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好学
四周静寂,小女孩软糯的声音在屋里响起,陶世遗有刹那间的恍惚,他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沈彤时,小女孩跟在黄氏身边,稚嫩的眉眼,天真的笑靥。
陶世遗的头脑立刻清明起来,有人利用小女孩在布局。
陶世遗伸手抓住小女孩的手,所幸小孩子力量有限,匕首捅得并不深,陶世遗深吸一口气,强忍住疼痛,微笑着对小女孩说道:“彤彤,这些话都是谁教你的?”
沈彤茫然地看着他,很认真地问道:“表舅怎么知道的?”
“表舅猜猜,外面的人是白头发老爷爷给制住的?对吗?”陶世遗的声音越发温柔,如果当年黄敬肯把嫡长女嫁给他,那么眼前的小女孩就是他的女儿了。
可是那时的他只是小户人家的嗣子,靠着养母与黄家的亲戚关系,黄家下人勉强称呼他一声表少爷......
想到那些久去的过往,陶世遗脸上的笑容更加和煦:“表舅一定猜对了,是吗?”
“没有,表舅猜得不对,白头发老爷爷没有来,送彤彤来的是两位大叔,嘻嘻,表舅猜错了。”小女孩很认真地纠正道。
“大叔啊,大叔在窗户外面吗?”
陶世遗假装向外看去,双手却用力一抽,小女孩措不及防,握着匕首的小手松开,后退两步,噗通一声坐到地上。
“呜呜呜,好痛啊,大叔骗人,大叔说表舅不会打我,呜呜,我要找我娘,娘,娘!”
小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大,陶世遗用力拨出匕首,鲜血立刻涌了出来,所幸刺得不深,陶世遗略通医理,一看就知道并无性命之忧。
老头子这一招真是毒啊,竟然让这个小女孩来刺杀他。
不对,以老头子的头脑,怎会想出这种拙劣的诡计?一个小女孩即使可以趁他不备刺他一刀,可是正如现在这样,想要取他性命也难如登天,一刺不中,就满盘皆输了。
难道这当中还有什么是他遗漏的?
坐在地上的小女孩还在哭,可能由于害怕,小女孩的哭声渐渐小了。
萧韧留下她的一条命,让她感受到什么是生不如死,什么是痛不欲生。
萧韧或许不会想到,重活一世,他的那番话会时常回荡在她的耳边。所幸她没有喝下寒食散,她虽然依然不记得八岁之前的事,可是她的脑子没有坏掉,她知道对于陶世遗这样多疑的人而言,她只要稍作引导,他就会想到很多。
在死士营里,她只学会杀人,她识字不多,仅有的学识也是为了执行任务的需要,除了杀人,她什么也不会。
但是只要她不死,她就可以学。坠崖她没有死,她在灭灯大师身上,学会了隐忍,学会了苦中作乐。
现在她没有喝下寒食散,那她就先从陶世遗身上学起吧,有时候以仇人为师,更加可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表舅,你还带我去见我娘吗?白头发老爷爷说只要你受伤了,就会去看大夫,我娘就在大夫那里,那样我就能见到我娘了。”
漏洞百出的一番话啊,可是沈彤知道,疑心病重的人,是会为这些漏洞找出根缘的。
果然,陶世遗眼中的笑意更浓,即使他的身上还在淌血,可他依然笑如春风。
“白头发老爷爷说得对,表舅是要看大夫,也是要带你去见你娘,可是表舅身边的人全都睡着了,谁送我们去呢?”
小姑娘显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怔了怔,说道:“大叔,大叔可以的。”
陶世遗笑着说道:“那好,彤彤扶着表舅,我们去找大叔。”
出门之前,陶世遗取出药箱,为自己涂上金创药,这些年他一直都与江湖人有联系,这样的金创药他也收了不少。
已是二更时分,大宅死气沉沉,小姑娘有些瑟缩,不由自主地紧靠着陶世遗,陶世遗爱怜地摸摸她的头,一只大手放在了她的后颈。
小女孩当然不知道表舅随时都能捏住她的脖子,她惊恐地四下张望,问道:“大叔去哪儿了?”
“可能在外面吧,我们出去看看。”陶世遗边说边蹒跚着向大门口走去。
陶家的宅子很大,从陶世遗的院子走到门口,陶世遗已经汗流浃背了。虽然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但是每走一步便是钻心的疼痛。
门子看到陶世遗,也是吃了一惊,这些日子他们不敢懈怠,四个人轮班,即使是夜里也不敢打瞌睡。
“老爷,您这是要出去?”门子问道。
陶世遗微笑:“让车把式备车吧,我要去看大夫。”
说着,他还看了一眼身边的小女孩。
骡车很快备好,门子看看四下,有些迟疑:“老爷,您自己出去吗?”
陶管家没在,护院们也不知去了哪里,就连老爷平素不离身的随从也没有跟着出来。
陶世遗微微一笑:“无妨,有人护着我呐。”
门子不明所以,他看一眼老爷身边的小女孩,难道老爷说的是这个小孩子?
陶世遗带着沈彤上了骡车,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沈彤的后颈,在外人看来,那是一个长辈对孩子的亲昵,可是陶世遗自己心里最清楚。
骡车驶出陶家门口,立刻便有几道黑影跟在了后面。
陶世遗把车帘拉开一条缝,看着不远不近跟在后面的人,他对沈彤道:“彤彤,你看,那些大叔就在后面呢。”
沈彤咧嘴笑了,是啊,她来的时候就发现那些大叔了,而且她也知道,这些大叔是一路从镇上那处小院子跟着来的,陶世遗虽然没有发现,但是她发现了,为了避开那些大叔的耳目,这一路上她颇费了些功夫。
说起来这一晚上也真累,她跟着陶世遗从镇下去了镇上,又跟着他从镇上回到镇下,现在也不知道还要跟去哪里。
沈彤打个哈欠,好在她睡了一下午,又吃了一条鱼。
“困了就睡吧,到了地方表舅叫你,你很快就能见到你娘了。”
陶世遗的声音格外温柔,沈彤缓缓闭上了眼睛,呼吸渐渐变得均匀起来,她睡着了。
车厢里的陶世遗收起了脸上一贯的笑容,一只手还在沈彤的后颈上,另一只手却紧握成拳。
第十七章 路上
暗夜寂寂,一条身影出现在小院子门口。
“告诉大老爷,姓陶的出门了,身边带着一个小孩,咱们的人已经跟上。”
关明觉独自坐在桌前喝着茶,他在等,他相信他的判断没有错,打草惊蛇之后,就是引蛇出洞了。
消息递进来,关明觉微微一笑,一切都很顺利,陶世遗果然沉不住气了。
杯中茶汤(防)灿黄,映出关明觉唇边的笑容,可是笑着笑着,他忽然放下了杯子。
这一切有些太顺了,就像是要睡觉就有人递枕头,是今天晚上的这一招真的起了作用,还是陶世遗太不济了?
陶家之所以能在上乔镇扎下根来,虽然全靠了关家,但是自从陶父无意科举,上至关老太爷关良辅,下至关家其他子弟,对于陶家就视如不见了。
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家,还比不上自家的家生子,无须理会。
因此在陶父死后,陶家母子投靠了黄家。后来陶母也死了,陶世遗拿着舅舅的书信,又去京城投亲,这一次陶世遗投靠的是礼部侍郎黄晚秋那一支。
几年后,陶世遗回到上乔镇,只是那个时候,关家正值水深火热,关良弼病故,关良弼的儿孙全部丁忧。
关良弼的儿孙代表着家族中最重要的势力,他们的丁忧,也代表着关家暂时退出了朝堂。
关家自顾不暇,无论关良辅还是关明觉,都没有闲心去留意陶世遗。
待到尘埃落定,关家也差不多死心的时候,已是几年之后了,那时陶世遗已经变成陶老爷,不但置了大宅,还开了多家铺子,他举止文雅,待人谦和,在这一带声誉日隆。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关明觉眼中,陶世遗和当年的陶父一样,都已是不值一提的弃子了。
黄家是沈家的姻亲,沈家成了大齐立朝后第一个被诛九族的家族,治罪的是沈毅,九族是指沈毅的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黄家姑爷是沈毅的幼子,黄家不在九族之内,虽然不会连坐,但是从此也失势了,黄晚秋和黄敬皆被贬官,黄家迁出京城,不到一年,黄晚秋和黄敬皆死于任上。
陶世遗没有了黄家这门亲戚,即使在上乔镇置办了偌大家业,可在众人眼中,他也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商户而已。
想到这里,关明觉叹了口气,如果那个人没有出现,他差点就让陶世遗在眼皮底下混过去了。
谁能想到,这个看上去文文弱弱的陶世遗,竟然有那么大的胆子啊。
关明觉更没有想到,关家的未来,竟然要着落在陶世遗身上。
不,严格说来,是要着落在陶世遗手里的小姑娘身上。
那个孩子啊,原本不应该出生的孩子。
沈家的孩子!
“来人,把阿四叫来。”关明觉沉声吩咐。
片刻后,阿四出现在关明觉面前,他二十七八岁,苍白瘦削,站在那里,如同一杆插在地上的长枪。
“阿四,你现在就带上人,按照咱们的人留下的标记,找到陶世遗,看清楚接应他的是什么人,另外,他手里有个小女娃,如果抢不过来,那就一刀杀了,不能让别人把那个小女娃带走。”
阿四应声而去,关明觉在屋里来回踱步。陶世遗匆忙把那孩子带走,抢在原先说定的两天之前,和他猜得一样,陶世遗还有另一个主子。
那究竟会是什么人呢?
关明觉想起这几天来陶世遗给出的那些借口,什么要用小女娃引出黄氏的同党,什么小女娃病得要死了,全是胡说八道!
陶世遗一定是想争取时间,把那孩子送到其他地方,而不是交给......
他重新坐到太师椅上,他对阿四的办事能力是有信心的,只是要杀死小女娃有些可惜,可是一旦陶世遗把那孩子交给了别人,这件事让那个人知道了,关家难脱干系,索性把人杀了,一了百了,不小心弄死了那个孩子,总比让别人得到那孩子要好得多。
黑夜漫漫,坐在骡车里的沈彤揉揉眼睛,睡眼惺松:“表舅,我们快到了吗?”
“快到了,彤彤乖,再睡一会儿,醒了就能看到你娘了。”耳边传来陶世遗温和的声音,他的手轻抚着小姑娘细嫩的脖子。
“可是太颠了,我睡不着了。”小姑娘很委屈,是啊,这骡车是怎么了,走着走着就颠簸起来了。
“出城了,路不好走,没关系,过一会儿就到了。”陶世遗温声说道。
沈彤打个哈欠,她的肚子里咕噜噜叫了起来,晚上跑了太多的路,那条鱼已经消化完了,现在饿了。
黑暗中,陶世遗无声地笑了。他没有猜错,这就是一个心无城府的小孩子而已,无论是对他说的那番话,还是扎他的一刀,都是关明觉那个老东西设下的圈套。
老东西早就怀疑他了,所以在带走这孩子之后,又把她送回来,就是要看看他究竟会把这孩子送到哪里,交给什么人。
老狐狸!
“老爷,咱们是直着走,还是去十里铺?”车把式老贾问道。
老贾和陶三村一样,都是有人命在手的,对他死心踏地,这也是他能只带老贾一人出来的原因。
想到陶三村,陶世遗咬了咬牙,这对父子有本事就别让他找到,否则定会碎尸万断。
“掉头,去老龙王庙。”
老龙王庙其实早就不存在了,但是上乔镇和下乔镇的人还是习惯地把那一片叫老龙王庙。
那里还有一个名字,叫乞儿寨。
乞儿寨位于上乔镇和下乔镇之间,这两个镇子乃至方圆百里的要饭花子,都由贾老七管着,贾老七平时就住在乞儿寨,而老贾和贾老七沾亲,当年就是老贾把贾老七带到陶世遗面前的。
越往前走,道路就更加颠簸,沈彤感觉自己这副稚嫩的小身板快要给颠散了。
老龙王庙是什么地方?她没有听说过,她有些后悔,后悔应该和芳菲多聊一会儿,芳菲被卖了两三次,对两个镇子上的地名应该是知道一些的。
不过,沈彤心里很清楚,无论是什么十里铺,还是这个老龙王庙,母亲都不会在的,不过没有关系,她会查出来的。
陶世遗,如果不是为了我娘,我留你性命做甚?
