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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一节斩蛟龙的魔神

    云烨的眼光穿不透洞庭湖上的烟波,云梦泽自古以来就是烟波浩渺不可知之地,八百里的滚滚春水,隔绝了世俗的尘嚣,也阻挡了云烨想要在君山上种茶树的梦想。

    刘方忽闪着大褂的下摆,将围绕着自己的蚊虫驱赶开来,君山上的这座泻湖已经成了蚊蝇的滋生地,早就想把这里填平,只是泻湖里有两只很大的猪婆龙,这些天已经咬死了很多的水贼,都说要绕着这个小湖走了,为什么就不听话,非要去试试自己是不是天命的豪杰,想要杀只蛟龙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天命所归。

    刘邦斩白蛇赋大风,何等的豪迈英雄,为何这些人只是听了一句闲话就会前赴后继的去喂蛟龙?身边的白衣男子和云烨很像,不是长相的原因,而是因为两个人都给刘方一种不似生人的感觉,云烨还好些,不管做什么都有脉络可以寻找,但是,这个寒辙的家伙,给刘方的感觉就非常的不妙。

    丹凤眼长得非常的有特质,细长的眼睑,微微闭起,嘴角自然的上抽,好像在嘲讽世间的所有东西,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

    见刘方在观察自己的左手,寒辙就抬起手笑着对刘方说:“这两根手指毁在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手里,稳操胜券之下,结果横生突变,局面急转而下,不但丢了两根手指,当时如果再犹豫片刻,这条命也会丢掉,现在的我就不敢小看任何一个人,包括大先生阁下。”

    “公子过奖了,老夫不过是一山野鄙夫,原本过着有了今日没明天的生活,仗着识得几个字,被兄弟们拥戴,战战兢兢地坐在军师的位子上,寝食难安,何德何能与公子这样的高人名士相媲美。老夫之求每日有两餐饭食,夜间有一室安身足矣。“刘方对这个年轻人执礼甚恭,他到现在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四十天前水龙王是如何被活生生的送进蛟龙口中,成为食物的。

    “大王运泽云梦,犹如巨蛟化龙,如今就差一块梗骨,只要化掉这块梗骨,大王定会随随心所欲,有无数化身,天下自然会任由大王纵横,正虽驽钝,还能供大王驱使几年,虽刀山火海,也不退缩。”

    “韩先生,你也算是水贼群里拔梢子的人才,就不要用这些话来恭维我了,如今李唐气运正旺,已经到了如日中天的时候,不要说长安城里谋士如雨,猛将如云,就是一个少年侯爷就死死的把我们困在这座湖里动弹不得,谈什么纵横天下。

    只要能借助云梦泽八百里水波将云烨送进九幽地狱,我就算是得偿所愿,这十二连环坞的总瓢把子的位置送给你又如何。“寒辙任由蚊蝇飞舞,毫不在意,不过非常的奇怪,那些蚊蝇飞到他的跟前就不再前进,好像他的身边有一层无形的帐幕一般。

    又有一个全身重凯的壮汉跳了出来,手上擎着一柄巨大的陌刀,一只枯瘦的山羊,被他随手就扭下来一条腿,带着血花惨叫着被扔进了泻湖,壮汉把撕下来的羊腿丢给后面的伴当,让伴当给他就地烤熟,杀完蛟龙,他要进食。

    “这是十二连环坞里出了名的猛霸王褚牛,据说以前是绿林大王熊阔海的部将,熊阔海死了以后,他就带着自己的部属来到了洞庭湖,堪称洞庭湖第一猛将,有生撕虎豹之能,这样的人请公子怜惜,日后也好有人驱使。”

    寒辙抽动了一下嘴角说:“这样的蠢驴要来何用,昨日在宴会之上居然敢出言不逊,杀牛宰羊之辈,在我眼中不值分文,我家缺少的是韩大先生这样睿智的高人,至于褚牛这样的莽夫,算不得什么。”

    “公子此言差矣,海不拒溪流方能成海,不管公子有多少豪杰力士,多一个总是好的,老夫尝闻,欲成大事者,心胸必然宽阔,昨日褚牛不过对公子稍有不敬,焉能就因此而将他置于死地?这不是为人长上的心胸。”

    寒辙第一次开始正眼看刘方,见他躬身作揖,为褚牛求情,手脸上趴满了蚊虫也不躲避,一心一意的为自己考虑,不由得有些好笑,把刘方扶起来,从怀里掏出一颗珠子递给了刘方说:“我不是普通的人,我的追求也不在世俗的权利,你不明白,这个世间能明白我们的人或许只有云烨,一样都是从世外进入人世间,我们追求的是永恒,云烨只是担心成为石头,就再三逃避,弃光明大道于不顾,留恋人世间的那点**和繁华,何其可笑。

    这一回必须要他身败名裂,回归正途,虽然我和他不是一脉,他出自白玉京,我出自另一个所在,我相信,目标是相同的,人才难得,他必须回归。

    我知道你是出于好意,但是,我们的尊严不容人侮辱,洗刷这种侮辱的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用血来洗。你戴着这颗珠子旁观就是,不得多言!“刘方躬身结过那颗珠子,果然,蚊虫一瞬间就离自己远远地,一只都没有,而寒辙身边还是没有蚊虫,看样子这样的珠子,这家伙不止一颗。

