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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老夫子全文阅读

作者:山猫大盗     无敌老夫子txt下载     无敌老夫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19章 和平

    “这位莫不是?”

    “是了,此仙人,正是当年宁小三所遇到的,不过昔年宁小三所求无门。不过,正如仙人自己说的,若是有了缘分,求都不用,他直接不请自来。当然,仙人毕竟是跨越了时代的,但宁小三入那坟土之中,应该也能了却心愿了。”

    “啊这,这跟大齐还是没什么关系啊。”

    “故事还有呢,那宁有道拜见仙人,称师父。仙人欣然,村子里有人听闻习俗,说入门拜师,要个新名字,你看那和尚道士,不如是也?仙人倒是不介意,但看村子里人是一副,不取个名字,就不算入门成功的态度,便拍拍脑门,想出来一个名字。宁姓,即从他门,便号太白好了!”

    “太白?”

    “看来你也有所耳闻,不错,正是那位有名得太白剑仙!”

    “原来其中还有这段故事。”

    “想必那《太白赶秋风实录》,你也读过?”

    “没读过,不过个中故事,有所耳闻。”

    “也对,你师门不详,但太白之名,不止凡人知,仙人也知,你那位师父,自然清楚。那你说,这书中故事,该有几分真,几分假?”

    “唔,凡书中所记,信九疑一,总是没错。这是师父教我的万全法,他说,做人,想要全知全能,那太困难了,所以他琢磨了好多年,总算是琢磨出来自己得一套歪理。师父说,想要当个假高人,想要时刻以自欺欺人的方式,立足不败之地,只需要遵守三个圈定律就好了。”

    “哦?哪三个圈?”

    “本我,自我,他我,此三个圈。本我便是真诚的自己,是从开始就肮脏,也是到结尾最纯洁的,肮脏在于,由本我自主产生的一些想法,也是仅限于想法的恶心念头。而纯洁在于,这些念头无论好坏,都是本我自己产生的。他并没有因为旁人的影响而改变自己,从始至终,都只是一个我的状态。所以很干净。”

    “那自我呢?”

    “自我,则是本我的复制跟延伸,是为了保护本我的一层伪装,也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表现出来的“我”,自我拥有本我的内涵,但也加上了对外信息的接收,跟本我那种,把自己和整个世界隔绝,以此来立足不败之地的胆小行为不同,自我是勇敢的拥抱世界,当然代价就是,自我没办法再做到独善其身了。”

    “那他我呢?”

    “他我,便是旁人之我,是“我”这个概念,在他人眼中的形象,同时,也是想要表现给他人看的本质。他我会变得更加的狭义,他甚至比本我更胆小,只敢把自己得某一部分表现出来,并且深怕自己的其他部分会被发现。当然,师傅说,如果交往的感情跨越了第一个圈,到达了第二个圈,那他我的表现也会升级为自我,不止是优点,还有缺点。将更加完整的我,袒露在他人面前。”

    “原来如此,那本我呢?能踏入这个圈吗?”

    “不能,本我必须保持纯净,这样的话,即便是第一个圈跟第二个圈奔溃,也无所谓,因为只要本我依旧是纯净的,那无论是第一个圈,还是第二个圈,他们奔溃多少次,都能够反反复复的重建,再生。”

    “你师父的意思我懂了,他想说,世上绝无真正的交心之友?”

    “师父说,他只是希望自己能够有一处,可以安心放下戒备的刚玩罢了。没有任何旁外的干扰,只是保持着我的纯粹,无论是好,还是坏,是兴奋还是低迷,都能够任由念头迎风而上,自由飞翔。不过,对于前辈的疑问,我同样想要问前辈,前辈觉得,人与人之间,真的能达成本我的交流吗?”

    “唔,肯定是不能了,要不然大齐又何必变成这样?”

    “前辈,那该你接着讲故事了。”

    “哈哈,忘了忘了,来,接着说,那宁有道拜师中云先生,上山学艺。中云先生是何等得仙人,并不清楚,不过宁有道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天资卓越。修仙,修仙,修仙,这一念修仙十年,不说可比天高,但也能做自保。在师父中云先生这,白吃白喝的宁有道,也从当初的小毛孩,变成了丰神俊逸的美男子。娃娃长大了,那也该做事了。”

    “昔年,中云先生说,是关乎天下安危,求一个天命人,才找到了宁有道。”

    “前辈,这真的不是忽悠吗?”

    “哈哈,确实不是忽悠,不过将来天下,会有怎么样的安危,中云先生并没有说。他只是告诉宁有道,应该怎么做!”

    “该怎么做?”

    “遍游天下,掌握天下,将万万灵一视同仁,将严律法和平永存。”

    “前辈,你真的肯定,这不是中云先生在开玩笑?我等绝对听不懂的仙人玩笑。”

    “不,中云先生就是这个意思,也许是中云先生眼中看到的灾难,确实需要整个天下,同仇敌忾才能对付吧。”

    “那如果等许多年,一千年,一万年,也等不来那灾难,岂不是很尴尬?”

    “哈哈,所以当个乐子听算了,不过,中云先生说的话,宁有道还是很赞同的。”

    “为什么?”

    “因为这确实是从本质上,结束愚蠢的一种手段。”

    “前辈口中,何为愚蠢?”

    “很简单,你觉得两国交战,愚蠢吗?”

    “这,于民生百姓而言,确实愚蠢,但,若是不争,又岂能安存?”

    “正是如此,不管是否夹杂了上位者的野心,正如你说的,人与人之间,永远都是停留在自我,停留在保持着一层虚伪的状态交往,因此,人跟人会吵架,国跟国会战争,不论个中理由如何。而造成这种情况的,还有一个致命原因就是,人,在一个平台上面,他们也许有大个小个的区别,可他们眼中的地有多宽,天又多高,都是一样的。所以,他们不可能乖乖得安静下来,不可能自甘的不服谁。而这,便是人的尊严。”

    “所以呢?”

    “但,年少轻狂的宁有道觉得,尊严这种东西引动的战争,导致的颠沛流离,死伤无数。都太愚蠢了,所以他想要做那天,做人的天,天之下,众生平等,而如果众生真的平等,那尊严,也等同虚妄。而没了这份愚蠢,真正的和平,跟永世的安宁,也会如那日光一般,照耀人间。”

    “这不就是打算剥夺所有人生活的自由,应有的权利,完全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一个提线木偶吗?这样得来的和平,如果也是和平的话,那我拉的一坨屎,也能算的上珍馐美味了。”

    “哈哈,没错,在行走天下的途中,宁有道也发现了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愚蠢。”

    “他改变了?”

第120章 三位一体

    “并没有,宁有道不仅仅没改变,反而还变本加厉了。他觉得自己的做法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可如果与现在这个世界的,一些规则相比。那他这种极端得做法,就是正确的。”

    “好一个相对正确!”

    “可,无论是正确的理念,还是错误的理念,想要大量的传播出去,被世人,被世间所接收,都是很困难的,更别提,人与人之间,争伐不断。前有古人云,说天地之间,万事之始,有如那盖墙添瓦,要一步一个脚印。宁有道觉得很有道理,他思索自己应该怎么往去行动,才能实现,自己所向往的世界。”

    “向往吗?”

    “最起码我们听到的答案是如此,至于本人的想法,过去跟曾经。不能一概而论吧。而宁有道在思考后,得到的结论是,他需要一枚棋子,一个平台,一个地基。假设世界是期盼,那想要在棋盘之上胡作非为,没有自己的棋子,是不可能的。即便是如当初年少轻狂的宁有道,也没有产生过,直接把棋盘掀掉的想法,”

    “因为他清楚,那是做不到的,既然做不到,那花费时间跟经历在上面,是愚蠢的行动,而这个棋子该怎么设置呢?只是他自己?不,那完全不够,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无力当做支撑点的,贫弱的人。但,没关系,如果有数百,数千,数万,这样贫弱的人聚集在一起,那么人,也就不再贫弱,而宁有道,也会变得强大。”

    “可,人不是凭空来的,他想要人,得自己去寻找,所以,宁有道在天下游历,他见了许多人,许多事,也得到了许多,愿意跟他一起,朝着那个并不正确的正确目标上,一往无前。正如宁有道自己说的,世界,棋盘给予我们的,是否真的属于我们?也许是吧,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自己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即便它的存在,没有太多意义,并不是正确的,甚至,会造成什么可怕的后果跟影响,但无所谓,因为我的目的并不是去顺应世界的正确,去做点什么。我的目的,是顺应自己的正确,去做点什么,至于结果于世界而言,算好算坏,这对我来讲,本就是毫无价值的。”

    “宁有道用这样的发言,说服了他们。所以他们走在了一起,团结起来,开始将那个,用来在棋盘上,与自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诸君,对弈的筹码,棋子。慢慢的具现出来,而这个棋子的现状,便是名为大齐的国家。便是你我所在的这片广袤国土。”

    “这,宁有道是太白剑仙?也是大齐的开国皇帝?”

    “正是如此,我知道你惊讶,不过故事所记,本就半真半假,在以前,这其实并不是假的,因为这种,有点娃娃张狂的计划,是不打算告知所有人的,毕竟万一哪天惹来个不高兴的,那岂不是要发生大乱子吗?这世界太广,神奇无数,宁有道可不至于脚跟没站稳,就贸然去挑衅这些神秘。”

    “所以?”

    “所以,在当初,大齐还不是大齐,棋子还未成棋子的时候,宁有道便有了这样,偷偷摸摸的想法,他把自己变成好几个人,而无论大齐的皇帝,还是天下闻名的太白剑仙,只不过是他的某一个身份罢了。这样隐藏的目的,除了是防止被人针对,多一个马甲,更则,是混淆视听之用。”

    “麻烦,”

    “是啊,宁有道也清楚自己并不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可能会想到十种方法,躲藏起来”而宁有道能想到的只有一种,就是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最多在上面盖点草,当做遮掩。可,跟着宁有道一起的那些人,同样也不是什么聪明人。毕竟,如果他们真的聪明,就应该清楚,人力并非无穷,可天力,可堪无穷的道理。可正是因为有了一群蠢人的联合,才有了如今的大齐。”

    “至于大齐的内部分化,则是因为宁有道自己的身份,太白剑仙在大齐只是个传说,而降妖司的最上头,那位坐镇的仙人,就是太白剑仙。而大齐的皇帝,皇帝膝下的子嗣,他们是不同的。他们代表的,是一个很正常的皇权。”

    “唔,前辈你是说,如今的皇帝,确实是为了寻仙之法,才让李公公来的?”

    “没错!”

    “可武仙人之名,天下皆知。”

    “是啊,武仙人之名,天下皆知。全天下都知道,那个凡人最高的名号。”

    “原来如此,武仙人,仙人之称,只是空有伟力。砍树轻易,养树艰难。不过,何必如此呢?家门子嗣,也是不信?”

    “不是不信,只是宁有道有自己的执拗罢了,他希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里面无关乎亲情种种,有的,只是对所扮演角色持有的,一颗上进心罢了。”

    “宁有道是太白剑仙,又是武仙人,民间传言,太白剑仙跟武仙人种种,不曾想,全是一人糊弄之戏码。”

    “哈哈,我说了,在以前,这些都可以是货真价实的。宁有道是太白剑仙,宁有道也是武仙人,可世人知道太白剑仙跟武仙人的联系吗?这两者之间的最大联系,不就是宁有道这个名字?没人知道宁有道,他们只知道太白剑仙,只知道武仙人,就连宁有道自己也是如此,剑仙是剑仙,皇帝是皇帝,他们是两个人,并不是一个人。”

    “还真是让人无法评价。”

    “哈哈,你大可以骂一句神经,无妨的。”

    “那现在,为什么不藏着掖着了?降妖司设立,说是皇帝专主,不可能不被知晓真相吧。”

    “这就是我说的,即便是同一个人,过去跟未来,也是不同的。如今的宁有道已经不再轻狂,虽然他的目标没有变,但宁有道觉得,自己也不用太藏着掖着了。所以,降妖司开始光明正大的表现出来,不过这对朝堂之中,那正常的皇家一脉而言,这是令人惊愕的一件事,他们本以为降妖司,是他们印象中的,那些手段非常的高手,就像是武仙人一样,即便不能长生,但依旧拥有堪比仙人的手段,用巩凌居的话说,那就是破坏力的表现,是同等的。”

    “结果,在降妖司开始大展拳脚后,他们才意识到,不对劲。这些家伙,并不是空有破坏力的冒牌货,而是实打实,内外兼修的真货。那,这偌大降妖司,如此多的真货,而且手段各有不同,他们,又是从何而来?用脚后跟想想,眉头都会指向开国皇帝,可开国皇帝,那位武仙人,早就不知死活了,你说他死了,陛下死,举国殇,这景色,可未曾有见。可若说活着,自那侃侃而谈开元大侠,还没有被神仙带走之时,武仙人,就已经是消声灭迹的妆台了。”

第121章 原来客栈

    “再则,他们也不敢!如今的皇帝,你猜他有胆子质问自己祖宗吗?呵,既然没胆子,那就只能无视。”

    “无视?”

