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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x程志     我在明末有套房txt下载     我在明末有套房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三章这道具未免也太真了吧

    在国外寻找新的粮源,全旭有自己的打算。

    首先是,他的黄金来源问题。

    少量出货,暂时不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然而,大量出货,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那就太难了。

    全旭手中尚有一千黄金没有出手,可以预见,这次奔袭鸡鸣寨,他又可以获得大量黄金,黄金多了,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世界的十大粮食出口国,比如美国、巴西、印度、澳大利亚等等,本身又是资源大国,黄金的来源相对容易。

    到时候,在借着粮食交易的幌子,全旭想着把自己的黄金洗白。

    当然,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全旭需要武器,特别是自动武器用来在明末自保。

    普通人购买武器相对比较困难,如果全旭在国外建立粮食种植、加工基地,也可以成立自己的武器保安队,装备武器就水到渠成。

    目前,全旭的想法并没有直接告诉苏彤,先不说她可不可靠,尚且需要时间观察,就算可靠,需要达成这样的目标,还需要时间。

    在后世,全旭的底子太薄,也需要时间进行积累。

    不过,目前采购的粮食和生活用品,足够全旭在明末打开局面,两万多亩地,如果用上化肥和现代的种子,亩产超过一千斤,全旭一年至少可以收获一万吨粮食,足够做到收支平衡,甚至可以少赚一笔。

    全旭离开旭日贸易公司,准备返回自己的出租屋。

    可是街道上车辆稀少,由于贸易公司并不是繁华地段,车流辆也少。

    苏彤开着一辆高尔夫来到全旭身边:“全董,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了,我叫车了,你早点回去吧!”

    如果没有经历林薇薇事件,全旭不介意蹭车回车。可是现在,他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等了差不多十分钟,滴滴出租车终于抵达。

    坐上车,在回出租屋的路上,全旭突然想起,明末那些大名府的青壮们,其实穿的都非常单薄,在那么冷的天气中,如果出现了非战斗减员,他可是需要赔钱的。

    想到这里,他掏出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一名名叫雷子的电话,这是之前购买劳保用品的店老板。

    “喂!”

    “全老板,您好,您好!”

    全旭笑了笑道:“没有打扰你休息吧!”

    “没有,没有,不知道全老板需要点什么?”

    “我那个地址,你还记得吧?”

    “记得!”

    “好,你店里还有没有货?”

    “有,上次您进货以后,我又进了一大批货!”

    “那好,军大衣再给我来七百件!”

    手机对面立即没了声音。

    “有还是没有?”

    “有……就是!”

    “那就行了,劳保服一千件,解放式高帮棉鞋一千双,线手套给我来十麻袋,对了,短柄斧头和锤子,给我各来一千只!”

    此时全旭的庄丁中,已经垒好了铁匠炉,可以打造一些农具,比如锄头、耙子、柴刀之类,斧头也能打造,只不过代价却比直接购买的还要贵!

    这种短柄斧头,全旭思来想去,感觉用来当斧头帮那种甩人的飞斧应该不错,无底有没有铠甲,一斧头下去,保准七昏八素,半天缓不过来。

    “我记得你那里好像还有野营帐篷?”

    “对,有三种样式,分别是军绿色帆布钢骨架折叠式帐篷,充气式帐篷,还有……”

    “总共多少?”

    “十五顶!”

    全旭叹了口气:“还是太少,算了,有总比没有强,我全要了,赶紧找人给我送到我那里!”

    “好的,最多一个小时!”

    全旭挂断电话,长长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前面正在开车的司机小心翼翼的问道:“老板需要帐篷?”

    “对啊!”

    “二手的要不要?”

    “只要不是破烂,还能用就成!”

    “有个八九成新吧!”

    司机兴奋的道:“标准的美军军用帐篷,还有睡袋……”

    全旭微微一愣:“你怎么有这种东西?”

    司机叹了口气:“我们公司去年不是拍了一个电影嘛,投资还挺大,只不过,后来因为资方撤资,可把我们公司坑惨了!”

    全旭恍然大悟:“原来是同行,你也是影视公司的?”

    “是啊!”

    司机无奈的笑了笑:“公司虽然没有倒闭,却发不起工资,我只能开滴滴,补贴一下家用!”

    全旭拿着手机:“来加一下微信,你赶紧联系,如果天亮之前,可以把货送到,我马上结钱!”

    司机闻言大喜:“多谢老板!”

    在影视行业寒冬的情况下,哪家公司都不好过。

    司机急忙拨打电话:“哎,小许,对,我是王康,你联系小波、陈雷他们几个,马上去咱们公司,把军用帐篷、睡袋……”

    说到这里,司机急忙捂住电话:“军装要不要?还有钢盔?”

    “是不是防弹的?”

    “只是道具,外形与美军现役整合头盔一样!”

    “多少钱?”

    王康咬咬牙:“五十,就是一个摩托车头盔的价格!”

    “妥了!”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防弹盾牌也有吧?”

    “是的,有!”

    “好!”

    全旭道:“把你们用不到的东西,全都给我送过来,我出高价!”

    “太感谢了!”

    王康一脸激动,只要处理掉这一批装备,可以回笼一部分资金,把公司的房租交了,公司还有机会!

    当王康开着车将全旭送到永馨园的时候,时间到了快两点了。

    此时的劳保店老板,带着两名送货的伙计,三个人正站在楼下等着全旭。

    全旭刚刚下车,那名叫雷子的老板赶紧迎上道:“全老板!”

    “哥几个辛苦一下,给我搬上楼!”

    全旭望着劳保店老板道:“总共多少钱,你给我算一下!”

    劳保店老板一边拿着计算器算账,一边跟着全旭来到楼上。

    “全老板,你要货多,大衣咱们也不按八十了,每件六十,棉鞋也别三十,每双二十八,斧头也不要九块九,只需要六块!”

    劳保店老板也是一个聪明人,他从全旭的购买数量,可以推算出这个工地应该不小,作为采购员,权力很大,仅仅这一个工地,两年下来,要采购多少货?

    绝对要薄利多销。

    于是,随着老板一阵噼里啪啦的计算,全款总共十九万三千四百六!”

    老板望着全旭道:“零头就算了,总共十九万,全老板,你看数目可对?”

    全旭匆匆扫了一眼,随即掏出手机直接支付宝转账。

    “全老板,你还有什么需要尽管给我说!”

    “没有问题,以后再次合作!”

    全旭心中冷笑,可以肯定这次的大量进货,这名劳保店老板,这次利润有限,当然不能说他不赚钱,但是,几乎没有赚到什么钱。

    全旭也明白,他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可惜,全旭这边的贸易公司已经成立,这一单,也是全旭购买的最后一单。

    双方永远不可能再合作了。

    这些劳保用品虽然重量不重,可是在占空间,整出租屋,无论次日还是客房,几乎没有下脚的空了。

    全旭看着王康还需要一会儿,就启动穿越,带着物资来到明末。

    全旭醒来,他出现在明末的活动板房仓库里,稍做休息,全旭再次启动穿越,来到空空如也的出租房内。

    还没有五分钟,他的电话响起。

    全旭接通电话:“全董,我在你楼下!”

    全旭急忙下楼。

    然而,他只看到了王康一个人。

    “东西呢?”

    王康小声道:“那些东西不方便出现在这里,你跟我去一个地方!”

    全旭迟疑了片刻,还是登上了王康的那辆北京吉普车。

    全旭悄悄拿着手机给洪海洋发了一个信息,将他外出的事情告诉了洪海洋,同时让洪海洋通知吴铭,还有那些退役军人,做好准备。

    王康似乎没有发现全旭的小动作,而是开着车离开永馨园,朝着房山方向前进。

    夜里路上几乎没有车辆,车速也相当快。

    足足开了一个半小时,快要凌晨五点的时候,王康这才开着车,来到房山这边一个城中村里。

    村子有些残破,简直就像偏远农村。

    那辆吉普车来到一幢不起眼的小二层前面,院门打开,王康开着车,直接进入这个院子。

    车辆停稳,王康下辆:“全董,里面请!”

    这时,这幢不起眼的小二楼,灯光亮起。

    非常老旧的装饰,非常有三十年前的那种九零年代风格,斑驳的涂刷,还有老旧的海报。

    全旭满脑袋雾水。

    跟着王康来到一楼地下室,空间豁然开朗。

    这是一间面积不会低于三百平方的地下室,整整齐齐的货架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美军枪支,从老旧的M1骑步枪,大八粒,再到M16,应有尽有。

    美军军服,叠得整整齐,摆放在货架上,还有数十顶美军沙漠迷彩的帐篷、防弹头盔,防弹盾牌,以及像伞兵刀,各种轻重机枪、对讲机,单兵手雷、电台等等。

    全旭如同进入了一个庞大军火库。

    王康笑了笑:“全董,请不要误会,这里的东西,全部都是道具!”

    “我眼睛还没瞎!”

    全旭指着一柄寒光闪闪的美军伞兵刀:“这是道具吗?连钢印编号都有,这道具未免也太真了吧!”

第四十四章棉衣太贵我们买不起(加更)

    在一般人眼中,山寨肯定比原装货便宜,可是在道具这一行,却并不是全部这样。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一支可以上膛,拉枪栓,可以打出响,枪口喷出火陷的道具AK47自动步枪,成本至少要两三千块。

    在影视购买下来的时候,至少三千五百元起步。

    然而,在很多国家,二手AK自动步枪甚至超不过两百美金,很多国家甚至不需要一百美金就要以买到一支AK自动步枪,或者更便宜。

    至于其他道具,比卡车之类,即将报废或者快要报废的车辆,基本上卖不到废铁价,然而,无论多便宜的道具车,肯定会废铁价格贵,甚至比原版的车辆更贵。

    所以,在很多剧组使用的道具,其实都是真家伙,比如需要爆炸的车辆,撞坏的车辆,几乎都是使用真车。

    王康笑了笑:“全先生,咱们是同行,你应该知道,八一制片厂的三辆谢尔曼、一辆潘兴,那也是道具,不是吗?”

    全旭点点头。

    要论道具库最全的公司,肯定是八一,那里的道具很快都是真家伙,从坦克到飞机,从火炮到重机枪,特别是电台、车辆军用类的道具,十件有九件都是真家伙。

    王康既然承认这是真品,全旭也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指着角落里,一辆涂装着沙漠迷彩的悍马车,苦笑道:“王总,你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置办下来,这些东西总是七千四百多万!”

    王康苦笑道:“最值钱的就是这辆悍马,美军军用悍马13年之前,国内可没有,这应该是唯一的一辆军用版京A黑牌。”

    全旭隐隐也懂一些车辆牌照的信息,黑牌代表是外籍在京。

    全旭望着这辆车,隐隐有些兴奋,特别是车辆上装载的车载重机枪:“这是道具?”

    “道具!”

    王康苦笑道:“这辆车现在属于黑车,没有办法过户,没有办法上路,全防弹装甲,不过要用来拍戏,还是可以用的!”

    全旭恍然大悟。

    卖帐篷、头盔和其他道具都是幌子,真正的目的,还是想处理掉这辆黑车。

    这辆黑车如果剧组需要使用,手续相当繁琐,不仅仅需要向公安部门备案,而且还不能上路。

    这就是王康最头疼的地方,一辆不能见光,不能上路的黑车,几乎没有人要,哪怕这是一辆独一无二的悍马军用版。

    王康刚刚开始还没有发现他拉的人是全旭,直到他接受了全旭的好友申请,这才想起来,前一阵子轰炸了微博热搜和头条的神秘土豪。

    全旭肯定不差钱,一个可以带着全体员工来到红杏吃饭的土豪,如果他喜欢,肯定愿意花上大几百万买一件玩具。

    于是,王康就紧随与在国外跑路的老板联系,获得了授权,这才带着全旭来到这里。

    “你想卖多少钱?”

    “一千五百万!”

    “没有没有搞错?”

    全旭指着这些东西笑道:“就凭这堆破烂?”

    “不是,我的意思是,就凭这辆车!”

    “哼哼……”全旭指着自己的脸道:“你看我像傻子吗?”

    “不是,全先生,您误会我的意思了!”

    王康苦笑道:“不瞒全先生,我们公司曾经还有点实力。”

    全旭点点头,这些道具可不是有钱就可以置办到的,需要各方面的关系。虽然王康并没有说他的老板是谁。

    可是圈子这么大,范围其实并不大。

    能够拿到美军制式军装的人,可能有大把的人。能够拿到美军制式红外望远镜的人,也不算什么。能够将这辆军用版本的悍马光明正大的放在这里,那就牛逼大了。

    虽然这幢小二楼的位置有些偏,又在地下室。

    全旭可不相信,这些可以瞒住有关部门的眼睛。

    “我们老板家里出了点问题,暂时无法向公司提供有效的帮助,所以我们公司这才陷入了困境!”

    王康指了指周围的东西,笑了笑道:“这里所有的东西,可以一千五百万元,全部卖给全先生。”

    全旭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这些东西如果放在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两千万也不算贵,然而问题是,此一时彼一时。

    全旭耸耸肩,笑道:“那我再考虑考虑。”

    一辆军用版本的悍马,在国内确实是稀罕物。

    可是放在国外,还真不起眼。

    特别是伊拉克,叙利亚这些地方,有钱也能买得到。

    王康仿佛明白了全旭的顾虑,急忙道:“全先生,重点是这个大家伙,装上子弹,直接可以用!只要找一辆大拖车,拉到内蒙草原或者戈壁滩上,找个无人区,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玩!”

    全旭听到是真家伙有些意动:“这是……点五零吗?”

    “不是,是M249,发射5.56×45毫米口径北约标准弹药,在1984年正式成为美军三军制式班用机枪,也是步兵班中最具持久连射火力的武器!”

    “可惜,没有子弹啊!”

    全旭耸耸肩:“我很乐意收藏这件玩具,只是可惜……”

    王康走到放置美军子弹箱的道具前,这种子弹箱上印刷着标准弹药箱500等字样。

    “这里还真有!”

    王康笑了笑:“我们老板名下还有一家射击俱乐部,各种类型的弹药都有,这里有五箱,如果用完了,可以再买。”

    五箱就是两千五百发,只要火力全开,那就是死神的镰刀。

    全旭心中乐开了花,他隐约猜测到了对方是谁。

    应该是前一阵子跑到丹麦的那货,听说他在出手法国和澳大利亚的产业,不过,中国有句老话。

    锦上添花易得,雪中送炭难求。

    他的产业变现计划受挫,股票也被多方狙击。法国的酒庄明明是土豪最热衷的产业,偏偏无人问津。

    王康看着全旭迟疑,急忙说道:“我们老板与全先生脾气性格都非常像,只要您帮他熬过了这一关,他会记住全先生的,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虽然一千五百万买一辆悍马不算便宜,可关键是这是一辆装载着轻机枪的悍马,而且又是全旭急需要的东西。

    “卡号给我!”

    王康大喜:“非常感谢全先生!”

    “不用谢我,对了,这里的房子我需要租下来,租金你开着价!”

    全旭倒是很想买下来的,只是考虑到暂时资金紧张,这幢房子虽然在六环外,可是面积实在有点太大了,哪怕三万一平方,也足足四五千万。

    王康笑道:“这房子是我们老板一个好哥们的,房主在国外,房子你可以随便用,只要不破坏房子结构就行了!”

    全旭拿起手机,按照王康所说的卡号进行转账。

    作为银行的高级VIP客户,转账也不受限制。

    全旭笑道:“钱已经过去了,钥匙给我,我的人会马上把这辆悍马运走!”

    王康耸耸肩:“请自便!”

    王康交钥匙交到全旭手上,全旭望着王康离开的背影,马上回到地下室。

    开启穿越功能,五十三顶美军沙漠迷彩帐篷、二十五面防弹盾牌,以及悍马装甲车与那五箱机枪子弹,已经随着全旭带到了明末。

    全旭没有明末停留,仅仅片刻之后,再次回到现代的房山。

    吴铭和洪海洋十几个人,开着两辆商务车来到大门口,全旭把钥匙交给洪海洋:“洪哥,里面有很多道具,你们看一看,有用的找个车拉走!”

    全旭摆摆手:“我熬了一夜,先回去睡会!”

    “哎,……你别走!”

    全旭没有理会洪海洋,来到村口,找了一个无人的地方,再次启动穿越,返回明末。

    明末,全氏大院。

    大名府青壮们,已经在食堂里准备吃早餐了,吃完这一顿热呼饭,他们至少两天没有机会再吃热饭了。

    当然,饭菜方面全旭不会吝啬,白面馒头和包子管够,刚刚出锅的白面馒头,松软可口,就算没有菜也能吃下三个。

    那些大名青壮们很快就吃得肚皮浑圆,直打饱嗝。

    就在这时,罗世明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推着一辆辆装满了军大衣和解放式高帮棉鞋的大车走了过来。

    全旭跳到大车上,从上面取下一件军大衣,与罗世明等人的一模一样,同样颜色和款式,他将军大衣扔给了马大成:“试试暖和不!”