第十八章 乞儿营
又走了约末一炷香的功夫,骡车终于停了下来。沈彤好奇地探头向车外看去,暗夜中几盏晕黄的灯笼,周围低矮的房子影影绰绰,只能看出大概的轮廓。
“这是哪儿?”
小姑娘童稚的声音响起,陶世遗轻抚着她细嫩的后颈,柔声说道:“这里是老龙王庙,你不是想见你娘吗?她就在这里。”
“真的吗?我要见到我娘了!”沈彤兴高彩烈,没等车把式放下矮凳,便起身下车,可是她忘记这是在骡车上,她人小腿短,一脚踏空,啊的一声惊叫,小小的身体就从骡车上摔了下去。
这个变故来得太突然了,一路之上,陶世遗的手从未离开过小姑娘的脖子,可是现在却措不及防,等他反应过来时,沈彤已经摔下去了。
“快,抱起他来!”陶世遗一边对老贾喊着,一边撩起衣袍跳下骡车。
可是他们还是太慢了,老贾放下手里的矮凳去抓摔下去的孩子时,那个本应倒在地上的孩子却嗖的一下,从老贾身边跑了过去。
她一边跑一边哭喊:“娘,您在哪儿,娘,我是彤彤啊!”
静夜之中,小姑娘尖锐的声音格外刺耳,和所有小孩子一样,沈彤喊了几句就嚎啕大哭,她向着那座点着灯笼的房子奔跑,跟在后面的老贾没有想到,这个孩子竟然跑得那么快!
小姑娘在前面跑,老贾在后面追,陶世遗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后面。
三个人全都向着那座房子奔跑,但是不知不觉中却拉开了距离。
房子里的人已经被惊动起来,悄悄跟着骡车一路而来的人亲眼目睹着这一幕,小姑娘的举动把他们的计划打乱了。
阿四恨不能给陶世遗一巴掌,这个笨蛋,连个小孩子也弄不住,现在那小姑娘已经脱离了陶世遗的掌握,一旦房子里的人抢先抓住她,关大老爷担心的事情就会发生了。
阿四临来之前,关明觉交给他的任务,一是要看清陶世遗要见的人;二是不能让别人得到那个孩子。
宁可杀掉,也不能失手,必要的时候,连陶世遗也一同灭口。
可是现在,如果他追上去抓那个孩子,就提前暴露了,屋里的人即使不会出手,也已有防备,想要知道陶世遗要见的是什么人,那就太难了。
可如果他不去追那个孩子,孩子就落入别人手里,接下来他只能硬拼,否则再难抢回孩子了。
这一切出乎阿四的意料,也同样出乎陶世遗的意料。
不过好在只是一个孩子。
八岁的孩子,又是个女孩子,顶多就是哭闹一番,谅她还能哭出花来?
转眼间沈彤已经到了门外,房子的大门忽然从里面敞开,两名大汉一左一右出现在门边,其中一个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抓住了沈彤。
沈彤还在哭喊,又有几个人从门里出来,老贾只好收住脚步,转身去看跟在后面的陶世遗,等着他的指示。
陶世遗连忙抱拳:“在下是上乔镇的,姓陶,请问几位可是七爷的人?”
刚刚从门里出来的几个人中,有一个白净面皮,穿青色裋褐的,显然是认识陶世遗,他笑着说道:“陶老爷,怎么深更半夜过来了?”
“啊?怎么咬人?”没等陶世遗说话,先前抓住沈彤的大汉忽然叫了起来,众人向他望过去,只见那个被他抓住的小姑娘,正咬在他的胳膊上。
大汉挥拳要打,陶世遗忙道:“使不得,使不得啊!”
那个白净脸的汉子看向沈彤,问道:“这是那个孩子?”
陶世遗道:“就是她。”
白净脸冲着被咬的大汉道:“被小孩子咬一口,能有多痛,抱上她跟我进去。”
沈彤依然咬住大汉胳膊,大汉把她抱起来,她还是没有松口,那大汉被她咬得龇牙咧嘴,悻悻道:“娘的,这小丫头片子是属狗的吧,咬住就不松口。”
白净脸身边的几个汉子哄笑起来,被个小孩子咬住,能是什么大事?
被咬住的大汉无奈,只好用被咬的手臂夹着沈彤往里走,可怜那条胳膊,还被沈彤咬着。
陶世遗也跟着进去,老贾也要跟着,却被拦在了外面。
老贾有些疑惑,老爷要来见的人不是贾老七吗?他和贾老七是亲戚,贾老七身边的人谁不知道?今天这几个都是经常跟在贾老七身边的,可是今天却像完全不认识他了。
陶世遗没有指示,老贾当然也只能作罢,他没有回到骡车上,而是守在门外,等着陶世遗出来。
大门重又关上,只有那几盏灯笼在黑夜中闪着微弱的光茫。
这个地方之所以叫老龙王庙,是因为曾经有一座龙王庙。有一年乔河决堤,不但冲毁了田地房舍,就连那座龙王庙也给冲塌了。
从此以后这里就叫老龙王庙,但是就连破庙也没有。十几年前,贾老七做了这一带的花子头儿,老龙王庙就变成乞儿营,来来往往的都是叫花子,上乔镇和下乔镇的人,宁可绕路也不来这里。
一来二去,就连县衙的人也对这里忘而却步,老龙王庙就成了三不管地带。
从外面看,贾老七的这处宅子光秃秃的,连院子也没有,可是里面却别有洞天。
沈彤被那大汉夹着,七拐八拐来到就又从那房子里穿了出去,过了一片林子,前面居然出现了几间精舍。
精舍外面挂着十几盏玻璃罩子的气死风灯,把四周照得亮如白昼。
一行人刚出林子,就被人拦住了。
白净脸道:“我们是贾七爷的人,这位是陶大老爷。”
拦住他们的人显然是认识白净脸的,他没有理会白净脸,目光落到陶世遗脸上,上下打量了几眼,对白净脸道:“你们等一下。”
说完,他对身边的人使个眼色,那人飞快地跑了进去。
片刻之后,那人就小跑着出来,对众人说道:“姓陶的和那孩子进去,其余人等退到林子外面!”
闻言,白净脸示意那名大汉放下沈彤,陶世遗也温声哄道:“彤彤,快松口,咱们现在要进去了。”
沈彤这才放开那名大汉,她朝地上啐了一口,吐出一口血沫子。
大汉捂着被咬得血淋淋的手臂,恨不能把这熊孩子一把掌拍死。
第十九章 屏风
“魏头儿,姓陶的来了。”带他们进来的人恭恭敬敬的说道,眼角扫到跟着自己进来的小姑娘,不由得皱皱眉。
小孩子不懂事,怎么就跟着进来了?
沈彤是跟着这人进来的,在这里,陶世遗不敢轻举妄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蹦蹦跳跳跨进门槛,而他却候在庑廊下面等着里面的传唤。
沈彤悄悄打量着屋里,说是精舍,也只比方才走出来的那处房子略强一点儿,屋里的摆设很少,而且都是簇新的,既不华丽也不高雅,更加没有高门大户推崇的古朴大气,说白了,这屋里的东西虽不便宜,可也就是随处能买到的。
也就是说,住在这间屋子里的人,是最近才来的。
就在屋子的一侧,有一道花梨木的屏风,屏风上是四季花鸟,一个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嗯,让他和那孩子进来。”
声音粗重低沉,沈彤怔怔,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似曾听过?
她一时想不起来,也就不再去想,她是昨天早晨才清醒的,因此这声音一定不会是这一世听到的,而在前世,她不是一个记性好的人,除非是很熟悉的人,否则她实难想起。
带路的人退了出去,陶世遗毕恭毕敬地走了进来。
“魏头儿,这孩子带来了。”
陶世遗谦恭地说道。
沈彤在心里想笑,表舅不装了?不再哄她来见娘了?
屏风后的人淡淡地说道:“让这孩子进来,我看看她。”
陶世遗应声,看向站立在旁的沈彤,小姑娘的脸上还有泪痕,张着小嘴,呆呆地看着那座屏风,像是给吓到了。
“彤彤,乖,到屏风后面去,你不是想见你娘吗?”
陶世遗温柔的语调让小姑娘反应过来,她怯怯地缩了缩身子,对陶世遗道:“表舅,我娘在哪儿?”
“到屏风后面,就能知道了,听话。”陶世遗说着,轻轻推了推小姑娘的身子。
“好。”沈彤答应着,轻手轻脚走进了屏风。
屏风后面是张胡床,胡床旁的小几上点了一盏四角宫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半倚在胡床上,一条腿平伸,另一条腿则半搭在床沿,有个满头珠翠的年轻女子跪在地上正在给他捏腿。
沈彤有些怕生,她怯生生地站在那里,如同一只受到惊吓不知所措的小鹿。
“来,走近一点儿,让我看看。”大汉的声音依然低沉,目光炯炯望着沈彤。
沈彤向前挪了几步,站在了胡床前。
大汉眯起眼睛,仔细端详着沈彤,对那个女子道:“沈家人的鼻子都长得一个样儿,这小姑娘倒像是沈家骨血。”
女子噗哧笑了:“魏头儿的记性可真好,这么多年了,还记得沈家人的鼻子是什么样儿的。”
“记得,当然记得,不敢忘,不敢忘啊”,大汉说着,朝着沈彤招招手,“别怕,我问你几句话。”
沈彤又上前一步,与大汉离得很近。
大汉再一次打量她,问道:“读过书吗?”
沈彤摇摇头。
大汉又问:“前两日听说你病了,这会儿可好了?”
沈彤把头垂下,接着,她又抬起头来,忽闪着大眼睛反问:“大叔,我娘呢?”
“你娘?”大汉想起刚才听到陶世遗哄骗小女孩说的话,微微一笑,“想见你娘?”
大汉笑着摇摇头,却又叹了口气,像是有几分惋惜:“陶世遗,这事办得不够漂亮啊。”
站在屏风外的陶世遗身子猛的一震,握紧了拳头。
他被沈彤刺了一刀,虽然并无大碍,可毕竟是受伤了,加上沈彤在前面跑得太快,他要紧紧跟上,扯动伤口,这会儿又流出血来。
陶世遗强忍疼痛,故作镇定:“魏头儿,不瞒您说,关家的人盯得太紧,关明觉更是百般折辱,陶某这才不得不提前把这孩子给您送过来,还请魏头儿多多包涵。”
“关家的人啊,呵呵,关良弼死后,关家活着的人,还能算是人吗?”魏头儿说到这里,似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哈哈大笑。
“是,关家早就不能算是人了,所以早无世家风范,行事宛如疯狗一般,如今陶某遍体鳞伤,俱是拜关家所赐。”陶世遗说到伤心之处,用衣袖抹抹眼角。
魏头儿一声长叹:“唉,事虽如此,可是这事你办得确实不好,不说别的,外头的尾巴就是你带来的吧,我若是让人收拾他们,万一留下活口......你说,我回去后,该如何向主上回复呢?”
陶世遗一身冷汗,他也不知道是伤痛还是被魏头儿吓的,他硬着头皮说道:“在下一介书生,承蒙魏头儿器重,对在下而言,魏头儿便是倚仗,主上那里,还请魏头儿美言几句。”
听他这么说,魏头儿的嘴角动了动,浮上一丝冷笑。
“白头发老爷爷说了,只要彤彤跟着表舅来见大叔,彤彤就能见到娘了,大叔,我娘呢?”一直默不作声的沈彤忽然开口,清清亮亮的童音,让屏风内外的两个人全都吃了一惊。
魏头儿微微抬起身子,目光如炬地看着床边的小姑娘:“你说是白头发老爷爷说的?”
“是啊,白头发老爷爷说的啊,表舅也知道啊,我娘呢?表舅,彤彤听话,彤彤乖,彤彤不哭,让彤彤见娘吧。”小姑娘抽噎着,她很害怕,她不敢哭出声,表舅会生气,白头发老爷爷也会生气。
屏风外的陶世遗如坠冰窟,蓉娘这个贱人,没给死丫头喂下寒食散,果然给他生出祸端了。
“魏头儿,您别听小孩子胡说......”
