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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非黄色小说全文阅读

作者:李晗晗     绝非黄色小说txt下载     绝非黄色小说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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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些艳遇与图书馆有关

    我在师范大学读本科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书。或者应该说,其实我并非多么狂热地喜欢看书,只是由于太无聊了,只能选择在图书馆消磨时间。

    和我一个寝室的院士也很无聊。他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健美且强壮。如果打扮得光鲜亮丽地出门,看上去就堪称完美。当然,我见过院士在寝室只穿一件西装的样子,相当的猥琐:从上半身敞开的西服里,他的两个**呼之欲出,同时呼之欲出的,还有因为长期酗酒而微微隆起的小腹;此外,他裸露着下身,并且炫耀似地轻轻晃动,在寝室里大摇大摆地遛“鸟”。那时的他最为本色,看上去绝对是一个十足的嫖客。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院士的原名叫王建,由于他对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性知识都了如指掌,所以被寝室的兄弟以及学院的男生集体评为“性学院士”。晚上每到无聊之极时分,院士会不定期开办一些性学讲座,我能对性有一定程度的认识,院士的讲解不可不谓居功至伟。

    无聊的我消磨时间的方式,就是不断地挑选、翻看、借阅和归还图书馆引进的新书,然后再寻觅下一本书。而无聊的他消磨时间的方式,就是不断地和新近认识的女人搭讪、**、上床、分手然后再寻觅下一个目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在图书馆“书山有路”其实和他在床上与女人翻云覆雨属同一性质。当然,我也很乐意有机会和女人那样的翻云覆雨,无论如何,**都是一种令人感到舒心惬意的运动。但是我那时候很胆小羞涩,不爱说话,看到漂亮的女生还会脸红哑口,所以我只能继续待在图书馆,和书拼命“**”。

    那时的我一天到晚就爱朝图书馆跑,费劲心机地寻找好书。我眼光极度挑剔,而且没什么耐心,如果一本书开始的几页没能吸引住我,那么它立刻就被我枪毙了。也许这种方式会使我错过一些所谓的“伟大作品”,但是我从来也没有为此后悔过。我读本科的那个大学图书馆藏书丰厚,不过有很大部分是我很不感兴趣的政治类的东西。都说没看完一本书就没有言权,不过我还是必须承认,我肤浅地觉得那些布满灰尘的书就仿佛是一个衣衫褴褛相貌丑陋的老处女,无法引起我的一丝兴趣。而那时的我甚至还是处男。

    其实,我之所以是处男,除了我自身的羞怯之外,还要怪罪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长像极度普通,身材瘦弱,单从外貌上来看,她和我可以算得上天生一对。听我这样一说,估计你也就知道我长什么样了。她对男女之大防防得十分之大。我们交往的第二个月,她把我领到她家中,准备为我做一顿丰盛的午饭。但是那时的我还很年轻,无法心平气和地欣赏一个只穿内衣、在我面前晃动着小巧可爱的臀部、忙前忙后地准备饭菜的女人所独有的美。我鼓起勇气动人动脚,使她异常兴奋。但是在我的千般请求和万般勾引下,她依然严词拒绝了我提出的**请求。这使我很沮丧。尤其是在我下身无比坚挺的时候,她毫不留情地把我从她身上一脚踹开,并且不偏不移正中我的命根子。那一刻我才深刻地体会到为什么“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而当我将这句孔夫子的至理名言脱口而出时,她居然冷笑地看着手按下身无比狼狈的我,以无比轻蔑的口吻说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我和书拼命“**”的结果就是,自从我以处男之身和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分手之后,我就变本加厉地沉默寡言,也变本加厉地被班上的同学认为满腹经纶了。

    这是一个异常讽刺的事实:人们总是认为沉默的人都是忠厚老实、肚子里有货的人,比如一些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学者;另外,所谓“巧言令色,鲜矣仁”,一切能说会道的人都被认为不是好东西。我只需要引证我自己,就能证明这种命题的水分:我那时候的沉默寡言完全是因为觉得没有什么话可以对谁诉说,而尽管我不怎么说话,我依然腹内草莽,满脑子男盗女娼。换句话说,我虽然沉默,但绝不是一个忠厚老实、肚里有货的好东西。

    很悲哀的是,并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因为我的“满腹经纶”(其实这也是同学们给我下的评语,我自己并没有这么觉得)而向我投怀送抱。并且由于第一场恋爱的尴尬经历,我对女生的脚也颇为敬畏起来,完全无法理解“拜脚狂”们的想法。我不敢去追求任何一个女生,担心她们会用脚踢我的下身。这种恐惧直到我遇到颜修竹之后才彻底消除。

    因为不愿意那么早参加工作,成为平庸的职员,我报考了成都的一所大学,决定攻读硕士学位。由于院士的父亲极力建议他继续读书,所以他也和我一起报考。我和院士都被s大顺利录取,也成为班上仅有的两个尚在读书的男生。这种跨校跨专业的行为非同小可,不过好在是文科内部的跨专业,不同的是以前更注重师范英语技能培养,而我们将要就读的专业,研究方向更注重文学自身。

    院士考研之后的半学期更加变本加厉地夜不归寝,晚晚笙歌。虽然他和我的关系确实很不错,而且他对我也一直很照顾,我还是很反感他频繁地更换性伴侣的生活方式。我甚至觉得,一个男人对爱情都如此不忠诚,怎么能指望他能认真对待感情呢?

    不过,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他不属于那种重色轻友的男性,有时候,他甚至更加注意我们的感受。期末的时候,他和中文系的一个女生“黄昏恋”,我们都觉得这女生挺不错,为人处世也很好,性情随和。他在两天之内让那个女生和他睡在了一起。寝室的兄弟对院士的油嘴滑舌和伪装真诚了如指掌,所以对此并不吃惊。倒是后来,由于我们对那个女生评价很高的缘故,他和她在一起和平相处了长达一个星期之久――对口味多变的院士来说已经洵属罕见――让我们非常吃惊。

    院士的理由是:“你们喜欢她呀,我还不是为了将就你们呗。”

    我们都骂他:“妈的,什么逻辑!”

    院士说我和同寝室的另一个室友小黄都没有正确地看待性,把它过分神秘化了。他说性和吃饭睡觉一样,是一种人类必需的活动,我们从中体会到快乐,就说明它很好。性甚至和爱情一样,其实就是我们每天喝进去的水。我们觉得喝水和爱情有益健康,他觉得性也如水和爱情一般的有益健康。

    不过,他也承认,一夜情的缺点在于,早上从廉价的小旅馆醒来,看着身边侧躺的陌生**,背部光洁美丽,面容模糊不清,他免不了会有一种很难过很空虚的感觉,并且会很容易回忆起夜晚时分,两个**紧紧绞缠在一起却不可避免地产生出的疏离感。

    “没有温度,完全没有温度!”说这话的时候他一脸凄楚的表情,有声泪俱下的征兆,但是紧接着他就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脸淫亵地说:“当然,我始终坚信,女人是用来搞的,不是用来搞懂的。”

    有这样一个室友,我还能说什么呢?

    毕业后,寝室的兄弟在分赴教育前线之后,常常打电话来表示工作辛苦,用小黄的话来说,就是“兜里有点钱了,出去能潇洒了,性生活越来越规律了,人越来越懒了,对教育彻底绝望了!”大家都很怀念大学的时候听院士性学讲座或者几个人一起打篮球的时光。

    我和院士则每每感叹别人已经在养家糊口,我们依然寄人篱下,虽然有房(学校公寓)有车(两个轮子且需要自己蹬),但是生活拮据穷酸。院士为了改变自己的生存质量,会外出当家教,又或者在一些培训机构当英语、法语老师。我由于性格并不外向,也确实相对而言懒散很多,对自己的人生空有一些大而无当的思考,少有实际操作和具体措施,所以安于现状地看书,只是偶尔写写东西表。

    本来我当时报考的初衷就是只希望换一个环境,寻找一个更高一点的角度看问题,以改变我一事无成的人生。多年以后我才清醒地认识到,我的人生不会因为攻读一个什么破学位就能改变。我似乎命中注定要过一种非比寻常的生活,就如同我命中注定要遇到颜修竹一样。

    颜修竹和我是在图书馆遇见的。

    一般电视剧里面安排什么情节在图书馆,巧遇的两个人会同时相中一本书,然后同时伸手去取。于是两人对视,火花频频,热情如火,熊熊燃烧,如同熔岩爆般汪洋恣肆,这样展下去,很快就能达到“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更有甚者就迅“琴瑟唱随此生缘,藤缠树干意志坚。白偕和渡百岁,齐眉并肩喜万年”。

    然而,我们的相遇远没有那么火辣。

    那时候颜修竹在三楼的外文书库翻叶芝(许铮按:英文名i11iamBut1eryeats1865-1939,爱尔兰诗人)的诗集。诗集封面设计得娴雅动人,甚至比叶芝的诗本身都还要动人。

    我看到的颜修竹穿一袭长长的白裙,化淡淡的透明妆。而她将书捧在胸前,全神贯注地读着,宛如中国画中用干净的毛笔勾勒出的古典美人。文学类书架所在的书库深处异常安静,电风扇的呼呼声清晰可闻。你是不是觉得这个画面很美?那我要告诉你,那些书架其实鲜有人至,很多书长期得不到人的垂青和抚慰,如同一具具布满尘埃的尸体,散着陈旧的、腐烂般的气味。

    所以当时的情况是,我嗅着难以入鼻的气息,透过高度近视的镜片,在已经被熏得黑的日光灯管出的针状光芒下,看一位绝代佳人读一本绝代佳书。不唯美,但是对于平庸的我而言,那样的画面已经美丽得非同小可了。

    目睹这种美丽得非同小可的画面,我嘴里突然喃喃有词,鬼使神差地将一些诗句脱口而出――

    “Iamhauntedbythenumber1essis1ands,andmanyadanaanshore

    hereTimeou1dsure1yforgetus,andsorronetomore

    soonfarfromtheroseandthe1i1yandfretofthef1ameou1ebe

    ereeon1yhitebirds,mybe1oved,buoyedoutonthefoamofthesea!”

    请大家看到这些英语诗句不要觉得心烦,我下面的讲述会把翻译写出来的。所以还是请大家耐着性子继续看下去吧!

    我所背的诗歌出自叶芝的名诗《白鸟》(ThehiteBirds),那时候诗人深爱的女子芙德•冈(许铮按:此女人英文名maudgonne1866-1953,乃叶芝爱得要死不活的女人。)第一次拒绝了诗人的求婚。芙德•冈表示自己不能结婚,但希望和诗人保持亲密无间的友谊。翌日,两人同游厚斯崖,看见一对海鸥飞过头顶。目睹海鸥在天际展转飞翔、自由轻快,芙德•冈情绪激动地告诉诗人,如果可以转世为鸟,她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海鸥。而三天之后,她就收到了诗人的这名诗。

    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画面,我确乎是着了魔一般。各位读者,尤其是那些瞎了眼一不小心读了我这个小说的女性读者,你们可以想想,如果是你们遇见这种情况,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即便最富有同情心的人,也很难对一个在图书馆深处突然读起一英文诗歌来的、瘦弱且丑陋的男人有什么好感吧。

    我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我刚到这所大学的时候,一次骑车路过校医院,在十字路口曾经遇到过一位女同学。她左顾右盼,一脸重度焦虑。而与此同时,青春痘在她的脸上绽放得比她本人还要焦虑。

    我问:“小瑶,你在干什么?”

    她看都没看我一眼:“我不知道该往哪边走了。”

    她的话让我想起了一歌,于是我突然就情不自禁地把歌唱了出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几天几遍我一直走……”

    我还没有唱完,她就嗲声嗲气地骂道:“神经病!”然后转身离开了。

    有了这种经历之后,就如同我会一直很提防女生的飞腿陡然袭击我的下身一样,我知道在我冒出一些话或者一些歌儿的时候,很容易会有“神经病”、“疯子”之类的评价铺面而来。

    当时的图书馆中,我和颜修竹相遇的情况就是,我把那诗的最后一节完整地背了出来。

    等反应过来我正对着一个陌生的美丽女孩背一英语诗的时候,我立即就觉得我完了,好像天都要马上塌下来啦。为什么呢?因为我开始怀疑自己确实是一个神经病人。我甚至有理由相信,其实我早就已经疯了,只是由于我身边朋友们的好心肠,所以一直将我是神经病人的事实掩盖了起来,不忍心告诉我。想到这里,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本来等待着身穿白裙的绝代佳人捧着我中意的绝代佳书用绝代芳华地嗲声嗲气对我破口大骂:“神经病!”但是,她竟然对我嫣然一笑,并且也鬼使神差地将一些诗句脱口而出――

    “我心里着魔着数不清的仙岛/那里没有岁月,没有忧伤/我们会远离人群,远离烦恼/只要我们做那浪尖上的一双白鸟……”

    “你也是神经病吗?”我确信我只是在心里做了这样的疑问,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但是颜修竹似乎能听到我内心底的声音似的,竟然很快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她说:“别以为我是神经病啊。嘴里会情不自禁地背诗的人,都不是神经病。你在哪里见过这么高雅的神经病?”

    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于是岔开话题道:“我看见你正在看一本叶芝的诗集。”

    “是叶芝的合集。图书馆在网上一直说‘订购中,订购中’,最近总算是订到了。但是这书崭新且耐读,却被放置在如此幽深的地方,她一定觉得很哀怨。注意,这个地方我用的是女字旁的‘她’。”

    “就像一个后宫被冷落的妃子吗?”

    “对,就是这种感觉。她一定很伤心。觉得自己是一本好书,却被放置在这么不容易被察觉的书架上,情绪一定不好。于是我决定来临幸她。”

    “你站在这么一个大庭广众的地方临幸她,确实不同凡响。”

    “才没有呢。我刚才只是在给她脱衣服而已,并没有实施临幸。我准备把她借回寝室,躺在床上慢慢享用。”

    “这是一个好主意,而且你的比喻简直精彩。我一直很喜欢叶芝的诗,不过比较有选择。刚才那《白鸟》我最喜欢,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那完全就是爱尔兰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你背后拿的是什么书呢?”

    “真巧,也是叶芝的书。喏……”我把书递上去。

    “Theautobiographyofi11iamBut1eryeats――叶芝的自传,一定很有意思。”

    我们的对话不紧不慢,就按照这个度进行着。和她谈话的时候我觉得轻松自然,并没有像我读本科的时候那样,感到与人交流时难以压抑的焦虑。这种感觉真好!

    我们从图书馆走出来的时候,夜色已经像海一般的深沉了。朦胧中,路灯光微微泛起一丝清淡平和。校园里有三三两两的人。妇人牵着小狗无声地行走。路灯下有人在高声地疯狂英语。一个男子将烟头从嘴角取下来,轻轻抖动,火光星星点点地散落下来,闪烁着萤火虫似的细小光亮。在路边茂密的树丛里,情侣们借助夜色的掩护,肆无忌惮地拥抱、热吻、摸摸搞搞……

    我和颜修竹一言不,沿着校史纪念馆正对的小路缓缓行进。在这种和之前的热烈谈话迥异的沉默中,我把她送回公寓。

    “我到了。”颜修竹一脸微笑地看着我。

    “好,我也回寝室了。”

    “你住哪里?”

    “南园一舍。”

    “那你从这边走回去岂不是要走很久?”

    “没关系,其实一个人走路的时候我度很快的。我顺路还可以去买点东西。”实际上,我也不知道我顺路可以买点什么东西。

    “我叫颜修竹,颜真卿的‘颜’,修长的‘修’,松竹梅兰的‘竹’。”

    “我叫许铮,许三多的‘许’,铮铮铁骨的‘铮’。

第二章 张尔云“表白事件”

    居然下雨了,天气的变化,就像感冒,随时随地有可能生。

    坐在一楼教室里,我左顾右盼、无所适从。刚才还正襟危坐的我,心完全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给打乱了。雨水冲刷着这座冷漠得有些迷人的城市,让它的坚硬无比在此刻突然柔软得像多云天幕下细沙满布的海滩。窗外的世界经雨水一洗涤,显得无比澄澈干净,小朋友的微笑般令人舒畅。可以看见路人朝教学楼里躲避的狼狈相,也不乏撑着雨伞走得气定神闲的人。

    我被这美景击中,忍不住打了一声响亮的呼哨。旁边的人全部转过头来,像看怪物一样地对我怒目而视。我连忙把头低了下去。

    教室门忽然被打开了,几个女生清脆的笑声飞扬跋扈地传了进来。一进教室,看到一群上自习的学术男女都抬起头来关注她们的入侵。这些女孩将笑容骤然收回,但是由于收起的度太快,那笑还有些许残留在嘴边,仿佛不听话的淘气小孩,妈妈让他回家吃饭了,他还久久在外面疯玩。

    抬头的刹那,我现颜修竹竟然也在她们之中。她在这几个女子身后,也默默地笑着。我朝她招了招手,对她点头示意。她回复我一个微笑。其他两个女生都很茫然地看着我。只有为的那个高个子女孩朝我吐了吐舌头。

    女生们用手轻轻拍打着衣服上的水珠,各自选择了位子坐下去,她们都纷纷打开随身的提包,取出书或者杂志来。颜修竹笑盈盈地在我旁边的空位坐下,把手提袋放在课桌下面,同时,轻巧自然地取出一本书来。

    “又在‘研究’什么书啊?”我问。

    “哦,一本小说。觉得写得很好。读本科的时候就看过了。最近在重温。”

    “《香草山》?不错,很有品位。这个小说形散神不散,是在满足文人的爱情梦。”

    “你看过?”

    “看过。大一的时候看的。那时候顶礼膜拜这种爱情观。现在看来,像男女主人公那样的投缘、默契、遭遇困难也不退却、将物质的需求退到最后面的爱情,总还是像雾里看花,太虚幻、太理想化了。当时是从学生公寓楼下的书市借阅的,里面有好事者的评语。大部分人的观点都是:这样的爱很美,不过也相当沉重,负载了太多的东西。至于有人把它定义为‘情书集’,我觉得倒更像是一本‘非常规情书集’。”

    “我倒不觉得如此。理想化?理想化的东西其实才是生活的本质!”她很倔强。

    “你的观点很清新。我曾经就这个小说写过一段小文字:有情饮水饱,无爱物皆幻。深夜挑灯笑与泪,最美依然香草山。”

    “嘿,奇怪了。一开始你说话的语气,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男人在回顾青春,而这段小诗,倒反而是你现在的样子了。”

    “什么样子?从文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样子?”

    “为什么不能呢?从你的那段小诗看,作者就是一个二十岁出头,对爱情还抱有极大美好憧憬的无知少年。”她轻轻笑出声来。

    这样说着说着,窗外雨渐渐停了。这时我们才意识到我们在自习教室里一直交谈,虽然声音不大,肯定影响了其他学术男女,顿觉相当的不好意思。想起以前,我在图书馆独自看书的时候,最不喜欢坐一对男女附近。男女一起自习者,多数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交流**也。其间免不了你一言我一语、或大声或小声地打情骂俏。今天我自己也成了一个自习教室中扰乱秩序的人,也一定挨了别人默默地骂,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雨过后的校园,像眼泪洗过的良心。和颜修竹一起进教室的女子纷纷起身。颜修竹望了我一眼,不动声色地朝我挤了挤眼睛。与此同时,那几个女生走过来。

    高个子女生很欢快地对她说:“修竹,走!雨停了,我们现在可以去逛街了!”

    颜修竹又看了我一言,很为难地说:“哎呀,刚才许铮让我帮他写一个书评。他明天要在课堂上做读书报告。我可能就去不了了。”

    高个子女生朝我们吐了吐舌头。我心领神会之后立刻对她的朋友点头示意,表示抱歉:“不好意思,打乱你们的原计划了。”其他的两个女生依旧是茫然的表情。她们三个打完招呼,没做任何停留就离开了教室。

    “怎么不去逛街了?还拿我来当挡箭牌?”

    “不想去逛了而已。顺便借用一下你。有意见?”

    “意见倒是没有。您想用我,只管随便地用。只是觉得你的朋友似乎很失望。”

    “那你希望我的朋友今天不失望吗?”颜修竹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

    “那就让她们失望去吧。”我故作严肃地说。

    “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影响别人自习了,走,出去逛逛。”

    “好吧。”

    起身收拾好文具、书包,我们朝教学楼外的草坪走去。我们选择了一处树下的桌凳坐了下来。这个时候阳光已经微微探了出来,照耀在教学楼前的出国培训中心牌匾上。门口积聚着一些男男女女,拿着书或笔记本,叽里呱啦地练习着英语。有些人音清晰漂亮,自信心很足,读得相当大声;也有些人声音细小,我们在不远处也只能看见他们的嘴在动,仿佛水中的鱼儿般只有动作、悄无声息。

    “你看,那些不出声音的练习者像不像水中的鱼?”她问我。

    “我正在这样想呢!”

    “是吗?这可真有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突然之间就想到鱼了。我想,大约和人一样,水中的鱼也在思索着它们的问题吧。可惜它们的长相太接近,鱼和鱼之间的区别从外貌上几乎难以分辨。我们也不可能知道每条鱼思考的问题是什么。”

    “而且鱼连声音都出来。如果它们痛苦的话,那简直无法排遣。”

    “我倒觉得这没有什么,能不能声影响不大。鱼悲哀的时候,不出声音,也许是一种折磨吧;人呢,有声带,能出那么多声音,甚至还可以模仿动物声,可是也没见我们的痛苦有丝毫减弱啊。”

    “这么说你是叔本华式的悲观主义者??”

    “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悲观。”

    “没有人是彻底的悲观者,自然也就没有彻底的乐观者。我们都是在某些事情上悲观,某些事情上乐观。”

    “那你在什么事情上悲观,又在什么事情上乐观呢?”

    ……

    天气真的是很热很热啊!

    寝室的电扇一直呼啦呼啦地扇着。我勤快地用拖布不厌其烦地拖地。寝室的温度才稍微有所下降。张尔云半裸着身躯,躺在下铺看小说。由于气温颇高,他又很爱出汗,眼镜不断地滑落。他就不断地推着眼镜,口中不断地念念有词。尔云应该要算寝室读书最用功的人了。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起床,我们几乎一天就看不到他人了。极少数时候他会像今天晚上这样待在寝室。原因是他的T恤全部穿完了,然后狂洗,然后就没有可以穿的衣服出门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和尔云交流的机会和时间都非常的少。虽然他在寝室住,但是一般都鲜有时间回来。宿舍对他而言,更像是一个提供住宿的地方。他的主要生活处所,正如本科时代的我一样,是围绕着自习教室和图书馆的。

    他是一个十分好学的人,总是在看书。这一点是读研之后变得有些意懒的我难以望其项背的。尔云整天整天地看书,仿佛完全置身在这个世俗世界以外一般,没有一点想要投身书本以外的现实的冲动。

    不过,院士和我私下讨论过,当然,这里绝对没有什么所谓的“背后议论人短长”的意思,只是我们都觉得,尔云对书本的钟爱和厮守,似乎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回避和逃遁。他曾经说过,看书只是希望自己只思考与阅读相关的东西,不用去牵绊太多的其他。

    要是很不巧地在图书馆或者教学楼,又或者是在去图书馆和教学楼的路上碰见他,我们的对话通常情况是这样的――

    “嗨,尔云,去哪里啊?”

    “上自习。”

    “晚饭打回寝室吃吗?”

    “不了,上自习。”

    “那你吃完晚饭做什么?”

    “上自习。”

    如果是被院士碰见了,院士会问点其他的问题――

    “尔云,你去图书馆是不是为了巧遇漂亮妹妹啊?”