    马大成早就眼热罗世明的军大衣了,军大衣在全氏大院不仅仅是一件棉衣,还是身份的象征,只有穿着军大衣,那才是自己人。

    “王保长,赵保长带着你们的人,过来领东西,每人一件大衣,一件棉衣,外加一双棉鞋,大小码都有,尽量换合适的……”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整个大院立即轰动了起来。

    刘德发指了自己的脸道:“我们也有?”

    “对,所有人都有!”

    全旭笑道:“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从来不会亏待自己人,咱们这一次去鸡鸣寨,就要并肩作战,我全某人绝对不忍心看着兄弟们冻着饿着!”

    刘德发苦笑道:“可是,这棉衣太贵了,我们买不起!”

    PS:非常感谢一曲霓裳落红尘3000币打赏,月下怀古100币,唐门一家人516币打赏,书友20161223225558516100币打赏,只看本质100币打赏。第一次单周拿到两千推荐票,加更一章。谢谢大家支持。老程继续码字去了!

第四十五章西席先生牛星金

    全旭本想说这些棉衣不要钱,全送!

    然而,话到嘴边,全旭却收回来了。

    升米恩,斗米仇。

    全旭以后会用到大名府的青壮很多,不可能每次都要赠送棉衣,棉鞋还有帐篷。

    全旭笑道:“刘保长,咱们这是去干什么?”

    刘德发微微一愣,他倒是被全旭问愣了。

    好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我们去抄钻林豹的老巢!”

    “对啊,钻林豹周楚可是一个积年老匪,他盘踞在鸡鸣寨多年,打劫过的商旅,洗劫过的村落不计其数,咱们这一次是去发大财的,只要拿下了鸡鸣寨,你们还担心没有钱买棉衣吗?”

    众青壮恍然大悟。

    他们发是发呆,然后大声欢呼起来。

    全旭笑道:“这件棉大衣、棉衣、鞋子加在一起,每个人给我带来两个活人就可以了,能不能办到?”

    刘德发笑道:“全爷,俺听钻林豹有十几房小妾,俺都给你抓过来!”

    “滚蛋!”

    全旭指着大车上的棉衣和大衣鞋子:“抓紧时间,穿上新鞋,路上跑得快点,这天气太冷了,咱们争取两天之内抵达鸡鸣寨,后天这个时候,咱们准时抵达鸡鸣寨,然后满载而归!”

    整个大院顿时陷入了混乱,出乎全旭的预料,几乎没有人要小一号的棉衣,全部可劲了要大号。

    全旭有些不解。

    三娘有些埋怨全旭太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大号衣服废布还废棉花,他们拿回去可以改小了,多得几两棉花!”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乱糟糟的分发棉衣完毕,罗世明带着五六十名庄丁,拿着全旭准备的防弹盾牌,拉着帐篷,开始出发。

    随着青壮们的背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全旭也没有动弹。

    从金堤到鸡鸣寨有两百多里,青壮们需要走两天。而他开着末日堡垒,只需要两个小时。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给我准备吃的!”

    虽然没有弄明白穿越的真正原因,可是每一次穿越,全旭都会感觉身上非常疲惫,而且有种强烈的饥饿感。

    三娘微微一笑:“好的,相公!”

    全旭回到暖洋洋的主屋,这个屋里每天都烧着火盆,温暖如春。

    全旭换了一件比较宽松的衣服,洗洗手,直接吃饭。

    辛方氏的手艺不错,让全旭胃口大开。

    这一顿饭全旭比平时多吃了一碗米饭,喝完最后一口米粥,全旭又急忙兴奋地跑去仓库,仔细观察他的那辆悍马。

    这辆悍马没有其他像H1、H2或者H12的标志,顶部有装甲防护板,这是M1114的重要识别特征,有了这个装甲防护板,士兵就可以探出身体在外面射击,车辆的火力因此大为提升,当然,这种火力主要来自于车载的重机枪。

    全旭上上下下打量着这辆悍马,非常喜欢。

    这辆悍马车应该是很久无人动了,上面积满了灰尘。

    全旭和三娘两个人拿着抹布,仔细清理了里里外外的灰尘,这个时候,全旭这才想起悍马还没有装备子弹链。

    他没有玩过真正的机枪,不过怎么开枪还是知道的,毕竟,他们公司剧组里的道具重机枪,其实就是退役的真家伙,在拍摄的时候,发射的都是空包弹。

    全旭曾经自讨腰包,打过一个两百发的弹链。

    全旭让三娘过来帮忙,把子弹穿在子弹链上,业余的毕竟是业余的,弄了足足一个多小时,他们两个人总算把一千发子弹全部穿好。

    忙活完这一切,全旭有点疲惫的感觉。

    毕竟,他熬了一夜,又连续穿越。

    全旭揉揉眼睛,打了一个哈欠:“三娘,走了,我去睡觉!”

    三娘看了看全旭身上的灰尘,还有一些油污:“相公,要不洗洗再睡吧?”

    “也行!”

    三娘快步跑着去让辛月准备热水,想像后世一样洗一个淋浴是不可能的了,全旭曾经考虑过在后世购买瓷砖和水泥,来到明末装修公共洗澡堂。

    然而,袁世卿当时的提议却让全旭打消了这个念头。

    毕竟,瓷砖和水泥太重了。

    全氏大院的庄丁有人会烧砖瓦和瓷器,现在只是天气太冷,没有办法施工。

    所以,全旭决定在明末这边解决瓷砖的问题。

    全旭的卫生间,其实是靠近右厢房的一个小活动板房,大约三四十个平方。

    里面被全旭这边的木匠打成了隔断,分为内外两个小房间。

    此时的里面的房间里,有一只非常大的木桶,木桶是木匠做的,有齐胸高,长约两米,宽约一米二。

    辛方氏、辛月还有刘氏、罗世明的媳妇,四五个人一起动手,提着烧好的热水,很快就将热水倒满了整整一桶。

    “好了,相公!”

    全旭这才进入这间第一次使用的浴室,虽然是活动板房结构,却被装饰得古色古香,这里有木质的衣服架子,可以休息的床榻,地板也是用松木板铺成,还带着松木的香味。

    全旭进来的时候,整个浴室蒸汽袅袅,仿佛人间仙境。

    全旭就脱下衣服,走进浴桶。

    “嘶……”

    稍微有点烫的热水,让全旭舒服得发出呻吟声。

    好爽。

    没有什么可以比在冰天雪地中泡一个热水澡更舒服的事情了。

    全旭闭着眼睛,享受着热水的浸泡,就在这时,他的肩膀突然出现一片微凉。

    他扭头望着过去,只见三娘一身亵衣,这是用陈应当初送来的布帛所做,虽然明末技术相当落后,唯有在纺织方面,有独到之处。

    比如三娘所穿的衣服面料,不仅细密,而且美观,简直可以秒杀后世百分之九十九的衣服。

    只不过由于天气寒冷,空气上下对流,三娘身上的亵衣被水蒸汽打湿了,本来就单薄的衣服,再被打湿,那几乎等于什么都没穿。

    全旭很容易看到了不该看的地方。

    果真好小,小荷才露尖尖角。

    三娘脸色羞红:“相公,我服侍你沐浴!”

    “不用了!”

    全旭摆摆手:“我自己来吧!”

    三娘的眼睛缓缓红了:“相公,你嫌弃三娘!”

    她虽然年龄不大,但是不代表她傻。

    起初,她以为,与全旭睡在一张床上,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

    通过与汤邱氏的交流,她这才发现,只是她一厢情愿。

    从始至终,全旭根本就没有碰她。

    她还是云英未嫁之身。

    三娘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笑话,她还把自己女儿身的发鬓改成了妇人样式。

    全旭看着三娘哭了,他有些苦笑不得的道:“不是,我是怕你累着!”

    三娘破涕为笑:“我不累,能为服侍相公是三娘的福份!”

    “好吧!”

    全旭指着外间的柜子上的洗发水还有沐浴露道:“把那个东西拿过来!”

    三娘过去把洗发水和沐浴露拿了过来。

    “怎么用?”

    “打开盖子,用力挤出一点,揉在头发上就行了!”

    三娘按照全旭的所说,把洗发水倒在他的头上,开始揉搓起来。

    全旭的心慢慢放松,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

    等全旭再次醒来,他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卧室的床上,自然是没穿衣服,而三娘则在外间客厅里,与辛方氏一起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辛方氏是三娘的杞县老乡,只要二人快速说着话,全旭是听不懂的。

    只不过,用眼睛的余光,可以看到二人拿着布,似乎在做衣服。

    三娘转头,无意看到全旭睁开眼睛:“相公,您醒了!”

    辛方氏急忙起身:“老爷,奴告退!”

    三娘急忙跑到床边,找到全旭的衣服,帮助全旭穿好衣服。

    全旭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冬天虽然天短夜长,可是这一觉,他也睡了足足六个多小时。

    全旭起身伸了一个懒腰。

    辛月红着脸朝着全旭福一福:“老爷,要开饭吗?”

    “不说我还不感觉饿,现在反而饿了,开饭吧!”

    “老爷稍等!”

    辛月转身缓缓退去。

    全旭有些奇怪:“这丫头怎么回事,怪怪的?”

    三娘的脸更红了,有些幽怨的望着全旭。

    全旭感觉莫名奇妙。

    “怎么了?”

    三娘张了张嘴,正准备开口,辛月就端着饭菜走了进来。

    此时的辛月不敢正视全旭的眼睛,脑袋差点垂到胸口。

    一盘爆椒牛肉,一盘西红柿牛腩,一盘油焖笋丝,一盘糖醋莲藕,一盘煎封鲤鱼,还有山药肉片。

    全旭拿起筷子,指着辛月道:“过来一起吃!”

    “辛月不敢!”

    辛月退到门口位置,躬身而立。

    全旭无奈,辛月是一个小吃货。

    每天他吃剩的饭菜,基本上都被她搞定,事实上,辛月的饭量比全旭还要大。

    全旭刚刚扒了几口饭,罗满福站在门外朝着里面道:“老爷,袁管事回来了!”

    “回来了?”

    全旭这才想起,他吩咐袁世卿进城招募学堂的先生。

    “快请!”

    全旭急忙把吃了一口的煎封鲤鱼往桌上一推:“辛月,快让你娘再做一份,多做几道菜!”

    时间不长,袁世卿带着一老一少,三个人来到门口。

    年纪最大的莫约五六十岁,须发皆白,一身破旧的羊皮袄,显得神采奕奕。

    那名青年人,莫约三十来岁,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色长袍,显得有些落魄。

    “东家,这是我从大名府聘请的西席先生牛星金,牛先生。”

第四十六章牛金星的野心

    全旭不再是刚刚开始的全旭了,他表面上非常热情,上前握住牛金星的双手,拉着他的手,连连说道:“幸会,幸会,里面请,里面请!”

    牛金星可是全旭耳熟能详的明末名人之一,绝对可以排得上前十。

    不过,全旭对于牛金星的印象特别不好。

    他身为大明朝的举人,属于既得利益阶级,委身从贼,辜负朝廷的培养,属于不忠。投降李自成以后,助李自成成就霸业,在李自成陷入迷茫的时候,非但没有献出一条良策,反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对于引荐他的李岩,非但没有益助,反而百般打击,恩将仇报,这属于典型的小人。

    然而,全旭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的草台班子初创,大明的读书人又非常匮乏,无奈之下,先将就着用吧。反而,对于全旭而言,牛金星这样的人,随手可以捏死,全旭可不会给牛金星害自己的机会。

    袁世卿接着又介绍道:“这是大名府秀才孙祖望孙秀才!”

    “孙秀才,里面请!”

    全旭的这间屋子经过多次装修,终于似模似样,客厅是客厅,餐厅是餐厅,屋里放着火盆,用不锈钢集烟器,把烟气排到屋外。

    虽然屋里温暖如春,却不嫌气闷。

    当然,在孙祖望看来,全旭仍旧属于乡下的土财主,没有文气。

    全旭的屋里没有一本书,没有一副字画。

    全旭并没有直接引着三人入席,毕竟,明末的习惯与后世不同,而且秀才、举人又是出了名的脾气大。

    全旭与牛金星和孙祖望寒暄一番,渐渐引入正题:“二位高才,全某不才,欲建一座私塾,只能仰仗二位了。”

    牛金星感觉身上有些温度:“好说,好说!”

    孙祖望望着全旭道:“全员外可知,这有些人,并不是读书的料,我劝你还不要浪费力气!”

    袁世卿曾经跟孙祖望说过,全旭出资办学,免费招收庄里佃户的子弟入学,这对于孙祖望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泥腿子的孩子,怎么可能读书?

    孙祖望与大明光禄大夫、前蓟辽督师孙承宗属于同宗,只不过孙祖望属于远枝,他虽然只是一个秀才,却鼻孔朝天。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孙秀才此言差也,子云有教无类,你岂可因出身将学生拒之门外?”

    孙祖望着讪讪的闭嘴不言,不过直到此时,全旭这才发现,孙祖望的年龄与牛金星差不多,他刚才的须发皆白,只是霜。

    随着冰雪融化,这才发现孙祖望居然是一个仪表堂堂的中年大叔,长须飘逸,气度不凡。

    孙祖望以为全旭只是湖广龙山过来的蛮子,应该是目不识丁,可是观其言行,却不像蛮子,应该是知书达理。

    全旭微微一笑:“袁管事把说的,已经告诉你们了,我再这里说一遍,我们这个学堂叫金梯书院,不是堤坝的堤,而是阶梯的梯,二位作为教习,在这里可以发放十二石米,三匹布和十两银子,每天三餐,以麦、米等细粮为主!”

    牛金星眼睛中闪烁着精光:“全员外客气!”

    “不是客气!”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这个人虽然读不成书,却最敬重读书人,我为二位安排了住处,要不,咱们现在过去看看,如果需要什么,咱们再添!”

    全旭不等孙祖望和牛金星起身,率先起身,来到门口。

    沿着院子里的甬道,朝着前方走去。

    学堂,准确的说,与不算是全旭的大院,与大院完全分开,毕竟,这是学堂。沿着平整的甬道,走了足足七八百步,这才来到一个拱形门口。

    “这边请!”

    全旭带着二人,先是来到学校的教室。

    自然都是活动板房,不过这种教室与食堂建筑一样,都属于大跨度钢结构活动板房,挑高四米七,单层结构。

    孙祖望目瞪口呆的望着活动板房上面的大窗户,这是每间教室约八十平方左右,前后各三个大窗户,虽然此时的天色有些暗,可是教室里却非常明亮,与外面相差不大。

    “这是琉璃?”

    “不是,这是玻璃!”

    全旭也是对学堂比较用心,至少玻璃窗户是完整的,塑钢结构,地面也被木匠们用松木打磨成地板,教室室摆放着矮小的桌子,一张讲台,与后世的教室并没有区别。

    牛金星伸手抚摸着洁白的墙面,惊讶的道:“这是铁?”

    “就是铁皮!”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现在可不太平,所以,教室一定要安全!”

    这是纯粹为了装逼,活动板房的质量,只能呵呵,连木质结构的房屋都不如,当然,保暖性要好得多。

    牛金星拱手道:“全员外高义,想的到是周全!”

    “没有办法,孩子才是未来!”

    全旭故意装作肉疼的样子:“办学,是长期投资,我培养一百个学生,只要有一个人中举,所有的投资,就回来了!”

    孙祖望点点头:“全员外所言极是!”

    秀才只有几斗米的粮食补贴,本身没有免税的特权,可是举人却有。

    全旭拥有两万多亩地,一年下来,需要交纳两千多石粮食,按照现在的年景,那就是五六千两银子。

    如果免税,这五六千两银子就可以装进自己的腰包了。

    一排共有十二间教室,共计九百六十平方左右,放在后世不显眼,在明代已经属于较大的学堂了。

    参观完十二间教室,接着全旭来到一个挂着图书馆的房间,当然,此时里没有图书,只有一排排木质书架。

    全旭笑道:“书籍我已经吩咐人去购买了,需要过些日子!”

    此时,孙祖望全程呆滞,他被全旭的豪绰给惊呆了。十二间用钢铁制成的房屋,好像他发现原来的院落前的那些房子,也是铁的?

    这需要多少钱?

    他感觉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

    全旭又领着他们参观了老师办公室,山长办公室以及教师住宅区。

    全旭笑了笑:“条件简陋,还请两位海涵!”

