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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修齐居士     永夜四骑士txt下载     永夜四骑士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一章 重返安夏拉布尔

    ‘月之子’的脸孔高耸入云,这座著名的石像便是安夏拉布尔老城和新城的分界点,‘月之子’乃沙漠国度的开国君主,几百年前,‘月之子’带领这片土地的人民反抗帝国的暴君,他联合了贝克群岛的金王和垂尔森的女王,残酷的战争杀死了整整一代的年轻人,最终帝国灰溜溜得退回了本土,再也没有回来过。

    一个有着迷人微笑的金发少年驱马踏过这座著名的石像,少年骑着纯白色的高头骏马,他腰挂长剑,一身精致轻便的皮甲勾勒出他高大健硕的身材。新城,亦或是老城人们口中的‘贫民窟’映入眼前,空气中怪异的臭味钻入少年的口鼻,那一瞬间他就闻到了粪便、烂菜、腐肉和蛆虫的味道,少年呛得几欲呕吐,他拽过自己的披风掩住口鼻,不动声色的按着记忆中的路线悠然前行。

    一个月前少年的父亲来信,命令家族中,十二至十八岁的年轻子弟统统前往安夏拉布尔,金发少年和几个符合年龄要求的堂兄弟从家族封地赤岸堡出来,在距离安夏拉布尔尚有几天路程时,他驱马先行,提前一天到达,就是为了此时此刻。

    就快到了,少年告诉自己,转过前方的臭水沟,他的马踏过一片被猪的屎尿糟蹋过的烂泥地,他终于看到自己的目的地,一个破破烂烂的木头棚子,棚子里坐着许多肮脏蛮汉,一片觥筹交错,这正是一个所处可见的小酒馆,草棚外是一片烂泥地,尿水和泥巴混在一起,任何人都不能干干净净得走到里面去。

    少年翻身下马,他华丽的靴子直接踩在烂泥地里,那匹纯白骏马也是极通灵性,它自己寻到马槽前,几只进食的驽马摇着耳朵乖乖让出位置,纯白骏马嚼了一口草料然后尽数吐光,想必对伙食不太满意。

    金发少年踢走门口碍事的木桶,声音惊扰到几个愤怒的男人,他们回过头想要咒骂,但是当他们看到少年全身甲胄和佩戴的长剑后,明智得闭上了嘴。少年无视酒馆里那些对他惊恐或者疑惑的目光,他可以理解他们,毕竟他身上的丝绸披风如此显眼,缎面光滑洁净,比十六岁处女的皮肤尤过之不及,如此穿着的人不应该单独出现在新城的酒馆里,

    “您要点什么,大人”一个打扮还算得体的男人擦着手小跑来:“请您这边坐”说着他指着角落里的桌子,他看起来像是酒馆的老板。

    “不了,我有想坐的地方”少年绕过大片空着的桌子,径直走到酒馆最中央的位置,这里坐着几个高大的汉子。“伙计们,让个位子可好”他将脚踩到凳子上,微笑着问道。

    桌子上的人围着一个黄脸男人,黄脸男人仰头看着金发少年:“这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光鲜亮丽的小伙子,我的手下愚昧无知,可别弄脏了您的衣服”

    “可我的腿酸得很,还有点饿,就想在这坐一会,想必你们会帮助我的,我说的对吗”少年把玩着手里的剑:“况且就算我能答应你,我的剑也不能答应,它可是比我还饿,想切块人肉来尝尝,你们的肉卖吗?”

    黄脸男人看起来很愤怒,他紧紧握着拳头,不断地喘着气,发着抖,整个人仿佛烧得沸腾的开水,他斜起眼角看着金发少年,周围的手下纷纷站起身,将金发少年团团围住。

    过了一阵,最终黄脸男人松开拳头,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很勉强,紧绷绷的笑容,他无言得让出位置,在手下的拥簇下走出酒馆时回过头,眯着眼睛狠狠盯了金发少年一阵。

    酒馆老板亲身上来服务:“请问这位少爷,您来所为何事”他恭恭敬敬道:“您把我的客人都吓跑了一大半,您不会真的是来喝酒的吧”

    “你猜对了,我真的有点饿,随便给我来点吃的”少年甩出一枚金币:“不过要老鼻涕给我端上来”

    “老鼻涕?”酒馆老板疑惑道,:“你还认得老鼻涕,他现在在后院劈柴,早不跑堂了”

    “那就请他再端一次盘子吧”金发少年笑道:“我想您不会反对的吧”

    金发少年趁着时光细细打量起酒馆,这里比记忆中大了不少,看样子经营倒是有善,地面铺着结实的红色石砖,桌子也是结实的木头制成的,擦得透亮,比想象中的要干净许多。不一会儿,一个跛子一瘸一拐得来到酒馆内,他把手里的大餐盘放到金发少年面前,然后吸了吸鼻涕,转身就要离开。

    “老鼻涕”金发少年叫道:“你怎么瘸了”

    “没什么”老鼻涕显然是不想说更多的话,敷衍道:“请您慢用”

    “你急什么”金发少年笑道:“你不认得我了?”

    “恕我眼拙,您是?”老鼻涕陪笑道。

    金发少年抓起一片面包,沾了果酱送进嘴里,含糊道:“我叫沙迪,是沙执政大人的第九子,很久以前我来过这间酒馆,还是你服侍的我呢,那一天的情景可真是让我终身难忘呢”

    “是吗,能服侍您是我的荣幸”老鼻涕的脸笑成一团,鼻涕流得更多了。

    名叫沙迪的金发少年又撕下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咀嚼着:“瞧着丰盛的一盘,有白面包,有烤鸡,还有一大碗羊肉羹汤,可真是美味,你可还记得,上次你为我送上来的是什么食物吗”

    老鼻涕赔笑道:“店铺寒酸,来来去去还不都是这些东西”

    “你撒谎,上次我来的时候还是十年前,你怎么可能记得”沙迪嘴里塞满了鸡肉,嘟囔着。

    “小人愚笨,请少爷示下”

    “让我来好好告诉你”沙迪吃完面包,开始喝下第一口羊肉羹汤:“那时候我才六岁,受了委屈,在父亲的书房里摸到一片金叶子然后就离家出走了,那时候我好小啊,迷迷糊糊就窜到了新城,我走了大半天,又累又饿又喝,酒馆里有人在吃东西,于是我闻着香味就进来了,而你呢收走了我的金叶子,给我上了一道前所未有的大菜”沙迪叹了口气,拔剑出鞘,精钢摩擦在皮剑鞘发出迷人的声音:“你狠狠揍了我一顿,顺手把我赶了出去,把金叶子据为己有”

    老鼻涕浑身发起抖来,头发竖立,想来是怕极了,他那只跛腿仿佛也不再残疾,立马跪在沙迪脚下:“少爷,绕我无知”他挤出几滴眼泪,狠狠扇着自己的脸。

    “放心,你的命臭不可闻,怎么配让我动手”沙迪大声狂笑,剑身划过老鼻涕的脸颊:“那天被你狠狠揍了一顿,我哭着回了家,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太过于害怕,也不敢对父亲说,一片金叶子对你来说是天降横财,对我的家族来说却算不得什么,那天发生的事一直埋藏在我心里。我今天来只想问问你,那片金叶子你把它作何用处,可用它否置地成家,或者助扶亲人?”说道此处,他竟有些激动。

    “我..我..”老鼻涕含糊不清道:“我把那金叶子..我..那个...”

    “他一有点闲钱就去赌了,想必那金叶子也是如此下场”酒馆角落里一位酒客哈哈大笑道。

    “你太让我失望了”沙迪叹息着:“你让我那天的所作所为完全没了意义”他把整晚羊肉羹汤扣在老鼻涕的头上,头也不回得走了。

    沙迪回想着六岁那年的夏天,那天他终于知道每个人除了父亲还有母亲,而自己的母亲在哪里他却不知道,他向每个认识的人打听自己的母亲,家里的仆人、丫鬟、马夫、士兵都把他当成小孩子胡闹,拿着冰点和水果草草打发他。只有他的几个高贵兄弟回应了他,所谓的高贵兄弟是父亲的正妻:沙公主所生的孩子们,他们告诉沙迪,他的母亲是一个妓女,他只是他们的沙执政父亲醉后的产物,小小的金发幼童嚎啕大哭大哭一场,他决定靠自己的力量去寻找母亲,沙迪拿着偷来的金叶子溜出沙执政府,在当天又失魂落魄得回了家,没人知道他这次失败的离家出走,只当成他贪玩在外面挨了打。

    自那以后,他的高贵兄弟们倒是注意上了他,每天骂他是妓女生的杂种,粗言劣语不堪入耳,他们说她的妓女母亲一个铜币就可以上三次,还说要拿上几枚金币去包养沙迪的母亲,到时候给沙迪生一个小弟弟,想来会很有趣。高贵兄弟们有沙公主撑腰,他们的沙执政父亲只把这一切当成小孩子打架,并不过问。

    这些委屈小小的沙迪都吞咽在肚子里,他在厨房里偷了一把切肉小刀,在一次冲突中,他暴起伤人,把其中一位高贵兄弟的眼睛桶瞎,沙公主不依不饶,扬言要禀报他的沙王侄子,要沙王下令处死这可恶的小杂种,他的沙执政父亲无可奈何,只好把沙迪送回老家赤岸堡。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转眼十年过去,哭鼻子的幼童已经变成了英俊挺拔的青年武士,记忆中的屈辱和悲痛化作了无限的动力,时隔十年他再次踏入安夏拉布尔,再次踏入沙执政府。

第二十二章 执政府

    虽然离开十年,然而沙迪并不是两眼一抹黑,一无所知,娜比莱可跟他说的一清二楚。娜比莱是他某个死去堂姐的女儿,那位堂姐未婚难产生下了她,她的生父成了一个谜,只能养在府里。娜比莱今年只有六岁,和自己离开时的年纪一样,小女孩一张小嘴能说会道,最重要的是很多大人并不是很在意她,许多秘密都在她玩耍的时候偷听而来,沙迪用两块柠檬蛋糕得到了很多消息。

    譬如父亲新纳的侧妾本是巴希尔叔叔的情人,巴希尔叔叔很生气,和父亲大吵一架后,独自一人跑回橙园生闷气。还有某个和他同名的沙迪,与某个支系的小堂叔同时喜欢上掌粮官的独生女,两个人为此大打出手,父亲抽了他们各自二十鞭子,把他们一个赶回赤岸城,一个送到了枯叶堡。一直负责府邸采购的欧迈尔叔祖对外宣称因为年纪原因回到蜜镇养老,真正的原因是他私藏了大量的回扣并购买低劣的食物,事发是因为某天制作面包的面粉实在是太低劣,里面掺的沙子硌掉了瓦西姆叔祖的门牙。

    真正对他有用的信息却不多,却也足够,譬如那个住在尖塔里的客人,他是父亲的朋友,是一个武艺极其高强的剑客,父亲年轻时和他结伴游历,这次他路过安夏拉布尔,应邀在沙执政的府邸小住一段时间,并承诺在十三道微光家族中收下一名弟子,条件是必须由他自己挑选,他人不得指定。

    沙迪这才知道为何父亲把众多住在赤岸城、蜜镇和奶湖洞的年轻子弟召来安夏拉布尔。他不禁想放声大笑,这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如果这位剑客大师真有传说中那么厉害,那么沙公主一定会竭尽全力,让从她胯下钻出来的几个小崽子挨个在剑客大师面前露脸,那个女人的胯下早就干涸了,但嘴里的口水依然气势磅礴,沙迪此时只想尽快赶回赤岸城,提蒂正和他处在热恋之中,他片刻也不想和这个甜蜜的女孩分开。

    沙迪还记得上一次见到父亲,是在四年前的春天,父亲造访赤岸堡,沙公主和高贵兄弟们随行。那几日,他每天都裹着毛毯,从早到晚趴在城堡一幢无人的瞭望塔上,只有在这里才没人会把他赶走,他远远遥望路的尽头,期盼能看到执政旗帜的踪影,他有好多好多话想对父亲说,他得到的第一匹小马,在兽栏里养了一只小狗,得到的第一柄木剑,第一次持弓命中红心,获得一片喝彩,虽然只有十步远,但也足够让十岁的男孩骄傲了。

    但沙执政的队伍来到时他却在瞭望塔上睡着了,事后提蒂为他描述,沙执政的队伍如同一片五百缤纷的璀璨河流,浩浩荡荡涌进赤岸堡的大门,数不清的武士们在沙执政大人的周围迈着整齐的步伐,沙执政的金沙手套旗帜和十三微光旗帜迎风招展,在天空中飞扬。

    那段日子沙迪表现得不能再好了,提蒂会帮助他每天把头发梳洗得闪闪发亮,他会拿着训练用的钝剑,打翻训练场里每一个同龄男孩,期望以此能得到父亲的注意。但他的沙执政父亲太忙了,一直到离开,父子俩也没有单独说上一句话,他只在众人列队欢送时摸了摸沙迪的头,那天沙迪哭得很伤心,但是伤心之余是甜蜜,因为提蒂用嘴唇温暖了他,那是他们第一次接吻,那时沙迪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他被安排住在植物园后的客房中,原来我已经变成了客人?沙迪对自己嘲笑道。

    知道自己将前往安夏拉布尔时,提蒂很是为他担心,他们相拥躺在秘密的爱巢里,女孩把脑袋拱在他的怀里问道:“沙迪,你什么时候回来”

    沙迪吻着她的眉毛:“你闭上眼,再睁开眼,我就回来了,等我回来就娶你”这样的谎话他已经说了无数次。

    长辈们只当他们是寻常主仆,但沙迪却不敢公开他们早已相爱的事实,虽然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私生子,但毕竟是一个十三微光,断不是一个驯兽师的女儿所能高攀的,他可以预见,若是让长辈知道,唯一的下场就是把提蒂绑起来,然后让家里某个丧妻的老契约武士睡了她,纵使提蒂的家族在赤岸城管理了上百年兽栏,也断不可能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可怜的女孩,她从出生起就和兽栏里的动物们亲密无间,无论是猎狗还是旱鹰,谁对它们好它们就以肝胆回报,这些动物造就了她的性格。天真的女孩,她还等着自己娶她,她怎么就不明白呢,可一旦沙迪沉醉在她那双比满月还要明亮的眼睛里,他也不明白了。

    沙迪深深一口气,把女孩的脸温柔得赶出脑海,他已经在这间客房里住了三天,期间没人召唤他,没人造访他,那所谓的剑客大师挑选弟子的事情也渺无音讯,若不是仆人会准时送来餐食,他定会以为自己已经被遗忘了。

    金发少年换上了一身睡袍,抱着自己的剑盘腿坐在床上,他每天都会和自己的剑独处一段时间,剑就像人一样,需要互相敞开心扉,才能日渐亲密。

    这时一阵轻微的敲门声传来。“请问我可以进来吗”是一个苍老的声音,却带着一丝清澈,像是流水划过,不禁引起沙迪的好奇心:“门没锁,请进”

    沙迪一眼就看出造访的是那个住在尖塔里的剑客大师,他的脸极其消瘦,双颊凹陷,一双明亮的眼睛显得及其突兀,他有满颚灰白的短胡须,同样灰白的头发挽成一个髻,看起来挺干练。

    “大师”沙迪收起剑,点燃烛台,明亮的光芒瞬间洒满整个屋子。

    他们坐在烛台的两侧,对视着。“我可以看看你的剑吗”剑客大师伸出手,他的言语中带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沙迪乖乖照办。

    剑客大师端起剑仔细看着,随后他拔剑出鞘,剑在他手中乖巧得上下翻转,他轻轻抚泛着蓝色萤光的光滑剑身:“这柄剑有名字吗”

    沙迪愕然,紧接着迎上剑客大师的目光:“这柄剑名为‘蓝柳叶’”

    剑客大师把蓝柳叶还给他:“听起来像个女孩的名字,它一定是个漂亮的冷艳美人”

    “剑也有性别?”沙迪愕然,此时他发现,眼前这位大师看起来有些疯疯癫癫。

    “当然喽”剑客大师哈哈大笑起来:“剑就像人一样,有自己的人生经历,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自己的厌恶和喜好,告诉我,你的剑是什么样子的”

    “它..它..”沙迪思索起来:“它就像我的亲人,会懂我的心事,有什么喜怒哀乐我都会第一时间向它倾诉”

    一阵冷风飘来,房门被推开,一个魁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沙迪攥紧剑柄的手抬起又在同一时间放下,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父亲,他朝思暮想的父亲,沙漠之国的执政:图坦·十三微光。

    沙迪压抑住想要拥抱父亲的冲动,以一个任谁挑不出瑕疵的得体礼仪跪拜在他的脚下。“起来吧,我的孩子”沙执政的声音显得如此陌生。沙迪看着父亲的脸,惊讶得发现那个记忆中既强壮又饱含智慧的脸孔已不再年轻,父亲的脸变得蜡黄,额头冒着深褐色的斑点,从脸的两侧一只蔓延下去,曾经明亮的眼睛藏在深深的眼窝中,变得有些浑浊,藏在领口的脖子上有着很深的皱纹,他努力得挺直身子想要保持自己威严,但沙迪还是能看出来他的背已经弯得很厉害了。

    十年恍然而去,他已然风华正茂,但在不知不觉中,他的父亲已经老了。

    沙执政抚着沙迪的肩膀,不断打量着他,好似在看一件瑰宝,他给了儿子一个微笑:“萨乔爵士挑中你作为他的弟子,恭喜你”

    沙迪不知如何回答,这算是一份赏赐还是一份肯定?他不知道。他眼睛瞟到门外的走廊上,那里影影绰绰伫立着许多人,他们的脸模糊不清,借着屋里的烛光,沙迪还是认出了其中几个,那个把脸藏在包头巾里的是父亲的侍卫长,一群佩剑的是和他一样远道而来的家族子弟,几个裹在长袍里的老人,他们有着可怕的脸孔和光秃的头顶,沙迪本以为这些家族长老们早该休息了,现在看起来倒是生龙活虎,长老们的脚边藏着几个小小的孩童,其中一个梳着冲天小辫,正是可爱的小侄女娜比莱。

    “这个私生子来路不明,他没有这个资格”人堆里闯来一个全身背负巨剑的武士,他轰隆一声跪倒在沙执政面前:“求父亲大人劝劝萨乔大师,让他收回成命,此事还需慎重,有些事大师还不是很了解,断不能妄下判断啊”