    “不,上自习。”尔云会边回答边咯咯地笑,笑声浅吟低唱般催人鸡皮疙瘩。

    “尔云,那你要是和哪个漂亮妹妹在一起了,平时你会怎么打时间呢?”

    尔云低头做深思熟虑状,然后语重心长地回答:“上自习!”

    尔云也曾经在步入这所大学的第二个年头春心荡漾过。那时候他读研二,比我和院士都要高一个年级。就在我们刚刚搬进南园,开始我们新一**学生活的第二个月,他在寝室表示,决心向自己暗恋已久的女生表白。那个女生是尔云本科时候的师妹,和我们一级。她考进s大读研后,被收入尔云的导师门下,自然接触机会多多。

    尔云本科时就觉得这女生不错,因此,现在遇到如此得天独厚的环境,当然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了。这个经典案例也证明了我们学院多年来流传的一副对联:“爱国爱家爱师妹,防火防盗防师兄。”

    尔云选择的表白地点是体育馆前面的英语角。那个地方位于s大中心位置,前面是颇为著名的乌龟型体育馆,夜里,此处曾经举行过信乐团、**、孙燕姿、蔡依林等知名乐队或歌手的演唱会,后边是s大附属幼儿园,白天常常传出小朋友们嬉戏游玩的声音。尔云最爱的地方就是英语角,每个星期五必到此处报道。他讲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眼镜的反光在周围的泛滥灯火中恣意闪耀。此时的尔云是全世界最自信的男人。不过表白当晚的尔云表现如何,我们也只是等他回寝室之后才知晓的。

    当天晚上尔云在寝室收拾妥当,兴冲冲地前往。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他回来了。当时只见他一脸无比失望的表情,一**坐在床上。经验丰富的院士朝我使了个眼色,我赶紧端上茶水,静候尔云的反应。

    见他久久不开腔,院士按捺不住,选择了尔云旁边的位置,单刀直入地问到:“如何?”

    尔云突然肩膀剧烈**,泪水奔涌而出。他依偎在院士的怀里,委屈地轻轻哭出声来。这哭慢慢变得剧烈起来,他的情绪几乎失控,并且很快有一些话语如骨鲠在喉般不吐不快。这些话还没来得及被轻声讲出,就如同喷薄的熔岩,以极快的度骤变成极具杀伤力的独白式疾呼――

    “凭什么?凭什么我爱她的心要遭受如此巨大的摧残?凭什么?凭什么她要对我说出哪些让我心碎千万遍的话?我不能相信,那些残忍的话语竟是出自我的女神之口。啊,这物欲横流的世界啊,为什么真爱总是难以圆满呢?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

    事后院士告诉我,那一刻他觉得尔云很有演莎士比亚型话剧的天赋。这样的呼喊持续了很长时间。一直到尔云声音沙哑,无力为续方才停止。听完他的呼喊,院士强忍着泪水将他掩埋在铺盖之中,软语相劝,慢慢将他哄睡了。

    “表白事件”之后的尔云变得很沉默了一段时间,不过很快就以疯狂地学习开始了填补自己空虚心灵的行动。我们的交流时间一如既往的少。晚上才回寝室的他,和我们唯一的交流就在于睡前的netbsp; 院士和尔云在这一点上有一种异乎常人的相同。他们睡觉之前会一起泡两杯很浓的咖啡。由于设备限制,无法自己碾磨咖啡豆煮咖啡,所以他们只能泡溶的。咖啡说明上显示:这种配方的混合咖啡是将咖啡末与奶末和白砂糖相搭配而成,“滴滴香浓”,让你“意犹未尽”。我一喝咖啡就无法入睡,所以只能喝牛奶。我们三个会准时在凌晨到来之极,围坐在寝室的小桌子边,一边喝着咖啡或牛奶,一边很随意地闲聊。寝室里弥漫着咖啡的香气。牛奶的味道是一点没有的,又或许有,但是完全被咖啡的香所掩盖了。

    院士提起自己的未来,总是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有时候说到慷慨激昂处,他会提高分贝,然后招来隔壁男生的提醒:“同学同学,注意注意,晚了晚了,小声小声。”院士就会很客气地道歉道:“sorrysorry,一定一定,激动激动,海涵海涵。”

    尔云则相对而言话少很多,不过由于他选择了走图书馆的学术男路线,于是决定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以期能在高校获得一份安稳的教职。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我真的很喜欢安稳的生活。”

    只有我,完全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这种迷茫困顿着我。尽管阅读量并不小,也似乎并没有完全与现实脱节,不过我总是处于院士和尔云之间的尴尬位置。我远没有院士投身于研究生会工作之中的那种热情,也实在无法像尔云那样一门心思踏踏实实地钻研学问。很多时候我倒宁愿什么也不做地就这么待着。

    院士说过我:你总是在犹犹豫豫的,无法很快地决定自己要成为哪一种人。

    我只能很无奈地回答:有些决定,要做出一个周全的选择,不是那么简单的。

第三章 与青春相关的章节

    自从读研之后,院士一改以前风流成性的萎靡姿态,开始变得不食人间烟火。用他的话说,就是――“很空”,越和女孩睡觉越觉得心灵空虚得很。

    他考完研那个暑假由于经历了一些事情(我在后面会提到),对爱情的态度有所改变。那段时间他似乎是在读村上春树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后来受了些影响,开校以后,总是在我面前不断重复着书中那些他认为经典的话――

    “如果没有爱,那样的世界就和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没什么区别,既不能用手抚摸,又不能嗅到气味。即使花钱买很多很多女郎同床,即使同很多很多萍水相逢的女孩困觉,也都不是实实在在的,谁都不会紧紧搂抱你的身体。”

    他那样反复地提,我也渐渐对这句话有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一开始我听他这么文绉绉地引用,有想呕吐的冲动,但是习惯了他这种调调,又觉得本来这句话确实很有道理,我是没有呕吐的必要和理由的。尔云觉得这话也在理,甚至还悄无声息地去图书馆借来这本书,在床头灯下默默地读过。

    尔云读那本书的时候,外面是阴雨天。他刚刚洗完自己的两条红色内裤。内裤在从阳台上灌进来的风雨中摇摇欲坠、将坠未坠。对面的男生公寓楼里,看得见很多半**或者全**的男子,喝水、聊天、上网、看书,凡此种种,似乎都在证明着这样不宜外出的天气是多么地考验人的定力。

    我们三个都待在寝室,各做各的事情。窗外的阴雨连绵不绝,丝毫没有消停的意思。夏天的炎热在雨中被消解了,但是依旧很闷。

    尔云读着读着就觉得难受起来,他甚至告诉院士和我,那一刻他觉得有石头压在心口。最后他大声道:“莫不是天故将人愁闷搅?”,并且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我和院士待在一起的时间虽然比和尔云在一起的时间要多一些,不过也还是不比从前了,并且我们有时候甚至像两个上了年纪的老头,总是在回顾本科时的趣事。对以前的时光,我们总是喜欢回顾的。

    回顾过去,是珍惜朋友和关于朋友的记忆的表现。

    国庆的时候,本科寝室的几个兄弟来了一趟s大,我们在外面旅馆里山侃海侃,说起以前学校在我们走后短短几个月的巨大变化,都感慨万千。

    大四那一年,我们搬到了学校新校区的二期工程之后,篮球场离我们的宿舍就很远了。有时候下午为了去打场球,我们会全副武装,提衣服、带水、抱篮球,然后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球场进。

    时值盛夏,阳光暴晒。那一刻时间仿佛停止,四周是闷热中空洞而吓人的寂静。我们都不说话,埋着头走在去球场必经的上坡路上。工程还在进行中,随时有运送砖块、石头和泥土的大型卡车开来开去,扬起漫天的黄尘。

    打完球之后,筋疲力尽的我们再一起冲进澡堂,把一身的灰尘和汗水洗掉。小黄通常会用带去的脸盆接上水,朝我们的身上拼命地泼。水击中我们的身体之后,反溅过去,水花如晶莹剔透的玻璃珠子耀眼夺目。伴随着喊叫和大笑,在一边搓背一边高歌的院士荡气回肠的男高音笼罩下,我们疯狂地放逐着最后的大学时光。

    毕业那年正好赶上世界杯。我所在宿舍的几个兄弟一起去买来巴西队的球衣,一身鲜艳的招摇过市。我们班的女生宿舍也马上跟上风潮,其中一个宿舍买阿根廷的蓝白线条衫,另一个宿舍买荷兰的橙色球服。毕业前的几次学院统一开会,我们三个寝室盛装出席,无比打眼。最后由院士提议,三个寝室干脆一起联谊出去玩。这样一大群人穿着球衣在校园内外、市区等地方出现,引来无数关注的目光。其实想想也合情合理,中国人那么多,随便哪里积聚十个以上的人,就一定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世界杯的几场精彩巅峰对决不容错过,我们三个宿舍的人就一起在新校区外面的旅社租了一个两人间,打算一起欣赏球赛,顺带联络同学感情。新校区在市区边上的一个镇上,由于管理得不是非常严格,所以被我们有机可乘地只花了一个房间的钱,就住了需要五六个房间才能住下的人。院士以前由于常常带不同的女生在外面过夜,所以对几乎每家旅社的价位和条件都一清二楚。订房间的事情自然由男生寝室来做,选旅社的工作自然也就非院士莫属了。

    我现在还能回想起院士提建议时一副资深人士的臭屁表情:“哎呀,‘小小旅社’不行,虽然便宜,可房间太小,而且连热水浴都是公用的……彩虹公寓离校区其实不错,房间里设备一应俱全,可惜就是太远了,走过去就够呛……你说什么?雅舍旅馆?亏你想得出来,别被名字欺骗了,你是不是想到梁实秋的《雅舍小品》了呀?那地方简直垃圾。我上次带xxx(许铮按:某女生名,考虑到**问题,此处隐去)去住的时候,现房门居然锁不上,最后只能用床头柜抵门,简直条件恶劣,而且房间隔音效果太差,我们做完之后隔壁的才开始做,呻吟此起彼伏,声音时小时大,折腾了一宿没睡好……”

    经过一番权衡,最终选定的旅社位于新区中门外面。房间宽敞明亮,中间是两张大床,不过睡上去十多个人,还是显得有些拥挤。我们的房间门大开着,窗户也大开着。大家或者打扑克牌,或者聊天,或者吃瓜子儿,房间里热闹无比。

    “喂,王建,把门关上吧。我们这么吵,可能会影响别人休息的。”一个女生对院士说。

    “哎呀,不会影响别人休息的。我们一群人在这边叫,他们两两成对在那边叫,完全互不影响。出来住的,会有人是为了好好休息吗?哈哈……”院士说完指了指床头柜上放的一盒安全套,然后就得意地笑,他得意地笑。

    那女生听完很无语地低下头去,羞涩地吃瓜子来掩饰自己的情绪,仿佛她听完院士这寡廉鲜耻的话,处女的耳朵都失去了贞操一般。

    凌晨刚过的球赛,大家都观兴正浓,一边看一边热烈讨论。常常为了一个球的滑门而过或者一脚莫名其妙的飞机球而大呼小叫,小黄有时甚至会为了一个精彩进球绕床三周以示庆祝。不过凌晨两点半之后,女生们就率先“来不起”了。大部分都歪歪倒倒地睡了。男生相对来说则要精神一些。

    据说世界杯期间,全球避孕套的销售量都会受到巨大影响,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某些特定时刻,对某些酷爱足球的男人而言,看球比**要更能吸引他们一些。

    第二天早上,由于没有拉窗帘,阳光普照,房间里混乱异常。我醒来的时候现左边右边睡的都是女生,头凌乱,有的嘴角还挂着口水,可爱极啦,于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院士的其中一个女友就对他说过,最受不了早上起床一副狼狈相被别人看见。果然,女生们一觉醒来,马上就抓起自己随身带的包包,冲进厕所。镜子前全是一张张女生们的脸,挤不进去的则在外面用小镜子化妆。这样折腾了大概一个多钟头,在女生们表示她们只是“随便化了一点淡妆”之后,我们一群人又浩浩荡荡地去吃早饭。

    毕业之后,小黄留校任教了。他慢慢地给我们讲着独自一人在学校混迹时看到的场景。

    我们那时候所居住的公寓,外面正对的是一个巨大的活动中心。走的时候,中心只是初具规模,据说现在已经完工。而围绕二期工程的地方,全部被修成了旅馆、网吧、kTV、茶楼等各式各样的休闲场所。其度之快,简直让人叹观止矣。

    新校区中门正对的那一大片空地。修起了一座有护城河环绕的碉堡式建筑。按照楼层的不同,分别部署着各种各样的吃住休闲娱乐方式。学校产生出来年轻情侣们手里捏着爹妈的血汗钱,就辗转徘徊逗留嬉闹于这样的场所,肆无忌惮地挥霍着青春和青春给予他们的热情以及**。

    本科时代渐渐退出记忆的主要储存空间。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我和院士都开始要花越来越多的时间。这个过程如小说中的描述一样,开始渐渐模糊。直到二期的宿舍褪去颜色,我和院士现在所住的公寓慢慢如家的意象般在心海里扎下根来。

    读研之后,我的寝室所在的南园一舍位于南园的最里面。从南园小区门口一直往里走,然后右转经过两个巨大的由宿舍楼底层掏空而成的通道,穿过错杂堆放的自行车群,再左转由一个小小的巷道而入,可以看到单元门。若再攀登走上位于顶层的六楼,然后左拐,就可以看到我的寝室门。公寓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建筑,表里如一的陈旧。

    研究生宿舍的管理极度松散,尤其是男生宿舍,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如入无人之境地走进任何一栋宿舍楼。相对而言,女生宿舍楼的管理则稍稍严格些,进出的异性需要出示自己的相关证件,并且写明自己与被访者的关系,比如“父女”、“兄妹”、“同学”或者“朋友”之类的。

    我曾经有幸看到过入访者的签字本,内中关系极度复杂,难以一以概之,不过,尽管进出女生宿舍的男生们绝大多数都是被访者的男友,我也没有见到敢于直接在“关系”栏中明目张胆地写下“恋人”、“情侣”、“爱人”或者“**”之类的人。可见,在s大开明的氛围中,传统的羞涩文化还是占据着极大的统治地位。我们的大中华内,小爱情比比皆是,暗恋、私通、暧昧者数不胜数。

    我之所以写我的宿舍位置以及进出宿舍的随心所欲,目的在于说明在一个星光灿烂、月色撩人、夏虫声声的夜晚,颜修竹何以突然出现在我的宿舍门口,并且穿着性感的短裤,以甜美动人的声音在南园一舍614门口喊:“请问,许铮在寝室吗?”

    其实,女生的造访倒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我们所住的公寓,随时可以看见女生的身影。由于管理的松散,我甚至在清晨的阳台上目睹过对面男生楼有女生对着镜子刷牙的芳姿。夏天的公寓楼灯火通明,为了通风和凉快,男生寝室的大门常常轰然洞开,只穿一条内裤的男生随处可见,或者对着电脑上网、打游戏,或者围坐在寝室的方桌边喝啤酒聊天。夏天的男生宿舍,是s大最放浪形骸的风景。

    虽说女生造访是常事,不过突然在门外响起的声音还是使我们有些手足无措,更令我们手足无措的是,这个声音居然在喊我的名字。

    院士交游广阔,来访者无论男女,都颇多。

    有一次,院士所在的研究生会举行一个博士论坛。台上的教授讲得唾沫飞溅,台下的学子听得意兴阑珊之时,播放幻灯片的电脑突然出现故障。院士为了防止已经蠢蠢欲走的学生们全部退场,把激讲正酣的白先生晾在那里,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到电脑桌下,开始摆弄电脑。

    短短十秒钟之内院士就搞定了电脑。于是,教授继续狂讲。台下的学子们爆出一片巨大的叹息声。说时迟,那时快,“萧何”瞬间诞生!就在一切恢复正常之时,激动不已的院士突然站起,完全忘记了自己正俯身电脑桌下的实际情况。伴随一声惨叫,他头部遭到重创,鲜血如注,当时吓傻了正在醒着生产口水的教授和睡着生产口水的众多学子。于是一群人争先恐后地将院士送到了校医院,其中不乏与院士素不相识,只为了不继续留下来听讲座的同学。

    院士的头部正中间撞破,需要针缝。

    校医院急症室的医生兴奋不已地跃跃欲试道:“我来缝!我来缝!”

    看到医务人员如此热心地急人所难,研究生会同去的几个负责人都松了口气,盛赞校医院的条件之改善与医者之博爱。

    医生随后补充道:“哎,仔细算来我也有三年多没缝过针了……试试吧,应该问题不大。咦,怎么针都生锈了呀?小赵,拿去用自来水冲一下!……”⊙?⊙b

    最终院士头顶十字架状的白色胶布,活着从校医院走了出来。

    那个星期我们寝室由以前的门可罗雀变得门庭若市,随时有三三两两的男生女生提着水果点心前来探望。院士懒卧下铺,接待工作由我和尔云分时间段分别负责。尔云背地里总是感叹:“我要是病了,估计不会有一个人看望我。”语气中夹杂着无比感伤的况味。

第四章 绽放在美人身旁的吉他弦响

    颜修竹独自一人站在寝室门口,叫门的声音也不小。寝室里的三人开始迅地穿外裤――也就是说,在寝室,大家一般都是只穿内裤的。

    我随后把门打开:“怎么想起来找我呀?请进吧!”

    “怎么,不欢迎吗?”她歪着脑袋,冲我调皮地一笑。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院士在我身后伸出头来。

    尔云其时正在阳台上洗衣服,他一如既往地对陌生人沉默着。

    颜修竹友好地向院士点了一下头,又透过玻璃门看了一眼悄无声息的尔云,然后好奇地打量起寝室来。我和院士住上下铺,一床凌乱地分布着未叠的被子和一些我们可以在睡觉之前随手取阅的书。尔云住在另一个下铺,被子叠得一丝不苟,床单干净整洁,在靠墙的半边床上,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他的数百本藏书,有两三层之多。颜修竹看到尔云的床,马上开始赞叹书的数目之多,表达了自己的羡慕和钦佩,并且马上说出了自己的判断:“许铮,这个最整洁的床一定不是你的。”

    “为什么呢?”我问出这个问题,院士也看了我一眼,看来他也想问。

    “你在气质上和这个床主格格不入。这个床的主人作风严谨、做事端正,你可远没有这么踏实。”尔云听完夸奖,一反矜持的常态,礼貌地朝颜修竹腼腆一笑。

    “不过,书像这么堆也不好,晚上翻身容易出现坍塌事故。”院士笑着道。

    “哦,那你说说,哪个床是我的呢?”我暗笑尔云的羞涩和院士的逻辑,并且迅追问。

    “喏,是这边这个上铺吧?”颜修竹一边说,一边拿手指着我的床。

    “厉害。你怎么判断的呢?我没觉得我和这张床就多么的般配嘛。”

    “很简单,因为床上挂着你的T恤衫。”颜修竹一脸得意的神情,仿佛是完成了一个比福尔摩斯还要经典的断案,明显是在鄙视我的智商。

    尔云的上铺空着,我们的厚被褥和一些杂物就堆放在上边。靠墙的位置不再堆书,而是放着一把装在琴套里的木吉他,黑色的外壳上,有白色字体很醒目地标注着――“guitar”。

    “你们寝室谁会弹吉他呀?”

    “许铮会呀。”院士在我还没开口之际替我回答了。

    “弹两曲来听一下可以吗?”

    “我水平很差,而且平时确实也很少练习,还是不要献丑了。”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可真的是自肺腑呢。

    我学会弹吉他,其实完全是拜院士所赐。在读大学以前,高中班上的一个男生曾经把自己的吉他带到教室里来过,使我对吉他有了一定程度的向往。他那时在教室背后撕心裂肺地唱Beyond的《真的爱你》,引得班上的女生阵阵惊呼与尖叫,也引得教导处主任闻声赶来将吉他瞬间没收。

    高中时代的我们,眼中的“大学”无比神圣,完全是圣洁的净土,并且,“象牙塔”的意象也混淆了视听。那时的我觉得,大学校园简直就是诗意的天堂。夜风中的校园一定洒满了皎洁的月光,纤尘不染的小径旁边,随处可以听见帅气的男生温情脉脉的吉他弹唱,绝对没有人风风火火地赶来没收他们的吉他。然而,第一次走进大学校园,也就是去本科就读的学校报到时,当我无比失望地穿行在建设中的新校区一望无际的荒凉中,心中憧憬被眼前现状支离破碎了。我感到无限疲惫。但是当我走进寝室的时候,早已经前来报到的院士却正在弹一把蓝色的木棉吉他,嘴里哼哼着老狼的经典校园民谣。那一刻,他的歌声和琴声起死回生了我对大学的全部幻想。

    “许铮,这就是你不对了,美女要求,怎么能拒绝呢?”

    颜修竹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她睁大眼睛看着我,似乎屏住呼吸在等待我的回答。她瞳仁明亮美丽,如黑水晶波动的深井。

    “你会吉他吗?”我问颜修竹。

    “完全不会。”

    “哦,那就好办多了。”

    “你什么意思啊?”颜修竹笑了。

    掸了掸琴套上布满的纤细尘埃,我取出吉他,听了听音准,然后校弦,并且把以前收集的六线谱在桌前摊开。以我的水平,收集的无非就是些流行的简单曲目而已,偶尔弹弹,算是一种消遣。我翻了一下乐谱,开始弹唱水木年华的《蝴蝶花》。校园民谣似乎是为吉他而生的,娓娓道来的感觉配合吉他的弦响,传达出的感情总是略带唯美气息的伤感。我变换和弦的度和熟练程度都还不够,所以中间有两三处稍稍间断的地方,不过颜修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她很专注于我的弹唱,偶尔看看六线谱。

    当时的情景是,一个清瘦的男生,我,在寝室的热浪袭人中在琴身之上轻轻摆动着手腕,坐在院士的下铺一角,略显生疏地抚弦而歌。寝室门正上方的电风扇呼呼作响,转动着头颅,摇摇欲坠地送出凉风。院士在一边上网,手指敲打键盘的声音不断应和我的歌声;尔云在阳台上洗衣服,不时有水声传来,而颜修竹则坐在我面前,安安静静地听我唱歌。那一刻我甚至觉得,这画面可以天长地久,永远永远。我为我心底的这种想法感到吃惊极啦!

    一曲唱罢,颜修竹微笑着鼓掌,表示赞赏。

    院士转过头来称是:“情真意切啊,小铮子。”

    “弹唱确实都很不在行,可绝对不是所谓的谦虚啊。倒是很感谢你的掌声呢。”我瞪了院士一眼,然后有些局促地对颜修竹说到。

    “真的很不错,你的声线条件还挺好的,比你说话的时候好听多啦。”

    “你还真是诚实。看来在你眼里,我实在没办法说得比唱得好听了。”

    “我挺欣赏会点乐器的男生哟!”

    “是吗?我的水平与不会者差不多。”

    “你至少可以把琴弦拨响吧?”

    “你要求也太低了吧?”

