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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教父全文阅读

作者:海派山人     王牌教父txt下载     王牌教父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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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肥物语

养肥的亲,每天都要施肥才成啊,要不养着养着,咔嚓一下养死了,那多郁闷。

    想当年------

    我也是养肥专家。

    养了七本粉嫩的新书,后来---

    它们死了。

百美缘来之谜

    我从小比较喜欢看与侠有关的电影,像是《蜘蛛侠》《蝙蝠侠》甚至是国产《黑侠》,这些全都百看不厌,每一次在网上看到一些腐败不法事,我就一边愤怒一边意淫,盼望着侠的出现,内心嗟叹不已。

    若是都市里出现这么一位侠客,那该有多解恨?

    或许这也是小时候的梦想吧,后来参加工作,有个同事整天耍弄一副扑克牌,丢扑克牌穿这穿那,偶尔拿我当靶子,整日里兴奋的和吃了春药似的----

    于是就出现了主角的招牌能力---俨如小李他妈飞刀的纸牌。

    主角性格很奸猾,他不是郭靖似的大英雄,性格类似于韦小宝。在如今这个老人跌倒没人扶的年代,写一个大英雄本来就不现实。

    他行侠仗义的举动完全只是为了活下去,用迈克尔杰克逊那首谐音歌来说,就是《被逼的》,赶鸭子上架的行为,也是为了符合现实逻辑性,就当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这本书虽有异能,异能却仅仅是辅助,异能者也算不上什么高手,最强高手还属国术强者,这个设定也来自于我喜欢的一本书---《龙蛇演义》。因为我看书最讨厌都市书写着写着变成玄幻,所以这是一本很纯粹的都市异能,后期不会出现什么妖魔鬼怪、九天神佛。

    想要踏上巅峰,心态永远比实力更重要,阴谋诡计为主、刀枪剑戟为辅,叵测的人心,比九天神佛的威力还要大。别的书是扮猪吃虎,这本书就是猪吃老虎,一头聪明奸诈的猪,设计陷害,吃掉一头实力比他强上无数倍的老虎。

    百美夜行或许会让不少读者误解,以为这本书是种马,其实百美的意思,只是描述一百名女杀手,夜行是指夜间诛杀奸佞,还明日一个朗朗乾坤。

    善变的女人,才是最完美的杀手。

小封感言。

嗯,小封感言留到大封时再说。

    为了版面不浪费,大喊一声:如果试读几章觉得可以,就收藏一下吧~~~

    还要感谢一下那只猥琐的猫,能给我带来这个可以发骚的舞台。

    人就是这样,看的书多了,心里难免会有些发骚,当这种骚骚的感觉放大到极致时,这本书便诞生了。

    所以说,本书很骚包,会彻底颠覆你的价值观。

    亲,有没有骚骚的感觉?有?那就点开阅读两章吧!

明天开始恢复更新

出去玩了两天,差点被暴雨带走~~~庆幸,庆幸~

    ps:先来三个叹号!!!

    每天过了十一点半,纵横后台就开始抽筋。。。

    天啊,不知道这个抽筋可以省下多少全勤支出^_^

    发布四次,失败四次,这是我第五次发布了!!!

    希望可以成功了,阿门。

关于社会背景的解释

    在这里,我做一个简单地解释,世家从来没有消失过,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只是由文.革的关系,不少世家的居住地点发生了改变,先说说我们老家,有个地方叫周村,或许看过《大染坊》《大宅门》《旱码头》的朋友应该听说过,周村古时乾隆钦封天下第一村,曾是山东最繁华的地方,其中有八大祥子号,也就是富可敌国的孟家,清末孟家的势力强盛到极点,与慈禧、袁世凯等诸多军阀大员关系匪浅,只可惜后来解放消失了,子孙也因为文.革而遭难。如果抗战时候,孟家随着其余京沪商人迁到国外,那这又是一个底蕴很深的世家。

    本书的世家,大多都是在国外,譬如四王会的势力,全部都是在国外。

    我还看到有人用李.天.一事件证明没有大家族存在,我只能说他肤浅到令人啼笑皆非,一介戏子的家庭,也能称得上家族吗?这是一种高级黑吗?真正的世家子弟,不会有任何记者或者媒体敢去报道,不要觉得网络是万能的,网络说白了,也就是愚弄一下我们这些老百姓,想让你看到什么新闻,就让你看到什么新闻,那些落马官.员只不过是丢出来让百姓自娱自乐、发泄怨气的东西罢了。

    举个不太和谐的例子,你们谁知道现任领导人的儿孙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网络?网络谁敢去报道?

    这才是所谓的世家大族,世家一直存在,只是没人敢去报道罢了。就好像我书里写的那样,你看到媒体报道一个一线明星嫁给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百姓,但你却不知道那个百姓的真实身份。

    所以不要天真的认为国内无世家了,说不定你身边一个赶公交的小伙子,就是一个背景很恐怖的世家子弟。

    最后一句话,不要相信网络万能,真正的世家大族,拥有隐藏自身锋芒的能力,也有左右网络与媒体舆论的能力,那些在网络上被曝光的傻鸟,全都是一群群的靠自己本事奋斗、没有家庭背景的小虾米。

    ---------------------------------------------落笔

怀旧--自传

    自传一

    最近几天大脑不知道出啥状况,每当一个人的时候就想起中学的点点滴滴,想不想都难。以前高中第二任班主任说我:你很聪明。我很不谦虚的说:当然。结果那位班主任以后就再也没有和我说过同样的话,后来快毕业才在同学录中知道,那个大娘级的班主任对全班每位同学都说过同样的话.......

    高中聚会在前段时间,因为有事在身,去的很晚,搞得很多人都埋怨不已,只有第三任班主任了解我,很含蓄的说:你没变。记得那是在高二时期吧,学校规定早上必须七点到教室上早自习,迟到一次罚款五元。可惜,我虽然在晚自习结束心里默念‘不能迟到’‘不能迟到’,而且还做了以防万一的措施--闹钟。但是结果还是与七点的规定悬殊太大---九点。

    连番数次后,他默认了我的存在,于是在学校教学楼的走廊里,每当九点左右就出现一个拖鞋的声音。

    高三阶段基本是在网络上度过的,晚上等家人熟睡后小心翼翼的打开电脑,仗剑江湖拼搏到六点,那段时间,也是我没有迟到的唯一的一段时间,不过书桌也变成了晚上的温床,讲台上那‘蜡烛’孜孜不倦的讲解,讲台下的我酣酣熟睡。

    后来事件被那位第四任班主任发现了,结局当然是我被扫地出门。为了剑侠,只好委曲求全的住在了学校那栋破宿舍楼。这栋宿舍楼在全市还算是出名的,‘烂’字出名。很多人就搞不懂,为啥一个入学率最高的学校还会存留一栋这么破烂的宿舍楼,后来有位教导主任在开会时吼道:我们是培养你们吃苦耐劳的......

    他说的那些要培养的品格我倒是没有发现,但是我却清楚的发现了一个事实,真的是我们培养出来的,那就是和别处完全不一样的蚊子。这类蚊子拥有着很优良的血统,而且个头很大,一只蚊子可以骚扰你整个晚上,当你早上起床时,它或许还没有吃饱,仍在意犹未尽的围着你‘撒娇’。

    所以,学校附近多出很多出售‘蚊帐’的小贩,这些小贩深知一句哲理--‘知识就是财富’,有知识的地方就会给他们带来财富。第一次住宿舍的时候,还一起来了三个哥们,是和我很要好的‘剑侠成员’。本来我们四人就对被分配到四楼很是不爽,同宿舍的另一个四眼仔还用一种很是得意的眼神看着我们这四个没有蚊帐的‘新兵蛋.子’。那眼神放佛在说:让蚊子盯死你,盯死你。

    接下来的活动是体力劳动:抓蚊子,下午的蚊子都趴伏在宿舍的四个角落里,细细找,就能发现一二。抓来的蚊子被放在一个准备好的空矿泉水瓶里,一个宿舍的蚊子数量显然无法满足四个人的需要,于是,我们找遍了整个四楼宿舍的蚊子。

    晚上我们故意睡的很早,等那四眼仔熟睡后,我就悄然起身,将矿泉水瓶打开盖,放入他的蚊帐中,当时我想:这小子真是艳福不浅,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我们用的方法固然很好,最大的失误就是抓的蚊子数量着实太多,蚊子兵团出兵的‘嗡嗡’声惊醒了那名熟睡的四眼仔,直觉告诉他,蚊帐里有蚊子,而且数量不菲。

    他接下来的动作,让我们四个愤恨的想跳楼,当然,如果这是一楼的话。他扬手就将蚊帐掀了起来,顿时,热情的蚊子朝着我们更加热情的拥了过来。

    一夜无眠......

    自传二

    住宿舍最大的好处就是晚自习以后可以爬出学校去网吧‘通宵’玩游戏。这可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活动,首先,你体力要好,其次,你警觉要好,最后是最重要的一点,你运气要好。

    首先是体力,不知道哪个国家领导人定的这项让人憎恨的规定,学校方圆公里内不准出现网吧。于是,早晚来回二公里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一项运动。仅仅是这点运动是不行的,想出学校,爬上那堵高三米有余的围墙是最大的问题,那堵墙的内围有一根暖气管道,是学校澡堂的蒸汽的输入管。你要做的就是在不碰触管道的情况下翻上这堵三米高的围墙。至于为什么不碰触那管道,是我其中一个哥们在付出一手大火泡的代价下得出的血的警鸣。

    然后是警觉性,因为每当爬墙出去都是在晚上11点钟左右,所以是不是能避过城管的巡视而到达网吧是你需要经历的人生最大的挑战,我其中一哥们就有被城管抓住放在车上等到巡视全城完毕送回学校的经历。

    最后就是运气了,就是偶尔晚上校领导为了表现他们关心‘下属’会‘御驾’查夜,这时你就要揣测校领导的出场时间,今晚他们是不是查夜,如果是,你就最好是不要离开学校,当然,如果你不怕死的话另当别论,当确认校领导此时已经抱着老婆暖着被窝时,那...再做上述两个程序。

    连续一个月的熬夜奋战后,给自己的感觉就是这个世界真飘渺,觉得很飘渺的原因是你走路也很飘渺。我们四个的统一形象是颓废:头发杂乱,两眼无神,走路飘忽,问东答西。过了一段时间后,全班人都清楚不能和我们问什么问题,因为此时的我们是听不清楚他们说的任何话语的。

    记得一次是剑侠的一个活动,拾材料送鸡腿,吃了好像是增加经验,这让我们四人甚是高兴,确定目标就要奋斗,我在这时破了一直以来不眠的最高记录,连续奋战三天。就是晚上通宵,白天上课。

    而我的同桌就没有坚持下去,他在经历了一天一夜不眠后,退缩了,冒着被台上那名善于散打的数学‘蜡烛’发现的情况下,呼呼大睡。而我,就担当起了警卫的工作。

    仅仅这样还是不会出现问题的,但是他却在那名数学‘蜡烛’讲课讲到最高潮的时候‘英勇’的站了起来,然后大声喊道:“快,快,快,鸡腿,天上掉了好多的鸡腿,快捡!”

    当时的我差点被他吓晕过去,一边惊恐万分的把他朝座位上拉,一边低声说道:“快坐下,你说梦话哪,哪里有鸡腿啊。”可惜,他却没有醒来,他看到我不相信他的话,不由大怒道:“是真的,你不相信我开号给你看看!”我当时也知道他是在劫难逃了,就笑道:“好,你开号给我看看啊!”

    听到我的话他清醒了,当然,台上那位‘蜡烛’也清醒了,他大骂道:“你x的没吃饭是吗?在我课上做梦想鸡腿!xxxxx...”后面的几句国骂我忘记了,我到现在都纳闷,他国语那么好为啥去教数学。

    那哥们下课被叫到了外面,等他回来时,已经‘面目全非’,他痛哭着要找媽媽,让一个高三的同志伏桌大哭找媽媽,很难想象那数学‘蜡烛’的爆发力有多强。

    每位‘蜡烛’在你出现一点小问题时,所说的话都是一句:明天把你家长叫来。或许他认为,与其他来教你,不如直接推给家长来的便捷。第二天,那哥们的家长来了,是他媽。不得不说,他媽真的巨牛b,相传,教导处主任付出了一个眼镜片的代价才将那位哥们小宇宙爆发的老媽给制止住。可是那位善于散打的数学‘蜡烛’就很惨了,经历过那场事件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数学‘蜡烛’只能对不还手的人进行搏击才有优势,对手一还击他就心悸。

    第三天,换了一名新的数学‘蜡烛’。这是一位典型的很有师德的‘蜡烛’。可能就像是书本上写的那样‘燃尽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虽然班级上一些‘高材生’对于他的到来兴奋异常,可是我们四人却对这位数学‘蜡烛’没有任何感觉,在我们看来,就算把门口那位看门的老头叫来做数学老师我们也是没有任何意见的。

    自传三

    新官上任三把火,那位刚上任的数学‘蜡烛’也俨然有那种斗志,本来学校规定是一天只能有两节数学课,可是就如他自我介绍开始所说的话,他很爱数学,所以为了让我们和他一起爱,他就将下午的体育课自习课全部调成了数学课,体育老师是没有一点意见的,他本来就对我们这些娃子没有丝毫兴趣,当然他对班上的女生还是有点兴趣的,不过很可惜,这是冬季。所以夏天的体育课是每个体育老师都抢着去上的,由此可知,在体育办公室也可能会为了选择谁去上课而发生流血事件。至于没有老师的自习课就更没有老师有什么意见了,当然这也是在正常时间,如果到了紧张时期,比如期末考前夕,这些自习课也会成为各大主任老师眼中的香饽饽。

    最喜欢上的课还是语文课,我只是单纯喜欢作文课,不是喜欢台上那啰嗦的‘蜡烛’口中念叨的:主谓宾定状补。记得有次是我刚上‘通宵’回来,正好碰到一星期才一次的作文课,我为了不让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溜走,强打精神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擦了擦桌上因为睡觉而流下的口水,用颤抖的双手接过考试用作文纸。

    虽然脑子里很多东西都想写,可是因为通宵的缘故,手和大脑表现的很不配合,当我想表达‘让此时的我们找到年少时的纯情。’时,手开始工作了,‘让此时的我们找到年少时的chunqing。’同桌很差异的看着我的文章,然后很惊奇的看着我在书桌抽屉里四处乱摸的手,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在找什么?”我含糊不清的说道:“键盘呢?空格键在哪?”这时他才恍然,智能abc还是遗留在了半睡状态下的我的大脑里。

    在我看来,作文课可以让我放开一切,尽情发挥,不管你写什么,都可以让语文教研组那些‘文人’看到,然后对你‘叛逆’的文章大加批判。在他们眼里,你写作文必须要按照他们的套路写,就是他们从更远的地方‘听课’听来的什么新概念作文写法,什么小标题作文法拉,什么回忆展望法拉,什么直接切入法拉等等,可是在我们那时看来,他们这些新概念作文法好像是n年前的,而今却......

