被造型师一点一点地改造,看着自己的形象越来越鲜明,自己越来越漂亮,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于是又兴奋又激动。

    等她做完造型之后,果然年轻了十岁,一看就是个时髦的阿姨。

    “这真的是我吗?”李玉简直不管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着镜子中既熟悉又陌生的容貌,眼眶一热,依稀看到了年轻时候风华正茂的自己……

    郑时初一拍她的肩膀:“就是你啊,刚刚造型师已经跟你说过,你适合什么样的妆容和衣服了吧?以后照着打扮,上街也会成为别人羡慕的时尚姐姐啦。”

    “希望是吧,承你贵言。”李玉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都黏在镜子上,郑时初理解她的心情,也没有催她,任由她臭美个够。

    “需要我帮你照相吗?”郑时初问她。

    “要、要!”李玉点头如捣蒜,立马掏出自己的手机递给郑时初,然后摆起姿势让她拍。

    郑时初尽职尽责地当起摄影师来,等到李玉终于满意的停下来的时候,手机内存都几乎满了,然后很快,她就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看见了李玉晒出来的照片……

    郑时初的模特事业蒸蒸日上,身边也有不错的朋友,日子过得自在快活,但她的便宜儿子就没她这么逍遥了。

    因为他的网贷很快就兜不住了,拆东墙补西墙,每个月的工资都不够还债,偏偏还有女朋友时常跟他要小礼物,一起吃饭,他每天都为钱烦恼,头发都快被揪秃了,终于,在某次逾期,没能还上钱之后,他就被人追债了。

    他身边的同事朋友就倒霉了,被他连累得整天电话响个不停,都是追债的,于是吴立欠借了网贷还不上的事很快就在公司里闹得沸沸扬扬,甚至就连大学、中学、小学的同学都知道了……

    周围的人被他连累,烦得不行,有不少人打电话来骂他,也有不少是来嘲讽他的,却没有一个愿意对他伸出援助之手,这人缘也是极差了。

    郑时初作为他的亲妈,当然也会被网贷公司催债,手机响个不停,她接通了一次,知道是吴立借网贷还不上导致的之后,立马便写了个小程序过滤掉这些网贷公司打来的电话——她可不会为了这个原因换掉手机号码,毕竟她如今是个模特,要是换掉手机号码,那接工作就会不方便,她完全没必要因为吴立的错误就换掉使用了这么久的号码。

    吴立被追债之后,在公司也待不下去了,老板委婉地让他辞职,但他知道自己真辞职了,那很可能就找不到下一份工作了,因此厚着脸皮硬是赖在公司里不肯走,但很多同事提出了抗议,最后老板不得不认栽赔了三个月工资把他开除了。

    赔偿的那三个月工资还没在他卡里待上三分钟就立马被划走还债了,然而这点钱依旧是杯水车薪,他依旧欠着巨债。

    没了工作又没钱的吴立,自然也没钱租房子了,他去找女朋友徐晓柔,想让她暂时接济一下自己,然而徐晓柔一得知他欠了网贷,就立马翻脸跟他提了分手。

    吴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着眼前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徐晓柔,说:“分手?我为什么会网贷?还不是为了给你送礼物、请你吃饭?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变成这样,你现在却要跟我分手?!”

    吴立脸色狰狞,双手紧紧地握成拳头,眼睛死死地盯着徐晓柔,然而徐晓柔只觉得他烦,鄙夷地说:“别把我当借口!你送的那点礼物,连上万的都没有,也好意思说?请我吃的饭,更是没有一次是去上档次的地方,穷酸成那样,每次我跟你出去吃饭都不敢发朋友圈,生怕被姐妹们笑话……你现在都被人追债了,我不跟你分手,难道等着帮你还债啊?我又不贱!”

    吴立顿时脸色都扭曲了,咬牙切齿道:“徐晓柔!没想到你居然是这么嫌贫爱富、贪慕虚荣的人,把我害惨了,却想分手?我告诉你,这不可能,我死也要拉你下水!”

    “吴立!你还算个男人吗?网贷又不是我逼着你借的,关我什么事?你要是识相的,就跟我好聚好散,要是敢继续纠缠我,那我就对你不客气了!”徐晓柔语气变得尖酸起来。

    其实说起来,吴立就算对不起任何人,却从来没有对不起徐晓柔,徐晓柔大概是他的真爱,在大学时就对她任劳任怨,甚至还帮她做过作业、洗过衣服袜子,贤惠得没话说;上班之后能挣钱了就对她更好了,工资除了房租和极少的一点钱之外,基本上都花在她身上了。

    吴立不是个好儿子、好同事,但他绝对是个好男朋友,在原世界剧情中,即使徐晓柔家里非要五十万彩礼才同意他们俩的婚事,吴立还不是硬逼着原主拿钱出来了?之后徐晓柔还想买房子,吴立又逼着原主付首付……

