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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颖怡     逍遥章txt下载     逍遥章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八六章 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华静瑶发现,沈逍吃得很少,与在她家书铺里胡吃海塞吃涮肉的样子判若两人。

    也是啊,那脸通红通红的,却没有发烧,那是要犯病吧。

    一个生病的人,没有胃口很正常。

    “要不你早就回府吧,明天我们再继续......算了,这大冷的天,明天你还是不要出门了,我去你们府里找你吧。”

    前世华静瑶当宫女的时候,她是低等宫女里的大姐头,她手下不仅有宫女,还有内侍,就她一个一没背景二没倚仗外有冒名顶替的小宫女,能混成大姐头,靠的就是义气,小宫女小内侍们全都知道,只要跟着大姐头,在这后宫里就不怕被人欺负。

    她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

    先前沈四公子整日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德行,华静瑶恨不能把他扔到紫铜大火锅底下点火涮肉,可现在沈四公子这副随时都能晕倒的病娇模样,华大小姐便有了要保护弱小的自觉性,再说,沈四公子长得又不丑。

    对,在华大小姐的潜意识里,长得丑那还有啥可说的?

    比如乔文廉吧,华大小姐可没有一丝一毫想为他叫冤的。

    背着老婆寻花问柳,被人仙人跳了,那不是活该吗?

    再说了,乔文廉那张自作自受的脸,也让她无法生出恻隐之心。

    还不如吴鑫呢。

    吴鑫做流民做乞丐,进不了长公主府的大门,他宁可死在粥棚里也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可乔文廉呢,有永国公府做东家,吃得好住得舒服还有高薪,动辄还能上街看看自家老婆,他却什么也不做,若是没有开口笑,他现在还在那里装呢。

    什么人啊!

    没血性没骨气的男人,就该送进宫里去,算了,宫里也不要他,万一吓到三公主可怎么办。

    华静瑶只顾着自己浮想连篇,却没有看到沈四公子微微勾起的嘴角。

    从衙门里出来,已是一更时分,明知道华大小姐身边有护卫,可是沈逍还是固执地跟在后面。。

    平安喜乐走路都不敢抬头?生怕甲乙丙丁看到他们,其实应该早就看到了吧?人家是给他们公子留面子而已。已经接连几顿吃人家的了,从书铺吃到衙门?现在还要跟到人家府上继续蹭饭......

    直到看着华大小姐的马车进了梧桐胡同?沈四公子才带着平安喜乐往回走。

    平安喜乐终于松了口气,他们太难了?万一他们四公子要跟进去吃宵夜?他们是跟呢还是不跟呢。

    一会儿回到府里?他们一定要舒舒服服泡个香香澡,然后倒头就睡,这一天天的?太操心了。

    可是平安喜乐还是想多了。

    回到永国公府?他们家四公子还是不肯消停。

    因为这阵子比较忙,所以沈四公子没有顾上再搬家?他现在还是住在翠竹轩。

    几乎府里的人都以为?沈四公子要在翠竹轩里过年了,可是今天回到府里?沈四公子连翠竹轩也没回,就对平安喜乐说道:“府里还有哪个院子是我没住过的?”

    平安喜乐的脑袋瞬间变大,四公子该不会是又要搬家了吧?

    “公子啊,上次祥伯不是说过了吗?这个季节里?就只有翠竹轩里的景色最好?别的园子里虽然也种了树,可是现在全都光秃秃的,您早上醒来放眼一看,满目荒夷,那也影响心情啊。”

    永国公沈令泽过世之后,大哥沈远就不让府里种花了,偌大的永国公府里,也只余下梅园里那一院子白梅花,和木兰堂里的兰花。

    因为这些都是永国公夫人喜欢的,沈远没舍得毁去。

    现在还不是梅花盛开的季节,而木兰堂的兰花也没有几盆,且都是只有叶子没有花。

    所以,平安喜乐说得没错,现在的永国公府里,除了翠竹轩也没有哪个园子养眼了。

    其实平安喜乐这样说,也是有私心的。

    换上谁也一样,你累了一天,提心吊胆了一天,好不容易可以放心躺下了,可是主子一声令下,让你去搬家,你愿意?

    沈逍心里其实也有数,可是他知道自己记性不好,再说他也希望自己有记漏的,万一有那么一个好园子是他忘记的呢?

    现在平安喜乐也说没有更好的园子了,沈逍只好作罢。

    回到翠竹轩,沈逍刚刚坐下,栀姐儿还没来得及跳到他腿上,他就站了起来。

    “把这里收拾收拾。”

    菠菜进屋的时候,正好听到沈四公子的吩咐,她忍不住说道:“院子每天扫三遍,屋里也是天天收拾呢。”

    “还不够干净。”沈四公子的神情可不像是开玩笑,而且府里人全都知道,沈四公子从不开玩笑。

    菠菜的嘴角抽了抽,她能说这院子已经一尘不染,没有任何异味了吗?

    不能。

    深更半夜,翠竹轩的大扫除进行得热火朝天。

    与之相反,华大小姐正懒懒地歪在炕上,一手支额,一手撸猫,想着这桩案子。

    公子,公子......

    的确,这案子查到现在,幕后黑手的线索也只有这一个,而且也只出现过一回。

    这还是乔文廉偷听到许老爹和郎实的说话内容才知道的。

    许老爹一家,在五年后又曾为赵谦所用,莫非当年他口中的公子就是赵谦?二皇子赵谦?

    华大小姐可真不认为赵谦能有这个能力。

    别说是五年前了,就是五年后的今年,紫苏害她落水后,赵谦“见义勇为”跳河救她,那个时候配合赵谦演戏的也只有喜闻乐见两个人,赵谦晕倒,若不是史丙和史丁,他连醒都醒不过来。

    还有就是前些日子,在二皇子府的那一次,赵谦能用的人,除了朱子惠以外,也只有他府里的嬷嬷、内侍和丫鬟。

    反过来再看这桩考题案,能从贡院里把考题弄出来的,可不是普通人。

    如果只是贡院里的普通官员,皇帝也不用下令把六位出题人全部带进大理寺,徐老帝师也就不会死了。

    等等,徐老帝师和吴鑫倒是有一拼,死得恰到好处,而且连死的地方也选得特别好。

    满朝文武,有谁能死在皇帝面前,甚至于死在皇帝怀里的?

    不仅本朝没有,前朝也没有,当然,被皇帝下令当场打死的除外。

第二八七章 娘您先救哪个

    次日一大早,华静瑶就去锦园陪母上用早膳。

    临走时,她把猫小狸抱起来,摸摸那圆滚滚的小脑袋:“你就别跟我一起去了,你辈份低,去了也是受气。”

    其实吧,论打架,猫小狸不一定就打不过小雪,可是能打吗?不能啊,若是猫小狸敢给小雪一爪子,公主娘一定会搬出顶以下犯上或者不孝的大帽子扣在猫小狸的猫脑袋上。

    上次带着猫小狸去锦园,小雪在炕上,猫小狸只能在地上!

    华静瑶一边走,一边抱怨,小艾只好劝她:“姑娘啊,您快别替猫小狸抱怨了,若是下次殿下也不让您上炕了,您找谁抱怨去?”

    是啊,华静瑶忽然有了危机感,没有直接去锦园,而是绕道去了花房。

    花房里一片姹紫嫣红,也不知道那些莳花公公们有啥秘方,寒冬腊月里也能开出这么多的花。

    她朝着一株开得最好的茶花伸出了魔爪。

    花房里的内侍连忙捂住心口,长公主昨天刚夸过这盆茶花开得好,今天小姑奶奶就给揪下来了。

    华静瑶一手一朵花进了锦园。

    昭阳长公主看到女儿来了,眉开眼笑,可是转眼看到女儿手里的花,她怔了怔,问道:“瑶瑶,这花是哪儿来的?”

    “花房里掐的啊,娘啊,你喜欢不?”华大小姐伸手就要把那花往她娘头上插。

    昭阳长公主连忙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喜欢,还是放到花瓶里养起来吧,娘又不是小姑娘,戴这个也不好看啊。”

    玉梨机灵,连忙过来,把那两朵花拿去插瓶了。

    “娘啊,我孝顺吧?”华大小姐舔着脸问道。

    “孝顺。”昭阳长公主不知道宝贝闺女这是抽的哪门子风。

    “我比小雪孝顺吧?”华大小姐又问。

    “这能比吗?”昭阳长公主没好气了。

    “那我和小雪同时掉进湖里,您先救谁?”华大小姐闪着星星眼。

    昭阳长公主伸手去捏闺女的鼻子,小坏蛋,一大早就跑来难为她。

    华静瑶格格笑得躲开,却又顺势抱住昭阳长公主的胳膊摇啊摇?摇得公主娘没有脾气了,斜睨着她问道:“说吧,又是送花又是逗我开心的?你想干嘛?”

    见公主娘主动开口问了,华静瑶也不客气:“娘啊?这大冷的天,我爹连件像样的大毛衣裳都没有?脸都冻得变色了,变成青的了。”

    昭阳长公主翻个漂亮的白眼:“我听说这两天你都和沈逍在一起查案子啊,你什么时候看到你爹的脸变青了?”

    “梦里啊?我昨晚梦到了?哎呀娘啊?我在梦里哭了一晚上。”华大小姐一边说,一边用手背去抹她那巴巴的眼角。

    “你的库房里没有皮子?”昭阳长公主觉得她闺女那里绝不会缺了好东西。

    “没有啊?不信您问紫薇。”华静瑶朝着小艾眨眨眼。

    小艾连忙证明:“殿下,姑娘说得是真的,奴婢听紫薇姐姐说了?小库里只有几块碎皮子,留着给姑娘缝手焐子用的。”

    这时,两名内侍抬了早膳进来,昭阳长公主不动声色,指着那一桌子早膳?对闺女说道:“你不是还要查案子吗?快吃吧?吃完就去忙你的。”

    华静瑶吃饱喝足,得意洋洋从锦园出来,紫薇早就让人把准备好的药材搬上了马车,华静瑶没回绣园,直接出府去了永国公府。

    见闺女走了,昭阳长公主一肚子气。

    俗话说闺女大了胳膊肘往外拐,自家闺女还没长大,这胳膊肘就拐到她爹那里去了。

    这心偏的,她怎么就不问问她娘的大毛衣裳够不够穿呢。

    昭阳长公主摸着小雪油光水亮的毛毛,唉声叹气:“还是你好啊,让你姐气死我了。”

    一个上午,昭阳长公主都在库房里挑皮子。

    她都有多久没有亲自去过库房了,都是为了那臭丫头,可怜她这个老母亲,太可怜了。

    始作俑者的华大小姐,已经进了永国公府。

    她被带进了翠竹轩。

    小艾嘟哝:“这永国公府不靠谱啊,哪有在内宅里会客的呀。”

    “你知道啥,沈四公子有病,你见过让病人到会客厅里见客的吗?”华大小姐对自家小丫头的话嗤之以鼻。

    好吧,小艾想起来了,就是因为沈四公子有病,自家姑娘才会带上药材来国公府的。

    “可是沈四公子还是不靠谱啊,他明明病了,还要请姑娘您到他那里,万一过了病气呢,姑娘您是金枝玉叶。”

    华大小姐忽然觉得小丫头有点唠叨了,这孩子是尤嬷嬷教导出来的,好的没学到,尤嬷嬷的唠叨是全都学会了。

    翠竹轩很快就到了,无论如何,在这寒冬腊月的季节里,能看到满目青翠还是挺让人心旷神怡的。

    带她们进去的,是平安喜乐,却不见第一次来国公府时见过的四个丫鬟。

    话说华静瑶对那个全都叫菜的丫鬟很有兴趣,其中有一个武功特别高的,还有两个是哑的。

    沈四公子看上去比昨天的状况要好一些,至少脸上没有那么红了。

    华静瑶打量着他,关切地问道:“你昨天回来后,让岳神医给看了吗?”

