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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石迪迪     凶娇txt下载     凶娇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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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这沈心然倒好,他大老远过来偷偷看他一眼,他却不在屋里做做绣活,看看书,跑去哪里疯了?成何体统!

    余少恭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生她的气,他一向都是个好脾气的,至少在人前,他一直都保持着这样温润如玉的形象。

    可也不知为何,自从上次遇上了那个冷面冷情的少女,他就觉得,那女人身上有一种磁场,在吸引着他向她靠近。

    余少恭有一些烦躁,他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不希望某些事超脱自己的掌控,皱了皱眉头,正要甩手离开,突然透过窗缝,发现了桌子上的一叠,诗词。

    深闺少女,窝在房里写写诗,本十分正常,无甚奇异,可奇就奇在,这诗句,写得精妙绝伦~!!!

    女子可不像男子,许多女人,只在女学里读过女戒,和一些千字文,以及一些普通的书稿诗句而已。

    能写诗的,基本上都是大家闺秀,只有大家族才有这样的精力和财力去培养女子的诗才。

    而且德行容功,传统的女子美德里并没有要求女子要有才华,所以除了些许的大家闺秀,能舞文弄墨,写几首好诗外,也就只有一些具有灵气的奇女子,才能写出赏心悦目的好诗。

    说实话,余少恭,是喜欢有诗才的人的,毕竟他在太学里面,所写的文章和诗篇也是深受太傅们的夸赞,他能成为,京城四大公子之首,可不仅仅只是因为他的身份和容貌,还有他的才华。

    一个有才华的人,自然渴望遇到一个同样有才气的女子,所谓神仙美眷,金玉良缘,书中娇娘,哪一个读书人,不曾想象过。

    只不过,作为平宁侯府未来的接班人,他深知自己身上的担子,这种事情,想想也就罢了,纯粹当做一场了无痕记的春梦。

    然而当有一天,梦中的春雨,向他洒来的时候,那种触感,突然让他,头皮发麻。

    余少恭顾不得失礼,直接闯进了沈心然的闺房,拿起了她放在书桌上的稿子。

    书桌上的稿子有很多,然而随便一篇,都让他惊呼绝句:“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

    “山无棱,江水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山有木兮兮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读到这一篇的时候,院子里突然起了风,沙沙的风,吹着槐树下的秋千,在那儿荡。

    余少恭望出窗外,仿佛看到了秋千上坐着一个女子,那女子生得百媚生娇,明明是一张烟视媚行的脸,却不对自己笑,反而眼中透露出一丝清冷……然而就是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气质相碰撞之下,这更重的击打在了他的心上,他心口突然快跳了一下,手上一松,诗句洒落在了地上。

    那是一种,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感受,酥酥痒痒,心口好像被蚂蚁咬了一下,有些痉挛,又有些燥热,好像有一种东西,要呼之欲出一样。

    这种感觉太可怕了,从他记事起,祖父就教他,不要把自己的情感轻易泄露,要做一个欲望的掌舵者,轻易不能失控。

    可如今,他心里突然多出一种连他都不知道的情感,他有些慌乱,双手撑在椅子上,大口喘息,早已没有了平时那种温润如玉,无懈可击的形象。

    咦?这是什么……

    余少恭皱了皱眉头,抽出一张压在桌上的宣纸。

    这张纸,不像其他纸那样,被随意堆放在桌子一角,而是郑重的用纸镇压着,他有些好奇,那些令他激动到不能呼吸,惊叹到无以复加的诗句,都被随意摆放了,而如此郑重压着的,又会是怎样一篇作品……?

    然而,当他拿起宣纸,一字一句,认真品读完后,竟呆呆立在原地,眼中有莫名的东西在闪现,久久不能自语……直到院子里发出声响,一个丫鬟,拿着药煲,从小厨房里出来的时候,才惊醒了他。

    余少恭迅速放下宣纸,虽有些恋恋不舍,可还是闪身出了门。

    不过在闪身出门前,他还是顺了一张稿子,那张稿子,上面揍成一团,被随意塞在桌角,看来应该是对方不满意的,然而就是这样随意,一张不满意的,被丢弃的稿子,却被余少恭贴身收在了胸口,如获至宝一般……

    季府,花园子里。

    “你以后能不能搞清楚了再来禀报?害我白打扮了那么一招,跑去三哥的院子里,什么也没见到!”

    “可是,可是奴婢明明听守门的小凳子说,世子来咱们府里啦……”

    季如玉恶狠狠的瞪了临墨一眼,“是一个奴才说的话准还是我三哥说的话准!三哥都说了,是世子派人来送了他一块砚台,人并没有来,你倒好,传的什么消息,害我白高兴一场!”

    临墨咬咬牙,低头赔错,“是,奴婢知错了,以后一定打探清楚消息,再来回禀姑娘。”

    季如玉哼了一声,“算了,念在你也是为我好,这次就不罚你了,下次注意。”

    “是,多谢姑娘。”

    临墨赶紧上前,扶着季如玉,实在是今天打扮得过于隆重,走起来有些困难。

    主仆两人刚刚转个弯,就迎面撞上了,沈心然。

    沈心然还是那副打扮,朴素的外套罩在身上,发髻也简单到不行,跟平日躺在怡华院里发懒一个模样。

    可即便这样,也难掩她明丽动人的容颜。

    见她这美丽的容颜,季如玉就想起上次的失败,更想到了上次失败给她带来的霉运,气的牙痒痒,讽刺道,“六妹妹,再怎么说,你也是个千金小姐,怎么能穿成这个样子跑出来了?实在是有些失了体统。妹妹可不要误会啊,姐姐这么说没有什么别的意思,虽然咱们一个姓纪,一个姓沈,但祖父说了,咱们都是一家人,所以姐姐语气有些重了,你可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怎么会呢,”沈心然淡淡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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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会呢,”沈心然淡淡一笑,“姐姐都说了,咱们是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人,那在自个家里还顾忌那么多干嘛,怎么穿都没关系,你说是不是,姐姐,倒是四姐姐你,今日非节非理的,你怎么穿得这么隆重?要是我没有弄错的话,您头上这只凤簪,应该就是侯夫人送的吧,也真难为你了,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还带着这么重的首饰,还能这么轻松的走着路……哦对了,姐姐你打扮的这么隆重,是要去见什么人吗?”

    “啊,我、我哪有要见什么人啊,哦对了,我想起来我院里还有些事儿,六妹妹,我先走啦,你自个慢慢逛吧~”语毕,季如玉拉着丫环,急匆匆地逃离了现场。

    沈欣然皱了皱眉头,他不过就是随意讽刺一下而已,没想到对方却这么大反应,看来还真被他说中了,是去见什么不能说的人了。

    不过这又关他什么事呢,沈心然淡笑,转身往花园子里走去,刚才他已经与小丁豆见过面了,这会该回花园与三个丫鬟会合了。

    “哼!该死!我让你得意!我看你还能得意多久!”

    梧桐苑里,季如玉气得摔了盘子。

    原本没有见到意中人,就有够憋屈了,半路还撞见沈心然,自然是满心的不爽。

    本是要拿着长姐的身份,说教他一番,发泄发泄心里的闷气,没想到却被沈心然一句话堵了回来。

    说他穿得华丽,莫非是要去见什么人?这句话原本没有什么的,可奈何她心里有鬼,打扮的这么隆重漂亮,的确是想要去与世子来个偶遇的……

    季如玉不相信对方能够掌控他的行踪,本来世子过来也就是偶然,而且沈心然一个寄人篱下的孤女,能有什么能耐得到第一手的消息,所以是万不可能知道世子今天有过来。

    但即便是这样,季如玉也有种被人看破的感觉,浑身不自在。

    所以她不敢再继续呆下去,怕说多错多,头脑一热,就跑了回来,这会回到院子里,一想,真是觉得太丢人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似乎在这个以前懦弱的六妹妹手下交锋,都没有再赢过……

    这种感觉很不好,太憋屈了,气得季如玉,扫掉了桌上的盘子。

    再想到上一次,世子送了沈心然一只碧玉簪子,更是气得牙痒痒。

    “哼,有什么好得意的,沈心然,你这个贱人,我就暂时让你嚣张几天,看等到了群芳会当晚,你还能不能得意起来~!”

    前几天,他可是清楚的看到沈心然穿着他送过去的百花景缎裙,在院子里,招摇过市的,模样。

    想必沈心然一定很喜欢这条裙子吧,也对,这百花锦缎本来就是宫里的娘娘贵人们才能穿得上的东西,而且还是侯夫人特意送的,他又特意让人弄了一条造型这么美丽的裙子,只要是个女人,都不会讨厌和拒绝的。

    不过嘛,他怎么可能会这么好心给六妹妹送裙子呢,季如玉微微一笑,扬起的嘴角,透露出一丝狠辣,与薛氏如出一辙。

    “我的好妹妹呀,等到群芳会当晚,你就会感谢姐姐给你‘赠送’的礼物了~!哈哈哈哈你!”

    发泄了一通之后,胸里的郁气总算是一扫而空,不过似乎想到了什么,季如玉的眉头微不可察的皱了皱。

    他招过大丫鬟临墨,“早先让你去办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临墨有些为难道“姑、姑娘,您又不是不知道……写诗不是一下两下就能写出来的,而且,想要找一篇好诗,也不是这么容易的,您再给奴婢些时间……”

    “废物。”季如玉瞪了他一眼,“要有时间,还催你干嘛?猪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去平常的书院里买不到些什么好诗,那你不会去诗月阁啊!诗月阁每个季度都会评选最佳诗词,总有数不清的人自认为自己诗写的好,屁颠颠的送上去自荐,那你就在那里等啊,如果是好的诗就拦下,给我重金买了!500两银子还不够你花吗?快去!听到没?没有拿到好诗,别回来!”

    “是姑娘,奴婢这就去给您办,一定给您办好!”临墨抹了抹额上的汗水,恭敬退下。

    季如玉嘴角微微一翘,群芳会啊,那可是京城一年一度名门闺秀最盛大的聚会,里头聚集了京城的各色士族、官员们最出色的女儿。

    她虽然做了十足的把握,会让沈心然在群芳会上出尽洋相,可仅仅是这样,还是不够的,毕竟打击了一个敌人,还有成千上万个敌人。

    若仅仅只是打击了沈心然,没有把自己显现出来,岂不是给了其他女孩做嫁衣?!

    季如玉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凭什么让他来给他们扫清障碍?他也想得到侯夫人的另眼相看,得到世子的青睐,成为名门贵妇,侯府下一任的女主人!

