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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石迪迪     凶娇txt下载     凶娇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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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乐伯府,怡华院。

    “怎么,一回来就杵在我面前?是有什么事想问我吗?”沈心然换下男装,披了一件宽松的衣服。

    藿香犹豫了片刻,还是咬牙说:姑娘,奴婢不明白,能为什么,要买下它们?

    沈心然笑了笑:现在你不需要明白,一个月后,就会有分晓。

    见沈心然如此神秘,藿香也不好,再说其他,只能咬牙退下。

    屋内无人,沈心然坐在近前,对镜自望,从醒来到现在,仅仅才过去三个月时间,就让他,感觉前世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沈心然今天之所以会去人牙市场,并且不惜花了几百两银子,也要买下人贩子口中说的狼崽子,不是因为他一时起了善心,而是他的确有自己的打算。

    但这件事他不知道如何跟藿香开口,亦或者说,这件事根本没办法向藿香开口,因为即便说了,但也不可能相信的。

    别说是藿香了,若是他没带着前世的记忆苏醒,他也不会相信,那个被人关在笼子里,像狼一样的孩子,日后,将会三元及第,成为大燕朝将来,只手遮天,位高权重的宰相。

    永隆五年,她嫁入平宁侯府。

    结婚当日,平宁侯府风光,迎娶她,八抬大轿,十里红妆,一时风光无两,整个京城都鞭炮齐鸣,而同一天,有另外一个仪仗队,抢了他的风头,加入平宁侯府的时候,虽说十里红妆里,都是些木屑,旧衣服,但是外表看上去还是很风光的,但是那一天,却有更多的人再庆祝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大燕建朝以来第一位三元及第的状元。

    因为这件事分了他的风头,沈心然便命人去打听,其实不用他打听,这位状元郎的名字也是家喻户晓的,这人便是那位人贩子口中说的狼崽子,萧家的罪奴,萧逸臣。

    不过当时,并没有人知道他是萧家的罪奴,人们只知道,这是一个穷书生。

    沈心然也并没有放在心上,虽说大燕建朝400多年,才出了一位连中三元的人才,但他只是内宅女眷,对这些并不感兴趣,而且他,心心念念,的人是,余少恭,如今正是她出嫁之日,且嫁给了自己心仪之人,这便是他,求仁得仁,最幸福的事,根本不会像那些怀春的少女一样,为这位坐在高马上的状元郎投绣球,甚至连看都不会多看几眼,所以当两个仪仗队相错而过的时候,沈心然,只记住了这个名字,并没有去,多看这人一眼。

    然而等他,流离失所多年之后,再回京城,当初的穷少年坐在高马上,受万千少女簇拥的状元郎,早已经高坐庙堂,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朝宰相。

    而那个时候,他才知道,这人根本不是出身草莽的穷秀才,也不是什么萧府的罪奴,而是实打实,萧左骑的儿子!

    当年,消左旗,犯下窝藏拦截军中急件之罪,皇上仁德,只处罚斩杀了,潇佐其直系一家,确没想到还有一个消左旗的儿子漏掉。

    这萧逸臣,居然隐瞒身份,原本按律该当斩杀,可它的的确确是个不可多得的治世之才。

    而且这件事情爆出来的时候,萧逸臣早已,位居高位,还是他自己请愿,自曝欺君之罪的。

    而报出身份,竟是为了求皇上查明当年的,罪过,就是要翻案,想要证明自己的父亲,萧卓奇并没有私自隐藏军中疾剑,而是受人诬陷。

    这件事曾轰动京师一时。

    最后查明,当年的事,的确是有人将信件特意放进萧府的,消左旗不过是个从三品的武官,并没有人要特意陷害他,他不过只是当年太子争宠邀功路上的一个牺牲品而已。

    然而那时候,太子的位置已经,非常的稳固,而皇帝也已经年老,纵使查出可能是太子的人所为,也不可能为了一个小小的从三品的武官而翻案或者去追究,太子,何况这个从三品的武官,还早已经逝去多年,所以,这个案子,就被盖了下来。

    然而皇上终究是惜才,原本的欺君之罪也被免除,还从三品的官员升到了二品,没过几年,等到沈心然回京的时候便听说,这人成了宰相,在朝廷上,隐隐能与太子一脉分庭抗礼。

    原本这人跟沈心然是没有半点瓜葛的。

    这人以后可是身居高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朝宰相,而他沈心然没有什么高大的追求,只愿仇人吃鳖,头上有三寸瓦片,能护家人一世安康便好。

    其他的他不想去想,也不会去想,他本就没什么太大的抱负,只愿这身顺心随意,自由自在便好!

    然而想要自由自在,顺心随意,谈何容易,如今他不过只是在一个平民巷子里开一个医馆,就被一个小小的护卫队的偏门亲戚,给欺压的,龟缩一隅。

    而且随着他的成长,他发现所有的事情也在慢慢的变化着,以前以为愚钝的敌人也在慢慢变强,所有的事情,都提前上演,看来不是敌人太蠢,而是因为他上辈子太蠢,所以敌人上辈子才用了三分的力气来对付他。

    所以,她该找个帮手了。

    尤其是,他的药铺,缺个会算账的,人,而且他的铺子,也在一步步做大之中,既然,能扩大成3间,那他为什么不敢,想象一下,把生意做得更大呢,既然已经开始了,那为什么要停下来呢?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呢?让自己拥有更大的实力,才能更好的庇护自己的家人,拿回取回属于自己的一切,毕竟他的敌人不仅仅只是一个,永乐伯府。

    算账这种事,交由萧逸臣去办,简直不要太大材小用,不过如今也只能,先这样委屈她了。

    我说实话,其实在前去,房事之前,沈心然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遇到他,并且救下它。

    因为当年他回到京城的时候,曾经暗中听说过这位传奇人物,传奇宰相的生平事迹。

    民间有很多种版本,其中,最考时,最可信的是说当年,萧逸臣,被,自己家的一个忠心的奴才给换下了衣服,混作是家里的罪奴,被发配到了坊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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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听说他在坊市里,凶残无比,原本都快要,饿死了,也没人要买他的,最后还是有一个,路过的富贾买下了它。

    当时那富贾,不过是看他凶残,来了点兴致,想把它当做野兽来驯养,结果没想到放出笼子没几天驯养不成,反倒咬伤了那富贾,逃了出去。

    后边配琉璃,吃尽苦头,一个没有身份影子的,小孩,在黑市,给人,做短工,受尽欺凌,辱骂,甚至还招人,欺骗,贩卖转卖,最后几经波折,,被一个书院收留。

    本来这萧逸臣,就是萧左旗最宠爱的么子,从小聪明伶俐,消左旗,老早就给他做了启蒙,甚至还请了最好的先生来教导他,所以它本身,就是,读过几年书的,到了书院之后,更是奋发,最后没过几年得到书院先生的举荐,参加了乡试,一举成名,三元及第!

    随沈心然便靠着这一些之灵,破碎的回忆,来去推测,若是,他认为的这个最可靠的版本,说的有三分真,那据此推测的话,萧逸臣,应该还在房市里呆着。

    永隆元年的时候,南方的战事还是不断的,这场战,一直打了,两年,且战且停。

    萧左旗不过是个从三品的小武官,这种案件,不可能在国战,当头审判,势必会压后。

    而一年前,南边又发生了瘟疫,更是无心判案,瘟疫是在半年前才陆续停止的,想来这件案子,也是在半年前才落下尘埃的。

    那么这样算起来的话,萧逸臣一家,下了大狱,被斩了头,府里的奴婢冲了罪奴,应该也就是在,她来到京城的这段时间。

    若萧逸臣真像民间说的那样,如同倔强的野狼,一直没有人愿意领买走,那想必肯定还在坊市。

    其实沈心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要去把萧逸臣找出来,甚至在他还没有被人领走,还没有年少成名的时候,把他收为己用。

    只不过恰好这个时刻,他就缺了一个账房先生,而且,以前的他,上辈子的他,虽然不缺手下,有很多人愿意为他卖命,但终究那些人都不是他,培养起来的,只不过是,觊觎他拥有高超的医术,有求于他而已,这种人,可以用意识,但却不可以信一辈子,何况如今的沈心然也不可能等到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之后,再次向南方去寻找那些人。

    假若仅仅凭借,马宝田,从,陇中老家带回来的那一些人来帮忙的话是远远不够的,他们的中心,沈心然不怀疑,但是,毕竟是一辈子在与,药草打交道的农民,见识有限。

    我想要用一个人来抵消他上辈子在南方建立的庞大的势力,那必然这个人,要拥有着惊世的才华,惊才绝艳的学识,无疑,如今落难的萧逸臣便是最好的选择。

    说做就去做。

    东西南北四个人口市场,唯独西市场贩卖最下等的奴隶,所以沈心然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这看看。

    果然,古人诚不欺她,让他再西人口贩子市场,找到了这头,蓄势待发的狼崽子。

    然而单单是买下它,是根本无法驯服它的。

    试想一下,当初他在,人口市场饿了好几年,瘦了好几年的苦,被一个富商买下之后,按理来说应该是被解救了,但是依旧像不被驯服的野兽,咬了别人一口,逃了出来,所以所以说明,单单是,这样的恩情,是不足以把他留在身边,行服下来的,我想要驯服这样的狼,就要给他一定的自由,并且告诉他,你手上有他要的东西。

    纵使沈心然以前,一直养在深闺,纯善懵懂,但经历了,几十年的颠沛流离的南方的生活,他也中,终究,懂得了,医术之外,如何权衡人心。

    所以,他把看中的这些人通通挑了出来,放在了,城外,破旧的,寺庙。

    正如他所说的,他不需要一群,连自己都养不活自己的废物,他要的是一群能够帮他干活的人,只有有价值的人,有能力的人,才有资格留在他身边,才有资格获得,他给予的自由和他们自己想要的东西。

    同时,沈心然也没有让他们自生自灭,而是留下了10两银子。

    而他们是否有资格留下,一个月后,便能知分晓,沈心然在心中期盼着,希望这个在前世呼风唤雨,权势滔天的宰相,可不要让他失望了。

    一个月后,沈心然带着,藿香,黄麻,再次来到了城外十里的破庙。

    这期间,马宝田已经从隆中老家回来了,带回了,十来个愿意跟随他的老乡。

    这里面,包括以前在,知善堂,做过,大夫的,两名中年人,。

    这样一来,有间药铺,倒是有了三位,大夫。

    倒是不用,累的,陈老头,一脸哭丧样了。

    话说这陈老头,经过沈心然的一番手段后,当然沈心然这手段并不是对他的,而是用在敌人身上,但这老头看了之后也是心悦诚服,其实他更臣服的是沈心然的药品和人品。

    当初他认为沈心然是胡乱来,急着邀功,急着见工,所以就弄出一些什么药丸,后来经过他,仔细,谨慎,日复一日的实验证明,毒性非常小,几乎可以忽略,然而药效非常强大之后,不得不佩服沈心然是,青于蓝胜于蓝,能制作出,药丸的年轻,医者。

    他一生奉献给了知善堂,当初从一个落魄的大夫,到知善堂的首席坐堂医生,舍不得受过沈心然祖父的指点,自然是对,医药一道,深感兴趣,所以谁的,医术高明,自然就能折服他。

    但在医药方面折服他还不算,沈心然的人品,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让她幸福,他原本觉得沈心然做的那些事,有很多是违背了医德医道的,日久见人心,当相处久了她才发现,这个外表看起来冷漠,又果决的女孩,实则内心依旧存着沈家一族的山,所以他很乐意,以这样一个内心存有底线,存有善良,但又不一味的伪善,的主子合作,甚至他在心里暗暗觉得,或许只有这样有自己底线,但又勇敢,果决的人,更适合,继承,沈家的衣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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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个,陈老头虽然自视甚高,不过沈心然也知道,这个爱捣乱,的老头,其实,并不坏,只是有些自视甚高罢了,不过,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他药店里能有这样一个逗趣的老者存在,倒也不算,偶尔逗逗嘴,摆臭脸,也甚是有趣。

    一个月的期限已到,沈心然如约来到破庙来到破庙。

    这一次除了藿香和丁豆之外,还把黄麻也带来了,主要是这样还,唠叨唠叨的,要是在不把她带出来,他的耳朵都要生老茧了。

    刚来到破庙的时候,藿香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惊呼道:姑娘这,这还是,上次那个破庙吗?

