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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小皇子全文阅读

作者:火红的楚柠檬     无敌小皇子txt下载     无敌小皇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王安

    不同的人,一模一样的话。

    如故景再现,如故人再现。

    悲从心中起,他不自觉暗道了一声:师傅。

    景帝微微一笑,误以为是被这句话惊到了,说:“其实你并非我夜王朝皇室中人,而是当年朕南征之时战场上捡回来的弃婴。”

    闻言,心头微苦:阿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借故景重现,提醒自己莫要忘了魔国皇室对自己的恩情,莫要忘了师傅对自己的恩情?

    不过,人又岂会两次踏进同一条河里?

    这般想着,眼里闪过一抹锐芒,跪拜叩首道:“儿臣就算万劫不复,也一定会保护好皇姐!”

    看着他坚毅的神情,景帝微微一笑,忽然将墙壁上高挂着那把很是好看的佩剑一挥衣袖摘了下来,正色道:“夜王朝第八代子孙十三皇子接剑,今后你就是能够代表我夜王朝皇权的唯一皇室子孙。”

    怔了怔:这是点名传位,当初就因为一个魔国皇室的皇座,结果自己背负了一世骂名,现在却将皇位拱手让我,不知道又得有多少麻烦,得想办法找机会甩出去。

    虽然这般想着,但是还是乖乖的接了剑。

    景帝一脸严肃地说:“十三,我把这柄剑给你的事情,万万不可让任何人知道,而且你可以修行的事情,也千万不可透露,除非夜王朝已灭,你已经换了身份。”

    说:“儿臣知道。”

    景帝说:“何清,带十三退下吧。”

    跟着,大太监何清推门而入,只是几步便来到了面前,然后做了个虚请的手势:“十三殿下,请吧。”

    说着,他看了一眼手中的佩剑,又看了一眼景帝。

    景帝眼中闪过一抹光彩,大太监何清会心一笑点了点头。

    下一刻,便随着他离开了御书房。

    当御书房的门关闭起来那一刻,光线渐暗。

    从御书房的阴影里出来了一个人。

    “陛下,你有没有发觉十三殿下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景帝说:“如来大神传信说,太平真人并非身死道消,而是利用某种特殊方法离开了魔国镇魔井。”

    那人问:“所以陛下怀疑,太平真人夺舍了十三殿下?”

    景帝说:“不好说,毕竟上云真人和青青上仙还有那么多魔国大能坐镇,他们岂会任由太平真人逃脱?”

    那人很是不解:“那陛下为何将‘永夜’给他?”

    景帝说:“因为他体内拥有比远古元凤更为强大的力量。”

    ……

    ……

    何清很隐秘的将送回了冷宫,没有人发现那柄剑。

    当然,除了九公主王景怡。

    回到里屋的向王景怡简单地交代了一下“永夜”剑在他手里不可以透露后,便回到里屋开始内观。

    这具身体很弱,“阳屠”在里面很好的呆着。

    凭借“阳屠”从原道体里调集的力量,应该足以应付人间各种事情,可是如果神国那些大神来了,还是比较棘手。

    当他拿到“永夜”的时候,甚至想把“永夜”给吃了,这样至少能修补一下“阳屠”。

    不过下一刻,他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永夜”只是夜王朝皇室继承人的一个象征,而并非什么神器魔兵,最多算得上一把灵兵宝器罢了,吞下去连阳屠百分之二都修复不好,又有何用?

    就在这时候,敲门声忽然响起。

    “十三,你肚子饿不饿。”

    王景怡温柔的声音令想起了师姐。

    当年在酆都,师姐也是这般关心着他。

    那时候他还不是太平真人,师姐也不是冰雪女皇。

    ……

    ……

    传说当云上铺开黄金道路的时候,便是神国最强大的天军降临之时。

    他们带着死亡与毁灭而来,并曾击败过幽冥黄泉境里的斗神阿修罗一族。

    人间轩辕411年春,神国降下天谕于人间,曰“夜王朝景帝私藏天书,拒上缴于神国,对神族不敬,包藏祸心,故降神罚,令炎王朝携其境内所有大军,举国征夜,神国天军从旁辅之,战后赐炎王朝皇室神籍名额三百为赏!”

    轩辕411年夏,炎王朝炽帝统率百万大军御驾亲征讨伐夜王朝,天上铺开黄金大道,神国天军降世,统帅为神国四大战神的南天战神杨清。

    在神国天军的帮助下,炎王朝大军势如破竹、高歌猛进、战无不胜,横扫夜王朝境内。

    轩辕411年秋,炎王朝同神国天军兵临夜王朝都城——星繁圣都,景帝率夜王朝最后残军,输死抵抗,与炎王朝和神国天军,死战于星繁圣都之下。

    ……

    ……

    冷宫。

    大太监何清悄然来到和王景怡的住宅前,敲响了院门。

    没一会儿远门便打开了,开门的正是。

    何清看着少年眉清目秀的脸,叹息了口气说:“炎王朝的大军和神国天军已经兵临城下,陛下命老奴带公主和殿下从暗道离开。”

    这时候九公主却从里屋走了出来,看向了和何清准备说些什么。

    却被一个眼神止住了。

    何清没有看到这一幕,他一脸认真地嘱咐道:“十三殿下,请你一定要保护好‘永夜剑’和九公主。”

    景帝身边亲信如此重视九公主,而天书尚在夜王朝,难道说这七卷天书之一,便在九公主体内?

    虽然心有所想,但目光坚定地微笑着说:“我一定不会辜负父亲所望。”

    何清微微点头,说:“收拾东西跟我来吧,要尽快。”

    ……

    ……

    夜王朝暗道迄今为止只有景帝最信任的几个人知晓,何清只是其中之一。

    当和王景怡跟着何清走到暗道的尽头,正准备道别的时候,却意外地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

    何清很是惊讶:“皇后娘娘、太子殿下、孙影大将军你们这是?”

    难怪何清如此惊讶,原来当今夜王朝的皇后、太子、孙影不仅早已经从暗道离开,还跟炎王朝的人搞在了一起。

    而跟在他们身边的正是炎王朝当今的国师姜离。

    目光冰冷的皇后笑吟吟地说:“这世间凡人,除了轩辕人皇,安有能与神灵抗衡者?如今夜王朝气数已尽,良禽当择木而栖,既然皇帝陛下如此看重这两个小畜生,我倒要看看他们身上到底有什么秘密!”

    何清闻言怒目而视,咬牙切齿地呵斥道:“陛下可有亏待过你们这对、狼心狗肺、吃里爬外的母子!”

    皇后收敛了笑容,神色冷若冰霜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他王若轩当年将梅妃打进冷宫不过是为了保护这对孽种,我虽然贵为正宫皇后,他王若轩纵有后宫佳丽无数,但却无一人能入其心,因为他心里始终只有梅妃那个贱人。”

    看着皇后那神色里浓浓的怨毒,知道其实皇后并非什么良禽择木而栖,而是因爱生恨,爱之深便恨之切。

    何清愤怒地说:“不管如何原因,你背叛陛下,背叛我大夜王朝就该死!”

    语毕,他身形微动,便来到了皇后和太子身旁。

    观皇后、太子、以及炎王朝国师姜离几人中,唯有姜离的修为可与何清抗衡。

    可惜皇后和太子却有恃无恐,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难道有什么底牌?

    正在有些不解的时候,皇后身上忽然散发出了一道神辉,原本欲要瞬间出手重创皇后,再袭击太子的何清顿时身形定格在了那里。

    竟然是缚神!看来神族为了得到这卷天书可是下了大手笔。

    恍然大悟。

    而一旁的姜离始终没有出手,目光一直停留在和王景怡的身上。

    皇后娘娘看着完全不能动弹的何清,冷笑道:“本宫自然知晓何司座一身修为深不可测,怎么会没有点准备呢?”

    何清气得脸色一片苍白:“你……”

    话还未说完,便被皇后打断了:“还请姜离国师好好处置那两个小畜生。”

    姜离微微一笑说:“九公主姿色不错,若是他们毫无问题,我便要带走了。”

    皇后微微一笑:“能被大国师您看重,是这个小畜生的福气。”

    姜离唇角的笑容更深了,就在他准备出手的时候,开口了。

    “你们聊了这么久,完全把我当空气了?”笑着说。

    皇后看向,眼里闪过一抹浓浓的讥讽:“你这个天生绝脉的废物又能做什么逆袭么?”

    眉头微挑,斩钉截铁地说:“猜对了。”

    语毕他的双眸忽然被暗红色神秘气息填满,周围空间里不知何时被

    姜离见状,神色大变:“来自魔国最高级的君磨息,你到底是什么人!”

    “本座青山来人。”

    话音刚落,周围的暗红色神秘气息瞬间化为冰霜不断蔓延,瞬间便将皇后、太子、姜离三人给冻结了起来。

    同时他朝着身形被“神缚”定住的何清遥遥一指,一束暗红色的光明降下,顿时“神缚”便解除了。

    何清深深地看了一眼,又看了看旁边的九公主,想说什么,却最终又没有说出来。

    而王景怡则是一脸欣喜的跑了过来,仔仔细细看了看,又看了看化为冰雕的皇后、太子和炎王朝大国师姜离,惊叹道:“十三,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何清看着天真单纯的九公主,在心底重重的叹了口气:因为十三殿下已不再是十三殿下,而有可能是那个人。

    “十三殿下,老奴有话想单独对你说。”何清对着行了一礼说。

    王景怡有些担忧地看着和何清。

    却是微微一笑,说:“无事。”

    语毕,他随着何清来到了暗道出口的角落。

    何清回首叹道:“陛下的猜想果然不错,不到你这样的人物,竟然也会来人间。”

    说:“人间挺好,只是不值得,本座向来是个恩怨分明的人,既然是承你们十三皇子才能从那个地方出来,理应对你们夜王朝表示谢意,那两个吃里爬外的家伙,再加上炎王朝的大国师,就交给你了,当作本座的谢礼,至于神国天军,现在本座放弃无上道体,要想羽化恢复当年实力,除了需要很长的时间外,还要吞噬很多的天材地宝,对付杨清我尚有办法,但神国何止一个杨清?不过本座敢向你担保,十年之后,灭炎王朝。”

    何清忽然面色一正,朝着跪了下去,重重叩首:“真人,我何清并不奢望您能帮我们对付天军,也不奢望您帮我们报仇雪恨,只求真人保护好九公主。”

    微微一笑:“你们夜王朝这么看重那个小姑娘,想必神国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得到的东西,定然跟她有关。”

    何清脸色微变:“真人,求……”

    话还未说完,便被打断了:“小小天书,还不至于让我去为难皇姐,承其身,接其任,你们的九公主本座会好好照顾的。”

    何清再次叩首颤声道:“多谢真人,只要真人能够代劳好好照顾好九公主,老奴就算是下辈子……”

    说:“都是废话,你们夜王朝那点感激,本座还看不上,只不过有故人风情,理应照顾,你还是回去为你们陛下尽忠吧,我带皇姐先行离开,否则天军发现了她的秘密,神国那些难缠的家伙来了,我也未必能够保得住她。”

    ……

    ……

    暗道里,王景怡看到和何清平安无事的归来后,脸上的担忧之色方才褪去。

    说:“走吧皇姐,何叔要带将这些叛徒带给父皇处置。”

    王景怡点了点头,有些沮丧的跟着出了暗道。

    在暗道出口处,王景怡穆然回首,红了眼眶。

    何清看着这一幕,在心底悠悠叹了口气:希望那人真能信守承诺,不过目前的局势,也只能赌了,至少陛下是胸有成竹的。

    ……

    ……

    出了暗道,王景怡忽然停下了脚步:“十三我们真的要就这样抛弃一切离开吗?”

    摇了摇头:“当然不,我们现在就去亲眼目睹父皇的战斗。”

    王景怡大喜:“我就知道,十三你这么强,一定会帮父皇他们取得胜利的。”

    说:“待我们去看一看真正的神,你就会改变这个想法。”

    ……

    ……

曹蛮2

    都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傍晚的小吃街被天空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辉,人来人往间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曹蛮带着张雯雪走过了大街小巷,那些小贩就像是茶楼里的说书人一般扯开了嗓子要喝,热闹非凡。

    他们首先吃了叫花鸡。

    叫花鸡其实看起来跟烧鸡差不多,也是属于烧鸡的一种,但是不知道比烧鸡美味多少倍。

    那些深入到鸡肉里的调料,往往会让人欲罢不能的流口水,那种香味勾引着一个人的味蕾。

    饭后,曹蛮准备带张雯雪回“天龙楼”,却遇到了一个不速之客。

    一个一身红衣的少女。

    少女只比曹蛮和张雯雪年长几岁,但其气息却与曹蛮和张雯雪截然不同。

    在她身上,看不到半点这个年纪该有的问道,有的只是一种令人胆寒的冰冷。

    那种冰冷的感觉,是死亡。

    “天杀星徐颖,好久不见。”曹蛮停下了脚步忽然说道。

    当曹蛮停下脚步的时候,那名红衣女子也跟着停下了脚步说道:“想不到曹蛮你这样的人,也会跟小女生逛街,而且对象还是我们的人质。”

    曹蛮说:“这是我朋友,正好碰上了这事情,在我手上,理应照顾一下。”

    徐颖说:“如果她父亲要是还不出五爷钱呢?”

    曹蛮说:“自然是按规矩办事。”

    这时候徐颖却突然笑了起来,说:“既然曹蛮你这么大公无私,不如将这个小女孩交给我带几天?”

    曹蛮蹙了蹙眉头:“不用了,我自己的人质,我自己能带好。”

    徐颖说:“只怕到时候你心慈手软坏了武爷的事情。”

    曹蛮说:“这么多年,你见过我什么时候心慈手软过?”

    徐颖没有在说话,而是唇角微扬,有些妖媚,虽然令人心动,但却更令人胆寒。

    只是一刹那,她身形一动,便化作一袭红影,直接朝着张雯雪而去。

    同身为“天龙帮”的十二煞星,曹蛮很清楚徐颖的性格,于是提前便能预判她何时出手,也就在她身形一动的那一刻,曹蛮也动了。

    他来到了张雯雪的身旁,拦在了张雯雪前面。

    徐颖和曹蛮对视着,亦对峙着。

    这两个同身为“天龙楼”十二煞星,曹蛮和徐颖似乎有着某种默契,就算是出手,也几乎是同时出手。

    徐颖的攻击对象依然是张雯雪,而她刚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拳之时,却是被曹蛮很轻松的拦下了。

    就在这时候,徐颖却很是聪明的,反手开始攻击曹蛮,一记撩阴脚向曹蛮下方踢去。

    曹蛮当即双手向下一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挡下了徐颖的撩阴教,反手化而为爪,朝着徐颖那白皙无比的香颈。

    在小吃街有很多人,此时两个少年打得不相上下,而且功夫都不错,确实有些花哨的看头因此围观了很多人。

    但是徐颖也不以为意,继续向张雯雪出手,而曹蛮也仍然见招拆招。

    当他就要扣住徐颖香颈的时候,徐颖突然双手合十向上一扫,借势一个后空翻,向曹蛮下颚踢去。

    曹蛮手掌向下挡住了自己的下颚,而徐颖的力道太大,却是直接他踢了倒退出去。

    就在这时候,徐颖却没有继续追击曹蛮,而是朝着张雯雪痛下杀手。

    曹蛮见状,脸色忽然变了,气质也变了。

    此时他给人的感觉,不再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翩翩少年,而是一个来自地狱的死神。

    但他也没有再继续向徐颖出手,而是冷声道:“真的要逼我认真么,天杀?”

    徐颖闻言,不知为何却也突然收手了。

    她看着曹蛮巧笑嫣然:“小天机,你认真起来谁敢啊,只有武爷能够压制你心底那股戾气。”

    曹蛮说:“别触碰我的底线,天杀。”

    徐颖闻言,却是笑道:“有一天,我能够成为你的底线吗?”

    ……

    ……

    太阳落下了山头,月亮躲进了云里,群星还在闪烁。

    曹蛮和张雯雪并肩走在月色下,月色有些动人。

    “为什么,你说你认真的时候,那个小姐姐就走了,不打了?”张雯雪看着月光下曹蛮清秀白皙的脸,好奇地问。

    曹蛮说:“因为天龙帮里,没有人喜欢我认真,除非在办事的时候,武爷就喜欢我认真。”

    张雯雪又问:“为什么?”

    曹蛮笑了笑说:“因为我认真做事的时候,往往能将事情做得很好。”

    ……

    ……

    曹蛮将张雯雪送回了天龙楼之后,自己则单独去见陈武。

    “天杀星”一定在武爷面前说了许多坏话,兴许他要被家法处置,但他并不惧怕,许多年前,血与火已经将他铸成了钢筋铁骨,对疼痛和很多事情他早已经麻木。

    与其说他是一个梦夭折于深渊、心葬黑暗之人,不如说他是一个为陈武办事的工具。

    可陈武兴许也害怕,哪一天这个工具有了自己的思想。

    兴许曹蛮自己都不知道,他的思想从未被泯灭,他从来不是陈武的工具,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还是一个极有潜力的少年。

    当他保护张雯雪的时候,那种思想已经表露了出来。

    也许你能囚禁一个人的思维,但你却不能抹杀一个人的思想。

    陈武并不在天龙楼。

    他喜欢住在自己的别院里。

    那是一间很大的四合院,里面住着他跟他的几房姨太、一位儿子和几个女儿。

    曹蛮自小跟随陈武,对别院自然是熟悉不过。

    今天的别院很安静,意味着有事情要发生。

    这件事情如果跟曹蛮有联系,那么曹蛮就会有些麻烦。

    此时的陈武,正在书房里练字。

    以前曹蛮问过陈武,为什么他总喜欢呆在书房,一遍又一遍的写着那些书法,就不会腻么?

    陈武笑了笑说:“每逢大事写书法,可静心宁意。”

    以前曹蛮不懂什么意思,后来曹蛮方才明白其中妙处。

    如果一个上位者,在听到一件大事情时便喜怒形于色,便很容易被敌人抓住弱点,而练字则可以磨练一个人的心性。

    当曹蛮跨入陈武书房的时候,陈武正在练字。

    陈武是靖城的名人,可以说他是靖城只手遮天的几大人物之一,背后依靠着云州的第一大军阀。

    这样的人,自然有着很多传说。

    但要是见到陈武本人,你会发觉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四十多岁的男子,身材有些矮小、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褂子,昂首挺胸,微微有那么几分文气。

    曹蛮走到陈武身后,行了一礼说:“义父。”

    陈武说:“张雯雪是你的朋友?”

    “是的。”曹蛮闻言心想,果然是天杀星那多嘴的八婆来向武爷说了一切,还添油加醋。

    陈武说:“阿蛮,我希望有些事情,你要公事公办,不过我也可以给你面子,如果张聪文还不出钱,我可以再宽限几日。”

    曹蛮说:“不用武爷,张聪文一定会还钱的,我保证,还不出来,我绝对不会心慈手软。”

    陈武笑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有些事情不必太认真,太认真不好。”

    曹蛮蹙了蹙眉头,没有说话。

    其实他在说出张聪文不还陈武钱绝不会心慈手软的时候,也有些动摇。

    他不经扪心自问,如果张聪文真的还不出钱来,他是否真的下得去手,不心慈手软?

    然而就在这时候,陈武却是并不在意,接着说道:“这个周四,也就是后天董圭大将军家的千金十三岁生日,你跟我去吧?”

    曹蛮闻言有些不解,问:“为什么不让少爷去?”

    陈武说:“那些场合有些复杂,我怕他应付不过来。”

    曹蛮点了点头,却是在心底叹了一口气,心想:其实自己在某些时候,也是少爷的替死鬼,如果是少爷去,以陈武在靖城这么多年得罪的人,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怎么办,自己去,被刺杀了也无关紧要,想到这里他只能报以苦笑,真是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

    ……

    董圭是云州的第一大军阀,在整个锦王朝都是极为出名的存在,而靖城陈武则是董圭的一条腿,这条腿专门为董圭干什么,没有人知道,就连曹蛮这种嫡系亲信,都只是略微知道那么一点儿。

    而云州的省城则是在一座名为“春城”的地方。

    春城比靖城要豪华一些,但也说不上比靖城好太多。

    董圭的千金十三岁生日,没有在将军府办,而是在春城的第一酒楼极乐楼办,而这极乐楼的老板,素来与陈武不和睦。

    而曹蛮也大概更加清楚,此次为什么这样的聚会会突然不带少公子而带自己去的原因了,并且天杀星那八婆添油加醋陷害自己后,陈武不仅没有生气处置自己,反而愿意卖自己这个人情,原来是这样。

    极乐楼比天龙楼要豪华许多,看上去更有奢华场所的气派。

    董圭千金生日那天,极乐楼四周布置满了无数的军队,就连云州的州长都亲自来作陪。

    曹蛮随着陈武来到极乐楼前,在那些达官贵人面前,显得有些矮小。

    不是精神上的矮小,而是某些东西上的矮小。

    董圭的千金叫董佳,可以说是董圭的掌上明珠。

    董圭这个人也算是一个奇特之人,在锦王朝这样的国家,人人皆爱男不爱女,而她偏宠这一女儿不宠家中五大男儿。

    陈武恭恭敬敬的向那些士兵递上自己的请柬,然后带着曹蛮入内。

    在靖城叱咤风云的曹蛮,来到这极乐楼,与云州无数大亨对比起来,便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尤其是那些董圭手下的亲信,明显都要比陈武高一些层次。

    因此,作为靖城一方霸主的陈武,来到极乐楼内,竟然只配带着曹蛮坐到中等层次的位置上。

    没一会儿,宴会开始了,一个身着军装的铁血男人牵着一个穿着一身花裙的小姑娘走上了台去。

    男人没有什么特点,只是身上拥有着极其浓烈的战将气质,那种气质是学不来的。

    那是在战场上、炮火里、死人堆里、枪林弹雨中磨砺出来的,普通人哪里有这个胆儿,也哪里有这个机会去磨砺。

    穿着花裙的小女孩比张雯雪要好看许多,算得上真正的玲珑剔透、仙女下凡。

    一时间便吸引住了在场所有人的眼。

    陈武笑道:“好看吧?”

    曹蛮点了点头,他从不吝啬赞赏别人的美好,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观点而去反驳正确的东西,他可以从客观的去看待任何人一件事情。

    所以,他才是天龙楼内的第一秘密武器。

    陈武接着说道:“我多想让他成为我的儿媳妇,但你也知道,你陈三弟弟何其不争气,唉真是煞费苦心。”

    曹蛮蹙了蹙眉头,这陈武似乎竟然想打董圭将军亲生女儿的主意。

    陈武说:“其实,这董佳跟三儿也不相上下,三儿要是争气一点,是有机会的,所以我想请你有时间教教三儿。”

    曹蛮怔了怔,指着自己的鼻子难以置信地说:“我教少爷追女生?”