    每次的作文课他们都修改的很是精细,比如一个句子,他们说你主谓不搭配,修饰语错误等等,用红色的钢笔把你的文章批判的体无完肤,以此来显示他们对于文学了解的广博。

    在我看来,他们确实很厉害,鲁迅的文章给他们看,他们也会批判出一大堆的毛病。因为有次作文课实在不想写,脑子很乱,就把书桌抽屉里的鲁迅文集里几个篇落的语段给‘粘贴’了一些。结果还是一样,熟悉的红色钢笔清晰的书写着某某某语病,从那时起,我才恍然大悟:哦,原来他们不看文章内容只看语法错误的。

    他们的说法就是,在高考作文中,最忌讳的就是语法错误,每个语法错误都可能让你失去一分。当时我的想法就是:希望高考时,那些阅卷老师面对数万份考卷时还有那个精力来一一挑拣语病。

    最搞笑的就是他们喜欢解析一些文言文,让我们来说这些作者想要表达什么,而且让我们回答,当我回答这个时,他们就说:不对,不对,其实作者想表达的是xxx。每到这时我就忍不住想骂:草你媽的,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这样想的。不过也对,说不定有文章里出现一句:草你媽。那些家伙也会让我们来猜测当时作者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写的这词语以及作者想要表达自己怎样的思想感情。

    每次作文课得到高分的都是那几个能把祥林嫂当成鲁迅他媽的‘高材生’。可惜,每次全市通考他们的作文成绩都让人看着心寒,他们那些‘恩师’可能不会觉得心寒,而是觉得心凉。

    自传四

    班里有一个成绩很烂的家伙,文章却写的出奇的好,只是他很难得到那些‘蜡烛’的认可,因为文章写的好没用,他包括语文在内的所有科目都警钟长鸣。我有一次很荣幸的和他同位一周,近距离对他做了很细致的了解,全班我可能也就是对他抱有好奇感,我很想看看,这个整天一言不发的人,到底有什么写作诀窍,每次大考作文成绩都能死死的压着我。

    很快我就明了了,我赫然发现,他的书桌抽屉里六本很厚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李凉的,而且让我感到惊奇的是,这六本书天天更新,那就是说他以每天六本的速度一目十行的看着武侠小说。据说,为了保证第二天可以去换六本,也为了能看完这六本,他有时在宿舍熄灯后还会在手电筒陪伴下继续苦读。

    两人熟悉之后,他兴奋的对我说:“你喜欢上网,我喜欢看书,我们有着共同点---不喜欢上课。”我对他的话没有任何意见,接着他从上衣口袋抽出一张绿色的卡,对我说道:“这是xxx书社的年卡,你可以用这张卡每天都去租书。”

    天啊!一天六本的速度看一年,如果让我来看,我很难想象我的世界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色彩。于是,我默认了他的强大。

    毕业后,我曾给他打过电话,他接到电话只匆忙的说了一句话:我在赶稿子,没时间,一天两万字啊,不聊了,改天请你吃饭......没想到他的改天一改改了两年,直到最近才请我吃了一顿饭,还是因为他遇到点事想找我帮忙。

    回到家我才想,同学感情还是不如战友感情深厚,曾经的几位‘剑侠战友’是我觉得这辈子得到的最好的哥们,最好的就是那位前段时间被他女朋友他媽甩掉的哥们。虽然现在继续奋战剑侠的只剩下我一个,但是我始终觉得剑侠给予了我很多,至少将同学的感情升华到一个很高的阶层。

    这次的同学聚会感到最失败的地方就是那个忘记叫什么名字的班长把以前的各大任课‘蜡烛’都拉了过来,这些大人物的到来,让我显得很是尴尬,因为这些三尺讲台的‘名蜡’都曾经对我下了一番苦功。

    先是英文‘蜡烛’,对于英文,因为很小就触摸电脑的缘故,我可以说对英文是能说会唱,当初初一在家玩红警,当时的红警全部是英文的,并没有汉化补丁,我经过很长时间的奋战,终于明白各个国家的英文名字,以及各大兵种各大应用功能的英文名字。然后是过来的cs,我记得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go,go,followsme。很可悲的是,虽然对于这些我都懂,考试还是次次红灯,连英文老师也搞不清楚,为什么我会说而考试却一塌糊涂,只有我自己清楚,嘴皮子嘟噜我拿手,让我动手就焉了,对于他的询问,我的回答是:选择题太多。后来他在我身上下了一个学期的苦心,成绩很让人振奋,我的英语成绩从27分提升到了32分,不小的突破。

    化学‘蜡烛’是对我期望最大的一位‘名蜡’。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块招牌,他所教班级的化学成绩次次在全市名列前茅,他接任我们班化学老师之职的时候,信誓旦旦的表示要把那些后进生的成绩提一个档次,我很荣幸的名列‘后进生’的队伍里,对于化学我脑里就只有央视频道的一个广告:什么玉兰油保湿霜,让你的脸上时刻充满h2o......他对着我们燃烧了半个学期,期末成绩出来了,我化学成绩九十四分,满分记得是一百分,这个成绩在我们班是绝对的第一。顿时,理化教研组的‘蜡烛’对这位‘名蜡’推崇至尽,他也感到我是块料子,毕竟我以前的化学成绩只是在四十到五十徘徊的,我也很纳闷我为啥会考了九十四分,等到试卷发下来,才发现上面鲜明的写着两个数字:54,我麻利的将试卷毁尸灭迹,然后装作很有内涵的样子,用俯视的眼神看着那些平时俯视我的‘高材生’。电脑输入出错虽然让我火爆了一阵子,可是接下来的二模考试又将我打回了原形,恢复到了四十几分的水准,化学老师看到我大起大落的情况,归结为一句话:奇才。毕竟在短短数月里成绩大起大落的人在我们这个重点高中还是很难找到的,那时我对他话的理解就是:奇怪的蠢才。

    牛皓凌愣住了,他小时候的确听说过锁龙井,而且这种井全国各地到处都是,难道?每一口井都等于杀死了一条黑水蛟?按照这个数量来说,那当时的黑水蛟的数量该有多少啊。

    人类的智慧果然是无穷的,任凭怪物的实力再强,人类总能找到对付他们的办法。

    牛皓凌现在倒是想回到泉市,挖出一口锁龙井来看看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

    此时,黑水蛟和金羽大鹏的试探正式宣告结束,金羽大鹏长鸣一声,飞速冲向了下方的黑水蛟。

    “啪!”黑水蛟的反应力极强,它一抖尾巴,布满鳞片的坚硬尾梢狠狠甩在了金羽大鹏身上。

    “桀!”金羽大鹏挨了黑水蛟一尾巴,身形微微一顿,接着在地上一个俯冲,锋利的鹰爪猛地抓住了黑水蛟的身体。

    金羽大鹏不愧为鸟中之王,它抓起黑水蛟,瞬间便飞上高空,企图将黑水蛟摔死在地上。

    黑水蛟察觉到金羽大鹏的企图,它在离开地面的刹那,整个身体竟然像是电钻似的旋转了起来,在急速的旋转中,它被抓部位的鳞片纷纷脱落,而它也因为鳞片的脱落而得以脱身。

    “嘶!”黑水蛟落在地上,迅速将身体盘起来,将受伤的部位遮盖住,冲着兀自在半空盘旋的金羽大鹏嘶鸣不已。

    “啧啧,倒是挺聪明的。”牛皓凌趴在树杈上,一边看一边暗叹不已。

    “嗯?那边是?”牛皓凌看热闹的同时,目光放在了山坳处的一簇花丛中,那簇花丛看上去很鲜艳,花丛的枝叶呈现纯金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显露出耀目的光芒,牛皓凌望着那株纯金色叶蔓的花丛,眼神登时间有些移不开了。

    金叶苜蓿!!!

    金叶苜蓿在医学上号称是续命之花,价值比千年人参还要高上几个档次,这么大一团金叶苜蓿呆在那里,差点令牛皓凌不管不顾的冲上去。

    不可思议!

    太不可思议了!

    牛皓凌绝对没有想过会找到这么大一簇金叶苜蓿,按照寻常生长特征来看,金叶苜蓿很少有群体生长的。

    一定是金羽大鹏的关系!

    牛皓凌的眼神炽热起来,如果得到这一簇金叶苜蓿,那价值将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试想一下,能被四王会定为银将任务的物品岂是寻常之物?

    难道说?他们之间的争斗也是因为这促金叶苜蓿?

    从山坳的布局来看,这里很明显是金羽大鹏的地盘,黑水蛟为何会主动离开寒潭来到这里,它肯定是有所目的,金羽大鹏这个地方除了那簇金叶苜蓿以外,牛皓凌还真是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吸引黑水蛟的注意力。

    金叶苜蓿能对金羽大鹏有用,那也肯定会对黑水蛟有用,而眼下,金叶苜蓿对牛皓凌更加有用。

    黑水蛟和金羽大鹏绝对想不到,还有一个人类在旁边虎视眈眈着。

    “桀!”很快,金羽大鹏再次主动发出了攻击,它的羽翼在半空使劲挥动数下,下方顿时是一片风沙走石,如果这在古代被普通人看到,肯定又会认出这里出现了妖怪,确实,金羽大鹏的体型以及攻击力,也和妖怪基本差不多了。

    牛皓凌在树上静静的等待着,既然找到了金叶苜蓿,他也就不再着急了,还是等到这两个家伙分出胜负来再说吧,换一个说法,那就是牛皓凌想捡漏。

    黑水蛟不想正面与金羽大鹏交锋,所以它选择了退避,可是它的每一次退避,都让金羽大鹏显得有些焦躁不安,等到黑水蛟后退了十多米时,金羽大鹏登时有些情绪失控了。

    雷萱萱轻笑道:“怎么了,汤小姐?”

    汤蕊瑶有些为难的说道:“刚才我们总裁打来电话,她说---她说---”

    “说什么?”雷萱萱意识到有些不妙。

    汤蕊瑶苦笑道:“我们总裁说你没有决策权,她今晚要与贵集团的董事长牛皓凌先生洽谈。”

    “想和我们董事长洽谈?”雷萱萱的眉头慢慢皱了起来,她心里已经隐隐有些生气了,就算仪琳是麦克森集团的大区负责人,那也没必要这么贬低自己吧?

    牛皓凌虽说是红叶集团董事长,但一切的事务都是由雷萱萱决定的,怎么说没有决策权了?

    雷萱萱越想越觉得好笑,自己要是没有决策权,喊对方过来做什么?就为了去大明湖畔吃顿饭吗?

    雷萱萱努力按捺住自己的情绪,开口说道:“汤小姐,还请你汇报一下,就说红叶集团的事务,我完全可以做出决定,希望仪琳小姐能与我会晤一叙。”

    汤蕊瑶也觉得自己的总裁过分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雷萱萱好心好意邀请她们过来,没必要如此让人家下不来台吧?

    汤蕊瑶心里感觉特别好奇,她虽然仅仅只追随了仪琳总裁不到十天时间,可大致还是可以感觉到仪琳总裁的为人处世能力,按理说,仪琳总裁不是这样张口就能得罪人的人呀。

    百思不得其解!

    汤蕊瑶按照刚才雷萱萱所说的话,又将电话拨了回去,过了一会,汤蕊瑶拿着手机说道:“雷总,我们仪琳总裁想问您,您可以对数十亿美金的投资项目负责吗?”

    数十亿美金?雷萱萱真被吓了一跳,这个数额真是太大了,简直可以与红叶集团现在的资产相持平了。

    仪琳总裁的猜测并没错,只要超过十亿美金,雷萱萱就没有决定权了。

    雷萱萱轻声说道:“这么大的项目,贵公司的手笔不小呀,行,我去联系我们董事长,咱们晚上大明湖畔见。”

    汤蕊瑶暗松一口气,她可是生怕雷萱萱会动怒,毕竟女人和女人相遇,特别是强势女人遇到强势女人,碰出火花是再说难免的。

    汤蕊瑶起身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先行告辞了,雷总,我们晚上见。”

    雷萱萱和她握了握手,笑道:“晚上见。”

    送走汤蕊瑶,雷萱萱对沈佳仪吩咐道:“准备车辆,我要去仲宫一趟。”

    “好,我马上去安排。”

    “你又死了。”仲宫湖心岛别墅内,牛皓凌正在和马东下象棋,本来马东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忙,特别是这些天,马东麾下的影视公司进行新一轮的招新会,对于这等大事,马东必须要亲身操刀上阵,试试那些小姑娘的‘深浅’哪。

    只可惜的是,牛皓凌根本不理会马东的‘公司大事’,只是拉着他下棋,对于马东所管理的影视公司,牛皓凌早就当成鸡肋了,现在影视公司一年也就赚个七八亿,对于庞大的红叶集团来说,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只可惜的是,牛皓凌根本不理会马东的‘公司大事’,只是拉着他下棋,对于马东所管理的影视公司,牛皓凌早就当成鸡肋了,现在影视公司一年也就赚个七八亿,对于庞大的红叶集团来说,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自传一

    最近几天大脑不知道出啥状况,每当一个人的时候就想起中学的点点滴滴,想不想都难。以前高中第二任班主任说我:你很聪明。我很不谦虚的说:当然。结果那位班主任以后就再也没有和我说过同样的话,后来快毕业才在同学录中知道,那个大娘级的班主任对全班每位同学都说过同样的话.......

    高中聚会在前段时间,因为有事在身,去的很晚,搞得很多人都埋怨不已,只有第三任班主任了解我,很含蓄的说:你没变。记得那是在高二时期吧,学校规定早上必须七点到教室上早自习,迟到一次罚款五元。可惜,我虽然在晚自习结束心里默念‘不能迟到’‘不能迟到’,而且还做了以防万一的措施--闹钟。但是结果还是与七点的规定悬殊太大---九点。

    连番数次后,他默认了我的存在,于是在学校教学楼的走廊里,每当九点左右就出现一个拖鞋的声音。

    高三阶段基本是在网络上度过的,晚上等家人熟睡后小心翼翼的打开电脑,仗剑江湖拼搏到六点,那段时间,也是我没有迟到的唯一的一段时间,不过书桌也变成了晚上的温床,讲台上那‘蜡烛’孜孜不倦的讲解,讲台下的我酣酣熟睡。

    后来事件被那位第四任班主任发现了,结局当然是我被扫地出门。为了剑侠,只好委曲求全的住在了学校那栋破宿舍楼。这栋宿舍楼在全市还算是出名的,‘烂’字出名。很多人就搞不懂,为啥一个入学率最高的学校还会存留一栋这么破烂的宿舍楼,后来有位教导主任在开会时吼道:我们是培养你们吃苦耐劳的......

    他说的那些要培养的品格我倒是没有发现,但是我却清楚的发现了一个事实,真的是我们培养出来的,那就是和别处完全不一样的蚊子。这类蚊子拥有着很优良的血统,而且个头很大,一只蚊子可以骚扰你整个晚上,当你早上起床时,它或许还没有吃饱,仍在意犹未尽的围着你‘撒娇’。

    所以,学校附近多出很多出售‘蚊帐’的小贩,这些小贩深知一句哲理--‘知识就是财富’,有知识的地方就会给他们带来财富。第一次住宿舍的时候,还一起来了三个哥们,是和我很要好的‘剑侠成员’。本来我们四人就对被分配到四楼很是不爽,同宿舍的另一个四眼仔还用一种很是得意的眼神看着我们这四个没有蚊帐的‘新兵蛋.子’。那眼神放佛在说:让蚊子盯死你,盯死你。

    接下来的活动是体力劳动:抓蚊子,下午的蚊子都趴伏在宿舍的四个角落里,细细找,就能发现一二。抓来的蚊子被放在一个准备好的空矿泉水瓶里,一个宿舍的蚊子数量显然无法满足四个人的需要,于是,我们找遍了整个四楼宿舍的蚊子。

    晚上我们故意睡的很早,等那四眼仔熟睡后,我就悄然起身,将矿泉水瓶打开盖,放入他的蚊帐中,当时我想:这小子真是艳福不浅,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我们用的方法固然很好,最大的失误就是抓的蚊子数量着实太多,蚊子兵团出兵的‘嗡嗡’声惊醒了那名熟睡的四眼仔,直觉告诉他,蚊帐里有蚊子,而且数量不菲。

    他接下来的动作,让我们四个愤恨的想跳楼,当然,如果这是一楼的话。他扬手就将蚊帐掀了起来,顿时,热情的蚊子朝着我们更加热情的拥了过来。

    一夜无眠......

    自传二

    住宿舍最大的好处就是晚自习以后可以爬出学校去网吧‘通宵’玩游戏。这可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活动,首先,你体力要好,其次,你警觉要好,最后是最重要的一点,你运气要好。

    首先是体力,不知道哪个国家领导人定的这项让人憎恨的规定,学校方圆公里内不准出现网吧。于是,早晚来回二公里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一项运动。仅仅是这点运动是不行的,想出学校,爬上那堵高三米有余的围墙是最大的问题,那堵墙的内围有一根暖气管道,是学校澡堂的蒸汽的输入管。你要做的就是在不碰触管道的情况下翻上这堵三米高的围墙。至于为什么不碰触那管道,是我其中一个哥们在付出一手大火泡的代价下得出的血的警鸣。

    然后是警觉性,因为每当爬墙出去都是在晚上11点钟左右,所以是不是能避过城管的巡视而到达网吧是你需要经历的人生最大的挑战,我其中一哥们就有被城管抓住放在车上等到巡视全城完毕送回学校的经历。

    最后就是运气了,就是偶尔晚上校领导为了表现他们关心‘下属’会‘御驾’查夜,这时你就要揣测校领导的出场时间,今晚他们是不是查夜,如果是,你就最好是不要离开学校,当然,如果你不怕死的话另当别论,当确认校领导此时已经抱着老婆暖着被窝时,那...再做上述两个程序。

    连续一个月的熬夜奋战后,给自己的感觉就是这个世界真飘渺,觉得很飘渺的原因是你走路也很飘渺。我们四个的统一形象是颓废:头发杂乱,两眼无神,走路飘忽,问东答西。过了一段时间后,全班人都清楚不能和我们问什么问题,因为此时的我们是听不清楚他们说的任何话语的。

    记得一次是剑侠的一个活动,拾材料送鸡腿,吃了好像是增加经验,这让我们四人甚是高兴,确定目标就要奋斗,我在这时破了一直以来不眠的最高记录,连续奋战三天。就是晚上通宵,白天上课。

    而我的同桌就没有坚持下去,他在经历了一天一夜不眠后,退缩了,冒着被台上那名善于散打的数学‘蜡烛’发现的情况下,呼呼大睡。而我,就担当起了警卫的工作。

    仅仅这样还是不会出现问题的,但是他却在那名数学‘蜡烛’讲课讲到最高潮的时候‘英勇’的站了起来,然后大声喊道:“快,快,快,鸡腿,天上掉了好多的鸡腿,快捡!”