    全旭给他们安排的房屋,也是九十二平方的活动板房,与普通庄户区别最大的是,这里面有家具。

    当然,这座房子也是三间结构。

    地板上铺上十几块钱的地板革,显得光洁和卫生。

    主门开在中间客厅,左右两间房子,一间做书房,一间做卧室。

    里面摆放的则是新做的家具。

    一张可以用来会客的茶几,没有椅子,读书人不是喜欢跪坐吗?就让他们跪着。

    靠近墙壁的地方,摆放着一张香案,无论他们是信道也好,信佛也罢,满足他们个人的信仰。

    另外就是卧室,里面有一张双人床,一个类似于后世的组合柜。一只简易的衣帽架,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个盆架,床上有崭新的被褥,床单。

    当然,被褥也是与普通庄丁一样的货色,区别就是加了一套三十块钱的的确良被罩和床单,显得不一般而已。

    盆架上还有一个不锈钢脸盆,靠近窗户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饭盒,不锈钢的快餐杯,喝茶也好,盛饭也罢,完全是他们的自由。

    在后世不锈钢属于烂大街的玩意,有钱人通常使用瓷器,但是,放在这样的屋子却显得银光闪闪。

    牛金星的眼睛落在上面,再也挪动不开了。

    好一会儿,他来到床前,伸手摸着被褥,松软光滑。

    在后世,棉花不算太贵,的确良就是廉价如土。

    然而,在明末,被褥却非常贵,更何况,这床被褥中没有硬的感觉,全部都是无仔棉绒。

    牛金星的心思顿时活络开了,他本是天启七年的举人,在乡试及第。

    虽然会试落第,可是考中举人以后,牛金星也拥有了免税的特权,众乡亲和邻居,拿着地契就挂在他的名下,以图可以免税。

    随着从一个小地主,瞬间拥有了上万亩良田,牛金星膨胀了。

    在酒后失言,将他的亲家,祥符县(既今开封县旧称)进士王士俊的“闺门之丑”给抖了出来。

    虽然在普通人眼中,举人是高不可攀的存在,然而,在进士眼中,举人还不算是盘菜。

    王士俊想要对付牛金星,他能怎么办?

    只能弃家逃命,一口气跑到大名府的老友潘延年这里。

    可惜,王士俊放出话来,谁敢收留牛金星,他就与谁誓不两立。

    潘延年连一个秀才都不是,就是一个当年巴结牛金星的富商,他哪里敢得罪王士俊,只要让牛金星离开家门。

    可怜牛金星一无钱,二无熟人,只能颠沛流离,差点饿死,直到遇到袁世卿。

    原本以为全旭只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可是看着全旭的出手阔绰,这可不是一般土财主可以相提并论的。

    牛金星的心思顿时浮想联翩:“借着全旭的势,把王士俊这个致仕六品同知搞下去?”

    牛金星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是开心。

    他知道,全旭不会平白无故得罪一个进士,哪怕是致仕的进士,还是当过六品同知的进士。

    他牛金星自然也不是白给的,是不是可以采取一些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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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不好了咱们家遭贼了

    当然,此时的全旭并不知道牛金星想借着他的势,来对付自己的亲家。

    就算全旭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致仕的前内阁首辅黄立极,他都不放在眼里,准备抽冷子给黄立极施放一个巨大的烟花,更何况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王士俊?

    全旭指着屋里的东西,望着孙祖望与牛金星道:“咱们先小人后君子,提前说清楚,这些东西都是送给你们用的,如果二位不想在这里担任先生,那么……这里面的所有东西,你们都不能带走!”

    全旭其实不是吝啬这一点东西,关键是害怕他们俩把人拐走。

    这些庄丁的孩子,再加上大名府青壮的侄子、外甥之类的孩子,足足有一百多个,按照比例,应该有几个好苗子。

    全旭是担心自己为别人做嫁衣,空欢喜一场。

    孙祖望虽然是地主出身,可是因为读书,他们家里一千多亩地,已经卖掉了八百多亩,如果他再考不上举人、进士,他们家里该破产了。

    这些东西,对于孙祖望来说,还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孙祖望笑了笑道:“应该的,应该的!不过……”

    “不过什么?”

    “全员外,原谅则个,学生还需要继续读书……”

    全旭明白过来,在他看来,孙祖望和牛金星都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了,然而明朝,胡子头发全白的童生不是没有,更何况,孙祖举已经拥有秀才功名,他考不到绝望时刻,是不会罢休的。

    牛金星拱手道:“全员外,我还需要继续进读,准备三年后进京参加会试,可……”

    “没关系!”

    全旭摆摆手道:“这个没有问题,你们该读书,就读书,不要耽误学生们的学业,该去参加乡试就去参加乡试,该去参加会试就去参加会试,我给你们准备盘缠!”

    全旭心中暗笑。

    牛金星这辈子都没有希望考中进士,他最终,只能无奈投靠李自成。

    至于孙祖望,全旭还真不太了解他。

    不过,看着孙祖望三十多岁的老秀才,估计也就那样了。

    作为湘省曾经的县二中理科状元,全旭非常清楚,读书这事,还真需要天赋,他上学那会,基本上都是混日子,通常情况下,临阵磨枪,月考不到前一天,他是不会碰书本,就这样,他居然混了一个九八五。

    有的人读书事倍功半,有的人读书事半功倍,天赋这事,还真是没法说。

    全旭带着二人来到书房里,光线更暗了,他伸手打开电灯。

    “啪!”

    太阳能电子灯瞬间亮起,整个房间光亮如白昼。

    牛金星吓得一哆嗦,他惶恐地指着墙壁上的太阳能灯道:“这是?”

    “这可是宝贝!”

    全旭笑道:“这是助二位夜间苦读准备的灯,白天吸引日月之精华,发出荧光,不费油,不费蜡!”

    其实就是一只四十瓦的太阳能电子灯,四十五块一只,如果日光效果好,可以亮八个小时,如果阴天也能亮四五个小时,如果是连续阴天,那就没戏了。

    在电子灯的照耀下,书房里的一切落入众人眼中。

    靠窗户摆着一张庞大的书案,两米六长,一米八宽,还有一组书架,当然,书架上一本书都没有。

    笔墨纸砚,一概没有。

    全旭望着一脸呆滞的孙祖望与目瞪口呆的牛金星道:“怎么样,二位对于住处,可还满意?”

    孙祖望很快反应过来:“满意,满意!”

    牛金星小心翼翼的问道:“全员外,某能不能……”

    “把家眷带过来?”

    全旭笑道:“没有问题,一日三餐,二位不必出屋,有专人送过来!正好,现在饭菜也应该准备好了,我们一起用餐。”

    “让全员外破费了!”

    “应该的!”

    再次来到全旭的主屋餐厅,电子灯已经亮起。

    重新热过的饭菜,摆在餐桌上,当然还是之前准备的爆椒牛肉、西红柿牛腩、油焖笋丝、糖醋莲藕、煎封鲤鱼、山药肉片,不过辛方氏又给全旭加了三道菜,分别是切火腿,凉扮猪耳,还有红烧肘子。

    牛金星望着满桌的菜肴,不时的咽着唾沫。

    孙祖望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全旭看着牛金星与孙祖望:“二位,请坐,不用客气!”

    孙祖望虽然是一个地主,平时偶尔也吃点肉,然而,却没有全旭这般丰盛。

    牛金星如果不是他的那张嘴,其实他的境遇比孙祖望强得多了,至少他是过了乡试,只是没有中崇祯元年的会试而已。

    举人的待遇,他都有。

    生活条件比孙祖望好多了,只是非常可惜,这段时间,牛金星可是过得险些不如乞丐,依靠着算卦混日子。

    全旭笑道:“家常便饭,随便吃点,不用客气!”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牛金星反而比孙祖望更得放得开,他拿着筷子吃了一块牛肉,接着又是一筷子。

    孙祖望急了,他再矜持下去,就没得吃了。

    全旭的饭量本来就不大,虽然盘子很大,其实里面没有几块肉。

    虽然没有丝竹、歌姬助兴,喝着十八块钱一瓶的二锅头,很快,二人就彻底放开,狼吞虎咽,简直如同饿虎抢食。

    门外的辛月开始满脸幽怨画着圈圈:“诅咒你,诅咒你。”

    平时,全旭和三娘剩下来的饭菜,都进了她的肚子,可是今天,非但没有三娘上桌,她也别想了。

    果不其然,不大一会儿,满满一盆米饭,六个馒头,九个菜,都被二人一扫而光。

    全旭全程几乎没有动过筷子。

    全旭莞尔笑道:“辛月,再加菜!”

    辛月闻言大喜:“遵命!”

    辛方氏又急忙用开水煮了两听罐头肉,一听红烧肉,一听是红烧带鱼,然后切着土豆,炖了一只芦花鸡。

    全旭倒是没有在乎这点吃食,可辛月却心疼得要命。

    她的愿望最终还是落空了。

    孙祖望和牛金星实在是太能吃了,他们两个把罐头肉吃光,就连盘子上的油汤,也拿着馒头擦了一遍,连盘子都懒得洗了。

    牛金星喝得满脸张红,东倒西歪,被袁世卿扶着回到了分配的房间,孙祖望也是勉强支撑着,刚刚出了屋就摔倒在地上。

    辛月过来收拾餐具,打扫卫生。

    全旭望着三娘道:“后院你多盯着一些,咱们院里妇人多,牛金星和孙祖望都不要靠过去,敢阳奉阴违,立即赶出去!”

    全旭不是看上了院子里的寡妇,而是他知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三娘点点头道:“没问题!”

    全旭想了想道:“还有,以后食堂不再供应火腿、罐头,只供应蔬菜!”

    以前整个大院里没有人识字,全旭也不怕这些人看到罐头上面的标志,现在不一样了,有了读书人,这个秘密必须保护起来。

    全旭又吩咐袁世卿,把所有的罐头盒收集起来,铁质的交给铁匠回炉,随便他们打什么东西,至于玻璃的,撕下标签,当杯子用吧。

    随着牛金星和孙祖望入住全氏大院,在这个时候,整个全氏大院就开始沸腾了。

    书院的招牌就是“金梯书院”四个鎏金大字,由大名府知府卢象升亲笔书写,袁世卿在大名府找工匠打造而成,花了足足八十六两银子。

    课桌也准备完毕,就差择日开学。

    整个大院最幸福的人,莫过于那些孩子了。

    包括汤四喜在内的孩子,汤邱氏也用针线给汤四喜做了一件崭新的儒衫,代表着与普通百姓不一样。

    那些普通庄户可不像汤邱氏这样阔绰,他们或用旧衣服改,或者把劳动布工作服,改成儒衫样式。

    随地撒尿的孩子已经没有了。

    只要被他们的父母发现,那就是一顿揍。

    既然不被父母发现,被其他人发现,也会找到他们的父母:“昨天我看着你家那个小子,又在撒尿,不去公共卫生间!”

    “过来!”

    噼里啪啦……要么男单打,要么男女混打,总之,一夜之间,整个大院不时的响起孩子们的哭泣声。

    全旭其实体会不到明末百姓对于读书的渴望,十年寒窗,熬得家里一贫如洗,才能出来一个秀才,他们都愿意干。

    卖闺女,卖田地,卖祖宅,甚至卖掉媳妇的也大有人在。

    为了读书,为了获得光耀门楣,出人头地,他们不惜一切。

    此时,全旭在大院里所有庄户心中,地位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从前是敬重,现在变得是敬畏,发自内心的敬畏。

    一夜在禽兽与禽兽不如的煎熬中度过,全旭醒来后,却不见三娘。

    不一会儿,三娘跑过来:“相公,咱们家遭贼了!”

第四十八章飞鱼服绣春刀

    “什么?”

    全旭微微一愣:“怎么回事?”

    “这……你来看看吧”

    三娘服侍着全旭,快速穿好衣服,全旭匆忙洗漱一下,就跟着三娘走向西厢房。

    西厢房,那幢大约六十平方的房子,后来被改造成全旭的私人小灶,中间又隔断隔开,最初方辛氏、汤邱氏也在那个小隔间里居住。

    不过,在活动板房运过来以后,那间隔断出来的房间,当作了库房,存放全旭带过来的蔬菜和食品。

    另外一边则筑建了一座灶台,此时,这座房间里一片狼籍,原本被夯实的地面,被挖得坑坑洼洼,特别是原来埋藏大瓮的地方,被挖了一个深可三尺的大坑,里面那只装着黄金的大瓮,此时已经被打成了碎片,就连灶台也被拆掉了。

    辛方氏一脸惶恐,袁世卿则找到昨天晚上负责守夜的负责人。

    辛方氏一般都是天不亮就起床,然后开始做饭,今天她也像往常一样起床,从后院来到这里,进门就发现了问题。

    她并没有第一时间禀告全旭,而是向袁世卿汇报。

    袁世卿不敢大意,急忙询问昨天夜里的守夜人员。

    自从发生了鸡鸣寨钻林豹周楚袭击事件,全旭就安排每天晚上有人守夜,而且人数不少,每天晚上四组,每组四个人,负责一个时辰,沦流替换。

    然而,全旭的大院占地面积有一百多亩,别说四个人就算四十个人负责巡逻,也会露出漏洞。

    全旭望着辛方氏道:“你有没有检查,看看丢了什么东西?”

    “有一只卤羊腿,五斤酱香牛肉,还有馒头、包子都不见了!”

    袁世卿指着昨天晚上负责守夜的四组负责人:“你们自己去领家法!”

    全旭听着的损失,又让三娘上后院库房里查看银子和贵重物品,此时全旭也不是当初的全旭了,他有两万多两银子,还有几百匹布帛,包括金银首饰和珍珠,这些东西价值至少三万两银子。

    三娘很快就回来了,她朝着全旭摇摇头,表示银子没少。

    全旭瞬间就明白了,这是黄金的主人找过来了。

    当初,他从房子主人手中接过房契,那位房主一看就不像有钱人的样子,而且被三娘赏了四件棉衣就乐得找不北。

    全旭当时就曾怀疑,那些黄金不是房主人的。

    毕竟,把黄金埋在荒郊野外的房子里,有些匪夷所思。

    “让大家散了,该干嘛干嘛!”

    全旭望着惶恐不安的辛方氏道:“辛嫂,不用担心,这事不怪你,今天我也吃食堂,袁管事,等会让人把这个地方收拾一下,重新修筑灶台!”

    “是,东家!”

    黄金的事情,整个大院只有三娘和全旭知道,就算汤邱氏也隐隐约约知道一个大概,她知道有金子,但是绝对不知道具体数量。

    全旭开始沉思起来,虽然说全氏大院不像其他高门大院那般严密,可是也不是随便就是混进来的。

    全旭的大院如今两百多人,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不会主动进入全旭和三娘的这个小院。

    另外就是,整个全氏大院二百多人,天天吃食堂,几乎人人都认识,外人就算换了衣服,也不能鱼目混珠。

    想要依靠军大衣和劳保服混进来,根本就可能。

    自己在隔壁不到二十几步远的地方睡觉,自己睡觉虽然有些沉,可是三娘向来警觉。

    稍微有点动静,都能把三娘惊动。

    这就说明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对方是高手,很可能是专业人士。

    三娘有些担忧的望着全旭:“相公,现在怎么办?”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这事简单!”

    如果全旭没有末日堡垒,还真是不容易解决,可是有了末日堡垒上的无人机系统,三十公里的范围内,任何风吹草动,都别想瞒住全旭的眼睛。

    吃过早饭,牛金星与孙祖望分别向全旭告辞。

    孙祖望准备回家把妻儿带过来,反而全旭向他们承诺了,妻儿过来,一样管饭。

    牛金星在大名府的刘记客栈里,还有一些行李,关键是他欠了将近三两银子的房钱,需要回去结清。

    全旭望着二人道:“书院开学,可能放在年后了,年前没日子了!”

    牛金星装模作样的道:“腊月十六,也就是三天之后,就是吉日,宜嫁娶……”

    全旭恍然大悟,现在不是后世,而是明末,学生哪有什么寒假?

    明末是繁体字,在后世只有台版出版社可以买到那些冷门的书,比如《道德经》、《三字经》、《弟子规》、《论语》、《诗》之类,而且没有简装版,只有精装版,这些东西现在已经没有人愿意去学,大都是有钱人为了附庸风雅,买来放在书架上装点门面的。

    虽然说精装版有些小贵,但是相比而言,比明代便宜得太多了。

    三天,买书还来得及。再说了,全旭还可以买些粉笔,黑板,这样的东西,都不值钱。

    “就这么说了,你们二位有三天假期,腊月十六,咱们正式开学!”全旭望着那名庄丁道:“劳烦牛先生,代我写一份请柬,送到卢大人府上,请他务必过来参加金梯书院的开学典礼!”

    办学,也算是卢象升的政绩之一,这么大规模的学校,全旭不相信卢象升不动心。

    在二人走后,全旭带着三娘再次来到后院最后的那座仓库,打开仓库的门窗,全旭登上上驾驶室,启动发动机,暖气炉,不一会儿,末日堡垒的驾驶室就变得温暖如春。

    启动主控电脑,再次启动无人机移动终端。

    “雅典娜!”

    屏幕上出现雅典娜那副傲人的火辣身材。

    三娘的脸瞬间就羞红了,心中暗暗嘀咕:“不要脸,不守妇道!”

    在后世,雅典娜的图形,只能算是普通,绝对属于安全级别,可是放在明末,就是大逆不道了。

    “在的,主人有什么吩咐!”

    全旭倒是没有注意到三娘的不满,他继续道:“启动二号无人机,监视周边!”

    “好的,稍等!”

    随着一阵轻微的轰鸣声响起,二号无人机腾空而飞,从仓库的大门,飞向空中。

    无人机的声音本来就不算太高,在夜里会显得有些突兀,只不过,只要超过一百米的高度,声音就非常微弱,超过三百米,几乎听不到什么动静。

    在驾驶的移动终端的显示器上,可以清晰的看着周围及时画面。

    沿着官道向大名府的方向,两辆驴车一前一后,正在前进着。

    虽然全旭此时已经有了五头牛,其中三头是壮年,一头小牛,一头年近十年的老牛,不过,全旭可没有给他们套牛车。

    而是清一色驴车,好在二人是读书人,给他们虽然套了驴车,却带着车厢,可以遮挡风寒,不过看着牛金星坐在车里,裹着被子的样子,好像挺冷?

