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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还能再吃碗饭吗     大靖执剑人txt下载     大靖执剑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八章 以命换命

    一处生意冷清的镇郊酒摊,白衣男子付过几枚铜钱,要了一碗黄酒,蹲在地上默默喝着。

    酒摊黄公也是个好谈的,见男子娘们唧唧的小口抿酒,热情道:“这位客官,您这么喝可就把酒糟蹋了呦,咱爷们喝酒,不像娘们用袖子挡脸,不仰头灌酒怎么成?您要是心疼酒钱,咱请您几碗就是,要不杏花镇明个瞎传话,说我这黄酒摊子酒水不行,人家都得小口小口抿着喝,那岂不是砸了咱的招牌吗?”

    白衣男子笑了笑,仰头将酒灌尽,向黄公甩了甩空碗,“不喝白不喝,再来一碗。”

    “成嘞,就要您这豪劲呢。”

    酒摊黄公再次给他舀了满满一大碗黄酒,倒也不觉如何心疼,见四下无人,心想干脆也偷会懒,于是自己也舀了一碗酒,端酒屁颠坐到男子身边。

    “酒这东西邪乎啊,怎么喝也喝不尽兴,真是应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将...”

    酒摊黄公一时卡住了,像是如鲠在喉,怎么也吐不出后面的几个字。白衣男人笑了笑,轻声道:“将进酒,杯莫停。”

    “对对对,就是这句话!理也是这个理!听说是哪位诗人写的,别说那些官老爷都夸写的好,就咱这糙人俗人听了都觉得这句话忒霸气!每次一想到啊,就想痛痛快快喝上三百碗,那才解气呢!”

    白衣男子听着絮絮叨叨的话语,始终微笑不语,将那碗酒仰头灌尽,酒摊黄公还想再给他舀一碗,男子却站起身,笑道:“不用了,两碗刚刚好,再喝就误事了。”

    他拿起桌子上的两杆长条,随意背在身后,笑了笑,说道:“实不相瞒,这是我第一次沾酒。这酒的滋味,还不错。”

    “客官,您少哄我,还第一次喝酒。”

    白衣男子也不反驳,说道:“以后若有机会,我还会来这。”

    “什么以后若有机会,明天就来嘞。”

    最后,白衣男子点点头,轻声说了句“如此甚好”。黄公停下擦桌子的动作,抬头目送他远去。

    在酒摊喝过酒,白衣男子沿着入镇的石板路缓缓而行,来到了一处类似界碑的巨石旁,其上篆刻有“杏花镇”三个大字。

    连夜从别处赶回杏花镇负责截杀太子,就在昨天晚上,这位武评宗师还提一杆挂满头颅的长枪。

    天下武评第八十,枪法宗师谢射,被天下誉为“枪道中兴之人”,独占武评鳌头一甲子的那位曾有言:“三十年后,天下尽知白衣枪仙之名。”

    谢射眯起眼睛,卸下后背两杆长枪,缓缓掀开布条,其中一杆长枪通体猩红,散发着淡淡血腥气,另一杆长枪通体翠绿,散发着幽幽寒气,却无枪尖。

    昨夜,孤身敌百人,他只出一杆猩红梅花枪。

    今日,杏花镇外截杀太子,双枪谢谢出双枪。

    他眯眼远望,极遥远处,一道白发身影缓缓浮现。

    而瑰流同样在目光穷尽处,看见了那刺眼的雪白。

    “软甲穿了吗?”

    王姒之轻嗯一声,紧张看向他。

    “你就在这里待着,自己见机行事。”瑰流神色严肃,犹豫一下,轻声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死了的话,你就回客栈,咱们住过的屋子里有我藏的遗书,就在床榻下面。你把它交给我娘,相信既然是儿子的最后心愿,我娘和我爹肯定会满足我的。”

    “什么心愿?”王姒之声音有些颤抖。

    瑰流收回视线,笑着正视她,柔声道:“答应你要救出你爹,我说到做到。”

    王姒之顿时泪如堤溃,满脸泪水,“别,你不能死。”

    瑰流揉了揉她的小脑袋,语气愈发温柔,“乖,我一会就回来。”

    他走出几步,右手握住刀鞘,深吸一口气,眼神坚毅。

    武评宗师又如何?

    老子杀的就是你!

    瑰流骤然开始狂奔,笔直街道上,一人满头白发狂舞,天魔仙人混淆不清。

    王姒之颓然蹲在地上,感到心如刀绞,一手捂住胸口,视线模糊。

    接下来的一幕让人匪夷所思,双枪谢射扔下那杆通体翠绿的“绿沉”,只是轻轻握住那杆略微长出一寸的“梅花”。

    他将梅花重重插在地上,双手握枪,面无表情。

    仿佛要告诉眼前男人一个道理,

    有我谢射截杀拦路,你休想走出杏花镇半步!

    瑰流高高踏起,身形飘摇,似是急不可耐,疾掠再掠,在距离谢射不过二十步时,猛然拔刀出鞘,整个人都朝他撞去。

    渌水虽为钝刀,但裹挟的朴拙刀气却重如山岳。谢射猛地拔出那杆梅花枪,横枪身前,将扑面而来的刀气卸掉,反手刺出一枪,伴随响起音爆声,速度极快,瑰流勉强有所反应,硬生生扛下后,身形踉跄后退。

    趁此机会,谢射再度迅猛出枪,刁钻凌厉指向瑰流胸口,瑰流反拧手腕,瞬间横劈一刀,再度裹挟出惊人刀气,迫使谢射放弃机会只能后退。

    二人身形拉开数丈,皆换上一口纯粹真气。谢射微微皱眉,问道:“侧帽刀法?”

    瑰流握刀的手臂微微颤抖,需要另一只手臂握住才能压制。哪怕他对谢射的实力已经有过无数次评估,但真实情况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这才一回合,右手已经要握不住刀了。此时此刻,他才明白四品初期和六品中期的差距,一个刚入品秩的武人和一个武评宗师的差距。

    谢射自然看出瑰流右手臂的端倪,淡然道:“出乎我意料,照理来说,硬扛刚才那一枪,你整个右臂应该废掉了才对。”

    瑰流深吸一口气,抬头看向他,“谢射,你就非要杀了我?”

    “有人花一千两金子买你的命。”

    谢射提起那杆梅花枪。

    瑰流冷笑不止,“我出三千两买自己的命,如何?”

    “你说呢?”

    谢射将梅花枪横握手中,向前伸出一臂,“不过你也不用担心,我的枪法很快,不会让你感受到任何痛苦。等你彻底断气后,我才会割下你的脑袋,去师傅那里邀功领赏。”

    瑰流缓缓换刀至左手,瞥了一眼谢射身后的绿沉枪,开口道:“杀本太子只用一杆枪,你谢射会后悔的。”

    死寂持续瞬息,下一秒两人开始冲撞。

    哪怕是左手持刀不如右手,但刀意却始终不被打断,故而愈发入神。既然梅花枪攻势凌厉,几近无可阻拦,那就以攻为守,或是说互相搏命。我倒要看看你谢射敢不敢舍命跟我换命!

    在距离谢射不过一杆长枪之远时,瑰流微微侧身,那一杆长枪偏离心脏半寸,一枪刺入,顿时血绽如梅花,这也是梅花枪之名的由来。谢射同样不好受,被钝刀渌水重重劈在胸膛上,整个人都倒摔出去。

    瑰流缓缓扯出枪尖,呕出一大口鲜血,面色顿时惨白,一身刀意也开始紊乱。用不要命的方式和武评宗师硬换一招,无疑是血亏的,现在他只觉得有霸道枪劲逆经脉而行,浑身疼的像是要炸开。

    谢射倒地后缓缓起身,除了胸膛染血,似是并无大碍。他右手虚握,梅花枪掠至手中,再次大踏步向前冲去。那一袭白衣持枪,身形飘摇,恍恍如仙人。

    瑰流一只手死死捂住嘴,指缝有黑红渗出,霸道枪劲损伤经脉和腑脏,迈开一步都如此艰难,他最后松懈了那口气,身体彻底疲惫,颓然坐在地上。

    这就是天下第八十的武评宗师吗?

    瑰流摇摇头,闭上眼睛。

    远处,王姒之满脸泪水,哭腔大喊道:“不许死!”

    “我会用全力送你最后一程。”

    谢射陡然拧转手腕,枪尖处微微闪烁,由红转黑。

    看着那张无悲无喜的清秀面容,他只心生一丝对弱者的怜悯,轻声道:“人生无趣,下辈子不如不来。”

    瑰流点点头,对,人生无趣。

    你下辈子不如不来。

    天地间骤然绽开一道极细小的金光,速度快到仿佛割断了此方山水,一闪而过,贯穿了武评宗师谢射的胸膛。

    瑰流冷冷一笑,真以为我坐地等死呢?若不让你谢射放松警惕,哪怕有这苦心积攒的一剑又能如何?

    雪白诛仙将谢射钉在那块巨石上。这位武评宗师胸口出现巨大的透体窟窿,贴身软甲支离破碎,被滚烫鲜血浸热。

    那道白发身影踉跄站起身,一步迈开一步,走过之地,身后淋漓一摊触目惊心的鲜血。

    王姒之连忙想要赶过去扶住他,却读懂了他的唇语,“别过去。”

    瑰流终于缓缓挪到谢射面前,笑眯眯看着这位尚存一气的武评宗师,沙哑开口,“三千两金子不要,为了一千两金子把小命搭上,你还真是够蠢的。”

    谢射张开嘴想要说话,喉咙里顿时涌出鲜血,艰难出声:“杀你一人,换天下太平,可矣。”

    瑰流冷笑道:“这句话等你死后去地底下说,一定会有不少人赞成。”

    “闭眼吧。”

    闭眼。

    谢射点点头,闭上眼睛,明明已是弥留之际,竟在临死前凭空横生一股无法想象的气力,猛地握住身边的绿沉枪,一枪刺出。

    枪尖在瑰流的瞳孔里急速放大,他忽然一动不动,呆愣当场。

    王姒之红唇紧咬,渗出血丝,颓然向后倒去,栽到他的怀里,不甘心看着他,极力想要抚摸他的脸庞,手却颓然放下,缓缓闭上了眼睛。

    武评宗师谢射,心有不甘,死不瞑目。

    瑰流紧紧抱住她,泪流满面,几近癫狂咆哮,“你是不是傻!我不是让你别过来吗!我知道会有那一枪!根本用不到你来拦!”

    “王姒之,你他娘的要敢死在我怀里,我肯定不替你收尸!你爹也别活了,都别活了!”

    这个白发男人嚎啕大哭,死死搂住怀中女子,悲恸欲绝,几乎癫疯。

    原来真是以命换命。

    只不过以我命,换他的命。

第二十九章 天下最痴情种

    枪尖偏移心脏仅半寸,这个浑身鲜血的白发男人哭的直不起腰。

    闻声赶来的酒摊黄公随意瞥了眼睁眼而亡的谢射,无奈叹了口气,悄悄走到瑰流身后,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行了行了别哭了,再哭就真把人家哭死了。”

    瑰流猛然抬头看向他。

    “谢射临死那一枪,杀意是足够了,可惜绿沉枪和你的钝刀是一个路数,伤人容易杀人难。不过毕竟是六品宗师死前的倾力一击,虽然死不了,但可能要落个终身残废了。”

    瑰流忽然感觉袖子被扯了扯。

    “别听他的。”王姒之虚弱道,脸色苍白如纸,额头浮现细密汗珠。

    瑰流浑身一颤,连忙抬起手臂遮住脸,仍有细细哽咽从牙缝渗出。过了好一会儿,他猛吸一口气,看向怀中的她,挤出一个僵硬笑容,“你终于醒了。”

    “笑的真难看。”王姒之伸出沁凉小手,轻轻抚住他的脸庞,轻声道:“我知道我应该乖乖听你话的,可我好害怕你会死,我不想让你死。”

    瑰流深吸一口气,颤抖道:“为什么?哪怕我死了,你一样可以拿遗书救出你爹,这难道不是你最想做的事情吗?为什么还要不惜性命挡在我身前?”

    王姒之沉默不语,只是静静注视他。那双眸子清澈如一泓秋水,瑰流甚至从她眼中看见了自己。

    瑰流不知怎的又红了眼眶,柔声道:“没事的,活着就好,以后我背你抱你,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

    王姒之打趣道:“殿下还真把我当残疾了?”

    在瑰流怀里躺了好一会了,她胸口那种剧痛感已经消失无几,刚才挡枪那会才是真的疼,感觉胸膛像是要炸开了,以至于她怀疑自己是不是要死了,然后就疼昏了过去。

    瑰流愣了愣,伸出手探向她衣服的领口内,触摸到冰冰凉凉后,生怕多待一秒,连忙把手抽出来。他当然看见王姒之脸颊绯红,只是强装镇定道:“软甲完好无损,也幸亏你穿软甲了。”

    酒摊黄公恍然大悟,插嘴道:“难怪难怪,原来姑娘穿了软甲,那想必受伤应是不重,否则就得...”

    瑰流呵呵一笑,“否则就得什么?”

    黄公尴尬一笑,连忙解释道:“否则就得伤的再重一点点了,但也就再重那么一点点,不碍事的不碍事的。”

    王姒之从瑰流怀里挣脱开,慢慢站起身子,虽然还是踉跄了一下,但大体上并无大碍。

    瑰流这边可就要比她惨很多了,伤口离心脏就半寸,全身经脉受损严重,整个身体彻底是强弩之末,连挪动一下都极为艰难,更别提站起身子。

    黄公走到谢射面前,为他合上眼眸,轻声道:“什么枪道中兴之人,截杀太子反被杀,你谢射还真是个废物。”

    “不过也怪我,若不是我在你喝的酒里下了毒,你最不济也能以命换一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死不瞑目。”

    这位酒摊黄公深吸一口气,气质凛然一变,转头看向瑰流,高声道:“恳请太子殿下赴死!”

    站起不身的瑰流眯起那双丹凤眸子,右手按在渌水刀鞘上,蓄意积攒刀意,当即嘴角渗血。

    黄公摇摇头,轻声道:“没用的,谢射太轻敌,再加上我给他下了毒,所以你能杀他代表不了什么。我没有谢射那种高傲心气,觉得对付一个晚辈都要使出全力是一种耻辱。杀你,我会毫无保留,争取一击毙命。我在武评上的位置要比谢射高上一些,你全力迎战都不可能胜我,更别提现在这幅模样的你。”

    王姒之红唇紧咬,悲恸欲哭。

    瑰流脸色平静,问道:“既然你也是来杀我的,为何刚才不直接动手?”

    “这句话你可就问对了。”黄公笑眯眯道:“我不像谢射那么冷酷无情,怎么也得让你俩这对亡命鸳鸯互相看上最后一眼。当然,谢射可能不会杀她,那是因为他不懂男女情爱。我这个人最愿天下有情人成为眷属,阴阳相隔岂不痛哉?一同归去亦是人生幸事。”

    瑰流冷冷一笑,“天下武评七十八,酒公于家昕,嗜好滥杀情侣道侣,还自称是天下最痴情种,不觉得荒唐好笑吗?”

    “你不懂,这天下没有人比我更懂男女情爱。”于家昕遥遥头,视线望向远方,“情爱一事,初尝甜如蜜饯,久尝香醇如酒,最后却苦如黄连。这天下有多少人爱而不得?又有多少人拥有了却又失去?能够成为眷属的又能有多少?喜欢和爱只是两个人的事,我不爱你,谁劝也没有用。我爱你,谁也拦不住。我于家昕左右不了男女情爱,但既然好不容易走到了一起,就没有分开的道理。”

    于家昕收回视线,终于正视瑰流,“我从大奉王朝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杀你。一个大靖王朝太子的头颅,足够让我永无后患之忧。之所以选择坐收渔翁之利,因为谢射温养一枪红转黑,也就是刚才杀你的那招,那一枪确实触摸到了六品大圆满的门槛,足以重创武评前五十的宗师。如此一来,如果谢射把你杀了,那再好不过,我再杀便是。如果你侥幸杀了谢射,我照样杀你不费吹灰之力,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有一点不同,你身边的这个女子,谢射很有可能不会杀,但我一定会杀,不仅这次如此,次次皆是如此。”

    于家昕弯腰去拿那杆梅花枪,轻声道:“天下只是我于家昕是个疯子,却不知当年我破关整整花了二十年,直到她老死都没能看她最后一眼。这座江湖没了她,便是天下第一又如何?所以当初明明能够一鼓作气突破到七品,我却自封心门,从那之后任由境界一点一点下跌。”

    王姒之浑身颤抖,冷喝道:“那你为何不下去陪她?”

    于家昕惨淡一笑:“我于家昕懦夫而已,负了她整整二十年,又怎敢与她相见。”

    王姒之颓然坐在地上,看他握住那杆半截血红的梅花枪,脑袋轻轻抵在瑰流肩膀上。

    瑰流紧紧扣住她的手,突然暴怒道:“你到底还要藏多久!”

    声音远远回荡。于家昕斜握长枪,歪头道:“是在说那个暗中跟随你的死士?昨天晚上就已经被我解决掉了。和我一样也是六品实力,确实有些棘手,杀他花费了我不少力气。”

    瑰流呆呆看向王姒之,看见她满脸泪水却嫣然一笑,直到那一刻他才红了眼眶。

    于家昕的出枪速度似乎比谢射还要快,一枪刺出,直指瑰流心脏,声未至枪先至。

    瑰流安详而坐,表情无悲无喜。

    那杆长枪突然不能再向前推进半寸。

    谢射身后,有一只白皙纤细的手握住了长枪。

    还有一道妩媚天成的声音,“老东西,想杀谁呢?”

    一记手刃轻松破开于家昕的武人体魄,一穿而过,破体而出。

    瑰流惊讶轻呼:“桃枝?”

    那袭桃红衣裙的妩媚女子微微震惊,喃喃自语:“怎么可能?”

    心脏位置被手刃透过,于家昕悲恸大笑,笑出了眼泪,“心死之人,哪里来的心啊?”

    他松开那杆长枪,摇摇晃晃,震开一身拳意,将桃红衣裙的女子震飞出去,紧握那杆长枪再度刺向瑰流胸口。

    茫茫雪色,一条红线极为显眼,洞穿于家昕持枪的手腕,迫使他稍稍凝滞。

    桃红衣裙的女子抓住机会,瞬息闪到他背后,双手缠绕红线,如撕纸般扯碎那护体拳罡,这一次手刃割向谢射脖颈。

    “我不敢去见她。”

    谢射轻轻呢喃,轻而易举躲过手刃,不再执意要杀瑰流,侧身退到两侧。

    桃红衣裙的女子站到瑰流身边,声音带着诱人的韵味,问道:“殿下,活抓还是杀掉?”

    “桃枝,上次你在武评排多少?”瑰流问道。

    “回殿下,奴婢上次排第三十。”

    “这样啊。”瑰流冷冷一笑,“那就杀了他。”

    女子再度冲出,桃红衣裙如娇艳绽开,双手缠绕红线的杀人手法,早已遗失千年,世间独一份,任何武人体魄在此面前都如白纸般脆弱。

    而她正是太子殿下身边的四个丫鬟之一,叫做桃枝。

    于家昕摇头微笑:“不打了不打了,我还没有做好下去见她的准备。”

    一阵清风吹过,他的身影忽然飘忽不定,点点滴滴消散空中。

    桃枝咬咬红唇,一脸不甘情愿,返回了太子身边。

    瑰流叹了口气,轻声道:“没办法,跑了就跑了吧。天下人都知酒公于家昕尤擅逃跑,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桃枝将一只手轻轻搭在瑰流胸口,柔声道:“殿下不要讲话了,会加剧伤势的。”

    瑰流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看着她,不知不觉眼眶发红。

    十八年了,能终于不再看见你病殃殃的样子。

    真好。

    昔年,有一个小男孩和娘亲在绿带城避暑赏荷,和娘亲领回来的小女孩度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

    十五岁那年中秋,有一个守在床榻边的少年,看见床上的女孩不断呕血,看见满屋站着的太医低着头,看见那像是临终前的笑容,差点就要崩溃疯掉。

    不久前,有一个离家出走的白发男人,走到一家小酒馆,离去之时被一袭桃红衣裙的妩媚女子挡住道路,颇为无情的轻轻拨开她的脑袋,义无反顾踏过门槛,走进风雪之中。

    亦是不久前,一个白发男人孤身闯城,杀了始作俑者的城主,面对数千鹿泉铁骑,说了句“虽千万人吾往矣。”

    一个哪怕跻身武评前三十仍是病殃殃的女子,终于在绿带城城主丧命后不再剧毒缠身。

    她是名义上的丫鬟,他始终把她当做妹妹看待。

第三十章 此情无计可消除

    王姒之静静打量着桃枝,眸子里流露出惊艳,暗暗惊叹眼前女子的妩媚天成,哪怕姿色并不顶尖,那也只是相对而言,但是这种举手投足间的风情万种,没有刻意的矫揉造作,仿佛真的妩媚入骨到了极致,声音也是那般酥麻诱人,简直活脱脱的人间尤物。

    桃枝忽然站起身,后退两步,朝瑰流施了个袅娜多姿的万福,柔声道:“奴婢见过太子殿下。”

    瑰流眉头一挑,知道这小妮子又要玩火了,似笑非笑,“平日见了我都不行礼,经常一哭二闹三上吊祸害我,怎么今天这么听话?”

