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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二节亏大了

    柴绍找老何仔细询问了房子的事情,认为老何赚得太多,自己的士兵太亏,说那些都是老房子,住不了几年就得重新盖,除非老何给他一个解决方案,否则他会把给士兵的赏赐全部换成更加优质的刀枪。

    老何哭号着找云烨想办法,他要刀枪做什么,他又不准备造反,可是契约已经签定了,按照柴绍的法子,他会一文钱都赚不着,说不定还会亏本,这些rì子他生意做得顺风顺水,那里会受得了亏本这种惊天噩耗。他第一个想法就是找云烨给他想办法。看着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老何,云烨无奈的叹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了老何。

    老何的胖脸变化的比川剧的变脸还快,先是惊讶,然后是凝重,紧接着就变成了释然,最后变成高兴,直到一张大嘴占据了面部三分之一的面积,仿佛刚才嚎啕大哭的不是他,是另外一个人。

    柴绍很满意老何的新方案,他特意增加了一倍的赏赐,从那张图里可以看出,老何会把旧房子全部推倒,再重新盖一些房子,都是上下两层的,只是所有的房子连了起来,这样就会省很多的材料,房子看起来也坚固美观,事实上这就是后世早就淘汰的筒子楼,它以最小的面积住最多的人而著称于世。老何这下子虽然要重新盖房子,却节省了更多的土地,柴绍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只看到自己的士兵住的是新房子。也宽敞了许多。

    人的jīng神好,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愉快,柴绍把房子的样子给士兵们一说,招来满堂喝彩,对他们来说在长安有房产就是一个传奇,想想有事没事的到长安转一圈,再也不用和其他乡亲一样听到八百响净街鼓就得玩命的往城外跑。跑的慢了还会被抓住挨鞭子,现在不用了,只要到了敦化坊。就可以安安心心的躺在自己的房子里听鼓点的韵律。

    挣军功最后的目标不就是获得赏赐吗?作为小兵想要靠军功出人头地实在是太难了,这次打了胜仗,大帅的赏赐也是前所未有的厚。作为府兵,他们都是长安附近殷实农户子弟,只要自己服役为家里减免了赋税,就完成了全部的责任,其他的事情就与他们无关,有了房子就可以住在长安城,这个吸引力对他们来说是致命的。

    往回赶的马蹄似乎都清爽了许多,军卒都在期盼早rì回到军营把赏赐派发下来,这样自己就会有一间长安的房子,听说还是两层的楼房。

    一万多匹战马如同洪水般向朔方前进。引起了许多小部族的注意,他们从想象不到的地方钻出来,跳上其中的一匹战马就跑,虽然有许多人丧生在强弩之下,却也有许多的成功者。唐军士卒非常生气,在他们看来,这些马都是自己在长安住房的一部分,两天就被胡子抢走了一百多匹马,这是不能容忍的,你他娘的今天抢走我的窗户。明天抢走我的大门,这样枪下去,老子还有的剩吗?

    被抓住的胡子开始只是砍脑袋,接下来就开始腰斩,后来开始五马分尸,残破的尸体被战马拖着在雪地上游行,云烨一路上看到了不下十几个人身体的各个部件,开路的府兵随便一脚,就把一个脑袋或者一条大腿踢到路边的雪地上,眼中全是憎恶。

    程东不再发热,人也清醒过来了,看来消炎药对于古人有着极好的疗效,他们的身体没有耐药xìng,只是很小的剂量就会起作用,一粒消炎药,对古人来说就会起到救命的作用,比如程东,他只吃了一粒而已,效果就好得惊人。

    没多少了,云烨在挑保质期最近的药物给他服用,那些还有一年多保质期的,需要好好保藏。

    又一个人头掉在路中间,一个年轻的辅兵跳下爬犁,双脚一夹,如同蹴鞠一般就把人头夹了起来,还没等落地,凌空一脚就抽在人头上,他忘记了现在是冬季,人头在路上冻了一个多时辰早就和石头一样,云烨皱着眉头等辅兵发出惨叫,果然,惨叫传来,声音很凄厉,惹得众人哄堂大笑,闭上眼睛,云烨不敢想象在自己以前的生活里,马路上不停的出现人头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

    路边的石头下面压着什么东西,辅兵们好奇的上前观察,这些天沉默寡言的狗子,一下子趴在路边狂呕起来,云烨把头扭开,不去看,他担心自己睡不着觉。

    “这叫牛乌龟,把人的四肢钉用木楔订在地上,身上压一块大石头,开始他还可以呼吸,过一会他肚子里的气就会越来越少,石头把气都挤了出来,人就需要努力吸气,每吸一口气都需要用尽全力,这人不是被石头压死的,是被活活累死的,五脏六肺都会从从嘴里吐出来。侯爷,你时常不在军中,上次在陇右,公爷又怕你不适应,这些事你都不知道。”

    程东见云烨脸sè难看,就开口开导他几句,没想到开导完了。云烨的脸sè更差了。

    军队是暴力机关,不是可以心慈手软的地方,云烨很清楚自己的弱点,所以他尽量避开战阵杀伐,就是不想看到人头滚滚的现象,不论是谁的。历史上的破城比屠城要可怕,屠城的杀戮还有时间限制,破城的杀戮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用想,襄城就属于破城而入,两天时间里,那里就成了一座空城。

    这好似一个杀人的世道,颉利在关中杀汉人,柴绍就在草原杀胡子,没道理好讲,杀人就像割草,你割我的,我割你的,公平无比。杀戮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千年以后还在继续,只不过杀人杀得更加有效率罢了,等到原子弹出现,终于消停了,谁也不敢再杀谁了,因为这个时候,杀别人就等于自杀。

    历史就像一个贪心的孩子,趁着还没人管教,就拼命的肆意妄为,颉利马上就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唐王朝却要等到几百年后才要付出更加可怕的代价。

    宿命论头一回出现在云烨的脑海里,现在的一切多吗像是在走一个巨大的圆圈,从开始一直走到开始,循环不休。云烨就是圆圈外面的一只蚂蚁,一只可以看清楚整个圆圈的的蚂蚁,他想让圆圈变成一条直线,却不知如何去做,力量上的差异让他感到绝望,还好,他还没有被圆圈同化,在踏入圆圈的最后时刻停下了脚步。

    他睁大了眼睛,木然的看着路边悬挂的尸首,仿佛那不是尸体,而是一串风铃,他要把自己的心磨练的坚硬无比,这种努力直到他看见那个牧羊女就轰然变成了一滩泥水。

    她带着自己的弟弟站在路边,伸长了脖子,见到云烨到来,居然害羞起来,把一串东西塞给了云烨,就扭身跑了,弄得云烨摸不着头脑,他弟弟冲着云烨大喊了一声外语,也跑了,不过,牧羊女又跑回来了,在云烨身上翻检了半天,最后看到云烨的玉佩,握在手里满意的点点头,又跑了……

    全部的唐军都在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有时以来最可怕的女强盗,连一直哼哼唧唧的伤兵都伸长了脖子看,早忘记了叫唤。直到那女子跑到山包后面,众人才开始大笑起来,伤兵们笑得眼泪横流,一半是愉快,一半是痛苦。

    云烨看看手上的东西,是一串羊骨头,羊蹄子上的关节骨,早就被磨得油光发亮,有一种沧桑感。

    “侯爷,那女子喜欢你,把她的噶啦汗送给了你,就说明她非常希望你去她家里提亲,她会一直等着你,侯爷您不打算娶一个牧羊女?他弟弟说了,你要是敢不来,他就杀了你。”

    程东解释完这些话,立刻喘着粗气笑了起来,他肚子上有伤,这场笑意让他痛苦无比。

    亏大了,身上的玉佩是nǎinǎi千挑万选才给云烨挂上的,价格一定不菲,尤其是上面还刻有云家的标记,卷云符,价格不会低于一百贯,想想玉佩,再看看手里的骨头,云烨把骨头揣进怀里,喃喃自语:“亏啦,亏大了。‘

    草原上的天气变化无常,刚刚还下着小雪,顷刻间就成了鹅毛大雪,人的视线不过十米远,云烨再也分不清楚那里是大路,那里是草原,掏出指北针,从地图上找到了朔方的方向,只有慢慢前行,不能停,否则这样的大雪会湮灭掉所有的生机,慢慢往前挪,走得小心无比。

    前面忽然传来一阵歌声,是少女的歌声,云烨忽然下令让随着歌声前进,全军戒备,刀出鞘,弩上弦,如果是敌人的陷阱,也好做出准备,一切都等到雪停才能见分晓。

    歌声时隐时现,却没有断绝,众人就随着歌声前进,两个时辰后,雪停了,前面却没有唱歌的人。

    远远可以看见一座坞堡矗立在那里,还有骑兵正从坞堡里飞奔过来,雪阻碍了马蹄,他们就下了马跑过来,知道是程处默。

    云烨转身看不见唱歌的人,只是远远听见一声凄厉的呼唤。

    “她说,再也不见你了。”程东在那里翻译道。

第二十三节 军令如山

    世上的事原来很简单,只是我们自持是万物之灵长把他人为地复杂化了。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这中间没有什么鸿沟之类的东西,就像牧羊女爱上了云烨,在她简单的头脑里没有种族,身份,长相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喜欢和云烨在一起,喜欢闻他身上的味道,觉得很舒服口所以特地洗了脸,还用雪水洗了头发,阿妈说汉家男子喜欢干净的女子。她不喜欢洗脸,也不喜欢洗头发,因为很冷,风一吹就会裂口子,太疼了。不过她太喜欢和那个身上很好闻的汉家男子在一起的感觉了,咬着牙用化开的雪水洗了头发,阿妈给她梳了辫子,她拿出夏天从远处的山里采来的胭脂花,把它磨成粉,在脸上涂一点,又拿一些抹在嘴唇上,看着锅里的水,水里的女子很漂亮,阿妈也说漂亮,是她见过的最美的女子。

    她满怀信心的在路边等候,快要下大雪了,他们一定会往回走,要不然会死的,她有些担心……,

    又看见他了,他坐在一栩没有轮子的车上,柔柔的看着自己笑,可是很傻,见到这么美丽的姑娘也不知道搭话,就在那里傻笑,汉家男子都这么傻吗?

    还好,我不傻,噶啦汗是我从小就攒下的,每吃一只羊,就攒一个噶啦汗,现在已经可以挂脖子上了,把噶啦汗送给他,他就知道有个美丽的姑娘喜欢他了。

    为什么和阿妈说的不一样?他没有追过来,没有把我压在雪地上,他看不见我的美丽吗?

    瞎子,看不见美丽的瞎子,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好了,这次跑慢些,他长的不壮,可能追不上,“…

    牧羊女流着眼泪牵着一匹马往回走,她很委屈,一个高个子汉人把马给了她说是他的爱人给她的,马身上驮了好多的东西,说是爱人的回礼,原来他有妻子了,他的妻子有我好看吗?牧羊女掏出怀里白色的漂亮石头,在脸上蹭蹭,回头看看身后的白雪皑皑的草原。

    这一趟出行,云烨尽量不去想惨烈的战场,他甚至有些逃避战场一个正常人不会喜欢人头滚滚,肢体横飞的环境除非是心理扭曲到了极点才会喜欢这种血腥的环境。

    能不见就不见,为自己脆弱的心灵着想,最好一辈子不要见到这一幕。

    再回到朔方,孙思逸对云烨没有一点好脸色,整天拉着个脸,不说话,也不理会云晔,在云烨发誓赌咒以后绝不再身处险境,方才有了一丝好转。

    柴绍接到了李靖的严厉斥责命令他必须死守朔方不失,这是一个没有效果的命令,朔方的周围已经没有敌人了,最近的敌人刚刚被柴绍杀光,吐谷浑人?铁勒人?笑话!大唐不去找他们的麻烦他们就该偷笑了,还敢老虎头上拍苍蝇?

    只是斥责,李靖没有权利处置柴绍不管是官职还是资历,他都没有资格,他似乎想通了什么,不再要求领兵出征,只是大肆的赏赐随自己出征的将士。

    财物全到了何邵的手里,胖胖的大圆脸只能看得见嘴高兴的让人讨厌。

    牛进达需要出征了,带上他的两万将士需要到阴山这是李靖的预设战场,也会是顾利的最终归宿。老牛没有等云烨回来就走了,他带走了所有的爬犁,两万大唐府兵随他走向了新的战场。

    或许是云烨的行为激怒了李靖,他和程处默需要去溃口去向他报道,却把孙思邈留在了朔方。

    看看外面纷飞的大雪,云烨的心如同阴郁的长空,知道历史的他明白,草原战役是柴绍的最后一战,回到长安,他将转入文职,再也没有领兵外出的机会。云晔作为一个不稳定的因素,需要调离。

    柴绍烤了一只羊,亲手烤的,把云烨程处默叫过来为他们践行,羊肉不好吃,除了盐,就没有其他的味道,不过气氛很好,柴绍在酒席上还唱了歌,做了一首诗,程处默舞了一套剑法,最后三个人都消停下来,云烨忽然想起一个传说,那就是平阳公主到底是病死的还是战死的,为何她的葬礼是以将军之礼安葬的,不是按照公主的仪式安葬,想必柴绍知道。

    “我大唐女子之中,晚辈最是钦佩平阳公主殿下,只是无缘得见,甚是遗憾。”云晔在给柴绍敬酒的时候特意问候了一下平阳公主。

    柴绍停下酒杯,对云烨说:“如果内子没有亡故,一定会欢迎你和处默到家里与令武他们玩耍,可惜她英年早逝,叫老夫好不心痛。”

    “可惜,晚辈出世太晚,否则定不叫这样一位奇女子早早离世,晚辈听太子说起公主的时候,真是遗憾万分。”

    柴绍眼睛都变红了,嘶声道:“你们以为老夫强自出兵为了什么,那些突厥狗贼,趁人不备害死了平阳,颌利就是最大的祸首,有突袭他的机会,老夫岂肯放过,不将那些狗贼斩尽杀绝,怎能让老夫心安,让平阳瞑目,只可惜,襄城一战,逃掉了颌利,这是老夫的千古憾事。”明白了,全明白了,怪不得作为军事家的柴绍,会犯兵家大忌私自出兵,不依不饶的也要干掉颉利,原来根子在这里,原本对柴绍的一些不好的看法,立刻就烟消云散了,这事如果出在自己身上,会干得比柴绍还狠。

    怪不得老成持重的牛进达没有劝阻,还一心支持,作为多年的老友,知道劝阻不会有半点作用,与其让他冒险,不如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老牛果然是最佳的朋友人选,宁可一起受责罚,也不明哲保身,下次对老头再好点。

    也难怪李靖不敢用柴绍,怕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连累整个战局就不好了,自己这次贸然出城,在这些大佬眼里,一个愣头青的帽子算是扣定了,现在还要在草原上再跑一两千里,祸根都在程处默那里,回头再找他算账。

    “孙道长,您也看到了不是小子自己要出城,而是军令如山,违抗不得,文书上不是说希望您留在朔方等开春再回长安的吗?”看着忙忙碌碌的孙恩邈,云晔怕他再骂自己,连忙解释。

    “这次是军令,老道当然没话说,我们一起去,至于文书老道又不是当兵的,他李靖还管不着我。”孙思邈王八之气大发赶紧让狗子帮着收拾,一起去最好了。

    孙思邈也就罢了,许敬宗居然也占据了两个爬犁,给上面铺了厚厚的羊皮,还做了一个顶棚,完全一副出游的架势。

    “老许,你这是干什么,身体没有康复,从这里到渍口路途遥远你扛不下来的,好好呆在朔方,开春了再回去。”许敬宗现在看起来没有什么威胁,云烨不介意和他和平共处。

    “云侯你这可看错了我许敬宗,要知道我当年也是金戈铁马的奔波万里,你能去渍口,我为何去不得上次去襄城,要不是身体实在撑不住,你以为我会留在朔方?我是你的辅官,自然是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这是职责。”这混蛋和我讲职责?什么时候他开始有职责这种东西了?

    看着他和老仆两个人高高兴兴的侍弄爬犁挑选马匹,云烨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随他去了。

    何邵居然占了六十几个爬犁,人五人六的在哪里指挥辅兵们把各种物资往上面搬,光云烨看见的铜钱就有好几爬犁。

    “你把铜钱搬到溃口干什么?我们是去军营,不是去当商人,一路上有胡子,有土匪,有马贼,路又不好走,被抢了怎么办?攒这点家当你也不容易,送给胡子你愿意啊。”老何胆小,吓唬他一下,说不定会有用。

    “您别扯了,有谁家的马贼,土匪,敢抢军队?有他们护送,连请镖局的钱都省了,您知道,您到哪,那就有大生意,我得跟紧了,再来一笔朔方这样的生意,回长安我就可以睡着吃了。‘

    猪才睡着吃呢,云烨觉得自己把老何害了,一个好好的好色纨绔,现在不但懂得勤俭持家,还知道开拓商路,连命都不要了,现在的老何和长安的猥琐胖子半若两人,再也不是那个为了朋友把脑袋敲破的混混了,俨然有了巨商的风范。

    老公输带着全家随着老何的商队一起回长安了,他是一天在荒原上也呆不下去了,问云烨要了书信,就匆匆走了,行李很简单,云烨说用不着带行李,反正到了书院你的行李还得扔掉,破破烂烂的丢人,全家不过四五十口人,问老何要来一车铜钱,塞给老公输,说是他们的安家费,把他们全家的眼睛都看直了。云晔有些得意,什么叫贵族,能随时随地甩出一车铜钱的就叫贵族,对公输家,云烨就一个字“大方”!

