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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天两觉     贩罪txt下载     贩罪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序章 枪匠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茂密的丛林,而不是天堂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好吧,看来我还活着,这应该算是个好消息。

    二十分钟前,我还坐在舒适的专机上,看着完全靠特效制作的烂电影,吃着可口的高级午餐。但现在,我的半截身子已经沉在沼泽地里了,而那架飞机也在距离我大约一两公里远的地方变成了四分五裂的废铁,并冒着滚滚浓烟,希望这次坠机不会引起森林大火,或是无意中摧毁了某个丛林里的土著部落。[]

    估计飞行员和其他几名随行工作人员生还的几率不大了,因为这一切发生的太快,我也只能勉强在坠落前一小会儿打破机身跳出来,而一般人在这种时候的反应基本上是尖叫着抓住身边距离自己最近的东西,然后顺势遇难,一命呜呼。

    总之……先考虑一下眼前的状况吧,我快要沉下去了,泥水已经漫到了脖子,全身都很疼,但应该没有骨折,貌似有什么东西钻进了我的衣服里,也许是蜘蛛、线虫,要不就是水蛭,不过这也没什么大碍了,没什么会比窒息而死的感觉来得更糟。

    让我试着挣扎几下,嗯……很好,又下沉了几分,周围也没有什么能抓的藤条树枝,看来此刻我只能祈祷有一条拥有人类智慧的鳄鱼把我拖出去了,我愿意为这付给它一磅肉做报酬。

    十几秒后,我的口鼻全都没入泥沼中,那一瞬间我想了很多,人生从我的眼前飞逝而过,那无法呼吸的两秒钟仿佛有二十多年那么长,但很快,我注意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其实这地方水不深,我伸直脚以后能站在里面,头可以探出水面……

    于是我试着走出这泥沼,越往边缘走,泥水越是浅,很快也就不那么费力了,没多久,我就倒在了松软的泥土上,仰面朝天喘上了一阵。空气中的味道可真难闻,而且潮湿闷热,我不太喜欢热带,真希望能尽快离开这鬼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这次到南十字星郡的会议很可能是个阴谋,他们要求我穿上这让人难受的西装,打上领带,像模像样地亲自出席,结果那帮老家伙在会上的发言根本就没什么实质内容。而会议结束后,返航的飞机又偏偏在这人迹罕至的雨林上空突然失控,蹊跷的地方太多了……不过话说回来,hl真要除掉我的话,直接找几个高手来把我暗杀掉似乎更加方便,我又不是什么公众人物,不需要伪装成事故来掩人耳目,难道这次坠机是钢铁戒律搞的鬼?

    算了,一时间也想不明白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先设法回道文明社会再说。

    我翻出了身上带着的东西,想看看有哪些能帮上忙的。骨枪,用处应该不大,除非有那种电影里巨大怪物出来才需要我用枪;万能开罐器,我最喜欢的小发明,切、扳、锉、剁、割、挖样样都行,这个肯定能用上;真皮钱包,里面有一些零钱、各种磁卡和我的无限信用卡,这些应该是完全没用了。

    好吧,情况还不算太糟,先去飞机残骸那儿看看是否能发现些什么吧。

第一章 求生

    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

    这里延绵着四万平方公里的热带雨林,是地球上最后几片杳无人烟的所在。而枪匠的飞机,正是坠落于此。

    早在十九世纪末,殖民者们就来到了此地,从此以后的一个世纪,所谓的文明人就开始了摧毁部落和破坏生态的行为。直至帝国统一战的爆发,从侧面影响人类世界的格局,这一切才停止下来。[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曾有人预测,温室效应和降雨量的下降,会导致这片雨林的消失,但二十一世纪中叶,许多全新的科技已经让人类有了干预坏境的能力,一些新能源的诞生,以及帝国的铁腕政策,使那些靠破坏环境来发财的人基本绝种了,请注意,我说的绝种不是洗手不干,而是杀绝种的。

    在多国并立的时代里,黑心商人勾结官府,通过破坏环境的买卖来谋取暴利,当别人质问他们为何不顾及子孙后代的时候,他们可以坦然回答,等有了钱,可以移民去温哥华或者新加坡这样的城市,至于别人的子孙后代怎样,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而到了帝国统一的年代,皇族们暂时还没有找到移民外星球的方法,所以,他们对环境的态度是,谁敢在我家园子里刨一根儿萝卜,我就把他全家都填那坑里去。

    2100年,十一月。

    枪匠从飞机残骸里找出了五具尸体,除了自己,其他人不出所料,全部遇难了。虽然他连这些人的名字都不知道,但他还是费了番功夫,用半截钢板挖坑把他们给埋了。

    如果这次坠机是针对自己的一次谋杀,那么这五个人无疑就是无辜的牺牲品,枪匠心中是这样想的,他并不是个迷信的人,可也不至于眼睁睁看着让那些人曝尸荒野。

    “换了天一的话,会把他们扔到河里喂鱼吧……”枪匠自言自语着,遇到困境时,他经常会想起这位老友,这世间似乎没有什么事对天一来说是困难的,仿佛你把他抛进地狱,他也肯定能爬出来。

    雨林的泥土松软,埋人花去不少时间,但却没用去枪匠多少体力,尽了人事后,就得考虑生存和脱险的问题了。

    枪匠坐在地上,吃掉了副机长口袋里的巧克力条,那是他找到唯一还能吃的东西了。稍稍补充一番后,他又一次进入了机身,十多分钟后,返回了外面,右肩上套了一圈机舱座椅上的安全带,至少有十几条,右手提着一叠座椅上的布套,左手拎着许多机械零件,也不知是从哪里拆下来的。

    把东西全都堆放好后,枪匠便去寻找水源。刚才他就听到了流水声,就在飞机坠落处不远,所以此刻他循着声音的方向,很快找到了一条小河。

    在雨林里寻找水源不算太困难,但水未必干净,有些沼泽洼地中,一片片水塘连绵数里之远,看似是通着某条河流,其实这些都是死水,因为地势和空气湿度的原因,在降雨后形成并一直存在着,水质非常浑浊,而且天知道里面有多少动植物和寄生虫。

    枪匠找到的这条河虽然不宽,但显然是某条大河的支流,几根横在河上的树干说明降雨后河水可能会暴涨,那些树干就是那时被冲过来的,当潮水退去就被卡在河上。

    这里的水也谈不上清澈,但总比泥沼要好得多,枪匠下了河,此时的水流并不是很急,他站在靠岸的地方,把衣服脱下洗净,喝了些河里的水,味道很不咋地,但至少能补充些水份。临走前他还观察了周围的地形地势,以及动物留下的痕迹,但没什么收获。通常河马一类的大型动物能够在开阔的河谷地区找到,但此地,看来是沼泽、河流、丛林最为复杂密集的核心地区。

    枪匠的方向感很差,也不会驾驶任何交通工具,甚至包括骑马,但他却是个出色的猎手,小时候,在西伯利亚苍茫一片的白色雪原上,一场小雪就能把五分钟前留下的脚印遮盖掉,但他依然能辨识出路径来,在这丛林中往返,自然是不在话下。

    循着自己的足迹,他很快返回了飞机残骸边,此刻他一丝不挂,虽然不觉得冷,但这地方的蚊子可不是好惹的,所以最好还是快点儿生火把衣服烤干穿上。

    残破的机体上到处能找到残留的火星,点着火并不难,十多分钟后,枪匠就已烤干了衣服。

    他坐在火边,用刀割开飞机座椅上的布套,拉成长条,然后把自己的裤腿往上翻到一个比较合适的长度,用一根比自己手指也细不了多少的钢针领着布线,把裤腿缝好,这样他的行动可以更自如些,好在之前由于实在是觉得不舒服,所以没有穿皮鞋,而是穿着平时的靴子,不然在这丛林里,皮鞋这玩意儿很快就会被磨穿,最终演变成光脚的局面。

    如天一所指,枪匠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工匠,因此他在接下来的三十分钟里,把一堆意义不明的、看似是废铁的设备,改造成了简易的无线电台,并且还做了个录音装置,开始自动呼叫救援。

    不过仅有的电力估计维持不了多久,而且枪匠也明白,这只是在博运气罢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概率是没有人会收到求救信号的,在这种地方,除了期待天上有另一架飞机飞过,其距离还正好能接收到信号以外,也只有寄期望于附近有那种藏得很深的毒贩子存在了。

    枪匠做完了求救无线电,便来到一根断掉的树干前,半截空树干里已经积了些水,他摘下一片比手掌略小的叶子。从口袋里掏出领带,把领带上的金属别针取下,在丝绸领带上朝着同方向反复摩擦了一阵,然后把树叶放到那一小洼平稳的水面上,别针则放到树叶中心的叶脉上。

    这类似于指南针,载着别针的树叶浮在水面上,会渐渐偏转,但此刻出现在枪匠眼前的场景却诡异非常,只见那别针不断旋转着,没有稳定地指向任何一个方向,直到一段时间后失去了磁性,才停止不动。

    枪匠望天,自言自语道:“这飞机该不会是被磁场给弄坠落的吧……”

第二章 北行

    时近黄昏,无线电的电力耗尽,求救信号停止了。此刻摆在枪匠面前的路有两条,留在原地等救援或是自行走出雨林。

    如果这场坠机事故并不是帝国的阴谋,那不出二十个小时,他的失踪一定会被察觉,应该会有人来寻找这架突然失去联络的飞机,这种情况下选择等待无疑比较明智;可如果这本就是场人为制造出来的事故,那此举恐怕就没有意义了。[]

    虽然以枪匠的能力来讲,在这沼泽地里要活下去并不算太困难,就算是十天半拉月他都能坚持,但他实在不想在一件不能确定结果的事情上浪费太多时间。

    最终他还是决定自行寻找出路,因为枪匠觉得依靠自己的能力完全可以脱险,这和等待救援的结果其实是一致的,多花点儿时间和精力而已。再者说,要是真有救援也就罢了,万一等了一个礼拜都没人来找,或者是等了两三天之后等来了几个收尸的杀手,那岂不是作茧自缚?

    他下定决心,便开始做各种能够帮助自己在丛林间长期行进所需要的准备,将厚布和安全带缝制成了简易背包,剩余的安全带则连结成长绳备用,飞机上的氧气面罩改造一下便成了蓄水袋,用残油和火花塞制做的点火装置可以用上很长一段时间。

    枪匠的计划是朝西走,或者说,朝着日落的方向,因为他分不太清东南西北……

    他预定每天日出就起,趁着清晨抓紧赶路,就算此地磁场紊乱,但只要太阳照常升起,至少他能确定自己始终是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而不是在绕圈子。等到中午时,太阳到头顶,他就停下,找个地方起火做饭,稍作休息,下午就去打猎,提前准备好第二天的口粮,完成这些后,回到生火的地方,从这个点重新开始赶路,直到太阳完全下山。

    待他的计划和准备都已完成,天色也已漆黑。

    雨林中总是持续着一种让人压抑的安静,但又不间断地会有细小琐碎的声音传来,那影影绰绰的树木中,时不时会传来几声古怪的响动,那可能是鸟的鸣叫声、蛇的嘶嘶声、虫子的鼓噪声或者是只蟾蜍之类的玩意儿在呼吸,当然,也可能是食物链中两个位置相近的物种正在互相吞噬。

    下午在救援信号没断时,枪匠也没闲着,他估计今晚很可能要在此过夜了,因此就用椅套做了个睡袋,以防止睡觉时被一些寻找热源的动物给占了便宜。为了明天起早赶路,他穿上一件救生衣,钻进睡袋便草草睡了。

    这个晚上很难熬,空气湿度非常高,而且潮热,但保持体温依然重要,所以满身汗腻的枪匠睡得很不舒服,断断续续醒了好几次。

    在迷懵之中,他做了个梦,那是小时候,爷爷带着他一起打猎,在白雪皑皑的山坡上,他们像两块岩石般匍匐着,纹丝不动,等待着猎物放松警惕的刹那。纵然全身裹着厚厚的袄子,但他稚嫩的双手依然暴露在冰冷的空气当中。

    爷爷从不让枪匠戴手套,即便这孩子的手被冻得像个小冰疙瘩,那细小的手指在扣动扳机时仿佛都会断掉,但固执的老罗尔没有妥协过一次。因为扣动扳机时,赤手的感觉和戴着手套是不同的,这就是他的理由。他总是对枪匠说:“查尔斯,这世界上没有‘第二枪’这种事,就像人生无法来第二回。”这句话是老人总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所以年幼枪匠从来也就只有一次机会,一枪不中,晚餐泡汤,是鹿肉还是冰冷的面包,他只有一颗子弹来决定。

    九岁的小查尔斯·罗尔端的是一把足以进入博物馆的老式猎枪,没有什么红外线定点,没有十字瞄准器,甚至连个望远镜都没有,他得靠肉眼,三点一线地瞄准猎物,并计算温度、风速、空气阻力、猎物听到枪声时那刹那的反应等等一切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才有机会命中那个距离自己数百米的目标。

    神枪手的每一颗子弹,都可能会带走一条生命,所以这些子弹是神圣的,它们寄托了主人的灵魂,传达着敬意、决心并展示了卓绝的技术。

    随着梦中的枪声响起,枪匠从醒来。

    天色已然微亮,他一睁眼就看见了一只彩蛙,正趴在自己面前不到一米处,见自己醒来,那家伙就迅速跳起溜进了林子。

    他很快就起来收拾了一番,带上昨天预留的食物,将睡袋卷起来,绑在事先准备好的行囊上,双肩背上背包,背着初升的太阳开始前行。

    其实以枪匠并级的实力,在高处行进也可以,不过是上树然后跳跃罢了,但这样比较耗费体力,因此他还是尽量在地面上走,遇到水位高过腰身的沼泽才考虑走上空路线,没人知道那水里会有什么,蜘蛛、蛇、鳄龟……任何带毒、带病菌的动物都可能栖息在那泥泞的水中,就算这些东西的撕咬比处女还要纯洁,你也不会愿意在这种潮湿的环境中留下一个伤口的,因为这伤口有很高的几率会被别的什么东西感染,如果你得了某种寄生虫病,那在未来十五年以内要么瞎、要么残,最轻的也就是永远无法参与献血之类的活动并长期服用药物,当然,很多人没活那么久就玩儿完了。

    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枪匠也说不准自己走了多远,反正有那么几次,他跳上树去张望,看到的只有更多的树……

    他正考虑着是不是早点儿开饭,突然就闻到了一股异味,显然是腐臭,而且离自己并不算远。按理说中小型动物很少会有曝尸荒野的情况,它们基本会被掠食者整个儿吞掉,最多剩一点点骨头,上面的残渣也会被食腐类迅速收拾干净,怎么此刻会有到这么明显的味儿?难道有大型动物死在附近?这倒奇了,雨林里又没有狮子土狼,就算运些过来,它们能搞定鳄鱼?

