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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滇邪     长安不良帅txt下载     长安不良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章:你亲她一口试试

    说你大姨妈的风凉话,方才劳资累死累活,差点被那怪蛇吃了,怎么没见你出手?

    杨易心里臭骂一顿,但还是将长安刀归鞘,客套一声。

    毕竟,李青衣终归是救了霜儿,避免让自己投鼠忌器。

    风四姨早被李青衣封住了穴道,定在原地,双眼只盯着李青衣手中的风来,脸上挂满泪花,被李青衣手中的灯笼光芒照得透亮。

    杨易走到风四姨身旁,将霜儿扶了起来。

    见霜儿依旧昏迷不醒,心中一怒,甩手一把捏住风四姨的喉咙,冷声道:“解药!”

    “没…没有解药。”

    风四姨没有被封住哑穴,尤能开口说话,但喉咙被杨易捏住,一句话说完时,脸色已涨得发青。

    “没有解药?”

    杨易一字一句把话咬了出来,手上的力道又加重几分,直欲将风四姨的喉咙捏碎。

    “唐门神仙倒,与无毒门的神农醉并称天下第一迷药,确实没有解药。”

    李青衣淡笑出口,五指成抓,扣住风来的天灵盖,疼得风来咿咿呜呜,面目狰狞,奈何被李青衣如老鹰捏小鸡一般拿住,摆动不得。

    看着眼中全是急切和泪花的风四姨,李青衣向杨易笑道:“杨兄能否暂留她一时半刻,在下还有些话想要问她。”

    急也不是办法,杀这风四姨不过一刀的事,不在乎这一时半刻,眼下最要紧的是怎么解开霜儿身上的迷毒。

    念及于此,杨易松开了手。

    “李大侠,求求你风来一条生路,我来生做牛做马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风四姨当即涕泪俱下,哭声而求。

    “大侠?我李青衣第一次听到有人将我称为大侠,哈哈哈,有趣,实在有趣!至于做牛做马,哼,牛马或许比你更有良知,不过,这些我都不关心,你既没有对我下毒,我也不想为难你,我只要你给我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但凡小人能提供的,一定不敢藏私,只求李大侠放了风来!”

    若是没有被点住穴道,风四姨此刻一定会下跪磕头。

    “唐门老狗贼,唐凌天当年派人将我妹妹偷走,使得我父亲走火入魔,我知道,后来唐凌天把雨儿交给了你,雨儿如今是生是死?说!”李青衣冷声出口。

    风四姨并没有立马回答,挂满泪水的脸上全是犹豫之色,双眼不敢对上李青衣的目光。

    见风四姨迟迟不肯吐出话来。李青衣隐隐猜测,自己当时年幼的妹妹多半已经遭了不测,但还是有些不死心。

    叮!长剑出鞘,剑光一闪。

    “不要啊,风来!”

    在风四姨的悲呼中,李青衣的长剑已然重新归鞘。

    但风来的两颗獠牙也已被斩落在地,风来满口鲜血,昏死过去。

    “风来~风来!哈哈哈,李青衣,你害死我的孩子,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风四姨看着自己的而已倒地满口鲜血,双眼通红,竟然流下一行血泪。

    “你难道还想他继续靠太攀毒蛇的丹液续命,以后做一个茹毛饮血的怪物?你的故事我知道,我向‘江湖万事通’春秋书生买过你的消息。”

    李青衣蹲下身子,一指点住风来的穴道,风来嘴里往外冒的鲜血这才消停了下来。

    起身接着道:“你叫风四月,这里曾经有个落霞村,落霞村也的确因为瘟疫几乎全死光了,你丈夫也是那场瘟疫死的,只留下你和这个当时只有一岁的孩子。

    可惜,不久,这孩子也得了瘟疫,命在旦夕,绝望中的你,遇到了唐门弟子牛班,也是他给了你不死药,又教你用这样的法子维持了你孩子的命。

    但你知不知道,这些怪物,他们曾经都是人,都是唐门的药奴,它们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早年被唐门喂下不死药,你的孩子,最终也会变成它们这样!你有听他叫过你一声娘亲吗?”

    “不!不可能!牛班不会骗我的,为了我,他背叛了唐门,冒着欺师灭祖的骂名,偷出唐门不死药来救风来,甘愿和我在这荒芜人烟的鬼地方隐姓埋名。

    神使也不会骗我的,他说过的,细鳞神的血可以消除不死药的毒,只要定期给细鳞神补充新鲜的血液,等风来成年了,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了,你在骗我!”

    风四姨血泪横飞,满脸狰狞,近乎疯癫地嘶吼。

    “骗你?哼,看看到底是谁骗你,那条蛇,不过是唐门饲养的玄级遗虫,看看你的风来!”

    李青衣长剑出鞘,一剑划开风来的肚子,瞬间,密密麻麻的虫蛹从风来的肚子里爬了出来,在灯笼光芒下,爬了满地,就像粪坑里的蛆。

    风来的皮肉迅速枯萎,整张脸凹陷下去,顷刻之间,整个人变成了一层干瘪褐皮包着骨架的干尸。

    “看看,你的孩子,他早就死了!神使?那是唐凌天假扮骗你的,你的孩子,本来能躲过瘟疫,却被唐凌天借你的手炼成了蛊虫的母体!唐凌天看上的,不过是你的孩子能扛过瘟疫的体质!”

    李青衣把话冷冷甩出口,一指点开风四姨的穴道。

    血泪满面的风四姨一步踉跄扑到风来的尸体上,任那些蛆虫向她身上爬来,只抱着风来的骨架痛哭流涕,声嘶力竭。

    也许,她的母爱,是自私的,也是她给自己编造自欺欺人的童话。

    又或许,她真的只是一个傻到可笑的母亲。

    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无法变成她草菅人命,害死无辜旅客的理由。

    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善恶对错,是非黑白,永远不能颠倒。

    也许,这样的下场,本就是她罪有应得。

    “不,即使风来只是虫蛹的母体,即使他终究会变成怪物,但是,只要我能看到他一天天地长大,哪怕他永远无法开口叫我一声娘,但他会扑进我的怀里,他知道谁对他好,我的风来,他是人,是我的骨肉,是你杀死了他!我要你血债血偿!”

    本来泪下如雨的风四姨,突然疯了一般,一头扑向李青衣,双手要去掐李青衣的脖子。

    “自寻死路!”

    李青衣冷哼一声,看也不看一眼,一剑封喉,紧接着一脚,风四姨的尸体划过半空,从落霞岭滚落下去。

    从此以后,每逢落霞漫天的傍晚,打落霞岭路过的人,常常会听见女人的哭声,伴着一声声呼唤。

    风来~风来~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却说当下,杨易扶着霜儿一筹莫展,但见李青衣一剑杀死风四姨,想喊一声剑下留人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李青衣的剑实在太快。

    这下子,更加不知道该怎么解霜儿的毒了。

    看着走过来的李青衣,突然双眼一亮,脑中灵光一闪。

    不用想也知道风四姨和牛班放毒烟的时候,肯定是对风来客栈里所有人都下手了。

    但李青衣却安然无恙,这说明李青衣肯定有对付唐门毒药神仙倒的办法。

    想到这里,立马问出口来:“敢问李兄,是否有这神仙倒解毒之法?”

    “办法自然有,不过,现在没了,去岁家师赐予一瓶六薇帝凰丸,可解百毒,可惜,最后一颗,方才已经服用。”

    李青衣从腰间掏出一个玉瓶,拔开瓶塞一倒,空无一物。

    “请问尊师可在近处?”杨易当即追问。

    “家师向来洒脱,云游四海,去岁一别,至今,在下也不得仙踪。”李青衣摇头道。

    “笨蛋,你的丹田就是世间万毒的克星,不信你亲她一口试试。”

    听到李青衣的话,令杨易大失所望,突然脑中响起了那个叫青鳞的青鳞的女孩的声音。

第六十一章:憋说话,吻我!

    “你是何人?”

    再次听到这女孩的声音又在脑中想起,杨易当即发问,然而,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不过,看多了戒指里住着白胡子老爷爷的类型小说,杨易岂会被吓到,一把搂起自己袖子,只见左膀右臂上的刺青已变得大了一些,尤其是那青色守宫,身躯已延伸至小臂。

    看着这些变化,杨易心知这白泽和青麟定与自己胳膊上的刺青有关,不过眼下最要紧的是先解了霜儿的毒,其他事,只能暂时压住。

    亲她一口试试?

    男女有别,授受不亲,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尤其像杨易这样的正人君子,又没有接吻的经验,要他平白无故毁人女孩的清誉,这样为人所不齿的事,实在......实在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啊,还能怎么办,当然是亲她呀!

    捧起霜儿的脸,杨易深吸一口气,把嘴嘟成香肠,闷声稳了下去。

    看的一旁的李青衣一愣,叹道:“如此时刻,杨兄却有好兴致!”

    无暇搭理李青衣,杨易此刻已感到自己双臂一热,丹田内生成吸力,看见道道黑气从霜儿的脖子涌了上来,一股脑爬上霜儿薄唇,冲进自己嘴中,随即,体内的功力好像增长了一些,但很快就停了下来。

    还在感受体内的变化,突然看到霜儿的睫毛眨动,嘤咛一声。

    杨易心头一急,刚要拿开自己的嘴,霜儿的清澈双眼已然睁开。

    当场四目相对,一对眼里全是火焰,另一对眼珠子里全是做贼心虚的闪躲。

    虽然口中甘甜让杨易有些痴迷,不过,他比谁都明白霜儿的性子,自己这次恐怕是要凉了!当即挪开嘴,一步跳开,急忙解释道:“霜儿姑娘,你听我说,这个那个杨某实在是迫于无奈呀!”

    噗~

    不知为何,李青衣竟然把灯笼给灭了,凤来客栈虽然还亮着些许灯火,但与此间有些距离,光芒照射不到,黑暗瞬间笼罩住了杨易和霜儿。

    没有气急败坏的嘶吼,没有怒火中烧的谩骂。

    沉默,只是死寂一般的沉默。

    这样的沉默,让准备了一大堆说辞的杨易,瞬间尴尬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李青衣已在黑暗中向风来客栈走了回去,只留下杨易在黑暗中像一个等待家长开刷的孩子,感受着霜儿在黑暗中传来的呼吸,心也随之七上八下。

    啊喔喔~

    倒是凤来客栈传来一声鸡鸣,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将近五更,天快亮了。

    瓢了个瓢的,吻都吻,好男儿敢作敢当,横竖不就是个锡纸烫么!

    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杨易心一横,大声道:“本来是为霜儿姑娘解毒,不过,杨某既然吻了姑娘,往后余生,定对姑娘负责!”

    说得大义凛然,颇有凤萧萧兮,壮士一诺兮,驷马八马都难追的气概。

    沉默,还是沉默。

    黑暗中看不到霜儿到底是何表情,只听得见呼吸。

    这让杨易彻底没辙了,不知自己还能再说什么,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听到霜儿有何回应,心中郁闷至极,简直比被霜儿拿剑追着砍还难受。

    “霜儿姑娘?”

    久久没有回应,杨易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别说话,吻我!”黑暗中,霜儿终于应了一声。

    ???

    !!!

    是王八长了翅膀想要骑太阳,还是老母猪发情要找隔壁老王?杨易蒙圈了,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抖着嘴唇向黑暗中问道:“霜儿姑娘此言当真?”

    “少废话,让你吻就吻!”

    霜儿怒声大起,朝杨易扑了过来。

    杨易来不及躲避,就被霜儿一把捏住了双颊,然后,四片嘴唇就贴到了一起。

    堂堂丹元境高手,堂堂长安侯,堂堂新任长安不良帅,就这么被强吻了!

    感受着体内丹田生出一股股暖流,爬上胸口,顺着喉咙,向嘴里涌上来,全身的内力也好像随之流失不少。

    杨易不仅有口难言,但是大惑不解,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愣愣出神中,还来不及去咀嚼来自霜儿的甘甜,就已被霜儿一把推开。

    “奇怪,为何这废物吻我会让我有丹元增长的状况?奇怪至极,莫非,你是天地灵宝幻化或者转世不成?难道这就是袁天罡选择他原因?”

    黑暗中,听得霜儿自语自语,杨易越发困惑了,难道,自己的丹田不仅能够吃毒练功,还能亲一口就让人增长功力不成?

    若真是这样,以后还做什么不良人,当什么不良帅,抚安司也不用去,满大街乱逛,但凡遇到受人欺负的女子,上去亲一口不就行了,这也算行善了呀,嘿嘿嘿。

    想到这里,美得杨易忍不住想要笑出三百斤的样子。

    但很快,又压下了这些想法,冷静了下来。

    丹田经脉到底能不能吃毒练功?又是否任何毒药都能增长功力?与人接吻到底是不是真的能让人增长功力?吻女人可以,吻男人行不行?体内这一切变化又是怎么一回事,尤其是那男孩和女孩的声音。

    而且,自己目前已累积五万点罚恶点,也该好好看一下系统的奖品有没有值得兑换的功法之类的,这些才是当务之急。

    杨易决定天亮以后,等到了剑门关,定要将这些弄得一清二楚,不然,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

    叮!

    杨易正想着这些,突然耳畔听得利器出鞘的脆响,眼角瞥见一道银芒极速向自己刺来。

    躲闪不及,全身丹元丹劲尽数运势爆发,身体周围瞬间浮起一圈金色气罩。

    看这这些光罩,杨易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鬼东西,但见银芒匕首刺到金色光罩,便再也分寸难进,倒是金色光芒耀着霜儿铁青小脸上的双眸发亮。

    我去你小姨妈的冰糖葫芦,就亲你一口,第二口是你丫的强吻我,至于要我以命相赔?而且还偷袭,老虎不发威,你真当老子是忍者神龟!

    见霜儿一声不吭就要取自己性命,杨易本来的愧疚一挥而散,取而代之的腾腾怒火,身上金色光芒砰砰爆发,左臂上守宫青影一闪,左手成拳,弯臂就要一记左勾拳朝霜儿招呼过去。

    “丹元罡气!你竟然已经晋升丹元境后期!”

