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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双     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txt下载     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零五回 原来是他

    “嗯,挺好,一会儿小爷我要给你买船票,送你回家,说吧说吧!乖!”他笑呵呵地拍了拍他的大脑袋。

    “你能保证送我回去?我能活命?”那个侏儒怯懦的问他,全然没有了刚才的刚毅。

    “这里是承德,承德是我东北盗门管辖,我不能保证你谁能呀?你别无选择!”

    “好,我说!希望你兑现承诺!我背后是……是……”

    就在他马上要说出实情的功夫,突然李府大门被撞开了,两队警察拎着枪冲了进来,两队警察中间是他们领导,领导手拿着一张上边下发的逮捕令,他来势汹汹直奔无双这边。

    无双从长春带来的手下可都不是吃素的,他们不管你是警察还是军人,但凡威胁到少主安全的格杀勿论!两方人马冲撞在一起发生了争执,以至于警察们甚至用枪口抵在了那群汉子脑门上。纵使这样,手下人依旧形成人墙挡住他们。

    “我手里拿着逮捕令,你们难道要暴力抗法吗?少魁爷?若你的人再放肆,休怪我不客气了!”喊话的人正是郝队长。

    “哟呵?郝队长,呵呵……都是自己人,何必动刀动枪的呢?怎么?这是来办公事?咋地?抓我呀?”无双松开那个侏儒,笑脸迎了过去。

    “对不起少魁爷,私交归私交,但我今天是来办公务的,希望您不要影响我们警方办案。我不是来抓您的,请把那个东南亚人交给我吧!他犯了案子,我们正在抓他呢!”郝队长很严肃,丝毫不像上几天那样对他阿谀奉承。

    无双的态度很明确。“郝队长,恐怕你这么做不妥吧?这小黑猴子是我要的人,他与李家这几天闹的怪事有关,我得继续查。李家的案子已经成了黑宗,按规矩办的话,你们警方不便插手了。”

    “少魁爷,您睁大眼睛看好了,这是我的逮捕令,希望您能配合我们警方执法。带走!”郝队长一挥手,身后两个警察冲上来就扣住了“小黑猴子”,二话不说戴上手铐就要往出拖。

    无双从长春带来的那十来号汉子可不是吃素的,眼见要从主子手里抢人这还得了。一个个竟顶着枪口要阻拦郝队长执法。

    “放肆!快让开,你们猪脑子呀?”无双大喝一声,所有人低着头退回到了他身后。

    “多谢少魁爷,告辞!”郝队长脸色铁青一点小模样都没有,连拖带拽把那个侏儒带走了。

    在穿过李府大门时,那个侏儒回过头来看着无双,眼神中竟充满了凄冷,仿佛是在向无双求救。

    “小爷,此时蹊跷啊!必须要好好查一查,你看看,这个郝队长以前对你是什么嘴脸,今日怎么一反常态?他吃咱们盗门的好处还少吗?不至于这么不近人情吧?我看他就是故意的!”马瞎子说。

    “我知道,我刚才仔细想了想,咱们一直以来都忽略了一条线索。这几具尸体如果被动了手脚,那么在李府中肯定是没机会的。我开始怀疑宁浩,但这么多天的观察发现,这个飞贼虽然有些城府,但是绝对不敢做出格的事,他怕我!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尸体在从警局提出来之前就已经被人动过手脚了。是他们内部人干的!只是我现在还不知道,就算我死了,跟警方又有什么利益关系。盗门倒了,东北江湖一片混乱,还会有出现新的大佬。”

    无双看着门口,一队警车呼啸着警笛走远了。而刚才,他们来的时候都没有拉警笛,这说明他们是突袭而来,不想让无双知道。那么,他们是怎么知道无双擒住了那个降头师的呢?是谁走漏了风声?马程峰?盲仙?都不可能!

    “程峰,跟上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无双命令道。

    “好!”马程峰脚底下功夫比无双还好,这一点绝对是继承了他爷爷的血统了。

    “哎?黑巾带上!那些毕竟是警察呀!你胆子也太大了吧?”无双把程峰叫住嘱咐说。

    警车疾驰出承德市区,直奔围场方向,那年头,承德的交通并不算发达,板油路仅供两台车并行,板油路旁就是一片片的荒地,荒野间,一匹快马疾驰着。

    车停了,郝队长推搡着那个侏儒把他赶下了车,前边是个山包子,山包子前坐着一个干瘦的年轻人。

    “多亏我去快,要不然咱们俩一个都跑不了,全都得被他供出去。得罪了东北盗门咱俩都得死!宁浩!你……你这次玩的太大了吧?”郝队长一摆手,手下的两队警察走远了。

    “郝队长,咱们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难道还想像从前那样吗?董家给了你多少,事成之后我双倍!怎么?你不相信我?呵呵……如果让汤疤子坐稳了咱热河头把交椅,恐怕您一分钱也捞不着吧?”宁浩叼着烟,老练地吐了个烟圈。

    他们并不知道,此时此刻,山包后有一棵老树,树梢上正藏着一个黑衣人,他们的谈话已经被听的一清二楚。

    “那你说,他怎么办?”郝队长指着那侏儒说。其实就算不处理他,过不了几个小时,他失血过多也挺不住了。

    “杀了他!以免会无双留下把柄,他的手段多狠毒你比我清楚,咱俩千万别惹一身骚,剩下的事暗下进行吧,他恐怕已经开始怀疑我了。”宁浩狠狠说道。

    嗖地声,一颗小石子打了过去,宁浩左手吃疼,那把长刀也掉落在地。他惊慌失措地四下寻找着,但荒野间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快走!快走!把他也带走!千万不能落下把柄!”二人惊恐万分,虽然已被识破,但只要这个东南亚降头师不落到无双手中他们大可以一百个不认账。

    那侏儒已经快不行了,眼看着体温越来越低,血都快流干了。

    一个黑影从天而降,背对着郝队长和宁浩,二人步步后退,惊讶地看着那个黑衣人,他的身形跟无双很像,但他身边没有帮手。

    “郝队长,你还愣着干嘛?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一枪崩了他!”

第一百零六回 正统之位

    “不行!不行!不能胡来!他是无双呀!”郝队长的手放在枪套上正在发抖。一个老刑警肯定不至于不敢开枪,可他知道,一旦这枪打出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你太糊涂了!现在他只有一个人!事后你大可以说你在押解缉拿犯的时候被他袭击!他是同伙,你被逼无奈才开枪的!”宁浩这只老鼠实在是太尖了,这么一来,他不仅出掉了无双,而且很顺利的把这个包袱推给了刑警队。

    若是日后董家找到承德,他就可以把郝队长咬出去做替罪羔羊。黑衣人就这么背对着他们一言不发。

    “少魁爷,这……这可是你自找的,你别逼我!”郝队长脑门上豆大的汗珠噼里啪啦往下掉。

    “别犹豫了!要不然咱俩都得死呀!郝队长,快开枪!”宁浩站在郝队长身后,见形势紧迫,冲上去一脚踹在了郝队长屁股上,郝队长身子一倾,朝着程峰就扑了过去。这下一来,他不得不开枪了。在他心中,面前的是无双,他这么冲上去已经对无双构成了威胁,这个胡子王肯定会出手杀了自己的。

    马程峰脚下速度好似闪电一样,在他举起枪的一刹那,身子一晃,好似鬼魅一般,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身后,一把冰冷的匕首已经架在了他脖子上。

    “啊?”宁浩大骇,他也不是白给的,能在这片江湖上混口饭吃,还混的不错,没几下子能服众吗?

    宁浩抄起长刀也冲了上来,马程峰一只手架在郝队长的脖子上,根本无法闪躲,若是捱上一刀小命肯定不保。

    就看马程峰临危不乱,以手做刀,左手猛地披在了郝队长腕子上,他吃疼不已,顺势松开了手中的枪。程峰是个贼,继承了马二爷的魅影鬼手,稳健地接住了手枪,转头过来,用枪口对准了不足两米的宁浩脑门。

    “别动!”他低声道。

    宁浩的双腿正在发抖他高举着长刀,长刀刀刃距离马程峰不足半米,他的反应速度已经很快了,马程峰更快!

    呼……呼……呼……宁浩急促的呼吸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双眼睁得老大,就这么盯着马程峰的手,只要马程峰的手指稍一动弹,子弹立刻就会打穿自己的脑壳。

    “你……你……你不是无双?你是谁?”他一字一句地问道。

    “怎么处理他我不知道,但是,你!宁浩!是盗门属下,今天我有权利替他清理门户,一个死人实在是没必要知道那么多!”程峰的手指慢慢触碰到了扳机上。

    “不……不……不……小爷还需要我,我可以替他对付汤疤子!我手下有很多很多兄弟!他只要在承德就需要我,别开枪!别开枪!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宁浩双膝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着。

    嘭地一声巨响,枪口中窜出一条火蛇,火蛇洞穿他的脑壳,从后边传了过来。他依旧跪在地上,绝望地看着那个黑衣男子。这个动作持续了仅有数秒,然后重重地倒了下去。

    “条子,你好自为之吧!”马程峰用袖子擦去抢上留下的指纹,然后把枪又塞进了他的手中。

    那个东南亚侏儒已经没救了,体内的血已经流尽了,他倒在地上睁着眼睛,与宁浩四目相对地望着。

    马程峰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远了,背后传来一声声咔嚓咔嚓的声音,郝队长不停地在朝他开枪,那是扳机的声音,但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了。

    哗啦啦……程峰一边朝背后摆手,一边把手中子弹洒落而下。郝队长的身子瘫软了下来,坐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个敌人太可怕了,他知道他是谁,他是……他是另一个恶魔!跟无双一样可怕的恶魔!

    五天以后,郝队长被刘局抓起来了,热河第一毒瘤,勾结黑帮势力收受贿赂,有凭有据!立刻执行!听说刘局长几日前在家中见到了一封信,打开信一看,里边装的就是这几年来郝队长的私账。至于这个送账本的人,无双就算到了今日也不知道是谁。

    剩下的四具尸体,是第二天晚上下葬的,葬礼进展的很顺利。就连汤疤子也没来闹事。

    “少魁爷,事宜办妥,我看我该走了。”马瞎子向无双辞行。

    临行前他趴在无双耳边小声嘀咕说程峰与小曼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想办法把他俩留下吧,日后定成你的左膀右臂。

    第三天早上,二道牌老街上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李府门上的那块金字匾额掀下红绸,那硕大的魁字极为眨眼。无双穿着一身正统西装站在门口接待着前来道贺的江湖朋友。

    这场面甚至超出了某位大明星在承德开演唱会的阵势,来的宾客个个都是承德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诸位,来,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无双整理整理胸前的领带,还不太习惯这身打扮,脖子上就跟栓了条上吊绳似的。他右手把冷面素眸的马程峰搂了过来。“啧?别什么时候都板着脸?笑一下?”

    马程峰咧着嘴露出了个极为滑稽的笑脸,就跟老年痴呆似的。

    “各位,这位是我的同门师弟,马程峰。程峰乃是鬼手贼王马二爷的亲孙子,也是李大海,海爷生前最信任的左膀右臂。如今李家丧事我主持完了,那么剩下的这偌大的李府,和咱们老热河这片江湖就全交到程峰手上了,希望各位叔叔大爷老前辈们看在我的面子上多多照应点他,程峰还小,日后还要仰仗各位。无双在此向各位鞠躬了!”