    枪匠一边思索着,已经接近了气味的来处,他拨开几片巨大的叶子,眼前出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第三章 尖顶

    出现在枪匠眼前的是那股腐臭的来源,鱼。它们三三两两地在泥地上躺着,散发着尸体应有的气味儿。当然了,本来鱼也不可能站着,更何况是死鱼。

    枪匠观察了一下,这块小高地不到百平米,明显比周围的地势要高出一些,他很奇怪,为什么会有鱼死在这种地方,而且数量还不少,这些热带鱼的品种不同,零零散散加起来可能超过三四十条了。[]

    他起先觉得是当地土著干的,但想了想又觉得不像,人类怎么会费劲把鱼捕起来,不吃不养,却扔到高地上让其腐烂发臭?然后他又寻思着是不是某种动物干的,但很快就发现这更不可能,动物又不会用渔网鱼钩,它们捕鱼多多少少都会在鱼身上留伤痕,但眼前这些鱼的状况,看上去却是……

    枪匠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他立即走到附近一棵树的旁边,凑近观察那树干,果然,有水痕,而且还未干透,这棵树的下半部分原先应该是泡在水里的,也即是说,在不久前,此地还是一条河或者一个池塘,脚下泥泞的淤泥也说明了这点。

    那么,眼前这些鱼会死的原因就是,这里的水位在几个小时之前,瞬间下降了数米,它们根本连游离的时间都没有。但这里明明是一块高地,如果说水位曾到过这么高的地方,那周围的地区岂不是都应被淹在水底了?

    枪匠走下坡,又检查了一下周围的树木,树干露在外面的部分颜色一致,泡水的只有最下面的根部。如此一来,眼前这诡异的现象只有一种解释了,并不是水位有变化,而是那块地面,突然间自行隆起了。

    地震?没感觉到啊,难道地底下有只体型巨大的远古异兽翻了个身?开玩笑呢?

    枪匠的好奇心很重,发明家小时候基本都有这毛病,一旦发现了什么古怪现象,他不去探个究竟,那是浑身不舒服。

    此时是正午,按理说是开饭休息时间,不过枪匠不解开这个谜团是不会有胃口吃东西的了。于是他想了个很直接的法子,挖。

    他从背包里取出些东西,用两块布给自己做了简易的手套,反正干这活儿也不需要五指分开,他就简单地用安全带固定了一下两个布套,仅仅是为了防止淤泥潜入指甲,然后就徒手干了起来。

    这些泥本是泡在水底的,刨起来不费什么力,枪匠那动作就跟狗打洞似的,挖得飞快,很快整个人就进坑里了。

    就这么干了大约一小时,他已入地十米有余,为了防止在底下干活儿时被滑落的淤泥给掩埋,枪匠不敢挖成直上直下的井状,他挖的坑是个漏斗形,保持上宽下窄,每往下挖深一两米,就得回来扩大开口,所以劳动量也就上去了,不过他反正也不算正常人类,干这活儿也不嫌累。

    正当枪匠开始觉得在这荒郊野岭里为了一个不着边际的推论这么牛干有点儿傻时,他一爪子下去竟撞到了非常坚硬的物体,手指被震得生疼。

    “石头?拜托你千万别是石头。”枪匠自言自语道,他分开了最后的一层泥土,看到了他最想看到的东西。

    那确实不是石头,而是金属。

    “哈哈哈哈哈!”枪匠狂笑起来,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挖到了外星人的飞船。

    刨开更多泥土后,枪匠逐渐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他有了个更加不可思议的想法——这片沼泽地的下面有座金属建成的金字塔。

    这片高地,或者说这片池塘,正处于塔尖的上方,不知是什么原因,底下的建筑升起了,导致了地面隆起,如果上面不是沼泽,地面可能就不是隆起而是崩裂。

    枪匠很快停止了挖掘,这个尖顶下面究竟是怎样的庞然大物已不可预估,说不定下面有一座城市那么大,那塔尖到地底的垂直高度就高得够呛,他要是顺着外面的斜坡向下挖,可能几公里都到不了头。

    他踏着金属,一跃便回到了地面。生起火来,烤了两只昨天抓的海狸鼠,一边吃着,一边琢磨接下来该如何。

    比较靠谱的办法是重新把坑填上,以后有机会带个工程队卷土重来;不过枪匠一向都是个不怎么靠谱的人,他已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下面究竟是什么东西,这东西是何时被埋下的,又为何会偏偏在最近才隆起?此地的磁场异常肯定和这玩意儿脱不了干系,说不定里面有着什么失落的古代文明之类……

    越往深处想,枪匠的好奇心越是熊熊燃烧,今日既然来到此地,便是机缘,若错失机会,将来能否再寻到这个塔尖的位置就难说了。这地方指南针都没法儿用,地貌又极其复杂多变,可以说,过着村儿就没这店儿了。

    他填饱了肚子,原本的逃生计划完全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现在可不是考虑一餐一宿的时候,在这人类文明无法触及的丛林之中,竟有巨大的金属被深埋地下,枪匠岂能坐视不理。

    他检查了一下行囊,背上,然后拿出了骨枪,对着坑下的金属尖顶,果断扣下了扳机。

    骨枪的响声和一般手枪响略有区别,其声音更加闷一些,而骨枪打出的子弹,类似一种高度凝练的能量块,在接触其命中的目标时,会根据目标的结构,强度,使自身能量发生变化,因此用骨枪射击越是坚硬的物体,产生的威力和能量就会越大。举例就是,打中人的身体,威力和普通子弹差不多,而打中钢铁,威力就会提升至穿甲弹的级别,要是打中钻石,溢出的能量没准会引起爆炸。

    当然,击穿强度连一般子弹都无法抵御的表面或介质是不会触发这种能量转变的,比如水、空气、防弹衣表层的化纤等等。这是枪匠的独门武器,帝国也未获取这项技术。

    枪匠原以为射穿这金属不会有太高的难度,据他估计,这么大块的东西,不可能比钻石还硬。他的估计没错,那尖顶的硬度是不如钻石,但从射击的结果看来,也差不了多少。

    那小小的一颗子弹打中地下十余米的金属塔尖,产生的威力像是c4爆炸一般,气浪直接把枪匠给掀飞了,他也没啥心理准备,最后就像只猴儿似的挂在了远处的一棵树上。

第四章 笼中的幸存者

    枪匠从树上下来,确认了一下自己没有受伤,便迅速回到了爆炸的中心位置,刚才挖的坑已经被扩张了,地下那个金字塔形的金属塔尖露出了一大截。

    骨枪不但打穿了这金属的外层,在上面留下了一个直径在四十厘米左右的圆柱形通道,能量子弹穿透这种金属物体外层时,就会留下这种比炮弹还要宽的弹道,形状规则而整齐。[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枪匠捡起一块石子儿,正准备扔到塔尖里去测测深度,结果他刚一弯腰,忽然就一个踉跄,跪倒在地。

    “怎么回事……”他的双腿失去了支撑身体的力量,视线也模糊起来。

    几条人影进入了枪匠的视线,但枪匠看不清来者的样子,在他眼中只是些人形的黑影。很快,又增添了一些人影,他们之间开始交谈,用的是枪匠完全听不懂的语言。

    没多久,枪匠已经仰面栽到在地上,他的头脑依然清醒,只是视线模糊,全身无力。他只觉得自己被绑了起来,像牲口似的被拴在一根长棍上,由两个人挑起来抬走了。

    他也不知道被带了多远,过了多久。反正应该是被抬进了某个村落里,他看到了一些类似茅草屋的建筑,还闻到了烧烤食物的味道。接着就被人从棍上解下来,扔进了某个像笼子似的地方。他身旁貌似还有个人在,但那人一动不动,坐在笼子的角落里,也不知是死是活。枪匠的眼睛暂时看不清东西,也没有力气说话,所以他只能干等着。

    直到视力和体力逐渐恢复时,已是夕阳斜下时,枪匠试着对身边那个眼神涣散的难兄难弟说了句话:“喂,老兄,听得懂我说话吗?”

    那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白种人,年少谢顶,但胡子拉碴,他抬起眼皮看了枪匠一眼,答道:“哦,你的药劲儿过去了啊。”

    枪匠问道:“什么药劲儿?”

    那人道:“当然是麻醉药了,这些土著用自制的吹箭,射出一种细小的刺,上面涂了某种可以麻痹你身体的东西,可能是草药的汁液,或者是被他们磨出来的粉磨,我也不太清楚。”

    枪匠闻言,本能般地摸了摸自己颈后,那里果然有两个细小的伤口,“什么时候中箭的……还真没注意到呢……”

    那人道:“是很难察觉,感觉就和被蚊子叮一下差不多。”他伸出手来,“约翰·德索托,你可以叫我约翰。”

    枪匠勉强抬起胳膊和他握了握手:“查尔斯·罗尔,怎么叫都行。”

    约翰问道:“那么,查尔斯,你也是来丛林里探险的?”

    枪匠苦笑一声:“不,飞机失事,怎么,你是个探险家?”

    约翰道:“是啊,不过我得遗憾地说,这次探险不怎么成功。”

    枪匠道:“让我猜猜,你的指南针不知在什么时候突然失灵,然后你就在这块区域里迷路了?”

    “不止是指南针,伙计,我和我的朋友们是一个探险团队,一共有六个人,装备着各种先进的仪器。”约翰道:“但那些东西到这儿以后就全部失效了,这块地方好像有某种力量,可以让近一百年内发明出来的先进装置集体罢工,而且那种力量还同时散发着混乱的磁场,影响着指南针这种最基础的工具,到最后唯一能派上用场的就是一些最为简易的电子仪器,比如无线电之类的。”

    枪匠四下张望了一番:“你说有六个人,那另外五个呢?”

    约翰竟然冷笑了一声,但同时他眼中有泪光闪过,枪匠知道这不是什么好兆头,这人可能已处在了精神崩溃的边缘。

    果然,约翰的回答和他的表情一样阴森:“被吃了……”

    枪匠吞了口口水:“被鳄鱼?”他只是试探着问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推测。

    约翰却答道:“不,是被这些土著。”他的语气开始歇斯底里起来:“我们大约在前天中午遭遇了这个部落的埋伏,当天晚上,路易和亚伯就被吃了,第二天晚上,就轮到其余三人。”他抬起头,用绝望的眼神,凄凉的笑容,看着枪匠道:“今天是第三天,我想该轮到我了……”

    枪匠道:“约翰,你得振作一点,情况还不算最糟。”

    “不算最糟?”约翰的声音忽然高了起来,好在不远处负责看守笼子的两个土著似乎并未在意这两个阶下囚的谈话。

    “和我一起出生入死的队友就在我的面前被活活杀死,这群野人把他们扒个精光,绑在木桩上,从活生生的人身上割肉,像是派发战利品一样分掉他们的舌头、脑子、内脏,然后点上篝火,来个全村的烧烤大会,你看见那些挂在外面架子上的熟肉了吗?你认为那是什么?”约翰凑近了几分,把声音压低,但语气依旧非常狂躁:“无论是被杀的人,还是关在笼子里的人,都叫喊着、哀求着,但他们根本不停下。也许他们听不懂我们的语言,但动物最本能的哀嚎和哭喊是通用的,所以……对这帮食人族来说,我们跟牲口没有区别,你会怜悯猪、牛、羊吗?屠夫会在意食物的叫喊吗?不会!今天就要轮到我了,也许还会带上你,谁知道呢!查尔斯!你觉得这还不算最糟的情况吗?!比起那种死法,我宁可找根尖木刺,自己用额头朝上面一撞了事。”

    枪匠等了一会儿,待对方把气喘平了才道:“冷静点儿,约翰,至少我们现在还活着。”

    约翰冷哼一声,无力地靠在笼子上:“这全怪我,我是这个探险团队的领队,队友们把命交给我,我却害死了他们,我早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善水者溺于水,我罪有应得……”他说着便开始呜咽起来,这是一个男人在生命最后一段时间里的倾诉和忏悔,如果此刻枪匠不在这里,约翰可能只能对着上帝说这段话了。

    枪匠这时也基本恢复了知觉,他目测了一下,自己身处的笼子还不小,挤一挤大概能关下十来个人,构建笼子的木头也很坚固,他用手敲了几下,估计这地儿就算河马也逃不出去。而笼子出口的周围,由许多密集的藤条编织封住,使人的手臂伸不出去,卡死的讥诮只有从外面才能打开,看来这帮食人族造这笼子时就考虑到不但能关野兽,更得关得住人。

    不过枪匠怎么说也是并级能力者,木头扎得再牢固,也是木头,他完全有自信可以徒手破坏这禁锢,然后逃出生天。

    他想了想,又转向约翰问道:“这些食人族在把你的朋友带出笼子时,你们没试着反抗吗?”

    “当然试了,但他们会用麻醉药,我们在笼子里根本不可能躲开,被麻醉以后也就没有反抗能力了。”

    枪匠道:“那么……要逃跑,最好就趁现在吧,免得他们提前开饭……”他摸了一下,骨枪还在,那帮野人没动他身上的东西,只是他的行囊丢了,但那种东西也已经无所谓了,枪在就行。

    约翰道:“别费力了,就是撞断你的肩胛骨这笼子的木头也不会裂开的。”他真的已经失去了希望,刚才的那通发泄,可能是最后的爆发了。

    枪匠道:“约翰老兄,我可不能带着个彻底失去求生意志的人上路,你得振作起来,因为我打破笼子以后不可能背着你逃跑。”

    约翰的表情忽然变了,他盯着枪匠的脸,看上去这家伙不像是在开玩笑,探险家那一丁点尚未被磨尽的意志如火星般再次燃起:“你是认真的?”

