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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x程志     我在明末有套房txt下载     我在明末有套房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九章要喊救命的人是你

    其实这辆末世堡垒,就是一个不差钱的土豪购买的。

    然而,因为疫情原因,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只能忍痛割爱。

    可是,这种车的需求很小。各种房车加起来,全中国也就是三十万辆,不到轿车一个月的销售量。

    最关键是,房车中越野房车又是小众中的小众。

    挂了三个月,从一千万降到八百万,结果一直无人问津。

    直到遇到全旭。

    全旭自然也不算是冤大头,这辆房车经过合法改装和加装,里面有舒服的独立式卧室,干湿分离的卫生间,洗浴间,还有超大的储物空间和烹饪的厨房。仓库里放满食物和水,在野外可以满足九个成年人,生存三十天。

    最牛逼的是,这辆房车的车主,绝对是一个军事爱好发烧友。

    整个车不仅备配了电台,还有无人移动终端。车载四架无人机,既可以放飞无人探索前方路况,还有无人机可以警示周围三十公里内的大型野兽。

    车载四轮沙滩摩托车,整车有智能电击系统,可以把野牛、大象之类的动物电晕,缺点是比较耗电。

    车顶三千瓦太阳能电池组,超大功率逆变器。

    事实上,这辆末世堡垒需要B2驾照,全旭虽然只是C1,不过没关系,这辆房车主要是放在明末开。

    明末可没有交警,全旭对于这种车虽然驾驶技术不好,但是也不用担心撞车,关键是没有车给他撞。

    一旦遇到危险,全旭可以开着房车,带着三娘跑,高分子复合塑料连肩扛炮都无法击穿,那么在明末还真没有什么可以对付他的武器。

    其实,也不能说没有。红夷大炮发射的是实心铁弹,十二重的铁弹在火药加速下,炮弹的初速可以达到八百多米每秒,理论上是可以击穿这种复合塑料。

    理论只是理论,红夷大炮的射击精度是非常让人绝望的,能打到哪里,需要看火炮的心情。

    虽然卡里一下子少了八百多万,全旭的心情却是非常好的。

    毕竟自己还有一千两黄金,随时出手,又是一千三百多万的进账。

    来到永馨园小区的时候,天色有些昏暗,全旭突然想起家里已经没有食材,冰箱也空空如也,他就转身走进超市,购买一些生活用品。

    就在全旭推着购物车,在超市里疯狂采购的时候,突然一名身穿米黄色风衣的女子,戴着一顶遮阳帽子,大墨镜出现在全旭的前面。

    全旭有些唏嘘。

    尼玛,逛个超市还这么夸张?你以为是大明星啊!

    然而,就在全旭伸手抓向一包卫龙辣条的时候,那名女子突然挡在货架前,望着全旭一脸惊讶:“是你!”

    “你是?”

    全旭有些莫名奇妙。

    他认识的美女有限,而且他是脸盲。如果不是与他关系比较重要的人,他几乎不会留意别人长什么样。

    就像现在的旭日海洋,整个公司美女超过三分之二,当然,随着吴铭招募了五十六名退伍军人,稀释了这个比例。

    不过,七八十名美女,全旭能叫上名字的超不过十个。

    在全旭原来的影视公司里,他在一个公共办公室的美女同事,他同样也有很多人不认识。

    那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与全旭有过一夜之情的谢琳。

    谢琳看着全旭仿佛不认识自己的样子,顿时有些失落,不过,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全旭肯定是把自己当成了外围女星,趁机捞点外快。

    谢琳从乾坤包里取出一块金锭,她拿着金锭在全旭面前扬了扬:“熟悉吗?还记得吗?”

    看着金锭,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他想起了那一夜宿醉后的荒唐。

    “我……”

    全旭有些紧张,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钢铁直男,只要面对心动的美女,说话都不会利索。

    谢琳娇嗔地捂了捂那纤细的柳腰,撒娇却毫无做作的感觉:“我饿了!”

    “哈哈,我带你去吃饭。”

    全旭想了想,直接将购物车扔在旁边:“想吃啥,直接说!”

    谢琳撒娇地摇着全旭的手臂,看上去就像小鸟依人的萌系女友一样:“耶!我要吃龙虾沙拉。”

    “好!带你去。”

    离开超市,谢琳望着站在门口无动于衷的全旭:“你的车呢?”

    “哦,我没车!”

    全旭虽然说没车,可是谢琳反而不相信:“我们怎么去?”

    全旭掏出手机:“那我叫司机过来接我们!”

    “不用那么麻烦,坐我的车吧!”

    谢琳走向露出停车场,一辆非常珍珠白色的宝马迷你打起了双闪。

    全旭认识奔弛、宝马、宾利、等大部分豪华车标,但是他真不认识迷你,只感觉这辆车太丑。

    “你怎么开这种车,太丑了,不配你的气质!”

    谢琳有些无语,宝马迷你低配版也要二十多万,高配要四十多万,这已经算是二线豪华车型了。

    谢琳耸耸肩:“我也想开宾利,可实力不允许!”

    “宾利不就是三百多万吗?”

    全旭对于也是属于爆发户的心态,只要没有超过他银行卡里的余额,还真不叫钱。

    谢琳被全旭噎得说不出来话来,什么叫不就是三百多万,放眼中国,超过九成九的人拿不出来三百万。

    “我送你一辆!”

    全旭倒没有在装逼,全旭的老爸有两辆宾利,一辆轿车型,一辆SUV型,特别是那辆SUV型,是全旭的老爸送给他的二十四岁的生日礼物。

    只是可惜,自从十八岁以后,全旭对于老爸送的东西,基本上,你爱送就送,反正我是不要,也不会用。

    那辆宾利一直放在老家的车库里,估计该落满灰尘了。

    谢琳开着车,心中改变了主意。

    原本,她想与全旭随便吃点饭。看着全旭装逼,她气得不行。

    就开着车来到金鱼胡同。

    这里是北京最贵的饭店之一。

    这里有着明代传统四合院建筑特点,按照王府级别的四合院建筑要素设计并修建,被赋予艺术的装点、文化的内涵和丰富的民俗。

    四合院以二朱红为主调色彩,大门位于正中,朝向正南,大气磅礴。

    其筒瓦屋面、鲜亮油饰、满做金线苏画等与古代皇宫级别花园庭院媲美。

    当然,这里的消费也是非常昂贵的。

    一进门的顾客眼花缭乱之余,也不禁为其优雅华贵的气质所感染,不由放慢脚步。

    此时,全旭与谢琳坐在出云台的包间,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的包间,富丽堂皇,让全旭不由得好奇起来。

    谢琳倒显得很是拘束,她担心服务员会看出自己没有见识。

    全旭则是一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的感慨。

    “你没来过这里?”

    谢琳有意想宰全旭一顿,点餐了满满一大桌子菜肴。

    “从来没有,早知道有这么好的地方,我……也不会过来的!”

    全旭品尝着海鲤鱼鲜嫩的肉质,又喝了一口文昌鸡那美味的汤头与鸡肉,他耸耸肩:“这里可不便宜。”

    “呜呜,这波士顿龙虾好好吃!”谢琳很俏皮地吐了吐小舌头,熟练地用那白皙的葱指肢解着盘中的龙虾。

    全旭拿着筷子加了一块牡蛎肉到嘴里,吃得满嘴鼓鼓囊囊的,他仿佛像饿死鬼投胎,毫不形象。

    “看来你今天很开心嘛!”

    “嗯,还行!做成了一笔大买卖。”

    “有多大?”

    “你猜?”

    “一百万?美金?”

    “不是,我买了一块地,马马虎虎两万多亩!”

    谢琳捂着胸口有些幽怨地看了全旭一眼,刚才她将红酒很没风度地差点喷出来。

    “没想到你这么有本事,真是可惜了!”

    谢琳撅起了小嘴,喝了一口红酒。

    她以为全旭只是旭日海洋,也是以前星光影视的老板,没有想到,全旭在影视方面的投入其实只是一点,重心还在房地产方面。

    中国的地价有多贵,没有人不清楚,哪怕四线小线,一亩地也在三十万以上。两万多亩,那就是六十亿。

    这样的豪门,是不会允许自己这样的人进入的。

    全旭拍了拍肚皮望着服务员道:“卫生间在哪里?”

    一名服务员伸手一指:“先生,这边请!”

    “听雨轩!”

    全旭望着卫生间门口的匾额,不解的问道:“怎么叫听雨轩!”

    服务员解释道:“这个名字出自唐明皇,他在华清宫的厕所,取名听雨轩,指的是……”

    全旭恍然大悟。

    进入卫生间,里面非常宽大,镂空雕刻的屏风,古朴典雅的洗手池,木质的马桶,金光闪闪。

    全旭放完水出来,正巧遇到谢琳也从洗手间内出来。

    谢琳望着全旭,故意挺起傲人的胸部:“喜欢吗?”

    谢琳伸手腰间轻轻摸了一把。当然,她的力度控制的非常到位,只会让全旭感到爽,而不会疼。

    全旭伸出魔爪,如同蜻蜓点水:“谁知道是不是假的!”

    “摸摸不就知道了?”

    “我……”

    全旭突然想起刚刚的菜肴中还有酱烤梅花鹿肉,鹿肉可是大补,很自然的,全旭经不起诱惑。

    “在这里?”

    “色狼,小心我喊救命!”

    特殊的环境,让全旭感觉到莫名紧张又刺激。

    “你最好咬紧牙关!”

    谢琳缓缓弯腰:“要咬紧牙关的是你!”

    “哦……”

    全旭攥紧拳头:“你……”

    PS:等下还有。非常感谢TX祖国500币打赏,非常感谢烽火诸猴5000币打赏,恭喜烽火诸猴童鞋成为本书第三位舵主。

第三十章末日堡垒就是一辆货车(三更求支持)

    全旭从听雨轩出来的时候,整个包间已经空空如也,四名服务员早已离开了。

    全旭推开门,却见四名年轻的服务员站在门口,四人低着头,人人一脸羞红。

    古代建筑就有一点不好,隔音效果贼差。

    只要是成年人都明白,全旭与谢琳在做什么。

    然而,这里人的身份,让他们不敢干涉。

    更何况,这是客人的自由。

    全旭掏出钱包,里面还有一千多块,他想也不想,递给了四名服务员:“你们的小费!”

    “谢谢老板!”

    “谢谢老板!”

    全旭与脚步虚浮的谢琳,一前一后,走出金鱼胡同。

    “变态,你能不能轻点!”

    “我也想,可是实力不允许!”

    全旭身体素质不差,可关键是隔三差五的大补,想不强都难。

    谢琳开着车,感觉鼻子有些酸:“我知道……你……”

    “怎么了?”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全旭有些别扭,空间实在太小了,他见过街道上有太多这样的车,就是不明白人们的喜号。你说开着大众不好吗?

    “我……算了!

    “说出来听听!”

    谢琳擦擦眼泪:“不用了,我怕这个梦很快醒来!不是我入戏太深,而是我……”

    谢琳的情绪不佳,她将车停在一座立交桥的应急路上,打开车门,走向桥边。

    在霓虹灯的照耀下,谢琳的长飞飘逸,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们……不算朋友吗?”

    全旭很想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可惜,这不是明末,尽管三娘与他并没有夫妻之实,可以看出,三娘为了他,愿意去死。

    但是,谢琳不同。

    他们只是孽缘,只是为了发泄。

    全旭掏出烟,缓缓吸了一口:“你遇到事了?难事?”

    谢琳摇摇头:“我是个很爱钱的女人,我知道你们男人很讨厌我这种不自爱的女人……”

    “没有,真的!”

    全旭伸手挡在谢琳的嘴前,淡淡的说道:“生活是让人无奈的选择,每个人都身不由已。”

    谢琳望着全旭,眼中出现泪痕:“虽然同情,却不能接受对吗?”

    全旭仿佛没有看到谢琳的痕:“比如我说,很多人会羡慕我,羡慕我有钱,羡慕我出身好。其实……可是……我……却过得不幸福,也不开心,上小学那会,我爹的生意还没起色,他每天都忙,同学们都笑我是没娘的孩子,没有人跟我玩。后来,我爹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企家业,入了政协,成了人大代表,老师和同学们对我们态度对大变样,我知道,他们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我爹!”

    谢琳望着全旭道:“假如,我们三年前相遇,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道,你会爱上我吗?”

    “会……或者不会!谁能说得清呢?”

    全旭将手中的烟蒂扔向桥下,他苦笑道:“三年前,你不会爱上我,我只是一个穷屌丝!”

    谢琳明白了全旭的意思。

    她想了很多,想起了从前。

    想起了当年,一名青涩的男孩拿着一支玫瑰花,结结巴巴的说道:“谢琳我爱你!”

    她曾有过一瞬间的感动,可惜,她拒绝了。

    她想起了当年,那个眉清目秀的星探,说着要让她进入影视圈,成就一片星光坦途。

    她就跟着星探去见了那个永远不想提起名字的导演。

    她献出了第一次,换来了女二号的演出,她并没有后悔,除了一笔十万块的片酬,她成功出道,成功签约星源。

    然而,接下来,她却后悔了。

    明星,不是她想象的那样风光无限。

    没完没了的训练,从吃饭喝水,走路坐姿,练歌练到嗓子沙哑,跳舞跳到腿抽筋。

    她不怕苦,但是,每一次演出机会,都要付出交换。

    自从出道以来,她就没有获得主要角色演出的机会。

    主要角色都是明码标价。

    她不愿意沦为人尽可夫婊子。

    最初,她只是单纯的认为,自己遇到了爱情。

    于是,她出道既巅峰,然后被冷藏。

    她不愿意上床,愿意上床的女孩太多了,比她漂亮的更多。

    当她过了二十五岁,青春正在快速消失,她已经对娱乐圈不再抱有幻想,找个有钱人嫁了,或者当小三……

    看来,全旭不会娶她,甚至不愿意成为她的男朋友。

    既然不能拥有天长地久,那么就珍惜眼下的拥有。

    谢琳与全旭回到永馨园。

    其实,她与全旭做了两年的邻居,却未曾见过一面。

    没有办法,永馨园太大了,足足七千多户。

    谢琳彻底放开,她爱钱,然而,却没有向全旭要钱,虽然全旭给了她一块金锭,她宁愿透支信用卡,也不愿意把那块金子卖掉变现。

    等到全旭再次醒来,太阳已经西垂。

    “我草,居然一点半了!”

    卧室里已经没有了谢琳的影子,也没有了昨夜疯狂的痕迹,凌乱的衣服,不见了,卧室里的垃圾也不干见,积满灰尘的窗台,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全旭推开卧室的门,厨房里传来一阵阵煎鸡蛋的香味。

    谢琳穿着一件全旭的衬衣,由于衬衣太大,仿佛像一个短裙一样。

    “醒了?”

    “嗯!”

    全旭起身洗漱。

    谢琳有些局促不安的望着全旭:“那个,我感觉你快醒了,就做了几道菜!”

    全旭这才留意到餐厅的桌子上摆放着一道西红柿炒鸡蛋,青椒牛肉、红烧排骨、鱼香肉丝,还有苦瓜、莴笋,都是家常菜,色香味俱全。

    “还真看不出来,你居然还能烧一手好菜!”

    “那是当然!”

    全旭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他确实很饿,也需要补充营养。

    谢琳的手艺不错,当然只是不错,与酒店大厨相比,差距有点远,可是与那些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女人强得太多了。

    看着全旭吃得如此开心,谢琳一脸满足。

    吃完饭,全旭拿起电话:“喂,付师傅,对,你的驾驶证是A证吧?太好了,你去京西二手车市场,把我买的那辆末世堡垒开到道具厂!联系人的电话和道具厂的地址,我等一下微信发给!”

    谢琳仿佛小媳妇一样,给全旭收拾着背包,可是拿着背包,却非常吃力。

    全旭随便将这个背包扔在衣柜,拿起手机,望着:“那个!”

    全旭有他自己的秘密,不会留谢琳在这里。

    “什么?”

    “帮我一个忙,帮我看一幢别墅,顺利的话一个礼拜,不顺利就半个月,回来我来买!”

    “你有什么要求!”

    “装修完毕,家具家电齐全,最好是拎包入住!”

    全旭望着谢琳道:“不超过八千万就没有问题!”

    谢琳望着全旭:“你买别墅是不是想金屋藏娇?”

    “还需要吗?这个房子足够藏你了!”

    谢琳快速收拾一下屋子,换了自己的衣服。

    谢琳望着屋里的钢琴:“我可以用一下吗?”

    “可以!”

    全旭道:“如果钢琴是我的,送你都没有问题,只不过钢琴真不是我的,我没有音乐细胞!”

    谢琳坐在钢琴前,轻轻弹奏起来。

    全旭真不是谦虚,他是真不懂音乐,除了感觉好听之外,没有其他感觉。

    “我还有事,你不用着急,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

    全旭这才打车去了道具作坊。

    来到位于大兴的道具作坊,已经是下午四点。

    跟上遇到堵车,甚至连付师傅开着末世堡垒的速度都比他快。

    “全董,早!”