    拳头还未打出去,全力爆发的金芒罡气便将霜儿整个人都震飞倒退出去,重重地摔到地上。

    但开弓哪有回头箭,杨易只把转臂,狠狠一拳朝远处黑暗虚空中打去,青黄相间的拳罡之气,奔腾而去,不多时,听得远处轰隆一声,罡气消失不见,

    “这,这是麒麟?难道这就是师傅说的远古神通麒麟臂?”

    霜儿虽然被震飞,但除了落得一身灰头土脸,倒也没受什么伤,刚爬起身子,就看到杨易手臂上的青影和杨易打出的一拳,原地惊呼出口。

    而此时,杨易打出一拳之后,感觉身体就像被抽空一般疲乏,身上的罡气也就此溟灭。

    他本就无心杀霜儿,不至于下死手。

第六十二章:追踪车印反中计

    拍了拍身上灰尘,甩头便往风来客栈走,再不看目瞪口呆中的霜儿一眼。

    “‘命里无常麒麟臂,世上无毒不丈夫’,李先生和袁先生的推背图推演得没错,是他,确实是他!他就是那个可以收服逆鳞的人!大师兄有救了!”

    霜儿突然双眼爆射光芒,一脸喜悦,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得了失心疯。

    不过,这一幕,杨易可就看不到了,因为他此刻已走进风来客栈。

    李青衣已从柜台后翻出两坛酒,见杨易进来,随手抛了一坛给杨易。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江湖路远,四海八荒,有缘再见。”

    酒坛碰撞的时候,李青衣的话也出了口,伴随着脸上若有若无的笑意。

    “或许成都府重逢也不一定,李兄,后会有期。”

    杨易仰头,烈酒入喉。

    李青衣拂衣出门,将是被拔出地面,背着石碑大步而去。

    目送李青衣被破晓之前的黑暗淹没,杨易收回目光,走进地下室,看着地面上横七竖八的镖师们,不知该怎么给这些人解毒,面对这些挫汉子,实在无法下嘴呀!

    “唐门神仙倒,三日自解,你不用管他们。”

    正无从下手,霜儿已冷着脸走进来。

    没等诧异中的杨易问话,紧接着道:“等剑南道的事情了结,我希望你跟我去一趟终南九灵山,只要你能够将大师兄救过来,今夜诸事,我不再提。”

    “好。”

    杨易不假思索就答应了,管它是救大师兄还是二师兄,哪怕是沙师弟,也无所谓,总之霜儿主动提出口,省下了诸多麻烦和尴尬,何乐而不为呢。

    又扫了一眼震远镖师的镖师们,暗想既然霜儿说了这些镖师所中的迷药在三日后会自动化解,那么自己也不必多加纠结了,反正此间隐蔽,应该也不会再有什么怪物野兽进来。

    想到这里,甩了甩头,走出地下室,出门点燃冲霄雷。

    啾~嘭!

    冲霄雷拖着紫红火焰,飞天爆开。

    近处城镇的不良人看到这信号,就知道此间有事,会辨向来寻。

    杨易这才转身回屋,上了风来客栈二楼,查看风来客栈的房间,以防还有被迷晕的人遗漏。

    但发现所有的房间都已经空无一人,那银枪镖头和刀疤脸不知道去了哪里。

    那两口大棺材!

    杨易心头一跳,方才进客栈时,也没注意那两口棺材还在不在,此刻想起来白日里的曼陀罗花香,急忙跑下楼,但原本放在客栈门后的两口大棺材,如同银枪镖头和刀疤脸一样,早已去影无踪。

    难道他们没有被迷晕,已经悄悄运走了棺材?若是这样,马车必定已经不在,想到这里,抓起柜台上先前李青衣点亮的烛火,出门一看,本来停在风来客栈前的马车,果然已不翼而飞!

    这到底是什么蛇皮操作,诺大的两口棺材,一辆马车,若是走了,必定会有响动,自己竟然毫无察觉?

    这不可能,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杨易手拿烛台,就着烛火,贴地四下细看,终于在院门外发现两道崭新的轮印往东南方向而去。

    “你在找什么?”

    霜儿见杨易跑上跑下,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杨易折身回来,一边解开白马追风的马绳,一边回答:“白天,那刀疤脸运来的两口棺材诡异,恐与幽冥府的人有关系,此刻又凭空消失,少不得其中有猫腻。”

    说完,将烛台往地上一仍,翻身上马,拍马就往东南方向冲飞出去,霜儿亦拍马跟来。

    “吁~”

    心急则乱,快马奔下落霞岭,没了风来客栈的灯火,杨易勒住马绳。

    瓢了个瓢的,黑灯瞎火的,人在马上,哪里还能看到什么西瓜皮车印。

    只好翻身下马,掏出火折子吹亮,牵马寻迹。

    好在不多时,天色已渐渐露出鱼肚白。

    待觅至一片树林前,天光已然明亮,晨风微凉。

    但车轮印与马蹄印却突然无迹可寻,就在此处消失不见。

    难道是刀疤脸和银枪镖头到了此处突然担心被人追踪,用布包住马蹄?

    不对,若是那样,车轮印不可能消失,厚布包马蹄可以避免马蹄留印,但这个方法却不能用在车轮上,车轮若是裹了厚布,车速还不如人徒步而行。

    真是妖精骑泥马,奇了泥马的怪!

    抬头看了看十步开外的树林,暗想会不会是布裹车轮进了树林藏匿?

    不敢大意,一把拔出金鞘长安刀,脚抬到半空,却又落了回来,看着脚下的车车轮印。

    心头一跳,暗叫一声:不对,中计了!

    急忙顺着车印往回狂奔,把霜儿弄得一头雾水,不知道杨易到底在发什么失心疯。

    待跑到车轮开始变得模糊的地方一看,果然,另有两道深深地车印往西北方向而去,不见马蹄。

    果然是中计了,好一出“南辕北辙”的戏!

    杨易只暗叹自己因为天黑,粗心大意,被人使了障眼法。

    看来,刀疤脸二人早已看出自己是官府中人。

    长安刀归鞘,杨易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穿得这么刺眼,傻子都看得出来自己是公门中人。

    不禁拍额,暗自打算,等到下一个城镇,定换一身行头,不能再这么高调了,如此实在不便行事。

    不过,心头倒也有些窃喜,刀疤脸和银枪镖头既然唱这么一出,正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如此说来,自己踩住这条线并没有错,顺着这条线摸下去,指不定还会有什么意外之喜。

    哒哒哒~

    霜儿此刻已策马追了上来,杨易将心中想法知会一声,也翻身上了马。

    “那刀疤脸若是幽冥府的人,为何会运两口棺材去枫林渡干嘛?”

    霜儿目光望远,喃喃而语。

    枫林渡?

    杨易这三年来纵马南北缉盗,去过不少地方,但却第一次听到这个地名。

    当即开口问道:“请问霜儿姑娘,前面叫枫林渡?”

    霜儿依旧目光望远,答道:“没错,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翻过那个山头,正是枫林渡,可惜,未至秋黄,枫叶未红。”

    紧接着又开口道:“走吧,看来,那两口棺材里面装的,恐怕不是死人那么简单。”

    言毕,拍马上前。

第六十三章:千里运尸沉江水

    杨易拍马跟上,翻过山头,便是一片枫林,可惜,枫叶未红,林立的树干上,只是早春的脆嫩。

    今年,春天好像来得比去岁早了许多。

    出了枫林,就看到了一条青悠悠的大江从对门山崖下奔流往南,江面船只,江畔屋舍,星散如蚁,袅袅晨烟弥漫。

    “此处便是枫林渡,乃是青衣江与大渡河、岷江三江汇流之前的渡口,往南而去,只需一日光景。”

    霜儿指着袅袅炊烟,淡言相告。

    杨易点了点头,二人拍马向枫林渡驰去。

    “快快,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也不知哪一路神仙抽风!”

    “依我看,哪里是什么神仙,分明是妖魔!”

    ……

    还未进入枫林渡就听到喧闹嘈杂之声,杨易驻马抬眼一看,只见远处镇内车马往来,人头攒动,或挑或运,牛车上满满当当,好像全是石头。

    及近,下马一看,众人从镇子那头搬运来的,果然是一车车石头。

    还未上前,已有一汉子奔上前来拦住。

    “客不凑巧,此路不通,还请移步,或者暂作歇息,待我等疏通道路,再走不迟。”

    这汉子皮肤黝黑,五短身材,穿着无袖短衫,袒露胸膛,说着话的时候,胸前结实的肌肉一鼓一鼓的,甚是劲爆。

    只看两眼,杨易便知此人定是常年卖气力的把式。

    抱拳笑道:“敢问兄弟,此路何处堵塞?”

    汉子侧过身子,指着排排屋舍尽头的山崖,笑道:“嘿,昨夜四更时分,不知是哪一路瓜神仙醉酒,一拳把咱枫林渡的后山崖轰塌,落石滚滚,一直到天亮才消停,不仅堵了青衣江上行船,也堵了咱们走马的大道啦。”

    一拳砸碎一座山?开什么玩笑。

    听了汉子的话,杨易有些哭笑不得,忍住笑意,开口道:“兄弟切莫说笑,哪有一拳轰塌一座山的道理。”

    “嗨,要不怎么是神仙呢,客莫要不信,当时老六我正起夜大便,听到轰轰隆隆天崩地裂的响动,吓得即将入坑的黄泥又给收回去了,抬头一看,只见天际飞来一只金色拳头,化作神兽麒麟,将整座山崖踩塌,那般场面,还以为做梦呢。”

    这汉子却是个健谈的主,说得神乎其神。

    金色的拳头?这泥马不会是劳资昨夜打出来的那一拳吧!

    杨易心中骇浪惊涛,摸了摸鼻尖,虽有这猜测,但总不至于跟这汉子吹嘘,毕竟这实在太过骇人听闻,说出来恐怕也没人相信。

    见这汉子健谈,当即有意无意地问道:“昨夜可有车马入镇?”

    杨易这话一出口,汉子没有回答,反而笑了起来。

    在杨易不明所以中,才停住笑声,道:“客定是第一次来我们枫林渡,咱们枫林渡最多的便是往来车马与行船,南来北往,自西向东,不管是水路还是陆路,最便捷的就是过咱们枫林渡这条路了,若非此刻道路堵塞,绝对车马船只不停。”

    听到这里,杨易大失所望,若真如这汉子所言,那么,刀疤脸和两口大棺材到了这里就像银针入海,线索跟断了也没什么区别。

    眼睛瞥到来往运石的人群,瞬间眼睛一亮,水陆皆堵,刀疤脸二人除非长了翅膀,不然,定也躲在这枫林渡等道路疏通,自己只需在这里调查寻找就行了。

    想到这里,当即向汉子问道:“请问兄弟,近处可有歇马喝茶的地方?”

    “进镇左侧尽是酒肆客栈,枫林渡虽小,但占一个南来北往的便利,客请自寻。”

    汉子说着话,脸上洋溢身份本地人的自豪,看来,枫林渡占得水陆交通的地理优势,当地人的生活也比其他地方要富足许多。

    说完,抱拳告辞,甩头往搬运石头的队伍走去。

    待汉子走远,杨易才低声道将自己的想法告知霜儿,霜儿点了点头,表示应允。

    进镇,因为少不了要在此处耽搁一两日,二人寻了一家叫做归帆居的客栈,订下房间,领了各自的房牌,将马儿交由客栈喂养,出门分头行动。

    枫林渡虽然只是个小镇,但占尽地理优势,又因为道路被落石堵塞的原因,街上除却那些来往搬石的汉子,街道两旁各种货铺、客栈,酒肆,尤其那些酒肆里,坐满了酒客,热闹非凡。

    杨易放眼一看,这些人的穿着,看起来更多的是被耽误行程的过客,还有不少身穿黎桶短衫的乌浒人,不由得有些疑惑,乌浒人多于南诏与岭南,为何会在此间出现?

    不过,转念一想,枫林渡临近南诏,又是水陆交通枢纽,乌浒人在此出现也正常,多半是来此行商。

    置之一笑,寻了一条小巷,四下查看确认无人之后,从腰间掏出冲霄雷引爆,抬脚便走,沿路用长安刀在巷墙上刻下芙蓉标记,转进另一条偏僻小巷,抱刀等候。

    不良人遍布大唐各行各业,此地定然也有不良人的暗桩,既然被赶鸭子上架,做什么不良帅,这样的资源不用白不用,好过自己像没头的苍蝇乱转。

    他故意支开霜儿,就是怕不良人的手段过多暴露,毕竟霜儿背后的玄真宫他并不了解,更谈不上什么完全信任。

    没等多久,听得脚步声入巷,一个驼背人拐进小巷,见到杨易在抱刀等候,又把头缩了回去,往身后看,确认无人跟踪之后,才走到杨易面前。

    四四方方的脸上,红彤彤的酒糟鼻上,那对绿豆眼滴溜一转一定,盯住杨易,开口道“惊蛰雷动。”

    杨易听到这驼背说出暗号,回以一笑,从腰间掏出不良帅令芙蓉玉。

    不良帅令芙蓉玉,见令如见帅。

    驼背见令面色大惊,沉声道:“此间并非说话之地,跟我来。”

    二人顺着小巷七拐八拐,出了巷子,已到江畔,跳进一艘小船中。

    驼背将船帘放下后,急忙单膝跪地,抱掌道:“风陵渡不良人徐坤参见袁帅。”

    却把杨易当成了袁天罡,这也正常,不良人何其多,各地不良人都有头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见到不良帅。

    杨易懒得与之解释,只问道:“起来吧,徐坤,我且问你,此处昨夜可曾有人运进两口黑木大棺材?”

    “何止是一口,上元至今,夜夜有人从长安方向运棺材来,目前恐怕已不下一百具!”

    徐坤起身回答,紧接着问道:“袁帅莫非在追查明月楼?”

    “明月楼?”

    徐坤这一问,反倒让杨易迷糊了。

    明月楼他当然知道,‘二十四桥明月夜’,明月楼乃是九灵大唐最大的漕帮组织,遍布江南与沿海地区,设有二十四桥主,大小舵主堂主百余,帮众更是不计其数。

    明面上是漕帮,实则靠行船走黑货暴利,至于水面上打家劫舍的恶举更是家常便饭,但明月楼最不为人知的,其实是杀手组织的面目。

    至于名字,听说楼主叫作明月,是个天下第一的女杀手。

    从那曼陀罗花香,杨易本来断定刀疤脸和银枪镖头运的两口棺材定与幽冥府脱不了干系。

    可是此刻听到徐坤的话,这其中又牵扯到明月楼二十四桥?