第五章 逃脱

    枪匠问道:“你现在还能跑吗?是否被麻醉或者腿有伤?”

    约翰瞪大着眼睛,有些木纳地回道:“没……没有问题,只是我将近两天没吃没喝了,我想不会跑得很快,而且也跑不远。”[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那没关系,能跑就行。”枪匠指了一个方向:“我一会儿把笼子打开时,你就往那条路走。”

    “嘿,伙计,如果你真能把我们从笼子里弄出去,我建议还是换个方向逃跑,比如那边。”他指着另一个方向道:“我在这儿关了两天,一直在寻找逃跑的机会,据我观察,你指的方向是这帮土著平时最常走的路,而我指的那边,是个死角,两天来我没见一个人往那儿去过。”

    枪匠道:“对,这我知道,那边长着齐腰高的狼尾草,建筑的形势也说明那里几乎没什么人去。”他伸出一只手抓住了身边的木栅栏:“所以往那个方向跑不远,就很有可能遇到深沼或是悬崖。”

    约翰想了想,接道:“而他们最常走的路,一般就是取水或者打猎要去的方向,那肯定是活路!”

    枪匠道:“没错。”

    “你在干什么?”约翰见枪匠一边说话,一边双手握住了木栅栏,“你该不会是想用蛮力把这么粗的木头折断吧?”

    枪匠回道:“倒也不是不行,但很费力,动静也太大,我有更好的办法。”他说话间,和他手掌接触的木栅栏竟突然化成了沙子,散落到了地上。

    约翰惊道:“你是怎么干的?魔术?魔法?”

    枪匠道:“用你立即就能明白的词来解释,就是超能力。”

    “这世界上真有超能力?要不是亲眼看见,我还真不敢相信。”约翰道。

    “也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魔术尚需学习,超能力却是天生的,当然,两者要运用得精进都需要使用者后天努力琢磨。”枪匠说着,又把手伸向了另一根木栅栏:“我的能力被eas命名为‘炼金术’,凡是没有意识的物体都可以像这样转换,把海水变成钻石都行。”

    约翰觉得这话有些没边儿了,先不提那个eas究竟是什么玩意儿,点水成钻的事情但凡谁都不会轻易相信的:“伙计,你太夸张了吧,把木头变成沙子是一回事儿,但要变出……”

    他话未说完,枪匠已经将第二根木栅栏弄没了,并直接打断道:“说白了就是碳而已……话说碳还能烧火取暖呢。”他并不是清高,而是对金钱有着与众不同的理解。

    约翰却道:“钻石控制着女人,女人控制着男人,男人控制着世界。”

    枪匠不置可否地笑笑,把话题绕回了自己的能力上:“转换的物质分子性质、结构相差越远,我所需要的时间和精神就会加倍,我曾经试着把一只鞋变成一块手表,花了整整四十分钟。而且我还得清楚的知道那块表的内部结构,不然只会变出一块外观和真表一模一样但完全不走字儿的玩具来。”他长吁一口气,似乎光是把这两块木头变成沙子也挺费力的:“有那种时间,我自己动手能做出四块表来,只不过原材料不能用鞋子。”

    不远处看守他们的两名土著,这时回过头来,往笼子里瞅了一眼,枪匠用身体正好能挡住那两根中段已经消失了的木栅栏。

    两名土著随即交谈了几句,然后朝笼子走来,看来他们已察觉了某种异样。

    枪匠尽量压低声音,用平缓的语气道:“约翰,这宽度你能钻出去了吧?”

    约翰知道此刻的情况已是箭在弦上,虽然身体虚弱,但他还是强打起精神回道;“随时可以。”

    枪匠道:“他们显然在准备篝火大餐,守备比较松懈,眼前这两个我自会处理,你现在就钻出去,朝着我指的方向,有多快跑多快,我会跟上你并负责断后。我的体力还很充沛,所以你千万别回头,只管自己跑,哪怕听到我被毒镖射中倒地的声音,也不要试图返回来救我。”

    约翰眼看两名土著守卫越走越近,他咬咬牙回道:“伙计,我不知道该怎么谢你,遇到你以前我这条命已当做是没了,如果我还能活着回到文明世界,我一定要为你的英勇行为写一本书,或是拍一部电影。”

    枪匠道:“行了,我还没死……”

    他们对话时,两名土著已经走到了笼子跟前,之前由于角度的原因,他们没有看清,但此刻,后面那个能过人的缺口已经是遮不住了。他们顿时表情大变,用土著语互相交谈着,话声越来越响。

    枪匠的骨枪瞬间滑至其手中,但他没有开枪,而单手是从骨枪的枪身上取下了两块牙状的尖骨,将这两块骨头分别夹在中指两侧,在两名土著反应过来之前,枪匠已闪电般出手。

    两名守卫应声倒地,双双痛苦地捂住自己的喉咙,他们喉部已然都被骨牙击中,纵然在地上还能折腾几下,但是喊不出声音来。

    约翰看呆了,都忘了逃跑,枪匠回头道:“嘿,别愣着啊,很快会被发现的。”

    约翰这才停止发愣,钻出牢笼,猫着腰,借着几栋茅草屋的掩护,一溜烟儿地往计划好的逃生方向窜去。

    枪匠也跟着出了笼子,路过时还低头瞥了眼地上尚未完全气绝的两名食人族土著:“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你们也在我脖子上扎了两镖,这很公平。”

    约翰和枪匠刚刚奔出百米,笼子这边的异状就已经被发现了,紧接着他们的身影也落入了食人族们的视线中。

    于是,在这个通信基本靠吼的部落里,吼声响起来了,几十个成年男子拿起长矛和吹箭,迅速集结,开始对正在逃跑的晚餐进行追捕。

    正所谓慌不择路,约翰虽然是按照枪匠指的方向逃出了村落,但进入丛林以后,他立刻乱了方寸,见林就钻,见坡就翻,加之其两天来水米未进,没过多久就慢了下来。

    这可怜的探险家显然是被食人族吓破了胆,他跑不动了,就手脚并用,连滚带爬,恐惧和求生的本能告诉他,不能停下,停下便是剥皮拆骨,死无全尸。

    而枪匠则和他完全不同,举个例子,就好比在玩某某无双的时候,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大众脸的武将半道杀出,张口便是“让我从兵法的基础开始教你”。你花了五秒钟将其挑翻,他就会立即道“撤退也是兵法的一种”。

    虽然有点搞笑,但这句对白本质上没错,撤退和溃退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且战且退、井然有序,后者则是丢盔卸甲,夺路而逃。

    枪匠深知,如果自己也像约翰一样,那想要摆脱追捕是肯定没戏了。虽然他还有最后一套方案,就是可以考虑将追来的人全部杀光,但那也是要冒风险的。就算这次他有了防备,可食人族人多势众,只需一支吹箭中的,对这边来说就是万劫不复的境地。

    所以枪匠这一路行来,也并不急着去追赶约翰,他有意放慢速度,用随手捡到的石子等硬物将那些追得最近最靠前的食人族打得头破血流,从而起到心理上的威慑作用,让对方有所忌惮,拖慢整个群体的步伐。

    另外,枪匠还要负责抹掉约翰留下的足迹,并制造一些假的踪迹使追踪者朝错误的方向行进。当追兵受到枪匠的阻击,渐渐被拉开距离后,枪匠就开始做这些。约翰的足迹可谓独树一帜,很容易伪造,其脚印沉重、散乱,并且还有手印或者是手肘撑地的痕迹混在里面……

    大约一小时后,天色渐暗,食人部落基本已经被枪匠忽悠得快在自己的地头迷路了,这时,约翰终于停下,趴在了地上,他实在动不了半分了。

    他的呼吸断断续续,脸色苍白,胃中又是突然一阵翻腾,使他吐了一地,但他连支撑起上身的力气都没了,只能任由自己的脸贴在流满呕吐物的泥地上,不过那也只是些胃液而已,他的腹中早已空空如也,没半点食物。

    枪匠只过了几分钟就赶了上来,他走过去道:“别担心,他们被甩开了,短时间内不可能追上来,你看上去糟透了,得多休息一会儿。”

    约翰闻言,虽还未完全放心,但好歹松懈了一点儿,待呼吸渐渐平稳,他才有力气翻身坐起来:“呼……伙计……这没想到,我还能活着离开那个村子。”

    枪匠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制的点火装置,递给约翰:“这个可以点火,你还得起来再走几步,那边有个山洞,到洞里去生火吧,我去给你弄点儿吃的和干净的水,不然食人族还没追上来你就自己挂了。”

    “谢谢……查尔斯,没有你,我根本不可能逃出来。”

    “我也是自救,带上你是举手之劳,你不必太放在心上。”枪匠倒是没怎么当回事儿,他摆了摆手,独自进了林子,找食儿去了。

第六章 黑水

    当夜,枪匠和约翰选择在山洞中休息。

    吃饱喝足后,约翰恢复了体力,但他精神上的疲劳恐怕是无法治愈了,如果说世界上有种人连睡觉时都睁着一只眼,那约翰无疑已经加入了这支队伍。[]

    枪匠没有提出轮流守夜,他知道食人族的土著是不会在夜间进行搜索的,因为那样做事倍功半,而且有很高的风险,捕猎者不到万不得已时,不会做这样的选择。

    黑暗是文明与原始的分界线,现代社会的人们也许能借助先进的设备在黑夜中一边隐藏自己一边安静地潜行,但食人族的野人们在夜间行进的唯一方式就是火把,自然界中只要是长了脑子的猎物都会被那玩意儿的光和热吓跑,更何况是已成惊弓之鸟的约翰。

    超过一半的雨林动物都是夜间觅食,但人类做不到这点,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没有被赋予夜间行动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生物钟生来就适应白天的生活。在这种特定的蛮荒环境下,物种与生俱来的能力比任何复杂的工具都可靠。

    这是枪匠在雨林度过的第二晚,他依然没睡好。

    枪匠原本只需要考虑如何独自穿过丛林回到外面的文明世界。而现在,身边多了个没有任何装备、且已身心俱疲的探险家当累赘;先前挖出的神秘金属塔尖是何情况,他也是瞎子望天窗,不明不白;雨林深处还有一群树大根深、兵强将勇的食人族土著随时可能在暗处给自己来上一镖。

    身陷如此境地,恐怕也只有遭遇铁血战士这种发展,才能使事情变得更糟了。

    当然,我只是说个构思而已,没打算真的这样写。

    枪匠睡得不熟,他又做梦了,还是小时候的事。那也是个夜晚,寒冷的暴风雪之夜,在一间屋子里,壁炉前,他裹着毯子,等待爷爷归来,这天小查尔斯感冒了,所以没跟爷爷一起出去打猎。

    最初他的心中满怀期盼,希望爷爷今天的收获能让他喝上热腾腾的肉汤,但太阳逐渐被乌云遮蔽,天空变得阴霾,暴风雪不知何时已然降临。从中午到晚上的这段时间,期盼变成了担忧,好在并没有变成绝望,因为爷爷还是回来了,当老罗尔打开门的瞬间,凌冽的强风冲入屋内,老人用他高大的身躯挡住了身后的风雪,重新抵上了门。

    壁炉中闪动的火光再次趋于平稳,一大块捆绑着的兽肉被扔在了地上,老罗尔显然遇到了难缠的猎物,而恶劣的天气使他无法带回大部分战利品。那天,老人失去的不仅是大半具野兽的尸体,同时还有他的右眼,当他回到家的时候,眼眶中流出的血水都早已冻成了冰……

    “嘿,查尔斯,醒醒,查尔斯!”约翰叫着枪匠的名字。

    劣质的睡眠换来立竿见影的头疼,他迷迷糊糊地回道:“什么事儿?”

    约翰基本也没怎么睡着,但他似乎挺有精神的:“我听到外面有声音,可能是食人族追来了。”

    一听到食人族这三个字,枪匠也精神了,人这种生物,小吓提神,大吓丢魂,惊吓没准能造成心梗。

    “我出去看看。”枪匠说罢,一个鲤鱼打挺,起身便疾行而去,待到洞口时,稍稍探头张望了一下,没见到什么异状,他抓起几个石子儿,朝着三四个不同的方向,呈扇形投掷出去,树林里很快就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回头对约翰道:“不像人的动静,可能只是动物,你刚才听到什么了?”

    约翰回道:“我也不确定,哦,对了,是从树上传来的,会不会是这帮野人派人爬在树上侦查?”