    可以说,吴立就连对亲妈都没这么好过,但徐晓柔显然对吴立却不是那么“真爱”了,知道他欠钱立马就想抽身离开了。

    可惜,吴立本来就因为网贷的事焦虑惶恐,又遭遇了女朋友的抛弃和讥讽,顿时就情绪崩溃了,对徐晓柔因爱生恨,真的开始纠缠她,缠得她不得安宁。

    终于,在某次的激烈争执中,吴立怒气上头,冲动之下拿刀捅了徐晓柔好几刀。

    徐晓柔倒是没死,只是被捅坏了肠子和一个肾,即使命还在,但后遗症却会折磨她的后半生;而吴立自然是锒铛入狱了,被判了无期徒刑。

    郑时初知道这事之后,还特意去牢里探望他,然而吴立却怨恨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突然断了联系,不肯给他钱,他就不会去借钱,不会网贷……最后落得这个结果。

    他都坐牢了还觉得一切都是别人的错,郑时初觉得他已经没救了,从此之后再也没见他。

    她自己一个人有钱有闲,没子女也过得悠闲自在,还成了模特界的传奇之一。

1289、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1)

    常时初已经被压在死人堆里一天多了,她并没有断气,不过也差不多了,先是中了一木仓,然后又被补上一刀,身上的血几乎都流光了。

    如果她没有来,原主就是死在这场战斗里了,这也算不上战斗,因为几乎没有哪方的部队前来抵抗,只有一些百姓自行组织起来的队伍反抗,只是他们很快就被敌人的士兵杀光了,他们没了之后,敌军便立马把全城的百姓都屠杀了……

    现在那场屠杀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城里几乎没有活着的人了,那些敌军杀光、抢光之后也离开了,只留下满城死去百姓的尸体无人收敛。

    常时初咬着牙艰难地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一具尸体,终于得见天日,只是她现在身受重伤,又一天一夜没吃没喝,身体非常虚弱,光是刚才推动尸体的那点动作,就已经让她眼前发黑,晕得不行了。

    她注意了一下周围,没有活着的人了,于是她从伴生空间里拿出一瓶葡萄糖,仰头就喝,喝完之后,身体有了些力气,她又拿出消炎药和止血药一口吞下去了。

    身上终于恢复了些体力,她便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发现一颗子弹还卡在左边锁骨下,伤口此时已经发黑发炎了,显得十分狰狞。

    她闭了闭眼,又从空间里找出止痛药咽下去,便拿起小刀开始挖伤口里的子弹。

    等挖出来的时候,她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汗水,脸上毫无血色。

    子弹挖出来之后,她就给伤口上药、包扎,还有那处刀伤,没有砍中要害,常时初又颤抖着手拿针缝好了。

    处理完身上的伤,常时初就决定离开这里了,这里尸体太多,已经开始发臭了,苍蝇蚁虫到处都是,鼻腔里全是尸体腐烂发臭的气息,她要是再留在这里,说不定也得死了。

    战争非常残酷,即使是心性坚强如她,看见入目之处全是人类的尸体,发黑的血迹和残肢断臂,也会有种无从发泄的悲痛、愤恨。

    她慢慢地从尸山血海中挪出来,满身血污,要是有人看见她如今的模样,肯定会吓个半死,但现在已经没有活人了,常时初倒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半个小时之后,她回到了原身的家。

    这个家的大门早就被砸开了,家具、摆设以及窗户也全被砸烂了,屋子里一片狼藉,显然已经被敌军光顾过了,值钱的东西全都没了。

    常时初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了,她只是想找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其他生活用品她空间里有,不需要再去寻找。

    原主是庆安城富商常贵的三女儿,只不过她不受宠,亲娘是常贵的四姨太,早就去世了,常贵又不是什么长情的男人,四姨太死了就死了,反正他还有一个原配正妻大太太,五个年轻貌美的姨太,还有精明能干的大儿子、懂事孝顺的小儿子、嘴甜活泼的大女儿、温柔娴静的二女儿、机灵古怪的四女儿……

    原主这个三女儿在常家就是个透明人,家里比较得脸的下人都比她过得好,这回庆安城被屠,常贵早就消息灵通地事先知道了,在敌军打过来之前,就跟庆安城其他权贵人家联合起来举家逃跑了。

    他带上了家里值钱的财产,带上了大太太和几个姨太,其他几个儿女自然也不会落下,只是可怜了原主这个小透明,根本没有人告诉她逃亡的事,事到临头为了保密,常家人逃跑时很低调安静,大半夜悄悄就逃了,没有任何一个人在逃跑时还记得喊上原主,于是原主就这么被落下了。