    沙迪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位强壮的武士,儿时不愉快的回忆蜂拥而至,这位高贵兄弟中的老大提涅尔此时就出现在面前,他看起来更加强壮威武,似乎仍然想欺负他的私生子弟弟。

    沙迪仔细品味提涅尔的胡言乱语,不禁哑然失笑,看来这位萨乔大师确实是位伟大的武士,连成为他弟子的机会都值得如此疯抢。

    沙执政看着跪在地上的大儿子,语重心长得说:“我相信萨乔的眼光,能成为他弟子的人断然不会给家族抹黑,长老们和我也已经同意,将‘幽光’授予沙迪”

    当幽光两个字钻进沙迪耳朵里时,他不禁惊讶的张大嘴巴,脑海中一片空白。

第二十四章 幽光持有人

    “我在未来等你”沙迪半蹲着,对尚在母亲腹中未出生的自己说道,转身离开了。他推开刻画着幼稚小鹿的门扉,身后整个世界开始旋转变化,河流断流,花朵凋零,鸟儿嘶鸣着坠落,他年轻的母亲在一片荒芜中化为雾气散去。沙迪又重新回到那个阴暗寒冷的甬道中。

    甬道尽头被轻纱隔开,沙迪掀开纱帘,终于看到他要寻找的东西:幽光。幽光如今看起来毫不起眼,它躺在一座方形类似祭坛的高台中,被从甬道顶投射下来的一道光包裹住,像一个渴望被抚摸的情人,闪耀着身上的铭文,使它分外诱惑。

    沙迪踏上高台的阶梯,脚下一阵脆响,好像踩到了什么,他低头看到一个骷髅头正在瞪着他。他环顾高台四周,数十具尸骸交错堆叠,仰看成岭。“这些是什么人”他不由得一阵心悸,脱口而出。

    “这些都是历史上幽光的持有人,他们会在死后一直陪着幽光”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其中大部分人,会在到达生命尽头之时选择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沙迪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活人,他踏过尸骸,绕过高台的另一边,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拄着拐杖颤抖着站起来。

    “你也是幻影吗”沙迪不太确定,老人的声音听起来虽然沧桑,却很真实,他摸了摸老人的衣角,触到了布料的纹路,这才稍微放下了心。

    “作为家族最年长者,将神器交付新人是我的职责,来,把手伸出来”老人轻轻咳一声,似乎在一瞬间恢复了活力,他强而有劲的手一把抓住幽光剑,放到沙迪手里。

    沙迪感觉身体里的血液在一瞬间凝固冷却,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捏住,他觉得自己像是一片秋风中即将凋零的叶子,即将随风而去。他仿佛看到自己死去之后,也会变成脚下的尸骸,加入先辈们的队伍,最终在某天,仰望着新的持有者,被其一脚踩碎骨头。

    甬道顶的光消失了,四周重新陷入一片黑暗。“快出去,孩子”那位十三微光家族的神秘老人长久叹息着,他的眸子暗淡下去:“从此以后,你就不再是你了,你仅是一具悲伤的躯壳”

    “那您呢”沙迪问他:“您不出去吗”

    “我还有自己的使命”老人坐在尸骨堆中,显得很虚弱:“他们引以为傲的的神器被你拿走了,灵魂颤动不已,愤怒即将喷发,需要被安抚”

    不同于进入时的曲折,仅仅几个呼吸间,沙迪就回到甬道的门口。他听到身后传来惊悚的怒吼和尖叫声,和老人的喊叫:“快出去,告诉外面的人,三日内生者勿进”

    奔出门的一刹那,他回头看到一只骷髅手悠悠飞在半空,却被老人凌空抓住。沙迪看得入神,正处于恍惚中时,沙执政和几个叔祖一把将他拽出,然后用身体死死依靠住门,瓦西姆叔祖焦急得朝他嚷到:“还愣着干嘛,过来帮忙”

    沙迪忙伸手倚着门,这时一阵巨大的力量从门内传来,震得他五脏颠倒,胖胖的布尔姆叔祖大叫道:“这样不行,力量太大了,我就说这小子不行,你们非要让他拿幽光,这下可把先祖惹恼了”

    “你临走前,引路人说了什么”沙执政向儿子问道。

    “引路人?里面那个老人吗”在得到父亲的肯定后,他接着说道:“他说三日内生者勿进”

    “行了,不过三日而已”沙执政大手一挥:“你们都出去,我自己守着就好了”说完他盘腿坐在门前,掏出一张纯黑色的长弓,空拉弓弦,朝门上打去,他每一次波动弓弦,四周的空气便跟着微微颤抖。

    黑色的长弓,十三神器之一的霸光弓,就这样握在沙执政的手里,对抗着门后狂怒的先祖灵魂。

    “图坦,你别太勉强自己,沙迪已经拿到了幽光,让他帮你”布尔姆叔祖反驳道。

    “不行,幽光与他还不是很契合,过度使用有陷入疯狂的危险,你们护送他出去,即刻出发”沙执政怒目圆睁:“这是命令”

    “是”叔祖们垂眉低首,抓着沙迪的肩膀迅速离开神器阁。

    神器阁外的人少了很多,看热闹的大多离开,只剩几十个家族武士在维持治安,高贵兄弟的老大提涅尔本来守在门口,当他看到沙迪那一刻,打了个冷颤,随后扼住自己的脖子疯狂得后退,那些武士大部分也是跪在地上颤抖着,院子里尚能活动自如的只有沙执政的侍卫长,侍卫长手持一只空剑鞘,不由分说套在幽光剑身上,并将一张破烂的麻布紧紧包裹住剑鞘。

    “这是什么”沙迪被侍卫长的举动惊讶得瞠目结舌。

    “上任幽光主人的裹尸布,只有这个才能压抑住神器的暴怒”布尔姆叔祖代替侍卫长回答,他一把拉住沙迪的手:“跟我来”

    他们迅速跑出院子的后门,一座四轮马车早已等待着他们,沙迪和几位叔祖依次爬上马车,侍卫长高高甩着马鞭,马车便疾驰而去。

    沙迪觉得自己在一瞬间垮了下来,马车里的位置很大,他半躺着大口喘气,随后一扭头,看到几位叔祖神情各异得看着他。“你在甬道里看到了什么”瓦西姆叔祖凑过来问道,他脸上有着一大块暗红色的胎记,在昏暗的马车里更显狰狞。

    沙迪往马车一侧使劲靠了靠,这几个老家伙让他不太舒服:“我看到了许多虚幻的人影,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幽光,咒骂我,恐吓我”

    叔祖们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凑到一起嘀咕起来。

    马车滴滴答答疾驰在大道上,不久后便驶出了城,沙迪没有为此大惊小怪,沙执政手眼通天,半夜开一扇城门不算什么难事。

    沙迪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何时睡着了,再次醒来时天已放亮,几位叔祖也在马车里睡的东倒西歪,唯有瓦西姆叔祖仍然清醒着,他瞪着带有血丝的眼珠,似乎在想些什么。

    “叔祖大人,我们究竟要去哪”沙迪打了个哈欠问道。

    “不是我们,是你,你要去**一个诅咒”瓦西姆叔祖意味深长得看了他一眼:“新的风暴已经出现,十三微光家族成立就是为了应对这一天,这是一个巨大诅咒”

    布尔姆数组不知何时也醒了过来,他揉着自己肥胖的粗腿,接着说道:“遥远的上古蛮荒年代,我们的祖先随着明光征战四方,最终明光大人定制了这个世界的最终规则,下臣臣服主君,子女听从父亲,仆从服从主人,书上从来都是这么写的,对吧”

    沙迪点点头。

    “这一切都是明光大人用生命换来的,在那个年代,刀剑与魔法飞舞,巨兽肆虐人间,世间没有一块净土,魔法相对于刀剑是不可控的,会带来巨大的灾难,明光大人用生命为代价,将世间的魔法能量全部封印,生活在黑夜中的异族被屠戮殆尽,人类这才和平的繁衍至今。不过十三微光作为明光大人最信赖的仆从,从而保存下了一丝使用魔法的权力,神器阁就是一个巨大的魔法结界”

    沙迪惊讶道:“魔法的传说一直存在,却没有人实际见过,原来真的存在”

    “如今魔法已经失控了,小彩石城出现了一个强大的亡灵法师,他躲在小彩石城将军府的地下墓穴里,将里面的尸骸全部复生,就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小彩石城已经化为一片亡者的国度,你的叔叔巴希尔已经前往小彩石城调查了”

    “叔叔不是因为一个女人和父亲吵架,跑回澄园生闷气吗”

    “那是对外的说法,我从小看着你父亲长大,他是何样的人物,岂会为了一个女人同自己的兄弟发生间隙?”

    沙迪的心一瞬间沉了下去,他想起甬道里看到的母亲的幻影,她痴痴得等着父亲,直到生命的尽头也充满希望。是啊,父亲是何种人物,岂会为了一个女人拴住腿脚。

    瓦西姆叔祖没察觉到他的失落,接着说道:“还有欧迈尔,以回蜜镇养老的名义离开了安夏拉布尔,其实也是去了小彩石城,还有那个与你同名的黑沙迪和我的儿子阿尔塔,也去了小彩石城,这是巴希尔写来的信,你父亲吩咐过让你看一看”说着他递过来一张羊皮纸。

    亲爱的哥哥:

    我到小彩石城时已经很晚了,这里已经被密密麻麻的敌人所占据了,或许你觉得我是说胡话,但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那些敌人大部分根本不是活人,而是一个个死人,他们有的烂了脸,有的漏出了骨头,总而言之丝毫没有活人的象征,这些敌人可能就是你说的所谓亡灵,可怕的事情确确实实发生了,事实上小彩石城里还有很多人没有撤出来,他们全都死了,若你的判断是真的,死去的人也变成了亡灵。

    有时候我甚至以为这只是一个噩梦,那些亡灵数量极多,密密麻麻布满小彩石城每个角落,他们不知疲倦得游荡着,连城外临时搭建的哨塔都跟着颤抖。

    我打听到,小彩石城将军和他的士兵还被困在将军府里,据说他被自己的祖先,一位几百年前的彩石王尸骸复生的亡灵咬了一口,他开始发起高烧,胡言乱语,背上的旧伤又复发,最终死在了自己的床上。

    就在我即将落笔的刚才,小彩石城将军的披甲奴和契约武士拼死把将军的独子护送出来了,他们伤亡三成,为了防止被那位亡灵法师复生,我们把他们的尸体尽数火化。

    一位活下来的老披甲奴告诉我,亡灵法师不止一人,他还有许多仆从。不过奇怪的是那些亡灵并不会出城,他们只是在城里游荡,也许亡灵法师在城里还有什么未完成的工作。

    请派遣几位神器持有人来,我总觉得事情已经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了。

    你忠诚的巴希尔

    冷汗布满沙迪的额头,事情已经超出他的理解范围。

第二十五章 闪光持有人

    沙迪在到达沙漠边缘时候下了车,瓦西姆叔祖把蓝柳叶和他的皮甲统统还给了他,交代道:“在此处不要走动,萨乔大师在我们进入神器阁时就先行出发,他估计此时就在附近,不久就会来接你”

    “就我和萨乔大师两个人去小彩石城吗”沙迪喊道,而叔祖们仿佛没听到他的话,拉车的马屁踩着虚弱的步伐慢慢离去。

    “还有我”忽然一个嘶哑的声音在沙迪身边响起,他利落的抽出蓝柳叶,背靠身后的胡杨树,皱着眉头观察四周,目光所至,只有几簇低矮的灌木丛,灌木丛倔强得伸着自己的细杈,仿佛在渴求雨水的滋养,它们太小,藏不住人。除此之外就是空空荡荡的细碎沙石地。一个念头在他心中陡然放大,他足尖用力,整个人像一张射出的弓,然后转身朝胡杨树上砍去。

    他及时收住了手,蓝柳叶在空中发出一道细细的低吟,胡杨树上并没有人,枯黄的树叶摇摇晃晃,仿佛被他的滑稽表演逗笑了。可能是幻听,沙迪这样告诉自己,他重新靠着胡杨树粗大的枝干休息。

    然而那个声音又再次在耳畔出现,嘶哑的喉咙发出难听的笑声让沙迪忐忑不安,他摘下背上的幽光,上任持有人的裹尸布应声而落,握着幽光他忽然觉得自己拥有了巨大的力量,任何胆敢阻挡他的人都将在自己的剑下尖叫着求饶,他握着镀金的剑鞘,正要拔出幽光时,声音再次传来,不过变成了一个女孩的声音,女孩可怜楚楚得抽泣着:“不要嘛,别拔幽光,它好可怕的,沙迪哥哥不要这样”

    听闻哥哥两个字,沙迪不由愣住,他不由得疑惑道:“你们到底是谁,你们到底在那里,快快现身”

    “看你身后”这次是个男人威严的声音。沙迪慢慢回过头,跃入眼帘的是一张奇怪的脸,这张脸上下颠倒,口在上,眼在下,其中一只眼睛上还罩着黑色的眼罩。沙迪惊讶得后退两步,这才看清这是一个倒挂的男人,他双脚紧紧夹着树枝,双手抱胸饶有兴致得看着紧皱着眉头的金发少年。

    “你是谁”沙迪弄不清这人是敌是友,他半蹲下身子,双手握着剑柄,随时准备出击。

    “镇静,老弟,可千万别把幽光拔出来”带着眼罩的男人半空中一个漂亮的回旋,稳稳得落在他面前。

    沙迪这才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男人,他个子很矮,脸色隐隐发青,刀削般得脸像是雄山峻岭,黑色的头发编成一道小辫,落在衣领里,唯一能看到的眼睛有着浑浊的暗灰色。“不止你一个,那几个呢,还有个女孩”沙迪低声喝道。

    “你是说我吗,沙迪哥哥”戴眼罩的男人捏着嗓子,发出银铃般的声音,说完他用女孩的声音嘻嘻笑起来,说不出的悦耳动听。

    “你...你竟然”沙迪深深惊诧道。

    戴眼罩的男人又捏了一下嗓子:“沙迪,你这是干什么,看到父亲还不见礼?”

    沙迪听出这次是他的沙执政父亲的声音:“你拿我寻开心吗,混账”

    “老弟,你真的认不出我了吗,你可太让我伤心了”这次他换了一个浓厚的像是闷胸腔里发出的声音,指了指自己的眼罩:“我这只眼睛是瞎的,是在沙执政府的流水花园里被一个金发小兔崽子戳瞎的,你有没有想起来什么?”

    沙迪惊讶得瞪大了眼睛,走近两步仔细观察对方:“你是泰斯帕?”

    泰斯帕:高贵兄弟中的次子,小时候欺负他最厉害的那个小混蛋,如今正在他面前,用着不同的声音戏耍着他。沙迪想起小时候受过的屈辱,咬紧牙关忿恨得看着他:“你想干什么,泰斯帕,你是来报仇的吗,我不会怕你的,我能桶瞎你一只眼睛,就能再桶瞎你另一只眼睛”

    “安静,你这个蠢货,你真让我惊讶,好像瞎了眼睛的是你,如今你脾气可真是大啊,依我看都是在赤岸堡被那群乡下娘们惯出来的”泰斯帕哼了一声,接着伸了个懒腰,一屁股坐在胡杨树的阴影里:“乡下的娘们们把你照顾的越来越蠢了,我把树干掏空藏在里面,变了几个声音就把你吓得像只小兔子,不过话说回来了,你桶瞎我一只眼睛这事不能这么算了”

    “你想怎么样”沙迪居高临下看着他。

    “你总得道个歉吧”

    “好吧”沙迪有些脸红,他深吸一口气,小声道:“对不起,泰斯帕”

    “像是蚊子在扇翅膀”泰斯帕扣了扣耳朵:“你大点声,还有我是你的哥哥,你要叫我一声哥哥”

    “对不起,我错了,泰斯帕哥哥”沙迪怒气冲冲得大吼大叫道。

    泰斯帕满意得点了点头:“听说老头子们把幽光赏给你的时候,可真让我惊讶了半天,把剑给我看看”他伸手讨要。

    “不行”沙迪把幽光重新背回背后:“父亲说三天之内不能使用幽光”

    “那是对你而言,你现在当然驾驭不住”泰斯帕轻蔑一笑:“再说没什么稀罕的,神器嘛,我也有”说着他掏出一把匕首和一把短剑在手里上下飞舞,像是滑稽剧团的小丑在表演杂耍。

    沙迪不可置信得看着泰斯帕手里的武器:“这是?”