    现场足有二三百号,这还不算府外站着的,这么多江湖大佬,一听无双说的话,全都鸦雀无声了。这个结果是任何人都没有想到的,按照江湖辈分,承德的主事人应该是汤疤子,甚至也可以是宁浩。可他……他马程峰?只不过是个半大孩子,以前从未听说过有这么号人物啊?

    众人虽然不服,但是,无双就站在这里,不服马程峰就是不服东北盗门,就是不服无双。没有人敢触这个眉头。

第一百零七回 宝图

    “还有,我左手边这位姑娘,她叫常小曼,日后她会负责打理府中账目,希望大家多多配合,还有啊,你们这些老东西别看人家小姑娘长的好看就起什么坏心啊,她有主了!呵呵……”这种场合无双经常参加。

    昨天他跟程峰说让他砍了宁浩的人头,今日敲山震虎,可程峰却说不可这样,如此一来会激起承德江湖的血雨腥风。程峰和无双像,也不像。二人处事风格都很极端,但马程峰更冷酷,而无双呢?也冷酷,只不过他的冷酷藏在那张笑脸下边。

    “小陈,汤疤子呢?为什么没来?”酒会上,无双把小陈拽到一边问道。

    “我查过了,汤疤子现在不在承德,昨天走的,至于去哪,就不知道了。”小陈回道。

    “再派人给我查,一定要查的一清二楚,这个汤疤子……我还真有点忌惮他,我就怕我走后,他为难程峰!”无双虚伪地与各位江湖大佬碰杯。

    该做的都做完了,晚上,并可散去,李府园中重新挂上了一盏盏大红灯笼。无双慵懒地靠在那张灰熊皮地毯上一边喝着红酒,一边抽着小烟,总算结束了,是该放松放松了。这么多天,没睡过一个安稳觉,这里终于是自己的了,不,是马程峰的。

    “呵呵……”马程峰坐在无双无双对面,今儿也穿了一身独具民族特色的马褂,马褂后背是一条五爪金龙,前胸则是苏绣祥云纹。他小头发抹的油光锃亮的,手上还带着两个大绿翡翠镏子。

    “哈哈……”常小曼坐在主位上开心的笑着,这里只有他们三,在不需要拘谨了。她是在笑马程峰,没想到数日前那个满身汗臭味的杀手,今日摇身一变变成了承德地头上做头把交椅的江湖大佬。

    “来吧,我的大掌柜,我们干一杯?”无双敬了马程峰一杯酒。

    “没想到我马程峰也有今日?这一切都是你施舍的,是你看在我爷爷面子上施舍给我的吧?”他在自嘲,到头来还是要仗着鬼手贼王的名声混饭吃,对他来说,这是一种侮辱。

    “程峰你别胡说,你自己也要好好干,证明给小爷看,你是有真材实料的。小爷为了你得罪了不少前辈,你要争气呀!”常小曼再度站在了他这边。

    “小曼说的不对,程峰,我不是看在你爷爷的面子上提拔你的。因为这几日来我观察过了,你是个可以让我足够信任的朋友,抛开你爷爷这层关系不谈,我身边需要你这样的帮手。我告诉你,那日,如果你没有啥宁浩,我不会用你,还有,如果你把郝队长也宰了,那我也会把你交给警方处理的。你做出了你的选择,你很聪明,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所以这承德头一把交易你坐最合适,其他人我不信任!”

    在没有得到马福祥,云强,马丫,蓝彩蝶,刘麻子等人的支持前,马程峰和常小曼算是他的左膀右臂了。只是这二人为何没在后边的故事中出现?咱们慢慢往下看。

    无双把烟屁捻灭,从柜子里搬出一个大包袱皮,包袱皮里鼓鼓囊囊的,一晃荡里边哗啦啦直响。

    “来吧,该做的我们都做完了,是不是得轮到正事了?那一千万可不能打水漂吧?我的大掌柜?”他打开包袱皮,里边全都是零零散散的小瓷片,每一个瓷片上都有一部分彩绘突然。

    这正是那八个景泰蓝梅瓶底柚的碎片。好端端的,三个人被卷进了李家的诡异丧事中,究其根源,还是因为这八件顺治爷留下的骨瓷,而骨瓷中就藏着传说中的顺治与董鄂妃的合葬皇陵的秘密。

    三人盘腿坐在地毯上,一片一片的拼凑着,这可比小孩玩的拼图难多了,拼图还有色彩,还有原图可以对照。而这些被砸碎的小瓷片十分不规则,足有两三百块,三人忙活了一宿,一直到太阳露头,一个个肿着熊猫眼,总算是大功告成了。

    所有瓷片拼凑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大概半米乘方的地图。这张地图描绘的应该是一大片完整的山脉,可以清晰的看到,山巅之上还有片片云朵。

    大清初年距离现在也有四百年的历史了,四百年之内,没人知道,这些名山大川的地形有没有变化,还有,近年来人工开凿情况很严重,有些山被开发成了旅游景区,破坏了原有的山体结构。

    “咱们国家这么大,山顶上可以看见云朵的不少,咱们怎么对照啊?”马程峰犯难了。论轻功,论打架他是行家,而这些比的是记忆力和眼神,再有,你对中国地理也得熟悉。这孩子从小没上过学,浪迹天涯这么多年现在都不知道出了山海关后,这偌大的中国是个什么模样。

    “别泄气,我的大掌柜,至少可以证明这座山海拔可以超六百米,另外,你们看,山上还有几座寺观。这不是又多了些参照了吗?”以前董家的古玩行也经常收到这些类似于古代藏宝图的玩应。

    那年头中国正处于一个尴尬阶段,改革开放初期,老百姓人人想下海,人人想赚钱,有些就不免动了邪念想走捷径。于是乎,有些野路子整天在深山老林里转,就盼着能找到古代哪个君王侯爷的古墓发一笔横财。后来,又延伸出一个行业,那个特殊行业只存在了不足3年时间。

    干啥呢?民间有手艺人,会点国画,又融合了西方画意,专门找古旧的羊皮呀,丝绢之类的,在上边画图,啥图?藏宝图。甭管是真是假,便宜呀?有时候一沓子,都是有模有样,看着古迹斑斑的,人家还说的有理有据的,说什么这是我家老祖宗传来好几十代的了,现在家道中落有心去寻可又没有那份手艺。

    一沓子宝图看着像模像样,到头来你花了冤枉钱不知真假就得去找,哪有白找的呀?路费是不是得出啊?人家这图画的滴水不漏,准保有这个地方,你去找去吧,累断了你的脚丫子,挖地三尺也找不着。

第一百零八回 丹东凤凰山

    那年头民间这种荒唐事不少。

    无双和陆少小时候就愿意花钱收这玩应,到不至于去寻,俩孩子没那么傻,就是愿意看上边的画工。所以呀,买家货也能买出经验来。这不,派上用场了。

    “你看,这座山峰上画了个罗汉头,后边这座山的山梁像不像一只凤凰?”无双看出了端倪。

    “你这么一说是有点像啊?少魁爷,难道是湘西凤凰?”常小曼问他。

    “你竟瞎扯犊子,大清初年时候苗疆混乱着呢,再说了,凤凰那地方不输名山大川,没有龙脉可寻,顺治爷虎啊?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非要死了埋那儿?咱们全中国取名凤凰的山脉可不少。”

    这张拼凑在一起的瓷图右上角还有一段诗文。

    山光绚丽景物奇,峻峰峥嵘云雾里。

    凝似猛虎欲腾势,凌空眈视万仞低。

    无双一拍巴掌笑道:“我知道了!是丹东凤凰山!这句诗就是凤凰山上最出名的石刻,也不知道是古代哪位大师留下的。刚才看的那个罗汉头,意指凤凰山罗汉峰。”

    “可就算咱们知道是丹东凤凰山,那上边也没有标注哪里是皇陵入口啊?”马程峰问无双。

    无双说,你们俩是不是也太懒了?这已经把范围缩小到凤凰山了,就这么大一片山脉,寻个龙斗难吗?咋地?我可就差帮你们去挖了,你以为我要是能自己去,还犯得上花这一千万给你俩?

    “看看,这边他画了两个山峰,两个山峰距离很近,陡峭无比,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兔耳峰,你俩去了以后,先蹬兔耳峰,兔儿峰处于整座凤凰山的正中间,可从这里开始寻找。这丹东凤凰山取的乃是长白山余脉的龙气,既然是皇陵,必在风水宝地。”

    “那我俩如何判断什么样的算是风水宝地呢?”马程峰又问无双。

    “这个别问我,要靠你俩了,我明儿回长春,要是让我姥爷知道我跑到承德来玩,非得把我腿打断了不可。你俩需加倍小心,这倒斗不是闹着玩的,尤其是龙斗。”

    那时候的无双只不过才十八岁,他从小贪玩,在学校也不愿意读书。姥爷让他练功可以,可就是别教他观山定穴的风水术,他越听头越疼,这边老爷子念叨着风水口诀,那边人家就能打呼噜睡着了。

    一直到后来,无双成了气候,风水术也是他最不擅长的,好在他能扬长避短,手下有一群精明的老东西。最重要的是关键时刻,佟四喜也能站出来帮他。

    无双是早上九点多走的,偌大的李府,现在真的只剩下马程峰和常小曼了。当然,无双还留下几个老江湖替他们打点承德的生意。

    临行时无双还故意在常小曼面前说,别忘了,你的两个哥哥还在长春呢,还等着你这点钱养活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可却不得不做,因为把你逼到那份儿上了。虽然常小曼现在站在了无双这边,但是可不代表他那两个哥哥同样讨喜,如果这事办砸了,不但1000万拿不到,恐怕无双真的会把他两个哥哥宰了。

    “程峰?你说话呀?”一上午,俩人就坐在院里的凉亭中看着那拼凑在一起的地图发呆。

    “你让我说什么?”马程峰冷冷地回道。

    “去不去,几时去你得拿个主意呀?哎!早知道如此,当初就不该贪心。”常小曼叹了口气。

    “掌柜的,小爷走前留下话说十日后他在长春等你们。”一个手下走上来小声提醒他说。

    叫了好半天,马程峰也没反应过来,最后还是常小曼捅了他两下说人家叫你呢,你现在是大掌柜了。

    “什么?十天?虽说凤凰山不似峨眉武当那么大,可连绵几十里的山麓给我十天时间?还不算路上耽搁的,这……”

    “程峰,我觉得他是在考验你。”常小曼冲他点了点头。即刻动身,一分钟都不能耽搁了。

    自古以来承德的交通就不发达,或者说并非是承德人不注重交通,而是地理条件决定了承德市的发展,四面环山,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火车,全都要穿过群山峻岭。就连距离承德最近的北京市,穿过盘山道到达承德也得至少四个钟头。

    马程峰和常小曼在沈阳中转了一班车,最后是隔天才到了丹东。丹东与朝鲜是隔江相望的,连绵起伏的凤凰山那时并没有当做旅游开发给丹东市带来多少收入。倒是鸭绿江的渔业很发达,许多老百姓放弃了这么好的青山,更喜欢在鸭绿江中劳作着。

    在旧时江湖中,行行都有行行的讲究,倒斗属土夫子的勾当,土夫子不比专业的摸金校尉,没有像佟四喜那么好的金点师给他们观山定穴,他们若想寻那些荒野中的大坟就得靠踩盘子的。论起踩盘子,顺风耳刘麻子绝对是头一号的。