    “全董。好!”

    全旭跟着道具部总监来到生间车间,洪海洋正躺在生产车间的厂房里,脸上盖着一顶明代制式的头盔,呼呼酣睡。

    道具部总监汪康兴奋的向全旭介绍:“全董,我们抢班加点,终于做出来了,雁翎刀五十把,长枪三十支,盾牌二十张、!”

    现代工艺技术,不是明末可以比的。

    雁翎刀,为什么要做五十把,主要是数控机床数据设置好,只需要把钢材放进去,直接加工就行了。

    如果不是道具刀的高猛钢储存有限,其实做一百把或一千把,区别并不算太大,最多也就耗时多一些而已。

    全旭又看了看雁翎刀,所有的高猛钢打造的雁翎刀都没有开刃,不过雪亮的刀身,非常霸气。

    汪康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就是盾牌,实在是道具场的桑木有限。”

    “没事,没事!”

    “老板在哪儿,我带钱过来,刷卡过户,这个道具厂就是咱们的了!”

    洪海洋醒了过来,他兴奋的笑道:“我们完成了,完成了!”

    “草!”

    洪海洋发现太阳快落山了,一脸郁闷:“这下完了!”

    “没事!”

    全旭一脸轻松笑道:“我不逼你,你们过得出来吗?对了,洪哥去过户吧,所有道具厂员工,技术岗位留用,财务让公司派出人过来接手!”

    洪海洋去过户,全旭则指挥员工将道具放在那辆末日堡垒的储物仓中。

    此时,汪康在风中凌乱了。

    末日堡垒,这可是奔弛公司出产的顶级越野房车,超级土豪的专属玩具。

    汪康有些心疼:“全董,我找辆货拉拉吧,你这车……”

    “这车怎么了?”

    “这是末日堡垒!”

    “然后呢?”

    “你怎么能用末日堡垒运道具!”

    “末日堡垒是用八乘八的卡车底盘改装的吧?”

    全旭道:“这本来就是一辆卡车,不运货能用来运什么?”

    王康一脸呆滞:“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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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末日堡垒超大的储物空间,把五十柄雁翎刀、三十根长枪、二十支鸟铳、大、中、小三种规格的虎蹲炮、两门子母炮以及三十副铠甲放进去,仍旧有大量的储存空间。

    事实上,如果空间不够,全旭还准备拆掉房车里面的东西,比如华而不实的会客厅。

    全旭将所有的货物装完,开着末日堡垒准备返回明末。

    坐进末日堡垒的驾驶室,全旭发现这辆末日堡垒的自动化程度非常高,大大小小八块显示屏幕,既有全车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屏幕,同时也有无人机控制屏幕。

    好在,这辆车有人工智能服务,要不然,肯定会让全旭手忙脚乱。

    这辆车最大的好处其实是防盗,中控服务器通过全旭的身份验证,重新录入指纹和瞳孔,通过身份设置。

    在右上角的十二寸液晶显示屏,就是主要控制无人机的终端。

    这辆末日堡垒可以实现部分智能化,如大部分豪车一样,可以用语音启动或关闭车内的部分功能,如开启或关闭三百六十全车监控,放飞和回收无人机,对无人机进行充电。

    当然,这个所谓的人工智能只是理论上的人工智能,不具备自己逻辑思维和判断,大约也就是小爱同学和小度同学的升级版。

    前土豪还起了一个非常有逼格的名字——雅典娜!

    全旭启动末日堡垒,直接驶向高速公路。

    直到现在,全旭这才发现这台末日堡垒买的太值了,比如说无人机部分。

    四部无人机虽然没有挂载武器,却可以采取轮换的方式,二十四小时为主车提供前方探路,以及三十公里范围内的警戒服务。

    特别是三十公里范围内的警戒服务,居然是采取红外探测的方式,无论再擅长伪装的人或动物,都难以逃脱无人机的监视。

    至于自卫式电击系统,也不是采取全世碰触式电击,而是类似于国外的电击枪,依靠高压氮气,发射电极,击中目标,使其休克。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荒郊野外,遇到大型动物或猛兽。

    同样是采取傻瓜式控制,既在开启状态下,任何靠近末日堡垒的人或动物,都会被位于全车六十四个电击枪管射出的电极击伤或休克。

    全旭非常开心,除了油耗稍高一些,其他都可以接受。当然,一千六百升的超大油箱,完全可以跑四千多公里不用加油。

    然而,让全旭苦笑不得的是,这辆末日堡垒实在是太拉风了,一路上引得众人围观。原本计划随便找一个无人的地方返回明末的愿意最终还是落空了。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加油,他不是怕费油,主要是这次离开,他下次出现还在这里,距离越远回京越困难。

    所以,他只能加满油,停在服务区思考着对策。

    就在全旭的末日堡垒停在服务区的时候,马上就有无数人上前围观,拍照的拍照,还有几名小网红,试图上前观看。

    好在,全旭并没有在车上。

    “哎,快看,这是末日堡垒啊!”

    “这是乌尼莫克吗?”

    “笨,你见过这么大的乌尼莫克?乌尼莫克在这辆房车面前不是弟弟,那是儿子!”

    “这是什么车?”

    “八乘八军用底盘,超过十米的长度,应该是私人限量定制版!”

    “哎,有钱人真好,羡慕!”

    全旭听着众人的议论,他有些苦笑不得。

    他顾不得服务区商品价格昂贵,又采购一批方便类的食品,等着看热闹的人群散去。

    全旭突然想明白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河北易县有一座摩天岭,这座山区景点夜晚会封闭,路上行人和车流会稀少。

    全旭开始驶下高速,向摩天岭方向开去,果不其然,通向摩天岭方向的道路上,车流量稀少。

    无人机显示三公里之内没有车辆过来,于是,全旭就快速收回无人机,启动穿越。

    ……

    当全旭从昏迷中醒来,他睁开眼睛,果然,自己依旧出现在那座两层楼的仓库内。

    全旭决定暂时将这辆末日堡垒保密,毕竟这辆车只要开出去实在是太吓人了。

    全旭来到前院,明显感觉到这座大院的气氛有些不对劲,所有房间,全部漆黑一片,没有任何一丝灯光。

    全旭当时就警觉起来,他立即返回仓库,打开末日堡垒的储物仓,从中取出两把雁翎刀。

    全旭的心急了起来,他猜测到五柳黄家和那些大名府的士绅会采取阴谋手段对付他,于是全旭就返回后世购买装备。

    也不知道是因为严打,还是其他关系,反而网络上任何自卫式的武器已经买不到了,幸好,他还有一个道具作坊,可以生产道具。

    他虽然尽量提前返回,只不过耽误了整整两天时间。

    难道自己回来晚了?

    全旭拿着雁翎刀,却没有带给他任何安全感,好在,他还有末日堡垒。

    全旭快速登上末日堡垒,关闭了车门,打开主控开门,他深吸一口气:“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启动无人机!监控周围!”

    “好的,稍等!”

    随着一阵轻微的破空声响起,一只翼展超过两米四,高度在一米三多,长约将近四米的庞大无人机开始沿着轨道冲刺,直接腾空而起。

    随着无人机越飞越高,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都出现在监控显示器里。

    显示里标注着人形图标,全旭恍然大悟。

    原来,此时的人员,青壮男女都集中在食堂里,不知道商量着什么。

    而随着无人机的探测范围扩大,全旭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那座破庙,已经被一群不速之客占领,这些人围着篝火,正在烤肉或者喝酒,人数在三百左右,拿着兵刀,还有十几匹马。

    “土匪吗?”

    全旭疑惑起来,他直接操作无人机,降低飞行高度。

    无人机移动终端发送着指令,无人机开始缓缓盘旋,降低高度。

    随着画面越来越清晰。

    武帝庙,其实就是当地百姓纪念南北朝时期的冉魏国开国皇帝冉闵的庙宇。

    只不过,冉闵是驱逐匈奴的英雄,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匈奴人放弃了自己的流传千年的族号,改成铁勒或铁弗,或者直接并入鲜卑族。

    在明初的时期,武帝庙香火还曾兴盛,只不过最近几十年却破败了下来。

    在全旭的大宅开始兴建,这里的灾民都转而成为了全旭的佃户,这里就成了无人区。

    然而,此时的院内。横七竖八倒毙着数十具尸体,大殿里还传来女人凄厉的惨叫声,还有土匪肆无忌惮的狂笑声。

    看到这里,全旭已经明白了怎么回事。

    收回无人机,全旭将五十柄雁翎刀、三十根长枪、盾牌以及铠甲等物资,挪到隔壁的仓库内。

    忙完这一切,全旭就径直走向食堂大楼。

    此时的食堂大楼内,门窗紧闭,里面亮着昏黄的油灯,众人人人愁云惨淡。

    双方实力相差太过悬殊,全氏大院虽然有小两百号人,可事实上,连半大的孩子和妇女都算上,不过一百三十余人。

    可关键是,他们手中并没有兵刃,斧头和锤子,虽然可以防身,可是像两军对阵撕杀,短斧和锤实在是太吃亏了。

    就在全旭来食堂的时候,三娘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她这一天多的时间内,都是勉强支撑着。

    “相公!”

    “东家!”

    “老爷!”

    “东翁!”

    各种各样的称呼都冒出来了。

    全旭摆摆手道:“长话短说,我这两天去买兵刃了,罗世明!”

    “东家请吩咐!”

    “你带几个,去后院甲三号库房,把家伙拉过来!”

    “好叻!”

    “郭富贵!”

    “在!”

    全旭指着后院方向道:“你带几个人,去把后院的后门拆掉,扩宽,宽要两丈,门要坚固!”

    袁世卿有些不解的望着全旭。

    全旭苦笑道:“土匪来了,咱们需要做最坏的打算,万一守不住全氏大院,咱们这里的老弱妇孺,至少可以跑掉,只要人活着,就还有希望,粮食没了,只要人还活着,总有办法解决!”

    郭富贵带着几名工匠和青壮,走向后院。

    就在这时,罗世明兴奋的大笑起来:“好了,好了!大家伙都过来!”

    四辆木质大车,推到食堂大厅里。

    五十柄雁翎刀,盾牌和铠甲。

    袁世卿与其他人不同,他一眼就认出这是军队的制式装备,只不过质量更好,难道是大名官军那里买来的?

    这可不是有钱就能买来的。

    全旭望着众人道:“武器暂时就这么多,我接下来可以再去买一些,拿着这些家伙,咱们跟土匪拼命,当然,有人若是害怕,现在就提出退出,你们可以带着家人搬走,我绝不阻拦!”

    众人面面相觑,一脸憨厚的牛结实上前抄起一把雁翎刀,上下打量了一下:“嗯,比俺打得好,就是没开刃!罗管事,这刀还不能用啊,必须开刃,这活交给我了,六子,过来搭把手!”

    众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惧意。

    全旭有些不解,农民不是胆子都小吗?

    怎么他们一点儿也不害怕?

    袁世卿似乎看出了全旭的疑惑:“我们穷的只有一条命了,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第三十二章末日堡垒的另类用处

    明代的农民光从农税上来说,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最轻的。

    从洪武年间亩收二至四斗,后来又降至亩收一斗。商税也低,所以哪怕在财政收入最高的万历初年,全国两京十三省总财税收入仅仅两千两百万两,只相当于宋朝一亿六千万两的八分之一,以及清朝的四分之一。

    虽然朝廷的税收极低,但是农民的负担却不低。

    这主要是在宋朝被打压下去的门阀,在明朝又换了一个马甲,光明正大的出来了。文官官僚体系,包括举人、进士以及士绅联盟,享受着免税的特权,可是,朝廷也需要用钱养兵养官,所以这些负担又转嫁到了农民头上。

    拥有土地的农民既要承受胥吏和士绅豪强的盘剥,也要承担沉重的徭役。

    袁世卿等这些人,失去了他们的土地,已经处在死亡的边缘挣扎了,可是,自从成为了全旭的佃户,他们的生活反而充满了希望。

    粮粮和徭役的问题,根本就不需要佃户的考虑,他们除了向东家,也就是全旭交纳地租,田地里的收成都是自己的,这样以来,他们过得反而比自己拥有土地的时候更加轻松。

    全旭给他们建造的崭新房屋,发给他们崭新的被褥,发给他们崭新的衣服,发给他们棉衣,鞋子。

    现在他们每天吃着麦粥、或者米粥,白面馒头或者面饼、面条,就算是他们以前村里的土财主,也不能每天都是白面,还需要加着杂粮对付。

    然而,这种好日子没过几天,土匪却要来了,要来抢全旭的粮食,也就是他们的口粮,这下他们就不干了。

    虽然这两天全旭不在,三娘一个女人,可是大家心中没底。

    不过,让他们放手这一切,扔给土匪,他们绝对不愿意。

    在粮食和拼命面前,他们宁愿选择拼命。

    随着,全旭的回归,特别是他带来的武器,这让所有青壮都找到了勇气。

    锋利的雁翎刀,采取高锰钢锻造而成,比明军制式的高碳钢雁翎刀要锋利三分,硬度更高,韧性更强。

    铁匠牛结实带着儿子和徒弟以用几名铁匠,开始磨刀开刃,其他青壮也各司其职,跟着郭富贵拆开后院的大门的拆开大门,加固院墙的加固院墙。

    趁着土匪暂时没有进攻,在袁世卿的指挥下,众人包括孩子都开始忙碌起来,砍伐树木的砍伐树木,利用木桩加固院墙。

    尽管天气寒冷,可是所有人都热火朝天的干着活。

    全旭返回主屋,草草洗了一个木桶浴,倒在床上睡觉。

    在全旭回来以后,三娘绷着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可是,全旭却睡不着。

    明末乱世,天灾人祸。

    土匪作乱就是人祸的一种,他们狠起来,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的。

    一旦天亮后,那些土匪就会向这个大院发起进攻。

    然而,全旭的大院如今占地一百多亩,他们才一百多人,根本就防不过来。

    而且,土匪占据主动进攻一方,他们肯定会寻找全旭大院的漏洞,这样以来,全旭他们肯定会顾此失彼,狼狈不堪。

    一旦大院被土匪攻克,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全旭原本没有办法,突然他想到之前曾经看到的《行尸走肉》这部美剧,里面有一段剧情就是主角开着房车撞丧尸。

    当然,主角的B型房车是经过改装的。

    这辆卡车房车虽然没有装载武器,可是,由于以采取了复合塑料与防弹玻璃制造而成,整车都是军工品质,完全可以利用这辆大车,连冲带撞。

    想到这里,全旭有了主意,他早手推了推三娘:“三娘,三娘!”

    三娘仿佛正在做着梦,一转身,从枕头下面掏出那柄多功能刀,就在这柄刀快要刺向全旭的时候,三娘终于醒悟过来,她急忙收起刀。

    “对不起,对不起,相公,我……以为……”

    “我明白!”

    全旭望着三娘:“三娘!”

    全旭伸手抓住三娘的手道:“我相信你,等会,无论你看到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也不要大叫!”

    三娘点点头。

    二人迅速穿上衣服。

    外间里,一张折叠式的小床上,丫丫睡在床上,被子被她蹬掉一半。

    全旭拿起被子给丫丫盖好,他与三娘蹑手蹑脚的走出主屋,一路轻轻来到后院。

    通过后院第二排房子,这里其实只住着三户人,既何刘氏与其子毛毛、辛方氏以及汤邱氏和四喜。

    当全旭走过后排房子的时候,门突然开了,汤邱氏披着衣服,一脸尴尬的望着全旭与三娘。

    全旭打着禁声的手势。

    汤邱氏正在起夜,由于全旭从后世来到的陶瓷马桶和蹲便器不多,整个大院其实只有四个厕所。

    其中前院三个,后院仅仅有一个。

    汤邱氏看着三娘跟着全旭走向后院,她仿佛想到了什么,她的脸更红了。

    其实,汤邱氏想多了。

    全旭来到仓库拿着遥控钥匙启动了末日堡垒。

    三娘哪里见过如此庞然大物,顿时吓得扑倒全旭怀里。

    全旭指了指后门道:“三娘,你去帮我打开后院的院门,等我走了以后,你再关上门!”

    三娘忐忑不安的点点头。

    别看三娘年龄小,其实她非常聪明,她没有向全旭询问这辆末日堡垒是什么东西,如果全旭愿意说,就会告诉她。

    如果全旭不愿意说,她绝对不会问。

    三娘吃力的打开后院那道宽约四米多的大门。

    这个时候,全旭启动末日堡垒,率先放飞无人机监视着周围。随着无人机的画面传送回来,全旭发现此时袁世卿与罗世明都在前院指挥着众人加固院墙。

    全旭不再迟疑,他驾驶着末日堡垒缓缓驶出仓库。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黑夜中,显得非常刺耳。

    隐约传来前院的人们的议论声。

    “怎么回事?”

