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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忆之呓     墨染梨香txt下载     墨染梨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七章 海棠为碑

    墨梨一行人跟着那小猫儿在牡丹亭的外院中穿来穿去,最终来到一座桥下,那是一座木质拱桥,在木桥和河岸的夹角有一团由枯草、破布等物絮的一个大圆团。

    那小猫儿一下便蹿进了那个大圆团之中,茫茫递近了灯盏,众人这才看清那个大圆团中隐约还蜷缩着一只猫。

    那只猫比小猫儿要大很多,几乎是两三倍的量,毛色是一样的,伏在那儿一动不动。

    墨梨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小猫儿用爪子左拍拍右拍拍,拍了好久,那只大猫一直一动未动。

    墨梨确定了自己的预感。

    小猫儿见大猫不理它,有点委屈,回头冲着墨梨喵喵叫了两声,墨梨招了招手说:“老黄,过来。”

    那小猫儿居然真的屁颠儿屁颠儿地跑了过来,墨梨蹲下身子,伸出手去想要摸摸那小猫儿的头,因为之前也没养过小动物(哺乳动物),又担心被抓被咬(主要是怕被传染狂犬病),所以心里还是挺害怕的,手一直没有实实地摸下去,谁知那小猫儿竟自己顶起小脑袋在墨梨的手心里蹭来蹭去,眯着眼,一脸满足享受的样子。

    就像是在寒冬,人们有时会渴望一个温暖的拥抱。

    看着小猫儿可爱的样子,墨梨忽然有点儿心酸,瘪瘪了嘴,把泪水强忍了回去,扯出了一抹微笑,问道:“老黄,那个是妈妈吗?”

    小猫儿喵喵了两声,表情好像是在微笑。

    就当它回答了是吧。

    “妈妈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将来我们也要去那边,但我们现在还不能去,我们要好好地留在这里,开开心心的生活,等时间到了,我们才可以去那个世界,妈妈会在那边等你的。现在,跟我回去好不好?”墨梨说完主动用手指搔了搔小猫儿的头。

    小猫儿神情忽地就黯然了下来,伏低身子呜呜了几声,又跑向了那只大猫,伏在它的身上,摩擦了起来。

    “去叫烛风、司空过来,把那只大猫埋了吧。”墨梨对茫茫说。

    ......

    不多时,烛风和司空便带着一锄一锹赶了过来。

    墨梨选了桥边的一株海棠树下面向着河水的一侧,埋葬了大猫,还堆了一个小坟头,却没有立碑,那株海棠就权当它的碑了罢。

    烛风说,那只大猫确实是母猫,而且哺乳期刚过了没有多久,而那只小猫儿也是个姑娘。

    .....

    站在大猫的坟前,墨梨说:“从今天起就由我来照顾老黄了,你放心,我会好好对它,把它养得黄黄胖胖的,一直,到它去见你。”

    墨梨伸出手指搔了搔小猫儿的脖子,柔声说道:“老黄,以后你就叫老黄了,跟妈妈回家。”

    老黄伸着脖子蹭了蹭墨梨的手,喵喵叫了两声,仿佛在说“好的呀,好的呀”。

    之后便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跟着墨梨回了卧墨池。

    墨梨让茫茫找了一个菜篮子,里面厚厚地垫了几层毛毯,临时给老黄做了个简易却也非常实用暖和的猫窝。

    猫窝就放在卧墨池的西厢房里,屋里点着炭盆,猫窝铺着厚厚的毛毯,老黄跳进去滚了两下便睡着了。可能是在外面长时间忍饥挨冻,总也睡不踏实,缺觉少眠吧。

    老黄睡得四仰八叉,跟墨梨一模一样,墨梨一边给老黄盖上小毯子,一边絮絮叨叨地碎碎念道:“一个姑娘家,就不能睡得斯文点儿?”

    唉......当了妈,都一样操心。

    那条小毯子是茫茫从大毯子上剪下来,勾了个边儿临时做成的,但茫茫的女工极好,针脚细密均匀,竟像是特意定做的一般。

    此时茫茫也蹲在旁边一脸母爱地看着熟睡的老黄,听了墨梨的话,不禁撇了撇嘴说:“闺女随妈~”

    墨梨高抬手轻落下地打了一下茫茫,嘟着嘴说道:“你终于肯跟我好好说话了!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样......额......”

    嗨,该死,这种事要怎么说得清楚!

    茫茫忽然变蹲为跪,认真地看着墨梨说道:“小姐,茫茫是你的丫头,一辈子都是你的丫头。”

    墨梨听了,深深地舒了一口气,轻松了很多,茫茫算是原谅了吧。

    但那个答案却不是墨梨想要的答案。

    墨梨也跪坐在了地上,拉了茫茫的手说道:“你不是丫头,是亲人。”

    茫茫听了顿时红了眼圈儿,抽抽噎噎地淌下泪来。

    墨梨伸手边替茫茫擦眼泪,边说道:“我不会和你抢的,傻丫头,我可是纯王妃。”

    “不,小姐高兴最重要,其它,都不重要。”茫茫说,眼神坚定。

    “是,其它都不重要,现在睡觉最重要。闹了一天了,我累了,明儿还要早起呢。”墨梨开心地笑着说,忽然伸手勾了一下茫茫的下巴,说:“小妞儿,快来伺候爷睡觉。”

    茫茫害羞又嫌弃地侧头躲开,“没正经。”

    墨梨坏笑着,揽了茫茫的腰往卧室走去,一路各种逗着茫茫,弄得茫茫脸红得像只熟透了的桃子。

    ......

    终于到了回门的大日子。

    墨梨早早地便起了床,一切准备停当后,又给老黄喂了食,和她玩闹了一会儿这才出了门。

    墨梨今天穿了一套牡丹红色的衣裙,还特意涂了同色系却更鲜亮一些的口脂和蔻丹(注1),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朵含苞微放的牡丹花儿,娇嫩欲滴,在纯王府正门前盈盈款款从软轿上下来,一时便引得众人瞩目,都不禁看得呆了。

    而白马之上一袭白衣的纯王同样让人惊艳不已,今日没有走仙路,衣服的面料和款式显得板正笔挺,庄重却不失潇洒,一派大家公子,噢,不,是大家王子的风范。

    纯王仍然一丝表情都没有,冰封雪盖,波澜不惊,正幽幽地看着墨梨。

    墨梨直直地回看着纯王,眼睛弯成了小月牙儿,一呲牙给了纯王一个灿烂的微笑,就像是今日的阳光,温暖和煦,带着浓浓的春意。

    纯王微微颔首算是回应,借机转开了视线,勒正了马,坐直了身子,昂首向前,一副随时准备出发的样子。

    墨梨见状便识趣地赶紧上了马车,大家都盼着例行公事早些开始早些结束。

    但今天,注定是对墨梨的一次大考验,面对父母亲人最是难遮掩,但也最是好遮掩。

第二十八章 回门(一)

    隆国公府门前披红挂绿,张灯结彩,竟是比墨梨出嫁时还要热闹。

    隆国公墨争和隆国公夫人林悯,大少爷墨玉、二少爷墨允和平姨娘早早地便站在门口,都是笑得合不拢嘴,满面春风,不时地看看时辰,巴巴地望着墨梨回家的方向。

    终于,看到一辆华丽的五驾马车(注1),车后跟着一个骑白马而行的白衣少年郞,一个骑枣红马的黑衣侍卫,和一条长长的队伍,队伍里有衣着华丽的侍女和小厮,还有拉着礼物的马车。

    行人见到车队纷纷避到路两边,无论男女老幼都痴痴地看着那骑于白马上的纯王,尤其是女孩子们。

    “神武门之变”前,那帮女孩子简直跟现代追星一模一样,常常一路追着纯王跑,平时弱不禁风,这个时候跟着跑几条街气都不带喘一下的,还会往上丢荷包、手帕、香囊、剑穗、鲜花之类的物什,或是高声挑逗、低声窃语“冷面俏战神”之类的话,好在还有着几分古代女子的矜持,倒是不敢喊“老公”、“我要给你生猴子”。

    现在,那些女子却是不敢再如此放肆,别说追着跑,扔东西,出言挑逗了,就是说话都不敢了,呼吸都比平时慢了好几倍,但就算再畏惧,还是管不住自己的那双眼睛,都死死地痴痴地盯着马上的纯王,怎么都看不够。

    所以,当初墨梨第一次见到纯王时的反应,算是相当理智了。

    这纯王当年可是“京城四公子”之首,从头发丝儿到脚后跟儿无一处可挑剔,而且能文能武,不仅是治世之能臣,还是将帅之奇才,唯一能算得上缺点的就是为人冷淡,当然,他作战的时候可能是冷血,但是,他这样的人,不就应该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吗?

    (自从排行第二的四皇子陈霆当了皇帝之后,“京城四公子”这个词便很少有人再提及了)

    林悯远远地看着那个万众瞩目的女婿,撇了撇嘴,低声对墨争说道:“姑爷千好万好,却对咱们女儿不好,毛用都没有。”

    这一句吓得墨争赶紧伸手捂住了林悯的嘴,“夫人你可轻声些罢。”

    林悯横了墨争一眼,手底下狠狠掐了墨争大腿一下,墨争立马撤回了手,咬着嘴唇生生吞下了那一声“啊”,揉着腿,委屈地唤了声“夫人。”

    林悯又横了墨争一眼,墨争立马闭了嘴,可是看着车马越来越近,还是忍不住轻拉了林悯的手,小声嘱咐道:“夫人,一会儿在女婿面前,可要收着些,万一得罪了他,咱们一家老小可是吃不了兜着走,咱们的宝贝女儿在王府里也不会好过的。”

    林悯听了墨争的话气不打一处来,甩开了墨争的手恶狠狠地说道:“当初要不是你怕贪生怕死,应下这门婚事,怎么会害得我可怜的梨儿差点儿没了命?好在是梨儿没事,不然我才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做母亲的就是这样,虽然心里知道女儿本来就没有多少日子了,但能活一天是一天,能留一日是一日,活着就有希望,就可能有转机。

    这不,转机就来了。

    这几日,日日收到屠嬷嬷传回来的信儿,隆国公府日日处在惊喜之中。

    从不问世事的女儿一夜长大,开始打理家事,而且看起来很有天赋。

    林悯一直担心墨梨嫁入王府后,会上受夫君的冷落苛待,下受丫鬟婆子小厮们的挤兑欺负,这大家宅里的弯弯儿绕可多了去,就算是主子,若是拿捏不住下人,一样会活得如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备受煎熬。

    这些,她可见得多了。

    若是这样,以墨梨那副身子和心性,怕是会提早到阎王那里报道。

    所以,她才接了已经回家养老,含饴弄孙的屠嬷嬷跟了过去。

    可是,连林悯都没有想到,离开了隆国公府,离开了她的怀抱的墨梨竟然变得如此强大,而且心机手段竟都还胜了自己一筹。

    林悯实是好生欣慰,不愧是我生的闺女!

    林悯的一双儿女,虽然都生得如玉人儿一般,却没有一个性子随了她的,这个一直都是她的意难平,如今向死而生后的墨梨总算让她吐出了一口闷气。

    大婚那日,惊闻墨梨自缢时,林悯当场晕死过去,悠悠醒转时,却并没有伤心难过,反而觉得心下安慰,这才是我的女儿,不畏惧,不妥协,遵从自己的心意。

    最让全家人高兴的是,墨梨转了性子,变得平和喜性,身子也因此有了好转。

    墨梨以前的性子,天底下怕是只有她哥哥墨玉最与她契合。

    墨梨说不想让梨花儿随波而去、四散飘零,墨玉便陪着她一片一片捡起飘落的梨花,再一捧一捧地埋入树下,说是要尘归尘,土归土。

    墨梨弄皱了墨玉的画儿,被墨玉埋怨而不悦,生气耍性子,墨玉便搬出他画的所有的画儿,陪着墨梨一张一张撕成了碎片,说是他的画儿,最大的用处便是拿来给墨梨撕。

    墨梨因为一个茶杯跟墨玉怄气,墨玉便拿出他珍藏的所有的各式茶杯,陪着墨梨一个一个摔得稀碎,说是,所有的茶杯都不及墨梨的一个笑来得珍贵。

    墨梨以前确实是难得一笑,几乎没有开怀地笑过,摔杯子算是唯一的一次。

    对于隆国公府嫡长公子来说,再珍贵的杯子,自是也抵不上妹妹的一笑。

    可是,林悯现在想起来心却还在一揪一揪地疼,那可都是银子啊!

    依着林悯的性子,这要不是亲生的,早就......

    唉......

    都说闺女随姑,儿子随舅,但墨争是独苗儿,一个闺女一个儿子便都随了她那个孽障哥哥。

    唉......

    就墨梨这古怪不讨喜的性子,就算长得再好看,接触时间久了也会招人厌烦,除了家人,唯一真心疼她,对她百依百顺的男人便只有张诚了。

    若是梨儿能嫁给张诚,那该多好!

