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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桃散人     大宋不怂txt下载     大宋不怂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七十二、书橱李二哥

    看似声势浩大的争论,最后颇有点草草收场的感觉。

    赵官家没有贬谪任何官员,同样也没有特意去褒奖谁。

    然而那几个侍郎虽然没有被贬谪,却也知道自己的仕途已经到头。而李申之虽然没有被褒奖,却已经得到了最大的褒奖。

    新科进士成为朝会的主角,这还不算殊荣吗?

    就像某为毕业生在答辩会上,为专家们答疑解惑,没有比这个更加凡尔赛的了。

    随着几位相公们的“附议”,一场争论暂时落下了帷幕。

    接下来再无人提出反对意见,再有人发表言论,也不过是对无敌五策的实施细节展开了些许讨论。

    讨论得气氛很友好。

    比如说,有人问如何选拔军官的问题,选拔的标准是什么。

    因为李申之的模块化练兵中包含了模块化军官训练。

    其实也不能叫军官,应该叫基层军事指挥官更为贴切。他们并没有身份上和待遇上的特权,是作为预备军官,负责五十以下建制的常规军事动作指挥。

    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班排长。

    关于这一条,大部分人都没有兴趣,那些有着从军经历的人才会感兴趣。

    李申之说道:“非战时紧急状态下,提拔军官之前必须集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能提拔。”

    宋人为何会鄙视军人,还不是因为那些贼配军们没文化,又野蛮吗。

    想让军人有文化,还得靠读书。

    既然新科进士们没人愿意上阵打仗,那就让会打仗的人去读书。

    让军人读书,其难度无异于让文人去打仗。像岳飞这样自发地通过读书来提高自己的武将,堪称凤毛麟角。

    于是乎,李申之想到了这样一条硬杠杠,强迫武将们去读书。

    其实读书也不复杂,无非是读一些开蒙的儒家经典,读一些基础的兵书罢了,并不要求他们如科举一般学得那么深入。

    有教无类,把不知礼仪的蛮人教化成知书达礼的文明人,这不正是儒家圣人孔夫子一生所最求的理想吗?

    这样的观点一抛出,李申之立马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再无人反对。

    至于皇家科学院就更简单了,非有功者不得提前升官爵。

    具体操作如下:皇室子弟,只给一个基础的待遇,然后随着年限和功劳逐级提升,跟士大夫的官级一样,逐级提拔。

    这样一来,既给皇室子弟们找了事情干,又能限制他们提拔的速度,削减朝廷的支出,皆大欢喜。

    而对于那些只想着躺平的皇室子弟们,也并没有剥夺他们太多的好处,只需要按照年限熬资历便成,该有的享受还会有,只不过能够达到的高度比以往要低一些,依然可以保证他们锦衣玉食的生活。

    至于功劳的评定由谁主持,这是官家需要权衡的事情。

    可以想见,由谁来评定皇家科学院的研究成果,谁就掌握住了宗室子弟们的命脉,必定是一个极容易腐败的职位。

    李申之不在乎这么多,他只要科学院这个架子搭起来,就有无数种方法实现自己的目的。

    李申之想要的皇家科学院,是一群有钱、有闲、有才的人组成。

    宗室子弟中从来不乏这样的人。他们不在乎金钱,却又极度渴望着实现自身价值的人,这才是真正的科学家,而不是一群为了名利刷论文的学术民工。

    李申之无法给他们提供为官为将的机会,那就通过别的方式,让他们充分地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

    讨论到最后,大家仿佛忘记了这里是科举的殿试,还以为是一场朝会呢。

    还是赵官家宣布李申之为状元时,众人才幡然醒悟过来。

    众人对李申之当状元的结果丝毫没有异议,李申之的光芒实在是太过耀眼,以至于在场的官员从来没人敢把他当成一个职场新人。

    而新科进士们,更是觉得难望李申之项背,大家仿佛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甚至于有些侍郎尚书们,还生出了抱李申之大腿的心思。

    李申之自穿越以来,一直在处心积虑地想抱一条坚实的大腿,没想到最后自己反倒成了大腿。

    李申之是状元,韩平是榜眼,范成大是探花。

    陆游以第四名,屈居二甲进士之首。

    不过比起他原本落榜几十年的命运,已经堪称逆天了。

    当赵官家对新科进士们训词之后,问他们有何志向的时候,韩平拱手出列,奏道:“陛下,学生请求前往应天府任职,去最艰苦的地方,最需要人的地方,为朝廷效力。”

    韩平主动请缨去应天府,倒是有些出乎赵构意料,更是让李申之有些感动。

    赵官家没有立刻答应,而是微笑着问道:“你们之中,还有谁愿意去应天府?”

    陆游、范成大、杜陶等一种好友立马出列,说道:“学生愿往。”

    紧跟着,黄庭,还有临安府学之中被李申之照顾多时的寒门学子也跟着出列:“学生愿往。”

    赵构稍候了片刻,才赞道:“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你们都是我大宋未来的栋梁。”

    领导的话,听听就算了,千万别当真。

    要不然过上几年没有成为朝廷的栋梁,还会觉得对不起官家吗?比如李申之当了几十年的接班人,最后也没有接了谁的班,反倒成了个社畜。

    这些愿意跟着李申之去应天府的人,全都是因为李申之的个人魅力,以及他所描绘出的美好前景,并不是赵官家画的大饼。

    那些没有出列表态的人,才是正常的选择。

    能进翰林的没人愿意外放。能外放在富庶之地的媒人愿意去偏远地区。能去偏远地区的,没人愿意去战区。

    应天府便是偏远的战区,去那里是下策中的下策,这些新科进士们不愿意去,无可厚非。

    赵官家自然知道,所以他给了李申之足够的支持。

    只见赵官家心情大好,说道:“朕以为,主动请缨去应天府的士子们,应当另眼相看,我看就让他们从知县做起,不知相公们以为如何?”

    赵构这是给李申之找帮手了。

    大县的知县,都是正七品的级别,小县的知县至少也是正八品起步。

    除了入翰林之外,那些二甲甚至三甲的进士起步做知县,已经算是顶配起步了。

    大多数下放的进士们,都会以从八品的县丞起步。

    这样的配置,对于别人来说,算是很大的恩赐,但是对于一甲进士李申之、韩平、范成大,以及二甲头名陆游四人来说,便算不上什么惊喜了,即便是没有特殊的恩赐,他们也会有这样的级别。

    对于他们四个人,赵官家还有别的赏赐,这是后话,还需要与相公们商议之后再做决定。

    太低的话显不出官家的恩惠,太高的话又会过犹不及。具体该如何定夺,就看翰林学士们的水平了。

    “赐新科进士羊肉汤一碗。”随着内侍的一声宣布,殿试到达了高朝。

    所谓的“苏文熟,吃羊肉”说得就是这一刻。

    只要练熟了三苏的文章,就能考中科举。只有考中了科举,就能吃上羊肉。

    在宋人的饮食习惯里,吃羊肉是一项非常高级,非常有仪式感的活动,羊肉高昂的价格就连官家都无法经常享用。

    单论餐桌上的地位,羊肉比牛肉高多了。

    这碗羊羹,其形式重于实质。

    官家的大锅饭,向来不会好吃。不过今天的羊羹至少放了些调味品,比祭祀时的胙肉好了不知多少倍。

    等散朝之后,还有官方组织的一次宴会,这次才是真正的同学宴。

    再往后,各位新科进士们会荣归故里,带着官家的赏赐和荣光,风风光光地回乡。

    尤其是状元回乡,将是一件十分盛大的事情,也是一件十分隆重的事情。

    在宋朝人的观念里,一个地方如果出了一位状元,那是文曲星降世。

    而文曲星的成长,会攫取当地的灵蕴,进而会导致当地大旱,庄稼颗粒无收。

    所以当状元回乡之后,当地的官员需要带领乡老举行一次盛大的祭祀活动。

    李申之的老家在福建,可是他马上就要西行去陕州,转而去应天府任职,没有时间到福建跑一趟,于是官家以李申之临安府学学子的身份为由,把临安当成了李申之的家乡。

    临安城里藏龙卧虎,出个别文曲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只委派了临安知府例行搞了一次祭祀活动便了事,这是后话。

    科举之后还有许多活动,比如官家会赏赐新科状元一匹高头大马,骑马戴红花游街。

    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昔日种种不堪全都过去,从此以后就是光明的未来。

    当然了,这一切以显摆为主的活动,对李申之来说全都索然无味,他肩上的担子太重了。

    抛开长远的担子,就说眼前,李申之也有一件要紧事需要办,回家。

    却说李申之散朝之后,急匆匆地赶回了家,因为老家来人了。

    李宗之,李申之的二哥,李纲的二儿子,从老家赶来了。

    他是在老家收到了李维的信,连年都没有过好,便急匆匆地赶来临安。

    临安城的李府他也曾经住过一段时间,对临安城颇为熟悉。

    要说李宗之,也是个小小传奇人物。

    他也继承了李家优良的学霸基因,小小年纪便展露出神通天赋。当他还没有考中科举的时候,就在家乡开馆收徒,学徒最多的时候有好几百号人,堪称声势浩大。

    李宗之学问了得,诸子百家经典张口就来,随便真么问都难不倒他,人称“书橱”,意思是他的脑子久和书柜一样,什么都有。

    李宗之到了临安也没停歇,而是赶紧让二叔李维派人去唤李申之,说有要事相商。

    李申之接到了消息,不敢怠慢,马不停蹄地赶了回来。

    或许是源自血脉中的联系,李申之见到这位从未谋面的哥哥,感到非常地亲切。

    那种亲切,就像是小时候经常照顾自己的大哥哥一样,让他很有安全感。

    李宗之使劲拍了拍李申之的肩膀:“你小子,可以啊,竟然考中了一个状元!”

    李申之当初是出了名的纨绔,大家对他的期望并不甚高,空有一个好脑子,就是不好好读书,只要能中个进士就不错了。

    没成想当初不成器的小兄弟,现在竟然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他这个当哥哥的是真心高兴。

    也只有他这样的哥哥,才会不论李申之是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都始终把李申之当做没长大的弟弟。

    那种深藏于内心爱护之情,没有刻意表露却又无处不在,才是最让李申之温暖的感受。

    李申之一边拉着二哥的手往里走,一边问道:“二哥这么急着喊我回来,可是有什么要紧事吗?”

    “倒是耽误你了些。”李宗之先是抱歉,没有让李申之好好享受状元的荣光,继而说道:“我先是收到二叔的传书,从老家赶来。快到临安的时候,又接到了官家的口谕,说是让到什么‘皇家科学院’里任职。为兄一打听,才知道这‘皇家科学院’是你鼓捣出来的东西,便急着把你唤回来,询问一二。”

    李宗之先是说了一通,稍微停顿了一下,怕李申之误会他想要推诿这个差事,解释道:“八郎且放心,这趟差事我定会接下,只是不知你的目的所在,怕赴任之后坏你的事。”

    李申之在临安城的所作所为,早已传回了老家。且不说他高中状元,光是干掉秦桧这个大奸贼,就足以让李申之光耀门楣,成为福建李氏的荣光了。

    李宗之此番前来,同样带着家族的使命,全力支持李申之。

    “二哥言重了,状元不状元的,不过一些虚名罢了,兄弟并未放在心上。”李申之先打消了李宗之的疑虑,继续说道:“好叫二哥知道,这‘皇家科学院’还未建立,只是筹备阶段。兄弟建言设立此处,实则有大用处。既然官家拔擢二哥在皇家科学院中任职,也好叫哥哥知道些底细。”

    紧接着,李申之把自己设立皇家科学院的初衷和目的陈述了一遍,连带着对宗室子弟的看法也细细说了一遍。

    李宗之一言不发,认认真真地从头听到尾,就连当初听夫子讲课时都未如此认真。

    良久,李宗之说道:“八郎是真的长大了,竟然有如此胸怀天下之心。若是此事能成,八郎堪称当朝圣人。”

    当年李纲被贬谪得到处游荡之时,正是李宗之始终陪在身边,看遍了底层百姓的艰难困苦。而李申之的皇家科学院,其中一项最大的研发任务,就是解决百姓生活中的难题,并推广之。

    李宗之离席站起身,朝着李申之恭恭敬敬地拱手作揖:“八郎放心,为兄一定为你管好这个皇家科学院。”

七十三、水运仪象台

    御街的修建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李氏农庄屡次扩大生产依然无法满足施工进度。

    皇家科学院也进入了筹备工作,赵官家全额拨款,由赵士褭牵头,李宗之主持。

    其实赵官家也不需要专门拨款,只需要把发给宗室子弟的俸禄拨给赵士褭便好。

    当然了,政策不能一刀切地执行,为了维持宗室的稳定,赵官家与赵士褭商量之后,以三十岁划定了一条界限,三十岁以下的人宗室子弟想要晋升勋爵,要么硬熬年限,要么去皇家科学院里面找点事情干,刷一刷功绩。

    三十岁以上的人想要进入科学院,赵士褭当然欢迎,他只是不做强迫而已。

    从人员的配备可以看出,赵官家是真的想要搞好这个科学院。

    没有赵士褭的坐镇,没人可以降服宗室里的子弟们。而对于李宗之的任命,主要起到了李申之影子的作用。李申之不在临安的期间,由李宗之来贯彻他的理念,没有更好的人选了。

    对李宗之的任命同样也算是对李氏一族的恩宠。

    接下来的几天,过得平平无奇。

    科举的流程还有一些,李申之作为状元必须出席。

    新妇岳银瓶拜见了二哥,李宗之也去拜会了岳飞。

    两家人原本便认识,此次见面有了新身份,更是亲上加亲。

    只不过当李申之带着李宗之去拜见岳飞之时,场面略显尴尬。

    李宗之与岳飞年纪相仿,当初也是以兄弟相称。

    现如今,岳飞成了李申之的岳父,两人的辈分差了一辈,倒是让李宗之与岳飞之间的称谓有些为难。

    好在两人都是豁达之人,大家各论各的,依旧以兄弟相称。

    李宗之与岳飞的问题解决了,轮到张宪和岳云尴尬了,他们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称呼李宗之。

    若是随着李申之的辈分,他们只需要称呼兄长便可。然而他们父亲和岳父与李宗之兄弟相称,他们若是随着岳飞,那需要称呼李宗之一声世叔。

    众人尴尬了一阵始终无法分清楚辈分,到最后干脆以乱制乱,全都各论各的。

    除了血缘亲属关系之外,全都以兄弟相称。

    这样一来,唯一尴尬的只有岳银瓶。好在古人有一套嫁鸡随鸡的说法,她称呼李宗之也只需要随着夫君喊一声二哥便好。

    平静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当李宗之去科学院报到之后,便带回来一项难度极大的任务:复原水运仪象台。

    当李宗之把这项任务带回来的时候,李申之是懵逼的。

    虽然不知道水运仪象台具体是什么东西,但听上去大概是宋人对于天文学的研究工具,类似于汉代张衡的浑天仪。

    从名字能看出来,这个仪象台是通过水力驱动运转。

    可见宋人对水力的使用果然有着独特的执著。

    然而张衡的浑天仪早已失传,现存最早的浑天仪实物,还是明朝制造的。

    想要复原浑天仪,就连李申之这个来自未来的人都觉得很困难,更不用说李宗之这样的宋代土著,从小读四书五经的他对机械结构完全没有思路。

    正当李申之一筹莫展之际,李宗之又带给他一个惊喜:有图纸。

    只见李宗之着下人抬进来一口箱子,说道:“这么一大堆图纸,为兄也看不甚懂。问遍了那些宗室子弟们,也没人能看得懂。这可如何是好。”

    由不得李宗之心急,这项任务可是赵官家派给皇家科学院的第一项任务,如果完不成,丢人可就丢大了。

    赵士褭一副不管业务的姿态,他老人家直接表态自己只管人事,但凡有不听话的人全都交给他,由他来把刺头给收拾得服服帖帖。

    然后把技术活儿全都压在了李宗之的肩上。

    从赵官家下发的这项任务来看,赵官家真切地理解了李申之到底想要干什么。

    水运仪象台的复原工作,也是赵构给李申之的一项考验。

    每天嚷嚷着要搞研发,那就给你一项真正有难度的工作,看看你的成色到底有多少。

    水运仪象台,是由北宋时期的苏颂主持,由韩公廉协助其于元祐年间完成,已是五十多年前的事。

    水运仪象台制成之后,可以演变天象,预测天文现象。

    而从现代科技的角度去看,水运仪象台真正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于其中一项很不起眼的小发明:擒纵器。

    擒纵器的出现,是现代钟表的主要标志。可以说,没有擒纵器,就没有现代走时精准的钟表。

    苏颂和韩公廉发明出来的擒纵器,是人类有史以来记载最早的发明,比欧洲早了六百年。

    可惜的是,这项伟大的发明随着靖康之难,也随之灰飞烟灭,以至于消失于史册。

    当年金人攻破开封之后,把开封城内所有能搬走的东西统统搬走,就连宋徽宗的花石纲都没放过,将赵佶辛苦搜集的石头搬到了燕京城,成了现在北海公园中的奇石。

    金人组织人手,把水运仪象台拆除之后,全部运往燕京城,再重新组装起来。

    只可惜,那时候的人不懂得纬度的概念。

    重新组装起来的水运仪象台没有依据纬度进行调整,导致观测天象时出现了巨大的误差,让金人以为拆装运输的过程中导致了水运仪象台的损坏以至无法使用。

    不论是金人还是汉人,全都无法“修复”使之正常运行,便从此置之不理。

    到后来不知到了何时,废弃的水运仪象台便被拆除,或许当了烧火的柴火。

    再看南宋这边,没了水运仪象台的实物,空留苏颂和韩公廉留下的图纸,却再未能将其进行组装,以至于后人彻底将这项伟大的发明遗忘。

    在南宋,能接触到图纸的人不懂得机械构造。懂得机械构造的人,又接触不到这套图纸。

    那些高高在上的文人士大夫们,错过的伟大发明又起止是这一项。

    纵观史书,但凡讨论到华夏科技发明创造史,宋朝的出镜率是最高的。

    欧洲人文艺复兴之后搞出来的许多划时代发明,早在宋朝时期便已经制造出来,只可惜全都如伟大的水运仪象台一般,躺在故纸堆中烟消云散,只能成为后人凭吊祖先的遗憾。

    现在,李申之不会让这个遗憾继续了。

    刚听到李宗之接到这项任务的时候,李申之还在犯愁,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没成想李宗之竟然带回来了全套的图纸。

    作为一个没有挂过科的工科狗,只要有图纸,就没有造不出来的玩意。

    在李申之开工之前,还有一项关于苏颂的轶事值得一提。

    这是一则关于苏颂跟赵构生母韦太后的故事。

    话说当年韦太后还是黄花小闺女的时候,是苏颂府上的一个小丫鬟。

    有一天,苏颂打算宠幸这位小丫鬟,不料把这位韦丫头吓得够呛,在床上被吓尿了,史载整整尿了一晚上。

    见此情景,苏颂没了兴致,安慰了韦丫头一番,从此以后便打消了宠幸的念头。

    再到后来皇帝要挑选民女入宫,韦丫头因为年轻貌美而入选,然后被赐给了时为端王的赵佶。

    好在当赵佶宠幸韦丫头的时候,这次没有被吓尿,而是成功怀上了一个男孩,这个男孩便是日后南宋的开国皇帝赵构。

    赵佶喜新厌旧,从始至终只宠幸过韦丫头一次。

    母以子贵,韦丫头就凭着这仅有的一次宠幸,成为了南宋朝的韦太后。

    此时此刻,已经五十多岁的韦太后,已经在东北的五国城整理好行装开始南下,在金人的护送之下准备回国。

    这些趣闻超出了李申之的小知识库,要不然日后在朝堂之上必然无法直视韦太后。

    而李申之,正在家中如痴如醉地看着苏颂留下来的图纸资料。

    越是翻看图纸,李申之心中的愤懑之情越是积压满胸。

    这么简单的图纸,竟然几百年没人能够复原出来!

    苏颂留下来的图纸,不仅有整体概貌图,还有剖视图,零件图,除此之外还有专门的文字讲解说明。

    李申之气愤不已,与李宗之说话之时情绪都有些失控:“你们连这么简单的图都看不懂吗?”

    李宗之有些尴尬,他是真的看不懂,说道:“要看也大略看得懂,但也有许多看不明白的地方。”

    这些图纸李宗之真的认真翻阅过几遍,是实在解决不了其中难题,才拿回来请教李申之。

    只见李宗之翻开图纸,找到了一处图示,问道:“比如这里,水流冲击水车的斗,进而驱动水车运转,可是为何又在水斗之上又设置一个水斗?这不是画蛇添足吗?”

    李申之看了看,这是苏颂的一项精妙设计,用来保证水运仪象台可以匀速运转的设计。

    李申之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基于水压的构想,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解释道:“兄长可知,这水位越高,水向下的压力就会越大?”

