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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滇邪     长安不良帅txt下载     长安不良帅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十五章:苏见寒与徐放鹤

    而此刻的江南,西楼顶层,黄昏近晚,楼栏处,俯靠着一个人,正在看那奄奄落日,残阳如血处,西北,正是长安的方向。

    斜辉射到朱漆楼柱上,反出一抹金光,映在那人的眸侧,这人被夕阳耀住了眼,低叹一声“夕阳无限好,哪怕近黄昏。”

    转过身来,背对夕阳而坐。

    他的眸子,沧桑而且忧郁。

    这在他把头上戴着的那顶破破烂烂的斗笠摘下来时,尤为明显。

    他的腰间,一炳长剑,一支竹箫,相依相伴。

    他身前的矮桌上,是一方棋盘,盖着棋布。

    只见棋布上,九道直线和十道横线交叉纵横,构成九十个交叉点,两条线粗线,一黑一红,构成长格,恰似护城河,左右各书“楚河”、“汉界”,将棋布划分两边,一边红格,另一边黑格。

    象棋,传说始于韩信。

    此人看着棋盘,似乎想起了什么,暗暗失神,突然,“蹬蹬蹬”的脚步声响起,楼阶口奔上来两个少女,穿白衣,怀中抱着两个玉盒,跑上前来,一言不发,只顾着打开玉盒取物。

    原来,一个玉盒中装的是棋子,一个少女一边取出棋子,一边往棋布上摆棋,另一个玉盒中装的却是茶具茶壶,另外那个少女开盒取壶,摆具倒茶。

    不多一会儿,两个少女退去,这人定睛往棋盘上一看,只见上面已布满了棋子。

    最上沿,两边至中,依次是“軍”、“马”、“象”、“士”“帅”,田格往下,两边各安一“炮”,再往下,临河一格,自左往右,置满了“兵”、“卒”。棋子亦分黑红,两边加起来,总共是三十二枚,不多也不少。

    布已展平,棋已摆定,此刻茶香弥漫,白气缭绕,这人的剑突然凭空发颤,碰撞着桌沿,咯咯细响。

    “哈哈哈!昔年,故人西辞黄鹤楼,今朝又聚西楼,时也!命也!一别二十载,苏兄别来无恙否?”楼阶口走上来一人,边走边开口,却是个鹤发童颜的老者。

    身穿纹鹤宽袍,长须至胸,在那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滚滚黄沙红尘事,滔滔白浪江湖人,有人活着,有人死去,生也好,死也罢,无非都是命运使然,这二十年,你一如往昔,又何必来问我是否别来无恙,有恙无恙,已是陌路。”这人头也不抬,轻轻按住长剑,似在安慰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

    鹤衣老者坐定,抚须一笑,又张口道:“这一盘棋,我俩整整等了二十年,如今也该分个胜负了,苏兄乃是经历过沙场洒血之人,想必对于两军对垒之事,所知甚透,先请!”

    此人听言,脸无表情,也不矫情,食指点棋而推,他的棋刚推定,鹤衣老者也立马着手置棋。

    炮二平五,炮八平五。马二进三,马八进七。

    车一平二,车九进一。马八进七,车九平四。兵三进一,马二进三。马三进四,车四平七。

    马四进三,车四平七。马三进五,象三进五。

    二人你来我往,你进我退,你退我守,下得干脆果决,一时间,杀得难分难解。

    鹤衣老者突然哈哈一笑,指着棋局,对那人说道:“车迟开,一车士子寒。马躁进,孤马离群遭横祸。炮轻发,贪小利而轻出则必毁,师弟,这么多年以来,你一点儿长进也没有,下三步,你已凶多吉少。”

    那人脸面不见波澜,低声道:“未必”。

    起手推“車”近河,棋局瞬间变成了中炮巡河车对屏风马的局势,白鹤老者见此,不紧不慢地往河线推进一卒,黑棋顿时变成了三“卒”守河,牢牢控住了巡河线。

    这一手过后,这人的局面上,自己的“马”,已是断腿马,“兵”,已是单兵,“軍”不通路,“炮”隔两山。

    即将陷入死局,恰如霸王临乌江,兵少食尽,突闻四面楚歌,军心瓦解,大局溃糜。

    心头,仿佛已听见项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的慷慨悲歌。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苏见寒,我的好师弟,你如今可知项羽他为何不肯过那江东否?老夫如今已稳坐钓鱼台,局中诸子,尽是竿下鱼虾,纵是霸王当世,老夫要他死,他何以为生!这一局,老夫谋定了!”鹤衣老者满脸得意地看着吹箫客,又瞥眼去看那如血残阳落处,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

    原来,这人叫做苏见寒。

    听到鹤衣老者的话,苏见寒咬牙垂手,自棋局中拾起河旁“軍”,往黑棋“卒”前一放,送“軍”上门,自寻死路。

    嘴上沉声道:“徐放鹤,你休要得意,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我今日倒要学一学那西楚霸王,自刎给你看!”

    棋局顿时变得微妙起来,黑棋如今只要动“卒”吃“軍”,便会马上变成翻山炮塔,“将”危矣!如果不吃,那么下一步就白白地被“軍”一口吞下,枉送性命,局势依旧要垂危。

    苏见寒这一招“霸王别姬”,可真是一步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妙好棋!

    “哈哈哈,雕虫小技耳!送你一‘卒’求生路又何妨。”

    老者徐放鹤放声大笑,拾‘炮’中定。

    狂呼一声:“将军!”

    苏见寒见此,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划“軍”来挡,徐放鹤见此却毫不犹疑,以“車”赶“軍”,不料,苏见寒此时眼疾手快,边“炮”沉底。

    “将军!”

    棋子已死,棋局已定!

    苏见寒站起身,提起宝剑,转身面对斜阳,悠悠开口:“徐放鹤,鱼虾生于江湖,游于江湖,自然是由江湖而定,而不是你这野心勃勃的局外人用一根鱼竿而定,局中人在局中局,而你,何尝不是在局外之局!数百年前,乃至二十年前,我就已跟你说过,局由天定,变数人为!如今,这一局你已输了,请遵守我们的约定。”

    话毕,身动,踏栏而去,荡进夕阳里。

    盯着棋盘一脸不可置信的徐放鹤,听得苏见寒的话,看着苏见寒离去,突然抬手一掌朝棋盘劈下,盘裂棋散,起身盯着夕阳,哈声狂笑。

    “局是老夫所布,要它如何便如何!这一局让你又何妨,老夫的大局未输,岂是你三言两语能左右的,至于那小鱼儿,已经被牢牢地勾住了嘴,姑且放他再扑腾些时日又怎样!老夫要钓的东西,翻江倒海也定要到手,将军!老夫全力以赴时,谁又能反将老夫一军!袁天罡不行,李乘风不行,你苏见寒也不能。”

    说完,朝身后打了个响指。

    一道黑影不知从何处飘来,跪地道:“主人。”

    “影奴,如今风声如何?”

    徐放鹤冷声发问。

    “禀告主人,江湖已经起风,二十四桥的冷无生已经动手,幽冥府的人已经赶往西域,至于那李乘风和终南九灵宫的人,则已赶去西域搭救袁天罡。”

    “我们从天山来此,已有半月,天机残铁和山河图的下落找到了没有?”

    “回主人,当年银甲军将近全军覆没,只活下来两个人,一个叫作杨平,小人已派人去长安,不日,定能将其抓来,另一个叫作刑问。至于山河图,听说李南风死后,连同暴雨梨花针的图谱被蜀中唐门抢了去。”

    影子一样的黑衣人恭声回答。

    “巫蛊奴呢?”

    “据影子回报,巫蛊奴此刻正在蜀中唐门,似乎在密谋什么大事。”

    “退下吧,我要去蜀中见一见这个老朋友。”

    影子没有退下,而是颤抖着开口道:“主人,刀十二死了。”

    “谁杀了他们?”

    徐放鹤闻言,瞳孔一缩。

    “刑问!”

第七十六章:姑苏燕子飞

    姑苏城。

    清晨暖阳把柔和的鹅黄洒到孟记酒肆门口时,正好落在一左一右的两个大酒缸上,泛出缕缕金光,正如孟秀儿的眸子。

    孟秀儿刚把酒缸的封布掀开一角,就看到了那个老酒鬼正一瘸一拐地提着他的那个大酒葫芦从城门口向这边走过来,他每天都来,也每天都是这个点,只要孟记酒肆开门做生意,他保准风雨无阻。

    “奶奶,那个老酒鬼又来了!”

    孟秀儿朝身后喊了一声,她很讨厌这个老酒鬼,倒不是因为这个老酒鬼有多么令人讨厌,而是因为他每次来打酒都要赊账,做生意最讨厌的就是遇到赊账的人。

    喊出了这一声,孟秀儿竟然有些隐隐期待自己的奶奶会给自己一个关于赶走老酒鬼的答复。

    “你打给他便是了,老规矩,他要赊账你就只管给他记上,不要为难他。”孟

    婆的声音从屋内传出,已能从嗓音中听到她所历经的岁月和走过的山水。

    很遗憾,孟秀儿的期待变成了事与愿违。

    可是,他已整整欠了我们五十两纹银没还,孟秀儿嘀咕一声,并没有大声说出口,她始终想不明白,奶奶为何会对这老酒鬼这般宽容。

    “呀,丑丫头又长丑了几分呢,看来这辈子只能嫁给那卖猪肉的李屠夫家那个黑小子了。”

    老酒鬼已来到摊前,一如往常,把他那大酒葫芦放到摊子上,眼睛盯着大酒缸就像新婚燕尔的汉子盯着床榻上凤冠霞帔的妻子看,狂热却又温柔。

    他这一开口,关于孟秀儿讨厌他的另一个理由,就已显而易见,云想衣裳花想容,女孩子,谁又喜欢天天被人唤作“丑丫头”呢。

    孟秀儿接过酒葫芦,嘟囔着嘴,不去理会这老酒鬼,只顾着低头打酒。

    但这老酒鬼的脸上却没有半分尴尬之色,嘻笑着说:“老规矩,先记账。”

    “哼,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你这种酒鬼和尚!”

    孟秀儿已打好了酒,忍不住开口而问。

    “天下之大,足足十四州,你这丑丫头没有见过的东西多着呢!”

    老酒鬼嬉笑着,一把提过已经打满的酒葫芦,在孟秀儿心不甘情不愿的画账中一瘸一拐地折身走了回去。

    老酒鬼是个瘸子。

    和尚一出城门就遇到了手提一条死狗的老乞丐,脸色瞬间狂喜,开口道:“九指清风果然通天的本事,竟然弄到了如此美味。”

    “哪里有你了尘老瘸子赊酒的一半本事。”清风道人抚须笑道,神色颇为自得。

    瘸子晃了晃自己的酒葫芦,又伸手去摇了两下清风腰间的葫芦,笑道:“幸好你也打了酒,如若不然,有了这顿美味,恐怕单凭我手中这一葫芦酒,是不够庙里那尊大神解渴的。”

    庙里那尊大神是个男人,他的眸子明亮无比,藏有满天星辰,他的年龄并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但唇上已长出一层又黑又密的胡子。

    他喝酒,但他的酒葫芦永远是空的,所以清风的酒葫芦总要分一半给他。

    他吃肉,但他向来身无分文,所以了尘的狗肉总要分一条腿给他。

    他喜欢吟诗作对,但出口的却只有一句“月是故乡明,酒满离人肠。”

    细问他那一句是何意义,他又瞬间哑口无言。

    他哑口无言的时候,了尘还和清风就会哈哈大笑,往往这个时候,他就会原地舞动剑鞘。

    他用剑,但却只背一柄剑鞘,他杀人的时候也不用剑,有时是一截树枝,有时是一张纸片,有时是瓦石泥块,有时甚至就是他的手指。

    这一切,在他来到这座寺庙那天,山贼下山抢劫路过此处时,清风与了尘就已看得明明白白,明明白白地看出他果然是个用剑的年轻人。

    明明白白的还有他的话,他明明白白地告诉过了尘,他有一柄绝世无双的宝剑,就在远方,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那柄剑,然而,他又一直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很明显,他的明明白白又变成了不明不白。

    所以了尘只好问他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他的名字。

    “名字?你有名字吗?了尘?那大概并不是你的名字。”

    没想到他竟然反问起了尘,并且问得了尘无言以对,因为了尘的确已记不得自己原来叫什么名字,就连“了尘”这个称呼也只是别人叫顺口了而已。

    所以了尘只好笑道:“我为什么就不是个和尚呢?”

    “因为你睡觉的时候,总会梦呓一个叫作‘孟萍’的人,我想,这大概是个女人,也许曾经还和你有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或者你们只是萍水相逢,甚至你和她大有可能只是惊鸿一瞥。

    反正,你是有故事的,显然这个故事还和一个女人有关,真正的和尚是很少记挂过去的,更不能总记挂关于女人的故事。”

    他挤眉又弄眼,分明在取笑了尘。

    了尘哑口无言,涨红了脸去看自己的酒葫芦。

    这时,庙门屋檐下飞来两只春燕,也许是在打量和思考即将要悬泥安家的地方能否遮风挡雨或者适合安身立命。

    当然,它们的意见肯定产生了分歧,所以两口子叽叽喳喳,吵闹不停。

    那人抬头看了看,对着了尘,笑道:“你非要问我名字,不如,就叫我燕子飞,既简单,又顺口,春暖而来,随风而去,多自在呀。”

    于是从此,了尘和清风便开始把他叫作燕子飞。

    “燕子飞,你要到哪里去?”清风道人曾经问过他。

    “去长安啊。”燕子飞回答的时候,笑容灿烂如整个春天的花开。

    那一刻,他的眸子里似乎绽放了一簇簇海棠。

    “你为什么要去长安?”

    燕子飞把背上的剑鞘取下来,一寸一寸地慢慢抚摸,笑道:“长安有最烈的酒,有最悦耳的歌喉,你非要问我为何去长安的话,倒不如先去问问那些文人士子。”

    这时,了尘往往会从庙门外走进来,手里提着一条死狗,笑问道:“那你又从何处来?”

    “也许从大漠孤烟最直处,也许从长河落日最圆处,也许就在这江南小桥流水人家中,可是我仔细一想,我自己也已忘了我从哪里来,也许,只是下了一场春雨,然后我就破土而出,就如同清风老道最喜欢吃的竹笋一样,哈哈哈。”

    燕子飞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那你现在为何还不动身?莫非要等把我吃穷了再走?”了尘故作一脸嫌弃。

    “哈哈哈,原来你曾有过富裕的气息么?”

    “哈哈哈”三人同声而笑,但燕子飞其实没有告诉了尘和清风,他其实在等一个人,那个人也许明天就会来,也许今夜,也许永远不会来。

    就这样,一座破庙,一个瘸子,一个丐,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浪子,呆在一块已有半月。

    了尘和清风回到寺庙时,燕子飞果然又和往日一样,懒洋洋地躺在屋顶上呼呼大睡。

    了尘和清风对此已经习以为常,相视哈哈一笑。

    “清风,你笑什么,莫非你家的牛鼻子今日要倒骑青牛来接你去往无上仙宫?”懒睡的燕子飞却已经醒了。

    “有人哭就有人笑,想哭就哭,爱笑便笑,老君来与不来,我清风倒不是很关心,我笑是因为我已看见你狼吞虎咽的模样。”清风道人提起手中那条狗晃了晃。

    “狗是一条好狗,只是不知道酒又如何?”

