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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玉竹     青龙圣仙txt下载     青龙圣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65.汉子巴图

    猎族是马背上的民族,牛背载着他们的家。

    牧云从边城军手里买了两匹珍贵的战马。

    若不是他的俗世身份,绝对无法买到比武器更稀缺的马匹。

    吉雅家只有两匹供骑乘的马,但她的骑术堪称一绝。

    脚跟上的马刺轻磕马肚子,策马往草原上的毡房行进。

    枯草上仍有一层厚厚的积雪,马不能放蹄狂奔,很难提起速度。

    吉雅并不着急,而是边往前行,边跟牧云讲述猎族的生活习惯。

    猎族人小时候就得干掏狼窝的事,学习骑马射箭,常吃牛羊肉,各个长得筋骨结实。

    每年冬天结束之时即为年节,庆祝新一年的好日子。

    届时会举办全族人的勇士大会,优胜者能得到大汗赏赐的千头牛羊,骏马数十匹。

    只可惜吉雅是女儿身,不能参加勇士大会,否则她也想去和猎族的勇士们一较高下。

    牧云骑马技术不算高超。

    在厚雪地上骑行,人累,马也累。

    走了几十里路,大黄马的身上已经出了一层汗。

    反观吉雅骑的黑马,仍然生龙活虎。

    吉雅看出了牧云的窘迫,主动提议和他换乘马匹。

    牧云有自知之明,清楚是骑术的问题,而不是军马质量不行。

    猎族人爱惜牛羊马。吉雅不忍见大黄马一直受累,坚执换骑。

    牧云拗不过,只好骑上黑马。

    又行了几十里路,黑马喷着粗重鼻息时,二人抵达了冬季草场的毡房地带。

    吉雅是猎族中的牧级,等同于平民,没什么地位,但也不至于受各酋长的支配。

    她家的毡房主体结构由石块堆砌而成,毡布做顶和内墙,在深夜严寒中提供人类所需的温暖。

    房中燃着牛粪炉。

    炉子上热着奶茶。

    吉雅的母亲是个四十来岁的女子,由于过度操劳,加上饱经草原上的风吹日晒,已经初现苍老相。

    牧云是修仙者,驻颜有术,依然是十八岁的状态。

    鲜明对比,更能体会到长生不死对人的诱惑力。

    吉雅母亲的猎族语言更接近古语,而且语速极快,大部分时间难以听清楚。

    吉雅不得不临时做起翻译。

    简而言之,牧云既是远道而来的客人,也是雇佣她做向导的老板。

    吉雅母亲拿来一个大碗,倒满奶茶,递给了从未来过草原的客人。

    猎族人喜欢到大夏国北境劫掠物资,但也拥有淳朴善良的一面。

    草原地广人稀,而且还要照顾牛羊群,直到初春年节,都没有太热闹的聚会。

    牧云来到草原做客,吉雅还是想给他安排点猎族特有的节目。

    比如烤全羊,或者到土山上猎取旱獭等野物。

    牧云来到草原,又一次对佛教的戒律产生了思考。

    他有青龙居士的名号,严格意义来说却不是佛门中人。

    戒荤腥不过是牧云的自我选择。

    可是猎族人不能戒荤腥。

    他们祖祖辈辈都得靠牛羊肉为食,同样有信奉佛教的传统。

    佛法传到草原,就得按照猎族人的生活习惯,发展出适合他们的经卷。

    可见即便是连通修炼法门的宗派,也要讲究入乡随俗,而不是一成不变。

    牧云喝了奶茶,又饮了些马奶酒。

    牧民们的厚衣服并非由棉絮织就,而是以羊皮为原料。

    羊肉为食,羊奶可以做茶,羊粪可供燃烧,羊皮还能成衣御寒。

    猎族人的衣食住行,和牛羊马密不可分。

    牧云忽然觉得,在荒草村用银两息事宁人的做法,似乎有点不通情理。

    吉雅对牛羊马足够看重,但若能换到更为稀缺的物资,她宁愿牺牲部分畜群。

    猎族人自幼杀牛宰羊,练就一颗坚硬的心脏。

    他们的生存智慧和以种植为生的农民,存在着一定区别。

    没有哪个更好,只是因地制宜。

    牧云既然来到草原,就决定不再遵守心中的戒律,尽情体验猎族人的生活。

    草原上还是冬天,日间很短。

    喝过马奶酒,聊了一阵猎族人的风土人情,夕阳已经西下。

    吉雅从羊圈里牵出一只肥羊,当场宰杀,剥皮剔骨。

    吉雅母亲则是取来牛粪,架起炉子,着手准备为顾客烤全羊。

    牧云以体验生活为名,帮着忙前忙后。

    傍晚时分,銮铃声由远及近。

    一个粗壮的猎族汉子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吉雅家的毡房。

    “吉雅,他是谁?”汉子比牧云高出一个头,体格异常健壮。

    古铜色的肌肤,线条分明的肌肉,无不显示出汉子的彪悍。

    金丹期之前,严格意义来说还是凡人。

    牧云感受到高大汉子的戒备心,笑道:“你又是谁?”

    高大汉子双眼飚射出怒火,仿佛随时有可能将牧云撕碎。

    吉雅发现这边的异动,急忙放下剔骨刀,赶过来解围。

    “你来得真巧,我正要烤全羊呢。”她的笑容不明媚,但是很纯真。

    高大汉子见到吉雅,就像冰川融化般不再板着脸。

    “他是谁?”高大汉子指着牧云,问吉雅。

    “他是大夏国来的华族人,到草原来玩。”

    “你怎么会认识华族人?”高大汉子的语气很不客气。

    牧云明白高大汉子讨厌华族人,更加讨厌他这个接近吉雅的陌生人。

    吉雅没急着解释,而是帮两人介绍彼此。

    “牧云,他叫巴图。”

    “巴图,这位是我的主顾和客人牧云。”

    巴图棱角分明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牧云见识到了猎族汉子的真性情,并不觉得恼怒,而是抱着欣赏的态度,体会男性生来就有的竞争意识。

    猎族人会去大夏国北境掠夺物资,部落之间也会抢夺草场。

    纷争是猎族男人生命中必不可少的段落,因此性格更为彪悍,会采用最直接的方式捍卫拥有的一切。

    吉雅是巴图的青梅竹马和意中人。

    两人互相有意,只等巴图参加完勇士大会,便可修成正果。

    牧云身形略显瘦削,并不符合猎族人的审美,但他眼神坚定,有股深不可测的魅力。

    巴图不是不相信吉雅,而是不放心身为华族人的牧云。

    吉雅的烤全羊手艺在猎族部落间有口皆碑,口感酥嫩,好吃到忘却所有烦恼。

    巴图让吉雅取来草原烈酒。

    “小子,敢不敢跟我比拼摔跤?”

    “我是个修仙者,不能欺负你。”

    牧云如今是觉醒修罗体魄,双手可以轻松举起万斤重量。

    寻常人和他角力,压根没有丝毫胜算。

    哪怕巴图是猎族鼎鼎大名的勇士,也无法例外。

    巴图起初不信,直到看见牧云双手被蓝色火焰包裹,确认他没有说谎。

    既然是修仙者,大抵超脱红尘,也就对他构不成威胁。

    即便如此,还是难以抑制住身为男人的竞争心。

    只是由拳脚,换成了彰显男子气概的饮酒。

    草原烈酒主要用来御寒,因此度数极高。

    巴图的屡次挑战,激起了牧云的好胜心。

    他决定不使用灵术,和初识的草原汉子来个男人较量。

    吉雅母亲是猎族人,见惯了男人们的竞争,只不过巴图是她未来女婿,还是要看一下他的酒量。

    面对货真价实的修仙者,究竟能不能取胜。

    规则是中间不能停顿,直接对着酒壶吹。谁先不胜酒力,谁就是输家。

    这种拼酒方式十分大胆。

    若是体内存在疾病,容易一命呜呼。

    巴图年轻,经常和不服输的同龄人们对着喝。

    如今换成牧云,他也毫不含糊。

    “我接受你的挑战,赢了的条件是什么?”

    巴图早已想好,说道:“我若是赢了,你就搬出吉雅家,我来做你的向导。”

    闻听此言,牧云搞清楚了巴图为何对他充满敌意。

    牧云拔出牛皮酒壶上的木塞,仰头痛饮,一滴酒都没有洒出。

    巴图暗道一声好汉子,同样畅饮一壶酒。

    两人皆是海量,连饮三壶,仍是不分胜负。

    吉雅母亲看出牧云不习惯斗酒,开口道:“远来是客。你这样对待客人,不符合猎族人的规矩。”

    巴图没听明白。

    吉雅过去一把抢过巴图手里的酒壶,说道:“今天点到为止。”

    巴图心里藏不住事,问道:“我就快赢他了,你们为何要这么做?”

    吉雅看向牧云。

    他脸上带着笑意。

    努力争胜是人之常情,坦然接受失败,却能反应出一个人的气量。

    “巴图,是你赢了。”牧云撕下一块羊腿肉,就着草原烈酒,感觉比刚吃烤全羊时更美味。

    “既然我赢了,你答应的条件就得做到。”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向导。”

    “吉雅的工钱还得照付。”

    “照付。”

    巴图想当然认为牧云是工于心计的男人,见他如此敞亮,不自觉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牧云吃掉半只烤全羊,酒足饭饱,跟着巴图离开了吉雅的毡房。

    “你为何来草原?”

    “我想体验一下猎族人的生活,还有就是了解你们和精灵族的恩怨。”

    和直爽的巴图讲话,不用拐弯抹角。

    “这事你不用了解。即便知道了事情经过,也帮不上什么忙。”

    “喝酒我或许会输,但我想做的事,没人能拦得住。”

    巴图越发觉得牧云不像表面看上去那般弱不禁风,是个值得敬佩的华族汉子。

166.黑风谷

    战争会催生仇恨。

    即便已经握手言和,大部分牧民对华族人的看法,短时间难以改变。

    有不少富商到此游玩,仗着财大气粗,颇有些不把猎族牧民放在眼里的意味。

    任何种族和群落,想要得到尊重,首先得尊重对方的文化和习惯。

    富商的消遣,显然给华族的印象又抹了一层黑。

    巴图以为牧云和那些富商差不多,经过接触,发现他是个率真的大男孩。

    不仅精通武技,还是个知书达礼的人。

    巴图的弟弟巴拉只有六岁,听说牧云是个修仙者,偷眼观瞧,看他是不是如传闻那般长着三头六臂。

    牧云很喜欢这个猎族的小机灵鬼,问他在偷看什么。

    巴拉也不胆怯,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牧云施展变身灵术,即刻长出三头六臂,立时把巴拉吓了一跳。

    他再见到小伙伴,添油加醋地将牧云是个修仙者的事讲给他们听。

    一群猎族小孩偷偷跑到巴图家的毡房,观望修仙者究竟是怎样的异形人。

    牧云长得一表人才。虽有些瘦弱,却和猎族成年人没什么区别。

    他们都说巴拉是在吹牛。

    巴拉涨红着脸,向腾格里保证说的绝对是真话。

    牧云的五感远超常人,听到了毡房附近的孩童对话,起了顽童之心,部分发动法天象地,身形长到了二丈,青面獠牙,甚是骇人。

    猎族小孩们见到魔化后的牧云,吓得四散而逃,嘴里喊嚷着黑风谷的老妖精跑出来捉小孩。

    牧云没想到恶作剧竟会变成真的恐怖,急忙变回原形,和巴拉一起安抚住受惊的孩子。

    细问之下,方知黑风谷中有个可怕的妖魔。

    相传它能吞食万物。

    以前牛羊丢失,有人会进谷找寻,结果再也没能走出来。如今只要在黑风谷附近丢了东西,只能默认丢失。

    甚至连小孩走进山谷,大人们都不敢贸然犯险。

    巴拉偶然听大哥巴图讲过一段伤心事。

    他曾经有个哥哥,小时候贪玩进了黑风谷。爷爷进山谷寻找,最终也没能回来。

    家里的大人很少提起此事,只是严禁巴拉接近黑风谷。

    他至今只知道这个地名,只能凭借想象,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个长满荒草,满地血污的恐怖所在。

    牧云意识到黑风谷不简单。

    身为修仙者,他自然不会惧怕妖魔。

    以前华族和猎族势同水火,大夏国人没听说过黑风谷的故事。

    牧云博览群书,也未曾在典籍中看到过相关记载。

    巴拉和小伙伴们的描述,勾起了牧云的好奇心。

    到黑风谷一探究竟的想法,像是最美味的佳肴,诱惑着牧云。

    他追求知行合一的境界,产生探险念头,就得立即着手去做。

    孩子们年龄太小,尽管骑马射箭无一不精,若让他们做向导,还是太过冒险。

    牧云护送孩子们一程,随后和巴拉回了家。

    巴图听说牧云有去黑风谷探险的想法,晒红的脸颊立即变得苍白。

    他小时候接近过黑风谷,被父亲打得皮开肉绽,自那以后甚至都不敢靠近那个传闻中的恐怖之地。

    牧云明白巴图恐惧的根源,明确他不用跟着进去,带路到谷口附近即可。

    他尝试过使用探妖盘寻找黑风谷,没有任何反应。超强的五感也没能帮上忙。

    黑风谷能够逃过感知,其中必有古怪。

    巴图讲了几个和黑风谷有关的恐怖故事,以期改变他的想法,结果牧云就像被灌了迷魂汤,一心要去黑风谷。

    “你若执意要去,我也没有办法。丑话说在前边,你要是死了,和我可没有半分关系。”

    巴图欣赏牧云的性格,不代表他彻底放下猎族和华族的敌对关系。

    劝说的话语已说尽,牧云不肯听,出了意外只能由他自己负责。

    巴图从马厩里牵出两匹高头大马,让牧云骑年岁稍长的杂毛白马。

    老马脚力不如从前,胜在稳妥。

    猎族称他们的疆域为牧国。

    各部落的总头目称为大汗,也就是牧国国主。

    国主以下是各部落酋长。

    牧民和奴隶都归属于酋长,巴图也不例外。

    他是牧级平民,行为受限程度较低,和负责看守牧仁部落的管事通报一声,便可离开部落。

    管事的名叫朝鲁,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浑浊的眼球里闪着精光。

    听说巴图要带牧云去黑风谷,招手把巴图叫到一旁,让他要多加小心。

    老一辈的猎族人常说,华族人是玲珑世界最狡猾的存在,甚至超过了那些以魅惑之术谋财害命的狐狸精。

    朝鲁只是个部落管事,见识并没有比牧民高多少,依然相信老人们的忠告。

    他认识巴图,是个骑术、摔角和射箭皆精的全能人才。

    勇士大会还指望巴图为牧仁部落争光,自然不想他出意外。

    否则的话,于他溜须拍马的仕途不利。

    巴图经常见到朝鲁,知他是个典型的两面派,见人说人话,见鬼就说鬼话。

    相比于朝鲁,他甚至更信赖初识的牧云。

    至少他不会说谎,也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惜和人撕破脸皮。

    这些都是朝鲁会干的事。

    巴图一向对他敬而远之,这次也不例外。

    “朝鲁大哥是个好人,还知道关心你的安危。”牧云心思早已飞进了黑风谷,没有留意观察朝鲁,以为他是个好心肠的人。

    巴图以前吃过大嘴巴的亏,和牧云还不算熟识,因此避开谈论朝鲁的话题。

    他可不想得罪一个在部落里吃得开的高位者。

    巴图不怕,可父母和年幼的弟妹还得过日子,他不能只考虑自己。

    牧云的骑术比昨日又有长进,而且老白马很懂和主人配合,在雪地上行走,能够找到省力前行和保持平稳的方式。

    骑马者省力,老马也省力。

    相较于专供行军打仗的战马,这种有经验的老马,更适合以牧业为生的牧民。

    牧云夸赞了巴图调教马匹的本事。

    巴图一听这话,嘴角咧到耳朵根:“我的驯马术在猎族里不算顶尖,但放眼跟我年岁差不多的同龄人,可以算得上出类拔萃了。”

    他很少夸自己,只是说到得意处,还是想显露一下自己的本事。

    “你怕黑风谷吗?”牧云问。

    “怕,怕得不得了。”

    “你是怕黑风谷里的妖魔,还是长久以来父母给你讲述的恐怖?”牧云对巴图恐惧的来源感到好奇。

    “走进黑风谷的猎族人和牛羊,再也没能走出来。即便是不相信其中有妖魔,也得敬畏它的恐怖。”

    原来,巴图敬畏的是自然的力量。

    他们生活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直面各种自然灾害,漫长冬季对畜群的影响,以及从小到大经历过的种种,始终提醒他要敬畏天命。