    不仅藿香感到惊讶,丁豆也有些不敢置信:是啊,姑娘,上次咱们驾着马车过来的时候,这破庙,可是荒凉的很啊……

    黄麻倒是第一次来,不知道一个月前,这庙是什么景象?不过就如今来看,这并不像是一个荒废的庙,反倒像是有人在居住的院子。

    为什么说看起来像是有人在居住的?因为庙的周围围了一圈里吧,前头的荒地被犁出了三行,种上了一些蔬菜,看得出来这些蔬菜并非是用种子种下去的,而是从别处买来的秧苗直接插上去的,经过一个月的生长都有些姿态,已经可以采摘些叶子来吃了。

    而这破庙原本是四处漏风的,有一半都坍塌了的。

    如今再看过去,坍塌的那一半,留下来的砖石,通通被,挪开,而这些砖石也没有扔掉,反倒被垒在了院子里面,做成了,烧火的炕头。

    因为篱笆门是关着的,不过这种篱笆门即便关着,只要用力一推就能推开,里头也没听到什么人生,沈心然就自己把门推开了,可是当他刚刚把门推开屋子里头,就跑出一个影子,汪汪两声朝他扑了过来。

    沈心然瞬间,定住脚步,黄麻和藿香则被这黑影吓到。

    丁豆豆是人小鬼大,胆子也大,直接把离大门上的拴子,取了过来,挡在沈心然面前。

    这回众人才看清,这黑影,原来是条,巴掌大的小黑狗。

    这狗明显是只小奶狗,不过却瘦的很明显是,刚刚出生不久,然后又没有奶吃,喝的小流浪狗。

    别看这狗小小的,就不巴掌,大不了多少,却是凶得很,叫声,真不意思,一声响亮,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子,恶狠狠的瞪着闯入的四人,即便小丁豆举着棍子,这小狗也是一步也不肯退后,甚至大有四人在进一步,他就要扑咬过来的架势,真是一只忠诚的好狗。

    这小狗倒是没什么威胁,毕竟太小了,而且瘦不垃圾的,沈心然几人看清他的模样后,便不再惊惧。

    只不过这小狗倔强的很,就是堵在门口,不肯退后半步,四人一狗,你看我,我看你倒是有几分尴尬和进退两难。

    就在这个时候,屋子里传出了一道清越的声音:小黑,你怎么跑出去了?

    众人顺着声音看去,一个虽有几分瘦弱,穿着粗布麻衣的男子映入众人眼帘,他虽因为饥不饱腹,显得有几分青瘦,甚至衣服上,还有许多补丁,但一双澄亮的眼睛,俊朗的五官,却依旧让人看得心惊。

    黄麻,乍然见到这样的美男,脸不禁一红,就连她这样大大咧咧的性格,也有些不好意思,而藿香似乎猜到了什么,却有些惊讶的不敢认。

    唯独只有沈心然,淡淡笑着走上前:看来你们在这里过得很好。

    沈心然这次是直接从季府出来的,并没有换上男装,而且,这群人都是他买来的,日后需要为他所用的,所以他也没有必要遮盖自己的真实的性别和身份。

    男子皱着眉头,看着向他走来的沈心然,掠过沈心然身后,看了众人一眼,当目光扫到小丁豆,再扫回沈心然的时候,猛然睁亮眼:你,你是一个月前的那个公子……!?

    小丁豆有些不满道:,什么叫做一个月前的那个公子,我们家姑娘好心把你们买下来,你们就应该叫她一声姑娘,什么叫做那个这个的?!

    看小丁豆气鼓鼓的模样,显然不仅仅是因为,萧逸臣的这句话,而是因为萧逸臣长得真的太好看了,这种好看,不妖不媚,也不是余少恭那种贵族气息,而是周正清越,如青玉一般干净,更为难得的是,她浑身散发着一种书卷气息,不大不小的眼睛,如同黑曜石般澄亮。

    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仆人,难怪,小豆丁有些生气了,原本在他还没出现之前,沈心然,院子里的这群人里面,就小豆丁,长得最讨喜,年纪又最小,院子里的各种叔伯都喜欢他,沈心然身边的丫鬟也很宠她,每次都会偷偷带一些点心来给这个,又会说话又机灵的小弟弟吃。

    所以乍一看下去,有一个气质,如此不凡,的‘竞争对手’出现,小豆丁自然要酸几句的。

    萧逸臣反应过来,空手道:姑娘里面请。

    他明显对于成了他人之仆,还有些不太适应,所以虽然,姿态比较恭敬,但腰却依旧挺得很直,眼神也有些闪烁,沈心然不勉强他,沈心然知道,这人曾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是官宦之家的子孙,而且饱读诗书,本就是一个一等一的才子,自然有自己的傲骨。

    沈心然走进破庙,发现这里头跟外面看,又更加不一样了。

    站在外面看的话,只是加了篱笆,并且把漏雨的地方用茅草铺上,漏风的窗子,用破布糊上,然后,他的地方,在剪干净,仅此而已,看起来还是十分普通。

    然而里头却收拾的干干净净,连着他这的那一扇门,用木材,死死封住,不大不小的一个城隍庙的大厅被分成了两个区间,用布隔开,一面是女子住,一面是男子住,虽然都是睡通铺,但这样,明显,自在多了。

    而且里头还有一个破水缸,水缸虽然破了,但却是用泥糊好了,可以用来装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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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刚才那个叫的很欢的小黑狗,则睡在大门口。

    在沈心然打量这个屋子的时候,萧逸臣,已经把大火,叫起起来了。

    他跟大伙交代了几声,大伙惊讶的看向沈心然,显然有些不敢相信,之前买下他们的公子居然是个女的。

    沈心然扫了众人一眼,发现之前,都是,非常胆小,唯唯诺诺的,这几人都有了一些变化,至少从外表上收拾干净了,虽然穿的衣服依旧是破旧的,不知道从哪儿淘来的二手货,还打着补丁,但是去看起来干净了许多,而且每个人都特别的有规矩,沈心然,没有文化,他们并不敢多说,一排排站好。

    沈心然很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对着萧逸臣道:我想知道,这一个月以来,你们都做了什么?10银子花在了何处?如今又还剩多少?

    萧逸臣虽然跟大伙一样定定的账号,但是他跟别人就是不一样,今天站在那里也像一棵松竹一样挺拔,虽然眼睛是看着,沈心然的脚,但是脑袋却从来没有低下过。

    如今沈心然点名要问他,他很自然的垂起眼眸,看着沈心然,回答道:姑娘扔下10银子,也没有说要考验我们什么?所以我自作主张,先用3两银子,买了半个月的,柴米油盐,还有必须的生活用品,然后再给大伙,每人淘了一件旧烂的衣服回来穿。

    我想姑娘把我们买下来,并不希望我们饿死或冷死冻死吧,所以,我就想着先让大家吃饱了,才有力气,干其他的。

    姑娘当初买人的时候,说要读过书识得字的,所以,给每个人做了一张表格,让他们把自己的来历都填写在上面。

    说着,他看了一眼一个高瘦的女孩,高瘦的女孩从怀中掏出一叠纸,递给沈心然。

    沈心然扫了一眼那个女孩,这女孩脸上有一道疤,正是当初,萧逸臣要求他买下的,萧府的罪奴中的,唯一一个女子。

    那女子对萧逸臣显然言听计从,只一个眼神,就恭恭敬敬的递上纸。

    很显然,这应该是他以前的,侍女吧。

    沈心然有些失笑,他花了100两,是买了一个仆人回来呢,还是买了一个少爷回来……

    不过不理这些了,他反倒对手头上这些纸条比较好奇。

    这有十几张纸,沈心然一页一页的看,上面有些人写了密密麻麻的字,有些人是鬼画符,有些人,连字都写得不清楚,甚至还有些人,连字都不会写几个,沈心然,眉头微皱,大概想到了萧逸臣此举的目的,不过还是想亲口听她说说,谁看了一眼萧逸臣,问道:你让他们把自己的,来历,写在这里,是为什么?

    萧逸臣拱了拱手:既然是要会读过书,写过字的人,让他们把经历写下来,便能够一目了然,知道谁读过书循,没读过,谁会写字,得治到什么程度同时,也能从他们写的这些东西,看出他们曾经的,经历,知道她们的籍贯,家乡,还有,他们的背景,但如果只是口述的话,我怕我很快就会忘记,这些人的经历,所以让他们抄下来,也可以做个备案,同时传阅下去,让大家看一看,也可以让大家更快的熟悉。

    沈心然不禁想为萧逸臣词曲,鼓掌,不愧是读过书喝过墨水的人,。

    小小的一个打探底细,就能够发掘出这么多问题,果然在沈心然看的十几张,自我介绍的纸条里面,发现有好几个人,其实根本就不会写字,只能用圈圈叉叉和图画来代表,看着沈心然,有些忍俊不禁,本来当初那个胖女人,也就是西方是那个管事,也是凑了那么久,也没做只会读书的人,看过书的人吧,所以就在这些人里面参杂了几个没读过书的,来哄骗一下她,沈心然不由有些失笑,看来他自己呢吃药,信息流的好少,但是对于这些买卖,还是免不了,吃些亏,毕竟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即便有底气,有眼力,还是会缺少一些经验的。

    沈心然把这些,纸条递还给了脸上有疤的少女,少女收起纸条后又退了回去。

    然后呢?沈心然问道,

    萧逸臣回道:然后我用姑娘给的银子,买了一些,秧苗,带回来,种在院子里,这些秧苗,都已经是半成品了,只需要,浇浇水,嘘嘘尿肥,就可以迅速的长叶子,而我买的这些都是叶子菜,鼻子长多了就可以直接拧下来,煮水吃,这样我们的粮食,也算是,能够自己解决一些了,这样一来,10银子又可以省下一些。

    沈心然满意点点头,他是真没想到,一个三品左骑府里的公子,居然会懂这些东西,他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同样也是家破人亡,同样也曾是娇贵的公子小姐,若他自己一个人落了难,能不能想得像对方一样周到呢?