    燕子飞已跳下屋顶落地,盯着酒葫芦,仿佛已看见美人轻解罗裳。

    “还是孟婆酿,还是秀儿舀。”

    了尘和尚脸色颇为得意,这种得意带有一丝春天的气息,蝴蝶翩翩起舞的影子,蜜蜂采花的振翅。

    “哈哈哈,果然不是个正经人,我怀疑那个满脸雀斑的孟秀儿是你的私生女。”

    燕子飞素来口无遮拦,还好,笑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清风,就连了尘自己也已把嘴咧到耳垂下。

    但此刻,有人却怎么也笑不起来,张安,姑苏张府的大管家。

    他之所以如此惶恐愁眉,只因老爷最心爱的护院神犬“威武将军”不见了。

    张安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一家老小的人头大概已经离落地不远了,因为“威武将军”不仅是老爷最心爱的狗,也是大公子最喜欢的犬。

    大公子的秉性,他张安比谁都了解。

第七十七章:白衣张公子

    落霞与孤鹜齐飞,春水共长天一色,江南二百八十寺,三千楼台烟雨中。

    不过,比起烟雨楼台,姑苏最美的却是雁归湖,尤其秋天,雁落湖畔万千成群,胜过朵朵芙蓉出水。

    但春天的雁归湖也不遑多让,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比如此时,黄昏近晚,彩霞映在湖面,不兴洪波,参杂着琼楼玉宇和嫩柳垂条的倒影,湖面仿似人间仙境。

    一片孤帆自天际浮来,飘飘荡荡,不一会儿就靠了岸,从小船上跳下来两个人,一个白衣公子,手抚一把白扇,白衣飘飘,一个黑袍人,黑袍把身子脸面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如鹰的眸子,跟在白衣公子身后。

    刚一上岸,早有三百家仆恭候,齐声喊道:“恭迎大公子!”

    张安自三百人中战战兢兢地走出,跪到白衣公子身前,吞吞吐吐地开口道:“启禀公子,神威将军不……不见了。”

    白衣公子本来一脸笑意,听到张安的话后,脸上的笑意更加浓了,笑道:“我道何事,不过是丢了一条狗而已,大管家不必大惊小怪,速速起来。”

    他这话一出口,本来只是跪着的张安立马脸色变得煞白,一个劲儿磕头,直呼“公子饶命”。

    “你既然喜欢磕头,那便磕吧,从此处到府门,足足一千二百三十六块青石,你若少磕一块,你全家妻儿老小明日便去与你共饮黄泉汤。”白衣公子依旧笑着,暖如晚霞,迈动步子上了前去。

    家仆紧紧跟随,身后只留下张安卖力磕头,每一下都重重地磕到街石上,换得头破血流,一边磕一边高喊:“谢大公子手下留情!”

    白衣公子刚走进城主府,迎面跑来一个九岁左右的男孩,喜笑颜开,大声喊道:“昨夜梦里,我梦见大哥今日归家,今早醒来方知是梦,骗我空欢喜,恼怒周公诓人,不曾想,大哥今日竟然真的回来了!”

    白衣公子微笑着一把拢住男孩肩头,笑道:“我回家你为何如此高兴?”

    “因为只要大哥回来,我就可以随大哥去那杏花楼,见到杏雨姑娘,自从大哥入京以后,杏雨姑娘就再也不愿见客,可急死我了。”男孩高兴地说道。

    啪!

    白衣公子甩手一巴掌扇到男孩脸上,男孩瞬间被扇倒在地,脸颊冒出五个指印,捂着脸泪哭叫痛。

    “混账东西,小小年纪,心头只记挂青楼女子,不思进取,该打!张家的种,没有你这般燕雀之人,你可知,京城里,莫说杏雨这等败柳残花,就是比她美艳百倍千倍,才华远甚于她的女子,也有千人万人!你难道一辈子都想呆在这孤苏城浑浑噩噩?你还有脸哭,张家的人,永远不能有眼泪!”白衣公子满脸怒云,气极而骂。

    这时,从大堂里走出来一个妇人,年纪大概四十左右,但一张脸苍白无比,一副病怏怏的样子,撑着拐杖,在两个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来,想必是男孩的哭声惊动了。

    “咳……我儿久未归家,何故一进家门便与自己兄弟大动干戈,莫非是嫌弃为母久不咽气?”那妇人说得有气无力,但一双眼睛却如毒蛇般盯着白衣公子。

    白衣公子回身见是自己母亲,立马跪地说道:“君桀不孝,惹母亲生气,请母亲降罪,只因弟弟君傲贪玩,孩儿一时生气,故打骂于他。”

    妇人咳嗽两声,举臂捂住胸口,叹了一口气,说道:“君桀快扶你弟弟起来。咳……长兄如父,你哥哥如此待你也是为了你好,君傲你也不要记恨在心,你们兄弟俩快随我进屋,莫让下人看了笑话。”

    倒地的男孩听得妇人言语,虽然依旧满眼泪花,尽显委屈之色,但也止住了哭声。

    白衣公子起身弯腰一把扶起男孩,三人进了屋。

    吩咐下人准备吃食,母子三人坐于堂前,妇人饮过一口茶水,笑道:“君桀随你父亲入京六月,前月乃父来信说你屡有建功,已被陛下封为御前一等侍卫兼羽林军黑甲骠骑统领,不好好在京中奉职,何故归家?”

    “母亲却是不知,前些日子,京城发生了大变,我们大唐曾经的护国英雄冠军侯,已被满门抄斩,一家老小三百六十六口,除了常年在钟南九灵习武的小儿子燕流儿以外,无一幸免,孩儿此次归家,一则因为想念母亲与君傲,二来,正是奉旨捉拿反贼余孽燕流儿。”

    “什么!”妇人大惊失色,她怎么也无法相信,深受百姓爱戴的冠军侯竟然会造反?

    张君桀饮下一口茶,看着母亲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嘴角斜勒弧度,笑意深长,开口道:“母亲不必大惊小怪,其中玄机,满朝文武皆知,冠军侯这样的下场再也正常不过,所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而良弓藏,冠军侯自当年一战之后,声威大作,百姓只知冠军侯这个大英雄,却不知当今陛下,木秀于林而风必摧之,冠军侯这个莽夫,哪里知道他已成了陛下心头的肉刺,落得如今这般下场也是活该,大唐如今,只想要富贵。”

    “唉,‘但使大靖冠军侯,不教风雪过白鸥’只是可惜了这满门忠烈,伴君如伴虎,前车之鉴,你们父子俩在京城也要多加小心。对了,君桀既然奉旨捉拿燕流儿,终南山距此数千里,我儿为何却到姑苏来?”

    妇人面色露出一丝不忍和疑惑。

    “据探子回报,那燕流儿早在大军去的前一天就已逃来姑苏,其他城池我已派人去查,唯独孤苏有母亲在,我正好顺道来此。”张君桀起身走到门槛。

    此刻,院中已爬进来一人,额头脸面血肉模糊,奄奄一息,正是大管家张安。

    “把他剁了抛到雁归湖喂鱼虾,赏他一家老小一百两纹银,赶出我张府,自生自灭。”

    张君桀指着鲜血淋漓的张安,话出口时,语气轻描淡写。

    “谢……大公子。”额头血肉模糊张安气息奄奄犹在道谢,他当然要道谢,大公子不仅开恩放过了他一家老小,还赏了百两纹银,莫大的荣幸。

    瞬间,冲出一队甲兵,架起地上的张安出府而去,不一会儿,传来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张君桀听着惨叫声,随手一挥打个响指,原来上岸时随在他身后的黑袍人瞬间如同鬼魅般出现在院中。

    黑袍人一出现,张君桀沉声冷道:“黑袍,你立刻带人全力追查搜捕,但凡有任何屠狗的蛛丝马迹,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我不是你家的狗,当然也不会为你家那条狗做事,你另请高明吧。”黑袍人鹰眼如霜,嗓音沙哑无比,话一出口,院中如同冬至,温度骤冷。

    张君桀从黑袍人的眼中看到了杀机,但却视若罔闻,从腰间掏出一块上面刻着一条五爪神龙的金色令牌,冷冷开口:“现在呢?”

    神龙令,君命如山。

    黑袍人看到这条金龙,眼中的两团火苗挣扎着,跳跃着,最终却在摇曳中熄灭了,抬手紧了紧罩头的黑袍,一言不发,纵身如风,消失不见。

    “哼!”张君桀看着黑袍人消失在夜空下,冷哼一声,吹了一声响哨,随着哨声荡着月光散去,一个跛脚的黑影走来,脖下胸间不知挂了一截什么东西,银光闪闪,停在府门口。

    张君桀只说了四个字:“铁索横江。”

    跛脚黑影转身一瘸一拐而去。

    而长安的这些变故,杨易如今尚未得知。

第七十八章:男人的友情

    皓月当空,星灿如眼,春风渡过雁归湖,烟笼湖水月拢沙,吹过垂丝柳芽儿的面庞,飘飘荡荡,然后爬上破庙的屋瓦上,声如风铃,清脆悦耳。

    躺在屋瓦上的燕子飞打了个惬意的酒嗝,也把白日里吃下的狗肉燥气呼出,望着当空明月,又哼出一句“月是故乡明。”

    “放你娘的狗屁!”

    不知从何出传来一句笑骂,骂声响起来时,月色中飘来一盏红彤彤的大灯笼,飘到燕子飞的身旁落下,然后爆来,灯笼内的烛火熄灭,飞出三五只蝙蝠,呼一下子,纷纷扑翅向明月飞去。

    “你既然来了,就上来喝一杯吧,我已等了你足足十五天。”燕子飞看也不看那盏灯笼和飞出去的蝙蝠,开口如同自说自话。

    然后,一个黑衣人就踩着那些蝙蝠的翅膀而来,落在瓦片上,像一只极其突兀的蝴蝶,走过来时,已又变成一只蝙蝠。

    “我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他一走到燕子飞的身旁,就开口发问。

    “十年了吧,十年两个月零三天,自楼兰一别,再也没有见过。”燕子飞连看也不看他一眼。

    “你为什么记得如此清楚?”黑衣人已坐了下来,这时,清风把他的发丝吹动,明月把他的眸子映如两颗黑玛瑙。

    “因为我惦记着你家里那位如花似玉的姐姐。”燕子飞的语气尤其轻佻。

    “你还会娶她么?”

    “恐怕已经做不到了,我已没了七彩祥云,只有刀山火海,我就算还想娶她,大将军也不会同意。”

    “放你娘的臭狗屁!”黑衣人显得很生气。

    “我娘已经不能再放屁了。”燕子飞话语粗糙,但声音却无比忧伤。

    “唉,十年生死两茫茫,世事无常,诸多风云呀。”黑衣人也突然变得矫情。

    “放你娘的臭狗屁,你何时跟那些穷酸学了这半吊子?尽说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燕子飞的语气又变得轻快起来。

    “哈哈,现在不都这样么,练武的学穷酸,穷酸们又在偷偷练武,说白了不都是在放臭屁。”黑衣人也笑了。

    “你这句话说得最最好。”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想回长安。”

    “长安你恐怕已经不能再回去,伯父的尸体,我已帮你收敛,风光大葬。另外,追捕你的人也已经追到了姑苏,骠骑将军张君桀。”

    “那个不阴不阳,不文不武的御狗?”

    “正是他。”

    “竟然不是抚安司当的差事?”

    “抚安司近来焦头烂额,曾经声名大噪的一级捕员杨易也不知所踪,哪里还有闲暇来管这事。”

    “谢谢你,竟然敢在风口浪尖上帮我安葬一家老小。”

    “你该自罚三杯了。”

    “可是没有酒杯。”

    “那就用坛。”

    “干了!”

    “好!”

    “好?”

    “喝酒。”

    “燕流儿。”

    “嗯?”

    “没事,我只是想确定你是否还记得自己的名字。”

    酒已喝干,明月清风依旧,但屋顶上,已只有燕子飞一人,黑衣人走的时候,带走了燕子飞的一声叹息。

    “老朋友,十年前银甲军的账也该翻一翻了。”

    燕子飞自言自语,飞身跳下屋顶,钻进破庙里去去。

    “我要走了。”

    燕子飞走到正在下棋的了尘和清风面前,缓缓开口。

    “去长安?”了尘把棋子放下的时候,灯花闪了一下,落下一片棉灰。

    “去巴蜀。”

    燕子飞笑道。

    “巴蜀如今乃是非之地。”

    大和尚抓起一枚棋子,捏在指尖,敲击桌沿,漫不经心。

    燕子飞笑了:“巴蜀有烈酒,更劲爆的妞,也有更腥爽的狗肉,这些理由已经足够了,至于是非,你现在竟然也关心是非?看来你还需要再多吃两条狗,多喝两壶酒,才能找到你的因果。”

    “哈哈,也许吧,有来就有去,有去方会来。”

    了尘将手中把玩的棋子重重地按到棋盘中心,落盘,那枚黑子就已身陷白子万马千军层层合围。

    “春暖燕子来,秋黄大雁归,飞花落叶,归鸟虫鸣,天道有常,大道始末,来来去去或者去去来来,想他来时他便去,任他去来又何妨。只是你此刻恐怕还不能走。”

    清风抓起两枚棋子,盯着庙门,弹指连珠射出指尖两枚棋子。

    燕子飞恐怕一时半会是真的走不了了。

    因为一个黑袍人已抱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宝刀站在庙门口,两枚棋子射到他他身前时,他才缓缓抬起袖子,刀光一闪而过,两颗白子轻飘飘如雪落地。

    “棋是好棋,可惜下的不是时候,落的不是棋盘,老朋友,好久不见。”

    黑袍人的声音沙哑得像喉咙里塞了一块磨刀石,开口的时候,那双如鹰的眼里燃起了两团火苗,越烧越旺,最后映在他抱在怀里那柄宝刀的锋口上,掺杂着明月的皎洁一起张牙舞爪。

    “后会无期。”

    在清风盯着葫芦的一脸不舍中,燕子飞对清风道人和了尘道别一声。

    然后从背上解下他一直背着的剑鞘,系上腰间已顺手捞起清风放在桌旁的酒葫芦,走出门,来到院子中央明月最明处,才抬起头去看堵在庙门的黑袍人。

    “老朋友,好久不见。”

    燕子飞也笑着说了一模一样的话,纵地飞身跃过墙头,荡着月光,一路起落,最后落地站定柳树下,黑袍人当然也已紧随而来。

    “你是来抓我的?”

    “没错。”

    “为什么?”

    “在庙堂之高,因为我是一条狗。处江湖之远,因为你吃了一条狗。”

    “如此说来,终归就是因为一条狗,这样的理由,我好像已无话可说。”

    “没错。”

    夜有凉风湖有雾,刀光挽明月,破空斩如虹,刺穿片片柳絮,劈到燕子飞头顶三指距离时,燕子飞的剑鞘才从手中缓缓举起,但却不是去挡劈来的刀,而是放到背上,迅速拴紧了两条草绳,剑鞘,又被他背了起来,那柄来势汹汹的宝刀,也停顿在了他的额头前。

    “你不躲?”

    “我为什么要躲?”

    “难道你不怕死?”