    看来,事情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绝不能掉以轻心。

    徐坤见杨易没有回答,还以为杨易没听明白,补充道:“那些棺材,全都运到了飞鱼帮的码头上了,明面上,说是与成都府的棺材生意往来,实际上,那些棺材一具也没有运走,全都藏在了青衣江水底。”

    杨易越听越觉得奇怪,追问道:“倒是说说这飞鱼帮,怎么和明月楼扯上了关系?”

    “禀告袁帅,飞鱼帮乃是枫林渡的漕帮,枫林渡十七个码头,其中十六个,尽数掌控在飞鱼帮手中,但飞鱼帮其实就是明月楼二十四桥里奈何桥的分舵之一。

    飞鱼帮的帮主叫作杜少丘,是个下肢瘫痪的少年郎,说来也奇怪,那么一个双腿尽废的少年郎,竟然可以号令飞鱼帮两百多人,真不知他到底是如何服众的。”

    杜少丘!

    杨易心头一惊,这杜少丘该不会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杨山的义父吧!

    若真是同一个人,可就他姥姥跳大神,邪门到他姥姥家了。

    不对,徐坤话里说的这杜少丘乃是个少年郎,应该只是个陆家案中的杜少丘同名同姓而已。

    当即看着徐坤,问道:“杜少丘又是何人?”

    徐坤倒下一杯茶,递了过来,开口道:“年纪约莫十八,长得清秀,可惜终日以轮椅代步,具体身份,小人也不知,只知其在三年前来到枫林渡以后,便接手了整个飞鱼帮。”

    “你可知那些棺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杨易再次发问,他可不相信棺材里装的是什么死人,除非这飞鱼帮吃饱了撑的,才会千里迢迢从长安运一群死人来,连人带棺扔进青衣江里。

    “死人!”

    令杨易大跌眼镜的是,徐坤斩钉截铁地吐出了死人两个字。

    瓢了个瓢的,莫非这飞鱼帮,这明月楼,真是一群死变态不成,不远千里运一群死人来沉水。

    “但是这些死人很奇怪!”

    好在徐坤又继续开口说道。

第六十四章:大观纳元修丹气

    听到徐坤此话,杨易当即追问:“到底有何端倪?”

    徐坤回道:“重!异常沉重,寻常死尸也就百余斤,合着棺木一起,最多不过两三百斤,但这些棺木,每一具都不下于五百斤,小人因在飞鱼帮的码头上做事,曾与他们一起搬运棺木,故知一二。”

    接着补充道:“另外,封棺用的也不是桐油,而是一种小人从未见过的古怪液体,似是一种花香,异香无比。”

    果真有猫腻!看来,少不了要下水一探究竟了,不过眼下天色尚早,要摸进飞鱼帮的码头下水,难免会被发现,只能等天黑再做行动。

    心中有了主意,杨易微微一笑,对徐坤说:“你下去吧,今夜子时,我自来此处寻你。”

    徐坤点头应允,杨易掀开船帘,跳上岸,择路回到枫林渡街上,搬运乱石的那些人还在热火朝天,看这样子,没有一天光景,恐怕是无法疏通道路了。

    顺着街道走,杨易此刻就想找一家药店,买点砒霜什么的,尝一尝,试试自己的丹田是不是真的可以噬毒练功。

    差不多走回到落脚的客栈前,就看见了一家药店,门上挂着仁心堂的牌匾,店门大开,杨易站在街上就看到其内一排排药柜,药柜前,一个五短身材,戴着一顶铜钱眼暗绿色四方帽的中年正在给人拿药。

    “要我说呀,宋吉你还是要节制些,这个月你可没少从我这买枸杞了。”

    “嘿,王掌柜你还说我呢,我看你自己才要节制,家里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妻。”

    也许是没注意到杨易进店,那五短身材的中年只顾着一边抓药,一边跟抓药的枯瘦汉子扯皮。

    杨易见此,压下尴尬,干嗽一声。

    五短身材的王掌柜这才抬过眼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客要抓些什么药?”

    杨易走近柜台,看了一眼那前来买药的枯瘦汉子,掏出钱袋往柜台上一放,向王掌柜开口笑道:“把店里的毒药都拿出来,我尝一尝。”

    此话一出,吓得王掌柜一哆嗦,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砸巴着嘴,问道:“客官要买毒药?”

    看这王掌柜的神情,杨易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冒失了,谁特么有病上药店尝毒药,当糖果吃呢?

    未免太过匪夷所思,想到这,转口道:“家里近来闹鼠耗,掌柜的这里可有治耗子的药?”

    王掌柜大松一口气,笑道:“原来如此,治耗子,砒霜管用,不过,客官要买砒霜还得登记籍贯,毒药不是儿戏,可不敢胡乱使卖。”

    瓢它个芝麻绿豆花生米,自己却忘了这茬,大唐律例明文规定,凡毒性药品买卖,必须用户籍身份实名登记购买,谨防用于害人性命无据可查。

    想到这里,杨易有些犯难,若是在长安,大可胡乱登记一个,但在此处人生地不熟,基本的地名都不知道,拿什么造假。

    况且枫林渡并不大,自己若是谎报本地籍贯,人家一眼就能看出真假。

    “客官您请登记。”

    但王掌柜哪里知道杨易的难处,已拿出登记册子,放到柜台上,推至杨易身前。

    旁边有现成的笔墨,杨易抓笔入手,硬着头皮往登记册上,下写一通,推到王掌柜面前。

    万万没想到,王掌柜看也不看一眼,合上册子,朝里间喊道:“金蓉,有客官要抓鼠药~”

    原来不过是走个过场,徒叫杨易心虚,丢雷个瓜皮!

    不多时,从里间走出一个妇人打扮的女子,手里提着一个牛皮纸裹成的药包,走到王掌柜身边,将药包从柜台上推到杨易身前。

    十分好看的桃花眼,向杨易眨了眨,如春带媚,软软糯糯道:“鼠药在此,客官自取。”

    话虽如此,听到杨易耳朵里,这“自取”二字甚为勾人,好像自取的并不是药,而是另外妙不可言的东西。

    杨易何曾见过这等水性杨花的媚态,心头大叫吃不消,抓过药包,从钱袋里掏出铜钱付下。

    转身出门之前,怎么看那王掌柜的帽子怎么觉得不对劲。

    回了客栈,问过小二,知道霜儿还未回来,回房间把门反扣住。

    坐到塌前的四方桌旁,这才急忙取出药包打开,但却愣住了。

    泥马下蛋,真要尝毒,很难下口呀,这相当于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虽然有蛇毒例子在前,但谁能保证自己真的百毒不侵,如果只是对蛇毒和那曼陀罗蛊毒有效,那么自己这一口下去,岂不是寿星公上吊!

    “吃吧,你怕个锤子,砒霜连黄级毒药都算不上,你怕什么!不过,即使你吃了也不用增长功力,因为你已经晋升丹元境,玄级以下的毒药,对你的修为已经没有作用了,想要增长功力,就去找玄级以上的毒药,比如地级,天级,若是能吃到圣级毒药,保准你一举晋升灵清境,也许还能升到绝尘境也说不定!”

    正在为难,脑中响起了那叫作青鳞的女孩的声音。

    吓得杨易一跳,急忙反问:“谁?你到底是谁?”

    “我叫青鳞,至于什么身份,你不用管,以后自然会知道,总之,我与白泽哥哥就藏在你的手臂里,等你晋升灵清境,自然就能感知我们的存在了。”

    青鳞的声音甚为俏皮。

    听到此话,杨易不知道这白泽与青鳞藏在自己的手臂内,到底有何企图,冷声问:“你们为何要藏身我的手臂上?”

    “还不是因为…”

    “青鳞,别忘了黄爷爷的交代!”

    青鳞刚要脱口而出,话说了一半,就被白泽严声制止,二人好像对那什么黄爷爷很是忌惮,当即闭了嘴。

    任凭杨易再怎么叫唤,都再无声音。

    这特么的,就跟被人QJ了还不知道到底是谁干的一样,杨易郁闷至极。

    不过,目前看来,青鳞与白泽似乎对自己并没有恶意,相反,还帮了自己。

    另外,从青鳞的话里,杨易也听出来了一些信息。

    比如,毒药品级从高到低,分为天、地、玄、黄四级,而在天级之上,还有圣品。

    还有,武者突破凡武境以后,到了丹元境,丹元境之上,最少还有灵清境和绝尘境。

    目前来说,这些信息对杨易极为有用。

    杨易目前最为迫切需求的,便是对于武者突破凡武境以后的修练知识,这不仅关乎他对于将来修练方向的把握,也关乎他可以认清自己的实力状况,还有了解将来要面对的每一个对手。

    看着桌上的砒霜,甩了甩头,重新将牛皮纸包了起来。

    那青鳞既然都这么说了,傻子才会去吃砒霜,反正已经知道它毒不死自己。

    定了定神,也该进赏善罚恶系统兑换罚恶点了,不然,过期不兑换可就是白白瞎忙活。

    “林芝琳,打开系统。”

    当即向林芝琳下命令。

    系统应声打开,杨易发现奖品还是跟上一次一样,并没有更新。

    “兑换《纳元诀》,其余赏善罚恶点尽数储存。”

    “功法《纳元诀》已兑换,剩余赏善罚恶点储存完毕。”

    林芝琳的声音尽管温柔萝莉,但内容一如往常,呆板冰冷。

    真是他丫的莫得感情!

    《纳元诀》庞大的信息量瞬间涌入杨易的脑海。

    “瓢了个瓢的,这次终于见到宝了!”

    初步看了几眼,杨易不禁拍手叫好。

    这纳元诀名字普通,但内容却十分精妙,不仅有关于武者突破凡武境以后,修练的基本理念,修练方法。

    最让杨易窃喜的是,里面还有一套叫作《奇毒八脉神剑》的神奇剑法。

    看了剑法的简介,杨易心中只有两个字:卧槽!

    这《奇毒八脉神剑》,正如自己看过的武侠小说里,六脉神剑的加强版!

    据《纳元诀》所述,武者,后天练体,先天练气。

    后天,即凡武境,多为健体强身,加之武功招式,剑法刀法棍棒招式尔尔。

    而先天,转体练之劲存内,先是,凡武境称之为内功,往后,称为丹元,实则皆是练气。

    所谓人活一口气,上古有大能一气化三清,武者以心观气。

    小观观星,大观观气,初始,看山是山,看水是水,进而,山外有山,水罗万象,至大成者,看山依旧为山,看水依旧是水,心如磐石,返璞归真。

    则气有所成,丹生内劲,朝丹元转化。

    何为丹,何为元,丹,顾名思义,即武者丹田,实则不止,武者除却丹田,周身奇经八脉,皆是存元炼气化劲的容器,武者自身,便是丹。

    元即气,外练精气神,皮,肉,骨,血,内练五脏六腑,奇经八脉,以气炼穴,致使三十六个死穴转为活穴,生出内劲,反哺丹田,形成周天,丹田生元气。

    这就是说,凡武境界往后,要感悟天地灵气,以天地灵气练自身,外练皮肉,内练肺腑丹田经脉。

    另外,《纳元诀》记载,若是突破到了灵清境,元气化实,外放劈山断海,威力巨大无比!

第六十五章:奇毒八脉神剑

    不仅如此,杨易越看越觉得熟悉,这《纳元诀》与自己早前兑换过的养神功法《大观诀》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似乎互为子母,互补相兼,原来自己空有宝山不知宝!

    《纳元诀》主张炼体存劲,《大观诀》主张炼神融虚。

    一个强大的武者,不仅需要强大的力量,还必须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出色的反应速度。而《纳元诀》便是能教导武者修炼出强大力量的功法,《大观诀》则是提升武者神识敏锐的秘籍。

    《纳元诀》的修炼分为分为三个境界,一是炼筋炼骨,二是炼皮肉血脉,三是以气炼穴。

    寻常武者,丹元境以下武者,筋骨皮肉已炼化完成,而从丹元境开始,便是炼血脉经穴。

    但《纳元诀》的修炼与之不同,从丹元境开始,武者从后天突破先天,才算是真正的武者,修炼才刚刚开始,着力修炼筋骨。

    第一层叫做筋骨境,若修炼至疏筋活骨,则算小成,飞檐走壁,轻身如燕,这相当于凡武境轻功高手,待修炼到铜筋铁骨层次,刀枪不入,则是大成,要是将筋骨境修炼圆满,自身筋骨便是最为坚硬,最锋利的武器,碎石斩铁,不费吹灰之力。

    第二层叫做血脉境,不断提升自己血液经脉的韧性,能吸收容纳更多灵气丹境,境界圆满时,一人之力,碎山裂地倒海,轻而易举。

    第三层叫做丹田境,与第二层大同小异,区别只在于炼化的对象已从经脉血液转为周身穴道,而对于武者来说,丹田为百穴之首,是最为重要的生死关,不管是凡武境还是往后境界,丹田都是武者得意习武的重中之重。

    按纳元诀第三层的修炼宗旨,便是炼化自身丹田,至大成者,吸纳炼化天地灵气从而生出丹元丹境的速度,快于常人十倍。

    若把《纳元诀》修炼圆满,不仅同境界无敌,越阶挑战更是家常便饭!

    而《大观诀》,杨易以前以为只是寻常修身养性,屏气凝神静心的养神功法,跟终南山那些牛鼻子批发的某某仙法一样,所以一直也没怎么修炼。

    此刻细细看来才发现,他大舅他二姨的葫芦瓢,是个宝贝!