    等天亮之后她清醒过来,发现家里已经空了,她慌忙跑出家门找人,恰好这时候敌军就来了,于是不幸地和庆安城其他百姓一样死在了刀木仓下。

    原主的大姐姐常淑珍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原主只在她的回忆里出现过,被她用一句“三妹妹不幸在庆安城那场大屠杀里去世了”就概括完了,完全没有提到为什么常家人全家都没事,偏偏唯独她一个人死在那场大屠杀里。

    常时初晃了晃脑袋,不再去想常家的人,原主已经死了,那她现在这条命就跟常家没什么关系了。

    她收拾了一下原主住的地方,拿出被褥就躺了下来,她需要好好休息,才能养好身体。

    不知道睡了多久,常时初是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才醒过来的,她拿出一盒自热火锅,去井里打了点水,湖弄着就吃了一顿饭。

    填饱肚子之后,她检查了一下两处伤口,发现伤口已经开始结痂好转了,于是换了药重新包扎好。

    休息够了之后,她的精神还不错,于是走出常家的大门,门外依旧非常安静,就连遥远的城外丛林里传来的鸟叫声都听得见。

    常家就在城中心,门口还倒着好几具尸体,她看了看,把那几具尸体拖到街边,堆在一起,倒了一桶酒精,点起火就烧了。

    她现在是个伤重的人,没有能力挖坑掩埋这些人,便只好用最简便的方式火葬他们了。

    烈火熊熊燃烧的时候,她又继续把远处其他地方的尸体也拖过来,尽量烧多一些。

    接下来的好几天,她都是做这样的活,火葬死去的人,找东西把他们的骨灰装起来,等到她伤好了,再找出地方把骨灰埋葬,也省得他们真的成了无人收敛的孤魂野鬼,以后如果有散落在外面的亲人朋友,也能有个祭拜的地方。

    等到第四天的时候,庆安城终于出现了人类活动的声音。

    常时初捂了捂隐隐作痛的伤口,看向发出说话声的方向。

    “这里怎么着火了?”一个年轻的男声突然响起,接着便是震惊的话,“烧的是尸体?!”

    “还有活人?”

    常时初站着,等着他们走过来。

    “小姑娘!你一个人吗?”那个沉稳的声音迟疑地问她。

    常时初点点头。

    “你受伤了?”常时初抬头望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

1290、逃亡时被抛弃的女儿(2)

    蒲启瑞带着自己手下的兵不分昼夜赶了两天的路才到庆安城,他的上官欧阳将军本来是想派兵起来抵抗敌军的,但已经太迟了,大屠杀早就结束,他带着人达到庆安城的时候,只看到满目狼藉,全是同胞的尸首。

    大家悲愤欲绝,但敌军早就跑没影了,他们只好留下来清理战场,安葬死去的庆安城百姓。

    这期间他们收敛了许多尸首,却没看到一个活人,还以为城里的人全都被杀光了,却没想到在这里看见了常时初,一个看着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拖着受伤的身体,一个人默默地处理百姓的尸首。

    “既然你受伤了,就回去歇着吧,剩下的同胞的遗体,由我们来处理就好。”蒲启瑞放柔了声音,对常时初说道,一副生怕她被自己吓着的模样。

    常时初摇了摇头,说:“不用,我的伤不碍事,多个人帮忙就能处理多一些遗体,遗体暴露在外太久,很容易滋生疾病,还是早些处理完才好。”

    听见她的话,蒲启瑞便不再继续劝她,毕竟她说得在理。

    蒲启瑞又问了她一些城里的情况,之后便没有再耽搁时间,忙着收敛遗体,这种悲伤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说话聊天的意思,只是默不作声地抬起一具具国人的尸体,把他们火葬,收拾好骨灰,起坟……

    又过了好几天,有些在屠杀之前得了消息幸运逃出庆安城的百姓见没了危险,也开始拖家带口陆陆续续回来了,他们去他乡也没钱安置,还不如重新回来。

    等他们看到满地同胞的尸骸,悲痛仇恨之余,也强忍伤痛帮忙收捡尸体。

    大半个月过后,庆安城的大街上终于恢复干净了,只是渗入泥土中黑色的血迹却依旧留着印子,不知道多久才能彻底消失。

    庆安城死去的人太多了,回来的人还太少,整座城便空得厉害,但百姓的生命极其坚韧,只要给他们一点点希望,他们便能自己扎根生长,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屠杀的阴影慢慢消散,从别处移居来的百姓渐渐填充起这座曾经空了的城。

    蒲启瑞看见庆安城的百姓的生活开始逐渐恢复正常,便打算带着士兵们离开,他找到常时初,询问是否需要帮她寻找家人。

    常时初听见他这个问题,眼神有点一言难尽,她巴不得跟那些“家人”老死不相往来,怎么可能会想去找他们?