    黑风谷在他心目中是被神遗弃的土地。只要踏进其中,就会受到诅咒。

    巴图走到半路,良心实在不安,再度劝说牧云放弃去黑风谷的想法。

    牧云不以为然,而且给出的解释说服了巴图。

    修仙者有违天地至理,本该自然流失的寿命,随着修为提升而增长。

    整个过程都是逆天之举,哪怕黑风谷是天命禁忌之所,也无法挡住他一探究竟的好奇心。

    巴图认定牧云是个极有主机的人,决定的事不会轻易更改。

    他已经做到仁至义尽,即便牧云在黑风谷丢掉性命,与他也没有太大关系。

    两匹马踩着厚厚积雪前行,雪被蹄子踩实,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行了大约六十里,二人便来到了禁忌之地黑风谷。

    它的美丽和名字极不相称。

    谷中气候温暖,斜坡上长满艳丽的花草。

    在寒冬之际,见到这种场景。

    巴图没有感觉到美,而是有一种脊背发凉的寒意。

    牧云没有在黑风谷失去过亲人,理解巴图的反应,却无法和他共情。

    翻身下马,把老白马的缰绳递给坐在马上的巴图。

    “这黑风谷有古怪,你往回退十里等我。”

    黑风谷的名称是否与实际景观相称,并不是最要紧的事。

    在寒风凛冽,偶尔能见到暖阳的冰雪世界中出现花红柳绿的画面,即便是小孩子,也知山谷中有古怪。

    黑风谷两侧有海拔千余米的高山,谷口有两块山壁阻挡,看起来像一线天。

    山谷坡度平滑,长满红花绿草,甚至还能看见蝴蝶在花丛中飞舞。

    巴图差不多快忘记了黑风谷的怪异,再度见到记忆中的模糊画面,各种不好的记忆在脑海中涌现。

    他祝牧云好运,匆匆离开了能看见黑风谷的地方。

    牧云施展轻身术,脚尖轻点雪面,迅速来到黑风谷的谷口。

    山石的材质很独特,仿佛有某种磁场。

    牧云的圣心吊坠发出微光,护持着他的意识和灵识之海。

    各种反应都在向牧云示警,表明黑风谷不像表面看上去那般平和美好,甚至有可能潜藏着危机。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恰巧就是牧云的行事风格。

    他迈步走进没有屏障的谷口,一股人类绝然无法分辨的暗香扑面而来。

    略微感知,就知道这股花香中携带致幻成分。

    正印证了一句话——越美丽的东西,往往就越危险。

    若是不懂修行之法的人误闯此地,很快就会陷入长久的幻觉,直至死亡降临。

    牧云百毒不侵的体质,再度发挥了作用,助其保持清醒。

    黑风谷的奥秘,等着他去破解。

167.火烧毒花妖

    牧云的体魄与常人不同,毒抗和魔抗近乎满格。

    莫说是致幻元素,就是能够夺人性命的毒素,对他也没有太大影响。

    顺利进入黑风谷,只觉两侧山坡上盛放的花朵太过妖艳。

    自然界的物种,皆有独特的保护机制。

    若是无毒无害,通常会长得普通。

    越是妖艳,便越发危险。

    牧云并没有被致幻毒素影响,小心接近山坡两侧的鲜花,看它们有何古怪。

    随着逐渐靠近,地面发出窸窸窣窣的轻微声响。

    若不是有修罗级的听觉,很难察觉如此细小的变化。

    藤蔓犹如活过来般,伸出肉眼几不可见的触手。

    牧云的玉葫芦里还剩了点吉雅烤的羊肉,灵机一动将其召出来,随即扔到触手行进路线前方。

    触手感觉到了肉类存在,轻松钻进皮肉。

    须臾间,烤肉块化为液态,被触手吸收一空。

    牧云在黄枫山的山顶,曾见过独眼魔人口腔中的魔化毒液,与触手化解食物的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谷口处的致幻元素,极有可能也和山坡上的致命毒花有关。

    这座山谷深处,隐约能嗅到一股生命存在的气息。

    可是极微弱,令人无法辨明真假。

    眼前的毒花藤,却是货真价实的威胁。

    太上金符出现在掌握之中,牧云二话不说,召唤出三昧真火,强行攻击山坡上的毒花和毒草。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毒花们纷纷转向三昧真火燃起的方位,再度释放出触手。

    触手没有被引燃,而是迅速增殖,形成一层屏障,将三昧真火阻挡在其中。

    里边的触手被火焚烧,随即枯朽脱落。

    它们发出一种令鼓膜生疼的噪音,明知三昧真火有极强杀伤力,还是靠无限增殖的触手,保证山坡上的本体不会受到毁灭打击。

    牧云不想在谷口附近浪费太多时间,召出法阵罗盘,打算用太上金符加持赤阳炎阵,直接开启大范围攻击,烧毁山坡两侧携带毒素的食人植物。

    尚未来得及开启,山坡附近出现一道身影。

    他穿着深灰色衣服,两只浅绿色眼睛冷冷盯着牧云。

    假如眼神能杀人,他不知已死了几回。

    “何人擅闯吾境,胆敢破坏我心爱的子孙!”蓦然出现的人说的是猎族语言。

    黑风谷隶属于牧国,妖精模仿当地人族行为举止,实属正常现象。

    “你是这些毒花毒草的祖宗?”牧云仰头问。

    “是又如何?”

    “那就先杀了你祭天。”

    “好大的口气!”

    毒花妖以木遁形式实现瞬间移动,仔细感知,能发现和普通木遁之术有很大区别。

    它在刹那间分裂,然后在预定时空重组,以此原理来发动邪术。

    牧云没想到毒花妖有这一手,猝不及防,手中握持的法阵罗盘被他打翻在地。

    触手刺破颈部皮肤,找到动脉,注入高腐蚀性毒素。

    “我还以为你有多大本事,原来只是个吹牛大王。”

    毒花妖本以为牧云很快会化为脓水,可对方的躯体依然如故,似若不受毒素影响。

    牧云自觉体内有股奇特的力量,流转到触手入体之处,将其融化吞噬,化为己用。

    在接触辰星人布下的五毒柱之前,他体内并没有这股力量。

    稍加思索,便联想到了自带领域的大蛇柱。

    它甚至能隔空吸收牧云的血液,毒花妖裹挟毒素的触手,能够吸收也就不算稀奇。

    牧云趁毒花妖攻击间隙,闪身召出特效金疮药,敷在被触手刺破的伤处。

    伤口旋即愈合。

    法阵罗盘再度出现在手中,吃过一次亏,不会连着上当。

    即刻发动赤阳炎阵,笼罩黑风谷入口。

    由于缺乏太上金符加持,各处燃烧的都是凡火,对毒花和毒草影响不大。

    毒花妖见牧云发动了阵法,顷刻间逃到远方,接收到山谷间毒物的反馈,确认赤阳炎阵并无什么厉害之处。

    一阵狂笑,几许轻蔑。

    他以为牧云已经黔驴技穷,再也翻不出浪花。

    杀意澎湃欲出,再也按捺不住。

    他想要牧云的命,比任何想法都更迫切。

    瞬间移动比想象中更难,甚至是并没有成功发动。

    毒花妖本以为会出现在牧云身后,猛力挥动长达数丈的斩首钩镰。

    预想中的血腥味没有出现。

    他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仍杵在原地。

    斩首钩镰划出的半月弧线,劈斩的只是空气。

    火确实是凡火,对拥有神奇触手的毒花草来说,完全构不成威胁。

    平阳浅水阵的强悍存在,才是牧云急着发动阵法的真正目的。

    修为远超过牧云的毒花妖,如今在法阵作用下,和牧云处于同一实力层级。

    一支能量凝结而成的箭矢,携带着劲风,径直朝毒花妖飞过去。

    毒花妖周身出现大量触手,转瞬间结为屏障,阻挡住必定能够命中的能量箭矢。

    山坡附近开始出现凄厉惨叫。

    毒花妖收起触手屏障,立即看到了令他暴怒的一幕。

    牧云在法阵中又构建了另一个法阵,附加真实伤害的三昧真火,取代凡火进行无差别攻击。

    毒花草衍生出的触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焚烧。

    水分迅速蒸发,继而变成可燃物,助长了三昧真火的火势。

    毒花妖的喊叫声比植物释放的信号凄厉百倍。

    暴怒使他失去了理智。

    以最快速度冲向朝他飞奔过来的牧云,斩首钩镰蓄力,准备将令他咬牙切齿的入侵者斩为两段。

    铛!

    斩首钩镰在命中目标前,被一杆电光萦绕的长枪拦挡,再也莫能挥动分毫。

    “你也是个妖魔?”毒花妖心下大骇。

    他本以为牧云只是个懂得阵法之术的修仙者,及至钩镰和长枪对碰,才感受到对方近乎野蛮的肉体力量。

    人族受体质所限,绝无可能拥有如此恐怖的体魄。

    “坐井观天的人,永远也不会理解,为何世上有我这般人!”

    牧云不仅回答了毒花妖的问题,也嘲讽了他的无知。

    雷云枪的枪尖刺中毒花妖肩膀,猛力上挑,带起一片附着青色黏液的植物表皮。

    黏液呈青灰色,和独眼魔人分泌的毒素极为相似,但又有细微区别。

    毫无疑问,这是来自于魔界的毒。

    毒花妖没想到会被牧云刺伤,心下生出胆怯。

    四下里火光冲天,山坡上的毒花草很快就会迎来覆灭。

    他不想落得和它们同样的下场。

    只是牧云仍然像一个谜。

    原本弱小到微不足道,转瞬间又强到足以和他匹敌。

    转变发生在刹那间,根本来不及反应。

    他猛然醒悟,那些被轻易扑灭的凡火,不过是附加效果。法阵的真实威力,便是这神奇到难以解释的实力。

    “天地万物,相生相克。若某个人或某个族群太过强大,甚至到没有天敌的地步。他们就得生出克制心,否则必将生灵涂炭。”牧云的声音在山谷中回响,“可这世上强大的生物,或者说仙人太多。如何制衡他们,就成了一道无法绕过的难题。”

    毒花妖环顾四周。

    他已经被熊熊燃烧的三昧真火包围,加上能力被限制,已经没有可以生还的余地。

    牧云的说教,反而像是讽刺。

    “你到底想说什么?”

    毒花妖的千年修为,眼看就要毁于一旦。

    毒素对牧云不起作用,自爆拉他下马的做法,显然也无法奏效。

    他对牧云只有无边的恨意。

    “我想说的是,你没有善用你的力量,而是给人类带去灾难和恐怖。如今送你归西,不过是因果循环。”

    “可笑!”

    毒花妖眼见四面八方的三昧真火向他涌过来,对死亡的恐惧,令他全身直发颤。

    幻化再难维持,现了原形,乃是一株高达数丈的巨大食人花。

    不是所有的修仙者,临死前都会摇尾乞怜。

    至少毒花妖很有骨气,在生命走到尽头时,还在对牧云冷嘲热讽。

    牧云的感知能力很强,知晓黑风谷的恐怖来源并非处于最外围的毒花妖。

    只是他太过致命,而且毗邻谷口,过往牛羊丢失和进谷的人类失踪,多半和他脱不了干系。

    侵害百姓的妖物,自然没有留下活口的道理。

    三昧真火爬上了毒花妖的根茎,迅速烤干其中水分。

    火光冲天而起,变成了炽热的白色火焰。

    牧云仰头看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和冒出的黑烟,心中暗叹一声。

    自从戒尺大师死后,他决意要少用火攻。可玲珑世界光怪陆离的事情太多,想要根除某些妖物,不得不再度启用。

    他明白想要活得潇洒,就得放下所有限制,自由自在地生活和修行。

    可牧云终究不是看透世事的龙华公主,自有一套人生哲理,追寻的道也有所不同。

    牧云随手一挥,法阵范围迅疾缩小,只是笼罩住了仍未燃尽的毒花妖。

    两侧山坡被烧成了黑色,灰烬落在地面,有些地方冒着烟。

    黑风谷的生命气息开始变得活跃,而且在活跃中夹杂着躁动。

    妖魔之间的感应很奇特。

    随着毒花妖的灭亡,更深处的生物感受到了威胁,开始进入御敌模式。

    黑风谷在牧云的感知中仿佛变成了一张网,等待着猎物上钩。

168.哭种

    牧云召来一阵风,想把地面上烧过的痕迹吹走。

    转念又一想,自然界的恢复能力远超想象。

    只待春暖,便会花开。

    不必过分忧心,顺其自然即可。

    收起雷云枪,继续朝黑风谷深处进发。

    方才的赤阳炎阵,探出了黑风谷的大致面积,足有方圆二三百里。最重要的是在地面以下,也有潜藏起来的大妖。

    他们恪守着妖和人之间的规条戒律,没有侵扰过猎族冬季草场。

    一旦猎族人踏足黑风谷,他们也不会有丝毫客气。

    严格意义来说,牧云才是破坏规矩的人。

    如果没有魔化毒液出现,焚烧掉毒花妖,便即退出黑风谷。

    有了魔族痕迹,无法再等闲视之。

    魔界和玲珑世界属于相反的两面,类似于太阳和月亮。互有关联,但永不可相见。

    魔族的元素越来越多被发现,牧云心中的反感和怒意就越强烈。

    妖族守了规矩,却也有越界行为。

    既然发现了怪象,牧云就得继续深入追查,看黑风谷的妖族究竟陷了多深。

    如有必要,他不会吝于痛下杀手。

    行出没多远,一阵忧愁突然涌上心头。

    自从被灵猴新王赶出族群之后,牧云经历数年蹉跎,始终未能凝聚灵气。

    全靠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还有圣灵小洛的陪伴,才艰难捱到了碧落崖。

    五行圣灵引起三个修仙者的注意,继而陷入生命危机。

    前尘往事以一种灰暗的色调在灵识之海中闪现,仿佛一切都应怨恨,未来也没有太大希望。

    他在碧落崖底遇到了最爱的女人。

    那又如何?

    人家成了圣心菩萨,六根清净,四大皆空。

    他日修成正果,全了十世修行。

    你不过是修炼途中微不足道的过客。

    为何会这么想?

    牧云的思维开始变得混乱,可又完全不受控制。

    战斗经验带来的警觉,使牧云没有泥足深陷,而是极快地反应过来。

    这种不寻常的失落,极有可能是由某种妖法引起的迷惘。

    “大胆妖孽,岂敢乱我道心!”牧云心中的怒火,燃烧得更为炽烈。

    不过很快,他又陷入了低落的情绪之中。

    锦玉对他掏心掏肺,甚至不惜付出几百年寿元,力保牧云挺过生死关卡。结果十数年的伙伴小洛化为无形,锦玉也失去了记忆,不再记得他。

    苦苦追寻,最终不过一场空。

    牧云只觉心里空落落的,说不出的难受。

    他有点沮丧,一屁股坐在路边石头上,双手扶着膝盖,脑海中的思绪变得更加纷乱。

    甚至于忘记身处何方。

    泪水从眼中流出,体内的力量也在飞速下降。

    忽然感觉很冷,仿佛生了重病。

    呼吸也开始变得粗重。

    牧云蜷缩起身子,却找不到可以躲避寒冷的角落。

    灵识之海中开始出现各种幻象,有云瑶责骂他负心薄幸的场面,也有锦玉浑身带血地站在峰顶,怒骂牧云辜负了她。

    圣灵小洛变成黑色,传音满是责难,质问他为何活了下来,却不想办法救活它。

    妖邪的精神攻击,远比实质的物理攻击更加可怕。

    牧云的意识在清醒和模糊间来回摇摆,他几次想看清眼前,都被不住往下流的眼泪遮蔽。

    既看不真切,也听不清楚。

    他陷入了无比的痛苦之中,双手抱住脑袋。

    如果此时始作俑者现身,或许能轻易取掉牧云的性命。

    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或许是出于谨慎,也可能是被毒花妖的死吓到,不敢轻易接近贸然闯进来的似人非人的怪咖。

    妖族经历成百上千年的修行,方能修得人身,觉醒内丹,走上妖修的坦途。

    终有一天渡劫飞升,便可消除种族差异,有机会位列仙班。

    他们借助魔族的力量,也只是想更快提升修为,而不是自取灭亡。

    死,对于任何追求长生的信徒来说,都是极其可怕的字眼。

    没摸清牧云究竟用何种法门除掉了毒花妖,没人会轻易接近他。

    既然无法近身攻袭,就只能使用远程侵扰。

    最急于为毒花妖报仇的是同为植物成精的玉阳花精。

    她擅长在人体内播下情绪种子,神不知鬼不觉地令目标沉沦,继而被其所吞食。

    以往侥幸躲过毒花草的幸运儿,多半也会在她手里折了性命。

    牧云的体质独特,而且有着强大灵识,想要影响他的心志,就得借用他自身的痛苦回忆。

    空气中的粉尘,一旦被吸入体内,便可在极短时间内凝结成种子。

    玉阳花精通过远程操控,使种子显露出各种不同的效果。

    哭种便是其中之一。

    牧云的眼泪哗哗直流,加上灵识之海中总是闪过令人难过的画面。原本明媚的心情被近乎真实的场景影响,变得无比低沉。

    强壮的身体随之变得萎靡,四肢软绵绵的没有力气。

    牧云心中清楚是陷阱,试着召唤玉葫芦里的法宝。可灵气刚运转到一半,中途又消散于无形。

    他的痛苦变得更加强烈,失落感也越来越明显。

    甚至连自绝于世的念头,都在朦朦胧胧中浮现。

    牧云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理智告诉他要挣脱负面情绪,可灵识之海照常运转。

    沉重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失控,可除了抱住脑袋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他陷入了久违的绝望情绪,反而助长了体内哭种的作用。

    泪腺短时间分泌泪水的量有极限,一旦超过额度,血液就会从泪腺中流出。

    牧云已经感觉到双眼开始隐隐作痛,可他不仅无法停止灵识之海中的虚假幻象,也没办法止住眼泪。

    自从进入灵泉宗,担任金波童子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了足以令他毁灭的无力感。

    潜伏在远处的玉阳花精,冷眼旁观处于挣扎中的牧云。

    她感受不到强大的气旋或金丹,也难以发现牧云的过人之处。

    毒花妖的死,令她不得不提高警惕。

    越危险的花绽放的越妖艳,可人不同,不显山不露水的人或许会更加危险。

    若牧云没有过人之处,毒花妖绝不可能死于非命。

    更令玉阳花精不安的是,即便是远远观望,她还是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

    这种恐惧感来自本能,已经超越了思维可以理解的范畴。

169.阴差阳错

    危急时刻,人体往往能迸发出远超平时的潜能。

    各项能力指数级提升,通过消耗生命机能的方式,尽力熬过鬼门关。

    哭种的威力变得越来越强,牧云眼中滴出血泪,额头青筋直跳。

    头疼欲裂。

    天地仿佛掉了个,头重脚轻的感觉淹没逻辑思维能力,灵识之海中只余空白。

    身在何方,心归何处?