    答案是不能,若是没有经历前世的种种,她还是那么单纯的话,或许丢他在野外,没几天,他就要被饿死了吧。

    所以单从这方面来讲,萧逸臣,比她强多了。

    又听萧逸臣继续道:到此,姑娘给的10银子已经花去了五两,因为不知道,姑娘说的,讨厌是什么?也不知道姑娘要让我们呆在这里多久,要是考验不通过,是不是还要让我们继续在这呆着,所以钱不能花光,我就自作主张,让,大家分工合作,有体力能干活的,我便派去了,码头,做苦力,而我,还有几个,真正读过书,会写字的,编曲方式里,书店里,接了一些,抄书的活。因为我们是奴籍,没有自己的身份引子,没办法签长工或短工契约,所以被克扣了不少工钱,最终领到的进项也仅够平常嚼用。

    说着,他递过了一个钱袋:这是姑娘给的10银子,用去五两,加上我们挣的钱,如今,里头一共有6两

    沈心然有些讶然,10银子,其实已经并不少了。

    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想要在不被坑骗的情况下,好好的守住这10银子,并且花得物有所值,其实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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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萧逸臣不仅做到了,还让每一个人都好好的,还吃得饱,穿得暖,而最重要的,是他不会坐吃山空,不会因为,被人烙下了奴籍的印记,这主子打赏,怜悯,他懂得靠自己的双手为自己谋出路,甚至,用钱生钱,竟然不得不在心里,大大的惊叹一声,未来的宰相,果然与众不同,看来他这次,是真的捡到宝了!

    沈心然:你做的很好,出乎我意料的。

    沈心然这句赞美,并没有夸大,而且,萧逸臣也并没有把自己所有的功劳都说了,就像为什么会养一只狗在这个院子?

    毕竟这是郊外,周围有没有人家,几个孩子住在这里,十分的危险,如果遇到歹人的话,很有可能会发生,所以,萧逸臣养了一只黑狗在这儿。

    小黑虽然能用,去叫声响亮,若是有歹徒之心的人,靠近着,听到狗声,秘密,借了三分,同时还能提醒,屋内的众人,危险降临,所以说,即便在这样的环境,商城,也能够,把控制系,不仅整体掌控得完美无缺,就连细节都没放过,所以沈心然这句赞美,并没有一丝夸大。

    而且才经过一个月,一间破烂的废弃的,寺庙,就被他们打理得换人,甚至要不是这里,始终不安全,沈心然甚至都不舍得他们放弃了这个地方。

    不过既然他们通过了,那么沈心然,就应该是当初的承诺。

    所以沈心然说道:你们跟我走吧。

    沈心然带着众人,来到了牛家村。

    这牛家村,是离京城最近的一个村子,仅仅只有五公里,可比之前那个庙,要近的多了。

    最主要的是那破庙虽然被众人收拾好了,有篱笆又有小狗看守,可始终不安全。

    既然决定要收养他们,就要给他们一个安定的居所,保护他们的安全,这是沈心然的义务。

    牛家村一共有70多户人家,是一个小型村落,虽然离京城,但因为田地比较荒凉,所以,原本住在这个村里的村民,只要是稍微有些本事的,都迁去了城里面。

    所以就空出了一些房屋。

    在来之前,沈心然就吩咐下去,让人去租了一个院子。

    院子就是泥胚房,并不豪华,但胜在这个院子很大,里头有七八间屋子,中间的大院落,可以拿来晒药,租金也不贵,索性沈心然一次性租了三年。

    藿香带众人参观了院子,里头的生活用具都是齐全的,而且都是新配置的,可要比之前的破庙好上太多太多了,而且最主要的是这院子周围,都有,农户居住,非常的安全。

    “姑娘,太……太感谢您了。”众人有些激动。

    原本得知,买下他们的是个,女子,众人是有些惊讶的,但见沈心然,这么好说话,而且还给他们准备了,居所,自然有些感动。

    所以有些胆大的人就问道:不知道姑娘,要把我们分配到哪里去干活?

    毕竟一般的主人买下,奴仆之后,都是直接带到身边,或者是遣送到庄子上干农活的,天,沈心然把他们带到了,这里,就让他们,云里雾里,有些不知所措。

    沈心然笑笑:干活的事不用着急,你们就先在这住下,才看了一下,写的,字,我发现你们中却是有人读过书,会写字,但这还不够,所以我就抽出刚才纸条里面写的最好的三个人,由他们三个来交到剩余的人,学会基本的,认字,和写字。这是你们要做的第一件事,至于其他的,在等过段时间我再来吩咐。

    “是,姑娘。”众人齐齐回应道。

    沈心然挥挥手,让他们先退下,毕竟身上带了一些东西包裹过来,还是要去收拾的。

    不过却没有人走,其中,一人站出来说道:姑娘,我们既然已经被你买下了,是您的人,那就请您给我们赐个名字吧。

    沈心然这才想起,这些人之前虽有名字,但有些人却是没有的,毕竟在农村里长大的孩子,都会叫狗蛋、大牛来代替,而被人买下之后,一般都会让主家取个名字,一是显示主家对他的重视,能得到主家赐名的,都是受宠的,而且一般,吃过名之后,名字都相较统一,比较好管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名字是父母给的,一般做奴隶的人,都不会用本名,都会等到以后,有机会成为自由之身之后,才会换回本名。

    沈心然想了想,有些脑壳疼,说到起名字,他还真是起名无能。

    不由自主的,他扫了眼旁边的萧逸臣,萧逸臣倒是十分的有眼色:姑娘若懒得起名,可以由属下来代替。

    他见沈心然点头,便转身对众人道:所以大家都相处了一段时间,也彼此知道,大家的,姓名,为了方便姑娘记忆,我就各取你们名字中的一个字,前面加一个阿,你们觉得如何?就从我开始,从今天开始,你们便可以叫我阿臣。

    这个提议非常好,毕竟谁都不想丢了自己的姓名,在自己的名字里面加一个啊,不仅,方便主子叫唤,认人,而且也没有丢掉他们的根。

    所以一提出,众人都拥护,片刻,大伙儿便已经有了新的名字。

    起完了名字之后,沈心然挥散了众人,让大家去收拾拾掇一下屋子。

    沈心然招来了萧逸臣,交代了他几件事情,同时把之前剩余的六两银子也交回给了他,命他好好交众人礼仪,并且监督众人学习,除此之外,若有事,会派小丁豆来联系他,而这里,就交由他来管了。

    萧逸臣虽然有些好奇沈心然的安排,但还是认真的记了下来,点头应诺。

    处理完这些事后,沈心然上了马车,回了京城,他并没有带走任何一个买下的仆人,而是通通让它们留在了牛家村,至于,平日里的生活,除了那六两银子之外,就按照他们原本那样,自给自足。

    沈心然相信,凭借萧逸臣的脑子,他们不会过的差。

    而说实话,把他们留在牛家村,其实沈心然另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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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是不清楚,龙中老家那边能带来多少人?所以他才在买下萧逸臣这个未来的国相之外,顺带买几个孩子。

    然而如今,马宝田带回来的人却是足够了,而且他们个个都是懂得,辨药材,懂得晒药材,处理药材,种药材,甚至是,里头有,大夫,管理三个店面,外加一个,丹阁,完全足够。

    所以之前买下的那几个孩子,就不需要带回去了,她另有他用。

    至于管账的事情,沈心然,会让丁豆每个月,送一次帐到萧逸臣那里,让他来核算,也不需要过来。

    之所以不让他们过来,也是有沈心然的考虑的。

    萧逸臣是个难得的人才,沈心然感觉这就像是一场投资,他也知道,这个人不可能永远屈居于人下,不可能永远是他的奴才,就向他买下他的时候跟他说的一句话,只要你足够优秀,能够给我带来足够多的利益,你就可以从我这里赎回你的卖身契。

    他记得一个月前他就跟他说了这句话,那小子的眼睛就跟宝石一样发亮,亮得有些灼人。

    而且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就让她在他身上看到了无限的可能性。

    所以这个人,太值得沈心然投资了。

    然而有一个领头狼还不够,身边还要有足够的强兵,所以沈心然需要塑造一个自己的势力,那就需要给他的军师,配备足够的手下。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些人交由萧逸臣去打理管理,想必会更好,他只需要往里面投入资金,姐,等到要用人的时候,给他们派遣任务便可以了。

    未来的当朝宰相,能培养出跟太子党队抗衡的势力,沈心然自然放心放手了。

    至于所谓的忠诚,沈心然从来不相信,有无缘无故的忠心,所以,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而且,有足够引诱对方的诱饵,想在未来一段很长的时期,萧逸臣都能为他所用。

    一天一天一天过去。

    沈心然的药铺越办越好。

    因为价格实惠,而且医生的医术高明,店铺里的,药童们,个个又和蔼可亲,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去沈心然的药店,无论是看病还是捡药。

    而且最最主要的是,这间大药铺的对面有一间小小的门面叫做,有间药铺丹阁,里头居然有卖,药丸。

    别看这间丹阁不起眼,门面小,但里头的丹药,甚至每个月早早去排队,都不一定买得到。

    但至今,药店的主人,却十分的奇葩,每种丹药,每户人家,一个月最多买一次,即便是这样,山药也在临近月尾的时候就卖光,这些小小的丹格,每个月都要休息好几天,据说,是因为,制作出来的丹药实在赶不上供应量,所以只能用这种办法了。

    别看这个单格小,赚的钱最多,赚的钱多了,自然会引发同行的烟火眼热,不仅是同行,就连其他做买卖的人,也是看得眼睛红红的。

    然而在有些不长眼的人,找过几次茶之后,就再也不敢找,有间药铺的麻烦了。

    原因无他,所有,胆敢找有间药铺麻烦的人,残了手脚,被胖揍一顿,然后人们渐渐就知道了,别看这有间药铺,小小的,不起眼,但人家可是大来头,居然是昌国公府的纨绔大公子,投资开的。

    要说起这昌国公府的纨绔大公子,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昌国公府总共有两位嫡出的公子。

    一位出自,昌国公原配妻子,一位出自昌国公,现任妻子。

    大公子名叫李鸣钺,二公子,名叫李鸣玺。

    这两位公子哥儿可是出了名的纨绔。

    早些年,听闻大公子李鸣钺,经常逛花楼,看中的姑娘就直接抬到府里,也没给别人名分,直接压在宅子里,狎妓。

    二公子李鸣玺就更夸张了,见到哥哥,院子里标致的美人,直接就抢回自己院里,这两兄弟呀,简直就成为了京城里的笑话。

    也难怪会昌国公事到如今,也还没有立嫡长子为世子。

    实在是做老大的,没有做好榜样,又如何能立为世子呢。

    当然,这只是一方面,听闻昌国公现任的妻子,乃是他的青梅竹马,而听昌国公府里的人说,昌国公府七眼中,只有二儿子,李鸣玺,昌国公更是把这个李鸣玺疼到了骨子里,所以才会迟迟没有立嫡长子为世子。

