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话
怎么说呢,签约,很突然,感谢编辑大大的赏识。
然后,是打赏,两位大佬的打赏,真的,很感谢。
但,压力很大。
大佬留评论,希望不要高开低走。
唔…说真的,我不能保证,说到底,这算是高开吗?
因为扑街很久,所以早就搞不懂什么是别人喜欢看的,不,应该说压根就没搞懂过。
总之,太丧气的话就不说了。
我只希望,各位大佬,能做好心理准备。
我真的只是个菜逼啊…(*꒦ິ⌓꒦ີ)
请假条
心情不好,顺带感谢各位能看,以及推荐票的投。话说,昨天手贱自己点起点看了眼儿,好家伙居然还有书单收录,好像还是粮草?我这也算是,有所长进?(ಡωಡ)
最后问一句,那个夸我的小姐姐还是小哥哥,你还在吗?(´இ皿இ`)
第1章 陆罄竹
“从小帅哥变成老帅哥,我也太悲催了…”
大齐国府都,有国作藏书馆,其中包含近乎天下藏书,不乏一些神功秘籍,种类之丰富,让人瞠目结舌。
自五十年前穿越至今,本来琢磨着,能走上人生巅峰。
没想到却在这书院做看门人,做了大半辈子,眼看着年老朽矣,虽然还是仙风道骨老帅哥一个,可总不能叫他找个老婆婆,来一段黄昏恋吧。
就算他陆罄竹有这个心,也不见得有老婆婆能看上他啊。
早几十年,他刚穿越,家中便撺掇着说,这给国作藏书馆当看门人,可是金饭碗,能吃一辈子的。
话是这么说没错。
可真到了地方就发现,一没双休,二没自由,做看门人的,那真是活得跟个鬼一样。
每月的月俸的确不少。
可没地方花啊!
无奈,留给家里呗,磨磨蹭蹭过了几年,本来还指望金手指拯救自己的陆罄竹,直接哑巴了。还想什么好事呢…就这么白活一遭算求。
也正是那个时候开始,陆罄竹对爱情,把妹这种低级趣味,彻底谢绝了。
什么剃了光头才能看破红尘,全是放屁!只有极致的孤独才能看破红尘,这话才是正确的,
一过五十年,已经七十的陆罄竹,是书院的老看门人了。
不愧是我,五十年一点长进都没有,
平日里还有心情嘲讽自己一句,也让陆罄竹觉得自己还没有老。
看门人倒是包吃包住,不想花花世界,其实生活还不错,
老爷爷陆罄竹每天都起的很早,老人家实在是睡不着,比规定上班时间早一个小时,天还昏沉着,陆罄竹便套上一件黑衣,背着手开始绕着院子散步。人老了就是不行,想他再年轻个二十岁,那也是能跑能跳,能让春风楼众多佳丽弓着腰的好汉子。
哪像现在啊…走的稍微快点,都怕给自己这把老骨头闪了。
等到上班时间到了,陆罄竹便到了大门前。
入楼门,宽宏大气。
你说是皇宫开门都有人信,
说好的读书人都是低调内敛呢,这也太土豪了些。
陆罄竹推开门,脑子里回忆着曾经,几十年前,他还是个毛头小子,托人介绍着初来乍到,第一次见眼前壮丽风景,张嘴直呼好家伙。
了不得了不得,不愧是一国之库,就这两扇门,便价值非凡。
那时,是馆中一位姓王的铁卷大人,接应的他。
“这里便是你的住所,换好衣服。”
第一次穿看门人的一身黑衣,感觉心情都愉悦了起来。
那王铁卷一边领路,一边吩咐。
“进了门,这里,首先讲究规矩…”
王铁卷跟皇宫的公公一样絮絮叨叨的说着,陆罄竹听的直点头,可心思却完全不在王铁卷的话上面,而是目光四处打量。
看那雕梁画栋,瞧那书气飘香。
一步一走,仿佛遨游在黄金大海之上。
什么叫书香门第,陆罄竹第一次对这个词,有了清晰的理解。
一路走,到了一个隔门。
“此处是乙旁门,管三二五楼,你听着安排,切莫闹事!”
王铁卷是忙人,给他带完路,跟那乙旁门的说书人叮嘱两句后,便匆匆走了。而乙旁门的前辈,当时已经是年过五十,头发白了大半,说话有些温吞,像极了那成精的老龟。
不急不缓的问了陆罄竹的名字,又跟他说一些馆内的规矩。
藏书馆蕴含百家珍藏,自然是再小心也不为过,
馆内规矩不少。
包括不可逾越门第,不可得罪来者,不可藏纳书本等等,大小要求写出来,也有好几页了。
当时陆罄竹初来乍到,本身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自然是小心听话。
时至今日,陆罄竹依旧按着这些规矩做事。
乙旁门如今只剩了他一个,说是再有段日子会有新人来,至于那位前辈,在陆罄竹入门的第五个年头,就告老还乡了。当时乙旁门倒是还有个人,比他只大几岁。可年龄果然是最能骗人的。
也就八年前吧,好好一个人,一下子病倒了。
后来又走又来,终究是没能扛过去。
那之后,就只剩了陆罄竹一个人,在乙旁门做事。
乙旁门管三二五楼,楼层可不是按照阶梯顺序排的,至于具体是什么标准,陆罄竹其实到现在也没能想明白。
不过三二五楼的确是连在一起的,
到乙旁门走一遭,提上两样家当,馆内打扫犯不着他们动手,不过书本检查,确认这种事,是需要他们做的。
陆罄竹想起来当初,他被那老叔领着,看一本本文载,只觉得天下之大,壮观的不得了。
到现在,他也是把这三二五楼的书翻了七七八八。
扶着楼梯上去,心口提着一股子热气。
陆罄竹合计着,自己恐怕也活不长了,说不得再过两年,也得跟那病死的老哥一样。
不过又想想,他也是活够了数,横竖两辈子,怎么想也不吃亏啊!
所以心中也没有多少畏惧。
走在真是比家里还熟的木廊中,左右都是书本。宽厚大小,各有不同,一手捏着炭笔,查着记录。
转了一圈,陆罄竹停下来,一是休息休息,一直仰着头走,实在是累人。二,则是看看书。看门人规矩严厉,能看书的时候,也就眼下了。
从不至于要驾着梯子才能够到的地方,取下来一本簿册。
三二五楼藏书上万不止,若说其中,陆罄竹最喜欢的之一,这本没多少内容的簿册,当称得上名字。
听名字就知道,这不是太正经的书。
按着内容看,是一本故事书,江湖路远的故事。也可以说是传记,因为书中主角,据说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剑仙。
当然,陆罄竹只是觉得,这书看着痛快,尤其是那太白剑仙阴阳人大成的嘴炮功夫,在这百家名典之中,真算得上是奇葩一朵,也更能抓住陆罄竹这颗,异世而来的浪子心。
翻开一页,陆罄竹脸上怀念的笑容突然僵住。
只因那书上文字,此刻跟被云雾盖住一样,十分模糊,叫人一二都分不清楚。
“莫不是老花眼?这来的也太突然了些…”
陆罄竹的声音止住,眼睛像是被那模糊的文字死死锁住。整个人的心神都被一点点拽离体内,直朝着那书中世界涌进去。
陆罄竹看书入迷,并不知此刻。
大齐国府都上空。
见有紫云东来,聚气成仙。
“文曲星!!”
一位山羊胡的老头撑着拐杖,哪里还顾得上破碗里的三个铜板,直瞪着眼睛,像是要把这空中异象,死死砸在脑中。
一时间,府都内隐的修行者们纷纷侧目。
各有猜测。
而一白玉门中,鬓角斑白的郎才刚出来,就见天空斗转。
“文曲星…莫不是又有转世?”
郎才面容清冷,如同木头,可那眼中神光颤动,足以证明他心中并不安宁。
“我文道大兴矣!”
只因为,修行法有万全法,仙门武道,可不会苛求你人性如何,要不然天下哪里还有作恶多端的魔头。
可文道不同。
文以心为道。
心达而道通。
可,人非圣贤。故此,文道难寻前路。于郎才这般人,是一心苛求之徒,可正因为他苛求,所以心并不正,文道闭锁。但,如果有朝一日,文道兴盛,再迎一位文曲星。郎才自然也会,真诚祝贺。
说不得,他这个场面不沾酒水的,会饮一大白。
有年轻童子,随先生躬身拜。
有城中老客,摸须卜卦路程。
那异象美,美的不论王权富贵,贩夫走卒,都一同赏之,乱了心神,
可,美景总是稍纵即逝。
短短功夫,紫云消散,有飞鸟展翅鸣声西去,见天空云朵翻卷。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
可今时今日,定然叫这府都,天下难忘怀。
藏书馆中。
陆罄竹木讷于原地,双目飞白,并不知,城中逸景乱人心。
……
第2章 太白荡气决
有剑仙自号太白,为江湖浪子。
少年于十三拜师,十五学剑。那年,太宗皇帝亲征塞北大获全胜,举国庆贺。
大齐往北,须臾山中。
群山环抱之巅。
赤色的飞鸟蹦跶着,院中落一老树,年五百。树前坐一老人,称长寿。
长寿老人自号“中云先生”,取天地祥瑞之名,盖平成中庸之意。
“师父!”
“叫先生…”
少年郎低着头。
“先生!弟子入门已过一年,整日挑石担水,登高望远,这山中风光是俊秀,那头顶月圆也美丽,可弟子心情不稳,一心只想着外边,那是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着。先生,弟子以求仙之心,远来躬拜,您不着急教弟子修行法,那同弟子说一说仙事,总无妨吧…”
中云先生抚须叹气。
“一年苦修,你这小子的毛劲,真是半分也没压下。”
少年郎憨笑。
“全是师父,不,是先生您教导有方!”
“去去,莫要坏老夫的道行…”
中云先生招手,赤鸟落在臂膀,叫一声,声音鸣翠如柳絮迎风。
“也罢,也罢…你小子毛劲冲头,真入门中,恐怕也难安心也,今日便告诉你些许事。所谓修行,无关乎身份,不谈及道义,只是命中缘分矣。谓之修行中人,上至仙客,下临豪侠,尽皆为同路者,可称一句道友。”
“哇,那难不成王大叔也是仙人?”
中云先生嗤笑一声。
“哪来那么多仙人,寻求仙途路漫漫,枯坐百年不入门,纵观回首三万载,也不过只有寥寥之数可成仙。”
“那干嘛还要修行…这也忒不划算了。”
少年郎的胡话,老者全当每听见。
“为仙者,寿数以千记,不过慢慢修行路,其中好处,金山银山也换不得。只说那门中境界,以内外为分。称“入命”,得机缘。“明心”,通道途,“归元”,得成就。“踏缺”,见风云。此四者,共称内门。”
“大齐有开国皇帝,自号武仙人,坊间传唱其为陆地神仙。他,便是踏缺境界的修行者。”
少年郎懵懂。
“先生,那武仙人之名弟子也有听闻,传说便是十万军中,也难敌他一人,是真的吗?”
“是真的。”
“好厉害,那在修行者之中呢?”
中云先生笑答。
“小子,你且记着,此道远,不知归去,不见终点。至于那踏缺之境的武仙人,也不过是走完了内门,刚踏入外门。”
“那先生,外门呢?那又是什么境界?”
“爬走跑奔,你小子切勿好高骛远,内门踏缺都是一生难求,哪还有见外门的心思,去去,接着挑水去。”
少年郎不情不愿的起身离开院子,风吹起,有飞鸟振翅遨游,让其留恋。
光阴斗转,已是十三年。
青年剑眉星目,唇红齿白,俊秀如书生,气势如侠客。
着青衫伏拜,声高辞别。
“先生,弟子心气毛躁,待不住了。等弟子去见完了那大江大河,人生百态。腻歪了…便回来给您送老。”
山门内,无声作答。
只有赤鸟扇风而来。
青年微笑,拱手敬之。
“赤眀师兄,我走后,先生便拜托你照顾了!”
啼鸣响歌九霄外,郎君下山入红尘。
此一去,见那红尘妃子笑。
此一去,见那登高望远长。
有说书人楼门跳脚,有刀捕手翻墙捉妖。
有权贵不通民众意,有豪客假侠称自如。
有白骨坐公堂之上,称一句正道在人心,
有冤魂烂死破庙中,眯眼忘却因何而亡。
有好歌好酒好美人之徒,留下一腔盛世美名。
有偷情偷马偷珍财之辈,万人唾骂难入往生。
见过了红楼娇娘美人遮面婉笑,见过了地牢苦恨恶人掩面哀鸣。
只是一把剑,吹着烛火迎风去,破晓红尘通万里。
那一年,有青年辞了官拜朝堂万人之人,忘了冠绝天下第一的美名。
只是如百年之前,一袭青衣,回那山林,踏步而上,
终见山门近,泪自腔中涌。
“先生,弟子回来了!”