    桃枝捂嘴一笑,眼神若有若无瞥向王姒之,嗓音带着诱人的韵味,“在外人面前,桃枝若是还不懂礼数,岂不是要被人家笑话吗?”

    话里有话,王姒之微微皱眉。

    桃枝终于正视王姒之,歪头微笑道:“姐姐真美,不愧是天下第八的大美人,难怪能讨得殿下的欢心。”

    瑰流暗暗啧啧惊奇,好家伙,这是要挑起战火啊。

    “是呀。”王姒之微笑道,牵起瑰流的手,笑的愈发动人,“妹妹快看,姐姐和殿下是不是很般配?”

    “我看好像不太配诶。”桃枝一脸真诚。

    王姒之微笑道:“是吗?”

    桃枝同样微笑,“是呀。”

    二女针锋相对,气氛剑拔弩张。

    瑰流微笑不语,像是个静静的看客。他其实早就习惯这种明争暗斗。在太子东宫里,除了轻雪与世无争,桃枝、秋荔和金栀这三个丫鬟,都能演出一本步步惊心的宫斗小说。

    不过他也有些惊奇,本以为王姒之那种柔怯性子,应不会与素来强势的桃枝硬碰硬,顶天也就是回怼两句,然后一脸的委屈,接着就是拿自己撒气。结果却截然不同,两个女人一上来就开弓搭弦要射箭,而且桃枝这一次显然火药味十足。

    “姐姐?”

    桃枝歪头一笑,缓缓蹲坐在瑰流面前,双手搭在他的肩上,轻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王姒之当然不会知道,太子东宫中,最受宠的就是桃枝。这对主仆,早已不存在所谓的僭越。只要桃枝想,甚至可以同床而睡。所以亲上一口,实在不是什么大事。

    王姒之冷冷一笑,甩开瑰流的手。

    桃枝得逞之后,笑的像个狐狸。

    桃枝还愈说些什么,却被瑰流弹了眉心,当即泪眼汪汪,委屈看向他。

    另一边,瑰流小心翼翼试探道:“生气啦?”

    王姒之微微歪着脑袋看向他,一脸懵懂纯真,“和我有关系吗?我为什么要生气呢?”

    言外之意,你瑰流是我什么人?我凭什么要因为你生气?

    “刚才还差点变成亡命鸳鸯呢,不要这么绝情好不好?”

    深知她这是真生气了,瑰流深吸一口气,以惊人魄力牵起二女的手,灿烂笑道:“都是我的,别争了。”

    听到王姒之冷笑一声,桃枝就想回以颜色,不过被瑰流狠狠瞪了一眼,惺惺闭上了嘴。

    坐在地上的瑰流忽然如遭雷击,踉跄摔倒在地。二女也受牵连摔倒。

    瑰流大口大口喘着气,难掩疲惫之色,“我好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今天先不走了,回杏花镇。”

    “奴婢背您。”

    桃枝将瑰流背起,身躯微弯,一个女人背着一个男人的模样,确实看起来怪怪的。

    “我重不重?”瑰流打趣道。

    “殿下不要再说话了,会加重伤势的,困了就睡会,有奴婢在,殿下可以放心了。”

    瑰流忽然想起什么,说道:“谢射那两杆枪拿着吧。”

    王姒之取回两杆枪,拿着很是吃力,她不像桃枝是武人,而且还是武评上的宗师,她只是寻常女子,力气虽算不上孱弱,但也很是一般。

    “梅花枪扔了吧,绿沉枪拿着。”

    按照瑰流的话,王姒之只拿一杆绿沉枪,终于轻松很多。

    “桃枝,依你看这绿沉枪有什么名头?”瑰流在她背后出声道,想了想又接道:“一杆没有枪尖的枪,存在有什么意义?钝刀渌水寓意太平,可他谢射是个赏金杀手,携带这样一杆没有杀力的枪,只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桃枝轻声回答,“皇后娘娘和奴婢提过这杆枪,也如殿下所想,这杆枪和钝刀渌水不是一样的寓意。事实上,绿沉枪是有枪尖的,而且装上枪尖的绿沉枪,杀力很恐怖,可以完全无视武人体魄,和奴婢的杀人手法有些类似。但绿沉枪是凶器,会反噬使用之人,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路数,所以枪尖就被卸下来了。”

    “桃枝,我就是无心问问,没想到你还真知道啊。”瑰流有些惊讶,又问道:“那你知不知道那枪尖在哪里?又是被谁折去的?”

    桃枝微笑道:“奴婢当然知道呀,因为枪尖就在国库里,还是娘娘亲手折断的。”

    “我娘?!”

    瑰流不敢置信,下意识看向那杆断尖绿沉枪,“那也不对啊,既然是我娘把枪尖折断的,那为什么这杆枪会在谢射手里?”

    “殿下当年游历陇州可能并不知情,国库曾经有过一次走水,差点把宫殿都给烧塌了。那时陛下正在巡猎天下,娘娘恰好不在宫,于是场面很混乱。等到大火终于被浇灭,清点国库藏物时,就发现绿沉枪不见了,事后怎么找都找不到,想要步步追查,但蛛丝马迹早已被大火抹去,此事便耽搁了。”

    桃枝忽然说了句题外话,微微不忿,“殿下,贴身软甲是皇后娘娘亲自为您缝制的,娘娘为此劳费心神,每天都是很晚才睡。那段日子,娘娘气色都差了许多。这软甲能够护命,您不该送人的。”

    “到了客栈,软甲还你。”王姒之当即红了眼眶。

    瑰流眯起眸子,语气森冷,“本太子让你穿着,你就好好穿着。对了,如果我没猜错,王家那份惊天财产,应该就在你手里吧?”

    王姒之忽然面色惨白。

    “你爹因朋党之争下诏狱,背后有无数双手在推波助澜。但朋党之争只是引子,即便你爹两袖清风,也会被那些老狐狸冠以莫须有的罪名。千古忠臣尚且会死于流言谶语,更何况你爹那种权谋野心?天下熙攘,皆为利往,世道就是如此,王家之所以被惦记上,然后被害,无非是他们想要从中获利。权贵王家蒙受祖上恩荫,可史书从未记载这世代为官的恩荫是怎么来的。这当然不会是史官的大意疏忽,而是被刻意抹去,或者说从未被记载。对于这件事,我问过我爹很多次,他次次只是搪塞我。我问过我娘,我娘还好,但也只是说出一句话,那就是王家有一份继承四百余年的家产。”

    瑰流深呼吸一口气,轻声道:“那年我游陇州,见过一个瞎子道人,他有一本书专门记载了流传天下的谶语。我对那些千年前的古谶语不感兴趣,直接翻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记得最后一页只有一句谶语,而且笔墨是新的,应是近期才新添上的。”

    瑰流转头看向她,“那句谶语有关王家,你想不想知道内容?还是说你已经知道了?”

    王姒之忽然冷喝出声:“别再说了!”

    瑰流不依不饶,冷冷道:“那份家产是什么,我不想管,也管不着。现如今朝廷有人要杀我,反叛势力已经暗流涌动,你跟在我身边,绝对会很危险。王家被抄,你怀璧自罪,可能已经有无数双眼睛盯上你,你以为你还安全?万一以后再陷入生死厮杀,战况胶着,我根本无暇看护你。我把软甲给你,我若战死,你最不济受伤也能跑路,而不是像这一次,你傻乎乎挡在我前面。”

    王姒之反驳道:“我还不是担忧你。”

    “然后呢?”瑰流冷声道:“鸳鸯成双死?幕后下棋之人一举两得?!”

    王姒之咬唇流泪,不再言语。

    “桃枝,我的白珏没有异样?”瑰流用下巴抵了抵桃枝的肩膀。

    “奴婢并未发现异常。”

    瑰流面色严肃,“我怀疑钦天监也已被渗入。照理说娘亲感知力极好,我未出京畿之地,她应该能够有所察觉才对。”

    桃枝点头道:“奴婢身上有娘娘设下的气机,照理来说,娘娘应该会发现。”

    瑰流皱了皱眉,“照这来说,钦天监果然有问题。或许是钦天监内有人作了手脚,暂时屏蔽了天机,使我娘并未感知到异样。”

    桃枝嗯了一声,“奴婢会将此事一同禀告给娘娘的。”

    瑰流叹了口气,将下巴搭在桃枝的柔软肩膀上。

    “殿下累了就睡吧,有奴婢在呢。”桃枝轻声道。

    “是啊,有你在,我什么都不用怕。”

    瑰流难掩疲惫之色,缓缓闭上眼,轻声呢喃:“都是一家人。”

    桃枝后背上,那一人,昏昏而睡。

    不久之后竟然响起轻轻鼾声。

    谁都不知道,为了杀掉谢射,他苦心积攒诛仙一剑,已有几日几夜没闭眼。

    天色阴沉,下了起绵绵小雪。

    不知为何,王姒之看见这个熟睡的男人仅是皱了皱眉,就感到心疼不已。

    她轻轻褪下狐裘,又轻轻盖在他身上。

    他的眉头舒缓下来,王姒之却愈发心疼了。

    此情无计可消除,

    才下眉头,

    却上心头。

第三十一章 好应景的雪

    夜半漏三声,杏花镇蛰伏在漫长漆黑的冬夜里。

    一处客栈房间,火光微弱。

    雪白诛仙放置在桌上,瑰流正在静心打坐。一吐一纳之间,可见气机如水流转。换下的浸血衣服被整齐叠放在他的身侧。

    硬抗武评宗师谢射一枪,伤口仅偏离心脏半寸,其实不死也应该半残。幸亏之前服用过道家金丹,筋骨和血肉都得以重塑,加之狐媚子那几道火运庇护内脏,将本该透体的枪劲卸下大部分,这才勉强可以算作有惊无险。

    性命是保住了,但是境界却又不稳固了。在绿带城那场惊天大战后因祸得福,成功在四品初期站稳了脚跟,直接省去了慢慢扎根的步骤,否则想要稳固境界,再怎么天赋卓绝都需要几年的时间。但这场杏花镇截杀可谓福祸相依,侥幸杀死武评宗师,境界却被打回原形。这样情形是极少见的,也是极恐怖的,如果不能再次稳固境界,随时都有可能跌回三品,在那之后武道一途就算是封死了,除非有极少数的天才,才能在跌境后再破镜。

    其实武道一途,就像是过河拆桥,极大部分人一辈子只能走一次,只有大天赋大气运缠身者,才会被老天爷开青眼,破例再赏一碗饭。

    瑰流当然知道自己随时都有跌境之危,但他始终心如止水,其实也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性子如此而已。

    忽然,门外响起一道柔媚声音,“殿下。”

    瑰流缓缓睁开眼,说道:“进来吧。”

    桃枝推门而入,轻盈走到瑰流身边。

    “这么晚了,还不睡?”瑰流笑道。

    “想殿下,睡不着。”

    桃枝走到瑰流身后,轻轻握起一缕雪白长发,轻声道:“殿下已有许久不戴冠。”

    “戴冠吗?”瑰流神色感慨,“或许这满头白发更适合我。”

    忽然,香风涌来,随后瑰流感觉脖子酥痒难耐。

    此种情形持续许久,桃枝才缓缓起身,还意犹未尽舔舔红唇。反观瑰流,脖子上出现一道猩红淋漓的斑块,就像是一道伤口。

    瑰流用力掐了掐桃枝的腰肢,气笑道:“你啊,今晚到我房间里来,居心叵测。”

    桃枝轻哼道:“奴婢就是居心叵测,谁让殿下有那么多红颜知己?不愧是天下第八的大美人,难怪能把殿下迷的神魂颠倒。”

    瑰流恍然大悟,“我说怎么始终有一股酸酸的味道呢?原来是醋坛子打翻了。”

    瑰流扬起大手,作势要打,恶狠狠道:“坐过来!”

    桃枝摇摇头:“殿下有伤在身,奴婢不坐。”

    “你想好了?”瑰流微笑道:“下次可能就是王姒之了。”

    桃枝红唇轻咬,犹豫犹豫,已经向前迈开步子,但最终还是用力摇摇头。

    瑰流有些惊讶,“桃枝,你什么时候变这么懂事了?”

    桃枝眯起好看的媚眸子,舔舔红唇,“那殿下可以再让我咬一口吗?”

    瑰流歪头笑道:“你咬我一口,我咬你十口,如何?”

    桃枝跃跃欲试。

    瑰流愣了愣,狠狠弹了她的眉心,哭笑不得,“你这小妮子,王姒之可斗不过你。”

    桃枝刚想为沏茶,瑰流已经站起身。

    “陪主子出去走走?”

    桃枝自无不可。

    二人走出客栈,风雪漫天。入夜的杏花镇,很少有点灯未睡的人户,所以到处都是漆黑黑一片。

    街道铺满厚厚一层雪,但主仆二人皆踏雪轻痕,并未觉得如何难行。

    瑰流牵着桃枝的手,忽然回想起白日里杏花镇郊外的一幕幕。事实上,即便主仆二人情深意厚,这这还是他第一次亲眼看见桃枝出手。

    “桃枝,你此番病愈,以你的实力,在那武评上能排多少?”

    桃枝不语,笑着作了个手势。

    瑰流眨了眨眼,惊愕道:“第三?比我娘亲还要厉害?”

    桃枝何曾不知道这是打趣,歪头笑道:“第三百。”

    瑰流哦了一声,玩笑般嫌弃她一眼。

    早在此前,瑰流就非常想弄清楚一个问题,自己身边四个侍女,即便境界相同,都为六品,但在实力上,肯定或多或少存在些差距。为此,瑰流还特意问过秦芳,只不过并未得到答案。但今日桃枝所展现的实力,以及结合桃枝所说,他大致可以猜到答案了。

    只不过这个答案,还需要一些时间来佐证。

    桃枝忽然轻声道:“奴婢冒昧问一句,殿下近来可是正在参悟心法?”

    瑰流倒是不觉得如何冒昧,因为在他眼里,四个丫鬟已经是家人。只不过他有些惊讶,要知道心法不像拳意剑气的外泄流露,是内敛而收的东西,是很难被别人感知到的。

    “确实正在参悟一套心法,你不妨猜猜是什么?”

    瑰流刚想再给个提示,比如说上一句“这套心法对修行没什么裨益,只是我戾气太重,需要静心。”

    但这边桃枝已经给出答案,说道:“仙道心经,出自道家名篇《元始无量度人上品妙经》,是莲花洞天的正统心法,从不外传。传说将此心法参悟至极,可使太上忘情,成就九境之上的仙人境。”

    瑰流咽了咽口水,转头看向身边的妩媚女子,不敢置信道:“真的假的?连这你都知道?你还是那个只会争风吃醋的小丫鬟吗?怎么感觉我突然就看不懂你了。”

    桃枝有些委屈,“殿下又看不起奴婢。”

    瑰流掐了掐她的粉琢脸蛋,笑道:“你这‘又’字可有失偏颇。主子何曾有过瞧不起你?”

    桃枝连忙转移话题,“殿下还没告诉奴婢,您是怎么得到仙道心经的?”

    “这个呀,”瑰流咧嘴一笑,“那日绿带城,我与娘亲道别后就继续南下。才走出几里路,娘亲就追上来了,交给我一共两物,心经是一物,还有一物是个小檀木盒子,不过我至今没有打开,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说起来,这些东西全是出自一个道人。他头戴莲花冠,相貌还挺年轻,反正比他旁边的那个青衫剑魁要年轻很多。我估计啊,我娘也是威逼利诱,才让他不情不愿把这两件东西交给我,但我娘应该会用别的东西作为赔偿。”

    桃枝皱了皱眉,“殿下,你可知那人是谁?天下道家共有十座洞天,其中莲花观就占据一座。您所说的头戴莲花冠的道人,应该就是莲花观观主,是道家为数不多的真君,也是天下最强十人之一。”

    瑰流小心翼翼道:“能打过我娘亲吗?”

    桃枝摇头道:“皇后娘娘是天下前五人,莲花观观主是天下后五人。前五后五差距甚大,存在实力碾压的情况都不足为奇。”

    听桃枝这样说,瑰流松了一口气,嘿嘿笑道:“打不过我娘就好。那他这道观,我可去定了。”

    瑰流一脸得意,忽然揉了揉眼睛,前面好像有个人影,又好像是自己看错了。

    “桃枝,你看前面是不是有个人?”

    不知为何,桃枝仅是看了一眼,当即俏脸微寒,还冷哼一声。

    瑰流愣了愣,模模糊糊看见那袅娜身影,总觉得有些熟悉,下意识脱口道:“是王姒之?”

    一道身影远掠出去。王姒之正在雪地里艰难行走,忽然感觉背后袭来一阵寒风,下意识拢了拢狐裘,丝毫未察觉身后有人。

    “去哪里?”

    突如其来的声音将王姒之吓一跳,连忙转过身,发现是这个花心滥情的男人。

    “去哪里?”瑰流面无表情,又重复了一遍。

    王姒之悄悄擦去手上血迹。

    瑰流眯起眸子,眼光很快就放到她的双手上。

    忽然,桃枝轻轻出声:“殿下,前方不到百米,有一具尸体,奴婢去看看。”

    “尸体?”瑰流皱了皱眉,看向王姒之的目光愈发不善,“你杀人了?”

    王姒之愣了愣,拼命摇头,水润眸子满是惊恐。

    瑰流挑起她的下颚,眯眼笑道:“我算是看清楚了,你们王家人都是一个样,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呀。”

    瑰流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用力抓起女子血迹斑斑的双手。

    但下一秒,他便看清,王姒之这双手之所以沾血,是因为伤痕累累。伤口是一道道条状,看上去像是被挠伤的。

    与此同时,桃枝也回来了,出乎意料的是,前方雪地里那具尸体是被冻死的,周围还有很多空酒坛,应是醉汉倒地不醒人事,然后活生生给冻死。

    “我的伤是猫挠的。”王姒之小声委屈道。

    话音刚落,某家屋檐上,跳下一只圆滚滚的雪白肥猫,看似重重落在地上,却只在雪上踩踏出微痕。

    雪白肥猫很有气人之嫌,上一秒还对王姒之爱搭不理,甚至还伸出爪子挠人,这会瑰流来了,就从屋檐上跳下来,小脑袋在王姒之裙摆边蹭来蹭去,喉咙里还发出黏糊的呼噜声。

    瑰流神色松缓,轻声道:“大晚上不要乱跑,随时都可能发生危险。先回客栈吧,你的手伤需要及时处理,否则会落下疤痕。”

    王姒之低头看了眼蹭来蹭去的白猫,轻声道:“我要养这只猫。”

    瑰流蹲下身,细细打量这只圆滚滚的白猫,忍不住道:“真像一团雪球。”

    王姒之看向他,轻声道:“可以养吗?我照顾它,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瑰流点点头,“那你要好好照顾它。”

    王姒之捧猫,三人一起返回客栈。

    在瑰流房间里,桃枝为王姒之的伤口上药。显然可见,桃枝并不情愿,但既是瑰流的要求,也不能抗拒,便只好照做。

    桃枝是皇宫一品侍女,被皇后娘娘亲身相教,用于以后照顾太子,所以自然极会照顾人。这其中包括煮酒烹茶,也自然包括上药喂药。桃枝手法轻巧,上药时不会带来太多疼痛,所以瑰流便安心许多。

    果不其然,上药的整个过程,王姒之只是偶尔微微皱眉,并没有太激烈的反应。

    上药结束后,桃枝还有些不情不愿。王姒之将白猫捧在怀中,站起身,看向瑰流,“我可以走了吗?”

    瑰流歪头微笑:“怎么?难道你还要待在这里和本太子同眠共枕?”