    道心飘摇不定,天人合一境不攻自破,再难调集天地灵气。

    玉葫芦成了摆设。

    只身仿若沉溺于负面情绪的海洋,既无法大声叫喊,也没有能力挣脱。

    死期近在眼前。

    牧云感到的不是恐惧,而是如释重负的解脱。

    十年沉淀过后,牧云独自下山。

    出过威风,在大夏国声名鹊起,得遇红颜知己。几经沉浮,似若已度过一生。

    他在半清醒状态,发觉竟无能令他留恋俗世的东西,甚至连自己都感到了荒唐。

    圣心菩萨所说的放下过往,方能迎接未来。

    在此刻变得无比明晰。

    胸口处有股温润的清凉,经过肌肤传入灵识之海。

    整片灵识之海被照得透亮。

    人们通常会以审视的目光观察他人,挑拣他们身上的缺点,却很容易忽略自身处境,通俗点讲就是灯下黑。

    牧云从未深入想过,自己究竟是不是痴情种。

    方才醉生梦死的痛苦挣扎,使他明白了修行途中所缺乏的东西。

    他没有自我。

    当初龙华公主苦口婆心地劝说,只是如秋风过境,听过之后就被遗忘在了角落。

    唯有亲身领悟,才能感受到那些建议中所蕴含的真谛。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俗语已给了年轻人明示,但在碰上钉子前,谁都会认为自己是特例。

    及至触摸生活的真相,给后人发出警示。

    可一切都不会改变。后人依然会固执地自认为是天选,再被生活的刀锋无情磨平棱角。

    人世间是在生老病死间反复循环,变的是经历世事的人,不变的是似曾相识的境遇。

    出世修行者参悟自然至理,明白事件发展根本不以人力而转移,纵使努力再多,最终也会走向预定结果。

    他们不想付出辛劳,却要在数百年后目睹一切都付诸东流。

    如何在长久生命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也是修仙者不得不面对的话题。

    牧云盘腿打坐,表情变得平静,眼中也不再流出血泪。

    由于灵识之海中正在进行对道的参悟,周围的景物变幻不定。

    远处潜伏的玉阳花精看到这一幕,心中生出了鄙夷。

    人类身为灵族,拥有玲珑世界最适合修炼的体质。虽然从不言明,但始终不屑与妖魔鬼怪为伍。

    残暴嗜杀的魔族,甚至被得道成仙的人类驱赶到了世界的阴暗面,终日不见阳光。

    牧云身体周围隐约出现的黑气,玉阳花精并不陌生。

    她出卖了自己的灵魂,从偷偷潜入玲珑世界的魔族手中换到了力量。

    亲眼见过魔族,也就能很轻易分辨出黑气的奥秘。

    她鄙视身为灵族,却最终出卖了灵魂的牧云。

    哭种在灵识之海中生长,也在那里灭亡。

    通过哭种和本体之间的联系,牧云发现了暗中偷袭他的妖精。

    这种追踪能力并非五感,而是更高阶的方法。

    无论是功德经,还是从秘卷之书中学到的灵术,亦或游历大陆的奇遇,都没有提供类似的能力。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五毒柱。

    梦魇柱能够吸收人的梦境,也能创造出光怪陆离的幻象。

    它的能力更贴近无实质的精神层面。

    大蛇柱帮他吸收了毒花妖迅雷不及掩耳的毒素攻击,又在萎靡不振时锁定偷袭他的目标。

    明知是魔族的特有能力,却也无法将其压制。

    若是半个时辰前,他内心会无比挣扎。

    朦胧之际领悟的东西,使他不再有任何心理负担。

    人之所见所遇皆为过往,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化作自己的力量。

    比如看到一本好书,明白了几分道理。慷慨解囊,令一个穷苦的孩子吃顿饱饭,能够体会到善良带来的快乐,从而乐善好施。

    也有可能遭遇背叛,对亲情或友情失去信心,变得孤僻古怪,独来独往。

    凡此种种,构建了极其复杂的个体。

    名字不过只是符号,凡事依从本心。

    若无自我,谈何得道。

    ……

    “出来吧,你逃不出我的法阵范围。”牧云的语气很平静。

    他也有些惊讶,换作往日,早已和隐藏在暗处的妖邪刀兵相见。

    如果没有五毒柱的护佑,等待牧云的只有死亡,好不容易复原,心中却无太多恨意。

    玉阳花精穿着一身淡黄色长裙,明媚如春,外表与心肠并不相符。

    或者说,自从出卖了灵魂,她的性格彻底转变。

    不再有以往的天真烂漫,心中多了杀伐欲念。

    她不同情被烧死的毒花妖,只是不想落个同样的下场。

    “你来黑风谷,是想做什么?”她现了面,仍然保持在安全距离以外。

    至少是她所认为的安全距离。

    “听说了关于黑风谷的趣闻,所以想来看看,究竟是否如传言般恐怖。”牧云说的云淡风轻,好像刚从生死关闯过来的另有其人。

    “好奇心会害死人。”玉阳花精环抱双臂,拒人于千里之外,“我劝你早日打道回府,以免死无葬身之地。”

    “这倒是句值得采纳的逆耳忠言,只是我向来不见棺材不落泪,勾起了我的兴趣,非得把这黑风谷的秘密都挖出来不可。”

    “你想杀了我,继续往深处走?”

    “我当然可以杀你,而且有理由送你上路,但我并不打算这么做。”

    “为何?”

    “因为阴差阳错中,你帮了我一把。”

    玉阳花精本以为黑风谷的大妖们足够怪诞,与眼前俊朗的年轻人相比,实在有点不够看。

    不久之前,她还想要通过哭种取了牧云性命。

    可是看他的样子不气也不恼,感觉像是被哭种弄坏了脑子,总感觉不太聪明。

    “有件事,我想问你。”

    “我未必肯回答。”

    “你一定会回答。”牧云明白妖族的规矩。

    召出法阵罗盘,飞羽弓拉满,能量箭矢瞄准了数百米外的玉阳花精。

    威胁的话语苍白无力,赤裸裸的现实摆在眼前,比一万句话都更有说服力。

    牧云可以轻易杀掉玉阳花精,并非无稽之谈。

    “请问。”玉阳花精屈服于力量,对方的身份和种族不再重要。

    “魔族向你们提供幽暗魔力,它们得到了什么?”

    “灵魂碎片。”

    牧云得到了想要的答案。释放能量箭矢,只不过对准的不是玉阳花精,而是她身后的山石。

    轰隆隆的闷响声中,巨大山石碎裂。

    石块从山坡上滚落,砸倒了横生的常青植被,势头逐渐放缓,停在半山腰。

    “好箭法。”玉阳花精见怪不怪,反倒夸赞起牧云。

    她也很古怪。

    如果刨除人与妖之间的世仇关系,植物类成精的妖族,和人类的积怨最少。

    玉阳花精的能力十分独特,也是牧云没有消灭掉她的原因。

    若能搞清楚偷袭他的原理,或许可以改良开发出强大灵术。

    当牧云讲出心里的想法时,玉阳花精感到无比惊讶。

    人类向来有名门正派的执念,不屑于使用妖法,认为会导致修仙者偏离轨道,堕入混乱深渊。

    此言其实不假。

    寻常修仙者依循亘古以来传下来的功法,按部就班地进行修炼。吸收天地之灵气,采集日月之精华。

    长久修持,循序渐进。

    期间缺乏对天地至理的感悟,大部分属于拾人牙慧。即便有奇遇,也是得到前人遗留之法门。

    未曾领悟天地至理,不明世间因果循环,贸然接触携带诡异气息的妖法,容易迷失便是可以预见的事情。

    牧云则不然。

    他在修行路上多灾多难,一度严重到险些丢掉性命。

    连番挫折和苦难,造就了天道修罗体魄以及吸纳五毒柱的力量。

    与众不同的修行之路,使得他只能行非常之事。

    俗话说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

    既然已经身具灵术仙法和幽暗魔力,再加上邪门的妖法,也未尝不可。

    届时再与妖魔作战,也能称得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玉阳花精并不了解牧云心中所想,只觉他比想象中更加荒诞不经。

    若是让那些以正派自居的老神仙得知,非对他吹胡子瞪眼不可。

    “你是哪座山上的修仙者,难道没个规矩约束?”玉阳花精终究也是起了好奇心。

    佛道仙山都有极度严格的宗门律令,牧云潇洒不羁的行事风格,和他展现出的杀伤力,完全不成正比。

    “在下乃是灵泉宗金波童子,牧云是也。”

    听见牧云的名字,玉阳花精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自从用洪荒诛仙阵屠灭万灵妖仙,牧云身上就有了极为强烈,而且其他种族无法分辨的杀戮气息。

    寻常妖族见到他,除了反感,还有来自本能的恐惧。

    正如常吃狗肉的人,会被街边的狗追着咬。

    它们显然具备常人难以理解的独特辨别方式。

    玉阳花精明知无法守住妖种的秘密,却也是无可奈何。

    活着,远比丢掉性命更好。

170.和而不同

    玉阳花精很务实,没有因生命受到威胁而让步。想学习妖魔种术,必须得付出同等条件,以作为交换。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求合乎情理。

    牧云擅长阵法和武技,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大成的技艺。

    唯有音乐,通俗易懂。

    玉阳花精听说牧云要为她弹奏一曲《阳春白雪》,起初有点不屑,以为和妖魔种术相比,乐曲实在微不足道。

    牧云提出了试听体验。

    玉阳花精一想,觉着横竖不亏,答应了乐曲作为交换的条件。

    若不合口味,还得另换。

    到时乐曲只能算附赠。

    对妖魔种术更渴望的是牧云,交易主动权掌握在玉阳花精手中。从一开始,她就完全拿捏了谈判。

    牧云用虎魄刀切下一块山石,唰唰两刀,干脆利落地切平上下两面。

    盘腿坐在山石前方,从玉葫芦中召出古琴,轻轻拨了拨弦。

    黑风谷中妖邪作祟,小动物不敢高声啼鸣。正如深海鱼眼睛退化,它们的嗓音都极其细弱。

    即便是在日间,谷中也是静谧为主。

    琴弦波动的声浪在山谷中回响,达到了立体声环绕效果。

    这种环境里演奏乐曲,有事半功倍之助力,不愁迷不住玉阳花成精的老妖。

    牧云在道心不乱时自然处于天人合一境,与周围环境,特别是身前的古琴融为一体。

    双手拨动琴弦,一曲阳春白雪,弹奏出久违的春意。

    尽管黑风谷里的生态自成一脉,然终究是牧国冬季草场的一部分。漫长的冬天仍未度过,春日暖阳尚属奢望。

    牧云投入了情绪,因此乐曲极富感染力。

    天地灵物修炼成精的花朵,更容易感知到乐曲妙境,闭上双眼,静心聆听妙音。

    只觉身处生机盎然的山谷,周围皆是争奇斗艳的花草。树木郁郁葱葱,带给人新生的希冀。

    柔和的间奏,令她心境平和。

    她并不精通音律,但还是很轻易地感受到了乐曲之美。

    一曲奏罢,牧云双手轻按琴弦,主动去掉悠长尾音。

    山谷中的回响兀自不绝,仿佛是天地在与牧云合奏,独自做最后的谢幕演出。

    玉阳花精睁开双眼,美眸中满是迷醉。

    她身为黑风谷土生土长的妖族,碍于人和妖之间不成文的规矩,从来没离开过所处的地盘。

    对于她来说,世界就是盘踞的领地。

    无论是突然闯进来的牧云,还是他带来的乐曲,都不属于玉阳花精的小天地。

    人在不了解外界诱惑时,更容易满足于现状。

    妖也一样。

    一旦见识过世间的灯红酒绿,很难停留在一方小天地,而是生出见见大千世界的想法。

    玉阳花精有点后悔听到了牧云弹奏的阳春白雪曲。

    她很清楚,以后再难像从前那般,安静地生活在黑风谷。

    牧云坐在山石前,见玉阳花精默不作声,他也没有言语。

    妖魔种术是玉阳花精的绝技,正所谓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不能很快做决定,反而是正常现象。

    牧云有求知心,完全等得起。

    玉阳花精勉强地笑了:“我有点后悔,不该在你体内种下哭种,这样就不会认识你了。”

    “何出此言?”牧云没有读心术,不知玉阳花精心中所想。

    “数千年前,我只是黑风谷里的一株玉阳花,得天地造化修炼成妖。千百年来盘踞于此,从未如此渴望过自由。你的到来令我开了眼界,恐再难安之如怡。”

    牧云恍然明白玉阳花精心中所忧,微笑道:“虽然人族中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古语,但玲珑世界和而不同。即便是群妖会聚的万妖山,也不是非要争个你死我活。”

    “可我想去人间转转。”

    “仇恨来自于杀戮,只要心存善念,不影响人族生活,尽可以去人间游玩。”牧云的理念,和非黑即白的宗门弟子不同。

    蜀山的镇妖风格流传已久,并且十分有成效。

    可牧云就像是总要找点不同的探险家,或许正如天下大同曲所表达的意思,终有一日,可以在玲珑世界找到天下大同的方法。

    龙华公主说牧云没有自我。

    经历哭种的折磨,牧云重新审视自己,领悟了未来的前行方向。

    他要做入世修行者,而且要做一个惊天动地的入世修行者。

    地仙之祖已有人占据。

    牧云只是后来者,曾经年少轻狂的愿景,如今明白只是幻想。

    他得走和地仙之祖不同的路。

    入世之仙,便是牧云想到的法子。

    这条路没有人走过,能否成功,只有试过才知道。

    牧云并不是凭空臆想,而是见识过龙华公主在大夏国的影响力,在恍惚之际方才找到出路。

    他的自我,总是和所处的世界联系在一起。

    以前是,未来也很难改变。

    玉阳花精听到牧云略显天真的话语,笑着说妖族不能轻易闯入人间。若是被神机营的将军发现,很难保全性命。

    牧云不以为然。

    他最为妖族熟知的是在万妖山横行霸道,诛杀万灵妖仙。

    在此之前,牧云也曾于龙城消除人妖相恋的障碍。

    玉阳花精听完牧云的讲述,对他有了全新认知。

    她本以为牧云残暴不仁,知他没有杀心,已有些许改观。如今更是彻底颠覆了之前的观点。

    玉阳花精是天地灵物,感知能力非比寻常。

    她能感应到牧云体内存在妖魔仙道佛等迥然不同的法门或能量,和谐而统一的护持牧云。

    若换作常人,早已被多种能量互相倾轧,搞得魂消魄散。

    非常人行非常之事。

    她不够了解牧云,但见他心胸坦荡,便知对方有不同于普通修仙者的思维模式。

    “你的理想是什么?”