    “没错,如今这位皇帝的想法很简单,既然祖宗没有告诉他,就证明他也不需要知道。”

    “好听话…”

    “是吧,这可比训出来的狗都要懂事,不过,虽然很听话,但这位皇帝也有自己的追求,而这追求,便是如今的水中捞月一行。既然祖宗不告修仙法,那我就自己去找。当然,天下各有传,说什么某处某处,奇珍异宝,某处某处,仙人降世。可流言之中,几分真,几分假?压根就没人知道太白剑仙更别提那其中,还有一些便宜,手段过分。这皇帝能断定这望月山庄一事,则是因为降妖司会在望月山庄出现。降妖司已经被判断为,仙人集团,那降妖司来,自然假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那这消息?”

    “自然是我放出去的,你来了,李公公也就来了。说不得这会儿李公公也在庆幸呢,庆幸你这位小仙人没出手,要不然他还真不好交差。”

    “我?我何来跟李公公较量的本事?”

    “仙人为何加个仙字?正是因为,其可为寻常所不能为之事,古传有圣师积发,菩提树下,一日通明。从此身入天地,无所不在,得大自在。你觉得,几分真假?”

    “前辈,你还是说说,你的想法吧,为何要故意引人来?”

    “那我怎么能知道呢?我也是听命令行事,说不定是武仙人陛下,良心发现,打算偷偷帮衬自己的子孙后代一下呢。”

    “前辈…”

    “莫要这么看我,我说不知就是不知。行了,今日之事已经定论,你的任务也完成了。”

    “前辈于我,可真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啊!”

    “去去去,我可不想耽误你这克妖小郎君,驰骋江湖,免得被那方云逮住,好一通骂…”

    “云哥儿可是最守礼的!”

    “啧啧啧啧,方云真是把你调教个通透,叫我头皮发麻,我先走了!你爱干啥干啥呗!”

    “唉,前辈,前辈!!”

    ……

    那上清山上,望月山庄藏下,镇内。

    客栈门里,两人嘴忙。

    “啊?那陆先生可有说什么吗?”

    “有,或者没有。”

    “长生,你学坏了,以前的你可是有话直说。”

    “哈哈,陆先生确实没说你想知道的,那神仙奥妙,只字未提。”

    “那陆先生说了什么?”

    “陆先生只是来做感谢而已,说你一番好心,邀请他这个糟老头子来此间赏景,是真真的不错。另外,陆先生还说,若是想见那玄明兽,再等几天,等到那十五月圆,往上清山东南角走,赶在傍夜之前,必有收获。”

    “就这?陆先生只说了这些?”

    “不然呢?”

    “呼,算了算了,陆先生倘若真是神仙,那肯定有自己的缘由,今日见那开元大侠,展露仙法,我算是对神仙中人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知,那显然是非常人所比的,你我这般,有缘偏近,无缘莫寻,才是最合适。”

    “嘿,看来你这热闹,也没有白看嘛。那玄明兽,是看还是不看?”

    “自然要去,开元大侠再有本事,李公公手段再高,也不及玄明兽半分可爱啊。”

    “言之有理!”

    ……

    胡安小镇。

    因为有个大来头,所以名字带着几分怪。

    此镇子不大,热热闹闹,小麻雀也。

    说其来头,是说曾有一位藩王,名叫胡英雄,其名英雄,生的是幸福,死的是悲凉,纵观其一生,也就勉强称一句狗熊,不过此胡英雄,留有子嗣,很不简单,那是胡英雄第三辈子孙,有一人,名叫胡安。

    届时,早就是世朝奔乱。

    天下动荡。

    难民,犹如涌过飞蝗,屡见不鲜。

    此等绝景之下,天下四分五裂,各地有王飞起,人人都说自己才是正统,人人都想当那江山之主。

    在这其中,有一人属于例外。

    便是胡安。

    旁人都是雄心壮志,要做英雄。

    胡安却只想着收民以救,不念权根。

    胡安并不是什么菩萨世尊,救不了天下人,也没有那么大的口气,

    “能救一人是一人!”

    这便是胡安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这整个镇子,便是胡安所救之人,是胡安的领导下,他们才得以撑过那乱世,保留至今。

    胡安在世时,镇子叫做方圆。

    什么意思?

    是说,天地虽大,我心微薄,触手可及,不过方圆之内,伸手可救,不过一人三分,

    这是胡安的理念。

    而在胡安去世后,为了纪念胡安这个,非天下人的英雄,只是他们的英雄,小镇便就此改名胡安镇。

    后有新王当立,天下称尊。

    听闻此事,便上书令命,一封嘉奖。

    已表这颗善人之心。

    时至今时,小小的胡安小镇,已经有五位帝王的授封,

    不过帝王开口,虽重于泰山,但也轻于鸿毛。胡安小镇的存在不会因为其消失,而胡安的精神,亦会在此永世长存。

    在胡安小镇,有一家原来客栈。

    这名字也奇怪,原来什么呢?

    其实没什么由头,或者说有,不过已经被人忘记了。因为这客栈本来的主人家,早就在几十年前搬走了,如今的客栈老板,是位外地富商家出生的少爷,因为家里有争,他自个儿懒得争,便买一家客栈,充作养老。至于家中那财名忙乱,他也懒得参和,

    这位新老板,如今也是旧老板了。毕竟在这镇子里,已经走过了大半身,虽然还不至于,死去鬼门关,但那副姿容,也是半步黄泉了,

    老头很精神,不过到底是上年纪,所以客栈的生意,如今是儿子照顾。

    其子四十出头,人长得是肥头大耳,憨态可掬。

    面露和气。

    旁人问他。

    “唉,掌柜的,你这名字是什么说道啊?”

    他就回答。

    “嗨呀,客观,这名字实则是假借缘来而已。”

    “唉?那为何不直接写成缘来?”

    “此事,是因为不想心中太生财,我这开客栈的,把缘来二字挂门上,那岂不是婊子立牌坊?又当又立了?”

    “啊?掌柜你这说法还真是奇怪。”

    “哈哈,这也是家中老人的说法,我就是个传话的。”

    没错,原来究竟是什么原来,无人知道。反正,掌柜那牵强过分的说法,肯定是不能当真的。

    不过,虽然名字搞不通,但客栈生意是真不错。

    多亏如此,才能让如今的掌柜,顶个身丰满,大肚圆的模样。

    当然,这也是跟原来客栈的生意有关,客栈嘛,就是管的人吃喝拉撒。原来客栈提供住房,那住房一日,就算住满了,那小楼才有几间房,才能赚多少钱?

    如今这世道,赚钱的大头,可是那吃。

    随便打听打听,那酒楼之中,只一盘凉拌牛肉,就要贪多少钱?

    那里面,你说价贵美味物丰富,也就罢了。

    但实则,是价贵味鬼物少许。

第122章 话谈

    可就这,照样卖出去大价钱。

    因为注意到这个,所以原来客栈的掌柜,才觉得这样下去不太行。可,在对方已经搬出这样完善的营销巨兽面前,他照猫画虎,恐怕只会出师未捷身先死。

    那怎么办呢?

    原来客栈的掌柜思绪一会儿,随即心生一记。

    既然不能照猫画虎,那就从价格上竞争。

    外卖服务!

    这服务并不新鲜。

    早几百年前,就有专程的外卖,更别提往上还有昏君八百里加急送荔枝呢。

    只不过,这些外卖服务,太小了。

    简单说,并不能实惠到让每一个人,都享受到外卖的快乐。

    所以,原来客栈的掌柜大发神威,他发动那些乞丐,这群浪荡鬼,总是无处不在,其中情报,也十分机灵。放出消息,吃饱喝足,一个月还有钱拿,那人手根本络绎不绝。

    当然,这是大买卖,肯定不能只一家人来搞。

    掌柜便联系镇子里,那因为有一家热闹,就自然生意冷清的酒楼合作,

    此外,便是跟本家联络,再通过乞丐打听,如此联合。

    当然,这种生意,是需要时间来磨合跟纠正的。

    好在,原来客栈的掌柜运气不错,这法子,真让他磨成了,虽然费了几年光阴。但收获也很可人。

    如今的原来客栈,除了是客栈外,更是【零零外卖】的参与人之一,以及最大份额持有者。

    而原来客栈主要负责的,便是胡安小镇以及周边村落,

    精确到每家每户,将生意完全覆盖。

    罗小开,便是服务于原来客栈的外卖员。本来罗小开只是个孤儿,他出生未知,被乞丐捡到,所以也就是乞丐一个。小时候生大病,侥幸没死,如今也是个精强的小伙子。父母,那捡他的乞丐就是亲爹亲娘。

    罗小开一直都想报答恩情,而原来客栈的生意,算是出现的最及时。

    罗小开是最早加入的,如今,因为他跑的辛勤,也算了有了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小屋,老乞丐也能不受风冷,吃碗热的。

    至于再好的日子?

    罗小开没想过,也不敢想。

    他只希望,眼前的这份好日子能够持续下去,仅此而已。

    在工作之余,主动也好,被动也好,罗小开都会听到一些周边故事,而在午休时间说大话,就是他的消遣。

    当然,主要是跟老乞丐。

    下班,带着晚饭,罗小开回家,走出镇子五里路,有个小池塘,旁边有一片连绵屋子,这是工作福利。

    “奋斗,需要坚强的身体!”

    这是原来客栈掌柜的原话。

    那个人虽然爱财,倒也不会把人当牲口。

    罗小开找到那门上挂着“二一二”的房子,推门,就发现人不在。

    他摇摇头,口中叹气,

    “老爹真是的,也不知道钓鱼就那么有趣吗?”

    钓鱼,是老乞丐的兴趣爱好,也是谋生的手段,毕竟指望别人施舍,迟早会饿死的。

    而钓鱼,近在眼前的小池塘是不能指望的。那必须去更大更好的地方,而且人不少。

    这一片工作住所,有不少跟老乞丐一样的,这群老家伙上年纪,本应该是顺应传统,在某一天冻死街头。如今却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就整天凑在一起,下棋钓鱼,小日子过得为还不错。

    罗小开不可能出去找,他脱掉衣服后,光着膀子便往澡堂走。

    这也是原来客栈掌柜的规矩,被客人送餐,干净的印象很重要。虽然常言道。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但他们做生意,需要做的可不是常言道,而是尽可能的少留下把柄。

    那澡堂的水都是及时送来的和水,烧的热腾腾的,洗干净后泡一泡,原来客栈的掌柜说,这是他老家的传统。

    当然,那的确很舒服,

    而送水,也是【零零外卖】的生意,

    多亏如此,如今整个胡安小镇,根本看不到一个闲人。

    罗小开泡完澡回来,就看到了一个老头。

    年纪在五十出头,左腿是瘸的,手指也少了三根。以前在街头被人叫做断老五。说是曾经,还正年轻的时候,也算活的像个人,可惜后来痴迷赌博,这一身筋根,因此受罪,才变成眼前这幅模样。

    不过真是,不破不立。

    先有失去,才有获得。

    虽然成了乞丐,但也能因祸得福,认清自己的本心。

    若不然,罗小开这个弃婴早就烂死在干草堆里,等着哪天被觅食的野狗翻出来了。

    “老爹,收获咋样?”

    “哈哈,今儿个不错哦,今晚咱们吃烧鱼。”

    “烧鱼,那感情好啊!”

    老人熟练的忙碌着,老人其实厨艺不好,毕竟也没啥锻炼的机会,但罗小开却很喜欢。他直白的说,是很羡慕的,别人一家子,阖家团圆的画面。

    当然,人到底是长大了。也不可能再像还是小屁孩的时候,半夜里偷偷一个人抹眼泪。

    罗小开现在就想着,给老人养老天年,他们爷俩过一辈子完事。至于旁外的乱七八糟,不重要。

    晚饭还是很丰盛的。

    今儿个鱼肉还是肉,没有被糟蹋的太严重。

    再加上罗小开从店里带回来的盒饭。

    工作自然是管温饱的,毕竟招他们这群乞丐,就算是天真美女,也不如一盘大肉来的勾人啊。

    人以食为天,老祖宗开口,总是有几分道理的。

    这盒饭理应是罗小开的晚饭,不过他总会带回来,跟老人一起吃。

    “哟,居然是猪肉炖粉条,不错不错!”

    “还有这个呢。”

    “嚯,唔,这味道,该是老刘门前的三叶红?”

    “没错!”

    “好好好,来来来,干一杯!”

    “是我敬您!”

    外面,天色见幕,万家灯火始于新?