    王姒之怒气冲冲,直接摔门而出。

    “你也回去睡吧。”

    瑰流说完,刚在床上躺下,打算吹灭蜡烛,忽然感到有些不对劲,眼角余光一瞥,只见桃枝仍站在那里。

    瑰流微微皱眉,“怎么不走?”

    哪成想桃枝竟是泫然欲泣,“奴婢的床好大好冷,奴婢怕黑,一个人不敢睡。”

    瑰流哦了一声,呵呵笑道:“没事,那你在我房间睡。你家主子就这么个小床,又温馨又舒适。怕黑的话,我就不熄灯了。我去王姒之房间借宿一夜。”

    隔壁房间,王姒之没来由开始心悸。

    而这边,桃枝擦了擦眼泪,挤出一个妩媚动人的笑容,柔媚道:“奴婢忽然不怕了。殿下也早些睡,奴婢明日伺候您起床。”

    瑰流在床上躺好,被褥盖上四肢,只露一个脑袋,经典的冬天睡法。

    “帮我把灯吹灭。”瑰流笑道。

    桃枝眼神幽怨,红唇轻咬,一步三回眸,欲要望穿秋水。都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如此怜惜模样,若是换作别人,定要吃不住的。但瑰流却好像有圣人胸怀,装作视而不见。

    到最后,桃枝都没能得到这个铁石心肠男人的挽留。

    万分懊恼之下,她轻轻将烛台熄灭,然后轻轻退出房间。

    这一夜,大雪漫天

    三十个蛰伏在杏花镇伺机而动的杀手,全都悄悄丢掉了性命。

    那袭桃红衣裙妩媚女子,随意横跨尸体,掬起一捧纯白无瑕的雪,将手上血迹擦洗干净,随后返回客栈。

    尸体,血滩,断臂残肢。

    满街都是。

    但是不久之后,就会被大雪埋没。

    客栈高檐之上,瑰流怔怔出神,轻声呢喃:

    “好应景的一场雪。”

第三十二章 青钱城

    自大靖王朝不再实行宵禁,夜夜灯火的盛况就不足为奇了。青钱城作为天下名城,商贾无数,豪门林立,夜晚的盛况是极其壮观的,十里长街游人不断,宝马雕车香满路,直至破晓天明才会逐渐散场。而绿带城虽然与青钱城齐名,但因此前是私人封邑,夜间实行严格宵禁,故而不及青钱城繁华。

    青钱城有大大小小二十多家风月道场,豢养美人无数。一些姿容极美的女子,更是会被送往京城的春仙楼,去争一争那一夜千金的花魁地位。这看似是为别人做嫁衣,实则是为自己博名誉。如今春仙楼八位名动天下的花魁,其中便有一位来自青钱城。

    花魁深受满朝朱紫贵人的怜爱,更让天下人对青钱城心往神之。他乡异客入城,但凡手头有点银两,差不多都会去迷醉一晚,哪怕没有钱,最不济也要看看那满楼红袖招的动人景色。

    比如天下流传一句佳话,

    “春仙美人甲天下,青钱美人甲春仙”

    夜色浓重。瑰流手提红灯笼,和桃枝悠哉逛街。主仆二人皆披猩红雪衫,牵手耳语显得亲密无间,若是外人来看,定会以为这是一对神仙眷侣。

    入夜的青钱城,已经愈发盛况。歌楼画舫,勾栏瓦子,酒肆酒楼,各种热闹声音。忽然不知何处燃放烟花,璀璨烟火如花瓣绽放,更吹落,星如雨,吸引了不少游人的目光。就连忙于揽客的青楼女子,都短暂失了神。寒冷的风中带着烟花硝石的味道,又不知何处飘来香甜的烤红薯味和炒板栗味。一晃神,就好像是要过新年了。

    对此瑰流有些触动,轻声感慨道:“太平盛世真好。”

    但他同样也知道,百姓们虽大多乐于此中,但对于他们来说,王朝统治者是谁,姓什么,或许还不如自家那一亩三分地重要。只要能够保证国泰民安,能够求得风调雨顺,哪怕你是个乞丐皇帝,哪怕你是弑父继位,又有什么关系?看似有些漠视,可人心自古向来如此。

    桃枝正小口小口吃着糖葫芦,但红唇却比糖葫芦还要诱人。若不是眼下满街全是人,有伤礼节,瑰流还真就要一口咬下去。而显然,桃枝也揣测出了他的心思,那双媚眸子愈发摄魂夺魄,几次撩拨瑰流,但后者都不为所动。

    桃枝踮起脚,将咬着的糖葫芦喂到瑰流嘴里,看似是大胆的举动,但实际上早在少年时,瑰流的初吻就早已被这个女人夺去。而且有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秘密,也只有桃枝一人知道,是瑰流亲自讲给她的。虽然咱们这位太子风流成性,经常流醉于花柳之间,却从来不荒淫。从未和任何人有过男女行为,甚至就连那嘴唇,即便至今,也只有桃枝一人尝过而已。

    “好吃嘛?”桃枝一脸期待。

    “真好吃,软软的,又香又甜。”瑰流笑眯眯盯着她的嘴唇。

    桃枝踮起脚,在瑰流脖子上咬上一口,轻声细语道:“别人亲了殿下,奴婢是能够尝出来的。如果真有一天,奴婢尝出来的味道变了,那时候,奴婢可能就要不喜欢殿下了。”

    她话音刚落,忽然耳根红透,感到一阵酥酥麻麻,耳边响起一道懒散声音,“只要我是你的主子,你就休想离开我。哪怕你真的不喜欢我,我也要捆你一辈子。你这一辈子,只能有我。”

    桃枝红唇轻咬,怔怔出神,眸子有些湿润。

    瑰流已经向前走去。

    二人路过一家胭脂铺,桃枝本无太大兴趣,但作为男子的瑰流却来了兴致,进去走了一圈后,倒也没什么值得留意的,胭脂水粉都不错,价格也不贵,总之这才是个胭脂铺应该有的样子,而不是像上次在杏花镇的那家胭脂铺,王姒之踩到个老鼠还差点摔倒。

    胭脂铺里的人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年轻男子在为心上人挑选,当然也有很多结伴的貌美女子。瑰流在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里随意挑拣,最后选中一盒口脂送给桃枝,又买了一支朴素典雅的乌木簪子,是给自己买的。

    付过账后,瑰流就让桃枝给自己挽发,将披散白发簪起。那支乌木簪子插在白发里是如此显眼,以至于一眼就可以看到。

    “殿下怎么突然想起插簪子啦?”桃枝不解问道。

    “白发太显眼,别说别人经常向我投来异样目光,就是我看见有人满头雪白,肯定都要盯上好久。”

    “那殿下以后就染黑吧。”

    瑰流摇摇头,“染不成,已经试过好多次了。”

    桃枝细细打量身旁男人,那双眸子愈发荡漾,甜甜笑道:“殿下白发也很好看啊,插上簪子像是忘忧天人,不插簪子就多了些阴柔,仙人天魔混淆不清啦。”

    瑰流眯起丹凤眸子,笑眯眯道:“小嘴真甜,要不让主子咬上一口?”

    桃枝微微踮脚,闭上眼睛。

    却迟迟没有等来后续。

    等她睁开眼,瑰流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只是说了句“先欠着,以后再给。”

    青钱城最好的客栈,是城中心的云渺客栈。昔年皇帝瑰启微服私访,亦曾下榻于此。云渺客栈有个院子,至今无人敢租用,便是因为曾是皇帝所居。

    而今日,客栈来了一名帷帽女子。说来奇怪,到底是何等人物,竟然不希望别人瞧见她的容貌。不过她怀捧白猫,仪态雍容华贵,竟是出手阔绰,直接将那座皇帝所居的院子租下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惊动了那位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客栈主人,整座客栈百余位佣人,全都知晓了这件事。一时间,那间院子外,竟是被围的水泄不通。

    不用多时,消息就会一传十,十传百,传遍整座青钱城,然后顺之传入京城,最后被皇帝陛下得知。之所以要如此旗鼓张扬,王姒之并不知道缘由,只是照瑰流所说去做。既然他不说,她也不想去问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她如今在意的,只有王家的浮萍命运,以及怀中这只圆滚滚的白猫。

    庭院里,捧猫女子随意走动,看遍整座院子,满意点点头。那个男人告诉她,接下来的一个月,甚至更久,她都要住在这里。

    对她来说,王家被抄之后,睡在哪里住在哪里,其实都无所谓。但能够住在这里,她还是有些小开心的,不用每天看见那个惹人心烦的妩媚女人,不用风雪劳顿赶路,而且安稳住下来,终于有时间可以可以细心照顾猫咪。

    王姒之轻轻坐下,白猫卧在桌子上,就好像毛茸茸的一团雪球。她伸出纤细手指,轻揉了揉白猫的小脑袋,柔声道:“叫你什么名字好呢?”

    “要不就叫雪球吧。”身后传来一道男人的声音。

    王姒之不曾回头,揉着白猫的小脑袋,漫不经心道:“殿下怎么来了?”

    瑰流在她身边坐下,随意环顾四周,点头笑道:“院子还不错。当年我爹说是微服私访,却是一点都不肯委屈他自己。现在想想,他老人家微服出宫哪是为了体察民情,明摆着是想骗个老婆回家,也就是我娘。”

    王姒之有些好奇,她很想知道如今这位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年轻时究竟是何等绝艳之姿,竟然能让天下最尊贵的男人几次以身犯险,甚至不惜以死的代价去追求。

    瑰流嘴角翘起,望向天空,“我这个爹啊,没什么优点,就是胆子大。也就是他,换作别人,谁敢去追江湖第一魔头?我娘那时心气正傲,又碰上我爹这么个死皮赖脸的狗皮膏药,肯定二话不说就要动手杀人。我爹呢,也是命大,几次都奄奄一息,几次都活了过来。这也就是他,反正我是没有那个胆子。记得前些年,我出游陇州,本想去当地青楼一睹风采,身边侍从却接到一封密信,是京城火速鞭马送来的。我打开一看,傻眼了,说陇州青楼有人要杀我。我贵为太子,惜命啊,不想英年早逝,所以不但没有去青楼,更是连夜逃回了京城。”

    瑰流伸了个懒腰,转头看向怀捧白猫的她,笑道:“年轻时,总觉得已经看遍了天下最绝色。那时候我跟我娘说,以后我不娶媳妇了,没什么意思。我娘当时只是笑笑,然后第二年,天下就提前推行美人评。在那之后,我才逐渐发现,原来女子可以那么好看,好看到简直没有天理。然后我就再也不提孤寡一生的事了。”

    王姒之有些惊讶,“所以美人评提前三年推行,是为了你?”

    瑰流摊了摊手,无奈道:“没办法啊,瑰家就我这一颗独苗,我妹妹又不能传承香火。我娘巴不得我后宫嫔妃三千,给她个儿孙绕膝的福分。”

    王姒之微笑道:“殿下滥情无数,欠下那么多桃花债,想要弱水三千,不是轻而易举?”

    “你不懂。”瑰流摇摇头,一本正经道:“不要数量,要质量。”

    王姒之沉默不语,低头用下颚轻轻抵了抵怀中白猫。许久之后,不知是不是自言自语,小声道:“真是可怜人。”

    瑰流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星辰点点,皎月如珠。“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你也早些休息。这些日子,你就住在这里,等我处理完些事情,再回来接你。”

    王姒之轻嗯一声,抱起白猫,已经朝屋内走去。

    瑰流忽然停下脚步,出声道:“知道我爹最后,是怎么把我娘追到手的吗?”

    王姒之没有转头,淡淡道:“举国狼烟,天下人都知道。”

    瑰流笑了笑,“一个人睡,要注意安全。”

    “我又不是小孩子。”

    王姒之跨过门槛,进了屋子。

    当天夜里,不知是何处传出的消息,天下第八美人入住青钱城云渺客栈。此消息一经传出,满城轰动,云渺客栈更是被围堵的水泄不通,都试图一睹其芳容。对此,官府不得派官役疏通人群,维护秩序。

    当晚,还有一道悚然的消息传来。自此之后,青钱城所有妙龄女子,不管打扮的多么花枝招展,全都闭门不出。

    整座城,人心惶惶。

    那道消息是:

    “天下第三纨绔,自春仙楼骑马返青钱。”

第三十三章 青钱城吴家

    月色温柔,如白玉盘高高悬挂。

    离开云渺客栈,瑰流去了一趟书铺,买了几本艳情小说,打算闲来无事细细品味。书铺掌柜也是个同道中人,双方互相对了几句香艳狎狔的诗句,然后书铺掌柜就心领神会地带他拐进一间小屋子,里面汗牛充栋,全是各式各样的艳情小说,其中不乏许多名作孤本。不过瑰流还是感到有些可惜,因为这些书他全部都看过,每本书最少都看过五遍,更有一些书的内容和桥段已经记得滚瓜烂熟。

    最后,他只买了一本印象较为浅薄的书,离开书铺之后,携书进了一家普通客栈,询问店家是否有一袭桃红衣裙的女子订过房间,得到肯定的答案后,直上楼去,最后在房间里见到了正在煮茶的桃枝。

    瑰流在桌旁坐下,随意吃了两口糕点,漫不经心道:“桃枝,你说我娘会不会生气?”

    桃枝心思伶俐,很能揣测自家主子的心思,手上沏茶的动作并没有停下,柔声道:“殿下人在奴婢这里,心却一直在她身上。”

    瑰流并不加以掩饰,轻声自语:“一个早就身败名裂的太子,还用在意这一点名誉吗?她是苦命女子,爹被抓走了,家也没了,命运如无根浮萍,在这泥泞的世道里寸步难行。当年我在陇州游历,离家万里,经常觉得内心空荡荡的,尤其看到灯火阖家,内心总会油然而生一种酸楚,忽然就好想回家。我有家,有疼我爱我的爹娘,可她呢?她什么都没有了,无依无靠,没人疼没人爱,心里又会是什么感受?如果说谁能够感同身受,那一定是我。当初我自剐一刀后离家出走,一样感觉到无依无靠,一样觉得被整座世界抛弃,一样觉得身世坎坷,命如浮萍。那种苦让我白了头发,让我心碎,我真的不敢再尝第二遍。”

    瑰流揉了揉脸颊,轻声道:“我很庆幸她能够找到我,我也很庆幸我能够再次遇见她。我知道她就和那时候的我一样,所以当我想清楚这一切后,我好心疼她,真的好心疼好心疼,于是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救出她爹,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吾心安处是吾乡,我想变成她的心乡。说到底,我就是想让她知道,王龚乔不在了,我瑰流在,一直都在。”

    这个白发男人将下巴搁在桌上,疲惫不堪。

    青钱城吴家,掌管整座城的财政大权,其老主更是朝廷正三品官员,位高权重,有举足轻重之地位,故而吴家百年不衰,气焰盛人。

    如今天下推行科举试,选官之道不再注重门第和家世,门阀世族就也随之消失。但仍有寥寥数家权贵豪门,仍保留有祖上恩荫,其子嗣为官作官,可谓轻而易举,如履平地。青钱城吴家便是其中之一。

    吴家虽处青钱,不像权贵家族皆处京城,但显赫盛极,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京城豪门数千户,但能够与之分庭抗礼的,十不足一。皇帝瑰启更是曾有过一句无心之言,要让太子上门提亲,以整座天下作为聘礼,娶吴家长女为妻,虽只是玩笑之语,但朝野震动一时,不少权贵都纷纷与吴家交好,有的更是冰释前嫌,甚至有些委曲求全的谦卑姿态。

    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吴家家主是紫绶金印的江南道御史,被皇帝亲口赞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可这位家主的儿子,也就是吴家的长子,那是出了名的纨绔,天下第三的大纨绔,仅排在太子殿下和宰相之孙的后面。

    和太子殿下的风流行径一般无二,尤其依仗家世显赫,素喜做一些强抢民女当街调戏的勾当,至于金屋藏娇,恐怕没人知道有多少。春仙楼八位花魁,各自名花有主,其中一位花魁尤擅弹琴,是美人评榜上有名的美人,正是属于吴家纨绔长子。

    吴家这位纨绔长子,不同于太子殿下表面温文尔雅,性子暴戾恣睢,喜怒无常,就连如日中天的春仙楼都得将他当作一尊佛供着。前几年,春仙楼这种风月之地,发出一桩大事,竟都抬到了朝廷上,皇后娘娘还为此勃然大怒。

    事情是这样的。当年美人评一经推行,春仙楼那头牌女子赫然位列第一,且有皇后娘娘亲下评语,分量极大,是谓祸国殃民。于是这位吴家纨绔,不顾任何阻拦,执意要登临春仙楼第五层,想要一睹其芳容。但最后,春仙楼不惜撕破脸皮的代价,将其阻止拦下。本以为事情将息,可第二日,这位纨绔卷土重来,还带来身后一堆恶狗家犬模样的仆从,更有诸多武夫高手,摆明了是要硬闯春仙楼。

    最后太子殿下恰好途经,此事才得以终止。而这件事愈闹愈大,于是哪怕朝廷是商议国事之地,讨论风花雪月之事实为不合礼体,但皇后娘娘极为愤怒,执意要将此事搬到台面上来说。最后,皇帝陛下亲自授意,让吴老家主亲惩子孙,春仙楼则因办事不利,被罚去一稔的盈余收入。

    听说吴家家主极为震怒,扬言要打死这个惹是生非的不孝子,但吴老家主护犊心切,再加之吴家上下仆人丫鬟们“真切”求情,最后的结果,是这位纨绔嚣张的长子,被关了一个月的禁闭,仅此而已。

    而有消息传出,这位日夜沉醉于春仙楼的纨绔子弟,竟是直接抛下名动天下的花魁,花上千金买了匹汗血宝马,就直奔青钱而来。至于缘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自然是为了那位下榻云渺客栈的大美人。

    “吴家纨绔要回来了”,此消息一经传出,瞬间轰动全城。整座青钱城,人心惶惶,街道冷清。到了夜晚,更是家家足不出户,店铺早早便已打烊。夸张程度来讲,就好像是实行了宵禁,和私人封邑的绿带城是一个样子。

    青钱吴家,金碧辉煌的内堂,八张椅子依照次序高低而列。坐着的八个人,全都是吴家有头有脸的人物,有的功在庙堂,指点江山,有的功在地方,政绩卓越。

    吴家繁事众多,若非大事,不会召集议事。距上次在内堂议事,已经过去半年之久。说巧不巧,吴家纨绔长子,也恰好在春仙楼待了半年之久。

    主座之上,那人环顾四周,眉宇间隐约充满阴霾,不言自怒。他正是如今的吴家之主,吴佩弦。

    他缓缓开口,声音沉重,“想必诸位都已知道消息,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又要回来了。他要去哪里,做什么,大家和我一样,心知肚明。”

    其中一人颤颤巍巍起身,恭敬道:“老奴斗胆直言,那女子是王氏罪臣之女,身份特殊,又是名动天下的美人,极容易被天下人注意,少爷此番举动怕是会惹出事端。依老奴所见,不如即刻派人护送那女子出城,先让她藏匿起来,暂且避一避,如此一来,既了却少爷的念头,也避免引发祸端。”

    吴佩弦叹了口气,摆手道:“我起初也是这么考虑的,但是没用,我早就三番五次派人前往云渺客栈,那女子固执己见,明明已经讲清楚事情利弊,却偏是不走。”

    吴佩弦忽然站起身,目光扫过每一个人,沉声道:“今日找各位来,不是让各位替我排忧解难。我那个儿子,素来无法无天,都敢惹怒陛下和皇后娘娘,自然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眼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但不论此事,我吴佩弦有一句话,想善意提醒在座的各位。”

    他的目光陡然冷冽,“前几年,他吴君志一桩祸事惹上朝廷,使吴家颜面扫地。我从江南道火急火燎赶回来,若非你们拦着,我恐怕就要弑子。但你们觉得,单凭他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能够嚣张跋扈?”

    内堂,死寂一片。

    吴佩弦用火钳拨弄盆中碳火,抬起头,环顾在场的每一个人,冷笑不止,“豪奴恶犬二十余人,武夫高手二十余人,围堵春仙楼,真是好大的阵仗。比起当时气到发懵,想要挥刀砍了他,我更想扫清吴家,杀了那些助纣为虐之人。他们觉得吴君志是我吴佩弦的长子,日后必定接手吴家,所以就攀炎附势,奴颜屈膝。”

    桌上茶碗被拿起,砰的一声,摔的粉碎。吴佩弦眯起眼,缓缓道:“谁说我要把吴家之主的位置交给他?”