    其实这根本不需要人传言,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李鸣玺和李鸣钺的区别。

    所谓钺,乃是战场上的一种武器,用铜铁制成,不堪大用。

    而玺,则是美玉,还不是一般的玉,是玉中之王,可见昌国公对二儿子,是有多么的喜爱。

    按理来说,张国公的大公子如此不得宠,而且母亲也已经不在了,还不是世子,即便是他出资的,药铺,也根本不用,惧怕啊。

    可问题就在于,这软弱好色又纨绔的大公子,还有一个爷爷在罩着。

    老昌国公虽然已经退位让贤,交出了西北的军权,但他依旧是一位厉害的角色。

    西北军中,有三名副将,依旧是他手里带出的,如今他又极力举荐自己不成器的儿子昌国公,认西北巡营将军。

    只可惜,现任的昌国公,实在担任不起虎父虎子的称号,没有继承,昌国公府历代,骁勇善战的血脉,只知道铺在儿女情长上,即便有老昌国公上了陈情表,永隆帝,也还没有批准,让他出任,西北巡营将军。

    说起来,这所谓的西北雄鹰将军只是个好听的名头而已,也就是去西北大营,最近的镇子上驻守几年而已,听起来是个武官,其实就是个二品文职,根本不需要他上战场。

    老头子也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根本就是上不了战场,不是那块料,只不过他想要,延续昌国公府的辉煌而已,毕竟,即便寻将军,只是个二品文职,但只要能,跟,西北的军权联系在一起,等到他扶持自己的大孙子上位之后,也能够延续昌国公府的百年荣华。

    毕竟在西北军中,至少有三名实权大将,和过半数的中品参军,是出自他的麾下,所以即便儿子再怎么柔弱荒唐,也还是能够,在他们的支持下撑一段时间的。

    只可惜似乎永隆帝也看不上他儿子,所以迟迟,没有下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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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按下不说,都是昌国公府的家事,而单说老昌国公虽已退位让贤,交出西北大权,但只要他还活着,昌国公府的威慑力便还在。

    所以即便昌国公夫妻再怎么不待见大儿子,李鸣钺也是一般人惹不起的。

    所以在得知了,一个平民巷子里的药铺,是有李鸣钺这个纨绔子弟投资的,便在也没有人敢打有间药铺的主意了。

    有个靠山在前头挡着,这感觉真是棒极了,还不用沈心然路面不用担心身份被识破。

    当然,沈心然也是要有所付出的,他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去别院里,为老昌国公看病,针灸按摩,同时,也把另外四种,禽类的动作,交给了昌国公。

    不知该说这五禽戏,顺应了人体的经脉,还是说老苍国公本身底子就还可以,锻炼了一段时间之后,配合上饮食,四肢关节,灵活性增强了,原本走路要拄着拐杖,如今离开拐杖已经能在园子里,独自走上半刻钟了,人看起来,也精神了许多。

    沈心然不知道自己改变了昌国公的身体状况,会不会改变历史,毕竟前世,反正在他记忆中,在她嫁入侯府之前,昌国公府就已经,衰落了。

    昌国公府会衰落,自然是从老昌国公病逝开始。

    老昌国公一病逝,李鸣钺便被人举报,是谋杀老昌国公的凶手。

    这京城人人都知道,老昌国公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原先媳妇生下的大孙子,李鸣钺就是再荒唐纨绔,料想也不会,下毒害死自己的祖父吧。

    谋杀朝廷命官或皇亲贵贾,此乃大案,一般都交由大理寺直接审查。

    但永隆帝,却让昌国公辅助大理寺,一同审查。

    按理来说,昌国公不该审理此案的,毕竟他们是一家人,所谓所谓血浓与水,若真查出什么证据,一旦被昌国公司下销毁,大理寺就治不了李鸣钺的罪。

    然而即便是这样,永隆帝还是力排众议,坚持让昌国公辅助大理寺审案,许是念及老昌国公镇守西北有功,才会对他最疼爱的大孙子网开一面,借昌国公的手,脱了李鸣钺的罪。

    然而最后的审查结果,却是出乎众人的意料。

    仅仅只用了三天时间,人证物证俱全,这会儿便是连永隆帝想要包庇李鸣钺,保护这个老昌国公最爱的大孙子,也不行了,因为这些人证物证,居然是昌国公自己呈上来的,永隆帝,也只能按照律法,判了个过失杀人,流放到宁古塔,这已是最轻的罪。

    然而没想到的是,到宁古塔没多久,在一个贫瘠的矿区里采矿的李鸣钺,死于矿难。

    这是沈心然,绞尽脑汁,才将将理出来的一丝,关于李鸣钺的记忆。

    毕竟这人并不怎么出名,也没做出什么丰功伟业,要不是出生在鼎鼎有名的昌国公府,沈心然或许都不会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

    毕竟那几年,她恰好在准备婚礼,一颗心都扑在余少恭身上,无暇其他。

    能知道这么多,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对于李鸣钺的命运,是否还是会再次重复历史的轨迹,于这两年内被自己的亲人亲自送往宁古塔那等苦寒之地呢?还是会有所改变?沈心然真的不好判断。

    毕竟在他记忆里,昌国公府的大公子可是有名的纨绔子弟,虽然脾气没有他的弟弟那么嚣张,可也是个不靠谱的,专去些烟花柳巷,花钱如流水,纵使有些软弱,可依旧掩盖不了他的纨绔之名。

    然而这段时间接触下来,李鸣钺完全不像传说中的那样。

    首先就说软弱吧,记忆中,人们都说,昌国公府的大公子是个药罐子,不仅性格软弱,身子骨也软弱,时刻离不开药。

    然而沈心然没有在别院,之外的地方,见过李鸣钺,完全不知道,那种所谓的身子骨软弱的药罐子的说法是从何而来的。

    毕竟算上前世的医药经验,她再怎么看走眼,也不会分辨不出一个人的血气是真的旺还是假的旺。

    反正在别院里出现的,李鸣钺,中气十足,丝毫不见任何一点病态,而且步伐矫健,一看就是练过家子的。

    至于好色纨绔,流连花丛,沈心然就不知道了,反正他和李鸣钺的交集,也就仅限于在老爷子的别院中,以及三间药铺的合作。

    对了,因为丹药房是独属于沈心然自己的,丹药阁那个小店铺是沈心然用自己的钱买的,所以那儿赚到的钱,她并没有算进药铺里面。

    一开始,沈心然其实并没有想那么多,因为他大概估算了一下,三间药铺加一千丹药阁,如果生意顺利的话,就算真的只有,三份的,份子钱,且足够了。

    直到把账簿拿给,萧逸臣,一核算,才惊讶的发现,一间小小的丹药阁,只开半个月,销售额,就远超对面三间店铺合在一起的总额了,甚至还翻了好几倍。

    沈心然对于银子,其实还真的没有什么概念,毕竟以前他一直养在深闺,要银子的时候伸手,父母就会拿给她,即便在季府,再苛待他,也不会缺了他几两银子的月钱,只要他不出门,永远都不知道外面的物价是多少。

    就算之后他逃难,逃回陇中,又逃到南方,他的生活起居也一直有人照顾。

    直到童妈妈积劳去世,他靠着一束,也得到了庇护,后来,因为高明的医术,身后聚齐了一群拥趸,关于钱财什么的,通通有专人帮他操作和掌管,所以,其实别看他两辈子加起来活了几十年,但对于金钱利益这方面的东西,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分割才是最好的。

    然而萧逸臣却不一样,明明只有17岁,明明之前也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遇到这些东西,脑子却比沈心然传的快多了,仿佛天生就善于处理这些事务,他拿到账本后,直接把丹药房的帐,划到了沈心然的名下,另外三间药铺的收益,才用作分成。

    当得知此事后,沈心然初初还有些不好意思,可转念一想,如今他可不是一个两个人了,他要养着一大帮子人,而且还要发展自己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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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萧逸臣却不一样,明明只有17岁,明明之前也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遇到这些东西,脑子却比沈心然传的快多了,仿佛天生就善于处理这些事务,他拿到账本后,直接把丹药房的帐,划到了沈心然的名下,另外三间药铺的收益,才用作分成。

    当得知此事后,沈心然初初还有些不好意思,可转念一想,如今他可不是一个两个人了,他要养着一大帮子人,而且还要发展自己的势力,若没有接私己钱,若不为自己着想一下,猴年马月他的势力才能发展起来,所以看起来,还是他自己太清高矫情了,又或者说术业有专攻,毕竟她曾经也没读过什么书,除了会看病之外,真的一无所长,看来当初买下萧逸臣,是对了。

    思及至此,沈心然开始交给萧逸臣第二个任务。

    也就是说,每个月除了定时要对账,以及平日里看管牛家村的那群孩子之外,沈心然还让萧逸臣自己利用手头上的资源,包括牛家村的孩子,来帮他收集情报。

    当然了,凭他们这些刚刚养好的身子骨,屁大点的年龄,说是要收集情报,有些夸张了,不过是把城中一些新鲜的事汇集起来,若有重要发现,在来会知他而已。

    毕竟对于一个势力来说,信息的通达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将来能发展到的高度,掌握越多有用的信息,越有利于自己处在更好的位置,做出更好的决断,即便沈心然,脑子里有许许多多,关于上辈子的回忆,可毕竟记忆不算数,就像,现在这般,许多上辈子他没有遇到过的人,许多上辈子他道听途说来的东西,跟亲眼看到的都不相符,所以收集信息,十分有必要。

    沈心然的店铺已经步入了正轨,尤其是他的丹药房,成为了他的一个主要来源,而且稳中有增,他已经完全可以养得活这群人了,所以也不要求这些孩子自给自足,去接活养自己,每个月她会给足够的银钱,甚至有多的银两,给萧逸臣,让他负责管理这群孩子。

    然而,即便手头上有了这笔钱,这群孩子该去干嘛还是干嘛?年纪大点的,像萧逸臣家里的罪奴,就依旧去码头里做挑工,或者游走于大户人家,运送粪水之类的,还有些做起来了,货郎,至于年纪小些的,则去各种馆子做小工……总而言之,反倒是沈心然给了他们生活用度后,干的活更多了。

    后来沈心然才领悟到,萧逸臣这么做,是要把有限的人,打入到更多的环境里,探听消息。

    起初沈心然想的,不过就是让他们带点银子去茶楼里喝口闲茶,或者去庙口,跟人唠唠嗑,以此来打探消息,沈心然的想法其实并没有错,很多人打探消息都是用这种法子,毕竟在茶馆,酒楼,在庙口,在码头这些地方,经常能够听到一些新的消息,但是一般能给你听到的消息,能大声宣扬出来的,其实都不是什么新鲜的秘密了,我真真实实想要打探到一些有用的消息和信息,就要真的打入到这些人的生活之中,别看这些孩子分布的,地方有些杂,但就是因为这样,才更能在,日常生活中,找到有用的点。

    沈心然,不得不佩服萧逸臣的做法。

    真是个人才啊!