    当时的我差点被他吓晕过去,一边惊恐万分的把他朝座位上拉,一边低声说道:“快坐下,你说梦话哪,哪里有鸡腿啊。”可惜,他却没有醒来,他看到我不相信他的话,不由大怒道:“是真的,你不相信我开号给你看看!”我当时也知道他是在劫难逃了,就笑道:“好,你开号给我看看啊!”

    听到我的话他清醒了,当然,台上那位‘蜡烛’也清醒了,他大骂道:“你x的没吃饭是吗?在我课上做梦想鸡腿!xxxxx...”后面的几句国骂我忘记了,我到现在都纳闷,他国语那么好为啥去教数学。

    那哥们下课被叫到了外面,等他回来时,已经‘面目全非’,他痛哭着要找媽媽,让一个高三的同志伏桌大哭找媽媽,很难想象那数学‘蜡烛’的爆发力有多强。

    每位‘蜡烛’在你出现一点小问题时,所说的话都是一句:明天把你家长叫来。或许他认为,与其他来教你,不如直接推给家长来的便捷。第二天,那哥们的家长来了,是他媽。不得不说,他媽真的巨牛b,相传,教导处主任付出了一个眼镜片的代价才将那位哥们小宇宙爆发的老媽给制止住。可是那位善于散打的数学‘蜡烛’就很惨了,经历过那场事件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数学‘蜡烛’只能对不还手的人进行搏击才有优势,对手一还击他就心悸。

    第三天,换了一名新的数学‘蜡烛’。这是一位典型的很有师德的‘蜡烛’。可能就像是书本上写的那样‘燃尽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虽然班级上一些‘高材生’对于他的到来兴奋异常,可是我们四人却对这位数学‘蜡烛’没有任何感觉,在我们看来,就算把门口那位看门的老头叫来做数学老师我们也是没有任何意见的。

    自传三

    新官上任三把火,那位刚上任的数学‘蜡烛’也俨然有那种斗志,本来学校规定是一天只能有两节数学课,可是就如他自我介绍开始所说的话,他很爱数学,所以为了让我们和他一起爱,他就将下午的体育课自习课全部调成了数学课,体育老师是没有一点意见的,他本来就对我们这些娃子没有丝毫兴趣,当然他对班上的女生还是有点兴趣的,不过很可惜,这是冬季。所以夏天的体育课是每个体育老师都抢着去上的,由此可知,在体育办公室也可能会为了选择谁去上课而发生流血事件。至于没有老师的自习课就更没有老师有什么意见了,当然这也是在正常时间,如果到了紧张时期,比如期末考前夕,这些自习课也会成为各大主任老师眼中的香饽饽。

    最喜欢上的课还是语文课,我只是单纯喜欢作文课,不是喜欢台上那啰嗦的‘蜡烛’口中念叨的:主谓宾定状补。记得有次是我刚上‘通宵’回来,正好碰到一星期才一次的作文课,我为了不让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溜走,强打精神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擦了擦桌上因为睡觉而流下的口水,用颤抖的双手接过考试用作文纸。

    虽然脑子里很多东西都想写,可是因为通宵的缘故,手和大脑表现的很不配合,当我想表达‘让此时的我们找到年少时的纯情。’时,手开始工作了,‘让此时的我们找到年少时的chunqing。’同桌很差异的看着我的文章,然后很惊奇的看着我在书桌抽屉里四处乱摸的手,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在找什么?”我含糊不清的说道:“键盘呢?空格键在哪?”这时他才恍然,智能abc还是遗留在了半睡状态下的我的大脑里。

    在我看来,作文课可以让我放开一切,尽情发挥,不管你写什么,都可以让语文教研组那些‘文人’看到,然后对你‘叛逆’的文章大加批判。在他们眼里,你写作文必须要按照他们的套路写,就是他们从更远的地方‘听课’听来的什么新概念作文写法,什么小标题作文法拉,什么回忆展望法拉,什么直接切入法拉等等,可是在我们那时看来,他们这些新概念作文法好像是n年前的,而今却......

    每次的作文课他们都修改的很是精细,比如一个句子,他们说你主谓不搭配,修饰语错误等等,用红色的钢笔把你的文章批判的体无完肤,以此来显示他们对于文学了解的广博。

    在我看来,他们确实很厉害,鲁迅的文章给他们看,他们也会批判出一大堆的毛病。因为有次作文课实在不想写,脑子很乱,就把书桌抽屉里的鲁迅文集里几个篇落的语段给‘粘贴’了一些。结果还是一样,熟悉的红色钢笔清晰的书写着某某某语病,从那时起,我才恍然大悟:哦,原来他们不看文章内容只看语法错误的。

    他们的说法就是,在高考作文中,最忌讳的就是语法错误,每个语法错误都可能让你失去一分。当时我的想法就是:希望高考时,那些阅卷老师面对数万份考卷时还有那个精力来一一挑拣语病。

    最搞笑的就是他们喜欢解析一些文言文,让我们来说这些作者想要表达什么,而且让我们回答,当我回答这个时,他们就说:不对,不对,其实作者想表达的是xxx。每到这时我就忍不住想骂:草你媽的,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这样想的。不过也对,说不定有文章里出现一句:草你媽。那些家伙也会让我们来猜测当时作者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写的这词语以及作者想要表达自己怎样的思想感情。

    每次作文课得到高分的都是那几个能把祥林嫂当成鲁迅他媽的‘高材生’。可惜,每次全市通考他们的作文成绩都让人看着心寒,他们那些‘恩师’可能不会觉得心寒,而是觉得心凉。

    自传四

    班里有一个成绩很烂的家伙,文章却写的出奇的好,只是他很难得到那些‘蜡烛’的认可,因为文章写的好没用,他包括语文在内的所有科目都警钟长鸣。我有一次很荣幸的和他同位一周,近距离对他做了很细致的了解,全班我可能也就是对他抱有好奇感,我很想看看,这个整天一言不发的人,到底有什么写作诀窍,每次大考作文成绩都能死死的压着我。

    很快我就明了了,我赫然发现,他的书桌抽屉里六本很厚的武侠小说,金庸的,李凉的,而且让我感到惊奇的是,这六本书天天更新,那就是说他以每天六本的速度一目十行的看着武侠小说。据说,为了保证第二天可以去换六本,也为了能看完这六本,他有时在宿舍熄灯后还会在手电筒陪伴下继续苦读。

    两人熟悉之后,他兴奋的对我说:“你喜欢上网,我喜欢看书,我们有着共同点---不喜欢上课。”我对他的话没有任何意见,接着他从上衣口袋抽出一张绿色的卡,对我说道:“这是xxx书社的年卡,你可以用这张卡每天都去租书。”

    天啊!一天六本的速度看一年,如果让我来看,我很难想象我的世界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色彩。于是,我默认了他的强大。

    毕业后,我曾给他打过电话,他接到电话只匆忙的说了一句话:我在赶稿子,没时间,一天两万字啊,不聊了,改天请你吃饭......没想到他的改天一改改了两年,直到最近才请我吃了一顿饭,还是因为他遇到点事想找我帮忙。

    回到家我才想,同学感情还是不如战友感情深厚,曾经的几位‘剑侠战友’是我觉得这辈子得到的最好的哥们,最好的就是那位前段时间被他女朋友他媽甩掉的哥们。虽然现在继续奋战剑侠的只剩下我一个,但是我始终觉得剑侠给予了我很多,至少将同学的感情升华到一个很高的阶层。

    这次的同学聚会感到最失败的地方就是那个忘记叫什么名字的班长把以前的各大任课‘蜡烛’都拉了过来,这些大人物的到来,让我显得很是尴尬,因为这些三尺讲台的‘名蜡’都曾经对我下了一番苦功。

    回到家我才想,同学感情还是不如战友感情深厚,曾经的几位‘剑侠战友’是我觉得这辈子得到的最好的哥们,最好的就是那位前段时间被他女朋友他媽甩掉的哥们。虽然现在继续奋战剑侠的只剩下我一个,但是我始终觉得剑侠给予了我很多,至少将同学的感情升华到一个很高的阶层。

    这次的同学聚会感到最失败的地方就是那个忘记叫什么名字的班长把以前的各大任课‘蜡烛’都拉了过来,这些大人物的到来,让我显得很是尴尬,因为这些三尺讲台的‘名蜡’都曾经对我下了一番苦功。

    雷萱萱深知牛皓凌不是那种为情所困的男人,这个男人眼中除了权势以外就是实力,儿女情长只是他茶余饭后的消遣之物罢了,这几天下来,雷萱萱已经读懂了这个男人的本质。

    如果牛皓凌没有这个性格,或许也达不到这个高度。

    江怡有些疑惑的看着这对男女,感觉稍微有些陌生了,首先是雷萱萱,当年的雷萱萱敢爱敢恨,几乎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住她爱的步伐,而现在的雷萱萱,倒显得有些市侩了,对!就是市侩,雷萱萱像是敛起了锋芒一般,屏蔽了七情六欲,一心只是想怎么站在巅峰。

    换一句话说,雷萱萱从以前的喜欢已经发展到现在的崇拜与疯狂了,也可能是她太过喜欢牛皓凌的关系,她总喜欢追求牛皓凌的脚步,总希望能和牛皓凌一样登高一呼,号令群雄。

    只是她与牛皓凌的起跑线差距太大,又谈何能追逐到牛皓凌的脚步呢?

    牛皓凌微笑道:“还回美国吗?”

    江怡摇摇头,说道:“不回了。”

    牛皓凌说道:“嗯,现在红叶集团发展的也不错,回来发展吧,正好和萱萱搭把手,麦克森集团那边,我会跟他们的负责人解释的。”

    看牛皓凌的表情,根本不像是在开玩笑,听到牛皓凌轻描淡写的说可以联系到麦克森集团负责人,这足以让江怡感到吃惊。

    麦克森集团,那可是世界五百强排名前列的集团啊。

    只有真正踏入世界才会明白,所谓的世界五百强,根本算不上什么,世界上还有很多很多隐藏的企业,他们的实力比这些五百强强大太多倍了,譬如四王会一家生产军火的企业,单单是每年交易的额度,就超越了不少世界五百强的总资产额度。

    江怡摇摇头,说道:“我还是想继续在麦克森集团做事,我这次过来,见你们为其一,还有第二件事,就是谈谈合作。”

    江怡说到正题,雷萱萱的兴趣也提了起来。

    说实在话,刚才听到牛皓凌那番话,不光是江怡感到吃惊,雷萱萱也同样感到吃惊,她意识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她辛苦筹备了一年的合作计划,估计还比不上牛皓凌一句话的作用大。

    这就是人脉和实力的力量。

    离开华夏以前,牛皓凌的影响力仅限于华夏国内,可是从海外归来以后,牛皓凌的影响力竟然扩散到了全世界,这其中正是四王会的功劳。

    雷萱萱现在着实有些气馁,她明白了一件事,这一生她不管怎么努力,始终都要仰视着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已经成长到教父级别的存在了。

    永远无法超越。

    江怡现在察觉了牛皓凌的变化,牛皓凌以前的血气方刚已经几乎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平和,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色的平和。

    “我接受麦克森集团的大中华市场,手里有几个医药项目想要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合作,萱萱,我看过之前的集团资料,你在一年时间内,一直在为了合作进行一些铺垫工作,对吗?”江怡看向雷萱萱。

    雷萱萱有些尴尬的点点头,守着牛皓凌在场,她的确有些不好意思了,自己布局了一年时间,结果可能还不如牛皓凌一句话,这让雷萱萱感到很挫败。

以前的随笔--手抄本

    【有个朋友被女友他媽甩了】

    昨天碰到一哥们,就是特好的那种类型,就如同谚语的一句形容,同穿一条裤子的哥们。(说说而已,不过要让我和他穿一条裤子,我宁愿爬上艾菲尔铁塔跳下去。)

    这哥们拉我去他家玩,其实就是跟我诉苦吧,事情就是...他让女朋友甩了,与其说是让女朋友甩了,不如说是让他女朋友她媽甩了。可能人和人的眼光不同吧,我就纳闷了,为啥同为母女,两者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人家女方父母死活不同意,他条件也不错,有着自己的产业,虽然资产不高,可是在这个年龄能有一辆跑车也算是小有成就了,至少,要比我混的好。

    他哭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泪,跟我说明天他女朋友要去打胎,这不是杀他的儿子吗?孩子没了,他连女朋友也不要了,说的很是悲惨,我慢慢的吃着,静静的听着,感觉就是:泡菜鱼有点辣。

    他哭完说出去走走,我说好,然后又补充了句:早点回来,他应声就出门了,我打开他电脑无聊浏览网页,他很快就回来了,很激愤的说:“我以为你会不让我出去,再买点酒和我喝一气的!”我‘嘎’一下没再吭声。

    晚上他去了迪厅,好像灵魂出窍一般没有了生气,我很想给他几拳头,可是又怕打不过他吃亏,拳头迟迟未出...只好要了一杯可乐找了角落看着他在那疯狂舞动..................

    一个人的沉沦或许就是因为类型的原因。、

    【家有贱猫】

    回家的刹那,养了一年多的猫看到我却没啥反应,说实话,这只猫常驻我家这风水宝地,已经渐渐脱离了猫这个范铸,一个字---帅。(ps:不明说,我也常驻这风水宝地,潜台词就不表露出来了。)因为对自己过于自信,所以对人爱理不理,好似表示:这里我是老大。

    记得这个家伙是我去乡下玩时,从集市上五块钱买到的,开始没大在意,经常拎着它脑袋给它转移‘栖息地’,谁知它越长越大,渐渐超出了它祖宗所破的成长记录,等到我再抓它脑袋转移‘阵地’时,它干脆利索的‘挠’了我一下,让我痛改前非。

    每次遇到狗,它马上做出攻击架势,因为过于肥大,已经失去了猫所特有的轻灵,由轻量级转变为重量级,它自己也觉得有了和宿敌‘狗’叫板的本钱。有得必有失,它想爬树是不可能的了,爬上半米左右,马上会因为重力作用而滑下来。前段时间自杀的那只小狗,(也不知是它杀还是自杀,警方没有进一步调查。)就是它的忠实陪练,经常被它玩弄于‘鼓掌之间’,所以我怀疑,那只狗是不是不忍‘羞辱’而自杀。

    现在的它,已经成为小区一霸,那些珍贵的‘娇家狗’根本就不是这家伙的对手,特别是对战那种墨西哥无.毛犬的‘亲戚’,抓痕真是历历在目,感觉和人类差不多,其实拿人类比较也有些错误的,用俗语说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强大的自信让它有些得意忘形,抽空就‘挠’我一下,这点真的和人差不多,很多不知好歹的家伙就是会被一时的胜利冲昏脑壳,而做出一些让外人觉得不可思议,让自己觉得悔恨万分的事。

    猫对战狗基本是用抓,而它做了创新,用上了嘴......对于创新,我猛然想起,我读小学一年级时,还引领了校园‘pk’的改革狂潮呢。那时记得小孩子打架都用‘摔跤’的方式来决胜负,先使劲搂住对方脖子,然后用‘拌腿’,一鼓作气将对方摔在地上,然后上去骑住,问他服不,不服?继续骑着......

    当时的我身材很棒,很‘苗条’,无疑就是被摔的主要对象之一,班上一个叫亮亮的小胖子经常重点‘照顾’我,特别是在我爱慕的女生面前‘照顾’我,那个女生因为一眸一笑神似赵雅芝,让我陷入感情漩涡,朦胧的想接近她,而就在我成功接近的瞬间,那胖子又一次搂住了我的脖子,知道他下一步的我情急之下,猛然朝他腮帮子挥出‘护爱’的拳头,当时他满地找牙了,其实那一次他是换乳牙,我这一拳只是让他加快换牙的节奏而已,那次,我火大了,出名了,牛x了。

    他哭了,回家找他媽,他媽找老师,老师找我媽,我媽找我爸,我爸找上我,我没的找,就挨了一顿老拳。尽管如此,我还是突破了,让人明白用拳头打架才是王道。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女生后来越长越离谱,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几年前见过她一次,当时我同学骑机车带着我,在车超过她的刹那,我蓦然回首,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

    现在的它,已经成为小区一霸,那些珍贵的‘娇家狗’根本就不是这家伙的对手,特别是对战那种墨西哥无.毛犬的‘亲戚’,抓痕真是历历在目,感觉和人类差不多,其实拿人类比较也有些错误的,用俗语说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强大的自信让它有些得意忘形,抽空就‘挠’我一下,这点真的和人差不多,很多不知好歹的家伙就是会被一时的胜利冲昏脑壳,而做出一些让外人觉得不可思议,让自己觉得悔恨万分的事。

    猫对战狗基本是用抓,而它做了创新,用上了嘴......对于创新,我猛然想起,我读小学一年级时,还引领了校园‘pk’的改革狂潮呢。那时记得小孩子打架都用‘摔跤’的方式来决胜负,先使劲搂住对方脖子,然后用‘拌腿’,一鼓作气将对方摔在地上,然后上去骑住,问他服不,不服?继续骑着......