    感激涕零的刘方,站在寒辙身侧,微微躬身,表示对他地位和身份的尊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让寒辙感受到权利的美妙,当初在云烨身上没用,不知道在寒辙身上会不会有用,抱着这种心态,刘方的礼仪表现的无可挑剔。

    寒辙欣赏的看着刘方说:“也罢,这次事件结束之后,你就做我的管家吧,上一个管家被一个小僮射死了,不过他是白玉京的嫡传弟子,倒是不好计较。做了我的管家,记得离那些贵人远点,他们杀死你用不着任何理由。”

    刘方大声应诺,而后便一言不发,真的很像一个很有规矩的老管家。

    湖面被那只山羊打破,凄厉的声音回荡在湖面,鲜血染红了好大一片湖水,褚牛长吸一口气放下面甲,隔着面甲的铁栅栏,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湖面看。

    一截枯木飘了过来,褚牛把陌刀放在顺手的位置,只要那只蛟龙去碰那只羊陌刀就会雷霆一击,或许是闻到了血腥,那截木头漂的越发快了,果然,直直的就来到那只羊的跟前巨大的嘴巴张开,褚牛吐气开声,陌刀闪电般的横劈了过去,一时间狂暴的陌刀将蛟龙的门齿全部击的粉碎,并且深深的嵌在蛟龙的嘴角,蛟龙疼痛的翻滚起来,褚牛不紧不慢的松开陌刀,又将自己腰畔的横刀抽了出来,在蛟龙肚皮朝天的时候,就一刀捅在蛟龙的肚皮上,随着蛟龙翻滚的力道环割了下去,这一刀又深又狠蛟龙差点就被割断,内脏稀里哗啦的就掉进了水里,蛟龙的动作一下子就变得缓慢了,嘴里嵌着一柄陌刀,无力的在浅水处偶尔扑腾一两下。

    褚牛非常的小心,多年战阵生涯,让他学会了谨慎才是保命的不二法门,所以他站在浅水区,一动不动的等待蛟龙咽气,同时眼角的余光从来没有放弃过对水面的监察,湖里有两只蛟龙,说不定那一只就在附近,准备偷袭。

    粗大的胳膊上缠着铁链,一颗人头大小的流星锤上带着尖锐的铁刺,就因为有这些武器,他才敢在蛟龙吞噬了很多人之后,才跳出来扬名立万,那个娈童一样的公子哥凭什么一来就坐上总瓢把子的位置?老子为这个位置努力好久了,如果不是你把水龙王弄死,老子也会弄死他,想借着蛟龙弄死老子?老子不是水龙王那个蠢货。

    又有水波纹了,褚牛缠在胳膊上的流星锤一瞬间就飞了出去,带着风声狠狠的砸在蛟龙刚刚露出来的脑袋上,带着无数倒钩铁刺的锤头牢牢地嵌在蛟龙的头骨上,看到自己一击就中,褚牛大喜,大喝一声,把铁链缠在自己身上,倒转过身体,想要把蛟龙拖上湖岸,才转过身,就发现自己的伴当拼命的叫喊着指着自己身后。

    已经感觉到冰凉的湖水打湿了自己的重凯,没有可能,就是真的蛟龙在这一记重击之下也没有可能活过来,到底是军中磨练多年,立刻抛开手里的铁链,扭身就向身后重重的击出一拳,这一拳几乎用尽了全力。

    铁拳套上的铁钩划过蛟龙的血盆大口,击飞了两枚牙齿,蛟龙猛力的合上大嘴,褚牛能听到自己胳膊上的骨头断裂的声音,惊怒之下就要左手拳头重重的击打在蛟龙的眼睛上,蛟龙的眼睛立刻变成了一团血污,却不肯张开嘴,而是扭转身子,疯狂的旋转起来,重凯在这股巨力的作用下,片片碎裂,褚牛眼睛几乎要突出眼眶,强忍着疼痛奋力挣扎,猛然间身子一轻,蛟龙跌落到水里,褚牛单手拿过自己别在那只死去的蛟龙身上的横刀,不断地刺在这只咬了自己的蛟龙身上。

    平静的湖面掀起来波浪,断去一臂褚牛终于杀死了那只蛟龙,瞪着血红的眼睛,擎着横刀指向了站在岸边看热闹的寒辙,愤怒的大吼从染血的大嘴里迸发出来,站在浅水里,宛如一尊魔神。

第十二节憨奴

    褚牛的伴当见到如此惨状,无不骇然,见他的长刀指向了寒辙,发一声喊,就向寒辙杀了过去,刘方闪身挡在依然含笑的寒辙身前,抽出横刀,护住了他。

    寒辙把刘方推开,瞧都没瞧那些冲过来的那些水贼,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站在水里的褚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褚牛单手扯下自己的里衣,甩成绳子就手齿并用的绑在自己不断喷出鲜血的右臂上,白色的麻衣立刻就被鲜血浸染成红色,血腥味刺激的那些蚊蝇疯一样的朝他身上扑,恨极了寒辙的褚牛,哪里顾得上这些,重新捡起横刀,就要找寒辙拼命。