    因此她很坚决地摇头拒绝了,说:“多谢蒲将军您的好意了,不过我不需要您帮忙寻找家人。”

    “你不用担心会麻烦我,找人这种事我只需要联系一些人注意一下自己地方上有没有常姓的商户人家搬来就行了,不会花费我什么时间和精力,就当做是我代替死去的那些百姓感谢你收敛遗体的回报,你不必有心理负担。”蒲启瑞以为常时初是不想麻烦他,才会拒绝。

    常时初哪里看不出他误会了?因为她很坦诚地解释道:“我不想找他们,并不是因为找他们很困难,而是因为我已经不把他们当家人了,因为在敌军来临之前,逃亡的时候他们抛弃了我,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如果不是我机灵,用其他人的尸首掩盖住了自己,那我早就死在大屠杀那天了,我已经还了一条命给常家,现在捡回来的这条命就完全只属于我自己了。”

    蒲启瑞听见她这番话,顿时惊愕得不知道说什么好,过了一会儿,才一脸抱歉地说道:“抱歉,我并不知道这其中有内情,既然你不想寻找亲人,那就不找吧。只是你如今还小,自己一个人能生活吗?”

    常时初说:“能,这大半个月我不是好好地活下来了?还做了不少事,你不用担心我。”

    蒲启瑞看着她受伤还没有补回来而显得十分苍白的小脸,犹豫地提了个建议:“不如你就跟着我们一起离开?我们部队也有不少女兵和女医生、女护士,你想当兵或者跟医生和护士学着救治伤患都可以。”

    “不了,我刚经历了一场大屠杀,还不想又继续经历战争。”常时初依旧拒绝了他。

    蒲启瑞没办法,只好把他身上所有的银元都留了下来,说:“这些钱留给你,想来常家人不会给你留下钱财,这些钱好歹能让你撑过一段日子。”

    常时初沉默了一会儿,她这回并没有再拒绝他,收下了这些银元,说:“谢谢蒲将军,我以后会把这些钱还给你。”

    她知道这个男人面冷心热,只是不忍看见自己一个人身无分文,如果自己不收下,他应该会很不放心,因此她这回没有拒绝他的好心。

    果然,看见常时初愿意收下他给的钱,蒲启瑞顿时松了口气,他就怕常时初太倔强,不肯收他的钱。

    常时初是他在进入这座尸横遍地的庆安城里见到的第一个活人,而且见到她时,她在给自己的同胞收尸,努力让同胞保留最后的体面,这让他对常时初很有好感,觉得她是一个善良又很坚韧的好姑娘,所以他想帮她。

    “如果有什么困难,你可以写信给我。”蒲启瑞又拿笔写下了自己的通信地址给常时初,“我能帮的都会帮,不过我经常要到处去打仗,所以不一定能及时看到你的来信。”

    “谢谢蒲将军。”常时初收下了他给的纸条。

    见完常时初之后,蒲启瑞很快就带着士兵们离开了庆安城。

    庆安城里空着的房子开始渐渐住进了人,那些房子都已经没有了主人,主人不是已经举家逃亡,就是已经死在敌人的屠杀之中,因此谁先占据了谁就能住下。

    至于那些逃亡的人以后会不会回来收回他们的房子?这就不是如今需要考虑的问题了,这个兵荒马乱、交通极其不便的年代,逃亡并不意味着远离了危险,那些房子的原主人还不知道能有多少会活着到达他们的目的地,就算到达了,想要重新回到庆安城的,也不知道会有几个。

    就算他们真的回来了,但庆安城的一切都是后来人重新建设好的,谁又会承认你的地契、房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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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32485/ 第一时间欣赏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最新章节! 作者:嗅单枞所写的《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为转载作品,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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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万事随心介绍:
时初性子独,爱享受,好美食华衣,最爱的就是自己,最讨厌的话是“吃亏就是福”,“能者多劳”、“舍己为人”,因此不管穿越成什么身份的人,不管记忆是否齐全,她就是要按照自己的心意来活着,才不要去当垫脚石炮灰女配来成全他人。
1、成了工具人丞相续弦、男主死党的后娘就要兢兢业业当好恶毒继母干涉继子女的婚事?不不不,时初表示当个混吃等死、万事不管的富贵后娘不好吗?
2、穿成了年代文里无私奉献的贤惠后妈,自己累出满身病也要把四个继子女个个培养成才,旁边还有个重生女虎视眈眈,誓要抢了后妈丈夫和人才继子女?快抢走快抢走!时初巴不得让给她,才不要接这个烫手山芋,用培养别人孩子的老黄牛精神来爱惜自己不好吗?
3、身为大将军的丈夫死在战场时,没有惦念妻儿,却最遗憾没有和白月光终成眷属,这辈子重生了第一件事就是和离去找白月光?滚滚滚!时初表示这种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莽汉谁爱要就要,她才不伺候!什么?死缠烂打不肯让出妻位?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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