    里面,推杯换盏,粗粮陪酒话闲谈。

    此间绝非神仙境,只是方寸家门前。

    一顿饭吃中,罗小开总会是先打开话题的那个。

    “老爹,今儿个我从秦家村,听来一个新故事。”

    “哦?可是那个百匠多出门的秦家村?”

    “就是那个,秦家村的秦有汉您认识吧?”

    “秦有汉?唔…哦!想起来了,想起来了!就是那个说话总会慢半截的粗货。”

    “是他,秦哥今儿个告诉我,说秦家村啊,以前来过神仙。”

    “哦?那可真是了不得。”

    “岂不止啊,那神仙,还来了有两次。”

    罗小开的脚程快,全是因为最早的时候,忙着赚钱,拼出来的。不过最近,眼看着生活越来越好,手上也攒下来零星银子,罗小开的奔波劲头,也就放松了许多。

    毕竟老人从他小时,就教育他说,做人呢,一定不能陷入执念。

    执念乃入魔之根,害人之引,伤己之虫。

第123章 报恩

    至于金钱并非全部的观念教育,那更是三天两头提起,最近两年少了许多,估计是因为他也独立了,能够自立根生,养家糊口了。

    总之,多亏了老人的教育,罗小开并没有太多的金钱压力。

    绝不是因为他很有钱,只是,不会被金钱束缚自己的脖子罢了。也算不上伟大。

    所以,在逐渐稳健了生活后,罗小开便主动的去听故事,一来,是自己放松,二来,是能跟老人说说,充作话谈。

    那秦家村,在方圆这片,还算有名。

    因为那村中是工匠大户,可以说方圆的那些锅碗瓢盆桌椅板凳杀鸡宰猪的屠夫刀,有六成,都是秦家村出来的。

    像这胡安小镇的那些相关铺子。里面基本都是秦家村的人,外地人想进来分杯羹,都不可能。

    谁让秦家村是真的物美价廉呢。

    这招牌,挂到现在,少说也有一百年了。

    且不止如此,秦家村每过三年,都会让年轻人出远门,美其名曰是“见世面!”,所以在外地,有时候也能碰见秦家村的,而且混的都不错,

    所以才有一个吹名,叫“百匠多出门”。

    这话本来就是坊间调侃,而且说的也不是手艺,而是从婚姻方面出发。

    调侃秦家村真是会办事,本地的娘子看不上,偏爱那外地的鲜花。

    不过是因为秦家村的性质,才加上一个匠字。

    秦有汉,是秦家村的年轻人,年纪也就比罗小开大两岁,从小学习木工,手艺非凡,店就开在距离原来客栈两条街外,罗小开赶着上班,就能瞧见。

    秦有汉喜欢吃,所以经常点餐。

    也是缘分,罗小开这个众多外卖员中的一个,却能跟秦有汉有许多次碰面,这一来二去,自然就眼熟了。

    渐渐的,两人成了朋友。

    两人经常会扯闲,不过因为大家都挺忙的,所以基本是点到即止。不过今儿个,秦有汉不知道是遇到什么喜事,生意没开门也就罢了,嘴边还吊了两口,

    带着三分酒气,非要跟罗小开聊,

    罗小开想想,也就顺应了,反正原来客栈的银钱大头,是按工作次数算的,底薪当然有,但也有规矩,每月必须送多少次,达到后才有底薪,如果达不到,就算了。而如果每月低于多少次,就会直接开除。

    毕竟懒人活该饿死。

    罗小开想想,给自己放一个时辰的假,应该不过分吧。

    所以他就在那听秦有汉唠。

    两个人吃着秦有汉点的鱼,听着秦家村的故事。

    秦家村小有名头,但正所谓,人有隐私,家有隐情,村有隐事。

    总有一些事,是不足外人道也的。

    秦家村也是如此。

    秦家村多工匠,可谓是匠人之村。

    至于秦家村的手艺,究竟是怎么传下来的,秦有汉也不知道,因为族谱他实在懒得翻。秦家村也不太注重这方面,毕竟,那么关注过去的事干嘛啊。又不可能回到过去。如果是好事也就罢了,想起来还能舒心片刻,那如果是坏事呢?岂不是怪糟心的?

    所以,过去就过去了,管他好坏,当下最重要。

    这就是秦家村的教育,有点随便,

    不过,在秦家村也是有故事的,不是啥鬼故事,而是仙人故事。

    仙人唉!那只要是活人的,出了门的,那多少都听过,毕竟就是皇帝,比如大齐,每年三月三,也都会举办敬天会,请大齐境内的山川诸神,共饮一杯,求他们继续保佑大齐的太平。

    所以,仙人这个概念,想不被传播都难。

    在秦家村的仙人故事,有两个,一个远,一个近。

    远的那个就不用说了,只说有仙人来,收了弟子,可秦有汉翻族谱,也不见其人,整个村子里,从上到下,不分老幼,也都不清楚那些事,算是一个是真是假,都无从判断的传言。

    因此,秦有汉口中的故事,便专注于第二段。

    那也是最近的,更是秦有汉自己,经历过的。

    那是在秦有汉四岁的时候,在秦家村里,来了一个客人,只说其外表,跟仙人完全不搭边,神神秘秘,风尘仆仆,

    看起来就像个刚刚从沙爆天跑出来的旅客。

    这客人,本以为是来做生意的。

    不曾想,客人登门就是一句,要找人。

    找什么人?是秦家村的一位,翻翻族谱,还真有,按照辈分,秦有汉得叫句三太爷。

    这位三太爷自然是早就去世了,毕竟这世道,老人家能活到七十,已经算得上是老天开眼,哪里还敢奢求太多。

    可三太爷什么年纪啊。放到今天,百岁出头了。

    再看看那客人,虽然藏着半张脸,但也看得出来那双眼睛锐利,面貌年轻。

    这从年纪上就对不上。

    秦家村这边,就询问对方。对方也很坦诚,说自己跟三太爷有旧,三太爷于他,敬一份恩情,所以他这才专程过来报恩。

    话说到这里,该有的猜测,也有了。

    然后就见那客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抬手窜出一团火,那火焰化作一只九尾飞鸟,奇妙美丽,声鹤长鸣。

    这自证身份的一手,也算是确定了其的话中虚实。

    不过,秦家村到底是曾经也有仙人途经的村子,此刻并没有太热情,只是颇为冷淡的告诉对方。

    那三太爷早就死了,这恩情无门可报。

    当时秦有汉年纪小,完全听不懂,如今,更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上门报恩的仙人,

    可,那仙人却很热切,他直言到。

    自己算命之法尚有不足,没能料到三太爷早亡,但所欠恩情,不报不行。否则执念缠身,将来修行一途,必有危难。

    “那你知道,我家爷爷当时怎么说到?”

    “怎么说的?”

    “嘿,我家爷爷讲,既是如此,那这恩情,就更不能报了!”

    “这是为何?”

    “多简单的道理啊,你看,于仙人而言,这恩情不偿还,心头始终记着,成了执念,对修行很不好。可对我们而言呢,三太爷已经死了,我家爷爷也不想受这恩情,可因为仙人一句,恩情不报,修行有害,又改口答应了仙人,叫仙人报恩,届时,那三太爷的恩情报了,可我家爷爷的恩情不是又欠下了?一来二去,岂不是没完没了?”

    “这,还能这么算的?”

    “我也惊奇啊,现在想想,只觉得我家爷爷不讲道理,你猜,那仙人如何答应的?”

    “如何答应?”

    “那仙人笑道,说这天地道理,绝无心大。这恩情是该报该欠,跟老天爷没关系,跟自己有关,他想报三太爷的恩情,他也可以不想报我家爷爷的恩情,全凭他说了算。所以这恩情,能不能落在地上,主动权从来不是在旁人。”

    “好家伙,这是强盗碰上刽子手,硬茬子砍了硬茬子。”

    “谁说不是呢,我家爷爷也就没办法了,毕竟到底是乡野小民,哪里有能耐,去跟仙人对着干啊,所以这恩情,不报不行。”

    “那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是仙人问,你们想要什么。当然我们的态度,那肯定不会主动开口,所以仙人就试探性的说,他可以传授成仙之法!”

第124章 回来了

    “我去,真的假的?”

    “那岂能凭白唬你?自然是真的。”

    “那答应没?”

    “没,唉,要是答应了,我哪里还需要自己提着斧头辛苦上山啊,早就驾驭飞剑去轻松伐木了。”

    “噗,有汉哥,你这想法还真是,别具一格。”

    “咳咳,虽说,我家爷爷没答应传仙法,可仙人报恩,总得落下来点什么,所以我家爷爷就说了个老掉牙的,讲,若是能得仙人保佑,小村百年安康,想必三太爷在天之灵,也能更显宽心吧。”

    “那仙人答应了?”

    “当然,仙人留下一柄飞剑,言,妖魔鬼怪,入门五十里,杀!百年平安,足矣。如今,那飞剑就在乡中祖宗祠。若不是不能轻易带走,我肯定拿来叫你瞧瞧。”

    “哇,仙人,飞剑,唉,也不知我啥时候能有这个命?”

    “哈哈,我爷爷说,天下事事皆有数,命里强求必不得。”

    “说的真好,唉,有汉哥,那你就不觉得后悔吗?”

    “后悔啥?我确实也想过,要是能跟仙人要点更好的该多好,可,人仙人可欠我啥了?虽然三太爷是我亲太爷,可三太爷终究不是我,我家爷爷就说了。这天底下最恶的事之一,就是打着骨肉亲情的名头,尽做一些利己害人的事。越是至亲,越要保留距离,持有尊重。”

    “嘿,没想到今儿个还有幸能听有汉哥你,说一通这人生道理。”

    “去去去,你当你哥是啥啊!这年头,就是老牛也是对着琴音喝一杯了。”

    “哈哈哈,要是真有那样的老牛,我可一定要瞧一瞧。”

    说着说着,故事落墨,那天边,也尽染黑。

    月上柳梢头,人言醉轻微。

    ……

    又是一日春来好时节,人家多欢雀。

    桥头有狗汪汪叫,河旁鸡鸭过水桥。

    罗小开总是起的很早,逼近跑腿的,总是需要提前活动。

    原来客栈如今自然不止是一间客栈那么简单,但,对于客栈的生意,还是该做就做。掌柜说得好,人不能忘本,否则就成了畜生。

    罗小开觉得很对,他自个儿的出身不值得夸,人生经历,也谈不上精彩。

    所以,罗小开额外的珍惜自己所经历的一切,无论好坏!

    无论好坏,都必须承认它的存在,并且,去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责任,这就是罗小开的想法,自然,也多亏了老人的教导。

    老人能有这年头,也跟过去的那些事,脱不了关系。

    也难怪,会有那么一个词儿。

    叫大彻大悟。

    先到了门跟,小二正擦桌子,见着叫声好,

    听那后厨,精彩绝伦。

    原来客栈并不管对外的送食,毕竟地方太小厨子太少,真要去管肯定饿死不少。

    这会儿摆架势营业的,是给他们这群帮工的伙食。滋味鲜美,量大管饱。

    屁股坐稳没一会儿,就开满了人,都是送外卖的。耳朵听说,最近掌柜的又在想营业新生意,也跟外卖一样,不过不送吃的,改送货了。

    罗小开寻思,这送吃的不多,送货的,那不满大街都是?

    这生意好做?

    不过掌柜的肯定跟他不是一个路数,毕竟他穷命一个,也没大抱负,哪像掌柜的,奇思妙想,那抬手生钱,比给死人烧还来的快。

    最气的,是这银子来的正大光明,也不见剥削。

    唉,佩服是真佩服,羡慕也是羡慕,

    但,喝完最后一口热汤,就得赶着去忙了。

    主店不在客栈,而是包揽整个胡安小镇九成的专营馆子,酒楼。上门取货,按点送到,全都是靠一双腿,好在,也就方圆左右,再加上往远还有连趟的马车,也很方便,

    辛苦吗?说句不,那就是骗人了。

    但这钱赚的安心,也挺快乐的,

    路上见见风景,听人聊聊话谈。

    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这不,迎着黄昏天,接近快下班,就听那敲锣的开始遥街报暮。

    罗小开踩着略显僵麻的腿,踏进原来客栈的门,快到饭点了,今儿个他下班的早,主要是待会儿有点事。

    一进门,刚坐下,就见往楼上抬腿下来一个眼熟影子。

    “唉,刘公子,这不刘公子嘛!”

    那下巴角带着几根粗毛,略显邋遢,但眼中自有清光的书生听到声音望过来,也是露出笑容。

    “小开!”

    书生过来,两人做到一桌,

    可是真熟人,绝不搞那些麻烦的礼节。

    “刘公子,你上京回来了,啥时候啊?”

    “就今天,刚落脚。”

    “那收获咋样?”

    “嗨,也谈不上收获,你呢,在这原来客栈干的如何?”

    “老样子呗,每天吃喝拉撒,做梦没有,睡的安宁。”

    “那不是挺好嘛,这天底下不知多少人,苦于难眠之痛!”