    见林悯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墨争便轻揽了林悯的腰,附在她耳边说:“夫人,女儿和女婿到了。”

    林悯这才缓过神儿来,果见一行车马已在门前停下,纯王正翻身下马。

    墨梨被茫茫扶着出了车厢,早有小厮放好了下车凳,纯王侧站到凳边,居然伸出了手。

    是要扶我下车吗?墨梨看着纯王的眼睛想,可别弄错了,那就尴尬了。

    见墨梨犹豫,纯王的手便又往前递了递。

    噢,看来真是要扶我下车,面子活儿做得挺足啊,但满城风雨中再表演恩爱,是不是有点做作啊。

    墨梨想着却也大方的递了手过去,让纯王扶着她下了车。

    直到两人上了台阶,给父母兄长施礼问安,一家人还在看稀奇一样地看着墨梨。

    自懂事起,墨梨就拒绝穿艳色衣物,一直是各种白,雪白、霜白、月白......

    如今回门,纯王都穿着白色,她却一身艳丽的牡丹红。

    看来真是变了,屠嬷嬷并不是在宽慰大家。

第二十九章 回门(二)

    让墨梨惊诧的是,纯王这一通“父亲、母亲、姨娘、兄长”叫得甚是顺口,当然,口气里并无半分的亲热,却淡而自然,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

    果然治世之能臣并不只是说说而已,虽然纯王整个人看起来如世外仙人,不落凡尘,为人处事却能游刃自然,客套寒暄全无油腻做作之感,闲谈间看似云淡风轻,却是言语谨慎、礼数周全。

    当真是个高手!

    回门宴一向是姑爷唱主角儿,墨梨乐得清闲,好吃好喝地做她的观众,看着纯王一一与隆国公和隆国公夫人,以及两位公子说着场面话儿。

    从诗词歌赋谈到前两日的雪灾,从席面上的各色菜肴谈到北陈国各地及周邻各国的珍馐美馔,从古琴名画谈到战火烽烟,纯王没让一句话落到地上,不仅接住了,还会再点到为止的多聊上两句,既有来有往,又不会让人感觉卖弄学识。

    看来这纯王的优点还可以再加上一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墨梨看着这副情形,心里却漫上了一层淡淡的伤感。

    见到如此优秀漂亮的少年郞,哪一个适龄的少女见到会不动心?墨梨也不过是个小女孩儿,若说一点儿没有动那方面的心思,绝对是自欺欺人。

    好在墨梨是个对自己特别坦诚的人,自见到纯王的第一眼起就从未掩饰过对他的好感,从来都是赤*裸*裸地欣赏纯王的美貌。

    可是墨梨也非常理智清醒地知道,她虽是纯王妃,却并没有真正拥有纯王,不过比路人甲乙丙多了个名分而已。

    就像是现在,她与纯王同桌而坐,却是人坐咫尺近,心隔天涯远。

    俗称:看得着,吃不着!

    这大概是人世间最悲哀的状况之一了吧。

    唉.....

    墨梨叹了口气,撇开眼睛不再看纯王,夹了块儿红烧肉便放进了嘴里,这些天可馋坏了她了。

    墨梨馋肉不仅是因为纯王府的饮食清淡,难得见到荤腥,更是因为她的这副身体而暂时不能吃肉。

    墨梨现在这副身体恨不能除了平和体质之外集齐了所有的体质(注1),脾胃又弱,这种状况下吃肉相当于慢性自杀。

    俗话说:鱼生火,肉生痰,萝卜白菜保平安。

    肉类,不易克化,对于身体弱的人来说会加重脾胃的负担,还会加重痰湿的症状,使体质更加偏颇,于医治无益。

    所以,古代崇尚“上医”。所谓上医治未病,就是指在疾病尚未成型出现症状之时,大夫通过调整病人的作息、饮食等生活习惯,来预防疾病的发生。

    所以,忌口,是相当重要的养生治病之法。也就是现代所说的,管住嘴,迈开腿。

    就吃一块儿,应该没事儿的。

    嗯,应该没事儿。

    真香啊~

    还是吃肉最实在。

    墨梨心里碎碎念着。

    ......

    宴席快结束的时候,丫鬟端上了一大碗面,上面还有两个荷包蛋。

    只见纯王拿起筷子搅了搅碗里的面条,却并没有吃。

    而隆国公墨争则从身旁小厮手中的托盘上拿了一个红包递给了纯王,纯王接了红包,却又搅了两下面,仍是不吃,隆国公又拿了一个红包,递给了纯王,纯王再次接了红包后,便吃了一口面,又把两个荷包蛋都吃了。

    这个其实是回门流程里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搅面礼”。

    “搅面礼”与成亲时的“挂门帘”相对应。

    “挂门帘”指结婚当日,新郎到岳丈家接新娘的时候,新娘的弟弟拿出一条门帘挂在新房的门上。门帘多是红色或粉红色帘上绣着鸳鸯戏水等吉祥美满图案。新郎用红纸包钱送给新娘的弟弟,称“送喜钱”。弟弟收了“送喜钱”才会让新郎进入新房,见到新娘。

    “搅面礼”是回门宴上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当宴席进行到最后时,岳父亲自将面条(一大碗面条上放两个荷包蛋)端到新女婿面前让其品尝,但女婿不能吃,而是要用筷子在碗里搅拌面条,无论岳父怎么劝都不能吃,这时岳父会拿一个红包(里面包的钱要和“送喜钱”一样多)过来放到饭桌上让女婿吃面,女婿若是继续搅面,岳父则会再拿一个红包(里面的钱和上次一样多或翻倍)放到女婿面前,这时新女婿有两个选择,一是选择象征性的吃一口碗里的面条并将两个荷包蛋吃掉完成“搅面礼”;另一个选择是继续搅面条,岳父则要继续送红包(每次红包包的钱不能低于上次红包里的钱,要是增加必须翻倍),周而复始一直到新女婿满意吃面为止。

    但实际操作都是做做样子,一般是两次即止。

    墨梨看得有趣,结个婚竟是有这许多的讲究。

    不过,还真的是挺麻烦的。

    ......

    回门宴后,才是对墨梨的真正考验,这时,按照惯例,是新娘和母亲说悄悄话儿的时候,通常是由母亲传授一些床帏之事的经验。

    话说,这个不应该是在结婚之前传授么?洞房之夜都已经过了,难道是实战之后再总结经验?

    额......

    好在墨梨并不知道这个环节,也就不觉得尴尬,以为只是母亲要嘱咐女儿些话,所以要单独聊聊,一路上还走得挺怡然自得,被隆国公夫人拉着穿廊过院,权当饭后散步了。

    之前的几日里,墨梨已经从茫茫那里了解了一下隆国公府的概况,再加上茫茫时刻陪在身边,她也就并不十分担心,实在不行还可以装装新娘子的娇羞躲过去便是了。

    隆国公府虽然承着世袭的爵位,眼下依然是位高权重、富贵无边,但截止到现任隆国公墨争这里,却是三代单传,人口单薄。

    即使墨争已有了两子一女,终究年纪尚幼,羽翼不丰,嫡长子是个不喜仕途经济,只爱扎女孩儿堆儿作闲诗弄脂粉的主儿;嫡长女呢,又是个自小便体弱多病,身患虚劳之症,命不久矣的短命鬼儿,虽是嫁给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纯王,却也当不了几日的王妃,说不准哪天就归了西。

    而墨争又是前朝旧臣,如今新皇登基,正是去旧迎新的时候,那兼着的盐运使(注2)的肥差他家已独揽两代,早已经是许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怕是连新皇眼里都再也揉不下这粒沙子。

    所以,隆国公府颓势已现,家道衰败是迟早的事。

    这些都是墨梨从茫茫的叙述中总结出来的。

    而七皇子纯王陈昂,一直都深受当今新皇,曾经的四皇子定王陈霆的倚重,虽不是一母所生,却是一母养大,陈霆待陈昂更是比对自己的一母同胞的兄弟陈安还要亲厚些。

    这样的一桩赐婚,看似门当户对,实则暗藏玄机。

第三十章 回门(三)

    而同时被赐婚的,还有北陈国唯一的一个异姓王,忠义王张顺家的小王爷张诚,张诚在“京城四公子”里行四,自小与陈霆、陈昂一同长大,是陈霆除了纯王最信任的一个人,现在任禁军统领。

    张诚迎娶的是掌控天下兵权的大将军,赤国公丁坚的嫡长女丁宝华。

    据说,当初新皇同时赐婚纯王和小王爷,先让纯王做选择,纯王却不顾兄弟之情选择了张诚属意多年的墨梨。好在知道张诚喜欢墨梨的人并不多,那时候自由恋爱容易被人诟病,所以没有人会大肆张扬,而张诚又向来唯陈霆的话马首是瞻,兼习惯性对陈昂无底线退让,所以整个赐婚事件并无什么波澜,两对新人顺顺当当成了婚。

    可见,果然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两桩赐婚不过都是安抚拉拢,至于日后如何,估计还要看新皇的需要,和两个位高权重的旧臣的表现。

    虽然政治联姻于皇亲贵族的儿女是必然的结局,但墨梨和丁宝华则是其中最惨的炮灰。

    自古红颜多薄命。

    唉......

    再说回到隆国公府,墨争,也就是墨梨的父亲,是第三代隆国公,兼任从三品的盐运使,有权有势又有钱,这样的公子哥儿,当初却死杠上了自家管家的女儿,也就是墨梨的母亲林悯。

    公府的管家对于小门小户来说,虽然也算是家大业大了,但怎么说也就是个高级家奴,未来的国公爷娶家奴的女儿为正妻在当时的人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更是离经叛道的事。

    但在墨争的各种软磨硬泡外加寻死觅活下,又眼看着墨争一日大过一日(男子二十五岁在古代还未成婚已经算是大龄未婚男青年了),为了香火传承着想,老隆国公和夫人实在没能抗住,只得同意了,当时墨争和林悯成亲可谓是轰动一时,一点儿都不亚于墨梨在御赐成婚之日自缢未遂。

    墨争和林悯成婚后却一直未有所出,三年后在老隆国公和夫人的压力下,墨争抬了原先的通房丫头平儿为妾,就是现在的平姨娘。

    古时妇人无子是会被休的,是为“七出之条(注1)”之首,林悯碍于自己的肚子不争气,所以即使心下再是不喜,也没有敢阻拦。

    可奇就奇在,墨争刚抬了平姨娘,林悯就有了喜,生下了长子墨玉,自此隆国公府阖家上下都当平姨娘是福星,就连林悯都对平姨娘另眼相看,再加上平姨娘不争不抢的柔顺性子,一向泼辣的林悯也对她宽待了三分。

    次年,平姨娘又为墨争添了一子,就是墨梨的二哥,墨允。

    又隔一年,墨梨便出生了。

    墨争一下子添了两子一女,总算是打破了墨家祖上三代一脉单传的魔咒,全家上下喜气洋洋,兴旺之势一发不可收,着实锦绣繁华了几年。

    而墨梨又是隆国公府四代里唯一的一个女孩儿,又生得粉团儿一般若人爱,一生下来就成了墨争、林悯两口子的掌上明珠,老隆国公夫妇更是拿墨梨当成了心尖肉,恨不能天天守在身边看着,一刻都不能离,阖府上下对墨梨那真是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不知道怎么疼好了。

    但或许墨梨天生福薄,消受不起这许多的福分,自两岁起便现体弱多病之势,为着保下墨梨,便听从了红叶庵庵主问情的建议,改了之前的名字,取一贱名直接作为正名。

    因着林悯怀墨梨的时候特别爱吃梨子,便想拿“梨”字作名。

    旧时,人们常常为了使孩子好养活,健康顺利地长大,而给孩子取个贱名,多数是借用身边的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之类的名字来唤自家小孩子,比如:“狗蛋”、“牛娃”之类,但若是拿来作正名,还是应选个略雅正些的。

    梨是北方最为常见廉价的水果之一,很多农家都会在自家院子里种上一两棵梨树,春可赏花,夏可遮荫,秋可品果,虽然常见廉价,却也非常实用。

    而春杏、小桃、阿梨也是乡间女儿最为常见的名字,不仅接地气,也颇有清新可爱之意。

    梨花洁白素雅,于百花争艳,姹紫嫣红之时,以一袭素色独显温婉娴静、不争不抢的气质。

    “梨”字雅俗共赏,又是母亲怀胎之时最爱之物,更寄托着父母亲人对上天的祈愿,对孩子的深情,“莫离!莫离!”,时光还长,相聚太短,愿你不要早早离去,让我们有时间好好爱你。

    所以,墨梨这个名字便定了下来。

    ......