    土夫子跟以前的卸岭力士差不多,没有什么绝对意义上的手艺,靠的就是把子力气,唯一的手艺也就是踩盘子的活。你可不能走到哪见着人就问,你们这片有没有坟,那你就等于讨打,自古以来挖坟掘墓都是世人所不齿的,就算法律允许,搁谁谁也不愿意自己家祖坟被挖,那是损阴德的。

    凤凰山下那时候有几个屯子,别看现在凤凰山一带开发的不错,可那时候是真穷。屯子里边十天半拉月都不来个外人,除了在附近种地的农民,就是在鸭绿江打鱼的渔民。

    “唉呀妈呀,这那嘎达来的小姑娘小小子呀?真带劲!”这不,刚一进村口,二人的打扮立马就被认出来了。大柳树下,几个膀大腰圆的老娘们一边嗑瓜子聊着那些荤段子,一边张望着对面江里打鱼忙碌的爷们。自家柴米油盐和孩子学费可就指望这个了。

    马程峰长的不如无双那么菱角分明,但放在乡下可是个帅小伙。他微微一笑,冲着几个老娘们点头说我们二人是沈阳大学的学生,听说咱凤凰山风景好,所以赶没课的时候想来走走。

第一百零九回 山野怪谈

    那年头,谁家说城里有亲戚啥的了不得,乡下就是乡下,穷乡僻壤,城里在他们眼中满地是金子,更别提见到两个省城的大学生了,那都赶上大熊猫似的。

    “孩子来,住婶儿家吧,十块钱一天,包吃!”一个姓唐的老娘们最有生意头脑抢先一步把买卖抢跑了。

    这个唐婶家就在凤凰山南麓的山脚下,几间大瓦房,房后就是青山绿水,环境不错。

    中午时候,常小曼带着围裙跟唐婶在厨房忙活着。农家女人平时没啥事干,说好听的就是相夫教子,说不好听的那就是在家等着老爷们回来吃饭的。每天中午唐婶都要给男人做饭,然后送到山里去。

    他男人是护林队的,在山里边一走就是一天。有的时候忙起来,可能晚上都不能回家,护林队的工作很辛苦,大多风餐露宿,没吃的不说,那年头山里不太平,偶尔还会碰上熊瞎子和狼。

    “你们城里丫头还挺能干活呢啊?这小菜做的真好,丫头,你跟那小伙……是不是搞对象啊?哎呀,郎才女貌的,别看唐婶是农村人,也懂你们这些城里孩子的事,嘿嘿……”一边做饭二人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唐婶,瞧您说的,我和程峰只是好朋友,你可不要胡说。对了,您爱人在护林队上班是吧?我听说咱凤凰山里边保护动物不少呢。”

    “那可不,丫蛋你是不知道啊,咱凤凰山是个好去处,以前唐朝的时候就听说有只凤凰落山顶上了,就在罗汉峰那儿,后来才得了这么个名字。我家老唐跟我说,山里边地气足,老多动物都成精了,那可贼邪乎,你俩呀,没事在山下边转转就得了啊,可千万别往山里走。”

    常小曼问她说为啥呀?

    “还为啥呢?我们屯子里可不就有不信邪的吗?上两天,东头老刘上山里边掏老鸹窝去,一直到后半夜还没回来。那天刚好我家老爷们在家,就带着大伙去找老刘了,你猜怎么着?哪有啥老鸹窝呀,是在一个山沟子里边找着的。”

    唐婶说,人是找着了,可老刘人事不省,被抬回家大夫也看过了,都瞧不出是啥病,后来我家爷们一打听才知道,那条山沟子叫勺子沟,听说以前勺子沟里头有个山洞,山洞里边就有条莽大仙修行,还闹出过人命呢!我估摸着,肯定是老刘冲撞了那条莽大仙才得了怪病。

    “哦?真有这怪事?那老刘呢?现在怎么样了?”

    唐婶把切好的白菜猪肉和土豆全都倒进油锅里翻炒了几下说:“还能咋样?跟个半身不遂似的整天在家躺着他娘们伺候着呗?”

    之所以村民们这么猜测也不是没有道理,老刘自从那晚的事后,浑浑噩噩地躺在家里已经快半个月了,这半个月时间他别的不吃,专门就愿意吃鸡蛋,而且是生鸡蛋,一闻着生鸡蛋眼珠子都冒绿光。

    啥玩应愿意吃鸡蛋?蛇!农村人的迷信思想可不是盲目的,就在二十来年前,据说在勺子沟里发现了一条蛇皮,那蛇皮足有十来米长,身上的鳞片都赶上大拇指加盖那么大了,泛出的光贼亮贼亮的,都能当镜子用。

    当地人说,像这种有了道行的蛇一般都得一百年一蜕皮,每蜕皮一次就得百年道行,蜕皮五次后经天劫为入水为蛟。不过蛇蜕皮的时候是他最弱小的时候,有经验的老猎户可以在这个时候想法子抓它,抓住了取出蛇胆那可是价值连城的。

    但莽仙乃是东北五仙之一,轻易没有猎户敢去抓。听说这张蛇皮后来卖了不少钱,光是上边的一小片蛇鳞,泡到酒里边,夏天三伏顶着烈日,你喝一口酒,浑身都冒凉风,就这么邪乎!

    “得了得了,唐婶可不吓唬你了,给我家老唐送饭去了,你俩饿了就吃啊,不用等婶儿!”

    回到屋里,常小曼就把听来的这个黑段子跟马程峰讲了一遍。

    马程峰说灵山多出精怪,向来那个勺子沟也不是当地老百姓胡编乱造出来的。咱俩晚上可以去看看,一般山中的精怪都会选那些风水宝地修行,如果真有一条几百年道行的盲仙,那么这个勺子沟的风水绝对不会差了。

    在农村,最好的时光是白天,因为太阳下山后,忙碌了一天的农民回到家,除了听听广播,唠唠家常也没别的事,所以一般八点多钟也就睡了。好在常小曼和马程峰都不娇气。

    老唐今晚没有回来,唐婶儿说不用等他。

    马程峰是个贼,当贼的有个职业病,晚上睡不着,白天犯困。他倒在小炕上呆呆地看着窗外的月色。

    “老刘?老刘?你别跑啊?你上哪嘎达去呀?等等我……等等我……”这时,窗外不远处的村道上传来一个妇女的吆喝声。过了大概十来秒,马程峰突然就觉得窗外刮过一股寒风,那风来的十分邪乎,刮的他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一个人影嗖地下从窗前一晃而过。

    好快的速度,此人轻功怕是不在自己之下。

    心里正琢磨着呢,那个喊话的妇女呼哧带喘地也跟了上来。“老刘?我实在追不上你了。”她捂着胸口半蹲在地上再也跑不动了。

    马程峰这屋的门被敲响了,门外站着常小曼。“程峰,你听到外头的动静了吗?会不会就是唐婶说的那个在山里中邪的老刘啊?”

    “不会吧?不是瘫了吗?刚才他跑的速度挺快,不亚于我。”

    常小曼狐疑着想了片刻,没有理会马程峰,披着衣服推开门,门口刚好就是那个妇人,妇人好像是跑岔气了,已经坐在了地上,右手按在自己腰的位置上直皱眉头。

    “大婶,你这深更半夜的不睡觉,跑出来干啥呀?”她关切的问道。伸手就为她按了按,常小曼出身江湖,对这穴位拿捏的很准,按了两下,那妇人脸色好多了。

    “没……没啥……起夜了,起夜了,你俩也早点睡吧。”她神色慌张,站起身来朝着村里又走了。

第一百一十回 勺子沟

    “有古怪,她可能有什么事瞒着咱们,唐家是屯子对北边了,后边就是凤凰山,深更半夜的他老爷们往山里跑啥?我去瞅瞅,一会儿就回来。”马程峰戴上了遮脸的黑巾冲了出去。职业病!

    “哎?你当心啊!我等你回来!”常小曼的一双大眼睛在皎洁的月光下显得很美。

    马程峰是个独行侠,行走江湖独来独往惯了,说白了他只有一个人,想要别人陪也没有。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他。

    “嗯!”他遮上黑巾,身子一晃,一道魅影迅速消失在了山脚下。

    那个老刘头跑的是真快,也就是马程峰吧,换一个人想追他恐怕把腿跑折了也赶不上。马程峰穿梭于群山峻岭中,眼看着前边那个影子越来越近。看身影,那人微微有点驼背,而且脑后已生白发,绝对是个普通农民,但他怎么可能有这么快的身手?

    而且,更诡异的是,这老头跑的路线很诡异,他不走之前,这条山路是屯子人自己用脚踩出来的,十分笔直,但眼看着他一路上一直在土道上画弧,这个人走到不走直线,而且是半倾着身子走,他经过的地方没有脚印,只有一道扭曲成半弧的痕迹。

    蛇!真的很像是一条蟒蛇在爬行!

    看到这里,马程峰愈加相信白天唐婶的段子了。

    老刘头越跑越远,山里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到处魅影重重,他连续在山里跑了都能有三个钟头,依旧大气不喘一口,画着蛇形步伐往山沟子里钻。

    跑到最后,脚下都没有道了,四周山中全都是荒草枯树,就算是马程峰这样的轻功高手也是累的气喘吁吁。他心道你要是个正常人,有这身法不当贼都白瞎!这特么比里的凌波微步还邪乎,眼瞅着他脚底下画弧,同样一段路,正常人走直线距离得十步,他这个最起码就得二十步,可超出正常人一半的距离,人家跑的还不慢,真是见了鬼了,马程峰浪迹江湖这么多年,都没见过哪个老前辈会这路身法的。

    他停下脚步了,前边是条山沟子,山沟子里泥泞不堪,泥水没过人的膝盖,下边长着不少水草。老刘头就跟魔障了似的朝着这条泥泞的山沟子就冲了进去,噼嗤啪嚓的泥水中穿行着,同样的,他走过的轨迹依旧是蛇形。

    马程峰看的心里边直犯嘀咕,想了半天,只要在山沟子上边的土坡上一边瞄着他一边追。

    又过了十来分钟,他终于停下了脚步。

    马程峰趴在土坡的矮草丛中盯着他诡异的背影,他好像知道背后有人跟着似的,一动不动地就那么站着,二人僵持不下。

    突然,他扭过来头朝程峰躲藏的方向看了看,就是这么一眼,看的马程峰浑身汗毛全都竖了起来,那哪里是人的眼睛,分明就是一头野兽的眼神,那眼神极其凶残,他还把舌头半吐在外边,看起来就跟蛇吐芯子似的。

    他的目光从马程峰藏身的深草丛略过,好在,他是个飞贼,身手矫健又善于伪装,只要他不想露出马脚,没几个人能找到他的踪影。

    马程峰注意到,老刘头面前已经是这条山沟子的尽头了,这条山沟子前边虽然有些泥水,但地形笔直,越到了后边,弧度越大,最后,老刘头脚下的位置竟然是个“大洼兜”,看起来,整条山谷真的很像个勺子,勺子沟果然很贴切。

    老刘头面前是个黑漆漆的山洞,洞口直径一米五,人弯着腰可以进去,里边寒气很重,距离这么远都能感觉到那一股股阴风从里边直往外吹,那气息就跟老刘头身上的一模一样。

    他很小心,好像生怕背后有人跟踪似的,不过在这个世界上,恐怕除了马程峰能跟上外也就是他爷爷了。在确定无人跟踪后,老刘头面朝洞口方向,突然啪嚓一声跪在了泥水中,泥水溅了他一身,衣服全都打湿了。

    他不停地朝那个洞口磕头,一下两下,每一下都把脑袋插进了泥水中,然后哗啦一声顶着一头的泥水又抬起来。连续磕了三个头后,他目光呆滞地站了起来,朝着那黑漆漆的山洞就钻了进去。

    马程峰看在眼里,心中也狐疑着,他到底搞什么名堂啊?自己跟还是不跟?他想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敢进去。

    马程峰还是以前那个马程峰,性格没有变,独来独往惯了,想去哪就去哪,没有人拦得住。但也许正是因为常小曼那句“我等你回来”让这个独行侠犹豫了。

    她在等自己回家?是啊,小时候奶奶也是这样,每次自己出去玩,奶奶都说早点回来,奶奶等你回家!这是家人的感觉!

