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其他小说共度红尘TXT下载共度红尘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共度红尘全文阅读

作者:梦中拾零     共度红尘txt下载     共度红尘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共度红尘》第三十章 困惑

    “您会把笑语给他吗?”杜文杰问。

    “当然不会,她不但不会给孩子带来幸福,看上去甚至连起码的生活都不能保证,又是这样的品行,笑语怎么可以跟她生活。”龚占海若有所思的说。

    “需要帮忙吗?”杜文杰问。

    “谢谢!需要的时候我会找你,你母亲退休之后还好吧!”龚占海猜不透文杰问话里面的内涵,但他早听说干他们这行的对付“刁民”都有自己的手段,可这件事情他不想让外人插手,毕竟是笑语的母亲,所以客气之后,话锋一转又回到了今天的主题。

    “她很好,这么多年她心里一直放着您,亲近的人里面,只有我不知道。”文杰看着占海的脸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从您的画里我感觉到您似乎深深的爱着我母亲,但艺术和行为都表现的如此含蓄,这种意境的确很美,但走出艺术回到现实似乎也很残酷,你们这代人,爱的方式很特别。”

    “我们都是被时代绑架的人,每个人都会有时代的烙印,但个体的差异也很大,有些时候看上去是选择,其实已经别无选择。”龚占海说。

    “现在可以自我选择吗?”文杰笑着问在他看来这已经不是问题的问题。

    但龚占海淡淡的微笑一下没有说话,这让文杰心里闪过一丝忧虑式的疑问:“冒昧的问一句,您一直未成家是因为我母亲吗?”

    “不全是,有我性格的因素,也有客观条件的因素。”龚占海简洁的回答。

    文杰已经意识到,想推心置腹和龚占海聊聊已经没有可能,因为对方对自己缺乏兴趣,所以不如直奔主题,便直接问:“您想见见我母亲吗?”

    “很想啊!做梦都想,但……”龚占海的一个但是的转折,把杜文杰带入了雾中。

    “我母亲很想见您。”文杰的语气里带着期待。

    龚占海没有回应杜文杰看自己的眼睛,他目光投向窗外,看着傍晚并不清晰的遥远苍穹说:“我需要点时间。”声音轻得文杰勉强可以听见。

    杜文杰不相信这是真的,他想说没有听清,让对方再说一遍。但他没有说,只是轻声的问了一句:“您这么多年的执着到底是为什么?”

    这个结局龚占海早有准备的,他来之前对一些对方的疑问早有考虑,也觉得理解的人无需多言,不解的人,多说无益。所以,文杰的问话,他不想做过多的解释,依然用微笑方式回应。

    而杜文杰对这个出乎意料的结果不仅仅是困惑,还有点诧异。其他的事情不理解还可以请教,感情的事情的确不能多问,这个常识他早已经掌握,所以他没有说什么,装作很智慧的点了点头。接下来便是礼节上的应酬,之后不欢而散。

    有些事情在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之前,最好不要冒然行动,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拖”。谁能说清,这个“拖”字里面蕴含着多少人生哲理啊!回到家里,老婆和两个妈妈都在客厅,表面上看一起聊天看电视,其实大家都清楚,就是在等他,想早点知道龚占海的情况,但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交代,早已习惯应用的“拖”就派上了用场。

    “回来了,你们没谈多久呀,龚老师还好吧!”一进大厅顾久梅就殷勤的走过来,边给他没必要的拿拖鞋,边热情的搀扶老公到沙发上坐下。与其说是让老公开心,不如说是讨好婆婆,因为大家都清楚最想知道这个结果的人是范微。可是拍马同样是需要运气的,毫无疑问,今天顾久梅的运气不佳。

    “龚老师临时有事,放我鸽子了!”文杰说。

    “少扯,咱两正通电话你说他来了才挂的,现在你居然骗我们开心说没来,你也不想想本姑娘是干什么的。”有时候溜须过头就会让人觉得讨厌,但顾久梅目前还陶醉在自己的智慧之中。

    “看错人了,后来他电话说有急事过不来了,好像是孩子病了,突然去了医院,向我道歉了,让我等他电话,过两天约我。”文杰说着并不高明的谎言。

    此时,每个人心里感觉是一样的,但失望的程度却可能不同。妻子说了句不满的话,二妈毫不掩饰的摇头表示失望,范微十分平淡,似乎什么都没发生,静静地边看电视边听大家说话。但谁都清楚她的内心,可谁也无法在众目睽睽之下安慰,所以,大家就都找个借口分别躲回自己的房间。最后,范微一个人面无表情的上楼回自己的卧室。

    拉开卧室的窗帘,看着外面繁华的都市夜景,她开始讨厌这繁华,似乎觉得繁华带走了她的青春,她的梦想,她更怀念那个简单原始的乡村,那个纯净而愚蒙的年代。同时,她也感到文杰在说谎,自己养大的儿子,说谎时的整体感觉她太熟悉了,今晚看到的分明就是那种感觉。

    与此同时,夏桂兰来到文杰和顾久梅的房间三个人正在悄悄的交谈。

    “文杰,你说谎了,我们都感觉到了,但没有人想揭穿你!”夏桂兰看着文杰说:“其实,我们都想知道答案。”

    “是的二妈,他拒绝了见面,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妈妈说。”

    “拒绝见面,为什么?”还没等夏桂兰开口,顾久梅表示出了不可思议。

    “我也想不清楚,说是暂时不见面,但我感觉他就是不想见面,也许我感觉错了。”

    “你没有问他为什么?”律师的敏捷总是走在夏桂兰的前面。“他不想说,问下去没有意义。”文杰说。

    “起码可以进一步探察他的真实想法。”顾久梅一直快嘴。

    “你这律师的思维适合法律,应用在情感方面有时候会产生负面效果的。”文杰觉得话不投机。

    “能分析出他不想见面的原因吗?”终于轮到夏桂兰说话了。

    “你们这代人的情感对我而言就像天书,读不懂。”

    “我们这代人不都这样,他们也是特例,能理解的人,必须是懂得包容的人。”

    “我们可以找找原因,逐一排除,剩下的也许就是真正的原因。”顾久梅又忍不住说话了。

    “你先说吧。”文杰不情愿的说。

    “一是怨恨,这么多年的单相思由爱生恨。二是改变,曾经妈妈在他看来高高在上,今天他已经很有成就,对退休的妈妈不屑一顾了。三是玩时尚,相见不如怀念。四是心理有问题,仔细分析他过去和今天的所作所为都有悖常理。五是难言的苦衷,也许他有什么不想说的苦楚。”顾久梅不愧是律师,无须准备一口气就说了这么多。

    “算了,我们不应该亵渎他们的感情,更不要怀疑龚老师的人格,他能做到的,我们都做不到,不是吗?休息吧,我负责和她说。”夏桂兰对律师思维表示出没有兴趣,对两个孩子轻声说句晚安便推门出去。

《共度红尘》第三十一章 囚徒

    夏桂兰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直奔范微的卧室,无需客气,伸手推门进来,看到范微站在窗前望着夜幕下的窗外。她不用问就知道进来的是夏桂兰,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进入自己的卧室不用敲门。

    桂兰进屋后也不说话,一屁股坐在窗前的沙发上,拿出茶几下面的水杯倒上水,自斟自饮。范微依旧站在原地没动,垂下眼帘斜眼看了看桂兰,然后慢慢的转身坐到另一只沙发上,似乎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文杰怎么说?”

    “很奇怪,龚占海好像不想见你。”

    “我想到了,我似乎也有一种害怕见面的感觉,我想他可能比我要强烈的多。”

    “你也不想见面?”

    “想见,也怕见。多么强烈的想见,就多么强烈的怕见。”

    “我还是不太明白。”

    “不说了,怕也不行,我一定想办法见他,这么多年他也许是为我终身未娶,但你知道,文杰父亲走后,我的确也没有再嫁,也许结果会很遗憾,但我必须见他,给彼此一个交代,如果他还是当年的他,我愿意嫁给他。”

    “可是,你还是当年的你吗?”夏桂兰随口说出之后,便觉得不妥,傻傻地看着范微,默不作声。

    沉默,久久的沉默之后,范微像是自言自语的轻声说:“我不知道,他眼中的我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经历了怎样的变化,我也想逃避,但还是不甘心。”

    范微好像还在说,夏桂兰已经踏着她的轻语离开了房间,不但范微没有感觉,夏桂兰自己也好像梦游一般。两个人总是这样,似乎把生活的戏剧演得太投入太自然。

    而此时的另一个房间里,顾久梅正对文杰在同一个话题里进行分析。“姨妈在这里我没好意思说,你说有没有可能龚教授觉得自己很有钱,怕和妈妈结合了,财产被妈妈继承。”尽管顾久梅很认真的说,但文杰不想听这个财迷娇妻的胡乱猜测,更不想与之争论,所以他皱了皱眉,淡淡的说:“不说这些了,睡觉吧!”“要么是他的生理或心理有问题?”

    “我生理才有问题呢!”文杰边说边动手,瞬间来了男欢女爱的激情。

    在同一时间里,夜已经很深了,龚占海躺在床上难以入眠,他忽然想起北宋文豪林逋的《长相思》:“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送迎,谁知离别情?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他清晰的记得范微离开的那天,是一个风轻云淡晴朗的初秋的早晨,他一个人站在远处的山坡,静静地望着远去的列车慢慢的消失在自己的视野,直到秋风吹淡了脸上的泪痕,他回头望一眼山下的江水,才意识到:光阴已去,河水东流,荒野凄然秋风冷,怡人离去市井深。

    青春的记忆终将成为生命的历史,而这人生的演义都是那样的轮回,简单的不能再简单,曾经无数次的憧憬和幻想,都是无比的激动,甚至是跨越时空的神圣,面对今天的简单,他不但胆怯,甚至感到可怕,可怕的无法面对。有些东西是很神圣的,就和信仰一样不能打破,范微就是他心中的女神,可以一直供奉,不能有非分之想。他知道这种爱,是世俗和杜文杰都不能理解的。

    然而,他当前必须面对的是李莲凤,这个可恶的女人要迫不及待的敲诈自己四十万,限期限时,不容讲条件说困难,而所有这些都是通过自己抛弃的亲生女儿来实现的。很多时候,人性的较量不一定是比技能,拼实力。而是看谁更狠,更恶毒,更残忍。显而易见,在这场比拼中,李莲凤以绝对优势胜出。龚占海愿意花钱买孩子的安宁,但他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甚至开始痛恨这个世道。堂堂的男子汉,觉得自己太冤枉,太委屈,甚至想痛哭一场。

    这让龚占海想起了笑语的亲生父亲,那个他曾有过一面之缘的小男孩郝善,好像早已在人间蒸发了,如今他在干什么?。

    现在,让我们再看看郝善红尘中的脚步。

    一个人灵魂的提升是比较慢的,但走向堕落却容易得多。父亲郝雄涵因为自己作恶太多,一直教导自己的孩子积极向上,提升灵魂,二十多年似乎没有收到太大的效果,但短短的逃亡生活,不知不觉郝善变得异常凶悍,一个偶然的机会,历尽艰辛,偷渡到的一个R岛国。在那个举目无亲的国度充当打手,最终替人受过沦为阶下囚,从而也有了更离奇的故事。

    R国虽然是岛国,但仿佛是黑帮的乐园,各黑帮之间利益争夺很激烈,最缺的人才就是打手,郝善在这里如鱼得水。

    但无论怎么说,作恶都会受到惩罚的,这一点郝善自己也深信不疑。所以当他被戴上手铐的时候马上意识到报应来了,自己这辈子彻底完了。本想拼命为黑帮做事攒些外币留给女儿,结果两手空空的进了监狱。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失去意义了,在异国他乡的监狱中了却残生还不如痛痛快快的死掉。生与死,自由与监禁对其人生似乎已经没有分别,唯一遗憾的是自己这辈子活的太窝囊,连女儿都没能照顾。

    他没有被判的很重,四年有期徒刑。刚刚走进R国第一监狱的候并不懂规矩,所以当几个号友晚上打他的时候他本性的奋勇还击,在小江湖里面郝善本是厉害角色,也很有名气,但在大江湖这些“大哥”的眼里他只是一碟小菜。也是郝善运气差,牢房的号头是R国赫赫有名的打手“黑鹰”,大家都叫他黑哥。此人混血儿阴险凶残,重眉毛,小圆眼,目光阴毒,黝黑的面色透着红润,大个子,运动机能极好,肌肉强健,是让所有人望而生畏的角色。当他看到自己的一群小跟班被郝善一个人打得不占绝对优势的时候,他出手了。