一梦百年,繁华乱世皆入眼。
一梦百年,少年之心不见变。
恍然间,忘了自己究竟是那自号太白的剑仙,还是那百年历世中的一个看客。
手碰到脸上,一滴泪不知何时滚出。
陆罄竹张着嘴,心神洞开,有法自来。
百年归途终归一点,剑仙穷尽智慧其中。
方可明悟见其字,大字笔走龙蛇,此篇文。
《太白荡气决》。
“是本剑仙一生之巨著!哈哈!”
那不畏时间的清脆声音,此刻,依旧似斩不尽的幻觉,荡在耳边。
陆罄竹愣在原地,久久无法回神。
……
天色已晚,一日功夫,转瞬即逝。陆罄竹如常放好东西,确保无误后,便带上馆中大门。
抬头看,有星月露头。
陆罄竹却觉得,心思漂浮,他背着手晃晃悠悠得往住处去。
不大的地方,但也有一个小院儿,以前常堆满着杂物,后来陆罄竹实在是闲得无聊,便清扫一番,种了一片菜花。他倒是也想赏花陶冶情操,可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张口去吃,最是划算。
进屋,关门,将门栓扣住,想了想,也将通风的窗口锁上。
点明油灯,坐于榻前。
这才一张口,呼出一口气。
“我滴妈耶……”
便是那丹青铁卷,也不可能知道,他陆罄竹,这国作藏书馆的看门人,堂堂陆老头,居然只是翻翻书,就懂了修行。
简直不可思议。
虽然已经被这世道搅和了许多年,但陆罄竹可不曾忘,自己真正的家乡在何方。
至于初来乍到时想的那些白日梦,更是记忆犹新。
不曾想,白日梦居然成真了,
他年华以老,白发皱眉,想着撩妹…恐怕是没啥机会了。但,若有机会品一品修行法,陆罄竹自然不会错过。
当时,如果不是几十年得光阴沉淀,陆罄竹说不得得大叫出来。
他虽然没有扮猪吃老虎的兴趣,但同样没有,敲锣打鼓,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瞩目于自己身上的兴趣。
当然,心里的高兴是真的,他的手都因为兴奋,微微颤抖。
穿越至今几十年,胸腔的执念足以让他死后也不得超生。
陆罄竹调整着呼吸,一遍又一遍,等到心情逐步平静后,陆罄竹才抬起手来。几乎不可查的,一股气流从他手中窜出,威力还不如微风拂面,但却无比真实。
“是真的…哈哈…”
干笑一声,陆罄竹站起来,慢腾腾的出去打壶水,他得把攒着的好茶全泡了,今晚喝个痛快,要不然不能平息他的这种惬意心情。
以书中之物,造福己身。
可究竟是造假成真,还是只拿书中故事做参考,就不得而知了,
馆中森严不提,只说当时,他恍然震撼,连是不是梦都没法肯定,恍恍惚惚就等到现在。
所以明日,便仔细试试。
那太白剑仙是真人,他所得的这篇修行法,《太白荡气决》,便是剑仙独门所创。陆罄竹不懂修行,但也觉得这法门十分通透易懂,只要不是脑子里有泡,练成理所当然。
但《太白荡气决》只是修行法门,并不是攻击的方法,更别提妙用法术了。
第3章 黄泉花
可对一个摸鱼摸了几十年的老看门人而言,能入修行门中,就不错了,哪里还有更多的追求。
因为太白是真人,因此才不能肯定。
如果只是以书为参考,将真人之物夺于面前,那,顶多是一招乾坤大挪移的功夫,可如果是把虚假之物,变化为真。
那可就厉害了!
毕竟这书馆之中,虽然没有前世,那各种花里胡哨的脑洞,但那不过是因为,此间朝代科技不兴。那以朝代而言,像是神鬼志异的故事,多的不得了。毕竟做白日梦,任由思想在梦幻中畅游。
是人之本性。
实则,只看内容,那本《太白赶秋风实录》,也算是这种小说,只因为其中主角是真人,这才从纯粹的虚假中剥离出来。
三二五楼里,这般书籍虽说不多,但也足够他做实验了。
今夜,陆老头没能睡好。
一把年纪的他,居然又有了小毛孩期待春游的激动。
“年轻好啊…”
瞅着镜子里还算精神的状态,陆罄竹念叨一句,如果他在穿越后就娶妻生子,如今孙子都能打酱油了,
想想也是不可思议。
在每日于书馆,那几乎一尘不变的活动中,几十年光阴说没就没,而他,除了惊觉自己头发白,胡子也白,腰背有些挺不直外。
还真没有太多实感。
思来想去,恐怕跟他对这个世界本身,始终都藏着疏离感,脱不了关系。
清明。
一整仪态后,陆罄竹出门去。
一日如常,又在木廊巡游,转了一圈,习惯性的确保了工作完成后,陆罄竹这才挑书。虽然书馆藏品许多,但,有些书又如何具现化?比如那谈及道理的,又比如那讲述历史的。
如果没用也就罢了,可如果一看,摸出来一个死掉的前朝皇帝,或者扒出来两个大字作妖,那可就太麻烦了。
所以,再没有真正摸清楚,这突然出现的能力,其中规矩前…陆罄竹都不会轻举妄动。
挑挑拣拣,取出来一本,依旧很薄。
两个大字,这便是一本货真价实的虚构作品,时代,人物等等,都是虚妄的。而内容,是讲述十篇狐妖的故事。
狐妖,为魅者,好玩弄人心。
这是那本《计妖百录》中的评价。
陆罄竹没亲眼见过,所以不好做评价,只《说狐》这书中,倒是没有一味的说狐妖丑恶,而是有好有坏,甚至还有,人害狐妖的一例。中心思想就是。
“世上凡性命者,皆有为恶之能,皆有害人之能!”
陆罄竹还是挺赞同的,毕竟回忆往昔,他也是看过不少犯罪记录的,人心丑陋,不分年龄性别。清晰可见!
“正因为我曾凝视深渊,才得以理解,光明有多可贵。”
只看封皮,不会有什么,但内容,那就说不定了。如果这触发的机制是不可控的,那以后陆罄竹倒是不能随便看书了,要不然,这本就谈不上安稳的世道,恐怕会变得更乱。
翻篇,第一篇。
【江流儿落水无生,胡仙儿路择寻命】
爱情故事,有点像兰若寺的那点事,也像白蛇传的后半段,主说有一对人儿,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少年立誓要做状元郎,将来八抬大轿让女孩入门。年年苦读,终有收获,曾经的少年真成了状元,可意外横生,最终,江姓书生落水而亡,女孩胡仙儿心有不甘,便以自身修行,强入地府,只为换书生一命。
怎么说,除了吃饱了狗粮之外。
陆罄竹无话可说。
这故事陆罄竹看了好几遍,毕竟越是单身狗,越喜欢看甜甜的恋爱。作者也很懂人心,这篇末尾,是大团圆结局,一点儿也不黑深残。
对陆罄竹这种老头而言,最好了。
年纪大,就越见不得悲苦的东西了。
这次翻篇,内容倒是没啥变化,字字句句,陆罄竹看的仔细,可等他都要看完,依旧什么都没发生。
陆罄竹皱着眉头,思索原因。
昨日他看那《太白赶秋风实录》时,不过是心情畅快,偶有怀念,并不特别。莫不是今日,他看书目的不纯,心思太重,所以反而进不去书中世界。
陆罄竹闭上眼,以三五三呼吸的频率,缓解心情。
等到心情平静后,陆罄竹又淡漠自己的诉求,活的老就这点比较好,什么事都能很快的看开。
再翻书,又读故事,正如昨日那感觉,再次飘向心头。
…
风吹的窗户发颤,今夜风大,明日怕不是要下雨。
“嘶…烫,我果然是学不会品茶啊…”
放下手中的茶杯,另一只手往口袋一摸,取出来得却是拇指盖大小,薄如蝉翼,如橡皮筋一样富有弹性的东西。
这便是他今日的收获,翻翻找找,从那《说狐》一书中得到答案。
于第三篇故事。
【皇宫有密林,藏妖深腹中】
是一只狐妖为盗,夺皇宫秘宝的故事,那狐妖手段很辣,可修行缓慢,便是她杀人吃肉,照样不能加快速度。作为一个心里病态的妖怪,狐妖的想法自然是诡谲难猜的。她不知道从何处听闻了消息。
有一份修行秘宝,由远国上供给皇帝。
大概是类似于大还丹一样的设定,那宝物非凡,据说千年才有一株,十分难得。价值不言而喻,而皇帝则表示,远国心城,当庇佑。
百年和平,不受边落祸害。于远国而言,这交易也不算吃亏,
狐妖知道消息,便去劫车,可如此重宝,又怎么能没有高手。狐妖打不过,就直接跑了,可,对那宝物的觊觎之心,更加深重。
既然单打独斗不行,那就叫人。
妖行百万,自然有她的同道。
于是乎,就有了夜战皇宫的故事,一夜之间,整个王都宫城,伏尸上万,
狐妖,大灾也!
而陆罄竹手中这片,就是那千年才可得一株,名为黄泉花的宝贝,一瓣花瓣。
“小气呦!”
书中没说这花怎么用,是直接吃还是泡茶,酿酒,或者做菜,陆罄竹打算尽可能查一查,实在不行就不吃了,毕竟他也不缺这一瓣花瓣。
…
国作藏书馆,每一个月,都有一次外出的机会,主要是给看门人探亲,毕竟看门人自己没工夫花钱,可家里人,还盼着这钱过日子呢。
当然,对陆罄竹而言,老年人的休息日,自然是听曲儿逗鸟。
府都热闹,金发碧眼的异人都看得到。
至于什么珍奇异兽,更是不缺,
陆罄竹早十年,还回家,可现在,他连那儿都卖了,毕竟孤家寡人一个,与其留着等他死充公,还不如早些卖掉,还能赚点酒水钱花,也算不亏。
多年努力,手里头银子还是有不少的。
今天陆罄竹只为了做个实验,他绕到坊市,买了一只鸟儿,本来说找鹦鹉,倒是有,但价钱太贵。
不愧是能说人话的,就是排面大。
陆罄竹嘟囔一句,提着那黄雀儿回去。
给黄雀吃黄泉花,让它黄上加黄,若是直接黄死了,那这黄泉花就埋进土里,全当没拿到过。
反之,他再亲自服用。
一过三天。
天没亮,陆罄竹就醒了,他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听说,黄雀儿有啄木鸟的习性。
“别吵了…”
开了笼子打了窗户,那黄雀振翅就飞。块头不大,气势不小。
这黄泉花果然厉害,一只黄鹂吃了,怕不是都能效仿林黛玉倒拔垂杨柳。三天观察,这黄雀是精神非凡,有那么一点想成精的意思。
确保了黄泉花直接吃也没问题后,
陆罄竹便悄咪咪的自己给自己投食。
花瓣入我口,如仙人抚顶。
脑子萦绕着这个想法,并无疼痛,只是舒坦,通透,如气球吹气时的痛快。一坐便是一刻钟。陆罄竹睁开眼,一双老眼,变得清透许多。
抬手,呼风扫脸,也有了力度。
“不错不错!”
黄泉花,名不虚传,他这半截入土的老头子,感觉一下子年轻了十岁。
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不过陆罄竹心头却有遗憾。
“若是再有两瓣,等下个月休息时,春风楼恐要出一个百战老人的传说…”
……
第4章 多管闲事
“人行百事安风眠,马踏江河乱衣襟。”
天幕黑,风清凉。
陆罄竹穿着如常黑衣,背着手阔步感慨,倒退二十年,哪里能想象,他这老头子还有返老还童的一天。
那黄泉花倒真不辱没姓名。
虽只有一瓣花瓣,但也让他年轻好几岁,一身酸疼老病跑没影,也凭空多了几成功力。
那太白的心法,他也算是能打一个周天。
走着跳着,年轻何止十岁。
都说覆水难收不可止。
但天命至他,也就乱了这规矩。
好不容易碰到了修行法门,有望江湖路远,如那太白剑仙一样,行侠仗义,歌酒美人,一派风流。
但陆罄竹的热情,却全落在了那馆内。
一本本书册此时成了珍馐佳肴。
曾经,他不过是因为郁闷无处发,才读书理情操。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诉说这话的那位先生,说不得就是跟他一样,所以才有感而发。陆罄竹胡乱的想着,只一看《说狐》,便藏着不知多少好处,若哪天抱出来一狐妖…
陆罄竹笑的很开心,积郁几十年的怨气一笔勾销,压了几十年的豪情有了放肆。
当然,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免得大跨步扯着蛋的道理,他还是懂得,几十年光阴,他其他地方没多少长进,耐心的确磨厚了许多。
“糟老头子跟年轻人的体感速度是不一样的!”