    走过一堵堵红墙,穿过一重重院落,墨梨终于来到了墨争和林悯的住所墨林轩。

    林悯直接把墨梨拉进了房里,把一应的丫鬟婆子都留在了院子里,连茫茫墨梨都没能带进去,墨梨心里有点小慌乱。

    一进房里,林悯就再也忍不住了,拉住墨梨的手泪如泉涌,“阿梨,我可怜的阿梨,你受苦了。”

    墨梨最见不得人哭了,尤其是那种情真意切的。

    墨梨拿出手帕为林悯细细擦着泪,甜甜地笑着,娇滴滴地说道:“娘,我没有受苦,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说着便亲亲热热地挽了林悯在桌边坐了下来。

    “是,是,我的阿梨长大了。”林悯说着嘴一瘪,泪又流了下来,喃喃地重复着:“长大了,长大了。”

    “娘,别哭了,哭多了,眼睛就不漂亮了。”墨梨一边帮林悯擦着泪,一边软语哄着。

    林悯吸了吸鼻子,拉着墨梨看看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头又摸摸脸,眼角还带着泪,脸却笑得像朵花儿。

    “我的阿梨,越来越漂亮了,穿红色好看。小女孩儿还是应该多穿些艳色,要不然将来想穿都穿不了了。就像你娘我,最喜欢红色,可是到了这把年纪,给我穿都不好意思穿出去了。”

    “娘你想穿就穿啊,我娘永远十八岁,穿什么都好看。下次,我陪娘一起去做新衣裳,就选红色的面料。”墨梨摇着林悯的手说道。

    林悯却又笑又哭起来,“我的阿梨居然会撒娇了,我的阿梨居然会撒娇了。你不知道,你小时候,我和你爹多希望你可以像别人家的女儿那样跟我们撒撒娇,哪怕是撒泼打滚儿也好。可是,你个小正经,偏生从小就是个小大人儿的样子。”

    林悯说着,伸手勾了一下墨梨的鼻子。

    “现在也不晚啊,难道娘嫌弃我这么大还跟你撒娇吗?”墨梨将头倚在了林悯的肩头,娇声娇气地说道。

    林悯紧紧搂了墨梨急急地说道:“怎么能,怎么能。女儿无论多大年纪,在妈妈面前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儿。我的阿梨,永远都可以跟娘和爹爹撒娇。就是可惜,可惜你现在却不能时时在我们身边了。”林悯说着,又忍不住落下泪来。

    墨梨又忙帮林悯擦泪,“娘,我们都住在唐城,我可以常常回来看你呀。你别再哭了,再哭我的帕子都湿透了。”

    “好,就常常回来看娘。那纯王要是敢阻拦,你告诉娘,娘去跟他理论。”林悯并没有像那个年代其他的母亲那样,说什么嫁到了夫家就是人家的人了,要好好地相夫教子,千万不要有事没事往娘家跑,让人看着不好之类的话。

    “娘,你放心,他不敢怎么样,你女儿,可以的。”墨梨扬了扬下巴故意得瑟地说道。

    林悯终于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豪放地拍了一下墨梨的肩膀说道:“我就知道,我的阿梨可以的。不愧是我的女儿!”

    墨梨也豪放地拍了一下林悯说道:“那必须的!不看我娘是谁!”

    说完,两人都放声大笑起来。

    那一晚的开怀大笑,多年以后,墨梨想起来,依然很怀念。

第三十一章 回门(四)

    房里忽地传来响亮的笑声,院子里候着的林悯的贴身嬷嬷秦妈妈和茫茫惊异地互相看了看,夫人已经很久没有这般开怀大笑了;小姐以前笑都很少,何况放声大笑?不过最近倒是笑得多了,原来一张苦情脸,如今眼角唇边时时带着笑意。

    你瞧,树枝已经泛了绿意,春天要来了。

    笑闹之后,林悯神秘地对墨梨说:“阿梨,你等着,娘有好东西拿给你。”说着便起身进了内间,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捧了个木匣子。

    那个木匣子没有点缀任何的珠宝玉翠,看着普通,近看时却能发现它木质上乘,雕工精致,就算不懂行的人也能看出它不是俗物,价值不菲。

    “先前,怕你不爱理事,嫌烦气,这些就没给你带着。如今,你长大了,会打理家事了,这些便都给你带着。”林悯拍了拍手中的木匣说道。

    “纯王和纯王府里的那些丫鬟小厮们没有一个好相与的,爹和娘没本事,只能护你到这儿了,以后的日子,你只能靠自己。日后,有的是关口要过,有的是需要打点盘算的地方,这些权当傍身了,不要不舍得银钱,都是些身外之物,没什么稀罕,自己好好保重才是最紧要的。不够了就回来跟我要,我拼了整个隆国公府,也要护你一世周全。”林悯说着,又落下泪来,紧紧拉着墨梨的手,无语凝噎良久。

    墨梨收起了嘻笑玩闹的表情,轻轻擦去了林悯的眼泪,拉了她的手正色道:“娘,你不要这么说,我生在公府之中,衣食无忧、荣华富贵,又能享受爹娘哥哥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么多亲人的疼爱,已经足够幸运,足够好了。我很知足,也很感恩。人生在世,没有人真的可以万事如意、一帆风顺,要得太多,只能徒增烦恼,不如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什么关口,不关口的,没那么艰险,更没那么吓人,不过是遇到问题便尽心解决罢了,实在解决不了的,就不解决,也没什么大不了。”

    墨梨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所以啊,娘,你和爹爹不用为我担心,你们好好的,我才能没有后顾之忧,我才能更有心力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

    “好,娘答应你,爹和娘,我们都会好好的,绝不会让我们阿梨有一丝的后顾之忧。”林悯笑着说道,转而却又面露忧伤,“阿梨,娘这些日子心里一直在埋怨自己,没能给你寻一门好亲事,委屈了你,这怕是娘一辈子的遗憾。”

    墨梨听完却笑了,说道:“嫁给纯王可是北陈国万千少女梦寐以求的事,你女儿是赚到了,怎么能是遗憾呢?”

    “选择夫婿,心里有你,对你好才是最重要的。纯王再好,他心里头没有你,对你不好,什么用都没有。新婚燕尔就与妻子分院而居,对你不管不问,皇上责罚训斥后依然我行我素,天长日久了不定怎样呢。哼,要我说,那日怎么不干脆冻死他算了。”林悯恨恨地说道。

    “娘,分院而居挺好,我现在身子这样,就算住在一起,也什么都干不了啊。”墨梨俏皮地说道。

    林悯“啪”地拍了一下墨梨,“说什么呢,都不知道羞,好像你知道要干什么一样。你成亲前娘一直没有机会跟你讲讲这方面的事,现在就跟你好好说道说道,免得到时候吓到了你。”

    接着林悯就开始了生理卫生课的讲座,林悯讲得面红耳赤,都不敢看墨梨,墨梨也是听得极其尴尬,又不知道要如何喊停,便顺手从桌子上的盘子里拿起一个苹果,“咔嚓”咬了一口。

    “娘,娘,你和阿梨说完没有?我还有东西要给阿梨呢。”正在墨梨脑壳儿疼的时候,外面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清清甜甜的,像是唱曲子,正是墨梨的嫡长兄墨玉。

    “你喊什么?我和你妹妹有正经事要说,你赶紧到前厅去陪陪纯王才是正理,做什么在这儿瞎胡闹?!”被冷不丁打断了的林悯有些恼烦,还有些尴尬,扯着脖子冲外面吼。

    “噢~”外面传来一个不情愿的噢,却不敢再出声了,这墨玉向来是最怕父母的。

    “娘,这个不急着说,反正一时半会儿也用不到。你先跟我说说,这匣子里装的是什么好东西?”墨梨赶紧抓住时机转移话题。

    其实林悯也有点继续不下去了,她也是第一次讲这个啊,还是当着自己女儿的面儿.....容易嘛......

    反正以阿梨的身子骨儿和纯王的心性,还真是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用上,算了,以后再说吧。

    林悯心里想定了主意,便顺着墨梨说道:“这里面可都是好东西,是最重要的嫁妆,你拿到纯王府的那些东西和这些相比都不算什么。”

    银票加物件儿拢共四十万两银子的嫁妆,都不算什么,看来匣子里的东西至少价值百万之上,这隆国公府的确富贵啊。

    林悯打开了匣子,墨梨凑过去看,里面是厚厚的一摞纸。

    “这里都是地契和田契,有铺子、宅子、田产和庄园,若不出意外,够你活几世的了。里面有一处庄园,名为溶月山庄,就在东南边儿雾灵山上的百望坡,整个百望坡娘都给你买了下来,方圆十里遍种梨树,一到春天煞是好看,你定喜欢。那些梨树到今年整整十年了,一直没有带你去看过,就是想着哪天你出嫁了,再送给你,算是个惊喜。”林悯笑着说道。

    方圆十里遍种梨树,花开时节,该是怎样壮观的景象啊,一定要去看看。

    “那景象想着就美,等花开了,咱们一家人就去赏花踏青。”墨梨拥着林悯说道。

    林悯也紧紧地拥住了墨梨,神色却黯然下来。

    心里想着:若是你能好好地活到那时,一家人一起去看看那些梨花,去那园子里住上一住,就算让我折寿十年我都愿意!

    ......

    墨梨一从林悯的房里出来,便被墨玉和黑允拉到了墨玉的房里。

    “阿梨,快看,这盒是我新制的胭脂,可费了神了,颜色正配你的衣服。”墨玉一进屋便宝贝似地拿出一个精致漂亮的小盒子捧到了墨梨的面前。

第三十二章 回门(五)

    墨梨打开盒盖,里面一片红艳艳,粉质细腻,揩一点涂在手背上,粉粒和皮肤非常贴合,一晕开像是直接渗到了皮肤里一样,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

    “好东西!谢了,哥!”墨梨拍了墨玉的肩膀一下说道。

    “你喜欢就好,你喜欢什么颜色,尽管跟我说,我再给你做。”墨玉见墨梨喜欢,自是高兴得不得了。

    “好!”墨梨也不客气,爽快地答应着。

    接着,墨玉又一一搬出了好多精致的吃食和新奇的小玩意儿,弄得墨梨左看看右看看,这个还没咽下去,就又塞进了另一个,眼睛嘴巴都快忙不过来了。

    整个过程中,墨梨的二哥墨允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笑得像个老父亲,什么话都没说。

    墨梨玩兴正酣的时候,墨玉的贴身小厮不问进来回说前厅里纯王差人来催王妃回府。

    墨梨还未玩尽兴,有些怏怏不快,墨玉满脸愤愤地说道:“阿梨,咱们玩儿咱们的,不理他,看他能怎么样!”

    “大哥,阿梨毕竟刚嫁入纯王府,惹恼了纯王,可是对阿梨没有半分的好处。咱们一时倒是无碍,可阿梨却要独自一人在纯王府内支应,若是被纯王刁难苛待,爹和嫡母也都只能看着。日子还长久,也不差这一时半刻,日后时常都可相聚。”未及墨梨回应,墨允便温和地劝解道。

    墨梨边听,边细细地打量起她的这位二哥哥,先前目光一直被墨玉拘着,未及细瞧。

    只见那墨允长身玉立,温润谦和,眼睛里却透着一股极力掩饰的锋芒。

    墨允于短短几句话间,便陈述了自己的论点:别玩了,赶紧回家,并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进行了论证:若得罪了纯王,受苦的是妹子,日子长久,岂在朝朝暮暮。

    简明扼要,在情在理。

    而且没有一个字是在横加阻拦,整段话没有出现一句“我觉得”,只是分析客观事实,摆明利害关系,要怎么做你自己看着办。

    静水流深。

    墨梨不禁在心里暗叹道,嘴角微微向上勾起。

    好在,墨家还有一个你!

    茫茫曾经跟墨梨讲过,这位墨家二少爷墨允,自幼便好读书,而且不是书呆子类型,也不曾见他日日头悬梁锥刺股,却不声不响地在十八岁的年纪便已经通过了院试,而且录了廪生(注1),曾经在县试中一举拿下案首(注2)。

    要知道古代的科举制度可比现在的高考难多了,需要经过县试、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的层层筛选,而且乡试要三年才考一次,就是说如果今年没考上,要等三年才能再考一次,很多人努力一辈子也就是个童生(注3)、秀才,甚至有的人卡在乡试这关迟迟过不去。

    大多数的贵族子弟是不会通过科举考官来做的,毕竟太熬人,而是捐官。“捐官”,就是士民向国家捐资纳粟以取得官职,简单来说就是花钱买官,这个在历朝历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是国家允许的,正大光明,不属于违法乱纪,只是各朝规定不同而已。

    墨允身为公府的二少爷,虽不是嫡出,但捐个官做也不是什么难事,他却要苦哈哈地考科举,可见志向高远。

    当时墨梨就在心里暗暗佩服了墨允一把,如今见了,更觉得果真是个青年才俊,而且是那种有长远发展的类型。

    而墨梨的嫡长兄墨玉则是另外一个画风,说是贾宝玉型吧,又不全像,除了不爱经济仕途,太过理想化,喜欢扎女孩子堆儿比较一致外,倒是没有宝哥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怪毛病,比如吃胭脂......