    陈武摇了摇头说:“不是帮少爷追女生,而是教少爷人心。”

    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也最难学的东西,若能看透人心,便能掌握人心。

    如果说曹蛮最厉害的是什么,当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对人心的理解和掌握力。

    就像当初收账的时候,几句话便将准备搏命的张聪文拉回了现实,从一个亡命徒成为了有所顾忌的人。

    ……

    ……

    董圭大将军牵着千金董佳上台后,极乐楼内所有的目光都在这对父女身上,一个是身经百战权倾云州的一方霸主,一个则是天生拥有好皮囊投得好家庭的千金小姐。

    董圭大将军很开心,今天的这顿生日宴会大家都很给他面子,于是他专门上台说道:“感谢各位亲朋好友来参加我爱女董佳的十三岁生日宴会,她是我的掌上明珠,我视若珍宝,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在我心里比她还重要了,所以有些人不要以为我为她办十三岁的生日是小题大做,其实不是,我是专门为了告诉所有人,这个是我的宝贝,没有任何人可以轻视他,不尊重他,甚至是让他不开心,连我自己都不可以。”

将军

    见那怪物嘴巴微张,然后露出了一个极其享受的神情,曹貂手掌上的紫色火焰,瞬间便被那怪物吸入了腹中。

    ???

    曹貂怔了怔,脸都气黑了。

    然而那怪物却不知道故意的还是怎么,冲着曹貂摇头晃脑地扭动了起来,一脸兴奋的样子,那意思好像在说,你还能放紫火么,再来点儿,味道贼好!

    曹貂看着那怪兽那张很是丑陋的脸就十分来气,他勃然大怒,功法运转之下,忽然暴起,竟是一拳朝着那怪物的脑袋砸了过去。

    这一次,燃起的并不是紫色的极阴之火,而是另一种暴虐、充斥着杀伐之气的青色火焰。

    那怪物终于不敢再显摆,露出了一丝凝重与畏惧来,抬起那燃着幽蓝火焰的锋刀利爪,朝着曹貂猛的一下抓了下去。

    曹貂见状,却是浑然不惧,化作蛮夫。

    针尖对麦芒。

    一时间,青色火焰包裹着的拳头,幽蓝火焰包裹的锋刀利爪相撞在了一起。

    那人类弱小的拳头并没有被怪物撕成碎片,竟然扛住了怪兽的爪子。

    那怪兽有些惊讶,这个看似渺小的人类,竟然拥有着如此可怕的力量。

    那名紫军的高级军官此时虽然心里充满了畏惧,但还是强忍着心中的恐惧,当他看到曹貂竟然能一拳接住那怪兽一爪的时候。

    他简直对自己的要顶礼膜拜了。

    似乎竟然被视作蝼蚁的人挡住了一爪,这让那怪兽十分愤怒,它咆哮一声,顿时整个四周地动山摇,跟着它张开了嘴。

    那血盆大口中喷出了一股幽蓝色的火焰,火焰成扇形扩散,朝着曹貂席卷而来。

    那怪物看着曹貂的眼神中,竟然闪过了一丝戏虐。

    不过就在那扇形的幽蓝火焰欲要将曹貂淹没的时候,曹貂周身忽然泛起了一道青色火焰形成的屏障,挡住了那幽蓝火焰。

    曹貂看着那个浑身冒火,长得很是诡异的怪兽,目光很是冰冷。

    在整个汉唐,还没有入敢藐视他曹貂,但是这头畜生,却做了。

    怪兽既惊又怒,它搞不懂那青色火焰究竟是什么东西,竟然能够吞噬自己的幽蓝冷焰。

    幽蓝冷焰被青色火焰直接给吞噬了,曹貂并将其全部吸收,然后那个冒着青色火焰的拳头再次朝着怪物的脑袋砸了过去。

    恍惚中,那青色火焰竟然比之前亮了些许。

    怪物不解,也愤怒。

    它再次挥起了那只包裹着幽冷火焰、锋利如刀的爪子,朝着曹貂的脑袋扑了过来,他要扭掉这个凡人可恨的脑袋。

    这时候,曹貂的左手也燃起了青色的火焰,但是却比右手要淡了许多。

    跟着,他抓住了怪物的爪子,然后右拳也落在了怪物那张诡异的脸上。

    跟着,怪物倒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它竟然被一个蝼蚁般的凡人给打飞了!

    怪物惊愕无比。

    它缓缓爬了起来,然后仰天咆哮了一声,那铜铃般大小的眼珠子,迅速转动了起来。

    它竟是在思考?

    曹貂看到这一幕,颇为惊讶,毕竟在动物里,人的智商是最高的,至于这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护陵兽,显然不在高智商的范畴之内。

    而如今看来,这头怪兽并不傻,而且颇为阴险。

    忽然它奔跑了起来,宛如一道疾风,拉出了很长的幽冷火焰。

    它的目标竟然不是曹貂,而是那个受了重伤不能动弹的子君高级军官。

    曹貂惊怒,跟着也动了,他化作了一道青色火焰朝着那名紫军军官扑了过去,然后以身体护住了那名紫军军官。

    那名紫军军官见状,瞪大了眼睛,大吼一句:“!”

    他眼中,隐隐有泪花闪过。

    也许在很多知道曹貂的人的眼里,这个人只有深不可测,功夫极高,为人狠辣等形象。

    而在这名紫军高级军官里,曹貂却是最好的。

    若不是小姐那件事情,曹貂也不至于变成这个样子。

    想到这里,那名紫军军官神色闪过一丝痛苦。

    他不愿意曹貂以命救他,比起曹貂出事,他更希望,出事的是他自己。

    就在这时候,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那怪物锋刀般的利爪拍了过来,曹貂的身上再次燃起了青色的火焰,将他整具身体都包裹了起来。

    跟着那怪物的爪子拍在了曹貂的身体上。

    青色火焰挡住了那些幽冷的火焰,但却没挡住怪物的爪子。

    可是,曹貂并没有被撕裂成两半,而只是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倒飞了出去。

    与此同时,他竟然抓住了紫军的那名高级军官,一起倒飞了出去。

    那怪物阴毒的计划并没有实现,不禁更加恼怒。

    他死死地看着曹貂,看着那个一身官府的太监,眼里闪烁着浓浓的怒火。

    就是因为这个蝼蚁一般的凡人,屡次让它落入了下风,它可是一只堂堂的高贵护陵兽啊!

    想到这里,怪物再次咆哮了一声。

    曹貂却是嘴角挂着鲜血,面色凝重。

    看到自家为自己瘦了伤,那名紫军高级军官别提有多难过了。

    他愧疚地低下了头,低声道:“,对不起,是我拖累了你!”

    曹貂擦了擦嘴边的鲜血,说:“谢谢当年,你为曹琪挡下了那一剑。”

    那名紫军高级军官怔了怔,似乎是回忆起了许久之前的往事来。

    半晌后,他回过神来,斩钉截铁地答:“,那一切都是我应该做的。”

    曹貂笑了笑说:“本公公平生的兄弟很少,但是你绝对算一个!”

    那名紫军高级军官很是激动,曹貂简直是他们的偶像。

    而如今,曹貂竟然说是他算是曹貂的兄弟,这怎么能让他不激动?

    那名紫军军官颤声道:“,你千金之躯,末将万死不辞,这怪物诡异得很,且也极难对付,你别管我了,待我死后,那怪物肯定会想杀你,到时候你将怪物引出去,利用兄弟们,斩杀它应该不是问题。”

    曹貂笑了笑,斩钉截铁地说:“我曹貂,绝不是那种生死之前,便放弃兄弟的无耻之人。”

    “你要记住,既然我曹貂今天对你说了这番话,就一定不会让你死在这里。”

    “你们还未见识过逆乱阴阳的真正奥秘。”

    他的声音不大,而且阴冷而霸道,回响在这阴暗、潮湿的空间里,竟然隐隐给人一种心安的感觉。

    那名紫军高级军官那颗原本不安的心,顿时落了下来。

    圣京,李家。

    半晌过后,李紫嫣揉了揉有些湿润的眼睛,嫣然一笑道:“奇怪,今天风沙好大,我很好了,你呢?我听说你去了南王府,如今在藏州前线任职。”

    “才消停了一年你又上前线了,知不知道很危险的,真是的,时刻都想为国家拼命,这命这么不值钱么?”

    “这么大了还没有喜欢的姑娘?赶紧找一个,好为叶家传宗接代,这样也好让长眠的叶勤老爷子安心了啦!”

    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唠唠叨叨,像个大龄妇女一般,不过字字句句里全是关切,却唯独没有道出那句思念,百般掩饰了心底的喜欢。

    但是叶南风又不是木头,怎么会感觉不出来。

    就像他说的,汉唐未兴,何以为家!

    他现在还不想谈情爱,既然李紫嫣未挑明,他也不会去挑明,免得大家尴尬,就这样挺好的。

    李春秋不知道躲在了哪个角落里,偷偷地看着叶南风和李紫嫣两个人,不过在看到叶南风和李紫嫣相处很绅士的时候,那颗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不过在看到妹妹说了千言万语的时候,他那颗原本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而且还有些焦虑。

    他叹了口气,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喃喃自语道:“妹妹啊妹妹,你怎么这么傻呢,这么好的表白时机你怎么能浪费了呢?”

    “再怎么着,你也表露的明显一点啊不是,至少这样才能提醒人家,我很喜欢你,你快有点表示吧,对不?”

    “还有你啊,小叶,难道我看错你了?你怎么这么蠢呢,都这样了还看不出我妹妹喜欢你,你不会是感情上的弱智吧?”

    “我到底要怎么撮合,才能让你们两个在一起呢?”

    这般想着的时候,李春秋不禁又十分苦恼了起来。

    叶南风沉思了半晌,笑着回答:“紫嫣,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天生就爱往战火里钻,而且命还贼大,怎么死都死不了,放心我不会出事的。”

    “而且我以前就跟你谈过了吗,汉唐未兴,何以为家,现在的我,还没有心思谈爱情呢!”

    “不过藏州的百姓很可爱,那里的烤肉很好吃,清酒很好喝,有时间我带你去藏州看看,看看那里的草原,看看那些可爱的百姓,然后喝一杯清酒,吃一盘烤肉。”

    李紫嫣闻言很是高兴,爽快的答应了,并说道:“这可是你说的,不许耍赖喔!”

    叶南风笑了笑说:“我何时骗过你!”

    躲在阴暗角落里的李春秋见状一阵激动,暗道:真是太好了,这样才对嘛,感情就是要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小叶,做得不错。

    李紫嫣问:“那你好不容易回圣京,怎么不在叶家多呆几天,一回来就来看我?”

    叶南风苦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叶卫国与我之间的关系,我要是在叶家住下了,岂不是要跟他打得把叶府都给掀了。”

    李紫嫣眨了眨眼睛,笑道:“我还以为如今叶卫虎大哥不幸去世了,他会对你有所改观,态度有所改变,没想到,还是没有诶!”

    叶南风说:“改变肯定是有的,但是他不会表露出来,我大哥就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人,当然除了对二哥,大哥对二哥那是什么都放得下。”

    李紫嫣笑了笑:“看在你一回来就这么积极的来找本姑娘的份上,说吧你此时最想去圣京哪里,本姑娘陪你去。”

    叶南风摇了摇头:“我没有最想去的地方。”

    李春秋闻言,差点就急眼了,在心底咆哮一句:你特么在干什么,还没聪明三分钟你又开始犯傻了?

    李紫嫣并不生气也不失望,她眼珠子一转,继续问:“那你又没有最喜欢的地方?”

    叶南风歪着脑袋说:“你最想去的地方,你最喜欢的地方,便是我最想去的,最喜欢的。”

    李紫嫣怔了怔,很快便回过了神来,然后一把牵起了叶南风的手,蹦蹦跳跳地朝着李家外面走去,一边走一边说:“好吧,看在你这么会说的份上,本公主就带你去逛街吧!”

    待到二人出了李家,李春秋才从黑暗的角落里钻了出来。

    他看着二人渐行渐远的背影,回想着刚才的画面,不禁感慨道:小叶,看不出来啊,情商挺高的啊,这么会说话,这么会套路女孩子,不会是平时就随时撩妹吧?

    不行,我得跟紧我妹妹,看看叶南风到底要干啥,别让我妹妹吃亏了。

    这般想着的时候,李春秋找到一套黑色卫衣,然后戴上了帽子口罩,捂得严严实实的,准备出门一路跟踪而去,监督好叶南风。

    结果还没出李家大门,那管家就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一脸讨好地笑着问:“少爷,你要出门呐?”

    李春秋怔了怔,有些不解地问:“你怎么看出我来的?”

    那管家得意的一笑:“少爷,你可别忘记了,你小时候可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撅屁股,我就知道你放什么屁。”

    李春秋闻言,老脸一红:“别给我扯那些没用的。”

    那管家笑了笑,言归正传:“如果少爷要出门,又不想露面,可以叫司机开专车送你嘛!”

    李春秋冷冷地瞪了那管家一眼,说道:“在这汉唐还有我不敢露面的时候?我只是要去跟踪人,办大事,你懂个屁!”

    那管家恍然大悟,说:“原来是怕小姐被小叶占便宜啊!”

    李春秋没想到这管家这么上道,或者这管家比自己识相,看出了叶南风其实对女孩子很渣?而自己则着相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更不安了,于是没好气地扔下了一句“你懂个屁”,便闪身出了李家。

    待到李春秋走后,那管家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真是可怜天下哥哥心啊!”

    ……

    ……

    太原,钟山,龙兴祖脉。

杂技

    =

    我们都太胆小,在太平盛世里不敢勇敢爱,在乱世里不敢做军阀。

    我已经不记得这句话是哪里看到的,但却悄然入我心里,我是一个能够勇敢爱的人,但我身边的人不是,于是我做了乱世里最大的军阀,他们没有。

    我叫曹蛮,是一个生活在靖城的孤儿。

    其实说是孤儿也不太贴切,因为我有一个养父。

    但我只是他的工具。

    我的养父叫做陈武,靖城的人都叫他武爷。

    他将我从小丢尽鲜血里历练,与我一起的孩子们自相残杀,最后只能活下来一个。

    最后我活了下来,因为我把他们都杀了。

    没有人知道我经历了怎样的黑暗。

    如果他们也像我一样,我相信他们比我还冷血残忍。

    但我仍然愿意保持着心中的善意,对待着这个让人有所期待的光明世界。

    我知道世界不应该是这样,只是乱世变了人心。

    陈武有一个地下帮会,叫做天龙帮。

    天龙帮的总部就在靖城最为繁华的酒楼天龙楼里,地下室堆积着很多违禁品,那是陈武的财路,也是陈武的靠山唐将军的财路。

    天龙帮是靖城最大的地下组织之一,专门为陈武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而天龙帮内又有十二煞星,我便是十二煞星之一的荧惑。

    天龙帮里的人,都喜欢叫我小妖孽。

    因为我认真起来,做出来的事情,实在是太过妖孽。

    那些事情,即使是一些手段残忍的老江湖都看不下去,因此天龙帮内的人,都不太愿意与我呆在一起,更别说相处了。

    当然,天龙帮外面的人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和我交朋友的,他们都以为我是哪位大户人家的公子,其实我也算是陈武家的公子,不过到底只是养子。

    我有一个朋友,叫做张雯雪,是靖城最好的私塾的学生。

    其实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想和他们一样,去私塾学习上学,去学习那些有趣的东西,但是我知道陈武是不会给我去的。

    因为我去私塾的话,远远没有留在外面有用。

    对于陈武来说,他不需要一个读书的曹蛮,需要的一个留在天龙帮应付一切的曹蛮。

    张雯雪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在私塾的学习成绩很好,因此受到了私塾先生的青睐。

    私塾先生总是夸张雯雪,似乎是想张雯雪拥有更广阔的前程,但张雯雪不懂这些,他只是想好好学习罢了。

    我喜欢看书,但我不喜欢看私塾那些书,大多是野史杂记。

    比如一些古代皇帝、名将的列传,他们是怎样将一生过的那般有意思且伟大的。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人人心中皆有伟大,每个人都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并且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然后去拼搏。

    张雯雪的父亲叫做张聪文,是一个很好的屠户,我听说过他的名字,却不认识他。

    但我从没有想过那样一个人人津津乐道的好人,会成为一个让人恶心的赌徒。

    这个世界上,瘾君子和赌徒是最可怕的,他们就像是吸血鬼一般,如蛆附骨的蚕食着家人的血肉。

    我不太喜欢这两种人。

    张聪文成为了我心中最可恨的人,我有些愤慨,就像是缺失了什么东西,或者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一个本该在光明里的孩子,陨落到了黑暗里。

    一个本该是很好的男人、父亲,却成为了赌徒。

    如出一辙。

    所以张聪文的堕落,触动到了我心里的某些东西,我才会像个愤青一样,义愤填膺。

    这是我第一次去张雯雪家,也是我第一次去张聪文家,里面其实已经破败不堪,没有了家的样子。

    当我看见那个男人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了父亲的慈祥,只是一个颓废的赌徒,与我所见过的那些赌鬼一般,我用尽了手段,他们才还了陈武的钱。

    但我不想对张聪文这样做,不仅仅因为他是张雯雪的父亲,还因为我尊敬他。

    那个男人见到我后很惊讶,似乎没想到我这么小的孩子找他究竟是要做什么。

    我说明了我的来意,告诉他我是武爷的人。

    靖城的人都知道十二煞星,但是十二煞星具体是谁是干什么的,谁都不知道,大家只知道十二煞星无比凶狠,是天龙帮的王牌。

    男人很客气,请我进屋喝茶。

    里面的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家具,应该是被男人当出去还账了。

    那一瞬间,我不禁为张雯雪感到惋惜,那样一个女孩子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怎么想都觉得委屈。

    我不想张雯雪委屈,但我不是陈武,无法做主,我想逼一逼这个男人,顺便公事公办。

    当我说出要用张雯雪威胁那个男人的时候,那个男人红了眼。

    赌徒红了眼,便是搏命、杀人。

    我不想伤害他,于是准备从心理上战胜他。

    他不是一个擅长心理战的男人,很快我便获胜,

    张聪文放弃了搏命的想法,我想他会很快还清这笔帐。

    因为张雯雪在陈武的手里。

    这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人质,所以我可以随意处置,我可以带她逛街,做她想做的事情。

    比如吃叫花鸡。

    其实我很喜欢这食物,却不爱吃甜食。

    我很讨厌甜食,吃下去就是那种完全不喜欢的味道,还有点儿腻。

    可惜张雯雪吃甜食,我就看着她吃。

    一个文静的女孩吃东西的样子很美,赏心悦目,我很乐意这样。

    可我没有想到,我会在这里遇见徐颖那个八婆。

    她是十二煞星中的天杀星,不仅和我是一个帮派,还是一个部门。

    我不太喜欢她,甚至有些讨厌她。

    因为她很恶心,总喜欢对着陈武去打我的小报告,几乎我每次受罚都是因为她,她真是一个很贱的女人。

    我没有理会她,她却主动来找我的麻烦。

    她想要带走张雯雪,我当然不可能同意。

    于是我们开始交手。

    我不想与她交手,而且我们是老相识了,于是我打的并不认真,几乎平手,可是她老想将张雯雪置于死地,于是我不得不认真了起来。

    但看在同门情谊上,我还是选择先警告了他。

    33.丽江行·光头社会哥

    那几位光头社会哥造型一摆,一副牛逼哄哄的样子说:“我在你们这火锅里吃出了玻璃,幸好我们发现了,这要吃下去,我们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对不?”

    讹诈,这个词突然浮现在了我的脑海中。真是为了钱,什么事情什么办法都有,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那个服务员顿时慌了,那张枯黄老皱的脸上浮起了一丝恐惧:“几位大哥,这不关我的事情啊?”

    其中一个光头晃了晃他那手上的大金手链:“那你把你们老板找来,我们跟他谈!”

    那服务员一脸为难地说:“大哥,我们老板在外地,这我上哪去找啊?”

    听到这句话,光头突然脸色一沉,一拍桌子,厉声而喝:“那这事就这么算了?是不是欺负我们外地人啊?”

    这些人,说话还真与丽江本地人的口音有些区别,倒是跟我们的口音有点相像,好像也是静云市的人。

    服务员当即吓得弯下腰去,开始鞠躬道歉了:“大哥,我真只是这里一个打工的,你们别为难我啊!”

    就在这时,那几个光头对视了一眼,使了个眼色,接着全都站了起来,然后一下子就开始动手了。

    但他们也不敢打太重,毕竟主要是来讹诈钱的,要是被弄成赔钱的,那可就不好了。

    那服务员毕竟是个年迈的老妇,被这些光头社会哥三两拳打倒在地上,哭了,周围的看客眼中,全都是冷漠与幸灾乐祸。

    也许是这农村妇女的形象与欺凌场景,有着浓烈的熟悉感,弋倩竟然插手了。她站了出来,扶起了那个老妇人:“没事吧,婶!”

    那几个社会大光头顿时就见色起意了:“哟,这是你亲戚呀,小美女?”

    看着他们那快要流口水的样子,我内心十分厌恶。

    见那几位大光头伸出了咸猪手,我一下子就站到了弋倩前面,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几位也是静云市的老乡吧?”

    “哟,哪来的小子!还想玩英雄救美哈?”

    这些人,根本没发觉我们本就是和弋倩在一起的,又看我年幼,所以一眼轻视,丝毫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和胖子并肩而立,对着弋倩使了个眼色,她心领神会,一下子趁光头社会哥们不注意的情况下,就躲了起来。

    “你碰的是我媳妇!”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们说。

    顿时,那些人就乐了,仿佛听见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什么?那是你媳妇,一小白脸,找的马子还挺不错的,是处么?恐怕找了个绿茶婊吧!”

    面对这种侮辱性的话语,我怒气恒生,但没敢冲动,因为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发。这些腰大膀圆的大汉,十四五岁的我们还真打不过。

    但是有些时候,年轻人,总是那种宁愿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的性格。比如慕容鹏就是个鲜活的例子。

    “草,你们几个会他妈说人话吗?不仅长得牲口,人也挺牲口的。”

    慕容鹏的心直口快,当即就触怒了那几个社会光头哥,顿时他们呼啦一下子就拉开了架势,凶神恶煞的:“**崽子,活腻歪了吧?”

    我见状,急忙悄悄地踢了慕容鹏一脚,示意他别说话了,一切交给我就好,可这小子硬是一个愣头青,傻吧拉基的。

    “你踢我干啥?”

    面对他龇牙咧嘴地质问,我差点气得吐血。

    哥们,智商是硬伤啊,能走点心不?

    这时候,那些光头社会哥眼珠子一转,顿时明白了些什么,纷纷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指着我们,眼里闪烁起杀意。

    带头的那个大光头啤酒瓶当即朝慕容鹏脑袋砸了过来,而慕容鹏那傻逼还没反应过来呢,我急忙抬起手去挡。

    那啤酒瓶砸在我手上后“咔嚓”一声碎了一地,刺痛感与冰冷感布满了手臂,剩下的是满腔怒火。

    慕容鹏反手就是一拳打在那人的脸上,那群大光头顿时就愣住了,显然他们没想到我们这个怂样居然敢还手。

    慕容鹏打出一拳后,我紧跟着就是一脚,配合相当默契。两个小小娃头,竟然差点给一个大汉给揍翻了。

    这时候,那人的同伙大光头们也纷纷提着啤酒瓶上手了。

    旁边锅内的油汤烧得“咕噜咕噜”滚烫无比,我顿时心生一计,跑过去拿起汤勺,从中咬了一勺,直接就朝那些光头哥泼了出去,顿时惨叫四起,估计不少人得毁容。

    这时候慕容鹏也算开窍了,直接抬起那一锅滚烫无比的汤油,面目狰狞地看着那些气愤异常的大光头:“你们,谁敢过来,我这一锅东西,就全部泼到他身上,可考虑好了?”

