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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双     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txt下载     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二十回 马程峰的童年(2)

    一岁多的小孩,有的都不会说话呢,这马程峰多厉害,家人睡着后,屋里边黑灯瞎火的,孩子躺在炕上,等着一双幽绿的小眼睛,能在半空中把飞过的蚊子捏死,您说厉害不?

    二爷归乡是后半夜回来的,连门也不敲,直接推门而入,屋里头,程峰奶奶正背对着门给孩子煮粥喝。门被推开的那一刻,一股凉意吹入,那感觉就跟二十四年前一模一样。老太太没有转身,定定地站在那里,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外边的凉气嗖嗖地往屋里钻,还有……还有他身上的那股味。

    男人身上是啥味?大多数男人味指的是汗臭味烟味,而马二爷身上的确实贼味,浓郁的贼味儿!

    二爷站在门外没敢进来,二十多年没回来过了。老贼王这辈子都没有家的概念,他属于江湖!二十年前,那个如花似玉的******如今早已被苦难的生活折磨成了老妪,她微微驼背,两鬓半百,身材严重发福,可她依旧是她,自己这辈子唯一爱国的女人。马二爷这辈子行侠仗义豪气云天,喜好结交江湖朋友,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谁的事,但如果非说她有什么事问心有愧的话,那就是愧对这个乡下女人。她为自己生下了儿子,操劳半辈子,如今又要伺候自己的孙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可他不能带她走,自己是贼!

    “还知道有这个家?”她背对着自己最爱的男人,冷冰冰问道。

    “哦,呵呵……呵呵……”二爷无奈的干笑着。

    “外边冷,你不怕冷我大孙子还怕冷呢,进来吧!”程峰奶奶低着头,故意不看他,走到门口把他让进来,然后反手关了门。

    “住嘛?”她端来一杯热水递给二爷。

    “不了,一会儿就走,一会儿就走。”

    “孩子在炕上,去看看吧,我去给你炒个菜。”并不是说乡下女人多勤快,而是他难得回家一次,至少他是她爷们,一个女人决不能让自己爷们饿着肚子走。

    “不用,我先看看孩子。”

    马二爷坐在炕沿上,掀开被子,马程峰刚才睡的好好的,可能是感觉到了自己的至亲到来,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睛很亮,这种亮可绝非是形容谁眼睛传神好看的亮,而是泛着贼光。

    马二爷笑了笑,说不愧是我鬼手贼王的亲孙子。当即起名“程峰!”

    然后用一双大手捏便程峰浑身上下的每一寸骨头,这孩子的骨头很软,微微一用力,骨头就会向体内收缩。这说明他具备练缩骨功的天赋。

    “听说玄道和普慈大师都来看过程峰了?”他抱起孙子欢喜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大口问。

    “我可不人啥普慈,啥玄道的,我就是个妇道人家,每天苦等着我男人回家,不像你们这些江湖高人,哼哼……有家不回非,撇家舍业的在外边吃香的喝辣的!”老太太出言讽刺他说。

    “湘云,有些事我不想跟你解释,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为这个家好。我来问你,是不是普慈大师和玄道都想收我孙子为徒?”

    马二爷是个很传统的人,虽然激灵,可他不坏,对这个发妻没有什么二心,在外边也从来没有沾花惹草。

    二爷这辈子偷的东西可不少,只有你想不到的,就没他没偷过的。盗命,盗运,盗气,他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

    盗门别看都是贼匪,但是这些贼匪也有自己圈子内的权势和地位。比如,普通的贼,老百姓不总说嘛,小贼小贼的?就说的是最普通偷钱包的那种。还有翻墙跃户的,那叫飞贼。还有什么专偷大姑娘的采花贼。还有养猫,靠身姿矫健的猫儿为他行盗的,那叫贼猫。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虽说贼盗属外八行,可这理儿也照样实用。当贼当到二爷这个地步那就是贼头子,贼祖宗了。这儿也有个称谓叫“鬼盗”!

    但凡到了鬼盗这个高度的贼,偷东西太多了,那是损阴德的,是不得好死的,死后下了地狱都要受尽磨难。只要靠近他跟他扯上关系的人都不得好下场。一家人是要平分孽债的。

    (二爷和小程峰这段我多磨叽点,因为马程峰是个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的戏份甚至不比无双少,咱有必要交代清楚他的身世。)

    马二爷是黑龙屯马家的远亲,另一支子了,这支子马家命不好。传到了马老二这一代是要绝户的。按迷信的说法,先祖做了啥缺德事,报应都到自己子孙头上了。

    马老二小时候那才叫一个点背,就差喝凉水噎死了。家里穷的叮当响,病的病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十二岁的马程峰把家里能卖的全都卖了,好不容易有点钱想做点小买卖,怎奈世事难料,小鬼子这时候进来了,把他那点盘缠全都给抢光了,而且还挨了一枪子,差点小命丢了。

    俗话说,人穷志短,你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还谈啥爱国?谈啥道义?谈啥尊严?

    马二爷当时就是被逼上梁山的,这老小子一身贼骨,腿脚又麻利。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信命,啥人干啥活。马老二自从进入江湖,别看是个新手,可却从未失手被擒过。后来,越偷越大,越偷这功夫就越好,总算是在江湖上混出了点名声。

    再后来,偷了一个大少爷的钱,十块现大洋,老贼王拿着十块大洋还没等花呢,走到酒楼门口一摸身上,刚偷的那十块现大洋没了,而且,自己兜里原本剩下的那沓子银票也没了。他这个气呀!当贼的反倒是被贼给偷了。

    按理说自己本领已经很厉害了,算是业内精英人士了,怎么被人偷都没有察觉呢。

    “哎?爷们,找啥呢?”身后,一个爽朗的声音吆喝住了他。

    他回头一瞅,身后一个比自己略大几岁的富家公子哥正朝自己笑着呢。他一只手拖着十块现大洋,另一只手捏着那沓子银票朝他嘚瑟着。这些全都是马二爷丢的!

第一百二十一回 马程峰的童年(3)

    “你……你是何人?”马二爷诧异地问道。

    这搁一般人可就拳脚相加了,可马二爷浪迹江湖这么多年,人也学的圆滑了不少。一看便知此人功夫不在自己之下,要不然也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他鬼手贼王身上偷走东西了,真动起手来,自己未必是他的对手。

    那人笑着说了三个字“贼祖宗!”

    江湖上什么人敢自称是贼祖宗?那自然是正统的盗门魁首敢以此自居!马二爷一愣,眼睛转了一圈,当即单膝跪地双手抱拳。他很会察言观色。当代魁首乃是吴功耀,显然,吴功耀没有这么年轻,如果不是吴功耀,那便是吴功耀的大儿子,少魁主了!

    当贼的,一辈子最大的梦想不是说能偷多少东西,得多少金银,而是能够拜在东北盗门麾下,而是能在常胜山上的豪侠阁中插下自己的香头!二爷再厉害也就是个江湖上的小贼而已,若没有盗门的庇护和认可那也是个野贼!迟早被擒!

    “在下辽西马老二,不知得罪了少魁主,还请少魁主大人不记小人过放我一马吧!”

    “嘿嘿……马老二呀,马老二,你这小贼腿脚真是麻利,还得老哥从辽西追到松江,我告诉你,我就是来找你的!怎么样,跟我回常胜山不?”董三立坚毅的眼神根本不容许他拒绝。

    “我?您是说我可以拜在盗门麾下?”马老二这辈子有两个时刻是最幸福的,一个是第一次见到董三立,另一个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宝贝孙子马程峰。

    “敢问少魁主,如果老二拒绝呢?”他想探探董三立的口风。

    “呵呵呵……那我就杀了你!”董三立从腰中拽出了那把日本镜面盒子对准了他的脑门。

    “老二恭敬不如从命!今后,您就是我大哥!亲大哥,您让我往东我不敢往西!为您马首是瞻!”马老二这句话可不是拍马屁。他这辈子对得起董三立的伯乐之恩,对董三立是忠心耿耿!

    二人不打不相识,董三立早就欣赏他的本领了,当即与他拜了把子,结金兰之交。

    董家与马家之间的交情那要追溯到前朝,按马家的辈分算起,马老二比董三立小一辈,董爷是他叔叔那辈儿的。可二人年纪相差不多,又拜了把子了,所以这层关系可就很微妙了。

    你看,回到常胜山,马二爷见了马福祥和马四海都要叫叔叔大爷的,董三立又是他俩的大师兄,又是马二爷的拜把子大哥。这辈分可咋算?所以呀,以前总说盗门第二代四个师兄弟,其实这话不严谨,还要加上一个鬼手贼王马老二。

    再后来,一次跟日军的战役中,马老二为了掩护大哥撤退中了一枪险些丢了性命。回到山寨后,吴功耀为了报答他,教了他盗门绝学搓骨手。

    吴功耀和莫小七是无所不通的高人,又是贼祖宗,他当即就看出了马老二的命格。

    耀公就说,老二啊,你知道你为何年少丧亲,一世不顺吗?全因你祖上欠下的孽债报应到了你头上。按理说,你的阳寿只有14岁,可你又活过了14岁。这是因为你从小以偷盗过日子,又远离家乡,你偷来的任何东西,都属于身外之物,换而言之,就是别人的福运,你无形中用别人的运势挡住了自己命里的灾祸。

    但是你要知道,我盗门之人,所偷来的东西均为邪财,邪财需散尽方可完全化去灾祸。

    吴功耀这话可能说的有点深奥,如果往通俗了解释就是……

    咱想想,是不是所有当贼的看着都很穷?他们有钱的时候大手大脚,出入个大名流场所,挥金如土,一身世界品牌……钱败光了再去偷。而且但凡是江湖大盗都没有家!

    为啥?不是说他们豪气,他们偷来的那叫邪财,邪财不能放在身上,必须赶紧散去,要不然会招报应。

    这就是为啥马二爷有家不能回,偷来的金山银山也不敢给发妻湘云花的缘故。

    一个妇道人家肯定是听不懂他这些大道理,只以为马二爷当初肯定是已经成家立室了,而她只不过是被他玩弄的女人,永远不能给她个名分。

    “你没答应他们?祖师爷真乃神人也!”马二爷见湘云发呆,又问她。

    “老不死的!你没有家也就罢了,难不成你还要让我宝贝孙子去做和尚道士?说这话你也不照镜子瞅瞅自己?这一辈子,我跟了你落着啥好了?我只有这么一个孙子!”湘云用怨恨的眼神瞪着马二爷。

    马二爷不想解释,也没法解释,他愧对这个女人!

    “好吧,不过最好在他十二岁出童关之前把他送走!”马二爷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

    “送走?送哪去?你养啊?哼!你要有这心还好了呢!你不把孙子卖了我都烧高香了!”

    虽然他是个贪婪的贼道,可他也是人,有哪个老人不喜欢自己孙子的呢?马二爷怀中抱着小程峰,稀罕的就差去咬一口了,越看越欢喜。但这孩子依旧是苦命,依旧没有逃过他们马家的厄运。自己偷了一辈子,偷来的运术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却无法更改马家后人的命运。

    他留在家,会克死他奶奶的。

    之所以普慈大师和阴阳玄道都想收程峰为徒,这里边也有原因。原因不同,普慈大师是真正为马家着想,在外人眼里,马程峰叫贼星转世。啥贼星啊?那是说好听的,说不好听的就是扫把星转世,会把厄运带给家人的!

    而阴阳玄道则是完全是自私,收了马程峰为徒,教马程峰本领,日后等他长大出师后,可以辅佐自己家无双盗大清龙脉!