    独独留下公输甲,他老兄的利器是这次草原之行的坚强保障,保命的东西得有人会使。

    把弩车,手弩,交给云家的护卫,公输甲就落得一身轻松,他会和云烨一起到渍口,等仗打完了,再一起回长安。柴绍看到弩车和手弩,愣了一下,顷刻间又自嘲的一笑,挥手与云烨作别。

    再次来到草原上,前些天被爬犁压过的痕迹早就被大雪掩盖了,半尺厚的雪,让旅行变的异常艰难,这次柴绍派了有经验的胡人将士给云烨带路,他们都是草原上土生土长的汉子,不知怎么的就混进了府兵队伍,看样子职衔不低。

    他们对黑纱蒙脸非常喜欢,在接到黑纱的时候,早就把破皮子扔了。

    云烨训练的两百多个辅兵这次一个不少的随云烨走了,柴绍也没有挽留,只是护送的队伍就减少到了五十人,他认为有辅兵其实就足够了。云烨不这么认为,他巴不得有一万军队护送他,这样才安全。

第二十四节 大食人

    车队在行走三天后,已经离开了朔方的警戒圈,在选择一个背风的山坳扎营后,云烨把车队的头面人物全部找来,在一座大帐篷里开会,待众人坐定了,云烨掏出怀里的军令,对众人说:“这次调我们前往中军大营的李帅手令是假的。”

    程处默依然大大咧咧百无聊赖,孙思邈面无表情似乎早就太上忘情,唯有许敬宗脸色大变,取过文书仔细观瞧,半晌才抬头问云烨:“侯爷,这文书不假,字迹和大总管印都没有问题,若有问题柴大总管不会看不出来。”

    作为一个文人,许敬宗无疑是合格的,他见过李靖的字,在官场浸淫多年,辨认印鉴的本事早就精通无比,他说这文书是真的,就不会有假。只可惜,他太低估了这世界上魑魅魍魉的手断了。

    “老许,你没有说错,字迹出自李靖之手无疑,大总管印鉴也是李靖的无疑,只不过有人把这封勒令我回京的文书,裁剪之后,就变成了命令我前往军中效命的文书。”云烨第一次脸色凝重。

    许敬宗又拿起文书仔细观看,很长时间后才抬起头一脸的茫然,他是自是看不出来,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水晶石磨制的放大镜递给了他,示意他再看看。

    不明所以的许敬宗拿着放大镜,不知怎么使,在一不小心掠过眼前后,猛然一惊,把放大镜放在眼前,一只硕大的眼睛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许敬宗有些羞愧,觉得自己像个土包子,在弄明白放大镜的用法之后,就用放大镜仔细看看文书,现在,上面的纸张断层清晰可辨,他长吸了一口气对云烨说:“侯爷,这封文书果然是假的,能伪造出这样文书简直是巧夺天工。”说完把文书还给了云烨,把放大镜很顺手的揣进自己的怀里。

    忿忿不平的孙思邈从他怀里把放大镜夺过来,小心地放进一个垫着绸布的木盒,最后才放在怀里。许敬宗摸摸鼻子,有些羞赦,第一次不告而取还被人抓住,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老许,等回到京城,我送你一个,这件是孙道长的宝贝,我也是求了半天,才肯给我用一会。”现在云烨想通了,书院里不能只有道德君子,也必须有几个腹黑男,比如许敬宗这样的,只是招这样的人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对书院有很强的认同感,没有这个前提,贸然招进来,只会是祸害。

    听云烨这么一说,许敬宗的脸色好看了许多,这世上还没几个人可以给孙思邈脸色看,被他羞辱,谈不到丢面子。

    “侯爷,既然你早发现文书是假的,为何还要冒险出城,千佥之子,坐不垂堂,侯爷失策了。””其实最早发现文书不对劲的不是我,是孙道长,我只是好奇,李大总管是不会这样来折腾我的,哪怕我犯了错,他最多勒令我回长安,哪有让我不顾危险千里奔波的道理,说句自大的话,我若是出了岔子,他李靖还负担不起,所以拿了文书找找孙道长商议,谁知道孙。道长居然闻出文书上有一股子药水的味道,再用放大镜一看,就一目了然了,说到这里小子还要感谢道长的救命之恩。否则,我们进了鬼门关都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云烨说完就朝孙。思邈拱拱手。

    “哼!老道早就要你韬光养晦,老老实实的呆在书院不要招摇,你听过一次吗?这次让人算计也好,好好长点记性。”孙思邈古井无波的脸上终于有了怒容,变得生动了。

    “我找了柴总管,把他接到的文书检查了一遍,他的没问题,看来这次有人是要针对我呀,公输先生从伪造手法上看出了隐世门派的影子,这些不知死活的东西,还在妄想着长生,真是死性不改。”云烨很瞧不起那些无法面对死亡的懦夫。

    “柴总管没有安排后手吗?我们的力量还是有些单薄了。”许敬宗开始担心自己这些人的处境了。

    “我们身后三十里有五百精骑,只要我们发出信号,坚持半个时辰,他们就会赶来,老子就不信有那个隐世门派可以在半个时辰里把我们这支队伍干掉。”程处默晃晃拳头,说的斩灯截铁。

    “他们把我弓出来,我估计不会是要干掉我,否则在朔方,还是长安都有的是机会,在这个冰天雪地里,废这么大的劲,大概是有事情要对我说,又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就装神弄鬼的骗人。咱们装作不知,以不变应万变,看看他们有什么鬼花招,我也想知道是谁对我有这么大的兴趣。”

    开完会,老庄和老牛的护卫头子去给辅兵们一一传达,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公输甲则给弩车上好箭,准备了三条弩弦,随时准备上弦,看到一切准备妥当,云烨就回到小山洞里睡觉,辅兵们沿着山坡挖了一排的山洞,都不大,勉强可以睡下两个人。

    夜很深了,由于烧好的石头渐渐冷却,山洞里慢慢有了寒意,程处默没有睡着,披着羊皮,握着横刀,盘膝坐在羊皮上,洞里的油灯发出昏暗的亮光,黝黑的铠甲闪烁着慑人的寒意。

    一夜的紧张一无所获,没有人来打搅,甚至连野狼都没有一只。在昏暗的天光下,丰队又要开始出发,既然要装作和李靖会和,那么一却就需要像模像样,连自己都觉得假,怎么骗别人?云烨决定就去找李靖,到时候拿假文书吓吓他,看能不能再捞些好处,何绍那里还有一大堆铜钱呢,他可不准备把铜钱再运回长安,那样做不经济。

    程处默一夜没睡依然精气十足,他不坐爬犁,而是骑着马,手上戴着一双皮手套,提着他的马朔,不离云烨左右,许敬宗卧在栅子里,念着书,声音有些大,知道他紧张,还好,没有到失态的地步,千古大阴人到底是不同凡响,大奸大恶之辈也是大智大勇之人这句古话诚不我欺啊。

    太阳还未升起,地平线尽头还是一片迷雾,前面忽然出现了一支驼队,云烨的车队立刻停了下来,所有的辅兵也各自给弩上了弦,这次出行云烨装备了很多的弩,基本上每个人有两把,在小规模冲突中有谁可以突破这样密集的攒射。

    对面的队伍里出来一个人,用手抚胸施礼大声说:“我们是安拉的子民,是在大草原上做生意的商人,尊贵的将军,请允许我为您献上我们的礼物,希望尊贵的将军可以同意我们继续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做生意。”说完,后面有人捧出一个精美的银盘,上面堆涛了各种精美的银器。

    云烨的战马停在二十米开外,程处默就在他身边,全身铁甲如同魔神在世。

    车队也迅速围成了一个圆圈,看到自己的部下做好了准备,云烨看看刚刚露头的半轮红日,问那个商人:“你确定你们是安拉的子民?”

    “是的,我的将军,我们从遥远的麦地那来到这片安拉赐福的土地,就是为了把安拉的旨意传播到四方,做生意只是顺带的而已,尊贵的将军,我的驼队里有最好的美酒,还有美丽的波斯处女,尊贵的将军这是我们的一片心意。”

    云烨叹口气,看看驼队后面隐隐绰绰的人头,对那个所谓的大食人说:“你说的很好,只是现在是日出时候,再说了。酒对莫斯林是原罪,你们这是在找死,怨不得我。”说完这些话又对程处默说:“活捉这个人。”

    云烨拨转马头就跑回来车队,程处默轻磕马腹,胯下的骏马就猛的往前一窜,就朝着大食人追了过去,驼队后面涌出大批骑兵,向着车队冲杀过来,他们的武器很怪,都是弯刀,更奇怪的是他们没有弓箭。

    逃跑的大食人还没有跑几步就被程处默追上,马朔在他的后背猛抽一记,大食人就吐着血飞了起来,程处默纵马掠过,俯身抓住他的腰带,就把他横放在马背上,转回车队。

    大食人的驼队散开,数百匹高头大马如同铁流,嗷嗷叫着冲下小山坡。

    公输甲扯下弩车上的麻布,对着人最多的地方,扳动了机弩,一声仿佛撕裂布匹的声音传来,冲在最前面的大食人胸前瞬间就多了一个大洞,身体也被攻城凿高高的带起,朝后面摔下去,当攻城凿动能消耗光的时候,有三个大食人被串在五尺长的攻城凿杆上,顷刻间就被冲锋的战马踏成肉泥。

    大食仿佛并不畏惧死亡,依然疯狂的催马,要把马的速度提到最高,又是两只巨箭飞了出去,每只都恰好攻击在大食人冲锋队形的尖角,每一支巨箭都会在人群里开出一条血路。

    乱奔乱跳的无主战马稍微阻挡了一下大食人的速度,这时,老庄已经下令前排的弩手扣动扳机,上百根黑色的弩箭嗡的一声就飞了出去,这些都是纯钢打造的特殊的无尾弩箭,速度比普通的有尾弩箭快得多,大食人的皮制盾牌根本就不能给他们以保护,三棱的箭簇轻易地割裂了皮盾,深深的扎在他们的身体里。

    混乱的战场上云烨发现自己清醒无比,没有半点不适,由于处在下风位,风卷着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他居然很享受的长吸了一口气,似乎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

第二十五节餐前小游戏

    战争就是你死我活的杀戮场,在大食人死了一地以后,他们也开用弓箭了,虽然不太密集,却很有准确xìng,车队防御圈里不时有闷哼声传来,偶尔夹杂着低低的惨号声,程处默手提大盾,将云烨护了个严严实实,新新的盾牌上连一支箭都没有,不像老庄的盾牌早成了刺猬,给弩车装上防护实在是太英明了,公输甲只需要透过钢丝编成的窗口,就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敌人的动静,身后有两个膀大腰圆的辅兵专门给他上弦,他只负责开火,现在他已经不管近处的敌人了,只是仗着弩车超远的shè程,狙杀后面的援军,云烨亲眼看见一匹战马被一只攻城凿从前胸穿到肛门,倒地之后艰难的踢两下蹄子,就再无动静。

    云烨越来越闲,他身边两丈之内没有一支箭,程处默也很无聊,他把盾牌交给云家护卫,自己回到战马旁边,随时等待出击,在大食人的又一轮进攻被粉碎之后,云烨车队仅有的五十名骑兵,在辅兵们的帮助下推开爬犁,开始反击。

    程处默,老庄两人呐喊着冲进敌阵,马朔如同出海的蛟龙,不停的在人群中翻滚,那些大食人越战越少,却还是不肯离开,尤在与唐军酣战。

    这是一场奇怪的战争,他们似乎就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送死的,辅兵们开始越过爬犁,向战场推进,老牛的亲兵头子喊着云烨听不懂的号子,督促着辅兵们一轮轮的shè杀残余的大食人。

    辅兵们终于到达了战场。发一声喊,抛掉手中的弓箭,开始用横刀,长矛对付跑不起来的骑兵,无论多么jīng锐的骑兵,跑不起来那就比步兵都不如,四五个人对付一个。很快就结束了战斗,那些骑兵从头到尾都没有求饶一句,只是发出野兽一样的嗷嗷声。

    孙思邈从爬犁后面越了过来。来到云烨面前问:“这些是什么人?胡子?”

    “看装束打扮是大食人,但我相信他们不是,默罕默德本人就在麦地那。不信伊斯兰教的人恐怕都被杀光了,要知道,默罕默德传教可是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拿刀剑的,信我这生,不信我者亡。这些rì出不朝拜,还带着美酒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穆斯林,你说是吧?”云烨回头问那个被程处默抓来的家伙。

    事实再一次证明,翻译官都是怕死的。这家伙也不例外,扑倒在地上抱着云烨的脚,不停地亲吻云烨的鞋子,被他一脚踢开。

    “说吧,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欺骗我们?”

    “全能而勇敢的将军,我们只是派来请您去参加一场宴会的仆人,那些该死的奴隶,只是宴会前的一场小游戏,我们的客人都喜欢在宴会前玩一点小小的游戏,卑微的阿卜杜拉以为将军阁下也喜欢。所以就安排了这样的一场小游戏。”程处默他们大怒,以为这个叫阿卜杜拉的混蛋在胡说八道。

    云烨却信了,波斯的贵族有这样的习俗,他们用奴隶的生命来取悦客人,为了不影响客人的心情,他们会把奴隶的舌头割掉,就是为了不让奴隶临死前的嚎叫,影响客人喝酒的心情,他们认为,贵族之所以是贵族,就是因为有高贵的同情心,所以每次都会给这奴隶安上一个罪名,比如这次,他们安排的是欺骗之罪,欺骗一个贵族是要被杀头的,所以贵族可以心安理得的杀掉他们,而不必付出高贵的同情心。

    掰开一个奴隶的嘴,果然,没有舌头,三百名奴隶,这就是邀请云烨去喝酒的代价。

    云烨现在简直要气得爆炸了,怪不得他们的战术会如此的死板,怪不得自己身边连一支箭都没有,想必自己要是冲进战阵,那些奴隶连反抗都不敢吧?妈的,你手里的是奴隶,可以随便糟蹋,我手下都他娘的是同伴,现在死了六个,只因为要逗个乐子?是哪个王八蛋这么干的?

    看着脚下的阿卜杜拉,这名字是大食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些奴隶都是大食人,那些不信奉安拉的异教徒。云烨铁青着脸,对老庄做了一个砍头的手势,老庄没有半点犹豫横刀在阿卜杜拉脖子上只是一拖,那颗人头就滚落了下来。

    漫步在战场,只有寒风吹过,云烨的心比这寒风还要凄凉,躺在地上的奴隶没有战甲,只有简单的衣物,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全是大片大片的冻疮……

    风卷起了地上的白雪,有一阵叮咚叮咚的驼铃声传来,声音优雅而活泼,一头白sè的小骆驼从漫天的雪粉中走出来,宛如一个jīng灵,它停在阿卜杜拉的尸体旁边,跪卧了下来,嘴里不停的反刍,就像在说话。它背上有一个银盒子,打制的非常jīng美,程处默扭开小锁,发现里面是一张请柬,请柬是一卷洁白的羊皮卷。

    许敬宗打开羊皮卷,轻声念道:“云侯不远千里而来,余心甚喜,特遣帐下二三子,相戏于阶前,聊博军侯一笑。今有波斯之佳酿,诸国之美人,与白雪起舞,迎北风颂歌,美不胜收。余甚盼与云侯共谋一醉,可否?”

    许敬宗念完羊皮卷上的字,愣愣的看着云烨,以他的见多识广,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请客的,这就是他娘的一个变态,与白雪起舞,迎北风颂歌?这是**裸的要挟,如果不去,明天肯定有好多冻得**的美女送过来,这是谁?这么了解我,这么清楚我的弱点?

    抛去他伪造公文这一点,他依足了贵族礼仪,尽管是他们的礼仪,从他可以轻轻松松拿三百人作戏就可以推断出他的手下远远超过了三千人,连颉利也没他这么大的谱,不去不行啊,这家伙要是再派五六子帐下相戏,老子的这点人手不够他塞牙缝的,就是加上身后的五百jīng骑也很成问题啊。

    没说的,换衣服吧,人家是贵族,老子也是贵族,总不能叫他小看了吧,老孙不能去,程处默不能去,只能和许敬宗,老庄一起去。让孙思邈把程处默看住,千万不要给我范二病,现在形势不好,只能见招拆招了,一个弄不好,大家全部完蛋,把这个道理给程处默讲了好几遍,才把小骆驼赶起来,让它往回走。

    跟着骆驼前行,云烨全身黑sè的裘皮大氅,头上戴着裘皮软帽,脚下是一双鹿皮暖靴,斗篷上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黑sè珍珠,也不知姑姑从哪里弄回来的,反正云烨这一身把云家的财力形象一下子提高了好几倍,在长安,云烨打死都不穿这身,太烧包了,上次只是试着穿一下,把辛月笑的趴床上起不来,说她只看见皮子和珍珠,人长得什么样子没记住。

    许敬宗到是规规矩矩,普通的文士服,外面罩一件小羊皮氅子,没有像云烨那样再系披风,让人看的清爽。

    老庄背后插两把长刀,腰间在挎一把横刀,马背上还有弓箭,俩侧挂着两袋子箭,恨不得武装到牙齿。

    骑马走了不到两里地,就有马车在等候,云烨许敬宗弃马上车,外面寒风凛冽,车内温暖如chūn,有两个娇媚的女子,拜服在地,莺莺燕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还没等云烨发话,就给云烨脱去了靴子,把云烨冰冷的脚塞到自己怀里,丰满的rǔ丘被脚压得变形,滑滑腻腻的让云烨的脸一下子变成了关羽。

    相形之下,许敬宗就自然得多,老神在在的把脚放在少女温暖的胸膛上,一副吸了毒品的满足像,一看就是风流场上的悍将,他甚至把脚不停的在少女的胸前动来动去,惹得少女咯咯的笑个不停。少女的头发是棕sè的,不是大唐女子,抱着为国争光的猥琐念头,云烨也小心地把脚上下左右的活动活动……

    “云侯,且放开胸怀,能得意时尽管得意,莫要忧心,我看这邀客的主人,未必存有不良企图,也许是有求于云侯,到时候云侯就可以狮子大张口,好好的发一笔横财,不过说好了,见者有份啊!”

