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言情小说唐砖TXT下载唐砖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唐砖全文阅读

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七节 家族第一

    程处默趁着月色走了,手提着一大包食物,他的弟兄们从来到朔方就没有吃饱过,他总是到云晔这里找吃的,虽然顾不了属下一千多张嘴,熬夜守卫的弟兄们总能得到一些意外的食物。

    何邵的屋子依然透着亮,云烨走过去,推开门,只见胖子蜷坐在火盆边,用一个小铁叉烤着香肠,香肠肥嫩,大滴的油脂从特意扎出来的小洞里往外渗,滴在火盆里燃起了一朵朵橘黄色的火苗,何劭很认真的翻烤着香肠,没有发现推门进来的云烨,他的注意力全在食物上,云烨没有打搅,就抱着胳膊站在那里看何邵烤香肠。

    把香肠放在鼻子下面闻闻香味,满意的点、点头,就举起手边的皮囊灌了一大口酒,再咬一口香肠,闭着眼睛咀嚼,模样贪婪而专注。他似乎对食物很有感情,云晔从来没有见过他浪费过食物,哪怕在长安的酒楼里,他总是把饭盘吃的干干净净,连汤汁都不会剩下,有两次,云晔和他吃完饭后,他甚至不停的瞅云烨饭盘里的剩菜,大有扑上去吃干净的意思。

    云烨认为自己找老何来做这件事,实在是找对了人,他对任何食物都不避忌,只要是吃的,他就能下肚,很好养活的一个人口关于食物云烨只听他抱怨过一次,就是军队里的饼太干,太硬,总是拉嗓子,不好咽,如果用肉汤泡着吃就是美味了,一个色鬼流氓兼纨绔能把艰苦的日子过的悠闲自得,这也是这家伙不多的长处吧。

    牲畜身上能利用的地方他从不会放过,唐人一般是不吃动物内脏的,尤其是牧民,他们认为这是不干净的东西,要么抛弃,要么喂狗,老何固执的认为这些东西可以吃,也不知他那里来的信心,自己住了一大锅牛杂,闻味道,看颜色,云烨就是饿死也不会吃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老何装了一大碗,西里呼噜的就吞下了肚子,面不改色,心不乱跳,让在场的诸人惊为神人。

    在他的强力要求下,所有的内脏都被保存了下来,看着堆积如山的牛羊内脏,老何记得跟热锅上的蚂蚁,没人喜欢他做的牛杂汤,就是白送也没有人吃,还好天气冷了下来,放一两天还不至于坏掉。

    在知道老何吃完他那碗足以要人命的杂碎汤吐得天昏地暗,连绿色的胆汁都呕了出来以后,云烨去了他的牛羊内脏库房,捂着鼻子挑了一些食材,回到自己的住处,老何虚弱的靠在门框上看云烨如何处理这些东西,他发现云烨只是简单的把牛杂清洗干净,放姜葱,萝r一起煮,不多时一锅白色的香喷喷的牛杂汤就出现在眼前,他毫不犹豫的给自己盛了一碗,一碗牛杂,吃的老何涕泪横流,揪着云晔的脖子质问,有好法子不用,非等他出丑才拿出来,是何道理?

    老何吝啬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吃香肠,猛然间觉得屋子里多了一个人,抬头看,才发现云烨就抱着胳膊在那里看他吃东西,有些不好意思,他知道自己吃东西的时候是个什么德行。

    “你来了一阵子了?”

    “在你舔香肠上的油被烫嘴的时候就来了。”

    “不许说出去,否则我会灭口。”

    “就你这吃饭的德行,满朔方城都知道的清清楚楚,你打算把这里的大唐军队全部灭口?”

    “那还是算了,老子打不过,爱笑话就笑话去,反正老子就这德行了,改是改不过来了。

    说完话,把酒囊递给云晔,拉他坐在火盆边上,又拿起一个铁签子,串上一个香肠继续烤。

    “老何你何必如此苛待自己,你把家里带来的彳卜役全都派去运布匹,粮食,也不留几个照顾你,都是娇生惯养下的,能受得了这个苦?”云烨今天才知道老何身边已经一个仆人都没有了,全部被他打发去运牛皮,羊皮回京城,再顺便运些布帛回来,不需要丝绸,那东西在朔方没有市场,这是老何千叮咛万嘱咐的的事。

    看老何不做声,云晔又说:“家里的护卫不是苦力,你不能让他们去干苦力在干的事,现在牛羊杂碎都被大军吃了个干净,你也没有什么事了,好好休息一下才是正理,钱是赚不完的,你急个什么劲啊?”

    “兄弟,你是家里的家主,你云家现在蒸蒸日上,家里的生意也做的隐蔽,书院有是一个挣名声的好地方,钱粮不愁,仕途是你不想走而已,如果有心,你现在的品级已经够高了,再爬一爬也不是不可能,云家就是原地踏步一百年,也不是我何家可以比拟的,你不知道我家里的情况,这次出来,我把家里最后的一点底子都掏出来了,不怕兄弟笑话,你嫂子的首饰都当了,如果这回生意失败,我只有死路一条,还好,兄弟你目光如炬,看得准,哥哥这回发了一笔,光运回去的牛皮,羊皮在长安就可以卖两三千贯,这一来家里就放心了。我也就安心了,那些货比我的命重要多了,家里的护卫都是老人了,知道轻重,生生死死几十年过来的感情,他们不会埋怨的。”

    又是一个把家族看得比命重的家伙。云烨回想自己来到唐朝之后的所作所为,不禁苦笑,自己千辛万苦的谋划其初衷居然与老何别无二致,可笑自己刚才还劝了老何半天。

    两个大男人窝在屋子里都没有想要说话的意思,只有老何签子上的香肠被火烤的滋滋作响。

    月已当空,香肠也吃完了,老何把云烨送出屋子,两人都抬头看天,有些忧愁,如果是一男一女的话,云晔很希望把这种感觉继续下去,只可惜身边的是一个像面包一样的胖子。

    有人在吹胡茄,这里叫潮尔,最早是两片芦苇叶子,后来逐渐就成了笛子的模样,生音哀怨,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这不好,胡茄十八拍不是一个吉祥的曲子,朔方城现在不需要哀怨,不需要复杂的感情,需要的是战士出征的雄壮,比如希特勒的军歌就很不错,哪怕是鬼子进村的音乐也远远超过了这首让人断肠的胡茄十八拍。

    就在隔壁院子,吹胡茄的就是该死的许敬宗,他在自伤自怜,还是要别出心裁的引人注意?

    不管了,他成功了,成功的引诱了好奇心比天还大的云侯爷。

    很潇洒的姿态,除了一个肥肚皮有些碍眼,其他的都好,斜靠在院子里的影壁上,披散的头发刚好遮住半只脸,月光一照,简直就是贞子在世,潮尔再发出鬼叫一样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

    “你觉得你很惨?你觉得把你弄到朔方是我故意害你的?”云烨本来想转身就走的,还是忍不住发话了。

    “下官午间还在东羊河上与家人漫溯,晚间就接到军令,要来这大漠荒垂之地,下官的命运之奇,大唐罕有。”许敬宗停止了吹潮尔,笑着对云烨说。

    “我听说过一句诗,不知你听过没有?”云晔问他。

    “若说军阵杀伐之术,下官的确不如云侯,但是要说诗词歌赋,许敬宗自信不输与人。”很牛的回答,他有这个底气。

    “有一个家伙也像你你一样自哀自怜,写了一首诗,前两句就是,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和你现在的处境很相似哦?如果有机会,你们可以谈谈,会找到共同语言的。”

    许敬宗搜素枯肠怎么也想不起这两句诗的出处,从诗里得知这也是一位朝官,为何自己会不知道这两句不错的诗呢?一定是云晔现写的,来难为我。

    “云侯可否把全诗赐教,好让下官开开眼界。”他打定了主意要云烨难堪。

    “全诗是这样的,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怎么样,还有几分意思吧?”

    云烨不用担心许敬宗会知道这首诗,韩愈还不知道在哪那,云烨可以用他的悲哀狠狠地抽许敬宗的脸。

    诗是好诗,许敬宗学富五车,自然是识货的,云晔还作不出这样老辣的诗,更何况,这首诗是一个上年纪的人作的,这可以肯定,自己竟然连这样的好诗都不知道,真是活该被辱,他虽然傲,但是在学问上却不肯荀且,随即低身向云烨致歉:“下官的确孤陋寡闻,不知这首诗出自何人之手?我朝还没有因为上奏被贬官的先例,难道说是前朝官吏?”

    “那人叫韩愈,这不是重点,我想要对你说的是,你不缺才干,短短一月朔方城为之一新,你居功甚伟,但是你为何不把你的才干用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你到书院的目的我很清楚,你心里也明白,既然你起了不该有的想法,接受反击也就顺理成章,书院不是一个用来施展权谋的地方,有一个,我会清理一个,哪怕用一些手段,你只要肯低下身子做事,少操些闲心,你的仕途不止于此,你想想吧,我说话懒得绕圈子,总觉得那样很蠢,你如果认为我羞辱了你,你就来报复,我接着,只是下次就没这么轻松让你逃过去。”

    不管许敬宗如何想的,云烨有自己的骄傲,作为一个历史上不存在的人,他才不在乎将来的历史会变成什么样子口他离开了许敬宗的院子,只留下发愣的许敬宗。他有些累了,准备回去睡觉,他完全没有发现就在墙外最黑暗的角落里,有一个人正在看着他的背影目送他离开…”

第八节 鲁班锁

    九月,关中平原上还是草木葱笼之时,朔方古城已经下了第一场雪,纷纷扬扬的大雪,覆盖了整个草原,今年草原上日子并不好过,先是大旱,紧接着就是蝗虫,虽然没有关中的蝗灾那么可怕,也损失了好多的牛羊,草不好,自然牛羊的膘情就不会太好。颌利平灭了叫嚣的最激烈的几个部族,用他们的人头传檄四方,草原安静了,没有其他的声音了,在须自得意满的时候,他亲爱的弟弟突利已经暗中和大唐签订了盟约……。

    李靖不见踪影,李绩也不见踪影,就连朔方古城的大头子柴绍也从众人的视线里消失了,大唐朝廷一片祥和,大家忙活着为太上皇李渊准备寿诞,没人理会那几位失踪的人,全当他们去秦岭里为李渊打猎去了,今年收成不好,难道说还不允许大家用野味来凑一份礼物?

    云烨就在朔方上蹿下跳,谁能想到堂堂的太上皇,专门用军报,千里迢迢的到朔方催债,不就是几两金子吗?还把利息算了个清楚,这已经不是驴打滚的利息了,这是鲸鱼翻身的利息,凭什么连你夜半尿频都算在我的头上?你少找几位美女,至于尿频吗?

    柴绍面色古怪,薛万彻,薛万仞哥俩表情木讷,估计已经傻掉了。

    都是老何造的孽,他家的车队浩浩荡荡的在长安城里四处炫耀,说是塞外的胡子人傻钱多,要多好骗就有多好骗,一匹麻布就换三头牛的传说一出,长安市上一片哗然,老何家早就破败了,自然不会在乎贵族的脸面,干脆撕破脸就做了商贾,让大家羡慕之余,不免多了几分鄙视。

    老何是在严格遵循云烨的说法,就是不吃独食,自己已径捞了一大块子肥肉吃得满嘴流油,自然要拉上穷弟兄们一起吃肉,只有人多了,这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认识老何的都知道,那个胖子纨绔还没有这样的眼光,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当他们知道大名鼎鼎的三害之首云烨就在朔方,齐齐的闭上了嘴巳,只是快马联系家里在朔方的子弟,想知道详情。

    长孙见到云烨挣钱总是眼红的,这回不好找李二给云烨施压,因为李二当恶人的次数太多了,太多了就会伤情份,这小子现在恐怕就是在长安,也会远远的躲开皇宫,上次太上皇还说起云烨欠他钱的事,有些失落,说这小子现在也不进宫了,可能早忘了他这个老头子。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找云烨要债的军报就是这么来的。

    皇家总想在所有的事物上插一脚,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控制欲在作怪,还好,长孙现在还知道了用太上皇来做幌子,稍微掩饰一下自己对金钱的浓烈渴望,这说明她还没有堕落到无所顾忌的地步。

    大唐有好几万官吏,她似乎只认准了云烨一个人来坑,在柴绍,薛家兄弟的眼中这是宠信的标志,家书一般的勒索信让他们几乎崩溃,皇家对云晔不见外啊,这种亲密的关系,不是钱可以换来的,李家的女婿柴绍心里也生出那么一丝嫉妒,他从未被李渊或者李二勒索过,他认为这是一种幸福。

    云烨不这么认为,他总是被欺负,这让他胸中充满了怒火,自从他来到大唐,遇到的全部是强力人物,虽然他也可以虐待一下比自己弱小的人,自认为比这些野蛮的古代人高了那么一点层次的他,实在是做不出来,哪怕在陇右踹别人屁股的时候,他也不会忘记给那些人一点补偿,长孙没有给补偿,等价交换这个词不存在于她的字典里。

    云烨让自己安静下来后,继续看那封勒索信:听说草原上有一种紫色的羔羊皮,皮质轻柔,做成大氅,显得高贵大方,让他在朔方留意一下,弄上百十张,回来好做几件衣服,还有一种叫淫羊董的药材具有强身健体之效,挖上几车,回来熬粥喝,至于报酬嘛就从那些赌账里面扣除,剩余的就随便拿几车草原上多的没法数的牛黄充充数,他老人家也就将就着认了,长辈嘛,在后辈身上吃些亏也是应该的。

    看到这里云烨立刻想昏厥,淫羊蓉好办,草原上很多,您老人家把他当饭吃也没关系,来的时候孙思邈找人挖了好多,可以满足需要,壮阳嘛,那个男人不需要呢?紫羔皮云晔手里也只有七八张,那东西太少,草原上不产紫羔皮,只有一些从西域来的商队里有,价格不菲,就这几张还是云晔咬着牙买下来的,准备回去给奶奶辛月她们做几顶帽子。至于牛黄,老何宰杀了几千头牛,才找出来不到十斤牛黄,你们要几车?

    “云侯何须忧虑,太上县从不向臣下开口要东西,这次太上皇发了话,不光是说给云侯一个人听的,是说给朔方五万将士们听的,能替太上皇分忧,是我等臣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要说只是几车俗物,就是要颓利的人头,我辈也当倾尽全力,紫羔皮?牛黄?老夫就不信穷搜朔方千里之地,会找不齐这些礼物?”

    柴绍是好人啊,大好人,能自动把黑锅扛起来的人都是好人,知道他想在老丈人面前表现一下,有些吃云烨的醋,老丈人要东西不找他这个女婿,而是找云晔这个不相干的外人,这让他觉得自己被边缘化了。

    薛家兄弟更是摩拳擦掌的要表现,薛万彻已经开始往外走了,边走边对柴绍说:“大帅且请安坐,末将这就到周边百十个部落走一遭,区区几车礼物还不在话下。”

    皇帝的马屁云晔不想拍,但是你不能阻拦别人拍,尤其是这种可以为自家解难的马屁云烨觉得多多益善。

    “薛将军,您这一趟顺便也弄些牛羊回来,咱们的肉干储备还有些不足。”云烨追出去对薛万彻喊。

    礼物有了着落,心里自然愉快,这次的军报是李渊的命令两年来第一次走出了皇宫,长孙明白,李二明白,李渊也明白,这是他们试着和解,试着相互信任,只是方式有些粗暴,当然是对云烨而言,皇宫里的几位大概不会考虑一个小小的侯爵难处,他们只是需要这个机会,而云烨是唯一可以提供这一平台的人选。

    大人物,大人物的麻烦解决起来才要命,玄武门之变,把李家的亲情泯灭的一干二净,以至于唐王朝从李二开始直至灭亡,他们的皇位传承都是充满血腥的。

    前面有车后面就个有辙,所以李治接着杀,武媚娘再接着杀,然后到了李隆基没多少兄弟可杀了,就建造了十六王宅,把兄弟当猪养起来。

    李二杀兄,杀弟,杀子,杀女,他的心恐怕早就全是窟窿了吧?一个正常人遇到这些事,不变成疯子,或是变态才怪,李二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成了天可汗,不能不钦佩他的坚强,或者他就是一个天生冷血的人。

    老庄他们不许云烨单独出去,尤其是在朔方这座烽火边城,最远只能来到城墙上远远看看大草原。雪后的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反射着刺眼的白光,有几根枯草,艰难的露出头,旋即被几只喜鹊衔了去,装点它们的新居,野兔在雪地上趟出一条条雪沟,大概饿极了,连头顶的老鹰都不顾了,只是在努力的寻找可以吃的草籽。

    关中不再有补给运来了,一尺厚的大雪阻断了所有的交通,唯有战马才能在雪地上艰难的行走,薛万彻这次的巡视,看来不容易,不过他有一颗向皇帝献媚的滚烫雄心一定会战胜眼前这些小小的麻烦。

    军营里现在乱糟糟的,军士们把能穿在身上的东西都穿上了,每个人看起来都像一头来自洪荒的野兽,有些笨拙,更多的却是凶悍。

    柴绍带领的是李家的起家军队,其中就有五百玄甲,以前只在历史课本上见过,现在见到真容,让云晔对这冷兵器时代最完美的杀戮机器有了详实的认知,全身铁甲,也叫十三铠,胸前有两片明晃晃的护心镜,遮住要害,不光是人披重甲,就连马也是全身甲胄。云烨上前拎了一下,很重,连人带马的铁护具至少有八十斤,看玄甲骑兵身材并不高大,身负重铠却天下无敌,也不知是何道理。

    作为军营里的闲人,处处受欢迎,所到之处无不笑脸相迎,让幸苦干活的孙道长极为不满,这位送一把精致的弯刀,那位给一条镶着大块舍银的腰带,还有几个五大三粗的士兵给侯爷送来一个精美的木盒,一看就是檀香木做的,放在手里沉沉的压手,推辞不掉,只好收下,又吩咐赏赐了这些士兵一些酒食,自然是皆大欢喜。

    云烨总觉得那个给自己盒子的士兵有些古怪,回到住处,从礼物堆里翻出了木盒,打开一看,大吃一惊,木盒里居然是一把鲁班锁,还是十二柱的,云烨对这东西很熟练,在工厂里没少用公家的材料做这些小东西,自己就用机床加工过一组经典的六柱鲁班锁,里面奇奥无穷,不想在这里见到,让他有一种恍然隔世之感。

    吩咐老庄去找那几位军士,那几午人却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种诡异的情况云烨还是第一次遇到,长安没有鲁班锁,早在制作麻将的时候云烨就考察过大唐玩具市场,没这东西,是谁送过来的?