    李宗之点了点头,说道:“那是自然,上面积攒的水越多,重量必然越重,压力也就越大。”

    虽然李宗之的逻辑路径不对,但是结论是对的,李申之没有细究,继续解释道:“水的压力越大,那么开在下面的孔中,水流速度也会越大。”

    李宗之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水流速度越大,那么水的冲击力也就会越大。此图中的设计,乃是为了保证水位永远保持在那一个高度,进而保证了水流速度始终恒定,而水车的运行速度也会始终恒定。”

    李申之点了点头,自己这位兄长的智商没得说,只要肯花心思在机械制造上,其成就必然不会低于欧洲早期的那些科学家。未来许多的定理,或许会以李宗之的名字来命名。

    紧接着,李申之向李宗之讲解了擒纵器的作用,齿轮比的含义。

    等到日头西斜之时,李宗之已经基本掌握了水运仪象台的运行原理。

    所谓百艺好学,一窍难求。

    李宗之局限于自己的认知,在他没搞明白水运仪象台的设计目的时,自然不明白那许多复杂设计的意义何在。

    而当李申之把其目的和作用讲清楚之后,李宗之很快便搞懂了其中的原理,并时不时地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虽然大多数见解都是错的,那也只是受限于物理知识的匮乏。

    兄弟二人讨论得废寝忘食,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图册。

    吃饭的时候,李宗之破天荒地打破了“食不言”的规矩,边吃边说话:“申之在哪里学得这一身的本领?当真是精妙无比。”

    李申之说道:“当初年少不懂事,净研究些荒唐学问,没想到今天竟然有此大用。”

    李宗之不疑有他,这样的解释很符合李申之的人设,感慨道:“可惜啊,你马上就要离开临安了,若是有你在,水运仪象台的制造必然能够事半功倍,早日让此稀世珍宝面世。”

    李申之倒不觉得遗憾,他觉得制造水运仪象台,倒是可以成为皇家科学院的练手之做。

    他打算将一些基础的物理学定理罗列出来,供科学院中的人参考,借助复原水运仪象台的机会,培养一批机械制造的人才,日后有大用。

    在李申之眼中,水运仪象台的意义并不是观察天象。身为后来者,古人的这点天文学知识在他眼中荒谬无比。

    真正让他动心的,是精准的计时功能。

    古人的计时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日晷,一种是水漏沙漏等等各种“漏”。

    这两种计时方法都有其巨大的缺点。

    先说各种漏,由于液位不同导致漏速不同,只能比较准确地记录一个固定的时间,而无法将时间进行精准划分。

    比如说一罐沙子漏完是一个时辰,但是半罐沙子漏完并不是半个时辰,而是少于半个时辰。于是这个沙漏只能记录一个时辰的时间,而对半个时辰便无能为力。

    再说日晷,且不说其阴天晚上不能用,即便是能够全天候使用,也有着先天的缺陷:无法区分时区。

    时区是以经度来区分,就拿开封和临安来说,临安位于东经120度,开封位于东京114度。地理上每15度为一个时区,临安与开封的经度相差6度,也就是说在地理学上两地之间有二十四分钟的时差。

    这样的时差对于古人来说或许对生活并没有多大的影响,毕竟从开封到临安的路程是以天来计,差别几十分钟根本没什么感觉。

    但是在李申之的手中,这个时差便有了划时代的意义:定位。

    也就是说,如果能够把水运仪象台小型化,成为一个可以随身携带的钟表的话,那么李申之就能随时随地进行定位,是那种以精确的经纬度,类似GPS的定位。

    想到这里,李申之激动得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七十四、打打打劫

    当李申之通过各种花样百出的讲解,李宗之脑补了各种各样的花式逻辑之后,也不管到底科学不科学,反正李宗之最终按照自己的方式,理解了擒纵机构对于时钟的重要意义。

    达成这一个小成就之后,李申之迫不及待地向自己二哥提出了制造一个摆钟的设想。

    所谓擒纵器,其最核心的本质,是把变速运动的计时工具限定成间歇运动。

    最常见的擒纵器,也是最容易理解,最容易制造的擒纵器,就是钟摆。

    伟大的九年义务教育告诉我们,一个物体做钟摆运动时,它的钟摆周期只受到其摆臂的长度和当地重力常数的影响。

    而当地的重力又只受到当地纬度和海拔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微乎其微,当计算答案不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时候,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于是可以假设,在某一个固定的地点,以及一个固定臂长的钟摆,其摆动往复周期是固定的。

    对于宋人常用的计时器来说,不管沙漏也好,水漏也罢,其运行的速度都是不均匀的,那么便可以通过一个类似于钟摆的结构,结合齿轮的运动,来将其运动速度限制在固定的周期之内。

    李申之向李宗之描述着自己所理解的摆钟原理:“二哥你看,这个摆钟是这样的,通过一个重物向下拖拽,拉动指针后面的圆盘转动,圆盘再带动表盘上的指针转动。指针转动一圈表示一天,如同日晷一般。”

    李宗之点了点头,经过了水运仪象台的洗礼,这种简单的机械结构对他来说很容易理解。

    李申之继续说道:“可是重物下坠之时,其速度会越来越快,指针转动速度也会越来越快。”

    李宗之用自己的理解附和道:“其高愈上,其势愈猛,正是此理。”

    李申之说道:“若是在其上加上一个钟摆擒纵器,每当钟摆摆至一侧最高点时,便能卡住齿轮让其停滞一瞬,从而止住重物下坠的势头,让重物重新从静止开始下坠。”

    李宗之一拍大腿,恍然大悟道:“这样一来,钟摆每摆动一次,齿轮只能转动一格,进而指针在转盘之上也就只能转动一格。只需要设定好齿轮的大小以及钟摆的长度,再通过齿轮的比数调节,那么就可以用此物来计量时间,不论是阴天还是晚上,表盘上的指针便与日晷无异。”

    李申之拍手叫好:“正是此理!”

    可以想见,为了能够制造出合适的摆钟,李宗之一定能够发现钟摆的运动规律,进而发现李宗之钟摆定理。

    兄弟二人设想的摆钟,其原理很简单,制造也不会太难,就是使用起来有些麻烦。

    这种摆钟的运行,需要有专人操作,时不时地拨动力道衰竭的钟摆以避免其静止不懂,还得时不时地把重物重新复归高位,避免摆钟停滞不动。

    然而在大户人家眼中,最不缺的就是人工。

    家中奴仆丫鬟无数,就算专门安排一个人值守摆钟都没问题。

    当李宗之还在醉心于摆钟设计的时候,李申之的思绪早已飘到了万里之外。

    通过时间确定经度,再通过观星术确定纬度,这样经纬度的定位法,在陆地上用处或许不大。

    华夏大地上经过祖先们上千年的活动,各地山川地貌早已繁现于典籍,各处界碑林立,只要愿意稍微下点功夫,至少在中原地区很难迷路。

    这种定位法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海上。

    当身处茫茫大海,展目四望不见任何参照物的时候,经纬度定位法可以准确地指示当前位置。

    当然了,摆钟并不适合航海,波浪的摇摆会极大地削弱钟摆的准确性。

    想要制造出适用于航海的钟表,还需要更稳定的擒纵器,比如弹簧游丝擒纵器。

    这种发明制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先提出一个设想,让那帮有钱有闲的宗室子弟们慢慢研究去吧。

    没过多久,李宗之便按照两人的设想带回来一个摆钟,虽然已经很努力地进行了小型化处理,但最终成品依然有一人高。

    还以为李申之会一路带去陕州,然后带去应天府,没想到李申之只是记录了一下钟摆的长度,以及内部的齿轮比,便将这个摆钟留在了临安城的李府。

    制造摆钟的原理很简单,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数据,很多细节需要通过不断地实验来确定。

    李申之想要的,其实只是这些实验数据而已。只要有数据在,去了应天府以后这样的摆钟想造多少造多少。

    额外叮嘱了李二哥,让科学院把擒纵器的小型化,去重力化当成首要研发题目,并且想李宗之透露了飞轮、弹簧、陀螺仪的基本理念之后,李申之暂时也无法教给他们太多的知识了。

    剩下的东西已经超出了原理的范畴,而是技术的范畴。

    从理论发现到产品制造,除了科学家的灵光一现的科学发现之外,还需要一代又一代聪明绝顶的工程师们,不断地去构建,去转化这些科学理论,甚至提出颠覆性的架构。

    想要搞出工业革命,科学家和工程师缺一不可,这也是我国两院院士分为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的原因。

    ……

    熟悉的生活总是戛然而止,新的机遇总是不期而至。

    不知不觉中,李申之该西行了。

    在一个漆黑的黎明,李申之带领着自己的队伍,踏上了西去陕州的宣诏之旅。

    出门之前看了一下时间,凌晨四点。

    这样的时间看起来舒服多了,不用每次都掐着指头从“子鼠丑牛”开始数时辰。

    一行人轻装简行,没有通知任何人,城门刚刚打开,悄默声地出了临安城。

    走了半个多时辰,到了城北李氏庄园的时候,与岳银瓶的嫁妆汇合:五十名背嵬军。

    背嵬军化妆成仆役的模样,押着伪装成货物的新式军粮,重新整队出发。

    还是自己最熟悉的班底,李申之带着贴身丫鬟金儿,小和尚李修缘,新科进士陆游,以及自己的发妻岳银瓶。

    童瑜的肚子越来越大,留在临安城中养胎,没有带着北上。

    张葱儿很想跟着一起北上,终究没有勇气将话说出口,只是默默地为李申之张罗好了一切后勤物资。

    李申之虽然走得悄无声息,却牵动着临安城中几位重量级人物的心。

    张浚早早地起床,乘着夜色在院中踱步。他距离启程还有些日子,筹备应天府的事情非同小可,没有急着动身。

    思虑再三,张浚回到书房写了几封书信,选了几个靠谱的家丁快马加鞭地送去了陕州。

    川陕防线是他一手缔造起来的,虽然张浚这个人军事能力渣了些,但是搞内政建设是一把好手,川陕的高级将官多为他所提拔。这些书信,便是送给那些他曾经拔擢过的官员。

    当初让李申之去川陕宣诏,也是存有赌气的成分在里面。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张浚重新认识了李申之,最终这位正任君子还是放下了成见,打算依靠自己的影响力,帮李申之把这个坑儿填上。

    赵官家站在寝殿门口,略有失神地遥望着北方。

    或许在望应天府,在望开封府,在望二圣,亦或是望着李申之。

    李申之走了,仿佛他的豪气也被带走了似的,怅然若失。

    吴瑜从梦中醒来,不见了枕边人。披上衣服起床,她从身后给赵官家披上了一件狐裘。两人之间早已没有了夫妻生活,更像是人生道路上互助的伴侣。

    却说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几个别有用心之人,也在关注着李申之的动向。

    他们便是秦家的人。

    自从秦桧在六部桥被斩首之后,秦家人仿佛被人遗忘了一般。

    李申之对秦家的人只字不提,赵官家似乎也没有追究秦家人的意思。

    一切的一切,都在暗示着这件事将被冷处理。

    在赵官家心目中,秦桧曾经给他带来了和议的希望,给他带来了安全感,他始终念着这份好。

    虽然说到了后来秦桧逐渐显露出了自己的勃勃野心,但总的来说赵官家感觉自己得到的更多。是以李申之替代了秦桧之后,他并没有为了拔高李申之而刻意地贬低秦桧,更没有对秦氏族人赶尽杀绝的意思。

    要知道,当年岳飞冤死之后,岳家人可是被全部发配到了福建,直到赵构死了,孝宗皇帝赵昚掌权之后,才给岳飞平反,将岳氏族人召回。

    赵官家能够如此对秦家的人冷处理,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林一飞依然每日上朝,只不过官员们都有些躲着他。

    秦熺等几个人今年的科举算是黄了,纷纷落选。没了秦桧的密码加成,他们做的那些狗屁文章连解试都过不了,给个举人身份都是高抬了他们。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赵官家和李申之不追究他们,不代表他们没有自己的想法。

    这世上最惨的事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曾经什么都有,一夜之间又全都没了。

    且说那林一飞便是如此,一再地被李申之打脸,还策反了他们家的走狗范同,从秦桧身死的那一天开始,他便恨不能生啖李申之。

    只可惜临安城中戒备森严,李申之也一直出入朝廷大员的府邸,让他苦苦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再加之秦桧死后临安城中的官员们纷纷见风使舵,不再买他小林相公的账,让林一飞想要刺杀李申之,也找不到个帮手。

    曾经在临安城中叱咤风云的小林相公,现在连临安府中的一个小小皂吏都指使不动。

    而现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李申之终于走出了临安城。

    荒郊野外不太平,发生个什么意外实属正常。更让林一飞高兴的是,李申之竟然还乔装成商队出发,真是瞌睡有人送枕头。

    林一飞很感谢赵官家,没有对秦氏后人清算,当年秦桧积攒下的巨额财富悉数俱在,足够秦家人好几辈子过上富家翁的日子。

    如此巨额的财富,足够雇几个山贼土匪来在路上劫掠一番。

    反观秦熺这个姓秦的假儿子,反倒每日里在家中吃香喝辣,借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想要尽快适应秦桧不在的日子。

    秦桧的原配王氏,曾经远近闻名的母老虎,竟然也像是蔫了一般,躲在家中瑟瑟发抖。

    好在王氏原本的家族是北宋的大族,跟着南下之后还有不小的势力,倒是可以照拂他一二。只是他们母子二人不为秦桧发声的态度,未免让人有些心寒。

    ……

    临安城北一百里地的一处荒地,按说这里不应该出现土匪,这里早被各家军们扫荡过好几遍,大股流寇被悉数剿灭,偶尔残留的响马也被乡勇们驱赶得无处躲藏,纷纷远走。

    而此时,就有一股土匪,埋伏在路边。

    林一飞担心李申之不走寻常路,为了能在距离临安城最近的一条必经之路上埋伏,专门从淮北找来了一股土匪,就是想打李申之一个措手不及。

    据前方哨探来报,李申之一行人距离这里还有不到十里地,按照脚程半个时辰便到。

    “大哥,我咋感觉心里有点不踏实呢。”

    “有啥不踏实的,抢劫来往客商,咱们又不是头一次干,不就那么回事么?这次不过是替王公子杀个仇人而已,不会有多麻烦。”

    王公子就是林一飞,这家伙到底还有些智商,用化名请的杀手。

    “大哥,俺这次感觉不一样。你说那姓王的公子为什么给了这么多钱?要是这人好杀,他至于给这么多钱吗?”

    “你他娘的就爱疑神疑鬼的,你当是咱们那地方人命还没馒头值钱吗?王公子可是临安城中的贵人。老子告诉你,那临安城里可富着呢,据说有钱人家都把金子和银子铸成大圆蛋蛋,两个人都抬不动。我还听说了,那银蛋蛋叫没奈何,金蛋蛋叫鬼见愁。咱们觉得钱给得多,是因为咱们没见过钱。这点钱财对于临安城中的富家公子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嘿,大哥,那咱们不如去临安城中干一票,抢他几个鬼见愁的金蛋蛋,总好过在淮北每天吃泥啃沙,也抢不上几个馍馍。”

    “你脑子被鳖吃了么?那临安城中几十万的禁军你当是摆设吗?”

    “哦,那算了。哎,大哥,咱们去了临安城中不用抢,咱们去偷啊。”

    “嘘……他们来了。兄弟们,打起精神来,这一票干成了,给你们每人娶一个婆娘。”

七十五、不堪一击

    却说李申之一行人一路上闷头赶路,都想着尽快赶到陕州宣诏,然后再一路折返到应天府。

    筹建应天府,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们去做。

    搭建衙门,安抚流民,构建防线,治理水患,样样都是迫在眉睫之事。

    张浚之所以迟迟没有动身北上,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调集资源和人手。别看张浚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其实一天都没闲着。

    李申之上路之后依然有些不踏实,宣诏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意外,如何处理这些意外,他依旧没有个头绪。想了一天没想通,索性不想了,到时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若是自己一人单身前往,或许还真的没有底气。但现在身边文有陆游,武有五十背嵬军,让他有了足够的底气,可以抵御一切风险。

    再不济,领着背嵬军跑路呗。

    反正身边的人各个武艺高强,李申之自己在岳银瓶连日的操练之下,上了战场也有了一战之力。

    就算是来上一小股金兵偷袭,他也有十足的把握反杀对方。

    别小看这背嵬军只有五十人,若使让他们穿上重甲,在关键时刻投入关键战场,足以改变一场十万人级别大战的胜负。

    能力大,却又非常珍贵。真要到了战场上,非到事关生死的关键时刻,主将也舍不得把他们派上场。

    这便是背嵬军真正的价值。不出手则以,一出手便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能力越大的人,往往脾气也越大。这五十个背嵬军一路上少言寡语,对李申之也是客客气气,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仿佛他们只是结伴而行的旅伴,与李申之没有半点隶属关系。

    除非真的有事需要交流,他们就连吃饭都懒得跟李申之来打一声招呼。

    当李申之看到背嵬军中走出一个汉子,朝着他过来的时候,心中竟然有一丝激动。

    还没等那背嵬军汉子靠近,李申之便跳下马车,问道:“陈大哥,可是有事吩咐?”

    老陈抱拳道:“公子,前面不对劲,请公子定夺。”

    李申之把手搭在眉毛上,朝远处望了望,问道:“陈大哥,你说的不对劲,是指什么不对劲?”

    背嵬军老陈在军中习惯了,说的话都是日常交流的惯例,也就是黑话,他们军中之人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倒是忽略了李申之不懂。

    其实李申之也大概猜到了些端倪,只是怕自己自作主张搞出误会,所以才特意问个清楚。

    老陈重新组织了下语言,说道:“据俺们观察,前头大概会有埋伏。这个地方离临安还很近,不应该是金人,很可能是小股的土匪。”

    “哦,原来是土匪啊。”李申之的镇定博得了老陈的一丝好感。

    李申之问道:“打仗的事我不懂,陈大哥全权负责就行。需要我怎么配合?”

    配合?老陈也不知道该让李申之怎么配合,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说道:“公子莫要乱跑便成。”

    李申之点了点头,感觉有被侮辱到,然后乖巧地回到了马车上,习惯性地去拉手刹。

    原来他最大的价值,就是不要添乱。

    老陈回到了开路的背嵬军中,进行了一番简单的部署,然后装模作样地吃了点干粮,检查了下马匹,晃晃悠悠地重新上路。

    仿佛刚才停下来就是专门为了休息一般。

    等走到一片小林子的时候,一阵锣声大响,果不其然跑出了一路土匪,约莫百号多人,人人手中握着一把明晃晃的钢刀,有几人脑袋上还带着头盔。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若是牙缝里蹦出半个不字儿,嘿嘿……”

    “管杀不管埋。”

    带头唱词儿的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提着一把长斧,想必打小以程咬金为偶像吧。

    老陈一抬手,李申之的车队陆续停下:“敢问山上是哪家大王?俺们做点小生意路过宝地,还请行个方便。”

    长斧壮汉正要说话,身边一个头目模样的人挺身而出,把壮汉拉到了身后,说道:“兄弟是个敞亮人,咱也明人不说暗话。俺们寨子里寨主要嫁闺女,可惜那闺女不爱俺们这些糙汉子,就想找个细皮嫩肉的读书人。我看后面马车上那个小公子就很俊俏。”

    土匪头目远远地朝着李申之指了指,继续说道:“不如让俺们把小公子带上山去成亲。等成完了亲,小公子就是俺们的少寨主,只说吃香的喝辣的便是。若是小公子想念父母要回乡探视,俺们也不阻拦。”

    一番话说得合情合理,李申之都差点动心了。

    老陈故作疑惑,问道:“从未听闻此处有山寨,不知好汉是哪个山头上的?”

    “这是你该打听的事儿吗?”土匪头子面露怒色。道上的人,最忌讳别人打听他们老窝在哪。

    老陈到底是老江湖,来回话说得滴水不漏:“好汉莫怪,俺家公子已经成亲,实在是不方便。不如赔上一些银钱,好汉另外在此寻摸一个合适的公子如何?”

    土匪头子哪知道这些花花肠子,刚才的那番说辞还是林一飞教给他的。现在被老陈给怼了回来,把他给怼的没词儿了。

    土匪头子见刚才的漂亮说辞没用,怒道:“今天是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钱财不要,就要那小公子。你们若想过去,先问问俺手中的钢刀同意不同意。”

    刚才与土匪头子交谈的时候,老陈已经仔细观察了土匪的队伍,把土匪的战斗力目测了个八九不离十。

    现在看到土匪们当真要动手,老陈也不含糊,伸手探到身边的马车里,刺啦一声抽出一把朴刀:“动手。”

    只见刚才还散乱站立的四十个背嵬军顷刻间分成了四队出阵,每队十人。

    三队人马组成了锋矢阵朝前面直冲过去,第四队的十人各自找了一匹马,竟然是要绕后兜了个圈子。

    极强的战术素养,让土匪们顿时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只一瞬间,他们一百多号人仿佛要被这四十个背嵬军给包围似的。

    然而土匪头子也不是吃素的,能在乱世之中拉起这么大一支队伍,必定有着过人之处。

    其实当好一个土匪头子,跟当好一个将军没有多大区别。

    无非是打仗的时候身先士卒,分赃的时候赏罚分明罢了。

    土匪头子深知两军相遇要勇字当先的道理,大喝一声,领着兄弟们跟背嵬军对冲了过来。

    背嵬军三十人组成的锋矢阵宛如一道人形洪流一般,精准地插入到了土匪群中。

    那土匪头子很身边的长斧壮汉搭档多年,一人持刀一人持斧,刀刺斧砍同时杀向了老陈,这一招配合不知要了多少好汉的性命。

    老陈不慌不忙,只是舞动手中刚到格开了土匪手中的刀,全然不理劈下来的斧头,身边的同伴帮他挡下了斧头。

    老陈一步近身,抬胳膊夹住了土匪头子的脖子,大喝一声:“把刀放下!”

    一招制敌。

    那壮汉的斧头被格挡开,还未来得及变招,只感觉眼前一闪,膝盖猛地一痛便跪在了地上,然后肩膀被人猛怼了一下,一脸横肉便埋进了土里。

    跟在后面的土匪没几个有好下场的,只一个照面,便死伤了好几个。

    土匪只一个照面便被击败,要怪也只能怪林一飞的情报不准。

    在朝堂上被孤立的林一飞,他哪里知道李申之身边的人是背嵬军?还只当是寻常的仆役罢了。

    在林一飞原本的计划中,一个回合被击败的,应该是李申之的车队才是。

    眼看着大头领和第一猛将被人一招制服,土匪们止住了冲锋的脚步,纷纷往后撤出了一小段距离,静观事态的发展。

    土匪头子也算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看到大势已去,说道:“好汉饶命。”

    老陈提着土匪头子转了半圈,从背后扣住了土匪双手,麻利地绑了起来,说道:“想活命简单,回答我几个问题就成。”

    土匪头子说:“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这是道上的规矩,还请好汉高抬贵手。”

    老陈说道:“是谁指使你们的?”

    土匪头子说道:“一个姓王的公子,临安人。”

    老陈问道:“他人呢?”

    土匪头子说道:“先前还在,说要亲眼看到你家公子的人头,现在恐怕已经跑了。”

    话音还未落,只听到一阵马蹄之声从远处传来。

    老陈说道:“恐怕跑不了了。”

    众人眼光朝着那十个骑兵望去,果然为首一人的马背上还绑着一个富家公子。

    土匪壮汉凑到头子身边,说道:“大哥,你不是说道上的规矩,不能乱说话呢?”

    土匪头子没好气地瞟了他一眼他的傻老弟:“那姓王的公子能是真名儿吗?”

    “哦。”土匪壮汉应了一声,转到一边去慢慢咀嚼大哥的话。

    骑兵归来后与老陈打了个照面,便拎着那个富家公子去了李申之面前,把绑好的人扔到了地上。

    李申之上前一看,便认出了林一飞:“好久不见啊,秦公子。”故意戳破对方的真实身份,没有给他留半分情面。

    林一飞知道大势已去,说道:“要杀要剐给个痛快吧。”

    李申之摇了摇头,说道:“你?还不配被我杀。”

    说着,李申之走到老陈身边,对着土匪头子问道:“想活命不?”

    那土匪头子说道:“没人不想活命。”

    李申之点了点头,用手指了指林一飞,说道:“杀了他,提着人头去报官,你们就能活命。”

    杀林一飞很容易,手起刀落的事儿,李申之干过。只不过他不想沾染这层因果。

    有些事儿,是做给别人看的。

    如果李申之就这么杀了林一飞,会给人一种赶尽杀绝的感觉,不利于他日后在临安城中立足。

    毕竟秦桧死得早,大家并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有多坏。李申之若是对秦家的人赶尽杀绝,反倒显得自己太嗜杀,无端地让自己失去了许多潜在的合作伙伴。

    但是由土匪亲自去报官,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出来,这样一来林一飞便会暴露其真面目,事情的可信度也会高很多。

    有时候吃瓜群众们并不在意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他们的情绪很容易被感染。

    因此,同样是一件事情,其前因后果展现的顺序稍稍改变一点,形成的效果会天差地别。

    那土匪头子看了一眼身边的壮汉,说道:“俺去砍了那鸟人头,俺的兄弟们都能活命吗?”