    墨玉,是个挚诚纯真的大男孩儿,也是个精致的猪猪男孩儿,还是个比女孩子还要好看的漂亮男孩儿。

    让人见了便生出保护欲,愿护他一生天真浪漫,不谙世事。

    告别了依依不舍、泪洒千行的墨玉,墨梨又来到墨林轩和林悯告别,或是母女俩把事儿都说开了,林悯见墨梨过得也还算不错,眼见身子骨儿还有好转的希望,心下便宽慰不少,又因着她本来就爽朗的性子,告别时并没有哭哭啼啼,只是嘱咐墨梨照顾好自己,常回家看看。

    茫茫说过,北陈国对女性(非奴籍)的要求其实并不算苛刻,虽然也要求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执行起来并没有那么严格,若是有正经事要出去,也没人生拦着,更不会挨打受罚什么的,而且明文规定每月的初一、十五都可以光明正大地出门逛街。

    而且,女性也是可以出来工作的,只是实际工作的人会比较少,一个是受教育水平的限制,一个是受思想观念的限制,那个时代兴的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果女人出来工作,夫家是会被人瞧不起的,会让人觉得她男人没本事,连老婆孩子都养活不起。

    所以,墨梨倒是真可以经常回家看看,或者约大家一起逛街吃饭。

    从墨林轩出来,墨允依然一路送着墨梨,不紧不慢地走着,墨梨看出墨允应该是有话要跟自己说,便吩咐茫茫等人远远地跟着。

    大概是为了节省时间,墨允没有任何铺垫,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听不流说,你失忆了。”

    “啊?啊!”墨允的直接让墨梨没有一点点准备,一时间张口结舌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这个墨不流,他明明是知道,她不只是失忆这么简单。

    他什么意思?他要做什么?

    他在,帮忙打掩护吗?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墨梨的心中顿时生出各种疑问。

    墨允并未等墨梨回答,径直又说道:“你不必担心,这件事我谁都没有说。而且,家里人,你不必担心。我先跟你简单说说纯王府的情况,以及咱们隆国公府面临的问题。”

    墨梨定定地看着墨允,未置可否。

    墨允也没有理会墨梨的反应,自顾自地说着。

    从墨允口中,墨梨弄明白了一件事,确定了一件事。

    弄明白的是,为什么皇帝和全京城的百姓都对纯王把自己安置在牡丹亭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首先要先从纯王府的格局说起,这个纯王府据说是纯王自己设计并监督建造的,格局和普通的民居大相径庭。

    一般的民居,大门都是开在中间的,可纯王府的大门却并不是,而是开在了整个纯王府的左侧。

第三十三章 回门(六)

    打个比方,如果拿一张长方形的纸当作是纯王府的平面图,把这张长方形的纸从中间对折,再从中间对折后打开,也就是居中对折两次后打开,就可以看到原来的那张长方形的纸被均匀地分成了四个小长方形。

    再以分隔线相交的点为圆心,以大长方形宽度的四分之一为半径,画一个圆。

    得到的平面图就是纯王府的大致格局了(我尽力了,不知道有没有讲明白),中间的圆形是纯王府里最大的一个湖,名为醉湖,四周围绕着它的那四个小长方形(除去醉湖的部分)是纯王府的四大院,之前茫茫已经跟墨梨普及过关于纯王府四个大院的有关知识(第二十章,记不清可以再去看一下),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

    之前茫茫也说过,这四个大院分别以春夏秋冬来命名,分别是百花园、轻风馆、望月楼和听雪轩,放到图中,就是:左下的小长方形是百花园,右下的小长方形是轻风馆,右上的小长方形是望月楼,左上的小长方形是听雪轩。

    也就是说,整个纯王府的布局,是围绕着中间的醉湖,从左下的小长方形开始,按照春夏秋冬四季变换的顺序逆时针排列。

    大门就在左下的小长方形中间的位置,就是说,从代表春天的百花园进入纯王府。

    下面最有意思的设计来了,贯穿四大院的主路是围绕着醉湖修建的大穿廊,最关键的点是,这条大穿廊并不是一个闭合的圆形,修到听雪轩的主院寒英殿就没了!

    也就是说,从平面图上来看,虽然听雪轩就在百花园的正上方,但是,没有办法直接从百花园进入听雪轩,而是要穿过轻风馆和望月楼两个院子才能到达,或者也可以坐船直接到听雪轩的码头。

    如果走陆路的大穿廊,纯王府的四个大院就是层层递进的关系,最外面的是百花园,然后是轻风馆、望月楼,最后到达主人的居所听雪轩。

    而纯王府的每个院子,原本都是各有用途的,像百花园,因为是最外层的院子,便主要用于接待,之前茫茫也已经讲过百花园了(第二十章,忘了的请自行回顾一下前情),一共分为三个小院:主院迎春堂,东院桃花坞,以及墨梨住的西院牡丹亭。

    主院迎春堂作为纯王府最重要的会客区,用于比较隆重正式的会见或是会见不太熟悉的人,如果不是特别正式的会见,按照不同的熟悉程度会分别安排在轻风馆或是望月楼,一般不会安排进听雪轩,但像小王爷张诚这样的关系,就可以直接进到听雪轩里。

    重点来了,下面三部分就是大家对于纯王把墨梨安置在牡丹亭反应强烈的最主要的原因。

    首先,(就不说把墨梨安置在了最外层用于接待客人的院子显得有多生分了吧)北陈国以东为尊,却把墨梨安置了西院内;

    其次,百花园的东院桃花坞,是主要用于举行宴会的地方(有时宴会也会安排在望月楼,或是轻风馆)。桃花坞是包括一部分醉湖的,在醉湖里靠近桃花坞的位置有一个小岛,名为桃庵岛,岛上设桃夭台,上面住的是纯王府的舞乐歌姬,通俗来讲,就是纯王豢养的家妓。

    不仅让一个堂堂王妃与家妓住在一个院子里,还让家妓住了东院,让王妃住了西院,这能不让人瞠目结舌吗?

    再次,墨梨现在住的牡丹亭原是用于安置访客仆从之处,也就是说,牡丹亭原先是给家奴住的地方。

    欺人太甚!

    若不是碍着十月万人血染京都,到今日血腥之气犹自未散,如今大家都噤若寒蝉、战战兢兢,隆国公府又怎能忍得下这口气?!

    新皇在做定王的时候,就宠信纯王,纯王做出如此过分的事,却也只是被新皇私下斥责,罚跪了三个时辰而已。

    墨争和林悯又能说什么?

    怪不得林悯一直自责,怪自己没能给女儿寻一门好亲事。

    一进门便如此明目张胆地折辱,简直是不把墨梨当人看,更是没有把隆国公府放在眼里!

    亏他刚才还那么淡定自若,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跟墨梨一家人寒暄,不搬个奥斯卡最佳影帝给他都说不过去。

    既然那么过分的事都做了,不陪妻子回门,怕也不会让人多惊奇了吧?何必再陪着演一场戏!

    这也就不难想到,为什么墨梨一行人会遭到王府下人的刁难了,即使纯王没有吩咐,他们一样不会有好脸子,都是惯会看人下菜碟儿的。

    难怪,那日追问茫茫桃花坞里是否住了人,她一直支支吾吾地不肯说,想是怕墨梨听了生气,伤了身子。

    墨梨想到此处冷哼了一声,心道:好你个纯王!

    确定的事是,新皇赐婚于纯王和墨梨,怕只是缓兵之计,隆国公府岌岌可危。

    墨氏家族独掌盐政两代,相当掌握着一国命脉,又握着大量财富,如今新朝初建,常规情况下,都会在重要的职位上安排自己人,若是再寻个由头抄了隆国公府,又会为财政增加不菲的收入,一举两得。

    这个问题,之前墨梨也分析到了(第二十九章),如今墨允也做出了一样的判断,看来隆国公府确实是命悬一线,祸福难料。

    墨梨当下便决定,她要做些什么,至少保住阖府上下人的性命,爵位可以不要,官儿可以不当,钱也可以都上缴,活着就好!

    “以后,有什么想知道的,大可以询问不流,也可以回家询问我,不必忌讳。”最后,墨允嘱咐了一句。

    墨梨没有应答,只是笑了笑。

    她不知道要不要跟墨允和墨不流承认自己失忆,先这样吧。

    来到前厅,墨梨发现林悯和墨玉已经等在里面了,刚才不是已经告别过了吗?怎么还是送了出来?另外,他们怎么会比自己先到呢?

    墨梨迅速回忆了一下,发现原来墨允带她走的那条路并不是之前林悯带她走的那条,应该是为了说话方便故意绕了路。

    隆国公夫妇,墨玉、墨允两兄弟和平姨娘,全家人齐齐送到了大门外,墨争、林悯夫妇两个和墨玉又是一通各种嘱咐,在门口拉扯了好一会儿才放墨梨走,墨允和平姨娘却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关切地看着她。

    整个过程,纯王不急不躁,也不催促,只冷冷地看着。

    纯王扶墨梨上车的时候,墨梨忽然停住问道:“王爷今日,可有时间一叙?”

第三十四章 若是,我要你去死呢?

    纯王长睫微闪了一下,抬眼看着墨梨道:“好,轻风馆蝉室,一起用晚饭。”

    纯王答应得如此痛快实是出乎墨梨的意料,她以为至少要磨上几个回合,甚至纯王自始至终不理她也是极有可能的。

    或是碍着隆国府一家俱在,又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可是,把御赐王妃安置在家奴住的的牡丹亭这样的事都能做得出来,他会在乎这个?

    墨梨想不出理由,便放弃猜测,但愿回到王府后他不会变卦。

    墨梨微点了点头,道:“好。”

    一路无话,回到王府,纯王依旧扶了墨梨下马车。

    之后便各自回院休整,换过了家常服饰这才往蝉室而来。

    蝉室是轻风馆里的西院,是纯王府里的茶室和琴室。

    墨梨到的时候,纯王已经坐在了蝉室里,晚饭也已经布上了。

    蝉室的装修全部是跪坐式,一水儿的绿色装饰,看起来十分的清新雅致。

    “王爷,我来了。”墨梨看纯王拿着茶杯出神,便在门口轻轻知会了一声,免得惊扰了他。

    纯王闻声迅速收回心神,应了声“好”,却并未看墨梨,放下茶杯说道:“吃饭。”

    “好。”墨梨仿效着纯王的样子在他对面跪坐好,看了看桌子上的吃食,和平时派给自己的饭食别无二致。

    “你,平时也是只吃这个?”墨梨不敢相信,纯王居然也吃得如此简单,应该说清汤寡水,她都有些怀疑,是不是因为和自己一起吃饭,纯王故作姿态。

    纯王做了个请的手势,便自顾自地拿起碗筷吃起了饭,淡淡说了一句:“我吃得清淡。”

    你吃得清淡就要拉着全府的人陪着你当兔子吗?

    墨梨撇了撇嘴心道。

    “听说,你要在牡丹亭里单设一个小厨房。”纯王说,像是陈述句,又像是疑问句。

    没想到开场是问小厨房,“是,方便我煎药。”墨梨回道。

    纯王不语,墨梨亦不语,默默地扒着饭。

    “你有话想和我说?”纯王问。

    “是。”墨梨感觉这个氛围特别像自己犯了错,到老师办公室挨训。

    老师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拿手指敲着桌子说:“来,你说说你都哪儿错了。”

    ……

    “我……”墨梨早就想好了的一大篇话此时竟然不知道怎么说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墨梨也无心吃饭,索性放下碗筷。

    你说说你,怎么这么不争气!怎么这么怂呢!怕他什么!

    墨梨掐了自己一把,结果一不小心力道用大了,疼得直吸气,还不敢出声儿。

    “额……”墨梨又酝酿了半天,最后开口又只是一个“额”字,便不知从何说起了。

    “王爷,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前世五百次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你我于茫茫人海之中结成夫妻,虽然没有共枕眠,但名义上就是夫妻,这你得承认,皇上金口玉言赐的婚,不得抵赖。那你说我们为了这一世的姻缘至少得修了一百年吧?估计上辈子咱俩把头都得扭落枕了,才换来今天面对面吃顿饭。这么天大的缘分,我们怎么也得好好珍惜一下,您说是吧?”墨梨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吐沫四溅,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啥,但总算是开了口,万事开头难,只要开了头,后面就容易多了。

    此时墨梨的感觉终于算是回来了,从客场男足,变成了主场乒乓球儿。

    纯王已经吃完了一碗白粥,把筷子整齐地放在了筷枕上,碗却没有放下,墨梨一看便心领神会,纯王要再添一碗粥。

    墨梨赶紧起身,殷勤地接过了纯王的碗,“王爷怎么能亲自盛饭呢?!王爷需要什么吩咐臣妾一声儿就好了。”

    墨梨一边说着,一边盛好多半碗的粥,恭恭敬敬地放到了纯王面前。

    “我们不算是夫妻,没有拜堂。”纯王淡淡地说。

    成婚那日墨梨自缢未遂,昏着就被抱到了纯王府,自然是没有拜堂。

    墨梨听了撇了撇嘴,哼,拜没拜堂,你都休想赖婚,全世界都知道我墨梨是纯王妃,你不认又有什么用?