    他耐心地蹲在草丛中等待着,他是个优秀的猎手,就像猫儿发现了耗子洞,它会耐心地守在耗子洞口饿着肚子等上一天,什么时候耗子出来了,什么时候它才会露头。

    长夜漫漫,天上的星斗泛着璀璨之光,时而,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美极了。他笑着看着美丽的星空。不知为何,这几天马程峰竟然学会笑了。头两年,李二毛子跟他打赌,说你只要笑一下,我就给你一万块钱,马程峰酝酿了好久,终于还是没有挣到这一万块钱。

    不是他不想笑,而是生活中真的没有什么值得他高兴的,他不会虚伪的笑。

    可现在他终于知道笑是什么滋味了,很甜蜜,由心往外的甜蜜,就像……就像是恋爱!都是因为她吧?

    他咯咯地看着星星傻笑着,幻想着未来会有那么一天,自己晚上回到家,一推门,看到那个她接过自己的衣服说句“饭在桌上还热着”。

    “啊!!!!”一声刺耳的尖叫从洞里传出来,惊的马程峰收回了心绪。坏了,莫非是那个老刘头遇到危险了?

    他抽出匕首就打算进洞去救他,可他刚站起来,突然就听到洞里边有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那不是人的脚步声,有点像蛇用肚皮在地上磨蹭时发出的动静。马程峰又低身藏在了草丛中,片刻后,老刘头出来了。还是一身的泥水,不曾有异样。

第一百一十一回 千里一夜行

    那他刚才叫什么?难道是这洞里还有其他秘密?

    他仔细观察着老刘头从洞里钻出来后的表现,老刘头依旧是蛇形着步子朝沟外跑,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异样。马程峰有心去探一下那个山洞,但思前想后,稳妥起见还是回去先跟小曼商量商量吧。

    这事如果换做无双,二话不说就得进去瞅瞅。都不用等人走了的,他都敢跟着老刘头进去,若是被发现,大不了一刀解决了!

    无双和马程峰有的地方很像,但又不像,这就是二人之间的本质区别,马程峰比他更谨慎。因为他没有强大的后援,他孤身一人,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犯了错误只能自己一个人承担!

    马程峰这路身法叫“千里一夜行”,乃是马二爷独门所创,讲究的是行走时把身体重力降到最低,迈着小碎步走,有点像竞走运动员。不过这些江湖贼匪都有点压箱底儿的功夫,马程峰生来体质异于常人,身姿矫健不说,而且走道没动静,再加上他爷爷留下那本轻功秘籍,您说说,他这千里一夜行能差了吗?

    可纵使马程峰轻功了得,跟了大半宿,累的这孩子满头大汗,若不是想着那句“我等你回来”,估计现在一头倒在草地里就不起来了。

    他都这样了,那老刘头呢?人家健步如飞,脚下画着蛇形步子连大气都不喘一口。他要是人,那真是个人精了!

    东方太阳微明,马程峰站在院子里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弓着身子拄着双膝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衣服已被汗水打透,嘴唇也十分干涩。这半宿,都赶上跑马拉松了。自从他独闯江湖以来,也凭借着自己出色的轻功做过几个大买卖,但还没有一次像昨夜那么累过。

    “回来了?看把你累的,来喝口水吧。”常小曼推开门,把马程峰扶了进去,为啥他个大小伙子还得人家姑娘抚啊?累的他双腿都直打晃了。

    他咕咚咕咚把杯子里的水喝了个地儿朝天。常小曼捂着嘴想乐又不敢乐,盯着马程峰一直看,就跟动物园里看猴子似的。

    “你这样看我干吗?我脸上又没有字?”马程峰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来来来,我的马大侠,看看你自己的脸蛋吧。”小曼拿着镜子对着马程峰照着,镜子里,马大侠比猴子也好不到哪去,头发上全都是草梗子,满脸的泥水,都赶上野人了。

    “你还笑?我腿都要跑断了!再给我找点水好不好?”

    常小曼又给他倒了一杯水,问他该不会是昨天跑了整整半袖吧?你的轻功那么好,怎么累成这样?

    “姐姐呀……你可别提了,太坑人了,那是老头吗?跑的都不比我慢呀?我都怀疑这老头年轻时候是不是专业马拉松运动员出身啊?不行了,真的不行了,今儿晚上他要是还跑我可再不追了。”马程峰叫苦连天。

    他把昨夜的所见所闻跟常小曼说了一遍,说,那老头天还没亮就往回走了,刚才我跟到村口时候,发现他回家了。

    “勺子沟?幸好你没去,万一里边真有条盲仙可咋办?”常小曼投湿了帕子,为他擦脸。不知为何,马程峰低着头都不敢看她的眼睛。

    “那个山洞有古怪,按我们盗门行话来说,里边地气充沛,乃是当地的一个风水眼。一会儿咱们可以去看看,兴许可以找到些蛛丝马迹。”马程峰说。

    “呵呵……还你们盗门,怎么?马少侠这么快就把自己归为盗匪了?你跟他真像,不过我觉得你比他单纯,没有那么重的匪气。”

    “他?我?小曼姐?你说谁?小爷?也许你说的没错,虽然我一直在逃避,可我永远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世,我是鬼手贼王的孙子,身上流淌着他的血脉,自从下生就注定了是个贼。”人跟什么斗也别跟天斗。马程峰也曾幻想过,奋斗过,可在这充满了铜臭味的现实社会中,到处碰壁,遭人白眼,到头来还是要做回他自己。他天生就是贼命!

    “脱了吧,我给你洗洗。”常小曼也出身江湖,江湖儿女没有那么多忌讳,伸手就去给马程峰解扣子。

    “不……不……我自己来!”他赶紧转过身去把上身衣服脱了下来递给常小曼。

    “哎哟哟……这小两口大清早的就这么亲热呀?哈哈……没事,没事……唐婶啥也没看见,你俩继续啊!昨儿还说给你俩安排两个屋子呢,嘿嘿……你们城里孩子呀,真矫情。”农村人起得早,本来二人没咋地,可被这农村妇女撞见,那就好说不好听咯。怕是他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解释不清就不解释,人家常小曼都不在乎呢,他又有什么理由?羞的马程峰捂着脸跑回了自己房间。

    “唐婶,您真勤快?怎么,这么早起来做早饭啊?”院子里,勤劳的不仅是唐婶,还有他家鸡圈里的大公鸡,大公鸡扯着嗓子打着鸣。常小曼搬了个小板凳,就坐在水井旁边给马程峰洗衣服。

    其实,这才是她一直以来最想要的日子,可惜……他是自己的仇人!若不然……若不然……

    唐婶赶走打鸣的大公鸡,伸手从鸡窝里掏出来四五个鸡蛋,估计是昨晚老母鸡下的,还热乎着呢。“老刘他家没鸡蛋了,每天就得我们给送,咋整?这么多年一个屯子里住着,能让他多活几天就活几天吧。早饭我准备好了,就在屋里呢,你俩自己吃啊,我先上他家送去。”

    “哎?您等等,唐婶,我是学医的,要不我也跟你去看看?”小曼把马程峰的衣服晾了起来,擦了擦手,跟着唐婶就出去了。

    小山村没多大,几十户人家,山前山后住着,也就是几分钟的事。

    老刘家好像没有唐家富裕,院子小,里边挂满了晾晒的鱼干。一个老妇人正在厨房中忙活着,一看唐婶带着常小曼进来了,赶紧把锅断了下来。

第一百一十二回 蛇人

    “他唐婶你咋来了呢?快进来快进来!哎呀,这不是昨儿住你家的丫蛋吗?咋也来了呢?”东北农村人,总会给人一种亲切感,哪怕是自己丈夫卧床不起半个月,她依旧和善的笑着,就好像来探望自己的是至亲一样。

    “这孩子说她是学医的,想帮忙看看,看看就看看呗,又不花钱。咋样?你家老刘还睡着呢?”唐婶指了指屋里。

    小曼注意到,唐婶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刘婶明显眼神变了,好像是在刻意隐瞒什么,乡下人本就淳朴,不会撒谎,一个眼神就暴露无疑。

    “啊,可不咋地,睡吧,这就是他的命。他唐婶,丫蛋,快,进屋坐进屋坐!”刘婶热情地把他俩让进了屋。

    在东北农村,以前各家各户的格局几乎一样,进屋以后是厨房炉灶,然后分左右两个东西屋,一般西屋是大屋,屋里边柜子,火炕,炕上是炕柜。东屋的格局也不会相差太多。

    两个妇女盘腿坐在炕上,一边唠家常,一边嗑瓜子。乡下女人性格坚毅,爷们久病不起,可日子还得过,哭也是一天,笑也是一天,她很健谈,一直张家长李家短的懂啦胡扯,时而还会说几个荤段子都得唐婶哈哈大笑。

    “你俩先唠着啊,丫蛋,别客气,吃,婶子去给我家那老死鬼送鸡蛋去,他就得意这口。”刘婶捧着唐婶送来的几个热乎鸡蛋转身去了东屋。

    “唐婶?我怎么看她一点都不愁呢?”常小曼小声问。

    “哎!愁能咋地?我们都是老娘们,家就这样,去大城市治病也治不起,对付过吧,过一天是一天!”唐婶的这种话代表了那个年代八成农村妇女的心理。话糙理不糙,其实就是这样,生活本就平淡,你无法改变,只能笑着接受。

    常小曼侧头朝东屋看了看,这个刘婶进屋后就把门关上了,好像故意不让他们看到她家爷们,门口是一双男人的布鞋,鞋底全都是泥,中间厨房地上到处都是脚印,泥印现在也还没干。

    马程峰说的没错,他刚回来不久,他的鞋底很薄,看来昨夜的确走了一宿山路。

    屋子里隐约弥漫着一股香味儿,大清早的,又不初一十五,她家干嘛烧香?

