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一则情深,一则相思
紫衣舔了舔孙棋圣勃颈上的鲜血,又吐了出来。
“还称一代圣人,血居然是臭的,还不如那头万年王八。”
紫衣面带邪笑看着少年,仿佛下一刻就会把他吃掉。
“为什么要这么做?”
曹小蛮显然对少年的做法不太满意,她已经做好了认赌服输的准备。
“这种人,一剑杀了便是,何须如此麻烦?”
“既然要一剑杀了,为何不是我来杀?”曹小蛮面带倔强。
“因为我不爽。”
“何事不爽?”
“因为你赌命!”
你的命是我的,我不同意你就敢赌命?所以我不爽。这是曹小蛮心里的潜台词,所以她笑了,她,很满意。
只不过少年想的是,那位凶巴巴的楼主说不能让你死,否则我会很麻烦。
“二位,杀不杀我?”
一个角落里的男人站直了身子,他本想等二人打情骂俏完了之后再说话,只不过他感受到了少年的不爽,怕自己没有留遗言的机会。
“你?你还不错,想不想当君子?”
少年并不是在说玩笑话,贤人不论,君子他可以做主。
“算了吧,随随便便就被你除名?”
少年没有理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若是在以前,他就真的走了,江湖豪义这种东西在他眼里还不如一壶好酒,只不过这次,他不想走,他想出一剑,因为他听说那个少年敢于向天出剑,他听说他是最强的合一境,更因为他听到了三个字——“我赌命!”
现在他也想赌命,哪怕在别人看来不过蝼蚁,于是古剑愤愤而鸣,出手便是最强手,一剑便是三千剑,莫大剑仙人称莫三千!
只是这三千剑并没有到达少年身侧,因为有一袭紫衣,一袭紫衣就是万根紫竹,莫凌的左手还在颤抖,鲜血顺着袖管流到指尖,莫凌是左手剑。
“我明白了。”
莫凌躺在门口,总喜欢闭起的双眼现如今无比炙热,曾有人说他这辈子也就是个合一境,所以他变得懒散,有些厌世,只不过之前他在几位师弟师妹眼里看到了一束光,那束光来自一个少年,合一境又如何?憾山境可敢与之一战?他流着血,却无比痛快。
棋圣死了,相传是在烟雨楼的花船上暴毙而亡,传言说为了寻求某种刺激而吃了一颗药丸,冬月姑娘便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当事人陈夫子没有说什么,也没人知道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君子,莫凌回到了出云剑宗闭关,听说是思有所悟。
洪七一行人在客栈里住了七日,虽然这趟行走江湖是为了复仇,却不能只是为了复仇,更重要的还是行走,于是他们便把大宛城逛了个遍。
这其间曹小蛮还是不会不经意的就掏出一锭金子,白灵差点变成狐狸跟一群舞龙舞狮的艺人一起玩耍,只不过被某只竹子死死的摁住了头。
白灵的头上和胸前多了很多花蝴蝶,竹蜻蜓,都是小蛮和紫衣的功劳,白灵却不是很喜欢,难道真把她当女儿养了?好歹也选个正儿八经的爹。不管他们喜欢不喜欢,这便是人间百态,这便是市井生活。
今夜风很大,屋里的灯火忽明忽暗,小蛮还在推演着棋盘,窗户呼啦作响。她养成了不关窗户的习惯,因为那天夜里有个少年坐在她窗户上喝酒,从那以后只有他走了她才会关窗,虽然二人都不说话,但是他喜欢看她推演棋盘,她却喜欢看他喝酒。
夜已经深了,那个双手插在胸前假装举头望月的人还没来,她有些不高兴,不高兴心就乱,一乱她脸色就又白了几分,所以她关了窗,因为那个人今天走的是门。
他穿了一件外套,外套上还有雪花,手里拿着两个蹄髈,几包小菜,还有一壶花雕酒。
曹小蛮自然而然的替他脱了外套放在衣架上,又帮他理了理头发,动作一点都不生涩,见到少年的那一刻,她的不高兴就变成了高兴,今夜还带了酒来,所以特别高兴。
洪七与曹小蛮相对而坐,桌子上摆了两个杯子,杯子里是泛黄的花雕酒,喝了一口,心里就有了暖意。
“接下来去哪儿?”
曹小蛮摇了摇头,看着少年说到:
“有一种可能,我们杀不了他。”
她并没有掩饰担忧的神色,我们杀不了他,那就有可能是他杀了我们。
少年看懂了她的心思,抛了一颗花生米入肚:“放心吧,你死了我也不会死。”
曹小蛮脸色晴间多云,不知道啥时候会下雨。
“我不死就不让你死。”
乌云渐消,又有一米阳光洒下。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只不过有点对不住那个一直烦了她半年的少女,她天真烂漫,她眉如远山。
一辆马车缓缓的驶入了都城,马车上坐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两侧四位少女骑马而行,她们骑得是大雪狼骑,所以整条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铸剑宗门槛上站着一位妇人,小腹微微隆起,马车内的少女知道她叫桃花,因为她面若桃花,也因为某个少年的初恋叫桃花,不过此时她到有些释然,所以她微笑,那名妇人举剑示意,却是在表达善意。
皇帝陛下是个什么样的人?阮小七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怕他是个五大三粗的臭男人,哪天染了风寒挂着两条鼻涕虫来让她诊治,身上还散发着狐臭,想想就恶心,虽然师父说过,他是个好人。
只不过看了第一眼,她就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可笑,皇城内不得骑马,也不能驾车,所以她们是走过去的。
皇帝陛下就在宫门口等候,身后站着四位宫装妇人,这些人就是阮小七以后的病人,那男子身材修长,举止温文尔雅,春夏秋冬行了礼便告辞离去,自然还要表达一下烟雨楼的善意及尊敬,皇帝欣然接受了她们的善意,却没有还礼,因为他是皇帝。
阮小七觉得有些眼熟,却说不出哪里眼熟,感觉跟她想了一路的那个人有点像,现在她看谁都像他,简直是魔怔了。
旁边有一位虎头虎脑的家伙,也跟他很像,那个人就是虎子,铸剑宗除了掌门与掌门夫人之外修为最高的人,跟洪七岁数一般大,阮小七认得桃花,自然也认得虎子,现在虎子是御前侍卫总管,正五品,按道理来说,四大诸侯国的从四品官员还要向他行礼。
第四十三章 在姑奶奶面前装神弄鬼?
皇帝陛下是个性情散漫的人,喜欢花草,也喜欢美食,他最喜欢的就是吃锅子。他是君王,也是四大诸侯国豢养的金丝雀,金丝雀虽然高贵,却只能在笼中。
皇后早夭,死于难产,太子殿下在南通国求学,学的是剑。至于为什么在南通国,因为南通王姓周,是大曌王朝的一支旁支,所以太子在南通还会得到一些礼遇。
后宫有贤良淑德四妃,就是之前站在皇帝身后的四位妇人,这四位分别来自四大诸侯国,就像是安插在皇帝陛下身边的耳目,如今这些耳目却成了聋子,瞎子,因为皇帝确实已经掀不起风浪。
四国的秀女都已经成为了一种形式,是一些家族里不太看好女子入宫,她们胜在知书达理,好在不勾心斗角,皇帝陛下还有二子四女,一家子人其乐融融。
今天晚上吃锅子,皇帝陛下早早的列了席,妃子皇子都在身侧,阮小七和他弟弟也在席上,虎子在最后面。
火锅底料是西蜀有名的辣子,肉是出云的鹿肉。家里的金丝雀总是比自己吃的还好,这是一种大众心理,对于四大诸侯王来说也算是求一个心安,因此皇宫里的奇珍异宝,尤其是美食美酒不断,四位妃子都长得比较丰腴。
大公主已经到了出阁的年纪,小皇子却才六岁,一家子人有说有笑,这确是后世帝王很多都羡慕不来的。
阮小七对虎子天生亲近,这个傻小子还以为是对他有情义,跑到宗门里跟张望舒吵着下聘礼,被桃花骂了一顿,不过桃花还是帮衬着给虎子寻了一门亲事。正五品的御前侍卫,哪家姑娘不喜欢,虎子那个小媳妇嫩的能掐出水来,这小子笑在嘴上甜在心里,想来他们八人都已经到了婚嫁的年纪。
只不过有一个人让虎子不喜欢,那便是阮宫风,虎子没事就喜欢在御花园耍剑,皇宫的宫女虽然不多,但是都喜欢看她耍剑,尤其是后来他脚下还有了一个绿绿的小果子,碧根草挥舞着小手打的有模有样,那些个少女们看的心都要化了,这时候阮宫风就出来指指点点。
“虎子哥,你这一下不对,虎子哥,过了过了,虎子哥,这一剑绣花枕头,威力不够......”
“你个半大孩子懂个屁啊?你行你来?”
阮宫风摇了摇头,不动心,不动念,不动剑。
虽然只是个半大孩子,可这小子说的还真对,虎子根据他的说法练剑,发现自己剑道居然又精进了一步,似是看到了上三流的门槛,他的资质本就不比张望舒和桃花差多少,最起码他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小子,想不想跟你虎子哥学剑?”
阮宫风摇了摇头。
“咋地,看不起你虎子哥?”
阮宫风点了点头,做了个鬼脸就开心的跑开了。
“你,你小子给我站住!”
这一切阮小七看在眼里,就又想起了那场暴雨,小八一剑开天,想起了一段话,想起了一个少年......
少年打了个喷嚏,西北风吹的厉害,他骑着马,背上挂着白灵,后面坐着曹小蛮。
他们整整赶了一天一夜的路,大雪狼骑不愧是千里神驹,若不勒住马绳怕还能跑上一天一夜,日暮西山近,拴马入丛林。
树林里有个土地庙,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土地庙,庙里没有什么香火,不过不荒凉,有一口冷灶,还有一堆柴草,恐怕是附近的猎人经常在此过宿。
曹小蛮要去方便,白灵跟着,这丫头总算想起来她们不止有两个人,不过她不太喜欢紫衣,总觉得太阴邪,也许是因为她看洪七的眼神总是透着贪婪。
没过多久少年就抓了一只山鸡,却发现白灵抓的那只比他那只还大,以后这种事情可以交给它了,少年心想。
有锅有灶,开锅造饭,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就炖出了满满一锅鸡汤。白灵哈喇子都流到地上了,它可以吃生食,不过少年和小蛮都不太喜欢那样,所以它还是耐着性子等了半天,紫衣倒无所谓,她只喝水。
正所谓酒足饭饱思**,洪七和曹小蛮斜斜的躺在干草堆里,头挨着头,弯着膝盖,二人就像一个“八”字,白灵在八字中间点了一点,他们看着月亮,月亮已经由盈变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门口起了一阵浓浓的迷雾,迷雾里走来一只肚白毛黄的狐狸,只见它像人一样双手插在胸前说道:“尔等凡人,进了我狐仙大人的地盘,还不留下法宝盘缠速速离去。”
少年觉得好笑,曹小蛮不想搭理它,白灵却不能忍了。
只见一只齐庙般大小通体雪白的六尾魔狐就出现在几人面前,墙上还有一个巨大的倒影。
那位“狐仙大人”见了这般模样那还敢要什么盘缠法宝,双手抱在胸前连连告饶,此时紫衣已经拎着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走了进来。
“是他?”
曹小蛮摇了摇头。
“你是谁?”
“小人是一个落魄的书生,这狐狸是小人的一个伴,我在路上丢了盘缠,见二位穿着不俗,就一时迷了心窍。”
“你会腹语?”
“正是。”
少年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那位书生在离开之时却被一只狐狸拦住了去路,接着就听到一声惨叫,他居然是一只四尾灵狐,一根紫竹死死的插住了它的一条尾巴。
白灵双手掐着小腰,哼了一声。
那只四尾灵狐通体发黑,没有一丝杂色,世间狐狸多数就像之前看到的那只,黄毛白肚,白灵这种通体雪白的很少见,通体发黑的就更少见,这种黑狐魔障很深,但是一旦突破了魔障,化狐成仙便不在话下。
“我说小姑奶奶,咱俩都是狐狸,你怎么就跟我过不去呢?”