    “寝室的一个女生也喜欢弹吉他的。我听她唱过一些民谣。就校园来说,似乎倒确实是不能少了吉他呢。”

    院士这时候转过头来,说起本科时的一件往事。

    时间是大三的情人节,我和院士以及小黄沿着公寓外的长路散步,因为没有情侣相伴,所以我们的组合与身边频频出现的情侣们格格不入。在走到路边第三盏路灯的时候,我们现了一个同班刚刚自习归来的女生。那女生小巧玲珑,平时和我们的关系就很不错,那时候也并没有恋爱,于是我们就邀请她和我们一起漫步校园。一路上大家说说笑笑,完全把单身情人节的不良情绪扭转了。那晚也有星光,天边被星光和灯光弄得忽明忽暗,晚风打着节拍,在校园的上空唱着与年华似水相关的调子。

    送小巧女生回公寓的途中,我们碰见了一个卖玫瑰的男生。他也是在校的学生,用一个红色的水桶满满地装着一桶红色的玫瑰,都并非在怒放,而是羞涩地含着花苞,在夜色中显得温柔恬静。他坐在长凳上,身边坐着另外一个男生,抱着一把木吉他,两人正在交谈着什么。

    院士走上前去,买下一朵玫瑰,然后很绅士地交给小巧女生,紧接着央那男生将吉他借给我们,并且建议我们分别为小巧女生弹唱。她很惊讶地看着我们,一脸难掩的喜悦。院士弹唱完《同桌的你》,又把吉他交给我,于是我弹了一郑钧的《灰姑娘》。小黄因为不会弹,就陪小巧女生站在我们对面,静静地欣赏。待我唱完,小巧女生感动得眼里水汪汪的。

    晚上我们刚一回寝室,就收到了小巧女生所在宿舍打过来的电话。电话是免提打过来的,我们这边也是免提接起。女生们在电话的那一头叽叽喳喳地表达着她们的开心,声音可爱无比。我们也喜笑颜开地说着今天的情人节。据说小巧女生一回寝室,那朵小小的玫瑰花就成了大大的八卦消息来源,女生们根本不相信玫瑰是我们一起送的,偏要说小巧女生隐瞒实情,拒不上报。

    生活总是乏味的吧,院士讲到这里的时候,我想,为什么不让生活变得妙趣横生呢?那些喜欢把生活中的一切严肃起来进行讨论,严肃起来进行处理的人,我多么地鄙视。他们为什么硬要把有趣的生活变成无比乏味的样子呢?生活可不就应该是美丽的、生趣盎然的、也偶然微酸的吗?无论如何,我都那么地希望我的生活变得有趣,也希望我身边的人生活有趣呢。

    “你们还真是浪漫。”颜修竹听完院士的回忆,笑着评价道。

    “小巧女生回到寝室时情绪很激动呢。她现在已经恋爱了,在一所中学当老师,和一个中文老师恋爱了。半年前见过她一次,两个人都胖胖的,很可爱。估计已经快进婚礼殿堂了吧。”院士补充说明了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

    “对了,你也会弹呀,而且还是许铮的启蒙教练呢。你弹一个让我开开‘耳’界嘛!”颜修竹突然对院士说到。

    院士一愣,然后连连摆手:“哎呀,我就不献丑了。”

    “这就是你不对了,美女要求,怎么能拒绝呢?”颜修竹调皮地说到,模仿之前院士的口吻简直惟妙惟肖。

    目睹院士哑口无言的样子,我们都忍不住笑了……

第五章 大

    s大的研究生院位于北大门附近。北大门正对的是气势如虹的红色行政办公大楼。我第一次走进s大的时候,曾经在这座红楼面前立下誓言,要为中国的学术做出自己的巨大贡献。不过仅仅三个月后我就现,中国的学术已经不需要我去尽绵薄之力了。我当不了钱钟书或者陈寅恪,只能继续当默默无闻的许铮。

    大楼背后则是年代久远、略显陈旧的工学图书馆,其中百分之八十的书籍不适合学文的我翻阅。

    图书馆背后就是研究生院,作为大部分研究生的教学和管理地点。

    星期一起了一个大早,上午第二节开始就是导师的课,讲授二十世纪西方文论。那天把颜修竹从寝室送出来的时候,她问我觉得哪些课程比较有趣,推荐几门让她来旁听一下。我想不出什么课比较有趣,只觉得似乎导师的课很多人评价还好,加之年近半百的他为电视剧写剧本,很有些名气,人也风度翩翩,我就告之了她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毕竟,即使不为课程本身而来,看看被岁月打磨历练出的气质型帅哥也还是不错的。

    大学教授素来容易引人崇拜,尤其是女学生。理工科的老师过于实战,关注得更多的是经济基础,而文化类专业的老师则完全是“飘渺孤鸿影”,走的是“上层建筑”路线。尽管一旦进入社会,经济基础就迅成为决定上层建筑的因素,但是在以“象牙塔”为标签的大学校园中,人文学科的老师开口孔孟、闭口庄周的风骨还是成为了众多女生的追捧。

    据说导师风华正茂时,就在s大颇有“帅名”,被学生评为“精装四大才子”之一。我来s大以来,听过师兄师姐和网上论坛的各种版本,尽管所谓的“四大才子”版本千奇百怪,个中的教授走马灯般轮换不停,但是各种版本中都有导师的名字。你完全可以想象出一个一头飘逸长,披一件暗色风衣,睿智儒雅的男子对于少女们的杀伤力。很多人慕名而来,旁听他的课程,当然,主要以女生居多,最后竟然不知道课程的名字叫什么,跟着他的思维上天入地一番,就算是修成了正果,更有甚者,来旁听的唯一目的就是看帅哥,实在有意思得很。据说时间碾磨青春,打磨男人,折磨女人,这样看来,导师被时间酿造之后,确实仿佛老酒一般,更加香醇。

    导师的好友,一位钻研西方文学思潮的教授也是如斯的受欢迎。据说当年他离婚的消息传出之后,文学院女生奔走相告,仿佛天大的喜讯。更有甚者,在偶遇他之后一路尾随达两个小时之久,直到见其从市买出一袋“汰渍”洗衣粉方才甘休。我们有一次下课回寝室,见到这位教授,推着自行车,和一女学生一路谈笑而来。大家异口同声地向他问好,他则很不好意思地回应我们的问候,腼腆的表情简直可爱得非常。

    上课铃响了,我和几个同门的同学照旧坐在中间位置。导师开始侃侃而谈,一会儿就从西方文论的正题散开去,忽而时政,忽而历史,忽而趣闻。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颜修竹从后门悄然而入,无声无息地坐在了我的旁边。

    “哎呀,糟糕糟糕,来晚了。”她吐了吐舌头,让我想起上次和她一起进教学楼躲雨的女生似乎也很喜欢吐舌头这个表情。

    “没关系,也才迟到了半个小时而已。”

    “你存心损我吗?”

    “既然你都看出来了,我也只好承认了。”

    “听课吧!”颜修竹拿出一个巨大的笔记本,开始认真听课。我想,最后她肯定会为自己带这么硕大无朋的笔记本感到后悔的。导师这课讲得飘忽不定、神龙不见尾,钢笔岂能跟得上?果然一节课下来,颜修竹笔记本上依然是空白一片。

    “你们导师的课确实飘逸。你看,笔记本简直用不上。我带的可是我最豪华一个笔记本呢。”颜修竹一脸委屈。

    “不飘逸的话就该乏味了。上课嘛,还是有趣点好些。”

    “以前对文论就不感冒,想想也是,如果就一本正经地讲各种文论,那才没意思呢。”

    “我也是这么觉得。文论这个东西,我的心态素来都是站在远距离欣赏和微笑,从来也没走进去深入想过。不过我想写点故事,也许文论对我有点帮助吧。”

    “你想写故事?小说吗?”

    “算是小说吧。不过我不想把自己还没动笔的东西说得那么高级。”

    “小说并不高级呀,就是讲故事而已。我喜欢你刚才的那种定义。把一个故事讲得好、讲得有趣,就是好的小说。你快动笔写吧,有了灵感就要写。灵感就像爱情,来得快也去得快,感觉一跑,就抓不回来了。”

    “我想找出一些曼妙的句子,像月光一样美丽干净,写进我的小说,让它美得像诗。”

    “那你就好好构思一下你的小说吧。我到时候可要当第一个读者。对了,你打算写什么故事呢?”

    “大概就写写自己吧。编出一个主人公,经历和性格都以我自己为原型。虚构一段美丽的爱情给他去经历,然后无情打碎,让他痛哭流涕、血泪横飞。”

    “天啦,你这心理可真是阴暗。”颜修竹从我的课桌里掏出我带的几本书,然后接着说:“瞧瞧你,《变态心理学》、《犯罪心理学》、《自杀心理研究》,我看你最近好像确实有点问题。”

    “什么问题?”

    “突然想起研究这些来了,不觉得很突兀吗?”

    “也没有啦。想写点犯罪小说,不过看了一些书,似乎有些力有不逮。不好写啊……”

    “我看你这造型,就写点青春校园小说就差不多了。”

    “那你可太小瞧我了。我的小说要贴近社会,面对大众,好不好!”

    “那你告诉我一下,你准备怎么贴近社会,又怎么面对大众?”

    “写一个小说,里面充斥点婚姻家庭矛盾,子女父母矛盾。”

    “好玩,那你具体说说。”

    “编故事多容易呀。就写一个家庭,丈夫自己开公司,创业中。妻子在家当家庭主妇,照顾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然后就出现矛盾。”

    “详细点呀。什么矛盾?”

    我想了想,继续编:“然后妻子就得了病,就乳腺癌吧。她心情极度郁闷,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动辄在家和丈夫吵架。而这时候丈夫的公司运转出现了一些问题,他也心情焦躁不安,在公司处理层出不穷的状况忙得焦头烂额,回来还要面对妻子为了一些小事而挑起的争吵,于是就越来越少回家。恰恰这个时候呢,丈夫的公司又传出了他和一个新来的女职员搞暧昧关系的传闻。妻子失望无比,也更加义愤填膺,就把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儿子还小,什么也不懂。读大学的女儿则坚决地站在了母亲这一边,于是就去跟踪自己的父亲。就在跟踪的过程中,现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我讲到这里戛然而止,看着颜修竹认真倾听的样子。

    “什么惊天大秘密呀?”

    “这个嘛,我还没编出来。”

    “哈,你还真是吊人胃口哦。”

    “我可是实话实说。”

    “这个好办,我来给你继续编:秘密就是,原来和父亲搞暧昧关系的那个女职员,竟然和这个女儿以前是高中的同学。女儿越想越气,就跑到父亲公司怒斥了自己的同学,当然,完全可以扇她一个耳光,再说点侮辱性质的话。这样矛盾就激化了。”

    “你还真是想象力丰富呢。”

    “哈哈,那是当然。”

    “我提醒你一下,现在该让小说出点人命了。自杀或者他杀都可以,我好训练一下我写犯罪小说的能力。”

    “别写自杀他杀这些,你不是说自己写犯罪小说力有不逮吗?就这样还好写些:妻子从女儿那里知道消息之后,情绪更加低落,病情恶化,最后就死掉了。失去了母亲,两个孩子哭得死去活来。结果丈夫居然像没事人一样,在半年之后,他就和公司那个女职员结了婚。女儿从此疯疯癫癫,儿子由于年少无知,完全不知道生活从此生了巨变,也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会抑郁致死,姐姐会疯掉。长大后他成了一个小说家,决定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来,他去图书馆借来了三本书,分别是《变态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和《自杀心理研究》,开始进行创作,并且表示自己的小说作品一定要贴近社会,面对大众。”

    “这就是你的结尾?我看你是在故意挖苦我吧?”

    “既然你都看出来了,我也只好承认了。”颜修竹一笑,上课铃就又响了。

    从教室里上完课出来,正好是午饭时间。

    “一起吃饭吧?有时间吗?”颜修竹问我。

    “我一天到晚都闲得要死,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

    “许铮,我现你的嘴越来越贫了。”

    “没有啊,一直都是这么贫的呀。”

    天气不适合远足,走出校门去要消耗太多的体力和时间。我们决定找个食堂二楼餐厅。东三食堂的楼上,是一个叫“锦味轩”的餐厅。我询问了她的意见,两人都觉得可行。我从教学楼下的车棚推出我花六十元钱买来的“宝马”,准备出。

    “喂,许铮,我可不轻呀。你能载得动?”

    “大学的时候载院士,从新区去老区办事情,中间可没带喘气的。”

    “得了吧。瞧你这骨瘦如柴的样子,能载得动你寝室那个肉球?”

    “你说话也真够损的。肉球?……呃……不过确实挺形象。”

    “你可别告诉他呀。算我背后损人吧,记大过一次。不过,你们为什么管他叫院士呢?”

    “呃,这个嘛……因为他学识很渊博呗。”

    我骑车载着颜修竹,从教学楼出来,一路骑行。

    校园里的林荫道两边树木丛生,茂密得几乎可以完全遮住正午的阳光。阳光见缝插针地从叶片丛生的树冠渗透下来,在道路上洒下一地细碎的黄金,仿佛一场金色的雨水留下的斑驳印记。路旁停住的鸟雀安静地跳跃着觅食,偶尔漠然地看看行色匆匆的人们。树叶的绿色占据着我的视线,水流一般流淌在我眼之所及的几乎每个地方。天上的飞鸟和地上行走的我们好像突然没有了距离,天地甚至如交换了位置般的分不清晰。我们骑行在巨大的阴影之中,就好像骑行在一个巨大的梦境里。那一刻我觉得天地完全融为了一体,宇宙无限宽广,世界彩光万丈,在庸凡的空气里,生命开放得如同绚烂夏花般美丽异常。

    大约十分钟之后,我们抵达锦味轩楼下。锁好自行车匆匆上楼,才现中间的桌子已经坐满了人。颜修竹敏锐地现靠窗的一张桌子还空着,我们便过去坐下了。桌子不大,铺以蓝白相间的方格桌布,桌边设有四张椅子。

    服务员双手在围裙上勤快地抹了抹,然后拿着菜单慢条斯理地走了过来。她的腿摆动的频率明显不及在围裙上飞抹动的手。

    “人很多,比较忙,点的菜,很慢上。能等?”她问到。

    “人虽多,没关系,先点菜,不着急。多久?”我反问道。

    服务员白了我一眼:“半小时,等不等?”

    “小意思,我们等!”

    颜修竹在菜单上勾了一荤一素一汤,然后又递给我看了看,接着递给了服务员,朝她点了一下头。服务员接过餐单,慢条斯理地走开了,一边走一边口中念念有词。

    “你不应该学人家说话的。”颜修竹教育我。

    “情不自禁而已。我情不自禁想学,她情不自禁要骂。”

    “你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老实巴交的类型,怎么这才稍微熟悉一点点,以前的形象就彻底颠覆了呢?刚才我说你贫,看来确实是一个很到位的评价。”

    “从来不是老实巴交的人,只是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比较收敛而已。”

    “这么说我算你熟悉的人了?”

    “不算太熟悉,但是总还是比不熟悉的人熟悉那么一点点。”

    “那你想更熟悉吗?”颜修竹招牌的调皮表情又出现了。

    “那你想让我对你更熟悉吗?”

    “有点距离也许好些。”

    “我隔着朦胧看你,是为了让你不看清我,也让我不看清你,让我们之间来隔一张若有似无的玻璃……”

    颜修竹听我口出歪诗,忍不住笑了,拿起手中的一双筷子要打我。我佯装躲开,其实根本无心去躲。筷子无力地打在我身上。她则一直笑个不停。

    “看来你还有点暴力倾向呢。”

    “什么叫一点暴力倾向?分明是很多很多暴力倾向嘛。不过说实在的,你偶尔出口成章一次,倒真是有一点才华横溢哦。”

    “什么叫一点才华横溢?分明是很多很多才华横着竖着都在溢嘛。”

    颜修竹以很无语的表情看着我,笑着摇了摇头,仿佛在说:“这孩子真是自恋到没救了。”

    菜终于在我们等待了三十七分二十四秒的时候,依然由之前的那个服务员端了上来。

    “鱼香……肉丝、番茄炒……蛋、酸菜……粉……丝汤。”她气喘吁吁的,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用极其不正常的停顿把菜名报了出来,然后一一把菜放下。

    “真的……是……非常……感谢你……们的度啊!”我说道。

    颜修竹佯怒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说了声“谢谢”。服务员端着空盘子,消失在人潮汹涌的餐厅尽头。

    “你太贫了,许铮!”

    我理亏,一句话不敢说,只能一副可怜相地看着她。见我这副尊荣,她又忍不住笑了。

    “我以前可一点都不贫的。真的!”

    “那你的意思是我一出现你就变贫了?”颜修竹提高了声音。

    “这是你自己说的啊,我可什么也没说。”

    “你……”

第六章 院士的语重心长

    院士见到颜修竹之后,就一天到晚在我面前给我做思想工作。他认为这样一个女生从天而降,是上帝安排到我生命里来拯救我荒芜心田的天使。虽然他并不清楚颜修竹对我到底是什么感情,但是凭他那天晚上的观察,他断定颜修竹对我绝对有相当的好感,否则她也不至于那么主动地来找我,又是谈天说地,又是旁听课程之类的。

    “这妮子对你绝对不是一般的感情。”这似乎是他的一个定论,不容我去怀疑和反驳。

    院士说,他知道我在大学时代的那次恋爱中损失惨重,不仅感情上受了极大挫折,还被踢了命根子(这件事情颇为丢人,寝室的兄弟我只让院士知道了此事),我对女生有些微的排斥也很正常,这是我的心理阴影,需要我在成长中去克服。他看不惯我一整天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除了看看书写写文章,对什么都意懒心灰的,打不起精神。

    “我告诉你吧。你之所以这样一天到晚无所事事的样子,就是因为你的生活里面没有爱。爱可是件绝顶美好的事情。无论什么,只要和爱扯上点关系,就一定差不了到哪里去。有了爱,人就能做出很多让自己都惊讶的好事情来。你看现在的电影,铺天盖地都在渲染爱的美好,但凡是能往爱上边引导的,都尽量往上边靠。你真的需要爱,需要充满爱的生活。当然,尔云也很需要,我下次要专门和他促膝长谈一次。爱让人变成诗人,变成哲学家,变成天下第一幸福的傻瓜。”

    我听到这里,虽然觉得有些陈词滥调,且有肉麻倾向,但是也对院士肃然起敬。他这样游戏情场的男人,“徘徊过多少橱窗,住过多少旅馆”,居然也为朋友生活中有没有爱的浸润而表现出关心来了,的确不容易。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以前院士其实很不尊重女生,提起女生总是一副饥渴的野兽相,嘴角口水悬挂,滴滴晶莹剔透,并且从来不会说“爱”这样的心灵字眼。他只会说某某类型的女生只需要半天时间就能令其在床上躺平,而某某类型的由于心高气傲,难度较大,需要一个星期才能搞定。而现在,他居然用起尔云的莎士比亚戏剧式独白,为爱唱起礼赞来。我真的还有些感动呢,一个不关心你的人会关心你的生活中有没有爱吗?肯定不会。所以院士很关心我。得出这个结论,我颇感幸福,况且这么久以来,院士居然都没有习惯性地提到“**”、“性”和“套子”之类的字眼,可见他对爱的理解是极为真诚的。

    院士最后总结到:“我亲爱的兄弟,做人和**一样,绝对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次没搞成,十年装单纯。总之,我觉得你应该在恋爱中学会享受生活,在**中学会享受性生活。你现在需要的,只是一盒避孕套和一张双人床!”

    哎,本性难抑啊。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我还是摇了摇头,沉默了……

    其实我能感觉到,院士在我面前那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并不是装出来的。尽管他比我还小一岁,但是他的经历比我要丰富得多。这也许和他的性格有关,喜欢招蜂引蝶,另外,他确实很会说话,性格也外向。一件极度稀松平常的事情,只要经他口中说出来,就能一下子变得妙趣横生。大学毕业那段,我们常常和班上的女生在学校外面的河边喝酒、吃烧烤、聊天,每次院士都是中心,我们则是基本点。我永远忘不了院士侃侃而谈的样子,绘声绘色,十分吸引人注意。那些女生看院士聊天的表情都极度花痴,仿佛是在听一个得道高僧传授什么绝世武功的内功心法一般虔诚,当然,也许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不过我看到她们那样的表情先想到的就是这个比喻。

    对于他在外面的风流韵事,有时候院士会在我们面前吹嘘一番,不过对于他真正喜欢的女孩,他却一直绝口不提。我曾经无数次在寝室卧谈的时候做掏心挖肺的真诚状,试图挖掘他的内心世界,一窥其情感波澜,而此时的院士就会做表情狰狞的射~精痛苦状,回避我的盘问。所以,在多次诱供、逼供未果之后,我也就渐渐地不问了。那时,我就觉得,如同随着青春期的到来,男人注定要“精满自溢”一样,他在憋不住的时候肯定总会找机会告诉我们的。

    谜底在毕业前的一个早上终于揭晓。寝室的人都还在熟睡当中。前一天下午,我和院士把东西全部收拾好了,准备第二天中午先去一趟成都,把行李全部放在院士s大的朋友宿舍,这样就不用我们开校在大包小包地往学校搬东西了。院士下午收拾完东西就出门了,我问他去干什么。他也神神秘秘的,甚至还有些羞怯的样子,只说是去处理一些事情。我挺纳闷,不过也没多问。由于有早起的习惯,我第二天早上站在阳台上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院士从寝室外推门进来,竟然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了我身后。

    “干!怎么鬼鬼祟祟的,打无声狙击吗?差点没把我吓死。”

    “有这么严重吗?”

    “你怎么不睡懒觉啊?昨天又和谁睡的啊?”

    “呃,并没有和任何人睡。”

    “那怎么通宵不归?”

    “呃……有原因……”

    “绝对有事,说吧,怎么回事?”

    “我昨天牵她的手了。”

    “谁啊?牵个手而已,至于这么心事重重的样子吗?你说你把谁谁谁睡平的时候都没用过这种语气。”

    “你不是一直问我喜欢的女孩是谁吗?”

    “怎么,毕业了准备一诉衷肠了?愿闻其详!谁啊?”

    “薛彦蓝。”

    “啊?”我大吃一惊,原来院士喜欢的女生就在我们班上,不过很快我就恢复了平静,“你还别说,你没给我说你喜欢的人是她的时候吧,我觉得你怎么可能喜欢她呀,可是听你这么一说,我又觉得你们关系好像一直挺好的,而且也确实挺般配嘛。”

    “她高中时候的男朋友一直和她吵吵闹闹,虽然问题不断,但是像冤家一样分不开。我大二的时候和她走得很近,也问过她,为什么不和男友分手,然后和我在一起。因为我那时候知道他们之间问题很多,性格也很不合。而且我们俩也确定彼此吸引。不过她说这样很对不起自己的男友,只想着自己是很自私的行为。我感觉自己就是电影和小说里一天到晚批判的所谓‘第三者插足’,所以还是多少有些不舒服。这事没谈成,我和她的关系也就一直是那个样子,偶尔会一起吃个饭,但是频率不高。毕业前两个月,她男友签工作去了深圳,两个人的关系也走到了尽头,所以我和她就走得更近了。”

    我想说点调侃他的话,不过他一副认真倾诉的表情,就没有说,继续听他讲。

    “上个星期,我们俩单独在河边喝酒,她喝多了,时间也很晚了,回不了寝室。我就扶着她去外面开了房间。她在厕所里吐得一塌糊涂,然后倒在床上哭,说自己坏,虽然拖了这么久,其实还是喜新厌旧,还是和我在一起。她说自己背叛了男朋友,是一个十足的坏女人。就算**没出轨,精神上也出轨了。我当时心情也被搅乱了。我躺在她旁边,就那样和衣睡了。喂喂喂,干什么呀?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好不好!我们之间什么也没生!”