    “是不是土匪过来了!”

    罗世明的声音陡然抬高八度:“过来几个人,跟我去后院看看!”

    全旭看着无人机传回的画面,罗世明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提着明晃晃的雁翎刀朝着后院跑来,全旭猛踩油门,末日堡垒驶出大院。

    就在这时,三娘突然出现在末日堡垒的前面,她的身影在庞大的末日堡垒面前,显得非常渺小,然而,她依旧顽强的站在前面。

    全旭明白了三娘的意思,她要跟着全旭。

    全旭无奈的跳下车,抱着三娘坐向副驾驶座上,并且为她扣上安全带。

    全旭看着罗世明已经冲到后院的二排楼,距离末日堡垒不到三百步,他就踩着油门,驶向远方。

    全旭望着无人机终端:“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放飞二号无人机。”

    “好的,稍等!”

    就在全旭和三娘驾驶着末日堡垒朝着武帝庙方向前进的时候,罗世明也带着人赶到后院。

    正好看着末日堡垒开着前大灯,将黑夜照耀得如同白昼,由于末日堡垒是超宽超高的大型车辆,整个车身布满车灯。

    “那是什么?”

    罗世明的身子不自觉的抖动起来,对于明末的人而言,末日堡垒的体型实在太大了,显得人更加渺小。

    其他军大衣一脸呆滞。

    此时的末日堡垒开始转向,罗世明等人与后面赶来的袁世卿,都可以看到这辆奇怪的车,有八个轮子。

    事实上,明朝不是没有多轮车,比如攻城车,最多可以装十二组二十四个轮子,用一百多人去推,或者用犍牛拉动。

    然而,末日堡垒前面既没有牛,也没有马,就是自己在跑。

    袁世卿喃喃自语:“墨家机关兽?”

    在看到这辆末日堡垒的时候,袁世卿就想到了院子里平空出现的粮食哪里来的,如果是如此庞然大物,倒是可以把数百数千石粮食轻易运过来。

    罗世明还在一脸呆滞,袁世卿推了推罗世明:“愣傻呢,走啊,跟着东家,干土匪!”

    罗世明恍然大悟:“跟着东家干土匪!”

    众军大衣们拿着雁翎刀,浑身出现无尽的力量。

    明代农民,其实是多面手。

    朝廷需要打仗,发给他们兵器,他们就是合格的士兵。

    朝廷修缮城池,发给他们工具,他们就是合格的工匠。

    朝廷需要疏通沟渠,他们就是合格的工人。

    罗世明虽然是普通农民出身,不过他却被朝廷征调过,参加过宁远大战,他见过血肉横飞的惨烈战场,也见识过尸山血海。

    罗世明等人一边奔跑追着全旭那辆末日堡垒,当然,他们也末日堡垒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地上只留下两道宽大的车辙。

    这并不奇怪,毕竟,全旭神不知鬼不觉运输过来很多粮食,他就是依靠这种庞大的大车。

    此时的全氏大院,几乎男女壮年全部出动,连半大的孩子也出来了,三十根长枪,五十柄雁翎刀,还有乱七八糟的武器,一百多号人朝着武帝庙方向冲去。

    不过,他们距离全旭的末日堡垒越来越远。

    ……

    末日堡垒是重卡改装而成的,又有防弹装甲和防弹玻璃,皮实耐操。在无人机的监视下,全旭非常清晰的看着那座占地三四亩的破败庙宇。

    前探照灯打开,庞大的末日堡垒,如同蛮牛一样冲向武帝庙。

    此时,正在破庙里宿营的土匪们,不约而同的被发动机的轰鸣声惊醒。

    “怎么回事?”

    “地动了吗?”

    “那是什么鬼东西!”

    “哎,我看不见了!”

    全旭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猛踩油门,将末日堡垒的速度提到八十迈,他望着三娘道:“坐稳了!”

第三十三章所向披靡天雄军

    大名府,知府衙门后堂。

    夜很深了,卢象升起身准备休息。

    就在这时,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传来。

    杨陆凯拿着一封信,有些紧张的跑到卢象升面前。

    “卢大人,您看!”

    杨陆凯将一封信递给卢象升。

    卢象升打开一看信的内容,只见信上写着:“鸡鸣钻林豹下山,目标金堤全氏大院!”

    卢象升的眉头皱起来:“这封信哪里来的?”

    “刚刚,我从茅房出来,这封信就揉成纸团,砸在我脑门上!”

    卢象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倒没有认为这是有人恶作剧,主要是因为,他与全旭的计划。

    按照全旭的计划,大名府的士绅肯定会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来。

    可惜,大名士绅的胆量比卢象升想象得更大。

    自从卢象升担任大名府以来,针对各地的土匪进行严厉打击,如今的大名府境内没有成规模的土匪,也没有成气候的城狐社鼠,要想采取不光彩的手段对付全旭,唯一的可能就是动用他们蓄养的家丁或死士。

    一旦他们动手,就会给卢象升留下口实,卢大知府就可以利用知府的权利,抄家灭族。

    然而,他们却勾连了鸡鸣县的悍匪钻林豹。

    鸡鸣县距离大名府一百三十余里,不过,却属于永平府管辖,不属于卢象升的大名府管辖范围。

    这个土匪窝点,据说有一千多人。

    虽然有虚张声势的成分,卢象升想来,三五百人肯定是有的。

    全旭能守住那座大院吗?

    卢象升不看好全旭。

    首先全旭没有武器。

    其次,他没有底蕴。

    再次,全旭也没有多少人。

    如果是百年大族,一般土匪还真不敢砸窑。

    可惜,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间太短了。

    面对这个问题,卢象升也不能不管,可是想要管,首先要调动军队,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却调动不了大名卫的一兵一卒,这需要直隶都司的职权和中军都督府或兵权的授权,当然,巡抚和总督却可以直接调动兵马,进行剿匪。

    眼下,这些条件,卢象升都不具备。

    “杨陆凯!”

    “在!”

    “传本府命令,命各乡、里、镇在册步弓手,天亮前,带齐装备,南城门口集合!”

    “是!”

    步弓手。这是明朝的一支准军事部队。

    平时受官府差遣,承担二十天到四十天不等的役期,负责维护治安,或者剿灭土匪。

    当然,一旦遇到战争,这些人则会转化成守城兵力,如果遇到一个知兵或者威望高的文官指挥,可以发挥出连卫所兵都没有的战斗力。

    比如说,大名府向前五百里的归德府。

    荥阳大会召开以后,李自成获得了明末叛军的领导权,李自成亲率十数万精锐叛军,浩浩荡荡杀向归德府,想要把豫东门户,华北粮仓拿下来。

    结果,归德府之战打了一个多月,李自成被撞得头破血流,损失惨重,铩羽而归。

    当然,这些步弓手,以宗族和宗族为纽带,在一年多以后,就会被卢象升改编成天雄军。

    成就了赫赫威名的天雄军,所向披靡的天雄军。

    卢象升在心中默默祈祷,全旭坚持住。

    ……

    皮卡车改装的末日堡垒,发动机的声音很大,在夜间显得动静更大,距离破庙还两三里地,那里的土匪就被惊动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钻林豹周楚,他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随手抄起身边的长枪:“走!”

    周楚带着十几名亲信土匪,刚刚跑到破庙的大院里,就一道如同太阳般刺眼的强光照了过来。

    周楚下意识地用手挡着眼睛:“这是什么东西?”

    众土匪面面相觑,无人回答周楚的疑惑。

    “轰隆”

    高达一丈有余的院墙被末日堡垒轻轻一撞,就直接坍塌。

    区区一段土墙,根本就阻挡不住末日堡垒一米五的涉深。院墙倒塌后形成的废墟,根本无法迟滞末日堡垒的速度。

    末日堡垒的速度不减。

    正在院中的土匪们,目瞪口呆。

    “鬼啊,快跑!”

    有的土匪反应比较快,有的则是被吓得腿肚子抽筋,动弹不得。

    周楚反应倒是比普通土匪快,他急忙一躲,连续在地上打着滚儿,躲开了末日堡垒。

    全旭曾经有过一瞬间的迟疑,他的脚踩在刹车上,只要他稍微用力,制动效果极佳的末日堡垒就会停下来。

    然而,考虑到全氏大院的妇孺,以及院中,大灯所照之处,那数十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那些尸体从衣服上可以看出,都是附近的百姓,甚至还看到了七八岁大的孩子。

    全旭怒了。

    事实上,几个小时之前,他就用无人机监视到了这里的画面,目睹了这里土匪的禽兽之行。

    “给我死!”

    全旭转而踩向油门,随着末日堡垒的发动机轰鸣声加大,末日堡垒的速度再次提高。

    几名被吓傻子的土匪,被末日堡垒卷在车下。

    “扑哧!”

    一股鲜血喷射到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器的镜头上,整个镜头都变得一片猩红。

    一名被辗断了腿的土匪,发出瘆人的惨叫。

    几名土匪吓得朝着大殿跑去。

    全旭无意间扭头,顿时发现身边的三娘,从开始的恐惧,慢慢变得放松,变得有些兴奋。

    “压死他们,压死他们!”

    三娘挥舞着拳头。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三娘其实与土匪有着血海深仇,她的父亲汤显贵就是死在土匪的刀下,伤重不治而亡。

    大哥汤宝和与大嫂汤乔氏也因此失去联络。

    要不然,也轮不到三娘化装成男孩,到处找吃的。

    全旭调转方向盘,操控着末日堡垒快速撞向大殿的支撑柱。

    “咚”

    一声巨响,整座摇摇欲坠的大殿,被末日堡垒撞塌,里面没有跑出来的土匪,被砸在里面,生死不知。

    此时,见识到这只蛮荒巨兽的恐怖之处,众土匪吓得四散奔逃。

    全旭开始倒车,朝着偏殿撞去。

    “轰隆!”

    再次一阵轰响。

    偏殿同样倒塌。

    周楚虽然也害怕这辆怪异的大车,可是他别无选择。

    这辆大车陡然出现就要了几十名手下的命,绝对不是跟他们交朋友的。

    “散开,散开!”

    其实不用周楚命令,这些土匪就四散奔逃,人人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全旭满脸狰狞:“有种别跑啊!”

    全旭开着末日堡垒,加速追击着四散奔逃的土匪。

    周楚急忙大喝道:“放箭,放箭,不是他死,就是我们完蛋!”

    人在绝望的时候,往往爆发出生命的潜力。土匪跑又跑不过,一个接着一个被末日堡垒压在车底。

    现在那些拿着弓箭的土匪们也发了狠,一边朝着末日堡垒射箭,或者绝望地挥舞着刀斧,朝着末日堡垒砍去。

    弓箭还好,最多在末日堡垒上留下一道浅痕。

    三娘瞪大眼睛,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驾驶着末日堡垒,追逐着土匪,将土匪撞倒,或者碾压成肉泥。

    就在这个时候,罗世明与袁世卿,带着倾巢而出的全氏青壮,拿着雁翎刀和长枪抵达破庙。

    他们看到破庙这边幸存的土匪们,有的并没有被末日堡垒撞中,也没有被压倒,但是他们却被吓疯了,像疯子一样,大吼大叫。

    那些被砸伤或撞伤的土匪,则躺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着。

    “这是怎么回事?”

    袁世卿望着愣在当场的罗世明。

    罗世明摊摊手:“我也不知道,我们跑到这里,就这样了!”

    一名被电击器击中的土匪,缓缓醒来。

    罗世明上前一步,将雁翎刀顶在土匪的胸前。

    那名土匪缓缓伸手双手:“好汉爷,我投降!”

    “绑了!”

    袁世卿朝着身边的青壮喝道:“快。”

    众人纷纷上前,将那些被电击击晕的土匪和被吓疯的土匪捆起来,如果是重伤的土匪,就给他们一个痛快。

    这些虽然是曾经的灾民,可是他们却也不算是善男信女,下起手来,一点儿也不手软。

    袁世卿指着倒塌的破庙,以及残缺不全的尸体道:“这应该是东家带人干的!”

    罗世明不解的问道:“东家就一个人?”

    “一个人?”

    袁世卿冷笑道:“一个人,你穿的棉衣,脚上的棉鞋,咱们的吃的粮食,盖的被褥,都是哪里来的?咱们东家,什么时候是一个人?他的那些人只是不想让咱们看见。”

    罗世明恍然大悟。

    “罗爷!”

    一名军大衣提着一个土匪的包裹,里面装着几百枚铜钱,还有几块散碎银子,包括一些带着血的金银首饰!

    “这些东西怎么办?”

    罗世明扬手一巴掌拍在那名军大衣的脑袋上:“二虎,你他娘的想啥屁呢,吃着东家的,穿着东家的,喝着东家的,你还想着分银子?二虎,不是我说你,你的良心让狗吃了?”

    二虎一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咱们做人讲点良心好不好?”

    罗世明朝着众人大吼道:“都听着,要是谁他娘的手不干净,不用东家吩咐,我罗世明第一个不放过他!”

    “好!”

    众人开始抓捕那些被吓破胆的土匪,打扫现场。

    如果放在后世,普通人看到尸体就会害怕,可是众人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

    那些被砸死或者被末日堡垒撞死的尸体,都被众人拉起来,全身上下扒得干干净净,当然,并不是他们有什么特殊癖好,主要是土匪身上的衣服,在这个时代值点钱。

    在工业时代,一件廉价的衣服,十几块或者几十块钱,然而,在明末这个时代,哪怕最廉价的葛布,一匹也要一两多银子,上好的丝绸或锦缎,绸缎,都是价值十几两或者几十两(大明1566里,有一段情节,五十万匹丝绸,价值七百五十万两,那是批发价。)

    普通百姓一年都添不一了一件衣服,土匪尸体上的衣服虽然脏,虽然破,洗洗缝缝补补,一样可以穿。

    就在全旭转了一大圈,发现再也没有土匪之后,他就开着末日堡垒回到了大院,将末日堡垒停在庞大的仓库内,全旭和三娘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全旭看着这辆立下大功的末日堡垒,瞬间感觉胃里翻江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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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横财一万两白银

    全旭在夜里充当马路杀手的角色,开着这现末日堡垒横冲直撞,他当时非常爽,撞倒了不下一百多名土匪。

    无论是撞墙,还是撞大殿,对于末日堡垒的损害都不大,军功品质的大梁都没有变形,被箭射和刀砍,也仅仅留下几道斑驳的划痕。

    最重要的是,这辆末日堡垒上的鲜血,沾着无数土匪的鲜血,和各种身体的器官。

    倒车镜的支架上,夹着一根断臂,全旭有些印象,那名土匪比较凶悍,想冲上来砍全旭,只不过被一甩,胳膊卡到倒车镜的支架里,由于他的身体悬空,无处借力,被末日堡垒挂着跑,他当时吓坏了,居然拿起刀,自己砍自己的胳膊。

    断臂求生,也是一个极品狠人。

    鲜血将断臂膀冻在了倒车镜的支架上,重灾区,反而是末日堡垒的保险杠上,不仅挂着一颗血肉模糊的头颅,还有一脚断腿,前面进气珊上,还挂着一截肠子,油箱部位的钢板上,则是挂着一具尸体,尸体的下半身早已被磨得没了……

    全旭只是一个正常人,坐在驾驶舱里看着监控与挡风玻璃,他只当是在看限制级电影,可是此时,再看着这一幕,他就坚持不住了,瞬间吐了。

    “哇哇……”

    全旭吐得稀里哗啦,吐得手脚发软,四肢无力,吐得连胆汁都快要出来了。

    三娘起初还有些害怕,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她与全旭不一样。

    全旭生长在和平安定的太平盛世,而三娘则生长在人吃人的明末。

    尸体,对于三娘来说,太平常了。

    当初,她从杞县老家逃难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走着走着,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就像三娘当初的邻居,一个三十多岁的香油铺子老板娘。

    实在是饿得狠了,她坚持不下去就,就在路过虎跳崖的时候,从山顶跳了下来,直接把自己摔得稀巴烂。

    三娘还悄悄从那具尸体上捡了一只金戒指,在卫辉府的时候,给换了三个馒头。

    三娘扶着全旭离开仓库,来到主屋。

    “丫丫,快过来!”

    丫丫急忙过来道:“三娘子!”

    “快给老爷洗漱!”

    “是!”

    丫丫服侍着全旭洗漱,却拿着盆和抹布,来到仓库前。

    就在三娘准备打开仓库门的时候,汤邱氏出现在三娘身后:“三娘!”

    “娘!”

    三娘望着汤邱氏道:“今天起来这么早?”