    当时的我身材很棒,很‘苗条’,无疑就是被摔的主要对象之一,班上一个叫亮亮的小胖子经常重点‘照顾’我,特别是在我爱慕的女生面前‘照顾’我,那个女生因为一眸一笑神似赵雅芝,让我陷入感情漩涡,朦胧的想接近她,而就在我成功接近的瞬间,那胖子又一次搂住了我的脖子,知道他下一步的我情急之下,猛然朝他腮帮子挥出‘护爱’的拳头,当时他满地找牙了,其实那一次他是换乳牙,我这一拳只是让他加快换牙的节奏而已,那次,我火大了,出名了,牛x了。

    他哭了,回家找他媽,他媽找老师,老师找我媽,我媽找我爸,我爸找上我,我没的找,就挨了一顿老拳。尽管如此,我还是突破了,让人明白用拳头打架才是王道。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女生后来越长越离谱,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几年前见过她一次,当时我同学骑机车带着我,在车超过她的刹那,我蓦然回首,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

    当时的我身材很棒,很‘苗条’,无疑就是被摔的主要对象之一,班上一个叫亮亮的小胖子经常重点‘照顾’我,特别是在我爱慕的女生面前‘照顾’我,那个女生因为一眸一笑神似赵雅芝,让我陷入感情漩涡,朦胧的想接近她,而就在我成功接近的瞬间,那胖子又一次搂住了我的脖子,知道他下一步的我情急之下,猛然朝他腮帮子挥出‘护爱’的拳头,当时他满地找牙了,其实那一次他是换乳牙,我这一拳只是让他加快换牙的节奏而已,那次,我火大了,出名了,牛x了。

    他哭了,回家找他媽,他媽找老师,老师找我媽,我媽找我爸,我爸找上我,我没的找,就挨了一顿老拳。尽管如此,我还是突破了,让人明白用拳头打架才是王道。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女生后来越长越离谱,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几年前见过她一次,当时我同学骑机车带着我,在车超过她的刹那,我蓦然回首,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大憾三年......

    草稿:

    一阵微风袭过,嗅觉敏锐的牛皓凌差点将刚吃下去没多久的压缩饼干给吐出来,这股风中,竟然充斥着强烈的血腥味。

    而这股血腥味已经有了腐臭的味道,让牛皓凌等人尽皆捂住了鼻子。

    这名士兵望着不远处的军营,喃喃道:“怎么会这样?一周前我们还来过这里,现在怎么一点人气都没有了?”

    “团长,这里有一具尸体。”刘强刚走到一丛灌木下,就看到了一具腐烂了一部分的尸体,这具尸体的内脏已经被动物掏空,整具尸体显得极为凄惨和凌乱。

    “有没有人为的伤口?”楚怀轩捂住鼻子,走到那具尸体旁边,蹲下身上上下下检查着。

    过了一会,他站起身摇头道:“奇怪了,竟然没有人为的伤口。”

    圣比利博士也过去检查了一番,点头说道:“他们应该是遭受到了猛兽的攻击,这人的大腿上有三道划痕。”

    “可是---到底有什么生物可以灭掉一个千人联队呢?”牛皓凌问出了所有人心中都疑问的问题。

    圣比利博士摇头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只是按照尸体的现状来推测。”

    如果真有可以灭掉一支千人联队的凶兽,那牛皓凌立即就毫不犹豫的离开热带雨林深处,试想想,那些凶兽能够灭掉手持枪械的千人部队,那对付他们这个小小的冒险者,更不是手到擒来吗?

    他们按照这名士兵的指引带路,一直来到了军营处,推开军营的栅栏门,只见里面到处躺满了尸体以及枪械。

    不少栅栏都破的支离破碎,整座军营给人一种满目苍夷的感觉。

    “不行,这么下去会闹瘟疫的。”圣比利博士说道:“我们必须要把这些尸体解决掉。”

    楚怀轩点头道:“好,全都自己想办法堵住鼻子,先将这些尸体堆砌起来烧掉。”

    田玉伟开口说道:“不行,这些尸体太多了,我看我们还是出去收集枯木来把军营烧掉吧。”

    “对,我赞成这个主意。”

    “我也赞成。”

    没人愿意去搬运尸体,特别是搬运数百具,众人全都觉得收集木材比搬运尸体要好得多。

    很快,除了圣比利博士在研究这些尸体以外,其余人都分散出去收集枯木了。

    他们收集好木材后,将木材尽可能的丢在尸体上面,又将军营的栅栏砸个粉碎,这才将搜出来的汽油倒在木材上,点燃了这座军营。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这名士兵还没接受这等打击,近千人的联队,竟然被不知名生物一夜之间灭了,这太让人震骇了,这些士兵们之所以会跟随联队长来这里避难,完全是因为手里有枪的关系,他们一直以为手里有枪身板就硬,都认为人类是站在生物界顶点的物种,可以无惧于任何生物。

    可眼下这一幕,彻底击溃了这名士兵的心理承受能力。

    到底是什么生物杀死了这些士兵?这个问题萦绕在众人心头,久久无法散去,看到近千名军人覆灭,任是谁都会心中害怕。

    圣比利博士观察了几具外面的尸体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个生物的个头并不高,速度很快,手爪有毒,这些毒是导致士兵死亡的关键,而且喜欢吃人类的内脏。

    总结这些结论后,尚未有符合条件的生物浮现在圣比利博士的脑海里。

    圣比利博士浸淫生物学一辈子,对任何已知物种都能耳熟能详,如果说这些条件如果让圣比利博士确定什么的话。

    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生物属于未知生物。

    想到这一点,圣比利博士的心情再一次愉悦起来,找到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和抓到如此凶猛的野兽,都会令圣比利博士在生物界的地位提高一个等阶。

    楚怀轩开口说道:“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我担心那些生物看到火光,会选择过来看看。”

    “嗯,走,我们出发。”吕伟等人也不想在这里逗留,突然看到这么多尸体,给人心理的冲击是非常大的。

    牛皓凌并没有打算放过那名士兵,他将这名士兵的双手绑在一起,又将小拖车的绳子拴在士兵身上,让他充当起了骡子。

    他们打算走,圣比利博士就算是跳脚,也只能选择跟着他们一块,圣比利博士可不敢一个人留在这里。

    夜晚时分,那名黑人士兵和刘强负责守夜,其余人全部都在地上搭建了帐篷,两人一个帐篷,进入了梦想之中。

    刘强蹲在一边把玩着手枪,而黑人士兵则是瞪着大大的白眼珠四下观望着什么。

    刘强笑嘻嘻的说道:“不用害怕,难道你还怕那个东西跟着你吗?嗯,这个还真不一定,说不定那玩意喜欢黑人嗯。”

    “唧唧。”

    这时,一个轻微的不易察觉的动物叫声传入刘强耳朵里,刘强微微侧目,只见在一棵树上,一个大约一米高的长毛怪物站在树杈上,正满脸期待的望着刘强。

    “我靠,这是个什么东西?”刘强一边后退,一边大声吹起了哨子。

    黑人士兵一看有机会逃跑,立即撒腿便跑,此时刘强哪里还敢分散注意力去追捕黑人士兵。

    不一会,黑人士兵所逃跑的方案传来一声凄惨的叫声,刘强知道,黑人士兵肯定已经死了。

    “怎么了?”

    “靠,这是什么?”

    “好像是狒狒。”

    “狒狒怎么会是血红色的毛发。”

    楚怀轩等人飞快的冲出帐篷,也是被树杈上的狒狒震得一定神,这只狒狒的毛发呈现出血红色,看上去极为骇人。

    “注意四周。”牛皓凌沉声说道。

    在四周,牛皓凌可以感觉到很多生物的呼吸声,他现在的脸色变得不太好看了,这些血红狒狒的个头虽说与一般的狒狒相差无几,但这些狒狒的眼神却让牛皓凌有些浑身不自在,这些血红狒狒的危险性历来属于热带雨林的佼佼者,它们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量,都比普通人强大太多倍。

    察觉到四周的血红狒狒一个个出现,牛皓凌的一颗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上。

    “大家小心一点,这玩意的速度好快啊,比牛兄弟还要快的多。”刘强有些紧张的说道。

    吕伟喃喃道:“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这该怎么办?”

    牛皓凌轻声说道:“如果刘强猜测无误的话,那我们只有节哀顺变了。”

    牛皓凌暂时不想使用铁块战斗,每一次使用,都有可能将他的详细信息泄露出去,这些信息万一被黑客之王他们给知晓,牛皓凌这次的任务就会出现或这或那的遗憾,甚至连性命都有可能不保。

    铁牛挡在牛皓凌身上,从腰间取出一把匕首,虎视眈眈的望着那只血红狒狒。

    血红狒狒速度有些不耐烦了,它在树干上又走了一会儿,突然吱吱叫了两声,身形瞬间消失在了原地。

    “吱!”这只血红狒狒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被铁牛的匕首给刺了一个通透。

    “我们必须要退到那边的山洞!这样对狒狒太有利了。”楚怀轩看到指着不远处大声喊道,不远处的确有一个山洞,那是他们来之前发现的,后来因为山洞的气味着实不太好,他们最终放弃了在那里寄宿,但到了这个时候,也没心情去计较什么味道。

    保命,才最要紧啊。

    “围成团,我们慢慢转移过去。”牛皓凌掏出手枪,也附和着喊道,如果到了那个山洞,他们就可以不用管身后,一心防御前面的血红狒狒。

    铁牛的出手,让血红狒狒群有了一些警惕,它们看着这些人类抱成一团,在缓缓后退,一个个都不知该怎么反应,有两只不怕死的狒狒扑上去,都被子弹打成了筛子。

    就这样,在血红狒狒忌惮的目光中,众人且战且退的退到了山洞之中。

    进入山洞,牛皓凌等人暗松了一口气,如果刚才血红狒狒不是试探性攻击的话,他们估计早就全军覆灭了。

    进入山洞以后,楚怀轩立即下令道:“别靠近洞口太近,小心它们从一边攀爬进来,这些家伙很可能就是干掉那支部队的凶手。”

    以它们的速度,的确很有可能趁着夜色干掉一支部队,只要血红狒狒冲进简易军营里,足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毕竟互相顾忌之下没人敢开枪啊。

    如果不开枪射击,那些士兵完全就是活靶子。

    孙涛蹲在最后方,将狙击枪架在了一块凸出的石块上,吕伟,刘强等人紧靠着山洞石壁左右,目不转睛的紧盯着洞口,牛皓凌则是在山洞里捡拾了一些枯枝,在洞口点燃了一堆火。

    “噗!”

    一名企图袭击牛皓凌的血红狒狒被孙涛一枪爆头,鲜血溅撒了满地,牛皓凌毫不客气的将狒狒丢进火堆,火势更旺了。

    此举也让一些血红狒狒害怕了起来,看到同伴的尸体被熊熊大火包围,它们同样也会害怕。

    此刻的时间在众人看来比一个世纪还要长,估计那些血红狒狒在等待什么,攻势迟迟没有展开。

    “它们到底还攻击不攻击,这么耗着不是办法吧?”吕伟嘀咕了一声。

    唐敏说道:“它们应该是在等待命令,狒狒群和猴子群差不多,有很强的团队意识。”

    “我靠,这队狒狒不会仅仅只是斥候吧?”刘强咒骂出声。

    牛皓凌一边给火堆添柴火,一边轻笑道:“还说不准真是这样,你们还是省点子弹吧,我看战斗还没开始呢。”

    他堆在洞口烧火,倒是让楚怀轩等人看得心惊不已,全都暗自佩服起牛皓凌的胆量来,就像刚才,如果不是孙涛及时开枪,估计牛皓凌已经被血红狒狒抓出去爆菊了。

    楚怀轩沉声道:“等下全部改为点射,能节省子弹尽量节省,还不知道狒狒到底有多少。”

    牛皓凌一边在洞口堆着石头,一边说道:“最好再统计一下子弹数量,做到心中有数,铁牛,过来帮我搬石头。”

    牛皓凌将石头凌乱的摆在洞口,东一块西一块,让人摸不准规律,甚至有的石块上还再摞着小石块。

    “牛兄弟,你这是做什么?”田玉伟好奇地问道。

    牛皓凌笑道:“等会你就知道妙用了。”

    圣比利博士揭穿谜底道:“这是打算限制血红狒狒的动作,这个方法的确不错。”

    牛皓凌又说道:“你们尽量将携带的冷兵器插在你们身前的石壁中,刃口向前,或许会救你们一命。”

    牛皓凌现在表现出的野外生存经验,比楚怀轩都要强上一筹,或许他在于如何防范瘴气等未知危险时不如楚怀轩,但只要知道了敌人是谁,他有的是办法应付,若不然,也不会连王级强者都放挺了。

    包括楚怀轩在内,众人纷纷从腰间、从包里、从靴子里取出携带的匕首以及武器,想办法嵌进了身体前方的石壁里,如果血红狒狒从正面扑上来,他们根本不用动,这把武器就会将狒狒斩成两半。

    “唧唧~~~~”

    外面传来一声明显与其他血红狒狒不同的叫声,牛皓凌探出脑袋,只见一名脖子里有着金色毛发的大型狒狒像是帝王般出现在了树林里,其余狒狒一见到这只血红狒狒,立即像是巴结似的大声呐喊起来。

    “正主来了。”牛皓凌收回身子,说道:“攻势马上开始,都做好准备吧。”

    果然,过了没有三分钟,第一批血红狒狒的攻势便到了,它们先是悍不畏死的进行冲锋,被猛烈地枪火给打了回去,抛下了十多具尸体,第二次进攻,它们便放聪明了,懂得从四面八方钻进山洞,贴着山洞石壁进攻,这一场战斗,靠的太近的田玉伟整条胳膊被血红狒狒咬了下来,幸亏田玉伟身前的匕首,将这只血红狒狒的头颅切成了两半,否则他肯定会死的很惨,毕竟忌惮于他的性命,其他人都不敢随便开枪。

    血红狒狒第二波攻势退却后,山洞再度陷入了沉寂中。

    刚才的两波攻势看似时间很短,但每个人都要保持极高的警惕性,这比较消耗精力,血红狒狒退却后,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细密的汗珠。

    “它们---它们的速度太快了。”露丝声音沙哑的喃喃道,刚才的两波攻势,她竟然捕捉不到狒狒的身形,这还是在地上石块牵制狒狒移动速度的前提下。

    众人中只有露丝没有打中一只狒狒。

    牛皓凌笑道:“等下如果血红狒狒再进攻,你就瞄准一个方向点射,现在你的位置已经很靠后了,血红狒狒很难突破封锁线,你的任务就是助攻。”

    孙涛笑道:“牛兄弟是军人出身吧?”

    牛皓凌摇头笑道:“我要是军人,那天下估计都要乱了。”

    楚怀轩哈哈笑道:“就算不是军人,那也是雇佣兵性质的,牛兄弟对武器以及团队合作很拿手啊,这次选你来只是选择对了。”

    出奇的,牛皓凌被众人的恭维声说的有点脸红,真是---真是让人羞涩啊。

    血红狒狒的首领显然对手下的攻击效果很不满意,它冲着几名血红狒狒吼叫了几声,又一掌将一只狒狒打飞出几米外,大声的吼叫起来。

    或许是因为血红狒狒首领的战前总动员,第三波攻势的进攻明显比前两拨要大的多,吕伟和刘强被迫推到了第二道防御线,与楚怀轩等人并肩作战,第三波攻势的最大特点就是源源不断,血红狒狒看上去打定了用尸体填满山洞的打算,这一波攻势下来,它们足足伤亡了近三十只,不过同样取得了成效,刘强因为一个躲避不及,被三只狒狒拖出了山洞。

    人被拖出山洞,下场几乎和军营的黑人无异,牛皓凌唯一能做的,就是用一张纸刃割开了刘强的喉咙,提前了结了他的性命。

    这时候,就算牛皓凌全身所有实力爆发,都救不下对方了。因为刘强已经落入血红狒狒手里,只要血红狒狒的牙齿稍微一动,就会了结掉他的性命。

    虽说第三波攻势逐渐退去,但兔死狐悲之下,山洞里的气氛还是有些压抑,现在被拖走的是刘强,可下一次呢?

    谁都不知道血红狒狒会进行多少次攻击,三次?五次?十次?

    这么攻击下去,每个人都免不了成为狒狒口中食的下场。

    就连牛皓凌现在也开始担心起来,他有铁块,但铁牛没有,虽说铁牛的武技很精湛,但是双拳难敌四手,更不用说对方是移动迅速、攻击犀利的血红狒狒。

    这些血红狒狒的攻击足以重伤到铁牛,如果一拥而上,在场众人除了牛皓凌以外,几乎是无一能幸免。

    牛皓凌小声说道:“第四波攻势结束后,我看我们还是跑吧,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子弹早晚会打光。”

    楚怀轩脸色难看的说道:“怎么跑?我们的速度肯定比不上血红狒狒。”

    牛皓凌咬牙说道:“每一波攻势结束后,这些狒狒都会有短暂的放松期,我们趁着这个机会跑出去,我去攻击血红狒狒首领,拖住血红狒狒群的注意力,你们尽可能的有多远跑多远!”