    此言一出,如惊雷炸起。

    在场所有人,无不猛然瞪大眼睛,面露惊骇。

    这是正气凛然?

    这是大义灭亲!

    吴佩弦笑呵呵捡起一地的碎瓷片,说了最后一句话,然后走出内堂。

    那是话让所有人感到如坐针毡。

    “既然身不正,那就粉身碎骨。”

    当晚,吴佩弦再登客船,去往江南任职之地。

    吴家大大小小诸事,和往常一样,都由管家徐德忠暂代处理。

    数日后,一骑悄无声息入城,身后仆役丫鬟数人。

    他并没有即刻返还吴家,

    而是纵马狂奔,直去云渺客栈。

第三十四章 这位姑娘,请你自重

    一间小小草房,走进去之后别有洞天。登石阶而下,空气愈发潮湿浑浊。继续往下走,墙壁湿冷,甚至可以渗出水滴。

    这座临近湖畔的草房,向下凿空不知多深,挖掘出的泥土和岩石全部淤积岸边,久而久之形成一块陆地。一座规模不大的亭子,就建立其上。昔年皇帝陛下曾亲手提匾,取名为“望潮亭”。

    青钱城东连夭江,因青钱湾呈现喇叭型,口大肚小,夭江之水涌入,急剧抬高上升,掀起雪白惊涛,形成耸然陡立的水墙,声势浩大,惊心动魄。

    每年中秋十五前后,浪潮为一年中最大。届时可见雪白潮头如天悬一线,逐渐迫近,抬起升高,有拨云见青天之势,最后形成壮阔至极的一线潮。

    中秋月满,赏潮赏月,青钱城十里荷花之景,微风送来香气阵阵。青钱湾两岸全都挤满人,其中不乏很多豪富权贵设宴于江,款待游人。那时人声鼎沸,觥筹交错声不绝于耳,场面盛况至极。

    但如今,隆冬腊月,又正值寒流席卷,青钱湾湖面结冰,广阔万顷。岸边游人稀少,较为冷清。

    瑰流和桃枝在一人的带领下,走进草房地下,愈发深入。这条硬生生刀刻斧凿打通的石道,可以一直通到青钱湾湖心的地底,在那里,有一座玲珑阁子,居住着一个人。

    瑰流随意抹过湿冷的墙壁,询问道:“久住这种湿冷环境,不管何种境界高手,都会消磨修为吧?”

    “确实如此。”那人笑道:“二十年前入此地,我一身修为圆满,有望破境跻身七品,成为那天下屈指可数的宗师。可现如今,为了抵御湿气和潮气,我这一身真气消耗去十之七八,俨然废人矣。”

    瑰流有些惊愕,“既然前辈武道宽阔,明明大有可为,又为何要画地为牢,自困于这一隅之地?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那人摇头笑道:“值与不值,不问别人,但求本心。”

    三人继续走下去,为了防止身上衣服不湿,已经需要催动真气。狭窄的石道阶梯终于走到尽头,转过一间矮小石室,视野豁然开朗。地下暗河蜿蜒曲折,最后自石隙流去,不知去往何处。曲水环绕一座玲珑玉阁,烛火通明。

    那领路之人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笑道:“太子殿下请便,我还有些事要处理,恕不能陪同。”

    瑰流笑着点点头,牵起桃枝的手,进了这座玲珑阁子。

    阁子的地面是由玉砂石铺设,踩踏其上,脚感不硬不软,非常舒适。阁子里很温暖,熏香缭绕,这种取自东海的奇珍熏香,可以祛除湿冷寒气,有安抚心神之功效。

    这座藏匿在青钱城地下的精致阁子,年代久远,是前朝遗物。这座阁子主人,修得一身长生功法,又吸食前朝半数气运,更是与国同寿。

    二十一年前,秦芳执意要逆天改命,想要腹中胎儿死而复生,遭到全天下人的竭力反对。江湖武人和仙家修士达到空前的团结,联袂破开京城数万禁军,一路杀进皇宫,差点就杀进太和殿,也差一点就能够阻止秦芳违背天理,倒施逆行的做法。

    之所以失败,未能阻止王朝气运的转嫁,是因为一个人凭空出现,拦在太和殿门前。

    他一人杀光全部武人高手和仙家修士。

    太和殿门前,血流成河,尸浮漂橹。

    桃枝忽然停下脚步。

    瑰流疑惑看向她,“怎么了?”

    桃枝微低着头,轻声道:“桃枝在外等您便好。”

    瑰流眯起丹凤眸子,用力抓住她的手腕,语气微冷,“桃枝,我再和你说一遍,你不是外人,你是我瑰流的丫鬟,更是我瑰流的亲人。我娘把你抚养长大,始终把你当作亲生闺女看待,你小时候更是和我一样都骑过我爹的脖子。你以后再敢做这种疏远姿态,我定要狠狠罚你,绝不心软。”

    这个白发男人忽然想到了瑰清,当即感觉心如刀绞,步子一个踉跄差点栽倒。

    自家妹妹生性冰冷,对待亲情颇为冷淡,这始终是瑰流的心伤,所以他把亲情视为弥足珍贵,比任何人都要重视。可桃枝刚才的举动,明显的刻意疏远,瑰流岂能不心痛?

    桃枝连忙扶着他,却在下一秒被用力甩开。瑰流脚步踉跄,难过的红了眼眶,扬起手作势就要打。她也不躲,只是红唇紧咬,泪眼朦胧。

    瑰流又心疼又气,深吸一口气后放下手,言语多了几分温柔,“知不知道自己错了?”

    桃枝点点头,一下子抱住他,哭的更加委屈,哭腔道:“奴婢知错了,奴婢知错了,奴婢再也不会了。”

    瑰流胸口处全都被她哭湿了,好不容易才将她哄好。当然瑰流最后还是咬了她的脸蛋作为惩罚。

    整座阁子都灯火通明,走在空阔廊道上,瑰流眉头微皱,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啪嗒。

    棋子落盘声回荡整座玉阁,清脆悦耳,与此同时,一道剑气陡然扫出,桃枝率先反应过来,不敢强接,只能抓住瑰流手腕向后退去。

    二人一掠再掠,足足后退百步之远,那道剑气方才有了减弱的意味。

    桃枝抓住时机,纤纤玉指缠绕丝线,向前探手抓去,将这道凌厉剑气分割成无数道微小气息,然后挥袖将其打散。

    破开一招后,玉阁沉寂片刻,随后第二道剑气呼啸而至。

    不同于上一剑有些试探之意,这道剑气所展现的,已经不光光是形意,更是蕴含了饱满的神意。

    瑰流内心一凛,他知道,如若自己不出手破招,那么攻势就永远不会停止。

    桃枝双手缠绕红线,眸子愈发冰冷,正打算出手,却觉得身后有人拽了一下自己,然后她就怔怔出神,看向眼前的那道白发背影。

    “次次都护在我身前,这一次,换我护你。”

    瑰流声音温醇,缓缓推刀出鞘,拦在她身前。

    很简单朴拙的一招,双手推刀向前,甚至没有带起任何的刀意和刀气,就好像一个完全不会用刀的普通人。

    剑气涤荡而过,消散为清风,给人的感觉像是扎进了清水中,只觉神清气爽。

    阁子里,翠玉棋盘只落有黑白两子,那人犹豫片刻,将手中白子投入盒中,然后站起身,缓缓朝外走去。

    瑰流收刀归鞘,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转头笑着看了一眼桃枝,然后正视这位与国同寿的玉玲珑阁主。

    白衣男子双手负后,语气淡漠,“找我何事?”

    瑰流所问非所答,笑道:“方才那两剑什么意思?”

    “你戾气太重。”白衣男子淡淡回答。

    瑰流哦了一声,干脆道:“我爹说的,让我经过青钱城时,顺便看你一眼。”

    白衣男子微微皱眉,“没了?”

    瑰流忽然面色凝重,沉声道:“我爹还说,让你做好出关准备。至少那六把飞剑,需要洗炼出来。你也知道的,根据那位阴阳家大修士的谶语,未来三十年后,极有可能天下大乱。”

    “你爹知道条件,也应该告诉了你。”

    “那是自然。”瑰流点头道:“想要你离开这里,必须寻得一物能够避开天道规矩,我娘说可以从三教入手,儒家书院、道家洞天、佛家福地,都有可能衍生这种东西。”

    白衣男子手指屈弹,便有六柄飞剑从阁楼掠出,高高悬浮空中。

    “这六柄飞剑,满庭芳、醉垂鞭、梧桐月、玉楼春、傩破浣溪沙、唐多令,你洗炼好,然后去一趟酆都,比起追求虚无缥缈,那里就有我要的东西。在这三十年间,我会尽可能将后六柄飞剑洗炼出来,最后一把未必能够洗出,这要取决你何时能从酆都回来。”

    六柄飞剑,忽然化作六道颜色各异的气机,冲入瑰流体内,占据了六个极其重要的穴窍。

    “六柄词牌飞剑,我皆施有短暂气机,气机消散之前,它们都会视你为主。在这期间,你有一次驭剑出鞘的机会,只要不碰到七品或是之上的大宗师,皆可一击必杀。”

    瑰流愣了愣,“这么好说话?”

    白衣男子瞥了他一眼,“三十年的时间炼化出六柄词牌飞剑,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洗出全部飞剑,那么去酆都无异于送死。也就意味着我仍需躲避天道规矩,不能出关。”

    瑰流轻声开口:“大概需要几品?”

    “武人七品,修士七境,这是最低标准。”

    说完,他转身走回阁楼。

    重新走出草房,终于能够呼吸新鲜空气,但瑰流始终沉默不语。

    桃枝心思玲珑,一眼便看了出来,并且大概知道了缘故,轻轻出声道:“殿下在想些什么?”

    瑰流揉了揉脸颊,无奈道:“七品大宗师,那可是能够位列天下前十。我娘之前说我武学资质一般,根骨更是普通,还责怪我没有继承她的天赋,没有练气的资质。说我练一辈子撑死也就是个中规中矩的六品武人。可他让我三十年跻身七品,这不就是痴人说梦吗?”

    桃枝轻声道:“换作别人,奴婢是不会信的。但若是殿下,桃枝坚信不疑。”

    “为什么?难道我天资聪颖?”瑰流疑惑道。

    桃枝眨了眨眼,“殿下答应奴婢一件事,奴婢就告诉殿下。”

    “好啊。”瑰流爽快道。

    桃枝抿着唇,双脚微微踮起,盯着瑰流的嘴唇,跃跃欲试。

    瑰流一把推开她,用力极大,使她差点摔倒,简直是一点不懂怜香惜玉。不仅如此,他还转过身子,清清嗓子,然后正色严肃道:“这位姑娘,请你自重。”

    桃枝咬着唇,一幅泫然欲泣的模样。

第三十五章 请君入瓮

    云渺客栈已被围堵的水泄不通。

    店家连带着仆役数十人,全部逃去避难,生怕自己被祸事牵连。

    客栈大门处,两波人正在对峙。守客栈的,是吴君志从京城带回来的豪奴恶仆,只为主子卖命。另一拨人,则是闻讯而来的吴家人,同样带上了豢养的客卿武人,但是避免直接发生正面冲突。

    一个颤颤巍巍拄拐杖的老人,掀开帘子走下马车,开始苦口婆心劝说守门的豪奴恶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到激动处,连拐杖都扶不好,差点就要摔倒。此人正是吴家的老管家,兢兢业业打理吴家一辈子,虽是外姓人,但吴家上下早已把他视为同姓家人。

    管家徐德忠口干舌燥,劝说将近一个时辰,守门的豪奴恶仆们就跟着听了一个时辰。最后,徐德忠累的不得不休息,而守门人只是面无表情,岿然不动。意思再清楚不过,反正你随便说,随便你说,说上多久都没问题。但想要进这个门,没门!

    一些仆人将管家徐德忠扶去休息,在场所有吴家人,面面相觑,一时间都不知如何是好。这倒也难怪,连作为亲爹的家主吴佩弦都没有法子,别人又有谁能管得了这个无法无天的大纨绔呢?

    徐德忠气喘吁吁,额头满是汗珠。他顾不得擦汗,目光看向客栈,忧心忡忡。吴君志瞒天过海,昨夜就悄无声息入城,去了云渺客栈。消息姗姗来迟,这已经过了一天一夜,不知那位可怜女子当下如何了?恐怕十有八九已经万劫不复。要知道,至今为止,还没有女子能够从吴君志手掌心逃走。

    徐德忠暗暗捏紧拳头,软的不来,那就只能来硬的了。无论如何,也得把那位可怜女子救出来。每拖延一秒钟,她在里面就多遭一秒钟的罪,无论如何,哪怕把事情闹僵闹大,哪怕闹的沸沸扬扬,满也不能再耽搁片刻了!

    徐德忠站起身,不同于先前讲理时春风和煦,此刻面色阴翳的可怕,给豢养的武夫们使了个眼色,然后缓缓走到客栈门口,语气阴冷,“油盐不进的聋子瞎子,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给我上!”

    客栈大门处,当即就爆发一场激烈打斗,双方兵刃相见,不知是谁率先下了死手,于是一场护院和入院之争愈演愈烈,变成血淋淋的生死厮杀。双方都杀红了眼,招招皆死手。素来以淡雅清净著称的云渺客栈,外围粉刷过的洁白墙壁,泼溅一摊又一摊血迹,眼过之处皆触目惊心。才一会,已经有好几个人倒下,全部都是当场断气,根本没有挽救的余地。

    客栈外,闹出的动静已经巨大。但客栈内,却很是清净。

    吴君志一袭白衣,腰悬琅玉,头戴金冠,俨然翩翩公子模样。这位天下第三的纨绔还是天下皆知的美男,位列墨玉评第十。他坐在院子里,捶打着桌子,颇为无聊。院子里假山堆叠,清溪泻雪,声音清脆悦耳,如听仙乐,心神污垢仿佛都被涤荡干净。

    这家客栈,大大小小几百间房和院子,就只剩下他一人,当然,还有床榻上那位手脚被绑的女子。其余的人闻风丧胆,早就跑路了。吴君志站起身,缓缓伸了个懒腰,嘴角翘起。都跑了好,也省心了。春仙楼待久了,突然发觉这清幽之地,似乎还不错?反正不急,慢慢待着就是了。

    清溪泻下的小石潭有几尾金鲤,往来翕忽,俶尔远逝,吴君志坐在旁边石栏上,随意往池里泼洒饵料,听见隐隐约约传来的激烈打斗声,暗暗好笑。

    老子这些豪奴恶仆全是昔日名动江湖的武人,你徐德忠天天用金银财宝供奉那几个徒有虚名的客卿,狗屁都不是,还想闯院跟老子要人?

    喂过了鱼,再发会呆,吴君志悠哉走回屋子,想要看一看女子有没有醒来。走进房间,眼睛往床榻上一瞄,他愣了愣。女子已经醒来,手脚被捆在一起,却安定自若,没有半点挣扎的打算。

    吴君志连忙跑到床边,蹲下身子,暗暗赞叹女子倾城倾城的容貌,不愧是位列天下第八的大美人啊,这等姿容,便是放在春仙楼,也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了。相比之下,他忽然觉得自己所宠爱的那春仙楼花魁,也只能算是中人之姿。眼前这个姐姐,模样才是真的水灵动人。

    吴君志好奇问道:“既然醒了,怎么都不挣扎一下?这就心甘情愿做待宰羔羊了?”

    王姒之闭上眼睛,干脆不听他说话。

    吴君志愈发好奇,“我听说吴家人早就给你通风报信过,而且还不止一次。管家徐忠德更是三番五次求你离开,甚至连我那个爹都亲自来劝你。这整座客栈,就连店家都逃命了,你既然明知道我会来,又为何不逃?”

    王姒之不说话。

    吴君志忽然瞥见床榻内侧有只白猫,于是随口道:“嫂嫂这只白猫,我看着相熟,应该是我们吴家养的才对。前些日子丢了,老管家带人将青钱城掀了个底儿朝天,都没能找到它。花重金酬谢线索,也没有结果。万事落空,没想到是被嫂嫂捡去了。嫂嫂又是从哪里得来的?”

    提起白猫,王姒之便慌了神,以为这纨绔子弟是要拿雪球儿开刀,当即眸子有些湿润,委婉的语气充满哀求意味,“你要做什么都可以。但我求求你,放过雪球儿。”

    吴君志捧起猫,有些惊奇,“雪球儿?好名字啊,比我那老爹起的好听多了。是嫂嫂起的?嫂嫂不愧是美人评上的大美人,就连起个名字都远超俗世。”

    王姒之轻声抽泣起来。

    吴君志却不知为何慌了神,连忙问道:“嫂嫂怎么了?可是绳子捆紧发疼了?我可以给嫂嫂松绑,但事先说好,嫂嫂若会武功,可不能动手打我。”

    于是吴君志解开绳子,但以防万一,仍留双手捆绑。见王姒之依旧抽泣不止,他连忙出声哄慰,又是端茶又是送糕点,就是想哄王姒之开心。

    最后,不知吴君志是真傻还是假傻,后知后觉才发现问题出现在白猫身上。便将白猫塞给王姒之,小猫反复蹭着王姒之,亲昵可爱,王姒之也终于不哭了。

    情绪稍稍平定,王姒之后知后觉,忽然发现眼前这个男人的异常之处。分明是传言中让人闻风丧胆的天下第三纨绔,却仿佛对自己万般小心。

    她忽然抬头盯住吴君志,后者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连忙道:“嫂嫂可是有什么事情?”

    “你叫我什么?”

    王姒之冷冷盯住他。

    “啊?嫂嫂啊。”

    吴君志愣了愣,怒拍桌子,猛地站起身,毫无征兆的举动把王姒之吓一大跳。只见他来回踱步,额头竟然冒出冷汗,嘴里念念有词,显得局促不安。

    王姒之微微皱眉,这个男人果然有问题。

    吴君志猛地拍桌,一脸的焦头烂额,“嫂嫂难道不是我大哥的女人?不应该啊,情报传递应该没有错误。况且嫂嫂长的这么漂亮,是我平生第一次所见,应该是我大哥的女人啊,难不成我真抓错了?”

    王姒之抓住关键字眼,迅速问道:“你大哥是谁?”

    吴君志愣了愣,大声道:“这天下,谁还能做我吴君志的大哥?肯定是太子殿下啊!”

    王姒之深吸一口凉气,果然如此。

    这个看似傻乎乎的青钱第一纨绔,关键时候还真就不傻。看见王姒之神色异常,连忙问道:“果然还是嫂嫂,我没抓错人吧?”

    王姒之眼神冷冽,经历过家族衰亡,她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傻傻的姑娘。眼下这个男人,只有两种目的。一,要么是瑰流的仇人,此番是来寻仇,不过看着不像。二,就是牵扯更深,以他瑰流的性子来说,这一点极有可能。

    王姒之试图挣扎,但无奈绳子捆的太紧,双手被死死钳制,根本不可能挣脱开。吴君志看见这一幕,连忙道:“嫂嫂,先前怕您醒后打我,迫不得已,我才在您全身施了捆绳。不过您放心,绑您的人不是我,是我手底下的丫鬟,我可没有胆子去碰大哥的女人。至于双手的捆绳,您就忍着些,万一哪天就有人闯进客栈,看见嫂嫂安然无恙,也会对我心生怀疑的。若真是那样,那我和大哥苦心设局的这盘棋,就只能全部作废了。”

    结果如她所想。王姒之冷吸一口气,心中的愤怒难以压抑平复,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冷冷而笑道:“拿我做棋子?”

    蓦然的,她哭了起来,却不是气哭的,而是因为太伤心。

    她很想知道,自己在那个男人心中到底算什么?难道只是一个供人欣赏的花瓶?只是一枚棋子?难道他曾经做过的一切,只是为了今天的这局棋?