    “出了这么大的事,哪还能睡得着啊!你这是……”

    三娘想了想仓库里的庞然大物,清洗的工作量显然不小。

    “娘,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三娘望着汤邱氏认真的道:“无论你一会儿看到什么,不许对任何人说。”

    汤邱氏仿佛想到了什么,她的脸色大变。

    三娘推开仓库的大门。

    汤邱氏一下子跌倒在地上,当然她与三娘一样,并不是被上面的残值断臂或鲜血吓住了,而是末日堡垒庞大的块头。

    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庞然大物。

    “娘,别怕,这是相公的末日堡垒!”

    “末日堡垒?”

    “嗯!”

    三娘扶起汤邱氏,指着末日堡垒:“就是它,昨天晚上,我和相公,把那些土匪都撞死了!”

    汤邱氏一脸呆滞:“这么大的车,需要多少牛才能拉动?”

    “不用牛,也不用马,自己会跑!”

    三娘想到那个小屋子(显示器)叫雅典娜的女人,她的胸真的是太夸张了,难道说,相公喜欢这样的女人?

    三娘有些漫不经心的擦拭着末日堡垒,汤邱氏又去外面推过来一辆架子车,她用斧头(全氏标配),将冻在车上的断臂、头颅,肠子等砍下来,装在架子车上。

    母女二人合力,很快将车身、车底的人体器官弄了下来,装在架子车上,推到院外。

    院外,袁宗第带着几个孩子玩游戏,看着三娘和汤邱氏干活,自觉的过来帮忙。

    袁宗第看着架子车上的人体器官,仅仅愣了一下,就继续推着车。

    如果全旭站在这里,肯定会感慨万千:“这尼玛心真大!”

    事实上,什么样的环境,成就什么样的人生。就像国外,内乱频繁的非洲,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都可以熟练操作枪支,炸弹。

    可是同样,在明末这个时代,除非是深居城内的深宅大院,否则,城外已经是一片末世景象了。

    三娘与汤邱氏、袁宗第,将这些人体器官随便放在一堆柴上,直接点火,烧成灰烬。

    三娘与汤邱氏母女二人这才开始缓缓着末日堡垒上面的血迹。

    当然,袁宗第则负责看着那堆燃烧的火。

    ……

    就在三娘与汤邱氏擦着末日堡垒的时候,卢象升则带着两三千名步弓手,沿着官道向金堤进发。

    这些青壮步弓手都非常相信卢象升,毕竟卢象升来到大名府担任知府的时候,并不像其他知府,与地主、士绅豪强们一起串通一气,狼狈为奸,变着花样对百姓们进行盘剥。

    对于手脚不干净的胥吏,卢象升可没有好脾气,他是直接让人打板子,活活打死。

    这样以来,反而吓倒了那些手脚不干净的胥吏。

    胥吏们倒是没有跟卢大知府对着干,毕竟知府大人对于地方来说,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无论卢象升是做出政绩,那么他很快就会高升一级或者两级,换一个地方,离开大名府。如果没有政绩,或者考评中下,卢象升又调到一个更远,更穷的地方当知府,官职正四品,降到从四品,或者从五品不等。

    然而,胥吏祖祖辈辈都是属于地方,卢象升走了,他们照样可以捞钱,作威作福。

    随着吏台的清明,大名府胥吏的收入大减,当然,老百姓的日子也好过一些,虽然一样要交税,可是百姓超过三分之二的赋税,其实不是交给崇祯这个皇帝,而是进了文官或者胥吏手中。

    胥吏,就相当于后世的办事员,官职不大,权利不小,善于经营的人,一年弄个几千两或上万两银子完全不是问题。

    大名府的百姓是受益人,他们自然对卢象升非常尊敬,比较支持。

    就像这次征召,几乎没有动员,就是让杨陆凯发了一个通知,按照原本计划,征召五百人就足以对付钻林豹了。

    可是,随着消息传来,足足来了两三千人,如果不是卢象升着急出发,恐怕会来更多的人。

    这些人没有要求官府准备干粮,也没有要求准备武器,他们自带着干粮,拿着兵刃,冒着寒风,朝着金堤跑步前进。

    跑了半个时辰。

    卢象升望着身边的雷时声道:“雷时声,你对钻林豹了解多少?”

    雷时声想了想道:“回禀卢大人,这个钻林豹好像是姓周,据江湖传闻,他曾是边军出身,浑河之后,从辽东逃到了河北,聚众为匪,打家劫舍,向来不留活口,广平府曾数次清缴,非但没有将其剿灭,反而让人坐大!”

    雷时声并不知道,钻林豹在三年之后,与王嘉胤、王自用部会合,并称晋陕三十六营,而钻林豹就是三十六营之一。

    直到崇祯九年,被孙传庭在周至县击败,兵败被杀。

    雷时声尴尬的笑了笑:“当然,传闻当不得真,卢大人不必放在心上,只要俺们赶到,不管他钻林豹,还是穿山甲,俺们都把他给卢大人逮过来!”

    卢象升望着身后大大小小骑着马、骡子、或者驴子的大小头目道:“加快行军速度,午前抵达金堤,白面馒头管够!”

    卢象升发现,全旭根本就没有杂粮,只要自己带人给全旭解围,管众人一顿饱饭,全旭应该不会吝啬。

    当然,卢象升并不知道,这一次他注定要白跑一趟了。

    在武帝庙的最后一座偏殿里,几名吓得尿了裤子的土匪,围着一名左臂断掉的土匪头目,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钻林豹周楚。

    周楚是辽东人,哨官出身。

    因为浑河之战战败,朝廷财政出现巨大的缺口,对于受伤军卒抚恤不及时,周楚就带着十几名部下,杀掉上官,逃回内地。

    抵达鸡鸣县的时候,发现这里穷山恶水出刁民,于是臭味相投,就拉了一帮人聚众为匪。

    一年前,周楚盯上了遇到了黄立极返乡的车队。

    于是,他带着数百名土匪,冲上去,准备劫黄立极的车队。

    黄立极虽然是被崇祯皇帝勒令致仕,不过,他身边不仅仅有锦衣卫护送,他的家丁也是个顶个的好手。

    以少敌多,周楚反而被黄立极身边的家丁打得落花流水,就在周楚已经必死无疑的时候,黄立极反而放了他。

    当然,这个放不是条件的,黄立极需要的时候,周楚需要出面为黄立极干活。

    比如这次袭击金堤全氏大院,就是代价之一。

    可惜,周楚这次栽了。

    一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巨兽,不分青红皂白,逮着他们一阵乱撞,小四百人马,当场埋了将近百人,撞死近百,吓傻的,电倒的,足足有两百多号人。

    此时,他也被足足几十名身穿军绿色大衣,拿着寒光闪闪的雁翎刀的人围住了。

    “我投降,我投降!”

    “自己爬出来!”

    罗世明扯着嗓子喊道:“要不然我就放火!”

    “我们……我们出来!”

    周楚哆嗦着,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冻的,他缓缓朝着门口爬去。

    周楚刚刚出来,几名军大衣上前粗暴的将他捆起来。

    这时,一名进入偏殿的军大衣惊喜的大叫起来:“罗爷,袁爷,发财了,发财了!”

    罗世明和袁世卿进入偏殿,发现偏殿的角落里三辆大车,两辆大车上装满了布帛,少数也有几百匹。

    其中一辆大车上则是装着三口硕大的箱子,最上面的那口箱子打开了,露出一片银光。

    袁世卿目瞪口呆的盯着箱子里的官银,每锭五十两,这么三大箱,至少……一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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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啊

    俗话说,贼不走空。

    从鸡鸣县到大名县金堤全家大院,足足有二百多里。

    周楚率众土匪没有携带任何给养,他们就是走一路,抢一路。

    只不过,这年头,地主和豪强,不仅院墙高大坚固,还有真刀真枪的家丁护卫,响窑可不好砸。

    当然,散落的村落比较容易抢,可是,那些穷鬼,除了一条命,也没有什么好抢的。

    周楚的运气不错,在路过营盘镇的时候,遇到了营盘镇的刘大财主纳妾,大宴宾朋四友,防守比较松懈。

    周楚带着十几名心腹装作前来祝贺的来宾,成功混进了刘家大院,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周楚就带人里应外合,非常顺利夺下了刘家大院。

    刘大财主的所有纳妾贺仪,包括这两大车的上好绸缎与丝绸,包括这些银子,都成了周楚的囊中之物。

    周楚顺便替刘大财主洞房,把刘家大院能带走的都带走,粮食、酒肉还有几十名丫鬟,小厮。

    连续又抢了几个村落,当来到武帝庙的时候,周楚已经捞得盆钵满丰,当然,这一切都便宜全旭了。

    经过袁世卿的清点,五十两的官银共计三百五十三枚,合计,一万七千六百五十两,铜钱四十五吊,散碎银子合计七千三百多两。

    锦缎和丝绸四百二十匹,麦子一百二十七石,大米一千多斤,羊十三只,牛五头,猪两头,鸡鸭数十只。

    牛皮十三张,猪皮十一张,驴皮四张,羊皮二百多张……

    乱七八糟的兵器五百多件,其中包括制式兵器,火铳十五支,子母炮两门,黑火药一千多斤,各种猎弓箭五十张,箭三千多支。

    大车、独轮车共计二百二十七辆。

    经过询问,罗世明这才知道,周楚一路抢了这么多车,目的就是为了拉光全氏大院里的粮食。

    袁世卿与罗世明兵分两路,袁世卿带着大部分的青壮和妇女,押解着两百多名过俘虏,将这些大车、独轮车以及缴获的兵器、粮食、布帛,还有银子,运往全旭的大院。

    罗世明则带着人,把现在所有的尸体清理好,摆放整齐,同时,让人清理末日堡垒留下的痕迹。

    好在,天气实在是太寒冷,地面早已被冻实,末日堡垒虽然重,可是在地面上留下的车辙并不深。

    工作量不是很大。

    当然,罗世明也不是真正的好心,他带着二十多名大胆的青壮男子,一一将死去的土匪、包括那些被土匪杀死的百姓的尸体上的衣服扒下来。

    用罗世明的话说:“他们赤条条的来,也就赤条条的走!”

    这边,全旭终于缓了过来,只不过,他的脸色苍白,全身没有半分力气。

    他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闭上眼睛,他的脑子不是浮现狰狞的人头,就是血淋淋的残肢断臂。

    “太尼玛吓人了!”

    全旭喃喃自语。

    “咕咕……”

    全肚抚摸着干瘪的肚皮,望着在不远处的丫丫道:“丫丫,有没有吃的!”

    “老爷想吃什么?奴婢去准备!”

    “粥吧!”

    全旭有些倒胃口,轻轻摆了摆手,示意丫丫出去。

    丫丫转身走向西厢房。

    全旭的整个大院,此时只有两个厨房,普通人都是吃食堂,七八十名妇女轮流做饭。另外就是全旭的小灶,厨师就是丫丫的娘亲辛方氏。

    辛方氏每天都会提前做好丰富的早餐。

    当丫丫进入厨房的时候,辛方氏已经准备好了米粥和馒头、包子准备好了。

    丫丫哭丧着脸道:“老爷好像病了,吐得厉害!”

    辛方氏想了想:“我去看看吧!”

    辛方氏其实一直避免与全旭的接触。

    她是寡妇。

    正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全旭的大院里住着太多妇女,她们有事没事就家长里短,风言风语。

    可是现在,辛方氏也顾不得避嫌了。

    辛方氏端着米粥与咸菜,来到主屋。

    然而,全旭看着辛方氏端着的咸菜,准确的说这是后世买过来的八宝菜,红通通的,咸爽可口,可是落在他的眼中,这就像那些沾在末日堡垒上面的碎肉。

    “呕……”

    全旭又想吐了,可惜,他胃口空空如也,怎么也吐不出来。

    辛方氏微微一愣。

    不由得多想了一圈,自己难道已经变得这么丑了吗?

    东家看了一眼就想吐?

    丫丫跑进来,拿着一杯水。

    全旭接过水,连灌了几大口,终于好受一些。

    全旭闭着眼睛,转身指着咸菜道:“八宝菜端走!”

    辛方氏这才恍然大悟,她急忙端着八宝菜走向厨房。

    全旭端起白粥,喝了一碗。

    胃里有点食物,全旭多少感觉好受一些。

    “丫丫!”

    “奴婢在!”

    “你没有名字吗?”

    丫丫摇摇头。

    全旭望着丫丫,突然想起了希望工程那张大眼睛照片。

    当然,丫丫与苏明娟并不太像,像的部分就是眼睛。

    丫丫的脸型带着婴儿肥,与苏明娟当时的瓜子脸不一样。

    全旭想了想道:“丫丫,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好啊!”

    全旭突然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唐砖,里面的女主角就是叫辛月,他恍然大悟道:“你姓辛,叫辛月吧!”

    丫丫疑惑的道:“辛月?”

    “对!”

    “姓辛,名月!”

    丫丫兴奋的朝着厨房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兴奋的大叫:“娘,娘,我有名字了,我有名字了,我有名字了!”

    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然而对于明朝的女性来说,名却非常难得。

    一般而言,女人大都没有名字。

    即使丈夫比较出色,获得封妻荫子的待遇,依旧某某氏,就像辛方氏一样。

    就在小辛月向辛方氏献宝似的向辛方氏说着自己的名字,她的小脸上洋溢着幸福开心的笑容。

    就在这时传来一阵阵凌乱的脚步声。

    一群少年孩子兴奋的大叫:“回来了,回来喽!”

    袁世卿健步如飞,快速来到全旭身边:“东家,大喜,大喜啊!”

    “什么?”

    袁世卿从怀中掏出一张A4纸列出来的清单,递给全旭。

    “您发财了,你这下发财了!”

    全旭疑惑的望着纸上,只见袁世卿在上面用蝇头小楷写着:雪花官银,五十两,三百五十三锭,合计一万七千六百五十两,散银七千三百余两,字画……首饰……布帛……

    全旭目瞪口呆:“这些东西哪里来的?”

    “都是钻林豹抢的,钻林豹昨天夜里被东家……”

    其实,没有人是傻子。

    昨天夜里的动静很大,从全旭突然让开后院的大门开始,处处透着诡异。袁世卿与大大咧咧的罗世明不一样,他更细心。

    车辙虽然不深,却非常庞大,绝对不像是他们见过的任何大车,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钻林豹周楚完了。

    “哈哈,我们去收尾,俘虏两百多名土匪,缴获了这么多好东西!”

    全旭拍拍了袁世卿的肩膀:“干得不错,通知厨房,今天咱们加餐,罐头肉每人一听!”

    袁世卿眉开眼笑。

    罐头肉虽然在全旭眼中就是垃圾食品,这是他从高速公路服务区买的,每一听午餐肉罐头都要五十多块。

    不过,好在,他有了可以奖励众人的东西。

    “东家有赏,所有人中午吃肉!”

    “谢东家!”

    众人的感谢声此起彼伏。

    此时,三娘清理完末日堡垒,来到全旭身边。

    她不识字,看不懂清单上面的东西,却看着一大流大小车辆,车辆上装着粮食,还有几名半大的孩子牵着着牛、羊、猪,还有鸡鸭鹅之类的家禽。

    三娘搂住全旭的胳膊:“相公,这才像个家!”

    “对,对对!”

    全旭望着三娘道:“把钥匙给袁管事,东西暂时放在后院第一排仓库,这些牛……羊!”

    袁世卿道:“咱们要盖一座马厩。”

    “暂时不急!”

    全旭排排手道:“空房子咱们多得是,先把东西藏好,卢大人快该来了!”

    袁世卿恍然大悟。

    此时,全旭的大院中,充满了欢声笑语。

    人人兴奋异常。

    不仅仅是因为全旭奖励的罐头肉,还有他们从尸体身上扒下来的衣服,由于土匪太多,人人一件还有富裕。

    土匪虽然也不算富裕,至少他们穿的衣服,比灾民强得太多了。

    全旭望着堆积如山的衣服,有些厌恶的皱起眉头:“你们弄这些破烂过来干什么,扔掉,不烧掉!”

    罗世明辛苦一场,一脸心疼:“东家,这……大家伙洗洗缝缝补补,还能……”

    “能个屁!”

    全旭没好气的道:“这上面多少细菌,细菌你不知道,这会让人得病的,扔了,衣服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字画、古董不说,光凭这些崭新的丝绸和绸缎,放在后世也是堪比黄金。

    更何况,还有那些首饰和银子。

    整个全氏大院不到二百人,人人一件新衣服,才几万而已,就算从头到脚,加上军大衣,也花不到十万。

    全旭有钱,他望着众人道:“这些衣服,扔掉,烧掉,最多三天,我给你们每人再添一件新衣服,新棉衣,新裤、新鞋!”

    众人再次高呼:“多谢东家赏赐!”

    随着众人的欢呼声,众人将破旧的衣服、鞋子扔在院外的空地上,足足堆了一座小山。

    十几只燃烧着的火把扔上去,这些破旧的衣服很快就燃烧了起来。

    浓烟滚滚,腾空而起。

    全旭的无心之失,却把卢象升惊出一身冷汗。

    随着这道浓烟越升越高,远在十几里之外的卢象升看到这一幕,顿时急了:“加快速度,快,快快!”