    按下第一个锁柱,移开第二根,云烨随手解开鲁班锁,发现在鲁班锁中心的空隙里夹着一张纸条,打开看,上面只写着三个字,白玉京。

第九节 复杂与简单

    白玉京是云烨从李白的诗里撷取的一个名词,据说是月亮的别称,他很喜欢这首诗里的空灵气质,特意记住了他,在朝堂上为了平息胸中怒火,随口编造出来的一个神仙地,知道的人只有朝堂上的那些人,谁料想在这荒僻的朔方居然也有人知道白玉京的事。

    大唐的朝会怎么跟筛子似得处处都是窟窿?腹诽了几句朝廷高官的大嘴巴,云烨一时间产生了一种要捉弄人的心思,吩咐老庄找来一位木匠,他打算做一套十五柱的鲁班锁,然后再看看对方的反应,再考虑要不要拿出二十四柱的让那些土鳖们开开眼,他很期待这个故事的结果。

    能做出完整的鲁班锁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人才了,更何况混入军营把这东西交到云烨手上,这需要一个周密的计划,要知道云烨是不出军营的,他可不愿意被突厥人的探子悄无声息的把脑袋割掉当酒杯,小命他一向看得很重。

    听候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后,老庄全身都被汗湿透了,他不放想象侯爷出事后的情景,回想到贼人离侯爷只有一步之遥,他就后悔的狠狠在自己脑袋上捶个不停。

    制止了老庄的自残之举,好言安慰他几句,都是家里来的老人了,不必为这么大的一点小事自责,云烨相信,如果真的发生了危险,老庄一定会挡在他前面,这就够了,自己是后世的一个小人物,现在混到了有人替自己去死的地步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后世的那些戴墨镜的保镖,有几个会替自己的雇主去死?欺负弱小倒是一把好手。

    “侯爷,咱把这事上报给大帅吧,这是他的地盘,小的就不信把那几个贼人找不出来。”

    “老庄,你没弄明白一件事,这些人似乎对我没有恶意,如果有,你现在看到的就是我的尸体了。如果贸然上报,必然会结仇,没有必要和不熟悉的家伙结仇,这不合算。他们送来的东西很奇特,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小贼可以做到的,这里面有很深的智慧,似乎要考教我的见识,那就来比试比试吧。”

    鲁班锁是一个很奇特的玩具,相传早在春秋就出现了,可惜已不可考据,有很多的人相信,现代的建筑模型就是从鲁班锁里得来的灵感,总之这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没想到他们居然研究出十二柱的锁来,让人惊讶,要知道他们没有电脑做模型演算,只能靠自己的大脑来搭建一个三维模型,一步步推演,步骤极其繁琐,这需要很精密准确的思维。

    木条很快就做好了,在木匠打磨完毕后,云烨开始搭建十五柱的鲁班锁,老庄瞪大了眼睛看着云烨一条一条的搭建,弄不明白几才根木条有什么学问在里面。

    云烨长嘘了一口气,花了一柱香的功夫才搭建完毕,手法有些生疏了,随手递给老庄,老庄习惯性的用手掰一下,发现松散的木条搭建起来之后,十分的结实,宛如一个整体。

    “我也在锁里放了一张纸条你把它挂在咱们的院子门口,就回来,不要再理会,明早再看,如果有人取走了,他们会继续和我联系的,我想看看他们到底还有哪些手段,哈哈,朔方城终于让我感觉到有趣了。”

    老庄打开大门,把鲁班锁挂在大门上,还左右看看,没发现有人,就吹熄了挂在门口的灯笼,关上门回去了。

    他们似乎忘记了还有这回事,一回到屋子,云烨就和家里带来的护卫一起围坐在一个铁炉子周围,满意的吃着大锅里的牛杂,云烨还不时从旁边种着豌豆苗的木盒子里割一把豆苗,放进锅里涮着吃。

    柴绍现在的叫总管了,刚刚任命的金河道行军大总管,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全军戒备,所以酒是喝不成了,程处默也来不了子,云烨居住的府兵营还好些,可以随便走动,程处默呆的中军大营现在恐怕连鸟都飞不进去。

    云烨是来镀金的,他知道凡是参加了这场战役的人都得到了巨大的好处,升官的升官,涨爵位的涨爵位,发财的发财,前两项和云烨没关系,李二话说得很明白,二十年之内是不会考虑云烨升公爵这回事的,这话还是长孙传达的,让云烨在皇宫里伤心了半天,害得李承乾一个劲的安慰,还说要云晔等等,等到他继承了皇位,第一件事就是把云烨的爵位提成公爵,并且发了誓赌了咒。

    云晔一出宫门就笑的直不起腰,现在的这个侯爵就很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其实最适合云晔了,朝堂上也安静了,不再有言官说朝廷待云家过厚等等屁话,有李二的那句话垫底,就足够了,他说不会轻易给云家长爵位,相对的也就不会轻易的给云家降爵位,在满朝的功勋贵族里,人人都在为将要到来的爵位划分奔走操劳,唯有云家安稳如泰山。

    至于成乾的发誓赌咒你还是把它当作某种难闻的气味,不要理会,是人就有肠蠕动的功能,某些时候需要释放一下肚子的压力,释放过后全身轻松。

    云晔不怀疑李承乾在说这话时候的真诚,这一刻,他就是这么想的,可惜的是皇帝不能活在真诚这种无聊的氛围里,他需要权衡,有时候做出来的决定会和他最早的初衷南辕北辙,话说,这都是利益闹的。

    美美的睡了一觉,老庄打开院门,门上挂的鲁班锁不见了,报告给了侯爷,却发现自家侯爷笑的像只刚偷了一只肥鸡的小狐狸……,

    朔方城也有农夫,虽然数量不多,也耕作着城外的数万亩田地,这里只能耕种一季粮食,产量也不高,但是由于地多人少的关系,每个农户家里也算得上殷实。

    刘老汉家里来了很多人,家里的小孙子今天过周岁,乡亲们纷纷并来祝贺,你一篮子鸡蛋,我两斤米酒,我家出两只蹄髈,他家拿来一只羊腿,农家嘛,就是这样一辈辈互相帮衬着过来的。

    十六岁的孙媳妇笑的甜美,抱着孩子让周围的邻居们参观,这可是女人家露脸的机会,七斤多的胖小子,谁不伸出拇指夸赞一声。

    她不停地往屋子里间瞅,孩子的爷爷,父亲,伯伯,叔叔,还有一些年纪很大的长辈们躲在里面已经很久了,哪怕是给孩子取名字也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中间脸面都不露,由不得人胡思乱想,难道说他们不喜欢这个孩子?小媳妇眼圈有些红了,十分的委屈。

    他不知道,就在屋子里,是几个人围着一个木头疙瘩在研究,轮流从手上传过一遍后,年纪最大的老农咳嗽一声,让乱糟糟的场面安静下来。

    “这就是大唐那位年少的侯爷给我们出的题,老夫数了数,共计有十五柱,老夫无能,从昨晚解到现在也没有头绪,就看你们的了,老夫相信,我们想要知道的答案就在这把锁里面,解不开锁,只是枉然。,、老农话说完疲惫的靠在身后的柱子上,间上了眼睛,一夜的苦思消耗了太多的精力。

    “爷爷,这就是一块破木头,待孙儿取过斧头,朵开就是了,何须您这么费神。”说完转身就要去找斧头。

    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他的脸上,一个四十余岁的中年农夫怒不可遏,指着年轻人说:“这是学问上的较量,不是比拼力气,我公输一脉怎么就出了你这样混账,先祖一身绝学,名扬天下,所作所为皆有鬼神莫测之机,虽说留下这把锁看似玩笑,实则大有玄机,族中有大智慧者费尽心思才把这锁从六柱拓展到十二柱,那位少年侯爷只用了两个时辰就解开了咱家的锁,并且在此基础上又制作了十五柱锁具,其才可谓惊采绝艳,当世无双,我等只应敬重,怎么能自欺欺人的用斧头砸开,这样做你要丢尽我公输一族的脸面吗?”

    小媳妇听见公公在骂丈夫,赶紧跑进来,看见丈夫脸上红了一大片,鼻子流着血,连忙把孩子放在中间的桌子上,去找湿布给他擦脸。

    云烨在制作鲁班锁的时候使了一个心眼,没有按照常规套路制作,而是把所有的机关设定在一个木条上,只要抽开这一个木条,鲁班锁就会自然散架,老农按照常规的解法,想要寻找正确的套路,哪里会找得着,就像人头上的簪子,只要把簪子抽掉,头发就会散落下来,后世的发烧友研究了无数玩法,这是一种比较经典的玩法,用来唬人最好了。

    小媳妇抽泣着替自己丈夫擦鼻血,众人也被吸引了目光,没人察觉那个一岁的小家伙,趴在桌子上,口水滴答的在咬那把鲁班锁,老农发现急忙取过来,放在手上擦孩子滴在锁上的口水,只是轻轻一擦,就发现掌中的鲁班锁悄然散成一小堆木条。

    众人惊愕之余轰然大笑起来,老农笑的最是厉害,脸上的皱纹如菊花般散开,抱着小重孙亲了又亲。

第十节 公输班

    老农两只手拢在袖子里,一个人坐在磨盘上,想着什么,斜倚着背后的大石碾子,越发显得瘦弱。家里的客人已经散去了,农家的欢乐是短暂而热烈的,有一顿丰盛的食物就算是极乐了,饭吃完,自然也就各回各家,只留下几个勤快的妇人帮助主家收拾碗筷,她们刻意避开了老农身处的地方,那怕那里还有一个顽童放在地上的碗。

    全家躲在屋子里偷偷的看老农,猜测着那个少年侯爷纸条上到底写了些什么,为什么老爷子看完就伤心欲绝,一个人坐在磨盘上已经两个时辰了,为什么还会有泪水留下来?

    老爷子刚强了一辈子,不要说孙子辈没见过他流泪,就连同辈的兄弟也没见他哭过,如今,往日坚硬的像一块石头的家主哭的像个受尽了委屈的孩子。

    前些天老家主接到一封信,就是那封信让他动用了以前从未动用的家族密线,只是把一个木盒交给一位侯爷,然后密切注意这位侯爷的动向,这对家族来说是危险的,尤其是与官府打交道更是危险,公输家族吃够了权贵的苦头,何必再自找麻烦,安安静静的躲在家里教育子孙不好吗?

    云梯败于墨子之手,勾,拒败于禽滑厘之手,公输家族的每一次失败都有族人人头落地,所以早早绝了士途上进的心思,只是隐在人世间家传手艺代代相传,虽然大业年间遭遇了大不幸,家族人口损失过半,这些年不是也缓过来了吗。

    老农拢在袖子里的手紧紧攥着云烨写的纸条,上面的内容很简单,只有十个字。

    “又一个想做石头的蠢蛋。”这就是云晔给的回复,语气极为无礼。

    老家主看到这十个字内心却掀起了万丈狂澜。

    的确是变成了石头,的确是变成了石头啊,只有石头才会抛妻弃子,只有石头才会眼看族人遭难而不闻不顾,只有石头才会在家族最危险的时候说一句,我要求长生,就离开,看不到嗷嗷待哺的幼子,看不到白发苍苍的老父,不顾惜妻子的哀求,脸上带着笑容,踢开抱腿的孩儿,走的何等的干脆。

    以前不知道,云侯的这十个字彻底解开了老夫六十年的疑惑,父亲,你走的时候,已经是一块石头了吧?

    老农袖手回到屋子里,笑着对家人说:“不妨事,我只是解开了心结,有些难过罢了,你们不必担心。”

    “父亲,那张纸条上到底说些什么?”一个四五十岁的农夫问他。

    老农把手里的纸条递给了儿子,让他自己看。

    瞄一眼那十个字,农夫大怒。”父亲那狗官敢如此藐视我公输家族,孩儿这就取出大黄弩将这狗贼射杀,以消心头之怒。”

    老农摆摆手让儿子稍安勿躁,看着他的两个同辈兄弟说:“老三那时年纪还小,记不得事,大哥你也以为这句话是在侮辱我公输家族?”

    一个更加苍老的老农坐在火盆旁边,看看手上的纸条对家主说:“如果按照叔父当年的行径来看,此言不虚。”

    “大哥,家父年轻之时,才智胜我等百倍,如果世间真有成仙之人,家父应该是最有可能之人,云侯说仙人都会成为石头,只寿家「扬帆启航☆星夜无伤」父所作所为,此言不虚。”

    “父亲,您不是说过爷爷是得了疾病才亡故的么?”

    “甲儿,这是公输家族的一段耻辱,为父不欲让后世子弟也出现和他一样的事,所以就隐瞒了这段往事,现在也到了该让你们知道的时候了。”

    老农坐在火盆边,给全家的晚辈讲述了自己父亲是如何的为了求取仙道,斩情绝义,故事不长,却让人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寒气,再配合上老农语不成声的叙述,全家老少痛哭失声。

    “家里再敢言长生者,逐之。”

    这是公输家族的新家规,全家人齐声大喊:“再敢有言长生者,逐之!”

    云晔躲在屋子里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会就跑出院子往外瞅瞅,可惜,只有空荡荡的街道和满地的白雪,眼看着日头就要西下,还是没人来,屋里的酒已经热八遍了,都快没酒味了。

    老庄不知道今天的客人是谁,只知道侯爷非常重视,不但自己亲自下厨,还拿出家里最好的酒款待贵客,也不知客人的身份高贵到了何种地步,上次柴绍大总管来家里,侯爷也没有亲自下厨,更不要说那两坛子美酒了,想不明白这朔方城里还有谁值得侯爷如此上心。

    云烨断定今天会有客人登门,还是那种真正有才华的高人,如果把这位高人弄回书院,玉山书院必将实力大增,所以他一改往日的懒散,不但亲自下厨,动用美酒,连自己房里的青菜苗也不放过,他决意要给那位高人留下最好的印象。

    天边的红霞逐渐变黑,夜幕也降临了,老庄挑出两个灯笼,把门口照的透亮,希望客人看到灯笼知道主人还在候客。

    云烨特意撤去了门口的守卫,就是为了方便客人的到来,看来,这一切都白做了。

    正要吩咐老庄把屋子里的酒菜那去吃掉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拜帖上写的很清楚公输木携子公输甲前来拜会,云晔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原以为只是一条大鱼,没想到会是一条巨鲸,还是带着幼崽的巨鲸。鲁班的后人,云烨太清楚这些人的分量了,他们早就不是什么能工巧匠,而是一个个现成的物理学家,和最好的工程师,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把人留下来,实在不行就绑架,云烨下定了注意。

    正一正衣冠,吩咐所有的人出迎,鲁班的后代值得他动用侯爵的仪轨。

    老农也不再是农夫打扮,一身褐色汉服,显得老头极有古意,他特意不穿圆领的衣衫,脚下套着木屐,头发用古藤枝簪定,后面的中年人也是汉服打扮,双目不经意的瞄了一下云家出迎的规格,看样子还是有些满意的。

    云烨一副正式打扮,就是上朝的那身,站在门里,远远就笑着施礼:“公输先生大驾光临,蜗居真是蓬萃生辉啊,末学后进云烨这里有礼了。”

    “哈哈哈,云侯乃是不世出的奇才,老夫有幸得见,亦是三生之福啊。”

    原来云烨总以为古代老贼说话都是未语先笑,以为是小说家添上去的,后来在唐朝呆久了,才发现这是真的,老贼们说话不管有没有笑点,都习惯性的加上哈哈之类的词语,比如李渊,比如李孝恭,比如房玄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就是长孙无忌,他的那张脸似乎永远带着笑容,胖胖的很憨厚,表面上对每一个人都那么亲切,至于暗地里是不是问候人家的父母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遇到这种先说哈哈的人,云烨总是提心吊胆,面前的这位,貌似也是一位千年老狐狸,今晚的任务很重啊,云烨暗暗发愁。

    “老先生说笑了,了不起的是家师,小子今年才十六岁,哪里谈得到奇才二字,您这是要把小子宠坏啊。”这话老头不论身份还是年纪都当得起,谁让人家祖宗是鲁班呢?