    “怕,这世上哪有不怕死的人,尊贵的人求仙问药,玉石炼丹。贫贱的人,烧香拜佛,血肉草木。我是人,自然也怕死。”燕子飞又露出一口白牙笑了,笑容灿烂,语气却颇为自嘲。

    “那你为何不躲?”黑袍人已又把那柄刀抽出去,抱在他的怀中,如同抱着他最心爱的姑娘。

    燕子飞盯着黑袍人怀中那柄刀,然后伸出手指,指着那柄刀开口道:“因为我不仅是人,而且是你的老朋友,也是它的老朋友。”

    “明月清风,可惜少了一壶老酒,时光荏苒,沧海容易把桑田倾覆,从前的京城三杰已经各自换了一副容颜,你已经长了胡茬。”

    “这是我今天第二次听到有人说我的胡子。”燕子飞摇晃腰间方才顺手抓起的酒葫芦,其中自然已无美酒。

    “还有人说过?”

    “有,就在你来之前。”

    燕子飞笑望着明月,月光映在他的眸子里,瞳孔里黑影似两只猩红眼睛如灯笼的蝙蝠。

    “原来他已来过,你走吧,从我披上这件黑袍开始,我的胡茬已比你多长了好些年,老朋友,这一次,是我最后一次如此叫你,再相遇时,不问交情,不论对错,只看刀剑。”

    黑袍人把面罩扯下时,果然露出了满脸胡茬。

    “放你娘的臭狗屁!”

    肆意。

    “放你娘的臭狗屁!”

    沙哑。

    两人仰天大骂出口的时候,似乎又回到了十年前的京城华荣街上,醉醺醺的三个少年把臂并肩,摇摇晃晃地从大街上走过,望着京城第一风雪场所春风楼上正在吟诗作对的文人才子们怀中搂抱的胭脂水粉。

    冠军侯府小侯爷燕流儿笑道:“她们好像东头那满街的海棠。”

    一左一右两个少年听此同时吐出一口浓痰,大骂道:“放你娘的臭狗屁!海棠开在粪堆里。”

    于是,“哈哈哈,放你娘的臭狗屁!”三个少年一起喷出满口唾沫,楼上的穷酸和庸脂纷纷侧目,却敢怒不敢言,因为楼下三个少年,单单是小侯爷燕流儿一人,他们就招惹不起。

    狗屁也许还和当年一样酸臭,但胡茬已涤过岁月刀锋。

    黑袍人又把面罩套了起来,手指湖畔左侧,说:“你走吧,船就在那边第十八棵柳树下,一路向西,出了雁归湖,转入白浪江,再行两日,便到巴蜀地界,到时,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你知道我要去巴蜀?”

    “这天下之大,却已无你容身之地,唯有巴蜀唐门,朝堂不问江湖,也许你可以立锥,前提是你不能暴露自己是冠军侯之子的身份。这道理我懂,和我一起来的那条挂牌的御狗自然也懂,所以,你最好现在就动身,因为我和它都不想再次面对老朋友。”

    黑袍人低头看着怀中的宝刀。

    “多谢。”

    “放你娘的臭狗屁。”

    十八里路千柳依依,清风为信,明月作伴,一片孤帆荡湖随波去,岸上月影拉长黑袍人越来越远的影子,传来声声吹叶入耳,吹的是柳叶,吹的是一曲《折杨柳》。

    再相逢时,不诉当时年少怒马鲜衣,老朋友,我只会带一壶老酒而来,只求不醉不罢休。

    燕流儿立在帆下船头,朝虚空挥了挥手,月光也将他的身影拉长,一颗泪珠从月光最明亮处顺着他的脸颊滚落,落到湖面,随了湖波皱开,随波逐流浪里去。

    大唐再无燕流儿,江湖从此多了燕子飞。

第七十九章:江南第一刀

    天际甩开鱼肚白,红彤彤的朝阳从江面上爬出半个身子,把原本慵懒的片片朝霞烧成一块块通红的烙铁,突然又颦眉倦作羞答答的新娘子,红唇隔空吻到江面上,吻痕似朵朵杜鹃花落瓣。

    江面上安静祥和,昨夜靠着桅杆睡着的燕流儿睁开惺忪睡眼,就看见远处一叶白帆迎面飘来,白帆下垂直的桅杆前,挺立一人,一动不动似雕塑,身着麻衣,消瘦如猴,头戴一顶烟熏蜡黄色草织斗笠,遮住眉眼以上,左手搭在冒着白雾的旱烟枪杆上,烟枪搭在唇沿。

    从来只有顺水的船,何曾见过逆风的帆,何况,他的样子又不像是在掌舵,如此逆水行舟却又行得稳稳当当。

    一个人,一条手臂,麻衣斗笠,显然,他也不是掌舵的命,因为他胸前明晃晃的东西分明是一截用铁链悬挂的断刀,形同皱菊的脸上挂着一颗浑浊不堪的独眼,凹陷的脸颊顺下突兀尖起的下巴上,挂了几缕荒坟上拔高的野草,只须等风一吹,它们就要摇头晃脑。

    越来越近,那如雕塑般的老人突然一瘸一拐地拖着右边身子空荡荡的袖子走到舱前拽出锚绳掷入江中,船,停了下来,也挡住了燕流儿的去路。

    “大江大湖何其宽广,您老何故非要挡在此处。”

    燕子飞一直盯着那人看,见此,又伸手去把帆绳系牢了几分,以防即将入江要面对的大浪,眼见这老人抛锚挡路,不由得有些恼怒,说出口的话,尾音就环绕在了唇沿。

    “江湖路广,但很多路,别人走得,你却走不得,而且你现在该停船了。”

    老人抬起左手取下斗笠,随意往身后一抛,露出来的整张脸果然还是皱菊一般干瘪,头上仅剩的几根白发果然也如长在沙漠里突兀的芦苇,简直不可思议。

    “岸还尚远,何故劝我停船?”燕流儿哪里还看不出来者不善。

    毒蛇一般的独眼盯着燕流儿,独臂解下脖间铁链悬挂的半截银光,把断刀拿到手上,仰头看了看天,说:“起风了,要变天了,水面上摸爬滚打的行家里手都知道,这是要下雨了,在江湖中行船,冒雨前行可不是什么明智之选。”

    “逆水行舟也不见得有何高明,况且,此刻晴空万里,老天爷再大的能耐,也左右不了江湖,莫非您老常常诓人?”燕流儿笑了。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连拖着鼻涕的黄口都晓得。”

    老人的话才刚荡到湖面,本来平静无波的江面突然就皱起层层波圈,晴朗的天空风云突变,一团团棉花凑成层层乌云,遮天蔽日。

    风,东南风,从小家碧玉的水乡女子变作饱饮黄沙的西北大汉。

    起风就有浪,何况是狂风,船摇摇欲坠,桅杆连帆欲倒,吱吱呀呀的声音已被风声吞噬。

    雨,就这么下来了,开始连成线,然后倾盆倒扣。

    碧波转白浪,层层而叠,狂风夹暴雨,拍打帆船欲裂,燕流儿一只手紧紧拽住桅杆,另一只手抓住解下来的剑鞘,死死盯着老人手中的断刀,不敢有一丝一毫松懈。

    “我叫段缺,你也许听说过我。”

    老人的声音没有被风雨淹没,它比风雨更响亮。

    燕流儿自然听说过他,尤其是他的刀。

    独臂刀段缺,江南第一刀,大唐第一刀!

    一柄断刀,抽刀断水水更流。

    抽刀断水不难,难的是断水不起浪花,这需要刀够快,手够快,心够狠,内力够强,至少也要丹元境的高手!

    本以为是个凶神恶煞的壮汉,谁料竟是眼前这个形同枯槁的老人,跛脚,独臂,独眼,断刀,果然天残地缺,贴合他的名姓。

    燕流儿的脸色已变得煞白,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段缺的对手,单论内功,自己就绝非段缺的三招之敌。

    轰隆隆,响雷轰下明亮的闪电,将天际撕裂。

    刀光比闪电更明亮,弧度漂亮得像一道彩虹,斩开层层白浪,粒粒雨珠,燕流儿耳中只听得清泉流响般的悦耳之声迅速充斥,凌厉霸道的刀光就劈到了眼前,躲闪已来不及,只能倒神双脚勾住桅杆,挥动剑鞘往上一提。

    虎口一麻,剑鞘掉落,肩头吃痛,双眼昏花,身子变得一轻,整个人连同被斩断的桅杆倒飞而去,砸进江水中,瞬间被狂风暴雨吞噬,白浪掩头淹没,意识开始变得模糊,身子不受控制地往下沉,双眼一片黑暗。

    在黑暗往水下沉落,突然又感觉到肩头被人抓住,一把提起带出水面,再睁开眼时,已被重重地摔到船板上。

    风消雨歇,天已又恢复晴朗,一弯彩虹弧挂大江天际,江面还有些波浪挣扎。

    身旁的独臂段缺吐出一口浓浓的旱烟,烟味辛辣刺鼻。

    “风停了,江湖依旧还有余波,前方的路,风雨恐怕少不了,你既然醒了,现在就走吧,用我的船。”

    “你不杀我?”燕流儿看着自己右肩破烂衣服下触目惊心的刀痕,实在想不出来段缺刀下留情的理由,以及将自己捞出水面的原因。

    “你应该听说我的规矩。”段缺一瘸一拐地走到船沿,又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

    “当然,独臂刀段缺,一刀不二,但你第一刀已在手下留情。”

    “我其实并不是永远只出一刀,也不是非要出刀。”

    “但你已经出刀。”

    “因为二十四桥令,也因为君命如山。你没死是因为冠军侯爷当年曾经放过一个打家劫舍的草寇,仅此而已,但这一刀以后,段缺依旧欠燕家二十六条人命,这其中,包括冠军侯的项上人头,你是燕家的种,一年也好,十年也罢,等你有把握让段缺劈不出刀的时候,尽管来取,我等你。”

    “原来,绿林草莽,英雄豪杰,也不过是朝野的鹰犬而已,呸!”燕流儿怒目而瞪。

    “你最好现在就走,浪涛从不等人,风雨也是,张君桀的追兵应该快到了。”

    段缺摔下这句话,从江里抽回原来抛下的锚绳沉铁,丢到船板上,纵身跳下船,脚蹬船沿,跃到断桅的船上。

    捡起那柄剑鞘射来,然后飞身入江,独臂背在后腰,踏浪而行,几个起落间,追到了那根被砍断入江的桅杆,单掌拍江起数丈高浪,桅杆如箭,带着他的人,疾射而去。

    远了,没了。

    帆船经他方才那一蹬,船头帆向调转,缓缓前行,正如燕流儿来时一样,一路向西。

    余浪拍船,哗哗作响,它因风起于江河湖海,又因风逐流,没有人知道它是在挣扎呐喊或是哭泣,也许是咆哮,也许是狂欢,也许在记挂风的恩情,也许在记恨风的愚弄,但它,终归身不由己。

    遥远的天际灰蒙蒙的,似乎又下起了雨,燕流儿的头顶却依旧晴朗,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燕流儿抓住落在身旁的剑鞘,挣扎着爬了起来,看着段缺人影消失的方向,咬破了嘴唇,眸沉如水。

    是日,黄昏,终于到达巴蜀地界。

    但燕流儿却瞪大了双目,只见远处江中,一条巨大的青蛟破水而出。

    这里,叫作枫林渡。

第八十章:姑苏刀狂沈啸

    姑苏城外,寒山镇,午时一刻。

    “轰隆隆”,凭空一阵响雷,闪电瞬间将乌云密布的天空划开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然后,豆大的雨珠倾盆而下,雨声敲打着瓦片、石街,唰唰作响。

    雨声大,但马蹄声更大,三骑疾马自寒山镇的东边飞驰而来。

    “哒哒哒”,马是三匹快马,大宛的种,枣红的色。马头冲破雨帘,马蹄踏飞一街流水,马尾恰好把溅起的水花甩到身后,前腿跃起,后腿蹬地,裹夹风声、雨声,水花、落雨。

    纵马的三人,一身蓑衣,斗笠将整张脸遮了大半,露出来的那一小半,全都一模一样,同样是一道疤,由腮到唇,狰狞可怖,是刀疤。

    刀,他们三人的右手都握着刀,刀鞘漆黑,只空出左手来控住马绳,娴熟的骑术。

    三匹马刚奔过街心四米,“吁”!当头的人吁呼一声,手勒缰绳,快马刹时嘶鸣扬蹄而顿,“吁!吁!”,身后的两骑紧随他后。

    “他在那里!”

    当头马匹上那人扬手一指。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街心朝北的巷子里,有一个人,站在那里,想必就是他口中的那个“他”。

    这人,也披一身蓑衣,绿蓑衣。

    也戴斗笠,青箬笠。

    也遮了半张脸,也有刀,但他的刀没有鞘,就那样光着刀身,双手把刀抱在怀里,那是一柄长如剑的刀,刀身通体漆黑。

    “你知道我们要来?”

    马上之人的语气寒冷。

    “知道,钱塘三煞拿了别人的银子就一定会帮人办事。”

    那人不紧不慢地开口。

    “你不逃?”

    “为什么要逃?我在等你们,哈哈。”

    那人突然笑了起来,露出的半张脸正好能看到他洁白的牙齿。

    “你不怕死?莫非你不知道江南第一刀都已经命丧我们的刀下?或者说你自认自己的刀法比刑天成更厉害?”

    三道狰狞的刀疤已紧皱起来,愈发狰狞恐怖。

    “怕,怕得要命,但我更怕麻烦,所以我宁愿拼命也不愿留着麻烦,虽然,你们三个还远算不上麻烦,至于刑天成,他的死,跟你们三个狗腿子根本没有半分钱关系,你们,呸!”