    他身后的一百多号土匪一个都没跑的,也不知是真的讲义气,还是被背嵬军的雷霆手段给吓破了胆子。

    李申之郑重地点了点头:“都能活命。”

    土匪头子一咬牙,说道:“把刀给俺。”

    旁边壮汉努力挣扎着想站起来,却站不起来,嘴巴里还在吃着土,喊道:“大哥不可!让俺去砍那鸟厮的人头。”

    “你闭嘴!”土匪头子瞪了他一眼,说道:“照顾好俺妹子!”

    李申之给他的条件,是砍了林一飞的脑袋后去官府报官。可以想见,报官的人大概率是活不了的。

    不管林一飞做的什么恶,至少目前还是朝廷命官。要处置林一飞,只能朝廷来处置,这是寻常百姓不能触碰的红线。

    若是真的由李申之砍了林一飞的头,或许不会有什么后果。而对于官府来说,几个土匪主动自首,杀了也就杀了。

    是以土匪头子和壮汉两人互相包揽责任,都想自己抗下所有,让对方活命。

    在乱世之中能看到这一抹人性的光,李申之竟然莫名地有一丝丝的感动。

    他本就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寻常刷着小视频时便时常湿了眼眶。

    李申之轻叹一声,说道:“得了,你们砍了他的脑袋便成,报官就让我的家丁随你们一起去吧。”

    “陈大哥,待会麻烦你跑一趟。”李申之掏出自己的符印交给老陈,看样子是要保下这对土匪兄弟。

    老陈接过符印,没说什么,他只把李公子当雇主,东家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干。

    解开土匪头子的绑手,递了一把刀过去。

    土匪头子深吸了一口气,走到林一飞的身边,将林一飞拖到了路边草地里,高高地抬起钢刀猛地挥落。

    再看时,手上已经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公子,请头前带路吧,俺这就跟你去衙门。”土匪头子提着人头,在草地上揩了揩刀上的血,然后将朴刀扔回了地面,主动解除了自己的威胁。

    前方府衙还有一段同行的路,李申之朝着土匪头子招了招手:“你过来,咱们聊聊,边走边说。”

七十六、民情

    却说那土匪头子提着林一飞的人头,朝李申之靠了过来。

    林一飞的人头还兀自往地上滴着血,漓漓拉拉的。

    土匪头子担心吓到李申之,万一惹恼了这位贵公子,刚捡回来的小命说不定又得赔出去,于是把人头放在身体的另一侧,与李申之稍稍拉开了一点距离。

    李申之看他站得远了,感觉说话听不清楚,朝他挥了挥手,说道:“你靠近些来。”

    土匪头子见李公子神情自若的模样,丝毫不害怕死人头的样子,心中对这位贵公子暗暗赞叹了几分,心想也不知啥样的姑娘有这样的福气,能嫁给这样智勇双全的公子。

    反正自家妹子是没这福气了。

    土匪头子对李申之生出好感,应声靠近了一些。然而到底还是有些担心血人头玷污了马车,稍微提溜着胳膊,让血水尽量流到路边。

    殊不知李申之是第二次见这种人头,论起经验来,比他这个正儿八经的土匪都要丰富。脑袋里的血,过一会就流完了,剩下的那点很快便会凝结成块,堵在血管口。所以说,待会只要拿布一包,这脑袋便不会沾污了别的地方。

    李申之看在眼里,并没有多言语什么。如何处理人头,可是他的核心技术,不能平白无故地交给这个土匪。

    他现在只想通过这些土匪的口,尽量多地了解当地的民情,这样有助于抵达应天府之后开展工作。

    能在这里打劫的土匪,大概率是临安北面的人,他们距离应天府会更近一些。

    李申之问道:“你们从哪里来?”

    土匪头子想了想,说道:“俺们从淮北来。”

    不知怎么地,土匪头子感觉李申之很亲近,很值得信赖的样子,满心戒备地说出了大实话。

    他口中的淮北,泛指淮河以北、黄河以南的一大片地区,并不是单独指代某地。

    李申之问道:“淮北现在如何了?”

    他上次出使的时候虽然路过淮北,但一路上走的是官道,并没有深入乡间,是以不知道当地百姓的境况到底如何。

    说到此处,那土匪头子竟然叹息起来,伸出血淋淋的手,用稍微干净些的手背擦了擦眼角的泪,说道:“庄稼毁了,人也没了,村子都空了。”

    李申之虽然早有预料,当初在官道附近也能看到一些景象,知道的当地的情况不会太好,但是却没有想到会如此凄惨。他原本以为当地百姓只不过生活困难一些罢了,没想到压根就没人。

    想到这里,忽然感觉议和倒也算是民心所向吧,李申之感慨道:“现在朝廷已经议和了,百姓们终于能安心种地了。”

    那土匪头子却不以为然地“嘁”了一声,脸上满是不屑地说道:“朝廷年年想议和,可是金人年年都南下,还议个鸟和。”

    当土匪的就是这样,哪怕是情商再高,再会察言观色,一说到朝廷的事,嘴里就说不出一个好来。

    从土匪口中说出的话来看,仿佛议和又没啥用。反正金人撕毁和约不是一次两次,翻脸比翻书都快。

    李申之想说这次是真的要议和了,但是感觉说出来好像也没什么说服力。在老百姓眼中,官府的承诺只会跟以往一样地苍白无力,干脆不说的好。

    李申之说道:“既然淮北没人了,你们为何还要在留在那里?没百姓,你们打劫谁去?”

    土匪头子喟叹一声:“没办法,俺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那里,祖坟里那一大帮先人们,总要有个上香的人。俺们那地方要稍好一些,有个小山头能藏一藏人。金兵一来,躲进去藏几天,好歹能留一条命在。”

    这种情况很常见。混战之后的人口锐减,不一定全是因为战争而死亡的人,还有很大一部分逃入了山林野泽,当起了野人。

    在河北河南这种大平原地方或许能藏的地方不多,但是在紧靠中原的太行山上,这样的人非常之多。

    人只要往太行山里一钻,找一处山坳便能养活几十口人。茫茫千里大山,藏个几百万人不在话下。即便是到了现在,在太行山的深山老林里,依然生活着许多人,他们那里连路都不通,几乎与世隔绝,不知是几百年前逃难进去,祖祖辈辈便扎下了根。

    流民好歹还有一个身份,等到战争结束以后还能在朝廷分到田地。而野人,正如字面意思,已经脱离了主流人类社会。

    等到战争结束,新建立大一统王朝,朝廷开始休养生息的时候,那些深藏山中的野人才会逐渐露面,重新融入社会,而这时,他们可能已经是野人二代,三代,甚至野人四代了。

    李申之对土匪们的遭遇抱有一丝的同情。但凡能有口饱饭吃,谁愿意去过那种刀尖舔血的生活。

    如果自己能够将这些人收归麾下,兴许能成为自己的班底?

    李申之一动收复土匪的心思,便一发不可收拾,越想越激动,越看这些土匪越觉得亲切。

    岳家军的人虽然精锐,但是到底不是他一手带起来的队伍,终究有一些隔阂。或者说都不是隔阂,而是那些背嵬军压根就没瞧得上他这位公子哥。

    想要在乱世之中干一番事业,他一定要有自己的班底。

    看到刚才土匪头子和那个壮汉的交谈,他们都是重情谊的人,再从土匪头子为了祖坟不愿意逃走来看,也是个忠孝之人,人品没得说。

    只要人品过得去,能力可以慢慢培养。

    但是终究还是有一点顾虑,李申之试探着问道:“当了这么些年土匪,杀过不少人吧?”

    那土匪头子脸色一垮,说道:“哪里杀过什么人哟。俺们上山当土匪,无非是不想被别家土匪给灭了罢了。咱手里要没刀子,就只能被人砍了脑袋,抢走了粮食和女人。你要说土匪算人的话,那俺们倒是杀过不少。”

    听土匪头子的话,貌似他杀过不少土匪,算是实力比较强的一股势力。

    不过想来也是,若是他们实力不强,早被其他土匪给吞没了,哪里还能活到现在。

    李申之继续问道:“我看路过淮北的客商不少,难倒还养不活你们?”

    土匪头子垂头丧气道:“来往的客商都跟你们一般,成群结队地在一起,想要打劫他们哪有那么容易。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拦住路吆喝一声,对面给个赏钱,跟打发要饭的差不了多少。”

    李申之回想起刚才他们中埋伏时的景象,的确如这土匪头子所言。

    土匪们拿着家伙拦住路,客商队伍里走出一人去应答,双方就跟菜市场买菜一般,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客商奉上钱财,土匪打道回府。

    土匪拿钱也不白拿,算作保护费,至少在邻近几个乡内保证没有第二波土匪来打劫。

    能用谈判摆平的事,大家都不想动手。

    刀枪无眼,万一有个别人伤亡的,都是不必要的损失。

    即便是商队的实力超过了土匪,他们也不愿意真的跟土匪们动手,稍微花点钱打发掉就是了。

    就像一个人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疯狗拦路,肯定没人会上去跟疯狗对拼。能用一个肉包子解决的问题,何必让自己冒着衣服被划破的风险呢。

    土匪头子说的叫花子,大概就是每次都能讨到几个肉包子罢了。

    听到他们没有残杀平民,李申之心中稍稍放松一些。

    按说哪有土匪不杀平民的,不过转念一想倒也解释得通。照他所说,在当地早已没了平民,即便有,也是一个比一个的穷。去抢他们的粮食,还不够一大帮子人跑一趟消耗的多,妥妥的亏本买卖。

    跟李申之聊天说开了话头,那土匪头子把这些年经历的种种辛酸细数了一遍。从一开始的步履维艰,到后来远近的百姓争相归附,山寨的势头竟然越来越大。

    再到后来,他们在山上开辟田地,种植桑麻,竟然把一座小小山寨搞出了世外桃源的景象。

    然而山上的土地毕竟贫瘠,任凭他们再勤劳,也只能将将地顾住温饱,与山下被荒废的良田全完不能比,所以依然三天两头地饿肚子。

    说到伤心处,土匪头子的肚子捧哏似的“咕咕”叫了几声。

    李申之听在耳中,莞尔一笑,说道:“还没吃饭吧?”

    土匪头子嘿嘿一笑,憨憨地说道:“本来打算取了公子人头,拿了钱财之后去县上吃顿大餐。”

    李申之一把拍在了土匪头子的肩膀上,说道:“这秦桧的孽种拿我的人头做买卖,咱也不能便宜了他的人头。既然你替俺砍了他的人头,那俺也赏你一顿饭吃。”

    李申之说到高兴之处,一点不顾及读书人的斯文,张口自称起了“俺”。

    土匪头子一听到有饭吃,顿时两眼放光,说道:“多谢公子大义,等俺去送了这个鸟头回来,再吃公子的大餐。”

    李申之抬手道:“不急,皇帝还不差饿兵呢,且在这里吃了再去。”

    话音一落,土匪头子脸上露出一丝失望之情。

    他还以为这位临安来的贵公子会请他去州府里面的大酒楼好好吃一顿呢,没想到竟然是在路边啃干粮。

    看来还是把他们当成了要饭的,随便打发打发罢了。

    不过想起自己咕咕叫的肚子,土匪头子的腰杆也硬不起来,有口吃的就不错了。

    “陈大哥,咱们在这里歇一会,吃顿干粮吧。”李申之朝着远处的背嵬军招呼着。

    一路上是否需要歇息,全看李申之的安排,谁让他是最弱的一个,大家都需要迁就他。

    因为背嵬军不需要休息,如果战事需要,他们可以一口气跑到陕西去。

    老陈一听到要吃干粮,竟然兴奋地招呼背嵬军就地扎营,找了块空地支起锅来。

    这一幕倒是把土匪们给看呆了。

    生火支锅,看着像是要生火造饭。可他们刚才又明明说是吃干粮。

    吃干粮需要生火吗?难不成临安城里的公子们这么讲究,吃个干粮还要用锅热一热的吗?

    殊不知他们吃的干粮,是李申之经过改良的炒面,豪华干粮。

    这是在李氏农庄里面摆弄出来的玩意,面粉里面掺杂了鸡肉粉,鸡蛋粉,豆粉,芫荽粉,甚至还有萝卜粉。

    再将这些压缩干粮用重锤敲打在模子里,制成了能量高,体积小的压缩干粮。一个成年人,一天只要吃上巴掌大一块,就能保证一天的活动能量。

    只要是能想到的好玩意,统统炒干之后用球磨机磨成面面,混合在了一起。

    真要是细究起配料表来,面粉的含量恐怕都不到三分之一,光是鸡肉和鸡蛋就占到了一半。

    也难怪背嵬军们一听到要吃干粮,全都两眼放光。

    李申之一路上带来的货物只有两样,其中一样是这些压缩干粮,另一样是鬼见愁。

    带来的干粮虽多,但一路之上却没有多少消耗。

    但凡能碰到有集镇的地方,全都现买的米面和酒肉来吃,能不动干粮便不动干粮,是以背嵬军也只是吃过一次李申之的豪华干粮,想念得紧。

    不一会,几口大铁锅架了起来,就地寻摸了些柴禾点上了火,就近取了河水,用绢布细细过滤了几层,将水倒入锅中烧开。

    人饿的时候,要是饿过了那股劲儿,也就不觉得饿了。

    然而在这个时候,若是让他看到了吃的,亦或是吃上那么一小口食物,饥饿感很快便会席卷而来,而且连绵不绝,即便是吃饱了还忍不住再多吃几口。

    现在的土匪们就是这个状态。从铁锅拿出来的时候,他们便彻底破防,肚子代表脑子投降了。

    可是等了半天,锅中不见下任何食物,光是一锅开水在翻滚,让他们刚刚萌生出来的希望破灭,巨大的失望随之而来。

    土匪壮汉来到土匪头子身边:“大哥,这城里人端地精贵,竟然喝水就能喝饱。”

    土匪头子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李申之搞什么,却又不好意思问,便安抚道:“你放心,等待会去官府交了人头,大哥给你打只兔子来吃。”

    土匪壮汉憨憨地一笑:“那敢情好,我要吃两只。”

    李申之听在耳中,也没有解释什么,而是招呼人手拉过一辆马车,从车上解下几个大布袋。

    两人抬着布袋,一人拿着一个葫芦瓢,走到背嵬军的队伍里。

    背嵬军已经人手准备好了一个碗,接了一瓢炒面,去到了烧开水的锅边。

    按照李申之的要求,这野外的生水必须要烧够一刻钟才能喝。

    锅边也有持瓢的人,给过来的士兵每人舀了一瓢开水,浇在了炒面上。

    士兵掏出一把调羹,使劲搅和一番,让炒面和开水充分融合,顿时搅成了一团糊糊。

    挖起一勺,用嘴巴吹了吹,轻轻地放入口中。

    这一幕把一个土匪头子看得目瞪口呆,因为他从那精锐的背嵬军脸上,看到了幸福。

七十七、不好说

    在人类漫长的进化史中,油脂与糖,一直是人类的终极追求,是深深地烙印在基因里的渴望。

    李申之还没有没有时间去搞大规模量产的白糖,白糖在这个时候还是奢侈品,因此他的干粮里面只有油脂,没有白糖,代之以足量的食盐。

    人类对食盐的需求是有限的,只要满足了身体需求,多出来的食盐便会让食物变得难以下咽。

    而糖则不会,吃了糖,只会让人更想吃糖,从而吃越来越多的糖,直到把自己的糖分调节体系搞崩溃,让自己被甜死。

    因为人类的基因在设计的时候,饥饿是死亡的最大威胁,没有预料到有朝一日人类会制造出吃不完的糖。

    以至于像油脂和糖这种给人带来希望和幸福的物质,竟然成了人类死亡的第一大杀手。

    然而对于流民来说,添加了足量食盐,充满了油脂的干粮,足以让他们视为珍宝了。

    土匪壮汉吃了一口干粮搅成的糊糊,顿时双眼一亮,也顾不上烫,稀里哗啦地把一碗干粮吃了个干干净净。

    虽然依然感觉不过瘾,但是充实的感觉从腹部传来,真真切切的饱腹感,让他觉得自己很安全,只想放下所有的警惕和戒备,坐下来好好休息一阵。

    土匪头子见他吃得急,生怕他烫坏了嗓子,叱道:“你慢着点吃,没人跟你抢。一口干粮把你美成这个样子。”

    而当他骂完了壮汉,自己吃下一口之后,并没有比那壮汉好多少,同样稀里哗啦地吃了个干净。

    区别在于,土匪头子每吃一口之前,还知道吹一口气,让他的糊糊稍微凉一些。

    饶是李申之小时候过过苦日子,经历过吃不饱饭的艰难,却也从未见过吃饭如此之快的人。

    要是在他们身边站上一个专职打饭的人,打饭的速度都没他们吃饭的速度快。

    百多号土匪人均一碗,吃完了全都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但却每人只有一碗,吃完就没了。

    李申之给他们吃干粮,并不是想真的让他们吃饱,而是有自己的用意。

    食诱。

    李申之问道:“等回去以后,你们打算干什么?”

    “唉!”土匪头子叹息一声,说道:“这鬼世道,还能干什么?继续在山上猫着呗。”

    李申之沉默着走了几步,忽然问道:“应天府想去吗?”

    土匪头子一愣,问道:“哪个应天府?”

    “应天府么,”李申之失笑一声:“还能有几个应天府?”

    李申之用手朝着南面指了指,说道:“赵官家的祖坟,应天府。”

    土匪都喜欢嘲弄官府,李申之也冒着大不地揶揄着赵官家,以拉近相互之间的关系。

    土匪头子摇了摇头,说道:“那里是金人的地方,俺不去。”

    说完之后似乎觉得有些不妥,补充道:“除非公子去那里当父母官,否则俺打死也不去。”

    他感受到了李申之对官府的不屑,是以把李申之去应天府当官当成了天下最不可能的一件事,并以此来发誓。

    土匪头子说完前半句之后,李申之正在思索该如何说服他,没想到他自己竟然发了这么一个小小的誓,一个改变了他命运的誓言。

    李申之从老陈那里接过自己的官印,捏住印钮,将玉面印文展示在土匪头子面前:“不才正是应天府宋城知县。”

    土匪头子认识写字,只见印文果真写着“宋城县印”几个字,字迹工整规范,正是官印常用的汉篆。

    没等土匪头子回应,李申之赶紧说道:“说话要算数,我真的是去当父母官,也不打死你,你必须去应天府。”

    李申之急忙给自己的话打上了补丁,不给土匪头子一丝反悔的机会。

    土匪头子没答应,也没拒绝,说道:“我看公子的行程,不像是要去应天府的样子。”

    李申之出行的方向在西北,而应天府在东北,便解释道:“没错,先去西北有一趟公干,然后就去应天府。”

    土匪头子说道:“倒不是俺说话不算数,而是这应天府要啥没啥的,俺们山上拖家带口的千把号人,去了都是负担,莫要拖累了公子。”

    “你看这里。”李申之将土匪头子扯到了一辆马车旁边,轻轻地打开了一处暗格,露出里面金灿灿的金球,说道:“你瞧这是甚?”

    那土匪头子打眼一看,顿时惊掉了下巴,条件反射似的说道:“鬼见愁?”

    虽然他从来没见过“鬼见愁”,但是当他看到金蛋蛋的那一刹那,直觉准确无误地告诉了他这三个字。

    “对Liao!”李申之合上暗格,说道:“有这些金蛋蛋在,还发愁安顿不了你们?”

    那土匪头子之所以没有急着答应,是因为心里还有着很多的疑虑,他还没考虑好,打算借着聊天的机会跟李申之探探底。

    颠沛流离许多年的他们,当然想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应天府也在淮北境内,距离他们家乡不远,真要举族迁往那里,倒也不是不可以。而让土匪头子纠结的事情在于,李申之到底靠谱不靠谱。

    与李申之怀疑土匪一样,土匪同样也在打量着李申之。

    大家萍水相逢一场,前一刻还互相是对手,转眼之间就要让自己投靠对方,怎么说也不会那么容易才是。

    这时,土匪壮汉凑了过来,说道:“大哥,你不是说男子汉大丈夫,就要吐吐沫是颗钉子吗?既然你刚才夸下了海口,就要履行承诺。”

    土匪头子一巴掌拍到了壮汉脑袋上:“你他娘的是看上人家这口吃的了吧。”

    壮汉嘿嘿一笑,默认了。

    李申之见状,抓住机会,引诱那壮汉道:“你可愿意跟我去应天府落脚?”

    那壮汉反问道:“去了天天有干粮吃吗?”

    李申之先是一愣,随即醒悟过来,哈哈一笑,说道:“那当然,只要你们肯干活,干粮管饱吃!”

    那壮汉说道:“俺可跟你事先说好,俺干活一个顶三个人,所以吃饭也要吃三个人的饭。”

    说完之后,壮汉有些心虚地看了土匪头子一眼,说道:“不过俺说了不算,去与不去,还要听俺大哥的。”

    经过了一番交谈,李申之也大概知道了这群土匪的顾虑。

    说什么祖坟不祖坟的,不过是个托词而已。就连最注重礼义廉耻的赵官家都能不要祖坟,更何况他们一介流民?

    如果守祖坟就是孝,那么中原大地上流离失所的亿万百姓,全都要被扣上不忠不孝的帽子了?

    他们真正舍不得的,其实是他们辛苦经营的山寨。

    虽然山寨很贫瘠,很破旧,甚至山寨里的产出都不足以让他们能吃饱饭。

    然而山寨又很安全。

    虽然破旧,却能遮风挡雨。虽然贫瘠,却能保证他们不被饿死。

    守在山寨中,依然可以过着能活下去的苦日子。

    走出山寨,一切都未可知。也许能分到几十亩两天,从此过上富足的日子,也可能莫名其妙地被人砍了脑袋,人生就此终结。

    在金人年年南侵的大背景下,横死是大概率的事。

    当一个选择的风险远大于收益的时候,人们往往都排斥风险。

    李申之深谙其中的道理,当年社畜当得虽然很不如意,却也没有勇气辞职去干点别的。

    应对这种困境,最好的办法就是骑驴找马。

    先在一个凑乎的状态下将就着,慢慢寻找更好的替代品。

    李申之劝道:“不如这样,你们这一百来号人分出一半随我去应天府,剩下的回你们山寨。如果你们觉得应天府不错,再把家眷全都接到应天府去。如果……”

    李申之念头一转,把半句话没说完的话吞了回去,说道:“你们前来打劫我,还想要我的人头,总不能这么轻易就算了吧。”

    其实他原本想说:如果你们觉得应天府不好,那就放你们回去,再每人发放回家的盘缠。这样一来,通过优待俘虏的那一套收买人心。

    可是转念一想,貌似曾经学过的一条小知识说:小人畏威不畏德。

    还是简单粗暴一些的好。

    果然,这话说完之后,那土匪头子也不再犹豫,只是叹息了一声,说道:“那便依公子所言吧。”

    嘴上答应着,心里其实已经开始盘算路上怎么找个机会逃跑。

    李申之说道:“你即刻点出一半人,让他们回老家。剩下的一半人留在这里等候发落。”

    李申之又给出了优厚的条件,土匪头子倒是暂时打消了逃跑的念头。

    几人边说边走,还没到县城,那人头依然在土匪头子的手里提着。

    土匪头子提着已经发黑的人头,去招呼自家的人。李申之又给了他一次机会,让谁回山寨,让谁去应天府,这个决定由土匪自己决定。

    其实就是让土匪留出些精锐回去,不要被别家土匪给端了老窝。

    经过一番点将,土匪头子果不其然,点了几十个精壮汉子,是回老窝的人。

    而在刚才交手中受伤的伤员,全都留在了去应天府的队伍里。

    李申之说道:“这些人跟着我去陕西不甚方便,我再挑出十人随我西去,剩下的人发放盘缠自行前往应天府,这样如何?”