    所以,仅仅让敌人出糗,那是远远不够的,还要让自己足够闪耀,成为人群中最明亮的明珠,那才能博取到一线希望。

    可怎样才能让自己成为最闪耀的明珠呢?他会看书,会写诗,会弹琴,会下棋,京城贵女们,大家闺秀们会的,她都会,只可惜,毕竟家底有限,请的师傅也并不是很厉害,学的也不是很精,与自家的姐妹相比,她自然是高高在上,样样完胜,可与京城其他的闺秀相比,却有些拿不出手。

    尤其是这群方会,会要求每一位少女,都做一首诗,主办方,会选出其中一首,作为当晚最佳的诗词,成为这一年群芳会的才女。

    这可是一个扬名的好机会。

    只可惜,它的诗才有限,写出对仗工整的诗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却要消耗很多的时间,但即便如此,即便提前很长一段时间想好要写什么,多写几首,那也无济于事,因为写诗真的是需要靠才华,你没有这个才华,你用再多的时间写出来的也只是平淡的白开水,没有办法惊艳到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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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这才苦恼。

    其实,若换做以前,他压根就不会想这件事,因为只要能成功设计沈心然,让他出尽洋相,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然而,当上一次落水事件失败后,他被母亲教训了一顿后,脑子突然炸裂,好像多出了一个声音,就好像人们常说的,灵魂分裂一般,时不时有一个声音,在教他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

    起初,季如玉是有些惊慌失措的,他认为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要不然就是鬼上身,可是慢慢的,他习惯了脑子里这个偶尔冒出来的声音。

    这声音的主人跟她一样狠毒,但却比她聪明,眼界比他开阔。

    所以才会在他的教唆下,特意去母亲那里求了500两银子,作为这次反击的本钱。

    这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声音说的对,只一心想着打踩自己姐妹,而忽略了自身发展,不是硬道理。

    那些贱人自然要惩罚,可如果自己,不变的闪耀一些,并会便宜了别人。

    这些道理,谁不懂,只是季如玉以前一直没有想明白而已。

    现在格局得到了扩充,自然舍得花500两银子,去买诗文来武装自己了,况且买诗文又不一定真要花500两,只是有备无患而已。

    反正就像那个时不时跳出来的古怪的灵魂说的那样,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如果连本钱都不舍得下,怎么可能赚得盆满钵满呢?

    季如玉嘴角微微一笑,他就等着看群芳汇那天,一个貌若天仙的表小姐跌落神坛,一个诗才满满的少女冉冉升起,那天,注定属于他们季府,不会平凡……!

    话说另一边,沈心然回到屋子,推开门,眉头不由皱了一下。

    “怎么了,姑娘?”藿香问道。

    沈心然走上前,停在桌子前,左右查看了一番。

    这会藿香也发现了不同,他们走之前,桌上的稿件都是摆的很整齐的,这回看起来似乎有一点乱,“姑娘,您是怀疑有人进来,偷盗稿件了吗?”

    沈心然扫了一眼桌子,再把目光投到另一角,见那篇被纸镇压住的词还在,便摇了摇头,“许是没关窗,被风吹乱了。”

    藿香走上前,拿起稿子,仔细清点着,他做事向来细心,这段时间,只要是被沈心然留下来的稿件,她都会登记在册,方便查找,如今倒是派上了用场。

    一番清点之后,发现并无缺漏,“姑娘,稿子没少,看来还真是风吹散了,奴婢还以为是园子里‘某些人’又开始不安分了呢。”

    沈心然笑笑,“我倒是希望有些人不安分呢,只可惜,才被罚了刷马桶几天,就变得这么胆小了……倒是害我白白将你们都遣走,把成堆作品扔在这里,特意给她创造机会,偏偏不敢过来偷……看来我还得想想办法,让她再次上勾呢~!”

    藿香听得云里雾里,敢情姑娘之前把他们三个都遣到花园里,不仅仅只是为了打掩护啊?还希望有人来偷她的作品?这怎么可能?!是她会做姑娘的意思了么?这些东西可都是姑娘连着写了三天才写出来的绝世佳篇,怎么会巴不得别人来偷呢……?

    藿香有些凌乱了,第一次搞不明白沈心然话里的意思。

    见此,沈心然贴到他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

    藿香争大眼,不敢置信,“姑、姑娘……您,您真的舍得吗?这……可是您花了三天才写出来的词,而且……”

    而且还要把余世子推给别人?!

    藿香不敢置信!

    之前,姑娘就把于世子送来的碧玉簪子,随手打赏给了黄麻,如今,还变着法子想要促成于世子和四姑娘……这简直,让她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虽然,自从上一回荒园事件后,她就明显感受到了姑娘对于余世子的态度有了变化,可当真亲耳听自家姑娘说要撮合余世子和别人的时候,还是有一丝不敢置信。

    “怎么,这样不好吗?四姐姐一心一意想要嫁给余公子,作为姐妹,我不该‘帮’他一把么~?”

    藿香这才终于反应过来,笑着回道,“没什么不好的,姑娘想开了,奴婢便只有打心底替你高兴的份!姑娘需要奴婢去做些什么,奴婢这就帮您去做!”

    藿香可不是拍马屁,说假话,他是真心觉得那余少恭配不上自家姑娘,自从姑娘搬来了季府,他真心实意来看过姑娘一次吗?根本没有!

    从前是因为姑娘喜欢他,所以他一个做下人的不好多说什么。

    如今姑娘自个看透了,看开了,她只有高兴的份儿!

    沈心然还真有要让他们去帮忙做的东西,“既然那家伙胆子变小了,连我住的房都不敢靠近了,那咱们就要想个办法,再勾起她的欲望,让他帮我们这个忙,替那边那人,偷个东西……”

    “姑娘您说,奴婢听着。”

    “是这样的,首先,你让黄麻……”沈心然仔细把自己的计划说与藿香听。

    藿香听完后连连点头,赶忙招来黄麻和白术,把沈心然交代的事情吩咐下去,让他们赶紧去办。

    几人匆匆散去,各自去办各自的事,却没人注意到,之前被沈心然丢进纸娄里、揉成一团的稿子,早已不见了踪迹……

    这几天,怡华院有些不平静。

    自从上次沈心然穿着艳丽无比的百花景缎裙出现在众人面前,晃荡了一圈后,宜花院里,稍微安静了那么几天,又突然传出了妙曼的歌声。

    那歌声,如泣如诉,背转悠扬,每天定时在黄昏日落的时候想起,一直唱到月挂中天,才悠悠熄下。

    可因为怡华院这几天大门都紧闭着,所以众人最多也就只能在怡华院的围墙变侧耳倾听,根本听不清楚在唱些什么,歌词有些模糊,但即便歌词模糊,但那曲调,简直太优美了,配合上黄昏,到月落这一段时间的景色变换,简直就是渺渺天音。

    若不是每天都能在这个时间段,听到从怡华院里传出的歌声,众人还会以为是自己产生了幻觉呢。

    由于临近中秋群芳会,所以众人都在猜测,表小姐肯定是在里头研究什么诗词,不然不会这么神神秘秘,大门紧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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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知道沈心然研究的是什么诗词,不知道研究到什么程度了,但光听那曲调,就好听到爆,若是配合上表小姐的绝世容貌,还有那件艳光四射的百花景缎裙,简直就不要太美好不好,光想象就能让人流鼻血了!

    所以现在季府里人人都说,表小姐肯定会在群芳会当天,凭着这首词曲,一举夺魁,名动京城!

    人都是势利的,以前人人都觉得沈心然,不过是个寄人篱下的孤女,即便,有一纸婚约在手,能不能顺利嫁入侯府还不一定呢,所以个个都给白眼,即便是下人,也敢踩上一脚,如今却不同了,若沈心然真有可能在群芳会上,打出名头,即便将来不嫁进侯府,也必然不会假嫁的差,所以个个都来巴结,毕竟传说中表小姐可是傻得可以,若是能被他选中,带走,嫁到高门里去,也不失为一个好出路。

    然而,这传闻,传到了某些人耳里,却不爱听了。

    梧桐苑。

    平日最爱装温柔大度的季如玉,这几日再也按捺不住脾气了,连着摔了几天的盘子,屋里用来摆设的风景花盘,都被他摔了个稀巴烂。

    这日,又听到下人们在私下里讨论沈心然的曲子有多么的动人好听,她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抄起一个花瓶,朝丫鬟头上砸去。

    几个小丫鬟,原本在回廊下,正讨论得欢,冷不防重被一个花瓶砸中,不由吓了一跳。

    尤其是刚才讨论的最欢乐的那个女孩,后脑被花瓶砸中,流出了一片鲜血。

    “啊!翠花,你怎么啦!”众人惊叫道。

    “吵什么吵?一个个不干活,在这叽里呱啦的,信不信本小姐赏你们20板子再发卖了!”季如玉冷着一张脸,突然出现在窗边,这回可真是吓了众人一跳。

    “姑娘,奴婢错了,奴婢们再也不敢了。”

    众人纷纷噤声,立马跪在地上,即便是刚刚被砸得头破血流的那个小丫鬟,也不敢造次,忍着痛,跟大伙一起跪在地上。

    “哼!”季如玉冷哼一声,“滚!”

    众人如蒙大赦,赶忙抱头逃离现场。

    “姑娘,您这是怎么了?这群死丫头又惹您生气拉?”临墨从院子外面走进来,身边还带了一个人。

    季如玉看也没看她,冷哼道,“让你去给我找诗,看你这几天带回的什么诗,要不是念在你这些年,服侍我有功的份上,找一盘子砸死你了!”

    临墨皱了皱眉头,他可是早看见地上碎一地的瓷片……姑娘最近的脾气是越来越不好了,喜怒无常,以前虽然也是脾性大的,但至少还会假装端着装着,等没人了再数落他,如今倒好,越发的不掩饰了。

    临墨咬了咬牙,虽然对于季如玉突如而来的变化,有些担忧和不安,但也不敢再说什么,只能笑着小心奉承,“姑娘,不是奴婢没帮你找,而是诗月阁那边的诗,不是轻易能拦截的到的……”

    其实临墨并没有说实话,诗月阁何等有名,若是奉上去的诗词能得诗月阁看中,不奢求得到最佳诗词的称号,只要能被里头任何一位清官人传唱,他们的名气就会水涨船高,有了名气,何惧没有身价,到时候求他们写诗的人,恐怕都要从京城的口,排到,京城的头了。

    500两银子?但凡真正有些才学,自抚自己的诗句,传到诗月阁,能一飞冲天的,都不会舍了小利,而放弃大利。

    更何况,季如玉实际只给了他200两,让他斟酌点花……临墨皱了皱眉头,这主子可真难伺候。

    不过还好,在最危难的时候,有人送上门来了。

    他可不管这人能不能带来另季如玉满意的东西,反正有人替他在前面挡着,就好了。

    所以他把带进来的人往前一推,恭敬道,“姑娘,奴婢这不是给您带了个军师来吗?”

    “军师?”季如玉这才拿正眼瞧他们两人,待瞧清了来人,不由嗤笑一声,“就这废物,办个事情都不严妥,我可听说他被罚扫了一个月的马桶呢。”

    说着,不由掩着鼻子,皱着眉头,嫌恶道,“身上一股恭桶的味道,熏死我了~,你过来干嘛?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冬乔讪讪一笑,施了个礼,讨好道,“奴婢是来给四姑娘献宝的!”

    季如玉冷笑:献宝?就凭你?

    他可没有忘记,之前那支碧玉簪子,差点就把它给卖了,还不知道世子会如何看他呢!

    想到这里,季如玉就有些生气,冷冷的看了一眼冬乔:你最好是能拿出些有诚意的东西,要不然,别怪我新帐旧账一起算。

    冬乔吓了一哆嗦,不过一想到自己的这件宝贝,不由心下一定,赶忙承诺道,:四姑娘放心,奴婢这件东西,您一定会满意的!