    牛皓凌这个办法也是险中求生,留在这里,死路一条,硬闯出去,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如果真有那一线生机的话,那也是铁牛的几率最大,毕竟铁牛的实力在那里摆着。

    每个人都积攒着力量,等到第四波攻势结束后展开生死大逃亡。

    “嗷吼吼!!!”就在众人心情忐忑之时,外面传来一只野兽愤怒的怒吼声。

    楚怀轩疑惑的朝外面看了一眼,说道:“怎么回事?”

    牛皓凌贴着墙壁朝外面喵了一眼,只见一头高达三米许的庞大黑熊,正在冲着血红狒狒首领愤怒的吼叫着。

    这只黑熊的个头太大了,足足是普通黑熊的三倍有余,整个人站在这里,像是一座小山丘一般,它怒视着血红狒狒首领,不断地怒吼不止。

    “唧唧---!”血红狒狒首领的权威受到挑衅,也是回之以怒吼。

    牛皓凌暗自苦笑一声,回头说道:“这次真是福祸双依了,我们现在栖身的山洞,应该是外面那位朋友的住宅。”

    楚怀轩等人听出牛皓凌话中的意思,吕伟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外面是什么野兽?能够威胁到血红狒狒吗?”

    牛皓凌摇摇头说道:“是一头黑熊,至于能不能威胁到血红狒狒,这个我也不清楚,不过我觉得它既然敢挑衅血红狒狒首领,手里肯定有所倚仗,这些野兽也不是傻逼,不会明知道打不过还过去挑衅的。”

    牛皓凌的话让众人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如果黑熊可以抵挡住血红狒狒,或许他们就能逃出生天了。

    在牛皓凌的注视中,血红狒狒首领率先采取了攻势,它一下窜到一棵树上,大声吼叫一声,像是离弦之箭般扑向了黑熊。

    “啪!”黑熊一挥爪子,像是拍苍蝇一般将血红狒狒首领打落在地,血红狒狒首领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再度龇牙咧嘴的低吼着,很显然,刚才黑熊的攻势对它产生了一些伤害。

    “唧唧----”这位聪明的血红狒狒首领很快明白了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开始命令手下对黑熊展开了攻击。

    “啪!啪!”

    “噗!”

    “唧唧---”

    “嗷吼吼!”

    外面顿时乱成了一团,成群结队的血红狒狒发疯似的对黑熊展开了攻击,黑熊还是站在原地,每一次挥动爪子,都会将一只血红狒狒打的暴毙当地。

    “这个攻击力,太猛了。”牛皓凌蹲在山洞口看得啧啧称赞。

    楚怀轩等人可没有牛皓凌的胆量,这时候要是突然有一只血红狒狒扑上来,他们没能力躲开啊。

    血红狒狒的攻势越来越猛,黑熊身上挂满了深浅不一的伤口,但同样的是,地上也躺满了血红狒狒的尸体,这一番恶战,足足有六七十只血红狒狒毙命。

    加上刚才牛皓凌等人杀死的血红狒狒,血红狒狒已经伤亡了三分之一。

    如果伤亡太多,它们在热带雨林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多少,想到这里,那只血红狒狒首领眼中显出退却之意。

    它这一记转瞬即逝的眼神很快闪过,但却被牛皓凌捕捉进了眼里,看眼前的情势,血红狒狒再攻击一会,就有可能干掉这只黑熊了,如果黑熊死掉,他们的处境又会变得微妙起来。

    牛皓凌不假思索的说道:“我看血红狒狒快要坚持不住了,我们上去补一把火,肯定可以击退他们!”

    在牛皓凌的招呼下,一群人枪声齐鸣的冲出去了山洞,本来血红狒狒首领已有退意,牛皓凌等人的出击,顿时成了影响杠杆平衡的关键点,一大群血红狒狒在首领的带领下,顿时逃散一空。

    “死了逃生了!”楚怀轩等人全都长吁一口气。

    那只黑熊此时已经伤痕累累,兀自站在那里,显示着它身为丛林之王的傲气。

    孙涛举起狙击枪,瞄准了那头动也不动的黑熊。

    楚怀轩伸手按住孙涛的枪口,摇头道:“走吧,它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黑熊的生命力是极强的,哪怕受到这等重伤,过不了多久也可以自动复原,一行人绕过山洞,继续朝里面前行着。

    一系列的危险,让圣比利博士的心变得凝重起来,他想要得到蕨类植物,但看眼前的情形,热带丛林深处并不是那么好闯的。

    接下来的两天里,他们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就连那支还存在的部队,也没有和他们相遇,这两天的路程看似简单却有凶险万分,到处可见的毒蛇与毒虫充斥在众人左右,让人睡觉都不安稳。

    这两天时间的行程并不远,还比不上先前半天的移动路程,归根究底,就是因为没有路,每前进一步,都要自己趟出一条路来。

    现在他们已经位于核心处不远了,可是牛皓凌并没有找到任何有关金叶苜蓿的迹象,一般有金叶苜蓿的地方,都会有一头金鹰守护,如果看不到金鹰,那也就没有金叶苜蓿。

    “这里好像有东西。”又走了几个小时,吕伟停住脚步,从地上捡起来了一块石头,说道:“奇怪了,这像是人工雕琢的石头。”

    “我看看。”圣比利博士走过去,接过了那块石头,他上下打量着这块石头,先是轻咦了一声,继而脸色微微一变,说道:“这上面的图案是---?”

    “怎么了,圣比利博士?”楚怀轩看出了圣比利博士眼中的惊容,笑呵呵的问道。

    圣比利博士心惊不已的说道:“这块石头上面雕琢着一个非洲的神话故事。”

    吕伟笑道:“这不是很正常吗?一个神话故事而已。”

    圣比利博士摇头道:“不对,这个神话故事从来没有记载在非洲文献上,这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图案故事?而且从这块石头看,年代已经非常久远了。”

    楚怀轩问道:“什么神话故事?”

    圣比利博士沉吟道:“你们听说过姆比盖的神话吗?”

    楚怀轩笑道:“就是非洲历史上那个可以放烟雾的神灵?这是神话故事,当然不会记载在历史文献里了,说不定这块石头就是某个部落纪念姆比盖的图腾呢。”

    圣比利博士点点头,说道:“这个也有可能,但我没有听说过非洲有部落以姆比盖为拜祭神灵,我怀疑热带雨林深处,应该有什么未知的秘密。”

    牛皓凌笑道:“圣比利博士,你是一位生物学家,这些是历史学家的事情,我们还是先办正事吧。”

    圣比利博士笑了笑,说道:“也是,牛先生说的对,我们还是先办正事要紧,不过这块石头照我估计,至少价值五十万英镑。”

    话音刚落,吕伟已经麻利的将石头揣进了怀里,然后大声喊道:“喂喂喂,大家快点四周搜搜,说不定还有石头呢。”

    牛皓凌望着圣比利博士闪躲的目光,心里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这个圣比利博士似乎知道一些什么,不然为什么一口咬定这里有什么未知的秘密?而且他似乎对非洲历史太过于了解了吧?

    其他人倒是没有牛皓凌这种心理,他们四散分开,仔细在附近找了一圈,四周除了高耸入云的古树以及老树盘结的根茎外,几乎找不到什么特殊的东西。

    牛皓凌也心情去逼问圣比利博士到底心怀什么鬼胎,他现在只想赶紧找到那只金鹰,然后尽快找金叶苜蓿带回去。

    众人找寻一圈无功而返后,又再次继续向前搜寻着,楚怀轩一边前进一边跟圣比利博士说道:“博士,这里已经算是热带雨林深处了,不如我们就在这里扎营,这几天在附近找寻一下吧。”

    圣比利博士点头道:“好,一切听楚团长的命令。”

    楚怀轩大声喊道:“好了,大家收拾收拾,在这里扎营吧。”

    很快,众人放下包裹,用手里的武器扫割出一块空地,在空地上扎好了帐篷,又将驱虫粉洒在了帐篷附近,这个帐篷并不大,勉强可以容纳所有人躺在帐篷里,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在热带雨林深处,倒也没人介意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他们一群人全都挤在了一个帐篷之中。

    有了落脚点,众人的心情也好了起来。

    在热带雨林深处有不少值钱的宝贝,这些宝贝主要来自于植物和化石,由于热带雨林空气湿润,不少化石都被绿植给包裹起来了,想要找到化石必须先清理掉碍眼的绿植,就这样,众人放下包裹以后,兵分三路开始寻找未经记载的蕨类植物。

    楚怀轩带了两个人,圣比利博士带了几个人,牛皓凌和铁牛只身两人,分别进入了茫茫丛林之中。

    “铁牛,我感觉圣比利博士好像隐瞒了什么,你觉得呢?”牛皓凌一边走,一边说道。

    铁牛点头道:“嗯,我也感觉出来了,他似乎不是为了蕨类植物才进入热带雨林深处的,又或者说,他的主要目的不是蕨类植物。”

    牛皓凌笑道:“他不会也是寻找金叶苜蓿吧?”

    铁牛摇头道:“应该没有那么巧,刚才圣比利博士见到那个图腾石块流露出惊喜的神色,我怀疑他可能也在寻找上古遗迹。”

    “上古遗迹?”牛皓凌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上古遗迹哪是那么容易找寻的,如果真想找寻上古遗迹,他完全可以聘请一支雇佣兵进来,聘请这么一支冒险者团队有什么用,真要是发现了上古遗迹,还有他这位博士什么事?

    牛皓凌步步为营的清除着前方障碍物,眼神在四处搜寻着,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细节,他和铁牛花费了一下午时间,足足找寻了方圆十多公里,也没有见到金叶苜蓿的踪迹,甚至连一根鹰毛都没遇到过。

    这个结果让牛皓凌的心情跌落低谷,本来找寻金叶苜蓿就看得是缘分,实在找不到,牛皓凌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怪他运气不好了。

    “看那边,好像是圣比利博士。”站在树杈上的牛皓凌和铁牛,突然看到远处有四个人影在移动,赫然就是圣比利博士以及徒弟露丝、狙击手孙涛、厨师田玉伟。

    从树上往下看,可以看出圣比利博士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植物上,而是一个劲的观察地表结构和岩石分布,这让牛皓凌心中的疑问愈发强烈起来,他真的很好奇,圣比利博士到底是在找寻什么东西。

    返回营地帐篷,牛皓凌心中的疑问还是没有消弱,他不确定圣比利博士会不会对他们不利,而且就算真对他们不利,牛皓凌相信以自身的实力,也不会真的发生什么生命危险,毕竟圣比利博士本身没有任何武技。

    牛皓凌想要提醒楚怀轩一番,又暗觉空口无凭,说话没有信服力。

    随后几天,圣比利博士都是在观察沙地和岩石,不光是牛皓凌发觉出不妥,就连跟随他的孙涛和田玉伟,也是个个觉得圣比利博士似乎醉翁之意不在酒。

    终于到了第三天,田玉伟忍不住追问了起来,正在吃饭的众人听到田玉伟的问话,纷纷将目光投向了圣比利博士。

    田玉伟问道:“圣比利博士,你这几天到底是在寻找什么?别告诉我们你是在寻找蕨类植物,我不相信蕨类植物会长在沙子里。”

    田玉伟这几天纳闷坏了,他们累死累活的找寻蕨类植物,这个正主竟然一个劲的观察沙土和岩石,开始几天他还以为这是生物学的基础知识,可是渐渐,他就发觉出不对了,因为好几次发现蕨类植物,圣比利博士都是正眼都不瞧一下。

    圣比利博士说道:“不瞒你们说,按照文献记载,因为地球经历过大破灭时代,所以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很难从地表上找到。”

    楚怀轩疑惑道:“圣比利博士,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圣比利博士说道:“想找到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必须要找到古代的地下建筑,这样才有可能会找到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

    基勒斯心中已经决定选择第二个,上报杀手派系邀功,到时候只要那些杀手把这个村子的村民全部抹杀丢入大海,那就没人知道是他告的密。

    功夫派系这些年的影响力日渐式微,绝对不如杀手派系强横,而且杀手派系与黑客派系联盟,两个势力在欧洲的势力网都非常强大,只要攀上了这根高枝,还愁以后没法飞黄腾达?

    “哥,这村子。”帕弗里观察出大哥有点打退堂鼓,不由得凑过去小声提醒了几句。

    基勒斯照着帕弗里的脑袋便是一巴掌,骂道:“什么村子?你没看到牛先生在这里,还村子!还村子!我看你就是个傻子!”

    帕弗里真的被基勒斯打懵了,他不知道牛皓凌是什么身份,当然不知道害怕啊。

    说实话,基勒斯的心情还是非常紧张的,这件事任何一个环节操作失误,都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功夫派系的势力虽说大不如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而且还有号称王级强者第一人的功夫之王存在。

    基勒斯按捺下激动的心情,冲着帕弗里说道:“告诉那个史密斯,我们的村子不卖了。”

    “什么?为什么不卖了?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吗?”帕弗里当场急眼了。

    要是帕弗里是自己亲弟弟,基勒斯真想一枪崩了他,整一个成事不足u败事有余的混蛋。

    基勒斯说道:“牛先生喜欢这个村子是我们多哈家族的荣誉,我愿意将这个村子无偿的赠送给牛皓凌先生。”

    村民们再次震惊莫名,这---这不是在做梦吧?喜利多村至少价值好几亿啊,基勒斯竟然说送就送了?

    牛皓凌想了很久,都没想到自己真正的身份,他想去追问基勒斯的时候,基勒斯以后躬身行礼,然后钻进轿车里扬长而去了。

    三亿七千万美金?基勒斯嘴角挂起了冷笑。

    在王级强者眼里,三亿多美金算个屁,只要他向杀手派系报出这个消息,别说三亿,就是三十亿也可以轻松获得,基勒斯可是听说过一件事,有个势力为了巴结牛皓凌,不惜赠送价值数十亿美金的赌场,这是什么样的手笔?

    基勒斯已经可以相信躺在钱海中的美好感觉了。

    至于他的弟弟,还是继续瞒着吧,这件事不能走漏任何风声,否则整个欧德集团都有可能给自己陪葬。

    基勒斯的人来得快去的也快,很快就消失在了村民视线里。

    这些村民傻呆呆的望着他们眼中的‘傻桑’,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开口询问了,换句话说,从现在开始,喜利多村的所有权就归这个年轻人所有了。

    在场中人最激动的还是爱莎,爱莎高兴的说道:“太好了,现在村子得救了,傻桑,你就是大海的儿子,是大海派你来拯救我们的。”

    “傻桑!”

    “傻桑!”

    失而复得的感觉,让这些村民欢呼雀跃起来,当天晚上,所有村民在村口点燃一个巨大的篝火,一群人手联手开起了篝火晚会。

    第二天,牛皓凌睡到很晚才起身,他昨晚做了一个很复杂的梦,这个梦有一种一梦百年的感觉,仅仅是一晚上,足足令他感觉像是过去了十年,从三岁记事开始一直到十三岁,十年的生活经历原原本本的重演了一遍。

    “我叫牛皓凌?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人?我有一个哥哥叫铁牛,有一位义父就牛志山。”牛皓凌坐在床上,小声喃喃道。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用感觉来讲,以前的牛皓凌身上什么气势都没有,整天只知道咧嘴傻笑,算是一种阳光型的邻家男孩,很容易让周围的人亲切他。

    而现在的牛皓凌,虽说没有多大的改变,但他整个人的气息已经变的阴柔了不少,特别是他的眼睛,竟然隐隐有一丝狡黠。

    被牛皓凌的目光盯上,爱莎感觉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

    “什么事?”不知不觉的,牛皓凌说了华夏语。

    “你?”这下轮到爱莎听不懂了,虽说她听不懂华夏语,但她还是听过华夏语的,一听到牛皓凌会说华夏语了,爱莎不由的喜道:“傻桑,你---你的记忆力恢复了?”

    牛皓凌点点头,又摇摇头,用他不算熟悉的马耳他语说道:“算是恢复,也不算是恢复,只是恢复到了十三四岁,十三四岁以前的事,我已经全部想起来了,我叫牛皓凌,出生在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距离这么非常远。”

    爱莎轻声念了几遍牛皓凌的名字,展颜笑道:“能想起来那就好,那---那---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

    说完这句话,爱莎很紧张的望着牛皓凌,她心里真的有些割舍不下这段感情,虽说这段感情来得很快,但却牢不可破的将她的心和他的心捆绑在了一起。

    不光是爱莎,其实牛皓凌心里也很喜欢爱莎,对于只获得了十三岁记忆的他来说,爱莎就等同于是他的初恋,每个人都会对初恋非常在意。

    牛皓凌摇头道:“过段时间再说吧,说不定还能再恢复一些记忆,还有喜利多村的事情还没解决,我需要等到这件事解决了再走。”

    恢复了一点记忆的牛皓凌,内心里潜藏的那种狡诈与狡猾的心态重新萌生了出来,他仔细回想着基勒斯临走时的样子,心里暗暗起了怀疑,看基勒斯的样子,自己现在的身份应该很高,既然基勒斯想要替自己联系熟悉的人,那为何还要离开去联系呢?直接告诉自己联系方式不是更好?