    被人拿捏在手中,土匪头子只得点头,说道:“但凭公子吩咐。”

    随后,李申之把老陈唤了过来,用岳家军中的选兵之法选了十个人出来,其中包含土匪头子和土匪壮汉二人。

    这俩人还兼具了人质的身份。

    安排妥当之后,李申之回到马车之中,用自己独特的字体写了一封书信,是给张浚的推荐信,让张浚务必见信予以接待。

    事情说着复杂,其实前后不过半个时辰。

    从刷锅造饭,到土匪分头上路,中间没有半点耽搁。

    却说走了不多时,便到了一座县城。

    大部队停在城外歇息,派了两拨人入城办事。

    一波人由李府的管家带着几个背嵬军士兵,负责进城采买补充物资。

    另一波人,由陆游和老陈,领着土匪头子进城去交差,顺便把林一飞的人头交给官府。

    当然了,到了城里不能在那么提着人头,在半路上早用布包裹的严严实实,外面看不出半点端倪。

    陆游乃是新科进士,老陈是岳家军的统领,二人表明身份之后,得到了知县的热情款待。

    尤其是当知县得知那人头是秦桧的私生子林一飞的人头时,恨不得解开包裹的布,狠狠地骂那人头一顿。

    后来以担心拆开之后会对林一飞的面容有所损毁,不利于刑部验明正身为由作罢。

    陆游会心一笑,看破不说破,顺便送了知县几句漂亮话,把知县高兴得当场送了几百两银子当奖金。

    那知县是聪明人,自然知道秦桧已死,秦家成了落水狗,而李申之现在正如日中天,平日里巴结都来不及。

    不管林一飞的人头是怎么掉下来的,到他这里不用搞那么复杂,只需要大手一挥,凡是送人头的人统统有功就对了。如果连这个顺水人情都不会做的话,他的知县生涯也就到头了。

    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之下,人头风波就此落下帷幕。

    后续的工作,诸如刺杀事件如何定性,秦家的人该如何处置,如何惩治有罪之人,奖赏有功之人,就让朝堂上的大佬们善后去吧。

    他一个小小知县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是能力之内的极限了。

    陆游和老陈领着土匪头子,对知县表达了一番诚挚的感谢之后,出城与李申之汇合。

    采买的队伍也很快出来,行军打仗不是去旅游,买东西以便宜和易保存为前提,花费的时间不多。

    等到重新上路的时候,十个土匪跟在了队伍里,很有当俘虏的感觉,一路上鞍前马后地照料着车队,什么脏活儿累活儿都抢着干。

    尤其是那土匪壮汉,当李申之上下马车的时候,甚至甘愿当起了人肉凳子。他小时候是个苦孩子,伺候过贵人,知道贵人们都喜欢这个调调,若是贵人们一高兴,还能给好几文的赏钱。

    李申之当然不会踩着别人的后背上下马车,那种作践人的事情,是元朝之后才有的事。

    在元朝之前,文官就连坐轿子都觉得是一种耻辱,因为坐轿子是把人当牲口来用,有违天和。

    看着几个土匪忙前忙后,李申之心里不禁感慨:大兄弟,路走宽了啊。

    土匪头子有自己的排面,自然不会去干那些低三下四的活儿,却也抢先在前头开路,在后面断后,干着力所能及的活儿。

    走了一路,大家渐渐地熟络起来,说话也渐渐放开了手脚。

    那土匪头子寻了个机会,把自己早就有的一个想说又不敢说的疑虑问了出来:“公子应当知道,这应天府地处金人的三面包围之中,若是金人来犯,不知公子可有御敌良策?”

    这才是他最担心的地方。

    如果应天府的官兵打不过金兵,那么应天府迟早还要回到金人手中。

    他们寨子里的人若是傻乎乎地跟着去了应天府,到时候官军一跑,留下他们一地鸡毛,岂不是投奔了个寂寞。

    李申之当然知道土匪对自己的实力没信心,便指了指前头的背嵬军,说道:“你跟他们交过手,你觉得他们能打得过金兵吗?”

    李申之虽然是问句,但脸上分明写着凡尔赛,似乎用表情在说:这群人杀金兵跟玩儿似的,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

    熟料那土匪头子摇了摇头,说道:“公子的家丁确实厉害,打俺们没问题。但是遇上金人,不好说。”

七十八、小试牛刀

    土匪头子说得一点没错,能轻松地收拾了他们的人,不一定能打得过金人。

    至少在目前来说,金人依然是无敌的。

    唯一能主动进攻金人的岳飞,还被贬职发配了。

    也就是大家不知道岳飞被发配去了哪里,不然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远离故土地去追随岳飞。

    朝廷的正规军都打不过金人,就你个公子哥的几个家丁,就能打赢金人了?

    李申之也没与他计较,人前显圣失败。

    人家土匪头子也是好心,继续劝道:“好叫公子知道,那金人打仗的时候,最是坚韧不拔,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姿态。公子若是遇到了金人,不妨先避其锋芒,躲一躲。这金人打仗还有个特点,那就是喜欢抢东西。等他们抢够了东西,自然也就撤了。”

    不得不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一个土匪头子,都能把金人的作战特点摸得如此透彻,说得如此简单明白,而朝堂上兖兖诸公却还在之乎者也地争论个不修。

    道理虽然简单,却是用无数条人命总结出来的。

    土匪头子能在乱世之中生存,靠得便是能屈能伸。他担心李申之年轻气盛,遇到金人会上去硬刚,是以把自己压箱底的生存经验给贡献了出来。

    面对土匪头子充满了好意的轻视,李申之也无从抱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尤其是东风、白杨这样的真理,必须要让敌人真真切切地看到祂们的实力,才能让敌人恐惧。

    同样的,无论李申之说什么,土匪头子都不相信他们能打赢金人。

    除非真二八经地跟金人干一场。

    这不,机会就来了。

    随着队伍距离临安府越来越远,老陈也渐渐谨慎起来,每有行动必有斥候。

    虽然他们在岳家军中是背嵬军,主要任务是重装步兵冲阵用的,但是踏白军的活儿也能干,这些都是基本的军事技能,并没有太明显的界限。

    就像我军之中,炊事班的战士们拿起钢枪,一个个的秒变神射手。

    却说老陈派了两组斥候,一组五人,负责探查前路,由他们五十人轮流担任。

    他们的五人小队,遇上寻常五十人的敌人都不怵,逃生不在话下。若是地形有利,五人反杀五十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刚才便是一路人折返回来的一队斥候汇报。

    老陈仔细听了情报,回头来到李申之处:“公子,前方有金人正在打劫,咱们怎么办?”

    老陈问的“怎么办”,并不是说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来寻求上级指导。

    而是他心里有一百种办法解决眼前的危局,看李申之喜欢哪种处理方式。

    就像一个五星大厨提着一条鱼问客人:“这鱼怎么做?”是啥样的客人才会告诉大厨要先刮鳞。

    土匪头子一听前面有金人,先是打了一个冷战,那是已经刻在骨子里的恐惧,然后赶紧劝道:“公子不如先寻地方躲避,避开金人锋芒。那金人用不了多大一会儿就会撤退,到时咱们再赶路不迟。”

    说着话,土匪头子脑袋快速转动,如同鹌鹑一般仔细地观察四周,很快便寻找到了一处安全的地方,用手指了过去:“公子,咱们到那厢去,金人肯定发现不了咱们。”

    李申之放眼望去,端地是一处妙地。

    那是一处在山体与树木的阴影中完美隐藏的地方,放眼望去仿佛不存在的一个路口,若不是仔细瞧上半天,亦或是走到跟前,压根发现不了那个路口。

    金人过来是抢劫来着,抢劫也要注重效率,定是沿着大路边抢劫。

    等金人抢够了,自然就回去了,不会去细细地筛选隐蔽之处。

    反倒是官军,他们打劫自己百姓的时候,什么地方都能找到,正所谓匪过如梳,兵过如篦。

    李申之接着土匪头子的话头,单纯地只是对土匪的生存之道比较好奇罢了,打算看一看土匪们平日里是如何躲避金兵的,自己却丝毫没有要逃走的意思。

    “陈大哥,我想要几个活的金兵,不知有没有困难?”李申之放开土匪头子,转而小心翼翼地问道。

    捉活的,向来是混账长官最喜欢下的命令,这是一种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不顾士兵生死的命令。

    李申之这么小心的询问,是希望背嵬军可以在避免伤亡的代价之下,能捉一个半个活的金兵,他有用处。

    若是为了捉几个活金兵,而损失几个背嵬军的话,在李申之眼中是个巨亏的买卖。

    背嵬军各个都是宝,别说几个金兵了,就是拿个金人的猛安谋克来,他也舍不得换。

    老陈收到李申之的指令,二话不说,只一抱拳,道了一声:“得令!”转头便去布置战术。

    李申之抬了胳膊想要嘱咐几句,最终没有把话说出口。

    他忽然想起来老陈之前打土匪时对他的嘱咐:莫要捣乱便好。

    背嵬军从前方的马车里一顿翻找,各自找了趁手的兵器,依然分作五队,一队人马留守,四队人马出击,从四个不同的方向走出,片刻之间不见了踪影。

    土匪头子瞧着这位贵公子的家丁们信心满满的模样,好像很有把握。

    但是多年的生存经验告诉他,在乱世之中只有苟着才能活得长。

    “公子,咱就算不躲,好歹也准备一下防御工事吧。”土匪头子说话的时候,就地观察着四周的马车,似乎打算把马车围起来当围墙用,然后站在马车后面对敌防御。

    李申之看在眼中,心中觉得有趣,这看似简单的战术,却是大汉名将卫青发明的“武刚车”战术,当年让匈奴吃了不少苦头。

    李申之从善如流,做了些简单的防御布置。倒不是他害怕了,而是土匪头子一直在他耳朵边絮絮叨叨的,听烦了。

    简单布置了一番,土匪头子终于安静下来,躲在马车后面,紧张地看着金人的来路方向。

    李申之问道:“你读过书吗?看你倒有些见识。”

    土匪头子嘿嘿一笑:“没读过啥书,零星认得几个字。平日里去县城,就喜欢听茶馆的先生说书,听得多了,大概懂点打仗的事儿。”

    李申之忽然感觉自己捡了个宝贝,光是听评书就能听出这么好的军事素养,这要是给他看几本兵书学一学,还不得成长为名将?

    至少也能到个A级吧。

    自古以来,只要是明君,对人才都能抱以充分的尊重。

    李申之正式地朝土匪头子抱拳,问道:“敢问大哥贵姓?”

    土匪头子也抱拳还礼:“俺姓张,家中排行老三。”

    “法外狂徒啊!”李申之兴奋地差点冒出鼻涕泡儿。

    “啊?”张三有些尴尬,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

    按理说,他应该回答“免贵姓张”的。可是说书先生又明明说过,这世上有三个姓不需要免贵,一个是天下读书人共尊为老师的孔圣人后人的孔姓,二个是历史上没出过一个皇帝却出了一个玉皇大帝的张姓,三个是当朝皇帝的赵姓。

    他们老张家的人,可以不说“免贵”,因为“张”这个姓本身就是“贵”姓。

    可人家贵公子为何要说自己是“法外狂徒”?

    李申之虽不知张三心中怎么想,但也知道他是误会了,遂解释道:“张大哥莫怪,方才想起在下一位同乡,也唤作张三。他时常犯事,却又每次都能免于律法的惩治,是以乡人都唤他作‘法外狂徒’。”

    张三惊道:“还有此等异人?当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他是如何做到的?”

    李申之说道:“此人熟读律法,每次做事都能卡在律法惩治的边沿,让县官也奈何他不得。”

    张三叹道:“还是读书好啊。”说着看了一眼自家的壮汉弟弟,无奈地摇了摇头。

    李申之说道:“张大哥日后跟着我,再唤这名字多有不便。若是有朝一日遇到在下同乡,唤一声‘张三’有两人应答,岂不是乱套。”

    张三笑道:“公子说笑了,喊俺一声老张便成。俺们就是烂命一条,叫不叫名字都无所谓了。”

    李申之沉吟了一下,说道:“在下想送张大哥一个名字,不知可否?”

    张三面露感激之色,抱拳道:“张三多谢公子赐名。”

    李申之说道:“你在山寨中统领千余人,如同为官家牧民之官一样,那就取这个‘牧之’,唤你做‘张牧之’如何?”

    其实这些话都是瞎编的,只是恰好李申之认识一个姓张的土匪头子罢了。叫人家“张麻子”显得不尊重,便改叫“张牧之”。

    张三虽不大懂其中意思,只觉得这个名字很厉害,就跟戏文里的文臣武将一般,心里十分欢喜,抱拳道:“谢公子!”

    李申之说道:“你也莫要一直喊我公子了,我叫李申之,你唤我一声申之便好。”

    “啊~呀~”张牧之忽然睁大眼睛,惊道:“你便是李伯纪家的小公子,李申之吗?”

    伯纪是李纲的字,李伯纪便是李申之的父亲,李纲。

    李申之抱拳朝天上拱了拱:“正是。”

    张牧之露出一脸震惊的表情,看样子就要拜倒在地,吓得李申之赶紧扶住。

    张牧之又露出一副喜极而泣的表情,拉着李申之的胳膊,不知道该说什么,大有一种小迷弟见到偶像的姿态。

    李申之的名字实在是太响亮了,尤其是最近这几个月,简直如雷贯耳,说书先生只要是说李申之的段子,必定场场爆满。

    在他们这些乡野百姓眼中,李申之就是大宋朝的大救星。

    张牧之说道:“能在李公子麾下勾当,当真三生有幸。以后俺老张的命就是公子的,公子让俺干啥就干啥。”

    张牧之这一幕,倒把李申之给吓了一跳,没想到古人追起星来也这么疯狂。

    张牧之一把拉过那个壮汉,说道:“这位是俺兄弟,也是俺未来的妹夫,劳烦公子也赐他一个名字吧。”

    赐名这种事,是一项意义很重的事,是一个非常浓重的标签。

    对于地位低下的古人来说,并不是很反感“卖身契”这种东西。相反,若是能卖身到富贵人家,反倒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就拿“鹰犬”来说,如果说某某人是某某家的鹰犬,这是夸人的话,而不是骂人的话。

    只有把文人比喻为某家权贵的鹰犬,才算是骂人的话。

    张牧之让李申之给他准妹夫赐名,就是想趁着这个机会,给自家准妹夫也捞一个富贵人家的鹰犬编制。

    李申之没想到自己只是在临安城里随便做了几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竟然威名远播到如此程度,可以让人闻名便拜,心中十分高兴,应道:“这壮汉,你可有本名?”

    壮汉没开口,张牧之说道:“他本家姓李,父母从小穷怕了,想图个富贵,便唤作李贵。”

    兴许是带了点口音,那“李贵”经张牧之念出来,发音有点像“李鬼”。再加上壮汉的壮硕的身形和可爱的智商,顿时让李申之想起了梁山好汉黑旋风李逵,便说道:“我看你气壮如牛,便唤你李铁牛如何?”

    张牧之一愣,感觉这个名字好像不太文雅,但转念一想,这名字正好符合李贵的气质,便抱拳感谢。

    壮汉的脸上却有点不高兴,说道:“铁牛不好,俺不想叫铁牛。”

    这次轮到李申之一愣,原本他以为自己的赐名会让这位傻壮汉满心欢喜,可事情总是在意想不到的环节卡壳。

    张牧之赶紧教训自己的准妹夫:“莫要不懂事,铁牛怎么不好了,快谢公子。”

    在张牧之看来,名字不过是个代号而已,万一惹得李公子不高兴,丢了跟在李公子身边的编制,那可就亏大发了。

    李申之倒是不恼怒,和颜悦色道:“那你倒说说,这铁牛的名字怎么不好了?”

    壮汉说道:“俺想吃肉,俺不想当牛,牛只能吃草。”

    很简单的三句话,十四个字,却把两个逻辑转折表达得清清楚楚。

    李申之哈哈大笑:“你不是普通的牛,你是铁牛,铁牛可以吃肉。”

    同样的三句话,用同样的逻辑,壮汉听懂了。

    “那感情好,俺以后就叫李铁牛了。”

    几人说闹之际,倒是把金人的事儿给忘了个一干二净。

    要不是背嵬军的士兵回来报信,他们都快忘记刚才为什么要把马车给围城了一个圈。

七十九、不追更的后果

    却说李申之给土匪头子和土匪壮汉赐了名字,算是认下了主仆的名分,两人心里十分高兴。

    一个叫张牧之,一个叫李铁牛,是李申之在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恶趣味。

    气氛的融洽让他们忘记了身处何地,直到背嵬军有人回来报信。

    老陈他们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先派一人回来报信,让李申之他们不要紧张,可以放松戒备,等他们回来便好。

    李申之大致询问了一下战果,己方无一人伤亡,金人死了三个,活捉了八十个。

    听到这样的战果,李申之先是一惊,随后又觉得理所当然。

    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金人出来打劫的小股部队,必定不是什么精锐,精锐怎么会出来打劫?精锐都是坐在城中分赃的。

    而不是精锐的金兵,遇到的却是宋军精锐中的精锐,不堪一击也是正常。

    打仗从来不看人多,俗话说兵贵精不贵多,若是两军野战,在冷兵器时期,十个人压着一百个人打,一百精锐追着一万乌合之众满地跑,都不是什么稀罕事。

    前几年二百个斯拉夫人追着几千个昂撒人猛揍,就是这个意思。

    四十背嵬军不仅战斗力爆表,战术能力更是出神入化,只一个照面放了几箭,连刀都没拔便逼降了金人。

    殊不知这一幕却把张牧之和李铁牛给惊掉了下巴。

    在他们旧有的观念中,从来只有一百金人追着他们一千人满地跑的,还没见过在己方人少的情况下能打赢金人。

    不仅打赢了,还把金人全部俘虏,这样的战绩在他短暂的战斗生涯中,头一次遇到。刚才没跟着老陈他们去揍金人,当真是遗憾。

    他太想体会外战胜利的滋味了。

    张牧之试探着问道:“公子的家丁果真不凡,想必大有来头吧?”

    李纲当过宰相,家中有几个好把式家丁也说得通,张牧之只能这样来说服自己。

    李申之没打算对他隐瞒,说道:“他们便是岳帅的背嵬军。”

    张牧之惊道:“哪个岳帅?莫非是岳飞岳鹏举岳大帅?”连续说了岳飞的三个称好,生怕说错了有误会似的。

    李申之点头称是:“没错。”

    张牧之刚要再问,忽然明白了其中关节,点头说道:“怪不得,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李申之问道。

    那张牧之说道:“俺们最近有些忙,在寨子里没顾上去县城听说书,只是听别人说公子与岳帅的女儿成亲,却不知都有哪些聘礼和嫁妆。细问那人,他说只是路过茶馆听见说书先生说了一嘴,也不知道具体细节。现在想来,想必这五十背嵬军就是岳家二娘的嫁妆了吧。”

    李申之心中一惊,感慨老百姓们的想象力着实惊人。

    有时候民间看似胡扯的猜测,往往最接近真相。

    随即又在心中不禁吐槽张牧之:追更要及时,要不然要吃亏的。因为没有去茶馆追更,今天不就吃到了信息不对称的亏了。

    闲谈之间,老陈押送着金人过来了。

    从情报来看,金人应该是来了一个百人队,除了死的三个,逃了十几个,还剩下八十来人,被四十个背嵬军押送过来。

    李申之只恨自己手中没有相机,要不然将此情此景拍摄下来,发一个朋友圈,不知能鼓舞多少士气。

    而在信息极不对称的今天,自己的这样一场“大捷”,甚至有可能被奸臣污蔑为“杀良冒功”,也就是杀了自家的良民冒充敌人来谎报战功。

    不过岳家军的人从来不会去刻意计较军功。就算朝廷会贪墨他们的军功,那么岳飞也会给他们补足。

    当年岳飞位高权重,而且连年打胜仗,与赵官家处于蜜月期的时候,赵构从来不吝啬给岳飞的赏赐。

    除了最后一年两人决裂的时候不说,在蜜月期,赵构给岳飞的赏赐都是以每年十万计,跟给金人的岁贡在同一个数量级上。

    而岳飞被抄家的时候,除了城外供自家吃穿的农庄之外,别无私产,总计价值不过数千两银子。

    因为岳飞平日里就经常散尽家财,把皇帝给的赏赐全都分给了下属,购买粮草补贴军用。

    东西是皇帝赏的,岳飞不过转了个手,倒也不算是收买人心。

    岳飞打着赵官家的名义赏赐士兵,可岳家军的士兵们却不瞎,只要跟兄弟部队一比,就知道哪家主将对自家士兵好。

    老陈把俘虏带到李申之面前,交给他来处理。至于军功如何计算,他才懒得管。

    人家不管,李申之不能不当回事,吩咐道:“陈大哥,今日的战绩就以阵斩三人,俘虏八十四人计,如何?”

    相传刘邦在泗水亭起兵,还是拿着木棍干仗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记录军功,等到有了自己的基业便开始论功行赏。

    想要成大事,在一开始就要精细化管理。

    当然了,这其中必定少不了萧何的功劳,然刘邦能够从善如流,更是掌权者应当学习的宝贵特质。

    与老陈简单商量了一句,李申之把陆游唤了过来,让他充当起了都虞侯的职责。

    都虞侯大概类似于教导员的职责,但是权力又没有教导员大,主要负责军中的纪律,也算是一营中的实权指挥官之一,地位很高。

    虽然“陆虞侯”这个称呼不太吉利。

    但这个世界也没有林冲不是。

    记录好军功,李申之才转头问起俘虏:“你们是何人帐下?指挥是谁?官居何职?”