    “你好好想想,十三神器中,有哪个是两柄武器合二为一的”

    “是闪光”匕首和短剑上与幽光相同的铭文提醒了他:“这是闪光,可是闪光明明失踪了,为何在你手里”

    “你可能不知道,哦对了你当然不可能知道,在将幽光赏给你之前你对家族来说就是个屁”泰斯帕依然不忘嘲讽他,接着缓缓道来他和闪光的故事。

    闪光:一柄匕首和一把短剑共同组成的传奇武器,在三百年前被家族首席刺客:‘背后的’斯奈夫鲁丢失在前往东方的道路上,同时丢失的还有幽光,一百年后幽光在一艘来自贝克群岛的商船上重见天日,这是每个十三微光族人都知道的故事。事实上幽光和闪光当时一同出现在商船上,而且那艘商船也并不是来自贝壳群岛,而是来自竖琴港,做成这一切假象的原因是那位船长利欲熏心,以幽光和闪光威胁十三微光,妄图讨要一片丰草水美的领地,家族长老们无可奈何,只能在地图上寻到一片隶属于十三微光的草地,准备在第二天交给那位船长。

    但在第二天传来了那位船长的死讯,他死于暴疾,他的大副接任了船长的职位,匆匆离港而去。就在长老们无计可施之际,一位在家族中从不起眼的年轻武士将幽光和闪光带回,他告诉长老们,自己在那艘船上藏伏了一整天,偷听到那位船长想要私吞领地,故而只有船上只有他自己知道幽光和闪光的存在,年轻武士偷偷潜进船长室,迷晕了那位船长,又喂了他一滴‘睡美人’,拿回了幽光和闪光。

    年轻武士成为了新任的家族首席刺客,从此首席刺客和闪光成为阴影下的名词,只有族长、长老和其他神器持有者才知道他的身份,首席刺客再也不会记录在家族史中。

    泰斯帕说着说着忽然变得有些失落:“你知道吗,提涅尔恨你入骨,你在安夏拉布尔的时候他无数次想要杀了你,当时我就藏在你的身边,他雇佣了杀手,打手和流氓,从你进城起就盯上了你,不过这些都让我化解了”

    “为什么,我又没桶瞎他的眼睛”沙迪呵呵一笑。

    “因为你杀了他最亲爱的弟弟”泰斯帕斜着睥了他一眼:“在父亲的说法里,因为你那一刀,我受到了致命的感染,很快就死掉了,从那天起父亲就将我藏起来,把我当成闪光的持有人培养,我再也不能以本来面目面对众人了”

    “我记得你从小订有一门亲事”沙迪缓缓说道:“你娶她了吗”

    “那女孩嫁给别人了,婚礼时我还去参加了呢,她可真是长大了,那屁股大如南瓜,那**对着我直晃,我还趁拥挤时候偷摸了一下呢”

    这时泰斯帕脸色一变,他忽然跳了起来,手脚并用爬到胡杨树上,在沙迪尚未反应过来时他又跳了下来,软鞋踏在碎石地面竟没发出一丝声音,他趴在地上,屏着呼吸。

    “怎么了”沙迪焦急问道:“你跳来跳去干什么”

    泰斯帕撑起身子,拍拍手上的灰尘:“来人了,骑着马,速度很快,我猜是萨乔大师来接你了”说完他又爬回树上,钻进树洞掏出一个小包袱,包袱打开,里面是一套布衣和一副软锁甲,还有一柄十三微光家族武士们佩戴的长剑。

    “现在我就是你的跟班了”泰斯帕换完衣服,嘿嘿一笑。“哦对了,还有这个”他眉毛一挑,背过身去,转回来的却是一张看起来穷凶极恶,有着大胡子的脸。

    “你....”沙迪隐约记得这张脸:“这人是谁”

    “这张脸嘛”泰斯帕捏了一下喉咙,换成了一个低沉的声音:“是上一个死在我手里的人”

第二十六章 沙漠绿洲

    萨乔大师看起来比在安夏拉布尔时更像一名剑客,他宽厚的背脊上负者三柄长短不一的剑,一身朴素白衣白甲让他略显年轻,头顶的发髻也散落开来,让他显得有几分潇洒不羁。

    “早上好啊,先生们”萨乔大师轻轻一笑,堆砌出满脸皱纹:“这位看起来凶巴巴的先生是谁啊”

    沙迪正不知如何解释,却听泰斯帕嚷到:“老头,俺是来保护沙迪少爷的”

    “不,你是沙迪的哥哥”萨乔大师狡黠得眯着眼睛:“你的人皮面具骗得了别人可骗不了我,况且图坦把你的身份都告诉我啦”

    “怎么可能”泰斯帕忿恨得叫骂道,他变回了自己原本的嗓音:“父亲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秘密告诉你”

    萨乔大师收起笑脸:“世界已经变了,河水开始倒流,花朵不再生长,黑夜过后太阳也许不会再升起,就连死亡的意义也都不同了,你身上这点小秘密根本算不得什么”

    接连三天,他们骑着马疾驰在沙漠中,一路向东而去,这个季节的沙漠倒是很漂亮,无边无际的像是一片黄色的大海,不断起起伏伏,阳光照在上面,细沙反射着闪耀的光芒,黄昏时分浑圆的落日贴着地平线,四周一片阴红,托着太阳的黄海巨浪凝固着,像是沙漠也睡着了。有时萨乔大师会突兀得拐着几个弯,然后不久他们便会寻到一个小绿洲,萨乔大师像一张会行走的地图,绿洲的位置都深深印刻在他脑子里,这天他们找到一个较大的绿洲,绿洲中央的湖泊周围隐隐绰绰还有着十多个人影。

    沙迪驾马打头,眼前这些人穿着肮脏的破衣服,他们看到沙迪手中碧蓝明晃的蓝柳叶,皆露出惧怕的神情,几个瘦弱的女人不停把她们的孩子往身后藏,仿佛这样就能让沙迪无视于此。

    “我们没有恶意”萨乔大师举手示意道,然后轻声对沙迪说:“把你的剑放下,他们只是一群无害的绵羊,你的剑是用来宰狼的”

    “我们是从小彩石城逃难的”一个腰挂弯刀的男人说道,他灰白的头发如同枯草,似乎许久没有打理过,弯刀包裹在一席破布里,沙迪只需一息之间就能闻出他的味道,这样的流浪武士沙迪见过许多,在安夏拉布尔沙执政官邸的门口,在赤岸城的酒馆里,在奶湖洞的牧场周围,这样的流浪武士总是屡见不鲜,他们一复一日的寻求雇佣,人生的价值就是在刀口上舔血,然后躺在妓女的床上把金币换成酒喝个精光,他们存在的最终意义就是与某个显赫的家族签订终身契约,以求衣食无忧。

    出乎沙迪的预料,这些难民竟然还背着一口破锅,他们取来湖水烹调着食物,而萨乔大师则邀请流浪武士,他们在远离难民的湖泊另一端交谈着。

    “你是个逃兵”萨乔大师直截了当:“你很想掩盖自己的装束,但是你的靴子暴露了身份,毕竟小彩石城的军靴造价昂贵又舒适,很适合长途行军和远足跋涉”

    逃兵垂下头:“我的妻子被那些会行走的活死人咬了,人们都说她没救了,有几个小子甚至要提前给她一个解脱,不过我听说在安夏拉布尔,真庙里的领路人手里拥有一种白色的药粉,可以治愈这种咬伤,我总得试上一试,于是趁着夜色带着我的妻子逃跑了”

    萨乔大师看着沙迪,沙迪摇摇头:“没有这种说法,我听都没听说过什么白色药粉,很遗憾这条路估计行不通”

    “没关系”逃兵苦笑一声:“我的妻子受尽了煎熬,前几天就已经死了”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萨乔大师问。

    逃兵看了看忙着烹调食物的难民们,露出一个艰难的笑容:“没有他们的帮助我决计走不了这么远,我的妻子弥留之际那些女人为她梳洗,让她离开的时候也那么优雅漂亮,还为她举办了一个简单的葬礼,我欠这些人的,至少得把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再说”

    这时一个女人弯腰俯身到逃兵身边:“先生,可以用食了”她很年轻,从她细腻扭动的腰肢可以看出还未生育,一头肮脏的碎发中清澈的眼睛晶莹闪烁,她偷偷看了沙迪一眼,脸颊上的羞涩一闪而过,他对此习以为常,从拥有记忆起,他就很得女人们的青睐,从咿呀学语的女孩到慈眉善目的老妪,都很喜欢他,小的时候女仆们常会偷偷亲他的脸颊,长大后走在赤岸城的街道上,他永远是女人们关注的焦点。

    “我们一路艰辛,备好的食物也早已吃光,”逃兵对萨乔大人说:“只好随意凑合点,若您不嫌弃,请与我们一起享用”

    难民们围在那个缺了口的锅子前,沙迪和泰斯帕加入他们,众人在逃兵的带领下开始饭前祈祷。

    “以光之名义”逃兵念到。

    “荣耀吾主”众人念到

    “以光之信念”逃兵匍匐在地

    “照耀吾心”众人亦将额头贴在地面上。

    这算是最简单的祷告了,仅寥寥几句而已。在赤岸堡时,饭前祷告动辄要进行十多分钟,遇到节日或者庆典更是要进行一个多小时,直教人昏昏欲睡。

    萨乔大师至始至终在一旁看着他们,他并非真神的信徒,而是信奉至高神,这点出发前瓦西姆叔祖就告诫过他。

    锅子里有鼓着气泡泛黑的汤汁和变质的烂草叶,还有几块灰褐色的肉类,沙迪觉得那是沙鼠肉,他只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忍住呕吐的欲望婉拒了逃兵的邀请。而泰斯帕面无表情地灌下满满一勺食物,也许就算今天吃的是烤孔雀和浓油甜菜也是一样,或许食物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区别,吃饭只是一件无趣的必修之事,沙迪不禁对他有一丝悲哀。

    沙迪脑海里怀念着赤岸堡的食物,嘴里嚼着硬邦邦的咸肉干,萨乔大师手里抓着几只橘子从他身边走过,三个小孩子围在他的身边,他拨开一只橘子,清新的果香味飘散开来,小孩子们的口水顺着嘴角流了下来,他剥下一瓣橘子塞进唯一一个女孩的嘴里。

    “你吃过橘子吗”他问道。

    小女孩被橘子酸出了眼泪,摇摇头。

    “好吃吗”

    小女孩又点点头,于是萨乔大师又塞给小女孩一瓣,她小小的嘴巴里塞满了橘子,快乐得蹦蹦跳跳。

    沙漠的气候怪异得很,白天燥热的像是火炉,到了夜晚又与地下冰窖别无两样,沙迪颤抖着缩成一团,想象着怀里拥抱的是提蒂温暖的身体,忽然他们一起站在赤岸堡的城墙上,城堡外是密密麻麻的亡灵,他们烂掉的嘴巴嘶吼着,层层叠叠得爬上城头,他看清了活死人的脸,是他的叔叔们,兄弟姐妹们,还有家里的仆人们,还有沙公主,即使变成了怪物她依然是如此高贵,迈着优雅的步伐,冷得像一只冰块。沙迪一回头,父亲的脸毫无征兆得出现在他的面前,沙执政的嘴唇不见踪影,露出了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了提蒂的脑袋。

    沙迪在颤抖中醒来,腹中饥饿感带来的绞痛让他额头冒汗,他本能得想摇铃铛让仆人端来早餐,最好是几只涂抹果酱或者蜂蜜的烤面包和酸橙,再配上一碗厨房里彻夜小火熬制的骨头汤。然而手刚一抬起他就想起来他已离家很远,身边只有硬邦邦的肉干和糙面饼。

    与逃兵和流民们告别后,他们重新上路,萨乔大师问他:“知道我为什么选择你作为侍从吗”

    “侍从是什么”

    “在我的家乡就是弟子的意思”

    沙迪默然无语,他并不想胡猜一气,这是与大人物们的相处之道,要让他们觉得自己正在掌控一切。

    “你到安夏拉布尔那天,你的那个胖得像一只球的叔祖,原谅我忘记他叫什么了,他给你们安排了贴身的仆人,但只有你拒绝了,你会自己洗衣服,缝靴子,擦拭自己的剑,你还很喜欢读书,这点和你父亲很像,他年轻时总是书不离手”

    “我不习惯让提蒂之外的人触碰我的物品”沙迪说。

    “提蒂是你的姐妹吗”

    她是我的爱人,沙迪想说。“她是我的女仆”

    “你拥有些许的独立性,这是很最必要的一点,我承认你这点特质吸引了我,但是我现在已经后悔了,我可能走眼了,你只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小男孩”萨乔大师一改平日和善的语气,他沉着脸,语气冷淡道。

    沙迪黯然无语,他的眼眶蓄满了泪水,偏过头不让萨乔大师看到他的懦弱。

    萨乔大师像一个喋喋不休的妇人:“你只会包裹在家族的荣光下,昨晚那些人炖煮的食物所有人都能吃,为什么你不吃?长路漫漫,处处险恶,不做好完全的准备你只会成为待宰的羔羊”

    “其实也没那么糟糕,至少他们还加了盐”泰斯帕插嘴道。

    沙迪对泰斯帕怒目而视,忽然他眼前一个黑影闪过,鼻梁随机遭受了重重的一击,这一击力量极大,将他打落下马,他的余光看到萨乔大师手中抓着蓝柳叶和幽光,示威似得对他晃了晃:“你需要历练得太多了,从今天起你用这个”萨乔大师拿出背上三柄剑中的一柄:“从今天起这就是你的佩剑”

    沙迪沉默得拔剑出鞘,看到的分明是一柄尚未开刃的长条铁片。

第二十七章 牢笼

    他们已经远离沙漠的边缘,风草水美,牛羊成群渐渐映入眼前,沙迪驱马和萨乔大师并驾齐驱,他看到萨乔大师貌似心情不错,这才说道:“大师,今晚我们就能到达蜜镇”

    “很好”萨乔大师点点头,并没有听出沙迪的话中之意。

    “蜜镇的镇守是我的远房表哥,高阶武士阿蒙涅,到时候他会来迎接我们的”沙迪心虚的挠挠脸:“准确的说是迎接‘幽光’,到时候他若是看见‘幽光’在您手里,怕是会节外生枝”

    ‘节外生枝’这个词他斟酌了许久,在某些语境下,它有不同的意思,但在阿蒙涅那里只能有一种结果,若是被他知道‘幽光’在萨乔大师手里,那么以他的身份,他们必将发生一场争斗,而自己也将以看护神器不力的罪名被监禁起来,严重的甚至会被驱逐出家族。

    ‘幽光’终于回到沙迪手中,那熟悉的感觉让他着迷,能够再次触摸那温柔的剑身让他兴奋,沙迪迫不及待要在蜜镇睡个安稳觉,这些日子的艰苦跋涉让他筋疲力尽,皮肤晒得脱了皮,蜜镇就像一个甜蜜的目标,每想起来就让他口齿生津。

    刚刚踏进蜜镇的领地,泰斯帕就策马走进路边的草丛,立刻消失不见,沙迪对此习以为常,在沙漠中他就时不时离开队伍,短则几十分钟,长则一整天,便会回来。

    几个家族的养蜂人路过,他们穿着笼罩全身的袍子,只在脸上有几个丝网状的透气网,养蜂人远远站在路边,望着沙迪罩衣上的十三微光纹章,窃窃私语。“你们好啊”能看到家族麾下的养蜂人,沙迪兴奋极了,他高声打着招呼,养蜂人在他骑马经过时跪下,向他奉上一罐蜂蜜。

    “老师尝尝吧,蜜镇素来以优质的蜂蜜而闻名”沙迪献宝似的把蜂蜜奉上。

    几个养蜂人依旧跪在地上,昂头看着沙迪,沙迪一心想让萨乔大师尝尝蜜镇的蜜蜂,却一时忘了下人们讨赏的规矩,钱财全在萨乔大师的身上,这时萨乔大师已远远离去,还在招呼他快跟上,沙迪只能脸颊一红,低着头夹紧马腹逃离。

    乡间小路尽头,一片精致的建筑映入眼帘,这里就是蜜镇的中心,十三微光旗帜随风飘扬,轻风四起,沙迪闻着飘荡的蜜香,说不出的畅快惬意。

    早在沙迪迈入蜜镇的领地时,远远就有几个哨骑,不停从他身边驶过,想必他的到来,亦或说是‘幽光’的到来早已被人知晓,在翻过一片坡地后,蜜镇的主堡就耸立在山脚,主堡背靠着山,宽大的护城河把城堡的四周护得密不透风。

    沙迪驱马踏过索桥,密密麻麻的族人和仆人们在主门外挤成一堆,沙迪高举着‘幽光’,他的远房表哥,镇守阿蒙涅率先跪下,他高举着双手,手掌朝上,高喊:“恭迎神器”

    他眼光扫过众多族人,有好奇,有羡慕,更多的是不解,他避开那些足以杀死人的目光,立刻就有马夫前来牵走了他的马,阿蒙涅驱散了族人,来到沙迪面前:“真没想到,老头子们竟然能把‘幽光’给了你,你不知道有多少族人眼馋着这把武器,他们说你不够资格,要找个时间集体去安夏拉布尔找老头子们理论”

    沙迪朝他鞠了一躬:“和您得到‘凌光’时相比,我算是幸运多的”

    沙迪三岁时,阿蒙涅穿着打着补丁的麻布衣衫独自来到蜜镇,他来自一个贫瘠的山村,虽姓十三微光,却属于极其偏远的分支,一百多年前,某位十三微光的先祖在家族争斗中失败,如丧家之犬逃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山村中,娶了当地的村姑,然后就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度过了平淡的余生,他的子孙后代留在村子里繁衍生息,过着春耕秋收的生活,阿蒙涅就是那位先祖的六世孙。

    时任的蜜镇镇守膝下无子,他的继承人突发疾病而亡,于是老镇守发布公示,召集各地的十三微光子孙前来蜜镇,他将挑选一位青年才俊来继承镇守之位。彼时的阿蒙涅正在那个偏远的山村里放羊,听到消息后告别了父母,挑着包袱一路颠沛流离来到了蜜镇,老镇守一眼就看上了仪表非凡的放羊娃阿蒙涅,把他留在身边,直到去世时,阿蒙涅已经得到了高阶武士的称号,正式继承了镇守之位。

    那段时间的蜜镇阴云密布,几个竞争对手心怀不满,其中就有沙迪的亲叔叔巴希尔,他们或明或暗,联合起来针对穷小子阿蒙涅,一场十三微光家族的内战在蜜镇的土地上烽烟四起,那一场大战让族人们死伤惨重,几个附庸的武士家族更是元气大伤,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让整个沙漠绿洲的人看了笑话。战争进行了两年之久,依然遥遥看不到结束的尽头,家族的长老们召集了阿蒙涅和反叛联军的主帅:瓦西姆叔祖的长子:‘幻光’剑的拥有者沙提,在长老们的劝说下双方签下了生死决斗契约,胜者既为蜜镇镇守。

    决斗前夕,阿蒙涅回了一次家乡,在先祖的墓坑里找到了丢失已久的‘凌光’,‘凌光’是十三把神器中唯一一把长枪,抢头和抢杆浑然一体,皆是极重的秘银和精钢制成,决斗当天阿蒙涅手持‘凌光’,枪尖挑开沙提的全力一击,随后他一个漂亮的回身,枪尾重重扫在沙提脑侧,凌冽一击就让对手失去了意识。阿蒙涅把枪尖凌空指着沙提的喉咙,思索许久最终饶恕了他,从此阿蒙涅的镇守之位得到整个家族的承认,长老们第一时间解散了叛军,并把沙迪的亲叔叔巴希尔和其他几个将领以及因为那一击成为痴呆的沙提放逐到橙园,长达十年之久。

    十年之内,叛将们在囚禁中先后去世,倒是他的亲叔叔巴希尔活得挺滋润,直至去年禁令解除,他第一时间造访了安夏拉布尔,又在亲哥哥的指示下移步小彩石城,沙迪此行便是要和他会和。