    强劲有力组合拳重重的打在郝善的头部,使他近乎晕厥,有力的大脚,踢在腹部,他感觉整个人都要炸开。但这些都不会击垮他的意志,本来就生性好斗,痛感神经不敏感,抗击打能力极强,加之自己对人生已经不抱任何希望和幻想,没有生之欢,也没有死之惧。所以,无论你是谁,遇到此时的郝善,不可能用暴力将他征服,而黑哥凭的是经验做事,完全不了解郝善的个性,所以,便收到了意外惊诧。第二天,大家发现郝善不但没瘫没残,还能正常的起来,尽管觉得神奇,但已经确信这顿暴打之后,这个中国小子一定会懂得坐牢的规矩了。可这小子还没等到别人给他讲规矩的时候,在洗漱间趁黑哥不备,在后面偷袭,用掰断的牙刷柄,从侧面插入了黑哥的脖子。

    所有看到的人都惊呆了,要知道黑哥是谁?就是一个人间恶魔啊!如此胆大包天,谁能不吃惊?黑哥当然也震惊,但不等于他害怕,忍着剧痛和郝善对打起来。

    郝善本来个子不高,在高大威猛黑哥面前就显得更小,虽然肌肉结实,但皮肤苍白,似乎都没有血色,看上去根本不是力量型的,却偏偏又潜存着常人看不到能量。似乎永远没有人能猜出他想怎么打,打斗的时候,躲闪如山猫一样灵活,双目如剑,寒气逼人,拳脚不但快准狠,也非常有力量,没惧怕过任何人,似乎也从未输过,所以和黑哥单打独斗,一点不落下风。

    一片混乱中狱警赶来,终止了狱友们单调生活里看大戏的渴望,并对二人进行了处罚,为防止不测,给二人调开了牢号。有些时候分辨强弱很简单,就看谁的拳头更硬。郝善就是凭着硬拳头赢得了狱友的尊重,狱中的地位急速提升,崇拜强者似乎是人性的法则,不知不觉身后也有了跟班,尽管看上去有些弱小,但毕竟有了自己的势力范围。当然和黑哥的仇怨也越来越深,两人都恨不得一口吃了对方。

《共度红尘》第三十二章 偶像

    然而,凡是都有例外,真正的王者是从来不用自己披挂上阵的。基溥就是这样的人,白人,讲英语。他从不出手打人,甚至都不用粗口和别人说话。苍白的长脸,不阴不阳,一双无神的大眼睛总被长长的眼皮保护着,让世界远离他的心灵。长发偏向一边倒顺,身材中等偏上,衣裤肥大,让人看不出他的体型。整体给人永远是似笑非笑,似醒非醒的感觉,没有人敢招惹他,据说违背他意志的人下场都会很惨,但也仅仅是传说,因为没人有勇气去验证。他究竟是干什么的也没人知道,似乎他只是一个精神标志,无需其他。

    一次狱中聚餐,黑哥与郝善距离不远,双方怒目相视,如果不忌讳场合,大战一触即发。从不管闲事的基溥也不抬头,嘴里吃着东西时,便从大眼皮下面把昏倦目光的橄榄枝抛向黑哥,用英语淡淡地说:“老黑,听清楚了,郝善从今天起就是我的兄弟了,不许任何人惹他,但他可以欺负任何人,包括你,明白吗?”“基溥,好的,好的!”黑哥没敢犹豫,诚惶诚恐的回答。基溥继续吃他的东西,仿佛周边没有一个人。

    无论天堂还是地狱,只要你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就有不一样的感觉了。此后的狱中生活,郝善过得像皇帝一样,他没有想到人生的尊严在这里得以体现,他觉得有生以来此时人生最为辉煌。

    尽管连黑哥对自己都毕恭毕敬,但郝善天性讨厌欺凌弱小,所以大家对他的印象很好。即便如此,他心里仍有不安,他不知道基溥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关照,基溥甚至都没有和他真正说过一句话,他的身边总有人跟随着,不止一个,个个身强力壮,像是保镖。在这样的环境里有如此派头,傻瓜也能看出他是一个大人物。郝善清楚,没有基溥,他和老黑毕竟会是一场硬仗,黑哥势力大,帮凶多,心狠手辣,自己取胜的机会多大不好说,真的打败他们,相信代价也是相当大的。郝善受父亲文化之熏陶很重,属于性情中人,信奉“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常理。他也不断猜想基溥为什么要帮他,似乎很简单,又觉得很复杂。总之,他觉得基溥是自己人生里的恩人、贵人,也是神秘之人。

    一个人当好运来的时候是挡不住的,郝善做梦也没有想到,在狱中也遇到了自己的人生知己,甚至感觉称良师益友都不够分量,应该是无以伦比的崇拜,崇拜的超乎自然和常理,也可以说是一种无端的信仰。此人华裔,英语很流利,也能讲汉语叫郑春华,中等身材,相貌英俊,体型十分匀称,肌肤细嫩白净,举止庄重,行事不漏声色,浑身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是那种很容易让女人产生幻想的男人,和他在一起不但很宁静,不知为什么还很有安全感,也许是这种平静给他带来了与众不同的威严。似乎身后也很有背景,没有人敢在他面前造次,基溥不惹事,黑哥也不找他的麻烦,郝善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他也本能地规规矩矩,而郑春华本人却很少说话,平静似水。

    郝善原本是一个事不关己不多说一句话的人,也从不八卦,也许是他乡遇故知,在R国遇到同胞郑春华,让郝善产生了极强的好奇心,他想和对方搭讪,但郑春华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兴趣,郝善又有极强的自卑中的自尊,所以迟迟没有走近郑春华。

    很多时候,机会是跟着愿望走的,人走运的时候就会心想事成。不久在一次犯人调整中郑春华被调到了他们的牢号,对这样的人,连郝善都想接近,别人就更想巴结,况且郑春华的确能给大家带来好处。此人好像有钱有势,能够源源不断的送来好吃的好用的,而且处事又十分慷慨,总是与大家一起分享。郝善觉得自己毕竟是大哥级人物,很多时候还要摆出几分大哥的派头,不能像无名小卒一样为一口吃的而摇尾乞怜。他的心思,郑春华一眼便能看穿,便毫不客气对他说:“郝善,别拿身份,在这里还摆什么臭架子,我们都是阶下囚。”要是换别人这样说自己,郝善一定打飞他,但不知为什么郑春华可以,他不但不生气,而且十分受用。

    人往往有一种无名的缘分和无名的爱。不单单是男女之间,同性之间也存在,又不同于同性恋。就像曹操爱上关羽一样,郝善也深深地爱上了郑春华,所不同的是,曹操对关羽的爱是你为我用高高在上俯视的爱,而郝善对郑春华的爱则是包含着失去自我的卑微,仰视的爱。这种爱是没有底线不讲条件的,所以更纯粹彻底,更绵延无限。被爱者也许并不领情,但爱人者既享受又陶醉。

    正因如此,郝善觉得春华说什么都对,甚至骂人都有道理,放屁也是香的。他知道郑春华一定是一个干大事的人,所以常常幻想未来跟着郑春华过着鞍前马后显贵的日子,总之一天到晚的陪在他身边,保护他、伺候他,无论多么辛劳他都愿意。不知为什么,他无端地相信,郑春华能给他带来体面、尊严和快乐。牢狱之中有这样一个自己喜欢又能给自己带来无限的希望和心灵慰藉的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幸运的?

    常言道:“有枪就是草头王。”而俗话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郑春华是无可争议的有钱人,身边无端的又添了一个郝善这样R国第一监狱很能打的人,心甘情愿的做奴才,可谓权钱兼备。郑春华又温文尔雅,不喜欢暴力,所以他们的狱中的生活是友善的,和谐的,以至于在这段时间里狱警的工作都觉得轻松了很多。

    时间永远都是最好的证明,郝善的真情也很容易被春华认可,日子久了,两人的感情的确很深。郑春华对郝善的好感也与日俱增,不单单把他看做朋友,更像自己的亲人,平日里就如同对自己亲弟弟一样约束他,爱护他,教导他。

    郝善结识了郑春华以后,才深知自己曾经四十多年的岁月的确是虚度了,不懂得生命的意义,不了解人生的哲理。因为郑哥几乎每天都和他授知识讲哲理,而他听得陶醉入心。随着新知识新思想的不断摄入,郝善不但成为了一个有梦想的人,思想也达到了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

《共度红尘》第三十三章 约会

    一段时间以来龚占海觉得诸事蹊跷,烦恼不断。首先,范微的事情来的太突然,他需要一些时间调整,偏偏夏桂兰又一次次要求会面,不拒绝违了自己的心愿,再拒绝似乎又有悖常理。无奈勉强同意了,推说最近很忙过一段时间再约。

    其次,本以为按照李莲凤的要求给了四十万便可以万事大吉,哪成想没多久又来电话要二十万,而且既是讹诈又有哀求。

    有人为了贪婪而追求,有人为了生存而奋斗。占海不知道李莲凤属于哪一种,不给觉得不妥,怕这女人采取疯狂的举动影响女儿脆弱的心灵,报警又怕将来女儿怨恨自己,给心中又是一万个不情愿。刚刚李莲凤又来电话,苦苦哀求,感觉可恶又可怜,并一再发誓是最后一次,龚占海一横心,决定再给一次,但他不敢肯定这是不是最后一次,他也不知道再有下一次自己怎么办。

    他突然觉得自己人生很失败,活的很委屈,委屈的连哭的勇气都没有。尽管钱已经给了,但他心里还是无法接受李莲凤的勒索,仿佛就是给自己多年来盛满痛苦的大容器找到了支点,掀翻了所有悲凉,流了一地的苦难,惨不忍睹。

    恶梦醒来是早晨,黎明的阳光照亮了他的心房,他突然又觉得自己气量太窄,不像个男人,告诫自己应该有点格局,拿出男人的胸怀面对世界,面对未来。生活的悲喜往往是随着心境而流淌的,有了心胸似乎所有的问题都找到了解决的办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见夏桂兰的事情已经不能再拖了。黄昏,正京尽管秋色唯美,但还是有些薄凉。也正因如此,可选择穿着衣服的方式便多了一些,他有很多领带,一时间却不知道那条更好,他一会儿穿上休闲的夹克衫,一会儿又换上西装,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不满意。最后,鬼使神差,龚占海居然选择了西装革履去与夏桂兰会面,那份隆重简直如同自己要做新郎。

    无独有偶,夏桂兰这边对见龚占海穿什么更是精心,一件又一件的换,范微一边参谋一边妒味十足的说:“替我去见一个陌生人,你如此精心打扮是什么居心?”

    “当然是展示自我风采呀,要知道我们都是单身狗啊!”

    “果然居心叵测。”范微看上去很认真的说。

    “别大惊小怪的,这个世界上居心不良的也不止我一人。”桂兰狡黠的笑着说,丰腴的脸就像圆圆的苹果,也许并不美丽,而范微看它,任何时候都觉得舒服。良时已到,夏桂兰带着几分久违的青春气息转身和范微道别,留下了一个臃肿的背影,让范微心中有了一种说不出的人生特有的岁月味道。

    尽管桂兰生长在正京,从未离开过这座城市,但驱车行驶在暮色的车流之中,突然觉得自己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城市越来越陌生,由于今晚心情激动,她也没有心思细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反而满脑子都是传奇又神秘的龚占海,甚至都弄不清楚是因为自己的好奇心还是为了范微的幸福,或者,两者哪个更多一些。

    学者所选的餐厅就是不一样,名字就叫竹轩斋。店面不是很大,但有着浓重的古典韵味,天花板上如颐和园的回廊,上面有山水画和古诗。走进去便见小桥流水和满目葱绿,没有单间又似乎都是单间,因为整个大厅没有一堵墙,厨房和餐厅是用透明的玻璃隔开的,但不走近并看不清厨房,因为被茂密的花草和盆竹遮挡着,各桌之间也是如此,虽独立又联系,既有自己的空间,又保持着人气的热度。热情的美女把她引领到龚占海定的餐位18号桌,这是一个四人小桌,但空间却不小,而且还有藤椅和树根茶桌。

    按常理说,龚占海这样儒雅学者,必有绅士风度应该先自己而来,所以当发现他还没有来时,夏桂兰心里微微的有了一丝变化。转念一想,正京的交通,任何人不正点赴约都是正常的,自己何必如此计较呢?一个思想转换,内心瞬间踏实了很多,便静静地坐在藤椅上,一边品茶一边享受环境。