    不过两份都让湘云推了,就算是知道自己孙子会克死自己,当奶奶的也不会让宝贝孙子浪迹江湖无家可归。

    “你喜欢送哪都行,送庙上,送道观,送孤儿院,就是不许留在身边!这孩子乃是不祥之身你懂个屁?”马二爷教训发妻说道。

第一百二十二回 马程峰的童年(4)

    “老不死的!要不然就不回来,回来了就要把我孙子抢走?你安的什么心?你给我滚!你给我滚!这个家以后你永远不用回来了!我和孙子不欢迎你!走!走!走啊!”老太太大怒,抡起擀面杖使劲儿砸马老二,马老二也不躲,忍着剧痛让她砸着,最后,后脑勺都砸出血了。

    他身后抓住擀面上夺过来甩了出去。

    “你这老娘们咋不听话呀?老子是想让你多活几年!你懂不懂!”

    “我不懂!我不懂!”程峰奶奶嘶吼着,好像是个泼妇一样跟他大吵大闹。

    他好不容易回家一次,却因为孙子跟妻子闹得不可开交。

    “好好好!都这么大岁数了,老子不想跟你吵,我那边还有事要忙,我回来就是想嘱咐你程峰的事,另外,我这儿有本书,你给他留着吧。你记住,如果他出了童关你还活着,就撕了,切记不要让他学。如果你……哎!”他重重地叹了口气,哪有一个男人愿意说自己女人死的话?

    “那你就把这本书留给他,这说明程峰此生注定要走鬼盗之途!”

    奶奶接过这本书翻开几页看了看,上边文字很少,全都是图画,好像是古代的那些武功秘籍似的。第一页,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千里一夜行”。再往后翻,“魅影鬼手”,“搓骨手”,“缉魂术”,“偷运换命”……

    “这是什么鬼东西?你一辈子就留这么点东西给孙子?你也配当爷爷吗?”她质问着他。

    “湘云,我说的话全都是为你,为这孩子好。你听也好,不听也罢。但愿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吧。好了,不早了,你和孙子休息吧,我这就走,如果这个家不欢迎我,我从此之后不回来便是!”马二爷把程峰交到湘云怀中,默默地转过身去,朝大门走去。

    在马二爷转身的一刹那,湘云分明看到自己那冷酷无情的爷们眼中挂着泪滴。

    “你个挨千刀的!”她愤愤地咒骂着。

    马二爷没有理她,低头拭去泪水,推开大门。

    “哎?你……你……”她多想说别走了,可她开不了口。

    马二爷一只脚站在门里,一只脚站在门外停留了片刻,干涩着喉咙说。“从东头老槐树下埋着前朝陈员外留下的一个匣子,匣子里的东西挖出来后你可以卖了,足够你们娘俩过日子了。”

    啥陈员外留下来的宝贝呀,其实马二爷只是找个借口,不想让妻子觉得欠自己的。那些东西都是他偷来的,经了几次手,总算是洗白了。如果第一手邪财直接拿回家用,那家里人会遭厄运的。

    马二爷对无双好,跟自己亲孙子似的,从小到大没舍得说过无双半句没舍得打过一巴掌。但他对自己的家人却十分吝啬,老爷子刀子嘴豆腐心,他不是不想做,而是怕做的太多了,自己的厄运转移给程峰和这个可怜的女人。

    说完这些,马二爷再没有逗留,转身就走。从此之后,他没有再回过这个家,哪怕发妻入土那日都没有回来过。

    按阴阳玄道后来的话说,就是湘云上辈子欠了他的,这辈子注定要还清,为他们老马家传宗接代。

    马程峰出生那日就异于常人,他天资聪慧异常,骨骼奇特,四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在片刻间爬上四五米高的大树。这些可不是爷爷留下来那本书上记录的本领,完全是他的野路子。

    奶奶趁着月黑风高之夜,挖出了老槐树下的那个匣子,匣子里边装着几个金镏子,两个玉镯,还有一条东珠链子。她是个农村人,也没见识过啥好玩应,她不认得,只知道这些金银之物能值点钱。实际上,那几个金镏子和玉镯全都是近年来的工艺,明眼人一瞅就知道了。

    老太太吓坏了,第一回拿这么多宝贝,抱着这个匣子浑身都在哆嗦着呢。

    距离屯子最近的是朝阳市,老太太坐车到了朝阳市,随便找了个古玩行,说这是我祖传的,能给我多少钱?

    坐柜的是个小伙计,伙计很激灵。这种地方鱼龙混杂,多大的买卖都做,啥样人也都能见着。其实这点小来小去的东西,能值多少钱?那年头也就是一两千块钱到头了,那还得赶上识货的。

    小伙计没太当回事,直接给老太太开了个五百的价。

    老太太不懂行市,一听五百,也挺高兴,五百块钱不少了,够祖孙二人用好几年了都。

    老太太小心翼翼地拿着五张“毛票”,刚出门口,突然,身后小伙计追了出来。“老太太,你等会儿?别走!”

    老太太以为他后悔了呢,撒腿就跑,可她都这么大岁数了,哪能跑的过人家小年轻啊?没几步就让人家拽住了。小伙计说,老太太你别着急,刚才我可能看走眼了,你跟我回去,我们掌柜的有请。

    咋回事啊?刚才小伙计本以为自己小赚了一笔,拿着这几件货找老掌柜邀功去,老掌柜算是个老江湖了,干这行的记住了,没有绝对的“门清”,基本都跟江湖上有些往来,要不然你也干不了。老掌柜拿着放大镜一瞅,这金镏子和玉镯都没啥说道,这几件货他出手最少能翻翻的挣。但是,问题出在那个东珠链子上。

    东珠个头大,用放大镜仔细一瞅,每颗东珠上竟然都被人刻上了小字。

    这些玩应最值钱的就是这条东珠链子,小伙计一看,这不是被老太太蒙了吗?就说掌柜的你等着,我去把这老东西腿削折了!

    老掌柜说我的祖宗哎,你要把这老太太腿削折了,咱俩也都不用活了,快快快,快把老太太追回来,不不不!是请回来!

    那条东珠链子上的小字是段话,是串江湖暗语,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些字乃是鬼手贼王用小木手指甲刻下来的。上边的话,大致意思就是,日后哪个有缘的买家遇到老太太了,请他们看在他鬼手贼王的情分上,多给开几个钱,老太太不容易。

第一百二十三回 马程峰的童年(5)

    都是江湖人,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可命只有这么一条啊!这要是让马老二知道他们俩忽悠老太太就给了五百块钱,那还了得?

    老太太被小伙计连拖带拽地“请”了回来。老掌柜亲自泡了一壶茶,笑着说,老姐姐呀,刚才我这伙计不懂事,好像给您的价开少了。我们这都是正经生意,不能糊弄人,这才把您再叫回来商量商量,您可千万别生气。

    “老姐姐呀,你说吧,你打算卖个啥价呀?”老掌柜那笑的呀,比狐狸还奸诈,嘴都要咧到腮帮子了。

    “我……我说?咋地?我开啥价你们就给啥价?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刚才要多了?那我再少要点?”老太太吓坏了,其实一百块钱对她来说都是很大的数字了。

    “不是,我们不是这意思,老姐姐,你就说,你想要多少钱啊?五百……太……太少了!”给掌柜的急坏了,人家心里也琢磨呢,这扶贫咋就这么困难呢?

    “五百少了?那……五百五行吗?”老太太使了老大劲儿才多加了五十块钱,听的掌柜差点没喷出来,心说农村老娘们也就这点见识了,我话都说这份上了,她咋就不懂呢?

    “呵呵……老姐姐呀,我这么跟你说吧,这货是普通货色没错,可他只要占了贵人的手,那价就要翻倍了,你明白了吗?”

    “啊?翻倍?翻倍?唉呀妈呀!一千?哎呀!一千!一千块钱?”老太太兴奋的直拍巴掌。一千块钱都够给孙子置办套房子留下了。

    掌柜的苦笑着摆了摆手说得了,您也别一千了。来,这个您拿着吧,回去再打开看,我们这儿有个规矩,拿出去的东西不许再送回来。好了,日后啊,您有啥难事就来找我,不用客气。

    他从抽屉里拿出来一个红包,红包很厚。那个年代,别人帮着办事都要给红包,红包分多少,一般都不会嫌弃。给一块两块的也有。但就是图个喜庆,没人介意。一般包这么厚的,都是五十张一毛钱票子,老太太满心欢喜的揣进了兜里,千恩万谢。

    她心想着,一来一回我又多赚了五块钱,那也行了,五块钱够给孙子买两包奶粉的了。

    等回到家,他打开红包一瞅……红包里沉甸甸的,厚厚一沓子,全都是百元大钞!一共五千块钱!老太太做梦也没想到,为啥这几件东西能值这么多钱,无非就是金镏子玉镯子和东珠而已,这点玩应是最普通的农村嫁妆,一般结婚的,男方花几百块钱置办都是大价钱了。怎么到这儿就值5000了?

    程峰五岁那年,屯子里出了大事。

    那年恰逢七月十五,村里死了妇女。那女人身世可怜,是从外地嫁来的,在村中举目无亲,跟着自己男人辛勤劳作着。好像是姓李,那妇人喜欢孩子,程峰每每回忆起来都会管她叫李姨。

    这女人勤快善良,屯子里边的老人都夸张拐子三世休来的福分才娶了这么个好媳妇儿。为啥叫张拐子呢,他一只脚跛,拄拐。单身三十六七岁,才娶上这么个媳妇儿。

    每次程峰经过他家时,李姨都会把他叫进来,家里有什么糖或水果,从不吝啬给他吃。她喜欢孩子,可嫁过来足足三年了,愣是没给张拐子生下一儿半女,送子观音也拜了,各路神仙也拜了,就是不管用。

    按现在话来说,夫妻俩有一个肯定是得了不孕不育,可当初在乡下肚子不争气那都是女人的事。背地里“淳朴”的乡亲们可没少说三道四,有人说这大美人是张拐子在城里捡回来的,别看长的俊,以前是干那事的,已经被男人弄坏了身子,没人要,要不咋能便宜了张拐子呢?

    人言可畏,她好的时候,帮邻里间忙东忙西,他们都不记得,可毁你清白的时候,那就是一两句话的事。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传到了张拐子耳朵里。

    记得那天都把程峰奶奶叫去了,家里边砸的稀巴烂,张拐子借着酒疯拽着媳妇儿的头发就往墙上撞,女人哭的都要背过气去了,他还是不依不饶的逼问以前到底有没有做过那种事。

    众人都拉架,最后张拐子打雷了才睡着。那天闹的动静挺大,从村东头到西头,没有人不知道的。

    乡下女人的命运坎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受了委屈,挨了打,有娘家撑腰的还好,可李姨无亲无故,只能抹着眼泪收拾屋子。

    在回家的路上,奶奶不停地跟程峰说以后有媳妇儿了可要善待呀,媳妇儿是男人的半条命,两个人合在一起才有一个完整的家,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也许,她说的不是李姨,而是她自己吧。

    马程峰出来后一直心事重重地歪着脑袋朝那片苞米地里瞅,根本没把奶奶的话听进去。

    那天正是月黑风高,夜里黑的夸张,好似天上有人泼了浓墨下来似的,田埂间什么都看不见,只有一行行一人高的苞米被风吹的沙沙作响。马程峰就这么盯着黑夜中的苞米地,他的眼睛泛着幽光,好似一只晚上捕猎的猫儿似的。

    “程峰,奶奶跟你说话呢,你听到了没有?”奶奶拽着程峰的小手,见他一直看着苞米地发呆问道。“程峰?苞米地里边黑乎乎的,你能看着啥玩应啊?”