    “唐婶,刘婶家供堂子了吗?”常小曼问道。

    在东北农村,有人问供堂子,问的可不是说你家拜的是哪路仙佛,而是拜的是五仙中的哪一个?信五仙的人比正统的宗教要多许多成,越是偏远山区,老百姓就越信这些。那些所谓的正统仙佛,距离他们还太远,倒是山里的黄仙精怪之类更常见一些。

    “嗯呐,谁知道他家老刘咋寻思的,半个多月前没出事时候,突然就弄了个堂子,拜上白仙了。你说这人是不是傻呀?也不想想,他家都穷这样了,哪只白仙肯来?人家白大仙又不能饿着肚子保佑他对不对?”她说话一点都不忌讳,也不担心对面屋的刘婶听到。

    正说着话呢,刘婶推门出来了,出来后,立刻又反手把门重重地关上了,好像生怕他们见到她家男人似的。

    “他唐婶说的对,我家老刘啊,这辈子想一出是一出,供吧,还没等供几天呢,自己倒先出事了,我倒要瞅瞅他那白大仙是咋保佑他的?哼!他要真有个三长两短的,我立马把他堂子给他劈了!信个屁!现在连城里人都说了,这都是封建迷信!”看来她对爷们的做法也不是很认可。

    “起来了?吃了没有啊?”唐婶和刘婶平时关系不错,要不然,也不会把自己家鸡蛋送来。

    “吃呢,行了,甭管他,爱吃不吃吧,来,丫蛋,别客气,尝尝婶儿新呼的苞米,我们这嘎达都不上化肥,好吃!”她很热情。

    “不了不了,我家都做饭了。姐你不用忙活,咋样?用不用丫蛋给你爷们瞅瞅?”唐婶问。

    “不用,瞅啥呀?医院都瞅不好呢。”她拒绝了,这更加重了常小曼的猜疑。

    她出门的时候要经过厨房,厨房右手边就是东屋,她回头看了一眼,正好就透过门上的玻璃看到了趴在东屋炕头的老刘头。

    这一眼看的她是心惊胆战,目光停留了大概两秒钟后,被身后的唐婶叫醒了。“丫蛋?走啊?回吧,吃饭去,一会儿凉了。”

    视野中,东屋里小炕上,老刘头半趴着,他仰着脖子,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盯着门外的常小曼看,一边看,一边伸出舌头一下下****着手中的鸡蛋,他的舌头伸的很长很长,有点像传说中的白无常,他脸色惨白惨白的,没有半点血色。

    一下两下三下……那令人作呕的口水留在了鸡蛋壳上,然后张开嘴,竟然连皮也没剥就直接吞进了嘴里。常小曼看的很真切,那鸡蛋就顺着他的喉咙一点点往下落,鸡蛋把他的食管撑得很大,鼓出一个包来,那个包一点点下落,最后,终于顺着脖子滑进了胃里。

    “丫蛋,走啊?想啥呢?”要不是唐婶在身后推她,小曼几乎吓的连动都不敢动。

    “丫蛋啊,常来玩啊。”临走,刘婶还十分热情地冲她说。

    “啊,啊,啊!”她随口麻木的应着,几步小跑,跑出了刘家小院。她闭上眼回忆着刚才那诡异的一幕。马程峰形容的太贴切了,他不是人,他就是一条蛇!或者说,他是被白仙上身了!

    “丫蛋,一会儿你叔回来,婶看你俩对凤凰山挺有兴趣,让他陪你俩进山里溜达溜达,我们这片山里边好东西海了翁了。都是你们城里见不着的。”一路上,唐婶的话很多,常小曼什么都听不进去,脑袋里想的都是刚才那诡异的一幕。

    唐家院子里,唐叔已经回来了,他正和马程峰攀谈着,二人谈的来,聊的都是山林中的事。

    四个人坐在小院里,围着小桌吃着简陋的农家菜,农家菜虽没有什么大鱼大肉,可一桌子人坐在一起,看着青山绿水,聊着家常格外的亲切。这种感觉是在大城市里永远找不到的。

第一百一十三回 指点迷津

    饭桌上,马程峰问了老唐不少关于凤凰山的事,尤其是那个勺子沟,勺子沟一直以来人迹罕至,开始时并不是因为莽仙的传说。

    具老唐回忆,早在他爷爷那辈,就说勺子沟地势奇特,对应着天上的北斗七星之势,当地老人们都说这是处好风水,不过可惜了,勺子沟如果地势再高点就好了,它常年积水不说,地势十分低洼,不适合盖阴宅。

    据说清朝末年的时候,当地发大水,水淹了勺子沟,可洪水冲到“勺子”位置的时候就止住,在当地被当做怪事传颂。后来,来了个老道,老道掐指一算,说勺子沟里边肯定有个地仙在修行。

    可那年的洪水来势汹汹,把附近的几个村子都给淹了,如果不做引流,眼看着就要蔓上来了。那老道说,勺子沟本身地势低洼,可以充当水渠引水,只是那修行的地仙堵住了地眼,若是挖开,也许你们屯子可以躲过一劫。

    老百姓们也不懂得那许多,当时的人很淳朴,对修行之人的话深信不疑,就问老道有什么法子。

    老道说,那东西已然有了道行,决不可打死,打死了会遭天谴的。我可以教你们个法子,把它赶走,让出那个地眼,这样一来,洪水就可以顺着地眼流走,这地眼通着鸭绿江呢。

    屯子里的农民按照他的吩咐,扛着铁锹锄头就来到了勺子沟上方,老道一双慧眼辨识天下风水秘术,他用步子一步步朝着东边量,大概量了一百多步停了下来。

    农民们赶紧就拿铁锹挖。老道说你们别急,现在还挖不了,贫道必须布下一个法阵,他取的不是天上的七星北斗吗?那贫道也布一个北斗魁星阵。

    他还在勺子沟上边步量着,一共是七个点,分别在地上插上七柱香。然后他手托七彩浮沉,口中是念念有词,念的道咒没有一个人能听懂,就跟天书一样。

    待他念罢咒语,抬起左脚猛地一塌,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整座凤凰山都为之一颤。他脚下地面上,竟然慢慢开裂,裂开的痕迹正好与那七根对应北斗星的香火痕迹吻合。裂痕连在一起,既是天上的星宿图,又是一个法阵图!

    他说,各位,挖吧!

    农民们干活很麻利,很快就挖通了七个竖着的土窟窿,顺着土窟窿往下看,下边正好就是一条黑漆漆的山洞,山洞里什么都没有,但地底下凉飕飕的,凉气顺着土窟窿往上窜,让人直打哆嗦。

    老道说,诸位别看了,咱们先等一等,贫道料定,十二个时辰内它肯定会从这地眼搬走的。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从此之后,这老道就再没有出现在凤凰山,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按理来说,那年头,江湖术士走街串巷都得赚钱。今日之举算是救了一个村子的百姓,上百条人命,那得值多少钱啊?可那手托七彩浮沉的白胡子老道一分钱都没开口要过。

    “唐叔,后来呢?”常小曼听的津津有味,催促问道。

    后来,有胆大的,就一直躲在勺子沟里看,待到那天后半夜。就见山里黑雾遮天,电闪雷鸣,飞沙走石,好似世界末日一般可怖。

    那石洞中蹦出来一个大家伙,那家伙倒没有神话故事中那么夸张。它是一只通体血红的蛤蟆,大蛤蟆肥的比咱现在用的洗脸盆子还要大上两圈。

    那血红色的大蛤蟆张开大嘴,猛地吸了一口,就见天上的雾气全部被它吸入腹中,它的肚皮撑得滚圆滚圆的,发出咕噜咕噜的怪声。原来,刚才天上的闷雷竟然就是这个动静。

    然后血红色的大蛤蟆后爪一蹬,蹦上了勺子沟,它跳一步足有十来米远,眨眼间就消失不见了。待它走后不出十分钟,勺子沟前边的洪水哗啦下就涌进来了,洪水打着漩涡被那大蛤蟆寄居的山洞洗了进去。那个山洞就跟无底洞似的,来者不拒,有多少水进去都得没影。

    洪水维持了七日有余,附近村落全都被淹了,唯独他们这个小村没事,这也全因那老道的指点这才免去灾祸。

    再后来,水灾过去了,有胆大的人钻进那洞里去看,就见洞里最深处有个泉眼,泉眼里边咕嘟嘟冒着泡,可就是不往外冒水,洞里边全都是泥沙,人们猜测,也许洪水就是被这地眼吸进去的。

    为此,当地的村民还在勺子沟前搭了个简单的小庙,供了一个蛤蟆神像,拜了足有五六十年的光景。到不能说不灵,自从修了小庙后,至少这个村子年年雨水适中,再没有发过大水。再后来,六十年代时候,红小兵打着反对一切牛鬼蛇神的旗号,砸了勺子沟里的小庙。

    “叔,我唐婶昨儿给我俩讲,说早些年还在勺子沟里发现了白大仙是吗?”马程峰直奔主题。

    “嗯呐,可不咋地,那张蛇皮老长了,当时我可是亲眼所见呀!这可不是咱宣扬封建迷信。有风水师说过,我们勺子沟虽不适合修阴穴阳宅,但却适合精怪修行,那山洞里有地眼,地气冲,取的都是长白山龙脉的龙气。可能那大蛤蟆精的庙被砸了后,莽大仙就占了他的仙府了吧?反正那嘎达常年积水,没人愿意往那去。哎?你俩小崽子可不行去啊,你没见老刘现在变啥样了吗?八成就是让莽大仙给觅住了!”老唐是个实在人,这就打开了话匣子。

    东北人好喝酒,在乡下,老爷们早晚不离酒瓶子,滋滋两口小酒就开始吹牛逼,真的假的,再加上自己胡编乱造想出来的,有啥就往出雷啥,你就听吧,三句话能有一句话是真的那都不错了。就跟吹的是自己家的事似的,讲的有理有据的。

    最后老唐说屯子里的老刘其实是跟莽大仙签了血契了,用自己的灵魂来交换刘家的福运。

    老刘家有个儿子,儿子高考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一直在沈阳打工,可这两年很不顺,媳妇儿也跟人家跑了,孩子也夭折了。

第一百一十四回 问鬼

    这就是一种中国文化,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家里边有点事了就总想着是不是得罪了哪路仙君,于是乎,各种找说法。最后,江湖术士骗去点钱,胡乱编几句被忽悠的舍点财出去,心里边也就有寄托有安慰了。

    这不,老刘半个多月前就碰上了老道,那老道一副仙风道骨的长相,手托七彩浮沉,满面白须,跟老祖宗口口相传的,当年那个救了全村的老神仙一模一样。

    他拦住老道就问,说自己儿子为啥最近事事不顺,是不是犯了啥说道。老道说,凡事由因果而生,你们刘家历代都是布艺出身,没给后人积德,而且几代前曾泄露了天机,这不,这孽怨就积到了这代人身上。

    老刘头听完吓坏了,就问老道说有没有法子破,只要能破,我倾家荡产报答道长都行。

    老道说说简单也简单,孽怨无非就是说你家的福运没了,福运这个东西是出生时五行命里带来的,算是老天爷强加给你,从上辈子背过来的债务。

    “程峰?嘘嘘?”常小曼给马程峰打了个眼色,然后侧头在他耳边嘀咕问“我怎么听着这么邪乎呢?以前就不说了,现在还会有这么神的老道?”

    “如果唐叔描述的没有添油加醋,那我敢肯定,那指点全村人逃过水灾大劫的老道必然是传说中的东北道祖阴阳玄道!不过,他后边说的这个……我不敢确定!”