    随着时间的流失,夏桂兰的心境也有了变化。她早已认定龚占海是有风度有修养的人,具备男人所有的优秀品质,但已经过了约定时间近一小时了,杳无音信,连个电话都不打。尽管夏桂兰天生厚道,但此时也显得十分尴尬,如同一个美女在众目睽睽之中滑落了裙子,倍感颜面扫地。她几次想给龚占海打电话,犹豫之后又一次次地放弃了。虽然心里莫名的产生了焦虑感,但表面上依旧看上去平和,正是这种平和才把缄怨压在了心底。

    时间依旧流逝,两个多小时过去了,龚占海还是没来。夏桂兰心中的嗔怒开始升腾,她感到今晚自己这身精心的打扮和用心的谈话准备完全是徒劳,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一只猴子被人耍着,尽管没有观众,也早已尊严全失。看上去自己是那样的端庄郑重,实则就是一个小丑,而且这小丑的表演没有给任何人带来欢乐,只给自己带来了屈辱和烦闷,在失望和愤慨中悻悻离去。

    她给龚占海打了几次电话,对方就是不接听。这让她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为什么造就出这么多怪才,连心中最敬重的彧者都如此荒唐。

    然而越是正统的人,遇到荒唐的事情就会变得更加荒唐。也许无论一个人多么正直,一旦社会认定他是荒唐的便无限荒唐。所以很多荒唐的事情,未必是做出来的,而是大家众口一词的炒出来的。

《共度红尘》第三十四章 谋杀

    原来龚占海刚刚下楼,手机便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李莲凤的名字闪烁入眼,他整个人都变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瞬间深入骨髓,他傻傻的站住了,定神了好久才决定接听。

    “喂!”他的声音是低沉冰冷的,他想用这种声音警告对方,并且给对方施压。

    “龚教授,您不用担心,我不会再讹诈您了。我现在只想和您见一面,给您一个交代,也给我女儿一个交代。”虽然还是自己最讨厌的声音,但不知为什么,龚占海却感觉到了不同以往的真诚。随即便对自己懊恼起来,这样的人怎么会有真诚,自己怎么会有如此幼稚的感觉。

    所以淡淡的说道:“交代就不必了,我有事情过不去,也不想过去见你,我们今后就不要见面了。”声音依旧是低沉冰冷,他知道,自己就是和一个畜生说话。

    “千万不要龚教授,我保证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也是我最后一次打扰你,绝对最后一次。您有事可以,但我今晚在幸福家园小区正门等您,您忙完来见我一面就可以,我耽误不了您几分钟,也不会再给您添任何麻烦,只想和您解释几句,给您一个交代,向您证明我不是恶人。”李莲凤恳切的说。

    “那就电话里说吧!”龚占海实在不想见他。

    “龚教授,看在我女儿的面子上您就见见我吧,将来也替我给我女儿一个交代。”李莲凤语气平和,态度诚恳,有些说动了龚占海。更为巧合的是幸福家园和竹轩斋很近,见他一面再去竹轩斋也不耽误今天和夏桂兰的会面。

    “龚教授,我知道您爱我女儿,如果您能多了解一点她母亲,将来对孩子是不是更好一些!”李莲凤感觉到龚占海犹豫,趁热打铁的劝说。

    “好吧!”龚占海无可奈何的轻声说。

    来到幸福家园的正门口,夜幕中他又看到了这猥琐恶毒女人的那张刁阴的脸,但感觉较往日平静坦然了一些,从而让龚占海心里更加恶心,做出如此丑恶之事尚能如此淡定,果然人性无敌。尽管心中暗想:天下多少为难事,全靠一张厚脸皮。但表面上还是客气地说:“我还有事,您抓紧说。”同时也向小区内看了一眼。

    凡刁钻狡诈之徒,必有机警聪明的一面,她一眼便能读懂别人的心思,所以马上对占海说:“您不用疑惑,这么高档的小区我不但住不起,都没有进去过,我住在这里。”占海向她手指的方向,便看到了一座破旧的楼房,紧挨着幸福家园,好像有意沾沾人家的贵气。

    “跟我来吧!”李莲凤转身就走。龚占海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她,两只脚一动未动。这是一个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的人,他永远不会相信这样的人。

    “您都来了,害怕我害您不成?放心吧,害你等于害女儿,虎毒不食子,我没有您想的那么坏。”见龚占海不走她转会身来说了一句继续向前走。

    知识与能力往往是两个范畴,就这样歹毒而无知的农妇便把如此学者玩弄在鼓掌之中。龚占海不知为什么,居然相信了她,像是受到了某种力量的控制,乖乖的跟在人家后面走。目测眼前的这座老式住宅楼不超过二十层,破旧而寒酸,坐落在繁华的都市里极不协调。在气势夺人幸福家园的衬托下,似乎显得无地自容。但想自我消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它的命运掌握在规划者手里。

    占海跟着她走进电梯,看到李莲凤按了最顶层十八楼,同时也借着电梯里的灯光近距离地打量着这个小女人。

    她的确很小,自己本来就不算高,但她只到自己的肩头,而且的确瘦弱,露出的手腕纤细而早衰,不但没有一点肉,甚至连基色都没有,如同用皱纹纸包着枯骨一般,在夜晚电梯里的灯光下有些怕人,目测体重也不会超过四十公斤,似乎随便一个成年男子一只手就可以把她提起来,抛出去。

    同时也看得出来,今晚她和自己一样,也是精心贲饰的,尽管衣服的款式和质地看上去都很差。但她今天和善真实的面容也的确有几分独特的美,每个人的美都是独特的,只是有些人容易被发现,有些人被久久的掩埋,难怪当年她在那样的环境中还能出轨,大概也是对方看到了她的独特。正这样想,电梯门打开,电子语音清晰的说:“十八楼到,请您走好!”占海觉得怪怪的,想要说什么,但却没有说。

    下了电梯,感觉李莲凤似乎迟疑了一下,突然又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通往露台的楼梯。

    来到楼顶露台,城市的夜景并没有因为露台的窘迫和寒酸而受到一丝影响,灯火璀璨,流光溢彩,美不胜收。李莲凤张开她骨瘦如柴的双臂,用板片一样单薄的身材迎着楼顶阵阵薄凉的风,向隔离墙走去。她静静地看了一眼城市夜景,马上转过身来,背靠着不高的隔离墙对没有跟过来的龚占海说:“龚教授,我的所作所为您怎么看都不为过,但我不像您想的那样贪婪、自私和恶毒。您让我女儿过着那么优越的幸福生活,做母亲的我感谢您,给您磕头。”说罢双膝跪地,娇小的身躯如石猴拜天一样附身施礼。龚占海没有想到她居然无聊地弄了这么一出,以为又要提出无理的要求,想转身离去又觉得不妥,上前制止距离太远已来不及,只是本能的伸出双手并向前跨一步焦恼的说:“李莲凤,你这是干什么?”

    “您不要动,请听我说,马上就说完。”李莲凤边说边起身,龚占海又回到了原地。

    “龚教授,我的人生之苦您是体会不到的,我不知道生活为什么会这样,甚至也不抱怨命运,没有人对不起我,而是我对不起所有的人。我对不起郝善,如果有一天您见到他,请替我转告他。更对不起我的女儿,不但没有抚养她还利用她敲诈您。我知道您十分讨厌我,不想见我。其实,我也一样,您不知道,我见您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战胜自己内心的无地自容啊!”李莲凤声音突然高了起来,那份语气的腔调以及情感的抒发,就如同舞台上话剧演员表演一样逼真,她的脸上一定挂满了泪水,但夜幕里,龚占海看不清。

    此刻也不想说什么,只能任其表演。“我拿了您六十万啊!您一定想知道我这钱都干什么用了。我现在就告诉您。”她边说便侧身一指,不远处正京市人民医院几个霓虹灯的大字映入了龚占海的眼帘。“我儿子第一次手术四十万,第二次手术二十万。我干了天下最不要脸的事情,讹诈了您六十万也没能救活他。医生说来的太晚了,孩子耽误了,是我害死了我儿子。龚教授,我对不起您,我不求您原谅我,只想对我的过错给您一个交待,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

    即便是在夜幕之中,占海看不清楚她的面容,但依然可以感觉到那份刚毅。她突然降低语调,一字一句地说:“龚教授,虽然我穷,但我也需要尊严需要人格,现在我什么都没了,我倾尽了人生的所有也没能保住我儿子的生命,我剩下的只有这条命了,我用它给您一个交代,只求您别对我女儿说她的妈妈是个坏人。”

    龚占海突然像意识到了什么,他很想抱一抱这个小女人,给她一点安慰,一点温暖,便本能地向她跑去。

    可一切都迟了,只见她娇小的身材,猴子一样灵活的跃上隔离墙,没有半点犹豫,在星空之下,城市之上,如一只夜莺划出一道黑色的弧线,消失在苍茫之中,用长音留给世界最后三个字:“对——不——起!!!”

《共度红尘》第三十五章 梦想

    李莲凤死了,警方正在调查有重大嫌疑的龚占海,很容易让一个好父亲背负上了无处诉说的冤屈。

    而另一个父亲在R国的第一监狱得到程春华的关照后,便能知道国内一些互联网的消息。郑春华把李莲凤跳楼的网上新闻报道给他看了之后,郝善心里也有说不出的感觉。多年来他一直怀恨这个女人,可真的她死了并没有给他带来快感,之后他每天都做梦,有过去,也有未来。

    一段时间里,狱中的生活就在一个个美梦中度过。

    盛夏,迎着正午的阳光,我-郝善,走出了R国第一监狱的大门,终于自由了,突然觉得一切都是陌生的,世界一片茫然。我傻傻的站住,想静一静,慢慢的闭上眼,感觉自己需要沐浴一下这自由的灿烂阳光,还没来得及睁开便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惊诧的睁开迷茫的双眼,循声而至,看见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站在一个豪华的轿车旁边一边向我招手一边大步跑过来,来到近前似乎还没有站稳就伸出宽厚的右手同时说用并不流利的汉语说:“你好郝善,我是郑老板的部下,他知道你今天出来,让我来接你。”我本能地握住了这只陌生的大手,傻傻的说:“我正想找个地方给郑哥打电话,没想到他安排好了。”高兴之余,连礼节性的问好我都忘记了,最后像木偶一样任由来者指挥,一下子完全失去了自我。

    司机是一个中年人,个子和自己差不多,给人感觉穿着得体,气质脱俗,向我礼貌的问好之后一言不发地专心开车,年轻人则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总是回头讨好般的向我微笑。有生以来我也没有坐过这么高档的轿车,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牌,一个人坐在后面宽大的座椅上不安远胜于享受。

    人生有时候不是只有一条路,往往是环境所迫能看见的只有一条路,一旦认定了这条路最好,自然看不到其他的路,所谓万般无奈,逼上梁山都是给自己的选择找借口。我想此时的我选择追随郑春华不过如此,没有办法,无知的追随者只能任人摆布,我只能祈祷这主宰者是善良的。

    无论怎么说,到市区,从洗浴按摩到吃饭购物,两个人对待我就如同奴才对主子一样,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差错。总之,当汽车驶离市区的时候,我的确由一个穷鬼变成了富豪,手表、手机,皮带、皮鞋、着装及饰品无可挑剔的都是常人所触及不到的档次。

    然而,我最值得炫耀的是戴在手上的这枚戒指,造型极其简单,不薄不厚如一个精美的白金艺术环,晶莹地镶着平均分布的六颗钻石,天成一体,美妙绝伦。温吐郑重地对我说,这枚戒指是郑哥给我定制的,独一无二,代表我们之间彼此的友谊和相互信任,所以要身影相随,高度珍惜,命可以丢,戒指不能丢。此外,腿上多了匕首,腰间有了手枪。

    我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汽车在高速路上奔驰到黄昏,夕阳把最后的一抹柔和抚向山川大地,远处如诗如画,近处葳蕤浓茂,在此刻却融为一体,宁静、祥和、美妙!这样的气氛里我们三个人都不想说话,一边享受自然,一边感悟世界,同时也不能放下揣测人心。而正是因为有了后者,才很少有人能够安心地享受前者,人性的累大多源于此。

    静美在慢慢地变成固化的沉默,仿佛转瞬之间便让世界的一切变得朦胧而神秘。不知不觉中来来往往车辆的大灯都打开了,每个前行者能看到的只是车灯照亮处短短的前方,再往前是黑暗中的迷茫,走过的里程都已经变成了经历,而路两侧看不清的风景又有谁肯耗费精力去猜测去联想。

    山林夜幕里行驶的汽车就像一个怪兽,两只喷火的眼睛一刻不停地怒视着前方,似乎让这里所有的生灵都警觉起来,偶尔有看不真切的小动物从公路上迅速逃向路边的林中,都能让我产生一丝联想,但司机却不以为然。