    “奶奶,有人!”马程峰紧紧盯着那片沙沙作响的苞米地说。

    “人?别扯犊子,大半夜的,啥都看不着,还有人呢?快走!跟奶奶回家睡觉了!”奶奶没有相信他。

    “奶奶,真的有人,是个男人,就藏在苞米地后边,他在盯着我李姨家瞅呢,他手里边有把刀。”

    “哎呀……大半夜的可别说这些吓人倒怪的话,快走快走!”奶奶越听越害怕,也不管真假,拽着他就往家跑。

    而事实证明,如果当初奶奶相信了孙子的话,可能会救下三条人命!可一个五岁孩子的话,谁会相信呢?直到今日,马程峰每每回忆起那次经历,依旧心有余悸,他只恨自己当初年幼,没有保护李姨。

第一百二十四回 马程峰的童年(6)

    第二天一早屯子里来了警车,警察们把张拐子家围住了,乡亲们扛着锄头围在门口张望着。张拐子昨晚死了,就死在家里,是被人用刀捅死的。他那个******有作案嫌疑,因为她已经跑了。

    村民们交头接耳,也都说肯定是她媳妇儿杀了他畏罪潜逃了。

    那年头又没有监控,这案子只能暂时挂起来,什么时候找到畏罪潜逃的张家媳妇儿什么时候才能继续查。后来,大概过了三天。晚上,马程峰从村东头跑了回来,农村孩子的童趣很简单,田埂间抓蛤蟆,小溪边捞鱼,林子里捅马蜂窝,这都是他们最擅长的。

    晚上,玩了一天的马程峰小脸蛋就跟花猫似的那么埋汰,抹了一脸大鼻涕正往家走呢。

    突然,他停住了脚步,还是那片田埂,还是那片苞米地,还是张拐子家门前。

    马程峰眼里的瞳孔正在一点点扩大,就像晚上猫的瞳孔为了适应光线强度的自我调整一样。夜晚间,他的瞳孔比正常人要大一倍,乌黑乌黑的一双眸子,眸子里透着一股寒光。如果你在他正对面,躲在阴暗处看他,你会发现,他的双眸是闪亮的。

    苞米地后边有人,那人还是拿着一把刀子,可刀子上这次有血,他就躲在苞米地里看着自己。

    “李姨?”他认出了那个人。

    “小峰别喊别喊!”果然是李姨,跟几日前比,她好像憔悴了许多,身子也瘦了不少,整个人一点精神都没有。

    “警察正在抓你。”幼稚的程峰跑了过去。

    “小峰,这么黑的天,你看的到姨?那你相信姨嘛?”李姨抱着马程峰。幸好她确实是个好人,要不然程峰也活不到这么大。

    “李姨对我好,李姨不会杀人的,程峰信你!”

    一个五岁大的孩子,他的是非观完全取决于这双眼睛,他看你长的善那你就是好人了,若是你长的恶那你就是坏人。算是颜控,但其实也有点道理,有些恶人确实是一眼就能认出来。恶人有恶相,不过有些恶人隐藏的很好,偏偏长了一张好人脸,慈眉善目的,背地里却做哪些损阴德的勾当。

    金点术的入门便是“识面”,你的脸长的再善良也逃不过金点师的一双慧眼,连你前生欠下的孽债全都能给你算出来。这学问说简单也简单,可你要是想系统的学……反正佟四喜资质出奇的高,这入门的“识面”也学了四年多。

    马程峰一双慧眼,不但可以像猫一样在夜里行动自如,而且善于观人,他一眼认得你是好人,那你绝对这辈子没做过什么恶事。这话可能说严重了,但是马程峰天生就有这个本领。没啥讲究,也没啥学问,就这么简单。

    他第一次见无双时候,对无双的印象是这个人身上有无边的邪气,乃是恶人中的恶人!

    李姨确实杀人了,不过她杀的不是自己丈夫张拐子,而是当晚躲在苞米地里的那个。原来,李姨以前有个男朋友,那男朋友好赌成性,家里能卖的几乎都卖了,还欠下一屁股外债,后来就动了歪心,竟想着把这漂亮女朋友抵出去。

    刚巧那天张拐子进城,在街上就碰上了他俩吵架。张拐子为人正直,说你这姑娘长这么水灵干啥跟着这个恶棍?为此,二人还打了一架。最后,李姨的男朋友一怒之下跟她分手了,还是那个理由,说李姨勾搭成了一个农村瘸子给自己戴绿帽子。

    张拐子挺仗义,不但为她这个素味平生的姑娘出手相助,还把自己身上唯一的大票掏了出来,说姑娘你七张火车票去男方打工去吧,有手有脚的,怎么也饿不死。

    李姨感激张拐子,没事就来乡下帮他农忙,一来二去,俩人熟了。虽说张拐子穷,可跟他这种人过日子踏实。二人没两天就扯了证。

    李姨以前的对象怀恨在心,跟踪他找到了张家,那天,刚好看到二人在屋里吵架。乡亲们散去后,他潜入张家杀了张拐子。信誓旦旦地说要带李姨走。

    “我杀了他!”李姨茫然地说道。

    五岁的孩子并不知道这有多严重,程峰简单地答了句“哦!”

    “小峰,答应李姨,这事不许告诉任何人行吗?”

    “哦!”

    那天晚上,李姨回家收拾了衣服,又拿了点钱匆匆离开了。还是那片田埂,马程峰看着她的背影越来越远……

    五天后,李姨的尸体在辽河被发现,人命贱如草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又有人命官司在身,她的死,根本无人过问。最后,是警察把她的尸体送了回来。没人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乡亲们把她的尸体埋在了后山的山沟子里,连个墓碑都没有。

    这事如果就这么了了,那顶多算是人间惨事,并没有什么可说的。但还只是个开始,邪乎的在后边呢。原来,李姨已经怀孕了,怀的就是张拐子的种。在乡下,一尸两命,孕妇的尸体必须火化,要不然容易招来灾祸。在南方还有另外一种残忍的习俗,就是把孕妇肚皮刨开,取出死婴,母子分离,直接把死婴尸体丢到山里去喂狼。

    越是幼小的婴孩,死后怨气就越重。按迷信的说法,胎死腹中,那孩子也是一条命,本该有一世的阳寿,却连这个大千世界也没看上一眼就死了,那是冤的不能再冤了。这就是小人!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话在这儿也能对上。

    以前咱们中国人有个习俗,小孩死后不许立碑,不许用棺,必须距离父母的坟或者祖坟超过十里,要不然这孩子死后会闹家人!乃是大凶之兆。

    人都死了,刚怀孕没几天,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谁也不知道埋的是一尸两命。真要是知道了,恐怕乡亲们就不会大发善心了。

    年幼的程峰与李姨虽然没认识几天,可对她印象很深,因为程峰畜生没两天娘就死了,这辈子没有体会过什么是母爱。

第一百二十五回 马程峰的童年(7)

    李姨喜欢孩子,每次见到程峰都欢喜的要命,二人的关系很微妙,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程峰在李姨那里找到了些许缺失的母爱。所以程峰才对李姨的那段记忆那么深了。

    后来,一直到程峰现在长大成人,他也时而会回到家乡,给李姨烧两张黄纸。这些暂且不说。

    李姨是个可怜人,嫁了男人,现在却因为那不明不白的凶案没法跟男人合葬在一起,只能孤零零地躺在野山沟子里,没有棺材,只有一张薄席子包裹着尸体,没有墓碑,上边只摆了几块大石头做了标记。

    那晚,马程峰从后屋老刘家偷来几炷香跑上了山,老刘家供堂子,供的是灰仙,这里还有个段子,这段子咱放在程峰单独的故事里讲。

    他跪在李姨坟头,不为别的,就为那几块糖,那几个苹果,还有李姨每次见到自己的甜甜的笑。山岭中,一股股阴风刮过,把那三炷香早已吹灭。程峰小,不懂那些迷信的说法,也不说话,就跪在坟前陪伴着她。

    “看不出啊,你这小贼星还挺善良的。她并非你父母,并非你至亲,你跪她作甚啊?”身后,一个浑厚有力的声音问道。

    他回头一瞅,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白胡子老道。程峰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老头手中托着一个拂尘,拂尘很漂亮,在夜色中泛着七彩霞光。

    “我不是贼!李姨是好人!为什么不能跪?”小程峰辩解说道。他不喜欢别人叫他贼。

    “呵呵……是不是贼你说了不算,贫道也说了不算哟,日后咱俩走着看呗。孩子,你看这坟头有没有问题呀?”夜色下,马程峰的瞳孔再度扩散,在他眼中,面前的白胡子老道身上隐约罩着淡淡的金光。五岁的孩子不知道,那就是传说中的仙芒。

    五岁的孩子能懂什么?只是诧异地回头看着背后的老道,他不了解自己这个与生俱来的特异功能到底如何运用,只是知道,自己看什么人顺眼,什么人不顺眼。可他那双贼眼盯着老道看的时候,却什么都看不出来,老道的脸在他的视线中仿佛已经被那仙芒所覆盖了,想妻子看,又看不清,仙芒晃着他的双眼,让他脑袋里浑浑噩噩的直犯困。

    他并不知道,身后的这个神秘道士便是东北道祖,阴阳玄道!这阴阳玄道在他刚满百天的时候就来过了。

    玄道如获至宝一般,若不是念着自己乃是一代宗师,恐怕就差给程峰奶奶跪下,让她把这孩子送给自己做徒弟了。

    马程峰一身贼骨,乃是收徒的不二人选,甚至,当初的吴功耀资质恐怕都没有他好。多好的一块料的,在别人眼里,他是贼星转世,可在玄道眼中,他就是块宝!

    也许这块宝贝表面上布满了泥渍,可当你擦去泥渍土屑后会发现,它夺目异彩的绚丽!

    马程峰愣愣地看着这个半仙,看了许久也看不出对这个老道的面前到底如何形容,他的眼睛可以看出普通人的善恶,却无法识破天命之人,更何况,阴阳玄道的命术早已凌驾在三界六道之外了。

    “无量天尊,你才五岁……五岁的孩子便开了鬼眸?真是可造之材!哎!可惜了,可惜了哟!”玄道捋着花白的胡须感叹说。

    “什么是鬼眸?”程峰问他。

    阴阳玄道问他,你用你的眼睛看看这个坟头,你说它跟其他坟有什么不同?