    “刘公子,我看你脸色微坏,莫不是遇上什么糟心事了?兄弟我也不敢夸海口,但若是能尽一份力,绝对不含糊。”

    “哈哈,有你这句话,我就很宽心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遇上一点,并不寻常的怪事。”

    “哦?那皇帝老爷的眼皮子底下?还有怪事?”

    “不是在京城,而是在旁处。”

    “哦,具体讲讲。”

    “咳,这事儿啊,还得从头说起。可能话有点长~”

    “那,那还是改日吧,我待会儿还有要紧事。”

    “怎么?莫不是士别多日,刮目相看,抱了娇娘?”

    “刘公子,我见这京城莫不是有那熊心豹子胆,被你饮进去不少啊。不过,这你可就想多了,就算是我有那个心,但两袖清风,哪里敢啊!”

    “你呀你,天天就用这借口糊弄自己。胡安哪里有那高门银子贵?不就是看对眼嘛。那若是真金贵的姑娘,也到不了胡安啊,那你是不知,那京城里的,别说千金贵门,就是那春楼红娘,也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只弹风月琴。”

    “嚯,刘公子,你才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这春楼都能去了?”

    “咳咳,全是顺应为之,顺应为之。”

    “哈哈,这可是好事啊,何必这么不好意思。不知刘公子能待多久?”

    “少则半月,多则两月。”

    “这样啊,那等到改天,我再听刘公子你的故事吧。”

    “好。”

    ……

    书生的名字,叫做刘胜。

    作为大齐茫茫读书人中的一个,刘胜可有特别之处?

    自然是没有的,顺应理所当然的故事,这就是刘胜。

    什么理所当然的故事?自然是,从普通的层面出发,由许多人认同的,人生轨迹,

    跟那些有大抱负的家伙家伙不同,也不如那些能够为了自己的快乐就把一切都抛弃的家伙潇洒,

第125章 何谓普通?

    普通,肯定并不是每个人生来就能够意识到,并且希望意识到的。

    毕竟,谁人不曾有过胸怀天下的大志。

    谁人,不曾念过那恨比天高的狂妄?

    只是在后来,长时间被现实的摩擦之后,真正无力之后,才会把那两个曾经不屑一顾的字捡起来,充作仅存的遮羞布。

    这,就是所谓普通,更是人生的本质。

    茫茫众生,全是凡人。

    这,是刘胜的老师,他的父亲所教育他的。

    刘胜的父亲何许人也?哈哈,只不过是个连秀才之名都没有的,半道书生罢了,一个毫无长处的普通人。

    这样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会说出这种狂妄的话?

    是否,是在哀怨自己的普通,哀怨老天的不公,或者是给自己还能恬不知耻的活在这个世上,一个,姑且算是合理地借口?

    肯定有一部分类似的情感吧。

    但,也有可能是大彻大悟的有感而发。

    因为,小时候刘胜就困惑过。

    如果众生全都是凡人,那为什么他还能见到,人与人之间的高低?如果众生皆是凡人,那理应是平等的,既然平等,何来高低之别呢?

    很对的困惑。

    而刘胜的老师,是这样回答的。

    茫茫众生,何谓茫茫?

    便是这天,这地,这宇内苍穹,世间真理。

    于他们而言,所定义的众生,是平等的。

    原来如此,可刘胜又有了新的问题。

    “老师,您说众生平等,乃天地之言,可弟子不过人身,不足弱龄。何赢天地乎?”

    翻译翻译,就是说,您老这话还不如村口的野狗放屁,毫无卵用。

    只听刘胜的老师笑道。

    “我只是想告诉你,对自己的定位,理应如何,正如你所做出的判断,天地所认为的众生平等,跟众生其实没太大关系,所以,我们在出生以来,到死亡之前,都会遭遇自己判断的不平等。而在这样的不平等之中,错误的决断,会很快的葬送一生。而正确的判断,又根本不可能存在,毕竟,若是存在,那众生便是天,既然已经成了天,众生,也就消亡了,这是个可悲的死胡同。”

    “那么,既不能犯下错误,又无法怀抱正确,这样的状况下,又该如何坦诚,长寿的活着呢?很简单,只需要把握好自己的尺度,就足够了。人为何会觉得不平等,自然是因为,人自有争强好胜心,自有温饱冷暖苦,所以,人会不公。那,你一定要先认识到,自己是谁。”

    就刘胜便问道。

    “请问老师,我是谁?”

    刘胜得老师答道。

    “你,便是天,你,便是众生。天道有言,众生平等。如果不能真正的成为天,那就假想自己成为天吧。”

    刘胜困惑道。

    “老师,此举有何用?”

    刘胜的老师答道。

    “自然是无用,因为本质上什么都改变不了,不公依旧存在,只是,众生选择了认命罢了。而这,就是所谓的,普通。”

    刘胜似懂非懂。

    而从那时开始,他就普通的活着。

    没有胸怀大志的梦想,也没有试图伤害他人的恶心。

    不好不坏,不高不低,不前不后。

    犹如一根秤直的天平一样。

    但,刘胜又不是那木工玩偶,也不是那田间草垛,

    他也有感情,也有想法,只是全依托于老师的教导。刘胜早早的就认识到了普通,认识到了自己的生命极限,从而,能够对许多事,更加坦率的对待,

    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怀疑人生,痛哭流涕,欣喜若狂等。

    无关紧要的过程上面。

    而考取功名,不过是普通人生的一部分罢了。

    老师经常说。

    “一个人就像是一根竹子,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生,由好几节组成。如果是坏掉的竹子,就会提前倒塌,而如果是好的竹子,则会始终挺拔。那普通的竹子呢?当然是选择,把能做的事情做完,把不该做的事情,碰也不碰,不好不坏的去生长,最终得到一个不好不坏的结果,正如人会饥饿,饿就要吃一样,得到一个这样理所应当的结论。”

    考取功名,就是现在,正处于此节的他,能做的事情,

    而不论结果,只问过程。

    无论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刘胜都将会稳步的踏进自己平凡人生的下一步,直至抵达那个平凡的坟墓为止。

    不过,天有阴晴圆缺。

    人也不是石头。

    在考取功名,完成人生阶段的途中,无论愿意与否,总会遭遇意外,这里面,可能就有会威胁到自身性命的危险事件。

    刘胜运气不错,连续遭遇了三次,

    他的心情当然并不平静,自然,也不需要平静。

    毕竟普通又不是什么万剑难摧的盾牌,只是承认自己失败,让自己在面对失败时,也能更加心安理得的,区区借口罢了。

    考取功名,是一段漫漫长路。

    一来,是因为考取功名,本身就分好几个阶段。

    从乡,城,郡,御四门来依次进行。

    乡自然是最近的,然后,就需要离开家门,

    于刘胜而言,从自家到京都,也是很漫长得一段征途。

    他摇摇晃晃的走,在刚别城考后,刘胜遇到了路上的第一个同行人,其人姓想名元。也算俊逸,为人亲和。

    两人共行。

    乐趣许多,危险也不少,

    途经的野兽苍狗不提,那山间破庙一夜惊魂,至今难忘,

    那时刘胜第一次接触到,所谓妖怪之流。

    普通人遭遇这种怪事,概率是很小的。尤其是对刘胜这种,若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可能一生都不会从家乡离开半步的普通人而言。

    毕竟当今世道,远行,并不方便,

    想想那途经可能的危险,简直叫人望而却步。

    而告别破庙后,刘胜又开始独行,他在距离郡考的近地,也就是胡安小镇落脚。等待成绩发布,温习功课,以及休息身体。

    然后,遇到了罗小开,

    跟张元的特别不同,罗小开也很普通。

    所以,他们很合得来,互相谈论对方,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谈。

    如此度过一个月的时间,刘胜便又启程了,他要去考郡试,而在途中,刘胜又遇到一件怪事。

    且这次还只有他一个人。

    那是在山林,夜宿。

    耳听兽鸣。

    刘胜有点害怕,他整个人缩成一团,不敢从这火堆旁离开,不知过多久,困倦上心头,刘胜点着脑袋,一个重压,温热的火星擦着脸皮,也让他惊醒,

    然后,刘胜就愣住了。

    因为周遭太过于安静,

    安静的,简直犹如那蔓延而来的黑暗,将要把他吞噬一样,刘胜匆忙的添把火,试图用那雀跃的火焰,来让自己从蔓延而至的黑暗中,保留性命,

    就这样,拖着疲惫的身体,他一直坚持到,直至目光所至,见天有白为止。

    ……

第126章 一狐狸

    刘胜遇到了一只狐狸。

    狐狸对刘胜而言,算是很稀罕的动物了。

    初次见面,只觉新鲜。

    以前听过的狐狸故事,有不少。毕竟,也不知道是哪个文人墨客开的头,先把狐狸当做卖点,去编那惊奇怪异之论。

    后来人人效仿。

    可能是因为,那狐狸,是真的有独特魅力吧,

    虽然只靠刘胜眼光,见狐狸,得评论。

    “不如家犬壮硕哉!”

    可谓是给老牛弹流水,白费功夫。

    那狐狸不只是兽,还是个妖精,会说话,张口就是一句问,说。

    “小先生,怎么在此处露宿,这山路糟糟,怎么也不寻一朋友共行?”

    刘胜的脑子是迷糊的,他没有像个正常人一样反应,去表现惊吓,害怕等。

    而是,跟那丢进去石头必定会溅起水花的河面一样,乖乖的有问必答。刘胜说自己,是一个闲人懒货,一辈子最大的诉求就是平安度过一生。朋友可以有,也可以没有,那并不是人生的重要阶段,

    所以,刘胜放弃了主动去交朋友。

    他认为随遇而安,才是最恰当的缘分。

    唯一可惜的是,他欣赏自然而然的友谊,但友谊并不欣赏他,反而还对他厌恶至极。

    所以到今天为止,刘胜还没有一个,称得上朋友的关系。

    今日,是为了去考取功名,完成人生目的,途中也遇到结伴的,有村夫,行商,书生,乃至于痛你一样,会说话的妖精。

    不过此刻是有些无奈,这山大地广,还真不巧,只留有他一个活人晃荡,

    那总不可能,叫他撒一泡尿,捏个泥人出来给自己作伴吧?

    刘胜回答干脆,并不风雅,犹如答案完全从心头发散,不曾经过唇齿修饰一般。如此粗糙,却惹那狐狸发笑。

    狐狸自顾自乐道。

    “听闻小先生讲述,也是个经历奇特,有所眼见的,不过在小先生这言谈一段中,却有一处不对的。小先生觉得自己运气不好,孤独行径荒山野岭,让人心疲力竭。但,古有云,苦道通途路自空,大目破云向西行。那看似狼狈苦难的背后,说不定就是惊喜,好比眼下。”

    刘胜就说,那狐狸兄不妨说说看,眼下的惊喜放在何处?怎么他左看右看,瞧不上眼呢?

    刘胜果然是睡坏了脑子,居然跟一只会说话的狐狸称兄道弟,这幅姿态,哪里还有那山间破庙,被蛇形怪鬼吓的失魂落魄的怂样?

    狐狸撩撩胡须毛,像个年纪三四十的先生,说道。

    “自是因为小先生遇到了我,遇到了这山中。小先生想去论功名利禄,可便是那三朝元老,六面将军,一国之尊,也不如小先生运气好。常言道,千金白银不过粪土,逍遥长生才显大道。此刻,正是小先生命入长生局中,小先生可认,眼前观景,何处地也?”

    刘胜自然不认识,他又不通地理,更无猎人眼界,这山林之所,于刘胜而言,就是那大小不一的迷宫房子,只会让人钻进去就分不清楚方向。

    狐狸介绍道。

    “此山,小先生可见,这山有三峰聚首之势,得青翠而迷目,见天高对日圆。正是那方寸天景,乃聚阳奇佳之所。《荀夫子°三道有相毕经论》中,有所记载,言聚阳之地,为万生之根,乃后邪最恶。翻译翻译,便是那幽灵鬼怪,最为惧怕之地,它们这等不入流的东西,入此-地界,不说修行,只是待着,就好比人饮毒红,一痛二消,不绝三日,必有伤亡。乃万万不能处之所在。”

    “可,聚阳之地本身可谓福地,如《景阳三妙》中,就有说,一位称作天道童的仙人,在景阳腹地中,开辟长生泉。那长生泉的根基,就是聚阳之地所属。长生泉,顾名思义,饮得一杯,命赠一年,日日不落,千年可谈。不过,故事人人可记,但长生泉确实难有,只因为其要求太多,便是仙人,也唯有寥寥能凑齐。就算是这基础的聚阳之地,也不是随处都有,完全是跳绳缔造,若是被故意破坏,那就只能等待下一次天造,乃及其稀有的所在。”

    “所以,才说小先生你幸运,虽然没有朋友一起过孤独,但比之那些看似人人之上的达官贵族,要强太多了。而聚阳之地,对幽灵鬼怪为害,可对于我这样,生来便以天精自居的灵兽而言,却是极大的补养。而其中,有一位,乃最爱此地之众,其属龙,曰阳明之精,乃天生灵,为万生之长,自《中阳夫子冠龙有记》中,更是大赞,龙者,天之柱也。”

    “此处,便是有一位阳君,所进行管理,阳君姓名,不可闻也,但知其乃山君之尊,也有香火,称天正秀三十六府大神统筹,正德威明大天君。是这方圆,乃至大齐等旁有国,都有记录的大神,于精灵之中,更是声名显赫,尽所皆知。这位大神阳君,虽身尊贵,但为人随和,常交朋友,且不分高低。虽是山君,但却不是一地之龙,而龙性自生高绝。故此,这位阳君常常是,一年难见面,两年难闻声。”

    “龙最长寿,百年方可称一度,一度自诞辰,而每逢诞辰,便见有东南西北死党恭贺,于此处聚首。庆阳君寿辰。一来,是真情实意,二来,是拉近关系。说那寿辰,可谓好比天上宫阙,神仙群聚,那番绝景。见得一面,毕生难忘,我便是为贺寿而去,小先生我见也不匆忙,不妨同我共走一遭?”