    “呃,这个你不用强调。我也没说你们生了什么嘛。”

    “瞧你那眼神!昨晚我不是出去了吗,你问我去干什么我也没说,只说是处理点事情。”

    “我以为你又出去鬼混去了。”

    “没有,一晚上都和薛彦蓝在一起。就在二期工程那边的篮球场坐了整整一个晚上。聊了很多,我牵着她的手,觉得很幸福。可惜我要去s大读研,你知道,她签约准备去广州。距离太远,不过我们都充满信心,相信一定可以在一起。”

    院士当时的表情和一个坠入爱河的高中生没什么分别。但是一个月不到他就和薛彦蓝分手了。提出分手的是薛彦蓝,并且在短短的半年之后,以级无敌风火轮的度嫁给了一个她所在公司的经理。于是,我和院士都很默契地对这件事只字未提了。我以为院士会疯狂地继续乱搞他得心应手的一夜情或者n夜情男女关系,不过他却意外地变成了一个好儿童。这倒让我有些始料未及。

    我以前头悬梁锥刺股地考研s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我的第二外语法语旷课次数太多,最终被老师挂掉,无法保送读研,只能自己拼搏;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的几个朋友。其时我的好几个中学同学也都准备到成都读书。

    院士是一心要读s大的,他说我们本科读的那个学校名字叫不响,会影响他以后从政的前途。

    我的中学时代虽然缺乏爱情,不过友情却一直填充着我的全部寂寞,使我无暇多愁善感。在我身边的朋友为“早恋”死去活来的时候,我妈却从来不会担心有人会看上她的儿子。这其实是很让我不服气的。有几次我用单车载着女生,从我妈单位门口路过,被她和她的同事撞见。

    她的同事很关切地问:“现在是最危险的时候,读高中的娃娃最容易早恋了,一早恋就影响学习。”

    我妈自信心十足地对她同事说:“你说许铮吗?他?早恋?我对他简直太有信心了,绝对不会有人看得上他的。他要早恋也只能单恋人家,别指望能两情相悦。”

    你听听,有这样埋汰自己儿子的亲妈吗?我知道她的观点之后曾经一度怀疑她是不是我后妈。不过现实就是现实,我高考毕业的时候沉重地告之我的母亲:我,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已经永远失去了早恋的机会。

    现实和梦境是决然不相同的:你处在梦境里倒可以一觉醒来,宣布梦中的一切作废,重新开始醒来的生活;但是现实就不一样了,你本身就真真正正地“你思故你在”在这个真实的世界中,生活赋予了你很多这样那样的权利和义务,绝对不允许你一头倒下去睡了不起来,或者说一声:“我不来了”之类的混账话。

    我以前高中的一个同班同学就尝试过说“不来了”,结果是她在市区的一家银行拥有一份稳定的高收入工作,男朋友对她也很不错,她却两脚生风地从五楼跳了下去,听凭自己的生命凋萎。她倒是很轻松地“不来了”,可是她的父母和亲友却很沉重地“来不起了”。当时我们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很震惊,且不敢相信曾经在一起呕心沥血地做过数理化高考模拟题的同学会选择自杀的路。解剖的法医的解释是,她患有严重的抑郁症。

    她抑郁而跳楼殒身,难过得最厉害的就是林慧颖,因为她是跳楼那个女生最好的朋友。

    当然,林慧颖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她是我从小一起长到大的朋友,就住我家隔壁。小时候和我一起踢足球,曾经周期性踢坏一户人家的玻璃窗,且每次都踢中同一块玻璃,令邻居大为郁闷,数十次向我们俩的父母控诉我们的暴行。

    后来她长大了,就不踢球了,只在二楼阳台上装淑女,看我和一群小孩儿在楼下的空地上鏖战。我要是在楼下喊她下来踢球,她妈就会在楼上用水泼我。

    小时候我对美女没有概念,我认为所以的女生都和林慧颖长得一个样,无所谓什么好看不好看,从这点可以看出,我小时候还是很单纯的。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我们俩开始读一个班,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我现身边的人都夸林慧颖长得好看。一开始我大惑不解,但是最终,无数的情书和男生的大献殷勤还是使我不得不接受了她的确是一个美女的事实。不过这又让我小小的自尊心很受伤害。林慧颖高挑美丽,而且在高中阶段就完全显现出成熟的女性魅力,相比之下,和她亲密无间的我却是瘦骨嶙峋,眼小无神,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所以常常引得好事者在背后议论:“这臭小子是怎么和林慧颖勾搭上的啊?”

    林慧颖刚上高一的那一年就被一个外班的男生猛追。她老妈年轻时早恋经历丰富,且深谙自己女儿的脾性,断然不敢让她独自下晚自习,怕她乱飞乱跑,于是勒令我每晚自习后和她一起回家。追他的男生打篮球的时候就过来找我说话,表明自己一定要不惜血本把林慧颖追到的决心,我也理解他的春心荡漾,所以没多说什么。自习结束的时候我直接告诉林慧颖,我有点事情,先回家了。结果当天晚上那个男生终于得到机会一路护送她。她其实不太喜欢那个男生,但是却对恋爱充满了好奇,加之胆子极大,什么都敢尝试。

    有一天她说想和那个男生牵手,问我有什么意见。

    我说:“牵就牵嘛,关我屁事?”

    林慧颖于是说:“你真***不够朋友!枉你和我青梅竹马,却对我一点也不负责。别他妈以为我不知道你故意先走,纵容那个男的来套瓷……我***告诉你,我不能让他成为第一个牵我手的男生。今晚我准备和他牵,我现在就和你牵吧!”说着就把我一把拽过去,挽着我一起走。那时候她已经育得很好了,身高也比我高些。她的胸部隔着薄薄的毛衣,抵着着我的手臂,害得我全身一阵触电,一身瘦骨几乎散架。

    我满脸滚烫,连忙说:“哎呀,别靠太近了!”

    她骂我:“小子,以我的姿色,这么近挽着你简直是便宜死你了,你还装什么害臊啊?再装我阉了你!”从此女的说话风格,可见其性格之彪悍。

    “不是害臊,是受不了,你的**太那什么了,我受不了刺激!”

    她于是稍微离我远了些,不过还是挽着我:“太哪什么了?你倒是说呀!是‘性感’、‘性感’还是‘性感’嘛?形容词随便你挑!好啦,不用回答,我已经知道你要夸我性感了。算你识货,我可是辣女!”

    我很无奈地点了点头,因为她确实很辣。

    过了几天她又说:“我准备和那个男的亲嘴了,由于我现在还拥有初吻,所以我决定,我和你现在马上打kiss!虽然你很丑,但是我还是宁愿把初吻给你,不能便宜了和我拍拖这男的!”

    我当时就反应极大:“你把我当什么啦……”。

    话还没说完,林慧颖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的头扯过去,就在我的嘴上结结实实地亲了一口,然后一副大功告成的表情:“好了,你的任务完成了,跪安吧!”

    等到她读大学了,大二那一年她给我来电话:“喂,老许,我男朋友提出要和我搞,我不想我的第一次是和他搞,太便宜这男的了。你明天坐火车过来找我吧,我们出去开房!”我当时只觉得林慧颖完全已经疯了。我最后没有乘火车千里迢迢地去和她举行那次**,这使她一直怀恨在心,也使我后来饮恨不已。

    著名诗人海涅的悲诗一最能表达我的心情――

    在我的记忆之中,

    有一朵紫罗兰熠熠生辉。

    这轻狂的姑娘!我竟未染指!!

    妈的,我好不后悔!!!

    林慧颖和我就是这样,从小到大都一起长大,对彼此完全没有神秘感。她从来不把我当男生,正如我也从来不把她当女生一样。我举一个例子,就是我们甚至拥有彼此的**。(许铮注:我一岁的时候和一岁半的她一起照的,由我穷凶极恶的母亲和她从小就看我不顺眼的老娘安排)后来林慧颖对这张照片很满意,说每次想起我,总会看那张照片。

    当然,我们读中学的时候,也交了好些朋友,尤其是家住在后街(许铮注:就是一条街的名字)附近的同班同学,上学放学经常一起走。其中和我走得很近的一个男的,叫李小天。此男外表英俊不凡、器宇轩昂,不说话时实在是大帅哥一枚。怎奈他一开口说话,则无论声音还是遣词都其土无比,家乡话中的方言土语在他口中简直是扬光大到无以复加。他有两个特点,其一是说话脏话连篇,用林慧颖的话来说,就是连用脏字都用得很考究。骂人的时候总是气势逼人,就冲击力而言,尤显汹涌澎湃,即便有多年骂街经验之泼妇恐怕也难以望其项背;其二是走路爱随地吐痰。他本来身高腿长,走路如骂人一般体现着度上的优势,偏偏吐痰时颇注意角度的精妙。按理痰已出口,本不至于近身,但由于身体也迅跟上,导致痰以无比惊险的轨迹从身前划过,令同路的朋友大为折服。当然,他也有“失嘴”的时候。由于吐痰太追求角度的险妙,结果污染了自己的上衣或者裤子。

    林慧颖的成绩极好,字也写得漂亮。我成绩极差,字写得也难看。李小天实乃贱人,恶俗不堪,成绩比我更烂,字比我更差。我初二开始每天坚持抄慧颖的数学作业,字也因为抄袭而越写越好看。李小天则抄我的作业,字也慢慢变化,最后我们三个人的字神似之极。在初中的抄作业史中传为一段佳话。

    我们中学时代的几个最要好的朋友,大学的时候都没有在一起读书。但是林慧颖考研的时候告诉我她要考s大,我也就当机立断决定考s大了。我们都认为:“这就是伟大的友情!”聊天的时候大家一说,好几个朋友也都觉得报考一个学校有个照应,于是s大成了我们的新建大本营,重庆、太原、武汉的好几个朋友都考了过来。唯独李小天英语其烂,无法考研,于是开始在成都的酒吧打工。打工的经历常常被他作为天方夜谭,讲给我和林慧颖听。后来他放弃了酒吧的工作,回到家乡考试,成为了一名保险业务员。他从酒吧服务员到保险业务员的身份转变也让我们知晓了什么叫“浪子回头金不换”。

    读文科的好处就在于导师几乎对你实施放养政策,你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去读你愿意读的书,做你愿意做的事情,去坚持所谓的自由思想和灵魂。林慧颖相对来说要惨得多,有时候一整天被导师锁在办公室里剥削剩余价值,有时候又整天被关在实验室里压榨大好青春。所以,尽管她的就业前景也相对我而言光明一些,我似乎很少艳羡她。

    林慧颖属于精力旺盛的多血质型猛女。由于她亮丽的外表,常常掩饰了她本性的凶残。她的办事风格属于雷厉风行型,而且思维极度跳跃,纵使已经和她十数年交情的我,也完全搞不清她脑壳里一天咋想的。她进校就积极加入了校研究生会,而我就成为了她剥削的对象之一。这一点,她和院士极度相似,令我曾经一度想把他们撮合成一对,以除去我生命中一心腹大患,不过事实证明,感情这个东西,光靠撮合是没有用的,除非双方都有一颗饥渴的心。

第七章 电台情歌

    院士的建议我不是没考虑过。按照一般的套路,我和颜修竹之间的相识,对我而言百分之百就叫“艳遇”。有艳遇而不珍惜的人,多会因为暴殄天物的做法而受到惩罚。而且很可能受到其他对你的艳遇对象垂涎已久的兄弟们半夜床上的咒骂。

    院士曰:“其实追女生和上厕所是一个道理,一个女生和你暧昧上了,你要是半天没有举动,就属于占着茅坑不拉屎。”我个人对这个比喻很厌恶,女权主义者要是听到这样的论调,甚至有可能将院士放到网上大搞人肉搜索。不过有一点院士是对的,那就是,当关系进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你就必须将它继续推进。这是态度决定的。不顺藤摸瓜,就只能知难而退。

    不过,以我当时和颜修竹之间的了解和交流,任何的“了解”都根本无从谈起。不了解,我们就难以去“懂”对方。懂,英语里叫“Tokno”。这个词在《圣经》中的原意就是“**”。我的理解是,如果两个人不理解对方,不懂彼此,那么要和“爱”或者“**”之类的词扯上关系是很难的。我和颜修竹的这种“不懂”,使我难以想象和她的更进一步展。

    颜修竹对我而言,只是一个主动找我攀谈,没事儿找我唠嗑的漂亮女生,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情感的共振和灵魂的共鸣,没有彼此想法和念头的交相辉映。而她的性格、她的内心,总是和我之间隔着一道玻璃纸一样的东西。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会比她和院士或者其他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多出一点什么。她只是做为一个符号存在在那里,她不是颜修竹本身,她只是一个被标记为“颜修竹”的符码。凭我贫乏的语言学知识和御女术,我根本无从在她这些和我极为表面的交流中看出或者认知更多更深层的信息。颜修竹只是一幅漂亮的平面广告,悬挂在闹市区的高楼大厦上,路过的人都伸出脑袋张望,为这样的漂亮所征服和震撼,而这幅平面广告更为深刻的立体内涵,我窥之乏术。

    院士则说,想那么多有屁用,睡了就懂了。你的主要目的不是去懂她,而是要睡她。你懂了她之后没有睡成,就好比买了车票最终没有上车,那将是对金钱和精力的极大浪费;而如果睡了之后呢?懂不懂她已经不再重要,因为你已经上车了,哥们儿,买不买票就看你的自我道德约束力。在成都居住的市民,谁还没有过几次坐霸王车的经历呀!

    研究生放养政策下的我生活逍遥自得。不过颜修竹此时也学起林慧颖来,居然也给我找些事情来做。

    情况如下:有个周五下午,我照例下课后去图书馆杀时间。刚走出研究生院大门,就接到颜修竹的电话:“晚上有时间吗?帮我个忙,行不行?”

    想来除了在图书馆翻翻书,我也实在没有更好的消遣方式,于是就很爽快地说:“什么事?说吧。能帮的我肯定帮。”

    多年以后,想起我这句“能帮的我肯定帮”的回答,忆起当时语气的诚恳和真切,我一定会感慨万千。因为就是这句看似平淡无奇的话,在后面和颜修竹的交往中给我带来了急转直上的变化。我有了亲密接触颜修竹的机会,她,也不再只如一幅漂亮的平面广告一般高高地悬挂在我的头顶。她开始慢慢降落了下来,落到真实的现实中,落到我的身边。当这幅平面广告最终落定在我的眼前,我才得以真真正正的一窥她的全貌,才真正“懂”得了其中的蕴涵。用院士的话说,就是我这个“该死的装处男的男人”完全“撞了大运,撞了一个‘吹、吹、吹、吹个大气球’那么大的大运”。

    人生的一切亲密接触就是这样,当你以为你将平淡地面对各种人际关系的时候,它们往往会突然像电影剧本或者小说情节一般,让你惊叹不已:原来生活真的可以如此迷狂!

    当时,颜修竹的声音略显焦急,不过依旧控制得很好。她没有让我觉得这是一个一定要答应的请求,但是她的语气那么的恰到好处,让我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或者更准确的说,我是极度兴奋和快乐地接受了。

    电话那头的颜修竹说:“有个朋友在电台上班,今晚他们的一个音乐节目请的嘉宾临时有事,来不了了。他很是着急,所以现在要找个人去救场。”

    “继续说,我还没搞清楚状况。”我有点迷失。

    “你和院士不是都会吉他吗?你们过去弹唱一下,活跃一下气氛,顺便也向成都人民展示一下你们的才华嘛。当然,主要还是帮我那个电台的朋友一个忙。他现在急得很。找不到嘉宾今晚会比较冷场。”

    素来有救火队员精神的我想不出拒绝的理由,并且觉得过去做一下节目应该还是比较好玩,于是就答应了。打电话问了一下院士,他也很乐意帮忙,于是决定晚上到点就过去。

    谈妥之后,颜修竹在电话里十分感激地说:“你们真是救命恩人啊!地点是双林路43号,办公楼很好辨认的。打的的费用电台会付给你们的。我呢,今晚要去都江堰的同学家,就不和你们一起去了。到时候电台的人会给你们说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我就在那边的收音机旁静静欣赏你和院士的美妙歌声啦!”

    “明明是帮你的忙,你居然不在场,简直令人难以容忍。”我说得貌似轻描淡写,实际上,当我得知颜修竹不会在现场的时候,心里竟然微微有些失望。

    “哎呀,我的确是和朋友约好了要去看她嘛,回来请你们吃饭。乖啦!”

    我听她说“乖啦”的时候,突然感到无比亲切,仿佛是幼稚园的小朋友听到美丽女老师略带讨好神情的撒娇。

    “我的个性是听见女生说‘乖啦’就没办法生气了,那就等你回来请我们吃饭吧。”

    “对了,电台的负责人叫小强(许铮按:我承认,这名字很欠揍),你们上节目之前会在有一段你们的简介。你随便写点交给他就可以了。”

    “什么?这么复杂呀,还要写简介。我才懒得写呢。”

    颜修竹顿了顿,然后说:“那我帮你们搞定吧。”

    “丫丫电子书留情,别太矫情,用点真情。”

    “废话怎么这么多呀?”

    “呃,对了,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呢!”

    “说!”

    “路上小心,流氓无情。”

    “……”

    晚上七点,电台的节目负责人小强打来电话,简单交代了一下节目的程序,然后让我们准备一英文歌,中文歌则由我们自由挥。节目叫做“k歌熊猫眼”,大概的意思是说大家都喜欢k歌,而节目时间从晚上十一点开始到凌晨一点结束,大家就算k到变成熊猫眼也在所不惜。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名字寄托着冠名人对节目前景的殷切希望和美好祝愿。这个节目一开始由两个主持人献唱,然后是嘉宾的表演,最后是观众打进电话,在电话里k歌,让曼妙得美死人或者恐怖得吓死人的歌声传遍成都每一个收听该档节目的角落。

    我和院士晚上待在寝室,把做节目的事情在QQ群里告诉了本科和现在的同学们,叮嘱大家准时收听。好些同学都表示准备在线收听节目,然后在群里热烈讨论一番。

    十点一刻,我们坐上出租车朝电台挺进,司机大叔见我和院士都背着吉他,于是很好奇地问我们:“小伙子啊,你们去电台做什么啊?”

    “做一个音乐节目。”院士说这句话的时候故作随意的样子很欠揍。

    “啊呀呀,可不简单啊!什么时候开始啊?是什么节目啊?你们去做节目,电台给你们多少劳务费啊?晚上回来安全不啊?要不要留一个我的电话啊?打的的费用可要喊电台报销啊!我可以多撕点车票给你们拿去报销啊!可不能亏待了自己啊!”

    “啊啊啊”大叔滔滔不绝地砸过来一连串的问题和叮嘱,院士详细地一一做了解答跟回应。而我坐在旁边感觉很汗。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出租车停在了路旁。路的对面就是电台的办公大楼。

    “到了啊,下车注意安全啊,带好你们的乐器啊,路上小心啊,我会准时听你们节目的啊。如果节目结束的时候我没有载客,我就过来接你们啊!”

    “谢谢大叔啊,谢谢大叔啊。不用啊,您忙您的啊。”院士回答。

    “应该的啊,应该的啊,你们丰富了成都人民,尤其是我们这些夜班司机的文化生活啊!谢谢你们啊!好好唱歌啊!需要我短信投票不啊?……”估计司机大叔已经把我们当成了快男女了。

    我一看这架势,连忙拖着院士,匆匆离开了出租车,朝电台办公楼的大门口走。走出很长一段距离之后,还听见“啊啊啊”大叔的声音:“小伙子啊,投票的电话是多少啊?……”

    守夜班的门卫是两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个高瘦子,一个小胖子。他们询问了我们的情况。由于担心我们的琴套里装着恐怖分子专用的杀伤性武器,为安全起见,他们表示需要由电台的工作人员来领我们上去。我给小强挂去一个电话,然后站在门口和门卫闲聊。

    “里面装的是什么啊?”小胖子门卫问道。

    “哦,您是说这里面吗?没什么啦,就几枚炸弹而已。我们今天专程抽时间过来炸电台的办公楼,后半夜还得去炸市政~府大楼。”院士一手挡住嘴,低声很神秘地说到。

    小个子门卫瞪大了眼镜,不敢相信恐怖分子如此的明目张胆。

    “人家在跟你开玩笑!”高瘦子门卫捏了小胖子一把,然后继续说,“是琴吧?”

    我怕院士继续胡扯,连忙答道:“嗯,吉他。我们是过来帮忙做节目的。”

    “吉他呀?很难学吧?”

    “还好,其实也不难。算乐器里比较简单的。不过要精通都不容易。”

    “你们精通吗?”

    院士似乎怕我谦虚,马上说了一句:“你觉得呢?”

    两个门卫不置可否,都傻傻地笑了。

    三分钟后,小强从正门冲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对我们说:“抱歉抱歉,让你们久等了。”

    门卫见了小强,立刻将我们放行。院士走进大门的一霎那,轻轻掸了一下背上的琴套,对小胖子门卫坏坏地一笑:“你真的以为里面是吉他吗?孩子,你真的很傻很天真哦!”留下目瞪口呆的小胖子和不住摇头的高瘦子。

    电台音控室的位置在办公大楼三楼。乘电梯直上,右转,前行十米左右,是一个透明的玻璃门,小强刷卡带我们通过之后,又拐了一个弯,继续前行十米左右,左转推门,我们就进入了电台的音控室。小强递给我和院士一人一个耳机,安排我们坐下,隔着隔音玻璃看过去,两个主持人正在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娱乐新闻,但是主持人面前两个大的电脑屏幕阻挡,所以我们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进去之后你们坐主持人对面,戴上放在桌上的两个耳麦就可以开始了。到点我会通知你们的。现在你们先在这里稍事休息。”小强礼貌地对我们说完,就转身坐在旁边的工作间开始接观众打进来的热线,五个电话并成一排,不断响起。他不断地接起电话,并且让观众“您好,稍等片刻”,然后放下电话,在节目的专用QQ群里面勤奋地灌水。

    “喂,你说里面的女主播是不是美女?”院士朝我挤了下眼睛。

    “屏幕挡住了,怎么看得出?不过说实话,声音真甜了,又是标准的港台腔,含糖量起码三个加号,估计长得应该不差。”

    “错!但凡是声音好听的女生,长相多半不敢恭维。”

    “我可不敢苟同你这种观点。”

    “有逻辑的,好不好?”

    “什么逻辑?猪逻辑还是强盗逻辑?”

    “你说,你根据声音判断一下,这女的长什么样?”

    “很小巧,应该还有些瘦,我觉得是甜美型的。”

    “我敢打赌不是。我估计是高大魁梧型的,应该不止一二般的胖,我觉得是肉食性恐龙。”

    “至于那么夸张吗?你完全是胡扯,真是没逻辑。”

    院士见我不相信,也没多说什么,一副“走着瞧”的表情。

    临近节目开始了,小强让我们准备好,准点进播音室。我和院士把吉他放在播音室的大桌子上,坐下来静静等候。女主播的面容终于在我们走近之后,从两个电脑屏幕中间凸显了出来。一看到她的脸庞,我就不得不联想起院士的推测来,居然是不差分毫啊。我完全不能想象那么甜美的声音就是从面前这位女士的口中飘出来的。我以表情告诉院士:“好意外啊!”院士则做捋胡须得意状。

    “意外”女主播在群众中呼声甚高,甜美声线就是她吃饭的家伙。电台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只秀声音,不抛头露面,实在是声音与相貌水平迥异者的选职业。

    其实,声音和长相有时候确实不能联系在一起。大家肯定都见过一些络腮胡的男人,说起话却细声细气,也肯定见过女子长相清秀,出语时声音却粗暴得令人拍案惊奇。

    记得以前大学寝室里,院士的某位女友打电话到寝室找他。

    小黄接起电话问了句:“喂,找谁啊?”

    那边的女生激动不已,院士接起电话之后,她连连问:“你们寝室是谁的声音那么磁性阳刚充满男人味儿?哇塞,简直性感!”

    院士答曰:“小黄呗。”

    “哪个是小黄?我见过吗?”