    “唉,云侯此话差矣,少年英杰让人羡慕,年纪轻轻就身居侯爵,羡煞旁人啊,哈哈哈。”

    又是笑声,这老头从进门到现在不说目的,不讲实质内容,空话,套话说了一大堆,惹得云烨心急,还是书院的老家伙们好啊,不管好话赖话,都是直接说出来,从来不说这些废话。

    “这位一定是甲先生,晚辈见礼了。”云烨见老狐狸不好下嘴,就想看看这只不大不小的狐狸是不是有机会下嘴。

    “云侯多礼了,家父面前,哪有我称先生的道理。”公输甲也笑着回礼。

    有门啊,老狐狸滑的像只泥鳅,小狐狸刚才偷看云家仪仗,还点头。看来有门。

    “公输先生来得正好,小子亲自下厨做了几个小菜,聊博前辈一笑。”

    “云侯这是早就料到老夫会来,早早就准备好了酒饭,如此盛情,老夫怎敢不叨扰一下。”

    酒菜就摆放在云烨的客厅,餐具是云烨特意从柴绍那里借来的,在长安说不上好,在朔方绝对是最顶级的存在,只可惜没有侍女,上菜的只能是五大三粗的老爷们。

    “身在军营,寒酸了些,还请老先生见谅。”如果在长安,云烨绝对会把这顿饭安排的奢华无比,只可惜在朔方,只有将就了。老公输没有接话,而是研究起那几把椅子来,还坐上去试试,再看看桌子,点点头,似乎比较满意。

    “云侯说笑了,如此精美的食具,再配上美味佳肴,哪里谈得上寒酸,更何况大雪天还有青菜可食,更是难得,老夫一介山野村夫得此殊遇,受宠若惊啊,哈哈哈。”

    老贼又开始哈哈笑了,他恐怕早就有了要出世的念头,只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他是技术型人才,在官场不可能有太大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举荐,混到死也不过是一个工匠头头,他探明了云晔的底细,知道和自己是一类人,所以才大胆登门,毕竟一个家族,不可能隐世太久,否则早就被历史遗忘了,这样一来,保持家族的长久性就没有了意义,他知道,云烨也知道,只是两人谁也不把话说开,如同两个白痴。

第十一节 公输班(2)

    酒菜十分的可口,公输木没有半点客气,一大口菜,再配上一杯酒,酒未入喉,赞叹声却先发了出来:“人间极品。”

    酒一入腹,而后有血色自胸腹间攀援直上,脸上的皱纹似乎都在闪现着红色的光辉。他不在乎,又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仔细咀嚼,想要把里面所有的滋味都咂出来。公输甲有些拘谨,小口的陪自己父亲吃饭,他不时地看一眼父亲,似乎有些埋怨父亲的失礼。

    云烨不在乎,他手里拎着酒壶,看到老公输的杯子空了就添满,还不停的给他们介绍那样才比较美味,那样菜适合老公输多吃,他没有吃一口菜,倒酒之余还有功夫给小公输夹菜,后世的一些酒桌技巧被他演绎得淋漓精致。

    在吐出一块鸡骨头后,老公输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看着云烨说:“这是老夫此生吃的最美味的一餐饭食,可惜以后再也吃不到了,让人遗憾。”

    “老先生何出此言,只要想吃,尽管来找小子就是,云家虽然寒bó,区区酒菜还不算难事。”

    “云侯,老夫既然吃了酒菜,就不会让你的苦心白费,公输家能做什么想必你心里很清楚,要是只能做工匠头子,还请侯爷免开尊口,公输家隐忍千年,不是出来做工匠头子的。”

    老公输抢先挑明话题,他也有这个底气做这种要求,千年以来,公输家名声依然不坠,有许多故事已经变成了传奇。

    云烨笑着对他说:“如果需要工匠头子,晚辈何须大动干戈,晚辈有一个梦想,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把它变成现实。”

    老公输不明白云烨话里的意思,不言语等待他的解释。

    云烨吩咐护卫撤下了残席,泡了一大壶茶水,给父子二人倒上茶水才从里间拿出一幅图来,在两人面并摊开。

    公输木的眼睛霎那间睁得溜圆,震惊的呆住了公输甲也不例外,两人是土木建造的大行家岂有不懂之理只见图画上面一座山峰突兀的现在图画中央,上书玉山书院,山峰的周围全是密密的房舍,有几座非常宏伟的建筑矗立在山前,东羊河成了内河,瀑布也成了书院内的景致四周有高大的城墙围绕,在山间起伏如同一条巨蟒。

    “这是一座城还是书院?那个皇帝会允许你建造这样的书院?云侯你疯啦?”

    为什么每一个见到这张图纸的人都是这种反应?要是知道后世要在喜马拉雅山上钻洞,要把南边的水引到北方来,这些人还不得一头碰死?要是得知那些要给黄河加盖子,要给长城贴瓷砖的网络梦想还不得七窍流血,气绝身亡?

    “公输家族据说是这世界上最有想象力的家族,为何见到这座小小的书院就如此失态?”云晔的话说得轻描淡写之至。

    老公输艰难的把视线从图画上挪开涩声说:“老夫最大胆的梦里也没有这样的一座城池出现,他不但需要无比庞大的一笔钱财,还需要最好的工匠,需要多的无法计数的各种材料更加需要大量的劳力,依我看来大唐没有这样的能力来建造这座书院之城,梦想是宏伟的,云侯,你无法在你的有生之年做到。”

    云烨又拿「百度贴吧启航有嘉嘉」出一幅图纸,摊在桌面上让这对父子观看。”这幅图上的建筑需要征发两万劳工,耗费钱财不下十万贯,用时两年,还有望建造完成。”老公输以为云晔放弃了第一幅图的狂热想法,改变主意要建造一座比较靠谱的书院,

    “公输先生,这幅图纸已经开始建造了,它的花费没有您想像中的十万贯,只有不到两万贯,其中包括东洋河边的几十栋新式住宅,不包括前期凿石头的时间,它全部的工期只有三个月,劳力只有五千,这个时候,长安的天气应该还很暖和,所以工程仍在继续,在长安落雪之前,他一定会完工。”

    “这不可能,光木材的加工成型就不止三个月,老夫说得两年,这还是我公输家的速度,老夫不信这世间还有如此的能工巧匠,这不是人能达到的速度,除非你有鬼神相助。”

    公输木抓狂了,他认为云烨在胡说八道,在欺骗他,从老祖宗起就开始建造房子,每一个流程他都清楚,所需的时间他也清楚,他根本就不信这世上还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尤其是在他最擅长的领域,他有一种强烈的侮辱感。

    “呵呵,公输先生不必着急,也不必动怒,事实胜于雄辩,现在大雪封路,我们无法前往长安求证,只需耐心的等待来年春天,你我长安一行,不就清楚了?”

    云烨心中很是欢喜,能把鲁班的子孙忽悠的抓狂,他很有成就感。

    老公输眼睛都红了,他还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奇怪的事,假如是真的,公输一家千年的隐忍都会成为笑话。

    “谁说大雪封山就不能前往长安?我公输一家,如果连这一点小难题都无法解决,还有脸面称为鲁班的后人吗?老夫这就前往长安,瞧瞧云侯的鬼神之作。”

    “哦?您可以在大雪封路的时间去长安?计将安出?”云烨一下子有了精神,刚才的废话他都说了不下十遍了,在奏折里给李二解释,在信里给成乾解释,在工地上给房玄龄解释,总之,说起这个话题,他是提不起一点精神,猛然听说有新的工具诞生,他不由得好奇心大起,完全忘记了,这是在古代,窥人**是大忌。

    “蒙蔽世人眼睛的也就是一张纸,捅破了,也就没甚好奇的,雪地行走,不外乎陆地行舟而以,有何难哉?”公输木终于掌握了主动,自然是要吊一下书袋,准备好好的用这东西敲云烨一笔,有了这东西,大军在雪天就可以作战,商贾就不必在冬天守着火炉闲坐,眼看着各种发财的机会从身边溜走。这是公输家族准备好的晋身资本,老公输在这里对云烨说,是他非常想看看云烨吃惊的表情。

    “陆地行舟?陆地行舟?”这是何物?什么船可以在陆地上行走?气垫船?如果公输家把那东西造出来,云烨不介意把他门当成神仙供起来,只是冬天在雪地上行走的东西除了滑雪板还有什么?狗拉雪橇?老子上哪去找合适的雪橇狗?

    “老夫与犬子来的时候就是乘坐此物,云侯可以一观。”老公输有些得意。

    云烨抱着参观气垫船的恭敬态度来到院外,当老公输的座驾呈现在云烨面前的时候,他差点拿刀砍人,居然是东北大地上常见的爬犁,一匹杂毛马拖着一个低矮的木架子,下面有两根打磨得非常光滑的硬木条,两头高高翘起,和后世的马拉雪橇几乎没区别。云晔非常想砍自己一刀,这东西对他没有神秘感,为什么在用的时候就想不起来呢?还要靠古人来个自己提醒,丢人啊!

    “此物果然精妙,依靠两只木条就可以在冰雪之地纵横如飞,果然是奇思妙想,云晔佩服。”

    没办法,根据后世的专利法,公输木拥有爬犁的全部权利,云烨没有主张,只能为这个自己早就知道的东西付出代价,希望老公输不会狮子大张口,否则为了大军冬天能够顺利的偷袭襄城,再大的代价,云晔也必须得付。

    “云侯今日赐我公输家十五柱鲁班锁,老夫全家非常感谢,尤其是那张字条解开了老夫心中几十年的困惑,这架陆舟就送给云侯了,还望莫要嫌弃。”

    老公栓是诚心诚意的,云烨可以感觉到他的诚意,只是自己的一句话,真的可以解开他人的心结么?

    自己当初可是打着激怒对手的盘算,希望对手被自己的话激怒,甚至于找上门来理论,谁知道阴差阳错之下,事「百度贴吧启航文字」情变成了这个模样。

    “云侯,白玉京之事果然如同你所说的情形别无二致么?

    “公输先生,有谁见到过神仙?那些以讹传讹的消息曾经让晚辈跑断了腿,西王母的瑶池,是个破水潭,没有花木,没有吃一颗就长生不老的仙丹,家师曾经到达过一个奇怪的地方,到处是石头,连家师都差点被同化,侥幸逃出来,也是元气大伤,家师把那个地方叫做白玉京,还不许晚辈再提起他,更不许晚辈走这条不归路。”云烨以为老公输依然贼心未死,还在凯觎长生之道,正要规劝却见老公输说:

    “家里已然立了规矩,那就是再有敢言长生者,逐出家门,决不宽贷。所以云侯不必劝我,老夫憎恶长生之心,尤在云侯之上,只是个中原因,牵涉到家父,子不言父过,就不与云侯细说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晚辈也不是多嘴的人,公输家立此族规,实在是可喜可贺,云烨在这里为先生贺,只是不知解开十五柱鲁班锁的是公输家那位高才,且容云烨拜见。”

    云烨话一完,就引来那两父子的棒腹天笑。

    这笑声让云烨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解开鲁班锁有何可笑之处,那可是自己加了料的,不是普通人可以解的开的。

    “解开云侯大作的是我公输家的公输言,总共用了眨眼的时间。”老公输似乎说到了心头最痒痒的地方,眼中全是戏虐之意。

    “如此高人云晔当亲自拜见。”

    “不用了,这个时候他恐怕早就睡觉了。”

    “言先生现今高寿几何?”

    “他今年已经一岁了……”

第十二节 柴绍的野心

    云烨从来都不知道鲁班的老婆姓云,然而,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公输木在和云烨争论将来的福利时,顺口说的,他和云烨沾亲,自家人不能坑自家人,对一个连自己祖宗都搬出来的人,云晔没有一点抵抗力。

    老公输已经准备派人前往长安,看看云烨所说的书院,到底是如何建成的,不过这是小事,公输家既然准备出世,就不会在意三个月到底能不能建成那么大的一片建筑,只是遵循着建筑世家的骄傲,求证一下罢了。

    公输甲对老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充满了向往,握了多年的锄头的手,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握笔杆子了,他很激动,不时的向云烨打听自己要教的学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在得知全是功勋子弟这个惊人的喜讯后,独自一人坐在凳子上瞎激动。

    老公输和云烨手捧香茶,谈天说地,从鲁班的木鸟,到仙人的腾云驾雾,无所不谈,历朝历代隐藏于世间的各种奇门杂学让云烨耳目一新,原来不光有天圆地方之说,还有张衡的天圆地浮之说,让云晔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种学说已经很接近真相了,想像一下,张衡说:天是圆的,包笼着大地,大地浮在水上。就像一只鸡蛋,壳是天,黄是地,黄浮在蛋液上。只要把蛋液换成太空,就和现代的学说没什么区别。

    一尺之捶,日取其半,则万载不绝,这种可怕的微观思想,让云晔汗流浃背,如果抛去后世在父母的唠叨,老师的鞭策下学到的一些乱七八糟的知识,他不知道在古人面前还有多少可以自傲的地方。

    以后要少显摆,多抓苦力,公输家只抓了四个有些亏不知道传说中的墨家,道家阴阳家,那些变态的疯子如果统统弄到书院,李二会不会红着眼睛来抢人?

    李二搞了一个狗屁的科考,就说天下英才尽入毅中亏他有脸说这个大话,就面前的这个老头子,当个工部尚书绰绰有余,朝堂上的那些草包,云晔可以尽情的欺骗,换了老公输就绝不会出现几千贯买四根铁条的事。

    宾主尽欢而散,云烨用马车把老公输父子送回家中,然后就拖着爬犁来到柴绍的帅府。

    柴绍,薛万仞牛进达三个人围着爬犁左看右看,啧啧称奇,不顾天黑就吩咐亲兵套上一匹马,赶着爬犁就出了城。在月光下,亲兵赶着马上坡下沟,装上石头,再试一遍,看到驮马依旧在雪地上跑得飞快,柴绍大笑着收兵回营。

    柴绍是个厚道人没有追问爬犁的来历,只是吩咐工匠日夜赶制,他要弄一千架这个东西。

    “大总管。看来我们的计划要更改了有了此物,我大军依旧可以在荒原上纵掠如飞,老夫刚才算了!下,有千架这东西,就可以携带三千军士和足够的粮草,器械,颌利想要依靠大雪迟滞我军的盘算只怕是一场美梦。”

    老牛从来都没把云烨当成外人,当着他的面就开始讨论军中机要,柴绍也仿佛不在乎,蹲地上就开始和老牛,薛万仞讨论行军路线。云烨掩住耳朵不想听,可是薛万仞的大嗓门是用手可以掩的住的?

    这时候想走有些晚了,听了军机不参与是不可能了。

    “呵呵,云侯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候拿出最关键的东西,这是我大唐健儿的福气,只此一物,就可以让军中战损减少三成,行军途中,军士可以坐在爬犁上节省体力,到了战场,无需修整就可投入战斗,可以攻其不备,好,好啊!”

    柴绍只是口头夸奖,薛万仞就连打带拍的表达自己的喜悦的心情,在胸口挨了一记重拳后,云晔忍无可忍大声说:“老薛,你说话就说话,不要拿我当沙包,这一拳差点没打出一口血来。”

    老薛放声大笑:“兄弟,咱老薛领的就是陌刀营,每人身上百十斤的负重,在战场上只有硬碰硬的份,有了这东西,咱也可以尝尝什么叫偷袭。”

    “小子,老夫知道你那里还有好酒,不多要,就一坛子,咱们四个人分着喝,想来也不至于误事,今晚咱们谁也别睡了,围着火炉边喝边说事,把事情理清楚,大军也好有个新章程。

    “牛将军此言甚妙,就如此办理,云侯莫要小气,把好酒贡献出来吧。‘柴绍也兴致勃勃。

    薛万仞早就开始流口水了,拽着云晔就要去拿酒。

    人头大小的黑瓷坛子,口上用胶泥封得严严实实,薛万仞一掌就拍去了封泥,再撕开坛子口上的黄麻纸,一股浓香就溢了出来,柴绍夺过坛子,长吸了一口气,赞一声“果然好酒”也不用碗,仰脖子就灌了一大口。又递给老牛,老牛灌了一口水,笑着给了薛万仞,老薛人实在,坛子放嘴上不离开了,被柴绍在腿上踹一脚,才小心地给了云烨,还一副随时要抢过去的模样,没等喝那,酒坛子又到了柴绍手里。

    “云侯年纪轻轻的还是不要留恋这杯中物才是,免得伤身体,老夫这样的就不用顾忌了。”话说完又是一大口。

    柴绍抱着酒坛子的模样,一看就知道这家伙少年时期恐怕也不是什么好鸟。

    酒少人多,在薛万彻万分惋惜的倒出最后一滴酒后,快乐的时期过去了。

    军中的大地图铺了开来,柴绍指着不到六百里的襄城说:“颉利就在襄城过冬,据派出去的探子来报,他在今年五月灭了贺莫部,六月灭了由然部,薛延陀、回纥、拔也古、同罗诸部已经结盟要共同对抗颇利,据说还在派兵骚扰河西,不过我军河西兵力雄厚,不是他可以憾得动的,如今他不但伤兵满营,加之他分兵攻击河西,造成了襄城的空虚,若有三千悍卒,就可以一鼓而下,生擒颌利,如此良机,稍纵即逝,我们不应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

    “颌利的弟弟突利已和我朝达成协议,它可以作为我军的向导,用来迷惑颉利,只是有一点,我等皆受定襄道行军总管李靖的节制,没有将令,私自出动,恐遭非议。”牛进达还是有些担心。

    “牛老将军多虑了,只要我们生擒颌利,就是李靖也无话可说。”薛万仞信心满满的拍着胸口说。

    “牛将军还不知道,陛下已经任命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我已命人通知了他,只待老薛上任,我们就不用担心没有后援,老夫认为这一局我们胜算很大,值得一搏。”柴绍面对生擒颌利的不世功勋难以自制心头的火焰。

    “小子不懂军事,只是听说李靖已经进驻马邑,距离襄城也不过六七百里,听大总管这么一说,小子以为,李靖恐怕也打着这个主意吧。”云烨的话说的战战兢兢,他实在是害怕自己一旦说错了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柴绍又仔细观察了地图,沉默半晌,重重一拳砸在桌子上,指着襄城西北的恶阳岭说:“如果李靖要突袭襄城,只有抢先占领此地,才有可能成功,我们只需静待军报,就会知道李靖的打算,他虽为主帅,却不向我等通报作战计划,他要干什么?难道说他要一个人生擒颌利不成?”