    刘胜早就听傻了,闻听此言,便连忙道。

    这可怎么行,我是人,如果同你们共欢乐?

    狐狸笑道。

    “小先生大可放心,我等都是天灵,不吃人的。且阳君也有仙人朋友,你可不是独一个呢,再言之,你我这样,所谓万灵,不都是这天地一拳可握?又何必把高低分得太重呢?走走走,保管你出不了问题。”

    被狐狸软硬交加,刘胜便也半推半就的认了。

    过山林,不知多久,鼻点香,眼见虹,终闻仙境。

    “兴盛美也!”

    …

    水竹幽居堂 

    宋· 曾兴宗

    山深景最幽,正为幽人设。

    获此一段奇,天意亦特达。

    水清濯吾缨,竹劲抱高节。

    凿池为延客,筑室相娱悦。

    故人来清风,莫逆友明月。

    雅与仙境连,迥隔红尘绝。

    此乐只自知,切勿下人说。

第127章 试论

    “不知仙境如何?可见真龙?”

    “莫急莫急,待我喝口水先!”

    “刘公子,你可真是学坏了,想那先前,你何等纯良。”

    “小马哥你才是,怎么士别多日,变得如此喜欢难为人呢?”

    “我这叫流浪汉剃秃头,顺其自然。你莫多说,快快续上!”

    “咳咳,那真龙仙境,自然是见到的!”

    “如何如何?”

    “仙境极美,胜牡丹先生《多停乱三十三天神仙景》三成有余。”

    “啊这,刘公子,我可不闻那牡丹先生何人也!”

    “不知小马哥可见天虹有景?黄狗追日?”

    “自然见得。那每逢鱼肚白,每见水滴目,便可瞧得。”

    “其盛景之壮观,叫人感慨天地自然不如是也。便是那仙境之妙。”

    “贴身而至,竟然有这样的壮妙?刘公子,羡慕,实在是太羡慕你啊!”

    “哈哈,缘分随风吹来,可遇不可求。”

    “那真龙又是如何?”

    “是一位白须倜傥的富贵老先生!”

    “啊这,龙作人样?”

    “然也。”

    “怎么如此!”

    “小马哥可是失望了?”

    “自然是失望,天有飞龙,盖天绝地,多想一睹真容。”

    “此言差矣,我初入宴席,心中也有困惑,便听那狐狸兄弟,口中解释,言,天下生灵,至今,乃人理当道,人道以礼为先,从山精野怪,妖魔祸乱,管他是真心还是假意,都会对人去学习,琢磨。你可以理解为,这属于如此天地的共识。虽然并非天下皆人类,但却天下皆可为人!”

    “唔…”

    “狐狸兄弟还笑说,言此间事,就好比是那楼中叫卖,惹人心爱,管他有用没用,先抢到手的唱腔。实乃一股风潮,而潮水汹涌,就算是有龙在上,也难以逃脱。再则,龙身巍峨,犹如山巨,横立摇摆,实在不便,那阳君更是好游山玩水,多藏人间享清乐。故此,人身便是常态,不足为奇也。”

    “懂了,不过,难见真容,也是遗憾。”

    “确实是,且阳君不愧是大神,真是如狐狸兄弟说的,有好相处的名头,那宴席之上,来者何其多,虎头羊头狮子头,熊怪鱼怪飞鹰怪,虫精古精王八精,可谓是无奇不有,五花八门,简直让人眼花缭乱,脊背发冷!”

    “哈哈,刘公子真可谓大胆,若是换成我,恐怕早就呜呼一声哀嚎,栽倒原地直把命亡了。”

    “非也,我也是吓破了肚皮啊,好在有阳君在上,一身威严,横贯八方,那来的别管名头又多响亮,都得乖乖盘腿,不分大小,不过也确实太多,叫我一个小小人类,夹杂其中,实在是没机会同那阳君说句话。”

    “哈哈,这遗憾也是没办法的事。”

    “不过,我也全见了精灵之属,结识几个朋友,除了那狐狸兄弟之外,我还遇见一只鸟精灵。”

    “鸟儿好啊。”

    “可惜学问不深,难闻其品种,不过那鸟儿体型丰硕,眉宇精神,十分漂亮,一看就知道是有灵性的,绝非凡鸟。鸟儿一张口,便自称自己,作青道子。”

    “这,怎么是这么个名字?”

    “狐狸兄弟也问了,便听鸟儿答道,从前陪读仙人,见三山六景,人间百态,知世上事万万,忧愁无穷尽,快乐亦无穷的道理。返璞归真,便听仙人取名青道子,叫他如那不沾水,过街不染尘,快活过一生。”

    “仙人倒是好想法,难怪常常有人说,仙人都是大自在。”

    “那青道子同狐狸兄弟,于我三个,一起畅谈,在那宴席之上吃饱喝足,到底是仙境盛宴,酒水味美,灵果自香。精神愈加,梦乡敲打门窗。我到底是没能撑得住周公诱惑,一头栽倒,等到两眼睁开,便已经是这胡安外十里的柳树下,本以为是做梦,一梦荒唐。一转头就见那狐狸与鸟同坐。”

    “我忍不住惊呼一句,狐狸兄弟跟青道子便笑呵呵称,刘兄酒量浅显,还得多练啊。我等成了朋友,不过也要分别,二位说,自己都有目的,便不多留了,既然见我醒,人也正常,他们就放心走了,至于将来能否再见,就又得期盼缘分。”

    “没想到那神仙盛宴,刘公子却一头栽进狐狸跟鸟的身上。”

    “太小家子气了?”

    “不不不,我反而觉得,刘兄此行收获丰富,耳不闻,有各种奇景怪谈,书中记录。那龙者,狐狸,妖精,不都是一篇可记嘛。论及数目,后者还要更胜一筹,又何来小家子气?不过刘公子也不用太悲伤,那灵果仙酒钻进喉咙,刘公子肯定能长命百岁,不,应该是直至百岁,还能又蹦又跳。”

    “哈哈哈,那岂不是成了老不正经的了?”

    ……

    前两件怪事,第一,山风破庙蛇精送。

    有孤魂野鬼害人心,精怪拜门除妖行,路遇高人看热闹,徒他一个太心惊。

    可谓是有惊无险,惊吓最多,险情最少。

    第二,一梦黄粱见龙神。

    有狐狸精助阵,青道子伴身,见神仙往上,望精怪成群,一杯仙酒入,一口灵果深。一饮一啄不知久,再醒行路省半程。

    可谓是毫无惊险,全都是享受。

    更让他一个平凡的书生,遇到两个非常的朋友,

    这人生的此节,也算是丰富圆满了吧?

    毕竟正如狐狸兄弟说的,就算是那达官贵人,不愁吃喝用度,吗运气比他还是稍显不如的。

    毕竟神仙可看不上铜臭。

    更不会正眼瞧那凡人尊。

    但,这第三件事,便可以说是凶险了。

    刘胜在胡安小镇停留,等到得知自己的成绩后,便打算去郡试。若是郡试能过,可谓将来无忧,若是能在前十之内,以大齐的政策,谋个一官半职,属于情理之中。那可以说已经是不枉此行,在这考举之中,收获了一个不错的成绩。

    但,到底是皇帝跟前的临门一脚,门厚地强。

    也怪大齐的皇帝一代代的,全都不敢碰武仙人定下得规矩,不敢在这事上舞弊。弄的这竞争对手,每一个都是实打实的铁疙瘩,见不着半点水货。

    想那考举之门,也分阶段而进行,

    见乡镇城,便是基础之理,愈加往上,就涉及一些政论,军论,国论。

    不再是考如琴棋书画,记忆颂答,古文研读,算数精巧这些了。

    而比之以上,此三论,便更看主观,因为此三论所涵盖者,都是顶着一个可以用的现状,再加上一层,一定存在的更好得未来,

    所以,这是一项很困难的考试,

    毕竟,能问会记属于下苦功,但千古明君,就得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了。

    刘胜倒是没有太多紧张感,毕竟他的目的心并不激进,跟那些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猛士相比,差距太远。

    所以,就导致刘胜的视点,会飘到其他地方。

第128章 何为文

    安岳城。

    又叫狄明府。

    此地属大齐二十八重地之一,地在内海。

    不管外军蒸发,主管的,就是年年校考。

    每逢当季,便有四方八面赶来的考生在此处汇聚一堂,为的,自然是从群英之中杀出来一道红光,直达天门顶峰之处。

    不过此路,也犹如那沙场点兵。

    见血如霖。

    是非常困难的,

    古有云,

    刀头赤发真英雄,笔锋游走也如龙,

    天下的规矩跟身份,那太多太广,若是指望用一条路,去把诸多各异都包裹其中,那才是扯淡。

    大齐,并不是科举大国。

    何为科举大国?

    便是从上往下,秀才如云,

    大齐不是如此,往下坊间,虽也有学堂,但如一镇之地,最多三家,一家百人。

    那能出几个秀才?自然是出不了几个。

    故此,坊间多有不识字的,不过,那招牌行当,全凭一张嘴就能过活,朝堂见闻,也不由他们平头老百姓掺合。

    所以此事就是一直不被重视的。

    跟旁国相去甚远。

    当然,大齐虽然比上不足,但也比下有余。

    自大齐往东南,一路前行,过三山五岳八条大江,得一国。号曰熊屠,此熊屠国,兵甲强壮,号征战,言国中有民,皆得十人之勇。国中有军,皆得破万军之强。

    也没有吹牛逼,因为那边的各种地方国,都被其摧枯拉朽的征战收拢。

    但,这样一个兵伐强国,教育却十分的贫瘠。

    古人云。

    穷不过头点地啃草。

    富不过云头见朝阳。

    命有百岁风景至少。

    人有历年征途之忙。

    能文能武方算模样。

    否则不如地撇流氓。

    而这古人云的短句,便是来自大齐五十年前的丞相所云,盖因为昔年,两国交流,熊屠有使臣远来,入城中走访,态度却十分跋扈嚣张,全无礼数。

    丞相胸腔愤怒,便有感而骂。

    当然,无论是教育强重,还是教育宽松。

    在这校场之上,考生匆忙。

    一个个的,那都是心尖发痒。

    也是真没办法,毕竟过五关斩六将,已经只差临门一脚,已经能看到万丈佛光,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试问有哪几个人,能不紧张?