    而那场战争的胜利者,高阶武士阿蒙涅此时在在沙迪前面,他举着一支火把,在蜜镇的地下部分穿梭,沙迪被这里的冰寒气息吹得直打哆嗦,他默默无语,紧紧跟着阿蒙涅,只怕慢走一步就会被丢弃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我们到底要去哪,镇守大人”沙迪忍不住问道,他的声音打在四周的墙壁上,又弹射回来,在地下空间里轰隆作响。

    “对于小彩石城发生的事,你究竟了解多少”一阵沉默过后,阿蒙涅说道,他依然没有停下,脚步却稍显凌乱。

    沙迪把从叔祖们那里得到的情报全都如实相告,蜜镇镇守作为十三微光三支柱之一,没有必要对他有什么保留。

    “差不多就是这些了,不过耳闻不如一见”阿蒙涅说道:“你知道吗,你那个老师我很不喜欢他,这人是个灾星,跟他挨上边的人没几个又好下场,你的父亲年轻时能和他在旅途中全身而退当真是运气爆表”

    “父亲大人说萨乔大人是...”沙迪急忙要辩解。

    “我们快到了”阿蒙涅打断他的话。

    他们又走了弯弯曲曲的一段路,沙迪猜测大概有一百多步,远远透出亮光,待走进才发现那是几只长明灯,几个持刀侍卫守在几只牢笼旁,牢笼被帆布紧紧笼罩。

    “你们都退下吧”阿蒙涅挥挥手,侍卫们迅速退进黑暗中。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老头子们告诉你再多不如经历一遍,蜜镇已经接待过几拨人了,你不是我第一个带进来的人”阿蒙涅掀开第一个牢笼。

    牢笼里是一具尸体,尸体散发着腐烂的臭味,胸口被抓的像一口破布摇摇欲坠,令沙迪胆战心惊的是帆布掀开那一刻尸体的好像抬了一下头,就像一个正在休息,恼怒别人的打扰。

    沙迪控制住想要回头逃跑的本能:“他..他刚刚好像活动了一下”。他打了个颤,四周似乎更冷了。

    阿蒙涅拾起靠在墙边的木棍,木棍上串了巴掌大的一块干肉,他小心翼翼得把棍子伸进牢笼,那具尸体闻到肉味,便发了狂似得挣扎,躁动不安,牢笼在他的撞击下左摇右晃,沙迪惊连连后退,紧紧握住剑柄,这竟然是一具叔祖们口中描述的亡灵。

    “别紧张”阿蒙涅把木棍伸到亡灵触手可及的地方,那亡灵兴奋的衔着干肉,安静得大嚼。

    “你给他们吃的是什么”沙迪紧张得问。

    “人肉,他们最喜欢吃人肉了”阿蒙涅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接着他把其他牢笼上的布统统掀开,牢笼里的亡灵受到了惊扰,纷纷发出无意义的嘶吼,形成一片恐怖的交响曲。

    沙迪停止了呼吸,他看着其中一具牢笼里的亡灵,那张脸如此熟悉,在他的回忆里慢慢浮现,沙迪记得他的笑容,记得他的大红鼻子,记得他胸口上如针的的虬毛,记得他肆无忌惮的笑声。

    赤岸堡铁匠的儿子,沙迪亦主亦仆的伙伴,就这样以另一种形态出现在他面前。

第二十八章 橙园

    “这位少爷,您去劝劝盖斯老爷吧,他说什么都要留下来”

    老农夫抹着眼泪,挥着马鞭载着家人离开了。

    沙迪勒马伫立在路口,看着眼前隶属十三微光治下的农夫们背着行囊,驱赶着牲畜,踏上远离故乡的路途,就算最坚强的人此时也眼角泛红,他们即将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橙园,也许此生再也没有回来的机会。

    家族在沙漠东面的这些庄园离晚风湾实在太近,骑兵疾驰三天就可以到达,如果等到小彩石城的情况恶化之时再转移,根本就来不及。

    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妇弯腰对着他行礼:“尊贵的少爷啊,您能不能告诉我们,为何老爷们让我们离开村子啊”她老眼昏花的一双浊目淌下伤心的泪水:“我从小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在这里嫁人,又把孩子们拉扯大,最终我也要埋在这里,可是到底为什么让我们离开啊少爷!你没尝过这里的水多么清甜吗?你没看见这里的果实多么饱满吗?你不知道我的羊羔就要下崽了吗?”

    老妇的眼泪刺得沙迪心中一冽:“对不起,我也不知道”

    临出发际,阿蒙涅告诉他小彩石城陷落的消息已经被完全封锁,任何流言蜚语都不能传到安夏拉布尔,否则人们自己就会乱起来,他这才知道在沙漠中遇到的那个逃兵和难民们竟然逃脱了重重包围钻进了沙漠,当他把这个情况告诉阿蒙涅,蜜镇镇守立即派出了追兵进入沙漠。

    是希望消息不要走漏,还是希望那些可怜的人能够逃脱追捕,沙迪一时之间也弄不准自己的想法。

    他带着一声叹息逆流而上,往村中心走去,所见之处一片狼藉,橙园出产的最昂贵的血橙在安夏拉布尔可以卖到同等银子的价格,在这里却不计其数,许多来不及采摘的橙子压弯了树枝,噼噼啪啪得掉落在地面上,又被着急转移的农夫们踩得支离破碎,血红色的汁水染湿了地面,沙迪忽然有种行走在血泊中的错误。

    沙迪的盖斯表叔:当年蜜镇内乱中叛军的主要将领,随着主帅沙提一齐被放逐到橙园,被放逐的将领们在这些年中陆陆续续去世,最后只剩下他们俩和巴希尔还活着,十年之期转瞬即逝,盖斯没有离开橙园,在此定居下来,并照顾着曾经的主君:如今变得痴呆的沙提。

    这无疑是一个还算稳妥的结局,盖斯和沙提远离家族政权中心长达十年之久,不像巴希尔还有个沙执政兄长,他们就算搬回赤岸堡或安夏拉布尔也只能隐居在闹市之中,他们的故事早在那次决斗后就结束了。

    一颗橙子耐不住寂寞飘然落下,带着呼啸声砸在沙迪头顶,在即将落地之时被他一把抓起,果皮拨开,酸甜的果肉入口,熟悉的感觉再次涌来。往年橙子成熟可以采摘之时,橙园会运送最优质的果实前往所有有大量族人居住的地方,孩子们每天都被要求吃一颗,橙子含有丰富的营养,会帮助他们茁壮成长。

    这时一阵簌簌声传来,一个背着草筐的粗壮老果农从果林中钻了出来,沙迪急匆匆的把剩下的果肉吞进了肚子,含糊不清道:“老丈,所有人都转移了,你怎么还不走”

    粗壮的老果农有一双犀利的眼睛,他胸膛宽厚,身材壮硕,虽然穿着一身肥大的粗布麻衣,沙迪还是能看出隐藏在下面壮硕的肌肉。“你有什么事吗,这位少爷”老果农说道,他的声音平平谈谈,听不出一丝情绪。

    “我来找沙提叔父和盖斯叔父”沙迪轻咳一声:“我是沙执政之子沙迪”

    “跟我来吧”老果农扛起锄头,慢慢朝村中走去。

    他们七扭八拐,来到村后身的一条小河边,顺着河走不久,一片芳草鲜美映入眼帘,平坦宽广的土地中,一座茅草小屋坐落其中,老果农推开栅门:“就是这里了”

    沙迪把马甩在院外的木桩上,走进小院,院子里有几只正在吃食的鸡,他们看到沙迪传入,纷纷扑闪着翅膀飞来跳去,一只沙漠土犬夹着尾巴,龇牙咧嘴对他汪汪直叫。

    “安静”老果农踢了沙犬一脚,沙犬便摇着尾巴跑开了,不一会儿老果农从茅草小屋里推出一张木质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位长发飘然的老人,老人斜着身子依靠着轮椅背,身披厚厚的毛大衣,膝盖上也盖着一张杂迹斑斑的脏毯子,老人歪着脑袋,空洞的双眼无神地注视着前方,口水顺着嘴角不自觉的流淌。

    沙迪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了下来,曾经纵横四海叱咤沙漠绿洲的沙提叔叔如今变成了这个半死不活的模样,沙迪清楚的记得,沙提叔叔很喜欢孩子,他时常把家族里的小孩子们抱在膝盖上玩耍,沙迪得到的第一柄木剑就是他所精心制成的,那柄剑以十三神器中的幻光为模板,至今收藏在沙迪的房间里,而真正的幻光剑,在那场内战结束后就被长老们收回,安静得躺在安夏拉布尔的神器阁中。

    沙迪跪在沙提叔叔的面前,握着他遍布厚茧的手:“叔叔,我是沙迪,金发沙迪,您还记得我吗”

    老果农轻轻叹息:“大哥他五感尽失,他现在什么都感受不到”

    老果农的身份呼之欲出。“对不起,盖斯叔叔,我刚才没认出您”沙迪抱歉得说道,毕竟对方的容貌变化实在出乎想象。

    盖斯一阵苦笑:“没关系,前些日子我的女儿来看过我一次,连她都没认出我,大哥最喜欢你们这些小孩子了,陪他晒晒太阳吧”

    像儿时一样,沙迪将脑袋轻轻枕在沙提叔叔的膝盖上,从某些方面来说,沙提叔叔对于他来说更像是一个父亲,沙提从未娶妻,在外也没有私生子,据家中的长辈们说沙提从小就是孩子王,他武器高强,对待朋友极其慷慨,热情大方,对待敌人却残酷无情,心狠手辣,历来是赶尽杀绝,所杀之人皆要被割下舌头,作为他的战利品。

    十二岁时,沙迪第一次杀人,一个走投无路的赌徒闯进了他的房间,妄图劫持他换取金钱,家族豢养的武士们怕赌徒伤害到他,不敢贸然进攻,对峙到天亮时分,浑身浴满鲜血的沙迪打开了房门,武士们这才知道那个胆大妄为的赌徒已被沙迪刺死,处理尸体时,沙迪忽然想起他亲爱的沙提叔叔,于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利索得割下了赌徒的舌头,作为他的战利品。

    盖斯回来时手里端着一口锅,他轻轻擦干净沙提嘴角的口水,温柔得说:“大哥,吃饭了”

    沙迪看到锅里是一些煮成浆糊的奶酪,盖斯把几张麦饼掰碎,沾着奶酪糊送到沙提嘴里,痴呆的沙提叔父一小口一小口吃着,就像是一个天真的婴儿。麦饼吃完后盖斯又剥开一只血橙,沙提吃了一瓣便吐了出来,盖斯苦笑一声,捡起橙子吹净上面的泥土扔进自己嘴里,他又撕下一瓣,轻声细语道:“每天一颗橙,强壮无人敌,这可是大哥你教训小孩子们的话,难道你自己竟不遵守了吗”。沙提不再抗拒,安安静静吃完橙子,身子一歪便沉沉睡去。

    沙迪帮助盖斯叔父碾了一袋麦子,又喂过鸡和那只沙犬,沙犬吃完东西不再对他抗拒,摇着尾巴舔了舔他的手。之后盖斯带着他来到小河边,垂着鱼竿钓鱼。

    沙迪在鱼钩上串着蚯蚓,灌下一口在井水里泡过的麦酒:“叔叔,橙园现在很危险,我希望你和沙提叔父能尽早离开”

    盖斯甩起鱼竿,一尾鱼划着优美的曲线飞进鱼桶里,他呵呵笑道:“起初来到这里,我愤怒,仇恨,只想着拿着剑把阿蒙涅和那些虚伪的老家伙们杀个一干二净对了,还包括你父亲,我恨不得把他们统统扒皮抽筋。然而住了一段时间后我倒是喜欢上了这里,上午耕地栽种打理果园,下午小睡片刻来河边钓鱼,这些年我送走了一个又一个老朋友,等沙提也死了我就给自己挖个坟墓,躺在里面就好”

    “可是,小彩石城那里,橙园真的很危险”沙迪欲言又止,小彩石城的情况他无法明说。

    盖斯挥了挥手,重新把鱼竿甩进河中:“小彩石城的事我很清楚,巴希尔来信说过。但这又能如何,亡灵什么说白了都是死人,死人有时候比活人要善良,安夏拉布尔就像一个能吞噬人心的巨兽,你还太小,等你真的长大了就会知道其中的险恶,你以为那场决定我们命运的决斗真的公平?你觉得沙提真的打不过阿蒙涅?”他的身体因为激动的情绪而晃动着:“我已经和你说的太多了,有时候我挺羡慕沙提的,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想,喂给他东西就吃,困了就睡,也许在他脑海中的世界里他仍是那个手持幻光无所不能的武士”

    盖斯的垂钓技术很好,不久小桶就装满了鱼,他送沙迪到了村口,又将两只装满橙子的口袋绑在马鞍上:“每天一只橙,强壮无人敌,一定记住喽”

    沙迪说服不了他,感到无比失落,但他还是打起精神,强颜欢笑道:“我会常来看您和沙提叔父的”

第二十九章 少将军

    小胖子背着手,摇摇晃晃来到庄园的大门口,卫兵交叉长矛拦住了他:“哪来的乞丐,滚远点”

    “放你娘的狗臭屁”小胖子淬了一口:“你见过胖爷这么富态的乞丐吗,老子是将军府的仆人,现在就要进去伺候少将军”

    卫兵毫不客气,用长矛的尾端顶着小胖子的胸口,把他推了个大马趴,小胖子干脆坐在地上,伤心欲绝得抹着眼泪,看着尘土飞扬中形形色色的车辆从眼前驶过。

    自从将军府的地下墓穴发生尸变,小胖子顾不上爹顾不上娘,也顾不上自己那枚被收走的金币,孤身跑到了城外,和将军饲养的鹩哥相依为命,一路跌跌撞撞想要逃回生养自己的小村庄,却在半路被赤翎要塞的士兵捉了回来,士兵们要他去小彩石城外临时的难民营地报道。

    难民们的营地并不难找,顺着臭味闭着眼睛都能找到,翻过城外一道干涸的河床,一望无际的丑陋木头建筑犬牙交错,他走在土尘飞扬的路上,几个浑身沾满泥土的小孩围着他蹦来跳去,不断对他做着鬼脸,小胖子太清楚这些小孩子在干什么,他掀开上衣,光着膀子对泥孩子们耸耸肩:“别白费力气了,老子身上没钱,去偷有钱人吧”

    脏小孩们吐着口水,小胖子恐吓得朝他们挥舞拳头,孩子们便一哄而散。街边有许多脸色蜡黄的女人,她们当街掀开上衣下摆,用戒备的眼神看着他。

    他看到有一个男人对着墙根撒尿,一群臭烘烘的猪崽在尿泥地里欢快得打着滚,几个半大孩子刚刚拉玩屎,小猪崽和几只狗就来把那一大摊屎舔舐干净。撒尿的男人舒服完毕,抖了抖自己的家伙,像是在炫耀。

    他在一个瞎了眼的老头那听说将军的私人武士们带着小少爷住在山间的庄园中,小胖子便趁着黑夜爬上山,一夜寒风吹过,他又冷又饿,到达庄园大门时几乎昏厥。

    小胖子抱着肚子,饥饿难耐,忽然他衣领抖动起来,鹩哥胖胖的脑袋钻出,鸣声高亢:“你妈死了,你妈死了”

    那卫兵本来已经退回大门口,听着这一句粗言乱语不禁勃然大怒,他张开胳膊一把钳住小胖子的脖子:“死胖子,你骂谁呢”

    “不是我,不是我”卫兵的腋下极臭,小胖子惊恐得捂紧口鼻,暗地里伸手入怀捏了捏鹩哥,鹩哥与他心意相通,再次高亢道:“你妈死了,我是你爹,回家养猪,崽种”

    卫兵的那张丑脸挤成一团:“既然不是你那又是谁”他急的抓耳挠腮:“谁骂老子,快快滚出来”

    小胖子感到有趣,嗤嗤直笑,忽然他的目光飘到庄园门内,一个高大魁梧的披甲武士正巧路过,那熟悉的身影落在小胖子眼里让他一阵欣喜,他急忙从卫兵腋下逃脱,直奔庄园大门,不料大门处又出现一个卫兵,沙钵大的拳头直直向他砸来,小胖子避之不及,在一阵天旋地转中跪倒在地,那卫兵揪着他的衣领想把他拖走,不曾想惹怒了鹩哥,你妈死了的尖鸣声再次响起。

    小胖子看到救星,用嗓子眼里最后一口气呼唤出来:“老疙瘩,救命啊,我是小胖子啊”那披甲武士似乎并没有听到,慢慢向庄园深处走去,小胖子急的又憋出一口气:“老疙瘩我草你妈,你晚上饿了还是我给你切的羊肉吃呢,老疙瘩你回头看看老子是你胖爷啊”

    名为老疙瘩的披甲武士注意力被吸引了过来,他无须的长脸上,一颗粉红的大疙瘩极其醒目。“哎呦,这不是小胖子吗”老疙瘩咧嘴一笑:“到处找不到你,还以为你死球了呢”

    “大人,这小子擅闯庄园,我们好不容易拿下他”卫兵对老疙瘩行礼道。

    “什么嘛,这是将军府的厨子”老疙瘩搓着自己的疙瘩,显得更红了:“你们他妈的快放人”

    卫兵们立即执行了命令,老疙瘩在这群卫兵之间威望甚高,毕竟他是一个披甲阉奴,算是将军麾下最精锐最亲密的武士。那是从彩石王时期就拥有的传统,每一任彩石王都会从世界各地搜寻无父无母的流浪孤儿,把他们阉割之后送入小彩石城,教授他们武艺和统兵之学,许多著名的将领便是出身披甲奴,披甲奴更多的是作为彩石王的私人护卫来使用,顶峰时多达数万人。

    他们因为自身的缺陷,并无可能拥有后代,彩石王不怕他们形成足以威胁他统治的显赫家族,故而备受青睐。

    然而百余年前,沙漠之王的军队穿过沙漠,最终攻陷了晚风湾,最后一任彩石王臣服在沙漠之王的脚下,摘下了自己的王冠。自此以后,彩石王的领地被一分为三,他的儿子们悉数被杀,只留下了三个女儿,三个女儿的后代分别统治了大彩石城、小彩石城和花巷城。从此小彩石城的统治者自称小彩石城将军,按照沙漠之王的规定仅仅只能拥有一百名披甲奴。

    老疙瘩年逾五十,算是在将军府对他少数还算友善的人,每当有人欺负他,都是老疙瘩帮他出头,回报是小胖子时常从厨房偷肉给他吃。

    这个建立在半山腰的庄园小胖子曾经也来过,那时觉得这里空旷如野,如今却被露天而居的武士们占据了,显得很拥挤。“我爸爸呢”他拽着老疙瘩的衣角,问道。

    “大胖子啊”老疙瘩挠着脸上的疙瘩:“大胖子死了,我们发现时他被那些活死人吃得只剩下脑袋和一双脚了,想来他的脚太臭了,连死人都嫌弃”说着他捧腹大笑起来。

    “什么,我爹死啦!”小胖子瞥着嘴,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老疙瘩急忙捂着他的嘴:“你哭个屁啊,你不是成天嚷嚷大胖子把你和你娘抛弃了,盼着他早点死吗”

    “我盼着你早点死”小胖子吱吱呜呜哭道。

    “你快别哭了”老疙瘩使了个眼神:“自从将军死后,夫人很敏感,稍有风吹草动就哭个不停,现在好不容易情绪稳定睡着了,可不能让她再伤心了”

    小胖子在庄园的的一座工具房边看见一具绞刑架,绞刑架上挂着一具尸体,他起初没有留意,待到转到正面,看着尸体上那件特立独行的屎尿色衣服,才发现这是将军的侍酒提克达。

    “作为将军大人的侍酒,提克达未能尽到自己的职责,独自逃跑,将军大人的死他负有一定的责任,昨天夫人下令绞死了他”老疙瘩这样告诉他。

    小胖子颤颤巍巍得说:“可...可是我也跑了”

    老披甲奴秃噜了他的脑袋一把:“你只是厨子的儿子,逃跑也算不得什么,虽然不算光彩,但也没什么错,没人会怪你的”

    老疙瘩带着他来到小少爷的卧室前,他扣响门扉:“启禀少爷,小胖子回来了,请容许他向您请安”

    “门没锁进来吧”一道童声的声音传来。

    小胖子进门后看到一个男孩在卧室外厅的泳池里泼水玩,几个年轻貌美的年轻女孩或托着羊皮毛巾或捧着饮料侍立在一边,男孩便是小少爷,正式称呼是小彩石城少将军,也许不久就将继任为小彩石城将军。

    “少爷”小胖子跪在门口:“小胖子跟您请安了”

    小彩石城的少将军光着屁股跳出泳池,兴冲冲得上蹿下跳:“小胖子你死哪去了,我好无聊啊,快当马给我骑一会!”