    枪匠便把视线上移,又扔了几块石子儿,这次是朝着高处飞行。飞石除了惊起几只鸟儿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活物做出反应。

    “可能只是猴子,亦或者在我第一次扔石子儿时打草惊蛇了,他们已经逃走。”枪匠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赶路,前进是摆脱追捕最好的方法。”

    约翰对此建议自然是举双手表示赞同。

    二人出了山洞,根据太阳的方位来判断方向行进。前一天晚上他们已经达成一致,继续朝北走,因为约翰的探险队最初是由北向南探索的,当然,那时他们的指南针还没有坏。

    有枪匠在前面开路,他们在林间穿梭的难度骤减,约翰是专业的探险家,身体素质和生存技能方面自然都强于普通人,他本来就没受什么伤,也未感染疾病,经过一晚上的休憩喘息,体力已恢复了七八成,跟在枪匠后面,赶路变得十分省力。

    即使在这陌生环境中,他们的行动也绝不会比食人族土著要慢。根据约翰的经验判断,只要像这样走个三天左右,即便仍未走出雨林,食人族的追捕肯定也已停止了,原始部落的行动范围一般不会超出自己的领地,交通基本靠走的这帮野人,对于脚程太远的地方,他们是断然不会去的,对他们来说,走出领地就跟哥伦布当年朝“世界尽头”航行一样需要勇气。

    行了半日,一路上也未发现有人在追踪他们的迹象,看来上午确实是约翰太过疑神疑鬼,草木皆兵了。

    离那部落的村落越远,二人的安全就越有保障,因为仅仅从生存层面来讲,他们没有太多值得担忧的东西。

    到中午时,二人没有停下生火,为了防止预留的肉在潮热的环境中变质,昨晚已经烤至七分熟,这样做也能方便今天赶路。所以他们只是稍作休息,啃了几口没滋没味儿的蝙蝠肉干,就继续上路。

    要说这些蝙蝠也真够倒霉的,它们本来住在那个地势较低的山洞里,没招谁没惹谁,偏偏遇上了枪匠,他扔东西是例无虚发,甭管天上的鸟,河里的鱼,被他发现一般都逃脱不了魔掌。

    到了下午,两人的神经基本都松懈下来,他们赶了大半天路,过沼泽、趟小河,披荆斩棘,几乎没怎么停下,这时速度便慢了下来。

    就在一个毫无征兆的时刻,枪匠在一次无意识回头想和约翰说话时,眼角突然瞥到了一些东西。

    他的表情不由得变了,他知道自己看到的景象绝不是幻觉,所以此刻,他只觉得毛骨悚然,因为刚才闪过的那条黑影显然不是丛林中的动物,而是个人。

    “约翰,有个黑影跟在咱们后面。”枪匠直接就开口说道。

    约翰的脸色瞬间就白了,他立即转身,戒备地注视着四周:“在哪里?是食人族吗?”

    枪匠道:“不……那个……怎么跟你形容呢……”他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我说是‘黑’影,并不是因为我没看清,事实上,我看得很清楚,只不过,‘它’是黑色的……就跟在后面不远的地方,在一棵树上……我怀疑早上你听到的声音就是它发出的。”

    “什么意思?它到底是不是食人族?什么叫黑色的?”约翰的慌乱全写在脸上。

    枪匠已经拿出了骨枪,直觉告诉他,眼前的事物,可能比食人族更加凶险:“身高像十岁的孩子,但身形上看无疑是成年人,不过又不是侏儒,很奇怪……就像是个小号的人,而且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是黑色的,不是黑人能有的那种肤色,而是油漆才能喷出的那种漆黑。七成可能是全身每一寸都涂了黑色的染料,两成是穿了一种特制的服装,还有一成可能……他天生就是这种样子。”

    枪匠一边跟约翰解释着自己看到的,一边也在分析那东西究竟是什么。

    约翰紧张地回道:“你要做什么……如果它没有直接危险,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主动去惹不明的生物,快点逃才是吧。”

    枪匠道:“没什么危险?那它一路上跟过来是想向你求婚吗?”

    约翰渐渐退到了枪匠身后,压低了身子,仿佛随时会有毒镖朝自己射来似的:“查尔斯,现在可不是开玩笑损人的好时机。”

    枪匠不禁笑了:“改天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认识,你可以领教一下什么才是损人……”

    最后一个字没说出口,他就扣下了扳机,骨枪的响声惊了一大片雨林中鸟兽,下一秒,一条黑影就从茂密的树杈间落下,摔落在地。

    约翰抬头张望了一下,道:“你是怎么打中它的?我什么都没看见。”

    枪匠没有回答这问题,只是挥手示意约翰跟上,他一边向那不明生物靠近,一边道:“我打的是腿,这能让它活下来,却无法逃走。”他笑了笑:“如果它真的只是想向你求婚,它依然可以单膝跪地给你送上戒指。”

    约翰撇了撇嘴:“这笑话第二次就不那么好笑了。”

    当他们来到那树下,眼前的景象确实不那么好笑了,因为那不明生物并不在此地。

    “看来它膝盖中枪也能逃走不是吗?”这次轮到约翰说风凉话了。

    枪匠朝四周扫视了一圈,那黑色生物已经无迹可寻,他蹲下,凝视着地面上的一小滩黑色液体,也不敢冒然用手去碰,只是凑进闻了闻:“你觉得这是它的血吗?”

    约翰也观察了一番周围的环境,回道:“如果是血,它逃走时,会一路滴落,但你看,没有脚印,没有黑色的血滴,连爬上树的痕迹都没有。”

    枪匠接道:“所以……它在几秒内就完成了止血,然后悄无声息地飞窜出去,直接逃出五十米以上的距离。”

    约翰摊开双手:“还有一种解释,只要它的一部分中弹,整个身体都会顷刻间蒸发,最后只留下这么点儿黑水。”

    枪匠站起身:“接着赶路吧……希望你才是对的。”

第七章 渡河

    虽然暂时摆脱了黑色的不明生物,但疑云仍然笼罩在枪匠和约翰的心上。这片雨林的蹊跷之处着实很多,每当二人的精神稍有松懈,新的异状就会出现。好在此地不是沙漠,获取食物和水源没有太大的问题。否则在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基本的生理需求也得不到保障,约翰那厮随时可能精神崩溃。

    那段黑色的小插曲转眼已过去两个小时,这段时间里枪匠和约翰没有说太多话,两人又恢复了上午的行进速度,就算感到累,也咬牙坚持,仿佛背后有什么未知的危险正在追赶着他们。[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不知何时,头顶已是乌云滚滚,看来一场大雨即将落下,与此同时,两人的面前出现了一片浅滩。

    “我们得抢在大雨到来前过河,不然水位会涨。”约翰看着前面的情形说道。

    枪匠朝水里趟了几步,回头道;“现在水只到膝盖,但走到河中心可能会齐腰深甚至是踩不到底。你确定要这么干吗?我目测到对岸至少要趟三四百米,可能更远,万一走到河中心时开始下雨……”

    约翰直接打断道:“我们就会被困在那儿,既无法到达对岸,也来不及回来,上涨后湍急的河水会将我们冲走,是的,我知道,所以咱最好别再啰嗦,快点儿过去。”他说着就已朝前走去。

    枪匠没有再说什么,紧跟上去。他心里也清楚,如果大雨降下,要趟水过河就不可能了,剩下的两种办法。一是绕道,往上游去,看看还有哪儿的水位较低,河道较窄,但天知道这条河哪一段最窄,没准这片浅滩就是两岸间距离最近的地方,雨林里的降水又很频繁,水位上涨后持续不退也很正常。

    至于第二种方法,就是花点时间,造个简易的筏子渡河,但万一涨潮后河水很急,筏子和人一样得被冲走,再者,下雷雨时待在宽阔的河面上非常容易遭到雷击。

    当然,还有第三种选择,等在原地,雨停以后再做计较,不过从枪匠和约翰之前经历的那些状况来看,他们都是宁可绕道也不愿停下脚步的。

    云层很厚、很低,雷声很沉、很近。这都不是好兆头,最多五分钟,此地便是风雨如磐,到时这片浅滩可就成河底了。

    而枪匠和约翰此时才走了三分之一,他们面临着一个问题,是否应该立刻折返回去,现在应该还来得及,回到岸边后至少两人还能选择绕路而行。

    “你认为回去是个好主意吗?”枪匠问道。

    约翰果断否决了这个提议:“不,我有一种很强的预感,后面仍然有危险,而且很近。这条河和这场雨,就是我们摆脱那些魑魅魍魉最好的一次机会。就算被河冲走,一路跌下瀑布,我也绝不回那一侧的岸边。”

    “也许你是对的,不过……”枪匠说着话,雨滴已经打在了他的身上:“要顺利过河,我们得加快速度。”

    约翰回道:“那就拼了!”说罢干脆往前一跃,游了起来。

    丛林中的暴雨是都市人难以想象的,淋在人身上的激烈程度,简直就像拍烂俗电视剧时的那种人工降雨,男女主角不撑伞在雨中哭作一团,而镜头外停着一辆消防车……

    约翰和枪匠从趟水改为了自由泳,眼下的情况不必再考虑保存体力了,目前的问题还只是水位激增而已,但再磨蹭个几分钟,很可能会出现急流或者食人鱼群之类的情况,就算是能力者,到时也得玩儿完。

    枪匠最初预估的距离还是比较准确的,两分钟后,精疲力竭的二人爬上了对岸的泥地,两人一上岸,皆是脸朝上,胸口剧烈起伏,气喘不止,这百余米距离游起来可绝不轻松,他们连鞋都没脱,河里的水流也逐渐加快。两人最终能安全上岸,不得不说有一定的运气成分,要是他们在水里多待几十秒,或是上游忽然飘过来一棵断树,事情就难说了。

    回望着身后的激流恶浪,枪匠只觉后怕。所谓的能力者,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也不过就是个人而已,他还远未强到超人的地步。在有生之年,如果自己到了强级以上的境界,或许就有能力在这种境况前从容度过了吧。

    雨越来越大了,水位继续上长着,这河岸也有被淹的危险,他们稍稍缓过气儿来,便起身,欲找个地方避雨。约翰的心情大好,虽然他成了落汤鸡,但那些凶恶诡异之物,已被隔在了河的对面,这次冒险还是很值得的,今晚或许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约翰,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你可得有心理准备。”枪匠突然说道。

    约翰道:“是什么?你口袋里的东西掉河里了?”

    “不,我的口袋都缝改过,倒挂在树上也不会掉东西出来。”枪匠回道:“我要说的事情比丢东西可怕多了,事实上,此刻我已经被吓到了,你千万要稳住,不要尖叫或者发狂……”

    约翰已感到头皮发麻,他问道:“到底是什么事?”

    枪匠指着前方不远处的丛林:“这条路……你还记得吗,是我们渡河前来的路。”

    约翰顺着枪匠手指的方向望去,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事实上,我的视力不错,我还看到了我们来时留下的足迹,虽然现在已经逐渐被雨水冲没了。”枪匠说着又回过头去:“你看对面,是我们渡河前所见到的对岸,景物完全一致。”

    约翰坐倒在地上:“怎么回事……不可能……为什么会这样?!”

    枪匠道:“比较合理的解释是,我们自己调头回来了。”

    “不可能!难道我们转了一百八十度,游错方向自己却浑然不知?”约翰吼道。

    枪匠长吁一口气,雨水使他额前的头发贴在了眼皮上,他往后撩起头发,神色凝重地道:“我们很可能遇到了一种近似于折叠空间的情况,那条河,就像一面镜子,看似我们是过去了,其实最终还是折返了回来。”

第八章 再次尝试

    约翰颓丧地靠在树上,双手抓着自己的头发:“是诅咒!这地方被诅咒了!这片该死的雨林!一定是这样的!因此所有的仪器、指南针,全都没有作用!我们完了,哈哈,我们完了!”他笑了,又一次变成了那个被关在食人族笼子里绝望等死的男人。当然,在经历了这种怪诞恐怖的变故后,这也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

    枪匠却依然镇定:“与其归结于灵异现象,不如做些合理的揣测,在我看来,这很可能是人为的。”[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约翰瞪大了眼睛,上前抓住枪匠的衣领,激动地问道:“你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他此刻的神情活像一个疯汉。

    枪匠道:“首先,这可能是某个具有超能力的人在作祟,我的能力你也看到过了,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能力者,具体有多少种能力根本无法统计,要做到刚才事情也并非很难,也许我们只是被某种障眼法所迷惑,或者大脑受到了干扰。”

    约翰松开了手,他稍稍冷静了一些,枪匠的话很有道理,比起那些想象出来的骇人诅咒,能力者不是更有可能吗?

    枪匠接着道:“另外,关于空间折叠这件事,是可以通过机械来实现的,在帝国高层,并非没有这种技术……”

    他说到此处,忽然想起了天一的书店,当年为那家书店做转移装置的时候,枪匠就接触过与空间有关的高深科学,一直到完工,他也没明白天一给他的技术信息从何而来,这种科学的能力远远超越了现阶段人类该有的水准。

    后来,枪匠当上了帝国的武器顾问,他原以为帝国秘而不宣的科技就是天一那古怪书店中各种邪门玩意儿的出处,但深入了解后,他发现两者间相去甚远,根本就属于不同的体系。

    约翰见枪匠忽然愣住,也不知该不该插话,过了会儿,他打了两个响指道,在枪匠眼前挥了挥手:“嘿!查尔斯!没事儿吧?!”

    枪匠回过神来:“哦,没什么,想到些事情。”他继续刚才的话题:“总之,你也不必太过惊慌,只不过是没能过河罢了,与其手足无措、自暴自弃,不如考虑一下接下来的计划。”

    约翰这时基本也从最初的震惊和恐慌中恢复了过来,他定了定神,用雨水抹了把脸:“继续赶路恐怕是不行了。这雨实在太大,刚才渡河又耗了太多体力,最糟的是能见度越来越低,恐怕几个小时后就得一片漆黑。”

    “嗯,那就先找个能躲雨的地方吧。”枪匠应了一句,便立即动身。

    约翰自然也不可能穿着满身泥泞的衣服在雨里一直站着,所以迅速跟了上去。

    雨林的地形地势高低错落,连绵起伏,他们花了十多分钟才找到了一块合适的地界儿,背靠悬崖,头顶倾斜凸出的山壁正好能把雨挡在几米外的地方,虽然蹲在这狭隘的避雨处很不舒服,但总比站在外面强。

    刚才那次失败的渡河真可谓是劳形苦心,两百米趟水跑步加两百米穿衣自由泳,上岸后发现自己还在原地,头顶又是瓢泼大雨,最可怕的是在目力可及的范围之外,还有一种未知的力量,仿佛时刻都在注视着他们,企图阻止他们离开这片雨林。

    纵然天空中乌云蔽日,但四周却并非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这说明太阳还未落山。此地不是久留之处,等雨小一些,两人还得另觅一个隐蔽安全的所在才敢生火休息。

    他们并没有等太久,大约一小时后,夕阳便穿透云层和密林洒了下来,两人都不禁庆幸这场豪雨的短暂。

    经过这段时间的休憩,加之雨过天晴,约翰的情绪高涨了不少,在遭遇了接二连三的悲剧后,他的神经坚韧程度可谓一日千里,恢复速度快了很多,当然距离枪匠这种处变不惊的境界还差点儿。

    不多时,两人又回到了那条河边,此时的水位很高,但看上去风平浪静,水流较为平缓,枪匠提出再尝试一次过河,只不过这次全程都得游泳。

    而约翰的建议是造个筏子,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小风险。要知道河里可能会有食人鱼群经过,再者,乘筏子不但节约体力,还可以清楚地看到渡河时两岸的景物,要是真的有人躲在暗处捣鬼,他们能掌握更多细节。

    枪匠同意了这个点子,此时的他也已经非常劳累了,他心想:假如真的是被折叠空间束缚,造筏子所消耗的体力总比来回自由泳n次要来得划算。

    接着约翰就提出让枪匠用其超能力变两把砍刀出来,既能砍树又能防身,而且以后穿越丛林时,有一把砍刀在手,约翰就能帮着开道了。

    枪匠欣然同意,但半天没找到相近的材料,无奈,他只能抓起一坨泥巴开始蓄力,整了二十分钟,终于完成了一把。

    “你先去砍树,我做完自己那把就来帮你。”枪匠把刀递给了约翰。

    约翰回道:“你就没顺便弄个刀鞘?”