    她的心在滴血,痛到极致,就连呼吸都是那般撕心裂肺的剧痛。这种感受,她这辈子本不想经历第二次。上一次是王家被抄,她的心就已经死了半截。这一次过后,是彻彻底底的崩碎。

    她恨这个男人,恨,真的好恨。都说自古帝王最薄情,原来真是如此。她好后悔,真的好后悔,后悔那日雪夜在绿带城碰见他,后悔将拯救王家的期望托付给这个冷酷无情的男人,后悔为了他和那个女人争风吃醋,后悔被他的花言巧语所骗,更后悔自己对他动了情。

    屋子内,王姒之痛哭不止。

    泪水打湿了床榻,白猫却以为是下雨,慌乱跑到原来主子怀中躲雨。

    吴君志自然不知她为何而哭,有些束手无策。忽然又拍了拍脑袋,似是想起什么,怒骂自己一声,赶忙跑到随身携带的物品东翻西找。

    很快,他翻出一只小心珍藏许久的绣囊。

    吴君志将绣囊拆开,里面只有一张纸,字迹龙飞凤舞,她却能够轻而易举的辨认读出。

    吴君志挠挠脑袋,这只绣囊是大哥交给自己的,说如果王姒之哭得很伤心,就拿出来给她。不过他真不觉得一只小小绣囊,哪怕纸张写满千字万字,能起的多么大的安慰效果。

    但还真的出乎他的意料,上一秒王姒之还哭的很伤心。这一秒读完,竟是哭的更厉害了,看起来更加伤心难过了。

    吴君志嘴角抽搐,自己那位好大哥到底都写了些什么?该不会是添油加醋又写了许多恶意中伤的话语吧?那自己岂不是要成为罪人了?

    情急之下,吴君志连忙道:“嫂嫂别哭,我虽不知这纸上都写了什么,但这内容未必可信。嫂嫂莫哭莫哭,这信不要也罢,我这就给它扯烂烧掉。”

    说着,就要去扯烂手中的纸张。

    王姒之冷冷道:“不许撕!”

    吴君志先是一愣,随后不知为何,竟是激动万分,“难不成是大哥写给嫂嫂的情书?大哥提笔写情,情至深处,感人至深,便是金石都要落泪。于是嫂嫂就感动得哭了起来?”

    吴君志一脸羡慕,“嫂嫂和大哥,真是金玉良缘,羡煞旁人啊!”

    看过那张纸,王姒之心情好了很多,瞥了一眼吴君志。对于眼前这个傻子,她还真是有些无奈。她不经有些怀疑,就这种人,真的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大纨绔?况且就这心智,瞧着都不太聪明,像是个心窍未通的小孩。

    吴君志重新坐下,微笑道:“不管怎么说,嫂嫂不哭便是好事。”

    王姒之皱了皱眉,怎么感觉眼前这个男人,忽然像是变了一个人?

    吴君志随意拿起桌子上的软糯糕点,送入嘴中,微笑道:“嫂嫂不必疑虑。先前怕惊扰嫂嫂,于是便扮的傻了些。既然我和嫂嫂已经没了误会,自然不需要再装疯卖傻下去。”

    王姒之点点头,并未觉得如何惊奇,说道:“方才我就在想,你若真的那么傻,又怎能下得了这盘棋。”

    吴君志笑了笑,没再说些什么,伸手去抚摸怀中白猫。

    王姒之红唇撇撇,语气清冷,“还我。”

    吴君志愣了愣,随后苦笑一声,将白猫乖乖放到王姒之怀里,无奈只得说一句:“嫂嫂喜欢便养着吧,能得到嫂嫂喜爱,也是这个小家伙的幸运。”

    王姒之忽然抬头看向他,面容古怪,“你真如外界传言般,是个荒淫无度、好色成性的纨绔子弟。”

    吴君志点头笑道:“那自然是,否则大哥也不会找我下这盘局。京城那些老狐狸都狡猾的很,光靠演,破绽百出,是逃不过他们眼睛的。唯有真正的本性,才是毫无纰漏,最最真实的。”

    王姒之被捆住的双手不可察觉的颤抖一下。

    吴君志自然看在眼里,微笑道:“嫂嫂请放心。嫂嫂虽美艳动人,我却绝不敢虎口夺食。说句真话,我若真对嫂嫂动手动脚一下,我死不说,青钱城偌大一个吴家,都会为我而陪葬。”

    王姒之忽然想到什么,好奇问道:“听说几年前,你曾带人强闯春仙楼?这就是你的纨绔本性?”

    吴君志摇头道:“再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触怒皇后娘娘。只不过是一场陛下授意的棋局,目的是让外人以为,吴家与陛下表面君臣如水,实际上君臣之间已有隔阂间隙。如今朝廷暗流涌动,反叛势力甚嚣尘上,一定会想方设法拉拢豪门,扩充实力。而青钱吴家实力雄厚,曾经又与皇家有过矛盾。这一次,我假意绑架你,天下人皆知我荒淫无度的名头,自然会猜测后续之事。”

    吴君志站起身,眼神炙热,“待时机成熟,殿下便会出现,假意与我拼死相争,如此外人看来,定会觉得吴家得罪太子,自身难保。那些反叛势力如今正是扩大势力之时,在京城已经渗透许多,定会觊觎吴家财富,经此一事,得知吴家的艰难险境,极有可能暗中派人抛出橄榄枝。只要能等到有人联系吴家,这局棋,便是成功的。”

    吴君志沉声道:“这局棋,筹划多年之久,绝不能败!反叛势力蛰伏藏匿,每一次寻找,都苦苦无果。归根到底,就是有暗哨把守。所以想要彻查此事,绝不能打草惊蛇,明面上要风平浪静,然后轻轻抛下一只钓竿,一动不动,静待大鱼咬钩。”

    王姒之喃喃自语,“好一场愿者上钩。”

    吴君志大笑出声,神色快意至极,猛然向前摊开一只手,朗声道:“烧东壁之床,请君入瓮!”

第三十六章 唯有饮者留其名

    天气晴朗,青钱城沐浴在冬日暖阳中。今天是瑰流和桃枝分别的日子,城门处,那袭桃红衣裙的妩媚女子噙着泪,一幅欲哭不哭模样。其实她此番出宫并未得到皇后娘娘的授意,而是自己偷偷跑出来的,所以不能在外耽搁太久,但她不想走,她想一直陪在瑰流身边。

    多情自古伤离别,瑰流也有小小的伤感,忽然就好怀念以前的日子,那时候整日无事,经常在京城酒楼喝得烂醉如泥,次次都是被桃枝接回去的。日子虽闲,但并不无趣,不像此时这样,主仆二人下次相见都不知道要何时何日。

    “快走吧,耽搁久了我娘肯定会生气的。”

    面对瑰流的催促,桃枝不想分开的情绪一下子到了极点,哭的梨花带雨。

    瑰流一阵心疼,叹了口气,揉揉她的小脑袋,却说了句大煞风景的话,“回宫之后去一趟武库,把绿沉枪的枪尖找到,然后用鹰隼给我送过来。”

    很快瑰流又补充道:“用我爹的那只日行万里的流火隼送吧,你回去之后就乖乖听话,别再偷偷跑出来,尤其不能以送枪尖的借口跑出来。还有就是少惹我娘生气。我娘之前说你越来越不听话了,你啊,就少让人操点心。”

    桃枝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委屈道:“奴婢没有不听话,要是不听话也是为了殿下。”

    “我知道。”瑰流轻声道:“所以我从来都不怪你。”

    桃枝微微踮脚,双手搭在他肩膀上,在他脖子上轻轻咬下,红唇微启,柔柔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殿下保重身体,千万千万,要注意安全,奴婢等您回来。”

    “你也是,路上注意安全,哪怕你是武评宗师,我也会担忧的,什么时候接到流火隼,什么时候我才能放心。”

    桃枝笑了笑,后退一步,“那,奴婢走啦?”

    “走吧走吧,早回家的好。”瑰流招手送别。

    桃枝红唇紧咬,恋恋不舍看向他,终于鼓足勇气转过身,向前迈开一步,然后又回眸望去,悲恸欲哭。

    秋波流转最动人,瑰流低头转身,大踏步朝城里走去。

    那袭桃红衣裙的妩媚女子,怔怔望着雪白长发的背影,直到他消失不见,才终于转身离开。

    青钱城有一家规模宏伟的酒楼,待客均用银器,酒后还有歌舞和投壶等娱乐活动,场面热闹非凡,当然相应的,价格也很昂贵,寻常百姓家承受不住在这家酒楼喝上一顿的代价,故而酒楼里多为富豪人家或当地官员。

    一个略显失魂落魄的白发男人走进酒楼,起初小二只是不咸不淡的礼貌性待客,但当男人随手掏出两枚银锭,小二这才知道自己瞧走眼了,连忙笑脸相迎,态度热情殷切。

    男人点的东西不多,一盘水煮牛肉和两壶烧酒而已,他上了四楼,选了一处静僻的靠窗位置坐下,风景尽收眼底,目光远眺,能隐约看见潺潺水色的夭江。

    又有一人付过几两银子,然后径直登楼而上,同样没有去那片喧嚣区域,也是来到了静僻的角落。

    看见那个怔怔出神的白发男人,他先是一愣,然后小心翼翼走过去,试探性想要看清楚他的侧脸。

    “太子殿下?”

    瑰流狐疑转头,看清楚来人的样貌,有些惊讶,“李官员?”

    李子昕点点头,刚想坐下,试探性道:“能坐?”

    “当然能坐。”瑰流说道,内心很诧异竟然能在这里碰见他。要知道一个京城官员,整日繁缛公务缠身,又怎么可能有时间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

    “李官员,如果我没记错,礼部应该正在准备明年的春闱考试吧?我看那尚书和那几位侍郎都忙的焦头烂额,你可倒好,这是跑出来偷懒来了?”

    李子昕也不遮掩,坦率道:“我一个小官员,多也不多我一个,少也不少我一个,整天闷着都要烦死了,和陛下请了几天假,赶紧跑出来透口气,也没什么好去的地方,就寻思瞎走走,就一路走到这青钱城了。”

    瑰流面容古怪,“直接跟我老爹请假?行啊,你比那位国子监大祭酒还要直来直去,也难怪我爹素来对你印象不好。对了,上次我爹难得空闲,好不容易想要带我娘游山,马车都准备好了,结果车轱辘被卸掉一个,就是你干的吧?”

    李子昕先是震惊,然后环顾四周,最后压低声音,“殿下您是怎么知道的?”

    瑰流皮笑肉不笑,“除了你,还有谁能干出那种缺德事?也就是我爹和我娘没追究,否则你早就皮开肉绽了,大板子不把你打死也给你打残废。”

    这时上酒了,好巧不巧李子昕也是点了一盘水煮牛肉和两壶普通烧酒。为了掩饰尴尬,李子昕斟满一杯酒,举起酒杯,“走一个?”

    瑰流笑着举起酒杯,和他轻轻碰撞,然后二人将酒一饮而尽。

    天下很少有人不畏惧瘟神太子,礼部官员李子昕便是一人。他没有什么家传渊源,只是很简单的通过科举考试踏入仕途,家世一般,政绩一般,很普通的一个为官之人而已。而他之所以能和太子殿下扯上关系,还是因为他和太子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寻找剑南烧春。

    二人通过钻研古籍,推演千百年来的地方更迭和演变,五六年时间就陆续找出八九坛剑南烧春。使那位酿酒大家所说“世上再无剑南烧春”的盖棺定论被打破。

    什么朋友最好当?当然是酒友。所以哪怕李子昕与瑰流身份地位悬殊,但仍然可以互相走的很近。前几年为了找寻那一坛古籍上记载的剑南烧春,二人还一起睡过好长一段日子,最后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掘地三尺,奋斗三个月,成功将那坛剑南烧春找到了。

    瑰流杯酒入喉,咳嗽道:“这烧酒还真是一般,和剑南烧春的滋味没法比。”

    李子昕点点头,“喝过剑南烧春,总觉得其他酒都不是个滋味了,是不是变挑剔了?”

    瑰流微笑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道理如此。”

    “有道理,走一个!”

    二人再次碰杯。

    两壶烧酒不知不觉很快下肚,牛肉倒是都没吃多少。这两个男人的酒量都很好,但盖不住烧酒猛烈,所以都有了些醉意。

    李子亦脸喝的通红,情绪更加高涨,大声道:“太子殿下什么时候请我去春仙楼喝一趟?”

    瑰流笑骂道:“喝什么喝?喝死你都不知道。”

    “懂什么?”李子昕豪气干云,大声道:“那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屁话!人死了怎么风流?照你这么说,老子当年就应该去陇州青楼看一看,管他娘的刺客呢?道理是这样的吗?”

    李子昕点头笑道:“对对对,得好好活着才能风流。”

    瑰流狠狠揉了揉脸颊,吐出一口酒气,心情舒畅许多,轻声道:“李子昕,我知道你志不在庙堂。人人皆想功高震主,都想成为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唯有你不想。我想知道你究竟想要一种什么生活?游山玩水?还是浮生半日闲的安逸?”

    “确实想要到处走一走,看一看咱们大靖王朝的锦绣山河,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还不是时候?”瑰流疑惑道:“你既然心不在庙堂,又有什么好顾虑的?”

    李子昕回答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互不相欠,我只求无愧本心。”

    一旁恰好路过的店小二听到这句话,连忙停下脚步,小心问道:“客官可是朝廷官员?”

    李子昕还未回答,瑰流已经替他出声,笑道:“礼部官员,明年春闱的主考官。”

    点小二哎呦喂一声,连忙恭恭敬敬给这位大贵人行了个礼,然后又小心翼翼看向瑰流,问道:“那客官,您是?”

    李子昕刚想张嘴,瑰流抢先一步笑道:“陪衬而已,不值得一提。”

    店小二没相信这明显的谦虚之词,连忙恭敬道:“二位大人慢坐,小人先退下了。”

    匆匆忙忙下了楼,将此事禀告给老板娘,说在四楼靠窗饮酒的那可是皇帝钦定的春闱主考官,礼部大官员,老板娘连忙让庖厨切了几份牛肉,还拿出好几壶珍藏佳酿,亲自给送去。

    原本打算撤场的瑰流和李子昕看了看满桌佳酿牛肉,互相对视一眼,都有些忍不住笑。

    等老板娘一阵甜言蜜语走后,瑰流饮了口佳酿,笑的更厉害,几乎都呛酒咳嗽出眼泪了。

    “我本意就是打趣打趣你,谁知道春闱主考官的名头这么响啊,还能白蹭一顿酒。”

    李子昕笑的合不拢嘴,说道:“这要是让老板娘知道咱们是在唬她,还不得气死?”

    “气什么气!”瑰流指着李子昕,眯眼笑道:“不是春闱主考官,还可以是秋闱主考官嘛。”

    李子昕哈哈大笑,“那以后岂不是天天来这里蹭吃蹭喝,等到明年秋闱时候咱们再走!”

    瑰流依旧眯着丹凤眸子,饮了一口酒,微笑道:“李子昕,当不当春闱主考官?”

    “当,必须当!那以后可就天天都能来这里蹭酒了!”

    “李子昕,我没有和你开玩笑。”

    李子昕愣住了,不敢置信揉了揉眼睛,呢喃道:“我没听错吧?我是喝多了吗?”

    瑰流坐直身子,轻声道:“我知道你所求何事,这个朝廷有一个吴佩弦,很不如何。有你李子昕,是那些寒门学子的幸运。我毕竟不参与朝政,权力不大,只能求我爹给你一次主考官的机会。但是二十年后,如果我还能活着,你在这家酒楼请我一顿酒,我还你一个金印紫绶的礼部尚书。”

    李子昕沉默许久,深呼吸一口气,正色道:“定不负君意!”

    二人直接扔了银制酒杯,开始举壶豪饮。

    暮色时分,店小二上楼收拾桌子时,发现这两个官大人都喝醉趴在桌子上,正在呼呼大睡。

    他蹑手蹑脚走近,想要悄悄拿走狼藉杯盘,那位春闱主考官大人猛地拍桌,大声喊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店小二吓的连忙后退,等动静没了才发现是这位主考官大人说的梦话。

    他拿起银制酒器,发现下面压着一张宣纸,好奇拿起,看见一行笔力遒劲的大字,饶是连粗通文墨的他都觉得有些凄惨苍凉。

    “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永霜十六年春,酥油小雨落京城。

    京城礼部贡院设香案于阶前,数千举人与主考官对拜后,春闱考试正式开始。

    及至揭榜,共录取九十六名贡士,寒门士子占据半数,天下震动,满朝哗然。

    主考官李子昕拿着一叠叠寒门士子的试卷,扬洒在朝会上,对文武百官说了句“自己看”,然后转身离去。

    “以一灯传诸灯,终至万灯皆明。”

    佛说如是也。

第三十七章 佩刀佩剑

    这场护院入院之争,经过两天时间,最后以吴家惨败而告终。

    吴家的武夫客卿,伤亡惨重,而天下第三大纨绔豢养的豪奴恶仆,仅仅一死一伤。

    管家徐德忠当众大骂自己无能,狠狠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说这就去江南道向吴家主请罪,连行囊都不准备收拾,生怕耽搁半秒,拄个拐杖就要往渡头去。吴家人赶紧将他拦住,这还了得?没有徐管家,天要是塌下来,谁扛?嗯?既然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注定是难咎其职,那就谁都休想推卸责任。

    眼看走不成,徐德忠老泪纵横,眼泪哗哗的流,呜呜咽咽的说不出话来。

    街道上看客众多,议论纷纷,吴家人可丢不起这脸,一哄而上赶忙将老管家抬上马车,冲着客栈门口放下几句狠话,然后就灰溜溜的离开了。

    吴君志藏在隐蔽处,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颇为满意,心情极为不错,哼着小曲儿回到了院子。

    宁静的午后,明媚阳光倾泻洒落,温暖和煦,是恰到好处的微醺。

    亭子里,王姒之正在小憩。白猫躺在石桌上,懒洋洋晒着太阳,像极了一团雪球。

    吴君志看见此景,便将脚步放缓,轻轻回了屋子,先是烹煮一壶茶,又热了些精致糕点,然后一并端着回到亭子。

    不多时,王姒之慵懒睁眸,下意识想要活动酸涩的双手,但被绳子紧捆没有任何办法。

    见她醒来,吴君志连忙倒上一杯茶,语气有些乞求,“嫂嫂多多少少吃一些吧,不然我和大哥不好交代。”

    王姒之情绪不高,仅是瞥了一眼,淡淡道:“到底还要多久?”

    吴志君摇头道:“时机未到,还请嫂嫂再忍耐忍耐。”

    王姒之愁容满面,轻叹口气,回了屋子。

    但她还没有走回房间,吴君志就屁颠屁颠跟过来了。

    “有事?”王姒之柳眉微皱。

    只见吴君志掸了掸双袖,以示恭敬尊重,竟是作揖行礼,严肃道:“还请嫂嫂吃一些!”

    气氛当场凝滞。

    王姒之挑挑眉,转身就要离开。

    忽然,她吸了一口凉气,腰肢一阵酥麻。他不是瑰流的手下吗?怎敢如此荒唐大胆!

    她身后,男人环住她的腰肢,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轻咬着她的耳垂。

    她红唇紧咬,泪眼朦胧。这一刻,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日子是不太好过,但也不能茶饭不思。身子骨消瘦了,以后卖给春仙楼,卖不出好价钱。”

    熟悉的声音,碎嘴的话语。王姒之内心一颤,猛地转身,看见了眼前这个笑眯眯的白发男人。

    她下意识往旁边瞥去,然后就看到吴君志站的离老远儿,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到底值不值得庆幸?她自嘲一笑,忽然感到下颚吃痛,下意识想要挣扎,但却忘记双手正被紧紧缚着。

    瑰流用力捏住她的下颚,迫使她与自己对视,眯起那双丹凤眸子,轻轻出气,打在她的脸上,痒痒难耐。

    “本太子殿下和你说话,你还敢看别的男人?怎么?几日没见,和他相处得这么好了?”

    吴君志顿时如遭重击,冷汗直流。

    瑰流眯着眸子,与她的脸庞愈发贴近,明显能感受到她因为紧张而娇躯轻颤。冷不丁的,他一口朝她脸蛋咬下,然后后退一步,想要好好看看眼前这个大美人,歪头微笑道:“真甜啊。”

    王姒之强忍着泪水,声音委屈,“你到底要我等到什么时候?”

    “今晚就来接你。”

    瑰流将她抱回屋子,当然不忘让雪球陪伴她,片刻后走出,径直来到亭子。

    吴君志见瑰流走过来,连忙站起身。

    瑰流用帕巾擦拭着脸上的血迹,语气淡漠,“没碰她?”

    吴君志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瑰流放下帕巾,小心尝试去碰伤口,当即就疼的抽了口气。无奈之下,他只好始终用帕巾捂着伤口。

    吴君志眨眨眼,小心翼翼道:“嫂嫂咬的?”

    瑰流一屁股坐下,“我这么欺负她,她不咬我才怪。”

    吴君志谨慎环顾四周,刻意压低声音,“今晚行动?”