    这也让他对接下来的计划,越来越有信心。

    乍暖还寒,天气一日一日转冷,眼看就要到中秋,季府破天荒的收到了侯府的中秋邀请。

    每年中秋,许多贵妇人,都会以开中秋聚会的由头,派发邀请帖,请一些家族中有待字闺中少女的妇人携女前来游园。

    季府以前可没收到过这种中秋请帖,最多也就是去几个地位相等的,关系较熟络的亲戚家做做客,串串门。

    这种亲戚间的小聚,可比不得上层贵族的中秋宴。

    毕竟前者只是聚聚会,而后者可是实打实的借节日由头,让个官太太,挑看未来儿媳妇。

    所以上层贵族的中秋宴,又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群芳会。

    这种群芳会,每年都会有京城里面,比较有名望的贵族夫人来挑头,基本上都会把整个京城叫得出名号的闺秀挑出来,给他们家里面下帖。

    季崇礼以前连爵位都继承不了,虽然是个京官,但官职实在太小,季府的女眷自然就没有接收到过这种帖子。

    如今季崇礼继承了爵位,又升了官,虽然爵位和官位还是不高,但若说,非要去群芳会凑凑热闹,挤挤,勉强也能站边上开开眼界吧。

    所以能收到,侯府的请帖,既在意料之外,又算情理之中。

    不过意外还是更多的。

    “娘,你说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季如月拿着一件新制的长裙,在铜镜前比来比去。

    “漂亮,漂亮,我女儿自是穿什么都漂亮~!”李氏总算是被放了出来,他因之前那件事,被老夫人整整关了三个月,这三个月里,他总算是想明白了,丈夫什么的,终究是靠不住,她这嫁的还是自个的表哥呢,到头来,为了外头的野女人,还不是又骗他的钱财?又打得她头破血流。

    他算是看明白了,什么亲上加亲?什么姨母,什么表哥,都不如自个手上有钱,只要有了银两,要什么没有!还用受季崇文那窝囊废的气?

    反正他现在,只管把好自己的钱,守好自己的儿女。

    想到这里,李氏又看了眼女儿,她自认为自己女儿生得标致,一点都不比二房那丫头差,这回候府遣人来下帖,说是邀府里女眷去参加中秋群芳会。

    他自知自己是去不了的,就算硬要去,他这身份,也十分尴尬,丈夫不官不爵的,她去了只会给自个女儿丢脸,索性咬咬牙,花了一笔不菲的银子,给季如月买了一套行头,势必要让季如月闪瞎全场贵妇的眼,好叫他们知道,季府里不仅有个祸水妖娆的沈心然,和端庄大方的季如玉,还有她的掌上明珠季如月呢!

    到时候啊,女儿嫁得好,她的地位自然也水涨船高。

    哎,靠谁呀,还不如靠自己的儿女稳妥。

159

    “七姑娘在吗?”

    母女俩正在商量着,中秋群芳会的时候该穿什么衣服?该玩什么发髻?

    而就在这个时候,屋外传来了,一个,声音。

    随着这个声音落下,一个小丫鬟带着一个手捧漆盘的大丫鬟款款入内。

    “七姑娘,我是奉我们家四姑娘之命,来给您送成衣的。”

    捧着盘子入内的大丫鬟,正是季如玉身边的临墨。

    “四姐姐给我送东西?”季如月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连带李氏也有些讶然,两母女互看了一眼。

    季如月皱着眉头,一脸讽刺道,“四姐姐能给我送什么好东西,府里所有好的东西都先紧着二房,怕不是送过来一些破烂货吧,我可不像六姐姐,这么好蒙骗~!”不对,如今怡华院那位主,可不是好蒙骗的……

    如是想着,季如月的眉头就皱得更深了,不会是因为怡华院的那位不好萌骗了,所以二房调转枪头来对付他们三房吧。

    哼,想来坑害他们三房,做他的春秋大梦,就算他母亲,被罚了,就算他父亲,没有出息,但他好歹也是,纪府嫡出的小姐,还有老夫人疼爱着,哪能被二房这样奚落。

    这般想着,季如月就要发脾气,要把临墨手上的托盘给掀掉。

    李氏却是笑嘻嘻地站了起来,按住女儿的手,转过脸,对临墨道:“不知四丫头,给七丫头送来了什么东西?来,让我瞧瞧。”

    被罚禁闭三个月的李氏,经历了这一系列的挫折,人反倒没有以前那么鲁莽冲动了。

    这要放在以前,一听说是二房,要送东西过来,他的反应,虽然不至于像季如月这般,嚣张跋扈,但至少也不会给什么好脸色,的确就像他女儿说的,以前府里有什么好东西,都是留到二房的,会送到他们这边的,都是些边角料,所以以往的他,才会每隔一段时间去二房闹一下,哭哭穷,逼着要装大度的二房,分些肉给她吃。

    如今沉稳一些的了,虽然心下依旧觉得二凡不会送来什么好东西,但面子上,却会做足了。

    至少关了禁闭三个月,这一丝涵养,如今还是有的。

    临墨手中捧着一个托盘,对李氏道,“三夫人,这是侯府上回送来的鲛珠纱,轻盈薄透,京城轻易买不到,只有江南才有,我家小姐特意命匠人制作了一条,流沙裙,这流纱裙飘飘欲仙,最是适合,七小姐穿了,而且这东西还是侯夫人送的,所以小姐命我送过来了,说是中秋,群芳会的时候,七小姐便可以穿这件裙子,去赴宴。”

    “哇!娘,你看,居然是鲛珠纱诶!”

    季如月兴奋的取过托盘上的衣裙,白的衣裙,素素的颜色,款式很简单,却很飘逸,不能说有多好看,但却胜在材质很好,而且最主要的,是这块布,是侯夫人,赠的,就算这衣服再普通,款式再简单,可要是能在群芳会上穿上这件衣服,绝对会引起红夫人的关注,而且别的闺秀得知了,这件衣服是用红夫人所赠的布料做的,也一定会羡慕的发狂的。

    想到这里,季如月就忍不住拿起衣服,在身上比划了两下,还一个劲的问李氏,好看不好看?

    “好看好看,我的女儿穿什么都好看。”

    话虽这样说,但是李氏还是忍不住轻轻的皱眉,这衣服的布料是出自侯夫人之手没错,但是这款式也太简单了吧,而且整一块都是素白色,穿起来,怎么说呢?一群莺莺燕燕的少女,正是如花的年纪,穿这种衣服免不了会被别人比下去……所以他隐隐有些担心,若女儿中秋节的时候穿这件衣服去赴陈芳会,真的能够脱颖而出吗?因为实在是这件衣服除了布料比较好之外,比其他,刚刚给女儿定制的裙子,款式上真的差太多了,不够华丽,不够耀眼。

    反正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衣服有些不妥……可是除了太素净之外,他又真的挑不出其他的毛病,毕竟这东西是侯夫人送的,单就这一点便能概括所有了。

    所以便是连一贯挑剔的,季如月,也十分喜欢这件衣服,还破天荒的让人拿了点碎银,赏了临墨,同时让他带自己,谢过四姐姐。

    临墨临走前,再次嘱咐季如月,让他记得在中秋群芳会的时候,穿上这条裙子。

    季如月满口答应,李氏却是皱着眉头。

    临墨走后没多久,院子外突然传来了,一阵阵骚动。

    季如月穿着,新到的,月白色,流沙裙,不停的在镜子面前,旋转,跳跃,转圈,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注意到外面的响动。

    反倒是皱着眉头,想心事的李氏有些心不在焉,反倒被外面的响动,给惊扰了。

    她招手唤来身边的大丫鬟金花,让对方出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没一会,金花就匆匆回来了,他附在李氏耳边低语了几声,李氏皱着眉头,一脸,不悦的模样。

    李氏突然变脸,季如月就算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当中,也察觉到了,他放下手中的裙子,对李氏道,“娘亲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脸色就不高兴了?”

    李氏看着女儿,一脸懵懂的模样,既心疼,又愤恨道,“你可知刚刚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季如月一脸懵逼,摇摇头。

    李氏冷冷一笑,“母亲也不瞒你,刚才金花到外面打听了一圈,才知道,原来这侯府夫人送了三块布料来咱们府里,你四姐姐手里是什么布料?你娘我没这个本事打听到,但是,你六姐姐那儿,却是一块,百花珍珠锦缎!”

    “什么,百花珍珠锦缎?!!”季如月惊讶道,裙子从她手上滑下,也无动于衷。

    百花珍珠锦缎,可不是鲛珠纱可以比拟的。

    虽然同样是进贡皇宫贵人使用的丝织品,但鲛珠纱颜色淡素,只有白色一种,一般都是发放给各宫的贵人,来做贴身内衬的;而百花珍珠锦缎,却大大不同,它色彩艳丽,极为富贵大方,在阳光下闪耀出百花光泽,听说,也只有极少数,宫里的贵人才能得到赏赐,用这种华丽的,丝织品,做漂亮的衣裙。

160

    “为什么我的是鲛珠纱!而六姐姐的是百花珍珠锦缎?!!!”

    季如月气愤到想摔瓶子,沈心然本来就,生得艳若桃李,美艳不可方物,若让她再穿上这百花珍珠锦缎,岂不是要艳压群芳,横扫群芳会吗!

    仿佛知道季如月心中所想一样,金花不忿道:“七姑娘,您是不知道,奴婢刚才出去转了一圈,可是亲眼看着,室友姑娘,穿着那艳丽的百花珍珠锦缎做成的裙子,在园子里逛了一圈又一圈,您可是每个瞧见他那仗势,好像当自己是国色天香的大美人一样,拿着团扇,笑的咯吱乱颤,那蝴蝶和鸟儿围着他转,简直把所有下人都看呆了……”

    金花还要再说下去,却被,李氏瞪了一眼,他这才怏怏地住了嘴,而转眼去瞧季如月的脸色,仿佛吃了炸弹一样,憋的通红,立马就要发作一样,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立马笑着,改词,“呸呸,什么国色天香?还不是因为这百花珍珠锦缎好看,奴婢觉得,若咱们的七姑娘也穿着那百花珍珠锦缎做成的裙子,必然不会比,六姑娘差到哪里去?好歹咱们七姑娘也是眉清目秀的佳人,可是比不少京城里的名门闺秀都要标致呢~!”

    这马屁拍的,简直踢到马肚子上了,气的季如月,伸腿踩了这月白色的鲛珠纱裙两下。

    不过这金花的话却提醒了他,若她也能穿上这百花珍珠锦缎裙,肯定不会比,六姐姐差的,就算真的不如六姐姐美,但是,也绝对能在群芳宴上艳压其他那些空有虚名的大家闺秀,惊艳登场,博人眼球,漂漂亮亮!!!

    越想它就越兴奋。

    “走!玛瑙,跟我去一趟怡华院,哦,对了,把那件鲛珠纱的裙子带上~!”

    喊了贴身的丫鬟来收拾踩了一脚的裙子后,跟李氏交代了几句话,便带人去往了怡华院。

    季如月去到怡华院的时候,恰好碰上,沈心然刚刚回来。

    他永远无法忘记,自己第一脚跨进怡华院,看到的那一幕。

    怡华院里面有一棵老槐树,槐树下系了一个秋千,穿着百花珍珠锦袖裙子的沈心然正坐在秋千上。

    丫鬟在她后面送着秋千,秋千一荡一荡,配合着秋天变黄的槐树叶子,片片飘落,如同百花落在他身上,她畅快的欢笑着,美丽的容颜,如同怒放的鲜花,百花珍珠锦绣,裙在风中荡开,更给这朵娇艳的鲜花,增添了最华丽,最耀眼,最灿烂,最刺的眼睛睁不开的华美外衣……

    实在太美了……他一直都知道,自己这位六姐姐,长得十分好看。

    可以前他们刻意把她扮丑,扮的浓妆素裹,办的艳俗,我等他自己醒悟过来之后,又穿的十分简单,以至于他,刻意忽略掉了自己这位六姐姐的容颜。

    直到今天,当穿着百花珍珠锦绣裙的六姐姐,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知道什么叫国色天香,什么叫媚而不妖,什么叫浑然天成的大美人!