    季如玉挑挑眉:哦,什么东西?你这么一说,我倒有些好奇了。

    冬乔立马把手伸进怀中,谨慎的左看右看,发现园子里没有其他人,便赶忙把,一张纸掏了出来。

    季如玉皱了皱眉头,:这是?,

    冬乔立马解释道:四姑娘可知道这些天,我们家姑娘关在院子里做些什么吗?

    季如玉好奇:做了些什么?

    冬乔笑:还能做什么?自然是为了能够在,群芳宴上,一举夺魁,风头无两,做努力。

    季如玉:哦,你说说。

    冬乔:姑娘,这里说不方便。

    季如玉示意她进屋,让临墨关上门。

    进了里屋,冬乔放下心来,立马向季如玉汇报了沈心然这几天在园子里做的每一件事。

    听完之后,季如玉眉头微皱,:他果然跟外面的下人说的一样,偷偷准备了一首词……

    说着,不由冷笑一声,不屑道:世人都说诗最高雅了,词又长,又难出彩,想要凭借一首词,在,群芳会上脱颖而出,根本就是痴人说梦,谁有那么长的时间,这么长的耐心来读他的词呢,呵呵!

    冬乔附和:四姑娘说的是,平常的词,的确没有人有耐心读,但是我们姑娘却用了不一般的方法,她不仅仅是把词给唱出来,而且,还打算一边舞蹈,一边唱,您是没瞧见,那场景,简直跟仙女下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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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到仙女下凡四个字的时候,敏锐的察觉到了季如玉,不喜的眼神,连忙改话道:反正那词啊,跟你想的不一样,不信您看看……

    季如玉皱了皱眉,还是有些不信:真的有你说的这么不凡?

    虽然语气有些不信,但还是伸手把,那张纸打开来了。

    目光才刚刚触及,第一句词,就再也移不开,当他花了半刻钟,把整篇词都看完之后,竟惊觉,自己已深陷其中,震撼到不能够,动弹。

    好词!!!

    这词用语精妙,对仗工整,手法高超,最主要的,是让人身临其境,单读,就有一种说不出的优美之感,难以想象,要是配上,适合的曲调,加上优美的舞蹈,会是多么令人赏心悦目!

    他敢保证,若是这首词,一旦经由沈心然的口,传唱出来,必定能惊艳群芳会!不!是惊艳整个京城!!!

    季如玉瞪大了眼,不可以,好的东西,绝对不可以,让沈心然占了,这东西是她的额!对!当然的主角应该是他才对,让世人惊艳的,必须是他,也只能是他!!!

    想到这里,季如玉收起了狰狞的表情,露出温和的笑容:冬乔,这次你做的很棒。

    说着看了一眼,临墨,临墨识趣的走上前,一个荷包,给,冬乔。

    冬乔垫了垫,心下一喜,好家伙,绝对不止,二三十两,起码有五六是两银子!

    冬乔推脱道:为四姑娘办事,乃是奴才的本分,怎么好意思呢?

    临墨笑道:我们家姑娘,打赏你的,你就收下,把这件事办好了,你还能得到更多。

    临墨惊喜地看向季如玉,季如玉笑道:你为我办事,我自不会亏待你,这首词,我收下了,不过,我还要你,把这首词的曲子,给我拿到,还有,我的六妹妹是如何跳这支舞的,你也必须,给我记下来,听到没有?

    冬乔赶紧答应:是四姑娘,奴婢一定办到,请您放心。

    领了赏钱,冬乔高高兴兴的离开了,梧桐苑。

    待他走后,季如玉收起了那副温和的笑脸,嗤之以鼻道:写的什么鬼字,歪七扭八的,跟蛇虫有的一拼,白瞎了这么好的词。

    临墨赔笑道:那冬乔就是个懒瓜子,要不是去了老夫人那学了几个字,怕这会儿想要邀功,也没办法抄一份给您送过来呢。

    季如玉不屑道:这字,看多两眼,我都怕瞎眼,快去把我的笔墨纸砚拿来,我要重新写誊抄一份。

    “是,姑娘。”

    临墨领命退下。

    几天之后,冬乔再次来到,梧桐苑。

    对季如玉道:四姑娘,这您要的曲谱,还有,其实六姑娘跳的那舞非常简单,只不过,他很讲究,在自个院子里搭了帷幔,必须在维迈里面跳,才有感觉,大概是这样的,我跟您详细说一下……

    听完冬乔的报告后,季如玉很满意的点点头:不错,你这会做的非常不错,这里有100两,加上之前给你的50两,一共是150辆,我还有一件事情交代你去做。

    冬乔:四姑娘,还有什么事情尽管交代,奴婢去坐,奴婢一定给您办的漂漂亮亮。

    季如玉并不说话,而是示意的看了一眼临墨,临墨低头在,冬乔耳边低语了几句。

    冬乔惊讶道:什么?您要我剪断六小姐的琴?!这万万不行啊,要是被发现了,那我……那我……

    闻言,季如玉冷冷的扫了他一眼,:这回你怕了,偷词谱过来偷曲谱过来的时候你怎么没怕?

    冬乔辩解:那……那是因为,那些都是奴才偷偷临墨下来了,六姑娘并不知道,就算泄露出去了,院子里也不仅仅只有我一个奴才呀,再说了,诗词这种东西,只要还没有被大家所广为熟知之前,谁又敢说他就一定是六姑娘写的呢?那也有可能是别人写的六姑娘买来的呢,所以,奴婢才不怕泄露呢……即便争辩起来,奴婢也有理由,六姑娘可以买到这么好的词,难道就不准别人也买到这么好的词吗……

    季如玉笑了笑,拍拍掌:说的好,平时看你就是个好吃懒做的,没想到争辩起来一套一套的,的确这词啊,只要还没展露在人前,甭管你写的太好,只要被别人先一步念出来,那就是别人的成果,所以这就是我为什么愿意打赏你150两银子的原因,因为你替我做了一件好事,这钱是你应该得的。

    季如玉亲自取下一对喜鹊银手镯,放到冬乔手上:“这对喜鹊银手镯,是我母亲送我的生成礼物,是我最喜欢的一对手镯,不管你把他留着用,还是拿去档了,都不止150两银子。”

    “四姑娘……”这手镯有些沉重,冬乔有些不敢接。

    季如玉却没有给他送回来的机会,直截了当道:收了我的手镯,你就是我的人,这不仅仅是我让你去剪断它琴弦的报酬,同时,若是你真被他发现了,怕什么,拿出这手镯来,你可是我的人啊,只要我跟,母亲,我跟祖母说一声,轻而易举就能把你掉到我院子里,有了这手镯,我不相信他还敢动你一根毫毛。

    听了这话,冬乔有些感动道:奴婢谢过四姑娘抬爱,奴婢愿意为四姑娘肝脑涂地,一定完成您交代的任务!

    冬乔走后,临墨有些忧心忡忡的,问道:姑娘,您真的要把冬乔收为己用啊。

    倒不是因为他担心冬乔影响了他的地位,而是这冬乔实在是又懒呗,又愚蠢,又贪小便宜,又容易被收买,他只是有些担心而已。

    季如玉却是无所谓的一笑,“谁说那镯子是我母亲送的了?你跟在我身边这么久,难道你还记不清楚,哪个东西是我母亲送的么?”

    听他这么一说,临墨还真有点记起来,似乎,二夫人根本没送过这样的镯子给,姑娘。

    “那……姑娘,您这是?”

    季如玉冷冷一笑:他最好就祈求事情不要败露,若是让我那个六妹知道了,还把我给供出来了,你说会怎样?那镯子根本就不是我的,是昨个去给祖母请安的时候,我让书香趁机在祖母桌上顺的一对首饰而已。

    ………………

171.

    闻言,临墨出了一身冷汗。

    又听季如玉笑道:一个狗奴才而已,敢攀咬府里的小姐,又偷盗旧主手镯,你说……她要是敢卖我的话……会死成什么样?

    说完,低头一笑:一颗知道主子太多秘密的墙头草,还是不要留下的好……

    临墨不由暗自心惊,好高明的手段。

    这还是她伺候了十来年的四小姐吗……为什么一样的外壳下,行事作风却完全不一样了,不,也不能这么说,准确来说,是一时一个样,四小姐简直变得让她难以琢磨……如果以前也有这么高明的手段,哪还有六姑娘如今的蹦跶!

    心里这般想着,与有荣焉,毕竟是自己的主子么,哪有仆人希望自己跟了个蠢笨的主子的,更何况她还是季府的家生子,一出生就注定要为季府卖命的,生死富贵全和季府绑在了一起,自然希望能遇到一个厉害的主子。

    可在庆幸的同时,也隐隐有些担忧,不知将来……四姑娘会不会也用这种办法来对付她呢……毕竟她可是深知四姑娘不少秘密,而且四姑娘虽然最近变得喜怒无常,性格乖戾,但本质上,还是任性毒辣的,试想,从小就捧杀亲堂妹,后来又处处要至表妹于死地的,怎么可能会对一个奴婢怜悯呢?即便是从小服侍到他大的,所以他自己要留有后手才好,免得落的跟冬乔一样的下场。

    沈心然:hello大家好,我是沈心然,在中秋群芳宴的剧情开始之前,我们插播一下,轻松的小剧场,今天的小剧场福利派送呢,就是教大家如何制作寒天冻。

    其实这个寒天冻呢,在古代的时候,它还真是一种药,在成为甜品之前,这种药物少量用在有便秘的朋友身上,与汤药一起熬制,送服,起到滑肠的效果。

    我们今天看到的全国各地,看到的,各种各样,款式不同的,类似于寒天冻一样的凝胶性质的甜点,无论她是不是用到了中药寒天来制作,其实或多或少都有润肠的效果。

    所以,自己做的果冻,虽然绿色好吃,但也不能贪杯哟。

    那接下来,我就教大家,如何在家里,用最简单的材料,最简单的步骤,最快速的方法,制作一款零失败的寒天冻。

    首先你需要在网上购买以下几件材料:三片吉利丁,一百克白砂糖,自己家种植的绿色无公害的玫瑰花,一包你喜欢的qq糖。

    材料备齐之后呢,先用这个水浸泡吉利丁片,浸泡一会儿的功夫,让他完全的软化之后把水滗掉,这个时候咱们可以用一个玻璃碗,隔水加热吉利丁片,使之完全融化,放在一边待用。

    这个时候呢,我们准备糖水,白砂糖一百克,放入清水中,煮沸腾,趁它沸腾的时候,加入融化的吉利丁片,搅拌均匀,其中你喜欢的模型,一般我就会随便用一个陶瓷的普通用来盛饭的碗。

    咱们用勺子,把完全融化了糖,并且完全混合了吉利丁液体的糖水,舀两勺,到碗里面,半碗左右就可以。

    这时可以把提前泡好的,干花瓣,或者是自己种的新鲜的玫瑰花瓣,摘下几朵,等这个液体的,温度,降低之后,再轻轻的放进去,记住要轻轻的放,因为轻轻的放它不会沉到底,而且它会有一个立体的感觉。

    等到完全冷却了,这个时候咱们就可以把他们,一一放进,中间的冰箱。

    这里为什么要选择中间的冰箱呢?因为冰箱的上层,是保鲜层,温度不够低,下面一层是激动成,怕你放到下面忘记拿出来冻成冰,那就不好了。

    中间一层,它的温度大概是在0到-2度左右,最适合吉利丁片快速凝结成果冻,又不会结成全部,都是冰渣渣。

    你就可以美美的去睡觉,第二天,可以拿出来倒扣带去办公室,跟你的同事分享,或者是送给你亲爱的人,或者是周末请朋友一起来家里品尝,你做的寒天冻美味,我刚才上面说到了这一款呢,是纯天然透明的,像水晶一样,里面有立体花瓣的最普通款的寒天冻。

    而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我刚才说材料的时候,还让你们准备自己喜欢口味的qq糖呢。

    因为如果你想要做出不同口味,而且颜色层次上有变化的寒天冻,就需要用到这些qq糖,记住了,qq糖也就才两块钱一包,并不是很贵,而且我们只需要用到两三粒就可以了,千万不要为了省钱,学我们的李氏,用矿石染料去染色,那真的是太缺德了。

    那么如何利用qq糖,渲染出晶莹剔透,轻薄的颜色呢?

