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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工造物     执宰大宋txt下载     执宰大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63章 真的可以横着走了

    “藤老头,小爷跟你没完!”

    未央被控制在蓬莱阁,咬牙切齿的看着眼前坐成一排的老头,气的不轻。

    滕子京品着茶水,对身边的一个风骨不凡的老者笑道:“晏相公怎样?我就说这小子不会老实吧?”

    未央目瞪口呆,这个颇有魏晋之风的老头是晏殊晏相公?

    未央立刻从一个咆哮的叛逆少年,化身小迷弟,到处找东西。

    “找什么呢?”一颗大脑袋露了出来,好奇的看着未央。

    “找纸笔,晏相公他老人家好不容易来一趟,当然要留下墨宝才行。”

    大脑袋立刻老脸一红,灰溜溜的回到了座位上。

    “好了二郎。”滕子京无奈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未央老老实实的停下,等着滕子京介绍。

    “想来不用我多说,你们两位都知道,这位就是未央了。

    未央,这为是晏殊宴相公,这位是欧阳修。

    过来见礼吧。”

    未央一听到欧阳修的大名,不由亢奋起来,恭恭敬敬的见过礼之后,仔细的打量了一下欧阳修。

    欧阳修今年才三十多岁,风流儒雅,尤其是那个大脑门,很是宽阔,这叫天庭饱满,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愧是文坛领袖,章台班头。

    其实这两位之所以来到蓬莱,与未央脱不开干系。

    首先是晏殊,老头子首相做的好好的,但是大事一件接着一件,都是关系到大宋江山稳固的事,再加上朝中夏竦这个狠人还朝,范仲淹一伙变法派更是激进无比。

    两派如今斗的你死我活,晏殊彻底成了一个摆设,老头子想了想,还不如辞官云游算了,这样下去,别人没把自己怎么着呢,自己就先被这几个坑货坑死了。

    不过也是,谁让你占了个好位置,却没有作为呢?就连赵祯对他都有些不满。

    于是君臣上演了三辞戏码之后,晏殊光荣致仕。

    晏殊为人刚简威猛,待人以诚,虽处富贵,但生活相当简朴,并且乐于奖掖人才,当世名士,如范仲淹、孔道辅、欧阳修等,皆出其门,又能识富弼于寒素之中,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晏殊执政时,范仲淹、韩琦、富弼皆受重用,台阁也多一时之贤,做了许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事,为史学家艳称的“庆历新政”,实际上是由晏殊是出了大力的,没有他遮风挡雨,范仲淹这些人早就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了。而且任地方官时,他曾大办学校,培养人才,欧阳修说“自五代以来,天下学废,兴自公始”,并非虚誉。

    至于欧阳修,这位文坛领袖被贾昌朝忽悠的五迷三道,再加上曲阜孔家被一夜间搬倒,就有了著书立说的打算。

    说起来,大宋虽然文治鼎盛,却学说混乱,你说你的,我玩我的,没有一统,知道程朱理学之后,才算是一统文坛。

    现在的大儒们,一个个都精明者呢,谁不想立地成圣?

    欧阳修就盯上了竹书纪年,打算重修三代之治,再立新说。

    但是这种事情,却不能明说,只能悄悄的进行,不然孔家虽然倒了,但是孔夫子依旧是万世师表,你反对孔夫子,你说出来试试?保证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

    在贾昌朝不遗余力的推荐下,欧阳修来到了蓬莱,反正他那个官职也是个闲差,有他没他都没差别。

    未央现在觉得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一个当朝宰相,当然是刚刚下来的宰相,一个文坛领袖,自己这下子,好像真的可以横着走了。

    当真是一院在手,天下我有啊!

    看来自己建造书院的决定,真真是明智之举,再也没有比这个决定更高明的了。

    未央现在走路都不知道迈哪条腿了,晃晃悠悠的,就被滕子京等人待到了风雅阁。

    老友相聚,自然要好酒好菜招待,如今的天下,还有比风雅阁的菜式更美味的吗?还有比风雅阁的酒更好的吗?

    当然没有,就算是皇宫大内的御厨,也比不上风雅阁的大师傅孙天成。

    身为大厨,孙天成听到滕子京携众老前来宴客,自然是要亲自操刀上阵的。

    于是乎,一顿大餐吃的众人大呼痛快。

    欧阳修不愧为醉翁,美酒如同不要本钱一般往嘴里灌,不过酒虽美,度数也高,醉翁喝了足足三斤,呼喝连连,作词数首,仰天倒地,沉沉睡去。

    至于其他人,都是慢慢品酒,文雅的堪称文人表率,至于欧阳修这个文坛领袖,已经被划为酒品差的一类。

    未央被大嫂批准可以喝三杯酒,仅仅三杯,让未央已经惊喜莫名了。

    敬了晏殊与欧阳修各一杯,最后一杯,未央细细的品味,一脸的满足。

    酒足饭饱,未央也是微醺,众人又回到了蓬莱阁,接着品茶。

    自从炒茶被未央弄出来之后,这些年又把大红袍这个茶中极品收入囊中,每年只有那么几斤的产量,除了滕子京、章得象等几个书院的高层,一年分了那么几两,就算是未洵都喝不了几次。

    但是这一次,未央毫不犹豫的拿出了足足一罐,用来待客。

    滕子京等人老脸一抖,柳永更是上前抱住,在几个老头的鄙视下恋恋不舍的放下,嘴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在吐槽啥。

    这时候欧阳修已经醒了,不得不说,他的酒量确实不错。

    “什么东西,你们怎地这么慎重?”

    晏殊笑道:“我也不知道,不过看子京兄与希言兄,还有耆卿的反应,应该是好东西吧。”

    柳永痛不欲生,掩面道:“凤辇寻春半醉回,仙娥进水御帘开。牡丹花笑金钿动,传奏吴兴紫笋来。

    紫笋与此茶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欧阳修讶然道:“这天下之茶,最极品的不过几种,无论是龙团,还是新兴的西湖龙井,洞庭云雾,都是极好的,这茶还能比这些好茶更好?”

    章得象抚须笑道:“永叔有所不知,此茶名唤大红袍,世间稀有,仅有三株茶树,生长在悬崖绝壁上,人莫能登。香气馥郁有兰花香,香高而持久,乃是茶种绝品啊!”

第164章 茶道妙趣

    泡茶这种事情,还需要一位茶艺高手,整个蓬莱,最好的茶艺高手,原本是杜纤云,她本就喜欢茶道,后来未央又与他讲述了所谓的凤凰三点头、韩信点兵、关公巡城等数种泡茶技法,如今更是成为茶道大家。

    不过杜纤云如今有孕在身,即将临盆,不能出手,不过她的徒弟苏八娘,已经学成了她的本事,一手凤凰三点头更是青出于蓝,美轮美奂,如同身在仙境一般。

    只见苏八娘高提水壶,让水直泻而下,接着利用手腕的力量,上下提拉注水,反复三次,让茶叶在水中翻动。

    轻提手腕,手肘与手腕平,便能使手腕柔软有余地。所谓水声三响三轻、水线三粗三细、水流三高三低、壶流三起三落都是靠柔软手腕来完成。至于手腕柔软之中还需有控制力,才能达到同响同轻、同粗同细、同高同低、同起同落而显示手法精到。最终结果才会看到每碗茶汤完全一致。

    苏八娘本身就是一位绝美女子,虽然还但是已经能看出长开后的的模样。

    苏八娘泡茶,让几个老头一个个摇头晃脑,还未喝茶,已经沉醉其中。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铫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欧阳修大赞道:“老泉兄生了个好闺女啊,不知道会便宜哪家臭小子。”

    “坐酌泠泠水,看煎瑟瑟尘。无由持一碗,寄与爱茶人。”晏殊笑道:“茶道之妙,妙在于此。”

    苏老泉一脸的骄傲,不住的拿眼睛瞟未央,暗道:“老子如花似玉的闺女,硬推给你,我就不信你不动心。”

    未央自然是动心的,情窦初开的少年,遇见的又是天下少有的才女,更是美女一枚,不动心是假的。

    可惜的是有心无力啊!要是再过几年,未央绝对不会有任何迟疑,不过现在还是太早了,订婚倒是可以,成亲万万是不行的,早婚带来的后果,没有谁比他更清楚了。

    未央端起一杯大红袍,轻嗅一下,赞叹道:“密云双凤,初破缕金团。窗外炉烟自动,开瓶试、一品香泉。轻涛起,香生,雪溅紫瓯圆。”

    这是一首绝妙好词,引得晏殊与欧阳修诧异无比。

    欧阳修好奇的道:“二郎才华不俗,可还有大作?”

    未央笑道:“诗词小道尔,醉翁且听:凤舞团团饼。恨分破、教孤令。金渠体净,只轮慢碾,玉尘光莹。汤响松风,早减了、二分酒病。”

    欧阳修摇头晃脑,连吟数遍,不由赞道:“蓬莱当真是人间仙境,除了二郎这个大才子。”

    未央谦虚的摆摆手道:“咱们还是喝茶吧,此茶乃是大红袍,天下绝无仅有,只有蓬莱这里才有,每年也就几斤的产量,不可错过。

    而且八娘的茶道过人,堪称天下第一,这凤凰三点头寓意三鞠躬,表达主人对客人有敬意善心,因此手法宜柔和,不宜刚烈。然而,水注三次冲击茶汤,更多激发茶性,也是为了泡好茶。不能以表演或做作心态去对待,才会心神合一,做到更佳。。

    这种茶道,在整个天下,只有我家大嫂和八娘会,且不可错过。”

    一旁的苏八娘娇嗔的看了未央一眼,看的未央心中一荡没,赶忙撇过头去。

    几人端起茶杯,只见外形条索紧结,色泽绿褐鲜润,冲泡后汤色橙黄明亮,叶片红绿相间,典型的叶片有绿叶红镶边之美感,茶香扑鼻,香气清爽,吸入后,深呼一口气从鼻中出,能闻到幽幽香气,香气馥郁有兰花香,香高而持久,入口甘爽滑顺,泛着兰花香气,甚是绝美。

    “妙啊!”欧阳修双眼放光,紧紧的盯着那罐子茶叶,放出了幽幽绿光,连晏殊尝后,都赞不绝口。

    章得象笑道:“永叔,你要是把这罐子茶叶弄走了,我们几个今年可就没指望了,全靠着这大红袍提神养气呢。”

    欧阳修讪讪的收回目光,遗憾道:“如此绝品茶叶,比之宫中龙团,也要好了不知多少,就是产量太少,实在是遗憾。”

    未央不由得意的笑了,龙团固然不错,但是制作复杂,而且产量不高,但是自从炒茶大热之后,早就跟不上潮流了,大红袍,才是茶中至尊,天下独一无二。

    一想到此,未央就不由为自己的明智之举而开心,文人都是爱茶的,大红袍在手,还怕个鸟啊!不爱茶的文人,还是文人吗?既然爱茶,那么想喝最好的茶吗?来蓬莱吧,只有蓬莱,才有天底下最好的茶。

    这就是有了梧桐木,还愁引不来金凤凰。

    为了留住两位大佬,未央当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除了美酒美食好茶,甚至直接搬出蓬莱的研究成果。

    狙击枪、横刀、迫击炮、活字印刷术等等。

    对几位大佬来说,对他们震撼最大的,就是活字印刷术,对于其他的,他们兴趣不大,毕竟都是征战沙场的利器,对于文人来说,还是敬谢不敏。

    “此术一日可印书多少?”