    老唐喝多了,满嘴开始跑火车。后来在半迷糊状态下稀里糊涂的总算把故事讲完了,那嘴里的舌头都飘了,说的没几句能听懂的。

    马程峰隐约听他好像提到了说一句盗运。说完后,老唐就醉的不省人事,被唐婶搀进了屋里。农民想要的日子很简单,在外忙活着种地赚钱,忙了一整日,能回来喝口小酒,最后老婆孩子热炕头那就是最美的小日子。

    “盗运?这也太邪乎了吧?我看前边的段子靠谱,后边的这个就……咱还是当个故事听吧。”常小曼很贤惠,帮着唐婶收拾碗筷。

    “我不这么想,在我们盗门中,确实有盗运这么门手艺。我爷爷曾给我留下过一本书,书中介绍过这门手艺,不过爷爷说不许我练。”

    “啊?福运……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是个十分虚无的东西,空气看不见摸不着,它比空气还虚无。怎么盗?”常小曼好奇问道。

    对盗运这门手艺最了解的,当属佟四喜的金点术了,金点术中有许多方法可以盗运。最简单的就是风水地,把先祖遗孤埋在风水地中,利用龙脉地气福泽后人。这福运,盗的乃是地运。

    “地运?那如果他说的是真的,这个老刘头盗的是什么运?为何最后还把自己搭进去了?”常小曼又问。

    马二爷确实是给孙子留下过一本书,这并不是千机诡盗,马程峰在这本书上学到的东西肯定不如无双的那本。不过,这本书上可以记录了马二爷必生的绝学与江湖见闻。其中千里一夜行算是入门的,再往后,还有魅影鬼手,灵盗决,贼猫等绝学。

    马二爷是飞贼,他写的书自然更多记载的是飞贼的外功,不过,马二爷也算半个师承吴功耀的高手了,盗门中其他手艺他也掌握些许,在这本书中,他几乎都有详细记录。

    其中有一门手艺叫“问鬼”。属盗运其中一门手艺,不过,出乎意料的是,问鬼并不属于金点术里的,而是憋宝。

    问鬼是个啥意思呢?关东的憋宝老客可通过一双辨识阴阳的慧眼寻到天灵地宝。天灵地宝这个词很宽泛,泛指世间难寻的好东西。这里边自然也有那些成了精怪的动物。

    憋宝老客如果运气好,偶尔会在深山老林中发现有了道行的“畜仙”。但这动物有了道行,用普通的法子怕是抓不到,咋办呢?就得用问鬼。

    打个比方,东北大兴安岭浩瀚的林海中,一直都有千年老山参的传说,那老山参已经吸了兴安岭地地气上千年了,早已是半仙之躯,你用采参人的法子抓不到。

    你可摆个堂子,在堂子上供上那老山参的叶子,或者其他,当然,你要是连这点功夫都没有,那你还憋什么宝?

    你供了它,它受了你的香火,从迷信的角度讲就得保佑你全家老小了。到时候你就可以求它,越虔诚越灵,比如说,求大仙您赐一根须子,我家老母亲等着老参汤吊命呢。兴许你明儿再进山里,再去找那老山参的踪影,它就能给你留根参须子。

    不过憋宝传人马四海从不写问鬼,他有更高明的法子。问鬼属于下三滥的手艺,根本上来说,已经不能算是盗了,属于神鬼赏赐给你的福运,是借。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你借是借来了,至于怎么还那就不是你说了算的了。道行越深的鬼神,索要的东西就越多。

    上几天咱讲过一个黄仙的故事,黄大仙之所以保佑,是因为老爷子用自己的血供养了它。这其实就是问鬼的一种体现。故事里不是说了吗?后来小鬼子进村扫荡,一家得以平安渡过。自此之后他借来的福运也就尽了。

    “你是说?老刘头得了那老道的指点,用了问鬼,在那个蛇洞里借了福缘?天啊!太不可思议了!”

    “是啊,他突然之间给白仙立了堂子,可能就是与那条白仙达成了某种共识。如果我分析的没错,他每夜都会去勺子沟。不过是不是真的问鬼,还要看他家有什么变化,至少他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牺牲那么大,料想借来的福运肯定也不少吧?”马程峰叹了口气。

    “那……那他会死嘛?”

    “不好说,那要看那个白仙是不是想要了他的命!如果太贪婪,你借的福运多,肯定也要付出对等的带价。”也正是因为如此,马二爷虽在书上提起过问鬼这个老手艺,但却嘱咐马程峰一辈子不可以用!

第一百一十五回 踩盘子

    “有救吗?”常小曼很贤惠,说话这么一会儿,已经把碗筷全洗干净了。

    马程峰想了想,犹豫道:“嗯……看看再说吧,哎!这种事咱们能不插手就不插手,鬼神之事有的时候很邪乎,管多了会招来灾祸的。你没看,那个老道只指点他,却不亲手帮他嘛?”

    “咱俩要从勺子沟入手?我觉得如果他们所说是真的,那么勺子沟就是凤凰山的一处风水眼,至少咱们可以顺着风顺眼继续寻下去,范围也就缩小了。”

    马程峰还有其他打算。“咱们现在两个选择,一是趁着白天,直接去勺子沟一探究竟,找一找传说中的山洞里的地眼。”

    常小曼摇了摇头:“不好,太危险了,万一里边真有条大蟒蛇怎么办?不把咱俩都吞了?还有呢?”

    “二,如果老唐说的是真的,那个指点老刘头的道士肯定还没有走远,咱们可以找一找,一问究竟。不过我并不赞同这个法子,现在还哪有什么活神仙了,都是那些江湖术士骗人的手段。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去直接找盲仙问呢?”

    常小曼咧着嘴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做声,她心道,盲仙的手艺的确了得,可你让他给你看风水?一个瞎子怎么给你看啊?这能靠谱吗?再说了,好不容易才到凤凰山,再去找盲仙,来回一折腾,又好几天进去了,距离无双给的限期可是越来越短了。

    盲仙本就是无双那边的人,无双有意考验他俩,盲仙会帮忙吗?

    马程峰从常小曼的眼睛里看出了她的选择。“好吧,咱俩换身衣服,先去去刘家问问,去找那个老道。不过我不善言辞,这踩盘子的活还得你来干。”

    二人知会了一声,就往外走。上午,农村的妇女忙完了自己家那点事后,基本都在村口的大树下嗑瓜子唠家常。别看是些乡下妇女,捞起来那些荤段子,保准让你小伙子都脸红。

    这不,刘婶坐在树下咯咯咯地笑着,正在谈西头李寡妇跟老唐早些年的那段往事呢。她一看唐小曼和马程峰来了,赶紧收口。

    “这丫蛋,长的真水灵,我咋就没有这么俊的闺女呢?还是人家城里人会保养,看看这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就稀罕,快过来坐。”刘婶很亲切地把他俩让了过来。

    乡下人的淳朴不是城里人能理解的,仅有一面之缘,他能对你像亲人一样,不管是真是假,反正你心里就觉得舒坦。

    “咋样?吃完了?婶儿也从你们这岁数过来的,你们俩小情人肯定是跑我们山里找浪漫来了吧?去溜达溜达,咱这凤凰山可是好地方,人杰地灵,山顶上的庙都挺好的,系个红绸子把你俩名字写上,虔诚点,菩萨也许会保佑你俩早生贵子呢,嘿嘿……”

    这话听的马程峰心里美滋滋的,咧着嘴直挠脑袋,倒也没反驳。

    “是吗?刘婶,咱山上我早就听说庙观特别多,也不知道哪个最灵啊?程峰明年就毕业了,我俩想去算算前程。”常小曼是个会说话的丫头,长的乖巧,眼神善良,属于人见人爱的那种丫头。这种人很有亲和力,不管跟什么人在一起,人家都不会拿你当外人。

    有人说面相其实是迷信的一种,但我不这么觉得。人的长相有的时候真的能看出很多东西来,抛开迷信的角度不提。像常小曼这种长相,你第一眼瞅见,可能不觉得她是什么绝世美女,也许她没有蓝彩蝶的魅,没有马丫的淳朴,但是这姑娘怎么看怎么觉得亲切,她的笑很清纯,让人心里甜甜的。

    这是女孩特有的一种长相,但凡有这样长相的女孩,不管在任何一个单位或机构工作,都十分顺利,至少不遭人排挤。事业好了,收入就稳定,所以,这也是最典型的富贵长相。

    “信那些干啥玩应?没几个准的,丫蛋,你要信得过婶儿,我给你介绍一个吧,在我们屯子东头出去,一直再往东走,上了山后有片林子,那林子后啊有个破道观,早些年叫灵宝观,供的是灵宝天尊,后来道士们都搬走了。不过上一阵子来了个游方老道,那老道你看长相就知道厉害呀,那真是一副仙风道骨,他手里还有一件法器,那拂尘穗子有七个颜色,到了晚上直泛仙光,周边一里地之内都能见着。”

    常小曼看了看马程峰,刘婶讲的有点靠谱,传说中的东北道祖阴阳玄道手中法器便是七彩拂尘。

    “可不咋地?就跟我爷爷讲的他们小时候的那个老神仙似的呀?去吧,你俩去瞧瞧,兴许有缘分,真能碰上他,那老道平时不在观中,只能碰碰运气。”其他几个妇人跟着她一唱一和的,把那老道吹的挺玄乎。

    就算她们不说,常小曼和马程峰今日白天也打算去山里走一走的,二人应下,顺着村东头的土道,一直往山上走。

    凤凰山的风景不错,近年来已经成为东北屈指可数的风景区了,里边虽没有什么名胜古迹,不过宗教文化很浓,到处可见那些庙观,但是既然是风景区,庙观中也充满了铜臭味,少了以前年份那种感觉。

    在那个年代,民风都很淳朴,你去庙里烧香,和尚都会心存感激,可现在呢?不给香火钱你都没资格上香,香还得是从庙里高价买。

    凤凰山风景秀丽,二人穿过一片林子,林子里到处可见那些可爱的小兽和野鸟。林子尽头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

    二人寻着声音找去,拨开山林秘影,只见,前方是个小山坡,山坡上到撒下山泉,山泉形成瀑布,在林外汇聚成一湾泉水,瀑布很细,飘飘洒洒地流淌而下,好似少女的长发一般,半空中,水气形成一道彩虹,那景象美不胜收。

    一个古旧的道观就坐落在泉水左手旁,道观不大,里边一个灵宝殿,旁边是一个对开门的红砖房。道观内掌门了枯草,枯草齐腰高,灵宝殿门前的草已经被拔光了,门前留着一堆黑炭,看来经常有人在此烧烤。

第一百一十六回 贪睡的仙道

    马程峰低头撇着泉水喝了两口,泉水入口冰冷甘甜无比。

    “好风水!这么好的风水,那群道士也舍得搬走?”

    “什么意思?这道观的风水好?”

    马程峰说,此处聚了山中灵气,凝水泽浩然之气,上可观天象,下可踏阴脉,乃是天地间不可多得的风水宝地。能找到这么好风水的人肯定也是个风水行家了。

    “能说出这样风水的人呢?是不是也了不得呀?”常小曼故意逗他。虽然马程峰平时不善言辞,但对于这些他感兴趣的东西说的都是头头是道,就像个搞科研的专家一样。

    “嘿嘿……我这不算什么,都是从爷爷留下来的那本书中学到的,皮毛而已。”马程峰很谦虚。

    他掌握这点风水术还真不值一提,跟董三立,马瞎子比不了,不过,他才十八岁,还有很大的很长空间。无双看人看的很准,这个马程峰在这个年龄中,他的成就其实已经远远超过自己了。

    “也不知道咱俩能不能碰到他,你说,他真的是玄道吗?”常小曼很兴奋。阴阳玄道……在东北一直只是老人们口中的传说而已,这个活神仙可不是你想碰就能碰上的,多少个人都想让他指点迷津,您想想,马瞎子光是跟阴阳玄道学到了那么点皮毛,就已经成了盲仙。

    玄道一辈子只有两个弟子,一个吴功耀,一个莫小七,这俩人几乎垫付了一个时代,那是多大的本事啊?真要是有缘,能拜他为师,那不是八辈子积德了吗?