    正是《纳元诀》第三层丹田境的补充功法,吞吸天地灵气炼化,配合体内丹劲元气,打穴炼穴。

    开卷一句“小观观星,大观观气”,简单明了。整部功法只分为上下两层,上层叫做“观星”。

    天上星,身上穴,人体身上一百零八重要穴位,其中七十二活穴,三十六死穴,正如天上星罗棋布,遍布人体周身。

    武者之所以异于常人,便是因为在七十二活穴的基础上,强化了三十六个死穴,而凡武境,也就止步于此。

    若想突破凡武境,必须打通任督二脉。

    由于长期以来,灵气匮乏,可以打通任督二脉的武者少之又少,丹元境高手屈指可数,大多数武者,穷其一生,也无法迈过任督二脉这一关。

    不过,九灵大陆龙泉暴涨以后,灵气泄露已有多年,隐藏中的凡武境以上高手定不在少数,前些日子,长安龙泉灵气大爆炸,七彩灵气如虹,指不定又有多少武者捅破了先天,晋升丹元境,更别说还有一些潜伏多年的老怪物。

    说回大观诀,上层引气炼自身穴道,大成者,死穴活穴转化,穴穴相通,自成周天,气劲生生不息。

    下层叫做“观气”,修炼目标已经转到神识上,对于神识,便是武者的洞察力和反应速度,一般武者,耳力、目力和感知力,都会比普通人要强,一个甲子内力的人,对于周身五步开外的风吹草动是一清二楚的。

    像杨易现在初步晋升丹元境后期,两百米以内,四周有什么风吹草动,完全可以掌握。

    所谓“观气”,观的不是灵气,而是以灵气滋养自己的神识,从而提升感知力,在大观诀下层功法中,已经把寻常武者“气沉丹田”的修炼线路作了改变,重新诠释人体周身星穴,尤其是丹田。

    除却寻常武者都知道的下丹田黄庭,更重点突出了两眉间的上丹田,位于心下的中丹田,三穴同炼。

    小成可以內视,进而可以看穿他人境界,不仅可以查看比自己境界低的人,比自己高出两个层次以下者,皆可察看。

    把《纳元诀》和《大观诀》总体阅览一遍,心里有大体的把握,杨易对自己的情况以及今后武道一途要走的方向,有了初步既定,准备着手修炼这两门功法。

    但在此之前,最迫切的乃是修炼《纳元诀》中的《奇毒八脉神剑》,因为经过几次失利,杨易发现自己的手段还是太少,只有一门《天罡刀法》,若是在凡武境,仅凭这一门刀法,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但面对丹元境高手,天罡刀法六招太过刚硬,过刚易损,容易气衰而竭,没有后战之力。

    换言之,六刀砍完,要是没把人砍倒,自己也就没辙了。

    所以看到《奇毒八脉神剑》的时候,杨易欣喜若狂,看来,赏善罚恶系统的奖品,自己往后都必须要多留点心,不然,指不定会错过什么。

    看完《奇毒八脉神剑》,杨易发现这功法对自己来说并不难修练,可以说这剑法就是为目前的自己量身定做的。

    而且,杨易觉得,这世上恐怕也就只有自己可以这功法,因为想要练奇毒八脉神剑,首先,必须全身经脉乃至丹田都得是淬毒。

    从一脉练起,最终修至八脉,以丹元气劲为剑,一脉一剑,一剑一毒!

    若非百毒不侵的经脉丹田,寻常人谁又能够扛得一脉一毒,更别谈八条经脉,八种毒。

    所以说,这功法,只有杨易可以修练。

    十分玄妙,以脉存毒,以毒化剑。

    详细看完奇毒八脉神剑,杨易不禁想起自己看过的武侠剧,里面段某使用的六脉神剑。

    按功法记述,这不就是六脉神剑的加毒进化版本么。

    而练成第一脉毒剑时,就类似于一阳指这样的功法。

    看完思定,杨易决心开始着手修练这功法,不过,这第一步却令他有些头大。

第六十六章:段坤我吃定了

    这奇毒八脉神剑乃是将体内奇经八脉各炼一剑,通过手指催生剑气,隔空伤人,指切河山,威力巨大。

    道理虽然简单,听起来也足够唬人,但修习此剑法的第一步却十分刁钻。

    竟然要以毒淬脉,脉为胚,毒为源,一毒一脉,一脉一剑,一剑一毒,经脉所淬的毒越强,丹劲元气越雄厚,则剑气威力越强!

    进而调动毒脉里的丹元内劲冲击左右双手除却无名指以外的四根手指经络,打开手指的少商、商阳、中冲、少冲少泽八个穴位,以穴纳毒元,催生指剑。

    这让杨易有些不知从何下手,虽说自己百毒不侵,可是人在这客栈里,上哪找毒淬脉去?按青麟所说,诸如砒霜这些毒药,根本上不了台面,自己既然要练这奇毒八脉神剑,自然要练最强的形态,不然,何必浪费功夫。

    “大笨蛋,自己的经脉已经淬过太攀与曼陀罗花蛊毒,两者虽然都只是玄黄品级,但互为子母,一者拥有拥有迷惑麻醉功效,吞噬腐蚀之能,二者相融,却也勉强算是地级奇毒,若中此毒,纵然是灵清境的高手,也会短暂失去战斗力,而丹元境以下,则直接被腐蚀吞噬内力,化为脓水。”

    正纠结,青麟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另杨易心惊不已,这青麟竟然能够知晓自己所想?这意味着自己不管想做什么,青麟都会提前知道!

    杨易更加担心的是,以后,这青麟和白泽,会不会可以左右的思维与行动,若是那样,自己岂不是会变成傀儡!

    “你不用担心,我与白泽哥哥之所以能够知晓你的心意,是因为我们早已认你为主,你的丹田只所以可以吞噬万毒,也是因为我与白泽哥哥为了吞噬奇毒改造的,你放心,这样的改造不会对你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相反,你还平白得了洗精伐髓和万毒不侵的好处。”

    青麟能够通晓杨易心意,知道杨易的担忧,急忙又解释。

    “你们到底是谁,为何又会认我为主?”

    杨易可不会单信青麟一面之词,当即追问,不把事情弄清楚,他始终觉得自己随身携带了两个定时炸弹,而且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引爆的定时炸弹。

    “我们是......”

    “闭嘴,就你话多。”

    青麟又被白泽严声打断,白泽似乎在故意隐瞒什么秘密。

    在杨易即将再次追问之时,白泽又说道:“我们的身份你还不能知道,你放心,我们不会对你造成什么不利的影响,相反,你还可以利用我们帮你做事,我们能从你身上得到的好处就是在你吞噬毒物毒液增长功力之时,我们也会成长,待你到了绝尘境,我们自然会脱离你的身体化形,这篇心法口诀你拿去,用它就能感知到我们的存在,让我们为你行事。”

    无数信息涌进杨易脑海,杨易定身阅遍,果然是一篇驭兽的秘法,不多时,已经融汇于心,运使口诀,果然感知到自己左膀右臂里有一头迷你的白虎和一只青鳞守宫,但却无法将二者召唤出体外。

    “你不用折腾了,你目前是丹元境后期,不到绝尘境,是无法将我们召唤出体的,因为我们也没到化形期。”白泽似笑非笑。

    至此,杨易暂时也算是认下了白泽青鳞,没办法,自己就算不想认,也拿它们没辙,说起来,它们还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呢。

    又经过与白泽、青麟的交流,杨易了解到,很久以前,九灵大陆灵气充足,那时,武者突破凡武境以后,依次分为丹元境、灵清境、绝尘境、羽化境,五个境界,各分前中后期,隔阶如隔山。

    丹元与凡武的区别在于内力外放,开始可以吸纳天地灵气,灵清与丹元的区别在于对灵气的运用,灵清境高手,灵气化形,随心而用,灵清境后期高手,御空飞行,碎山裂地,一人屠城乃至屠国,轻而易举。

    到了绝尘境,已经转气为意,意生为域,域化成宇,刀有刀意,剑有剑意,哪怕是拳头,也有拳意,意、域、宇也分别对应绝尘境的前中后期。

    而羽化境,只存在于传说中,谁也不知道羽化境到底是怎样的存在,有人说可以长生不死,有人说可以横渡虚空。

    了解到这些,杨易感到很是困惑,李青衣可以隔空御剑,说明他已经可以用气,应该是灵清境,但他又有了剑意,难道他是绝尘境高手不成?

    “那小子不过领悟半成剑意,还是魔意,他的实力,不过灵清境初期,离绝尘尚有十万八千里,因你丹田经脉淬毒改造过的原因,若你练成了这奇毒八脉神剑,那小子也不是你的对手。”

    白泽突然老气横秋地说道,听起来,语气甚为不屑。

    诸事了解完毕,杨易盘膝而坐,按照奇毒八脉神剑的功法指引,运势全身丹劲元气,忍住全身经脉的奇痛,不断冲击两手中指厥阴经脉,感觉到手指上的经络一次次撕裂,又一次次重合,人也几近痛到昏厥。

    一直咬着牙齿坚持,直把牙龈都咬出血来,不知道是冲击了多少次之后,终于感觉到两只中指突生一股吸力,随即,全身丹元内劲疯狂涌进两只中指中。

    咔!咔!咔!

    听得中指关节接连三声咔嚓脆响。

    “指响功成,节节高升”,杨易知道自己的中指脉络已然打开,奇毒八脉神剑第一脉剑算是练成了。

    睁开双眼,杨易盯住自己的中指看,却发现什么变化也没有,就与往常一样。

    莫非这奇毒八脉神剑是诓人的?

    决定试一试刚刚练成的中指剑,屏心静气,将右手其余手指折握,只伸出中指,调动全身丹元汇聚中指,一指点往桌上的茶杯。

    咻~叮!

    茶杯周身应声而碎,杯底被刺穿指头大小的洞,茶水撒淌满桌。

    “谁特娘的在楼上撒尿!”

    楼下传来突然一声粗犷的怒骂,随即是一片嘈杂。

    杨易低头一看,除开茶杯,桌子和地板也穿了个洞,湿漉漉的茶水正顺着破洞滴落楼下!

    算了算时辰,自己也该到了吃饭的时间,悻悻地挠了挠头,从包袱里取出青衫换上,准备下楼吃点东西。

    来到一楼,只见一群人围在靠墙的一张桌子前,议论纷纷。

    “娘希皮的!跟我阿爷路过此地,吃个饭差点儿就没命,掌柜的,今儿个,我段坤定要你给个说法!”

    “客官您咱可要讲理,这飞来横祸,怎么能怪到我们呢,你要说法,就去找楼上撒尿那位去,不过,估计也没辙,谁撒的尿能有这么大威力。”

    “我不管,我在你们这吃的饭,吓得我阿爷的头发都白了,你看,连这瓷杯都被吓碎了!”

    “瓷杯被吓碎了?我看,你是想碰瓷吧!我告诉你,这儿可不是你撒野的地方,老子的外甥,乃是飞鱼帮的人,我开这客栈,全靠飞鱼帮罩着!”

    “什么狗屁飞鱼帮,我段坤行走江湖,除了我阿爷的爆栗子,别的就从没怕过!”

    其中一个魁梧大汉扶着一个满头银丝的老人,嘴里叫嚷得十分厉害,听口音,应是江浙一带人士。正是杨易方才在楼上听到骂声的那位。

    客栈掌柜的正与这汉子纠缠。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杨易近前一看,被人群围着的,地面上狼藉一片,桌子面板不知是被火烧的还是被什么东西腐蚀,毁去了大半,饭菜食物狼藉其中。

    最为触目惊心的是地面,不知什么原因,就像被人泼了最强力的硫酸一类具有腐蚀性的东西,石头泥土被腐蚀去了一大片,形成了个坑,从楼上滴落下来的水滴正断断续续滴进坑里。

    抬头看看,发现这位置正好正对着自己的房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中指。

    瓢了个瓢的,难怪特娘的在二十一世纪时,有那么多人喜欢竖中指呢,尤其一些小太妹,原来中指的威力这么大!

    得给它取个名字,既然是淬了曼陀罗花蛊毒和太攀蛇毒所成,细鳞太攀蛇又伴曼陀罗花而生,那便叫做曼陀罗吧,没办法,咱好歹也是个大学生,取名啥的,必须文艺。

    “谁敢在我舅父面前吵吵!你叫段坤是吧?好,诸位看好,段坤今日我吃定了!天王老子也包不住他,我张伟说的!”

    杨易刚暗暗给自己刚练成的中指毒脉神剑取好名字,一个身穿银色劲服的汉子提着一把刀,风风火火闯了进来,扒开人群,把刀一横,语气嚣张。

    双方的火药味瞬间极为浓烈,爆炸一触即发。

第六十七章:我王进泽死也不开钱

    作为此事的始作俑者,杨易只能静看段坤父子与王掌柜的外甥剑拔弩张,傻子才会这时候冲出去说这些事情是自己干的。

    只要不闹出人命,爱打打去,这段坤看着也不想什么善茬,而这张伟,气焰更是嚣张,恶人自有恶人磨。

    虽然冲过去制止此事可以赚到一些赏善点,但杨易宁愿不赚那点赏善点,也不愿趟这趟浑水。

    不过,眼下想要在这里吃饭恐怕是吃不成了,只好扭头走出帆归客栈,意欲另寻别家。

    此刻已近午时,艳阳高照,好在枫林渡临近青衣江,近水则凉,又是早春,倒也不觉得炎热,寻了一家酒肆,叫了三两小菜,一壶精酿好酒文君酿,这酒可是大有来头,传说,起初乃是卓文君与司马相如初识之时,宴席所饮用的酒,后来酿方子流传出来,风靡巴蜀,正所谓“一曲凤求凰,素手文君酿”,声名远扬。

    坐下来喝酒吃菜时,细细品味文君酿时,杨易才猛然想起霜儿一直没有回来。

    不过转头一想,霜儿最低也是丹元境中期高手,只要不遇上幽冥府的人,万事多加小心,应该不会有事,也就不以为意,继续喝酒吃菜。

    这酒肆里甚为嘈杂,靠内有三个乌浒人正讲着土话,杨易邻桌则是五个身穿银色劲服,衣胸纹有飞鱼的汉子,尽数配着鱼头刀柄的短刀。

    看这行头,不用多想,就知道这些人是飞鱼帮的人,正在划拳喝酒。

    “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突然外面街上喊声大起,脚步声乱。

    “是刘堂主的喊声,兄弟们,抄家伙!”

    本来猜拳喝酒的五个飞鱼帮帮众,抄起短刀,夺门而出。

    “大爷大爷!您还没给钱呢!”

    酒肆老板是个精瘦汉子,一步奔出,拉住了飞鱼帮最后一个冲到门槛的汉子。

    “滚一边去,看准了这身衣服,你还要老子结账吗?”