    “哦,见过,就是经常和我一起去水房打水那个小个子男生。”

    院士一说完,那女生只说了一句:“哦,原来是他呀。哎,上帝是公平的。”

    自此,每次一遇见小黄出了什么糗事,我们总会异口同声地说:“哎,上帝是公平的。”

    意外女主播旁边的男主播高瘦,不过略显脸部畸形,尤其是一对眼睛和一张嘴巴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搭配以淡黄色的头箍,看上去相当的e.T。必须承认的是,我对两位主播的第一印象都十分不怎么样,当然,从他们看我的眼神,也能感觉到一种职业病似的冷漠。

    一切安排就绪。时间是十一点整。主播开始“k歌熊猫眼”的节目直播。

    “嘿,大家好,你们现在收听到的是成都电台赫调频广播,这里是万众期待的‘k歌熊猫眼’!我是阿杰。”这是e.T的声音。

    “我是菲菲。”这是“意外”主播。

    “今天我们的节目请到的神秘嘉宾是谁呢?当当当当当,现在我们将切入一段他们的介绍音频哦。大家洗耳恭听吧!接招!”

    院士很纳闷地看着我,我才反应过来我并没有告诉他颜修竹帮我们写了一个简介的事情。背景音响起跳跃的鼓点,配以节奏明快的电子音乐,一个极度港台腔的男声开始了我和院士的简介音频:“音乐是他们的左手,文字是他们的右手,舞动青春的节奏,感受律动的漂流。忧伤时,他们会就着月光写诗、弹琴;开心时,他们会在寝室聊足一宿。吉他的弦动,配合他们响亮干净的声音,一定会在今晚,带给大家不一样的感受。他们来自s大文学院,他们是最默契的朋友。他们形影不离,他们互在左右,我们要爆料的是――你猜猜他们是同性恋嘛?哈哈,我们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其实他们俩――绝对不是gay啦!一段广告回来,走进属于王建、许铮的音乐文字世界!”

    我和院士胃部翻动不已,互相看了一眼。我在心里盘算着怎么收拾颜修竹。

    节目开始先唱了一后街男孩的Te11mehy,然后是意外主播带来的老歌《万水千山总是情》,两人唱得都很不错完之后开始兴奋地自吹自擂,群里和网站讨论区开始不断有人骂他变态,意外主播则相对低调一些,并且一直以打击e.T为乐事。紧接着,就轮到我和院士的表演了。

    我刚才献唱BackstreetBoys的歌曲,走得是国际路线哦,也让诸位观众和我的粉丝领略了我的英语水平。我现在大胆地估计,今天没人敢跟我叫板了。哈哈,得意中……”

    “不要得意忘形啊,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两位就读s大,专事外国文学的研究生,他们也要走国际化路线哦。”

    “敢跟我比走国际路线,简直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嘛。鼠辈,报上名来!”

    我对e.T本来就印象不好,听他这种大放厥词的主持风格,就更加反感。我没有支声。不过转念又想,他也是为了收听率才这样的无所不用其极。

    院士连忙接过话去:“你好,我们是来自s大的学生,我叫鼠辈甲,他叫鼠辈乙。”

    着说:“今天你们带来什么歌曲呢?”

    “我们刚才见到兄台唱功,已经杀气全无,只敢唱一些简单的歌曲,今天就带来一《一闪一闪亮晶晶》就可以了。”

    看院士报的歌名和节目单上给出的不一样,很诧异地看了我们一眼。

    “开个玩笑啦,一garethgates的anyoneofus,献给大家。”这个叫garethgates的歌手是我和院士都很欣赏的。他十多岁就成名了。患有很严重的口吃,第一次上台领取一个音乐奖项的时候,紧张得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清楚。可是唱起歌来却行云流水,吐词清澈流畅。确实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播音室响起了伴奏,我和院士开唱。唱完一段断我们道:“水平不过如此嘛。”

    全曲唱完,意外主播用很意外的声音说:“现在网上讨论区对两位的演唱评价呈现出迥然相异的局面。其中一些认为两位的唱功平平,简直无法和阿杰的Te11mehy抗衡,另外一些则感觉两位的嗓音的确特别,听着完全是一种享受,并且认为其中一位的声音很像最近流行的苏打绿哦!”

    忙补充道:“我觉得后边一种观众完全没有审美能力嘛。”

    院士和我互相抛了个眼神,没有争辩概没想到我们居然一点不争辩,有点重拳出击却意外打空的感觉。

    意外主播继续补充:“网友和听众都要求两位和阿杰pk一下中文歌曲?。”

    院士和我取下吉他,由我来报今晚的中文献唱曲目:“我们今天准备的中文歌曲是苏打绿的《小情歌》,邀请e……呃……阿杰和我们一起演唱吧。”我差点讲“e.T”脱口而出。

    院士深知我的音高,知道一苏打绿绝对难不到我的高音部分时已经明显能感到力不从心,所以他朝我狡猾地一笑,似乎在说“兄弟,要他好看!”

    果然,高音部分e.T很郁闷地无法完成。一曲唱完始为自己辩护。

    “呃,刚才那歌唱着唱着我突然喉咙不舒服,高音部分有些不稳,献丑啦,献丑啦!”

    院士马上说:“怎么可能不稳,高音部分你不是直接失声了吗?观众有听见你唱的高音吗?反正我可没有听见哦。色骤变。

    “不过也没什么,不要感到自卑嘛。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key,不用勉强自己的。”院士又马上补充道。

    见有台阶可下,连忙说:“对对对,这个确实不在我的key上。”

    “不过以你的长相,应该是属于实力派呀,怎么会高不上去呢?”院士紧追不舍。

    “我是偶像派好不好!”

    “我觉得是实力派?,许铮,你说呢?”

    “嗯,依在下愚见,兄台应该是很典型的实力派,虽然听你唱歌倒听不出来,但是看长相绝对能看得出来。”我承认我当时很小人,居然以别人的长相相打击。我有罪。

    级色变,辩护道:“我是偶像派的长相,实力派的唱功,好不好!”

    我和院士异口同声到:“兄台,你好像说反了吧……”

    节目录制结束,我们和工作人员一起离开播音室。刚出门,我和院士的电话就同时响起了。我这边是颜修竹打过来的。

    “哇塞,两位才子,不错不错,唱得真是太好啦。我身边这位朋友对你们赞赏有加啊!”

    “少来!我还没问你呢!什么叫‘绝对不是gay啦’?”

    “难道你们是gay吗?”

    “你……你这是在误导听众。”

    “乖啦,开个玩笑活跃气氛嘛。回来请你们吃饭,好不好?”

    我向来吃软不吃硬,于是只能重复我以前说过的那句话:“我的个性是听见女生说‘乖啦’就没办法生气了,那就等你回来请我们吃饭吧。”

    挂掉电话,显示收到几条短信,都是在成都上班的大学同学过来的――有的是领导训话型:“不错不错,小铮子,你和院士都表现不错嘛。为母校争了光,为成都人民的夜生活添了砖,加了瓦,填补了很多痴男怨女因无聊而寂寞的漫漫长夜。值得嘉奖嘛!两位要继续再接再厉,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创造出更多听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这是党和国家对你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你们的荣誉嘛!”;也有无比激动型:“天啦!偶像!你们简直是我的偶像!收下我这个可怜的粉丝吧!你们签名给我寄过来吧!偶像,我永远支持你们!我要当你们的粉丝团团长!”;也有简短快捷型的:“很好很强大!”;还有破口大骂型的:“干!谁***这么快,比我还先打电话?”……

    走下办公楼,和小强告别,我和院士走出门外。小胖子和高瘦子两个门卫表情各异。前者警惕地盯着院士,后者则很友善地对我们点头。

    院士看了小胖子门卫一眼:“嗨,相信吗?五分钟之后,这座楼就会――‘嘣’,没啦!现在我们要马上赶去政~府大楼哟!”

    小胖子很紧张地看着高瘦子,满脸是紧张和不安的神情。高瘦子很无奈地看着我们。

    门外,一辆出租车正在等候。

    “小伙子啊,你们终于出来了啊。我等了你们几分钟啊。你们唱得很好啊。我当时很激动啊。还给我老婆打了电话啊。可她骂我疯了啊。”“啊啊啊”大叔熟悉的声音从驾驶室传了出来。

    我和院士相对无语,为成都的士司机的热情坦诚所折服。上车、关门,车辆启动,“啊啊啊”大叔开始滔滔不绝,院士疲于应付。我独望窗外,看着电台办公楼在夜色的霓虹中离我们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遥远的黑暗之中。

第八章 饭局

    第二天睡到上午十点我才起床。拿起手机就看到颜修竹的短信:

    “午饭一起吃吧,我和寝室一个姐妹中午联系你们。估计你和院士在睡觉,就不打电话了。醒了看到短信回我哦^_^”

    “好的,知道了。”我赶紧回复。

    大约一刻钟之后,院士也缓缓起床了,得知中午颜修竹请大家一起吃饭,他似乎比我兴奋无数倍,并且一个劲儿地自嘲,说“皇帝不急太监急”,开始不遗余力地敦促我在卫生间沐浴、更衣、洗头。随后他自己也收拾了一番,并且一边收拾一边教育我:

    “知道吗,你一定要给颜修竹留很好的印象。千万不能不修边幅。女人如果喜欢你,虽然不会太注重这些,但是并不表示你可以不顾细节。你的脸上容易出痘痘,每次喊你用洗面奶,你都磨磨蹭蹭地嫌麻烦,这很要不得。你瞧瞧你的皮肤,现在成什么样了。脸上坑坑洼洼的,好像无水的龟裂土地。你看看我的皮肤,多么有光泽。你再看我的铺位,虽然是狗窝,一塌糊涂,三个字以蔽之曰:脏、乱、差。可是我哪次出门不是光鲜亮丽,人五人六的。约女生不是见男人,随随便便地出去是绝对不行的。你要注意形象包装,也要注意言谈举止。举手投足要高贵优雅,记住,我反复给你强调的,要绅士风度,要记住‘gent1eman_shou1d_a1ays_a1ks_beteen_the_traffinetd_the_1adies_’……”

    院士的理论已经有了其别开生面、一不可收拾的套路,一旦开始讲述,其后果不堪设想,以他舌头天天做俯卧撑的能耐,一出口连侃几个小时不是问题。

    当然,院士对自己的口才极其自负,他曾经在很多人面前引用过英国作家王尔德的话,说爱尔兰人不一定是世界上最棒的作家,但是肯定是最棒的聊家。他扬言,不知道爱尔兰人见识了他院士级别的侃大山能力之后,还敢不敢放此厥词。

    对于院士的这些言论,经过多年的耳濡目染,我已经极其习惯,所以很老实不客气地打断了他:“去你的,又不是见英女皇!”因为我无比清楚地知道,他在其“绅士风度”言论的最后,一定会重复那段他讲过千百遍的故事。

    院士每次提到绅士总是走在女士与马路中间的时候,就会讲一个故事。大意是有个男生陪女友去见父母,母亲领着两个人一起逛街。她其实对这个女儿选中的夫君并不满意,但是逛街之后,她却很郑重地对未来女婿表示,放心地把女儿交给他了。

    女儿知道一开始母亲的态度,所以很纳闷。结果母亲说:这个男孩过马路的时候,总是走在你我和车辆行进方向的中间,并且微微伸手护着你,这样的孩子很细心,妈妈很放心。不过我对这个故事不是很感冒,总觉得一天到晚那么细心有点矫情和做作。

    院士为此没少说我:“小铮子,记住啦,要会表现和表演,要有技术含量。你怎么就不听老人言呢?”

    尽管我的兴趣不浓,可是他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侃侃而谈:“我亲爱的兄弟,泡妞是体力、智力、毅力的考验,也是魅力、实力、精力的象征。泡妞之最高境界是忘怀得失,完全享受那种乐在其中的感觉,那种患得患失的缠绵悱恻。要色诱,而不是霸王硬上弓,要优雅,而不是狼狈不堪、风度全无。

    我最看不起霸王硬上弓型的男人,看不起那些因为泡妞而失去自我风度的男人,他们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一点男人应有的气质都拿不出来。严重鄙视他们!这样的人在泡妞界混迹,实在是我同道中人之奇耻大辱。”

    说到此处,院士情绪开始激动起来,简直恨不得将这些不入流的同行一一除之而后快。

    “又是老腔老调,院士,我真的严重感觉到你已经在渐次苍老了?你难道就不能创新,不能剑走偏锋地创创新嘛?”对于他的念叨,我一点也不买账。

    “创新?泡妞的心法万变不离其宗,好不好!一字记之曰:‘心’!要用心啊,干一行爱一行不是。哎,孺子不可教也,孺子不可教也!”院士做无限痛苦状,仿佛当年孔子站在门前叹息没有一个弟子可以继承自己的衣钵一般。

    约好时间地点,我们在s大的小北门外等候两位佳丽的到来。其时和风吹拂,空气中满是栀子花的香味。门口的保卫站得笔挺,在路人冷漠的目光扫视中展现着他们最为英姿飒爽的身段。校园内忙碌的三轮车夫们穿着背后印有“小红帽”的红色坎肩儿,百无聊赖地打着中午的时光。

    约定时间过了大概十分钟,颜修竹依然没有出现。我稍微有些不耐烦了,于是掏出怎么回事。

    说时迟,那时快,院士大手一挥,急忙阻止住我。

    “我亲爱的兄弟,要记住,宁可我们等她们十分,不可让她们等我们半秒。时间这个概念本来对女生来说,就是真空概念,是伪命题,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约会不是坐飞机乘火车,没有必要那么严格地遵照时刻表。时间是理性的象征,恋爱是感性的活动。两者根本就是不能相容的。

    如果女生迟到十分钟,我们就耐心等待十分钟,如果迟到半小时,我们就耐心等待半小时。《圣经•新约》有云:不要与女人作对。女人打你的左脸,你就把右脸也转过去让她打;如果女人脱了你的外套,你就连内裤也脱下来交给她……”

    就在院士滔滔不绝地继续念叨的当儿,颜修竹和一个高个子女生笑眯眯地走了上来:“抱歉,迟到了。”

    高个子女生吐了吐舌头,这个标志动作使我立刻记起,她就是上次我在教室碰见颜修竹时见过的那个女生。教室初遇时我并没有多注意除颜修竹以外的美女,这次高个女生略施了点粉黛,整个人仿佛是加了光圈一般。

    院士很隐蔽地向我投来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然后看似随意地笑道:“呵呵,没关系啦。迟到是美丽女士的专属标记。”

    根据他掩藏在微笑背后**的微表情,我知道,他已经准备对这个高个子女生“下手”了。

    “哎呀,院士,不要耍贫嘴。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寝室的姐妹,蒋薇,口腔专业的高材生。”颜修竹拉起蒋薇的手,对我们说。

    蒋薇巧笑倩兮,说话声音不大,异常温柔。阳光一照,整个人登时流光溢彩了一把。院士也算是阅女无数,竟然差点点露出本来面目。我清楚地看到他咽了一下口水,心里暗叫,“啊呀!这妮子危在旦夕也!”

    确实,当时我就觉得,遇到院士,蒋薇一定难逃她的无数先烈曾经经历过的始乱终弃的悲剧性厄运和欲哭无泪、一夜长大的心路历程。根据我短暂的思考和判断,这个蒋薇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院士的对手。御女术非同寻常的院士,在我所见过的众多男人当中,属于段位颇高的功力上乘者。他的高技艺不在于其口齿和辞藻的汹涌澎湃,不在其浓眉大眼的健硕身型,而在于一些不起眼的小小角落,一些我无法总结、欲说还休的细微处。院士是综合实力突出的人物。

    可惜啊可惜,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事情远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我才知道真正的世外高人根本无招胜有招,杀人于无形之间。院士,这个我认为永远不可能在泡妞界折戟沉沙的院士,最终在游戏情场的事业之风口浪尖瞬间栽下,成为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美女石榴裙下的冤魂(事后证明,这个看似普通的美女一点也不普通),此情此境,怎能不让人感叹造化弄人的戏剧性和“一物降一物”的智者箴言……

    颜修竹没有注意到院士的神情,自顾自地对蒋薇说:“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王建和许铮。许铮你见过啦。我们一般都叫王建‘院士’,因为他很渊博。”

    院士听了这个理由,知道我没有泄露他本科时期在寝室大开性学讲座的旧事,很邪恶地笑了一下,故作谦虚状:“不渊博啦。只是大家给面子才那么叫。”

    s大位于成都市中心,占地面积颇大,四通八达的道路呈四方形兀自延展。东、南、西、北四个大门气势雄浑,昭示着内中的不凡。不过最为食客们流连忘返的,还是要数位于北门和东门之间的“小北门”。

    小北门有多小呢?以院士之体格,侧身亦不能正常通过,可见院士之胖;而以我的体格,不侧身尚游刃有余,足见我身型之苗条。有段时间我把QQ个性签名改成“每当我不侧身穿过s大小北门,n多女生投过来艳羡的眼神”,曾经引得众多兄弟姐妹群起而攻之,“重量级人物”们更是对我的这个签名深恶痛绝,每看一眼就气不打一处来。

    一行人走出s大小北门,边走边商量起吃什么来。蒋薇很活泼,虽然话不是非常多,但是很喜欢笑。院士提议中午还是吃中餐,推荐了一家叫“又来居”的餐馆。大家都表示同意,于是径自走去。

    这家中餐馆分两层,不过楼上是一个隔层,只占整个使用面积的一半。四壁以淡雅的浅蓝色壁纸装饰,很素净清新。门口的招牌上照例写出店里的招牌菜。店员在我们踏步进门之后很热情地迎了上来,安排我们在靠窗的一张桌子就座。我们几个似乎都喜欢靠窗的位置,也就欣然坐下了。窗户下边很精心地修着一排铁栅栏,黑色,有雕花,旁边的叶子倒反而是显眼的金色。

    因为离小北门不远,此处的食客也多是学校的学生。还可以看到穿着校服的s大附属中学的学生,聚集了七八人之多,占据着中间最大的桌子,一群快活的小鸟一样说笑不停。相比之下,我们四个倒显得安静得多了。

    在餐馆的墙上,很诱人地悬挂着一些菜肴的照片,都颜色动人,看得人食欲大增。出菜的窗户口不断地传来师傅的吆喝,以标准的四川话喊出菜名,敦促着服务员往返于各个桌子和窗口之间,忙得不亦乐乎。

    “这家店我经常和朋友来光顾,所以特此推荐。”院士打破了短暂的安静。

    “我们出来吃饭的时候常常因为校门外的小吃和食店太多,有时候踌躇半天不知道选哪一家,磨磨蹭蹭最后还是去经常去的那几家,所以很少开辟新的领域。虽然很贪吃,不过还是稍微有些懒。”蒋薇笑着接过话来,话音中略带微甜。

    院士甩给我一个眼神,意思是:“这个妞我要定了。”

    “开辟新领域的方式其实很多的,不一定要亲自前往嘛。完全可以听别人推荐。我和院士读那个专业,女生都很热情,心眼儿又好,对吃很有研究。有时候我们寝室出来吃饭,若是想换新的口味了,就直接咨询我们专业的同学,保证次次都有新花样。而且对于什么地方何时打折,什么地方消费满多少就返代金券之类的活动更是了如指掌。”

    “女生其实对一切美味都很敏感啦。”颜修竹似乎感同身受,“不过我和蒋薇都比较喜欢研究做菜,我们对做菜很有一套哦。什么时候请你们尝尝我们的手艺!我们都有各自的招牌菜,方圆十八里无人可望我们项背。”

    “对对对,我们两个都是食神级别的大厨!”蒋薇很兴奋地附和。

    谈到这里,我陡然想起院士以前似乎给我提过,但凡吹嘘自己做菜很好很出彩的女生,多半都是些刚刚起步的烧友,做出的菜肯定七七八八。我还没开口,院士抢先表示嘉许地说道:“哇塞哇塞哇塞,能吃到美女同学亲自烹制的菜肴,我们真是三生有幸啊!yourp1aceormyp1anetbsp; “我算是东道主吧,当然是myp1ace啦!选个周末就行,出北门乘34路公交车可以直接到。真心请你们去做客哦,当然更主要是炫耀一下我和蒋薇的厨艺。”

    “原来你是本地人呀。”我问道。

    “算是吧。我妈妈是成都人,爸爸是扬州人。他们在外地上班,我一直是由外婆带大的。不过大二那一年老人家去世了。”

    “哦,这样啊。”院士点头道,当然,我认为那明显是一句废话。院士的习惯是,当他不知道怎么接话的时候,就会说“哦,这样啊”。

    我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很早以前想去扬州一游呢。不过一直没有机会去。有句话不是说‘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吗?可见扬州的魅力古已有之。”听颜修竹提到扬州,脑海里浮现出很多画面,当然都是我的想象,我并不曾实地去过。

    “有机会大家到可以相约去旅游一次,以后工作了,这样的机会就不多了。”蒋薇道。

    我说:“成都都还不熟悉呢,就想那么远了。不过说起刚才提那句诗,我又突然想起尔云来。他不是西昌人吗,但是一直喜欢成都。成都别名又叫益州,所以爱读书的尔云常常说自己没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想法,倒更愿意‘携书十万卷,骑鹤下益州’呢。”

    “益州?‘益’的确是州名。汉武帝曾经置十三刺史部,‘益’就是其中之一,管辖范围大约是四川省折多山,云南省怒山、哀牢山以东,甘肃省武都、两当,陕西省秦岭以南,湖北省郧县、保康西北,贵州省除东边以外地区吧。”院士补充道。

    他冒出这么多我们闻所未闻的地名山名和东南西北,已经直接让我们犯晕了。颜修竹和蒋薇都很吃惊地看着院士。这又是院士的拿手好戏。他曾经苦读诗书,狂背古文,只为了在关键时刻一试身手,用口吐莲花般的曼妙辞藻征服未成年少女那颗幼稚而浮躁的心。

    “难怪你叫院士,果然很渊博呢!”蒋薇感叹道。

    “当心当心,别被他mindFuck了。”我在旁边提醒到,但是还是忍不住笑了。

    “mindFuck?什么东东?”蒋薇用很异样的眼神看着我。

    院士笑了笑,一点不避讳地说:“这词我最喜欢,也很清楚概念。我来简单解释一下吧。上个世纪诗歌盛行的年代里,很多文化青年追求女生的方式是:把你喊出来,根本就不提男女之事,那多低俗啊,文化人所不齿。庸俗是最不能被容忍的!那约出来做什么呢?聊天!内容大都是与诗歌、散文、经典著作相关,哲学、艺术、音乐各个领域都广泛涉猎,什么尼采、齐克果、梵高、米开朗基罗、贝多芬、肖邦,全部都一一提到,往死了侃。等聊到红烛过半、夜已深沉,女生直接就懵了,躺床上就归你了。”

    蒋薇和颜修竹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

    我把话题扯回来说:“我刚才想到以前中学课文,诸葛亮的《出师表》里有一句:‘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可见益州确实蜀汉的又一个称呼吧。”

    “你看,许铮引用的我们就知道。确实以前中学学过的呢。哈哈,我居然也记得这句话。是属于背诵课文吧?”颜修竹有点兴奋地问。

    院士很得意地揭我的短:“确实是背诵课文。许铮其实记性很好的。不过在他记忆力最好的中学时代,没有遇上一个好的老师正确引导。许铮读中学的时候做语文课文背诵填空的题厉害,书都倒背如流。一节课看一本历史课本,下课你再抽他就难不倒他了,甚至包括书里小字部分的内容和一些只为了增加趣味而添加的顺口溜。不过他很缺乏阅读资源,家里也没什么藏书。背来背去也就是些课本上的东西,比起我的渊博差远了。哈哈……”

    菜这是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大家开始边吃饭边继续聊天。聊天中我才慢慢得知,颜修竹大学毕业之后还曾经去上海工作过一年,不过觉得那个城市的节奏和感觉自己不喜欢,才又考研回成都继续读书了。“觉得那不是属于自己的城市。那些繁华与我无关。”

    说起当年自己在上海的工作和生活,颜修竹颇有点“往事不堪回”的感叹。有时候青春的某段岁月就是如此,当它倏尔过去,成为旧事,你蓦然回,总不忍心看那有伤痕的地方。

    人选择着一些对自己有益的记忆,然后将它们铭记,其它的则作为有害成分,清除干净。如果记忆里堆积了太多的负面信息,人是会抓狂的。

    疯掉的,不是青春,是拥有过青春的人。

    因为太多的负面记忆如影随形,那暗色的影子最终从心里升腾上来,渗透到脸上,颜色越来越深,成了黑头、暗纹,最后变成更为根深蒂固的老年斑。

    青春最终逝去,未留丝毫光鲜的片影供我们缅怀抑或祭奠。

    “成都不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吗?所以大概是你太习惯成都的感觉了,所以无法接受上海。”

    “也没有想那么多,只希望自己过得自在轻松些,不想那么没着没落的。”

    “回来当然好了,你不回来,我们也不可能相识了。”院士微微一笑,“缘,妙不可言……”

第九章 院士的如意算盘

    四个人渐渐熟悉起来,于是也偶尔有机会在一起吃饭、喝水之类的。不过,去修竹家做饭的计划几次都告吹。一来是院士属于社交型的人物,应酬总是比常人多很多。二来,蒋薇已经在医院做一些实习工作,有时候周末也加班。我倒是一如既往的闲。修竹周一到周五都很忙,周末则一般待在家中。大家的空余时间一般都是晚上,因此总是上网聊聊天,然后再睡。聊天的内容以八卦居多。

    不要看颜修竹和蒋薇平时似乎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一提起s大的事情,她们完全是如数家珍。按照修竹的说法,学文学的人素来风流倜傥,人所共知,怎么可能只认认真真做学问而不耍耍暧昧、偷偷情、出出轨嘛。

    她列举了文学院一位平日里极其端正严谨的教授与另一个女教授的例子。我们自然不相信。不过修竹强调,我们毕竟是新来的,很多事情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她作为s大资深的八卦人士,对这些自然是了如指掌。

    我提到以前在本科期间就极想办一份冠名为《绯闻花边报》的报纸,可惜一直未能实施,常常为之扼腕。

    修竹表示她也有过这种想法,并且她觉得把受众固定在s大内部,应该还是很有市场的。我们甚至很认真地探讨了其中的一些细节。不过院士和蒋薇极力反对,认为我们完全是吃饱了撑的。得不到支持的我们虽然有四个巴掌,但是终究难鸣大声,最终也只能眼看着自己从事绯闻花边新闻传播事业的计划再一次地胎死腹中。

    我以前一直以为自己看了些书,也算是一个思想相对深邃的人,不过从我对八卦的关注程度来看,我确实很肤浅。

    有时候我甚至开玩笑说,我准备毕业后继续攻读中央戏剧学院的八卦记者专业博士。颜修竹这时也很积极地表示她要攻读恶搞专业。不过考虑到比较流行的所谓“女博士是第三种人的说法”,她还是有些怵。

    我当时为了安慰她,还一再强调:“你要是当了女博士,中国女博士的长相指数一定可以被拉升好几个百分点!”