    一只铁链赫然横在寒辙和那些水贼之间,刘方的瞳孔都在缩小,两个巨人一般的光头大汉,嘴角流着口涎,呵呵的叫着从地底站了起来,一步就迈出深坑,儿臂粗的铁链被横着甩起来,重重的砸在人群里,血雾爆起,两条铁链乌龙一样的交错着一遍遍的抽向人群,开始还有凄厉的惨叫声传出来,片刻间,惨叫声戛然而止,只有铁链子砸在地上的沉闷响声,夹杂着骨头爆裂的脆响。

    寒辙厌恶的从衣袖上抖掉一块血肉,回过头对刘方说:“憨奴就是这样,很喜欢杀人,只要开杀,就什么都顾不上了,真是该死。”

    刘方看着两个肉山一样的壮汉,惊诧的嘴巴都合不上,远古时期就传说有黄巾力士,信陵君有击杀晋鄙的好汉,张良也有铁锤力士,没想到自己面前也活生生的出现了,而且一出现就是两个,他们的本钱如此强大,怪不得皇帝和云烨步步小心。

    “老奴刚才鼠目寸光,还请公子恕罪。”刘方已经很自觉地把自己放在管家的位置上了。对于刘方的自觉寒辙很是满意,指着在水边急行的褚牛说:‘你看看,这就是困兽犹斗,湖里面本来只有两只猪婆龙,后来让憨奴又抓了两只,觉得不用出动憨奴就能把他们都给收拾了,这些人总是不按照我的计划进行,而云烨,总能把自己的目的贯彻到底,说起来,我不如他啊。“刘方听到他的话,连忙把头转向湖边,果然,褚牛已经被一只蛟龙叼在嘴里,拼命地挣扎,可惜他到底失血太多,还是被最后一只蛟龙拖进了水里,水面下翻涌起大片的泥沙,大股大股的血将水面染的通红,在白森森的月光下,显得格外阴森,那只被当做诱饵的山羊还没有死,犹在咩咩的叫唤,声音被传出老远。

    寒辙冲着岩石后面大声说:“还有人对我当瓢把子有意见么?“不用喊第二声,岩石后面就走出一大群人,悄然无声的单膝跪地大声的叫喊:“参见总瓢把子。““从今后,韩先生说的话就是我的命令,你们必须遵从,否则,休怪我手下无情。“刘方见寒辙指着自己说话,就跨前一步,等待寒辙进一步的命令。

    ‘劫掠民船,收集物资,等待天时。“寒辙的命令简单明了,刘方应诺,等他直起身子,就看到寒辙已经带着两个巨人憨奴走进了大寨。

    巨鹰,憨奴,这只是这些人显露出来的冰山一角,只出来一个寒辙,就让大唐朝野不得安宁,如果他们的势力全面展开,还不知道有多么惊人,刘方脸上的忧色越发的浓重。

    “再敢抢我的布偶我就揍你。”小丫蛮横的把自己的布偶兔子从匙儿手里夺过来,这是哥哥亲自画的图样,找高手匠人做的,里面塞满了雪白的棉花,是专门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就算是小武,她都不让碰,更别说这个娇里娇气的匙儿。

    书院里的男学生都瞎了眼,这样一个爱哭的受气包哪里好,只要她一出现,那些男生一个个都变成了目不斜视的正人君子,狼吞虎咽的家伙会立刻变得极为斯文,头发凌乱地也会沾上唾沫往上理一理,最可气的是打饭,只要她一出现,排在最前面的家伙一定会大声喊:“匙儿小娘子,来这里打饭,女子饭堂的饭不好吃。”虽然会引来厨子的不满,报复性的只给他一小勺汤汁,这些家伙依然乐此不疲。

    “小丫,你这个布偶兔子好可爱哟,从哪里买的,我让我爹爹也买给我。”匙儿通过这些日子的了解,也清楚小丫就是这样的性子,嘴上说的尖酸,但是心地却是极好的,好几次都是小丫拽着自己跑完圈子的。

    提起布偶,小丫就得意极了,夸奖布偶兔子比夸奖她本人还要来的高兴,犹豫了良久才把兔子递给匙儿说:“只准你抱一小会,这是我哥哥亲自给我做的,是兔子哦,世上就这么一只,蒔莳的是一只老虎,小武的是一只熊,哈哈哈,最可笑的是小杰的,是一个背着叉子的乌龟,东南西北她们的全是一头猪,就我的这只兔子最漂亮,小南要和我换,我才不换呢我以前养了一头猪叫憨憨,最后胖死了,我就再也不养猪了。”

    匙儿小心的抱着兔子轻轻地抚摸兔子的耳朵,眼中全是羡慕的神色:“你哥哥会的可真多,我们家里的哥哥都是傻子,好不容易有一个聪明的哥哥,还总是不在,我见过你哥哥,当时就是他同意我进入书院的,一个很好的人。”