    被酒肆老板拉住,飞鱼帮的汉子回过头来,满脸怒火,瞬起一脚,将精瘦汉子踢倒在地,呸了一口,淬骂道:“结账,也不看看你是在谁的手底下混饭吃,你想要结账是吧,老子告诉你,我王进泽自从加入飞鱼帮,就没有哪一次吃饭是要自己掏钱的,我王进泽就是死,也不会开钱,老子赊账!”

    伴随着浓痰落地,甩下这么一句话,扬长而去。

    “赊账赊账,这半个月天天上这儿吃饭,次次都说赊账,倒不如直接说吃霸王餐。”

    待飞鱼帮王进泽走远后,酒肆老板才骂骂咧咧地爬上身子,看样子是打算自认倒霉了。

    杨易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中对飞鱼帮极为反感,先有张伟癞蛤蟆口气大过天,现有王进泽吃霸王餐。

    看来这飞鱼帮在枫林渡,平素便是鱼肉乡里,欺行霸市的地头蛇。

    正寻思着,突然感到疾风从身后袭来,因为是背对着门的原因,转身看到追来的一群飞鱼帮人马时,一道金色的影子已钻入自己的桌子底下。

    杨易瞥眼一看,却是只金毛猴子,毛手里抓着一只玉钗。

    “在那里,抓住它,它偷了杜帮主的宝贝!”

    十来个飞鱼帮人手蜂拥而上,围住杨易,眼中似乎没有杨易,问也不问,一把掀翻杨易的桌子,扑向桌子底下的金毛猴子。

    美酒佳肴全都随着桌子翻飞,幸好杨易及时起身躲开,才避免了一身狼藉。

    瓢了个瓢的,你杨易爷爷正好看你们不顺眼,你们倒好,不知死活往枪口上撞。

    当即握紧拳头,一拳两个,一脚三个,三下五除二,眨眼间撂倒了这十来个飞鱼帮的人。

    十来个汉子倒地,抱着身子咿咿呀呀,痛叫连连,再也起不来。

    被人揍不可怕,可怕的也不是是倒地以后才发现痛扁自己的倒地是谁,而是明明看到是谁,自己却已经起不来了。

    “抓到那猴子没有!”

    就在这时,脚步声大乱,王进泽领着五个汉子冲来,近前才看到这一幕。

    “ri你个仙人板板,龟儿子拿命来!”

    飞鱼帮在枫林渡不可一世,何曾吃瘪,经过短暂的呆愣,王进泽与四个汉子,一把拔出短刀,大叫着向杨易砍来。

    杨易目光一冷,这些凡武境的汉子在他的眼里此刻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

    长安刀连刀带鞘,向当头冲来的王进泽拦腰拍去,其后四个汉子瞬间被气劲击飞出酒肆。

    转手一把捏住王进泽喉咙,冷冷地盯着王进泽的眼睛,沉声道:“开钱结账!”

    “开…开什么…什么钱?”

    因为被杨易捏住喉咙,王进泽整张脸憋得通红,额头青筋爆出,说出话来也不利索,吞吞吐吐中。全是颤抖。

    “你说呢?”

    杨易目光一凛,手上的力道加紧了几分,将王进泽提离地面。

    直觉喉咙快要被捏断了,呼吸更是奢求,王进泽在恐惧之余,又觉纳闷,自己怎么就得罪了这么个硬茬,而且还是个超级硬的恶茬。

    双腿胡乱扑腾,挣扎着像一只待人宰杀的小鸡,急忙颤抖着声音道:“开…开…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多少钱都…都开。”

    杨易甩手一扔,王进泽被甩到地上,像溺水重新上岸的旱鸭子,仰着头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但杨易对这等狐假虎威仗势欺人的东西岂能有好脸,带鞘长安刀一横,贴到王进泽的脖子上。

    王进泽再傻也知道自己此刻该干什么,手往腰间胡乱摸了个遍,突然面如死灰,但又不死心,再次摸了一遍。

    鼠目一般四处闪躲的双眼终于还是定了下来,可还是不敢对上杨易冰冷的眼神,怯怯懦懦地向杨易道:“小…小人没…没钱。”

    没钱你丫的出来装什么币,杨易紧了紧手中长安刀。

    或许是感觉到了贴在自己脖子上的长安刀力道不对劲,王进泽这个人精,急忙爬起身子,跪地求饶,一口一个大爷饶命。

    呼~

    突然,金光一闪,方才在混乱中不知多到哪里去的金毛猴子闪身而出,猴收往王进泽的眼睛一掏。

    “啊~我的眼睛!”

    王进泽抱着头,捂着眼,在地上打滚,痛叫之声,简直比杀猪还难听。

    金毛猴却窜身一闪,跳上酒肆房顶,不知去往何处。

    此间骚乱,惹得路人围观纷纷,但见飞鱼帮吃瘪,无不暗暗叫好,喜形于色。

    “恭喜宿主完成凡级罚恶任务,获得罚恶点五百点。”

    系统林芝琳的声音提示。

    五百点罚恶点转化为赏善点要折半,不过是小小的两百点赏善点,杨易不以为意,直接下令林芝琳进行储存。

    就在这时,杨易突然注意到内里那三个乌浒人交头接耳,说了几句杨易听不懂的土话,起身出了酒肆。

    看其方才说话的神态甚为鬼祟,好像要去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杨易心生疑窦,准备悄悄跟上去,看看这三个乌浒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蛇皮药。

    “没用的眼睛,瞎了也好!咳~咳~”

    还未动身,外面传来一声冷喝。

    随即,三颗头颅翻过半空,飞进酒肆中,落地咕咕噜噜而转,鲜血淋漓。

    吓得酒肆老板一屁股跌倒在地,面如死灰。

    杨易凝眸而看,一众飞鱼帮服饰汉子拥着一个双眸如星,浓眉似剑的俊俏少年郎而来。

    可惜,这俊俏少年却坐在轮椅上,脸色也带着病态的苍白。

    这么一会儿功夫,却已接连两声咳嗽,看来有病缠身。

    “参见帮主!”

    先前被杨易打倒在地的飞鱼帮喽啰们,终于恢复些气力,挣扎着爬起来,向坐着轮椅而来的少年郎跪地而拜。

    原来,此人便是飞鱼帮的帮主杜少丘!

第六十八章:棺材店遇忘忧蛾

    杜少丘?

    看着坐在轮椅上的俊俏少年,杨易来了兴趣,一是因为此人与自己一直想要寻找的杜少丘同名同姓,二是因为此人开口说的话。

    按理说,自己教训了这些飞鱼帮的人,此人身为飞鱼帮帮主,应该兴师问罪才对,没想到,此人一开口确实呵斥自己的手下。

    “水上飞,带人前去追那三个乌浒人,其余人等,跟我来!”

    杜少丘却好像对杨易没有丝毫兴趣,下令行事,直到又被飞鱼帮帮众推走,看也不看杨易一眼。

    因为晚上要去打探飞鱼帮的底细,此刻不便与飞鱼帮多做纠缠,虽然不知道杜少丘为何对自己教训帮众的事情不闻不问,但既然他不管,杨易也懒得去自找霉头。

    待众人散后,回了客栈。

    到了客栈才发现霜儿依旧还没有回来,心中有了些担忧,暗想霜儿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吧,这枫林渡是飞鱼帮的地方,若是霜儿落入飞鱼帮的手里,自己先前又与飞鱼帮结下梁子,那么事情可就棘手了。

    倒不是畏惧飞鱼帮的势力,只是担心霜儿会遭了飞鱼帮的毒手。

    正准备出门寻找霜儿,打开房门,正好对上归来神色匆匆的霜儿。

    “找到那两口棺材的下落了。”

    不等杨易开口,霜儿低声道。

    什么?找到那两口棺材的下落了!

    杨易心头一跳,按照徐坤所诉,那两口棺材应该被沉入青衣江中了才对,怎么却被霜儿找到了?

    急忙开口问道:“在何处?”

    “跟我来。”

    霜儿冷着脸出声。

    二人出了客栈,霜儿于前带路,顺着七拐八弯的小巷转了好几道,终于走到一家棺材店前。

    棺材店紧关着门,只两只黄皱皱的灯笼悬在门上摇晃。

    霜儿上前一脚踢开棺材店的门,瞬间,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杨易皱了皱眉头,进屋一看,只见棺材店内的房梁上,悬着两具死不瞑目的尸体,不是别人,正是那在风来客栈见过的刀疤脸和镖头!

    “你杀的?”

    杨易并未细看,还以为这两人是先前被霜儿所杀,以霜儿丹元境的身手,杀这两人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霜儿冷言道:“我来的时候,他们早已气绝,而且,你看他们身上并没有伤口。”

    杨易近前拔刀割绳,两具尸体落地,走近一看,两具尸体身上果然没有伤口。

    莫非,这两人是寿星公吃砒霜,嫌命长,自己上吊寻死不成?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昨天还活蹦乱跳的两人,千里迢迢运两口棺材来这里上吊,难道他们是给自己运的棺材么?这万万不可能。

    对了,棺材!

    杨易暗叫一声,想到了此行的目的,找到那两口棺材才是重点,当即放眼扫射屋子,看到两口黑乎乎的棺材,不偏不倚,正对着大门而放,霜儿就在两口棺材旁。

    这里本就是棺材店,如此摆放,倒也没有什么奇怪之处。

    “霜儿姑娘请让一下,倒要看看棺材里有什么猫腻!”

    走上前去,拔出长安刀,刀尖顺着棺材盖与棺材之间的缝隙一划,单手抓住棺材盖,沉力往上一翻。

    不好!

    棺材盖掀飞起来的瞬间,杨易感到一股危险冲面而来。

    咻咻咻!

    瞳孔中只见三束银芒朝自己脸上射来,大叫的同时,双腿拔地而起,身子往后一翻,在这电光火石之间,险险躲过银芒。

    咚咚咚!

    头顶三声脆响,抬头一看,三道银芒打在房梁上,入木三分,却是三根铮亮的棺材钉。

    好险!

    杨易心惊不已,若是自己躲闪不及,此刻脑门上铁定已破开三个血洞,一命呜呼!

    还在暗叹方才危险,突然感到脑后劲风袭来,来不及回头看,只觉腰间一痛,当即运使全身丹元,震退近身之人。

    嘭!

    一道人影倒飞出去,摔在房壁上跌落,杨易回身一看,倒飞出去的不是别人,却是霜儿,手往自己后腰一拔,拔出一把匕首。

    找死!

    万万没想到霜儿会对自己下手,杨易火冒三丈,长安刀金芒一闪,刀带人飞,眨眼之间,已贴到刚跌落在地的霜儿的喉咙间。

    “说,你到底是谁!”

    杨易凝眸如炬,手往霜儿脸上一捏一扯,扯下一块人皮面具,眼前之人哪里是什么霜儿,分明是个陌生女子。

    被杨易持刀相胁,女子眼中闪过一丝决绝,奋力一咬,鲜血自其口中溢出,却是咬舌自尽了。

    瓢了个瓢的,刺杀自己不行就自杀!谁特娘的与自己有这么大仇?

    杨易臭骂一声,点住自身腰间穴道,止住血,一脚踢开假霜儿的尸体,重新走到棺材前,探头一看,瞬间头皮发麻。

    只见棺材内密密麻麻,半个棺材全是蛆!

    这些蛆甚为奇怪,并不似寻常所见的尸体腐烂而生出的白蛆,而是金色的,蝉蛹大小,数目不少于万,恶心地涌动着!

    千里运蛆?这刀疤脸是脑抽么?

    杨易实在想不通这刀疤脸为何会千里迢迢运两口装满蛆的棺材来这里,而且,还不明不白的死了,这些蛆到底有什么古怪?

    强忍住恶心,杨易走到墙角,一脚将咬舌自尽的女子踢飞进棺材。

    瞬间,那些金色蛆蛹就把女子尸体吞没,女子的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吞噬干净,而那些蛆竟然在那么一会的时间里,长出了双翼、牙齿,竟然变成了一只只忘忧蛾。

    这些蛆,原来全是忘忧蛾的幼虫!

    瓢了个瓢的!

    杨易眼见一只只忘忧蛾开始长成,心头一慌,顿时有些手足无措,暗骂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他自己倒无所谓,如今丹元境的修为,这些忘忧蛾根本无法奈何他。

    但网友蛾不死不灭,他根本没有办法彻底消灭,若是让这些忘忧蛾飞出去,枫林渡的人,恐怕就大祸临头了!

    这可如何是好,杨易顿觉头大,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些忘忧蛾。

    思来想去,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心头一横,掏出了御灵箫。

    他姥姥的西瓜皮,看来只能这么办了!

第六十九章:白虎寨

    此刻,天色已近黄昏,夕阳西下,整个枫林渡被夕阳余晖映得金黄。

    青衣江上,一条条船儿排列成行。

    突然,人们听到一阵箫声想起,随即,只见一个男子吹箫飞过一间间屋顶,身后跟着一片火云,直往飞鱼帮的地盘而去。

    不多时,随着那男子落地。

    飞鱼帮瞬间变成人间炼狱。

    飞鱼帮内,一道道哭喊声撕心裂肺,令人胆寒,一个个火人纵身跳进江中,但也于事无补,在水中依旧燃着熊熊火焰。

    “唉,没办法,只能让你们做一做好事了。”

    杨易站在飞鱼帮的一艘船顶,看着眼前这一片惨状,叹息一声,为自己这祸水东引的损招叹气。

    “朋友这一招可不地道!”

    身后响起一声冷喝。

    杨易回身一看,只见杜少丘坐在轮椅上竖眉头冷眼。

    而,此刻,长安城外白虎山,白虎寨。

    “报!点子已进网!”

    马尚未进寨门,马上的汉子突然一手把缰绳一勒,也不去管那马,马绳往旁一抛,左腿抬过马背,翻身下了马,奔了两步,半膝跪地。

    “黄旗!”

    寨内传来洪亮的令声,不多时,一个半赤上身的汉子奉着一面黄旗跑了出来,递给跪地的汉子。

    “得令!”

    跪地的汉子接到旗子,口中喊着得令的时候人也又翻身上了马。

    “哒哒哒”,往西急驰而去,不一会儿,就隐入了那西边的密林中去。

    半盏茶不到,哒哒的马蹄声去而复返,人还是那个人,手里也还拿着旗子,只是,原本黄色的旗子变成了红色,被血染红的!