    就算他想邀功,只要将自己救出去了,还怕获得不了功劳吗?

    事出反常必有妖,牛皓凌本来就是一个多疑的男人,想到这里,他也留了一个心眼,想看看基勒斯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而且他现在对喜利多村也非常关心,特别是哈桑老伯和爱莎,几乎算是他的家人了,如果不能解决掉喜利多村的隐患,牛皓凌说什么都不会离开的。

    十三岁的牛皓凌,心里的正义感还是爆棚的,要不然他也不会为了一个小哑女而捅死几名混混。

    爱莎笑道:“你的家乡一定很美吧?”

    牛皓凌笑了笑,说道:“就算是荒漠,也是看着自己的家乡美,这是人类的思维惯性吧。”

    爱莎说道:“今天我们还去卖工艺品吗?”其实在来的路上,爱莎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成为喜利多村拥有者的牛皓凌,怎么还会愿意去摆摊卖工艺品呢?

    果然,牛皓凌开口说道:“今天先不去了。”

    “哦。”爱莎的心情有些沮丧。

    牛皓凌又说道:“今天你如果没事的话,我不如教你拳法。”

    “拳法?”爱莎有些疑惑的望着牛皓凌。

    牛皓凌点头笑道:“是的,又叫做华夏功夫,女孩子练习以后身材会更火辣,而且可以轻松打败男人。”

    “是吗?”爱莎感到有些不敢相信。

    牛皓凌笑道:“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这个拳法我小时候曾经偷学过,后来被我义父强行给禁制了,要是我记忆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或许真就将这门拳法给忘记了,算是你运气好吧,我正好是十二岁开始修炼这门拳法,十三岁练成,十四岁停练,十七岁遗忘。”

    “这门拳法叫什么名字?”爱莎起了好奇心。

    牛皓凌之所以教爱莎拳法,其实还有另一个目的,他早晚要落叶归根返回华夏国,能让爱莎有了自保之力,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心理慰藉。

    “这门拳法叫做咏春拳!这门拳法是由一位对南少林武功非常了解的武术大师五枚师太所创立的。后传授与弟子严咏春,所以叫做“咏春拳”。”牛皓凌说道:“走,我们去村口,咏春拳入门与大成非常容易,女孩子使用这门拳法也非常有威力。”

    “好!”爱莎经常在电视里看到华夏功夫,现在突然能够亲身学习,让她心里又惊又喜,特别是在昨日,那些能瞬间将村民成片放倒的保镖,竟然打了牛皓凌两拳都没奏效,而且牛皓凌的力气非常大,爱莎无形中将这等奇景归结到了神秘的华夏功夫之上。

    两人来到喜利多村北侧的椰林里,牛皓凌将几颗不少细的椰汁掰下来,弄成一尺长短,然后手指迅速刺入一棵直径二十公分左右的椰树中,不一会儿,已经做好了一个活的木人桩。

    “咏春拳木人桩是将小念头、寻桥、标指三套咏春拳的攻法手法、步法、腿法融合在一起的一种模拟练习,可以培养出咏春拳的实战意识与技击意识。通过练习木人桩,你可以将咏春拳的所有手法脚法揉合到自由搏击中去。所以每天木人桩练习是每天必不可少的功课!”

    牛皓凌先手把手的教了爱莎两个小时的咏春拳基本套路与手法,然后开始传授咏春116式木人桩法,像是咏春拳这门拳法,只能算是柔性外家拳的一种,哪怕没有师傅传授,想走形也非常难,只要领悟了咏春拳真正的技击特点,完全可以无师自通。它不像是内家拳那样要求很高,所以才能在世界各国很多的推广开来。

    不得不说,爱莎的领悟力还是很高的,或许是因为她对华夏功夫太过憧憬,牛皓凌所教的每一个动作,爱莎都牢牢的记在心里,在脑海里不知道演练了多少遍,然后在亲自演练时,令牛皓凌直呼她是天才。

    难道是因为女人心思缜密的关系?练习咏春拳会事半功倍?牛皓凌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他记得小时候自己练习的时候,单单是基础动作就练习了差不多一个月。

    “咏春拳最大的特点就是快,招法快如闪电,手法之防护风雨而不透,是一门攻守兼备的拳法,想要尽快拥有技击能力,除了不间断的练习练习基础套路小念头、寻桥和标指外。还要充分了解挡四门原理,这在咏春拳里又被称之为四门。”

    “所谓四门,就是在身体的正面划出一个四方形的面积,然后再在此四方形面积内划分为4块面积均等的方形区域作为对方攻来时各种格挡法的依据,仔细看我给你示范。“四门”的标准是高不过眉、宽不过两肩、低不过腿。”

    牛皓凌完全采取着灌鸭教育,一天的时间,他几乎将自己所练习的咏春拳一股脑的传授给了爱莎,没有一丝的保留,毕竟现在还有许多未知的因素影响着他,除了喜利多村事件,还有诸如他为何会出现在地中海海域国家,他为何会失忆?基勒斯为何见到他那般恭敬,他十三岁以后的记忆到底是什么。

    这一切的一切,都困惑着牛皓凌,让他恨不得现在就去探明真相,而一向谨小慎微的牛皓凌,很明显不会像是二杆子一样的跑出去询问别人。

    到了晚上9点钟,牛皓凌将咏春拳最难的藤圈手教给了爱莎以后,和爱莎一起回到了村子。

    修炼了一天拳法的爱莎尽管内心兴奋,可身体却是无法承受这种高负荷运动,一躺在床上,她只觉得浑身酸痛不已,连动弹手指的力气也没有了。

    “睡觉了吗?”门外传来牛皓凌的敲门声。

    “啊,还没有。”爱莎轻声说道:“我现在没法下床,你有事吗?”

    “怪我疏忽,我忘记了一件事,前三天我必须要给你活血通络,否则会影响到你今后的修炼,你打开门吧,我带了一瓶酒,先给你舒展开经络。”牛皓凌略带一丝抱歉的说道。

    “我下不了床呀,你---你能自己开门吗?”爱莎略带一丝娇羞的回答道。

    基勒斯心中已经决定选择第二个,上报杀手派系邀功,到时候只要那些杀手把这个村子的村民全部抹杀丢入大海,那就没人知道是他告的密。

    功夫派系这些年的影响力日渐式微,绝对不如杀手派系强横,而且杀手派系与黑客派系联盟,两个势力在欧洲的势力网都非常强大,只要攀上了这根高枝,还愁以后没法飞黄腾达?

    “哥,这村子。”帕弗里观察出大哥有点打退堂鼓,不由得凑过去小声提醒了几句。

    基勒斯照着帕弗里的脑袋便是一巴掌,骂道:“什么村子?你没看到牛先生在这里,还村子!还村子!我看你就是个傻子!”

    帕弗里真的被基勒斯打懵了,他不知道牛皓凌是什么身份,当然不知道害怕啊。

    说实话,基勒斯的心情还是非常紧张的,这件事任何一个环节操作失误,都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功夫派系的势力虽说大不如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而且还有号称王级强者第一人的功夫之王存在。

    基勒斯按捺下激动的心情,冲着帕弗里说道:“告诉那个史密斯,我们的村子不卖了。”

    “什么?为什么不卖了?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吗?”帕弗里当场急眼了。

    要是帕弗里是自己亲弟弟,基勒斯真想一枪崩了他,整一个成事不足u败事有余的混蛋。

    基勒斯说道:“牛先生喜欢这个村子是我们多哈家族的荣誉,我愿意将这个村子无偿的赠送给牛皓凌先生。”

    村民们再次震惊莫名,这---这不是在做梦吧?喜利多村至少价值好几亿啊,基勒斯竟然说送就送了?

    牛皓凌想了很久,都没想到自己真正的身份,他想去追问基勒斯的时候,基勒斯以后躬身行礼,然后钻进轿车里扬长而去了。

    三亿七千万美金?基勒斯嘴角挂起了冷笑。

    在王级强者眼里,三亿多美金算个屁,只要他向杀手派系报出这个消息,别说三亿,就是三十亿也可以轻松获得,基勒斯可是听说过一件事,有个势力为了巴结牛皓凌,不惜赠送价值数十亿美金的赌场,这是什么样的手笔?

    基勒斯已经可以相信躺在钱海中的美好感觉了。

    至于他的弟弟,还是继续瞒着吧,这件事不能走漏任何风声,否则整个欧德集团都有可能给自己陪葬。

    基勒斯的人来得快去的也快,很快就消失在了村民视线里。

    这些村民傻呆呆的望着他们眼中的‘傻桑’,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开口询问了,换句话说,从现在开始,喜利多村的所有权就归这个年轻人所有了。

    在场中人最激动的还是爱莎,爱莎高兴的说道:“太好了,现在村子得救了,傻桑,你就是大海的儿子,是大海派你来拯救我们的。”

    “傻桑!”

    “傻桑!”

    失而复得的感觉,让这些村民欢呼雀跃起来,当天晚上,所有村民在村口点燃一个巨大的篝火,一群人手联手开起了篝火晚会。

    第二天,牛皓凌睡到很晚才起身,他昨晚做了一个很复杂的梦,这个梦有一种一梦百年的感觉,仅仅是一晚上,足足令他感觉像是过去了十年,从三岁记事开始一直到十三岁,十年的生活经历原原本本的重演了一遍。

    “我叫牛皓凌?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人?我有一个哥哥叫铁牛,有一位义父就牛志山。”牛皓凌坐在床上,小声喃喃道。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用感觉来讲,以前的牛皓凌身上什么气势都没有,整天只知道咧嘴傻笑,算是一种阳光型的邻家男孩,很容易让周围的人亲切他。

    而现在的牛皓凌,虽说没有多大的改变,但他整个人的气息已经变的阴柔了不少,特别是他的眼睛,竟然隐隐有一丝狡黠。

    被牛皓凌的目光盯上,爱莎感觉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

    “什么事?”不知不觉的,牛皓凌说了华夏语。

    “你?”这下轮到爱莎听不懂了,虽说她听不懂华夏语,但她还是听过华夏语的,一听到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你?”这下轮到爱莎听不懂了,虽说她听不懂华夏语,但她还是听过华夏语的,一听到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第二天,牛皓凌睡到很晚才起身,他昨晚做了一个很复杂的梦,这个梦有一种一梦百年的感觉,仅仅是一晚上,足足令他感觉像是过去了十年,从三岁记事开始一直到十三岁,十年的生活经历原原本本的重演了一遍。

    “我叫牛皓凌?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人?我有一个哥哥叫铁牛,有一位义父就牛志山。”牛皓凌坐在床上,小声喃喃道。

    这个梦境让他一下子获得了太多的知识,同样的,也让他的华夏语彻底领悟了。

    “傻桑?”早上九点钟,爱莎敲响了牛皓凌的房门。

    牛皓凌打开房门,爱莎望着牛皓凌的眼神,整个人像是过电般的颤栗了一下,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感觉到牛皓凌从里至外发生了改变,具体什么改变,爱莎也察觉不出来。

    用感觉来讲,以前的牛皓凌身上什么气势都没有,整天只知道咧嘴傻笑,算是一种阳光型的邻家男孩,很容易让周围的人亲切他。

    而现在的牛皓凌,虽说没有多大的改变,但他整个人的气息已经变的阴柔了不少,特别是他的眼睛,竟然隐隐有一丝狡黠。

    被牛皓凌的目光盯上,爱莎感觉像是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

    “什么事?”不知不觉的,牛皓凌说了华夏语。

    “你?”这下轮到爱莎听不懂了,虽说她听不懂华夏语,但她还是听过华夏语的,一听到牛皓凌会说华夏语了,爱莎不由的喜道:“傻桑,你---你的记忆力恢复了?”

    牛皓凌点点头,又摇摇头,用他不算熟悉的马耳他语说道:“算是恢复,也不算是恢复,只是恢复到了十三四岁,十三四岁以前的事,我已经全部想起来了,我叫牛皓凌,出生在华夏国齐州省淄武市,距离这么非常远。”

    爱莎轻声念了几遍牛皓凌的名字,展颜笑道:“能想起来那就好,那---那---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

    说完这句话,爱莎很紧张的望着牛皓凌,她心里真的有些割舍不下这段感情,虽说这段感情来得很快,但却牢不可破的将她的心和他的心捆绑在了一起。

    不光是爱莎,其实牛皓凌心里也很喜欢爱莎,对于只获得了十三岁记忆的他来说,爱莎就等同于是他的初恋,每个人都会对初恋非常在意。

    牛皓凌摇头道:“过段时间再说吧,说不定还能再恢复一些记忆,还有喜利多村的事情还没解决,我需要等到这件事解决了再走。”

    恢复了一点记忆的牛皓凌,内心里潜藏的那种狡诈与狡猾的心态重新萌生了出来,他仔细回想着基勒斯临走时的样子,心里暗暗起了怀疑,看基勒斯的样子,自己现在的身份应该很高,既然基勒斯想要替自己联系熟悉的人,那为何还要离开去联系呢?直接告诉自己联系方式不是更好?

    就算他想邀功,只要将自己救出去了,还怕获得不了功劳吗-?

更新声明

这段时间要组织很多场会议,实在没时间码字了,只能暂时保证一天一更,还请见谅。

    各位看官,有钱的捧个钱场,订阅一下,也不多,一个月两三块钱。

    没钱的捧个人场,一个点击,一个红票都是一份心意,攒多了赠送美女一名,多投多送,送完即止,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迟到的大封感言

    昨天其实就想感一下的,只因昨天两更的重担加身,只好作罢。

    按照国际惯例,我要先感谢jja.v和快播a.v的支持,没有它们就没有风骚的我,也就没了这本风骚的草根小说。

    再次要感谢支持我的书友们,有你们的大力支持,这本书才能走到现在,有你们的支持,这本书才能继续走下去。

    以前在龙空看过一位作者的帖子,他说:小说的字数多少取决于读者的支持度。

    这句话说的太好了,如果没有读者支持,就算金庸也会太监,如果有了读者支持,就算太监也能枯木逢春。

    没有读者支持,没有从零开始;没有读者支持,没有凡人修仙。

    同样的,希望大家能支持我迈过二百万字的门坎,并以此朝更远的方向迈进。

    话题太沉重了,还是继续感谢吧,妹子书友过来,我使劲亲三口表示感谢,帅哥书友过来,去使劲亲副版三口过过瘾,他们不会挣扎的。

    最后,还是感谢那只猥琐的猫,我的责任编辑---龙猫(也不知道把他放到最后,他会不会因此而猫颜大怒。)

    他是京城土生土长的高帅富,有房一族。尽管与我相比,他那高和富中间的字会稍微暗淡一些,但他始终还占据着高和富两座大山头,拥有数百万的不动产和数千块的可动产------

    扯远了,他真的是一位好人,但我不能说他连女朋友都没有,说出来我以后就没推荐拿了。

    这本书的成绩可圈可点,均定也一直不理想,距离均定五百的目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在这里,真诚希望大家能够订阅一下,玩个纵横游戏做个纵横任务获得的纵横币奖励可以订阅好几个月,而且!订阅还有很大的好处!

    现在有请冯唐的扮演者myy98057来现身说法,谈谈订阅后的感受------

    myy98057:自从订阅后,脸不红了,气不喘了,连ox都有劲了,以前只能坚持五分钟,现在都到十分钟了------

    是不是真有这样的神效,亲们订阅一个疗程就能感受到。

    另外:我在书评区发了个龙套帖子,订阅的亲们可以在帖里发名字,保证是又潇洒又给力又那个啥的大角色,要抓紧哪,龙套数量有限。

    另外2:有龙空账号的亲,希望可以在龙空替《百美夜行》宣传一下,不胜感激。

大家十月一快乐~~~

    我因为太快乐,把脚腱扭伤了--//

    躺在床上一整天,天啊,这就是我的十月一吗?在床上渡过的十月一-----

    之所以说出来,是想让大家更快乐---

    毕竟,有对比才有快感---

    对吧?