    “遭遇哭种袭击前,只是单纯的想要长生不死,修炼成仙。”牧云并不隐瞒,讲出心中所想,“及至听到你在这黑风谷中生活千余年,而不知玲珑世界之广阔。我又产生了新的想法。”

    “哪种想法?”

    “实现天下大同的理念。”

    “很傻很天真。”

    “至少应该有个目标,总比茫茫不可终日要强得多。”

    “我是玉阳花修炼成精,不吃人肉。可许多大妖是兽族得道,人类处于食谱当中,天敌般的仇恨,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消解。”

    “在下曾见过一种神奇的珠子,可以为食人妖族提供所需能量,从而不必在行杀伐之事。如若有朝一日能消除血灵珠的副作用,解决纷争就不再是幻想。”

    玉阳花精还是觉得牧云的想法只是空谈,绝对无法实现。

    只不过有此心意,已足见其绝非凡类。

    将妖魔种术传授给他,也不枉一身技艺。

    当即下定决心,答应牧云用阳春白雪曲换取妖魔种术的请求。

    ……

    无论是人还是妖,都得呼吸空气,从天地间汲取能量。

    既然不是密不透风的堡垒,自然有可乘之机。

    幻术攻击的是人的灵识之海,在头脑中构建虚拟场景,从而取代真实世界,令中招者不辨真假,甚至思维混乱。

    陷入幻境,无法自拔。

    妖魔种术比幻术更高级,在空气中形成可被吸入的情绪粒子,使其悄然接近目标。

    对方吸入情绪粒子,旋即便会闯进灵识之海,寄生于其中,将此类情绪相关的记忆全部调集到表层。

    短时间内,本体便会被设定情绪主导,继而陷入疯狂。

    可谓杀人于无形。

    按照玉阳花精所言,情绪粒子无色无味,使目标吸入并非难事。

    真正的难点在于凝结比尘埃还要细小千万倍的情绪粒子,比之阵法和武技,难度要高数倍。

    玉阳花精依靠出卖灵魂碎片,从不肯透露姓名的魔族手中,换到了催生情绪粒子的能力。

    这种神奇能力令她实力大涨。

    玉阳花精右手出现红色妖力,凝聚到指尖,随即按向牧云眉心。

    首先传授技巧,练习可待来日。

    妖魔种术十分奇特,非一朝一夕能够掌握。只有不断重复练习,才能成为自己的本事。

    牧云记牢了妖魔种术的法门,感觉魔族秘法和玲珑世界已知的仙法、灵术以及妖力有极大差异。

    若是有机会,他不排除到幽暗魔界闯一闯。

    万一能学到魔族更多的秘术,将其化为己用,实力无疑会更进一步。

    只是魔族比妖族更难对付,没有一定修为做基础,去了也只会送命。

    自从修炼功德经以来,掌中玉便不再适用。

    这条修行路没有先行者,也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如何判断自身修为等级,以及所能使用的灵术,令牧云感到十足困惑。

    牧云弹完附送的曲子,偶然间和玉阳花精聊到这个话题。

    玉阳花精笑道:“仙的含义是长生不死,也就是说,寿元其实可以作为判断修为等级的依据。你的灵识之海中有所余寿数,可依据具体年份,大致了解所处的修行阶段。”

    一语点醒梦中人。

    牧云闻言仔细思索,确认玉阳花精言之有理。

    玲珑世界寻常人族大约两百年寿元。

    他已经失去灵族身份,返祖之后又变修罗。根据《鉴妖宝箓》记载,普通修罗寿数五百年。

    以五百年为标尺,至少要拥有千年以上的寿元,方才能抵得上灵族修炼的筑基期。

    牧云以前只有模糊概念,如今方才知晓,他的修行之路究竟有多难走。

171.第三类

    玉阳花精信任牧云,在他临出发前,同意用招魂幡检查灵魂缺口。

    牧云从来不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确立了目标,想要将其实现,中间连接的桥梁必定是现实。

    哪怕有时候血淋淋,或者足以令人陷入痛苦深渊。

    他有一颗百炼成钢的大心脏,绝不会因外物而动摇志向。

    可还是得讲究方法。

    小心驶得万年船。

    牧云光学艺不成,还得搞清楚魔族收集妖族灵魂碎片的目的何在。

    若是对玲珑世界有害,需得提前通知各大仙山,让他们早做准备。

    牧云喜欢个人英雄主义,但也明白,很多时候一个人难以成事。

    人多力量大,亘古不变的真理。

    十万天兵天将,先不论战力如何,至少撑起了大场面。

    即便是当背景板,讲起来也足够拉风。

    牧云见到了玉阳花精的灵魂,洁白纯粹,唯独缺了最核心的一块。

    他是招魂幡的主人,得到了许多能力,明白缺失的部分掌管着勇气。

    虽然玉阳花精表现得并不怯懦,但终究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

    魔族为何要取走妖族的勇气?

    牧云在离开玉阳花精地盘的同时,反复思索这个问题。

    越是想找到答案,往往就越容易钻进死胡同,导致无法探究到可能的真相。

    索性放空头脑,暂时不去想。

    真别说。

    黑风谷里安静的氛围,相当适合度假。

    牧云双手抱在脑后,嘴里叼着根枯草,悠哉悠哉地往前走。

    妖族相比于人族和成为修仙者的灵族来说,数量相对稀少,占据的领地也要远小于人族聚居地。

    他们很会利用有限空间。各自的地盘之间,几乎没有间隙。

    行出玉阳花精的领地,就会进入另一个妖族的领地。

    无缝衔接。

    牧云只是通过《鉴妖宝箓》了解玲珑世界的妖族,但他们究竟有何种能力,对于他来说,几乎相当于新领域,甚至都没有听说过。

    玲珑世界的修仙者,大抵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盖天下的大才,亿万年或许才能出一个。他们开宗立派,独创修炼法门,即便成了仙,也是天界举足轻重的金仙。

    不光有天赋,兼之才华横溢。

    第二类是依循大才之修炼法门,在问道长生途中苦苦挣扎的平庸之人。

    这个平庸并非俗世理解,而是在具备修仙者资质的基础上,与第一类人相比而显出的平庸。

    第三类人是灵根残缺不全,或者修仙资质极差。

    若是没有奇遇,基本可以断言只能成为炮灰。即便能延年益寿,还是会在某个不起眼的日子迎来大限。

    继而进入轮回。

    牧云不是盖世天才,创造不出修炼法门。

    甚至连青鱼散人这个妖仙传授改良的修炼方法,都走出了岔路。最终经历生死关,才得到圣心菩萨传授的功德经。

    资质如此之差,自然也不属于第二类人。

    他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想要另辟蹊径,在绝路中走出一条坦途,势必比前两种人付出更多努力。

    牧云的依托是功德经,除了拼命积累功德,换取等同于修为提升的寿元,别无它路可选。

    这种奇特功法属于被动天赋技能。空有过剩精力,却在无事可做时难以消耗。

    如何将这段时间利用起来,就成了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修仙者之间没有太多的规矩。

    为了争夺法宝,或者能够炼制极品丹药的药材,亦或灵宝神兵而大打出手,乃至拼个你死我活,都是见怪不怪的事情。

    牧云金波童子出身,十年间除了跟在云瑶屁股后边做赏金任务,就是用酿制的酒换钱。

    更像个生意人和打手,而不是正经修仙者。

    十年足以造就一个人的性格。

    牧云喜欢钱,对法宝、丹药和神兵倒不是很在意。

    尤其是修持功德经以后,丹药对他聊胜于无,根本无法带来突飞猛进般的提升。

    嗑药修炼行不通,神兵和法宝有龙华公主保障,自然更无争斗心。

    那能做些什么呢?

    牧云在中了玉阳花精的妖魔种术之后,不仅想通了以后要干什么,还找出了一条适合他走的路。

    自从圣灵小洛功德圆满,化作天道灵识,牧云的领悟力有了质的飞跃。

    即便是晦涩难懂的妖魔种术,在天道灵识帮助下,还是很快领悟其要诀。

    玉阳花精说至少要数十年的时间方能掌握。牧云乐观估计,不出一年就能将妖魔种术纳入技能库。

    他初入修仙门时,得到了绫罗仙子撰写的功德经。

    赏金任务换取上千种灵术,可以称为精通各系仙法的全能者。

    可这些还不够。

    妖族和魔族诡异莫名的术法,本属于修仙者禁忌,却对牧云有着致命吸引力。

    他本就是第三类人,若不想点招,早晚也会像亿万年来那些消逝的同类人一样,化作历史的尘埃。

    凭借汉王之乱,牧云足以在人族史书上留下名姓。

    可那不是修仙者该追求的东西。

    普遍意义而言,唯有长生不死才算成功。

    牧云并不十分赞同这个观点。但若是能拥有永恒的生命,他也绝对不会拒绝。

    博采众家之长,就是他想达成目标,不得不走的路。

    玲珑世界的空间无限,即便是各族类全部生存在同一空间,也不会出现资源短缺。

    创造世界新秩序,没有强大到无以复加的力量,便会如玉阳花精所言,等同于痴人说梦。

    牧云有商人的务实精神,绝不会异想天开。

    若没有足以威胁玉阳花精的实力,莫说习得妖魔种术,就连活下去都是奢望。

    现实如此,他很清楚。

    既然是注定被忽视的第三类人,又没有佛道仙山的显赫背景,倒不如不疯魔不成活。

    这些都是受哭种折磨,再度濒临生死关卡时想通的道理。

    此刻行走在谷中小路上,就像反刍般又回味了一遍。

    他是为天下苍生请命不假,可归根结底是想用功德经修炼成仙,本质还是第三类修仙者。

    既然没那么高大上,也就不必给自己添加太多束缚。

    百无禁忌,无愧于心便可。

    口中哼着欢快的小曲,连危险的阴影逐渐靠近都不能影响明媚的心情。

    以他如今的能耐,即便是纵横一方的大妖,也有法子应对。

172.虚空副本

    双脚奇痒无比。

    这是又中了妖术的迹象。

    牧云没想到黑风谷的奇葩术式竟如此之多,凶险程度不亚于万妖山,甚至比当时更难应对。

    或许是潜藏在暗处的妖族洞悉了他的想法,痒感持续一段时间,忽而消失不见。

    牧云听到了如山石般苍老的声音。

    “黑风谷不欢迎你,不过老夫心情还不错,你趁早逃命去吧。”

    牧云不怒反笑道:“我闯进黑风谷,本意是想来探路。如今改了主意,想跟你们这些将妖和魔的术式结合起来的先驱,学点真本事。”

    “你这娃娃好不明事理!我们付出巨大代价换来的力量,岂是随意能传授于外人的?”

    声音依然苍老,仿佛来自远古时期。

    牧云仔细感应声音的来源,竟似是由四面八方而来,判断不出根源。

    盘踞于此的老妖,修为远在玉阳花精之上。

    妖族有森严的等级制度,地盘越靠近核心区域,占领者的修为和本领就越高。

    相邻领地之间陡然提升数个等级,感觉有点不同寻常。

    粗略估计,此间老妖有妖尊级实力,相当于人类修仙者的分神期。

    半只脚已经踏入仙界,妖心和妖力都极其强悍。

    若是有杀意,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取了牧云性命。

    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牧云猜想可能是因为体内隐藏着连老妖都看不透的力量,在没搞清楚之前动手,容易惹来杀身之祸,故此没动手。

    想在修仙者横行的玲珑世界长久活下去,没点眼力见可不成。

    牧云原地转了个圈,觉得面对山石讲话显得最正常,问道:“你方才令我脚痒难耐的妖术,究竟有何玄机?”

    苍老的声音没有即时回应。

    过了一阵子,牧云以为老妖已经收了神通,不会再理他。

    转身欲待往前走时,苍老的声音再度于山谷中回响。

    “老夫的术式不能随便传给他人,你若是诚心想学,得先通过老夫设下的考验。”

    “学了你的妖术,还用往黑风谷深处走吗?”

    “每个大妖的本领不同。若想学全,你得走遍黑风谷的所有领地。”

    “那就这么办。”

    “你这年轻人,须知贪多嚼不烂。”

    “在下想当个全才,少了一点都不行。”

    “既如此,你继续往前走一里路,右手边有个山洞。老夫会在洞内构建虚空副本,你不可用武技和神兵,凭借术式取出坚果,我就教你妖术。”

    话音落下,回响立时停止。

    说明老妖和他交流的方式并非声音,而是传音之术。

    可为何分辨不出方位,牧云至今未能想通。

    只是眼下还有更要紧的事做,迈开大步往前走,沿途的风景便不再像方才那般吸引人。

    恨不得肋生双翼,眨眼间进入山洞。

    山洞的洞口向西开,呈椭圆形,四周被枯草覆盖。若不是老妖提醒了里程数,很容易错过隐蔽入口。

    牧云俯身进洞,恍惚间以为来到了人间仙境。

    四下里飞舞着淡粉色的萤火虫,照得洞壁忽明忽暗。

    借着它们提供的光线看过去,只见一棵长进山石里的参天大树。

    树干上有许多树洞,里边栖息着各类鸟儿。

    它们感应到有生人闯入,从树洞中飞出,顺着山洞的通风口逃离。

    牧云明白这是妖族的优胜劣汰,只有懂得畏惧的鸟类个体,方能繁衍生息。

    牧云抬起头,在巨树的横生枝干上看到了一个如灯笼般垂吊的松果。

    只是这颗松果不一般,甚至比西瓜还要大。

    老妖事先提出了条件,不许使用武技和神兵。

    这里是他的地盘,一举一动都逃不出感应。

    眼珠灵活地转了一圈。

    牧云发动灵术,石面上凭空长出木台,随即向上猛涨,托着牧云来到和坚果同等高度。

    坚果的体积比想象中还要大,足到牧云腰间。

    它整个根茎嵌入石壁,试着用雷系灵术攻击,甚至连白痕都没能留下。

    老妖的考验,自然不会那么简单。

    牧云明白这个道理,心里并不急躁。

    萤火虫发出的光,不知何时变了种颜色。

    油绿色的冷光,有点像墓地鬼火,带来一种阴寒的诡异气氛。

    牧云是经历过数度生死关的人,朦胧间看见过幽冥地府。此情此景,触发了被压制起来的记忆。

    冷意并非由外界产生,而是来自心间。

    虚空副本由老妖创造,里边暗藏何种玄机,牧云完全不了解。

    萤火虫的光芒随意切换,自然会吸引人的注意力。

    它们究竟是干扰项,还是引导打开坚果的线索。

    一时半会搞不清楚。

    牧云决定先不去管四处飞舞的萤火虫,双掌掌心浮现白色火焰,猛力击打坚果外壳。

    高达千度以上的火苗,依然无法在坚果表层留下伤痕。

    “似你这般修为,难不成是靠偷袭杀掉的毒花妖?”苍老的声音再度响起。

    牧云表现出来的水准,甚至连考验他的老妖都看不过眼。

    他精通数千种灵术,受限于自身修为,暂时无法使用。

    依靠太上金符,确实可以发动高阶灵术,但在没有摸清楚坚果的原理之前贸然使用,不仅是种浪费,还会很大程度损耗精力。

    这也是牧云更倾向于使用武力解决问题的原因。

    老妖提出的条件,相当于折断了牧云双臂。

    他还有一项压箱底的本事。

    法阵罗盘出现在掌握之中,没有五毒柱的克制,千奇百怪的法阵又有了用武之地。

    首先释放屏蔽结界,切断老妖和虚空副本之间的联系。

    随即在结界中展开莲花阵。

    一道道满含乾罡正气的光波,由法阵核心向四周扩散。

    萤火虫当即受到震荡,身上冒出青烟,继而如冰雪消融般凭空消失。

    牧云很聪明,立即将萤火虫和初入老妖地盘时的脚痒联系到一起。

    当时的地面中很可能潜伏着肉眼和灵识不易分辨的微生物,趁人不备侵入体内,从而达到老妖想要的效果。

    正如老妖所言,他不想对牧云动手,因此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小东西,很快又离开了牧云的身体。

    山洞中的萤火虫,究竟有何深意。

    牧云并不好奇,专注于观察坚果,意外发现它的外壳是由密密麻麻的鳞甲构成。

    甲片之间的缝隙,用某种类似封印的细密法阵连接。

    水火不侵,也就能解释得通了。

    “看来老妖是想用法阵刁难我。”牧云自以为想通了老妖的目的。

    旋即又延伸到更深层次。

    老妖修为极高,感知谷口附近的区域并非难事。

    他很有可能知晓牧云除掉毒花妖的经过,因此试探后者的阵法造诣。

    “别想太多,老夫只是设置一个考验,看你有没有学习妖术的资质。”苍老的声音在山洞中响起。

    牧云心下大惊。

    按理来说,屏蔽结界足以阻挡住仙级以下的修行者。

    为何老妖还是能感知到结界里的动静?