    她嫉妒,她恨,而对于此行的目的,他又更加坚定了三分,她要夺到那件百花锦绣群,必须,一定要!!!

    “七妹妹,你怎么来啦?”

    当季如月反应过来的时候,沈心然早已下的秋千,施施然的站在他面前。

    沈心然侧过身,笼起袖子,如仙女一般的广袖,展露在他面前,加上坠在后头,长长的裙摆……季如玉的眼睛,灼灼发亮,死死盯着这件衣服。

    实在是这件裙子太过完美了,尤其是当沈心然这样的美人穿着展示给他看,季如月就更是,心如猫爪。

    他咳嗽了一声,慌忙的掩饰掉眼中的渴望,略有些尴尬道,“不是有好一段时间没来找六姐姐说话了吗?这不,母亲的事情也解决了,妹妹如今总算有心情来找六姐姐聊聊家常了,这么久没见,六姐姐可有想我呀?”

    话虽如此说,他眼睛的余光,却片刻也没有离开华丽而漂亮的裙尾。

    沈心然岂能不知他的目的,他早就洞若观火,却不点破,只笑着拉过季如月的手,亲昵到,“我自然也是很想妹妹的,只不过妹妹不过来,我也不好意思过去,毕竟,三舅母这件事,也有姐姐我的一点责任,所以我怕妹妹生我气,便一直不敢过去……”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沈心然对季如月的态度都十分的冷淡,可以说是不理不睬,任由季如月过来纠缠,都不理不睬,自作自的事,仿佛没有看到这个人一样,十分淡漠。

    然而,今天,却有些不同。

    季如月有些讶然和受宠若惊。

    毕竟这样亲昵的待遇,可是好久远之前才会发生的事情呢,自从发生了兰园走水之后,沈心然对他的态度就完全变了。

    所以,乍一感受到沈心然的热情,季如玉自然有些受宠若惊。

    不过仔细一想,他这态度也对,毕竟,他可是“欠”他们三房太多太多了!

    例如之前,若不是因为他的膳食方子,他母亲,也不会赔了这么多钱,甚至还与父亲大动干戈,最后导致,祖母发怒,罚了他母亲,三个月的禁闭,又加上,上次,他们三房用了一百多两银子,从她这骗来一张500两的压条,哪知转眼又打水漂了……

    这些事情,桩桩件件,说实话,其实跟沈心然都没有直接关系,至少,在季如月看来,压根就不是沈心然导致的,而是因为他们自己不走运,但那又怎样呢?谁让,沈心然不过是个寄人篱下的外姓者,而他可是堂堂的季府的嫡出小姐,不管他们三房有什么错,反正总是要有人来买单。

    所以,六姐姐,一个寄人篱下的表小姐,因为牵扯到这些内宅的事情,而有些内疚,所以对她这个嫡出的小姐转变了态度,变得亲切,热情,他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身份摆在这里,你寄人篱下,而且还犯了错误,还敢表现出这么恨的态度,要是他是主家,也会把这样一个表小姐给扫地出门,如此一想,季如月对此行的目的就更有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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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对方,对自己心有愧疚,他何不布施,同时再利用一番呢~!

    聪明!自己果然聪明!

    想到此,季如月也是热情的腕上沈心然的手,“六姐姐,您自个在这玩秋千玩的开心,可是累着妹妹在这等了半天,腿都等酸了,您就这样让我杵在外头,不请我进去喝杯茶吗?”

    “瞧我疏忽的,七妹妹里边请。”

    里屋。

    茶水喝了两盅,客套话也聊了一大箩筐。

    季如月扫了一眼沈心然退下的百花锦绣群,觉得时机成熟,便切入正题道:“六姐姐,你这件衣服可真漂亮啊,可以见妹妹我看一看吗?”

    “这……”沈心然有一丝的犹豫。

    见状季如玉,嘟着嘴,缠着他道,“就看一下嘛,姐姐不要那么小气啦,妹妹一定不会把你的衣服弄坏的好吗?我的好姐姐。”

    “好好吧”沈心然说的有些勉强道“这件衣服可适用,侯夫人送来的布匹做成的,你可要小心些,别弄脏,弄坏了。”

    “好的姐姐,妹妹一定会注意的。”

    季如玉把衣服捧在手上,哇,百花珍珠锦缎就是不一样,不仅看起来珠光宝气,摸起来是也是柔顺舒服,贵不可言!

    喜欢,他实在是太喜欢了。

    尤其是把衣群抖开来,发现这是京城最近最流行的款式,百花曳地凤尾裙。

    本来百花珍珠锦缎这种料子,他就是用不同的彩线织成的,不同的角度看会闪现出,百花的光泽,用来做百花曳地凤尾裙再合适不过。

    “妹妹可是看好了,要是看好了,我便叫人收起来了。”沈心然催促道。

    可季如月根本就没有撒手的意思,他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这套长裙,根本舍不得松手。

    “姐姐这么小气做什么,妹妹?我看上一眼摸上一下,又不会掉块肉~!”

    沈心然皱了皱眉头,不过季如月说的也没错,只是看看摸摸,的确不会掉块肉,他的确不好,这样催促,显得小气了。

    季如月偷偷扫了一眼沈心然,见他被自己三言两语就安抚下来,心下更是大定,组织了一下语言,便轻咳了一声,说道,“六姐姐啊,妹妹我有一件事,想找你商量。”

    沈心然还未开口询问是什么事,季如月又继续说道,“说起来呀,这件事妹妹我也不应该,麻烦姐姐的,可是……可是……除了姐姐,真的没人能帮妹妹我了,”

    说着说着,季如月突然拿起帕子,掩盖住眼睛,居然抽泣了起来。

    “七妹妹,你这是怎么了?快别哭啊,有什么事就跟姐姐说,若是能帮到,我一定帮!”

    沈心然急忙上去安慰。

    见状,季如月,立马撒开帕子,死死抓住沈心然的手,笑眯眯的对他道“姐姐说的话当真,真的一定什么忙都帮我?!”

    看他双眼笑眯眯的样子,哪里是哭过的,明显是在炸他,沈心然脸上流露出一丝恼怒,有些犹豫道,“帮是可以帮……但……但要看,妹妹,所说的是什么事。”

    “能有什么大事,”季如月撅着嘴道“不过就是想借姐姐这件百花曳地裙回去穿两天,等过了中秋我就立马还给姐姐,保证一丝不坏,一丝不脏,完整无缺,姐姐,你看怎么样?”

    “什么!不行!”沈心然惊呼一声,直接把百花曳地裙抢了过来。

    季如月暗道一声恼怒,就知道你不肯,可惜他刚才大意了,没抓紧裙子,居然被抢了过去。

    不过他也及时收住了怒容,改成一脸委屈,泫然欲泣的模样,好歹这段时间,他们三房接连受过不少打击,连累她在老夫人面前也抬不起头,失了一些宠爱,不仅曾经玩的好的闺蜜,听到了风声之后疏远他,便是连府里的那些低贱丫鬟仆人,也敢暗地里嘲笑他。

    吃一堑长一智,再蠢的人,受了这一系列的打击,也知道要收敛脾气了。

    所以在刁蛮任性,任意妄为,风风火火的本质之上,季如玉也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至少为了想要得到的东西,他也知道,该怎么利用人的弱点了,不过说道,撒泼,卖乖,这一向都是他的强项,以前是对付老夫人,惯是管用,如今只是用在了他以前看不起不屑的人身上罢了,一样信手拈来,就是委屈了他自己要在这里,扯嘴皮子,做做戏罢了。

    季如月捡起刚才被她扔掉的帕子,点点眼睛,装作要哭的模样,“刚刚六姐姐还说一定会帮我的,可你现在看看,我不过是要在借你一件衣服穿,穿两天又不是说不还你的,你这是做什么?把我防得就像防贼一样,有你这么对妹妹的吗?”

    “六姐姐,你真的是太让我伤心了,我的心好痛啊!”

    看着季如月做作的表情,沈心然有一丝想要作呕的冲动,还是忍了下来,解释道,“不是姐姐不愿意借你,而是这衣服用的布料,刚才都说了,是侯夫人送过来的,过几日就是,中秋,群芳会了,这一次,是在侯府举办,有侯夫人发的帖,姐姐我自然是要穿这件衣服去的,方能显示出对侯夫人的尊重,怎么能随意借给人呢,……”

    “况且,况且”沈心然不舍道“刚刚,四姐姐把衣服送过来的时候,还特意跟我说,侯夫人只送了这么一块,百花锦绣绸缎,连他都没有,我自是不敢随意借给妹妹了,要是让四姐知道,我把它省下来给我的衣服,转手送给了你,那,岂不是,要离间了你们的姐妹情,而且让我跟四姐姐生了嫌隙,回头要上次,姐姐知道了,定是会不高兴的,毕竟,这东西说起来也是侯夫人送给四姐姐的,是姐姐大度亲手做了这件衣服,赠给我,我又岂能不识好歹把它转赠给别人呢?”

    季如月眼神一亮,连忙道,“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你送给我啦!”

    沈心然低声嘟喃:“可……可……可这衣服,我也很喜欢啊……”

    季如月听出了她语气中的一丝松动,心中大喜,连忙趁热打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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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如月眼神一亮,连忙道,“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你送给我啦!”

    沈心然低声嘟喃:“可……可……可这衣服,我也很喜欢啊……”

    季如月听出了她语气中的一丝松动,心中大喜,连忙趁热打火道,“六姐姐,你怎么可以这样呢?你知道妹妹我为什么这回要过来低声下气的请你帮忙吗?还不是因为你那方子,害得我们三房白白赔了许多银子,搞的到现在我连一件像样的衣裙都没有,你说我这样去侯府参加群芳宴,岂不是丢了咱们永乐伯府的脸吗?”

    “你也是永乐伯府的一份子,你也不希望妹妹我被人瞧低把,妹妹我被人瞧低了倒也无所谓,可是姐姐你可是不同的,你跟平宁侯府有婚约在身,要是妹妹被人挑剔了,连累了你的婚事,岂不是不美!到时候啊,可不是一条裙子的事了,莫要因为一条裙子,一条外物,而悔恨终身~!!!”

    又是哭诉,又是威胁,又是在说大道理……一番口舌轰炸之下,沈心然最终咬咬牙,眼中带着不舍,直接把,百花曳地裙推到了,季如月手上。

    沈心然眼里带着泪花道,“妹妹既然想要,那就拿去吧,这裙子到姐姐手上还没半个时辰呢,就进了妹妹手里,索性眼不见为净,你拿了裙子赶快走,不要让我再看到这百花曳地裙了,不然我又要伤心了!”

    季如月笑嘻嘻,“哎哟,姐姐,莫要相信,那我岂是那等忘恩负义的人,既然收了你的百花曳地裙,自然要对你有所补偿,来,你看看这是什么?”