对这句话,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耳闻有鸟鸣,陆罄竹嘟囔着。
“这小胖儿可别被哪位高手逮住烤了吃…”
藏书馆可不是安宁地,明面上风轻云淡,只有他这种糟老头子晃悠来,晃悠去。可暗地里,藏着不知道多少高手,各顶个的凶悍。
抓贼都是手到擒来,逮只被灵物补的鼓了肚子的大肥鸟。
也就丢块石子的功夫。
晃晃悠悠,可算是等到了时间。
陆罄竹推门而入,自乙旁门坐了坐后,这才拿上纸笔去记录查明。
一本本书册望过去,有些不知道该怎么选。
片刻后,一本书落入手中,见其名。
《风雷剑》。
这是一本秘籍,书中所记都是修炼的法门技巧,可,陆罄竹宛若文盲,完全看不懂。
藏书馆也禁止看门人练习。
不过眼下,他倒是能试试,可不可以悄咪咪的,把这货真价实的武功秘籍学会。
稳定心神,心境清明。
见书中世界,有一灰衣剑客,持木柄讲道于他。
……
又过二年,陆罄竹七十好几,愈发的仙风道骨。
一身精力于以前,可以脱胎换骨。
至于这一张老脸白胡子,反正也算的上鹤发童颜,不难看。也就不强求返老还童了!
书中修行,的确是迅猛,两年光阴。
陆罄竹虽不能明确的肯定,自己如何强大,但,夜战春风楼,想来是手到擒来,如此足矣。
藏书馆中的别册,他两年光阴观摩不下百本。
虽然书馆藏书万千,但陆罄竹,却打算走了。
埋头苦干坐个扫地僧,似乎也不错,等哪天有贼人打上门来,危急时刻他横扫全场,想来能被那大齐国的国主奉坐。
可,陆罄竹无心做那扫地僧,天下之大,除了书中世界,还有这实实在在的生民百态,万丈红尘,等着他去共舞。
他,在这楼中,待了太久。
所以,在一年前,终于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来乙旁门报道后,陆罄竹便决定辞职。
一年光阴,陆罄竹作为前辈,已经把馆内规矩一五一十的全教完了,如此,他也能放心走了。
若以后有机会,只做客人,他倒是想再回来看看。
告老还乡…
这个词不太适合陆罄竹,毕竟他乡在异世。
王铁卷,倒真是没有太多变化,只是头发丝又白了几根。
“有多少年了?”
“五十年…”
“嗯…我以为,你能在馆内养老。”
陆罄竹笑了笑,
“年纪大了,闲不住,趁着还能活几年,便去找一块睡觉的好去处。”
“也是,山清水秀,看看倒也不枉此生。”
正如几十年前,他被带入门中。
如今几十年后,他被送出门外。
“人无再少年…”
陆罄竹跨出书馆的门,背着行囊,仰头望日。
“可…花有重开日!”
有黄泉花一朵,祝他重醒少年心。
……
春风楼,是府都一处红楼。
陆罄竹轻车熟路的跨进门里,眨眨眼的功夫,便有浓香扑面,腻歪的贴在他身上,任由那柔软摩挲,勾魂的声儿钻到心窝。
“陆爷儿,您今儿个这般早呢…”
“有事出趟远门,走之前来看看。”
“那今儿个可得让您舒服了,奴家给您安排…”
“别,随意些吧,看看这热闹,倒也不错。”
“嗯呢…应您的吩咐~”
几十年光阴,春风楼里,便是老鸨都换了三个,姑娘们更是不知花开花落多少次。可唯有陆罄竹,从小不正经跑到老不正经,依旧不肯挪窝。
平日里,他真是一杯酒都不敢喝。
毕竟工作为重。
如今,可算是放下了担子,今夜当效仿那李太白,吟一首将进酒,方可罢休。
两杯清酒颇为豪爽的灌进肚子后,陆罄竹眯着眼睛,四处打量。
白日里,春风楼里酒客不多,有一桌,很显眼。
三个打扮似书生的少年,正张着嘴骂。
“难不成府都之中,真没人能治得住他了?”
“照我说,武将军也是英雄盖世,怎么就生出来这么个家伙…”
“有能耐去杀那魑魅魍魉啊…跟我们逞什么威风,气人!实在是气人!”
“徐少,你喝多了!缓一缓吧。”
“我没喝多…我…我就是气不过…”
“徐少说的也没错,那武云凌真有本事,不去杀妖除害,反而欺负咱们,他可真是给武将军长脸,这事要是被京都的那群人知道,呵呵,在朝堂之上,武将军肯定会备受瞩目…”
“文华,你也少说两句。”
“嘁…我…呼!我可是听了消息,武云凌不就是在京都混不下去了,白跑来府都嘛…那国子院能人万千,他受不了欺负,就把火撒到了我们身上…”
“要不是方云师兄不在…咱们学府又怎么能任他欺凌!”
“你们俩,都少说两句!”
醉眼朦胧的徐少,彭一声拍桌立起。
“那个胆小如鼠的畜生,有朝一日,我定叫他好看!”
“你骂谁畜生呢!”
一短发俊朗的少年郎,正狠瞪着眼睛望过来。
“遭…这家伙怎么跑来了…”
“怕他做什么!骂你呢,胆小鬼,有能耐去国子院啊!”
“呵…”
只一眨眼,便见到桌子飞起,人影伏地,一拳一脚,直接将将人放倒,武云凌又砸下去一拳,打得那徐少又是呕吐,又是喷血,两眼冒星。
“再骂,再骂!”
武云凌每喊一声,就会有沉重的拳头砸在徐少身上,不过片刻,徐少便翻着眼皮,整个人软趴趴的被武云凌提在手里,不知死活。可武云凌的怒火依旧不停,还要继续殴打,旁人知他是将军门第,哪里敢上去干惹。
“喂,就到此为止吧!”
听到声儿,武云凌扭头,见是一仙风道骨的老头。
口中带着酒气武云凌眯着眼睛。
“臭老头,别多管闲事!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好老套,我好喜欢。陆罄竹差点笑出声,好在忍住了,至于对方身份不凡…那都是小事,想他人老成精,什么没见过。
“我没多管闲事,方才那小子骂你在先,你打他一顿可以理解。可如今你继续殴打,那小子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都不可知,所以,不如就此停手。”
“你算个什么东西?他敢骂我畜生,我今天便是打死他,谁敢说我不是?”
“原来如此!”
陆罄竹恍然,就这种脾气,被人骂畜生都算是轻了,思想有问题,需要教育。内心有了决定后,陆罄竹露出笑容。
“嗯,既然这样,那我陪你打吧!你的拳头能殴打少年,那打我这么个老头子,肯定更加得心应手。”
“臭老头,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怎么,你不敢吗?”
陆罄竹一脸嘲讽。
“还是说,非让我骂你一句小畜生,你才能听懂?”
“你骂谁!!”
第5章 没死就不错了
武将军之子,又岂是池中物。
十六岁的入命大圆满,足以他在同龄人中傲然独立。
出身不凡,资质天骄。
入府都一日功夫,便打得那府都自号第一的白云学院无人敢应。
有人说他恃强凌弱。
有人说他仗势欺人。
可笑,实在是可笑。
他武云凌一生行事又何须向旁人解释。
府都乃大齐重城,白云学院如雷贯耳。
他心高气傲,特远来讨教,不曾想,那所谓天下英雄共一旦,白云学府占八斗的美名,全是吹出来的。
一千五百人,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
武云凌失望透顶,觉得自己从都城远道而来,真是浪费时间。
今日,他到这春风楼放松心情,一解失望之情。
哪曾想到,居然会受到这般侮辱。
多管闲事之辈,辱骂他名之徒。
怒火中烧的武云凌哪里会懂得忍耐,只闻一声怒喝。周身真气腾飞起,一层龙形白雾缠绕其身,以神龙摆尾之气势,一拳轰落。
陆罄竹心神震撼。不愧是少年天才,只一拳,便有摧山镇海之意。
既然如此,老夫也该出尽全力才对。
两年之间,读书百卷。
刀枪剑戟,拳掌腿鞭。
可说到底,他踏入修行时日尚短,所以,陆罄竹不敢托大,直接调动最强手段。《真武荡妖伏魔宝卷》。
陆罄竹抬手要挡。
一瞬间,武云凌心神震颤,眼前哪里还见老者身影,只有那天倾之象,扑面压来。
一身气血倒流。
要遭!
念头刚起,已经来不及了,天倾之势,重重的压在武云凌的灵台。
彭!
陆罄竹微张着嘴,看着翻倒在地口吐鲜血陷入昏迷的武云凌,不知所措。
怎么回事?我还没用力呢你怎么就倒了?你这不是碰瓷吗?
整个春风楼陷入死一样的寂静。
“哼!”
众目睽睽之下,陆罄竹效仿太白剑仙,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姿态,轻声诵道。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可以。但,不可过分。还有一件事,很重要。未成年人禁止饮酒!懂了吗?”
那三人组中剩下的两个,连忙点头。
谁知道那个不可一世的武云凌怎么突然就跨了。
但武云凌打遍整个白云学府势不可挡,这是真事。那别管对方有什么手段,这老头能让武云凌摊成一条死鱼,肯定也是个他们惹不起的狠人。
陆罄竹又说,
“吴掌柜,今日之事如果有人问起,你如实回答便是。可不能让老夫的莽撞,让春风楼承担责任,对了…”
从袖口一摸,取出来一支笔盒。
俯身从那翻白眼的武云凌身上,写下“春风楼砸坏的物件,要赔!”字样后,陆罄竹一招手,放在位置上的包袱闻声飞来。
“行了,酒也喝了,景也看了,吴掌柜,江湖有缘再见!”
……
春风楼內,客人早就跑没了。
那位大齐国常胜将军之子,被人打趴在楼内,他们是活腻歪了才敢凑热闹。
晌午刚过。
一队五人踏足楼内。
领头之人丹凤眼,嘴唇却很厚,只看眼睛还不错,合在一起就显得丑陋了,他入门中,目光从精致的楼里粱壁,落到那躺在地上,没人敢动的昏厥将军之子身上。
“并无外伤…灵台受制吗?”
另外一人将春风楼掌柜吴红燕请来。
“这位…大人!”
丹凤眼翻手一亮牌子。古玉龙雕,大齐国镇北雄军,凌武卫的牌子。
“张大人。”
张凤轻哼一声,瞥一眼地上躺着的将军公子。
“何人做的好事?”
“是一位姓陆的老先生。”
“名字呢?”
“这…那老先生只说自己姓陆,也没提过名字。”
张凤盯着吴红燕,看她那鬓角滚下来一滴汗。风吹打得窗板轻颤,张凤闷声道。
“吴掌柜不用害怕,将军府向来分的清楚是非,此事若是跟春风楼无关,那楼内的一瓶一碗,我们也不会碰。”
武云凌衣服上的大字清清楚楚,晃得张凤眯着眼。
“这赔偿,自然也分文都不会少。可如果…此事跟春风楼有关,那明日此处,便做坟岗吧…”
张凤冷哼一声,
“是何结果,还希望吴掌柜能一五一十的说清楚,不要有丝毫,故作聪明的想法。”
“小人不敢!”
心头警铃大作,吴红燕想起来那老人的笑言。便颤巍巍开口,将事发经过说了一遍。听罢的张凤皱着眉头。
“那老者只是一抬手?再无动作?”
“是…不,应该是还没能抬起来,武…武公子便已经摔在了地上。”
“你可看仔细了?”
“小人不敢哄骗大人。”
张凤一招手,两道人影从门外踏步而入。
“公子灵台受损,不可妄动,你们快马加鞭,去请文先生来此!记住,无论任何要求,都可答应,此事重大,不可有耽误。”
“诺!”