    牧云仔细观察面前的倒悬坚果,头脑飞速运转,将进入老妖领地前后的事重新捋了一遍。

    坚果表层全是封印法阵,彼此互相配合,建立了威力极强的封印。

    牧云不再看坚果,而是那棵长进山石,不知其有多高的不知名巨树。

    他逆向解除木系灵术,重新回到地面,手中召出一块法阵罗盘。右手五指指尖出现青色光芒,按在罗盘五角。

    随即将罗盘放在石层表面。

    转瞬间,地表以下数米的石头变成透明状,显露出穿梭于其中的树根。

    牧云终于明白了老妖的身份——他就是黑风谷真正的主人。

    甚至于连他为何偏安于黑风谷的原因,也一并浮出了水面。

    “原来你被封印在了黑风谷,怪不得感觉起来只有妖尊修为。”

    “只要你破坏掉坚果,我不仅传授你妖术,还会献出一部分枝干,权当作谢礼。”

    “你的枝干有什么用?”

    “我是通天古树,比女娲补天的神石差不了多少。枝干甚至比钢铁更坚硬,而且质量极高,适合你这种蛮力无限的近战专精者。”

    牧云的乾坤棍在和独眼魔人交战时被毁,即便找大师重塑,也如破镜难重圆,再也不会有以往的威力。

    不得不说,通天古树开出的条件很有诱惑力。

    只是他太厉害,贸然解除封印,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如今不敢再使用附身灵术,而且没有可供借助的力量,无法发动洪荒诛仙阵。

    人皇阵可奈何不了老妖。

    “你提出的条件很诱人,可我怕有命挣没命花。”

    “天界的大佬压人,总归有个期限。我在这黑风谷受苦已有数千年,劫期该满,你就不要犹豫了。”

    牧云心里依然犯嘀咕。

    “世间事没有十拿九稳的。”通天古树的声音有点急躁,“我看你体内能量混乱不堪,本以为你是个敢以命相搏的冒险家,没想到也是如此畏首畏尾。”

    牧云不是第一个觉醒人皇阵和洪荒诛仙阵的人。

    根据通天古树的说法,他猜出以前也有人来过黑风谷,但都没有解除“坚果”封印。

    牧云召出龟甲,问卜天意。

    可铜钱在龟甲上始终转个不停,无法显示卦象。

    自从习得先天十六卦,这种现象尚属首次。

    这也就是说,他得拿命去赌。

    赌天意,也赌自己命不该绝。

173.通天青龙棍

    凡事总有取舍。

    只想着获取,而全然不想付出,无异于痴人说梦。

    牧云见过真实的世界,不再像刚出山时那般天真。

    通天古树被压制在黑风谷地底,必然有不为人知的缘由。

    他识得阵法,明白布阵者极有可能是天界之人。若是贸然触犯天威,纵使在人间举足轻重,恐怕也难以承担后果。

    “老夫以为你不是优柔寡断之人,如今看来,倒是我错认了。”通天古树犹如和天地同寿的苍老声音,再度于牧云耳中回响。

    他用的是激将法。

    不难识破。

    牧云很清楚,坚果法阵具有压制修为的功效。以通天古树的出身,大抵是远古时代便已存活于世,修炼至今,恐怕早已成仙。

    以他甚至还没步入炼气期的修为,即便加上太上金符的助力,也绝不是通天古树的对手。

    如何抉择,成为了不亚于生死的难题。像之前来过的那些人一样置之不理,显然是最稳妥的应对方式。

    可牧云不想被束缚,偶尔也会做出令人大跌眼镜的选择。

    从一开始,他的修仙路就极不寻常,而且沿途充满了荆棘和坎坷。联想到此处,牧云生出了冒险解救通天古树的念头。

    人生难得几回搏。

    错过了这次机会,或许就再也没有机缘。

    “你犯了什么错,以至于被压在黑风谷?”牧云仰头问嵌进山石的通天古树。

    “那是数千年前的事,而且我的记忆已被抽走,根本不了解前因后果。”通天古树感受到了一丝重见光明的希望,苍老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

    牧云心思缜密,但总会刻意压制。

    过于聪明的人,烦恼总是太多。他更憧憬快乐,所以大多时候会主动做愚者。

    至少不必瞻前顾后,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是非功过,大不了就是一肩挑。

    本是洒脱人,何故茫然无措。

    这局,梭哈了。

    ……

    通天古树感知到牧云再次接近坚果,心中一阵狂喜。

    若是换作旁人,解除坚果表层的法阵,最少也要数月时间。

    牧云不同,他了解世间所有法阵。纵使有千余种法阵互相叠加,还是很快找出了阵眼所在。

    正是蜀山镇派法阵——天罡北斗阵。

    牧云召出一捧丹砂,右手一指,牵引着丹砂飞向坚果表层,有条理地点在各处。

    随后咬破中指指尖,将渗出的精血滴在阵眼正中。催动丹砂之力,破了天罡北斗阵的结构。

    坚果法阵的稳固性被破坏,封印力量霎时降了几个层次。

    通天古树是天地灵物所化,感知力超乎想象,立即明白坚果法阵失去了强大的力量。

    整个黑风谷都在剧烈颤动,仿佛引发了一场地震。

    牧云看见山壁出现的裂痕,意识到不妙,召出三道太上金符,施展土遁术,顷刻间逃出了山洞。

    地面也在震动。

    天空中出现厚重黑云,仿佛就悬在头顶,其间隐现的电光,带来了极度危险的气息。

    天地异象,不可不防。

    牧云飞到一处空旷地,布下九重防御法阵,外加屏蔽结界。

    做好提前防御之后,心下略微安定,翘首以待会发生何种奇景。

    通天古树从地底的束缚中挣脱,向上猛长。

    无数山石坠落脱离,砸在黑风谷各处。不少来不及逃掉的小动物,都死在了乱石堆之下。

    栖居在山谷中的各类妖族,感知到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惶惶然从洞府中跑出来,远观极为震撼的天地异象。

    妖族都知道黑风谷地底有个巨大的威胁存在,却并不清楚它的本体为何,及至亲眼目睹树冠如巨伞的庞然大物,方知危险的来源。

    雷云里的电光汇聚到一处,形成一道粗如车轮般的霹雳,击中了通天古书庞大的树身。

    立时燃起了火焰巨浪,在晦暗的天地间,显得璀璨夺目。

    牧云仰头观望雷云和通天古树本体,刹那间感觉到了天地之浩瀚,以及自身的渺小之处。

    玉阳花精面色煞白,不敢再停留在黑风谷,化作一阵黑烟,飞出了谷口。

    他不敢深入人类世界,在黑风谷周边盘旋,同时观望谷中的动静。

    做出这种选择的妖族不在少数,既能随时跑路,又可在风平浪静之后迅速返回领地,可谓是一举两得。

    牧云看到过记载修仙者飞升时的大场面,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道劫雷,彻底脱去肉体凡胎,涤荡灵髓,成为可以长生不死的仙。

    只是根据记载,劫雷之间会有段时间停顿,以便于渡劫者布置防御。

    此刻的劫雷却如连珠炮般,不断轰击通天古树的本体。威力越来越猛,频率也越来越高。

    火焰冲天而起,远在几百里外都可以瞧见。

    牧云有种模糊的想法。

    天地并不想接纳通天古树这个灵物。

    通天古树苍老的声音带着哭腔,但还是在努力与接连不断的劫雷抗争。

    牧云突然醒悟,坚果法阵的存在,并不是要封印通天古树,而是镇住了足以摧毁它的万道劫雷。

    通天古树在数千年前半只脚踏进仙级,可在渡劫飞升时遭遇难以承受的劫雷。

    彼时定有个修为通天彻地的仙人出手相助,将通天古树压在黑风谷底,保全了它的性命。

    牧云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搏命之举,搭上的竟会是通天古树。

    这令他始料未及。

    远处天际蓦然出现莫名强大的气息。

    有种熟悉感。

    牧云抬头望去,只见静寂天尊脚踩祥云,悬停于天际。

    他是地位在太乙散仙之上的大罗金仙,出现在黑风谷,绝不可能是偶然。

    静寂天尊也感应到了被重重法阵保护的牧云,按落云头,来到近旁。

    “你解开了封印雷云的法阵?”

    “我和通天古树做了个交易,条件就是解除封印。我没想过……”

    静寂天尊微笑道:“不必解释。世间万物皆有缘法,是它寿数将终,也是你命里的造化。”

    “天尊何出此言?”

    “通天古树一直想修炼成仙,可它缺乏慧心,始终差了半步。徒劳试了许多次,数度劫雷叠加,方才有如今的场面。”

    “天尊出手救了他?”

    “没错。”静寂天尊总是很和善。

    牧云有理由相信,不知名山谷里的碰面,并不是偶然。

    静寂天尊不仅知过去未来事,也能聆听旁人心声。

    他很少听没有摒弃七情六欲的凡人,只不过牧云是个例外。尽管有七情六欲,却压制到了最微弱的地步。

    “通天古树有化作神兵的征兆,而你与它有缘。本仙提前见你,就是想试探你的心性,看你能否驾驭此等天地灵物凝结而成的神兵。”

    牧云的心脏砰砰直跳。

    他得到了通天古树的承诺,解除封印以后,通天古树会赠予他枝干,作为打造兵器的材料。

    如今听说他即将化作神兵,不动心自然是假的。但他也重视承诺,不想见到通天古树消亡。

    牧云拱手拜请静寂天尊出手,再度解救通天古树。

    静寂天尊摇头道:“雷云停滞了数千年,蕴含的能量早已超乎想象。再度强行压制,反倒会令通天古树形神俱灭。好歹是天地生成的灵物,还是物尽其用为好。”

    牧云有点后悔。

    “不必追悔,”静寂天尊又重复一遍方才讲过的话,“世间万物皆有缘法,你与通天古树有缘,这是命数使然。”

    牧云不想把一切归咎于命数。

    若他选择置之不理,或许通天古树就不会遭逢足以令其毁灭的劫雷。

    好心办了坏事,终归令人难以接受。

    静寂天尊都无法保住通天古树,以他弱小的实力,面对天地异象,实在是无能为力。

    牧云很清楚劫雷不会落在他头上,解除多重法阵,静待结果出炉。

    火焰持续燃烧。

    大地一片通明。

    通天古树的灵魂不断退缩,藏在了树芯之中。自我防御机制启动,却也无法对抗威力惊人的劫雷。

    见到静寂天尊时,数千年前的记忆已经回归,只是做出了错误选择,无颜面对曾经的救命恩人。

    万道劫雷持续了几个时辰,将通天古树的树身焚烧一空,只余下坚不可摧兼有韧性的树芯。

    与庞大树身相比,树芯显得过于渺小。

    直径只有几寸,长度约为一丈。

    天生像根笔直的棍子。

    静寂天尊虚空一握,将远处悬停的通天树芯摄到手中,略一掂,估算出了大致重量。

    “通天树芯约万斤重,正好适合现在的你。”

    静寂天尊将通天树芯递给了牧云。

    牧云双手接过树芯,只觉重量恰到好处。不会太重,从而影响了招式灵活度;也不会太轻,导致挥舞起来缺乏力量感。

    “这是件不折不扣的神兵,今日出世,还没有定名。既然归了你,就由你为它取个响亮的名称。”

    牧云几番推辞,终究还是难耐对树芯的喜爱。

    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出一个顶好的主意。

    通天古树的树芯为神兵主体,去掉古树,只留下通天二字。

    青龙棍是牧云博采众家之长研发的棍法,而且号为青龙居士,故取青龙二字。

    两相搭配,引出通天青龙棍。

174.问剑

    通天青龙棍的器魂是通天古树魂魄,常人难以驾驭。

    牧云的天道灵识,提供了绝佳助力。

    结果虽不甚理想,但他终究曾想过,要解救被坚果法阵镇压的通天古树。或许是出于这点,器魂对他并不十分排斥。

    神兵有各自的性格。

    通天青龙棍没有抵抗牧云,不代表为其所用。

    牧云双手握住神兵,灵识中出现一个念头——在他实力足够强大之前,器魂不会臣服于他。

    即便如此,还是能感觉到和青龙棍的契合。

    静寂天尊没急着离开,而是停在黑风谷,静观其变。

    他隐藏了仙气,摇身一变,化身成为普通人。

    衣服仿照牧云的麻布长衫,二人看起来像兄弟。

    牧云试着耍了一套棍法,起承转合都很流畅,只是总差点意思。欺负弱小固然无虞,只是碰上强者,若用此棍对敌,多半要吃亏。

    静寂天尊看完牧云使棍,偷学了一手,不禁抚掌称奇。

    他识得须弥猴棍、太极棍和另外几种棍法的痕迹,可又有青出于蓝之迹象。精巧工整,而且变化万千。

    若不用仙法,单凭武技与牧云过招,静寂天尊也没把握稳赢。

    牧云若有所思地将通天青龙棍收进玉葫芦,转头看向静寂天尊,问道:“天尊,古树为何始终未能成仙?”

    他总有种模糊的感觉,通天古树仿佛就是他的未来。

    静寂天尊低下头,缓缓道:“通天古树是远古种,不适合修炼。它若是肯入轮回,修行路径或许会更容易。”

    不必言明,也知通天古树没有放下心中的骄傲。固守住了远古种的身份,最终也毁在了这一点。

    牧云在逆龙瀑布脱胎换骨,由不太适合修炼的隐灵族体魄,退化成了上古时期的祖龙血脉。

    听了静寂天尊若隐若现的解释,心里的担忧不断放大。

    他不是天地生成的灵物,身如尘埃,除了领悟力和武技超绝,并没有太多过人之处。

    与通天古树相比,更是缺乏闪光点。

    他在绝路上另择了一条布满荆棘的修行路,而且下定决心,让人、灵、妖、魔的力量为己所用。

    如此冒险的尝试,究竟能否带来想要的结果?

    先天十六卦都看不清的前路,牧云心里完全没有底。

    目睹通天古树的幻灭,放大了负面情绪。不久前确立的修行之路,又一次产生动摇。

    修仙最忌讳道心不稳,若是心存疑虑,如何能承受逆天而行所要面对的种种危机。

    静寂天尊清楚牧云的担忧。

    他知过去未来事,却和牧云一样,很少使用这种能力。

    发现通天古树即将化作神兵,也是偶然的灵光乍现。

    他相信这是冥冥中的缘法。

    既然见到了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的牧云,作为过来人,理应提供建议。

    可玲珑世界中有不计其数的修仙者,所有人面对着不同的迷惘。

    命数中没有成仙资质,就是历经亿万年,最终也难免梦断。

    通天古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静寂天尊眼看着它在俗世中浮沉,试过各种法门,最终招致万道劫雷,不得不化作神兵保全魂魄。

    至少在某些时刻,它还能回忆起身为通天古树的时光。

    牧云的经历,和通天古树有某些相似之处。

    或许在数千、数万年后也会面对同样的境遇。

    朦胧莫测的世事,谁也无法妄言。

    哪怕是大罗金仙,话到了嘴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牧云比他认识的许多人都更坚强,可与那些百炼成仙的人相比,又少了彻骨痛心的磨难,以及百折不挠的定力与决心。

    或许是他年轻,还没有能够领悟真谛。

    又或者,他也少了点慧心。

    静寂天尊是个很明媚的少年模样,脸上没有笑容,比任何话语都更直白。

    命运将他引领到此处,或许会有点启示。

    牧云环顾寂静的黑风谷,恍然间和静寂天尊的名号联系起来,灵识之海中没有任何多余想法。

    这死一般的静,略带几分萧索。

    原本生机勃勃的通天古树,已不复存在。

    以另一种角度去看,又能发现它在绝境中另寻了一条生存之道。

    世间神兵数量极度稀少,或许比不上通天古树独特,但终究是足以影响世事发展的至宝。

    即便是幻灭,也绽放了精彩。

    牧云紧锁的眉头,逐渐又舒展开来。

    “天尊,以你的看法,通天古树为何会飞升失败?”