    幼稚的程峰直言不讳。“李姨的坟好像在冒凉气,上边有股黑烟。”

    什么黑烟呀?那是怨气!那是双生尸煞的怨气!这对母子俨然已经成煞了,只待七日后的回魂夜,必定从坟冢爬出作祟,到时候,整个村屯都会遭殃。这就是死胎为何不能跟母亲埋在一起的原因。

    “呵呵……了不得,了不得呀!命里自带的鬼眸跟后天炼出的鬼眸果然不同,前途无量!”说着,玄道甩动七彩浮沉,从宽大的道袍袖口中掏出一把碎米洒在了坟头上,米是白的,土是黑的,一白一黑形成了眼色反差。

    他随手一撒,那无数粒百米竟然形成了一个古怪的符号,现在程峰回想起来,那应该是个道咒手印吧。

    “孩子,你这位阿姨苦命啊!原本她可以借你这贼星的命运改变这一世厄运的,可惜呀……哼哼……你那该死的爷爷作孽!”他跟一个五岁的孩子讲这些太深奥了,他是跟自己说的,不过好在这孩子到底还算是盗门后裔。

    阴阳玄道神机妙算,早已掐算好,五千年过去了,杀魁星即将转世投胎而来,而跟他同时来的,还有他五千年前的小伙伴,也就是人们口中说的扫把星,或者说是贼星。

    他注定要降世在这个辽西小山村中,可惜,他早来了六年,中间有人动了手脚,让贼星在贼年降世了,并且用盗魂术把他送到了自家屋头。

    那个年头,懂这门邪术的少,想来想去,最后可能就是马老二,这老贼太尖了,恨不得浑身上下长的都是心眼。他是算计别人,算计自己,算计后人。这不,终于算计对了,他是想让贼星转世投胎到他马家,让贼星盗得天运,改变自家的衰气。

    二爷这么做也对,谁不自私呀?再说了,五千年过去了,贼星是肯定要转世而来,去谁家不是去?可是这样做有违天意。不过咱得说马二爷不愧为贼王,心眼多,把这运术转了好几手。那马程峰出生之前,光是这个屯子就死了多少人啊?改天换命是要付出代价的。

    实际上,这贼星转世应该是在来年的五月份,他该是这位“李阿姨”的崽子。所以马程峰每次见李姨都觉得格外的亲,因为他俩命里有母子缘。今生没有,来世也会还回来的。

    盗魂的法子有很多,鬼手贼王的那点伎俩咱们这本书里先不提。

    “奶奶说爷爷不是个好男人,不让我跟他学,也不许我见他。”

第一百二十六回 马程峰的童年(8)

    “嗯,你奶奶说的没错,他的确不是个好男人,可他是个好爷爷。你还小,长大了就明白了。来吧,跪下,给她磕三个头。”玄道指着那无碑坟头说。

    “奶奶说不让我随便跪别人,说我魂儿贵。”程峰眨巴着一双泛着贼光的小眼睛看着玄道说。

    “她不同,跪下吧,让她走的安心点。”

    马程峰从小就是个倔驴脾气,他看不透这老道是好是坏,自然不愿依从他,最后还是阴阳玄道强按着肩膀压了下去磕了三个头。

    “去吧,回去吧,今晚遇到贫道的事不要对外人提及。”阴阳玄道松开他说。“哎?回来,回来。来来来,别急着走。把这个带上。”

    阴阳玄道从袍子里掏出了个小护身符,护身符装在一个金丝袋子里,也不知道里边到底是什么东西。

    “带上带上,日后谨记一生一世不可把它摘下来直到你渡过天劫为止。”那是阴阳玄道专门为他寻来的挡灾之物,里边是块佛骨舍利!这块佛骨舍利十年后,救了马程峰一命,为他挡了一颗子弹。

    “谢谢道长!”马程峰冲他点了点头转身就跑。小孩吓坏了,以为是哪来的山精野怪啥的呢。

    玄道看着小程峰远去的背影努着嘴晃了晃脑袋。“哼!犊子玩应!胆子越来越大了!”当然,他骂的不是马程峰,而是马老二。

    盗魂这种邪恶的手艺他可没教过马老二,而是马老二自己学来的,老爷子一辈子没干啥了不得的大事,可自己心里边那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直响,能算计的已经全让他算计到了。玄道是真不后悔没有收他为徒,当初看马老二面相的时候就知道,这人若学了大本事可了不得。这不,自己没教,人家都能自悟出来盗魂,竟把贼星转世偷到了他马家来改天换命。

    阴阳玄道是太喜欢这孩子了,才五岁呀!!!就能有这么好的资质,他活了几百年了,还从未听说过五岁的孩子娘胎里自带鬼瞳,五岁就能开鬼瞳的呢!

    以前咱在书里边经常见到那些大仙有阴阳眼,能看到阴阳两界的东西。其实啊,多半是扯淡,杜撰而来。有没有阴阳眼?有,很少很少,那都得是上亿分之一了。而且阴阳眼没有与生俱来的说法。

    练阴阳眼需要把下生满岁的孩子,放在绝对黑暗的环境中,常年与尸共存,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个环境。年头长了,到了出童关12岁的时候再让他回到现实世界中,这时候,他的眼睛就能看到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了,也就是孤魂野鬼。

    但这种具备阴阳眼的人,只能做个风水师或者阴阳先生之类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出息。

    另外,还有一种,那就是真正的半仙之躯,靠着自己的修为和无上法力开天眼镇鬼!这是真功夫,比后天练阴阳眼的人还少。那就得是阴阳玄道或者普慈大师这个高度的人了。

    再说鬼瞳,鬼瞳跟阴阳眼和天眼有不同了,他比这两者还邪乎,鬼瞳夜不寐,好似猫眼一般锐利,虽不能辨识天地阴阳,却能助主身逢凶化吉,不但视力高于普通人百倍,更是等于比普通人多了几条命!

    马程峰这个资质高就高在拥有一双鬼瞳上了。可能这么形容还不太贴切,换个说法。马老二留下来的那本书名叫《盗经》,开篇就是“千里一夜行”,这门功夫包含了轻功和身法。轻功咱都知道,无非就是能跑能跳,身法是啥呢?是反应力,身体的协调能力。

    这鬼瞳到底多牛逼?打个比方,比如,正常人的视力,一颗子弹迎面打过来你根本没有时间反应,打上那就没命了。而马程峰呢?可以依靠他的这双鬼瞳的敏锐度,把子弹从枪口中射出的一刹那到子弹飞到自己面前这段时间里,让它变成若干个不同静止的画面,也就是说,鬼瞳可以让运动的物体放慢速度,画面重新组成。他依靠这个可以更好的判断自己下一步的行动。

    再有,鬼瞳可以让他向猫儿一样拥有夜视眼,视力是常人的十倍有余!

    这样的天资是阴阳玄道最喜欢的,可这个挨千刀的马老二,偏偏用那些下三滥的手段偷了贼星的魂!非弄到自己家来。这么一来,不但他受不了程峰为徒,而且,也正因为如此,害了这个无辜的母亲!

    如果真正的贼星降世,这可怜的妇人可就不是如此下场了。所以说呀,这都是命,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十年后,玄道给程峰的这个护身符为他挡去了灾祸。那次为啥他的鬼瞳没有发挥作用呢?因为对他开枪的正是李怀荣!马程峰那天喝的烂醉如泥,而且是在李家,他做梦也没想到,恩公的孙子会超自己开枪!

    一枪过后,李怀荣以为他死了,转身就跑。可结果是子弹打碎了护身符里的那颗舍利子。

    咱再反过来想想,李怀荣最后这也叫报应了。马程峰是来为他爹和爷爷披麻戴孝的,但他偏要回来,结果,这条命最终还是还了回去。他俩是有些过节的,但马程峰为人坦荡,倒是李怀荣小人一个。

    阴阳玄道写了一道往生符,又用百米阵坏了坟头的煞气,这才免去了小村的灾祸。

    不过别以为阴阳玄道有多心善,这老头,从来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不是因为马程峰,他会来吗?

    大错已经铸成,既然贼星投胎到了马家,那这个原本该做程峰母亲的女人就应该早早上路,要不然,亲娘的灵魂是回影响孩儿的命运的。她要是犯下大罪,铸成大错,那他儿子也免不了在生死簿上留下重重的一笔。总之,做这些,全部是为了能让程峰日后更好的辅佐无双。

    那晚,马程峰回家后就病了,高烧几日不退。也去瞧了大夫了,该花的钱也花了,该吃的药也吃了,大仙也请了,可没人能看出这孩子是啥毛病来。

第一百二十七回 黑瞎子

    程峰躺在炕上一直半死不活地昏睡着,他奶奶的眼睛都要哭瞎了,以为这孩子不行了呢。早知如此,真该把他送到庙上或者观里去。

    又过了几天,奇迹发生了,就在程峰重病的第六天晚上时候,他醒过来了,不但醒了,而且退烧了。按日子算起来,刚好是李姨烧头七的日子。程峰说这几天他一直在做梦。梦到了他妈。

    可奶奶问起妈妈的模样,马程峰描述的却不是她儿媳妇儿,而是……李姨!

    程峰就是在那时候知道自己拥有一双跟其他孩子不一样的眼睛,叫鬼瞳!也是从那时候,他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回到现实。

    马程峰望着那棵参天老树,他的双眼瞳孔在慢慢扩大,瞳孔中射出诡异的幽光。那一刻,他心中想的都是十几年前跪在李姨坟头上的一幕。原来他早就见过阴阳玄道。

    那老树下有个树洞,树洞直径约两米,树洞中一个肥硕的大家伙慵懒地靠在里边呼呼大睡,怀里变好像还抱了一个东西。马程峰眯着眼睛观察了很久才看清楚,那竟然是个蜂窝。好一个贪吃蜜糖的熊瞎子。

    黑瞎子遍布在我国北方地区山里,这种东西其实就是黑熊,但黑瞎子脖子下边有一圈月牙形的白毛,显得十分可爱。不过这大家伙看上去憨态可掬,但一点都不可爱,它力大无穷,若是激怒了,别看四肢短小,跑起来的速度可不慢。而且这玩应舌头上有倒刺。

    没听过吗,熊瞎子舔一口脸那就等于毁容。倒刺的舌头添上立刻就能把你的肉皮全都给翻开了。

    东北人都管这玩应叫黑瞎子,它不瞎,夜里边视力比人还好,不过它白天一般都喜欢躲在洞穴中睡觉,晚上才会觅食,白天的阳光对它来说十分刺眼,因此视力也大打折扣。

    它睡觉的这棵老树树冠很大,遮天蔽日的,树底下十分阴凉,如果正面相逢,马程峰也没有十足的胜算,若不小心被这玩应拍上一巴掌可不是闹着玩的。必须把它引到光线较强的地方然后出奇制胜。

    世人皆知,黑瞎子喜欢吃甜食,蜂蜜最佳。想把它逗出来就得找甜食或水果。辽东山里以前有一种野果,叫甜樱果,我不知道这个“樱”字对不对。以前有个辽宁朋友从家里给我带来些,个头不大,确实很甜。

    凤凰山是野山,山里边啥玩应都能找到,马程峰不费吹灰之力就在林子中找到了甜樱果的藤子,这果子就生长在草藤上。它有个特性,气候越干越热它就越甜,你真等到深秋时节,瓜熟蒂落,那就老了,咬在嘴里都是苦的。

    他尝了一颗,虽然没有动物的敏锐嗅觉,不过咬在嘴里很清脆,甜味适中。然后他索性把整条藤全都砍了下来,冒在树洞前的草丛中,把草藤甩了过去。

    黑瞎子鼻子尖,本来刚才那点蜂窝就不够它塞牙缝的,嗅到甜樱果的气味立刻瞪着一对黑豆眼爬了起来,它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笨重地爬了出来,顺着那草藤的方向就跟了过来。

    这玩应智商有限,没听过嘛,熊瞎子劈苞米的故事,抱一穗扔一穗,心里边直惦记着吃。根本没有发觉附近隐藏着猎手。不过再说了,这大家伙在山里边也是罕逢敌手,除非是东北虎,否则,就算狼群饿急眼了也轻易不敢袭击它。

    它越追越近,越追越近,渐渐地走出了那茂密的树冠范围,头顶上的烈阳晒的它直犯困,肥硕的身子也左摇右晃的,不过,美味当头它还是挺不住诱惑,不停地向危险靠近。

    最肥嫩的果子就在草藤的末端,那颗果子足有拳头般大小,想来,咬在嘴里的滋味应该不错吧。

    它爬过去,一屁股坐在地上,抓起甜樱果塞进了嘴里,咬的果肉流着甜美的汁液直往地上淌。

    正在此时,突然,一道黑影电光火石般从草丛中冲了出来,寒芒所至异常锋利。黑瞎子受惊,猛地人立而起。马程峰的刀法无师自通,不是什么精妙刀法,却刀刀致命,专往要害部位捅,他这次瞄准的是熊瞎子的心脏。

    虽然他不是猎户,没打过黑瞎子,但一刀戳进胸口准是没错的吧?是没错,这法子可让他应对任何一个敌人。他对自己的身法很自信,哪怕是动物,也不会反应这么快。

    结果正是他所预想的,黑瞎子人立而起,还没等反应过来呢,马程峰的身体横在半空中,好似一颗子弹一样戳了过来。一刀正中它的胸口!