    “不好说,江湖骗子多了,谁知道会不会是有人故意打扮成这样来招摇撞骗啊?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谁也不知道玄道他老人家是否还健在于世。”马程峰站在灵宝观前往里望了望,里边两只布谷鸟被他惊飞了。

    “我也听我爹说过,阴阳玄道乃是当世活仙,其修为深不可测。程峰,咱俩一定要等!就算等到第十天也要等他!”

    “你疯了?十天?小爷那边怎么交代?你以为是呀?是高人就能收你为徒吗?这种事要讲慧根,人家想不想见你都另说呢?不可存侥幸心理!咱们先进去找找吧。”马程峰踏进了灵宝观。

    他前脚刚踏进道观,马上又把脚收了回去,他警觉地观察着道观中的一草一木,回手示意常小曼别说话。

    这是做贼的职业病,他们耳聪目明,往往能观察到寻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他们的感知力是普通人的数倍,对突发情况的预知往往很准,没有这点功夫,早就被抓了。

    “嘘!里边有人!”马程峰小声说道。

    小曼凑近了侧着身子用耳朵听了听,然后噗嗤声笑了出来。“哈哈……当然有人了,你没听里边打呼噜的动静啊?”

    灵宝殿下边有几级石阶,石阶上是四扇木门,这道观多年无人打理,保守风云侵袭,木门腐朽不堪,稍有风刮过,被吹的质押作响。里边是一樽黑漆漆的仙像,仙像上边布满了蛛网,都看不出长啥模样了,供桌也载歪在一旁。

    一个老道侧身倒在仙像前,那睡姿真是不敢恭维,他腰上还挂了个酒葫芦,看样子是喝多了。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侧胸口位置,确实有几条拂尘穗子,那穗子也是像传说中的那般气色光辉,不过白天阳光足,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邪乎。

    “前辈,叨扰了,我们是过路的,能进来歇歇脚吗?”常小曼清了清嗓子,然后双手抱拳朝观内喊道。

    里边的呼噜声震天,那老道睡的很香,根本没有要搭理他们的意思,连身都没有翻一下。

    “怎么办?要不,咱俩进去看看?”常小曼问他。

    “如果他确实是阴阳玄道,就算跪着等到他醒也值得,倘若不是呢?我觉得唐唐阴阳玄道,不至于落地如此凄惨吧?这可是风餐露宿呀?阴阳玄道,那是盗门师祖!这……这成何体统?”马程峰越看越觉得他不是玄道,而是个江湖骗子。

    “不,程峰,你不能这么想,就算他不是玄道,能够指点老刘头用问鬼术盗运的,肯定也是个高人了。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头绪,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常小曼劝他说道。

    马程峰想了想,然后踮起脚尖,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这小子的轻功多好就不用说了,他走道没动静,只要他不想让人觉察到,任何人都听不到他的脚步声。

    他走到石阶上,探着身子往里看了看,那老道侧着头,他也看不清老道的正脸,不过老道一脸的白须,年龄应该至少七十来岁了。从他的肤色判断,老道的身体很健康,他拳头旗骨突出,这说明练过硬功,他穿了一双云纹浅底儿靴子,靴子看似有些年头了,不过靴子底儿却还没有被摩薄,这说明此人轻功绝顶,绝不在自己之下。

    老道吧唧几下嘴,又侧了侧身,刚好,胸口道袍中好像揣着个什么东西,那东西洁白如玉,薄如蝉翼,斜上方露在衣襟外,第一页左上角是一个繁体“九”字。

    “九?”马程峰眼睛转了一圈,回身看了看常小曼。小曼还没有进来,大殿中现在只有他和这个老道。

    他小心翼翼地把手谈过去,轻轻掀开老道的衣襟,再往里一探,发现老道衣襟中竟然揣着一本用白玉钉成的小册子,那册子是透明的,可以看得出,最前边几夜已经写上了一行行文字,后边还有许多空白。第一个字是“九”,剩下两个字分别说“阳笺”。

    九阳笺?他的眼睛瞪的老大,胸中小心脏扑通扑通乱跳。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便是传说中的九阳仙君的传世之宝?传说中,得此宝者可改天换命,颠覆阴阳乾坤。想不到这传世之宝竟然落在了阴阳玄道手中。

    他按耐不住胸中激动,身体都在不停地发抖!大殿中只有他俩,而这老道不管是不是那个半仙,凭他的本领,在老道熟睡之际若盗了九阳笺绝对是人不知鬼不觉!

第一百一十七回 前生的回忆

    他新旧纠结万分,他是个贼,见到好东西不偷手就痒痒,可面前如果是道祖阴阳玄道,他偷了玄道的东西后果会是什么?他颤抖着手,慢慢伸到了老道衣襟前,轻轻用指尖触碰了下九阳笺,入手手感很滑细,好似少女的肌肤一般,它暖暖的,丝毫不似玉质那么冰冷。

    他的手指停留在九阳笺上,感受着这宝贝的仙气,那一刻,时间都仿佛静止了,九阳笺中一股股暖流顺着他的手指袭遍全身,流入他每一根血管中,最后包裹住他的心房。

    他眨巴一下眼睛,眼睛是他的没错,可为何他感觉到自己的视觉正在退化?眼前的影响正在一点点模糊着,仿佛身体内的暖流正在扩散。

    不……怎么会这样?它……它竟然吞噬自己的灵魂!

    马程峰使劲儿晃了晃脑袋,他想摆脱那神圣的力量,可他的灵魂太弱小了,根本是无济于事。他耳朵里传来呼呼的风声,震的耳膜生疼不已。

    “程峰?程峰?……”耳畔传来常小曼的呼唤,可小曼的声音却越来越模糊,仿佛距离他仅有数米之遥的姑娘正在被那呼呼的大风刮上天空,带离这个现实世界。

    “程峰,你怎么了?你别睡?程峰……”常小曼眼看着大殿里的马程峰身子栽倒了下来,赶紧冲上去扶住了他。

    马程峰的眼睛正在模糊,里边好似有一坛浑水一般,那坛浑水一点点扩散着,吞没着他的灵魂。

    马程峰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深渊一样,四周都是夺目幻彩的光芒,刺眼至极。这个空间很大很大,他越跌越深,渐渐的,刺眼的金光吞没了他的身体。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程峰的眼皮哆嗦了几下,慢慢睁开了。他躺在一片毫无生气的大漠之中,四周,黄沙遍野,一股股沙风打在他的脸上,好似刀割。

    天空是一片灰蒙蒙,不像阴天,也不像晴天。这是哪里?自己刚才明明就在三宝殿中啊?怎么突然就到这里了?难道这是自己的梦嘛?自己怎么会做这种怪梦?

    马程峰想站起来,可一点力气也没有,浑身就像被抽空了似的。眼睛,只有他的眼睛可以支配,他无助地看着这片苍茫的大漠,看着黄沙漫天,心中莫名的恐慌。在这里,自己好似一粒尘埃一样渺小,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他的视线在向前移,沙漠中倒着一个人,那人的头朝着他,也睁着眼睛与他对视着,那眼神仿佛是在求救,但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突然,一个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支持窜了过来。那不是轻功,那几乎是一道影子,一道光线!他太快了,快的连马程峰的视觉都难以判断。最后,那人影蹲了下去。

    “好兄弟!我带你走!”他托起那个奄奄一息的男人。

    那……那竟然是自己???马程峰惊恐地看着那个人,他跟自己长得一摸一样!而那个来救他的男人,竟然是无双,只不过这个无双身上多了一股邪气,很重很重的邪气,他腰间挎着两把短刀,短刀射出夺人心魂的淡芒。其中一把他认得,是寒血刃!

    “不……我不能走!他们追上来了!你走吧,带上我是累赘!”他虚弱地说。

    “我们是兄弟!我活着,你就活着,我死你就死!跟我走!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和耶娜是我的依托,她离开了,我不能再失去兄弟呀!”

    大漠中,一行行蛮兵铺天盖地地冲杀过来,天上,一只只邪恶的黑色大鸟盘旋着。他们都在等待残食这对好兄弟的尸骨!

    “杀魁星!你走啊!!!此生能与你做兄弟是我的福分!如果有缘,我们来世还做兄弟!”他嘶吼着,用力推开他。

    大漠在颤抖,混沌的天空在咆哮着,身下的沙粒仿佛似岩浆一般滚烫,天上,一颗颗大火球砸了下来。混沌中,一双血红的双眼正在窥视着他们。

    “赤吼!来呀!来呀!我要把你们统统杀光!冲我来!”无双怒吼着,手中的双刃龙吟作作,回应着主人胸中的愤怒。

    这是五千年前的一场惨烈战役,白帝部落打败,杀魁星的北方军队全军覆没。这里是西北大漠,这里的天气太热了,大军不适应这样的天气,数万军队在征讨的路上就损失过半,他们都是北方勇士,可在大漠中的炎热天气下,他们不是蛮兵的对手。

    最后,除了大将军杀魁星外,就只剩下他的副将,这个福将名叫骜寵。他的名字早已被五千年的中国历史所抹去。他是杀魁星最得力的战将,他战功赫赫,他所向披靡。可在这大漠之中,却实战不出他的绝世武功。

    “将军你快走!我可以拖住他们为你赢得时间!骜寵可以死!但将军不能死!九州只有一个杀魁星!有你刚才那句话足以!走啊!”骜寵挣扎着站起身来,冲出腰间明晃晃的短刀,怒吼一声朝着敌人冲了上去!

    “兄弟!!!!”杀魁星瞪着双眼,眼中正在滴血,他站在原地,看着昔日的兄弟冲进敌军中,一刀刀砍去敌人的头颅。

    “杀魁星!别让骜寵后悔跟了你!别让骜寵瞧不起你!走啊!”他奋力厮杀着,前翻的恶战,已经消耗了他太多太多体能,也许,他最多还能坚持五分钟?十分钟?也许此刻杀魁星冲上去可以与他并肩作战,可以再坚持一阵子。

    但蛮兵太多了,赤吼这次大战倾其所有,五万蛮兵全部投入战争。没错,杀魁星是战争机器,可骜寵不是,更重要的是,论单打独斗,杀魁星最多跟赤吼打成平手!另外,这里是大漠!不是平原,杀魁星的能力要大打折扣!

    “走啊!别让我瞧不起你!来世还做兄弟!”骜寵回头愤怒地瞪着他,就这片念之间,一支长矛飞了过来,刺穿骜寵的小腿。

    他顾不得疼痛,拔出小腿中的长矛,猛地投掷出去,长矛带着自己的鲜血穿过五个蛮兵的胸口落了下去,同时,骜寵也单膝跪了下来。

第一百一十八回 吃熊掌

    “兄弟!保重!”杀魁星擦干血泪,身子一晃,一道黑风顺着沙暴飘走了。

    身后,乱军丛中传来了骜寵的豪爽笑声,他被数万蛮兵团团包围,已经无法突出重围了。马程峰看到的只有黑压压的人山人海,最后,骜寵的笑声越来越小……人群中燃起了冲天大火……

    随后,蛮兵散开,一个赤红色皮肤的健壮男人,****着上身,双手托着两把烈焰,站在大漠中怒吼着。他伸手从火堆里抓过一个被烧成黑色的骷髅头,用力一捏,骷髅头碎了……

    混沌的天空,随即一颗流星陨落而下!

    “程峰?你醒醒?”耳畔再度传来常小曼的呼唤,他脸上冰冰凉凉的,常小曼正在用帕子给他擦脸。

    他慢慢睁开眼睛,幸好是一场噩梦,可这梦也太真切了吧?就好像那一幕真真实实地发生过一样。梦里的是谁?是自己嘛?那个是无双的前世吗?自己为他而死?好诡异的梦!