    众青壮其实已经连续行军一个半时辰,累得不行了。

    他们想跑也跑不动了。

    卢象升指着远处的烟尘道:“土匪正在攻打全氏大院,一旦大院失守,那里的粮食就会便宜土匪,只要咱们赶到,打跑土匪,本府向尔等承诺,每人赏米一斗。”

    米,对于河北大名府的百姓来说,还真是稀罕物。

    就像刘大财主,那可是拥有土地五万多亩的大地主,家里只有一千多斤米被土匪缴获。

    一斗米,在大名府就是两三钱银子。

    众青壮身上好像涌现了力气,咬着牙向金堤大院跑去。

    不过速度虽然提高,卢象升依旧不满意。

    他知道全旭没有几个仆从,恐怕坚持不了多久。

    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啊

    卢象升再次说道:“每人两斗!”

    青壮们的速度又快了一分!

    “每个人三斗!”

    青壮们撒丫子向前跑去。

第三十六章小伙伴们惊呆了(为掌门炸锅皮皮虾万赏加更)

    卢象升心急如焚,一旦全旭的大院被土匪攻克,他就失去了唯一的外来粮源,也就意味着,这场粮食价格之战,他将彻底失败。

    卢象升并不是爱面子的人,可关键是,一旦失败,后果相当严重。

    明末士大夫与士绅的节操,早就被他们吃着馒头吃掉了,粮食价格如果不干涉,估计他们敢卖到斗粮万钱(每石米十两银子)。

    一旦局势到了那种层面,大名府肯定会饿殍遍地,十室九空。

    “快!”

    就在雷时声带着大名府的步弓手加速前进的时候,前方的官道上,出现三名男子。

    这三名男子几乎一样的装扮,戴着火车头帽子,一身劳动布衣服,脚上穿着解放高帮棉鞋,身上披着军绿色的大衣。

    罗世明骑着一头驴,与两名军大衣一起前往大名府,向卢大知府报案。

    结果,刚刚出发不到一刻钟,就望着了官道上出现密密麻麻的人群。

    罗世明心中一惊,对面那支庞大的队伍,少说也有两三千人,衣服五花八门,手中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拿着柴刀,有的拿着朴刀,也有的拿着长枪,有的拿着矛,那些富裕的地主则是披着铠甲,拿着马槊。猎弓、轻弓、弩机、鹿角弩,木弩……

    这些人让罗世明似曾相识,昨天他们面对钻林豹周楚的时候,同样也是这一副打扮。

    罗世明情急之下,跳下驴子,跑向官道旁边的小水沟里。

    小水沟的水早已干枯,被寒风卷起的积雪覆盖了,只要跳进去,整个人就淹没在积雪中。

    至于那头蠢驴,实在是顾不上了。

    当罗世明三人躲进水沟的积雪中,早已被雷时声派出的尖兵提前发现。

    事实上,这些尖兵都是有猎户组成,视力好,耐力好,他们发现罗世明之后,一边向雷时声汇报,一边悄悄摸上去。

    罗世明躲在积雪中,默默祈祷:“你们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只是就在他胆战心惊的时候,一把冰冷刺骨的刀子,抵在他的脖子上。

    罗世明与其他两名军大衣,缓缓举起手。

    尖兵将罗世明与军大衣身上的斧头和锤子搜出来,押着他们去见卢象升。

    看到队伍前面的卢象升。

    罗世明欣喜若狂:“卢大人,救命啊!”

    卢象升一时半会没有想起罗世明。

    毕竟,卢象升每天见的人不知凡知。更何况,他刚刚见罗世明的时候,罗世明还瘦得皮包骨头。

    可是随着他成为了全旭的管事,自然是天天吃喝不愁。关键是全旭从来不限量,所以罗世明在短短的时间内,胖了一圈。

    罗世明又朝着杨陆凯大叫:“杨知事,杨知事,是我,罗世明,全爷的前院管家!”

    杨陆凯急忙向卢象升解释。

    卢象升问道:“罗管事,全公子怎么样?”

    “好着呢!”

    罗世明笑道:“我们东家让俺去大名府报案,有土匪袭击俺们……”

    卢象升以为这是全旭抵挡不住了,这才想起向他求救。

    其实,全旭就算不求救,他知道了土匪袭击的消息,也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卢象升又问道:“全旭还能坚持多长时间?”

    “坚持?”

    罗世明微微一愣,他随即笑道:“土匪已经被俺们东家收拾干净了!”

    “收拾干净了?”

    卢象升难以置信的的望着罗世明道:“钻林豹带了多少人过来?”

    如果全旭把土匪打败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前提条件是,土匪人数少。

    毕竟,土匪的战斗力是有目共睹,非常弱。

    哪怕明军战斗力低下,对付土匪还是绰绰有余的。

    全旭有大院的院墙可以依托,他们的大院虽然是泥土与木桩垒起来的,可是现在天气寒冷,经过冰冻的墙院,坚硬似铁,对付数十名土匪还有可能的。

    “有四百多吧!”

    “什么?”

    别说卢象升不相信,就连杨陆凯也不相信。

    四百多名土匪,可不是四十人,全旭身边的人最多不超过两百人,而且超过一半是老弱妇孺,怎么可能对付这么多土匪?

    “还敢欺瞒卢大人不成!”

    罗世明笑道:“昨天夜里,钻林豹带着人在武帝庙扎营,结果,武帝庙塌了,埋了一百多名土匪,俺们东家,就带着俺们,趁着土匪大乱,所以……俺们就抓了两百多名俘虏,还有那个叫啥……钻林豹周楚!”

    为了抹去末日堡垒的痕迹,这是全旭与袁世卿商量后的结果,所有人统一口径。

    卢象升盯着罗世明的目光有些怪异,他不相信,反而命众青壮加快速度,同时,让几名青壮严密看着罗世明与其他两名军大衣。

    在卢象升看来,罗世明与身后的军大衣应该是叛变了,他们这次的目的就是为了迟滞援军,为钻林豹周楚攻陷全氏大院争取时间。

    罗世明好说歹说,可是没有人相信,他也没有办法。

    十几里的路,并不算远。

    临近午时时分,卢象升等人终于抵达了全旭的大院前。

    那堆破烂衣服也燃烧殆尽。

    卢象升远远的看着全氏大院,周围却没有战斗过的痕迹。

    “难道土匪没有大举进攻?”

    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卢象升自从担任大名知府以来,可是把辖境内的一州十县所有的大小土匪一扫而空,大名府的步弓手也以悍勇闻名,钻林豹不可能不知道这些。

    一旦让卢象升得到消息,他绝对不会置之不信。

    卢象升有些狐疑起来:“你们真打赢了?”

    “是啊!”

    罗世明指着前院,那幢原来存放柴火的房子道:“卢大人,土匪都在里面关着呢!”

    不用卢象升吩咐,杨陆凯和几名青壮急忙朝着那幢房子扑去。

    这是一幢临近食堂的两拼二楼小楼,原本是装着供给食堂所用的柴火,此时暂时安置这些被抓获的土匪俘虏。

    毕竟天气太冷,俘虏放在外面不需要多久,就会冻僵。

    杨陆凯来到门口,只见两名军大衣站在门口,每人拿着一柄寒光闪闪的雁翎刀。透过窗户一看,里面密密麻麻挤满了土匪。

    不过,很土匪的精神是崩溃的,他们蓬头污面,眼神涣散:“鬼啊,别吃我!”

    “救命,快跑!”

    “有妖怪,有妖怪……”

    ……

    杨陆凯看得有些莫名奇妙。

    此时听到消息的全旭也来到了门口,亲自迎接卢象升进入全氏大院。

    卢象升拉着全旭的手:“你真把土匪打败了?”

    “这还能有假!”

    卢象升板着脸,认真的望着全旭道:“这个玩笑可不能开!本官身为大名知府,数百上千名土匪,肆虐乡里,所过之处生灵涂炭,正应该……”

    全旭一脸感慨:“卢大人,您也知道,我虽然没有功名,也读了几本书,兵书也看过,就想着给土匪来一个夜袭,上天保佑,我带着他们赶到武帝庙的时候,正巧大殿塌了,把睡在里面的土匪骨干都埋了进去,我一看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就带着所有佃户冲上去。结果没怎么打,土匪被崩溃了,光俘虏就抓了两百多人,我正愁着这些人该怎么办呢。”

    虽然全旭说得看似没有漏洞,可是听到卢象升的耳朵中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怎么可能?”

    钻林豹可是响当当的角色,他本是边军出身,虽然清楚明军的细节,这些土匪大都手上有人命,就是俗称的亡命徒,怎么可能被这么轻易击败?

    然而,问题是,土匪俘虏就在眼前,不由得卢象升不相信。

    全旭兴奋的指着院中放着的大小车辆道:“卢大人请看,这是土匪带过来的车辆,他们说是准备搬空我这里的粮食!”

    雷时声难以置信的道:“怎么这么简单就打败了土匪?”

    罗世明有些飘了,他兴奋的道:“要不你们以为要多久?这一仗其实也没打多久,我们发现了这帮家伙的主力在那座破庙,东家就带着我们准备偷袭他们,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大殿就塌了,东家当既立断,开打,三两下,他们就被打崩了,投降了!”

    此时听到消息的众青壮步弓手们开始发起了牢骚:“这算怎么回事嘛!”

    “我们大老远跑过来,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别说战功,连苦劳也没有了!”

    “老天爷啊,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其实,卢象升与大名青壮百姓的这种合作模式,其实类似于雇佣军模式,卢象升带着他们在剿灭大名府境内的土匪武装和山寨过程中,缴获了大量的粮食和财物。

    卢象升也不是吃独食的官员,二一添作五,一家一半。

    在数次战斗中,大名青壮们不仅仅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而且还缴获了不少粮草和财物,这些财物,极大的改善了百姓们的生活条件。

    他们这次听说有土匪,都不约而同的跑了出来,想趁着这个机会,弄点钱,给老婆孩子添一件新衣裳,或者说弄点赏钱,过个大肥年。

    结果,他们失望了,他们能开心才是怪事。

    与此相反,全氏大院里却传来兴奋的哄笑声,食堂里已经做好了饭,每个人一听罐头肉,他们望着罐头肉,发出更大的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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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三更求支持)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此时的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心中的落差就更大了。

    这一次他们是紧急动员,大部分人要么怀里揣着两个饼子,要么装几个馒头,直接出发了。

    经过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的长途行军,更何况,他们是冒着风雪行军,他们的精力和体力已经差不多到了极限。

    此时,他们早已又累又饿。

    可是,全氏大院里又飘出诱人的饭菜香味,虽然说后世的人对于方便类的食品,深恶痛绝,可是这些方便类的食品,都加入了大量的刺激性调味品,香味实足,太能勾起人们的食欲了。

    这些大名府的青壮们,面面相觑,他们此时简直想哭。

    好处没有捞到手,反而白跑一趟。

    特别是冒着严寒,简直冻成狗了。

    卢象升也在头疼这个问题,如果土匪正在攻打全氏大院,那么他们就可以一战而下,顺便让全旭拿出粮食来犒劳这些青壮。

    可是,土匪已经被全旭自己收拾掉了,这个时候就显示不出来他们的作用了。

    更何况,这些青壮除了身上穿的衣服,没有被褥,也没有准备扎营物资,就这样以冰天雪地中,该如何是好?

    卢象升倒是可以强令全旭安置,可是全旭这样院子哪有安置这么多青壮的能力?

    卢象升低头着,仔细思考着对策。

    就在这时,雷时声的肚子却叫了起来。

    雷时声是地主豪强,长得是人高马大,饭量也大,饿得更快。

    “咕咕……”

    全旭听到了从雷时声肚子里传来的叫声。

    雷时声怎么也算是大名府里有头有脸的豪强,当然,他后来跟着卢象升,一路官运亨通,坐到了正三品参将。

    雷时声有些尴尬的朝着全旭笑了笑。

    全旭恍然大悟。

    全旭其实就是一个纯粹的人,别人对他好,他千方百计的对他好,别人对他狠,他也会千方百计的报复回去。

    这些青壮无论是受卢象升的征调,或者是他们自发行为,能在今天午时赶到这里,都证明他们是真正为了帮助他而来。

    全旭自然让这些人饿着,冻着,他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里面请!”

    卢象升有些为难的道:“可是他们……”

    “一起进去!”

    卢象升望着全旭的大院,虽然全旭的院子不小,有一百多亩地,房屋也是连绵不绝,足足好几十排。可是,这么多青壮,怎么可能安置得下?

    事实上,如果是其他地主大院,安置两三千青壮肯定费劲。

    但是,全旭的大院却不一样,他本来就不是完全为了居住,在这个大院里,不仅仅有可以容纳五六百人的食堂,还有装了二百多名土匪俘虏还绰绰有余的柴房。

    更为关键的是,这里面还有建筑好,由于缺乏瓷砖和水泥,没有来得及兴建的大型洗澡堂,还有木匠工坊,铁匠工坊,以及为了孩子准备的学堂,以及十几个大仓库。

    全旭其实不需要打开后面的大仓库,仅仅是把木匠工坊和铁匠工坊腾出来,外加食堂就足以安置这些青壮们。

    当然,住宿肯定有问题,临时歇息还是可以的。

    在军大衣们的带领下,这些青壮,按照他们的宗族和族亲的分配,分别进入木匠工坊或铁匠工坊,甚至洗澡堂和学堂。

    这些青壮进入这些类似于食堂的两层活动板房内,顿时感觉舒服多了。

    随着全氏壮丁将火盆和茶水奉上,他们身上多了一些暖意。

    茶水自然是全旭在后世超市扫过来的,都是名牌茶叶,什么目照绿茶、西胡龙井,碧镙春之类,八块钱一包,每包四百克,简直便宜到家了。

    至于全氏大院的人,则被临时撤出了食堂,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卢象升也没有跟着全旭进入主屋,而是随着大名府步弓手的大小头目,进入了食堂里。

    食堂里与后世一般的食堂一样,就餐区与厨房区完全分离。

    食堂的桌子则是长条木桌和长条凳子,这倒不是后世之物,而是全氏大院木匠们的杰作,这些桌子也好,凳子也罢,都没有上漆,都保持着原木色。

    随着大小头目开始纷纷就坐,食堂里的妇女厨娘们开始忙碌了起来,硕大的不锈钢盆用来活面,活好的面,二十多个妇女开始分头行动,擀面条的擀面条,做饼子的做饼子,当然,做馒头需要发面,时间来不及了,所以取消了馒头,改为包子。

    大米成麻袋成麻袋的倒进水盆里淘米,然后洗净的米放进直径超过一米半的大锅里,由于没有蒸锅,只能熬制米粥。

    与此同时,那些厨师就把白菜、萝卜、以及泡好的海带丝,切碎了以后扔进米粥锅里,加入盐,大火猛烧。

    本来全旭向想众头目表示感谢,可是,看着众人眼巴巴的望着玻璃后面的厨房,全旭知道此时无声胜有声。

    卢象升朝杨陆凯使了一个眼色。

    杨陆凯会意,起身来到全旭身前,伸手拉着全旭的胳膊,来到食堂门口的位置,他望着周围,打量着全旭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道:“全公子,原谅在下唐突,只是……”

    “只是什么?”

    “有一件事,难以启齿!”

    全旭摆摆手:“直说吧!”

    “这个……”

    全旭作势要走。

    杨陆凯哭丧着脸道:“今天,卢大人看到这边升起狼烟,顿时心急如焚,可是青壮们已经没有力气了,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为了能调动这些青壮,及时赶到……”

    全旭皱起眉头,心中有一种被薅羊毛的感觉:“多少?”

    “每人三斗粮!”杨陆凯一脸无奈:“人来的有点多,大约需要八九百石!”

    按照眼下的大名府的市场粮价,差不多需要两千五百两银子。

    “还好!”

    全旭松了口气,就算没有卢象升的承诺,他也不想让这些好心过来帮他的人空手而回,不过好人不能全让卢象升当了,全旭想了想道:“各位,各位!”

    随着众头目的目光顿时被全旭吸引过去。

    全旭咳嗽一声,大声说道:“诸位,全某初来乍到,承受诸位好汉前来帮场!”

    雷时声不时的望着食堂玻璃窗后面正在忙碌的妇女们,他可以看出全旭用粮都是真材实料,面是上好的白面,精细如粉,不带一丁点麦麸。

    米是好米,青白如玉,不带沙子和石子。

    这样招待,绝对算是贵客待遇。

    雷时声道:“全兄弟,实在客气!”

    全旭拍着自己的胸口道:“今日之恩,全某全部记在心。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以后你们都会知道,全某的为人,某在此也不藏着掖着,可以直说,某近来读史记住一句话:“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日后,诸位要是有什么需要全某帮忙的地方,尽管吱声,今天,准备不足,酒也劣,菜也差,但是大米白面管够,诸位与诸位兄弟明说,尽管敞开肚皮吃,不用替全某省钱,饭后,全某绝不让诸位空手而回!”