    嗷……嗷……黑瞎子怒吼着,咆哮着。

    坏了!马程峰忘了一点,这黑瞎子皮厚!跟普通动物不同,皮下边又堆积着许多脂肪,一刀下去捅进了它的胸口没错,但根本没有扎到它的心脏,反而剧痛让黑熊暴怒!他此刻横在半空中全然没有留什么余地,这可如何是好?

    他不是神,一招没有对黑瞎子致命,身子立马失去了平衡堕了下来。被激怒的黑瞎子极具攻击力,张开大熊掌,一掌就拍在了马程峰后背上,这一掌,几乎让他五脏六腑都沸腾了,只觉得气血上涌,一口猩红的液体从嘴里喷涌而出,他的身子被重重地拍飞了出去。

    黑瞎子力大无穷,马程峰的身子被拍飞出去足足十来米,最后才重重地落地。

    他是个合格的杀手,任何情况下都临危不乱,潜意识让他想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继续与黑瞎子搏斗。

    “哎呀!”他腰间一使劲儿,只觉得后背上如同火烧一般的疼痛,根本无法站立,坏了,不会是骨折了吧?来不及多想了,那黑瞎子已经朝着自己的方向扑了过来。

    留给马程峰的机会只有一次了,这次不容再有失手,一旦失手自己的小命也就交代了。

    他的一对鬼瞳让他拥有比常人敏锐数十倍的判断力,黑瞎子以每小时四十多公里的速度冲了上来,鬼瞳把它的跑动的每一个动作都化作不同的高帧小画面展现在面前。

第一百二十八回 福报

    它胸前的月牙白抖动着,胸口鲜血一滴滴的涌出,它微微张着嘴,露出口中的獠牙。一寸,两寸……对!就是这里!它的咽喉!

    鬼瞳为他锁定了目标,他甩出了手中短刀,短刀直接击中目标,插入黑熊的喉咙,鲜血迸出,黑熊颤抖着身体,动作越大,血就流的越多,它痛苦地倒在地上,看上天上刺眼的烈阳,嘴里痛苦的哼哼着,一口口血沫子从嘴角溢出。

    “嘶……”这是马程峰这辈子第一次受重伤,无法估计自己伤的有多重,他艰难地支撑起身体站了起来,可腰却直不起来。最后,他找了根树杈子背在身后,然后用裤腰带牢牢缠住,总算是能走道了。

    黑瞎子还没有死,但是气息很弱,还在拼命地挣扎,可它已经起不来了,胸口前的月牙白早已被染成血红色。

    马程峰艰难地走到它笨重的身体前,用脚踢了两下,它想反抗,但稍一用力,喉咙里鲜血就往出蹿。

    “对不住了!”说罢,马程峰飞快地用单手把那把短刀从它喉咙里抽了出来。那种剧痛可想而知,黑瞎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又扬起爪子打算给他最后一击。

    就在黑瞎子扬起爪子的一刻,马程峰手起刀落,一只熊掌吧嗒声落在了他脚下。这熊掌得的实在太不易了,差点没把自己命搭进去。他找来几片叶子包裹好熊掌,步履艰难地朝着林外退去。

    每一步走的都极其艰难,后背的伤势正在加重,希望骨头没有断吧,如果断最好是一根。马程峰也不知道这么做值不值得,但只要他确实是阴阳玄道,那就足够了!

    半个小时后,马程峰站在三宝观外,扶着门框,虚弱地呼喊着。“小曼……小曼……扶我……进去!”

    常小曼扭头一看,道观外,马程峰面色惨白,一只手掐着腰,一只手扶着门框,汗水一滴滴从他脸上往下掉。

    她几步跑上前去用右胳膊架住了他。可这一伸手,刚好碰到他的后背患处,疼的马程峰都快掉眼泪了。“疼……别碰……别碰!”

    “我的天,你……你怎么了?这么重的伤?快进去!快进去!”

    三宝殿中,黑漆漆的仙像前倒着两个人,一个是马程峰,另一个是那白胡子老道。老道这都睡了五个多钟头了,依旧没有要醒的意思,还是鼾声如雷。他并不知道,就因为自己一句梦吟,险些要了这孩子的小命。

    “梅花香自苦寒来。”也许,这就是玄道在故意刁难他,好在,他经受住了考验,并且顺利完成了考验。

    “你被熊瞎子拍了?你怎么这么逞强啊!不行,必须赶紧送医院!”常小曼都吓哭了。

    “先别管我,你去外边找点柴禾架起火,给他烤熊掌,要不然一会儿就不新鲜了,我能做的也就这些,希望他不要让我失望。”马程峰恶狠狠地瞪着熟睡的老道。

    他已经下了决心,如果这白胡子老道不是阴阳玄道,那不管他一会儿说啥,都必须杀了他!

    正在这时,就见那白胡子老道翻了个身,然后伸了个懒腰眯起了眼睛。他睡眼朦胧地揉了揉眼角的眼屎说:“哼哼……你这小子可够狠的了,贫道又没有说让你去帮我寻熊掌,你被黑瞎子打赏****何事?怎么?还要杀我?”

    “小曼,扶我起来。”马程峰艰难地支撑着身子坐了起来,然后拽着常小曼,二人跪在老道面前又磕了三个头。

    “还请玄道指点迷津!”他虔诚地说道。

    “小伙子,你怎么知道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呢?江湖上冒充阴阳玄道的多了去了,怎么?你不怕贫道骗你吗?”他捋着花白的胡须盘腿坐在他二人面前质问道。

    “程峰小时候曾与您有一面之缘,您十余年容颜未变,绝不会错。”二人终于见到了阴阳玄道的正脸,跟马程峰记忆中几乎一模一样,天知道,十余年来,这个老道的容颜为何没有任何改变。

    “好一个贼小子,怎么?十几年前贫道有心收你为徒,被你奶奶拒绝了,你今日是想拜我为师吗?”阴阳玄道一双慧眼盯着马程峰看。

    别看他上了年岁,可这双眼睛却早已有洞察阴阳之魄,管你是什么妖魔鬼怪,管你是什么大罗神仙,全部逃不出他这双慧眼。那锐利的眼神好似是一把刀子一样,顺着程峰心灵的窗口直入他的血肉,乃至他的灵魂。

    程峰身子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这种感觉跟十几年前一模一样。

    “对不起,奶奶留有遗言,这辈子不许程峰遁入空门。”他惭愧地低下了高傲的头。他是阴阳玄道,世上无数人都挤破了头想拜在他门下,学那改天换命的手艺。可他这辈子却只收了吴功耀一人,就连莫小七也只能算是他半个弟子。这是多大的福分呀!

    “小子,你是不是傻呀?贫道这门可不是让你去陪普慈那老和尚念经去了,在我这儿你吃香的喝辣的,该娶媳妇儿娶媳妇儿,咋地?看上这姑娘了?可以呀,可以娶,你娶个十房八房的也不是问题。”

    常小曼的脸白一阵红一阵的,这老道,好歹是一代宗师级人物,怎么说话怎么流氓?

    “不不不……程峰不敢有非分之想。”马程峰羞愧难当。

    “丫头,还不快去给老道烤熊掌去?怎么?程峰断了骨头换来的熊掌,你非要等它不新鲜了再烤?”玄道横了小曼一眼,故意把她支走。

    “哦……”常小曼直给马程峰打眼色,让他赶紧同意,这机会她想要还没有呢。拜了阴阳玄道为师,在这世界上还有谁敢欺负他?就连少主无双见了都得给几分面子,在辈分上都比董三立还高。

    “程峰,你可知道你的这个大仇人,这个丫头是谁吗?”阴阳玄道说这话的时候,故意把大手狠狠用力拍在他的后背上。

    他那大手多有劲儿啊,内功浑厚不说,而且蕴含着天地玄妙。

第一百二十九回 神机妙算

    一掌下去,拍的马程峰器血沸腾不已,嘴角吐出鲜血。可他不敢露出生色,在高人面前你得硬气,要不然他会瞧不起你。

    “额……”他气血上涌闷哼了一声,最后还是把那口血咽了回去。

    “玄道……我……她……额……”他再也承受不住了,就觉得后背上一股暖流袭来,逼的他肚子里的气血正在开锅,一口鲜血猛地喷了出来。

    可说来也怪了,自从吐出这口鲜血,马程峰后背的患处好像痛楚减轻了不少,浑身也轻巧了许多。

    “玄道,我自然之道啊,她是小曼,常小曼啊?常五妹嘛?是杀害我恩公的仇人之一呀!可我不想杀她,她跟她四个哥哥不同,她善良贤惠,还在小爷面前为我求情。”马程峰气血顺畅,说话也没那么费劲了。

    “嗯,对,她是常五妹。贫道告诉你吧,你……马程峰,是贼星转世的命,也就是咱老百姓口中的扫把星。而这丫头的命格也十分奇特,与你正好互补,如果有她在身边辅佐,可保你一世富贵,到最后,也会应了你爷爷的心愿,改天换命!你记住,你们俩就好比是磁铁的正负极,今生今世,既然相遇就难以分开了!”阴阳玄道的大手搭在他的后背上又轻轻拍了两下。“呵呵……好一身贼骨头呀!人人都说贼骨贱,我却说,你这身骨头万贵!一两九钱九,只差一钱便是万贵之命!”

    马程峰听的云里雾里,无法理解他话中高深莫测的玄机。

    玄道话外之意便是问他,想不想成为万贵之人,只要拜他为师,别说万贵的命了,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统治者也不是没有可能。

    “多谢玄道点拨,可程峰没有什么野心,这辈子只想踏踏实实的过日子,有口饭吃饿不死就好了。”他回答的很简单,婉言拒绝了阴阳玄道的美意。拒绝不需要理由,人的本事越大,麻烦就越多,不是你找麻烦,而是麻烦找你。

    “哈哈……”阴阳玄道放声大笑。“啥小子,你自打下生以来,你的命就已经无法更改了,是你想安生就安生的了吗?”