    沈逍想说,我只是忘记一些事而已,又不是真的有病,没病我让岳离看什么。

    可是他不能这样说。

    “看过了,并无大恙。”沈四公子其实是不擅说谎的,因此他说这话时,没有去看华大小姐。

    华大小姐却在看着他,她在心里暗暗叹息,看来是病得不轻,沈四公子好面子,不想让外人知道,所以只能死撑着。

    “我又带了些药材过来,已经交给祥伯了,咦,你这里好浓的药味啊。”连她都能闻到,这味道可想而知。

    沈逍的眉头微微动了动,昨晚他连夜去找岳离,按照府里存的礼单,把上次华大小姐送来的药材全都要了回来。

    不过这些药材都是和岳离那里原本贮存的药材混放的,也只能按照品种数量拿回来,却无法确定,他拿回来的是不是就是华大小姐送来的。

    那些药材拿回来后,现在就放在次间里......

    若是让华大小姐知道,他没有吃过那些药材,以后会不会不送了?

第二八八章 认亲

    无论是华大小姐送的,还是府里自己采买的,无论是药材,还是其他补品,全都不会放进沈四公子的屋里,府里会有专门的人来管理,会有专门的地方存放。

    沈逍脑子里闪过几个念头,比如他说他喜欢闻药味,拿来熏屋子的,再比如他说那是岳离忘了拿走落下的......

    可是沈逍最终还是实话实说:“这是上次你送来的药材,才从岳大夫那里拿过来。”

    好吧,如果华大小姐生气,他就把......

    “岳神医真是负责,要把药材亲自逐一看过,才能让你来用啊,神医就是神医。”没等沈逍想好对策,华大小姐已经自己想通了。

    沈逍愕然,这也行啊?

    这时,一只小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嗖的一下跳到了沈逍腿上。

    “咦,你也养猫啊!”华大小姐眼尖,虽然隔着桌子,她也看清那猫儿是白底带黑白花的,“还是一只小母猫。”

    沈逍有些奇怪,他看看怀里的栀姐儿,这猫刚抱来时,他养了好几天都不知道是公是母,还是岳离看过之后告诉他这是只母猫的,华大小姐怎么知道的?

    “你不知道吗?只要是三花猫,就全都是母的。”华静瑶冲着栀姐儿招招手,可是栀姐儿却把脸儿埋进沈逍怀里。

    “三花的就是母的?就没有公的吗?”沈逍还是头回听到这种说法。

    华大小姐笑着说道:“或许也有公的吧,不过想来很少,反正没听说有人见过,我养的猫就是公的,不是三花的,是狸花......嘿嘿。”

    华大小姐差点儿脱口而出,她的猫叫小狸。

    不能说,不能说,沈四公子有病,万一听说他和猫同名,再给气晕了可怎么办?

    这时,平安进来添茶,听到华大小姐在说她的猫,实在忍不住了,暴露出他那多嘴多舌的恶习:“华大小姐的猫其实是我家公......”

    “平安!”可怜的平安,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自家公子沉声打断,他只好灰溜溜地出去了。

    “他说啥?”华大小姐听了半截话,越发好奇,“平安说我那猫是他们公,公什么,公子?我那猫和你有关系吗?”

    沈逍恨不能把平安捏成扁的扔进猫食盆里去,可是事到如今,他也圆不过去了。

    “你那只猫和我这只是一窝的,大殿下给三公主寻了两只小白猫,四皇子去慈宁宫时恰好看到,也想要猫,刚好我们府里的猫生了三只小猫,我便送了两只进宫,三公主送了一只给你,另一只被四皇子抱走了,现在养在皇子所。”

    当时小雪和小狸都是昭阳长公主从慈宁宫里抱回来的,华静瑶只是猜到小雪是三公主特意送给公主娘的,因此?她以为自家小狸只是搭着小雪一起来的?就像糖果铺子里买一斤松子糖送一斤姜糖一样,三公主想送只猫给前世的亲娘,又怕惹人怀疑,所以就顺便也送她一只。

    “四皇子的那只是什么样的?”华静瑶看着沈逍腿上那个毛团团?感觉更亲切了,原来这是猫小狸的同胞姐妹。

    “也是狸花的,不过和你那只有些不同,四皇子的那只从下巴到肚皮都是白色的,你那只是通体狸花。”

    “是啊是啊,我那只就是通体狸花,全身上下只有胡子是白的,对了,你说这是你们府里的猫生的,你们府里一直都有猫吗?他们的爹娘在哪儿,我能见一见吗?”华大小姐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她还能给小狸找到亲生父母。

    “我们府里的空院子很多,时间长了就有猫儿跑过来了,有一次我在梅园时,恰好看到三只小猫,可却没有看到大猫,于是我就把小猫抱走了。”沈逍如实回答,那时他刚刚回来,就是在梅园里设下圈套抓到三名刺客的那一次,可能是那晚的动静太大,把大猫吓跑了,只留下了三只可怜的小猫。

    “呀,那大猫若是回来以后,发现孩子没有了,一定会很伤心吧”,华大小姐的语气里带了几分埋怨,“就应该把大猫一起抓了,如果现在能抓住就好了,可以让小狸母子团聚。”

    沈逍有些迟疑,他没有想这么多:“那我让人留意着,如果那大猫再来,就抓住它。”

    “你知道大猫是什么样的吗?万一抓错了怎么办?”华大小姐可不想让自家小狸错认亲娘。

    是啊,沈逍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好在华大小姐没有继续深究下去:“改天我把我那猫儿抱过来,让它和你这猫儿亲人相见。”

    “嗯,好啊。”沈逍的嘴角勾了起来,华大小姐还要再来啊。

    从永国公府回来,华静瑶进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猫小狸,它还有两位失散多日的兄弟姐妹。

    四皇子的那只养在宫里,一时半刻见不到,可是沈逍那只却是想见就能见到的。

    和猫小狸做了一番思想交流,华大小姐这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完了,她去永国公府,明明是去和沈四公子商讨案情的,怎么最后变成了认亲大会?

    总不能刚从永国公府出来,现在再回去吧,华大小姐有些郁闷,她决定不能闲着,这个案子要继续查起来,今天就自己去查吧。

    送走华大小姐,沈逍依然抱着栀姐儿,华大小姐过来,他都没有留下人家用顿饭,这样好像不太妥当吧,华大小姐会不会不高兴?

    算了,还是去查案吧,今天就不要惊扰华大小姐了,还是他自己去查吧。

    与此同时,昭阳长公主终于选定了她最满意的皮子:“就这张白狐狸皮的,这毛发得多好,一根杂毛也没有,他长得白,这皮子也只能他穿得好看。”

    尤嬷嬷叹了口气:“殿下啊,华三老爷怎么可能真的没有大毛衣裳呢?”

    昭阳长公主冷哼一声:“本宫才不管他有没有,本宫是看在闺女的面子上才做给他的,关他何事?”

    尤嬷嬷想说你就是嘴硬,可是想一想,这话可不是她能说的。

    “那等这衣裳做好以后,老奴给送过去吧,姑娘事儿多,就别劳烦她了,您看可行?”

第二八九章 狗和狗的差距

    这衣裳做好以后,是尤嬷嬷送过去,还是让华大小姐捎过去,这是完全不一样的。

    华大小姐带过去,那是女儿孝敬父亲的,别管这皮子是哪儿来的,也别管当女儿的是不是只动动嘴子啥也没管,这都是她的孝敬,和别人没有半点儿关系。

    可若是尤嬷嬷送过去,这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尤嬷嬷代表的是昭阳长公主。

    闻言,昭阳长公主蹙起了眉头,不耐烦地说道:“这么一点小事也要问本宫,本宫很闲吗?”

    尤嬷嬷松了口气,你说你不管,这就足够了。

    刚过晌午,华静瑶便来到了顺天府衙门。

    刚好尹捕头也在,更刚好,已经几天没露面的骆仵作也在。

    因为到了年根底下,身为建明伯府三老爷的骆仵作,也逃不过被自家老娘和大哥支使得团团转的命运。

    建明伯府生意很多,而且这些生意里还有一些是普通人看来莫名其妙的,比如训狗,比如钓鱼,还有相马,还有传说中的倚红楼。

    这些杂七杂八的生意,越到年底反而越忙起来。

    骆仵作就很生气,平时一年到头也没有几个要训狗的,这到年底了,训狗的生意居然排着队来了。

    没错,这些日子他被抓到狗营里打杂了,所谓打杂,就是接待那些送狗来的、探望狗的人类,顺便还要捡捡狗屎,梳梳狗毛什么的。

    谁能想到,堂堂建明伯府的三爷这些日子都在侍候狗呢。

    “你这么忙,为何还来衙门?”华大小姐眼尖,在骆仵作的衣裳上看到了几根狗毛。

    骆仵作叹了口气,无奈啊!

    他的这声叹气还没有落定,华大小姐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她想起来了!

    《骆英俊奇案录》里,有一个与狗有关的案子!

    “你们狗营里的狗,发现死尸了?”华大小姐的话一出口,就把骆仵作和尹捕头全都惊住了。

    “你是如何知晓的?”骆仵作的声音都要打颤儿了,华大小姐还是人吗?

    华静瑶晃晃脑袋,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我掐指算的啊。”

    好吧,骆仵作冷静下来了,华大小姐是个聪明人,她应该是听说这些日子他在狗营里?这才推测出来的。

    “你说得没错?今天上午,我牵着一只狗出去遛,到了一片林子里,我把绳子松开,让那狗自己跑着玩儿,过了一会儿?那只狗叼回来一根骨头?凭我的经验?一看就知道就是人骨头。”

    华静瑶就知道是这个情节?她在《骆英俊奇案录》里看到过。

    那个死者表面上是被狼或野猪啃食?可是骆英俊利用蒸骨的法子?证实了死者是在死后才被野兽吃掉的。

    华静瑶还记得,那个死者的真实身份是三十里外的一个农户?死因是妻子与邻居通奸?被死者发现?妻子与奸夫合力打死了他,又把尸体扔到那片林子里。

    “那这片林子是在狗营里吗?”华静瑶记得,书里没有提到狗营,她还以为那只狗本就有灵性,想来那是骆英俊的艺术加工。

    “不,那片林子没在狗营里,狗营里的狗平时也不会带到外面去遛,今天是我多事了。”骆仵作苦笑,他其实是想偷懒。

    明天有十只狗同时学成毕业,按照规矩,主人来接狗的时候,这七只狗都要干干净净,因此今天一大早,狗营里便开始给这十只狗洗澡。

    骆仵作寻思着,如果他留下,一准儿会被抓去帮着洗澡,所以他打着遛狗的幔子,牵上一只狗出去遛弯。

    狗营是在城外,依山而建,他牵着狗越走越远,走着走着便到了那片林子。

    看看四处无人,也不用担心狗会吓着老人小孩,所以他便松了绳子,让那狗自己在林子里撒欢儿。

    骆仵作以前听人说过,有人养了一只鸟,那鸟每天都会飞出去,晚上再飞回来时,回来的时候嘴里都会叼着一小块碎银子。

    人家的狗能叼回碎银子,他的狗叼回来的是一根死人骨头!

    有的事就不能深想,否则越想越难过,人和人的差距这么大,狗和狗的差距竟然也这么大。

    “那这片林子是在狗营里吗?”华静瑶记得,书里没有提到狗营,她还以为那只狗本就有灵性,想来那是骆英俊的艺术加工。

    “不,那片林子没在狗营里,狗营里的狗平时也不会带到外面去遛,今天是我多事了。”骆仵作苦笑,他其实是想偷懒。

    明天有十只狗同时学成毕业,按照规矩,主人来接狗的时候,这七只狗都要干干净净,因此今天一大早,狗营里便开始给这十只狗洗澡。

    骆仵作寻思着,如果他留下,一准儿会被抓去帮着洗澡,所以他打着遛狗的幔子,牵上一只狗出去遛弯。

    狗营是在城外,依山而建,他牵着狗越走越远,走着走着便到了那片林子。

    看看四处无人,也不用担心狗会吓着老人小孩,所以他便松了绳子,让那狗自己在林子里撒欢儿。

    骆仵作以前听人说过,有人养了一只鸟,那鸟每天都会飞出去,晚上再飞回来时,回来的时候嘴里都会叼着一小块碎银子。

    人家的狗能叼回碎银子,他的狗叼回来的是一根死人骨头!