    当然,其实我倒觉得那些说女博士这样那样、如何如何的人完全是信口开河,根本没有经过调查。我所见过的好多女博士,很大一部分都是美丽、智慧,气质优雅,仪态端庄,哪有所谓的“第三种人”那么恐怖(许铮按:当然,也要实事求是地说,有些女博士长得的确相当忍辱负重)。所以,在此我准备表达一下我的观点:大家还是先调查之后再来言,光听传闻,怎么能了解得清楚嘛?

    院士和修竹、蒋薇越来越熟悉之后,更加极力劝说我追求修竹。在这样的劝说和引诱过程中,我渐渐越来越感到修竹的好,也越来越觉了院士和蒋薇感情的迅升温。

    毫不夸张地说,他们之间的纠结,很有点**的况味。院士已经开始饥渴地向往稳定的关系,而蒋薇也似乎早已经是待字闺中、苹果熟了的年龄。

    于是我们都突然现,其实感情,在对的时候,升温总是极快的。

    我深知修竹是很好的女孩,长得很可爱,性格也一点不古怪。不过,我始终觉得有一些潜在的东西一直没有浮出水面。修竹如同一个外表光鲜亮丽的苹果,丝毫没有瑕疵和斑点,红得让人直咽口水,不过,我总觉得,这红的后面还有故事,还有修竹一直并非刻意隐瞒,但是却还没来得及说出来的故事。她就好像海明威一天到晚都在讲述的冰山理论,总是有很大一部分尚在水下,无从被窥。

    虽然熟悉起来之后,我必须承认,她说话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柔了,不过总还是悦耳的。我对修竹是有好感的。不过对于院士所谓的“追求”,我却并没有极大的冲动。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院士说一个美丽可口的苹果放在我面前我却无动于衷,他很以认识我为耻辱。我也只能笑笑而已。

    我感到我和修竹似乎都在回避什么。

    “你怕什么?追不到她你怕丢人吗?还是她能把你给吃了?”

    “不知道怎么回答你这个问题。呃,有原因……”

    院士看我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不过我自己知道,我和修竹的感情正在慢慢变深。不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不至于分分秒秒想念,也会偶尔思忖她到底在做什么,而且这种“偶尔”的频率随着我们的相处,正慢慢变得频繁。

    我不敢冒昧地问她有没有这种感觉,不过对此很好奇。只是我的确不敢确定,这种“偶尔”地牵挂究竟是否所谓“喜欢”或者“爱”。我觉得,对一个人产生好感是很容易的,达到喜欢的程度也并非难事,不过爱嘛,是什么样的呢?毕竟,我第一次恋爱已经是接近四年以前的事情了,而且我都不知道那次恋爱是不是就是爱呢。

    院士不是常常说吗,“初恋的根本不懂爱情,谈下一话题!”

    s大的研究生篮球比赛开始了。院士不仅是校研会体育部部长,也同时是学院研究生分会分管文体工作了主席团成员,他提出让我和他都报名参加。

    本科期间就读外语学院的时候,我和院士就很热衷于篮球。那时候打球,更多是因为无聊。我们在学院所向披靡,不过班上身高最高的队员也就一米七六而已。但是由于大家配合默契,所以尽管在抢篮板球时相对吃亏,但是进攻的犀利却让我们攻无不克。需要说明的是,我所谓的“攻无不克”仅限于外国语学院内部,走出学院大门,我们就是“攻无克”了。

    我们的球风相当有特点。

    我属于投篮精准型,三分线往里跨一步弹无虚,不过因为身材的原因,总是被盖火锅,常常在场上掩面丢尽了下来。这就是我无法在篮球场上征服任何啦啦队美眉的主要原因。

    院士属于投篮准确型,不至于弹无虚,但是也颇有篮儿,加之体格健壮,打篮球很占便宜,稍微一挤,体重15o斤以下的选手“立扑”。他一球进账之后,往往以标志性的动作推一下自己的高度数眼镜,一副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样子,勾引了无数无知少女为之在不同的场合(许铮按:如球场上、床上等等)疯狂呐喊。

    院士挥极其稳定,唯一一次挥失常是大二那一年暑假前夕,我们打学院内部篮球赛,他在七班勾搭的一个女的于比赛前一天热烈勾引院士。院士管不住“小院士”,当晚鏖战至深夜,第二天腿脚酸软,完全不具备任何战斗力。最后号称“系霸”的我班篮球队在排名几乎垫底的七班面前“赔了院士又折兵”,颜面扫地、脸上无光。那场比赛被外界称为“王贱人的滑铁卢”,赛后院士在七班的姘头在场边一阵**,令我等胆寒,俗语云“最毒妇人心”,可见名言至理也。

    小黄打球属于饥渴型,此君技术极度粗糙,但是人小志大,常常以不足一米六五的身高对抗一米八以上的壮汉,且毫不吃亏,专门犯规,江湖人称“鬼见愁”,如果遇上他精力旺盛的早上,对抗者非死即伤。

    大学时代,为了宣泄过多的雄性激素,运动几乎是我们最好的办法,但是,这样的境况在读研之后生了骤变,身边爱运动的人几乎绝迹。

    研究生会的活动其实也不少。但是大家的**大约在本科四年就已经燃烧殆尽了,何况大家其时也不是单纯把读书作为最重要的事情了,很多同学是在职读研,也有在外面奔波赚钱的,也有拖儿带女的,也有整整一个学期神龙尾都不见的,所以这些校园生活专属的活动开展起来就很不顺利。

    院士看学院的男生报名都不积极,于是由研分会牵头,把各个部室的男生身高在一米七以上的全部找出来,剔除对篮球一窍不通的,就组成了一个参赛队。

    第一场比赛我们就遇到了蒋薇所在的医学院,一群秀才打一群白大褂。无论身高和重量级上,我们都明显是小巫见大神。疲于奔命了整整四节,最后以二十分的差距惨败。

    颜修竹和蒋薇站在啦啦队了,安静地看完了整场比赛。

    院士得到十二分,已经算是队中翘楚,而我,除了远距离命中的两个三分球,几乎一无斩获。

    “别气馁啦,你们俩球技还不错。看不出来哦。”颜修竹上来安慰我们。

    蒋薇和她还各自递过来一瓶水,分别放在我和院士手中。

    院士笑了笑:“学院对篮球赛不积极。我和许铮都是迫于无奈才参加的。他是被我拉进来的。技不如人,权当锻炼一下吧。过来读研之后就再也没好好打过球。以前我们可是攻无不克的,不信你问他。”

    具体情况我再清楚不过了,由于实在没脸附和院士的话,因此我笑了笑,很沉默。面对我的沉默,院士也只能很沉默。

    “你们要知足,我刚才站在学院拉拉队里可是一言没的。我以前可是拉拉队里嗓门最大的。”蒋薇说完,又标志性地吐了吐舌头。她眉目传情,对院士微微一笑,我登时就感觉身边这位虎躯一震,全瘫软了。

    “你要是给自己的学院加油呢,我们也不会生多大气,最多就是绝交而已。”院士逗她。

    “你还真是小气?,加个油你就绝交。”

    “好啦好啦,别逗她了。一会儿你们回寝先梳洗打扮一下,我们晚上还是一起吃饭。这段时间大家都很忙,四个人一起玩的时间也少了。”颜修竹提议道。

    “好啊,我举双手双脚赞成!”院士很激动,激动得有些过头。我知道,有原因。

    回到寝室,院士就钻到阳台上去打了个电话,然后紧接着出来对我吩咐道:“一会儿吃完饭我和蒋薇会借故离开,晚上你就陪颜修竹吧。”

    我有些吃惊,不过也无话可说。

    院士这样的安排看似是为了兄弟两肋插刀,实际上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和蒋薇“套磁”的狼子野心。这种借故离开,一来可以给蒋薇造成一点自己为兄弟舍生忘死的错觉,另一方面,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把主动权轻易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此举不仅成就了自己,也给我制造了和修竹独处的机会,一石二鸟之绝妙功效自不待言。

    晚上七点三刻,四人一起刚刚吃完饭,院士就提议大家一起喝点小酒聊会儿。酒壮熊人胆,这是院士相信的。几杯下肚,勇气大增,对泡妞大计有非同寻常的鬼斧神工。

    s大旁边的夜市灯火辉煌,绚烂如白昼一般。人潮攒动的大门外,烧烤、串串儿、钵钵鸡、炸土豆……你能想到的佐酒之物一应俱全。

    我们四个人就着路灯光,坐在一家街边小店外面,一边喝啤酒一边侃天说地。大约一节课时间,桌子上的烟灰缸里积起了五毫米的烟灰,桌边的地面上摆放了十来个空瓶子。

    颜修竹和蒋薇都说有点头晕。

    修竹提出大家一起去校园里走走,就着夜晚的凉风醒醒酒。

    院士知道火候正好了,于是马上表现出了为难之色。

    我心想,这哥们儿真的是演技派的,很好很逼真。

    院士说:“不行,我得马上回去办点事。有个朋友上次喊我帮他整理的一些资料我还没动呢,那哥们儿明天就要的。”

    这句话的潜在意思只有我能读懂,大意是“不行,我得马上回去把蒋薇办了。我上次喊她让我办办她还没开口答应呢。我今晚就想要!”

    蒋薇也马上表示:“修竹,我也不能和你们一起的。我今晚值夜班。”这句话的潜在意思为“修竹,我不能和你们一起无所事事了,我今晚要被院士办了,而且是夜‘办’。”

    颜修竹很无奈地看着我,好像是问:“你不会也有事情吧?”这句话总算没有潜在意思了,我可以稍稍休息一下。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院士抢先答道:“小铮子闲得要死,他怎么可能有事情嘛。没关系,把你交给他我们也放心。你们慢慢玩,我和蒋薇就先行告退了。”

    院士朝蒋薇使了个眼色,两个人抛下我们,迅消失在夜色之中。

    这次我们四人中途的分散,无论对于我和颜修竹,还是对于院士和蒋薇,都具有重大意义。从后来院士后半夜给我的短信和我连续好几个夜晚的辗转反侧来看,我无法说明这样的境况对我们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变得更加亲近,还是更加遥远了呢?

第十章 独处 (一)

    从饭馆走出来的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刚才四个人还在热闹地聊天,现在突然少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资深侃大山专家院士,多少有些不适应。当然,这短时间的沉默并非由于我和修竹无话可说。

    我们步行穿越夜色中的校园,没有固定的方向,漫无边际地走,享受着不说话时的幽静和安然。等我们走进小北门的时候,体育场外面的宽广草坪上已经坐满了人。

    s大其实充当着一个市中心公园的角色,无论是在校人员还是校外的居民,都往往喜欢在饭后溜?到校园里来。校园的氛围总是可以把人们从都市的冗繁和庸杂中抽离出来,享受时间的缓慢流淌。从精神意义上讲,校园其实已经成为一个灵魂栖息的所在。在社会中摸爬滚打、奋力拼搏抑或满心创伤的人,总是将大学作为一种“休憩”的关联物。

    那晚天边有寥落的星光,镶嵌在岩石上的钢钻般闪闪光。月亮透亮地在天空挂着,好像黑色的桌布上放了一把磨得无比锋利的弯刀,把天上的云朵都收割干净了。

    如果此时我们可以完全忽略人声的嘈杂,那肯定会惬意很多。

    我们穿越大草坪,右转便看见东区的篮球场。月光下,依然有人影在球场上忙忙碌碌。校园里,总是有那么多运动爱好者,肆无忌惮地挥洒着他们青春的汗水和**。

    而沿着球场外的小径继续前行,就是去往图书馆的路了。我对这路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

    那种感觉是很奇特的:你走在路上,恍惚觉得似乎每一棵树、每一段路面都有生命,而且认得你似的。你将与自己的灵魂相关的所有片片思绪都镶嵌在这个大学之中,渐渐与之合而为一。你觉得大学就是你,你就是大学,直到最后,在毕业落泪,恋人或朋友告别的时候,才幡然醒悟,原来前辈们说的都是对的,从来都不是你上了大学,而是大学上了你。

    这条去往图书馆的路,到了夜晚分外寂静。据说,谈恋爱的最怕路旁有路灯。我们虽然并没有恋爱,不过还是不约而同地往幽静的地方走。真的,无论是左转还是右行,完全没有商量,也不知道是谁跟着谁在走。我们一路上偶尔说一些话,更多的时候则相对沉默,似乎大家都在刻意保护那份别样的默然。

    不知不觉我们就走到了东一教学楼。楼的左边是一个矗立的雕塑,汉白玉雕刻的著名教育家张澜拄着手杖,做缓步前驱状。

    我终于打开了话匣子,提起以前读本科时候的那个城市,就是张澜的家乡。

    大学寝室的兄弟小黄很喜欢提到的一个话题,就是张澜办学校办得很经典:那座城市最好的高中――四中和最垃圾的高中――三中,据说都是张澜一手兴办的。一个伟大的教育家,最后为那个丝绸之城留下了教学质量迥异的两所学校,这让小黄感到匪夷所思且妙趣横生。

    所以,每次一提起“中学”、“教育”或者“张澜故居”这三个关键词,小黄就会把这个话题重复一遍,大学四年下来,我们只要一听见小黄开口说:“张澜办学校办得可有意思了”,后边的话我们几乎就已经可以成诵了。

    我提起与小黄有关的一些事情,总是可以令修竹很开心地笑。当然,其实我并非为了让她高兴而故意抖落朋友的笑话,不过一些我觉得并非极为有趣的事情,修竹也听得饶有兴味,我也就继续讲下去了。反正小黄知道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他还是很乐意被我和院士不断想起的,无论以哪种方式。

    “你好像很喜欢提你大学的室友。”修竹和我踏进东一教学楼前方的草坪,沿着“走得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的小道慢慢行走。

    路中间是一个凉亭,亭内悬挂大钟一口,几乎没有响过。

    “嗯啦。”我们走进凉亭的时候,我缓缓应了一声。

    “你这个‘嗯啦’是个什么意思?”

    “也就是肯定回答。大学的绝大部分时光都是和他们在一起度过的,怎么能忘呢?”抚摸着那口钟,我继续说到:“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教学楼的前边也是一口大钟,挂在高高的钢铁支架上,钟上边全是密密麻麻的符文。据说是因为教学楼建造的方位不对,于是请中文系的一位易经研究专家测算了方位、五行和阴阳之类的东东,在楼前挂此大钟,降妖除魔。那位教授很出名,算命极准,不过好像相信他的多是些女学生,男学生很不感冒。”

    “你们学校还真是封建呢!”

    “哪所学校不封建,哪个文人不帮闲啊?”

    “你很愤世嫉俗吗?我看你上课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那么懒散。你们导师说起政治之类的话题,你好像也不是很感兴趣嘛。”

    “对政治确实不感兴趣。院士这方面比我热心很多。只是觉得那东西很无聊,还不如做点诸如扶老奶奶过马路、公交车上给老爷爷让座之类的事情实际。”

    “你眼里的好人就是这样的?”

    “嗯啦!”

    “那你觉得什么是坏人呢?”

    “哦,很好辨认啊。戴墨镜、咬牙签的多半就是坏人。”

    “我看你是卡通片看多了吧!”

    “确实看了很多。我喜欢《海盗路飞》之类的漫画。”

    “其实我有时候很羡慕男生。”

    “羡慕男生什么?”

    “洒脱呀。小时候可以在泥水里摸爬滚打,可以爬树掏鸟窝,可以下河捉鱼。长大了呢,可以放学伙同一大群人去打球、玩电动,可以骑着破车在路上穷吼。我可不愿意一天到晚抱个洋娃娃在家里安安静静地玩那种扮演妈妈的游戏,简直没劲。”

    “女生不抱洋娃娃还可以抱什么?”

    “我想抱变形金刚!”

    “远大志向哦,很不错!”

    “可惜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变形金刚。以前电视台演变形金刚的时候,我一集不漏地看,特别喜欢汽车人。可是我就没有汽车人玩具。后来有个邻居的小男生买了汽车人,我好想借来玩的。于是就亲了他一口,那个汽车人就归我啦。”

    “天啦,你居然为了一个汽车人牺牲自己的色相。佛祖,饶恕她吧,阿门……”

    修竹佯怒地瞪了我一眼,提议说:“我们去湖边坐一会儿吧。走了半天,有点累了。”

    “嗯啦。我倒忘了我们已经走了这么久的路了。”

    东门正对的大道尽头是一个荷花开放的池塘,四围以简单的石栏圈之,内中的荷花开得很繁盛。池塘中间是一个凉亭,四周也种了很多花草树木,不过通往亭中的路被一个配电房阻隔了。铁门紧锁,一副不可侵犯的样子。

    池塘边设置了一些黑色的长椅,但由于正是夏季夜晚纳凉的好时候,离东一教学楼就近的一些长椅上都坐满了人。我们绕着池塘走了大半圈,几乎所以的长椅都被情侣和一些牵着宠物的老人占据,一直走到配电房边上,才现一张长椅尚且无人问津。修竹掏出纸巾,轻轻擦擦灰尘,然后我们就坐下了。

    此处路灯光并不强烈,整个池塘就氤氲在一片如同雾气一般的朦胧光线中。月光如水般倾泻下来,在池塘因风而起的肋骨一般的水波中扭动着腰身。

    一瞬间,忽然有一些美丽的诗句涌进我的心里,我顿觉四围的物体都活了过来。

    我突然觉得生活真是美妙无比,我想把我把我的全部精力都放在美丽的事物上。

    而再看看那月亮,简直皎洁得干净又漂亮呢。

    “你眼里在闪光呀!”修竹在看我,并且这样说。

    “嗯啦。你别笑我,我看着荷塘的样子极美,竟然想起诗来。”

    “这并不好笑吧。”

    “简直非常有附庸风雅的极大嫌疑。”

    “你不会。你不会附庸风雅。”

    “怎么这么肯定?”

    “就是能肯定呀,为什么要问那么多原因。我的感觉一向很准。附庸风雅的人,做作得很。有些人一说诗,我就觉得蹩脚又可笑,好像很好的诗句从他们口中出来,都变得怪怪的。即使是我比较欣赏的易中天,在中央电视台品三国的时候,他诵读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那语气和手势也多少有些难以免俗的做作,与他分析三国人物时的行云流水完全不是一个审美层面的。我倒是觉得你每次一说诗的样子,都极其真诚,不给人突兀的感觉。不过你倒是说说,你想起什么诗来了?”

    “你是在夸我有诗人气质吗?”我很高兴地说,随即开玩笑说,“我刚才在想:‘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入武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少来啦,你刚才觉不是想着这样的诗。想这样的诗只会情不自禁地嘴角上扬或者咧开嘴笑,怎么能眼里闪光呢?你刚才眼里的闪光,像星星一样遥远。”

第十一章 独处 (二)

    修竹说完这句话,我也看着她,说:“你这句话我很喜欢呢。刚才想到的是徐志摩的诗。虽然不像《再别康桥》那么妇孺皆知,不过确实也是我极为喜欢的一。《月下雷锋影片》,你读过没?”

    “我读过,但是背不出来。只依稀记得其中提到月光,大概你是想到月光,自然就眼神出光芒了吧。有趣!你能背出来吗?”

    “喜欢的诗歌,自然可以全文背出呀。”于是我就一口气背出了全诗。

    “真的很美。我尤其喜欢最后两句:‘假如你我荡一只无遮的小艇,假如你我创一个完全的梦境。’这样的诗人,自然值得林徽因这样的大才女为他写《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提起诗歌,修竹也激动起来。她马上也就背出了“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就喜欢诗这一点看,我们倒真是挺像。她是喜欢诗歌的人,所以才对我第一次见她时那样地突然冒出诗句来并不反感,估计要是换了别人,只会“神经病”一声,然后一溜烟消失不见。

    修竹读诗不紧不慢,节奏恰到好处。

    我听得尽兴,禁不住连连称赞:“这诗我读过,大约是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很喜欢在图书馆待着,整天整天地待。读了好些好诗,也看了好些好书。不过相对来说,我还是喜欢夜里读书。”

    “是‘红袖添香夜读书’吧?”