    “那是当然,我哥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非常非常的厉害,知不知道,小时候,哥哥不在家,跟着老师父学本事,别人都欺负我和奶奶,还有大丫,后来哥哥找到了我们,把那些欺负我们的坏蛋全都找来,跪在我家门口,我还踢了那个总是欺负小南的胖少爷,嘻嘻,他们躲都不敢躲,就那么直挺挺的跪着喊着:小娘子饶命。后来哥哥带着我们上街,把我架在脖子上,玩的正高兴,有一个坏蛋想欺负一娘姐姐,结果,被哥哥差点打死,当时我很害怕,又很高兴……“小姑娘之间,只要产生了信任,就会有说不完的话,当小丫正在给匙儿显摆家里的美食的时候,小武走了进来,从匙儿手里抢过兔子,塞给小丫,生气的说:“平日里倒是看的紧,我抱一会都不行,现在大方起来了,我的小熊都被你弄脏了,我都没说话,既然不许别人碰,那就最好谁都不要碰,师父说过,这是原则。“小丫尴尬的抱着兔子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匙儿见事情不对,就一矮身走了出去,小丫嘟哝着说小武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

    “别嘟哝了,师父来信了,让我把你和蒔莳看好,一个是滥好人,一个惹祸精,我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有你们两个拖累,难怪我不快活。““不许学嫂子说话,她就是这样整天的埋怨,明明高兴地都成一朵花了,还总是抱怨,好像我们都欠她的,耳朵都听出茧子了,我来书院一大半就是因为她,不想听她唠叨。“小武只好搂着小丫的肩膀说:“知道了,师父不在家,小杰狡猾的像只狐狸,不会吃亏,就是你和蒔莳最让人操心,那个匙儿妖里妖气的,以后少和她来往,今天居然敢进咱们的寝室了,好大的胆子。“两个人很快就变得高兴起来,小武抱着兔子不撒手,说要好好补偿一下自己,看着小武又提溜兔子耳朵,有把兔子的鼻子往下按,看得小丫心痛不已……狄仁杰躺在师父的寝室里,只要师父不在,这间屋子就归自己使用,拿着那只沉甸甸的老鹰爪子,轻轻地挠着地上的方砖,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父亲狄之逊已经入朝为官了,可是自己已经很不适应家里的生活,总觉得家里少了生气,平静的就像一潭死水,在家住了三天就匆匆的赶回书院,或许云家才更像自己的家。

    师父如今不知道在洞庭湖怎样了,想起那个八牛弩都射不死的家伙,狄仁杰就充满了忧虑,强敌环侧不知道师父能不能应对,上一回师父是在弄险侥幸赢了一局,只要海岛的事稍微露出半点破绽,师父就会一败涂地。

    我是不是该去岳州帮师傅一把,狄仁杰从床边上滚到床里面,把手里的老鹰爪子挥舞两下,可是看到床头上师父的信笺,就立刻叹了口气,那些精彩的生活和自己没关系,换药看着家里不出事,无奈啊,宝宝总也长不大,师父好像也没有再收徒弟的打算,自己必须看家,书院里不用自己多管,家里还是不行,就自己一个男子汉。

    又听到讨厌的筚篥声,这个小武,就不知道安稳一点么?有侯杰那个傻子使唤还不够?非要本少爷出马?

    撅着屁股趴在狗洞边上,听着狗洞那边小武列出来的一长串单子,头皮都发麻。把狗熊布偶拿进去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手弩?师父不许随便动用的,那东西出了岔子会死人的,不行啊!

    那字书院的女子不许走出书院大门,男子当然没问题,可是从家里拿手弩,还要软钢造的那种,武库的钥匙在师娘手里,能要的出来才是怪事。

第十三节云家武库

    “师母,弟子想去武库看看,有没有适合弟子的武器,书院里的刀剑总是用起来不顺手。“狄仁杰一边卖力的帮着云宝宝擦洗身上的墨汁,一边对愁眉苦脸的辛月说。

    ‘小杰啊,你是这些孩子里面最乖的,不要去学蒔莳她们,练武有什么好的,一个好好的闺女整天上蹿下跳的不得安宁,男孩子更不要学什么武艺,你看看你程伯伯他们哪一个不是满身的伤痕,这才上了几次战场啊。

    好好和你师父学,他不会武艺,却是他那一辈人里面战功最卓著的,拿着刀子趴在城墙上和人家拼斗不是咱家的男人该干的,咱家的男人就该站在远远地,指挥别人上去打仗才是,你身子骨自幼就弱,孙先生也没给你调理好,一年里你害病的次数比小武都多,听话,傻子才劳力,你是聪明人,咱们只需要劳心就好。“给云宝宝好不容易洗干净了墨汁,狄仁杰耷拉着脑袋往外走,辛月看得不忍心,就说:“给你钥匙,你啊,就挑最轻便的拿,你师父做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听说威力很大,有几种听说会爆,那些不能拿,很危险。”