    前行中的夜幕下,突然出现了一座伟岸的孤山,不久便来到了一个山间广场,在明亮的高架灯照耀下,一切清晰明朗。地面是用方方正正灰色的人工石铺造,平坦而开阔,两侧是树木,正前方是用一块块人造石托起的一个巨幅拱门,高有几十米,厚厚的壁,中间是大门,两边略小,均为拱形。门与门之间用雕着图案的两个石柱相连接,与大门的两侧石柱造型相呼应,石柱的顶端是带有图案的正方形,四个正方形用三个钝三角相连,构成了造型丰满的门顶,而下面是空空的,不但没有大门,连门槛也没有。孤单单的耸立在神秘背景下的最前沿,没有任何作用。如此雄伟、庄严、气派,仿佛只是为了造势,告诉来者,此地是神圣不可冒犯的。

    果不其然,汽车穿过拱形门不远,就看见带有围墙的普通大门,尽管也豪华气派,但在拱形门的对比下早已显得自贱卑微。但穿着特种服装荷枪实弹的守卫似乎让我又有一丝回到监狱的感觉。

    经过严格的证件核查,才放我们进去。里面的开阔地大得惊人,整个地势略有坡度,前低后高。如果徒步前行,眼前的一切都是高大的,只有自己渺小,而当近距离接触之后,仿佛才能找回自我。

    大门内依旧是个广场,广场的正中央是一座带有音乐喷泉的假山,显得华丽特别。但在我看来觉得滑稽,在层峦叠嶂的大森山里修一个微缩假山,尽管有小溪相伴,美妙的音乐和变幻的灯光让人感觉如临仙境,但我还是觉得有些拙劣。然而大门左边几十米处,有一个建筑不高的会堂风格的建筑物,从下面的基台,和一根根刻着精美雕塑的石柱,以及造型凸凹别致的墙面和与众不同的边缘雕刻复杂的门窗,均为灰色,尽管基色单一,但那种和谐的韵味,让我感到惊叹,在夜晚彩灯的斜射下,浑然尤物,怎么看都美,久久的吸引我的目光不肯离开。右边是一个不很大的多层会所式楼房,建筑风格中西结合,紫黄搭配的颜色,给人层次分明的感觉。灯光也很柔和,给人一种宾至如归的温暖感,我就被安排住在这里。

    这是一座九层小楼,我住在第八层,这是豪华的客房,面积超过五百平米,客厅、餐厅、卧室、书房、健身房、音乐浴室应有尽有,不仅如此,还有五名专为我服务的侍女,并且有两名厨师,此外就是接我的司机和保镖。除五名侍女陪我一起住外,其他人都住在普通的同层房间。最上面一层是搏击室,健身房和游泳池。

    在美女的簇拥下我漫步于这美妙之中。

    我感觉这个山间园林很大,尽管没有多少建筑物,但建设的很有特色,把人工与自然巧妙的结合在一起,清泉、小溪、古亭、石路、小桥、花木、在朦胧的灯光下,每一样都给人以舒缓之感,我随便选一条小路漫无目的的沿着向上走,深深的呼吸一口夜晚林中的空气,天然的草木味道伴着美女红妆中的淡香,沁入心脾,便产生了陶醉其中的满足,大有“今夕是何年?”之感。早上还在地狱,晚上就到了天堂,每个人遇到这种心位差都需要调整适应。

《共度红尘》第三十六章 选择

    在这个黑道横行的岛国,帮派之争异乎惨烈,郝善不清楚郑春华与基溥到底何种恩怨,但他的确是来刺杀基溥的。随着与郝善感情的加深,他希望郝善能帮助他。

    为了能让郝善更忠心,郑春华能通过互联网及时提供给他一些国内女儿的情况,李莲凤的自杀,让郝善知道了女儿的下落,他感谢春华,激动不已。

    一个人思绪过多,便容易入梦,一段时间以来,他总是做噩梦,梦见女儿被强奸或者被杀害,醒来觉得心里总是憷憷的。郑春华的确是神通广大,他弄到一种安眠药丸,可以让狱友们按时服用,少做梦或者做美梦。

    狱中的生活是单调而苦难的,晚上能做个好梦似乎也是一种奢求,噩梦就算了,美梦醒来大家是要分享的,因为服用了郑春华的药丸,最近郝善不断的做美梦,不但离奇,而且连续。

    此时又和狱友们一起分享。

    我命侍女分别为春苗、夏荷、秋菊、冬梅和乐乐,简单地说就是春夏秋冬乐。说来也奇怪,组织要求,如果没有生理需求,这五个美女都属于我,如果选择妻子,要么是春夏秋冬四个,要么是乐乐一个。

    乐乐的确与众不同,性情开朗,做事干练,行为得体。穿上高跟鞋比我还高,两条腿修长笔直又有力量。不仅貌美,而且颇具韵味,既含阴柔,又有野性。这两种力量美妙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与众不同的魅力。具有极其鲜明的两面性,温柔起来可以融化男人的骨头,野横起来可以摧毁男人钢铁般的意志。我喜欢她,胜过自己的生命。

    但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春夏秋冬四美女,各有千秋,善解人意。要独木还是选择深林,我很纠结。

    乐乐一人和春夏秋冬四姐妹竞争难度可想而知,就在她即将失去信心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决定选择她一个人,不单单是我觉得爱比性享乐重要,还有诸多说不清楚的原因,总之,乐乐成为我的女人。

    同时也有了好消息,郑春华安排专机来接我去见他。

    傍晚,大地尚在清晰与朦胧之中,飞机开始慢慢的降低,一时感觉速度很快,山峦和丛林在脚下飞快的闪过。俯首凝望,林坳中各色建筑若隐若现,偶有玻璃窗反射夕阳的霞光光亮刺眼,又有一泓湖水与之呼应,并各展芳华。一切越来越变的真切,在群山环抱之中,规则而有序地点缀一些建筑物,均为典型的欧式风格,唯一座道庙红墙灰瓦散发着浓郁的东方气息。各式不同的欧式小古堡独立似乎又相互关联地星布其中,有的高贵,有的简约,有的神秘,有的耀眼,有的阴森。把这道观衬托的极不协调,但整体上与这山水自然又有着高度的和谐。此外还有两座大的欧式建筑物,高高耸立,结实夸张,既庄严浪漫又神秘幽暗。整体建筑呈凸凹链接,即为一体又相对独立,棱角分明,个性突出,兼具古堡的神秘和教堂的神圣,墙体颜色为青黄结合,三角形的房顶为暗灰色,多处有高高的似乎要刺破苍穹的尖挺,风格迥然,各显神通。这两个大的建筑物均处于山的中部,遥相呼应,无端给这神秘的地方增添了气势,让所有到来之人都感到自己渺小。

    走进这座古堡,便见到了郑春华。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说不清的东西,我似乎就是为郑春华而生的,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我都会无端的觉得很有道理。然而,对一个人最大的尊重不一定是顶礼膜拜,往往是无论他说什么都能洗耳恭听,这一点我对郑春华可以说做的尽善尽美。觉得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理。也正因为如此,郑春华才口若悬河,觉得自己每字字珠玑。

    “郝善,你也看到了,我们对外是‘史前生命研究机构’,实际上我们是一个严密的国际组织——‘世界发展进步会’,有自己独特的信仰,在遗传学及超自然研究方面有不同凡响的成就。我们相信物种的遗传远比长生不老更进步,长生不老的生命容易僵化,而遗传可以保证一切生命和思想的活力。我们认为,所有生命的意义都是为发展和进步服务的。所以不相信人类当前所推行的公平、正义、道德、法律、善良、自由、民主等等自欺欺人的东西。无论是什么事物,什么理论,只要它是促进发展进步的,我们都支持。凡是阻碍发展,影响进步的,我们都打击。这就是我们“进步会”的宗旨。人类从古远走到今天,靠的就是发展进步,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我们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献给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事业,不能为人类发展进步具有推动意义的生命,都是多余的,也可以说是生命垃圾,对多余的垃圾我们不讲慈悲,更不会关怀。只要你效忠于我们,就可以满足你所有的愿望,比如复仇,给女儿赚钱。”

    在异国他乡,我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选择吗?我一百个愿意加入组织。

    转眼已是深秋,我迎来了人生重大转折之后的第一个假期,尽管组织只让我休假一周,但足够满足自己的心愿。我准备回家乡看看,也要惩罚自己的仇人,更要去正京看看自己的女儿。突然间,他发现自己很想念家乡,无比怀恋那个曾经让我欢喜又无比讨厌的年代。遥望苍穹,心中暗问,我的家乡,你还好吗!

    同时,我也带着一个组织交给我必须完成的第一个任务,一周之内,带着我的下属杀掉二十个生命垃圾。我们有人,有武器,有设备,似乎可以主宰天下,这个世界,该死的人太多了,区区二十个指标我觉得太少。手中有了权力,心中便自豪、踏实。

    我曾经的小人物—郝善,还有乐乐、温吐、马克等一行六人驾驶着专机,来到了那个亲切而又陌生的故乡。进步会的人遍布各地,早已为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停下飞机,便有人接我们,来人说:“发展万岁!”我们答:“进步万岁!”这是组织的口号,喊这样的口号如同平日里问好一样自然。就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车队,在黑夜里向森林深处驶去。

《共度红尘》第三十七章 复仇

    在大山里的一片开阔地前,一个人被胶带绑在树上,我想仔细看看这个人,便让汽车大灯照亮了他。强光打在了这个极度恐惧人的老脸上,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狡黠的目光中带着哀求,像一只受冤枉的狐狸,既可恨又可怜。面对陷害父亲致死的仇人,我瞪圆了双眼,麻利地拔出小腿刀鞘中的匕首,暗夜里闪过一道寒光,让对方感觉到仿佛来到了地狱,充满了无限的煞气。

    “你叫什么名字?”我一边用匕首轻轻的比划在他的脸上,一边低沉的问,仿佛自己就是阎王。

    “我叫姜伟国,我想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你们了。”对方战战兢兢的回答的同时,还没有忘记提出疑问。但身体却像筛子一样抖动,惊恐万状。

    “你记得一个人吗?”

    “谁?”

    “郝雄涵。”

    对方一惊之后沉下眼帘,我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他,不仅仅看他的反应,也似乎想用自己喷火的目光燃烧他的灵魂。

    人最恐惧的不一定是死亡,而是莫名其妙的未知。如果真的能给一个人充分的死亡理由,有些人是可以做到视死如归的。这绝对不单单是烈士的专利,此时的姜伟国也做到了。他慢慢的抬起头来,目光中也不再含有一丝祈求,身体也不再颤抖,转瞬间所有的恐惧全部消失,他冷静而平和的与我对视,目光中虽不含有锐利的挑衅,但也没有任何屈服,体现出来的是沉静与平和。

    “你是郝雄涵的儿子吧?把我放开吧,我不会跑,也跑不掉,你想活埋我都没有关系,我无话可说。”姜伟国语气平静的不仅让人意外,甚至带给人一丝可怕。好像大家都是罪人,他却是正义凛然的英雄。

    我没有犹豫,用匕首挑开捆绑他的所有胶带,依旧是冷眼的看着他。姜伟国习惯性的用右手掸了几下身上的尘土,在我冰冷而又鄙夷的目光注视下,然后抬起头看着我说:“能给点水喝吗?”

    “还算个男人,没有吓尿裤子。给他拿瓶水来,顺便带点吃的,别让他做一个饿死鬼。”我像是对姜伟国说,又像是对手下说。

    有人递过来水和吃的。姜伟国的确是渴坏了,亟不可待的抓过瓶装水,一口气喝了精光。然后向我点点头说:“我理解,父仇不共戴天,你可也动手了。”

    “你不吃点东西吗?”

    “谢谢,不吃了,这是我生命的最后时刻,喝了人生最甘甜的水,我知足了,动手吧!”

    有些事情似乎也不是越简单越好,我好像觉得有一点不甘心,没有动手,反而问:“你不想说点什么?”同时把匕首插入刀鞘,拔出了腰间的短枪。因为父亲喜欢抢,我想用子弹送走他。

    “我没有任何疑问,也没有任何冤屈及要求,一切都很清楚,无话可说。”姜伟国平静地说,似乎他面临的不是死亡,而是转身回家。

    “但我有疑问。”

    “说。”

    “为什么要害死郝雄涵?”