    这话,自是不能直接说出来,太咄咄逼人了。

    墨梨用手臂支着身体,趴在桌子上,晃着往纯王面前凑了凑,“瞧瞧,王爷你这话说得多伤人心,虽说没有拜堂,可名分上我也是纯王妃嘛。”

    墨梨的声音软绵绵甜腻腻的,撒娇的样子活像一只小猫儿。

    纯王似是一口粥没有咽顺当,猛烈地咳嗽起来。

    墨梨赶紧起身倒了一杯水,又转到纯王身旁坐下,帮他拍着背顺气,“是不是呛着了?”

    纯王伸手去挡墨梨的手,试图阻止墨梨帮他拍背,刚要说“不用”,那个“用”字说到一半儿便喷了出来,纯王只好又侧过头去忙着咳嗽,也顾不上再拦着墨梨。

    咳嗽这种事,一般人是忍不了的。

    墨梨便依旧轻轻揉着纯王的背帮他顺气,看他咳嗽稍缓渐停的时候,便将方才倒的那杯水递到了纯王的手边儿,说道:“喝口水顺顺。”

    纯王接过水喝了两口,咳嗽终于是停了,白玉般的面皮已经透了微红。

    “回去,坐好。”纯王冷冷地说道。

    “不要,臣妾就坐在这儿,陪王爷用饭。”墨梨斜倚在桌边,扬起一张笑脸说道,声音依然娇滴滴的。

    “无事献殷勤......”纯王道。

    未等纯王说完,墨梨便抢着说道:“哎,我可不是无事,我是有事相求。”

    “何事?”纯王问,有些不耐烦的样子,顿了一顿,未及墨梨回答,又道:“先回去,坐好。”

    “噢~”墨梨见纯王神色严肃,怕若得他不快,便不情愿地挪挪蹭蹭地回了原位,可依旧没有好好坐端正,还是斜倚了桌子坐了。

    跪坐着实在是太累了,刚才脚都快麻了,背还要挺得直直的,她可是虚劳之症,身子弱得很。

    “王爷,臣妾就是一个小女子,自然是嫁鸡随鸡,啊......”墨梨说到这儿,纯王斜睨了一眼墨梨,墨梨赶紧改口道:“嫁龙子随龙子。王爷说东臣妾肯定不往西,臣妾一切依着王爷,您看可不可以给臣妾一个好好做纯王妃的机会?”

    纯王听完,冷笑了一声道:“若是,我要你去死呢?!”

第三十五章 失语触逆鳞

    纯王的话,着实让墨梨震惊,瞪着一双眼睛直直望着纯王,样子竟有些委屈。

    但细想一下,纯王问的问题,就是表达了他最真实的心意,他想墨梨早点死,一直都是。

    这些日子的百般刁难,诸般羞辱,依着墨梨之前的心性和身子,怕是早就折磨出内伤,更多添出些病来,而离一命归西更近了一些。

    纯王却不必为此负什么责任,反正最后墨梨会是病死的,又关他什么事?

    打得一手如意算盘。

    “我就那么惹人厌吗?”墨梨小声地嘟囔了一句,纯王沉默不言。

    墨梨都想抽自己一巴掌,干嘛要明知故问,岂不是叫人看轻了,自取其辱吗?

    “那,我都死了,又要怎么好好地做纯王妃?”墨梨又问道。

    “你已入族谱,无论生死,都是纯王妃,再娶,便是续弦。”纯王冷冷地说道。

    “入不入族谱的倒也无所谓,只是,王爷可不可以,护隆国公府上下一世平安?我们可以不要爵位,不当官儿,上交所有的银钱,当,当然,能留点儿傍身钱,最好。”墨梨谄媚地笑着说道。

    纯王低垂着长睫,依旧默然不语。

    墨梨本就不是一个喜欢求人的人,又一连两次被纯王默拒,心里的小逆反早就被激了起来,算了,求人不如求己,自己和家人还是要靠自己来保护,不要去指望他人。

    “行吧,我答应王爷,你想让我什么时候死,我就什么时候死,想让我怎么死,我就怎么死,其他事,咱们可以慢慢商量。”墨梨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一口说道。

    “答应得这么痛快,到时可不要反悔。”纯王轻笑了一声道。

    “不会,纯王要的不就是一个结果嘛,至于过程如何,大可以灵活掌握。”墨梨坏笑了一下回道。

    “你又要耍什么花招?”纯王闻言瞪着墨梨,目光咄咄。

    “王爷要的不过是纯王妃墨梨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若是我到时还活着,想必美丽大方温柔善良的七王爷,不会介意我来个金蝉脱壳,假死一下吧?”墨梨调皮地笑笑说,不等纯王搭话,墨梨又说道:“我保证我会消失得比死了还干净!甚至可以离开北陈,去南楚,去东岳,如果王爷觉得还不够远的话,我也可以出海。”

    墨梨嘿嘿笑着,又爬上了桌子,轻轻拉着纯王的衣袖,晃悠着说道:“给个机会嘛,王爷!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想必王爷不会那么心狠一定要至我于死地吧?!”

    “坐好,再议。”纯王说道,低垂着长睫,看都不看墨梨,看似不为所动,话口儿却有松动。

    “好,坐好。”墨梨见纯王的心意有所松动,便乖乖地依言坐了回去。

    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小火慢烤,就是冰山也会化了吧?!

    墨梨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信心,呵呵。

    “凡事换个角度来看,或许便海阔天空了,人生在世不过数十载,何必一味地钻牛角尖呢?!”墨梨轻轻转着茶杯说道,“比如,其实想想,王爷娶了我也算是一桩幸事。”

    “何幸之有?”纯王道。

    “王爷娶了我,可以坐享齐人之福啊!若是真娶了那位慕雪姑娘,王爷身边的这些莺莺燕燕怕是都要被遣散了,哪有可能左拥右抱过得如此地美哉惬意呢?”墨梨道。

    纯王忽地脸色微沉,目光凌冽,“为何?”

    提那个白慕雪作甚?多这个嘴作甚?刚才还好好的,这下算是触了纯王的逆鳞了......

    墨梨吸了一口气,要死就死吧,反正头儿已经开了,躲也躲不过去,索性说个痛快。

    “因为太爱。”墨梨说道,“因为太爱,所以王爷定要许慕雪姑娘一个明媒正娶。若不是太爱,而只是喜爱,便早就收了她做侍妾,王爷和慕雪姑娘此时也不必饱受相思之苦,而是金屏绣褥帐暖香红了。”

    墨梨顿了顿又说道:“而于一个太爱你的女人,她要的并不只是明媒正娶,或者,她可能根本就不在乎纯王妃这个名头,她要的,是你的独宠,是你的偏爱,是你待她与别人不同。所以,她又怎么能容忍,与这么多女人一起分享你的爱呢?关心则乱,太爱,便会患得患失,便会生出妒嫉和怨恨,爱也就变了味道,岂不煎熬沉重?哪像与我一起来得轻松?如果王爷愿意,咱们可以互不干扰,各自安好。”

    纯王听完,便陷入了沉默。

    “王爷,时辰不早了,臣妾就不搅扰王爷了,臣妾告退。”墨梨赶紧趁纯王失神的时候开溜,怕等他回过了神儿便走不了了。

    院里的寒风让墨梨彻底清醒了过来,刚才是中了什么邪?纯王最大的逆鳞她也敢碰?不仅提了白慕雪,还说得那么透彻,当纯王是傻子吗?用得着你来多嘴吗?

    虽然陷入爱情里的人大多是傻子和疯子,那你跟做傻子和疯子有啥可掰扯的?

    人有时候很奇怪,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做一引起莫名其妙的事,仿佛不受理智控制,像中了邪一样。

    但愿,纯王明天一觉醒来全忘了吧......

    正在墨梨认真地作自我批评的时候,茫茫轻声对墨梨说道:“今儿,小枝寻了个机会,悄悄对厌年说,那边儿的丫鬟见她被降成了粗使丫头,便趁机离间她和小姐的关系,意图拉拢她。小枝便想着不如假意接受拉拢,实则为小姐充当眼线,便和那边的几个三等丫鬟混到了一起。想让厌年问问您的意思,是不是需要这么做,以后都要做些什么。”

    墨梨听了不禁眼前一亮,这小枝倒是个伶俐的,便道:“就让厌年对小枝说,我说她做得很好,先不必特意做些什么,慢慢相处,取得信任,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及时传消息过来便可。就让她与厌年联系吧,不可转托别人。若是做得好,日后定有好处。”

    “是,”茫茫回道,“我悄悄让厌年回了她。另外,小枝说,那边儿询问了很多有关小姐的事,她捡了一些不重要的说了,另外,那边还问小姐都怕些什么,小枝一时紧张便直说了小姐怕虫子。”

    “那,我怕虫子吗?”墨梨问。

    茫茫一时愕然,就算失忆,这个问题也要问吗?就看你现在怕不怕就行了嘛。

    虽是这样想,但还是赶紧回了话儿,“以前怕,小姐现在还怕吗?”

    “现在,还好吧。”墨梨想了想说,“关键问题是,她们问这个,怕是要有新的动作,让咱们的人这几日小心注意些。另外,以后让小枝回话儿尽量详细些,重要不重要不是由她来判断。”

    “是。”茫茫回道。

    小枝倒是提了个醒,也可以主动安排一些人打入敌人内部嘛,不仅可以知己知彼,还可以离间敌人,以便更快地分而治之,墨梨想着,转了转眼珠,嘿嘿笑了笑。

第三十六章 玉蝴蝶

    一大早,墨梨便跑到小厮们住的房子附近找线索,虽然她知道前两日的风吹雪很可能让所有的线索消失得一干二净,但她还是想努力看看,或许老天有眼,不会让檀喏那孩子枉死呢?!

    墨梨转到房舍后面,在房舍和院墙之间,种着几排树,地上的雪,早已不是出事那日的了,上面又盖了一层,还乱糟糟地盖着各种树枝碎瓦之类的东西,都是风吹雪的杰作,痕迹自是半点儿都没有了,只有一排墨梨的脚印,墨梨让茫茫等人等在了外面。

    地上的线索没有了,墨梨便抬头向树上仔细看去,只见靠近檀喏房间后窗(为了通风方便,有的房舍会开个后窗,只是后窗通常会开得比较靠上,又比较窄小,但还是可以让一个稍矮小的人横着通过)处的一棵树上,其中一条支干与主干相交处有摩擦的痕迹,虽然比较轻微,不仔细看根本不会发现,但这样的小发现却让墨梨极为惊喜。

    如果用绳子捆住檀喏,再把绳子的另一头扔出后窗,再扔过树叉,把树的支干当作定滑轮,从而改变受力的方向,人站在树下,往下拉,(一是方便用力,二是可以利用自身的体重),这样应该是可以把昏迷的檀喏吊起来,拖出后窗的;等需要把檀喏拖回来的时候,可以把绳子扔进后窗,再绕过屋内的房梁,把房梁当作定滑轮,人站在梁下用力拉,便可以再把檀喏拖回屋内靠近后窗的坑上。

    檀喏身形瘦小,就算加上摩擦力,理论上凭一人之力(当然最好是男性)也还是勉强可以完成操作的,若是加个简易的动滑轮,就更容易了,可以省二分之一的力。

    滑轮在古代就已经有应用了,像这样临时用用的情况,做个简易的木制凹轮(就是轮子中间有个凹槽,可以想象一下,也可以百度古代木制定滑轮),再把凹轮用绳子吊在树干或是房梁上,就是一个方便安装和拆除的简易动滑轮了。

    若是不想给檀喏造成明显的外伤,可以用棉被将檀喏厚厚地裹好。

    而且,整个过程,还可以完全不用出屋子,比如,将檀喏拖出去时,可以从后窗将绳子甩出去,垂过树的支干(要么手里有功夫,要么可以借助撑衣杆;那棵树离房舍比较近),再用撑衣杆把绳子绕过树的支干挑回后窗里,人站在屋里的坑上,便可以利用树干作定滑轮,把檀喏拖出去。

    拖回屋内的操作就更简单了,只要把绳子留在后窗外易拿取的位置,开窗拿到绳子,再依着之前的方法把檀喏拉回来便可。

    整个过程,檀喏应该挺受罪,好在人昏迷着,也不会有痛感。

    但不管怎样,这样的操作,理论上是可行的。

    如果假檀喏,半夜时迷晕众人,依着之前的法子,把檀喏拖出后窗,便可以不留下任何脚印和痕迹地大换活人(屋后极少有人会去,尤其是寒冷的冬天,所以真檀喏被人发现的机率极低)。

    之前下了雪,如果直接背出去,会留下脚印,而且背个人出去,若是点儿背撞上同在那边住的墨不流,便容易暴露;若是对墨不流也用迷药,怕是更容易被察觉,毕竟墨不流有功夫在身,又算是半个江湖人,本职还是个大夫,对迷药太熟悉了,想把他迷晕还不留下半点儿痕迹,难度系数确实有点儿高。

    所以保险起见,用前面说的法子最好。

    之后,再赶在小厮们都回来之前,把真檀喏拖回屋里就可以了。

    但现在又出现一个问题,假檀喏虽是赶在众人回住所前跑回去上厕所,但却有书空跟着,他确认了那假檀喏确实是真的拉了肚子上了厕所,这样的话假檀喏便不可能分身回去将真檀喏拖回屋,所以,假檀喏一定还有一个帮手。

    这两个人对于纯王府极其熟悉,连小厮们住的屋舍都了如指撑,而且,堂堂纯王府本来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混进来的地方,所以,可以推断他们十有八九是潜藏在王府里的人。

    纯王府里几百口人,到底会是谁呢?会不会就在牡丹亭里?