    全旭恍然大悟,忘记给车厢里放火盆了。

    不过,这点他们两个不会计较的。

    全旭控制着无人机,继续飞行。

    全旭最大的优势就是,整个金堤周围,全氏大院是孤零零的一座田庄,周围原本的村落,也因为这里的土地碱化太重,慢慢荒废了。

    八千多亩碱荒地,相当于五点三平方公里,事实上,从金堤一直到王家堡,这近二十里范围内,都是无人区。

    所以,任何出现在全氏大院范围内的人,都会显得非常突兀。

    就在全旭隐隐有些着急的时候,在原本那座撞塌的破庙,隐隐约约出现几十个红点。

    这是代表着生命特征,全旭操作着无人机,降低飞行高度。

    画面变得渐渐清晰,只见原本那座钻林豹用来储存财物的偏殿内,燃烧着一堆篝火,几十名男子围着篝火,开始烧着馒头、包头以及肉食。

    全旭的目光变得有些不自然,这是……

    其中一名正对着窗户的中年男子,一身飞鱼服,手握绣春刀。其他男子则是清一色腰挂着绣春刀。

    尼玛,这是典型的锦衣卫装扮?

    “什么人?”

    一名背对着窗户的锦衣卫男子,突然大吼。

    十几名锦衣卫瞬间拔出绣春刀,或者端着诸葛连弩,朝着门外扑来。

    全旭急忙操作着无人机迅速爬升。

    “咻咻咻……”

    一阵破空声响起,锦衣卫手中的诸葛连弩机朝着无人机连续射去。

    数十只弩箭飞向无人机,也幸亏诸葛连弩的射速虽然快,但是射程极为有限,有效射程仅仅三五十步。

    也幸亏全旭反应快,这架无人机有惊无险,越飞越高,要不然,全旭的二号无人机可没有地方补充。

    地面上数十名锦衣卫仰天望着无人机,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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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豺狼来了有M249(三更求支持)

    收回无人机的全旭目瞪口呆,冷汗就下来了。

    他怎么惹上锦衣卫了?

    而且还是飞鱼服,这种华丽的衣服,属于皇帝赐于,相当于二品官员。

    哪怕是天子亲卫之首的锦衣卫来说,历朝可以得到飞鱼服的军官也是有数的,惊动一名飞鱼服,清一水的锦衣校尉,这可不是一般小案子。

    三娘观察到了全旭的异常:“相公,怎么了?”

    “没事……没事!”

    全旭第一时间就想着逃回后世,只要跑到后世,就算崇祯皇帝把大明朝犁三遍,也别想找到他。

    仅仅一瞬间,全旭却迟疑了。

    明末有着他太多的心血,这里不仅仅有三娘,还有他的一颗种子。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全旭虽然没有大志,可是在有了这么一个好机会的时候,他也不甘心碌碌无为。

    三娘张了张嘴。

    全旭却摆摆手,深吸一口气:“雅典娜!”

    “主人,请问有什么吩咐!”

    全旭在显示器上点出破庙的定位:“无人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视此区域!”

    “好的!”

    随即二号无人机接通储备电源,进行充电,一号无人机开始升空。

    最让全旭无力吐糟的是,由于天气太冷,原本可以升起四个小时的无人机,工作时间仅仅只有一半。

    全旭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他盯着无人机传回的画面。

    此时的的破庙中,仅仅有几名锦衣卫在外面进行站岗,当然,他们并不是像一根树柱一样站岗,而是身披着羊毛袄,藏在雪堆中。

    这简直就是雪中伪装,如果不是无人机有红外探测功能,还真不能发现他们。

    负责在外围担任警戒哨的锦衣卫有六人,破庙外面有四人,里面则有四十三人,总共五十三人。

    全旭发现这些锦衣卫实在是太警觉了,不敢让无人机低于五百米,只要调整变焦,看着他们似乎在商量着什么。

    不过,这些锦衣卫似乎并没有携带大量的给养,从全旭厨房里偷走的馒头,数量有限,仅仅勉强够他们少数人吃,一些地位更低的锦衣卫校尉,只能在一旁看着流口水。

    正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你去给袁世卿说一声,让他从食堂拿五十三份饭,送到破庙!”

    三娘没有问全旭为什么,直接下车,朝着前院走去。

    全旭想了想道:“等等!”

    全旭从驾驶室的电台上取下一个通话器,调试了一下,总共有十五个通话频道,全旭查看了一下说明书,这是大功能对讲机,在平地有十五公里范围通话。

    全旭拿着对讲机调试好,然后将耳机塞到三娘的耳朵中。

    “喂!”

    三娘吓了一跳:“这是……”

    “传说中的顺风耳!”

    全旭笑道:“带着这个给袁管事,让他亲自跑一趟!”

    “好!”

    三娘拿着对讲机朝着前院走去。

    不多时,三娘找到了袁世卿,将对讲机摘下来,递给了袁世卿。

    对讲机本来就不复杂,三娘学会了使用方法,让袁世卿将耳机扣在左耳上,然后打开电源。

    “袁管事,是我!”

    袁世卿的表现与三娘几乎一样,吓得浑身哆嗦起来,他左右打量,并没有发现全旭。

    整个房间里就他们父子二人,袁宗第就在不远的桌案前,拿着毛笔练字。

    全旭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带着五十三份,前往破庙,你会看到一名身穿飞鱼服的人,把饭交给他,问问他是什么意思?”

    袁世卿此时依旧难以置信。

    直到三娘笑道:“相公说,这是传说中的顺风耳,你带着这个,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相公的声音!”

    袁世卿隐隐约约明白了。

    其实,他早就怀疑过。

    当初,他们来到这里,第一次给全旭打工,明明看到全旭没有一粒粮食,结果,第二天,整个东厢房堆满了粮食和棉衣、大衣,这些物资如果用大车装,不会少于一百大车(人力车)。

    然而问题是,当时全旭大院周围,没有一个行人的脚印,也没有车辙,仿佛这些东西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直到后来,全旭表现得越来越诡异,凭空出现的粮食,凭空出现的衣服、鞋子,还有这座院子。

    虽然说,活动板房是这些庄户们建筑的,可是,东西却是全旭搞过来的。

    与普通灾民不同,袁世卿是小商人出身,他走南闯过北,见多识广,他走遍了黄河南北,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建筑房子的方式。

    特别是铁皮,薄薄的一层,厚度一样,就连铁匠牛结实也承认,别说是他,就算是他的师傅在世,也打不出这等薄的铁皮。

    当然,还有钻林豹周楚那次。

    全旭有一辆非常庞大的诡异怪车,那辆车不用牛,不用马,自己可以跑得快如闪电,而且那辆车会发光,力大无比,撞塌院墙和大殿,埋了不上百号土匪。

    袁世卿早就怀疑全旭有神鬼之能,直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袁世卿立即叫来两名军大衣,吩咐食堂的妇女做饭,按照庄户标准,每人十二两面,八两米,外加白菜和萝卜。

    很快饭菜做好,他们用餐盒装好,这些餐盒倒不是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东西,而是木匠做的,粗糙的大碗,一只碗大得如同汤盆。

    里面是米粥,上面放着炒菜,最上面盖着白面馒头,最后为了方面保温,先用茅草铺在大箱子里,然后在箱里上面盖上一床被褥。

    就这样,袁世卿忐忑不安的朝着破庙走去。

    其实,袁世卿非常紧张,摔倒了两三次。

    全旭从无人机监控画面中看到这个情况,不由得提醒道:“袁管事,你慢点,不用担心,我担保你没事!”

    袁世卿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周围,可惜,不仅仅没有看到全旭,就连其他两名推着大车的军大衣也没有听到全旭的声音。

    袁世卿更加确信,全旭不是人,他绝对是神。

    终于,就在袁世卿他们三人一行来到破庙前的时候,积雪中跳出四名精壮的男子,四人清一色劲装武士服,手中握着绣春刀,缓缓向袁世卿和两名军大衣围了过来。

    袁世卿此时反而有了担气,有神仙护着他,他还怕个屁?

    袁世卿朝着那四名锦衣卫拱拱手:“我们东家让我给你们送吃的,还请代为通传!”

    四名锦衣卫面面相觑,他们在民间的威名,那可是让小儿止泣,有净街的效果,别说民间百姓害怕,放在天子脚下的京师,哪个人敢不怕锦衣卫?

    不过,他们又冷又饿,听到吃的,就急忙上前,用绣春刀挑开大箱子,看着上面的被褥,掀开被褥,露出里面的的饭菜。

    “咕咕”

    四名锦衣卫的肚子不约而同的叫了起来。

    一名锦衣卫拿着银针插入馒头,又插入米饭和菜,发现没有异常,这才带着袁世卿朝着破庙里面走去。

    身在末日堡垒中的全旭,盯着显示屏幕,观察着袁世卿和锦衣卫们的行动,通过对讲机通话器,他可以听到双方的对话。

    袁世卿终于来到那间破庙前,为首的一名锦衣卫进去禀告,过了一会儿,这才允许他们进去。

    袁世卿大大咧咧的望着里面的几十号人,他的目光落在飞鱼服上:“贵客您好,我们东家让在下向你问好,身为此地地主,远来是客,岂有怠慢之礼,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一名过来检查饭菜的锦衣卫走到飞鱼服身前,在他身边轻声低语起来:“有五十三份饭!”

    “哦!”

    那名飞鱼服微微一愣,他绝对不相信是巧合,只能说明,他们的身份已经暴露,弄不好,昨天夜里的一举一动,也在对方眼中,怪不得那个院子里无人制止。

    其实,他是想差了,全旭的这个草台班子是战斗力太弱,警惕性太弱,负责守夜的人也没有向全旭说实话,他们在夜里睡着了。

    飞鱼服笑了起来:“果然是地主,我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贵主人的眼睛,替我谢谢贵东主!”

    “应该的,应该的!”

    袁世卿道:“既然如此,我们回了,你们各位慢用,放心里面没毒!”

    “慢!”

    全旭通过对讲机道:“你问问他们,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

    袁世卿微微一愣,朝着飞鱼服拱手道:“我们东家问问贵客,来到金堤,有何贵干,需要不需要我们帮忙?”

    飞鱼服一直盯着袁世卿的一举一动,从他的反应可以看出,有人在暗中指点他。

    他嘀咕起来:“千里传音?难道是传说中的高手?”

    当然,他不知道其实就是一个对讲机。

    飞鱼服微微一笑:“我们只是路过,歇歇脚,明天就走!”

    全旭有些失望,当然他并没有指望三言两语就能问出来什么。

    全旭拿起对讲机,对袁世卿道:“你告诉他,朋友来了有好酒!”

    袁世卿接着望着飞鱼服道:“我们东家说,朋友来了有好酒!”

    飞鱼服的耳朵很尖,虽然袁世卿戴着火车头帽子,盖住了耳机,可是,他依旧隐约听到了声音。

    “豺狼来了有M249!”

    飞鱼服虽然听不懂挨门249是什么意思,但是可以看出绝对不是好话。

    两名锦衣卫看着飞鱼服一脸凝重,缓缓拔出绣春刀。

第五十章我们认栽金子不要了

    袁世卿说完,朝着飞鱼服拱拱手:“告辞!”

    袁世卿转身就准备走,两名锦衣卫,举着绣春刀,挡在他的面前。

    袁世卿看着明晃晃的绣春刀,微微一愣,他此时真有点害怕了:“你,你们是……什么意思!”

    飞鱼服摇摇头,两名锦衣卫让开道路。

    袁世卿正准备抬腿,全旭的声音在他耳机里响起:“告诉他们,我很遗憾,好好享受这最后一餐!”

    袁世卿此时快哭了,全旭这么威胁他们,全旭肯定没事,他恐怕没有好果子吃。

    不过,全旭的话,他又不敢不听,纠结一番,还是用最怂的语气道:“我们东家说,他非常遗憾,请你们诸位好好享受这最后一餐!”

    飞鱼服的神色更加凝重起来,他仿佛想到了什么,身子陡然上前,一把抓住袁世卿,两名军大衣看着他们动手,随即掏出斧头,有些色厉内荏:“你们干什么,干什么?”

    袁世卿吓得大叫:“东家救我!”

    结果,飞鱼服无意间按中了对讲机的开关。

    随着对讲机关闭,袁世卿听不到全旭的任何声音,他更加惶恐不安:“东家,救命,救我!”

    ……

    末日堡垒里,全旭看着无人机监控画面,画面里袁世卿和两名军大衣都被锦衣卫制服了,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全旭沉默了。

    其实,事情已经很明显,这些锦衣卫不会寒冬腊月来到大名府这个偏僻的地方。

    他们来这儿的目的,其实就是冲着黄金来的。

    五千两黄金,约合四万两白银,值得他们几十个人过来。

    全旭能怎么办?

    握手言和,那是不可能的。

    黄金已经换了六千多万,花得也差不多了。

    就算全旭有钱,可以交出吗?

    交出来也买不了命,锦衣卫的胃口可是无底洞,根本就没有办法满足。

    全旭倒是可以跑回去,只不过,他不甘心。

    更何况,他有悍马,还有末日堡垒,只要待在车里,他就是无敌的。

    任凭锦衣卫的刀砍箭射,奈何不了悍马和末日堡垒分豪,或许可以逼他们……

    想到这里,全旭有了主意。

    “三娘!”

    “相公!”

    “你过来!”

    三娘心中一喜,凑到全旭身边,她的脸红红的,眼睛微微闭着。

    全旭看着三娘的样子,哪里还不明白,小妮子又思春了。

    “我教你一件事!”

    “好!”

    三娘的声音,显得她很失落。

    根本就不像她想象的那样。

    全旭从末日堡垒上下来,三娘直接跳下来。

    全旭直接登上悍马,他拉着三娘来到顶部装甲后,指着车载机枪道:“三娘,你看着,这支机枪,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只要对准人,轻轻一按这个扳机!不要连续按,每次按住就停,然后拿着这根管子,对准敌人,学会了吗?”

    三娘学着全旭的样子,开始操作轻机枪。

    相对而言,驾驶车辆更难。

    女人大都可是马路杀手,不是性别歧视,这是事实,老程学车的时候,同期所有男学员,几乎一遍过,女性学员全军覆没。

    全旭教三娘如何上膛,如何换子弹,如何开枪。

    也幸亏这是车载轻机枪,所有的机枪后座力都被车身承载,机枪手只需要按扳机,瞄准目标就行了。

    三娘在全旭的指导下,很快就掌握了操作步骤。

    M249轻机枪,其实并不是悍马装甲车的原配。

    悍马车的标配,其实是M2重机机枪,威力大,射程更远。

    而M249只是美军班用机枪支援火力,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机枪的三角支架被焊接在一个可以装甲车上,全旭都想把这支机枪拆下来。

    只不过,全旭这辆悍马车并不是原厂出来的,而是经过非法改装。

    然而,这样的轻机枪反而比自动步枪更简单,也更容易,毕竟自动步枪的后座力,很容易撞伤人员,也容易把子弹打到天上去。

    车载轻机枪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三娘学习还是很快的,她看着全旭凝重的神情,朝着全旭点点头。

    全旭从驾驶室里拿了一顶美军钢盔,虽然不是防弹头盔,至少面对刀剑,可以抵挡一下。

    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全旭将他与三娘装好的五条二百发的子弹链放在车厢内。

    这时,全旭也顾不得有没有人看到这辆悍马了,直接启动发动机,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响起。

    悍马冲出仓库,冲出后院。

    此时,大院里的众军大衣看得更加清晰。

    原来的末日堡垒非常庞大,可是现在居然变得更小。

    能大能小的车?

    难道说,全旭真有神鬼之能?

    其他人在大院里看着悍马卷起积雪,雪花飞舞,一头如同蛮牛一般的巨兽,疯狂的奔跑着,速度极快,转眼之间就消失了。

    “那是……”

    “不该问的别问,管好自己的嘴,当心祸出从口出!”

    “那咱们东家?”

    “你知道就行,不要说的话,记住打死都不说!”

    众军大衣们回头纷纷告诫自己的老婆孩子。

    仅仅用了五六分钟的时间,全旭开着悍马来到破庙。

    当然,外面的暗哨全旭没有理会,悍马车的速度太快,他们连示警的机会都没有,等破庙偏殿里的锦衣卫接到信号冲出来。

    全旭也开着悍马车来到破庙院门口。

    那名飞鱼服身边拱卫着数十名锦衣卫,锦衣卫纷纷拔出绣春刀或诸葛连弩。

    尽管他们不知道悍马车是什么东西,作为职业习惯,他们下意识的警惕着。

    全旭拿起悍马上的通话器,用大喇叭朝着偏殿大喊:“我们可以谈谈!”

    飞鱼服虽然被扩音喇叭巨大的声音吓了一跳,他随即恢复正常,冷冷一笑:“装神弄鬼,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

    一名锦衣卫扣动机括,将手中的弩击朝着三娘射去。

    “咻!”