    未央笑道:“如果只印两三本,还不如手抄的划算,但是若是印一千本,一日即可,印的越多,成本越少。”

    未央这话不是吹牛,实际上就算是他不鼓捣出活字印刷术,过几年一个叫毕昇的也会弄出来,所不同的是,在毕昇的手里,活字印刷术不受重视,反而到后来西方入侵,活字印刷术竟然在西方发扬光大。

    毕竟西方文明比较落后,二十几个字母,也不需要多少活字,不像中国,林林种种五六万,哪个家伙一时高兴,还能自己创一两个字,很是麻烦。

    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没有推广开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把书印的满世界都是,当大家都识字了,人也就不值钱了,真理还是要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好。

    不过在未央手里不同,活字印刷术能迸发出耀眼的光芒,因为他有实力,有势力,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别人拿他没辙。

第165章 多了个媳妇

    欧阳修很快就发现了不同,苏八娘身前,一个精巧的淡紫色茶壶放在那里,壶里有一缕清香溢出,而且看那色泽光晕,显然不同。

    欧阳修好奇的一把抢了过来,嘴对嘴嘬了一口,顿时感觉茶香四溢,与众不同,美滋滋的舒服的很呐。

    苏八娘目瞪口呆,一时不慎,在加上不敢跟欧阳修抢,生生的被欧阳修抢走了茶壶,不由求助似的看向未央。

    未央的眼珠子都红了,气急败坏道:“就你这还文坛盟主,你这是强盗盟主吧!小爷的极品紫砂啊!烧了几十窑才出了这么一个,天下独一无二的宝贝!欧阳修,你赔我!”

    几个老头不明所以,欧阳修却恬不知耻,抚摸着紫砂壶,旋即递给未央道:“给你就是,不过上面沾了一点口水,也没关系,我欧阳修的口水,那也是千金难得,还是你占便宜了。”

    未央差点气晕过去,心里都在滴血。

    这把紫砂壶,是去年他突发奇想,让曹佾从宜兴弄了好些紫砂泥,找了范无稽,两人在一起研究了很久,开窑数十次,才出了这么一件绝品,虽然以后还有,但是范无稽是什么人?那是蓬莱鼎鼎大名的大匠,如今身价不菲,出了寥寥几个人,谁也请不动他,再加上这是世上第一件紫砂壶,价值不可估量,绝对的传家宝,而起未央温养了小半年时间,现在就算是倒清水进去,都有一股子茶香。

    你个欧阳修,身无分文,来蓬莱打秋风的货色,拿什么赔?

    交友不慎哪!交友不慎哪!

    未央幽怨的看着乐滋滋的欧阳修,没有伸手去接,不管口水不口水的,一个紫砂壶能换来一个文坛领袖,怎么看都是值得的。

    大不了回头让欧阳修多写几幅字,就当是赔偿了。

    眼看苏八娘几乎急的哭了,未央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时时温养,如今几近大功告成,被人抢去了,能不生气吗?

    未央只得安慰道:“多大点事,区区一个紫砂壶,回头我找范老头,再烧制几个便是,这一个就当送给醉翁了。

    大不了回头咱们多弄点醉翁的墨宝,累死这个老不修,给咱家打工。”

    苏八娘破涕为笑,旋即小脸绯红,扭身跑了出去。

    未央莫名其妙,回头看到几个老头似笑非笑的样子,不由道:“我说错话了?”

    苏洵冷冷的道:“我家的闺女,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我闺女的清清白白的名节,就这样被你玷污了,以后还有脸出去见人吗?未二郎,此事咱们没完。”

    滕子京连忙打圆场道:“都是孩子,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明允,回头找个好日子,与纤云合计一下,两个孩子就定个亲,也算是天作之合。”

    几个老头子在一旁帮腔,尤其是欧阳修,觉得今日吃了美食,喝了美酒,品了绝世好茶,又得了一件天下第一的宝贝儿,不出把子力,有点对不住人家,更是好话不要命一般的往外吐,竭力撮合两个小辈。

    未央目瞪口呆的看着几个老头,凌乱无比,大家刚刚不是还其乐融融的,咋一转眼就说起了我的亲事?问过我吗?本人还站在这里呢。

    过了许久,苏洵才面色缓和,冷哼道:“便宜你小子了,我家八娘那可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又做的一手好饭菜,又懂茶道,你小子可不要欺负她。”

    未央只觉得整个人晕乎乎的,他对苏八娘自然是有好感的,只是这是不是早了点,就不再商议商议?

    “老苏。”未央一开口,苏洵顿时怒目而视。

    “岳丈大人!”未央顿时内牛满面,“定亲可以,但是成亲这种事情,小婿觉得不宜过早,再过几年您看成吗?”

    苏老泉虽然面色严肃,但是心里乐开了花,小样,还治不了你了,要不是看在你要本事有本事,也算是书香门第,我会把闺女嫁给你?

    “此事须得从长计议,今日咱们就吃茶,吃茶!”章得象与晏殊在一旁打哈哈,两位相公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

    未央这边群贤毕至,欢宴开怀的时候,孔家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了,一封厚厚的奏表,放在了赵祯的案子上。

    赵祯案前,范仲淹与夏竦两位相公并肩而立,一脸便秘的表情,表示这两位相公并不好过。

    赵祯一根手指敲着案子,冷冷的道:“耕地六百七十九万亩,金三十六万两,银三百六十三万两,铜钱,两千三百多万贯。

    古玩字画,珍奇文物,更是多不胜数。

    两位相公就没有什么要说的?”

    范仲淹低眉垂目,夏竦尴尬无比。

    “你们都是大宋栋梁,肱骨之臣,孔家之事,算不到你们的头上。

    可是看看,你们看看,触目惊心啊!

    孔末乱孔才过去多久,孔家何来的这些田产,还不是巧取豪夺?六百多万亩啊!兖州才多大地方?青州,海州,甚至扬州都有他们的田产,这还不包括店铺。

    这些金银铜钱,更是让人心惊胆战,我国朝一年赋税才多少?区区孔家,竟然富可敌国?这就是安贫乐道的圣人世家?这就是孔夫子的血脉?哦对了,他们不是孔夫子的血脉,只是张家的后人罢了。

    一百多年了,就没有人怀疑过?

    你们知道朕看到了什么吗?兰亭集序,这可是唐太宗的陪葬品,朕不知道唐太宗那本是赝品还是真品,只怕孔家的这本兰亭集序,来历也经不起推敲吧?

    两位爱卿,如何处置,你们说话吧。”

    夏竦心中一沉,这话明着是问两人,但是实则只是问他自己罢了,他把晏殊赶下了相位,眼看着离首相之位只有一步之遥,自然不想放弃。

    “启奏陛下,张家玷污圣人血脉,该杀,灭族,灭九族!但是臣以为,孔圣人乃是万世师表,历代圣贤,还需时时祭祀,孔圣人虽然嫡系血脉不再了,还有一些支脉,不若从这些支脉之中选一忠厚纯良之人,封为文宣公,负责祭祀孔圣人。”

第166章 大局已定

    夏竦的意思,几乎代表了如今士林大部分文人的意思,既然孔夫子的嫡系血脉断了,那就找一个旁系就是了,反正万万不能让孔夫子断了香火就是,不然他们还如何以孔孟门徒自居?

    但是赵祯却不买账,他冷冷的道:“曲阜的孔家是假的,你能保证孔家旁系是真的吗?两千多年过去了,就算是真的,还跟孔圣人有多大关系?”

    夏竦顿时冷汗就流了下来,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位皇帝陛下了,以前的皇帝陛下,多顺从啊,臣子让干什么就干什么,随便说两句,都奉为圭臬,如今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老臣,老臣以为”夏竦满头大汗,以为了半天,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

    赵祯不耐烦了,沉声道:“身为老臣,胸无一策,夏相公,你对得起供奉你的百姓吗?”

    夏竦双膝一软就跪了下去,抖若筛糠,讷讷不言。

    范仲淹毕竟是忠厚君子,眼看夏竦受了责难,不由躬身道:“启禀陛下,臣以为,祭祀孔圣人之事,可以由礼部承担,礼部多年来祭祀炎黄,并无差错。

    再则,孔家之事,并非偶然,既然有一,必然有二,不能再优待孔家,臣以为,富贵不过三代,不如就让他们做好他们的普通百姓吧。”

    赵祯的面色终于缓和了一些,沉声道:“拟旨,张家欺天,混淆圣人血脉,诛九族,曲阜孔庙,由礼部负责,四时祭祀。

    包拯与唐介拨乱反正有功,包拯授龙图阁直学士,入朝,权知开封府。

    唐介授任龙图阁学士,任为三司使,掌管盐铁、户部、度支,统筹国家财政。”

    范仲淹与夏竦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虽说大宋官员起起落落,很是随意,但是包拯与唐介如同坐火箭一般就窜了上来,让他们还是很惊讶的。

    尤其是唐介,三司使,这可是位列相公了,执掌一国赋税,权柄大的惊人。

    陈琳在一旁听得真切,别人不知道,他知道,唐介那可是妥妥的天子近臣,官家可是托付了他很多事情,这家伙又臭又硬,又忠诚自守,别说是三司使,再过个几年,搞不好位列三相,也是正常的事情。

    既然已经定了下来,也就没什么事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要是未央在这里,一定很惊讶,因为历史上,这两位都是晚年的时候,才位列宰执,执掌朝政的,因为未央的到来,这两位早早上位,也不知是好是坏。

    且说夏竦回到了家中,一顶轿子就来到了门前,庞籍下了轿,递了帖子,过一会便进了相府。

    “夏相公。”庞籍作揖施礼。

    夏竦却没有什么心情,随意挥了挥手道:“醇之啊,坐吧。”

    庞籍久经官场,如今更是相公之列,之所以如此礼遇夏竦,不过是因为利益纠葛罢了。

    “夏相公似乎是有心事?”庞籍皱眉,宫中的事情,至今没有传出来,他心中不安,只是他与范仲淹等人已经貌合神离,所以来到了夏竦这里,寻找答案。

    “醇之啊!算了吧。”夏竦萧瑟的道:“陛下圣意已定,不是吾等臣下可以更改的。”

    庞籍面色大变:“陛下已经决定了?就连旁系都不成吗?”

    夏竦斜睨了庞籍一眼,突然觉得,这家伙是如此的面目可憎,若不是你们牵头,推老夫上来,老夫身为次相,稳坐钓鱼台,晏殊那老小子被赶走了,我就是首相之尊,那时候才有转圜的余地,你们这么心急,还不是因为与孔家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想到这里,夏竦老脸一沉,阴声道:“醇之,你给我说实话,到底都有谁找了你。”

    庞籍老脸微红,他之所以上蹿下跳,为了孔家张目,不过是因为收了一些好处罢了,孔家支脉,势力最庞大的一支,便是江南孔家,这一支一直安分守己,经商为民。

    本来以为孔家已经与他们没关系了,谁知道突然曲阜孔家就烟消云散,还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这可不就是机会吗?所以江南孔家的心就热切了起来。

    他们联系了江南士子,言之凿凿,许诺种种,又有不少世家豪族愿意帮助他们,恢复文宣公一系的地位。

    江南一向是文华宝地,士子众多,为官的更是占据了大半朝堂,庞籍虽然是单州成武人,但是他夫人的娘家,却是江南大族,所以就求到了他头上。

    各种好处自然是不会少的,再加上人家投其所好,送了不少古玩字画,庞籍本身又同情孔家,自然要东奔西走,联络朝臣。

    作为次相的,自然就是不二人选,于是众臣就联合起来,软磨硬泡的,让夏竦冲在了前面。

    不曾想,圣意昭昭,天子不意恢复文宣公尊号,直接就让礼部接了祭祀孔圣人的事情,让他们后续的计划,无法开展,简直太过憋屈了。

    “醇之啊,这副白马图,你还是收回去吧。”

    。。。。。

    庞籍面色阴沉的抱着白马图,回望了一眼相府,心中沉甸甸的。

    如今江南被天下集团吞并了半壁江山,在扬州等九州之地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还要修直道。

    江南的那些势力不满,联合起来抵制天下集团,更有甚者,直接把天下集团在江南各地的代销商孤立起来,让他们血本无归。

    改革本就不对,直道更是害人害己,君不见秦始皇、隋炀帝的下场吗?