二人应声而去,而吴红燕,更是心中颤抖,若是武云凌真有性命之忧,那武将军一怒,哪里还管是非道理,到时候这春风楼恐怕真要作乱坟岗了,念想到这,吴红燕便忍不住开口,说话的声音更是稳不住。
“大…大人,小将军的情况…”
“灵台受损,重则一命呜呼。”
张凤冷眼瞥一眼地上的武云凌。
“不过,那出手之人倒是点到为止,才让公子保了一命,可如果不及时诊治,恐怕是,再也醒不来了。”
“那岂不是成了活死人!”
吴红燕惊呼。张凤却闭上眼,内心思索。
发眉通白的老者,姓陆,好管闲事…武云凌心高气傲,哪里做的不好得罪了路过的前辈,倒也很有可能,不过将军之子,又岂是旁人可以随便教育的?
此事定要严查。
…
待到酉时三刻,一个双颊红晕,乱糟糟的鸡毛白头上,扎着三根辫子的老人,踏入春风楼。
“文先生!”
张凤恭恭敬敬的行礼,老人却摆摆手。
“去去,老夫可不是来看你的。”
绕开张凤,老人眯着眼瞧那躺在地上的武云凌,绕着武云凌转了一圈之后,猛地一拍脑门。
“这下遭了!”
“文先生也无计可施?”
张凤的声音不稳,神情也有些异变,而旁边一直等在这里,同样滴水未进的吴红燕,更是心如死灰,奔溃不已。
“老夫不过是想起来,忘记给我那宝贝徒儿留信,你着什么急!”
“文先生,事关紧急。”
张凤压着声音,便是胆小怕事的吴红燕,都想把这老头骂一顿了,你看看气氛啊老东西。
“知道了知道了…”
老人不耐烦的撮着嘴,俯身蹲下,抬手按在武云凌的额头,另一只手拎着酒壶往口中一送,却没有咽下去,而是冲着武云凌的脸喷洒而出,叫少年郎一下子湿润不少。老人随即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其他人不敢打扰,只能静静等候。
这一等,就是半晌。
老人才睁开眼睛,张凤急忙问。
“文先生,公子可无事?”
“没死就不错了…老夫早就听说,这小子脾气甚大,没想到大到这种地步,啧啧,老夫也是服气了。”
“这…文先生此话何意。”
老人瞥一眼张凤,仿佛再看一个死人。
“何意?昔年剑仙一怒,剑势倾天,你说是何意?”
张凤忆起曾经剑仙美名,半句话都挤不出来了。而老人却还在嘀咕,不,该是称赞才对。
“幸好那一位的手没有抬起来,要不然,就是武胜天在这,也得躺下。你们将军的确是为大齐开疆扩土,有护国之功,但也不能因为功大,就教子无方。你觉得,今昔大齐国,能接住剑仙的一剑吗?”
直至老人离开,张凤都愣神在原地,整个人跟那地板合二为一,仿佛化作了一根木桩。
…
夜风吹烛火,闹事万人巡。
一标着“马记饭馆”的摊子,发型独特的老人刚坐下,一壮年便迎过来。
“包一碗盘酥肉,辣椒多用些,”
“唉!您稍等片刻!”
不一会儿,一块碎银子滚到木碗里,而老人早就晃悠到那打酒铺,取满一壶后,这才潇洒离去。
迎风起,驾云回。
老人眯着眼,心中却充斥快意。
文曲星落,仙人现世。
这世道盼着盼着,可真是越来越妙了!
……
第6章 绿水村
春风楼的事,不过是他陆老头两杯浊酒冲了头,看不过眼多管闲事罢了。
孔夫子说。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陆罄竹觉得十分有道理,做人呢,要渭泾分明,不能过分。那武云凌也许是家里娇生惯养,也许是压根无人教养,所以才养成了恶霸一样的思维,将军之子杀人,百姓连看都不敢看。
这件事你说没有时代的错误。
那肯定不对。
但陆罄竹却无能,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去改变时代,他觉得那太白剑仙,就很值得自己效仿。
“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主持心中道义公平!”
所以,陆罄竹多管闲事。
那徐少醉酒骂武云凌,武云凌暴怒给徐少两拳。也就足够了,可打死人,那就太过分。
至于武云凌倒下,日后会不会有大将军。上演一出“打了小的来了老的”的经典戏剧,陆罄竹不得而知,如果真的来了,他倒也不怕,毕竟一把老骨头了,死而已,又有何惧。
春风楼的事只是凑巧,后续如何,要是真追来了,那无论是刀枪剑戟还是百兵暗器,陆罄竹自会全都接住。
可若是再没有后续牵扯到他身上,陆罄竹也不会主动去问。
他按照最开始的计划,从春风楼离开后便坐上马车,朝着北方走。虽然读书百卷,他确实懂一些赶路的手段,可这江山美景,自然要慢悠悠的看才好。
取车的马夫五十多岁,依陆罄竹来看,就是个小老弟。
小老弟也是个话唠,估计是见陆罄竹仙风道骨,一派的和善,这才话多了不少。
“老哥儿您这是去探亲?”
陆罄竹也就顺势接了话茬。
“对,趁着还能走动,去看看孙子。”
就这样有一嘴没一嘴的聊着,等过了一座山头,远远望见一条大河,而一队人影正沿着河流默默前行,井然有序,也无哭号。
陆罄竹刚有心问,马夫便自顾自的叹气。
“可怜呦…”
“这,何解?”
“老哥你是不知…那条河是松花江…”
松花江是杨川大江的一支分流,而绿水村,便是世世代代依附着这条江流而活。
不说如何丰收,但也不用担心吃不饱肚子,日子倒也不错。
可三年前,这松花江里突然来了一位河神,河神不请自来,对绿水村发下命令,
每一年都要取一位不满二十的年轻女子,为河神祝寿。
不仅如此,还要让绿水村立祠堂供奉,村中老少日日念河神伟大。
竟然可恶至此?
陆罄竹自问也是看过不少水鬼水神的故事,但这么臭不要脸的,还是头一次见。
“就没人管吗?天下能人何其多…”
“老哥儿,天下能人何其多,可绿水村的能人,一个都没有哇…”
陆罄竹一时失神,他自穿越后便步入藏书馆中工作,日日夜夜,几十年间,陆罄竹虽然也看了不少书,可本质上却并没有跟这个世道有太多接触,而书中所记,也都是一些虚妄故事,看看也就罢了。
在陆罄竹心里,一些常识性判断依旧存在,几十年光景,他没有被这个世道影响太多。
但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眼下的落差。
行侠仗义,斩妖除魔!
这是什么?天理吗?
陆罄竹觉得是,毕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观念,是从很久以前,就刻进他骨子了。
既然有杀妖的能力,那去除妖伏魔,不是理所应当吗?
所以在春风楼,听那徐少文华二人骂武云凌,陆罄竹觉得一点也没骂错,可现在,他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判断并不适应这个时代。
准确来说,是陆罄竹一直把自己的心锁在那一方书院里,始终没曾真心实意的看过这个世界,现在想起来,不提那些史学经典,只一些虚构的故事中,都充斥着论调。
请能人帮助,是要给钱的!
这正常吗?
很正常,毕竟天下万般事,其中有九成九,都能够用生意二字概括。
就算妖魔作乱又怎么样?又没有牵扯到我身上,我干嘛要多管闲事。
这想法有错吗?
没错,
望尽天下,芸芸众生,上到朝堂,下至百姓。
哪一个不是带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苟活于今朝。
只是,陆罄竹这颗重换青春的心里,依旧带着矫情。
做好事不留名,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跟我走。
这矫情,像是前世的冤魂,死死的缠在他身上,揪也揪不下来。
“原来如此。”
“唉…可怜呦,若是早一百多年,那位剑仙还在,哪里容得下这恶神害人!”
“那剑仙,名声很大?”
“大齐国内,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
“先停停!”
马夫不解,但还是应声停下。
“您是去小解吗?”
“嗯…”
陆罄竹下了马车,钻进路边的野林里,天下太过于现实了,不适合他。
正如鲁迅先生说。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所以陆罄竹也要不断走,拼命的走,直到这天下,生出一条能容许他畅快前行的路以后,才肯罢休。
……
有一队人,低眉俯首,顺着河旁走。
有一个人,白发垂髫,也绕着河旁走。
那队人里,无论老少,都失了血气,死了灵魂,面目表情,行动如僵尸漫步。
那一个人,花白头发,却精神高涨,目有神光,笑如老棠,轻快悠悠往前方。
人群中,一年不满二十的青年,见到迎面而来的老人,心神颤动,可终究没说什么,嘴里依旧不停的用细若蚊吟的声音颂念那恭唱河神的祝词。
花白头的轻快老者,手里握着半截随手捡的弯曲木棍,也没有多说什么,
一队人跟一个人,
互相交错,什么都没有发生,自然也就不会有后续的故事。
那队人没有停下,他们要去到那搭建的河神祠堂,颂念一年,感恩河神,令绿水村风调雨顺,无忧无恼。
那个人却停下来,他停在河边,望着眼前水流。
江流很美,养育了一方水土。
可,松花江是一个老好人,他只懂得去帮助别人,却不明白,该怎么解决自己的麻烦,就像是大象,大象虽巨,却也抓不住身上的虱子。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来帮这个小忙吧。”
陆罄竹将握着木棍的手,面向江流随意抬起。
嗡————
河旁震颤。
一股无形巨力往上提。
江流百丈水被卷成一股青绳,从河中抖出,大江两旁,水抖岸上,那百丈脱水之处,只能看到几根露头的水草,无辜张望。
陆罄竹吸口气,一声喝哧脱口出。
“松花河神,速速来见!”
震撼之音顺流而上,眨眼功夫后,便见水中有浪翻涌成一条白线,到靠近时,两尾红鲤领头跩,一尊身着青袍水袖,面如城庙泥塑,一派慈祥的人物自水中出来,带着一丝后怕连忙朝陆罄竹俯身一拜。
“不知仙长来…小神有失”
轰隆——
那河神话还没说完,一道风雷合纵的剑气迎面扫来,不等河神做出反应,那剑气便将他带到十里开外,截江断脉,声势浩撼。那河神呢?一息剑气冠绝十里,自然是被灭的连渣渣都不剩了。
“河神?凭你也配!”
等到那河旁边,那队人恍然回神时,江流如旧,冷风如常,哪里还能见那位剑仙。
半响后,陆罄竹回到马车上,
而马夫,神色却有些僵硬,他咽口唾沫,颤着声问。
“您,您老人家不是去探亲吧…”
“不,我是!”
马车继续往前,陆罄竹闭着眼睛,跟着车子晃荡。
……
第7章 闹鬼
册子没有名字,内容是一种造神之法。
也就是所谓的,修神道。
如土地,城隍,便是其中代表。
神道修持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本地信仰不灭,便会一直长生。而作为代价,神道修持者,也会护佑一方平安。
让一地为你塑庙,年年祭祀。
久而久之,建立了信仰,便是一方神明了。
可,这不知名的水妖是又蠢又坏。
既想成神,又想吃人。
这才酿成了绿水村的惨剧。
好在,没死几个人,陆罄竹便来了,那绿水村的村民会不会因此,而对他供奉,陆罄竹不在乎,他只是自己看不惯罢了。
当婊子还想立牌坊。
哪有这种好事…
不过他这一出手,马车夫的心态是崩塌的厉害。
挥手截江取水,剑气十里纵横。
这场面大吗?陆罄竹觉得不大。毕竟跟那太白剑仙相比,自己何等低调。
可马车夫只觉得,天都要塌了!
纯粹是吓得。
没想到他忙忙碌碌几十年,见过了商贾,也拉过权贵,至于平头百姓更是不知道多少,今天,居然让他送了一位仙人。
首先是害怕!
毕竟那能耐太厉害了,完全超出了想象。
可冷静下来后,马车夫又忍不住动心思。
古有阿谀奉承,攀高枝的说法。
如果他能够傍上这仙人的大腿…那今后不说大富大贵,但最起码,也不用担心自己,乃至于儿孙的性命之忧了,如今这世道,能安稳的活着,就不错了,那破庙烂墙荒草堆,可从不缺少邋遢瘸腿的乞丐儿。
可想着想着,马车夫又觉得,自己纯粹是做梦。
他是个什么身份?想着攀神仙的高枝?
算了算了。
胡思乱想着,就到了一座县城。
“多谢了!”
“您慢走。”
马车夫目送着那老人离开后,咬咬牙,终究是没能出声喊住对方。
有缘自会见面,无分不可强求。
“也罢,也罢,俗人也有俗人好,俗人也有俗人妙!”