    一只一尺余长的细短弩箭,飞向三娘。

    三娘下意识的后退,紧张之下,她的手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

    三发5.56毫米的机枪弹从M249的枪膛里飞出去。

    三娘被吓得跌坐在车厢里。

    她实在没有想到机枪发出的声音无如此大,如此刺耳,当然更重要的是轻机枪上传来的后座力,顶到了她的胸部,让她半天没有缓过气来。

    然而,就连全旭也没有想到,三娘居然歪打正着,无意间击发的三发子弹,其中一颗准确的命中了弩箭,将弩箭不知道击飞到哪里去了。

    另外两发子弹,一发落空,一发击中一名举着绣春刀的锦衣卫。

    “当啷……”

    火星四射,百炼精钢打造的绣春刀,应声断成两截,那名握着绣春刀的锦衣卫,根本握不住刀,断刀也掉落在地上,他的虎口已经崩裂,潺潺流血。

    这个意外情况,就连全旭也有些吃惊。

    在后世子弹横飞的战场上,确实会有子弹击中子弹的意外发生,不过这个机率比五百万大奖还小。

    更重要的是,哪怕最顶尖的狙击手,也不敢保证可以击发一只弩箭,更何况还是轻机枪。

    这绝对是意外之喜。

    那名飞鱼服和众锦衣卫却不相信这是巧合,而是愿意相信,这是全旭的实力。

    全旭此时还担心威胁不够:“三娘!”

    “啊!”

    三娘捂着胸口,慢慢爬起来。

    “三娘,对着大殿开枪!”

    大殿本来就被全旭撞塌一角,此时仅仅剩下一面东墙,厚达一尺半的土坯墙,在寒风中呜咽着。

    关键时刻,三娘却掉链子了,忘记了怎么点射,直接按着机枪发射按钮不松手。

    于是,随着枪管抖动着。

    “哒哒哒……”

    二百发子弹链,没有出现意外,没有卡壳,在短短半分钟之内,二百发子弹一股脑儿射向那堵矮墙。

    厚达一尺半的土墙再也坚持不住,轰隆一声巨响,整堵墙塌了。

    土墙砸起大股尘烟,三娘一脸呆滞,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支奇怪的东西会有如此大的威力,一面墙,直接打得粉碎,如果是人……那简直不敢想象。

    三娘愣了一会儿,这才急忙给机枪加装另外一个子弹链。

    其实,那些飞鱼服和锦衣卫完全吓呆了,直到全旭的声音再次传来:“怎么样,我够资格吗?能不能谈谈?”

    这个时候,那些锦衣卫终于反应了过来。

    他们还不是没有见识的人,作为天子亲军,他们在京师可以见过大明的神机营,那里装备着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

    从红夷大炮到子母炮,从鸟铳到掣电铳,从火枪到五雷机神,特别是五雷神机,这玩意就像一个放大版本的左轮手枪,当然,只是比喻。

    五雷神机是由五根枪管,并装在一起,形成梅花状,五个发药枪膛,一齐性齐装五颗弹丸,射击的时候,只需要点燃火绳,直接五连响,简直就是原始版本的机枪。

    射程只有可怜的五十步,由于没有准星和瞄具,打哪儿,要看心情。

    不过,真正数百上千名五雷神机发射出去,场面也相当壮观。

    可是无论原始版本的火箭,百虎齐奔也好,迅雷铳也罢,威力都是差强人意,然而,全旭这支火器,却在短短几十息的时间内,发射个不停。

    二百发子弹打完,枪管暗红,那名女孩正在拿着金灿灿的子弹,此时的地面上也散落了金灿灿的子弹壳。

    飞鱼服刘侨故意镇静,可惜他的声音已经显得他非常恐惧“你……你……想做什么?”

    飞鱼服其实早就看出来了,这种鬼枪又快又猛,根本就不用点火,威力又大得离谱,简直就比火炮还厉害。

    飞鱼服望着全旭道:“你想……谈什么?我们好像并没有什么好谈的!”

    “是吗?”

    全旭的目光落在地上的子弹壳上:“比如……”

    飞鱼服的脸色微微一变,随即恢复正常:“果然……果然……在你手里,好,好,我们认栽,我们走!”

    如果全旭凭着那几十号庄丁,他们绝对不会服输,可是看着机枪的威力,他们感觉无力,一个弱冠少年,一个娇滴滴的少女,恐怕他们这些人全部上来,都不够塞牙缝。

    这辆庞大的怪车,不用牛,不用马,偏偏跑得飞快,他们想追就算累死也追不上。

    可是,那支比迅电铳快上百倍的枪,足以轻松把他们全部放倒。

    火枪面前,人人平等。

    全旭望着飞鱼服,顿时暗暗佩服。

    能屈能伸,头脑灵活,有两把刷子。

    黄金是黄的,人的眼珠子却是红的,很多人偏偏就是迷在了这一点上。

    “且慢!”

    “我觉得,我们可以合作!”

第五十一章千里传音就是对讲机

    众锦衣卫校尉将目光不约而同的望向场中的唯一一位飞鱼服刘侨。

    飞鱼服刘侨原为锦衣卫北镇抚司副使,因在天启五年,魏忠贤命刘侨网罗时任内阁中书汪文言的罪名。

    刘侨不愿意陷害“忠良”(狗咬狗,一嘴毛),被魏忠贤罢免,削职为原籍。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

    事实上,这是魏忠贤留下的后手,也是他的后路。

    魏忠贤并不是一净身进宫就得势,从一文不名的小太监,混到司礼监秉笔太监,他用了足足三十年。

    早在魏忠贤进宫之前,就是街头上的一个小混混,因为长得帅气,又能说会道,又擅长察言观色,魏忠贤与卖酒寡妇谢氏暗中私通,谢氏为魏忠贤生下一女,其女随其母姓谢。

    随着其女谢氏慢慢长大成人,聪明的魏忠贤巴结上了大太监魏朝,渐渐有了权势,他使钱给其女谢氏嫁给了时任北镇抚司锦衣百户的刘侨之父刘寅。

    这个刘侨准确的说,其实是魏忠贤的外孙。

    魏忠贤起以微末,他看到太多兴衰沉浮,就像他的前辈刘谨,最终难逃一死。

    发以在他发迹之后,并没有安排刘侨升官发财,而是借着机会,把他贬回原籍,只要他将来可以熬到新君既位,平安渡过危险期,再准备把刘侨调回京师。

    只是非常可惜,崇祯皇帝没有容忍魏忠贤,登基之后,天启帝尸骨未寒,就拿魏忠贤开刀,这个时候,魏忠贤的第二套预案就可以实施了。

    只要是被魏忠贤迫害或贬走的人,陆续都受到了崇祯皇帝的重用,包括现任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原北镇抚司刘侨也在征召之列。

    为了给自己的外孙铺路,魏忠贤可是煞费苦心,他在各地隐藏了多处的黄金,这些黄金和白银加起来不下二十万两。

    其实全旭得到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刘侨曾经在归德府境内的永城县,找到魏忠贤给他掩埋的黄金地点,只是这个掩埋地点被当时灭口的锦衣百户练玄泄露了出去。

    最终,刘侨抵达埋藏黄金地点的时候,非但没有找到金子,反而遇上了山东响马,阴差阳错,双方打了起来,刘侨所部被上千山东响马围殴,差点全军覆没。

    接着刘桥又去了凤阳境内,成功找到了三千两黄金,相当于两万四千余两白银。结果他们在转向乘坐漕运船只北上京师的时候,这艘装载着黄金的船只沉没……

    不用想这是他们的黄金被人盯上了,敢黑吃黑锦衣卫的人,不用说,除了那帮死太监没有别人。

    无奈之下,刘侨这才带着人来到大名府金堤,结果又遇到了全旭。

    刘侨虽然官复原职,只不过他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正五品镇抚副使,真正的权力甚至不如一个锦衣卫千户。

    现任锦衣卫指挥使骆养性尤其贪财,只要给他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情,刘侨想要混好,想要升官,必须要有钱。

    刘侨微微笑道:“合作?”

    “比如呢?”

    “帮我一个忙,我给你们想要的东西!”

    全旭本来打算自己收拾掉钻林豹周楚,随后再回后世弄到炸药,送黄立极上天。

    然而,不曾想却碰到了黄金的真正主人。

    起初,全旭还真没有明白这些人是谁,隐隐约约就猜测到了一点。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特别是锦衣卫这样的要害部门,别看锦衣卫指挥使风光无限,锦衣卫历任指挥使,能善终的没有几个。

    就像锦衣卫第一任指挥使毛骧,他把胡惟庸案办得漂漂亮亮,深得老朱同志的宠信,然而随后他就去见了胡惟庸。

    第二任指挥使蒋献,在毛骧死后,走马上任,这位雄心勃勃的蒋指挥使,办完蓝玉案,也赴了蓝玉的后尘,被抄家灭族。

    接着纪纲担任锦衣卫指挥使后,大杀建文帝旧臣,等天下安稳,最终也被成祖杀掉。

    锦衣卫指挥使虽然是位高权重,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高危职业,他们就是皇帝的夜壶,有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用,用完就扔。

    哪怕是如此,对于这个正三品的指挥使,一样像飞蛾投火一般。

    当然,上层的斗争非常激烈,下面的人包括像南、北镇镇抚使、指挥同知、千户、百户,也是高危职业,指挥使是你唱罢来我登场,只要站队错了,那就是死路一条。

    崇祯皇帝登基,有人受到重用,有人肯定会受到排挤,这位飞鱼服应该是被排挤赶出京师的人。

    那些金子,恐怕也是他们提前预留的后路。

    当然,全旭的猜测其实并不准确,不过总算沾到一点边。

    三娘朝着全旭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子弹已经装好。

    三娘是这个时代,全旭唯一一个可以放心将后背交给她的人,所以,他非常大胆地走下车,来到飞鱼服刘侨面前。

    现在的全旭很有底气,不仅仅是这辆悍马带给他的底气,同时他也想明白了这些人的大致来历。

    这些锦衣卫是好手,如果借他们的手,收拾掉黄立极,那么问题就简单多了。

    只要黄立极倒台,这场看不见硝烟的粮食价格之争,他就赢了一半。

    当然,对付黄立极其实不劳这些锦衣卫也行,关键是全旭看中了锦衣卫。要说最苦逼的锦衣卫,非崇祯朝莫属。

    崇祯皇帝不仅仅限制了锦衣卫的权力,还欠他们的俸禄,他们想借着实权捞钱,马上就会被砍头。

    然而,自己也需要这样的人才。

    先谈一下合作,将来说不定可以起到更大的作用。

    “我们需要什么?我们什么都不需要!”

    “错了,你们需要活下去!”

    全旭认真的望着刘侨道:“你说对吗?”

    刘侨笑了笑:“就凭这几十份饭吗?我们兄弟可不是叫花子!”

    “当然不是,这只是诚意!”

    全旭耸耸肩:“十万两银子,不知道够不够?”

    刘侨的脸色大变,魏忠贤留给他的钱不少,可是如今他除了全旭手中的五千两黄金并没有其他门路。

    “你们的人伸手不错,替我绑一个人,十万两银子,马上就可以到手!”

    “谁这么值钱?”

    刘侨冷笑道:“卢象升吗?他的命不值五千两,更别说十万两了!”

    “五柳黄家!”

    全旭望着刘侨道:“你听过吗?他的命值不值十万两?”

    “黄立极?”

    刘侨的目光变得狠辣,不过瞬间既逝。

    不过,仍旧被全旭捕捉到了:“我出情报,你们去绑人,十万两白银到手,咱们一人一半,怎么样?”

    “好!”

    刘侨心中带着浓浓的恨意。

    如果不是黄立极临阵倒戈,魏忠贤未必会那么容易倒台,当然,这只是刘侨一厢情愿的想法。

    不过,无论怎么说,人们除了敌人,更恨的则是自己人的背叛。

    黄立极这个内阁首辅,曾经是魏忠贤的盟友,可是他最终却背叛了。

    “好,这个活儿,我们接了!”

    刘侨伸手向全旭击掌。

    “啪!”

    “合作愉快!”

    全旭耸耸肩:“现在可以把我的人放了吧?”

    其实,全旭也是歪打正着,与刘侨一拍既合。

    当然,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刘侨没有迟疑,不一会儿,袁世卿与两名军大衣冻得鼻青脸肿,他们朝着全旭冲过来。

    “东家,东家……”

    袁世卿相当激动,抱着全旭的大腿哇哇大哭,他只是普通人,被锦衣卫给吓着了。

    “滚开,你他娘的,鼻涕都蹭我腿上了!”

    全旭踹开了袁世卿,摆摆手道:“东西拿过来!”

    袁世卿将对讲机摘上来。

    全旭伸手接过对讲机递给刘侨:“戴在耳朵上,到时候,五柳黄府的一举一动,我都可以通过这个告诉你!”

    刘侨目凳口呆:“这是……千里传音?”

    “不,这是对讲机!”

    尽管全旭说得轻松,可是刘侨却不相信。

    他反而更愿意相信这是仙家的手段,虽然全旭这个人,看不出仙家出尘脱俗的气质,不过仔细想来,可能是,他身后还有高人。

    刘侨捧着对讲机耳机的态度,马上变得不一样了,仿佛像一个虔诚的信徒,望着一件圣物。

    就连其他锦衣卫们望着全旭的目光开始变得不同,有些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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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锦衣卫从来不会冤枉好人

    刘侨上下打量着这件“对讲机”,外面的材质,非金非木,摸着光滑,带着一根线,线也是奇怪的线。

    全旭望着刘侨笑道:“这是对讲机,也可以说是传说中的顺风耳,好了,就这么着吧,我回去了,你们继续用餐,晚饭我会派人送来!”

    说着,全旭登上那辆悍马车。

    至于,袁世卿与两名军大衣,则望着这辆悍马。

    袁世卿其实知道全旭有一辆特别庞大的神车(末日堡垒),那辆车直接撞塌了这座破庙,将几百名土匪辗压得魂飞魄散。

    虽然那辆车他只远远的看了一眼,可是比起这辆车,却小了很多。

    袁世卿不知道全旭有两辆车,只当这是仙家的宝贝,能大能小。

    全旭登上车,启动发动机,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这辆悍马如同离弦的箭一样,飞向远处,渐渐只剩下卷起的飞雪。

    袁世卿盯着两名军大衣,此时他已经恢复了袁大管事的气势:“管好自己的嘴,睡觉都不要多嘴!”

    两名军大衣也被这辆不需要牛,不需要马拉的大车给吓着了,这么快的车,这么神奇的车,他们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见着。

    “是!”

    “走吧,我们回去!”

    随着袁世卿与军大衣启程,刘侨与众锦衣卫陆续返回那座偏殿中。

    他们围着篝火,吃着尚有温度的饭菜。

    虽然刘侨贵为锦衣卫北镇副使,可是他也没有吃过如此细腻、白皙的白面馒头,别说是他,就算是崇祯皇帝也吃不上。

    这与财富无关,关键是科技。

    增白剂这种东西,也知道后世有,在明末可是看不到的。

    众锦衣卫吃着饭菜,不约而同的望着刘侨。

    “镇抚大人,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经历司经历、刘侨的心腹朱敬轩有些琢磨不透刘侨的心思,毕竟,在全旭的神雷炮面前,刘侨假意答应全旭,签订城下之盟,委屈求全属于最正确的做法。

    可是,全旭已经走了,现在可以从长计议。

    刘侨扒拉两口米饭,叹了口气:“我们需要银子,我早就打听清楚了,姓骆的可是视钱如命,石头里都能榨出三钱油,为了咱们兄弟的前程,该送的银子,不能不送,而且还不能少送。可是,想从全旭手中拿到金子,无疑是虎口拔牙。”

    朱敬轩心有余悸的道:“他的那柄神雷炮,太厉害了,咱们……人多不管用。”

    众锦衣卫沉默了,他们虽然世代习武,训练有素,身手过人,可是,毕竟是血肉之躯,那支神雷炮连墙都能打碎,更何况是人。

    刘侨神色凝重的道:“还有一点,他身边还有高手!”

    朱敬轩恍然大悟,全旭让人送来了五十三份饭,与他们的人数分毫不差。

    这绝对不是巧合,要知道他们是两天之前开始抵达,只不过当晚未敢动手,全旭身边的人太多,足足五六百号人。

    他们总共满打满算五十三个人,以一挡十,那只是说说而已,真打起来,初时他们或许还可以占据上风,可关键是,一旦那些青壮组成战阵,吃亏的就是他们了。

    更为关键的是,他们现在并没有锦衣卫的身份,这身虎皮虎不了人,就连刘侨身上的飞鱼服,只了进了顺天府境内,必须脱下来,否则一旦有人追究,刘侨也吃不了兜着走。

    崇祯与天启帝不一样,崇祯皇帝对锦衣卫可没有好感,锦衣卫的权柄又更一步被削弱了。

    刘侨愤愤的道:“黄立极这个叛徒,卖主求荣,咱们一定要让这个卑鄙小人付出代价!”

    众人轰然响应。

    出门千里,只为求财。

    所以锦衣卫这种高危职业,一样有的是人去干。

    “六子、陈乾!”