    真的是一点儿头绪都没有。

    而且整个事件,都是墨梨臆想出来的,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假檀喏和帮手,只是檀喏命短倒霉。

    现在也就是树的支干上那条摩擦痕迹能稍稍佐证墨梨的猜测。

    但单凭这个,又怎么找到凶手?

    墨梨仰头看着树干,胡思乱想着,不经意地后退了一步,却撞在了一个人身上,那人又十分不讲义气地侧身躲开了肩膀,毫无准备依然神游天外的墨梨一个趔趄便侧摔进了雪地里,来了个结结实实的狗啃泥。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墨梨从雪地里挣扎着爬了起来,刚要把熊熊的怒火爆发出来,却发现在她手边揉散了的雪里藏着一枚只有黄豆大小的玉蝴蝶,那玉蝴蝶通体白色,又极小,不近距离仔细看便很难发现。

    墨梨心中忽然闪过一阵欣喜,立马把那枚玉蝴蝶攥在了手里。

    茫茫没有冲过来扶墨梨,实是因为被纯王的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定在原位不敢动弹。

    墨梨坐起身,看到是纯王,便狠狠地瞪起眼,刚想说什么,那纯王却半蹲下身把墨梨扶了起来(其实是拖了起来),又一把把墨梨揽在了怀里。

    正在墨梨被纯王这一连串的举动弄得脑子发蒙的时候,纯王标志性的磁性低音便在墨梨耳畔轻轻响起了,“手里的东西,给我。”

    纯王背对着众人,把墨梨紧紧揽在怀里,又是伏在墨梨耳边用了极轻的音量说话,所以除了墨梨,谁都不知道纯王在做什么,还以为只是把墨梨扶了起来,揽在怀里安抚。

    墨梨不语,被纯王抓着手腕的手紧紧攥着拳头,瞪着一双超级无辜的大眼睛直直地看着纯王。

    近在咫尺,纯王又微低着头,两人的额头几乎碰到了一起,鼻息可闻。

    这家伙长得还真是好看,这么近的距离,皮肤的质感还这么好,看不到任何的纹理,白皙剔透,吹弹可破。

    还有那长长的微翘的睫毛......

    墨梨定定地看着纯王,怒气早就烟消云散。

    纯王看着墨梨脸上一副熟悉的花痴表情,不禁轻轻翻了个白眼,抓着墨梨手腕的手和箍着墨梨腰的另一条手臂同时加重了力道。

    “啊,疼......”墨梨不禁轻声娇喊道。

    纯王喉结微动了动,将头侧了些,移开了视线,冷冷地吐出两个字“给我。”

第三十七章 算不算拥抱?

    墨梨瘪了瘪嘴,只得乖乖摊开了被纯王抓着的那只手。

    面对硬核纯王,墨梨真是抗不住。

    火眼金睛啊,照理说趴在地上背对着站立的纯王,这么个小动作不应该被看到啊。

    他居然,还准确地知道是哪一只手。

    墨梨嘟着嘴,心中暗暗腹诽。

    纯王根本没有理会墨梨的不高兴,也不拿走那枚玉蝴蝶,借着墨梨的手细细端详着。

    墨梨想把手抽出来,纯王刚刚松了力道的手,又加了一重力道。

    墨梨又是一声“哎哟”脱口而出,托着玉蝴蝶的手微握了半拳倾斜了一下。

    “摊好。”

    纯王冷冷地说道,喉结再次微动了动,眼睛却仍直勾勾地盯着墨梨手心的玉蝴蝶仔细研究。

    墨梨大大白了纯王一眼,腰和手却又被纯王拘得纹丝不动,只得认怂,再次乖乖地摊好手掌。

    那枚玉蝴蝶小如黄豆,雕工精湛,不仅蝴蝶的身子、翅膀和翅膀上的花纹雕刻得精细绝伦,就连头上小小的触角都是用透雕雕出了形状,而并不只是刻上去而已。

    玉质看起来也不错,温润清透。

    玉蝴蝶的两只触角间有一个小小的孔洞,上面连着半条细细的银制残链,由此看来,这只玉蝴蝶应该是某个物件儿上的装饰,由于外力的作用,弄断了短短的连接银链,这才脱落下来。

    嗨,也不用看这么久吧?

    若他不是纯王,墨梨都会觉得他是对自己有意思,或是成心要占自己的便宜。

    被拘着不能动弹的墨梨,也不能总盯着纯王那张美如冠玉、唇红齿白的脸看吧?她真怕自己看久了,会失控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只得漫无目的地四下张望。

    实在无聊得紧,墨梨垂在身侧的那只手便玩儿起纯王腰间系着的配饰来。

    那是一枚玉佩,乒乓球大小,形状有些奇特,是一大一小两个圆环里外套在一起,严丝合缝地紧扣着,却能一眼便看出是两个单独的玉环,玉环上未雕刻任何纹饰,通体几近透明如冰魄一般。

    玉佩被一条类似银灰色的络子系着,下面垂着一条半尺(注1)多长的穗子,那穗子打得紧实齐整,摸起来顺顺滑滑的。

    墨梨葱管般的手指绞得那穗子打着旋儿翻飞,直飞出了纯王遮挡的范围,被远处的顾小洲看在眼里,心中不免一惊。纯王向来不喜旁人触碰他的东西,这是众人皆知的,那枚玉佩更是纯王的禁地,连身边的近侍和贴身女使都被禁止触碰。

    众人都不知为何纯王如此珍视那枚玉佩,只有从宫中跟出来的近侍顾小洲知晓其中隐情:那玉佩名为“同心”,是纯王的生母萦美人所留遗物。为了不假手于旁人,“同心”系的络子和穗子都是纯王亲手所打。

    一个战神,一个冷气逼人的王爷,为了一块玉佩,竟学习了女工,亲手打了络子和穗子,可见那块玉佩在他心里的地位何其重要。

    而此时“同心”却被墨梨肆意把玩,顾小洲看得心内又焦急又挣扎,不知是否要上前提醒纯王,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纯王对墨梨的态度,也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纯王本来的计划和筹谋,依着纯王的心思,哪怕是墨梨碰一下“同心”,纯王都有可能暴发雷霆之怒,何况是如此这般的不恭敬。

    但刚刚纯王把墨梨从雪地上拉起来揽进怀里,之后又不时隐隐传来墨梨的娇喊,听得一众候着的仆从都不禁脸红心跳。不敢随意退开,留下来却又尴尬不已,都低了头不知所措,还忍不住好奇偷偷瞄过去看。可是又能看得到什么?他们站的位置,只能看到纯王高大挺拔的背影。

    顾小洲深知人心是会变的,尤其是,一个男子对一个美丽的女子的心思。

    思忖了一番,顾小洲决定不上前去讨人嫌,大可装作没看到就是了。

    那边,墨梨已经把“同心”摆弄得整个玉佩、络子和穗子都沾染上了手心的体温,纯王才从那枚玉蝴蝶上拔出了眼神,松开了拘着墨梨的双手,从墨梨的手心里拿走了玉蝴蝶,然后转身便走了,留下墨梨站在原地,愣愣地发呆。

    陡地离开纯王温热的胸怀,墨梨不禁打了个寒颤。

    莫名其妙,墨梨揉着被纯王攥红的手腕嘀咕了一句。

    回到卧墨池,一进门墨梨便看到墨不流坐在小睡榻里墨梨常坐的位置的另一边,舒服地倚在小睡榻的围栏上,晃着半条悬出来的腿,正往嘴里扔话梅。

    墨梨还是喜欢墨不流这个样子,虽然之前很是看不惯,但见到他这样子却让她感觉很放松。

    “墨小先生,无召前来是为何啊?”墨梨浅笑着问道。

    “听说你摔了,我来看看。”墨不流嚼着话梅说道,说完便吐出了一只话梅核儿,丢在了炕几上。

    墨梨侧头看了眼茫茫,茫茫避过墨梨的眼神,拿着刚刚帮墨梨解下的斗篷进了里间。

    “我没事,摔在了雪地里而已。”墨梨说着,便倚进了小睡榻里,走了这一圈儿,她有些累了。

    虽然这几日,她每日都坚持着敲打腿上的穴位,早晚各做一遍《八段锦》,清淡饮食,只喝温水,按时晒太阳,按时睡觉,身体状况确实好转了不少,但还是虚弱得不行,经常会累,经常想睡。

    但,短短几日便有起色,总算是让人感觉有希望。

    “那你手上和腕子上的擦伤是怎么回事?”墨不流问道。

    原本眯着眼睛的墨梨闻言睁开眼,抬起两只手看了看。

    右手的手侧和腕子处有几道擦痕,没有出血,只是轻微红肿。

    那只手并不是被纯王抓着的手,所以也没有看仔细,此时经墨不流提醒才发现,应该是摔倒时被雪地里那些树枝瓦片擦伤的。

    “没出血,不碍事的。”墨梨满不在乎地说道,茫茫将一杯温水递到了墨梨的手里,墨梨连喝了几口。

    墨不流叹了口气,唠叨道:“水不可急饮。”

    “我哪有?我慢慢地咽下去的。”墨梨辩解道。

    这时,茫茫拿了之前墨不流给墨梨抹脖子用的那瓶药膏放到了桌子上,便退到了旁边。

    墨不流拿过药膏,对着墨梨伸出手说:“手。”

    墨梨余光中撇了一眼茫茫,她正低头失神,不知想着什么。

    “我自己可以,药给我。”墨梨说道,并不伸手。

    墨不流还要说什么,墨梨横了他一眼,墨不流立马乖乖地把药膏放在了桌子上,推了过来。

    “伤口还要清洗。”墨不流又说道。

    墨梨抬眼示意了一下茫茫,看似失神想事的茫茫却立马收到了眼神,转身离开了。

    “你这药膏倒真是神奇,不过几日我的伤便已经好了,而且一点儿都没落下疤痕。”墨梨说道,“是用哪些药材做的?又是怎么做成这乳白色的?你教教我呗!”

    “哼。”墨不流轻哼了一声说道,“祖传秘技怎可轻易示人?不教。”

    “小气!”墨梨回应了一声“切”后说道。

第三十八章 古时也有逗猫棒

    “找到证据了?”墨不流忽然问道。

    墨梨听到墨不流问,失神半晌,才道:“也不算吧。就算有些蛛丝马迹,一时却也不知从何处下手。我们刚来王府,人生地不熟,不能冒然出击。须得我们自己先站稳脚跟,才能消灭敌人。且让那只毒蜘蛛逍遥几天,等姐姐把眼前那些苍蝇蚊子都消灭干净了,再腾出手来对付它!”

    “姐姐,我看你还是先养好身子再说吧,别再‘出师未捷身先死’了!”墨不流又扔进嘴里一个话梅,调笑着说。

    杜诗圣《蜀相》里最著名的一句诗!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墨梨迷惑地看了墨不流几眼,终是未问出口,也用一副调笑的口气回道:“那是当然,‘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姐姐自然会好好保养身体的。”

    “那姐姐,就不要再这样劳神了,多多休息。医病先医心,养身先养神。”墨不流吐出话梅核儿,随便往小几上一丢,跳下小睡榻,走向门口,头也不回,只晃了晃手,说道:“走了,姐姐。”

    “嗯。”墨梨头也不抬,应了一声,揩了一块儿药膏,在清洗好的伤口处慢慢涂匀。

    墨梨正在一边慢慢地揉着药膏,一边出神发呆,忽地听到一串清脆的铃铛响,寻声望去,见是老黄,正踩着猫步扭了过来。

    老黄见墨梨看着它,便扬起脸眯着眼“喵喵”叫着扑了过来,要跟墨梨亲热。

    “停!”墨梨吓得瞬间就蹿上了小睡榻,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去的,慌乱中小药罐也被打到了地上,好在地上铺着地毯,并未摔破。

    老黄见墨梨的反应不禁愣住了,呆立在原地,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又用极轻微的声音“喵喵”叫了两声。

    墨梨见到老黄一副受伤的样子,实是心下不忍,她也想把老黄抱进怀里撸一撸,可是......

    她不是怕猫,她是怕被猫抓了或是咬了,万一得了狂犬病可是不得了,痛苦不说,那可是绝症中的绝症,二十一世纪怕是都攻克不了这个医学难题,更何况是在这个时代。

    她可是很惜命的!

    带着对老黄的歉疚,墨梨蹲在小睡榻上,温声软语道:“老黄,不是我不喜欢你,我很喜欢你,只是......只是我们保留点儿距离,好不好?距离产生美嘛,对不对?”