    枪匠道:“滚蛋,自己去杀条鳄鱼拿皮做。”

    约翰笑了笑,独自砍树去了。

    “炼金术”这能力很是麻烦,还好砍刀并不是构造复杂的精密机械,否则以枪匠现在的状态,未必能做出这种体积的东西。

    又是二十分钟过去,当枪匠的第二把砍刀出炉,准备去帮上约翰一把时,那家伙居然已经把所需的木头都搞定了,手脚还真是利落。

    “这些木头的浮力应该足够承受两个人,桨也已经做好了,我们再弄些坚固的藤,用刀修葺一下,扎紧筏子就行。”约翰说这话的时候,事情其实已经做了大半。

    他挑选的树木粗细适中,劈树的时候已计算过长短,多余的树枝也都砍掉了,所以留给枪匠的活儿并不多。想来约翰也看出枪匠的超能力是很费神的,所以不声不响地把力所能及的工作都揽下了。

    眼见太阳渐渐西斜而下,筏子也在此时完成了,两人这段时间一直没有放下戒备,不过食人族和黑色生物都没有出现,最大的危险也就是几条路过打酱油的蛇而已。

    将筏子放下水,没沉,两人持桨坐了上去,还是没沉,这就没什么问题了。

    约翰划着水道:“天快黑了,要是真的过不去,我们可以考虑改走水路,顺流而下远离这里。”

    枪匠在另一侧挥动这桨,默不作声,他回头看了一眼逐渐远去的河岸,内心不祥的预感却是丝毫没有减弱。

第九章 漩涡

    天都,highestlaws,帝国最高总部。

    拥有占地数万平米的行政办公机构,深入浮岛内部的巨大设施,全球范围内挑选的hl最精英成员,战力最强的战斗人员、军备能力,一个平民永远无法触及的世界。[]

    2100年,十一月,枪匠失踪后五十五小时。

    某个宽阔的会议室中,乔瑟夫·诺兰独自坐在长桌前,敲打着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他在等人,不过又不想闲着,所以便顺手去做一些书面报告的工作。

    这时,有人用磁卡打开了会议室的自动门,走了进来,那是个身宽体胖的男人,看上去三十不到,虽是穿着hl的制服,却是流里流气的德行。

    他一进门就道:“我说今天怎么一起来眼皮就跳呢,这不是时侍大人嘛,怎么?什么风把eas的副局长吹到我们这儿来了?”

    时侍听声音就知道这是谁,他根本没打算放下手头的事情,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开口回道:“上头就派你来见我?”

    那男子脸上明显露出了不悦:“怎么?你觉得本上校的级别还不够吗?”

    时侍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平静地道;“‘茶仙’不在本部吗?”

    “七皇子大人去澳洲公干了,再说,以他的身份,是像你这种贱民出身之人说见就能见的吗?”

    时侍的语气依然很冷静,一边打字一边回道:“那么,克莱斯上校,请你去叫个将官级别的人来和我说话。”

    克莱斯上前抓住时侍的领口,将其从靠背椅上提了起来:“混蛋,你以为在和谁说话?别以为自己有多强,信不信我现在就能杀了你!”

    时侍回答的很快,很果断,很清晰:“不信。”

    “好了,克莱斯少爷,你放下他吧,你们俩既然话不投机,少见面就是了,让我来和他谈。”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走进了会议室,此人雾鬓灰发、身躯魁伟、气宇不凡,看军装的样式就知其级别要比克莱斯更高。

    “呿……”克莱斯松开手,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恶狠狠地瞪了时侍一眼,才悻悻然离去。

    “你好,居将军。”时侍坐回了刚才的位置,不过没有继续打报告。

    居胜官拜中将,但对时侍却是十分客气,两人似乎颇有交情:“那位大少爷好像一直看你不太顺眼啊,你可要小心了,克莱斯侯爵在朝廷里可是很有影响力的,你还年轻,将来的仕途长着呢。”

    “我没有时间改善与这种废物之间的人际关系,他老爹年事已高,酒色过度,据我推测,其‘时间’已经不多了,至于克莱斯上校本人,机会恰当的话,可以考虑杀了他,一劳永逸。”

    “嘿!嘿!别当着我的面说,我可什么都没听到。”居胜慌忙说道,虽然他早就听说过eas敢于暗杀任何人,但他可万万不想卷入其中。

    于是时侍改变了话题:“刚才听他说,茶仙去澳洲了?”

    居胜回道:“去抓一个叫‘神钥’的家伙,你听说过那人吗?”

    时侍道:“没有,也不感兴趣。”

    “呵呵……你还这是善于用一句话把别人噎死。”居胜笑道:“你这次来是为了那个武器顾问的事情吧?”

    “查尔斯·罗尔,二十七岁,前军火商,优秀的科学家及枪手,并级能力者,人称‘枪匠’,一年前被帝国招揽到麾下,赦免其过去的所有罪行。”时侍稍稍停顿了一秒,因为他接下来说的是重点:“收到他失踪的消息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我想知道hl的搜寻调查进度如何了。”

    居胜没有立即回答对方的问题,而是说道:“这个人很重要吗?需要你这副局长亲自来跑一趟?”

    时侍回道:“他作为武器顾问的价值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我想这是你们需要斟酌的问题,但eas方面,包括我个人强烈建议,无论死活,帝国务必需要掌握这个人的行踪。”

    居胜道:“你的意思是……他的能力价值很高?可他只是个并级能力者而已。”

    “我知道自己有些越权了,即便你们已经展开搜索,也不会告诉我进度的。”这次换时侍答非所问了:“所以我这次来,其实只是提出建议……你们最好把他找到。”他合上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夹起就走。

    “搜救小队十个小时前已经出发了。”居胜的声音从时侍身后响起,让后者停下了脚步:“上头的意思是,枪匠此人的搜寻不能交给地方办,得由总部派人进行,所以,从天都赶到南美,调查他所乘坐的飞机在何时、何地、为何坠落,这都需要时间。”

    时侍回了一句:“谢谢。”接着立即道:“再见。”

    “嘿!帮我跟你们局长问个好。”

    “我的休假期快到了,近两个月都不想去见老头子,免得被他心血来潮打成重伤。”时侍毫不避讳地排遣自己的上司,然后又重复了一句:“再见。”

    …………

    同时,在距离他们数千公里的南美丛林中。

    枪匠那那不祥的预感很快就成为现实,当他和约翰的筏子行到河心时,水流忽然加快,两人手中简易的木桨立即便失去了意义。

    他们随即也放弃了挣扎,任由筏子顺着河流疾驰而下,约翰看着身后渐渐沉入地平线的太阳,无奈地说道:“这种听天由命的感觉真是糟糕。”

    枪匠说道:“很显然,有一种未知的力量不想让我们离开这片雨林。”

    “那力量连河流都能操控?”约翰问道。

    枪匠回道:“谁知道呢……也许大雨也不是什么巧合。”

    约翰看着天空:“你相信有神明存在吗?”

    枪匠笑道:“如果你信的话,麻烦你跟自己所信仰的神说一声,让他适可而止。”他此刻只能苦笑,因为他已看见面前的河道越来越宽,而更远一些的前方,在这种并不算深的河里,竟有一个漩涡。

    约翰自然也看见了这一幕,他再次抄起了桨,“快,查尔斯,我们得让这筏子动起来,哪怕朝岸边多移动个几米也好。”

    枪匠却无动于衷:“我可不认为在这种速度的水流下,这会有什么作用,漩涡的向心力还是会把我们卷进去。”

    约翰喊道:“那跳河?这个距离应该还来得及。”

    枪匠回道:“在我看来没什么区别,这么快的急流,游泳和划船是一样的结果。”他忽然转移了话题:“你不觉得此时、此地,正好有个漩涡出现在我们失控筏子的必经之路上有些太巧了吗?”

    约翰冷哼道:“反正我这一个星期里都在交霉运。”

    眼见筏子离那螺旋状的水流越来越近,枪匠非但没有稳定住身体,反而站了起来,举起骨枪,朝着水下,那漩涡的中心,扣下了扳机。天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枪响后不久,水下发生了爆炸。巨大的冲力将筏子掀翻,一阵扩散形的水波过去,那漩涡的范围竟变得更加巨大了。

    而宽广的水面上,枪匠和约翰二人皆是不见了踪影。

第十章 遗迹

    白色的景物蔓延至天际,一眼望去,仿佛置身云端一般。在每年最冷的那几个月里,纵然石头和树木都会被裹上一层白霜。在这雪虐风饕之境,依稀能在一个山坡上看到幢被雪掩埋了一半的小木屋。

    屋中,老罗尔坐在壁炉边,擦拭着手中的猎枪,这枪是他最忠诚也最熟悉的伙伴。年轻时他曾经养过猎犬,但狗的一生实在是太短,无法陪伴主人太多的岁月。妻子也死得很早,儿子和儿媳也因加入反抗组织被杀,能陪他一路走到老的,只剩下这把猎枪了。[]

    可是讽刺的是,因为一年前的一次打猎,他的右眼失明了,这把枪,从此也成了摆设,一辈子闭左眼来瞄准的神枪手,现在却只能勉强打中二十米内的目标。

    好在查尔斯已经继承了罗尔家族神准的枪法,这孩子有着惊人的天赋,真不愧是自己的孙子。老人常常会像这样在心中沾沾自喜一番,只不过他很少当面表扬枪匠。

    外面忽然响起了敲门声,老人放下枪,朝门走去,他想当然地认为是枪匠打猎回来了,因为有时那小子会腾不出手来转门把手。

    为了抵御风雪,门的后面横着一条木杠,老人将其放下,打开了门,却看到了意料之外的景象。

    “阿嚏!”约翰打了个喷嚏,就像要把自己的肺叶都喷出来那么响。

    枪匠被喷嚏声吵醒了。他摇了摇头,把梦里的场景赶出脑袋,然后坐了起来,观察了一番周围的环境,当视线逐渐清晰起来时,他大吃一惊。

    自己和约翰正身处一个四边形的房间里,周围的墙壁全都是金属质地,墙面呈黑色,大量散发着青绿色光芒的壁画和文字从墙里透射出来。

    “这是哪儿?”枪匠问道。

    约翰此时正站在一面墙边,注视上面的文字:“不知道,我也没醒多久。”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是要把眼前的那段文字念完:“我刚醒时来还以为自己被外星人抓住了,但读了一些这墙上的文字后,基本能确定这些是人类的文明。”

    枪匠回想了一下自己失去意识前最后记得的事情,随即便反应了过来,高声道:“对了!地底遗迹!”

    约翰回头问道:“你说什么?遗迹?”

    枪匠把自己之前遇到的地面隆起,还有在地下挖到金字塔尖的事情和盘托出,顺带说了一下骨枪的原理以及其击中未知金属外壳后的效果。

    约翰还没能把这些消化完,枪匠又接着说道:“那条河不算很深,产生漩涡的可能性很小,我看到时就在猜测,是不是河底发生了某种异状。当时我也并没有想到是地底遗迹,在短时间内,我能想象到的就是,在河底有某种装置正在制造漩涡,于是便开了枪……”他站了起来:“现在我明白了,一定是遗迹对那条河产生了影响,而骨枪打穿了其外部金属,结果漩涡变得更大,我们就进来了。”

    约翰愣了几秒,问道:“不可能啊……如果此地正处河床下方,并且如你所说的,从地底隆起,对河流产生了影响,那么那些水去哪儿了?跟我们一起流进来的河水、淤泥、筏子的碎片,都到哪儿去了?再说这房间不过几十立方米,真的有水流进来,这么点空间很快就会被灌满,怎么可能持续产生漩涡?”

    枪匠抬头看了看房间顶部,回道:“天花板是完整的,没有被骨枪打穿的痕迹,这里显然不是我们最初进来的地方。”他边说边想:“嗯……也许我们随着水流被卷入遗迹以后,又被某种力量移动了一次,才到了现在的这个房间。”

    约翰摊开双手:“好吧,那么……是美人鱼?还是某种专门针对活物的排水过滤系统?”

    枪匠对这玩笑一笑置之:“呵呵……你可以保留这两种假设,直到我们发现真相。”

    约翰回过头去继续研究起那些壁画来:“之前刚做好的砍刀又不见了,你随身带的东西还在吗?”

    枪匠检查了一下,贴身物品还真都在,但失去意识前握在手中的骨枪此刻却是不见了:“不太妙,我的枪丢了,要重做一把可不容易。”

    约翰道:“其他还有什么有用的东西吗?”