    说着扫了一眼琉璃。

    丫鬟琉璃端过一个,盒子,“六姑娘,这是我们家姑娘送您的衣裙,虽然不如百花曳地裙好看,但是胜在料子舒服,乃是鲛珠纱做的。”

    黄麻看不过眼,直接瞪了一眼琉璃,夺过盘子,阴阳怪气道:“好啦,我们家姑娘知道啦,替我们家姑娘谢谢你们姑娘!慢走不送,我们姑娘要休息了!”

    黄麻这句话虽然不是直接对着季如月说的,但很明显针对的就是季如月,若放在平时,皇马敢这么对他说话,他分分钟一个巴掌扇过去。

    可今天她开心,她高兴,她欢乐无比,喜气洋洋,哈哈,笑了两声,说了一句谢谢六姐姐,就带着丫鬟,仰首挺胸,兴高采烈的出了怡华院。

    待季如月走后,黄麻才呼出一口气:“姑娘,可把奴婢憋死了。”

    “您说不让奴婢笑,不让奴婢哭,就让奴婢坐在这看好戏,可是奴婢实在忍不住,最后奴婢差点要笑出来了,没办法,只能装作恶狠狠的把他们轰出去,不然奴婢真怕自己一个憋不住,坏了您的大事。”

    闻言,沈心然扑哧一声,笑道,“就是知道你没有定力,没有耐心,所以才特意,让你今日配合我演这出戏,要不然我早叫,藿香、白术进来了。”

    “是是是,我再也不抱怨你们只带藿香和白术出去,而不带我出去了,真的,实在是太累了,明知这两人上当了,还不让奴婢笑话他们,简直没把奴婢给憋死,奴婢真的装不来……”

    “你装不来,你这意思就是我和白术,挺能装的咯~?”黄麻话音才刚落下,藿香就端着一壶新茶进来了。

    黄麻知道自个说错了话,吐了吐舌头,赶忙跑上前,挽着,藿香的手臂,撒娇求饶道,“哎呀,我的好,藿香姐姐,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哪个意思啊?”

    “我就是,我就是……”

    沈心然实在看不过去,笑道,“他是说他脑袋笨,没你们机灵。”

    黄麻赶紧点头,“对对,我的脑子没有藿香姐姐好使,没有姐姐聪明,所以啊,这种事情,姑娘以后还是别叫我的好,不然,我这脑子可真的是要炸掉了~!”

    闻言,藿香被他气笑,伸出手点了点他的头,恨铁不成钢道,“姑娘这是在培养你、锻炼你呢,你倒好,拿姑娘的宠爱当借口,借坡下驴!你这懒呗货~!我说你什么好呢,哎!”

    “那就罚他天天给你保守秘密得了~!”

    “姑娘~!!!”

    “哈哈哈~~!”

    屋内三人,笑闹一团,根本不见刚才的紧张气氛,尤其是沈心然,喝着藿香新沏的茶,翻着萧逸臣送来的账本和这几日搜集到的消息秘文,一副轻松怡然的模样,哪还有半分委屈和不满,敢情他根本没有在意那被人抢去的百花曳地裙。

    可既然不在意,又为何要穿出去溜达一圈,显摆呢?

    沈心然的手指,慢慢的摸上其中一条密文消息,嘴角微微翘起。

    上辈子,她亲爱的四姐姐,可没有这手段和心思呀,如今可真是厉害了,连如此下作的手段,哦不,应该说是如此瞒天过海,隐蔽难寻的手段都被她找了出来,简直令他刮目相看,要不是他早早吩咐人搜集京城有趣秘闻消息,怕或许还真不能这么快就识破季如玉的主意呢……

    所以当时破了季如玉在衣服上搞的把戏之后,沈心然很自然的把衣服穿出去溜达了一圈,目的,自然是要吸引,有心人的注意,毕竟这么好看的衣服,他就不相信某些人会不心动。

    果不其然,季如月上了钩,若是季如月,不威逼利诱,或许沈心然,还不会把这件衣服顺势推给他,毕竟这种害人的东西,要销毁,沈心然有一百种方法。

    可季如月自己要扑过来,那就怪不得她了。

    而且刚才他还特意在季如月面前强调了这件衣服的珍贵性,便是连季如玉也没有,想必他定会好好“保护”这件衣服,不会让任何一个人知道,如此一来,季如玉必然不可能知晓,他们俩调换衣服之事,也省得季如玉又在起坏心思对付她。

    只不过若就这样放过了季如玉,岂不是太便宜她了吗?

    这可不是沈心然的性格。

    人不犯我,我当没事,人若犯我,百死不能赎其罪!!!

    “群芳会吗……”沈心然低喃自语,眼神突然炸亮开来,嘴角微勾,想到了一个妙主意。

    “藿香,拿纸笔过来!”

163

    又是一日过去。

    沈心然这几天都没有怎么出过园子,一个人关在屋里,也不知在捣鼓些什么。

    之前他穿着火红色的百花景缎做成的衣裙,在院子里晃荡的时候,那当真是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人人都说她是百花仙子现身,美艳不可方物。

    这几日突然安静下来,也不再穿着那件衣裙出来晃荡了,倒叫人有些想念了,所以许多的奴仆都趁着,干活的间隙,路过怡华院,探头探脑探进去,想再次一睹,百花仙子穿着火红锦缎出现的模样。

    只可惜即便到了怡华院的门口,也没能看到沈心然的人影,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他的卧室里打开了一扇小窗,她衣着素朴的坐在窗前,拿着一根毛笔,不知道在写些什么?

    如此几日下来,人们也就不再过来看热闹了,而沈心然以百花仙子的姿态惊艳人的话题热度也消去,逐渐没人再提起,永乐伯府后院又恢复了往昔的宁静。

    “哎,这诗不行,嗯,还是不行~!”

    沈心然把写好的诗句,揪成一团,十分不满的扔在了一旁的纸篓里。

    房门被打开,藿香端着一杯热茶走了进来。

    放下茶,捡起纸篓上的废纸,读了起来,“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藿香没有读过多少书,他自从入了沈家之后,也就跟在沈心然身边,一同跟着认字而已。

    若说以前,她还敢说,自己认识的字比小姐多,因为沈心然小时候就是沈府的掌上明珠,是沈父沈母的千金宝贝,惯来娇懒,能静下心来学字,已是十分勉强了,而他作为沈心然身边的大丫鬟,自然要更加认真努力的把这些字学好,若是以后将来,姑娘嫁人了,他也是要做管家娘子的,这是要多学一些。

    所以除了认字之外,他额外多读了几本书,例如女戒什么的,以及一两本诗词集。

    写诗,藿香或许不会,但是品读,还是可以的。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又把手里的诗再读了一遍,藿香不得不再次被沈心然的诗才所震惊。

    这几天,沈心然,把自己关在院子里,不知写了多少首诗。

    没写完一首,沈心然几乎都不满意,不是把它撕了,就是随便一扔。

    然而这些诗,在他看来,每一首,都比他读过的那些诗词本里面的所谓的大家之作,精彩上十分。

    用白术的话来说,小姐简直就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千古才女!

    可她明明记得,以前小姐别说写诗了,连看到诗词集都会头大,所以才会把这些女戒啊,诗词集,全部扔给他,让他去读和背,然后在两人联合起来偷偷作弊,意图瞒过老爷夫人的检查。

    藿香虽心有疑惑,但却不会显露出来,但黄麻却不一样了,同样是沈心然的贴身婢女,伺候沈心然的年月,不比藿香少,自然也知道沈心然除了识的几个大字,哪里会什么诗词?

    她不像藿香,有什么就说什么,直接就问了出来,而沈心然的回答,更直接:抄的。

    抄的?

    当白术听闻这些诗词是沈心然抄袭的,他是第一个不相信的,再怎么说,白术也是有一个当童生的爹,虽然他爹屡次科举屡次不过,但学问还是有的,对女儿的教育更是口手相传。

    说句不夸张的话,白术的学识,可比一般的大家闺秀都要丰厚,若不是肚子里有墨水,沈心然怎么会这么看重他呢,亲自下场教他识药辨药,甚至倾囊教授。

    只不过是白术性格比较内敛,害羞,平常不怎么把自己的优势展现于人前而已。

    所以他说这诗不可能是抄袭的,藿香便信她。

    不为其他,但就是他一个半吊子的人,也知道这样的诗,一旦拿出去,每一句,都是经典。

    三天下来,沈心然写了不下五六十首诗。

    几乎每一首诗,都保持着超高的水准,然而没有一首,藿香听过。

    说这些诗真是抄袭的,那他为什么没有听过呢?这么经典的诗句,早应该广为流传,世人皆知,朗朗上口才对。

    不过既然姑娘说是抄的,那就暂且当它是抄的吗?姑娘说什么,那就是什么。

    藿香最好的一点,就是不该问的不问,闭上嘴巴,所以沈心然最喜欢把她带在身边,因为把他带在身边最舒心。

    写了有三天的诗句,沈心然绞尽了脑汁,也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

    正如藿香他们所讲的那样,这里每一句诗,都是经典。

    正因为是经典,所以才难以抉择,不知该选哪一首……

    咬着笔杆子,沈心然想啊想,“有啦!”

    突然一拍大腿,赶忙拿起笔,沾了沾墨汁,抽过一张纸,在上面笔走游龙。

    她写的时间很长,字很多,整整铺满了一整张纸,藿香有些好奇,凑前去看。

    这一看,差点把自己吓了一跳。

    这不是一首诗,而是一首词。

    众所周知,诗短词长,诗的创作,三言两语,就能精炼的概括出来,而词,则需要花费巨量的时间和精力……不是说诗的创作就不需要耗费心力和精力了,而是因为诗毕竟题材比较短,即便需要耗费精力,也比词少,而且历史上不缺乏灵感一来,一挥而就的精彩华篇。

    但词就不一样了,所谓的词,原本是写来让人传唱的,所以题材比较长,因为讲究故事的完整性,所以极其耗费时间,就算把这些都抛出在外,但每一个段落都要讲究押韵,也不可能是一下就能下笔成文的……

    然而沈心然的这一篇词,字句工整,对仗有韵,转承启合,跌宕起伏,轻轻哼上一下,便觉完美至极,简直是一篇传世佳作!!!

    沉稳如藿香,也不由眼中冒出崇拜的光芒,心道,我们家姑娘就是厉害……若是沈心然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一定会翻白眼的,这哪是他厉害了,他都说了,这些诗词都是他抄的,可是没人相信,他能有什么办法~!好在这也没有外人,他也不需要向别人解释些什么。

164

    而且他会的这些诗,也是不会轻易外传的,若不是为了这次群芳会,能让他的四姐姐一举夺魁,闪亮登场,艳压四方,成功赢得侯夫人青睐,他才不会这么煞费苦心呢!

    没错,就是青睐。

    这里可没有什么歧义,沈心然就是要帮助季如玉赢得侯夫人的另眼相看。

    原本沈心然也是打算让季如玉出丑,好好出一下这次的气。

    可转念一想,他不是急着要解除跟侯府的这门婚约么,那为何不好好利用这次中秋群芳会的机会呢?!