    “大~大~当家,点子扎……”

    说没说完,马依旧朝寨门奔去,人却落下了马,气绝身亡。

    “嘭”,漫天的血雾溅得寨门猩红一片,冲寨的快马应声而倒,这时,一把大刀也出现在了寨门口。

    “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在白虎寨的地头上扎眼,还动了我白虎寨的黄旗。”

    拿刀劈马的正是白虎寨的二当家雷虎,满脸横肉,秃噜着头皮,双眼凶光毕露。

    “张三李四,牵老子的轻风骏来,带两队红旗,随老子来!”

    “是”,寨门内侧两边守门的两个汉子应声而去。不一会儿,刷刷刷,带着左右两队各二十个背刀汉子跑步而至,为首的张三牵着一匹通体黑毛的宝马,此马高大强壮,鬃长尾直,一眼便知是匹千里快马。

    “咳咳咳,雷寨主好大的阵势,不愧是关中第一虎,小生算是见识到了。”

    一个书生打扮的青年,从去往密林的那条黄泥路上,慢慢地往白虎寨走来。

    他一瘸一拐,左手弯负在后腰,右手拿一书卷,一边咳嗽一边走来,走得很慢很儒雅。

    除了瘸脚的走姿以外,像极了那些读书的酸腐。

    “你是何人?点子可是你做的手脚!”雷白虎一声爆喝。

    “咳咳……咳咳”,书生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似乎要把自己的肺全都咳出来才肯罢休,背着的左手已捂到了嘴上。

    果真是个弱不禁风的臭穷酸。

    “雷寨主稍安勿躁,我只是个读书人,只喜爱诗词,并不喜欢杀人,我今天来,也只是请你读一读这‘蝶恋花’,特别是其中有一句,我甚是不解。”

    “哦?你且说说是哪一句。”接话的并不是雷虎,而是刚从寨内走出来的一个中年男子,细眉鹰鼻长脸,双臂抱刀于胸前。

    刀,是雕金阔刃齿背刀。人,正是白虎寨的大当家,白枭。

    “正是那句‘昨夜西风凋碧树’,你说昨夜既然吹的西风,天恐怕已经凉了,哪来的碧树,你说写词的人是不是疯了呢,咳咳咳~”书生看也不看雷虎和白枭一眼,又在那里开始捂住咳嗽。

    “他奶奶的,哪来的病痨,天凉不凉老子不知道,但是老子知道你的血马上要凉了,给我~”

    “慢!”

    雷虎的“上”字还没出口,就被白枭一把拦住。

    白枭盯着眼前这病书生,看了半天,确认这书生自己绝没见过,这才开口:“青衣山庄的李南风是你什么人!”

    书生停住了咳嗽声,听到白枭这一问,嘴角勾起一丝笑容,缓缓开口:“小生可不认识什么李南风或者李北风的,就是想请二位读一读诗词,为小生讲解一下,哦,对了,顺便向两位讨一样东西,二位借的时间有些久了。”

    “什么东西?”雷虎和白枭异口同声。

    “命!”书生的声音瞬间凌厉起来。

    “找死,杀!”

    “杀”字一落,四十个汉子一齐动了,顿时,破风声、漫天刀光、向书生罩来。

    书生却没动,直到刀光离他头顶半拳距离,他往后一倒,脚连蹬两下,身如落叶朝后轻飘一步,突又似那鲤鱼摆尾,平地鱼跃龙门,凌空一翻,人已跃到半空,脚点在刀光之上。

    书生右手把书一合,腑身蜻蜓临水,右手抓书作刀,身如灵蛇出击,清风拂杨柳,从那几十个汉子喉咙间划过,一气呵成。

    瞬间,四十二个汉子的刀纷纷脱手落地,叮叮当当,“哧”,脖间血喷如泉,齐齐倒倒地。

    雷虎和白枭哪里还沉得住起,大刀、齿刀一起闪动,一上一下朝书生的头、腿砍去,只见书生凭空将身子横放,端是一身好轻功!两脚虚空交叉一踢,正中雷虎的胸,白枭的肩,二人被踢得各朝两边后退半步。

    白枭先稳住身形,暴喝一声,抽刀以齿背作刃,右肩一沉,又是一刀朝书生左肩劈来,势大力沉。

    书生见这一刀来得凶猛,也不硬接,弯腰身子一侧避过,这时,雷虎以刀为剑,从书生后背朝着后心刺来,书生跺地后翻,纵过雷虎头顶,下落借势一脚踢到雷虎后背,雷虎吃踢稳不住势,朝前倾去一步,正中白枭的刀尖。

    刀尖穿胸三分,血溅刀身。

    “啊!”,白枭暴跳如雷,失了理智,顾不上去管雷虎,运力一把将刀从雷虎胸口抽出,左右双手一并握住刀柄,两腿沉力蹬地,朝书生劈刀而去,左三刀,右三刀,横竖胡乱一顿劈砍,待力劈尽,才发觉脖间一凉。

    喉咙已被划过一条红痕,人也直挺挺地倒了下去,血却还没喷出来。

    “哎呀,看来你的血,果真是凉的,这样也好,不然这书又要弄脏了”书生看也不看满地的尸体一眼,顾自用衣袖擦着自己的书。

    然后打开书,翻到其中一页,嘶拉一声,撕下一页,抛到地上,纸张飘飘忽忽,落地时,恰好贴到白枭的胸口。

    白枭的脖子也正好在此刻喷出了鲜血,瞬间溅红了纸张,唯独“昨夜西风凋碧树”那一句没有被染红。

    “咳~叫你好好读一下诗词,欠了人家的东西就早点儿还,何至于此,咳……”

    书生一瘸一拐地往密林的方向走了去,还和来时一样慢,一样儒雅,手里也照样拿着书卷。

第七十章:长安城中云容楼

    长安,上至朝野,下至江湖,最近发生了许多变化,尤其是城中的三教九流,还有越来越多的江湖人士。

    但抚安司最近却撒不开手来过问这些江湖中的风吹草动,新任司丞上官逸现在正因为圣人下的一道圣旨焦头烂额,忙于着手清洗长孙府的残局。

    云容楼,云想衣裳花想容。

    自三只眼的马王爷不知所踪以后,云容楼的访客少了许多。

    幸好,这里还有能歌善舞的妓,胡琴琵琶与羌笛,黄鹂曲嗓,飞燕绕指。还有满樽的酒,葡萄美酒夜光杯,波斯佳酿,雕玉金杯。有文人墨客的题笔,有富贾贵胄的锦衾蟒袍。

    白花花的肉体,白花花的银锭行钞,他们乐此不疲,它们流连忘返。

    他们放浪形骸,但他们不敢放浪不羁,他们大手大脚,但他们不敢没分没寸。

    因为云容楼最近来了两个新的主人,月明和明月。

    她们长得一模一样,一样绝美和妖娆。不同的是,月明爱赌,而明月喜欢做买卖。

    月明在二楼,三楼有明月,鼠狗在一楼。

    二楼的月明与人对赌,就赌一楼的鼠狗们,鼠有鼠的赌法,两鼠撕斗,赌的是谁输。

    狗有狗的规矩,二狗相争,压的是谁赢。

    你只需要用你身上最贵重的一个东西做赌注,就可以和她对赌,如果赢了,不仅可以得到万贯金银,还能享受月明那芙蓉帐里的一夜春宵,而且你可以一直赌下去,直到身上再也没有可以做赌注的东西,所以他们乐此不疲。

    月明够美,她的赌注也够大,可惜,她却从来没有输过。

    输光了怎么办?别怕,还有命,在这里输光了的人,命最值钱了,也最不值钱。

    三楼的明月喜欢做买卖,她的买卖也只买命,一条命抵十局注,这么看来,命好像有些便宜,但他们却觉得公道极了,赌徒的眼里,命远远比不上手里的筹码,命,只不过是他们手里的筹码之一。

    这样看来,月明和明月并没有什么可怕的?那是因为你没有坏了明月楼的规矩,如果规矩坏了,明月就不再是个生意人,月明也不再是个赌徒,她们会杀人,包括所有和你沾亲带故的人。

    不相信的大有人在,上一次不相信这些的人,是纵横关外的漠北双雄,然而他们的尸体早已经进了鼠狗们的肚子里,难怪它们斗得那么残暴血腥。

    明月楼的赌徒们果真好笑至极,但现在,比他们更好笑的人,似乎出现了!

    “我的赌注是一句词…咳…咳”,说话的是个书生,一脸淡然。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明月楼毕竟太吵了些,他的咳嗽声并不能钻进赌徒们的耳朵。

    何况他的样子,也不算出众,但他现在脱口而出的话,再也无法不钻进这些人的耳朵。

    “哈哈哈,竟然有人把一句词当作赌注,哈哈,笑死我了”,“我看这病唠是穷疯了吧,真踏马笑死人了”……

    书生的话语落地,围观的人哄堂大笑。

    书生却不以为意,依旧稳稳当当地坐在桌子的另一端,脸上挂着浅浅笑意,看着月明,泰然自若。

    “你再说一遍!你的赌注是什么?”月明的盯着书生,眼睛已经凝了冷意。

    竟然还有人敢来明月楼找碴!

    “姑娘先别生气,我绝对不是来闹事的,我的这一句词可贵重得紧。”看到月明收缩的目光,书生缓缓开口,对周围的哄笑声视若无物,脸上还是那副不咸不淡的笑容。

    月明终究不是一般人,见书生从容自然的表情,猜他必定不是无的放矢,她压住心中的火焰,反而对这书生好奇起来。

    好奇的不止她一个,明月显然也来了兴趣,从三楼缓缓下梯而来,一袭白裳,倾国倾城,人未落座,口已先开。

    “我倒很好奇,你要说的那一句词到底有多贵重?”明月也是一脸笑意。

    “它值两条人命,咳……”书生又咳了起来,惹得周边人纷纷捂鼻,生怕这唠鬼把病传染给自己。

    “哈哈哈,有趣,你知不知道,我们这明月楼里,最不值钱的是什么东西?”

    “知道,但这两条命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因为这是你们俩的命”

    听到此话,月明头一甩,青丝铺散,“咻咻咻”,三根刺尖的玉簪已从月明的发梢飞出,朝书生的额头破空射去。

    书生不闪也不躲,抬起手中的破书一从左往一扫,三支迅疾的簪子应扫而落,掉在赌桌上,竟然全都断了。

    看似云淡风轻,月明心里却已是惊涛骇浪,她知道,自己遇到高人了。

    书生解了月明这一招,将手里的破书放在赌桌上,脸上还是那副笑意,竟然不气不恼。

    看着惊呆的月明,声音依然慵懒,“玉簪很漂亮,可惜了,你也很漂亮,也可惜了,可惜性子不如你姐姐稳重。”突然,慵懒变成了冰霜,“下一次,断的绝不会是簪子!”。

    “你!”月明的性子确实不够稳重,又想拍桌而起,还好,起到一半就被明月摁住了。

    “阁下何必与我妹妹计较,我现在实在很想知道我们姐妹俩的命到底值得哪一句词。”

    明月这时候竟然还是一脸迷人的微笑,喜欢做生意人果真不简单!

    书生看也不看她一眼,低着头翻他那本破书,突然,好像翻到了他要找的内容,指尖顿在书页上,喜声道:“杨柳岸,晓风残月。”

    “你,你!李南风!”明月和月明齐齐惊呼出口,脸色已然惨白。

    “原来你们还没有忘记,青衣山庄虽然已不复存在,但有人托我来告诉你们,你们俩十多年前欠下的东西该还了。”

    “怎……怎么…还?”

    明月的嘴唇颤抖着,吐字已经结巴。

    “很简单,找一个人,李青衣,找到他,救他。”

    “哈哈,以青衣剑魔李青衣的武功,谁要杀他?谁又能杀得了他!”

    “二十四桥明月夜。”

    “什么?!哈哈哈,这不是叫我们去送死么?”

    明月和月明笑得很凄然,她们比谁都清楚二十四桥,因为她们正是二十四桥中第九桥,暗月桥的堂主。

    这病书生竟然叫她们去杀自己人!

    可她们并不觉得可笑,因为她们在加入二十四桥之前,确实欠过别人的东西,而且是最为珍贵的东西。

    书生已把桌上的书卷起,站起了身,盯着明月。

    “去,有可能会死,不去,我敢保证你们现在就会死,谁让你们欠了别人的东西,去与不去,你们自己选。”

    明月和月明对视一眼,突然朝对方点了下头,就好像彼此已达成了什么约定,然后,还是明月开了口:“去。”

    “咳…看来这一局我已不用赌就赢了,对了,差点儿忘了问你们,当年那颗蛟珠现在何处?”

    “枫林渡,青衣江中,水下宫。”

    “也许,我们还会再见。”

    书生丢下这一些话后,转身径直就往下楼的楼梯口走去,头也不回。

    咳嗽声,又响了起来。

第七十一章:二十四桥冷无生

    书生撂下这最后一句话,拂衫迈步,踩阶下楼,再也没有停过。

    看着书生下了楼,就要离门而去,月明突然牙齿一咬,袖口划出一把银闪闪的短匕,玉掌倒握匕首,就要起步跟了上去。

    这时,明月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自己的妹妹,双眼滴溜一转,什么也没说,只是对着月明摇了摇头。

    转瞬,脸上又布满了笑容,“各位爷儿继续,玩得尽兴,刚才我们姐妹俩和故人闹了些误会,现在已经没事了,各位继续继续。”说完,弯膝盈盈一礼,转身,拉着月明上楼而去。

    没了月明的对赌,加上刚才的插曲,二楼此刻虽然依旧热闹,但是对于明月楼的常客们来说,已没了太多趣味,幸好还有美酒、小曲儿、和那些白花花的肉体。

    “你刚才难道想去送死?我们不是那病唠的对手。”到了三楼内厢,明月冷冷地盯着月明的眼

    “可是,我们还没有出全力,只凭那一招怎么就……”

    “你知道这病唠是谁么?若我所料未差,他便是当年“姑苏三狂”中,年纪最小的孟长歌!他的那本书你难道没有听说过?”

    明月皱着眉头说道,她实在想不清楚,“姑苏三狂”竟然和青衣山庄有关系!