    金人中有不少人懂汉语,他们中甚至就有汉人。只不过这些汉人从小生在幽州长在幽州,祖上好几辈都是辽国人,现在成了金国人,倒是对宋国没有太亲近。

    在金国灭辽国之前,女真人原本不是什么大族,在部落林立的北方草原山林里,语言不同的部族之间甚至也用汉语交流,所以金人中懂得汉语的人也不少。

    宋国虽然在军事上被人追着揍,但文化上确实强势。就连看不起宋人的辽国和西夏,他们在创造文字的时候都是以汉字为根底。

    那金人为首之人刚好就会说些汉话,便出面应道:“我乃都元帅帐下一谋克,你需知道俺的厉害。”

    猛安,谋克,是女真人的发音,其字面意思就是百户和千户。也可把猛安称为千夫长,谋克称为百夫长。

    女真人有这样的编制,与其生活习惯有关系。

    严格说起来,女真人是渔猎部落,而不是游牧部落。打猎是他们日常的生活方式。

    在打猎的时候,需要把部落里的人手组织起来,进行合理的分工,进而以最小的代价捕获最多的猎物。

    女真人根据他们的狩猎习惯,对部落进行统一编制,既是战斗编制,也是平日生活里的组成单位。

    这一制度被随后的蒙古人继承,改称为百夫长和千夫长,到了明朝继续被继承下来,成为百户和千户。

    明朝的思想和文化传承自宋朝,但是其政治军事制度,却是与金-蒙元-明这样一脉相承。

    朱元璋一辈子驱逐鞑虏,恢复汉人江山,却承袭了百户、千户这样极具游牧特色的称谓,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再说这被俘虏的谋克,虽然身为俘虏,却一点当俘虏的觉悟都没有,还口出狂言地让李申之他们小心。

    嚣张跋扈至此,让人不禁想笑。

    李申之好笑地说道:“你们是有多厉害?一百人竟然被四十人成建制地俘虏?”

    那谋克平日里欺负宋人惯了,很少碰到硬茬子,这一次吃了个大亏,却不思考自己的原因,还强行辩解道:“俺们刚才是不小心遭了你们的埋伏。要是咱们真刀真枪地干一仗,你们肯定不是对手。”

    李申之之所以留这些金人的活口,是有自己的用意。而想要达成自己的用意,必须要降服这些金人才行。

    原本的打算,只要有几个金人俘虏便成,没想到他还是低估了背嵬军的实力,竟然成建制地给搞来这么多俘虏。

    看到那谋克不服气的样子,李申之朝着老陈拱了拱手:“陈大哥,能帮我教训教训这家伙吗?”

    老陈朝队伍里招了招手,立马跳出来一个精壮小伙子,看上去二十出头的模样。

    老陈三十多岁的人了,揍人这种小事不需要他出手,多的是小弟想要练手。

    出列的小伙子把身上的家伙卸了下来,在旁边找了块空地,朝着那谋克勾了勾手指:“咱别耍嘴皮子,行不行就来漏一手。”

    那谋克见状,不把那汉人小伙放在眼里,跟上去挑战。

    在金人眼中,宋人不过是仗着弓弩的强劲和铁甲的坚硬龟缩在高大的城墙后面,所以才能苟延残喘至今。

    要是大家在野地里脱光了硬扛,一个金人能打十个宋人。

    这种不穿盔甲,不带兵器的干仗,金人最喜欢了。

    在平日里,他们就喜欢这么虐待俘虏,嘴上说是给俘虏一条生路,只要能打赢金人就放他们走。

    但实际上,宋军的俘虏打不过金人。所谓的一条生路,不过是金人虐杀俘虏的一个借口罢了。

    金人就喜欢这样血腥地徒手虐杀俘虏,来彰显自己的勇武。相传当年赵构在金人营中当使者的时候,便是见识了诸多此类血腥的场景,才第一次得上了恐金症。

    殊不知他眼前的人,乃是宋军中最精锐的岳家军,更是岳家军中最精锐的背嵬军。

    也就是他们刚才没有真正动手,被老陈一个埋伏整锅端了,以至于让金人觉得自己是输在了智商上,没有输在战斗力上。

    等金人谋克与宋军小伙子交手的时候,只一个回合便躺在了地上。

    “好!”李申之拍手叫好。被岳银瓶调教了这么长时间,对于摔跤之术摸出了些门道,现在也算是个小小的行家。

    刚才那小伙子便是用了一手精妙的反关节技,只一招便将金人谋克摔倒在地。

    金人的一身功夫全是来自于实战,与野兽搏斗的时候也只是凭借着一股子猛劲儿和狠劲儿取胜,其技术含量并不是特别高,更没有什么武术传承。

    而岳家军的武术是有传承的,经过几代人打磨出的实战招数,在对敌之时效果非常明显。

    因为他们的招数,全是专门针对人体的弱点而设计。不懂的人很容易被偷袭得手。

    要说岳飞一介农民,为何能有这么好的武艺?

    其中缘由不得不再次追溯到王安石变法。

    虽然宋人在嘴上一再地诋毁王安石,一再地贬低熙宁变法,但是身体却很诚实,享受着熙宁变法给他们带来的诸多便利。

    熙宁变法中有一条保甲制,让乡民相互监督只是其中一条,其本意是想让乡民结成互保团体,平日里在农闲之时演习武艺和战阵,打仗的时候拿起武器就是好战士。

    在岳飞的家乡,有一个叫周同的武术大师,闲暇之时便教习农夫们武艺,朝廷还给他一些补贴以资鼓励。

    岳飞便是那时候跟着周同学了一身好武艺。

    相传这周同一生收徒无数,据野史记载,玉麒麟卢俊义,豹子头林冲,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还有那曾头市的史文恭,都是他的徒弟。

    这样看来,金人谋克这把单挑输得不冤枉。

    那金人谋克不知道,每次都只当是自己被偷袭得手,却屡屡被人摔倒在地。

    三五次之后,宋军小伙子瞧着金人谋克还不认输,不禁有些气恼,在摔的时候手上加了把劲儿,从关节处撇断了他的胳膊,那谋克才作罢。

    要说金人也着实彪悍,被摔了这么大半天,竟然一声没吭,直到被自己的部下复原了关节,还是一脸的不服气。

    李申之调侃道:“一开始你们二对一打不过我们,现在一对一还是打不过。怎么着,还想试试一打二不成?”

    想要降服对手,必须从实力和心里上全面降服才行,要不然面服心不服,不堪用。

    那金人谋克终归还是没有再叫嚣,态度变得略微谦恭了一些,说道:“俺劝你最好把俺放回去,俺们大军就在附近,过一会大军发现俺没有回去,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说完后又补充道:“你若是放俺走,俺在俺家将军面前给你求情,饶你们一命。”

    金人谋克趁机观察了李申之的队伍,知道这是一个商队。按照金人的尿性,通常是把商队财物劫走,然后把人给杀掉。

    那金人谋克觉得自己能为他们求得一条命,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

    李申之说道:“哦?附近竟然有你们的大军?领头的是谁?官职有完颜亮大吗?不会是完颜宗弼那老小子吧?”

八十、鬼才操作

    李申之认识的金国将军不多,叫得出名字的也只有完颜宗弼和完颜亮。

    当一堆金军中低级将领的名字放在一起时,李申之仿佛一下子变成了文盲似的,一个都不认识。

    索性干脆不问金军的主帅,直接问他们有没有完颜亮的官大。

    在非战时,完颜宗弼亲自领兵的概率不大,而完颜亮这种级别的将领,大概相当于一个万户,基本上算是单独领兵外出的最高建制。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在金军里也有不少汉人将领,比如大名鼎鼎的韩常,比如坚守太原被自己人坑了的张孝纯。

    那金军谋克朝着北方拱了拱手,说道:“此次领军的正是上将军完颜亮。”

    李申之笑道:“原来是那小子呀。”

    不礼貌的调侃,让金人有些不悦。

    除了陆游和李修缘之外,别人也觉得李申之这副作派有些轻浮。

    陆游和李修缘跟着一起去过开封,知道李申之都经历过什么。

    而不论是背嵬军,还是张牧之,亦或是岳银瓶,他们只知道李申之在开封府重新达成了宋金和议,成功取代了秦桧,却并不知道其中的具体细节。

    李申之从腰间掏出一个铜符,在金人谋克面上晃了晃:“你既然是上将军麾下,可识得此物?”

    金人谋克的表情先是不屑,看到铜符之后变得疑惑,再然后凑近了仔细看了半天,脸色变成了震惊。

    完颜亮的信物,那铜符是真的。

    李申之收回铜符,装进了腰间,双手背在了身后,一脸微笑地看着金人谋克。

    金人谋克赶紧拱手作揖,换上了自己人的话语:“不知这位爷如何称呼?”

    “某家姓李,上申下之。”李申之胸膛微挺,双手依然背在身后。

    “原来是李爷,失敬失敬。”金人终于收回了自己的骄傲,对李申之毕恭毕敬。

    他原本还想靠金国对宋国的优势来压倒对方,就像米国的大兵都能随意欺负棒国的地方官一样。

    哪成想眼前这个汉人在金国的地位比他这个谋克还要高。

    李申之对金人谋克的反应很满意,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

    如果他在一开始就拿出这枚铜符镇压金人,虽然可以避免一些麻烦,但是依然无法让金人谋克发自内心地尊重他。

    先从武力上打败他,再从身份上压倒他,双重碾压,完美。

    李申之盘算了一下自己在金国的人脉,仿佛挺不错的样子。

    他跟完颜亶虽然素未谋面,但是隐隐之中搭上了完颜亶的线,与金国皇帝的关系算得上盟友,进而跟上将军完颜亮也是盟友。

    他跟完颜宗弼虽然互相看不惯,但是在议和这件事上,两人暗中达成了一致。他们都想给自己一方争取一些时间,等积蓄到足够的力量之后再一举灭掉对方。

    也就是说,在眼前来说,两人是握手言和的。

    至于宇文虚中就更不必说了,两人是铁杆盟友。

    这么看来,李申之在金国的人脉好像更加优越,甚至比在宋国都要好很多。

    也不知道就此进入金国官场入仕,会不会是另外一番景象?

    收起了乱七八糟的念想,李申之对金人谋克说道:“既然你们现在成了我的俘虏,就要听从我的号令,你可有异议?”

    蛮人部落里的规则,当了俘虏就是奴隶。

    金人谋克没有废话,拱手道:“请李爷吩咐。”

    看到金人谋克态度不错,李申之说出了自己的打算:“我打算去一趟陕西,你们给我头前带路。若是一路顺风,等回到开封的时候我可以向完颜亮给你们美言几句,还你们自由。”

    就是这样,李申之打算让这一队金人给他开路。

    从李申之现有的队伍构成来看,一路上他不会惧怕任何山贼流寇,却唯独对金人不得不戒备。

    自从宋金开战以来,连年征战不休,大仗小仗不断,直到金兀术的“搜山检海捉赵构”行动宣布失败,然后赵构在杭州落脚之后,和平的时间逐渐增加,战争开始逐渐变少。

    宋金双方就像是拳击台上的拳手打到了第十回合,都需要充分的休息才能有体力再战。

    在休息的时候,宋金双方都没有闲着,而是不约而同地展开了内部稳定专项行动。

    宋国一方开始大力剿匪,将境内的大股匪寇一一清除,彻底地安定了大后方。

    而金国一方同样如此,在占领区开始了大扫荡,将民间的抗金力量悉数剿灭。

    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不管是宋国境内,还是金国境内,大股的匪寇销声匿迹,偶尔有小股土匪艰难地游荡在双方管理的薄弱地带,掀不起什么风浪。

    哪个朝代还能没个小土匪。

    对于这些实力不是很强的土匪,李申之队伍里的五十名背嵬军应付起来绰绰有余。

    可一旦遇到金人,情况便会大不同。

    就拿今日来说,若是他没有完颜亮的铜符,那么遇到这小股金人的时候便会十分地麻烦。

    这一小股金军当然不会对他们造成威胁,但是剿灭这小股金军之后,他们背后的大股金军必然会有所察觉。

    背嵬军再精锐,也无法以五十人来对抗数量超过千人的金军正规军。

    正面硬扛不行,若是转用张牧之的办法,一路上走小路避开金军,倒也算是个办法。

    但这样一来,必然会多走很多冤枉路,躲躲藏藏地窝一肚子憋屈不说,还会耗费许多时间。

    时间对于现在的李申之来说太宝贵了,他必须分秒必争,恨不能凭空变出高铁,早上去陕西宣完诏,下午回商丘立马开展大基建。

    两相矛盾之下,李申之这才想到依靠金人俘虏来做一做文章。

    那就是让金军给他当向导。

    这个办法虽然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但巧就巧在,这一队金人正好是完颜亮的属下,而李申之又刚好跟完颜亮是盟友关系。

    遇到小土匪的时候,让张牧之上去打交道,稍微交一点过路费,只当是充会员去广告了。

    遇到大股土匪的时候,就由背嵬军出马,用雷霆手段给对手一个下马威,震慑住对方之后再谈判,这样既节省时间,又节省精力。

    若是遇到金人,那就简单了,直接由这个谋克俘虏出面交涉。

    金人遇到金人,大家都是自己人,还打什么打?

    正好李申之去陕西公干,宣诏割让土地,也是在为金人服务,自然会一路绿灯走到底了。

    手下的三股力量各司其职,在各自最擅长的领域发挥作用,可以完美地解决一路之上可能遇到的所有困难。

    当然了,想要为这个机会拼上最后一块拼图,还需要完颜亮点头。

    李申之将金人谋克唤到身边,说道:“你们可以派几个人回大营,禀明完颜亮,就说我李申之要求你们当向导。看看那小子的反应,是我去金军大营拜访他,还是他来此地巡查一番?”

    金人谋克心中大喜,他被俘虏之后一直想要与大本营取得联系,可惜一直没有机会逃走。方才战斗中虽然逃走了几个同伴,但是他仿佛看到宋人分出了一队人马去堵截,也不知道能不能逃走一个。

    没成想宋人竟然主动给了他这么个机会,让他们可以回大本营核实信息。

    金人谋克刚才虽然答应了给李申之当向导,但也仅仅是因为自己暂时受制于人罢了。总归要跟自己的大本营取得联系,才能感到心安。

    那金人谋克怕宋人待会反悔,等李申之话音刚落,便转身点了五个人出列,让他们骑上马回大本营报信。

    自从他们当了俘虏,战马便成了李申之的财产。

    对于缺战马缺怕了的宋人来说,金人的每一匹战马都被视若珍宝。

    金人回去报信的五个人,他们只给了三匹马,就是担心那些金人走了不回来。

    人不回来不要紧,关键是带走的战马让宋人非常心疼。

    报信的人一溜烟不见了踪影,即便是两人骑着一匹马,金人也能跑得很快。

    骑马是一项技术活,骑手与马儿之间的配合,对马儿的速度和耐力有着很大的影响。如果一个骑手可以完全贴合适应马儿跑动的节奏,那么他胯下的马儿能比一个不会骑马之人多发挥出三成的能力。

    所以说,农耕战士的骑兵对阵游牧战士的骑兵,其劣势不仅仅是战马品种的劣势,更是骑术的劣势。

    强如冠军侯霍去病,当年横扫匈奴的时候,麾下骑兵有七成都是来自游牧民族,其中更是有将近一半人直接就是匈奴人。

    送信的人自去送信,李申之并没有在原地等着,而是领着队伍继续前进。

    于是乎便出现了诡异的一幕。

    在重新集结起来的队伍中,张牧之手下的几个淮北土匪在前头开路,充当前军。

    八十金军俘虏在谋克的带领下,跟在李申之身边,充当中军。

    五十背嵬军跟在最后殿后。

    来自五湖四海的三股势力被这样奇怪地捏合在一起,竟然丝毫没有违和感,默不作声地朝前赶路。

    不多时,去传信的人回来了。

    还是五个人,这次他们骑了五匹马。

    换上新马之后,金人骑手们终于能放飞自己的骑术,一路上跑得飞快。一阵马蹄声远远传来,战马如同闪电一般滑过,片刻之后地上才会升起阵阵烟尘。

    来到中军李申之的马车前,一个漂亮的急刹车,马儿骤然停下,骑手趁势翻身下马,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连背嵬军的老陈都忍不住叫好。

    “上将军口谕。”传信的金兵先是喊了一句,然后大口地喘了几口气,调整呼吸。

    队伍一瞬间安静下来,一百多双眼睛全都望着中军马车前的金人传信兵。他们都想知道完颜亮到底怎么说的。

    “上将军说,全力配合李爷。”传令兵说完,从身上掏出一枚令箭,正是完颜亮的信物。

    金人谋克激动地接过令箭,说道:“俺知道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不料那金人传信兵嘿嘿一笑,把马缰绳往旁边一递,说道:“上将军还说了,这趟活儿干成了,每个人都有重赏。”

    完颜亮的重赏大家见过,是真·惊喜,不需要翻译。

    简言之,这个惊喜是一套融合了地位、钱财、奴隶加汉人女人的复合型奖励。

    他们辛苦奔波,成日里打打杀杀的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以上的奖励吗?

    现在完颜亮给了他们承诺,不需要刀尖上冒险,只需要在自己的土地上领着宋人走一趟,就能得到比以往打劫多得多的好处,他们自然是满心欢喜。

    以至于这几个传信兵以自己是这位谋克下属的名义,无法脱离队伍为由,厚着脸皮非要归队。

    人生在世,活着都是为了口吃的,谁也不比谁高低贵贱,是以李申之看破不说破。

    身边能多几个人手,他乐见其成,乐呵呵地把归来的五个金人重新纳入中军,继续上路。

    有完颜亮做背书,这八十多个金人反倒是最值得信赖之人。

    至少在完成任务之前是这样的。

    李申之满心欢喜地领着自己的团队重新上路。

    看着满满当当的二百号人,这编制怎么也够得着连长了。

    若是把背嵬军当特战队来看,这配置当营长都没问题。

    他当营帐,让陆游当教导员,那么副营长该让谁来当?张牧之还是老陈?

    张牧之算是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能力虽然差了点,但是好在对自己忠心耿耿。老陈虽然人品上很可靠,可是资历太老,有些管不住。

    不好权衡,好烦……

    李申之愉快地想着不着边际的问题,殊不知在队伍中其他人的心里早已掀起了轩然大波。

    陆虞侯跟在李申之身边,重新打量着这位从纨绔少爷蜕变而来的新科状元,觉得这家伙既熟悉又陌生,甚至还有一点点敬畏。

    陆游叹于李申之的脑洞之大,惊为天人。

    李申之掌握的信息他全都知道,他一直跟李申之在一起,知道李申之与金人的关系,也知道他与岳飞的关系,李申之此行的目的他也全都知道,可他就是没想到李申之会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实现目的。

    让金人当向导,龟脑袋里怎么想的。

    反观李修缘就要淡定许多。小和尚只是满意地点了点头,感觉自己没有看错人。

    张牧之自不必说,从他跟随李申之开始,下巴就始终在地上,还没等拾起来便又重新掉在了地上。

    惊叹之余,更多的是喜悦,庆幸自己到底跟了个什么样的神仙主子。

    变化最大的,还要数背嵬军中的老陈。从一开始的倨傲,到现在多了一些佩服,对这位岳家军的姑爷观感有了些许好转。

    当然了,军人最佩服的还是军功,他对李申之也仅仅是多了些好感,没有军功依然无法让他打心眼里服气。

    岳银瓶坐在马车里,妙目打量着自家夫君,她对李申之的看法也改变了很多,没想到李申之竟然还有这么足智多谋的表现,感觉自己发现了一个宝藏男孩。

八十一、狠人邵隆

    完颜亮终究没有与李申之见面,他不想让事情表现得太过明显。

    虽然他与李申之交好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但那也只是猜测罢了。

    猜测而已,子虚乌有的东西,又定不了罪。

    他若是真的表现得太过明显,与李申之交往过甚的话,便会留下小尾巴,成为别人攻击他的把柄。

    然而又不得不说,完颜亮这个盟友十分地靠谱。

    虽然他与李申之并没有直接的书信交流,但也猜到李申之此行是去宣诏。

    李申之西行的目的一点都不难猜,但凡关心时政,又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猜得到。

    在高层的圈子里,双方的大略方针都不是秘密。

    于是乎,完颜亮不仅保障了李申之一路之上的安全,还暗中调拨补给,从口粮到草料,源源不断地留在了李申之必经之路上。

    更有甚者,完颜亮还通过随行的金人谋克给李申之更换伤病的战马。

    一时之间竟然让队伍里的宋人有些恍惚。

    他们到底是哪波的?自己在宋军时候都没有这么好的待遇,被当成贼配军骂的一帮人,在金人这里竟然会有如此隆重的礼遇。

    他李申之不是当了叛徒了吧?

    陆游看到李申之志得意满的样子,调侃道:“昔有苏秦背六国相印,我看你也要配两国兵符了。”

    李申之摇了摇头,叹息道:“不行啊。”

    陆游微微一笑,心说:原来你也知道自己太荒唐。

    正打算劝诫李申之,不料李申之的话差点让他吐血。

    “想要配够六国兵符太难了。”李申之仿佛真的很遗憾似的,继续说道:“宋金两国自不必说,到了陕西之后,向西是西辽,向北是西夏,向南是吐蕃,这也不过才三国,加上宋金总共五国,也不够六国啊。”

    看李申之皱着眉头发愁的样子,好像真的在谋划配六国兵符。

    忽然,李申之眉头一展,说道:“哎?不如咱们到了应天府之后往东走,出海向东,那里有高丽和倭国。若是能张罗上这两国的兵符,我就有七国兵符了,比苏秦还厉害。”

    “陆兄觉得如何?想不想跟我去西夏浪一圈?”

    陆游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李申之,不屑道:“粗鄙。”

    李申之虽然是胡思乱想,但是隐隐之中竟然对这个不着边际的想法很心动。

    算了,正事要紧,还是先去宣诏再说。

    ……

    却说李申之自临安出发,先是一路北上抵达建康,再向西经过庐州,然后继续向西抵达唐州、邓州。

    根据宋金和议的内容,唐州与邓州将被割让给金国,也就是说,从合肥向西走,就已经是金人的领土了,可见宋人为了和议而割让的领土,有多么地无耻。

    庐州竟然成了一个号称大一统王朝的边境,敢想?

    不知道秦皇汉武唐宗们知道了,会不会气的从棺材里面跳出来。

    从邓州向北,沿着秦岭向北,抵达洛阳,再从洛阳西南出发,就能到达商州,这里是李申之宣诏的第一站。

    饶是早有心里准备,这一路上所见的情景,还是让李申之心情非常沉重。

    这些地方虽然行政上划归金人,但是金人压根没有把这些地方当成自己的地盘,而是当成了猎场。

    没错,在他们眼中,宋人割让给他们的陕西、河南等地,就是他们狩猎、打劫的地方。

    从来没有想过认真经营一番,通过税收这种高级模式来剥削宋人。

    他们眼中只有最原始的剥削形式:明抢。

    这一野蛮粗暴的行径,直接导致当地民不聊生,百姓流离失所。

    曾经为大宋西京的洛阳,其状况一点都不比曾经为南京的商丘强,破败之相显露无疑。

    眼前所见,让李申之想起了百年后的一场诡异的胜利:端平入洛。

    在一百年后,蒙古人崛起,自以为很聪明的宋人选择了与蒙古人联手,一起灭了金国。

    同样的剧本,同样的结局,与北宋曾短暂收复燕京一样,南宋也短暂地一口气收复了三京:西京洛阳,东京开封,南京应天府。

    也与曾经的燕京一样,收复后的三京之破败,远远超过了宋人的想象。

    当年的燕京城成了一座空城,端平时的东京城同样如此。

    据史料记载,端平元年七月初五,全子才率领宋军开进开封城,这座曾经人口超百万的城市里,只剩下六百守军,居民一千余户。

    曾经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竟然比不上一个乡镇。

    更诡异的是,只率领一万人挺进开封城的宋军,竟然在开封城里找不到补给。

    仅仅一万人,在开封城里面竟然断粮了!