    首先还是用到我们刚才隔水加热的玻璃碗,这个工具太实用了,把你喜欢的譬如,青苹果口味的qq糖,挑出四粒扔在碗里,隔水加热。

    这个时间要长一点,我建议,可以用蒸的方法,也就是说直接把私密qq糖丢在碗里,隔水去蒸,不用用手拿着像吉利丁片搅拌加热。

    大概蒸个十分钟,qq糖它就融化了变成,亮晶晶绿色的,糖汁水。

    那我们就承接上面一个步骤,在你煮糖水煮好之后把绿色的qq糖水也一起倒进去,搅拌均匀,后面的步骤就跟我上面说的一模一样啦,没有任何的区别,那这个时候呢,做出来的寒天冻就具有晶莹剔透,非常好看的颜色,而且呢它这个颜色,不仅好看,还不会影响它的透明度,真的是一个百试不爽,0失败的方法。

    当然了,在这里还要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一定不能贪方便,买吉利丁粉,因为吉利丁粉一旦开了包装,没有用完,剩下的粉受了空气中的潮之后,就再也无法凝结,所以我们不能够为了省那么一点时间,而买粉,必须要买吉利丁片,自己隔水把它融化掉,这样无论你把吉利丁片放多久,他都还能够凝结,只要在保质期内就可以拿来,制作寒天冻。

    好了,我们今天的福利派送小课堂就到这里结束啦,让我们一起回到故事当中去吧。

172

    农历八月十五,天气渐渐转寒。

    尤其是昼夜的温差极大,正午还太阳高照,一到黄昏,就秋风瑟瑟,冷风刮的人直打颤。

    今日,正是侯府中秋群芳会的日子。

    随意用过一点晚饭后,沈心然就回房梳妆打扮,准备赴宴了。

    然后说是说要梳妆打扮,准备去赴宴,但是房间里,沈心然哪里又有要打扮的意思?

    她直接瘫在贵妃椅上,疏影横斜,毫无半点闺秀之姿,手里还捧了一大盘的秋葡萄,一个劲的往嘴里塞。

    藿香照了皱眉:小姐,你好歹少吃点嘛,待会去了侯府,小肚子隆隆的,惹人笑话。

    京城上流圈里有个规矩,上别人那做客,特别是晚宴,客人不能先吃太饱,免得到时候在晚宴上,没有胃口吃主人备好的东西,那是对主人的不满,会引起误会。

    这群芳会倒没有这忌讳,毕竟是去赏月吟诗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宴席,最多也就是几块茶点,不会真的上饭菜鱼肉,所以并没有强求你不能在去赴宴之前吃饱肚子。

    但一般人都是不会这么做的,毕竟大家去都是为了让别人记住自己,给京城里有权有势的掌家夫人们留下好印象,吃的太饱,第一走起路来,笨主,第二会有口臭,第三小腹会隆起,穿衣不好看,第四,若是遇到肚子不舒服,要去出恭或者内急,岂不是丢死人。

    且越是自持,身份金贵的人,越是在意这些。

    可沈心然才不在意这些呢,第一,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虽说大家都说他祖上是古月国的名医大族,可说实话,他从小都生活在药庄上,就算是被父母宠爱过,但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小地方里过得稍微富足一些的女子而已。

    以前他自然是刻意避开这些的,毕竟为了能够嫁入侯府,为了能够让自己看起来配得上,余少恭,她努力让自己变得像京城闺秀一样,可那样的他,连她自己都厌恶,娇柔造作,愚不可及,画虎不成反类犬。

    现在好了,她才不在乎那些东西呢,干嘛还要装的那么累,娇柔造作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呀,人生苦短,上辈子没有好好体会生活的滋味,这辈子,自然应该遵从内心,用最舒服的姿态去过活。

    当然啦,懒归懒,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比如说……她放下盘子,吐出葡萄皮:黄麻,把琴取出来把。

    “是,姑娘。”

    黄麻转身去取琴。此时,屋外,有个人隐藏在某处,暗中探听沈心然房里的动静。

    此人自然不会是其他人,也只有冬乔了。

    说起来,他上一次偷抄沈心然的词,还是碰巧沈心然把词落在了院子里,他看到的时候才起了心思,偷偷抄了一份,而这一会,他自然是不敢上前去的,毕竟如今沈心然对他可不算好,一见到他不是指使他去扫马桶,就是打扫院子,反正只要是他敢出现,都要往死里只唤他,把它当做一个,只会干活的机器一样。

    所以他只能远远的躲在,槐树下,偷听屋内的动静。

    果不其然,没一会儿,在里面盛装打扮,准备去赴宴的沈心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啊,我的手!”

    “姑娘,你的手怎么啦?!”

    “天哪!姑娘的手出血了!快快!快!快去拿药包包扎!”

    只听屋内一阵凌乱,翻箱倒柜的声音不绝于耳,最后平静下来后,又是沈心然的一声惨叫。

    冬乔微微一笑,事成啦,他高兴的溜出院子,朝梧桐苑跑去。

    原本,季如玉是想让冬乔毁了沈心然的琴的。

    可转念一下,琴毁了,可以再准备啊,这办法根本不够稳妥,不能阻止对方弹唱这首歌词,后来转念一想,何不毁了她的手,让他这阵子都弹不了琴,连琴都谈不了了,看他还如何吟唱这首词?!

    这想法无疑是很好的,可是冬乔害怕呀,你说吗?剪断琴玄,即便被发现,那也罪不至死,可是,弄残了,沈心然的手,便是有四姑娘做担保,他也讨不了好果子吃。

    思来想去,绞尽脑汁,眼看最后的期限就要到了,冬乔还没有想到好办法时,上天竟然给他送来了一个办法!

    说起来呀,这事还得多亏了藿香呢。

    要不是昨日,藿香坐在回廊下,绣东西,丢了一根绣花针,发动整个院子的人帮他找,他还真没这个机会,而且还不一定能想到这个神不知鬼不觉的法子——也就是取一根银针,藏在琴上,只要打开琴,开始弹奏的时候,就一定会扎到手。

    所以他也加入了找针的行列,趁这个机会,不动声色的把一根银针藏到了古琴里。

    平常,他可没时间做手脚,毕竟这古琴,沈心然要用的时候,才会从屋里搬到院子里来,也只有趁着这种混乱的时候,她才能轻易的靠近琴,放下银针。

    绣花针掉到了回廊里,最后也没能找到,自然不敢再让主子在回廊里弹古琴,要是不小心踩到了银针,主子可不像丫鬟,皮粗肉厚,那可不是要闹着玩的。

    所以整个下午,琴都被包了起来,冬乔都没有听到,屋里有琴声。

    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左等右,等等到天黑,眼看是姑娘给的时限就要到了,就在这最后的通牒时刻,终于等来了他要的结果!

    她自是要一刻不停的跑去跟季如玉邀功了。

    屋内。

    “他走了吗?”沈心然问道。

    “岂止走了,简直就像是踩了风火轮,要去奔月呢~!”黄麻轻轻地合上门缝,讽刺道。

    “走了就好,行了,咱们也该换衣服了。”

    眼见沈心然如此淡定,黄麻还想抱怨,却被藿香一个刀子眼打断:“还不去把姑娘的琴收起来,若是待会那位回来,发现咱们姑娘的琴完好无整,上面也没什么血迹,岂不是该怀疑了。”

    “哦~!”黄麻哦了一声,嘴上还在碎碎念,“我都已经够蠢了,没想到还有人比我更蠢,想害人却连个害人的法子都想不出来,最后还非得逼着我们姑娘替他想法子,昨天我可是在回廊里装了一个下午在捡针,可没把我给憋坏了………”

    闻言,沈心然和藿香互看一眼,忍不住捂嘴轻笑。

    黄麻虽在抱怨,手上动作却没停,利索把琴收好,小心藏了起来。

174

    华灯初上,外头起了风,季府门口停了三辆马车。

    像季府这样刚刚复辟的人家,难得有机会参加上流社会宴会,薛氏自然要好好准备,让人把府里最好的三驾马车拉了出来,给即将去赴宴的三位小姐,一人做一辆。

    当然啦,外头看起来都一样,里面却大有乾坤,季如玉的自然是最好的,马车里头垫了软褥子和毛毯,还备了些小点心。

    毕竟是自个的女儿,薛氏自然要更疼些,另外两辆,不过是做做样子,做全了面子而已,免得被人背地里议论她这个当家主母做得不好,至于褥子点心什么,就不要想了。

    季如玉是最先到的,他站在门口,身上披了一件绣锦蜀花的披风,领口有一圈貂毛,最是适合现在这样风大的秋夜。

    季如玉在门口张望,远远的,见一个活泼的人影,一跳一跳的过来。

    不用看,都知道这人是谁,在府里,最没规矩的,就是他那七妹季如月。

    果不其然,只见季如玉,同样披着一个披风,带着一个丫鬟,从府里蹦蹦跳跳的出来。

    季如月走到季如玉身边,跟他打声招呼:四姐姐,这么早呀,怎么不上马车呢?外头风这么大?

    季如玉不由皱了皱眉头,什么时候季如月变得这么有礼貌了?主动过来跟他问好,敢情太阳从东边出来了,而且一脸笑容的,好像有什么好事一样。

    “这不六妹妹还没出来,我在这等会他,七妹妹要跟我一起等吗?”

    “我就不等了,四姐姐既然要等,那你在这等吧,我先上马车去了,这儿风太大,你自个等吧`。”

    季如月,一蹦一跳的上了马车,季如玉眉头微皱,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等了片刻,终于等到了沈心然。

    见沈心然手指上缠了一层纱布,脸色有些惨白,披着一件米白色旧披风,由婢女搀扶着,出来。

    果然受伤了,季如玉心下微微一笑,脸上却露出关心的神态,三步并作两步,走前去,扶着沈心然道:六妹妹,你这是怎么啦?!

    沈心然叹息一声:刚才在准备的时候,不小心被琴扎了一下。

    季如玉关心道:那要不要尽快让我看看?

    “哎呀,姐姐别碰,疼!”