    “大总管息怒,老夫认为李靖可能认为事关机密,越少的人知道越好,倒不是想抢功。”老牛劝了柴绍几句。

    “我军现在占有各种优势,尤其是云侯献上的爬犁,可以让我军悄无声息的接近襄城。天赐良机,不取反噬,我们静待一月,等到十一月,如果李靖依然没有动作,我们就自己干!”柴绍拿定了主意。

    “云侯,我等各有职责,只有请你帮忙打理好辅兵,做好出战前的准备。”

    柴绍话说得客气,军中却不由云烨有一丝的推辞,赶紧起身领命。

    夜深了,四人各自散去,老牛拉着云烨叮咛了一番,把他的亲兵头子派来帮助云烨,也就回到军营安歇。

    月光照在雪地上显得格外明亮,云烨踩着脚下的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似乎迷恋上了这个声音,专门找有雪的地方踩,让护卫的老庄直摇头,侯爷毕竟还只是一个少年人。

    他不知道云烨心中的喜悦,从离开长安,到现在,只有今晚,他才是真正快乐的,没有谁算计谁,没有那些烦人的应酬,又找到了老公输一家子,这简直是杠上开花,这趟朔方之旅实在是太顺利了,钱赚了,看来功劳也少不了自己的一份,等绍有野心也只是单纯的想青史留名,不会涉及到身家性命。

    他有些怀念老奶奶,小丫,当然还有辛月,只是在怀念辛月的时候,李安澜的面孔总是出现,让人烦躁。

    他不再怀念后世的一切了,亲人的影子逐渐模糊,只有在最深沉的梦里,他们才会与云烨相会,物是人非,纵有千言万语,却难以说出口。

    再有一个月,就要发生一场最伟大的战争,唐王朝就要显露出自己狰狞一面,云烨想把自己的名字写进这段历史,抱着最渺茫的希望,指望通过史书,来向自己的亲人们传达自己存在的信息。

    只希望自己自己后世的一切依然存在。

第十三节 边城月

    辅兵是大唐军中最没有地位的军人,说他们是民,他们手持武器,说他们是军人,他们没有钱粮,武器是自己的,衣服是自己的,连吃的粮食都是自己的。

    按理说他们应该是一群散兵游勇,不堪一击才是,谁能想到,上了战场他们比狼还凶残,虽百死而不恤身,在战场上往往死战不退的就是大唐捕兵。与他们同音不同字的是府兵,他们虽然也需要自备武器,衣甲,却有一条好处,就是全家不必负担朝廷的租庸调制,他们大多数是良家子,装备精良,是大唐最基本的军事力量。

    辅兵所求的不过是军功而已,有的家人犯了罪,需要军功才能得到豁免,有的纯粹是脑子发热,想靠着一身的武艺拼出一条富贵路来,贫家子是当不了府兵的,他们置办不起那身昂贵的衣甲,也买不起战马,只有依托在军中,梦想着有一天能斩下敌人的首级,得以富责还家。

    他们依靠缴获得到补给,没有战斗就没有钱粮,一旦发生攻城,死守等高风险的战斗,他们是将领考虑的第一人选,生死寻常事耳,这是他们自己对生命的看法,淡漠而无奈。

    多年的战乱造就了一大批只懂得拿刀的贫民,田地里的产出还养活不了一个大家庭,有些不肯在家里受穷的汉子,把家里最后的一点粮食留给了年幼的弟妹,自己在一个清晨,喝了一肚子的家乡水,背着一把破刀,离开了家,开始自己最残酷的辅兵之旅。

    云烨忽然想起了张诚,那个自己初到大唐见到的第一个人,憨厚豪爽,坚强而又善良,他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在骑兵来袭之时,他把云烨跟两个妇人推到树林里的情形,他自己跑到军阵里大声呼喊死战。

    现在他已经是大唐最低级的军官了吧,他发现了自己,并且制盐有功,得功三转,这已经是辅兵中最逆天的存在,想起程处默对自己说的话:张诚得知喜讯,给你扣了一上午的头,每一下都实实在在,额头的血把地都染红了。

    那个飞怀里揣着一块不能吃的盐块,还把他当宝贝的憨厚农家子,现在如何了?云烨有些想念。

    现在他面前站着两百四十七个汉子,有年过五十的,也有不到十五的,老的,头发都已花白,少的,唇角还有软软的汗毛,他们站得笔直,寒风从他们衣服的破洞里往里钻,却没有一个人去理会,因为,他们面前站着一位侯爷,一位他们只是听说过,从没有见过的贵人。

    什么时候*启航文字*辅兵有过一位侯爷统领?常年的征战生涯养成的敏感让他们觉得大买卖要来了!

    生死寻常事耳,只要有挣军功的机会,命,不值钱!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统领,我叫云晔,让你们知道名字,不是要你们敬畏,而是要告诉你们,有了麻烦来找我,很公平,我有了麻烦也会去找你们,因为我不会打仗,战场上要靠你们,所以战场下面你们可以靠我,我给你们找了一位队长,他会在平日里管理你们,如果你们谁有胆子,可以找他去试试,比武我不在行,找他就行。”

    云烨说的很随便,就像拉家常,又说的是实话,让辅兵们面面柏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心里起了疑问,侯爷就是这样的?穿着非常精美的甲胄,说个话都哈欠连天,好像没睡醒,更别说年纪小的要命,校场上顿时起了一片嗡嗡声。

    牛进达的亲兵头子站出来大喊一声:“肃静!你们谁是头?”

    一个老辅兵站了出来抱拳说话:“小的聂大牛,暂时统领辅兵。”

    “好,老子现在是队长,现在,你就是副队长,现在再选出二十五个小队长,你们自己选,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老牛的亲兵队长在军中怎说也是校尉一级的武职,管理几百个辅兵自然是绰绰有余。

    看事情进行的*清逸尔雅*顺利,云烨就要打道回家,昨晚胡思乱想了一夜,现在困倦的要命,刚走了几步,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兵就窜了过来,还没到跟前,就被老庄他们死死地按在地上。

    “侯爷,我只想要双鞋子,我只要双鞋子。”他的头被按在雪地上,依然挣扎着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云烨让老庄他们松开那个小兵,只见他身上穿着一件肥大的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全是泥,他也不擦,就死死的看着云烨,眼中全是渴盼,他脚上是一双草鞋,乌黑的脚上全是被寒风冻裂的血口子,如同一张张小嘴,他窘迫的要缩回脚,无奈的低下了头,满脸通红。

    “你的脚和我的一般大,那就穿我的鞋子吧,”

    云烨马包里永远装着两双鞋子,唐朝的鞋子不禁穿,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脚趾头露出来,所以奶奶就特意给云哗准备了两双鞋子,随时准备换。

    一双牛皮底的靴子放在小兵的面前,他擦擦手,小心的把靴子揽在怀里,认真的对云烨说:“战场上我帮你!”

    他的话惹笑了很多在场的人,他们不认为云烨需要一个小兵的帮助,前面说的话,也就是一句玩笑。

    云烨没有笑,他认真的对小兵说:“好,说定了,我给你鞋子,你在战场上帮我,不过你要先治好你的脚,你去南门找孙思邈道长,让他给你一些药材,回去泡泡脚,你这样子的脚,是没法在战场帮我的。”

    人的好意是不分阶级的,那怕再卑微的人给你的好意都因该小心珍惜,因为这是老天给予每个人的最大恩赐,我们一生有接受他人好意的机会不多,有这样的机会,云烨从来都不会错过。

    校场上的辅兵们还在嘲笑,那个年老的辅兵,来到一个笑的最起劲的壮汉面前,抬手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抽的壮汉有些发懵,不知道老兵为何会抽自己。

    “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你如果还笑的话,我全一刀砍下你的人头。”老兵的声音就像带着冰碴子般寒冷,让壮汉打了个冷战,缩着脑袋,捂着脸再也不言语了。

    云桦清清嗓子,对辅兵们说:“都是爹生娘养的,不要谁看不起谁,我这个当侯爷的不一定比你们强,战场上大家只有抱成团,才能活命,今天你帮他,说不定明天就是他救你一命,这种帐不敢算,也算不起,我只希望大家都怀里揣着大把的钱财风风光光的回家,不要有一个把性命丢在这片荒原上。”

    “承侯爷吉言,小的一定会努力活着回去,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等着我回去给他们带糖吃呢。”老兵对云烨躬身施了一礼,这才回话。

    “哦?看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听你说话的口气,你的孩子还很小吗?家里有妻子,为何还要在刀口上舔血?”很奇怪,光棍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选择这条道还有情可原,一个一家之主跑到辅兵里面瞎混就说不过去了。

    “侯爷您也知道,今年关内蝗灾泛滥,把家里的粮食啃的一粒不剩,活不下去了,还好朝廷开仓放粮,小人全家才得以活命,可是这些粮食也不够吃的呀,整天数着米粒下锅,这种日子是没法过了,小的以前就是靠刀子活命的,如今四海升平,想要吃这碗刀口饭,不到朔方还能去那?”

    老兵也是关内的汉子,给老婆孩子把粮食留下,自己提着刀就上了朔方,没料想,这些日子里朔方平安的像长安,没有战事,老兵自然就没了挣钱的门路,所以才如此潦倒。

    这里的辅兵有一大半是被蝗虫逼的,一想起蝗虫,云烨就对李二充满了恨意,是他纵容了蝗灾的发生。

    在蝗灾这件事情上,云烨总觉得亏欠了天下所有的人,所以就想给他*启航文字*们一些补偿,不为别的,只希望自己能安安稳稳的睡个踏实觉。

    薛万彻人直接去了灵州,东西却返回了朔方,份量很充足啊,紫羔皮居然有两百多张,牛黄也弄回来了百十斤,连带着弄回来大批的牛羊,只是不见金银之物,一定被老薛私藏了,云烨不无恶意的瞎想。

    现在大唐有个很坏的风气,就是窖藏金银铜钱,大户人家都是只进不出,小户人家就没有那个条件了,想想也是,大户人家里的锦缎,实物恐怕堆成山了,收藏的女人也多不胜数,这些个东西又不好储存,锦缎容易发霉,女人会变老,实物会贬值,只有金银才是王道,不是说了吗,盛世的古董,乱世的黄金吗,尽管李二三令五申告诫臣民,不许私自窖藏铜钱,可是有几家听他说话该藏的还是藏了很多,比如云家。

    云烨对黄金有一种病态的痴迷,这也影响了家里的所有人,就连小丫也拿着自己每个月的二十个铜板的零花钱找哥哥换金子。

    一想到这些,再看看愁眉苦脸的何邵,云晔就觉得有趣,一方面满长安人都没铜钱用,只好用违禁的金银,而朔方却偏偏倒过来了,人喜欢金银,不喜欢铜钱。

    云烨决定不告诉何邵这个白痴,打算用银子换他手里的好几千贯的铜钱,然后再到长安,把铜钱换成金银,倒一下手,就有三成的好处好拿,有什么不满足的?

第十四节 救护兵

    许敬宗现在一天很少说话,往往一天都不发一言,他来朔方实在是太匆忙,除了几身衣物,就在无长物。他想看书,非常想看。

    可是朔方满城的军人,自然就不会有多少书籍供他消遣,所幸他的老仆在来朔方之前怀里揣着一本历书,这是老仆唯一的爱好了,边角翻卷起来的旧书,许敬宗坐在窗前看得津津有味。

    他在军中没有什么朋友,与军中将领也没有交情,柴绍看不起他,老牛不理会他,薛万仞总想揍他,所以他很少出门,自从第一场雪下过之后,云晔说瘟疫已无足轻重,他就彻底的闲了下来。

    窗外的雪下的纷纷扬扬,旧雪未化,又添新雪,如果在长安,这样的天气里有无数的雅事可供他选择,可以饮酒赋诗,可以招伎起舞,再不济也可以独坐窗前品酒,心里暗暗为自己逝去的少年时光凭吊哀愁。

    如今只有雪,没有酒,手里只有一卷残破的历书,他发现无所事事的悠闲也会把人生生地杀死,而且是最为痛苦的一种死法,许敬宗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发霉了。

    老仆悄悄推门进来,手上端着红不木盘,上面不再是让他作呕的牛羊肉,而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上面洒满了绿色的蒜苗,异香扑鼻,让人食欲大开。

    端起碗二话不说,就开始吃饭,直到把最后的一小片蒜苗吃下去,许敬宗才问老仆是从那弄回的美味?

    老仆指指隔壁的院子说是云侯派人送来的,还有一小壶酒和一些书。

    都是一些书院的教材,许敬宗看得无比的吃力,只看了前面几页他就知道自己还需要认真学习前面的概论才能看明白那些奇怪的字符和数字。

    他从来都是一个好学的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让他欣喜若狂,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做,而且自己愿意做的好事情,提起酒壶,美美的灌了一口感受着酒浆在口里翻滚,五官似乎一起活来过来,重新变得生动。

    “小子。你为什么还要搭理那个人?不是给你说了,他不是好人。”孙思邈捞起一大筷子的面条边吃边问。

    “一个人穷极无聊之下,忽然有一个可以让他不无聊的东西,你说他会怎么看这东西?”云晔不紧不慢的扯着手上的面团,把一块面扯成几百根细细的面条随手抛进旁边的大锅里,才回答老孙的问话。

    “就老道的经验来看,哪怕是平日里不屑一顾的东西,此时也会是难以释手的宝贝。”

    “您也许不知道,物理学有一个奇怪的特质,就是开发人的求知欲,而一个人知道的越多,就会发现自己越无知,解决了一个问题,后面就会有无数新的疑问出现让人不能自拔,尤其对许敬宗这样才华高绝之辈,一试一个准。”

    老牛把碗墩在桌子上,对吃的正欢的柴绍说:“你看看,长安城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好好的一个孩子,不到一年就学成什么了,要早知道是这样,老夫当年就不该把他送到长安,留在陇右就没这些恶心事。”

    喝了一大口肉汤,柴绍不耐烦的对老牛说:“这样的小子,小小的陇右能留得住他?一年时间就闯出诺大的名头,你当长安三「扬帆启航☆星夜无伤」害是白叫的?谁祸害谁还说不定呢舒舒服服吃口饭,少唠叨两句小子再来一碗。”

    大雪天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再浇上辣椒油撒上蒜苗,神仙也不换啊。

    今天食客多,身份有些高贵,老何端着空碗眼巴巴的瞅着锅里翻腾的面条,等待再装一碗。他没机会上桌子,只能蹲门槛上,样子可怜,没办法,老牛要吃面,还要比上次在陇右吃的还要好,他把军伍里不轮值的高级军官全喊来了,足有十几位,侯爷就有三个,还有一个比侯爷还牛的孙思邈,老何的县男身份就有些上不了台面了。

    牛肉面不同于其他面食,需要加上蓬灰才可以把粗大的面块扯成各种形状的面条,军中的厨子还做不来,云烨只好亲自动手。这里面有个讲究,讲究汤清,菜绿,辣子红,真正的牛肉面是一种极美味的面食,在后世,是兰州一带市民的早餐首选,不论是盛夏,还是严冬,蹲路边捧着大碗吃面几乎是兰州的一道景色。可惜这道美食一出西北就失去了原有的美味,离西北越远,就越难吃,出差到广州,吃不惯米饭,又被各种甜丝丝的馒头折磨的生不如死,好不容易瞅见一家写着正宗牛肉面的店铺,宛如看见救星,冲进店里,大喊一声:“下两碗,二细。”谁知店里的伙计听不懂什么叫二细,感觉不妙,再一听伙计的东北口音,就有些绝望,抱着最后的一丝的侥幸心理,让他们下了一碗面,果然有东北特色,面多,肉多,碗大,只是有谁听说过牛肉面是挂面煮的?一巨碗面条只吃了一口,就匆匆逃离,还不好意思说不吃了,只说忽然内急,好心的东北牛肉面店主还给指洗手间的方向。从此之后,云烨再也不吃甘肃以外的所谓正宗牛肉面,怕伤心。

    在祭出牛肉面这个法宝之后,果然不同凡响,不管是皇帝妹夫,还是各种侯爷,什么什么伯爵都吃的见不了人,坐凳子上直哼哼,站不起来,老薛艰难的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坐凳子上发愣,明显是被撑着了。

    老牛笑眯眯的剔牙,看云烨的眼神古怪,有些欣慰,又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云烨知道他老人家想给自己拉拢些军中同胞,但是,这不可行,普通的交好没问题,更进一步就算了,他不想在军伍里参与的太深,吃吃喝喝的朋友关系就好。

    今天自己堂堂侯爷亲自下厨,算是给足了军中将领的面子。武人们远比文人在乎脸面,他们没有其他可以夸耀的,活着只是为了一张面皮,面子给足,则万事大吉。

    只要想想尉迟恭和李道宗的纠纷,就知道这班武将都是什么德行了,再说了,将来没完没了的造反事件,谁知道有没有这里面的一些家伙,离远些没坏处,

    “云侯听说你在玉山建造了大批的宅子,如果还有空余的,就给哥哥留一间,打完仗回到长安,没事避个暑,看个景的也逍遥几天。”薛万仞实在人,觉得吃了人家的饭,就得替人家解解危难,听说云晔在玉山胡乱盖房子,多的卖不出去,老薛就自告奋勇的打算当冤大头。

    云烨惊愕的看着这个没脑子的汉子,难道是没娘的孩子天照应这句俗话是真的?老薛不可能知道自己的高尚住宅区计划,不可能知道这些房子过两年价格就会疯涨,现在提出要买房子,就是抱着要拉云晔一把,一时起意,让他捞着一个大甜头,傻人有傻福啊,这么逆天的运气还是不要胡乱破坏。

    “小弟一时胡来,让哥哥操心了,自然会有哥哥一栋房子,等草原战事结束,房子也就盖好了,哥哥到时候去看看。”

    “兄弟不见外就好,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咱们再吃一顿这个牛肉面,哥哥就喜欢这口,今天,是沾了大帅和牛将军的光,我们都知道,要不然,谁家侯爷会下厨?”