    接过钥匙,狄仁杰立马就开心了起来,谢过辛月之后出了门,揉一揉腮帮子,一直装出一副苦兮兮的样子,腮帮子很不舒坦。

    云家的武库就在假山下面,那里常年有护卫守护,见狄仁杰拿着钥匙走过来就笑着说:“杰少爷,你怎么到武库这里来了,夫人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张叔,李叔,师娘忙着给小师弟擦身子洗澡,就让我自己来了,放心我不会乱动的。进去看看。再拿两件轻便的武器练练手。”

    守卫的护卫见狄仁杰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了打铁锁,也就不再阻拦,任由他一路点着山洞里的油灯走进了武库。

    到了这里狄仁杰才发现云家的武器收藏之丰富,昏暗的烛光下,各色的钢铁制品闪烁着寒光,有的雪亮,有的发出暗暗地幽光,数十具木偶人的身上披着铁甲,头盔里漆黑一片,宛如黑色的魔神。

    沿着兵器架慢慢往前走,流星锤这东西不是自己能使得动的,连枷也是,只要看看锤头上黝黑的铁刺就知道这不是善类,一柄巨大的陌刀摆在刀架上,别的陌刀都没有开锋,只有云家的陌刀刀刃部分全是豁豁牙牙的锯齿,放在那里不动都看着渗人。淡绿色的鲨鱼皮包裹着三把剑,黄铜的吞口,狄仁杰轻轻地抽出最前面的一把,拿在手上轻轻的挥舞几下,很是喜欢,在剑下的底座上有师父写的一行字:此剑名为夺雄,重三斤六两七钱,乃是真正的百炼精钢,混合云家独有的工艺,斩钉截铁小事而,不知何时有英雄持此宝剑让天下英雄束手。

    狄仁杰遗憾的把这把夺雄宝剑放回剑座,自己的体质不适合练武,无舌老公公已经看过无数遍了,真是可惜,要不然拿着这把剑,纵横天下是何等的快意。抚摸着这把剑闭上眼睛幻想自己站在黑压压的人群前面,缓缓地抽出宝剑大喝:“谁敢与我一战!”天下豪杰之士无不后退,这是何等的豪气,何等的英雄。

    恋恋不舍离开那把剑,走到刀架前面,云家的刀和外面的横刀也有区别,他们的横刀都是直的,只有云家的刀带着优美的弧度,一把系着红绸的宝刀没有刀鞘,就这样夹在两个铜块上,刀身上全是坑坑洼洼的铁锤敲击出的印痕,看起来似乎粗糙之极,刀柄上也只是简单的缠着一些麻绳,但是走到跟前,不得不为这把刀的霸气所凛,刀锋不见得多锋利,却偏偏给人一种可以开山裂石的错觉,刀柄处的饕餮配重,仰首朝天,似乎要吞噬天空。

    看一下下面的文字,果然,师父给这把刀起了个很相称的名字:此刀名曰吞天,取陨石精英所制,煅烧三日纹丝不动。后加入煤精方才消融,倒入模范中,自然成形,铁锤敲击不为所动,只有以水锤轰击,三月方成,非豪侠不得轻用,天下间配有此刀者,唯熙童一人而已,余者碌碌,或有武功超越熙童者,心胸气度远不能及。

    看完铭文,狄仁杰的心头压抑极了,这里所有的兵刃自己都能随意取用,可惜啊,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看着他们在这里蒙尘,不能习武算是自己此生最大的憾事。

    再过去就是各种弩箭,其中有一把带着滑轮的长弓倒放在弓架上,这个狄仁杰倒是知道,这把弓和送进宫去当弓奴的黑齿长用的是一样的材料,但是弓弦却是师父手里的那卷子丝线搓成的,而黑齿长的那把弓用的是蛟筋鞣制成的,两者天差地别,虽然都是五石弓,这一把要比他的那把强的太多了。

    手指在弓背上敲击一下,现在没有挂弦,有谁知道这把弓几乎是天底下最强的一把弓,一个射雕手如果有这样的一把弓,几乎就是无敌的存在,自己当初就是这样对师父说的,可是师父却笑着摇头,狄仁杰当时非常的想不通还有什么远程武器会超越这把强弓。

    诸葛连弩,狄仁杰撇撇嘴,这东西虽然能密集发射,但是劲力不足,只能在近处使用,稍微一远,就是毫无用处的废物。

    终于见到了小巧精致的燕翅弩,这才是好东西,原来只能一次一发,但是经过师父和公输家改良之后,就能发射三发,可以齐射或者单独发射,而且力量很大,百步之内可贯重甲,轻便好使,很轻,师父经过再三改良之后,把燕翅弩的重量减轻到了二斤七两,几乎是这种武器的极致了。

    师父不许狄仁杰用别的武器,但是却命他必须掌握这种武器的使用方法,所以,他对这东西使用的极为熟练,从架子旁边拿起助力器,轻松地就挂上弓弦,把一个箭匣装在弩箭的下方,箭匣里有弹簧,总共装了六枝箭,一抬手就扣动了扳机,只听一阵嗡鸣,三支箭就呈品字形钉在墙壁上的圆形箭靶上,费了好大力气才拔下来,又装回箭匣里,把燕翅弩挂在腰带上,这把弩本来就是自己的,旁边还有一把粉红色的,那就是小武的小燕子,杀人的东西也装扮的很漂亮,起个怪怪的名字,不像自己的,名曰追星,何等的威风,小燕子,戚,只是一个玩具罢了。