    草稿

    四王大会随着四王召见十连胜擂主而结束,千王之王并没有太过和牛皓凌交谈的意思,只是礼节性的给了牛皓凌一本书,稍微谈话几分钟也便结束了,那本书对牛皓凌有些帮助,是纸刃的基础理论,在其中有不少操作纸刃的技巧,牛皓凌所学会的纸刃,只是纸刃最基础的操作,其实纸刃的最顶尖形式,是无处不纸刃,像是千王之王,周身每个角落都可以出现纸刃,纸刃不光可以替使用者伤人,更可以替使用者抵挡攻击。

    牛皓凌在檀香山呆了半个多月以后,再一次返回拉斯维加斯在高涛的帮助下压制住体内的残魂,正式开始接取组委会的银将任务。

    这些银将任务都是随机的,无法进行筛选,组委会会拿一个类死于抽奖箱的东西,然后由牛皓凌自己抽取。

    牛皓凌接的这个任务看上去并不危险,主要是前往非洲热带雨林寻找一种叫做金叶苜蓿的物品,只要找到金叶苜蓿,就可以完成任务,看似这个任务很轻松,可非洲热带雨林已经搜索完的地方,金叶苜蓿早就已经绝迹,想要找到金叶苜蓿,必须要进去更深入的地方,那些地方的危险程度大于世界上任何一处险地,据说在热带雨林深处,还生存着上古时代的生物,当然,这些都只是传说,因为已经有不少科学探险队在热带雨林全军覆没,至于他们有没有见到上古生物,那只能附注于想象了,因为那些人全都消失无踪,哪怕拿他们的尸体化验都不可能。

    找金叶苜蓿,单单以牛皓凌自己来做根本不可能,就算红桃组织全部前往找寻,也只是徒增伤亡而已,牛皓凌最终还是选择只带铁牛过去,铁牛有着野外求生经验,而且还是一位很好的猎手并且具有杀手的警觉性。本来牛皓凌还打算喊上李慧一起的,毕竟李慧是一位历史学家,可是仔细想想,牛皓凌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李慧只是对华夏国的元朝历史有很深的研究,对于国外的历史,她估计还没牛皓凌了解得多。

    特别是热带雨林气候,可不是一般人可以驾驭的。

    安排完红桃组织的具体事务,牛皓凌和铁牛乘坐飞机前往了华夏国。

    在三天前,牛皓凌得到消息,华夏探险协会的一支探险小队要前往热带雨林找寻文明遗迹,随着这几年经济的突飞猛进,古董以及具有文明遗迹的物品开始走俏,不少华夏国的盗墓组织转而成为探险家,像是蝗虫一样在各国大肆寻宝。

    除了华夏国以外,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对宝物的归属是个人,只要你在土地里挖出宝藏,那它就属于你个人,和华夏国有着最本质的区别,在华夏国,你从土地里挖出来的所有东西都是国家的,其实这个政策,也导致了国宝古董大量外流,因为他们不敢在国内卖啊。

    华夏探险协会隶属于世界探险总会,是一个由财团、冒险者、爱好者组成的探险类社会团体,牛皓凌和铁牛下了飞机立即赶往武汉,最后在武汉一个不高的大厦里找到了华夏探险协会。

    华夏探险协会的秘书处只有三个办公室,里面零零星星的几名工作人员,见到牛皓凌和铁牛穿着一身冒险者专用的迷彩服,一名戴着厚厚镜片的女孩走过来开口问道:“你们找谁?”

    牛皓凌低下头,扫了这女孩一眼,第一感觉还是非常温馨的,有一种邻家妹妹的天真感觉,懵懵懂懂的娃娃脸,黑色披肩长发,最令人感到难得的是,这位女孩是典型的童颜巨乳类,胸前一团大波波澜壮阔,看的牛皓凌目瞪口呆。

    牛皓凌咽了一口口水,说道:“我想入会,请问如何入会。”

    女孩笑道:“入会要找我们办公室主任,你们请跟我来。”

    女孩说完便笑着转身走,谁知转身太快,脚尖绊到了高不过一厘米的塑胶门槛上,随着她身上巨震,脸庞上的厚厚眼镜呈现一个漂亮的弧线,落到了不远处的地上。

    “啊,我的眼镜。”女孩忙蹲在地上,用手在地上摸索起来。

    她背对着牛皓凌,俯下身的瞬间,穿的短裙随着她的动作微微起伏着,牛皓凌好奇心起,用手变出一张纸牌,微微朝前一扇风,一阵微风吹过,女孩的短裙一下吹拂了起来,牛皓凌心中坏笑道:“嘿嘿,粉色的小熊图案。”

    “咳咳!”牛皓凌还在为自己的壮举而兴奋不已时,后来传来一个人的干咳声。

    牛皓凌回过头,只见一个板着脸的中年妇女正一脸不善的看着他,中年妇女走过去给女孩捡起眼镜,然后说道:“冒冒失失的成什么样子?”

    女孩戴上眼镜,不住的道歉,模样可爱至极。

    一个天然呆的好女孩啊。

    牛皓凌心里明白,他根本无法和这样的女人有任何的交集。

    中年妇女板着一张刻薄的脸,扫了牛皓凌一眼,说道:“他们是什么人?”

    女孩慌忙说道:“他们是过来入会的。”

    “哦?入会的?”中年妇女转过身,打量着牛皓凌和铁牛,然后说道:“知道我们协会的历史吗?”

    “知道。”牛皓凌笑道:“我们这次是从北方慕名而来,在我们齐州,人人都向往着有一天能够加入探险协会,今天我们过来,就是想要入会的。”

    牛皓凌这番恭维,让中年妇女心里有些洋洋自得起来,她瞧着牛皓凌也有点顺眼了,就说道:“你有什么特长,想要进行什么样的冒险?”

    牛皓凌疑问道:“这些有什么区别吗?”

    中年妇女说道:“当然有区别,小娜,你去给他们讲解一下吧。”

    天然呆女孩忙说道:“好,好的,两位请跟我来。”

    牛皓凌和铁牛随着天然呆女孩进入一间办公室,天然呆女孩拿出一本协会画册,打开说道:“我们协会的会员主要分两个大类,一个是国内探险,一个是国外探险,这两项大类又各自分两个大类,一个国内已知区域探险,一个是国内未知区域探险,国外也是一样,会费的收取根据这四类的收费各不相同。”

    女孩继续说道:“国内已知探险区域收费为每年39800元,我们这边会给你们安排路线,地点,以及协助你们探险的导游,每年共组织两次探险行动,到时候会通知你们,国外已知探险区域收费为每年109800元,地点任由你们选择,可以到达世界每个已探索区别,在探险期间所找到的任务宝物,都归属你们个人所有,当然,这些费用不包括往返路费等等附属费用。”

    牛皓凌听后暗自轻笑道:“这不就是旅游吗?那些已探索区域哪里还有什么危险,就是忽悠一群富豪然后满足他们的虚荣心而已。”

    牛皓凌笑道:“未知区域呢?”

    女孩说道:“国内未知区域我们这边每年收取一万元的服务费用,国外未知区域每年收取三万元服务费用,这之中包括一些必要的服务,毕竟替你们组织队伍,招聘队员,已经做到前期的铺垫工作,具体冒险工作还是由你们来进行,我们只是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协助。”

    现在敢去未知区域探险的团队已经很少了,女孩并不认为这俩男子会选择未知区域。

    牛皓凌笑了笑,从兜里取出十万块现金,一叠叠摞到桌子上,说道:“我们两个参加未知探险区域,剩下的四万给我们准备一些基础用品吧,现在有没有冒险团在招人?”

    女孩望着桌上的钱,思维稍微有点失神,她回过神来后,脸颊微微一红,忙不迭的说道:“啊,有,有一支冒险团正在招人,他们的目的地是非洲热带雨林。”

    牛皓凌心中大喜:“老子的目标就是他们啊。”

    这些冒险团不能小瞧,他们只要敢进入那块区域,就有充分的自信可以寻找到一些什么,要不然他们累死累活又劳民伤财的图个什么劲?

    这些人很多都是行业的翘楚,特别是在华夏国这个特定的人口大国之中,几乎什么样的人才都能找得到。

    牛皓凌喜道:“太好了,我们可以加入那个冒险团吗?”、

    女孩有些为难的说道:“这个---这个我要问问团长,他才有决定权,他们这个队伍只招收八人,现在正好是六人。”

    牛皓凌催促道:“那快点帮我们问问,我们两个的体力都不错,可以让那个团长亲自过来验收啊。”

    估计是牛皓凌的验收说的太过好笑,女孩笑了笑,说道:“好,那我先截止住报名,然后通知那位团长过来。”

    “你们先稍等片刻。”将牛皓凌两人请入休息室以后,女孩前往办公室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回到休息室说道:“楚团长五分钟以后就会赶到。”

    冒险团在出发以前,都会居住在距离探险协会不远的地方,探险协会会给他们安排最便捷的专线前往他们所想要去的地方,楚团长叫楚怀轩,曾经是华夏国红客联盟的一员,后来在一次偶然的冒险活动中,他深深的迷恋上了探险这种活动,这些年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探险之上,估计是因为他的高智商,他的团队经常能寻到一些值钱的东西,这五六年下来,楚怀轩的身价至少达到了数百万。

    他现在心里也在着急,他接下来了一份委托,要护送一名英国的生物学家进入热带雨林,在一年前,楚怀轩的小队曾经进入过热带雨林一次,并且还带出来了三棵未在植物图录上出现过的植物,以此卖了七十多万美圆,他们上次也是尝到甜头了,仅仅七天七夜的探险,每个人就分了差不多二十万人民币,探险活动既刺激又能带来收入,楚怀轩的小队很快就有了四名常备队员。

    这一次他们要护送这位生物学家进入热带雨林深处,他们五个人就有点相形见绌了,毕竟既要保护那位生物学家,还要搬运生活必需品以及抵御一些突如其来的袭击,他们必须要再临时招收几名队员。

    接到探险协会的电话后,楚怀轩立即开车赶了过来,现在英国那位生物学家已经在非洲一座城市里等待着他们了,时间不能再继续拖延了,本来楚怀轩打算六个人直接出发的,没想到又接到了探险协会的电话。

    未知区域的探险,招收队员必须是宁缺毋滥,否则一个人就可能会连累一个团队,楚怀轩等待了五天,才只招收到了一名队员,可见找到合适的人选到底有多么的难。

    “人呢,在哪,我看看。”人刚进入探险协会,楚怀轩便大步走了进来,一边走一边喊道。

    听到楚怀轩的声音,牛皓凌起身走到外面,轻声笑道:“您好,楚团长,我就是想要加入贵团的候选人。”

    说实在话,楚怀轩第一眼见到牛皓凌,心里就一阵的失望,成为次王级强者以后,牛皓凌的皮肤一天比一天好,现在的模样简直就是一位家族大少爷,哪里像是能吃苦耐劳的样。

    楚怀轩心中的失望刚浮现到心头,铁牛正好从房间里跟了出来,一看到铁牛,楚怀轩的眼神顿时亮了起来。

    不得不说,身高两米,犹如铁塔一般强壮的铁牛的确很给人安全感。

    至少现在楚怀轩的眼神已经从铁牛身上拔不出来了,他明白了,这个就是第二名候选人。

    好一员猛将啊,楚怀轩的团队里恰好就缺这么一名大汉,哪怕是为了铁牛,楚怀轩也决定收他们两人入团了。

    楚怀轩走到铁牛身边,抬手捏捏铁牛那坚硬的肌肉,有些兴奋的说道:“好结实的肌肉,有什么特长吗?”

    铁牛咧嘴一笑,说道:“俺力气大,还会打猎。”

    铁牛一边说,一边把背上的包裹取了下来,包裹打开,只见里面有一把古老的长弓,长弓周身缠满了牛皮已经牛筋,中间的弓弦,则是由三种野兽的筋拧在一起,单单弓身的长度就有一米二三左右。

    一看到这把弓,楚怀轩的眼睛都直了,看这把弓,臂力低于三百斤估计连拉圆都难。

    铁牛这把弓是牛皓凌高价从美国拍卖场上拍到的,这是一把清朝的长弓,当初为满清第一勇士鳌拜的贴身长弓,鳌拜被康熙杀死以后,长弓被藏于紫禁城,后来圆明园修建了以后,长弓又被放入圆明园做镇殿之物,后来八国联军侵华,这把长弓又成为英国一位将军的私藏,过去了近百年,这名将军的后人将长弓拿出来公开拍卖,被牛皓凌以4800万美金的价格拍下,成为了铁牛的专属武器。

    这把长弓的名字叫擎天,拉力为八百斤,如果配合特质的合金箭头,可以刺入铁板好几公分,威力绝对不吝于狙击枪。

    楚怀轩一看到这把长弓,心里就几乎拍板了,他哈哈大笑道:“太好了,有两位相助,相信我们此行一定大有收获,放心好了,我们每一次进入未知区域,都会大有收获,上次进入热带雨林,单单是三株植物就卖了七十多万美金,这一次我们要进入十五天,收获一定比上次更大。”

    楚怀轩打算用绝对的报酬来诱惑这俩年轻人,他不知道的是,单单是铁牛的一柄合金箭头,价格就在几十万美金,这些箭头不管是放血槽还是锋利程度,都不是一般箭头可以比拟的,它可以轻易穿透犀牛的身体,并且每一次射出,都会将箭头中的麻痹药物溢出一丝,效果绝对比狙击枪要好的多。

    箭头一共打造了十根,再配合铁牛的身手,哪怕是碰到狮子,都可以轻松应付。

    心急难耐的楚怀轩很快拉着两人回到了冒险团所住的旅社,此时里面早有五人在等待着,楚怀轩指着一名短发女子说道:“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叫唐敏,曾经是一名海军士兵,退役后一直从事保镖工作,身手非常好,特别是飞刀绝技,绝对堪比一些军事教官。”

    短发女子大概二十七八岁,她笑着冲牛皓凌两人点点头,又继续用手把玩着飞刀。

    楚怀轩又指着一名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男子说道:“这位是吕伟,他是一位路路通,对道路有着天生的直觉,每一次我们都依靠他化险为夷,和铁牛一样,都是猎人出身。”

    中年男子笑道:“我在这个团队就是拖后腿的,铁牛兄弟是哪里人?”

    中年男子的语气里满是四川口音,铁牛说道:“我是齐州人。”

    楚怀轩又指着一名脸上有刀疤的男子说道:“这位是刘强,军人出身,曾经是云南缉毒司的优秀军人,后来误杀一名缅甸人被开除出部队,枪法可是很准的。”

    刀疤男子咧嘴笑道:“都是为了混口饭吃。”

    楚怀轩一一给牛皓凌二人介绍,剩余的两人,一名三十多岁的狙击手,叫孙涛,一名三十多岁的厨师,叫做田玉伟。

    这六人的身份职业都不同,加上牛皓凌和铁牛以后,队伍正好达到了八人,心急如焚的楚怀轩不再耽误时间,立即联系了探险协会的人,安排车辆将他们送到机场,然后迅速赶往非洲的西西里城。

    西西里城是南非的一个新兴城市,在东齐罗山的山脚,翻过东齐罗山,就是茫茫无际的非洲热带雨林,这些热带雨林有一条尼罗河横穿其中,人类对热带雨林的探索,也仅限于尼罗河附近。

    这支冒险团在西西里城里那位生物学家接头以后,正式打点行囊,开始前往东齐罗山。

    那位生物学家一共带了两名助理,一名男助理一名女助理,年纪都不大,只有二十多岁,或许是第一次远行,他们表现的非常兴奋,对什么东西都表现的非常有兴趣。

    楚怀轩的年纪虽然不大,却是一位老牌冒险家,他先给每个人准备了十天份的淡水以及食品以后,又弄一个小拖车,在拖车上放上了五天份的食品以及生活必需品,还有生物学家的一些器材。

    攀登东齐罗山是他们此行的第一站,东齐罗山并不危险,只是绵延数十里,翻阅了东齐罗山,才是危险的开始。

    铁牛和牛皓凌的任务就是负责殿后,作为队伍里第二个懂得英语的人,牛皓凌的主要任务成了和生物学家沟通,估计这也是楚怀轩担心牛皓凌实力不行,而刻意给他分配的工作,毕竟铁牛的实力绝对可以一个顶三个用,多一个牛皓凌也算不了什么。

    无惊无险的度过东齐罗山以后,他们的队形总算开始变动了,如今的队形呈现一个品字形,将这次的雇主圣比利博士围在核心,而博士的两名学生,凯特依旧在兴奋的拍照,露丝则是在和牛皓凌不停的交谈着。

    他俩谈论的话题先从冒险开始,继而谈到生活,最后谈到了每个人的性趣上,露丝是个性生活很丰富的女人,牛皓凌与她聊了一会,便觉得受益匪浅,这可能是东方和西方的差距,露丝身为圣比利博士的学生,却也是圣比利博士的性伴,一路上,她总是对圣比利博士的性能力大加赞誉,搞得牛皓凌非常不爽,很想让露丝知道他的性能力才是最棒的。

    走了十多里以后,他们来到尼罗河河边,热带雨林的尼罗河只是尼罗河的支流,这里的河水流动的非常缓慢,看上去平静一片,似乎只有风吹过水面带起来的微微涟漪。

    几只正在饮水的飞禽见到有人靠近,立即不甘心的叫了几声,腾空而起,离开了这块地方。

    冒险团在河边停下来,圣比利博士问道:“我们要过河吗?”