    饭吃饱了自然要散散步,消消食,要不然谁也挺不住,三三两两的漫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辅兵驻地。

    柴绍很奇怪,往日喧闹的辅兵营地今日居然静悄悄的,房舍也整洁了许多,进去看了看,发现辅兵都在校场上训练,奇怪的是他们没有训练如何杀敌,只见一个汉子装作有伤的样子躺地上嚎叫,马上就有两个拿着两根棒子的冲上前去,把一块麻布铺在地上,把装作受伤的汉子抬到上面,用木棍穿在麻布的两侧,抬起来就跑。

    还有「扬帆启航☆星夜无伤」教人如何搀扶断腿的伤员,如何搀扶给伤员简单止血的,有胡乱在伤员胸口瞎按的,居然还有嘴对嘴吹气的,柴绍正要上前喝止这不雅的举止,却见孙思邈站出来对柴绍说:“大帅不必惊讶,这些都是战场疗伤之术,就老道计算,有了这些懂得如何救治同伴的辅兵,伤兵的死亡会减少到一个极低的程度,最少三成。‘

    上过战场,见过血的士兵才算是真正的士兵,柴绍久经战阵岂有不懂的道理。

    他抓住孙思邈的胳膊问:“道长此言当真?我军中战损果然可以降低三成吗?”

    只要是将军,哪有不希望自己手下少死几个的道理,纷纷围住孙思邈七嘴八舌的问。

    “老道和云侯钻研数日才制定出的救治之法美若是没有这样的效果,我二人也不好意思拿出来,云侯心善见不得辅兵穷困无倚,就想让他们多一门谋生的手艺,改善一些他们的处境,没想到只是几天时间,他们就掌握了不少急救手段,接下来,还要教他们如何防止冻伤,和如何救治冻伤。冬日里大军万一要作战,这些是必须要知道的,否则,我大唐士卒没有战死在战场上,被寒冷的天气冻死,就太不值了。”

第十五节 要命的秘方

    泡在辅兵营里整整一个下午,柴绍兴致勃勃不知疲倦的观看了每一种急救措施。三角绑扎法他喜欢,还亲自动手做了实验,绑完了还要求那个被他捆得像粽子的士兵跑跑跳跳,最后还塞给他一把横刀,让他劈砍几下看看自己的木乃伊绑扎法会不会脱落,很好,没问题,没有脱落,那个小兵更喜欢,说是暖和,再冷的天气也不怕。

    用丝线缝伤口柴绍也喜欢,一个身上被喇了条一尺长口子的家伙,血咕嘟咕嘟的往外冒,眼看就要不久于人世了,有一个**歪歪的辅兵走过来,掏出针线,在那个家伙身上飞针走线,活干的细发,缝完了,抹上药,用布条子扎起来,刚才还要快死的家伙又拎起刀,继续砍杀。虽然这一段情形只是柴绍的幻想,依然挡不住他上前想比划两下,没有伤员,让人头疼,马上就有二百五跳出来准备操刀子给自己来一下,好让大帅过一把缝人的瘾头。

    恋恋不舍的离开校场,孙思邈带着军官们来到了室内,一间大屋子里水气缭绕,都是一个个的大缸,缸里面是热水,云烨让人把水的温度一直控制在四十几度的样子上,每只缸里泡着两个人,都是出城巡视回来的士兵,虽说冻伤是常事,在云烨看来二级冻伤就已经很严重了,伤到了真皮层,还有几个明显的有些失温了,只有靠温水缓慢提高体温,然后包在毯子里,放热炕上慢慢恢复。

    看到手续繁琐,马上就有一个家伙说这法子太麻烦,不好用,战场上那有热水,自己就有好法子,简单易行,材料随手可及,治起冻伤来那叫一个快。

    这得好好请教,请教,都说高手在民间嘛,孙思邈和云晔立刻上前讨教,礼仪用的十足。

    “去年我营里有十几个冻伤的,快死了,人都没知觉了,还好,老子记得一个古方子,才把命给救了。”这位趾高气扬的说,完全把自己当成扁鹊复生,华佗再世,让在场的所有人肃然起敬。

    许了无数好处,其中云烨答应给他单独做一顿好吃的,他才满脸不高兴的说出了独家秘方,一个字,搓,三个字,用雪搓,全身搓红了就会活命,今天要不是看在云侯牛肉面的份上,打死都不会说出来。

    听完秘方,云烨抱着头蹲地上,孙思邈浑身发抖。

    “您上次用祖传秘方救回来几个?”云烨压抑住心头的寒意问。

    “十二个人只救回来三个,剩下的都是冻得太后害了,没活过来,那三个小子也是命大,遇到老子,要不然全都完蛋,为这,老子大营里庆祝了三天,那些小王八羔子,把老子灌得醉了三天。”这混蛋似乎还沉浸在去年的荣光之中。

    “我打死你这个王八蛋!”孙思邈终于暴走了,一脚就把那个混蛋踹倒在地,没看出来,老孙的武力值还是蛮高的,常年征战的武将被他踹的快飞起来了,云烨也不管了,挽起袖子上前就是一顿猛捶,不为别的,就为了那九条人命。

    心都寒了,杀人杀到了被人感激的地步,这种妖孽必须有一个打死一个,否则朔方去万条人命不够他糟蹋的。

    其他诸「吾也狂牛提供」将面面相觑,人家刚刚告诉你们秘方,这就要杀人灭口?正要上前阻止,被一脸惨笑的老牛拽开,旁边柴绍的脸色铁青,额头青筋乱蹦,他俩是最先明白的,论医术,孙思邈是大唐第一人,论奇巧,云烨是大唐第一人,现在,这两个人,一起失态就说明那个混蛋不是在救人,是他娘的在杀人。

    揍完人,老孙都不理会散乱的头发,长发披覆在脸上,如同恶鬼,红着眼睛大声的朝诸将喊:“你们谁还有这种杀人的秘方?交出来,还有谁?”

    声音拖得老长,威猛无俦,一代名医居然有了黑社会老大的气质。

    都是战场上的老杀才,知道敌进我退的道理,齐齐后退,避让老孙的锐气。

    “诸位将军,医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我玉山书院为了医科,可谓绞尽脑汁,收藏天下各种秘方可谓五花八门,然而绝大多数都是没有丝毫用处的,比如用雪挫冻伤的身体,不但没有丝毫作用,还会加重病情,如果大家知道这个道理,就不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十二位军士只活下来三位,这是最惨痛的教训,如果用温水浸泡后,再用毯子裹严实,放在温暖的地方让他睡一觉,十二个人都会活下来,请求诸位,不要轻易使用未经证明的治疗手段,会死人的。”

    “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个被揍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家伙接口问。

    “千真万确,你好心办了坏事,那十二个士兵如果你不用雪搓,只是在温暖的地方用手挫身体,我保证你那十二个士兵最尖活下来十个,如果错了,你来揍我,我绝不还手。”云烨本来想说如果错了,你来砍我。只是一想到这些家伙的智商,就临时改了口,万一有二百五用新办法把人没救过来,提把刀来砍人,你说躲还是不躲?

    自从遇到熙童那种人,云烨打死都不把话说满了,吃一堑,长一智,古人诚不我欺。

    “孙道长,云侯,大军之中看来必须普及这些常识,要不然,士卒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自己人手里,太冤了。此事就拜托两位了。”柴绍有些无奈,有些庆幸,反正看起来一副很复杂的样子。

    被揍的军官趴地上喊着兄弟的名字放声大哭,一拳一拳的砸被冻的跟铁板一样硬的土地,云晔看的不落忍,打算把他扶起来,被旁边的军官拦住了,低声告诉云烨,他亲兄弟就在那死了的九个人当中。

    听闻这事情的原委,云晔无话可说。

    云烨写毛笔字很慢,而且还难看,被李二一家子鄙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自从李二评论云烨的字是“雪泥鸿爪”之后,他发誓再也不用毛笔写字了,太伤人了,老子认认真真写的字硬被你说是野鸡留在雪地上的爪子印,那么多有用的内容你不看,看我的字做什么,老子两辈子抓毛笔的时间还没你一个月抓的多,有本事和我比键盘啊!

    老孙没时间,他要教那些辅兵练习战场救护,云烨立了好多的大牌牌上面空空如也,抓着毛笔刚写了一个字,老庄就捂着脸往外跑,嫌丢人。

    丢什么人啊,在后世公司里的告示全我写的,还有粉丝围着看,说写得好,老庄什么品味啊,不懂就不要看。

    正写得起劲,忽然听到背后有磨牙的声音。回头看,原来是许敬宗,胖胖的脸都抽成菊花了,嘴里吸着凉气,咬着后槽牙一副大便不畅的样子。手里还抱着几本书,看来是有问题想问云晔。

    “侯爷您这是在干什么?起了兴致写大字?这字写得有特点,与侯爷的心胸有的一比。”难得抓住云烨的短处,自然要好好调侃一番,相处了这么久,作为人精中的一员,早把云晔看个通透,这位貌似豁达实则小心眼的蓝田侯,就不是个好人,眦睚必报不说,还是一副被娇惯下的性子,吃不得苦,受不得累,最重要的还受不得气。除了太上皇,皇帝,皇后,再就是几位老帅能让他低头,在他看来这可是难得的荣耀,这小子还满脸的不情愿,昨日的军报上说,陛下降爵四十有六位,他从头看到底也没有发现有蓝田侯被降为蓝田伯的利好消息,虽然有些失望,学问上几个问题不得不来向这位侯爷讨教,昨夜他一夜没睡,折腾了一宿,好不容易弄懂了那些简单的入门知识,却被那些奇奇怪怪的公式难住了,心痒难熬之下,抛弃了心里的怨恨登门求教。却不想看「吾也狂牛提供」到云烨狗爬一样的字,心怀大畅。

    “老许,我怎么把你给忘了,写字是你的长项,你来看看,这些牌牌该怎么写。”能抓苦力,就要抓,管他是谁呢,有用就好,这是云烨一向的主张,后世太宗的名言一定要身体力行,把事情交给专业人士来做,是谁说的来着?

    取过毛笔,许敬宗一把就撕下了云晔写的那些个难看之极的字,揉成一团,远远的扔掉才让他心里感到舒服一些,刚才就像吞了一只苍蝇。

    一行苍劲有力的大字出现在云烨的纸牌牌上,黑白分明,看起来都十分的舒服。许敬宗斜着眼睛鄙视的瞄云烨一眼,继续照着手上的小册子在纸牌牌上写字。

    “老许,你这笔字,我这辈子是没希望赶上了,让人羡慕啊!”云烨不停的在后面夸奖,许敬宗愈发的起劲,UU小说龙飞凤舞,字越发的好看,背影也越发的潇洒。

    “老许,你继续,把这二十个牌牌都写完,我进屋去躺一会,昨晚就没睡好。”云烨咕哝着回屋里睡觉去了,只留下孤零零的站在寒风里写字的许敬宗。

    手已经冻木了,牌子太大,进不了屋,有一丝清鼻涕从鼻子里往下淌,许敬宗心头的怒火如同将要爆发的火山,这些该死的医学告示关老子什么事?他写的难看就让他难看去,丢人也丢他的人,管我什么事啊?

    哎呀,不好,刚才这一笔写的不好,手冻木了,这一撇太长了,整个字就失去了韵味,不行,得重写,现在,丢的不是他的人,而是我的,我许敬宗的字怎能出现瑕疵。

    天色渐晚,许家老仆不停的朝外张望,自己老爷为什么还不回来用饭?

第十六节 坚决的抵抗

    这一次的广告牌牌的书写对许敬宗触动很大,原来人还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回想他以首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不值一提。他不再悲愤,也不再咒骂,不是他霍然间开悟了,而是因为他开始发高烧了。浑身烫得惊人,嘴唇上也起了一个个的水泡,面色潮红的许敬宗钻毯子里打哆嗦,老仆急的大哭。

    孙思邈来了,给他扎了凡针,又开了凡服药,让老仆给灌下去,睡了一夜,身上不再滚烫了,人醒过来喝了一小碗稀粥,又昏昏沉沉的睡着了,其间云烨来看过他两次,还留下一些进补的药材,看他睡着了就没有打搅,只是让老庄又拿来两张毯子给许敬宗盖上,把一小壶酒给了老仆,如果许敬宗晚间又起热的话就用布蘸些酒给他擦身子,这样很快就散热了。

    云烨忙着给各级军官讲授急救常识,最后连夹板的应用都说完了,才让这些人消停下来,军营里的武夫能识字的并不多,往rì让他们看书本,不如一刀杀了他,如今坐在课堂上,听课听的眼睛都不眨一下,多听凡句,多学凡乎,自家兄弟就少凡个阵亡的。虽说慈不掌兵,可人心都是肉长的,对旁人都有恻隐之心,更别提自己朝剑相处的兄弟。

    提到兄弟,程处默就有些过份,自己不来,派了副手来听课,自己趁机跑云烨房间里睡大觉,他总认为自己不用学这些东西,到时候自己兄弟一定会帮自己。

    看到呼呼大睡的程处默,云烨心里的火就往上冒,他是要上战场的,简单的急救知识必须知道些,万一有了麻烦,自己能给自己做一点简单的救治,说不定就会捡一条命,战场上厮杀起来,谁顾得上谁啊,这不是偷懒的时候。

    把程处默从床上拽起来,用凉水泡了布巾子给他擦脸,好赶走他的睡意。

    凉水起作用了,程处默打了个寒颤,睡意全无,恼怒的看云烨,嘴里嘀嘀咕咕的。

    不管他,云烨开始一对一的敖他怎么自救,现在他身上比划,比划完了。让程处默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没学多久,程处默就烦了,把手里的绷带一扔,面对墙壁又躺下了。

    他就是这个小孩子的脾气,云烨对他与其说是兄弟,不如说更接近长辈对晚辈的情怀,把他的脸翻过来,继续教,今天不学会云烨就没打算放手,程处默犟不过云烨,只好继续。

    “烨子,有你这个大神医在跟前,我有必要学这些东西吗?”学完后,哥俩坐炉子边上吃饭,边吃边聊。

    “怎么会没用,我又上不了战场,战场上有什么危险你比我清楚,那种环境里唯一不缺的就是意外,治疗伤患越早越好,早一刻钟说不定就会捡条命,大意不得啊,坟堆里埋的不一定都是老人,知道吗?我前些rì子做了一个统计,你知道大唐百姓平均寿命只有不到三十岁,听到这个消息,你还敢大意吗?”

    这是一道算术题,也是要求学生学习做统计表格,云烨随口安排学生调查一下长安县的百姓平均寿命是多少,没想到,作业交上来云烨大吃一惊,只有三十五岁,怎么可能?