    交战的时候这孙子趴在爬犁上不下来,还让老仆趴在他身上替他挡箭,这时候又活过来了,还装潇洒。这就是墙头草的本xìng啊,以后和他打交道,多两个心眼是对的。

    “老徐这话从何说起?他们在朔方就没有好心。把我们诳到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非jiān即盗啊,不可不防。”对于许敬宗的话云烨只能听一半,甚至更少。

    “呵呵,云侯多虑了,你我对大唐军事部署一无所知,有对朝堂的动态现在也是双目如盲,所以我们不可能叛国,也不可能出卖大唐将士,这两条没有了,还有何惧哉?你我现在有的只是满腹的才华,他们又抢不走,遇到如此好客的主家,不尽情享受才是罪过。”

    “来,女子脚暖的差不多了,现在给某家再暖暖双手……”

第二十六节 可怕的礼仪

    马车转过两座丘陵之后就停了下来,早有仆役把矮凳放在马车旁恭候客人下车,许敬宗极为优雅的把手扶在仆役的肩上,踩着矮凳下了车,似乎全身娇弱无力,这种德行,让云烨有些恶心。

    还没等迎接云烨的大胡子管家发话,云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看到了一座城,一座由骆驼组成的驼城,数千头骆驼跪伏在地上,被绳索连成一个巨大的圆圈,骆驼后面是用骆驼皮构建的城墙,一张张骆驼皮被钉在巨大的圆木上,看起来坚固无比,地处草原,也不知他们从那里找来这么多的圆木。

    许敬宗也有些失神,久处中原,他还没有见识过沙漠风情,面前的驼城让他十分震惊。

    “尊贵的客人,这是我们王的一座别宫,有些粗陋,比不得中原的繁华胜景,让贵客见笑了,不过这座驼城,在这沙漠草原上到也有几分用处,用来挡风沙堪称绝妙。”

    也不知道这里的主人从哪里找来这样的家伙,明明是胡子,长安话说的比云烨还好,还不时引经据典的怀念一下长安的胜景,有些长安名胜云晔居然是头一次听说。

    趁着管家吩咐准备肩典的时候,云烨问许敬宗:“什么叫乐游观城如菜畦?我听都没听说过,到底他是大唐人,还是我是大唐人。

    “呵呵云侯,乐游说的是乐游原,站在乐游原上看长安,十二条街道把长安分割成一块块的,十分整齐,就像农户家里的菜畦一样整齐,这个胜景可是与曲江春雨齐名哦!”许敬宗从来都不放过显摆学问的机会。

    等会我们说阿拉伯的事情,就不信你老许连这些也知道。西北人,尤其是有点知识的西北人,对于西北的历史都有很强烈的求知欲,自从后世的政府开放档案馆之后,从故纸堆里翻捡被尘封的往事就成了这些人的一种爱好,云晔很不幸,档案馆的大婶极不耐烦的把一直麻袋踢了一脚,告诉他,他要的东西就在这里面,想要找就自己翻,不要随便打搅她看苦情剧,正哭的爽着呢。

    一麻集的西北宗教演变史,这就不是云烨想要的东西,想要换,一看哭的稀里哗啦的大婶,就绝了这个念头,排了一个星期的队,可不想让人家取消资格,只好百无聊赖的翻检,没想到越看越有趣,整整看了一天,直到被人家撵出档案馆才罢休。

    这些胡人根本就不是大食人,或者波斯人,他们也不是突厥人,看他们的相貌,头发,眼珠的颜色,只可能是一种人昭武九姓,传说他们的祖辈是大月氏人,被匈奴灭族后,他们的血统就开始混乱了,什么样的头发颜色都有,什么样的眼珠颜色都有,按照遗传学观点来说,杂交的有些灶匕,却他娘的男的英俊,女的美丽,实在是没天理了。

    “云侯,不过是一些九姓杂胡而冇已,为何惊叹?长得再好,也只是杂种罢了,您要是把他们带回家一两个,祖宗的脸都会丢净,也许不用您发话,您家里的老奶奶就会把他们送去填井,现在开心开心就好。”

    许敬宗说的就是大实话,站在云晔边上的老庄就满脸的鄙夷之色,无论多美的少女从眼前经过,他连眼皮都不抬。

    李二家的血统大概不会比这些人强多少吧,怪不得山东大族宁可把闺女嫁给平民,也不肯嫁给李二,李二对山东大族极度仇视大柑,这就是起因吧。

    上次见到肩舆是李渊的肩典,他坐在上面,几个健妇抬着,没想到这次自己也有机会坐这东西,质量比李渊高多了,一水的美女,但是力气很大,轻轻一抬,云烨就往前飘,没错,是飘,感觉不到一点颠簸,怪不得李渊那么喜欢坐。

    “云侯莫看抬肩典简单,抬这东西不是有力气就可以的,平日里训练,肩舆上需要放满满一碗水,要求无论上坡还是下台阶,碗中的水都不许有一滴洒出来,才算是合格。”许敬宗的善解人意现在总算是领教了,察言观色的本事这位老兄可谓天下第一人。

    驼城里的地面一看就是被夯实了的,平整如镜,见不到一棵杂草,中间用木材搭建出一座阁楼,离地三尺有余,整座阁楼都被锦缎包裹起来,看起来更像一个糖果盒,无颜六色的看得让人眼花。

    许敬宗摸着胡茬子说:“当年石崇与王恺斗富,曾用锦缎挂于树上,绵延五十里,已被称为豪奢,此间主人给阁楼着衣,与树上挂锦有异曲同工之妙,我许敬宗今日有幸得见人间奢华,真是托了云侯的福,如此富贵乡,纵死也瞑目。”

    老庄抚摸着肩典上的宝石装饰,也是目眩神驰,唯有云晔,也只有云烨,看着这些烧包的装饰差点笑出来,这他娘的就是豪奢?把绸缎包在楼上就是大手笔?千万不能让后世的子孙,知道,要是知道的话会被嘲笑致死,土鳖啊!土的不能再土的大土鳖啊,前面用奴隶送死来邀客,白驼送信,妙龄女子以胸暖足,驼城,肩典都让云烨吃惊的话,这座用绸子包起来的土鳖楼一下子给了云晔极大的信心,主人就算有再大的谱,也不过是一只比较大的土鳖而已。

    淡淡的嘲讽浮于脸上,看的大胡子管家暗暗吃惊,如此的富贵,这位侯爷也只是觉得一般,甚至有些看不起,也不知自己离开长安的十几年间,哪里有了什么样的变化。

    云烨看见一个大木板子上躺着一位肮脏的少女,嘴里勒着一条皮索,身上只有一件麻袋一样的衣服,头被固定在一个木头夹子上,全身不停的乱抖,旁边还有两个粗壮的大汉,其中一个在女子的额头用墨汁画着线,另一个手里抓着一把凿子,不停的在少女头上比划,似乎要凿开少女的头颅。

    “尊贵的客人,您远道而来,我家主人身体有病,无法出来迎接,为了弥补失礼之处,所以就想用我们一族最高的礼仪

    处女酒杯来欢迎您的到来。”

    云烨的苦胆都要涌出来了,欧洲中世纪才有的东西,现在就开始出现了吗?传说中那些腐朽的老弱贵族,为了延长性命,不惜用处女的头盖骨作为自己饮酒的容器,据说这样可以延年益寿,最可怕的是,头盖骨是活生生的从人头上取下来的,头骨酒杯和西藏的人皮经卷,在后世早就臭名远扬了,作为人类的耻辱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云烨不停的呕吐,挣扎着对老庄说:“阻止他们。”在管家和许敬宗的惊奇的目光中,云烨翻下肩典,向少女跑去,他实在是没有胆量造这样的孽。

    老庄早就把两个大汉用刀背砍晕了,正在给少女解绳子,云烨赶紧帮忙解开少女嘴里的皮索,刚解开,头还被夹着呢,那少女就放声大哭,声音很熟悉,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牧羊女。

    她被吓坏了,抱着云烨的胳膊不松手,浑身发抖,两排牙齿不停的撞击,发出咯咯的声音,寒冷的天气里,汗水湿透了身上的麻布片。云烨解下披风给她披上,从老庄手里抢过横刀,重重地劈在两个躺在地上的壮汉脖子上,鲜血飞溅,却没有一滴沾身,大胡子管家用自己的披风,挡下冇了喷涌的血迹。

    “我杀了你们的人,你不生气吗?”云晔吐了口气问管家。

    “尊贵的客人,看得出来您是第一次杀人,您有天使一样善良的胸怀,这是美德,不应该受到谴责,只应该受到赞美和传扬,我的主人吩咐过,在驼城您享有和他一样的权利。”说完躬身施礼,貌似谦卑。眼中露出的寒光早就出卖了他。

    “告诉我你主人的名宇,管家,从一开始就给我设下陷阱,一步步逼我往下跳,这就是你家的待客之道?”人都是居移气养移体,这些天的人上人的生活早就把他锻炼成了一个上位者,质问起他人也有了几分威势。

    一个嘶哑的声音从阁楼里传了出来。

    “云侯勿怪,某家的身份实在是见不得人,只是为了心中所惑,不得已而为之,如今云侯大驾光临,不如进楼一叙,与那些低贱的人一般见识作甚,若云侯心有不满尽可杀之。‘

    许敬宗见云烨满脸怒容,为自己的小命着想就大声回话:“适才云侯只是见不得虐杀,那女子又是云侯的故人,所以才有些失态,贤主人礼仪周到,让我等大有宾至如归之感,岂能再有冒犯。”

    楼内不作声,似乎不愿意和许敬宗搭话,管家的腰躬得更低了,手掌作出请上楼的姿势,似乎在哀求。

    云烨不是杜预,做不出要主人杀死仆役的举动,摇摇头迈步上楼,牧羊女紧紧跟上,却被管家拦住。云烨看看牧羊女对管家说:“带她去好好洗洗,给她弄一身暖和的衣服,再送上来。”

    牧羊女眼中全是哀求,她不敢离开云烨,害怕云烨一走,那些人又要用凿子挖自己脑袋。

    云烨温言劝慰半天,又让老庄陪她,她才一步三回头的跟着管家离去。

第二十七节 谋杀

    云烨没有料到整座阁楼会如此的大,全部用胳膊粗的木棒搭建而成,上面再蒙上骆驼皮,四面的窗户上贴着不知是东西的皮,bó而透明,整间阁楼富丽堂皇,到处都有彩色的布幔,镶金嵌银的各种珍贵器具散落在地上,云烨拾起一把舞马衔杯壶,放在眼前仔细观察,壶身两侧各饰鎏金舞马,纹样系捶牒而成。骏马舞姿曼妙,鬃毛飘拂,绶带飞扬,舞马献寿场面,跃然眼前。

    正在啧啧赞叹之时,一个嘶哑的声音传过来:“云侯为何重物轻人?”

    “从进阁楼的一瞬间,想要忽略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为了我们能够愉快的交谈,先赞叹一下你这里的器具,难道这不是一个客人应该做的吗?”云烨依然没有放下手里的银壶,继续欣赏,而许敬宗却有些汗流浃背。

    “哦?云侯莫非嫌弃夜陀乃是化外之民,不肖与我交谈?”

    “你的汉话说的比我都要好,在你面前,我感觉自己更像是一个化外野人,岂有见弃之理。”云烨边说话,边从地上找与银壶相匹配的杯子。许敬宗似乎有些热,眼睛看着地面,汗水直流。

    “你找不到杯子了,都被我捏扁了。”

    “暴珍天物,如此的人间珍品竟然不知珍惜,实在是憾事,这样的宝物将永远变成残缺,诚是人间憾事。”

    “云侯为何不敢看我,我变成目前的模样与云侯大有关系,不知云侯有何可以教我?”不知为什么,嘶哑的声音居然变得不哑了,还多了几分韵味,腔调怪怪的,有一些调侃的意味。

    “不是不敢看你,而是在想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才变成现在的这副鬼样子。”

    “云侯不知?”

    “从那幅画里我知道你去了西王母的地方,天池美吗?”

    夜陀的声音似乎是从肚子里挤出来的一样,沉闷的像隔了一层牛皮:“为了你说的天池,我十六个最忠心的手下命丧荒原,云侯不给老夫一个交代吗?”听完这话,许敬宗一下子就跪坐在地上,身子在发抖。

    “福祸本无门,由人自招取,我一没有让你去那种地方,二没有请你去那种地方,你听到谣言,就匆匆赶去,怨的谁来?夜陀,我赶了半天的路,又渴又累,你就不能让他们送些酒菜上来,让客人站着就是你的待客之道?”云烨彻底明白了,夜陀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不知听了谁的蛊惑,自己跑去找神仙地,被大自然惩罚了,落得这样悲惨的结局。就这样还对长生抱有莫大的希望,这神死脑筋的傻子,就是权力再大,本事再强,也不足为俱。心事一旦放下,故态就萌发。

    “对了,你干嘛把自己挂起来,还用银环穿过自己的皮肉,谁给你出的主意?”云晔这才发现,这家伙就是一个纯粹的变态,在自己背上穿了好多的洞,用银环穿过背上的皮肤,再用皮索连接把自己吊起来,他痛苦的不停咳嗽,不停的有淡黑色的痰咳出来。

    “嘿嘿嘿,云侯这都要拜你所赐,为什么你去天池就会毫发无伤,我只是带兄弟们历经艰辛的去看一眼,就会遭遇这样的魔劫,先是雪崩,再是地火,可怜我「扬帆启航☆星夜无伤」十六个兄弟,要么被大雪吞噬。

    要么被地火化为灰烬,我只有靠天竺妖僧的恐怖法门活命,是何道理?”

    在后世,这样的受虐狂多的是,印度,东南亚有许多的苦行僧就是想通过**的痛苦来减轻精神上的创伤,据说很灵验,想不到在这里遇到一个,尤其他还是被动的,看到夜陀痛苦不堪的样子云烨就想笑,冬天爬雪山,遭遇雪崩太平常了,在后世还经常被埋掉一个俩个的,现在环境如此之好,想必雪山上的雪也远比后世多一些吧。他们弄出来的动静想必小不了,不引起雪崩才怪,游览天山又没有缆车可坐,不死人才见鬼了,至于火山,那是人品问题,云烨不做置评。

    见云烨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夜陀怒火勃发,把身体晃来晃去的,却下不了要干掉云烨的决心。轻拍手掌,立刻有侍女涌进来,转瞬间就把散乱的阁楼收拾的干干净净,又进来一些戴着锥帽的女子,捧着各种食物进了阁楼,一时间,长长的案子上就摆满了,多是肉食,也有几种耐储藏的瓜果,云烨毫不客气的拿着一块瓜,咬一口,舒爽至极。

    “看云侯毫不担心自己的处境,难道说云侯智珠在握不成?你身后的五百大唐骑兵,已经按照军令返回朔方,不知你还有何凭执,在我的老巢里谈笑风生。”话一说完又开始咳嗽起来,肺里的火山灰看来把他折磨的够呛。

    看的恶心,云烨扯过纱幔,免得口水飞过来。

    “夜陀,想不想喝酒?你这里的葡萄酒不错,比长安城里的好了许多。”喝完金杯中的美酒,云烨把杯子揣怀里,用酒壶对着嘴喝。

    云烨越是无礼,夜陀反而越发的平和,他仿佛没有看见云烨对他的羞辱,语气也越发的轻柔。”我目前这副鬼样子,还能喝酒吗?云侯既然喜欢,就不妨多喝些。”

    “作为宴客的主人,你连酒都不喝,这让我怎么好意思,你把那些可笑的环子去了,我给你一粒药,你再找一只萝卜,榨成汁,喝下去你就能喝酒了,我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如果你还想痛快一些,在你的喉管上开一个小洞,插一条管子我们就可以尽情喝酒,你看如何?”云烨给了解决办法。

    许敬宗眼睛瞪得像铜铃,肝住气,嘴里还叼着一块羊肉,看着云烨,像见了鬼。

    夜陀却发出嘶哑的笑声,手在身边一抽,他就站到了地上,早有侍女一一去除他背上的银环。

    披着一件大氅子的夜陀赤着脚站在来地板上,身高足有两米,古铜色的肌肤似乎抹了油一般的闪闪发亮,多日的病痛并没有把这样的一条汉子压垮,反而眉宇间有了一股豪迈的气质。

    云烨在心里暗叹,他的肺部无疑已经被火山灰烫伤,呼吸困难,才想到用苦行僧减缓呼吸的法子来自我恢复,时间久了,说不定会被他自己治好,这种法子虽然痛苦,看起来变态,却是现有条件下最好的办法。

    从自家车队死了六个人之后,云烨就没打算让凶手再活在这个世上,血债血偿,天经地义,尤其是目睹了那些可怜的奴隶死的如此的悲惨和无奈,胸中就有一股火焰在燃烧,这股火焰几乎让他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凶手不死,怒火难平。

    杀一个人太简单了,尤其是对一个名医来说,孙思邈说过,哪怕是杀父仇人,他也不会用医术杀人,他不会,云烨会,面对这样的杀人狂魔,他不介意动用自己的所有本事,于无声无息中杀人。云烨试验过,一粒李淳风制作的金丹,可以毒死一只鸡,他把一瓶子自己炼制的所谓“化骨丹”送给了云哗,被袁天罡教训了一顿,丹药也被没收,他又重新加大了药量,据说吃了可以立刻飞升。