    老疙瘩神秘兮兮得凑到他耳边:“少爷现在什么都不知道,夫人告诉他将军大人出去巡视领地,要他在庄园乖乖待着,你千万不要乱说话”

    小胖子点点头,看着这个傻乎乎的少将军,心中一阵怜悯,他自己的父亲大胖子死了,他仍然是小胖子,将军大人死了,少将军还会是少将军吗。这些日子在外游荡,他也得知了不少事,众多的军队将小彩石城围得水泄不通,大彩石城和花巷城的军队自不必多说,就连沙漠西面的沙王也派出了自己的精锐部队,沙漠联军的统帅来自十三微光家族,将军夫人就是来自这个家族,这次活死人之乱结束之后,小彩石城的命运实在犹未可知。

    小少爷喝下一口饮料后,安安稳稳得跳到小胖子的背上。“驾,我的胖马驾驾驾”他的笑声如此欢愉,充满了整个房间:“你们都出去,让我好好骑会马”他对老疙瘩和侍女们说道。

    当房间内只剩下他们俩人时,小少爷的笑容戛然而止,他跳下小胖子的背,端着饮料走到阳台,坐在一张五彩藤木椅上,双脚翘到栏杆上,像极了他的父亲,这是小彩石城将军的标志动作。

    小胖子站在他的背后:“少爷,您不骑了吗”

    “小胖子,他们都当我还是个孩子,只会顾左右而言他,你只大我四岁,整个将军府只有我们俩年岁还算想当,我要你对我说实话,我的父亲是不是死了”小少爷转过身,双眼流彩熠熠。

    “我不知道,少爷,您别逼我”小胖子跪了下来。

    小彩石城的少将军一声叹息,望着天边的云彩良久无言。

第三十章 巴希尔叔叔

    “这的人难道都不知道局势很紧张吗”沙迪惊呼道。

    他和萨乔大师策马走过小彩石城外的难民营地,眼前的人声鼎沸让他浑身不自在,这里坐着许多无所事事的男人,他们聚在一起吹着牛,或者在聚群打架斗殴。一个胖商人正把腌鱼装到筐里,一个脏兮兮的男孩手脚麻利得偷走一条腌鱼,胖商人急着去追,街角又钻出无数男孩,他们趁商人不注意把腌鱼全都偷走了,胖商人回来后看着空空如也的竹筐,坐在地上直抹眼泪。几个妓女笑嘻嘻得拉住了萨乔大师的马鞍子,当街掀开自己的裙子,要萨乔大师和她去帐篷里乐呵一番。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萨乔大师扔下了轻飘飘的一句话便继续前进。

    沙迪的披风像一道路引,所过之处皆无人拦阻,他们艰难得穿过难民营地,在几个谄媚的士兵的指引下来到了坐落在彩珠河畔的兵营,虽然和难民们的营地想比,兵营还算干净整洁,但还是又乱又脏,空气中屎尿的气味让沙迪几欲作呕。一个全身甲胄的家族武士把他们带到帅帐处。

    尚未进入帅帐,丝丝琴声飘然而至,萨乔大师掀开帐帘,沙迪紧跟其后,他看到自己的亲叔叔巴希尔斜坐在一张大平椅里,怀中抱着一副乌德琴,那首略带哀怨的曲子正是从他手中发出。直到一曲完毕,他才抬起头看了看两位不速之客:“萨乔,你来了”

    萨乔大师靠着屏风,含笑道:“巴希尔,我记得你以前不喜欢音乐,还说这是侵蚀人心的罪恶事物”

    “如果你被关起来十年之久,周围只有放牛娃和无边无际的橙子作伴时,也会找些东西来排遣寂寞的”

    “好了,说正事吧”萨乔大师躺在帐角的躺椅上,伸了个懒腰:“你见过里达了?”

    “没有,他不肯和我见面”巴希尔苦笑道:“他说我没资格和他谈,他只和指定的两个人谈,而且连个人必须同时在场”

    “他策划这事到底多久了”

    “不好说,五年?十年?二十年?他把对他弟弟和大殉道师的仇恨掩藏得很深,战后他甚至还收养了一群流浪的孤儿,沙王对他怀有愧疚之情,时常会和他共述同血同肉之情,没想到他竟然掌握了复生之术,他这次来小彩石城,就是准备复生当年的授业教长,却没想到出了岔子”

    沙迪听的云里雾里:“你们在说什么,那个里达是谁”

    他的叔叔看起来有些惊讶:“你父亲都没告诉过你吗”

    “没有”沙迪摇摇头:“他要在神器阁压抑祖先暴怒的灵魂,让我和大师先来”

    巴希尔唤来两名盔甲鲜亮的家族武士,让他们用心把守。“任何人都不准进来,就说我在忙”他告诉武士们。

    “好了,这是个挺长的故事,在这之前我先问你,沙漠绿洲最有权势的人是哪个”

    “当然是沙王喽”

    “除了沙王呢”

    “那当然是沙执政,也就是我的父亲,您的哥哥”

    “在一百年前可不是这样,那时沙漠绿洲被帝国所统治着,天寺的大殉道师作为帝国的代理人,才是最有权势的人,后来月之子率领整个沙漠绿洲的勇士们推翻了皇帝的统治,大殉道师也向沙王俯首称臣,这些历史你应该在赤岸堡的图书馆里读过吧”

    “是的,那些故事很有趣”沙迪回想那些在赤岸堡的炎热夏天,他时常泡在图书馆,那里清凉舒适,还供应香瓜和凉蜜水,这是大人们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多读书的小举措。

    “还有很多东西是你在书里读不到的,其实当今沙王当初并不是沙漠绿洲的继承人,老沙王的长子叫里达,他在年轻时不知抽了什么风,竟然放弃了王位继承权,向真神发誓终身不娶,将自己投身于天寺,加入了真神之刃教团”

    “我知道真神之刃,他们是侍奉真神的武士教团,在对抗帝国的统治时加入月之子一方,立下过赫赫战功,但如今他们的身影却消失不见”

    “当然不见了,他们已经成为了权利斗争的尘埃。二十年前,大殉道师野心膨胀,想要恢复天寺在沙漠绿洲的统治地位,他撺掇老沙王进攻帝国本土,作为表率他派出了真神之刃教团作为先锋进攻帝国北方的密林野人,然后进宫声泪俱下哀求老沙王,声称再不派援兵真神之刃教团就要全军覆没,老沙王耳根软,穷极举国之力进攻帝国本土,然而当军队刚开出安夏拉布尔,大殉道师就指挥寺兵攻占安夏拉布尔,他告诉平民们恢复真神荣光的时刻已经到来,不少人被他蛊惑,包括你的祖父”

    沙迪连呼吸都深厚了几分,十三微光家族竟然背叛过沙王,这实在让他感到惊讶,更惊讶的是如今十三微光和沙王依然如此亲密,父亲的正妻更是沙王的姑姑。

    “当今沙王那时还是继承人,他极力劝说老沙王把军队调回来平叛,大殉道师不知道给老沙王灌了什么迷魂药,他竟坚定的认为宫外只是一小股暴民作乱,远远没有进攻帝国本土重要。沙王那时只有十六岁,他当机立断与城防军统领联合,软禁了沙王,派人调回了军队,一举挫败了大殉道师的阴谋”巴希尔说到这里哀怨的拨动了乌德琴,音符从他手中流出:“过了几天老沙王孤零零死在了自己的王塌上,沙王继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大殉道师手中掌握的武装力量谋杀殆尽,那段日子整个安夏拉布尔刀光剑影,血流漂杵,你的祖父也被勒令自杀,只有这样才能保存整个家族。而大殉道师手中最精锐的真神之刃教团的命运可想而知,整整五千个钢铸铁打的勇士,在敌人的领地上整整坚守了三个月,最终全军覆没,他们直到最后一刻还在等待着援军,不过沙王对他的哥哥感情极深,不忍心他死在异乡,派人去把他救了回来,最终五千个教团战士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

    “沙王的哥哥回到安夏拉布尔后精神失常,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哭了笑笑了又哭,然后就是长时间死一般的寂默,当他发着疯掐死了三个侍女后人们就不敢再接近他,几年后他赤手砸碎了房门,头戴着他年轻时作为继承人时佩过的冠冕,游荡在安夏拉布尔的街头巷尾,最后他将那顶镶满黑珍珠的黄金冠冕扔到了贫民窟的臭水沟里,独自出了城。他向北方走去,口口声声要去找自己的坟墓,他渴了就饮着溪水,饿了就从农人的田地里摘下水果蔬食,最后他走不动了,爬到目所能及中最高的那颗胡杨树上,在这里他看到一轮金紫色的夕阳,像是天鹅绒一样缓缓流过的晚霞,他就是在这奇异的景色中渐渐睡去。他第二天在鸟儿的脆鸣声中醒来,一个脑袋硕大的流浪儿在树下昂着脖子望着他,流浪儿指着自己饿的浮肿的大肚子对他说:‘好心的老爷,行行好给点吃的吧’从此他和这个大脑袋的流浪儿相依为命,为了躲避夜晚野兽的袭击,他们将住所安在那颗胡杨树上,几年之内他们建了小屋,开拓了几亩地,买来一头牛,从彩斓河引来了水渠,干旱的土地在河水的滋养下慢慢有了生息,不料流浪儿却天不假年,他在收获的季节前就病死了,没能吃上一口新麦子烘制的面包,沙王的哥哥把他葬在了胡杨树下,就赶着装满了面粉的牛车进城了。他在当初扔下冠冕的臭水沟边给每一个穷人免费分发面粉,他慷慨的行为激怒了周围做生意的小麦商人,这些人纠集打手将他打了个半死,这些人并不认识他,几年的耕作生涯将他变得和每一个庄稼汉没两样,沙王的哥哥捂着流血的脑袋倒在臭水沟里,直到街上悄无声息之时,才被闻讯赶来的皇宫侍卫搀回皇宫。他在皇宫里找回自己曾经的宝剑和盔甲,日上三竿后穿戴一新重新回到贫民窟,以胡杨树村领主的名义召集了很多终日游荡在贫民窟的流浪儿,流浪儿们跟着他回到了胡杨树下,以大脑袋流浪儿的坟墓为中心开始建立属于他们的村庄”

    这时萨乔大师一跃而起:“所以那些亡灵法师都是他当初收养的流浪儿”

    “是的”巴希尔沮丧的捂着脸:“我不止一次得想过,如果那个大脑袋流浪儿没死,事情是不是不会发展到这般无法挽回的地步”

    萨乔大师在帐中踱着步,沙迪还从未看过他如此焦虑的神情,忽然他停下脚步,对巴希尔说:“维克什么时候到,当年是他手刃了真神之刃的大教长,这个仇里达绝不会忘的”

    “萨乔,我很抱歉,你的弟子维克已经去世了,我们只能把他的儿子带来”巴希尔拍了拍手,几个卫兵闻讯把一个棕色头发的年轻人押进大篷。

    萨乔大师背着身,看都不看这个年轻人一眼:“你们被骗了,我的弟子维克不可能有孩子,至于原因我也不便和你们明说”

    “我真的是父亲的儿子,萨乔爵士”棕色头发的年轻人垂头丧气道:“这可说来话长了”

第三十一章 黄金雄鹰的来历

    当风从南方吹来,离这里两天路程的地方吹来的风,仍在弥漫着死亡的味道,眼前不知名的山脚下,新生教会的狂热信徒们使用着木质的长矛和生锈的铁剑仍在负隅顽抗,占据了大道的圣祷会骑士们为了避免无谓的伤亡,只是不断朝山脚抛射弓箭,在他们戏谑的嘲笑声中,至高神的信仰在分崩离析。狂热的新生教徒为了躲避弓箭纷纷逃到山上,一场大火随即开始舔舐天空,灰烬懒散得漂浮在风中,像一场灰色的大雪。

    圣祷会骑士团营地坐落在大路的两边,路旁边的树上,一些新生教会的狂热信徒被吊死在树上,他们的衣服早已被附近闻讯而来的平民扒光了。其中可能有他们的亲人,他们的朋友,他们没有时间哀悼,只知道若是自己不趁早下手,这些衣服鞋子也会被其他人抢走。狂热信徒们的尸体就赤身裸体的吊在树上,在终日不散的雾中随风飘摇。

    “他们就吊在这里吗”巴西勒向维克爵士问道。爵士在这里很受欢迎,每个圣祷会的人都很喜欢他,不论是骑士团的骑士,还是头顶光秃的修士们。此时维克爵士正和一个脸上长着麻子的年轻骑士比试,“贵妇”像是他延伸的手臂,在半空中上下翻飞,在一个破绽处狠狠砍向年轻的骑士,年轻的骑士举起自己的盾牌,死死抵住维克爵士的进攻,巨大的力量将他压得半跪在地上,年轻的骑士并不想放弃,他的剑胡乱的挥舞,眨眼间被“处女”拨向一边。

    “我认输,阁下”年轻的骑士放弃了抵抗,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维克爵士伸手拉起了他,两人重重拥抱了一下,盔甲接触发出金属的摩擦声。

    维克爵士接过巴西勒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发出一阵愉悦的喘息声:“这些人的尸体被吊在这里,终日迎接风吹和雨淋,直至他们的骨头也化为粉末,这场罪恶才会消逝”

    圣祷骑士团和新生教会的战斗仍在持续,维克爵士觉得自己待得够久了,在一个阴暗的多云天气里告别了他们,巴西勒擎着黄金雄鹰的旗帜着走在最后面,嘴里塞满了从骑士团赢来的食物,这些都是维克爵士用他的剑,哈桑用他的骰子赢来了,他们在各自擅长的领域都是无敌的。

    在翻过一座秃了顶的小山的时候,陡峭的坡度让维克爵士与巴西勒不得不下马,巴西勒牵着夫人的小女儿小心翼翼得下坡,山上有一个小瀑布,哗啦的水声怕打着崖低的石头,将它们拍的洁白光滑,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水声和群山之中凛冽的的风哨声,吹在低矮的树丛中,整个世界好像所有人都消失了。

    哈桑像只灵活的猴子第一个窜到崖低,泡在瀑布中脱下衣服开始洗澡,维克爵士在周围转了一圈,确认周围无人后也加入了哈桑的行列。巴西勒侍候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他的腹部有一个可怕的疤痕,像是春耕时犁过的地。

    “很重的伤,肠子都出来了,塞回去缝了缝又活过来了”维克爵士告诉他。

    附近的树木很多,不愁没有燃料,这些树木很干燥,燃得很快,巴西勒又从行李中翻出那顶瓦特送给自己的头盔,它很大,戴上后几乎会盖住他的眼睛,于是在路上渐渐沦为煮饭的锅子,巴西勒煮上水,拿起大马刷子开始给三匹马洗澡。

    夫人的小女儿早早就站到河里,欢快得在河里踩水。一脸兴奋的大张着鼻孔看着巴西勒。水很凉,冰得他的脚一阵抽搐,两个成年人明显很适应水温,哈桑潜在浅浅的河里憋气,维克爵士则半坐在水里,双臂搭在两个圆石上,望着天空愣愣出神。

    枣红色的小母马舔了舔巴西勒,将他从呆滞中唤醒过来,巴西勒笑笑,摸了摸它的下巴,它的身体很结实,特别是下巴有两块圆鼓鼓的肉包,摸起来很舒服。雷堡的女孩子们都很喜欢它,每天都要偷偷跑到马厮里喂它零食,有时候是一个苹果或葡萄,有时候是几束雏花,更多时候是几根胡萝卜,它最喜欢胡萝卜了,露丝小姐的家庭教师说淑女不应该去马厮那种卑劣的肮脏地方,每天都会把她看得很严,来的最多的是爱丽丝。

    半年的旅途中,巴西勒跟着哈桑追狗抓兔,在各地的酒馆喝酒,还学会了如何掷出六点骰子的特殊技巧,从小被束缚在雷堡的少年贪玩性质渐渐被挑起,他猛地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爱丽丝了。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带着一丝羞愧继续着自己的工作。

    不同于枣红色的小母马,维克爵士的坐骑邃夜身材格外高大,耳朵硕长,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拉的好长,经常在巴西勒和它说着话的时候就打一个鼻响,扭过头走到拴马柱边闭上眼睛安静休憩,不再理他,非常傲慢。

    清理马匹的工作结束后,马儿们互相嗅了嗅脖子,便结伴去啃食周围的青草和小灌木。

    “我当时就躺在这里,这个小瀑布真是一点都没变”巴西勒蹲在维克爵士身后,为他按摩肩膀。维克爵士望着悬崖上,说道。

    “您说什么?父亲?”