    “不是行动,是演戏。”瑰流纠正道。

    瑰流将茶水一饮而尽,咦了一声,“这茶怎么甜甜的?”

    吴君志有些摸不着头脑,“煮茶的时候没放糖啊。”

    “哦?”

    瑰流眯起眼,举起那茶杯细细端详,终于在杯沿处发现少量的鲜红口脂。

    吴君志后知后觉,出声提醒道:“我想起来了,这杯茶是嫂嫂喝的。”

    瑰流将茶杯放下,微笑道:“所以呢?你想说什么?”

    吴君志愣住了,嗫嚅哽咽半天,就是憋不出一个字。

    瑰流向后仰去,靠在围栏上,身姿慵懒,“你嫂嫂啊......”

    吴君志立即竖起耳朵,生怕遗漏半个字。

    瑰流嘴角翘起,“很甜。”

    吴君志愣了愣,重复了一遍,“很甜?”

    瑰流闭上眼睛,回味无穷道:“又香又甜,像糖馒头一样好吃。”

    “你就没有问题想问我?”瑰流睁开眼,说道:“明明可以选择别人,我却拿她做棋子,知不知道为什么?”

    吴君志点点头,“此前一直想不通,但直到那天嫂嫂哭的很厉害,我就把您吩咐我的锦囊给拆开了,里面是一张信纸,嫂嫂看完虽说哭的更厉害了,但明显不是因为伤心难过。”

    瑰流仰头望天,轻声道:“吴君志,你觉得我到底是出于怜悯之心才去帮助她,还是因为喜欢她,所以心甘情愿?”

    吴君志没有丝毫犹豫,“当然是因为喜欢。”

    “是啊。”瑰流轻声道:“你能看得出来,可这座天下看不出来,甚至我娘我爹也看不出来。”

    吴君志轻声道:“所以您把她作为棋子,设局一场闹剧,类似于当年的春仙楼,就是想让天下人都知道,想让朝廷都知道,想让皇帝陛下和皇后娘娘也知道。”

    “我娘曾经和我说过,这个世道没有苦命女子的容身之地。若是见到可怜女子,能帮助就尽量帮助。所以我估计,我娘现在应该很犯难,不知道我只是单纯见她可怜,还是真的喜欢她。我娘当然希望我是前者,一开始呢,我也的确是前者,但不知不觉就成了后者。那年上元节看花灯,我与她萍水相逢,第一眼见到她时我就心动了。若说那个时候是因为姿容,较为肤浅,那么这次若干年后的重逢,我喜欢她不止于外表,我喜欢她的娴静似水,喜欢她的温柔体贴。那天我雪夜杀人,她为我披好狐裘,那一刻我觉得她好像已经和我相濡以沫许多年,仿佛岁月静好。”

    瑰流笑道:“都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之前没有太大体会,现在却非常能够感同身受。绿带城初见,我只把她当做可怜女子看待,现在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果然爱情一事,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瑰流站起身,看了一眼屋子,眼神温柔,“我要让天下人都知道,王龚乔不在了,我瑰流在,任何人都别想欺负她。”

    吴君志犹豫出声,“您给嫂嫂写的是什么?”

    “很简单的几句话而已。”

    瑰流没有说下去,转身离去。

    屋子里,王姒之看着平铺展开的宣纸,怔怔出神。

    宣纸上的字迹龙飞凤舞,是那个男人亲自写的,唯有短短四字,“跟我回家。”

    瑰流从云渺客栈离开后,独自来到一处僻静之地。

    他蹲下身子,扒开一层厚厚积雪,又清理一层枯黑落叶,直至漏出泥土,猛地向下捶去。

    拳罡破土数米,向下砸出一道深洞。瑰流俯身看去,当即卸下诛仙,把它作为铲子,开始挖土。

    随着土堆越来越高,瑰流也挖得越来越深。越到深处,瑰流的动作越慢,就好像土里藏着什么磕碰不得的宝贝。

    挖到最后,瑰流不惜衣服脏乱,干脆直接爬在地上,伸出手臂去探那个洞穴。

    从几米深的洞里,他小心翼翼拿出两坛酒。

    两坛剑南烧春。

    瑰流眼神晶亮,想不到青钱古志上的记载是真的,此地千年前还真是剑南烧春的酿酒作坊。

    瑰流忽然又觉得有些可惜,这酒虽然千年古龄,但毕竟不是产自古剑南道,质量只能算是剑南烧春的下品。

    回想在春仙楼喝的那两坛剑南烧春,那才是实打实的正宗,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出产自古剑南道的御酿窖,是专提供给皇室的。

    其实瑰流当时并未细想,也是后来才发觉,喝了狐媚子那两坛酒,是欠下了多么大的人情。近百年间,天下各地陆续有发现“千年遗物”剑南烧春,但但大多都是北方出产,也就是不入流的小作坊酿造,说是剑南烧春,可能都比不过今朝一些好酒。在南方出产的剑南烧春,少之又少,十不足二。至于真真正正在古剑南道出产的,最近来的一坛,还得追溯到二百多年前。

    而狐媚子的那两坛酒,坛底刻有印章,千年侵磨,颜色全已剥落,但刻痕仍在。翻阅古字典籍便可得知,所刻之字正是“剑南道”三个字。所以说,那两坛酒,极有可能为世间绝品,后世之酒再无出其右。除非能够找到一坛产自剑南道的烧春,但照二百余年光阴看来,希望已经很渺茫了。

    古籍记载,千年前的周王朝将剑南烧春封为国酒,严格限制剑南烧春的酿造。偌大一个剑南道,成千上万的御酿窖,但有资格酿造剑南烧春的,只有寥寥数家而已。正是因为古人这种物以稀为贵的理念,剑南烧春的酿造工艺终是不得以继承,最后便渐渐走向了遗失。

    瑰流小心翼翼包裹好这两坛酒,心想若是能够活着回到京城,就当是外出游历一次给瑰清准备的礼物。也不知道那个小妮子,现在还生不生气了。不过以她的性子,八成应该还在生气。

    从郊外返回青钱城,天色已经彻底黑了。

    因为吴君志卷土归来,所以夜晚的青钱城死寂一片,街道上冷冷清清,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人影,却还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其实瑰流有些疑惑,自己是那“天下第一纨绔”,论威名和震慑力都要比吴君志要大的多。那怎么就不见京城有这幅样子呢?

    走进一家普通客栈,瑰流回到房间,将桌子上的刀套摘去,握住那柄通体翠绿的钝锋长刀。

    渌水,天下名刀,是前朝皇室至宝。为二百年前六国首席铸刀师张继霖所铸。铸刀之人反其道而行,钝锋钝尖,寓意太平之道。

    瑰流下意识摸了摸背后的那把诛仙。

    一个是天下杀力最大的剑。

    一个是天下最钝的刀。

    太平盛世,渌水治道。

    烽火乱世,诛仙挑之。

    道理如此简单。

    一个白发年轻人,佩刀佩剑,缓缓走出客栈。

    满庭芳,醉垂鞭,梧桐月,玉楼春,傩破浣溪沙,唐多令,六柄词牌飞剑,温养在他的窍穴。

    可能这个男人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一路游历,

    已经走了很远的路。

第三十八章 闯院

    当一个佩刀佩剑的白发男人站在客栈门口,护院的十余位江湖武人,无不面色凝重。吴君志特意嘱咐过他们,如果遇到一个白发的男人,一定要全力杀之,不能留任何活路。

    一袭白衣闯客栈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整座青钱城,吴家自然也接到了消息,管家徐德忠带着一大帮人火急火燎的赶来,热切想要看一眼到底是哪位英雄,如果能解吴家燃眉之急,一定要把他作为大恩人重重酬谢!

    偌大一座客栈,很快就被好事者围得水泄不通,密密麻麻,人头攒动。一些胆子小又想凑热闹的,则是跑到客栈附近的酒楼,挑一处风景较好的位置,远远观看。一共加起来将近千人,目光都在那个即将闯院的白发男人身上。

    气氛紧张,箭在弦上。

    那袭白衣向前踏出一步,右手抵在刀鞘上。

    一个护院武人同样踏前一步,势必要做风光无限的出头者,面露微笑道:“敢抢我家主人的玩物,你胆子挺大啊。”

    毫无征兆,渌水忽然炸鞘而起。

    石破天惊的声响过后,在场所有看客,死寂一片。

    那个先前还微笑挑衅的魁梧男人,被一把钝刀钉入石墙,生死不知。

    那袭白衣身上散发的绝非仅是阴冷,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戾气。

    “你们是一个一个来?还是一起来?”

    嚣狂不止。

    客栈大门嘎吱一声,仿佛地面微微摇晃,一个头戴金冠的男人缓缓走出,面无表情远望那个白衣白发的男人。

    人群瞬间响起巨大轰动,这就是天下第三的大纨绔!

    “一起上。”

    冰冷的命令声响起,十余位江湖三品武人几乎是同一时间冲出,一道一道身影如蝗虫过境,全都不留余力。

    渌水重新归鞘,男人再次轻轻攥住刀柄,微微俯身,躲过一记率先而来的手刃,反手一拳打在他的胸膛上,开始酝酿刀意。

    那位三品拳法武夫速度极快,趁手刃掣肘,瞬间闪至男人身后,用尽全身力气轰出刚猛一拳,朝男人后脑勺打去。

    与此同时有一位擅长暗器的武人悄悄甩出无声袖箭,箭头淬毒,从四面八方袭向男人。

    始终落在诸多武夫最后面的那个中年女子,一步高高砸向天空,竟是直接飞跃到第一位,五指如钩,直直坠下要抓住男人的脑袋。

    四面楚歌,腹背受敌,仅是一刹那,到处全是凌厉刁钻的攻势。

    男人大袖飘摇,单手猛拍刀鞘,震荡出磅礴青气,一声接一声,声声如炸雷,总计十二下,只让诸多武人觉得心脏要被拍碎,连忙向后退去。

    那个距离男人最近的中年女子哪怕躲闪及时,但仍是被震的七窍流血。

    一敌拆招,男人换上一口纯粹气息,身边隐约有青雾弥漫,竟是刀意酝酿至入神的征兆。

    在场某个用刀武人,后知后觉,怒喝道:“一起上!打断他的刀意!”

    男人嘴角翘起,轻说一句“晚了。”

    那柄钝刀尚未出鞘,磅礴的青色刀气疯狂外泻。

    他轻声道:“起。”

    一柄翠绿钝刀裹挟朴拙刀气,高高炸起。

    这一刀极其诡异,分明没有破穿甲胄的凌厉刀势,却沉重如巍峨山岳。所有一拥而上的武人,无不感受到这巨大的压迫。就好像一座大山重重压在胸口上,不能喘息。

    数十位在江湖颇享盛名的三品巅峰高手,全部如断线风筝倒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竟是遭受重创,爬不起身。

    在场看客几乎每一个人,都目瞪口呆,被震撼到缓不过神来。

    死寂一片。

    管家徐德忠瞪大眼睛,当即老泪纵横,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砰砰砰的磕了好几个响头。他哭腔扯嗓子大喊:“您以后就是吴家的大恩人!”

    男人没有转身,慢慢收起钝刀,微微仰头看向台阶之上的吴君志,手指掐在鬓角,刚想撕开那张易容面皮,却猛地转身看去。

    那十几位倒地不起的武人无不感受到一种窒息的压迫。

    徐德忠擦擦眼睛,以为是自己哭花眼睛看错了,那客栈门口怎么又凭空出现一个人?

    吴君志的眼神晦明不定,这场棋到此处本该收官,在这关键时刻跳进棋盘,怕是来者不善。

    瑰流皱了皱眉,闻到一股浓烈作呕的酒臭味,看向不远处那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给我。”

    “什么?”瑰流皱眉道。

    “两坛剑南烧春,我亲眼看见你拿在手上。”

    瑰流愣了愣,“来抢酒的?”

    “臭小子哪这么多废话!把酒给我,饶你不死!”

    吴君志下意识低头看去,看见乞丐右脚是断趾,忽然想到了什么,面色惨白下来,踉跄后退了几步。

    客栈外,管家徐德忠察觉到吴君志的异样,心里咯噔一下,连忙喊道:“吴家珍酿无数,保证公子喝个饱!”

    两个都是聪明人,一个是关心棋局,一个是关心救人,全都心念念不能功亏一篑,全在劝眼前这个男人先退避三舍。

    但瑰流并不打算退让,甚至从未想过退让。

    为什么?

    因为这酒,是要送瑰清的!

    哪怕天下第一来抢,也不好使!

    瑰流猛然握住渌水,拔鞘而斩。

    一道青色刀气,朝那个酒徒之人拦腰斩去。

    “冥顽不化的东西!”

    一柄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铁剑,甚至都掉了茬,竟轻松将剑气砍断。

    瑰流内心一凛,不知对方底细,绝不能托大,当即握住背后诛仙,自身能够动用的帝王气运已经所剩无几,但撑上几分钟足矣。

    乞丐酒徒却瞬间来到他的身前。

    “狗屁的气运,滚!”

    酒徒重重踹在瑰流胸口上,这一脚让瑰流觉得血海翻涌,全身经脉都要断裂,心脏好像要被踹碎。

    众目睽睽下,那先前还是无敌之姿的白衣,此刻竟是倒地不起,呕出几大口鲜血,模样极为痛苦。

    吴君志面色惨白像阴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棋局早就被看透了?这是一手后发制人?

    房间里,王姒之听到客栈外的巨大动静,眸子里充满担忧。

    白猫在她怀里蹭来蹭去,企图要她抱抱。

    客栈外,一摊摊触目惊心的血迹。瑰流拼命挣扎起身,每一次要勉强站起,就有一道剑罡再次将他打倒。一连几次,皆是如此,鲜血到处迸溅,甚至飞溅到了吴君志脸上。

    那个倒在漆黑血泊中的男人,身体微微抽搐,勉强坐起身子后,开始大口大口呕血。

    风里带着浓烈血腥气,酒楼上的看客都能闻到这让人作呕的气味。

    即便在青钱城一战,被拘押在剑气樊笼,被仙人用无垢神通镇压,受伤也远远没有如此严重。

    酒徒缓缓走到瑰流身前,面无表情摊开一只手,“再有一剑,你就魂飞魄散了。想救自己的命,两坛剑南烧春。”

    吴君志嘴唇颤抖,颓然向后倒去,差点没摔在地上。

    瑰流吐出一口血,颤颤巍巍抬起脑袋。

    面目狰狞。

    几乎同一时刻,满庭芳,醉垂鞭,梧桐月,玉楼春,傩破浣溪沙,唐多令,这六把由玉阁主人馈赠的词牌飞剑,瞬间刺出。

    近在咫尺的距离,即便是神仙,也绝不可能躲过去。

    傩破浣溪沙贯穿酒徒心脏,唐多令刺穿酒徒头颅,其余四把,穿透酒徒四肢。

    但他并没有当即死绝,弥留一口气,那双充血的眼睛死死盯住瑰流,有怨气,有震惊,有不敢置信。

    瑰流气喘吁吁,露出猩红牙齿,狞笑道:“不用气运,我照样能杀你。”

    被词牌飞剑刺穿,酒徒屹立不倒,睁眼而亡。

    贺崇寅,天下武评第五十人,六品大圆满境界,一生痴情于酒,尤为钟爱剑南烧春。

    永霜十五年冬,死在青钱城。

    瑰流吐血大骂,“特么跟老子抢酒,弄死你丫的。”

    这袭鲜血浸透的白衣,缓缓站起身,踉踉跄跄,似乎是回光返照的弥留之际。

    徐德忠痛哭不止,暗暗下决心,一定要为他立一座英雄冢,就刻在青钱湾附近的巍峨青山上。

    徐德忠老泪纵横,平生二十年第一次不用拐杖,猛地站起身,扯着脖子喊道:“英雄,可有遗言?!”

    所有人都能看到那道踉跄身影凝滞一下。

    瑰流双手颤抖,揭开贴在皮肤上的血淋淋衣服,从怀里掏出一个染血盒子。

    小心翼翼将其打开,里面是一枚金丹。

    当初绿带城分别后,娘亲追上来送的两物,一物是心法,一物是个玲珑盒子,里面装的就是金丹。

    死马当作活马医,不管那么多了。瑰流一口将金丹塞进嘴里,吞入腹中。

    喘息片刻,用力撑起身子,缓缓撕开那张易容面皮,露出真容。

    某个曾经入过宫的武人,看到这一幕,猛然醒悟一般,差点就要给眼前这个男人跪下。

    徐德忠要惊掉了下巴,因为那无法无天的吴家逆子,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朝着台阶下浑身是血的男人,猛磕几个响头。

    头皮磕破,鲜血淋漓。

    然后,每个人耳畔都炸起一道惊雷。

    “吴君志,见过太子殿下!!”

    风声呜咽,死寂片刻后,扑通一声巨响,黑压压跪倒一片。

    徐德忠只觉得大脑空白,双腿发软,不知怎么的,就跪在了地上。

    然后便是客栈旁边的看客,酒楼上的看客,小茶摊的看客,石阶上的看客,店铺里的看客,四面八方的看客,总共将近一千人,全部齐齐跪下,磕头在地,面朝同一方向,跪拜那个白发男人!

    风雨如晦。

    客栈门口悬挂的大红灯笼,摇晃不止。

    红光照着这个男人的面无表情。

    他缓缓走进客栈。

    屋子里,烛火柔和。王姒之心神不宁,无心理睬怀中撒娇的白猫。

    一阵敲门声轻轻响起。

    王姒之内心一颤,慌乱下了床榻,想要开门,却才记起双手被反绑在背后。

    那道门被轻轻推开。

    这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惨不忍睹,触目惊心。

    瑰流颤颤巍巍抬起一只胳膊,擦了擦脸上血迹,想要自己看上去英俊一些,柔声道:“我来接你了。”

第三十九章 翠罗衫上,点点红无数

    鲜血浸透的凄惨模样,王姒之没有被吓到,轻轻抚住男人脸庞,眼泪涟涟,声音颤抖,“怎么会这样?”

    瑰流笑道:“出院再说。”这个连走路都颤颤巍巍的男人,不由得她反抗,直接将她抱起,一步一步朝外走去。

    迈过高高的门槛,走出客栈,站在台阶上,视线所及,尽是一片黑压压的伏跪身影。

    王姒之没有见过这么多人跪在地上的场景,感到有些害怕,怯怯弱弱道:“放我下来。”

    一摸一样的话语,如同绿带城初见。

    瑰流嘴角翘起,“你身子软软的,抱起来舒服,我才不放。”

    王姒之轻骂一声:“无耻。”,耳根红透,像是煮熟的螃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怎敢如此浪荡荒唐?

    不见吴君志的踪影,想必按照计划他已经逃之夭夭了,毕竟能逃就不用加一场苦肉戏了。瑰流一手拍在刀鞘上,渌水高高炸起,青色流华划过漆黑天幕,炸开如星雨。

    凭借金丹给予的浑厚内力,瑰流的声音激荡而出,犹如天人之声,响彻整座青钱城。

    “犯王姒之者,我瑰流必诛之。”

    然后在死寂一片中,他缓缓走下台阶。

    拥堵的人群瞬间撕裂出一条道路,唯恐避而不及。

    这个鲜血浸透的白发年轻人,走过很长一段路,来到徐德忠旁边,刻意放缓脚步。

    徐德忠当即吓的肝胆欲裂,哪里还顾得上老脸?当即砰砰磕头求饶。

    瑰流瞥了他一眼,“就是你要给本太子立英雄冢?”

    徐德忠颤抖声音带着哭腔,“太子殿下饶命!太子殿下饶命啊!”