    孟长歌这三个字从明月口中说出时,月明再也无话可说,这三个字已经足以让她闭嘴。

    孟长歌是个讨债的主儿,专门讨人情债,活债必收,血债血偿!

    “姐姐,那我们要去救那个李青衣么?”

    沉默过后,月明抬起头问明月。

    明月坐了下来,拿起桌上的青瓷茶壶倒了一杯茶,饮了一口茶,才慢悠悠地开口。

    “去,我们姐妹俩的债,是时候该还给李南风了,只是如今有两个难题,第一是不知道李青衣如今身在何处,第二是我们可能要和桥主交手,桥主的手段,不用我说你也清楚。”

    月明突然莞尔一笑,开口道:“找人的事,姐姐不用担心,即使我们手底下的这些鼠狗没办法嗅到李青衣的踪迹,但有一个人绝对会知道青衣剑魔的下落。”

    “你是说黄四娘?”明月也眼睛一亮。

    “姐姐猜得没错,除却马王爷以外,江湖上恐怕还没有她黄四娘找不到人。”月明斩钉截铁地接言。

    “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去找黄四娘打探消息。”明月对着月明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内厢,不一会儿,手里拿着两个布包出来,一个抛给月明,另一个则背到了自己背上。

    月明似乎早知道布包里装的是什么东西,看也不看,直接侧背到背上。二人再无二话,一前一后,从后窗翻身而去。

    距离萤火岭不远,隔着一座山,有一条小溪,静静流淌,神奇的是,早春方至,溪边却已开满了鲜花!花的尽头,一间篱笆墙围起来的矮屋,那就是黄四娘的家。

    屋内,黄四娘此刻正在煮茶,红泥小火炉,泥陶褐罐轻蒲扇。

    黄四娘喜欢喝茶,而且只喝普洱,她既不喜欢龙井的小家碧玉,也不喜欢铁观音的厚重,唯独偏爱普洱的回甘,苦到彻底,然后一瞬间又醇得剔透玲珑,温喉绕鼻。

    “娇莺,来客人了。”黄四娘嘴上说着话,手中依旧扇着火。

    “知道啦,姥姥,我这就去。”

    黄四娘身后的垂帘掀动,走出一个十六七的少女,长得精致乖巧。

    少女上前打开屋门,果然就看到两个女子,一黑一白,背着布包,从桥头正往这边走来。

    少女走出了屋门,来到篱笆前,待那两人走近,这才看清,原来两个女子一人穿着黑色劲装,一人穿着白裙。

    这两人,正是前来打听消息的明月姐妹。

    “贵客来访,有失远迎,敬请见谅。”

    少女见明月二人近得前来,抱拳一礼,口吻极为老道。

    明月和月明本来见篱笆前站着一个少女,不以为意,听到这少女的语气,不由得一诧,然后相顾一笑,果然,人不可貌相。

    “敢问黄前辈可在,我俩有事请教黄前辈,劳烦女……女侠相告。”明月一时之间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眼前这个少女了。

    少女听到明月说出的“女侠”二字时,捂嘴“咯咯”笑了起来,声音犹如黄鹂,甚是好听,直笑了好一会儿,才回道:“我还未出过这方圆百里,竟然就已成了女侠,看来江湖人的眼里,侠字果然真是又廉价又随便,咯咯咯。”

    “娇莺不可无礼,快请客人进门。”黄四娘的声音从屋内传出,淡然散漫,丝毫没有责怪的意思。

    月明见此听此,脸色瞬间铁青,隐隐想要发作,却被明月暗暗地压住了肩膀,这才忍下了一口气。

    少女这时已打开了篱笆门,顾自朝屋子走了进去,明月对着月明摇了摇头,也跟了上去,月明心里虽有恶气,但也不是没了理智,知道自己这次是有求而来,咬了咬牙,硬生生吞了这口恶怨,随了上去。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明月二人进得屋来,黄四娘依旧蹲在茶炉前煽火,背对着明月二人,头也不抬,犹如自言自语般开口道。

    明月倒真是好心胸,受黄四娘如此怠慢,也不生气,把背着的布包解下,放到屋中的四角桌上,在桌前坐了下来,月明见此,也解下布包坐了下来。

    明月等月明坐定,带着微微笑意,开口道:“前辈相请,莫敢不从。”

    黄四娘这才转过身来,笑道:“二十四桥第九桥明月堂的堂主果然有点儿意思,倒是二堂主少了点儿意思。娇莺,摆杯。”

    少女听命走进了内屋,端出一盘杯子,四大四小,似玉非玉,鎏金雕的杯把做成对耳样,杯身晶莹剔透,少女把这漂亮的杯子摆成了一排,转身又进了内屋。

    黄四娘这时已用湿毛巾裹着茶壶把臂,端了过来,先是往大杯子里倒茶,每个杯子里倒了一半,搁下茶壶,将小杯子放到大杯子中,这才坐了下来。

    明月和月明正看得云里雾里不明所以,黄四娘就开口笑道:“我已知晓你二人来此所为何事,我的规矩你们应该听说过。”

    明月回过了神,打开了桌子上的两个布包,两个布包里整整齐齐地装满了珠宝。

    “价值二十万钱,一分也不少,请前辈解惑。”明月开口。

    黄四娘淡淡一笑,把小杯子从大杯子里取出,一边倒着茶水,一边开口说道:“你们要找的人,在蜀中,不过,听老身一句劝,二位还是不要趟这浑水为妙,因为昨日已有人来问过老身同样的消息。”

    “谁?”明月和月明异口同声。

    “‘二十四桥仍在,冷月无声’,你们二十四桥桥主冷无生。”

    “桥主!”明月和月明瞪大了眼珠。

    “是。”

    黄四娘已倒好了茶,风淡云轻地开口回答,桌上,茶气渺渺。

    复而开口道:“你们若是现在出发,兴许在枫林渡能赶上他。”

    ......

    ......

    枫林渡,火势终于消散,但青衣江中已漂满了尸体,那些忘忧蛾不知是沉入水底还是潜伏在这些尸体中。

    但杨易此刻却无心去看,因为他的双眼已紧紧盯住杜少丘,还有站在杜少丘轮椅旁的黑袍人。

第七十二章:你的茶要凉了

    这边,杨易与杜少丘和黑袍人之间,大战蓄势待发。

    而在蜀中,唐门所在的凌云山下。

    孟婆又把热腾腾的茶水倒了满满一碗,用她干瘪如老树皮般的手,轻轻地推到客人面前,这个客人,是她这间位于滇城外的小茶栈中,今天唯一的客人。

    今天过往的行人很多,比平时要多了几千上万倍,他们有的骑马,有的步行,有的仗剑,有的两手空空,有的锦衣玉帛,有的粗布麻衣。高矮胖瘦,他们各不相同,但他们都行色匆匆,就好像他们是要赶着去搭救处在水深火热中至亲的人,但又好像比这还要重要万分。

    “茶哎!一文钱一碗的好茶~”

    他们走得很着急,骑马的,阴天里卷尘。步行的,汗如雨下。

    可以看到他们眼中的雀跃和脸上的狂喜,他们路过孟婆茶栈的时候,孟婆已扯破了嗓子去喊,但他们似乎根本听不见,当然,也没有人停留。

    竟然没有人愿意为便宜的好茶停留,孟婆觉得这一切实在是不可思议,看着他们的行色,孟婆突然觉得他们现在更像一群从四面八方涌出来的蚂蚁,然后变成饿极中嗅到肉食的豺狼虎豹,但他们明明是双脚走路,有鼻子有眼的人,明显,热茶不是肉食,所以,没有人停留。

    尽管没有人停留,孟婆还是扯着嗓子喊,因为这生意,已是她和她的孙女生存下去的唯一凭仗。

    活着,拼命活着,保持着希望。

    终于,她的希望来了,希望只有一个,就是茶栈内现在唯一坐着喝茶的客人。

    他是径直走过来的,他的脸上也没有丝毫着急的神色,反而一副云淡风轻。

    他走过来以后,将背上巨大的石碑解下,也不用孟婆招呼,自己就找了最靠路边的桌子坐下,然后掏出一铜钱,推到桌子中心,一句话也不说。

    然后,孟婆的热茶就推到了他的面前,他接过了茶碗,扭转了身子,把右腿放到左腿膝盖上,面朝大路,手中端着茶碗,就这样一边看着行人,一边有一口没一口地饮着手中茶,脸上莫名其妙地开始露出了笑容,然后是不屑,愤怒,最后变成了一声短叹。

    “续!”他的嗓音厚实而有力。

    所以,孟婆倒茶的速度既快又稳。

    “杏花!快些儿倒一壶新茶过来,快些哩!”

    孟婆的喊声一落,从后面奔出一个少女,塌鼻豆眼,蛤蟆嘴,头上的发丝少得可怜,真是奇丑无比。

    喝茶的客人转过身来拿茶碗的时候,正好就看到了这丑陋的少女,他突然笑了起来,张口道:“你叫杏花?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这名倒是取得妙极。”

    少女羞怯地低下头,不敢说话,孟婆抢出一步,笑着说:“少侠请勿怪,我这苦命的孙女,幼年受难,导致这副尊容,只恐惊吓了客人,请爷儿莫怪。”

    “无妨,杏花,你过来。”

    他哈哈一笑,摆手示意孟婆勿急,又招手去唤那少女,少女只好怯生生地近了他桌前,他指着匆行如蚁的那些人说:“杏花,你看他们,都要去凌云山上挖宝,你为何不去?”

    “我...奶奶不许我去...我自己也不想去。”杏花有些颤抖吞吐。

    “哦,你为何不许她去?”他扭过头来,看着孟婆,眼色深邃。

    “老身只这么一个苦命的孙女,她若去了,就再也没人帮老身煮茶哩。”孟婆答得坦然。

    “哈哈,你这老妇人,白活了这么大把年纪啦,寻到了宝藏,你们哪里还需要干这卖茶的苦活儿!”他笑了起来。

    “少侠说笑了,正因为老身活了这大把春秋,已习惯了卖茶的辛苦啦。”孟婆答完,不再说话,提壶进了后侧煮茶的炉子旁,添了一把柴火,折身回来,走出栈外,又扯起了嗓子喊客。

    “杏花,你给我说说,你为何不想去寻宝。”他转头又问起了杏花。

    “杏花不知道宝物是什么,也不知道宝藏有多少,杏花只知道,杏花如果离开了奶奶,杏花会伤心,奶奶也会,杏花不愿意奶奶伤心,所以杏花不想去。”

    杏花说得自然多了,因为她已发现这个客人其实并不可怕。

    “哈,杏花儿,谁说你长得丑,你可比他们漂亮多了,至少千倍万倍,你去帮你奶奶煮茶吧,哈哈。”他指着行人大笑,又挥手示意杏花退下。

    他,便是入蜀寻仇的李青衣。

    他之所以放出暴雨梨花针图谱是藏宝图的消息,就是为了引唐门的人出来,

    “茶!热茶!....”

    孟婆的嗓音并不减弱,这一次,她又看到了希望,来的是两匹快马,一红一黑,马背上是两个清瘦的年轻人。

    “呀,我等的人来了。”李青衣笑着大叫一声。

    他这一声,也已被纵马而来的两个人听到,两人听得这喊声,在马背上也看见了茶栈内这人,翻下马背,走进茶栈,开了口:“你在等我们?”

    “我等的,是停下来喝茶的人,你们难道不是来喝茶的?”他眼含深意。

    “茶自然要喝,但我们却不是单纯为喝茶而来。”

    先下马的白衣公子已先落了坐,和那人同一张桌子,

    后下马的光头汉子却站着,紧紧盯着李青衣的眼睛,双手死死按住袖口的暗器筒。

    “你为何紧紧抱着你的手臂不肯坐下?”李青衣笑着问那人。

    “因为我怕死。”

    那人开口的语气,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感情。

    “哈哈,大名鼎鼎的唐门器堂分堂主吴三爷也会怕死么?”

    那人没有回答,反问道:“你为何背着墓碑?”

    “你的茶,就要凉了。”

    果然,孟婆早把桌上的三个茶碗倒满,现在,茶气已淡了许多。

    “茶凉了。可以续,心急了,可收不住脚。”

    接话的却是那白衣公子。

    话落,银光起,点点寒芒射向李青衣额头。

    李青衣头也不抬,那些银芒在他额头前纷纷落地,然后他的双眼一眨,全身爆发滔天剑意。

    于是,那两个新来的客人,唐门器堂的分堂主和那白衣公子就已身穿百孔,死不瞑目。

    “杀了你的第九个儿子,看你出不出来!”

    李青衣遥望凌云山唐门方向,转而抓起茶杯,细饮一口,叹气道:“算一算时日,信也该到了。”

第七十三章:李青衣的表弟

    与此同时,扬州,不见三千杨花纷落雨,不见烟雨画桥,不见面碗上婀娜多姿的白气升空,只见早春垂杨柳。

    孤帆远影碧空而来,身后长江滚滚流,一个满脸胡渣的汉子跳下船,从二十四桥上抱刀走过,穿过瘦西湖的枯柳成行,打东关街头的青石街面一路走过,一头扎进飞絮山庄里。

    纵地一跃,飞上屋顶躺下,看着天际夕阳,看着飞絮山庄的片片屋瓦。

    江湖?是刀还是剑?或者是兵不血刃?