    小武能练武,是她自己不愿意练,认为关在书房里看那些典籍,远比上蹿下跳的有意思,就像天魔姬说的,美女不能练武,胸口上的肉会练到胳膊上,屁股上的肉会练到大腿上,一点都不漂亮。

    狄仁杰以前不能明白女人要那么那么大的胸部还有浑圆的屁股做什么,现在明白了,看了希帕蒂亚就知道,自己只要多看一眼就会心跳加速。女人确实应该有大胸脯和一个漂亮的屁股,自己将来的老婆必须是这样的,身材像带鱼一样的小武绝对不考虑,一旦师父非要把小武许配给自己,一定要以死相拒,想想小武的霸道狄仁杰就头疼的厉害,可是师父好像就有这个心思,话里话外的说了好几回,虽然是开玩笑,但是狄仁杰知道,师父从来不干没意思的事情,八成是要把小武许配给自己。

    不成啊,必须把小武推给另外一个小杰,那家伙也不错,也算是书院里的佼佼者,家世显赫,是未来皇帝的小舅子,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个人杰,小武师姐嫁给他不算辱没。

    想到这里就开心,这个世上还真有飞蛾扑火的蠢货,小武那么折磨他,他还是一往无前,这就是标准的夫妻相啊,一个喜欢折磨人,一个喜欢被折磨,多么般配的一对璧人啊,如果他俩能成亲,自己决定送一份重礼。

    又从盒子里拿出六个箭匣,一人三个,怎么都够用了,想想那些人的可怕,狄仁杰用从架子上拿了一个小药瓶,这里面是最烈的麻药,涂到箭头上以防万一。

    可以弹出刀刃的匕首也拿了两把,武器给小武可以,但是给小丫就会天下大乱,蒔莳的武器她早就拿走了,谁也不知道放在哪,不用管她。总算拿齐了,把箭匣和匕首放在盒子里,小武的小燕子也被放在盒子里,自己的追星就挂在后腰,用袍子遮起来,别人看不出来。

    守卫武库的老张和老李将武器一一检查了一遍,找来账簿让狄仁杰画了押,用了自己的印,这才同意狄仁杰把武器拿走。

    才要离开就听见假山上江爷爷嘎嘎的笑着说:“小小子,够黑的,专挑阴人的武器,也是,你身子骨弱,没法子,好好地保护好自己,让武丫头也多长个心眼,这里最近可不安宁,你师父交代过,一旦发现危险,就立刻进入迷林,不要有半点的迁延,谁的命都没有你们的命重要,知不知道?”

    “江爷爷,你发现了什么?”

    “没发现,但是老夫的紧迫感越来越近,整天心惊肉跳的,所以,小子,小心些,不要为敌所乘。”

第十四节神的战争

    小武要的东西算是找齐了,狄仁杰扛着一个硕大的棕色狗熊布偶沿着小路走向书院,不是他不愿意坐马车,而是因为他要在半路上做一件事情,这两天总是有人跟踪这让他烦透了,跟踪的人很聪明,还知道换人,最可笑的是,自己去集市上买了回猪肠子,居然第二天那里就出现了一个新的摊贩,专门卖猪肠子,猪内脏的葫芦头小吃摊便宜又好吃。

    云家喜欢吃猪肠子的只有师父和自己,再加上小丫,师娘见不得这东西,只要青椒肥肠这道菜摆上桌子,她就立刻会捂着嘴往外跑,在她的强力压制下家里吃这东西的,只能是自己和师父,小丫三个人单独吃,为了这事,自己没少受小武的数落,说什么跟着师父好的不学,偏偏嗜臭,以后不要靠近她三尺之内,因为这句话,狄仁杰更加的喜欢吃肥肠了。

    靠近玉山的土地都是云家的,不管是山林还是荒地,都是云家的,这些土地都是侯爷拿河东的好地换来的,老奶奶为这事弄了好大的不高兴,只有败家子,傻子,才拿好地换没长成的林地和荒地,可是少了这块地,云家和书院就不算是一个整体,蓝田县的官府为此发了好大一笔横财,这让现任的县令得意了很久,蓝田县在河对面的长安县也有三百亩好地的公产,虽然长安县令的品级比他高了足足两级,有这事打底,自已让长安县蒙羞。

    狄仁杰就要进入这片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灌木林子了,遇到一个头发苍白的樵夫,秉着好少年的品质,恭恭敬敬的给这个瘸腿老樵夫行礼,老樵夫也笑着还礼,还嘱咐狄仁杰小心些,这片林子里最近不安全,他发现好像有什么大家伙在林子里出现了。

    十三岁的小少年正是春日青衫薄的时候,进入了灌木林子,自然是蹦蹦跳跳欢快的像只兔子,一会捋一把才长成的小红果,拿舌头舔一下,酸的打个寒颤然后抛掉,看到已经结了绒球的蒲公英总要揪下来放在嘴边狠狠地吹一下,直到蒲公英的小伞四处飞扬,这才作罢。