    有的事就不能深想,否则越想越难过,人和人的差距这么大,狗和狗的差距竟然也这么大。

    “那这片林子是在狗营里吗?”华静瑶记得,书里没有提到狗营,她还以为那只狗本就有灵性,想来那是骆英俊的艺术加工。

    “不,那片林子没在狗营里,狗营里的狗平时也不会带到外面去遛,今天是我多事了。”骆仵作苦笑,他其实是想偷懒。

    明天有十只狗同时学成毕业,按照规矩,主人来接狗的时候,这七只狗都要干干净净,因此今天一大早,狗营里便开始给这十只狗洗澡。

    骆仵作寻思着,如果他留下,一准儿会被抓去帮着洗澡,所以他打着遛狗的幔子,牵上一只狗出去遛弯。

    狗营是在城外,依山而建,他牵着狗越走越远,走着走着便到了那片林子。

第二九零章 新出炉的读书郎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同样准备自己去查案的沈逍没来衙门,他出府后不久,就看到了站在路边的四喜。

    四喜是祥伯的干孙子,他从小在京城长大。三年前,永国公沈令泽去世之后,沈远便让四喜出府,混迹于市井之中。

    大冷的天,四喜敞着怀,歪戴着帽子,流里流气,一看就是个市井混子。

    看到沈四公子一行人,四喜抱着胳膊,嘴里叼了根牙签儿,跟着旁边看热闹的人一起冲着沈逍指指点点。

    “那是哪家的公子哥儿啊,面生得紧。”

    “永国公府的四公子啊,你乡下来的吧,连他都没见过?”

    “永国公府沈家?沈家还有年轻的公子哥儿?不是都死绝了吗?”

    “你家才死绝了,你们亲戚族里全都死绝了。”

    “喂,你小子怎么还骂人呢?”

    “骂你了怎地?有本事你打我啊?”

    ......

    沈逍不动声色,策马而行,喜乐却悄悄从队伍里出来,骑马拐进了一条巷子。

    原本正和路人吵吵闹闹的四喜,冲那路人骂道:“老梆子,有种你以后别出门,小爷见你一次揍你一回。”

    “小杂碎,老子怕你?”路人一边后退一边骂街。

    四喜冷笑,挤出人群,很快便消失不见。

    片刻之后,喜乐从那条巷子里出来,在另一条街的拐弯处追上了正在等他的沈逍。

    喜乐催马上前,离近了,压低声音说道:“四公子,五鬼门的那两个人露面了。”

    沈逍微微蹙眉:“细说。”

    “先前那群叫花子和另一群打起来了,以往叫花子们打架不会下死手,可这一次却伤亡很大,先前那群叫花子死了十几个,新选出的帮主也死了,余下的那些人已经四散开去,各自逃命去了。”

    沈逍知道,喜乐口中的“先前的叫花子”,就是在乱葬岗与五鬼门对上的那一群,这几天他们一直都在寻找那两个人的下落。

    那群乞丐有五六十人,在京城的花子帮里算是中等大小的,原本死了十几个人,也不至于让他们散伙,主要原因想来还是因为接连死了两任帮主。

    沈逍点点头,示意喜乐继续说下去。

    “和他们打架的那群叫花子以往没有多大本事,人数和他们也差不多?过去几年也没有闹出过人命?四喜悄悄买通了当中的一个小头目,那人告诉四喜,他们的确打架了?但是他们是收钱办事,有人出了银子?打死一个人给十两,他们打死了十六个?收到一百六十两。”

    沈四公子不可置信地瞪着喜乐,喜乐的心也在流血,同样是雇叫花子,他家四公子这边提供全条线索就给二百两啊二百两,若是抓到活人?那给一千两啊一千两?找到尸体也有五百两啊五百两!

    即便如此,至今为止也只有一条线索,花出去二百两。

    看看人家,一条命只给十两银子?齐刷刷就是十六条命,也不会只花了区区一百六十两啊一百六十两?就去掉了一个心头大患。

    “四公子,这事吧也没啥,至少证明,您比那些人有钱。”

    “滚!”沈四公子不高兴了,这什么小厮啊,这也太气人了,看看甲乙丙丁,决不会对华大小姐说这种话。

    喜乐正准备圆润地滚开,沈四公子又叫住了他:“四喜查到雇他们的是什么人了吗?”

    “哎哟,小的原本就想对您说这个的,四喜给他们看过画像了,就是五鬼门其中一个。”喜乐瞬间觉得自己又变得有用了,至少比平安那个鬼话精要有用。

    在此之前,沈逍派去丁记茶馆那边的人也传回来了消息,小二看过画像后,确认那天坐在雅间里的客人,就是清远伯府的华四老爷。

    丁记茶馆是小地方,坐的是街坊生意,虽说京城里有点身份的人多到数不清,可是这些人也不会去光顾丁记茶馆那种地方,因此茶馆里的小二并不认识华四老爷。

    “丁记茶馆的小二说了,华四老爷是他们那里的常客,经常会去,小二也只是知道他姓黄,据说是位童生,都叫他黄童生。”喜乐觉得这位华四老爷真是有毛病,他不是华大小姐的叔父吗?怎么像是不太聪明的样子。

    “姓黄?华,黄,是有些相似。”沈逍眉头深锁,那人竟然真是华大小姐的叔叔,如果查来查去,查到华四老爷就是那幕后真凶,华大小姐会不会生气?

    一瞬之间,沈逍竟然有些意气阑珊。

    “公子,小的知道您现在的心情,您记得吧,那年您从河里抓了一条鱼,当宝贝似的养在大木盆里,有一天您睡醒以后,发现那条鱼不见了,您到处找鱼,最后发现岳神医正在房后烤鱼吃,烤的就是您养的那条鱼,那时您没有说话,绝食三天。公子啊,您现在就是那时的心情吧。”

    喜乐边说边抹眼睛,奶奶的岳离,一大把年纪还吃独食!

    烤鱼?

    这关烤鱼什么事?

    没文化,不但不会打比方,连话也不会说了。

    看看甲乙丙丁,多么言之有物。

    沈逍瞪了喜乐一眼,冷声说道:“华大小姐的书铺里有很多书,你去买上十本带回府里,一个月内全都读完,我要检查。”

    喜乐吓了一跳,揉揉耳朵,他是不是听错了,四公子让他一个月里读十本书,而且还要检查?检查他背书吗?

    “四公子啊,那买书的银钱,帐上给报销吗?”喜乐不死心啊,四公子以前没有这毛病啊,怎么还动不动就罚人去读书了吗?

    他还是个少年,他的人生应该充满阳光。

    “你还想报帐?”沈四公子瞪着喜乐,你是不是傻啊?

    “不想,不想,不敢想”,这一刻,喜乐想起了平安,他们是好兄弟啊!“四公子,这么好的读书机会,小的想和平安一起。”

    “嗯,准了,给平安也买十本书,钱你付。”

    沈四公子说完,就打马走了,走了,平安也走了,走了,其他护卫也跟着一起走了,走了!

    喜乐伤心欲绝,抽抽鼻子,转身策马向华大小姐的书铺走去。

第二九一章 轰动全城

    沈逍出城去了他的那座只赔不赚的客栈。

    看到他来了,客栈的伙计悄悄哭了。

    四公子啊,您终于想起您还有家客栈了吗?

    小伙计抹把眼泪,在心里嘀咕:您忘了自家客栈也没啥,可您千万不要忘了那五个死人啊。

    没错,那五具尸体还在客栈里,就在后院里,码得整整齐齐,上面还盖了油布。

    好在现在是寒冬腊月,那五具尸体还没臭,至少小伙计没有闻到。

    可是沈四公子闻到了,他一进客栈就闻到了尸臭。

    沈四公子从容不迫地取出帕子,对小伙计说道:“带人去把那五具尸体抬出来。”

    片刻之后,五具尸体一字排开,摆在客栈大堂里。

    这会儿若是有哪个倒霉催的来客栈投宿,说不定会以为自己错来了义庄。

    沈四公子一声令下,竟让跟着他来的护卫们抬着这五具尸体去衙门。

    对,平安和护卫们没有听错,小伙计也没有听错,沈四公子的确是这样说的,这些尸体不用马车拉,甚至也不让放在马背上,而是用抬的,抬着过城门,再抬过热闹的几条大街,最后抬进顺天府衙门。

    平安忽然明白了,一向不喜人多,偶尔还会丢下他和喜乐的沈四公子,为何今天会带这么多人一起出门,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而是要让他们来抬尸。

    看着五具尸体被一一抬出客栈,小伙计忽然有些恋恋不舍,这些尸体走了,客栈里便又只有他一个人了。

    四公子啊,不知有句话当不当说,您把这客栈关门吧,别干了,小的宁可回府去刷马桶。

    可是小伙计没敢说,他怕说出来,四公子真的会让他去刷马桶。

    有的话是不能当真的,真的。

    华大小姐已经回到了府里,她的心情有些沉重。

    骆仵作终于也觉得那死尸死因存疑,可是尸体被毁坏得太严重了,唯一能用的法子,就只有蒸骨了。

    只是蒸骨要看天气,还要看时辰。

    必须要选大晴天,还要有太阳,像现在这样的冬天里?最好是选在正午时分?阳光最充足的时候。

    今天是不行了,最快也要是明天,但愿明天是个晴天。

    “史甲?尹捕头已经派人去那片林子附近的村庄打听死者身份了,你们也不要闲着?距离那片林子三十里有个村庄,名叫小马村,村里有个年轻的妇人?她和丈夫两个人住在村子里?他们不是本地人?是前几年搬来的?那家的丈夫此时应该不在家里,你们好好查查这家人的情况。”

    史甲一怔?这什么三十里外,什么小马村,什么年轻妇人,姑娘是如何知晓的?

    明明姑娘和他们一样,是今天才在衙门里见到骆仵作,知道骆仵作带回来一具死尸,就连尹捕头也只是让人把那林子附近的村庄全都查一遍而已,并没有具体到某个村子,更没有具体到哪家哪户,自家姑娘莫非能掐会算,连死尸都没有亲眼见到,就能算出死者是何方人氏?

    “姑娘,您确定是小马村吗?”史甲还是不敢相信。

    听到史甲这样说,华大小姐也有些不确定了。

    《骆英俊奇案录》那是话本子啊,虽说里面的案子全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可既然是话本子,难免会有夸大或者再加工的地方。

    比如吧,骆英俊遇到的女人,十个里面有八个是绝代佳人,唯二的两个不是绝代佳人的,也是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

    可是华大小姐认识骆仵作这么久了,就没见他的案子里有过绝代佳人,真的,一个也没有。

    还有就是骆英俊风流潇洒玉树临风,前世看书的时候,华静瑶还以为骆英俊的颜值直逼亲爹华三老爷,可事实上,骆仵作既不英也不俊,倒是够白也够胖,不像华三老爷,倒是挺像白面馒头的。

    所以说,骆英俊书里的那些案子,难免也会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比如据林子三十里的小马村,也有可能不是三十里,而是二十里、四十里,小马村也有可能并不叫小马村,而是大马村、中马村。

    “先按我说的找一找,如果没有,就看看有没有村名相近的。”华大小姐想到了骆英俊这个名字,骆仵作虽然没在书里用他的真名,可是主角还是姓骆,而且书里还有个姓殷的捕头,而真实情况是,顺天府的捕头是姓尹,殷和尹非常相近,如果不是写下来,很有可能会被混淆。

    也说是说,骆仵作即使改了书里的名字,可是也会用相近的字,或者直接用谐音。

    史甲听懂了华静瑶的意思,带上他的两个跟班便出府去了。

    史甲刚走,小夏就急匆匆从外面跑进来了。

    大丫鬟紫萱瞪她一眼,训斥道:“你被火烧尾巴了,一点规矩也没有。”

    小夏连忙说道:“姐姐骂得对,可我是真有消息要告诉姑娘。”

    华静瑶刚好听到,问道:“什么消息?”