    而这一幕,此时此刻便呈现在李申之的眼前。

    如果不是完颜亮源源不断地给他运送补给,此时的李申之恐怕已经断粮了。

    自从收编了金人当向导,李申之便把自己的高级干粮给收了起来,一路上只吃金人送来的补给。

    高级干粮是战略物资,暂时不能让金人知道其中的秘密。

    李申之留着这些干粮也是为了不时之需,万一与金人闹翻脸,这些干粮足以支撑他们可以回到宋国境内,不至于在半路上被饿死。

    商州位于西安的东南,洛阳的西南,在这两座大城中间偏南一些的位置。

    从西安到洛阳,通常会沿着黄河两岸行走,途经函谷关、潼关。

    自秦汉以来,函谷关和潼关一带,经过黄河上千年的冲刷,河道变更,水位下降,使得这一带出现了大量的平地可供行走,函谷关与潼关便形同虚设,这一带再无险可守。

    商州在秦汉时期,是一条从西安到洛阳的小路,可以绕过函谷关和潼关,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这里也有一座重要的关隘:武关。

    函谷关和潼关的消失,使得商州武关的战略地位变得没那么重要。大路上没了关卡,自然不需要走小路去奇袭了。

    金人之所以执着于想要得到商州,是因为这里是一条可以从西安快速到达南阳的捷径。

    西安是金人手中重要的前进基地,在这里可以形成对四川的战略威慑。如果商州在手,西安还能对南宋另一处防守重镇-襄阳形成战略威慑。

    如果没有商州,金人想从西安大本营抵达襄阳,需要绕行洛阳,全部行程大概有两千里。

    而若是走商州,出武关,走南阳南下,可以省去一大半路程。七八百里的路,数日便可抵达。

    如此重要的战略要地,宋人之所以舍得拱手相让,是因为南阳已经割让给了金人,要不要这地方已经无所谓了。

    金人占领了西安、洛阳、南阳,那么商州就成了一处飞地,与宋国再无关联,留着也无用,索性割给金人卖个人情。

    连带着李申之割让出去的陕州也是如此。

    从西安向西,走到关中平原的西端,便是大散关。

    大散关以西是连绵的山区,大散关以东是关中平原。

    从大散关继续向西,穿越山区向西的出口,便是秦州。

    在北宋时,以秦州、大散关、商州连线,可以形成川陕地区抵御北方入侵的第一道防线。

    当关中平原失陷之后,这一道防线形同虚设,干脆割给金人,换取了应天府的前进基地。

    放弃了秦州商州防线,并不代表川陕不要了。

    宋人的底气来自于第二道防线:西和州,兴元府,金州。

    这三个地方背靠着富饶的四川盆地,只要堡垒不被从内部攻破,那么金人在这三处险要面前只能饮恨败退,不得寸进。

    吴玠吴璘兄弟的成名战,和尚原、仙人关、饶峰关之战,就是在这道防线完成的。

    只要能牢牢守住第二道防线,那么川陕便可以自保无虞。

    然而正所谓“固国不以山溪之险”,若是宋人从内部被攻破,那么再险要的关隘都会形同虚设。

    若是宋人真的能悍不畏死,便是在平原上以步兵对抗金人骑兵野战,也多的是取胜的办法。

    闲话不多说,却说李申之领着队伍专门走了洛阳的路去商州,而不是从南阳走武关捷径,便是打了探查民情的心思。

    当然了,对着金人不能这么说,只说自己身子娇贵,骑不得马走山路,只能走平路。

    到了商州地界时,李申之口称怕城里人误会,把金人留在了城外。

    毕竟现在商州还是宋人的地盘,若是领着金人大摇大摆地走过去,说不得商州守军会放几支冷箭飞来,伤了性命可就不好玩了。

    商州在金人的包围之中依然可以不被攻破,城中军民必定是悍勇的。

    李申之保险起见,先派了人进去通报,然后领了二十背嵬军,张牧之,陆游,李修缘,岳银瓶一众进城宣诏。

    商州知州唤作邵隆,是个猛人。

    邵隆原名叫作邵兴,与赵官家“绍兴”的年号冲突才改的名字。

    明明是邵兴在先,绍兴在后,赵官家不讲武德……

    却说那邵隆原是解州人氏,与关公同乡。南宋初年时便在家乡举义兵,人称邵大伯。

    在之后转战河东关中之地,相继投在李彦仙、王彦帐下效力。

    张浚主持川陕工作的时候,邵隆被任命为商州知州。

    在原本的历史中,宋金和议之后商州割让给金人,邵隆被调到金州任知州。在任时,经常率领手下乔装打扮去到金人的领地内袭击金人,使得金人不堪其扰,最后通过外交手段把邵隆调走才算作罢。这是后话。

    在知商州期间,邵隆也曾经打过几场漂亮仗。

    却说一年之前,也就是绍兴十一年正月,金军派五万精兵进攻商州,邵隆知道守不住,便将城中粮仓庐舍焚烧毁尽,战略性撤退。

    当金人占领了商州城后,邵隆派遣自己的儿子邵继春率军佯攻商州城,而他自己则是率领主力进攻鸿门。

    金军抢了一座空城,本就窝了一肚子火。看到宋军主力出现,便想逮住猛揍。

    殊不知邵隆在金军行进的路线上设置了三道埋伏,经过层层阻击,宋军大破金军,生擒金将阿没。

    邵隆军只携带了十日的干粮,吃完之后便断了粮。狠人邵隆领着士兵们啃树皮,吃死人,熬过了决战之前艰难的准备期。

    等到时机来临,邵隆领军一鼓作气,重新收复了商州。

    就是这样一位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的狠人,便是李申之宣诏的对象。

    邵隆所知的商州地处偏远,上一次见到朝廷来人,还是张浚张太尉。自从张浚走后,这里仿佛是一处被朝廷遗忘的地方,他们只知道吴玠吴璘兄弟,不知道朝廷在哪。

    李申之在来之前打了好几篇宣诏的腹稿,总觉得不甚满意。只好等见了邵隆之后,随机应变吧。

    他越是对邵隆了解的多,越觉得宣诏这件事很不靠谱。搞不好真要被邵隆给砍了脑袋。

    成天砍别人脑袋,谁曾想自己的脖子也会在他人的威胁之下。

    却说那邵隆,好不容易见到了朝廷天使,自然是满接满待,用城中为数不多的物资,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欢迎宴会。

    没有酒,便以茶代酒,茶水管够。

    没有肉,便用豆腐代替,用酱菜腌炖之后,红黑的色泽倒有几分与肉相似。

    东西好不好不重要,气势一定要跟上。

    看到这一幕,李申之哪里还不知道他心里唱的什么戏。

    这分明就是在跟自己叫苦,想跟朝廷多要一些物资罢了。

    如此看来,这邵隆倒也是个聪明人,李申之在心里完成了初步的分析。

    既然是聪明人就好办了。

    这世上对付神经病办法不多,对付聪明人的套路却多的是。

    “邵知州可只在下今日所来的目的?”李申之打算先来一个投石问路。

    邵隆捏着下巴的胡须,说道:“俺早就听说和议要把商州割给金人,李文林是来宣诏的吧?”

    “哦?”这个回答给了李申之一个措手不及。

    既然知道是来宣诏的,那又何必搞出叫苦这一出呢?

    李申之掏出赵官家的诏书,双手递给了邵隆,说道:“没错,既然邵知州猜到了,不知打算如何处置?”

    直接把诏书交给当事人,李申之这个宣诏使者不打算亲自去念诏书的内容,念出来丢人。

    没想到纠结了一路的宣诏,竟然就这样轻飘飘地就完成了。

    邵隆双手接过诏书,皱着眉头展开看了看便将诏书合上,然后眉头舒展开来,微笑着问李申之道:“邵某也让李文林猜猜,邵某打算如何呢?”

八十二、吹牛大王

    宣诏的情形,跟李申之一路之上的设想有着巨大的区别。

    顺利是真顺利,商州知州邵隆二话不说,接过了诏书,没有闹情绪,没有搞事情,就这么痛痛快快地接下了诏书。

    但是也有出乎意料的地方,那就是他依然不知道邵隆会如何处置和议之后割地的事宜。

    到目前为止,大家还在试探,谁也没有对谁露底,都想先套出对方的心里底线,然后在做出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抉择。

    其实按照李申之的想法,不论商州知州邵隆会如何应对,他只管把诏书送到便好。

    这边任务完成了,他好尽快回到应天府去搞大基建去。

    也就是感觉邵隆这个人还不错,算是乱世之中一个难得的忠臣良将,所以才想与他多交谈一番,赚个人情。

    邵隆确实把诏书接了,然后露出了一副与李申之共商大事的姿态,更是让李申之这个宣诏使也无法拍屁股走人,趁势留下来与这位不仅杀人如麻,还吃过死人肉的邵猛人共商大事。

    邵隆让李申之猜一猜,邵家人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倒是让李申之有些不知所措。

    想了一阵,李申之猜不到邵隆的想法,索性不猜了,说道:“在下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科进士,自然猜不到邵知州有何打算。不过在下有一个想法,不知邵知州有没有兴趣?”

    一招移花接木,李申之转移了话题的重心。

    邵隆没计较李申之的这小心思些,而是继续问道:“李文林且说。”

    李申之先是铺垫道:“邵知州应当知道,此次和议的条件是在下与金人在开封相商的结果,其中割让商州、秦州、陕州三地,便是出于在下的谋划。”

    邵隆点了点头,说道:“某家不怨你。原本和议之时便要割让商州的一半,你虽将商州全部划走,却换来了应天府,怎么看都是赚的。”

    没想到这位面向凶恶的杀神知州这么好说话,李申之心中稍定,说道:“在下想代张相公邀请邵知州去应天府知一州如何?”

    在宋代的机构设置中,相当于现代市一级设置的有四种,分别是府州军监。其中府与州一样,区别在于府比州大,比州更重要。至于军和监,更多在于功能上的划分,比如以军事驻扎为主要功能的或者承担重要边防任务的地区一般叫作军,而有矿藏的地方亦或是某种物品的官营生产基地叫作监。

    前文说过,应天府不仅仅是应天府一府之地,还兼具着一路的首府,以及整个东部军区的总部。若是按照满编来算,受应天府节制的州一级单位有十多个。

    是以张浚安排邵隆当一个知州,并不是什么难事。

    虽然提前没有与张浚商量过,但李申之觉得让邵隆去应天府辖下担任一个知州,应该没什么问题。

    张浚与邵隆原本就是上下级关系,邵隆骁勇善战,治州有方,张浚对邵隆更是有知遇之恩,这样的组合应当是大家所共同期望的。

    邵隆说道:“邵某自然愿意,只是这一州官吏和百姓该如何安置?”

    在重大抉择面前,邵知州最先想到的是他的部下和百姓,让李申之对他多了些好感。

    李申之说道:“应天府被金人蹂躏,此刻正是荒凉破败,我等赴任之后正是草创之时,这些官吏和百姓若是愿意前往,在下愿意携他们一同前往应天府。”

    “呵……”邵隆听了,不仅没有丝毫高兴,反倒是满脸的不屑:“城中官军百姓有数万人,若是加上乡里百姓,怕不有几十上百万,你打算如何带他们去应天府?”

    或许是邵隆真的想带这些人去应天府,却无能为力。心里明明很想要,却拼命抨击着李申之的漏洞:“从商州到应天府行程近千里,行走过去至少也要一个月时间。路上的粮饷如何解决?更何况一路上全是金人的地盘,如何避免金人的袭扰?”

    “这……”李申之一时有些语塞。

    陆游很有主见地站出来,他也是新科进士,按照原本的惯例,他考了殿试第四名,是要入翰林,以后有资格进入宰执行列的人,从心里上来说对邵隆这种起于微末的人很有优越感,即便是邵隆此时的地位要比他高许多。

    陆游说道:“商州城内没有辎重补给吗?咱们携带足够的补给出发,一路上省吃俭用,定能安全抵达应天府。至于路上的安全,邵知州不必担心,我们自由办法。”他见识过李申之与金人的关系,安全问题应该不是问题。

    李申之点了点头,表示这就是他想要说的。

    邵隆听完陆游的话,叹息地拍了一下大腿,用手在大腿上前后摩挲了一阵,说道:“俺也不瞒你们,现如今城中的粮草已然不多,全赖兴元府和金州的补给。然而关中连年大旱,他们收成也不好,每次给的补给也仅仅够口粮罢了,多的确实没了。”

    在古代,某一个地区连年遭灾是常有的事。若是在盛世,还有官府救济赈灾,或用常平仓,或从其他地方调拨粮食,总归是有人管,不会让老百姓饿死。

    若是在乱世,那就个凭本事吧。

    不管偷也好,抢也罢,能活下来才是第一位的。所以说,有时候看到那些一脸麻木的老人们做出一些很没有素质的行为,不必急着去批判。没有经历过那种物资极度短缺的时代,那种偷上了就能活,抢不到就得死的时代,未必能理解他们心里的苦。

    所谓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还有下半句:你若经我苦,未必有我善。

    对于粮草这一点,李申之也有些为难。他可以让完颜亮提供粮草,但也仅限于自己身边的二百来号人。若是真的带了几万人上路,去跟完颜亮要粮草,恐怕不仅粮草要不到,还无端地把完颜亮这个准盟友给坑死。

    虽然完颜亮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至少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里,完颜亮对李申之有很大的价值。

    联想到了金人,李申之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敢问邵知州,既然关中连年大旱,那么金人是如何度过的?”

    在大自然面前,人人平等。

    大旱不只是宋人的大旱,同样也是金人的大旱。没来由宋人种不出粮食,刚好金人脑袋顶上正好下雨。

    邵隆又是一巴掌拍到了腿上,叹道:“那金人自然不需要耕种,他们只需要扫荡各县乡便好。整个关中荼毒百里,每一寸土地都被他们祸害过。”

    又是说不完的惨状,大家心有戚戚焉。

    只不过李申之的思绪已经飘走,他想到了一个荒唐的办法。

    “按照邵知州的说法,金人的粮草应该很充沛吧?”

    邵隆说道:“岂止是充沛,他们还把搜刮来的牲畜养在营中,还能顿顿吃上肉呢。”看邵隆一副恨恨的模样,仿佛金人吃的不是牲口,而是大宋子民身上的肉。

    李申之说道:“既然金人有粮食,咱们为何不与那金人买粮食?”

    “嘎?”邵隆正想说话,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邵隆心想:这家伙不会是脑子坏了吧?这可是官家钦点的新科状元,今年的科举不会有什么内幕吧?

    他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李申之,把目光移向了陆游,想从陆游的眼神里得到肯定的答复,肯定李申之是傻子的答复。

    然而陆游的眼中的确有肯定,却是在肯定李申之的话。

    邵隆再转头看向使团的其他人,大家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真的可以跟金人购买粮食,只是他邵隆是傻子,从来没想到罢了。

    虽然话题有些诡异,但终归是关系着商州百姓的生死,邵隆不得不慎重,硬着头皮问道:“李文林打算与金人买粮草,可是当真?”

    李申之郑重地点了点头:“自然是当真。”

    邵隆不想跟着李申之胡闹,打算赶紧把话说清楚,把这家伙送走算了。至于自己的未来,还是等朝廷安排吧。

    根据川陕制置使吴璘的安排,他下一步应该会到金州安置。

    邵隆说道:“与金人购买粮食,且不说那金人愿意不愿意卖与咱们,就算他们愿意卖,咱们也没那许多银钱去购买。李文林未曾执政一方,想问题太过理想也在情理之中。”

    自顾自地说了一通,也不等李申之回复,邵隆继续说道:“此间宣诏已罢,李文林还要去秦州和陕州宣诏,路途遥远,还是早些动身为好。”

    转眼之间,邵隆便下起了逐客令。

    李申之不为所动,而是问道:“邵知州莫要急着拒绝。我且问你,自古以来通敌之人可还少了?两军在前面正打着仗,后面就有人把武器粮草卖给敌人。你怎知金人阵中没有这样的人?”

    邵隆听了李申之近乎无赖的辩解,不气反笑道:“好,就算你说的是对的,那金人之中的确有通敌之人,愿意卖粮食给咱们,可买粮食的钱呢?总不会还有通敌之人会送银钱给咱们吧?”

    “我带了。”李申之认真地点了点头:“银钱之事不必邵知州费心,我带了。”

    “你带……”邵隆被噎得一下没接住话,回过味儿来说道:“你能带多少?这可是数万人一个月的口粮。”

    他看过李申之的队伍,区区二百人的队伍能带多少东西?数万人一个月的口粮数量极其庞大,别说对他们一个小队伍来说,即便是对于朝廷来说,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筹措到的。

    李申之掰着指头算了起来,说道:“一石粮食按一两银子来算,勉强够一个人吃一个月。五万人就需要五万两银子,折合金子不过五千两。”

    算了个大概,李申之转向他的军需官陆游:“也就是五个鬼见愁罢了,咱们带了不少,应该够了。”

    宋代的一石,大概有一百二十斤重。一个成年人每天吃四斤口粮勉强够一天消耗。李申之虽然计算得很粗糙,但跟邵隆心里的计算大差不差,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

    现代人一天肯定吃不了四斤干粮,但若是放在古代,没有足够的肉类和蛋白质的情况下,只吃干粮的话,一天四斤都未必够。

    在宋代,平日里普通士兵每天的口粮就是四斤,打仗的时候翻倍。李申之打算领着商州的军民去应天府,长途跋涉虽不是打仗,但对体力消耗也不小,一天四斤口粮已经是最低限度了。

    邵隆很鄙夷李申之的想法,想反驳,却又无从反驳,便心中带气,故意正话反说道:“现在万事俱备,就差金人出个奸细这阵东风了。”

    若不是李申之来自临安,邵隆都恨不得把这家伙给押到大牢里去关起来。

    明明觉得这小子说得不对,可是又怎么都辩不过他,当真是气人。

    天马行空的想法谁都有,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去实现。说大话谁不会啊?我邵隆还打算收复关中,进军河东,杀回老家去呢。可是说大话有用吗?如果有用的话老子已经直捣黄龙了。

    张口就是五千两金子,你小子见过五千两金子吗?见都没见过就敢在这里信口雌黄。

    好,咱就当你真有五千两金子,你还能真找到个金人的奸细不成?

    那金人都是平日里骄横惯了的人,会跟你谈生意?既然你有金子,人家直接抢过来就好了,何必用粮食跟你换。

    抢劫是金人的拿手好戏,抢了你的金子,金子便成了人家的,粮食也还是人家的,这多简单。

    以上都是邵隆的内心戏,却一句都没有说出来。

    李申之毕竟是朝廷天使,代表着朝廷和官家,即便是心中再鄙夷,邵隆也需要始终保持表面上的尊重。

    果然,只见李申之脸上露出了犹豫之色,转头去跟陆游商量。

    邵隆看在眼里,才觉得这事儿稍微靠谱了些。毕竟陆游看上去像一个正经读书人,比李申之要靠谱一些。

    等到两人商量完,李申之说道:“且请邵知州稍后,关于金人内应,在下这里倒是有个人选,只不知道靠谱不靠谱。还请邵知州给在下几日时间筹备,行与不行很快便会有结果。”

    邵隆无奈了,拱手道:“上使请便。”

八十三、行动起来

    当李申之说完自己不靠谱的建议之后,邵隆也没了继续交谈的意愿。

    李申之领着自己的班底出城,邵隆也需要与自己的团队商讨一番对策。

    先说李申之一行出城,他打算与那个金军的谋克商议一番,看能不能从驻守在长安的金军行点龌龊之事。

    陆游在一旁问道:“你可知道,你如此行事算是通敌?”

    李申之说道:“我为了商州百姓的存亡,如何算是通敌?就算跟金人买的粮食,那粮食最后不也是给咱们的百姓吃了吗?”

    陆游摇了摇头,说道:“等到日后朝堂上的小人攻讦你时,任你如何辩白都是无用。”

    朝着李申之靠近了些,陆游边走边说道:“就算金人真的答应会卖给你粮食,以现在的粮价,必然会加价出售。原本只需要花费五个鬼见愁买到的粮食,现在至少要花十个鬼见愁才行。这多出来的五个鬼见愁,就是他们诬陷你资敌的证据。”

    李申之没想到陆游竟然还有些政治智商,莫非这个铁憨憨考中科举以后,竟然开窍了,知道变通了吗?

    李申之好奇地问道:“若是换与你,你当如何选择?”

    “我?”陆游挺了挺胸膛:“与你无二!”

    “哈哈哈……”两人相视大笑,大哥没笑话二哥。

    当李申之与那金人谋克说了筹粮的事后,金人谋克明显有些犹豫,没有满口答应,也没有急着拒绝。

    李申之心中大喜:犹豫是好事,既然他犹豫了,说明这事情有戏。如果这件事弄不成,这谋克定会一口拒绝。

    李申之说道:“你若能帮了我这个大忙,日后必有大谢。”

    那金人谋克还有些犹豫,仿佛在权衡着什么利益。

    李申之替他加了一把劲儿,说道:“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却还是只混了一个谋克的位置,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出息。现在金人与宋人议和,仗也没得打,你更是拔擢无门。你需知道我与完颜亮的关系,那完颜亮又是皇帝的亲信,若是你能帮了我这个大忙,我便在完颜亮那里替你美言几句,断不会让你白忙活一场。”

    不得不说完颜亮这张牌太好了,简直就是李申之在金国的通行证。

    至少在外人看来,完颜亮帮李申之是真的下本钱,这不是一般关系能干出来的事儿。

    说回金人谋克,李申之当然不会无耻到只画饼,而是掀开了随行马车的暗格,让那谋克看到了里面的鬼见愁,说道:“你若是能干得这番买卖,我便从这金蛋蛋上切一刀给你。”

    果然还是财帛动人心,金人谋克一看到金光闪闪的鬼见愁,双眼顿时冒光。

    “至少得给我这么大一块。”金人谋克向李申之展示了自己的拳头,只要李申之答应了这个价格,这项协议便算是达成了。

    李申之掏出一把匕首,在鬼见愁上先切了一片下来,分量大概只有半个拳头,递给了金人谋克:“这片金子你先拿着。”

    紧接着又沿着刚才切开的棱角狠狠地切了一大块下来,足有一个半拳头那么大,说道:“事成之后,这块也是你的。”

    先付了订金,事成之后还有尾款,并且订金和尾款加起来是金人谋克开价的两倍。

    在送钱这方面,李申之一如既往地大方。

    金人谋克将订金折成了一个小团,揣入了怀中,说道:“俺不保证此事一定能成,到时候……”

    李申之大手一挥,说道:“你放心,不管事成与不成,这订金断不会与你索要,你只管放心去做便是。”

    金人谋克没了疑虑,说道:“俺还需要几个助手。”

    李申之大手一挥,说道:“需要带几个人你就带几个便是。”他不怕这几个金人逃走。能逃他们早逃了,不会等到现在。

    对他们来说,好好地为李申之服务,他们反而能够获得更多的报酬。

    金人谋克心想:那宋人说得没错,宋金和议之后,战争会越来越少,不打仗的话,他们这些人就没有立功的机会,自然也就没了晋升的路径。

    这位金人谋克是如此,金国的战神金兀术完颜宗弼同样也是如此。

    没了战争以后,所有依靠军功爬上帝国统治中枢的人,都会遭到排挤。

    因为和平时期,朝堂上玩的是权谋,那是文人政治家,阴谋家们的战场,他们不行。

    既能把战场玩好,又能把朝堂耍顺的人,数遍古今中外都超不过两只手。

    那金人谋克虽然是个大老粗,但是他有他的智慧,经过他粗浅地预判,年轻的完颜亮以后一定会超过年迈的完颜宗弼,他现在帮了李申之这个大忙,早早地抱住完颜亮的大腿,日后定少不了好处。

    没有多耽搁,金人谋克领了几个得利助手,便从商州北出,寻了条小路下山,去关中寻找机会。

    他有几个好兄弟正在长安城里面,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敢接下这个活计。

    再说邵隆,他把自己的儿子邵继春召入书房,屋内只有父子两人。

    两人对坐,邵继春惯常地开始烧水泡茶,冲泡法最早源自川蜀,邵继春是此中老手,一套动作干净利落。

    邵隆手指在桌子上敲了几下,忽然停住,说道:“你觉得李申之那小子怎么样?”