    再三的询问学生是否计算错误?是否收集的数据有误?不可能贞观朝人的寿命只有三十五岁。

    房遗爱哭丧着脸说没错,因为他的作业是和他老子一起做的,专门调阅了长安附近三县的丁口记录,得出的这个答案,又调阅了偏远地方的三个县作对比,发现足足差了七八岁,最后综合一下,得出平均寿命不足三十岁的结论。

    据房遗爱说他老子在书房足足坐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就上朝去了,至于朝堂生什么反应,他就不知道了,只知道他老子那些天脾气很差。

    “三十岁?不能吧,我怎么感觉周围全是老头子?”程处默惊讶的放下饭碗,瞪大了眼睛看云烨。

    “骗你作甚,等你这场仗打完,府兵归建,你还要到书院继续读书,到时候你亲自做调查表就明白了。”

    “还要读书?”程处默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窜得半天高。

    “瞎激动什么,谁说你就不用到书院学习了?大好的机会,别人家把头磕破了都进不来,你还嫌弃。”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激动了,我是惊讶,想我老程大好的年华怎能抛到书院里面虚度,有那功夫,我还不如和九衣养两个娃,也好过每天要上课,你那书院里就没凡个好人,全是长安的混混,我进去别学坏了,有个万一,老爹又会找你麻烦,哥哥还是悠哉悠哉的逛逛青楼,打凡场马球才是正经。”

    “程伯伯会不会找我的麻烦不知道,你如果不去书院的话,他老人家找你的麻烦那是肯定的,还找九衣生孩子,你自己孵蛋去吧,还马球,逛青楼,你回家,老爷子也回家,有本事把这话对老爷子说去。”

    “我想sǐ啊!回长安,还没有待在朔方自在,我不回去了,谁也拿我没辙。”看着这个没脑子的傻孩子,云烨都替他感到悲哀,鼎鼎大名的程妖精会给他留后门?老程早等着他一回京就替他向皇帝求亲,连名字云烨都知道,清河公主李敬,现在芳龄十岁,一想到程处默要娶十岁的小萝lì,云烨就想笑。

    “烨子,你笑的很奸诈,一定有什事情是我不知道的,你告诉我好不好。‘”咦?你忽然变聪明了,你放心,程伯伯要给你求一门亲事,据说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你就等着入洞房吧。”

    程处默陷入意淫不可自拔,也不知幻想谁家闺女呢,云烨要是这时候告诉他女方只有十岁的话,估计他会自杀。

    “烨子,你不是定亲了吗?那个叫辛月的女子好看吗?”

    ‘(一般人,也就比九衣强上个三分吧。”

    “那岂不是一个大美女?你发了,只是李安澜怎么办?”程处默不知为什么想起了李安澜。

    说起李安澜云烨就觉得有些兴致缺缺,曾凡何时,那个美丽的影子让自己魂牵梦萦,现在经过了一些事情之后,那个影子慢慢淡去,只留下一点淡淡的遗憾。只是有些奇怪,现在变年轻了,居然有了春梦,可怕的是每次春梦的对象都是李安澜,相反的,辛月却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

    从梦里醒来,更换过内裤之后,躺在床上回想这个问题,自己的身体难道就认准了李安澜吗?一旦这个念头升起,云烨都硬生生的把它按下去,只可惜这种压制,只会在下次的梦里面显得更加炽热,更加疯狂。这让云烨感到内疚,被身体背叛的滋味并不好受,尤其是一想到临别之际,辛月的新嫁娘打扮,还有贴身荷包里的那一缕秀发,就有一种负罪感。不行啊,我不能对不起辛月,多好的姑娘啊,李安澜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侵略者,占据着脑海最深处,挥之不去。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锦背裆。长稍侵天半,轮刀耀rì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sǐ,斩头何所伤。”云烨忽然语音铿锵的念起了《无向辽东浪sǐ歌》。

    把程处默惊了一个跟头,爬起来满脸惊容的看着云烨:“烨哥儿,你就算是移情别恋也不用念《无向辽东浪sǐ歌》这么恐怖的诗歌吧?你不知道这首歌害sǐ了多少人?”

    “我只是表一下反抗的决心,又不是要造反,你慌什么?”对于程处默的无知,云烨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

    “你要反抗谁?哦!是李安澜,吓sǐ我了,以为你要干什么,一个小女子而已。至于又是刀枪,又是砍头的吗?”

    云烨沉默了半晌,才抬起头看着程处默说:“丑牛,你不知道,李安澜就是我心底最大的破绽,也是我的硬伤,我告诉自己我要娶的人是辛月,为了加强这种信念,我和辛月订了亲,就是想绝了自己的荒唐念头,谁知道,这种心思就像麻线缠身,剪不断,理还乱,你不是我,不理解这种千丝万绕的感觉。‘

    “还当你纠缠什么呢,不就是两女人的事吗,一起娶过来不就完了,用得着这么烦心吗?”这就是程处默为人处事的方法,简单,直接,有没有效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总是在倒霉。

    “给你说心里话,你就不能给我出个好主意吗?辛月必须当正妻,要不然书院就完蛋了,李安澜也不适合当正妻,她性子太拗,做事不经过脑子,往往只图一时痛快,对后果不管不顾,明说吧,这样的老婆,谁娶谁倒霉。我倒霉就倒霉在喜欢她上了,要是娶了她,家里还不翻天了,不会有一天的安宁,而且就她那个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毛驴性子,早晚会闯出大祸来,在宫里面又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要不是皇后还算贤淑,她早就连骨头都找不着了,更别说她虽然没有公主的身份,却是事实在在的公主,不可能当平妻的,她那个性子是当平妻的性子?”

    云烨有些烦躁,在地上走来走去的没个好主意,平rì里尽量不去想,今天提起来了,就不妨一次解决,总躲着也不是个办法。

    “兄弟,你完蛋了!”这是程处默的总结性发言,他拍拍云烨的肩膀话里话外全是怜悯。

    时间到了,他必须回军营子,云烨看着他在夜幕中消失。自己回到屋子,也准备睫觉。

    在数了凡千只绵羊之后,云烨的神志渐渐模糊,嘴里嘟囔着“李安澜你不要到我的梦里来…

第十七节 愚蠢的行动

    云烨早上起床的时候,不得不再次换洗了内衣,不过现在他没有心思考虑昨晚在梦里与他颠鸾倒凤的到底是谁,反正也看不清楚脸,这就奇了怪了,为什么我们做梦都看不清楚别人的脸,但是知道那个人是谁。

    柴绍要开始干活了,他等了整整一个月,没有收到李靖的军报,但是得到了苏定方进驻恶阳岭的消息,李靖奇袭襄城已是板上钉钉,他是龙襄道行军大总管,有自主权,可以随时随地的向敌人发起进攻,只要他愿意。但是这一点恰恰是柴绍所不能容忍的,他再三的向李靖求战,希望可以从朔方对襄城发起进攻,李靖给他的回答永远是固守朔方。

    朔方是大唐插在东突厥心脏的一把尖刀,不容有失,云烨也理解李靖在求奇兵突出的时候,保持一个稳固的战线以图后势的双保险想法。

    遗憾的是柴绍不这么想,他总认为李靖就是想让他的五万大军在朔方混吃等死,要不然,李绩为什么会出兵云中,肯定是打算抄颌利的后路,就连李道宗,王孝杰都是动作连连,只有朔方被要求按兵不动。

    转眼间,十一月就到来了,朔方城里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战马开始喂精饲料,士兵开始被要求不得擅离营地,老兵们开始磨兵刃,整顿甲具,用这个办法来消除自己内心的紧张。

    战马每日的推进速度和后世的德军的装甲集群差不多,都是一百六十里,当然,这是蒙古铁骑的运冇动速度,朔方军在大雪天前进的速度每天有个八十里就谢天谢地了,两地相距六百里,路上就要跑十天,不像苏定方人在恶阳岭,只需要跑四天就可以到襄城,出动的人马如果少的话,三天就能跑到,他占有地利。

    柴绍铁了心要奇袭襄城,十一月四日,天气晴,气温至少在零下十五度以下,无风,三千精骑已经准备好了,柴绍留下牛进达守朔方,自己亲自带队去活捉颌利。

    须利死不死的云烨不关心,柴绍死不死的云烨也不关心,让人揪心的是他把程处默也带走了,云烨把自己的棉袜子,手套分了一半给了程处默,还给他揣了一小壶烈酒,一小包云南白药。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诫他程家不需要他玩命,只需要他平安回来,见程处默一脸的不耐烦,又抓过他的亲兵程东威胁他,要他拼了命也要保证程处默平安回来,哪怕自己战死,程云两家都欠他的人情,将来他的孩子绝对会平步青云,家族也会蒸蒸日上,只要程云两家存在一日,就会一直还他的人情。

    程东的眼睛都红了,他现在就恨不得立刻战死,能得到云烨代表程云两家的陈诺,自己的一条小命早就无足轻重了,他拍着胸口发誓,一定保护小公爷平安归来,要云晔放心。

    没有气势恢宏的誓师仪式,只有柴绍的一冇句出发,三千轻骑就从城门里钻了出去,还有一百架爬犁,上面载着大军十天的辎重,目送他们离开,云烨的心直往下沉,不知道这三千关中子弟能有多少人会平安归来。

    站在城头看着他们的身影没在地平线下,云晔忽然想哭,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东突厥之战,史书上只记载了李靖雪夜破襄城,没有记载到底有多少人,在这场让汉人jī动了几千年的战争中丧身,荣耀都是鲜血染成的,从来都是。

    薛万彻的第二梯队将在三天后出发,作为接应,云晔拒绝了孙思邈要前去的建议,他准备自己亲自去看看,老孙见说服不了他,就去找了老牛,没想到老牛居然坚持云烨前往。

    “他是武侯,上战场是迟早的事,早一天见到沙场,就早一天受益,老孙,我们不可能护他一辈子,将来几家子还要靠他来维护,将来他面对的情况要远比现在复杂,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知道取舍。”

    老孙不再说话了,只是长叹一声,就回到自己的屋子里继续研究药材配伍,这段时间他已经忙的快要忘记这事了。

    古代打仗在云晔看来就是一个艰难的等待过程,三天时间,柴绍杳无音讯,李靖的斥责文书已经到达,严令牛进达必须严守城防,不得出击,府兵不得有一兵一卒的调动,也就是说薛万彻去不了了,柴绍被彻底放弃了。

    李靖也许是一位战无不胜的无敌统帅,但是在人际关系上却是弱项,他的这条命令,在军事上是明智的,在政治上绝对是愚蠢的,如果柴绍的三千大军战损在襄城,他把东突厥的人杀光也弥补不了损失柴绍的罪责,等待他的将会是比战败迹可怕的惩罚,长于谋国,短于谋身啊。

    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也是艰难的一生,晚年困居于府邸足不出户,长达十年,身边充满了背叛和阴谋。云烨不肯和他走的太近,会惹火烧身,这种纯粹的军人,命运注定是曲折的。

    老牛长吁短叹,薛万彻怒火勃冇发,然而一纸将令让他们寸步难行,柴绍可以说先斩后奏,了不起就是一个擅自出兵的罪责,以柴绍的大脑袋戴这么一顶帽子不算什么,如果老牛,老薛现在出兵的话,李靖砍了他们都是白砍,不遵将令,这是军中大忌。

    第六天,离柴绍出发已经过去了六天,云烨打算行动了,虽然很不明智,他还是要做这件事,府兵不能出动,那自己手下的辅兵就没问题了,再说了自己是前来防治瘟疫的医官,不在作战序列之内,也就是说李靖管不着自己。

    许敬宗被仆人搀扶着走出来,看云烨如同看傻子,作为秦王府的十八学士之一,他岂有看不清形式的道理。

    “云侯欲往何处?”

    “没什么,去襄城看看。”

    “云侯的长处不在于征战,而在于后方,为何舍长耳取短?”

    “我兄弟在襄城,前有坚城,后无援兵,本侯准备做他的援兵,顺便给他们带一些粮草。”

    “牛将军应该不会允许你这么做,再说,事情要发生,他总会发生,你拦在前面,只是螳冇臂当冇车罢了。”许敬宗可能很不习惯当好人,连劝谏别人也会考虑得失。

    “没关系,我只希望我这只螳螂的身体够硬,能让车轮稍微慢一些也是好的。”

    “这样做蠢了些,不过很让人感动。”他的话里全是嘲讽。

    “你不懂,人有些时候是不能用得失去衡量的,我敢打赌,你这一辈子肯定过的郁闷无比,没劲透了。”

    老庄牵来战马,把云烨扶上去,又帮他系好披风,其他的护卫也翻身上马,就要出发。

    许敬宗抓住云烨的马嚼子,认真的问:“云侯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世间少了你,我会无趣得多。

    “我们是两种不同的人,你就在你的阴谋诡计中慢慢腐烂吧。”说完推开许敬宗,打马而去。

    城门口两百四十七个汉子押运着两百架爬犁准备出发,他们已经换上了新的衣甲,手中的武器也换成了军中的制式武器,强弓,硬弩,一样不缺。云烨居然看到公输甲也混在人群里,身后还有一辆马车,上面用油布遮盖,不知是什么。

    “公输先生,小子此去危机重重,你公输家族为何还要趟浑水呢?”

    “因为冇你这次愚蠢的做法,让我公输家族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所以必须得陪你走一遭。”

    “为什么?明知道我的做法并不明智,此时应该远远躲开才是,这时候上杆子爬,可不是聪明人干的事。”又被人骂成蠢货,云烨有些不高兴。

    “聪明人见的多了,我公输家族就是吃聪明人的亏太多,所以这次选个蠢一些的看看会不会有好运。”

    “别后悔就成,我们只有三百人,这就要踏入全是胡子的茫茫草原,你自求多福吧。对了,你如果战死了,我们说好的书院福利就没你什么事了。”云烨心头喜欢,这些话就脱口而出。

    “管好你自己吧,我公输家族绵延了几千年,也不是浪得虚名,保命的手段还有一些,你最好活着回来,要不然家里就亏大了。”他信心满满的拍着爬犁,也不知他哪来的信心,不过既然是公输家族,那么,油布下的东西应该不简单。

    城门开了,老庄第一个打马出城,后面紧紧跟着云家的护卫,数百匹驮马同时启动,也有几分大军出行的架势。

    老牛站在城楼上,扶着箭垛的手微微发抖,强忍着一言不发,该说的话昨晚早就说尽了,没有一点用处,这小子脾气上来,听不进去任何话,也罢,就让他任性一次吧,有这样的子侄辈,老牛觉得就算将来自己的家族跟着这小子吃草根,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怨言吧,他一时为云晔骄傲,一时又为他担心。

    云烨感觉不到,他有一种大将军出征的快感,披风被寒风扯得猎猎作响,他想欢呼,又想大哭,人的境遇居然奇妙如斯。

第十八节 傻人傻福

    三百余辆爬犁终于融入到茫茫荒原,与无边无际的荒原相比,车队显得渺小而孤寂,寒风吹过,云烨的将旗在风中漫卷,被风吹起来的雪渣打在脸上生疼,云烨不得不把脸上的面巾掩上,半眯着眼睛,看前面的路,在雪地里长时间行走,眼睛必须有遮盖物,否则用不了多长时间眼睛就会被雪地的反光刺激的红肿,发炎,就是后世常说的雪盲症,好在,临出发时,想到了这个问题,找了一些黑纱,遮在脸上阻断了雪地反光,虽然有些妨碍视线,却对雪盲起到了很好的防治作用。就是形象差了点,整支队伍在雪地上默默地快速行军,人人脸上蒙着黑纱,就像是一支强盗队伍。

    坐在最前面一辆爬犁上的就是那个向云烨要鞋子的小兵,他不停的掀开面纱好奇的看远处的雪地,被老兵一巴掌抽头上才消停下来。

    “五叔,咱们干嘛要在脸上蒙黑纱,咱又不是胡子,也不是响马,干嘛蒙脸?”小兵有些不安份。

    “狗子,好好的把纱蒙脸上,这雪地里啊,就不能长时间的睁眼睛,要不然眼睛会瞎,侯爷这是好心,给咱们每人都弄块纱,以前我们出战的时候遇到大雪天,只能拿块破皮子蒙眼睛,又不信邪的,结果眼睛肿的跟桃子似的,什么都看不见,直到七八天才重新看到东西,你要是不想眼睛有事,就老老实实的坐好,把耳朵支起来听仔细了。”五叔给狗子往爬犁里面塞一以塞,从褡裢里面掏出一张老羊皮裹在狗子身上。

    有前面的爬犁开路,后面的爬犁紧紧跟上,滑杠下的雪被压成冰,后面的爬犁行走起来更加轻松,两道蜿蜒的痕迹从朔方城慢慢向远处延伸。

    离城百里之地个部在唐军的控制之下,现在还算平安,狗子甚至还捡了两只冻得硬邦邦的野鸡。拔下一根最长的尾羽,插到头上天声欢呼。

    云烨也从马上下来,坐到爬犁上,公输家的爬犁做得很精致,也宽大了许多,人坐到上面几乎感觉不到颠簸,云烨伸展了四肢躺在爬犁上看着天上的白云,爬犁走,云彩也走,那朵雪白的云彩,似乎认准了云烨,懒洋洋的挂在云烨头顶,不管云烨如何运动,它总在头顶上不肯离去。

    “云侯,书院里果然有许多愿意学我们手艺的大户子弟吗?”他有些不好意思接着说:“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不敢想像,他们不都是在学习儒家经典吗?为何会对这些感兴趣?”

    “老甲,不介意我这么称呼你吧?”云烨随口问公输甲。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你叫我什么都没关系,将来那些学生却不能这样随便。”

    “好,老甲,我一直很奇怪,你公输家的各种绝学几乎有改天换地的能力,为何你们会轻易的答应我把这些教授给别人?我原以为,要说服你们会很艰难,谁知道,你们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为何?”云烨问出了心底的疑惑。

    ‘公输家从来都没有敝帚自珍的可笑想法,有聪颖的学生,我们高兴还来不急那会把人往外推,只是朔方这个地方,实在不是一个发展学派的好地方,汉人少,胡子我们又不想教,眼看着人才凋零,你说我们急不急?”

    或许是身在辜原,人的心胸也变得开阔,公输甲摘了一截冒出雪地的白草,含在嘴里朝云烨笑。

    云烨翻个身,懒洋洋的说:“管他谁设计谁,我只知道,公输家掌握的学识非常了不起,我们的生活将来都会应为你们而改变,大唐受益就好,天下百姓受益就好,谁还管你们是怎么到书院的。

    老甲,做好准备,你们面对的书院,要远比你们想像的要重要得多。”

    “这些话很让人动心,只是你为何不铿锵有力的说出来?这样对我的触动远比你用半死不活的语气说出来要大得多。”

    “拉倒吧,你们一家子就是一大窝狐狸,这样没水平的蛊惑,我还不屑为之,省一口唾沫不好吗?这次出城,生死难料,我蠢,你们怎么也变的不聪明起来了?”