    刑问已然不知道,他只知道江湖好像已经越来越远了,但又好像一直就在自己身边。

    正如他的刀,依旧抱在他的怀里,以前,他有两条手臂可以紧紧抱着它,现在,他已只有一条手臂了。

    飞絮山庄以前很热闹,家丁护院三千,门客一千,歌妓婢女五百,谈笑有名侠,往来常戚戚。

    他们来,他们留下,都因为刑问怀中这柄阔刀,那时,这柄阔刀背在刑天成的背上,只要它背在刑天成的背上,江南黑白两道就得仰望它。

    江南一刀一剑,刀是刑天成的刀,剑是李南风的剑。

    他们,也曾是八拜之交。

    但现在,青衣山庄和飞絮山庄都已名存实亡。

    树倒猢狲散,山鸟各自飞,刑天成这棵参天大树一倒,没了乘凉的便宜可占,那些人,自然就都跑光了,跑的时候,顺便把飞絮山庄所有值钱的东西搬空,刚好可以发泄他们失去靠山的愤怒。

    所以飞絮山庄已只剩下屋瓦楼柱和锦鲤池旁的千棵柳树。

    其实,若不是当时刑问抱着刀直愣愣地站在柳树下,也许,这些柳树也会被他们挖走。

    他们开始数落刑天成的罪行,大骂刑家曾是无恶不作的草寇,不仅为害乡里,也给武林中人脸上抹了黑,甚至,有些人还建议防火烧了飞絮山庄。

    那时,他们摇身一变,人人都变成了道貌岸然的大侠。

    人,发起狠来就是毒虫猛兽,也一直习惯于落井下石踩在别人的头顶上来彰显自己的高度。

    刑问当时只抱着刀站在柳树下,一言不发,盯着他们看,任由他们搬,抢,打,骂,但已记住了他们每个人的脸。

    所以后来,他亲手将他们每一个人的鲜血浇灌到怀中阔刀的锋刃上。

    飞絮山庄的屋楼,现在依旧很高,但已变得空荡荡,它们往日里的威风已变成晚风,刷过每一片瓦时,落在屋檐的风铃上,叮叮咚咚,清脆的声音正在向刑问哭诉。

    初春的夕阳炫丽又夺目。

    刑问低头看了看怀中的刀,转而将眼睛停顿在那些风铃上。

    它们,是母亲留下来的唯一。

    听到风铃涤荡,躺在屋顶夕阳烘暖了的瓦片上,刑问此刻突然又感觉到家的温度,正和身下的屋瓦一样金碧辉煌。

    “少爷,有信来!”

    山庄内,锦鲤池边,千株柳下,一个佝偻的老人正艰难地扳过他被岁月流沙压驼了的背,举头向屋顶上的刑问呼喊。

    老狗,飞絮山庄当初唯一一个愿意留下来的人,刑问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留下来,但却知道他为什么叫作老狗。

    “因为老爷当年在乞丐堆里把我捞回来的时候,说我长得像条老狗,一定会很忠心。”

    当时,老狗告诉葛鹰这些的时候,胸膛就如同老风箱一般一起一伏,舌头一吐一缩,气喘不停,果真如一条生病了的老狗,但他当时却笑得灿烂,裂开的嘴角就如同一个熟透了的石榴,竟然对这个名字引以为荣。

    人,有时候也莫名其妙,莫名其妙的可爱,尽管你说不出为什么。

    所以那时候,刑问只好笑了笑,又多唤了两声“老狗”。

    “少爷,有信,是表少爷的信!”柳树下的老狗生怕葛鹰听不见,又喊了一遍。

    李青衣的信?

    刑问双眼一亮,弹身而起,纵身跳下屋顶,他虽已断臂,但一身丹元境界的武功并未荒废,身子骨打下的根基也还在,这点高度的轻功自然不在话下。

    “蜀中唐门,父仇。”

    信很短,就六个字。

    “老狗,我要去蜀中凌云山,这老宅,你变卖了吧,好有些养老的钱,以后,我也许不会回来了。”

    刑问收下信,沉声道。

    “老仆也随少爷去。”老狗一说话,又开始喘。

    “你为何要去,你又没有牵挂的人在那里,况且,你又不会武功,这么多年以来,你连鸡都不敢杀。”

    刑问笑道。

    “老狗在哪里都没有牵挂,但少爷去了哪里,哪里就有了老狗的牵挂,而且,有时候杀人可比杀鸡容易多了。”老狗依旧在喘,但喘出来的话并不像在开玩笑。

    “你呀,还真像一条老狗,但以后不要再叫我什么少爷了,你看我哪里还像个少爷,这天下,恐怕也很难找到断臂的少爷。”刑问晃了晃右肩空荡荡的袖子。

    “嘿嘿,习惯了,改不了口,只要少爷眼中的刀还在,少爷就还是少爷。”老狗嘿嘿笑着的样子,确实如同一条老狗。

    刀确实还在,就抱在刑问的怀中。

    “你决意如此,那便打点行囊,出发吧。”刑问举头看着夕阳,夕阳正好把他的眸子染成漂亮的金色。

    “少爷稍等,老仆去收拾一下行囊。”老狗说道,佝偻着背,走进了屋子里。

    老狗的行囊很简单,抱在怀里就走出了屋子,只是一只水烟筒,被他抱在怀里就如同抱着自己这辈子相依为命的老伴。

    刑问突然觉得老狗抱着烟筒的样子就跟自己抱着阔刀的样子一模一样。

    “走吧”

    走出飞絮山庄的庄门,走进夕阳里,走过青石街,跳上小船。

    一片孤帆入江流,浸在浪花中,荡在碧波上,沐在夕阳里,渐行渐远,渐远渐行,甩开身后的扬州城,高楼金瓦的飞絮山庄。

    刑问站在船头,听着浪涛拍船,就仿佛听见了旧日扬州的欢歌想送,就仿佛身后烟花漫天杨花舞。

    但他并不想回头,他抚摸着怀中阔刀,突然又抬头看着天际江波映夕阳,笑着连喊两声:“老狗!老狗!”

    “哎,嘿嘿!”

    老狗坐在船舱里,应了一声,然后又勾下头来,咕噜咕噜地吸着水烟筒。

    烟雾弥漫,婀娜,挣扎,然后随风而散。

    春,东风,扬州入蜀,逆流。

第七十四章:青衣江大战

    杨易现在不敢有丝毫松懈,紧紧握住长安刀的刀柄,双眼锁住杜少丘身旁的黑袍人。

    因为上一次在长安城外萤火岭吃过大亏,他无比清楚这黑袍人的实力,尽管自己现在已经晋升丹元境,但恐怕依旧不是这黑袍人的对手。

    “短短几日不见,竟然已经晋升丹元境后期,倒要看看你身上的秘密!”

    黑袍人的声音依旧沙哑,如同两块砂石之间摩擦出来一般,话出口,带着冷笑,更透着不把杨易放在眼里的不屑。

    “你是谁?”

    杨易同样冷声而问,他现在很想知道这黑袍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上一次在萤火岭会放过自己,并且,似乎想要告诉自己一些什么。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知道你自己是谁。”

    黑袍人从腰间掏出了一块银闪闪的甲片。

    陇西银甲军的甲衣!

    只一眼,杨易就认出了这甲片。

    哗啦啦!

    就在此刻,突然身后青衣江水声震耳,杨易回头一看,只见一道数丈高的白浪自远处奔涌而来,水中不知是什么怪物,奔势如此之快,竟然带起这翻天水花。

    眨眼间,竟已冲到岸前。

    嘭!

    水面炸开层层巨浪,停泊江面的船只翻飞如雨,杨易跃身避开巨浪余波,落地抬头一看,但见一道巨大的青影从白浪中抬头。

    龙,不,是蛟,青蛟!

    此刻,长安城外白马镇。

    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自称刀十二。

    刀十二不是刀法,不是一把刀,也不是一个人,而是十二个人,十二把刀,每一个就是一把杀人的刀,天山白衣宗宗主徐放鹤打造的刀。

    徐放鹤有十二把刀,也有十二个影子。

    刀十二很少下山,但刀十二的凶名已响彻武林。

    不过,刀十二现在已只有十一把刀,因为其中一把已在三年前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捕员杀死。

    那个捕员叫做杨易。

    刀十二此番下山,正是找杨易报仇。

    所以,严格来说,刀十二现在只算得但十一。

    但他们此刻要先在白马镇的马三茶栈里吃着牛肉,喝着酒,十一个人,清一色白袍,清一色短刀,他们已赶了十天的路,肚子确实饿得不行。

    坐在长方桌对着门中位的那个国字脸,浓眉虬髯的汉子,正是他们的大哥,刀一。

    刀一撕开一块牛肉,左手把牛肉皮丢到桌子上,右手掐着精瘦牛肉送到嘴里,腮紧牙动,吧吧唧唧嚼动起来,喉结上下滚动,把肉吞下了腹中。

    左手端起酒碗,往嘴里一倒,灌下烈酒后,“啊哈”一声,舒服地呼出一口白气,这才开口说话:“赶紧吃,吃完继续上路,报完仇,还要去完成宗主交代的任务。”

    “大哥放心,误不了事。”围桌的其余几个白衣汉子纷纷应着,十一个人,又开始埋头大吃大喝。

    突然,“呼”,一股冷风吹开了马三茶栈的门布,涌进屋内。

    门布翻开的时候,一个瑟瑟发抖的小乞丐就站在门口帘布下,脏兮兮的小脸冻得苍白,冻紫的嘴唇打着颤,两道鼻涕长长地挂到上唇,鼻涕想要掉到地上时,被他吸溜一下,又给吸了回去,吸完还伸出舌头抿了抿嘴唇,真是又恶心又滑稽。

    滑稽而奇怪,如此天气,虽说还有些早春的微寒,但总不至于把人冻得像冬天的松鼠。

    莫非,这小乞丐有病不成?

    “哈哈哈,大爷们吃肉喝酒,小叫花吃鼻涕。”刀一看到这又脏又滑稽又奇怪的小屁孩,不禁笑出了口。

    “去去去,快滚,哪来病怏怏的小叫花,不要在这里恶心大爷们。”马三眼皮子灵光,恐这小乞丐坏了那几位爷的兴致,急忙跑上了前去,挥手驱赶小乞丐。

    “可…可…可是…我…饿…饿。”小乞丐抬头眨着黑溜溜的眼睛,结结巴巴地对马三说。

    “哈哈哈”,他不开口还好,这结结巴巴的话一出口,被刀一等人听到耳中,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饿?哼,你他娘有钱吗,没钱饿死了活该,这年头饿死了的人,两只手的手指头去数都数不过来,谁在乎多你一个?快滚!”马三被这小乞丐惹得气急而笑,伸手就要去推,但看到小乞丐这一身污秽,恐脏了自己的手,又缩了回来。

    “我…我…我爷…爷…”小屁孩这“爷”后面的内容还没结巴出来,他的马大爷就给了他一脚,马三这一脚直踢得小乞丐身子踉跄,跌出了门外。

    小乞丐倒在地上,捂着小腹咿呀哼痛,好一会儿,才挣扎着爬了起来,恶狠狠地剜了马三一眼,然后转身抱着手臂,缩着脑袋,瑟瑟发抖地向大路走去。

    “呸!”马三看得小乞丐转身离去,虚吐一口唾沫,回身返到屋中,随手放下了门布,跑到柜台,端起茶壶,跑到刀十一众人桌前,一脸热切地倒起了热茶。

    “哈哈,奴才打狗,倒也精彩。”刀一灌了一口酒后,出言嘲讽。

    马三听得出这位白袍大爷是在嘲笑他马三是“奴才”,也丝毫不以为意,他爱说就说呗,吃东西给钱就行,至于尊严,马三早就忘了那是什么东西,

    马三觉得,只有钱,才能给人安全感,人若是一直饿着肚子,尊严,它就连个屁都不是!

    马三的茶才倒了八杯,门布又被掀开了,还是那个小乞丐,还是那副样子,还是站在那里。

    “嘿!你这小叫花存心找死是不是?看来你马大爷今天免不了要请你吃一顿马拳马脚了。”马三放下手中茶壶,左右手相互挽起了袖子,满脸煞气,朝小乞丐走去。

    踢起腿,照着小乞丐的腹部踢去,只踢到一半,就再也踢不出去,因为他踢出去的腿已经没了。

    连脚带鞋,掉到了小乞丐身前,血喷一地,小乞丐的身后,现出一个和小乞丐一样脏兮兮的老乞丐,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花白头发,脸上除了污垢以外,全是皱纹,一对眸子却炯炯有神,手里提着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刀。

    “啪”,老乞丐从脏兮兮的衣兜里掏出一把铜钱,丢在了马三身前,开口阴侧侧地说道:“马脚既然已经露出,我便替我孙儿买了,他实在已经快饿昏了。”

    “啊!”马三倒了下去,断脚之痛瞬间让他哭天喊地,现在,他的眼中哪里还顾得上去看那些钱。

    看来,有时候,不要尊严也未免就是好事,就算丢掉了尊严,有了钱,有些东西也买不到,比如,马三现在就不可能买来一只完好无损的脚。

    老乞丐看着哭爹喊娘的马三,眼中的冷意不减半分,扬起手中的破刀,犹自对着马三说:“你说的,要请我这孙儿吃马脚马拳,现在,马拳还没吃到。”

    话落,刀落,马三的左手也离开了身体,他甚至都来不及痛呼,晕死了过去。

    砍下马三的手脚后,老乞丐拉着小乞丐来到刀十一桌前,盯着刀一,开口说道:“人长了眼睛,是为了看到更美好的色彩,是为了看到眼前别人的高度和远方山水的秀丽,而猪狗们,长了眼睛却是为了方便它们的舌头能够准确地舔到屎尿,你们说,这样的眼睛和舌头,还有必要留着吗?”

    老乞丐近前来的时候,刀十一的刀已经握在手中,待老乞丐说完话,十一个人刷刷站了起来。

    “哈哈哈,如果那样的眼睛和舌头配了一双拿刀的手,那么,它们就是不留也得留,何况,配的是十一双拿刀的手。”刀一不屑一顾地开了口。

    “乖孙儿,到外头等爷爷,爷爷要开始屠狗了。”老乞丐拍了拍小乞丐的肩头,一脸慈爱,小乞丐依言转了身。

    小乞丐刚转身,十一个人就倒了下去,谁也不知道这老乞丐是怎么出的手,正如谁也不知道这是一个汉子为何连一声惨叫也没有。

    “乖孙儿,走,爷爷带你去找你杨叔叔。”

    老乞丐扔下刀,看也不看一眼横七竖八的尸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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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不良帅介绍:
系统?灵气复苏?武侠?悬疑?
这是一个貌似很混蛋的故事,因为系统确实奖励了主角一个蛋。
这也是一个有毒的故事,因为主角后来真的有毒啊!
“本次成功抓捕一名黄级大盗,恭喜宿主获得三千赏善点,可兑换一门新武技,可兑换一甲子内力,可储存,兑换或者储存?请宿主进行选择。”
杨易刚把盗匪孙千一脚踢进牢房,就听到了系统林芝琳温柔的萝莉音提示……长安不良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长安不良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长安不良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