    “和你一样,报仇,因为他杀死了我三叔一家,包括我奶奶。我一生做过很多错事,但这件事情我从不后悔。”

    我知道父亲做过土匪杀过很多人,但却没有想到,自己恨了这么多年,眼前害死父亲的土鳖居然也是为了复仇。心绪猝然变得复杂起来,但并没有影响我的食指扣动扳机。

    也许是人为,也许是天意。那么近的距离,自小狩猎出身的我,居然没有打中。子弹似乎贴着他头皮划过,姜伟国也许只觉得头顶有剧烈的灼热感,他也不相信不会打中,愤怒的用充满鄙视的口气斥责:“有必要耍我吗?”

    我也微微一怔,但没有开第二枪,站起身来淡淡地说:“命不该绝啊!”然后转身便走,头也不回的对他说:“老东西,阎王不收你,我们两清了。”边说边招手示意手下跟着自己走。大家刚刚要走,便听到姜伟国坚定的声音:“站住!”

    众人都很吃惊地转过身来,看见那个黑影依旧坐站原地,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你不怕我反悔?”我阴沉的问。

    “不怕,既然我能害人,就能做好被害的准备。你走前我和你说一件事情,你爹死后,骨灰我给收了,埋在王八山坟地,坟头有他的碑,写着五个字‘魔鬼郝雄涵’,你可以给他选个更好的地方安葬。”

    这么多年,我一直为没有父亲的音讯而遗憾,听到这个消息的确惊喜,更没有想到安葬他的竟然是害死他的仇人。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默默地转身离去,心中暗想:老爹死在这个人手上,也不算窝囊。

    安葬了父亲遗骨,也算了却了我的心愿。按照原计划今晚便要杀掉自己夺妻之恨的人,我没有带别人和乐乐,只有温吐和马克两人一起去。

    十多年了,什么都没有改变,还是那个破旧的院落和惨不忍睹的破平房。我根本不想和他说什么,只想进屋确认身份后,开枪杀死他就离开。

    我们破门进屋后,映入眼帘的是家徒四壁中的一个穷困潦倒的老者,也许是刚刚失妻丧子的缘故,尽管四十多岁,但看上去六十有余。看到我们进来甚至都没有一点吃惊,麻木的目光呆呆的望着我们。尽管如此,我还是能肯定就是当年夺走我妻子的人,便举起手枪对准他的头,他还是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们,仿佛这生命与他无关。就在我食指将要勾动扳机的一刹那,我突然放弃了杀他的念头,有些事情真的来临了,并不想当初想的那么简单。

    我没有杀他,但也真的不知道对他包括对我自己,是仁慈还是残忍。红尘之中,的确有很多看不透说不清的东西。

    狱友们听到这里都露出了无限的惋惜,纷纷责怪郝善为什么不杀,更多的人指责郝善,为了一个乐乐,放弃春夏秋冬。这么多狱友,各种肤色,各种语言,表达着各种观点。

    郝善也觉得这梦做得匪夷所思,但又有什么办法,只能怪郑春华药的魔力不够。

    他悄悄地对大家说:“别急,后面还有更精彩的!”

《共度红尘》第三十八章 兄弟

    大家听得入神,郝善讲的投入,宛如真的一样,也许狱中的人不喜欢把梦和现实分开,所以郝善又开始讲他的美梦。

    兄弟们,你说奇怪不奇怪,郝善像评书演员一样说起来,似乎煞有其事,又满含哲理。

    人生的辉煌本应该是让别人欣赏的,很多时候,无论人生光环多么绚丽如果没人看到,便失去了意义。此次回来,一方面复仇,同时也心存光宗耀祖之意,可是毕竟物是人非。本来我的心事也应该是有读者的,因为儿时有两个最好的伙伴小宝和大林,遗憾的是大林已经死了,更遗憾的是都说是小宝害死的。

    很多年以前,小宝做了矿工之后,回来找大林一起去矿上做,不久煤矿出现了事故,大林遇难。因为登记关系中小宝是他唯一的亲人,便得了不菲的赔偿金,据说现在他在城里有建筑公司,生意做得很大,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我手下人很快了查到了他的全部情况,还得到了这样一个信息,他是靠讹诈煤矿老板赔偿金起家的,据说他介绍多个无依无靠的人去煤矿挖煤,自己是他们唯一的亲人,然后人为的制造矿难,获得矿主赔偿金,大林应该就是这样死的。

    我原打算见他们一面,如果他们生活困难也曾考虑留给他们一些钱。可现在看他们的情况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决定悄无声息的侧面观察小宝之后再决定是否相见。

    手下人来电话让我马上赶到一个工地现场,说他正在那里指挥动迁。我和乐乐、温吐坐着马克开的越野车来到了工地,场面十分混乱,一伙人拿着棍棒阻止强拆,另一伙人亮出了短枪,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确很有道理,见到对方的枪,另一方马上放弃抵抗。顷刻间大型机械立即投入了工作状态,透过机械迫不及待工作中扬起的烟尘,主宰者脸长露出了胜利的微笑。无论岁月如何变幻,历史的印象总还是有迹可循的,他笑容里面依旧保留着小宝特有的表情,很温暖,很熟悉,我十分肯定这就是我要找的人。想了想,穿出人群,我一个人向他走去。他一脸自豪的站在那里,旁边有几个威武的下属,见我走到跟前,便一个个掏出腰间的短枪指着我,高声问我想干什么。我根本不想和这些草包废话,旁若无人的对他说:“小宝,我是郝善。”他愣了一下,马上示意手下把枪收起来,仔细打量走到他面前的我,突然兴奋的把我搂在怀里,激动不已的说:“小善,这么多年你去哪儿了?”他的身体高大丰满,拥抱的很用力,让我感到了浓浓的情谊。

    “今天真是喜事不断,走走走,我们去吃饭。”边说边拉着我向他的车走去。前排有司机和下属,他和我坐在后面。车队启动了,他一直面带微笑的询问我的情况。

    来到酒店,一路上我们彼此情况都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但我说的都是假话,当然也不知道他的真话有多少。落座以后,他便对我说:“别在外面漂泊了,和我一起干吧。”我没有表态,而直接问他:“大林是怎么死的?”这时我死死的盯着他的眼睛,想看穿他的灵魂。他似乎没有勇气迎接我的目光,垂下眼帘,伤感的说;“是个意外,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听说他的赔偿金给你了?”我只想弄清楚这件事情,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和他纠缠,所以看门见山。

    他没有说话,深沉的目光透过黑亮的小眼睛看着我,像是看一个怪物。让我感觉一瞬间那些儿时的友情和回忆都已经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有猜测和疑虑。

    “真是人情薄如纸啊!分别了这么多年的兄弟一见面居然给我一种审问的感觉。”

    “没错,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来找你的。”

    他的脸色骤变,从兜里掏出一只雪茄叼在嘴上,早有下属一刻不误地上前点燃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来,阴冷的目光透过烟雾久久地停在我的脸上,带着黑胡子的嘴角也微微上翘,似乎深思熟虑之后慢吞吞的蹦出来三个字:“为什么?”眼角上瞬间又出现了十分轻蔑的含义。

    “为了人性。”我很认真的说。

    “凭什么?”他不屑一顾的问。

    “凭心情。”我也是无所谓的表情。

    “有实力的人才有资格谈心情,工地现场你也看到了,那些抵抗的人看到我们的枪心情就变了,再也不抵抗了,告诉我心情是什么?”

    “如果他们也有枪呢?”

    “他们没有,我有。”

    “他们为什么没有?”

    “因为禁枪。”

    “你们为什么有?”

    “因为我们不用遵守禁枪令。”

    “你们是好人?”

    “在你们看来我们是坏人,他们是好人。”

    “这么说禁枪是对坏人有利,对好人不利?”

    “对没抢的人不利,因为你没抢。”他边说,边掏出怀里的短枪,并把枪口对准了我。

    “就凭你这破东西还在我面前卖弄,收起来跟我走吧。”我没有兴趣看他的丑态,毫不在意地说。

    “真是给脸不要脸,给我拿下。”他也不耐烦了,对站在后面的手下吼道。

    我以最快的速度打倒了室内站在他后面冲过来的三个手下,并夺过他指着我的枪,顶在了他的头上。

    我的假期很短,一周的时间已经过去三天,我还要去看女儿,还有组织交给我清除二十个垃圾的人头指标要完成,所以必须抓紧时间,便把小宝带入我们的飞机上。

    地面上的乱摊子都交给了当地的兄弟去收拾了,马克驾驶着飞机飞往正京机场,我在飞机上审问小宝,乐乐和温吐岭旁听。

    人的嚣张往往是源于膨胀,消除了泡沫便恢复了本色。小宝早已失去了不可一世的狂妄,人一下子变得平和理智,但胆子已经变得很小,像第一次离开母亲的袋鼠,看上去战战兢兢的。我并没有虐待他的想法,所以,我们两个在一张桌上面对面地坐着。

    “你害怕了?”

    “是的,小时候我就没有胆量,打架总是靠你出头。”

    “你变化很大。”

    “大家都在变,你也一样。”

    “有什么故事要讲给我听听吗?”

    “故事太多,不知道你想听什么,问吧。”他似乎不再害怕,整个人体现出了坦然。还没等我开口,他接着又说:“等等,这么多年不见,怎么也该庆祝一下,有酒吗?”

    我让人拿来两个酒杯和一瓶红酒,亲自为我们倒上之后,又让人拿来吃的放在桌子上。他又说:“看来你很有钱,但别那么吝啬,一瓶红酒是不是少了点?”

    “放心吧,飞机上的酒和你的罪恶一样多!”

    “我喜欢罪恶,但也不是越多越好,恰到好处即可。”

    “你知道今天对你意味着什么吗?”

    “当然清楚,是让我最后一次接触罪恶,所以我要一醉方休。”他边说边端起酒杯,也示意我一起喝,我们很绅士的碰了一下酒杯,都爽快的喝了一口。“哦,你的罪恶味道不错。”

    “你不怕吗?”我突然间很佩服他面对死亡的坦然。

    “我累了,早该歇歇了!”他一边回答一边若有所思的反问我:“你一直没有疲倦感?”我知道他的轻松绝不是装出来的。

    “我和你不一样,我有信仰。为什么要杀大林?”我觉得沉重的问题,还是轻松一点讨论更好。

    “为了罪恶。”他边说边喝了一口酒,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仅仅是钱吗?”

    “这还不够吗?有钱才能有尊严,有安全,有自由、权利和真理,也就拥有了一切,你能说出比钱还重要的东西吗?”他微笑着说。但我不知道他的微笑是为我还是为钱。

    “除了钱人生不应该有点别的吗?”

    “除了钱这个世界还有真东西吗?我相信正义,当我受尽凌辱的时候,它在哪儿?我相信朋友,当我有困难的时候,一个都没有;我相信忠告,但听到的都是谎言;我怀念纯真的友谊,却谋杀了大林,等来的也是你今天杀我。如果我们不是朋友,没有那段纯真的童年之谊你回来杀我吗?这个世界,只有钱不会背叛我们,只有我们为了钱而背叛。”

    “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我好像对他说,又好像自然自语。突然便间失去了耐心,觉得没必要和这样的人废话,真想立刻把他扔下飞机去。

    “现实就是这样,现在你有钱了可以和我讲良知、道义,你敢说你做的这些不是为了钱吗?”他坚定的看着我。

    “我的人生献给了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事业,你理解不了。”我对他说。

    “你说的我的确不懂,其实就是个玩笑,但你们却像三岁孩子过家家一样玩的很认真。”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么活一辈子值吗?”看着他疯狂的样子,我不解的问。

    “对于我们这类人而言,大林不死,当一辈子矿工值吗?你的情敌,连自己的孩子和老婆都保护不了,即便长命百岁值吗?我的确良心不安,经常在梦中惊醒,但我活出了尊严,对家人尽到了责任,我做了很多坏事,但我不后悔,我知道我会遭报应的,就是下十八层地狱我也认,因为我不想和大林一样挖一辈子煤。”

    “你这是什么逻辑?”我原想轻松的审判他,现在却忍不住吼叫起来。

    “小善,你凭什么审判我?因为你有这个权利,谁给你的权利?金钱和武器。你的逻辑为什么就比我的逻辑合理?如果枪在我手里,我就说‘牺牲大林一个,幸福我一家。’你们是不是也会鼓掌?”