    再则,就是科考的头疼所在。

    因为交通不便,故此,大齐规矩,方十八可入门。

    但科举一途,又不是人人都能够一步中第。

    有不起人人都是聪慧天骄。

    故此,皆一战败,再来战者。

    而科考一次,途中赶路,试卷考校,团在一起,时间花费许多,一年光阴如浮云。

    再加上,地方婚庆,抓的匆忙,很多人都是十八刚入,就被赶着提亲。

    这就导致,堂堂男子汉,可能二十五六,都毫无收入,借家中娘子光。

    此事,也是压力的一部分,

    毕竟若是他们真是那恬不知耻的,这考试也就不用来了。

    毕竟能借着旁人的光阴舒服过日子,谁愿意去顶着打胎药赶辛劳啊。

    瞧瞧左邻右舍,那都是摩拳擦掌,心跳狂飙。

    有威严喝令的官差,一压惊魂的木仗,高呼道。

    “揭天公大夫令,昭日月共见,诸君于此,以公,法,明,道…”

    耳边听着官差在那里诵读,大齐科考的规矩,

    无论是娶亲,还是丧白,

    都能听到有个人在那侃侃而谈,高声如唱。

    科考作为人生大事之一,自然也少不了这样的规矩。而所念的,各地也有不同,大齐主的,是《天公将军三言六路公正书》。

    天公将军为神明,是天上神,也就是人为所念的臆想神。

    天公将军并不是专主科举的神,听名字也知道,这是位公正之神,诸如衙门朝堂,都有天公将军的壁刻。

    科举,最讨厌的就是舞弊,而在有武仙人照拂的大齐,更是竭尽所能的,要将舞弊这等下作手段,连根拔出。

    而形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就是诵读这篇文。

    而诵读此文,除了是提醒所有人,无论是考官,还是考生,一定要公平公正,千万不要想着去投机取巧。

    同样也是在警告他们,如果真的敢投机取巧,那天公将军可能不会下凡,但武仙人肯定会的。

    虽然武仙人陛下已经几十年不见,几近百年。

    但,却始终没一个人觉得,其已经悄悄死了。

    不过,刘胜的心思却没在那上面,他坐在位置。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避免作弊。

    会用两面木板做墙,将考生一一分开,而每一个考生,都会由一位面容严肃的官差,一点不漏的严密盯着,

    没错,这就是临门一脚的威严,

    刘胜闭上眼睛,去思绪自己的所学所得。

    老师告诉他,如果紧张,害怕,那就逃跑吧,

    跑到他熟悉,安心的世界之中。

    在一遍遍颂念的知识,飞上心头,

    犹如点在白纸的墨,清晰可见,

    刘胜心头的紧张,便也如云消散。

    他深吸一口气,打开身体,犹如,拉弓射箭的准备。

    睁开眼,这决定高下的临门一局,于此,盛宴拉开。

    ……

    谁人不想金榜题名呢?

    毕竟,华服身上衣,花香皆以醉。

    这样的好日子,哪能不惹人向往呢?

    不过,刘胜很有自知之明,不对任何事抱有过高的期待,竭尽所能即可,

    因为考试的内容,已经超脱了死记硬背的范畴,所以,在更大的自由面前,考生们都显得很活跃,

    但活跃也分为两种,

    一种是消极的,如诸上所言,总有因为种种原因,而变得胆怯的家伙,那对他们而言,此时此刻,临门一脚的大自由,反而是沉重得枷锁。

    该怎么样下笔,才能惹得考官喜欢?

    这样的疑问就像是一群正举办宴会的蚂蚁,在他们的心头狂跳。

    所以他们也是很热闹的,虽然,并不是好的层面。

    而另一种,则是狂妄自信者,

    这绝不是贬低,而是对能够坦诚把自己的所知所懂,显露出来的人,纯粹的赞誉,

    他们已经在这样的大自由中,放飞了自我,

    讨人喜欢?投其所好?

    全都是放屁!

    他们是来这里做什么的?

    考取功名?

    没错,正是如此,但别忘记,其中的重点,在考取功名的前面,还有一句,叫。

    自我证明!

    他们必须通过眼前,这光明正大的手段。

    去告诉所有人,自己的苦心用功,日日捧卷,并没有白费。

    以笔豪落定江山的大英雄,并不是人人皆可。

    但以笔豪诉说自己的大英雄,人人皆可做。

    此时此刻,他们在这,一支笔,笔锋如灵魂,锐利似长锋,以此,冲天,冲地,昭告世人,昭告天下。

    告诉他们!

    此时此刻,我,就在这里!

    此时此刻,我将最为璀璨的年华岁月,彻底爆发。

    倘若人生的终点将停留于此处,那竭尽所能让自我光辉爆发的他们。

    肯定不会落下遗憾。

    这,就是此时此刻,考场之上,带动文星而走,搅得天下风尘。

    不能沙场点兵,也能做落笔英雄的。

    他们的声音!

    听啊,风又一次吹起。

    听啊,那仿佛天地都在为之敬颂。

    但千万别忘记,这风绝不是最后一次,

    等到来年,春夏,自与君同袍,共往。

    ……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

第129章 两姐妹

    一场功名仗,惹得汗夹霜。

    两旁论来者,皆为此匆忙。

    高堂自有论,停笔便做消。

    复身独门去,挑选客间房。

    因着这科考一路,行至今日,便愈发的严肃不可取巧,就连考核道理,也是一日区分,连行半月,可谓是耽误时间至极。

    这一日的忙碌之后,便要修停见过。

    期间住宿,皆是自掏腰包。

    看那口袋充盈的,自少不得酒楼摆大,花房歌唱。

    而那穷度而来的,便横竖想个办法,实在不得,自买一杯糟糠酒,停那勾桥乘风走。一夜虽静冷,但也道自由。

    刘胜寻一家客栈,打听房钱。

    不愧是大都,物价超绝。

    他刘某人,亦不是什么达官贵人,哪来的这般慷慨?

    故此只得摇头走,思索何处可安凉。

    行路街头,不觉时日过半。

    天见有光,乃那高楼灯火。

    这大都自有夜市,风景璀亮。

    刘胜便循着夜市一路走,渐渐度过热闹,到一处河旁,有点冷。他紧紧衣服,见远处有一高桥梁,桥下自有空旷,小心的过去,见地也干,少见潮湿,头有顶,免得乘雨。

    心头便喜,此处真真是过夜的好去处也。

    刘胜卷卷衣服,包袱自垫屁股,

    就这样锁在那里,犹如一颗石头般。

    抱腿安睡。

    夜晚的风,总是让人不舒服。

    不是心头冷,就是脚尖凉,

    露宿虽然早就习惯,但苦痛可一点儿也不会减少。

    不知一觉睡了多久。

    刘胜恍惚又梦见,有狐仙自来引路。

    又念起来,自己跟那精灵共友,见那有龙,如人模样。

    嘴边得口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滚出来的,等到反应时,纯粹是口水成片,被风一卷,太凉。

    刘胜睁开惺忪的睡眼。

    眼前见着的,依旧是黑暗一片。

    “几时了?”

    他打个哈欠,觉得胯下有感。

    便只能压住奔涌的困倦,起身来,往角落度,

    走出桥底下,忽有一阵风,天上月出云。

    刘胜就见月亮圆润。

    仿佛一涉世未深的姑娘,正不解的盯着他看。

    在此情此景,是用还是不用呢?

    刘胜觉得有点尴尬。

    舒爽之后,抖擞精神。

    刘胜都懒得抖一抖,直接勒紧裤带,动作匆忙,仿佛是羞耻的心重新爬起来来,赶着他急忙去躲开月亮的注视。

    可刚抬出第三步,一声从上边儿吹来的歌声,让刘胜定住。

    他抬头,就见桥上,有一白衣,月光之下,宛若仙女。

    正铿锵高歌,声音极美。

    可刘胜却一点儿也不享受。

    反而毛骨损然。

    他出来解手,如何能不去左右张望?

    可方才抬头审查之时,那桥上哪里有人?

    这一点儿功夫,就有了人,且仿佛是,从那桥立之时,便唱腔于那者。

    刘胜情急,有心高喊,无外乎去惹人关注,可他声音未出,身体便率先动起来。

    且正是随着那歌声阵阵,迎声起舞。

    那舞姿最开始,也算风韵,可越来越动作诡异,

    骨头,皮肉,涩涩发疼。

    刘胜的面颊涨红,一丝血从鼻孔流出,眼睛不住瞪大。

    心里,已经是焦急如焚。

    他可真是倒霉,没钱住店,在这桥下过夜,还能惹出来这等妖怪。

    这妖怪狠毒,迎歌起舞,歌声不停,这分明是想让他逐渐跳舞而死,且是活生生的看着自己的身体扭曲而死。

    在刘胜心急如焚,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

    那唱歌的曼妙女子,却突然停了下来。

    而随着歌声起舞的刘胜,也如同挣脱缰绳的马儿,重获自由,刘胜反应很快,他拔腿就想跑,可刚抬脚,整个人便一头栽倒,然后,又如同被看不见的绳子挂住颈脖,提起来。

    上吊之死,

    乃苦痛道。

    刘胜挣扎着,那女子被风吹到他眼前,

    真是妖怪,虚虚实实,恍惚人眼。

    女子果然是美,一双眼睛,勾心动魄。

    可在刘胜眼中,女子便是有如山中虎也比不过的凶狠残忍,是比那地府鬼差还要可怕的要命之鬼,

    可他被勒紧脖子,死亡将至。

    别说开口,就是想法,也不知下一秒会不会断掉。

    跟刘胜的痛苦不同,那女子笑得很开怀,她看着刘胜,但又没有看着刘胜。

    她的眼睛,看着刘胜,但更像是透过刘胜的皮肉,盯着另外一个人。

    无管已经要死的刘胜,愿不愿意。

    女子自己开始讲起一段故事听,

    那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女子,还是两个,

    说是曾经,有一家人,家境并不富裕。甚至穷苦,但家中父母尚在,姊妹二人也乖巧懂事,一家也算幸福,苦中作乐,这日子,也还是有盼头的。

    但老天不公,

    如此苦门,还要叫其雪上加霜。

    天公不作美,粮草便充云。

    云头高穹挂,丝毫不见尘。

    饥荒之苦,犹如黄风席卷。

    顷刻之间,门户奔溃,百姓流民,更遇山匪,老的杀死,有力气的卖进山中做苦力,年纪小的自有大人陪。

    呵,那自然不是什么好坏。

    而两个娃娃,尚且年幼,

    流离奔波,还要看着父亲母亲,在眼前被乱刀砍死,甚至被…野狗撕咬而食。

    最后两姐妹还要被卖去青楼,

    学习,伺候那达官贵人。

    日日夜夜,十六年华。

    却已经接客百人,百人啊!

    听客人喊名,称,浮灵二花,大的温婉,小的精灵,皆是好去处,暖身子,大快活也。

    哈哈哈哈,天啊!何其的不公。

    那一日,年幼的小妹心中悲苦,再难以忍受绝望,便用碎瓷抹喉,就此身死。

    也许,真是身前难享福,身后见真灵。

    死后光景,无鬼差勾魂,反而是,一位奇异道人。何奇异也?此道人有三只眼睛,眉心开天眼,仿佛辨世明。

    道人道。

    “见你模样,便知命苦。如此抛却肉身,也算超脱。但,生而有命,又何限皮肉乎?你活着谁,无爱无喜,天虽不公,但也大公。你死后,无投胎转世,毕竟,来生之好坏,跟眼前何种关系?所以,便有老道来,渡你而走。虽不能磨平心中苦,但也可见长生,享自由,知快乐,你,可愿拜老道否?”

    小妹看着发现自己身死,嚎啕大哭的姐姐,心中情感涌杂,她问。

    “您能救救我姐姐吗?”

    道人道,

    “这有何难?天自有命,但古来修行者,皆善逆天而行,着!”

    就见道人拂袖,一道采光窜出,那哭泣的姐姐,便一头栽倒,死灵魂飞出。

    一时恍惚,直听妹妹呼喊,才有精神。

    姐妹重逢,却已经跨过阴阳。

    但,既然生的痛苦,那何不妨,寻死的逍遥?

    于是乎,两姐妹跨过阴阳,拜老道为师,就此,做鬼修而存。

    ……

第130章 人心可死?

    许也是自己察觉到了自己讲故事的水准忒差,废话连篇,又臭又长。

    所以那女子便将刘胜松松紧,免得故事没听完,刘胜人就当场没了。

    那故事的后续,又是何种说法呢?

    苦命的姐妹二人,终究是没能逃脱一个死字。

    可世道神奇,肉身之死又不能算作是完全死,两姐妹抛却了肉身,也因悲得福,拜入了那神秘道人的门下,认其为师父,

    神秘道人,为何方神圣?

    口中称,能让她们二人,见长生自由,

    可是真的?

    道人无姓名,称欢喜道长。

    门下有山观,立于草洞间,外自藏春水,内有百花开。

    也算得上是风流一片景,见着惹心欢。

    欢喜道长,可不止她们两个徒弟,那徒弟啊,是多的数不胜数,而且个个,都是如她们一等的女子,均年轻貌美,其中甚至,媚态绝伦。

    莫说是同为女子的她们,恐怕就是颗路边的烂石头。

    见到了,也要在那眉目面前,忍不住软化,动心,

    这些弟子,怎么如此奇特?