“小孩子没有胡说吧,方才我还听你告诉她,进来就能见到她娘了......白头发老爷爷,那是关明觉吧,你把这孩子送过来,是想让京城的人知道,我来了此处?”
魏头儿的声音越来越冷,说到后面,已是声色俱厉。
就在两天前,他还让人催促过此事,可那时陶世遗说孩子病了,而今天,陶世遗却忽然连夜带着孩子过来了,这件事本就可疑。
“陶世遗,我听说你那长子很是聪明啊,是个读书种子。”
第二十章 第三个孩子
陶世遗膝下二子,长子陶颂之,今年九岁;次子陶赋之,今年八岁。陶颂之五岁开蒙,甚是聪慧,陶世遗对两个儿子寄望颇深,尤其是长子陶颂之,去年陶世遗还去了三百里外的韶阳府,拜访一位曾有一面之缘的老翰林,只等明年开春,就把陶颂之送去韶阳府,跟着那位老翰林读书。
现在听到魏头儿提起陶颂之,陶世遗的心便提了起来。
早在蓉娘去见黄氏之前,陶世遗就让妻子王氏带着两个儿子去了十里铺王氏的娘家,这些日子,他也住在十里铺。
而现在魏头儿忽然说起长子陶颂之,陶世遗飞快地把妻儿出府那日的情景想了一遍。
府里人都知道,大少爷陶颂之夜里起来读书,受了风寒,因此那天出府的时候,虽然风和日暖,可是府里都看到,大少爷陶颂之穿着斗篷,还戴上了风帽......
所以出府那天不会有差错,而到了十里铺后,陶颂之也一直病着,每天都有药渣子端出去倒掉。
把这些想了一遍,陶世遗松了一口气,没有差错,想来魏头儿就是想要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还有老婆孩子。
陶世遗满脸委屈:“魏头儿,在来此之前,陶某刚刚让这孩子给刺了一刀,您可以让人查看,小孩子怎会出手伤人,陶某早就问过,是关明觉指使这孩子来行刺陶某的,孩子就在这里,您一问便知。”
隔着屏风,陶世遗看不到里面的情景,他当然更不能看到魏头儿眼中的嘲讽。
关明觉派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来行刺?
如果关明觉是这样的老糊涂,关家还能撑到今时今日?
魏头儿忽然有些不确定了。当初主上得知沈家的小儿媳被替换的消息后,便立刻派人四处寻找,从北到南,找了整整五年!
直到他们找到了陶世遗......这个消息就是陶世遗放出去的。
主上想要得到沈家的孩子,因此明明知道陶世遗是待价而沽,一边和关明觉合作,一边又和他们谈条件,可是他们还是答应了他。
可是现在看来,魏头儿觉得自己太过仁慈了。
他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托起沈彤的下巴,仔仔细细地端详。
“你叫彤彤,你娘可有说过,为何会为你取了这个名字?”魏头儿的声音忽然变得温柔起来,沈彤的身体猛的一震,她想起这人是谁了!
魏头儿却以为她是害怕了,目光更加柔和,如果不是他的满脸胡子,真的像是一位和蔼的人。
沈彤却几乎想要拔腿逃走了,怎么会是这个人?
他不姓魏,他的名字叫屠卫,人称千面斩!
前世沈彤见过他三次,一次他是个白面微须的书生,一次他是个毫不起眼的市井小民,而另一次则是个刀疤脸。
而现在出现在沈彤面前的屠卫,则是满脸虬髯。
也不知哪一个是他真正的脸,或许都不是。
屠卫冰冷的手指触在沈彤的下巴上,那手指离她的咽喉只有寸许,沈彤全身汗毛立起,她紧咬牙关,什么也没有说。
屠卫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惊惧,小孩子害怕了。
“无妨,别怕,告诉大叔,你娘为何给你取名彤彤。”他重复了一遍。
沈彤终于缓和下来,她怯生生地说道:“不......不知道。”
“不知道啊,那你总知道来表舅家之前住在哪里吧?”屠卫温柔地说道。
“住......住......不记得了。”小姑娘全身颤抖,她能感觉到屠卫在手指上用了几分力气,她的下巴一阵生疼。
“不记得,你八岁了,怎么会连自己家在哪儿都不记得,真是不乖呢,好好想一想,只要你想起来,大叔就送你去见你娘。”屠卫的手指轻轻松开,可是另一只手却捏住了沈彤的肩膀。
小孩子的肩膀瘦削单薄,随时都能被捏得粉碎。
感觉到肩膀上传来的疼痛,沈彤的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她求助地看向屏风,那个带她来的表舅就在屏风后面,表舅快来救她啊。
“我想找我娘,可我真的不记得家在哪儿,婆婆没有告诉过我,表舅也没说过,大叔,我好疼,你松手啊!”
屏风外的陶世遗瞪大了双眼,婆婆,什么婆婆?这孩子在说什么?
坏事了,今天果然是要坏在这个小东西身上!
屠卫却依然微笑,他柔声问道:“婆婆在哪儿?”
沈彤摇头:“不知道,陶管家把我和两个姐姐接到表舅家里,我就再也没见过婆婆了,是真的,我不知道婆婆在哪儿。”
“婆婆姓什么?”
“姓王。”
这一次终于有她知道的事情了,小姑娘回答得又快又好。
屠卫看向跪在地上的女子,问道:“姓王的婆婆?”
女子想了想,答道:“上个月初六,陶世遗的管家陶三村从王牙婆手里买走三个孩子,共计五十两银子。当天夜里,王牙婆租住的房子走水,王牙婆连同手里尚未卖出的七个孩子全部烧死。”
“买走三个孩子,眼前是一个,还有两个呢?”屠卫来了兴趣,他看向沈彤,“那两个姐姐呢?”
“春鹊姐姐和芳菲姐姐一直陪着我,我昨天还看到她们,可是后来不知去哪儿了。”沈彤没有说谎,春鹊和芳菲真的一直陪着她。
“是吗?原来是这样!”屠卫哈哈大笑,忽然,他从胡床上坐起身来,一只手拎起站在一旁的沈彤,朝着屏风扔了出去!
“来人,把陶世遗拿下!”
当那女子说出他在王牙婆手里买下三个孩子时,陶世遗便知道完了,真的完了!
他的确是买了三个孩子,但却不是三个女孩,而是一男两女。
只是为了不引人注目,那个男孩是打扮成女孩模样带进府里的。
两个女孩被带进那个小院子,而那个男孩则一直都在妻子王氏的院子里,直到王氏带着儿子去了十里铺。
可是现在屠卫认定那第三个孩子就是沈彤,而他却不能说出真相。
因为那个叫蓝采的孩子,是他买来给长子陶颂之做替身的。
怔怔之间,沈彤娇小的身体撞上了屏风,黄花梨的屏风轰的一声倒了下来。
第二十一章 她不是沈彤
这座黄花梨的屏风有四扇,每扇上有一幅花鸟图,代表春夏秋冬四季,做工精细,价值不扉。
沈彤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屠卫把她扔出来时用了几分力气,也多亏他用了力气,否则仅凭沈彤的娇小身板,十之八、九会撞上屏风后就摔在地上。
可是现在,那个小小身体不但把屏风撞倒,而且还飞了出去,堪堪落到门边,如果不是陶世遗进来时随手掩上了门,沈彤很可能就此飞出去了。
砰的一声,那孩子摔在了地上,不用去看,陶世遗也知道这孩子小命休矣。
别说是个大病初愈的瘦弱孩子,即使是成年人,这样重重一摔也会伤筋断骨、头破血流。
魏头儿是存心要置孩子于死地!
原本是护身符,可是现在却成了催命符。
魏头儿要杀死这个孩子,就是不再相信这孩子是沈家后人。
这孩子是谁,是从哪里来,对于魏头儿而言不再重要,在他眼里,只要这孩子不是真正的沈彤,那么就如草芥一般,根本不用把这孩子立时杀掉,而此时这一扔一摔,魏头儿真正要杀的人不是这个孩子,而是带孩子来的人。
是他陶世遗!
随着沈彤落地,几个人从门外冲了进来。
屏风倒在地上,屏风后面的一切尽收眼底,虬髯大汉目光阴翳,冷冷地看着陶世遗。
这还是陶世遗第一次见到屠卫,屠卫和他想像的不一样,但是此时此刻,他已经无心去对比,因为那几个冲进来的人已将他按在地上。
屠卫的声音冷冷地响起,依然低沉粗哑,可在陶世遗听来,这声音却如同来自地府。
“姓陶的,你是读书人,那么自是应该明理。这世上有很多人,有人忠心赤胆,有人却只能做三姓家奴,而你无疑就是后者。但你却认不清自己的斤两,做着三姓家奴的事,却还要自作聪明,再演一出表忠心的把戏,你要对谁表忠心?是被你出卖的沈家女眷?还是连着京城的关家?无论是谁,本座均不在意,可是你把本座当成傻子,这就是找死了。”
说完,屠卫挥挥手,对那几个人道:“关家的人还在外面藏着吗?把他交给关家吧,咱们的刀可不是用来擦鞋底泥的。”
几人应声,把早已吓得瘫软成泥的陶世遗抬了出去。
屠卫叹了口气,轻轻抚额,自言自语道:“又是一桩麻烦事,好在早早发现,否则......”
屠卫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忽然发现,那个孩子不见了。
刚刚盛怒之下,他把孩子扔出去,一是泄愤,二来也是震慑。
他了解自己的功力,这一扔下去,那孩子即使不死,也是奄奄一息了。
可是那个孩子呢?
屠卫锁眉,他的人把陶世遗抬出去时,顺手也把那孩子给拖出去了?
只能如此吧,否则也解释不通。
地上有血迹,迤逦到门口。
屠卫不会想到,就在他以为那个孩子被他的人拖出去的时候,沈彤已经出了那片林子。
在她之前,几名护卫拖着陶世遗先行出了林子,白净脸和他的人还在林子外面侯着,看到这些人出来,又看到面如土色的陶世遗,白净脸吃了一惊。
他的目光从陶世遗的脸上移到身上,眉头动了动,连忙把眼睛移开。
陶世遗身上的袍子已经湿了一大片,鲜血渗出来,滴滴嗒嗒。
看来伤得不轻啊,魏头儿这是要灭口吗?
不对,如果是要灭口,陶世遗这会儿应该是个死人啊。
白净脸恨不得立刻就去禀报贾老七,要立刻和陶世遗划清界限才好。
“几位爷,要不要咱们几个帮忙啊?”白净脸换上一副笑脸。
“嗯,外面有关家的人,把姓陶的交给他们。”为首之人冷冷地说道。
“好嘞!”白净脸招招手,几名手下接过陶世遗,向外面拖去。
沈彤藏在树影里,远远看着这一幕,不行啊不行,她还没有从陶世遗身上得到母亲的消息呢。
好在屠卫已经认定她不是沈彤了,她不是沈彤,那么即使找不到她的尸体,屠卫都不会在意了。
死士营的人是不会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浪费力气的,就像他们要把陶世遗交给关家,而不是亲手杀了他。
屠卫是死士营的,他的这些护卫全都是!
拖着陶世遗的人当中,有一个人是她认识的,那是甲五!多年以后,甲五成了甲组三大高手之一,独挡一面,甚受器重,而现在他还是个不引人注目的小角色。
而屠卫掌管执法司,以铁面无情著称,沈彤见过他的那三次,便是他公开处置犯下过错的死士。
千面斩屠卫,即使是早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死士,也会谈之色变。
沈彤没有想到,这一世她见到的第一个死士营里的人,居然会是屠卫!
屠卫是来接她的,那么前世也是屠卫带她走的?她是屠卫带进死士营的。
屠卫千辛万苦找到沈家后人,就是要把她培养成死士吗?
为什么?