    邵继春放下茶壶,说道:“他的话虽然有些不靠谱,但是孩儿觉得他说得貌似也有几分道理。若是仔细经营一番,或许真的能成。”

    邵隆摸着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地说道:“早就听说过此子的传闻,没想到他竟然是这个样子。”

    邵继春说道:“传闻这个李申之在开封与金人谈和议,又在临安六部桥斩了秦桧,还娶了岳家二娘,还刚中了状元。能干这么多大事的人,该当是少年老成,足智多谋才对,可今天……”

    邵隆继续说道:“可今天表现得分明就是一个毛头小子,说话办事不着四六,让人怎么也信任不起来。”

    邵继春点了点头,转而又若有所思地说道:“父亲,咱们会不会钻了牛角尖?咱们办不成的事,兴许那李申之真的能办成?”

    邵隆皱着眉头默默喝茶,过了片刻,才缓缓点了下头,说道:“如果他真的能办成,那咱们父子就需要商量一下,接下来该如何应对。”

    刚才分析李申之的为人只是暖场,接下来的话题才是今天的重点。

    邵继春问道:“不知父亲有何打算?”

    邵隆说道:“和议早已达成,割让商州的事情朝廷交给胡相公处断。按照胡相公之前的安排,让为父去金州接任知州一职。然而听了李申之的想法,为父觉得他所谋颇大,心中对他的所谋竟然有些许期待,这才一时之间犹豫不定。”

    邵隆口中的胡相公,唤作胡世将,是现任的川陕宣抚副使。

    原川陕宣抚使吴玠死后,朝廷为了削弱吴家在川陕的影响力,便任命胡世将为川陕宣抚副使,宣抚使的职位空缺,所以胡世将便成为实际上统领川陕地区的最高官员。

    在朝廷的授意之下,胡世将将川陕的兵力分为了四部分,由吴玠的弟弟吴璘领一部驻守兴州,杨政领一路驻守兴元府,郭浩领一路驻守金州,胡世将自领一军。

    胡世将在绍兴十二年四月,也就是一个月以后病死于任上,川陕的军队虽然被分成了四部分,但四部分的将领全都是吴玠当年的部下,他们虽然与吴璘平级,隐隐之中却听从吴璘的号令,最后吴璘接替了吴玠,成为了川陕地区实际上的话事人。

    朝廷最后认可了吴璘主持川陕的既定事实,任命了吴璘川陕宣抚使的职位,而后不停地给吴璘加官进爵:太尉、奉国节度使、太傅、新安郡王。

    是以川陕的诸位将领除了听从胡世将号令之外,吴璘的意见对他们影响也很大。

    邵继春说道:“父亲,吴统制是何意见?”

    吴璘现在的职位,是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秦凤路经略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权知秦州。

    再之前,吴璘的职位是行营右护军统制军马、陕西诸路都统制,是以吴玠手下的老熟人们,还是喜欢唤吴璘为吴统制。

    邵隆摇了摇头,说道:“吴统制没有说什么,只说服从朝廷安排。”

    邵继春见状,心中微微有些激动,问道:“难道父亲真的打算与那李申之前往应天府去?”

    邵隆沉默着,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却又迟迟下不了决断。

    邵继春其实很想去应天府,他觉得那里才是他建功立业的地方。

    只要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宋金和议之后,宋国将关中地区全盘让出,做出了在川蜀严防死守的姿态,再不打算对金主动作战。

    而金国这一方,只要脑袋没有被驴踢了,断然不会轻易去攻打宋国方面在川蜀设置的关隘。

    强如完颜宗弼,率领金国一代目的无敌之师,都无法打下来的关隘,没来由被他们后来这些腐化了的人给打下来。

    两相一合计,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川陕再无事。

    这种无事,不仅仅是无战事,而是彻底的无事。

    驻守边防的将领不再会有战功,而那些文臣们也不会有什么出彩的表现。

    和平时期的川蜀,就像是一个封闭的小空间,百姓们在这个室外桃源里面安居乐业,亦或是无所事事。

    这样的局面,对百姓固然很好。但是对于一个想要建功立业的人,无疑是一潭死水。

    而应天府就不同了,那是肉眼可见的可以大展宏图的地方。

    应天府不像川陕一样有险可守,而是真真切切地地处宋金最前线,在一马平川的中原地带,双方太容易擦枪走火了。

    有摩擦就有立功的机会。再不济,他们还可以用老办法,乔装打扮以后去金人的领地里偷人头,搞渗透。

    就算是没有军功,应天府处于战后重建的状态,只要是真心实意地想干事,轻轻松松就能干出一堆政绩出来。

    到朝廷最需要的地方去,是年轻的邵继春心中所想所愿。

    邵隆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只是他还没有权衡好利益。邵隆只是乡野间成长起来的一个民间小头目,虽然懂得些人情世故,但是涉及到朝堂上的大局,他便有些看不透了。

    还是当年吴玠在的时候好,什么都不用想,跟着这样的好领导走就是了。

    吴玠冲向哪里,他们就冲向哪里。吴玠让他们冲向哪里,他们就冲向哪里。

    不像现在,几方势力纠缠在一起,大家都各怀鬼胎,偏偏自己一腔热血不知道该洒向何处。

    正当两人商量之间,有人来报:“将军,城门外来了一批流民,守门黄统制派人来请示,该如何处置?”

    邵隆刚刚舒展的眉头重新又皱了起来:“来了多少人?”

    小校应道:“约莫万余人。”

    “这么多?”邵隆惊问:“他们可说是何处来的?”

    小校应道:“说了,都是关中人,说是这两年遭了天灾,又被金人几次三番地糟践,走投无路了才来投奔咱们,就位混口饭吃。”

    邵隆用手指扣着书桌,心想道:朝廷之前三令五申,严禁接收南归流民。之前曾经接收过流民的知州全都被免了职。

    可若是不接收,又于心实在过不去那关。

    虽然邵隆想要建功立业,但也得留在知州的位置上才行。如果没了这个知州的位置,他便是大废人一个,什么都干不成。

    在原本的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批流民,他们从金人的占领区逃到了宋国境内,却吃了一个大大的闭门羹,宋人的城池没一个敢接收他们,把他们赶出了自己的辖区。

    走投无路的他们重新回到了金人的领地,也被四处驱逐。

    堂堂汉家数万儿郎在我华夏大地之上,竟然找不到一处落脚的地方,吃不上一粒自己种的粮食,最终活活地饿死在关中大地。

    这一幕莫非还要重演吗?

    忽然,邵隆眼前一亮,说道:“从府库中调拨一些粮食出来,给城外之人施三天稀粥,把他们交给李申之去处理。”

    邵继春略加思索,看破了其中关节,喜上眉梢地说道:“正好拿此事来试试李申之的成色。”

八十四、好消息

    却说邵隆与儿子邵继春商量之后,便分头行动。

    邵继春出城去安抚流民,从府库里不多的粮食中分出一部分出城施粥。

    这时候只需要给流民一口吃的,不让他们饿死罢了。

    给他们吃得多了,反倒会撑死他们。

    而邵隆,经过一番乔装打扮,竟然出城去了。

    却说邵隆打扮成普通流寇的模样,只带了一队人马,也都打扮成流寇的模样,一路骑着快马向南寻小路钻入了大山之中。

    事情太重要了,他需要亲自去向吴璘汇报。

    不一日,一行人不惜马力地狂奔,第二天中午的时候便抵达了兴州。

    这条山路他们走了无数遍,各处的沟坎早已熟烂于胸,即便是在晚上,趁着微末的月色,也能策马疾驰。

    在川陕军营之中,几位主将都拥有直达中军之权。

    邵隆进了大门,一刻没有停歇地赶到了兴州府衙,前头报信的人刚把午睡吴璘叫醒,邵隆紧跟着就进了府衙大门。

    吴璘见是邵隆亲自前来,不敢怠慢,一边着人布置饭菜,一边把邵隆召入书房商量。

    两人坐定之后,没有丝毫寒暄,只是吴璘给邵隆倒了一杯凉茶。邵隆喝完之后,把李申之到来之后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两人陷入了沉默。

    李申之的想法太过天马行空。

    吴璘犹豫了。

    面对这个素未谋面的李申之,吴璘犹豫了。

    之所以犹豫,是因为李申之的设想太诱人,以至于吴璘虽然觉得荒唐,却依然忍不住想要尝试一番。

    让他犹豫还有一个原因,是尝试的代价很大,大到可能让他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步。

    在之前,正如邵隆所言,吴璘是打算痛痛快快地交出秦州,商州,陕州,然后退守关隘,依托兴州、汉中、金州构筑新的防线。

    只要朝廷没有什么变故,吴璘完全有信心守住这条防线。

    莫说是金人,就算天兵天将来了,也休想从他的防区突进半步。

    可是李申之的计划,又给了他新的希望。

    同样作为战略大师,还没等邵隆说完的时候,吴璘便看懂了李申之的打算。

    完全放弃陕州,留下一座商州空城,然后固守秦州。

    没错,李申之没打算把秦州交出去,虽然秦州是李申之谈判是割让出去的。

    从局势来看,当金人大举入侵关中平原之后,陕州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块飞地。就算宋人不割让给金人,也很难实现实际统治。

    商州处于宋金交战的最前线,原本就是宋金双方拉锯的焦点,在宋金之间反复易手。

    基本上谁主动出击,商州便会落入谁的手中。不论是宋人还是金人,都很难依靠单纯的防守抵御对方的进攻。

    如果宋人不主动交出商州,金人便会依据和议条约对商州发动进攻,到时候不仅商州会落入金人手中,而且还会落下口实,成为金人在两国外交上抨击宋国的借口。

    根据赵官家的尿性,只要金人一吓唬他,必定秒怂。

    而惧怕金人的赵构,收拾自家人的时候却一点都不手软。有岳飞的前车之鉴,谁还敢公开地忤逆朝廷?尤其是自己有过错,并且丧权辱国的前提之下。

    既然商州必定不保,不如大大方方地交给金人。

    但是在交出商州之前,可以动一动手脚,把商州搞成一座空城,让金人得到也是白得。

    金国毕竟还是渔猎游牧文明,而且对于土地的执着又没有蒙古人那么表态,面对一座空城,他们也只是象征性地占领而已。

    再看秦州便不同了。

    如果把整个关中地去当作一个脸盆,整个关中平原就是盆底,诸如长安,咸阳都地处盆底之中。

    而围绕在周围的秦州,商州,兴州,便处于盆沿上。

    其中秦州的地理位置更特殊一些,在盆沿的外面。

    也就是说,金人想要进攻秦州,语言从盆底翻过脸盆的边,越过崇山峻岭,攻击脸盆的外面才行,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首先山区不利于骑兵行走,也无法携带大型攻城器械,更加不利于金人作战。

    说到秦州的战争,不久之前刚发生过一次。

    在不到一年之前,金人发动了全面攻宋的战争,在秦州便吃了一次大亏。

    当时的吴璘驻守秦州,创造了叠阵,打了一场漂亮的以步兵破金兵的阵地战。

    所谓叠阵,是一种多兵种,多种火力协调配合的复合阵型。

    在这个阵型中,当敌人行进到不同的距离时,分别有不同的兵种输出火力,增加了进攻火力的密度。

    当金人距离阵型一百步的时候,站在叠阵最后方的神臂弩开始发射,进行第一波杀伤。

    金人行进到前七十步的时候,站在叠阵后方的弩手开始攻击。

    当金人冲到阵前的时候,他们会对上站在叠阵最前排的长枪兵,还有站在长枪兵身后的刀斧手进行近战。

    在前排近战兵有战损,亦或是体力下降的时候,后排的弩手和神臂弩手会放下弓弩,手持短兵上前近战。

    由此可见,金人的正面虽然只有一排宋军,但他们其实同时受到了三排人的火力威胁。

    通常的情况是,金人还没有冲到宋军的阵前,便被消耗了一大波,当他们冲到宋军阵前的时候已经是强弩之末,任由宋军宰割。

    若是金人冲了一半之后逃回去,那就更好了,宋军一个不死就能对金人射两波火力输出。

    比放风筝都爽。

    就这样,金人在打又打不过,后勤补给也跟不上的状态之下,无奈地退出了秦州地区。

    能赢第一次,就能赢第二次。

    不论是从心理,还是从实力上,对于秦州的防御,宋人对金人都有绝对的优势。

    这便是李申之的策略:送陕州,弃商州,守秦州。

    只不过守秦州的意义,吴璘与李申之有些许不同。

    从邵隆的传话来看,李申之之所以想要守住秦州,是想要以此为前进基地,进一步沟通西辽,西夏。

    若是没有秦州这一个跳板,那么南宋政权便会与河西走廊以致西域一带彻底失去联系。

    而吴璘之所以想要留住秦州,是想为日后的战略反攻留下一个重要的出兵点,可以从多个角度威胁金人。

    换言之,有秦州与没有秦州,在收复关中之时的难度,是简单与困难的区别。

    更进一步,秦州掌握在宋军手中,也可以为以后夺回延安,榆林,进而北上至河套地区,可以从金人的后方进攻金人。

    虽然李申之与吴璘不约而同地看到了秦州重要的战略地位,但两人的思路却完全不同。

    李申之看到的是西域,而吴璘的眼里依然只有金人。

    李申之没打算在短时间内改变对方的看法,现在是求同存异的时候。

    只要大家都认为秦州很重要,那就行了。

    吴璘显然也不是非要讲究“名正言顺”的道学先生,所以他决定与李申之进行这次合作。

    两人聊了一阵,饭菜流水价地呈了上来。

    时间紧迫,邵隆只能一边吃饭一边议事。等吃完饭,议完事,邵隆还得马不停蹄地赶回商州去。

    吴璘肚子不饿,看着邵隆吃饭,还时不时地把邵隆爱吃的菜换到邵隆面前,说道:“秦州守将武谊,之前便是从金人那边降了过来,我对他信任不过。”

    邵隆只是点了点头,嘴里不停。

    有可能在未来的一天半时间里,他只能吃这么一顿饭,他得节约时间多吃点。

    吴璘继续说道:“我打算让你去守秦州。”

    “得令!”邵隆放下碗筷,就在桌子上抱拳,嘴里塞满了食物,含糊地领命。

    然后拿起碗筷继续吃。

    在路上的时候,邵隆也想到这一点了,这也是他的打算。

    邵隆与儿子邵继春商量之后,便决定由邵隆去秦州,邵继春随李申之去应天府。

    只是这么大的事必须要与吴璘商量一番,这才冒险前来兴州。

    而这件事偏又不能上报胡士将,因为那样肯定会被否决。

    吴璘现在的心情很纠结。

    从张浚经略川陕开始,这里就成了吴氏兄弟起势的地方。

    不论是声誉,还是军功,川陕防线就像吴氏兄弟的主场一样,在这里他们拥有了无敌的护甲。

    要说感情,这里对于吴璘来说,比自己的家乡还亲。

    所以吴璘是真心想要固守川陕防线,也是真心地想要让邵隆去固守秦州。

    如上所述,武谊是一个墙头草,让他继续守秦州,只要宋人一退,他一定会重新投入金人的怀抱。

    而邵隆就不同了。

    邵隆是跟着吴氏兄弟一同并肩作战的人,是值得信赖的自家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吴璘心里有句话,犹豫了半天没有说出来。

    邵隆一顿胡吃海塞,吃得饱饱的,一抹嘴巴说道:“统制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咱都是死过好几次的人了,还有甚看不开的?”

    吴璘叹了口气,说道:“邵兄弟,你须知道,当你去了秦州,秦州便成了一座孤城。”

    吴璘一点都不担心邵隆的能力,对邵隆去了秦州迅速夺权稳定局势很有把握,是以对这一条提都不提。

    而邵隆也丝毫没有向吴璘提出任何困难,仿佛知秦州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旅游一样。

    这不正是岳飞期待的“武将不惜死”吗?若是所谓的中兴四将真的每个人都有这股热血,宋军早就打到黄龙府去了,又何至于燕云无望,黄河失陷,只能卑微地以淮河为界。

    邵隆嘿嘿一笑:“吴统制何时变得如此地婆婆妈妈?俺既然答应了要去秦州,自然就会做好各种准备。”

    吴璘看着邵隆豪迈的模样,依然无法掩饰自己的无奈。

    虽然邵隆对于秦州变成孤城之事不在乎,他却不得不继续解释道:“你须知道,此事断不能让胡帅知道,不然他那里必然会反对。而我这里,也只能暗地里给你镶助。如果金人强行攻打秦州……”

    邵隆端起茶杯一口气喝干,起身说道:“吴统制放心,除非俺死了,不然不让金人跨入秦州半步。”

    看到邵隆站了起来,作势要走得样子,吴璘说道:“如果实在事不可为,你来兴州,我给你妥当安排,定不叫你们父子受罪。”

    邵隆却不接话,转身就走,背着身喝道:“吴帅,告辞了!”

    邵隆随行的人也是一顿好吃好喝,骑来的马也全都换成了吴璘营中的上等战马,喂足了草料,还给每个人带了肉干,水囊里贴心地罐的是茶水。

    肉干的好处,在于骑在马上也能吃,可以不耽搁时间。

    一日疾驰,邵隆领着人回到了商州城内。

    刚刚回到城内,邵隆便请了李申之来议事。

    三天不睡觉,对于战场上活下来的老兵来说,是家常便饭。

    邵隆虽然三天没睡,但是精神愈发显得矍铄。

    李申之也只能从邵隆的黑眼圈看出,这位将军知州最近休息得不好。

    当然,李申之的眼圈也是黑的。

    两个黑眼圈一见面,心中各自感动一阵,都对对方抱以内心的尊敬。

    邵隆没有客套话,直截了当道:“某从吴统制那里讨来一个好消息。”

    李申之面露喜色,也抱拳道:“在下这里,也有一个好消息。”

    邵隆心想:李申之所谓的好消息,必定是粮草的事情得到解决。除此之外,李申之也不会有什么值得他高兴的消息。

    而李申之的心里,惊讶更多一些。这三天来他一直都在张罗粮草的事,没有关心商州城内的情况。

    没想到邵隆竟然跑到几百里外的兴州跑了一趟。

    从邵隆那里得来的好消息,是吴璘的好消息,这也着实应当称为是好消息。

    李申之知道,现在的川陕宣抚副使胡士将在一个月后即将辞世,紧接着吴璘会继续主持川陕地区的全面工作,并且把川陕建设成吴家的地盘。

    既然是吴璘做出的决定,那就代表着川陕的决定,并且是未来几十年之内都不会更变的策略。

    而吴璘的消息,定当是固守秦州。

    这样的消息,的确称得上是好消息。

    因为李申之的目光从来就没有局限于金国上面,对西域诸国的攻略,开始得越早越好。

    两个人略一思量,便全都自信满满地看着对方,一切尽在掌握中。

    殊不知,他们的好消息,都与对方的期待有一些些的差距。

八十五、空城

    却说李申之与邵隆在初别之后三日再相见,双方都带来了好消息,却又都与对方心中的期待有些小小的差距。

    “我先说吧,”李申之说道:“粮食的确是搞到了一些,不过却不是米面,而是牲畜。”

    “牲畜?”这个答案果真出乎邵隆意料。

    李申之解释道:“金人觉得把牛羊留在身边太麻烦,每天还需要喂养,还需要照料,便把牲口卖给了我,这样他们回到金国的时候,只需要带着轻便的金子便好。不过金人送来的也不全是牲畜,也有些许粮食,只是不多甚罢了。”

    邵隆仔细想了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

    南征的金人大部分都是要回家的,他们攻宋期间搜刮到的大量财物需要带回去,再没有比折换成黄金更轻便的了。

    李申之手握大量的黄金,又对粮食有需求,两相一拍即合,反倒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其实更主要的是李申之在金国偌大的名声。金人在关中的统兵将领中,就有当初在开封城中参加过完颜宗弼举办的宴席之人,他们更是知道李申之在金国微妙的地位,是以对李申之的求助能帮则帮。

    再者说,他们也不愿意成天跟一群牛羊在一起,只要留下足够自己消耗的补给,剩下的还是换成金子的好。

    “只是……”邵隆想到一个问题:“这些牲口你打算如何处理?是制成肉干,还是……”

    “这个不重要,到时候在想办法吧。”李申之说道:“倒是邵知州,先说一说你的好消息吧。”

    邵隆说道:“吴统制同意固守秦州。”

    李申之点了点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问道:“不知派遣何人去守秦州?现在的秦州知州武谊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如此重要的位置怕是靠不住。”

    邵隆说道:“吴统制命我去守秦州。”

    “邵知州亲自去?”这倒是让李申之有些惊讶,继续问道:“邵知州不打算与我前往应天府了吗?”

    李申之知道川陕军中人才济济,不乏独当一面的将才。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敢把邵隆给挖走。

    若是吴璘手下没几个人才的话,李申之也不好意思挖掉别人的墙角。毕竟川陕失陷,对他没有任何好处。

    邵隆摆了摆手,说道:“吴统制说了,等我拿下秦州,那么秦州便会成为一座孤城。想要凭借一座孤城固守秦州,别人他不太放心。不过……”邵隆的表情变得有些迟疑。

    “不过什么,邵知州请直言。”李申之催道。

    邵隆轻叹一口气,说道:“某家想让犬子继春随公子前往应天府,还望公子接纳。”

    “令郎能前往襄助,正是求之不得!”李申之先应了下来,然后说道:“邵知州去了秦州之后可有什么打算?吴统制有何安排?”