    “你知道我家老爷子听说你要带着辅兵出城去迎接偷袭襄城的军队,高兴的连干三壶老莫家的醉阳春,几乎醉倒,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我爹如此的高兴,他老人家说,好啊,终于找着一个笨一些的家伙,还说你这种笨人几百年难得一见,笨的连性命都不要的,我家族还是首次得见,老爹说这次的选择没错,值得公输家压上老本。还说你对朋友不离不弃,对那些小兵都不忍放弃,将来怎么会拿公输家做筹码,所以这次,我来就是要把你活生生的带回去,你回不去了,听老爹的意思,我也就不用回去了。”公输甲白了云烨一眼,就翻眼瞧着天,摆出一副高人的架势。

    云烨嘴张得老大,听说有喜欢聪明人的,没听说有喜欢跟随笨人的,如果是这样,自己的这次冒险可就太值了。作为后世的陕西人,没理由不知道大唐最关键的一仗,须利在这场战役里就是一个绝妙的配角,现在的颌利自己尚在焦头烂额中挣扎,那有心思理会几百里外的唐军。他现在恐怕在头疼自己那个二五仔弟弟,苏定方两百人就可以把他撵的满世界乱窜,柴绍的三千铁骑没理由打不过颌利吧。

    老程家对自己有恩,这辈子和老程他们全家都会纠缠不清,别看老程父子总是贪自己的东西,墨镜,工兵铲睡袋什么的,那是他们父子示好的一种方式,我毫不客气的拿了你的东西,相对的,你也可以毫不客气的拿我的东西,这个时代,只有通家之好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比如云烨现在可以不经通报的直闯老程家后宅,程夫人也绝不会见怪,就像在老牛家里,云烨,程处默可以横冲直闯,和牛见虎在牛家的地位没区别,所以程夫人在得知云晔要来朔方,拉着云烨的手,拜托他看好程处默,没别的,他相信云烨会看好自己的儿子,会把儿子平安的带回来,以性命相托,这是何等的信任,唐人不轻易相信一个人,只要相信一个人,就会生死相托,云烨决定不辜负这种信任,这才是他无论如何也要出城的原因,说实话,柴绍的性命在云烨眼里,连程处默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

    冬日的白天极短,天上又刮起了白毛风,草原上要找一个避风的地方实在是不容易,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山包,老庄他们拿出工兵铲,很快就铲出一片空地,将爬犁连起来,就成了一座小小的车城,辅兵们把盾牌插在爬犁的车沿上,那里有专门设计的接口,一座座帐篷搭了起来,马也被赶进避风的坡底,老庄沿着山坡往山顶挖了一条沟,又在侧面挖了一个能容下两个人的洞,一再嘱咐云烨,一旦发生意外,立刻钻洞里,不等战事结束,不许出来

    好吧,在战场上还是听老兵的话,他们有经验,自己在战场上帮不了他们什么忙,估计还是累赘,想要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就得自己照顾好自己,这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

    筹火被点了起来,橘红色的火苗舔着锅底,锅里的雪在融化,不多时,水烧开了,老庄舀出一瓢水,给云烨和公输甲泡上一杯茶递了过来,又把胡饼放在火上烤。

    云烨和公输甲抱着茶杯,一口一口的喝着热茶,看着辅兵们有的往开水锅里加米,加面粉,还有肉干,忙着做晚饭,有的抱着饲料给牲口们加料,还有一桶桶加了盐的温水供牲口们喝。

    “看什么,草原上牲口比人的性命重要,什么都要先紧着他们,然后才是我们,你是侯爷也白搭。”公输甲似乎极喜欢这茶的味道,不但喝干了茶水,连茶叶也含在嘴里慢慢嚼。

    老庄从爬犁上取下一个袋子,在每个锅里面加了一大把蝗虫粉,立刻就有一股鸡肉的香味飘散开来,所有的人强忍着口水,等待饭熟的那一刻。

    饭不好吃,可以说非常难吃,什么东西都一锅煮,那味道让云烨快要发疯,但是这次他不是随军的少年,他是主帅,与部下同甘苦是最起码的要求。老庄知道侯爷的嘴有多么的挑剔,他肯定吃不习惯军中的粗食,就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饼干递给云晔,没想到云烨摇摇头,埋下头,艰难的往下吞那一大碗糊糊。

    狗子吃得极为香甜,他好些年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饭食了,也可以说,他从出生就没有吃饱过,他的记忆里永远是可怕的饥饿,那种感觉就像附骨之蛆,扔不掉甩不脱。直到那个年轻的侯爷掌管了辅兵营,他才第一次有了饱的感觉,他不明白这么好吃的东西,他为什么像在吃药,还吃的艰难无比?

    富贵人家都在吃什么?天天有白面,米饭?那太奢侈了,我们今天吃的就是白面米饭,还加了肉,这样的饭食他还不喜欢吗?那个护卫头子往饭里加了什么,为什么闻起来那么香?老兵说是鸡肉的香味,难道说,侯爷每顿饭都吃鸡?这是狗子所能想到的最美味的饭食了。

第十九节 牧羊女

    老庄把用来支锅的几块大石头放进洞里,石头被火焰烧得滚烫,小小的土洞里立刻温暖如春,云晔和公输甲进到洞里,躺在铺好的地铺上,地铺铺了厚厚一层羊皮,人躺上去,会深深的陷进羊毛里,不盖毯子都感觉不到冷。

    公输甲舒服的呻吟两声,难听极了,他忽然把头抬了起来问云烨:“我明年去书院,有没有这样的待遇?”

    土鳖,这是云烨从心底里发出的的鄙视,一辈子在田地里刨食,还从来没有享受过一些人世间的乐趣。

    “如果这样你就满足的话,没问题,书院会给你发一百张羊皮,你把全家包起来都没问题。”

    公输甲可能也感到这话问的有些小家子气,有些不好意思。

    “你今年已经年过五十了,所以按照书院的规矩,你会分到一栋三层的楼房,下面还带着一个一亩地大小的院子,每个月你会有八贯钱的薪水,要知道,宰相的俸禄也不过如此,你还会有一辆马车,和一匹马,逢年过节还会有其他的福利,楼房里的家具都是现成的,你只需提着行李就可入住,需要仆人你得自己去雇,书院里一般不赞成使用家奴,虐待家奴的事在书院里是绝对禁止的,这么干会教坏孩子,谁犯了就会立刻被逐出书院,你要切记。

    云烨把书院的待遇给公输甲讲了一遍,希望他不要犯错。李纲也~许能容忍平庸之辈,却不会容忍道德有缺陷的人,或许是书读得多了,会改变一个人的气质,至少目前还没有见过道德极度败坏的人,就是许敬宗对跟随他的老仆,也从来不说一句重话。李纲和玉山先生对服侍自己起居的童子,也是关爱有加,所以书院的气氛非常的平和。

    公输甲双手枕在脑后,看着洞顶发呆,知道他沉浸在将要到来的幸福生活中去了,云晔也不打扰,翻个身,盖上毯子,选了个舒服的姿势,不一会就睡着了。

    大清早就被吵醒了,整个营地里乱糟糟的,点火的点火,照看马匹的照看马匹,远处有哨探在换岗,风停了,却又开始下雪,雪下得不大,赶路还是没有问题,只是天地间白茫茫的让人胡乱生感慨。

    早餐是浓粥,插筷子不倒的那种,蝗虫粉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喜爱,现在饭食里没那东西,大家都不情愿动筷子。狗子左一句老庄叔,右一句老庄叔喊得勤快,就是想多要一点蝗虫粉好拌饭吃,看他还是个孩子,老庄又抓了一大把搁他碗里,欢喜的狗子端着饭碗四处炫耀。

    公输甲顶着黑眼圈出了洞,他昨晚就没怎么睡,一会想到老父爱喝的醉阳春,自己都没给买几回,一会想到老妻跟着自己几十年了,还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小孙子脖子上挂的银锁还是自己当年带过的,这些内疚让他一夜无眠,说起来好听,千年的大世家,有谁知道隐于荒野缺衣少食的困窘状态?都说安贫乐道,奇志不改,说得好听,连对老父的孝,妻子的怜,孩子的爱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安贫乐道,奇志不改?

    回长安,一定会改变全家的生存状态,小、一辈已经不安生了,家传的学问到了下一代巳经快要传不下去了,子孙们都不情愿学,学了满身的本事不能用不说,还有危险,既然如此,安安全全的拿出来换些银钱也好。

    用过早饭,车队继续出发,只是每个人都披上了白色的麻布,连马也不放过,一个笨拙的胖子艰难的趟着雪,把一捆捆麻布往爬犁上架,汗水从宽阔的脑门上往下淌,老何?何邵?他怎么来了?”你跑来凑什么热闹?不知道这里满世界全是胡子?被人抓去烤着吃了怎么办?”云烨怒不可遏,一个战斗力为零的胖子跑到草原上发什么疯?

    “哥哥的命早就超值了,知道冬天前运回长安的货值多少钱吗?六千贯!我就是死在草原上也不亏了,哥哥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一身肥肉可以卖这么些钱,有了这些钱,家里挺个几十年没问题,我知道我能发财的根子在你身上,要不然,哥哥就是想卖这身肥肉也没地方卖去,更不要说六千贯了,你都跑到草原上来了,我跟着跑一趟有升么关系,我的命会有你的命值钱?再说了有我在,说不定咱哥俩还能找地方发点小财。”

    这就是一滚刀肉,发财发的找不着北了,现在更是连命都不顾了。没话说了,真的没话说了,政治书上说商人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杀人,为了十倍的利润就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何邵!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你已经疯了,我管不了你了,只告诉你一句话,把小命看好了,别丢了,要不然没法给你全家交代。”

    说完这话,云烨就坐到公输甲的爬犁上,准备继续赶路,老何用绳子把麻布捆结实,带着一个护卫也坐到了爬犁上。

    随着头车的一声响鞭,大队开始蠕动,再逐渐提速,最前面的云家护卫在前面探路,老牛的亲兵队长在后面压阵,大队的爬犁倒也走的有模有样。

    离开了朔方的控制范围,每个人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生怕从哪个角落里钻出一大队胡子。

    云烨等待的胡子没有出现,他们现在正躲在地窝子里抱着羊学寒号鸟呢,除了草原上的贵族,大雪天,牧民是不出来的,每到冬天,他们就需要给牛羊找一个稍微温暖的地方过冬,这地方不但要求温暖,还需要有茂盛的干草,他们在夏秋时节会特意留下一块草场不去放牧,到了冬天,就会赶着牛羊到那里过冬,轻易不离开,毕竟牛羊对他们来说就是命根子。

    没有贵族的征召,他们都分散开来,以家庭为【如果您喜欢我的文字更新,欢迎您点顶或者回复十五字,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单位,毕竟一个地方的草场负担不起过多的牛羊。

    前面有些吵,云烨抬头往前看,不一会老庄就来报告,说是围住了一群羊,还有一个牧人,请示要不要剁了。

    骑马赶到前面一看,只见一个矮墩墩的牧羊女手里拿着一把木叉正在和云家的护卫对峙,还不时的看一眼四处乱跑的羊群,身上的羊皮袄都已经油光发亮了,头发也黏成了毡片片,漆黑的眼睛里却全是倔强,疵着牙发出狼一样的叫声,吓唬云家那些从战场上下来的杀才。

    几个护卫笑嘻嘻的打着马绕着她转,她也随着转,没几下就摔倒在地上,雪沾的满脸显得更加狼狈,一个护卫拿出战弓,搭上一支箭,随意的就把一只羊射翻在地,牧羊女嚎叫着扑向倒地的羊,抱着羊头给羊嘴里吹气,希望可以救活那只可怜的羊。

    “侯爷,要不然咱们把她和羊一起抢过来,小的们有羊吃,晚上您也好有个暖被窝的人。”狗子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仰着头非常狗腿的给云烨建议。

    看看牧羊女结成毡片的头发,再看看她满是鲜血的手,尤其是她现在正在和羊亲嘴,云烨的脸都绿了,这人得多饥渴才能对这样的女人感兴趣?

    一脚把狗子踹开,这混蛋在军中就学不了什么好的,年纪轻轻的当狗腿子倒是一把好手。

    牧羊女怀里的羊终于不再蹬腿,脑袋也耷拉了下来,牧羊女来回扒拉两下,见羊死了,一下子跳起来,向云烨冲过来,她看出来了,这群人里面,就数云烨的盔甲最漂亮,所以云烨的地位也是最高的,为了她的羊,要找云烨拼命,还没到跟前,云烨就被护卫团团护住,手快的把刀都抽出来了。

    狗子兴奋的跳出来,扔了手里的刀,张开臂膀要和牧羊女肉搏,众护卫也在一边起哄,狗子像模像样的朝四周抱抱拳,谁知那女子却猛扑过来,抱着狗子的腿一下子就把它摔了个)四脚朝天,又一屁股坐在狗子的脸上,上下墩几下,看的云烨和众护卫牙都酸了。

    老庄皱皱眉头,下了马,一把就将牧羊女扔了出去,把狗子拽起来,狗子头晕眼花的勉强站稳,大声喊叫着找牧羊女准备报仇,被老庄一把就给扔到爬犁上去了。

    也不知胡子的女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老庄把她扔出去就表示放她一马,谁知道她爬起来,抹一把脸上的雪,不依不饶的又向老庄冲了过来,抓着老庄的胳膊就啃,零下十几度的天气里,老庄满身铁甲,甲叶子比冰还凉,嘴上去了,就下不来了,被粘在上面了,牧羊女又不敢挣扎怕把舌头扯掉,只是急的流眼泪。

    云烨见牧羊女终于消停了,就四处看看,不错的宿营地,在征求老庄的意见后决定就在这里扎营歇息,老庄到那,那牧羊女就跟到哪,没办法,嘴还黏在铁甲上呢。

    众护卫把散乱的羊群赶回来,羊很瘦,看来秋膘贴的不足,这样的羊群没法子度过寒冬,今年的冬天来得早了,这对牧民来说是致命的,没有了羊群,全家就会活活饿死,大草原没有怜悯,也没有奇迹。

    老庄把甲叶子卸下来,用温水浇,终于把牧羊女的嘴从甲叶子上解脱出来,她也不闹了,看着自己的羊群一个劲的哭,她害怕这些人吃光她的羊。

    云烨还是下令把这些羊全部宰杀,现在的粮食是最珍贵的,辅兵们开始行动了,他们笑着搭起了好几个架子,用匕首,把羊一只只捅死,再挂到架子上,羊不多,总共才二十一只,还包括被射死的那只,很快就剥下了羊皮,掏出内脏,手快的已经开始把羊架在火堆上烤。

    牧羊女知道拦不住,仰面朝天的躺在雪地上,大大的眼睛再无一丝生机

第二十节 襄城劫

    二十一只羊头堆在牧羊女身边,还被摞成了金字塔形状,羊皮也放在她身边,摞了好大一叠,她眼中逐渐有了光彩,一眨不眨的望着云晔,见到两个辅兵拎着好些袋子过来,就一骨碌爬起来,打开袋子看,每个袋子里都是黄澄澄的麦粒,她紧紧的抱住袋子不松手,眼巴巴的看云烨,像一只可怜的羊羔。

    云烨指指正在烧烤的羊肉,又指指她怀里的袋子,两只手各伸出一个指头合在一起,示意一只羊,一袋子粮食,这是汉人和胡子做交易时常用的手势。

    牧羊女抱着袋子高兴的跳起来,摸摸这个袋子,看看那个袋子,每个都打开看一眼,还用脏手抓麦粒,还给嘴里扔几颗,形象差的不能再差了。忽然间,她似乎想起了什么,汗水就流了下来,不一会满头都在冒热气,在原地打转站,也不知是忘了什么重要的事。

    牧羊女烦躁的踢了羊头舍字塔一脚,看到满地乱滚的羊头,又高兴起来,她拎起一个羊头,来到云烨面前,满身的羊擅味熏得云烨差点背过气去。

    一只羊头端端正正放在云烨脚下,牧羊女又指指装粮食的袋子。

    苦思半天云烨才想明白,他娘的牧羊女就不识数,二十一个袋子她就数不明白,需要一个羊头一袋粮食的交易清楚,这让他想起后世一个芽名的相声段子,卖咸鸭蛋的傻子高喊:“五毛钱两,一块钱不卖。”和面前的牧羊女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识数还贼精贼精的怕被骗,无奈的云烨在那双可怜的大眼睛下败下阵来,只好拎一个袋子放在羊头前面,牧羊女又拿一个羊头,云烨再拎一袋子粮命……

    当世上最无聊的交易完成之后,晚饭终于做好,牧羊女闻着饭食的香味毫不犹豫的留下了口水,看着辅兵们的大碗猛瞅。客人饿了,老庄盛了一大碗饭递给牧羊女,她丝毫不客气,也不用筷子,就用手往嘴里刨,烫的呲牙咧嘴却不放慢速度,很快,一大碗饭下了肚,她依然看着云烨的饭碗,云烨连三分之一都没吃完,他实在是没有在这种狼一样眼光下吃饭的勇气,只好把碗递给了牧羊女……,

    吃饱喝足的胡人少女大度的把粮食交给云晔看管,自己扛起两袋子粮食拎着木叉走进了无边的黑暗。

    狗子可怜了,伤心的连最喜欢的蝗虫饭也吃不下去,在他看来,比女人用屁股压脑袋更可怕的,就是被胡子女人用屁股压脑袋。他万念俱灰,村子里出来时的雄心壮志统统毁在一个胡人少女的屁股下面。

    老庄尾随胡人少女回来了,那里只有一个极小的窝棚,半截埋在地下,他仔细察看了四周,的确只有牧羊女一家人,也就是简单的四口人,两个老胡人,两个小胡人,他们没有马,也没有其他牛羊了,他在外面只听到胡人少女唧唧呱呱的说话,似乎很兴奋。

    不用老庄说了,那边走过来四个胡人,一样的破皮烂袄,脚上绑块牛皮就算是鞋子了。这是一家赤贫的牧民,他们连最基本的马匹都没有,怪不得牧羊女会为了二十一只羊头和武装到牙齿的云家护卫战斗,没了那些羊,他们全家连三天都熬不过去。

    老牧人似乎不会说话,只是抚着胸口给云烨施礼,后面的小男孩,也极其的瘦弱,看到堆在那里的粮食,眼睛都放光了,全家拖着一片树枝编成的滑子,和爬犁有些像,把粮食放在上面,艰难的拖了回去。

    看着他们全家走远,云烨坐了下来,如果他是真正的军人,遇到胡人少女的时候就该果断的杀掉,相信队伍里没人会反对,他们对胡子从来都没有好感,假如说整个大唐有谁和胡子没有丝毫恩怨的,那么只能是云烨,在后世他有许多的牧人朋友,他们豪爽,天真,重情义,一碗奶酒弹天敬地之后,云烨往往是第一个喝的,他下不了手,尽管老庄再三建议,云晔还是固执的没有采纳他的建议,也不知是对是错,天知道。

    今天是进入草原的第六天,也就是说按照计划,柴绍的大军应该已经攻破襄城了,襄城一破,定襄路就大势底定,颌利只能往阴山逃窜,等待他的将会是李绩的大军。

    站在高坡上远眺襄城方向,没有人影,云烨非常担心程处默的安全,可是老庄无论如何也不肯让队伍往前再走一步,车队隐藏在山坳里,探马派出去了三波,没有一波人回来,这让云烨有些着急,问老庄:“会不会是出事了?怎么现在也不见人回来?”