    季如玉拿过沈心然的手一看,捆绑着纱布的指尖,果然渗出了红色的点,他这才放心:都是姐姐不好,弄疼妹妹了,妹妹别怪意,快快快,时间也快到了,咱们得提前上马车,赶去侯府。

    三人都坐上马车后,季如玉发号施令,他的车在前头带路,赶往西口巷子的平宁侯府。

    马车走大路,夜晚没什么人,可以小跑,三刻钟时间,便到了西口巷子。

    整一个西口巷子,都是侯府的地界,今夜来的人多,像沈心然他们这样的,马车是不能往里使的,只能停在外头。

    命令车夫挺好马车后,季如玉便领着沈心然和季如月,朝侯府的方向走去。

    群芳会虽给季府下了贴,说是邀请,季府的女眷来,赏中秋,但是识趣的人都知道,请的是两个嫡出的小姐,外加一个表小姐。

    至于老夫人,李氏,薛氏是不可能来的,毕竟是群芳会,自然是请年轻的女眷做客,若是大人非要跟着来,那也得有身份呀,李氏薛氏的身份都不够格,李氏就不去说他了,薛氏虽然是伯夫人,可是这永乐伯府,根本就不出名啊,只是贵族称号的吊尾车,他这个伯夫人,也没有告命和官绅,自然是不好跟着一起去了,若是去了,只会给她的女儿丢脸,让他的女儿在那些官太太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薛氏索性就不来了,让他女儿自己“好好”表现,抓住这次的机会。

    平宁侯府真的是好大好大,而且还富丽堂皇,根本不是永乐伯府能比的,季如玉和季如月,两姐妹都看呆了,至于沈心然,他上辈子就住在这里,,早已看腻,对他来说,平宁侯府再漂亮,也不过是个金丝鸟笼,囚人的地方。

    季如月啧舌道:天哪,我还以为侯府就比咱们季府大一点点呢,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花园居然有我们半个后院大,简直太吓人了!

    季如玉其实也是这样想的,他上回虽来过一次候府,不过却只是在后门,没有被情进来,自然也是不知道侯府里头居然这么别有洞天,可她不能表现出来:七妹妹,注意一下你的言行,看到没有,学学六妹妹,镇定一点,不要见到什么好东西,都一惊一乍的。

    季如月不屑的撇撇嘴:刚才还不知道是谁发出先发出惊叹声的呢~!

    “你!”季如玉瞪了他一眼,想到这是在侯府,便立马收起了怒容,改成一副大度的模样,笑了笑,此事拂过。

    在侯府婢女的牵引下,三人很快就到了他们的座位上。

    侯府的花园子特别的大,由一个半月形的湖,和几个凉亭组成。

    因为来的人特别多,不可能都挤到凉亭里,所以侯府夫人就命人在开阔的草地上,搭起了许多桌椅。

    每个桌椅之间都有空格,桌椅上面,放置有茶点和茶水。

    沈心然她们被安排的桌椅,距离中心侯府夫人和几位贵妇们相聚的中心亭比较远,属于偏角落的位置。

    见此,季如玉咬了咬牙,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疑?七妹妹呢?”季如玉,见季如月不见了,便问沈心然。

    沈心然摇摇头,摊开双手,表示自己不知道。

    沈心然早已经除去了披风,季如玉这会才发现,沈心然并没有穿她为她精心准备的那一件锦袍,不由眉头微皱,质问道:六妹妹,你怎么不穿,那件,侯夫人赐下来的,百花锦绣做成的,袍子呢?

    沈心然接过藿香倒好的茶,吃一口点心,才漫不经心的回道:哦,四姐姐说那件呢,我给忘了,早送人了呢!

    “啊送人,你怎么能送人呢,你送谁了?!这可是,侯夫人亲自送下来的布,你怎么能转手就送给别人呢?你那天不还高高兴兴的穿出去了吗?既然这么喜欢,怎么可以送人?”

175

    沈心然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他“既然四姐姐都说是送给我的啦,那就是我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送人?你好奇怪哦。”

    “你~!!”季如玉差点被他气死,问题不是送不送,而是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想出的计谋,用在了那件衣服上,本来想今天让沈心然出大糗的,彻底把他打入地狱,被全京城的闺秀嘲笑,早知道沈心然会转手就把衣服送人,他打死都不会把那么好的布匹,拿来,做诱饵,送到沈心然那里!

    季如玉那个气呀,心肝脾肺肾都要被气疼了。

    “呼,我不能生气,我不能生气,我要端庄,我要大度,我要娴熟,我是大家闺秀,我是长姐!”季如玉在心里默念了几句咒语之后,终于消去,脸上露出了温柔大度的微笑。

    你送人了又怎么样?这次让你逃过了一劫,可是,今天你注定不是主角,呵呵呵,还好我早有准备,让你,院子里的人弄伤了你的手,我看你还怎么弹琴,怎么作诗,想抢占我的风头,做你的春秋大梦去,!

    是啊,还好他早有准备,要不然还真能让沈心然出风头了呢,季如玉呼出一口大气。

    不过今天这位置不怎么好啊,在边边角角最角落的地方,简直离主卫太远了,他要是在这儿扶墙,真是太丢人了,根本吸引不了,主位上的目光。

    季如玉眼珠子滴溜溜的转,贼亮贼亮的,也不知他在打什么鬼主意,过了半晌,突然,转身跟沈心然说道:妹妹呀,你先在这儿吃点东西,姐姐我好像落了东西在外头马车上,我过去拿一下。

    沈心然看也没看她,挥挥手,不在意道:那四姐姐,你自个小心点,注意些。

    好勒,妹妹你慢慢吃,我去去就回。

    说完,季如玉就带着临墨匆匆走了。

    另一边,半途溜走的季如月,其实是借着肚子疼,向侯府丫头求了个净房,如今正在一间房间里呢。

    不过,他求来这个房间却不是尿急,而是要换衣服。

    实在是因为这件百花井秀凤巢仙裙,尾巴太长,太耀眼了,她不能穿着直接来,会被季如玉识破的,所以他只能把衣服,让丫鬟带来,找个干净的房间,再偷偷换掉。

    在丫鬟的帮忙下,繁复的,百花井秀群终于换好,季如月高高兴兴的推门而出:“走吧,玲珑,好好让他们见识,今晚谁才是仙女~。”

    这边季如月刚刚换好百花裙,那边沈心然的桌上就有一个人坐了下来。

    沈心然感觉到了,一股重量感,同时发现一只手,伸到桌上,拿点心吃:“怎么这么快,就换好衣服啦……”他自然知道,季如月是去找地方换衣服的,可这话刚说完,却停住了,因为,他说错了对象,坐在他身边,伸手拿零食吃的,并不是季如月,而是一个,圆圆脸,圆圆的身材的,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孩。

    “你……你是……?”沈心然有些诧异道。

    他到不是差异,这女孩为什么能胖的像个球?而是诧异这人穿的一身显贵,明显就是上等人家的女儿,怎么会做到他这一桌呢?而且他这桌,不是就只有她三个姐妹吗?因为来的时候,丫鬟就说了,这是“特意”给季府留的,人家不仅加重了语气,用特意两个字来表达,对季府的不屑,甚至也只摆了三张凳子,明显就是看人下菜。

    所以沈心然,是怎么都想不明白,难道还有比永乐伯府女眷身份还要低的人受到邀请了吗?要不然就是这女孩压根没有座位,所以才汇集到他这里来,可也不对呀,他这身打扮虽然看起来不是很起眼,但沈心然好歹以前也是,侯府的女主人,真正的好东西不是真金白银的那种,而是越古老越有品位的,更值钱,就拿眼前不停,在吃零食的胖女孩来说,头上戴着,六个的玉珠连环,乃是前朝的古物,手上这一串乌铁珠链,更是云南那边的特产,一看就知道不是个普通的人,可为什么他连一个贴身丫鬟也没有带,还坐在他身边吃东西呢?

    胖女孩吃了一嘴东西之后,转头看向沈心然,他见沈心然虽然盯着他看,可眼里没有嘲笑,没有嫌弃,也没有要赶他走的意思,便笑嘻嘻道:“姐姐你好漂亮,你这东西好好吃,我能坐在你这里吗?”

    被一个比自己高壮那么多的女孩叫姐姐,沈心然嘴角抽抽,有些尴尬,只能回她:“吃吧……”

    “谢谢姐姐,姐姐你人真好。”

    “呵呵。”沈心然真的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呢,幸好他出来之前吃了半碗秋葡萄,这会不会饿,要不然,就这胖妞的胃口,怕是连渣都不能给他剩了。

    “姐姐放心,珠珠吃了姐姐的东西,不会白吃的。”说着,把手上的钨铁珠链退了下来,塞到沈心然手里,“这个给姐姐,算是,我用这个手势来换姐姐桌上的零食。”

    “别别别,”吓得沈心然赶忙推回去,这乌铁珠链虽说是云南的特产,但也分个三六九等,像他这种成色,这种重量的乌铁珠链,必然是云南贵族那边才有的。

    沈心然根本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怎么敢冒冒然然接受他的东西,况且这些零食又不是他家的,既然摆在桌上,那谁要吃都可以拿来吃啊。

    不是沈心然故作清高,而是实在是无功不受禄,不是他的东西,怎么能要?

    “嗯那好吧,姐姐不要,珠珠我下次再带其他的东西给姐姐。”说完,他打了个饱嗝,拿起沈心然的茶就喝了起来。

    这一系列的动作简直行云流水,看得沈心然目瞪口呆。

    没给沈心然反应的时间,胖女孩猪猪又好奇问道: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珠珠。

    “你叫我心然吧。”

    “心然?”珠珠拍拍手:“姐姐,你的名字真好听,跟你人一样,又漂亮,有大方。”

    沈心然额角流汗,他怎么不知道自己又漂亮又大方了,一旁的藿香难得看自个主子吃鳖,不由偷偷捂嘴一乐。

    就在这两人说话的间隙,那边中央亭子上传来了响动,今晚组织群芳会的主人终于出现了。

176

    侯府老夫人去世的早,所以侯府的后院,便由如今的侯夫人当家。

    侯夫人出身名门望族,兼且才30来岁,看起来非常的年轻,华贵,尤其是今天晚上,作为主办群芳会的主人家,更是集起了所有人的目光于一体。

    中央亭里除了侯夫人以外,还有身份与他相当的各色贵妇人。

    众贵妇簇拥着侯夫人,来到中央亭子落座,少女们见此,纷纷从自己的座位上站起来。

    沈心然自也不例外,虽然他这个位置实在偏僻,前头还有一棵树挡住,可该有的礼节不能废,即便他再不喜欢这个侯府,在不喜欢里面的人,做做样子还是要的,况且站起来,也不会掉,一点肉。

    反倒是珠珠,自顾自的坐在座位上,吃着点心,喝着茶,完全没有要站起来的意思,这可不行,沈心然扯了扯他的袖子,珠珠这才欧了一声,擦了擦嘴,站起来,朝沈心然咧嘴一笑。

    侯夫人在亭子里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招呼大家入座,众少女施了一礼,纷纷坐回自己的座位上。

    一开始的群芳会,不过就是相亲会,因为礼法对女子,管教比较严肃,所以对于相亲一说,少女们比较羞涩,不敢堂而皇之的拿出来说,所以就给他取名群芳会。

    原本只是在几个相熟的人家之间举行,后来慢慢在燕京上层社会中流行起来,这才成为了一种风俗,每年由身份地位比较高的内命妇来主持,今年大伙都推选风头大盛的平宁侯府,侯夫人一口气答应了下来。