白灵还真不是跟他过不去,只不过九尾狐在狐属中身份高贵,这只黑狐藏头露尾,明显是冒犯了它的尊严。
少年饶有兴致的看着黑狐。
黑狐腿一蹬眼一闭:“要杀便杀,我黑龙大爷眨一下眉头便不算英雄好汉!”
“不怕死?”
它还真的怕死,不过黑狐向来狡猾,智商比人还要高,它看到对方身边有一个九尾狐,就断定他们不会就这么打杀了自己,白灵肯定也不想害他,同为狐属,他便是她的子民。
第四十四章 血染紫衣
黑狐两只前爪放在后脑勺上,俩只后退翘着二郎腿,仰面朝天,颇有一番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
少年走近了黑狐,蹲下身子,摸着下巴,好像在端详一间艺术品。
“小子,黑龙大爷我今儿心情好,随你看。”
少年摸着下巴的左手摆了一个抽人的手型,黑狐使劲闭上了双眼,眉毛还在不停的颤抖,却发现那一巴掌没有落下来。
少年右手抓住了紫竹,黑狐瞪大了双眼,有点不敢相信,这就要把我放了?于是它两根前爪撑住地面,就像是半坐着身子,眼珠子滴溜溜打转。
“啪”,少年抽了黑狐一个措手不及。
黑狐只觉得头冒金星,嘴里还有一股铁的味道,怕是咬破了舌头:“士可杀,不可辱,老子特么......”
还没说完,就看到少年手里拿着一根紫竹,黑狐哪里还顾得上疼,只一个翻身就没了身影,空中还飘荡着一个声音:“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黑龙大爷跟你们势不两立。”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黑狐就回来了,后面还有一袭紫衣。
“这不是黑龙大爷么,怎么这么快就见面了。”
少年语带调笑,黑狐是彻底没了精气神,往地上一摊:“你们到底要干嘛啊。”
“血海林鸦你认不认识?”
“那个老怪物谁不认识啊,你们找他干嘛,不会又是来降妖除魔的吧。”
黑狐看了一眼少年,又看看曹小蛮,再看看白灵,最后瞄了一眼紫衣,紫衣舔着嘴唇,黑狐浑身上下一个机灵,这一行人,他只怕紫衣,比那个老怪物还让他感到害怕。
“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啊,你们要是被他吃了,他修为又要涨了,又苦了我们这些山精。”
黑狐两只前爪拍打着地面,像极了一个泼妇。
少年没有理会它说什么:“少废话,明天带路。”
之后少年又半睁开一只眼睛:“或者你试试能不能逃。”
黑狐想起了那一抹紫色的恐惧,往地上一躺,似是认命了。
第二日,少年捏着一个小童的脸颊“你还真敢逃啊,黑龙大爷?”
逃,怎么不逃,他是狐狸又不是狗。昨晚一共逃了三次,最后一次被紫衣收拾了半个时辰,他是再也没力气逃了,再逃狐命不保。
“洪七,你个小王八,黑龙大爷的脸是你随便捏的么?”
“哎哎哎,耳朵,耳朵也不行!”
“你还敢拽我头发!”
“你还踢我屁股,我......”
少年摆出了一个反手耳光的手型。
“洪爷,洪七大爷,小黑黑但凭吩咐......”
“洪爷,腰疼不疼?腿酸不酸?要不要听个小曲儿,我跟你说,我可会变了,要不我给你变个大美人,保证比你那位小娘子还招人疼。”
黑狐还在表演着他虚伪的忠诚,就觉得背后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神魂都有些不稳,曹小蛮手里拿着一根马鞭,马鞭名离洛,能打妖物神魂。
“唉,老子这日子是没法过了!”
行了半日,几人都还在山里打转,白灵秀气的小眼睛死死的盯着黑狐,洪七一只手已经握成了拳头,一袭紫衣流露出一丝兴奋的神色。
“你们,你们这都什么眼神,老子真没带你们走弯路!”
“是阵,周天八卦大阵!”曹小蛮说道。
周天八卦大阵是道门的一种阵法,能颠倒日月山河,分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个阵脚,每个阵脚两两组合成六十四种不同的变化,这其中只有一处是生门,而生门每半刻钟就要变化一次,人困在阵中便分不清东南西北,甚至白天黑夜,所有一切都只是虚影。
“老子就说那个老妖怪很厉害吧,你们还不信!”
“能破阵么?”少年问道。
“能,不过我需要时间,还需要一些帮助。”
说话之间,曹小蛮看向了紫衣,眼神中却带了一些闪躲,她也有些怕紫衣,一行人中只有白灵与紫衣脾气相投。
紫衣没有说话,席地而坐,身边已经生出六十四棵紫竹。
曹小蛮长袖一挥,星演棋盘上已经出现了一座小的周天八卦阵,六十四根紫竹上刻有八卦字眼,两两相对,随着星演棋盘运转。
“离兑!”
位于离兑方向的紫竹向前破空而去,离属火,兑属泽,火泽睽,紫竹仿佛置身于火海大泽之中,不久便成了一堆灰烬,紫衣表情痛苦,曹小蛮脸上又白了几分。
“叠震!”
上震下震为天雷,一颗紫竹被劈成了两截,紫衣嘴角流出一道鲜血。
“艮坎!”
艮为山,坎为水,山水咸位,山高水长,紫竹被压成齑粉,紫衣一声痛苦的咆哮,曹小蛮面无血色,身形却有些不稳。
“臭小子,这俩女娃行不行啊?”黑狐拍着自己的小脑瓜子问道。
“她什么时候倒,你什么时候上。”
洪七指了指紫衣,又指了指黑狐,黑狐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又抱住了自己的屁股。
“原来你可以试四次。”
洪七满脸得意,黑狐如丧考妣,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白灵,白灵双手掐腰,抬头哼了一声。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曹小蛮第七次出口,紫竹朝着一堆岩石刺去,岩石化为虚无,紫竹一往无前。
“破阵了!快走!”
一行人急忙从岩石中钻出,却少了一袭紫衣。
紫衣面露凶光,眼神炙热,咬紧了嘴唇,六十四棵紫竹朝着六十四个方位呼啸而去,一时间天雷地火,山川大泽。紫衣淡紫色的血液从身体各处喷发而出,洪七背上多了一根渐渐失去生气的紫竹。
她是紫衣,她是紫竹剑,她是竹林七贤大阵!俗世之中王不见王,天道之中阵不见阵,有阵于前,以阵破之,这便是她的天道,如果不是怕一行人被永远困在阵中,她一开始便会这么做。
最后她赢了,惨胜。
洪七双手拂过紫竹剑,剑身颤抖不停,似是呜咽,又像是开怀大笑。
曹小蛮面色极为难看,一头栽到了洪七怀里。
洪七的眼中露出了一抹凶光,比紫衣邪气更盛,白灵不知何时已经化狐,后背弓成一个诡异的弧度,六条狐尾如六棵摇摆的柳树。
黑狐吓得呆若木鸡,心中感叹道,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
“天,怎么黑了?”
第四十五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
天怎么黑了?
树林之中弥漫着鲜血的味道,远处有鸦啼。
“快跑!他来了!”
黑狐拽住洪七的衣袖,却没有拉动衣袖的那个人。
白灵已经朝黑狐扑来,一双血瞳极为妖艳。
“魔障!”
六尾魔障,居然在此时触动了!
黑狐松开了洪七,狐身一闪而逝,险险的躲过了这致命一击。
一击未完,一击又至,黑狐只能化成数丈真身,一条狐尾挡住了映着月光的利爪,黑狐倒飞十丈,一条狐尾已经血肉模糊。
九尾狐本身就是狐属的王者,现在还比黑狐多了两条尾巴,黑狐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几个回合下来,漆黑的狐身已经染成了血红。
洪七却一动不动。
洪七的识海深处唤起了一个沉睡的声音——“倒,亦有道。”
洪七双眼充斥着鲜血,一股远超白灵的魔气波动瞬间摧毁了万千大树,天空中散布着血雾,血雾之中还有乌鸦的羽毛,洪七再入魔道!
“血海魔阵!”
黑狐早就听说过,血海林鸦有一道极为凶煞的大阵,阵中之人除非心境澄澈,但凡有一丝邪念便会堕入魔道,从而自相残杀,直至身死。活到最后的人也会在魔障中慢慢消磨精元,最终与大阵融为一体,死于阵中的人越多,大阵的腥气越强,阵法越强!
黑狐之所以没有入魔障,并不是因为他心境澄澈,而是黑狐的祖灵庇佑。黑色能够辟邪,民间经常用黑狗血,黑鸡血,黑猫血来避邪除祟,这其中,黑狐血的品轶无疑最高。
拼死一搏,黑狐飞向空中,血染林雾!
黑狐血如雨般洒落,却在落地之前便化为一道青烟。血海魔镇太强了!血海魔阵当中不知死了多少强者,它只是一只四尾灵狐,哪怕鲜血流干也不能撼动大阵分毫。
就在黑狐绝望的时候,背后出现了一剑。
持剑的是洪七,用的是横剑。
洪七是天下间最强的合一境,一剑斩月,这一剑虽然并未天人合一,但其威势也绝不是身受重伤的黑狐能够硬抗的。
黑狐发出一声凄惨的哀鸣,能使闻者伤心,听者落泪,三尾齐断,黑狐已经不能再保持真身,变成了一只狸猫般大小的狐狸,闭上眼等待着死亡。
此时,一声尖锐的喊声在树林中响起,比之前黑狐的惨叫更加让人肝胆欲裂。
曹小蛮在迷雾中醒来。
让她醒来的,是黑狐的一滴精血。
狐狸的修为全都贮存于尾部,修为越高,尾巴越粗壮,尾数越多。
少年的一剑,几乎斩断了它的大道,但是有一滴贮存了数百年的精血破开了迷雾,滴入了曹小蛮的眉心。
此间心境澄澈之人,恐怕也只有那位白衣女子了,黑狐到最后也只能赌一把。
然而,它赌错了。
曹小蛮在昏迷之中也入了魔障,她的魔障是一个少年。她看到少年浑身烧成了焦黑,从九天之上落于高台。
那滴黑狐精血没有把她唤回,却把她从那个世界的惊呼带到了林间。
不过,这一声惊呼使得洪七与白灵有了一丝停顿。
心灵中一闪而逝的共鸣,脑海深处的羁绊。
于是,林雾慢慢变淡,血海逐渐消融。
血海林雾朝着一个方向汹涌灌入,那个方向上坐着一个虚实交替的身影,那个身影是一袭紫衣。
心境澄澈之人,唯有紫衣!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亭亭玉立,不蔓不枝,世人咏莲,熟知竹更胜之!
九尾狐是狐属的王者,紫竹便是竹林之王。
黄粱城内,严红英斩断了尘缘,一身戾气与贪念尽数附之于竹,紫衣坚守本心,一点一滴之中将邪气消散在风中。
如今,她却吸收了整座血海魔阵!