    “你这样为自己辩解有意思吗?”我十分愤怒的质问。

    “我们都是有原罪之人,兄弟一场,我什么都不想说了,喝酒吧!”他端起桌上的酒杯开始慢慢的品酒,那感觉如同夏日里的绅士在阳光下的咖啡厅享受最美的时光。

    “小善,别向我开枪,我不想死在兄弟的枪口下,我自己给自己找归宿。”

    我明白他的意思,眼中含着泪水看着他点了点头。顷刻,他打开舱门,跳了下去。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本能的把救生伞抛给了他,他没有接住,似乎也不想接,不知不觉我已经流出了泪水,一串串,很多很多……。

    罪恶的躯体,

    融入白云之中,

    品不出美丽,

    空中,沉寂,

    深海般的沉寂。

    坠落下去的灵魂,

    随风飘零。

    共度红尘,

    我走的是不是

    太早?

    你是否还有一丝丝

    遗憾?

    兄弟再见!

    一样的童年,

    不一样的憧憬;

    一样的挣扎,

    不一样的结局;

    如果来世,

    还是兄弟;

    不彼此为难,

    不留仇怨。

《共度红尘》第三十九章 权利

    夜幕来临,坐在穿行于正京大街上的汽车里,外面的世界透着若隐若现似有似无的朦胧。透过挡风玻璃,我看夹杂在纷乱车流之中的行人,匆匆忙忙的。一个个不但面无别情,似乎都看不到血色。

    组织的人早已安排好了一切,酩酊餐厅就是我和女儿见面的地方。走进去,他们两人已经等在那里。我很激动,但他们十分平静。一张较小的椭圆形的桌子,我们三人围着坐下。餐厅灯光幽暗,龚占海话语不多,但只要开口便和我讲英文。女儿脸长得很美,只是被餐厅灯光打得十分苍白,似乎没有一丝血色,而且一直冷冰冰的,仿佛已经影响了餐厅的温度。一双无神的眼睛一直盯着我,尽管我知道她看不见,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寒而栗。我心中的暗骂下属办事不利,选择这么蹩脚的餐厅。我的英语尽管一般,但组织培训有幻术师的帮助,很快达到了需要的高度。我滔滔不绝的说,口语标准而流利,似乎有意向他们卖弄,以至于到底说些什么自己都不知道。

    正当我口干舌燥觉得无话可说的时候,郑春华打来了电话,我顺便请求他把巫师派过来,医治好我女儿的眼睛,他同意了。我瞥见女儿的脸上闪过一丝不经意的微笑,然后依然是冷冰冰的。

    我很伤感,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十几年魂牵梦绕,历尽艰辛的见面居然是这样的索然无味。

    第二天巫师来了,轻而易举的治好了她的眼睛,但女儿并不激动,甚至也不感谢,这让我体验到从未有过的世态炎凉,一切都是虚无,生命都没有意义了。

    我让乐乐把事先准备好的五千万美金打给女儿,她既不感谢也不拒绝。我依依不舍的和她告别,她用淡淡的目光看着我,一言不发。我走了几步再回头看她,她却依偎在龚占海的怀里,瞬间让我感到自己的生命是如此的多余。

    幸好我还有组织交给我的事业,和个人的理想。假期就要结束了,组织考验我,锻炼我杀掉二十个人渣的任务还需要完成。乐乐、温吐、马克都分别提醒我,组织交给的任务一定要完成,不能掉以轻心。我当然不以为然,这个世界上钱和资源短缺,人渣多得是,我手中又生杀大权,这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吗?

    听到这里,大家又开始议论纷纷,有说他傻的,有说他正确的,也有说他发神经的,但郝善觉得没人理解自己,他不想再讲了,想让别人讲讲,但大家都表示还没有听够,让他说完是如何杀死二十个人渣的。

    狱中这些人,似乎习惯了打打杀杀的生活,互相残杀的故事他们反而更喜欢。

    我弄不清楚这是什么地方,好像市内,又好像是郊区,不大的四合院仿佛与外界隔绝。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组织安排我们四人在这里组成审判团,我为团长。更离奇的是要我们通过审判杀掉二十个人来完成我的成长指标。

    下属们陆续把大街上他们认为有罪的人抓来供我们判决,可以说都是人渣,欺行霸市的、吸毒的、嫖娼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耍流氓的等等。我们非常愤怒,为什么不抓贩毒的、杀人的、拐卖儿童的…?他们说时间太紧,抓不到。

    乐乐和温吐都建议我杀掉二十个算了,反正都是人渣杀了也不足惜。但我觉得,人一定要讲道理,尤其是手里有了权力之后,更要肩负起权利的责任,因为他们罪不至死,所以坚决不杀。但我却忽视一个现实,所有的权利都是有时限的,我的假期转眼就结束了。

    这一周的假期对我而言是不愉快的,外面的世界与基地比起来乱糟糟的,让人烦乱。我想念基地,思念组织,因为那里有我的理想,有我的梦。

    回基地的飞机上,乐乐闷闷不乐。马克专心致志的驾驶飞机,温吐脸色一直阴沉,心事重重的对我说:“你为什么不杀那些人渣?”

    “他们罪不至死。”

    “你不学会运用自己的权利,将来受审判的一定是你。”

    我对他的说法不以为然,用权利迎合权力算什么?权利是用来伸张正义的,而不应该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害人的。

    “老大,权利存在的意义在于征服,人性的征服意志只有通过权力才能表达的淋漓尽致,你怎么不懂得享受权利,满足征服意志?”吐温不解的问。

    “他们都已经被征服了,权利是不应该乱用的。”

    “又没有人约束你,你要杀得都是人渣,怎么是乱用?”

    “人渣也是罪不至死。”

    “死不死不也是你说了算,为什么不杀?”

    “温吐,组织是让你说了算还是让我说了算?”我不想和这个可恶的家伙理论了。

    “说了算不算还是权利的体现,不能因为你有权利,把你的下属提意见的权利都剥夺了,况且,我是为了你好。”

    “你他妈的懂得为我好就少说两句,我已经够心烦了。”我感到十分愤怒,开始讨厌这个自己为是的家伙。

    “你会后悔的!”

    “你给我闭嘴!”

    沉默,除了飞机引擎制造的噪音,世界仿佛已经被抽了真空,什么生息也没有。

    我突然间觉得很无聊,无权的时候盼望权利,有了权利怎么会比无权还要烦恼?

    飞机降徐徐降落在基地满眼葱绿的机场,当我愉悦的走下飞机的时候,早有等候在那里的R国的士兵上来逮捕了我,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但我很快就明白了过来。

《共度红尘》第四十章 审判

    这是一个专门审判我的法庭,原因就是我没有完成杀掉二十人的成长指标,我万万没有想到从法官变成罪犯竟然如此简单,所以我不服,一方面觉得道义是站在我的一边的,另一方面自己也很难在短时间适应这样的角色转换。

    大法官的样子很威严,身材高大,器宇轩昂。但我清楚这就是闹剧,因为陪审团中的角色我了解,有巫师、幻术师、神经病患者和专家,当然也有学者和工程师。

    法庭看上去也很正规,但审判程序却十分混乱,大家可以随意提问甚至鼓掌起哄,证人的证词也可以根据大家的掌声和叹息声随时更改。我如果认真对待,我一定是傻子。心中这样想,语言答辩自然随便起来。

    “郝善,我的孩子,你可知罪?”幻术师问。那幽深缓慢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苍穹,不仅给人压力,也让我感觉很神秘。不知为什么,这一刻我想认罪。乐乐看穿了我的心思,在旁听席上高声对我说:“亲爱的,你要清醒啊!”

    这让我瞬间从梦幻中回到了现实,挺直站在被告席上的身躯,义正言辞地反问:“何罪之有?”

    场内一片笑声,还有拍桌子鼓掌的。我不知道他们因何而笑,因何兴奋,我想他们也不知道。

    “上帝保佑你,你真的不知道?”巫师声音低沉。

    “我不知道。”我也会低沉。

    “你是傻逼吗?”神经病问我。

    我看了他一眼,不想和疯子一般见识。但大家却掌声如雷,我清楚这鼓励不是送给我的。

    “我的战士,你为什么不完成你的杀人成长值。”待大家停止了喧嚣之后,主审官问我。

    “法官大人,我想让我的律师回答。”我感觉自己有些累,便这样请求。

    “我们组织只相信发展进步,不相信公正、正义,很遗憾我的孩子,你没有律师。所以,只能自己回答。”

    他妈的,既然大家都恶搞,我也就胡说八道吧。想到这里,我就肯定的说:“亲爱的法官大人,我的杀人指标是二十人,我杀了二十五个,很好的完成了指标。”我这样说,没有人起哄,我知道他们相信是真的。

    “请拿出你的证据。”专家说。

    “也请你们拿出我没杀人的证据。”我毫不退让。

    “可以让你的同行人作证。”学者说。

    然后,温吐、乐乐、马克都分别作证,说我的确杀了很多人,具体记不清了,但肯定超过二十个。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我会被无罪释放的时候,科学家走下审判席,摘走了我手上价值连城的戒指,组织是有命令的,人在戒指在,突然被拿走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这枚戒指是高科技产品,记录了我带上它之后所有的一切。重点画面在法庭的大屏幕上反复播放,所有的狡辩都是徒劳的。我以为大家都会指责我不诚实,更担心他们三个作伪证会受到牵连。那知道没有人在意我是否诚实,反而为一出好戏就这样简单地水落石出而深表遗憾。

    “大家不要失望,亲爱的孩子们,好戏还在后面。”法官看透了大家的心思,边安慰边说。

    “你认罪吗,郝善?”法官问我。

    “我认罪,但我是有原因的。”我说。

    “大家犯罪都有原因,你觉得你的原因很特别?既然这样就说说吧,我的孩子!”法官以胜利者的姿态说道。

    “他们都是罪不至死的人。”我坚定的说。

    “作为罪犯,我提醒你,端正自己的态度。”

    “法官大人觉得我不认真?”我很费解的问。

    “好了,时间不早了,耽误了大家宝贵的时间还没有大家带来足够的快乐我深表歉意。现在开始陈诉郝善的犯罪事实。第一,他一个人都没杀,属于公然对抗组织。第二,小宝是开发商,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这样的人不该杀,让他自杀,是阻碍社会进步的行为。第三,那些老弱病残,本来就是世界发展进步的阻力,应该统统杀光,而他一个都不杀,这是原则上的错误。鉴于上述罪行,我宣判,郝善死刑,立即执行。”

    我还没有缓过神来,就在雷鸣般的掌声里压到外面,早有抢手等在那里,还来不及恐惧,一排排子弹便打入了我的胸膛。

    我很奇怪,为什么自己不死?然后就醒了。

    无论什么样的美梦,都有醒来的时候,异国他乡的监狱尤其让郝善觉得度日如年。一段时间以来,他梦见最多的是自己的女儿,他真的想为女儿做点什么,这是他人生的唯一愿望。

    目前他就面临着实现这个愿望的机会,果断的抉择是成功的关键。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找他复仇的人的本事就有多大。基溥似乎总是有舍命杀他的人,但他不仅身边人才济济,自身的防范能力和意识都极强,刺客真的想得手比登天还难。

    按照郑春华的谋划,在别人刺杀基溥的时候郝善替他挡一刀,尽管郝善为此受了重伤,但只能算表忠心。如果不然也伤不到基溥的分毫,其实,基溥一直留意郝善,如果他足够忠心,将来可以考虑为己所用。对基溥而言,千金易得,忠心难求。权力者最难分辨的不是是非,而是忠心。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来杀基溥的郑春华一样深不可测,一样看中了郝善,甚至更能够得到郝善的忠诚。一边是思维缜密,谋略过人的郑春华,一边是狐狸一样狡猾机敏的基溥,两人的生死角逐自然风采无限,只不过基溥在明处,郑春华在暗处。在势均力敌的天平上,郝善极有可能会成为一个筹码,除自身的秉性之外,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便是特定环境里所形成的理直气壮的贪婪。

《共度红尘》第四十一章 心愿

    郑春华尽管表面上风轻云淡,可是每天都在用心的思考,也坚信自己能赢,但仅有信心是不够的,随着基溥的刑期越来越近,他的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

    就在郑春华面对黑夜,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李莲凤给他点亮了一盏烛火,让他看到了出路。通过手段,他把国内信息传递给郝善。网上热炒李莲凤的自杀,网民进行深入的大讨论。正义、不公、泄愤和伤感对郝善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得到了女儿的消息,同时也扪心自问,我是什么父亲,能给女儿带来什么?

    而他的困惑让他的崇拜者郑春华轻而易举的解开了。给他讲了很多人生哲理,生命的意义及男人的责任,还教了他一首诗:因为你是男人

    “当母亲带着疲惫的微笑把你捧给大地,

    你已经是一座高山,一片大海了。

    性别交给你一副重担,指给你一条路对你说:

    走吧,你这男子汉!