    楚怀轩摇头道:“我不建议过河,这里是尼罗河支流,河里经常有一些危险生物出没,我建议我们先顺流直上,然后再支流的上游渡河。”

    圣比利博士摇头道:“no,no,no,这绝对不行,我们如果去上游,会耽搁太多的时间,而且上游的地形太过复杂。”

    楚怀轩叹道:“这里有一条通道正好前往上游,最多四个小时,我们就可以达到上游然后砍树渡河。”

    圣比利博士还是不同意,他说道:“这里有什么危险的生物?我研究生物学这么多年,大多数生物我都见过。”

    楚怀轩知道,如果自己不拿出证据来证明无法从这里渡河的话,估计很难前往上游了,他无奈的摇摇头,对着刘强打了一个响指。

    刘强会意的抬头张望了一会,腰间的手枪突然动了,只听啪的一声,一只半尺长的斑斓飞禽落在了草地上。

    看到地上的鸟类,圣比利博士心疼的喊道:“天啊,这是地犀鸟,瞧你们这是做了什么,这可是濒临灭绝的鸟类。”

    刘强听不懂圣比利博士的话,只是蹲下身去,从兜里掏出一个线团,将线头缠住这只地犀鸟的腿,然后将它丢进了河中。

    在丢进去的瞬间,刘强再次一扯长线,那只地犀鸟很快有被拽了上来,跟着地犀鸟上来的,还有一只激烈挣扎的鱼类。

    看到这条鱼,圣比利博士的脸色顿时难看了几分,他喃喃道:“这条河里竟然还有食人鱼?

    生物学家不是冒险家,圣比利博士还没有以身试鱼的觉悟,他脸色有点不好看的说道:“咱们---咱们还是换条路吧。”

    这次圣比利博士的目标是找寻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热带雨林深处或许就有此类植物,他太需要一些新的科学发现来奠定自己的地位了。

    “走吧,距离河岸远一点,岸边很可能会有毒蛙。”楚怀轩告诫了一句,率先走在了前面。

    正如圣比利博士所说,上游的道路非常难走,一行人左拐右拐,一直攀爬上一条陡峭的石壁,才算摆脱了食人鱼的范围。

    他们刚攀爬上石壁,就感觉到头顶一阵大风袭来,楚怀轩脸色微变,冲着众人喊道:“快往树林里跑,这里是当地的叛乱军。”

    叛乱军在什么国家都很普遍,但非洲的叛乱军,几乎算得上世界之最了。

    非洲的叛乱军大多都是成规模成建制,不少国家都类似于华夏国的军阀割据时代,非洲的叛乱军军阀霸占了不少金矿等富有矿,以此为依仗大肆扩张军队,不少未成年人全都被拉入军队里,成为他们手里的刀。

    近段时间两伙叛乱军交战,其中一伙叛乱军败北而逃入热带雨林,深谙斩草要除根的敌方首领立即派遣直升机在热带雨林上空搜索,争取彻底终结他们之间的纠纷。

    楚怀轩肯定事先就知道这些事,所以他表现的非常淡定,上空直升机的子弹尽数被树身挡住,一众人迅速躲进了密集的树林里。

    攀登东齐罗山是他们此行的第一站,东齐罗山并不危险,只是绵延数十里,翻阅了东齐罗山,才是危险的开始。

    铁牛和牛皓凌的任务就是负责殿后,作为队伍里第二个懂得英语的人,牛皓凌的主要任务成了和生物学家沟通,估计这也是楚怀轩担心牛皓凌实力不行,而刻意给他分配的工作,毕竟铁牛的实力绝对可以一个顶三个用,多一个牛皓凌也算不了什么。

    无惊无险的度过东齐罗山以后,他们的队形总算开始变动了,如今的队形呈现一个品字形,将这次的雇主圣比利博士围在核心,而博士的两名学生,凯特依旧在兴奋的拍照,露丝则是在和牛皓凌不停的交谈着。

    他俩谈论的话题先从冒险开始,继而谈到生活,最后谈到了每个人的性趣上,露丝是个性生活很丰富的女人,牛皓凌与她聊了一会,便觉得受益匪浅,这可能是东方和西方的差距,露丝身为圣比利博士的学生,却也是圣比利博士的性伴,一路上,她总是对圣比利博士的性能力大加赞誉,搞得牛皓凌非常不爽,很想让露丝知道他的性能力才是最棒的。

    走了十多里以后,他们来到尼罗河河边,热带雨林的尼罗河只是尼罗河的支流,这里的河水流动的非常缓慢,看上去平静一片,似乎只有风吹过水面带起来的微微涟漪。

    几只正在饮水的飞禽见到有人靠近,立即不甘心的叫了几声,腾空而起,离开了这块地方。

    冒险团在河边停下来,圣比利博士问道:“我们要过河吗?”

    楚怀轩摇头道:“我不建议过河,这里是尼罗河支流,河里经常有一些危险生物出没,我建议我们先顺流直上,然后再支流的上游渡河。”

    圣比利博士摇头道:“no,no,no,这绝对不行,我们如果去上游,会耽搁太多的时间,而且上游的地形太过复杂。”

    楚怀轩叹道:“这里有一条通道正好前往上游,最多四个小时,我们就可以达到上游然后砍树渡河。”

    圣比利博士还是不同意,他说道:“这里有什么危险的生物?我研究生物学这么多年,大多数生物我都见过。”

    楚怀轩知道,如果自己不拿出证据来证明无法从这里渡河的话,估计很难前往上游了,他无奈的摇摇头,对着刘强打了一个响指。

    刘强会意的抬头张望了一会,腰间的手枪突然动了,只听啪的一声,一只半尺长的斑斓飞禽落在了草地上。

    看到地上的鸟类,圣比利博士心疼的喊道:“天啊,这是地犀鸟,瞧你们这是做了什么,这可是濒临灭绝的鸟类。”

    刘强听不懂圣比利博士的话,只是蹲下身去,从兜里掏出一个线团,将线头缠住这只地犀鸟的腿,然后将它丢进了河中。

    在丢进去的瞬间,刘强再次一扯长线,那只地犀鸟很快有被拽了上来,跟着地犀鸟上来的,还有一只激烈挣扎的鱼类。

    看到这条鱼,圣比利博士的脸色顿时难看了几分,他喃喃道:“这条河里竟然还有食人鱼?

    生物学家不是冒险家,圣比利博士还没有以身试鱼的觉悟,他脸色有点不好看的说道:“咱们---咱们还是换条路吧。”

    这次圣比利博士的目标是找寻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热带雨林深处或许就有此类植物,他太需要一些新的科学发现来奠定自己的地位了。

    “走吧,距离河岸远一点,岸边很可能会有毒蛙。”楚怀轩告诫了一句,率先走在了前面。

    正如圣比利博士所说,上游的道路非常难走,一行人左拐右拐,一直攀爬上一条陡峭的石壁,才算摆脱了食人鱼的范围。

    他们刚攀爬上石壁,就感觉到头顶一阵大风袭来,楚怀轩脸色微变,冲着众人喊道:“快往树林里跑,这里是当地的叛乱军。”

    叛乱军在什么国家都很普遍,但非洲的叛乱军,几乎算得上世界之最了。

    非洲的叛乱军大多都是成规模成建制,不少国家都类似于华夏国的军阀割据时代,非洲的叛乱军军阀霸占了不少金矿等富有矿,以此为依仗大肆扩张军队,不少未成年人全都被拉入军队里,成为他们手里的刀。

    近段时间两伙叛乱军交战,其中一伙叛乱军败北而逃入热带雨林,深谙斩草要除根的敌方首领立即派遣直升机在热带雨林上空搜索,争取彻底终结他们之间的纠纷。

    楚怀轩肯定事先就知道这些事,所以他表现的非常淡定,上空直升机的子弹尽数被树身挡住,一众人迅速躲进了密集的树林里。

    攀登东齐罗山是他们此行的第一站,东齐罗山并不危险,只是绵延数十里,翻阅了东齐罗山,才是危险的开始。

    铁牛和牛皓凌的任务就是负责殿后,作为队伍里第二个懂得英语的人,牛皓凌的主要任务成了和生物学家沟通,估计这也是楚怀轩担心牛皓凌实力不行,而刻意给他分配的工作,毕竟铁牛的实力绝对可以一个顶三个用,多一个牛皓凌也算不了什么。

    无惊无险的度过东齐罗山以后,他们的队形总算开始变动了,如今的队形呈现一个品字形,将这次的雇主圣比利博士围在核心,而博士的两名学生,凯特依旧在兴奋的拍照,露丝则是在和牛皓凌不停的交谈着。

    他俩谈论的话题先从冒险开始,继而谈到生活,最后谈到了每个人的性趣上,露丝是个性生活很丰富的女人,牛皓凌与她聊了一会,便觉得受益匪浅,这可能是东方和西方的差距,露丝身为圣比利博士的学生,却也是圣比利博士的性伴,一路上,她总是对圣比利博士的性能力大加赞誉,搞得牛皓凌非常不爽,很想让露丝知道他的性能力才是最棒的。

    走了十多里以后,他们来到尼罗河河边,热带雨林的尼罗河只是尼罗河的支流,这里的河水流动的非常缓慢,看上去平静一片,似乎只有风吹过水面带起来的微微涟漪。

    几只正在饮水的飞禽见到有人靠近,立即不甘心的叫了几声,腾空而起,离开了这块地方。

    冒险团在河边停下来,圣比利博士问道:“我们要过河吗?”

    楚怀轩摇头道:“我不建议过河,这里是尼罗河支流,河里经常有一些危险生物出没,我建议我们先顺流直上,然后再支流的上游渡河。”

    圣比利博士摇头道:“no,no,no,这绝对不行,我们如果去上游,会耽搁太多的时间,而且上游的地形太过复杂。”

    楚怀轩叹道:“这里有一条通道正好前往上游,最多四个小时,我们就可以达到上游然后砍树渡河。”

    圣比利博士还是不同意,他说道:“这里有什么危险的生物?我研究生物学这么多年,大多数生物我都见过。”

    楚怀轩知道,如果自己不拿出证据来证明无法从这里渡河的话,估计很难前往上游了,他无奈的摇摇头,对着刘强打了一个响指。

    刘强会意的抬头张望了一会,腰间的手枪突然动了,只听啪的一声,一只半尺长的斑斓飞禽落在了草地上。

    看到地上的鸟类,圣比利博士心疼的喊道:“天啊,这是地犀鸟,瞧你们这是做了什么,这可是濒临灭绝的鸟类。”

    刘强听不懂圣比利博士的话,只是蹲下身去,从兜里掏出一个线团,将线头缠住这只地犀鸟的腿,然后将它丢进了河中。

    在丢进去的瞬间,刘强再次一扯长线,那只地犀鸟很快有被拽了上来,跟着地犀鸟上来的,还有一只激烈挣扎的鱼类。

    看到这条鱼,圣比利博士的脸色顿时难看了几分,他喃喃道:“这条河里竟然还有食人鱼?

    生物学家不是冒险家,圣比利博士还没有以身试鱼的觉悟,他脸色有点不好看的说道:“咱们---咱们还是换条路吧。”

    这次圣比利博士的目标是找寻侏罗纪时代的蕨类植物,热带雨林深处或许就有此类植物,他太需要一些新的科学发现来奠定自己的地位了。

    “走吧,距离河岸远一点,岸边很可能会有毒蛙。”楚怀轩告诫了一句,率先走在了前面。

    正如圣比利博士所说,上游的道路非常难走,一行人左拐右拐,一直攀爬上一条陡峭的石壁,才算摆脱了食人鱼的范围。

    他们刚攀爬上石壁,就感觉到头顶一阵大风袭来,楚怀轩脸色微变,冲着众人喊道:“快往树林里跑,这里是当地的叛乱军。”

    叛乱军在什么国家都很普遍,但非洲的叛乱军,几乎算得上世界之最了。

    非洲的叛乱军大多都是成规模成建制,不少国家都类似于华夏国的军阀割据时代,非洲的叛乱军军阀霸占了不少金矿等富有矿,以此为依仗大肆扩张军队,不少未成年人全都被拉入军队里,成为他们手里的刀。

    近段时间两伙叛乱军交战,其中一伙叛乱军败北而逃入热带雨林,深谙斩草要除根的敌方首领立即派遣直升机在热带雨林上空搜索,争取彻底终结他们之间的纠纷。

    楚怀轩肯定事先就知道这些事,所以他表现的非常淡定,上空直升机的子弹尽数被树身挡住,一众人迅速躲进了密集的树林里。

好久没说话了

    首先先感觉大家一直以来对本书的照顾,十三深感大恩,只是最近的更新确实不给力,每天只有三千五百字左右,主要原因就是害怕拉订阅,不过现在已经想开了,总不能一直保持蜗牛的速度奔行,怎么说也要比蜗牛快那么一点点吧?

    所以俺决定,从明个开始,一天七千字保底,哪天时间充裕,也会万字更新,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啊,更新多了均定会少,如果人人献出一片爱---十三也会小宇宙爆发,保证大家看的高潮迭起。

    现在国内篇即将结束了,十三的书映射问题比较多,写国内篇也是战战兢兢,生怕哪天写的不如意,被请去喝茶,后来俺编辑说,请去喝茶是大神的专利,俺想去喝都没得喝,所以十三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被请去喝茶。

    抱住jc叔叔的大腿,恳求道:“请我喝茶吧,求你了,我书里违禁内容超多的,请我喝杯茶吧---”

    现在请去喝茶是大神的专利,谁被请去喝茶,就说明封神成功了!

    不瞎扯淡了,关键是好久没和大家唠唠嗑,我心里憋了一肚子话,现在版面有限,也就不一一絮叨了。

    这些天写的不尽人意,每次写完都觉得不是自己想写的东西,郁闷得很,所以就去玩了几天游戏,比如什么《人工少女啊》《尾行3》神马的,玩一会就感觉灵感飕飕直冒,大家可以借鉴一二,嗯嗯,我有好东西都是和大家一起分享的。

    但是你们呢?好东西呢?种子呢?知道我邮箱吗?

    好吧,我承认我的春天提前到来了,啊呜~~~

    现在力量体系终于完善了,我也算长松了一口气,写都市小说就是这点不好,没有什么明确的力量体系,特别是写百美夜行这类书,又不能出现神啊怪的,每个人的力量都要用逻辑来解释,真是艰苦困难的很。

    现在力量体系大致是d级-c级-b级-a级-s级-次王级--王级。

    d级主要是散打、空手道一类的快餐武术家。

    c级主要是外家拳高手。

    b级主要是内家拳高手。

    a级主要是外家拳宗师级别的高手,修炼出暗劲。

    s级主要是内家拳宗师级别的高手,修炼出化劲。

    次王级为忘记了大半招式,将自己招式融释贯通的高手,修炼到罡劲。

    王级强者为忘却所有招式,真正达到了无招胜有招的高手,也就是所谓的丹劲。(创意来自于独孤求败的那几把剑,神马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什么,啊呀,谁丢的臭鸡蛋?)

    现在主角的性格正在蜕变,大家应该也察觉出来,随着主角地位的飙升,主角的性格也会渐渐变得内敛,具有一定的上位者气息,很多读者反映说主角不够猥琐了,这是当然的,猥琐只是一种障眼法,那是小人物迫于生活压力才施展的自我保护措施,现在的主角除非遇到超级高手或者超级势力,否则基本已经不需要再使用障眼法,不需要再低声下气的过日子。

    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那就是熬出头了。

    好像说的有点多,咱就长话短说吧。

    大家有票的多多投票,有纵横币的多多订阅,订阅高低决定着小说的长度,是200w字还是300w字,所以拜托大家了。

    此致敬礼!

    再敬礼!

    最后一个礼!

    完毕!

    挥挥手---再见。

求订阅求点击求红票求月票求妹子求神马

刚才低头看到2013/12/01,心里倍感惆怅,不知不觉,这一年又要结束了。

    生活脚步变快,时间也过的越快,人生短短几十年,弹指一挥间哪。

    所以说---大家能订阅的订阅一下吧,没钱订阅的给一张红票,有红票的给张月票,那就更美好了,哈哈。

    上面是不是神转折--//

    亲戚朋友多的亲帮忙多宣传宣传本书,十三在这里拜谢拜谢了。

    在龙空有账号的亲,尽量在龙空推荐一下粮草,十三在这里摆放肥皂了。

    多谢多谢---

    多谢---

    谢---

祝各位亲圣诞快乐~~~~

祝各位亲爱的读者---

    祝各位亲爱的作者---

    祝各位亲爱的编辑---

    祝那个猥琐的老猫---

    祝纵横全体的朋友---

    祝网站所有的员工---

    圣诞快乐~~~

    马上有钱~~~

    马上有对象~~~

    再次感谢订阅的亲们,投票的亲们。

    深深致谢!!!(话说明天补更)

祝亲朋好友们元旦快乐!!!

首先感谢订阅本书的朋友们,有你们的支持订阅,才有这本坚持到百万字的小说,十三真心的谢谢了,也希望有条件的朋友尽量订阅一下,订阅高低决定着书的字数多少,真诚拜谢了,不知道完本以前,能不能达到均定一千。

    新的一年,本想写个总结啥的,后来想了想,总结几句话吧。

    写书这条路,想的很美好,现实真残酷。

    最后恭祝全体书友元旦快乐,祝您及其您的家人阖家欢乐、身体健康、心想事成、事事顺心!

    最后感谢副版主莫铭堂、忆少年愁两位童鞋对本书的支持与厚爱,每天都能看到他们细心的管理书评,真是辛苦了,谢谢!!

发骚了---38度2,请假一天,明天补一万字。

哎,刚打完针,整个人迷迷糊糊的,有种穿越的感觉。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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