    庞籍固执的认为,大宋的天下,已经走了岔路,需要纠正过来,而他庞籍,就是众望所归之人。

    “师相。”庞籍走后,屏风后走出一位中年人,儒衫洁净,风度翩翩。

    “士龙啊,你看庞籍之人如何?”

    出来的是郑骧,夏竦最得意的学生,也是历史上有名的人物。

    “庞醇之老而弥辣,不可小视,而且与江南关系太深。

    江南世家如今与天下集团对抗,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不过江南世家在朝中根基深厚,反而天下集团却根基浅薄,学生认为,天下集团必败。”

    郑骧侃侃而谈,似乎看透了局势一般。

    夏竦点点头,他与郑骧的看法一致,都不看好天下集团。

第167章 萧规曹随

    隔日早朝,赵祯一反常态的强势,宣了圣旨,竟然无一人敢反驳。

    赵祯高踞帝座之上,沉声道:“国朝养士,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孔圣人乃是万世师表,历代圣贤,自然是要尊崇的,但是孔家作恶多端,朝中大臣,多有怙恶不悛者。

    此事已经事了,朕不想再听到有人上奏孔家之事,诸位爱卿可有异议?”

    众臣默默无言。

    夏竦身为次相,首当其冲,只得上前躬身道:“陛下英明睿智,如此处置,并无不妥。”

    赵祯点点头,一颗大雷就扔了下来。

    “东南九州,如今官员奇缺,秩序混乱,还需有一贤臣总揽东南朝局,诸位爱卿,以为谁能堪当大任?”

    这就要分果子了?众臣心中大喜,九州上百官员,一起暴毙,空出来多少位置,能安插多少人?谁不眼热?谁不眼红?

    夏竦当仁不让道:“启奏陛下,臣以为枢密副使庞籍,老成持重,才干卓绝,治理地方政绩不俗,又有统兵经验,实在是不二人选。”

    赵祯眉头微皱,看向范仲淹,范仲淹会意,出列道:“陛下,朝中诸事稠稠,还需要庞相公支应,庞相公身负重任,却是不能外放。

    臣举荐贾昌朝贾相公,他为人练达,治理地方多年,贾相公的儿子贾章,如今在东南九州主事,表现不俗,交接起来,也会顺利一些。”

    贾昌朝心中大喜,一人执掌九州权柄,这特么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自大宋立国以来,从未有人有过如此殊荣,就算是大唐的节度使,也没有这般威风过,这可是大宋的半壁江山啊!原本以为自己一个边缘人,是没有机会的,如今看来,机会大大滴!果然有个好儿子才是真的好,自己这个当老子的都沾光了。

    赵祯经过孔家一事,对贾昌朝的印象十分深刻,觉得贾昌朝不落窠臼,为人精明干练,又深谋远虑,确实是良选之一。

    “启奏陛下!”一个大臣走了出来,沉声道:“贾昌朝入朝不过数年,已经单人参知政事,位高权重,如今再外放统御西南九州,只怕不妥。”

    贾昌朝差点背过气去,一看是张方平,顿时没辙了,这家伙资历虽然不如他,但是人家后台硬,而且这家伙是科班出身,妥妥的进士及第,不像是他,当年,真宗曾祈谷南郊,贾昌朝于道左献颂辞,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任晋陵主簿。赐对便殿,任国子监说书。孙称其讲说有师法。后又改颖川郡王院伴读,再适殿中丞,历知宜兴东明县。孙侍读禁中,以老辞,举荐贾昌朝代之,诏试中书,不久复国子监说书。

    说白了,贾昌朝就是靠着奉迎媚上上位的,好说不好听啊!就算是你本事再大,人家一句话,你不是科甲正途,那就玩完了。

    这也是贾昌朝不遗余力的要推翻孔家的原因之一,人家本就不是正牌孔孟门徒,不鸟你孔家,也是正常的。

    一时间朝堂之上议论纷纷,有人支持庞籍,有人支持贾昌朝,总得来说,支持庞籍的声音大了一些。

    不过一切还要看赵祯的意思,毕竟人家才是皇帝,口含天宪,说一不二。

    说实话,以前赵祯对贾昌朝的印象也不好,觉得这家伙靠拍马屁上位,真本事未必行,只是近些年来,贾昌朝越发的显得才干惊人,才渐渐的委以重任。

    这次孔家之事,人家又出了大力,联络有识之士,硬生生扼杀了京城这边的风声,只这一件,堪称干臣了。

    而且贾昌朝的儿子,这一年多,在蓬莱那是干的风生水起,如今又实际上执掌东南九州事务,别人就算是去了,也未必能压得住贾章,只有贾昌朝去,才能顺利的接收九州。

    对于未央和天下集团,赵祯从来都是宽容的,但是他还没有宽容到以天下托付的地步,那就不是皇帝了,那是个傻子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肃静!”陈琳尖利的声音响起,整个大殿,顿时鸦雀无声。

    赵祯缓缓开口道:“贾昌朝晋升集贤院大学士,兼参知政事,知扬州等九州事宜。

    另曾公亮为东南督抚,统帅东南诸军。

    两位爱卿,可不要辜负圣恩啊。”

    贾昌朝与曾公亮走了出来,躬身谢恩。

    贾昌朝心中腻歪,曾公亮不明所以。

    不过众臣心中,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集贤院大学士啊!这是妥妥的三相啊,如今首相空悬,次相为夏竦,三相无人。

    这意思就是,你贾昌朝在东南干的好,回朝就是宰相之尊,干的不好,呵呵!那就对不起了。

    至于曾公亮,他出身书香世家,为刑部郎中曾会次子,他自少时起就颇有抱负,且器度不凡,为人“方厚庄重,沈深周密”,这些年着实干过不少事情,如今是集贤校理、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仁宗当面赐给曾公亮金紫衣,说:“朕于讲席赏赐你,是由于尊重宠爱儒臣。”曾公亮于是以知制诰官兼任史馆修撰,再改为翰林学士、判三班院。三班院的属吏多而杂,如果不加以贿赂就辞谢不可,贵族子弟大多依靠势力请求拜见。曾公亮选取前后章程,依据情况办事,属吏不能插手。

    这家伙就是典型的实干型人才,只要上面的人肯放权,他就能把天都捅个窟窿出来,而且他编纂武经总要,也是一个能出将入相的大臣。

    曾公亮虽然端庄忠厚深沉,办事细致周密,平时谨守礼仪,遵守规矩,但性情吝啬,积累财富达巨万。

    这一点颇为令人诟病,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毕竟大节无愧,再说了,人家自己凭本事节俭的钱财,谁敢说些什么?

    朝廷决议已定,陈琳宣布散朝。

    新鲜出炉的大学士与东南督抚两人面面相觑,留在了最后。

    待众臣走后,两人要求见赵祯,却被陈琳拦下了,老陈琳一脸笑意的道:“陛下说了,两位大人此去东南,萧规曹随即可。”

    贾昌朝面色顿时难看,萧规曹随?谁的规矩?自然是未央的规矩!让自己不要乱动,让人家去做就行了,自己去东南,感情就是个吉祥物啊。

    反而曾公亮一脸的无所谓,谢过陈琳后,大步流星而去,一脸的轻松写意,仿佛去郊游一般。

第168章 添丁

    未家添丁了!

    杜纤云怀孕十月,终于生了,生了个大胖小子。

    为此,未洵百忙之中,从扬州抽身回来,抱着自己的儿子,傻乎乎的笑着。

    未央也很开心,不停的往前凑,想看看自己的大侄子。

    可惜他个子矮,总是被挤出来。

    未央气的哇哇大叫,一把抱起小白,这家伙一直跟着杜纤云,如今已经胖成球的,可喜可贺的是,似乎长大了很多,足有两尺来长,未央竟然一时抱不起来。

    他曾经很怀疑,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天使猫,没见过有这么大的天使猫,而且那两张肉翅,似乎大的有点过分了,比它的身体还长了一些,未央甚至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真的能飞起来。

    不过无所谓了,现在还是看小家伙要紧,未央奋起直冲,冷不防被一个手掌抵了回来,他不由大怒,抬头看见了杜风云,旋即换了一副脸色,谄媚的抓着杜风云的大手,想要借力。

    杜风云呵呵一笑,伸手一提,把未央提了起来,拎在臂膀上,让未央终于一睹小家伙的真容。

    这家伙胖乎乎的,皮肤红红的,皱巴巴的,跟个小老鼠似的。

    未央撇撇嘴,张嘴就道:“怎么一点都不像大哥。”

    杜风云抖手就把他掼在了地上,气咻咻的道:“你懂个屁,小孩子都是这样,等长开了就好了。”

    未央大怒:“胡说八道,我看这眉眼,跟我大嫂很像,也就嘴巴像我大哥。”

    杜风云懒得理会他,伸手从未洵手里接过小家伙,笑呵呵的道:“不错不错,再过个十年,就是一个棒棒的小伙子,咱们家这么大的基业,也算是后继有人。”

    未央连忙上去,伸手就道:“爷爷,给我抱抱,给我抱抱。”

    杜风云递给了未央,未央小心翼翼的抱着小家伙,傻笑着,比未洵还不如。

    “取名了吗?”杜风云笑道。

    未洵摇头道:“倒是合了几个,都不合适,正向着去找滕夫子他们,都是当世大儒,找他们取个名字最好不过了。”

    未央撇嘴道:“找他们干嘛?依我看,就叫未珩。楚语楚之白珩注。珩佩上之横者。玉藻曰。一命,再命幽衡。三命葱衡。所谓三命葱珩。士瑌玟,则以石。月令。春仓玉。夏赤玉。中央黄玉。秋白玉。冬玄玉。

    这才是好名字。”

    未洵琢磨了一下,顿时拊掌笑道:“二郎取的一手好名字,就叫未珩了。”

    床上躺着的杜纤云看他们闹腾,也不理睬,别人生产之后虚弱无比,还要坐月子什么的。

    但是杜纤云没有那些,她身体一向健壮,自从怀孕之后,各种上好的补品不要本钱一般的进补,再加上有钱颖这个医学院的院长在,母子康健,一点问题都没有,生了孩子直接就下地了。

    “未珩这个名字好,就这么定了。”

    未央嘿嘿笑着,小心翼翼的把小未央送给了他的母亲,在一旁定定的看着小小的孩子,心思连转。

    “大嫂,小白不能留在这里了,万一小孩子过敏就不好了。”