    说实话,侯夫人其实很懒,他喜欢的不是捣鼓,而是喜欢享受这份荣耀,享受大家尊崇的目光。

    所以说,这就可怜了侯府的肖二奶奶了,跟上回的咬秋家宴一样,这次的群芳会,从请帖,再到场景的布置,流程等等,都让他操碎了心,简直是吃力不讨好,可能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她娘家不显,只能拔住这个妯娌了。

    不过,肖二夫人毕竟出身较低,以前也没有参加过群芳会,即便绞尽脑汁用心去办了,还是有不完美的地方的。

    譬如说现在,按理来说群芳会最主要的一个核心流程,就是众闺秀展示自己的诗词才艺,这么重要的环节,自然不可能一开始就拿出来,所以在等待这个环节开始的时候,有一段空白期,而这个时候,如果大家各自各做各自坐在座位上来聊天,那就有些尴尬了。

    然而肖二夫人实在是没想到这一点,导致侯夫人请大家入座之后,场面一时有些寂静。

    还好大家都是有备而来的。

    收到请帖来参加这次群芳会的少女,几乎囊括了整个燕京上流社会90%以上优秀的女孩,这些女孩都是还没有婚假的。

    平宁侯府,作为近几年的新贵,两代新老侯爷都坐拥实权,世子又是太子身边的红人,这样的人家,别说延续百年荣华了,就是再进一步,也不无可能。

    如此一来,侯夫人的独子,余少恭,便成为了今晚的香馍馍,况且人家本就才貌俱佳,温润如玉,是京城四大公子之首,早就是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

    当然,京城里也不是没人听说过,余世子早就有了婚约。

    可那又怎么样?听说不过是个乡下的土丫头,而且还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如今更是寄居在外祖家中,这样的女子,即便与余世子有婚约又怎么样,难道他也配?就算人家余世子发善心,人家平宁侯府不愿意背信弃义,那又怎么样!

    虽说古来都有媒妁之名,父母之命,的说话,可也要讲究门当户对呀,这样一个婚约,即便这个女子,没有家道中落,没有父母双亡,也是根本配不上京城四大公子的。

    所以,纵使侯府愿意履行诺言,最多这样的女子娶进来就做个侧室,想要做正房?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一个乡下丫头,能管得住诺大的侯府吗?管后院,可不是说的那么简单,本身要有实力,女人的实力来自于哪里呢?自然是来自于娘家的兄弟,给自己撑腰有气势,另一个方面,就是要有丰厚的嫁妆。

    若没有丰厚的嫁妆,嫁进来的时候没有带上几房陪嫁,到时候在深宅内院,被夫家的老仆人欺负了,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所以想做好一个正房太太,并不是想的那么容易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少女都是冲着余少恭来的,都说了群芳会么,是一个大型的相亲会,自然不可能只是为了一个平宁侯而设,君不见,中心厅里做了许多上流贵妇吗?

    这些妇人,尤其是跟侯夫人坐在一起那几位,来头都不小,夫家身份地位,一点不比平宁侯府低。

    座位上的少女们早就已摩拳擦掌,眼冒期盼之星了。

    萧二夫人,没有安排其他的节目,不代表少女们自己不会给自己加戏。

    这不,知道侯夫人喜欢稀奇玩意儿,就有人自告奋勇,上前,献宝来了。

    “夫人,这是我母亲托人从南海请回来的观音,您看这尊观音不同于其他的观音,是用檀木雕成的,走进了您能闻到一股徐徐的清香。”

    “夫人,我给你送来的这件东西,也是从南海来的,不过不是木头做的木头值几个钱呢,我这串珠子,是由南海最大的南珠做成的,总共16粒,挂在脖子上,又大又好看,颗颗圆润,剔透散发着,洁白的光芒,最衬您的肌肤了。”

    “切,这些有什么稀奇的,我带来的还是来自于东海,扶桑国的木屐呢,听说扶桑国的女人,在自己家里的时候,就喜欢用拇指掐着这个木屐行走,声音特别好听……”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反正个个都是有备而来,争着在诗会开始之前,先露个脸,打响头炮。

    这些奇异的玩意儿,倒是影的亭子里,其他的贵妇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个不休,侯夫人见他们喜欢,便收了转赠给这些夫人,至于他自己嘛,心里却有些不屑。

177

    毕竟作为爱收集小玩意儿的鼻祖,什么扶桑国的木屐,什么鸽子大的南珠,他仓库里一大堆好不好?能不能送点有心意特别一点的,她脸上虽然不显,心里却不由撇撇嘴。

    “哎,姐姐,你怎么不去送礼呀?”胖妞珠珠好奇道。

    沈心然笑着回他,“那你怎么不去?”

    “我又不喜欢世子,我也不想嫁给京城里的男人,我干嘛要去?”

    “那就对了,我也一样。”

    珠珠诧异的看了沈心然一眼,不由上下打量着她,“姐姐,你长得这么漂亮,是我见过第一个穿的这么素净,还能这么漂亮的姐姐,你为什么不想嫁给京城里的男人啊?我保证,要是京城里的男人看了你一眼,就不想再挪开了。”

    沈心然噗嗤一声笑,“看不出你嘴巴那么甜,我还以为你只知道吃呢~。”

    珠珠嘻嘻笑道,“我说的是实话,云南郡那边太阳大,风沙大,我可没见过像姐姐这么好看的女子,就算来了京城,经里面的女子,皮肤个个都比我们云南那边的要细腻,可是也不及姐姐这般好看。”

    “云南……?你来自云南?”沈心然眼神突然一亮,正待要问珠珠一些问题,却忽然听珠珠拉着她的袖子惊讶道:“姐姐姐姐,你快看,那人穿的衣服好漂亮啊!!!”

    闻言,沈心然抬头向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从沈心然这个方向,只能看到一个少女手中提着一个竹篮子,娉娉婷婷的朝中央亭走去。

    那少女的衣服实在是太过耀眼,主色调是粉红色,上面绣了,百花牡丹,还有蝴蝶朵朵,最为亮眼的,是这衣服在月光的照耀下,七彩渐变,那是宫廷里的贵人才穿得起的,百花锦绣段。

    这件衣服,不仅用料华贵,而且设计,也非常引人注目。

    长长的裙摆,就像垂坠下来的凤尾,霸气十足。

    实在是因为衣服太重了,女子足足走了半刻钟才走到侯夫人面前。

    只听她道:“夫人,您好,听说您很有爱心,所以小女子特意给您带来了这个小玩意儿,还望您喜欢!”

    众人瞩目望去,只见少女手中提着的竹篮子,里面装着一只,团成球的动物。

    不由叽叽喳喳,纷纷议论道:“咦,那是什么东西呀?”

    “没见过。”

    “看着像球,可是为什么身上还有刺呀?”

    “我知道这是刺猬。”

    有人嗤笑道,“刺猬,我的天哪,这人,想红想疯了吧,居然在群芳会当面给侯夫人送刺猬,不是说刺猬都会扎人吗?送只波斯猫都比送刺猬好呀,也不怕侯夫人一发怒把他轰出去吗?真是丢脸。”

    “对呀,这人穷疯了吧,送不起东西,居然拿一只刺猬出来充场面,他是哪家的闺秀呀?以后我得跟他花清距离。”

    “谁知道啊,哪来的穷寒酸……”

    有不喜的声音,就会有维护的声音,“你可知道他身上穿的那是什么东西?那是宫里娘娘,才穿得起的百花井断袖,据说啊,宫外的人,能穿的起的,都是皇宫里赏赐下来的,就这样,还寒酸?那你怕是想寒酸都寒酸不起吧~!”

    “好像还真的是,百花锦绣断呢……”

    “你!哼!有什么了不起!”

    随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少女手中的竹篮,也被侍女拿着,端到了侯夫人面前。

    侯夫人见惯了各种名贵的东西,反倒是一只长得像球身上带刺的刺猬,他没见过,不觉有些好奇,拿过侍女递来的竹签,叉着水果去逗这只,小圆球,小刺猬一见有好吃的,立马也不缩着了,眨巴着,绿豆小眼,屁颠颠的爬起来吃水果。

    因为它四肢短小,爬呀爬,爬了好久,才够到水果,一抱到水果,立马又团成球,滚到了角落里,生怕有人抢他的东西一样,小心翼翼的,啃起来。

    这模样,别说有多可爱,多憨厚,多逗人了,一下就赢得了侯夫人的喜爱,立马欢欣鼓舞的拍了拍手掌,连说了三个好,枕头,就让人,打赏了,下面的女孩,100两银子,外加一套首饰,简直让众人羡慕不已。

    钱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能引起,侯夫人的注意和喜欢,这才是大家嫉妒羡慕恨的原因。

    这不,侯夫人逗了一会刺猬,便开始询问,献刺猬的少女是何人,为何会送一只刺猬?

    少女十分乖巧的回道,“回禀夫人,小女子来自永乐伯府,乃是伯府七姑娘,闺名如月,夫人可以叫我七丫头,至于送一只刺猬,其实说起来,纯粹,就是,小女子觉得夫人,心地善良,然而膝下只有一个,世子,而世子又不能天天陪在您身边,得去做学问,得跟着太子一起理政,所以,小女子,就,大胆,上次送了一只小动物给你养着,让您不寂寞。”

    这套说辞666,远在角落里,用着点心的沈心然,也不禁要为季如月点赞大拇指,看来这些时日,三房连受挫折,可是学聪明了,连季如月,平日里这么刁蛮嚣张的一个人,也能说出这么违心的话?不能小觑呀~!

    其实说起来,送刺猬,其实算是偶然,也算是三房母女俩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办法。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原来呀,是李氏,既不舍得花钱,买昂贵的东西,给女儿,拿去做,献礼,可又想着,女儿要是能够一举夺得,贵人的青睐,岂不是连带着她,都鸡犬升天了。

    就在这种矛盾之下,陪房的孩子在乡下茅房边上抓到了一只小刺猬,把它当做宝贝宠物来养,这陪房为了讨好李氏母女,就用竹笼子关好,送给了李氏的儿子,也就是十一少爷。

    李氏母女俩一见,这东西,稀罕,没见过,是什么?一问之下才知道是刺猬,灵机一动,从儿子那抢过来,准备拿去送人。

    这才有了现在,这一幕。

    至于季如月说的,什么夫人善良啊,寂寞呀,显爱心啊,给你养的呀,统统都是母女俩商量好的说辞。

    毕竟李氏被关了三个月,天天不能出去,憋了一肚子讨好老夫人年氏的话,就算是用在侯夫人身上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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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还真奏效,这小刺猬不仅人成功引起了候夫人的注意,季如月,刚才那番,暗暗的,捧夸,也恰到好处的,打中了,侯夫人的花心,让他对眼前的少女,有了几分好感,不由抬头打量了几眼。

    这一打量才发现,原来是那个她命人送了布匹过去打赏的永乐伯府,她还说是哪个伯府呢,毕竟京城里官官爵爵那么多,除了出名的那几个,小芝麻丢大点的,谁又记得呢,所以不由多打量了季如月几眼。

    发现这姑娘,长得细眉凤眼,虽然算不得顶尖的美人,但配上她赐下来的这一款,百花井断袖,倒是衬的,清丽貌美。

    不由满意的点头道,“是个有心的姑娘,要不是今日的你穿着这身衣服出来,我都忘了,宫里头曾给我们府上赠送过百花井断袖呢,嗯不错,你穿着这衣服,倒是好看,我记得好像你们府里的座位在很靠后的地方吧,这样吧,你就在附近找张桌子坐下。”

    “谢谢侯夫人,小女子遵命。”

    季如月,在侯府夫人丫鬟的带领下,就在附近显贵家庭,女眷的座位上坐下,再次引得众人一片惊诧。

    这夸奖也夸完了,打赏也打完了,居然还抬了他的位置,让这个不知名的落寞伯爵府女眷坐到了众贵女附近,众人自然有些不是滋味,毕竟个个为了打响头炮,在侯夫人面前博得最好的第一印象,可都是准备了好久的。

    你说若是输给第一集团的贵女,还情有可缘,可偏偏输给一个三流伯府女眷,能不气愤吗。

    众人虽然生气,却也不敢说什么,毕竟这打赏是侯夫人给的,位置也是侯夫人指定的,即便第一排的位置不够,挤也要挤出一张空位来。

    然而也并不是所有女孩都不敢有所异议的,至少有一个人,敢出言讽刺,“我当是什么金贵玩意呢?原来就是一只土狗呀?”