    “或许是它太过容易放弃。”

    “它在亿万年间尝试过那么多种方法,看起来不像容易放弃的性格。”

    “修炼到成仙前的瓶颈期,在成功来临前,通天古树选择另寻他路。”静寂天尊看着通天古树本体被焚烧殆尽的半空,“我劝过它坚持下去,可那条路是条死路,完全走不通。”

    回想起过往,连超凡脱俗的静寂天尊都难免一声叹息。

    牧云似乎发现了事情的关键。

    通天古树数千次面临成仙的瓶颈,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多次劫雷叠加,最终迎来万道劫雷的末日。

    它没有一条道走到黑。在最不应该放弃的时候,选择了从头再来。

    勇气固然可嘉,但终究缺乏坚定。

    牧云原本摇摆不定的心境,倏忽间重新变得安稳。

    即便不能成仙,大不了转世轮回。

    博采众家之长,以世间万法为己所用。百无禁忌,正道留存于心。便是他今后要走的修行路。

    长长呼出一口气,摆脱了陡然出现的心理负担。

    静寂天尊明白牧云还有问题要问,静静等待他开口。

    过了许久,或许有半个时辰。

    “天尊,我要走一条黑白并不分明的道路。在漫漫长路中,我该如何保证自己行的是正路?”

    静寂天尊脸上再度洋溢笑容。

    “遇事不决,可以问剑。”

    醍醐灌顶。

    太阿剑是天地间最为正气的神兵,也是最精准的标尺。

    只要心中有邪念,便会与之互相排斥,难以发挥威力。

    静寂天尊消失得无影无踪。

    牧云望着空旷山谷,寂寥感油然而生。

    修行路上注定孤独,若是有三两好友,足以温暖心灵。

    太阿剑出现在掌握之中。

    犹如故交,心意相通。

175.诛灵者

    波澜退去,修行还得继续。

    牧云心中不再彷徨,在透着光亮的山洞里盘腿打坐,待妖族们归位之后,方又赶往下个领地。

    回头看了一眼被劫雷摧残得不成样子的山体,想起通天古树说要传授他妖法的话语,竟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修仙是条不归路,不成功便成仁。

    没时间感慨,也没有退缩余地。既然选择踏足,就要一条路走到底。

    通天古树的覆灭,方圆几百里的妖族和百姓皆有耳闻。

    尤其是身处黑风谷的妖族,受到了最大程度的震慑。

    他们选择暂时偃旗息鼓,生怕招致毁天灭地的灾难。

    牧云通过气息来判断领地的范围。行至一处杀气较为浓郁的领地,召出虎魄刀,随身悬挂在腰间。

    以备不时之需。

    人族中有以猎杀妖魔为生的猎妖人,与之对应,妖族中也有诛杀晋升为灵族,修仙问道求长生的修仙者为己任的诛灵者。

    无关于对错,有的只是立场。

    牧云感应到的杀气,与传闻中的诛灵者有类似之处。

    这片领地里学不到东西。

    只有胜利的一方,才能继续修行。

    嗖!

    牧云耳朵微动,捕捉到了松针的轻微移动。

    一道白色身影傲立于松树顶,银发银眸,白色长衫。两只恶魔尖耳朵,长舌舔舐翘鼻尖。

    “我还以为感应错了,没想到真的有猎物送上门。”

    牧云有所防备。

    诛灵者手中也有一柄锋利唐刀。

    “看来你也是用刀的。”牧云忌惮诡异无常的妖法,对于使用体术的诛灵者,却没有半分畏惧。

    他是修罗体,力量、敏捷、耐力和速度超乎寻常,比妖族还要强上不少。

    “彼此彼此。”

    “我不杀无名之辈,速速报上名来。”牧云拔出虎魄刀,刀鞘收进玉葫芦。

    “祈邪。”

    “我会将这个名字刻在你的墓碑上。”

    “本事不大,口气倒不小。”祈邪鼻孔中喷出两道黑烟。

    牧云的狂言,瞬间激怒了他。

    刀锋相对,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叮的一声脆响,旋即三道刀气分裂而出,直取祈邪强壮的双臂和脖颈。

    祈邪感受到刺骨凉意,不敢托大,顷刻生出鳞甲层,以种族防御天赋阻挡住牧云快如闪电的刀气攻击。

    三声脆响,只留下轻浅划痕。

    鳞甲自愈能力极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生长。

    牧云不了解妖族的妖法特性,不代表不清楚他们的种族特征。

    祈邪是复原再生能力极强的妖族,哪怕斩下他的头颅,也不一定就能令其毙命。

    “原来你是靠超强的复原能力来猎杀修仙者。”

    “这就是天赋。你这种下等种族,是不会明白的。”祈邪挥刀斩击,再度被牧云轻松格挡。

    他猎杀过的修仙者足有百余人,甚至不乏金丹、元婴期的强者。

    即便是修为最高的家伙,也没有给他带来如此巨大的威胁。

    刀法以大开大合为先,通常重攻轻守,适宜速战速决。

    可牧云的刀法与众不同。

    不仅轻快精巧,而且攻守兼备。

    最重要的是,他的肉体力量太过强大。

    祈邪用的唐刀有五百斤重,膂力十分惊人,可每次招架格挡,持刀的手臂连带半边身子都被震得麻木。

    牧云的眼神平静如水,完全感受不到杀气。

    虎魄刀的出击,却丝毫反映不出这点。

    刀锋所指,皆是祈邪的要害。只要稍有不慎,就得成为牧云的刀下亡魂。

    祈邪是最痛恨灵族的诛灵者,心里的骄傲,不允许他轻易败在修仙者手下。

    他的嘴巴裂到耳根,张开獠牙大口,吐出许多白色黏液。

    牧云担忧黏液中有不易应对的毒素,借助太上金符的力量,施展遁法躲避吐息。

    转身回眸,只见有数百个祈邪,前仆后继地朝他冲了过来。

    原来祈邪不仅有复原再生能力,还具备分裂增殖的本领。

    法阵罗盘出现在手中,青色光点绽放,继而罗盘如玉石般晶莹剔透。

    金色法阵光柱由贮藏点冲天而起,旋即扩张到十里范围。

    疾飞过来的上百个祈邪,体内妖力顷刻变得稀薄,难以维持飞行术,陡然向下坠落。

    原本威力惊人的组合武技,即刻破招,反而暴露出弱点。

    牧云纵身而起,左手太阿剑,右手虎魄刀。

    他从没试过同时用两件兵器,只是对武技的领悟,使他明白完全可以做到。

    青莲剑诀的奥义三千世界,顺风吹向数百个祈邪。

    落叶刀法的绝招百里无痕,隐藏在三千世界的和风之中。遇实物而受阻碍,爆发出气劲乱流。

    刀光剑影横飞,青色血液飞溅。

    松林中血气四溢,惨叫声不绝于耳。

    祈邪为了保全性命,将灵魂转移到一个拇指大小的分体身上,撒开双腿,不要命地往远离牧云的方向狂奔。

    牧云召出三道太上金符,施展瞬身移动。

    呼吸间来到小祈邪头顶,一招醍醐灌顶,将他打翻在地。

    “不要再跑了,否则我会直接杀了你。”

    牧云的话,比任何时候都更有说服力。

    祈邪迅速增殖细胞,变回原本大小。嘴唇异常苍白,眼神也没有了初见牧云时的凌厉。

    有的只是隐藏不住的恐惧。

    三千世界的威力,是他绝无可能抵抗的存在。

    正因为无法胜过眼前这个男人,才会察觉到隐藏在心底的莫名恐惧。

    这不是因剑招而产生的感觉,而是更深层次的东西。

    仿佛印刻在基因里,提醒他要远离眼前的年轻人。

    这是属于妖族和灵兽的独特示警方式。

    “你应该清楚,刀剑可杀不了我。”祈邪的声音里不再有傲气,强撑着才没有发出颤音。

    “如果站在灵族角度,我应该毫不犹豫灭了你。可站在妖族角度,你们的存在又是相生相克的一部分。”牧云收起太阿剑和虎魄刀,召出一个玉净瓶,深不可测的双眸盯着祈邪,“给我一些皮肉组织,我就放你条生路。”

    如果在黑风谷杀了诛灵者,向妖族学艺的事,无形中也会泡汤。

    牧云和祈邪之间没有深仇大恨,而且灵族本就互相杀戮,不必急着动手。

    祈邪鼓起勇气,强迫自己直视牧云。

    心底的恐惧迅速放大。

    他再次确认,眼前的男人就是恐惧的来源。

    “你究竟是谁?”祈邪从手臂上扯下一块皮肉,将其塞进玉净瓶。与此同时,问出了心中疑惑。

    牧云眼见祈邪的伤口顷刻愈合。

    他很喜欢这个能力,若是有机会,可以利用五毒柱的力量炼化,使之为己所用。

    “我叫牧云,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牧云接过玉净瓶,回答了祈邪的问题。

    “你就是用笼罩在领地上的法阵,诛杀了万灵妖仙?”

    “我是用诛仙阵杀了他。”

    传闻是真的,刻在基因里的恐惧也是真的。

    无论如何,祈邪已经招惹了牧云。还能保留性命,足以暗中感谢妖界神明。

    牧云恍然想通了一件事。

    尽管修炼路径不同,甚至有正邪之分,但最终只要跨过那道坎,都会成为长生不死的仙。

    洪荒诛仙阵对万灵妖仙的克制,足以说明这一点。

    牧云秉持心中的正道,但绝不会像寻常修仙者那样非黑即白。

    黑风谷对他来说是一片空白的未知,可对于祈邪来说,则是随时可以归来的故乡。

    他需要一个向导。

    拥有不死身的祈邪颇为合适。

    “你竟然想利用痛恨灵族的诛灵者为向导,不怕我背刺你?”

    “如果我会害怕,何必孤身闯入这黑风谷。”

    祈邪是灵智很高的妖族,明白只要有那种邪门的法阵存在,黑风谷里的大妖们联合起来,也未必能奈何牧云。

    加之有万灵妖仙的前车之鉴,如今了解了他的身份,更是生不出反抗心理。

    牧云名义上是谈条件,实际是命令祈邪引路。

    在实力为尊的修仙界,获胜的牧云掌握绝对主动。

    除非祈邪有能耐逃出生天,否则就得受制于牧云。

    祈邪缺乏遁法支撑的弱点,在这种关头暴露无遗。

    他很想逃,却逃不掉。

    “你想让我给你带路,得先告诉我你的目的。若是想剿灭黑风谷里的妖族,倒不如直接喊话,来场轰轰烈烈的大战。”祈邪还是不想合作。

    “我来黑风谷,欲要学点妖法。”

    祈邪万万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复。

    一时间瞠目结舌。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祈邪只敢在心里暗想,却不敢言明。

    牧云见祈邪表情像吃了苍蝇,笑问道:“怎么,不信我有诚意?”

    “我当然信,不然我现在已经下了黄泉。只是你真的是个怪人。”

    这种事若是传出去,牧云很难被那些整天把名门正派挂在嘴边的灵族接纳。一个不小心,甚至还会被追杀。

    当然,这只是祈邪的片面理解。

    牧云很少与身为灵族的修仙者接触,即便是蜀山弟子,也不敢对他动手。

    人族圣人的身份,就像是一道屏障。

    妖魔可以无视,修仙者和仙人却不能妄动。

    “何出此言?”牧云想听听诛灵者的见解。

    “我和灵族势不两立,就算有机会,也不会去学习灵术。”

    “正因为如此,你才没法从我手里逃跑。”

    牧云的话,触及到了祈邪的灵魂。

    祈邪坚定拥护的正邪不两立,略微产生些许动摇。

    牧云见祈邪默不作声,也没有再度发言。

    观察他人对事物的反应,不失为一种修行。

    这还是牧云从静寂天尊那里学来的方法。

176.骨妖半解

    祈邪本着坑死人不偿命的原则,根据牧云的专长,特地将他引到潜在克星占据的领地。

    如若牧云不慎栽了跟头,祈邪不介意拧下他的脑袋,就着腔子吸干成分复杂的鲜血。

    想到血液的香甜,长舌不禁舔了舔嘴唇。

    牧云不是自大狂,有平阳浅水阵护体,不代表他的修为能跟此间活了千万年的老妖相提并论。那些完全不了解底细的鬼魅妖法,更是令他心存忌惮。

    祈邪的小算盘,从一开始就没有丝毫隐瞒。

    他想让牧云死的心思,就差直接写在脸上。

    “这块领地的大妖,有什么本事?”牧云问。

    “我没来过,不清楚。”祈邪当然知道此间大妖的能耐,只是他绝不会向牧云透露半点有用信息。

    只要牧云殒命,玉葫芦归大妖所有。

    祈邪也能分到一杯羹。

    牧云是来谈交易,并不想妄动干戈。可也清楚妖族的行事风格,欲要赢得主动权,就得展现出足够强大的实力。

    阴风不知从何而起。

    黑风谷里的诡异莫名之处远超万妖山,没有小妖啸聚山林,有的只是妖力古怪的各种大妖。

    祈邪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他虽为诛灵者,但也是寻常妖族,贸然进入附近领地。即便丢了性命,也没人会护着他。

    牧云胸前的圣心吊坠,始终发出温润的微光。

    护持本心,避免被妖邪之气影响。

    黑风谷中的寂静,携带着冬日傍晚的森寒,颇有几分肃杀。

    如若添上几声乌鸦啼鸣,氛围感会更加强烈。

    只是在这群妖会聚的所在,聒噪种族尽皆灭绝。

    神经像上紧的弦,脚踩到枯枝的声响,都会引发一阵情绪波动。

    当然,只有祈邪会有如此反应。

    牧云仿佛是个没有情绪的人,隐去气息,就像是暗夜中的行者,悄然接近领地核心区域。

    阴风刮得更劲。

    体内各处传来的刺痛感,逐渐变得明显,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拾。

    牧云生存经验丰富,意识到不太对劲。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

    关节迅速变得僵硬,胳膊肘和膝盖再也不能打弯,僵在原地。

    既不能前行,也无法撤离险境。

    “你完了。”祈邪察觉到软骨硬化,新组织迅速生成,脱离了危机。

    他很想动手杀掉受困于妖法的牧云,只是威胁渐近,不敢在大妖领地多耽哪怕刹那。

    祈邪撒开脚丫子,一溜烟跑没了影。

    黑烟贴地飞行,绕着牧云站立的位置,划出了大约直径十米的圆。

    这是大妖进食前的特定仪式。

    圆圈成型的瞬间,黑烟凝聚成实体。

    他的脸颊由中线处一分为二,一半是人脸,另一半是青面獠牙的狰狞脸。

    缓慢晃了晃头,狰狞脸变得柔和,继而幻化成人脸。只是与左半边并不对称,看起来极其怪异。

    “抱歉,我还没有熟悉幻化。”大妖的严肃只维持了半秒,紧接着态度陡然变化,狞笑道,“你上当啦!其实我对幻化人形完全不感兴趣!”

    “我看出来了。”牧云的舌头也变得僵硬,话语含糊不清。

    “不,你撒谎!你根本没看出我厌恶幻化,愚蠢的认为我是个蹩脚的骨妖。其实你错了,我压根就瞧不上幻化。”

    牧云能看得出,骨妖很介意幻化的结果。

    夸张的反应,正是心理的直观呈现。

    骨妖的能力是使软骨组织硬化,同时还能令骨骼变成液态。神不知鬼不觉间就可以杀人于无形。

    大蛇柱的效力发挥,将骨妖借助妖风渡进牧云体内的妖力吸收,危机自然解除。

    牧云看向骨妖明显不对称的眼睛,双眼微眯,借助由梦魇柱带来的力量,对其发动了幻术。

    骨妖获得了完美的人体形态。

    他取出一面铜镜,看着镜中的自己,脸上现出狂喜神色。

    牧云飞到近旁的大树上,居高临下,静静观赏骨妖的反应。

    与此同时,再次因五毒柱而获益,使他更加清楚这种由辰星人创造的法阵,究竟蕴含着多么强大的力量。

    如若对陷入幻境的骨妖,使用极恶柱的能力,事态究竟会如何发展?