紫衣的身形已经越来越虚幻,通体紫黑,浑身被黑烟缠绕。
她看着少年,眼含泪水,满脸依依不舍的表情,想说话,却尽数化为呜咽。
只是,一滴鲜血顺着她的喉咙入腹,洪七的食指抵住了她的唇尖,就像是一对小情侣在林间密语。
那滴鲜血之中有着恢弘的浩然正气,那是圣人气象;又有着万千规律合集,那是道法自然;还有一剑,横剑在手,便没有了前人。
紫衣时常对洪七面露贪婪,因为他的鲜血可以助她净化。
洪七并不知道,但是他的赌品比黑狐要好。
紫衣身体里如有一条金龙,金龙所致,万邪避退,虚幻的身影慢慢变得真实,皮肤下隐隐有紫金色的光芒,好似离洛。
洪七没有想到,一滴鲜血居然会有如此大的威力,紫衣也没有想到,就像她没有想到,她的身体里居然孕育出了一颗种子,那颗种子会变成竹笋,继而成为参天紫竹,就在此时,她感受到了万竹的朝拜。
白灵醒了过来,抓着耳朵蹲着地上眼巴巴望着奄奄一息的黑狐。
曹小蛮也醒了过来,刚好看到了那一幕旖旎的画风。
她身体非常虚弱,却还是踉跄着跑了过来,从背后抱紧了洪七,呜呜啜泣。
洪七拍了拍她的手背,没有说话。
黑狐保住了小命,却变不成人形了,紫衣和白灵把它里三层外三层包成了一个大粽子。
“别裹得太严实,小心憋死它。”
洪七躺在一颗树上,仰面朝天,怀里抱着一个小美人,小美人白嫩的右手死死的拽住他胸前的衣服,秀发抵住了他的下巴,脸上还挂着泪痕。
“你别死。”
“嗯。”
曹小蛮对这个回答很满意,所以她双手环住了他的腰。
她笑了,她累了,她睡着了。
她有一颗天心,魔障中所见便是心思,但是她算的一直不准,关于他的一切都不准。
枯藤老树昏鸦,一群残障人家。
夕阳已经西下,白灵捉了三只透着灵气的锦鸡,这在平时她是不会做的,这三只锦鸡很快就能开灵智,从大的概念上说,她们同属妖族。
只不过这还不够,白灵还在溪边与一条老王八斗智斗勇,狐狸天生怕水,她的小爪子一碰到水就缩了回去,但是就是不肯放弃那个在水下抻着头眼神鄙视的老乌龟。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黑狐。
一根紫竹溅起了一团水花,打湿了她的小白袄,她拿着紫竹欢快的跑了过来,紫竹下方插着一个碧绿的王八,而且是从最坚硬的龟壳插入。
第四十六章 天使与魔鬼
黑夜里有只黑色的鼻子,它一直在抖动。
“好香啊~”
黑狐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却发现洪七正在吃着一支烤鸡翅膀。
“臭小子,快给你黑龙大爷尝尝!”
黑色的头顶上落下了一只小手,白灵手上端着一碗“锦鸡炖鳖汤”,正在不停的吹着热气。
“啊~~张嘴。”
鲜美的肉汤顺着喉咙滑倒肠胃深处。在黑狐看来,这种感觉叫幸福。
紫衣也在喝一碗汤,虽然她并不需要,但是,这让她感觉到自己更像一个“人”。
“我说,咱连人家面都没见着,就一个人死了一遍了,这血海林鸦,还找么?”
“找!”
曹小蛮说的很坚定,就如同那句“我赌命”,只要是她下定了决心,就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
说完之后她便轻轻咳嗽了起来。
洪七骑在树枝上,一条腿弯起,一条腿荡在空中,他带着一顶斗笠,喝了一口酒,几根青丝垂在眼前,身后是一轮圆月。
“吃完就走!”
这是一种态度,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对于他来说,过了今夜,便是晚了。
众人不再说话,都在尽可能保存精力,黑狐左眼看右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酒足饭饱之后,一行人出发。
曹小蛮斜靠在紫衣身上,白灵抱着黑狐,洪七走在最前面,步伐不快,三步却已经走出了十里。
山林深处,阴气森森,不时能听到乌鸦啼飞。
一行人离一处茅草屋越来越近,黑狐闻到了危险的味道。
“这是他的老巢,这个老鬼在这里布下了一道尸傀阵法,都是一些境界高深的阴物!”
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僵尸一蹦一跳来到众人面前,在离少年三尺的地方停下,露出了满口的獠牙。
其他尸傀听到了讯息之后从四面八方赶来,不一会儿居然就超过了百位。
“要不,我们跑吧。”
黑狐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其实它一直都想着逃跑,前面是因为一袭紫衣,后面则是行动有点不便。
“黑龙大爷!”
“啊?”
“滚。”
“你特么怎么跟老子说话呢?老子......”
黑狐本想着跟少年舌战三百回合,却发现少年沐浴着金光,一尊恢弘的圣人法相在少年身后升起,百余位尸傀在这个“滚”字面前化为肉粉。
黑狐浑身颤抖,居然忍不不住要跪拜。
圣人法旨,最克阴物,也能驱退妖魔。
一行人迈出了整齐的步伐,踩得脚下枯叶沙沙作响。
茅草屋左边门就剩一颗铆钉挂在门框上,右边的门轻轻一推就往里倒了进去,门刚倒下,几只血瞳乌鸦就在众人头顶飞了出去。
屋内尘土飞扬,蛛网密布,一页破败的窗扇前后摇摆,发出吱吱的怪声。
屋内一个角落里躺着一个人。
那人蓬头垢面,左眼已经漆黑一片,右眼浑浊不堪,眼中还有白色的蛆虫蠕动,眼眶深深的凹陷,就好似骷髅。
那人衣不蔽体,身上全是烂肉,有些地方已经可以看到骨头,有些地方在化脓,有些地方还在撕裂开来,流出黑色的血水。
那人,命不久矣。
“你们来啦,啊哈哈哈~咳咳~哈哈哈哈~咳咳咳咳咳咳。”
“是他么?”
曹小蛮点点头,“应该是了”。
“怎么回事?”
“受到了阵法的反噬,如此阴邪的阵法,反噬相当强烈。”
“他快死了,还杀么?”
“杀!”
“好。”
少年手里拿了一颗药丸,名曰回魂,可以医死人,肉白骨。
血海林鸦浑浊的双眼恢复了一丝清明,身体上的烂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一身毒功已经散尽,他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少年,仿佛看到了天使。
少年出了茅草屋,一袭紫衣来到血海林鸦面前,在他的眉心深处点了一点。
几人离开茅草屋后刚迈出几步,就听到撕心裂肺的呼喊:
“杀了我!你们快杀了我~~~”
“你们对他做了什么?”黑狐问出了自己的不解。
“我把他救活了。”少年说道。
“我在他识海布下了一个阵”紫衣接着补充。
紫衣布下的正是周天八卦大阵,六十四跟紫竹代表着六十四个方位,也代表着天雷地火,山川大泽,紫竹在血海林鸦识海中不停的冲撞,血海林鸦便要时时感受着烈火焚身,天雷灌顶的痛苦。
“你小子那种丹药还有没有,赏你黑龙大爷一颗。”
少年手里捏着一颗丹药,黑狐眼神乞求。
“你可想好了,吃了它,你这辈子都不能修行了。”
“那你还不如杀了我。”
“跟阎王爷抢人,哪能不付出些代价。”
几人就在不远处点了一堆篝火,听着茅草屋里的鬼哭狼嚎。
“他会死么?”黑狐有些担心,不知是担心他的生死,还是担心他不死。
“会,不过还要活个几十年。”
黑狐想着那尊圣人法相,心里想道这哪是圣人,简直就是魔鬼,是恶鬼。
它两只眼睛滴溜溜直转,将唯一还能动的爪子伸到少年面前。
少年不知道何意,白灵的小眼睛却在放光,很是期待。
少年的掌心与一只黑色的小爪子两两相对。
“但凭主人吩咐。”黑狐无精打采的说道,还带着满脸委屈。
“什么意思?”洪七看向白灵。
“我们狐族,一生一誓!”
“什么一生一世?”
“是誓约的誓,以祖灵发誓,终身不侍二主!”
“那也就是说,我以后都要带着它?”
“不用,不过只要它感应到你的传召,就会前来。”
“那我和你之间怎么没有誓约?”
“我们是血誓!”
“有区别么?”
“嗯~”白灵小手指着酒窝说道:“就好比你是它主人,是我父亲。”
少年拿了一根棍子,勾着火堆,思考了许久才郑重其事的问道:“白灵,你恨不恨我?我杀死了你的母亲”
白灵的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在天道之下,修仙和我之间母亲只能选一个,母亲选择我了,所以才会死。”
洪七拍了拍白灵的小脑袋说道:“等哪一天你也想要小宝宝的时候,我就替你与这个天道战一场!”
白灵还是一直摇头,洪七以为她是在担心自己,曹小蛮却开口说道:
“你早就已经在战了,你传承了本该将她阵杀的三道天道大阵,就是在为她而战。”
洪七两只手一拍,“原来是这样!”
紫衣打断了少年良好的自我感觉:“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跟着你,难道你很帅?”
少年恍然大悟:“原来你们都不太喜欢这个天道。”
“不过还是有一点点帅”,曹小蛮握着双拳,盯着舞动的篝火。
“额~~其实,这不是我本来的样子。”
“我知道啊,可我就是喜欢你。”
林间刮起了一阵清风,曹小蛮似乎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话,独自走到了一边。洪七的脸上还挂着白痴般的笑容。
“我怀孕了”,紫衣也朝着曹小蛮走去,二人勾肩搭背不知道在聊些什么。
“不是,你一棵竹子你怀什么孕呢,你怀孕跟我有什么关系?”
白灵拍了拍洪七的肩膀,摇了摇头,也向着二人走去。
黑狐眼巴巴望着少年,少年反手便要抽他,黑狐吓得闭紧了双眼,却发现有一只手掌轻轻的落在了它的头顶上。
第四十七章 桃花仙人
黑狐的伤势慢慢的好转,空气里散布着醉人的春意。
除了受伤最深的左后臀和左胸,黑狐其余部位的纱布已经除去,它踉跄着起身,努力用一只尾巴保持着平衡,就像是一个刚出生的小麋鹿。
白灵有点不高兴,用厚厚的纱巾遮住了脸,它脸上起满了花粉过敏导致的花疹。
疹子不是病,痒起来不要命。我们最为熟悉的是天花疹,在现代医学的努力下,人类已经克服了这种疾病,但是在以前,这个名字代表瘟疫,传染性强,发病快,一切只靠硬抗。
目前又有一种新的疹类疾病在人群中蔓延,多发病于中年男子,女子也有部分病例,该病症体现在胸前会有一群密集的红点,严重者会出现在脖颈,脑后,如一个红肿的水泡,轻轻触碰便有疼痛感,带病之人舌苔粘稠,脾气大,易脱发,体胖体虚,大便不成型,称之为湿疹,有一定的先天遗传几率。
花疹多季节性发病,有的人只对一种花粉过敏,有的人却对所有花粉过敏,白灵属于前者,她对桃花过敏。
在得知洪七也没有办法医治的时候,白灵的情绪就一直不高,终日纱巾盖面,只露出两只愁苦的小眼睛。
桃树起初只有三两棵,掺杂着一些不知名的藤蔓和灌木,并不显眼,随着几人的深入,桃树越来越多,终于见到了一片桃花林,白灵的症状越来越重,伴有轻微的咳嗽,紫衣抱着白灵,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帮她缓解痛苦。
桃林深处有一座桃木坞,桃木坞前站着一位不知年岁的男子,之所以不知年岁,是因为他的头发半白半乌,相互夹杂,双眼皮永远耷拉着,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气色却如一个少年,据他自己描述,他是一位花农,这位花农此时如一个老母鸡一般张着双臂,死活不让几人进屋。
“快给你黑龙大爷让开,家里好酒好肉的都端上来......”
还未等黑狐说完,脑袋瓜上就挨了一掌,掌风浩然,拍的它有点七荤八素,找不着北。
“远来是客,何不让人家进来?”屋里传出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个黄脸婆子懂什么?”
男子轻声呵斥,却像是在解释,只是这种解释不太奏效,因为屋里碎了一个碗。
男子悻悻的放下了双手,让开了道路。
在洪七眼里,这位花农的圣人虚像时聚时散,在曹小蛮心里,居然算不到世间有此人物,在紫衣看来,直至看到花农之前她都没有感受到这周围是一座桃林迷阵。三人对视一眼,明白了互相的意思。
白灵还在不停的咳嗽,花农摘下了白灵的面纱,摸着她红扑扑粉嫩的小脸。
“美女!端碗凉茶来!”
从内屋走出来一位妇人,有些富态,五官却很精致,并不是花农口中的黄脸婆子,尤其是那回眸一笑,居然笑动了春风。
妇人有些怜爱的看着白灵,蹲下身子揽着她的后背:“来,喝下去就好了”
凉茶,是取沸水泡茶之后放凉,再藏于冰块之中,夏日喝来清凉祛暑,只不过这家春天里居然也藏了凉茶。白灵喝过凉茶,妇人已经离去,只见她的小脸上的红疹如灰尘般一洗而去,脸上露出了粉红的血色。
白灵笑出了可爱的虎牙,花农笑出了猥琐的哈喇子。
“这个小丫头与我有缘。”
“不行。”
两位男子话不多,却都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于是,桃林迷阵运转便快了起来,紫衣已经不知去向,洪七身后多了一个小金人。
“再拿坛酒来!”