沈彤发现如今的自己虽然没有武功,可是这副小小的身体想要逃跑却很容易,当她不费吹灰之力就从一个狭窄的缝隙里钻出来时,更是对自己的这副小身体满意之至。
可是当她抬起头来,就对上了一张脸,一张因为愤怒而扭曲变形的脸。
“小畜牲,就是你,老子要把你的牙掰下来!“
沈彤认出来了,这是进来时被她咬伤的那个人。
这是贾老七的人。
她冲那人做个鬼脸,使出吃奶的劲儿向上一跃,拽住一根树枝,像荡秋千一样荡了出去,那人疼得龇牙咧嘴,哪里还追得上她。
待到沈彤彻底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那人还举着被沈彤咬伤的手臂,大呼小叫地找人,其他人听到动静,跑过来时,就听到他在骂:“小兔崽子,敢咬老子,老子揍扁了你!”
有人骂道:“你小子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被个小孩子咬了一口,你都骂了一个时辰了,有本事你去和里面那位要人啊,在这儿骂个球!”
“老子被咬了,还不能骂了,等我抓住那小东西,老子......不对,那小东西刚刚是从这里钻出来的,她怎么会从这里钻出来?”
是啊,这里是他负责守着的,那个小东西......好像跑了......
第二十二章 软刀
沈彤一口气跑出五六里,仰面朝天倒在一片草丛里,看着满天星斗,她这才意识到一件事。
她是不是已经算是逃过了做死士的命运?
已经没有了力气,幼小的身体又累又饿,可是沈彤还是笑了出来。
是了,前世这个时候,她服食了寒食散,浑浑噩噩中,陶世遗把她交给了屠卫,想来那个时候,陶世遗一定告诉屠卫,她大病未愈,所以才会昏昏沉沉。
而这一世的此时此刻,她正躺在荒山野岭欣赏今夜的星光灿烂......好像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至少她还能选择自己下一刻要做的事,要走的路。
她是从芳菲口中得知,那天从王牙婆手里买回来的孩子,除了芳菲和春鹊,还有一个人,可是到陶家以后,芳菲却没有见过那个孩子。
在此之前,沈彤误以为那个孩子也是陶世遗给自己准备的替身,可是当她在屠卫面前说出那个孩子的事时,她就知道,自己猜错了!如果那个孩子是她的替身,陶世遗一定会据理力争,可是当她从屏风里飞出来的一刹那,她在陶世遗脸上看到了惊惧,那是秘密被人戳破后的惊惧,她在前世不只一次见过这种神情。
听芳菲说,那是个女孩子,芳菲觉得她面熟,可是却不记得在王牙婆那里见过,当时王牙婆手里有十个孩子,除了芳菲和春鹊,还有两个女孩六个男孩,这个孩子决对不是那两个女孩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不是女孩,那就是男孩喽。”沈彤自言自语,“陶表舅买个男扮女装的男孩,他要干嘛?哦,对了,他有两个儿子呢。”
沈彤又笑了,这位表舅还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啊。
沈彤躺了足足一炷香的功夫,才爬起来去找水喝,灌了一肚子河水后,沈彤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跳起来继续奔跑,已经落到关家人后面了,如果再不跑快一点儿,见到的就只有陶世遗的尸体了。
今天她给陶世遗插了两刀,一把是插在陶世遗身上的真刀,而另一把则是肉眼看不到的软刀子,这把软刀子让屠卫把陶世遗交给关家,那其实就是要借刀杀人了。
所以她要快点,赶在关明觉动手之前,让陶世遗说出母亲的下落。
夜风习习,暗蓝的天幕上繁星点点,宛若恒河沙数,一条船悄悄靠岸,两名劲装打扮的仆从率先下船,接着,又有几个同样装束的人,簇拥着一个少年从船上走了下来。
少年十四五岁,青衫长袍,五官清秀,面如冠玉,他缓步走过渡桥,放眼看向暗沉沉的城镇。
“这就是上乔镇啊,青云先生的故里,怎么看上去如此荒凉。”
“世子,若是八、九年前,即使是晚上,走在上乔镇的大街上,也能看到把酒吟诗的学子,那些读书人啊,最是喜欢到这渡口观水赏月,可是如今,早就今非昔比了。”一名随从说道。
少年叹了口气:“关良弼终究是一介书生耳。”
“是啊,读了那么多书,却还是个拎不清的,比起沈家......”
随从的话尚未说完,就发觉自己说错了,连忙止住,陪笑说道:“世子,您看这月下乔河别有一番美景啊。”
少年哈哈一笑,向着不远处的上乔镇,信步走去。
关明觉还在镇上的小院子里,这几天里,他有一半的时间都在这里。
他看看屋角的沙漏,推开窗子,月色满院泻了一地。
“大老爷,阿四回来了。”一个仆从进来禀道。
“好,让他进来。”关明觉转动着手里的铁球,脸上浮起一抹笑意。
阿四办事,从来不会令他失望,这一次,阿四也是。
“阿四还带回了陶世遗,您是一起见,还是......”仆从问道。
“陶世遗?他只带回了陶世遗?那个孩子呢?”手里的铁球停止了转动,关明觉脸上的笑容也渐渐隐去。
“只有陶世遗,小的没有看到那个孩子。”仆从答道。
“让阿四进来”,关明觉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只让阿四进来。”
很快,关明觉就知道了今天晚上的事。陶世遗带着沈彤去了老龙王庙,可是半个时辰后,贾老七的手下抬了陶世遗出来,一出来就大喊大叫:“关家的人呢,快别躲着了,赶快把这人抬走!别把七爷的地方弄脏了。”
阿四和几个跟踪而来的手下原本是埋伏在暗处伺机而动,这时被人叫破行藏,只好现身出来。
上乔镇不大,贾老七的手下都是在上乔镇上混饭吃的,和阿四的人多多少少也打过交道,阿四便多问了几句:“这人怎么了?你们七爷怎么把人给抬出来了?”
为首的白净脸立刻说道:“快别提我们七爷,我们七爷可和这姓陶的没关系。”
说到这里,白净脸压低了声音,对阿四道:“回去告诉关大老爷,这姓陶的可不是好东西,吃里扒外,把你们关大老爷卖得干干净净。姓陶的带的大礼已经收下了,可他这个送礼的人可是没人敢收,所以还是送还给关大老爷。”
阿四知道,白净脸的这番话是有人让他说的,至于是什么人,当然就是收下大礼却不敢收陶世遗的那个人了。
那人就是要说给关明觉知道,所以他原原本本把这番话带回来了。
关明觉手里的铁球砰的掉落在地,滚到阿四面前。
阿四噗通跪倒:“大老爷,阿四没有把事情办好,阿四该罚。”
关明觉没有说话,他踱到窗前,望着那满院月光,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没见到那个孩子?”
那边所说的大礼,当然就是那个孩子了,阿四只带回了陶世遗,却没有带回那个孩子。
“那孩子从车里出来,就脱离了陶世遗的掌握,小的几个没有下手的机会。”
今天晚上发生的事,阿四是真没有想到,他和他的手下,都把注意力放在赶车的老贾身上,陶世遗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那个孩子也只是个孩子而已,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下车的时候却忽然发生意外,那个孩子眨眼间就跑了进去,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出手。
第二十三章 杨家
“大老爷,京城的人到了。”仆从进来禀道。
关明觉手里的另一只铁球也砰的掉到地上,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京城的人竟然提前到了。
“来的是什么人?”他沉声问道。
“是个随从模样的,让小的转告大老爷,明日巳时,请您和陶老爷带着人一起到乔河客栈。”仆从说道,双手捧上一张纸帖。
关明觉接过纸帖,大红色的暗花帖子,上面只是简简单单写着一个字——杨。
没有官称功名,甚至没有名字表字,只有一个杨字。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让关明觉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普天之下,只用一个字,就能让人感到威压的,恐怕也只有杨家了吧。
护国公杨锋,霄云二十四将排名第三,太皇太后之弟。
八年前,太子薨逝,太祖皇帝大行,是护国公杨锋牵着年仅五岁的皇太孙走进金銮殿,将满脸惊骇的小皇帝抱上了龙椅。
小皇帝登基后,杨锋自请将爵位传给长子杨敏,杨家也成了大齐史上第一个未死袭爵的人家。
次年,飞鱼卫查明首铺沈毅意图谋逆之罪,诛九族。
沈毅一案,牵连甚广,除沈家九族之亲以外,沈毅的学生故旧也多有波及,仅内阁之中就有三位阁老受到牵连,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梅雅雍死于诏狱刑讯,梅家成年男丁发配三千里,女眷贬为官奴;礼部侍郎黄晚秋是沈家姻亲,黄晚秋和长子黄敬贬官广西,不足三年皆死于任上;黄河泛滥,工部尚书邢胜云亲自赶赴河南,因公殉职,其在京城的家小闻讯后连夜逃出京城,还没过保定府,便遇到流民打劫,全家死于非命。
至此,沈毅一党折损殆尽。
一年之后,朝廷撤销内阁,由太皇太后、老护国公杨锋、定国公萧长敦和吏部尚书毛元玖共同监国,辅佐皇帝。
监国的这四个人里,太皇太后和杨锋是姐弟,吏部尚书毛元玖则是杨锋的女婿。
而另一位监国萧长敦是老定国公萧渊之子,算是杨锋的晚辈。老定国公萧渊是霄云二十四将之首,他去世多年,膝下只有两个儿子,长子萧长敦,次子萧长厚。太子薨逝,先帝重病时,为了稳定大局,当时的杨皇后,也就是现在的太皇太后,下令密不发丧,更是封锁了龙体有恙的消息,以免鞑子趁机进犯。
可是飞鱼卫却截获了一封信,这封信就是萧长敦胞弟萧长厚写给秦王周桓的,萧长厚在信中将太子和皇帝有恙的事透露给了秦王。
秦王年少时尚未就藩,时常与京城里的勋贵子弟打猎冶游,萧长厚就是他的幼时玩伴。
这封信尚未送到秦王手里,就被飞鱼卫截下。萧长敦得知后,次日便将弟弟萧长厚的人头献了上去。
萧长厚的人头在城门口挂了整整三个月,京城里的人至今提起来还为之色变。
而据说这也是萧长敦主动要求的,是他请求将弟弟的头颅悬挂于城门之上,以儆效尤。
这颗人头保住了萧家,也保住了定国公的爵位,可想而知,萧长敦卖弟求荣的举动也被千夫所指,萧长敦倒也谦和,沉默内敛,他虽然身负监国重任,可是在这四人之中,他也就是个摆设。
太皇太后和杨锋从此权倾朝野,杨家是当之无愧的大齐第一家。
明年皇帝即将大婚,皇后人选便是太皇太后的侄孙女杨兰舒,大齐后宫又将迎来一位杨皇后了。
关明觉拿着纸帖的手微微颤抖,他知道京城会来人,可是却没有想到,来人居然会是杨家的。
“或许只是杨家的门生或者清客,上乔镇这种小地方,杨家也不会派遣重要的人过来。”
关明觉一边自我安慰,一边让人去安排重礼。一个时辰后,几张银票便送到关明觉手中。
关明觉坐在桌前,久久出神。杨家是来接那个孩子的,可是现在那孩子却不知去向,但愿来人看在这些银票的份上,能够缓上几天。
想到这里,关明觉才忽然想起,自从阿四回来,他还没有见过陶世遗!
想起陶世遗,关明觉就把手里的铁球转得咯咯作响,他恨不能把这些铁球全都砸到陶世遗的脑袋上。
全都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
当年如果没有关家,姓陶的如何能在上乔镇立足?如果没有关家,陶家如何能娶到黄家女?陶世遗又如何能成为黄家的表舅爷,引起京城那些大人物的注意?
这个没良心的蠢货,和他爹一样,当年老爷子养他们还不如养只狗!
“陶世遗在哪儿?”关明觉喝问。
“现在关到后罩房了。”说话的是阿四,陶世遗是他带回来的,关明觉忙着让人准备银子,没有继续过问今天晚上的事,阿四就让人把陶世遗先关起来了。
“把他带过来。”关明觉的声音冷冽如冰,他要好好想一想,陶世遗还有什么用处,对,既然杨家的人来了,那么就不能急着处置陶世遗,如果陶世遗死了,谁来背这个锅?