    说罢,也不待杜纤云说话,揪起小白的脑瓜皮,就走了出去,小白的惨叫一连串的传了过来,仿佛要杜纤云救命似的。

    杜纤云不以为意,把几人驱赶走了,就给孩子喂奶了。

    未央抓着小白,径直来到了一个亭子里,眯着眼睛看着小白,他头上的那根簪子倏忽之间,化作一道道液态流水一般,向着小白涌去。

    小白惊恐的大叫起来,它是通灵的异兽,自然能感觉到危险,这流水一看就不是善类。

    “不要怕,让我给你检查检查身体,看看你到底是啥品种。”

    未央轻柔的安慰着小白,忽然间,他目光一闪,小白的眉心间,隐隐约约有一丛白金色的毛发,毫不起眼,隐藏在小白白色的皮毛中,一般人都不会注意到,但是未央隐隐间,觉得这丛白金毛发,组成了一个字。

    一个“王”字。

    羽箭分解成最细微的粒子,进入了小白的体内,未央闭上眼睛,细细感受,过了许久,才收起羽箭,抓着小白的脑瓜皮,目光绽放出异样的神彩。

    这特么的是个屁的猫啊!这是一只虎啊!是一只长着翅膀的幼虎。

    俗话说的好,九犬一獒,三虎一彪。

    獒常见,那玩意西藏高原上到处都是,但是彪这个物种,一直都是存在于传说之中,从未有人见过。

    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彪最犷恶,能食虎子也。余闻猎人云:凡虎将三子渡水,虑先往则子为彪所食,则必先负彪以往彼岸,既而挈一子次至,则复挈彪以还,还则又挈一子往焉,最后始挈彪以去。盖极意关防,惟恐食其子故也。

    “剑圣”裴旻射虎的故事:裴旻为龙华军使,守北平。北平多虎,旻善射,尝一日毙虎三十有一。因憩山下,四顾自若。有一老父至曰:“此皆彪也,似虎而非。将军若遇真虎,无能为也。”旻曰:“真虎安在乎?”老父曰:“自此而北三十里,往往有之。”旻跃马而往,次丛薄中,果有真虎腾出,状小而势猛,据地一吼,山石震裂。旻马辟易,弓矢皆坠,殆不得免。自此惭愧,不复射虎。

    种种事迹表明,彪这种物种,凶悍无比,一言不合就要吃人的。

    未央心中不由后怕,这玩意要真是彪,那可就吓人了,也不知道这玩意什么时候凶性大发,无论是伤了谁都不好,毕竟这漫山遍野的,都是重要人物。

    未央决定,以后这家伙必须跟在身边,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意的就放家里,出了事情可承受不起。

    不过小白来家里也有一年了,虽然吃肉,偶尔也啃啃萝卜之类的,也没见他祸害过野兽之类的。

    “以后啊,你必须跟着我,寸步不离。”未央抓起小白,抱在怀里,叹息道:“你是个异类,我也是个异类,正好咱哥俩做个伴,要是有一天你真能飞天遁地,正好咱哥俩可以来一个环游世界,岂不美哉!”

    不管小白是什么怪物,未央觉得,应该没有大问题才是。

第169章 偷的浮生

    “最稳固的,便是三角形,三个点的支撑,比四个点更加牢靠。而三角形中,无论是等边三角形,还是等腰三角形,都是最为美观的。

    三角形三边不可变,三边之和,便是周长,至于面积,则是”

    未央在课堂上侃侃而谈,一根粉笔指指点点,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一只黑白相间的滚滚在教室外的假山上躺着晒太阳,而一只白色的猫咪,则俯在假山上,眯起了眼睛,慵懒的伸着懒腰。

    事实证明,滚滚这种生物,天生就是用来卖萌的,初来乍到,就得到了所有学子的欢迎,相比之下,小白虽然外形俊美,但是却差了一筹,导致小白很是幽怨,时不时的看着滚滚胖大的屁股,指间利爪伸缩不定,很有想抓一把的。

    以为都很美好,要不是窗外时时闪过一道人影,未央觉得就很满足了。

    晏殊与欧阳修对于书院,抱有很大的期望,从来到书院之后,几乎看遍了整个书院,连厕所都没有放过。

    抽水马桶这么高端的东西,他们是研究不明白的,但是不妨碍他们发出啧啧赞叹之声。

    尤其是欧阳修,双眼冒光,觉得其中一定蕴含了某种天地至理,非得缠着未央,让他说个明白。

    未央直接扔给了他一本格物之道,其中有初阶物理知识,这家伙如获至宝,潜心研究了数日,终于一副很满足的样子,开始了新的发现之旅。

    看到欧阳修如同后世班主任一般探头探脑,未央都无语了,但是其他学子,却表现的激动不已。

    文坛盟主欧阳修啊!那是多少人的偶像?大宋人的标杆,天下少有的大才子。

    如今他老人家来到书院了,这是多大的荣耀?随便沾一点斯文文气,那都是能高中进士的。

    铛铛铛!

    下课的钟声响起,未央喊了一声下课,便夹起课本,走出了教室。

    欧阳修觉得很新鲜,别家书院,唯恐学生学的不够,学的不精,哪有什么下课?就算是上厕所,也得报告一声,得到先生允许才行。

    暨行书院,处处透着新鲜,让欧阳修好奇不已。

    无论是黑板粉笔,还是授课的方式与授课时间,都与传统的教书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本来这种方式,在欧阳修看来是不可取的,求学嘛,没有头悬梁锥刺股,怎么会珍惜呢?

    恰恰相反,暨行书院的授课方式,很受学子们喜欢,而且学子的功课情况欧阳修也检查过了,一年的时间,能有这种水平,已经超出了绝大多数书院,这还是谦虚。

    要知道,暨行书院的学子,大多是刚刚识字没有多久的,当然,苏轼、吕惠卿、章敦、曾布这几个妖孽除外,就是这么一群学子,反而超出了他们求学年纪该有的本事。

    不仅仅如此,暨行书院的女学子,表现的更让人惊诧不已,普遍都很优秀。

    这是又原因的,数千年来,华夏这片土地,对于女子的要求,愈发的严苛,能受到良好的教育的女子,要么是大家闺秀,要么是青楼姑娘。

    大家闺秀是家世使然,人家有条件,但是青楼姑娘,却是为了挣钱,人家干的就是这买卖,为了迎合人的胃口,自然要卖力学习。

    至于小门小户的女子,不好意思,没有这条件,寻常人家,家里连一本书,甚至一张纸都找不到,还谈什么,只是妄想罢了。

    蓬莱有这个条件,因为蓬莱有天下第一大的书院,首批招生数千人,男女都有,至于下一步,就是在蓬莱建立小学、中学,以后的暨行书院,只招收高端学子。

    第一批学子,毕竟是例外,人少,为了充门面,也是没有办法。

    欧阳修自觉眼界大开,去找晏相公显摆去了,找了半天没找到,最后在图书馆才找到晏相公。

    来到图书馆的欧阳修傻眼了。

    什么是汗牛充栋?

    打个比方说,一卷竹简,大约能记载个几百字了不起了,以史记为例,谁家要是以竹简书写,放一屋子不算什么。

    这就是古时候人家说的汗牛充栋,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几本书。

    但是大宋不同,造纸术的发展,加上未央又改进了造纸术,成本的降低,导致的就是纸张的泛滥,如今的暨行书院已经发展到使用厕纸的奢侈地步了。

    要知道就算是赵祯,这会还用绸布擦屁股呢。

    再加上活字印刷术的诞生,暨行书院的图书馆,一行行巨大的书柜,分门别类,全都是书,什么天文地理,医学星象,儒家经典,百家杂学,应有尽有。

    这些书来的可不容易,除了滕子京、章得象几个老头舍出一张老脸借了很多,还有他们自己编纂的新书,其中就有未央的三本启蒙三宝,还有就是从韩知止那里弄来的书。

    不得不说,道家传承两千多年,底蕴就是雄厚,各种书籍玲琅满目,多不胜数。

    印刷作坊加班加点,足足印了数月,这才有了这一图书室的书,就着还没印完呢,这会还在三班倒的印刷。

    欧阳修闻着满室书香,阳光柔和地洒落在飘窗的书桌上,听着窗外鸟儿欢快的鸣叫,看着它们的羽翼漂亮地划过天空。

    此刻的欧阳修,只想老死在这满室书香之中,不问世事。

    “哟,永叔啊!”晏相公胁下夹着一本书,跟欧阳修打招呼道:“快来看看,这里竟然还有许多失传的孤本,已经印刷成册了,还有许多残本,也已经补全了。”

    欧阳修来到先秦典籍那一柜前,随手抽出一本,好巧不巧,正是竹书纪年。

    欧阳修迫不及待的阅读起来,一遍读,一遍抽气。

    暨行书院莫非对上古先秦之事颇有研究?为何这竹书纪年竟然补全了大半?要知道就算是皇宫中,也只是收藏了残本,三言两语的,语焉不详。

    这可是重大发现啊!欧阳修两眼放光,全身心的投入了研究学术的海洋之中。

    一旁悄悄跟着的未央如同偷了鸡的黄鼠狼一般,笑的贼兮兮的。

第170章 半日闲

    “未小子,你这样坑他,不太好吧?”晏殊夹着书本,来到了未央身边,一脸的微笑,但是在未央看来,这就是一只老狐狸。

    能屹立朝堂数十年,能庇护范仲淹等人安心变法,挡下明枪暗箭,能把夏竦这种狠人死死压住,不让他捣乱。

    要说晏殊只是个太平宰相,未央绝对不相信,此老的政治手腕,权谋之术,绝对是最顶尖的。

    所以未央对于晏殊,也是很恭敬的,甚至称得上小心翼翼。

    “晏相公,怎么能这么说话呢?那本竹书纪年绝对是真本,虽然不全,但是却也极为珍贵,可是滕夫子、章相公、柳老他们一起在书山文海里整理出来的。

    货真价实的东西,怎么是坑人呢?”

    未央一脸的天真,纯洁的如同白莲花。

    晏殊老眼尽是笑意,要是不认识这小子的,绝对能被骗过去,要知道这小子翻手间风起云涌,投足间天下震动,做的事情,无一不是捅破天的大事。

    从最初的红薯玉米,到后来的战马市舶司,还有辽国的事,孔家的事。

    哪一件事小了?哪一件不是天大的事?

    “二郎啊,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你小子让贾昌朝鼓动永叔搞什么三代之治,又送上竹书纪年,摆明了是要把他送入牛角尖,一时半会是出不来了。

    不过这也好,对永叔来说,研究学问,可比在朝堂上勾心斗角来的好,他一身的学识,浪费在朝堂上确实是浪费了。”

    未央不由大是佩服,看看人家,这才是看穿了一切的态度啊,与晏殊比起来,无论是章得象这个前前相公,还是滕子京这个大儒,都差了老远。

    老人家纵横朝堂数十年,稳如泰山,不是没有道理的。

    “晏相公说的是,学生之所以有如此之计,不过是因为不想绝了孔孟道统罢了。”

    “哦?”晏殊饶有兴趣的道:“你亲手葬送了孔家,还敢说这样的话?这会知道内情的人,只怕恨不得挖了你未家的祖坟。”

    未央一脸的无所谓。

    “老未家的祖坟就在那里,我看哪个不开眼的敢来?”

    “不过晏相公,学生说的可是实话,儒家道理,固然可以治国,但是经过两千年的演变,却未必适合现在的国情。”

    “我大宋承大唐遗风,当开拓进取,无论是契丹还是西夏,甚至是回鹘,都应该臣服大宋。”

    “儒家已经不适合了,所谓外儒内法,辅以兵家,才是正理。”

    “扫四方不臣,荡天下妖氛!大丈夫岂能靠着丧权辱国活着?”