    “我……我刚才怎么了?”他晃了晃脑袋,平复了下刚才噩梦带给他的震撼冲击。

    常小曼说刚才站在门口没赶紧去,就见马程峰一直站在老道身前发呆,看着看着,他就倒了下去。

    “你还问我?你吓死我了!我以为……”常小曼拍了他一巴掌。

    “我睡了多久?”马程峰又问。

    “也就几分钟吧?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现在有钱了,去医院查查吧,是不是心脑血管疾病啊?有点像高血压,不会吧,你这么瘦,这么年轻怎么会有高血压?”任何人没有亲身经历过,都不会理解马程峰刚刚的遭遇,就算他说了,恐怕也没人会信。

    他站起身来,长嘘一口气说:“一枕黄粱梦,你信吗?”

    “我信,因为你是马程峰,你不会说谎!”

    程峰苦笑着,想不到才相识几天,常小曼这个大仇人竟然已经这么了解自己了。

    那白须老道依旧在打呼噜,好像睡的很死,他衣襟怀中还是露着九阳笺的一角,但这一次,马程峰再没有勇气去偷了,这宝贝他恐怕驾驭不了,刚刚只是触碰了那么一小下就发生这么多故事,若是强行占为己有,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呢。

    “他就是阴阳玄道!”马程峰说。

    “你确定吗?怎么这一觉醒来你好像换了个人一样呢?刚才你还说人家可能是个江湖骗子?”常小曼凑近了,仔细看着那老道的长相,老道一脸白胡子,胡子都垂到胸前了。

    “不,这次我确定,他肯定是阴阳玄道!因为我刚才看见了九……九……嘶……奇怪?明明是……怎么会变成这样?”马程峰站在那里诧异地盯着老道胸口,胸口衣襟中露着的那白玉册子上的字迹竟然神秘消失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总不能把玄道叫醒吧?这样太不礼貌了。”

    马程峰转念一想,人家阴阳玄道是神秘人啊?那都比皇帝老子还尊贵,想求玄道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意来。他掸了掸腿上的灰尘,索性直接跪了下来,把头埋在地上,一动不动,就这么等着阴阳玄道睡醒。小曼一看他如此,也学着他的姿势跪了下来,耐心地等待着。

    这礼是不是太重了?不重!一点都不重!要知道,世上有许多人愿意付出金山银山,乃至自己的命,就想换来与这老神仙说几句话的机会都没有呢!

    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活捉野生阴阳玄道一枚。

    “这老东西,什么时候醒啊?我腿都麻了!”马程峰锤了两下自己的腿,腿上麻的都没感觉了。俩人一跪就是三个多钟头,对李大海都没这么孝顺过。

    “嘘!别吵了他睡觉,咱们有求于他要诚心一点。”常小曼说。老道背对着他俩闭着眼咧着嘴微微笑了下。

    然后他巴结着嘴,好像蒙语般嘀咕着说:“熊掌……熊掌……”一边说一边吧唧嘴,嘴里边竟然都淌哈喇子了。

    “嘿!你个死道士,做梦也不老实?还吃熊掌?我这辈子都没吃过熊掌是啥滋味!”马程峰能不来气嘛?来人跪在这儿都快四个点了,他还不醒!再这么跪着腿都得跪断了。

    常小曼直起腰想了想,把自己衣服兜,裤子兜全都拽了出来,那真是兜比连脸干净。只有无双提前预支他的那张钞票还没兑现了。

    “小曼?你干嘛?找什么呢?”

    “钱啊,程峰,你身上有钱嘛?看看多少钱?”常小曼也不见外,直接把马程峰兜全都掏空了,仔细一数,也就是四五百块钱。那时候其实四五百块钱不是个小数目,丝毫不夸张的说,在乡下你都能买套房子了。

    “你快去,马上找车去丹东,最大的店要个蒸熊掌!估计还能来得及今晚赶回来!”常小曼把钱塞给他,突然又夺了回来。“算了算了,我去找吧,你在这儿等我,千万不可得罪他老人家啊!”

    “小曼?你疯了啊?真去给他买蒸熊掌?还折腾到丹东?”

    “你怎么那么傻呀?猪脑子吗?他可是阴阳玄道!!!普通人想花金山银山都请不到的活神仙呀!现在他就在你我面前,只要他能指点一二,我们定能寻到那古墓!这点小钱都是小意思呀!”常小曼劝他说。

    无双给他们俩分配的工作很恰当,这一男一女干活搭配真的不累,彼此相互照应,互补缺陷。更重要的是,谁也驾驭不了马程峰这头倔驴,唯独他这个大仇人的话他能听进去。

    “我真服了你了,好好好,我听你的,可丹东太远了。你一个姑娘家的去,我不放心。算了,既然他想吃熊掌我就去给他弄新鲜的。”

    “新鲜的?这东西还有新鲜的?”

    马程峰告诉常小曼,刚才在上山的时候,他已经观察了附近草丛,发现有熊瞎子出没的痕迹。有一棵老树上挂着一个野蜂窝,树干上全都是熊抓挠过的痕迹,想必,最近有头黑瞎子爬上去找蜂蜜了。

第一百一十九回 马程峰的童年(1)

    “啊?你要去抓熊瞎子?马程峰,咱俩到底谁疯了呀?”常小曼这辈子都没听过如此疯狂的话。一个一米七十多的半大孩子,要活捉一头野生熊瞎子?别说他了,就算是美帝的那些拳王也打不死熊瞎子呀!他这明明是去送死!

    “我疯什么呀?这不是为表诚心吗?你等着吧,我马程峰从来不说大话!我一会儿就回来,不过你最好祈祷,这个臭老道真的能帮到咱俩,要不然……我杀了黑瞎子,第二个就杀他!哼!”马程峰多尖啊,心里也琢磨明白了,这老道就是故意折腾他!考验他!

    他抽出匕首,几步就窜了出去,很快,马程峰的身影消失在了荒野枯草之中不见了踪影。

    马程峰从小浪迹江湖,没有什么人教他本领,全都要靠他自己领悟,有的时候饿坏了,难免偷鸡摸狗,可如果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你就得自己想法子,要不然就得饿死。

    山里啥玩应没有啊?那时候又没有多少旅游开发,山是山水是水,山里的水是甜的,空气是香的。那些小动物随处可见。

    马程峰就练出了一门徒手搏狼的功夫,这功夫对付大多数动物都行,可要说抓熊瞎子,他可没多大把握。但有一点,至少抓不住熊瞎子他不至于送命,再不济他跑的快呀,几下子蹿上树熊瞎子拿他也没啥招。

    他在荒野间用那敏锐的嗅觉捕捉着黑瞎子留下的气息,顺着那股骚臭味一步步寻找着。凤凰山不小,山里边啥动物都有,时而还会出现几头结伴的野鹿出来觅食。他的脚步很轻盈,弓着腰就跟只猫儿似的。他趴在荒草丛中,最终把范围缩小到了这片林子。

    熊瞎子这种东西有些习性很像狗,喜欢用自己的尿液气味划分地盘,马程峰最后把范围缩小到了这最后几百米范围内。不过,这是一片荒林,并没有山洞,一般熊都喜欢穴居,没有山洞,难道他挖个地洞钻进去睡?

    正在马程峰犹豫之际,就见面前那几头鹿好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然后撒腿就跑。可它们身后还是林子,什么都没有。动物的五感很强,比人类不知强多少倍。它们肯定是感觉到危险来临才会逃跑。而在这种荒山野林中,除了狼就是黑瞎子对它们有威胁了。

    林子里有棵老树,刚才还没等进来时候马程峰就注意到了,这棵老树的树身很粗,估算起来,五个人能不能合围住都说不定。这是棵老榆木树,榆木年头久的不多见,榆木脆,长些年头后树身就会开裂,又或许赶上哪一年大旱或者涝了,那成活率都不高。

    老榆木的枝头遮天蔽日,头顶上一束阳光都射不下来,马程峰眯着眼睛往树下看了看。

    树下犹如黑夜一般,虽说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吧,但正常在这这种遮云蔽日的老树下视觉能力也会极度退化。马程峰跟普通人不同,他拥有一双夜视眼,小时候,他爷爷第一次见他的面,就夸了一句:“好一身贼骨!”

    平常哪有自己爷爷这么夸孙子的,可这句话却是对马程峰最大的认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马二爷之后必然是个贼道高手,这孩子自打出生就异于常人。

    听说程峰母亲怀胎整整12个月才诞下他,接生婆都吓坏了,还以为要一尸两命呢。好在,半夜时分,随着天上一颗流星划过,马程峰诞生了。更诡异的是,这孩子出生不哭反笑。一般孩子出了娘胎哇哇啼哭。不哭的孩子极少,万分之一的几率,不哭可不是好事,说明娘胎中的东西堵在了孩子喉咙里边。

    有经验的接生婆都会倒提起孩子,照着屁股使劲儿派两巴掌,孩子疼了,再加上脑袋朝下,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堵在喉咙里的东西自然就吐出来了。要不然活不了。

    话说马程峰就不哭,这可不是因为他喉咙堵住了什么东西,而是他不想哭,就是不想哭。不哭就罢了,他反而眯着小眼睛咯咯咯地笑着,一双粉嫩的小手在半空中兴奋地挥舞着。

    把那老接生婆都看傻了,接生了一辈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可还从没遇上过这样的孩子呢。她愣了会儿,恭喜马家喜得贵子,然后讨了红包后匆匆离去。一出门不要紧,借着月光一瞅,手上好像少了啥东西,再一瞅,那祖传的大金镏子丢了。

    她来的时候记得很清楚,金镏子还在手指上呢,刚才给程峰他娘节省的时候擦了擦汗,依旧在手指上,啥时候没的呢?是不是掉哪了?

    她整回忆着呢,却见马家门口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老和尚就问说:“弥陀佛,施主可是丢了啥呀?”书中暗表,这老和尚就是承德普慈大师。

    那时候人都迷信,乡下人有三不得罪,一是和尚,二是道士,三是官宦。老接生婆就说我手上的金镏子丢了。

    “呵呵……好一个贼星降世呀!无妨无妨,老僧去给你讨要回来。”说着话普慈大师手持金禅杖就朝院里走去。

    您说巧不巧,刚才下生时候马程峰不哭反笑,抿着小嘴乐的可高兴了。这回,普慈老僧刚前脚迈步进了马家院子,屋里边立刻传来小孩撕心裂肺的哭嚎,哭的那才叫一个惨字了得!

    普慈大师笑了笑,说也罢,看来老僧注定与这贼星无缘,你去吧,你那金镏子就在孩子手上呢。

    老接生婆半信半疑,再次推门而入,程峰奶奶以为给的红包少呢,迎上来问她,她说我能不能看看孩子的手?

    马程峰正在他娘怀里啼哭,两个小手舞弄着,再仔细一瞅,右手上可不是金光闪闪的嘛?这要是一般人瞅见了,还得以为孩子从娘肚子里下生自带装备呢!

    老接生婆找回自己的金镏子又惊又喜,这咱先不说。

    马程峰的童年可是极具传奇色彩的,出生那日承德高僧普慈大师登门拜访。百天那日阴阳玄道拜访。满岁那天鬼手贼王马二爷归乡为他起名程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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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介绍:
【2014星创奖“传承”主题季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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