    那人说完,朝身前吐了一口痰,那痰又浓又稠,恶心极了。

    这恶心的浓痰落地随流,正好流到马蹄上。

    “哈哈哈,浓痰配走狗,妙极!”,那人见此,颇为高兴,张口狂笑。

    “传闻姑苏三狂中的刀狂沈啸最为狂妄,果然如此!杀!”在马上说话的那人,挥手虚劈示意。

    话音一落,三人齐身而起,足点马背,身作鹰扑,空中抛鞘拔刀,漆黑的刀鞘里却是明晃晃的轻刀,雪白明亮。

    唰!唰!唰!三道刀光带着煞气,朝那小巷劈去。

    那人抬起头,见三道凌厉刀光劈来,刀气铺天盖地。眼中寒芒一凝,左手掀飞斗笠,带起水珠飞溅,蓑衣绳解,露出了一身紫衣,原来是个偏瘦青年。

    紫衣青年人脚底生风,右手握刀,竖刃落地斜成半角,刀尖拖地而奔,“哗!”,划开两道水花,啪啪啪啪!踏破一巷积水,迎着三道刀光而去。

    这时,三道刀光也劈了下来,一左一右,朝腰肩而斩,而中间的一刀则直取青年人面门。

    青年顿身翻刃破雨,切开一粒粒水珠,“嘡嘡嘡!”,黑色刀刃硬生生地挡住了劈来的三刀。

    黑刀与钱塘三煞劈来的三刀相接,紫衣青年挡刀的瞬间,沉肩使力,黑刃翻转,搪开三把刀。

    人却继续朝前奔去,直奔出一米开外,突然一歪,蹬住左边的巷墙,半空中借力,鱼跃龙门,空翻回身,人未落地,又一脚蹬在右边的巷墙上,左右左右,去时如雷,来时如风。

    人未至,掷刀先行,待刀飞到钱塘三煞身前,人也到了。

    握柄,横刃,脚如生钻,人刀在空中不断极速旋转,宛如一朵绽放的黑莲在高速回旋。

    黑莲旋过钱塘三煞,瞬间停了下来,落地生花,恰好在先前被抛飞的斗笠前绽放,“花”,自然就是紫衣青年。

    紫衣少年看也不看身后一眼,捡起地上的斗笠,拍拍斗笠上的雨水,又戴到了头上,刀,又抱到胸口,慢慢悠悠地朝巷子里走了去。

    啪!啪!啪!漠北三煞同声而倒,脖子上的刀痕又深又长,喷出来的鲜血被雨水击落,随洪而去,随洪而淡,终了无痕。

    此时,风消雨歇,一弯七色彩虹挂到紫衣青年离去的巷子尾,弧度和色彩都足够精美。

    夏季的风雨就是如此,来时快,去得更快,青箬笠,绿蓑衣,斜风密雨不须归。

    紫衣青年走出巷子就再也走不动了,因为他的眼前挡着一个人。

    女人,绝美的女人,全身湿透了的绝美女人。

    他对女人从来就没有免疫力,特别是漂亮的女人,何况,这个女人不仅美丽,而且还性感。

    更要命的是,她还对着他笑。

    “糟了,真要命”,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再走了,脸上唇角不禁一抖,脸色都瞬间苍白了起来。

    “咯咯咯,大名鼎鼎的沈啸也有害怕的时候么,这可真有趣。”

    这女人不仅笑,还开了口,眼睛里充满了挑衅和戏谑。

    紫衣青年将斗笠放了下来,他的脸色果然很苍白,看着眼前的女人,很不自然地开了口。

    “沈啸也是人,而且还是实打实的男人,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遇到你这样的女人也会害怕。”

    “哦,难道,我会吃了你们么,咯咯咯。”这女人又笑了起来,银铃般的笑声可真要命。

    “你当然不会,但百花门的凤姐儿她会,不仅吃肉,连骨头也吃,我可怕得紧。”

    沈啸已将抱着的刀递到女人的面前。

    女人接过沈啸的刀,笑着说:“很不幸,这次正是凤姐要吃了你,你敢不敢去?”

    沈啸自嘲一笑:“我虽然害怕女人,但我又对女人充满了兴趣,所以,就算是非常害怕,对于漂亮女人,我还是会选择不要命,所以,刀已经递给你。”

    “来人,备轿,请沈公子!”

    女人的话一脱口,从街南冲出了一顶红木朱漆大轿。

    六个漂亮女人,抬着大轿奔飞而来,一转眼,就到了沈啸和那女人身前,赤、橙、绿、青、蓝、紫,加上沈啸跟前这女人的红衣,宛如彩虹。

    轿子落定,沈啸也不多话,径直钻入了轿中。

    “起轿!”

    七人一轿,朝镇南飞了去。

第八十一章:凤姐江南第一美

    春方至,彩凤楼第一层的花儿却已开得灿烂,千朵万朵压枝低,独缺了那流连的戏蝶翩舞和娇莺恰啼。

    不对,狂蜂浪蝶们都在二楼,因为二楼有更漂亮,也更迷人的花儿和娇莺。

    交杯换盏,嬉笑娇嗔,昏歌艳舞,除却白花花的某些东西之外,还有白花花的银两和数以万计的钱贯。

    果然是个吃人的地方!

    “来了来了,各位爷儿,艳绝江南,才冠天下的凤姐来了!”

    一个龟奴从三楼奔了下来,一边跑一边叫唤。

    在他身后的楼梯顶阶,露出一对白鞋,鞋上是藕般的玉踝,一步一阶。

    女人,白裙着身,白纱遮面,曲线玲珑,步生莲容,抱一方墨漆古琴,下了楼。

    正是这彩凤楼的头牌,也是这彩凤楼的老板娘,更是江南第一用毒高手,百花门的门主,彩凤凰!

    “好!”,楼上宾客们顿时掌声雷动,万众瞩目。

    凤姐却对这些掌声和叫好声视若罔闻,顾自走到楼中心的歌台上坐下。

    摆琴,焚香,落帐。

    “铜壶更漏残,红妆春梦阑,江上花无语,天涯人未还。倚楼闲,月明千里,隔江何处山。”

    红唇缓启,齿舌切气,唱的是一曲“后庭花·拟古”,曲唱罢,琴声起。

    先是《春江花月夜》开弦,搁奏又转《梅花三弄》,突然拔弦《阳春白雪》,转瞬之间,起调《十面埋伏》,紧弦暗扣,指缓音慢,已变成《汉宫秋月》,上弦余音未消,葱指一捻,下弦转曲《广陵散》。

    众人听之,方陶醉在春江明月初升,一叶扁舟,一点渔火,在月下随水漂浮的自在,突然,就看到了寒梅迎霜傲雪,疏影弄月,暗香轻度,清奇挺拔的桀然,心潮瞬间一紧,不料,却又听到了离乡背井,凄凉中夹杂着离别后的思念,如泣如诉。宾客感如己遭,不禁黯然神伤。

    就在这时,琴声突转,已是那身陷十面埋伏,耳听四面楚歌,空有拔山之力,可惜英雄气短,别姬自刎,痛何如哉的愤然恼羞。

    众人愤然于胸,热血翻滚,立马听到了聂政刺王的侠肝义胆,上三下三,弦荡绕梁。

    众人正听得如痴如醉,突然,琴声戛然而止。

    “怎么回事,大爷我正听到精彩处,怎么就不弹了,这彩凤楼的生意是不是不想做了!”台前的宾客中,一胖乎乎的中年男子拍桌而起。

    “聒噪!”,凤姐嘴里吐言,手指翻动,作那兰花捻,中指触弦一弹,“叮!”,琴声带着白光破风而去,刹那间,就到胖子身前。

    “噗!”

    胖子喷出一口鲜血倒下,刚才还叫喧的喉咙,已经破了个洞,正往外溢着鲜红的血液,凤姐中指上玉玳瑁也没了踪影。

    这时,一红衣女子抱着一柄无鞘黑刀跑上了楼,奔到歌台前半跪而禀:“门主,人,我们请来了!”

    凤姐听到红衣女子的禀告,葱指夹弦扣琴,头一抬,冷冷吐言:“请他上来!”

    “是!”红衣女子正欲转身。

    “百花门凤姐高超的琴艺沈某总算见识到了,尤其这广陵一曲,当真如嵇康再世。”

    沈啸已上了楼来,看着歌台抱手而言,话虽恭维,语气却淡极了。

    “此处人多,请沈公子移步楼上。”

    凤姐走出了歌台,也不去看沈啸,径直走上了楼阶。

    走到一半,突然停住了脚,回身对着红衣女子说:“茶儿,叫人清理一下,还有,将刀还给沈公子,沈公子的狂刀,你抱不动!”

    说完才又继续抱着古琴朝楼上走去。

    “是!”红衣女子听命奔到沈啸身前,双手恭敬地将黑刀递到了沈啸面前。

    “哈哈哈,有趣有趣!漂亮的女人果然很有趣。”

    沈啸笑着接过了刀,也踏上了楼阶。

    不一会儿,奔上来几个龟奴,把那胖子的尸体拖走,留一个龟奴,手中拿着水盆毛巾,把那些血迹擦得干干净净。

    这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宾客们又继续了狂欢,在彩凤楼,这样的事,他们早已司空见惯。

    沈啸上得楼来,楼上原来是个厢阁,弥漫着幽幽兰香,恰若女儿香,不禁缩鼻闭目深嗅。

    “啊”

    他舒服地长吁一声。

    “哼,刀狂沈啸原来是如此一副狗熊样,看来我是请错了人!”

    凤姐已从内里走了出来。

    沈啸听到凤姐出言相讥,也不气恼,顾自走到桌前坐了下去,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哈哈开口。

    “即便是狗熊,即便你是看错了,但你已把我请来了,而且,我这人有个臭毛病,看见了女人就绝对挪不动腿了,特别是像你这样蒙着面的女人,如果看不到真容,我就算是死了,也绝不会走的。”

    沈啸的话说完,凤姐就把脸上蒙面的白纱取了下来,眼如星灿,眉如炭描,鼻挺唇薄,腮生浅霞。

    凤姐果真是个绝美的人儿!

    沈啸见到这绝美的脸蛋,眼睛已经瞪直了,笑着说道:“难怪人家都说姑苏寒山有条吃人的美女蛇,你这脸,只看一眼,我的魂就被勾了去,只怕真会被你吃喽。”

    凤姐对沈啸的话语不以为意,薄唇弯勒,嫣然一笑,来到桌前,在沈飞浪的对面坐下,缓缓开口。

    “你已不必再故作登徒浪子,我请你来,是要你代我去一个地方。”

    果然,无事怎会请人登这三宝殿。

    沈啸听言眼神一凝,嘴上却依旧是漫不经心的语气,侧头反问凤姐:“去哪里?”

    “竹生桥。”

    “去干嘛?”

    “杀人。”

    沈啸和凤姐一问一答,突然变得急促。

    “杀谁?还有,帮你杀人的好处?你知道的,我这人,从来都是在杀人与被人追杀中徘徊,我为我要的东西杀人,他们也为他们想要的东西来杀我,所以,我只在乎你这里有什么我想要的东西?”

    沈啸的话,慢了下来。

    “我要你去帮我杀了二十四桥的花满溪,你想要的东西我也有,女人,你梦寐以求的女人。”

    凤姐也慢了下来。

    “你知道红药在哪?”

    沈啸瞬间坐直了身子,脸色认真了起来,眼睛里散发了熠熠光彩。

    凤姐见此,低哼一声,戏谑一笑,红唇启齿:“当然知道,你要找的红药,现在就在竹生桥桥主花漫溪的床上!”

    “但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杀李青衣?而且,你已经把红药的消息告诉了我,就不怕我不帮你么?”

    沈啸并没有因为得到消息而失去理智。

    凤姐神色一冷,盯着沈啸,“我要杀他,是因为他偷了我的东西。我也敢确定,你一定会去,因为你是沈啸,而且,红药在我们手里,你不得不去,你要想弄清楚你叔叔沈路十年前为何会在楼兰不明不白地死去,就一定要找到红药。”

    “我果然已经被你这条美女蛇吃定了,告辞!”

    沈啸抱刀起身,走出了厢房,他却没发现,他转身以后,凤姐的嘴角勾起了一抹诡异的弧度。

第八十二章:当年楼兰江南故

    明月夜,短松冈前,二十四桥之一,竹生桥,竹生阁前,一片潇湘竹林,细枝金节,月光下,叶影重重。

    竹生阁中,红烛昏罗帐,花漫溪此刻正躺在挂着罗帐的榻上,一身的酒气。

    他的怀里搂着一个娇艳的女人,这女人却没有睡着,用手指尖来回抚划着花漫溪的胸口玩,似乎,这是她极大的乐趣。

    突然,红烛光影摇曳,罗帐扬角,“呼”,一阵风吹进了竹生阁内。

    “公子,起风了,公子,起风了!”

    女人轻轻地摇晃着花漫溪的脑袋。

    花漫溪睁开了眼睛,按下女子的手,弯臂将女子一把搂进怀中,低下头来,深深地嗅了一下女子秀发中的清香,开口说道:“红药,这是这个月的第几次了?”

    把头埋在他胸口的女子抬起眼,乖巧地回答:“公子,第二十三次了。”

    “哈哈,红药你可真有能耐,自从带回了你,这二十三次里,哪一次都差点儿要了我的命,乖乖,你可真是我的克星呀!恐怕我,早晚要因你而死。”

    花漫溪笑着打趣,惹得红药羞红了脸。

    这一个月以来,二十三个人,全是冲着红药的性命而来,但都已倒在花漫溪剑下!

    “来了!”花漫溪嘴上虽然说笑,耳朵一动,听风入耳,拨开红药,掀开被子,鲤鱼打挺,横空一翻,已破开纱帐,下了榻,一把抄过榻前的衣裤、腰带,一边穿鞋,一边侧头对着红药说:“乖乖在这里等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去去就来。”

    竹林,月色皎洁如水,花漫溪走进来的时候,沈啸已经站在了那里,他的影子和竹影搅在了一起。

    沈啸看到花漫溪走开,用嘲弄般的语气说道:“你和我有一样的臭毛病!”

    花漫溪停下脚步,看着沈啸,缓缓开口,“男人,谁都有这样的臭毛病!我知道你是谁,我听说过你的刀,你走吧,我不想和你交手。”

    “恐怕走不了,你已看到我的刀,我却还没见到你的剑。”沈啸的语气突然一冷。

    “我的剑,只给该死的人看!这里,这一个月以来,已有二十三个人见过,而且,他们以后也不会再有机会去见别的东西。你,还不该死。”花漫溪的语气也冷了下来。

    “我人既然来了,也见到了你,狂刀总该见一见潇湘剑。”话说完,刀也握在了手中。

    突然,原本明月当照的夜空,飘来一朵黑云,云遮月,竹林瞬间一片漆黑。

    刀光,斩着竹影而来,影影绰绰。剑影,荡着竹叶而去,影如梭织。一黑一银,缠绕,撕咬,角劲。

    “叮”!刀剑相接,电闪星火。

    乌云飘过,明月又露出了皎光,夜,凉如水,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竹影前静,突起蛙声一片。

    狂刀已见过了花漫溪的潇湘剑。

    凶满江湖的二十四桥潇湘剑,原来是一柄竹剑,潇湘竹。

    “我杀不了你。”

    沈啸的刀又抱在了怀中,他这一次竟然不再猖狂。

    “我也奈何不了你。”

    花漫溪的竹剑也已挂回腰间。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坐下来喝一杯,除非你的竹生阁中并没有酒。”沈啸笑着。

    “酒确实已经没有了,这一个月以来,我的剑给人看一次我就喝醉一次,整整醉了二十三次。就在今天清晨,我已把最后剩下的一坛竹叶青也喝了个精光。不过,茶好像还很多,特别是苦涩的普洱,我历来只喝它,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花漫溪口中说着话时,人已转身朝楼阁走去,沈啸摇头一笑,紧随其后。

    入喉苦,回甘醇,突香返鼻。

    “好茶!”一盏普洱已落入了沈啸喉咙,泡茶的是花漫溪,倒茶的却是红药。

    沈啸喝下了一杯茶,盯着红药,开口道:“我来此,是为了红药姑娘而来,特有一事相询。”

    花漫溪微微一笑,举起茶杯向沈啸示意,然后自己饮了下去。

    “你已不必问,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就算问了也没用,因为我自己也已问了她不下十八次,她只记得箫声。”花漫溪放下了茶杯。

    沈啸急忙问道:“箫声,什么样的箫声?”

    花漫溪对着红药点头示意,红药也才开口:

    “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两个姓杨的银甲兵将我拖出白龙堆。”

    红药说到这里突然哭泣了起来,掩面抽抽涕涕好一会儿,才停了下来。

    沈啸待她停止哭泣,又开口问道:“可知那箫声吹的什么曲子?”

    “隐约听得,好像是那‘碧’啊!”