    这个略显邪恶的想法浮现在心间,令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想起河洛城的人间炼狱,便能意识到极恶柱究竟拥有何种力量。

    讳莫如深,并不是好的应对方法。

    正如他要走的路途,如何善用这些无与伦比的力量,才是重中之重。

    骨妖收起铜镜,变回本体形态。

    乃是一只全身上下没有半点皮肉的骨妖巨兽,高约三米,由骨骼构成的身体长达十余米。

    骨节连接而成的长尾巴不住摇动,骨妖对着空气,张开了白骨大口。

    牧云明白,骨妖在幻境中仍然拥有捕获到的猎物。一口吞下,就是他的进食方式。

    骨妖趴伏在地面,尾巴卷在体侧,陷入了假寐状态。

    牧云坐在大树的横生枝干上,只觉自己像是编纂《鉴妖宝箓》的探险家。以绝对冷静的视角,观察妖族的生存状态。

    取出便携信纸和小毛笔,从容写下关于骨妖的信息。

    骨妖仍处在睡眠状态。

    牧云清楚他是在借助精神力,解除梦魇柱施加的幻象。

    一时半会难以醒转。

    记录完骨妖的简短信息,牧云又召出几张纸,将毒花妖、玉阳花精和通天古树的信息整理成资料。

    至于身为诛灵者的祈邪,则是单独誊写在一张纸上。

    这张信纸上的内容不仅是妖族宝典,也可以作为战斗资料。

    更深入地了解诛灵者的信息,终归有莫大益处。

    牧云写完之后,自行阅读检查一遍,发现写的内容很有参考价值。

    他还有个隐藏身份。

    以夜鹞的名义撰写妖魔异术,迅速由想法变成了短期目标。

    修行过程道阻且长,若是一眼望到头,日子就会显得十分难熬。

    确立短期目标,可以增添些许乐趣,不至于失去激情。

    牧云收起纸笔,眼见月上中天,主动解除了施加给骨妖的幻术。

    骨妖本就不需要睡眠,幻术解除,立即从昏睡状态中苏醒。

    嗅觉比视觉更先发现了站在树上的牧云。

    “别挣扎了,你奈何不了我。”牧云已经布好法阵,生杀予夺,完全在于心情。

    骨妖仰起头,问道:“你明明中了我的骨术,何以能挣脱束缚?”

    “我拥有你无法想象的力量。”牧云说得云淡风轻。

    骨妖陷入过幻境,而且面对牧云时若隐若现的恐惧,提醒他对手绝不是易与之辈。

    如若不能抗衡,最好的选择是妥协。

    鱼死网破,十有八九只能带来覆灭。

    在牧云表现出明显杀意之前,撕破脸皮并不是最佳选择。

    “你来我的领地,究竟所为何事?”骨妖不再提对牧云动手的事,以期他能够忽略掉这点过节。

    妖族大多睚眦必报,拥有大度量的属于奇葩。

    牧云的体质很怪,看上去是灵族,可感觉起来又有点不太一样。

    骨妖心里没底。

    他本想拍马屁蒙混过关,可身为一方大妖,实在拉不下这个脸,只好选择尽量满足牧云提出的条件。

    “说出你的绝技奥秘,作为交换,我会赠送你一件法宝。”

    “这……”

    骨妖没想到牧云索要的不是性命,而是他压箱底的本事。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对于妖族来说同样适用。

    而且骨妖有相当的自信,如若不是与他同种族,绝无可能发动骨术。

    即便将秘诀告知牧云,也不会有大碍。

    牧云站在树上,居高临下望着骨妖,等待他的回应。

    骨妖感受到力量被大幅削弱,绝对不能与牧云对敌。只好退而求其次,想要在关键处隐去某些细节。

    牧云只中过骨术,应该发现不了诀窍中的缺失。

    可惜骨妖的头脑不够灵活,隐去的部分太过关键,就像是没有轮子的马车,闭着眼都能发现问题。

    牧云不得不扮了黑脸,吓破骨妖的胆,方才得到了骨术的完整法门。

    法阵解除,领地中不再有阴云笼罩。

    骨妖变成半人形态,瘫坐在地。额头上出了一层汗,身体略显虚弱。

    力量缓慢复苏,难受的感觉逐渐散去。

    “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牧云。”

    “原来是你。”骨妖躺倒在地,心中的憋屈瞬间释然。

    牧云坐在一块山石上,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自顾自将骨妖口述的法门,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

    连妖仙级的妖族都敌不过牧云,他又如何是对手。

    只是心中的好奇犹如钻心毒虫,令人想要探究根源。

    妖也不例外。

    “听闻你是个修仙者,为何要来这黑风谷,骗取我们的傍身绝技?”骨妖还是改不了口无遮拦的毛病。

    “我的身体是近似于魔族的修罗,体内存在多种力量。既然已经泥足深陷,不如一条道走到黑,兼修天下所有术式。”

    “你胃口还真不小。”

    “非常人,行非常之事。”

    “冒昧问一句,你想做什么非常之事?”骨妖坐起身,转头看向仍然在写写画画的牧云。

    牧云停下笔触,说道:“玲珑世界广阔无边,可人、妖、兽、灵、鬼、魔、仙的界分并不明显。我想在拥有一定力量后,与各族首领详谈,划分玲珑世界为九界,让各族能在矛盾中求得共存。”

    骨妖听了牧云的话,只觉像天方夜谭。

    若不是牧云一举一动都很正常,甚至会以为他来自疯人院。

177.群妖授艺

    有人族闯入领地,第一时间选择静默,实属正常现象。

    天空出现万道劫雷,诛灵者和骨妖都受到压制,再无动于衷,便会损害一方妖王之威严。

    人活一生,妖存一世。

    面子是相当重要的东西。

    牧云感应到异动,明白不用再去往下个领地。

    妖王自会来寻他。

    究竟是武力解决问题,还是达成一致,全看对方的态度。

    山洞中陡然出现一团幽蓝色火焰,活跃跳动,妖力气息扑面而来,强大到给人一种窒息感。

    骨妖服下玉骨丹,正按照牧云传授的法门练习幻化,感应到这股气息,吓得双腿发颤。

    妖族比人族更接近兽类,除了灵智,本能在日常生活中占据大量比重。

    高阶妖族对低阶妖族的压制,远超常人想象。

    骨妖恢复本体,跪伏在地,迎候妖王大驾。

    牧云坐在石椅上,放下骨妖提供的妖族书卷,等待妖王现身。

    黑风谷的妖王是天地灵火炼化而成,修炼到如今,已迈进无形无质,侵吞山河的境界。

    妖王的幻化体是个颇为俊朗的少年。

    龙游眉朝天,卧蚕丹凤眼。

    论容颜,只有男装的龙华公主能与妖王媲美。

    牧云的面容稍逊几许,胜在剑眉星目,正气凛然。

    “本王闻听贵客驾临,有失远迎,还望牧先生海涵。”妖王的感知力笼罩整片山谷。

    牧云所作所为,尽皆逃不出他的灵识。

    “在下无意间闯入宝地,多有打扰,倒是我理当赔个不是。”

    骨妖默默看着,很希望妖王能让他起身。可规矩摆在这,他只好垂首跪立。

    牧云提到了骨妖。

    妖王这才想起洞府中还有个妖族,着他起身,站在一旁侍候。

    骨妖站在平台右侧,位于妖王下首,依然垂首,看着参差不平的石质地面。

    他的右半边身子,被妖王的热量烤得有点发烫。

    极不舒服,却也只能默默承受。

    这就是黑风谷。

    这就是妖族的法则。

    牧云开门见山,将他来黑风谷的目的讲给妖王。

    妖王名号乃是火衣,不同于寻常妖王,他很少端着架子。态度总是友善,始终笑脸相迎。

    牧云没有被表象欺骗。

    至少以他的灵识,感受不到火衣的真实情绪。常年积累下来的战斗经验,令其对火衣有相当程度的忌惮。

    “牧先生体质特殊,在本王的认知中,通常被划分为怪胎。”火衣不紧不慢地加上一句,“我这么说,完全是就事论事,丝毫没有恶意。”

    牧云也会在乎颜面,但他不会因微不足道的小事怪罪他人。

    常年身居高位的一方妖王,情商低实属正常,没来由大惊小怪。

    若连这点容人之量都没有,反倒显得小气。

    更何况这次来黑风谷,临时起意的想法,便是搞走此间妖族的压箱底本领。没点诚意,对方若肯合作,不是神志不清,就是毫无原则。

    妖族绝不是善茬。

    贸然闯入者换作旁人,在毒花妖的领地,就得化作枯骨。

    即便侥幸躲过了毒花妖,也会进入玉阳花精的地盘。尽管她不吃人肉,但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异。

    唯独牧云在黑风谷往来纵横,搅得妖族难安,他们也说不出半个不字。

    实力和战绩摆在那,搞不清楚他是否能发动洪荒诛仙阵之前,都得夹着尾巴做妖。

    寻常的修仙者,可没这种本事。

    牧云心里清楚,火衣也不是不明白。

    都是敞亮人,就得直抒胸臆地往下谈。

    火衣最关心的问题是牧云何时肯离开黑风谷,还妖族一个清静。

    牧云的回答很明确,只要学到妖族经过魔化的本事,了解大致生活习性。不仅会离开黑风谷,还答应留下亲自酿制的酒和些许法宝,以作为辛苦的酬劳。

    火衣没有在谈话过程中嗅到火药味,反而感受到了牧云学艺的真诚。

    曾几何时,他也有过类似经历。

    世间火种大致有几类,以三昧真火和六丁神火最为人所熟知。

    出身于凡火的火衣,在机缘巧合下焚烧掉一件具备灵魂的法宝,与之合二为一,继而开始了漫长的修炼。

    受限于属性,修行进度缓慢。在数千年的过程中,他领悟了八卦阵法,将其化为己用,创造了八卦明火,成为一方妖王。

    牧云的构思更复杂,要下的功夫也更多。

    或许正因如此,火衣的心里倒生出了几分同情。

    作为漫漫修行路途中萍水相逢的有缘人,他决定慷慨相助。至少以牧云人族至圣的威名,不会做出恩将仇报之事。

    火衣释放妖力,召集黑风谷群妖。

    大妖们感受到召唤,在一刻钟内抵达骨妖的领地,纷纷进入宽敞明亮的洞府。

    没有战事,一切太平。

    大妖们疑惑不解。

    火衣将牧云的事简略讲述一遍,并且告知大妖们他的决定。

    牧云孤身面对群妖,面不改色心不跳,从容跳上石台,满面春风道:“你们有没有想过要去看看外边的世界?”

    “不去,”一位媚态横生的女妖翻了个白眼,“去了外边,难挡人肉的美味诱惑。可蜀山那帮牛鼻子老道,着实厉害得紧。”

    “魅妖,只要你肯嫁给我。咱们强强联合,把整个蜀山端了都不在话下。”

    “吹牛!”巨牛妖瓮声瓮气的声音,显得异常憨厚。

    牧云看得出,有几个大妖觊觎魅妖的美色,想要将她据为己有。

    魅妖也颇有手腕,基本可以做到雨露均沾。既钓着这些对她有意的男子,又不会陷入争风吃醋的困境。

    左右逢源,甚是得意。

    这种繁华景象终究不牢靠,一旦被追逐者所抛弃,境况就会变得凄凉。

    牧云突然发现,鲜明的个性,即便在族群里也能很清晰的呈现。

    甚至连各自所擅长的领域,在千百年的时光变迁中,也烙印成了他们外貌的一部分。

    巨牛妖的两根金色牛角,无疑是最令他感到自豪的地方,时不时会用手捋一捋。每当他这么做了,接下来都会变得相当有自信。

    瘦得只剩皮包骨的骨妖,在妖群中沉默寡言。

    他灵智不高,而且面貌丑陋,不受同族的待见。

    以至于三番两次跟魅妖搭话,都没有得到回应。

    火衣坐在高台,在牧云观察群妖时,他也在观察牧云。

    眼神不会出错。

    牧云看向群妖时,眼睛里并没有厌恶,而是泛着好奇的神光。

    他听牧云讲过界分玲珑世界的事。

    以目前的格局,人族占据玲珑世界最富饶的土地。即便是分界,大夏国和周边小国也不会受到影响。

    真正受益者就是栖居地星罗棋布的其余种族。

    牧云为何想这么做,值得深思。

    火衣和牧云认识时间不过一个时辰,对他还不够了解,但也能看出牧云有股子韧劲。认准了一个目标,就会义无反顾地去完成。

    光凭这点,火衣就敢断言,界分玲珑世界不会成为空谈。

    只是如此艰巨的使命,需要付出极大努力。

    他有点好奇,牧云会如何达成目标。

    群妖们互相交谈不止,仿佛是来此小聚,无人提及传授牧云妖术之事。

    火衣站起身,高大身躯颇为显眼。

    群妖们瞬间止住话头,转头看向他。

    “此番召集是本王发起,也由我来开头。”火衣声音洪亮,在山洞中回响。

    群妖抬起头,都在等着看好戏。

    妖王本体是八卦明火的事情,他们心知肚明。

    若不传授给牧云,这次会聚也就是逢场作戏。

    简单拿出点厉害的妖术,权且糊弄过去。

    偏巧不巧,火衣决定把本体修炼的八卦明火法门,传授给似人非人的闯入者。

    “本王久闻牧先生大名,将领悟的八卦明火传授于他,也算有个衣钵。”

    火衣的话为这次会聚盖了章。

    牧云的领悟力无与伦比,迅速记下八卦明火的法门。

    借助太上金符,只试了三次,就成功凝聚出幽蓝色的八卦明火。

    这种火相较于神火,温度并不算太高。可是其中蕴含的力量,甚至连身为掌控者的牧云都感到心惊。

    八卦明火依循易经八卦原理生成。除非施术者主动解除,否则会一直燃烧。

    它不需要可燃物和空气助燃的特点,令其变得尤为独特。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牧云惊为天人的参悟能力和对术式的把控,使得群妖对他有了极大改观。

    无论何种修炼路径,殊途同归,终极目标都是成为长生不死的仙。

    牧云并不强悍的气息,在领悟力面前便不再是问题。

    玉阳花精已经将妖魔种术传授给牧云,饶是如此,还是率先出头,把讲过的内容又传授给他。

    她不想搞特殊,更不敢压过火衣的风头。

    牧云自然明白玉阳花精的用意,坦然接受了她的再次传授。

    有了先行者,群妖们踊跃争先,将各自经过魔化的傍身妖术,以精神力凝聚的形式,纷纷传授给牧云。

    妖术的难易程度,和实力并不完全成正比。

    牧云仅用三次便学会八卦明火,只是因为他擅长火攻。

    许多诡异莫名的妖术,则是要费上一番功夫,才能略窥门径。想要达到精通级别,还需要反复磨炼。

    时间长河在不知不觉中快速流淌。

    经过月余苦修,牧云基本学全了黑风谷大妖们的妖术。

    火衣设下筵席,牧云酿的酒成了点睛之笔。

    群妖热闹了一场,方才各自回归领地。

    牧云并不眷恋黑风谷,与火衣分别前,送了他一支玉笛。

    借助遁法来到谷口,眼见毒花草已复生。

    他没再强加干涉,而是快步行出黑风谷,轻身飞向与巴图分别的地点。

178.迎刃而解

    巴拉和小伙伴们到仍未完全解冻的河滩上捡牛粪,见到一位身穿华族长袍的男子逐渐向他们走来。

    他放下筐子,仔细辨认来者身份。

    小伙伴率先认出了男子。

    “巴拉,这不是前些日子住在你家,长着三头六臂的那个妖怪吗?”