    瑰流冷笑出声:“堂堂一个大管家,表面忠心耿耿,像个人似的,背地尽做些见不得光的龌龊勾当,前几年你买通关系,罪臣林氏之女本该送入空门礼佛,结果被你拐卖到陇州一家小青楼,你从中赚得钵满盆满,以为天衣无缝不会被人知道,但好巧不巧,本太子当年游陇州就遇见了她,她哭着给我跪下求我帮她报仇,在我答应之后,她饮毒自尽,她说她不想当风尘女,不要我救,于是我眼睁睁看着她死在我怀里。”

    瑰流眯起眼,“本太子此次出京游历就是为了杀人,想必你也已经听闻绿带城的事。从绿带城一路南下,来到这青钱城,本太子要杀的人,就是你徐德忠。我不在乎你是谁,不在乎你家主人吴佩弦会不会生气,朝廷会如何评价我,日后的君臣关系会如何,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那个死在我怀里的女子,只在乎我对她的承诺。”

    昔年她倒在他怀里,翠玉衫上,点点红无数,她临终前的凄惨笑容,他永远记得。

    徐德忠哭喊的惊天动地,作势就要去抱瑰流的腿。

    瑰流没有拔刀,钝刀伤人容易杀人难,他杀心暴起,一只手捂住王姒之眼睛,一脚踹烂徐德忠的胸膛。听见骨头碎裂的砰砰巨响,王姒之娇躯一颤,根本不敢去想那副可怕模样。

    解下那枚从陇州归来就一直佩在腰间的玉心佩,那是她出生时父母给的礼物,轻轻放在徐德忠尸体上,瑰流细语呢喃:“答应你的事情,我做到了。”

    瑰流抱着王姒之,走过冷冷清清的十里长街,最后来到一处普通客栈。

    客栈小二当场傻眼,这公子出去时还是佩刀佩剑,潇洒如谪仙人,眼下回来怎么就变得浑身是血?最重要的是还抱回个顶天漂亮的娘们。这是把山贼的压寨夫人抢回来了?还是说霸王硬上弓,把青钱城最好看的花魁虏回来了?

    瑰流把王姒之抱进房间,全身力气干涸般,差点就要摔倒,情急之中便将她重重扔在床上。

    王姒之又惊又疼,刚要生气。但当她看见瑰流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休息,那秋水眸子里便只剩心疼。

    缓了好一会儿,瑰流踉跄起身,跌跌撞撞朝浴房走去。

    王姒之连忙喊住他,“喂,你先等一等!”

    瑰流疑惑向她看去。

    王姒之挣扎着双手,焦急道:“捆我好久了,你先把我放开呀。”

    瑰流当即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

    随即走进浴房。

    王姒之呆愣床上,下意识有种想要逃跑的冲动。

    浴房里,雾气缭绕。

    瑰流浸泡在木桶里,热水很快呈现触目惊心的鲜红。

    被贺崇寅重创,经脉寸断,多处骨折,心脏受损,本应该必死无疑。哪怕当时侥幸杀了贺崇寅,照理说那段时间应是弥留之际,只剩一口气硬生生吊着才对。

    问题就在于那枚金丹。

    传闻道家金丹和佛家金莲齐名,前者无论多大伤势,只要尚纯一口气,就都能救活,只不过金丹刚猛,若是承受不住其中药效,仍可能丧命。相比之,后者就绵软很多,也能拯救性命,只不过没有金丹那样立竿见影的效果。

    瑰流坐在木桶里,紧闭眸子,每次吐气都吐出一团纯粹真气。

    这是真气溢满的表现,若是不及时处理,就会如湖泊满溢,使江堤溃决,放在人身上,便是爆体而亡。

    上次吃下金丹,没有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秦芳小心翼翼抽出多余真气,其实这一过程是极为惊险的,如水龙走火,稍有不慎都会带来性命之忧,哪怕像秦芳这样的八境大修士,都需要无比认真对待。

    习武之人并不过于依赖真气,故而身体能够储纳的真气少之又少。每提升一品,才会或多或少需要吸纳真气。气士则恰恰相反,从不修炼肉身,仅炼真气。每提升一境,需要真气流转百万里,这途中会有真气不断消弥。所以靠修炼或是天材地宝,方能源源不断汲取真气。故而真气越多的人,往往破镜越快,实力也就越强。

    把武夫的真气比作一座小池塘,那么同等境界下,气士的真气就是一片湖泊。眼下,瑰流体内淤积的真气,恐怕连七品武人都望尘莫及,却只是普通六品气士的标准。

    想要活命,只有一种办法。

    转移真气。

    瑰流猛然站起身,对啊,床上不就有个傻娘们吗?

    但马上,瑰流又扑通一声坐下,用力摇摇头。心想不行,她不是修行女子,根本无法承受如此磅礴的真气。

    瑰流痛苦扶额,面部逐渐扭曲。体内淤积满溢的真气带来巨大疼痛的同时,随时可能如洪水奔泻,爆体而出。

    一定有什么办法,

    一定有什么办法,

    瑰流一遍又一遍安慰自己。

    浴房内,依旧险象迭生。

    王姒之坐在床榻上,心砰砰跳个不停。

    白猫在她怀里蹭来蹭去,喉咙里发出粘黏的声音,始终得不到主人的宠爱,便用小牙轻轻开咬。

    王姒之被咬的有些疼,双手又被绑在身后,不能做任何动作,便有些气愤道:“你怎么和他一样?我看他才是你主人。”

    白猫愣了愣,抬起小脑袋,用那双湛蓝色的水润瞳孔看着她,小眼神又是无辜又是委屈。

    王姒之冷哼一声,“解开绳子,我就原谅你。”

    本是一句随意的话,但不成想,这只猫似乎有灵性,竟然真的听懂了她的话,当即跑到王姒之身后,用那尖锐小牙开始撕咬绳子。

    一会功夫,绳子被咬的松垮垮的,王姒之轻轻一挣,终于得以脱绑。

    王姒之小嘴微张,有些惊讶,抱起白猫,“雪球儿,你能听懂我说话?”

    白猫懒洋洋喵了一声。

    王姒之又惊又喜,揉了揉它的小脑袋,然后将它捧在怀中,结果手上一阵轻痛,当即眯起眸子,修长玉指将它拎起。这一次面对那清澈湛蓝的无辜兽瞳,她没有心软,面无表情道:“再咬我一次,你就别想让我抱了。”

    好像是说到了要害上,白猫当即发出软糯的撒娇声,温柔甜腻都要把心给融掉了,眼神也委屈极了,整个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丝毫不比梨花带雨的女子逊色半分。王姒之还是被俘获了,将它抱在怀里,雪球时不时扭动身子,挤的她胸脯微现饱满曲线。

    这一幕恰好被走出浴房的瑰流看见,他当即啧啧出声:“哎呀,本太子竟还比不过一只猫。”

    王姒之下意识瞥向他,未曾想竟会失了神。

    沐浴更衣的瑰流,一身宽大遮身的雪白袍服,雪白长发湿漉漉披散身后,眉心出现一道紫金枣印,更是有一道尾坠流光的修颀飞剑萦绕身边。

    白衣白发,仙人之姿。

    墨玉评天下第一,当之无愧。

    王姒之连忙回过神,瑰流已经捏住她的下颚,嘴角翘起,面带挑衅微笑,“吃了你。”

    王姒之拍开他的手,俏脸微红,轻声道:“我饿了。”

    满庭芳归窍,瑰流询问道:“去外面吃?”

    王姒之摇摇头,“你休息吧,我去买。”

    瑰流打趣道:“怎么,心疼你家男人了?”

    王姒之懒得废话,拿起桌子上的锦绣钱囊,出了房间。

    走到客栈外,她忽然俏脸微红,碎碎念道:“谁说不是呢?”

    这一夜,京城发生了两件不为人知的大事。

    第一件事,皇帝陛下授意,铁甲浮屠出营,南下百里,接引吴君志回京。

    第二件事,被御史台和六科给事中联袂弹劾的罪臣王龚乔,隐蔽出狱。

    整座京城,已然风雨将至。

第四十章 白马走江湖

    沁瑰宫,天蒙蒙亮,今早公主殿下披了件狐裘,沿花苑走了一圈,赏过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景,独坐亭中,破天荒温酒,似是等人。

    前些日子听说自己那哥哥在杏花镇遇刺差点丧命,她也未如何放在心上,他性命如何,无所谓的事情而已。

    瑰清玉手轻抵下颚,忽然做了一个连秦芳都不敢想的举动,眼神微怨,轻轻叹气,她干脆慵懒趴在桌子上,曼妙的身姿曲线显露,惊心动魄。

    她想喝剑南烧春了。

    可惜天下再无一坛。

    不多时,走来一位穿青裙披狐裘的撑伞女子,她缓缓步入亭中,身姿袅娜,如亭亭杨柳扶风,姿色自然秀色可餐,但发白的病态面容使她看起来有些倦怏怏的。

    她犹豫一下,还是施副行礼,柔声道:“见过公主殿下。”

    瑰清声音和往常一样淡漠,听不出任何情绪,“坐。”她玉手轻叩桌面,诡谲煞气将亭子裹的严严实实,顿时漆黑如夜,伸手不见五指。

    又是一道轻叩桌面的声音响起,漆黑中燃起一盏幽弱灯火。

    火光映照二女的脸庞,瑰清开口道:“透不进来一点光,免去撑伞的麻烦了。”

    青裙女子将伞轻轻放在一旁,病殃殃的倦容浮起淡淡笑容,“公主殿下的伤可曾好了?”

    瑰清玉手执杯,冷冷一笑,“陈鹭瑶,你死的还真是活该。”

    青裙女子不置可否,双手托腮盯着那一盏微弱火光,轻轻出声:“公主殿下活的很不开心吧?就像世间大多命苦女子一样,我能感受得出来。”

    “陈鹭瑶,你求我见你一面,就是为了说这个?”瑰清冰冷抬眸,“开心与不开心,于我而言都是一样的,这世间平庸无趣,我既然从不放在心上,何来的不开心一说?”

    女子轻轻叹气,“所以你连亲情都漠视,更是漠视世间的万事万物,唯独对酒情有独钟。这样的你,比起那些太上忘情的修道之人,简直更要可怕。”

    她感慨万千,小声自言自语:“真可怜。”

    瑰清冷笑道:“那你呢?从冰冷无情到触目柔肠断,落得今天这般下场,你也配可怜我?”

    “如果你不怕死,我不介意让你魂飞魄散。”

    话已至此,气氛冷到不能再冷。

    陈鹭瑶撑伞走出亭子,面对那位冰冷霸道的公主,她没有丝毫忌惮和畏惧,只是自己现在还不能死,至少也要等到返乡看看爹娘,至于见他一眼的奢望,她不敢想,也不强求。

    走出沁瑰宫,一个道士靠墙打盹,摇摇晃晃,敏锐感觉到阴气迫近,睁眼看见撑伞的陈鹭瑶,松了一口气,见她微笑点头后,双指掐住红色符纸,将她的魂魄收回。

    走出内宫,两侧梅花如雪落,铺满石阶,如游天香国中,足怡鼻观,道士忽然想起那首曲调凄凉的词,其中有一句话,“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他轻轻拂去雪白花瓣,停下脚步,触目伤情,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这样的日子看似久,可总会到来的。

    第一缕阳光避开紫色遮帘,倾洒在床榻上,王姒之睫毛微颤,缓缓睁开了眼。

    像极一团雪球的白猫见主人醒来,当即跳上床榻,喵喵叫个不停,小脑袋来回的蹭,似乎是在问安。

    王姒之连忙比了个嘘的手势,示意它不要出声。她伸出手,轻轻推了推枕边的男人,见他没有反应,依旧鼾声如雷,便有些不开心的撇了撇嘴。

    谁都不知道她昨夜是怎么过的。这个现在都做着春秋大梦的男人,昨晚睡觉前信誓旦旦保证自己睡相很好,结果刚熄烛没一会,就鼾声如雷。然后就是把他自己的被褥蹬到地上去,睡冷了就开始抢她的被褥。问题是,她睡在床榻里面,靠着透风的窗户和阴冷的墙壁,冷就不说了,被褥还全被他抢去,想抢回来又抢不过,最后就挨了一晚上的冻。后来实在是疲乏,天蒙蒙亮之际入睡了会儿。而这个男人呢?从昨晚熄烛到现在,鼾声就没停过!

    王姒之眨眨眼,动作很慢很慢,生怕将他吵醒,轻轻挪身跨过他,然后和他面对面躺下。

    近在咫尺的神仙容貌,哪怕王姒之早已看过无数遍,却仍会内心荡漾。那年上元灯会,第一次初见他,他一袭猩红雪衫,头戴玉冠,简直是不食烟火的忘忧天人。天下人皆知他品行不端,荒淫无度,暴戾恣睢,但那大多只是男人的看法。世间女子,则大多青睐他,爱慕他,更有甚者非他不嫁。似乎他每一次外出游玩,都会有胆大的女子主动投怀送抱,眉眼娇羞,而他只是笑着推开,说上一句“这位姑娘,请你自重。”

    王姒之是女子,自然也更懂女子心思。她知道,女人如水,更容易春心荡漾,或许今天逛街看见个温润书生,可能就要念念不忘一段日子。可能明日瞧见个翩翩公子,怕就要魂不守舍。明明只是一场萍水相逢,或许都没有机会去擦肩而过,只能远远驻足,但心里的那份情丝,愈发搁置,反倒是愈加浓烈。所以她相信,眼前这个顶好看的男人每次出游,都会让许多女子失魂落魄,甚至一眼误终身。

    爱情这个东西,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也许两个人耳鬓厮磨一辈子,都不能把生米煮成熟饭。也许两个人初次邂逅,便缘定终生。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当初在绿带城与他相逢,扪心自问,她是不喜欢他的。哪怕后来像小猫咪一样乖乖顺从他,也不过是想要救王家。至于真正对他动情是在什么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或者说从未知晓过。她只知道现在的自己,越来越爱这个男人,越来越离不开这个男人。之前抱着目的去接近他,如今想想只觉得荒诞好笑。

    她知道,以他的到处沾花惹草的风流性子,喜欢他,一定会经常吃醋,经常生闷气。但对比曾经的自己,连爱情为何物都不知道,连一个喜欢的人都没有,王家被抄后更是如同行尸走肉,没有任何情感可言。是这个男人用肩膀轻轻撞了一下自己,是这个男人想方设法逗自己开心,是这个最尊贵的男人,不惜引火烧身,拯救王家。

    她不奢求能够得到他全部的爱,甚至以后随他入了深宫,深居那一隅之地,哪怕他不常来,也没有关系,只有他还记得自己,那就足够了。

    王姒之轻轻走下床榻,走进浴房,梳洗一番后,挽发插簪,气质娴静。犹豫片刻,还是打算着些妆容。

    妆镜台前,美人独坐。

    美人评上的女子,大多天生丽质,鬓云欲度香腮雪,绛唇冰肌,哪怕不着妆容,也是极美的。弄妆也无非锦上添花。像王姒之这样绝美的女子,更是如此,妆与不妆,其实差别不大。

    但女子面对心爱之人,当然想要自己更好看些。

    女为悦己者容。

    王姒之打扮的很精细,动作轻轻缓缓,从容不迫。床榻上,那个男人还在呼呼大睡,根本不知道有个美人正在为他着妆。

    她轻坠玲珑耳铛,又轻轻咬住轻薄脂片,稍稍抿了抿唇。一切都做完后,她微微歪头,眼含笑意看向镜中的大美人。耳铛也随之发出清脆响声,如雪落碎玉,很是动听悦耳。

    她瞥了一眼男人,眼神幽怨,怪他怎么还不醒来。在妆镜台前顾影自怜一会,打算外出买些早点,于是轻悄悄离开了房间。

    毫无疑问,当王姒之走在街上,一道道饱含惊艳的目光便投射过来。但没有一人敢前去搭讪。甚至路人都避她三分。

    越漂亮的女人越是危险,这句话绝不是危言耸听。昨夜一道声音激荡满城,全青钱人便都知晓,太子殿下如今正下榻于此,身边更是伴随一个极美的女子。

    王姒之闲庭信步,从容不迫,对于那些惊艳和震撼的目光,始终犹如未见。对于这样的事,她早就习惯。还身居京城时,只要是踏出家门,肯定会撞上哪家的纨绔子弟,然后便会被纠缠许久。她坚信,如若自己不是权贵王家之女,而只是民女,遇上那些纨绔子弟,少不了要被调戏揩油一番。

    客栈几里外有一处早点铺,除了粥和馒头以外,倒也没什么东西。王姒之有些犯难,她不笃定瑰流爱不爱吃。不过他既为太子,应是口味挑剔,这清汤寡粥,八成是吃不下的。

    思来想去,既然来都来了,干脆就买些回去。至于他爱不爱吃,无所谓,看他心情好了。

    于是她向铺子老板要了两碗白米粥,犹犹豫豫要不要一屉馒头的时候,老板告诉她这是青钱城最最好吃的糖馒头,她便不再犹豫,买了一屉。

    走回客栈,入了房间。或许是推门声有些大,一直鼾睡的瑰流终于懒懒睁开了眼。

    “醒啦?还以为你要睡到晌午呢。”

    听到这句声音,瑰流下意识跳下床,晕头转向朝桌子走去。

    睡得太久,反倒像是个喝懵的酒鬼。

    在王姒之皱眉目光下,瑰流举起茶壶,咕嘟咕嘟将茶水全都灌进腹里。放下茶壶,他整个人终于清醒过来。

    见早膳已经备好,他不管不顾,直接伸手去抓筷子,结果却被一双筷子重重打退。

    王姒之俏脸微冷,“先梳洗再吃饭。”

    瑰流哦了一声,朝浴房走去,喃喃道:“夫人规矩忒多。”

    王姒之身体一晃,当即脸色绯红。

    瑰流邋邋遢遢走进浴房,又拖拖拉拉走出。头发还在往地上滴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解扣更衣。

    王姒之放下筷子,重重叹口气,睡一觉怎么还睡傻了呢?简直连小孩子都不如。

    无奈之下,她只好拿起巾帕,走到他身后,想要为他擦拭头发。

    下一秒,她就知道自己中计了。

    她已经挣脱不开这个男人的怀抱。

    红唇未动,先觉口脂香。

    幽香诱人,瑰流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贪婪吮吸着。

    王姒之只觉得又疼又痒,不由轻哼出声。

    瑰流仔细端详她的脸庞,眼神玩味,“着妆了?为了取悦我?”

    王姒之一阵无语,叹气道:“你开心就好。”

    两人终于落座,一起用起早膳。

    瑰流胃口很好,或许是刚睡醒很饿的缘故。先前她还担心他会不喜欢吃这些,现在看来,是她多虑了。

    瑰流夹起一块馒头,下意识看向王姒之,眼含笑意。

    王姒之当即心头一紧,身子不自觉向后挪了挪。她熟悉这种眼神,这个男人要开始咬人时,就是这幅样子。

    瑰流咬了一口馒头,心满意足,看似在吃馒头,目光觊觎王姒之的脸蛋,一刻也没停。

    “又甜又软,真好吃。”

    王姒之红了脸,有些娇羞,埋头喝粥。

    青钱城外的驿道,左侧是绵延连天的妩媚青山,右侧是碧色万倾的潋滟波光。湖光山色尽在此中。这一段出青钱的路,可谓天下闻名。

    阳光明媚,冰雪消融。

    道路上泥泞一片。

    “马术不精湛,就乖乖不要动。”瑰流笑道,轻轻将她抱住,另一只手牵住缰绳,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柔声道:“想不想体验一下纵马奔驰的感觉?”

    怀中的她,脸色微红,轻轻嗯了一声。

    青钱城外,那一骑,开始策马狂奔。

    风声呼啸,吹得衣袍猎猎作响。

    她蓦然涨红了脸,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或许以为他听不见,大声喊道:“我喜欢你!”

    瑰流大笑出声:“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她愣了愣,随即再无一点羞涩之意,开心大喊道:“我说,我喜欢你!”