    侯夫人可是一直都很讨厌他的,当年就极力阻止她和余少恭的婚事,要不是有一次她生了成人水痘,自己一个未过门的黄花大闺女,不怕被感染,亲自去侯府伺候,也不可能缓和两人的关系,再加上她一个人,继承了沈府八成的遗产,沈府世代行医,虽没有累积到什么金银财富,但是一些奇药还是有的,这侯夫人,最喜欢的,就是这些奇怪的东西,只要是别出心裁,她就爱。

    也正是靠着这两点,沈心然才得到了侯夫人的首肯,承认了他这个未来的儿媳妇,打通了进入侯府的大门。

    毕竟这个候夫人出身望族,母族还是有些势力的,即便老侯爷定下这门婚事,是别有用心,但再怎么样,也是给世子挑媳妇,怎么说也得尊重侯夫人,这个世子母亲的意见。

    而这一世,沈心然是打死都不想再进侯府那座食人的牢笼了。

    自然也就不可能再去巴结候夫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为得到他的青睐和首肯。

    如今想想这些,沈心然也只觉得有些好笑,笑自己前世费尽千辛万苦,连自尊都不要,放下身段,却是加速了自己的死亡。

    有一句话叫做作茧自缚,或许就是形容前世的他吧。

    然而,沈心然左思右想,即便这辈子,自己打定主意,不跟侯府有任何的交集,可也盖不住,某些有心人的算计呀。

    就像上一次,余少恭居然让人给他送了一只,金凤楼的,碧玉簪子。

    虽然沈心然转手,就把这只碧玉簪子,插在了,黄麻头上,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知道这支簪子的珍贵程度。

    金凤楼最新研制出来的东西,没有千把两银子,不可能拿得下,更何况,这还是顶配限量版,全京城,只有三五支,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了,怕是有钱也买不到,还需要身份和地位。

    沈心然可不敢“奢望”余少恭会对她这么好,上辈子他做了他的妻子那么久,他何曾送过她一件东西,从来都只有她倾心奉献,为了搏君一笑,她甚至把家族里最大的秘密都告诉了他,甚至还打算为他违背祖训,翻译古月国语言写就的沈氏医经……若不是当初无意间读到了他的秘密信函,知道了他的真面目,或许她致死都会爱他……

    就算是这样,在那一段他自以为幸福的时光里,也从来不曾见过,温和恭谦的余少恭,给谁送过礼物。

    所以乍一知道那只碧玉簪子是余少恭送给他的,沈心然,还当真是吓了一跳,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

    平宁侯府的仇,他从来没有忘过,他也想要报复,但绝对不是以他自己嫁入侯府的方式去报仇,重生的机会得来不易,既然已经活了过来,就不可能拿自己的幸福去做赌注,牺牲自己的幸福,来去换取报酬的机会,简直太愚蠢,所以沈心然,是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再次进入侯府的。

    然而她知道,即便他不愿意,可是早有婚约在身,老侯爷也不会放过他,一定会让想办法让他进侯府。

    尤其是现在,余少恭也不知抽了什么风,以前余少恭从来没有主动过,都是她自己拉下脸皮的……所以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让沈心然有些危机感。

    上辈子的记忆,跟这辈子的经历,简直有大大的出入,等到他不理不睬的时候,敌人突然贴了过来……沈心然眉头微皱,不能再让事态发展下去了,既然这辈子的情形跟上辈子有些不同和出入,那么他何不主动出击呢?

    季如玉不是喜欢余少恭吗?不是一直心心念念的想取代他,嫁到侯府去吗?

    沈心然很高兴,至少他重生之后,季如玉这点没有改变。

    只要他仍想嫁进侯府,那为何她不能“成全”她呢~!

    沈心然并不是在开玩笑,若是能让季如玉替自己嫁进侯府,那么,他就能摆脱那一纸婚约束缚,至少能先保证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不掉进那个虎穴狼窟里,至于复仇什么的,在慢慢静待时机。

    反正不让自己以身犯险,这是他能做到的,对家人最大的承诺。

    而季如玉若成功嫁进了侯府,也不一定意味着就能幸福,余少恭表面看着温润如玉,如月下公子,完美无瑕,实则他是个自私自利、残暴冷血的人,他爱的,出来只有他自己。

    当初他也不愿意娶她,可是,得知了老侯爷为什么要他娶她的真相后,便毅然娶了她,取了一个他不爱的女人。

    要是季如玉替代她嫁进了侯府,但是又不能拿出老侯爷要的东西,不知到时,候府会闹出什么翻天覆地的事来,真是十分让人期待呢~!

    沈心然嘴角坏坏一笑。

    反正她这个四姐姐,惯来爱作恶,正适合龙潭虎穴的侯府,跟伪善的余少恭,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如何帮助季如玉嫁进侯府呢?这是个大难题。

    不过好在季如玉,已经自己给自己,制造了第一步,用寒天冻博得了侯府女主人的好感。

    这不,上辈子,他在京城,养在深闺,待嫁等了两年,也不见侯府发来任何的请帖。

    现在倒好,不仅来了邀请函,还是隆重的,群芳宴。

    这个机会,沈心然怎么能够错过呢。

    所谓群芳宴,其实就是上等社会,那些无聊的贵妇们,一年一度,借着中秋的由头,集齐各家优秀女儿,在园子里,作诗游玩,争个高下,露个脸,好让各位贵人看看自己的女儿有多优秀,赶快上门来迎娶。

165

    听起来有些俗,但是的的确确,是待字闺中的少女们,一年一度,最憧憬的盛会。

    沈心然以前虽然没有去过,但听还是有听过的,听说每年这个时候,京城的闺女都会聚在一处园子里,打扮的花枝招展,满园春色,吟诗作对,景色好不美丽。

    既然是作诗游玩,那就会有一个头名。

    其他宴会也就罢了,这群芳会么……尤其是说到这作诗……沈心然微微一笑,他还真不会作诗,的确像藿香所料,他就是个诗文白痴。

    但是!

    她虽然没有作诗的天赋,可他脑子里,却有上百首传世名篇……所以之前她说是抄袭的,并没有说错,也没有故意敷衍藿香他们,因为这些事的确就是他抄来的。

    至于这么经典的诗,抄自何方,抄自何人,为何藿香白术他们根本就没听过呢?

    话说起来,沈心然也有些蒙……而且这事,还涉及到了余少恭……

    正在沈心然思绪飘飞的时候,黄麻跑了进来,“姑娘,小丁豆来了,正在后门偏房那里,跟丁香唠着磕呢,想来他应该是有事要跟您禀报,您赶快过去一趟吧。”

    沈心然看了一眼写完的诗词,这会,非常满意,点点头,用镇纸把它压好,轻轻关上门,带着藿香黄麻和白术,出了院子。

    为何出个院子要带上这么多人,平日里就算出门也只见沈心然带两个丫鬟而已,这自然是有它的用意的。

    毕竟他是主子,一个未出阁的小姐,冒冒然去见一个下人的亲眷,传出去,沈心然,倒不怕名节有损,倒是怕有心人注意丁豆,从而牵出,他和丁豆背后的关系。

    所以沈心然带着三个丫鬟,假装是在花园里做游戏,捉迷藏,转瞬之间,他就从假山的小道子里,穿行而过,去往了约定的地方。

    这会儿,沈心然悄悄的走向奴仆下人会客的后罩房,而另一边,季如玉的丫鬟临墨,则满脸惊喜,匆匆的赶向梧桐苑。

    “姑娘姑娘!奴婢听看门的小凳子说,刚刚世子来了!”

    “世子?”季如玉皱了皱眉头,愣了片刻,突然惊喜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高兴到打翻了茶杯,茶水铺到了衣服上,也没有在意,“你你是说,余?余世子吗?!”

    “是呢姑娘,除了余世子,还有哪个狮子跟咱们府上是有交情的?”

    “天哪,世子怎么突然来了?快快我要去,我要去看看他!”

    “哎,等等姑娘,你衣服都湿了,怎么能这样去呢?还有啊,您不梳个漂亮的发型再去吗?您这里有点乱……”

    “对对对,快帮我挑一件好看的衣服,我换!还有还有,叫书香她们也进来,帮我梳一个好看的发髻,动作要快!听到没有?!”

    “是姑娘,奴婢这就给您拿衣服去。”

    梧桐苑突然忙成一团乱,而了怡华院那边,则因为沈心然带着三个丫鬟出去了,院子里显得格外安静。

    沈仲恒在屋里看书,梅姨娘靠在床边绣褙子,招娣来娣在小厨房里煎药,至于冬乔和钱嬷嬷,经过沈心然上次一番敲打之后,早就不敢随意露面了。

    所以,一道月白色的人影,明晃晃从院门口进来,竟没一人发现。

    月白色的人影,步伐很轻,似乎并不想引人注目,不想让人发现他来过,所以直奔沈心然的居室。

    这人正是平宁侯府世子余少恭,话说回来,原本他没打算来季府的,只是今日恰好路过季府,鬼使神差的,不知怎么的,就想到了,沈心然。

    之前在鹧鸪巷子,偶然的惊鸿一瞥,沈心然素簪粗裙,气质清冷,勾起了他的一丝好奇与兴趣,买下碧玉天陶绘,借花献佛,其实对于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对于别人来说,这件碧玉簪子,千金难买,但对于他来说,花些银子就可以买下来,因为他有地位,有声望,所以买下碧玉天陶绘是给沈心然,并不是说明他对沈心然有多么的喜欢和痴迷,只不过纯粹觉得这簪子适合那天他看到的沈心然,那清冷的气质。

    然而上一次,在荒园的碰面,却让他心里有些许的不爽,他明明记得,这个长相艳俗,穿着艳俗的女子,以前可是对他含情脉脉的,为此,他还有些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以为对方收到了他的碧玉簪子之后,肯定会感激涕零,投怀送抱。

    他自然不稀罕这样的女子投怀送抱,只不过是想证明一下,自己内心的想法而已。

    然而让他失望的是,再次相见,对方并没有对他表现出有一丝丝的温情或者喜欢,甚至他还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戒备,和冷厉……即便在她告诉他,这簪子是他送给她的,这簪子,是来自于金凤楼,独一无二,此间只有三根的,可对方依旧没有一丝的动容,甚至还能云淡风轻的表示,可以把簪子送给想要的人……

    在那一刻,余少恭内心,受到了重重地打击,18年来,他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一个女子如此的轻视。

    这不是喜欢与不喜欢的问题,即便他不喜欢沈心然,也不允许沈心然轻视他,总而言之,或许是,他的自信受到了打击,他一直以为理所当然的事情,突然之间偏离了轨道……

    原本沈心然这样自大,他更有理由回绝了祖父,退了这门亲事……可不知为何?那张冷漠的脸,总是会在他脑里闪过,越是不去想,这个女人,就越会往他脑袋里钻。

    就像今日,鬼使神差,他以来看看季家少爷的名头,跨进了沈心然的院子。

    不过,他并不打算让别人知道,所以也就只是悄悄进了院子,只想在窗口,看一眼沈心然就走。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透过窗缝,却没有看到那个让他咬牙切齿,有些许讨厌的,冷漠的女人的身影……

    余少恭不由,微微皱了皱眉头。

    他是不在意沈心然的,可说到底,这也是他以后的未婚妻嘛,女子德行容工,德既然排第一,就说明,女子要谨守内宅,做个以夫为纲,以子为纲,以父为纲的贤妻良母。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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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娇介绍:
沈心然前世被所谓的良人弄死了,看看追求求而不得,得到之后却是深渊。凶娇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凶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凶娇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