    “当然有,前提是你能在这里找到可以刷信用卡的机器。”枪匠确实无奈,在此境况下毫无用处的钱包倒是一直没丢。

    “我得说,情况很不妙,查尔斯,我们没有食物和水源,被关在六面都是铁壁的地方,即便你能用超能力打个洞出去,我们也不知道墙的对面是什么,也许会有水灌进来,又或者外面充斥着地底的泥土,而我们被埋在地下几百米深的地方。”约翰道。

    枪匠却比较乐观:“哼……既然能进来就肯定能出去,这地方一定有某种机关。”他说着就已经开始沿着墙摸索起来:“说实话,我甚至怀疑这些到底是不是遗迹,先前挖出那个金字塔尖的时候我本以为地底会是个巨大的建筑物。但现在,置身在这个房间中,我可以顺畅呼吸,周围的温度也适合人类生存,而且非常干燥,还有光源。搞不好这里是某个反抗组织的地下基地,或者是帝国设在丛林里的秘密研究所。”

    约翰接道:“又或者是外星人在几千万年前埋在地底的军队设施,它们等待着某天可以用这些玩意儿上来消灭我们。”

    “那不是一部电影吗?”

    “对,我喜欢那部电影,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主角最后还活着。”

    枪匠绕着房间转了半圈:“你从那些文字上瞧出什么来了吗?”

    本以为约翰又会说些无关痛痒的废话,没想到此刻他却忽然一本正经地道:“是的,这里确实是个古代遗迹,属于奥尔梅克文明。”

    枪匠回过头去:“你真的能读懂墙上的文字?”

    约翰道:“有件事我想向你坦白,我的探险小队,并不是那种登山穿林,然后拍几张照片,捎回些土特产的队伍。我们更侧重于做一些考古学的工作。”

    枪匠耸耸肩:“你直接说盗墓不就得了。”他表面上没太大反应,心中却是颇为惊讶的。

    枪匠突然发现,人这东西,还真是不能轻信,和约翰接触的时间虽只有两天不到,但自己怎么说也救了约翰的命,求生途中一路走来,也可谓仁至义尽,还说了不少自己所知的情况。没想到这几番处于崩溃边缘的约翰,却是一直隐瞒着真正的身份和目的。

    “那么……你们这次就是冲着这个什么梅克而来的?”枪匠随即问道。

    约翰摇头:“不,这不是我们最初的目标。奥尔梅克文明应该是在中美洲地区的,会在此情此境下看到这种文字我也很惊讶。事实上,我也并不完全能解读这些内容,只是以前读过佛罗里达大学某个教授的论文,上面提到玛雅文字和奥尔梅克的关系。

    撇开这些不谈,即便他们真的有某个分支来到了这南美丛林深处,但据我所知,奥尔梅克文明存在于公元前千余年,是美洲大陆已知的最古老文明,目前发现的所有的遗迹和手工制品都表明他们没有超出石器时代该有的文明阶层。所以,我们身处的这个房间……”

    枪匠接过话头道;“你想说是外星人造的?”

    约翰道:“我只是假设。”

    枪匠道:“你的假设要是成立,以后就不用当盗墓贼了,回去后发表一篇论文,把几千年前那段故事编圆,顺便用这套理论解释一下后来的玛雅人在天文学上的成就,我估计你要是能拿回些这里的东西当佐证,到时论文一发表,直接就能拿诺贝尔奖。”他说到此处,动作忽然一滞,接着道了声:“啊呕……”

    约翰听了这声啊呕,立即就知道事情要遭,想必是枪匠触发了什么机关,他慌忙问道:“怎么了?”

    枪匠没来得及回答,两人脚下的地面已亮了起来,青绿色的光芒吞没了整个房间……

第十一章 寻找出路

    两人因这强烈的光线无法睁眼,出于本能地举起双手遮在眼前,但无济于事。

    好在片刻后,这青绿色的强光便自行暗了下去,枪匠和约翰几乎同时睁开眼睛,看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变化。[]

    他们所处的环境变了,原本四方形的金属房间,现在成了圆柱形。相同的黑色墙壁,透射出光线的壁画和文字,唯一的区别就是房间的形状。

    “你刚才干了什么?”约翰问道。

    枪匠回道:“我找到一个很像手印的符号,就试着把手掌按在上面,接着那个符号背后的光就越来越亮……”

    约翰道:“那是个可以让房间改变形状的开关?”

    枪匠道:“不……房间没变,只是房间里的生物被移动了……我猜这就是我们掉入河底以后再次移动的秘密。”他说着便观察了周围一番,随即朝一处靠墙的地方走去。

    “看,这个圆柱形房间也有这样一个手印符号。”枪匠半蹲下,看着那个符号道:“比成年人的手掌要小,看上去像是孩子的……”他停顿了一下:“这让你想到了什么?”

    约翰神情微变:“那个黑色的类人生物?”

    “对,而且你看这个高度,和那个生物站立时伸手可及的高度差不多,我们要碰到的话,就得弯腰才行。”枪匠道。

    “所以?”约翰看着枪匠,期待对方能给一个答案。

    枪匠道:“就算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我也无法给你确切的解释,我只能推测……或许你口中的奥尔梅克文明确实和外星人有关?也可能这个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文明其实远比我们现代人推测的要发达,他们也并没有灭亡,而是在遭遇某种重大灾难或变故后,躲在地底世界中生存了下来,我们看到的黑色生物,没准就是幸存者之一。”

    约翰听着这话,表情数遍,最后只能回道:“看来你去写篇论文竞争诺贝尔奖的成功可能更大啊……”

    枪匠道:“我也就是随便猜猜,不过基于之前那黑色生物偷偷跟着我们的情况,我的推测应该还是比较靠谱的。我乘坐的飞机坠落,还有你的探险小队遇难,归根结底都是由某种未知的磁场干扰引起,十有八九就是这片遗迹所致。

    天知道下午看到的那个黑色生物是什么时候跟上我们的,也许早在你和你的队员被食人族抓住以前它就在跟踪你们;又或许他是从我破坏的遗迹尖顶中爬出来的;说不定这生物还不止一个……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些遗迹开始活动是近期内发生的事情,很不幸的,正巧被我们赶上了。现在这遗迹里的生物出于某种目的,不想让我们离开头上的那片雨林,甚至有可能……它想把我们吸引到这地下的世界来。”

    约翰想了想,说道:“假设你分析出的结论都是真的,此地有一种史前的高级生物在几千年前进入了沉睡,到最近才苏醒过来,如果我是它们,回到地面以前,我会先抓几个标本,研究目前地球上的人类文明和进化程度,再作计较。”

    “有道理,和穿着草叶吃人肉的土著们比,你我看上去更有研究价值。”枪匠此时已经移动到了房间的另一侧:“这里也有手印符号,整个房间一共有三个这样的标记,我估计按中不同的机关,就会被传送到不同的房间。”

    约翰一下来了精神:“也就是说,我们有机会出去了?!”

    枪匠道:“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读不懂房间里的文字,根本不知道按下哪个标记,会通往哪里,而且完成转移后,也只能靠房间形状来判断之前是否来过,万一这里有成千上万的房间,而且形状有许多是重复的,那我们恐怕永远也无法离开。”

    两人陷入了沉默,一时间想不到很好的对策,其实他们也明白,这是在浪费时间,最后的对策无非就是不断地按机关,期待能有一次被传送到外面。

    过了会儿,约翰又开口了:“其实你有没有发现,这些房间根本没什么功能,除了壁画和文字,空空如也,只有博物馆会建成这样,但不同的形状又有什么意义?”

    枪匠叹息了一声:“也许这种文明已经超出我们认知太多了吧,就好比你让丛林里的土著去乘电梯,他进去以前只会疑惑这大铁盒子的作用,而电梯停到别的楼层打开门后,眼前环境的变化对他来说也成了一个谜,呵呵……跟我们现在碰到的情况还真像。”

    约翰站起身来,走到其中的一个开关前:“不管了,坐以待毙最多活不过两天,就当我是个进了电梯的土著好了,把几十个键全都按一遍,也迟早会打开电梯门的。”他说着,就摁在了手印形的符号上。

    青绿色的光又一次亮起,吞没了两人,近十秒后,周遭又恢复了正常的亮度。

    这次的房间呈之字形,像一条曲折的走廊,枪匠和约翰待在中间的一段,他们又搜寻了一番,房间里一样空无一物,除了壁画和文字,手印符号这次竟有九处之多。

    枪匠道:“奇怪的技术,只要一个人按开关,整个房间里的生物都会被送到另一个空间,而且我们的衣服和随身的物品也跟着移动……对了!要不要试试,我们俩同时按下两个不同地方的手印符号,看看会是什么结果?”

    约翰抹了把额头上渗出的冷汗:“我突然想到了变蝇人……”

    枪匠道:“嗯……当我没说吧。”

    那之后,按手印的工作由约翰全权接手,也不知这些房间之间的移动究竟是何原理,反正他们一直没有遇到形状相同的房间,因此也没有回到过之前一个房间的情况出现,每次按下手印符号,都会被送到新的地方。

    就这样,枪匠心中默数着,一共转移了二十九个房间,时间也许过了几小时,也许只有半小时,他们身上没有表,也看不见太阳,掉河里的时候是黄昏,此刻也许是深夜,也可能已是清晨,总之两人对时间的感觉早已完全丧失。

    起初每到一个房间,他们都会找遍墙上的每个手印符号,但后来也就罢了,这符号的数量没什么规律可循,最少的有三个,最多的就是九个,总之不管哪种情况,他们都只是被传送到从未到过的地方。

    枪匠有些奇怪,假设现在是深夜,自己从中午起水米未进,最多就是呛了几口河水撑饱肚子,为什么过了这么久仍然没有丝毫疲劳感和饥饿感产生?思来想去,肯定和这遗迹有关,即使此处气温、湿度、空气质量都还不错,但人该饿的时候,总是要饿的,超过二十个小时,总是要乏的,还有……枪匠的神情忽然变得很怪,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连如厕的需求感都丝毫没有产生,这可就奇了。

    正当他准备问问约翰是否也是这种状况时,眼前又是一阵青光,他还未完全睁眼,约翰就叫道:“快看!查尔斯!是条通道!”

    枪匠恢复了视线,发现竟置身于一条笔直的走廊中,这通道通往极远处,一眼望去,根本看不到头,而壁画和文字也被两条青绿色的光轨取而代之,周围没有任何手印符号。

    约翰激动地道:“你觉得这是出路吗?”

    枪匠的表情看上去却并没有多兴奋,他只是平静地回道:“走下去才知道。”

第十二章 暗水

    沿着通道行了许久,由于周围的黑色金属壁和青绿色光道别无二致,两人根本无法判断到底走了多远。

    枪匠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他不但没有困乏和饥饿感,连体力的下降都感觉不到,仿佛可以永远这样向前走去。他甚至一度怀疑身体的新陈代谢已经完全停止,成了行尸走肉,但是呼吸和心跳还很正常,这些都说明他还活着。[]

    直到看到了通道的尽头,枪匠压抑的情绪才有所恢复。

    尽头也是一堵黑色的金属墙,只不过那上面有个手印形的符号。

    走在前面的约翰这时停下来,回头道:“只有一个符号,看来我们别无选择。”

    枪匠回道:“那就按吧。”

    十几秒后,在青色强光亮起又消失后,两人来到了一个非常开阔的空间,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屋顶也非常的高。这个空间的顶部呈半圆形,地面则是平的,地板上青色的光轨绘出山川河岳之景,而位于顶上的光基本都是文字,另有两个挺显眼的图形,看上去应该是代表着太阳和月亮。

    枪匠心中不禁赞叹着这番壮观的光景,此地估计是建造遗迹的人以他们想象中的世界来建造的微观天地。但枪匠稍稍琢磨一下又觉得奇怪,拥有如此科技的史前神秘文明,难道只知天圆地方?

    约翰走到房间正中,盯着这“大地”的中心,朝枪匠招了招手:“嘿!查尔斯,你看这儿有个手印符号,两个手印并列着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出现。”

    枪匠走到约翰身边,低头看去,只看了两秒,他就明白了那个记号的意思:“两个对称的掌印,拇指向内,而上方那个小的椭圆形是额头的印迹,应该是需要有人双手撑地,磕个头来触发,当然看这个尺寸,还是适合那种黑色生物的孩童体型。”

    约翰道:“那我们试试?也许这就是出去的方式。”

    枪匠退后几步,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约翰也坐在地上,身体前倾,双手对准了那一对手印符号按下,然后把头低了下去,当他的额头接触地面的刹那,并没有想象中的强光产生,取而代之的是大块的金属移动所产生的摩擦声。

    一个高二十英尺有余的巨大人头雕像从地下缓缓升起,位置就在约翰的正前方两米之处,在那一刻,约翰仿佛在朝着那雕像跪拜。

    “好吧,这又是什么?复活节岛石像的金属复刻版?”约翰站起来,抬头望着面前的雕像道。

    枪匠观察着那雕像的面目,大体来说是张人的脸,只是看上去和现代人类有些出入。其眉骨和鼻梁都非常突出靠前,但自上而下的角度却是垂直平缓的,因此不会显得鼻子隆起;雕像的眼眶非常扁,眼睛几乎缩在了脸的内部,但眼球的大小比例却也比较正常;鼻下没有人中,不过下巴和嘴都比较正常;耳朵略显奇特,比之今人,其生长的位置要稍稍靠上,形状也更长一些。

    雕像完全升起后,那张巨大的嘴便打开了,枪匠凑近了一些,发现雕像嘴里没有舌头和牙齿,也许是制造者懒得雕了?他再仔细凑近看了看,看到了一块形状不规则的青色晶体,正散发着微弱的光。

    约翰伸手进去把那块东西拿了起来,举到眼前端详着:“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我有种感觉,要是能把它带出去,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枪匠道:“给我看看。”

    约翰把晶体递给枪匠,枪匠瞅了一眼,随即说道;“接下来,你是不是想说,这块晶体很或许能够帮助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

    约翰愣了一下;“你说什么?”

    枪匠接着道:“哦?难道你还有别的什么计划吗?是不是准备再带我去遗迹里面转转?我看还是省省吧,当我看到这块东西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你的最终目的……”

    约翰的表情忽然变了,或者说,他忽然变得没有任何表情了:“你是什么时候识破我的?”

    枪匠道:“完全确定的话……是在那条通道里吧。”

    “我在前面带路,显得太勇敢了吗?”对方问道。

    枪匠否定道:“不,你的模仿天衣无缝,你所作出的每一个反应、推测、神态,都和约翰的性格相符,也没有明显的说谎迹象,从你的表现来看,我根本不可能想到你并非约翰本人。”

    假约翰道:“那么?为什么你最终还是知道了呢?”