    “全兄弟,真是爽快人!”

    “大气!”

    “这个朋友我交了!”

    众大名宗族首领一一起身与全旭自报家门,相互认识。

    卢象升与杨陆凯的目光在空中一碰。

    卢象升隐隐感觉有些局势失控了。

    众地主和豪强纷纷叫好,众人热情高涨。

    全旭吩咐袁世卿和罗世明,一定要把粮食菜肴管够,至于酒水,那就真是没有办法了。

    全旭从后世带了一些酒,虽然数量不少,然而,面对两三千人来说,实在太少了。

    好在,全旭购买的都是高度白酒,本来是为了用来消毒,用水勾兑,应该可以应付一下。

    就这样,原本三桶一百五十斤散装白酒,在罗世明的指挥下,加兑了足足五百多斤水,这样以来,每个人可以分上四五两。

    时间不长,食堂的饭菜开始出锅,用了增白剂的面粉,绝对不是这个时代的石磨磨出来面粮可以相比的,蒸出来的面饼既软又白,看上去就让人流口水。

    至于包子,也是用芹菜、罐头肉、以及火腿肠的馅料为主,至于缴获的牛羊和猪,全旭不舍得杀。

    特别是面条,等水烧开以后,成锅成锅的捞出来,放在可以装二三百斤水的大盆里。

    这时,负责厨房的何刘氏一脸无奈的走到全旭身边:“老爷!”

    “怎么了!”

    “咱们的碗筷不够!”

    全旭微微一愣道:“这……”

    “这算什么事!”

    雷时声摆摆手,从身上的箭壶抽出一根箭,折断箭镞,他也不舍得丢弃,就将箭镞装进箭壶里,然后走到打饭的窗口,拿着箭杆,一箭杆插下去,串起五六张面饼。

    “这不就行了!”

    全旭莞尔一笑:“饼子、包子还好办,可是面条和米粥怎么办?总能拿手抓着吃吧?”

    一名叫马大成的马姓首领从怀中取出一只长巾,伸手一兜:“来,放这里!”

    打饭的妇女迟疑了一下,还是将面条倒进那块长巾中。

    原来这是一块油布,油布也是用桐油刷过的葛布,在没有塑料布的时候,人们用来防水。

    马大成就拿着这块油布兜着面条,也顾不得烫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众青壮也是五花八门,有人直接用前襟兜着米粥,或者面条。

    有的人则是直接伸手,当然,天气寒冷,面条和米粥降温很快,烫伤倒不至于。

    两三千人一起吃饭,那阵势非常吓人。

    很快,整个全氏大院就响起了呼哧呼哧吃饭的声音。

    那阵势,简直与憨憨吃食一样壮烈。

    全旭有些哭笑不得。

    PS:非常感谢沙漠绿州223500币打赏。

第三十八章姓全的你太不讲武德了

    天地良心,全旭可不算是一个小气的人。

    然而问题是,这些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实在太能吃了。

    一顿饭,拉了十麻袋大米,每袋两百斤,这就是两千斤,外加面粉二十五袋,每袋五十斤,这就是足足一千二百五十斤,不算菜和水,人均一斤多干的。

    在全旭想来,这些青壮应该是吃不下的,特别是大米,像煮成稀烂的米粥,一斤米可以煮出两斤米饭,面条和饼子、包子差不多在一斤半到两斤左右,这样算下来,他们人均吃掉的东西是两斤以上。

    问题是,这还不够。

    那些拿罐头盒吃饭的大名府青壮们,把罐头盒舔得干干净净,一粒米都没有剩下,至于饼子和包子,更是一个不剩,特别是面条汤,被喝得一滴没剩。

    全旭看到舔手指头的马大成问道:“马兄弟,还没吃饱?”

    马大成憨厚的笑了笑:“自从入冬以来,粮价一天一变,上哪能吃饱去?更别说大米白面了!”

    全旭望着马大成有些同情,他朝门口的袁世卿招招手:“袁管事,再拉十袋米,一千斤面!”

    “这!”

    袁世卿目光有些闪烁的望着周围的宗族首领和卢象升。

    全旭明白过来,朝着卢象升等人点点头:“诸位,失陪!”

    全旭来到食堂外面,望着袁世卿道:“什么事,你说吧!”

    “东家,这马上就要过年了,过了年就要开春了!”

    全旭一时间真没有反应过来,他以为袁世卿这个光棍是看上哪个俏寡妇了,毕竟在封建大家长制度下,全氏大院所有人都需要仰仗他的鼻息生活。

    袁世卿哪怕是作为管事,也不能先上车,后买票,必须经过全旭这个主人的同意。

    想到这里,全旭笑道:“好啊,你看上谁了?库房里的布帛你去挑几匹,拿出当聘礼,再找三娘要几件首饰,当盘头……”

    不等全旭说完,袁世卿心中非常感动。

    尽管是全旭误会了,可是这恰恰说明全旭没有把他当成牲口使,而是真正关心他。

    袁世卿郑重的道:“东家,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开春就要春耕啊!”

    “然后呢!”

    “可咱们的人少地多,东家有两万一千多亩地,咱们才一百多人,就连女人和半大的孩子都算上,一人也要耕种一百五十亩地,根本就忙不过来!”

    全旭恍然大悟,其实这一件事他早就想过,用人耕地?算了吧,他的这些其实八千多亩都是碱荒地,在后世的时候,全旭查过资料,处理碱荒地的办法,只有深耕。

    要想深耕地,唯有使用那些重型拖拉机。

    重型拖拉机动辄几百上千万,普通百姓根本就买不起,对于全旭来说,这根本就不叫事。

    全旭笑道:“袁管事是想进城,多买几头牛?”

    袁世卿摇摇头:“牛啊也算一口,谁家要不是遭了灾,遭了难,谁会卖牛?想买也没有地方买!马上就要开春,再困难忍忍就过去了,一般人家都不卖。”

    “那你的意思?”

    袁世卿压低声音:“买牛不容易,咱们可以招人!”

    袁世卿的目光变得像狼一样,有些吓人,他望着几名抬着青壮步弓手,笑眯眯的道:“东家,您看,这些人都是壮年,人高马大,身材魁梧,手上布满老茧,一看就知道是种地的好把式!”

    全旭笑了:“你想多了,他们有家有业,怎么可能跑到咱们这里!”

    “不是,其中也有不少娶不上媳妇的!”

    自古以来,穷人娶妻就困难。特别是既没有田产,也没有立锥之地的人,想要娶妻就是难上加难。

    袁世卿指了指右跨院方向,那里都是全旭安排寡妇的院落:“东家,咱们有人,可以让他们入赘!”

    按照袁世卿的计划,全旭手下的寡妇共有三十七名,当然这些寡妇最大的不过三十三,年轻的才二十三四岁,还是可以生育的年纪。

    别看她们这些寡妇没田没业,可是她们却有一套全旭赏赐的房子,完全可以吸引大名府步弓手们入赘,只要入赘,全旭就可以获得二三十名青壮家丁,无论是拿着兵刃自卫,还是耕地,人手短缺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当然,全旭如果想要招人,其实不算难。

    毕竟灾荒遍地,如果不是全旭的大院偏僻,如果不是袁世卿和罗明世他们刻意隐瞒消息,一旦消息传开,全旭想招募一千人,一万人都不困难。

    可关键是,无恒产者无恒心。

    别看袁世卿和罗世明同样是灾民出身,他们可不看好其他灾民,认为他们居心叵测,一旦招募到全氏大院,肯定会给全旭大院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隐患。

    “这……”

    全旭迟疑起来。

    他是现代人的思维,认为婚姻和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别说他只是众人的老板,就算是亲生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问题,同样会爆发激烈冲突。

    “她们会同意吗?”

    “她们都卖身给了东家,东家要杀要刮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袁世卿笑道:“再说了,她们早就想男人想疯了,东家这是成人之美!”

    全旭点点头道:“好吧,这事你去和她们商量一下,我的原则是,全凭自愿,咱们不搞拉郎配!”

    袁世卿点点头道:“好的!”

    袁世卿和罗世明马上他们通知那些负责招待这些大名府青壮的军大衣,商量一番,开始分头行动,他们有意无意显摆全旭的豪阔。

    “哎,兄弟,你穿这么少,冷不冷啊!”

    “你说呢,怎么不冷,这不是没办法吗?”

    “看到没,棉衣,棉鞋,棉帽子!”

    军大衣们得意的说道:“这都是我们东家赏的,就你们今天吃的白面和大米,我们天天吃,不限量,管饱。”

    “吹牛吧!”

    “还真不是,信不信由你!”

    “你们东家还招人吗?”

    “不招啊。”

    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一脸失望,白面馒头和大米,在后世是属于最低生活消费品,杂粮比白面馒头更贵。

    有人说杂粮便宜,绿豆、豌豆、扁豆、高粱哪一样其实都比大米和麦子贵,至于玉米大宗物资非常不好买,一般而言都是被饲料加工厂预订了。

    军大衣亮搂住失望的青壮:“兄弟,别灰心,娶媳妇没?”

    “连自己都吃不饱,上哪娶媳妇?”

    “我给你指条路!”

    “大哥,请说!”

    “看到对面那个正在做饭的大嫂吗?”

    “看到了!”

    “她是一个勤快人,关键是她还有一套房,看到没,就是这样的大白房子,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怎么做,你该知道了吧!”

    “可是,我养不起他们!”

    “笨,你不是有双手吗?有力气吧,我们东家可是大好人,从来不亏待自己人!”

    像这样的事情,在整个全氏大院随处可见,也随处上演。

    全旭又浪费了八百多斤大米,一千多斤白面,总算把三千多头大牲口给喂饱了。

    全旭也松了口气,这帮牲口们实在太能吃了。

    “全兄弟,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以后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

    “好说,好说!”

    众人吃饱喝足。

    此时的全旭大院前,一辆一辆大车上,摆放着一麻袋一麻袋粮食,全部都是颗粒饱满的麦子。

    “卢大人,这是一千石麦子!”

    全旭当然也会做人,三千青壮每人三斗粮食,加起来九百石,还有一百石就是卢象升的好处费。

    卢象升苦笑不得的望着全旭:“你啊,把我想象成什么人了!”

    “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我准备在大名府城里开一家店,不知可以吗?”

    “非常欢迎啊!”

    卢象升看了看天色道:“时间不早,我们回去!”

    “后会有期!”

    随着卢象升与雷时声等大名府步弓手相继离开,全氏大院开始了慢慢恢复平静。

    当然,今天过后,全旭的名气就开始变味了,很多人咒骂他不地道。

    然而,全旭的脸色却越来越冷。

    周楚虽然是一个硬骨头,宁死都没有出卖五柳黄立极。

    然而,他并不知道,全旭在明末就是一张白纸,除了与黄氏有利益冲突,与其他人暂时没有冲突,在知道这股土匪是被人邀请过来的时候,全旭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五柳陈应那个胖子。

    “世卿啊!”

    “在!”

    “你说,有人惦记着咱们的粮食怎么办?”

    袁世卿还没有来得及说话。

    站在全旭身后的三娘,顺口接过话茬:“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三娘抓住全旭的手道:“要不,让雅典娜……”

    全旭正愁不知道怎么对付黄家,当听到三娘说到雅典娜,他反而恍然大悟,顿时有了主意。

    可以利用无人机,在神不知鬼不觉,潜入五柳黄府,然后引爆炸药,正巧,TNT他有,缺的就是一个遥控装置,不过对于吴铭等人来说,那实在太简单了。

第三十九章所谓的忠诚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

    “哐啷,哗啦……”

    黄立极正在喝茶,可是当他听到全旭率领众庄丁全歼钻林豹周楚麾下四百余的消息时,手一哆嗦,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半杯热茶,浇在他的腿上,烫得他蹭的一下起身,然而,他毕竟不再年轻,手脚跟不上自己的脑子,随即瘫倒在地上。

    两名丫鬟急忙上前扶起黄立极,黄立极挣扎着推开两名丫鬟,上前抓住陈应的衣领:“你说什么?再给我说一遍?”

    陈应苦笑着道:“钻林豹周楚麾下四百余人,让全旭那个小子全歼了,一个也没有跑掉,周楚被斩掉一臂……”

    黄立极难以置信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周楚的能力,他是非常清楚的。

    天启七年,崇祯登基,随即清算阉党,罢免了他这个内阁首辅。作为锦衣卫世袭指挥同知的长子黄蘅若也被牵连,当时黄蘅若在锦衣卫的亲信、骨干成员将近六百人,装备着绣春刀、鸳鸯战袄,加上亲信家丁,付出了三百余人的伤亡,这次拿下周楚。

    而全旭不同,他们已经调查得非常清楚。

    全旭身边只有新近招募的灾民一百多人,其中过半是老弱妇孺,青壮男人在六十余人左右,战斗力低于让人发指。

    如果是训练有素的武装家丁,六十余人确实是可以借助高大坚固的院墙击退那些没有攻城装备的土匪。

    然而问题是,这不是借助高大坚固的院墙击退,而是全歼。打败四百多名土匪和全部歼灭四百多名土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就算是出动三千官军,如果不是将土匪堵在绝地中,他们不可能全歼周楚。

    陈应哭丧着脸道:“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是…那四百多名土匪真的被他全歼了呀!卢象升今天带着三千步弓手出城,他们还没有抵达金堤,战斗已经结束了。据说,周楚昨天夜里在金堤边上的破庙扎营,半夜破庙大殿坍塌,把周楚麾下骨干土匪都埋了,全旭那个小子趁机带着麾下庄丁一拥而上,当场就砍死一百多人,余下的人更是一个都没跑掉,不是被斩了就是被他活抓,老爷,这可怎么办啊?”

    黄立极面色发白,不过到底是当过首辅的人,他很快就冷静的下来。

    黄立极非常清楚,慌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把问题搞得越来越糟糕。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很快,黄立极的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主意:“你带着钱,赶紧进京,上下打点一下,向那些言官、御史透露,卢象升卢大知府,准备劫富济贫,抄了五柳黄家,赈济灾民!”

    陈应哭丧着道:“老爷……可是,得花多少钱才能喂饱那帮饿狼啊!”

    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出了名低,一个县官,正七品,年俸90石米,更可怕的是,有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的的米他们是拿不到的。

    那一部分就光明正大地被皇帝折换成别的东西,例如绢布、棉布,甚至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就像卢象升这样的正四品知府,他一个月的俸禄相当于24石米,加大约人民币三千多块。

    至于都察院的御史们,他们都是典型的权重位轻,俸禄收入大约与正七品县令差不多,既每个月七石五斗粮食,这些粮食吃肯定是吃不完,可关键是,像他们这些官员可不仅仅需要吃饱,也需要吃好,还要有体面的排场。

    可是俸禄就这么多,他们的钱从哪里来?

    只能想办法,

    所以,中国丈母娘抬高房价,自行车过多导致拥堵,应该取缔自行车之类的奇葩观点就出来了。

    他们不是没有脑子,而是屁股决定脑袋。

    黄立极利用御史言官给卢象升上眼药的思路其实是对的,正所谓伴君如伴虎,谁也不敢保证一辈子会官运亨通,更不敢保证致仕以后,会不会地方官员欺负。

    前内阁首辅被现任知府抄家,一旦这个口子开了,可就在官员们头上挂着一柄利剑,将心比心也好,兔死狐悲了也罢,那些御史言官们肯定会仗义执言。

    ……

    就在黄立极派出陈应北上京师的同时,亲自审问过周楚之后,卢象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并不是周楚的供述有问题,相反,非但没有问题,反而一切正如全旭之前所说的那样,正因为如此,卢象升反而更加疑惑了。

    这话听起来有些绕口,事实上,却说不通。

    周楚不是刚刚上山的雏鸟,他是一个活跃在鸡鸣县将近十年的悍匪,而且又是边军出身,他不可能不检查留宿的破庙大殿,就算不为了大殿的安全性,也会检查有没有其他危险。

    大殿倒塌,将他身边的骨干土匪全埋了,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失误。

    这样的失误,出现在一个刚刚上山为匪的新手身上并不奇怪,可是周楚却是一个积年老匪,这样的人,都比猴还精。

    他能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所以,卢象升一方面派出杨陆凯悄悄去勘察破庙现场,反而更加迷惑了。

    现场的尸体确实是有一百多人是被坍塌的破庙砸死的,也有一部分则是残缺不全,比如一具抬到卢象升面前的上体,下半身完全消失。

    “这是腰斩吗?”

    杨陆凯摇摇头道:“不是,如果是腰斩,伤口会平整,更重要的是,他的内脏被挤到口腔,显得他的腰腹部位,更像是被重伤碾压……”

    杨陆凯拿着刀尖拨开那具尸体的口部,只见里面露出已经发紫的肺。

    卢象升又问道:“碾压?是不是大车?”