阿四应声,亲自去后罩房带陶世遗。
这里不是关家大宅,只是关明觉在镇上的一处小院子,但凡是见不得光的事,关明觉都是来这里。
小院子很简陋,所谓后罩房,也就是正房后面搭起来的两间小屋子。
陶世遗便是关在了这里。
两个手下倚墙站着,正在小声说话,看到阿四走过来,两人连忙收住话头,昂首挺胸站好。
“四哥,您来了?”两人恭恭敬敬地说道。
“姓陶的怎么样?”阿四问道。
“那小子受了伤,我们看过了,是刀伤,伤得不重,可是看姓陶的那样子,倒像是快死了,真是没用啊。”其中一个手下嘲笑道,是啊,读书人啊,恐怕这辈子也没有受过伤呢。
阿四嗯了一声,摘下门外挂着的纸灯笼,大步走了进去。
屋子很小,中间放着一张老虎凳,陶世遗被绑在老虎凳上。
灯笼的光照在陶世遗身上,陶世遗脸色苍白,大张着嘴正在呼呼喘气。
第二十四章 交易
半个时辰之前。
在后罩房外负责守卫的是阿蛋和巴子,这显然不是什么好差事,可这是阿四分派下来的,阿蛋和巴子也只能听命。
小院子很小,阿蛋和巴子能够清清楚楚听到前面的人声和脚步声。
“这是怎么了?深更半夜像是派人出去了。”阿蛋说道。
“能出去多好啊,出去办差都有油水可捞,像咱们哥俩儿,平时都是待在小院子里,哪里也不能去,连找女人的机会都没有,好不容易有活儿派下来,还是在这儿当木桩子。”巴子唉声叹气,他和阿蛋是去年调来小院子的,平时阿四就是让他们在这儿待着,连大门都不让他们出去。大老爷偶尔过来,他们也是在后罩房,连半个赏钱也看不到,更别想在大老爷面前混个脸熟了。
这时,有低低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哎哟,刚换上的新绣鞋就给弄脏了。”
阿蛋和巴子顿时竖起了耳朵,是女的?
小院子里连老妈子也没有,可是这声音分明是女的,而且还很嫩。
“大宅那边有丫鬟过来?”两人全都来了兴趣,其实吧,他们自己心里清楚,即使只是个丫鬟,那也不是他们能碰的,顶多就是看一眼,顺便再搭个讪。
谁让他们已经在这里快一年了呢,别说是女人,就连老母鸡也没见过。
“你在这儿守着,我去看看。”阿蛋搓着手,笑兮兮地说道。
“有啥可看的,看了也不是你的。”巴子打趣,可是他却比阿蛋走得还要快,抢先一步跑了过去。
从后罩房到前面,东西两侧各有一条小过道,两人想着平时前面的人过来都是走东面的过道,于是他们便走了西边的,即便前面来人,也不会撞上。
至于屋里关着的陶世遗,流了那么多血,奄奄一息的,这会儿又是绑在老虎凳上,难道还担心他跑了吗?
再说,他们只是过去看一眼,也用不了多少功夫。
两个人跑得很快,可是有个人比他们更快,他们去了西边的过道,沈彤便从东边的过道跑过来了。
她像只小狸猫,钻进了后罩房。
门口的灯光从门缝里透进来,影影绰绰,沈彤看到陶世遗仰面朝天被绑在老虎凳上,腰上的伤口应该已经不流血了,但是衣裳上大片的血迹让他显得很狼狈,像是受了重伤。
沈彤捅他的时候,就知道把他伤得并不重,现在的陶世遗,应该是惊恐大过伤痛。
以他的冷静缜密,现在应该正在想对策。
听到门响,陶世遗扭头看过来,他的四肢和身体都被绑起来,唯一能动的就是头了。
当他看到那抹娇小的身影时,陶世遗只觉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是她,是那个孩子!
“嘘!”沈彤向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蹑手蹑脚走到他的面前,“关明觉要杀你,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你会这么好心?”陶世遗当然不会相信,今天若不是这个小东西忽然说什么王婆子,魏头儿又怎会不相信他?
“当然了”,沈彤凑到他的身边,低声说道,“如果你死了,我就不能找到我娘了,所以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这一次陶世遗没有说话,沈彤说得没有错,如果他死了,对她没有半分好处。
见他不说话,沈彤笑了笑,在他耳边继续说道:“刚刚我在前面偷听到他们说话,京城里来人了,住在乔河客栈,让关大老爷和你,明天巳时去见他。关大老爷还让人去准备银票了,我猜他是想用这些银票给了来人,把所有的过失全都推到你身上,或者今天晚上就动手,割掉你的舌头,然后......你懂得。”
陶世遗当然懂,关明觉之所以要参与这件事,无非是想借助京城里的大人物,让关家起死回生。
陶世遗放不下的是两个儿子,尤其是长子陶颂之,可是说起来也只是两个儿子而已。
而关明觉放不下的却是关家全族,关明觉自己的儿孙就有十几人,关家上下几百口,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他陶世遗可以破釜沉舟,关明觉却不能.
因此,关明觉一定不会用整个关家去硬碰,他要找替罪羊,而自己就是送上门来的替罪羊。
陶世遗沉吟不语,屋外又传来说笑声,下流淫(防)秽,那是看守他的两个人,这两个家伙恐怕已经把他当成死人了。
沈彤又悄悄在他耳边说道:“现在距离乔河客栈之约还有四个时辰,我想表舅找个小女娃应该来得及吧。”
说完,她从怀里掏出匕首,飞快地割掉了陶世遗身上的绳索,又把断开的地方藏到陶世遗的身下,这样乍看起来,陶世遗还是被绑着的。
沈彤爱惜地把匕首藏好,这把匕首还是从陶三村手上得来的,今天帮她做了不少事,杀鱼捅陶世遗,现在还能割绳子......
做完这一切,沈彤对陶世遗眨眨眼睛,又在他耳边安慰道:“你的伤不重,死不了。”
说完,她走到墙边,攀着突起的墙缝两下就跃到房梁上,身手敏捷的令人乍舌。
陶世遗惊讶得望着屋顶,那具小小的身体隐身在梁上,黑暗之中根本看不到!
这真的是彤彤吗?
蓉娘那个贱人一定是骗了他,这不是彤彤,绝对不是!
黄氏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后宅妇人,或许她会教给彤彤裁衣绣花,也会教给彤彤琴棋书画,但是却不会教武功。
难道是黄氏悄悄请了高人,专门给彤彤教授武功?
陶世遗忽然想起蓉娘临死时说的话,她说老太爷做了安排......
那个假扮黄氏公爹的钱老太爷,其实是沈毅的心腹,名叫赫贵。早在沈家出事之前,赫贵就离开京城去养老了,沈家还给了他一笔养老银子。
因此,赫贵的名字没在沈府的花名册上,沈家被诛九族,赫贵逃过一劫。
只不过赫贵年事已高,早在几年前就过世了,所以当蓉娘提到老太爷时,陶世遗根本没当回事。蓉娘口中的老太爷只能是赫贵,而赫贵只是下人,又早就死了,他能有什么安排。
但现在看来,赫贵虽然死了,可是他一定是在死前做了安排,比如培养了一批人,这批人教给沈彤武功,还能在陶家和魏头儿手里救出沈彤......
因此,沈彤才敢和他谈条件!
正在这时,屋外响起阿四的声音,接着,门被打开,阿四手里的灯笼,照在了陶世遗身上。
第二十五章 多疑
就在灯笼照到陶世遗身上的一刹那,他有了决定!
陶世遗用眼角余光瞥向进来的人,那是阿四,关明觉手中最快的刀。
“阿四,快,那孩子就在梁上,你快抓住她!”陶世遗声嘶力竭地说道。
阿四微怔,但他没有迟疑,冲着门外喊道:“阿蛋、巴子,进来看住他!”
话音未落,阿四一个旱地拔葱,窜上了房梁。
......
梁上空空如也!
阿四意识到受骗,立即从梁上跳下来时,就听到阿蛋和巴子的惊呼声:“四哥,姓陶的想逃跑。”
灯笼的光芒所照之处,绳子已经被割开。
阿四是行家,拿起绳子断口一看就知道这是用刀割的,而不是自己磨开的。
“有同党,快让人去追!”这一次,阿四没有再上当,他饶有兴味地看着陶世遗,忽然伸手向陶世遗腰间探去。
鲜血凝住的伤口再一次被硬生生撕裂,陶世遗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匍匐在草丛里的沈彤夸张地咧咧嘴角,这叫声也太吓人了,那个长得像长枪似的阿四是怎么折磨他的?
活该啊!谁让你不相信我呢,如果你信了我,至少能死得舒服些。
如果是一般人,听了沈彤提出的交易,或许会相信。
可是陶世遗不是一般人,他多疑又狠毒,只是为了一个并没有证实的怀疑,就把八名护院全部杀了。
无论来到陶世遗面前的沈彤是真是假,她都是关明觉给他设的陷阱!
陶世遗脑海中有一条线。
蓉娘放走沈彤、沈彤被关家的人送回来、沈彤捅了他一刀、沈彤在魏头儿面前说出第三个孩子的事、现在沈彤又出现在他面前暗示让他逃跑,找一个小女娃冒充沈彤去见京城来的人!
这真是太可笑了,关明觉居然真的当他是傻瓜,利用小女娃让他一次次落入陷阱。
第一个陷阱是在魏头儿面前,那一次他已经掉下去了,不但之前和魏头儿谈好的条件全不做数,而且还会祸及妻儿;
关明觉把第二个陷阱设在京城来人面前,只要他从这里逃出去,带着假沈彤出现在乔河客栈,那就坐实他是沈家同谋,将京城的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罪名。
所以陶世遗自作聪明地来了一出贼喊捉贼,结果如何呢,从他的惨叫声就能猜出来了。
“表舅,这可真的不能怪我啊。”沈彤从陶世遗身上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太多疑的人最终会被自己的疑心病给害死。
有人叫嚣着跑过来,沈彤缩起身体,直到听不到那些凌乱的脚步,她才从草丛里出来,那些人都是去追陶世遗同党的,不过想来也就是做做样子,就连这一半人多高的草丛也没有仔细查找。
关家气数已尽啊,底下的人里恐怕也只有阿四这一个能办事的了,难怪在老龙王庙,阿四的差事办砸了,关明觉也没有责罚他。
沈彤伸出手,她的手上有一枚玉观音,月光下散发出莹润的光泽,一看就是戴了很久,这是她刚刚从陶世遗脖子上拽下来的。今天晚上她和陶世遗在骡车上时,她半闭着眼睛,看到陶世遗伸手从领口掏出这枚玉观音,口中念念有辞,想来是在祈求菩萨保佑吧。
这就是她来到这里的目的。
沈彤抖抖沾在身上的草屑,趁着夜色,回到了那片河滩上。
“小姐,你可回来了!”
芳菲从石头后面跳出来,倒把沈彤吓了一跳。
“你没睡觉?”沈彤问道。
“奴婢......奴婢害怕,不敢睡......”芳菲红了脸,两只小手绞来绞去,她真的很丢脸吧,可是她没有说谎,她是真的害怕,她还是第一次在荒郊野外睡觉,这里离那片林子并不远,陶顺儿的尸体就在小石屋里,万一他变成鬼呢?
“那正好,我去河里摸几条鱼当宵夜。”
沈彤说着便脱了衣裳下水,芳菲瞪目结舌,又要吃生鱼啊......
没过一会儿,沈彤就从河里冒出头来,她把手里的鱼朝着芳菲扔过来,芳菲一看,这都是一尺见长的大鱼,也不知道小姐是怎么捉住的。
芳菲不饿,沈彤却是又累又饿,两条鱼她吃了一多半,芳菲只吃了一条鱼尾巴。
吃饱喝足,沈彤这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惬意地躺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问芳菲:“你知道乔河客栈在哪儿吗?”
“奴婢知道,乔河客栈是镇上最大的客栈,就在镇下。”芳菲倚在沈彤躺着的大石头上,她现在一点儿都不害怕了,小姐回来了,就算是陶顺儿的鬼真的来了,小姐也能给打跑了。
“那你和我说说,从这里到乔河客栈怎么走,对了,那天蓉娘去接我,你知道她去哪儿接的吗?”