    “当然是从那些“你没有表现出来”的事情上。”枪匠回道:“饥饿和疲劳,我已经许久没有感受到了……

    你和我所处的环境相同,至少从我醒来那一刻起,我们一样没吃没喝没睡。真正的约翰在经过这番折腾后,要么就精疲力竭,要么就惊讶于这种不知疲惫的异状,但你没有任何表示,什么都没说。在我刚醒来时,你还提了没有食物的水就会困死的事情,可之后,你竟然就完全忽视了生理需求,而且还理所当然一般,这就相当奇怪了。”

    假约翰道:“原来如此,这确实是个疏忽,起初我根本就不知道饥饿和疲劳是什么感觉,直到吸收了这个叫约翰的人,我才从他的记忆里获取了一些大致的情报。可惜人脑中的记忆和切实的感受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吸收啊……”枪匠道:“约翰果然死了吗?”

    “是的,在你们通过那条河进入遗迹以后,我就把他吸收了,然后将失去意识的你带到内部来,再伪装成约翰的样子。”对方竟主动将情况说明了一番,好似约翰的死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枪匠用厌恶的眼神问道:“你究竟是什么?”

    “用你们能够理解的语言,你可以称我为‘暗水’。”暗水回道。

    枪匠一听对方自报家门就明白了,正站在眼前的冒牌约翰无疑就是之前遇到过的黑色生物伪装的:“这算是你的名字还是你们整个种族的称谓?”

    “没有区别。”暗水道:“我族已经灭亡,我在这世上是独一无二的。”

    枪匠冷笑道:“除了第一次我触发机关,接下来每个手印都是你来按的,把我一路引来此处,又假装‘发现’了那房间正中的雕像启动符号,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吗?”他举起手上青色的晶体。

    “是的,我需要你的能力,炼金术。”暗水依然直言不讳。

    枪匠道:“那么……我能不能这样理解,你所谓的‘吸收’,可以获得生物记忆中的知识,并模仿其外表,但却无法获得被吸收者的能力,至少不能得到全部能力。”他看着眼前的暗水:“就算你现在看上去和约翰一样,可本质你仍旧是个黑色的怪物。”

    暗水对怪物的称呼没什么反应,只是回道:“是的,因此我没有吸收你,而是救了你,我需要你的炼金术来修补‘永恒核心’。”

    根据枪匠推断,眼前的这货估计是个没有任何感情的生物,至少他的情绪反应远没有现代人类这么敏感,他只会做“需要”去做的事情,根本不会质疑这件事的正确性,因为他连“对与错”的观念都没有,就更不要提人类社会中的传统道德观念了。

    “我要是拒绝帮助你呢?”枪匠问道,他也不怕这么问,反正没有感情的生物既不会生气,也不会撒谎。

    暗水确实是这样的,但他不加修饰的回答让人觉得很像恐吓:“我会在不伤害你生命和超能力的基本条件下,对你进行折磨,直到你同意修补永恒核心。”

    枪匠道:“敢问这么聪明的点子阁下是如何想到的……”

    暗水道:“我是比你高级许多的物种,自然懂得如何通过学习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从约翰的记忆中获得的知识,已经让我足够了解你们的种族和这个时代的现状,欺骗和折磨都是很好的方法,据我目前所知,这两种途径要比恳求管用得多。

    因此我建议你立即同意我的要求,没有任何伪善的枷锁可以束缚我的行动,我一定会达到目的。”

    枪匠想了想,回道:“可以,但我有个条件。”

    暗水道:“你想用‘交易’的形式吗?那也可以,你需要什么?”

    “把骨枪还给我。”枪匠道,他貌似很有自信:“我想,对于那种能够破坏你们文明所制造装甲的武器,以你的智慧,是不会让其随波流走的吧。”

    暗水二话没说,就做了件非常恶心的事情。他把手伸进自己的嘴里,其下巴瞬间脱臼,但他却仍然是摆着面瘫一般的神情,继续伸入,他的半条胳膊伸进了自己身体,颈部被明显撑大,腹腔几度鼓起又憋下,最后他从食道里拿出了沾满黑色粘液,滑腻腻、湿乎乎的骨枪。

    他将枪送到枪匠面前:“那两把弯刀你还要吗?”

    枪匠的下巴也快脱臼了,那是惊的,他赶忙回道:“刀……你还是留着吧……”他真怕对方当着自己的面把这种体内取物的勾当再干一回,万一暗水改走下三路,那估计枪匠唯有自挖双目才能保全狗眼的贞操了。

    枪匠接过骨枪,从暗水的衣服上扯下一块布来,擦了又擦,对方在这过程中竟还非常平静地说了句:“我身上的衣服和这种黑色粘液的成份是一样的。”

    枪匠擦干净枪,把那块布拍到暗水肩上:“是吗?”

    那块布渐渐没入了暗水的身体,解答了枪匠的问题。

    暗水看着枪匠道:“我把骨枪还给你了,该你修理永恒核心了。”

    回应他的是一声枪响,子弹穿过了暗水的眉心,他的头颅爆开,黑色的粘液泼墨般朝其身后溅出了十余米。

第十三章 回忆

    枪匠装模作样地举起骨枪吹了口气,“反正你迟早是死,千刀万剐不如一枪以毙之。”

    他并非是个拘泥于道德操守的迂腐之人,遇事往往都是率性而为,因此,当暗水表露身份后,枪匠唯一的念头就是想杀了他。为约翰报仇倒是其次,只是枪匠隐隐感到让这样一个生物存在于世是非常危险的。[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他收起骨枪,将那散发着青色微光的“永恒核心”握在手心,闭上双眼,开始用炼金术去感受这物体的结构和性质。

    仅过了数秒,浩瀚的星空浮现在其脑海,宇宙中那些无形的作用力,都被染上了色彩,变得肉眼可见,却又倏忽万状,聚散无常。

    枪匠的意识被另一种庞大而未知的精神力量吞没,他已无法感受到自身的存在,仿佛肉体已成瀣粉尘埃;时间如同虚无之幻想;有形即无形,抽象即具体;所有身为人类时学习到的物理知识都变得毫无意义,那些玩意儿就好比是低维度生物不断提出荒谬的理论却又不断用新的理论去自圆其说的一系列衍生品。

    …………

    2084年,乌拉尔山脉以东,一片被风雪覆盖的山林中。

    两个穿着军装大衣的男子正站在一幢小木屋的门前,其中一个敲响了房门。不多时,屋内的人打开了门,那是一个老者,他的右眼应该是瞎了,脸上还留着狰狞的疤痕。

    老罗尔见到这两个陌生的男人时感到颇为惊讶,同时,高大的老人越过眼前二人的肩膀,还看到了一队人马。人数大概是七八个,他们全都骑着造型与鸵鸟类似的双足代步机甲,身背先进的枪械。其中有一人显得颇为扎眼,他并未穿制式军装,且腰间佩剑,这说明他至少是贵族,而那珠光宝气、华而不实的剑柄还说明了这是位非常富有且地位较高的贵族。

    “有什么事吗,长官。”老罗尔问道。

    门口的士兵回道:“伯爵老爷今天来山里打猎,你也看到了,现在天气变得有点儿糟糕,我们需要征用你的屋子休息一下。”

    老罗尔又瞥了他们身后一眼,心中颇为不屑,因为到了这个点,真正的猎人们已该满载而归了,但这位伯爵和随从的士兵们皆是两手空空,大队人马貌似还没开张的样子。

    “哦,那位伯爵先生想进屋来躲避一下风雪……”老罗尔道:“好吧,我想可以腾出点儿地方……”

    可对方的回答却是:“不,我说过了,这不是请求,是征用。还有,伯爵不喜欢和平民待在一个屋子里,你得待在外面,直到伯爵离开。”

    “什么?”老罗尔又惊又怒,不过对方有人有枪,他不好发作:“可这里是我的家!”

    “所以你应该感到荣幸。”那士兵说到此处忽然压低了声音道:“老头,别再啰嗦了,快穿上件衣服出来,我们也都得站在屋子外面的……”

    他身旁的男人用更加细微的声音,几乎如同腹语般道:“伯爵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你要是再磨磨蹭蹭,天知道他会干出什么来,别连累我们了!”

    老罗尔也看出了他们的难处,他叹息一声,罢了,只能希望这位伯爵别在壁炉旁休息到三更半夜才走。谁知他刚刚回过身去,竟忽然响起一声枪响。

    子弹穿过了一名士兵的肩膀,击中了老罗尔的后背,小木屋的门前瞬间绽开朵朵血花。

    那士兵痛苦地叫喊着,捂住肩跪在地上,他身旁的同伴将他扶住,表情惊慌却不敢作声。而老罗尔,他没能再说一句话,半分钟不到,就停止了呼吸。

    “看吧,我早就跟你们说了,本爵是神枪手,隔着障碍我也能命中目标,之前那只鹿会跑掉只是因为我眨了下眼而已。”伯爵对这次谋杀表现得若无其事,用十分得意的语气炫耀着,仿佛他用精良的枪械命中了一个十米开外毫无防备的老头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士兵们并未显露出多少同情和悲伤,他们很了解这位爵爷的脾气,沉默和顺从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并在这位贵族的手中拿到一份额外的报酬。

    但在远处,一个少年却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他手中的猎物掉落在了地上,稚嫩的脸上布满骇然之色,他根本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的爷爷,世上唯一的亲人,就在刚才,被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杀死了。小查尔斯正巧看到了枪响的那一瞬间,甚至都来不及做任何反应。

    他是谁?难道是父亲的仇家?他们是怎么找到这深山中来的?

    十一岁的枪匠像一只受惊的小动物,他匍匐到地上,隐藏好自己,喉中发出哽咽之声,视线也有些模糊起来,但他很快抹掉那些眼泪,泪水要是顺着脸颊流到一半就会结冰,扯掉时会非常疼。

    枪匠穿的皮袄是白色的,能够在雪地中很好地隐藏自己,他逐渐靠近小木屋,视线死死盯着那群人,伯爵很快独自进了屋子,其余七人则仍然留在外面。两名士兵把老罗尔的尸体拖进了附近的林子里,随手浅埋,那种深度不出一天就会被食腐动物刨出来吃掉,另外几人聚在一起,貌似这样能暖和些。肩膀受伤的士兵很快得到了治疗,帝国的医疗技术是非常优秀的,伯爵外出打猎,自然也准备了万全的外伤处理措施。

    枪匠在雪地上缓缓移动前进,他自小耳聪目明,大约来到百余米距离时,他已依稀可以听到那些士兵们的谈话了。

    “滥杀无辜的猪,呃……该死,万一贯透了骨头,我可就残了。”受伤的士兵捂着肩膀,他的血已经止住了,但对刚才那瞬间的恐惧,仍是心有余悸。

    “别抱怨了,你要是再往左边站一步,他会毫不犹豫地打穿你的脖子。”一个年长些的老兵抽着烟道:“以前有几个家伙就是被伯爵本人打死的,到时我还得打份报告,编个谎话,说是走火什么的,伯爵再赔一笔钱,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

    另一个士兵道:“那这个老头的报告怎么写?他头上插了两根树枝,伯爵还以为他是头鹿?”

    “哼……怎么写?”老兵回道:“根本不用写,这老头住在这种深山里,就算帝国有他的资料,也是多年没有更新的那种,只要我们不说,谁会知道这人的死活?所以,你该庆幸,这个月的奖金会比平时更多一些,就是那头猪给你的封口费。要是你不识抬举乱说话,相信我,不需要太久我就会为你写一份死亡原因报告了,我可不希望发生这种事。”

    “哎,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这护卫工作我他娘的早就不干了,我当兵可不是为了给什么伯爵做奴才的。”

    “全是放屁,就算不给他当奴才,也是给别人当,要想不当奴才,你就得往上爬,等有钱有权了,你就能当主子,就能像那头猪一样到处开枪乱杀人,到处抢人家媳妇儿,也没人能抓你。”

    正当这帮人在抽烟闲侃时,枪匠已经悄然溜到了距离他们三十米不到的地方……

    伯爵在屋里的壁炉旁烤着火,惬意地抽着高级的雪茄,一整天没弄到任何猎物的坏情绪稍稍得以缓解。不过他的休憩时间很短,才十分钟左右,小木屋的门就被人打开了。

    伯爵回头便破口大骂:“混蛋,谁允许你们进来的?”话刚一出口,他就愣在当场。

    眼前,一个少年站在门口,身高只有一米三四十的样子,他身着白色的皮袄,手持一支猎枪,此时此刻,其浑身上下似是洗了一场血浴,那些温热的血液还未干涸结冰,说明这是刚刚才溅上去的。

    伯爵的第一反应是伸手去拿枪,但他的这个意图在刚刚抬手的瞬间就被一颗子弹扼杀了。

    “啊!!!啊!!!”伯爵疯狂地惨叫着,这叫声远比刚才那个被他击中的士兵还凄厉得多,因为他的右手手掌被打出了一个血洞,

    枪匠看着他的反应,却面无表情。

    “小杂种!你以为你在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伯爵咆哮着,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个小杂种的手上可拿着枪呢。

    “知道,你是杀死我爷爷的凶手。”枪匠回道。

    这话无疑在告诉伯爵,名号和地位在一个孩子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但伯爵依然道:“你这杂种!贱民!你竟敢伤害高贵的吉尔森家族成员,这是犯上的死罪,我要杀光你的全家!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煮了!”