    “多大的车?”杨陆凯一脸迷惑不解:“即使再重的马车,那也只是压断骨头,可这太离谱了!”

    针对诡异和不寻常,卢象升并没有认真追究,无论是全旭雇佣杀手也好,蓄养家丁也罢,其实无关重要,只要他露出狐狸尾巴,在朝廷百万大军面前,野心家是没有市场的。

    更何况,卢象升也不会眼看着全旭坐大。

    不过,卢象升的真正目的可不是为了破案,他非常容易从土匪口中得到了他想要的情报,这股来自永平府的悍匪钻林豹周楚,正是受前内阁首辅黄立极所邀请,目的就是为了铲除全旭。

    这一点就足够了。

    卢象升一边骂黄立极无耻,愤怒之下奋笔疾书,一份奏折飞一般送往京师,一份是报捷的,还有一份是告状的!

    姓黄的,你敢放纵土匪洗劫我的地盘,我跟你没完!

    钻林豹周楚洗劫大名府一案,持续发酵。

    黄立极率先恶人先告状,占据了先手,御史言官开始攻击卢象升欺负致仕官员,帽子扣得挺大,黄立极是崇祯皇帝钦点的铲除阉党的功臣,所以,打击黄立极的卢象升就是为阉党复仇。

    卢象升是天启二年进士,入户部观政,后升迁为员外郎,外放大名府知府,正值阉党气焰嚣张的时候,要说卢象升与阉党关系莫逆,还真有人相信。

    然而,卢象升可不是一个人,他是东林党。

    尼玛,敢动我东林党的正人君子,喷你没商量,论嘴炮,我东林党认了第二,谁人敢人第一?

    于是,双方摆明车马,展开全方位的互喷。

    结果不重要,证据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态度。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全旭,则完全置身事外。

    在袁世卿和罗世明的蛊惑下,大名府步弓手共计三十六名男丁,自愿卖身为奴,成为全旭的家丁。

    全旭的大院,人口正式突破二百大关。

    全旭深知,所谓的忠诚,其实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只要筹码足够,别说背叛亲人和朋友,左手都有可能出卖自己的右手?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有人花钱买你的右手,一千万不心动,一个亿呢?估计肯定有人左手砍右手。

    全旭为了让这些庄丁成为他的铁杆心腹,他决定再加大对庄丁的福利,让他们没有背叛自己的理由,当然,即使别人想收买,那也需要沉重的代价。

    全旭没有直接让这些大名本地青壮与府里的寡妇们拼户成家,而是召开了第一届全员大会。

    会议地点,就是全氏大院的集体食堂。

    等到所有人都到齐了,全旭与三娘一起来到食堂里搭建的高台上。

    此时无论大人或者小孩,二百多号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他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全旭咳嗽一声:“诸位安静,大家都听我说!”

    众人很快就安静了下来,有的小孩子捣蛋,一巴掌过去,马上就老实了。

    既然是全员大会,就连一直不常露面的汤邱氏、辛方氏也出现在前面的座位上。

    全旭望着众人微微笑道:“咱们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的来自河南,有的来自山东,也有的来自河北,不管来自哪里,从现在开始,咱们都是一家人。今天召集大伙过来,有几件事要宣布!”

    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大家伙都竖起耳朵认真听。

    全旭接着道:“第一件事,我准备办理一座学堂,让所有的孩子都去读书!”

第四十章寇可往我亦可往

    要说整个全氏大院里对孩子读书最上心的人,非袁世卿莫属。

    谁让他是全氏大院里,除了全旭以外,唯一的读书人呢?

    他好奇的望着全旭问道:“东家,这个学堂学费贵吗?”

    在明朝读书学习的成本非常高,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本五千字左右的《道德经》,市面上正常的价格则是五六百文,也就是五钱或六钱银子,相当于三十斤大米的价钱,除了《平安经》以外,市面上所有的书都卖不了这个价格。

    除了书籍和笔墨纸砚,老师的费用也很高,一个富农之家,根本就供不起一个读书人,读书人至少是整个家族或者是一个宗族集体供养,还不见得可以成功。

    当然,这又和明朝的极低的录取率有关,每三年一次科举,以崇祯元年为例,一甲进士三人,分别是状元陈于泰,榜眼吴伟业,探花夏日瑚,二甲赐进士六十七,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百七十九人总共三百四十九人。

    博士后,非常牛逼吧。自2015年以来,中国每年招收达一万七千人,而大明朝的进士只相当于博士后的将近五十分之一。

    恢复高考以来,中国有一亿一千多万本科生,这个比例更加吓人。

    袁世卿想让袁宗第读书,他给袁宗第取名,这个第字,除了代表次序,就是代表科第以及,宅第的意思,第代表的是官员和贵族的宅子。

    当然,这也是作为一个父亲对儿子最大的期盼。

    虽然平时有袁世卿对袁宗第的教导,他也识几个字,可以熟读《百家姓》和《三字经》,当然还属于开蒙阶段。

    袁世卿自身学问有限,只能勉强算是粗通文墨,对于袁宗第的读书,也有心无力。

    全旭摆摆手道:“收你们也交不起,所以不收费,我何必费这个劲?这个算是我给大家的一项公共福利,人人有份的,当然,如果你们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读书,我也没办法了。”

    反应过来的庄丁,纷纷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由于明朝的读书人实在太少,所以读书人的地位非常高,即使没有功名,比如袁世卿这样的人,他们也不会饿死,随便找个事儿,也不用卖力气,比普通百姓容易得太多了!”

    哪一个父母不想让子女读书上进?

    只是,在明朝这样的时代,读书的代价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承担不起,再加上学堂少得可怜。

    不是官学就是地主乡绅办的私塾。官学费用高,而且需要官宦子弟,平民子弟没有机会。

    地主的私塾,只招收宗族子弟,穷人更是无福消受。

    可以说,读书认字的权力已经被有钱人给垄断了,穷人只有羡慕的份。

    现在,全旭也要办学堂。

    当然,他也是私塾性质,只招收属于自己人的孩子。

    最激动的莫过于,那些原本准备入赘全氏当庄丁的大名府本地青壮。

    一名长得憨厚的青壮,学着袁世卿的样子,先举手:“东……东家,俺……俺……能不能……”

    全旭还以为这个人是结巴,他并没有催。

    那名青壮憋得脸通红道:“俺不想入赘了,俺卖身给东家,俺有个侄子,过继俺名下,能不能过来上学!”

    全旭望着这名青壮,其他青壮也都一脸期盼。

    他们需要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希望可以获得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个学堂只招收自己人!”

    那名憨厚的青壮,突然起身,来到全旭面前,扑通一下跪在面前:“全老爷,俺给你磕头了,俺求求你……”

    全旭不是烂好人,他想了想道:“可以是可以,不过……进入全氏学堂,必须忠于我!”

    “俺发誓,俺马大成这辈子只忠于全老爷,赴汤蹈火……上刀山下油锅……我……不眨眼!”

    全旭想了想,他准备的学堂可以容纳三四百人规模,可是现在所有的孩子,包括四喜这样的小屁孩都算上,也不过几十人,教一个也是教,教一群也是教。

    “可以!”

    “谢东家!”

    “俺也发誓,俺外甥……”

    很快,三十六名青壮男子,无一例外,纷纷宣誓效忠全旭。

    全旭被吵得头大如斗:“都别说话,你们这些人,每个人可以有两个名额!”

    众大名府的青壮们感激泣零。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袁管事,你明天带几个人进城,带着银子,聘请两名先生,一名郎中,咱们在院里成立一个诊所,将来谁要是有病,就去诊所看,当然,看病也不要钱,前提是,属于我们自己人,只要离开全氏,那就不再享受这个待遇!”

    众人面面相觑,好一阵子这才相信是真实的。

    顿时,众人哭声一片。

    明末医疗卫生差,几乎每个人都有亲戚或朋友,因为没钱治病,得病只能活活等死。

    全旭不需要郎中有多高的医术,他可以在后世买一些感冒药、消炎药等非处方药,明末人的抗药性非常差,几乎可以做到药到病除。

    他这样既可以少投入,也可以收买人心。

    “东家是好人哪!”

    罗世明不自觉的跪下来了,他是全旭的第二个受益人,要不是全旭,罗世明的儿子罗满福就病死了。

    随着罗世明下跪,整个食堂的人全部都跪下来。

    众人哭的稀里哗啦,

    全旭望着众人说道:“近来,我发现我发给你们的新衣服,你们穿得油光发亮,简直就是叫花子,这不怪你们,我过几天再去买一些衣服,每个两身冬装,替换着穿,前提声明,谁要是再给我穿成叫花子,就给我滚出去!”

    众人微微一愣,不知所措。

    “咱们以后,会建一座公共澡堂,等澡堂建好了,每个人都要养成天天洗澡的习惯,不然就给我滚蛋,老子才不要跟邋遢鬼住在一起!”

    众人连连点头。

    说到最后,全旭指着后方的粮仓方向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这句话的意思是,咱们是好人,可是这世道好人也没有好报,咱们关起门来过日子,不招谁不惹谁,可是鸡鸣县的钻林豹,跑了两百多里过来抢咱们的粮食,粮食要是被他们抢走了,咱们怎么办?”

    那名面相非常憨厚的大名府青壮马大成,一脸铁青:“干他娘的!”

    “对!”

    全旭指着罗世明道:“咱们缴获的家伙不少,给大家伙发下去,刀、枪、棍、剑,斧、钺,钩、叉,甭管什么,只要土匪再来,干就完了!”

    全旭把全院共计一百零七名壮年男子包括四五十名壮年女子,分别编成三队。

    练习功夫,寻救自保。

    安排完这些事情,全旭开始准备返回后世。

    这次回去,银子他不准备带回去。

    银子在后世实在太便宜了,工业银的品质高,价格很低。

    但是从周楚那里缴获的古董、字画,他却准备拿回去变现,顺便再采购一大批物资过来。

    就在全旭将满满一大箱子古董、字画,分别装好的时候,三娘进来了。

    “相公!”

    “怎么了?”

    “那个……”

    “别吞吞吐吐!”

    全旭笑了笑,伸手抚摸着三娘的脑袋:“什么事?”

    “后院那些女人,你交给我吧!”

    全旭不解的望着三娘:“你要那些女人做什么?”

    “保护好咱们的后院啊!”

    三娘看着全旭迟疑,她急忙道:“你别看我小,我可是跟我爹学过武的,真打起来,你都不是我的对手!”

    “切!”

    全旭不相信。

    “相公,我要出手了!”

    “来吧,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

    三娘脚尖一点地面,仿佛像箭一样扑向全旭。

    全旭没有想到三娘的力量这么大,直接将他扑倒在床上。

    三娘骑着全旭腰上:“怎么样?我厉害吧?”

    “厉……厉害!”

    就在这时,丫丫,也就是现在的辛月走进来,正看着三娘骑在全旭身上,她的脸瞬间羞红了。

    虽然辛月才九岁,可是对于这个十一二岁就嫁人的年代,她比后世的女孩更成熟。

    辛月急忙捂住脸:“我没看见!”

    全旭拍了拍三娘,三娘顺势躺在床上。

    “什么事?”

    “老爷,罗管事求见!”

    全旭整理一下衣服:“让他进来!!”

    罗世明不是一个人进来的,后面还跟着那名一脸憨厚相的马大成。

    “东家!”

    “老爷!”

    “你们过来有什么事!”

    罗世明伸手一指马大成:“还是你说吧!”

    马大成挺起胸脯:“老爷,俺是大名人,知道钻林豹周楚!”

    “怎么了?”

    马大成望着全旭激动的道:“老爷,您是外地人可能不知道周楚,这些人这个禽兽可是抢了不少大户,现在他的人已经被老爷打败了,他的老巢鸡鸣寨估计剩不了多少人,趁着他们还不知道钻林豹栽了,咱们可以过去……”

    全旭心中一喜,可是转念一想:“咱们才多少人,而且他们占据有利地形,恐怕不好对付!”

    马大成道:“只要老爷想打周楚的老巢,人手不是问题!”

    全旭瞬间就明白了马大成的意思,就是他出面雇佣大名青壮步弓手,剿灭周楚的老巢。

    当然,由于全旭是民,步弓手也是民,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当然,越境也是麻烦,必须要避开当地的永平府的官府。

    其实全旭跟周楚还没有仇。

    周楚原本是想对付全旭,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就被全旭的末日堡垒给干挺了。

    全旭听着周楚老底挺厚,更何况这仅仅三天功夫,周楚可就抢了将近三万两银子的财货,如果是老巢,那里面……

    全旭的眼睛越来越亮:“寇可往我亦可往!”

第四十一章我把他当闺蜜他居然想睡我

    事实上,自从卢象升来到大名府担任知府以来,大名府本地的庶族地主和豪强,包括普通百姓们,就与卢象升达成了一条稳固的利益联盟。

    大名青壮步弓手出力为卢象升剿匪,而所得收益,则由卢象升与青壮们平分。

    这些步弓手们本来想借着周楚入境捞一笔,可惜,周楚所部被全旭全歼了。

    大名青壮们想要过个肥年的愿望也落空了。

    如果不是全旭又是办学,又是免费医疗,免费衣服,把马大成给收买了,他绝对不会提意远途奔袭鸡鸣寨。

    要知道二百多里在明末这可是一个非常远的距离,他们可走至少两天以上。

    当然,骑快马则是另外算。

    就像黄立极派出人通知周楚,就是骑着快马,十个人二十匹马,仅仅用了不到一天的功夫就抵达了鸡鸣寨。

    另外,奔袭鸡鸣寨也有一定的风险。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思维。

    全旭如今的高度与之前不一样了,他不再甘心当一个小地主。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全旭需要一支可以强而有力的军队,从而可以实现自己立足大明的根本,以大名府青壮为主的天雄军就很容易进入了他的视野。

    天雄军却是明末最强的野战步兵之一。

    现在与他们打好关系,却是全旭乐意见到的。

    全旭随即道:“大成,你马上回去联系他们,把丑话先告诉他们,我需要五百青壮,必须听从我的指挥,不用担心我瞎指挥,战死的人,我给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重伤的包治,给十两银子安家。愿意过来的就过来,不愿意就算了。另外,家伙你们不用担心,我这边有,粮食也不用准备,我也有!”

    马大成兴奋的道:“老爷,俺这就走!”

    “嗯!”

    “罗世明给马大成准备一头驴,让他速度快一点!”

    马大成兴奋的跑去准备。

    三娘望着马大成的背影,有些担忧的道:“相公,相信他吗?”

    “这不是关键!”

    全旭冷笑道:“最关键的问题是,卢大人怎么看待这件事!”

    越境打击鸡鸣寨,容易留给对手口实,哪怕这件事以全旭牵头。

    如果没有卢象升的默许,他集结不起来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

    此时,卢象升也需要证据,可以扳倒黄立极的确切证据,那么,这一次奔袭鸡鸣寨就必须去。

    更何况,全旭还有一件作弊器,那就是末日堡垒。

    末日堡垒上有电台,有可以监控三十公里范围内的预警无人机,所以,他就可以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反正,马大成联系青壮需要时间。

    末日堡垒的油箱还是满的,几乎没有怎么消耗,全旭只等天黑,准备空身返回。

    然而任何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当天晚上,刚刚吃饭的时候,这边辛月刚刚把饭端上来,就听到罗世明过来汇报:“马大成来了!”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足足带了五六百名青壮。

    谁让全旭的食堂都是大米和白面的,随着马大成回到老家那边一说,呼呼啦啦五六百人就这样一路小跑着过来了。

    没说的,全旭直接安排食堂给他们饱餐一顿。

    就在做饭的功夫,马大成介绍众头目与全旭认识。

    “在下王玉郎,盘营王家保保长,见过全爷!”

    王玉郎与黄立极不仅仅属于一个镇长,反而住得极近。不过,由于黄立极家世太显赫,所以王玉郎一族被黄氏欺负的极惨,能够恶心黄立极,他们王氏宁愿不要钱也干。

    “幸会幸会!”

    “在下马二虎,马大成的弟弟!”

    “在下李善!”

    “俺叫赵德有!”

    “刘得发!”

    正好六位保长,加上所有保丁共计六百六十人。

    全旭趁着饭菜没来,咳嗽一声道:“诸位,安静一下,我先说两句。诸位也都知道,全某初来大名府,不招谁不惹事,他钻林豹却来洗劫全某,正所谓,泥土还有三分性,何况是一个人?这口气,我咽不下,可是全某身单力薄,只能仰仗诸位了!”

    赵德有、刘得发、马二虎等人纷纷笑道:“好说,好说!”

    “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先把规矩讲清楚!”全旭望着众人说道:“第一点,所有战功我可以全部都不要,但是,诸位也知道,我这边还有两万多亩地,需要用人来耕作,所以这一次,咱们能少杀人,就少杀人,把青壮和孩子都留下来,我这边收人,一个活人给三两,或者两百斤麦子,人头,你们自己拿着找卢大人换钱,我一概不管!”