妇人没有再出现,却又摔了一个碗,紫衣已经回来了,小金人也不见了,花农只能自己去拿酒。
洪七与花农面前各放了一个二指深的小酒盅。
“就凭你这句话,值得喝我一口酒!”
说一口酒,那就是一口酒,酒带着淡黄色的光泽,少年一饮而尽,酒不烈,却甜,入口即化。洪七喝酒的时候花农沾了一滴酒水弹到了黑狐的眉心。
少年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同,黑狐也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过了一会儿它左后臀的绷带才崩裂,窜出了一条长长的狐尾。
黑狐先是不敢相信,随后又做起了它那个滑稽的拱手动作,不等花农发话,黑狐便连蹦带跳跑了出去,还在空中翻了几十个跟头。
“黑龙大爷我终于又重见天日啦!”
洪七对着花农拱了拱手:“不知前辈需要我做些什么?”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洪七双手抱头侧躺在太师椅上:“怪不得不是个圣人。”
“怎讲?”
“原来是个傻子。”
“傻子?有意思,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来,喝酒。”
二人推杯交盏,半坛酒下肚,洪七就有了醉意,醉了之后便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洪七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人结了一颗金胆。
日渐黄昏,洪七于梦中醒来。
“醒了就走吧,我这里不留客!”
虽不留客,却还是要送客,送客只送百步,百步之后花农手里捏着一个在桃林迷阵中迷路的狐狸,正是我们那位黑龙大爷。
走之前,洪七还拉着花农到一旁耳语了一番。
“先生就这么避世不出了?”
“美酒佳人,桃花满园,此间乐,不思天下。”
“先生可知,有一本《三笑》的话本现在就放在无数才子佳人的床头上。”
“为何是床头?”
“有想象空间。”
“奥,那我也买一本。”
“先生何用?”
“在床上,我空间比较小!”
洪七拜别了花农,携众人离去。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摘了桃子换酒钱。”曹小蛮吟这首诗的时候看了洪七一眼。
桃花仙人看着众人远去,旁边却站了一个妇人。
“秋香姐,你说我是不是亏了?”
“一碗春朝露,半坛醉桃仙,你可不是亏了。”
“哎,你懂什么。”
“既然你早就打定主意了,为何还要我和你演这一出戏?”
“我何等身份,哪能随随便便就送人东西。”
妇人什么都不懂,只是回屋又摔了一个碗。
“又怎么啦?”
“你进来。”
“干啥啊。”
“生个孩子!”
“这不是强人所难么。”花农小声嘀咕着走了进去。
第四十八章 不太好进城
“大王叫我来巡山呐,巡了南山巡北山呐......”
黑狐自从行动自如了之后,就一直抑制不住自己冲动的内心,上蹿下跳忙不不亦乐乎。
洪七与曹小蛮骑着白灵的真身,走在一条不算狭窄的山路上,下了山便是文城。
山路上偶尔有砍柴的樵夫,初见到洪七一行人先是一愣,却并不怎么害怕,还有胆大的主动上来打招呼,这让洪七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普通老百姓看到这么一只大狐狸,还长了六条尾巴,不是把他们当成神仙跪拜就是把他们当成妖怪转头就跑,这里的百姓都不太普通。
下了山,便看到了城,古城池多是依山傍水而建,一则是靠山吃山,二来战时可以作为屏障。
文城是出云帝国一处战略要地,位于出云帝国西北部,离云都不过八百里路程,骑快马也就一天的功夫。
文城城头高二十多丈,很好的秉承了洪武太祖高筑墙的战略思想,城门宽六高八,白日全开,两边各两排一十八名衙役,城头上还设有城防弩,每隔四百丈有一名旗令兵。
城头上每隔三刻钟就会看到一排排闪着银光的三叉戟巡逻,共计八排十列八十人,却看不到人头。
城门口下方摆了四张桌子,每张桌子上坐着一位差官,四张桌子后排了四条长龙,靠右的一张桌子离城墙有三丈的距离,可供四马并排而过,在这一列上均是商贾或者贩夫,或架马或牛车或推车,行进有条不紊,不一会儿便成了空荡荡一片。
其余三条线上都是往来路人,稍显拥堵,却没有人走向那条宽线路。
看似人多,其实还不到半个时辰,洪七他们已经走到了城门口,白灵早就变回了小女孩模样,黑狐被白灵抱在手上,紫衣没有现身。
洪七递交了通关文牒,是烟雨楼的手笔,基本上用不上,只用来应付一些突发情况,比如此时。
那官差看的仔细,一笔一划的记录着姓名,籍贯。
“这女娃儿姓甚名谁?”
通关文牒上只记录十六岁以上的男女,白灵自然不在其中。
“幼妹白灵。”
“你姓柳你妹妹姓白?”
“路上捡的。”
官差看了看小女孩,白灵很严肃的点着头。
白色的宣纸上便写下了白灵的名字,还加了一行注释:义妹,拾遗。
“葫芦里装的什么?”
“酒”
“喝一口。”
洪七心里一阵感叹,这年代又没有液体炸弹,一个酒葫芦至于么。
“粗布裹得是什么?”
“一把剑。”
“兵刃先去城防营报备。”
“城防营在哪儿?”
官差指了指城门侧壁上一个小楼梯:“从这儿上去,左数,第三间。”
洪七顺着楼梯上了楼,只见有一排排的小房子,上面写了:城防营、税务司、纠纷办......
合着就是一个小县衙。
洪七敲了敲第三个房间的门。
“请进。”
说话的声音有些苍老,推门而进就看到屋里有一张文案,文案上摆着一个笔架,一方砚台,几本书籍,一个烟袋。
文案后面坐着一位瘦小的老人,带着厚厚的西洋镜,留着山羊胡,跟天桥底下的说书人有些相似。
“年轻人,你有何兵刃要报备啊。”
老先生儒雅随和。
“一把剑。”
“是青铜器还是铁器?有没有打造工坊或者工匠师傅的记号,你是江湖游侠还是兵卒?”
“都不是。”
“那可是剑宗的弟子?敢问尊师名号,剑可是神兵?”
“也没有。”
少年缓缓摊开粗布,拿出了一把紫竹剑。
老先生拿着西洋镜细细的打量着紫竹,手指敲打,确认没有暗格,也无兵锋。
他坐在椅子上,拿起大烟杆子嘬了两口,紫竹还放在文案上。
大烟杆子在文案上敲了两下,就看到一个不过十岁左右的小书童走了进来。
“你去李将军那儿问问,一把竹剑可需要报备。”
不一会儿,小书童回来说道:“李将军说了,一把竹剑还需要报备,先生是不是老糊涂了?”
老先生把紫竹剑递还给洪七:“此剑不需要报备,小兄弟请回吧。”
洪七悻悻的拿着剑出了门,就听到里面说:“你再去告诉那个小王八羔子,晚上跪在祠堂里,领家法!”
“爹爹晚上说不回家了。”
“那就明天!”
洪七摇了摇头,就下了楼。
只见曹小蛮和白灵早已站在一旁,那名官差还在做着后面的登记,见洪七下楼,官差对后面的人摆了摆手示意稍等,便问道:
“可拿到登记文书了?”
“楼上那位老先生说了,我这把竹剑不需要报备。”
官差将信将疑,与旁边一名衙役耳语了一句,便上了楼去。
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那官差下楼:“先生久等了,确实不需要报备。”
随后,官差在洪七那一页上写下了紫竹剑三个字,又加了一行小注:无需报备。
接着便写到:宠物,黑色狸猫一只。
官差写归写,嘴上还嘟哝,这一句便被黑狐听到了耳中。
“怎么说话呐?你黑龙大爷怎么就成了宠物,我可是一只狐仙!”
白灵赶紧捂住了黑狐的嘴巴。那官差微微吃惊,随后说道:
“你这妖狐是从西海来的还是山泽野修?可有鉴书?”
“你黑龙大爷是九华山齐福洞的狐仙大人,快快写在纸上。”
只见那位官差略微思忖,便对一名衙役说道:“你去户部司问问那位大人,看看是否有九华山齐福洞的狐仙”
那名衙役上了楼,过了一刻钟回来回话说道:“那位大人说了,九华山根本就没有齐福洞,也没有狐仙。”
官差面带怒容,洪七赏了黑狐一记板栗,拱手说道:“这只黑狐也是附近山上偶遇,与小妹投缘,便带在了身边,并不害人。”
那名官差还欲再上去问话,就听旁边的衙役说:“那位大人说了,一只二尾灵狐而已,未曾害过人,可以入城。”
“既如此,那便妥了。”
官差随后在那页纸上写下了二尾灵狐一只,名黑龙,准入。
洪七对着官差拱了拱手,问道:“官爷,何须如此?”
那官差一推手说道:“太守大人说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文城的百年安泰需从一点一滴做起!城门口责任重大,不容有失。”
他们一大清早便到了城门口,如今已经日上三竿,洪七心里想道,这位太守大人治城有方,修身齐家定差不到哪儿去,得想个办法把他弄到黄粱城。
却不知那位太守大人如今正在家里鸡飞狗跳,一位妇人手里拿着鸡毛掸子,嘴里喊着:“姓文的,家里都没米下锅了你还捐学捐学,你捐吧,我回娘家过去!”
那位文太守扶正了一张椅子,听着妇人在屋里收拾着包袱,一边哭还一边埋怨,文太守叹了一口气:“那也得捐,不学何以立身?”
第四十九章 风流才子柳大状(上)
几人进了城,见城内一片清爽,一条南北通畅的大街上高楼林立。
赌坊、酒肆、茶馆、钱庄、绸缎、脂粉......分门别类的招牌立在两侧,但是仔细瞧去,各类招牌笔直成一条线,从未越过楼身三尺,两旁各有小的地摊,每隔丈半一个,绝不会挡住商铺的店门,来往行人分东西两行,就如同中间有一道分水岭,无人越线。
几人先寻了一处客栈,客栈内装饰并不豪华,但胜在干净,每间上房三日一吊铜钱,童叟无欺,这条街上都这个价。洪七便更想会会这位文城太守了。
折腾了一日,几人点了些酒菜送入房间内,简单对付了几口便去寻了周公。
洪七推开窗户,发现今天是满月,一轮圆圆的月亮上隐约能看清一只玉兔的身影。
他坐在窗前,一条腿弯起,一条腿悬在窗外,喝一口酒,看了一眼榕树下面的那个人。
那人也带着一顶斗笠,却并不挂酒葫芦,半靠着榕树,怀里还抱着一把刀,一把漆黑的刀,没有刀刃。
那人右手一直保持握刀的姿势,刀不离手,手不离刀,手起刀落之时便是一颗人头落地之声,那人是名刀客,也是一名刺客。
“上来喝一口?”
那人抬起头,扶了扶斗笠,满脸都是未理干净的胡茬,眼神有些迷茫的看着洪七,点了点头。
黑狐已经入睡,两条尾巴却还在摇摆。
桌子上摆了一根蜡烛,烛焰时不时随风摆动。只有一壶酒,坐着两个人。
“你曾经是一名书生?”
“是”
那人右手中指关节处有厚厚的老茧,显然是常年握笔所至,左手放在桌上五指平摊,就像在压一张宣纸。
“现在要杀人?”
“不是。”
少年问的很平淡,刀客答的也很平淡,这是一种久经杀伐磨砺出来的心如止水。
“难道要杀我?”