    “卑下在!”

    “这件事你们两个去办!”

    “遵命!”

    刘侨需要银子,也需要黄立极的脑袋发泄心中的恶气,所以,他与全旭合作。

    当然,至于强攻黄家大院?

    那是不可能的。

    可别忘了,人家可是锦衣卫。

    虽然现在他们没有正式的身份,可是要伪装锦衣卫缇骑的身份,保证没有人可以看破他们。

    那名叫六子和陈乾的锦衣卫校尉,很快把木碗里的饭菜吃干净,放下碗筷,收拾一下,消失在偏殿内。

    ……

    大名府黄府。

    前内阁首辅黄立极正在设宴,款待大名府有头有脸的人物。

    与全旭的设宴不同,这里既是张灯结彩,又丝竹奏乐,还有歌姬献歌,舞姬演舞,端是热闹非常凡。

    明朝士绅的奢靡程度,会让人难以想象。

    这座宴会厅面积其实不算太大,也就两三百平方的样子,但是装修却富丽堂皇,就连窗棂也是用水曲柳雕刻而成,镂空雕刻着花鸟鱼虫,栩栩如生,简直可以当作工艺品。

    案几则是采取红木打造而成,其他摆件不是阴沉木,就是紫檀木,随便拿出去一件,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吃上数十年。

    至于菜肴,那就更是布满山珍海味,酒糟蚶、烧鹿肉、镶肚子、带冻姜醋鱼、生爨牛、花珍珠、烹虎肉、炙泥鳅、酢腐、水母烩、油煎鸡、炙鸭、一捻珍、水煠肉等等。

    这可比全旭的排场大得太多了,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每一个宾客身边都放着红泥小炉,座位上铺着厚厚的貂裘,一点也感觉不到冬天的寒气,美丽妖娆的侍女,身披轻纱,关键不可描述部位若隐若现,让人浮想联翩。

    黄立极非常高兴,崇祯皇帝是一个念及旧情的人,他的拥立之功,被崇祯皇帝记在心中,虽然这件案子依旧在扯皮中,不过,六科给事,以御史言官,大都兔死狐悲,害怕秋后算账形成定例。

    当官的有几个屁股干净的?人都会有老去的那一天,这边刚刚致仕,那边地方官员上门找茬,那还得了?

    这个口子不能开。

    号称大明第一嘴炮的东林党们,这次撞上的铁板,几乎被群起而攻之,搞得他们狼狈不堪。

    黄立极赌赢了,大名府士绅与卢象升的斗争,虽然没有分出胜负,可是他们却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黄立极设宴款待大名士绅,就是动员他们的能量,从而一鼓作气,把卢象升弹劾下去。在菜过三巡,酒过五味,黄立极端起酒盅,准备开口说话。

    门外传来一阵喧哗。

    黄立极皱起眉头,目光落在陈应身上。

    陈应会意,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然而,当陈应走到门口,只见两名锦衣卫提着绣春刀,后面跟着几名锦衣卫力士,如同急火流星一般闯入黄府。

    那名叫陈乾的锦衣卫举起腰牌,朝着大厅里亮起来:“锦衣卫办事,闲杂人员滚开!”

    随着他的话音刚刚落,座无虚席的大厅,立即如同炸锅一般,众士绅纷纷离席,甚至有人连鞋子都跑掉了,也来不及捡。

    人仰马翻,整个宴会大厅简直如同一群野猪肆虐过一般,剩下一片狼藉。

    黄立极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陈应眯起眼睛,壮着胆子走向陈乾:“几位,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不了!”

    陈乾抱着绣春刀,神色冷淡的道:“我们锦衣卫从来不会冤枉好人!”

    他这句话倒是没错,无论文人怎么洗白,锦衣卫杀的官员,还真没有几个冤枉的,所谓的忠良,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

    “黄阁老,怎么样,跟我们走一趟吧?”

    黄立极虽然家中蓄养了很多家丁,他还真不敢拒捕。

    锦衣卫只要出动,代表着皇帝或者秉笔太监的意思,基本上是代表中枢的风向。

    “冤枉,冤枉!”

    黄立极大叫冤枉,一边给陈应使着眼色。

    陈应急忙让人抬来一只硕大的箱子。

    陈乾心中暗喜,表面上却异常严肃:“你敢贿赂本官,该当何罪?”

    锦衣卫的武官向来非常大,管着十个人的小旗,就是从七品,相当于下县县令。

    陈应暗骂:“真黑!”

    他又摆摆手,让人抬过来两个箱子。陈乾这才变了脸色,非常好心的劝着陈应“行了,你们赶紧上下打点,迟则生变,欲救黄阁老,还在上面!”

    陈应和黄立极岂不能知道?

    就连卢象升也动不了他。

    陈应急忙让人套了三辆马车,一辆更为奢华的给锦衣卫人员乘坐,一辆给黄立极乘坐,还有一辆则装上三箱银子,足足六千两!

    陈乾和六子等锦衣卫在黄府吃饱喝足之后,这才带着黄立极上路。

    由于陈乾和六子等锦衣卫太过有恃无恐,反而没有引起黄府上下人的怀疑。

    就这样,黄立极被陈乾和六子等十几个人,不费一刀一枪,直接带出了黄府,顺带着还诓骗了黄府六千两白银,三辆马车,六匹马,当然,还有十几坛酒,十几只烧鸡……

    全旭此时就在那辆末日堡垒里,距离府城不过十几里的地方,通过无人机观察着这一切。

    三娘用房车里的厨房,给他做了一份西红柿牛腩盖饭。

    “尼玛,这也行?”

    全旭感觉自己的西红柿牛腩瞬间就不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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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麻杆打狼两头怕

    “恭喜你,你们取得了成功!”

    刘侨正躺篝火前,那个耳机里突然传出全旭的声音,他顿时吓了一跳。

    他朝着周围的锦衣卫使了一个眼色,众锦衣卫急忙四下寻找着。

    “别费劲了,你们看不见我!”

    全旭通过对讲机,向刘侨道:“我草率了,忘了你们是锦衣卫,干这样的活,你们才是专业滴。”

    一个个回来的锦衣卫冲着刘侨摇摇头,他们无法发现全旭在哪。

    事实上,十五公里的通话距离,三十公里的监视范围,在这个时代,简直可以堪称神迹。

    此时,刘侨是对全旭彻底服气了,他真不敢开罪全旭,每当闭上眼睛,他就会想起那支喷着火龙的神雷炮,一堵厚实的土墙,直接在火龙的扫射下,变成一堆烂土……

    这实在是太吓人了。

    不过,对于刘侨来说,有这样一个神秘且强力的盟友,似乎不错。

    就在刘侨道:“我们要的东西在哪儿?”

    “马上到,不要再动我的人,否则……另外几座大殿,看到了吧?”

    刘侨他们是锦衣卫,勘察现场是看家本领,自然看过那两座大殿,通过砖瓦上留下来的斑驳血迹,就知道那里埋了不少人。

    “那是你做的?”

    “当然,鸡鸣寨钻林豹带着四五百人过来,他们一个人都没有跑掉,这不是秘密,随便打听一下,就可以知道!”

    刘侨有些担忧的望着这座偏殿,他悄悄向门口挪去。

    “别动,这么做没有意义的事!”全旭的声音非常轻松:“我们是盟友,至少目前是!”

    “呵呵,你见老虎跟豺狼做盟友吗?”

    刘侨苦笑道:“我不喜欢这种把自己命,掌握在别人手中的感觉,非常不喜欢!”

    “这很正常,你要慢慢习惯。在这个世界上,可以掌握你这条命的人很多,很多,其中也包括我,我要是五更死,你活不到天明。”

    通过无人机监控画面,全旭可以清晰的看到刘侨的脸变得非常难看,他心中甚是得意:“我最喜欢看到你愤怒,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你想怎么样?”

    刘侨有些想要抓狂的感觉。

    “你们老老实实履行合约,按照我说的办!”

    全旭虽然没有绝对的把握把刘侨这些人全部干掉,越是没底气,他只能越是装着非常吓人的样子。

    就在这时,一名锦衣卫向朱敬轩低语起来:“经过卑下再三查检,周围没有任何人!”

    朱敬轩下意识的道:“没有人,不可能,除非……”

    “我的人过来了,给你们送了你们需要的东西,这是见面礼,只要听我的安排,你们不会饿着,也不会死,最后一次提醒,不要动我的人!”

    刘侨勉强挤出笑容:“那是误会,再也不会了!”

    “你们那个叫陈乾的锦衣卫,还真是一个人才,不仅轻松把黄立极弄出黄府,顺手牵羊,搞了六千两银子,十几只鸡,六匹马,三辆马车。这些钱,我不会要,你们尽管拿,先把黄立极藏好。”

    “接下来……”

    不等刘侨说完,全旭打断道:“先等等,该怎么做,到时候会通知你!”

    全旭说到这里,就结束了通话。

    袁世卿这次带着四名军大衣,推着两辆大车。五个人都小心翼翼,腰间别着一把斧头,袁世卿手中拿着一把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雁翎刀。

    然而,这把刀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安全感。

    这次锦衣卫的态度好多了,他们甚至跑出几百步,上前帮助军大衣推着大车。

    袁世卿望着门口的朱敬轩道:“我们东家送给你们的,请收一下!”

    “非常感谢全爷赏!”

    两辆大车上装的东西还真不少,有一麻袋两百斤大米,一口三尺直径的大铁锅,外加一盆莫约五斤盐,还有几斤咸菜,两只白条鸡,几十颗白萝卜,几十颗白菜,十斤冻猪肉。

    两百个一斤重的馒头,两百个芹菜肉馅的大包子。

    五十床被褥,五十三件军大衣,至于解放高帮棉鞋,全旭这次倒没有送。

    没有必要,这些锦衣卫可都是穿着靴子的。

    当然,这些东西全部都被抹除了后世的痕迹,咸菜是用木盆装着的,盐的包装也去掉了。

    全旭感觉这些拆来拆去有些麻烦,决定下一次采购的时候,无论方便面、压缩饼干、包括其他物资,直接不带任何名牌。

    卸下货,袁世卿急忙带着四名军大衣,推着空车,快速离去。

    刘侨吩咐几名锦衣卫动手做饭,直接半夜时分,陈乾和六子等人带着黄立极来到破庙。

    果然,如同全旭所说的那样,陈乾成功完成了任务。

    顺带着带来了六千两银子,一两也不差。

    刘侨试着问道:“你来的时候,有没有被人盯上?”

    “镇抚大人,放心,我可是绕了好大一圈,再三确定无人跟踪!”

    陈乾轻松的笑道:“大人放心,这里又不是京师,周围甚是空旷,一目了然,怎么可能被人盯上!”

    朱敬轩冷笑道:“他在两个半时辰之前,就知道你得手了,还知道你顺了六千两银子!”

    刘侨非常了解陈乾,他未担任锦衣卫之前就是猎户出身,尤其擅长寻找蛛丝马迹和盯梢,他的目力极好,警觉性又高。

    就连他也无法发现全旭的人,这个人实在是太厉害了。

    还有一个深不见底的全旭。

    刘侨对全旭恐惧万分,不敢再招惹全旭。

    可是同样,此时的全旭也是担心锦衣卫刘侨等人。

    现在全旭和刘侨,他们两方都对对方非常忌惮,属于典型的麻杆打狼两头怕。

    全氏大院的防御能力太弱了,那些刚刚没吃几天饱饭的灾民,在训练有素的锦衣卫面前,简直就是送菜。

    当然,全旭有悍马,可是这挺机枪穿透力太强,活动板房根本就不防弹,一旦在大院里开枪,弄不好,全旭杀死的人,比刘侨他们更多。

    全旭不想自己的心血就这么毁了,他威胁刘侨一番,也搬出了那座主屋,他与三娘躲进了末日堡垒里。

    对于全旭而言,悍马火力虽然猛,可惜,是军用车。

    军用车考虑的是战场生存,而不是舒适性,不仅仅减震硬,而且没有暖气,只能靠水箱的热气。

    关键是悍马的油耗高达百公里二十八个油,全旭实在折腾不起。

    至于末日堡垒那就不一样了,在这个时代,能够对末日堡垒造成伤害的,几乎没有,至少眼下周围三十公里范围内没有。

    有无人机的随时红外探测,只要刘侨他们出了破庙,全旭就发现,就能及时制止他,在外面,全旭可以开着悍马车肆无忌惮。

    躲进末日堡垒里,唯一值得顾虑的是那辆悍马,全旭无法拆卸M249,却可以直接把所有的子弹带到末日堡垒里。

    没有子弹的M249,还不如一把锤子好用,当然,如果全旭需要,他可以驾驶着悍马,冲锋陷阵。

    全旭坐在那辆末日堡垒的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着电视。

    当然,电视信号肯定没有,不过却可以播放存在移动硬盘里的电影。

    全旭也没有想到,这辆末日堡垒的原主人居然是一个法国影迷,他非常喜欢法国电影,几个移动硬盘里,几乎全部都是法国电影,从五六十年代,到最新的电影,几乎全有。

    从情爱到动作,各种种类都有,足足有几千部电影。

    而三娘则在用厨房,给全旭做菜。

    末日堡垒有两个厨房,一个户外,一个室内。尽管有抽油烟机,可是三娘仍旧使有户外燃气炉炒菜。

    虽然三娘的厨艺不如辛方氏,不过却也很可口,至少比全旭强得太多了。

    “相公,还需要什么吗?”

    “好了,过来坐!”

    全旭冲忙碌的三娘招招手,指着沙发,然后关上车门,打开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

    对于这辆末日堡垒周围,则不需要用无人机进行监控,这辆末日堡垒上面自带了十四个监控器,可以无任何死角观察周围的一举一动。

    三娘坐在全旭身边,她的脸早已像红透了的苹果,她算是开了大眼界。

    原本她以为,全旭喜欢那个小房间里的雅典娜,直到现在,她才发现,这辆车里居然有这么多女人,而且都是不要脸的番婆子。

    对于这样不要脸的番婆子,那就应该浸猪笼,沉塘,要不然就放在火上直接烧死。

    怎么还不长大?

    当然,全旭可不知道三娘对那些电影明星产生了深深的怨念。

第五十四章三娘过来我教你开车

    全旭的大院前院,袁世卿家。

    作为全旭的前院管事,袁世卿得到不少优待,他房间的家具较多,也更全。

    木匠打造的桌椅箱柜,高矮床榻,甚至把房间隔成了四间,一间客厅,两间卧室,一间书房。

    对于袁世卿父子二人来说,这座房子非常好,干净卫生、明亮、宽大,而且还温暖,最大的遗憾是缺了一个女人。

    从前后院的刘寡妇,对袁世卿有点意思。

    然而,自从全旭颁布分房规定,按户分,不是按照人头分,如果刘寡妇带着儿子嫁给袁世卿,那么刘寡妇的房子就要收回,袁世卿和刘寡妇住在一起。

    然而,刘寡妇顿时开始反悔了,不再与袁世卿眉来眼去不说,而且明显划清界线。

    袁世卿也感叹,女人太过现实。

    偌大的书房里,袁世卿正在一张宣纸上写下了一个“忠”字,他指着这个刚刚写好的“忠”字道:“虎头(袁宗第的乳名)”

    “嗯!”

    “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字?可识得?”

    “这是忠字!”

    袁宗第想了想道:“忠,敬也。从心,中声。”

    “不错!”

    袁世卿满意地点点头道:“虎头,咱们东家开设的金梯书院,过些日子就要开课了,你一定要好好学,一定要用功!”

    袁宗第明白袁世卿对他的期望:“孩儿明白!”

    “还有一件事,非常重要的事!”

    袁世卿脑袋里浮现一幅画面,全旭大手一挥,平空出现一大堆粮食,他的手再次一挥,那辆末日堡垒出现在他的面前,接着末日堡垒风驰电掣,撞向大殿,将那些土匪掩埋在大殿,接着又撞向其他土匪,土匪惨叫着,跪地投降。

    袁宗第不解的望着袁世卿:“请爹爹吩咐!”

    “你一定要答应爹,将来,无论如何,都不能背叛东家!”

    袁世卿的神情非常严肃,非常认真。

    袁宗第冷笑道:“他那要我去死呢!”

    “那你就去跑,跑到天涯海角,但是不许反抗!”

    袁世卿只要想到全旭的神鬼莫测之能,他就难以生出反抗的念头:“如果东家让你去杀了皇帝老儿,你也不许皱眉头!”

    袁宗第撇撇嘴,有些难以置信:“爹爹,你变了!”

    “不是……虎头,这个世界上,谁都可能害你,但是爹爹不会!”

    袁世卿突然想到了什么,走到墙边拿起那柄高锰钢打造的雁翎刀,他指着这柄刀道:“你看这柄刀,与军中的雁翎刀,几乎一模一样,但是!”

    袁世卿从裤腿上拔出一把匕首,这只匕首是他在西安的时候买的,用来防身,由于非常锋利,花了他足足十二两银子。

    拿着匕首与雁翎刀互斩。

    只听当啷一声,那柄价值十二两银子百炼精钢匕首,应声而断。

    再仔细观察这柄雁翎刀,刀刃依旧完好如初。

    袁宗第兴奋的笑道:“好刀!”