    旁边的茫茫已经把小药罐捡了起来,将盖子盖好,转身要拿走收起来。

    墨梨见状忙拉了茫茫的袖子,轻声说道:“茫茫,不要走嘛。”

    已经转过身去的茫茫,憋笑憋得浑身乱颤,墨梨抬手拍了她一下,“笑什么?!”

    茫茫回转过身,笑意仍未尽,边笑边说道:“那日见小姐带回老黄,以为是不怕了的,没想到......”

    茫茫说着,又掩嘴笑了起来。

    “我以前也怕猫吗?”墨梨问完,顿了一顿,忽地又抢着说道:“我......我那不是怕,是......自我保护。哼,说了,你也不懂。”

    茫茫仍笑着说道:“小枝那日只对那边说了小姐怕虫子,想必是拣着轻微的说的。其实小姐以前不只怕虫子,所有活物都害怕,连大些的鱼都害怕,尤其是带毛带爪的。大概也因为这样,小姐自小吃素,不吃任何的肉类。”

    墨梨听到这里,便想到自己在回门宴上夹的那块儿连皮带膘,肥中带瘦的红烧肉,当时她的吃相一定相当享受......

    墨梨不禁用手捂了脸轻声问道:“我吃素的事,知道的人多吗?”

    “尽人皆知。”茫茫回道。

    墨梨其实心中早已有答案,但真听到茫茫这样说的时候,还是不想接受这个事实,用手狠搓了几下脸,暗骂了几声。

    “老黄,跟我走。”茫茫并未理会墨梨抓狂的样子,带着老黄进里间放药罐去了,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两根逗猫棒,老黄在她脚边追着逗猫棒一步一蹿。

    那两根逗猫棒(注1),一根是用竹竿挑了一面长长的红色小旗子,另一根是用竹竿拴了一条长长的色彩炫丽的孔雀羽毛,虽是和现代的不太一样,但意思都差不多,一看便能猜出来。

    “这两根逗猫棒,和老黄脖子上的铃铛都是厌年做的。她的活计可比我的强多了,又心思巧,见过一次的东西都可以照着做出来,绣的花样子,还有打络子的样式她也会得最多。”茫茫边说着,边把逗猫棒递给了墨梨。

    墨梨开心地接过两根逗猫棒,却仍蹲在小睡榻上,轮换着逗着老黄玩儿,老黄高兴地跟着墨梨的抖动上蹿下跳、左扑右抓,早忘记了刚才被墨梨拒绝时的不开心和沮丧。

    原来这时候就兴这么玩儿了啊?!

    茫茫在墨梨逗老黄的时候把给老黄用菜篮子改的那个猫窝拿了过来,举着给墨梨看,“这也是厌年做的,她怕篮子上有刺儿扎着老黄,便用黑色的绒布都给包了一遍。”

    墨梨听了茫茫的话,把手里的逗猫棒递给了茫茫,拿过了菜篮子猫窝仔细端祥,果然是整个菜篮子都被黑绒布包得严严实实,连提手都裹上了,裹得平平整整,奇的是外面竟看不到一丝的针脚。

    里面垫着的几层毯子,用和茫茫改的那块红色小毯子一样的材质缝了个套儿,装了那几层毯子,还不忘留了个活口儿,缝了两个扣儿,像枕头套一样,方便拆洗,最上面还放着茫茫改的那条小红毯子,留着给老黄盖。

    别说,不光是做式精细,红黑的配色也极是大气好看。

    “嗯,厌年确实活计做得好,而且人心细,做事踏实,还懂规矩。”墨梨赞叹道,把猫窝还给了茫茫,又从茫茫手里拿过了逗猫棒,继续逗老黄玩儿。

    “对了,小姐,昨儿回门的时候我叫人从碎影轩拿了些小姐之前写的诗画的画儿,现下收在了西花厅里。”茫茫忽地说道,见墨梨疑惑的眼神又补充道:“碎影轩,是小姐在咱们隆国公府住的院子的名字,这名字还是小姐自己取的。”

    “噢。”墨梨应了一声,但其实她疑惑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有种怪怪的感觉,茫茫为何要拿墨梨之前的手稿儿过来呢?

    还有墨允那日的一席话......

    其实,这些日子里她漏洞百出,与墨梨熟识的人,朝夕相处的人,应该不会没有觉察。不说茫茫,就说墨不流和墨允,他们断不会半分怀疑都没有,尤其是墨不流,至少通过扔话梅和掷雪球儿这两件事,他就能断定,她会功夫,而原本身染重疾的柔弱小姐墨梨肯定是没有这项技能的。

    可他们,为何不捅破呢?还似乎,要帮她。

第三十九章 无题

    睡过了午觉,墨梨就溜溜达达地进了西花厅,翻起了茫茫让人拿回来的诗稿和画稿。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字,字体是簪花小楷,却没有原本应该有的清婉飘逸之感,反而有种清冷哀怨的味道,笔画细细瘦瘦,兼有些瘦金体的气韵。

    诗就更不用说了,墨梨看了两首,都是些哀叹人生的愁苦之词,本来墨梨翻了两首便想弃之不看了,可是瞟到了第三诗笺时,却又把她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第三诗笺明显有水滴湿,又风干的痕迹,还不是一滴两滴,而是一片,几个字因为被水浸湿而晕开了,有些模糊。

    再细看这首诗,名为“无题”,是一首七言绝句,字里行间除了哀怨无奈,还隐隐透着一股绝望。

    上写:庭院深深锁春围,花自含香香为谁?蝶飞难越千重障,春逝花残空余悲。(注1)

    表面似是一首伤春悲秋之作,但写诗大多是为了借景抒情、托物言志等来抒发诗人的情绪情感,极少是纯为写景而写景。

    看这首的意思,似是一首情诗,难道这首诗是写给小王爷的?

    写诗之人当时必然是情难自抑,才至泪洒如雨。

    好一对儿痴人!

    她却未曾体会过如此深挚的感情,只在电视剧里看过,实在难以感同身受。

    大概是和父母让她放弃学画时的心情一样吧?

    墨梨想着,又把后面的几张诗笺草草翻看了一遍,要么是感叹命运多舛,要么是忧伤命不久矣,又或者是一副身病志不坚空负好时光的调子,无甚紧要,墨梨便将其掷于一旁,独拿出了那首《无题》。

    墨梨让茫茫点了火折子,亲自拿着引燃了写有《无题》的诗笺,快要烧到手的时候才丢进了没有水的笔洗里,看着它慢慢燃尽,然后又吩咐茫茫把灰烬拿水冲了浇在了梅树下。

    之后,墨梨又把拿来的几卷画打开一一看过,尽是画的梨花和梨树,都是病病弱弱或是花瓣飘零,似是以花喻己之作。

    她自幼跟随家乡当地小有名气的画家姥爷学习国画十余载,各种字体也都临摹过,若是练习上一阵子,笔迹上模仿个八九分的把握倒还是有的。

    不知这是不是茫茫把诗稿和画稿带回牡丹亭的初衷,是她自己的意思,还是受意于其他人?

    或许此时心照不宣更为适宜吧?至少对方暂时看起来并无恶意。

    晚饭前,厌年来汇报,小枝说丫鬟那边并无异动,只是说那静默目前处境艰难,虽然墨梨这边带来的人都被叮嘱过不可随意招惹王府的下人,但光是他们自己人也够静默喝一壶的了。

    众人见王妃如此折辱静默,纯王却未发一语,再加上早晨纯王与墨梨两人在雪地中搂搂抱抱良久,便断定了静默再无翻身之日,人们那恃强凌弱的本性便爆发了出来。

    也怪那静默平时性子刻薄,惹下了不少人的怨恨,她当一等女使的时候,众人自然是敢怒而不敢言,如今沦落成粗使丫头,还因得罪王妃主子而不知会受罚到何时,连粗使丫头和杂役都可以随便在她头上踩一脚,旁人更是毫无保留地将往日积攒的恨意加倍奉还,充分发挥了用吐沫星淹死人的本事,时常有意无意地指桑骂槐、含沙射影,或是直接了当地揭她隐痛,猛戳脊梁骨。

    静默本来就是自命清高,又要脸好胜的刚烈性子,这般的折辱,当下便精神颓败。再加上每日做着又辛苦又腌臜的工作,没两日那原本细嫩的双手便和乡间老妇一样粗糙不堪,还生了冻疮;穿着粗布烂衫,整日里浑身上下的恶臭洗都洗不去;又住到了最下等的房舍;还要在工作之余抄完那五遍的《仆使规仪》,几乎夜夜抄到凌晨,根本睡不了多长时间,再加上众人的冷嘲热讽、唇枪舌箭,短短几日,静默便已在崩溃的边缘。

    厌年负责检查静默的抄写情况,她向来作事细致,一丝不苟,每日都能挑出几页让静默返工,累积起来,更是让静默吃不消。

    除了汇报静默的惨状,小枝还从其他丫鬟那里听到一个关于静默的秘密。

    那个秘密就是静默从纯王的贴身女使调到轻风馆做一等女使的原因:静默曾试图勾引纯王,这才被纯王赶了出来。

    墨梨听闻后不禁纳闷儿,这纯王已收了若素和安之两个通房丫鬟,多一个少一个又有什么关系?而且贴身女使本身就有这方面的用途,何至于因此被赶出来?难道是纯王不喜欢送上门的?

    还真是矫情!

    墨梨想着不禁撇了撇嘴。

    虽说静默已经落入了如此境地,但却仍不得不防着她狗急跳墙做出些难以预料的事。

    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日防夜防的,难免有个疏忽就没防住。所以,这还不够,应该寻个机会把静默赶出纯王府才是。

    墨梨出神地想着,厌年继续汇报说书空也已经按照墨梨的意思开始和那边的两个二等小厮慢慢接触中。

    “嗯,告诉书空,不必过于着急,慢慢来,适当的时候还可以冷一冷,不要暴露真实意图。”墨梨最后叮嘱道。

    厌年应了便施礼退下了。

    “小姐,静默......就这么算了吗?”茫茫问道。

    “其实咱们与静默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立场难以统一,以她的性子,怕是一时也难以化干戈为玉帛。我与她,必是不能友好共存的,以现在的情势,更没有那许多的时间跟耐心去慢慢度化。我也没有什么圣人之心,自是要先保护自己和自己的人。”墨梨说道,语气中透着一丝无可奈何,倏尔却又坚定地冷冷说道:“待寻个机会,让纯王亲自把她赶出府吧。”

    晚间,墨梨和往常一样,由茫茫和厌年、残夜伺候着到净室洗漱,今日需要沐浴和洗头发,便比往日用时长了很多。

    快到结束时,茫茫和残夜给墨梨熨头发,厌年便收拾了一下回卧墨池铺床,以便墨梨回去便可以钻进暖暖和和的被窝。

    忽然,夜空里传来一声尖利的叫声。

    “是厌年!”茫茫率先反应了过来,分辨出了声音的主人。

    接着,前院又传来一阵骚乱之声。

    头发刚刚熨上,墨梨却已等不及熨干便要去查看,只随便披了斗篷,一把把斗篷上的帽子拉上,就直接冲了出去。

第四十章 不怕虫子的墨梨

    墨梨奔回前院时首先看到值夜的两个丫鬟站在院子里惊恐地看着卧墨池的方向,而卧墨池门户大开。

    之后,墨梨环视院子找寻厌年,在值房前的穿廊下看到了厌年和屠嬷嬷。

    墨梨走过去,见屠嬷嬷正用清水给厌年冲洗右手。

    “怎么了?”墨梨问道。

    “被蜈蚣蛰了。”屠嬷嬷手下不停,简单明了地回答道。

    冬末春初,蜈蚣们应该都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冬眠,哪会出来瞎溜达?厌年回屋铺床而已,怎么就被蜈蚣蛰了呢?

    墨梨疑惑地问道:“这时节,哪里来的蜈蚣?在哪儿被蛰的?”

    “小......小姐,是您的床上,被子里,好多蜈蚣,好多,好多,又黑又长......好吓人。”厌年声音颤颤地说道,浑身似乎都在发抖,不知是被蛰的伤口处很疼,还是因为心里害怕。

    “茫茫,着人去请了墨小先生过来,跟他说,这边有人被蜈蚣蛰了,让他带些药过来。另外,再带些艾草、硫磺或是石灰来,有什么带什么。”墨梨说道。

    还未等茫茫吩咐,残夜便主动请缨去请墨不流,墨梨准了,又让一个值夜的三等女使陪她一起去,毕竟外院很大,还遍植树木,夜里黑黢黢的,两个人安全些。

    “另外,让烛风和书空也一起过来。”残夜两人临走时,墨梨又说道,“注意安全。”

    “是。”残夜两人施了一礼,便提了防风琉璃盏走了。

    墨梨则转身往卧墨池走去,到门口时停了停,问茫茫道:“怕蜈蚣吗?”

    “不怕,我们这样自小在乡下长大的,哪里会怕这个。”茫茫道,“小姐,你?”