    云烨非常相信,因为李淳风在孙思邈的药房里制作新的化骨丹时,特意加了雄黄,还加了三倍。雄黄这东西,加热之后就成了砒霜。据孙思邈说,这东西他见了就想飞升,还用吃?一个正常人,连服一个月如果死不了,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普通人,只能是神仙。

    紫色的小瓶子里装着一粒消炎药,管家捧来了一大碗萝卜汁,夜陀一口喝干萝卜汁,再小心地服下消炎药,端坐在那里半响才睁开眼睛,对云晔说:“我现在舒服了好多,甚至比吊在那里还要舒服,胸口的那种的热消散了许多,想必是云侯的药起了作用。”

    “哪有那「扬帆启航☆星夜无伤」么快,只是你肺里的火气暂时被萝卜汁压住了而已,给你的药想起作用需要一天的时间,那时你才会感到舒适。”

    夜陀哈哈大笑,双手一拍,立刻就有几个戴着面纱的舞娘从布幔后面转了出来,手里拿的不是乐器,而是锋利的短刀,布幔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手鼓声,那几个舞娘,扭身摆臀开始跳舞,肚脐上贴着火焰状的纹饰,在急促的摆动中居然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荷花。

    看的正入迷,身后总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牧羊女,她全身波斯女郎的服饰,微黑的肤色,两只眼睛还是那么圆溜溜的,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

    给他一块甜瓜,还不满意,三两口吃完,又捅云烨给她拿吃的,眼睛不停的瞟那只流油的肥鸡,快把舌头都伸出来了,没办法,连盘子一起给她,终于消停了。

    云烨边看歌舞,边喝酒,不理会在那里运气的夜陀,夜陀也不说话,低头沉思,大概,是要想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有太多的疑问,要找云烨合实。

    却不知云晔端着空空如也的杯子,想着怎么才能劝夜陀吃下李淳风的夺命化骨丹。(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本文字由启航更新组@a625357819提供】前排带上超萌小萝莉@陌上桑敏@CY橙小乐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顶紫色的小瓶子里装着一粒消炎药,管家捧来了一大碗萝卜汁,夜陀一口喝干萝卜汁,再小心地服下消炎药,端坐在那里半响才睁开眼睛,对云晔说:“我现在舒服了好多,甚至比吊在那里还要舒服,胸口的那种的热消散了许多,想必是云侯的药起了作用。留名顶看的正入迷,身后总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牧羊女,她全身波斯女郎的服饰,微黑的肤色,两只眼睛还是那么圆溜溜的,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看的正入迷,身后总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牧羊女,她全身波斯女郎的服饰,微黑的肤色,两只眼睛还是那么圆溜溜的,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云烨边看歌舞,边喝酒,不理会在那里运气的夜陀,夜陀也不说话,低头沉思,大概,是要想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有太多的疑问,要找云烨合实。看的正入迷,身后总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牧羊女,她全身波斯女郎的服饰,微黑的肤色,两只眼睛还是那么圆溜溜的,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

    云烨没有料到整座阁楼会如此的大,全部用胳膊粗的木棒搭建而成,上面再蒙上骆驼皮,四面的窗户上贴着不知是东西的皮,bó而透明,整间阁楼富丽堂皇,到处都有彩色的布幔,镶金嵌银的各种珍贵器具散落在地上,云烨拾起一把舞马衔杯壶,放在眼前仔细观察,壶身两侧各饰鎏金舞马,纹样系捶牒而成。骏马舞姿曼妙,鬃毛飘拂,绶带飞扬,舞马献寿场面,跃然眼前。

    却不知云晔端着空空如也的杯子,想着怎么才能劝夜陀吃下李淳风的夺命化骨丹哥又抢到前排了。诶,不用怀疑,不用惊讶,你没有眼花,哥的回复右下角的“这条留言是通过手机发表的,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赤果果的秒杀了你。电脑党,当你看见帖子0回复0点击兴致冲冲鼠标左键一点准备C+V抢沙发时,哥那宏伟的身躯已驻立在你的眼前,哥是你永远无法逾越的大山。对于网通,铁通,还有可怜的正在使用校园网络的人,哥不得不说一声,抱歉,哥不是故意的,哥知道,哥的出现可能会彻底颠覆你的认知,就像我告诉你地球是圆的一样让你崩溃!十几厘米的短小精干比二十厘米的疲乱要有用的多,愚蠢的地球人,自己去领悟吧!对于电信,傻叉们!你以为你偶尔站在前面,就是超越了哥吗?这就跟登上了珠穆朗玛峰就说自己征服了它一样的可笑!哥,宽广仁慈,哥,不灭的传说,哥,只是一个手机党。云烨边看歌舞,边喝酒,不理会在那里运气的夜陀,夜陀也不说话,低头沉思,大概,是要想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有太多的疑问,要找云烨合实。劳死,干得好叫牺牲;工作,干得好叫创业;顶男人喜欢高尔夫,是因为每一个洞的风景都不同,即使同一个洞,也有不同的进法;女人喜欢高尔夫,是因为每一杆的感觉都不一样,即使同一杆,力度不一样感觉也不一样饭,我所欲也;瘦,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我嘞个去也。

第二十八节 恨自己不死

    眼前的舞娘的舞蹈热烈而奔放,只有手鼓伴奏却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只是简单的几个音节翻来覆去的演奏,敲击出轻快的节奏,舞娘**的脚,在木板上翻飞,肥大的裙裤飘飞,没有给人一点臃肿的感觉,宛如翩翩飞舞的蝴蝶。

    这是云烨见过最贴近现代服装的唐朝衣衫了,舞娘在脑后系一条彩纱,颜色不同,长短不一,上身只穿着一件短小的衣服,只能堪堪护住饱满的胸脯,露出一夫片雪一样白的皮肤,下身的那条裤子,极度肥大,装进两三个舞娘没问题,却在脚踝处迅速收紧,在纤细雪白的小脚衬托下,居然有了一丝顽皮的意味。

    许敬宗坐卧不安,见识了云晔和夜陀的谈话方式后,他深深的为自己的鲁莽而后悔,云烨根本就没有准备好好和夜陀谈话的意思,他似乎一直想要激怒面前的雄壮男子,一个对自己都狠毒无比的人,许敬宗早就不奢望他会有佛陀一样的善心。自己随云烨前来就是一个重大的错误,云晔把这个魔王害成如此模样,现在依然不放在眼里,没有道歉,没有内疚,只有一种让许敬宗从心底里发寒的嘲弄。

    云晔现在都还没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觉悟吗?自己何苦趟这趟浑水,和云烨在一起太危险,他就是一个疯子,他面前的夜陀也是一个疯子,疯子之间或许有些惺惺相惜,只可怜自己这个夹在疯子间的正常人,如果这次得脱大难,一定要远离云烨,自己是对付正常人没问题,对付疯子,还是没信心,离远些没坏处。

    鼓停舞止,云晔轻拍双手,为艺术家的表演献上最热烈的掌声,不献不行,这么美丽的一群女子,如果被夜陀蒸熟了端上来,就不好了。一个整天想着长生不老的变态,普通人在他的眼里和牛羊区别不大,自己还是小心些好,至少不要害人,有杜预那么一个混蛋就够了,自己可不敢不他后尘。

    夜陀一直在看云烨,越看越是迷惑,无论自己如何施压,在他面前,这些压力似乎都不存在,一直表现出一副他才是主人的态度。身后画师画的那几幅《求仙图》是他们根据自己亲口所诉,画出自己求仙的经历,暗黑色的天池水,如镜子一般平静,他们是是如此的神秘,十七个人在天池边上欢呼雀跃,庆祝自己到达神仙地,还没有见到美丽的仙女,就招来恐怖的神罚,天地间的白雪一起向他们涌来,顷刻间,六个人就被白雪吞噬,自己仗着身体强壮连滚带爬的逃离山谷,才免遭劫难。

    四首再望,天池已被雪峰遮掩,再也无法一窥真容。

    “云侯,你是如何得知在昆仑山上有这样一池神水的?哪里不要说人迹,就是鸟兽也不轻易踏足,我去过那里,知道一路上是如何的艰辛,你和你师傅是如何到达的?”夜陀终于忍不住向云烨发问。

    许敬宗这才注意到墙上的那几幅画,听到夜陀的问话竖起耳朵听,他原来以为云烨说的神仙地是在瞎扯,通过夜陀的嘴,他终于晓得云晔不是在胡说,而是真的去过。

    ‘你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为了求证我的话?都告诉你们了哪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神仙,没有长生果树,没有仙兽,狼倒是有一群,你们都没有往心里去是吧?一个小破湖,水还冷得要死,夏天到了草也长不长,对了,你们去了天池有没有逮到一两只雪蛆?师傅说那是难得的美味。”云晔忽然想起导游说的雪蛆,既然清朝人见过,那唐朝人没理由会见不着,只要想想每只重达几十斤的红色虫子,在雪地上乱爬,云烨就有些兴奋,太神奇了。

    夜陀的脸憋得通红,不是肺的原因,而是出于愤怒,他指着画上的红色虫子大声咆哮:“云侯说的美味就是这种虫子吗?美味不美味的我夜陀不知,我只知道我的三个兄弟被虫子当成了美味吞食了。”

    云烨起身好奇的看这图画上红色虫子,丑陋,非常丑陋,居然还有牙齿,图画上一只长达一丈的虫子张开满是牙齿的大嘴正咬着一个人的头颅,那可怜的家伙身上还缠着两只,大嘴都咬在那个人的身上,只要看一下那只虫子的尖牙,就知道被咬了,一定非常,非常的疼。

    “喂,夜陀,你知道你见到的那座最高的雪山叫什么山吗?他叫神山,奇妙无比,你遇到了雪崩,遇到了雪蛆,大概也遇到了拂神,就是一种大猴子,很凶残,我当年就被猴子缠住,把我的背包都扔到到悬崖下面去了。”看着愤怒的夜陀,云烨知道,这时候再不加把劲忽悠这家伙,等他清醒过来,就没机会了,当年在新疆天池,没机会见着那些传说中的动物,导游说有狒狒,还是那种很大只的,清朝人见过,云烨跑遍了一大两小三个湖泊都没见着,只好拿峨眉山上猴子的劣迹来充数。

    夜陀似乎有些悲哀,从箱子里又取出一幅画,当着云烨和许敬宗的面打开,对云烨说:“你见到的猴子只扔包裹,我见到的猴子他们吃人,我弟弟和桑就是被云侯所说的猴子生生地撕开,被他们分着吃了。”

    说完这些,他的气似乎有些不够用,用力地在胸口捶几下,发出咚咚的巨响,捶完胸口,他提起一个黑陶的罐子,就着罐口,大口的喝酒,还是一种说不上来名字的烈酒,浑浊的酒液顺着胸口倾泻而下,非常的豪迈,只是不知道喝下去了多少,太浪费了,给你弟弟敬酒,也不用敬的满地都是吧?

    夜陀的眼睛都红了,别看他杀人无数,没有把人命当成一回事,自己弟弟死了,一样会心疼,一样会流泪。

    喝完酒,马上就有侍女端上来一个精巧的木盘,上面有一个白瓷碟子,碟子里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红色药丸,清香扑鼻,这味道云烨有些熟悉,想不起是什么东西。

    只见夜陀拈起药丸,放在鼻子下面陶醉的闻一闻,再一口吞下,噎的面红耳赤,赶紧喝了一口酒才把药丸子顺利的送了下去。

    这主人当的,一点也不知道敬客,有好东西先紧着自己吃,小气鬼啊!

    正在感慨,发现对面的许敬宗一脸的羡慕,还拱手相问:“贤主人好福气,能得到上等的仙家丹药,看其色,闻其味,辨其形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我辈闲人,却是无缘得到,真是羡煞旁人。”

    喝完药丸子,或许是精神作用,夜陀满面红光,神清气足,刚才还在为自己弟弟被猴子分着吃了伤心,一瞬间就似乎忘记有这回事了,哈哈大笑,貌似极度愉快。

    “夜陀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由高人赐下这凝神丹,数量稀少举世难求,所以没有分赠两位,还请不要见怪。”

    “这种仙家宝物为有缘者得之,我辈无缘,倒也强求不得,能得一见已是莫大的机缘,贤主人无需挂怀。”许敬宗永远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话才能讨主人欢心。

    云烨抹了一把冷汗,自己还打算骗夜陀服下李淳风炼制的化骨丹,看来不用了,还有更狠的,化骨丹只有黄豆大小,云晔就觉得已是剧毒,这鸽子蛋大小的药丸子,不知夜陀能消受到几时?为了保险起见,云烨决定要一颗看看。

    “夜陀,我也算是有几分见识的人,却没见过如此异香扑鼻的仙家宝物,不知可否拿一颗让本侯一观,涨涨见识?”

    夜陀听到这话,笑得更是豪迈,他今日受了云烨一天的鄙视,现在终于可以扳回一城,如何不乐?

    侍女又捧着盘子上来,夜陀一摆手,侍女小心的放在云烨面前,防贼一样的盯着云晔看。

    丹药一入手,云烨立刻放心了,沉甸甸的压手,和铁蛋一个份量,丹药在天光下光华流转,闪烁着金属的光泽,手指稍一用力,发现有些软,太好了,是铅,李淳风的化骨丹弱爆了,就他的丹药,十颗也赶不上人家一颗,不知道什么药材可以中和铅的毒性,以前在劳研所住院时,没少见整天抱着牛奶瓶子排铅的铅锌厂工人,病歪歪的在走廊里挪步,形状凄惨,何况夜陀的丹药外面还裹着一层红汞,双保险啊。

    敬畏的把丹药放回盘子,云烨立刻对夜陀充满了尊敬,在剧毒下能坚持这么多天的人,有资格获得他的尊敬。

    “神仙一途,艰难险涩,夜陀兄,能不畏艰险,探索仙道,实在是大智大勇之人,小弟钦佩万分,适才言语多有冒犯,还请我兄不要见怪,小弟在这里赔礼了。”云烨站起身来,整整衣冠,恭恭敬敬的向夜陀施了一礼。

    许敬宗非常惊喜,云烨终于肯低下头颅了,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小命就有了保证,他其实看出来了,夜陀对云晔更多的是尊敬而非敌意,只要谈话愉快,说不定云晔会从夜陀这里捞到不少好处。

    见到云烨施礼,他也没有再坐着的道理,在一旁垂手含笑见礼。

    在酒宴上总是需要有强势的,前半场云烨过于强势,夜陀就算有再好的心性,也会被自尊心挑起傲气,现在,云烨在绝世丹药的震慑下服输,大大的满足了夜陀那颗高傲的心,他本就是纵横荒漠草原的马贼王,平日里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对云烨保持克制,也是心底的最后一丝长生的希望在作怪,如果换一个人,早就被剥皮抽筋了。

第二十九节再见玄奘

    牧羊女已经吃饱了,躺在温暖的阁楼里睡着了,伸出的手臂紧紧牵着云烨的衣角。这些rì子她受尽了苦楚,被绑在木板上,她一直幻想着那个好看的汉家子会来就自己,就像天神腾格里救女神乌弥一样,斩开大蛇的头颅,把自己从大蛇的肚子里救出来,然后就会有九十九只像白云一样洁白的羊羔围着自己,还有九十九只黑得像乌云一样的羊羔围着自己的爱人。他跳着刀舞,每一次都用战刀斩下最美的花朵,向自己抛过来,自己不喜欢白sè的喇叭花,只喜欢嫣红的毛拉,他每跳一段舞蹈,自己就用鞭子轻轻的抽打他一下……,她想的太投入,几乎忘记了寒冷,也忘记了危险,直到那两个恐怖的男子要凿开自己的头颅,她才从幻想里醒过来,草原的女儿不害怕死亡,只担心见不到最爱的人,她努力的挣扎,希望能给自己的爱人多一点救援的时间,她从不绝望,她的爱人就在外面战斗,下一刻就会来救自己,只是力量越来越小,她想大叫:“爱人啊,你快来,你就要见不到美丽的那rì暮了。”

    那rì暮有些得意,天神听见了自己的呼唤,爱人的脸就出现在自己的头顶,他非常愤怒,也是,自己的爱人被捆着,谁都会愤怒的。可怜的坏蛋,被爱人杀死了,坏蛋都是这种下场,谁叫他想凿开那rì暮的头颅的。

    少女蜷伏在云晔身后睡得无比香甜,虽然面容不美丽,少女天生的媚态却也让人怦然心动。

    云烨看看熟睡的少女,拿起身边被侍女折叠整齐的披风盖在少女的身上。

    “云侯颇有怜香惜玉之心啊,只是不知云侯对自己的处境怎么看?你的兄弟已经在满草原找你了,居然只有十个人,我有些动心,想要派人去找找他,顺便把他也带回来。”

    夜陀以为自己占据了上风开始用猫戏耗子的心态来对付云烨。

    “夜陀兄看起来并不想要我的命,只是不知有何见教,爽快的说出来,小弟如果能做到,就会尽力而为,如果力不到,你就是杀了我也没用小弟是个怕死的人,所以夜陀兄不必绕圈子,尽管直言,小弟洗耳恭听。”

    “不急,你先听夜陀把话说完再做决断不迟,无论如何云侯都是我的贵宾,夜陀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事实上我从接到军中文书就知道有人想见我,从伪造的文书上可以看到一些古老家族的影子,却不知夜陀兄代表哪一家?恕小弟直言,你出身昭武九姓虽然勇武,却绝对没有这些细腻的手法,所以你没有必要替别人隐瞒什么,有话直说就是。

    ”云晔不想给他思考的余地,只想快刀斩乱麻的解决事情,程处默已经发狂了,再不解决,就会出变故。

    “听闻云侯给一位僧人画了一张地图,可有此事?”夜陀开始发问了。“确有其事,是玄奘和尚他一心想前往天竺求取大乘佛经,想要弥补大唐佛法的短处和不足,难为他并不知晓如何前往天竺,所以小弟就给他画了一幅路线图虽然粗糙,想必到达天竺还不成问题。”

    不知道他为何会提起玄奘难道说自己想要《大唐西「扬帆启航☆星夜无伤」域记》的愿望要破灭?