……
秉着,不能够留下祸根的想法。
扫出一道剑气后,陆罄竹还是不太放心,所以才顺江而下,去抓那水妖的潜藏之地,好在,水妖不是穿山甲,地方还算好找。
不过,东西却没多少。
只寻到两套常服,还有这本书。
书不错,可却没有多少内容,比如驱神之法等。
很显然,这本书并不齐全,所以才只有寥寥几页,但究竟是水妖从其他地方听来,还是某个人写了,被水妖抢走。
不得而知。
不过这本残书对陆罄竹而言,并没有太多帮助。之所以不打算顺手丢了,就是为了避免,再酝酿一桩绿水村的祸事。
离了马车,入了城道。
很快就找到一家客栈落脚。
“店家,可有火盆吗?”
“有有有!”
因为是气度不凡的老头,店家显得分外客气,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他误会成,微服私访的大人物了。
借了火盆,直接把那册子烧掉。
陆罄竹抽抽鼻子,敞开窗口任由这臭味跑出去。
……
县城有告示。
求能人异士,除妖抓鬼,赏钱五十两银子。
这价格合适吗?
陆罄竹不知道,但凑热闹的人有不少,吵吵嚷嚷的。告示没必要揭下来,如果真自觉有能耐,就去衙门报道,
陆罄竹觉得可以赚点路费,毕竟虽说藏书馆的退休金不少,但,真金白银总有花光的那天,日子还长着呢,多备一点银子没坏处。
衙门地小,也不威严。
接见陆罄竹的是一位叫张三的捕头。
“你是第三个了,老先生可是真有能耐?”
“哈哈,老骨头一把,就算死了,也就死了吧。”
张三打量一眼面前,气度不凡的老头,作为捕快的头头,张三在这县城怎么说也算个人物,而自从那事生出来,就有了两个人来,一个伏魔大帝,一个镇妖天尊,名字那叫一个响亮啊。
然后,伏魔大帝脑袋搬家,镇妖天尊没了下半个身子。
全死了!
今儿个第三个,还是个老头。
张三没有想劝一劝的意思,毕竟就算死了,跟他也没啥关系,这事纯粹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那行,您可是打算准备一番?吃点喝点?”
那伏魔大帝镇妖天尊,就是这么干的。一个食神一个酒仙,胃口都很了不得,可惜是酒囊饭袋不中用。
“不用,事情解决,才能吃得安稳,现在就走吧!”
“成,您觉得齐全就好。”
事,发生的早,一个月了。
那是县城一粮铺老板家,老板姓周,也算是这县城的名人,毕竟周老板家的粮铺代代相传,价钱很低,甚至偶尔还免费给那些没钱的人施舍,自然能赚个不错的好名声。
可真就应了那一句。
“好人不长命!”
不偷不抢老实本分的周老板店里,遭了麻烦。
一个月前,店内的帮工小陈,被发现死在了米堆里面,眼珠子都给人挖掉了,那叫一个吓人啊,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刑事案件,衙门方面出手调查,又是关店,又是把周老板叫去问话。
因为是粮店,晚上没隔守门的,指不定会召来小偷,也是防止再有人遇害。可不想,小偷没来,两个捕快自己却出了问题。
夜色风冷,他们躲在外面哪受得住。
其中一人突然说,要不咱们进去躲躲?
另一个说,那不好吧…店中闹鬼。
前一个人又说,闹鬼…是真是假都不知呢,那好挖人眼的凶人又不是没听说过,而且你不觉的越来越冷了吗?
的确,在这道中待着,时间一长,越感觉自己是飘在茫茫大海的蜉蝣,身冷心凉,叫人发颤。
前一个人接着说,再则,我们把店中灯火点明,就算真有鬼,明堂之上,哪里还敢现身呢?
后一个人终究是扛不住气寒,便答应了。
两个对鬼不太信的,跨进门去。
然后,就出事了。
一个当时就没了,另一个借着空档跑出来。吓得魂飞魄散,事后听那个吓没魂的结结巴巴说,是鬼,有鬼。
没看到影子,就瞧见王海凌空悬起来,脖子被看不见的手死死捏住,最后活活捏爆了。
出了这事,衙门才意识到,有麻烦了。
朝廷虽然没有专门除妖抓鬼的部门。
但的确有相关的法律,对一地的县长而言,有责任保证县内的和平安稳,而杜绝妖魔害人,就是其中的一部分。
可县长只是个肚皮鼓胀的胖子,哪有能耐抓鬼啊,
所以才贴了告示,这县城人来人往。等着呗!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举措吗?
有!
县长大人早在二十天前,就告病回了老家,带着师爷一起。
苦了张捕头这个三把手,家就在本地,想逃都没说法。
不过张三看的清,他亲自盯过捎,知道那鬼窝在粮铺,根本就不出来,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这肯定是大好事,不跑出来,意味着这事可以慢慢耗。反正吃的喝的都是公家的,他能有什么不高兴的?
“那周老板呢?”
“也跑了,毕竟谁知道那玩意儿是不是冲着他来的,跟小命一比,一个粮店算啥啊。”
很有道理。
“那就没有其他人了吗?”
“打听过,没啥确切消息,您老人家要是有能耐,就直接问问那玩意儿吧…”
“我努力!”
很快,就到了地方。
因为闹鬼,这条本该热闹的街。
冷清清的,对面门的酒楼是开着没错,但同样没啥人。
而且大白天的,确实感觉到有一股子冷气呼来跑去的。
“您打算怎么动手?”
“进去瞧瞧,张捕头要不要一起?”
“别介,我可没有您那种胆量,我就在外面守着好了!”
“也好,我的后面就拜托你了。”
张三目送着一心不怕死的老头,钻进那粮铺里。
第8章 善人周老板
明明天未黑。
但粮铺却暗的吓人,一丁点光也看不到,而身后的门,更是彭一下自己关上。
陆罄竹往前试探性的走了两步。
黑暗之中,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爆发出来。
有人在哭,有人在说话,有狗再叫,有心在跳。
乱糟糟的,实在有点吵。
“朋友,相逢即是缘,不如坐下来聊聊如何?听叔一句劝,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早回头是岸,早得道成仙啊亲!”
轰!
迎面扫来的风,跟刀子一样。
看来这鬼虽然有社交恐惧症,但能耐是真的不小。
既然口头劝说没用的话。
那就开始复读机模式。
“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听叔一句劝,早点回头,你想想你的家人,你的兄弟,你的朋友,还有你那还没有还完的房贷,这世上还有明月照大江,你不能想不开啊。”
就这一句话,一遍两遍直到第三十遍,一声刺耳的炸响卷着狂风晃荡在整个粮铺。
“你闭嘴!!”
陆罄竹掏掏耳朵,十分满意,果然嘴炮流是最好用的。
“叔叔很欣慰,你终于舍得开口了,这才对吗,正因为自闭,所以才更要积极开口,跟对方交流,来嘛…别害羞,坐下来跟叔叔聊聊。别看叔叔是个英俊潇洒的帅大爷,但想当年,那也是被称为妇女之友的,你是不知道啊,那春风楼的老鸨,都被叔叔撩到了两个,至于其他姑娘,更是直接将叔叔我奉为男神!”
“你闭嘴!!”
恶鬼咆哮着,如果他的眼睛还在,肯定早就被愤怒染成了红色。
那声音撕心裂肺,陆罄竹也就真的闭嘴了。
恶鬼没想到陆罄竹突然这么配合,一时间愕然,连被愤怒冲昏的头脑,都清明了不少。
可下一刻,他那一瞬间的清明,就看到有光。
弹一闪!
奔雷随风,杀鬼除魔。
彭!
一声爆炸,整个粮铺里的米面被狂风卷起,洒的到处都是。而迎风扫来的,还有断断续续的哀鸣。
“报仇!报仇!报仇!”
那声音钻进耳朵,也让陆罄竹从黑暗中,看到了一幅画面。
粮铺的周老板,是县城人尽皆知的好人。
生意公道,常发善心。
妻儿圆满,可谓是人生赢家。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做了一件狼心狗肺的事情。
这周记粮铺,却不是周老板家的粮铺,三十多年前,还是个穷小子的周老板,跟随叔叔来到县城讨生活,因为到粮铺买面,跟粮铺老板的女儿有了认识。
可能真的是缘分到了。
没过几年,周老板就成了粮铺的女婿。
这喜结连理的好事,却并没有几个人知道,只因为周老板借口说,既然是成亲,自然免不得两家长辈都在。
话很有道理。
不过周老板家里却早就没了父母,只有一位叔叔,待他比亲儿子都亲,年前,叔叔伤了腿,不能活动。
所以周老板腆着脸,求求老丈人能不能将地方转过去。
这自然是可以的。
粮铺老板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一行四个人,就跟随处可见的一家四口一样。前往了周老板的家乡。
对这个县城而言,只知道周老板再回来后,这粮铺就改名成了周记粮铺,按着周老板自己的说法就是,老丈人身体虚弱,索性就让老人凑在一起,在他老家那边养着,而媳妇也留下来照顾。
可粮铺的生意总要有人看着,所以他这才赶回来。
而后几年时间,周老板都会每隔两个月回老家探亲。
婚后第三年,才出了消息,说是老丈人病逝了,没过几年,丈母娘也走了。而婚后第十年,妻子因久生病,竟然也是去了。
周老板这下成了货真价实的粮铺老板,可丧妻之痛,让他自责难忍。更没有再娶的心思…
就这样又过去三年,一次偶然,周老板又遇到一位女子,其人貌美,后在朋友以“传宗接代,为周家跟粮铺留个香火!”为理由劝说下,周老板终究是没能扛过美人关,成了第二婚。
这有错吗?谈不上吧。
毕竟传宗接代,的确是大事。而且周老板已经守了三年了,难不成真要人孤独终老不成?
县城百姓都这么觉得。
而直至今天。
这,是县城很多人眼中的真相。
但实际上的真相却是。
周老板的确父母双亡,从小被叔叔养大。到县城讨生活,以及叔叔因为有伤在老家养着,这都是真的。
可之后,无论是周老板在县城把到了粮铺老板的女儿,还是两人已经谈婚论嫁,甚至结婚几年的事,周老板的叔叔都不清楚,
理由很简单,在以回乡让两家长辈坐全为理由的路上。
周老板就买通了车夫,将老丈人,丈母娘胁迫。
以丈母娘跟妻子的命,威胁老丈人画押签字转让粮店。
拿到了足够的书面证明后,周老板心狠手辣,直接将丈母娘跟老丈人杀死,也没有掩埋,直接就丢下了山崖,而在周老板要杀妻以绝后患的时候,却被车夫拦下来。
车夫是个乞丐头子,年龄比周老板大,虽然是乞丐,但体格健硕,就是长的丑陋,
一辈子最大得梦想就是能讨个媳妇。
这次帮忙,就是为了赚点银子,去讨媳妇,可眼下,看粮铺老板女儿年轻貌美,乞丐就想,现成的摆在这里,那索性他留下来当老婆,岂不美哉。
可周老板又怎么能放心,留下一个后患。
最后,还是在乞丐的再三保证下,周老板同意了这个交易,白白省五两银子,赚大了。
乞丐拉着粮铺女儿走了,而周老板也如愿以偿的拿到了粮铺,
他做这些,就是为了更快的发财而已。
他不指望赚大钱,就希望能赚一辈子安稳钱。
所以才恶向胆边生。
再之后的事情,则都是周老板的演技,毕竟交通闭塞,消息不流通,任谁也没有那个闲工夫,从县城跑到周老板的老家去,看看周老板有没有撒谎骗人。
更别提,周老板从来都没有说清楚过,自己的老家究竟在哪儿。
在真正娶妻生子后,周老板也就忘了过去的事。
他不知道,那隐患终究还是发芽了。
乞丐是个放浪的,有了钱后就高兴的不得了,可谁能想到,半路遇到了山贼。刚用五两银子换来的小老婆,还没有亲热呢,自己就被山贼剐掉了脑袋,
而粮铺老板的女儿,则被山贼转手卖进了青楼。
青楼女子,向来悲惨。
粮铺老板的女儿,在青楼待了十年,整整十年,她受着青楼苦,记着杀父杀母的仇恨,因为没有保护措施,所以她在青楼怀孕两次,但都被强行流产了,
第三次时,粮铺老板女儿被活活打死,自然,肚子里的孩子也死了。
对尸体的处理,直接扔到山里就完事。
有的是山中野狼帮忙毁尸灭迹。
反正是买来的,谁在乎她啥时候不见的啊,就那些眼里泛花的顾客,三两句话也就忽悠过去了。
在没人所知的山岗上。
怨气滋生。
一直养到,足以报仇雪恨的那天,
可终究是怨气成鬼,根本没脑子可言。
找到周记粮铺,是因为粮铺老板的女儿对这里记忆犹新,毕竟这里是她的家,然后,就是杀了粮铺里的人。
于是乎,才有了粮铺藏恶鬼,恶鬼不出门的事情。
挥挥手,恶鬼随风散尽。
两条无辜人命,恶鬼死不足惜。
“不过,你放心吧,叔叔我向来就事论事,害人者,全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陆罄竹吹口气,为恶鬼颂念往生。
……
第9章 旅行
从粮铺出来。
“老先生,可是解决了?”