    越靠近书院,树木就越发的高大起来,狄仁杰靠在一棵光溜溜的槐树上休憩一下,松树不敢靠近,那上面总有一种长着长毛的松树虫子,掉在皮肤上就惨了,小丫以前就被这种虫子的长毛蛰过腰上红肿了好大的一片,衣服都没法子穿,最后还是师父拿着糯米团子在她身上滚来滚去的,把长毛都沾掉才好,狄仁杰不想有同样的遭遇。

    身后有响动,还有低沉的惨叫声传了过来,狄仁杰不为所动,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壶喝一点水,走了好一阵子山路,到底有些疲乏了,从包裹里翻出一块糯米糍粑放进嘴里慢慢吃,果不其然,又有一声惨叫传了过来,离自己好像并不远。

    狄仁杰小心的把棕熊布偶找了一个干净的树枝子挂起来,掏出自己的追星,上好了弦,加上箭匣,藏好身形,悄悄地往后看,自己选择的这个地方堪称藏身的好地方,自己能够看到周边五丈范围内的一切动静,而敌人却看不见自己,这几棵树本来就是这片林子里唯一的一出安全所在。

    那个瘸腿樵夫走出了灌木小声的说:“杰少爷,只有两个追踪的人,老夫仔细探查过。没有第三个。”

    狄仁杰这才从树背后钻出来,跟着老樵夫一起去看看到底是谁在追踪自己,师父说过。这个世界太复杂,以至于让我们分不清敌友,所以啊,在能掌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本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两条腿上不知道扎了多少根木刺,看起来像卖糖葫芦的稻草棒子,上面插满了细细的铁签子,只是没有那些红红的果子罢了。都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如果自胸腹以下全是这东西就不太妙了。

    “杰少爷,这是窝弓造成的,一匣子六十根,看样子这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足足中了不下四十根,这样的机会太少了,上次抓到了一只山猪,两百斤的大家伙,也才中了不到三十根,老汉和家里的婆子,儿子,儿媳足足吃了半年才吃完。这家伙完了,下身几乎没好地,这几根估计把肠子都扎穿了,脾肾也完蛋了,活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去问问那个人算了。“狄仁杰摇摇头,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壶,给这个不断抽搐的人喂了一口烈酒说:“为什么跟踪我,告诉我,我就请老兵爷爷让你没痛苦的死去,要不然,这种活罪,你至少要忍受大半天,你救不活了,说清楚,死的痛快一点。就一次机会。”

    那个人青灰色的嘴唇不断抖动,过了一会才说:“我是长安人,被人家雇的,有一天我在长安市上闲逛,一个蓝衣人问我愿不愿意挣点铜板,我就答应了,他让我整天守在书院门口,只要看到你出来,就跟上,我以为他是拍花子的,想要绑架你,然后勒索钱财,我就答应了,谁知道会这样,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狄仁杰站起来,老兵的大手在这个小贩打扮的人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响,小贩急促的呼吸声就停息了。

    “老兵爷爷,看样子被夹子夹住的家伙才是正主,这些天家里不安宁,咱家的仇人很强大,您看好这片地方,这是咱家的最后的退路。”

    老兵桀桀的笑着说:“三十个机关高手,花了一年时间布置,再加上公输家的人帮忙,这片林子就是一片死地,咱家知道全部机关的也就侯爷,夫人和你,再加上老夫而已,寂寞了一年多,终于有人来送死了,老夫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回到蓝衣人被夹住的地方,那个家伙正在拼尽全力的想把夹子掰开,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夹子都纹丝不动。

    “小子,没有五百斤的力气,想要掰开夹子,你想都别想,不过老夫还是很好奇,你的大腿为什么没断?刚才老夫忽略了,就是一只大狗熊,它踩到了夹子,腿骨也该断成两截了,让老夫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蓝衣人面色大变,抬起手就要往嘴里塞东西,却又软软的垂了下来,肩膀肉最多的地方已经插着一支弩箭,狄仁杰的反应很快。

    老兵闪电般的就把蓝衣人的下巴卸掉,顺便又把另一只胳膊的骨节错开,俯身把掉在地上的一个药丸子捡起来,包好交给狄仁杰,孙道长一定会很清楚的知道这到底是什么药,出自哪里,有什么效果。

    瞅着蓝衣人一副视死如归的刚烈模样,老兵冷笑着说:“莫要装了,如果你是一个死士,刚才你有八十个机会能自杀,等到绝望了才想起来自杀是不是晚了点?死士要自杀那是落在敌人手里第一时间要干的事,而不是绝望以后,老夫在军中做了二十六年的斥候,死士见得多了,折磨人的法子,也多的是,老夫算得上是祖宗,手底下从来没有什么硬汉子,再硬的铁汉子到了老夫手里也是一滩烂泥,老老实实地说,让你死的痛快一点,要不然,老夫会把你零敲碎打的拆零散。”