“我不想杀一个好人,也不想一个好人死。”
刀客喝了一口酒,身影侧过了一袭紫衣,消失于黑夜。
那个人很危险,因为洪七没有感觉到危险,紫衣却出现了。
他们来文城的目的就是杀人,杀一个叫罗娇的女人。
罗娇曾经是曹大官的二夫人,曹小蛮称之为罗夫人,罗夫人不曾习武,但是她现在的夫君是一位天机榜的高手,也是洪七的熟人,禁军统领徐李。
要杀罗夫人就要先杀徐李,那名刀客有可能是徐李的部下,那么徐李就是他口中的好人。
洪七不去想太多,或许刀客很强,却绝对不是洪七的对手,熄了蜡烛,倒头便睡。
紫衣本是在曹小蛮房中,此时却没有回去,还是习惯性的趴在了床头,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洪七的床头上却放着一把紫竹剑。
曹小蛮没有睡好,紫衣离开后她便没有睡着,她不知道刀客的存在,也没有去动星演棋盘,因为她答应过洪七,除非到了危急时刻,否则不再去耗费心神,甚至是寿元。
一行人洗漱完毕,早餐是豆花油条,还有一碟精致的小咸菜,两颗鸡蛋。
吃过早饭,几人来到了文城县衙,恰好碰上了一桩官司。
县衙正厅里挂的是明镜高悬。匾额下面是一位中年男子,鬓角与胡须一丝不乱,双目炯炯有神,穿一身淡蓝色官服,官服上画的是日出东海。
只听文太守惊堂木一拍,两边两排各十六名皂吏山呼“威武~”
“堂下何人?所告何事?何人指证?”
堂下一名臃肿却身穿华服的妇人下跪说道:“民妇张氏,状告府上丫鬟小翠,偷拿府上财物,接济本家。”
旁边是一名妙龄少女,容貌并不出众,听她说道:“大人,民女只是拿了二十个鸡蛋,那鸡蛋是府上一处荒院内散养的几只母鸡所下,并无人拾取,丫鬟婆子都曾拿过,府上管事也说了,不甚要紧。”
这桩官司看似荒诞,府上下人就偷了二十个鸡蛋,府上可自行处理,或打骂责罚,或赶出府去皆可,何须闹上公堂?怕是一来文太守治城极严,不敢随意动用私刑,二来这大妇与这小丫鬟之间还有些不为人知的隐情,洪七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只等后续。
“大人!府上财物皆是我张府所有,不告而拿是为偷,这丫鬟是盗窃之罪!”
“小翠,本府且问你,拿鸡蛋时是否与夫人或者张老爷言明?”
“未曾,只是与府上管事知会了一声。”
“府上管事并不能随意处理府上财物,依我出云律例,盗窃鸡蛋十二颗以上视为偷,按律仗二十!”
“大人!民女情愿一死,也不受那羞耻之刑,还望大人成全!”
文太守脸上微微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黑狐摇了摇尾巴:“不就是打屁股么,怎么就是羞耻之刑了。”
“不只是打屁股,是光天化日,脱了裤子打屁股,这二十棍子打下去,这小丫鬟还怎么见人?”
“什么?你这狗官好生糊涂!竟要为了二十颗鸡蛋断了这丫头的生路!”
黑狐骂的痛快,却听到堂上惊堂木又响:“何方妖物?胆敢咆哮公堂?”
皂吏又山呼威武,各个面露怒容,看热闹的百姓也齐齐看向洪七一行人,眼神凶悍。
“大人且慢!在下以为不妥。”
洪七不知何时手上多了一把折扇,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在公堂左侧一处座椅上坐了下去。
文太守微微一怔:“先生可是有官身?”
洪七起身拱手作揖道:“在下柳烟云,去年科考侥幸提了个举人。”
“那是该赐座。”
黑狐捂着嘴巴偷笑:“这洪大爷编起瞎话来一套一套的。”
曹小蛮说道:“并不是瞎话,是我烟雨楼给的通关文牒上,他确实是举人柳烟云。”
“那你呢?”
“妻田氏。”
文太守并未听到二人的窃窃私语,开口问道:“先生以为有何不妥?”
“依我出云律,偷盗者杖二十,但是若因这梃杖之刑打死了人该当如何?若要是逼死了人,是否可以以谋杀论?如此,凶手是何人?帮凶是何人?”
文太守捻着胡须,眼神飘忽不定。洪七早就断定,此人正直不阿,而且锱铢必较,如有疑虑,定会先弄明白,就如同城门口那名官差一样,绝不会武断定论。
“不如大人先将如此情况修书一封,上报京城,等京城出了定论再做决断不迟。”
“先生所言极是,那就羁押候审。”
第五十章 风流才子柳大状(下)
“慢!在下以为,这案子还未审出结果,且不能论偷盗罪。”
“先生还有何高见?”
“大人,张府的财务是归张老爷,还是归张夫人?”
“这......按律,夫妻二人各持其半。”
“既如此,那么还请大人传张老爷前来,问清楚他那一半到底是赠与,还是偷盗。”
“言之有理,传张老爷!”
三刻钟功夫,就看到一个圆滚滚的胖子踉跄的来的县衙,那胖子表情为难,还未等问话就听他说道:“不就是几个鸡蛋吗,就当是给她不就得了。”
“好你个老不修的东西,就看着这丫头年轻些,就想收了房,老娘定不让你如愿!”
“肃静!”文太守不怒自威。
“如此说来,小翠只是偷了夫人那十颗鸡蛋,按出云律,不足十二颗,当如数奉还,如若再犯,则杖刑!”文太守就要盖棺定论,却听那位柳烟云又说道:
“大人,在下还有一事不明!”
“先生又有何要说?”
“大人,鸡从何来?”
鸡从何来?张氏夫妇大眼瞪小眼,居然不知道府上这一窝鸡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此时,小翠说道:“启禀大人,鸡是卖豆腐的王婆半年前送的,恰好当日是我出门拿豆腐,所以就散养在了府上的荒院。”
“那王婆可否言明,这鸡到底是送给谁的?”
“未曾,只是说家里养不下,姑娘且拿去养吧。”
“大人,是否传唤王婆?”
“来人啊,传王婆!”
又是一刻钟的功夫,只见一位身形瘦小的妇人就来到了县衙大堂。
“哎呦,我的青天大老爷,昨日你吃了我的豆腐,今儿可得给钱!”
此言一出,一片哄然大笑,文太守有些挂不住脸面,急忙说道:“王婆,你说清楚些,是我赊欠了你的豆腐,并不是吃了你的豆腐。”
“不都一回事儿嘛,今儿早上我见到夫人了,这昨日还在府上,今天夫人就回娘家了,夫人可说了,豆腐是你吃的,钱得你掏。”
这次连皂吏一个个脸上也憋不住了。
“豆腐之事等下了堂本官再与你谈,本官问你,半年之前你是否送了张府一篮鸡子儿?”
“半年之前?哦,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儿。家里地方小,养不下,不是张老爷府上宽阔嘛,我记着就是给了这位姑娘啊,这是怎么了,可是发了鸡瘟?那可跟老身没关系,我那窝鸡子儿啊......”
还不等王婆说完,太守大人这惊堂木拍下:“经本官断定,张府上散养的母鸡归小翠所有,张老爷有驱逐之权,鸡蛋亦归小翠,结案,退堂!”
“大人英明。”
洪七再起身拱手。
“谢谢青天大老爷!”
小翠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围观的群众一阵欢呼。
只不过在这欢呼之中出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声音,那是一个耳光,清脆,响亮,众人也就没了欢呼,只看到小翠一只手捂着左脸,张氏一脸怒容。
鸡蛋你可以判给小翠,可我张夫人管教下人没人管得着,唯一管得着的那人闭着眼捂着额头,也不敢说话。
小翠泪眼汪汪的看着那位柳大状。
“怎么?难道你还要我替你打人?柳某人只讲道理,家事你们自己家解决。”
听了此话,小翠眼中闪过一抹厉色,张手就朝着张氏打去,毕竟是年轻,不过三两下的功夫张氏就被打爬在地上,脸上还有三道抓痕。
看着二人扭打到一团,也没人上去劝解,那张氏哭天抹泪:“这当街打人都没人管啊,还有没有王法啊!”
张老爷脸上有些挂不住:“住手,都跟我回家去,成何体统!”
文太守看着一行人远去,暗自嘀咕道:“这妾氏殴打正妻,按我出云律是要下狱的。”
“文太守无需多虑,依我看来,那张氏再也不敢告状了?”
“先生何出此言?”
“依在下看来,那位张老爷生性懦弱,在张氏的淫威下隐忍日久,正所谓泥菩萨还有三分火气,想必要借今日之势正家规,那小翠不日就会过门,府上说了算的以后必是张老爷,若那张氏再敢作怪,随便寻一条七出之规休了便是。”
“柳先生高见,文某人佩服。”
“糟糠之妻若可随便寻一条七出之规就休了,那我出云帝国可真的是没有王法了。”
说话之人面带红光,眉似柳叶,眼若星辰,正是曹小蛮。
“不知,这位姑娘是?”
“民妇田氏,随夫出游。”曹小蛮意味深长的看了洪七一眼。
文太守明白了这其中的深意,不觉也有些面红耳赤,只是说道:“有朋自远方来,当略备薄酒,还望柳先生今晚定要给文某人一个面子。”
柳先生当然要给文太守这个面子,只不过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入了夜,静了街。
洪七一身书生打扮,手摇折扇,曹小蛮换了身衣服,带了珠花,挽了发髻,点了红唇,还真有点贵妇的样子。只不过她的步伐身形还是瞒不过花丛老手,像文太守这种忧国忧民,把自己媳妇都忧回娘家的读书人,倒是没瞧出端倪。即便是瞧出来了也无妨,那时候民智近愚,十四岁出阁过了六年还是黄花大闺女的比比皆是。
一行人来到文府,差点进错了门,三间茅草屋,隔壁街坊的房子都比他家更气派些。
入了府,庭院里种着一颗桂花树,树下有个石桌,桌子前坐着三个人。
“柳先生大驾光临,文某人招待不周,快请坐,请坐。”
“在下文正,犬子文彬,考了个秀才,目前在县学教书,儿媳李氏。”
洪七与父子二人作礼,李氏施了个万福,曹小蛮却未有动作,这也难怪她,自幼在烟雨楼长大,哪晓得这俗世的规矩,以她的身份,自然也当得起这个礼。
文太守有些尴尬,倒不是挑曹小蛮的礼数,只是石桌上摆了一碟青菜豆腐,一碟花生米,一条鱼是他下午刚钓上来的,一只烧鸡是儿子儿媳路上带的,李氏头上别了一个木簪,未见有什么金银首饰,看来这小两口子日子过得也很清贫,柳烟云夫妇二人的装扮,不说是雍容华贵,也当得上才子佳人,两两对比,难免有些自卑,况且一桌五人,只有四道菜,也算是失了礼数。
洪七看出了文太守的心思,连忙说道:“从小娇生惯养惯了,不懂礼数,文大人恕罪,恕罪。”
曹小蛮也感觉到了不妥,点头说道:“见过文大人,文公子,李夫人。”
“哪里哪里,快来坐,吃酒吃酒。”
第五十一章 山上有只大老虎
一桌人还是有些不自在。
酒是桂花酒,自己家里酿的,酒水有些浑浊,但是入口却甘甜,洪七喝的也很舒服。
菜没怎么动,都只是意思性的夹了一点,这也难怪,若是敞开吃谁能吃的饱。
酒喝的不少,文太守和文公子脸上都有了醉意,洪七的酒量要比二人好得多,毕竟他随身带的可是海晏葫芦,一口下肚都不知道有几斤几两,曹小蛮和李氏面前也摆了一杯酒,二人只是轻轻点一口,倒是没什么感觉。
酒后吐真言,文太守拍着大腿说道:“报国无门,报国无门呐!”
李氏见了此般,赶忙说道:“爹爹醉了,且先去后堂休息一下。”
说是后堂,哪有后堂,三间茅草屋,一间茅房,一间厨房,一间卧房,文公子直到婚娶都还在卧房里打地铺。
“我没醉,我与柳公子是酒逢知己千杯少,柳公子你说,是不是。”
洪七自然也要打圆场:“文太守所言极是,不知,太守大人忧心为何?”
“老夫,咯,老夫要均田,老夫要均田朝中就是不允呐。”文太守打了个酒咯,又喝了一杯酒。
文公子说道:“父亲,怎么又扯到均田上了,宰相大人都说了,你那是大逆不道,动摇国本!”
“不知二位所说的均田,到底是何物?”