    顿时,那些光头社会哥都犹豫了,毕竟这一锅滚烫的东西下去,不死也得脱层皮,他们是社会上的混混,又不是“亡命徒”,没人想为了一点钱儿丧命,因为这些还不够算他们的买命钱。

    就在这时候,几个警察冲了进来,扫了我们一眼,有看了看那些光头社会哥,顿时就火了:“又是你们。”

    看来,这些人一定是惯犯,跟警察都玩熟了。

    我和慕容鹏顿时松了口气,当即帮那油锅放了下来,一股如释重负的感觉席卷全身,颇为舒适。

    那服务员也是个聪明的老妇人,当即就跑到警察面前又骗又赖了,而这些光头社会哥又不是本地人,估计是得进去了,还得出点钱。

    “你们几个,已经不是第一次犯事了,还有前科,还他妈跟一群小孩子在这儿动手,是不是傻逼?”

    那警察话中有话地说着,其实这几个光头社会哥干这行干得明目张胆必须得有一定的背景,否则早进去出不来了。

    不过,一看我们这装扮就是学生,学生是受保护的。就比如一个高考学生捅死一个监考老师,判刑三年,如果作弊,则是七年。

    那么,如果一个社会上的人杀个人,那指定判个几十年乃至无期了,三年那得是背景浓厚的特殊情况。

    那几个光头社会哥,明显也是嚣张跋扈惯了,看不起我们这些小年轻,以为两下就给我们吓唬住了,任他们宰割。

    可惜,世事无常。

    那警察叹了口气:“你们几个,一天真他妈逼事多,走,去警局一趟,还有被打的那个,那几个学生就不用了,那属于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再说也没伤你们哪里。”

    这句话,似乎是说给我们听的,似乎也是说给那几个大光头听得。

    那几个大光头回过头来,一脸怨恨地瞪着我们,咆哮道:“几个**崽子,听你们的语气,也是静云市的人,爷们的老大是单风,给爷们记好,事情没完。”

    我站在那里,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语气有些自傲:“我爹叫叶东祥,也不怕你这个社会大光头报复,再说,你能出来了再说。”

    在这个拼关系背景的时代,我有拼爹的资本。

南风知我意

    李春秋说:“我当然要上战场的,你见过哪个大将能不够不身先士卒,你见个哪个将军会躲在后面的。”

    “还有甜甜,你就不盼我点好,在我要上战场的时候说这么丧的话,小心我真的回不来,你就只能换一份工作了。”

    甜甜小姑娘摇了摇头,说:“这工作这么轻松,我就想给你打工,还能赚到这么多钱,几年买车买房秒变小富婆都不是问题。”

    李春秋深吸了口气,笑道:“如果,我真的战士沙场了,我一定会给你安排一份最好的工作,你想去给哪个大老板都可以,保证也不会让你为难,或者受到什么欺负。”

    甜甜小姑娘突然生气了,说:“我才不要那些工作,我就是想给你当秘书而已,李有病,你真的有病,你要去死就去死好了,我才不要你给我介绍的什么工作,再好,再有多少钱我都不想去。”

    “我就只是想给你当秘书而已。”

    说完,她便红着脸转身跑开了,只留下一个蹦蹦跳跳的背影给李春秋。

    李春秋怔了怔,看着那个背影,良久才回过神来,心间却多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清风入了麦田,就像桃花落了溪水。

    他自顾自地摇了摇头,笑着喃喃自语道:“怎么会是这样呢?”

    天空中软绵绵的柔云被淡金色的阳光染了几分瑰丽,本应该让人心情大好,可是当清风入其间的时候,总是多了几分人间的伤感。

    这些伤感总能让人红了眼眶,酸了鼻子甚至是落下泪来。

    ……

    ……

    昨日不可追。

    在南王和圣京的权贵拍案后,汉唐帝国南北势力的大军,终于要前往西原三省集结了,而南王也由天水市回到了南王府做了一些相应的安排。

    而藏州自然成为了与西原三省开战的主攻区之一,无论是叶南风还是赵楠,都做了许许多多的准备。

    此时,西原三省烈日当空,天空中的大火球散发着巨大的温度,漠鹏总是在想,如果再热一些的话,地面上会不会冒出一些渺渺白烟,蒸腾向上而去。

    那样的话,或许没有修为的人踏在上面,脚掌都会被这地面烫熟吧,他忽然觉得有些有趣。

    水老就这么在他旁边大口大口的吃着一只叫花鸡,满嘴油腻,看着漫天风沙,却是仿佛在欣赏一场盛大的画面一般,一脸享受的模样。

    漠鹏想着先前收到的消息,有些感慨地说:“山雨欲来风满楼,无论是成还是败,都寄托在了你那十凶杀伐大阵里了。”

    水老咧嘴一笑,咀嚼着鸡肉,含糊不清地说:“放心吧,老夫的十凶杀伐大阵,这个世界上能破的屈指可数,你以为他们这么好找到那屈指可数的人?”

    漠鹏说:“不管如何,我还是很期待,这场战争的到来,这也算对我与南王之间的恩怨,能有一个彻彻底底的交代。”

    水老点了点头,十分赞成地说:“也是,反正你与南王的恩恩怨怨也这么多年了,也该有一个彻彻底底的交代了。”

    漠鹏说:“是啊,这么多年了,终究是我想杀死他,他想杀死我,或许生死面前,那一切的一切都终究只是梦幻泡影。”

    水老说:“浮生若梦,若梦非梦。浮生何如?如梦之梦。人生如梦,梦醒时分,已至尽头。人生向来如此,只要到了最后,还有什么说不清的呢,生死之外,都是小事情。”

    漠鹏点了点头:“我也觉得如此,这世界上的事情,原本说不清道不明的,在生死面前便说清了,也道明了。”

    水老叹了口气,说:“也不知道这黄沙又要掩埋多少白骨,又有多少鲜血,又要浇灌大地,杀孽太重,终不是好事。”

    漠鹏说:“你这样的人也信杀孽?”

    水老说:“当然,我只是为了我族能够重回这片大地,其余的东西我都不会在乎。”

    ……

    ……

    叶南风站在城头眺望着远方西原三省的黄沙,有些感慨。

    不久前,他们曾是苦苦防守的一方,四野集团军意气风发,大杀四方,大举进攻,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转眼间,因为一人的死,便是南北联合,大军夹攻,共赴西原三省,四野集团军布下重阵,居而不出。

    南王来到了城头,与叶南风并肩而立。

    汉唐帝国仅有的几位战术大师,两位就站在藏州的城头看着西原那黄沙漫天,电闪雷鸣的大阵,若有所思。

    过了半晌,南王忽然说:“我下去试试。”

    叶南风点了点头。

    跟着他莲步轻移,直接一跃飘下了高耸的城墙,朝着那漫天惊雷和黄沙而去。

    来到十凶杀伐大阵前,南王没有什么犹豫,直接一步就跨了进去。

    跟着电闪雷鸣四起,纷纷袭向了南王,南王衣袖翻飞。顿时金光四起,。纷纷与那雷霆电闪的力量交织在了一起。

    雷电与南王的金光交织在了一起,虽然被卷碎了大半,化作了炊烟渺渺消散在了风里。

    跟着天空中乌云压阵,在那厚厚的云海里,仿佛酝酿起了无数的粗壮雷电,然后不断聚集然后朝着南王轰鸣而下,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雷电凶猛的原因,南王的即使金光翻飞,还是被劈去了衣袖的一角。

    顿时,无数金龙升腾,化作了一个卷大的金色罩子,将南王笼罩在其中,就宛如一个巨大的盾一般,顿时那些雷电就侵入不了了。

    南王在金色的罩子里,仔细的观察着十凶杀伐大阵内,四处变幻的气息,似乎在研究者破阵之法。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那金色的罩子竟然在转瞬间,化作了一把巨大的金刀,然后凝结在了一起,直指天际,破空而上。

    那些雷电瞬间化作了最脆弱的玻璃,遇到金刀转瞬寂灭,化作了无数的碎片,就这样消散在了那些清风里。

    再也不见,终也不见!

    ……

    ……

    山海市,和煦的阳光洒向了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走到街头巷尾,总有些小吃的香味会随着清风吸引着你。

    勾引着你饥肠辘辘的胃,勾引着你身上干瘪的钱包。

    李殇皓换了一件干净的运动服,走在大街上,看着人来人往,颇有些感慨,战火席卷不到的城市,总是宁静而安详,一片美。

    身处在这样的城市里,难免会有些畏惧战火。

    李殇皓深吸了一口气,连空气都觉得是那样的芬芳,总让人心旷神怡,仿佛平静的空气每一口都是这样的值得珍惜和留恋,让人陶醉。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在山海军校特训基地里发生的事情,若不是他运气好,便死在了里面,还好他没有真的拖累小倩。

    还好,小倩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走到街边的奶茶店门口,奶茶店的名字很时尚,是英文的,里面制作奶茶的小姐姐倒也清新脱俗,有几分不沾凡尘的美和气质。

    李殇皓走了过去,努力回想着小倩喜欢的奶茶是什么味的,很快他便想到了,原来是草莓味的,于是准备就此买一杯。

    想着,他开始掏钱,然后排队。

    尽管在汉唐帝国,很多人是不排队的,但是李殇皓还是会排队,因为他是一个有素质的人,自从那一次他和叶南风斗气,差点害得小倩受伤,他就决定做一个有理智有素质的男生。

    当然若是换做以往的情况,有人敢插他李殇皓的队,自然是免不了要挨他一番骂的,然而他今天竟然也没有骂人,也更没有打人。

    以前有人敢这般对他无礼,挨打也是极有可能的。

    终于来到了柜台前,他付了钱,买了两杯奶茶,一杯草莓的,一杯柠檬的,草莓和柠檬才是最配,不是么?

    可是李殇皓刚刚转过身来,却发觉那淡金色的阳光下,有着一个什么东西在闪烁着晶莹的光彩,于是他蹲下了身,发觉原来是一枚很好看的戒指,于是他捡了起来。

    准备寻找失主,他现在决定做一个绅士,自然是要有绅士的风度的,不然之前的努力岂不都是空谈了。

    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收起了戒指,四下寻找询问之下,却也没有发现哪个人丢了戒指,于是他只好收起了戒指,拎着两杯奶茶,上了车。

    李殇皓没有要青红门的专车来接送自己上学,而是自己上了学校的班车,就这样一路坐到学校去。

    而这时候,李殇皓发现在他的前面坐了一个身着白裙的女孩,女孩很有仙气,和小倩有着截然不同的美。

    但他的心里只有小倩,怎么能够移情别恋呢,于是他准备视而不见,并把刚才觉得有仙气,好看的那些想法和情景忘掉。

    就在这时候,那个女的接了一个电话,用的耳机,虽然李殇皓听不到那女生跟对方说什么,却是听得到那女孩说自己今天很倒霉,掉了一枚戒指。

    李殇皓浑身一震,难道这是缘分?

    他想着,掏出了那枚不小心捡到的戒指,在女孩跟对方抱怨说完了生活的艰辛与不满之后,他轻轻敲了敲女孩的座位。

    女孩回过头来看着他,大概是他这么清秀的面容,女孩是第一次见到,或者说李殇皓如今改邪归正后,反倒比以前少了一股邪气,多了一份邻家大男孩的气质。

    于是,女孩愣住了,就像白雪公主看见了王子那样的神情,也不知道在她的胸腔里,那颗红红的心脏有没有跳动到小路乱撞。

    李殇皓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也有些愣在了那里,半晌后他回过神来,将那个戒指递给了女孩,说:“刚刚我买奶茶的时候,不小心看见了,然后就捡了起来,找失主,没找到,没想到竟然能在校车上遇见你。”

    那女孩看了看那枚戒指,怔了半晌,笑道:“也许这就是缘分吧,谢谢你,你真是个男神。”

    被人称大哥称了很多年,也许这是第一次被人称作男神,李殇皓的内心竟然隐隐有些激动,或者说有些情绪高昂。

    那女孩看着李殇皓手中的两杯奶茶,有些不解地问:“男神,你喝两杯奶茶啊,要不分我一杯啊?”

    女孩的容貌很是仙气,再加上这句很撩人的话,顿时让李殇皓局的怦然心动,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脸有些红了,。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容易害羞的邻家大哥哥一般,真的很令人心动。

    李殇皓吞吞吐吐地说:“不好意思,其中有一杯,有一杯是我女朋友的,要送给了你,她就没有了,不行的话下次我给你买一杯吧?”

    那女孩点了点头,挺开心的,咧嘴笑着说:“这可是你说的喔,你怎么还不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是不是不想告诉我,想耍赖啊!”

    “我告诉你,那颗是不行的哟,别不想认账,要是你不认账,我可是会记一辈子的喔,不管以后你走到天涯还是海角,我只要遇到你的,都会跟你算账。”

    李殇皓怔了怔,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这么开放,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对他这么主动,给他忽悠着一愣一愣的,还不知所以。

    他痴痴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李殇皓”。

    那小女孩点了点头,笑着说:“喔,原来你就是七连的那个李殇皓,传说中的学校小霸王,无法无天,想不到你却是个这么害羞的男孩纸,真可爱啊!”

    李殇皓苦笑,心想:哪个男孩遇到你这么开放主动的女神,能不害羞?

    ……

    ……

    天雷滚滚,万千黄沙,西原三省,十凶灭魂大阵,南王苦战天雷,最终也被那天雷逼退了出来。

    叶南风化作一道青色的刀芒从城头来到南王的身旁,关切地问:“没事吧?”

    对于领导自然是要心怀关切的,尤其还是这么一个明智、明主的领导,自然不可能以普通待遇而对待。

    南王说:“此阵乃是借天地之威布置而成,除非有逆天乱地之能,方能以蛮力破开此阵,可是即使我、曹貂、楚凤修为通天,却也不可以做到逆天的地步,这阵自然非蛮力可开。”

    “就算以炮弹热武器轰炸,但是对付也有相应的导弹防御系统和拦截系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想要破这个阵,还得用技巧来。”

    叶南风说:“我对这样诡异的战阵没有太大的研究,也不是太了解,我想到时候具体的你安排吧?”

何群

    何群,我堂弟还是表弟什么的我也分不清,就是我奶奶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哥哥就是我爸,还有一个就是我姑姑,何群的妈妈,所以这到底是算堂弟还是表弟?

    介绍一下何群,现在192还是193,巨死脑筋,巨不会说话,没情商的代表人物吧,小时候酷爱流哈喇子,所以哥哥我给他取了个爱称“口水侠”。

    孩子从小冷漠,对谁都冷漠,看谁都跟欠了别人二百八十五万一样,除了我这个他最崇拜的大哥。

    以后反思总结了一下自己,除了高和帅我,真的和霸道社会大哥挂不上勾了,像我这种温柔体贴善良和蔼的男孩,怎么可以取那么不符合我自己的标题,虽然我自己还蛮喜欢“我和我小弟的风云日子”,但实在是忍痛放弃这个标题了。

    其实我姑父也就是何群的爸爸问过何群这样一个问题,何群你最害怕谁?

    “哥哥”

    那你最喜欢谁?

    “哥哥”。

    其实我是蛮开心他能说喜欢我的,但是我就很不爽为什么说害怕我,他忘了我小时候他流口水,我帮他擦掉的日子了是吗?

    我承认我有时候确实是

    有那么一点凶的

    但俗话说的好不是吗

    严兄就跟父亲一样

    我真快把他当我儿子养了

    这孩子怎么就不懂我的苦心呢

    何群他虽然从小就比同龄人高

    但是不爱说话也不想和他们玩

    小孩子们觉得他不合群

    就欺负他

    他也机灵知道自己一个人

    单枪匹马的打不过

    立刻跑过来告我爹

    说有人欺负他

    谁谁谁怎么欺负的

    记得可清楚

    我爹就派我去打回来

    说谁打何群你就往死里头打

    我都???

    谁是你儿子???

    你不清楚吗爸????

    小时候过年有一次

    一个叔叔给我们两个

    一人送了一个篮球

    让我们去玩

    我俩就屁颠屁颠的跑到篮球框下

    在那自个投篮

    其实当时真的P都不懂

    就瞎投

    因为那个时候小区一个篮框坏了

    只有一个篮框

    我俩其实开始时还特遵纪守法的

    排着队一个一个投

    慢慢的时间久了

    小孩子嘛

    没耐心了

    他投我就急

    我就开始耍赖了

    “何群你先停下来”

    “?”

    “你投的什么玩意太烂了”

    其实他当时真的投的比我好

    我也真的说慌不带脸红的

    我看他被我唬住了

    就接着说

    “你这个水平还不能到投篮的阶段你就过去自己先拍1千下的球吧要大声的数出来让我听到你拍到了我就让你玩”

    他就愣住了

    眼巴巴的看着我

    “看什么看还不快去?”

    他当时那个抱球灰溜溜的到旁边地上拍篮球

    我现在想想我真的还可以笑出声

    我看他走了

    艾可以了

    自己就一个劲的投

    要是投歪了投得太远了

    OK没关系

    “何群去帮我捡球”

    他立刻放下自己的球

    就去帮我捡我的球

    乖乖的给我送到手上来

    “好了你去拍球吧”

    他刚转身要走

    我就喊住他

    “啊对了那个1000下要连着才算数断了就要从头开始知道了吗”

    我最后投的实在是筋疲力尽了

    我就坐着看他一个人死磕那个球

    真的是老实啊这个孩子

    看我没玩了还不去投

    乖乖的自己在那一边拍球一边数

    我当时真的小孩子太皮了

    我看他那么认真拍

    我就想欺负他

    他数到差不多600多了

    我的身子真的就是控制不住

    自己跑上去一巴掌给球拍飞了

    他也愣住了

    “为什么?”

    他问我为什么的时候

    我也想问问我自己为什么

    为什么手这么欠就伸过去了

    那当然我不能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就开始给他扯。

    “你看你自己防守能力真差你怎么可以投篮?我刚刚就试试你你看看你一点都守不住。”

    他

    还

    就

    真

    信

    了

    就那种恍然大悟的表情。

    屁颠屁颠的去捡球。

    回来继续拍。

    最后来了几个回合

    晚上差不多10点了吧

    我想也该回去了

    我就叫他回去

    结果怎么叫都叫不动

    “走了何群回家吃饭”

    “721,722,723…”

    “何群!回家吃饭了!”

    “724,725…”

    “M的你这臭小子不听我的话了?”

    我就过去一把扯过来拖着走

    “哥我还没拍完”

    “你拍你M个P我快饿死了”。

    “那你先回去好了我拍完就回去”

    “????你说啥呢快回家吃饭了”

    “不行我没拍完球”

    “你明天拍”

    “不行今天的事要今天做”

    “??你个死脑筋吗”

    我就当他就是耍脾气了

    是不是我欺负他

    他不敢和我生气就这样搞我

    我还哄着他

    “听话明天我陪你玩今天先回去吃饭”。

    他还不乐意了

    但他又不敢和我翻脸

    就自己默默的把手抽出来

    回去抱着球继续拍

    嗯

    虽然这么想

    但还真的饿的是我了

    我一回去

    我爸就问

    “何群呢?”

    “楼下拍球不回来劝了没用爸我饿了我要吃饭”

    “你把球放那给我把你弟弟叫回来”

    “他饿了他自己就回来了”

    “让你去你就去”

    “我吃完饭再叫”

    “老子让你现在去!”

    我的娘咧

    这一嗓子喊的我

    赶紧撒丫子跑下楼去找何群了

    我去叫他

    我就看到他跟个傻。Z一样

    老老实实拍着球

    我一想不行啊

    这拍到什么时候去

    “哥哥帮你拍你拍500下我拍500可以吧”

    我还以为我说这个

    他肯定感动坏了

    结果甩了我一句

    “不用”

    我去叫他

    我就看到他跟个傻。Z一样

    老老实实拍着球

    我一想不行啊

    这拍到什么时候去

    “哥哥帮你拍你拍500下我拍500可以吧”

    我还以为我说这个

    他肯定感动坏了

    结果甩了我一句

    “不用”

    喔唷

    臭小子

    你这还给我摆谱了呢是吗?

    “那你拍700我拍300行了吧你一个人拍到什么时候去”

    “我自己来”

    “…”

    ***真想捶他

    我真的当时快饿死了

    连骂他的力气都没了

    就一屁股坐到旁边阶梯上

    看这B孩子死磕这个球

    我看他才拍到200

    我就动了个脑筋

    他喊着“201”

    我就喊“501!”

    声音盖过他

    喊的比他更大声更用力

    他就默默的迷茫的跟着我喊了

    这么喊

    他立刻处于何群懵的状态了

    不到一会就被我喊完了

    他拍没拍完我不管

    反正我是喊完了

    “好了吧1000了吧’“这次..好快啊”

    “那是因为你喊的跟娘们一样一点力气也没有以后你学着我这么喊马上就喊到了”“我知道了但真的为什么这么快啊”

    “你哪来这么多问题因为这是我们兄弟的力量我一鼓励你你就来劲了”“就是团结的力量吗”

    “对但你要记住就算团结的力量我还是最厉害的”

    “我记住了!团结的力量里哥哥也是最厉害的”

    “对没错就这么记着。”

    结果一回到家我爸就挑重点问

    “小宝是不是何腾又欺负你了我立刻投过去眼神杀

    但何群跟没接收到我有杀气的讯息一样“哥哥没有欺负我”

    “是吧爸你干嘛问这个问题啊!我怎么可能

    欺负我弟弟

    “就是不让我投篮让我拍一千下球才能玩’

    ...

    世界再见

    我妹妹交给我任务以后

    开开心心的从冰箱里掏出一个鸡蛋

    慎重地交给我

    还依依不舍的摸了摸那颗鸡蛋

    “小白你马上就可以出生了哦”

    …

    小白???

    这八字还没一撇

    你连名字都取好了???

    啊

    我妹妹果然超可爱的

    轻轻地把鸡蛋托付给我以后

    立刻抱了一下我

    亲了一下我的脸

    “哥哥我下楼玩去喽要加油让小白快点出生哦”

    “好…好的…别跑太快会摔倒的”

    “知道啦”

    T。

    M。

    D。

    不管怎么样

    这鸡蛋都必须给我孵出来

    她下楼玩后

    我一直盯着这个鸡蛋

    思考怎么孵出来

    我要去买个母鸡。?

    不不不

    时间太久了

    买回来我爹肯定要给我腿打断

    这个不行

    那拜托隔壁阿姨帮我孵好了

    反正她生了个儿子

    有经验

    反正生儿子是生

    生小鸡也是生

    没什么太大区别吧?

    但阿姨也是人吧

    人应该生不出来鸡蛋吧

    这个也不行

    纠结来纠结去的

    也只有我自己孵了

    我记得那是个大夏天

    把被子拿出来盖了两层在自己身上

    把鸡蛋小心翼翼的放到肚子上

    用手撑着不让被子压到它

    “拜托了小白你争气点!”