    “我?”马程峰跪在地上诧异地看着阴阳玄道,回忆着自己这十六年来的遭遇。是啊,这么多年来他走到哪里,灾祸就跟到哪里,但凡跟他有一点关系的人,都没有得到好下场。

    “李大海被你克死了吧?你好心为他披麻戴孝,可却搅的李家家宅不宁,若不是盗门少主万金之躯压住了厂子,死的人会更多。你想?呵呵……这世界上不是你想什么就是什么。不要浪费了自己的这身贼骨!”阴阳玄道轻轻挥动七彩拂尘,一股浑厚之力直接把马程峰吹了起来。

    “对不起,我做不到,奶奶临走前说过,不允许我与佛道为生。”马程峰到底还是拒绝了。几十年后,如果再让他重新选择,他还是这句话。

    “孩子,你拒绝贫道?你想过吗?如果贫道因为此事怀恨在心,不帮你呢?就凭你跟那丫头,能寻到顺治帝的龙穴吗?就你那破地图?呵呵……知道什么叫观山定穴吗?如果你经不住这次考验,回去无法交差,无双那小子会毫不留情地杀了你!”软的不行动硬的,也是这老道惜才,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终于又找到了一个合格的徒弟,可这个徒弟貌似比吴功耀还倔。

    吴功耀那时候也倔,可是他就听莫小柒的话。难为了玄道的苦口婆心哟!这马程峰是油盐不进。

    “如果玄道想以此相逼的话,那程峰情愿被小爷宰了。”

    “有骨气!走吧,先不说了,贫道都闻到那熊掌的肉香味咯。去,给我弄葫芦酒去,打满了啊!”阴阳玄道笑着摘下自己腰上的酒葫芦丢给了马程峰。

    马程峰傻傻地拿着酒葫芦,看着阴阳玄道的背影。心想,这老道也没有传说中那么邪乎嘛,还不是**凡胎一个?嘴里说的话,比我还粗俗,真是个老流氓。

    “程峰?你能行吗?我去吧,你歇着。”常小曼担心他背上的伤。

    “丫头,别帮他,想求贫道,这点诚心还拿不出来吗?就让他去!”阴阳玄道挽起长胡须,凑到火堆前闻了闻,口水都流出来了。

    马程峰嘴上不说,可心里也骂呢。你该该死的老道,老子都伤成这样了,还得给你回屯子里打酒?我他妈只怕是有命去没命回来吧?心里虽然不服,可为了表示诚心,还是乖乖地拿着酒葫芦冲出去了。这几步一跑就觉得,后背上竟然不疼了,还有一股微微的暖流。

    他跑到道观外,扭了扭腰,弯了下脊梁,没有任何痛感。神了,真是神了。真不愧是半仙之躯!

    马程峰并不知道,刚才阴阳玄道的大手拍在自己后背上的时候已经为他用那玄妙的功法接上了骨头,而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用的就是自己一百多年前独闯的搓骨手!这搓骨手全名分筋搓骨手。传承到今日,他的后人们只知道这门本领是可以把人的骨头掐碎的阴毒武功,却早已忘却,搓骨手最早期是用来医病救人的!

    火堆上的熊掌被烤的滋滋冒油,虽然看着有些残忍血腥,但美味就是美味,刚才那狗熊吃了蜂窝里的蜂蜜,熊掌上还残留着不少,这一烤,蜂蜜也渗入肉质中,要多香有多香。

    “您真的是阴阳玄道吗?”常小曼问他。

    “贫道说过吗?呵呵……你这丫头心眼太鬼道,好在你还算善良。”他说。

    “江湖人称您为道祖,小曼以为道祖之人该是心怀慈悲,普度众生的活神仙。可却不懂了,你为什么要害刘老汉呢?”常小曼又问他。

    玄道说,丫头,这世界上好与坏并不是咱们表面上看的那么简单。什么是害?他现在被白仙上身,不人不鬼我就是害他了?

    “小曼不敢出言不敬,但的确如此,好端端的人,就变成这样了,说是盗运,可却是以一个人的健康为代价,这太不值得了。”

第一百三十回 上不去下不来

    “是吗?那如果一个人的健康可以换一家人三世平安,比起来哪个更重要呢?再说了,贫道只是画出个道道给他,至于如何选择在他自己,我又没有逼他?”

    实际上是不是像阴阳玄道说的这么无辜呢?自然不是的。玄道做事一般人肯定看不懂,他往往在走第一步之前,已经算出了第十步的结局。这刘老汉的确是受他蛊惑去请了白仙,与白仙签了血契。也不能说他做的不对,如此一来,只要完成白仙血契的任务,也真的可以为刘家聚运,可保他家三世太平。但是,到时候刘老汉是死是活就说不好咯。

    阴阳玄道也是个贼盗出身,做贼的嘛,凡事想的都是自己能得到什么,没有利益的事他不做。勺子沟仙洞里住着一条莽大仙,那白皮大蟒已有上百年道行,体内存有一颗蛇胆,那蛇胆便是它百年修行的结晶。阴阳玄道是看上了这宝贝。

    机缘巧合,此时又正好碰上了马程峰和常小曼,那便卖无双个人情,指点他二人挖了那无真龙的龙冢吧。

    “刘老汉会死对吗?”小曼问他。

    “他死不死贫道不知晓,他自己跟莽仙定了什么血契只有他自己知道。”阴阳玄道其实早已道破天机,只是不愿多与她透露。“人的命天注定,他刘老汉既然想逆天而行就要付出代价,你以为你同情他对他是好事吗?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不帮‘问鬼’供白仙,他儿子昨日就得在城里车祸而亡,他媳妇儿几天前的感冒也会加重,一病不起,该是在两月后闭眼!”

    常小曼惊讶地张着嘴。

    “啊?那么严重?那他现在借来的运够了吗?有什么法子可以救他呢?毕竟是条人命呀?”

    “呵呵……丫头,那你觉得程峰杀得死那盲仙不?”阴阳玄道淡淡的笑道。

    马程峰虽有千里一夜行,但又不是飞机,从山里三宝观跑回屯子,再找到酒,这一来一回可就是三个多钟头。唐婶问用不用给他俩准备晚餐,程峰推辞说不用管他们了,他们去山里转转会晚点回来。

    唐婶说让他俩当心,千万别往勺子沟那边溜达。

    等马程峰再回到三宝观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钟了,夕阳西下,道观里被晃的金灿灿的。观中地上是一滩黑灰,空气中还残留着熊掌的香味儿。可他找遍了,就是不见常小曼和阴阳玄道的踪影。

    最后他在三宝殿仙像下发现了一张字条,是常小曼留给他的。上边写着:速来勺子沟。

    奇怪,那老道不是要酒喝吗?怎么不好好等着反要带小曼去勺子沟?难道是常小曼只字片语就劝动了他?按理说这这牛鼻子老道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呀?

    他只好调转方向,赶紧朝勺子沟那边跑。勺子沟与三宝观是相反方向,距离至少有四十多里山路。一路上,马程峰碰到不少当地的老乡,当地人已经成了习惯,只要太阳落山,没人再敢往那片山沟子里钻。路过的老乡都说小伙子你可别往前走了,前边是勺子沟,勺子沟入夜后不太平,闹白仙。

    太阳很快就落到了山的那一边,山路崎岖难行,越往前走,山路就越陡。好在走了大概一个多钟头,前边地势终于挖了下去,已经进入勺子沟了。可勺子沟这么大,又去哪找常小曼?

    沟里泥泞不堪,他蹚着泥水,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探。勺子沟昨夜他来过一次,勺子沟很深,越往里走,积水就越深,积水中也不知道坏了什么,恶臭恶臭的味道直扑鼻。

    他蹚着泥水,顺着勺子沟一直走,走了能有半个多钟头,终于见到沟底了,前边那弯曲的勺子地形一眼望进去就是个洼兜,洼兜最里边露着那黑漆漆的山洞,山洞里边十分阴冷,洞口周边寸草不生,反而多了一层冰霜。

    “程峰……程峰?”这时,马程峰头顶,一棵枯死的老槐树上传来了常小曼的动静。他抬头一瞅,常小曼坐在最顶上的树杈子上,悠荡着两个小脚丫最里边也不知道嚼着什么果子,正乐呵呵地看着他呢。可她只有一个人,阴阳玄道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这么高的一棵树,常小曼功夫很一般,估计是阴阳玄道送她上去的,足有二十多米高。

    “上来呀?”常小曼朝他挥挥手。

    马程峰咧着嘴有些心虚,不是他没这功夫,爬树对他来说就是小儿科,可这树太高了,看着都眼晕,这要是站不稳掉下来那都得摔成肉饼。她可真是个女汉子。

    马程峰脚下运力,一步冲了过去,脚尖下往起一蹿,直接蹦起来两米多高,然后双手勾住第一根树杈子,身手敏捷的就跟只猴子似的,在老树上上蹿下跳,不过半分钟的时候,已经攀了上去。

    “哇……你……你轻功这么好?天呀!”常小曼赞不绝口,难怪她二哥和四哥都逃不出他的魔爪呢,就这绝世轻功,只要他想杀人,怕是没人能逃得过去吧。

    站在枝头的马程峰长嘘一口气,爬是爬上来了,可这也太高了,往下看一眼脑袋直晕。该死的牛鼻子老道,把自己折腾到这儿来干啥?他也不怕常小曼掉下去?

    “那鬼老道呢?”马程峰见阴阳玄道不在,也口无遮拦起来。

    “别瞎说,他确实是个老神仙,小心被他听到。玄道说让咱俩在这儿等着,他稍后就回来,还嘱咐不让你偷喝他的酒。”

    马程峰咧着嘴看了看这二十来米高的距离,现在他连大声说话都不敢,还喝酒?真想的出来。

    “他疯你就跟着他一起疯啊?他给你弄个上来,你想没想过自己在下去呀?胡闹!”马程峰瞪了常小曼一眼。

    “玄道说了,你自有法子送我下去。还说咱俩只有躲在这里,那百年道行的莽仙才闻不到咱俩的气味。这叫上不去下不来。”

    “哼哼……可不是嘛,上不去下不来?这不是啥好词。这老道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啊?算了,等吧,既来之则安之。”马程峰和常小曼独处在这根树杈子上,二人靠的很近,都尴尬的说不出话来,眼睛张望着凤凰山西麓。

第一百三十一回 天意难违

    一****火球逐渐从西山落了下去,把整片山晃成火红色,山与天的中间,还加了一层云雾,云雾都被映照的红彤彤的。凤凰山的落日景色美不胜收。

    这时,就见山谷中一道金光穿梭其中,他轻身如燕,脚下踏着草木几乎都不沾地。以肉眼都难以分辨的速度冲刺而来,在靠近老树的一刹那,噌地下窜了起来,平地拔起来二十多米高,直落在二人头顶上的一根树枝子上。

    “小贼子,怎么样啊?”阴阳玄道径直倒了下去,身子底下压着的那根树枝只不过像胳膊那么粗,他闻闻地倒在了上边,干枝子竟然连动都没动弹一下。看的下边二人瞠目结舌,这已经完全超出了轻功的范畴。

    “什么怎么样?哦,你说酒?喏?”马程峰随手扔了上去。

    老道宁盖塞子咕咚咚就是一大口,然后滋滋地品着。“贫道不是说酒,是说你们俩聊了吗?”

    “我们俩?聊……聊什么啊?”马程峰像个大姑娘似的羞低着头。

    “你个小贼,咋地?还要贫道教你呀?我看你这泡妞技术都不如我徒弟吴功耀,榆木疙瘩一个!就你这样啊,再过两年好姑娘就得从手心里跑了!”阴阳玄道恨铁不成钢。不过……他可不是月老,也不知道为啥这么愿意掺和人家年轻人的事。

    “玄道,您别瞎说,我和程峰……我和程峰……”

    “咋了?不行啊?丫头你还别不信,贫道与你讲,他是杀了你二哥和四哥,可这些都是他们命里的劫难,逃也逃不掉。再说了,你看这小子心狠手辣,你在无双面前给他讲过好话,他可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哎哟,贫道就只能帮到你们这里了,年轻人就得知足,啥恩啥仇的?到了贫道这岁数就懂了,都他妈是扯淡。”

    “小曼,你看他说话像不像无双?”马程峰笑道。的确如此,阴阳玄道这老痞子跟无双说话的口气很像。

    阴阳玄道嗜酒如命,满满一葫芦白酒不到半个钟头就跟喝饮料似的全都灌进去了。在乡下,农民们自家酿的酒都没有加兑工业料,那都是纯天然的好粮食酒,所以你甭管多少年头的,酒气都是扑鼻香。那烈酒少说也得有个50度,这不,喝完了后,玄道索性倒在那根并不太粗的干树枝子上睡着了。

    夜色越来越浓,山谷中死寂死寂的,时而一直猫头鹰落在树杈上斜着脑袋不怀好意地看看他们,然后又飞走。二人就这么面对面地对望着,谁也不愿打破这份气氛。腼腆的马程峰低下了头,脸蛋绯红非红的。

    常小曼笑了笑,刚才马程峰不在的时候,玄道跟她谈了很多,都是关于他那几个哥哥的。

    老道说的道理挺玄乎,都扯到天地六道了,虽然常小曼大多数都没听明白,不过最关键的还是明白了,两个哥哥的死绝非是偶然,是他们图财害命在先,倘若让她和马程峰角色互换,他也会站出来杀人!