    碧后面的内容还没来得及出口,红药已经倒在桌上,气绝而死,后背插着一支玉玳瑁。

    “唰”,一道黑影从楼栏处一闪而下。

    谁!花漫溪动了,沈啸也动了,两人一前一后,跃出了竹生阁,直追出了二十米。

    却哪里还有黑影的半点儿踪迹,只有明朗的月光星光铺满一地。

    “不好!调虎离山!”花漫溪大叫一声,抽身折返奔了回去。

    沈啸听到花漫溪这一声大叫,瞬间也意识到中计了,当即紧随而奔。

    两人回到楼上,果然,红药的尸体已经不见了!

    “到底是谁,竟然能在你我眼皮底下来去自如!”花漫溪看着沈飞浪说道。

    沈飞浪也是一脸困惑,眉头紧皱,突然,他眼中精光一闪,沉声道:“我也不知道是谁,但我却识得那玳瑁,跟凤姐今天弹琴时手指上戴的一模一样!”

    “走!”花漫溪也不废话,招呼一声,先动了身,两人乘着月光,一路奔到彩凤楼前。

    奇怪!本该热闹非凡的彩凤楼,此刻却黑灯瞎火,悄无人息。

    沈啸和花漫溪推开门,走了进去。

    “卟,卟…”

    门顶上落下好大一阵灰泥,正巧落在沈啸的身前。

    沈啸瞪大了眼睛,借着月光,他看到房中到处结满了蜘蛛网,桌椅板凳,楼阶窗台,全是厚厚的灰尘。

    这可真是见了鬼了!自己离开之时,这里还一片歌舞喧哗,怎么,才离开了一天不到,突然就变成了废置多年的破楼!难道,自己在做梦?

    “啪”,他朝自己脸上抽了一下,疼,火辣辣地疼,这,不是在做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你确定你今天是从这里出去后,找到的我么?”花漫溪转头回来正好看到沈啸的举动,强忍着笑声问道。

    沈啸听花漫溪这一问,瞬间就噎住了,缓了一下,才开口回答:“我确实是从这里出去的,当时这里一片喧闹,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却已变成了这个样子,难道,蜘蛛能在半天的时间内结这么多网!还有这些灰,从哪儿来的!”

    ……

    “真是活见鬼了!”沈啸说完还补了这么一句,低头思索。

    鬼!没错,他这句话一说完,他就见到了鬼,而是还不止一个。

    呼,凭空吹来一阵阴风,三个鬼齐刷刷地出现在了他身后,七窍流血,披头散发,脖子上是一道又深又长的刀痕,手里还提着三盏灯笼,冒着幽幽绿光的灯笼,七星灯笼!

    钱塘三煞排成一行,直挺挺地就站在他的身后!花漫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消失不见。

    沈啸感觉身后一股阴凉,猛地一转身,就看到了这三个鬼,不惊反笑。

    对着“钱塘三煞”说:“想来阎王爷也不喜欢长得太丑的人,所以你们三个又跑了回来,你们回来也就算了,为什么还每人都偷偷带回了一只缩头乌龟。”

    “去你姥姥的沈啸,你他娘的才是缩头乌龟”中间的那个鬼竟然张口说话了!

    沈啸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指着开口的那个鬼,笑着说:“只有缩头乌龟喜欢装神弄鬼,可惜,我从来都没有装神弄鬼过,所以,‘缩头乌龟’这响当当的名号我可担不起,只好让给‘诡面三狐’了。”

    “算了,他娘的,不好玩。”

    三个鬼把脸一抹,露出了真容,原来是三个面瘦嶙峋的老头,中间那老头笑嘻嘻地问起了沈飞浪:“你怎么知道是我们,难道是我们三人的易容术出了毛病?”

    沈飞浪哈哈一笑,指着三个老头说道:“你有见过从鬼门关回来还提着七星灯笼的鬼么!”

    “原来是这灯笼!”左边的老头晃了晃手中的灯笼。

    沈飞浪看着三个老头,突然一个劲儿地摇着头说道:“奇怪,奇怪!”

    “奇怪什么?沈啸莫非疯了?”右边的老头看着沈啸的样子,不禁出口想问。

    “一天的时间都不到,楼会完全变了样,半年不见,狐狸竟然变成了走狗,这难道不奇怪么?”

    沈啸还在摇头叹息。

    三个老头这下总算听明白了,沈啸原来在变着法地骂他们三人。三个老头也没有因此而气恼,不约而同地苦笑一声。

    中间的老头叹过气后,接着对沈啸说:“唉,如果狐狸被人喂了药,莫说变成走狗,即使变成饿狼也没什么可奇怪的,而且,说不准还要把自己的老朋友吃掉。”

    “你们竟然被唐门的七星老人喂了毒?”

    花漫溪竟然已凭空地出现在诡面三狐身后。

    先前说话的老头转过身去,面色一紧,嘴角抽动。

    “没错,要不然谁会愿意提着这么一盏灯笼来见自己的老朋友!”

    花漫溪走到沈啸身旁,斜眼瞥着三个老头,问道:“他为什么要给你们下毒。”

    “因为他。”中间的老头伸出手来,手指指着沈啸,紧接着又对着沈啸继续说道:“老朋友,你可知道,你的命现在已经抵得上我们三条命。”

    沈啸听他这么一说,笑着反问:“那你们想不想要我的命。”

    “想,当然想,但我们宁愿不要命,也一定要自己的朋友,活着的朋友。你现在说说,这世上还有没有这样的缩头乌龟?”左边的老头开口的语气显得颇为自嘲。

    “再也没有,只是可惜了,我恐怕马上就要失去这样的老朋友,你们看看身后。”沈啸的刀,已拿在手中,眸凝精光,盯着诡面三狐身后的街道,那里,烟雾霭霭。

    那里,躺着一具棺材,鲜红艳丽的棺材,红如血,艳如绸!对着沈飞浪的棺头上,画着七颗黑星,排成勾子形状,和诡面三狐手中所提灯笼上的一模一样,令这一具棺材更加诡异阴森。

    更为诡异的是,不管是沈飞浪还是花漫溪,还有诡面三狐,谁也不知道这口棺材何时来到了这里!

    “不想死的话,十年前楼兰的事就不要再查,能活着,就该感到庆幸,也该珍惜!”

    女人的声音,声音凄厉阴森,竟然是从棺材里发出!花漫溪耳垂一动,这声音,他很熟悉,是红药的声音!

    “红药?”

    花漫溪试探地问了一声。

    突然,黑雾翻滚,变得浓密起来,把红棺裹得严严实实,棺材凭空浮了起来,“咻”地一声,黑雾裹着棺材,疾速向街头飞了去。

    “追!”

    沈啸和花漫溪异口同声,说时迟那时快,话起身动,两人一前一后,腾身追了出去。

    黑雾棺材的速度奇快无比,沈啸和花漫溪借脚发劲,轻功使了全力,依旧只能看到黑影不断地缩小,最后隐入月色中,消失不见。

    沈啸见此也不再打算继续追,脚蹬身下的墙头,空中神龙摆尾,燕子回巢,一个翻身落到了地面。

    他刚落地,唰,花漫溪衣扫风,轻身落足他的左侧。

    “我听得出那是红药的声音。”花漫溪人刚落地,话音就起来。

    沈啸侧过身子,看着花漫溪,眼神猛地变得凌厉起来,沉声问道:“我关心的是,你和那位红药姑娘的关系。”

    听到沈啸这一问,花漫溪突然笑了起来,撇了撇嘴,笑着说:“你不必紧张,我认识她,是因为每个男人的臭毛病。但我买回了她,却是因为我家丢了东西,而且丢了整整二十年。”

    “什么东西?”

    “人。”

    “什么人?”

    “我的姐姐,花弄月!”

    “这和红药有什么关系?”

    “红药是当年最后一个在楼兰见到我姐姐的人。”

    “谁告诉你的?”

    “凤姐。”

    “她怎么肯告诉你?”

    “因为我偷了她最贵重的东西。”

    “什么东西?”

    “她的心,我偷了她的心,却又不想娶她,这,就是她要杀我的理由。”

    沈啸问,花漫溪答,问得快,答得也快,不假思索。

    沈啸的刀又抱在了怀里,脸上的凌厉已经消失于无,取而代之的是困惑不解。

    花漫溪反而一脸云淡风轻,开口说道:“其实,我和你应该已经绑在了同一条船上,这也是早前我不想和你动手的原因。”

    其实他的心里已经疑云丛生,小小百花门竟然敢得罪天下第一杀手组织,二十四桥,其背后,到底有什么依仗?

    “但我实在想不通,你姐姐的失踪,和我沈家大案有何关联。”沈啸依旧满脸思索之色。

    花漫溪不紧不慢地开口说:“现在,我们只有一条线索,诡面三狐,七星老人!”

    诡面三狐,他们并没有跟上来!

    “走!”沈飞浪话一出口,转身抬腿欲奔,右腿刚离地,左腿就再也提不动,花漫溪也一样。

    因为,他们刚转过身就看到了女人。

    绝美的女人,凤姐!

    站在那里,手里提着一盏灯笼,七星灯笼!

第八十三章:男人养蜘蛛

    万万没想到,艳绝江南的凤姐,竟然也是七星老人的走狗,可真让我难以理解呀。”沈啸摇头苦笑。

    花漫溪却一言不发,反而是凤姐她自己开了口:“因为彩凤凰是女人,而且是个爱钱如命的女人,更是一个被乌龟王八蛋骗了的女人!”

    她的声音变得尖锐,特别是“乌龟王八蛋”这五个字,分明是撕裂喉咙,咬牙切齿,才磨出来的,犹如一柄利刃,直刺花漫溪的心脏。

    被刺了心脏的花漫溪,缓缓抬起头来,看着凤姐,眼神复杂。

    在他看向她的眼眸中,有责骂,有嫌弃和鄙夷,有愤怒,有欲望……唯独没有爱,没有暖,没有阳光,没有人间的四月天!

    花漫溪终于还是咬了咬牙,推开沈啸,走到了凤姐的面前,抽出环腰的软剑,一手递到凤姐身前,开口道:“我欠你的,你现在尽可以全部拿去。”

    凤姐昂着头,“呸”出一口唾沫,完完全全地喷在花漫溪递剑的手臂上,突然眼神一凛,迅手接过软剑,反手就往自己的脖间抹去。

    银光一闪,割下一撮秀发,抬头将秀发一缕一缕地朝花漫溪脸上撒去,突然就笑了起来,笑声起来的同时,脸庞滚下一颗颗泪珠。

    “从今往后,再见问刀戈。”

    凤姐的嗓音没有哭腔,而是笑意,酸透了的笑声,她扔下软剑,提着那盏七星灯笼,转身朝街头走去。

    这一刻,风也潇潇,月也悠悠,星散夜阑干。

    “精彩,精彩至极,哈,看来,凤姐不仅弹得一手好琴,更是演得一手好戏!”

    不合时宜的是,沈啸竟然在此刻鼓起了掌,开口讥笑。

    “你说什么?”

    花漫溪刚蹲下去捡起宝剑,就听到沈啸在身后嘲笑自己,瞬间转过身来,满脸黑气,眼神冰冷地盯着沈啸,握剑的手已经青筋暴涨。

    沈啸的刀,却依旧抱在他的怀中,对花漫溪欲动刀兵的姿态,视若无物,用不咸不淡的语气吐出话来:“我说你被骗了,你自己好好看看自己手。”

    花漫溪抬手一看,手指尖已变得色彩斑斓,宛如彩虹,竟然是彩凤凰独使的百眼蜘蛛的剧毒!花漫溪试着一运内力,哪里还提得起半分,只觉体腹虚绵无力,心脏跳得噔噔扑撞,隐隐还有一股钻心的疼。

    百眼蛛毒,噬心掘脉,七日而亡!

    “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花漫溪的语气瞬间变得有气无力。

    “我为什么要跟你说?我已经救过你一命,就当还了你请我喝的那杯普洱的恩惠。”沈啸淡淡地回道。

    对呀,他为什么要跟自己说,他们是朋友吗?当然不是,甚至连一起站在这里的原因,也只是因为他们要找同一个人而已,刚才如果不是沈啸在此,彩凤凰根本都不用演这么一场戏。

    看着花漫溪的一脸颓然,沈啸笑道:“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去追你的老情人,给她跪下磕头求饶,也许她见你可怜,念在旧爱欢情上,会给你解药。”

    “那我宁愿去死。”花漫溪已将软剑围到腰间。

    “那么,你只能选第二条路了,蜀中唐门。”沈啸说完这句话,抱着刀,自己走了去,看也不看花漫溪一眼。

    “蜀中唐门,好地方,我们也要去。”从巷子里闪出三个身影,却是诡面三狐那三个老头,朝沈啸跟去。

    沈啸突然停住了脚步,回过身来,指着花漫溪,笑着说:“你们三个老乌龟要去唐门求解毒,却为何跟着我?你们应该跟着他。我只是又饿又困,想要去找一家客栈吃饭睡觉而已。”

    “难道你不去?”

    “我去唐门干嘛,我又没有中毒,更何况,蜀中最近已经够热闹了。”

    “狂刀沈啸难道就是这么对待朋友的?”

    “也不全是,得看是什么样的朋友,对待装神弄鬼的朋友,沈某向来如此。”沈啸说完,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了去。

    “说到底还不是怪我们三人为七星老人办事。”三个老头腹诽喃怪不已,终于还是没有跟上去,而是转头走到花漫溪身前。

    花漫溪看着三个老头,苍白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开口道:“你们其实错怪了他,你们中了毒,跟着他反而更危险,至于他的仇人有多少,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

    花漫溪言尽于此,不说二话,顾自朝街尾走了去,正是入蜀的方向。

    诡面三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跟了上去。

    富贵客栈。

    沈啸拐过两条巷子,转个弯,就看到了这四个字,挂在一盏昏黄灯笼下的栈帷上,随着晚风荡荡忽忽。

    “掌柜的,一间上房,喂,掌柜的!”

    沈啸刚走进门,就看到柜台前站着一个身形魁梧的大汉正伸出手去摇那趴在柜台上睡着的掌柜。

    “他娘的,哪来的蜘蛛,真晦气!”

    只见那大汉迅速抽回本在摇晃客栈掌柜的那只手,往地上一甩,甩落一只拇指大小的蜘蛛,通体漆黑,背甲和绒毛在烛光下闪闪发亮。

    那黑蜘蛛一落地,八足齐动,背甲迅速朝沈飞浪脚前冲来,距沈啸约莫半米,瞬转首尾,向沈啸的大腿射来一团绿液。

    早在进门之时,沈啸就已觉得此间古怪,见那大汉把蜘蛛甩袖而出时,已在暗暗提防。

    此刻见这蜘蛛射液而来,不敢大意,长刀落手刺地,右手撑刀,宛如牛尾甩蝇,离地而起,整个人,头下脚上,撑刀悬在了空中,躲过那绿液。

    不作迟疑,右手拔刀,身子在垂倒时,猿猴荡树,空中翻滚,落地一刀,劈向那黑蜘蛛,黑蜘蛛甚为灵活,八足撑地而弹,躲过了这一刀。

    沈啸抬脚便踩,又被蜘蛛避过,爬到那汉子身前,钻进那汉子的裤腿中,再不敢出来。

    “狂刀果然名不虚传,沈家的刀法果然精妙。”大汉盯着沈啸,语气却不阴不阳。

    沈啸也紧紧地盯着这汉子,冷冷开口:“看来,不仅女人会养蜘蛛,男人也会养蜘蛛,就连不男不女的东西也会养蜘蛛,难道,毒物比男人好玩?比女人有趣?比男女更刺激?”