    中午该吃饭了

    在家帮忙的保姆姐姐找不到我

    一直在家叫我

    当时真的上火了

    大夏天热得要死

    又真的是孵晕了

    气的我掀开被子直接站起来

    冲到客厅里吼她

    “吼吼吼个P啊吼不知道生小孩要安静吗??!!!”

    “…”

    “…”

    “…谁生小孩了”

    “我”

    “…”

    “…干什么用这个眼神看着我啊…又不是我自愿的…”

    那个…男人是生不出来小孩的”

    “这需要你来给我说吗我自己不知道吗?”

    “…”

    “又不是真的小孩??你干嘛这种表情小鸡是小鸡咕咕哒咕咕哒的鸡”

    “那个…人是不能孵出小鸡的”

    “我知道!我看着很像不知道的样子吗”

    “不是…”

    “…”

    “…”

    “所以给你说了…别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了…”

    我给她说完来龙去脉以后

    回去看小白

    我看了看床上没有小白

    被子里也没有小白

    当我视线转到地板上的时候

    我看到了小白的稀碎的“尸首”

    小白因为我太激动掀被子

    已经在地上

    过去了…

    “小白啊!!!!!!!!!”

    我立刻跑到小白的“尸体”面前

    颤抖着手尝试着去触摸着小白

    然而小白却不会再次回应我了

    【虽然它本来就没回应过我】

    “小白啊!!!!!”

    吼够了以后立刻用餐巾纸包好小白

    再擦干净地板

    不能扔到垃圾桶里

    要是回来被看到怎么办

    我就拿了一个小塑料袋

    把小白的“尸体”装进去

    然后再扔到垃圾桶里

    做好处理工作的我

    立刻去冰箱里找了一颗和小白很相似的蛋

    抱在怀里

    “好了我现在任命你是小白2号了你要替小白好好的活下去”

    但不管我怎么给它温度

    怎么给它裹的多严实

    它当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了

    我突然灵光一闪

    人的体温不行

    就不用人了嘛

    我说不定是个天才也说不定啊

    我拿着小白二号找到保姆姐姐

    “帮我烫一下”

    “????”

    “帮我烫一下啊?”

    “??????”

    “让你给我放到水里咕嘟一下我说的话很难懂吗”

    我拿着小白二号找到保姆姐姐

    “帮我烫一下”

    “????”

    “帮我烫一下啊?”

    “??????”

    “让你给我放到水里咕嘟一下我说的话很难懂吗”

    “这个…会熟的???”

    “不要煮开不就好了”

    “????”

    “你把水温掌握好不让它熟还可以生出小鸡来不就好了?”

    “…?”

    现在想想我真的是

    张口来的指令

    从来不管别人能不能完成

    我自己都做不到

    就要求别人做出来

    以前那个姐姐肯定认为我是个

    傻

    子

    再那个保姆姐姐再三跟我确认

    得到我认真的烫这个回答后

    她义无反顾的把小白二号扔进去了

    “熟的话不能怪我”

    “当然怪你了你没掌握好火候”

    “那我还是拿出来好了”

    “不行这只鸡一定要孵出来!”

    当我们争论一段时间后

    再去捞小白二号

    小白二号已经散发出来淡淡的香气了

    “你杀了小白二号”

    “是你让我煮的啊…”

    我看着桌子上的小白二号

    刚好中午没吃饭肚子饿了

    “算了不能浪费粮食这次我就帮你瞒过去了你记得感谢我”

    我为了保姆姐姐

    舍身替她隐瞒了

    我真是个好男人

    那颗蛋我记得很清楚

    是半熟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小白二号

    我对它怀揣着不一样的感情

    但那颗蛋真的很好吃

    之后的小白三号

    小白四号

    小白五号

    小白六号

    小白七号

    都光荣牺牲在我的肚子里了

    当我起了吃腻鸡蛋的念头的时候

    我突然意识到了

    这个方法行不通

    但我已经答应我妹妹了

    作为一个其他人的约定可以打马虎眼

    但妹妹的约定一定要遵守的人

    我瞬间脑子一闪而过一个念头

    安排好后的我

    环顾了一圈小白234567号

    碎掉的蛋壳

    想了想小鸡蹦出来

    壳应该不会那么碎

    所以我又在冰箱里拿出了

    小白8号

    在桌子边磕了一下

    把蛋黄和蛋清打到碗里

    然后完美两瓣蛋壳

    就到了我的手上

    洗干净蛋壳里的蛋清后

    放到台子上晾干

    找了一个纸箱里面铺好毛巾

    再把两瓣蛋壳放到箱子里

    伪造出一种

    蛋被孵化后自然破裂的假象

    宝贝啊

    哥哥不是骗你

    这是没办法的谎言

    哥哥实在没办法看到你失望的眼神

徐知守

    她刚想拔剑我就打断了她:“等等,就在刚刚那刻,我以前好像经历过。”

    她说:“你知道那是为什么吗?”

    “因为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后,一切皆会重演,就像今天一样。”

    “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了,当你再记起今天我对你说的话,就来找我,我们还会再见。”

    我说:“喂,大哥,说笑吧你,见过面要不要这么久啊?”

    她说:“万年也不过朝夕,时间也不过是人的幻觉。”

    又过了好多年,我一直在这个地方等,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在等她。

    只是今天我又想起了她的话后,我才明白原来重要的——不是十二万九千六百年怎么过去的,而是有人在等我。

    我何时想起去找她。

    我曾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我没听懂那个道理,她教会了。

    教会你道理的人,总是会先离开。

    比如在爱情里,教你那个成长的人,一定不会陪你走下去。

    其实告别也是一种爱。

    因为她的离去,我的道心开始清静明澈,如果说这可以是入道,也可以是悟道。

    于是我加入了太玄宫。

    在轩辕国这片大陆上,太玄宫是最为神秘的存在。

    当师傅见到我那一刻,便给我起名徐知守,知守如心,方为入道。

    我是天底下入道最快的那个人,也是最接近天命的那个人。

    但是天道无情,于是我失去了爱。

    爱是什么,是一种滚烫的感觉,它会让很多复杂的情绪进入你的心底,让你有一种五味陈杂的感觉。

    我不太喜欢那种感觉,我忘不掉它。

    但时间是一场洗礼,就像是酒,会沉淀,慢慢的,在心底凝聚成一坛好酒,我不开酒,便无人知我有好酒,仅此而已。

    太玄宫里有一颗巨大的树,师傅说这是相思树,是师娘种下的。

    我永远无法理解,天天在一起的师傅和师娘为什么要种下这颗相思树。

    后来师傅告诉我,最开始的时候,每个人的道都是一样的。

    后来大道三千,每个人在分岔路口,总要走上属于自己的道。

    有些人的道相距的远了,自然便远,有些人的道相距近了,自然便近。

    师傅和师娘的道相距的很远,因此他们种下了这颗相思树,怀念曾经走在相同道上的他们。

    师娘说,愿意以后我也找到这样一个人。

    我找到这样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呢?

    直到遇到白玉婵后,我才明白。

    她是师傅和师母的独生女儿,她自小便是首屈一指的天骄,是门内的希望,是宗门的骄傲。

    鲜花盛开时,她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天下倾倒。

    传说就连魔皇王烛明都对她青睐有加。

    我站在玉阶之下,她站在玉台之上,我觉得我们离的好远。

    我忽然想起了师傅的话,觉得自己应该重下一株相思树。

    相思树不太好种,尤其是在太玄宫这样的净土上。

    但我还是成功把相思树种活了。

    师傅看见了那颗相思树,约莫知道了我的心思,宠溺地摸了摸我的脑袋,派我南下降妖。

    自此,人间多了一个从天国来的小道士,一席白袍的小道士。

    ……

    ……

    来到人间多了些烟火气,我却与烟火格格不入。

    小小的年纪的我,在许多凡人眼里,便有了仙气,于是很多人便将我当为上仙。

    太玄宫人入世,也不需如何低调,我便很享受这种待遇。

    我将跨过十万大山,来到雪海旁,斩杀一位大妖,证明自己的能力,然后接受师门的剑冠之礼。

    来到雪海旁的修士很多。

    但他们的修为都没有我高。

    但我这样的年纪,能有什么样的修为。

    于是他们都很看不起我。

    没有人理我。

    雪海涨潮的时候,很容易出现许多的大妖。

    猎杀大妖,不仅是一些大宗门的任务,也是一些修士获取资源的方法。

    我坐在雪海旁静心敛意,蕴养着的我道剑。

    我知道,雪国的剑很强,太玄宗的剑很玄。

    天下为剑者,当此二。

    妖出来了,雪海的水开始澎湃,冰冷的空气不断向四周溢出,很多修为不够的修士抵挡不住严寒,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我依旧在养剑。

    听师傅说,他曾经和魔皇是挚友,养剑是从魔皇那里学来的。

    虽然学到了养剑,到要说天下养剑第一人,还是魔皇。

    雪海的水沸腾了起来,就像是一个茶壶将水烧到了最高的温度。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就算是天下大能齐聚也不可能以灵力将雪海的水烧开。

    那么现在便是大妖要出世了。

    一个庞然大物从雪海中跃了出来,身影如山,遮天蔽日亦盖海。

    这次出来的大妖竟然是雪海里的霸主,传说中白影吞日的“雪鲲”。

    雪鲲现世,冥众北上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

    我忽然明白了师尊的意思,雪鲲是冥族的气运。

    若是我斩杀了雪鲲,便是绝了冥族的气运。

    我始终想不明白,魔皇与师尊为何会互为挚友,又互为对手。

    雪鲲的出现,让很多灵修乱了阵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实力对付这样的大妖。

    这样恐怖的大妖,总是需要非常手段来对付。

    就在无数灵修相继阵亡的时候,他们终于意识到了雪鲲的恐惧,开始向四周逃窜。

    我觉得这时候是我出手的时候了。

    蕴养之剑已成,一剑可开天。

    这是当年师傅对我评价魔皇的话,可想而知魔皇的恐怖。

    我这一剑不可开天,但可斩杀雪鲲。

    当所有人都在逃跑的时候,我却向着雪鲲冲了过去,他们看我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傻子。

    也是,只有一个傻子,才会一人一剑去斩杀雪鲲。

    我来到了雪鲲的面前,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庞大的妖物。

    我在他身前,就像是天空下的一粒尘埃。

    也就在那一刹那,雪鲲也看向了我。

    我知道他感受到了我的剑意。

    那双眼睛就像两个巨大的黑洞,令人胆寒。

    但我没有害怕,也没有退缩,我出剑了。

    身后传来了难以置信的惊呼声。

    大概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璀璨而光明的剑。

    雪鲲似乎感受到了我这一剑的恐怖,顿时发出了惊恐的怒吼声。

    它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

    但是我既然已经出剑,怎么可能还会让它有避开的机会。

    师傅曾经交过我雪鲲的弱点。

    于是我这一剑便刺入了雪鲲的弱点。

    雪鲲因为疼痛而发出了剧烈的吼声,仿佛整个天地都震颤了一下。

    道剑携着无数的光明刺入了雪鲲庞大的身体里,就像一点金光携天地入了一片白。

    紧跟着,雪鲲的身体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裂口,冰蓝色的寒冷血液如潮水一般喷涌出来。

    雪鲲的血是大补,对修为有极大的裨益。

    还在处于震惊之中的修士,纷纷回过神来,开始原路返回。

    当然他们不是来帮我的,而是想要沐浴这些雪鲲的血而提升修为的。

    人性本就是贪婪的,但我本修无情道,对于人间大多事情凉薄,于是没有什么感情,更没有什么感觉。

    我依旧在与雪鲲搏杀,但来沐浴雪鲲之血的人越来越多。

    天昏地暗,有些修士死在了余波里。

    他们太过弱小,在吸收雪鲲血液的时候,被我与雪鲲打斗给波及,便死了。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握杀死雪鲲,因为这只大妖实在太过强大,我只有尽可能的出剑,让它不断的受伤。

    但它也在不断的被激怒着。

    我总是在攻击它的弱点,而它也总是想一招将我杀死。

    可惜它太过庞大,而我又比较灵巧,所以正好能够堪堪躲过他的致命攻击。

    不过我还是大意了一些,当我最终想要一剑杀死雪鲲的时候,却是被雪鲲喷吐出来的寒流给打入到了大海里。

    我很好奇人间那些跳水求死的人是怎么想的。

    溺水那一刻的感觉,真的是生不如死。

    水从鼻口挤进来,进入你的脏腑,好像要将你的脏腑挤炸。

    我用尽了道法,想要脱困。

    可惜雪鲲的寒流已经冻住了我经脉和灵气,让我成为了一个经脉全失的废人。

    我终于承受不住这雪海里的寒气,就这么晕了过去。

    ……

    ……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但我确定还是人间。

    这是一个极其简陋的小村庄,炊烟袅袅升起。

    我醒了过来,第一眼看见的是简陋的室内。

    比起太玄宫来,简直是天上地下。

    金砖玉瓦的太玄宫太过奢华,而这里却又显得太过贫瘠。

    这时候一个穿着布衣的女孩走了进来,她的样貌很是好看,但穿得实在太过难看,所以显得也就平平无奇了。

    但这样的装扮,依旧遮不住,她美丽的面容。

    她走了进来,就如同光明洒进了我的房间,巧笑问道:“你醒了?”

    我点了点头,有些虚弱地问:“这是哪里?”

    女孩说:“这是十万大山外围,我们是水族瓦头村的人,正好我父亲出海捕鱼发现了你,便将你救了回来。”

    我点了点头。

    我脑海有些混乱,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自己来自哪里。

    但我记得一些奇怪的东西,似乎是一些法术。

    比如什么千里纵剑,一树桃花开什么的。

    我很想不通这些知识为什么会存在我脑海里。

    至于十万大山外围水族瓦头村什么的,我更加不知道了。

    我这样见山是山,见海是海的人,怎么可能会困在此地。

    我不想在这里。

    少女见我发呆神游天外,忍不住问道:“你在想什么啊?”

    我怔了怔,回答道:“我想起不起来我是谁了,来自哪里。”

    少女捂住了嘴巴,一脸吃惊地说:“你是不是失忆了?”

    我点了点头说:“有可能吧。”

    少女有些苦恼,说:“那怎么办呢,在你想起来你是谁之前,先住在瓦头村吧?”

    我想了想,在心底叹了口气,也只能这样了。

    ……

    ……

    走出小木屋的时候,天色渐晚,天边的晚霞很美。

    身着雪白道袍的我依旧在思考那个问题,我来自哪里,又将要去何方。

    树上的桃花开了几分,我忍不住有些冲动想将其斩下来下酒喝。

    那个身着布衣的漂亮女孩叫水云柔,她真的很温柔。

    她来到了我的身旁,笑着说:“我猜你以前一定是一名很好的道士,你的道袍很干净,就仿佛不在人间,不入红尘一般。”

    我笑了笑,突然心有所感,顿时道袍一挥,顿时身旁满树桃花尽开。

    “我以满树桃花赠你,谢谢你的吉言。”我笑着说。

    “谢谢。”水云柔满脸惊喜,不过只是刹那间,她的双眸里又闪过一抹犹豫,说道:“其实我来是想请你离开瓦头村的,道长你本事这么大,就算是去了轩辕,也有一席之地,何必埋没在我这种地方。”

    我有些不解:“轩辕?”

    水云柔解释道:“那是神仙居住的地方,我叫道长去那里,是因为我觉得道长像个神仙。”

    我想了想,笑道:“为何突然赶我走。”

    水云柔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告诉我实情,只是斩钉截铁地说:“道长,你就去轩辕吧,一定不要回来,走了就不要回头,忘了瓦头村,忘了我们。”

    说完,她便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知道,她一定很舍不得。

    我也知道,其实在她眼里,我根本就不像个神仙,就是个会点法术的小道童罢了。

    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逼我离开瓦头村,一定有什么故事。

    我想我应该已经猜到了一部分,于是离开了瓦头村。

    我想不到,在我离开瓦头村的第二天,便有一批劫匪来到了瓦头村。

    那同样是十万大山里的人,不过却不属于五族任何一族,他们是被灵天大陆各大王朝流放到此地的穷凶极恶之徒。

    等回到瓦头村的时候,瓦头村已经变成了一片火海。

    旺盛的火光照亮了天空,月亮都躲进了乌云里,明明是黑夜,却如同白昼一般。

    隔着很远的距离,我都能够闻见风里的血腥味。

    我不喜欢血腥味,于是加快了我的脚步。

清简

    能被一个人特别对待,真的很好。

    给大家发糖轮到我的时候,笑嘻嘻拿出一块草莓糖“知道你喜欢草莓味,特地给你留的,就这一块噢”

    朋友聚会喝酒说好不醉不归,你却挡住所有递向我的酒,似醉非醉的叫嚷“她今晚的任务不是喝酒,是送我回家哈……所有的酒我替她喝”

    朋友们一起逛街,他去买饮料,几瓶矿泉水还有一瓶芬达,朋友想要芬达,他说“不行哦,你想喝的话再去买,这瓶是给她的,我知道她爱喝芬达”

    足够用心才会足够特别。于千万人而言,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尘埃,于你而言,我却是一颗被你捧在手上的闪耀星辰。

    就是这些个被人偏爱的瞬间,让我觉得自己虽然是个普通人,但是在特别的人心里,却是一个特别的存在。而这种感觉足以让我在以后被打击被挫折甚至对生活绝望的时候重新鼓起勇气。

    其实,很大一部分人的安全感并不是来源于爱,而是偏爱,当她们只有确定自己是那个例外,才能安心。

    我想要的,从来就只有偏爱。

    这一段话已经想不起是哪里看到的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人,可以看淡生死,不在意未来,过得浑浑噩噩没有半分憧憬。

    你们好,我叫清简,清澈的清,简单的简。

    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姓李,便叫她李姑娘吧。

    我们已经分开了许久,久的我们都开始缅怀对方,却不能在一起。

    李姑娘过得不好,我很心痛。

    就像是在网易云上面看过的一句话,我多希望你能够幸福、有人爱,但我又怕你过得太好,以至于再也想不起我,此时我便想你过得不好,便能在这人生无趣的日子里,多想一想曾经那么好的我。

    可惜我想想又算了,我怕你过得不好,我一看见便心疼,想要回来抱住你。

    这大概,就是真的爱一个人爱到了极致吧。

    我不知道我对李姑娘算不算得上好。

    清简并不是一个干净、清澈的男孩。

    我从江湖来,自然带着江湖气。

    年少轻狂,意气风发,我有很多的故事,我有着很多的辉煌,在这个世界的惊鸿少年,眉高眼低又怎么甘愿给人俯首低眉,我承认我是一个傲娇、高冷且自大的人。

    为什么自大?因为我基本不怕事情,我敢向自己挥剑,但很多人不敢,我便只与敢的人做朋友、兄弟,看不起不敢那些人。

    这可能是一种病态,或者说一种悲伤。

    但我不太懂这些。

    她跟我说,叫我不要对她太好,如果我对她太好,便怕她觉得所有人都不如我好,怕找不到男朋友。

    我其实心里很苦,但却笑了笑,回复了一些普普通通的道理话。

    ——你总会遇见比我对你好的,或者跟我一样对你好的。

    其实比起这些,我想说,如果所有人都对你没有我好,不如你回来吧,我可以陪你慢慢走。

    但我没有勇气,我怕被你拒绝,我怕变得尴尬,我怕有隔阂。

    我说这个世界上,爱而不得的人本来就很多,又不是只有我们。

    李姑娘的心里是怎样的我不知道,反正我很难过。

    是啊,爱而不得的人有很多,为何要有我们。

    我经历过很多事情,很多兄弟反目成仇又合好。

    我和李姑娘的每一次争吵,却像是钉子钉在木板上,吵完和解了,拔出来痕迹还在。

    问题没有解决,问题便还在。

    就像是一个布破了一个洞,我们在不满对方的时候,总是隐忍不发,越积越多,心里的怨气越来越深,将洞撕成了口子,便有了隔阂。

    每次发生与隔阂呼应的问题,我们心底那种不喜和厌恶浮现起来,爱便变得刁钻、刻薄、锋利,伤了你,也伤了我。

    我想你为我而改变,你也想我为你而改变。

    到最后,我失去了你,我没变,你失去了自己,你变了。

    这场感情,到底是谁赢呢?

    如果感情非要有个输赢的话,那么我宁愿是我输,你赢。

    我的李姑娘,你这样不好好爱自己,我会心疼,我会回来找你,我会想要保护你,重新占有你。

    可我又怕,重蹈覆辙。

    似乎你变成了曾经的我,我变成了后来的你。

    爱情是什么,我也很迷茫,至今没有找到答案。

    那么相爱的两个人,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我也没有找到答案。

    我总是喜欢看风景,比如星星和月亮。

    漆黑的夜空里漂浮着许许多多的柔云,那些云在风中走的很慢,就仿佛人间有什么留恋的东西一般。

    星星和月亮也很明亮,皎洁的光辉如水银般泄了一地,干净而纯洁。

    这样的干净和纯洁,我只会想起,最美好的你。

    你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露出一口很白的小白牙,很甜。

    那一刻,就好像一个人被所有的爱温暖着,吃了世界上最甜的糖。

    原来幸福也可以很简单,只是你一笑。

    总是失去的才是最好的,这句话是你告诉我的。

    记得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总是把时间当做海绵里的水挤出来陪对方,而你表达有问题,我总是误解你。

    其实也不是你表达有问题,主要是我们思想不一样,于是用错了相处的方式。

    我多想回到最初,其实我没有那么脾气不好,你也会一直温柔吧?