    “‘书中自有颜如玉’,有红袖来添香,自然是美事。不过我现在倒没有这样的条件。”

    “放心啦,总有人来给你添香的。你要是实在找不到人,院士也可以穿上红衣服来给你添一添香嘛。”

    “他?他不影响我看书就是最好了。我晚上读书的时候,他在下铺最爱骚扰我,我可沉不住起,就翻身下去骑在他身上――反正他也胖,压不坏――然后就大喊:‘呆子,拿命来!’,院士就讨饶地说:‘猴哥饶命!’那时候电视里常常播陈小艺和她的儿子一起为一个补钙的产品做的广告。广告结尾那小孩子把口服液塞在自己的玩具熊嘴里,说:‘笨熊,喝!’,我呢,也常常把院士的嘴巴掰开,然后说:‘笨熊,喝!’。

    结果暑假回去,院士在电视机面前看到那个广告,满心期待地希望听到我常常模仿的广告语。可那时候口服液出了新产品,变成蓝瓶的了,陈小艺那个儿子台词也换了。院士回来给我说,他一听台词换了,心头竟然升起强烈的失落感。

    考研的时候他告诉我,我们要为以后继续住一个寝室而奋斗。小铮子,我还是满心希望你未来的三年里可以继续翻身到下铺来‘笨熊’我呢。”

    “男生寝室还真是好玩嘛。我大学寝室的女生可中规中距了。男生一般是一个寝室是一个大团体,女生寝室也许就四个人,也会分成几个派系的。我以前寝室的室友有两个喜欢逛街,整天整夜地逛,另一个则一天到晚和男朋友在一起,偶尔回来过夜而已。我是独行侠。自己自习、上课、逛街、吃饭。所以常常面对地都是自己。”

    “孤单也并不就是坏事。男生寝室一天到晚都热闹非凡,人声喧哗,你几乎很难有时间静下来思考一下关于自己的事情。忧伤?对不起,不笑死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完全没有时间忧伤。而且男生喜欢运动,打乒乓、打篮球,这都是些极好的杀时间的方式。

    我想,正是因为大学四年我除了去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是在独处之外,其他时间都和寝室的兄弟在一起,所以刚来s大读研就不习惯得很,觉得时间很难熬。现在想想,也许独处也是一种好事。李敖说坐牢的好处在于,不坐牢的时候总是把自己介绍给别人,坐牢的时候则把自己介绍给自己。在孤单里认识自己,也不是什么坏事,偶尔的感伤情绪,也许就是这种自我审视需要付出的代价吧。”

    “你这种解释倒有些意思呢。可以想象你们寝室的那种感情。相忘于江湖,不如相濡以沫吧?哈哈……”

    “这倒是真的。以前读书的时候,我们住六人间,大家比较贪玩,看书的时候其实并不多。有时候免不了要出去疯玩。这是寝室的习惯。无论谁有事情,总是希望集体出动,绝不落单。大四毕业的时候,院士的论文半天难以杀青,结果他的指导老师一直催他。

    好不容易写完了,需要他从新区乘校车去市中区的老校区交初稿。我们自然是催促他赶快去。他倒简直有意思,说我们要是不陪他去,他就宁愿不交论文。最后还是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了。

    另外的此类例子不胜枚举。周末的时候,小黄要去市区买一条新裤子,也是六人同行,走进市区一家专卖店,小黄看中了一条裤子,就说:‘这裤子还不错。’取下来一穿,大小合适,就问多少钱。店主说:‘一百’,小黄说:‘就买这条啦!’于是交钱走人,大部队又一起开回来。回到寝室,居然还不到上午十点――别忘了,我们是九点才从寝室出的呀。我们这也就算进了一趟市区逛街了。”

    “男生买东西就是这样。换了是女生,逛得你双脚软,腰酸背痛。”

    “从逛街的战斗力,大略可以判断出人的性别。”

    “这样看来,你孤单的时候倒的确是少得可怜呀。”

    “不过有些想法很难表达出来让寝室的人知道,会觉得不太爽。”

    “那你给我说说。”

    “看过村上春树?”

    “也就读了当年炒得最热的《挪威的森林》而已。大约是十八岁生日的时候,班上和我关系很好的两个女生一起买了送我的,前前后后看了十多遍,每看完一次就觉得心被掏得空空的。”

    “那本书我也是高二的时候看的,看完觉得好,就推荐给我初中的一个叫李小天的家伙看。结果他第二天上午课间操的时候站在操场里,大声地质问我:‘你怎么给老子推荐了一本黄色小说啊?’

    我当时脸烫得可以煎鸡蛋,只觉得周围的人都齐刷刷地看着我。不过我说的是村上的另一个小说里提到的这样一句话,我一直难以忘怀:‘世上永远存在着不能流泪的悲哀。这种悲哀无法向任何人解释,即使解释人家也不会理解。它永远一成不变,如无风夜晚的雪花静静沉积在心底。’希望你不会觉得矫情,有时候夜里阅读的时候,真的会有这样的感觉呢。这种感觉你可有过?”

    “有过呀。你这样一说,倒觉得一点不矫情。不知道旁人怎么看,反正我是觉得有时候心里自怨自艾,确实难以准确地表达自己为什么会情绪低落。这样的思考往往是和夜晚联系在一起的。人到了夜里,思维总是活跃得很。”

    “嗯啦!我晚上在床头灯下面读书的时候,都是夜很深了。寝室的人都睡了,知道我是文学青年,所以院士他们从不干涉我把灯点着看书。他们用枕巾把眼睛捂起来睡觉,我有时候看着这种场景感动得很。尤其是有时候我会半夜翻身起床,把日光灯点亮,在书桌上写东西,寝室的兄弟从来没有因此说过我半句。

    也要感谢以前的母校。我们搬到二期工程去住的时候,那边的电路设备还不完善,如果要断电的话,整个二期工程就会一片漆黑。所以我晚上才能点灯看书到深夜,结果我们一毕业,本科生马上实施供电限制了。现在的研究生寝室,自然是通宵供电,难得的是尔云的作息本来极严谨,不过也纵容着我的‘坏习惯’。”

    “一般看什么书呢?写东西又是写什么呢?”

    “看的书很杂乱。我很少系统地看什么东西,而且阅读的功利性很不强。院士看书总是很有目的性,结果他参加的很多考试都是高分通过。他是很会利用时间的人,在书里花去的时间,他肯定要在其他地方捞回来。时间对他而言是极精贵的。他常常教育我要把时间充分用起来,看看自己到底能有多高的效率,这点我很佩服他。我呢,则完全是乱看书的人,觉得好看就看,不好看的,随手就甩开了。

    你上次看我课桌里放的包括《变态心理学》在内的几本书,由于看不起劲,几乎就只翻看了一下序言而已。至于写的东西,以前是些散文、诗歌之类的,现在倒想尝试着写写小说,上次也把这个想法给你说过了。我今生的唯一宏伟志向,就是写出一些我自己觉得有趣的东西,也能让大家读了觉得有趣。其他似乎没有多想过。”

    “倒是记得你提过的。”修竹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猜她大概是想起我们上次课间讨论的所谓“贴近社会,面对大众”,扯了半天白烂。修竹接着说:“我看你完全可以写写校园里生的事情,现在市面上的校园文学、青春文学我也不是没看过,写得也就那样了。你为什么不尝试着写写呢?”

    “那就写呀。我要写肯定选言情,总之还是要市场导向,不过可能会有‘媚俗’倾向。”

    “想多了没用,近期想想大概写些什么,就可以开始动笔了。别忘了我说过要当第一个读者的。”

    “我正好要告诉你呢。我的朋友们都在催我写小说,我觉得他们的建议很好。因为我看了二十四年书,再不写点东西出来,就好像白吃了二十四年饭却一直不挣钱一样的难受。大家都总是这样告诫我:‘小铮子,可一定要把我写在其中呀!’你知道,我的大部分同学都去了中学教书,教育的第一战线,他们说一旦出版,就让学生集体去买,给我捧场。

    可惜我一直没写,这让我觉得很汗颜。大约是太懒了。何况小说这个东西,看别人写的时候,我们总是可以挑出这样那样的毛病,等到自己真正下笔去写了,才现,要搭建一个小说里的世界,确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然,我说这些并不是要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总体分析,我的小说一直迟迟写不出来,还是因为我的懒惰。”

第十二章 吻

    我所说的大家催我写小说的事情是千真万确的。

    这个原因很简单,因为大家都说我是才子,有文笔有水平,唯一的缺点是懒惰,而他们身边能写点东西的人也就只有我一个了,于是也就只能把宝压在我的身上。

    我本科时有个数学系的兄弟,工作之后当了中学教师,做班主任。

    他常常问我:“铮哥,我什么时候才能从我学生的课桌抽屉里搜出你写的小说啊?”

    他甚至表示,要是真的搜缴到我写的东西,他就立马在班上宣布:“其他人写的书,你们上课是坚决不能看的。我看到一次就缴一次。不过许铮的小说嘛,你们上课看我是坚决不会反对的。”

    当然,我兄弟还给我反应了一些情况。现在的学生都喜欢看玄幻小说,有一个地处内蒙古的劣质出版社出的一套叫《黑皮玄幻系列》的书,学生爱不释手,于是他建议我也写点玄幻,但是强调,必须格调高雅,并且要有教育意义,否则他不好意思说许铮是他的兄弟。

    另外,目前青春类文学被一些恶心得让人想吐的小忧伤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抬头看天上的一朵云就立马在内心里哭了千百遍,窗台上落下的“柔软纤尘”就像是上帝“经久不息的叹息声”,刺得人心里“尖锐的疼痛”,总之一个字儿――“装B”,哦,不对,是两个字。

    听了这些话,我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告诉他,文学创作的套路甚多,每个套路都有其固定的、无法回避的硬伤,而所有的这些硬伤中,“装B”是最难克服的。比如,尽管我许铮人不“装B”,但是我写得东西却每每情不自禁地“装B”,为此我没少鄙视过自己,希望他能够体谅一下文学创作者的苦心和艰辛。

    他后来表示,他本意是想我写点黄色小说供他消遣的,可是当了人民教师之后,他觉得黄色小说害人不浅,尤其是毒害青少年,使他们无法正视自己身上萌的性冲动。并且,他考虑到我由于第一次恋爱伤亡惨重,对女生有点害怕,所以私生活很检点(许铮按:这只是他的理解而已)。没有实战经验,自然无法设身处地地站在黄色小说男主角的角度思考与“性”相关的问题,所以最后他允许我只打点擦边球,但是也一再强调:

    “不能再让步了!擦边球还是必须有点的。要让读者看了觉得不过瘾,心痒痒,还想看,但是又不能太露骨,又要写得很唯美很纯洁,懂不懂?”

    为了让他放下心来,我只好说:“好,兄弟,我懂了!”

    其实我完全没懂,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怎么才能把黄色小说写得很唯美、很纯洁。

    我还记得以前本科寝室就有人收藏了一本黄色小说,由于传阅者众多,封面已经被看得没有了。

    我曾经看过一篇回忆知青生活的文章,忘了作者是谁。据说以前知青的精神生活空虚,作者到农村插队的时候带去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小说很好看,结果被生产队里的人不断翻看,翻成了状似一卷海带的样子。再后来又被其他队的人也借去看,再后来就没见过那本书了。作者在文中表示,他坚信,那本小说是被人看没的。

    我把这件事当成一个趣事讲给修竹听过。

    她马上就回答我:“文章是王小波写的,提到的那本书是奥维德的《变形记》。”

    我当时真有点喜欢她了。她真是冰雪聪明,似乎所有我记不住的她都能记住。

    好,还是再说说那本黄色小说。它的命运也不比那本《变形记》好到哪里去。这本书传来传去,虽然失去了封面和封底,不过其中的内容还是没有损失。

    由于阅读者人数众多,且都是我们公寓中的有心之人,竟然还有人用红笔在其中的精彩处圈圈点点,做了眉批和注脚。

    然而,最终,不幸的事情还是生了――千不该万不该,它偏偏落入了小黄的魔爪。

    小黄,男,当年二十一岁,血气方刚、雄性荷尔蒙分泌旺盛,尚处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处男阶段,同时也是十三公寓6o4寝室最“装B”的人。他司职寝室室长,主要的任务是管理寝室室费和众兄弟的饮食起居和精神文明生活。

    他一见到黄色小说,迅怒冲冠,当即对其进行了坚决的查收。并于一个星期后(许铮按:他自己废寝忘食,星夜兼程,耗时一个星期将该黄色小说看完),当众冲进厕所,对该书进行了焚毁,作案凶器是院士的打火机。事后我们均对该小说在未能完成历史使命的情况下就丧身暴徒的纵火而深表哀痛。

    我把这些事情都一一当笑话说给修竹听,她听得很认真,常常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也表示了一些担忧,担心我真的写出黄色小说来。

    其实和我青梅竹马的那个叫林慧颖的家伙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担心,可是后来,自私的她还是不管我的文学梦想,先想到了自己。

    有一天夜黑风高,她问我小说进度如何了。

    我答曰,已经写了好几万字,文思如尿迸般汹涌。

    她很兴奋地问我,写的什么内容。

    我说,尚未杀青,不便过早公布片花。

    她于是也不再多问,我怀疑她根本就不知道我的文学梦想是什么。

    她说要当我写书的封面女郎。

    我一口答应了。

    当天晚上她就极兴奋地在网上和院士聊天说:“我们家老许要写小说啦!我要给他当封面女郎。”

    院士回复:“他写的是黄色小说。”

    于是林慧颖就来问我:“你是不是在写黄色小说?”

    我答曰:“是!”

    “我还是要当封面女郎!”

    “你够有勇气!”

    “还不是为了你的书好卖一点,,毕竟以我的美女效应,人家不图你的书也要图封面呀!”

    我虽然生气,不过还是有感于对文学一窍不通的她在明知我写黄色小说的情况下,依然要做我的封面女郎这一举动所展示出的伟大情谊,很动情地说出了一句底气明显不足的豪言壮语:

    “既然你不怕丢人,那我就把你捧成中国的玛丽•莲梦露吧!”

    在听我描绘了我要写黄色小说的宏伟志向之后,颜修竹又仔细想了想,然后很慎重地对我说:“其实黄一点也不怕,不过,这个‘度’有点不太好控制。我还是无法接受写得太黄的小说。怪怪的。”她甚至开始关切地考虑了一些写作的细节,让我心生感激。

    “说说书的名字吧!”她问我。

    “我还没想好叫什么名字呢!”

    “你大概想写点什么嘛?内容决定题目呀!”

    “写成都人民,从学生到职员的情感生活呗,不写言情的就真的没有市场了。”

    “全写爱情吗?”

    “情感生活肯定包含有爱情,不过也不是光爱情这么简单啦。你看我们平时网上聊天的时候,也那么喜欢扯扯八卦、花边、绯闻之类的话题,说明现在都市人的情感生活变形,且匮乏,对真正的爱情没有正确的认识。总之是处在一片暧昧之中啊!”

    “那就叫《暧昧成都》吧!”修竹脱口而出。

    “这个名字真是很好?。”我一下就觉得这个名字好,并且那时就觉得要是真的写出书来,保不齐就是另外一本《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

    我于是接着问:“修竹,你说这本书的主题是什么呢?”

    修竹侧过脸来看着我,一言不。她的嘴角微微上扬,抛出一个醉人的浅笑,如夜色中悄然散芬芳的小花。她的嘴唇闪闪亮,在灯光和月光的微微照耀下,反射出令我心动又着迷的光华。

    我回想起不久之前,她说我的眼睛里在闪光时那些话语,觉得今晚真是美妙,并且突然有了一种强烈的想吻她的冲动。注意,我这里说的冲动是“强烈”的。

    你不要觉得我这个想法很突然,冲动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很突然的。

    我于是迅地凑了上去,修竹一点也没有躲避的意思,而且很自然地也朝我靠近了,于是我们就这样在皎洁的月光下,完成了汹涌澎湃、气壮山河的吻。

    这个吻的时间简直短得吓人――也就一分钟左右吧。(许铮按:允许读者骂:“什么?一分钟还嫌短?”)在进行的过程中,我耳边起伏着修竹强烈的呼吸声,昭示着这个吻的无比成功和激烈。

    吻的开头很拙劣,过程很甜美,结果很尴尬。

    轻轻分唇,我们俩都不再说话,听夜晚的微风在耳边如诉衷肠般的温柔声响。

    是时,星光如炸,迷人但无声。修竹低着头,导致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更准确一点说,就算她不低头,我也根本就不敢去看她的表情。这当然早已经不是我的初吻,不过我其时内心欢喜,小鹿乱撞,而且脸还起烫来了。以我的厚颜无耻,那的确殊非易事。

    那一刻,我对自己说,原来我还会害羞。

    我猜想修竹也一定在害羞,但是我不敢问她来得到一个答案。

    我们很默契地一言不,并且同时起身,慢慢往回走。

    走过东一教学楼,从经济学院旁的那条小路树木掩映的影子中穿行而过,其时万物归于安静,四下没有人影,我们大气不出地慢慢往修竹寝室的方向前行。黑暗如同一张笼罩在树林中的神秘面纱,让我们看不清对方的表情,却又能清晰地听见对方心跳的声音……

第十三章 彻夜无归

    因为一个吻,一切原本不太明朗的相互亲近变得更加明朗了,也就是因为这个吻,漆黑的夜空似乎被一种叫人融化的气息点燃了。

    修竹和我,站在各自的小世界里,用一个吻作为工具,连接着属于我们的相知。

    因为这样一个吻,现如今无论我和她之间存在着何种感情,至少在我心里,我们的关系和距离都进了一大步。

    关于接吻的妙处,我在阅读过的无数书本中都有能找出长篇累牍的描写,所以这里我就不再虚构那些什么吻了之后我一整夜没睡着之类的屁话了。实际上,那一夜若不是因为院士的彻夜未归,我完全可以睡得无限酣畅。

    我一闭眼,就能感觉修竹在我身边,她的急促呼吸声似乎就在我的耳畔。

    不过,睁开眼睛就没办法了。

    我睡上铺,睁眼就能看见天花板上我贴的那张海报里的孙燕姿朝我笑得美轮美奂,而宿舍里自然是单人床,我的旁边是寝室那盏因为长期使用而熏黑的顶灯,下铺还有院士的呼噜声,很煞风景的。

    呃,不对,今夜为何下铺如此悄然呢?

    院士跑哪儿去了?怎么还没回来?

    那异常熟悉的呼噜声并没有响起,取而代之的是尔云安静的呼吸声。我突然觉得有些孤单,虽然我并没有寂寞的心境。

    当然,我一点也不担心院士的个人安全,此刻,他一定在某个女生温暖的怀抱里,于疾风骤雨的**之后愉快地聊着天吧。

    我会一直保持着这样的想法,如果后来我没有收到院士沮丧的短信……

    话又说回来,那天晚上我了个短信给修竹,问她是否已经睡了。

    修竹回:“在床上。虽然那有一点困,不过似乎睡不着。”

    我又问:“哦。这样啊(许铮按:废话)……那你困不?”

    修竹说:“有点。你呢?”

    我再提议:“我也有点困,要不,咱们睡吧。(许铮按:极度暗爽中)”

    修竹回:“嗯啦,那就一起睡吧。”

    在众多的短信暧昧语言中,这最后一句话最容易让人想入非非,几乎可以算是暧昧短信界的无上霸主、巅峰之作,不过那天晚上我还是没有想入到“非非”的地步。实际上,我一直在想念着那个吻。

    吻相对于“想入非非”来说,要单纯很多。

    在我们睡觉之前和短信之后,我正准备关机睡觉,电话轻轻震动起来,是修竹的短信:“给我打个电话,好吗?”

    于是我冲出寝室,在夜风吹拂、洒满星光的阳台上,给修竹打了一个电话。

    我二人就当天晚上生的事情进行了很热烈的讨论。我相信我们如果面对面地说,很多话是说不出来的。隔着电话,兴许能更大胆一些地表达。

    我们一致认为,那个吻很好很快乐,而且虽然都并不是初吻,我们俩却确实都很害羞。从我们在那么美妙的夜色里步行长达二十分钟却一言不,就可以知道,我们都害羞了。

    这个吻使我们觉得很甜蜜,不过修竹坦言她并没有爱上我,只是对我很有好感,她说还没有爱上一个人就和人家接吻是很不对的,容易造成两人关系的暧昧和不明朗。

    相对而言,我的观点就鲜明大胆一些,我说我们当时就是想吻对方了,不该去想那么多,被一些陈旧的东西束缚着内心想接吻的冲动才是不对的。

    我还告诉修竹,由于长时间以来,文学作品在爱情上扭曲事实地大做文章,使得爱情越来越神秘,好像如果不是一见钟情的爱,就让人难以认定它的完美一样。

    我表示,“一见钟情”不是一见面就马上决定自己要和眼前人爱得死去活来,而只是有了好感,这是第一步。要相爱还需要一段时间的了解和磨合。

    修竹对我这个观点大加赞赏,她说以前自己也这么认为,可是又觉得爱情就是一瞬间就山崩地裂的那种激昂,熔岩爆那么厉害的东西,因为小说和诗歌里都是这样写的。

    我于是告诉她,此乃虚构与夸张之美,好比我的小说,一定让两个人一见就爱,爱得深入骨髓,虽然我知道那样其实很虚假,不过人们爱看的话,我也没办法。

    生活中的爱情都太静悄悄了,读者需要虚构的东西来刺激已经被物化世界麻痹的神经。比如古龙,他死得很早,是因为疾病导致的英年早逝。

    他在《七种武器》里就说过:“奇怪的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重大的改变,却往往是在一瞬间决定的。这是不是因为这种感情(许铮按:指爱情)太强烈,所以才来得如此快!――爱情本身就是突的,只有友情才会因积累而深厚。”

    我很喜欢古龙的武侠小说,不过对这种对爱情突如其来的刻意强调却非常不满。可惜古龙已经去找马克思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去了,所以我决定暂时不去追究。

    我和修竹打完电话,正好是凌晨一点,手机上有一条短信,是院士来的:

    “蒋薇在我旁边,上半身随便,下半身想都别想了。―_―|||”

    “怎么回事?这世界上竟然还存在着你无法征服的城池?”

    “呃,有原因,回来详谈。”

    据事后院士口述,当天夜里他在体育场的黑暗中强吻了蒋薇。

    此女由强烈对抗,到半推半就,到积极配合,足见院士的吻技了得,果不其然是经过长时间的揣摩和自我提升的教父级人物。

    加之,蒋薇其时已经因为喝下的两瓶啤酒而昏昏然欲睡,院士感到时机成熟,迅携此女按照他以往一贯的流程前往酒店开房。

    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排,院士热切期盼的时刻终于来到了。他扶着身体柔软的蒋薇,行走在s大路灯暧昧昏暗、星光明亮异常的人行道边,激动得一步一个踉跄。那些久已在心中翻腾已久的思绪和画面,如今一股脑儿全部涌上他多愁善感、辣手摧花的心头,汇聚成强烈的**和**。

    这个曾经清纯无比,随后肉欲至上,再后来因为毕业和薛彦蓝之间的情感纠缠而短时期内改邪归正的男人眼看就要将蒋薇**于股掌之间,也即将纵容自己重新坠入游戏情场的无底深渊。

    酒店房间的大门訇然中开,如同电影电视剧中的**镜头一般,从外面杀进来的两个人开始倚着墙壁一阵狂吻。高跟鞋被女主角一脚蹬飞,白色衬衫被男主角弃之如草芥。他们身上如同有火焰在熊熊燃烧。两人舌头绞缠在一起,似乎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进入对方更为隐秘的所在。

    院士征服欲急剧升腾,腾出双手开始解蒋薇的领口。

    其时的蒋薇似乎完全没有拒绝的意思,可是就在蒋薇的领口即将被解开这千钧一的香艳时刻,只听得院士一声惨叫“啊……”,不知何处飞来断掌一枚,正中院士手背,登时泛红了一大片。

    院士为之一惊,再一细看,竟是蒋薇的巴掌。

    此举令他大惑不解,完全不知道这妮子心里突然又想什么了。

    蒋薇奋力推开院士(许铮按:设想平时,一个柔弱女子如蒋薇者,想要推开肉球一般的院士,其难度不亚于让院士守身如玉。怎奈当时院士惊愕异常,已经失去基本的生理**,无欲则软,是以被蒋薇推将开去也)。

    她整理了一下衣服,说:“对不起。”

    院士:“对不起什么?”