“咦,姨娘不是去表姑太太家里接的小姐吗?”芳菲闭着眼问道。
“是啊,我就是不记得自己家在哪儿了,唉,我病了好几天,都给忘了。”沈彤有些伤感,她不知道重生这种事,是不是很多人都有过,但是像她这样,重生了也找不到家的,想来也只有她自己了吧。
“姨娘没说,不过......那天姨娘是一大早出府的,晚上就带着表小姐,不对,是小姐回来了,想来小姐的家不会离得太远吧,一来一回也就是一天的路程。”芳菲说道。
不是一天的路程,那天蓉娘先去的野猪岭,接走了那个小女娃,然后才去接她的。
“芳菲,你知道野猪岭在哪儿吗?”沈彤又问。
“奴婢听说过野猪岭,可是没有去过,也不知道在哪儿。”最后一句话已经含糊不清了,小丫头快睡着了。
沈彤醒来时,天光大亮,她到河边洗了脸就要走人,芳菲拉住她:“小姐,奴婢跟您一起去,奴婢保证不拖累您。”
沈彤打量着她,噗哧笑了:“你是一个人在这里害怕吧?”
小丫头有点不好意思,可还是点点头:“奴婢也想帮着小姐做点事。”
“好吧,那咱们现在就去乔河客栈。”沈彤笑道。
“好啊,奴婢认识路。”芳菲高兴了,笑出两个小酒窝。
乔河客栈很好找,沈彤和芳菲到的时候,客栈西侧的早点摊子还没有收摊。
沈彤深深地吸了口气,空气里弥漫着葱油饼的香气。
咕噜噜,肚子又饿了。
她转头去看芳菲,那小丫头正望着早点摊子在咽口水,想想也是,小丫头是吃不惯生鱼吧,这会儿怕是馋极了。
沈彤正想劝劝芳菲,等回去画张葱油饼给她解解馋,忽然,她感觉到有人在看着她。
这种直觉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不会出错,一定是有人在看她。
沈彤转过身去,她看到就在不远处,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穿着裋褐的随从,另一个是书生打扮的小公子。
随从的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练家子。那位公子虽是一身布衣,但是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雍容之气可不像是这小镇上能有的。
沈彤连忙低下头,拽着芳菲的胳膊往前走,芳菲不明就里,扭着脑袋又看看那卖葱油饼的小摊子。
真香啊。
“你们肚子饿了?”一个声音在她们身后响起,沈彤不用回头也知道说话的是那个少年。十四五岁难听的少年音,说的还是官话。
“是啊,我们饿了,可是身上没钱。”沈彤甜甜地说道。
第二十六章 嫡长孙
“小姐,我们会不会被拐走啊?”芳菲咽下最后一口葱油饼,终于想起这件重要的事。
“谁拐我们呢?那两个人吗?他们早就走了。”沈彤抹抹嘴,她和芳菲两个人吃了六张饼,京城来的少年让随从给了摊主一串铜钱,说让她们吃饱......
“大叔,刚刚那位好心的公子是镇子上的吗?”
卖葱油饼的大叔看一眼她们的穿著打扮,猜到一定是哪家的小丫鬟,上乔镇上这种八、九岁的小丫鬟,家里管得都不严,时常会借着买醋打酱油的机会跑出来玩耍,大叔见怪不怪,便道:“怎会是镇子上的啊,那是住在乔河客栈的客人,看那气度,十有八、九是官宦人家的。”
“大叔,家里有人当官很厉害吗?”沈彤好奇地问道。
“当然厉害啊,你看关家,以前关家二老太爷还在世时,关家多风光,可你看看现在,唉。”大叔摇摇头,以前关家的管事来吃早点,从来都会多给几个铜钱,可是现在,好久没来过了。
“咦,那给我们买饼吃的好心公子说不定就是关家的客人呢,大叔不是说那公子像是官宦人家的吗?”沈彤笑着说道。
“哎哟,那还真有可能,以前关家二老太爷那可是辅佐太子爷的,太子爷就是当今小皇帝的爹呢,所以说关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些当官的也要给关家几分面子吧。”大叔又想起以前常来买葱油饼的管事了,他倒是挺希望关家越来越好的,到时他的葱油饼也能多卖几张。
抬头看看天色,大叔好心地提醒:“你们吃饱了快回去吧,回去晚了要挨骂了。”
“嗯,我们这就回去了,谢谢大叔。”
沈彤拉着芳菲,向摊主道谢,很有礼貌,两个小姑娘,手牵手离开了小摊子。
大叔笑了笑,开始收拾摊子,太阳升得很高了,没有什么人来吃早点了。
“还有葱油饼吗?”一个声音传来,嫩生生的,莫非是刚刚的两个小姑娘又回来了?
大叔转过身去,摊子边站着一个小姑娘,和刚刚那两个差不多的年纪,却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个。
“要收摊了,没有热乎的了,你若是不要,我就带回家自己吃了。”大叔指指笸箩里仅余的两张葱油饼,小生意就是这样,那些卖不出去的饼,就成了家里的伙食。
“给我吧。”小姑娘说着,掏出几个铜钱放到矮桌上。
最后两张饼也能卖出去,大叔心情不错,大铁勺在锅底上刮了刮,盛了半碗粥放到小姑娘面前:“给你的,不要钱了。”
小姑娘像是没有听到,专心致志在吃饼。
大叔觉得挺没意思,还是刚刚那两个爱说话又有礼貌的小姑娘讨人喜欢,自家婆娘生了三个儿子了,这次又怀上了,如果是个小姑娘也不错。
“你在这里摆摊,有没有见过讲官话的人?”吃饼的小姑娘忽然开口,倒把大叔吓了一跳。
讲官话的?
上乔镇上的读书人倒也不少,可是讲官话的却没有几个,不过......刚刚却是看到了一个。
“见没见过?”小姑娘又问了一句。
这个小姑娘可真是没有礼貌。
“没见过!”大叔没好气地说道。
小姑娘便不再说话,吃完饼,起身走了。
大叔摇摇头,继续收拾摊子,都是小姑娘,可还是爱说话的小姑娘更可爱。
现在,其中一个爱说话的小姑娘正躲在一处,悄悄看着关明觉和阿四走进了乔河客栈,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两个人,不对,应该是三个人,两个人一左一右搀着另一个人。
被搀着的那个人,不用说就是陶世遗了。
从背影来看,陶世遗的伤势比昨天更重了,沈彤是行家,一看就知道陶世遗时日无多了。
沈彤叹了口气,表舅恐怕打死也想不到,他会有这么一天吧。
所以说,越是该杀的人,越是不能轻易让他死,否则就太便宜他了。
“芳菲,我们走吧。”沈彤愉快地说道。
“小姐,我们就是来吃葱油饼吗?”芳菲有些遗憾,她还没有给小姐帮忙呢......帮着小姐吃了三张葱油饼算吗?
“当然不是啊,我们还看到一位长得很好看的小公子。”
沈彤笑得眯起了眼睛,那位小公子啊,她刚好是见过的。
杨锦程。
老护国公杨锋的嫡长孙,他的父亲是现任护国公杨敏,太皇太后是他的姑祖母,而他的妹妹,就是即将成为皇后的杨兰舒。
前世她坠崖被救后,就出家做了尼姑,拜了灭灯师太为师。那一年,她跟着灭灯师太去了京城,走到半路上就听说了一件事。
杨家满门抄斩,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带人去劫了法场,带走了堂弟杨锦庭。
朝廷四处追捕杨氏兄弟,随处可见海捕告示。
有一天晚上,沈彤和灭灯师太化缘后投宿在一家大户人家的别院里,原本只是想在门廊里住一晚,可那家主人见她们是尼姑,但破例让她们住了客房。
那天夜里,忽然来了很多官兵,沈彤在门缝里悄悄看过去,只见外面灯火通明,有几个人从隔壁的客房里冲出来,和官兵们打了起来。
沈彤听到有官兵的头目大声喊道:“杨锦程,现在已是新安元年,你们杨家不能再只手遮天了,就连崇文皇帝都驾崩了,难道你还想复辟吗?”
然后他就看到正在交手的几人之中,有一个人哈哈大笑:“你回去告诉萧韧,我杨家只要还有一人,就不会言败!”
那天晚上,杨氏兄弟还是逃脱了,无奈之下,官兵只好带走了别院的主人。
曲指算来,距离杨家失势还有十多年,现在的杨锦程也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沈彤叹了口气,她真的没有想到,原来想要自己的,除了死士营,竟然还有杨家。
而且区区一个上乔镇,杨家却派了嫡长孙亲自过来。
对于杨家而言,上乔镇上的事很重要吗?
坐在河滩上,沈彤怔怔发呆,她姓沈......可是她也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娃,他们即使找到她,又有什么用呢?
“芳菲,蓉娘带我回来的那天,你是看见的,你给我仔细说说,那天蓉娘说过什么,我又说过什么,对了,我是什么时候生病的?”
“那天姨娘回来的时候,已经挺晚的了,她说表姑太太病了,怕给您过了病气,就接您来住几天,奴婢还奇怪呢,怎么表小姐连换洗衣裳都没带,只是抱了只布娃娃......”那天的事,芳菲记得很清楚。
“布娃娃?你说我只带了一只布娃娃?”沈彤想起来了,她苏醒之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只布娃娃,那是母亲给她缝的。
“芳菲,你乖乖的,我去拿布娃娃,一会儿就回来。”
第二十七章 走水
还没到晌午,正是上乔镇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
从河滩到陶家大宅,要穿过一条不宽的路,虽然这里不是繁华的街市,路上的行人也很多。推车的小贩、坐轿的娘子、挑担的货郎......
沈彤一路小跑,看到有人迎面过来,她就避到一旁让路,很是有礼。
迎面来了几个人,跑得气喘吁吁,其中一个手里拿着铜锣,一边疾走一边敲锣:“走水了,走水了!”
这里离乔河很近,这是告诉周围的人家,能去救火的就拿上水桶去河里打水。
沈彤心里涌上不祥的感觉,她拉住其中一个人问道:“大叔,哪家走水了?”
“哎呀,就是陶老爷府上!”
陶家走水了?
沈彤心里一沉,拔腿就向陶家跑去。
拐了一个弯,果然看到不远处有滚滚的黑烟,陶家虽然僻静,但是一街之隔也有几户人家,如果没有及时救火,四周树木也一同烧起来,必要波连附近其他人家。这里是镇下,住的大多都是大户人家,家丁下人很多,听到敲锣声,已经有很多人挑水往陶家大宅跑去了。
沈彤眉头蹙起,今天早上她亲眼见到关明觉带着陶世遗走进乔河客栈,而这两天,她暗中出入陶家,自从陶三村父子和八名护院相继死去,陶家大宅只有两个门房和一个赶车的老贾。
陶世遗曾想过把十里铺的人叫几个回来,但是这件事还没有实施,陶世遗就出事了,因此,十里铺的人也还在十里铺。
陶家算上陶世遗,现在也只有四个人,沈彤才不会相信是天干物燥才起火的,这是有人放火!
大白天放火,倒是不多见,看来放火的人很着急,要么是急着离开上乔镇,要么就是急着把陶家烧光,什么也不留。
想到这里,沈彤加快了脚步,待到离近了,才看到陶家已成一片火海,一桶桶的水浇上去却丝毫不见减弱,没有人冲进去救人,这火太大了,即使有人没有跑出来,也是死路一条了。闻讯而来的人越来越多,先前去救火的也停了下来,转而去砍伐街边的树木,以免大火烧到这些树,蔓延到其他人家。
大多数人则只是远远看着,指指点点。
陶家大宅里,陶世遗挣扎着向门口爬去,他的腿骨已经断了,喉咙也被辣水烧坏了,他们把他送回来,不是让他自生自灭,而是要让他死得合乎情理!
陶世遗冷笑,他不能死!
人呢,护院们呢?陶三村呢?
怎么还不来背他出去?
他摸向胸前,菩萨会保佑他,会的!他这些年他顺风顺水,他从京城回来,遇到了逃亡的表妹黄氏,他帮着老钱把表妹安顿下来,并悄悄告知了被贬到任上的黄敬,黄敬给了他大笔银子,请他代为照顾女儿和外孙女。
一切都是这么顺利,他摇身一变,成了沈家和黄家的大恩人,成了上乔镇上的陶大老爷。
胸前空空如也,他没有摸到那枚玉观音。菩萨呢?难道菩萨不护佑他了?