    小夏气喘吁吁地说道:“奴婢刚刚到大厨房里要炉渣灰,恰好听到跟去采买的李婆子在说话,她说就在刚才,她在顺天府衙门外面经过时,看到沈四公子带着一群人,抬着尸体进衙门了。”

    “抬着尸体进衙门?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华大小姐觉得自己从衙门出来也没多久,还不到一个时辰。

    “李婆子说是刚刚,她这会儿也才回来,对了,李婆子还说,她听旁边人说,沈四公子他们是一路抬着尸体来的,是抬着尸体走过来,不是用车拉来的,街上好多人都看到了,这会儿都在谈论这件事呢。”

    小夏一口气说完,小丫头舔舔嘴唇,她是被挑出来侍候猫小狸的,每天都会去大厨房要炉渣灰,猫小狸必须要在炉渣灰里五谷轮回,否则就屙不出来。

    “李婆子说是刚刚,她这会儿也才回来,对了,李婆子还说,她听旁边人说,沈四公子他们是一路抬着尸体来的,是抬着尸体走过来,不是用车拉来的,街上好多人都看到了,这会儿都在谈论这件事呢。”

    小夏一口气说完,小丫头舔舔嘴唇,她是被挑出来侍候猫小狸的,每天都会去大厨房要炉渣灰,猫小狸必须要在炉渣灰里五谷轮回,否则就屙不出来。

第二九二章 洗不掉的**气

    这边华静瑶让史丙去街上打听,那边有人已经打听回来了。

    “婉儿,你说得可是真的?”咏恩郡主用帕子按住心口,并非是她夸张,她是真的被这个消息给吓着了,“永国公府的小公子,当真抬着五具尸体招摇过市,他疯了吗?”

    她去蜀地之前,曾经听说永定侯府的老二巩澍闹市纵马,被他哥巩清上街擒住,皇帝罚他去了边关喂马。那时她们这些闺秀们私底下都在说,巩澍是自作自受。

    那年月,纨绔们能做出来的出格的事,也就是如巩澍那般在京城闹市纵马了。

    这也不过十几年,这些勋贵子弟们,闹市纵马也玩腻了?改成抬死人招摇过市了?

    “女儿坐在车里,只是撩起车帘看了一眼便吓坏了,这还是跟车婆子去打听出来的,千真万确,带头的是永国公府那位今年回来的四公子,抬尸体的是他的护卫们,他们是从城外一路抬进来的,进城后哪里人多就往哪里走,最后抬进了顺天府衙门。”

    郑婉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心还砰砰直跳。

    当时,她坐在马车里,听到街上闹哄哄的,丫鬟问了外面的跟车婆子,跟车婆子说永国公府的小公子就在前面。

    前阵子,郑婉跟随母亲咏恩郡主进宫给太后请安,她们在慈宁宫外等侯的时候,刚好看到沈四公子从里面出来,沈四公子一袭蓝色箭袖,外面是白狐斗篷,丰神俊朗如芝兰玉树,过来引领她们进去的宫女告诉她们,沈四公子身上的衣裳,是太后特意让尚衣局给缝的。

    因此,听说沈四公子就在街上,郑婉便忍不住想多看一眼,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眼太刺激了,吓得她差点晕过去。

    是啊,谁能想到跟在沈四公子身后的,是一拉溜五具尸体呢,而且尸体上连块草席也没有......

    想到这里,郑婉一阵恶心,胃里又翻腾起来。

    她想像不出,那位玉人般的沈四公子,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即使是衙门办差,也要把尸体遮盖一下再往街上抬吧。

    太吓人了?那些尸体也太恶心了。

    “世风日下啊,世风日下!”咏恩郡主叹息。

    这时?有丫鬟从外面进来?禀道:“郡主、姑娘,郡王爷来了。”

    咏恩郡主连忙坐正了身子,示意丫鬟们把面前的残茶换下?郑婉站起身来?抚抚一丝不乱鬓发?带着丫鬟走到门口。

    门外响起请安声,丫鬟从外面撩起门帘,隆安郡主赵孟瑜走了进来。

    “侄儿给姑母请安。”即使是冬天,隆安郡王也是一袭月白色的锦袍,越发衬得他面如冠玉。

    郑婉上前给隆安郡王见礼?隆安郡王温声说道:“刚刚听二门的婆子说表妹在街上受惊了?可用过安神茶了?”

    郑婉心头一暖?在蜀地时?她的那些堂兄弟堂姐妹,从不当她们母女是一家人?又何曾如表哥这般嘘寒问暖过?

    “表哥不用挂念,妹妹已经用过安神茶了?只是虚惊一场?是妹妹没见过世面。”

    隆安郡王叹了口气:“我也听说街上的事了,我与那沈四公子也曾有过一面之缘,沈四公子身份贵重,只是性子冷淡了一些,却也不似是顽劣之人,想来是年纪尚幼,做事有失思量。”

    “哼!”咏恩郡主轻哼一声,埋怨道,“你啊,就是太过谦和,不像是位郡王爷,倒像是个读书人。论起身份贵重,整个大周朝,谁又有你贵重?更何是那些勋贵子弟,无论如何洗白,也洗不去那一身**气。”

    “姑母又开玩笑了,永国公府不但是一等爵,更是国之栋梁,再说,沈家富贵了多少代了,哪里还有**气啊”,隆安郡王说到这里,自然而然岔开话题,“今天回来的时候,路过金玉坊,侄儿和金玉坊的人说了,让他们明天带上时兴的头面来府里,姑母和表妹过年也该添置几套头面了。”

    但凡是女人,听说添置头面就没有不感兴趣的。

    咏恩郡主嘴角弯起,笑着说道;“郡王爷不要破费了,我们母女从蜀地来的时候,也带了不少头面,平日里足够用了。”

    “那怎么够用,正月里无论是宫里,还是各府,大大小小的宴会不计其数,表妹正值妙龄,人品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又怎能在装著打扮上被京城里的那些闺秀们比下去呢,姑母不要推辞,再推辞就是和侄儿见外了。”

    无论是说话,还是办事,隆安郡王总是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不仅是郑婉,就连自任看尽世态炎凉的咏恩郡主,也觉得心底暖洋洋的。

    她不由想起那位和自己一直都不对付的嫂子顾老夫人。

    “再过十天就是小年了,老夫人可有说过哪天回府吗?”

    顾老夫人是隆安郡王生母,这些年一直住在城外的庄子里,咏恩郡主和女儿回到京城,也曾向隆安郡王说过要去庄子里探望顾老夫人,可是那时她才得知,顾老夫人一心修道,已经有一两年不见外人了。

    当年还没有出嫁时,顾老夫人和咏恩郡主这对姑嫂的关系并不融洽,既然顾老夫人要修练,咏恩郡主索性再没提起去探望的事了。

    现在要过年了,再加上隆安郡王对自己这位姑母这么敬重,咏恩郡主这才不得不稍带着问上一句。

    隆安郡王摇摇头,惋惜地说道:“不瞒姑母,侄儿也已有很久没有见过母亲大人了,前几天庄子里的嬷嬷派人带话回来,母亲大人正在闭关,要到明年四月方可出关,在这期间,任何人也不能打扰,这样一来,府里大大小小的事,还要有劳姑母了。”

    “郡王爷又见外了,这里是我的娘家,郡王爷是我的侄儿,如今老夫人离府修仙,你又没有成亲,这府里也没有正头女眷掌家,我既是你的长辈,帮你管理一些琐事,那是我应该做的,何谈有劳之说。”

    虽然也猜到顾老夫人过年不一定会回府,可是在隆安郡王这里得到准信儿,泳恩郡主还是暗暗松了口气。

    自从回到京城,她过得比在蜀地舒服多了。原本还担心回来后会看嫂子的白眼,没想到那位竟然想不开去修仙了,还真以为能得道飞升吗?笑话。

第二九三章 女儿不嫁

    送走隆安郡王,郑婉笑着对咏恩郡主说道:“母亲,表哥可真是好人。”

    “是啊,郡王爷随了你舅舅,是个厚道人,不似那顾氏......”咏恩郡主说到这里,忽然意识到什么,便把后半截话硬生生咽了回去。

    这里是隆安王府,而她口中的顾氏,也就是顾老夫人,曾经在这府里做了很多年的女主人,这府里说不定现在还有顾氏留下的老人儿。

    咏恩郡主眼睛的余光瞟向女儿,见女儿目光盈盈,嘴边含笑。

    咏恩郡主心头一动,脸上的笑意瞬间荡然无存。

    她屏退了屋里的丫鬟婆子,把郑婉叫到身前,压低声音说道:“你表哥虽是人中龙凤,可毕竟也只是一位闲王,你看他的亲事就知道了,别人到了他这个岁数,孩子都有好几个了,可他却是高不成低不就,二十多了还没有成亲。京城里数得上的人家,不想把女儿嫁过来,而他这个身份,又不能娶个小门小户的女子,你也不小了,心里要有数。”

    郑婉微垂着头,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如同花间的蝶翼。

    她不敢抬起眼睑,她担心被母亲看到她眼中的失落。

    表哥那样的男子,又有哪个女子不倾心呢?

    咏恩郡主看着女儿额前的刘海儿,叹了口气:“依我看啊,等过完年,大皇子、二皇子都要议亲了,还有沈逍,如今沈家嫡房只有这一根独苗儿,等到他兄长的孝期满了,太后一定会给他张罗亲事。”

    大皇子该议亲了,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可是二皇子和沈逍,却还是出乎郑婉的意料。

    “二皇子和沈四公子?不是全都有病吗?”二皇子重病的事,郑婉还是从隆安郡王那里知晓的?至于沈逍,那更是人人皆知的事。

    咏恩郡主冷哼:“二皇子和废人差不多,除了开枝散叶也没有别的用处了,有病又有何妨?再说?他与龙椅无缘,他的王妃自是出身越低越好?那些六七品小官?还不争着抢着把女儿嫁过去?病秧子如何?即使女儿过几年会守寡?那也是堂堂皇子妃?生下的孩子也是皇家血脉。”

    郑婉频频点头?母亲说得很对?她自幼在蜀地长大?那些小官家的女眷,别说是给皇子做正妃?就是做妾,也是很有面子的事。

    咏恩郡主又继续说道:“人人都说沈四公子病体支离?可那天我见他时,他可一点儿也不像是有病的?再说,若他真的有病?太后只会更加着急,你看着吧,只要孝期一满,太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议亲。”

    沈令泽已经不在,长兄为父,按大周律,沈逍要为大哥沈远守孝一年,也就是说,明年二月,沈逍的孝期就满了。

    听到母亲不厌其烦地说起两位皇子和沈四公子的亲事,郑婉的心里七上八下。

    她知道母亲心中的乘龙快婿是大皇子,之所以一直没向太后提起,是因为还有一位皇后嫡出的四皇子,母亲担心一旦入主东宫的是四皇子,那么如今最受皇帝器重的大皇子就会处境尴尬,连带着她也会永无出头之日,那样一来,就和嫁给表哥做郡王妃没有区别了。

    可是今天,母亲却着重说了二皇子和沈四公子,母亲是想退而求其次吗?

    “母亲,女儿没有亲兄弟,也不用提携自家的亲戚,二皇子妃的名头再好,那也......女儿不想进二皇子府。”

    不知为何,郑婉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华静瑶那插满筷子的脑袋。

    如果她嫁给了二皇子赵谦,华静瑶怕是会笑掉大牙吧。

    华静瑶一定会更看不起她。

    是的,从第一次见到华静瑶,郑婉便有一种直觉,华静瑶对她有敌意,而且是很深的敌意。

    不是应该她更讨厌华静瑶吗?