    “我?......现在不怕了。”墨梨说着,当先迈步进了屋。

    床上原本叠着的被子,此时掀开了一角,上面爬着几条十几厘米长肥肥的红头黑身蜈蚣,墨梨去寻了根逗猫棒,调转方向,用竹竿那头挑开了被子。

    早有心理准备的墨梨和茫茫也不禁皱了皱眉头。

    太多了,一团一团的黑色长条纠缠在一起,怕是有数十条之多,突然掀开被子,见了光,受了惊吓的蜈蚣们都急慌慌地乱爬起来,无数对小爪子拼命地划动着。

    墨梨和茫茫同时打了个冷颤,感觉仿佛那些小爪子是从自己的皮肤上爬过,汗毛都直直地竖了起来。

    墨梨用竹竿头按住了一条大蜈蚣,探头仔细看了看,头部红褐色,身体自第二背板起为墨绿色,是那种近乎黑色的墨绿,远看时感觉就是黑色,反光处一片漆黑锃亮,末板为黄褐色,共计二十二同型环节构成,体型扁平而长,这一条至少得十五厘米长,几乎有小指粗。

    是金头蜈蚣,现代学名为少棘巨蜈蚣,属于大蜈蚣科,是国内比较常见的蜈蚣,各地均有分布,而且是最常用的药用蜈蚣。

    在老爸中医诊所的药柜里,她见过被制成干的金头蜈蚣,老爸也曾经带她去野外捉过,而且还亲自饲养过,她不会弄错。

    得出这个结论,墨梨便放下了心:被金头蜈蚣蛰了,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致命,而且也不需要特别处理,用清水冲洗伤口,再割鸡冠取血涂之,或是嚼大蒜、鲜桑叶汁涂之,或是取蓝汁(注1)涂之均可。

    但现在这些东西一时都怕难以找到,不要说活鸡,冬天里鲜桑叶也不好找,就连大蒜这么普通的食材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去王府的厨房要,没准儿还会吃闭门羹。

    看来,设置小厨房真是相当有必要。

    但好在,金头蜈蚣毒性并不算强,就是不涂药,只要不过于疼痛,也是可以的。

    不过,还是希望墨不流有炼制好的蓝汁,这样更保险些。

    墨梨正想着,院子里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墨梨这才回过神,见手里的竹竿还在死死按着那条大蜈蚣,害得它不停地苦苦挣扎,便抬起了竹竿,放了它自由。

    墨梨转过身欲往外走,差点与卷着一阵风跑进来的墨不流迎面撞上,墨不流背了一只黑色的药箱,急急地刹住了脚步。

    “没伤到吧?”墨不流问道。

    “没有,是厌年被蛰了一下。”墨梨回道,看到墨不流额上似是微有一层细汗,“可有什么药吗?”

    墨不流未答,而是走至床前,看了看四处乱爬,已经爬得满床都是的蜈蚣们。

    “是金头蜈蚣,没有大碍,我带了蓝汁,一会儿清洗了伤口涂上便是。”墨不流说道,“我们先出去吧。”

    “好。”墨梨说着便往外走,边走边又问道:“艾草、硫磺或是石灰带了吗?”

    “都带了,但石灰并不多。”墨不流答道。

    墨不流给已经清洗好伤口的厌年上完药,烛风和书空才气喘吁吁地跑进院门,扶着门框喘了半晌,才整理了下形容过来跟墨梨报道,满头的汗,说残夜两人还在后面。

    “把石灰沿着卧墨池外墙所有的墙边墙角都洒一遍,再去帮着查查其它房间有没有蜈蚣。”墨梨对烛风和书空说道。

    给卧墨池的外侧洒上石灰,是为着不让蜈蚣爬出来,那么多条蜈蚣要是爬出来,可就热闹了。

    “是。”二人齐齐行礼,从墨不流手里拿过石灰便去做事了。

    墨不流则和屠嬷嬷一起打了一大盆水,从药箱里拿出了一把黑乎乎的干草叶浸到了水里,弄完后把手上的水往身上随便的一抹便进了东偏厅里检查。

    这时残夜两人才回来,也是上气不接下气,流海都被打湿了,沾在额头上。

    检查的结果是:除了墨梨的床上被投放了蜈蚣,其他房间和院子里都并未发现。

    不知道是蜈蚣不够用,还是大发善心。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点了艾草把其他房间都熏了一遍,墨梨不能闻熏艾草的味道,墨不流便用雄黄酒把东偏厅洒了一遍,要关窗关门闷上一个时辰方能安心。

    墨梨和墨不流并排蹲在穿廊下。

    “我看那些蜈蚣成色不错,你说是找鸡来吃掉呢?还是抓了制药好呢?”墨梨说道,刚说完便觉得有些失言。

    连大点儿的鱼都害怕的墨梨会知道蜈蚣的成色好还是不好?怕是碰到蜈蚣看都不会看上一眼,早跑得没影儿了吧?

    半职业病犯了,一时光顾着思考可惜了那些肥蜈蚣......

    但转念一想,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反正暴露得也不是一点儿半点儿了,多点儿少点儿也无所谓吧?

    果然,墨不流只是微侧头看了一眼墨梨,便极其自然地答道:“是养的不错,可见养的人算是精心。喂鸡是可惜了,而且几十条一时半刻也找不到那么多鸡来吃。还是诱抓了罢。”

    墨不流顿了顿又说道:“那点儿石灰怕是不一定会起到多大作用,还是趁早抓了的好。”

    “可是现在店铺集市都关了,城门也关了,要去哪里找鸡内脏鸡血什么的?”想通了的墨梨便肆无忌惮起来,一点儿都不介意墨不流知道她知道抓蜈蚣的方法。

    墨不流刚要说话,卧墨池里却传来一阵尖利的猫叫。

第四十一章 梦魇

    墨梨“噌”地一下就跳了起来,往卧墨池冲了过去,墨不流跟着一跃而起一并冲了过去。

    老黄什么时候回来的?竟把它给忘了!

    自从收了老黄,墨梨对它一直都是散养状态,饿了回来吃,困了回来睡,其余时间随便在外面溜达。

    虽然猫属于昼伏夜出的动物,但自从老黄跟了墨梨,便很随和地改成了和墨梨一样的起居时间,最晚亥初左右就回来了。

    墨梨冲进卧墨池,转入里间,见老黄像一个战士一样正毫不畏惧地跟那一床的蜈蚣们对峙着,本来小小的身子,此时背呈弓状,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看起来竟大了一倍的样子。

    此时老黄的叫声非常低沉,类似于蛇在攻击前的嘶嘶声。

    那边已经有几条蜈蚣慢慢爬下了床。

    “老黄,过来!这儿不用你。”墨梨赶紧喊道。

    老黄听到了墨梨的声音便收了攻击的状态,倒退着往后爬行了几步,便转身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到了墨梨的脚边,仰头看着墨梨。

    墨梨见这种状况,猜着老黄应该和蜈蚣们还没交上手,刚才的叫声可能是因为惊着了,它原来在野外应该也没有一次见过到这么多的肥大蜈蚣吧。

    “走吧,我们出去。”墨梨说道。

    老黄听了,便蹭在墨梨的脚边跟着出了卧墨池,一起蹲回了东偏厅外的穿廊下。

    茫茫把老黄的菜篮子猫窝拿了出来,墨不流帮着检查了一下,并没有爬进蜈蚣,茫茫便把猫窝拿进了东偏厅,一起闷着熏药去了。

    “东风大酒楼里常年会备着十几只活鸡,我跟那儿的一个伙计还挺熟的,可以跟他买几只回来。”仍跟墨梨蹲回原处的墨不流说道。

    “好,那就麻烦墨小先生跑一趟,买几只鸡回来吧。”墨梨听了不禁一喜,说道。

    果然,天无绝人之路!

    墨梨想着,心下便又盘算起,要不要再在外院养几只鸡呢?这公鸡和鸡血在古代可有着很多用途,不仅可以医用,有时还可以对付一些邪煞(只是传说),当然,吃是最普遍的功用,哈哈!

    不过,自己养的东西,她通常不太舍得下嘴,就连当年养的那几条蜈蚣,养大后老爸说要制成药,她就坚决没有同意,而是拿到野外放生了。

    “让烛风他们去吧,我写张字条让他们带过去。”墨不流沉吟了一下说道。

    “也好。”墨梨说。

    ......

    卧墨池里只有外间的一豆烛光微微亮着,透过窗子晕出一团暖黄,本来应该很温馨,此时看着却感觉有一丝诡异。

    院子里笼罩着一层雾气,飘飘忽忽的,卧墨池在雾气中若隐若现,忽强忽弱的冷风分辨不出是从哪个方向吹来,像是四面八方都有,好像连脚底都有。

    纯王走到卧墨池的穿廊下,在门口听了听,便推门进了屋。

    外间的小睡榻上睡着一个人,纯王看都没看,便拿了桌子上那盏唯一亮着的灯往里间走去。

    纯王一手持灯,一手掀开层层红帐。

    墨梨身上的被已经被踢到了一边,只穿着薄薄的一层里衣,身体扭曲着,已经僵硬了,两只手呈爪状怒张着,关节定格在最恐惧最痛苦的瞬间,头向后仰着,面部也都扭曲了,嘴以不可思议的状态大张着,眼睛惊恐地瞪着,眼球暴出,眼白上的血丝根根分明,最恐怖的是,不停有半尺(注1)长红头黑身的大蜈蚣从七窍里往外涌,尤其是嘴巴处,简直像是火山喷发一样,一团一团地不断往外涌,腹部也开始涌动起来,忽地,一处有血流了出来,本就是红色的里衣瞬间颜色深了一片,随着血液涌出,一条两条的蜈蚣也源源不断地爬了出来,那些蜈蚣因为裹满了血液而显得更加骇人,接着,一处,两处,三处,四处......不断有蜈蚣咬破墨梨腹部的皮肤爬出来......

    看着眼前的情景,纯王的心陡然漏了一拍。

    一种很奇怪的情绪逐渐从心脏蔓延至全身,还不断地向外膨胀,仿佛要冲破身体爆裂开来,他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但他感觉自己再也无法像往常那样把它们压抑在心底,维持表面的波澜不惊,冷漠如冰。

    终于,他“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殿下,殿下,你怎么了?”若素趿着鞋,举着灯踉踉跄跄地跑了进来。

    见到呆呆坐着,两眼发直,满头大汗,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的纯王,若素不禁怔了一怔,这么年,她从未见过纯王这样。

    “是,梦魇了吗?”若素轻声问道,把手里的灯放到桌子上,坐到了床边,用袖子帮纯王擦头上的汗。

    纯王并未回答,一直喘着粗气,两手紧紧地攥着。

    样子看着像是害怕,又不完全像。

    纯王十二岁起便随军出战,是在对敌前线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骠骑将军,换个角度来说,纯王也能称得上杀人无数。

    但,若素从未见过纯王梦魇。

    这次,不知是梦到了什么!?

    “殿下,你怎么了?”若素担忧地问道,擦完汗又轻轻地帮纯王揉背顺气。

    半晌,纯王的气息才慢慢平缓下来,冷冷地道:“没事。”

    若素见纯王终于恢复了神智,悬着的一颗心才缓缓放下来,这时才发现纯王嘴唇干裂,便下床去倒了杯水来。

    纯王接过水,一抬手,一饮而尽,将空杯子递给若素道:“再来一杯。”

    纯王将第二杯水又是一饮而尽。

    若素伺候完纯王喝水,便又坐回了床边,微掀起被子,双腿一抬便缩进了纯王的被里,身子贴着纯王软声道:“不如,让奴婢陪侍吧。”

    “出去。”纯王冷冷道。

    若素愣在当场,一脸的不可置信,心里又委屈又难过,却没有下床。

    纯王微侧头,眼角闪过一道冷冽的光。

    若素吓得整个身子一缩,赶紧下了床,欲要扶纯王躺下,却又被一道冷洌的光吓得缩回了手,福了福便退出了里间。

    纯王又静静坐了半晌,这才躺下,可是一闭眼,那幅蜈蚣尸身争涌图便鲜活地重现在眼前,挥之不去。

    明明,是他默许了的。

    明明,他知道,那情形断不会出现,最先发现的应该是铺床的丫鬟,她最多是遭到惊吓。

    可是,他为什么会梦到这个?

    难道是计划出现了意外?

    难道,她真的受惊过度,有了什么三长两短?

    现在的她,看起来应该似乎不会这么容易被吓到......

    消息要早晨才能送过来。

    还有两个多时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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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由己作,命由己造,天助自助者。
生活面前,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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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阅读指南*
1、本文是大女主文,男主一枚,男二男配若干枚(HE);
2、本文慢热,十分慢!尤其是前面三卷,都是铺陈的过程,大都是日常生活中的鸡零狗碎;
3、本文穿越,互穿,架空,女主和男主谈了两辈子恋爱;
4、第二卷开始放糖,酸甜酸甜。
主角:墨梨、纯王
视角:女主墨染梨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墨染梨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墨染梨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