    “学生不才,范相公在开封变法,但是却令不出京城。学生在蓬莱变法,却一举成功。”

    “扬州九州之地,将仿效登州蓬莱,尽皆改革。”

    “范相公是自上而下的改革,先动官吏,但是学生不同,学生是自下而上的改革,先富民生。”

    “民富则国强,国强则天下定!”

    “学生把此法叫做:以农村包围城市。”

    “要不了两三年,从登州至扬州,十州之地,将成为天下标杆,富庶无比,无论是大宋征伐各国,还是整军备武,修治河道,都不会再捉襟见肘。”

    “晏相公,天下富庶,才是治国之本,才能跳出历代以来的兴衰怪圈,我大宋才能绵延千年。”

    晏殊惊讶的看着未央,近些年他闲来无事,也思考过这些问题,但是远远没有未央说的来的纯熟,毕竟他也是士大夫的一员,是既得利益者,一时半会,是不可能放下孔孟之道的。

    按照未央的说法,大宋应该百家齐放,摒除儒家一家独大的局面。

    晏殊虽然内心有点接受不了,但是却不得不承认,未央说的是对的。

    儒家教导出来的官员,不会治河,不会治军,更不会算账,有的官员除了之乎者也,甚至连最简单的账册都不会看。

    一县之地,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有多少丁口,什么地方需要修桥补路,需要朝廷拨款,他们一概不知。

    遇到事情,只会推脱,只想安安分分的在任内渡过,然后就是平步青云。

    大宋并不缺能干的官吏,比如范仲淹,比如梅尧臣,再比如唐介、包拯。

    但是这些人都有短板,对于治下民生不一定有多么了解。

    范仲淹的变法,从官吏着手,认为大宋的毛病,出现在了上层。

    这是对的,却是是出现在了上层,但是上层利益勾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动一个试试?这还没几个月的功夫,庞籍都叛变了,这可是范仲淹的铁杆盟友啊。

    但是未央不同,登州原本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甚至缺了县令都没人管,所以他可以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

    王伦起义,他出兵一扫九州,把整个九州的上层官吏几乎一打尽,剩下的都是一些敢干事情,能敢事情的循吏。

    循吏虽然能力不见得有多大,但是执行命令来说,却是最为忠诚,而且他们熟悉本地情况,加上未央锦衣卫的威名震慑九州,他们做事情更是尽心竭力。

    再加上江南势力退出九州之地,这就给了未央的天下集团大展拳脚的机会。

    堪称一片白纸的九州之地,还不是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只要这些地方成功了,那可是相当于小半个大宋的版图,就算是范仲淹变法失败,也能靠着这些东西补救不是?

    未央打的一手好算盘,很是自得。

    晏殊心神不定,眼神闪烁,盯着未央看了许久,这小子要么就是个妖孽,要么就是个奇才。

    儒家统治思想近两千年,其他各家都销声匿迹,这小子竟然能另辟蹊径,妄图跳出历代兴衰怪圈,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从来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朝廷。

    “你可知道,君权神授,当今陛下固然是仁君,历代罕见,但是谁能保证,以后的皇帝就不会出现一个商纣,出现一个夏桀,出现一个隋炀帝?”

    晏殊说完,直勾勾的看着未央,等着未央的答案。

第171章 给纣王平反

    未央深吸了一口,沉声道:“既然晏相公说起,咱们就说说商纣与隋炀帝。

    晏相公可知,武王伐纣,纣王的罪名是什么?”

    晏殊毫不犹豫的道:“一是酗酒二是不用贵戚旧臣三是登用小人四是听信妇言五是信有命在天六是不留心祭祀。”

    未央笑道:“这些罪状不管放在哪个朝代都不算严重,也完全没有后人形容纣王时的荒淫残暴。用现代价值观判断,甚至富于进步意义。如“不用贵戚旧臣、登用小人“。这里的“小人“是出身贫贱的下层人。纣王不录用王族中的亲贵和从前商王的旧臣之子,而是提拔录用出身卑微之人,这是打破用人唯亲的血统论,用现代眼光来看属于进步的用人观,是“唯才是举“,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任用出身低微的人而停掉亲戚不用,会遭到亲贵集团的蜂拥攻击,甚至纣王的敌人周武王都不原谅他。

    同样,纣王为了挽救帝国的颓势,进行的这些必要的人事调整录用人才取代腐朽的权贵,必然导致亲贵和旧臣集团的极力反对。部分贵族甚至采取不合作的政策,带着自己的人怒而出走,从而分裂了商王朝的统治核心,破坏了商王朝的国运

    纣王的叔叔比干被处死,另一个叔叔箕子被下狱,也可能是新的用人制度调整触及了这些叔叔的亲贵家族利益,加上其他的“政见不合“,最终与纣王发生严重冲突,以致有人为此而死。这也是商王朝之积弊已久,问题之复杂,现实之难办,一点改革都阻力重重。

    其实,也正是纣王任用的诸如飞廉、恶来这些出身低微的小人,帮助他三征东夷,并且与商王朝共生死,战斗到生命最后一息,倒在战场血泊中。

    至于第四条罪状说纣王“听信妇言“,其实是少见多怪。商朝女性在政坛上颇有作为,如商王武丁时期的妇好就是一位巾帼杰出人物,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尊重女性的客观状况。纣王听信妲己,即便这是事实,我们也不要奇怪。当“贵戚旧臣“都不支持,甚至分裂而去,当社稷危荡,如蜩如螗,如沸如羹,人心惶恐,各怀叵测,那纣王也只有跟自己的女人妲己合计军国大事了,毕竟自己女人还是跟自己坐在一条船上,值得信赖,并且一直坚持到最后,共同于鹿台。

    而所谓第五、第六条“信有命在天、不留心祭祀“的罪状,这是与国计民生无关的小节,而且并不属实。从出土的甲骨卜辞上看,到了纣王的父亲和纣王时期,祭祀祖先的典礼系统比起前代商王,倒是显得更加成熟完备。

    总之,周武王给纣王定出的这六条大罪,只有第一条“酗酒“还算是有点儿分量。但是商朝人好酒,喜欢以酒佐餐、聚众豪饮,这是他们一贯的风气。从出土器物来看,商朝后期的饮酒器具明显激增,这表示社会饮酒之风蔚然,甚至有些商代遗址中还曾挖出来好几坛子当时的酒呢。

    一个帝国积累年头久了,财富丰厚,人们闲逸,走上饮酒的路子,是必然的事情。商朝人崇尚音乐,边喝边唱,是很流行的。”

    晏殊大惊,惊声道:“如此说来,纣王还是明君不成?”

    未央笑道:“成王败寇,于是,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唐太宗这些古代成功人士,都被锦上添花似的包装成了极好极好的完人,圣人而推出,这是儒家春秋笔法的好处,并非是史实。”

    未央继续抛出炸弹:“据正史所载,商纣王博闻广见、思维敏捷、身材高大、膂力过人。他曾经攻克东夷,把疆土开拓到我国东南一带,开发了长江流域。

    由于周方国在西部行征伐之权,国势迅速强大,自周侯季历至西伯姬昌仅仅两代,周方国开辟的领土已“三分天下有其二“,只不过文王曾与纣王在山西黎城恶一场,被打得大败,如果不是来自东夷的军师姜子牙在商王国东部策反东夷作乱,恐怕文王的统一大业将就此完结,而文王被俘、囚于羑里很可能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中,最终姬昌很可能被纣王处死,而不是像史书上所说的那样被释放回家?

    在对付东夷的战争中,纣王一方占尽优势。为了永绝后患,纣王甚至建起了一条通往东夷的大道,以便迅速调兵镇压夷人的反抗。

    夷人尽管善弓,但商军的箭镞以青铜打造,精巧而锋利,其射程远、杀伤力大,而且商军作战部队中甚至出现了“象队“,古书上说:“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大象象牙轻易地戳穿了东夷人的胸膛然后把尸体抛向空中,东夷的军队一批批倒了下去。被纣王指挥的商军一阵冲杀,层层包围,东夷人的部队大部分做了俘虏。

    据说,商军如秋风扫落叶一样,一直打到长江下游,降服了大多数东夷部落,俘虏了成千上万的东夷人,取得大胜。从此以后,中原和东南一带的交通得到开发,中部和东南部的关系密切了。中原地区的文化逐渐传播到了东南地区,使当地人民利用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发展了生产。”

    未央停顿了一下,看着晏殊道:“所谓的纣王昏庸残暴,稍微用心一点,都能看出,不过是儒家为前人遮掩的春秋笔法,美名曰:为尊者讳。

    实在是不值一提。

    想那纣王,英明神武,不下于历代明君,孔圣人的弟子子贡也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后世言恶则必稽焉。“纣王虽有不是之处,但是人无完人,但不至于如此之坏,歪曲事实,只是儒家为了传播儒家文化的道路罢了。”

    晏殊觉得,仿佛眼前一座高楼轰然崩塌,诚如未央所言,这些事情,他又如何不清楚呢?身为当朝宰执,名家大儒,这些事情,都是熟稔于心的。

第172章 岂不美哉

    要说未央有多高尚,是为了给纣王平反,那是纯熟扯淡,一个死了三千多年的过气帝王,未央还没有那个闲情逸致。

    他的目的不过是把欧阳修送进去的同时,给老晏殊找点事做。

    因为他发现,这些老头一个个闲着没事,就是问题多,东问西问的,把未央的家底都快掏干了,再加上这些老头都是宝贝,一个都不能放过,未央只能让他们穷经皓首了,同时给自家书院拉点人气,简直不要太完美。

    “晏相公,还要学生给您分析一下隋炀帝吗?有人认为杨广雄才大略,眼光不俗,功在千秋贬他的人,说他古今第一败家子,骄奢淫逸,志大才疏。”

    晏殊失魂落魄,喃喃自语道:“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

    修建运河、南北统一、畅通丝路、开创科举、三征高句丽、巡游天下。

    莫非儒家历代先贤,真的是错的吗?”

    未央抚掌大笑道:“晏相公悟了。”

    晏殊眼中精光一闪,双目放出异样的神彩,他看向未央,赞道:“好你个未二郎,差点着了你的道,你是不是想把老夫与永叔一般,穷经皓首?”

    未央赧然,他确实是这个心思,不曾想老相公智慧练达,一双老眼看穿时间一切,一眼洞穿了他的意图。

    “你说的这些,已经是过去式,就算是我们重新修史,也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古籍既然早有记载,吾等后辈,就不用赘述了。”

    晏殊一脸的惋惜,说他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他固然名动朝野,青史之上,必然留名,但是著书立说的诱惑,是谁都拒绝不了的。

    未央嘿嘿一笑道:“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大儒孔颖达疏曰:“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

    相公执宰天下,自然是立功,于天下有大作为,可谓立德。

    三不朽已经完成了大半,所谓行百里而半九十,晏相公何不再接再厉,立地成圣,名传千古,岂不美哉?”

    晏殊一脸笑意的道:“听子京说,你想要忽悠人给你做事的时候,最擅长的四个字,便是这岂不美哉,你以为老夫是黄口孺子?你的花言巧语没用。”

    未央小脸微红,不知道啥时候起,自己这四个字就经常说了,看来以后还是要慎言的好,这小辫子一抓一个准啊,人家一听到你说这四个字就起了警惕的心思,还玩个毛啊!