见到陆罄竹安然无恙,张三嘴上都客气不少。
“嗯,解决了,但还没有完全解决。”
“这是何意?”
“张捕头,不知道衙门知道,那周掌柜老家在哪儿吗?此次除鬼害人,有些细节问题,我想跟那位周掌柜亲自谈一谈。”
张三不解其中深意,也懒得去管。对他而言,只要县城没有恶鬼作乱,那就算外面老天爷塌了,也没关系。
“以前不知道,不过之前跟周老板询问过,说是往东边一个称作鹿马的县城。”
自衙门领取了赏金。
至于去粮铺检查是否恶鬼真的解决了?
没必要。
毕竟除鬼的目的是给县城的百姓打一针强心剂,尤其是那旺福楼的钱掌柜,跟县老爷关系是莫逆之交,而自从出了闹鬼的事后,旺福楼生意一降再降,这位钱掌柜都要被气的病倒了。
可县老爷跟师爷说跑就跑。
只留下他张三一个人,受着钱掌柜的日日催促。
眼下,总算是能有交代,重得清静。
就算那鬼没解决,反正也出不来,如果真有傻子进去死了,到那时编造一出莫名死案,不过是从本子上润润笔墨的功夫。
张三思绪着今后,五十两银子一分不少的送到陆罄竹手里。
“老先生为我县除鬼有功,在下感激不尽!”
“不客气不客气,老夫还有要事,便不多留了。”
目送仙风道骨者踏步出了县衙,张三长吐一口气,眼下还需要做件事,便是赶紧写信让县老爷回来,要不然这县中无首官坐镇,真有个万一,他这小捕头一家老小的脑袋献出去,那也不够砍啊。
自县城买了几张烧饼充做干粮。
陆罄竹这次选择走着去。
那周掌柜心狠手辣,而且心思也不愚蠢,鹿马县城就算真的有,也不见得周掌柜在那。
奈何陆罄竹并没有只凭借一个印象,就能寻人的能耐。
所以陆罄竹打算往鹿马县城走。
实地打听之后,再做定论。
好在他并不是专职的复仇者,只是全看眼缘的帮手。
也不着急解决这件事。
……
葱郁山林常有走兽。
在这个世道,大道并不多,小道处处有。
尤其是这深山老林之中,随随便便就能瞧见一条兽道。
不过林子虽然大,可左右张望,只能听到一声声响,却完全瞧不见动物的影子。
天有烈日,不过,天象诡变,前一刻还是蓝天白云,后一刻就是黑云压近,雨点落。
这个时节。雨量大的惊人。
很快,山林就被嘈杂的声音覆盖。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豆大得雨点倾盆下。
打得绿叶乱颤,打的黄土变滑。
一行不过四人,三男一女,全都是年纪轻轻,每个人都提着宝剑。却没有背包袱,本来也算是潇洒,可眼下却全成了落汤鸡。
头发贴在脸上,尤其是发长的,瞬间从一个人,变成了鬼。
“这老天爷还真是不给面子…”
王青抱怨一句。
“那能咋办,你莫不成还想找老天爷理论?”
“总之,先找个避雨的地方吧…”
雨太大,天昏暗,明明没有过很久,却好像一下子跑到了傍晚时分。
两眼朦胧着,四个人盯着越发狂躁的冷风,艰难的往前走。
好半天,才瞧见一处庙台,山中多有庙,庙基本都是山神庙,都是由依山而住的百姓建的,不过村落变迁,城镇移户,就导致一些庙宇失去了打理。
时间一久,庙台破败。
这些破庙虽然已经奄奄一息,但却有存在意义。
为过路之人提供一处休息的地方。
遇上个讲究的,或者有钱的,说不定会上香感谢,或者是将庙宇修缮。
不过这类人是少数,绝大多数都是进来躲躲风尘,然后扭头就走,没德行的,说不定还会留下一地马尿,以谢神恩。
山色黑沉沉,破庙阴森森,
但对体温已经拉低到让人感觉不舒服的四人而言,哪里还有嫌弃的心。
赶紧一股脑钻进去。
庙中无火堆,灰蒙蒙的,只看到有没头的山神像,和一位盘膝而坐的鹤发老人。
……
陆罄竹一路走,本以为能遇上山贼强盗。
可结果连一只灰兔都没看见,
正心情沉闷时,便看见了那破庙。
抱着暂歇一口气,以及看看庙中风景的想法,陆罄竹跨进门去…第一眼,就看到没头的山神像,想想松花江那冒牌的河神都能强行让人为其塑造庙宇,这正牌山神却落到这副田地。
陆罄竹摇摇头,如果那头还在,他和点泥巴给粘上去,也不是不行。可如今头没了…他就无能为力了。
总不可能图一时兴起,照着自己的模样捏一个泥头架上去吧。
扫一块干净地,陆罄竹自袖中摸出来一块饼子,他没见过武大郎,但这烧饼滋味,肯定不弱武大郎的手艺,不只是纯粹的面馍,里面还夹杂着一些像芝麻粒的玩意儿,让脆软的烧饼更显得味美。
三下五除二的功夫,饱腹了。
外面,却落了雨点。
陆罄竹笑了笑,人生处处充满意外,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只要走出门去,会遭遇什么,那就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耳边雨声嘈杂,但并不让人心烦。
反而使人凝心静气,陆罄竹闭上眼睛,享受着此时安宁。
没过多久,听到脚步声,陆罄竹睁开眼,就看到了几个年轻人。看模样不是读书人,而且有些故作姿态,毕竟出门在外干粮都不带,是觉得自己脚程如奔雷,还是觉得自己挨饿的功夫一等一?
山神庙本来就不大,几个人挤在一块儿,不开口实在是有点尴尬。
陆罄竹能忍。
而四个年轻人想办法生了火堆之后,其中那个眉宽的,便跟陆罄竹搭话。
“老先生,天寒气冷。您不妨坐近些,免得粘了湿气…”
“那就多谢小哥儿了!”
陆罄竹也没客气,这小伙子看着不错,能聊聊。
“老夫姓陆。”
四人也报上名字,眉宽那人叫李阳,然后是王青,陈浩,蔡小玲。
聚在一起,总要聊点什么,
王青好奇问陆罄竹。
“怎么老先生只一人在此?”
陆罄竹年纪七十好几,在这个世道已经是难得的长寿,虽然看着还很精神,可到底是老人,实打实的爷爷辈。
这样一位老者,孤身一人出现在这深山破庙。
是有些奇怪。
陆罄竹告诉他们,自己是为了在死前多走动走动,用双脚丈量世界,看看风景是其一,感受自然是其二,若是真在途中死了,无论是归尘归土,还是归进那野兽口腹,都算是他的命。
又言古人云。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人之,生老病死,便是如此。
“所以也可以说,老夫正进行着一场,以死为开始,以生为永恒的旅行!”
“好,好厉害!”
完全听不懂啊,四个人面面相觑,如若不是陆罄竹双目清明,仪态不凡,他们恐怕得脱口喊一句神经病了。
这可真是个,想法非常的老人。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也是因为这话意义颇深,他们才不觉得陆罄竹是在胡言乱语。
王青啧啧称叹。
“您真是潇洒,叫人佩服!”
“哈哈,老夫不过是个俗人罢了,倒是几位呢,呼朋引伴,莫不是也如老夫一般,正在享受旅行?”
第10章 入山
那当然不是了。
民间多有妖魔作乱。
也许并不算很强大,但却十分可恶。
从钻进家中的恶鬼,到拦山半道的老怪。
为妖魔者,就是平民百姓的头上钢针。朝廷没有除妖司,但也每年都放有大量的,除妖钱。
自己做不到,请人呗。
天下能人何其多?
不过因为很多原因,绿水村那种,就没法享受这个待遇了。
主要原因就是,除妖钱从朝廷下放,会经过几次克扣,而落到县城后,本来就所剩不多。县老爷再分一点,剩下的钱,留着给本地应急,都嫌太少。
更别提去管县城之外的祸端了。
而绿水村,还有水妖胁迫之说。
总之,处处都透露着有问题,相信不少人都看出来了,可却没有一个人,去解决问题。
这就是如今世道的可怕之处。
而李阳等四人,是地方派的弟子。
正如太白剑仙其恩师,中云先生所言。
世上修行者,不分大小,皆为道友,
内门之道,也从不是什么秘密。只是通常流于民间的,都并不是完整的,比如,上限只有明心大圆满,再则。即便修行之法完整,但道路慢慢,除非真有太白剑仙那天纵之才,要不然,撑死也就是踏缺境界,如大齐国开国皇帝一样,博一个陆地神仙的美名。
而管理修行法的,就是门派,如那府都的白云书院,便是其中一派。
名声颇大。
而往下,什么黑虎门,白鹿门,喜鹊门…
各门各派修行法的根本,都是同出一脉。
毕竟修行大道,就那么一条路可以走,
真以为以书文成圣者,可能吗?
便是真有文曲星下凡,恐怕也做不到成圣。
他们之间的区别,更多是在于,武功套路之上,打人分巴掌拳头兵器。各有风骚。
有一处县地,称作马首县,县中有民三万三,多交贸易。属于商人杂多的县城。
而往这山走,是一条通行的商道。
近日来,马首县有人失踪,传闻是路有大害。
一连没了十一个,县中人心惶惶,死者亲人更是锤鼓鸣冤,骂那吃人的丧尽天良。
县老爷若是不做点什么,头顶这乌纱帽,就得连着脑袋一起滚到地上了,毕竟大齐国有律志。
【见害不除者,当斩!】
故此,马首县的县老爷,发下通告,请人除害。赏银一百两。这数目可不小了。毕竟寻常百姓家里,翻遍桌底,又能凑出来几块银子?
李阳等四人,是一派出身。
他们四个属于出门游历江湖,通俗点说就是,毕业了,再留在门派,也没啥可教了。
过马首县,见到告示。
赏银是其次,妖怪吃人十余,四少侠哪里能忍得住,当即便秉承着一腔热血,扯了告示进山。
奔奔走走,到这山中,妖魔没见踪影,反而落了大雨。
才有了眼下。
“四位真叫老夫佩服,不过老夫早有闻,妖魔恐怖,四位少侠年纪轻轻…当然,老夫绝没有怀疑四位少侠得能耐。”
“先生严重了…”
王青哈哈大笑。
“陆先生您有所不知,我四人在门派之中,便是顶梁,而我这位李阳师兄,更是被称作一郡郎君,可是一顶一的才俊。”
李阳脸发红,忙堵住王青嘴。
“先生您莫要听他胡说…我于天下人比,可万万不足也。”
“哈哈,看来老夫的担心是过虑了,四位少侠定是各有所长。”
陆罄竹多问一句,的确是出于担心,毕竟年轻人多有骄燥,被愤怒冲昏头脑,又何止仅限于年轻人?人有情故称人,而情害人,也不少见。
有心杀妖除害,无论是冲着赏银,还是只为一腔正义。
只要结果是正确的,那陆罄竹都举双手赞同。
不过,若是只看赏银,或者只看正义,却完全忘记了自己几斤几两。
那可不值得推崇。
但眼下却不用担心了,王青喜闹,李阳喜静,虽然李阳红脸羞涩,可眼神分外坚定,显然对自己的实力也有自信。
而一郡之地便是夸过头,称个一城佼佼者,想来还是没问题的。
李阳有实力,这是陆罄竹安心的第一点。
第二点就在于,那妖魔的能耐。
拦山路吃人,这妖水准顶多也就那松花江水妖的程度,甚至还不如呢,毕竟那水妖熊心豹子胆,敢挟持一村为害,这山妖,却只有当拦路鬼的胆子。
而那水妖,实在是菜的惊人。
他抬个手,便死了。想他陆某人,虽然两年光阴的确精进不少,但中云先生说,修行一路慢慢,所以,便是他日涨三斤。可实打实踏入修行,撑死也就两年而已。
水准终究有限。
那松花江水妖连他这般小手,都不可力敌,更别提天下飘渺的那些大手子了。
而拦路妖比之一城俊才,自然是后者更甚一筹。
即便出了意外,不是还有王青等三人以防万一嘛。
一派之秀,还宰不掉一个拦路的?