    众青壮听到这话,议论起来。

    卢象升奖励他们,一般都是折杂役或地方税,毕竟,作为知府,税收是衡量他政绩的重要标准。

    人头拿到卢象升那里,其实是捞不到什么好处的,充其量是在挖沟渠或河沟的时候,少干几天活。

    可是活人交给全旭,就能换两百斤麦子,这买卖他们都记在心上。

    全旭接着道:“还有第二点,那就是一切缴获,不能私藏,谁要是犯了这个规矩,王保长,赵保长,你们的人,你们自己处理!”

    王玉郎道:“可以!”

    “当然,全某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咱们真要是打下来了鸡鸣寨,所缴获的钱粮,粮食规你们,我一两不要,银子咱们平分,你们说怎么样?”

    “好,全爷仗义!”

    全旭自然不是真正这么大放,粮食他在后世买的极为便宜,他不需要这些东西,可是银子也便宜,不过,他相信,周楚肯定有黄金和古董、字画、玉器之类的贵重物品。

    在粮食上占了这么大便宜,这些青壮们也不好意思在这方面与全旭计较太多。

    全旭看着众人都同意了就大笑道:“今天晚上,大家敞开肚皮吃,能吃多少吃多少,食堂不要停,把馒头、包子、饼子、米饭使劲做,争取天亮之前,做够每个人十斤干粮,准备路上吃!”

    全旭安排完这一切,暗中交待了罗世明,让罗世明从庄丁抽出一个大队,也就是五十人,跟着众人一起行动。

    ……

    全旭这才返回后世,他是在河北易县去摩天岭的路上穿越明末,所以再次醒来,他一样在摩天岭的路上。

    深更半夜,周围连个人都没有。

    全旭暗道失策。

    他身后还是那只装满了古董和字画的硕大箱子,份量实足,足足有一百五十斤开外,全旭勉强可以抱起来,但是却走不了路。

    就在全旭一筹莫展的时候,山道上出现了一道车灯灯光。

    全旭急忙用手挡住眼。

    那辆车缓缓停在全旭身前莫约十几米的地方。

    全旭望着车灯:“麻烦你,能不能捎我一段?”

    “格格,凭什么?”

    一个如同银铃般的笑声传来。

    “唐突了!”

    全旭没有生气,对于陌生人来说,愿意帮你那是人情,不愿意帮你,才是本分。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女孩。

    全旭无奈的打开手机,看了看,这里距离北京大约一百五十公里左右,距离县城也有三四十公里,走是肯定没戏,他想了想,掏出手机,正准备拨打电话。

    那名女孩笑了笑:“如果,你求我,我可以考虑……”

    “不用了!”

    全旭皱起眉头,这名女孩打扮非常炫酷,黑衣紧身衣,耳朵还带着硕大的耳环,有种社会人的感觉。

    “付师傅,麻烦你……”

    “你这个人真没有意思,开不起玩笑啊,上车吧!”

    全旭一愣,只见那名女孩打开子车门,停在他的身边。

    “我数三个数,你要是愿意等就等吧!三,二……”

    “谢谢!”

    全旭挂断了电话,他要等到司机来接他也需要两个小时。

    当然,他也可以打滴滴,然而这里是旅游区,滴滴车在这个时段,周围应该没有。

    全旭吃力的抱起大箱子,走向那辆车尾。他这才发现这是一辆林肯飞行家,好在飞行家的后备箱足够大,如果是一般的轿车,还真放不下这个大箱子。

    全旭坐上副驾驶座:“非常感谢,我叫全旭,我会付出给车费!”

    “切!”

    那名女孩满脸不屑:“我稀罕你那点油费?”

    “也是,能开起六七十万的车,自然不差这点油费!”

    那名女孩一边开车,一边好奇的打量着全旭道:“你不嫌热吗?怎么穿这么厚?”

    此时,全旭这才发现,他在穿越前已经明明换了衣服,只不过,明末太冷,忘了把保暖衣脱下来了。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放在箱子里太沉,所以只好穿在身上了!对了,没请教……”

    “你可以叫我露露!”

    “哦,露露好名字,这么晚上,你怎么会从这里经过?”

    露露气愤的道:“别提了,他妈的,我把他一直当最好的闺蜜,他妈的,居然想睡我。”

    PS:非常感谢落花时节看花落500币打赏,书友20170812201455485100币打赏,书友20201218231452735100币打赏,tx祖国500币打赏,叫我小天500币打赏。

元旦快乐

    不知不觉,进入了2021!

    新的一年,祝愿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在过去的2020,老程比较颓废,网文停了大半年,更新也只有八十多万字。

    作为一个资深扑街,太想上岸,所以,我悲剧了,被外面的世界诱惑住了……

    今年一定要好好码字,争取可以取得好一些的成绩。

    关于本书,综合书友的疑惑,在这里答疑一下。

    第一,关于主角的发型问题。

    首先,主角籍贯设定在湖广龙山,在明朝这里属于土司管辖,自由度很大,另外由于民族成分复杂,这里不能与中原相比。

    第二,就是剧组多大的问题。

    可能说隔行如隔山吧。如果稍微了解一下,就不会这么奇怪了。就像电影《大决战》,采取了大量长镜头,动用了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兰州五个军区和海、空军的一些部队,陆军航空兵以及有关院校、武警部队共二十几个军级单位,三十几个独立师团单位,共约13万官兵参加了拍摄,累计达330余万人次。仅是八一厂1000多职工中就有近800人参与了拍摄,参拍群演更达15万余人次。同时,还动用了大量的坦克、火炮、飞机、舰艇等大型军事装备。

    《大决战》所用各项物资也堪称军事片之最:TNT炸药160吨,共方棉衣5823套,国方棉衣4331套,血浆100公斤,可炸汽车100辆,真坦克50辆,空炮弹170多万发,真炮弹1万多发,药品仓库20间,药品120吨,老式电话100部。

    那么,请问网友,大决战这么大的剧组,需要多大的场地?可以想象吗?

    另外,去过横店的朋友,就应该明白秦王宫到底有多大。

    这是陈凯歌拍摄历史巨制《荆轲刺秦王》动用四个亿建造的秦王宫。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有雄伟壮观的王宫宝殿27座,主宫“四海归一殿“高达44.8米,面积17169平方米。长2289米,高18米的巍巍城墙与王宫大殿交相辉映,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秦始皇并吞六国,一统天下的磅礴气势。还有一条长120米,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秦汉街“,充分展示了秦汉时期的街肆风貌。

    横店故宫,是按照北京紫禁城一比一的比例修建的,占地1500亩,汇聚了京城宫殿、皇家园林、王府衙门、胡同民宅等四大建筑系列,真实地再现了北京故宫原貌及老北京民居。

    主体建筑有太各殿、乾清门广场、乾清宫、坤宁宫、漱芳斋、承天门、午门、养心殿、军机处、西陆六宫等。虽然是“克隆”,但气势却是一样的恢宏。

    四月份是横店淡季,过去玩玩,花费一千多点。可以过去看看,当然,除了这些还有清明上河园,大宋风情街。

    还有长达三点八公里的汉风街,西安的大唐不夜城,以及芙蓉园,面积同样非常大。

    至于天气,造雪机并不复杂,秋天喷出一座雪山,老程也见过,所以才会出现了那样的情节,一直没改而已。

    好了,最后祝愿大家,新年快乐,发大财,顺利脱单!

第四十二章那个老女人是我妈

    “扑哧!”

    全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居然还真有人相信男闺蜜。

    难道不知道男闺蜜也好,蓝颜知己也罢,其实就是备胎。

    蓝着蓝着那就绿了。

    露露一边开着车,一边吐糟着她的那个男闺蜜。

    全旭笑而不语。

    突然,全旭的手机响起,来电显示是李思维。

    全旭朝着露露打着禁声的手势:“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露露识趣不再吐糟。

    “喂,全董,项目部已经把剧本筛选出来了,您什么时候有空,过来看看剧本……”

    不等李思维说完,全旭打断道:“这个项目,我全程不参与,你们可以放手施为,没有人干涉剧本人设,没有人为了捧角而加戏份,我只要结果,只要不赔得太惨,都可以接受!对了,让你招募的贸易公司人员,招募到了吗?”

    李思维好一阵子没有说话。

    她作为影视圈的老人,非常感动。

    这样的老板,李思维从来没有遇到过。

    无论做什么事,最怕的偏偏是外行指导内行。

    可是影视行业,偏偏是这么一个奇葩的行业。

    几乎九成九的创作人员,也就是编剧。

    恰恰是最没有地位的人。

    资方,拿钱的大爷们,可以对着编剧指手画脚,肆意妄为。

    导演可以随意更改剧本,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当然,有的导演本来就是科班出身,基本功在,这样的电影或电视剧在改动之后,还能看。

    可关键是那些狗屁不通的导演,再加上狗屁不通的演员。

    知名演员脾气大,权力大,可以随意改剧本,恨不得让对手戏的角色改成背景墙,一句台词都没有。

    他们最大的愿望是唱独角戏,最好从头到尾都是他的一个人舞台。

    那么,结果就悲剧了。

    这样的电影能看吗?

    能看,才有鬼。

    凭着一张脸,连半点文学涵养都没有的脸蛋们,恰恰是最喜欢改剧本的。

    当然,也有的资方为了捧他们捧的演员,要么毫无逻辑的删除戏份,随意加戏,结果拍出来的自然是不伦不类,最终却是编剧背锅。

    比如那句话雷人的台词:“一枪在八百里开外干掉一个鬼子!”

    放眼中国,哪一个编剧会连如此常识性的东西不知道?

    还有九岁爷爷被鬼子杀了,他特别恨鬼子之类……

    这个锅其实不是编剧的锅,只是各方面综合原因。

    好一会儿,李思维这才用颤音道:“已经全部办好了!”

    “全部办好了?这么快?”

    “宏远国际贸易公司破产倒闭,我与房东是闺蜜,顺便把宏远国际贸易公司办公区和仓库都租了下来,租金一千八百万元!”

    “李姐办事,我绝对放心!”

    全旭笑了笑道:“把公司地址发给我,我直接过去看看!”

    “好的,稍等!”

    全旭从微信里接到公司地址,还有总经理林铃的电话。

    全旭将电话随手拨了过去:“喂!”

    “你好,你是……”

    “请问你是苏彤吗?”

    “我是全旭!”

    “全董好!”

    “请问你现在公司吗?”

    “不在,我在家,不过我可以在半个小时赶到公司!”

    “非常好!”

    “我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到!”

    ……

    全旭挂断电话,将地址指给露露看:“能不能将我送到这个地方?”

    露露瞄了一眼地址,笑了笑:“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富二代?”

    “你还是太年轻了!”

    露露微微一愣。

    “难道我不能在你面前装逼?吹牛逼不行吗?”全旭耸耸肩,指着手机道:“我不能演双簧,骗你上当!”

    如果全旭心虚反而会让露露感觉有鬼,然而,他却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显得他真诚。

    “哈哈,你这个人有意思!”

    露露笑了笑道:“你是做哪一行的?说不定咱们有机会合作!”

    “哦,我是影视,你呢?”

    “我是律师,我毕业后与同学合作,一起创办了春晓律师事务所。”

    “你这是诅咒我官司缠身?”

    “哼,你应该庆幸我不是医生!”

    “医生怎么了?”

    全旭恍然大悟。

    露露不愧是律师,非常健谈,一路上只见她的小嘴噼里啪啦,一直说个不停。

    两个小时后,全旭来到位于朝阳区的一栋写字楼。

    林肯停下来,露露从储物格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全旭:“以后,遇到商务纠纷或者经济纠纷,记得给我打电话,我算你便宜点!”

    全旭接过名片,只见上面写满了英语字母,与一串电话。

    “好的,再见!”

    “再见”

    那辆林肯飞行家很快消失不见了。

    就在这时,一名非常年轻的女子,身穿职穿装,来到楼下,她看向全旭,径直走过来:“全董好,我是苏彤!”

    “你好,你好!”

    全旭打量着苏彤,感觉她有些熟悉,居然和李思维的样子有几分相似。

    全旭问道:“冒昧的问一句!”

    “什么?”

    “您和李思维李姐有什么关系?”

    “什么?那个老女人你叫姐?”

    苏彤似乎非常不满,随即恢复正常:“不怕你笑话,她是我妈,怪不得有公司愿意聘请我当总经理……”

    “哦,不必误会!”

    全旭微微笑道:“我看重的更是你的能力,李姐……李思维的面子在我这里,不好使,如果你不能胜任这个职位,我还是会把你开掉!”

    “这样最好!”

    全旭指了指身后的大木箱子:“公司还有其他人吗?”

    苏彤拿了电话,随即拨通电话。

    不一会儿,从写字楼里跑出来两名身穿保安制服的保安员。

    “苏总!”

    “这是我们旭日贸易的全董事长!”

    “全董好!”

    全旭指着身后的大箱子道:“抬到楼上去吧!”

    “好的!”

    全旭与苏彤一起走向办公楼,旭日贸易公司在写字楼的十三层D区,面积不算太多,大约五百多个平方左右。

    与其他的贸易公司几乎一模一样,一个庞大的开放式办公区,占了三百多个平方,可以容纳至少上百名员工,其次则是几间不大的会议室,茶水吧和总经理办公,董事长办公室。

    两名保安员抬着这口大箱子来到全旭的办公室。

    当然,这其实是原来的宏远贸易的总经理办公室,苏彤的办公室则是副总经理办公室。

    两名保安员把大箱子放进办公室的办公桌前。

    全旭示意他们离开,这里全旭打开大箱子,露出里面装着的古董,包括一只铜质香炉、一只三足凤翅铜灯,一只元青花花瓶,一套四个茶杯和一个茶壶,字画共计十三副,全旭之前看过,没有太有名气的人。

    苏彤有些不解的望着这些东西,她随手拿起一卷字画,缓缓展开。

    这是一副以东山再起的谢安为原型画的一副画,在全旭看来画质马马虎虎,谈不上好,也算不上坏,署名是什么清狂道人。

    他不知道这是谁,但是被周楚收了起来,用细绸包裹着,应该是值点钱的。

    这就是全旭的锅了,他对历史并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并不知道清狂道人就是郭诩的号,而且这个郭诩在明初属于豪放派的代表。

    他的山水、人物,风格豪放,笔法师略,清细柔和,墨气轠然,尤是绘古人清士。

    题署简逸,缙绅无不重之。与吴伟齐名,为吴伟、沈周、杜堇所推重。花鸟杂画,信手拈来,颇有奇趣。草虫书法工写兼备,其画风影响整个明前、中期。

    苏彤眼睛露出精芒:“全董,这是在哪里淘到的宝贝?”

    “这些东西,你给我变现!”

    全旭指着大箱子道:“瓷器六件,青铜器三件,书画十三幅!”

    苏彤点点头道:“我们可以去香港拍卖!”

    全旭笑道:“这事你全部做主,看着办就行,同时,帮我采购一批物资!”

    全旭从办公桌上掏出一支笔,随即写在纸上军绿色棉大衣五千件,劳动布棉衣、棉裤各五千件,保暖内衣一万套,解放式劳保高帮棉鞋一万双,大米一千吨,小麦一千吨,面粉一千吨,废旧高炭钢五千吨……

    全旭越写越让苏彤疑惑不解。

    全旭让她采购的东西,几乎清一色都是日常用品,而且附加值极低,几乎没有什么利润可言。

    全旭一口气写了足足满满两张A4纸。

    公司帐上有一千万,采购这些物资,贸易公司绝对不会给全款,最多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不足部分只能用这些古董回款结算了。

    全旭停止书写,这才望着苏彤道:“采购原则是尽管便宜,质量一定要过关,食品类,安全非常重要,这是拿去送人的,账面你想办法做平,当然最快,最好可以在三天之内把东西放到仓库里!”

    苏彤点点头道:“好的,全董,没有问题”

    “对了,忘记告诉你!”全旭走到门口转身望着苏彤道:“如果遇到破产或者说经营不下去的食品加工厂,像什么罐头厂,你给我买下来。”

    在明末,食品绝对是硬通货。

    全旭决定自己负责生产。

    在小冰河时期,粮食缺口实在是太大了。

    国内小批量买粮食还好,可是一旦大批量买粮食,估计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想到这里,全旭又道:“对了,粮食来源,如果有可能,最好在国外!”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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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介绍:
明末乱世,天灾人祸,遍地烽火,血流成河。
这是一个尸山血海血火交织的年代。
这是一个人命贱如蝼蚁的时代。
然而,对于全旭来说,明末却是他的天堂。
且看一个可以穿越两个时空的全旭,如何打造一个横跨现世与明末的超级帝国。
普通书群:617604339(所有人可以进)
VIP书群:732577450(两千以上粉丝值可进)我在明末有套房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在明末有套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在明末有套房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