“父亲酒后乱语。柳先生勿怪。”
“你小子懂个屁,柳公子,听老夫跟你说道说道。”
洪七听完之后心里暗自打鼓,这均田居然是此等均法。
均田,就是平均土地,回收地主的土地,交于农户。
当时的社会制度就是大地主奴隶制度,田地集中在地主手中,地主将田地雇佣给佃户,佃户到期要上缴粮食,同时地主要向国家缴纳赋税。
这其中的弊端就是佃户生产积极性不高,产量低下,地主们沆瀣一气,偷税漏税,同时佃户上缴的份额过于繁重,佃户遇到丰收年份勉强温饱,若遇到灾害年份就要挨饿,挨饿就要卖儿鬻女,于是这些被变卖的儿童就是成了奴隶或者娼妓。
当然,好处就是官府赋税征收统一,地主家多有余量,只要不是连年大灾,基本上都能有赋税入账。
文太守所说的均田制度回收地主土地,交于农户,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增加赋税收入,同时还能减轻农户的负担,但是若遇到灾荒,政府就有可能颗粒无收。
且不论丰年荒年,只说回收土地这一项,就动摇了当时统治阶层的根本利益。
国内最大的地主往往都是朝之重臣,封疆大吏,突然要回收他们的土地,岂不是要逼他们造反?
先不说那些人,就是普通的地主,哪个府上没有百八十个家丁护院,若是把他们逼急了,联合起来也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
这一项政策,看似是为了百姓,实则是误国误民的愚政,所以说宰相批复是动摇国本,若不是文太守作风正直,官评极佳,想必就要被缉拿入狱了。
想到此处,洪七说道:“今日与文太守一见如故,本应彻夜畅谈,但在下酒量不佳,怕是不能再与文太守把臂言欢了,还望文太守恕罪。”
文太守睁着熏醉的双眼说道:“先生要走了?小豆子,替我送送先生。”
小豆子是文彬的乳名,文公子把夫妇二人送出门去,口中连连致歉。再回到家中之时,发现文太守已经醉成了一滩烂泥。
回了客栈,洪七倒了一杯清茶说道:“若是通过烟雨楼,这均田政策能不能批复?”
“怎么?难道你也觉得那荒唐的说法可行?”
洪七摇了摇头:“在此处怕是不行,不过我想在别处试试。”
他说的别处自然就是黄粱城,他是黄粱城的主宰,月春楼和新建的烟雨楼都归于他,城中除了孟家也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大户,均田制施行阻力相对小一些,最关键的还是,黄粱城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不属于出云帝国管辖,直至今日太守一职依然空缺,朝廷也没有任命,就算任命也没人敢去。
吃惊于烟雨楼的办事效率,第二天下午就有圣旨下来,准许文城试点均田。这是小黄后的亲自批复。不过没人知道,虽然办事的是烟雨楼,但是用的是洪七的名义。
圣旨是下午颁发的,文太守接了旨之后,琢磨了一盏茶的功夫,就来到了洪七下榻的客栈。
见到洪七,文太守并未多言,磕了三个响头,起身时热泪盈眶。
洪七并不惊讶,只是说道:“文太守这可使不得,不合规矩。”
“老夫,替文城百姓,谢谢柳先生!”
“要是为了均田一事,文太守大可不必,在下也有私心,只不过太守大人不必多虑,定然不是要你去做伤天害理之事。”
“先生高义,文某日后肝脑涂地,无以为报,只是......”
“文太守可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哎,先生是高人,文某确实还有事相求。”
原来,文太守所求之事是在山中。
这文城后山上有一只虎精,在此修炼已经过了百年,两方一直相安无事,只不过月前,有一队商贾突然遭到了虎精的袭击,损失惨重,文太守组织了兵丁前去清缴,却没有想到,那虎精手底下居然还有一只豹子,一头黑熊,和一只穿山甲三位大妖,附近的山匪也都已经投入到它的麾下,人数不下五百,居然成了气候,带兵清缴的那位青叶先生身受重伤。
“不知这位青叶先生是何方高人?”
“青叶先生是一条青蛇,老夫年轻时参加科考,路上巧遇,我二人一见如故,它就拜在了我的门下。”
“那,想必在城门口看出黑狐跟脚的就是这位青叶先生了。”
“正是。”
“黑龙大爷,你可听到了?”
黑狐捂住耳朵:“不听不听,王八念经,那只大老虎那么厉害,我打不过它。”
“你跟紫衣同去。”
黑狐瞬间竖起了耳朵,“那行,不过,打赢了得有赏。”
少年抬起了一只手,黑狐瞬间远遁。
文太守一脸吃惊:“倒不知这位紫衣是何人?”
说话间,就看到一柄紫竹剑化成了一个紫衣少女,还伸了个懒腰。
“原来是位竹仙子,老夫这就点兵,到时候在通知先生。”
洪七并未阻止太守点兵,那只虎精的修为也高深不到哪儿去,洪七在山上的时候早就感受到了气息,只是修为尚浅,不足为虑,紫衣前去也不是要大开杀戒,只需擒了妖首,避免伤亡即可。
文太守离开之后,小蛮走了进来,洪七微微感觉到有些不对劲,看她的脸色又白了几分。
“怎么了?”
“徐李回来了。”
第五十二章 我趁星月,你踏春风
文太守第二日上午就点齐了兵马,吃了午饭便出发。
本次剿匪有城防营一百六十人,都是训练有素的战士,属于出云帝国的平时常备兵种,而且世袭,终身吃皇粮国饭。
太守府衙役、皂吏八十人,这些人除了少数有官身之外,其余都算是府上招募的亲兵,俸禄由文城财政支出,还有民壮三百余人,大部分是猎户。
能在半日之内招募到这么多民壮,这位太守在民间的威望想必极高,联系到几日来的所见所闻,这便不难解释。
文太守本人亲自带兵出征,左副将是一位姓李的裨将,右副将是一位青面白丝的中年人,面色虚弱,正是那位青叶先生。
黑龙大爷抢了一个先锋官的角色,只看到一只黑狐骑在一匹黑马上,双手还插在胸前,时不时与周围的人吹嘘几句。
紫衣骑了一匹白马跟在文太守身后,并没有什么具体职务。
一行人就这么浩浩荡荡的开拔向后山进发。
行至山脚,几人便弃了马。
那位青叶先生双手撑于地面,不一会儿,周围就聚集了一群蛇属,以蛇类最多,还有一些蚯蚓之类的爬虫,青叶先生与这群蛇属交代了几句,它们便领命而去。
蛇属爬虫擅长于改变土壤的温度和湿度,同时能帮助掩藏气息,这主要是预防敌营里面的那只穿山甲。
三百多名猎户进了大山之后便各自隐藏了身形,一百六十位城防营军官扇形散开,从远处看去就只剩了文太守以及八十名府上衙役。
黑龙大爷似一道黑色的鬼魅在树林里窜行,这其间还不动声色的解决掉了三名匪寇,三人死的时候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尸体被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几个绿色的身影拖入到一堆灌木丛里,真正的做到了神不知鬼不觉,紫衣有些惊叹于这支临时拼凑的军队战力。
猎户们都在前方排查陷阱,只见一个个构思巧妙的天网、地坑、绊脚就这么被他们轻易的破坏,这其中有两个人不幸受了伤,不过并未伤到要害,简单包扎之后退下了山去。
太阳下山之时,一行人已经摸到了山匪的大本营。
山匪集结在一个土寨子里,寨子有一个不太像门的寨门,两根立木上横了一根横梁,插了一个虎头大旗,城门旁边有三三两两的小喽啰看守,几名喽啰并不关心大门,倒是关心手里的牌,寨子围了一圈稀松的篱笆,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正在喝酒吃肉,还能听到女人的调笑声。
文太守压了压右手,官兵们便与夜幕融为了一体。
就在文太守到达敌营后不久,一男一女从客栈里走出。
男的带了顶斗笠,腰间挂着酒葫芦,女的穿了一身白色的干练装束,正是洪七与曹小蛮二人。
二人去的地方是一座别院,别院从外面看着不大,里面却别有洞天,亭台楼榭,假山怪石,颇有一股苏州园林的味道。
别院的男主人正在花间独酌,添酒的是一位美妇,那妇人身姿迷人,眉眼之中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妩媚,正是曾经的罗夫人,如今的徐夫人。喝酒的男子呼之欲出,禁军统领,徐李。
见二人走了进来,徐李伸手示意请坐。
罗夫人还不知道这二人的来意,带笑说道:“老爷说今天有贵客来访,却不曾料想是一对才子佳人,不知这位姑娘芳龄几何?二位是否已经成亲了?”
洪七说道:“不曾。”
“我看这丫头长得真标致,公子可莫要辜负了美人恩,你看这眉眼就像,就像......”
罗夫人心头一惊。
“我是小蛮,二娘。”
曹小蛮嘴角还微微扬起,一声二娘叫的理所应当,罗夫人身形却是一个踉跄,扶住了一块假石,回头说到:“老爷......”
“无妨,也不急于这一时,不如二位坐下来喝杯酒。”
徐李不愧是大将,又是天机榜高手,已经做到了临危不乱,宠辱不惊。
酒是出云名酒美人露,洪七在黄粱城喝过一次,今天是第二次,以美人露还美人恩。
喝酒的时候自然要说酒话,徐大将军此时说的便是酒话。
“难道洪少侠就非要为难一个女人?”
“难道徐将军就非要护着这个女人?”
“那是自然,她是老子的女人!”
“十几年前,你的女人害死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曾经也是她的男人。”
“那又怎样?”
那有怎样?何等霸道,我用一腔热血,换你一世平安!好也罢,坏也罢,你只需任性的活,剩下的交给我!听了此话,罗夫人的心倒是平静了下来,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有多强大。
“我要杀她。”
就是我要杀她,管你是谁?我要杀的人,谁也保不住,你有你的道理,我也有我的立场。
“洪少侠就这么有把握?”
“你可以试试看。”
“据我所知,洪少侠此时怕是说不出那两个字。”
徐李说的没错,因为此时洪七不占理,哪怕是家仇,那也是曹家的家仇,此时此刻洪七替曹家报仇,没有名义,他自然也说不出那个“滚”字,因为人家是主,他是客。
“紫衣姑娘也不在,洪少侠最强的依仗已经没了。”
“难道你忘了?我还有一剑。”
“没错,你是有一剑,但是一剑过后,你便要休眠,况且,我有把握接下你那一剑。”
“请个神仙?”
少年看似随口一说,却说中了徐李的命门,他自幼在莲花山长大,从一个翩翩少年成长为莲花剑仙,那位莲花山神与他是亦师亦父的关系,也是半个护道之人。
“你别忘了,我们不止一个人。”
少年也有所凭,这不是江湖比武,也不是单打独斗,他身边还有曹小蛮,还有白灵。
“三千云英,最迟子时便会赶到。”
徐李由于担心夫人的安危,提前离京,离开之时,他向三千云英下了一道军令,依照行军速度,今夜便会抵达。
“三千云英离京,难道小黄后会同意?”
“在徐某死之前,三千云英只会听我的!”
这并不是狂妄,一支军纪严明的军队,首先一点就是军令如山!
“那,之后呢?”
“之后?只要你死了,就不会有人再怪罪于我。”
“难道你就不担心烟雨楼?”
“如果杀人的是我徐李,那烟雨楼寻仇小黄后不一定会说什么,若是三千云英,哪怕是拼个鱼死网破,小黄后也不会坐视不理!”
出云帝国的依仗,全凭这三千云英!如果三千云英屠戮殆尽,仅凭戍守的那群将士,根本抵挡不住其他国家的攻势,所以,三千云英的存亡就关乎出云帝国的存亡。
“如此看来,今夜我们凶多吉少啊。”
第五十三章 她踏云而来,邀你共赴天下
“洪少侠,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你能放过她。”
“怕了?”
“动手吧!”
话已说透,理已说明,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徐李体内剑元瞬间催动至巅峰,正如他所说的,自信能接下洪七的最强一剑,所以他搬来了一座山,请来了一位神。
莲花山神对洪七微微鞠躬,代圣人行走天下,理应受到如此礼遇,他行礼,他便不能夺“理”。
洪七坦然接受了这一礼。
也正如徐李所料,洪七已经手握两仪七星剑,他是高山大海,他是日月星辰。
世间最强的合一境,天人合一。
一剑斩月只是一个传说,并无人见过。
而且,月亮还挂在天上。
“道!”