    一个有爹生没爹教的女子,若是亲娘不是长公主,华静瑶就是连嫁都嫁不出去。

    丧母长女尚是五不娶之内,更何况华静瑶这种呢,昭阳长公主所做所为简直是有违妇道,那样的娘能教出什么样的女儿。

    若是在蜀地,她连与这种女子说话,都会引以为耻。

    想到华静瑶,郑婉越发坚定了信心。

    “母亲,女儿宁可不嫁,也决不会嫁给二皇子。”

    咏恩郡主一怔,她没有想到女儿竟然误会了自己的意思。

    “我的儿,母亲又不是被猪油蒙了心,岂会为了贪图那二皇子妃的区区名头,就把你送进火坑之中,你放心吧,即使太后主动要与咱们结亲,把你指给二皇子,母亲也决不会应允,大不了就说给你算过卦,说你的亲事要晚上几年,二皇子的年纪可等不了几年了,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郑婉松了口气,嘴角挤出一抹笑容:“母亲,是女儿想多了。”

    “你也没有想多,母亲的确想要求太后给你指婚,只不过不是二皇子,而是沈四公子。”提起沈四公子,咏恩郡主便想起刚刚听说的沈逍抬着死人招摇过市的事,她心里一堵。

    “母亲,沈四公子他......”郑婉也想起了刚刚在街上看到的那一幕,若说不膈应那是假的,可是她又想起了沈四公子的那张脸,沈四公子的相貌比起表哥也毫不逊色,只是他与表哥相比,还尚显青涩。

    十七八岁的少年,能不青涩吗?

    “母亲知道那是个纨绔,可是除了皇家,整个大周朝,就数他的家世是最好的,若不是这几位皇子当中可供选择的太少,母亲也不会退而求其次想到他的,沈家的家世再显赫,终归也只是个勋贵是个外戚而已,唉。”

    是啊,谁让皇帝至今只有四位皇子,而这四位皇子里,又只有大皇子和二皇子年龄相当,可偏偏二皇子还是个病秧子,听说还被禁足了,这样一来就只有大皇子了。

    可大皇子毕竟不是嫡出,皇帝若是想立他为太子,早在几年前就立了,也不用等到现在。

    这些日子,咏恩郡主带着郑婉没少参加京城的各种宴会诗会,她也渐渐心灰意冷。

    不仅是侄子隆安郡王的亲事高不成低不就,女儿也同样。

    自己的丈夫已经不在了,郑家也没有任何助力,如今女儿能依靠的,也只有隆安王府,可隆安王府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

    想来想去,咏恩郡主决定,还是要把女儿往更高的地方送,反而是那些最顶层得人家,更不会在意妻族的助力。

    比如皇室,比如永国公府。

第二九四章 红色的鸟

    皇宫,御书房内。

    时任飞鱼卫指挥使的永定侯巩清正在向皇帝禀告:“陛下,五年前的科举案中,逃走的三名嫌犯,如今一人身亡,一人归案,另外,就在刚刚,沈四公子带了五具尸体去了顺天府,臣已派人问过,这死去的五人便是杀死其中一名嫌犯的杀手,另有两名杀手尚未归案。”

    皇帝拿起书案上的一只玉石把件在手中把玩,微微颔首:“阿逍是个人才。”

    巩清略一迟疑,說道;“这几日来,沈四公子几乎每天都与华大小姐见面,今天华大小姐还去了永国公府。”

    皇帝怔了怔,发出一声轻笑:“朕就說嘛,难怪阿逍能在短短几日之前便查到这么多,原来是朕那小甥女在帮他。”

    皇帝說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上次巩清曾经来向他告密,說沈逍带着一个女扮男装的小女娃去大理寺查案宗,对啊,那时他就曾想到了妹妹家那个喜欢破案的外甥女。

    做为飞鱼卫指挥使,监视皇亲贵胄勋贵朝臣是巩清的职责,向皇帝告密更是他的职责中的职责。

    可是这一次,巩清发现,皇帝看他的眼神有些不对。

    难道是他出现幻觉了?他分明在皇帝眼中看到了质疑,皇帝上下打量着他,似乎是在說,朕的外甥女妳都没看出来?妳是瞎了吧。

    巩清当然知道这世上有种东西叫做易容术,可是那天在大理寺见到的小姑娘,是易过容的?

    不会吧,他又不是没有见识过那些用人皮面具的,无论喜怒哀乐都是一个表情,乍看不觉得,过一会儿就能被人看出端倪。

    可是那天的小姑娘,那神情分明很生动。

    出了御书房,巩清抬头看着瓦蓝的天空,他想起来了,他那个侄子,好像和华大小姐有些交情。

    刚刚出宫,巩清没有上马?就对亲随說道:“这些日子,六少爷在做什么?”

    亲随阿宝回道:“六少爷在小佛堂里跪着呢,是侯爷您让他跪的。”

    巩清想起来了,十天前?老夫人派了巩六去她(tā)老人家的陪嫁庄子里?给她(tā)那几位在那里荣养的老陪房们送年节赏赐,没想到那些老陪房们拉着巩六一顿乱夸?就把那小子给夸飘了?竟然在庄子里烤起肉来?那日有风,火星子撩到树枝,烧了半片林子。

    巩清让人把巩六吊起来?正要抽鞭子,老夫人冲出来,抱着巩六哭得肝肠寸断?无奈之下,巩清只好罚巩六在小佛堂罚跪。

    已经十天了?若不是阿宝提醒?他已经忘了。

    这也不怪他?他有太多公务要处理。

    “他还活着吗?”

    巩清记得?想当年他的二弟,也就是巩六的亲爹巩澍,在小佛堂里罚跪三天,是被抬出来的,太医說巩澍的双腿差点废了,以至于多年以后,巩澍在边关立下战功时,巩清还有些后怕,若是那次把二弟的双腿给跪废了,朝廷就少了一位镇守边关的大将军了。

    阿宝不敢說了,他能說老夫人每天都派一位擅长按摩推拿的婆子到小佛堂里去吗?

    不能說,老夫人說了,如果他敢告诉侯爷,这辈子都别想娶采菊当媳妇了。采菊是老夫人身边的大丫鬟,他从八岁就想娶采菊,已经想了十年了。

    阿宝一脸悲痛:“六少爷应该还活着吧,小的昨天看到大厨房的王婆子去小佛堂送饭了,送的是玉米面粥和腌白菜。”

    既然是在小佛堂里罚脆,那当然不能吃荤腥,吃腌白菜都不能放香油。

    巩清点点头,活着就行。

    “妳先回府,让他到书房里等着我。”巩清神情严肃,那个臭小子若是敢不知道华大小姐易容的事,那就索性在小佛堂里过年吧。

    到了傍晚时分,京城里还不知道沈四公子抬着尸体逛大街的人,估计也没有几个了。

    对,这事传来传去,已经变成沈四公子亲自抬着尸体在大街上溜达了。

    而且溜达了三个时辰,吓晕了十八个老太太,吓哭了一百个小孩子,有个怀胎十月的孕妇只看了一眼,那肚子就瘪下去了,硬生生把要出世的孩子给吓回去了。

    那么问题来了,沈四公子为何要抬着尸体逛街?

    妳别问,问就是爱好,贵公子的独特爱好,妳不懂。

    那么问题又来了,沈四公子把尸体抬去哪里了?

    妳别问,问就是抬回家了,贵公子就喜欢抱着尸体睡觉,这也是爱好,妳不懂。

    在街上打听消息的史丙都要糊涂了,一个时辰之前,街上人明明都是說沈四公子把尸体抬进了衙门啊,怎么他从茶馆里喝了一碗热茶出来,街上的风向就变了呢,竟然已经上升到沈四公子的独特爱好上面了。

    而这时,那位有独特爱好的沈四公子,正在验尸房里。

    这五具尸体被从乱葬岗挖出来后,骆仵作便在那家客栈里验过尸了,死因都已查明。

    但凡自己验过的尸体,骆仵作都会记忆深刻,因此,这五具尸体抬进来时,骆仵作还向他们打了招呼:“妳们来了?今天天冷,没冻着吧?”

    平安缩缩脖子,他怎么觉得有冷风只往他脖子后面钻呢。

    “骆仵作,妳来看。”

    沈逍不知何时,已经用块雪白的大棉帕子遮住了口鼻,他隔着帕子,对平安說道:“把这些尸体全都翻过来。”

    平安快要哭出来了,四公子啊,您是看在咱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份上,才让我干这活儿的吧。

    五具尸体被翻转过来,露出后背,骆仵作只看了一眼,就皱起眉头,他走上前去,恨不能把贴着尸体看个仔细。

    因为在这五具尸体的后腰上,全都出现了一个刺青,以前没有的刺青。

    刺青的图案是一只鸟,一只怪鸟,翅膀上长着利爪的鸟。

    且,虽說是刺青,但这图案却不是青色的,而是红色,暗红色。

    “没有,绝对没有,那天我验尸的时候,这刺青绝对没有!”

    骆仵作的声音里是掩不住的兴奋,那张白白胖胖的圆脸,因为兴奋而冒出细密的汗珠,像是蒸熟后忘了掀盖的大馒头。

第二九五章 原来是这样

    “嗯,的确没有,今天我让人搬尸西时才发现的。”

    沈逍并没有被骆仵作的兴奋所感染,他一如既往,面无表情,今像一块毫无人史的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验过这么多效尸西,还是第一次遇到这委情况,古书之中也没有记载,这世上竟有如此奇事,死后多日,刺青方可显现。”

    骆仵作的声音都有些嘶哑了,平定看得心惊肉跳,骆仵作妳高兴个啥啊?

    “因为这是我让人画上的。”沈逍的口气平静得像是在说,妳知量妳家后墙上那只小部八是谁画的吗?今是熊孩子我啊。

    “妳......妳画的?”骆仵作的脸垮下来了,他今没见过这么欠揍的小孩,“妳画这个做什么?不对啊,这也不像是画上去的,这分明是刺青啊。”

    “这个不难,我有一委颜把,画在人身上今会有刺青的育果,骆仵作,妳要试试吗?”

    最后一句话,沈逍只是顺嘴一说,他虽然一本正经,可毕竟还是个十六岁的小少年,他几乎不会与人开玩笑,他开玩笑今是这样。

    可是这个玩笑显然用错地方了,若是别人,一定会摆着手说“不用不用”,可是骆仵作是什么人,那是真真正正能与尸同眠的人。

    “好啊,那颜把妳带在身上了吗?快给我画上看看。”

    骆仵作撸起袖子,露出半截雪白圆润的手臂。

    沈逍嫌弃地看一眼那截白胳膊,面对臭气四溢的五效尸西,他竟然从骆仵作的胳膊上闻到了是哈喇的味量。

    平定用根小木棍醮着颜把在骆仵作的胳膊上画了一条小虫子。

    待到小虫子干透,平定今听到了骆仵作的惊呼声。

    果然,这个刚刚画上去的图案,看上去今像是陈年老刺青。

    “真是神奇,世上竟有如此神奇的东西。”

    平定学着自家四强子,面无表情地藐视着高兴得像村头傻小子似的骆仵作。

    今这?神奇?

    岳离不知量用什么破草药捣碎了调出来的,最初是抹在脸上,大晚上的扮鬼出来吓唬他们,后来四强子发掘出这破药汁子另一个用处,于是他们三个便用这个在各自身上画画,左青龙右白虎,后背上还要画个关云长。今他画得最不像,青龙画成青虫子?所以四强子不让他画,因此他的画它便止步于虫子了?倒是四强子,妳看他画的这怪鸟多像真的。

    平定索史把余下的药汁子全都送给了骆仵作:“今天带的都被我家四强子给用了,这些您拿去画着玩吧,不过现在天冷?这个也没用,若是到了夏天?您手头紧了?在身上画上一只大老虎?说不定还能赚点包护费。”

    “平定?滚出去!”没等骆仵作量谢?耳畔今响起沈四强子冰冷的声音?于是平定如愿以偿滚出了验尸房。

    深吸一口新鲜的王气?太舒服了。

    “骆仵作,您可有觉得这只鸟的图案有些熟悉?”沈逍问量。

    “这只鸟?”自从发现尸西上多出了以前没有看到的刺青?骆仵作便沉浸到发现新事物的惊喜之中,直到现在?他才重又端详那个新画上去的图案。

    沈四强子说得没有错,这只鸟他似是在哪里看到过。

    是哪里呢?