    “对不起你。”

    “对不起我什么?”

    “总之就是对不起。有些事情我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如何跟你说清楚。今晚上半身你随意,下半身想都别想。我无法解释,你就当是我疯了吧。”

    院士完全没有清到魂头,雄纠纠气昂昂的武器也瞬间“销萎”,只是叹了一口气。

    “啥也不说了,总之,我没有把她打来吃到。”院士一脸丧权辱国的表情,就仿佛当年和伊藤博文签订《马关条约》的不是李鸿章,而是他自己一样。

    事后,我和他一致认为,老天爷看不过去了,专门让蒋薇演了这么一出,治院士专用。不过,我没想到的事情看来还很多很多,因为这,仅仅是序幕的拉开而已……

    修竹一直都和我保持着睡前的短信联系,我每次想到这样的场景,两个人各自在床头灯下,半倚着竖起的枕头,互道晚安,都会觉得温暖安然。

    我从前在夜深时点灯看书的时候,有时看到动情处会感慨万千,看到精彩处会拍床叫绝(许铮按:院士此时会拍床抗议)看到好的书、好的文章,我会急于想和别人分享,总觉得看了不告诉别人它的妙处,我就是一个令人作恶的守财奴,只不过守的并非金钱而已。

    不过,我无数次激动不已地开始翻看我的通讯录,目睹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和号码,却找不出一个我可以分享阅读快乐的人,结果都是我强迫自己心平气静下来,一个短信的对象也没找到,最终只能放下电话,继续独自读书。

    当然,我也遇见过实在忍不住的情况。

    我忍不住的情况是这样的:有那么一天夜里,我在读《王小波全集》的早期作品和短篇小说卷,看到《地久天长》的时候,觉得那些书写的故事简直太有画面感了。小说里涉及的感情不是爱情,是一个女子和两个男子的纯洁情感,读来让人心情舒畅,结果女子的去世和三人因此的生离死别,就更加让人心痛不已。我拙劣的表述已经无法复制故事中文字晶莹剔透、情感美丽无比的魅力。

    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给我刚认识的一个朋友去短信,因为我知道她也很喜欢王小波。我说看完《天长地久》感觉美妙无比,你不是喜欢王小波吗,要是没看过的话就赶紧去找来看。

    那女生很客气地说了个“哦”。

    我顿觉无甚趣味把手机放下了,心里生怕人家觉得我这个半夜推荐小说的人是个变态,要对她图谋不轨。

    现在,对我而言,和修竹这样的女生交朋友,简直是一份无与伦比的妙事。我们很快乐随意地交换着我们看书的一些观后感,而且不用处心积虑地找出一些专业术语来对好的书进行评价,有时候“有趣”、“好玩”、“真是有意思”、“我也这么觉得”之类就是我们的常用语。

    当然,修竹也会一直提醒我别一天只知道看别人的故事,自己的故事也要抓紧写,写点有趣的事情出来,丰富大家的精神文明生活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我有时候晚上就会抽些时间出来写我的小说。

    既然修竹对《暧昧成都》充满了期待,那么我肯定要让她看看我搭建的小说世界呀。我觉得要是自己继续偷懒什么也不写,就太对不起我和修竹之间的感情了。

    看着一本本我们彼此推荐的小说,夏天似乎即将波澜不惊地在炎热的汗流浃背和朦胧月光中,踩着知了声声叫的节奏,宣告我第一年研究生生活的结束。

    不过,修竹突然打来的电话,宣告了这个夏天的极其不寻常。

    我这个与艳遇素来无缘的人,在这个院士一无斩获的夏季,迎着他那嫉妒的眼神,走在了娇媚撩人的清晨阳光下……

第十四章 去修竹的家

    接吻之后的第一次见面是我和修竹都相当担心的。

    原因无非是因为,我们根本无法预知彼此会不会一如既往地轻松交谈。因为,一旦我们俩之间有任何一个人觉得尴尬,以往良好亲切的交流气氛就会大打折扣。

    有时候我们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当尴尬的气氛如同一缕檀香般轻轻升腾而起,尽管它浓度不大,对双方的关系也并不构成任何硬伤级别的损害,但是,终归会使之白璧微瑕。

    像修竹和我这般敏感的人,这样的瑕疵很有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影响。仿如蝴蝶效应最终将酿成某个遥远地域的飓风,瑕疵之存在对于情感纤细的人而言,并不是可以一笔带过的微小斑纹。

    那个吻生之后的隔周一,是导师这个学期的最后一次课,按惯例是总结一学期的课程,顺便布置期末的论文和考试形式。

    经过大学的期末考试之后,研究生阶段的考试变得极度小儿科。

    通常是提前告知会考的题目,然后让学生自己下来查资料,写感想。考试一般是开卷,强烈反对按照资料或教科书上的版本,原封不动地作答,鼓励说一些自己想说的话,哪怕与旧有的传统观点相左,也无关紧要,言说的角度和内容自由晓畅即是最好。

    至于期末的论文,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要求,只需要言之有物,并且规定了上限字数,写太少自然不行,但是绝对反感长篇大论。哥哥,这都什么年月了,您还指望在字数上取胜不成?对吧?

    上课铃响之前,修竹打来电话,说要过来听课。我心里有些激动,不断地想象着见面会是如何的情景。

    课刚刚开始,我一改往常极度捧场的习惯,坐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今天不想认真听课,或者说,今天也没什么可认真听的。最后一节课有点像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于是,我掏出笔来,准备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写画画。

    正无聊间,修竹推开后门,悄无声息地坐在了我旁边。

    我侧身,点头,微笑:“呃,来了。”

    “来了。”修竹答道。

    “最后一节课说期末考试的内容,没什么可听的。你还来?”

    “不是来听课的,有事情想给你说。”

    “什么?”

    “周末去我家吧。”

    “哦。”

    “一个‘哦’就把我应付了?你就不能激动点儿?”修竹的招牌佯怒表情出现了。

    我不敢怠慢,连忙开始耍贫嘴:“哇,真的吗?我好激动好激动。‘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我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修竹扭过她的俏脸,白了我一眼。

    我有点自讨没趣地耸了耸肩,然后说:“你家怎么走啊?我是真的挺高兴的。”

    修竹没好气地说:“马家花园,你找得到吗?”

    “呃,闻所未闻。大概位置是哪里?”

    “一环二环路之间。中铁二局对面。”

    我还是一头雾水,不过,无论如何,我暂时记住了这个小区的名字:“嗯,好的,记住了,‘马家花园’嘛。你干嘛不住‘颜家花园’呢?”

    “我外公姓马。”

    “哦。”

    修竹继续说道:“我周末一个人在家也挺无聊的,你过来还能陪我聊聊天,顺便让你参观一下我无与伦比的书架和丰厚藏书。”

    “嘿嘿,这个就正中我下怀了。你家不是开书店的吧?”

    “不是,但是近似于书店了。或者,更准确点说,我家就是我的私人图书馆。”

    我笑了,瞟眼看了一下台上正侃侃而谈的导师,没准备继续接修竹的话。

    修竹一本正经地从包包里掏出一张白纸,一支签字笔,开始给我画地图。

    她画得很用心,仿佛视线之内除眼前的稿纸,已经一无他物。

    她的面颊上蒙了一层浅浅的汗,大约是刚才上楼的时候行走残留的痕迹。

    我乘着她低头作画的时间,肆无忌惮地看她:深蓝色T恤,上面闪动着红色和银色的亮片,梢顺着耳际,勾勒出她素净美丽的侧脸,而嘴角那一点小小的痣,点化了整个脸颊的灵性,恰到好处的精准。

    修竹明显感觉到了,脸颊有些泛红。她画完地图,开始解释:

    “对不起,我的绘画水平有限。不过,你可以先到站台,然后朝我画的方向走。如果迷路了,就给我打电话吧。”她明眸一闪,嘴角挂了一个妙得很的笑。

    我愣了几秒钟,继而从她的浅笑里回过神来,看了看那张“地图”,现它竟然歪歪扭扭得如同一个畸形的娃娃般楚楚可怜,丝毫没有指示的作用,只可能让我更加迷失,于是看了她一眼:

    “你告诉我你住哪里,门牌号和单元号,我自己找吧。相信应该比看你给的地图容易很多。”

    修竹又白了我一眼,然后一字一顿地说:“马家花园,五栋三单元,三楼二号。”

    修竹的家离s大不远,乘34路公交车,一路直行便可。按照地图上的显示(许铮按:天知道地图屁用都没起到),可以看到,到站之后只需步行十分钟左右便可到达。

    是清爽的周末清晨,微风起伏。整个城市似乎都还没来得及苏醒。

    我起得很早,路上行人也还不多。

    环卫工人的大扫帚出沙沙的声响,宣告着新的一天降临成都。

    我登上34路车,和一个拎着大包小包东西的老奶奶以及五六个个叽叽喳喳的中学生同车,往离开市中区的方向走。

    学生们穿着校服,还画了浅浅的妆,看上去像是要去参加什么活动。他们坐在一起,前后一共三排,迎着还略显浅黄色的阳光对着车窗唱歌。歌词里富含感性的与心灵相关的词藻,在清晨绽放在人的耳际,无比的舒适,让人回想起曾经边走边唱的日子。

    老奶奶微笑地坐在一侧,静静地听着孩子们的歌声,不时点点头。想必她的孙辈也是这般花一样娇艳的年龄吧。

    天边莲花白的云朵被阳光镶了金边儿,是如此醉人的盛夏时光。

    车行了大约三十分钟,到站了,我下车,开始四处张望,并且仔细观察了一番。

    又看了看修竹画的地图,好不容易确定了方向。沿着一条街走了大约五六分钟,修竹描述的小区大门赫然便在眼前了。

    铁门有些旧了,锈迹斑斑,门口的门卫老大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看着学生模样的我探头探脑的往里走,随口问了一句:“孩子,找谁啊?”

    我连忙答道:“五栋三单元,颜修竹。”

    大爷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微微点了点头,然后说:“哦,找修竹啊。你是她的同学吗?”

    “是的。”

    “往里走二十米,右拐就是了。”

    我笑了笑,说了声“谢谢”,继续往里走。

    修竹的地图看似凌乱一片,如今实地对照,确实无比地让我惊叹她的雕琢之工,就连小区内的布局她都不遗余力地绘制了一番。

    小区内的树木繁盛,但是建筑已经陈旧,应该是上个世纪**十年代初的产物。清晨的小区空旷处,已经有老年人锻炼身体的身影,有的牵着狗缓步而行,有的打太极拳,怡然自乐的样子。

    来之前我就想试试,不给修竹打电话,看看我能否找到她的家,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问题不大。

    我抬头再次确定了是否为正确的单元,然后拾级而上。

    过道里光线略显昏暗,路灯可能是坏了,并没有因为我的脚步声而亮起来。

    我走上三楼,敲响了二号的门。只等了几秒钟,门就开了。

    我正准备对前来开门的修竹打招呼,一只深棕色的京巴儿狗突然从门后边窜了出来。它对着我猛叫了几声,就被随后走出来的修竹喝止了。

    “闷墩儿,不许吵。这位哥哥是我请来的客人。快,叫‘哥哥’,快叫。”

    “什么?你居然让它叫我‘哥哥’?”

    “难道可以和闷墩儿兄弟相称,你没有感到极大的荣耀吗?”

    “没有。”我直言不讳。

    “气死我了,我给你如此大的荣誉你竟然视之如无物。好吧,那就不要你当它哥哥了。”

    我点了点头。

    “闷墩儿,叫‘叔叔’吧,他拒绝和你平辈。”修竹对闷墩儿说。

    闷墩儿轻轻叫了两声,似乎是在回应。

    我们步入客厅。这个三居不算太大,进门的右侧往里走一段,是浴室。左侧经过一个小厅,是一个阳台,同时也是厨房。

    三间卧室中的其中一间稍大,里面是两个巨大的书架,贴着墙放在那里。我驻足在书架前,扫视着上边分门别类整整齐齐的书。而除了书之外,其他的一切东西都显得比较凌乱,一些杂志和报纸胡乱的甩在沙上。写字台上则放着瓶瓶罐罐的化妆品和摆设类的小玩意儿。

    修竹走进另外一间稍小的卧室,对我说:“我不喜欢收拾屋子,所以很乱。你随便参观吧。昨晚我去市买了些菜放在冰箱里,现在先把肉拿出来解冻”说着,她走进了厨房。

    闷墩儿没有跟在修竹后边,而是蹲在我面前,一脸惶惑地看着我。

    我也蹲下身来,在它身上摩挲着。

    就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厨房里传来了修竹的声音:“别去摸闷墩儿,它不太喜欢生人。就算不咬人,也得叫半天。”

    我看了闷墩儿一眼,它很迷惑地看着我。几秒钟之后,它的眼睛里开始有了光芒,吐着舌头摇起尾巴来。警报解除了。

    我轻声说:“闷墩儿,看来你不讨厌我。可是,你为什么叫闷墩儿呢?”

    这时,修竹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到我正在和闷墩儿亲切交流,一脸惊愕:“咦?”

    随后,她微微一笑:“看来,闷墩儿还是更喜欢叔叔。”

    我没有争辩,继续任由闷墩儿在我的身上蹭。

    “从来没想过养狗,可是它有一天自己跟着我就来了。就像是老天爷觉得我过得挺无聊的,让它来陪我一样。”修竹解释说。

    “嘿,那还真是有意思呢。你不在家的时候它怎么办啊?”

    “可以去楼下传达室的陈大爷那里暂住。”

    “哦,就是楼下刚才跟我指路的大爷啊。”

    “是的。”修竹看了一眼闷墩儿,深情款款。她看我的时候也没这么用情过。

    “说说,这只狗是怎么跟你走到家里来的。”

    “什么叫‘这只狗’,它有名有姓,姓‘闷’,叫‘墩儿’。”

    “好好好,那你说说,闷墩儿是怎么跟你到家里来的。”

第十五章 闷墩儿的由来

    修竹说,闷墩儿出现在一个下了暴雨的傍晚。其时它孤零零地站在马家花园和中铁二局之间的马路口,面对着摆在自己面前的十字路一脸惶惑,略带惊恐。

    它背部的毛十分干净,但是因为雨后马路上的泥泞,肚子和四条腿上脏兮兮的。它晃动着胖胖的身躯,摇摇摆摆地左右逡巡,眼睛因为进了泥水的原因,半睁半闭,楚楚可怜。

    修竹不是爱狗之人,对狗也没有特别的感情,但是,她却一下子喜欢上了这只可怜的胖狗。一定是因为暴雨把它留在回家途中的味道冲掉了,它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所以晃晃悠悠地来到了马家花园门口,但是又不敢冒然朝自己并不熟悉的区域继续前进,于是在外面犹豫着。

    修竹站在门口,看了看闷墩儿;闷墩儿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于是也扭过头来看她。

    他们两个在这样对视了长达十五秒钟之久,闷墩儿就一声不吭、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到她跟前来了。

    “它以前的主人一定是一个女子,所以它才会在我身上找到亲切感。”修竹说。

    修竹从楼下的小卖部买来火腿肠和水,喂给闷墩儿吃。然后陪着它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希望闷墩儿的主人会来找它。不过好大半天,虽然不时有路人前来逗逗闷墩儿,并且说这只京叭儿挺纯的,长得也讨人喜欢,可是没有一个人是它的主人。

    天色渐渐晚了,修竹觉得自己已经爱莫能助,于是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她回头看了闷墩儿一眼,狗儿就自觉的跟在了她的身后。

    大约是闷墩儿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以前的主人家了。现在只能委曲求全、‘身在曹营心在汉’地追随这个陌生但是看上去一副好人模样的女子。

    或者,正如修竹所说,她和闷墩儿以前的主人或许有什么相似之处,是以轻易地俘获了它的芳心。

    传达室的陈大爷说,在附近没看到过这样的狗儿,也不知道是谁家的,修竹要是喜欢,就暂时拿去养着吧,如果要去上学,可以把闷墩儿放在传达室。

    修竹一想,也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她在前面带路,闷墩儿就跟着她上了三楼。

    身后是陈大爷爽朗的笑声:“这只狗文静得很,也不乱叫,真是一个闷墩儿。”

    闷墩儿听到“闷墩儿”几个字,回过头看了一眼陈大爷,轻啸了几声算做回应。于是,它就有了这个新的名字。

    “我和陈大爷在小区附近以及大路的电线杆和公告栏都贴了一些寻狗启事,还附上了几张闷墩儿的照片。我一直觉得会有人来领它走,有时候隔三差五回来的时候,总会担心陈大爷对我说,闷墩儿已经被认领走了。说来也奇怪,一开始本来是希望它很快找到主人的,然后回归以前的生活,可是越到后来,越舍不得它了。”

    “狗儿是有灵性的动物,闷墩儿一定也舍不得离开你呢。另外嘛,猫来穷,狗来富,我外婆最爱说这样的话。”

    “这倒是真的。”修竹笑笑,“闷墩儿一来,陈大爷的股票就涨了,挣了好几万呢。”

    大约知道我和修竹正在谈论它,闷墩儿看着我们,眼珠儿一动不动的,时不时轻轻叫两声,似乎是要参与进来。

    “我看到它的样子,总会想到我自己。我觉得它和我挺像的。”修竹幽幽地说。

    “幸好你没说它和我长得像。”

    “嗯,也挺像的。”

    “那你就是在说,你和我长得像??”

    “你梦吧!”修竹自知进了我的圈套,没好气地说。

    我们坐在客厅的沙上,闲扯了大半天,无非是些闲散的话题,闷墩儿只用了一会儿就和我混熟了,一点也不怕生。

    我说:“没见你家闷墩儿怕生咬人之类的征兆啊。”

    “呀,对了,其实从一开始我一直在诧异,你为什么也没有被闷墩儿狗牙相向呢!来我家的朋友,十有**都会遭到闷墩儿的疯狂挑战。”想到闷墩儿对我的和气和亲近,修竹露出相当诧异的表情,但是随后就现自己说话有什么不妥一般地立即话锋一转:“看来你勉强算是个好人,我家闷墩儿看出来你是一个无害的人。”

    “呵呵,对,我无害。”我没有想太多,笑着点了点头,随口问了一句,“你刚才说我也没有被咬,以前还有谁来也没有被咬,是不是?敢问这位前辈是谁呀?”

    修竹似乎正在低头沉思,被我这么一问,一下子回过神来,笑着说道:“你确实无害,当然,也无益!”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一句话,倒把我堵得无话可说了。

    我不再追问,继续摸着闷墩儿背上的毛。

    中午时分,修竹开始忙碌起来,准备洗菜做饭。我对厨房的一切都不甚了了,只能在一旁打下手,时不时地递一递这样那样。

    我对下厨做菜没有任何天赋,总是缺乏相应的耐心。

    也曾经试过学做菜呢,不过结果十分惨烈,使我幼小的心灵遭到了沉重的打击。

    那是在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回家尚早,我自作主张地炒了一盘肉丝。我自己尝了一下,尽管已经有些糊了,而且似乎盐放得过多了,不过我觉得实在是人间美味。

    等父母下班回家,我满心希望他们交口称赞我的能干,谁知我的父母对赏识教育的观点一窍不通,完全不知道如何鼓励孩子,不打击其积极性。

    他们尝了尝我炒出的菜,只说了一句话:“孩子,以后还是等爸爸妈妈回家做菜吧,你认真学习就好了。”

    就这样,我成为一个伟大厨师的梦想自此湮灭。

    院士是极好的厨师,他的父亲似乎是当地很出名的厨子,一家人吃饭因了这样的原因,也极其讲究。一日三餐是什么,都有像样的菜谱,不过主厨的不是他的父亲,而是他母亲。

    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以自己的爱好为职业,而这样的人少之又少,所以,大部分人因为自己的职业原因,不再于工作时间之外触碰与自己工作相关的任何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作家往往很少写出作品以外的其他文字,厨师往往很少在家里面一试身手,节目主持人往往一离开麦克风就沉默寡言起来。

    院士的父亲将做菜的诀窍一一传授给了夫人,然后听凭她自我挥,无论好坏,他都不置可否。

    “一打击,积极性就没了;积极性一没有,我就要亲自下厨了。所以,还是少说点话为好。我可不想下了班还和厨房打交道。”院士的父亲如是说。

    我看到修竹准备做菜时略显兴奋的表情,就知道她不是经常下厨房的人。因为,只有不经常下厨房的人,才会如她这般兴高采烈地将做菜视为一种好玩的事情,和逛街、交游有一样的吸引力。而如果是长时间和厨房打交道的人,做饭的时候总会有或多或少的麻木表情。

    人的表情,从来不会说谎。装出来的,总是很做作。

    修竹的动作比我熟练得多,看得出不是生手,这使我稍微放下点心来。菜肴就算味道不好吃,也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蒋薇也喜欢做菜吧?”我随口问道。

    “是啊。不过我很久没见到她了。最近她好像和院士走得很近。”修竹转过头来,和我心照不宣地一笑。

    “呵呵,他们好像是比较聊得来的。”

    修竹顿了顿,然后说:“可怜的院士,这下可是骑虎难下了。”

    “哦哟,瞧你这话说得如此夸张。不过,小姐何出此言啦?”

    “走着瞧吧。”修竹笑得意味深长,又略带点幸灾乐祸,“蒋薇这个丫头,院士操作起来可能不是件容易事。”

    “你当初让大家一起出来吃饭的时候,带上蒋薇,是不是早就预料到了有这么一天啊?”

    “哈哈,那倒没有。不过,蒋薇有一种彪悍的内在,院士以后会慢慢品尝到的。”

    我没有答话,心想,还慢慢品尝,第一天亲密接触就彻底了解了。

    “许铮,你在这儿也帮不了我什么忙,去书房自己翻翻书看吧。”

    “哟喂,我跑去独自偷欢,放着如花似玉的你在厨房里受罪,我可干不出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

    “别别别,比这更缺德的事你要是干了我都毫不吃惊。”

    “嘿,你这人,净跟人添堵啊。”

    “那是!”

    “对了,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菜的呢?我看你虽然不是新手,但是似乎也并不是熟练到无以复加嘛。”

    修竹顿了顿,似乎在寻思什么,然后才说:“去年暑假自己在家学的。无聊呗,就学学做菜,男生不是都喜欢会做菜的女生吗?”

    “谁说的呀?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了,男人下厨房,绝对新时尚。”

    听我说完这句从央视的厨艺节目中借用的口号,修竹又一次露出吃惊的表情,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然后问我:“这句话你从哪里听来的啊?”

    “看电视呗,以前央视有一个叫天天厨房的节目,刘仪伟一天到晚都在说这句话。”

    “哦。”修竹缓缓地说,然后不再开腔。过了一会儿,她说:“许铮,你去书房等着吃饭就好了。难为你这么喜欢看书的人,还在这里看我做菜。你一定惦记着书房里我那两架书吧?”

    我笑了笑:“哈哈,那好,我去看看你的私人图书馆到底有多庞大的库存。”

    我离开厨房,往书房走去,闷墩儿跟在我后边,似乎是要看看我准备做什么。

    我虽然心下诧异,怎么今天修竹说话的表情时不时有点儿怪怪的呢,但是后来转念一想,兴许是因为没有休息好,又或者是做菜太累的原因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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