    我没有对你不好,我只是无法压抑我的性格和暴躁,但我也把仅有的温柔给了你。

    希望你很自信。

    就像那首歌那样“我多想把你照亮,让你的生命里充满了阳光。”

    当我能够把别人的生命照亮,给别人的阳光时,我全是谎言和欺骗,虚伪的面具,说着违心的话,一句又一句,而别人竟然坚信不疑。

    这个世界是一个舞台,人生是一场大戏,我就想一个小丑,在舞台上尽情演绎,演笑了台下的观众,却演哭了自己。

    我很喜欢排场和精彩。

    如果生活没有排场和精彩,那还有什么意义。

    排场和精彩,其实不过是生活的仪式感,很多人不懂这些也不会懂这些,但是我懂。

    生活没有仪式感,女孩子不会喜欢你,更不会嫁给你。

    每个人都在送花,那么送戒指的一定比送花的更讨人欢心。

    如果每个人都在送戒指,你送一个特别的东西,一定更讨人欢喜。

    情场如战场,人们往往会对新鲜、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兴趣,但也存在着畏惧。

    如果你能够引起一个女生的兴趣和好奇心,你已经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便是要给她足够的安全感和未来,仅此而已。

    我不喜欢蹦迪,我更喜欢坐在清吧里听几首音乐,喝几杯小酒,然后与朋友说说笑笑玩玩你游戏,不吵不闹,不是没钱,而是喜欢那个情调。

    怎么说呢,清简是一个富二代,在慢摇吧里花了很多的钱,每次去都是上千,已经腻了。

    腻了那种感觉,觉得俗气。

    很多女孩子,都还在去追蹦迪的男生,他们永远不知道,一些男生已经去玩更高档的了。

    比起那些炫耀、自大的小流氓,我更喜欢成为一个温柔的绅士。

    在那个女孩子生气的时候,我可以温柔的安慰她,我可以说着温柔的话语,然后亲自蹲下身给她系鞋带,彬彬有礼,温文尔雅。

    这就是我想遇见李姑娘的样子。

    可惜我这样的人,似乎太难改变骨子里的痞气和狠劲儿。

    那些年华,恍若如梦,

    过客未停,流水匆匆,

    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

    左手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找寻。

    其实我高中,跟李姑娘是同校。

    进入县最好的高中,其实是一个偶然。

    当时清简在外漂泊,家里觉得我这样不是办法,怕我一天惹是生非,便叫我去读书。

    我其实对于读书还是在外面漂泊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生活只要过得有意思便行。

    于是我便开始打探去哪个学校有意思。

    后来小朝在县最好的高中,说去那里和他们一起肯定有意思,于是我便去了那里。

    人人都说,低调名声不显。

    也许是初中太过耀眼的缘故,我刚刚去到高中,便是个小小的名人了,因为他们所认识的外面的小流氓,初中的时候,大部分都跟过我。

    其实可能是因为家里有背景,有关系,有钱。

    我从小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也能够跟很多江湖里的名人在一张桌子上喝酒吃饭,他们总是笑着叫我小清简,跟我说一些有趣的事情。

    江湖真的是一个很精彩的世界,那里的风风雨雨,都充满了色彩,勾动着少年们年轻的心里的热血,挑动着他们那颗暴躁不安的心。

    我喜欢江湖,却不喜欢江湖里的很多东西。

    我来自江湖,却没有江湖里的很多东西。

    就像那句话说的,我买了一柄剑,正准备踏入江湖,恰巧碰见邻桌的你在饮酒,自此心中便没了江湖。

    进入高中哪天,遇到了一个很好看的女生,就叫她雯雯吧。

    中考的时候,我只去了一场,因为本人比较贪玩,又不喜欢拘束,所以考了一场觉得无聊就跑了,现在想想当时真的是太作了。

    雯雯就坐在我的前面,很好看的一个女生,就是那种拥有完美的面容,还干净清秀的那种女生。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这样的环境下遇到雯雯。

    也不知道雯雯是看上了我哪里,居然主动换座位要坐在我的旁边,跟我一起玩。

    我跟他聊得很开心,其实当时要是有那种心思,能够追到手的。

    可惜我就是没有,我觉得生活里很多事情比恋爱有趣多了,我就是喜欢浪。

    其实我也有很多机会得到很多女生,但是都被兄弟耽搁了。

    清简身边的兄弟都是坏事的废机,真羡慕充满僚机在身边的你们。

    大学的时候尤其放荡,可以两天换一个女朋友,那时候真的是夜场天天见,不见不散的那种。

    所以当时我便有些腻了夜场。

    说一说赵小姐,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好看小姑娘。

    当初我在大学的时候,她总是情我喝酒蹦迪,她身边的人我不太喜欢,于是没有去撩,而且我们还是一个圈子的,于是便不好下手。

    后来渐渐有了联系,问我借钱去蹦迪几次,但没有还,我便也没有再借。

    我原来以为借钱可以增进男女之间的好感,但后来才明白,喜欢你的女孩子是不会跟你借钱的。

    所以现在我碰到女孩子借钱,直接删了便是。

    因为真的很恶心,抱歉她不会对你又好感,还会把你当做备胎。

    我害怕我最在意的人心疼,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在意的人,唯一的便是李姑娘,她不好,我便想抱一抱她。

    我记得我曾经为她收藏过很多话。

    她说她不自信,很自卑,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好。

    那个时候,我便说到,我记得有一句话。

    所有人都可以说你好,所有人都在说你不好,只要我觉得你好,你便是最好的。

    只要我爱你,你就是最好的,人间最值得的。

    不知道什么开始,我们依然相信爱情,却不相信爱情会属于我们自己。

    我遇到过很渣的人,跟自己一样渣,但也遇到过喜欢自己的好姑娘。

    可是我就是没那么喜欢她们,仅此而已。

    很多人说,他会选择爱他的,而不是他爱的。

    而我与所有人都不一样,我只会选择我爱的,而不会选择爱我的。

    这个世界很大,两个人相识已然是不容易,爱上一个人对一个人有感觉更加不容易,想要和一个人结婚的冲动更是难得,但两个人互相喜欢,互相想结婚白头偕老,那是怎么才能有的缘分,那么这两个人还分开了,那得多可惜呀。

    我和李姑娘便是如此。

    我永远不知道,她离开我那一段时间,我在夜晚哭了多少,眼泪打湿了我的枕头多少次。

    我永远不知道,有一晚我终于不那么难过了,觉得自己好像死了又复活了。

    清简好像从一晚回来后,便不再是原来那个一心向爱的少年,而是一只鬼。

南风知我意1

    东华大陆,烽火连天百国林立。手机端

    汉唐帝国,屹立于东华大陆神州之上,土地辽阔资源富裕。

    但却因为建国时间较短,发展有限,而显得比较起诸大帝国比较羸弱。

    七大军区的建立,是汉唐帝国崛起的标志,而七大军区里,又以战军区忠义阁为首。

    忠义阁前任军官叶南风将军,因为统兵不利,导致了北漠战争的失利,而被罢免军职。

    当这条消息从电视上播放到各大军区的时候,无数将士留下了眼泪。

    叶南风是一代军神,是无数士兵眼中的信仰,这已经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种军人的荣耀和至高无上的精神。

    他被罢免军职,无疑是对各大军区一个沉重的打击,对汉唐帝国的严重损失。

    而此时的叶南风,只是平静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透过那巨大而透明的落地窗,看着窗外的飞雪和操练的军队沉默不语。

    明明已经知道,这是必然的结果,也是最好的结果,但临走时,还是有些不舍。

    他闭上了眼睛,脑海中浮起了一张苍老的面容,不觉有些难过,也有些冷。

    “我尽力了,老爷子。”叶南风喃喃自语地说。

    就在这时候,他房间的门被猛然一下给推开了,重重撞击在了墙面上,发出了剧烈的响声,可见来的人真的很急。

    “来了!”而叶南风仿佛早已经知道她回来,只是微微一笑,淡定自若地说。

    来的人是一名女子,拥有一头干净利落的长发,眉眼如画,很是好看。

    她的名字叫做李紫嫣,是四大上将李太和之女,也是汉唐帝国皇都长安城太子爷李殇皓的妹妹。

    李紫嫣眼中隐有晶莹的光彩闪烁,犹豫了一番,一脸难过地说:“真的只能如此了吗?”

    叶南风说:“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李紫嫣问:“为什么?”

    叶南风说:“政治里没有为什么,这是朝野的问题,是陛下与权臣和世家们的问题,我们没有资格去过问,我们也无法过问。”

    李紫嫣顿时红了眼眶,说:“真的没有办法了嘛?”

    叶南风说:“没有办法了。”

    李紫嫣叹了口气:“你真的舍得吗?这样做,不觉得有些对不起老爷子。”

    叶南风说:“已至当下之势,再怎么舍不得,也要舍得,我要去见天子了,怎么?你去不去?”

    李紫嫣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

    ……

    汉唐帝国皇城长安,一览繁华尽收眼底。

    叶南风坐着战军区忠义阁的专车来到了大殿之上。

    天子陆锦徽坐在高台之上,头戴帝冠,身穿龙袍,一张年轻的脸盘上面色有些虚白,看起来有些像个病秧子,时不时的咳嗽着。

    叶南风走进了殿堂,身上披着一件宽大的军袍,上面全都是一些军功勋章,在淡金色的阳光下是这般的耀眼。

    汉唐帝国龙帝初年大雪,开国上将叶忠旬老爷子北游雪地探查军情,捡到一孤儿,观其有军神之容、报国之心,大喜过望,为感谢上苍送子,便起名叶南风,有南风知我意之意。

    汉唐帝国龙帝十年,叶南风入战龙军区,从军于忠义阁,因为军功升任至连长。

    汉唐帝国龙帝十二年,叶南风率忠义阁勇字连突击北漠公国军事基地,导致了冰河战役的胜利,因为军功升任烈字营战事总指挥。

    汉唐帝国龙帝十四年春,东瀛联合北漠公国犯汉唐东北海域,忠义阁大军尽出,叶南风率领烈字营大坡东瀛风魔旅,建奇功,保住了东北十三州。因为军功升迁至烈字营营长。

    汉唐帝国龙帝十六年秋,汉唐边关与佛国再起冲突叶南风率烈字营侦破佛国军事基地十六座,再建奇功,因军功升任风雷旅旅长。

    汉唐帝国少帝初年冬,汉唐帝国与烬国发生冲突,叶南风联合南王率风雷旅大败烬国名将左之。因为军功升任修罗师师长,被称为修罗将军。

    汉唐帝国少帝三年夏,神圣自由帝国强行派兵劫走少帝,叶南风率领修罗师随南王抢回少帝,护驾有功,被少帝封为忠义阁总司令、修罗大将军。

    回首叶南风的一生,可谓是军功累累,传奇无比,不知那些峥嵘岁月,会让多少嘘嘘感叹。

    只可惜,如今南北之争拉开了序幕,叶南风是南王陆锦华一手扶持起来的人,如今少帝自然要把南王在北方的人一并拔除。

    叶南风虽然未忠义阁的修罗大将军,为汉唐帝国立下了汗马功劳,甚至被汉唐帝国的人誉为“一代军神”,但是还是免不了兔死狗烹之苦。

    少帝看着叶南风,眼里也闪过一丝不忍,但还是说道:“叶南风由于你的指挥不利,导致了北漠战争的失利,我们决定罢免你的军职,你可有异议?”

    叶南风说:“没异议。”

    少帝说:“交出你的将军令吧。”

    叶南风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有些不舍。

    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问:“我走后,谁会是忠义阁的将军?”

    就在这时候一个身材微胖、皮肤白皙的军装青年走了出来,咧嘴而笑,露出了一口很白的牙,斩钉截铁地说道:“叶前辈,是我。”

    叶南风看着这个青年,觉得有些面熟,猛然想起来,自己似乎曾经在皇城四大世家的刘家见过此人,此人正是四大开国上将之一刘少威唯一的亲孙子刘振文。

    少帝点了点头,回答道:“不错,刘振文将会接任忠义阁。”

    叶南风心中闪过一抹苦涩,心想:果然如此。

    然而,就在这时候,刘振文却是笑嘻嘻地说:“没事,虽然叶前辈被免去了军职,但是看在你为我汉唐帝国和战军区立下汗毛功劳的份上,本将军可以网开一面,赏你口饭吃,你就在战军区勉为其难的做个教官吧!”

    此话一出,满朝文武是想笑不敢笑。

    堂堂前忠义阁修罗大将军,汉唐帝国一代军神勉为其难的去当一个教官,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

    叶南风能够忍受这种屈辱么?

    这般想着,不知道多少朝堂权贵将目光投了过去。

    一袭军装的清瘦青年淡定自若地站在原地,然后从怀里掏出了将军令,目光流露出一丝不舍,然后抬头看向了高台龙椅之上的少帝说道:“陛下,臣决定退伍。”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

    少帝微微蹙眉,冷声道:“你可想清楚这样做的后果了?”

    叶南风说:“想清楚了。”

    一旁的李紫嫣见状,欲要跑出来劝说,却被哥哥李殇皓给拦住了。

    “别多管闲事。”李殇皓沉声道。

    少帝说:“按我汉唐律法,退伍后三年不得过问军事,不得重新入伍。”

    一个军神三年不得过问军事,不准入伍,三年后军神还是军神吗?一切皆是过往矣。

    叶南风若是委曲求全留在军区,尚有一线希望,若是直接退伍,那么他便是直接放弃了他自己。

    这个道理,叶南风自己又怎能不明白。

    只是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有些事不可不为,有些事则万万不可为。

    叶南风斩钉截铁地说:“这些我都知道,我决定退伍。”

    少帝叹了口气,说:“好,朕亲自批准你退伍,并且会为你送行。”

    叶南风笑了笑说:“送行便不用了,我只是想回去再看一看,我那一帮兄弟。”

    此话一出,朝堂之上再次倒吸了无数口凉气,陛下亲自送行竟然也敢拒绝,叶南风莫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然而,少帝并没有如同他们想象中的勃然大怒,而是说道:“汉唐有你,很好,朕准了。”

    叶南风感激地点了点头,俯首行礼道:“臣谢过陛下。”

    跟着,他看向了刘振文,准备将将军令交给刘振文。

    然而就在刘振文握住将军令的那一刻,叶南风心中竟然升起了浓浓的不舍。

    那些生死与共,那些朝夕共处,当真令人不舍。

    就是因为过于不舍,他的手有些颤抖了起来。

    刘振文紧紧地握住了战军区的将军令,嘴角闪过一抹浓浓的讥讽:“叶前辈,你的手怎么这么抖?你连个将军令都握不住,还怎么握枪打仗啊?我看退伍,也是你最好的选择,你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老啦,忠义阁这样的军队,只有在我们这样的年轻人手里,才会发挥出真正的实力。”

    然而,就在这时候,叶南风原本颤抖的手忽然稳住了,他抬起头来,看向了刘振文,目光锐利如雏鹰,问道:“你喜欢忠义阁么?”

    一时间,刘振文的气势竟然被叶南风压了一截。

    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矮了叶南风许多,他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于是说道:“关你什么事情。”

    叶南风笑道:“如果你喜欢忠义阁,就把他当成一种荣耀,而不是炫耀。”

    “你……”刘振文气得七窍生烟,却又无可奈何,因为叶南风说得很有道理,而且在气势上,他输给叶南风输得一败涂地。

    而说完那句话后的叶南风,竟然是直接离开了朝堂,背影有些落寞。

    一代军神的荣耀生涯,也许就此落寞了。

    很多朝堂上的人心里生出兔死狐悲之情,不过也万分感慨,还好自己当初没有站错队伍,跟随四大世家选择了支持少帝,否则下场只怕不比叶南风好到哪里去。

    少帝的心情不知为何也有些沉重,他看着叶南风缓缓离去的孤单背影,沉默了良久,然后缓缓道:“退朝。”

    跟着在宫女和太监的搀扶下,少帝阔步离开了大殿。

    百官也化作鸟兽虫鱼四散。

    ……

    ……

    李紫嫣走出了大殿,在皇宫外面,看见了叶南风。

    叶南风站在皇宫一角的阴影里,嘴里叼着一根香烟,神情清冷,有些孤单,有几分落寞。

    “你没有站出来为我说话,很好,这真的是最好的结局。”叶南风仿佛在对自己说话,也仿佛在对李紫嫣说这句话,

    李紫嫣有些急了,说道:“是我哥哥拦住了我,不让我站出来。”

    叶南风似乎早有预料说:“奉天王李殇皓,他当然不可能让你站出来,这违背了他的利益。”

    李紫嫣叹了口气说:“就算人人说他万般不好,但他待我好,我知道他一切也是为了奉天。”

    叶南风摇了摇头,说:“先帝打下这万里山河,真乱。”

    李紫嫣眨了眨眼睛问:“你呢,未来有什么打算。”

    叶南风说:“忙碌了我近十年生命,走到今天,屡建奇功,为国为民,很累,我想好好休息休息,休息够了再说。”

    李紫嫣说:“这么多年你为汉唐和忠义阁这么拼,你也该好好休息休息了。”

    “走了,李紫嫣,你很好,无论你是谁的女儿,你哥哥不是不是奉天李殇皓,我永远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叶南风一边说着,一边挥手远去。

    李紫嫣看着这个昔日汉唐的军神独自远去的身影,不禁心中浮起浓浓的酸楚。

    ……

    ……

    汉唐帝国北方,大雪如柳絮一般洋洋洒洒落了下来,将军区的建筑白了头。

    此时的叶南风,站在办公室里,收拾着自己的行礼,一边缅怀着。

    有些风景,终究不美,也是最美。

    有些风景,不易记住,但却最难忘。

    他背上了行礼,依依不舍的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走出了房间,也走下了这座钢筋铁骨一般的楼阁。

    这时候,很多忠义阁的士兵不断朝着这边聚集。

    起初是十人、跟着是百人、千人、万人、十万人……

    密密麻麻的战军区士兵不断凝聚,组成了一片黑压压的云海,声势骇人。

    这些士兵皆红着眼眶,目不转睛地看着叶南风。

    终于,一名忠义阁的副司令站了出来,哽咽着说:“能不能不走?”

    叶南风拍了拍他的肩膀,温文尔雅地笑着说:“带着兄弟们好好打几场胜仗,忠义阁是战军区的忠义,修罗师是战军区的修罗,多打几场胜仗,别辱了昔日威名。”

    副司令颤声问:“真的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叶南风说:“除非我们反了自己干,否则真的毫无办法。”

    无敌小皇子

    无敌小皇子

庙堂

    副司令很是无奈,也很是沮丧。

    在整个汉唐帝国军部,能够让副司令佩服的人不多,但修罗将军叶南风却是一个。

    叶南风看出了副司令的失落和沮丧,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一定离不开谁,谁离开谁了,世界照样好好的,只是那些风景不美了而已,但风景不美了,我们可以想办法点缀,让其变得更美,我走后战军区和忠义阁便看你的了。”

    副司令叹了口气说:“刘振文那样的世家子弟有什么本事,真不知道陛下为什么要这样做,将军您跟南王的关系,难道就真的让陛下如此在意么?”

    叶南风闻言怔了怔,苦笑道:“看来陛下是真的很怕南王啊。”

    南王陆锦华,先帝长子,甄后所生。

    年少时便名动天下,被称为诸国四公子之首。

    当年很多人都认为陆锦华将继承汉唐新帝之位无疑,却不知道先帝暴毙之时,为何降下的遗诏却是次子陆锦徽继承帝位,并令其母陪葬。

    当时继承帝位的陆锦徽,尚在襁褓之中。

    叶南风也是在那个时候认识南王陆锦华的,并且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不得不说,陆锦华确实是一个极有才能和本事的人,叶南风都要很佩服他。

    当时四大帝国皆觊觎汉唐帝国新君年幼,想对汉唐帝国图谋不轨,竟然派东瀛国前来劫走新君。

    陆锦华与叶南风八百骑而出,竟然是硬生生从敌人上万大军手里,抢回来了胞弟,自此声名大震,为摄政王。

    后为了打击太平民国残留势力,司徒大将军和南王陆锦华又发动了无数场杀伤力极强的成功战役,自此南王陆锦华在汉唐帝国的呼声越来越高。

    但随着陆锦徽的年纪越来越大,很多对南王心怀不满之人,竟然开始支持新帝夺权。

    少帝年间,南王陆锦华再次发动了对太平民国的战争,直接导致了太平民国迁徙海岛,一蹶不振,同时俘获了当时的汉唐第一名将羿之妻方柔嘉。

    方柔嘉美艳动人,竟然隐隐与少帝生母贵妃娘娘相像,少帝对其一见钟情,竟然要求南王陆锦华将此女相送。

    这是同父异母的胞弟第一次向自己提出请求,南王陆锦华又怎么会拒绝呢!

    这一年,方柔嘉入宫,被少帝宠幸,封为凰羽夫人,职位跟少帝的生母当年一样,是为凰羽贵妃。

    自从方柔嘉入宫,严重威胁到了司徒大将军独女也就是当今皇后司徒蓉的地位,这让大将军对南王生出了许多不满。

    直至司徒蓉争宠失败,病逝于冷宫,大将军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导致了司徒大将军与南王陆锦华的关系破裂。

    那一日司徒大将军抬棺而出,与南王陆锦华凯旋的队伍相遇,大将军司徒与南王陆锦华决裂。

    随后少帝欲夺权南王陆锦华,与大将军联手栽赃陆锦华私藏龙袍其心不轨,而其胞妹陆珝竟然以死相劝,证明其兄亲白。

    自此南王辞去摄政王,其主要势力向南迁徙。

    而少帝则得到了世家的支持,掌握北方大权,一时间南北分裂。

    叶南风早期得到南王陆锦华赏识不断提拔,虽然是开国四上将之一的叶勤老爷子领养,但却和叶家诸位嫡系关系并不好,与大哥叶卫国、叶卫虎更是恶劣。

    所以,最终被少帝以莫须有的罪名罢免了军职也不可厚非。

    走在熟悉的路上,看着那些熟悉的风景,心底那些压抑了许久的情绪一点一滴的慢慢浮了起来。

    似乎,自己还是那个刚刚加入战军区部队的少年。

    ……

    ……

    先帝期间,那是一个大雪飞扬的冬天,一个少年背着厚重的行囊站在战军区门口,与那些前来从军的子弟站在一起,显得矮小而稚嫩,甚至给人年龄不达标的感觉。

    当门口的岗哨和登记人员准备拒绝少年的时候,少年却拿出了叶勤老爷子的灵牌。

    顿时,岗哨和登记人员皆变了脸色,汉唐帝国部队条例虽然明确规定,年龄不满者皆不可从军,但是也有一些军事家族或者大世家,特意将自己的嫡系亲属从小送进部队培养。

    这时候,战军区的战事指挥官走了出来,看了看背着很重的行礼在风雪里站得笔直的少年,点了点头说:“准许入伍,加入新兵连,一切正常待遇进行。”

    就这样,这个小小的少年加入了战军区的新兵连。

    在汉唐帝国的所有部队里,七大军区的训练最为苛刻,但是少年跟所有的新兵一样,一切照旧,只是免去了老兵对新兵的洗礼。

    那在雪地里的长途跋涉,奔跑无数公里的少年,虽然每次都是吊车尾,但没有一次是放弃。

    每一次,战友们看着这个年纪不知道比自己小多少岁的小男孩,都有些不忍,想要去帮助。

    甚至有几次,小男孩直接在训练中晕厥了过去,都是那些战友背着他然后继续前行的。

    那些战友很好,战军区很好,汉唐很好,就是权贵不好。

    渐渐的,少年凭借着惊人的意志力和刻苦,逐渐超越了自己的战友,甚至超越了自己的老兵,成为了新兵连最优秀的成员。

    ……

    ……

    叶南风一路朝着战军区的大门走去,往事仿佛历历在目,那些帮助他、关心他、呵护他让他一路成长的战友,仿佛还在眼前。

    有些痛在心中,很少人能够感受得到。

    仰头看了看天空中不断坠落下来的雪花,心情有些复杂。

    门口的岗哨和登记人员早已经换了人,但看到叶南风的背着行囊的那一刻,他们脸上还是忍不住情不自禁流露出了无比失落的神情。

    很多年前,一个年龄不符合的少年背着行囊来到了忠义阁,造就了后来名震汉唐的一代军神修罗将军。

    今日背着行囊物是人非的一代军神离开,不知道又会给忠义阁带来怎样的变化。

    阴霾的天空仿佛象征着此时忠义阁内无数将士的心情。

    叶南风身后,喊声震天。

    “属下恭送叶将军。”

    “属下恭送叶将军!”

    “属下恭送叶将军~”

    ……

    在大雪纷飞之中,忠义阁无数士兵军官红了眼眶,泪水悄然落下。

    这一天,忠义阁的风格外的冷。

    ……

    ……

    叶南风在汉唐帝国无亲无故,即使是大哥叶卫国、二哥叶卫虎也很不待见自己,因为自己不受他们的控制,也不为叶家谋私利,所以刘振文替换他的位置,多多少少大哥二哥还是出了不少力,如今又怎么会来接他呢?