    “晏相公,您人家真是误会小子了,小子虽然不敢说光风霁月,那也是心比明月,怎么会干这种事情?”

    未央一脸的大义凛然,让别人看到了,保不齐也就信了,但是晏殊是谁啊,朝堂之上风起云涌,都稳如泰山的人物,会被他忽悠。

    “且不说别的,就说醉翁,他老人家在书院研究学问,我书院资源丰富,藏书万卷,又有大儒在侧,可以时时相询,共同进益,岂不美哉?”

    说完话,未央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嘴巴子,这破嘴,还说顺嘴了。

    晏殊似笑非笑的道:“是不是闲时育一二子,传承衣钵,岂非更美?”

    未央嘿嘿一笑,比了个大拇指。

    晏殊笑道:“好了,知晓你的心思了。这样吧,你去把我的儿子接过来,至于我,自然会满足你的冤枉,修史教书,这样总行了吧。”

    未央顿时大喜过望,连连点头道:“晏相公,不知让学生去接哪位世兄?”

    “还有谁,当然是几道了,那小子现在淘气的很,他母亲管不了他,书院环境不错,正好带过来打磨打磨。”

    未央顿时来了兴趣,急匆匆的去安排了。

    这位晏几道也不是凡人,是婉约派的代表人物,与其父一时瑜亮,合称“二晏”。

    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一样,晏几道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的父亲晏殊官居相位,比起政治上的建树,其更令人称道的,是他的文采和词作。晏几道出生时,晏殊已四十七岁,算是老来得子。作为家中最小的儿子,晏几道得到了父亲格外的宠爱。晏殊自幼聪颖过人,继承了父亲优良的细胞,七岁就能写文章,十四岁就参加科举考试。拿了个进士的身份回来。晏几道生来就在绮罗脂粉堆中长大,珠围翠绕,锦衣玉食,“金鞍美少年,去跃青骢马。牵系玉楼人,绣被春寒夜”,每天的生活就是跌宕歌词,纵横诗酒,斗鸡走马,乐享奢华,他的六位兄长先后步入仕途,而晏几道过的是逍遥自在的风流公子生活。

    对于这种人物,未央是再多也不嫌多,恨不得把天下的才子,趁他们未成名,全都搜罗过来,助涨书院声势。

    刚刚出了门,迎头撞上了鲁常。

    “哎呦!”未央脑袋撞的生疼,看见是鲁常,连忙拉住他到:“你去抚州临川文港沙河,把晏相公的小儿子晏几道,还有相公的夫人接来,用我的马车,万万不可怠慢了。”

    鲁常连忙道:“未公,这事好办,属下亲自去就是,不过属下来找未公,是另一件事,王安国王公子来了。”

    “平甫兄来了?”未央大喜,乐不可支,王安国终于来了,两人在苏州的时候,就约定了,王安国来蓬莱游学,未央可是期盼了好久了。

    “在哪里?快带我去。”

    未央急不可待,拉着鲁常就走。

    鲁常无奈道:“未公,王公子在山长室呢,与滕夫子相谈甚欢,滕夫子让我来请的您。”

    未央一把撇开鲁常,转身进入蓬莱阁,风风火火的样子,让鲁常很是无语。

    自家这个未公什么都好,神仙中人,做事往往出人意料,只是这个急躁的性子,实在是让人担忧,不过也没事,未公还再过些年,性子沉稳了,也就好了。

第173章 王安国到来

    “平甫兄!”未央开心的看着王安国,上去就想来一个拥抱。

    “咳咳。”滕子京咳嗽了两声,阻止了未央的咸猪手。

    未央悻悻的收回手,作揖行礼道:“多日不见,想煞小弟也。”

    王安国也很开心,拉着未央的手,唏嘘不已。

    “苏州你我一见如故,愚兄听贤弟说,蓬莱乃是游学的好去处,千里迢迢赶来,还望贤弟勿怪。”

    “不怪不怪,平甫兄能来,小弟欢喜还来不及,滕夫子你见过了,夫子如今的暨行书院的山长,书院还有诗词大家柳永先生,章相公、晏相公,对了还有一位文坛盟主欧阳修,还有苏老泉,这家伙别看现在不怎么滴,但是早晚飞黄腾达,不逊于当世风流人物。”

    滕子京诡异的看了看未央,未央的识人之能他算是服气了,苏洵名声不显,就算是刚来的时候,滕子京也不是很在意他,但是未央却委以重任,十分信任,时间长了,苏洵的能力展现出来,让人惊叹不已,就算是他们几个老头子,也十分佩服,而且苏洵的夫人程氏,也是蜀中豪门,眉山富豪程文应之女,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不俗,在暨行书院,打理后勤,也是井井有条。

    尤其是苏洵的三个儿女,小小年纪,展现出了妖孽一般的才华,苏辙倒还罢了,毕竟还但是那苏轼,诗词歌赋张口就来,就像是天生就在脑子里一般,其才丝毫不逊于诗仙李白。

    还有那苏八娘,比之其弟,亦不遑多让,若是生为男儿身,那也是惊世辅国之才。

    这一家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投的胎,仿佛天下文气,一股脑都进了他苏家的门一样,让人不得不佩服。

    那边未央与王安国聊的火热,两个都是少年才俊,甚是投缘。

    王安国一肚子的学问,诗词歌赋亦是精通,南北趣事信口拈来。

    未央更是天文地理不所不知,古今往来无所不通。

    两人在一起,让滕子京感慨不已,自己等人已经垂垂老矣,新一代的人杰,终于崭露头角。

    “平甫兄,来到蓬莱,自然是要品尝一下风雅阁的美食美酒,然后再游览蓬莱美景,最后再请益学问,这才是正办。”

    滕子京脑袋都大了,气咻咻的一巴掌拍在了未央脑门,“臭小子,感情在你心里,学问还不如美食来的重要,岂不闻颜子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未央长大了嘴巴,许久才道:“夫子您是道德大儒,自然安贫乐道,但是学生是俗人,所谓打开门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在学生看来,有锦衣玉食,何必粗茶淡饭?那不是自虐吗?”

    “竟然敢质疑先贤,我打死你个臭小子。”

    滕子京抽出戒尺,追打未央。

    未央抱头鼠窜,连连求饶。

    王安国在一旁无语至极,不过看这两位在书院里跑了半晌,别的先生学子似乎都懒得看,心道这肯定不是第一次,搞不好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了。

    老夫子气喘吁吁,追不上未央,扔了戒尺,怒道:“想累死老夫啊!还不快来扶扶。”

    未央嬉皮笑脸的走了过来,笑嘻嘻的道:“您老人家最好长命百岁,这样学生才能在您的羽翼下躲避风雨。”

    正好章得象下了课,手里捧着一个紫砂壶正自得其乐,晃晃悠悠的走着,见到这一幕,笑呵呵的道:“子京,这小子又惹你生气了?又不是什么大事,没事少生气,人家不是说了吗,遇事莫生气,气大伤身体。

    你要是实在是想教训这小子,就收为弟子算了,反正这小子如此妖孽,也不会辱没了你的名头,你要是再不动手,我可就不客气了,正好一身所学,缺了个衣钵传人。”

    滕子京瞥了一眼低眉顺眼的未央,不由叹息道:“臭小子心高气傲,看不上我的学问啊,收徒之事,不提也罢。”

    未央笑道:“两位夫子,收徒之事不提也罢,不过这位王安国王平甫,乃是少见的少年俊杰,两位夫子可以考虑一下。”

    章得象与滕子京眼前一亮,未央能看中的人才,绝对不俗,不知这位王安国有何过人之处?

    王安国在一旁满面通红,不知所措。

    章得象笑道:“既是你的朋友,就带着朋友好好玩耍几日,玩耍后,记得回书院就成。”

    未央拉着王安国,就冲向了书院门口。

    刚到书院大门,未央脸就黑了,苏轼、吕惠卿、曾布、章敦早早就等在书院门口。

    见到未央来了,苏轼老远就打招呼。

    “姐夫,山长说了,你还在禁足,让我们几个跟着你,免得你乐不思蜀。”

    未央黑着脸训斥道:“胡闹,你们都在进学,正是学问增长的好时候,怎能随意离开书院。”

    苏轼不屑一顾道:“说的好听,还不是嫌我们碍事?明着告诉你,就是我姐让我们看着你,不让你喝酒,还有就是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

    未央气急败坏,这媳妇还没娶回家呢,就开始管自己的私生活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王安国看的很开,能多交几个朋友也不错,所以他乐呵呵的道:“没什么大不了的,咱们一起去就是了。”

    年纪最大的曾布笑道:“未先生,正好下午明日休假,咱们一起去游览一番也不错,学生来到蓬莱,还没仔细看过蓬莱胜境,整天听的耳朵都出茧子了,正好一起。”

    未央无奈,只得道:“去就去,不过我警告你们,不能在外面胡来。”

    吕惠卿笑道:“先生说笑了,我们都是书院的好孩子,从来不惹事生非。”

    这话未央一点都不信,这几个家伙,都是妖孽一般的人物,聚在一起不整出点事来都不正常,尤其是苏轼,这小家伙蔫坏蔫坏的,年纪不大,一肚子坏水,谁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事来。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了书院,向着蓬莱而去。

    路过皇都牌匾的时候,几人还使劲踩了几脚,嚣张的大笑几声,满足了一下践踏辽国的快感。

第174章 重重阴谋

    未央觉得,自己投胎到大宋,就是个劳碌命,刚刚带着一帮小伙伴吃喝玩乐,正要游览一番,就被曹佾这个倒霉催的堵在了风雅阁。

    未央不能不留下来,因为国舅爷的第一句话就是:“二郎,救命啊!”

    于是未央打发走了自己的小伙伴,面色奇差无比的带着国舅爷来到了自己在风雅阁的办公室。

    这家伙是国舅,又是大宋鼎鼎有名的富豪,谁敢对他怎么样?能收拾他的,除了当朝几位相公,只有皇帝赵祯了。

    当朝相公不会吃饱了没事干,肯定是赵祯没跑。

    “说吧,大国舅,什么事情?让你大老远的跑来,着急忙慌的不会是天塌了吧?”

    曹佾面色苍白,神情仓皇,看样子与天塌了也没啥区别了。

    “我姐姐生了龙凤胎。”曹佾低声说道。

    未央皱眉道:“这是好事啊。”

    曹佾咬牙切齿,双目赤红,宛如疯魔一般,沉声怒吼,“官家子嗣艰难,姐姐诞下龙凤胎,官家欣喜若狂,这对龙凤胎也身体康健,并无任何疾病。

    可是姐姐急于回宫,官家也想陪在孩子身边,孩子刚满月,就搬回了宫里。

    我按照你的吩咐,对姐姐千叮万嘱,让她一定注意,不成想还是出了意外。

    龙子大病,御医束手无策,我姐姐受不了打击,已经昏厥了数次。”

    未央心中一惊,早知道皇室与后宫争斗厉害,没想到这么厉害。

    曹皇后诞下龙子,不出意外,必然是将来的太子,继承大宋江山。

    要说有意谋害龙子的人,那就太多了,无论是后宫的妃子,还是想要争夺皇位的宗室,都有嫌疑。

    而且赵祯并不是什么长情之人,由于子嗣问题,一直是广撒种,妃子之多,没有三千也有一千了。

    这些妃子肯定都会去恭贺曹皇后,毕竟是六宫之主,该有的尊敬还是要有的。

    这么一来,根本就没法查,而且赵忠实这些家伙,未必就不会暗下黑手,要想查出真相,只怕比登天还难,就算是查到了什么蛛丝马迹,只怕也只是找出一些替罪羊砍了了事。

    “你不在京城好好看着皇后,来蓬莱做什么?”未央不明所以。

    曹佾慌张的道:“二郎啊,皇后生产是在曹家,如今回到皇宫竟然出现这档子事,很多人都说是曹家下的黑手,我怕啊!”