    瑰流扣住她的双手,柔声道:“这次,我听见了。”

    白马走江湖

    世间又多了一对神仙眷侣

第四十一章 七尾狐

    从青钱城一路南下去往霜花城,答应好要先陪王姒之逛一逛,在此之后就要登上佛家四大福地之一的梵柯山,传说那位老住持修得长生,几百岁高龄,执掌一座可以进入光阴长河的经幢,人踏入其中可回溯光阴,看见以往发生的事。

    瑰流就是奔此去的,当初瑰清遭遇刺杀,整个事情扑朔迷离,根本不由自己辩解,所以他一定要找出凶手,洗证自己清白,同时也要彻查此事,追根溯源,防止瑰清再次陷入危险。

    夜风呼啸,一骑白马狂奔在林间道路上,王姒之依偎在男人怀中,抱着雪球儿,情绪不高。当下瑰流也很头疼,本打算走些羊肠小道以便早到霜花城,结果就在这片深山老林迷了路,怎么也走不回官马大道。要命的是,这种深山老林根本不可能修建有驿站,总不能睡在雪地里吧?所以当务之急是趁着月色尚好,勉强还能看清道路,赶快寻路,若是一会月亮落下了,林间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那可就真的完蛋了。

    可话虽如此,瑰流从黄昏就开始寻路,但就是走不出去这片林子。林间夜风寒冷,再加上白马狂奔,怕王姒之冷,瑰流将自己的狐裘也披在她身上,但即便这样,他仍能感受到怀中的她冻得微微发颤。

    直到月亮隐去,漆黑彻底笼罩,伸手不见五指,也没能走出这片山间老林。白马跑了一天,也疲惫到了极限。瑰流松开缰绳,双臂环抱住王姒之,紧紧贴在她身上,语气充满了自责和愧疚,“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感觉到有力的臂弯和温暖,王姒之心安许多,也不觉得如何冷了,她不说话,只是缓缓闭上眼睛静静感受。

    瑰流以为她生气了,将她抱的更紧,一遍遍轻声道:“对不起对不起,跟着我让你受委屈了。”

    “有什么关系嘛。”王姒之柔的像只小狸奴,用小脑袋顶了顶他的下巴,柔声道:“我爹离开我之后,再也没有人疼我爱我,我觉得自己像是无根浮萍,内心经常慌乱害怕,但在你身边,我会很心安。相反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才会感到孤独委屈。”

    她睫毛轻颤,红着脸,用自己才能听见的极小声音碎碎念道:“笨蛋,你就是我的家”

    她当然不知道有个男人曾说过:“吾心安处是吾乡,我想变成她的心乡。说到底,我就是想让她知道,王龚乔不在了,我瑰流在,一直都在。”

    瑰流用下巴抵了抵她的肩膀,小声道:“那你会离开我吗?”

    王姒之仰头反问他,“你会不要我吗?”

    瑰流瞪大眼睛,有些着急,“我怎么可能会不要你呢?”

    王姒之微微歪着脑袋,“我怎么会离开你呢?”

    就在二人你侬我侬的时候,一道幽幽声音响起,“挡路了。”

    这可给瑰流和王姒之吓了一跳,突然想起那次夜宿林间老庙的经历,瑰流右手下意识拍在刀鞘上,冷冷道:“是谁?”

    “贫道郭宇琳。”

    忽然燃起熊熊火焰,驱散了黑暗,凭借火光,瑰流也终于看清楚马后方的那名青袍道人。

    道人细细端详瑰流好一会儿,出声道:“小友为何止步不前?可是夜无宿处?”

    “想回官马大道上去,不曾想迷了路,走不出这片林子了。”瑰流答道。

    “原来如此。”道人思虑片刻,抬头说道:“贫道知道前方有一家客栈,就距此处不远,小友若是信得过贫道,贫道可以带路。”

    瑰流没有半点犹豫,说道“好。”

    什么情况都比眼下夜无宿处强。

    青袍道人领路,身侧火光冲天,不仅照亮道路,也使冰雪消融,路途好走许多。瑰流有些惊奇,道大多所修都是雷法,那位坐镇皇宫的道家高手亦是如此。这修炼火法的,他还是第一次见,据说火法修炼极难,寻常道宗只有德高望重的长老或是掌门才精通,眼前这个青袍道人该不会是道家的某位大佬吧?

    瑰流暗暗揣测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地方,还真是一家客栈,看样子应有二层楼,灯火通明,看样子住的人还不少。

    这荒山野岭竟然有一座客栈,还真是件稀奇事。

    “这里山势复杂,经常有人迷路,于是贫道一位朋友就在此处修了这家客栈,周围十里二十里迷路的人,一般都能凭灯火寻过来。只不过小友刚才停马不前,故而没能发现。”

    “原来如此,真是谢谢您了。”瑰流率先翻身下马,然后再抱王姒之安稳落,连着青袍道人一同走进客栈。

    果不其然,客栈里很多人,一楼摆满桌子,许多人正在饮酒畅谈,气氛热闹,相比漆黑寒冷的外面,简直太温馨。劳累一天,瑰流和王姒之简简单单吃过饭,就到了房间,出乎意料的是青袍道人也住在这里,而且就在隔壁。

    瑰流一下子扑到柔软床榻上,骑马一天老腰都要颠簸碎了,真好啊,能够好好睡上一晚,不至于睡在大雪地里了。

    王姒之沐浴一番,换上宽松睡袍,将簪子抽下,青丝如瀑般垂落。她赤脚走近床榻。瑰流看着这个全身散发馥郁芳香的大美人,心生一股想要把她狠狠吃掉的冲动,一把将她拽过来,然后起身将她压在身下,双手钳制住她的白皙手腕,眯起丹凤眸子,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王姒之内心紧张极了,不敢和他对视,心里扑通扑通的,像有小鹿乱撞。

    “你耳根都红透了。”瑰流打趣道。

    “放开我。”王姒之怯怯弱弱,明显底气不足。

    “昨夜要不是有雪球儿帮你脱困,你早就被我吃掉了,算你运气好。但是你躲得了初一,躲得过十五吗?”

    “我累了,我想休息。”

    说完这句话,王姒之红唇轻咬,用乞求的目光看着他。

    “唉,好吧。”瑰流兴致阑珊,松开对她的钳制,缓缓起身,瞥她一眼,说道:“姑且放过你,下次我可就要吃定你了。”

    王姒之脸红轻嗯一声,其实有些懊悔,刚才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拒绝?

    瑰流当然看不出她的小心思,给她挤到床榻里侧,然后吹灭烛台钻进被窝,轻吻她的额头,然后满足闭上眼睛,懒洋洋道:“晚安,我的小姒之。”

    王姒之伸轻咬纤细葱指,羞红着脸,欲说还休,最后在他耳边小声道:“要不你还是把我吃了吧。”

    瑰流猛然睁开眼,眸子里绽出精光,看见她那副羞涩诱人的样子,当即压不住内心欲望,一下子就坐起身子。

    但下一秒,他就又躺下,并且还翻了个身,淡淡道:“困了,哪天再吃。”

    王姒之贴在他身后,银牙轻咬他的耳垂,在他耳边吹气如兰,“你能忍住?”

    “你真是......”

    瑰流用力捏住她的下颚,眯起眸子,语气微冷,“再挑逗我,你会哭的,你会生不如死。”

    这句话让王姒之真的有些害怕了,她连忙拍开瑰流的手,往里挪了挪身子,原本冲昏的头脑也清醒了大半,脸红小声道:“睡觉吧。”

    上一秒还吓她的瑰流,这一秒就紧紧贴着她,然后过了一会儿就响起轻轻鼾声。

    漏断人初静,打坐完的青袍道人悄悄走出房间,沿着长廊来到尽头一间房。

    他没有敲门,一步跨入,房门仿佛形同虚设。漆黑中,站着一尊阴神,全身涌出暴戾的煞气。

    “杀不杀?”青袍道人嗓音冰冷。

    “你说呢?难道放走不成?那个男的是四品武人,用处不大,就分而食之。那个女人倒是大补之物,给那只狐狸送去,她最喜欢剥心而食,这几天恰好要长出第七尾,可谓雪中送炭。”

    青袍道人面无表情,问道:“长出第七尾,相当于什么气士几境?”

    “狐,五十岁可变妇人,百岁为美女、神巫,千岁即与天通。传说通天狐九尾,法力无边,她活了五百多岁,又长出七尾,应有八境大修士的实力。”

    青袍道人默不作声,转身离去。

    等他再次从长廊尽头走回自己房间,发现地上坐着一个头戴莲花冠的道人,当即微微皱眉。

    “好久不见。”莲花冠道人微笑打招呼,说道:“你这客栈有些意思,昨天还远在江南道,今天就跑到这北方来了。若不是我有缩地成寸的神通,能够日行千里,恐怕还真就让你得逞了。”

    莲花冠道人眯起眼睛,语气陡然冰冷,“知不知道他是大靖王朝太子,还敢对他动手?”

    “一个世俗王朝的太子,就算杀了又如何?”青袍道人嗤笑道:“你是在怕那位皇后娘娘?亏你是洞天之主,胆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小。”

    多说无益,莲花冠道人不再废话,起身踏前一步,身后金光大绽。

    青袍道人不屑道:“你觉得你能打过我了?”

    莲花冠道人微笑道:“我可没说光我自己。”

    长廊忽然涌过一阵清风,一人凭空出现在青袍道人身后,青衫挎剑,正是那位武评第七的剑道魁首。

    青袍道人神色难看起来,别看这位剑魁在武评上的排名不高,但实际杀力极大,绝对是任何人都不想碰到的对手。而自己毕竟是三教中人,所修不过火法,哪怕境界再高,却不擅长厮杀。

    “杀了你,正好把那尊阴神也给杀了。”

    剑魁声音淡漠,说完推剑出鞘一寸。

    客栈所处的这座山河忽然失色,剑光遥遥坠下,漆黑夜幕如同被撕碎成裂帛。本以为会是相当惊心动魄的一击,却毫无征兆被一尾雪白拦下。

    莲花冠道人大吃一惊,难道她在这里?!

    下一秒,就连那尊阴神都出来了,站在不远处,喃喃自语:“已经七尾了吗?”

    廊道忽然雾气缭绕,如置仙境,响起一道清脆悦耳的银铃声,一只七尾白狐缓缓走出,注视几人片刻,然后幻化人形,雾气散去。

    哪怕只是幻化成少女,但那份天成媚态还是自然而然的流露,嗓音也是那般蛊惑人心。

    “谁想死?”

    在场无一人回答。

    这就是八境的威慑。

    她的媚眸子在青袍道人和莲花冠道人以及剑魁身上扫过,笑道:“都不想死呀,那就安分一点。”

    她款款转身,笑的极为蛊惑,敛裙弯腰,娇声道:“奴婢出关了,让您久等了。”

    阴神只是淡淡嗯了一声。

    “奴婢大胆请求,放过那二人,京城那位皇后娘娘处在八境多年,奴婢刚长出七尾,恐不是对手,也不想将这五百年修为折损。待奴婢生出八尾,再杀也不迟。”

    “就依你所言,暂且饶他们一命。你先退下吧。”

    “诺。”

    她微微俯身,原地消失。

    阴神抬头看向这两位不速之客,面无表情,“二位也走吧,今日闹我这客栈,来而不往非礼也,以后我定要去莲花洞天坐一坐。”

    “贫道随时欢迎。”莲花冠道人一脸风轻云淡,一步跨出,与剑魁一起消失。

    青袍道人郭宇琳沉默无言,回了房间。

    瑰流当然不会知道,这座客栈压根就不是给人住的,整座客栈所有住客,只有他和王姒之是人。看似荒诞,但事实如此。青袍道人的震慑,起到一种保护作用,二人才得以安然无恙。

    这座客栈,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普遍被晦涩典籍所记载,被认为是志怪传说。

    更漏客栈。

第四十二章 以死相逼

    红墙白雪,冰雕玉砌,新雪初霁的皇宫,风景极好。

    宫女步履款款,莲步轻移间尽显袅娜多姿。她走在前面,有意无意放慢脚步,为那位世家公子带路,还不忘用那双水润眸子悄悄剽窃他。

    她很好奇这个男人究竟有何种本事,轻雪亲率铁甲浮屠护送他回京,甚至皇后娘娘都暗中跟随保护。

    吴君志还是第一次入宫,左瞧瞧右瞅瞅,像个好奇宝宝,胆子大的了不得,甚至连那沥粉贴金的九龙柱都敢上手摸一摸。他内心有些犯咻,不是说一入皇宫深似海吗?看起来也没什么两样啊。难不成书上那些步步为营和如履薄冰都是杜撰出来的?可能就是为了哄骗看众一个乐呵?

    宫女仍然偷偷剽窃着他,悄悄撇了撇嘴。这位娘娘口中需要好好照料的贵客,怎么看都像只是个纨绔子弟,而且长得也并不如何嘛,是美男不假,却只能算作中人之姿,放在那墨玉评上,进个前百位应该不是什么问题,但却也进不去前十呀。想到这里,宫女有些不开心,心想早知道就把这件事交给轻雪做了。这下可倒好,便宜没占到,还惹一身麻烦事。

    吴君志见四下无人,就大步流星赶追宫女,有些憨傻模样,呆呆问道:“我脸上既没字,也没长蔬菜,你总偷瞄我作甚?”

    宫女不愧是瑰流身边最腹黑的的丫鬟,暗骂一句:“脸长得像个大馒头,谁稀罕看你,咬你还差不多!”不过表面却微微一笑,温柔出声,咬字极为清楚,有稍稍诱人的味道,“公子长得好看,还不让多瞧上一瞧?”

    这话给吴君志听得,可谓是心花怒放,也不愧是身经百战的花丛老手,胆子也是极大,作势就要伸手揩油,朝女子纤细腰肢掐去。

    宫女莲步微挪,灵巧避开,微笑道:“呀,公子这是做什么?这若是被我家主子知道,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呀。”

    吴君志听的眼皮子直跳,当即心生一种不祥预感,连忙问道:“你家主子是?”

    提到这里,宫女轻咬红唇,眼神幽怨,随即委屈道:“负心汉罢了,真难为我们这群丫鬟独守空房。他倒好,去寻觅红颜知己了。”

    吴志军面色惨白,苦涩出声:“是太子殿下?”

    宫女学着自家主子的说话语气,微笑道:“不傻呢。”

    吴君志唯唯诺诺,他这几年多次入宫,曾见过作为铁甲浮屠大将军的轻雪,也见过教坊三千第一舞女的桃枝,只剩两个丫鬟没见过,知道太子殿下有个丫鬟是出了名的腹黑狠辣,也是绝对惹不起的存在,凡是得罪过她的纨绔子弟,全没有一个好下场。

    “该不会这位就是吧?”

    他越想内心越慌,干脆做了哑巴,不再吐一个字。

    接下来的路,二人始终没有任何言谈交流。

    吴君志正在思考宫殿屋檐翘脚上的十二金脊兽是不是纯金做的,檐下的风铃能值几两银子。宫女忽然,停下脚步,侧过身子,一副拘谨模样。察觉到异样,他抬眼看去,有些傻眼了,这是神仙女子?只不过也太冷了些,光是看上一眼,心就开始发悸。

    宫女侧身相迎眼前这个冰山美人,低垂着眼,大气不敢喘一声,施了个婀娜多姿的万福,恭敬柔声道:“见过公主殿下。”

    吴君志猛然瞪大眼睛,难怪这个冰山美人长得好像比仙女都要漂亮,原来是美人评的榜首,那天下第一绝色,是要比春仙楼那些花魁女子好看太多了啊,甚至比王姒之都漂亮好多。

    而性子冷淡至极的瑰清,面对施礼的女子,完全不作任何理睬,面无表情,径直而过。

    宫女直起身,轻叹一声,再次迈开步子。吴君志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快步跟上她,期待问道:“公主一直都是这么冷?”

    宫女微微歪头瞥他一眼,吴君志顿时悻悻然闭上嘴。

    秦芳作为坐镇京城的圣人,想要听些别人言语,比移步换景还要简单。此刻,她正坐在花苑亭子里,自然听到吴君志那番言语。不过她并不恼,反而笑道:“金栀这丫头,真是越来越招人喜欢。”

    给吴君志领路的这位宫女,名叫金栀,是太子殿下四大丫鬟之一,同为武评宗师,也是出了名的腹黑狠辣,就连一向强势的桃枝都要避让三分,不过她却是除了太子和皇后娘娘外,第三个能与轻雪说上话的人。

    金栀领着吴君志来到一处隐蔽庭院,这是他的暂时住处,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日子,他都要住在这里,不得外出皇宫,稍后皇帝陛下会亲临。皇后娘娘特意嘱咐过她,要给吴君志烹茶,作为待客之道,不可怠慢。她想了想,之后还是退出了院子。吴君志当然不会知道自己揩油意图本该惹来一桩祸事,但被一壶茶给抵消了。

    “好你个小妮子,刚才还夸你,这会就把本宫的话当作耳旁风”

    花苑亭子里,另外一个人坐在秦芳对面,正是是引发朋党之争的罪魁祸首。王龚乔不明白皇后娘娘正在自言自语些什么,也不敢搭话,只是静静察言观色。

    秦芳终于正视王龚乔,第一句就扔出一个惊天炸雷,凤目微眯,语气森冷,“陛下蒙蔽百官双眼,救你出来,想必你应该知道所谓何事。”

    王龚乔犹豫片刻,苦涩道:“微臣罪该万死,于明年秋日问斩,合于法理。小女此举,当真不妥至极。”

    秦芳冷笑不止,“不妥?谁不知道你王龚乔贪生怕死,是出了名的惜命。昔年围猎,猛虎袭击陛下,百官纷纷救驾,唯独你王龚乔躲在后面不肯上前。事后陛下理解你,非但无罚,还赠赐王府金银,你还带着你女儿亲自入宫拜谢。这件事才过了十几年,你就要忘记了?”

    亭子里的气氛陡然变冷。

    王龚乔心悸不止,连忙出声道:“陛下圣恩,无以回报,微臣岂敢忘记。”

    秦芳哦了一声,身子向后仰去,靠在柱子上,意态懒散。她缓缓自语:“姒之,好名字。”

    王龚乔顿时面色惨白。

    秦芳有意无意道:“王龚乔,你女儿救你出来,你好像很不开心?”

    亭子里无人应答。

    气氛已然冷到不能再冷。

    秦芳面色平静,淡然道:“我家瑰流声名狼藉,自然配不上你女儿。所以你王龚乔不想嫁女,我能够理解。”

    太子配不上罪臣之女!

    这是什么话?

    荒唐至极!

    王龚乔耳畔仿佛炸雷响彻。猛地伏跪在地,脑袋死磕地面,全身颤抖,语气更是颤抖不止,“皇后娘娘饶命!”

    秦芳站起身,眼神凌厉,“要么你死,要么王姒之嫁入瑰家,你选一个!”

    这位以惜命而闻名天下的光禄大夫,猛地抬起头,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我死,女儿不嫁!”

    秦芳怒极反笑,“好!好一个宁死不从!我儿子宁愿被天下人唾骂,甚至动摇继承之位,也要救你女儿,甚至救你这个乱臣贼子!你现在来一句不嫁就不嫁了?王龚乔,你大可以去死!你死之后,王姒之依然会嫁入瑰家。这是注定的事!是陛下的旨意!任凭谁都无法更夺!”

    王龚乔颓然坐在地上,身体颤抖,老泪纵横。

    荣华富贵一生,贪图享乐一生,贪生怕死一生,权谋野心一生。最后自己身败名裂,连女儿都要被拖入火海!

    妻子死了,儿子死了,就连女儿都要嫁给那个混蛋纨绔,一辈子受尽欺压和侮辱!

    那我王龚乔活这一生又有什么用!

    这个荣华富贵一辈子的老人,遭受岁月侵磨,早已风雪霜鬓。颤颤巍巍站起身后,嘴唇喃动,“姒之啊,千万别嫁。天高地远,何处不为家?爹等不到你了,爹得赶紧去跟你娘道个歉,答应你娘要好好照顾你,爹没做到啊。姒之,爹走了,千万别哭啊。以后想爹了,就摘些李子投到河中,爹在九泉下也能吃到的。还有啊,记得多给爹烧些纸钱,爹过惯了荣华富贵的生活,受苦受冻爹可吃不消啊。”

    恍惚间,王龚乔仿佛看见女儿就近在咫尺。他颤抖抬起一只手臂,轻轻摸了摸她的脸颊。

    一如十八年前,她刚刚出生。

    他颓然放下手,缓缓闭上眼睛。

    姒之,千万别嫁。

    天底下没有牺牲女儿救爹的道理,没有这样的道理。

    爹懦弱一辈子,没能护住你娘亲,爹不能再对不起你。

    王龚乔仿佛用尽一辈子的力气,朝亭子红柱上撞去。

    唯有一滩触目惊心的鲜血。

    谁也不会想到,天下最怕死的人,最后竟会选择一种最壮烈的死法。而且是毅然决然,义无反顾。

    以死相逼,不嫁女儿。

    只是他逼的到底是秦芳,还是王姒之?

    “怕死没能护住妻子,贪财让马匪杀了儿子。你王龚乔窝囊一辈子,最后终于男人一回。既然如此,王姒之的去留,就随她吧。”

    秦芳轻声说完,神色落寞,缓缓走出庭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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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靖执剑人介绍:
有人误入藕花深处,再一睁眼醒来,发现自己坐落在巨大莲花之上。

传说有樵夫入山打柴,看见一头角悬星辰的五彩鹿。

阴冥之地,有菩萨赤脚行走骸骨山,只求杀性成佛。

书生深爱纸扎人,以血画眉几百年。

大靖王朝,有人走遍两座江湖,要去天上看一看。大靖执剑人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靖执剑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靖执剑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