    侯夫人明显对小刺猬很喜欢,在这个兴头上,谁敢说这只小刺猬是土狗的?

    胆子也太肥了吧!

    毕竟这是在人家的主场,人家是侯夫人说什么便是什么,哪里轮得到一个客人置喙。

    然而听了这话,向来脾气不好的好夫人却没有任何的生气,反倒还笑眯眯的转过身对说话的人问道,“清河侄女,什么是土狗呀?这明明是只刺猬,你为什么叫她是狗呢?”

    坐在侯夫人旁边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他的年纪跟在场所有的未婚女孩一样,大约是十五六岁,然而他却是唯一一个,可以坐在亭子里的少女。

    从侯夫人出场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旁边,便是最后落座了,也是安排在亭子里面。

    为何偏偏只有他,可以跟众位贵妇人一样,坐在亭子里,免受夜露寒风的吹袭?

    原因很简单,因为她身份尊贵。

    许清河,福瑞公主之女,也是福瑞公主膝下唯一的孩子,是福瑞公主38岁时生下的老来子,格外疼爱,说是捧在掌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一点也不过分。

    而福瑞公主,更是现任皇帝永隆帝的亲妹妹。

    永隆帝有三个嫡亲的兄弟姐妹,一母同胞的哥哥,早在争夺皇权的争斗中英年早逝,而最小的妹妹福瑞,则是在他被册封为太子的那一年,他母亲生的。

    人们都说,福瑞公主乃是永隆帝的福星,这不,福瑞公主才刚刚出生,永隆帝就被册封为太子,所以永隆帝对这个小妹妹格外疼爱,许清河又是福瑞公主唯一的老来女,一出生,变得永隆帝,亲封清河郡主,甚至还赐下了一个封地给他。

    虽然那块封地非常的小,也就几个小镇的范围,但是,就算是皇帝自己的女儿,都没有这种荣宠,可以见得,永隆帝对福瑞公主母女俩是十分宠爱的。

    这样的清河郡主,难道还没有理由坐在亭子里吗?便是亭子里大部分的内命妇,还要捧着他呢,所以对于清河郡主说出来的那句话,侯夫人就算脾气再横,也断是不会发火拿乔的。

    至于清河郡主,更不会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客人,在主人面前批评别人送给主人的礼物有什么不妥,所以径直说道,“土狗说的自然就是这只刺猬啦,侯夫人不知道,乡下人把能在田间屋舍抓到的东西,都统称为土狗,譬如蟋蟀呀,癞蛤蟆呀,还有这个刺猬,都叫做土狗,就是因为他们土野土野的,在乡下哪都能见到,所以才有了这个称呼。”

    “哦,原来是这样啊……”被自己当做宝贝的东西,却被别人一眼戳破,言明是乡下随处可见的土狗,侯夫人忽觉面子上有些难堪。

    可他又不能对着清河郡主发脾气,只能转而怒瞪了一眼刚刚在第一排坐下的季如月。

    刚才他还觉得季如玉是个清丽佳人,说话又好听,低眉顺眼又乖巧,还穿着她送的布匹做成的衣服,他本来想留着让这人坐第一排,好让大伙看看,他送出去的布,做成的衣服多漂亮。

    可这会儿他哪有什么心思向众人炫耀,巴不得季如月赶快退回原来的旮旯位置呆着,眼不见为净,免得提醒他,自个把土狗当宝贝了,实在憋屈丢人。

    然而赐座也是他说的,总不可能这么快就改口让别人滚蛋吧。

    所以一个眼神,扫向了指引着季如月落座的丫鬟。

    能在主子身边当差的丫鬟,哪还能没点眼力劲儿,况且刚才清河郡主的话,没有刻意的掩饰,声音不大不小,在亭子外这一圈的人都能听到,丫鬟自是知道怎么做了,只见他,假装拿起一杯水,哎哟一声,不小心泼在了季如月漂亮的凤尾裙上。

    “哎呀,我的裙子!你怎么……!”季如月条件反射刚要发脾气,可以想到这里是侯府,不是自家院子,便立马住嘴,反倒歉意的笑道,“哎哟,这位姐姐,您的手没事吧?有没有被茶水烫到?”

    丫鬟一笑,“奴才的手倒是没事,可是这位小姐,你的裙子湿了,要不我领你去净房,换一身衣服吧。”

179

    季如月暗恨,她才不要换另一身衣服呢!为了能穿上这件衣服,她前后准备了多久,又是诓骗沈心然,又是瞒着季如玉,如今好不容易得了侯夫人青睐,好不容易占尽了头彩,要是这回去重新换一件衣服,这一来一回,诗会也开始了,大伙的注意力都在诗会上,哪还有他什么事儿,怕到时候侯夫人也忘了她吧,这前排哪还有他的位置可坐?她岂不又得灰溜溜地回到末尾的座位去?!

    她才不要呢!!!

    可不去又能怎么办?总不可能拖着湿哒哒的衣服,死皮赖脸的,定坐在这里。

    就在众人各色眼神中,季如月一步三回头,极不情愿的离开座位,跟着丫鬟,朝净房走去。

    就在他打定主意,即便换了衣服,没了座位,厚着脸皮她也要挤回刚才的位置上去……然而他的幻想还未来得及实现,就被一阵指指点点给惊醒,她只见众人都拿异样的眼神看向他,而且,每个人嘴上都带着各种各样的笑,有讽刺,有觉得不堪,也有觉得丢人,甚至是好奇的。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季如月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可隐隐约约又觉得有些不安,转头看向旁边替他带路的侯府丫鬟,这才发现对方不知道何时已经没有走了,停在原地,直愣愣的看着他的身后。

    季如月顺着对方的目光扭过头,“啊~!!!!”

    这一看,便是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只见它长长的像凤凰尾巴一样的裙摆上,因为水渍晕染的关系,一副活色生香的春宫图,正在慢慢的显现出来……

    “天哪,怎么有人会把春宫图绣在衣服的裙摆上?”

    “这么污碎不堪的画面,就是传闻中的春宫图呀,哎呀,好羞好臊哦~!我都不敢看了!我的眼!”

    “竟然绣这种图在衣服上,简直不要脸!”

    “诶……对了,为何刚才没有,现在突然在衣服上出现了春宫图。”

    “你这就不知道了吧,我听人说,青楼那些女子,就管爱在肚兜上绣春宫图,然后与男子在水乳交融之际,衣服被汗水泡湿,春宫图就会显露出来……”

    “天哪,你、你怎么会知道,这、这方法也太下作,太恶心了吧!!!”

    “呵呵,我怎么知道?还不是因为我娘惩戒了几个我爹从外头买回来的歌妓,在他们房里搜出了绣有春宫图的暗藏式肚兜,其实这种绣法一点都不难,就是银针秀,用高温烧过的银丝来去锈,修好了之后,暗藏在衣服里面,平日里看不出,但只要稍微弄湿,或者有露水打湿,它就会慢慢显现开来,渲染开来。”

    众人闻言,纷纷啧舌,“我的天哪,外表看起来这么清纯的一个小姑娘,内心居然淫荡无比,太下作了吧,居然把,侯夫人赐下的这么好的料子,绣了一副春宫图,他现在,用这个裙子来讨侯夫人的欢喜,鬼知道他晚上是不是要讨哪个男人欢喜……”

    “哎,你可不要这样说啊,好歹别人也是未出嫁的千金大小姐,你这么说出去可是有损别人闺名的~!”

    “哎呦喂,一个不入流的伯府,跟我说是千金大小姐,就她这姿色,就他这品行,给我身边的大丫鬟提鞋都不配!”

    “得了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别说了,这么多人都看着他笑话,咱们就少说一句吧……”

    “真是丢死人了,要是他早一头撞死了……”

    各式各样的污言秽语钻入季如月的耳朵,季如月只觉天旋地转,“玲珑,玲珑,玲珑!!你在哪?!!”

    长这么大,季如月生平第一次感觉到害怕,恐惧,羞耻……各种负面的情绪,如猛虎向他扑来,她大声喊着自己丫鬟的名字,可等她声音都喊哑了,还是没有人过来扶他,他感觉自己快要跌入无底的深渊了。

    然而丫鬟玲珑,早在净房帮她换好衣服后,就被他赶到一边呆着凉快去了,毕竟这里来的闺女都是一等一的身份,身边的丫鬟穿的都跟小姐似的,和他们永乐伯府,可没有这派头,尤其是她三房,丫鬟穿的也就比平常的小户人家的女孩好些,季如月可是卯足了劲,要到侯夫人面前讨个头彩的,自然不能被自家的丫鬟给落下了不好印象,所以老早就被他遣到一旁去凉快了,而这回,他便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

    眼见越来越多的口水将自己淹没,季如月再也无法忍受,“啊”的尖叫一声,提着长长的裙摆,披头散发的朝着侯府外跑去,留下了一地烂摊子,和众人的指指点点。

    宴会最外围最角落的一张桌子上。

    “姐姐,刚刚那人和你是同一个府上的姐妹啊,我怎么听到有人议论她也是永乐伯府的。”泡妞珠珠一边吃,一边好奇问道。

    沈心然喝了口茶,不置可否,“是同一个府上,但我们不是姐妹。”对,从来不是。

    有谁的姐妹,会千方百计想要占尽你的便宜吗?若有,那便是虚伪至极的‘姐妹’。

    “哦。”珠珠哦了一声,又埋头去吃东西。

    沈心然摇头失笑,真是个没有烦恼的傻丫头,其实有时候,只知道吃,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中央亭子。

    清河郡主好奇地向侯夫人问道,“夫人,什么是春宫图啊。”

    侯夫人擦了胭脂的脸上,红上加红,吞吞吐吐道,“这……郡主还是别问了把……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

    “哦,”清河郡主哦了一声,心里却打定主意,改明个儿,就让人画重金,买副春宫图回来看看……。

    说完这边场上众人的各色反应,另一头,一个临水的小亭里,目睹了这一切的季如玉,却恨得咬碎了一腔银牙,“好你个沈心然,竟把衣服送给了季如月!”