    所以,来接叶南风的,是一群平平淡淡的山海市兄弟。

    其中陈靖是山海市斧头帮帮主陈斧华的弟弟,而梁宽则是山海市首屈一指的富二代。

    所以在军区门口停着两张豪车的时候,很多目光都投了过来。

    但是没有人在叶南风背后议论纷纷。

    要是战军区叶南风都作风有问题,那么整个战军区都没有好兵了。

    陈靖坐在豪车里,看着背着行囊的叶南风笑着说道:“累了?准备休息一下。”

    叶南风点了点头,说:“你小子混得不错,你们可要好好收留我啊!”

    梁宽笑道:“放心吧南风,在山海市有我们,谁敢碰你一根指头,我断然要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叶南风说:“我倒不担心这些,只是初到山海市,很多事情不懂,需要你们多多关照。”

    梁宽和陈靖对视了一眼,说:“放心吧,日后去了山海市,尽管当成自己家一样,有我们呢!”

    ……

    ……

    山海市,是汉唐帝国的经济中心,因为依山傍海而得名。

    如果说帝都是整个汉唐帝国古色古香的城市,最具有风韵的城市,那么山海市一定是整个汉唐帝国给人奢华感最强的城市。

    万丈高楼平地起,那些钢筋水泥浇灌的建筑,是如此的冲击着你的视觉,就像古代传说的金砖玉瓦。

    在战军区那种汉唐帝国的极北之地呆的久了,看惯了荒凉,如今突然造反汉唐帝国这种首屈一指的经济大城市,叶南风却有些不适应。

    陈靖和梁宽先行一步,他们决定今晚给这个为国家贡献了半生的军人办一个特别的酒宴。

    叶南风则是去租房子买生活用品准备在山海市安定下来了。

    怎么说呢,山海市作为汉唐帝国的经济中心,第一大城市,可谓是寸土寸金,市中心的土地价格过百万甚至是千万。

    叶南风并不在意主在哪里,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的吃苦精神远超常人,不过既然回归美好的都市可以享受现代科技的美好,他当然要找一个干净舒适的住处。

    叶南风很快便从中介那里找到了一个理想的房子,一个充满阳光的小区,所以小区名字也叫阳光小区。

    当叶南风见到房主的那一刻有些无语,房东是一个打扮很是时髦的女生,染着酒红色的长发,给人一种很潮的感觉。

    “你好,我叫叶南风。”叶南风微笑着上前说道。

    那女生笑了笑说:“退伍军人啊?哪个军区,我丈夫也是部队的,我叫张玲玲,看在你也是军人的份上,就给你便宜点儿,一个月八千。”

    叶南风点了点头说:“好,签合同吧。”

    张玲玲有些惊讶,问道:“你不看看房子再做决定。”

    叶南风有些诧异:“不跟图片上的一样吗?我已经看过租房上面的照片了,很满意啊,何必多此一举。”

    张玲玲无奈地翻了翻白眼,似乎是从没有见过如此奇葩的人,说:“大兄弟你在逗我呢,你是不是在部队呆傻了?我汉唐帝国怎么会有你这么傻的人呢?你看过照片就不看房子了,你就不怕照片上的是假的?”

    叶南风翻了翻白眼,说:“要是在山海市阳光小区这样的地方,还有这么无良的房东,恐怕我的另寻他处了。”

    张玲玲道:“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什么时候,我觉得你都不应该放松自己的警惕。”

    叶南风说:“我相信汉唐的民,就像以前汉唐相信我们军队一样。”

    张玲玲摇头叹道:“当兵的还真是死脑筋,那你跟我说说,你在哪个部队。”

    叶南风抬起头来,似乎想起了往事,微微一笑说:“战军区,一个小小的杂兵。”

    张玲玲怔了怔,嘀咕道:“什么战军区,根本没有听说过,我说你怎么这么怂,原来是当兵都混不好,难怪会退伍,不过看你小子家里条件也不差,这一个月八千的房子也租。”

    叶南风笑了笑说:“出门在外,自己总得住着舒心,谢谢你啦,张小姐。”

    从军多年,叶南风的一身锐气早已经磨尽,但身上其实隐藏着极其浓烈的煞气,若是一般人或者说非汉唐民众这般对叶南风,恐怕早已经被这位修罗将军把骨头给拆断了。

    可惜叶南风没有,而是以很和善的方式跟张玲玲交谈。

    堂堂一代军神这样的脾气,已经是极好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身着黑袍,背着一柄宝刀的男子忽然出现在了阳光小区。

    他的打扮就跟古代的刀客一般。

    但叶南风知道,他不是古代的刀客,而是某位权贵的门客。

    而这些门客虽然听从于权贵,但每个人都有过人的本事。

    只是自己好端端的在这里租房子,为何会出现权贵的门客在这里。

    “叶南风,你不该出现在这里。”那名打扮如同刀客一般的男子冷声道。

    叶南风蹙了蹙眉头,问:“为什么?”

    刀客冷笑道:“南北之争的关键点是什么,难道叶将军会不知道。”

    顿时,叶南风恍然大悟。

    山海市作为汉唐帝国的第一经济中心,而在南王的掌控之中,自然是为少帝所不喜,如今少帝想要拿自己开刀,然后再动山海市,无疑是想让南王很痛很痛。

    而就在少帝想要进击山海市的时候,叶南风竟然出现在了这里,这怎能不让少帝所忌呢?

    所以很多世家觉得叶南风有可能是南王的一颗棋子,决定除掉叶南风。

    叶南风想着,不禁心中感慨道:真是到哪里,都躲不了庙堂之争。

骨童

    奕,迄,挲,锘……宛如天道之乐,回响在苍穹之上。

    “怎么,吾没死...还是真有肉身腐朽,魂魄不散之事么……”

    “不对,魂魄不是要入轮回天道么,为何吾只见一片虚无……”

    嗒,嗒,嗒。在那无边的黑暗,孤独地漫步,一位身着朴素旧衣,嘴角微扬的少年。本是俊俏的脸上,镶嵌的那如同黑宝石般的眼眸,已被这寂寥磨灭成一片空洞。就这么走在虚无之中。

    “终于有变化了么,全然是黑暗的虚无,终于有了别的颜色么……”

    少年的眼瞳闪过一丝光亮。“十五年了,吾之身竟丝毫未变,果然是魂魄之躯么……”一步步走向那如同百色海洋般的地方,身旁的种种颜色翻腾不已。

    一丝金色的光,悄然没入了少年体内。

    “呵---”一声叹息在少年脑中回荡,“谁,为何可从吾脑海中浮现声音。”少年嘴角的笑意消失不见。

    “小家伙,大可不必紧张,老朽已只有几丝残魂不肯安息,对你无能为力。

    你且听我说,老朽在这封印之中上千万岁月,深知此地之可怕,除我之外无他物,你能进来真让老朽吃惊。

    你决不是我仇敌之帐下,他们精明着,怎么会让人进来送死。老朽这辈子是寞落了,不过上苍竟给了我一丝希望,你,可否做老朽的传人?”

    少年闭上了双眼,默默地沉思,“前辈,这做与不做有何区别,按照您所说,这里是必死之局,吾等都出不去。”

    “话是如此,但是是对我而言。你不同,你也就十二有八月,以凡躯肉胎从封印边缘走来至少十四年,而你却丝毫未变,老朽观察你一番后,发现你的躯体可以吸食封印之灵,维持肉身不朽,乃至更进一步。若是放任不管,数亿年后你也可以吸尽封印,进而破除。”

    少年依旧轻描淡写,但内心深处免不了一丝漪涟。“亿年,前辈是在说笑吧,吾不可能等待如此之久,吾可做您之传人,请告诉晚辈逃离之法。”

    “你也是个聪明人,而且老朽也欣赏你这果断。第一步,将老朽另外几缕残魂集齐,让老朽想起逃离之法。‘

    “前辈,哈.....哈.....这,齐了么。”少年在几苦奔波劳碌后,抓住了声音之主的最后残魂,一道淡淡的人影出现在眼前。“齐了,为师可要谢谢你呀,徒儿。走,去封印边缘开始破封!‘

    ..............

    “你小子悟性如此逆天,几月便将为师的《幻化魔行》入门了,怪哉怪哉。”

    少年则是一脸不悦,这便宜师傅让他走了一年后才传授功法,这步法练入门后,堪堪一月就有之前一年的进程,让他郁闷了个半死。

    “小子,你的试用结束了,为师要正式传你修炼之法了!”噗!感情,我的感情好像又被欺骗了。

    “别这么郁闷,为师传你修炼之法你应当高兴,多少人曾经眼红为师的功法而滥杀无辜啊。”少年勉强回过神来,声音之主便滔滔不绝地演说自创天功!

    《骷墟身》,《血屠天》嘛,听起来挺有主角光环的样子,不过一个要骨,一个喝血,这分明是让我成为天地祸害。

    “师傅,这些功法成效恐怖,但有伤天和呀,有没有和善点的?实在不行有个掩护不用被人发现。”

    “和为师所想一般,为师也收集了天下奇功不在少数,这也有几部适合你的,你自己挑。”

    《喏嚒经》可百毒不侵,刀枪不入,万法不沾。《二十四图银尹》可召出二十四鬼神为其征战,自身可隐与鬼神之中。《无锘法相》可身外化身,身如虚影,附身敌躯。《奇·祸·幸·命法》可占卜未来,避祸得福,降祸敌手。

    哇卡卡,逆天呀,可惜不能都要,师傅曰:人心不足蛇吞象,多而不精。

    “嗯…………就《无锘法相》吧,附身听起来像操控他人,对吾胃口。”

    “你小子也不是善茬,也好,将来希望你能完成我的夙愿。”……

    “到了”

    一面漆黑,花纹密布的巨墙出现眼前,一张张面目狰狞的鬼脸印刻其上。

    “开始按我说的做。”

    声音之中隐隐有一丝忌惮与激动。少年走至墙边,竟用了一天一夜,这是幻象与重力爆增的缘故。

    母亲父亲,姐姐弟弟,一张张少年所熟悉的脸庞渐渐被鲜血染红,少年的眼角有几分湿润。

    突然少年挥舞手臂,打出一道道血红的光芒打破了幻象,脚下黑色岩石龟裂,一跃冲向了墙角。

    终于到了墙边,少年缓缓松了口气,将手放到墙上。

    …《血屠天》不一定要血,只要是有足够的灵的液体皆可修炼,不过为师觉得麻烦寻找,便转向血液...

    而你的躯体特殊,很可能是某种奇身,将俩者结合,便可大肆吸食封印之灵,以此破阵!

    少年微闭的双眼突然睁大,爆出精光,手上漆黑光芒大盛,身边的黑色突然化为了液体般涌入少年体内。

    这是一场大机缘,少年可籍此突破,让各方功法更进一楼,但是失败则是神形俱灭!

    “啊啊啊啊------!‘

    这......就是痛...并快乐着,一边升级一边受罪,酸爽!

    少年身上黑气弥漫,呼吸之间也是黑气进出。

    如同雷击,火燎,针扎,刀砍,种种惨绝人寰的刑法好似同时降在少年那瘦弱的身躯上,少年早已失去思考能力,只知道硬撑,撑下去才有希望!

    不知多久,黑色散尽,彩色如期而至,尽皆涌进少年体内,转观我们那可怜的少年,早已失去百次知觉而又被痛醒,现在正在昏迷。

    “呀呀呀!徒儿快醒来,好东西来,大补呀!”

    少年睫毛微微颤抖,仿佛睁眼都难以做到。又是一个突然,少年眼睛突然睁大,另一只手也放与墙上,这巨墙已经不再是漆黑如墨,而是流光溢彩,彩色化为的彩色液体仿佛琼浆玉液,滋润了少年那深黑干枯的躯干。

    “啊------,复活啦---------!”

    仅仅几十秒,少年干枯的躯干一下变得光滑如玉,挺拔壮硕。

    而那彩色东西还是源源不断地袭来,“小子加油,小子加油!给师傅吸干这破封印,然后去搅他个天翻地覆!”少年此时的气息越发纯厚,可怖。

    又是许久,巨墙上“啪!”得出现一条裂缝,一下便一发不可收拾,巨墙瞬间龟裂,裂开一个大口,足以让百人出入。“好徒儿,为师果然没有看错人,快走,不然这封印其他地方的灵涌来后就前功尽弃了!”

    “喂,还给我!”“耶耶,你抓我呀!”几个孩子在村落中打闹嘻戏,几个老人在一旁注视闲聊,这小村庄宁静祥和的气氛已经有几十年了,但一个少年从地下冲天而起,同时少年身后的巨大黑幕将这村庄毁于一旦。

    不一会,黑幕消失,只留下几十里的空地。一道老人的虚影浮现在少年身旁,嚎到

    “我屠血有回来了!老家伙们等死吧!哈哈哈!”

    少年则是淡淡然地低语,“吾,百千扬,又重生了?!”

    为了别具一格捏,咱也难过了呀,呀嘞呀嘞~

    “今天是2017年……六月16日……他的精神状况很不好,希望他能好起来。”

    “2017年六月24号,他的行为已经异常了,出现了喜怒无常,情绪化症状。希望它能恢复”

    “2017-7-2,他变得更加严重了,一点好转都没有。我已经没办法了。”

    “2017.7.14。医生的治疗结果出来了,已经没有办法了……我离开他吧。”

    “……………………………………………………………………………………”

    后来我才得知,那家诊所根本没有给他治疗……

    *回转*

    2017年五月1日。我本来是个农村孩子,觉得自己应该没什么机会走出这座可爱的小山沟。但是有一天的上午,本来我是要留下照顾我的侄儿的,但是大姐提早回来了,我也就无事可做了。

    虽说这是个村落,但是还有的日常设备还挺齐全,快递店在几年前也坐落在村门口。

    正当我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我的手机传来了一身铃响,把我给吓的一激灵。

    “快递”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您有一个快递尚未签收,请到***领取。

    我先是愣了愣,明明最近没买什么护肤品啊也没有什么其他的……oh难道是他

    我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主道水泥路上,快递店就在这条路的前面的第二个拐角。

    可能是他送的东西。他是我前不久认识的人,莫名其妙对我很感兴趣,但是听起来不是什么坏人。

    快递店在半包围的村子中心,我走了两步也就到了。

    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快递,还没来得及打开,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肩膀。

    “你还有快递没签收哦。”

    我吓得不敢说话,一下子挣脱了他的手掌,回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高大的阳光男孩子。

    他的头发像是刚刚修剪过喷着啫喱水,衣服着装一看就是从外面来的人,挎着一个单肩包,手里拉这一个黑色小旅行箱。

    “emmm,嗨,那个……飞机航班提早了半个小时,我就想起寄出去的东西你还没拿到,我就到这看看来了……”

    那个男孩子一开口就失去了抱住我时坦然自若的样子,打招呼的时候还咬到了舌头。

    “重新介绍一下,我叫***,叫我阿城就好。”

    我也被他的口吃逗乐了,放下了一丝丝紧张。

    “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说我没空陪你闹吗?”

    男孩子呼刷一下脸就红了。

    “我只是想早点看到你嘛,有什么错。。。”

    “那你不读书了吗。”

    “对了,我转到太原读书了,跳级上了大学。说白了就是走走关系啦。”

    说到这,他还冲我做了个鬼脸,真是好玩。

    “行吧,先说好我不会踏出这个村子,而且不能被熟人看到我们走在一起。”

    男孩子一下萎靡了不少,但是很快就振奋精神了。

    “那我看到那边有几座小塔,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散散步,吃吃野餐”

    说罢,他拿出来一个小便当盒,里面满满的装着各种寿司。

    “这是我花了两个小时做的,刚学不久,嘿嘿嘿。”

    我抱着那个布偶,点了点头,走在了前面。

    那几座塔是这座村子最重要的文物,不知是哪一代的二品官建的,一座十六层乌黑宝塔。

    ………………

    我们散步,吃午饭,接了几次爸妈打的电话。我爸妈对我关心地很,连出个门倒垃圾都能问上半天。

    他到了塔底下,突然就没有动作了,呆呆地看着塔的第二层,嘴巴微微张开,眼睛的瞳孔不断放大缩小。

    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

    “这座塔能进去吗?”

    “好像不行吧,门都是被封住的,也没几个窗户。”

    他又看了塔一眼,不作话语。半箱过去了,他突然对我伸出手。

    “我们能……牵个手吗?”

    明明是他发出的邀请他却先不好意思了。

    “只能到村门那边。”

    于是回程的路上,我牵着他的手,一只温暖,大大的手。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隔三差五就来看我,太原离这里也不算近,但是他总是笑着说他能有办法节省时间,我也就不去追究了。

    有一次他问我,我喜不喜欢他,我说我们还刚刚认识不久,不能随便下结论。他看起来有些难过。

    终于有一天他说大学开课了,不能像这样天天来看我了。我表示了惋惜,但是实际上也没太多不舍。

    几乎在同一天,那座塔的大门被打开了,听说里面乌黑一片,恶臭不止,摆着几座鬼神像。

    ……………………

    过了一个月,他突然又来看我了,但是他变得有一些奇怪,说话的逻辑更乱了。

    有过了几天,他的行为更奇怪了,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他说最近有些头晕,已经去医院看了。

    过了半个月,他突然消失了,又突然出现在村子里面,没人看见他是怎么进来的,只知道他从那座塔的方向走进来的。

千年

    静谧的盛夏深夜。明月当空,月华似水,恍如白昼。虫鸣阵阵,萤火虫在田野水边轻盈的飞舞。

    临江村低矮的茅草房内,卿络睁开双眼,呆愣良久。随后,翻身下床,蹑手蹑脚开了屋门,走入月色中去。

    这个夜晚,朗朗明月,潺潺溪水,溪边的小树林,与当年他们的初遇之景,一般无二。她细细地用脚丈量这片熟悉又陌生的土地,十五年的光阴在脑海倏忽而过,

    到院门处,她微微侧头,透亮的眼眸瞥向趴在一旁的阿黄。阿黄用前肢撑起上半身,双耳竖起,看着卿络,小眼睛一眨不眨。她蓦然无声地笑了,月光柔和的依偎着她的脸庞,是以连狗愣神片刻。

    “好啊!你出息了,连你主子也要拦。嗯?”语罢,挑挑细眉。她的声音柔和温润,宛如一滴水落在一碗水中,可以在人心中荡起涟漪。但此时的低声细语却不似玩笑。

    阿黄遂重新趴下,只是动作缓慢,眼神怪异,像在迟疑、思考。不消说,此狗很有灵性。

    卿络信步踱至溪边。一路上所过之处,惊起飞萤小虫无数:点点萤火四散纷飞,尽显慌乱;虫鸣蛙叫一时失了节奏,阵脚自乱。

    远远看去,白衣乌发的身影,轻盈一跃,裙裾翻飞,在溪边树枝上款款落座。流萤没了初始的畏惧,在卿络身旁自在舞蹈,或是落在她肩头,素手之上,或是隐匿于发间,浑如簪了珍珠头饰。

    在乡间,夏天日里气温虽高,夜间热气散得也快。此时,溪畔树间,阵阵微风送来田野芳香,直熏得卿络昏昏欲睡。迷迷糊糊之时,晚风捎走那几不可闻的呢喃:“竟还是树上睡得踏实……”

    轻云笼月,是为美梦提供一张温床。卿络坠入梦中,梦之情景,恍如昨日之事。

    漫溯汀,上月林,雨歇微凉的夜晚。

    白衣女子闲闲坐在树上,头倚靠树干,仰望斑驳树影掩映下的皎皎明月。林外,不远处,溪涧流水汩汩作响,水面上,被水波揉碎的月色闪着细碎的光。

    杳无人声的静谧,直到两名身姿挺拔的男子,自平野出现,戛然而止。

    奇怪的是,明明相隔甚远,但当女子锁定到为首的那人时,不期然他恰好仰头,故,四目相对。

    女子愣神之际,茫茫然间,眼神未加避让,只见此人发丝犹如墨染,一身白衣,腰间别一枚色泽温润的玉佩。

    不多时,他身旁的乌衣男子有所发觉,闪身一动,转瞬间,已欺身上前,与白衣女子正面相对,手中利剑业已出鞘,寒气森然。

    白衣女子无惧乌衣男子的攻势,身手敏捷更胜一筹,巧妙错开迎面而来的利剑,轻盈跃下树枝。

    恍若无事般,闲庭漫步,至溪边停下,单膝跪地,弯腰半蹲,伸手拨拨清水,拂开落叶,自顾自舀一手溪水,刚送至唇边,冰凉的剑身贴上颈项。

    “什么人,胆敢擅闯漫溯汀!“乌衣男子怒气冲冲的暴呵道。

    白衣女子往一旁偏偏头,斜睨乌衣男子一眼,一缕青丝随着她扭头的动作飘然而下。她的眼神随之眯了眯。她本能地讨厌被威胁,但她并不担心。

    她不答话,继续低头喝水。身后人怒气顿生,剑势才起,却被悠悠跟上的墨发男子抬手制住。

    “师父,此人形迹可疑,身手敏捷,小心为上。”说话间,退到墨发男子身后,警惕地盯着白衣女子。

    浅饮罢,白衣女子直起身,像没听见乌衣男子的话一般,转而面向后来者,并不承情:“你不必如此,他伤不了我。”

    “何事入我漫溯汀?”他不置可否。

    那人低头看脚下,似是寻何处落脚,以不脏了鞋面,湿了衣摆。骨节分明的左手慢条斯理的理着右手衣袖。惟眉头稍敛,神色不愉。男子看似散漫,却莫名给人深不可测的神秘之感,让人不自觉退避三舍。

    然而,万籁俱静,流水潺潺,月华之下,墨发男子的轮廓身形都镀着一层柔光。白衣女子有如魔怔,视线定在墨发男子身上,若有所思。

    乌衣男子的眼神瞪过来,像是不满自家主子被她的目光亵渎了。

    “想来我是要来找你的。”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对你身上的气息很熟悉,一路上顺着这股气息而来,不会有错。”女子对乌衣男子的视线不加理会,片刻后说道。

    女子语气郑重其事得让乌衣男子捏一把冷汗,愣在当下,凝视女子的眼神,透出几许不可置信。

    墨发男子闻言,却是收起轻慢神色,拧眉正视白衣女子,先前的焦灼神情此时去了一半。

    白衣女子见墨发男子沉默不语,猜想他不信,当下不假思索地,右手轻抬,翻掌放至腰间,手心之上白光显现……然而,突如其来的,更加耀眼的白色光辉在她眼前炸开。

    白光太过刺目,待她正要闭眼时,一只温热的手掌却先一步覆上她的眼睛,为她合上眼睑。与此同时,她摊开的手掌上,也覆上了一只干燥的手,掩盖那还未凝聚成形的白光。

    一片漆黑中,对面之人,轻叹一声:“在外面,本体可不要随便祭出啊。”语气无奈又难掩笑意,态度温柔得与之前判若两人。

    右手之上,宽大的手掌握住她的僵硬的指尖,引导她化掌为拳,收回本体,动作轻柔。估摸着她能适应光线了,他也收回了双手。

    自始至终,她虽躯体僵直,但竟然不甚反感,哪怕,他的举止亲密如斯。

    男子的手放下后,她也缓缓睁眼,这才看清自己与墨发男子被一个白色保护罩护着,而那名乌衣男子以及外界的一切声响竟然被隔绝在外。

    她神色莫名,疑惑地看着墨发男子。

    “性子还是这么急,我何时说过不信你了。”

    “你……认识我?”男子语气太过熟捻,她吃了一惊。

    他没有即刻作答,眼眸盯住她。

    “你终于舍得醒来了。”墨发男子缓缓出声,颇有如释重负之感。面对白衣女子迷茫的眼睛,他眼中闪过一丝了然,遗憾道:“灵识受损果然没那么容易恢复,看来你的记忆还是受损了。”

    “记忆……受损吗?”她低声自语,微微点头。

    男子点点头,虚空写道:“我名唤辜诺,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喊我一声哥哥。”

    白衣女子拧眉,不可置信地重复:“辜诺?哥哥?你到底……和我什么关系?”