    “二十年前,我们这批青年骑士从万邦城出发,奉皇帝的命令支援密林地的大酋长,与来自沙漠的骑士们作战。当时我们就路过这里,那时我还很年轻,并不比你大多少。那真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大仗啊,我们一共去了二十多个年轻骑士,最后只有我和黑尊城的小拉利洛伯爵、泪痣城的提尔爵士活着回来了”维克爵士说着垂下了脑袋,不知在想着什么。

    哈桑自己玩的开心,他潜在更深的下游,每一次钻出来都会收获一尾大鱼,远远抛过来。巴西勒顾不上再给维克爵士按摩肩膀,忙去抓鱼,鱼猛烈的甩着沾满泥巴的尾部,往他身上拍打.双眼睁得老大,腮裹动着.身体扭动着,奋力的挣扎着。

    “这儿可真好,鱼很大,狍子也多,我在那边的树群里见到了很多”哈桑叉着腰兴奋的说道,冷冽的风将他的湿漉漉的身体吹的发红,他手里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兔:“你们要吃狍子吗,要不我再去打一头”

    维克爵士看向摆了一地的鱼:“够吃了”

    哈桑的兴致一直都很好,他烤肉的手法非常娴熟,丝毫不受阴冷潮湿的天气的影响。

    “我们这样做可以吗,不经过此地领主的同意,就这么贸然得捕猎”

    “没关系的”维克爵士兴致不高,揪着一只兔腿慢慢嚼着:“这地方没有领主,十里八乡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如果能在这里搭一个小草屋生活,也挺好的”巴西勒想着爱丽丝,脸突然红了起来。

    巴西勒在瀑布的身后找到一间隐秘的小洞穴,虽然靠近小河,却意外得干燥又温暖,很适合夜宿,哈桑吃够了烤兔子和烤鱼,灌了满腹从圣祷会骑士们那里赢来的美酒,沉沉睡下。维克爵士点着烛火,同旅途中往常的日子一样,传授他一个贵族家族必要的知识。

    维克爵士铺好了沙土,折下一根树枝,在上面写了几个字:“今天我们学习这几个词语,这几个字分别是树木、石头、羊和天空,你把他们每个写二十遍,写完才可以睡觉,明天一早我会检查你,在这之前你先把昨天学过的几个字默写一遍”

    巴西勒接过树枝,在沙土上写下昨天学到的几个字:密林地,斧头,金币和苹果。

    维克爵士摸着胡子端详着:“不太规范,但至少还能看懂,算你过关了”

    “哈桑先生还教了我几个字呢”巴西勒炫耀道。

    “哈桑还会写字?”维克爵士噗嗤一笑:“你写给我看看”

    巴西勒献宝似得在沙土上写下:操,干,喝,傻逼几个字。

    维克爵士用脚把沙土抹平:“以后不准跟哈桑学这些乱七八糟的破玩意”接着他把披风铺在地上,半躺着看着正在学习写字的巴西勒:“昨天的历史课我们说到哪了?”

    “说到鹰喙堡被攻破,您有些难过,便没再往下说”巴西勒小声回答。

    “对,鹰喙堡被万邦城的军队攻破,七色鹰大公与黄金亲王同归于尽,黄金亲王的儿子继任了王位,他就是日后的亚历山德罗一世皇帝,因为七色鹰大公杀了皇帝的父亲,黄金平原便再无七色鹰的生存空间,大公的七个子女把七色鹰拆分,每个人带走一个颜色,可以确定的是长子的赤眉雕鹰、四子的绿枝宝鹰和五子的双头青鹰以及六子的蓝宝石鹰皆断绝了子嗣,我们的黄金雄鹰是大公的第三子传下来的,如今七色鹰的后代中,最显赫的是第七子的紫魅苍鹰,他们在垂尔森壮大了自己的家族,是那里赫赫有名的统治家族之一”维克爵士说到这捏了捏自己的额头,显得很焦躁:“如果没有你冒充我的儿子,恐怕在我死后黄金雄鹰也要陨落了”

第三十二章 初入密林地

    在小瀑布形成的河流的尽头,他们到达了旅行的终点。

    两个中年男人泪流满面拥抱在一起的场景落在巴西勒眼中显得有些怪异,维克爵士和那个身穿毛皮服饰的中年男人,远在对方出现的地平线的时候就策马奔腾,像两只发情的棕熊冲向一起,随后两人跳下马,大力的拥抱在一起,并不断的用手掌拍着对方的肩膀。

    待巴西勒和哈桑驱马走近后,看到远处橡树下的人群中同样缓缓走来一个年轻人,他看起来比巴西勒略年长,身材高大体格亦十分魁梧,无视寒冷地仅仅穿着一件无袖皮衣,赤裸的双臂浑圆如同藕节,皮肤上遍布泛着猩红色的刺青,他赤发碧眼,身后梳着一条粗壮的辫子,直直垂向腰际,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全身裹在毛皮襁褓里,咬着自己的大拇指正在酣睡。

    巴西勒暗自咂咂嘴:“这小子长得像头掉进染缸的熊,好吓人啊”

    维克爵士似乎听见了巴西勒的自言自语,他略带不满的声音传来:“巴西勒,快过来,这位是安格斯·塔兰酋长,是我年轻时的生死之交”。巴西勒只好爬下马,乖乖给那位粗壮的中年男人行了个礼。

    塔兰酋长拍了拍巴西勒的肩膀,介绍起自己身边的刺青年轻人:“这个是我的长子哈沃克,瞧瞧他,又高大又威武,就是另一个年轻时的我”他用手锤着儿子裸露的胸膛,豪迈得笑着,得意之情无以言表。

    “您好,维克爵士。从小就听父亲讲述,您和我的父母并肩作战的故事,您英勇的身姿一直垂挂在我的想象中,今天终于有幸见到您了”中年男人的大儿子,名为哈沃克年轻人朝维克爵士低头示意。

    “好孩子,让我看看你”维克爵士扶正他的身子,细细打量起来:“你可比你父亲年轻时高大威猛多了,我说的没错吧,安格斯”

    塔兰酋长对这句话非常受用,他狂笑着从儿子手里接过襁褓:“你必须要看看这个,这个才是我的无价之宝,这可是我的孙子”说着就要把小婴儿递给维克爵士。

    巴西勒看到维克爵士的明显慌了神,他尴尬得摇着自己的双手,想把它们摆正到一个合适的位置,以迎接襁褓中酣睡的小婴儿。他最终还是失败了,擎着小婴儿姿势像是举着一把剑。小婴儿被维克爵士不娴熟的姿势弄醒了,嘴里冒出个小小的口水泡,皱着可爱的小眉头看着眼前这个陌生人,然后举起稚嫩的小拳头呼喝着无意义的咿呀声狠狠朝爵士的鼻子上打了过去。

    “他下一步是不是要朝我吐口水”维克爵士赶忙把婴儿还给塔兰酋长。

    “小厄兰可是给你个下马威,毕竟你现在可是到了我的地盘”

    “那我可得小心点了,千万别像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被你吊在树上一整天”维克爵士夸张地揉了揉鼻子。

    天阴沉沉的开始下起雪,巴西勒蹑手蹑脚的往塔兰氏族边缘的一座小石屋走去,靴子一深一浅得踩在雪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欢迎宴会上的哈桑显得心事重重,寥寥吃了几口食物就借口身体不舒服先行离去了,即使笨如自己也瞧出他的不寻常。

    拉开木门,一张毛皮挂帘垂在眼前,上面绘了一个带着鹿角皮帽的女人,瞪着无珠的空洞眼睛,不知是原本如此还是忘记把眼睛画上去了。屋子中央的堆起一个火坑,里面燃着浅浅的柴火,暗淡的光隐隐灼灼得照出哈桑的人影,他躺在紧靠墙角的一张矮床上,面朝墙壁手臂紧紧搂着膝盖靠在墙角。

    巴西勒轻声唤了他一声,他并不确定哈桑是否睡着了。

    哈桑含糊不清的应了一声,伸手拽了拽盖在身上的毯子,将脑袋蒙住。

    小石屋非常干净,显然精心打扫过。据说以前是一个密林老战士的住所,他原先有一个大房子,在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离世后把房子献给了德鲁伊们,换来了这座小屋子,他说一个人住着大房子太冷清,这个慈祥又勇敢的老头上个礼拜死于睡梦中,在密林人的传统中,一个人死后会在屋子里弥留下他生前的智慧与力量,头一个在里面睡觉的人会在梦境里得到他的传承。

    巴西勒不是太懂密林人这种乱七八糟的传统,他蹲在火坑边,从怀中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包裹着一大把用树枝穿起来的野猪肉和半只兔子,油纸包被寒风吹的冰凉,他只好把肉串摆在火坑上加热。

    油脂顺着肉块滴在火坑里,迸溅出炫丽的火花。巴西勒听见哈桑使劲吸了吸鼻子,翻了个身。他会心一笑,抓起略微烫嘴的肉串吃了起来,肉串表面撒了一层密林地独有的野山椒碾成的粉,吃起来又麻又辣,令人胃口大开。

    “你吃东西时不要发出那该死的声音”哈桑盘腿坐起来,怒目道。

    巴西勒举起肉串:“你要吃么”

    “你这个小兔崽子真该死,我本想好好静一静的”哈桑蹦下床盘腿坐在皮垫子上,一手夺过肉串,嘴里发出咀嚼的声音,比巴西勒更加吵闹。

    巴西勒笑嘻嘻的凑到他身边,一段时间的相处让他们较在雷堡时亲密许多:“你平常不是挺喜欢热闹么,宴会上有那么多好吃的,还有你最喜欢的烈酒”

    哈桑呆滞了一下,双手无力的垂下搁在膝盖上:“我讨厌这里,讨厌密林人,我想回家”

    “我也讨厌这里”巴西勒附和道:“这里又干又冷,自从来到这里我的脸干燥得像树皮,嘴唇总是裂口子”

    “我指的不是这里的气候”他叹了一口气:“在我没遇见维克之前,我是个快乐的庄稼汉,那时我有一个美丽的老婆,她美得就像是天上的月亮,但是后来她跟一个密林人跑了,我把家里的田地卖了,背着盘缠来密林地寻找她,但是茫茫林海找一个人哪有那么容易,我心灰意冷没有活下去的勇气,正要找棵树把自己吊死,就在那时我遇到了维克,后来的事你也知道,我跟着他回到了雷堡”他说着自己悲惨的过往时,始终无神得望着火坑,空洞的眼睛里映着跳跃的火苗。

    一片寂静中,门吱啊一声打开,维克爵士浑身沾满了雪和烂泥巴,手里攥着一只大酒囊,他看起来醉得厉害,摇摇晃晃得夹着一片风雪走进来,他此时没有穿着往日身形影不离的皮甲,反而穿着一身密林风格的毛皮大衣,背上披着一整张熊皮做成的连帽短斗篷,泛着油光的黑色皮毛在冷风中熠熠生辉,斗篷的帽子是用熊头制成的,它巨大的牙齿依然镶嵌在上面,原先眼睛的位置换成了两颗漆黑金属眼球,两只前爪被缝在一起,代替胸搭扣的作用,两只后爪随意搭在身后。

    “啊哈,真痛快哈桑,真可惜你没有参加,我们在大雪地里摔跤,安格斯的儿子力气可真大,简直像一头牛。”

    维克爵士的话没有得到回应,一时寂静无声,于是他伸手在哈桑眼前晃了晃:“嘿,伙计,你在想什么”

    “哈桑先生在和我说他年轻时的事,说起了他的妻子”巴西勒替他回答。

    “屁,这算什么破事,这都过去多少年了,那女人指不定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了,不过我这里倒是有一件事,小伙子你给我听好了”维克爵士夹住巴西勒的脖子哈哈大笑,全然没有平日里板着脸,紧张严肃的样子,他的嘴呼出浑浊的酒气喷在巴西勒的脸上,熏得他一阵恶心。让开点你这个老混球”维克爵士用脚把哈桑踢开,坐在两人中间,他太醉以至于没有控制好自己的力度,哈桑侧身倒在地上,朝他甩了个白眼,却一反常态的没有出言讥讽。

    “一个月后就是整个密林地的酋长大会,我们明天就出发去巨鹿盆地,我去那里接收自己的领地,而你呢去那里讨老婆”说完他灌了一口酒,打了一个响亮的嗝。

    巴西勒看着维克爵士因醉酒而变得通红的脸,惊讶得说不出话。

    维克爵士哈哈大笑,重重锤着他的背:“没想到吧,我可是给你讨了个老婆,还是酋长的女儿呢,其实安格斯不止一个儿子,另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在巨鹿盆地,就在刚才他把大女儿许配给你啦,小子你有福啦”他又紧紧搂住哈桑:“哈桑你是没看到安格斯那副得意得样子,左手牵着大儿子,右手搂抱着小孙子,尾巴都快翘上天了,想当初他就是我的一个跟屁虫,傻呵呵流着鼻涕哭鼻子那种,真是风水轮流转,现在他成了酋长,受人敬仰,而我成了一个屁”边说着,他身子忽然一歪,便倒在地上沉沉睡去。

    巴西勒手脚麻利的为维克爵士脱下毛皮大衣,为他擦了一把脸后把他背到了张床上。不知不觉中他现在已经可以独自背起维克爵士了,仅仅半年前他还没有这个力气。

    屋子里只有两张床,维克爵士和哈桑各占据了一张。塔兰酋长派人送来了很多兽皮毯子,巴西勒把毯子铺在地上,又在毯子下面塞上一层柔软的干草,他躺在上面使劲扭动全身,摆了个舒服的姿势。

    雪花在轻盈细风的的陪伴下不停拍打屋子的墙壁,使人昏昏欲睡。一捧月光透过窗户洒满屋内,映在“贵妇”的鹰头剑柄上而后折射在巴西勒的脸上,风顺着门缝呼啸而过,挑动着窗外的树木,一会像是野兽在怒吼,一会像是婴孩在啼哭。也许是心理作用,巴西勒觉得更冷了,他紧紧拉起毯子盖住脸。维克爵士的呼噜声有节奏的敲打着他的思绪,像一阵轻绵的安魂曲,哈桑在床榻上翻来覆去,偶尔长叹一声。

    他便在在记忆中雷堡芬芳的麦香中他渐渐睡去。

第三十三章 蛋糕,山羊和奴隶

    一大早。

    维克爵士握着缰绳,摊开一只手掌抚摸小母马的皮毛:“它可真漂亮,马中美人”他把缰绳递给巴西勒:“从今天起它是你的了,起个名字吧”

    你是我的了,巴西勒想着,和枣红色的小母马四目相对,它的眼睛闪闪发亮。“可是露丝小姐已经给她起了名字啊,夫人的小女儿”他说道,有点无奈。

    维克爵士叉着腰:“这叫什么破名字!就因为它是那匹叫青草夫人的母马最小的孩子?在这里那个小丫头可说了不算”

    对不起了露丝小姐,巴西勒嘴角勾出一抹微笑,再一次仔细端详起他的老伙计,小母马察觉到他不同以往的目光,疑惑得轻轻嘶鸣一声,歪着脑袋与他对视,抖动着优美的鬃毛。每一寸的线条都透露着它的活力,不同于邃夜那一身鼓胀的肌肉,小母马的身体更加匀称。

    即使无数次打量小母马,他还是为它的美丽惊讶:“它如此漂亮,如此甜美,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名字”

    “对,甜美,就这样想,一点点想,要慎重,她的一生可能都将伴随你”

    甜美,巴西勒使劲回忆生命中关于甜美的种种,他的口齿开生津,想起雷堡伯爵赏赐的那盘蜂蜜蛋糕:“蛋糕,就叫它蛋糕”

    贵妇在维克爵士的手上转了个圈,又被他重重插在地上。“这是什么破名字”他皱着眉头。

    “不行么”巴西勒掏出一个苹果喂给夫人的小女儿,小母马张大鼻孔漏出牙齿高兴的嚼着,汁水打湿了它的嘴角。“爵士你看,它喜欢这个名字,你看它很高兴啊”

    维克爵士将贵妇插回剑鞘,抖了抖自己的熊头斗篷:“你手里可是拿了个苹果,就算叫它屎蛋它也会高兴的”

    他刚为小母马起完名字,就要被迫与它分开。领主大会的召开地点位于密林的最深处,越靠近中心树林越密集,还有陡峭的岩石和斜坡,独步跋涉已经力不从心,更别提从小生长在南方平原的马匹了。他把蛋糕和邃夜交给塔兰酋长的一个养马小男孩,尽管小男孩把自己瘦弱的胸脯拍得震天响,发誓会把它们养的壮壮胖胖得,巴西勒还是报以怀疑,觉得他并没有自己专业。

    雪过天晴,乌云像是被一双大手从天空上抹开,第一缕阳光照在树冠上的时候,塔林酋长的血侍卫乌拉德先生带着几只盘角山羊和两个年轻人来到石屋外。密林地的酋长们继任时都要指定一位勇士作为他的血侍卫,这个人可以是他的伙伴,也可以是他的兄弟,他们将在继任时共饮一碗装了双方血液的美酒,密林地有一句话:酋长们也许不相信他的儿子,也许不相信他的妻子,但一定会相信他们的血侍卫。

    密林人的地界陡峭崎岖,并伴有杂石和树林,因此这种盘角山羊可以比马匹更好的搭载他们进行长途跋涉。巴西勒看到乌拉德带着两个年轻人和维克爵士在一起窃窃私语,他只能蹲在一旁和哈桑大眼瞪小眼。

    直到两个年轻人跪在维克爵士脚下亲吻他的靴子,巴西勒才忍不住询问:“父亲,他们是谁”