    此疑问,在欢喜道长,教授她们的第一课中,便有所解释。

    课中内容何如?不过巫山云雨之精彩,少做赘述,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即可,

    而一番云雨后,便是静坐听。

    欢喜道长,乃此门之尊,因为宗门自传承便无姓名,便借当代门尊之号,以城固宗门,宗门便是那武林邪派,欢喜之宗,以人欲肉身极乐,促成修行之法。犹如那妖怪等邪,此法在快活之余,也有代价。

    毕竟,一墙高起,便自有一墙倒塌。

    而这,就是书中记的,所谓炉鼎。

    可炉鼎,又不是抓住便吸,他们可不是那粗俗只知道茹毛饮血的野精。这欢喜一道,乃情欲道,就好比是种树栽果,越是果肉成熟之际啊,那味道便越发的美味。

    欢喜之道便是如此。

    故此,这门中的,那都是骗人情色的真妖精。

    全是读书人口中的,红粉骷髅,

    拜入这样的宗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因为欢喜道长十分强权,他的修行,又跟弟子不同,弟子是吸情,最后好歹能剩下一具尸骨,而他,则是一点儿也不会剩。

    欢喜道长定下一个规矩,凡事门中弟子,一月一内,功成垫底者,便要在入夜,日夜轮转之时,进入他的房间。

    而在欢喜宗中,这并不是一个秘密。

    所有弟子都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当夜进入欢喜道长房间内的弟子,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她们都被欢喜道长永远的留在了那间卧房之中,或者说,她们是被欢喜道长吃了。

    而每吃下一个弟子,欢喜道长得修行就会更进一步,

    所以他们这哪里是弟子,虽然名义上是这么说,但实际上,就是欢喜道长的食堂。

    姐妹二人新来的,还不太适应,而随便想想,也知道反抗欢喜道长是不太可能了,毕竟这往来,她们的这些“前辈”,难不成其中酒连一个都没有,愿意反抗欢喜道长的?

    那肯定有啊!

    但人对强权,逃跑跟龟缩才是本来。

    不然的话,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救世主,也不可能那么稀少了。

    两姐妹从生到死,说到头,生活依旧没有变化。

    只不过是从青楼的工具,变成了欢喜道长的工具。

    且这条工具之路,愈加漫长。

    不知不觉,就过了一百年,人的一生,百年之内就会消散,可两姐妹却依旧活着,她们拜入欢喜道长门下,百年之中,不知祸害了多少人。

    一颗心,也早就不复青春,

    不,准确的说,在曾经,父母被杀,她们被卖后,她们的人心,就已经彻底死了。

    徒留下一具红粉骷髅来,不去谋财害命,反而可惜。

    最少,妹妹是这么想的,可有一天,妹妹察觉到了不对的地方。

    欢喜道长传承的修行之法,与那狐媚子之流,也无太多区别,依妹妹得眼光来看,虽然最少说着以情为食,可实则,不也是**化阳的那一套嘛。

    而随便一人,快则几天,长则半月,就能有结果。

    效率奇高。

    所以修行的速度飞快,只是代价也重,那被她们遭遇过的男子,轻则寿命大减,重则直接一命呜呼,更有甚者,说不得还得赔出去,一家人的姓名。

    但姐姐那边,却一月之久,依旧缠绵于一人身上。

    这让妹妹很好奇,莫不是,在这般恶心的世道中,姐姐动了真情?

    妹妹偷偷去看,一番追寻,答案嘛,还真没让她猜错。

    姐姐那边,盯上一书生,书生很普通,家中有一位瞎眼的老母亲,书生叫书生,倒不是有功名,只是好读书,说将来若有机会,不说为朝做官,但也能开一间门院,教书育人,

    不过因着家贫,所以书生别说是去赶考,就连学习,也是一日日忙碌中,强挤出来时间进行的。

    万幸,书生对于读书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

    所以这从旁人眼中,比之地狱苦刑也无太大区别的生活,在书生这里,还是转的开的。

    也正是因为书生一腔热情,犹如一碗好水,清甜解口。

    才惹来姐姐盯上其。

    都说天下之人,命各有分。

    而其中,若读书人一列,有传,称浩然正气,有胜修行。

    此话是真是假?凡人自然难见,但如她们这种,专门以此为生的鬼怪而言,这浩然正气有无,就很好见了,

    浩然正气自然是有的。

    但却不是每个读书人都有。

    方是心中真诚如明镜,热血冲天可见晴者,才有读书一气,灌溉心胸。

    此气倒也谈不上延年益寿,但也如深夜火堆,可震慑那胆怯的野兽。

    不过,在真正的大恐怖面前,火堆反而成了指引。

    但,姐姐那边再如往常一样,设法接触书生后,本来谋财害命的心,却再也难自控。一月,短短一月而已。

    本应该是蛊惑害人的那个,反而被蛊惑了。

    犹如一个小女子,不,简直是纯洁的像是蜻蜓点水一般。

    便是已经可称心狠手辣的妹妹,去看姐姐跟那书生的相处,都会羞耻的毛骨损然,太纯了,纯的让人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但,看到姐姐的脸上,露出那仿佛许多年前,还是一家四口时,少女纯朴的笑容。

    妹妹沉默了。

    她本来以为,姐姐跟自己一样,已经彻底心死了。

    但直至此刻,她才发现,

    只是因为她选择了死,所以姐姐便陪她死了。

    但,姐姐的人心,依旧未曾熄灭。

    而那火星,正因为书生的光,重新燃烧起来。

    ……

第131章 找错人

    “你猜,之后发生了什么?”

    很突然,就被询问了。

    还真是有够任性的。

    刘胜的大脑昏昏沉沉,但也是因为这痛苦以后的副作用,才让他的胆子,比平常更大,

    “呵,想必那书生肯定是,不得好死了!”

    就像是他一样,

    刘胜悲哀的想着。

    女子的笑容很好看,难怪能让她去靠魅惑而存。

    面对刘胜得答案,女子点点头。

    没错,正如瓷质的盘子,迟早都有粉碎的那天,本就害人无数的她们。又怎么可能会有,美好的未来可以追寻呢?

    所以,妹妹早就放弃了,抛却了自己的人性。

    如果世间只剩下了丑恶,那就在丑恶之中,追寻快乐吧。

    但姐姐却没有放弃,她披着魔鬼的外皮,内心深处,却还藏着名为希望,实为憧憬的火花。

    所以,姐姐遭遇了惩罚。

    她跟书生,本应该是幸福的。

    相遇,相知,相恋。

    及至,谈婚论嫁。

    因为姐姐的帮助,书生也有了余力,去真正为自己得梦想而走。

    考取功名,光耀门楣。

    试问,哪个读书人未曾念过?

    如果就这样放任不管,未来,会不会有所期待?

    书生真的有了成绩,光宗耀祖。

    他们幸福的在一起,白头偕老。

    就像是,无数普通人家一样,

    不需要多么奢华,只要能遮风避雨,与家人共聚。

    就足够了!

    正如,那已经在脑海中被遗忘的,许多年前一样。

    但,这只是假如。

    书生上京。

    姐姐担心,便偷偷跟去。

    可京中途路,重城当道。

    其中城隍赦令,威严难挡。

    那城隍,不分青红皂白好坏,招剑而来,更是呼喊同行,一起降妖。

    可怜姐姐,只不过是一心想护夫君,迎着城隍暴怒,也只管逃跑,不去反击。也不曾想,逮住凡人做威胁,

    但,穷猛飞兔,终究逃不过野狗环伺。

    城隍赦令,金光笼罩。

    姐姐口中呼喊自己的善心,她说自己是如何来此,心中,又是如何不想去伤害旁人。

    但城隍心狠,哪里会听姐姐多言?

    就此,

    一命呜呼哉,鬼身烟消云散,

    远在千里之外,有道长心中感应,随即招妹妹,一探究竟。

    妹妹一路奔行,等她赶到时,看到的是不知事情的书生,正满脸红晕,醉倒在青楼。

    “哈哈哈,所以我便杀了他,叫他去为姐姐陪葬!”

    刘胜静静听完这故事,口中道。

    “那,你为何要杀我?”

    “鬼怪害人,不是天理?”

    “那又为何,要我听这样一个故事?”

    女子停顿了下,目光,不知望向哪里。

    “我见这堂中,书生何千万,个个都是人模人样,但心中,却皆黑暗,唯有你,有一颗诚挚之心。除你之外,不过是假借读书之名,谋取权利的肮脏之辈。哪怕嘴上说的再如何冠冕堂皇,狐狸的尾巴,总是藏不住的,在这一片片的垃圾中。只有你,才是真正的读书人,所以,我想知道,如果是你这个真正得读书人,会如何看待,我姐姐那颗,可悲的心。”

    很不对劲。

    但刘胜又说不上哪里不对,可能是眼前的一切跟他曾经听人说起,见书中所记的,很不一样。

    “我回答你,你就能放过我?”

    “不会,但,我可以让你死的更轻松一些,比起被活活拧成一团而死,干脆利落的摘掉脑袋,总能轻松不少。不是吗?”

    “呵,说的很对。”

    刘胜叹气,摆出一副,认命的姿态。

    “你说,你姐姐是可怜的,我并不会反驳这一点,但我觉得你更加可怜,最少你姐姐还有希望可以追捧,而你呢?已经一无所有了。至于你口中的那些读书人。你说他们都是冠冕堂皇之徒,个个恶心至极,都不算是真正的读书人?我觉得,你的眼光太狭义了。你说我是真正的读书人?那不过是因为,我无欲无求罢了,跟有所追求的他们相比,我这个只为了读书,所以才读书的木头,才更没资格称读书人。世上事,有因有果,我受到的教育告诉我,结果比过程不重要,试问古往今来,那些有大贡献,被高声歌颂的读书人,是否,是真的干净?是否,是真的完美无缺?肯定不是,但,我们的眼睛,看到闪光点足够了,恶棍的闪光,依旧是属于光明的。这世上不需要非黑即白的蠢货,也同样不需要你这样的纯恶。所以,你找我,讨论这样的话题,本身就是错误的。毕竟,我自觉只是书刚翻页,脚刚入门,我无甚大本事,自然也说不出,你想听的答案。所以,你除了徒费时间外,便一无所获。但你的姐姐却很幸运,最少,她在为恶之后,命丧之前,还享受到了,爱情,她肯定很渴望吧,那干枯的井底,日日夜夜都思念着,泉清水甜的画面。”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我说的这些话,也算是善吗?

    答案还没出来,死亡,便已经逼近。

    女子很突然的就动手了,那袖子化作白色的蛇,将刘胜的肢体束缚,

    仿佛是打算将他五马分尸,又仿佛,是要把他活活勒死。

    为什么会这样的突然?莫不是那积压了不知道多久的愤怒,对于生,对于命运,对于天的愤怒,在此刻爆发了?

    刘胜的脑子,已经无法思考这些了。

    在真正的死亡面前,将死之人可能都会做同样一个决定。

    那便是在一切归为空虚的瞬间。

    喊出生命中,最后一次求救。

    …

    风吹呼,金光至!

    光从何处来?正是那包袱中。

    女子的残忍,将要亡命的刘胜,还有这城中夜,天上月明。

    一切,都随风停而停。

    又随,风动而动。

    刘胜趴在地上,吃力的爬起来,他的眼中,只剩下天边有微光,以及,手边,落下一张纸。

    其上很模糊的,点出一个字印,正是,一个中字,

    至于那要害他性命的鬼魂,去了何处?

    刘胜也不知道。

    他只是小心翼翼的将那墨去印存的黄纸收好,在天光将现的清晨。

    为自己侥幸赚回一命,庆幸发笑。

    ……

    “可真是够刺激!”

    “唉,也是因着这事,我才反应过来,为何之前张兄,对陆先生颇为敬重,本以为是老人见多识广自成气势,实际上却是真仙人与我擦肩而走。”

    “哈哈,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嘛。刘公子的缘分,不是已经救了自己一命?”

    “也是,不过那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恐怕只有那不知生死的鬼怪知道了。”

    ……

第132章 笔墨以干

    画一尊神。

    可有用乎?

    陆罄竹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无怪乎他如此无聊,实在是自上清山一路走来,诸多无趣,虽然也有风景,但也无甚特别。

    想他本就是个胸无大志,只贪求寻乐的孤寡。

    这乐子没了,举杯饮茶,也就失去了三分滋味。

    学会这奇妙的法术,但却少用,

    毕竟,这同那马良神笔,还是有区别的,

    再则,是人心太老,虽然嘴上直呼自己正年轻,也是春楼酒坊经常去,但实则,是贪杯难尽兴,美娘也无情。

    全无真年轻时的,那股子冲劲。

    陆罄竹倒是有些怀念起,以前见着的那猫。

    猫儿虽小,但也有图谋。

    故事虽短,但也消时间。

    想这天下本应该不太平,但许是大齐的降妖司,出了力气。

    所以才让他这一把老骨头走走停停,却是一件鬼怪妖精害人的事,也没有遇到,

    但古人又言,叫无心乐趣,自讨之。

    难不成,堂堂一个大活人,能被屎给憋死?

    所以,陆罄竹打算造神?

    不不不,没那么狂妄,只是很好奇,能否让那一字之中,长出来一个自己。

    正如那孙猴子的身外身之法。

    他自然无那猴子多毛,也舍不得摘,毕竟秃驴也罢,成了老秃驴,岂不是心头拔凉?

    说来也怪,想他也看书取经,但就是没见着类似的手段,也不是说这天下人没想象力,只能说,是没想到这茬。

    毕竟也不是人人都如他一样心独。

    胡子白花花了,还是倔强的过一个人的日子,

    美其名曰,享受孤独!