    那汉子没有回答沈啸,紧唇拢嘴,吹了一声低哨,哨声一响,方才那黑蜘蛛,从他的袖口爬了出来,附在他的指尖擦足磨背,他用另外一只手温柔地点抚着蛛背。

    这才抬眼看向沈啸,依旧是不阴不阳的语气开口:“因为蜘蛛有时比女人还娇柔,比男人还勇敢,比男女之间更为透彻,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帮我取了你的命!”

第八十四章:人面不知何处去

    “那么,你是想要沈某的这条命咯?”

    沈啸似笑非笑地看着这玩毒蜘蛛的男人,心中已然明了,此人想必就是江湖中凶名赫赫的唐门五毒堂堂主飞天蜘蛛朱弑。

    “非也,凤姐托我给沈大侠带话,你想找的杨家后人,此刻正在剑门关不远的枫林渡,你若去得及时,或许可以救他一命。”

    这人甩下话来,拔身便走,沈啸倒也不拦。

    得此消息,他此刻只寻思红药说过的话,那姓杨的两个银甲兵。

    凌云山下,李青衣手刃唐门二人之后,忽然收到一封飞鸽传书,背起石碑,转身往枫林渡方向而走。

    枫林渡。

    但见巨大的青蛟破水而出,朝自己扑来,杨易汇聚全身力量,猛劈长安刀,直面青蛟。

    叮!

    火光四射,青蛟竟然毫发无损,与此同时,后背一冷,却是黑袍人劈掌而来。

    “小小丹元境,便让你见识见识绝城境的厉害!”

    话未落,掌已至。

    “我来助你!”

    杨易被黑袍人掌劈倒退之时,青衣江中突然响起三声暴喝,三道人影飞身而来。

    正是沈啸、刑问,和李青衣。

    四人瞬间与黑袍人缠斗一块,却无法奈何黑袍人半分。

    就在四人即将落败之时,一道黑影飞身而来,与黑袍人对上一掌,黑袍人落地提起杜少丘,飞身青蛟头顶,二人一蛟,顺江而去。

    四人来不及去追,黑袍人已消失在视线里。

    “我叫楚独孤,跟我来。”

    救下四人的是个黑衣老者,自称楚独孤。

    四人随楚独孤而走,到了一个叫做渡剑山的地方,楚独孤将事情来龙细脉一说,原来却是沈啸和李青衣的师叔。

    李青衣也才知道自己与沈啸竟然是师兄弟,皆是从孙思邈,想来孙思邈神龙见首不见尾,浪迹江湖,不知收了多少弟子。

    在渡剑山待了三日,刑问似乎有什么心事,告辞离开。

    但杨易三人却留了下来。

    杨易留下来是因为楚独孤说要教自己领悟刀意。

    拜师之后,一连好几天,杨易心烦意乱,在楚独孤的草庐前踱步,一来是听到刑问带来的消息,挂念远在长安的叔父安危,二来是婉儿至今下落不明。

    下雨天,雨扣茅檐,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小雨连成线,绵如帘,把天地笼成一片灰蒙蒙,山水尽数黑白。

    茅草屋旁的瀑布依旧川流不息,悬崖落泉,空谷流响。

    此时已是四月光景,人间四月芳菲尽,但飞来峰是个宝地,位高而暖,瀑布旁的十来株桃花依旧艳丽,此刻飘雨纷纷,却起花香阵阵。

    杨易收回看花的目光,站在茅屋矮檐下侧身抬眼望去,只见前方松林旁的剑冢里,碎石残碑中,一个锦衣人半跪在雨中,正在扒石掘土,在他的身旁,黑面雨伞的旁边,摆着一个漆黑的长条木盒。

    任凭雨水淋湿面庞头发,从他满是胡须的脸庞划到下巴滴落,只顾低头掘土。

    但看此人衣服,想来,也是渡剑山弟子,瞬间来了兴趣,不顾细雨纷纷,提步走上前去。

    “不想死就站住,春眠剑内十步,近身者死!”

    半跪在泥石里的那个人突然扭头一喝,这一下,杨易看清了此人面容,除了满脸的胡茬外,浓眉大眼,面似刀削,倒是个长相俊俏的人,可惜被那乱如杂草的胡须一盖,加上眸中的哀伤之色,倒显得整个人都是颓废沧桑的气质。

    不待杨易细看,那人甩手射出一块碎石,碎石奇快无比,直朝杨易喉咙而来。

    瓢了个瓢的,杨易气不打一处来,这人实在可恶,哪有如此霸道的道理,自己尚未说话,此人竟然一出手就想取人性命。

    手往肩头一探,无形中握住长安刀,人在半空拔刀,劈向那人肩头。

    杨易的光光劈去,却只使了三分力,那人猛然一掌拍地,身旁的木盒浮地而起,杨易只听身后茅屋中铛啷啷古琴声响,而这时,那人起身抱住木盒,脚尖勾起地面上的黑色雨伞,一把抓住,飞身倒退三步避开杨易刀芒,伞骨收拢,单手执住一抖,雨珠纷飞,伞柄作剑。

    雨中,杨易一刀劈空,来不及变招,就见一点黑芒向自己的胸口刺来,电光火石间,仰身一倒,抬手扬刀,听得叮一声脆响,砍落一截黑乎乎的东西,却见头顶上空一道人影升空甩下木盒。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空中人影出声时,一点桃红于空中乍泄,随即一抹飞红变作千万片桃瓣纷纷而下,却是道道剑光,向杨易劈头盖脸而来。

    如此生死攸关之际,杨易却一点儿战意也提不起来,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流出泪来。

    此刻,他仿佛看见了一对深情恋人在桃花林中挥手道别,桃雨纷纷,女子的面庞梨花带雨,男子甩手毅然决然,踏马而去。

    心头止不住的悲伤,杨易根本看不见道道剑光已快落到他身上。

    “住手!”

    就在杨易即将被桃红剑光吞没时,茅屋内琴声戛然而止,楚独孤的声音怒喝而出,伴随着一道湛蓝色气浪,把漫天桃红搅了个粉碎。

    杨易这才醒悟过来,一看,那满脸胡茬的师兄从空中坠落下来,落地半跪,吐出一口鲜血,喷到他手中握住的一柄粉色长剑。

    “钟南忘你这个疯子,你真的无可救药了,素未平生,出手就要取人性命!我问你,你既然已经离开,为何还回来?”

    楚独孤从茅屋中走出,满脸雷霆,牛眼直瞪那胡茬男子。

    “近我春眠剑者,死!我回来,只是为了葬剑,只是为了看看无夕和她种下的桃花,你未将我逐出师门,我为何回不得?”

    那人捡起木盒,又用自己的衣袖去一点一点地擦拭手中宝剑,直擦得干干净净,才郑重地把宝剑放进木盒中盖上,拖着身子,颤颤巍巍地往最左侧的茅屋中走去。

    楚独孤却也没在管他,一双老眼中流露出来的全是无奈和惋惜。

    此刻,雨已停了,唯有茅檐还在滴滴答答,水珠落地脆响。

    “楚前辈,他是?”

    杨易站起了身子,望着走进茅屋的背影发问。

    “唉,他叫钟南忘,是老夫收的徒弟,也曾经是为师最引以为傲的徒弟,他本已悟到剑意,可惜呀,后来疯了。”楚独孤摇头叹气。

    “疯了?为什么?”杨易不禁感到万分奇怪,此人虽然性情古怪,但看其模样并不是完全没有理智的人。

    “还不是因为一个情字,世间多少男子汉,都是废在这情上。”楚独孤流下眼泪。

    一边说话,一边走进茅屋。

    经过一番交谈,杨易才从楚独孤口中得知钟南忘的故事,不禁鼻头发酸,为之黯然,这个钟南忘,却也是个可怜人。

    也得知自己与方才与之交手时,那致使自己无法反抗,甚至出现幻觉的莫名力量就是剑意。

    那是钟南忘的剑意,钟南忘当年悟出那剑意时,将其取名为“忘川”,只因他当时是为了忘记一个人而悟出那剑意的。

    吃饭的时候,杨易特意留了一份饭菜,想要送去给自己的这位钟南忘,楚独孤没有阻拦,反而是一脸似笑非笑等着看好戏的样子,杨易一看楚独孤的神情,又想到那钟南忘的性情,瞬间有些心虚起来,但最终还是咬牙端着饭菜前去。

    不为别的,就像套一套关于剑意的知识,倒也不怕钟南忘会再次与自己动手,先不说楚独孤在此,料想钟南忘不会任意造次,单凭自己丹元境的修为,自保也没问题。

    方才只不过是因为没有防备,又留了七分丹元力,才差点吃了暗亏。

    “站住!”

    果不其然,离茅屋还有十步左右,茅屋中就传出钟南忘的喝声。

    杨易本来是想跟钟南忘化干戈为玉帛的,这一声呵斥,心头又冒起了火,瓢了个瓢的,老子好心好意,这位大爷倒却是这般态度。

    随即将饭菜放到地上,朝茅屋道一声:“在下并无恶意,只是饭时想到钟兄并未进食,又受了伤,故送来饭菜,饭菜放在此处,钟兄爱吃不吃,告辞!”

    转身返回,决定去瀑布旁再悟一悟属于自己的刀意。

    那钟南忘心中有情,深记桃林生离死别,故剑意含情,这就是说剑意如心意,那么。自己心里有什么呢?

    杨易端坐瀑布旁的一块巨石上,放空心神思索刀意。

第八十五章:长安刀意问昆仑

    无数次的思索推测,脑中关于来到长安之前以及来到长安之后的一幕幕重演,尤其长安街上杨平为自己受胯下之辱的那一幕,杨易愈发思念地球的亲友。

    长安!长安!

    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敢妄论长安,才足以让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得以长安!

    杨易越是如此想,胸中越是热血沸腾,体内那些经过楚独孤灌输的剑气翻涌交织。

    这时,从他的茅草屋中飞出一道金光,却是长安刀,飞到头顶上空漂浮。

    杨易猛然睁开双眼,弹身而起,飞空握住长安刀,眼中爆发道道金芒,衣袖玦带无风自抖。

    “纵有万马千军,吾心似铁,濯世间万般剑影刀光,任天惊鬼泣,血流成河,拔刀!换你一世长安!”

    全身爆发无可匹敌的气势,拔刀而斩,在空中带出一挽金色长虹,挥袖一甩,长安刀化万丈金芒,劈到瀑流上,瞬间,瀑布竟然被拦腰展开,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了。

    直持续了三个呼吸的时间,长安刀飞回,瀑布重新哗哗啦啦地垂下,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杨易抓刀飘身落地,就在这时,轰隆隆,天际炸响春雷,乌云滚滚,天色瞬间暗了下来。

    紧接着,轰隆隆连炸两声响雷,一道金色闪电撕裂天际,从空中朝杨易直直劈下来,杨易拔出长安剑迎着金色闪电而去。

    他悟的刀意就是千万人吾往矣的毅然决然。

    刀身光芒大作,从中飞出千万柄宝刀虚影,把杨易层层护住,似一座巨山,金色闪电这时也已劈到,只见空中火星如烟花缤纷四射,金色闪电将无数柄宝刀劈碎,散落纷飞如雨,花花绿绿,似一道道彩色流星陨落。

    但第二,第三......七道闪电接踵而至,不分前后一起劈到护住杨易的刀山。

    “这小子这到底是悟了什么刀意,竟然惹来如此恐怖的九九天雷劫!”

    楚独孤跑出茅屋抬头看见天空中正与劫雷搏斗的杨易,大惊失色,一张老脸紧绷,全是担心和慎重。

    七道金色闪电合击的威力非同小可,直把护住杨易的刀山尽数劈碎,残留一道手指粗细的金色闪电,劈到杨易胸口,这才消散。

    那手指粗细的金色闪电劈到苏浪胸口,化作缕缕金光散开,在杨易的胸膛中胡冲乱撞,四处搅磨血肉,杨易吃痛不住,连人带剑,身子直线跌落进瀑布之下的深潭中,沉到水底,水面咕噜噜地冒出阵阵水泡,重归于于平静。

    “唉,终究没有迈出那一步,可惜了。”

    楚独孤眼见杨易被劈落潭中,摇头叹息,并不是他不想帮忙,而是这天劫遇强则强,自己进去劫区只会让劫雷变得更加强大,那样子,不但帮不到杨易,还会惹怒天道,适得其反。

    轰隆!

    但此刻天雷并未事罢干休,随着怒雷声响,一道更为粗壮的金色闪电抽空所有乌云,朝水潭直劈下来。

    “完了!”

    楚独孤见这恐怖闪电劈来,悲声高呼,他知道这下子杨易是死定了。

    呼声一落,风往南边来,刮起桃林花瓣翩翩,似一双双缠绵共舞的蝴蝶,水潭开始咕噜咕噜地冒着水泡,而谭边地面上开外,散落漫山遍野断剑碎铁开始剧烈地抖动,似蜜蜂振翅,然后无数残缺铁片尽数浮起,飞到水潭之上,汇聚一起,形成一把巨刀,模样和杨易的长安刀极为相似。

    金色闪电划破苍穹劈下,眼看就要劈到水潭。

    哗啦!

    杨易破水而出,而空中的长安刀的碎片就在此刻散开,化为道道光芒,汇聚杨易手中。

    “一刀长安!”

    杨易挥剑冲向金色闪电。

    楚独孤只听得噼里啪啦乱响充斥双耳,但见空中杨易一人一刀的影子闪动,劈碎点点金芒,那金色闪电竟被杨易杀得节节败退。

    而杨易手中的金色长刀似有无尽吞吸之力,把那些被劈开的点点金光尽数吸纳。

    “天道欲置苍生化枯芦,我代苍生问天道!”

    杨易人在半空狂笑连连,似一个睥睨天下的君王,将金色闪电劈开,劈碎。

    “劈刀求长安,我自笑昆仑!”

    杨易狂声大笑,突然舍弃手中宝剑,徒手去抓那金色闪电,撕扯,捏碎,竟然将那点点金芒尽数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

    直吃了满满的三五口,全身尽散金光,整个人,如同披上一身金甲,随后,无数金芒汇聚额头,形成一道指头大小闪电形状的印子,射出缕缕耀眼光芒。

    到了这时,天空已然云淡风轻,一切异象尽数消失。

    杨易这才从半空中飘然落地,长安刀已不见踪影。

    “哈哈哈,恭喜杨兄弟悟得刀意,寻得自身大道,却不知这刀意叫何名字?”

    楚独孤立马飞身前来,大笑道贺,一张老脸笑成了深秋野菊,看得出来,他这是真的为杨易高兴。

    “晚辈愚钝,全拜前辈教导有方,此道皆因晚辈心念故乡故人而悟得,晚辈唤它‘长安’。”

    杨易躬身行礼,体面的话,他当然不会吝啬。

    “哈哈,看来,剿灭幽冥府指日可待!”

    楚独孤毫不掩饰此刻的喜悦。

    而那最左边的茅草屋门也在这时打开,钟南忘抱着他的木盒走出,直往剑冢碑林而去。

    先前杨易闹了那么大动静,钟南忘从始至终却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一直待在那茅屋里。

    一连五日,杨易都沉寂在无我悟刀之境,巩固自己的刀意,楚独孤每日都进来密室查看,见到杨易在感悟,就没有打扰杨易。

    刀如人,亦有喜怒哀乐,锋芒随心,心随气,气强而锋盛,气在意,意动而气变,天子执剑一怒则伏尸百万,英雄执剑虽千万人独往矣,意在杀而气所伐,在攻在守,在平在陡,意所在而气所成,则锋所指。

    气无定形,剑有所型,身随心动,剑随身动,秋枫卷落叶,春风拂杨柳,则飘则柔则缓,怒浪卷涛三千雪,磅礴而疾,快慢强弱全看剑气所指,意至而剑至......