    夜陀拍拍手喊了一声:“有请大唐高僧玄奘大师。”

    云烨怵然一惊,玄奘在这里?半年时间他居然才走到这里?

    有侍女掀开门帘果然一个黑黑瘦瘦的和尚穿着破衲衣从门外进来,见到云烨也是一愣,顷刻间又恢复古井无波之态,单掌立于胸前宣称佛号:“无量寿佛,世事流转,不想在这荒原再次遇到云侯,贫僧不知是喜是悲。”

    “大师是和尚哪来那么多的喜怒悲哀,他乡遇故人,只能是喜事,不知大师可饮一杯否?”

    云烨笑吟吟的站起来迎客,毫不在意许敬宗狂使得眼sè,他无非是不想让自己再陷入到玄奘事件当中去。

    夜陀也站了起来,只是发青的印堂预示着他命不久矣,这到底是他背后的世家故意如此,还是真心为他好?那就不得而知了。

    “玄奘大师是我在康国遇见的,他在打听天竺的路径,我有些好奇,恰逢我要来草原寻找云侯,所以就一起带过来,找他人问路,不如问云侯这个明白人为好。”

    没有理会夜陀的废话,云烨再对玄奘说:“不知大师在遭遇了如此困苦之后,求佛之心是否依然如故?”

    玄奘双手合十礼敬三宝:“贫僧曾经发下宏愿,不取到真经绝不回头,我心依然,我意如故。”

    “大师佛法又有jīng进,可喜可贺。”传说中唐僧取经遭遇了九九八十一难,那是传说,云烨没有亲眼所见,所以有些不信,如今看到衣衫褴褛的玄奘,这才相信他是用生命走的这一遭。一瞬间云烨心底的龌龊,尽然一扫而空,道德和意志有传染效果,云烨现在就感到自己的有种说不上来的变化,心里安然了许多。

    自己从到大唐直到现在,顺风顺水的路走的太多,哪怕有一些弯路,也被自己用先知先觉的条件一一躲过去,这说不上是好事,人的本质就是越挫越强,如劲松,如腊梅,相比玄奘这样的劲松,腊梅,自己还需要经历更多的风雨,才能长成参天大树,书院才能历万世而不衰。

    扶着虚弱的玄奘坐下,云晔回头问夜陀:“有什么事就说吧,我的时间不多,大师的时间也不多,相信你的时间更加的紧张,想要什么就说,这是最后的机会。”

    夜陀一时还不适应云烨的突然转变,刚才云晔就说过这话,以他的阅历当然看出云烨是言不由衷,没想到与玄奘一番交谈之后,他的气质居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句话重新说出来,也有了不同的意味。

    他低头不语,管家把一张纸条交到他手里,他看过后把纸条塞进嘴里慢慢嚼烂,然后吞了下去。

    “白玉京在何方,告诉我,你我两清,从此各不相干。”

    “知道白玉京你只会死的更快,你确定你想知道?我在朝堂上没有讲出来,就是不想太多的人因此丧生,为什么你们不理解我的苦心,一意孤行,非要知道那个该死的地方?”

    云烨这时候真的很伤心,因为自己的一个玩笑,已经死了很多人,为了不让更多的人遭殃,那些一心想要长生不老的混蛋都去死吧。那是些极度自私,极度自我的混球,死光了这世界就安静了。

    椎幕后面伸出一只苍老干枯的手,手上抓着一个玉佩,那枚玉佩在白天都散发出隐隐的毫光。

    夜陀亲自取过玉佩,双手递给云烨。

    “上面写的什么?”云晔问,玉佩上面全是曲里拐弯的线条,他左看右看看不明白。

    “云侯可知,那上面写着三个上古文字,名曰:白玉京,云侯不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阁楼上回荡。

    “你居然认识商朝的文字?这种文字也叫甲骨文,远古时期就有白玉京这个名称,老先生,你不会认错?”云晔终于想起来那些古怪的线条,如斧砍,如刀凿,可不就是甲骨文?这老头在胡说八道,唐朝有人认识甲骨文?

    “哈哈哈,云侯果然家学渊源,你那恩师想必也是一位绝顶的学问大家,居然知道这是殷商的文字,老夫现在对你知道白玉京之事,确信不疑,别人知道白玉京可能如云侯所言,是在害他,唯有老夫知晓白玉京有利无害,我今年八十有三,多年以来一直困在仙道的门槛不得寸进,老夫实在是想去看看神仙地,请云侯成全,至于报酬,就这座驼城如何?”

    许敬宗愣愣的看着云烨,这座驼城价值不下十万贯,尤其是骆驼,在长安可「扬帆启航☆星夜无伤」是一个稀罕物,往来的胡人视若xìng命,等闲不肯出卖,若有这座驼城,联通西域就不是梦想。云烨只不过需要特出一条路而已,他的眼睛都有些红了。

    “前辈一定要问,晚辈就把自己知道的一一相告便是,用不着拿驼城来换。

    ”云晔要是相信他们的鬼话才是怪事,这样大的一座驼城,给谁都不会轻易撒手,如果贪心说不定小命就会丢在这里。

    “事实上晚辈对于白玉京的认识也是从一首诗里得来的,您因该知道,晚辈如果给您指一条明确无误的大路,才是在胡说八道,现在诸位就把它当成一个故事来听吧,家师尝言:我思白玉京,乃在碧海之东隅。海寒多天风,白波连山倒蓬壶。长鲸喷涌不可涉,抚心茫茫泪如珠。西来青鸟东飞去,愿寄一书谢麻姑,又说此地半载白昼,半载黑夜,不知却否。这便是家师对白玉京的认识,晚辈只知道这些,我自己对神仙,长生毫无兴致,若有那位能等仙籍,在下乐见其成,不知老先生以为如何?”

    半晌无声,连许敬宗都在苦思,夜陀在一遍遍的抄写这几句话,椎幔后面的老者也不发一言,场面寂静的无聊,见牧羊女睡得香甜,云烨童心大起,用她的头发稍挠他的鼻孔,见她不停地揉鼻子,如同贪睡的小猫。玄奘脸上带着恬静的笑意,看着云烨戏弄牧羊女。

    云烨忽然觉的疲乏无比,只想抛下一切睡上一觉,头一歪,趴在牧羊女的身边也进入了梦乡……

第三十节 回归

    程处默在草原上已经跑了整整三天,胯下的战马喘着粗气艰难的在雪地上行走,偶尔打个趔趄,在走过一道小山梁之后,战马跪在地上再也不肯前进一步,硕大的马眼有泪水流出,程处默从马背上下来,背起革囊,继续前行,他知道,这匹战马已经废了。

    他从车队里出来时带了三匹马,这是最后一匹,草原上的寒风把他的脸颊割裂出一道道的血口子,和他父亲一样,胡渣子长了满脸,眼睛呈血红色,罩在头上的黑纱早就不知去了哪里,他跪在雪地上,抓一把雪塞进乌青的嘴唇,艰难的吸吮里面的水分,他又揉了两个雪团,把它们贴在眼睛上,肿胀的眼球终于舒服了一些。

    他想起云烨教他的办法,从皮裘上割下一块皮子,开了两条缝,把它们绑在眼睛上,抬头看看看天上明晃晃的的太阳,感觉不到一丝暖意,护卫们早在昨天,就失散了,程处默知道回营地的路,他却不想回去,至少在找到云烨之前,他不愿意回去,革囊里还有一些吃食,其中就有包裹的很严实的饼干,他透过革囊就能闻见它们诱人的香味。

    他掏出来好几次,又放了回去,他不敢吃,害怕找到兄弟后他的处境比自己还惨,这包饼干就是救命的食粮。

    这三天他几乎踏遍了这方圆十里之地,云烨没有一点音讯,所以他走进了这片丘陵地带,他很镇定,也没有焦急,他相信云烨现在正在抗争,只是不知道在哪里罢了。

    想到这里,他捏着马朔站起来。背上革囊。继续前行,山垭口有一匹狼,在盯着程处默。程处默也在盯着它,狼没有避让,程处默也不会避让。所以他们很快就厮杀在一起,狼不是程处默的对手,被马朔挑开的喉咙冒着热血,程处默趴了上去,大口的吞咽还温热的血液,他已经三天没有吃过热食了,这该sǐ的草原,肉不缺,唯一缺少的就是燃料。狼的尸体很快就变得冰冷,程处默没有办法把狼扛走,寒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把狼冻得比砖头还硬。

    太阳西斜。又开始刮风。先是地上的雪粒在慢慢滚动,紧接着就成了一条白色的雪龙。数千,数万条雪龙汇集在一起,就成了漫天的白毛风,程处默赶紧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要不然他就会被白毛风冻成雪雕。

    转过山脚,他看见了一座阁楼,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就在一块平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座阁楼,他趴伏在雪地上看了好久,的确没有一个人,只能听见风掠过绳索发出的尖啸。

    阁楼是用巨大的柱子撑起来的,没有楼梯,离地足有一丈。程处默绕着阁楼转了一圈,找不到上去的地方,他卸下革囊,在平地上疾跑几步,纵身一跃,就攀住了平台,腰腹一用力,就上了阁楼,用横刀拨开门栓,他就看到了一间很大的屋子,空荡荡的,只有几层布幔,撩开布幔,他就看到了睡的十分香甜的云烨,全身陷在厚厚的毛皮里,他似乎还在打着呼噜,另一边的墙角躺着许敬宗和老庄,他们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盖着几张破皮子在哪里发抖。

    探过几人的鼻息,确定他们在睡觉,可是程处默无论如何也叫不醒他们,他甚至在许敬宗屁股上踹了好几脚,那家伙依然睡得像头sǐ猪。

    程处默一点都不在乎面前的诡异环境,兄弟没事,只不过是睡不醒而已,有孙思邈在,这是小问题,他在外面的平地上用屋子里的木头点了一堆火,等火着旺了,就压上一些雪,顿时一股浓烟就随风而起,虽然升不高,还没出山谷就被风吹散,不过没关系,孙思邈他们会找到的。

    回到阁楼,看着呼呼大睡的云烨,程处默感觉到了极大的不公平,自己漫山遍野跑得比gǒu还惨,为什么云烨就可以躺在皮毛堆里睡大觉等自己来救,这还有天理吗?

    不行,自己快要冻sǐ了,咱也要睡一会,掀开云烨身上的皮毛,怨念就更加的强烈了,居然还有女人,那女人紧紧搂着云烨,把脑袋藏在云烨的胳膊下面,睡的满面桃花。

    程处默真的哭了,眼泪流到裂口子的地方,疼得他直抽脸,赶紧擦干净,***,连哭都不许,不管了,他躺在云烨的另一侧,裹着温暖的皮毛,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三天来的担忧一瞬间就消散了,在进入梦乡之时,他听见了何邵的大嗓门,心头一松,也跟着睡着了……

    千rì醉而已,对孙思邈来说就不算是什么事,辛辣的茱萸研成粉,在每个人的鼻端抹上一点,狠狠的打几个喷嚏人就会醒过来,只是谁家手里居然还有这种珍稀的药物?自己研究麻沸散就缺少其中的一味主药,搜遍皇宫也找不到,没想到在这穷荒僻壤,居然看到了这种药物,这让孙思邈对云叶以后的道路充满担忧。

    云烨醒了过来,满脸笑容,仿佛真的从睡梦里醒来,检查了一下许敬宗和老庄的情况,他们两个病了,受了风寒,人在发烧,脑子也不清楚,在给他们为了一大碗稀粥之后,又睡过去了。

    程处默狠狠的挖着鼻子,茱萸的粉末让他极不舒服。”孙道长,小子又没有着了千rì醉的道,您干嘛给我也抹茱萸,我的鼻子难受sǐ了。”

    “你是来找人的,人找着了,不在一边守护,自己睡的像头猪,这次是茱萸,下次老道会用断肠散。”孙思邈没好气的回答,他一上阁楼就看见几个睡的不醒人事的人,心头大惊,摸过脉搏之后发现是闻了千rì醉才睡着的,这东西一般是用来治疗失眠,多梦,也是修心养生的宝贝,一般的千rì醉也就让人睡个好觉,一天就会自然醒来,不料这里的千rì醉药性居然如此霸道,可以绵延三rì,实在是让人吃惊。

    “云侯,可知对头是什么人?”何邵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明面上的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的敌人。

    “你们有谁听说过夜陀此人?就是他把我们引出了朔方城。”云烨问那些经常在朔方一带执役的府兵。

    “回侯爷的话,属下知道”,一个上了年纪的府兵对云烨禀告。

    “你知道?快快说来。”

    “侯爷,属下也是从西域商队那里听来的,这夜陀乃是一个无恶不作的马贼,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纵横已经有十年了,传说他身高三丈,骑一匹巨大的白骆驼,每顿饭要吃一头牛犊,他手下有二十个兄弟,每一个都是恶魔,抢劫杀完人后都要挖出商旅的心肝,用火烤着吃。

    还有一种说法,说他是康国的王子,老国王见他生下来就会说话,害怕是恶魔,就把他扔到山里让野兽吃掉,没想到野兽不但不吃他,还给他喂奶。他长大后就把他的父亲扔到了荒山里喂了野兽,然后让他的弟弟当新国王,其实他才是康国最大的掌权者。属下就知道这么多。”

    云烨从这些无聊的传说里至少知道了一件事,夜陀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也是一很有本事的人,要不然他成不了马贼头子,也成不了康国的太上皇,还是掌握实权的那种。这两个身份都需要强大的实力做后盾。

    还好,他就要sǐ了,云烨最后见夜陀的时候,sǐ亡的阴影早就笼罩着他,不用别人动手,他自己就会杀sǐ自己,一想到他吞吃的那种毒丸子,云烨背上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

    公输甲在整理弩车,没有参与云烨的谈话,自从云烨说到夜陀,他就一言不发,他一定知道的更多,云烨暗自猜想。

    车队在草原上忙碌了好几天,自然需要好好休整一下,程处默的脚被冻伤了,孙思邈小心的用药水擦拭那几根发黑的脚趾,用银针挑开上面的皮肤,黄色的脓水就流了出来,他居然不知道自己的鞋子破了一个大洞,直到晚上洗脚睡觉的时候才发现三根脚趾成了黑色的。他见云烨有些难过就说:“不碍事的,孙道长说了养上十天半月的也就好了,最多指甲掉光,现在木木的一点都不疼。”

    没等云烨说话,老孙就呵呵笑着说:“现在不疼,晚上会痒sǐ你,就像几百只蚂蚁在你肉里撕咬,想想那滋味,老道害怕。”

    程处默不怕疼,他害怕挠痒痒,铁打的身子只要被人抓住肋下,他就不敢挣扎,生怕别人挠他,只要一挠,他就会涕泪俱下,软的像面条。

    闻听孙思邈如此说,脸色大变,抓住云烨的手就不松开,要他想一个止痒的法子。

    牧羊女那rì暮,听护卫讲了,就跑出去捧了一大捧马粪,要给程处默擦脚。

    被孙思邈骂了出去,要程处默忍着,说是没有太好的办法止痒。

    果然就如老孙讲的没到半夜,程处默的脚就瘙痒难忍,他在床上拍着毯子大叫,却够不着脚去挠,孙思邈把他捆在床板上,动不了。

    他发誓赌咒的让护卫帮他把那三根脚趾头剁下来,他不要了。云烨无奈,只有用盐水给他擦洗患处,没想到居然起了作用,程处默不再叫唤,没一会就睡着了。

第三十一节元日两重天

    由于有病人,云烨的行程不得不暂缓下来。有这座阁楼,在草原上简直是最好的避风港,多rì的奔波的疲劳,可以得到休整,悬吊的心事,可以暂时放下,整个车队都在享受这短暂的安逸时光。

    学习夜陀布下一座爬犁之城,马匹就放在阁楼地下,守卫站在平台上远远的瞭望远方,这里已经没有了突厥人,那rì暮的父亲,母亲,弟弟,都被突厥贵族裹挟着离开这片草原,退到了遥远的yīn山脚下,准备和强大的大唐军队决一死战。

    云烨知道绝对不会出现两军大规模厮杀的场面,一场大雾过后,东突厥就再也不会出现在史册上。

    作为使节,唐俭是卑鄙的,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来到颉利的营帐,向他传达了大唐准备和东突厥和平友好的喜讯,愚蠢的颉利听到这个喜讯,再也不想逃亡了,他舍不得yīn山下肥美的草场,更舍不得放弃随时可以掳掠唐朝平民的希望,他估计错了李二的雄心,也估计错了李靖的狡猾。

    唐俭觉得自己一条命换取东突厥的灭亡很划算,这个疯子不顾惜生命,把自己当作人质来拖住颉利继续逃亡的脚步。谈判在继续,突厥贵族们依然趾高气扬,指手画脚,他们认为唐朝已经没有力量再向yīn山进发。而伟大的突厥狼族只要熬过这个严冬,待到秋天战马再次肥壮起来之后,那些像羊羔一样温顺的唐人又可以任由自己烧杀抢夺,他们尽情的戏弄唐俭。想看到大唐的使节像鹌鹑一样被自己的弯刀吓得瑟瑟发抖。

    唐俭是在发抖,他似乎感觉到了大唐铁骑碾碎一切的脚步,他希望这些铁骑踏着他的尸体,把东突厥人撕成碎片,每每想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煌煌史册之上的荣耀,他就想高歌,想起舞……

    yīn谋在阳光下发酵。成熟,就不知谁才能饮下这杯最美的醇酒,空气里都是yīn谋的味道。云烨闻到了,他怜惜的看了一眼还在唱歌的那rì暮,不知道她的父母弟弟会不会活下来。

    她最好永远生活在欢乐之中。忘记草原的残酷,云烨忘不了那双看到自己出现,欢呼雀跃的眼睛,哪怕自己将要面临最残酷的屠杀。

    这次草原之行云烨收获了很多,熙童的〖自〗由洒脱,那rì暮的纯洁,玄奘的执着,都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一瘸一拐的程处默点了好大一堆火,橘红sè的火焰窜上半空,辅兵们敲着胸膛。唱着出车这首歌:“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玁狁于襄,昔我往矣,黍禝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涂。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歌一句,酒一杯,有善舞者。早就在歌声里起舞,今天是元rì,除旧迎新的好rì子,云烨特意放开了管制,除了酒定量,其他的就随他们享用,何邵也难得大方一回,贡献出了许多的吃食。

    那rì慕笑得最是灿烂,她学会了一句汉话,也不知是哪个缺德鬼教的,见了谁都喊哥哥,每个被喊得都眉开眼笑,何邵被喊之后,从怀里掏出一只发簪,送给了那rì暮,眼看着她就要抓着孙思邈喊哥哥,云烨连忙把她扯过来,她顺势趴在云烨腿上,仰起脸,字正腔圆的喊了声:“哥哥”。

    云烨的玉佩被她用一条难看的皮索拴在脖子上,在火光的映照下涂上了一层玫红,少女的衣领被云烨刚才扯过来时拉得很开,隐约可见那对白皙的**,或许是年纪还小的缘故,并不饱满。云烨转过头去,替她掩好衣领,却惹的少女大笑起来,草原上的女子从来都是热烈的,如火一般……

    星空很低,星星也比后世繁盛了许多,云烨查完哨,站在阁楼上想试着看看长安,只可惜被远山阻隔,看不见nǎinǎi,看不见姑姑,也不知小丫她们现在快乐吗?