    于是你便长出一副铮铮铁骨,

    把脚下的大地踏得咚咚作响,

    去完成你的光荣、你的使命、你的答卷。

    当大火燃烧的时候,

    你要冲在最前;

    当洪水到来的时候,

    你要退在最后。

    因为你是男人,

    就应该有一副侠肝义胆。

    当朋友成功时,

    你要大碗喝酒。

    当与女友分手时,

    你要真诚的说声道歉。

    因为你是男人,

    就应该如此气壮心宽。

    因为你是男人,

    对儿女应该是一颗结满果实的大树,

    对父母应该是一座物产富饶的大山,

    对妻子应该是一片洒满金色的港湾。

    因为你是男人,

    一生就要有所成就,

    不懒惰、不悲观、不放弃、不抱怨;

    男人就应该堂堂正正、磊磊落落、风度翩翩。

    一个世界仅有女人的光荣是不够的,

    阴盛阳衰让所有的男人都自惭形秽。

    也许你很矮,

    但好男人博大的胸怀会让你顶天立地;

    也许你很弱,

    但好男人坚定的意志品质将赋予你侠义铁肩;

    也许你恶疾缠身,

    但在好男人的字典里永远没有伤残。

    男人,光荣的性别,

    这光荣的全部内涵在于承担责任和义务,

    做出牺牲和奉献。

    做个好男人吧,你别无选择。”

    也许这便是传说中的蝴蝶效应,李莲凤照亮了郑春华前行的路,郑春华同样为郝善点亮了心中的烛火。他对郝善说,基溥是天下奇恶之人,如果他出狱会坏事做绝,危害苍生。除掉他,不仅可以为天下造福,还可以为女儿积德。如果他同意为正义献身,便会有一百万元美元的社会善款赠予他女儿,除掉基溥之后,另外一百万元美元也立即赠予。

    郝善没有犹豫,欣然接受。他在网上里看到了有人赠予女儿龚笑语一百万元美元的时候,心潮澎湃,突然觉得自己的生命很有意义。

    替基溥挡一刀只是完成任务的第一步,他依计而行,表演的完美无缺,住进了医院。

    同时,他也很清楚,用不了几天自己就会进入另一个维度,是天国还是地狱他不清楚,也没有活人去过那个维度里面,但每个人都知道,那是自己的归宿,既然是归宿,早点去也无妨,郝善这样**的想。

    郝善重伤痊愈又回到了监狱,基溥破天荒的为他庆祝,单独同他吃了一顿饭,那份荣光在狱中久久的闪耀。在未来的日子里,依旧是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每天食堂吃饭或放风的时候,基溥偶尔用幽深的目光看一眼郝善,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一下感情。而郝善似乎什么都不在意,享受着自己的时光。

    时间有时候对有些人流失很慢,因为,有一个日子至少有三人都盼望着。然而,再难捱的日子也终究会过去,基溥今天就要刑满释放了,无论什么情况下,只要是强者,拍马屁的角色永远都不会缺少的,然而狐狸般机警的基溥不给任何人接近自己的机会,他清楚从今以后,他最棘手的事情就是如何对待马屁精,人到了一定的高度以后,不是自己的分辨能力差,实在是马屁高手太多,防不胜防。

    但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最难缠的马屁精确实看上去是不拍马屁的人。郝善拿着一瓶酒向他走来,那是一瓶红色的瓷瓶酒,看不到里面酒的颜色和数量,也闻不到气味,更品不到想象中醇香。基溥知道郝善是来给自己敬酒的,也很想与郝善喝一杯,体验其中的滋味。他阴郁的脸露出了一丝难得一见的微笑,甚至根本是不笑容,就是没有恶意的肌肉不易察觉的动了一下。仅这一表情就足以让很多人受宠若惊,甚至终生难忘。而郝善似乎并不放在心上,目光无限平和的看着他说:“基溥,小弟为您送行!”说罢把酒倒入酒杯中,一饮而尽。然后,又倒上一杯,递给基溥的手下,因为直到这个时候也没有人可以近身基溥。

    基溥示意下属把酒送过来,不知为什么下属接过酒杯,送给基溥的一刹那,突然失手掉落了酒杯,玻璃杯掉在地上摔的粉碎。

    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亦或天意,在郝善看来都是满意的。因为他和郑春华的约定是,只要自己按计划实施,基溥不死,女儿已经得到了一百万美金,另一个一百万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了,郝善的贪婪是有底线的。基溥对自己有恩,他心底不想让基溥死。

    基溥透过郝善心灵的天窗,看到了郝善绝没有害自己的内涵,警惕的防线彻底决堤,他让人拿过郝善的红色酒瓶,高兴的对郝善说:“谢谢你,我的兄弟!”直到此刻他才肯定了郝善对自己的友善。他趁着刑满释放就要离开监狱的兴奋劲儿,嘴对嘴豪爽地大口喝了几口郝善的酒,便把酒瓶高高的抛起来,落在地上,摔得粉碎,酒洒了一地,飘出幽幽淡淡的香。然后,回头再看郝善,发现了不一样的表情,瞬间也感到了自己身体的不适。敏锐的狐狸马上明白了发生的一切,他阴暗的眼睛,透过垂面的长发看着表情痛苦的郝善,死死的盯着,没有仇恨,没有哀怨,只剩下疑惑。

    顷刻间,两人都倒在地上,但基溥的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郝善的脸,慢慢说出了人生最后的三个字:“为什么?”

    “为了孩子!”郝善无比痛苦的回答。

《共度红尘》 第四十二章 善款

    很多胜利者往往让笑容绽放在心里,郑春华战胜了基溥,只有他自己知道胜的是多么的难,多么的险。生命里总会有这样的感觉,越是艰辛的东西越铭心刻骨,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这个以弱胜强,以愚胜智的典型战例。

    在围观者之中默默地转身离去,面无表情,脚步也悄无声息,没有人想到他就是导演,很多时候,才华就是这样被掩埋的。

    然而,无论怎样,人生之债还是要还的。否则,带给生命的压力太沉重,似乎智者、伟人也很难承受它的负荷。也许源于贪婪、欲望、罪恶或别的东西,也许是人性或芸芸众生的正义力量。

    总之,龚笑语经历了常人最容易遭到取笑的事情“天上掉馅饼”,虽然她也曾经有过浪漫的幻想,却没有奢望其变成现实,但命运是永远不会在意嘲笑的。大大的馅饼,一百万美金,而且是接连掉下来了两个。财富的到来本该是幸福的,然而突如其来的财富对身心冲击的负荷却也是沉重的。

    这财富馅饼给龚占海带来的已经不是不安,而是莫名的恐惧。他深知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匿名无缘由的捐赠,什么目的猜不透,但如此巨大的数额一定有不可告人的可怕目的,不是惊天大阴谋也是要命的事情。

    未知的凶险往往是最可怕的,如同把一个人引入黑洞,什么也看不见还要无休止的向前走。无论意志多么坚强的人,总有一天会走到崩溃毁灭的地步。他不想走进这黑洞,很想拒绝这笔善款。但他清楚自己没有这个权利,学者的标志是对文化的解读,文化的最高内涵是尊重,而尊重最基础的东西就是自由平等,他很清楚,一个合格的父亲,是崇尚人权的,因此他绝对不会剥夺女儿选择的权利。

    然而,思想认识的差别决定着每个人的不同境界,在义子龚志远看来,大家在这个世界上吃苦受罪的忙碌,不就是为了钱吗?钱来的合法还拒绝是傻子。不仅如此,他还有一点点不满足,暗暗地幻想会不会有第三个馅饼或更多。

    纯净的心灵是因为汲取了美的养分,并拒绝了种种污浊。笑语了解世界只有语言,而善良的家庭为其注入文化营养时人为的安装了过滤器,所以社会在她的脑海里是美好的,不存在尘霾的。但往往越善良简单地思维,越理智越清晰。她知道自己不应该得到这样的援助,世界上有太多的人需要这笔钱而不是自己。可是从小到大,她都是听父亲的,她深信父亲永远都是正确的。

    自从李莲凤跳楼以后,龚占海的生活就没有过片刻的安宁。

    开始警方怀疑这有可能是一起谋杀案,从现场到死前最后的通话记录以及汇款记录,都可以断定龚占海与死者有非比寻常的关系,也具备杀人动机。但龚占海解释的很清楚,而且他被讹诈后和李莲凤通话时他都保留了录音,没想到这积谷防饥的做法,取得了立竿见影成效。而且在李莲凤家里的遗物里警方拿到了她的遗书,足以证明龚占海的清白。

    但是,当一个事实真相会影响某方面利益的时候,就会有很多人构词惑众,质疑打击。所以,有人猜测龚占海恃强凌弱,伪造证据;有人说他生理变态,灵魂扭曲;也有他的专业对手,顺势利用阶级立场说龚占海的国际获奖作品,都是以诋毁、中伤、丑化穷苦大众为基色的,这样人的一幅字画居然能卖到上百万,天理何在?良知何在?民族尊严何在?这一慷慨的雄论,果然唤醒了诸多网民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正义感,对龚占海大有屠之而后快之感。但也有颟顸之徒,不识时务的为龚占海辩解,终因实力不足,很快就在哓哓不休中败下阵来。

    有朋友让龚占海发表声明,但他很清楚治丝愈棼的道理,况且他本身也认为自己有责任,如果当初不是带着怀疑和猜测的阴暗心理看待李莲凤,和她坦诚相待,了解她帮助她,也许她就不会这样选择,这种天性的狭隘和自负,害人害己。他没有怨恨李莲凤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和损失,他懊恼自己的无知和过失,让女儿失去了母亲。他甚至觉得自己就是杀人凶手。如果当初自己不猜疑,不歧视,不傲慢,不设防,结果就不一样。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或许自己都没有任何问题,但从亲情、良知和人性及胸怀方面他不能肯定自己。

    所以龚占海并不觉得自己委屈,对恶意攻击自己的同行他也不觉得卑鄙。同样做一项事业,同样的努力与付出,自己有了那么多成就,而人家除了牢骚什么都没有,总该让人家发泄一下。他不是没有办法打击这样的对手,李莲凤的事情给他的启示是应该给弱者空间,别让他们觉得自己太委屈,专业上一生没有建树的人,制造一些阴谋与诽谤也算卑鄙者的成就,如果谎言和罪恶可以抚慰他们的灵魂,就宽恕他们吧!

    有时候一个人选择沉默不是因为懦弱或逃避,而是一种智慧,一种宽厚,一种善良。但也许给外界的感觉恰恰是相反的。

    要知道龚笑语是一个天真而又有才华的女孩,互联网带给人类的益处是无法估量的,甚至说任何高度的评价都达不到它真实的与潜在力量。一个健全的人,现实中的朋友也不会太多,能够经常来往的会更少。但一个有粉丝的盲人女孩,拥有多少可联系的朋友则超乎常人之想象,尽管她的保姆兼助理翟姐尽力避免让她知道龚占海在网上受到的攻击,但网络的有声阅读以论坛方式表达对龚占海事件看法的时候,把龚笑语简单而纯净的生活打破了。

《共度红尘》第四十三章 转捐

    她知道父亲舆论的压力很大,但并不十分清楚父亲内心也有深深地自责,更不清楚这善款对父亲意味着什么。

    “爸爸,秋天过后天就要冷了,我想在天冷之前让您带我出去户外玩玩,感受一下大自然,您有时间吗?”吃早餐的时候,笑语笑盈盈的对父亲说,两只眼睛也一直盯着父亲察言观色。不知情的人,很难相信她是盲人。

    “好啊!什么时候,你想去哪里?”占海似乎不假思索的回答。但他心里清楚,近期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女儿想和自己聊聊,不然她不会轻易提这样的要求,况且自己近段时间已经放下忙碌,想多休息一下,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态。

    “一会儿我们去东山怎么样?”笑语依旧笑盈盈的说。

    “好的,吃完饭就走!”占海看上去很高兴的说。

    金秋十月,美得醉人。通往山区的路两旁,枝叶繁盛,早晨的阳光打在上面,洒下一地斑驳。车轮撵着这洋洋洒洒的路面,不紧不慢的行驶着,偶尔有秋叶飘落下来,给占海带来了对生命的联想。但他不敢感叹,因为他怕笑语问秋天的美,他没有办法和她说清楚内心的感受。然而,现实总是无法逃避的,盲人的敏感往往超出通常的想象。

    “爸爸,这里的秋景一定很美吧,您能给我形容一下吗?”一路上占海开车,两人都是聊这无关紧要的话题,但对没有颜色概念的盲人描绘五彩斑斓,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笑语的要求很高,春夏秋冬四季之美一定要区分开描述。在她的人生里,也只有父亲才能说得清楚。

    “这里有格拉祖诺夫《进入秋季》你想听听吗?此时的美都在里面。”盲人要通过声音体会颜色,这点占海十分清楚,边问边选光碟。

    “不,爸爸,我静静地自己想,有人说人的想象力是无穷的,您承认吗?”