    忽然?骆仵作一拍大腿,他想起来了。

    “五年前?且城外接连发生几起杀人案,被害的都是出家人,凶手非常猖狂,每次杀人后,都会在墙上用血画一只怪鸟,那只鸟与沈四强子您画的这只,一模一样。”

    骆仵作说到这里,忽然打确起沈逍来了:“沈四强子,五年前妳多大?”

    沈逍阴沉着脸:“十一岁。”

    “十一岁?唉,那不是妳。”听上去,骆仵作居然还有几分遗憾。

    沈四强子虽然会画怪鸟,可是五年前他只有十一岁,十一岁的小孩本事果大,也不能连作多起命案还能逃出法网吧。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图案妳是从哪里看到的?”骆仵作不解,那是此案闹得人心惶惶,为了不让百姓们恐慌,这个怪鸟的图案,今只有现场目击者,和衙门里的办案人员见过。

    安使是见过的人,也不会闲着没事画只鸟给沈四强子看吧。

    “我是在大理寺的案宗里看到的,这个案子的死者中,有大相国寺的僧人,因此此案案宗目于大理寺。”大相国寺是皇家寺工,大相国寺的僧人虽然没有只级,是却和官员也差不多少。

    骆仵作松了口气,五年前的这个时候,他也还没有进顺天意当仵作,但是为了了解案情,他曾经买方捕役,混进过现场,虽然被突然而至的巩清认出来,可是巩清很够意思,没有当场揭穿他,只是暗中告诉了皇帝,皇帝罚了他大哥建明伯一年的俸禄。

    反了,那一年的俸禄还不够他大哥一个月的马把钱,扣了也今扣了,反正皇帝每年都会想方设法从他家手里抠点钱,不是他也是他大哥,不是他大哥也是他二哥四弟,谁让皇帝知量他家有钱呢。

    不过,那次他千真万确看到了这个图案,这画上翅膀上有利爪的鸟,他生平也只在那次的案发现场见过一次。

    “那妳为候要把这图案画在这些尸西上,对了,妳为候要让我知量?”骆仵作终于想到了事情的关键,他只是一名仵作,而不是捕头。

    “因为我想让骆仵作把这个图案记录在尸影之上。”沈逍的声音非常平静。

    仵作验尸后,要填写尸影,不但填写尸影,还要附有图像,关键的地方要画出来。

    这些尸影会放在案宗之中,无论这个案子是否能破,只要这案子的案宗目在一日,尸影今也会目在。

    “妳让我弄虚作假?”骆仵作难得会生气。

    他不是普方仵作,他是皇帝钦点的仵作,还没有人敢向他行贿的,候况,沈四强子压根今不是行贿。

    这是威逼!

    “不,我只是要让人误以为,我们已经把这个案子和五年前的杀人案并案调我,眼下在这个衙门里,最干得信任的人是妳。”

    沈逍在心里吐槽,妳可千万别多想,我和妳并不熟,说妳最干得信任的人,其实不是我,而是华大小姐!

    今天在永国强意,说起那位幕后的“强子”,华大小姐怀疑那人是有大背景的,甚至很可能在衙门里有内应。

    然后,华大小姐便说,眼下大皇子和秦崴全都不在衙门,整个顺天意,最干得信任的人,今只有骆仵作。

第二九六章 挨骂

    “你怀疑衙门里有内奸?怎么可能?”话虽如此,骆仵作能生在偏“才”横生的骆家,命中注定他就不会是一根筋的老好人,否则骆仵作也不会成为骆英俊。就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在心里排查衙门里所有他觉得不地道的可疑分子。

    衙役褚阁,脸上三撮黑毛,为人势利奸诈,给他十两银子,他能去偷黎府尹的汗巾子;

    捕役老董,鹰钩鼻薄嘴唇,生性凉薄,给他五两银子,他敢偷摸把黎府尹的轿底捅个窟窿;

    狱卒王大龙,看到酒就没命,偏偏灌点黄汤就醉得忘了自己是谁,给他二两银子,他敢抱着黎府尹的脖子叫兄弟。

    沈逍蹙眉,骆仵作看来并不认可他的计划,他可没有耐心叫醒一个不想醒的人。

    “骆仵作,此事我知你知。”

    沈逍话音方落,骆仵作就不高兴了:“怎么?你连华大小姐也要瞒着?她对你那么好,你丢了以后,她一个娇滴滴的大家闺秀,在城外找了你整整三天三夜,你回来以后,装做不认识她也就罢了,现在就连案子的事,也要瞒着她?这些日子我虽然来衙门的次数很少,可是也知道华大小姐一直在查那个乞丐的案子,沈四公子,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这五具尸体与那个乞丐的案子是有关联的,我能看得出来,现在案子查到这里了,你居然想要把华大小姐撇开,连她也要骗?”

    别人不敢把沈四公子和华小狸联系起来,可是骆仵作敢啊,无论华大小姐是否相信,骆仵作都敢拍着胸脯说,沈逍和华小狸就是一个人。

    不信,让本仵作把他剖开看看。

    骆仵作曾经想过把小狸收为徒弟的。

    现在,他有多么喜欢小狸,就对沈逍有多大的意见。

    你不肯承认自己是小狸,那也就罢了,毕竟你们国公府出过事,或许你有难言之隐。

    可是你连破案的事,都要防着华大小姐,你做人就太不地道了。

    华大小姐,多好的一个小姑娘啊,你敢对不起她?你还是男人吗?

    或许是骆仵作的那张白面馒头脸平素里太过亲民?也或许是沈四公子从未经历过如此直击灵魂的拷问,总之,沈逍傻了。

    没错?沈四公子从呱呱落地那一刻起,就是他们沈家的重点保护对象?是宝贝,如今他长大了?谁敢对他稍有不敬,沈四公子立刻怼回去,比如对沈家二房的那些人。

    因此,骆仵作突如其来的暴发,沈逍没等反应过来?便淹没在骆仵作的唾沫星子里。

    骆仵作发泄完了?心里很是痛快,一抬眼却看到沈逍呆呆怔怔的,怎么了?让他给骂傻了?

    没有啊,他这也不算是骂人?他是文明人,没说脏字。

    对了?沈四公子有病!

    当时沈四公子刚刚回京的时候,建明伯府还送过药材和补品过去,派去送礼的管事回来说,永国公府的老管家只字不提沈四公子是什么病,于是骆家几个爷们儿凑在一起商量,大家都觉得那一定是见不得人的病。

    隐疾。

    男人的隐疾。

    骆仵作虽通晓人体五脏六腑,可他不是大夫,他和华大小姐一样,看到沈逍有异样,首先想到的就是沈四公子要发病了。

    “你没事吧,我就是觉得这事不应该瞒着华大小姐,并不是对你有成见。”

    沈逍已经反应过来了,听到骆仵作这样说,沈逍在心里吐槽,你这还不算是没有成见,我看你对我的成见,快要赶上华大小姐对你的信任了。

    算了,她那么信任你,说明你一定有值得信任之处,我就不瞒你了,免得你在华大小姐面前说我的坏话。

    那小姑娘的脾气不太好,真若是生气了,以后不让我去书院,在这京城里,我就没有地方可去了。

    “其实这是我与华大小姐商量之后的决定,关于五年前的那桩案子,华大小姐也知道。”沈逍没把华大小姐也混进大理寺看案宗的事说出来,他们一起做的事,没有必要让其他人知晓。

    “原来如此,我说你怎么能想出这种法子,也只有华大小姐那般玲珑剔透的人才有这样的心思。”骆仵作的大白胖脸说变就变,又变成开花馒头了。

    沈逍都懒得说话了。

    ......

    沈逍刚刚走出验尸房,迎面撞上闻讯赶来的尹捕头。

    “沈四公子,我刚听说......”

    没等尹捕头说完,沈逍指指验尸房:“尸体在里面,骆仵作正在填报尸格。”

    尹捕头向前迈出的腿硬生生收了回来。

    仵作填写尸格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尤其是骆仵作,他填写尸格的时候,最烦有人打扰。

    可是尹捕头急啊,他带人去城外查那具被野兽啃过的尸体了,看着天色渐晚,让手下连夜调查,他急匆匆回来,进了城就听说沈四公子抬尸体的事,他可不信沈四公子会把尸体抬回府,于是他便直接回了衙门。

    “怎么忽然有这么多的尸体,是打架斗殴,还是买凶杀人?”尹捕头当然着急,这里是顺天府,如果真是打架斗殴,一下子打死五个人,这就是他这个捕头失职了,上面怪罪下来,黎府尹一准儿不会帮他兜着。

    沈逍四下看看,见除了尹捕头的两名亲信,周围没有其他人,就连被他从验尸房里轰出来的平安也不知道跑到哪里烤火去了。

    沈逍冲着尹捕头勾勾手指,尹捕头怔了怔,沈四公子好像对他越来越好了,这转变得太快,他竟然有点心慌慌。

    尹捕头把那好几天没洗的大脑袋凑了过来,沈四公子本能地捂住鼻子,一股子油哈喇味儿。

    “这五具尸体都是死于刀剑伤,且,在他们身上,都有统一的怪鸟刺青,像是某个江湖帮派,尹捕头见多识广,可知有哪个帮派是用怪鸟标志?”

    “怪鸟?”尹捕头一声惊呼,接着,他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下意识地也四下看看,见身后只有自己的两名亲信,这才松了口气。

    怪鸟啊,他当然知道。

    不,是当然记得。

    五年前那个天杀的凶徒,杀了人就要蘸着血画只怪鸟,这个案子从始至终都是他跟的,因为一直没能抓住凶手,上面一级一级压下来,最后压到他这个最底层的小捕头,硬生生扣了他半年俸禄!

    半年啊,他老婆听说以后,大过年的,抓了他一脸花。

第二九七章 炸酱面

    大理寺的案宗房里,在这桩怪鸟连环杀人案的卷宗中,还夹着一张纸,那是对于此案相关人员的处罚文书。

    这相关的办案人员,既不会是刑部的大小官员,也不会是顺天府的黎府尹,而是可怜的尹捕头,连同十几名捕役。

    捕役们俸禄低,罚的银两也少,可是尹捕头是正七品,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除去罚扣的半年俸禄,尹捕头还失去了升职进刑部的机会。

    这也就是尹捕头至今还是尹捕头的原因。

    今天上午,华大小姐坐在翠竹轩里,与沈逍仔细分析过尹捕头的心路历程。

    因此,沈逍知道,他刚刚的这番话对于尹捕头是何等震撼。

    果然,尹捕头脸色郑重,双拳握得咯咯直响。

    “沈四公子,那怪鸟可是翅膀上生有利爪?”