想想都不可能。
一老四小,相谈甚欢。
如此,过去一夜。
“陆先生,我等便去了!”
“好好,祝你们大胜!”
李阳等四人修正一夜,天晴土干,可以进山寻妖了。
寻妖,方法有很多,高人喜欢唤地灵问路。
大修行者,用携溉法力的声音喊一声,地灵便会应声召来,
至于山神土地。那则需要拘神法。
不过李阳等四个又不是大修行者,他们的办法很简单,便是羊入虎口,没错,他们四个自己,就是诱饵,那妖也好,兽也好,只要是个吃人的,肯定会闻见味儿,
当然,这办法太过于随缘,毕竟妖生有智,见他们四人,来者不善。
也不太可能会主动现身。
因此,还有个小办法。就是用药!
“噫…这味儿可真大。”
“忍一忍吧…”
进山之前,李阳自怀中取出来一个食指长的圆棒,冲着王青一摁,便有带味儿的气液跑出来。
这是他们专门准备的。
可以理解为,香料。人吃肉,放香料味美。妖吃人,也是同理。
而这小小一瓶,便是李阳花大价钱所买,俗称引妖水的香料。虽然以人的鼻子而言,味是有些不对。但妖却很喜欢,而且传播范围贼大,号称十里之内定人踪,百丈开外摄妖魂。
四人全部沐浴引妖水后,李阳收住所剩无几的小瓶子。
“走吧!进山!”
深山藏妖,此行,必斩之!
…
第11章 你可害人吗?
深林越入,一股子阴森气萦绕心头。
四人紧握兵刃,气息沉闷,目光不自在的四处张望。
进山一刻有余,却依旧听不见动静,瞧不见兽影。
他们没觉得心情放松,反而心神更加凝重。
山林之地,这般安静,反而是大问题。
凉风扫脸,前进的四人全都僵住,眼没见偷袭,耳不闻咆哮。
自他们目光所及之处,一头尖牙利齿微微笑的虎背野犬,踩着泥土走出来。
犬身如虎大,背有三道纹。
目烧清明色,呲牙带火星。
犬牙大开,自吐人言。
“真是送上门来的珍馐也!”
“弄他!!”
一时刺激,王青直接断了线,提着手中剑奔杀而出。
听他一声怒喝,其他三人也回过神来,妖气凶悍,可他们正是为了杀妖而来,有何惧也。
“杀!”
一舞剑,落叶扫飞,地踏脚印,剑带流光。王青狠着眼,连连刺剑而出。
那犬妖暴退,口中喝声。
“有种!”
声如震雷,如此近距离下,直接让王青心神紊乱,头昏眼暗。犬妖趁此一瞬,尖爪带风起,力破两扇门。
巨大的力量直接把王青拍飞,而李阳等的剑却落到了犬妖脊背,三把剑四面八方围杀。
剑光晃眼,可犬妖丝毫不惧,体型虽大,但动作却异常灵敏,躲闪过三人剑鸣合围,长尾卷风起,如鞭扫面前。
李阳怒喝一声。
剑诀势起,如有驱风赶水的气势。
蹦!一剑落,却见火星,是那犬妖一口獠牙,生生咬碎了宝剑,危机之时,李阳松剑以握拳。
莽足力量。
贴山靠!
彭!犬妖巨大身形被打的暴退,其二人趁势刺剑而出,犬妖终流血,吃痛逾血,反而刺激了犬妖凶性,一身煞气如山重。
李阳毫不畏惧。
拳风如振山泰斗。
冲!刺!打!压!击!
一连五破只打的那犬妖气泻毛软,眼中无色,其余二人舞剑杀出,在犬妖身上带出数道伤口。
趁你病,要你命!
几近力竭的李阳暴喝。
拳持剑意,其他二人知其心意。
三剑阵起,杀!
犬妖兽感通明,死气破入大门,心神失控之际,自獠牙大嘴中一声呼喊。
“大王救我!!!”
吼——————
虎啸山林。
天门破碎。
余二者剑蹦吐血,而李阳也好不到哪里去,那声虎啸,似有大刀朝命门劈砍。
那犬妖心中大喜,口中连呼大王。
三少侠系着一口气,眼中一虎头,大似井口。
凶光乍现白毛虎,步踏威风目见仇。
虎口大开,口吐人言,
“尔等,好大的胆子!!”
闻其声,李阳心中悲伤,万分不甘,他知自己活不了,这猛虎胜犬妖何止百倍?可,他心有不甘,最少,杀死犬妖以明心志。
决心刚起!
突然,耳闻雷声。
抬头看。
是有玄雷作箭!
百丈凌空,直指虎头。
“吼——————”
猛虎仰天咆哮,可那箭锋气盛。只往前压一寸,势沉如泰山,直压的白虎爬在地上,一张大嘴再也张不开。
究竟是哪位高人?
李阳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猛虎呲牙,一双赤眸同样发问。
究竟是何方神圣…
耳听风声起,带着清音至。
“为民除害,值得褒奖,不过,山妖祸乱,你们的行动难免有些莽撞了,这人有家中长辈出头,妖当然也可傍上大王,以此为戒,以后行侠仗义,当小心小心再小心,一身热血寄乌江虽然壮烈,可能活着,总比死了好。”
听到那耳熟的声音,再看到从旁边林中走出来的白发人形,惊愕二字表在李阳脸上。
“陆,陆先生…”
陆罄竹微笑,抬手一抛,一只中指长的瓷瓶子被李阳连忙接住。
“老夫虽是无心,但眼看着四位少侠受此灾难,却也不对,这瓶中是疗伤的灵药,你四人一人一粒,可不能因伤重丢了性命。”
此时,李阳心头哪里还有怀疑之情。
连忙朝着倒下的三人去,一人喂下一颗红豆后,这才往自己口中送入一粒。
暖流冲心,五脏丰盈。
噗!
李阳张口吐出一团,因气力爆发而挤压的淤血后,顿觉神清气爽,看着那早就被吓得动不敢动的犬妖,爆出杀意。
“妖自害人,天当有收,你们四人便杀了那犬妖,回去吧。”
有了陆罄竹的许可,早就憋着一肚子火的四人,直接一拥而上。
犬妖见必死无疑,哪里还顾得上陆罄竹之恐怖,拔腿就跑,却被王青一甩宝剑扎进后腿,直接栽倒,其余三人盖头往上,几剑没入,那犬妖呜咽一声,嘴里挤血。很快便没了生气。
李阳一剑夺下犬妖的大脑袋,揪着耳朵提在手里,又问陆罄竹。
“先生,这虎妖…”
“老夫自会处理,你等赶紧走吧,要不然天色无常,又落雨可不好了。”
陆罄竹摆明了是赶人。
但救命之恩,四人哪里有意见。
躬身拜过。
“承蒙先生出手救命,我等铭记于心。”
“无妨,只要你们以后能懂得,谋而后动,小心谨慎。那便是对老夫最好的报答!”
“我等谨记!”
四人没再多问一句,提着犬妖的脑袋扭头就走。
等到四人的气息感觉不到后,陆罄竹才转向有些懵逼的虎妖,雷箭随风消散,重获自由的虎妖却不敢起身,只是赤眼望着陆罄竹问道。
“您…您不杀我?”
陆罄竹不答,反而饶有兴致的说道。
“老夫闻虎兽凶悍。今儿个见了,原是一只乖猫。”
那您也不想想是谁先用天雷吓虎的…我还炸毛,那不是活腻歪了?虎妖心里嘟囔。
但却更不能理解了,见虎妖困惑,陆罄竹说道。
“老夫也不是不能杀你,但在此之前,要问几个问题,你方如实回答,若有半句虚言…”
“不敢!”
虎妖低眉俯首,比家犬更乖巧。
“你可有名字?”
“回先生,我生山林,自得智后,便叫山大。”
“可有何解?”
虎妖不好意思的说道。
“一山大王的意思。”
“原来如此,山大。不错。也算个有志气的好名字,那你修行有多久了?”
虎妖诚恳答道。
“自闻智修行至今日,该有一百三十二年。”
“还是个百年老妖精!”
陆罄竹赞叹声,虽然那曾经所看故事中,常常都是千年老鬼起步。可,实打实的见面,百年老妖,已经很大了。他又接着问道。
“可有食人?”
“有!”
“倒是诚实。”
就我这个鬼样子,我说我没吃过人,谁信啊。我自个儿都不信,虎妖心中嘀咕着。
陆罄竹摸着胡须继续问道。
“可有害人吗?”
虎妖懵逼了。
“这…敢问先生,吃人不就是害人吗?”
莫不是前辈高人,故意耍他这头小老虎玩?
陆罄竹笑眯着眼说道。
“你说,有人啖饭之道,鸡鸭鱼肉海珍鲜,可是祸害生灵?”
虎妖不知道如何作答,陆罄竹却自问自答道。
“自然是祸害生灵之举,可若无此举,又怎么痛快活着?你生来为妖,若是饱腹而食人,那不是生性使然?你活了一百三十二年,可见有天雷要打你?可见有神明要怪你?该是没有才对。既如此,如天而言,你便是无错。当然,天道以无情作公平,不分人畜之别走兽之别。所以,我再问你,你,可害人吗?”
第12章 以我为判
虎妖这次深思熟虑,细细回想,片刻之后才斟酌答道。
“回先生,我自有吃人,也该有害人,如那山犬之辈,便是我之爪牙,以人言称,就是助纣为掠,因我之错,想来有许多人家夜夜悲伤无睡,以泪洗面。先生您有大能耐,山大虽以妖身,问心无愧,但也知妖人有别,今那四人入山除妖,他们技不如人,输了定会入我口腹,供我饱餐一顿。反之亦然,我于先生手中,不过蝼蚁之虫,身死也是应当。虽有不甘,但也认命。”
陆罄竹很惊讶,单纯说,他不急着杀虎妖,只是想着跟一个妖物聊聊,毕竟虎口说人话,可比鹦鹉学舌要亮眼多了。
却没想到,这山中野虎,自我认知居然这么高。
言语间条理清晰,分析时头头是道。
该说不愧是活了百年的妖怪?
虎妖闭目等死,却只等来陆罄竹的声音。
“为人而言,杀你,为民除害,此举正义,合情合理。”
不错。
惩恶扬善,这正是陆罄竹的信条,看那松花江的水妖,吃人之数比之虎妖估计还不如,但依旧被陆罄竹一道剑气扫的渣渣都不剩了。
今对虎妖,又岂能额外对待?
“可老夫何时说过,老夫是正义之土了?莫不是狭路救四个少侠,便是正义了?正义哪能是这般廉价的东西…”
虎妖又睁开眼,困惑之情不言而表。
但,惩恶扬善只是陆罄竹的信条之一罢了。
陆罄竹抚摸胡须,高声道。
“你吃人害人,罪不可赦,若是这么死了,实在是有些便宜你。所以,老夫要让你以身赎罪…”
虎妖还要愣神,一个瓶子当一声砸在他脑门。
“等你化形为人,便做一万件善事,不可作假,不可欺人,这,就是老夫对你的惩罚。”
“先,先生…”
虎妖不能理解,莫不是前辈高人的想法,都是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
陆罄竹笑着说道。
“老夫给你机会,是以小换大,你害了多少人家,便要救多少人家,一报还一报,罪恶虽然依旧是罪恶,并不会因善抵消,但你却能够有一个,苟活于世的借口,便是那些裹挟正义之徒,应该也会很难冲你下手吧。”
“先生因何不杀我?”
陆罄竹往前踏出一步,目光对谢虎妖的赤眼,高声说道。
“老夫不杀你,与天无关,与地无关,与人无关,只是老夫心中所想,想的是让你以身弥补,将功赎罪,把利益最大化。行了,拿着东西赶紧走,否则等老夫心思一变,你也要做那断头的尸体。”
如果可以不死,谁会想死啊。虎妖连忙起身。
“虎兽山大,谢先生不杀之恩!”
“呵,野虎一头,人话倒是学的不错,走吧。”
正如那四少侠,虎妖叼起瓶子,便急忙狂奔而去,不一会儿,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想来估计是跑去他山吧。
为什么不杀虎妖,可是他有所图谋?