    “是的,我觉得思想越单纯的人想象力越丰富,因为他们心无杂念,自然唯美。”

    “爸爸,您知道我为什么要求您带我秋游吗?”笑语突然间转入正题。

    “知道,应该是听到了网上的八卦新闻觉得心里不舒服,以及善款的事情,爸爸没主动和你说也是想等大家都平静下来之后再冷静的面对。”占海并不回避。

    “爸爸,我弄不清楚,他们凭什么满嘴谎言的诽谤您,也不明白您为什么沉默,您不觉得自己委屈吗?”笑语终于忍不住了,不仅开门见山,表情也极为认真的说。

    “不然怎么样?总不能到网上去玩口水战,而且还要诋毁我们的亲人。”占海淡淡的说。

    “您说的亲人是李莲凤吗?那个自称是我母亲的人?我没有那样的亲人,她也不是我的母亲。”龚笑语沮丧而轻蔑的说。

    “别不认母亲,尽管他贫穷,甚至有点无知,还没有抚养你。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的人生有太多的无奈和苦难啊!”占海感慨地说。

    “爸爸,您为什么替她说话,一个没有道德底线,不养女儿,满嘴谎言,坑害恩人的女人。”笑语一反常态的语言尖刻,似乎两眼都有了光芒,这是占海从未见到过的。

    “别激动我的宝贝儿,我们准备下车了!”占海边说边停好车,然后下车绕过车头,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小心翼翼的搀扶女儿下车。

    灿烂的阳光下,拂过一阵轻风,不寒不暖,扫过笑语的笑靥,让她心中荡起涟漪。她的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和父亲依偎在一起,她喜欢父亲的温和,喜欢父亲的抚爱,喜欢父亲的气息。她走在占海的右侧,双手环抱着父亲的胳膊,头微微向父亲的肩头倾斜着,嗔娇而幸福的随着父亲缓慢而节奏清晰的脚步走,因为早已习惯,步调是那样的一致,心灵早已契合。

    “爸爸,春天和秋天哪个更美?您更喜欢哪一个?”笑语像是忘了烦恼,突然这样问父亲。

    “四季都美,但审美观不一样,内心的感受不一样,大家就有不同的喜好。我喜欢夏天,喜欢它的浪漫,那个季节有我人生很多故事和最美的爱。”占海毫不犹豫的回答。

    “爸爸,您真不恨那个女人?”

    “不许这样说,她是你妈妈!”

    “一个抛夫弃女,讹诈恩人的妈妈?”

    “很多事情,我们听到的,见到的,甚至经历的都不一定是真实的。她没有抛弃你,是你父亲强行把你带走的。她也不算讹诈我,为了给儿子看病,不得已而为之啊!她为此丢了人格,用生命谢罪,这还不够吗?”

    “可最后她是好人,您是恶人?”

    “也不能以简单的好坏做考量,只能说是正常的人遇到了不正常的事情。”

    “爸爸,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到死她都不想看我一眼?”

    “笑儿,没有人比父亲更了解你母亲多想见你,她看到你的眼神和激动程度简直用语言无法形容。只是当时我太残忍,怕影响你的生活,没有让她长时间看你,也没有让你和她相认,爸爸很后悔。”龚占海的谎言说的之所以逼真,的确是因为他后悔没有让母女相见。

    “妈妈看到我了,是来咱们家的时候,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笑语脸上露出了萌萌的幸福感,那份纯真一定是源于天性。

    龚占海实在不忍心继续欺骗这个盲人女儿,在良心不安中语无伦次的说:“有些祸是躲不掉的,有些罪是绕不过去的。人生回头看就是一个追忆,如果记忆里都是怨恨,生命必然痛苦。如果都是宽容体谅,则幸福得多。幸福就像音乐,有悲凉也有欢快,也是可以选择的。”

    “爸爸,你想接受善款吗?”

    “那是捐给你的,你说了算。”

    “爸爸,我不想要。”笑语试探性的和爸爸说。

    “真不想接受就转捐给国家眼科研究协会吧!”

    “好,我害怕您不同意呢,原来早都想好了!”龚笑语的笑容很灿烂。

    “你确信自己将来不后悔吗,需不需要再想想?”

    “爸爸,我一定不会后悔的,因为我做了一件人生最有意义的事情。”

《共度红尘》第四十四章 怀疑

    就在龚占海正为诸多事情烦心的时候,一个他讨厌的电话打过来了,望着手机上不断闪烁的名字“杜文杰”他更加沮丧,感觉真是雪上加霜。生活已经够麻烦了,范薇又来添乱,又不能置之不理,所以无精打采的接了起来。文杰关心的询问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情况,他没有心情与之探讨,草草的说自己也说不清为由便想摆脱谈话。最后还主动对文杰说最近烦心事太多,过一段时间他会给文杰打电话商量与范薇见面的事情,由于思绪烦乱,直到挂了电话也不知道自己乌龙了。

    文杰本无此意,只是觉得网上的事情说的很蹊跷,礼节性的关心一下,没想到一直推脱和母亲见面的龚占海却主动提出要见面得事情,这惊喜着实来的意外。

    然而,生活中的烦恼总是多于开心,其实杜文杰的现实状况比龚占海还要糟糕。一个时期以来,四面八方的压力同时到来,冲击力极强,自己的生命就像在地动山摇中震颤,同时又好像海啸与火山喷发携手而来,自己的灵魂就要被吞噬融化其中,生存的本能让他苦苦的挣扎。

    首先是顾久梅,自己付出全部心血挚爱的人,整日心事重重,除了向自己要钱什么都不做,而且贪得无厌,他没有想到这美貌之下的灵魂是那么的丑恶,而且不可理喻的吃严芳的醋,言语间还透出离婚的念头。

    其次,最好的兄弟董海波和自己分道扬镳,组建了自己的公司,挖走了很多关键岗位的人员,在竞争上,也咄咄逼人,两人随时都可能反目成仇。

    再次,蒋国平的确看不出任何本事,公司无论是管理还是经营都十分混乱,更谈不上什么发展、规划和战略,他心急如焚,按照约定又不能插手。

    杜文杰是十分具备契约精神的人,他认为遵守约定是人最起码的道德。既然大家说定了,他就不会按自己的好恶及利益得失而违背承诺,所以自蒋国平接手方圆公司以后,杜文杰很少留在集团公司,即便偶尔坐在董事长的办公室,也不接待任何人。但因为蒋国平来得时间不长,整体工作又需要他,经国平同意,他对境外子公司的一些情况直接过问,但重大事情的决定权还是要交到蒋国平的手里。

    一段时间以来,杜文杰很少在正京,境外分公司也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只要想做,看起来没事也有做不完的事情;如果给懒惰找理由,任何时候都可以闲着。

    与龚占海通电话的时候,他正走下返回正京的飞机。出口处有人接他,接他的一般都是周大明,没想到今天多了个李晓峰。

    天已经黑透了,秋末初冬的夜晚,正京风飒气凉,让他本已回暖的心又开始收缩,语言往往是跟着心境走的,他看着身体单薄瘦小可怜的李晓峰说:

    “你他妈怎么来了?”

    “我他妈怎么就不能来?”

    在方圆公司只有李晓峰不用看杜文杰的脸色说话,前面已经交代过,他是杜文杰的发小,生来就是杜文杰的跟班,两个人之间的亲情和友情哪个更多一点两人都说不清,别说他顶嘴,即便是生气的时候骂文杰、打文杰,文杰都一定会让着。下属让着上级畏的是威,强者让着弱者靠的是情。威严的含义在于高高在上,情感的味道则是丝丝入心。

    “先吃饭吧周总?”尽管李晓峰在公司身份特殊,却除了冒犯文杰以外对任何人都很尊重,所以他习惯性的不请示文杰而是问大明。

    大明用询问的目光看文杰的脸,两兄弟和自己的情谊让文杰突然来了兴致,想起了于叔的那句口头禅:“您看着办!”

    三人来到了一家小餐厅刚刚坐下,李晓峰便打开了话匣子,对公司的一些做法和问题一个接着一个的说,尽管思维条理和叙述方式都比较乱,但对文杰来讲一点不受影响。他很认真的说,文杰微笑着听,就像一个母亲聆听刚刚懂事的孩子和自己讲述做人的道理,看着很重视,实则就是为了让孩子开心。因为,他说的想的文杰早想过很多次了,而且想的更透更深。好朋友就是这样,一个想当傻子,另一个心甘情愿的就是傻子,其实,两个都是傻子。乐趣在于比谁更傻,而不是谁更聪明。

    大明也不听他们说什么,专心致志的和服务生点菜,当一切安排妥当,再把注意力转过来时,发现二位就像一对恋人,卿卿我我的说着没有边际的废话,似乎彼此都很享受,也许这就是废话的作用,很多时候废话能给人带来超乎寻常的幸福感。

    李晓峰完全陶醉于这种幸福之中,口才变得特别的好,越说越兴奋,越说越离谱。

    “文杰,我和你说的消息绝对可靠,红力集团有高桂敏的股份,而且份额不小,要么董海波哪来那么多资金。你想想魏广林不单单暗地里投资,海波拿地标和流动资金贷款他都帮着搞。原来魏广林是帮我们的,现在表面上帮我们实质是帮着红力集团整我们,我们今年正京的战略就是马歇尔计划,靠夸夸其谈的蒋国平根本不行,你回来主持大局吧。”

    “别他妈胡说,你再敢说蒋总一句坏话马上给我滚!”文杰平日说话很少带脏字,但和李晓峰说话经常骂人。

    “我他妈的不是为你着急吗?他真的不行,不但不懂经营,用人也不行,这也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说,大家都这么看。”李晓明从来不怕杜文杰急眼。

    “滚,离我远点,赶紧滚!”文杰不想让他说这些东西。

    李晓峰似乎也意识到有些事情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自己的确失言了。刀条脸便又拉长了一点,黑黑的眉毛下深凹下去的两只不大的圆圆的眼睛失落地望着餐桌上的菜品,显得暗淡失落,也不再说话了。

    “听说你又买了一件赝品?”聪明的大明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带着嘲笑问李晓峰。

    “别提了,我就是太轻信朋友,问了好几个哥们都说没有问题,结果还是出了问题。”晓峰带着遗憾的回答,他不在意文杰的骂,更不在意大明的嘲笑,不是源自心胸,而是因为信任和理解。

    俗话说,吃喝嫖赌各有所好。李晓峰没有不良的嗜好,独爱收藏,当爱好变成嗜好,人生就可能失度。正因如此他的嗜好几乎让他倾家荡产,因为他总是能买到最昂贵的赝品,在业内有赝品王之称,有的时候是轻信,也有时候是看朋友缺钱为了帮助人家自愿上当。总之耗资无数,赝品无数,但又每一件赝品都当宝贝留着。

    “什么货,又让人骗走多少钱?”文杰早已适应了他的生活方式,并不恼怒的问。

    “没多少钱,不到二十万,就算花钱买教训吧!”晓峰**的说。

    “你手里还有几个二十万,元代的青花瓷怎么处理了?”文杰问。

    “放着吧,当一个纪念品。”晓峰惭愧的说。要知道为了得到这个赝品李晓峰当时花光了全部积蓄都不够,还在文杰这里拿了钱。

    一个搞收藏的,不但没有专业水准,连起码的常识都不具备,花天价买了一个元代青花瓷,的确精美大气,但青花瓷是明代才有的,他居然能买到元代的青花瓷,让人无语。杜文杰心里这样想,嘴上没有说,他很清楚,说了也没用。因为李晓峰就是习惯以流言为依据,以网络为准绳,以欺骗为朋友,以胡说当荣耀。但无论怎样,只要是他认定的朋友,找不到比他更讲义气的人,对杜文杰尤其如此。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43246/ 第一时间欣赏共度红尘最新章节! 作者:梦中拾零所写的《共度红尘》为转载作品,共度红尘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共度红尘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共度红尘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共度红尘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共度红尘介绍:
我们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但我们很清楚,我们的百年人生,要穿越这一段滚滚红尘......
痛苦、罪恶、死亡是红尘中无法回避的,但却能给我们带来更深的思考。
我们都是光阴的孩子,我们依旧行走于红尘之中!共度红尘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共度红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共度红尘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