    杨易经过连日连夜的领悟,终于对剑意有了更清晰深刻的理解。

    这一日,楚独孤又进到密室,杨易已睁开眼。

    “杨兄弟,十日之后,咱们该去唐门了,这两日你好好休息。”

    楚独孤一脸凝重,虽然教了杨易关于刀意的领悟,但他一直不肯承认是杨易的师父,心中似乎有什么忌惮。

    “发生什么大事了么?”

    苏浪站起身子。

    “唐门与巫蛊奴已经准备动手了。”

    楚独孤面沉如水。

第八十六章:不夜城有猫腻

    反正还有十日光景,杨易决定出去透透风,自己实在已太久没有呼吸新鲜空气。

    也不知道李青衣和沈啸最近如何,是否还在渡剑山,若是有机会,杨易倒是挺想与这两人一起大醉一场,不知为何,他总觉得那两人身上有一种自己很喜欢的气质,或许,那叫做江湖气。

    走出密室,走出草庐,是个晴天,空山新雨后,晚来夕阳照。

    “春眠不觉晓,往事云烟邈,终南望,终难忘!”

    阴雨之后,雷霆消尽,晚阳又挂西山头,飞来峰因杨易雷劫导致的狼藉一片,在金黄的绒晖中,显得一片萧索,松树林歪倒了大半,桃花林里满地落瓣断枝,到处是碎石,好在杨易当时是在水潭之上,劫雷的中心离茅屋还有一段距离,又有楚独孤保护,是故茅屋得以完好。

    尽管遍地狼藉,但瀑布依旧垂响,哗哗啦啦,夹着新泥的芬芳。

    杨易走出茅屋的时候,钟南忘已把宝剑葬好,人也已蹲在满地落瓣的桃林中,正在用手把那些残瓣从碎石断枝中扫拢到一起,似乎并不在意那些碎石已割破他的手掌。

    “你欠我整整一十八株桃树,无夕当年种了十八天,我希望下次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种好了桃树,不然,休怪我不念师父恩情。”

    钟南忘头也不回,脱下了他的上衣铺到地上,把那些桃花捧进衣服里,包好,抱在怀里,起身就要往山下走去。

    “钟兄,保重!”

    稍作迟疑,杨易终于还是道出了珍重,已从楚独孤口中听得此人的故事,他现在只觉钟南忘既可怜,又可爱。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钟南忘弯身捡起地上一片桃叶,吹的不知是什么曲子,呜呜咽咽,如泣如诉,吹叶声连同他的背影渐远,终于消失在山道上。

    自此,一连三日,杨易再也没有见过钟南忘。

    “杨兄弟!”

    这日黄昏时分,杨易在密室里练完从系统得到的天罡刀法,刚从密室走出,就听到了沈啸熟悉的嗓音,走出茅屋一看,只见山道上走来两个人,身上衣物一黑一青,青衣人背负石碑,正是沈啸和李青衣,但看两人的步伐沉稳有力,身形自若,便知二人这些时日以来,武功又有所长进。

    “放肆,没大没小,我如今师从楚长老,你们该唤我为师叔!”

    杨易久未逢得故友,心头自然无比高兴,但他有心戏弄二人,故作一脸严肃。

    “额,这个,那个”

    沈啸本来一脸的热切变成了窘迫,经杨易这么一唬,瞬间僵在了那里,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突然双眼咕噜一转,笑道:“杨兄此言差矣,家师与楚长老乃是师兄弟,你我同辈矣!”。

    “噗,哈哈哈!”

    杨易再也憋不住,嗤笑出口,他倒真的忘了这一茬。

    孙思邈和楚独孤是同辈,沈啸这骚包拜张漂芦为师,论资排辈,和自己一样。

    李青衣也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

    沈啸突然笑道:“杨兄尽可诓我笑我,待你下了飞来峰,恐怕就笑不出来了,此刻飞来峰下就已堵了百来个师兄,都等着和你一较高下,若不是楚长老堵在山门,师兄们早冲上来把你这怪物开膛破肚啦。”一脸幸灾乐祸。

    却原来,自那日杨易悟得长安刀意,引来渡剑山史无前例的天劫之后,加上之前的剑冢奇观,上至各峰峰主,下至渡剑山打杂扫地的,都想要上飞来峰一探究竟,看看到底是何等人物能引来如此惊变,好在楚独孤往山道上一趟,谁也不敢越雷池半步。

    经沈啸这么一说,杨易顿感头疼,他也不想这么惹人注目,关键是实力不允许。

    并不惧怕这些人寻上门来,只是这人数一多,处理起来肯定麻烦棘手,现在只能指望自己的楚独孤可以只手遮天,把这些事压住了。

    “哈哈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雪来明日扫,管那么多干嘛,倒是你们俩,不会也是前来寻我比试吧?”杨易故作洒然一笑。

    沈啸将原本的嬉皮笑脸一收,正色道:“那倒不是,而是唐门近来有了动静,咱们该下山了,不过,当前最要紧的是你这里有没有酒,沈某已经快要渴死了。”

    这可把杨易难住了,楚独孤这老头平时又不饮酒,飞来峰莫说美酒佳酿,就是粗制滥造的烧刀子也寻不出半滴。

    “算了算了,此处无酒不打紧,你我三人何不下山去痛饮一番,说来惭愧,自入门以来,常为家师打酒,渡剑山下有一小城,名唤不夜城,多次往来,沈某对城中酒肆都已熟络。”

    沈啸笑道。

    于是三人一起往飞来峰下走去,令他们奇怪的是,山下并非和沈啸先前说的一样,此刻只有楚独孤坐在那山道上闭目养神,却不见什么百来个弟子,想来,是楚独孤使了什么手段。

    杨易将自己要和好友下山之事知会楚独孤,楚独孤也没有加以阻拦,只叮嘱几句注意安全,不要忘了十日后启程前往唐门的大事。

    便放三人离去,倒也正常,巴蜀六百里地界,皆是渡剑山眼目,算是十分安全。

    下得千层阶,又行了不到半里路,就已到了沈啸说的不夜城。

    不夜城不算很大,入城就是一条长街,沿街两旁而去,全是酒肆、青楼、客栈、商铺之类的楼铺,此刻华灯初上,花花绿绿的灯笼满街都是,倒有几分不夜城的意味。

    沈啸轻车熟路,带着杨易二人径直就往一家唤作“忘川居”的酒楼走去,三人刚走到忘川居门口,还未进门就已听见里面的吵闹声,似是有人在打骂另外一人。

    “来了,您嘞,贵客三位!”

    这时已有一个店小二打扮的精瘦男子跑出,点头哈腰,沈啸素来阔绰,自怀中掏出一贯钱,抛给那小二,道:“春暖的屠苏,八月的秋玉露,窖沉的易水寒,都给爷各来三坛,爷儿今要不醉不归!”

    “明了,爷您三位里边请,暂坐稍候!”小二得令而去。

第八十七章:不夜城主钟南忘

    “你这个逆子!”

    杨易三人刚迈进忘川居的门,就听到楼上的呵斥之声,随即,就是桌椅杯碗摔碎的响声,然后是女人的哭泣。

    杨易抬头一看,只见二楼正中间的厢房,一个身穿白衣的年轻男子气呼呼地摔门而出,捂着自己的左脸奔下楼,扬长而去。

    把杨易三人看着一愣,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倒也懒得多管闲事,寻了靠里一张桌子坐下,店内其他吃客对此熟视无睹,好像早习以为常。

    “来嘞客官,上好的酒!”

    这时店小二已从曲尺柜台后抱出酒坛而来,因为沈啸点了太多,这一趟他只抱住了三坛。

    “请问三位爷儿还要点些什么下酒的碎细?”

    店小二把酒坛放下,又承上三只酒碗。

    “先来两碟花生,些许牛肉下酒,牛肉紧挑秋膘的黄牛。另外,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尽挑你们店里最拿手的菜都上三两样,爷儿有的是钱,只管下去备菜。”

    沈啸把腰间沉甸甸装着银子的顺带拍到桌上,彰显他曾在渡剑山胯下海口,说自己是整个江湖所有少女的梦想的气质。

    店小二埋好菜单应声而去,杨易和李青衣对沈啸此骚包行为早就习以为常,会意一笑。

    却未注意到墙角有一双滴溜溜的眼睛正紧紧盯着沈啸的钱袋。

    不多会儿,菜已陆续上到桌面,三人正准备海吃海喝,突然一阵怪风从门外刮进来,时日春暖近夏,这风却是冷风。

    随即“叮铃铃”三声铜铃响声传来,一盏绿油油的灯笼似鬼火一般飘飘忽忽,飘进这忘川居内,飘过苏浪三人头顶,往那曲尺柜台落去。

    店小二见此大惊失色,端在手里的最后一碟菜“啪”一声掉到地上,店小二却不去管那摔碎的菜碟,神色慌张地急急忙忙往楼上奔去,嘴里直呼:“掌柜的,收夜税的来啦!”

    店小二刚奔上楼,店门口阴风阵阵,走进来两个干瘦汉子,身衣一黑一白,手中都提着一盏灯笼,也是一黑一白。

    “城主收税,闲人让路!”

    那黑衣汉子进门将黑色灯笼往门上一挂,白衣汉子开口声音沙哑低沉。

    店内的食客们纷纷起身往门外跑去,显得很是害怕这两人。

    “原来是黑无常与白无常二位大人大驾光临,未曾远迎,小的该死!”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自二楼奔下来,去迎那黑白两个汉子,竟然边跑边抽自己嘴巴。

    “少和我兄弟俩玩这些虚的,张富贵,老子且问你,你儿子在哪?三日之期已到,若是不将你儿子送上城主府,就把你忘川居的地契和房契拿来,除非你想死!”

    黑衣汉子的“死”一出口,白衣汉子手中的灯笼“嘭”声而爆,从中飞出数十只黑乎乎的飞虫,扑向那店小二。

    “啊!”

    店小二只来得及呼出这一声凄厉,到底瞬间没了气,而那些飞虫尽数附在他身上咔磁咔磁地咬食起血肉,只这么一会儿,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就喂了虫腹。

    “岂有此理!”

    大唐盛世,竟然还有这等横行霸道的事,还有如此心狠手辣的恶人,杨易义愤填膺,拍桌而起。

    “哟,还有不怕死的留在这里呢,怎么,你们嫌命长?就想学人行侠仗义么!”

    黑衣汉子扭头来,双眼如蛇,盯住杨易就像盯住一个死物。

    杨易还未出手,沈啸的刀已经离开怀抱,刀光顺闪似黑夜雷电,眨眼间就已劈到黑白无常身前。

    黑白无常却也了得,就地仰身一倒,接连后翻而去,避开沈啸射出的锈刀,趁锈刀回旋之际,黑无常弹指往门上黑色灯笼一射,瞬间,自灯笼内飞出十来只乌黑蝙蝠,连同白无常先前啃食店小二血肉的飞虫,扑向苏浪三人。

    杨易起身甩袖一震,长安刀意爆发,道道金光闪耀,店内宛如白昼,那些飞虫蝙蝠瞬间纷纷掉落地面死绝。

    黑无常定身一瞥脸色一变,急声道“点子扎手!”,拉起白无常,甩手往地面摔下一团黑物。

    滚滚黑烟就地而起,弥漫整个屋内,待黑烟一散,却也没了黑白无常的身影。

    “追!”

    杨易喊声就要拔足,却被那掌柜张富贵拉住手臂。

    “求三位爷放过小的身家性命吧!”张富贵已全是哭腔。

    “我说你这老儿好不识好歹,我兄弟三人好心好意救你,怎么反倒成了害你!”

    沈啸拍桌怒骂,直瞪那张富贵,这还不解气,又抄起那椅子狠狠摔碎。

    “三位爷有所不知,您三位这下可算是害死小人啦,不夜城主不是人啊!”张富贵松开杨易衣袖,一把鼻涕一把泪。

    “沈兄但听他有何言。”

    杨易但看这肥头大耳的张富贵哭得如此悲凄,似有难言之隐,示意沈啸稍安勿躁。

    他自己也奇怪,这大唐治下,只听过县丞县令之流,何时听过什么城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张富贵把事情一五一十地托盘道出。

    却原来,这不夜城主与楚独孤,或者说与渡剑山大有渊源。

    十年前,不夜城还叫普平城,突然来了一个少年人,那少年背着一柄长剑,提一笼子,笼子里关着的是一条粉红小蛇。

    那少年对小蛇极为疼爱,日夜都带在身边,还常常对着小蛇自言自语,似是对他心爱的女人一般。

    这一切倒也没什么,可是后来有一天,那少年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然放下话来,要普平城每家每户没日没夜都点上灯笼,不准熄灭,普平城改名不夜城,那条小蛇就是不夜城的城主。

    这就已经够不可理喻了,但更为离谱的事还在后面,这少年竟然说每一年都没在城中找一个十八岁的男子献给城主,说是献,其实就是杀生祭蛇,而今年,张富贵的儿子张俊就被选到了,难怪张富贵这副样子。

    “荒唐,无稽之谈!这人既然如此胡作非为,你们难道就任人鱼肉?这里是渡剑山管辖的地界,难道渡剑山就熟视无睹?城中这么多户人家,为何偏偏选了你家儿子?你儿子既然已经被选到,你为何还放他出门?”

    沈啸指着张富贵大骂,当张富贵在诓骗他们三人。

    “小人怎敢欺瞒,爷您有所不知,那人可大有来头呢,莫说不想反抗,只因打不过他!”张富贵又继续与杨易三人解释。

    张富贵细细讲完,杨易大惊失色,原来,当年的少年不是别人,却是钟南忘,再又联想到曾从楚独孤那里听来的故事,一切了然于胸。

    当即问道:“可知不夜城主现在何处?”

    “并不在城中,却在城外西南一里的阑珊寺。”张富贵如实回答。

    杨易不再废话,眼神示意李青衣与沈啸,三人各自提上一坛好酒出门而去,徒留张富贵唉声叹气。

第八十八章:迷雾林中斗无影

    穿过花灯琳琅街,出了不夜城,月已上得柳梢头,上弦月,倒扣的芽儿,悬在七八个星天外。

    季已近夏,夜有萤火阑珊,尾灯闪烁。

    “如此夜色,倒让我想起在江南时,常随师姐去的秋鸣山,萤火也是这般醉人。”

    李青衣已把酒坛喝空,略有几分醉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青衣这番自言自语已被沈啸和杨易,听进耳中,不由得出口问道:“李兄莫非想起了伤心事?什么秋鸣山,却不知在何处?”

    李青衣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索性笑道:“不瞒三位,我青衣山庄的事,三位想必也有所耳闻,其中诸多巨细待我与你慢慢道来。”

    于是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与杨易二人,他此刻已有几分醉意,对于交心之人又历来不喜欢遮遮掩掩,所谓朋友贵在坦诚,既然已把杨易和沈啸当做朋友,也就不再顾虑。

    “唉,江湖多秋风,千帆浪寻龙。”

    沈啸叹息一声。

    酒酣胸胆尚开张,杨易微微一笑,顾自举起右手指天笑道:“我杨易今天欲与二位兄长义结金兰,自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齐荣辱,共悲观,割心换肺,兄弟事,一肩挑,如违此誓,直教天雷轰个碎骨粉身!不知二位可否赏脸?”