    关中的冬天万物萧条,长安市上依然人头涌涌,太阳即将下山,净街鼓也将要敲响,胡人在声嘶力竭的推销着货物,妖艳的胡姬把各种美酒装在葫芦里,抱在胸前,任由客人挑选,半裸的硕大胸丘被寒风吹得有些发紫,就有好心的客人用手来替她暖和一下,胡姬娇笑着左避右闪,却总有那么一两只手得偿所愿。

    一辆碧油车缓缓驶过,胡姬顾不得客人的咸猪手,凑到马车前大声喊着说自己的酒最好,价最低,希望能让马车里的贵客稍稍停留一下脚步,马车旁的护卫把胡姬扒拉到一边,再一脚把乘机揩油的无赖子踹翻,无赖子刚要喝骂,却不小心看见了马车上的卷云图案,立刻闭嘴,缩到人群的后面。

    马车里的云姑姑百无聊赖的用手帕扇着风,车里的小炭炉实在是太热了,丫鬟忙着服侍另外一个人吃东西,小小的嘴巴张合间,无数坚果就碎裂开来,比松鼠还厉害。

    “小丫,你都成大姑娘了,不能再这么咬核桃,你刚换完牙,小心又掉了,豁豁牙怎么找婆家?”云姑姑实在是受不了小丫发出的声音,开口劝她。

    “没关系,牙掉了,哥哥会给安上。”说完又咬开一个核桃,笨拙的剥里面的果肉。

    在他眼里哥哥无所不能,掉牙这种小事,实在是不值一提。云姑姑只有报以苦笑,这就是家里的小魔星,被他哥哥宠坏了,任何事都由着xìng子来,不过天xìng还是善良的,除了不欺负人,连房上的鸟窝都没有逃出她的魔掌。

    旺财现在见了她都躲着走,她把旺财脖子下面的铜钱掏出来,散给了庄子上的小孩子买糖吃,害得旺财两天都没喝上酒了,不停地叫唤,还是家里的缺牙马夫请旺财喝了一盆子稠酒,才算安慰了旺财受伤的心灵。

    nǎinǎi不胜其烦,嫌她在院子里闹得慌,一大早就让回长安的云姑姑把她带走,家里才算安静一些。

    今天办了许多的事,碧油车后面跟着一长串马车,这都是为家里采购的元rì用品,年年添新岁,家里的rì子却天翻地覆,前年还在为明rì的饭食担忧,今rì却绫罗满身,前呼后拥,云姑姑看着车窗外奔走的人群,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家里有男人撑门面就是不一样,虽然只有十六岁,不,过了年就十七岁了,硬硬的把一个快要彻底破败的家撑了起来,还把rì子过的威风八面,只希望佛祖保佑,保佑他在草原上平平安安。

    想起今rì午宴上,那些贵妇的样子就好笑,自己只是一个下堂妇罢了,那些小心眼的贵妇们仿佛全体失忆,对自己好的不得了,所求者不过一小瓶香水而已,这也是大唐有品级的贵妇?一群可怜虫罢了,为了讨好夫君无所不为,整rì里就知道涂脂抹粉,卖弄风sāo,忘记了妇人最紧要的任务就是相夫教子,离了男人,她们大概都会被饿死吧。

    云姑姑最烦的就是听净街鼓,没完没了的要敲八百下,现在又响了,每一声鼓响,似乎都在催促人赶快离开,云姑姑掩住耳朵,用脚跺着车门,让车夫赶快出城,云家在长安有宅子,却没有一个人喜欢住在城里的,哪怕赶夜路,也要回到封地,云姑姑觉得那里的床睡着才是最舒服的。

    小丫已经睡着了,丫鬟把小丫抱在怀里,怕颠着她,小姑娘睡着了才有那么一些恬静的文气。

    走夜路的不只有他们,还有许多的书院学生和先生,云家的马车宽大,见到书院先生家的女眷幼子,就停下来,顺便捎上,要知道牛车走完这五十里路,天就要亮了,至于先生就随便跳上一辆拉货的马车,不时与车夫聊上两句,悠闲自得,至于牛车就让仆人赶回去,也有偷懒的学生趁机钻进去,倒头就睡,直到 书院才会被叫醒。

    老nǎinǎi还没有睡,在整理账薄,何家赶在元rì前送来了两千贯铜钱,还有孙儿的书信,看了书信才知道,孙儿与何家做了一些小生意,是何家出的头,现在他们把第一笔利润送了过来,没有误差,这何家看样子还可以继续打交道。

    水泥窑被官家收缴了,他们总是烧不成水泥,那些匠户们干活粗,粘土和熟料的比例总是配不合适,烧废了一窑又一窑,也不知长个记xìng,那样的蠢货还是做官的,丢人啊,还有脸到庄子上找匠户,云家庄子就没有什么匠户,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户,农闲的时候帮主家烧上几窑都用来自家盖房子的,不是匠户,你有本事把庄子上的农户硬编成匠户试试,云家早就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欺压的主了。

    就是陛下要收云家的水泥窑也是付了钱粮的,你们弄不好,是你们的事,秘方早就交给朝廷了,在交接水泥窑的时候,小泰亲自按照秘方配料,那可是烧出一窑好水泥的,敢说云家胡乱给秘方,不用云家动手,小泰就会把他们的嘴撕烂。

    小恪终于赶在下第一场雪之前给所有的房子盖上了盖子,剩下的就是房子里面的修整,听说书院里来了一家人,是鲁班爷爷家的后人,听说很厉害,也不知孙儿从哪里找来这么厉害的人。

    想到孙子老nǎinǎi赶紧跪到佛像前面,祈求佛祖保佑孙儿平平安安的回家。(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节君子国

    战争是强迫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克劳塞维茨)。

    很早以前云烨就知道这句话,并且深以为然。

    越是接近李靖,草丛里突厥人的尸体就越多,他们大多穿着破烂的羊皮袄,就那样孤零零或者成群结队的躺在那里,冰雪没有掩盖他们,只是给他们穿上了一层晶莹的外衣。

    车队的辅兵们越发的高兴起来,只要看到一具新的尸体,就停下脚步,探讨他们是如何被杀死的,这一刀用了多大的力,这一矛从哪个角度刺入的,呀呀,这一个就杀的就有些难度了,整个脑袋都爆开了,是被锤砸开的?一定是猛将所为,这力量,这准头,我辈小兵们只能望尘莫及。

    那日暮的神情古怪,见到一具尸体,就上前叽里咕噜的说一通话,然后在自己的小脸上用木炭画一道黑黑的印记,不到半天,她的小脸就成了黑漆漆的一片,尸体实在是太多了,云晔估计就是把她全身都画成非洲妇女的模样,也表达不完她的哀思。

    突厥人有为死者用刀子划开面部寄托哀思的习俗,那日暮只是用木炭,已经文明了许多,或许这些突厥人的死对她的打击没有那么强烈,只是随便表示一下就好。

    直到晚饭做好,那日暮似乎都没有恢复往日的快乐,平时晚饭做好,那日暮都会像一只小狗一样同着大锅转悠,手拎着一个巨大的饭盆满怀期待的等着厨子给她装满满一大盆美味的饭食。

    今天没有,她躲在最阴暗的角落,抱着腿在哭泣。胖厨子给她端来了好大一盆米饭,上面还浇上那日暮最喜欢的肉汤一块油肥油肥的羊尾巴肉,堆在最上面。如果是往日,她一定喜欢的叫胖厨子哥哥。

    看着那日暮哭的花花的小脸,胖厨子居然很沧桑的叹口气,骂声这杀千刀的世道,就把饭盆放在那日暮的身边就离去了。那日暮抱着饭盆,用勺子大口的吃着饭,一边吃,一边流眼泪……,

    云烨很清楚,大唐想要安稳的发展,就离不开一个安全的外部环境,如今在外杀戮的都是汉家的好男儿那日暮只看见死亡的突厥人,没有看见那些飘着白幡的汉人坟墓,那些躺在冰冷坟墓里的人,也有人在牵挂吧。

    这次来到草原,云烨与其说是来战斗,不如说是来见证历史的,在这个辉煌的大时代,那些奔腾的骏马,彪悍的军人,或许会唤醒他久违的激情。

    人不能活的没有没有感情没有目标,只有把自己所有的注意力放在自己要干的事情上,才能忘记头脑中的痛苦。那日暮现在只想消灭完那一盆米饭,云烨则希望大唐军队可以一往直前,所向披靡。

    说来可笑,在人格相等的情况下,一盆米饭和大唐军人的勇气是等值的。

    何邵带着辅兵们像草原上食腐的豺狼,他们把所有倒毙的战马都收集起来,只取战马的四条腿,其他的就扔在荒涛的草原上任由野兽吞噬。

    爬犁上摞着高高的一层马腿,都是被锯子锯下来的,云烨看到这个场景,实在说不上来那种奇怪的感觉有些凄凉,又有些悲哀甚至于还有些恶心。

    不能怪何邵,这「扬帆启航☆星夜无伤」是云烨自己在出发时告诉何邵的将能利用的利用到极致本来就是后世常用的手法,一头猪从猪毛利用到粪便,任何部位都有利用价值,都能产生效益。只是还没有考虑猪的意愿而已,如果大唐军人吃人,云烨认为,何邵会毫不犹豫的锯下那些死尸的腿,并把它们制作成美味的香肠。

    从这以后,云烨再也不吃何邵制作的香肠了,哪怕它美味无比。

    许敬宗从昏睡中醒了过来,不言不语了两天。在第三天他让老仆请云烨过来,他有话想说。

    “云侯,我一直以为你在朝堂上讲的都是些假话,也没有往心里去,只是有些好笑,觉得满朝文武都是愚痴之人,天道之说虚无缥缈,竟然有人真的会去求证,而求证的结果让我吃惊,只是偷看一眼神仙地,就遭到水火大劫,万种险涩。夜陀如此英雄人物,也被折腾的几乎丧命,现在活着也生不如死。云侯,请看在同僚一场的份上,告诉我实话,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一个冬天接连两场大病,让许敬宗一下子老了许多,这两日又思虑过度,鬓间都有了一星半点的白发。

    “这世界没有神仙,我的经历之奇可算世间仅有,我也没有见过神仙,瑶池只是一汪湖水而已,夜陀是一个倒霉蛋,没事干大冬天去什么天池,要是夏天去,绝对没有这些倒霉事。周穆

    王驾八骏与西王母相会,只是一时的意淫罢了,巫女会襄王也只是一场春梦,这种梦你没有做过,还是我没有做过?只不过发生在特殊的人,特殊的地方,所以就成了神话。如果你在三峡做春梦,告诉别人只会招来笑话,楚襄王,周穆王就不同,他们是王,所以大家有些盲从,相信王在梦里经历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神就是这么来的?大人物不经意的一个小举动,会被夸大到如斯地步?”许敬宗有些失望,还有些释然。

    “我大唐数百万百姓,你能找出来一个在清醒状态下见到神仙的例子?老许,这次回去,如果你不想回到朝堂上,我会奏请陛下让你留在书院当院半。”云烨说出来自己衡量之后的决定。

    许敬宗一骨碌从小小的床上爬起来,看着云晔说:“云侯,假如我没记错的话,你是极度反对我留在书院的,现在为何又力荐我前往?还担任院半,这应该是你的职务,云侯,告诉我,为何?”

    这种字字到肉的谈话大枫许敬宗自从入仕以来从来没有用过。

    “老许,别人怎么想,我不知道,我只识J我自己的想法,书院是我理想之所在,我绝不会让她受到半点伤害,我看中你的原因,就是你的能力,现在书院千头万绪,正是创业之时,我相信它必将光耀千古,你许敬宗有能力,有野心,有手段,这些正是书院现在最需要的,如果书院里全是李纲先生这样的方正君子,这不是书院的福气,而是灾难。”云烨实话实说,这时候对许敬宗没有一点隐瞒,全部交底。

    他有些尴尬,也是啊,无论谁被人家指名道姓地说是卑鄙小人,脸上的表情都会精彩无比,气量狭小些的说不定会在你背后问候你的家人,许敬宗只不过有点尴尬,算得上是贱人中的极品,这正是书院急需的人才。就是要靠这样的人来中和一下书院的中正之风。

    “别以为我是在骂你,我也是这样的人,所以我们俩是同类,你听说过君子国吗?”

    许敬宗搜索枯肠也找不出这么一个典故,只能摇摇头,他对云烨跳跃性的思维很有意见。

    “传说在上古时期,有一个国家叫君子国,君子国‘是个‘好让不争‘的‘礼乐之邦‘。城门上写着‘惟善为宝‘四个大字。‘国主向有严谕,臣民如将珠宝进献,除将本物烧毁,并问典刑‘。这里的宰相“谦恭和蔼“平易近人“脱尽仕途习气“使人感到可亲可敬。

    这里的人民互谦互让“士庶人等,无论富贵贫贱,举止言谈,莫不恭而有礼‘“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卖主力争少要钱,售出上等货:买主力争付高价,取次等货,彼此相让不下。”

    许敬宗眼睛都有了蚊香圈,不过到底是千古大阴人,立刻反唇相讥:“云侯顺嘴编典故的本事,我老许真是万分钦佩,而且一句话就扯到上古,让人无法辨别真伪,只是有个小小的漏洞,惟善为宝这四个字语出《礼记大学》句云:“楚国无「扬帆启航☆星夜无伤」以为宝,惟善以为宝。”您说的古君子国,一定在这句话之后,春秋,战国典籍多如牛毛,我老许也算是饱学之士,为何从未听说?下次要骗老许,您也拿点真才实学出来,这样我也好甘之如饴的被骗。”

    话一说完,两人都捧腹大笑起来。

    “给你说这个典故不是要你挑毛病的,而是告诉你,这样一个理想中的国度,除了灭亡,不会有第二条路可走,你可同意?”云烨等许敬宗笑完,继续问他。

    许敬宗的神色堪称精彩万分,他实在不想把自己划到小人群里,但他知道自己的本性实在是做不来方正君子,只好默认,反正旁边还有一个侯爷陪着自己,这种自认小人的事,打死也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没错,这话是至理,君子国如果有外敌,被灭亡那是必然之事,兵书开篇就说:兵者,诡道也。想要打胜仗,就当不成君子,宋襄公的仁义战争也说明了这一点。”许敬宗可没有信口胡柴,举的例子都是有据可查的,不像云晔举的例子,无法求证。

    “这个问题上,咱们达成了一致,您还认为书院不需要一位老于世故的人物坐镇吗?”云晔笑嘻嘻地看着许敬宗。

    许敬宗只觉得亡魂大冒,在云烨面前,他有一种赤身**的恐怖感觉。

第三十三节东方朔

    刚刚走出散乱的战场,迎面遇到十六名唐军斥候,看到飘飞的唐字大旗,十六骑驻马坡顶,其中一骑下了山坡,来到车队前面,大声喝问来者的身份,目的,眼中满是jǐng惕,手就放在刀柄上,似乎要随时抽出作战。

    老庄立于马前,鼻孔都要朝天了,左武卫军官从来就看不起右武卫的窝囊废,嫌他们身上有一股子娘们的味道,每回cāo演,都败于左武卫,而且还输不起,有耍赖行为。这也就是在边关,如果在长安遇到,又会是一场群殴。

    不用看,都是熟人,老庄认识他,他也认识老庄。架都打了好几场了,刚才老庄就是嫌他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他自己这张脸就是活生生的出入证,要什么文书啊。没想到那个骑兵并不给面子,依然板着脸要老庄拿出军令才能放他前进。

    从不耍横的老庄气的脸sè铁青,对那骑兵说:“老邢,咱们也算是打出来的交情,现在还没有到大营,文书自然是要交给大总管的,你掂量一下自己,有资格看吗?再说你他娘的什么时候居然认得字了,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老邢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朝着老庄咆哮:“庄三停,你他娘的现在不是左武卫的人了,跟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就敢在我右武卫的底盘上撒野?”