    “我正要与你商量此事。”邵隆说道:“我与吴统制商量一番,希望公子可以将商州城外的流民带走,另外商州城内之人想要去秦州的便带去秦州,想要去应天府的还望公子不要抛弃他们。”

    能带走几万人口,正是李申之想要的。想要让应天府快速进入发展的轨道,他们不缺人,不缺技术,不缺军队,唯独缺大量的人口。

    能从商州带走几万人去应天府补充人口,哪怕是张浚都要乐开了花。

    李申之说道:“放心,只要愿意随我去应天府,定不会亏待他们。只是秦州局势艰难,不知邵知州有没有万全之策?”

    邵隆说道:“公子来到商州,那秦州知州武谊恐怕已经有所准备。想要快速掌控秦州,最好是纠集精锐力量,对秦州来一次突袭。至于拿下秦州之后便好说多了,依托秦州的地形防御金人不成问题,只不过日子会过的有些艰难罢了。”

    邵隆考虑的还是军事层面的东西,在物质和经济方面稍有欠缺。

    在他看来,当秦州切断了与川陕的联系,再同时被金人经济封锁的时候,也只是让大家生活上比较艰难罢了,肯定饿不死人,是以并没有在这方面过多的考虑。

    他没有考虑经济方面的困难,李申之却考虑到了。

    李申之说道:“在下为邵知州准备了两样礼物,还望邵知州收好,用好。”

    邵隆没有客套,问道:“是何物?当如何使用?”

    李申之拿出他自制的压缩军粮,取出拇指大一块放入碗中,倒入温水调匀,说道:“这是第一份礼物,邵知州尝尝便知道了。”

    邵隆没有多疑,端起碗来一口喝下,砸吧了下嘴巴,细细品味着。

    片刻之后,邵隆眉头一挑,惊喜道:“这是何物?怎地如此神奇!”

    邵隆常年野战,在粮草不济的时候,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吃过。对他来说,军粮并不需要什么口感和味道,只需要能满足人体的基本需求就行。

    简单来说,就是要有盐,要抗饿。

    而李申之刚才冲出来的这碗糊糊,完美地满足了他对野战干粮的需求。

    干粮里面添加了适量的盐,足够士兵们的身体需求,喝下去也很抗饿,只是拇指大这么一点,就让他有了很满足的饱腹感。

    体积小便于携带,能量大,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野战干粮。

    要是能背上这么一包干粮出去,他敢在敌后浪上一个月。

    除此之外,这干粮味道还很不错,丝毫不输当年解州城里的八宝擂茶。

    “此去秦州有千里之遥,带着这些干粮,邵知州便能全力赶路,打秦州一个措手不及。这干粮我带的也不多,便全都留给邵知州了。”李申之说道。

    邵隆也不矫情,一抱拳道:“多谢李公子。”

    李申之点了点头,说道:“这第二件礼物,便是我带来的‘鬼见愁’。”

    有张俊的“没奈何”在前,李申之的“鬼见愁”很快也变得广为人知,是以邵隆知道“鬼见愁”便是黄金。

    邵隆说道:“公子去应天府上任,那荒芜之地需要重建,正是用钱之际。我去的秦州是苦寒之地,有金子也花不出去,公子这份礼物邵某不能收。”

    李申之说道:“应天府虽然需要花钱的地方多,但是好歹距离临安不远。想要挣钱,我有的是办法,不缺这几千两金子。反倒是邵知州去了秦州,四处无援,更需要金子来铺路。”

    邵隆还要说话,被李申之抬手制止:“邵知州且听我说完。虽然国朝无法给你明面上的支援,金人也会对你封锁经济,但是可以向西夏人,吐蕃人,西辽人购买物资。西夏与吐蕃人对大宋的态度若即若离,那西辽却是对金人恨之入骨。若是邵知州能联络到西辽,想必他们对你的抗金大业会鼎力支持。”

    邵隆虽然对李申之的建议不以为意,却也没有驳了他的好意,算是把这两个礼物全都收了下来。

    就算是他不与西夏、吐蕃、西辽沟通,那么有金子拿在手里,总归能应个急。这世界上,还有谁嫌弃自己钱多不成。

    然而邵隆还有更深一层的忧虑,那就是应天府的安全问题。

    邵隆接下来固守秦州,他有十足的把握能保住秦州不失。

    只要秦州城内的人不死绝了,金人休想拿下秦州。根据邵隆的判断,金人不可能花费那么大的代价去攻打秦州,太得不偿失了。

    现在的金人已经过了最初的疯狂扩张阶段,没有了最初吃苦耐来的决心。现在的金人每打一仗,都要算一算成本。有的仗虽然打赢了,结果却是个亏本买卖,这样的仗金人是不会打的。

    秦州并不是什么风水宝地。

    尤其是宋人和金人的眼中都没有西域,都对河西走廊没有兴趣的时候,秦州就是一块鸡肋。

    然而秦州毕竟是依据和约割让给金人的城池,现在被宋人占着不给,如果就这么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既定事实,那么金人的面子就掉地上了。

    单说面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金国的国际声誉会大大受损。

    虽然秦州的交割只是宋金两国之间的事,但是局势的发展却被周边无数国家看在眼里。

    宋人就这么赖着金人的城池不给,金人竟然毫无办法,就这么捏着鼻子认了,说不定会有别的周边小国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

    不安分的小国越来越多,大大不利于金国周边的稳定。

    所以说,哪怕是宋人对秦州不管不顾,邵隆只是以一个“编外人员”的身份控制秦州,这也是金人所不能容忍的。

    于是乎,在秦州固守不失之后就会出现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金人的进攻方向。

    既然打不下秦州,金人就会再挑一处宋军薄弱的地方攻打,通过换家战术逼迫宋人认怂。

    这个办法金人屡试不爽,每次宋人都会乖乖就范。

    尤其是赵构,只要金人的部队一开拨,赵构就开始拼命的派人谈判,并且给出的筹码一次比一次多。

    再稍微一分析,金人的进攻方向便水落石出:应天府。

    也就是说,当邵隆占住秦州之后,金人会先攻打秦州。如果打不下秦州,那就会去攻击应天府,通过侵略软柿子应天府来给南宋朝廷施压。

    这就是邵隆的疑虑。

    将自己的疑虑讲述了一遍,邵隆问道:“你们打算如何应对?”

    应天府不比秦州,那里基本上无险可守。

    商丘与徐州地区虽然也是多山地带,但是那里的山跟秦州比起来,就跟个小土丘似的,不可同日而语。根本没有什么险峻的关口可以一夫当关。

    至少在邵隆看来,想要守住应天府,除了血战之外,并没有什么通过取巧可以取胜的地方。

    殊不知在邵隆眼中很困难的事,在李申之这里却压根不成为问题。

    如果连金人的小小反扑都抵挡不住的话,也枉费自己半年来的诸多布局。

    李申之淡淡一笑,说道:“金人胆敢来,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邵知州打算何时出发?”李申之问道。

    “事不宜迟,今晚便出发。”邵隆说罢,又嘱托了一句:“你们多保重。”

    他担心李申之会像张浚一样,军事上是个志大才疏之人。话说得天花乱坠,一上实操就拉稀。

    不过从与李申之打交道的这些天来说,邵隆莫名地对李申之很有信心。仿佛他真的可以轻轻松松地把金人击败。

    不想那么多了,自己这边还有一大堆麻烦需要解决,别人的事就交给别人去操心吧。

    邵隆与李申之分开之后,各自进行着各自的准备。

    邵隆的雷厉风行,让李申之感受到了与朝堂上那帮文人士大夫们风格迥异的痛快。

    不同于朝堂上人说话吵吵闹闹,行事婆婆妈妈,这群来自关中的西军将领们行事闻风而动,动则雷霆万钧,豪不拖泥带水。

    在宋金对峙前线,包括一线的商州,兴州,二线的金州等地,事实上全都处于军事化管理之中,所以才有极其迅速的反应能力,和简单高效的管理制度。

    邵隆的命令下达之后,很快百姓和军队便聚集在了一起。

    只见邵隆点兵派将,简单地将人进行了划分,紧接着便开始分头行动。

    站在点将台下的大部分人,其实并不知道今天对他们的后半生会产生多么大的影响,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明天会身处何地,后天去干什么,甚至下个月是否还能活着。

    多年的军旅生涯告诉他们,局势越是混乱的时候,越需要遵循主将的命令行事。如果不听话,雷厉风行的主将不会让他们活到明天。

    在这个时代,所谓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当兵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

    军队里不要没用的人,更不会要不听话捣乱的人。

    点将台下一片寂静,只有衣服摩擦的声音,人们就连走路都尽量掂着脚步,避免发出嘈杂的声音。

    哪怕只是一个扶老携幼的妇人,都有着比临安城里腐朽的禁军更高的军事素养。

    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人们分成了几队,从不同的城门分别出城,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整个商州城,在一夜之间变得空空如也。

    除了城头上依然鲜艳的旗帜,和百姓屋里来不及熄灭,尚且温热的火炉,仿佛这座城中从来没有人来过。

    几只夜猫嚣张地走在大街正中央,迈着主人翁巡查领地的步伐,盘算着今晚是去府衙睡觉,还是去府库逮老鼠玩儿。

    不过很快,它们便只能继续躲藏在黑暗中,到了深更半夜才敢出门觅食。

    因为金人来了。

    抢到了一座空城的金人,心中无尽的怒火无处宣泄,便拿城中所有能看到的活物发泄。

    猫和老鼠这一对冤家终于躺在了一起,在冥间继续玩猫捉老鼠。

八十六、诸事顺遂

    却说李申之与邵隆分头行动。

    所有战马、士兵以及粮草军械,全都仅着邵隆先挑,剩下乱七八糟的一大摊子留给李申之慢慢处理。

    邵隆的事是急事,出发的时间越早越好。而李申之完全可以原地休整一两天,把人员物资收拾停当之后,再款款出发。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先说邵隆领着三千精锐奇袭秦州。

    带着李申之给的价比白银的高级干粮,邵隆把商州城内的青壮士兵几乎全部带走。

    邵隆和李申之两人是这么商量的:邵隆去了秦州以后,再得不到人员的补充。士兵若是战死,死一个就少一个,所以尽量多地带点精锐士兵。

    而李申之去应天府,背靠南宋大朝廷,万事都有个缓和的余地,运送补给也更方便一些。

    李申之带着这么一大帮子人,千里迢迢地去应天府,路上根本不怕遇到寻常流寇。若是金人想要对他们不利,李申之到时候带着本部人马跑就是了,料想金人也追他们不上。

    李申之当然不会抛弃百姓逃跑,但是他还是答应了邵隆的建议。

    因为他知道,若是失去了这次机会,大宋想要往前往河西走廊的通道上插入一枚钉子,难度会成百上千倍地增加。

    这个时候帮邵隆,就是日后帮自己。

    新式干粮全部给了邵隆,李申之一点都没有留。辛辛苦苦带了这么远,没想到在这里用上了。

    这种稀奇的东西就要用在关键地方,这是金钱无法衡量的价值。

    等李申之回到应天府,这东西要多少就能造多少。

    且说那邵隆,率领三千精兵日夜不歇,一路疾驰到秦州城下。

    秦州守将武谊早就知道和议割地的事情,他心中的小算盘打得很好,就是保持住现状,然后坐等时局的发展。

    武谊在秦州待的时间不短,对秦州城十分熟悉。宋金两国不论是谁,他们想要用最低成本控制住秦州,武谊都是最好的人选。

    武谊也用自己履历证明了自己的人品,只要宋金两国的高层谈妥了,他这个秦州守将坚决服从上级安排,从来不搞小动作。

    是以金人反倒没那么急着去收编秦州。

    金人也有其计划,那就是先收陕州,再收商州,把这两个地方先稳住,然后再去接收秦州。

    谁知商州成了一座空城,金人光是在商州布放就废了不少功夫,暂时无暇顾及秦州。

    再说武谊,总的来说要比汉奸强上数百倍。因为他当初举城降宋的时候,还是冒了不小的风险。

    正是武谊这种躺平的心态,直接影响着秦州城中军民的心态。

    主将都这么松懈,守军自然更是吊儿郎当。

    松懈的城门守军看到远处荡起的阵阵烟尘,还只当是来了沙尘暴,只是拿面巾在脸上一裹,都没太当回事。

    等听到阵阵马蹄声时,才发现来的是一队骑兵。

    再定睛一看,来人穿的全都是宋军的衣服,为首之人还是一员将领,一身官服与他们武知州一样,看来级别不低,便没有急着去通报,只当是正常的军事调动,杵在原地等着。

    邵隆就这么领着三千精骑,一路不停地小跑进了城门,径直到了府衙之前。

    直到邵隆进了府衙的大门,武谊在才得到了报告,说是有一个宋军将军领着三千人马进城来了。

    武谊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却又无可奈何,大概猜到了来者所为何事。

    心知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只好出门去迎接。

    武谊打眼一看,来人他认识,乃是同被割让的商州知州邵隆。

    “邵知州千里迢迢赶来,不知所为何事?”武谊明知故问,心中还抱着一丝幻想。

    邵隆从手中掏出一封札子,说道:“某家奉吴统制命令,前来接替秦州知州之职。”

    武谊反驳道:“吴统制好像管不到某家这里吧。”

    武谊心里其实还是打着墙头草的算盘,看宋人和金人最后的博弈结果。若是此时让邵隆接管秦州,那么他也只能跟着邵隆一条路走到黑,走上抗金的不归路。

    若是金人最后在博弈中胜出,说不得还得在秦州跟金人干一仗。

    打了一辈子仗,始终打不明白,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打仗。武谊是真的不愿意再打了,只想着在自家后花园里赏菊。

    邵隆早已猜到了武谊的心思,所以才如此行事,就是想用雷霆之势不给武谊防备的机会。

    邵隆甲胄在身,伸手握住佩刀:“怎么,武知州是觉得吴统制的名头不够响,还是邵某的刀锋不够利?”

    武谊见邵隆铁了心要接管秦州,知道再无转圜的余地,立马认怂,取下自己的官印放在案上,说道:“有请邵知州。”

    墙头草也有墙头草的好处,并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当你强势的时候,他们会很识时务地交出主导权。

    只要始终能在他们面前保持强势,他们便会全心全意地为你服务。

    武谊果断地让出了知州的位置,说道:“不知邵知州接下来有何打算?对武某将如何安置?”

    其实按照邵隆原本的打算,是火速突袭秦州,然后在府衙之上一刀砍了武谊。

    谁知武谊如此配合,反倒让邵隆不好把事情做绝,说道:“这段时间武知州且安心地住在府衙之中,万事有邵某操持,武知州就好好歇息几天吧。”

    邵隆对武谊的称呼变成了“武知州”,也算是释放了自己的善意。

    武谊一抱拳,说道:“那就有劳邵知州了。”

    就这样,武谊被邵隆软禁了。

    其实对于武谊来说,这样的结局未必不是好事。

    若是秦州日后可以归于宋人之手,那么武谊全力配合邵隆主持局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虽然没有邵隆功劳大,但至少还能保住知州这个级别。再往后不论是换个地方主镇一方,亦或是调回临安当个京官,也都还不错。

    若是金人强攻秦州最后得逞,那么他武谊说不定还能继续当自己的秦州知州。

    至于说邵隆会不会在城破之前砍了他武谊的脑袋,他认为大概率不会。邵隆这人莽是莽了点,但是很讲义气,口碑不错。

    武谊自忖从邵隆入城开始,他的应对并无什么大差错,邵隆不该那么决绝才是。

    而在局势稳定之前,武谊的生活一切如旧,可以继续在后花园中抚兔赏菊,还不用操劳案牍之事,人生最惬意之事莫过于此。

    只要能稳住武谊,并且站住秦州的府衙,那么邵隆这次突袭便成功了一大半。

    邵隆是当了多年的老知州,对于如何稳定局势很有心得。

    他带来的三千精锐并不全都是大头兵,有许多都与他一样,是文武双全的帅才,放下刀枪坐到衙门里当起文官来,同样是一把好手。

    武谊虽然是秦州知州,但秦州并不是武谊的私家财产,这里的官军与他更不是铁板一块。

    只需要稍微花一些功夫,搞清楚那些人是武谊的亲信,把这些人统统换掉,武谊在秦州的势力便会彻底瓦解。

    有宋一朝对武将的防备也不是全无用处,至少此刻方便了邵隆迅速掌控局面。

    秦州人经历过几次易帜,对这种混乱的局面早已司空见惯。

    只需要近几天安生地在家里待着,等新的知州坐稳了位置,便会一切照旧。

    事情顺利地远远超出了邵隆的预料,他却丝毫不敢懈怠。

    刚刚稳定住局势,邵隆便马不停蹄地开始整修防御工事,顺带着派除了两拨使者,分别去西辽与西夏试试水。

    万一李申之的想法有用呢?

    邵隆只是单纯地觉得,拿了李申之那么多的金子,不按照李申之的想法去试一试,良心上有点过意不去。

    ……

    再说李申之这边,一路上领着好几万男女老少,另外还赶着十几万头杂七杂八的牲口,浩浩荡荡地从商州东门而出,一路沿着山路朝东南方向下山,打算先走到南阳,然后再东去应天府。

    从商州前往应天府,有两条路可以走。

    一条是从东北出发,经过洛阳、开封,沿着黄河一路向东抵达应天府。

    另一条便是经过南阳,沿着华北平原与大别山区的交界处向东走,最终抵达应天府。

    两条路的距离差不多,其中北线基础设施更好,路网发达,稍微好走一些。

    然而南线更加接近南宋国境,相对来说安全性更高一些。

    前文说过,李申之现在面临的唯一困难,就是如何把手底下这几万人给带到应天府去。

    流民和商州居民们,他们除了在川陕有亲戚可以投奔的,剩下的人全都要跟李申之去应天府。

    那些想要投亲的人,李申之给他们准备了几天的干粮,虽不富裕,但也能保证他们不被饿死。困难时期,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几万人乱糟糟地聚在一起,让李申之深深地感受到了古代当将军的不容易。

    尤其是那种随便收拢几万流民,就能攻城略地打败正规军的草莽将军,他们的历史地位应该更高一些才对。

    就李申之来说,且不说能不能拉着这几万人去打仗,光是顺顺利利地把这群人给带到应天府,都堪比地狱模式。

    好在李申之身边有不少帮手,不管是淮北土匪张牧之,还是岳家军中的背嵬军,都是带兵的好手。

    李申之只需要说出自己的大略方针,剩下的执行,就交给手下人去办。

    无意之中,李申之用上了参谋团制度。

    李申之领着本部人马走在最前面,流民们稀稀拉拉地跟在后面。

    与流民混杂行走的,是十几万的牲口,由流民里挑选出来的牧民负责招呼。

    如此庞大的队伍,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的问题。

    李申之随行带的粮草不多,全都聚拢在一起,随着李申之的本部人马。这些粮草暂时先留着,等到迫不得已的时候再吃。

    他们日常的饮食,是牛羊马奶。

    从商州一路走到应天府,约莫一千里路出头。单人单骑快马加鞭,不过三五天时间就能到。可带着几万流民,浩浩荡荡地走过去,恐怕得将近一个月才行。

    他们带着的粮草只够几万人三五天的消耗,必须省着点吃。

    反倒是这么多牲口,竟然成了他们流动的粮食制造机器。

    经历了几番战乱,豫南地区人烟稀少,田地荒芜,有钱都买不到粮食。

    然而满地的荒草,反倒成了牲口们的天堂。

    于是乎他们赶着十几万头牲口,一路走一路放牧,平时就喝点奶,偶尔有病死或者受伤的牲口,就杀了吃点肉。

    一路之上,流民们竟然全都补起了营养,个个红光满面。

    尤其是小孩子们,一个月时间吃得好,运动量大,竟然还窜了个子。

    唯一的副作用,就是摄入了过多的蛋白质,一路上全都在不停地放屁。

    多年以后,他们回忆起这段路程,纷纷调侃说,自己一路上是乘着风从商州飞到了应天府。

    粮草的问题解决了,安全问题也没出什么大纰漏。

    这么庞大的队伍,寻常流寇压根不敢招惹。

    倒是流民内部出了几个挑事的人,全都被李申之砍了脑袋,然后再没人敢当出头鸟。

    不愿意跟着可以不跟,想去哪里去哪里。但要是敢在队伍里面挑事,绝对零容忍。

    而金人那边,李申之早早地派人去开封报备,金人竟然真的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路抵达应天府。

    几万流民有不少倒在了路上,他们大多是原本就有病或者有伤,坚持不住便永远地倒下,被随行的人就势埋在了路边。

    乱世之中就是这样,大家都没有办法的事。即便是李申之再有圣母心,也无法为他们多做一些什么。能保证他们没有被饿死,已经是他能尽到的最大努力了。

    每死一个人,李修缘便去诵一通经,为逝者超度。

    慢慢的,李修缘成了流民中的精神信仰,闲暇之时都爱听小和尚讲一些佛教的小故事。

    不得不说佛教能在中国流传如此广泛,自有其合理之处。

    抛开别的不谈,在人最苦难的时候,佛教是最适合给人以心灵解脱的一种精神信仰。

    几次三番之后,李修缘便成了流民口中的“小活佛”,其地位甚至比李申之还要高。

    再看陆游,一路之上也没闲着。

    陆游就地取材,自己找了些乱七八糟的纸,搓了麻线穿成了一个小本本,没事的时候就在上面写写画画。用了几天功夫,竟然把这几万流民纷纷登记造册,还有牲口也一个不落地全都记录在本子上。

    李申之拿过陆游的小本子看了看,没看懂,那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特有的符号记录法。于是乎,李申之趁势向陆游普及了阿拉伯数字,以及现代的列表法,和加减乘除标记之法。

    不得不说陆游的学习能力非常地强,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完全掌握了这项新技能。

    简便的方法,带来的是工作效率的提高。

    在陆游每天的汇报中,李申之发现牲口的规模也在日渐缩小。

    按说一路之上田地荒芜,牧草丰盛,这十几万的牲口一路之上好吃好喝,应该规模变得更大才对。

    殊不知有那怀孕的牲口半路上流产的不少,受伤的也无法安心静养。

    不由得让李申之想到了当年霍去病对匈奴人的打击。

    正是因为霍去病屡次对匈奴人精准偷袭,让匈奴人只能不停地迁徙。而就在迁徙的过程中,一路的颠沛流离,让不论是匈奴人还是匈奴牲口,流产率翻倍地升高,间接导致了匈奴人口的减少,以及牲口规模的下降。

    这样的打击模式,倒是可以借鉴一下。

    不知不觉间,应天府到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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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不怂介绍:
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
这一年,宋金和议板上钉钉,秦桧独相权倾朝野。
这一年,岳飞锒铛入狱,赶在年前被处斩。
这一年,陆游还是那个热血青年,朱熹还是小正太,李清照已是半老徐娘。
这一年,本该不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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