    残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险的品质,而很显然这位吉尔森伯爵同时兼具了两者,他的反应简直等同于给自己敲响了丧钟。

    “杀死外面的七个人,我没有用枪。”枪匠从身后拿出一把鲜血淋漓的匕首:“因为我不想让你听到声音,从而有机会逃走。”

    伯爵顿感毛骨悚然,心中惊道:这个瘦弱的小孩儿竟然无声无息地干掉了七个持枪的帝国士兵?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些与众不同,即使很少能遇见爷爷以外的人,我也清楚,我和正常的人不一样。”枪匠关上了门,拿着匕首朝伯爵逼近:“我可以用这把匕首杀死一只六百公斤的棕熊,并且在几分钟内就将其肢解,我想成年人也不会比我更快。”他顿了一下:“我以前没有杀过人,但刚才杀了一些,原来这也没什么难的。”

    吉尔森伯爵显然是害怕了,他无法用自己的身份去威吓到这个孩子,论武力估计也不占上风,所以这时,他唯有一个办法了:“这……这只是个意外……我的枪走火了,对,是的,我不是有意的,听着,只要你肯放我离开,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你可以搬到城里去,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必在这深山里打猎为生……”

    “这就是你的遗言吗?一个谎言?”小查尔斯那稚气未脱的面孔,浸沐在鲜血中的身影和手上的凶器,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恐怖而诡异。

    伯爵狂怒地吼了一声,一脚踹向枪匠的脸,但迎接他的是尖锐的匕首。血芒闪过,他的一只脚飞了出去,小腿之下,连骨头都被切割得很平整。

    经常能听到有人形容,所谓“叫的像杀猪一样”,其实这句不确切,此刻吉尔森伯爵的惨叫声,应该算是“叫的像被杀的猪一样”。

    “啊!!!你这小杂种!!啊啊……啊!!狗娘养的贱民!我要杀了你!把你的皮剥下来!我告诉你!那个老杂种死了也是活该!!老子杀你们是看得起你!!!你这……”他不断叫骂,伤口却是血流如注。臃肿的伯爵在地上疼得到处打滚,脸色憋得通红,狂怒使其五官都扭曲起来。

    枪匠已经举起枪,瞄准了仇人的头,但他没有扣下扳机,几秒后,他竟又把枪放下了。

    伯爵看到了这一幕,他还以为对方改变了想法,立即道:“怎么?你想通了是不是,小子,这就对了!把枪放下!你放我走!我许诺的钱依然算数!”他的表情由扭曲中,又平添了几许兴奋之色,仿佛在绝境中看到了希望。

    枪匠的回答却是:“你不配。”

    “什么?”伯爵又愣住了。

    “你不配死在枪下,你的血会亵渎子弹的神圣。”他走上前去,单手按在了伯爵的额头上,伯爵的眼睛忽然失去了神采,他的身体逐渐化为了黑色,当枪匠收回手时,一堆黑色的渣滓粉碎,散落在了地板上。

    几乎在同时,枪匠也晕死过去,那是他第一次对有意识的活物使用炼金术,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

    …………

    手中的灼痛让枪匠从往事中清醒过来,他像是拿着个刚出炉的烘山芋一样,两只手将永恒核心来回抛弄了几下,那青色碎片忽然就恢复了常温。

    使劲儿摇了摇头,他不但没能搞明白永恒核心的情况,自己的精神还险些崩溃,看来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事情,而且得费不少时间,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妥当。

    枪匠把永恒核心放进了口袋,决定先想办法离开这个遗迹再说,第一步自然是寻找这个房间里还有没有什么机关,但他刚用余光一扫,就看到了暗水的尸体已然发生了剧变。

第十四章 生还

    暗水的身体全然变成了黑色,看上去就像凝固后的焦油,其体型没有回归袖珍人类般的大小,而是保持着约翰那种现代人类的身高,最惊人的在于,其头部已经开始复原。

    刚刚被子弹打爆了的头颅,脖子以上应该是空无一物的,但现在,黑色的粘液正在蠕动滋长,一个下巴的轮廓已经完成,就整个脑袋来说,鼻子以下大约三分之一的体积基本已完成重组再生。[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枪匠举起了骨枪,准备再给对方补上几下,但转念一想,又把枪放下了。

    之前暗水从食道里掏出物体,可见其身体内部并没有什么重要而致命的器官,并且从侧面证明了他具有自愈的能力,所以枪匠才会选择攻击头部。但此刻,他的头部被打成浆糊涂了一地,竟还能再生,说明他的要害肯定也不在头部。

    枪匠的视线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扫视了暗水的“尸体”五六遍,当他开始觉得自己有些变态的时候,想到了转变思维方式。

    假设暗水类似于某电影中的液体金属机器人,那么根据质量守恒定律,那些泼洒出去的黑色粘液应该会流回来,汇聚成形,再次变成暗水的头部。按照那种方式,这货应该只需要一分钟就能复原。所以,暗水的自愈显然是依靠别的形式。

    “听他之前所言,他应该是生物而非机械……他不会饥饿、疲劳,未必需要呼吸,八成也没有心跳。”枪匠小声嘀咕着,揣度暗水的自愈原理。

    人类的伤口愈合一般是依靠细胞增殖分化,修复塑性。以当今世界,帝国最顶尖的医疗手段而言,即便是全身大面积物理性创伤,只要配合先进设备和干细胞辅助治疗,最少需七十小时左右就能复原。但这种手段的价格十分高昂,也需要承受一定的痛苦,即便贵族也很少有人轻易尝试。

    可暗水的这种自愈能力,远比枪匠所知的任何治疗方法都要优越,他不用借助任何仪器或化学品,仅凭自身的分泌物,连脑袋被轰掉都可以长出来,难道这货没有脑子?不可能啊,脑子长在屁股里?不至于吧?

    枪匠又开了一枪,这次是打心脏,结果暗水的胸腔爆开,可以看到两把被裹在黑色粘液中的砍刀在其体内,暗水身下的地板上只留下一个很浅的弹痕,和刚才轰穿暗水头部的子弹打中远处墙壁时产生了一样的痕迹。这说明暗水的身体已经触发了骨枪子弹的威力变化,没有发生爆炸是因为其坚硬度不足,但韧性很强。

    暗水头部的重生丝毫未受这一枪的影响,而他的胸腔也开始了自愈,恢复速度和头部差不多,虽慢,却是太阳落坡月上山,接连不曾中断。

    骨枪里最多可以装十发子弹,枪匠估计把剩下的全打在暗水身上也是徒劳了。或许暗水的生命形式真的远远超过了人类,就如同这个遗迹里的科学超出了枪匠的理解范畴一样。

    他到现在也没明白待在此地就会丧失生理需求的原因;之前的空间转移技术也让他费解,他也做过空间转移装置,但那种转移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并且只能无差别地传送某个载体中的所有物体,就这,还是他以天一提供的神秘技术做基础才完成的。而遗迹中的转移却是可以在启动的瞬间就开始进行,有选择性地传送内部的物体,使载体本身不受影响。

    想想先前在河上遇到的空间翻转,还有不明的、能够让机械仪器失灵的磁场,以及他口袋中的永恒核心,枪匠越发觉得,这个文明的科学过于危险了,危险到对整个星球产生威胁的地步。这里不该被任何人发现,暗水这厮,应该长埋地下。

    枪匠转过身,暂时不再去管暗水,反正照这速度,过半天他都未必能起来。枪匠要继续探索遗迹,看看有什么方法可以让这地方再次停止运作。

    谁知他刚刚走出几步,周围的光线竟突然暗下来,最明显的就是穹顶壁画上的日月符号。枪匠僵在原地,舔了舔舌头,东张西望几眼,又试着往前走了两步,这下,屋子几近漆黑一片,周围只剩星星点点的些许青色光芒还在坚持。这种场面,感觉就像是有个歌星在一个能容纳三万人的场馆里开演唱会,结果灯一关,发现带荧光棒的观众人数不到一个连,坐得还特别分散那种。

    枪匠脸朝前,保持姿势,又往后退了几步,仿佛是想假装自己刚才什么都没干,没想此举还真的让巨室里的光亮恢复了些许。

    一个念头闪过他的脑海,他回头朝着那雕像的头直冲过去,周围的青光果然越来越亮。当枪匠奔到那雕像面前,从口袋里掏出永恒核心,把手往前一伸,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枪匠的嘴角泛起笑意,他知道了,永恒核心就是这整个遗迹的动力,原本暗水以某种形式在地下的世界里躲藏着,但有一天,永恒核心因为某种原因发生了损坏,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所以暗水才被个什么装置给唤醒了,或者他本来就是醒着的,谁知道呢,反正在这没有生理学求的地方,天知道他是否在意时间的流动,天知道他为什么没有精神崩溃,天知道他有没有精神这东西……

    总之,暗水利用永恒核心剩余的能源,让遗迹上升,或者说,让遗迹的一些部分上升,并运作起来,对外界进行干预,试图与几千年后的世界沟通一下,看看有没有办法能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暗水却万万想不到,当年自己的家乡,科技文明一度盛兴之地,现在却是片蛮荒之地,距离最近的文明人群体可能是一帮卖k粉的,而且要遇上这帮毒枭起码也得再搜索个几十公里。

    这下枪匠明白了,把永恒核心从雕像嘴里拿走,就等于拿走了遥控器里的干电池,什么折叠空间、磁场干扰、突起的遗迹尖顶,全都得报废。难怪暗水要把自己引到这里来再行动,如果他选择把核心带出去,是需要冒很大风险的,他根本不知道地上的生物是友善还是敌意,是弱小还是强大。以暗水的行事规律来讲,也不会做这种选择。

    想通以后,他就不再犹豫,举起骨枪便朝着高处的穹顶射击,这个巨室墙壁的金属和之前挖到的尖顶属于同类,所以子弹击中墙壁后爆炸的气浪还是非常强烈。

    这层金属壁很厚,但仅仅一层,被击破后,外面便是沼泽下泥土,淤泥和土像瀑布似地倾泻下来,在巨室中堆起一座土堆,好在此地空间足够巨大,要被填满尚需不少时间。

    穹顶上的窟窿直径在半米左右,形状比较规则,和之前打在尖顶上时是一样的,骨枪子弹攻击同种材料的反应结果不会有太大偏差。灌入的淤泥也并未让这个洞扩大,当然这也在枪匠的意料之中,这种金属可不是石头木头,不会因为这点压力就变形。

    暗水的躯体和雕像很快都被掩埋,枪匠退到了墙边,拿着永恒核心来照明,这东西的光很弱,但好在周围墙上和高处的那些光符号仍然没有全部熄灭,因此这地方还不算是一片漆黑。枪匠的视力很不错,有这点光就足够了。待那些泥土灌出一座小山,不再上升,而是朝四周加快泄落时,枪匠沿着坡冲向那个高点,他也顾不上脏,并忍耐着口鼻中让人作呕的味道,他奋力站到一个尽可能高的地方,以一个接近垂直的角度向着顶上的窟窿里又开了一枪。

    枪匠以前做过这种实验,即对骨枪的有效防御方式有哪些,其中的一项测试,就是用密度高于水,但低于触发值的物体来挡住骨枪的子弹。比如泥土,其强度和韧性都无法使骨枪射出的子弹发生质变,那么是否只要泥土达到足够的厚度,就能在消耗完骨枪子弹的动能以后,让其停留在这种介质之中?

    可惜,当时的实验以失败告终,那颗子弹不断穿透类似于泥土的物质,直到其速度降到一个偏低的值时,依然发生了质变,威力以之前穿越泥土密度多次方计。所以依据那次的数据,这一枪还是会像火箭筒一样爆炸穿透目标,但不是立即,而是在一段距离以后。

    枪匠估摸着遗迹不会太深,不然之前自己遇到的地面隆起就可能演变为地壳裂痕之类的情况,而且他推测这些遗迹在地下很可能是许多个分开的个体建筑,不然也无需用到什么转移技术,相邻的两处直接造个门不就行了。

    他又对着那窟窿垂直射出四枪,每次都隔开数秒,纵然落下的泥土不断冲击枪匠的身体,流到他的衣服里面,他的手也纹丝不动,稳如磐石,那四枚子弹以完全相同的弹道向上贯穿出去。

    枪匠也不确定自己这样做能否成功逃生,但他必须试试。做完这些以后,理想的状态应该是,雨林的地面上有个和游泳池差不多大的圆锥形大坑,深度大概在三十米上下,底部是封住的,再往下有十余米到几十米这个区间的泥土层,而再往下就是这个窟窿了。

    当然这些都是假设,如果这个遗迹真的埋得非常深,那枪匠的子弹不过是造了个奶酪里的空心窟窿,很快会被四周的泥土填满,而他,正位于这个空心窟窿下方几十米的实心窟窿里,爬上去也得闷死。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巨室马上要被灌满,正当他准备在这尘土味浓重的环境下深吸一口气来一次长憋时,头顶灌下的泥竟然停止了。

    枪匠愣神的当口,一道光线射了下来,那无疑是阳光,久违了的紫外线。

    他欣喜若狂,从土堆顶部跃上去,扒住那圆形的口子,翻身出去,外面的地貌状态和他预估的形状类似,只是深度比他想象的更加乐观,那十余米的土层并不存在,因为巨室里的空间把这些泥都消化掉了,爬出来的枪匠正待在一个类似于甜筒的锥形土穴底部,大约离地面二十余米深度。

    刚刚呼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脚下就像地震一般颤动起来,眼看头顶逃出生天的路径在这突变下就要将自己掩埋,枪匠一惊,猴儿一般地往上直窜,没几秒就逃出了深坑,回到了地面上。

    接着,他脚下方圆数百米的地面发生了地陷,刚刚爬出来的深坑也被填掩消失。事后枪匠想起这事儿,还有些后怕,不过他很快也就明白了,因为永恒核心被带出来的缘故,巨室彻底失去动力,才发生了下沉。

    “哈哈哈哈哈!!”当一切归于平静,枪匠呈大字型躺在地上,仰天大笑,尽情呼吸着雨林中潮湿的空气,现在这股难闻的味儿在他嗅来简直舒爽极了。

    两秒后,他表情一变,但闻自己的肚子咕咕叫了几声,一股极度疲惫的感觉海啸般卷来,但他没有昏睡过去,而是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狂奔,冲入树林,解开了裤子……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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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罪介绍:
天才。
自闭、孤独、偏执、疯狂。
每当时代变迁,逆十字的旗帜由他祭起。
成则王侯将相,败则蛆蝇粪秽。
平乱世,麾下四方辐辏,钟灵毓秀。
隐市井,此生睥睨天下,唯有一人。贩罪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贩罪,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贩罪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