    “你还没有发现问题!”

    袁宗第有些疑惑:“什么问题?”

    “这柄刀上的刀柄,非金非木非铁,不是人间凡品!”

    其实就是一块工程塑料。

    袁世卿仿佛想到了什么:“虎头,我有一个想法,你去拜东家为义……为师!”

    天地亲君师,师者如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同样是灾民出身,三娘只不过比他们早一天遇到全旭,结果,三娘隐隐成了女主人,她虽然没有名份,如今还是云英之身,但是整个大院哪个敢不遵从三娘的命令?

    比三娘长得好看的女人也不是没有,谁敢往全旭身边凑?

    只要袁宗第成了全旭的徒弟,亲传弟子,那么他将来至少可以吃喝不愁,只要全旭提点他一招半式,袁宗第就会受用无穷。

    想到这里,袁世卿心中热切起来,他的目光变得有些吓人。

    ……

    在末日堡垒里看着电影,吃着菜,喝着啤酒,全旭感觉生活才应该这样。

    他无意间看到三娘盯着他,他就把手中的啤酒递过去:“你也想喝?”

    三娘红着脸,不作应答。

    全旭就当三娘想喝啤酒,将手中的啤酒硬塞在三娘的手中,三娘无奈喝了一小口,她感觉啤酒,又苦又涩,简直难以下咽,她不清楚,全旭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口味。

    喝了一口啤酒,三娘又将啤酒还给了全旭:“不好喝!”

    三娘指了指旁边酒柜上的小瓶装红星二锅头道:“我想喝这个!”

    三娘喝不习惯啤酒,相对而言,她更喜欢全旭带过来的红星二锅头,那种纯如水,烈如火的二锅头,入口之后,迅速化为一股暖流,流遍全身,对她而言是一种不一样的感受。

    “好的,我帮你打开!”

    三娘接过二锅头,也不用杯子,直接对瓶吹:“咕噜咕噜……”

    一瓶二两半的二锅头就被三娘一口干掉,她的脸变得更加红润,仿佛涂抹了一层胭脂。

    “快来吃点菜压压!”

    三娘吃着冷切酱香牛肉,她的目光还落在其他的二锅头上。

    “还要?”

    “嗯!”

    “那好吧!”

    全旭如今也不差钱,别说区区二锅头,就是喝茅台,他也喝得起,算算时间大名府的青壮们与罗世明应该抵达鸡鸣县境内,距离鸡鸣寨不远了。

    二百里,对于大名青壮来说,两天已经非常紧张了。

    然而,对于全旭来说,最多一个多小时,这还是路况不好的情况下,如果路况好,那么时间则更短。

    全旭打算先休息一下,等到夜里两三点钟出发,五点之前肯定可以抵达鸡鸣寨。

    “干杯!”

    三娘拿着二锅头,慢慢就有点晕了,晕呼呼的感觉,对她而言,属于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

    “相公,车跑了!”

    “车没动,是你醉了!”

    “我没醉,真的没醉!”

    三娘起身来到卡座对面的通道里,单脚独立,虽然身子仿佛风吹杨柳,却依旧站得很稳。

    全旭没有与三娘争辩,通常说自己没醉的人,其实已经醉了。

    “好没醉,再吃点菜!”

    “我……不想……吃……我吃……不下……”

    全旭苦笑不得的望着三娘,舌头都打结了,还说自己没醉?

    三娘虽然喜欢喝二锅头,然而她的酒量却有限,三瓶二两半,不到八两二锅头,三娘就再坚持不住,一头栽倒……

    幸亏全旭眼疾手快,把三娘搂在怀里,轻轻放在了房车里的卡座上。

    然而,三娘喝醉了以后,开始变得不老实起来……

    天地良心,全旭是一个正常男人,哪怕再小的女人,那也是女人,被三娘抱着乱抓,全旭的心再也难以平静。

    全旭感觉头大如斗。

    如果三娘再大几岁,吃了她,全旭也没有心里负担,可是,三娘实在太小了。

    下不了手。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顾不得其他了,他急忙按三娘按在床上,然后快速下车。

    就在全旭走后,三娘原本迷离的眼睛,变得清澈无比,哪里还有半点醉意?

    可是,三娘的心中却酸楚无比。

    全旭来到后院汤邱氏的房门前,轻轻敲门。

    “谁……”

    “是我,全旭!”

    “哦,老爷!”

    汤邱氏急忙从床上起身,赶紧穿上衣服,打开门。

    全旭并没有进屋:“那个……你跟我来一趟!”

    全旭转身朝着后院的大仓库走去,汤邱氏望着全旭的背影,心中开始了激烈的天人交战。

    这么晚了,让自己跟他出去?

    他要做什么?

    难道是……

    汤邱氏不敢往下面想了,她一脸纠结:“去呢,还是不去呢?”

    “快点!”

    全旭在前面催促着,汤邱氏只好跟着全旭走着。

    站在末日堡垒面前,才感觉到人的渺小。

    确实是渺小,汤邱氏与三娘不一样,三娘因为练武的原因,她没有裹脚,可汤邱氏却裹着小脚,加上身材矮小,尽管这段时间不缺吃穿,汤邱氏的体重也不到八十斤,身高也不到一米五。

    “上来吧!”

    全旭打开车门,随着壁灯和天花板上的电子灯亮起,汤邱氏感觉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

    “三娘交给你了,你看这菜汤都洒身上了,你帮她收拾一下!”

    全旭拉开车内的卫生间,调节好热水:“这么一拉,热水就出来了!”

    全旭安排好,这才走向驾驶室。

    “雅典娜!”

    “主人有何吩咐!”

    “放飞一号无人机,开始侦查这里!”

    “好的,稍等!”

    全旭通过无人机及时画面,开始搜索大院周围,发现没有异常,他操作着无人飞向破庙,经过红外探测,锦衣卫五十三人加上黄立极五十四人,全部都待在破庙大院里。

    那间原本塌了半边的偏殿,也被锦衣卫简单收拾一下,成了一个临时马厩,六匹马都在临时马厩里。

    全旭松了口气,人数都在,没有意外。

    此时,三娘望着汤邱氏:“娘,他为什么不碰我。”

    汤邱氏长长叹了口气:“三娘,这就是命吧,你没有这个福份!”

    “不,我不信命!”

    三娘倔强的道:“我会长大的!”

    全旭迷迷糊糊睡着了,他的手机定了闹钟,虽然没有信号,闹钟功能并不受影响。

    “滴滴……”

    等全旭醒来的时候,时间正好是凌晨三点。

    随着闹钟声音,醒来的还有三娘。

    “相公,怎么了?”

    “没事!”

    全旭起身来到后面的卫生间洗洗脸,让自己有点精神。

    全旭启动末日堡垒,加大油门,将末日堡垒驶出全氏大院,朝着鸡鸣寨方向前进。

    末日堡垒在高速公路最高时速可以达到一百四十公里,当然,现在全旭只跑到六十。

    “三娘,过来,我教你开车!”

    三娘不假思索:“好!”

    全旭想来,以后这辆车肯定要用的时候很多,自己不可能永远当司机,现在是晚上,路,其实不是路,只是田地,冻得坚硬如铁的田野上,又月无人机监控周围的路况,也开不到沟里去,正好可以练练车。

    三娘坐在驾驶坐上,全旭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指着驾驶室道:“这个按钮一按,绿灯亮起,就是启动,左边是离合器,踩着离合,挂档,对,缓缓加油!”

    不知道三娘是因为心大,还是无知无畏,她居然可以一遍就学会了操作。

    “很好,继续加油!”

    全旭看着三娘驾驶技术慢慢熟练,得意的笑道:“对,你这是无人机监控画面,这里代表有条沟,咱们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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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好汉爷给咱们留条活路

    经过两百多里,也就是一百多公里的驾驶,三娘的驾驶技术越来越熟练。

    不但开着又快又稳,还学会了如何使用音乐播放器,也明白了如何调节空调。

    全旭感觉三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短短一个多小时就学会了如何驾驶。

    全旭此时想着,三娘穿着一身紧身皮衣,戴着大墨镜,似乎妙不可言。

    一路上刻意绕开城池与村落,这辆末日堡垒用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抵达了鸡鸣县境内。

    全旭用无人机搜索,终于找到了大名府青壮与罗世明他们。

    全旭关闭车灯,打着近光,悄悄接近鸡鸣寨,在距离鸡鸣寨五六里的地方,停下末日堡垒。

    “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换成四号无人机,探测鸡鸣寨!”

    “好的,稍等!”

    四号无人机开始升空,飞向鸡鸣寨。

    鸡鸣寨,属于平原村寨,以夯土建造而成,面积不算太大,有三四百亩大小,外墙是砖土结构,里面乱七八糟分布着大大小小几百幢房子。

    如果在夏天这里属于易守难攻之地,毕竟这座寨建在一片沼泽湿地的中心小岛,

    这片沼泽地面积约三四万亩,如同一只扁豆,不过,尽管如此,鸡鸣寨与湿地边缘的距离,已经超出了这个时代几乎所有武器的射程。

    大名府五百余名青壮正在挑着火把夜战,不过,似乎进展不顺利,不时的传来阵阵火铳的声音,还有乱七八糟的咒骂声。

    “看来他们遇到麻烦了!”

    三娘有些紧张:“咱们怎么办?”

    “这样啊!”

    全旭从驾驶室的储物格里再次拿出一台对讲机,递给三娘:“你把这个交给罗世明!”

    三娘点点头,她一手拿着对讲机耳机,一手握着匕首,朝着鸡鸣寨方向走去。

    三娘刚刚走了莫约一刻钟,就遇到了大名府青壮的外围哨兵。

    “你是什么人?”

    “我要见罗世明,让他过来见我!”

    大名青壮谁人不认识罗世明,这个家伙不时的在大名府青壮中宣扬全氏大院的好处,蛊惑大名府青壮向全旭效忠。

    罗世明最聪明的是,他带着原大名府青壮,现加入全氏大院的青壮们,比如马大成等人,现在他们这些人都非常开心。

    毕竟,全旭已经承诺了他们,让他们的子侄、外甥加入金梯书院读书,而且不收学费,免费食宿,还分房子。

    这样的待遇,已经不算是普通佃户了,就连家丁也没有这样的待遇。

    众大名府青壮们其实都已经心动了,这名哨兵急忙带着三娘去见罗世明。

    罗世明此时正在一座帐篷里,像传销头目一样,蛊惑着大名府青壮:“你们自己想想,种地种到什么时候是个头?还是跟着我们东家,可以让孩子读书,万一这祖坟里冒烟,读出来一个秀才,那岂不是要烧高香?万一成了举人老爷呢?”

    “罗爷,罗爷,外面有人找!”

    罗世明喝了一口水,这才起身来到帐篷外面。

    罗世明借着火把的光亮,看着三娘过来,大为惊讶:“三娘子,你怎么来了?”

    罗世明他们一行离开全氏大院,一路上马不停蹄,两个时辰前才抵达鸡鸣寨,她怎么可能?

    全氏大院可没有马,也不知道三娘会不会骑马。

    三娘看着周围的人道:“这个是东家让我给你的!”

    罗世明接过对讲机,感觉莫名奇怪:“这是……”

    “你戴在耳朵上!”

    三娘示意罗世明摘下火车头帽子。

    罗世明刚刚戴上耳机,里同立即传来全旭的声音:“罗世明,你们遇到麻烦了?”

    罗世明马上露出一副见鬼的神情,他膛目结舌:“东……东……东家!”

    “说说怎么回事!”

    全旭的声音再次传来,罗世明这才醒悟过来。

    此时,他的脑袋里立即浮现那辆末日堡垒,如同传说中的蛮荒巨兽,扑向那些土匪,当他赶到破庙的时候,只看到一地死尸,血肉横飞。

    “东家,东家,鸡鸣寨拒不投降,正在……正在!”

    “负隅顽抗?”

    “对对,对对!”

    “那简单,灭了他们就是!”

    “可……可是……他们在鸡鸣寨子里据守,又有鸟铳,我们一时之间打不下来!”

    此时,马大成看着罗世明一脸虔诚的望着东南方向,仿佛在念叨着什么。

    “罗爷怎么了?”

    “撞鬼了?”

    “不可能吧?”

    三娘听着众人议论,却也不点破。

    如果不是她抱着过全旭的身子,感觉到他的温度,知道他不怕火,也可以在阳光下走动,她也会像其他人一样,怀疑全旭是鬼。

    可是,三娘却知道全旭是人,不是神,捏着他的鼻子,他也会憋醒。

    还有,那个东西,也会变大。

    听了罗世明的话,全旭沉默起来。

    虽然此时的沼泽已经冰动,大名府青壮和他的庄丁都在冰面上,将鸡鸣寨包围,可是,这些冰面能承重一个人,却不见得可以承载重达十几二十吨的末日堡垒。

    如果末日堡垒可以通过冰面,那么问题就简单了,直接粗暴的撞过去,那些土匪就会失去依托。

    就在全旭思考的时候,全旭通过无人机监视的画面,发现了鸡鸣寨通往官道的一条路。

    全旭操作着无人机降低飞行高度,随着画面渐渐清晰,他终于看清了。

    这条路尽管不算太宽,莫约两辆马车并排的样子,大约两丈多点,也就四米多宽,不过路边却是用石头垒出来的路。

    全旭打开车灯,开着末日堡垒驶向那条小路。

    就在全旭打开车灯的时候,位于鸡鸣寨外围的大名青壮率先发现了这辆末日堡垒。

    巨大的轰鸣声,雪亮的灯光,庞大车身,引起了众人的警觉。

    王玉郎一脸紧张的望着远处的末日堡垒:“那是什么东西?”

    马大成倒是没有见过末日堡垒,他满头雾水。

    赵德有拔出刀道:“全体戒备……”

    罗世明走到赵德有面前,伸手拉住赵德有的胳膊:“赵保长,别紧张,别紧张,那是我们东家派出过来帮助咱们的!”

    赵德有狐疑起来。

    看着赵德有不相信,罗世明将耳机扣下来,递到赵德有耳边:“你听!”

    耳机里传来全旭的声音:“赵保长,你们赶紧全面包围鸡鸣寨,把正门让给我,别放跑一个人!”

    赵德有一屁股跌坐在冰面上,半天说不出来话来。

    太诡异了,诡异得超出了赵德有的认知。

    罗世明也不管赵德有了,他大声说道:“诸位,诸位,都听我一句话,我们东家有令,让咱们分别包围鸡鸣寨,别放跑一人!”

    “罗爷,围困自然是好办法,可咱们……”

    李善李保长哭笑不得:“咱们带的粮食有限,就算省着吃,也只能吃五天,这么冷的天,肚子要是没食,可扛不住……”

    罗世明打断道:“李保长,你想违抗我们东家的命令?吃的就算了,棉衣和鞋子脱下,该上哪去,就上哪儿去!”

    这话狠的狠话说出来,李善反而不说话了。

    这场仗无论结果如何,只要听全旭的话,他们都是赚的,毕竟,身上穿的棉衣,还有棉大衣,棉鞋,包括火车头帽子,这一身行当,没有十几两银子可置办不下来。

    就算他想带着保丁回去,恐怕他们会造反。

    农民虽然没有大局观,可是却有着农民式的狡猾,吃到他们嘴里的才是肉,画饼可没有人愿意相信。

    这下统一了指挥,六个保长加上全旭的庄丁,总计小七百人分别包括鸡鸣寨的西、北、南三个方向。

    罗世明则带着一百多人跟着末日堡垒,朝着鸡鸣寨东面包抄而去。

    就在全旭的末日堡垒距离鸡鸣寨东面正门五十米的时候,寨墙上露出一个怯怯的脑袋,其他土匪早就吓跑了。

    他是鸡鸣寨军师兼大管家孟长庚大声道:“诸位好汉,别打了,给咱们留条活路吧!这里面有的是银子,我分你们一半,怎么样……你们知道这里面有多少银子吗?够你们花十辈子了!你们吃这碗断头饭不就是为了钱吗?我们给你们钱还不行么!”

    刚刚登上车的三娘听着无人机传回的声音,眼睛冒出亮光。

    全旭此时已经无力吐糟,不知道这货是聪明还是傻,这话可是说出来,不等于给大名府青壮们鼓舞士气吗?

    果不其然,听到这话的大名青壮们,眼睛里迸射出狼一样的绿光。

    “坐稳了!”