    “尹捕头见过?”沈逍面无表情。

    “何止是见过!”尹捕头咬牙切齿,半年的俸禄啊!“沈四公子,我有点事,失陪一下。”

    说完,尹捕头就走了,他的两名亲信怔了怔,向沈逍抱抱拳,也跟着一起走了。

    恰在此时,平安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沈逍嫌弃地看他一眼,平安朝着尹捕头三人离开的方向跟了过去。

    片刻之后,平安就跑了回来:“四公子,尹捕头去见黎府尹了,王京和宋波被留在外面,黎府尹的亲随黎忠进去奉茶,刚进门就被轰出来了。”

    沈逍满意地勾勾嘴角,竟然都被华大小姐猜对了。

    正在这时,黎忠便飞奔着跑了过来,从沈逍面前经过时,也只是冲他抱抱拳,便急匆匆走进验尸房。

    平安大惊小怪:“哎哟喂,我还是头回看到黎忠进验尸房呢,这小子平时打这走过也要绕着走。”

    黎忠进去就出来了,显然也只是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就是:“骆仵作,黎府尹请您过去。”

    黎忠从验尸房出来,第一件事就是用力拍打自己的衣裳,这是想要防止孤魂野鬼沾在身上跟他回家吧。

    又过了一会儿,骆仵作才拿上填好的尸格,不紧不慢走出了验尸房。

    此时?沈四公子已经出了衙门?只是他没有回家?而是带着平安又又又去了书铺。

    “四公子?咱们不回府吗?这会儿华大小姐应该没在书铺里。”平安觉得这样不太好?若是华大小姐没在书铺?公子和他去了?吃啥?总不能跟着书铺伙计们一起吃吧。

    别说?昨天自家公子不就是抢那些伙计们的豆浆油条了吗?而且吃得还不少。

    “那里离衙门很近,再说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

    沈四公子说完就走?像是早就忘了他家那两家古董铺子离衙门更近。

    平安只好对另外几名护卫说道:“待会儿你们就别跟着一起进去了?在书铺外面那条街上凑和吃点儿。”

    往常公子顶多带着他和喜乐一起去蹭吃蹭喝,今天出门带的人多?这么多人一起去?那多不好意思啊,看那书铺也不像是能存很多米粮的。

    华大小姐此时确实没在书铺里了,得知骆仵作今天不会蒸骨验尸,她就回府了。书铺里的两名伙计看到又又又不请自来的沈四公子?两人不约而同看了看桌上的饭菜。

    书铺里没有什么生意,大小姐也没有过来?虽然铺子没有打烊,可两个伙计已经吃上了。

    今天吃的是炸酱面,桌上还有一大碗白菜丝。

    “沈四公子,您来了,吃了吗?”

    两名伙计能指天发誓,他们真的只是客气地问一句,平日里这个时辰若是有客人进来,他们也是这样问,吃了吗?真的只是随口一问,与字面意思没有关系。

    但是,沈四公子是实在人啊!

    “没吃。”说完,沈四公子吸吸鼻子,咦,这酱居然炒得很香。

    “要不,您......吃点儿?”伙计想起了昨天早上的油条,那油条是他买来的,被沈四公子一根接着一根地吃,他自己都没吃饱。

    “好。”沈四公子说完,竟然真的坐下来了。

    平安想哭,公子啊,咱们府里没有炸酱面吗?

    您看看,菜码只有一碗白菜丝儿,您若是回府,说您想吃炸酱面,那菜码儿要啥有啥,别看现在是寒冬腊月,鲜嫩嫩的小黄瓜也能给您端上来。

    您何必呢,您看人家那两个伙计,有多为难啊。

    “你们两位等等,我去煮面,对了,这酱还够吗?”平安一边说一边跟着两个伙计去煮面了。

    半个时辰后,吃饱喝足的沈逍带着平安走出了书铺。

    一名护卫快步上来,压低声音说道:“黎府尹那里的小会已经散了,尹捕头出来的时候垂头丧气,骆仵作倒是看着挺高兴,他们三人从衙门出来后,骆仵作和尹捕头直接回家,路上没有耽误,黎府尹却打发黎忠去了九芝胡同秦家。

    沈逍想笑,果然全都让华大小姐猜对了。

    华大小姐猜到骆仵作一定会配合他们。

    华大小姐猜到尹捕头一定会迫不及待去找黎府尹。

    华大小姐猜到黎府尹最终一定会先把这案子压下,然后他会找秦崴商议,找秦崴就相当于找大皇子。

    总之,以黎府尹那一贯稳字当先的作风,是不会立刻让尹捕头去追查此案的。

    毕竟,五年前的那案子已经过去了,尽管还没有破案,可是既然处罚了尹捕头,那案子在顺天府就已经翻篇了。

    “尹捕头的两名亲信呢?”沈逍把这事告诉尹捕头的时候,那两名亲信就站在尹捕头身后,他们是肯定听到了的。

    而且,根据平安看到的,黎府尹与尹捕头说话的时候,就连黎忠也被轰出来,所以现在这件事的知情者,除了黎府尹、尹捕头和骆仵作,还有尹捕头的那两名手下。

    “王京和宋波也是直接回家了。”护卫说道。

    沈逍点点头,全都回家了,现在看来,哪个也不像是要泄密的。

    “四公子啊,现在您能回府了吧?”平安快哭出来了,看自家公子的意思,莫非还想翻墙头去那王京和宋波的家里看看?

    “留两个人盯着尹捕头的两名手下,其他人跟着我去折芦巷。”

第二九八章 做客

    沈四公子在折芦巷有一座宅子,收拾好后,一天也没住过。

    “四公子,那折芦巷离衙门可不近啊,比咱们国公府还要远,再说,菠菜还要给您敷药呢。”平安快要哭出来了。

    折芦巷的宅子里连个粗使婆子都没有,若是往常也就罢了,现在天寒地冻,那宅子里能冻死个人。

    没有地龙也就算了,就连火盆也没有,就是有火盆,也没有炭。

    “四公子,您去那边,连口热水也没得喝啊。”平安只是心疼自家公子,真的,他就是心疼。

    “你不会烧火?”沈逍冷冷地瞪着自家小厮。

    “会啊,可是没有柴禾也不能烧火啊。”平安这次是真的哭了,自从他和喜乐来了京城,吃得好,住得好,还真没有烧过火。

    这次,沈逍没有理他,和刚才一起,自己带头往折芦巷而去,平安无奈,打发一名护卫回府报信,自己带着其他人在后面跟上。

    走了几步,平安打马追上沈四公子,小心翼翼地问道:“四公子,刚才在书铺里,小的煮面条时问过那两名伙计,那炸酱是其中一名伙计的老娘亲手炒的,他从家里带过来,若是华大小姐不在那边用饭,他们就吃那个,今天咱们把那酱吃了不少,您看是不是给人家送点东西过去啊。”

    终于,平安看到了自家公子那久违的赞许。

    “嗯,你看着安排,多送一些。”沈逍微笑。

    平安很得意,可惜喜乐没在,就应该让喜乐亲眼看看,像他这样处处为公子着想的,才是合格的小厮,而像喜乐那样,在公子面前哪壶不开提哪壶,活该被罚去看书。

    和平安想像的完全一样。

    折芦巷的那处新宅子里,冷锅冷灶冷屋子。

    明明门窗挺严实,可就是冷,那屋里冷得像冰窖一样。

    平安冷得直打哆嗦,可是看一眼神态自若的沈四公子?平安只能忍着。

    “四公子,您坐会儿?小的去给您暖被窝。”

    “我要喝茶。”沈四公子看看外面的天色,还没有宵禁,让他去睡觉?有毛病吧你。

    “可这儿没有热水?不对,没有柴禾?烧水的柴禾没有啊。”平安说道。

    忽然?他发现自家公子看他的样子,好像有些嫌弃,像是在说:你是不是傻?

    呀,他还真是傻!

    “四公子啊,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何况这里住的都是高风亮节的文人雅士?小的去找街坊借?一定会有乐善好施之人出手相助!”

    终于?沈四公子看平安的眼神温和了许多,挥挥手?示意平安去借。

    平安出门的时候,护卫们问道:“平安,你去哪儿?不要乱跑,我听说这里出过两名杀人犯,你小心一点。”

    平安冷哼一声,杀人犯?那不是都被华大小姐抓住了吗?

    就你们这点心眼,这点见识,难怪只能当护卫。

    平安敲响了华三老爷家的大门。

    来开门的是青言。

    看到平安,青言怔了怔,有些面熟,却想不起这是谁了。

    “兄弟,还记得我吗?我叫平安,永国公府的,沈四公子身边的,沈四公子,就是跟华大小姐一起破案的那位。”平安满脸是笑,看青言的目光就像是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

    青言想起来了,沈四公子啊,就是那位长得像小狸的沈四公子,上次来过一回,难怪看这人有点面熟。

    “是沈四公子要找我家姑娘吗?我家姑娘不住这里。”青言说完,又觉后悔,他怎么能这样说呢,若是被三老爷听到一定会不悦。

    “不是不是,咱们是邻居,我家公子就住旁边,对,就是出过一个杀人犯的那宅子,你瞧瞧这大冷天,我家公子全天都在忙着破案子,这会儿回来,连口热水也没有,我就是想请兄弟施舍一碗热水。”

    平安说着说着,把自己也感动了。

    青言跟在华三老爷身边,过的是与世无争平静如水的生活,他那朴素单纯的思维,真的以为平安,不,是沈四公子,已经可怜到连口热水也喝不到的地步了。

    “你等着,我进去和三老爷说一声,冯娘子还没走呢,我们这儿不但有热水,还有热饭热菜。”

    青言说完就进去了,留下咧嘴露出八颗牙的平安。

    果然,华三老爷听说沈四公子饥寒交迫,他立刻让青言跟着平安一起过去,请沈四公子来家里吃饭。

    除此以外,华三老爷还请冯娘子过去帮着安排安排,往沈四公子的那座宅子里送去了干柴和上好的雪花炭,对了,还送去了两个炭盆,华三老爷怕冷,华大小姐一早就给准备了好几个炭盆。

    冯娘子的手艺很好,见沈四公子来了,便又多加了两个菜,沈逍过意不去,让两名护卫送冯娘子回家。

    冯娘子家境殷实,自从找了这份工作,便把手头的一座宅子卖了,在这附近又买了一处,就在书院附近,那两名护卫送冯娘子回去,在路上的时候,冯娘子实在忍不住了,对那两名护卫打听:“四公子有没有孪生兄弟啊?”

    没错,冯娘子对小狸的印像实在太好了,那小孩多可爱啊,每次来了还帮她干活。

    两名护卫笑着说道:“大娘,瞧您说的,京城里谁不知道我们国公爷只有世子爷和四公子两位亲生骨肉啊,我家四公子没有孪生兄弟。”

    “唉,我就是想起一个人来,可惜了。”是啊,听说小狸给丢了,那小孩傻乎乎的,肯定是被拍花的拍走了。

    不过,沈四公子却没有一口否认。

    他直接承认了。

    “不瞒三老爷,我在回京途中出过意外,有些事情我不记得了,但是我清醒过来时,的确就是与华大小姐在一起,但那时我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心中很是恐慌,不知华大小姐是敌是友,于是便匆匆离去了,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想起那段往事。”

    华三老爷惊呆了!

    这种事,他在话本子里看到过,原来那些话本子没有瞎编啊。

    是啊,华三老爷给话本子画插图,那些话本子,他不想看也要看,一来二去,华三老爷看过的话本子可不少。

第二九九章 一片冰心在玉壶

    华三老爷心中感慨,他曾经听史丁说过,小狸躲在骡车下面,是被自家闺女捡回去的。沈逍好端端的贵公子,会变成傻乎乎的小狸,这当中发生的事,说不定比话本子里还有凶险。

    桔色的灯光把沈逍的面庞映衬得柔和起来,十六岁的少年尚显青涩,但是目光清澈纯净。

    华三老爷叹了口气,问道:“那你定是被歹人伤到头颅了吧,我听说过这种事,唉。”

    歹人?

    沈逍不知该如何解释,他的确遇到过歹人,但是打伤他脑袋的,可不是什么歹人啊。

    从小到大,沈逍就有一个习惯,不知道该怎么说,那就索性不说了。

    沉默啊沉默,就是我的回答。

    华三老爷见他不说话,便知这是默认了。

    华三老爷虽然已经修练得快要不食人间烟火了,可是他也知道沈逍说的是隐秘之事,沈四公子竟然失忆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传来传去说不定就能传成沈四公子真是个傻子。

    如此私秘之事,沈逍竟然告诉了他。

    以前他就觉得小狸很好,心思单纯,现在看来,即使是失忆,人的本性也不会变,无论是小狸还是沈逍,都是冰心玉壶,如那云间月,如那阳春水。

    他拍拍沈逍的肩膀,少年已经和他差不多高了,再过两年,还能再窜一截。

    “你今年多大了,有十七了吗?”