    “稍后我会详细告诉你,现在,你来告诉我,对于过去,你还记得多少?”

    “我?”她迟疑着,无言。

    “不用过于担心,你尽管说。相信我。”辜诺俯下身,使视线与她齐平,直视她。

    她只是不说话,抿着唇。但也回望他的眼睛,不躲不闪。

    忽而,那对面的脸移开,轻笑道:“算了,下次再聊,有东西过来了。”语罢,消了屏障。

    那乌衣男子环顾四周,背对二人。

    辜诺对她介绍道:“他叫楠曳。方才是你说的不错,他是伤不了你。”

    名唤楠曳的男子,闻言身形一颤。

    “应该是我的同伴,他们与我一同来的。”她半转过身,语气突然轻松不少,看向远处。辜诺所言,她好似没听进去。

    谁料,身旁人并不轻易饶过她,轻飘飘的说一句:“你真是一点没变,防备心还是那么重。”

    她的耳垂烧起来,只兀自强装镇定。

    所谓的一点没变,只是在对她有过去印象的他的眼中罢了,反而是她本人,却需要通过这熟捻的调侃,推断以往自己的性格。念及此,她显得郁郁寡欢起来。

    远远的,月色下,一身浅紫色的寐夏和一身翠绿的小草珠急速奔过来。楠曳见两者来势汹汹,自觉挡在辜诺身前。

    辜诺则淡淡摇头:“不必如此,他们也伤不了我。”神情不变,语气倒值得玩味。

    女子无视这挑衅,默不作声,神思游离,全然不似和楠曳交手时那般云淡风轻,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样子。

    楠曳默默后退……

    ……这一觉睡得格外漫长。

    一觉醒来,卿络一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茫然环顾四周,天还没亮,漆黑一片。

    没想到十五年后,醒来的第一晚,竟然梦到十六年前——她自寒极之渊醒来后,第一次见到辜诺的情景。她终于有记忆可以回忆之际,为什么会最先想到这呢?

    一定是昨晚入睡前,夜景与记忆里太像了。从表姐的珍藏话本里,从表姐带她看过的戏文中,她也是情窦初开。只是表姐为了情之一字,不顾一切,于她,多少是一种警戒。

    人虽醒来,但她的思绪还在过去的记忆里。

    她还记得,小草珠和寐夏出现后,小草珠一脸紧张,眼看要动手,幸好寐夏及时阻止。寐夏见过辜诺,他不善言语,一时无话,只是对着辜诺施礼,尊称一句“见过公子。“小草珠顿时呆住,她又抬头看了看辜诺,直到寐夏扯了一把她的衣袖,才纠结地施礼。

    辜诺微微点头,看向寐夏:“人已送到,你速回去罢,辛苦一路相送。”

    没等寐夏开口,小草珠抢先道:“什么意思?寐夏才不会走。是不是?”最后一问,她抓住寐夏的小臂,一瞬间急红了眼眶。

    寐夏无奈,没顾上先回答辜诺,只得安抚小草珠,空出的手拍拍她抓向自己的手臂,偏头看她:“我不走。”

    见她放手,这才从容地回答辜诺:“族长宽厚,特许我滞留在外。”

    “如此,多谢穆柏好意。那么欢迎诸位一道做客我漫溯汀梦弋谷。”

    全程,楠曳不置一词,也无法置一词。

    …………

    十五年前,她意识混沌,疑虑重重,现在回想起来,有些细节她倒是疏忽了。小草珠提过,寒渊里的无人出入。那么,为何族长穆柏应允寐夏离开?为何辜诺见到寐夏像是意料之中?深不可测的寒极之渊,从来没有外人进入,可见穆柏实力不容小觑。辜诺如何能有此殊荣,得穆柏特许进出寒渊?

    再见辜诺,定要问个清楚!

    十五年前,她在寒渊冰原修得人形。她好像做了很久的梦,后来梦越来越少,越来越模糊,醒来时,她什么也不记

    得了。意识清醒的刹那,她感到一丝不对劲,好像有什么从脑海流失了。一瞬之间。

    一睁眼,只见一张白嫩的小脸上,眨着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的少女,身着青衣绿裙,坐在冰地上,看着她。

    “姐姐?”少女清脆的声音在偌大的冰原飘荡远去,乌黑的眼睛凝望着她。

    “嗯?我吗?”她呆住了。

    少女认真点点头,耐心解说:“姐姐三千年前在这里扎根,耗时千年而萌芽,又千年而开花,再千年而化形。我就是

    在姐姐萌芽后的露水浇灌而生。我是这里唯一一株草,已经两千岁了,还没有名字,姐姐快给我取一个吧!”

    三千年吗?她看着单纯活泼的少女,再次领悟到自己生命里,有什么被刨去了,或丢失了,她想,如若不然,她应

    该有和少女一样的状态或者少女时的记忆吧。她不记得自己如何来的冰原……是的,她的出现也可能和少女一样奇

    幻,但是,她迫不及待要证明她不是初降世间,想要解释自己内心沉重之感。

    “……嗯,一棵小草,露珠浇灌……唤小草珠吧……”女孩期待的眼神使她不忍心拒绝。

    接下来,通过小草珠的讲述,她了解到一些情况。她所处之地是寒极之渊,惯称寒渊,乃与世隔绝的世外之地。

    寒渊——极寒之地,至寒之渊,占地一望无际。参天的冰棱如巨齿龙牙环出一道天然防线,寒渊由此被一分为二:冰棱以内,是地势平坦的茫茫冰原,冰棱以外,是一马平川的辽阔雪漠。寒渊远古时期是一片无垠的草原,草盛树稀,草肥枝茂。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历经漫长的变迁,甘草枯萎,巨树腐朽,冰雪覆盖其上,空寂萧瑟取代了蓬勃的生命气息。

    终年积雪,阒无人声,极寒的冰雪王国里,冰川覆盖下的树的种子,草的根基,无法适应极寒气候——昔日草木冰封凋零,一派萧瑟荒芜之境。然而时过境迁,千万年的演变后,犹如平镜的冰面开始有什么蠢蠢欲动,破土而出。

    银树,一如其名,通体银白,如冰似玉,在一片银白中,将阳光折射得流光溢彩。灵力流走于树体之内,在夜间便如流动的星辉,耀眼夺目,绚丽之至。银树孕育不易,乃是由于寒渊地脉灵力异常充沛,以至冻土层深蕴的寒灵,附在封存的树种上,灵力涌动借助树态凝成实质的存在,在天时地利加之岁月流转方成形。只是,树态已是这些纯粹灵力修炼的终点,往后,不过是根深叶茂些,光彩夺目更甚罢了。

    寒渊内外环,内冰外雪,唯一共有的便是银树。内层冰原,气候异常恶劣,就连雪花飘落,也是落地成冰,生命几不可见。外层雪漠,一片银装素裹。寒渊存在的初期,雪漠的皑皑白雪在无声无息的寂静中从未受过污染。千万年后,雪地上出现了三三两两生物的脚印。有兔子,有鹿,有羊……这些生物无一不是通体雪白,他们是雪域精灵,白雪玉兔,银雪羚羊,紫雪麋鹿。三者中,以鹿为尊,他们的身躯,线条流畅优美,紫色流光在体表流转,气质高贵。

    “潜哥,人抓到了。”

    潜点头,脚还翘在桌上。

    小弟站在一旁,心惊胆战地提议:“要不要……去看看?”

    他半仰着头,吐出烟圈,烟雾缭绕中,他的眉眼看不真切。

    过了好久,终于缓缓一笑:“好啊,去看看。”

    从前厅拐入后院,来到一处破旧的平房,房前是一扇粗重的铁门,铁门边立了两个人。小弟示意,便有一人上前用钥匙解了锁开门。

    铁门发出刺耳的“吱呀”声,那两人各一边用力,才将门推开一条道。

    潜往前走,小弟刚要跟,被他制止:“全都在外面等着。”

    潜一人往里走。

    这里又脏又乱,角落里堆满了垃圾,发出一阵腐烂的臭味。墙上的漆已经脱落,露出里面的大块红砖。潜走到房门前,轻轻一推。

    扑面而来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像铁锈,却比铁锈浓郁千倍,令人作呕。而潜眉头未皱一下,淡然地走了进去。

    屋内没有灯,借着月光,能勉强看清屋内的铁椅上绑了一个人。

    那人无力地垂着头,不知是晕了还是死了。

    潜退后一步,将门合上。

    屋内重归黑暗。

    万籁寂静中,只听见他低笑一声,口中冷冷吐出三个字。

    “阮之桐。”

    那人一抖,微微抬头,模糊视线里,她看见一双猩红的眼。

    对门搬来了一个人。

    起初,潜并不在意。

    他在这住了近两年,地铁站附近的老式居民楼,住的一般都是老人,偶尔也会有一些租客。但他晚出早归,与旁人没有交首发

    直到他发现那人在暗处观察他。

    他通常凌晨三四点回来,这个时间点,楼里住户早就已经睡着了,没有声,没有光,沉寂的夜里,任何一点响动都被放大几十倍。

    而特殊原因,他知觉敏锐,反应迅速。

    每当他站在自家门口,从口袋里掏钥匙时,他都能感知到对门传来的脚步声,非常轻,像踮着脚,一下一下,缓慢移动。声音挪到门处,然后消失。

    直到第五次,他终于确定自己的判断。

    这一次,当脚步声消失在门口时,他没有开门进屋,而是突然间扭头看向对面门框上的猫眼。

    “哐当”

    是猫眼的金属片落下敲击金属框的声音,以及打乱的脚步声。

    果然。

    潜快步走到对家门前,抬手敲门。

    对方不开门,他退了几步,正要抬腿踹上去,就听见开锁的声音。

    他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狼,屏住呼吸,一只手撩起外套,握住腰上的枪。

    门开了一小条缝儿,探出半个小脑袋。

    潜枪拔到一半,又不动声色地塞了回去。

    是个女的?

    女孩长发散着,穿着睡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像鹿一样,怯生生地看着他。

    潜还没开口,女孩先小声说:“对不起。”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她有些羞惭,好半天才把后面的话补充完整,“要偷看你的。”

    她的声音像泉水,像山涧水流撞击岩石,叮叮当当,莫名甘冽,让潜一颗急躁的心也放松了下来。

    见潜不说话,女孩缩回房间里,很快又跑出来,出现时手里捏了张卡。

    “这是我的身份证,您看下,我真的是守法公民。”她咬着牙,脸通红,“不是、不是变态偷窥狂。”

    潜垂眼,身份证照片中的人看起来很青涩,脸白白净净,抿着唇,眼睛又大又圆,确实像鹿。

    潜又看了眼名字。

    童欢。

    再看一眼出生年月。

    噢,今年二十二,没准还是个学生。

    见潜还是不说话,女孩又蹭蹭蹭跑回去,把学生证拿了出来,要翻开给他看。

    “行了。”潜头疼。

    “哦。”她把证收回口袋里,低着头站着,就像做错事被罚站的小孩。

    真呆。

    潜:“帮个忙。”

    童欢疑惑:“啊?”

    “我钥匙没带,借你家阳台用一下。”

    潜也懒得等她的脑回路转明白,直接推门进去,视线很快扫视一周,角落里堆积的纸盒,桌上吃了一半的方便面,蒙灰的电视柜,沙发上挤成一团的衣服,看来还处于刚刚搬过来的状态,没有整理完。

    走到阳台上,就更乱了,潜环顾一眼,勉强找了个落脚地。

    “这些是房东的东西,我还没来得及收。”童欢注意到他的目光,有点不好意思,跟在后头解释。

    这里每户阳台都是露天的,因为阳台上的门可以锁,原先也就没安防盗网,后来的租客想安,但房东说要自己承担费用,扯来扯去,最后也没安成,就这样了。

    见他打量着两个阳台之间的距离,童欢问:“你要跳过去吗?”又喃喃道,“还是找个开锁师傅吧,这样不太安”

    话音未落,潜就一脚踩上栏杆,整个人腾空,一瞬间,就稳稳地落在对面阳台上。

    “全”字哽在喉咙里,童欢目瞪口呆。

    他会飞吗?

    对童欢的表情,潜很是受用,他撑在自家阳台的栏杆上,歪着头,漫不经心地喊:“喂。”

    童欢望着他。

    “下次别偷看了。”

    童欢的脸一下涨得通红,从脸颊一直红到耳根。

    潜觉得好玩,又加上:“不然告你性骚扰。”

    女孩急了,看样子还要解释什么,潜却不给机会,转身就进屋去了。

    回到屋里,他把口袋里的钥匙掏出来往桌上一扔,整个人靠进沙发里。

    他坐了会儿,烟瘾上来了,拿过烟盒却发现里面是空的。

    “操。”他低骂一声,把烟盒甩到一边,不耐烦地扯了扯领口,觉得有一种奇怪的涨痒感从心脏蔓延到四肢。

    不是因为烟瘾,他知道,不是因为这个。

    潜一觉睡到下午五点,被一通电话叫醒。

    他按着太阳穴,接了电话就是一顿臭骂。

    对面等着他发泄完起床气,乐呵道:“潜哥,出来玩不。”

    “玩你妈。”气还没消。

    “我妈可没这里的妞好玩啊。”何洋嬉笑着,“就在渡口,大家都在。”顿了顿,声音低了些,“江哥也来了。”

    听到这里,潜的思绪清楚了一些,他半撑起身子,回:“知道了。”

    在床上坐了十几分钟,潜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他拖着步子去卫生间,双手撑在洗脸台上,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头发凌乱,脸色发青,眼圈泛红。

    他早已习惯自己这副样子,本来作息就不规律,又酗酒抽烟,身体早就抽空了。

    他才二十五岁。

    潜靠在后墙的瓷砖上,就盯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过了一会儿,忍不住嗤笑。

    有什么呢,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

    六点,潜终于洗漱完,晃悠悠地出门。

    刚到楼下,视线就被塞得满满当当。

    哟,巧了。

    木柜,藤椅,冰箱,床垫,还有两三个纸盒,里面装了碗具桌布一些小的家居用品。

    童欢站在旁边,火急火燎地打电话。

    潜走近一些,听见她在吼:“我付钱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呢!现在要我怎么办?要我一个人抬上去吗??”

    吼完她就把电话挂断,面红耳赤,一脸恼火。

    她无意识地环顾四周,忽然瞥见正往这边走的潜。两人视线对上,童欢一惊,有些窘迫。

    潜轻飘飘地移开视线,目不斜视地从她面前经过,径直朝外走。

    他的脚步比平时慢,却比平时稳,仿佛胸有成竹。

    “那个……”童欢在背后弱弱地开口。

    潜勾起嘴角。

    转身时,手插在裤兜里,扬起下巴,淡淡地看着她,等待后文。

    童欢:“您有急事吗?”

    “怎么?”

    “那个您要是没有急事的话,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她语速很快,生怕他拒绝似的,“我买了点东西,您能不能帮我搬一下?”

    买了点?潜对她的描述不置可否。

    童欢低着头,手指绞在一起,她知道自己提这个要求不太好,但是如果他不帮忙,她吐血也搬不上去。

    她正忐忑不安着,就听见他说:“行。”

    潜先走到木柜边,用手抬起一角掂了掂,应该是实木,有点沉,但对于他来说绰绰有余。他正要搬,念头一转,对童欢喊道:“喂,过来搭把手啊。”

    小姑娘还是一副呆呆愣愣的样子,“噢”了一声赶紧小跑过来。

    她正准备抬另一边,不小心碰到他刚好伸过来的手,立刻触电似的收了回来,眼神慌乱。

    潜轻笑一声:“小心点儿啊。”

    童欢刷的一下脸又红了。

    潜也不逗她了,他微微躬身,把柜子的大部分重量都移到自己手上。

    老式楼没有电梯,潜和童欢都在四楼,四楼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东西搬完后就已经六点半。

    童欢看起来有点呛,那几个纸箱她没好意思让潜搬了,自己一个人哼哧哼哧楼上楼下跑得满头大汗。潜倒还好,不红不喘,悠哉地坐在童欢家的沙发上。

    童欢从厨房端了一杯水给他,她看起来心情好了很多,麻烦解决,终于松了一口气,看向潜的神情也充满感激。

    “今天真的太感谢您了。”童欢有些局促,“要不我请您吃个饭吧,算是道谢,顺便也是……道歉。”

    潜了然,知道她指昨晚的事。

    童欢突然又想起:“您刚刚出门是有事吧?额,您要是不方便的话,那就”

    “走吧。”

    童欢一愣:“啊?”

    “不是要吃饭吗,走啊。”

    潜面不改色,一脸正经,天知道他口袋里的手机已经震了好几回,何洋一直在催他。

    又是搬东西,又是请吃饭,潜觉得自己可能是中了邪。

    夜晚的城市灯红酒绿,流光溢彩。

    南州以不夜城闻名,就算晚上两三点依然繁华不落,笙歌不止。

    靠近西三环有一条酒吧街,聚集了大大小小上百家酒吧和夜总会,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经常发生打架斗殴。街边有女人站街,路过的醉汉有时忍不住上前捏一把,女人也不生气,若价格谈得来,直接就能去边上的小宾馆开房。

    当然类比于这种自营业,夜总会就显得更专业,大家名义上是公主小姐,但包厢门一关,谁也不知道里头在干什么。

    久而久之,这一片就臭名昭著,警察巡逻也不愿意来这块。就算有心想清扫,这其中势力牵扯太复杂,有心也无力。

    渡口是街上最大的夜总会。

    潜到门口时,已经八点。

    他本来还想多待一会儿,结果何洋电话催个不停,连童欢也看出来了,让他有事就先去忙。

    进了大门,前台服务员认识他,引他直接去里面。

    推开门,一股浓郁的烟味扑面而来,连服务员都忍不住呛了两声。

    里头的人听到开门的响动,也都看过来。

    空间很大,围成半长方形的黑皮沙发,约摸二十几个人,大多都坐在靠近门口这边,而里头只坐了两三个人。

    也就是那阴影中的两三个人里,有人喊他:“阿潜。”

    那人一出口,其他人都跟着喊:“潜哥。”“潜哥好。”“潜哥来了。”

    潜也没理,眼神都懒得给一个,径直朝里走。

    “操,拽个几把。”有人翻白眼暗自骂道。

    潜对于这些不满与怨愤已经习以为常,他权当做耳旁风,往何洋那边走。

    何洋和江耀宗坐在一起,何洋见他过来,挪了一些,把江耀宗身边的位置留出来给他。

    潜刚坐下,何洋就问:“潜哥,怎么这么晚才来啊。”

    “有事耽搁了。”

    “您这耽搁可够久的,仨小时。”

    潜冷冷睨他一眼,何洋嘿嘿笑,把伸出的三根手指头收了回去。

    “阿潜。”身边的人再度喊他。

    “江哥。”潜略一点头。

    在场所有人,只有江耀宗能让潜分出三分神对付。

    当然,在场所有人,也没人敢不给江耀宗面子。

    眼前的人坐在阴影中,从眼角一直到蔓延到下巴的狰狞疤痕时隐时现,让这个瘦高的男人看起来面目可憎。

    可他偏偏是表情和煦的。

    “小曼等你很久了。”他微笑,眼里带着宠溺,眼神朝门外看,“这不,等不及了,跑出去找你了。”

    何洋晃着手机:“我给小曼发消息了,她马上就回来。”

    话音未落,包厢的门就被重重地推开,接着是一声响亮清脆的:“潜哥!”

西幻

    “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是肖特。”卡莎转了转她碧蓝色的眼,注视着德雅,“可是我一出口就意识到不对,因为肖特已经去世很久了。”她又低下头有些消沉,嘴微抿似乎还想再说什么,但最终没有开口。

    德雅移了眼,拇指和食指轻捻是习惯性沉下心的思考动作,猜想着卡莎心中所思。她想道出的应是去世缘由,因为看莎娜年纪必定不大。

    几缕棕黄的发挡在莎娜眼前,德雅想动手拂开,“你看见我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话已出口,情绪稳定了些许。

    莎娜本无心听两人的对话,只顾木桌上细腻的纹理。低缓深沉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她一抬头,就撞入德雅如晨雾般淡灰的眼瞳,那是薄色的眸子,透亮且清澈。

    “没有。”话毕,她站了起来,向远处的灶炉走去。莎娜脸颊微微发烫,想趁机清醒。

    浓郁的奶香扑面而来,她很快摆好面包和甜汤,刀叉的磕碰声在莎娜脑中响得异常清晰。尽管刻意去忽略德雅的存在,可依旧被他深邃的眼神所吸引。

    莎娜更没有忘却这样一个不合逻辑的出现。在上帝所庇护的平民区里被教会抓到,他们会毫无疑问地烧死。不过,现在,只要德雅不杀死自己和卡莎,什么动静都会安分。

    盘子被端到餐桌上的时候,卡莎显得兴奋,“今天我去梅林家,听他们说牛奶和水果的价格要降下来,这样就可以天天吃上这样的面包了!”