    未央气急,怒道:“你个蠢货,你怕个屁啊!圣人怀疑你了吗?”

    “没有。”曹佾老老实实的道。

    “圣人既然不怀疑你,那就没有事情,为何还跑来蓬莱?你这一跑不当紧,黄泥掉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曹佾顿时更加惶恐,苦着一张老脸,噗通一声就软在了地上,一把抱住未央的大腿,哭天喊地,“二郎啊,你是有本事的,救命啊!”

    未央抖了抖腿,不成想曹佾抱的太紧,不由无奈道:“我又不是大夫,你求我有什么用。”

    曹佾语气凝噎,抽泣道:“我曹家累世将门,偌大的家门,岂能因我一人而累死全家?皇子命在旦夕,公主也眼看活不成了,你要是不救我,我就从钟楼上跳下去,省的连累家人。”

    说罢,曹佾作势就要冲出去。

    “好了!”未央无奈道:“你既然来找我,咱俩的交情在这里,我不会不帮你,只是我怎么进京呢?”

    曹佾连忙爬起来,低声道:“二郎尽可去就是,只要救了皇子公主,那就是大恩,官家会感激你的,不会追究你。”

    未央闻言,气的火冒三丈,怒道:“要是救不了,我这颗脑袋,是不是就跟着你一块掉了?好你个曹景休,你是故意害我!”

    曹佾连忙摇头,赌咒发誓道:“我要是害你,天打五雷轰!”

    未央冷笑道:“大臣擅离职守,这就是大罪,要是治不好你的两个外甥,那就是罪上加罪,老子刚刚灭了孔家,不知多少人要找我晦气,你这时候让我进京治病,不是害我是什么?”

    未央越说,心头越亮,突然间想到,或许这不仅仅是针对皇室的阴谋,也是针对自己的阴谋,有些人贼心不死,想要靠着重新扶持孔家,效仿历代王朝,收拾天下士人之心。

    未央恍然大悟,心中冷笑,跟小爷斗,你们还嫩了点,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不是癌症之类的,就算是天王老子要他的命,小爷也能把天王老子干翻了。

    “鲁常!”未央突然大吼一声。

    哗啦啦一阵响动,鲁常推开了门,单膝跪地。

    “属下在!”

    “把我坐骑牵来,顺便挑选两匹好马,我要即刻进京。”

    鲁常虽然不明白未央为何要突然进京,但是还是忠诚的执行了命令。

    曹佾在一旁发懵,这是个什么节奏?你这脸变得也太快了吧。

    不大会,风雅阁外传来一声如龙般的马嘶,未央豁然起身,一把抓起曹佾,硬生生的把曹佾提了起来,拖下了楼梯。

    出了风雅阁,未央随手把曹佾丢在了一匹弗里斯兰马身上,回头对鲁常道:“召回一千锦衣卫,全力守卫蓬莱,无论是谁,但有敢惹是生非者,先拿下再说,若有不从,就地斩杀!”

    “喏!”鲁常本想跟着未央进京,一听未央的吩咐,顿时知道事情大条了,他不敢大意,急速回到锦衣卫营地,一纸命令就传了出去。

    未央骑着马王,马王屁股后面蹲着小白,在后面,就是曹佾拼命的打马跟着。

    同为弗里斯兰马,曹佾一人双马,但是比起马王来,还是差了不知多少,一路上也只能堪堪缀着,连并肩的机会都没有。

    未央一声不吭,只是放开了马王,速度快的不可思议。

    饿了在马背上啃干粮,喝了就地取水,不过是两日的功夫,开封遥遥在望。

    “吁!”未央停住了马王,过了片刻,曹佾气喘吁吁的赶了上来,屁股都快烂了,两匹神骏的天马更是累的口吐白沫,要不是未央刻意放缓了速度,这家伙根本就不可能跟上。

第175章 暗流涌动

    “二郎,你的马太快了。”

    曹佾身为大宋最顶尖的纨绔,一向是锦衣玉食,何曾受过这样的罪,就算是长途往来,那也是最顶尖的马车,温香软玉,美酒美食,样样不缺。

    这一路骑马狂飙,两千里路,两日达到,两日两夜不眠不休,曹大国舅可算是遭了大罪了。

    未央没有理会曹佾,他想了想,伸手在脸上一抹,顿时面孔大变,如同川剧变脸似的,换了一副模样。

    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他现在虽然说不算是满朝皆敌,但是对他有好感的,绝对不多,还是小心谨慎一点为好,万一出了岔子,撂挑子就跑,谁也拿他没办法不是。

    曹佾看未央转眼间换了一副面孔,不由大为惊讶,连声道:“这是什么面具?莫非是传说中的换脸之术?”

    未央没好气的道:“狗屁的换脸之术,这叫易容术,行走江湖必备技能,咱们此来京城,危机重重,暗地里不知多少人打你我的主意,还是小心点为好。”

    狗屁的易容术,不过是把羽箭化作液体状态,修改了一下面部细节,就如同还了一张脸一般。

    “二郎,不若给我也换一张脸吧,你说的对,太危险了。”

    未央气急,大骂道:“曹景休啊曹景休,你脑子被驴踢了吧?你要是易了容,谁带我们进皇宫?我怎么有你这么一个猪队友!”

    曹佾老脸通红,一时只想着保命,倒是没想那么多,只得连连作揖道歉。

    身为开封纨绔之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曹佾刚刚进城,开封城内,四面八方的有心者,边纷纷受到了消息。

    夏竦府邸,咱们的夏相公冷冷的道:“曹佾固然有点本事,但是将门没落,已经再也没有机会崛起,任由他折腾去吧。”

    下首的郑骧笑道:“师相,还是要谨慎一些,那曹佾身边跟着一个人,一起回城,此人来历不明,只怕会有变故。”

    “变故?”夏竦不屑道:“牵机之毒,自古以来无人能解,乃是皇室秘辛,就算是曹佾请来华佗扁鹊孙思邈又如何?也只是束手无策罢了。”

    “师相慎言。”郑骧低声道:“此事虽然不是我们所做,但是那汝南王府,若是真的做成了,他们一系登了皇位,恢复孔孟道统,我们还需要交好才是。”

    夏竦哈哈大笑道:“士龙,你还是太小心了,我们与汝南王府并无交情,再说了,老夫是什么人?慢说他还不是皇帝,就算是皇帝,也须得小心尊着老夫。

    此事过后,无需再与汝南王府有任何瓜葛。”

    郑骧躬身称是,只是眼中闪过一缕光芒,心道,您老人家今年都快七十了,士大夫七十致仕,就算您老人家再干十年,又能怎样?左右不过是作古罢了!但是我还年轻啊,不赶紧抱一条大腿,以后新君登基,岂能有一席之地?

    所谓的师徒离心便是如此,就算是夏竦此人,一向以狠辣著称,但是看着自己乖巧的弟子,也不会知道,自己这位弟子内心里的想法。

    自古皇权之争,都是最惨烈的,远的不说,李世民囚父杀兄,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李世民固然雄才大略,被万族尊称“天可汗”,但是就这一个污点,就被后人反复的拿出来,不停的往他身上泼脏水,不可谓不悲哀。

    曹佾带着未央,也没有掩饰行踪,实在是没法掩饰,马王高大雄壮的身躯,那就是黑夜之中的一颗明星,看不到的都是瞎子。

    高调回京的曹佾,回到府邸之后,迅速的换了一身朝服,带着未央,就向着皇宫而去。

    不得不说,未央此刻的心情是忐忑的,赵祯位几十年,对下属宽厚以待,让百姓休养生息,使宋朝达到一个发展的顶峰。赵祯知人善用,因而在位时期名臣辈出,国家安定太平,经济繁荣,科学技术和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而且善于纳谏,包拯在担任监察御史和谏官期间,包拯屡屡犯颜直谏,唾沫星子都飞溅到赵祯脸上,但赵祯一面用衣袖擦脸,一面还接受他的建议,竟然没有怪罪这个铁面无私的人。

    这位帝王确实具有相当大的度量和推己及人之心。这在封建时代,也算是很难得的了。因此,以往历史学家们称誉他为“守成贤主”,是一位难得的明君。

    一朝不仅出现了包拯,还出现了“求之千百年间,盖示一二见”,在岳阳楼记中唱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以及倡导文章应明道、致用,领导北宋古文运动的欧阳修。而赵祯庆历初年实施的“庆历新政”由范仲淹主持的那场社会改革,更为王安石变法起到了投石问路的先导作用。

    “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柳永,好不容易才通过了考试。但在赵祯看来,他不适合做官,还是填词的好,就给划掉了。赵祯说:“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柳永于是反唇相讥,说自己是“奉旨填词”。讥讽赵祯的柳永不但没被杀头,填词也没受影响,且填得更加放肆,这就非同寻常了。也因此,柳永非但不生仁宗的气,还“愿岁岁,天仗里常瞻凤辇”。

    赵祯去世时,“京师罢市巷哭,数日不绝,虽乞丐与小儿,皆焚纸钱哭于大内之前”;赵祯驾崩的讣告送到辽国后,“燕境之人无远近皆哭”,时为辽国君主的辽道宗耶律洪基也大吃一惊,冲上来抓住宋国使者的手号啕痛哭,说:“四十二年不识兵革矣。”又说:“我要给他建一个衣冠冢,寄托哀思。”

    做皇帝做到敌我双方都佩服不已,死的时候,连帝国都号啕痛哭,也算是千古少见了,要知道,当年李世民驾崩,不知道多少人暗中拍手称快呢。

    未央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见到这位赫赫有名的仁君,心中的复杂程度,堪比一团乱麻,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想还是不想,或者说有点畏惧。

第176章 面君救子

    来到宫门,曹佾递了牌子,过了许久,才有一个宦官走了过来,带着他们进入皇宫之中。

    大宋的皇帝俭朴的令人发指,尤其是赵祯,堪称历代之最,皇宫也是承袭前代而来,略加修缮后,便是如今的大宋皇宫。

    虽然十步一景,雄壮秀美皆有,但是两人都没有心思欣赏,闷着头赶路。

    那小太监急的一直追着两人,没办法,曹佾是常来宫中的,自然识路,而且曹佾与未央身体倍棒,所以速度极快,他一个肢体不全的小太监,又懒惰惯了,实在是跟不上两人的脚步,再说了,在宫中谁敢走这么快啊?不怕冲撞了皇帝后妃?