    全旭开始加油,末日堡垒朝着寨门撞去。

第五十六章没奈何银冬瓜

    其实并不是孟长庚太傻,只不过是惯性思维。

    从钻林豹周楚带着十几名心腹从辽东逃回来,在鸡泽县插旗立寨开始,这十余年之中,他们遭遇了数十次官军的围剿。

    也并不是说周楚每一次都能击败官军,只不过,他们在遇到打不过官军的时候,就主动出钱买命。

    卫所官军本来就比叫花子还穷,收了钱自然会放土匪一条生路,更何况,一旦境内没了土匪,那些文官更不把卫所武职官员当人看。

    所以,一方面是为了养寇自重,一方面是见钱眼开。

    总之,作为鸡鸣寨的军师,每当遇到打不过的官军,就会祭出大杀器——送钱。

    非常可惜,这个大杀器到了全旭这里就不灵了。

    全旭不是官军,也不需要养寇自重,他需要钻林豹十多年积累的财富,也需要土匪的人口。

    “轰隆……”

    一声巨响,高大而坚固的寨门被末日堡垒直接撞塌。

    打开了缺口,大名府的六百余名青壮,沿着大门,如同潮水般涌向鸡鸣寨。

    零星的战斗开始了,不过并不激烈。

    此时的大名青壮们,简直就是土匪进村,一座院子一座院子的攻打,无论男人和女人、包括孩子在内,他们直接按倒在地上,就地寻找绳子,或者扯掉破床单或衣服,揉成布绳,把他们像串糖葫芦一样串起来。

    很快整个鸡鸣寨就响起了阵阵凄厉的惨叫和撕心裂肺的咒骂声。

    大名青壮对于做这种事情,经验非常丰富。

    只见他们十几个人为一伙,开始分头行动,领头的甲长嘴里带着竹哨,遇到抵抗,马上吹响竹哨,其他人则赶紧过去支援。

    全旭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开着末日堡垒沿着通道冲进去,毕竟,末日堡垒虽然是防弹的,最薄弱的地方却在顶部,顶部其实就是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电池板主要原材料是SiH4和NH3,二者均有毒,且SiH4易燃易爆!

    一旦被哪个土匪站在房顶扔过去一支火把,或者燃烧瓶,全旭恐怕就会欲哭无泪。

    不过,他通过无人机监视的画面,可以清晰的看到,大名府青壮们进展极为顺利,仅仅小半个时辰,就占领了鸡鸣寨的绝大部分,此时幸存的鸡鸣寨土匪们已经退到了寨子中央唯一一栋砖瓦结构的院落。

    这种类似于坞堡的建筑群,面积超过十多亩。

    院墙非常高,有两丈多。

    孟长庚再次出现在院子的墙头,他扯着嗓子朝着大名青壮们大吼道:“你们过份了,逼急了我们,我们会跟你们玩命的,到时候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院墙上搭着梯子,土匪的火枪手们站在梯子上,端着火枪,还有火折或火把,粗略估计各种火枪至少四五十支,有鸟铳、有三眼铳、挚电铳,还有一门虎蹲炮,一门松树炮。

    三眼铳只装备了边军,这应该是周楚的嫡系。

    罗世明走上去,满不在乎的笑道:“玩命啊,谁怕谁?你们要是不玩命,就是小婢养的!”

    孟长庚哭丧着脸道:“各位好汉爷,给你们六成,中不中?给你们六成!到底中不中?”

    李善和王玉郎明显有些意动。

    罗世明也迟疑起来,这个院落虽然仅仅相当于鸡鸣寨的一角,可是四五十支火枪,加上一门虎蹲炮,可真不是好啃的。

    看着罗世明迟疑,孟长庚急了:“中不中?你们倒是说句话呀!”

    就在罗世明准备开口的时候,全旭的声音在他耳机里响起:“告诉他们,我没有跟土匪谈条件的习惯,他们唯一的出路,那就是放下武器投降!”

    “我们东……”

    罗世明本想继续叫全旭为东家,可是此时他反而感觉东家配不上全旭的身份,随即,罗世明改口道:“我们全爷有令,你们放下武器投降!”

    李善和王玉郎的目光在空中一碰。

    虽然六成银子不少,可是哪有十成好?

    谁也不嫌银子咬肉!

    众大名府青壮齐声大喊:“全爷有令,放下武器投降!”

    就在罗世明和末日堡垒吸引了所有土匪注意力的时候,全旭突然通过无人发现这座院子的西北角,有一名女子模样的人,她正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裹,悄悄溜到墙角,墙角有一个不算太大的洞口。

    女子虽然看上去很瘦,可是这个洞太小,她拿着一杯匕首,小心翼翼的挖着,不时的扩大洞口。

    全旭急忙向罗世明下令:“罗世明,命令马大成,让他们带着人去西北角,就是有一颗大槐树的那里!”

    罗世明急忙朝着马大成打着手势,马大成会意,急忙带着五十余名全旭的庄丁,一路小跑着朝着西北角跑去。

    王玉郎有些好奇的问道:“他们去干嘛?”

    赵德有过来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我的人在那边逮着几个小娘子,看来咱们这位全爷,还真是一个急性子!”

    王玉郎恍然大悟。

    女人,他倒真不稀罕。

    既然全旭喜欢,他不介意做做顺水人情。

    王玉郎向身后的青壮道:“遇到好货色,都放亮的招子,别他娘的眼睛长在裤裆里!”

    众青壮朝着土匪大吼道:“给你们一柱香时间考虑,否则后果自负!”

    如果依靠着坚固的院墙和火枪,对于六七百名青壮不成问题,然而,关键的问题是,那辆奇怪的怪车……

    让他们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孟长庚望着身边的火枪手:“瞄准那辆怪车,怪车里好像有个人,射他!”

    火枪手苦笑:“太远了,咱们够不着!”

    时间一分一少过去。

    能被周楚放在老巢的人,那都是他的心腹,只要稍微有点不放心的人,他也不敢放在鸡鸣寨。

    也都是跟周楚混得最久,杀人最多,让官府恨得咬牙切齿的老匪,他们也没少跟官兵打交道,什么场面没见过。

    孟长庚可以指挥土匪作战,但是他不敢指挥土匪投降,一旦这话说了,恐怕下一刻就会人头落地。

    作为曾经的大明秀才,孟长庚与其他大字不识的土匪不一样,他想得多,在看到大名府青壮的第一瞬间,他就猜测到周楚出事了。

    否则不可能两天没有任何消息,更不可能有大股青壮过来找鸡鸣寨的晦气,毕竟周楚这十多年的威名,可不是吹出来的。

    众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提投降的事,就这么干耗着。

    全旭拿起耳机,听着音乐。

    通过无人机,他可以看到马大成带着人来到这座院子的西北角,那名女人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小洞里爬出来。

    她又转身,拉出那个硕大的包裹。

    就在她转身的时候,看到了马大成与众青壮。

    她很想跑,马大成可不是怜香惜玉的主儿,上去就是一拳,直接把那名女人打翻在地上。

    “绑了!”

    马大成看着洞口,朝一名瘦小的青壮使了一个眼色:“进入看看!”

    很快那名瘦小的青壮钻进去,在墙里小声说道:“没有人!”

    马大成等人从这个洞口陆续钻进入,朝着大院中间摸去。

    罗世明望着那根香,已经燃烧到了尽头:“兄弟们,动手!”

    孟长庚看着那些青壮用拆下来的门板充当盾牌,或者拿着收刮过来的梯子,准备开始强攻大院。

    “快,开枪!”

    就在孟长庚疑惑怎么还不开枪的时候,那名火枪手软软的倒地在上,他的胸口出来一个大口子,正在潺潺冒血。

    孟长庚这下看清了,此时他们身后出现三十余名男子,他们人人拿着锋利的雁翎刀,每个人控制住一名土匪,那名倒在地上的土匪,就是因为太过警觉,他准备出声提醒其他人,却被马大成一刀捅成透心凉。

    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整个鸡鸣寨的土匪不是被杀,就是被俘虏。

    与此同时,全旭与三娘则离开了末日堡垒,末日堡垒则被罗世明带着二十几个人看着,禁止任何人靠近。

    全旭和三娘来到了周楚的钱库,这是一座用砖瓦建筑的房子,面积并不算太大,有二百多个平方,外间普普通通,就是一件存放着劣质麻布的地方,足足上百匹劣质麻布,胡乱罢放在屋里,上面还落了很多灰。

    估计任何人来到这里,就不想再看第二眼,这种劣质的麻布,既不能做衣服,做麻袋都会漏粮食,简直百无一用。

    可是,进入套间以后,就会发现这里摆放着一颗颗硕大的银球,说球并不太合适,这些银球都是不规则的椭圆形,大的有五六百斤,小的也有二三百斤。

    全旭脑袋中浮现一个词:“没奈何,银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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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我要见了你才能说(加更)

    “没奈何”者,熔银铸成大锭,重量百数十斤,或倾泻于地,结一厚层,如地板然。胠箧者(qūqiè撬箱子者,即小偷)至,垂涎三尺,舍之不忍,搬之不动,没奈何之。故名“没奈何”也。

    就像这个银库里的没奈何,大的有五六百斤,就算小的也有二三百斤,即使是大力士,也搬不动。

    不过,由于鸡鸣寨地处湿地沼泽,空气中含有大量的水分,这些没奈何,既不是银光闪闪,也不是光彩夺目。

    反而像是黑乎乎、脏兮兮的铁疙瘩。

    古人铸造没奈何,除了防贼,也是为了防止不肖子,监守自盗。

    这可不像影视里演的那样,古代小偷都会飞檐走壁,身轻如燕。外来窃贼,很少光顾深宅大院。

    因为,他们进入容易,想出来太难了,有家丁护院,打死不论,打残了没打,绝对不会出现防卫过当的问题。

    全旭数了数,这些没奈何,足足十七颗之多。

    罗世明随即叫来六个大保长,作为见证人,证明全旭没有私藏银子。然后各保派出十个壮丁,开始把这些“没奈何”搬出去,称重。

    全旭则和三娘进入另外一个房间,这里面则摆放着几箱硕大的箱子,箱子上却镌刻着“黄”字。

    打开箱子,里面都是十二两银子的黄氏私铸银锭,这种银锭与之前陈应送给他的银锭样子不一样,不是影视剧里的那种元宝样式,而是仿佛一个小碗,准确的说,像是一个圆球,被切下来四分之一。

    圆形银锭中间,还镌刻着铭文,上书:“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中间则是一个硕大的黄字。

    不过,只有一只箱子里装满了银子,另外几口箱子则是黑乎乎如同瓦片一样的东西。

    全旭凑过去一看,却非常失望,居然是铁锭,而且还是最廉价的生铁。

    作为理科生,全旭知道生铁其实是俗称,指的含炭量超过百分之二的铁炭合金,这样的生铁硬度高,坚硬、耐磨、铸造性好,但生铁脆,不能锻压。

    需要再进行加工。

    生铁的数量倒是不少,估计有几千斤。

    全旭哑然失笑,土匪其实还真少不了用铁,毕竟铁是最容易生锈的金属,磨掉锈迹,就等于铁在缩水。

    上千名土匪,需要要的刀剑棍戟,斧钺钩叉,各种兵器不在少数,他们每年都会损失大量的铁器,自然需要补充。

    这让全旭有些奇怪,房间里除了这十几口空箱子,还有大量成串成串的铜钱、散碎银子。

    沿着甬道继续往里面走,则是堆满丝绸、布帛的房间,成匹的布帛或丝绸,足足有几千上万匹。

    三娘看着这些布,非常欣喜,一会儿摸摸这布,再捏捏那一匹,眉毛都笑成了月牙。

    “三娘!”

    “嗯!”

    “你怎么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这么多东西,都是咱们的吧?”

    全旭摇摇头:“没有全部,还要分成大名府青壮他们一半!”

    三娘压低声音道:“相公,你买来的棉衣,是不是不贵?”

    “嗯,不太贵!”

    “那咱们就把大衣、棉衣、棉鞋,都卖给他们!”三娘神秘兮兮的道:“这样,咱们就可以把银子留下来了!”

    “这样也行?”

    “肯定行!”三娘朝着全旭摆摆手道:“这事交给我,我绝对办好!”

    古董、字画、首饰、刀枪棍戟,各种铠甲,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全旭看了一会儿,兴趣欠缺。

    由于全旭不是待在主屋,就是住在末日堡垒里,那里面都有火盆,所以他穿得较少,很快就感觉到了寒冷。

    全旭就走出了银库,准备返回末日堡垒里。

    这时,罗世明和六大保长向全旭躬身施礼:“全爷!”

    众大名青壮们也纷纷向全旭打着招呼。

    如果不是全旭,他们想拿下来鸡鸣寨肯定没有这么容易,肯定会付出不小的伤亡,哪像现在这样,末日堡垒一出动,土匪就吓跑了。

    罗世明笑道:“全爷,这些没奈何总共有一万三千四百八十五斤四两!”

    全旭有些意外,居然高达二十多万两。

    如果种地想挣二十万两银子,就算拥有一万亩良田,就算是天灾人祸,粮价奇高无比,粮食产量也低,这样也需要一百多年。

    如果做生意,那个就没准了。

    明朝可没有像后世那种一夜暴富的神话,一般家庭想要存二十多万两银子,恐怕也需要三四代人。

    果然,只有抢劫才是来钱最快的买卖。

    这只是银子,周楚的财富还有相当多的丝绸、古董、布帛等物资,粮食他还没看,不知道有多少。

    六大保长和大名青壮们顿时互相击掌,放声欢呼。

    全旭笑道:“这样吧,你们把银子和贵重物品,清点一下,放在我这辆车上,我带回去,你们慢慢再回去!”

    三娘说得很对。

    虽然说后世的银子便宜,可是这么多银子在手,不仅仅可以在明末购买物资,同时也可以兑换成金子。

    关键是,其他物资也可以大赚一笔。

    左手倒右手,等于说大名青壮们是在给全旭打工。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六大保长道:“当然,你们要是信得过全某……”

    “信得过,信得过!”

    六大保长虽然大小也是地主,可是他们跟全旭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

    全旭可是拥有一座一百多亩地的院落,两万多亩地。

    全旭让人把银子放在储物箱里,一万三千斤银子,如果用大车来拉,至少需要十几辆大车,可是放在储物舱,仅仅占了三分之一的空间。

    全旭又让人把丝绸、布帛也塞了进去。

    等装好车,三娘眉飞色舞的向全旭走过来。

    全旭看了看手机时间,已经到了早晨六点半,他需要回去了,末日堡垒公开。

    大名青壮们自然是要封口的,好处每人一听罐头肉。

    全旭启动末日堡垒,开始返回。

    在肃清鸡鸣寨的战斗,一直持续到了天亮。可是无论多么凶悍的土匪,无论他们如何负隅顽抗,结果都是一样的。

    无济于事。

    大名府的青壮们针对这种乱战,实在是太有经验了,无论是躲在地窖、或者是房梁上、或者草堆、或者马厩、牛棚,都是被众青壮们一拥而上,乱刀砍死。

    顺便解救下来二十多名肉票,其中有男有女……

    大名青壮们开始了搬家行动,把鸡鸣寨缴获的粮食、牛、羊、马匹、但凡能带走的东西,全部带走,顺便带走的五百多号人。

    其中大部分都是妇孺,男性土匪不是在抵抗中被杀掉,就是想逃跑被干掉,还有的则被泄愤的青壮乱棍活活打死。

    这事是全旭后来才知道的,大名青壮们在搜索鸡鸣寨的时候,发现一座地牢,里面居然有不下五十名孩子,不是被打断腿,就是被砍掉手或脚。

    这是周楚最丧尽天良的地方,他把这些孩子弄成残废,然后卖给乞索帮,让他们充当乞讨赚钱的工具。

    大名青壮都是正常人,他们大都有孩子,为人父母,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们集体爆发了。

    结果投降的土匪一百多人居然被活活打死,一个没剩。

    当然,这不妨碍大名府青壮们,把土匪的脑袋割下来,找卢象升换钱。

    全旭在回到金堤全氏大院的时候,已经早上八点了。

    这时天色已经大亮,如果放在后世,路上应该是行人匆匆,末日堡垒难免被人发现。

    然而,明末却是一个生活节奏缓慢的社会。

    等全旭抵达全氏大院,大部分人还没有起床。

    全旭放飞无人机,查看了锦衣卫们的情况,发现他们没有异常,这才准备回去。

    三娘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她望着全旭道:“相公,你要走吗?”

    “嗯!”

    全旭抚摸着三娘的脑袋:“我会尽快赶回来!”

    “你那个世界,是不是有吃不完的东西,穿不完的衣服?”

    全旭点点头道:“是啊,人们都在拼命减肥!”

    “好羡慕!”

    三娘拉着全旭的胳膊:“你能不能带我去?”

    “这……”

    全旭摇摇头:“恐怕不行,等过段时间,我想想办法!”

    其实,全旭也没有任何办法。

    全旭交待三娘一番,反正大名青壮们回来,需要两三天的时间,他还可以赶回来。

    全旭启动穿越,回了后世。

    刚刚回到后世,他还在房山城中村。

    只不过,当他刚刚醒来,手机就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吴铭。

    全旭急忙接通电话。

    手机里吴铭的声音有些急:“全董,你在哪儿……”

    全旭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我……出了什么事?”

    “这……我要见了你才能说!”

    “永馨园,我出租房,两个小时后,你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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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介绍:
明末乱世,天灾人祸,遍地烽火,血流成河。
这是一个尸山血海血火交织的年代。
这是一个人命贱如蝼蚁的时代。
然而,对于全旭来说,明末却是他的天堂。
且看一个可以穿越两个时空的全旭,如何打造一个横跨现世与明末的超级帝国。
普通书群:617604339(所有人可以进)
VIP书群:732577450(两千以上粉丝值可进)我在明末有套房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我在明末有套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我在明末有套房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