    话音刚落,一个硕大的马腿就砸在骑兵的脸上,把他砸的从马上掉了下来。程处默从爬犁跳下,拍拍手,庄三停早就按着骑兵狂殴。山坡上的骑兵呼啸一声就扑了下来,辅兵们也抽出武器,双方对峙起来。

    “右武卫现在统军的是谁?”云烨喝止了辅兵们的行动,抬头问为首的什长。

    什长见到云烨的腰牌挂在腰间,从花纹上就看出这是一位大将,赶忙从马上跳下来。抱拳施礼说:“回将军,右武卫现在直接归定襄道大总管节制。”

    “你去回报大总管,蓝田侯云烨奉大总管之命前来军前效力,请求归营。”说完又回到爬犁上继续睡觉。

    什长面如土sè,刚刚爬起来的老邢更是脸sè煞白,军汉们平时野惯了,对顶头上司不敢胡说八道,对那些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侯爷公爷却没有敬意。脾气上来就信口胡诌,入娘到老子的粗话说惯了,一时改不了口,没被听着,那自然没关系,被正主听个正着,那就是大事件了。

    云烨根本就没往心里去,程处默也不过就扔过去一只马腿,比这难听的他们都听过,自然不会和一个小兵一般见识。牛进达被说的更难听,也没见他老人家把小兵怎么样。

    “侯爷。刚才邢大牛无意冒犯侯爷,还请侯爷开恩。‘什长单膝下跪为自己的兄弟求情。

    程处默呵呵一笑,回到爬犁上继续补觉,不理会这些大头兵,杀罚存留看云烨的意思。

    ”整天呆在大营里不练身手,尽他娘的练嘴了,一张臭嘴连个把门的都没有。什么混账话都往外冒,幸亏本侯也是混军伍的,要不然你这混蛋那还有命。掌嘴十下,重重的,长个记xìng。”

    什长大喜,抡圆了胳膊就给老邢一顿嘴巴子,抽完了,老邢那张脸也看不成了,还跑过去把马腿捡过来,放在爬犁上,才骑上马向着大营飞奔。

    李靖手里拿着云烨的调令,左看右看,怎么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发出过这样一纸调令,只记得自己让云烨滚回长安,何时让他到军前效命的?

    军中的录事参军取出存档文书,一一验看,终于找到了原始记录,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大总管命云烨回长安,绝对不是到军前效命,这封文书是假的。

    李靖大惊,这伪造的文书堪称天衣无缝,自己的字迹丝毫不差,大总管印鉴惟妙惟肖,他那里知道,文字,印鉴都是真的,只是文字调换了顺序,加了几个字,又减去了几个字而已。

    在开战前夕,出了这样的怪事,李靖焦急万分,连忙派出信使,一一核对分发到个个将领手中的命令是否被篡改过。一连三天,各处将领回报,命令准确无误,李靖这才放下担忧,考虑如何安全准确的把军中文书送达这一难题,他清楚的知道,给朔方送信的信使恐怕早就丧命,要不然不会出这样的怪事,问题是敌人是谁?

    云烨没有告诉李靖这封文书的出处,许敬宗就更加没有那个闲心,孙思邈虽然想说却被云烨给拦住了,告诉了他一种新的传达机密的方法。又一次把许敬宗和孙思邈震惊的无话可说。

    李靖正在考虑如何加强信使的安全xìng,一次xìng派很多人护卫,这不可取,在遥远的路途中,十人和一百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yīn符,yīn书过于简单,无法传递复杂的文字,这不行,那也不行,李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解决这种情况的办法。这件事必须早rì解决,一旦自己的命令与将领的意见相悖,将领就会怀疑这封文书的正确信,一旦军中相疑,还打什么仗啊,如今到底是何人篡改了文书,还没有查清楚,如今颉利屯兵十万就在前方,军中要是再出乱子,他几乎不敢想象那会是一种何等可怕的场面。

    孙思邈来访,他们本来就是多年的老友,实在是不忍心让李靖受煎熬,所以特意前来为他解忧。

    “药师兄何故如此煎熬?”见到老友面容憔悴,孙思邈长叹一口气,明知顾问。

    “都是军中琐事,老夫身为大总管,现在是进退维谷啊,上不能报皇恩于万一,下不能斩颉利安天下,实在是惭愧。”见老友动问,李靖也没有隐瞒,告诉了孙思邈自己现在很为难,只是没有明说为什么为难。

    “其实大总管为什么焦急,老道倒也知道几分,虽然老道不能为你分忧解难,却知道何人可以帮助大总管。”孙思邈了呵呵的说。捋着长须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

    李靖腾地站起身,双手抱拳施礼:“道长如能解我胸中困惑,李靖感激不尽,只是事关重大,不知道长所荐之人有几分把握?”得到孙思邈明确的回答,是李靖必须要做的事,因为关系到大军安危,他不得不慎重。

    “去找云烨吧,他早就知道这封文书是假的,他特意千里迢迢跑到你的军中,听说只是为了见识一下你指挥千军万马的英姿,顺便发一点小财罢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在来你这里的途中,他与制作假文书的贼人有过接触,却不知到底是何人,虚惊一场。”孙思邈不习惯绕圈子说话,就一五一十的把原委给李靖交代了个底掉。

    李靖不是程咬金,老程对云烨无条件的相信,到他这里却要打几个折扣。

    “那文书就是我本人也分辨不出真假,他是如何知道的?”李靖向孙思邈求证。

    孙思邈掏出怀里的放大镜递给李靖,要他重新观察一下那道文书。

    有了辨别真伪的手段,李靖的忧虑顷刻间就去了大半,在学会如何使用放大镜之后,看到那些明显的伪造痕迹,长长松了一口气。

    在云烨面前能摆长辈谱的只有程咬金和牛进达,李靖在就知之甚详,由于云烨不是他的手下,他只好以主客之礼接见云烨。云烨没有矫情,他晓得现在不是找李靖回报那一脚的时候,大敌当前,容不得他耍小心思。

    “大总管,伪造文书者乃是一群马贼,为首者名叫夜陀,背后有一股不小的力量在支撑,我还不知道是谁,不过可以断定,他们都是些才智高绝之辈,不容小觑。晚辈几乎丧命在他们手中,还望大总管小心。”

    “夜陀?只是康国一个无名小卒而已,他既然敢打我大军的主意,老夫岂能容他活命 !我大唐将士何时会担心一个小小马贼,待老夫将东突厥平没之后,我要看看这个马贼是否长了熊心豹胆。”

    两军对仗,李靖怕过谁?死在他手里的名将,悍将一大堆,他完全有资格藐视天下群雄。

    “他只是疥癣小疾,以晚辈的看法,他最多还有三个月的寿命,不用理会,我这里有一种简单,却非常有效的军中秘传之法,比之yīn符,yīn书强上不少,就算是男女间的情书也可准确无误的传达。‘

    为了给李靖增强信心,云烨特意把话说的非常满,主将的气势只可鼓不可泄,如果李靖失去了信心,这十万大唐军卒可就跟着进了鬼门关了。

    姜太公用鱼竿创造出的yīn符自然有它的奥妙之所在,yīn书的加密法,就是现代也在引用,谁敢小看古人的智慧。

    李靖紧绷的面容松懈了下来,看着云烨说:“你的智慧老夫从来没有小看过,不光是我,陛下提起你也是赞不绝口,只是太过于妖孽,所以就让人多了几分提防。你不要奇怪老夫为何要对你说这些,就当你减轻红拂病情的酬劳吧,你与汉武时期的东方朔有的一比,都是聪慧无比的人物,只可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你过于妖孽,就注定你在朝堂上不会有太大的作为。你比东方朔还要聪明几分,就是你毫不栈恋权位,只是一心想要办书院,把你的从会用在教书育人上,这恰恰迎合了所有人的希望,所以你顺风顺水的走到了现在,老夫希望你真的可以办出一所亘古未有的书院。”

第三十四节 阴符没变化

    如果有可能,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目子过得像炮仗一样惊天动地的,闷声发大财才是中国人的传统。东方朔?一个满腹才华的倒霉蛋,皇帝喜欢听他的笑话,所以他只能在皇宫里当一辈子的相声演员。

    刘鳃在《文心雕龙》中的《辨骚》、《诠赋》、《祝盟》、《杂文》、《论说》、《诏策》、《书记》等篇中,就论及到东方朔的各种文体近十种。这样的文豪,一生堪称是一个)悲剧,满腹的才华都成了取悦皇帝,让皇帝高兴的资本。

    云烨摇摇头,把晚年东方朔褴褛的身影从脑子里赶了出去。

    李靖或许是好意,但他是一个看不清楚形式的军神,做任何决断都比别人慢一步,这一步注定他得在猜疑中战战兢兢的过完后生,他的建议不听也罢,如果是军事上的意见,云烨没二话,立刻执行,朝堂上的吗,先等等。听许敬宗的,也不能听他老人家的,那纯粹就是一个大坑。

    军中的百骑将领来了,在大唐军中,一旦有重要的军事决议,百骑司的人少不了,一方面是要告诉百骑司的将领,自己的决议是针对军队的,是对军队有利的,二来通过百骑司告诉皇帝,自己做这些改变是有道理的,不是有什么阴谋。

    特务机关的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鹰钩鼻,三角眼,两腮无肉,标准的监军模样,比老牛差远了。~

    他从来不坐,就站在李靖身后,不住的拿三角眼瞟云烨,似乎要看出什么花花来,怀疑是特务机关的美德,云烨早就了解这些人,这一年多百骑司大概没少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只是有没有效果就不知道了。

    “大总管末将特来告罪,您让末将彻查的文书被篡改一事,末将没有查出任何蜘丝马迹,请大总管降罪。”一开口云晔就对这家伙增加了几分好感虽然人长的不咋地,声音却似洪钟,有些军人的豪迈,只是站在李靖身后请罪,像刽子手多过像请罪的属下。

    “不必查了,老夫已经知道这次事件的来龙去脉,罪魁祸首乃是康国的夜陀,日后自然要找他算这笔帐,今天叫你来是有一种新的阴符需要你做见证,并需要你去执行。”李靖没有回头,淡淡的说了一句话,有对云烨说:“云侯你就开始解说吧,老夫洗耳恭听有何妙法,尽管一一道来。”

    这个百骑将领的身份明显没有牛进达高,要是牛进达在这里,会有座位,李靖也不敢让牛进达做他的护卫。他听到李靖的话三角眼瞪得溜圆,似乎有些不信,但是李靖发话了他只能闭上嘴竖起耳朵听。

    “我听许先生讲过,阴符,和阴书,都是一些粗制滥造的小手段,这些东西早就流传了几千年,只是为何历朝历代的名将从未有过改进?竹节传讯,到了战国才变成了阴书,现在出现了泄密事件才想起来改变?军队本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先进手段的应用者,为何从你们这里看不到这种现象?”云晔不客气,军方想要自己的东西不付出代价可不行,量李靖这个、穷鬼也拿不出来多少钱财,他需要李靖的动议,让军伍里的精英参与书院,顺便给书院的学生找条出路,貌似当特务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竖子无知,我百骑司早就把阴书做了改变,现在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出现文书被篡改的事情。”主人都没说什么,他倒是急了,是一条好狗。

    “就你们百骑司的那些破玩意,还好意思拿出来献宝,把好好的阴书硬是给弄成四不像,把一封信拆成三份,由三个人携带送信,就是你们的秘密,百骑司不过是把三个人弄成了五个人,就这样的改变你也好意思称为敌虽圣智,莫之能识?”

    李靖早就把阴书的改变对云烨说了,他也怀疑三个人变成五个人到底会起多大的作用,结果被云烨笑话的一无是处,他写了一封信,是在五张纸上写的,单独看一张纸,都是没有意义的字,打乱顺序之后交给云晔看,没有告知如何来看这一封信,结果,不到一个时辰,云烨就弄懂了这封信的含义,顺便把意思篡改了一下,让李靖呆若木鸡。

    中国古代有无数才智高绝的人氏,藏头诗写的那叫一个妙,“郑庄好客,容我尊前先堕馈。落笔生风,籍籍声名不负公。高山白老,莹骨冰肌那堪老,从此南徐良夜清风月满湖。每一句的头一个字就是苏东坡给妓女从良的判词。被这些东西熏陶了半辈子的云烨,哪里会看不出李靖那简单的隔三跳二的白痴写法。

    百骑司的军将被云晔说的哑口无言,过了半响,才说:“我不信你可以把阴书写出花花来。”梗着脖子不肯认错。

    云烨对李靖说:“大总管;现在晚辈是奸细,请犬总管说一句话,我现在就用这句话写出密信,看看无所不能的百骑司能不能看出来,如果看不出来,就去请教许敬宗,由他来给你们作解释,小子颠簸了两千多里地,需要好好休息。“

    面对云烨的傲慢,李靖苦笑,百骑司的家伙把牙都快要咬碎了,却无可奈何。云烨是被一封假文书骗来的,不是受命到军前效力的,云烨这时候应该在怡物院上班,而不是在在冰天雪地里受苦,这是他们的错,这也是云烨他们一到军营就处处盛气凌人的原因。

    “明日四更造饭,五更全军出发,骁骑营为左路,陌刀营殿后,斥候放出十五里,命李绩伏兵于山口,待敌过半,于中路突击,将敌军截为两段。大总管李靖此令,元月十六日。”

    这就是李靖现编的军令,云晔不得出帐,需要现写【如果您喜欢我的文字更新,欢迎您点顶或者回复十五字,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他们两个人就虎视眈眈的盯着云烨看,把他当成真的奸细一般。

    云烨掏出一本书,也不理会二人,悠哉悠哉的读起书来,偶尔还在一张纸上面写些什么,在百骑司将领快要爆发地时候,云烨合上书,伸个懒腰,把手里的纸递给了李靖。

    李靖满头雾水,他看不懂,一个字也看不懂,准确的说那就不识字,是一些鬼画符,百骑司将领正要发怒,却听李靖大喊一声:“洪城闭嘴,你要是再敢有一句冒犯云侯之言,军法从事。”又问云烨:“这就是你新编出来的阴书?”

    那个姓洪的军将闭着嘴,怒气冲冲的朝云烨翻眼睛。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如果你需要更高深的,可以派人来书院就学,说好了,每个学生一千贯,童雯无欺,顺便告诉你们,等我回到书院,算学班就会讲这些,你们拿到这个东西赶紧再研究,不要闹出我书院的孩子都可以拿你们百骑司的阴书当玩具,那时候,神仙都救不了你。”

    “云侯,钱财之事不值一提,只是这种阴书一定难学之极,军中都是粗汉,恐怕不易学会。”李靖觉得自己这样的儒将都弄不明白,指望那些粗胚们能学得会?

    “大总管,您要学会,恐怕连一盏茶的时间都用不了,您觉得会有多难?在书院里这些玩意只是学生们的一种游戏,当然这是教会以后的事。”

    “没有命令,你不许把这些东西教给学生,我这就飞书给陛下,请陛下下旨,禁止书院教授这些阴书,如果陛下不准,我洪城哪怕身死族灭,也不准你泄漏出去。”洪城的眼睛都变成了红色,看得出来,他在努力的控制自己,不让自己起杀人的心思。

    “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你应该去找许敬宗看他能不能把这些阴符解开才是正经事,要不要干掉我,回来再想。”云烨笑着对洪城说。洪城听到这话,急急忙忙的跑了出去。

    “云侯为何如此逼迫洪城?他虽然外貌不佳,然而他对大唐的忠诚不容置疑,我说过,你指望世上有几个你这样的人?这道阴符老夫不必等就知道,许敬宗绝对解得开,这种小巧机变功夫,老夫就算再自负,也无法与你争锋,你何苦为难一介军中粗汉。”李靖会错了意,他以为云烨是在生洪城的气。

    “大总管谬赞了,我也是军人,虽然抡不得刀枪,杀不了贼寇,但是我的心和洪城别无二致,我只是怒其不争而已,自阴书出现快两千年了,朝代更替,岁月经苒,多少英雄都成了冢中枯骨,谁能料想,军家传递机密的方式居然没有一点改变,是何道理?祖宗把阴符发明出来就是要我们躺在上面混吃等死?洪城走了狗运,我在这里,他得脱大难,这次是运气,下次呢?我就算浑身都是铁,能打几根钉?不把这些我知道的学问传给更多的人,你让后世子孙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学我们束手无策?鼠目寸光之辈,如果在书院,我一定会把他关在地牢,要他好好想想。”

    一番话说的李靖面红耳赤,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人的区别,他写个兵书也藏藏掖掖的,连侯君集想学都教一半藏一半的,还说凭借这些足够安天下,虽然后面侯君集造反了,证明了他的眼光是如何的毒辣,没有牵连到他。但是作为老师,他这样的行为给后世开了一个极为不好的例子,人人都把学问教一半藏一半自他而始。这种影响比起侯君集造反成功还恶劣。

第三十五节 萧皇后

    李靖端坐在案几后,低着头在沉思,他没有忙着向云烨请教如何书写这种阴符,而是在为自己的小心眼惭愧。他与红拂虬髯结为挚友,发誓同生共死,少年时的轻狂,似乎离他已经很远,什么时候自己连进取之心都没有了?今日被一个少年夹强夹棒的数落一通,他却无言以对。

    早就准备把半生的军旅经验写成书籍,却迟迟没有动笔,他连名字都起好了,就叫《六军镜》,他不敢写,总感到有一双狼一样的眼睛在盯着自己,一次次提起笔,又一次次的放下,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五年,现在自己的两鬓已现白发,再不写,恐怕就是有心也会无力啊。

    洪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字条,手哆嗦的如同风中的残叶。

    泄密之事就在他眼皮子被完美的演绎了一遍,如果云烨真的是奸细,他把罪证放在自己面前,自己都只会以为是随手涂鸦,而轻送放过,这超越了他的理解,超越了他神经能够承受的极限。

    当许敬宗同样漫不经心的边看书边随手解开他认为是天书的东西,他的以往所骄傲的一切都在瞬间坍塌了。这样神奇的阴符,不能被所有人掌握,绝对不行。

    大唐的军人是骄傲的,尤其是百骑司,除了陛下,他没有给任何人跪过。在匆匆回到帅帐后,看着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的云烨,他撩起战袍,重重的单腿跪在云烨面前,这是他最后的哀求,双腿只跪拜陛下,如果云烨不答应,他会用尽一切手段将云烨这个祸根除去。

    “许敬宗给你解出来了?”云烨没有把洪城扶起来,没有这个必要,自己的爵位本来就比他高,救他一命,受他一拜也算是合情合理。

    李靖接过洪城手里的纸条,上面的内容和他的军令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别,他记得云烨说过,就是男女间的情信也可以传递的清清楚楚。

    云烨把手里的《说文解字》递给李靖,对洪城说:“一个简单至极的小把戏就惹的你对一位国侯动了杀机?还要赔上你全家的性命?愚蠢至极,为了这些小东西,你有多少条命可以赔?”