    要知道,这皇宫之中,哪怕随便拉出来一个人,可能都有深厚的背景,背后的关系重重叠叠,让人畏惧。

    但是小太监也不敢拦着,毕竟人家是国国舅爷,他只是个太监,只能紧紧跟着,唯恐出了岔子。

    过了一会,三人急匆匆的便来到了正阳宫,这是皇宫所居之地。

    曹佾与未央二人脚步不停,小太监大急,连忙拦住。

    “两位祖宗啊!能不能让小人先去通禀一声?皇宫大内,还是有规矩的。”

    曹佾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在皇宫,赶忙拱手到:“有劳了,还请通禀官家,就说曹佾携神医前来为皇子公主诊治。”

    小太监这才放下了一颗心,急匆匆的去了。

    未央在一旁无语至极,还神医,要不是小爷还有点手段,今天肯定会栽在曹佾这张破嘴上了。

    不大会,老陈琳小跑着来了。

    “哎呦,国舅爷,您可来了,官家等您多时了,国舅爷快随老奴走吧。”

    老陈琳看了看未央,眼中掠过一丝好奇,但是也没问,也不说,搞的未央有点小郁闷。

    三人又是一阵小跑,来到了正阳宫内,皇后的寝宫之外。

    未央一眼就看到了一个面色颓废的中年大叔,长得面白无须,两张耳朵极大,生了一双丹凤眼,但是一双眸子暗淡无光,鼻若悬胆,嘴唇微厚,身穿一袭素素的袍服。

    想来这位就是大宋天子至尊赵祯了吧?未央心中暗道。

    果不其然,那陈琳走到中年大叔身边耳语了几句,中年大叔勉强提起精神,一双眼睛看向了曹佾与未央,只是毫无神采可言。

    “景休啊,”赵祯开口,声音充满了无奈:“去看看你的外甥外甥女吧,想来以后没有机会了。”

    曹佾闻言,顿时如遭雷击,双膝一软,伏地痛哭,“官家,臣带来了神医,一定能治好的,一定能治好的。”

    未央皱了皱眉头,跟着跪了下去,实际上大宋并不兴跪拜之礼,那是到了大明朝之后的事,朱元璋是个农夫出身,为了显示天子尊贵,这才干出了这种事情,一直到了清朝,那跪起来是毫无心理负担,顺溜无比,让人不齿。

    “别跪着了,丢人。”赵祯无精打采的道:“既然有神医,那就试试吧。”

    说完,赵祯闭目养神,神情悲切。

    曹佾拉着未央走进了寝宫,偌大的寝宫,各种陈设极为华美,尽是精雕细琢,就算是一个放脸盆的木架,都是上好的木料。

    从此可以看出,赵祯虽然节俭,但是对于自己的儿女,还是很看重的。

    “是景休吗?”

    床榻上隔着帷幔,一个美艳绝伦的中年妇人直愣愣的看着曹佾,她的怀里,一左一右,抱着两个小娃娃,双目紧闭,面色发红,小脸上有痛苦之色,浑身青紫,青筋暴露,眼看就不活了。

    “二郎!”曹佾求救似的看向未央。

    未央也不客气,他大步上前,也不避讳,一把夺过了一个孩子,伸手按在孩子脉门之上。

    曹皇后大急,尖利的叫了起来。

    “姐姐,这位是神医,让神医看看,让神医看看啊!”曹佾抱住了自己的姐姐,痛哭流涕。

    外面的赵祯与陈琳听到皇后的叫声,赶忙走了进来,看到未央正在诊治,皇后被曹佾抱住,这才叹息一声,也没有追究曹佾的失礼之处,要是寻常时候,就算你们是亲姐弟,抱着皇帝的媳妇,那是作死啊!

    未央的眉头慢慢的舒展开来,一道道细微到了粒子级别的洪流,在孩子的体内游走不休,过了足足半刻钟,未央才睁开眼睛,笑道:“国舅爷,小人没有带银针,这皇宫大内,银针想必是有的,给我弄十根银针来,以酒精消毒即可。”

    曹佾愣了愣,一脸懵逼。

    “想什么呢?现在是活人,过会就要死人了!”

    寝宫之中顿时一片大乱,所有人都兴奋不已,这意思很明显了,就是皇子与公主有救了。

    过了不过十息的功夫,老陈琳哆哆嗦嗦的捧着一副银针,递给了未央,未央打开了宫中准备好的一瓶酒精,消了毒之后,直接就扎在了孩子的十指之上。

    嗤嗤!

    小孩子的十指之上,顿时十道细微的血流了出来,只是那鲜血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粉红色,显然这其中有猫腻。

    十指连心,但是小孩子没有哭,也没有喊,只是双目紧闭,眉头蹙在了一起。

    未央如法炮制,不过半个时辰,两个孩子都处理完毕。

    两个孩子慢慢的舒展了面部,沉沉睡去。

    他笑呵呵的扔下银针,满意的看了看两个孩子,躬身对赵祯与皇后道:“陛下,娘娘,两位龙子吉人天相,已无大碍,过一会就该醒来了,只是醒来之后,必然饥渴难耐,不可过食,少食多餐即可。”

    赵祯与曹皇后忽视一眼,一脸懵逼,这就完事了?要知道皇宫大内,多少御医,是天下医者的佼佼者,他们摆弄了近一个月,都没有任何用处,你扎了几针,就好了?

    曹佾却没有想这么多,未央可不是一个说大话的人,他既然说好了,那就会好,也必须好,不好都不行,未央可是奇迹的创造者,曹佾是一点都不怀疑。

    “二郎!你可帮了哥哥大忙了。”

    未央恨不得撕了曹佾的嘴,你是不是就怕别人不知道小爷是谁是不是?

第177章 御宴

    未央这回想低调都不成了,曹佾这个混蛋进来之后,喊了两次二郎,直接把两人原先商议好的,借用钱颖的名头,忘了个一干二净。

    所以在赵祯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的时候,未央淡定的抹了一把脸,装作去除了易容术的样子,而后单膝跪地,朗声道:“臣,锦衣卫指挥使未央,参见圣人。”

    赵祯双目突然爆发出异样的神采,直直的看着未央,不止是他,就连曹皇后、陈琳还有一些宫女太监,都看着未央,神情诡异。

    关于未央的传闻,宫女太监们,顶多知道这位新晋锦衣卫指挥使,弄到了红薯玉米,造福天下万民,荡平了东南九州之地,又明里暗里,把孔家给干掉了。

    但是在赵祯、曹皇后与陈琳眼里,却远远不止于此。

    曹皇后是听曹佾整日里挂在嘴边上,自然是好奇无比,而且自己的两个孩儿顺利诞生,没有惊动任何人,未央更是出谋划策,出力不如今更是救了自己的两个孩儿,此等大恩,简直就是恩比天高了,怎能不牢牢记住?

    至于赵祯与陈琳,这一对主仆知道的就更多了,一桩桩一件件,这位未央展现出来的与众不同之处,都让他们新潮澎湃,恨不得亲自前往,尤其是赵祯手里,还有未央打造的一杆狙击枪,那可是神兵利器,国之重器。

    “你就是未央?”赵祯心情大好,一听到未央自报家门,竟然屈尊降贵,亲自扶起了未央。

    未央起身,落落大方,一脸的孺慕之意,少年人青春四溢,更是让赵祯大声好感。

    “启禀圣人,臣正是未央。”

    哇哇!

    两个孩子突然睁开了眼睛,大哭了起来,哭声虽然微弱,但是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曹皇后更是轻声安抚起来,白了几个大男人一眼。

    赵祯尴尬的道:“爱卿远来,咱们君臣早就交心,如今爱卿又救治了朕的孩子,自然是要重谢的,来呀,摆宴!朕要好好谢过未爱卿。”

    曹皇后眼看几个碍事的男人走了,这才召唤乳母,与自己一起奶孩子。

    许是一个月没好好吃东西,两个孩子大病初愈,竟然展现出惊人的力量,吸的几个乳母惊呼连连。

    曹皇后这才放下一颗提心吊胆的心,旋即心中又发狠,刚刚未央给孩儿治病,她看的真切,那颜色,分明是中了毒,无论是谁,敢动哀家的孩儿,哀家比让你后悔终生。

    就在正阳宫,赵祯摆起了宴席。

    未央满脸期待,皇宫大宴,至少也是珍馐美味吧,看来自己有口福了。

    直到上菜了,未央才知道,满不是那么回事,皇帝宴客,竟然只有四菜一汤,看那样子,还不如蓬莱寻常人家的饭食。

    未央顿时就没了胃口,想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一向自诩大宋第一美食家,就算是北征辽国,吃的也是最好的肉松奶粉,何时吃过这么简单的吃食?

    “未爱卿?未爱卿?”

    未央这才反应过来,躬身道:“圣人唤臣有何事?”

    “可是饭食不合胃口?”

    这就难为人了,皇帝请客,你敢说个不字?

    “圣人容秉,小臣进宫之前,在国舅府吃了不少珍馐美味,这会确实胃口不佳。”

    赵祯也放下了碗筷,呵呵笑道:“景休是个好嘴的,家里又有钱,不像是朕,国事稠稠,亿万黎民都扛在朕的肩头,手头却是不宽裕啊。”

    未央无语,您好歹也是一国至尊,用不用过的这么凄惨?好歹也学学邻居,人家那可是锦衣华服,美酒美食。

    美酒?未央抱起酒壶,笑呵呵的道:“饭虽然臣吃不了多少,但是美酒却是不可或缺。”

    未央沾沾自喜,大嫂管的严,他可是很少有喝酒的机会,男人不喝酒还是男人吗。

    一口酒下肚,未央好悬没有一口喷出来,要不是怕君前失仪,未央都想骂人了。

    这特么不就是蓬莱酿的酒,兑了点水吗?哪个缺德冒烟的,拿来给皇帝喝了?

    赵祯犹不自知,咂摸了一口酒,舒服的打了个嗝。

    未央内牛满面,皇帝啊皇帝!您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连喝口酒都是假冒伪劣产品。

    坑爹啊!

    未央发誓,以后要是没事,绝对不来皇宫吃饭,这不是吃饭,简直就是受罪。

    就算是粗茶淡饭,你这茶也太粗了,说好的小龙团呢?拿茶沫子凑数算什么?

    但是人家曹佾似乎毫不在意,边吃边喝,呼喝连连,似乎极为享受一般。

    看看人家,这才是一个臣子在皇帝家吃饭该有的态度。

    于是未央慢条斯理的吃着饭,小心翼翼的喝着酒,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看的老陈琳连连点头,这才是高人风范。

    殊不知未央根本就是不想吃,也不想喝。

    一顿饭吃的没滋没味,未央心中也不是滋味。

    吃完饭,赵祯领着未央与曹佾来到了平常休息的地方,坐了下来,示意两个人坐下。

    待未央与曹佾坐下,赵祯才缓缓开口道:“未爱卿,朕的儿女,是中毒了吧?”

    未央点头道:“是中毒了,此毒非比寻常,极难化解,若非臣有特殊的手段,只怕皇子与公主,性命难保。”

    赵祯苦笑道:“皇宫大内,朕的眼皮子底下,竟然有人公然谋害天家血脉,当真事视朕为无物啊。”

    未央皱眉,“陛下,臣以为,下毒的人,只怕也不认为天下有人能解此毒,此毒萦绕于五脏六腑之间,极难拔出,臣的手段,乃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法门。

    既然别人不知道,借此机会,看看到底是谁想谋害皇子与公主。”

    曹佾摇头道:“只怕不能,这些人既然有胆子下毒,只怕早就想好了一切手段。”

    未央哂笑道:“国舅爷此言差矣,此毒凶猛无比,但是皇子公主却反复发作一月有余,足见下毒的人,不是一次性下毒,而是耗费了很长的时间,只要细细排查皇后娘娘身边的人,自然会有蛛丝马迹。

    至于其他,顺藤摸瓜罢了,再加上皇子公主安然无恙的消息传出去,看看谁蹦跶的最厉害就是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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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介绍:
未央觉得登州太穷,于是登州成为天下第一富庶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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