    “侯爷莫急,他们才出去了两个时辰,回来还早呢,您先去帐篷里睡一觉,养养神?,昨夜您一宿都没睡。”

    “我哪里睡得着啊,程处默生死不知,我心急如焚,万一出了事,如何给程家交代?”

    两人正在交谈,忽然间老庄把云烨推下山包,自己立刻趴在地上,云晔正纳闷,忽然感觉到脚下的地皮在跳动,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从天边传来。

    “发生了什事?”云烨大声的问老庄。

    “侯爷藏好了,有大批的骑兵过来了,人数最少过万,这不是大帅的军队,大帅没有这么多的骑兵。”听完老庄的话,云烨脑门一下子就木了,难道说程处默他们遭到了埋伏?

    趴在山包上往远处看,只见一道滚滚的雪墙从天边漫卷过来,前面有几个黑点在拼命地跑,不用说那是云家的护卫,云哗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只盼着自家的护卫可以跑快些,好躲开那些疯狂的骑兵。

    不对,自家的护卫不是在逃命,更象是欢呼,最前面的家伙全身黑色甲胄,那不是程处默吗?远远的欢呼声传来,程家的大嗓门居然压过了马蹄声,破锣一样的嗓音在云晔听来宛如无上纶音,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肚内,平安就好!

    下次再也不接这种保姆的活了,这就不是人干的,当一个貌似成年人的保姆,云烨伤透了脑筋,更何况这家伙根本就听不进去好话,只要离开长安,就和脱缰的野马是一个德行。

    辅兵们早就在山坡后面摆好阵势,只要敌兵一到,就会发起攻击,公输甲在上坡上架起了一架巨大的弓,上面有三根粗大的弓弦,每根弓弦都足有指头粗,在两个辅兵的帮助下,正在用绞杠给巨弓上弦,从吱吱格格的声响里云烨判断,这把巨弓的威力绝对不可小觑。

    三把攻城凿就安放在滑道内,尺余长的凿刃反射着暗乌的寒光,这是真正的杀人利器,六百米之内无坚不摧,它的强大动能甚至可以把一匹战马带的飞起来,治于人在这样的利器之下与纸扎的没有丝毫的区别。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床弩,谁能想到公输家还有这样的杀人利器。还好,与公输家从一开始就属于良好的互动,如果惹恼了他们,被这样的东西对这背后,云烨想想都起了身冷汗。

    这还没完,公输躺在地上,用脚拼命的蹬一把小弩的弓臂,身体往后仰,在一阵让人牙酸的吱吱声后,弩弦终于挂在扳机上,一支三尺长的铁箭被公输甲安放好,把弩平端着对准了小山的外面,云晔相信如果现在有敌人出现,等待他的将会是极其可悲的命运。

    程处默的战马汗津津的停在云烨面前,粗大的鼻孔喘着粗气,战马的嘴角都有了白沫。他从马上跳下来,抱着云烨抡了一大圈,才放下。

    “哗子,没想到你会来,怎么不是薛万彻?”还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事情有了变化,薛将军出不了朔方城,只好由我给你们带着补给送过来,怎么样,襄城被拿下了吗?”云烨很想知道战况,尤其「启航街角文字」是程处默这种拥有第一手资料的人给出的描述。

    “哈,哈,哈痛快啊,痛快,烨子你不知道,我们大前天就到襄城,休整一夜之后,天还没亮,大帅就下令立即攻城,说是要攻他个措手不及,没想到这种危急的时候,颌利这家伙居然还在睡觉,不到一丈高的城墙,连一个时辰都没坚持下来就被我们攻破,大帅命令我们在襄城放火,好让胡子更加混乱,如果颓利这个家伙这时候能组织起军队,在城中还可以和我们有拼一下的资格,谁知道他居然趁乱跑了,大帅就让我们在城中大索两天,彻底的把襄城变成了一堆废墟,城里的胡子没跑掉的,都成了刀下之鬼。”程处默边说边比划,说的手舞足蹈。

    “最可笑的是我们把襄城搜刮干净准备撤退的时候,居然还有一支大唐军队前来偷袭襄城,就是人少了点,也就两百来人,带队的叫什么苏定方,看到我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大帅说襄城随他处置,朔方军从来都是不让友军失望,还给他们留下了五百匹战马,就带着我们返回朔方,你瞧瞧我身后的马群,足足一万三千匹战马,全是缴获。”

    看着兴高采烈的程处默,他提到了战马,提到了缴获,就是没提到俘虏,想必他们早就死在柴绍的横刀之下。

    这是大唐的胜利,也是襄城的劫难……

第二十一节 老何的大生意

    程处默毫发无伤云烨就很满意,这次草原之行也算是圆满成功,很好,没人受伤,也没人吃亏。至于李靖和柴绍之间的恩怨不是他考虑的问题,很明显,柴绍算得上是一位合格的将领,从他吊着的胳膊就知道他一直在前线冲杀,没有躲在后面让部下送死。刚刚见到云哗还满面笑容,等看到只有两百多名辅兵的时候,面色立刻变得铁青,他的政治才能远胜他的军事才华,没见到薛万彻就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三千军马。经襄城一役之后,只剩下不到两千人,就这两干人也几乎个个带伤,辅兵们放下手头的刀枪,开始有条不紊的展开救治,还不错,三千将士大部分知道一些急救常识,早就做过简单的包扎,现在不过是重新检查一下罢了,聪明人不止柴绍一个,现在柴绍剩下的军卒也都失去了笑意,有些甚至开始哭泣。

    是啊,上层的那些狗屁纠纷关大头兵们屁事,现在仗打了,人死了,却得不到功勋,一切都是白忙活,阵亡了一千多兄弟,换来的只有冷冰冰的四个字:擅自出兵!

    好多人做梦都想得到的功勋都被这四个字生生抹杀了,一人哭,顷刻间满营大哭,没有嚎啕出声的,都是在饮泣,泪流满面却悄无声息,这种哭泣声是最压抑的,连一向喜欢吃面条的程处默都吃不下饭,匆匆吃了半碗,就守在程东身边寸步不离程东伤得很重一把长矛将他的小腹几乎刺穿,现在躺在担架上面如舍纸,大冷的天高热不退,看来是腹腔里有了炎症,打开伤口看,只见有黄色的体液渗出,在重新清洗完伤曰之后,云哗用刀子割去了周边有些发白的死肉,把一根芦苇杆子插进伤口作为引流之用,云哗没有针剂,自己制作的生理盐水又不纯,只能用来清洗伤口,而没有办法补充进血液里,只好让程处默每隔一个时辰就给他喂一点盐水,又拿出消炎药给他吃,能做的全做了,剩下的就看他自己了。

    军心涣散啊,大军忙着悲哀柴绍只顾着生气,放出的探马都无精打采的,这不行啊,现在周围全是胡子,要是狠柴绍学,也来个偷营什么的,岂不是坏哉?

    辅兵们除了留下几个照顾伤员,其他的都被云烨派出去警戒,这样的士气可不能在荒野里呆的太久。明日就必须启程回朔方只有在高天的城墙掩护下,他们才有机会舔斌伤口,慢慢恢复。

    李靖这时候应该在草原上纵横,五路天军即将合围砖口,颉利的末日即将到来,这些荣耀与朔方无缘,云烨相信,李靖从今往后都不会给朔方军半点立功的机会。

    天色微明,云烨就起身,昨晚和柴绍商量了他也认为不宜在旷野逗留太久,决定明日全力赶路,早一天到朔方,早一天安心。

    出了洞,刺骨的寒风顷刻间将最后的一丝睡意带走,柴绍没有土洞可以睡觉,只能在帐篷里凑合一宿,天寒地冻之下,有帐篷和没有帐篷差不了多少,他昨晚就没有卸甲,在火堆边上眯了一会,现在不停的下各种命令,希望士兵们忙碌起来,好忘记那些不愉快的事。

    回家总是吸引人的,喝罢热粥,全军出动,程处默带着斥候前行,柴绍赶着一万多匹战马紧紧跟随,只有云哗带着伤兵,赶着爬犁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没办法,速度太快的话,有一半伤兵挨不到朔方就会完蛋。

    何邵如同一只肥硕的老鼠从昨晚到现在就没有消停过,那些攻袭襄城的士兵不停的在他帐篷里进进出出,进去的时候还愁眉苦脸,出来的时候却笑容满面,不知道这家伙使了什么法子,让伤心欲绝的士兵重开笑颜?

    现在他在伤兵的爬犁上跳上跳下,和这个有咕几声,和那个拍两下手,似乎达成了什么交易,他的胖脸上笑的全是褶子,伤兵们的精神也刹那间好了许多,就连程东他都没放过,他在程东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原本刚刚恢复知觉的程东睁大眼睛说了一句“宅子?”然后眼睛翻着眼白又睡过去了。

    把肥老鼠擒住问:“你在干什么?程东刚醒过来,你对他说了什么,让他那么激动,还昏过去?”

    “兄弟,哥哥现在是生意人,当然是谈生意了。”老何话说得理所当然。

    “你和他们有生意可做?他们可是身无长物的天头兵,你就不要剥削他们好不好。”这些可怜的士兵遇到老何,简直就是上一辈子造孽太多的缘故。老何现在眼中只有生意,所有东西在他眼里都可以标成价码,如果价钱合适这家伙绝对不介意把自己的肥肉当猪肉卖拖

    “您认为这些军士都是穷鬼?那您可错了,这次偷袭襄城,虽然没了军功,可怎么说也没过错吧,抢了那么多的东西,大将军不会独吞吧好的战马上缴朝廷是应该的,那些次等的马匹朔方又用不了那些,是不是应该赏赐一些给这些士兵?一个人没多少,两千人可就不少了吧,找大将军把这些赏赐换成次等的战马,然后再找我把这些次等的战马再换成宅子,不好吗?还是长安城里的宅子。”老何说的振振有词,听起来天有道理,只是哪里有那么多的宅子让他换?

    “长安城的宅子当然动人心,只是老何,你不舍骗这些大头兵吧?如果骗人,我相信你活不了几天,他们有一千种办法可以把你剁成肉酱。”云哗只希望这家伙做生意不要做的走火入魔了。

    “嘿嘿嘿,”老何发出一阵奸笑,接着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老何才不干这种辱没祖宗没信誉的事,说是长安城的宅子就是长安城的宅子您不知道离曲江池不远有个敦化坊,这个坊只有不到十户人家,不是地方小,而是没人敢去那里住,据说当年陛下登基之前在那里有一场厮杀,惨烈异常,遗尸不下五百具,血把地面都渠红了,现在你去看有些地方还有血迹听老住户说晚上有时候都能听见鬼鬼…

    云哗接过来说:“所以地价只是一个字“便宜”是吧?说不定上面还有宅子你只需要修修补补就可以让他们住进去是不是?”

    “别瞎说,便宜是两字,不是一个字,哥哥秋天那几百车皮子没地方放,谁也不愿意一大堆臭烘烘的皮子离自己太近,街坊们都不愿意,没地方储藏,没办法就放到敦化坊,谁知道那些天杀得地主不肯租,只能买把哥哥当肥猪宰啊,哥哥不在家,你嫂子又是个没注意的,几百车皮子又不能放到露天里,无奈之下,只好咬着牙把地皮买了下来,明知是亏本,这个大坑也得跳啊。血光之地,杀伐之所别人害怕,这些杀才会怕?我问过他们了,没有一个在乎的,都说自己见的死人都比活人多,这样的宅子最适合他们住了。您说我这生意做的怎么样?”

    没话说了,真的没话说了,这家伙找到了鬼宅最好的买家,还一找就是两千个,连程东这样半死不活的都不放过,这时候恐怕整个敦化坊的地皮至少有他家的一半拿一半出来安置军卒,剩下的可以继续零散的卖给军人,有了人气,地价自然就舍起来,这家伙不用花一文钱就会白白赚走上干匹马,在嫉妒心的驱使下,云哗决定问他要一大片地皮。

    没等云哗开口老何就从怀里掏出一张地图,指着离曲江池最近的一块地说:“这是哥哥的一片心意,兄弟万万不可推辞……云烨张口结舌,只能在心里大骂一声:”他娘的。“

    这样也好,士兵们捞不着战功,捞一套宅子也不错,好歹也可以安慰一下他们。等云烨和伤兵们到达宿营地时,天色渐晚,柴绍就站在高坡上眼看着一辆辆爬犁进了营门方才从坡上下来。看着柴绍如此的关心伤兵,老何的眼睛都要冒出绿光了,知道他的想法,柴绍关心伤兵就意味着这次的赏赐不会轻,既然赏赐不轻,那不就意味着他老何就可以赚的盆满钵满。柴绍在伤兵处转了一圈,欣喜得发现伤兵们居然情绪饱满,有几个甚至有说有笑,他不知云烨用了什么法子让这些士兵高兴起来。好奇之下就问云哗。

    “云侯,伤兵们看起来不错,不知是何缘故?”

    “宅子,有了宅子谁还惦记军功,您没有发现军士们都眼巴巴的瞅着您吗?”谈起这事云哗就老大的不高兴。

    “宅子?此话怎讲?哪里来的宅子,与本帅有何关联?”

    “有一个无良的商人,他在打您给士兵赏赐的主意,他和伤兵说好了只要赏赐一到手,就给他们换成宅子,还是长安城里的宅子,所以有了宅子,就忘了军功。”

    柴绍气得浑身发抖:“是谁,是谁有这么大的狗胆居然敢蒙骗老夫的军卒,老夫要将他碎尸万段。”

    云哗拦住暴怒的柴绍对他说:“大帅您不会不赏赐这些跟随你出生入死的部下吧?”

    “当然会赏赐,这回是老夫对不起他们,如不重赏怎能填补老夫心中的愧疚,但是这个天杀的商贾居然骗到他们头上,打他们血汗的主意,老夫这就将他五马分尸,以做效尤。“柴绍快被气疯了。

    “大帅,我也很希望将这个家伙五马分尸,可是这家伙又没骗人,他和军卒们的交易公平得要命,咱们没理由啊。”对于任何比自己聪明的家伙云哗都很讨厌,五马分尸是个不错的主意。

    “没有欺骗?真的有长安城里的宅子?那可不便宜,赏赐的钱财是不足以买下长安城里的宅子的。”柴绍极其迷惑,他不相信世上有专门干赔钱卖买的家伙。

    “您别不信,这是真的,士卒买房子,不像我们有太多的要求,他们只希望在长安城里有一个落脚的地方而已,不需要多大,够自己和全家栖身足矣,一套三进的院子,住十几家没问题,您还认为他在骗人?”云烨作了解释,柴绍和他一样瞠目结舌,活了几十年,从来不知道一套院子房子还可以卖给十几户人家,而这些买主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兄弟,住在一起没有一点问题,想出这办法的人心思是怎么长的。

    “告诉那商贾,给老夫留出来一千份房子。”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82/ 第一时间欣赏唐砖最新章节! 作者:孑与2所写的《唐砖》为转载作品,唐砖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唐砖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唐砖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唐砖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