一根烧着的檩条掉落下来,陶世遗的衣服和头发瞬间燃烧起来……
沈彤躲在围观的人群之中,透过人缝,她看到了阿四,带头去砍树的,也是阿四的人。
关家动手了,他们已经认为在老龙王庙,陶世遗就已经把沈家孩子交了出去,所以为了向杨家表明立场,关家索性把陶家一把火烧光。
沈彤朝着自己的脑袋打了一下,笨啊。
“可怜啊,陶老爷病了,上午刚被人抬回来,家里就走水了,看这火势,怕是跑不出来了。”
“哎哟,陶家这是得罪人了吧,听说了吗?十里铺张员外家昨天晚上也出事了。”
“十里铺的张员外?那关陶家什么事?”
“就刚刚县衙里来救火的人说的,十里铺的张员外是陶家太太的亲娘舅,你说这事巧不巧啊,昨天晚上张员外家来了强盗,不但抢走了金银细软,还杀了二十多口人。”
“真的啊,十里铺......那离咱们镇子也不算远啊,这是哪里来的强盗啊,怎么抢了东西还要杀人呢。”
沈彤摸摸鼻子,假扮成强盗去杀人,杀了二十多口,这差不多就是灭门了。
这行事风格,还真是死士营惯用的。
屠卫啊,昨夜把陶世遗交给关家,他就派人去杀了陶世遗的妻儿,千面斩,不负虚名。
沈彤回到河滩上,芳菲见她空着手回来,小声劝道:“小姐,奴婢给您缝个一模一样的布娃娃吧。”
芳菲并不知道陶家走水了,她只是以为陶家不肯把布娃娃还给自家小姐。
沈彤笑了笑:“没事,等到天黑了我再去找找。”
她估摸着烧到天黑也差不多了,到时候去废墟上翻翻,万一能翻到呢。
入夜,沈彤又来到陶家,这一次她直接绕到陶家后墙所在的位置。
和她估计的差不多,此时陶家已成焦土,下午的时候火势小了,救火的人从里面抬出两具焦尸,陶家只有两个门房跑了出来,哭诉说那两具尸首是陶老爷和老贾。
那两具尸首原本就摆在陶家门口,后来县衙里来了人,把尸首抬走了。
沈彤来的时候,陶世遗和老贾的尸体刚刚抬走不久,对面街的门前摆着火盆,门口几个人正在闲聊。
“今天可真倒霉啊,衙门让义庄来抬尸体时,我们哥俩儿好奇去多看了几眼,如今主子让我们跨过火盆才能进院子。”
“活该呀,看什么不好?去看烧死的人,主子让你们跨火盆,也是怕你们带了不干净的东西回来。”
“要说也是,陶老爷被活活烧死在自己家里,一定会心有不甘,不肯去投胎吧,这可是枉死鬼啊。”
沈彤经过时,笑着摇摇头,陶表舅人缘还真好,死了都有人去看热闹。
关明觉带着陶世遗见过杨锦程,自是把所有过错全都推到了陶世遗身上,昨天晚上,陶世遗想来已经被他们折磨得半死不活,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杨锦程碍着身份,不会亲自处置陶世遗,于是陶世遗便死在了自己家里,连同大宅子一起烧了,死得很完美。
这是沈彤早就想到的,昨天她割断陶世遗身上绳子时就想到了,不过她倒是没有想到关家居然会大白天去放火,所以说,世事无常,总会出人意料啊!
惨白的月光下,到处都是没有烧烬的断壁残垣,有的地方还在冒烟。
沈彤凭着记忆来到她住过的小院子,真是难得,那扇大铁门居然还在。
沈彤猫着腰,正想在这里翻找,忽然,她听到有隐隐的哭声传过来。
沈彤闪身藏到半截断壁后面,那哭声越来越近,月光下,她看到一抹小小的身影正向这边走过来。
“没了,都没了,都没了。”那人一边哭一边念叨,沈彤听不出男女,应该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
待到那人离近了一些,这次沈彤看清楚了,这是一个小小少年,看不清样貌,但是却能看到已经留了半头,头顶还梳了一个小小的发髻。
男子十五束发,不过学堂里的少年往往十来岁时就做书生打扮,梳发髻的也不在少数。
沈彤想到了一个人。
昨天她听屠卫提起过,陶世遗的长子是读书种子。
而陶世遗的长子就是这个年纪。
之前沈彤在屠卫面前说起陶家买回来的第三个孩子时,陶世遗一言不发,因此沈彤便怀疑那个孩子是来给陶世遗的儿子做替身的。
现在十里铺的张员外家死了二十多口,当中必定会有陶世遗的妻儿,那么眼前的小少年......
沈彤微微一笑,她果然没有猜错,陶世遗用那个男扮女装的孩子代替了自己的长子,屠卫杀了陶家满门,陶世遗的长子却幸免于难。
也不知陶世遗把长子藏到了什么地方,这孩子听说家里出事,就又跑回来了。
那孩子哭着哭着就跪了下去:“爹、娘,你们安息吧,孩儿一定找到弟弟,把他抚养长大。”
弟弟?
沈彤瞪大了眼睛,哥哥没死是有替身,那么弟弟呢?
沈彤才不会相信死士营的人出手,还会留下一个小孩子。
她想出来问个清楚,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动。
那孩子在地上磕了几个头,便飞奔着跑开了。
沈彤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孩子倒是个机灵的,猜到这里可能不会安全,拜祭完了就走了。
她又在四处找了一会儿,终于在几块墙砖下面找到了那只布娃娃。
布娃娃的半边身子已经烧焦了,若非被墙砖压在下面,恐怕早已化为灰烬。
沈彤欣喜若狂,把布娃娃揣在怀里就快速离开了。
她走后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就又有一高一矮两个人出现在废墟中。
“关明觉倒也是个狠角色,不但杀光陶家全家,连镇上的宅子也一把火烧了。”
“你是说十里铺的事?依我看那倒不一定会是关家做的,关家今非昔比,放把火倒是还能做到,可是连杀二十几口的事,关家怕是没有这个本事。”
第二十八章 十里铺
“你怀疑是老龙王庙的那些人做的?不可能吧,陶世遗不是已经把沈家孩子交给他们了吗?否则关明觉那个老东西也不会痛下杀手?”高个的人说道。
“呵呵,那孩子已经交出去了?或许关明觉会相信,但我是不信的。那天在林子里,那孩子出手可毫不拖泥带水,就凭陶世遗一介书生,能让她乖乖就范吗?再说,那个孩子是不是沈家骨肉还不一定呢。”矮个的人冷笑连连。
“这倒也是,即使是身负血海深仇,沈家也不应该把一个七八岁的女儿调(教)成这般样子啊,想不透,真是想不透啊。”高个子直摇头,那天他听说这件事后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沈家女儿会杀人?而且一击即中?陶顺儿虽然不是高手,可是膀大腰圆身强力壮,也不是七八岁小女娃能轻易对付的啊?
他想了想,道:“现在陶世遗死了,我们的线索岂不是就断了?”
矮个的人摇摇头:“不会,杨家的人没有带走沈家孩子,怎么向上边交差?依我看,他们可能会和老龙王庙的那拨人斗一斗,就是不知道杨家此次来的是谁,更不知道老龙王庙的那些人是什么来头。”
“唉,咱们只有两个人,想查这些太难了,还以为你混进陶家能从那孩子口中套出消息,没想到......太出乎意料了。”高个子叹息道。
“不是出乎意料,而是我们考虑不周,我们没有想到陶世遗是三姓家奴,他卖了黄家以后,居然还卖了关明觉和杨家,另攀了别家。”矮个子淡淡地道,声音冰冷,一如这夜月色。
同一片月光下,沈彤躺在大石头上,摆弄着那只得来不易的布娃娃。
“小姐啊,你别伤心,奴婢有了针线,把布娃娃缝好。”
“我像伤心的样子吗?我在想怎么拆开才不会完全弄坏。”
沈彤说着,从怀里掏出匕首,在布娃娃身上笔划着。
“拆了?”芳菲想不明白了,小姐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布娃娃找回来,怎么就要拆了呢?“娃娃的身子都被烤糊了,布料很脆的,拆了怕就缝不上了。”
“哈,你说的对啊,那我就先不拆了,反正这事也不急。”沈彤说完,把布娃娃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闭眼睛睡觉。
得到小姐的肯定,芳菲很开心,当然,比这更令她开心的是以后不用再吃生鱼了!
今天小姐回来的时候,带回一个火折子。用火烤出来的鱼,可真香!
芳菲咽咽口水,也睡着了。
次日芳菲是被沈彤叫醒的:“哎,有你这样给人当丫鬟的吗?睡得像猪一样。”
芳菲睁开眼,就看到小姐手里拎着的鱼。
吃完烤鱼,沈彤抹抹嘴,对芳菲说:“今天咱们换个地方,离开上乔镇。”
“啊?离开啊?那以后还回来吗?”芳菲问道。
“不回来了,该死的人都死了,这地方也没有可待的了。”
沈彤说完,站起身来,沿着河滩向前走去。
芳菲连忙把嘴里的鱼肉咽下去,小跑着跟了上去。
阳光暖洋洋地照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偶尔有鱼儿跃出水面,在空中留下一道弧影。
“哈,原来河水也这么美啊。”沈彤赞叹。
芳菲疑惑地看看眼前的乔河水,就是一条河啊,没觉得有多美。
沈彤又仰头看看天空,蓝天、碧水,真美啊。
这世上有这么多美丽的风景,自由自在地活着真好啊。
下午的时候,她们来到了十里铺。
十里铺位于上乔镇和下乔镇之间,顾名思义,十里铺距离上乔镇整十里。
十里铺并不大,因此张员外家的事就是十里铺二十年来最大的事了。
“哎哟,造孽啊,死的人里还有小孩子呢。”
“听说是张员外家的表少爷,小公子和母亲一起被杀,真可怜啊。”
“死了几位小公子啊?”
老槐树下聊天的人看了一眼,见问话的是两个小姑娘,手牵着手,一脸惊恐,一定是被张员外家的事给吓到了。
“只有一位小公子还不行吗?还要几位?唉,张员外家的孙少爷也一同被杀了,他也不大呢,去年刚刚束发,还没定亲。”满脸皱纹的老者不住叹息。
“唉,真是吓人啊。”其中一个小姑娘学着大人的样子叹了口气,显然是真的害怕了,拉着另一个小姑娘钻出了人群。
“小姐,陶老爷家里不是有两位小公子吗?怎么......”芳菲小声问道。
“嘘......”沈彤在嘴边竖起一根手指,四下看看,道,“你说会不会有好心的大婶借你一些针线呢?”
芳菲的眼睛亮了起来,她最擅长做针线了,当然,所谓的最擅长是相比其他活计来说的。
“那奴婢这就去借。”终于有她能做的事了,芳菲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看到芳菲跑远,沈彤继续向前走,眼看离那棵大槐树越来越远了,她忽然一转身,身后的人措不及防,慌忙藏到一棵大树后面。
沈彤走过去,一把将那人拽了出来。
那人穿了件脏兮兮的袍子,脸上也同样脏兮兮的。
“陶颂之,表哥?你认识我?”她的嘴角扬起,在说表哥的时候,故意加重了口气。
“我当然认识你了,我去过你家,你忘了吗?”被沈彤拽住的小少年没好气地说道,同时也默认了身份,他就是陶颂之。
“我还真忘了”,沈彤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问道,“你在这世上也没有亲人了,既然看到我,为何还要偷偷在后面跟着?我不是你的亲人吗?”
刚刚沈彤和芳菲从老槐树下离开,沈彤就发现有人在偷偷跟着她们,所以她才支开了芳菲。
那种拙劣的跟踪手法,她立刻就猜出这人的身份了。
她来十里铺,也是为他而来的。
她猜对了,这人就是陶世遗的长子陶颂之,她猜到陶颂之会来十里铺,陶太太和假陶颂之是在十里铺被杀的,陶颂之的弟弟陶赋之也是在十里铺失踪的,陶颂之当然会来十里铺寻找弟弟的下落。
“亲人?”陶颂之的眸子闪了闪,像是对这两个字有些抵触。
他的相貌随了陶世遗,虽然脸上故意涂抹得黑乎乎的,可还是能看出眉目的清秀,尤其是那双眼睛,和陶世遗一模一样。
第二十九章 表哥表妹
亲人?