    “可……可骨血之情贵如千金,那毕竟是我的亲哥哥呀!”常小曼无法释怀,岂能对一个杀兄仇人卿卿我我?

    “骨血之情?呵呵……丫头,谁能证明你们是亲兄妹呀?爹娘?你出生后见过爹娘吗?我记得常永福长相可是不敢恭维哟,他怎么能生出你这么俊的闺女?”玄道活在世上的年头恐怕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天地之玄妙,人间之福祸又有什么能逃得出他指尖的神机妙算?

    这话听的常小曼险些背过气去,常永福是自己的亲爹,自从她记事起家中就没有母亲的记忆,几个兄长说母亲生自己的时候难产死了。可四个哥哥却没有像是怪罪她的意思,相反,对她一直疼爱有加。不过这剧本倒是与马程峰的童年很像了。她看过母亲生前的照片,母亲是个很普通的女人,长相平白无奇,就属于那种在人群中如果不走到最前边根本没人注意的那种。

    再说父亲,父亲靠着一双拳头为一家子打出了点小家业,那长相……玄道说的很委婉了,的确是不敢恭维,一张大鞋耙子脸,上边还有道跟人打架留下的刀疤。

    经他这么一说,确实不太像亲生的,难道自己是捡来的?

    “十七年前,常永福接了一笔大买卖,当时辽西朝阳有个大户人家,那户人家姓姜,祖上乃是朝阳当地的一个县丞,留下了些祖业。这其中就有清顺治流传面前的一个景泰蓝官窑梅瓶。”

    “玄道?您……您什么意思?梅瓶?是我哥哥们夺得的其中之一吗?”常小曼愈发的觉得这件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了。

    阴阳玄道啃了一口熊掌说:“丫头,你听贫道慢慢说,这事你就当个段子听,信与不信,几分信在于你自己。人啊,上了岁数了,就愿意讲故事,有些故事是编的,有些故事是听来的,谁知道又有几分真呢?呵呵……”

    十七年前,北京四九城外,常永福是一介江湖匹夫,一直以来做着杀人越货的买卖。像他们这些江湖小虾米多如牛毛,死上八百一千的都不觉得少。这些人就好比是雇佣兵,谁给的钱多就为谁办事,也不问杀的是谁,抢的是什么。

    有那么一天,来了个江湖大佬,这笔买卖不小,那年头,在中国钱不能解决问题,那位大佬出手就是一年的粮票和肉票。

    只是这买卖有些棘手,可能要杀人。主家要的是姜家祖传的景泰蓝梅瓶,但并没有说那梅瓶什么来头。

    常永福接下了这笔买卖,不接不行,家里边穷的叮当响,而且,他做的就是这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勾当,更何况主家开的价码也不低。

    闲话少说,常永福和年仅十六岁的常老大来到了朝阳姜家,血洗姜家,犯下十二条人命官司,这案子至今还挂着呢。当年是辽宁省的一个特大案子,轰动全国,还成立了专案组。不过案情一直没有进展,好像据传说是跟江湖仇杀有关,但凡跟江湖二字挂钩了,那基本就石沉大海了。

第一百三十二回 天注良缘

    姜家有个小女儿,小女儿还不会说话呢,刚学会走路,也在这次惨案中丢了。

    “姜家祖上那位员外爷与贫道有些私交,那小丫头出生的时候我曾去过府上,她父亲要我替她取名,名为月吟。贫道记得她左胸前有颗胎记,那胎记乃是月牙儿形的!”阴阳玄道说这话的时候,好像是个市井的色痞子似地故意盯着常小曼丰满的胸脯。

    “呵呵……无量天尊!世事难料,天意难违,岂是人力可更改的吗?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呀!”他不再往下讲了,已经不需要再讲什么了,是真是假,常小曼自己心里已然清楚。

    常小曼的眼睛瞪的老大,眼中已经没有阴阳玄道,闪亮的一双大眸子中出现了一段段残缺不全的片段。

    姜家大院中,大火冲天,两个蒙面人手中拎着猎枪,把所有姜家人赶到院子里,他们逼问着什么,不说就是一枪。一个年轻女人瑟瑟发抖,但她依旧死死抱着自己一岁多点的小女儿,小女儿哇哇大哭,眼泪和鼻涕已经浸湿了母亲的衣襟。

    “妈的!老姜头,江湖规矩你比我更清楚,交出来吧!不交出来你们全家都得死!”那个蒙面男人伸手从母亲怀里把小女孩拽了过来,高高举过头顶。

    “你……你是姓李的派来的对不对?我们姜家虽然都是老弱妇孺,可我们书香门第岂能被你们这些江湖贼道所玷污?杀?你有本事把我们全杀了吧!姜家几代人世受皇恩,绝不会把那宝贝交给你!你一把火烧了它吧!”姜家老太爷很有骨气。就像千年前,项羽铁蹄下的齐国人一样。

    蒙面人把孩子高高举过头顶,岂料这时,那小女孩竟然不哭了,反而恶狠狠地瞪着他!

    “敢瞪老子?小兔崽子!”说罢,他就要摔死小女孩。

    “爹?不可……”幸好,身后的那蒙面人及时阻止了他,夺过幼婴护在怀中。

    最后姜家的老管家终于为了苟且偷生出卖了主子,供出了那宝贝的下落。随后,姜家大院枪声不绝于耳,府中上下,十二个人,全部命丧当场。

    “无量天尊……呵呵……”常小曼的思绪突然被阴阳玄道打断,被重新从那段若隐若现的记忆中唤醒了。再一看,七彩拂尘正在自己面前遮着双眼,原来是它让自己恢复了早已忘却的痛苦记忆。

    常小曼的眼睛湿润了,眼泪止不住地夺眶而出。他无视阴阳玄道,伸手竟然一颗颗地慢慢解开扣子,露出了那颗雪白的半球,果然,那颗月牙儿形的胎记还在。

    “月吟,事到如今,你还恨程峰吗?”阴阳玄道扭过头背着手问道。他说了,这只是个故事,但这故事也许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真实度。

    “你都知道对吗?你早已未卜先知,这是姜家的祸事?”

    “贫道无法阻止,天意难违,若不然,又怎能有李大海灭门之祸?又怎能有马程峰夜袭盗门?又怎能有现在的你与仇人站在一起并肩作战?所以呀,月吟,凡事并不像我们看的表面那么简单,贫道当日出手阻止就是逆天而行。”

    明白了,全都明白了,这就是因果循环!常永福杀了姜家人,最后,姜月吟亲眼看着马程峰又杀了常家人。而李大海家中的景泰蓝瓶子就是他们姜家的!难怪她去李家会让李大海的尸体不宁了。

    天上的月牙儿就好似她胸口的那颗胎记。常小曼坐在树杈上嘴角挂着一丝甜甜的微笑,就这么看着羞涩的马程峰,把马程峰都看的不好意思了。

    “小曼……你……你别这么看我成吗?”马程峰是个腼腆的男孩。

    “你还会杀我大哥和三哥吗?”她突然问道。

    “啊?”要是常小曼不提他都快忘了。“不会了吧?算了,都过去了,无双说的没错,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

    “是……是因为我?”

    “额……嗯……不……不知道……”他低着头,不敢直视常小曼的眼睛。常小曼甜甜的笑着。

    马程峰不解风情,依旧没有读懂常小曼的意思。本该是趁热打铁之时,突然,他猛地抬起头,回头朝勺子沟后边望了过去,泥泞不堪的勺子沟里黑漆漆的,只有一股股阴风刮过。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什么都没有,连只鸟都没有。

    “喂,马程峰!我在跟你说话呢,你看啥呀?后边什么都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希望男生可以对自己上心点?尤其是在这么浪漫的环境下,谈谈情说说爱最适合。

    “你看,勺子沟后边有个人,他正朝这边走呢,他的速度很快!”马程峰转过头,朝常小曼打了个眼色。

    这一眼可把常小曼吓坏了,险些从树杈子上跌落而下,这双眼睛……它还是人的眼睛吗?马程峰眼睛里的双瞳乌黑乌黑的,黑的好似无边的诡夜,双眸变得很大,跟猫眼一样,射出令人胆寒的阴光!

    她这几天晚上也跟程峰在一起过,却也没见过他的眼睛异于常人啊?这是怎么会是?

    “别怕,程峰是天生的鬼瞳,他在黑夜中可以看到常人所看不到的东西。”这时,头顶上,阴阳玄道脸蛋红扑扑地,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程峰,他来了?”

    “嗯,是他!速度好快呀!比我的千里一夜行还快!”马程峰的鬼瞳可以在高处可以甚至可以看到十里内的所有景物,哪怕只是一只渺小的蚂蚁。

    “那能比吗?他现在就是条蛇,你再快也是人,看看时辰?”

    “亥时三刻。”这些江湖人依旧吨循着封建社会沿袭下来的计时方法,一刻为十五分钟左右。

    “哎哟?看来贫道算计的时辰有点偏差?奇怪,他怎么会这时候来?太早了吧?”阴阳玄道抬头看了看头顶,头顶上月儿皎洁如玉。“不行,不行,他去了那盲仙可就醒了,子时云遮月,没有月气那盲仙体内的仙丹才好取。”

第一百三十三回 绝世轻功

    马程峰和常小曼诧异地看着阴阳玄道,到现在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常小曼想张口问,可还没等开口,突然阴阳玄道跳了下来,竟毫不客气地伸手揪起常小曼的脖领子,把她从二十多米高空径直抛了下去。

    “你……你……你这个疯子?”马程峰大惊,就这么几个字的功夫,常小曼的身体已经落下数米有余,下落过程中长发被风吹散,包裹住了头,看不清她的表情,可程峰知道,她肯定特别无助。

    马程峰不顾自己的恐高症,纵身从树上跃下,他是个飞贼出身,身子轻盈,体重跟常小曼差不太多,所以下落过程如果没有外力借住,根本难以追上她。

    马程峰脑袋反应很快,抽出自己的裤腰带,他这不是普通的裤腰带,里边藏着一根绳子,也都是有特殊作用的。他猛地甩出,绳子前端捆住了常小曼的杨柳腰,然后用尽全力紧紧拽住。

    “小曼我救你!”他拽出自己的短刀,锋利的刀刃插入树干中。二人的体重加在一起已经过两百斤了,再加上下落的这个趋势,这重力可想而知。单凭他一把短刀,根本难以阻止下堕的重力。

    短刀插入树干中,一直下滑,把树干豁出一条口子,树干中的液体顺着刀刃流到他的手上,胳膊上……最后,他们下堕的速度越来越慢,在距离地面两米左右的距离,总算是止住了。

    马程峰凭着自己右臂的力气,活生生拖住了两个人的重量!他右臂肌肉红肿着,青筋暴露,想必这下堕的千斤重力也让他疼痛难忍吧。

    常小曼距离地面最近,只差半米就触碰到地面了,如果马程峰的反应再慢上一秒,恐怕就得变成一滩肉饼。小曼的脸都吓绿了,这个时候她才体会到,人如果跳楼自杀是个什么感觉,也许吓的连喊都喊不出来吧。她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看着距离自己近在咫尺的地面,总算逃过一劫。

    “程峰,放开我吧!”她抬头一瞅,马程峰正咬紧牙关,脑门上全都是汗水,右手死死紧握刀把,胳膊上的肌肉崩的紧紧的,甚至已经透出血丝子了。

    “你个挨千刀的牛鼻子老道!你是不是疯了呀?”大难逢生,马程峰这才倒出空来抬头朝树顶上大骂!