    莎娜瞧了德雅一眼,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眼里不存在的蔑视就低下了头。无奈叹了口气,抚了抚卡莎金色的头发,“那真是太好了。”

    德雅看着有些焦黄的面包,轻微切下一小片放入嘴中。或许是味道不错,莎娜可以明显感觉到他眼里隐约的闪动,夹杂着喜悦。

    “还有还有,”卡莎停下吃面包,“他们还说,城郊的古堡符文被毁了,说是要重新去封印呢。”她喝了一口甜汤道,“说是什么封印血族,不过是骗人的吧。现在什么事情也没有,他们倒是先聚在一起商讨起来了。而且那种地方谁会去,那些教徒难道不害怕的吗。”

    莎娜嚼着面包的嘴突然停了下来,面对洗得白净的碗碟怔了一下,而后缓缓抬起头。德雅的眼睛亮着暗红的色泽,那种不明的意味沉在眼里。压制住的怒气似乎在等待下一句话的激发。

    莎娜思索到了问题的本质,在惶恐之余把那口面包咽了下去后,赶紧转头面向埋头切面包的卡莎,“餐桌上不要说这样的话,你晚上还想做噩梦吗…”声音渐低,话语中存在着顾虑,含蓄的表达是上帝所应允的关怀。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砰”的一下,那是门被用力关紧的声音。莎娜颤抖着大口喘气,受到惊吓的她无法忘记刚才德雅的眼神中的怨恨。

    “卡莎…晚上无论如何都要把门关紧,听到什么声音都别出来,明白吗?”莎娜不放心的告诫,不清楚自己是否在自欺欺人。

    卡莎看了看姐姐的侧脸,继续啃有些发干的面包,敷衍的话先出口,来不及辨别莎娜嘴中的话怪异与否,“知道了。”

    她思考着话里的真情流露,正常人都能听出自己语气中不尊重而德雅不可能不清楚。

    一现在想到这个被姐姐救回来的平民这样臣服教会,且听不惯一切不尊敬的言论又觉得有些惋惜。毕竟德雅是相似于肖特的人,她也想着他能好好留下来陪着她们。

    卡莎在心里叹了口气,还是算了吧,他不会再回来的。德雅冲出去时甚至来不及回应莎娜的慌乱。他出逃时挣脱了那些刻有符文的银器压制,很大程度损耗了自身能力,可休息一阵就没有什么问题。

    但他忘记了那些该死的信徒手里拥有的能力,一种感知封印解除的能力。德雅相信不过多久,又有所谓背负圣命的教徒会找上他。

    德雅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卖水果的商贩也收起木箱,掩盖上艳丽的颜色,断绝那些令虫蝇前仆后继的香甜滋味。

    他突然想到卡莎的话,在几百年前,这些水果对他还真的称不上是诱惑。不过现在闻闻味道,也已经足够了。百年的囚禁,他太明白什么叫做满足。

    天慢慢黑下来,远处的云还在翻卷,略过红色砖瓦堆砌起来的烟囱,漂亮地打了个结,又略过去了。风有些大,云移动的速度越来越快。

    德雅依旧站在路中央。

    过往的人根本来不及好心提醒他快回家,要下雨了。只匆匆忙忙跑过他身侧。

    德雅闭上了眼睛,或许只有在此刻,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太久没有感受过雨水了,怀念冰冷的触感,放下灼热的心。他打算静静等待。

    莎娜看着天空,又吩咐了卡莎几句,就踏着步子上楼收衣物。楼顶风大,晒干的裙子飘摇着。她马上将它抓住,取下了木夹,置在手臂上。当她把眼前的衣服都收尽时,看到了街道上唯一站立着的人。

    黑色修长的身影,她意外发现是德雅。他竟然没有走远?刚刚不愉快的事情经过,她虽然没有从德雅口中直接听到关于他的消息,却也猜到了。

    封印之所以会被解除,就是因为德雅逃了出来。

    雨已经落下来了,砸在窗户上发出声响。莎娜赶紧跑回屋中放好衣物,关上衣柜后她转身。面前是窗,又是和肖特存在时一样的雨天。教徒拿着十字架围绕在他身边,念着那些毫无用处的祈祷。

    莎娜深吸一口气然后撑着伞回到楼顶。目光注视着德雅,却并不能明白他心里到底在思考什么。难道他也在埋怨吗

    是瞬间的事情,它没有循序渐进的过程,直接的倾倒。德雅站在那儿,一动不动。雨沾湿了他的发,还有身上单薄的衣服,水顺着脸廓汇聚到下巴,再滴落在胸前。睫毛微微颤动,眼却依旧看着远处。

    一只黑色的猫慢慢走到他跟前,淡黄色的瞳孔闪着好奇的色彩。猫毛耷拉着,有些难堪的姿态。德雅蹲下来,伸出手指在空中画了一个符号。那只猫突然停住,往后退了一步,然后露出牙齿,摆出凶狠的姿势叫了一声。

    德雅突然笑了,刚刚他不过告诉它自己是血族罢了,它就害怕到要示威了。眼里流动的孤寂,似乎和天是一般的成色。很沉更不易化结。他呼出一口气,仰面看天。

    清楚记得那日的追赶和杀戮,也是发生在这样的一个雨天。他觉得挺好,这样人类的血,就可以毫无保留地被雨水冲刷。自己的过错,也会“假装”消磨地一干二净。

    可他没有错,到现在,他依旧是这样认为。自己满身的鲜血,而地面上遍是人类的躯体,后边还有拿着银器的信徒。

    贪婪的人类总以为血族会跟他们抢夺一切,然而事实上,血族根本不屑与人类如同把戏的争。上帝对于该隐所做的惩罚,不过是有看不起的成分罢了。

    他突然攥紧了拳头,惨白的皮肤下,青色的筋隐约透着紫红。随即他松开手,再多的回忆也已经是过去了。现在逃出来,他再也不想回去。

    他们总认为血族就应该待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却不知道这样的地方也是让他难熬的。气温的冰冷侵入他的躯体,内心却是跳动的火热。人类的自以为是,却永远得不到惩戒。

    低下头,急促地喘气,身体虚弱加上淋雨,他不清楚还能不能恢复不过来。

    突然,黑色的阴影盖在他身上。

    暗色的鞋子停在他前侧,是个女人。德雅向上看去,莎娜的脸映入他眼中。莎娜看着他,默默把伞朝他的方向又送了送。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出来,还是相信善心在作怪。看他淋雨,心里居然有些焦灼。

    德雅笑了,嘴角勾起,眼睛略微眯着,展现出一个很轻浮的意味,似乎在审视莎娜一般的。不过那是她第一眼的错觉,而后莎娜便感觉到了嘲讽,不是对她,而是德雅自己。

    嘴角勾起的模样,特别地锐利,有些像金属的刀子,发着独有的亮光,森森地令人后怕。她不知道德雅为什么要这样笑,手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德雅看着依旧在眼前的黑猫,眼里涌动着暗红,然后他伸出舌,象征性在尖牙上一舔。那猫发出凄厉的叫声,很快往德雅身侧逃走了。

    他站了起来,一把握住了莎娜撑伞的手,温热的皮肤,让他感官稍稍慰藉。

    “你…”莎娜恼怒,想挣扎开他冷得不切实际,甚至刺骨的手,不料他抓得愈发紧了。他眼中的淡漠依旧在加深,虽然是暗红,但显得尤其令人心寒。他仿佛在警告莎娜挣扎,沉着脸没有言语。

    德雅思索着她的忍耐限度。可莎娜放弃了,没有再想要脱手。就在她停止挣扎的时刻,德雅松开她的手,皱着眉咬了一下唇。然后,他突然又想到什么似的

    德雅思索着她的忍耐限度。可莎娜放弃了,没有再想要脱手。就在她停止挣扎的时刻,德雅松开她的手,皱着眉咬了一下唇。然后,他突然又想到什么似的,眼中是狡黠。

    他走近了一步,两手搭在莎娜的肩上,环住她的颈脖,“怎么出来找我?”他凑近她,以额相抵,吐息轻缓而有力扑在莎娜的脸上。

    莎娜慌了,脸上又是发烫。垂下眸子,看到的却是德雅的唇,拥有市场上新鲜草莓的艳丽色彩。它轻微张合,呢喃低语着,而后接近,似有若无地吻在她的唇上。不过动作极细微,很难察觉。

    莎娜明显感觉到自己呼吸紊乱,被德雅牵引着而后掌控,似乎稍一偏头,就会和那两片唇瓣碰上,然后陷入无尽的绮梦。

    “同情?”他开口,莎娜却仿佛被冷水浇醒,着声调语气里包含的淡漠让她整个人都一惊。“不是。”她飞快答道,然后退后一步。她突然醒悟过来,对血族不该抱有期待。他们漠视人类的生命,自身随意的不快就可以让人死去。

    德雅早料到她的反应,猛地一带,将她拉进怀中。莎娜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德雅的肌肤紧贴着她,有力的节奏不停地响着。德雅埋在她的颈脖处,那种清香又进入他的鼻腔。接近于贪婪地嗅着,慢慢放松下来。

    “那就是怜悯咯?”俏皮的话在莎娜耳边响起,她的耳根子已经红透了,还在发烫。她想推开德雅,但双手碰到他单薄的衣物,勾勒出他身体的轮廓时,莎娜无力地把手垂下了。耳朵和脸又红了几度。

    德雅没有听到她的回应,感觉施加在身上力度变小,于是伸出舌头在她颈处舔了一下。尖牙划过细腻的皮肤,却没有想要刺破它。莎娜突然浑身僵硬,她明白自己或许要死去了,尽管她很不愿意承认。

    她希望在她死去以后,上帝能看在只剩卡莎最后一个人的份上,饶恕她与生俱来的罪孽。而德雅,她希望他能够放过卡莎,她也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罢了。

    不过德雅没有再动作,他闭上双眼,有些疲倦,尽管怀中的莎娜一直在害怕地颤抖,他也没有发火,“别动…让我靠一会儿……”德雅语气虚弱,有些上翘的尾音让莎娜觉得暧昧。

    时间不停流逝,天空的雨转小了,一滴滴打在伞上的时候,竟然出乎意料地和谐动听起来。

    德雅放开了她,但脚步不稳踉跄了一下,他伸手抵住自己的额头,却没能抚平因烦躁和不安皱着的眉。

    当他睁开眼时,莎娜在看着他。

    他退后一步,往她身侧走去打算离开。雨重新拍打在他身上,而他却仿佛没有任何事发生。

    莎娜咬咬牙,问道,“你要去哪?”

    德雅停住了,似乎等待她的下文,呆滞许久后目光回到莎娜身上。他凑近细看莎娜眼里的一丝恐惧。

    “回去吧…”莎娜道,她闭上了眼睛。

    “回哪里?”德雅的一只手从她光滑细腻的后颈抚上,而后掐住莎娜的喉,慢慢用力。莎娜的脸一下涨得通红,但她没有太多的挣扎。

    德雅有些意外,嘴微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他想问她为什么不骂出口或是用怨毒的眼神看着他,如同往常死在他手下的人一般。

    可是他最终没有说话,又想笑,可突然就笑不出了。

    几秒后。他松手了。

    莎娜难受地干咳起来,弯下腰握拳敲着自己的胸口,而后抬起手背擦掉了挤出的泪水。

    站直恢复回来的莎娜感到手上一凉,德雅的手已经贴了上来,他顺势将指往她指缝一滑,两只手极其契合,毫无间隙地紧扣在一起,“回去吧,莎娜。”

    他无力笑了笑,眼角微微发红。他想要相信她,像第一次拥有日光一样,“我需要休息。”

    莎娜没有料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他洋溢着微笑,却是厚重的色彩。眼睛的淡灰真的如雾一般让人无法看清,这种悲哀并非与生俱来,但更具人情。

    对于话语中的孱弱,这不是他所拥有的,圣于人类的能力所具有天生的压制力应该如第一天那样。

    当手上的冰冷愈发严重时,她才反应过来,僵硬牵着他在街上行走。

    无敌小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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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宴

    入夜五点,D大楼外的泛光照明随着内环的金色车流逐渐亮起,占据整座楼身的LED灯光墙成为滨江最绚丽的风景线,巨大的“SHLOVESME”与江对过震旦大楼外显示的“ILOVESH”遥相辉映。樊志华便站在D最顶层的独立办公室内俯瞰着脚下的浮华,她的身后只留了一盏荧白色落地灯。

    三十分钟前,她刚从一场跨洋电话会中脱身,沪上知名商业艺术团队TheLink敲定将在明年一月于外滩美术馆办新年首展,D将同时作为协办方与客座嘉宾出席这次展会,公关与宣传都将由她亲自协调参与。

    这是时隔六年后,她再一次执笔写文案做策划,此消息一出,连广告都没打,业界舆论便甚嚣尘上,成功将TheLink和D一起推上热榜。徐秋湲对她笑称这大概也算一桩能载入课本的经典营销案例,她不置可否,暗地里还是把躲在背后乘风使舵的严阜城揪出来说了一顿。

    这不是这人第一次插手她的业务,即便她已习惯凡是自己在的地方必有严家的人,她也还是不愿D总被外界当成是一块专供氏木集团涂画的私人黑板。

    从创业初,她的本心就没变过。依托氏木在申城的威望,D能将公关和广告营销充分结合,使其本身成为滩上最有穿透力的传音筒。而之后,她要做的就是将氏木和D隔离开,打造出真正属于自己的4A品牌。

    到那时,D已不再需要任何依仗,而氏木在她的客户群中将成为无足轻重的一份子,无论严阜城同不同意,她都会让D步入上市公司体系,使之成为国际上的广告大牌。

    而现在,她离这一目标只差一步棋。

    ——正式与TheLink结成同盟,实现人才流动与资源共享。

    这将让D成为沪上首个有资格将广告以作品形式打入艺术场馆展示的商户,而这也将使D明年的上市价格从原来所估的4.43亿有望突破5亿大关,跻身业界前十。

    17:05,严阜城打来电话,说他等在了D大楼的底层车库。

    “今晚上,段氏要办场酒会,在金山,跟我一道去呗?”听筒里的男声带着笑意,明显的谄媚语气。

    樊志华正在案前整理文件,亮着屏的黑莓被她搁在桌面上,手边的笔记本也开着机。

    “干嘛找我?”

    “你不是还欠我一顿饭么,对吧?”

    樊志华动作一顿,静了半晌后才开口:“段氏那边没有我认识的,而且我也没准备礼服……”

    “这个都是小问题,你只要回答我去不去。”严阜城打断她,随即又补充,“而且我听说,世腾公司的人也会来。”

    如同一块石头打向水面泛起涟漪,樊志华立刻觉得心中的某一块有隐约的震动,不算强烈,但也足够驱使她做出最终的决定:

    “等我十分钟。”

    说完她就挂了电话,看向笔记本屏幕上先前跳出的三条对话框。

    :Leo刚跟我说,他想去古藤。

    :我也是刚收到消息,世腾的新任老板带资入组,已经控股百分之三十,成为最大股东。

    :如果世腾要和古藤合作,你打算怎么办?

    没怎么思索,她直接就往键盘上敲了一句:

    我会说服世腾放弃古藤,就在今晚。

    随后她便合上笔记本,对着黑暗深呼出了一口气。

    然而这边还没寒暄完,段氏的几任高管也在这个节点过来敬酒了,走在后面的则是段氏的几位董事,其中就有先前上台发过言的段国雄。

    “老远就听到这里的笑声了,过来一看,果然啊,又是严家的花公子在这里捣乱!”为首的段国銮先一步以声致人,和段国雄这个段家一把手比起来,这位正值中年的段氏二当家也称得上是枚“千年人精”。

    樊志华早听说过这男人的事迹:二十岁组黑帮大难不死,三十岁卖赌石一赚千万,如今四十岁却退化得玩起了女人,坐拥各色佳丽无数。

    严阜城曾于私底下跟她讲过,段家宅里的人一个个都是纵欲的豺狼,没有信仰没有底线,扔出去跟**无异。她当时还觉得夸张,现在一见,她倒觉得应该是真的。

    场面上的气氛依旧热络,三家人有说有笑,像是和谐一家亲似的。樊志华始终默立在边上静观局势,而傍边的严阜城却难以从场上脱身,和段国銮不过说了十句话,手里的高脚杯就已经空了三回。

    诚然,姜还是老的辣。

    “这位就是严家小妹,姓樊?”段国銮终究是注意到了她。

    樊志华含笑点头,稳稳地举杯:“久闻段董大名。”

    段国銮则转头看向严阜城,似笑非笑:“看来你又宣扬了我不少好事,罚!”

    边上的侍应生马上又将严阜城的酒杯斟满,樊志华却不急不缓地接了一句:

    “我哥哥同我讲了不少您的故事,而我是做广告起家的,好广告就需要依托好故事。我的D要想进一步开拓市场,以后还得仰仗您,否则广告界缺少了千万个好素材,那才是最可惜的。”

    段国銮微微一怔,还没做出回应,樊志华已经将杯中酒饮尽:

    “这一杯,小辈敬您,也代我哥哥。”

    段国銮笑起来,举杯:“我也敬樊小姐。你有这样一个哥哥,我替你不值。”

    樊志华趁着众人的目光都在段国銮身上时,微微侧目,看向身边的严阜城。

    本以为会看到这人在脱离围场后的轻松笑容,然而这人也正回看着她,表情难得严肃。

    直至段国銮搂着一个名为“陈悦”的年轻女性再次走来,并向她介绍“这是小陈,她是现在我们集团旗下世腾公司的运营官”,她才明白,严阜城刚刚的眼神是在担心她的处境。

    “樊小姐,我们小陈跟你是同行,年纪应该也差不多,你们两个倒是可以交流交流。”段国銮的眼神从身边的小姑娘身上一直飘到了她的脸上。

    樊志华波澜不惊地向面前的陈悦伸手,微笑:“你好,我是D的樊志华。”

    但面前的小姑娘只是象征性地回握了一下,声音很轻:“我是陈悦,很高兴认识你。”

    而在两人同时收手的一刻,樊志华看见了对方右手掌心几乎贯穿至腕部的刀疤。也就在这个时候,她才发觉面前这个小姑娘从头到脚都裹得分外严实,颈部解开的第一粒扣子的正下方,很明显地烙有一块深色乌青,像是从下至上蜿蜒出的黑色藤条,无形中束缚住了礼服下的瘦弱身躯,看得她不禁背脊发凉。

    晚宴后续的流程,樊志华都没怎么参与。

    台上的文艺表演一轮接一轮,无非是歌舞魔术或抽奖。女主持人隔三差五地要为赞助商打软广,台下的宾客大多都在聚群聊天,掌声有一阵没一阵。用严阜城的形容,这么个集餐饮、看秀和观景的地方也就用来做相亲角最合适。

    待酒会进行到派对环节,整个晚宴的气氛方达到高潮。

    观众席上的座椅被自动降至地面以下,中心升降台也成为了舞池的一部分,有乐队及DJ进入到场当中,五颜六色的光束一打,耳边随即响起极具动感的电音。

    樊志华始终坐在舞池边沿的高脚凳上喝酒,手边搁着她刚脱下来的披肩。透过面前堆叠的人影,她看到严阜城正在和一个她不认识的女人说笑,目光右移,先前和她讲过话的陈悦也在和一个男人耳鬓厮磨,那人却不是段国銮。

    正当她觉得无趣,想要起身离席时,她的余光却瞥见了不远处也正一个人执杯而立的裴思远。而裴思远似乎也感应到了她的目光,往她这里看来。两个人的视线透过噪耳的乐声和舞动的人群触到一起,他向她举杯示意,但她却拎起手边的红酒瓶,拨开人群径直走过去。

    “你哥哥呢?”裴思远接过她手里的瓶子,贴近她的右耳问。

    她随意指了个方向:“找小姑娘玩去了。”

    裴思远正要顺着她的指向看去,却被她笑着轻拍回了脸:

    “我瞎指的。”

    面前的男人微微一怔,明显是被她这一颇具调情意味的举动弄得有些无措,回以一笑后便垂眸去找自己的酒杯。

    樊志华却突然玩心大起,掌心附住对方杯子的杯口,朝前一步凑到对方的耳畔边:

    “你还是打算一个人喝酒?”

    裴思远下意识侧过头,依旧不曾直视她:

    “本来是这个打算……”

    樊志华看对方答得如此正经,不禁笑起来。而裴思远虽不知她在笑什么,但也只跟着展露笑容,目光这才落在她的面孔上:

    “你笑起来要比你不笑美得多。”

    这下轮到樊志华怔住,半晌都回不出一句话。

    而裴思远看她一言不发,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忙又补充了一句:

    “我不是说你不笑就不美……”

    樊志华倾了倾嘴角,不露痕迹地拉开了两人间的距离,半晌后才又抬眸看向面前的男人:

    “抱歉。我今天酒喝得有些多,可能有些失态。”

    “没有的事。”对方依旧态度温和,“这里有些闷,如果你需要找严阜城陪你出去吹风,我可以代他效劳。”

    樊志华还是回以一笑,却不再言语。

    夜宴的狂欢还在继续,樊志华却早已没有了融入进去的兴致,只是和裴思远在最外围找了一处能坐下来的地方静观玻璃之隔的海景。

    浓重的夜色下,由篝火形成的明黄色光圈将沙滩与拍岸的海浪一道照亮,再往远处看便是无边际的黑暗,零星的白色光点可能是船只也可能是飞行器,明明没有什么看头,但樊志华很久都不曾将视线移开,直至裴思远开口,问她是不是心情不佳,她才回过神,垂眸答了句“没事”。

    “你看上去有些累。”裴思远看着她,频频闪动的镭射灯将这人的面容藏入了黑暗,辨不清表情。

    樊志华不语,抬手作势要去取路过侍应生托盘里盛了香槟的高脚杯,却被坐在对面的男人先一步取走,置于两人当中:

    “Sorry,madam。你今天的杯数已经满了。”

    樊志华仍伸手握住高脚杯细直的玻璃杯座:

    “多少是满?我又喝了多少?你又看到我喝了多少?”

    裴思远略一沉吟:

    “酒不会满,不过,你的不开心,应该是满了,至少在今天。”

    樊志华嘴角勾起,缓缓收回手,往后靠着椅背:

    “我昨天可没喝酒,难道今天就不能喝双份?”

    “当然可以。”裴思远做了个“请便”的手势,又朝她耸了耸肩,“但我不忍心看你把之前的账都算在今天结,你哥哥如果知道我连你的酒水单都埋不起,也许明天我就要带着成稿和缝纫机卷铺盖走人。”

    樊志华直接笑出了声:

    “我还从来没把人喝穷过,你能变成第一个?”

    “这是我的荣幸。”对面的男人亦露出笑容,“你的高兴,千金难买。”之后的十来分钟,两个人便愉快地聊起了天,从申城这一个月都未见晴的天气聊到开在衡山路上的几家私人藏品馆,再聊到玛丽奥博塔的几何学。随着舞池中的乐声渐强,后续的内容樊志华都没怎么听清,想来裴思远也已听不到她在说什么,她就看到坐在对面的男人将置于两人当中的那杯香槟倾倒了一些在台面上,而后以指代笔,以酒代墨在桌子中间写了个“Shallwedance”。

    她笑而不语,只是抬手伸出了自己的掌心。

    裴思远则不紧不慢的从座位旁取了一块白色布巾,将手上的酒渍拭去,起身走到她的身侧,轻轻覆住她的手掌。整串动作优雅流畅,让她不禁心下微动,但转念想到这个人是严阜城推荐过来的,她又觉得有些不甘。凭什么她就得按自己那位假兄长的预料走,像个牵线木偶一样活在划定的管辖范围内?如今她历经万难以D开疆辟土,马上就能摆脱氏木这座束缚自己的高塔,如若日后她真的和这位裴公子好上了,按严裴两家的交情,她也还是难从严阜城的眼线里逃出来,至死都无法重获真正的自由。

    想到这里,她顿觉自己对裴思远的那点好感荡然无存,心情也比之前没和这人促膝谈天时还要沉郁,再加上早前没找到陆止只碰见陈悦,世腾古藤的合作悬而未定,她便再次感到一阵烧心,胃里也是一顿翻涌,喉口似有酸气在一点点地往外冒。

    “抱歉,我要去下洗手间。”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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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小皇子介绍:
丢下一本剑经,一个红衣剑仙西楚来。
养了一池鱼,满池金龙出关东。
练了四支军,四军纵横天下。
拒绝了传位遗诏,成了名震四海的西楚霸王。
带着自比狡兔不出三户州的西楚儿郎出了三户州,横扫东华大陆。
时有人云: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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