    至于那自笔复刻的西游,却普普通通,只能当书看。

    陆罄竹恍然,合着他也不是那万能的。

    没了取巧的路子,那就换一条,

    下笔如有神!

    那若是记他陆罄竹,又何等表示呢?

    可先不提,是不能成功的可能,只说要是成功了,却钻出来一个旁人,又如何是好?

    毕竟姓名所表,那可都是有实物的,

    再则,天下众人,不,那还得加上妖精,妖精也读书认字,妖精也有名字,

    这保不准又跟他同名的。

    这万一一去,成了那勾魂使者,犹如判官点笔生死簿,那岂不是闹出来一个大乌龙?

    在陆罄竹无聊臆想之际,心中忽然有念。

    见窗外,天地昏,星月明。

    有风乘云至,金光似流星。

    那落地的,不是人,为一尊金甲神将,但神将并不魁梧,且双目无神,

    看着有些特别。

    神将手中,勾拿锁链。

    俯身一拜,口中沉闷。

    “先生!”

    陆罄竹停下笔,有些高兴,没想到这乐子说来就来。

    “这是,发生了什么?”

    金甲神将木讷复述起,事情的起因。

    …

    下笔如有神,说起来神奇,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神奇,

    终究内在,也只是一摊墨水,无论他表现的多么活灵活现,仿若真人,

    但实则,只是由陆罄竹自身的,主一道念头,幻化而出的应急装置。

    就好像是之前的好字,金童玉女。他们并没有什么命令,但因为跟几个少侠有了联系,所以才生出了一个触发的点,那就是为了维持这个联系,就不能让几个少侠死了。

    而基本上,陆罄竹赠出的字,都是如此。

    谁让他心中经常刻意的去忽视掉,这个能力呢。

    实在是此法极怪,常用,很容易让人生出一种,仿佛无所不能的错觉感。这也是为何,陆罄竹虽然精通很多,但基本只是尝尝鲜就放置不在用的缘故,甚至,他连书都不想看了,

    当然,坦诚的说,当初突然有了这样的神奇力量。

    他的那可老迈之心,确实活跃了,

    毕竟无论别人知道与否,在他的心头,依旧存在别处人间的灵魂。

    那躁动跟繁华,犹如杀不尽的鬼。

    缠绕他心头,留恋不想走。

    可,几十年终究会让人皮衰,无论他,再怎么去表现自己的年轻。

    一旦过了那新鲜劲,一尘不变的风景,又会保持住。

    像是一面被密封的镜子。

    染满了尘埃,不会再改变,也没法再改变了。

    但,此法若能救人一命,于陆罄竹而言,也是值得骄傲的,

    虽然他不信佛,不信神,对儒家法,也不精通。

    但,能做好事,总是比四处作恶,更让人心安嘛,指不定哪天他陆某人寿终正寝,也能去地下,谋个一官半职过过瘾呢。

    至于这金甲神将,亦是如此。

    虽然陆罄竹的想法是,带着祈愿的心,祝福刘胜能,有所成就。

    因此,这神将才不威武,更像一个文人的体态。

    但,若是刘胜人没了,那也就谈不上成就了。

    所以,才触发了神将,

    至于那刘胜?

    也是老倒霉蛋了。

    居然遇到了一个,如此过分的妖怪。

    “无欲无求的读书人,找错了人~”

    陆罄竹发笑,倒不是嘲笑,只是有些感慨,昔日破庙,胆怯的刘书生,居然也能在生死关头,如此硬气,难怪会被称为真正的读书人,就这份气魄,便不是人人都有的了。

    至于那鬼怪。

    陆罄竹指尖一弹。

    那束缚的锁链抽动,从女鬼体内拔出,无鲜血,只剩下一个黑漆漆的空洞。

    不愧是,徒留人皮的恶鬼。

    被拔束缚,仿佛线头娃娃的女鬼,才恍惚醒来。

    女鬼没有傻不拉叽的惊呼,也没有求饶,只是警惕又默然的看着陆罄竹,一言不发。

    陆罄竹好奇。

    “不打算说点什么吗?老夫近日无聊,刚巧缺点乐子。”

    女鬼哼声道。

    “本以为是个小书生,没想到还有前辈高人庇护,认栽便是,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陆罄竹道。

    “老夫听说,鬼怪之流,罪恶者,抛却人心,早就不显疼痛,要杀要剐,于你也不过是吃饭喝水,何言惩罚?且听你口气,似乎心有不服?到底是恶棍一条,便是死到临头,依旧不懂悔改求饶,还恬不知耻的觉得,老夫插手,算是以小欺大?”

    女鬼不答,似是默认。

    “既然如此,老夫闻,你也有师父,叫什么欢喜道长,不妨你高声呼唤,叫你那师父来,怎样?”

    女鬼不言。

    陆罄竹却很有兴致得自问自答。

    “看你不说话,想那师父,还比不上老夫这只有萍水相逢的情意,倒真是个可怜鬼,连依靠之人都没有个,呵,你问那刘胜,却得到了个不太合适的答案,不如老夫代刘胜来回答你吧。”

    女鬼耳洞,可下一秒,就成了自古青烟,被吹的散尽了。

    陆罄竹望着虚空喃喃道,

    “这便是老夫的答案,对错可共存,但也要另算,你虽可怜,但自甘堕落,作恶多端。你自然要怪老天无情在先,可惜老夫不是害你的老天,所以老夫只能处理现在的你,失去人心,无药可救,烟消云散,便是于你,最好的归宿了。”

    陆罄竹又冲金甲神将挥挥手。

    “笔墨以干,你也,散了吧。”

    “诺!”

    金甲神将应声,化尘散尽,只留下空中,墨走留香。

    ……

第133章 人变国变,对否?

    陆罄竹起的很早,不过他并不勤快。

    早上取杯热茶润润嗓子,就算是活动筋骨了。

    陆罄竹莫名怀念起,在那藏书阁的几年,虽然平日里不见人,但自有书中世界陪他,尤其是那飞鸟一只,甚是可爱,陆罄竹倒是打开笼子任其选择了,不知如今,是否还安好?有没有被哪个嘴馋的毛头小子,用弹弓打落充作饭量,

    回首往来的一路,陆罄竹才恍然,合着他才是最有趣的那个。

    何出此言?

    自然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古道之言,

    试问,若是他真的有趣,懂得幽默,又怎么能一路走来,无甚精彩呢,

    不过这也跟他漫无目的有关,

    唉,时不时羡慕那书中故事。

    虽然套路,但也有始有终,此起彼伏,

    哪里如他,虽然无穷,但都是平路。

    无限拉长的平路,除了让人麻木厌恶,恐怕,也生不出来其他情绪了。

    今儿个陆罄竹打算又启程,寻个算命的去。

    之前答应那冤鬼报仇,他一拖再拖,他熬得住,那对方凡夫俗子一个,哪里能熬得住呢?

    这事于情于理,都要在他这儿,落下来一颗钉子。

    如此,他也能安心,再去寻其他事,不用整日念及这个。

    不过,陆某人是一无所知仙人事,更无什么朋友,

    这打听,全靠风言风语,

    于这酒楼暂住些许,听人来人往,风声阵阵,有说哪家的闺女出价远门,有说哪哪的河神被斩落腰身的。

    虽然都是些一辈子可能不离家乡三里地的俗人。

    但嘴里头说的,那可都是通古烁今,直达海外的故事。

    这里面,就有一个,叫天目真仙者,

    此仙人却不是故事中神秘莫测的那种,说起来,就是个算命的一只眼道人,此人活跃的时间很长了,满打满算,已经三十年。

    虽然人人皆知,算命的九成九都不用信,听个乐完事。

    但其中总有真功夫,比如这位天目真仙。

    三十年间,上到命运揣测,下到人心洞察,样样中第,成果斐然。可谓是百算百灵,此等神人,那自然不可能无名在外,毕竟,这算的太准了,哪怕就当做是次次全凭运气好,那这运气也已经好到了一种叫人敬佩的地步。

    此人出名,除了自有能耐,受访者自发的宣传外。

    还因为此人的一些规矩,以及诸多传言有关。

    都说大本事的人呢,脾气也大,此人也不是例外。

    看天算命,一人三次。

    无论是多大的身份,多重的钱银,就只有三次,这规矩你说过分?其实不至于,但就是因为其不上不下的尺度,加上此人也不解释原因,所以一直被人议论纷纷。

    至于传言,是说此人,不止给人算命。

    还曾经给水上龙神,山中土地算过命,甚至,就是这大齐的国运,都被他谈过。

    不过,这都是坊间传言,也拿不出对应的证据,所以几分真,几分假,全看个人的考量。

    当然,名声吹遍方圆者,本事多少还是有的。

    陆罄竹自己不精通寻人之术,索性就找这算命的,定一定前后。

    说这酒楼,饭菜真不错,

    好吃好看,价钱不贵。

    也难怪生意红火。

    天还很早,就已经客人坐满,那热闹的,简直跟集市一样。

    陆罄竹简单收拾收拾,便退房出门,下楼梯,被一道影子仓促的擦过,

    “抱歉,老先生,您没事吧。”

    那是个年轻人,长得倒也精干,一脸着急,送货的打扮。

    “没事没事,小哥儿怎么这样急躁?劳碌何必心急呢。”

    “先生您说的真是,实在是方才耽误时间,这晚上些许,免不了差评!”

    “哦?老夫见这酒楼也有吃喝,怎么还叫小哥儿你风尘仆仆的来送?”

    “您老人家不知,是此处有一位客人,要吃那三鲜蒸乳鹅。但如您见的,这生意红火,存量不足,便由我自兄弟酒楼,远送过来,”

    “这样,那这生意确实红火。居然店铺连连,不过小哥你这样的行当,倒是少见。”

    “哈哈,全是我家掌柜主事精,也叫我这原本的破烂儿,有了一条营生路。”

    “脚踏实地,挺好的!小哥儿快去吧,可不能被扣钱了,”

    那年轻人急忙上去。

    陆罄竹摇头笑笑,这做生意,都是万道归一的精明啊。

    ……

    一人之变,十年追根本,

    一国之变,三年见新金,

    陆罄竹停住脚步,只因为看到这句话,并不是哪家店铺,只是往外而走的,一片烂泥瓦墙中,所写的句子。

    听本地人说,此处风景,以前是一位大富翁的住处,

    瞧这院子大小套,楼道宽有几人长。

    看来昔年此处面貌如新时,确实称得上一句富丽堂皇。

    可惜时光匆匆,万事变老。

    琉璃瓦,玉宝瓶,

    金砖红墙牡丹贵,碉楼梯台假山高。

    图书真迹金银重,双目银珠被抢光。

    本是一处好风景,掀瓦砸床只剩伤。

    如今再顾来回头,徒留石笔尽锋芒。

    那大富翁者,却不是什么好人也,

    同那时的衙门有勾连,无恶不作,搜刮民脂民膏。欺男霸女,可谓是狼盗虎怅。

    不过大齐的皇帝又不是纯傻子一条,所以特派了钦差下来剪跟脚。

    那新上任的官爷真麻溜,三下两下留让前任脑瓜子撞地,磕的砰砰响。

    大富翁听到这消息,急的心头蚂蚁跳,匆匆忙忙就要逃,这边催下人端珠宝,那边叫人把假山藏,恨不得带着偌大房梁一起跑。

    如此慢了功夫,被那钦差迎门逮个正着。

    那接下来,自然是套路风景。

    该杀的杀,该抓的抓。

    天公在上,清明在心。

    不可错害,不叫恶逃。

    那钦差咔咔提笔写下这八个大字,也就成了如此衙门的处事信条,至于那大富翁的原住址,本来说,是要推平,重盖新房,实在不行挖开两亩地,也算值当。但是钦差却有话,说要用这杀鸡儆猴。

    地方不管,任由岁月消亡。

    但叫此处,从此少恶徒住。

    这办法有用没用,只从表面说,确实生了用处。

    儿时间一长,估计是刚认字的娃娃调皮,也可能是穷酸的书生寂寞,甚至是哪个醉汉爬上墙。

    先在这留下烂字几颗,不合顺的诗句半条。

    有了个好榜样,便愈演愈烈。

    不知不觉,墙上的字迹多样,弹琴说爱,抱怨麻烦。

    多的不得了。

    扫一眼,便说这句,写的对吗?

    陆罄竹觉得,还是挺有道理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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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老夫子介绍: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穿越至今五十年,终晓天机如有神。
世上有仙,鬼,妖,魔。
有正邪两道,江湖混乱。
一偏院,鹤发童颜者捧卷怅然。
“以虚中之实济天下,以假中之真安民心。”
……
一个糟老头捧着书横扫无双的故事。无敌老夫子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无敌老夫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无敌老夫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