    “嘿嘿……贫道是看你小子恐高,若不出此下策你肯下去吗?去,帮我拦住他!千万不要让他在子时前靠近那洞口!”阴阳玄道这个坏家伙一身的鬼心思,谁都算计。

    “你他妈就不怕我刚才不下去救小曼?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就宰了你!”马程峰就差把祖宗十八代都搬出来骂了。

    “你不会,你若不救常小曼,那你就不是马程峰了!哈哈……”他缕着胡子大笑,好像已经把这对小年轻的魂儿都看透了似的。

    常小曼解开绳子,跳了下来,刚才绳子缠着自己的腰身,把小蛮腰都给勒红了。她扭着腰,幸好没有伤到筋骨,程峰也是为她好,真断了骨头总比丢了性命要强。

    “小曼!当心!”树干上,马程峰抽出短刀,凌空跳了下来,他轻身如燕,两米多高落地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常小曼已成惊弓之鸟,还以为那该死的阴阳玄道又打什么坏主意呢,下意识抬头瞅了瞅,阴阳玄道还在二十多米的高空上捋着胡子微笑着没有什么多余动作。

    “程峰?怎么了?”马程峰的一双诡异黑瞳正在盯着她身后看着,可身后什么都没有。

    “你先躲起来,那家伙奔你来了!”马程峰推开小曼,让她先躲到树后去。四百多米外,一个黑影正在游走着蛇形步伐,飞速朝这边狂奔而来,他的一双阴冷的眼睛,死死盯着常小曼,那不是人的双眼,是蛇!

    起初常小曼还不信,她不能理解阴阳玄道口中说的鬼瞳的视力在黑夜中到底有多厉害。她只站在原地犹豫了片刻,突然就觉得身后刮来一股阴风,再回头看去,一个黑影正在朝自己这个方向重来,那家伙的速度极快,双脚贴着地面磨蹭着,但却速度惊人,若形容他是百米冲刺的运动员还不太妥,因为他走的是蛇形线,双脚不停地在泥水中画弧,就像条蛇一样!

    犹豫只不过数秒,那黑影已经快到近前了,马程峰把刚才裤腰带末端的绳子砍断一小根,紧紧系在了右臂的肌肉上。“快躲起来!”他把常小曼推开,拉开架势就要与那家伙打斗。

    常小曼躲到树后,瞪大眼睛仔细一瞅,月光下,那双脚游走如蛇的人已经冲到了马程峰面前,那人……正是白天时候他看到的刘老汉。

    白天,刘老汉的举止虽然有些古怪,可看得出他的身体很虚弱,已经时日无多了。但现在,这刘老汉双眼中直冒寒光,他恶狠狠地盯着拦在面前的马程峰,眯着眼睛,眼中的瞳孔变成了两条白杠。他半张着嘴,吐出口中的一条猩红舌头,舌头足足比普通人长了一倍有余,喉咙里发出咝咝的声音。

    “妈的,来之前你也没说要我跟条蛇斗啊?”马程峰看着都后怕,这刘老汉俨然是被那百年道行的盲仙附体了。

    “嘿嘿……程峰,你看过蛇与猫斗嘛?蟒蛇攻势虽猛,可猫儿的动作更加敏捷,总能夺过它的攻击。不想给贫道看看你的千里一夜行吗?”阴阳玄道相信马程峰有这个能力。

    马程峰手中一把短刀,短刀上映射着皎洁的月色,他的鬼瞳正在扩散,一双乌黑的瞳孔几乎填满了整个眼眶。

    咝……咝……刘老汉口中发出蛇叫,张开大嘴突然对马程峰发起攻击,脚下画着弧形飞快地接近了马程峰。

    马程峰的鬼瞳早已洞察他的每一个动作,纵身一跃,身子横在当空一根前空翻躲了过去。他对自己的本领很有信心,不过就是无法确定眼前的刘老汉到底是人是妖,若是失手杀了他算不算死罪?

第一百三十四回 蛇打七寸

    可现实情况根本不容许他仔细想,千里一夜行几乎是最顶级的轻功,但跟刘老汉诡异的身法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正常人如果要往前跑,肯定提前做一个冲刺的预备,可他,双脚死死贴着地面,任何趋势都没有,就跟平移似的再度冲了过来。

    “程峰!当心!”常小曼看的心惊肉跳大叫提醒他。

    马程峰的轻功可不是盖的,玄道形容的很恰当,他就是一只敏捷的猫儿,脚尖点地,嗖地下又窜了起来,一步蹦出去五六米远,与这非人非妖的刘老汉始终保持一个安全距离。

    常小曼刚才喊了一嗓子,就是这么一嗓子,却把刘老汉的注意力引了过来。他放弃难以捕捉的猎物,回身朝着常小曼那棵大树冲了过去。危难当头,马程峰与他已经拉开了距离,就算自己以最快速度冲上去,估计与他也正好有一人的距离。

    他算计好了距离,卯足了劲儿,纵身一跃,身子拉直了就飞了出去,左手死死拽住了刘老汉的腿,一碰,他发现刘老汉的温度低的吓人,说他是死人?死人没有体温,而他现在的体温是冰的。

    他拽住刘老汉的腿拖住他的身子,刘老汉身后拖着一百多斤的分量难以前行,只能转身再来咬他。

    他张开大嘴,俯身下来朝着马程峰的喉咙就咬了下去,别看他岁数大,可没想到,刘老汉的身体十分柔软,就跟没有骨头似的,腰身弯下来一百八十度。

    马程峰见势头不妙,这肯定不是人了,就算是柔术运动员做到这个程度也很难,这分明就是蛇!

    他此时直挺挺趴在地上拽着刘老汉的脚腕不敢松手,只好以他的脚为中心,就地一个翻滚,躲开。然后再鲤鱼打挺站起来。

    马程峰可不紧会千里一夜行,光会轻功怎么在江湖上立足,他的功夫都是那些三脚猫功夫,不过,但凡什么功夫跟绝顶轻功挂钩了,那就了不得了。您想啊,手上有一把锋利的刀子,如果这人的身手极快,在你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已经一刀抹了你的脖子,那是啥功夫?

    他不敢犹豫,鲤鱼打挺还没等站稳,弓着腰,下盘用力就是一个扫堂腿,他想的好,先把他撂倒再用裤腰带缠上他的双脚。

    程峰的速度不用再替他吹了,他算计的好,时间差计算的也很稳定,这一记扫堂腿也正好踢中了。刘老汉的身体也失去了平衡倒了下来,可没想到,那刘老汉倒在地上后,更加肆无忌惮,他的身子就跟条游蛇一样,贴着地面扭动而来。

    他张开大嘴,口中竟吐出一股白气。

    “啊?”马程峰大骇,反身躲避,一边挥动袖子想驱散那股白气,一边就往另一侧蹦。

    躲是躲开了,可他再站起来时就觉得小臂冰冰凉凉的感觉,低头一看,刚才用袖子抵挡那白气,袖子上竟然已经结起了一层冰霜。

    刘老汉的身子趴在地面游走着,速度更快了。这一次,马程峰的鬼瞳也没有来得及做过多的反应,刘老汉的那张老脸突然阴笑着出现在了他面前,然后,他的身体迅速贴了上来,整个人就像没有一根骨头似的,爬上了马程峰的背脊,他的腰,上肢,正在马程峰身上旋转着。

    “程峰!别把它当人,他现在就是一条蛇!它要缠住你!”常小曼提醒马程峰喊道。

    马程峰惊讶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刘老汉越缠越紧,刘老汉的身体每一个角落好像都可以发出单独的力量,那力量很大,它想活生生把马程峰的骨头挤断了。

    情急之下,马程峰求生**让潜意识中激发了他的最大能量,只看得他张开嘴,把腹中所有空气一口全都吐了出来,他的双臂迅速向内弓了进去,身体也迅速干瘪下去,最后,下身一用力,竟然挣脱刘老汉的缠绕窜了出来!这是早已失传的缩骨功!

    经这么一遭,刘老汉和马程峰都已经探明了对方的底细,谁也不敢再主动发起进攻了,双方拉开架势就这么隔着两米多的距离对峙着。

    “老道,到底还有多久啊?”

    “快了,快了,你最好帮我擒住它才好呢。”阴阳玄道喊道。好像并没有打算出手帮他。

    “什么?这……这怎么可能呢?”

    “有什么不可能的呀?你别忘了,你是贼星转世,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这不比让你出去偷东西好玩多了?”

    “你这个混蛋!我若是知道这么危险,肯定不会帮你!”马程峰埋怨着。这不比是杀人,这就是一条百年道行的莽仙。自己就算想下手也得担心刘老汉的安全,杀又不敢杀,你让他怎么动手?

    “傻小子,你日后是要成大器的,这点事就把你难住了?打蛇打七寸,你试试?”阴阳玄道提醒他说。

    其实阴阳玄道如果出手的话,只怕是片刻间就能收复他,甭管他是人还是妖。可打死了简单,那莽仙的仙魂也就散了,一旦仙魂散了它体内的蛇胆就不值钱了,功力大打折扣。

    人们总说打蛇打七寸,七寸是哪里?其实就是蛇胆的位置,如果把一条蛇分为四部分,那么七寸就在它整个身体四分之一处。可面前的不仅仅是条莽仙,同样他也是个活生生的人,肯定是不能往胆部打。

    马程峰用眼睛目测,人体四分之一处大概是在胸口以下的位置,与其说刘老汉是个人,不如现在就把他看做是一条蛇,如果是这个长度的蛇,那么,他的七寸肯定就在刘老汉右胸口的侧下方。

    可刘老汉又不是木头人,不可能干等着他去打七寸,还要想些法子靠近才行。

    想到这里,马程峰的右脚慢慢往前挪蹭了半步,就是这么短短的半步距离,就已经让刘老汉十分敏感,他长大开嘴,口中连连吐出白气,逼的马程峰不得不躲开。

    七寸?七寸?不行,这样肯定不行,比速度刘老汉不比自己慢,只能智取不能硬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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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墓鬼踪:盗墓异闻录介绍:
【2014星创奖“传承”主题季参赛作品】
九十年代末中国东北物探队十几位专家在走山客董爷的带领下踏入了大兴安岭这片秘境。一个星期后,只有董爷孤身一人走出林海。相传,神秘的大兴安岭地缝中隐藏的秘密永远不属于这个世界,几百年来它一直是盗门禁地。地缝之中究竟隐藏着什么?是富可敌国的宝藏,千年不朽的干尸,山鬼的诅咒,还是恒古的虚无?
浩瀚的大兴安岭林海中藏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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