    “李青衣亦然!”

    李青衣将酒坛一摔,举手笑道。

    “哈哈,倒被李兄抢了先,沈啸共誓!”

    沈啸也举起了手。

    对月指天盟誓,略有三分酒气的三人,就这么突兀地结拜成了兄弟。

    沈啸年长李青衣月余,拜做大哥,杨易年岁最小,排末。

    江湖儿女向来如此,交的就是一个对脾胃,哪管你什么有没有过生死患难。

    “话说回来,二位贤弟且说说,那钟南忘虽说与楚前辈有师徒关联,但他如此行事,天怒人怨,你我兄弟皆是习武之人。当以行侠仗义为己任,此番上阑珊寺该当如何?”

    沈啸难得如此正经,但杨易听他如此一说,只是笑笑,道:“先去探个风口。”

    李青衣将石碑背了起来,跟上了杨易的步伐,沈啸见此,也就不再多问,跟上了两人。

    越往前走,萤火越发多了起来,待转进一片树林中,萤火扑扑闪闪,三五成群,月芒竟然被这些绿莹莹的萤火盖住了,林中除了凉风惊动一团团的黑色树影婆娑,更有夜鹰布谷。

    本来安静祥和一片,待三人入林十步左右,突然,林中顿起浓雾,阴风阵阵,月色完全黯淡了下来,入耳只有风声树枝唰唰直响,入眼全是迷雾,周身三步开外已看不见东西,苏浪肩头的长安无影剑就在此刻发出阵阵炙热。

    “不夜城里寻常见,凌云山前几度闻,正是巴蜀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轻吟声中,伴随着呜呜咽咽的低沉箫声惨淡,浓雾里,数十盏绿幽幽的灯笼,拥护着一盏翠红七彩的花灯,向杨易三人疾速飞来。

    “大哥、二哥小心!”

    杨易喊声一起,数十盏灯笼已来到身前,原来是数十个提着灯笼的蒙面人,衣着有黑有白,唯独提着七彩花灯那人身穿血红赤衣,没有蒙面,是个身段有致,面色姣美的女子,左手提灯,右手端一七彩琉璃碗,扬着下巴,神色清冷。

    最为怪异的是,灯笼光芒下,这女子竟然没有影子!

    “黑无常、白无常,你们说的可是这三人?”女子瞥过杨易三人一眼,侧头朝身旁黑白两个蒙面人发问,眼神凛然。

    顿起冷风,震落两人蒙面黑巾,这两人正是在不夜城中与杨易三人打过照面的黑、白无常。

    “正是这三个猪猡,我兄弟二人本可以将他们拿下,只是...只是...”黑白二人跪地而禀,声音发抖,至后面,吞吐起来。

    “只是何事?吞吞吐吐作甚!”

    女子脸色一变,手指自那七彩琉璃碗中一弹,射出一点红芒,射到黑无常额头,黑无常瞬间倒地凄厉惨叫,身子连同面容的皮肉迅速溃烂,冒出缕缕黑烟连着恶臭,顷刻间,化为一滩脓水。

    “姑奶奶饶命,非我兄弟二人贪生怕死,实则这三人乃是渡剑山弟子!”白无常跪地磕头求饶不止。

    “聒噪,废物!”女子随手一弹,白无常躲都来不及躲,就步了黑无常的后尘。

    “岂有此理!”

    杨易本来静看好戏,暗暗提防,又凝神去搜寻箫声来源,但沈啸此刻忍不住暴喝出口,拔刀而出。

    “不知死活的猪猡,赶来我鬼雾林寻事!动手,抓活的!正好给城主今岁的祭生做三个添头,倒要请尔等尝尝本姑奶奶手中无恨碗里的忘忧汤!”

    无影女子话落手起,七彩琉璃碗光芒大作,弹出点点绿芒,似一道道萤火,铺散满天。

    呼呼!林中阴风大作,浓雾变得更浓,那些蒙面人纷纷将手中灯笼摔到地面,灯笼炸开,从中飞出黑乎乎一片飞虫,浓雾中分不清是蝙蝠还是什么怪物,呜呜啊啊,发出乌鸦一般的怪叫,全部扑咬向苏浪三人。

    与此同时,呜呜咽咽的箫声越发清晰,浓雾中,随着箫声大起,哗哗声动,似有巨大爬虫正向这边爬来,又夹着毒蛇吐信的滋滋声。

    杨易忙着招架那些怪物,扭头一看,只见浓雾中两团大灯笼一般的红光正向这边驶来,同时感受到一股恐怖气息,暗叹不妙,飞身升空,长安无影剑出鞘,金光大作,引剑垂直下刺,搅作金色旋风龙卷,把扑来的蝙蝠怪物一一击落。

    落地时,被女子洒出的如雨绿芒淋身,突觉胸口发闷,喘不过气来,身子发软摇摇欲跌。

    “哈哈,好毒!”

    这时,丹田升起暖流,游贯全身入脑,脑中恢复清明,感觉到自己的奇毒八脉神剑第一剑又充实了不少,杨易大喜而呼。

    “不想你的朋友死就乖乖束手就擒!”

    杨易像个没事人一样,正要劈刀,听得那女子呵斥之声,侧身一看,原来李青衣与沈啸已成了那无影女子的阶下囚,二人紧闭着双眼,却是昏迷了过去。

    就在这时,腥风扑面,巨大的青色蛇头从浓雾中扑出,两盏红灯笼一般的蛇眼上头顶,盘膝坐着一满面胡茬的男子,手执一柄翠玉长箫,怀中抱一小笼子,笼中盘着一条赤红小蛇。

    此人,正是杨易在楚独孤的草庐前见过的钟南忘!

    钟南忘与青蛟一起出现,难道,钟南忘也是二十四桥的人?

    钟南忘看了一眼杨易,淡淡道:“看在师父的情面上,饶你一命,无影,放他们离去吧。”

    “是,无影得令!”

    那女子应声弹指点到李青衣与沈啸胸口,瞬起两脚,要将二人向杨易踢来。

    “嘿嘿,二弟,戏演够了没有?”

    就在无影的脚即将提到沈啸胸口时,沈啸猛然睁开双眼,一把抓住无影的脚,而一旁,李青衣也已抓住无影的肩头。

第八十九章:箫声入梦

    无影被李青衣和沈啸拿住,原来二人并没有中毒,只是演戏罢了。

    钟南忘见无影受擒于人,冷笑一声,掏出长箫。

    箫声骤然而起。

    箫声入耳那一刻,杨易瞬间变得晕晕乎乎,然后,仿佛自己做了一个梦。

    梦里,叫做南凉的地方,接近妖兽山脉有一小国,名唤南诏,由赫连部落统治,都城大理,左邻山顶常年积雪的苍山,右靠名为洱海的美丽湖泊,大理城往西,是以往花香锦簇的上关,以东是常年暖风如潮的下关。

    大理城中有一口清泉,名唤蝴蝶泉,泉水清冽,周围芳草野花遍地,四季常有蝴蝶缠绵共舞翩翩于泉上,传说,这里的蝴蝶,公的为梁,母的为祝,部落中的青年男女成婚时,都要到蝴蝶泉举办仪式,共饮蝴蝶泉水。

    但此刻,年关将近,大理城却非往年的景象。

    苍山雪融,洱海水枯,上关不见花开,下关风热如火,蝴蝶泉边散落一地的蝴蝶尸体,已被日头晒得干枯,土地撕开一道道伤口,寸寸皲裂,更别说还有什么草长莺飞花香浓。

    一个叫做赫连阿诗玛的少女打开家门时,就看见一个少年赤着上身躺在炙热的街角处,这等要人命的鬼天气,地面就像烧红的烙铁,这人竟然就这么躺在街角,阿诗玛觉得好生奇怪,却也没有上前询问。

    因为她现在有更为重要的事情,听作为赫连部落首领的父亲赫连霸讲,明日,部落里集结的二百勇士就要进入妖兽山脉,猎杀那该死的夕兽,正是这该死的夕兽从妖兽山脉再次来到南诏,致使南诏天无雨,日如火,草木庄稼枯萎,水断流,南诏子民惨遭荼毒。

    而自己的三个哥哥,还有定下婚约的情郎阿飞亦在二百个勇士的队列中,阿诗玛手中紧紧攥着一条项链,正是要去寻阿飞,将自己去岁在蝴蝶泉边神庙与灵婆求来的玛瑙项链送给爱郎,护佑他明日得胜凯旋。

    路过那躺在街角的人身边时,阿诗玛不禁又多看了这人两眼,只见这人裸露着的两条胳膊甚为奇特,左臂是白色,仿佛整条胳膊都是死肉,右臂却是赤红,就像上了朱漆,他的额上有道疤,像弯弯的月牙儿,模样不算很俊美,却显刚毅。

    “你是中洲远来的客人吗?”

    阿诗玛被这人深邃诡异的眸子盯着时,终于还是忍不住停下来出口相问,看见这人下身穿的裤子,倒像往年来此的中洲人。

    阿诗玛问了话,这人却没有回答,只盯着阿诗玛,眸沉如水,看不出喜乐。

    讨了个无趣,阿诗玛只当这人是个哑巴,不再停留,甩头而去。

    到了大理城演武场时,二百个部落勇士都聚集在那里围观大祭司和两名铸剑师铸造射兽弓箭,阿飞就站在最前排,看到阿诗玛走来,立马冲出人群,拉住阿诗玛的手,兴高采烈地取下肩头一柄弯弓,笑道:“阿诗玛,你看,这是大祭司为我铸造的射日弓!”

    射日弓赤红如火,只有搭箭口缀裹了两片碧玉,绷紧的弦漆黑如墨染,整张弓精美而又劲爆。

    阿飞把手搭在弦上,咬紧腮帮拉满弦,大喝一声:“射!”,放手弦惊,阿诗玛只听空气咻咻而去,把场边矮墙射穿了个窟窿,这还是凭弦空射!

    阿诗玛喜出望外,有了这张射日弓,夕兽何愁不能射杀。

    “哈哈哈,厉害吧,大祭司说这是仿制远古射日弓战士后羿的武器,故名射日弓。不过,更厉害的还在后头,大祭司说了,待明日出发之时,他会把他历经多年打造出来的九幽箭赠送给我,到时,九幽箭搭配这射日弓,那才叫如虎添翼。大祭司说那九幽箭是专门为射杀夕兽准备的,夕兽生有九首,九幽箭一共九支,每一支都是为了射杀下夕兽的一个头颅。”阿飞显得尤其兴奋,一边说,一边指手画脚。

    阿诗玛自然也高兴,但她一想到父亲形容那夕兽的恐怖样子,心中还是止不住担忧,眉头的皱意为消,出口道:“阿飞,明日进林除夕,若是不能射杀怪物,你一定要平安归来,打不过就赶紧跑,知道么。”

    她的话本只是关切,并无恶意,没想到阿飞听后,一把甩开她的手,满脸怒气吼道:“在你眼中,难道我是个懦夫!”

    阿飞这突如其来的一吼,把在那边围观的勇士们的目光给吸引了过来,一时议论纷纷,阿诗玛只觉自己莫大的委屈,掩住落下的泪花,扭头就往家中跑去,阿飞也没有去追。

    “成了成了!第九支回炉重塑的九幽箭矢成了!阿飞,快来滴血认箭。”

    这时,大祭司大喜的声音传来,阿飞,是他唯一的儿子。

    而此刻,街角那里,那个少年依旧趴在那里,耳朵动了动,嘴角勾起一丝不屑,显然是听见了些什么,又感到不值一提,懒洋洋地把腿伸出去,舒展了一下懒腰。

    没想到,阿诗玛这时奔了过来,好巧不巧,只听“啊哟”一声,阿诗玛就被这少年给绊倒了,一头栽了下去,这下子,本来就布满泪水的一张俏脸,沾满了泥尘,又起了个包,活像一只花脸猫。

    阿诗玛本就生着闷气,这一下无异于火上浇油,爬起来也不管这人是谁就是一顿乱踢,奇的是这少年既不叫痛,也不喝骂,任由阿诗玛踢打,就像一个哑巴,脸上古井无波。

    倒是阿诗玛踢了几下之后,脚尖火辣辣生疼,这哑巴的腿就像一块铁板。

    “死哑巴,臭哑巴。”

    阿诗玛骂骂咧咧,虽然面对的是这少年,骂的更像另有其人,叫骂几声,也不见那哑巴少年有回应,自讨了个没趣,阿诗玛扭头往家中奔去,一路上又在咧咧什么死阿飞,臭阿飞。

    第二日一早,烈日不减,方圆百里依旧如在火炉中,赫连部落二百个勇士集结在大理城门口,每人手中皆端酒碗。

    族长赫连霸和大祭司点人发话完毕,大祭司从背上取下一个长条箭筒,郑重地交到领头的阿飞手中,眼有泪光闪动,开口道:“儿子,你我父子碍于族中规定,平常总是以身职相称,我已好久没有叫你一声儿子,你也好久没有叫过我一声阿爹,临行前,你叫一声于我听听吧。”

    “阿爹!”

    阿飞强忍住哽咽,跪了下去,终于把这一声叫出口,自父亲从中洲归来以后,他们父子确实很久没有亲昵称呼了。

    这时,所有人似乎才都意识到这一次进山除夕,是九死一生的任务,若非棘手万分,族长也不会让部落内二百个青壮力尽数出动,就连他自己的三个儿子,还有和他女儿订下婚约的大祭司唯一的儿子也不例外,众人尽显悲戚之色。

    “我南诏生死,皆尽交到你们二百儿郎身上了,自入冬以来,常年深居妖兽山脉的夕兽突临我们南诏,天旱无雨,河泽枯裂,夕兽残暴,常常从夕兽山下来,以我们南诏子民为食物,夕兽一日不除,我们南诏永无宁日,儿郎们,你们肩上扛着的,是我们南诏的生死存亡,你们背负的,是父老乡亲,族兄姊妹的性命,一切,拜托你们了,干!”

    赫连族长完毕,举杯仰脖将碗中酒一饮而尽,把酒碗恨恨地摔到地上,四分五裂。

    其余二百来人,尽数举碗痛饮,摔碗怒吼。

    “除夕!除夕!”……

    这时,阿诗玛从家中跑出,跑到阿飞身前,将一条项链甩给阿飞,扭头又跑了回去,显然,昨日里受的委屈还没有消去。

    阿飞把项链挂到脖子胸前,链是剔透的玛瑙串,坠是琥珀玉,琥珀内有两只蝴蝶,一黑一白,缠在一起,显然,至死时,它们依旧难舍难分。

    “出发!”

    阿飞一声令下,二百勇士浩浩荡荡。

    “记住,九幽箭中有神力,一箭藏有一重天!”大祭司对着离去的队伍喊道。

    街角那少年从始至终都斜躺在那里,看着勇士们离去,脸上看不出情绪波动,直到听见大祭司最后的喊声,眼中才闪过一丝异样。

    “昂!”

    就在这时,远山传来似龙非龙的怒吼声。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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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不良帅介绍:
系统?灵气复苏?武侠?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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