自然不是。
只是陆罄竹突然想起来一个概念。
人道主义杀生。
虎妖吃人害人,也让人悲苦,这是罪过。可这罪过跟人吃鸡鸭,没啥区别。跟那水妖害人,区别很大,水妖吃人不多,可害人不少。
贬人尊严,罪过更大。
当然,根本而言,无论是虎妖水妖,都是罪应当诛。
但陆罄竹就是只杀水妖,却放虎妖,因为他觉得虎妖的罪,符合天理。以人而言,陆罄竹肯定做的不对。
甚至该说奇怪,你一个大活人,不冲着人的一方考虑问题,反而吃里扒外,你怕不是脑子有坑。
陆罄竹笑笑,枉活二世,不做点怪事,他还不如死了算求。
这便是陆罄竹的第二个人生信条,不问天,不问地,不求人,只以自己为基准,无论善恶道德,错误正确。
但,也肯定是周掌柜一事,刺激的他忍不住发了善心。
毕竟,妖能有情,人也无情哉…
……
一路往东,过三座山后,才见到一座县城。
大齐国地广人稀,想要寻人踪可真不容易。
那县城颇大,也有高墙,甚至能瞧着箭楼,不过楼口空空。
“看来还有故事呢…”
入城自然也不需要通关文牒,自大门只见到一个杵着长枪打瞌睡的守卫,这日子确实过的舒坦,
城中喧嚣热闹,人影灼灼,多有车马。
也见雕梁画栋,也见青板铺平。
“不错,有前途!”
陆罄竹背着手,晃晃悠悠乱转,此城唤曰竹取县,距离府都已经是远山他乡处。连带着民俗气氛,都有了不同之处。
从府都往外走,途径也有一村一县。
可都是沉闷死气之地。
看不到太多生气,
而这竹取县却不同,用水火之说来作比较,那此刻,他正站在水线边缘,沐浴烛火。
莫不成,竹取县其名,是这个意思?
胡思乱想,陆罄竹晃进一家葫芦店,还真是天下无奇不有,无所不成生意。
店老板是个懒人,抬着眼皮瞥一眼,也就罢了。一句招呼都没有,不愧是能开葫芦店的,这店与其说是生意,倒更像是个人的兴趣吧。
瞧瞧这大大小小的葫芦,圆润各有滋味,颜色也有区分。
便是那葫芦娃中的爷爷,到了这里,估计也得欢呼一声。
不不不,酒葫芦,对那侠情风流之辈,更有魅力才对。
陆罄竹没有喝酒的兴趣,可以说是滴酒不沾,倒不是觉得酒不好,只是比起酒水,一桌子满汉全席,更符合他的需求罢了。
可不做好人的坏蛋,都能顶着人皮堂而皇之的活着。
他这不喝酒的老头,买个酒葫芦做装饰,也实属正常。
挑来挑去,终究是选中了一个小红,颜色透亮,润光如玉。
“店家,这葫芦价钱几何?”
店老板眯着眼无精打采的说道。
“普通的葫芦,一个五钱银子,至于你手里面拿的那个,得加钱!”
“好说,算算账吧。”
片刻后,拎着一个小葫芦的陆罄竹,晃出了店铺,接着游荡。
过了一道河桥,风景有所变化。比之闹市,更显得清冷。踏步在那绿茵路上,颇为舒服,风吹凉爽。
“这是?”
陆罄竹望水中,水色清透,但却有些异样之处。
有妖气!
莫不是哪个投河自尽的,死后生怨?
城景繁盛,可真是不分明暗的繁盛啊。
但陆罄竹却没有计较的意思,绕着路走,终于见到一家客栈。
小二是个黑脸的,额头贴着一刀白痕,应该是胎记。
“老先生,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一路奔赶确实饿了。这可有美食?”
小二笑着说道。
“有有有,咱们店中,可有竹取县特色的滚刀肉,滋味鲜美。再搭上那黄梅酒,嗯~”
这小二,表情丰富,不去演戏可惜了。
“那,就品一品这滚刀肉的滋味。”
“唉!您喝口茶稍作片刻。”
这客栈有点奇怪,因为只有小二一个人忙活,再给陆罄竹送来一壶热茶后,小二便钻进厨房不一会儿传来滋油的声音。
莫不是这大齐国的客栈都这样?
陆罄竹喝口茶,果然,还是品不出来甘味。
第13章 奇闻怪事
等闻着香,没一会儿,滚刀肉上桌。陆罄竹放下杯子问道。
“老夫看你忙来忙去,这店中却没有旁人?”
小二解释,这客栈是一位姓张的老板所开,因为客栈没太多忙活的地儿,所以基本是张老板一家子招呼。
至于小二自己,本来就是厨子。他打小就跟着师父跑生活。不过年前,那师父却一夜睡醒没了人影,不知道去哪儿了。
好在也留书一封。
说自个儿偶感天机,所以忙去处理祸端,让小二这个当徒弟的不要担心。
而后,小二就替了师父的职,从客栈厨房帮工,升成了主厨。好在他学习颇精,这客栈的生意也没有垮掉。
一个月前,张老板只说老家出了事情,便领着一家人离了竹取县。
将客栈全权交给小二照顾。
小二觉得这很唐突,再则,他一个人又哪能看的住啊…那衣食打扫,想想都觉得麻烦。
可,人就是这样,不逼一逼,就不知道自己的潜力多大。
一个月,小二真撑住了。可,他也期盼着张老板一家赶紧回来。
“小二哥若是觉得苦累,索性挑担子不干了,岂不美哉?”
“那可不行,师父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怎么能把自己的承诺抛之不顾呢。”
死板哦。
陆罄竹心头感慨,嘴上说道。
“对了,老夫有两件事想跟小二哥打听打听。”
“您说!”
“我见这竹取县景致繁华,百姓安康,小二哥可听说,有哪家死了人?”
唉?前边说景致繁华,百姓安康,后边就直接问有没有死人?小二呆了呆,细细打量任闲,不对啊,这老先生怎么看,也不像是懂得驱鬼做法之人啊。
难不成正如师父说的,世上人中,怪人多哉,更为甚者,人老成精。
心里想着,嘴上答道。
“死人倒是不曾听过,不过奇闻异事倒有几件。”
“哦?老夫还真颇为喜欢这奇闻异事!”
陆罄竹拿住筷子,一副要拿奇闻异事下饭的模样。
果真是位怪先生,小二心中有了定论,却也来了兴致,轻声诉说起来。
竹取县也该有近两百年的历史,论起来,比大齐立国还要长久。不过改朝换代这种事,对于越往下的人而言,影响越小,竹取县便是其中例子。
大齐立国,对竹取县而言,没有半点影响。
县城姑且算繁华,也多亏每任县官,都安分守己。
没有闹大动作。
若说近年来,县内的怪闻奇谈,有三件事,必须提上一提。
袁府小姐失魂,仓马井的影子,衙门的猫妖。
竹取县中,有离家富豪,其中做船业的袁家,挤个末尾,但也有人传,这竹取县的袁家,不过是一支分流,所以才不成大器。
不过,即便是末尾,那也是万贯之家,以小二的工钱,忙碌大半辈子估计也赶不上。
袁家有位大小姐,是袁老板的掌上千金。
就这么一个闺女,不宠着才怪。
至于生男生女?竹取县可没那种烂俗观念,正如大齐国开国皇帝陛下所言。
“世人皆有所用,无分男女,老幼,残废。”
这句话是明点笔墨的写在《大齐禁律》的首页。
再说袁老板的这位千金,十六岁,生的俊俏可爱,有个美名,称作水仙儿,赞她跟莲花一样娇嫩美丽。
以袁家的家财,这位千金小姐本本分分,享受一辈子荣华富贵,绝无问题。
可,天总有不测风云。
一年前,竹取县来了一阵怪风,怎么和怪法?黄尘铺满天,恶臭巷可闻。简直是黄仙成精放个屁,害死人呢。
据说县官老爷,都被臭的当场口吐白沫。
那怪风卷了该有三个时辰,等到风吹散尽后,袁府,却发现出事了,在卧房安睡的大小姐,七窍流血,面生死相。
这下可好,这下可好。
当时发现这事后,袁老板的妻子,袁夫人魂都要丢了。
可,只过了几天,就有人见袁小姐领着丫鬟上街,完完整整,没有半点伤害。
可外不显,里面的变化大太多了。
以前袁小姐是水仙儿,一是赞她貌美,二是说她恬静温雅。
而如今的袁小姐,那是听曲儿逗鸟聊丫鬟,简直比那京都城里头名的二世祖,玩的都花儿,来的专业。
竹取县人人议论,说是怪风之时,黄仙爬进袁府,换了袁小姐的身体。
可,这终究是传言。
毕竟,袁小姐这人尽皆知的变化,该是最清楚他的袁老板夫妇,却没有做出任何声明,至于请人镇魂,那更是想都没想过。
以袁府的家财,肯定不会吝啬那点银子。
所以,此事有蹊跷。
不过,而后也没听谁家死了人,丢了孩子,少了粮食。既然是袁府自家的事,也没牵扯到旁人,那自然也没人去自告奋勇的发什么善心。
小二喝口茶,说的口干,润润喉先。
再说仓马井,这仓马井颇有来头,说是前朝皇帝曾在此处,歇兵饮水,那个时候,竹取县还不复存在,正是后来前朝皇帝发了战事,跑过来一批难民,竹取县才有了落地生根之本。
不过,那是后来事。
说那位前朝皇帝,皇帝之名是忌讳。
只闻其人,青年多智,中年少智,脾气暴躁。也正是因为有他,前朝才得以四处兵荒马乱,没过几十年,就有了武仙人提剑指京都,宣号大齐的事。虽然这几十年,也换了有三任皇帝。
可史家断定,前朝崩碎,必跟这位皇帝有关。
他是如何用自己的愚蠢让前朝四分五裂的,先不提。
只说仓马井一事,那前朝皇帝领兵至此,要扎营歇寨,水有清河,而仓马井,只是个枯洞,年代久远,里面还藏着水的时候,不知道是多久以前了,
在众兵休息时,突然有一支伏兵杀至,战斗奏响。
一番熬打后,百十人头滚落。
这本来不算什么,毕竟争乱之时,遭遇伏兵理所当然。
可问题是,这位前朝皇帝,心情善变,日日奔袭,正是心累,刚刚入睡,便见伏兵。挥刀断了近侍的脑袋,一手吾好梦中杀人耍的漂亮,可依旧不够解恨,故此,将那战死伏兵,甚至连同自己将士,都砍掉脑袋。
尸体丢山喂兽,而头颅,便全部填进仓马井里。
后又命随行的法师,念诵咒文,不是超度,而是将他们永远的囚禁于枯井之中,再也不得自由,再也不能往生。
而做这一切,就只是为了,舒缓心中愤怒而已。
这该是多大的起床气?这该是多狠的起床气?
最要命的是,这个故事,并不是野史记载,而是真切发生过的。
大齐立国后,有高人途径,见怨气冲天,便超度亡魂。开了仓马井的镇魂石,就见其中头骨累累,十分骇人。
而这高人,也是有名的。
人称太白的一位剑仙,最是闲云野鹤的性子,备受推崇。
“哦…是有这回事…”
小二有些奇怪,怎么这老先生一副自己就是当事人的态度呢?
实则,陆罄竹真的看过,虽然只是一梦黄粱,但他确实是一位看客。不曾想,原来是这里…那书中可只是说。
“路过野地,见冤魂锁井,除之。”
小二接着说。
而竹取县在那时,早就建立,不过,这仓马井的故事,早有耳闻。所以也没人敢动,至于仓马井,也远在五里之外。
无论是前朝皇帝所做之事,还是太白剑仙所做之事。
其实都跟竹取县没太大关系。
可,也就几个月前,县中有个常住山神庙的老乞丐,死在了那井中。
是因为没看路,还是被人杀…
总之先捞人吧。
衙门捕头领了三个人去涝尸体,到了地方,就见那井中,是倒栽葱,整个脑袋钻进烂泥里的老乞丐。
下进去两个人,想着把乞丐给弄出来,至于头入地中,他们还真没觉得奇怪,毕竟井底湿软,陷进去理所当然。
可,任由两个人用力拔,那乞丐却纹丝不动,一个死人而已,怎么仿佛落地生根?这怪像,也让人生了惧意,可头上有捕头催促,二人便只能硬着头皮,暂且把那仓马井的传说抛之脑后。
而越费时间,心中恐惧便越加渺小。
俗称无能狂怒,气急败坏的感情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