    “他们是奴隶”维克爵士叉着腰,两只手指翻飞着敲打着腰带上的金属扣,这是维克爵士独特的身体语言,表示正在在发愁。

    “阿斯卡尼爵士,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么,他们可都是最健壮的奴隶,是酋长大人最好的财产”乌拉德说道:“他们是最棒的,从来不会送人的,酋长和您亲如兄弟,他并不只是表现在嘴上而已”

    “我知道,伙计,对此我很感激,还有不用喊我阿斯卡尼,喊我的名字就好”维克爵士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这是密林人赖以为继的生活方式,但我真的从来没有使用过奴隶”

    巴西勒看到乌拉德苦笑着摇头,满脸的疑惑:“那么您的居所总得有人收拾吧,您的坐骑总得有人养护吧,护林,收集食物什么的,这些都需要奴隶来做啊”

    “在我们那里,这些都是仆人来做”维克爵士在哈沃克说道养护坐骑时意味深长得看了一眼巴西勒。

    “如果您不收下,我无法向酋长交差”乌拉德似乎有点赌气。

    他们慢慢离开众人,走到远处的空地上继续交谈,维克爵士解下腰上的酒囊,和乌拉德分享,塔兰酋长的血侍卫发现里面装的是水的时候撇了撇嘴,但还是喝了下去,那是早上巴西勒灌进去的。

    那几只山羊忽然疯狂得跑动起来,它们低下头颅咩咩直叫着冲向老**哈桑,却被两个年轻奴隶拦在冲锋的路上,哈桑手忙脚乱爬到树上,惊魂未定得紧紧抱着树干:“这些破羊疯了吗,今晚就吃烤全羊”

    年纪较大的奴隶抱着羊,显然把哈桑的恐吓当了真:“这位大人,您可不能怪羊儿们啊,要是有人往你脸上扔石子你也会不高兴的”

    最终乌拉德像一个得胜的将军兴高采烈得走了,他临走前送给巴西勒一顶密林地独有的赤色松鼠尾做成的皮帽,帽子的尾巴像一束炙热的火焰,急不可待得钻进他的脖子里,柔暖的毛摩擦他的脖子,暖和得像一只优质的围脖。

    血侍卫高大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后,维克爵拄着剑,大马金刀得跨坐在木凳上,看着两位年轻奴隶:“好吧,先生们,介绍下自己,今后我们可能要相处很长一段时间了”

    年长的奴隶紧张的抻直了脖子:“老爷可以叫我特德,今年二十一岁,这个是我的弟弟,他叫尼柯,今年十九岁。我们俩从前都是酋长大人麾下最勇猛的勇士,从今后我们将会是您最忠实的奴仆”

    “好的”维克爵士得点点头:“哈桑你和他们多聊聊,讲一讲我们的规矩,等会我要带着巴西勒去赴塔兰酋长的家宴”

    “回来时给我带点酒”哈桑连忙叮嘱道。

    塔兰酋长的营寨坐落在一座山坡之脚,顶部有着巨大的城垛,远远看去像一只蜷着身子的大刺猬,营寨的四角有着高大的柱子,上面悬挂着塔兰家族的淬血箭旗帜,旗帜在风中飘飘荡荡,上面的淬血箭看起来像随时要射出。

    塔兰酋长父子率领着众多持斧武士在寨门口迎接他们,哈沃克仅仅与他们分离一个夜晚,却仿佛变了个人,他修短了胡子,穿着一身镶嵌了宝石的皮衣,和他的父亲塔兰酋长一样披着绣着族徽的短斗篷。

    “我以为就是随便吃个饭而已,看样子有点隆重啊”维克爵士小声说:“似乎来者不善”

    因为是家宴,用餐的只有塔兰酋长父子和所谓的阿斯卡尼爵士父子四个人,整个流程也是按着南方领的规格进行的,连佐酒都是南方领主们最爱的果园城葡萄酒,在第一道例汤喝完后,哈沃克果然开门见山,他举杯发表祝酒词:“请容许我代替我的父亲:塔兰氏族的安格斯酋长发言,昨夜的欢迎宴会举行的十分仓促,族人们有莽撞冲突的地方还请维克爵士见谅”他言语得体,似乎忘记了昨夜摔跤最尽兴的就是他自己。

    维克爵士皮笑肉不笑,餐刀在他手里上下飞舞。

    塔兰酋长挠了挠头皮:“还是不说这个吧,不是太好吧”他尴尬的笑声在巴西勒听来像只不下蛋的母鸭子。

    “父亲,我们先前说好了,请您暂时不要插话”哈沃克轻轻咳了一声:“昨夜的宴会维克爵士是否还满意,那只烤野猪可是前些日子我进山猎来的”

    “还好吧,有点塞牙”维克爵士又开始敲着腰带上的金属扣:“孩子你别在这绕圈子,你到底想说什么”

    这时主菜端了上来,是煎得极嫩的小羔羊肉,上面还点缀着血丝,洒了茉莉叶,飘香的味道让巴西勒无比陶醉,他趁众人不注意,塞了一口,便满心沉寂在满口滚烫的浓香之中。

    “是这样的,自从得知您阖家搬驻密林地,并将取得一顶酋长的小橡木冠时,父亲极为兴奋,他没日没夜得念叨着你们年轻时并肩作战的往事,并亲自模拟了您斩杀敌酋时的壮举,他盼您的到来直到肝肠寸断,所以在昨夜的宴会上才会醉的如此厉害,说了许多醉话,请您不要当真”

    维克爵士‘哼’得一声:“什么醉话?哪句?是小时候偷看他姐姐洗澡,还是六岁尿床?”

    塔兰酋长一张圆脸涨的通红,他看着自己的儿子:“我昨晚还说这些了?”

    哈沃克点点头,接着说:“这些并不是我要说的,我所指的是我的妹妹,艾米莉亚的婚约,父亲昨夜醉中把艾米莉亚许配给巴西勒,这本是一件好事,我亦是双手赞成,但不凑巧的是我的妹妹在一年前已经许配给蜿蜒溪的沃森酋长,领主大会过后她就将嫁入沃森氏族,成为沃森酋长夫人”

    巴西勒注意力全集中在满嘴的羔羊肉上,愣头愣脑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呢,我好想听到了我的名字”

    “煮熟的鸭子飞了”维克爵士没好气的说道:“你媳妇没了”

第三十四章 大酋长

    从塔兰酋长的领地出发已经过了过去了二十多天,期间他们翻过山脊之巅,马上将要到达波澜壮阔的死石林,听说那里的树硬得像石头,浓密的树冠遮蔽了天空使得终日灰暗,世界仿佛突然没了色彩,河流在那里干枯,鸟儿在那里坠落。

    “就像黑暗之后是光明,绝望之后是希望,穿过死石林之后就大酋长的领地,那里的水喝起来是甜的,空气闻起来是香的,土地肥的可以捏出油来,第一场春雨时洒下一颗种子,等到白桦树的叶子变黄时,收获的果实可以让你吃到撑”秃顶的豪尔酋长说道,他是塔兰邻部落的酋长,两支队伍在上一条岔路口汇合。

    豪尔酋长是一个矮个的胖子,手臂和胸口长满浓密的虬毛,秃的头顶光滑的像是一颗煮熟的蛋,下巴上如黑色瀑布的浓密胡子因为路程沾满了灰尘,有时走的急了豆粒大的汗珠会顺着毫无防备的光滑脑袋流到他粗壮的脖子里,让他看起来总是显得很疲惫。

    相较于塔兰氏族队伍中清一色的男人,豪尔氏族的队伍中大半倒是女人,光是豪尔酋长自己就带着他的十个妻妾,其子青出于蓝,他的八个儿子们每个都带着六七个妻妾,加上数量众多的家族武士,仿佛一支开拔的军队,所过之处鸡飞狗跳。

    不断的翻山越岭让巴西勒的全身又累又痛,不停的上坡下山让他觉得自己的屁股可能失去了知觉,盘角山羊的背脊尖锐嶙峋,硌得他屁股都肿了。

    进入死石林后,他们找到了那里唯一的聚居地,所有参加领主大会的氏族会在任何一个部落或者聚居地得到热情的欢迎,聚居地的人们会拿出最丰盛的食物和最醇香的佳酿招待他们,即使他们之前还是敌对的氏族。两位酋长从聚居地居民的口中得知死石林的酋长早在一个月前就带着自己的儿子们匆匆赶往巨鹿盆地。

    “所有的酋长都需要在领主大会召开的当天齐聚通天橡树下,就算是去早了也要在大酋长的领地外露营。死石林的酋长这么早前往恐怕发生了什么事”塔林酋长忧心忡忡得说着。

    豪尔酋长摸着光头附和:“我们吃过东西最好马上出发,迟则生变,从小路走徒步过去”

    “父亲”豪尔酋长的长子说:“恐怕母亲们跟不上您和诸位大人全力的步伐”

    “那好,你留下来照顾你的母亲们,在这休息一晚再从大路走”他指了指自己其他的儿子:“你们全都跟我走”

    豪尔氏族那边乱成一团,而塔兰氏族这里则慢条斯理得多。巴西勒看到豪尔酋长的儿子们纷纷打点行囊,那句想留下来休息的话生生咽了下去。在雷堡他跑的比谁都快,无论是宽阔大路还是蜿蜒小路他比任何人都要熟悉,但在这里他毫不起眼,密林人的速度虽然不快耐力确实极佳的,他们在山山水水间如履平地,走个不停,就算只有一个人也能用斧头劈出一条路。

    他们连夜赶路,直到一个斜斜的悬崖拦阻了所有人,悬崖最矮的地方也要接近十米高,虽然不高却足以阻挡大多数人,塔兰酋长的血侍卫乌拉德率先爬了上去,他爬的如履平地,总能找到崖上凸起的岩石,随后他垂下一根绳子,其他人依次抓着绳子爬了上去,乌拉德的小儿子爬至半途踩了个空,巴西勒只听到他大骂了一句脏话就掉了下去。

    “这小子这下可摔得够狠的”豪尔酋长的儿子们和他们的家族勇士们在一旁冷嘲热讽,他们笑声刺耳,像是锯木头。

    乌拉德趴在崖边焦急的叫道:“怎么样,没摔死吧”他的大儿子跪在弟弟的身边摸遍了他的全身,又给了他两巴掌,他的弟弟恼怒的朝他吐口水。

    “还好啦”大儿子朝父亲挥手:“左边的小腿断了,脑子还算清楚”

    “那你照看他,你知道该怎么办,我们接着上路了”乌拉德喊道。

    维克爵士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不留下来么”

    “没关系,他们会照顾好自己,我的职责是陪在安格斯身边”

    巴西勒只觉得的双腿已经麻木,天空已经亮得通透,密林的日出将整个世界染成金黄,金黄落在不断融化的零星雪堆上,青草破土而出,散发出静谧的光芒,万物亦开始复苏,无数飞鸟在天空中飞过。爬上悬崖后迎面而来一片低矮的丘陵,丘陵中央就是密林人的圣物通天橡树,无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密林人和他们炊烟渺渺的村庄包围着它。一座瞭望塔耸立在田野之上,很快从瞭望塔的瞭望口深出几支泛着绿光的箭。“来者是谁”瞭望塔里的人远远喊道,张弓搭弦。

    塔兰酋长张开双臂,声音洪亮得喊道:“你面前的是塔兰氏族的酋长,欧格斯之子安格斯。以及豪尔氏族的酋长,拉曼之子达利”

    “诸位大人是从哪个方向来的?前哨站并没有通知我们”瞭望塔里走出一个矮小精壮的弓手,他的头上戴着一只用翎羽做成的皮帽,胸前的皮甲镶着银光闪闪的金属橡树纹章。

    “我们从悬崖爬上来的,没有走大路,话说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闻到了不寻常的味道”豪尔酋长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他粗鲁的戳着弓手的胸口:“还有让你的人把箭收起来,不然我会把它们统统塞到你的屁眼里”

    “大人”弓手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将嘴唇凑到他的耳边嘀咕着什么。

    豪尔酋长拨开他的手,带有厌恶的表情:“有什么话大声说,这没外人”

    巴西勒见到弓手扭头看向维克爵士,他的眼神很不友好,嘴唇扭动得像一只蠕虫:“他是谁”他问道:“他的脸蛋白得像我老婆的屁股”

    巴西勒明白弓手所指是什么,他摸了摸自己光滑的脸,又看了看周围这群满面刺青的男人们。

    “这位是维克爵士,他置于我的保护之下,与我缔结生死盟约。有什么事你就赶快说,我以通天之树上的巨鹿之名担保他也将是你的朋友”塔兰酋长告诉弓手。

    弓手不安得把自己漂亮的短弓挪到背上,从他的眼神里巴西勒仍能看出他对维克爵士的怀疑。“好吧,事情是这样的”他娓娓道来:“大概四十天前,大德鲁伊陷入昏迷,他无法动弹,终日只能以流食维持生命,。酋长认为大德鲁伊时日无多了,他召集了附近众氏族的首领,同时命令他们带上自己的亲信,你们两位的氏族太远估计没通知你们。诺克斯德鲁伊暂行大德鲁伊之职,他命令橡树卫队和巨鹿卫队日夜巡逻,不得放过每一个陌生人”

    “你说四十天前?”塔兰酋长用力抓住弓手的手臂,巴西勒看到他用力太深以至于弓手的胳膊变得苍白。“现在怎么样,大德鲁伊还昏迷着吗”

    “前些天大德鲁伊醒了,令人奇怪的是醒来后他精神焕发仿佛年轻了几十岁,多年的足疾也好了,看起来活力四射着实不像是一个过了九十多个生日的老人家,多余的我们也不太清楚了”

    豪尔酋长疑惑得苦笑一声:“昏迷了一个月,醒来了活力四射得又笑又跳?困扰多年的病还好了?这究竟是为何”

    “可能在梦里捡到金子了吧”他的儿子们笑道。

    告别了弓手和他的瞭望塔,太阳已经高高悬挂在天空的正中央,道路开始变得宽阔,笔直的大道将整个世界对称得分割。听说大德鲁伊暂时没有大碍,他们行走的速度也变得慢下来。巴西勒看到周围聚集地静谧又美丽,还有不停跃出水面的鳟鱼,这些精力充沛的小精灵带着闪着阳光的斑磷水纹。

    他们到达通天橡树下时,冰凉的晚风如同情人的亲吻拂过巴西勒的脸颊。密林的大酋长率领其他先行到达的臣属酋长前来迎接,他有着肥胖的三层下巴和一只突起的大肚子,钢针似得头发上戴着一顶金质冠冕,冠冕上伸着几支橡木模样的小支角,哈沃克远远跑过去拥抱他,脸上洋溢着少见的笑容:“舅舅,终于又见到您了”。

    “好孩子,我给你留了许多美酒,我们等会再谈”大酋长径直闯到队伍的最后,来到维克爵士身边死死盯着他:“你还敢回来!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密林大酋长显然把全部的注意力放到维克爵士身上,他硕大的肚子直接把巴西勒挤到一边。

    “我为什么不敢回来”维克爵士昂着头:“难道你要公报私仇?”

    塔兰酋长急忙推开针锋相对的两人:“安静伙计们,不要打架,都多大的人了,难不成要让孩子们看笑话”

    巴西勒悄悄凑到哈沃克身边:“我父亲还和密林大酋长有矛盾?”

    “我也是长大后听说的”哈沃克告诉他:“二十年前,沙漠之王大举进犯帝国,攻击密林的是他们最精锐的一支骑士团,虽然密林地可以独自应对,但皇帝陛下还是派了二十名骑士前来助阵以示恩宠,最终那支骑士团被消灭殆尽,舅舅满心想要得到斩杀骑士团团长的荣誉,却被维克爵士抢了先,舅舅一直以此为耻”

第三十五章 简单的受封

    因为维克爵士没有正式被任命为密林地的酋长,所以他们只能暂时栖息在塔兰氏族的住所之内,早在他们到达之前,大酋长的手下已经帮助塔兰氏族搭建好了营帐。

    塔兰氏族的营帐紧邻大酋长的奥克氏族,奥克氏族巨大的营帐占地庞大,傲然挺立,阳光照在上面,纯白无暇,亮得刺眼,帐篷的帆布上面用金线绣满了一颗又一颗的蓬冠橡树。

    巴西勒很快就知道为什么在集市上看不到塔兰氏族的营帐了,因为它实在是太小而又远离集市,当然只是相对于大酋长的营帐而言,若不是独立的栅栏和高高飘在帐篷前的淬血箭旗帜,没准巴西勒就会把它当成大酋长奴仆居住的帐篷了。

    维克爵士和密林大酋长的冲突在塔兰酋长的劝阻中很快被化为无形,他们被邀请去塔兰氏族的营帐中歇息,营帐在远离集市中的深处,这代表了塔兰酋长作为大酋长姻亲的高贵身份。

    他们穿过集市,道路的两边摆满货摊,密密麻麻无以计数的商人们在这里交易着他们的货物,各地的商队在领主大会开始自发聚集到密林,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没人能说清楚这种集会最初的来历,巴西勒走在震耳欲聋的叫卖声中,饶有兴致的看着新奇的货物,色彩斑斓的毛皮大衣和毯子,野兽模子的蜡烛,说不上名字的新奇水果,木头雕刻的武士,镶着亮金属片的裙子,插着翎羽的帽子,一个高台上某个剧团在表演节目,他们表演着恶俗的曲目,勇敢的武士救回了皇帝的女儿,四周的观众兴奋的大叫着,幻想着自己就是那个勇敢的武士。巴西勒在接踵而至的人群里看到一个酒贩,他的摊子前摆着几个漂亮的小酒杯,小酒杯里果酒奶酒啤酒应有尽有,请路过的人们品尝,巴西勒关注的却是摊子的角落堆着的一个漂亮的小酒桶,丰收葡萄的刻章在上面熠熠生辉。巴西勒摸了摸自己的喉咙,回想上一次喝正宗的丰收葡萄酒还是在露丝小姐的婚礼上,不知不觉就把脸凑到小酒桶前。

    “要来一桶吗”酒贩对他说。

    巴西勒摸了摸口袋,实在囊中羞涩,他身上最值钱的可能就是腰上的那把剑了,其次就是一根走夜路时从嘴巴中省下来的香肠:“我能用香肠换一杯果园城的葡萄酒吗,就一杯”

    “穷鬼就滚吧,不要打扰我做生意”酒贩就要赶他走。

    “怎么那么小气”巴西勒听出了他的南方口音:“我是从雷堡来的,快一年没喝过果园城的葡萄酒了,就一小杯让我尝尝嘛”

    “从哪来的都不行,我就剩这么一桶丰收葡萄酒了,不能开封,要整桶卖个好价钱”酒贩说:“我的葡萄酒在路上都被圣祷会那帮不讲理的骑士买光了,剩下这么一桶还是被我儿子枕着睡觉才逃过一劫,这些葡萄酒在密林明明可以卖上大价钱的,这帮骑士真该死”酒贩说完扔下他,继续招呼客人去了。

    巴西勒留恋得看了一眼葡萄酒,悻悻的正准备转身离开,肩膀上被人重重拍了一下,哈沃克皱着眉头看着他:“走着走着你不见了,还以为你跑丢了”

    “我这就来”他最后努力哀求酒贩:“求你了先生,喝不到我要死了”

    “滚”酒贩没好气的作势要打他。

    哈沃克打着哈欠,一脸不屑:“行了行了,我都听到了,这酒多少钱,我们买了还不成?”