    倒不是说季如玉有多么的心疼自己的这个妹妹受委屈,就算季如月被人羞辱死了,他也不会有半分不舍得,只不过要怪就怪他们同样姓季。

    ………………

180

    这绣有春宫图的衣服,给沈心然穿,弄出了笑话,别人只会说沈家家教不严,即便,沈心然如今,寄居在他们,季府,也不会牵扯到太多,他们季府的名头,然而季如月却不同了,就算季如月跟他不是同一个爹的,甚至一个是二房,一个是三房,但谁让他们都姓季,如此一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要不然以前为什么他只用捧杀的方法?季如月,弄的越来越刁蛮,反衬自己,有多么的大度,多么有长姐范,而对沈心然,一上来,就直接用栽赃陷害,火烧兰园这样的罪名,来让他不能翻身,很简单,因为他们不是同一个姓氏。

    季如月这个蠢货!差点坏她计划!

    季如玉暗恨的握紧了拳头,还好诗会就要开始了,接下来,才是他隆重登场的时候,他只能寄希望于待会自己精彩的表现,够让侯夫人网开一面,不要把对季如月的坏印象,安在自己身上。

    千等万等,重头戏诗会,终于要开始了。

    “各位妙龄闺秀,正值韶华,如今齐聚一堂,我这侯府的后花园可真是十分荣幸啊,望眼过去,只见一片姹紫嫣红,当真是百花盛开,如此的好韶华,何不赋诗一首,依我看,今天既是中秋月,那咱们就以花,月,景,三者为主题,诸位闺秀可自行做一首诗,在这三个主题中选取其一便可。”

    待侯夫人宣布完诗会开始,众位闺秀们便开始拿起侍女们分发下来的宣纸,用自己准备好的笔墨,当场作诗,事做完了,便交给侍女收集起来,给亭子中央的贵妇们品鉴好,选出头名。

    放眼望去,各个闺秀们都低下头,奋笔疾书,好像看起来每个人都胸有成竹,才气纵横一样,实则,是不是他们当场想出来的,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

    很快,每个闺秀都写完了自己的诗,待墨水稍微晾干了,便统一收起来,送到了亭子中央。

    诸位贵妇人忍不住拿起来传阅。

    “诶,这个好,鲜花似锦,锦中屋,美人如月,月中容。”

    “依我看呢,还是这个更好,满城秋色如絮柳,唯属侯中树一帜。”

    “这个也不错,圆月团圆思中秋,三百佳人园中坐。”

    众位贵妇人,你一言我一语,时不时有人评论这句诗两句,有人解释这句诗两句,反正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诗句,一时争执不下,便都纷纷看向,侯夫人。

    这是侯夫人的主场,今年的群芳会由他主持,最佳的诗词自然是由它选出。

    侯夫人是真正的士族贵女,虽然喜功娇宠了些,但才华诗文还是不错的,不过他看了一遍,却硬是没有找到让他十分惊艳的诗句,不由有点小失落,如此一来,只能矮子里拔尖,随意挑一首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婢女匆匆走过来,在侯夫人耳边耳语了几句,侯夫人点点头,挥手示意他下去,转头笑着朝诸位贵妇人道,“诸位夫人让我来选最佳的诗词,原本是一片好意,可在场的诗,我都觉得很好,偏要选出一首,这不是为难我吗?不落这样,我听闻婢女刚才说,我家恭儿正带着几位好友经过花园子,我请他进来,让他从中选出一首,这样也算不偏不倚,诸位觉得如何?”

    什么?于世子来了?!还带了好几位,知交好友!!!

    亭中央的贵妇们还未说什么,座位上的少女们,就激动的小声议论起来。

    余世子要来勒,众人能不激动吗?更何况,就算自己没有机会得于世子青睐,这不还是有余世子的好友吗?能称得上与世子的,知交好友的,那可都不是平凡人,想一想京城四大公子之首的玉树公子,身边跟着的会是些什么人?

    自然不会是一些身份平凡的,想到这里,原本自认为只是过来做陪衬的少女们,纷纷又重燃起了嫁进高门大户的心,说到底,在这个以夫为纲的世界,谁不想嫁得好?嫁的高人一等呢。

    无非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已,追求幸福,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权利,少女们会如此激动,无可厚非。

    “母亲好,诸位夫人好,诸位小姐好我。”随着一声问安,以余少恭为首的六七个公子哥,闲庭信步,走入园中。

    “好好,都起来吧。”侯夫人免了他们的礼,招过自家儿子,让他在这些诗歌里选出一首自己最喜欢的。

    跟着余少恭一起来的少年们,不免也有些好奇,纷纷探过头来,怂恿着他把诗歌传阅一下,余少恭洒然一笑,把诗词传阅下去。

    “哎,我觉得这首好,这是谁写的?依梦儿……好名字。”

    “张兄,你未免着相了,看诗不是看名,你要真挑个名字好的,我家那厨娘,还叫做魏美人呢。”

    众少年一愣,只听那人道,“姓美,名仁,夫家叫魏大,大伙自然就叫她魏美人了。”

    闻言,众人不由哈哈笑出声,便连坐下的少女们也觉得甚是有趣,掩嘴轻笑,可见名不符实的,大把有人在。

    就在众人为哪首诗应该夺魁而争论着的时候,被侯夫人拉来做评委的余少恭,眼神却似下飘散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然而在场的少女,少说也有几百人,密密麻麻,一时间,他根本就没有看到想看到的那个人,也不敢做得太明显,只能收回眼,然而他这一举动,却落在了红夫人眼中。

    知子莫若母,侯夫人平日里是有些不靠谱,爱收这些小玩意儿,也不怎么理府中的事,遇到要安排的,经常丢给手下的人,或者事丢给肖二奶奶去做,但对待儿子的事情上,他却是格外用心。

    毕竟他膝下就只有这么一个孩子,说不疼爱那是不可能的,而且对自个儿子的关怀,他也从来不掩饰,一见平日里淡定,温文的儿子,露出少见的神色,便知他定是在这群姑娘里,寻找某人。

    莫非儿子有心上人了?

    这么一想,嘿嘿,侯夫人不由心中一乐。

181

    这么一想,嘿嘿,侯夫人不由心中一乐,今天他请来的这些闺秀,几乎都是,燕京上流社会的贵女,那些不入流的,他压根请都不会请,如果自己的儿子真的在这些贵女中相中了某一个,那很好,因为这里面就算身份再低下的,再怎么也肯定比,老侯爷定下的那一门亲要好。

    这么一说,他好像记得自己也意思意思性地给季府送去了请帖。

    只不过刚才献礼的时候,他好像没有见到那个让人讨厌的孤女沈心然呢,没有就更好,那种穷酸破烂乡下货,不来拉倒,要他敢来呀,自己铁定要让她看看,跟京城的贵女们比起来,自个是有多渺小,不要以为跟她儿子有婚约,就真能变成凤凰了,野鸡就是野鸡,连在京都孔雀们面前露面的胆子都没有,切,看来他得想个办法,组织这门婚事,最好是自个儿子看中了今晚的某个闺秀,到时反对这门婚事的阵营再加一个他儿子,他就更有把握说服老侯爷了,毕竟她一个女流之辈,一个外姓嫁进来的,女人,说的话可能,分量不够重,但再怎么说,他儿子也是未来侯府的接班人,娶妻这种大事,再怎么也得要让他儿子自己愿意吧。

    如是想着,侯夫人对自己这次特意让人把儿子引到这边来的决定,明明自得。

    就在众人快要讨论出结果的时候,突然之间,湖边传来一阵琴声。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随着琴声的响起,一把像黄鹂般低转委婉又有些清澈的嗓音,也传了出来。

    有人在湖边唱歌,众人循声看去,只见在湖的最角落,在突出的岩石上,有一个孤独的亭子,亭子四周不知何时挂上了白色的帷幔,有一个女子正在帷幔中,弹着古筝。

    “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这词,众人都没有听过,不由愣神,然而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原来词还可以用这种方式唱出来,平常就拿最出名的诗月阁来说,他们创作的词一般都是汉乐府的形式,也就是说,一首词从编创成歌曲,要经过12编钟,大小庆钟,以及三十六鼓手乐师一起配合鸣唱。

    单用古筝或者琵琶、二胡拉出来的曲调也不是没有。

    但那都有特定的腔调,比如用二胡拉出来的黄梅,用古筝琵琶弹出来的塞外曲,那种歌曲一唱出来,就有某种地域独有的唱腔,然而如今在亭子里唱歌的那个女孩,却与众不同,他唱的是那么的轻松,听起来像是低吟浅唱,可每每,却又触动人心,众人不知道,原来把词用这种轻松的方式念唱出来,还有这样的韵味。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若说一开始,众人是因为被这种低吟浅唱,配上简单曲调的,歌声所吸引,那么渐渐的,众人又把注意力回归到了词曲本身。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好一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好一句,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若说一开始,众人觉得这词有些陌生,似乎没有听过,那么到现在,便可以完全确定,绝对是,亭中的女子自己独创的词。

    若不然,简简单单一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便足以流芳百世,写入史册,千古流唱了。

    更别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种诗意悠远,寄情于日月,却又不显现日月的,高深寓意。

    这女子,不!简!单!

    微风吹起帷幔,亭中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倚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歌声仿若天籁,并不是说唱歌的人的歌喉有多美,而是配上这词配上这简单的曲调,悲伤着,朗朗上口,却又如泣如诉的歌唱方式,几乎在一瞬间,在这一首词,唱出第一句的时候,就狠狠的打中了人的心。

    远远的,漆黑中,孤亭里,少女随风起舞,她穿着白色的轻纱,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边反弹琵琶,一边低吟浅唱,偶尔风吹起纱幔,虽然众人都看不清她的容颜,但依旧觉得,他是今天最美的女子,是月宫中独自欣赏的嫦娥,她,才是今天最美的仙子!

    余少恭侧过脸,望着亭中的少女,微微一笑,这首词,上一次,他去偷偷拜访沈心然的时候,就看到了,当时,便震撼的说不出话来,在她心上留下了久久难以泯灭的波痕,他本已觉得这首词写得已经足够好了,但却没想到,今日听他这样唱出,才觉得世间,真的没有更美好的词,能够形容她了……他不禁想,这词,她是为他做的吗……若不是,为何偏偏要等侯府开群芳会的这一日,才拿出来……她在词中,把自己比喻成,奔向月宫的嫦娥,是在控诉他对她的冷漠吗……余少恭不禁有些心痛,是的,之前他的确是有意冷落了她,随意敷衍了她,可如今得知了她的心意,他又怎敢辜负?!

    自个儿子是真笑假笑,你可做母亲的,怎么可能会看不出来,19年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懂事之后的儿子,有哪一天笑得像现在这一刻,那么的放松,那么的自然,侯夫人心中已定,率先站起来鼓掌,宣布道,“很好,真的是难得见这样的佳作,不仅这首词写得极度优美,朗朗上口,非常贴近今天中秋月的意境,而且传唱出来,还是如此的优美,完成度简直太高了,我真的想象不出,如果今天这首词都不能成为,桂冠的话,还有谁有资格!”

    或许今天这句话是侯夫人说出来的,最得大家认同的吧,虽然众女眷有些不忿,可是在事实面前却也不得不佩服,这是最正确,最公平的决定,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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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娇介绍:
沈心然前世被所谓的良人弄死了,看看追求求而不得,得到之后却是深渊。凶娇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凶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凶娇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