星辰仿佛倒转,大河仿佛逆流,高山仿佛倒悬。
“道!”
一股自然规律在此间流淌,已经超越了人力的范畴。
“道!”
万物静止,只有一剑。
一剑而风起,一剑而雷动,一剑而海枯,一剑而石烂!一剑之后便没有了天地。
莲花山神的法相消散了,莲花山威也随之消失,万里之外的莲花山,断了山根。
徐李喷出一口鲜血,洪七却已经单膝跪地,右手还拄着虚剑。
世间最强的合一境,这一剑他毫无疑问的胜了。
但是他败了,败在了就此无法出手,败在了远处似有若无的马蹄声声。
三千云英马上就到,徐李重伤,但还可以举剑。
徐李双手握剑于胸前,右腿前伸,左腿后弓,双臂弯向内侧,他在蓄势,他要出剑。
他动了,似一道闪电,刺向了空中,却遇到了一根马鞭,鞭名离洛,内有龙魂。
徐李蓄势的这一剑就这么被一条马鞭死死缠住。然而,不远处又出现了一个徐李。
第二个徐李刺向洪七,迎面,却扑来了一只白狐。
白狐的利齿死死的咬住了剑锋,狐尾缠住了徐李的脖颈。却发现,又多了一个徐李。
莲花剑仙徐李,一步一莲花,施展的正是他的成名绝技——三光剑。
三光者,日月星。徐李一分为三,星剑与离洛缠在一起,月剑与白狐纠缠不清,日剑却直直的刺向少年。
紫衣哪怕是黑狐只要有一个在身侧,徐李必败无疑,他现如今已是强弩之末,仅存的剑元都用在了月剑和星剑之上,而日剑,只需要刺穿洪七的胸膛。
三千云英的马蹄声已经清晰可闻,甚至传出了列阵之声。
日剑一往无前,刺入洪七的胸口,如刺穿桃花,溅起春露。
就像是一场梦,日剑真的就刺到了一朵桃花,却没有溅起春露,而是溅起一朵血莲花。
洪七已经横剑而出,就好似一个举锤的动作,徐李的右臂已经齐肩断裂,飞向了空中。
徐李呆呆的愣在了原地。
他的分析没有错,他的情报也没有错,少年确实施展不出圣人法相,天人合一也只能用一次。
但是有一点他不知道,少年之前喝了半坛醉桃仙。
一滴醉桃仙就能让黑狐生出第二条狐尾,半坛呢?
徐李没有注意到,洪七一直拄着虚剑,虚剑燃烧的是剑元。
少年站了起来,半坛醉桃仙已经所剩无几,他本身却没有一点消耗,徐李此时以剑心观洪七经脉,元气充沛。
不需要天人合一,也不需要紫竹,少年只需扬手,徐李就会人头落地。
他却走向了罗夫人。
徐李仰天大笑,收回了月剑和星剑,出了他人生中的最后一剑。
一剑刺向洪七后心,却被离洛拍下,随即被白灵咬断了脖子。
这次没有人遮挡天机,徐李的死很快就被世界所知晓了。这个世界却表现的很平静,因为那个叫洪七的男人,根本就不理会这个世界的意愿。
徐李的死,对出云帝国的将来意味着什么,他现在根本不知道。
天空中的乌云卷起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如一个黑洞,吞噬者一切。
黑洞之下还有一条白龙,闪着银光,那是一条剑龙,一字长龙剑阵,剑阵之下是八百名出云剑宗的剑客,和二千二百名金刚体魄的武夫。
洪七还可以出一剑,如果需要,他会毫不犹豫的递出这一剑,不知道这三千云英能有几人在这一剑之下存活。
然而此时,却有一个人,她踏云而来。
她身穿一袭黄色宫袍,母仪天下,脚下是一把剑,神兵鹅黄。
三千云英都跪了下去,她叫孟婉儿,人称“小黄后”。
“徐李,暗通魔族,论罪当诛!”
“洪七,治黄粱城有功,诛杀妖人血海林鸦,又斩魔族奸细,封定南侯,一品辅国大将军,赐黄粱城,赏生杀予夺便宜行事之权!”
两句话,就是两道圣旨,三千云英如潮水般退去。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乌云渐消,天空中出现了满天繁星。
“小黄后”落入了别院之中,却对洪七单膝跪地,双手放于膝上道:“奴家,参见侯爷。”
“孟三英,果然是三个人,不知,你是哪个?”
“奴家孟郦儿。”
“封侯拜将,不过是你们一厢情愿,黄粱城本来就是我的,也谈不上赏赐,只是这生杀予夺便宜行事之权,岂不是我想杀谁就杀谁?”
“也可以这么说,不过要看你愿不愿意。”
“愿意当如何?不愿意又当如何?”
“大姐说了,如今这出云帝国,也只有侯爷配坐在她身旁。”
“她想让我做皇帝?”
“侯爷觉得不妥?”
“我还以为她一直要杀我,不过啊,可惜了。”
“可惜什么?”
“我不是徐李,不好人妻。”
“其实,新帝是三妹青儿所生,大姐她,冰清玉洁。”
洪七低头看着孟郦儿。
“奴家,也是处子之身。”
“不过,还是可惜了。”
“侯爷还在可惜什么?”
“你那位大姐,长得太丑,不合我胃口。”
说罢洪七便与曹小蛮消失在夜色之中。
众所周知,小黄后以美貌而闻名,不然也入不了宫门,得不到宠幸。她们三姐们一母同胎,孟郦儿自然知道他是在暗讽自己,不觉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罗夫人早已吓得瘫痪在地上,就被孟郦儿一剑斩落了头颅。
第五十四章 我一斤仁义,卖你三两道德
夜很静,远处传来更夫的梆子声。
星光璀璨,适合与佳人夜踏,适合杀人,也适合被人杀。
他就像一个鬼魅,从天而降,出手极快,眨眼间便已经从二人身后突刺到身前。
他还保持着一个横刀的姿势,左臂下垂,双腿弯曲。
只是本应该握刀的右臂已经不知去向,胸口之间有一道深深的剑痕。
天空中飞来一只手,手里还握着一把漆黑的刀。
他带着斗笠,眼神迷离却无惊恐之色,他是杀手,杀手本来就该杀人或者被杀。
就在刚才,他还砍掉了一颗老虎的脑袋。
文太守哪怕在此时还心有余悸,刚才的那一幕凶险万分。
官兵与山匪的决战是在一个时辰之前,这并不是文太守的打算,他把进攻时刻定在寅时,正是人们睡的最沉的时候。
只是,他的面前破土而出了一只穿山甲,这名修炼百年的妖物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看到的不是鲜嫩的脖颈,而是一颗紫竹。
黑狐与一只豹精撕打做一团,青叶先生化为真身缠住了一只黑熊。
就在此时,虎啸山林,一只一人高的花斑大老虎向着文太守扑来。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四位妖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他这位指挥官。
几百人摸到了它们的腹地,它们怎会一无所知?对于他们而言,轻微的汗水就是香喷喷的人气,轻盈的脚步就是咚咚的擂鼓。
紫衣、黑狐、青叶被三位妖物牵制,其余都是莽夫,这位山大王势在必得。
它,一越便是十丈。
纵身一跃之后,它的脑后就多了一道刀痕。
那人从天而降,身形在空中翻转一周,手中的刀就在它勃颈上划出了一道深5寸,长一尺的豁口。
它蓄势一扑,他在等它蓄势一扑,就在它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文太守身上的时候,他冷静出刀。
花斑虎瞬间失去了生机,自空中落下,尘土飞扬。
他身形极快,转瞬之间就不见的身影,他是一名刺客,曾是一名书生。
他叫王直,十二岁的童生,十七岁的秀才,二十岁的举人,二十四岁的进士。
他在丰县做了一任县令。
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他在辞任的时候却只有三个包袱。
他忠贞不渝,刚正不阿,很快就受到了下属的排挤,士绅的抵制。
三年的大考,他的政绩是下下,由此愤然辞官。
他叫王直,二十七岁学刀,三十岁就成了丰县周圈江湖的龙头老大。
他快宜恩仇,杀贪官,斩恶霸,呼朋唤友,千金散去,只为一个义字。
后来,他的妻儿死了,死于仇杀,他提刀前去,却发现天外有天。
他跪在曾经的好友门前,却发现无人帮他。
他找到了一任宗师,对方却说,帮他可以,但他要先替他杀人。
他成了一名刺客,杀了十几个人,那位宗师却始终没有帮他报仇。
最后一次,他要杀一名叫文正的太守。
他在一间包子铺门口,带着斗笠,手里拿着一把漆黑的刀,饥肠辘辘。
文太守迎面走来,买了一笼包子,留了一半,一半归他。
他说:“你住在哪儿?我会还你的。”
“我住在陋巷,三间茅草屋!”
他在这名年轻太守身上看到了以前的自己,看到了仁义,真诚,信任。
他没有去还包子,却杀了另外几波刺杀文太守的人。
四十岁,他大仇得报,还杀了一任宗师。
今天,他还了一条命。
后山的战斗有些波澜不惊,紫衣仅凭一个转身就将其余三位妖首开膛破肚,其余匪寇大多放弃的抵抗,文城军民只有七人受了轻伤,还有两人是被自己人误伤。这无疑是一场完胜。
清晨,朝阳从后山慢慢爬出了脑袋,照亮了一行疲惫的人。
几百名山匪被一根绳子穿着,两侧是兴奋的官兵和猎户。
文城的城门洞开,城中最大的一座酒楼天不亮的时候就开始准备酒宴,这桌酒席的东家是文城的商贾。
文太守并非食古不化,几百名山匪被押入大牢后,剿匪的军民便涌入了这座酒楼,酒喝了一千多斤,肉吃了几十头猪样,山珍海味,玉盘珍馐。
文太守坐在正宴主位上,席间往来敬酒不断,不过一会儿,就醉成了一滩烂泥。
洪七一行人清早就离了客战,搬进了徐府的别院。
昨夜的战斗已经没有了痕迹,房间也重新布置过,所有的一切都是此地烟雨楼管事冬青姑娘的手笔。
冬青并不是第一次与他们见面,上次送往京城的密保就是这位管事操持。
冬青的性情冷淡,做事麻利,只问了一声:“棋姑娘还有什么要吩咐的?”
“不必了,你们回吧。”
冬青带着几人告退。
洪七眼睛中有一团血丝,一夜未睡,他打量着一个茶杯。
每当他思考犹豫不决的时候就会打量茶杯,仿佛能从这其中得到灵感。
黑狐与白灵已经睡了,狐属白日本来就喜欢睡觉,昨晚还折腾了一夜,更是疲惫到了极点,只是黑狐无论是醒着还是睡着,嘴里嘟囔的都是一位刀客。
如神兵天降,杀人于无形。
曹小蛮也是一夜未睡,神态略显疲惫,紫衣倒是睡不睡都无所谓。
“你要杀的最后一个人是文太守。”
“是。”
洪七与曹小蛮的对话有些冷膜,即便是紫衣也有些后背发凉。
“能不能留他一命?”
“他是杀了我爹的刽子手。”
曹大官之死,罗夫人是内应,孙棋圣出卖了他的消息,血海林鸦用大阵困住了他,文太守最终斩下了曹大官的项上人头。
“留他三个月,算是那个刀客死得其所。”洪七说完便转身去睡,嘴里还嘟囔了一句:“众叛亲离,你爹也不是什么好人。”
曹小蛮拍了一下桌子,白灵和黑狐在睡梦中惊醒,她生气了,说话却还是很温柔,无助的温柔:“我们曹家上下几百条人命,也不全是坏人。”
曹小蛮带着哭腔跑了出去,紫衣追了上去,曹小蛮扑在紫衣怀里,失声痛哭。
她本来就很喜欢笑,却一直不敢哭,是因为找不到一个可以抱着哭的人。
黑狐和白灵没心没肺的睡着了。
徐府的遭遇和王直的死很快就传到了文太守的耳中。
文太守坐在一颗桂花树下,有些落寞:“要文某人的性命,柳先生何须诳我至此啊!洪少侠,定南侯,大将军。”
第五十五章 举三尺明月,借两袖清风(1)
洪七一行人在徐府别院深居简出,一切用度只经烟雨楼。
文太守写了一封休书,买了一串糖葫芦,糖葫芦给了一个稚童,休书送到了三条巷外的一户人家。
文太守又写了一封族诏,诏文曰:“独子文彬,无才无德,放浪形骸,获罪于天,不入大理,逐出宗祠。”
最后文太守取了一壶桂花酒,拍着身旁的桂花树,他自幼种下了这棵桂花树,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文夫人回来了,背着个花布包袱,包袱里有从娘家带来的散碎银子。
“你个赖妇,走都走了,还回来做什么?”