    酒贩伸出食指:“只要一个金币,这桶酒就是你们的了”

    巴西勒尖叫了一声跳了起来,惊得旁边卖鸡的摊位群鸡乱舞:“你去抢劫算了,就算是成色最好的金色丰收葡萄酒,一个金币都足够四桶了,莫非你这老头穷疯了”

    “你那是原产地的价,嫌贵你就回果园城喝”酒贩看起来很不高兴:“这可是密林,你们不买拉倒,我晚上留自己喝”

    哈沃克翻了个白眼,他从自己的钱袋里掏出一枚亮灿灿的金币,把酒桶扛在肩上。

    “有点沉”哈沃克把酒桶仍给巴西勒。巴西勒抱着酒桶,只想开心得大叫。

    经过大酋长的营地时,巴西勒看到一群商人正排着队向这位密林地最具权力的人进贡。蓬冠橡树的营帐足足占了上千平方米,周围围着数十顶略小的帐篷以供他的奴仆居住,一个十六七多岁的男孩端坐在实木和花岗石混合制成的宝座上,面无表情地应酬着这群商人,男孩带着一顶比大酋冠略小的鎏金橡木冠冕。哈沃克告诉巴西勒那是密林地和奥克氏族的继承人,他的表弟尤恩·奥克。

    商人们进贡的礼物堆满了大酋长的营地,各种奇形怪状的动物让巴西勒开了眼,像山那么大的无毛野猪,脖子深入云层的鹿,皮毛比雪更白的熊,有着七种颜色尾巴的孔雀,各种闪闪发光的宝石和黄金饰品堆满了金属箱子,此时正在进贡的奴隶商人腆着巨大的肚子介绍他的礼物:几个蒙着面纱的漂亮女奴,她们有着摄人心魄的眼睛,显而易见这件礼物深得尤恩·奥克的欢心,他狂妄的大笑声盘旋在密林的上空,久久不散。

    巴西勒看到那几个穿着单薄的女奴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其中一个女奴因为颤抖得太剧烈,引起了奴隶商人的注意,商人甩起手里的鞭子狠狠抽打在她胳膊上,凌厉的声音冰冷又刺耳,惹得女奴高声尖叫,商人一把抓过她的胳膊,向大酋长的继承人介绍这种不会留下痕迹的刑罚。

    “别看了”哈沃克抓过巴西勒的头,他的力气很大,像抓着一只小猫:“喜欢哪个?去跟尤恩要一个好了,不过我估计是白费力气,舅舅不喜欢维克爵士,怕是尤恩也不会喜欢你”

    “她们好可怜啊,穿那么少,还要挨打”巴西勒忧心忡忡得说道。

    “收起你泛滥的同情心吧,小朋友”哈沃克咂咂嘴:“至少这些女奴吃得饱,每天还有牛奶洗澡用以保养皮肤,要是哪天撞了大运,给某位酋长生了个儿子,摇身一变可就是高贵的夫人了。刚刚那群被拉到盐井和矿井里的奴隶才叫可怜,没天没夜的干几年,到时候皮肤牙齿都烂了,眼睛也瞎了,只能嚼着麦壳等死了”

    出乎他们的意料,哈沃克的弟弟和两个妹妹并没有塔兰氏族的营帐里等待他们的父亲,一个豁牙的老奴隶告诉塔兰酋长,蜿蜒溪的沃森酋长一早邀请了少爷和两位小姐进山里打猎了。

    因为在死石林时他们连夜出发,大部队仍在后面赶路,估计要晚上才能到,此时塔兰氏族的营地里悄无声息,静谧无音。巴西勒披星戴月走了一夜,屁股刚挨地,倦意立马侵袭了他的全身,他只觉得全身仿佛掉入了深渊,在最后意志的支撑下打了一个地毯,便抱着自己的小酒桶沉沉睡去。

    巴西勒醒来时天色已经隐隐暗淡,帐篷外嘈杂的声音像是远方的天籁,显得很不真实,他像只幼兽一样趴在毯子上,手中的酒桶消失不见。

    “你可真能睡”哈桑靠帐篷的角落,脑袋埋进一只铁锅里,含糊不清道:“快收拾收拾,维克和酋长的儿子在等着你”

    “我的葡萄酒桶呢”巴西勒欲哭无泪得:“就刚才放这呢,那么大一个酒桶”

    哈桑贱兮兮得拍了拍自己的屁股:“在这呢”那只印着紫色葡萄的小酒桶赫然坐在他的身下,小酒桶发出一阵脆响,仿佛在对巴西勒诉苦。

    这声脆响再熟悉不过了,酒桶明显已经空了,哈桑嬉皮笑脸凑到巴西勒眼前:“葡萄酒可是维克开封的,你可别怨我,不过还真是好喝,你请我们喝酒,我请你吃东西吧”说着他把小铁锅端了过来。

    锅子里装的是的食物,有烤肉和煎鱼,肥嫩的生蚝,香味扑鼻的菌菇,配以洋葱和萝卜,还有几只巴掌大的烤虾,异常丰富,巴西勒化悲痛为食欲,吃了个肚涨,这时他想起维克爵士和塔兰酋长斧子还在等他,连忙擦了擦嘴钻出了帐篷。

    巴西勒的盘角山羊正在营门前吃草,他助跑着跳上它的背脊,便和维克爵士以及塔兰酋长父子在一位披着鹿头斗篷的德鲁伊的带领下,向聚落的边缘走去。

    月亮在东边,路在西边。德鲁伊不断挥舞着手中的鹿头权杖,路上遇到每个人都停下脚步行视注目礼,或是赶紧跪在地上,在他们远远离开后才会重新抬起头。

    直到闹市的火光在他们眼中变得模糊,巴西勒恍恍惚惚得跟着维克爵士爬上一段长长的台阶,映入眼帘就是一座的美丽的大殿堂,殿堂由奶白色石头砌成,坐落在一颗巴西勒平生所见最粗壮的树下,斜里被月光照得刺眼,大殿堂共有八道实木大门,皆披有厚重的兽皮,对应着殿堂顶八座高耸的塔尖,现如今只有对着台阶的那道门大敞大开着。殿堂前的空地上没有一丝雪的痕迹,被打扫的很干净,许多人坐在大寺庙外的石凳上,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这时一席鹿皮无风飘动,在空地前来回摇曳,巴西勒惊讶得看着这怪异的景象,过了好久才发现鹿皮其实是披在一个干瘦的老者身上,因为他太瘦弱,竟被鹿皮完全掩盖了身躯。

    那个凶巴巴的大酋长又出现了,他似乎等候多时,大肚子再次把巴西勒顶到了一边:“维克·阿斯卡尼,你没有资格来这里,快滚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

    披着鹿皮的干瘦老者伸出枯木般的手,按在大酋长因愤怒上下起伏的肩膀:“所有的酋长齐聚一堂,这种情景属实难得,此事太多重要,必须所有的酋长和他们的继承人一同见证”

    “但是他只是个从南方来的小偷”大酋长扶了扶自己因暴躁而的摇晃的鎏金橡树冠冕:“他还不是酋长”

    披着鹿皮的感受老者伸手入怀,掏出一顶橡木小冠冕,直接放在维克爵士头顶:“好了,现在他也是一位酋长了”

第三十六章 先祖之力,变化

    “请交出您的武器”那个带着他们来到大殿堂的德鲁伊在门口拦住他,周围还有许多和他同样打扮的年轻德鲁伊,也在收取众酋长和他们继承人的武器,各色刀剑斧头锤头弓箭摆满了空地,让这里像是一个巨大的武器摊子,巴西勒甚至在其中看到了几只狼牙棒和钉锤。大酋长和他的继承人解下他们巨大的双手斧,像两阵风似得当先进入大殿堂。

    密林地包括维克爵士在内共二百三十八名酋长,再加上他们各自的继承人,还有两位德鲁伊,共四百七十八人,具已在此,在那位带着巨大麋鹿皮斗篷的高大德鲁伊点名之后,众人鱼贯而入。

    那群年轻的德鲁伊搬来一个尚显幼龄的橡树放置在大殿堂前面的空地中,在一声祈祷中点燃了它,巴西勒感受着它所散发炽热的温度,呼出了一口冷气,转身跨进大殿堂:“密林人不是对橡树有一种浓厚的感情吗?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烧一整只橡树?”他对身边的人问道。

    “这代表,从这一刻起,擅自闯入巨鹿神殿,格杀勿论”附近几位酋长的继承人告诉他,大殿堂的大门在他们的身后关闭,噪音在空旷的殿堂内回响。

    巨鹿神殿的内部黑暗阴冷,许多烛台上火苗摇曳着,密密麻麻数不尽,巴西勒无聊得数了数,分别在数到五十三和一百二十时断了思绪,巨鹿神殿内异常空阔,数百人身居其中也并不显得拥挤,中央的大理石台上供奉着一尊巨大的巨鹿神橡,神像下有一顶小小的纱帘篷子,那位干瘦的大德鲁伊摸着纱帘,缓缓转过身:“诸位大人都请坐吧”

    巴西勒找不到维克爵士,却一眼瞟到了哈沃克,他急急忙忙跑过去,挨着他身边坐下:“你们密林人的大德鲁伊神神叨叨得干什么呢”

    话音未落,周围数十道足以杀死人的凌冽目光看过来,哈沃克一把捂着他的嘴,朝四周歉意得笑一笑,然后低声骂到:“你他妈的胡说什么,什么叫你们密林人?你现在也是个密林人了,还有大德鲁伊的智慧是我们不能妄加猜测的,安静得听着就对了”

    干瘦衰老的大德鲁伊轻轻拍了拍手,那声音细弱蚊蝇,却仿若惊雷,数百人发出的窃窃私语瞬间挺了下来,这些酋长们在外面的嗓门能够惊跌空中的飞鸟,却在大德鲁伊面前乖巧如婴孩,着实有趣。

    披着麋鹿皮斗篷的德鲁伊坐在大德鲁伊的脚下,高声嘹亮道:“一个月前,大酋长的领地发生了一件惨剧,一个年轻的猎人在夜里残忍杀害了他的父母,他咬碎了父亲的喉咙,拍碎了母亲的脑袋”

    “诺克斯,那还有啥可说的,如此弑亲罪行必须给予重罚,应该把他浑身涂满果酱和蜂蜜,放置在露天野外,享受万虫噬咬之苦”一个声音传来。周围的酋长们纷纷附和,他们举着拳头义愤填膺,巴西勒不明所以,也跟着举拳呐喊,不过他慢了半拍,直到四周寂静下来,他的声音显得突兀而刺耳。

    名为诺克斯的德鲁伊双手向下压:“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弑亲,那位弑亲的小伙子事发后便沉睡不醒,老师在见到他的第一面后也陷入了沉睡,长达一个月之久,当时我们以为老师将要顺着通天橡树加入巨鹿神的伟大围猎之中,这事不少大人也是知情的”

    一片附和声传来,巴西勒再不敢随便发声,乖乖地闭上了嘴。

    “这一个月中,那位弑亲者的身体发生诸多怪异的变化,如今他就躺在我身后这幅帷幕纱帘之中”这时那位大德鲁伊打断了他的弟子:“我们密林人有许多童话故事,供孩童入睡前倾听”说着他开始讲述一个童话故事。

    故事很简单,大意为一个从小游荡在密林中的孤儿,最终成长为一个强大王者的故事,他经过不懈的努力统一了当时还分裂着的密林,最后率领自己的子民们加入‘明光’的队伍,对抗着永夜的恶魔,最终将光明重新带回人间。

    “这个故事在我们密林人中世世代代中口口相传,每个人都在孩童时代伴着它入睡,每位父母口中的描述尽不相同,但有一句‘密林王的队伍铺天盖地,遮天蔽日’,永远都不会遗下。有时候我会陷入沉思,到底什么样的军队能够把日月都给遮蔽住呢”大德鲁伊用浑浊的眼环顾四周:“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大德鲁伊缓缓打开纱帘,一个躺姿的身影出现在纱帘中的小塌上,巴西勒只听见一片惊呼,他刚想一探究竟,面前就出现了一片脑袋,众多酋长和他们的继承人纷纷站起身往前挤,一片惊呼纷沓而至,巴西勒蹦跳着想要一睹为快,却被众多膀大腰圆的密林人挤来挤去。

    “快看,他的嘴巴,怎么突出来那么长一截”

    “巨鹿在上,他身上的毛比我叔叔还多”

    “他的耳朵是尖的,跟我养的羊一样”

    议论声随着大德鲁伊的手掌轻轻一拍瞬间消散,又随着他双手一压众人坐回原地,巴西勒这才有机会看到纱帘中的那个弑亲者。

    这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巴西勒暗自惊呼,与其说这是一个人倒不如说是一个怪物,他的体毛像是一张厚毯子,覆盖了自己的身体,鼻子和嘴有常人三个大,向外突出一大块,一只獠牙甚至伸出了嘴巴外,在空气中锋利得反映着烛火的倒影,耳孔中也长满了毛,他的双手双脚上的指甲尖而厚,像一柄柄小匕首,他显然没有被外界的嘈杂声打扰,胸口上下起伏着,显然陷入了沉睡。

    出乎意外之外,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当时我弟弟的意识并不清醒,他似乎处于暴怒中,显得很痛苦,他抓破了自己的脖子和肚子,嚎叫不已,我的父母被他所惊醒,派我来寻找精通草药术的德鲁伊大师,等我回去就看到了我的弟弟咬碎了我父亲的喉咙,一巴掌拍碎了我母亲的头颅”这个女声轻轻柔柔得说着,慢慢变成了哭腔。

    巨鹿神殿的深处慢慢走出一个身着宽大黑色罩袍的女人,大德鲁伊牵起她的手,慢慢为她擦拭干脸上的泪水:“这位是弑亲者的姐姐,虽然她没有陷入沉睡,但她的身体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他慢慢掀起女人的兜帽,褪下她的罩袍。

    起初巴西勒以为这个女人身上也遍布了体毛,但仔细看过却发现那并不是体毛,而是很多羽毛,遍布了她的全身的羽毛洁白而光亮,倒像一件珍贵的羽毛大衣。

    “尊敬的大德鲁伊,这到底是是怎么回事,我想您有必要为我们讲解”豪尔酋长豪迈的声音传来,他的光头闪闪发亮,巴西勒一下就找到了他的位置,并在他的身边找到了维克爵士,不对,现在应该称为阿斯卡尼酋长。

    “我们把这位弑亲的小伙子和他姐姐身上的毛发寄给万邦城中的学士们分析,它们得出的结论与我所观察的一模一样,弟弟身上的发毛和林中的长吻熊一样,而姐姐的羽毛则和寒夜隼的羽毛别无二致”

    “那个童话故事中所描述的‘密林王的队伍铺天盖地,遮天蔽日’,说的正是这种情况,那时密林王的军队拥有大量我们眼前这种变异的人,这正是我们祖先拥有的特殊能力,他们会吸收各种野兽的能力,会与世间万物生灵交流沟通,甚至会变为它们的模样去进行战斗”大德鲁伊在诺克斯德鲁伊的搀扶下,坐在大酋长身边:“那我长达一个月的昏迷里,我在梦中见到了很多东西,先祖的灵魂在我身边游荡,对我谆谆教导,他们告诉我古远的长夜将再次降临,祖先们的能力将再次降临我们身上”

    说完大德鲁伊伸出一只手,万籁寂静中,那只手发出骨骼碰撞的声音,手指变得粗大,手掌变得敦实,指甲变得尖锐,白絮般的毛发渐渐覆盖他的手背,他的额头渗出汗水:“我的手掌变化的是一只冰原狼,而且我最多只能做到这点,如果再进行变化我的思绪会混乱,理智也会离我而去,最终可能会变成那个弑亲者一样”他的脸变了颜色,先是惨白,后是一种不自然的潮红,诺克斯德鲁伊赶紧扶起他的老师,往他嘴里塞了几株碧绿色的草药。

    大酋长此时站了起来,代替了下去休息的大德鲁伊,他面对着自己的封臣们说道:“最近一段时间接到许多从万邦城发来的信,万邦城发现许多怪异的现象,一个女仆一大早被发现困在巨大的冰块里,而她本人却在冰块里没有任何不适,一个铁匠被自己打造的铁器烫伤了,伤口在肉眼可见的情况下迅速愈合,几个男孩相约赛跑,其中一个竟在全力冲刺的时候脚下生风,被风托着冲过了终点。这个世界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必须把其中的原因找出来,并加以利用”

    忽然巨鹿神殿的棚顶一阵响动,一个满头白发的男人从上面跳了下来。

    “愚蠢的密林人啊,你可真是迟钝。现在才想起利用这股力量,不觉得太迟了吗”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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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四骑士介绍:
破晓之战后,永夜不再独霸人间,昼夜开始交替,侍奉均衡的人类成为尘世的主宰。无数的岁月在欢声笑语中慢慢流逝破损的封印在悲欢离合中风雨飘摇他们不堪失败,他们不甘凌辱他们必将卷土重来本文剧毒,慎入前期看得头疼的可以从233章开始读,讲的是主角昏迷十年后QQ群857299585,和朋友打赌完本前能不能凑够10个人永夜四骑士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永夜四骑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永夜四骑士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