    李靖拿着说文解字翻看几页,忽然有所悟,惊愕的对云烨说:“就是如此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世上的事说起来玄奥非常,看透之后往往简单的令人发指,姜太公用竹节的长短来传递消息,被誉为神策,兵家赞颂了两千年,说透了,那有什么鬼神莫测之机,就是一个牧童也可以做到的游戏,但是这个游戏可以玩出无数个花样,我只不过把它们从竹节变成了大食的一种数字符号,就让你手下起了杀心,一门心思的要干掉我?”

    李靖羞惭的满面通红,抬起腿一脚就把跪着的洪城踹了个跟头,老爷子的武力不减当年。莫名其妙的洪城随着李靖的脚力躺倒,以他的智力还弄不明白云烨和李靖之间到底说了些什么。

    云烨在白纸上写下了从零到十这十一个数字,给李靖一一讲解,并把它们组合成十位,百位,千位,等种种组合,李靖学的眉飞色舞,自己编了一段话,然后从书上一一找到,再把页码,行数,字的位「扬帆启航☆星夜无伤」置用数字表示出来,然后再反推,玩的不亦乐乎。

    洪城凑过来几次,还是槁不明白,这让云烨非常担心大唐谍报部门的整体素质。

    告别了李靖,云烨感到十分的团倦,打算回到帐篷里睡一觉。掀开门帘,发现那日暮一个人躲在床脚,瑟瑟发抖,见到云烨进来,跳起来跑了两步,又赶紧后退回去,做出恭顺状,还把双手交叠在一起放在小腹处,身穿汉家衣衫,头发也被梳成三丫髯,看起来颇有几分汉家女子的味道。

    云晔大怒,是谁把她弄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好好的一个草原姑娘,硬是给糟蹋成现在的鬼样子?活泼不见了,天真不见了,只剩下怪模怪样的四不像。

    “郎君!”那日暮怪腔怪调的喊了声郎君,这让云烨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受不了,真的受不了,以前叫哥哥还可以承受,现在猛然间叫起了郎君,这还是那个勇敢坚韧的那日暮吗?谁教的,云晔想灭口。

    三两把就把那日暮重新装扮成原来的模样,她还不愿意,抱着美丽的丝绸衣服不松手,庄三停刚掀开门帘见到诡异的情形又出去了,还把护卫撵的老远。

    “哪来的衣服?”云烨指着那日暮手里的衣服问问她,比划了好几遍,才弄清楚是别人给的。

    李靖大军里有女人?云烨现在不是大军编制内的人物,自然就不在乎带不带女人,你李靖堂堂定襄路大总管在军营里藏女人?是何道理?这得问问。

    八卦之心大起,难道说李靖和常遇春一样每回行军都需要健妇相伴?常遇春传说中如果没有女人用母牛代替也行,不知道李大总管是用什么代替,难道说名将们的胃口都是一样的?

    张公瑾,老熟人了,他家的老二就在书院,现如今他给李靖当副手,为人厚道,是一个难得的老好人,帐篷就在云晔的隔壁,刚刚查营归来,是最标准的消息灵通人士,找他问就对了。

    老张对云烨没有隐瞒,只是有一个小小的条件,就是把他家的小儿子给弄到书院里就学,云烨满口答应,反正回去后各路的先生就会到位,早就准备扩大生源了,到时候,云烨会挨家挨户的要求大唐军方的各个大佬把家里的失学少年全部送到书院就读,老张还用它来做交易,实在是太合胃口了,这样的交易多来几次又何妨?

    天哪,原来是隋场帝的老婆萧皇后,据说是数一数二的美女,和云烨隔壁两天了,居然不知道。大美女啊,不看亏得慌。云烨觉得自己莫名奇妙的跑唐朝来一个真正的美女没见着,实在是太亏了,这个箫皇后虽然年纪大点,小美人见不着,看看老美人也不错,听说她和李二还会发生点什么。

    带着那日暮,前去拜谢萧皇后,一代奇人啊,她总是嫁给皇帝,而且一连嫁了五次,是历史上一位奇女子,历径多次改朝换代,却总是让那些君王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这样的女人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没见着,被李靖撵了回来,还被他指着那日暮问了半天。说些什么少年人戒之在色,必须抱元守一,学问才能精进,须知多少少年豪杰就栽在不知自爱上了。

    还有脸说我,云晔在心底腹诽:“你少年时期到人家杨素府邸,看到红拂女长得好看,色心一起,就上演了一出红拂夜奔的淫戏,一千多年后还在上演,现在有脸来教训我?我只是来看看一个老女人,这也碍着你的事了?”

    “哼哼,只要老夫还掌着印把子,你小子就不要起歪心思,老夫听说你喜欢在青楼吃胡瓜,这是一个什么毛病?年纪轻轻的不学好。

    那女人是一个狐媚子,凡是沾了她身子的就没一个有好结果的,隋畅帝,窦建德,宇文化及,突厥的两代可汗哪一个不是死的凄惨无比?你小子消停一会。”

    迷信害死人啊!明明是那些混蛋不好,干嘛要往一个弱女子身上扣屎盆子?你听听,萧皇后找的那几个男人,有一个好鸟吗?就是没有萧皇后,他们就不死了?什么理论啊。

    云烨垂头丧气的往回走,他总觉得自己仿佛忘记了什么东西,只是现在脑子里全是幻想的美女图片,就把这件小事情疏忽过去了。

    何邵在军营里又支起了大锅,草原上捡回来的马腿,被他一锅锅的煮熟,然后再抹上香料,一时间,军营里全是肉的香味,总有军官跑来问价钱,如果他知道前几天「扬帆启航☆星夜无伤」这些马腿上还沾着人血的话,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想吃的**。

    云烨不吃,孙思邈不吃,许敬宗见了就想吐,只有程处默拎着一大块肉吃馒头一样的撕咬,还不时的给那日暮分上一大块。

    很喜欢那日暮又恢妄了往日的活泼,胃口也大好了起来,草原上死亡是很平常的事,她觉得自己已经表示哀悼了,就尽到了一个突厥女人的责任,不再像那几天一样郁郁寡欢。

    云晔从她眼底还是扑捉到一丝悲哀,她只是在努力掩盖这种悲伤,兔死还狐悲呢,战争的创伤那里是区区几天时间就可以平复的。

    她知道车队所有的人都希望她忘记那些悲伤的往事,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难得的细腻了一回,见了每个人都甜甜的喊哥哥,而郎君这两个字,除了用来喊云烨,就没听见她对谁说过。

    她其实很聪明,超出所有人想像的聪明。

    云烨忽然想起来他忘记了什么事,历史上曾经记载过,传国玉玺就在萧皇后手中,她和元德太子想必现在依然收藏者这方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印。

第三十六 保密法则

    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往萧皇后哪里跑对**,这回不是想看美人,而是想看看传说中的和氏璧,不知道这方用和氏璧雕刻的皇帝印玺,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神奇能力。黄易把它吹嘘的天花乱坠,两个小屁孩因为拥有了它,才变身成一代武林高手,如果自己有了这种能力,谁还敢踹我?

    玉玺对云烨没有用,不用想它都没有什么神奇的力量,有力量的是人,这东西在云烨手里屁用不顶,招来灭门惨祸倒是轻而易举,除了皇帝,谁拿谁倒霉,李靖他们都是聪明人,不会猜不到这东西就在萧皇后手里,阻止自己前去,说不定就有这种担忧在里面,怕自己沾上晦气。

    李靖对自己还是非常照顾的,就不生他的气了,上次在朝堂踹自己一脚的事就此作罢。

    从一个被好几个混蛋强奸过的可怜女子手里抢她仅有的保命之物,实在是不合适,咽了几口馋涎,把这个念头牢牢地锁在自己的脑海里。

    在云晔还在为萧皇后和传国玉玺纠结的时候,晴朗了没几天的天空又一次飘起了雪花。这一次没有风,只有雪花飘落,硕大的雪花落在那日暮伸出的手上,不一会就化成了一片水赤

    她在帐篷外面站立了好久,身上落了厚厚一层洁白的雪,在她被人当成雪人之前,云烨把她拽回了帐篷。

    那日暮的大眼睛里蕴满了泪水,哽咽着对云烨说:“雪,大,羊,死。”他还说不出完整的汉话,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

    云烨知道她的意思,今年的雪尤其多,这对草原上的牧民来说可不是一个好消息,草原上的草都被压在厚厚的冰雪下面,牛羊需要刨开上面的冰雪才能吃到一点草根。瘦弱的牛羊没有足够的力气做这些事,就只能被活活的饿死。

    那日暮把这样的雪叫白魔王,白魔王不但吞噬牛羊,也吞噬人。每一次他的降临,都是草原上的灾难。

    以前遇到白魔王,部落里的长老就会召集战士,备好战马,带上弓箭,到有汉人的地方去打猎,每回都可以带回来丰富的食物。那日暮家里只有瘸腿的父亲,所以也就没有这些战利品。

    白魔王留给那日暮的只有无穷尽的饥饿。

    今年不可能了,那些部落里的战士都倒在草丛里了。到处都是大唐国的骑兵在马上飞驰,他们也在打猎,猎物就是那些躲在毡房里发抖的牧民。

    看到悲伤的那日暮,云哗立刻就把萧皇后和传国玉玺的事抛到了脑后,在他心里,什么皇后,什么传国玉玺都比不上那日暮一个甜甜的微笑。

    一个被别的男人抢来抢去的半老徐娘,和一个缺了一个角的皇帝玉玺与那日暮想比都是对这个心地像白云般纯洁的少女的一种亵渎。

    云烨发现自己对那日暮更多的是怜惜和赞赏,一个如同草原上野草一般柔弱,却同时坚韧的像牛皮的草原姑娘,在不经意间已经闯进了他的心扉。

    白魔王来了,牧民们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趁着牛羊还有一点脂肪赶紧杀掉。扔在雪堆里冻起来,然后再慢慢把他们吃掉,这已经是他们一个冬天的口粮。

    「扬帆启航☆星夜无伤」大唐军队也在做同样的事,缴获的毕羊被一群群的杀掉,然后再由何邵把它们制作成美味的肉干。那些被俘虏的牧民们大哭起来,杀完牛羊,就会轮到他们,这是草原上的惯例,杀掉多余的人口,为剩下的人留下足够过冬的口粮,祖祖辈辈死在自己人手里的突厥人,远比死在大唐刀剑之下的多的太多了。

    那日暮把头包在毯子里,她不想听见族人的嚎哭,那些悲惨的哭号让她的心都要碎了。

    洪城来找云烨,他有些得意,不知为何走路一瘸一拐的,他刚刚掌握了新的阴符,特意牵着一头羊来感谢云晔。

    “云侯,俺老洪已经掌握了您教的阴符,都是军中汉子,我老洪就不说那些酸不溜丢的醋话,今日之前来,就是为了昨日的冒犯特意来赔罪,您看,我已经给自己来了一刀,如果云侯不满意,老洪就再扎自己一刀,直到您满意如何?”

    这混蛋根本就不像是来赔罪的,更像是来威胁的,挨刀子对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他都扎了自己一刀,云晔还能如何,只好原谅他,军中的二百五就是这样把好好的道歉硬是要弄得血淋淋的。

    看着他手里攥着《说文解字》,都被抓的皱皱巴巴的,云烨把眼睛一翻,叹息一声,大唐间谍不能都是些没脑子的家伙啊,《说文解字》从出现到现在,都不知道印了多少本了,阿拉伯数字书院已经教了快一年了,自己编纂的《算学初解》也不知道印了多少了,你这样明打明的拿着本破书四处招摇,有点脑子的间谍都会把你的新阴符猜个**不离十。李二就是这样教自己最信任的手下的?

    “云侯,现在我大唐秘传应该万无一失了吧?”洪城还有脸问,云烨都想抽他了。

    “老洪,我现在怒不可遏,你必须让我痛揍一顿,我才告诉你原因,先告诉你,我现在生的气,不是昨天的,而是你现在引起来的,大唐有你这样的笨蛋,是陛下的耻辱,是我等臣子的悲哀。”云烨咬着牙对洪城说。

    “老洪,赶紧把甲胄卸下来,挨一顿揍,好处多多,小弟我当年挨了一顿,就得到了制盐的秘法,不知道你挨这一顿会有什么好处。”程处默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又对云晔说:“小烨,你的妞不许我杀羊,说是她自己少吃一口,就会给那只羊一条活路,再这样下去,咱哥俩就只能吃素了。”

    老洪这家伙听程处默这么一说,快速的把甲胄扔到一边,赤着上身,对云晔说:“有小公爷作保,这好处得要,要不然您揍我两顿,换两个好处?”

    谁说他蠢来着?这他娘的比猴还精,云晔都气哆嗦了,指着洪城对程处默说:“这混蛋犯了大错,今天必须让他长记性,处默,你手重,你来揍他,我揍他那是给他捶背,长不了记性,你来,找软的地方打。”

    没等云烨再说第二句,程处默就跳起来,一拳就揍在洪城的肚子上,打的洪城腰一弯,他就一肘子击在洪城的背上。不等洪城惨叫出来,就是一整轮的拳打脚踹,见洪臧不动弹了,这才心满意足的拍拍手,对洪城说:“老洪,这是你自愿的,不是俺老程不地道,你也听见了,俺兄弟说了要给你长记性,不下重手,兄弟怕你记不住啊。”

    “程处默,你小子记住了,没人能白白揍老子一顿,这个仇老子记下了。”不愧是军中的悍将,挨了如此重击,依然把狠话说的清清楚楚。

    “你还有脸找处默的麻烦?处默你先出去,接下来的话你不该听,也不能听,到帐外把不相干的人都赶走,帐外三十步之内不许他人靠近。”云烨拉下脸对程处默说。

    程处默知道云烨一定有很重要的话对洪城说,肯定事关百骑司,他的确不合适在旁边。点点头,就出去了。

    洪城也感觉到云烨好像真的很生气,乖乖爬起来,躬身候教。”老洪,你身在百骑司,应该知道如何守密,虽妻子儿女不相告也,如今你手中拿着《说文解字》口里讲着你已经掌握了阴符,这是何道理?这样的不小心,是你一向的作为吗?你作为陛下的耳目,你是不称职的。新的阴符,看似繁琐,实则简单,稍有一点头脑的人就会从这些蛛丝马迹里找到线索,破解起来易如反掌。你以为我为什么专门找一本最普通的书来教你们阴符?就是想叫你明白,掌握阴符之后,赶紧换「扬帆启航☆星夜无伤」其它的书,这条阴符,我知道,许敬宗知道,孙思邈知道,李靖知道,这么多的人知道,那里还有秘密可言?而你还嫌弃知道的人不够多吗?”云烨大声喝问。

    洪城顷刻间汗如雨下,单膝跪地,腿上的伤口都挣裂开来,鲜血从脚脖子上往下流。

    “求云侯教我,求云侯放我!”

    “老洪,想要保密,首先就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你回去,自己写一本书,不要管内容,你只需要把所有的字写出来就行,这样的一本书你只需要在你们内部流传,这样一来,就不会有泄密之事发生,当然,前提是你们自己不背叛。”

    “云侯,平官只是识字,并不知道如何写书。”洪城嗫喏着说。

    “要的就是你不会写书,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要写什么,那么别人怎么猜?怎么破译你的阴符?快滚!以后让我少见到你,见到你这样的家伙我就来气,我还想多活两年。”

    洪城穿上衣服,他终于明白了,云烨是不想参与到百骑司这潭浑水之中,他看下去自己的笨拙,就给自己出了这样一个绝妙的注意,这一来,如果发生新的泄密事件就与他无关。

    想想百骑司里森严的法规,洪城就绝了要把云烨拽进百骑司的想法。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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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