    巴拉确认了向他们走过来的就是牧云,帮他辩解道:“他不是妖怪,是个修仙者。”

    “信你个鬼。”

    小伙伴们背起装满牛粪的筐子,一溜烟跑远了。

    巴拉向前走了几步,去迎接久未见面的陌生熟客。

    “我哥说你进了黑风谷,许是出不来了。没想到你还能活着回来。”他的嗓音有草原人的辽阔高亢。

    即便离得还很远,依然可以清晰听闻。

    “我福大命大,没那么容易死。”牧云满面春风。

    作为从小生活在山林,毗邻南海渔村,见过平原农耕生活和山区打猎砍樵的人。

    草原游牧对他有着极强吸引力。

    不独是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还有他们独特的文化,以及草原人豁达开朗的性格。

    一望无垠的平坦草原,有时候几十里不见人。

    广袤天地间,只有自己和低头啃草的牛羊马群。

    他们的嗓音必须洪亮,才能在驱赶畜群以及呼唤孩童时,使声音传到尽可能的远处。

    牧云对猎族独特的音乐,也有着浓厚的兴趣。

    与平原地带不同,猎族的音乐有种辽阔壮丽和难以模仿的悠扬。

    从黑风谷中生还,对于猎族来说,也是件难得的大事。

    酋长手底下的大将哲远策马来到巴图家,除了催冬节应交付的牛羊马,顺道来看奇迹的生还者。

    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马奴达格。

    达格的颧骨不高,鼻梁比较挺直,有十分明显的华族特征。

    牧云细问之下,方知达格是早年间牧国和夏国交战时被军士捕获的俘虏。由大汗赏赐给酋长,又由酋长赏赐给哲远做了马奴。

    猎族对待奴隶,凶暴程度丝毫不亚于大夏国的贵族。

    稍有不顺心,马鞭就会落在身上。

    达格的脸颊上有鞭子留下的伤痕,甚至还有几道刀疤。

    他把头埋低,身子佝偻着。破烂的薄衣单衫遮不住风寒,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可他就像顽强的小草,在地狱般的生活中苦苦挣扎。

    牧云眼神微动,心里已有了主意。

    巴图在门外踌躇半天,终究还是进了毡房,给大将哲远请安道:“哲远先生,入冬前死了一批牛羊,如今剩下的牛羊群数量不足。您能否帮我转告酋长,宽限我些许时日。待来年牛羊下了崽,定会全数补上。”

    哲远是个线条粗硬的武将,身穿上等羊皮袄,性格直爽。平时人很好,可是喝多了酒,就像换了个人,变得残暴不仁。

    他来之前小酌了几杯,处在半醉半醒的状态,听完巴图的请求,用马鞭推了推帽檐。

    “今年夏国和牧国停战,酋长有意大肆庆祝。开春再缴纳牛羊,可就不赶趟了。”哲远呼吸间还带着点酒气,“不管有什么难处,必须得按时交付,否则降下罪来,你可担待不起。”

    巴图吞了口唾沫,面上现出愁色。

    秋季突如其来的一场白毛风,打了他们这个群落一个猝不及防。

    牛羊群生了怪病,还没长好的秋膘,因病被消耗。

    入冬时节,牛羊群已经死伤大半。

    今年夏国主动谈和,边境不再有战事。

    牧国大汗和各群落酋长决定大举庆祝,增加了今年需交付的牛羊数量。

    别的群落都已备好牛羊,唯独巴图所在的群落,正在为交付日发愁。

    吉雅丢失了羊,肯收牧云的银钱,就是想到别的群落购置牛羊,以应付酋长下达的指标。

    购置的牛羊终究数量有限,优先补足了生活困难的人家。

    现在只剩几家牛羊大户,肩上还挑着沉重的负担。

    牧云来草原没多久,就进了黑风谷学艺,没想到身处的群落还有这种难事。

    他向来会先从平民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得出的结论是酋长缺乏爱民之心,没有体谅牧民的难处。

    原本身为大夏国帝师,受身份所限,不应当理会牧国的内务。

    只是实在看不过眼,请了哲远两盅酒,提出要和他回去见酋长。

    牧云酿的酒世间罕有,哲远喝得尽兴,脸颊红扑扑的,喜道:“你是百年来第一个走出黑风谷的勇士,酋长很欣赏你。我这次来就是来请你。”

    牧云没让达格跟着返程,骑着一匹由巴图亲自拣选的好马,和哲远一同前往酋长居住的大帐。

    酋长地位尊崇,服饰和所用器具都与牧民不同。脖子上戴着狼牙做成的项链,牛角耳环闪闪发亮。

    虎背熊腰,浓密络腮胡,炯炯有神的双眼不怒自威。

    即便是微醺的哲远,也不敢招惹群落酋长巴雅尔。

    巴雅尔年轻时屡次获得牧国第一勇士称号,多年戎马,立下了赫赫战功。

    他的脾气比哲远更火爆,也更为豪爽。

    “勇敢的朋友,欢迎你的到来!”

    巴雅尔酋长说的是华族语言。

    他在边境线和华族连年征战,为增加胜算,学了华族语言和风土人情,以便于截获破译情报。

    除了龙华公主的嫡系部队,巴雅尔几乎没有打过败仗。

    更为人所称道的是他背部没有伤疤。

    哪怕是最危险的困境,这个铁骨铮铮的猎族汉子,也没有想过逃跑。

    牧国大汗曾言这是真勇士的勋章。

    牧云抱拳行礼,笑道:“在下牧云,来自大夏国南部疆域。”

    “我听说过南国。”巴雅尔酋长爽朗笑道,“那里四季如春,有着美不胜收的景观,而且多出才子佳人。”

    哲远侍立在旁,全无去巴图家毡房时的趾高气昂。

    尊卑有序的观念,早已根植在草原汉子的心里。

    牧云笑着表示赞同。

    巴雅尔酋长大手一挥,侍女们端来托盘,上边放着草原上好的马奶酒。

    美味佳肴,也陆续送进了大帐。

    哲远是巴雅尔酋长的半个徒弟,有陪席资格,留在大帐喝酒谈天。

    牧云想要谈华族奴隶的事,也想帮巴图解困。

    这两件事都和巴雅尔酋长有关,想对等谈话,就得搬出徒有虚表的身份。

    当巴雅尔酋长得知牧云就是大夏国帝师时,一口酒喷在了地上。

    “我还以为帝师会是白胡子老头,没想到竟如此年轻。”巴雅尔酋长赞许道,“真是英雄出少年!”

    哲远听不懂华族语言,靠对巴雅尔酋长的熟悉程度,通过表情猜测他表达的意思。

    通常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是哲远理解的为臣之道,也正是凭借这一手细节,成了巴雅尔酋长的心腹爱将。

    不出意外,他的大儿子还能迎娶巴雅尔酋长的小女儿。

    若是能结成这门亲事,地位会比现在更稳固。

    牧云谈够了尽兴的话题,话锋一转,提到哲远的马奴达格。

    哲远瞬间变了颜色。

    他不认为是牧云自发想这么做,而是猜疑达格曾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向牧云求助。

    毕竟牧云身份尊崇,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替身份卑贱的奴隶说话。

    巴雅尔酋长有点刚愎自用,但对大夏国足够熟悉。兼之牧云是华族人,替战争时期俘虏而来的马奴讲话,实属情理之中。

    他开怀笑道:“我记得那个马奴,还是我赐给哲远的。他在被俘虏之前,是个能征善战的将军。”

    哲远并不知晓此事。

    “达格若是夏国将军,为何不懂武技?”

    “大汗喂他服下秘药,废掉了他的武技。”

    “还是大汗想得周到。对付猛兽,最好的办法就是拔掉他们的爪牙。”

    巴雅尔酋长看向保持安静的牧云,问道:“牧先生,你对此有何见解?”

    “两军交战,士兵的性命就交付给了战场。生死只能看命,我并无什么异议。”

    巴雅尔疑惑道:“既然无异议,何故谈起那个马奴达格?”

    “如今夏牧停战,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尤其对牧国,更是一大喜讯。”

    “何以见得?”

    对话进行到这个层面,已不是哲远所能涉足。

    他保持安静,聆听两个高位者的交锋。

    “你们所忌惮的龙华公主,取得了夺嫡的胜利。她不想再劳民伤财,故此没有选择一统天下。”

    巴雅尔听到龙华公主的名号,心中涌现复杂情绪。

    龙华公主那般智勇双全,同时又拥有绝美容颜的女人,很容易令男人动心。

    尤其是崇尚武力的男人,更是会深深陷落,以致无法自拔。

    巴雅尔酋长曾爱慕过龙华公主。

    他并不避讳这件事,偶尔会在喝醉时谈起。

    哲远身为心腹,自然了解此事。

    “征服一片领土容易,可要让那里的人们心甘情愿的臣服,可不是武力就能解决的。”巴雅尔酋长放下了骄傲。

    单论带兵打仗,龙华公主就是当之无愧的世间翘楚。

    他自愧弗如。

    “既然龙华公主有止息干戈的诚意,牧国也应有所回应。释放华族奴隶,交换身处夏国的猎族俘虏,不失为一个上佳之选。”

    巴雅尔酋长饮尽杯中酒,思忖片刻,问向静坐在旁的哲远:“你认为如何?”

    哲远的弟弟在两国交战中被夏国俘虏,出于私心,他选择支持牧云的观点。

    巴雅尔酋长一捋络腮胡,立时做出决定——趁着久违的和平,把流落夏国的族人带回故乡。

179.好事做尽

    巴图等几家牲畜大户的牛羊减免,在交换俘虏的大事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巴雅尔酋长大手一挥,决定从私人畜栏中调出千只羊和百余头牛,以供冬节庆典之用。

    猎族的冬节定在新年的前一个月。

    没有严冬的苦难,猎族人不会拥有骁勇善战的性格。

    他们不只感谢带来新生的春天,也感激险恶的生存环境。

    所有的一切,造就了猎族人。

    正如生活中不仅有幸福和快乐,也有低谷和苦难。

    牧云放出了送信的金雀鹰,目的地是上京城。并非大将军府,而是紫微宫。

    萧熙已坐稳人皇宝座,加之龙华公主有意削减自身在朝堂中的影响力,大部分事务都由他亲力亲为。

    涉及到与牧国的邦交关系,交给他处理最为妥当。

    如今战事已平息,也该还龙华公主点清静。

    巴雅尔酋长派心腹仆人,前往大汗行宫,讨来了秘药的解药。

    达格服下解药,不住猛力咳嗽,吐出一口浓黑色痰液,眼神中的晦暗逐渐散去。

    他记起了过去的身份和荒废已久的武技。在草原的地狱生活,也成为过去的一部分,永远也无法抹去。

    “我叫秦乐,是个将军。”他跪在地上,苍白的嘴唇颤抖着说出这句话。

    两滴浊泪顺着饱经沧桑的面庞,滑落到了下巴。

    他只有三十七岁,却老得像百岁中年。残酷的生活,给了他一副过早衰老的身体。

    牧云搀起秦乐,召出一个玉净瓶,送给了他。

    “里边是灵宝级丹药回春丹,服下之后,身体机能可以恢复年轻状态。你受了苦,但都是因为战争。如今战事已平息,你也该回家了。”

    “家……”

    秦乐紧紧攥着玉净瓶,肮脏的睫毛不住颤动。

    他有妻子,也有儿女。

    上次与她们见面,好像是上辈子的事。

    快乐的时光短暂,痛苦总会显得漫长。

    在牧国的经历,以及多年间的战争,注定秦乐永远不会对这个草原上的国度有好感。

    但是很难判断双方的对错。

    这就是战争带来的后果,就像体表的伤疤。除非死亡,否则就会伴随终生。

    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秦乐从牧云处了解到夏国的最新动向,听说先皇萧安已薨,赵王萧熙即位的消息,他愣了良久。

    他是军伍出身,始终认为最适合继任皇位的是龙华公主。

    牧云清楚汉王之乱的来龙去脉,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世间事,并不由合不合适来定论。

    牧国各群落将华族战俘召集到一处,由酋长手下得力干将护送,转移到巴雅尔酋长的群落。

    这里距夏国北境线最近,方便交换战俘,让流落他乡的游子可以归家。

    军士们大多是秦乐的手下,见到阔别已久的将军,皆是痛哭流涕。

    还有没被冷酷折磨消耗掉斗志的军士,希望能重新集结,在归国之前给予猎族沉重一击。

    秦乐终究是将军,上战场的那一刻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不幸被俘,也是战场上的胜负所致。

    身为大夏国的军士,自然不能破坏好不容易出现的和平局面。

    他也恨猎族,尤其是对他百般凌辱的哲远。

    可一切当以大局为重,强行压制住心里的恨意,劝慰那些和他有相同境遇的苦命人。

    他们本应在家乡与妻儿共享安乐,却在地狱般的生活中苦撑多年。

    如今烟消云散,唯有放下过往,才能拥抱新生。

    牧云准备了一个册子,待军士们情绪平复,让他们口述在牧国亡故者的姓名和籍贯等信息。

    登记在册,以便于云宫发放军饷。

    他们的年轻留在了北境线,埋葬于牧国的草皮之下。

    富饶强盛的大夏国,不能遗忘他们的功劳,理应给予尊崇和补偿。

    军士们谈到伤心处,难免痛哭流涕。

    牧云保持着旁观者的冷静。他某种程度上是超脱于各类族群之上的人,只有更客观的视角,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

    册子写满了名字。

    牧云不知道这些名字背后的故事,但在讲述者心中,他们会长存。

    秦乐妥善收好花名册,独坐在专门腾出来的毡房。

    吉雅和巴图送来了从各家收集到的闲置羊皮袄。

    夏国大部分疆域已经进入春季。

    牧国一早一晚的温度还在零下,甚是寒冷。

    秦乐已记不清从何时开始,他就没再穿过厚衣服。

    羊皮袄上身,暖意席卷全身时,他感受到了人性的温度。

    猎族的平民和华族平民并没有什么不同,残酷的是战争本身,以及能吃人的尊卑制度。

    牧云能看到这个层次,但现世的意识形态远未及此。

    这是痛苦的根源,也是目前无解的难题。

    大夏国的军队实战能力极强,而且多是精锐。清点战俘到押送往北境,尽皆由朱雀军将军蓝琳全权负责。

    她没有带随从,只身来到草原,和牧国负责对接的巴雅尔酋长会面。

    这种高规格的会议,只有少数人能够参加。

    哲远作为护卫,站在巴雅尔酋长座椅侧后方。

    牧云坐在长桌侧边,担任交换战俘的中间人。

    蓝琳和巴雅尔都认识他,在这种正式场合,还是要表现出第一次见的状态。

    巴雅尔邀请的语言翻译坐在牧云对面,是个经常往来通商的地下贸易商人。

    无论是在夏国,还是牧国,都是遵循士农工商的排序。

    贸易商人地位极低,和巴雅尔酋长同坐一桌,显出格外的紧张。

    屋子里燃着几个火炉,平日里保暖的厚衣服,反倒提供了额外热量。

    贸易商人只觉像泡在温水里,全身上下被汗水浸湿,额头上出了一层汗。

    牧云并没有折磨人的爱好,看出贸易商人的窘迫,右手一指,两块玄冰出现在对面。

    贸易商人顿觉温度骤降,不再感到燥热。

    他向牧云递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巴雅尔酋长和蓝琳互相谦让,最终还是由身为地主的巴雅尔酋长先开口。

    两人都是行伍出身,肚子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直接进入正题,互换战俘信息。

    蓝琳比对花名册,划去了部分名字:“有些人已经安了家,很难再回到故乡。”

    华族俘虏都被发配成了奴隶,没有人想留在牧国。

    对于巴雅尔来说,和龙华公主的器量相比,又是他们输了。

    “我自认勇武绝伦,向来不肯服输。唯独龙华公主,是我无法企及的存在。”巴雅尔神色郑重地说,“将军回去以后,请将我的敬意转达给公主。”

    贸易商人用同样恭敬的态度,翻译了这句话。

    蓝琳意识到谈判很顺利,微笑道:“你可以直接跟牧先生讲,他能全权代表公主殿下。”

    巴雅尔仿佛第一次见到牧云,问道:“牧先生和龙华公主是什么关系?”

    牧云思忖片刻,想不出具体词汇。

    “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蓝琳代为回答。

    巴雅尔酋长是个勇者,不代表没有智慧。

    男女之间有复杂到无法讲清的关系,大抵是因为情字。

    牧云是值得欣赏的少年,可与耀眼的龙华公主相比,似乎有点匹配不上。

    巴雅尔不自觉哼了一声。

    贸易商人看向巴雅尔酋长,不知该不该进行翻译。

    蓝琳检查完毕,取出随身携带的宝印,在落款处盖了章。

    “这是你们男人之间的事,我不想参与。”蓝琳站起身,“我会带走大夏国的将士,你们请便。”说完,转身离开了大帐。

    蓝色披风在身后摆动,看起来威风凛凛。

    巴雅尔酋长递了个眼神,哲远跑到桌子另一端,取来盖好印章的花名册。

    “你们都出去。”巴雅尔先后看了看哲远和贸易商人。

    两人躬身退出大帐。

    牧云整理好花名册,将其收进玉葫芦。

    丹田处有温热感——这是功德经运转的前兆。

    “你就是得到龙华公主芳心的男人?”巴雅尔以审视的目光,仔细观察牧云的面庞。

    牧云不算顶级俊男,但五官十分端正,眉眼间有股正气。眼神澄澈,阳刚之气隐现。

    巴雅尔喜欢过龙华公主,只不过那是多年前的事。

    他很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能从黑风谷全身而退的男人,即便是他这个崇尚武力的酋长,都对其青睐有加。

    “可以这么说,”牧云并不避讳这件事,“还有别的事吗?”

    “没有,我甘拜下风。”

    “感情没有道理可言,不是强者就一定能得到女人芳心。严格意义来讲,你并没有输给我。”

    “多谢你给我留了面子。”

    “我是来牧国游玩,可不是来找茬的。”

    “你最好是。”

    巴雅尔酋长伸出右手。

    牧云站起身,抱拳行礼,笑道:“这就叫不打不相识了。”

    巴雅尔右手放在左胸口,行了个猎族的问心礼。

    牧云转身离开大帐,不再压制体内能量。

    功德经吸收天地灵气,周身运转七十二周天,寿数增加十年整。

    疲乏和伤痕顷刻间全部消失,吐出一口浊气,只觉浑身通畅。

    修炼从开始的晦涩,逐渐进步到如今的得心应手。

    他已摸清门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巴图和吉雅骑着马赶到了酋长大帐。

    牧云有点饿,想到吉雅做的烤全羊,肚子咕咕叫了几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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