父亲说过,除了自己家的一家四口,他们没有亲人。
父亲很小时就由族里做主,过继给上乔镇的陶家,从此以后,他的父母甚至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祖母去世后,父亲扶灵回乡安葬,父亲的亲生父母和兄弟却突然出现,和父亲要了一大笔银子......
后来父亲去京城念书,黄家上上下下没人把他当成表少爷,他们只是把他当成来投靠的穷亲戚。
眼前这个名义上的表妹,就是黄家的外孙女,当然,她也不是他的亲人。
陶颂之的眉头动了动,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沈彤叹了口气,伸出自己的拳头,她的拳头很白很小,她把拳头在陶颂之面前晃了晃。
做什么?要打人吗?凭她?
陶颂之愕然,他没有学过武功,可是也不会惧怕一个八岁小女娃的拳头。
这时,那只小拳头在他面前摊开,雪白的手掌上赫然是一枚玉观音。
陶颂之认识这枚玉观音,这是父亲的,据说当年父亲求得这枚玉观音后,便一路顺遂。因此从他记事起,这枚玉观音,父亲从不离身。
怎么会在这个小女娃手里?
“哪里来的?”陶颂之喝问,声音里是与年龄不相符的戒备。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沈彤笑道。
“这是我父亲的,为何会在你手上?”陶颂之继续喝问。
“为何?我想知道你为何会偷偷跟踪我,你没有回答我,我为何要回答你?”沈彤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她板着脸,没有表情,可是看在任何人眼里,都像是小孩子在吵架。
陶颂之深吸一口气,家里大宅不会无缘无故走水,父亲也不会无缘无故烧死,土匪不会无缘无故杀死母亲,弟弟也不会无缘无故失踪。
父亲把他送走时说过,如果家里出事,让他不要回来,明年春天动身去韶安府,找那位老翰林读书,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可是父亲没有想到,听说十里铺张家出事后,他还是回来了。
这个小女娃既然有父亲的遗物,说不定她也知道父亲的死因。
想到这里,陶颂之脸上的线条缓和下来,他压低声音说道:“好表妹,你别淘气了,快把玉观音给我,乖。”
“不给不给就不给。”沈彤把玉观音藏到背后,你当我是小孩子,我就当一回小孩子给你看。
“表姑姑教你拿别人东西的吗?快点给我!”陶颂之的耐性有限,尤其是对眼前的沈彤。
沈彤笑了笑:“比起表舅,你可差远了。”
陶颂之一怔,差远了?彤彤是什么意思?他当然比不上父亲,这还用问吗?再说他也不喜欢彤彤。
有一年父亲带他去表姑姑家里做客,在路上买了两只风筝,蝴蝶的是给表妹彤彤的,老鹰的是给他的。
他不喜欢放风筝,他也不喜欢老鹰,但是这风筝是父亲买给他的,他也不会拒绝。
可是没有想到,当父亲把蝴蝶风筝送给彤彤时,彤彤看都没看,却指着他手里的老鹰风筝说:“这只老鹰风筝真漂亮。”
父亲二话不说,就把老鹰风筝送给了彤彤。
回家的路上,他看着那只花里胡哨的蝴蝶风筝越看越不顺眼,他虽然也同样不喜欢那只老鹰风筝,可那是他的东西,他的东西就是他的,哪怕被他撕了烧了,也不能给别人。
他问父亲:“那只风筝是我的,为什么要给彤彤?”
父亲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要记住,你今天只是给她一只风筝而已,以后你却能从她身上得到更多。”
“能得到更多?”他不解。
“对,风吹不倒的家族蒙荫,众口皆碑的锦绣名声,几辈子也享不完的荣华富贵,就像当年的黄家一样,不,是要像沈家一样。”
他想说沈家和黄家不是都已经败落了吗?可是他看到父亲眼中兴奋的光茫,便没有再问。
陶颂之再次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丝笑容:“彤彤,对不起,是哥哥不对,家里人都不在了,我的心情不好,你不要生气。”
这么快就意识到自己不对了吗?
沈彤想笑。
陶世遗是个滴水不漏的人,这种人做事之前总会留一手,他用小厮替换了陶颂之,所以他留的这一手一定就在陶颂之身上。
“哦,是这样啊”,沈彤点点头,一家人都死光了,心情不好也是能理解的,“表哥,我听人说表舅和表舅母的尸身都在义庄里,你现在去接回来安葬吗?”
陶颂之又是一怔,他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去把父母的尸身领回来,入土为安吗?
那当然不行,所有人都以为他也被杀死了,就连杀害母亲的仇人也是这样认为,他们认为死去的蓝采就是他,可如果他去领尸体,那些人就会知道他还活着!
“这件事非同小可,我还要禀告族中长辈再做定夺。”陶颂之找到一个很好的借口。陶家的本家是在北方,远隔千里,待到族中长辈传话过来,义庄里的尸体早就被草草埋到乱葬岗了。
不过这种借口用来敷衍彤彤这样的小女娃绰绰有余。
果然,沈彤点点头,满脸的关切:“表哥,你现在没有家了,不如你去我家吧,我娘一定会疼你的。”
去她家?
这小女娃是傻了吗?
陶颂之看向沈彤的目光里多了几分疑惑,但是很快,他就重又笑了笑:“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先不去了,彤彤,你不是在我家住着吗?走水的时候,你在哪里?”
陶颂之果然知道很多事,他知道表姑家里此时已经不能去了,他也知道走水的时候,她应该在他家里。
沈彤四下看了看,把食指放到唇边“嘘”了一声。
“表哥,走水的前一天,表舅舅让蓉娘带我住到了乔河客栈......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说,别让人听到了。”
陶颂之也看看左右,老槐树下依然围着很多人,没有人注意他们,是啊,发生了二十多条人命的惨案,谁还有闲心去留意两个小孩子呢。
不过,陶颂之还是决定要保险起见,万一他要对彤彤用强,也是要掩人耳目的。
“我以前常来十里铺,我知道前边就有处僻静的地方,这个时辰那里一定没有人。”
“好啊,表哥我们一起去吧。”沈彤说着,还淘气地把那枚玉坠子抛起来又接住。
第三十章 僻静
陶颂之说的僻静地方是一处废弃的宅子,上一任主人原本是想拆了重盖的,拆到一半,有游方的道士给看过,说是风水不好,于是这家主人也就断了盖房的念头,只等着以后找个不知底细地卖掉地皮,这一放就是五六年,那些拆了一半的断壁残垣,已经成了孩子们捉迷藏的好地方。
小时候陶颂之来舅公家里时,曾和表兄弟们到那里去玩过,这里其实并不偏僻,但是荒废太久,除了小孩子就没人来了。
“就是这里了,我爹出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的东西为何在你身上,你快说吧。”
可能是这里的荒凉让他不安,陶颂之就连刚刚硬装出来的和气也没有了,他的声音冷冽如冰。
“这里会不会被人看到?”沈彤四下看看,小心翼翼地问道。
“不会”,陶颂之肯定地说道。
“那就好,我是第一次来十里铺,如果不是表哥带路,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好地方”,沈彤把声音压得很低,好像担心被人听到似的,“表哥,你说是吗?”
“你说什么?咱们来的路上你不是也看到了吗?连个人影子都没有,你不用这么小声说话,大喊大叫也没人会听到。”小女娃真是烦人啊,黄家的外孙女尤其是烦人。
“哦,原来是这样啊”,沈彤笑了,她抬腿伸出脚尖,“表哥,你看我的脚。”
她的脚?她的脚有什么好看的?这个小女娃是个傻的吗?
陶颂之越发不耐烦,可是眼睛却下意识地低头看去,只见那只小脚丫上穿了一双葱绿的绣鞋,绣鞋上好像破了一个小洞。
之所以是“好像”,是因为陶颂之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看,那只绣鞋儿就向他的膝盖踢去。
穿着绣鞋儿的小脚丫瘦瘦小小,这样的一只脚踢到身上也不会痛到哪里去。
可是这只脚踢到陶颂之的膝盖上,他感觉小腿一阵酸麻,噗通一声单膝跪了下去,那一刻,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莫非是踢到大夫说的穴位上了?
没有容他再想下去,穿着绣鞋的另一只脚就朝他的后背踩了上去,这一下,陶颂之没有单膝着地,他是整个身子趴在了地上!
疼,好疼,膝盖疼、手也疼,一定是被粗砾的地面擦伤了。
他三岁就认字了,父亲认定他是读书种子,对他悉心栽培,从小到大,他连磕着碰着都没有过,更不曾被人当场使绊子摔个嘴啃泥。
是啊,下巴也很痛,这是磕到下巴了吗?会不会毁了相貌?
陶颂之挣扎着要爬起来,可是一只小小的膝盖顶在他的后心,他想爬却爬不起来。
“死丫头,你要做什么?”陶颂之又惊又怒,他的下巴很疼,这短短几个字也让他苦不堪言。
“说,我家在哪儿?”娇嫩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陶颂之恨不能把那说话的人一把扯下来。
但是他不能,他做不到,那个和声音同样娇嫩的小身子压在他身上,却像是有千钧重。
“笑话,你家在哪儿,你问我?”陶颂之冷笑,死丫头比他还要小两岁,他当然不会惧怕她,他只是措不及防,没有想到死丫头会出阴招。
“是啊,我就是在问你啊,你说这是笑话,那如果我把你的右手打残了,你说还是不是笑话呢?”
话音未落,陶颂之正在努力挣扎的右手忽然被人压在地上,接着,他看到了另一只手,沈彤的手。
沈彤的手上拿着一块青砖,这应是当年拆房子留下的青砖,砖上还生着绿苔。
“没关系啊,表哥,你可以说,也可以不说,我可以砸下去,也可以不砸。”沈彤轻声细语,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顽皮,是个淘气的小姑娘啊。
如果是半刻之前,陶颂之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他竟然会被一个小丫头威胁。
“你敢!”他怒道,下巴可真疼啊,说话的时候更疼。
“你的家人都没有了,现在和野狗没有区别,我有什么不敢的?”沈彤笑道。
不行,他是读书人,他的手还要写字,他还要考科举。
“救命啊,救命!”陶颂之嘶声大喊,可惜他的前胸被压在地上,即使是在喊救命,也像是没有吃饱似的。
“别喊了,表哥你说过,这里大喊大叫也没人听到,你忘了吗?”沈彤说道。
是啊,他没有忘啊,他之所以会带沈彤来这个地方,就是因为这里僻静,没有人,就在来的路上,他还仔细留意过,连个人影子也没有。
所以,他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他。
“你不想说吗?那我就砸了。”沈彤说着,拿着青砖的手就落了下来。
“不要,我说!”陶颂之大喊。
青砖落下,却不是落在他的手上,而是满是碎石的地上,离他的手只有寸许。
陶颂之惊出了一身冷汗,只差寸余啊,那块青砖就砸到他的手上了。
他大口喘息,就连下巴上的疼痛好像也感觉不到了,他周身每一个毛孔都被惊惧包裹,太可怕了,从未有过的可怕。
“说吧,说错一个字,我就接着砸。”落下的青砖又被举起,陶颂之只觉脑袋昏昏,一阵尿意袭来,有什么从身体里流出。
“你家在下乔镇啊,你不用拿这个来试探我,你想知道什么,是想知道我爹为何会恨你们家吗?”他当然不会笨到以为沈彤是真的只想问问自己家在哪里,这丫头八岁了,怎会不知道自己家呢,她是要试探他,不,她是要借着这件事来吓唬他。
“原来就在下乔镇啊,那离得不远,难怪一天就能走个来回呢,下乔镇很大吧,我家在下乔镇哪里呢?”沈彤又问。
这一次陶颂之已经可以肯定,死丫头是想借着这件事来打压他,让他吓得魂不守舍,再从他嘴里问出更重要的话。
“你家在下乔镇的柳家湾,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快问吧。”勇气一点点回来了,父亲说的是对的,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冷静,他刚刚就是太不冷静了。父亲还说过,做人要懂得取舍,也要懂得进退,现在他就退一步吧,假装配合,看看这死丫头究竟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