    “过了年虚岁十七。”

    也就是说,现在虚岁才十六。

    华三老爷以前一直认为,自己的两个女儿就是世上最可怜的,一个父母仳离,另一个从小没娘,可是与沈逍相比,若是琳琳没有被害死,她们姐妹还真不是最惨的。

    沈逍才可怜。

    一出生亲娘就死了,十几岁时父亲死了,大哥也死了,而他自己则从小就在死亡线上挣扎,甚至不能养在家里,好不容易能回来了,却又被歹人打伤脑袋,变成傻子。

    “你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华三老爷真情实感。

    一旁侍候的平安看一眼自家公子?沈四公子双唇紧闭,一看就是连博取同情都不会。

    平安抹一把眼泪?对华三老爷说道:“三老爷,您是不知道啊,我家公子从小到大,为了治病受了多少罪?吃过蚯蚓,吃过蜈蚣?还吃过蝎子长虫?还有那些奇型怪状的药材?看着都恶心?我家四公子当饭一样吃啊。”

    华三老爷瞠目结舌?青语和青言连忙闭嘴?千万不能吐出来?沈四公子已经这么可怜了,他们若是吐了?那还是人吗?

    平安悄悄瞟向沈四公子,恰好与沈四公子四目相对?沈四公子嘴唇抿了抿,却没有张开。

    平安窃喜?他才是最了解公子的人呐,他就知道?自家公子已经不知道应该怎么训斥他了,嗯,公子不知道怎么说的时候,就索性不说话。

    既然不知道怎么骂他,那就索性不骂了。

    华三老爷再次拍拍沈逍的肩头:“好孩子,这些年你受苦了。”

    沈逍依然没有开口,这次不仅是华三老爷,就连青语和青言也认为,这是默认了。

    华三老爷想起刚刚送过去的火盆和木炭,这就是没爹没娘的孩子啊,大冷的天,连口热水也喝不上。

    “以后你再来这边住,不要客气,就来我这里吃,吃饱喝足再回去睡觉。”

    华三老爷寻思着,以后时常要多做饭,该给冯娘子加月例银子了,嗯,明天就和冯娘子说。

    吃饱喝足,华三老爷拉着沈逍去看他新画的插画。

    给话本子画插图这事,对于视金钱如粪土的读书人而言并不体面,因此除了极亲近之人,华三老爷没对任何人说过,就连华静瑶也是自己发现的。

    而当时华静瑶发现这事的时候,小狸也在。

    因此,在华三老爷看来,沈逍早就知道了。

    “起初我以为画插图是一件极简单的事,可是真正画起来,这才发现,我就发现想要把每幅插图全都画好,并非易事,首先要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每个人的性格和身份......”

    这些话,华三老爷连宝贝闺女也没有说过。

    沈逍不住点头,没有说话,但是看得出来,他听得很认真,看得也很认真。

    华三老爷心想:还是永国公府会教养子弟,沈四公子没有长在国公府,依然沉稳内敛,深藏若虚,和光同尘。仅是这份气度,就把京城里的那些勋贵子弟比下去了。

    沈逍有些无奈,他不懂画啊,他该怎么称赞华三老爷画得好呢,如果说错了,被华大小姐知道了,一定会嘲笑他吧。

    算了,那就不说了,不说话总是不会错的。

    从华三老爷家里出来时,华三老爷送给沈逍一幅他的新画。

    画上一只肥肥胖胖的狸花猫,画曰:猫肥家润。

    待到沈四公子回到自家宅子时,屋里已经烧上了火盆,灶上还有热气腾腾的洗脚水。

    平安无限感慨:“华三老爷真是个厚道人,公子啊,咱不能白吃白拿啊。”

    沈逍没有说话,他当然不会白吃白拿。

    何况华三老爷说了,以后只要他来折芦巷,都能去蹭吃蹭喝。

    对,沈逍可没有认为华三老爷那是客气话,他当真的。

    好在华三老爷也是当真的。

    两个当真的人凑到了一起,真巧。

    只是这宅子空置太久,仅靠临时烧的几个火盆也暖和不过来,好在他们这些人都是年轻小伙子,火力壮,抗冷抗寒。

    睡到半夜,沈逍就醒了,他不是被冻醒的,而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这就是今晚他要住到折芦巷的原因。

    折芦巷是独门独院,派去盯梢的人回来,他立刻就能知道。

    而国公府太大了,即使是他的护卫,半夜回府,想要见到他也不容易。

    来人是去王京家的那个。

    “四公子,属下去了王京家里,他没有出门,但是用过晚饭,他就和他的二哥进屋关上了门。属于偷听到他们的对话,王京告诉他二哥,怪鸟案的犯人又做案了,已经杀了五个人,王京让他二哥明天一早就把这消息卖出去,还说这次的案子有些隐密,很可能不会公开调查,所以这消息要卖得贵一些,在平时的价格上至少加五成。”

    沈逍拧眉,问道:“他们有没有提到要把消息卖给谁?”

    “他们没有提。”护卫说道。

第三零零章 一份古老的职业

    次日,沈逍一大早就走了,他去了书铺。

    两名伙计正在吃饭,和上次一样,油条豆浆,看到突然而至的沈四公子,伙计们下意识地捂住了饭碗。

    太可怕了,沈四公子啊,你以国公府少爷的身份,天天来抢我们两个小伙计的口粮,你下得去嘴吗?

    平安撇嘴,只有你们想不到,没有我家公子做不到的,你们一定不知道,昨天公子在你们这里吃完炸酱面,就去华三老爷家里又吃了一顿。

    “沈四公子,您......吃了吗?”

    听听,这声音都打颤了。

    平安又撇嘴,你们就不能改改?别问这个?

    不过即使问别的,我家公子还是照吃不误。

    果然,沈四公子毫不客气地坐下,开吃!

    华大小姐姗姗来迟。

    因为一大早,针线房就把给华三老爷赶制的大毛衣裳送过来了。

    昭阳长公主挥挥手:“我要进宫打马吊。”

    然后转身就去梳妆打扮去了。

    华大小姐看看那大毛衣裳,我的亲娘啊,你是还嫌我爹不够招蜂引蝶吗?一大把年纪了,你给他做件纯白的,看看这白狐狸皮,白的耀眼,白的发光,别人穿上也就罢了,我爹若是穿上,那活脱脱就是个狐狸精啊,还是银狐成精的。

    “呵呵,尤嬷嬷,我......”

    “我的好姑娘啊,老奴知道你要帮着衙门破案子,你放心,这事不用你管,交给老奴就行了,华三老爷那宅子,老奴认识。”尤嬷嬷笑弯了眼睛。

    “那就辛苦嬷嬷了,你带上尤顺才吧,他对那片最熟了。”

    尤顺才是尤嬷嬷的亲侄子,就连华三老爷这宅子,也是尤顺才给找的。

    就这么一耽误,华大小姐就出来得晚了。

    等她到了书铺?沈四公子已经吃饱喝足。

    华大小姐进来的时候,正看到自家两个小伙计面有菜色,灰头土脸。

    “咦,你们没睡好吗?打起精神来,没有顾客也不能懈怠。”

    华大小姐边说边往里面走,恰好撞上正在剔牙的平安。

    别问平安为啥吃油条喝豆浆也能塞牙?问就是他想塞就塞。

    沈四公子的护卫们都在书铺外面?华大小姐进来时就看到了,这会儿看到平安,她一点儿也不吃惊?问道:“听说喜乐在我家铺子里买了十几本书?你看喜乐多爱学习,你也买点吧,我给你打个八折。”

    书铺要开张不容易?身为东家也要时刻招揽生意。

    平安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对华大小姐说道:“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和喜乐各有分工,他负责读万卷书?我负责行万里路。等下月喜乐发了月银?我提醒他再来买书。”

    华大小姐觉得吧,沈逍的小厮好像比沈逍更有文化,孺子可教。

    她对小艾道:“说得好,赏。”

    小艾从荷包里摸出颗金豆子,递给平安,没等平安道谢,小艾便叮嘱道:“若是喜乐没钱买书了,你就借他点儿。”

    听听,多暖心啊,能为顾客解决实际困难的卖家才是好卖家。

    平安眼睛亮了,对啊,他怎么以前没想到呢。

    喜乐买书买得快破产了,可他平安有钱啊,他可以借钱给喜乐,然后下个月发月钱时,他直接把喜乐的借据送到帐房,他和帐房先生们全都熟啊,一定能抢在喜乐领月钱之前,把借出去的钱抢先拿回来。

    然后接着再借给喜乐,做为从小光屁股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他要让喜乐做到提前消费,买书自由,若是喜乐当月还不起,还能分期还。

    平安浮想连篇,恨不能现在就见到喜乐,慵慨解囊。

    此时,华静瑶已经从沈逍那里,得知了王京的事。

    “可惜不知道他们把消息卖给什么人。”沈逍有些惋惜。

    华静瑶想了想,让小艾把史丙叫进来。

    “你想办法把京城里倒卖消息的人全都查出来,看看有没有和王家兄弟有过往来的。”

    史丙领命出去。

    沈逍好奇:“倒卖消息?”

    华静瑶笑道:“京城是什么地方啊,这是天子脚下,怎能没有倒卖消息的人?”

    沈逍一脸茫然,他虽然户籍在京城,可是他才来没多久,京城里的事,他知道得并不多。

    华静瑶告诉他,别说是京城了,但凡是当地有个五品官,那地方也有倒卖消息的。

    什么人买消息?

    当然是当官的最爱买消息。

    各个府里的下人,能用家生子的,肯定要用家生子,家生子不够用,才会在外面买人,为什么呢,就是担心会有别有用心之人趁机送人进来。

    不是每个当官的都有本事把人送进上官府里,那如何打探上官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要和谁家结亲,想纳哪个姑娘当妾?那就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收买消息。

    比如说大理寺卿王犟驴吧,他家女婿穷得叮当响,带着女儿回来投奔,王犟驴可没有打敲锣打鼓四下说,可是京城里能知道的还是都知道,为什么?

    有人把这消息卖出去了。

    谁卖的?

    要么是王犟驴府里的下人,要么就是王犟驴家某个熊孩子。

    那这消息是谁买的?

    当然是倒卖消息的人。

    这些人没事就会和京城里高门大户府里的下人套关系,这些人里有乳娘有到了年纪放出府的丫鬟,还有每天都会出门的采买管事。

    一旦有买家放出话来,要买某某府里的消息,这些倒卖消息的人,就会准确出击,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打探出消息来。

    当然,这些都是小活儿。

    大活儿就是涉及到案子的,越是大案子,那消息就越是值钱。

    还有更大的活儿,那就是宫里的,前世华静瑶当宫女时,就知道宫里有几个内侍常干这种事。

    沈逍吃得瞠目结舌,和华大小姐相比,他是不是太无知了?

    华大小姐怎么连这些事也知道?

    沈逍当然不会想到,华大小姐前世混过衙门,整天和小偷混混打交道,三教九流都有涉猎,对了,她还当过宫女。

    “你别吃惊啊,尹捕头应该比我更清楚,若不是这事要瞒着他,都不用派史丙去查,只需问问尹捕头就行了。”

    别看尹捕头表面上大大咧咧,可你别不信,京城里那些有前科的,还有可能会再次犯案的家伙,全都装在他脑袋里。

    沈逍明白了,经验,这就是经验。

    华大小姐还这么小,就已经这么有经验了。

    她真是聪明。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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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章介绍:
华大小姐很烦恼,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英明神武的她被一个傻子赖上了!
这一切还要从一块石头说起……逍遥章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逍遥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逍遥章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