文夫人眼睛有些红肿,也不搭理他,点了炊烟,操持晚饭。
文公子回来了,带着李氏,怀里还抱着一个一岁半的孩子,李氏也拿着一个包袱,里面有一床被褥,准备打地铺。
文太守看着自己的小孙子,眼眶一下子就模糊了起来,抄起了一根烧火棍,冲着文彬就打去:“你给老子滚,你个不孝子给老子滚!”
文彬也不躲,也不喊,一副柔柔弱弱的身子,就这么硬抗了十几下。李氏已经抱着孩子进去,被褥铺好。
孩子哭得厉害,李氏抱着儿子的脑袋,也坐在床上哭了起来。
文太守把棍子一扔,一个人躲着墙角,抱着头,明明受委屈的是发妻,挨打的是儿子,他却泣不成声。
“吃饭。”
文夫人说的不温不火,几个白面烙饼,一锅野菜汤。
文彬扶了老父亲落座,自己啃着一个烙饼,这种烙饼,他啃了十几年。
文太守满脸的鼻涕眼泪,想拿袖子擦擦,又怕脏了这身还算能穿出门的衣服。
“哭啥啊,跟个老娘们似的。”
文夫人从小就泼辣,在出云帝国叫豪爽,老爷们海量,老娘们豪爽。
文太守从小就喜欢她的豪爽,中了秀才那一日,文太守牵了家里的驴子,就这么把她接了过来,驴子也没给老丈人留下。
文夫人只带了一个小包袱,穿了一身小红袄,她从十三岁就开始给自己绣红袄,因为那一年,有个挂着鼻涕的小书生说要娶她。
第二年就有了文彬,文彬出生的时候,老丈人过来了一趟,说了一句:“闺女,要是觉得苦就跟我回家去,养得起你。”
七岁那年,文彬生了一场大病,差点就没熬过来,幸好有一位老神仙云游至此,采了一片桂花,泡了一碗水。自那以后,一家人都喝桂花酒,文太守酒量不太好,文彬倒是不差。
李氏不是什么穷苦人家的孩子,父亲是文城的一个土财主,婚事是文夫人操办的,结婚第二天文太守就宣布不与亲家有任何往来,气的李财主直跺脚。
第三天文太守就把嫁妆都送了回去,李氏也没跟娘家要过一分钱。
文太守哭得跟个老娘们似的,这是第一次,他经常说,“留住一些春意思,挺起两根穷骨头”。
“没想到文家就要在我手上绝了后啊,你们怎么就这么倔呢?”
这么倔像谁?还不是像他,文太守现在才觉得,做人也不能做的太正直。
“睡都睡了,还怕死了?”
文夫人说话还是那么直爽,有一句话说得好,“你生是我的人,死了是我的死人”,现在咱们活着一起睡,死了也一起睡。
“爹,咱们均田!”
文彬终于开口说话了,他从小也不爱说话,那次大病之后半年都没开口,文夫人还以为是烧傻了,直到后来中了秀才,文夫人才放下了心。
均田!听到这句话文太守眼里有了亮光,他这辈子的心愿就是均田,他想了十年。文太守去洗了把脸,拿起一个白面烙饼啃了起来,越嚼越带劲,明天,均田!
文彬的儿子叫文正彬,这在当时很是忌讳,但是文太守不在乎,他总觉得自己完不成的事情儿子要完成,儿子也完不成那就交给孙子。
文正彬的乳名叫小桂子,小桂子正在伸着小手去抓爷爷的胡子,最终咿咿呀呀,把文太守逗得乐开了花,一家人都乐开了花。
笑便是生气,一家人有了笑便有了生气。
第二日,文太守便要召集文城的地主老财讨论均田。
均田首先要收田,这个田怎么收得有讲究,你不能巧取豪夺,若说是全买过来不太现实,朝廷没给钱,文城的财政也出不起这个钱。
收田文太守心里是有想法的,他最近一次上书的《均田策》,洋洋洒洒数万字,把均田施行中的困难和办法分析的头头是道。
第三日,没有一个人来县衙。文城的大户早就收到了风声,朝廷要收田,这还了得?于是三三两两或酒楼或青楼,商量的就是如何对付这个均田,他们的第一招就是躲!
“老爷出门了”,“老爷回乡下了”,“老爷去采办了”,总之,文太守派去传召的人都吃了闭门羹。这我不知道你不能收我田吧,你招几天我躲几天,我在外面快活几天,等着风声松了我再回来,总之要先消磨文太守的心气。
文太守在府里一合计,这不是个办法啊,于是,他在城门口和大街小巷贴了黄榜:
“告,文城百姓、乡绅、土地拥有者,本县上奉国谕,感戴天恩,推行均田,着七日之后于府衙商议均田之大计,此利国利民之国策,能成万世之功勋,列为必将功不可没,名留青史,望诸位列席,如期未至者,视为赞同会议之决议,不在另行商讨。”
下面是一排排名单,最后还带着太守大人的朱批和红泥官印。
文城的百姓都看不懂,不过有人能看懂,更有人会讲,那些人或是秀才,或是童生,在各大茶楼酒肆有一席之地,手拿一块惊堂木,正是一群说书人。
如此一来这均田便传开了,老百姓脸上各个都挂着喜色,又有些担忧,喜的是朝廷要分给他们田地,担忧却不知道自己在担忧什么,反正就是觉得不踏实。
还有人更不踏实,那就是那些地主,这次他们是躲不成了,这要是不去那这土地不成了姓文的说了算了?不成不成,要去,不仅要去,还要献计献策,总之目的就只有一个,永远达不成统一意见,把这潭水搅浑!
第五十六章 举三尺明月,借两袖清风(2)
七日之后,都来了。
县衙里呜呜泱泱坐了一群的人,身份地位高的坐前面,土地少的坐后面,再往后还有一群站着的,不像是地主模样,可他们确确实实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十几二十亩,也算土地拥有者。
文太守还没开口,下面就炸了锅,这边说好,那边说不好,总之就像是一群苍蝇,乱。
文太守一拍惊堂木:“诸位,诸位,请听文某一言。”
这堂下哪里听得清楚,还是乱糟糟一团。
就在此时,就看到一个长得跟笑脸弥勒似的人物站了起来,压着双手,就一个动作,台下鸦雀无声,孟太守心里起了警惕,这群人怕是有了图谋了。
“诸位,听我说啊,听我说。”
那人姓黄,是文城的首富,城外有千顷良田。
“咱们文太守,是奉圣旨,在咱们文城呐,推行均田,我等啊,自当配合。只是,这个田怎么个均法,得有个讲究,文太守向来的爱民如子,我们都是您老的子民,都是子民那就得一碗水端平,决不能让我们白拿了土地出来,大伙儿说对不对?”
台下一片起哄,却不知文太守早就做了准备。
“自然不会让各位吃亏,文某决定,土地赎买!”
赎买?场下犯起了嘀咕。你要是说文城拿出钱来买个百八十亩自然不在话下,千八百亩咬咬牙也就出了,可是他们手里的土地,仅一人至少也是千八百亩,要买回去,难道朝廷给的起钱?
“怎么个赎买法?不至于一两银子就像买一亩地吧。”
台下一人说道,众人恍然大悟。对啊,你说赎买,真要是一两银子一亩,那还不如白给算了,这么算下去文城还真的就能把这土地买回去,可他们怎么会同意。
“按市价!”文太守掷地有声。
台下却鸦雀无声了,按市价赎买,谁都说不出啥来。
黄老爷发话了:“文太守,小人在河对岸有些良田,在后山上也有几亩薄田,不知这个市价,是如何来算呢?”
“对呀,对呀,如何算啊。”
土地市价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价格,并没有明文规定,况且这个良田薄田交叉在一起,很难划清界限,你这赎买按照最高价那我们自然没意见,要是都按照最低价,那我们可不干了。
“诸位莫慌。”
只见文太守拿出了一张文城地图,地图上一无建筑二无军工,是一份地形图。地形图上划着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圆圈,以山河沟壑为界,圈内是赤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每种颜色在左下角有一个标注,写明了此处从哪儿到哪儿,此处田地一亩能兑换多少银两。
看来咱们这位文太守是有备而来,地价摸得透透的,虽然在几处极其细微的地方有些异议,不过那百八十亩都不在话下,只是这大面的划分倒是一点都不差,这些地主还是小瞧了文太守的决心。
“什么时候给钱?”
什么时候给钱是个大事儿,不能说你文太守一句空口白话,等我们都进了黄土还拿不到银子,商人重利,本就是立身之根本,这个利是实实在在抓在手中的才叫利,并不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至于这个银两,县衙目前是拿不出,不过所有的赎金,都会以税收的形式相抵,而且,每年文城的财政,都会拿出部分银两作为分期支付,当然,还附带利息。”
文太守又拿出了一份详细的抵扣列表,粗略一算,像黄老爷这种大户直到孙子辈都不用交税,不止是粮税,还有商税。那这文城的税收只靠着均田之后的田稅,扣除上缴国家之外也剩不了几两银子。
从长远处着想,这种政策是对他们有利的,就像是有期存款,每年都可以支取利息,同时免除了赋税,相应的也就增加了收入。
但是,他们并不这么想。
九州大地,土地是根本,经商有可能破产,但是土地不会破产。
除非地牛翻身,硬生生把这块地给翻成了一座山,那没办法,只怪这个天道不公。
此时不同,你文太守就是那头地牛,把他们的聚宝盆一个个都给耕碎了,等到百年以后,抵完了赋税,他们的子孙还是要交税,万一在此期间经营不善破了产,那他们就从世袭的地主变成了平民,
这可是灭祖的勾当,死了要被子孙唾骂的,自然不能做。
富不过三代,盛极而衰的道理他们自然不懂,也不会去想。就好比每个开国皇帝都想要千秋万代,此时突然有一个极其强大的王朝说你把你的国家分了吧,准你过三代太平日子,历史上这种事情也只出现过一次,那人就背了个千世骂名,人称“扶不起的阿斗”。
台下炸开了锅,自然还是有少数人赞成,大多数反对,那些赞成的少数人基本上都是小户,也没多少土地,家里的佃户慵懒,时常不上工,他们又不能自己耕种,也不比平民强多少,此时突然说是要收一部分土地,还能抵税,还有银子拿,自己还真巴不得。
场面一时得不到控制,有的人就眼巴巴的看着黄老爷。
黄老爷还是一副笑面,摸着光秃秃的下巴,闭目养神,脑袋还在有韵律的摇晃,似是在享受这明媚的春光。
就听有人说道:“黄老爷,您说句话,我们大伙听您的。”
这若是在平时可以说是大逆不道,太守大人在堂上,你们不听太守的,却要听一个士绅的,此言一出,如同造反,只不过当下也没有人理会了。
“既然太守大人早有打算,那我等良民也只能顺从,不过还需要太守大人立下凭证,每人每户赎金多少,抵多少年赋税,每年要拿多少银钱,若拿不到当如何,同时,如果一直拖欠,那我等也只能把属于自己的土地再拿回来了。”
众人一听,有理,仔细一想,又不太有道理。
总之你黄老爷还是同意了这个土地回收了,各个都面有不悦。黄老爷只对下面使了个眼神,示意稍安勿躁。
“既然议定,那诸位就暂且回去,把各自土地位置及亩数如实上报,待县衙统计完成之后,自会招各位前来立字据。”
一行人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