    蓝衣人非常的想躺下,但是夹在腿上的铁夹子却让他无法躺下,铁夹子被铁链牢牢地锁在地桩上,想要挣开不可能。

    老兵上前合上他的下巴,但是一只手却按在他的脸颊上,防止这家伙咬舌头,虽然咬了舌头死不了人,但是问起话来就很麻烦。

    蓝衣人冲着狄仁杰笑了起来,大声说:“我不敢对你不敬,你是主人,我们是猪狗,本来遇到你,我就该有多远跑多远,你们是神,我的命在你们眼里猪狗不如,可是别的主人给我下了命令,要我盯住你,我只好照办,这是命,逃不掉的。“狄仁杰的眼睛眯了起来,拿着燕翅弩轻轻地敲敲自己的脑袋问蓝衣人说:“我既然也是你的主人,为什么不好好回答我的话。“蓝衣人惨笑起来说:“这是你们神的争斗,我是凡人,逃不脱的,一次只能听一个主人的命令,只有完成上一个任务才能听你的命令,这是规矩,这就是神的规矩。“

第十五节我是神?

    狄仁杰看了老兵一眼,老兵就松开那个蓝衣人,背上自己的竹筐隐去了树后,蓝衣人说的有些事情他听到不好。

    “神?”老兵在大树后面咕哝了一句,就坐在一块空地上,掏出自己的酒壶喝了一小口,他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年纪大了,不能再东跑西颠的给家里赚银子,留下来看家也很好,这日子老婆子已经盼了好多年了,眼瞅着儿子成家,生子,变成家里的掌柜,整天不着家,现在也该他跑了。

    关中人就是这样,一辈辈,一代代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地里刨食,总是不得温饱,现在侯爷来了,很好啊,有情义的人,随他出来的老兵现在谁家不是富户?侯爷是人也好,是神也罢,就是鬼又如何,总归是自己的主子,做家臣的闷头跟着往前走就是。

    青砖大瓦房里住着老农,想想都得意,刘栓死了,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小媳妇,小媳妇带着崽,地是种不了了,原以为这日子没法过了,谁知道,府上的管事一大早跑过来,给了她们婆媳一串子钥匙,告诉她,从今天起,街市上的一间卖豆腐的铺子成了她家的,特意带着老婆婆去了县上办了交接,地契,房契交割的qingchu,钱管家看着婆媳二人的豆腐买卖上了道,这才收回她们家的地,开春了,不能总荒着不是?

    老兵的心思很简单,现在的好日子是侯爷给的,自己享受的没半点顾虑,能还的就这条老命而已,云家的人命值钱,这是侯爷说的,京城里出了名的。就是家里的人太少,就三个男娃,将来怎么继承这么大的家业?

    狄仁杰哭笑不得的从树丛里钻出来,什么都没问出来,蓝衣人就知道是一个神给他命令,要他监视自己。至于是谁,是哪路神仙他不知道,睡了一觉起来脑子里就出现了神的命令,要他监视另外一个神。

    俺是神仆,祖祖辈辈都是,神一般不来找我俺,找到了就算是豁出命也要完成任务,如果人活着,任务没完成。下场凄惨,不忍诉说。

    话说完了,就只是哀求狄仁杰把自己干掉,这些话说出来就没了活路,因为狄仁杰也是神,所以他才会说,如果是普通人,杀了他都不会吐露一个字。

    在这家伙的再三哀求下。狄仁杰还是下了手,虽然杀个人像是积德。他心里还是不舒服,这是什么道理?神?自己什么时候成的神?为什么自己不知道?看样子师父也不知道,有神仆可以用?谁是神仆?怎么辨别?一团浆糊。

    “杰少爷还是快去书院吧,这里有老夫收拾,一定会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不留手尾。”老兵说完就拎着锄头进了树丛。狄仁杰想了一会,就从树枝上取过那只狗熊布偶,穿过树林,去了书院。

    来到狗洞边上,吹了一声竹哨。小武就笑靥如花的出现了,先把狗熊接过去,搂在怀里亲昵一阵子,再把自己的小燕子要过去,助力器搭上,很熟练的上好了弦,把一个箭匣装上,随便抖搂两下,感觉一下自己的手感,这才满意的放在一边,糯米糍粑少了两个,很不满意,见狄仁杰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米粉,这就要发怒。

    “有人跟踪我,两个,已经被我干掉了。”看见小武有发作的倾向,连忙说正事。

    “既然你这样的白痴都有两个人跟踪,那我这样的岂不是会有四个人潜伏在在周围?”小武立刻就明白狄仁杰说话的意思。

    “你小心些,我抓住他们问话,问出来一个很奇怪的事情,他们认为我是神,别竖眉毛,既然我是,你是我师姐,当然也是,按照他说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神仆可以供我们使用,可惜我们不知道谁是,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

    小武的眼睛亮的就像午时的太阳,太有趣了,原来自己是神?以前为什么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小美女就该是洛神一流的神仙才对,等师父回来,好好问问自己到底是什么神仙。

    千里之外的云烨也在为这个事情头疼,刘方那里传来的消息证明,这个世上有一群以神魔自居的白痴加自大狂,很不幸,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是不是神仙云烨很qingchu,那群人是不是神仙云烨也很qingchu,谁家神仙会被绳子割断手指,会被迷幻药迷幻的把自己的指头当鸡爪子啃?

    中国的神怪每一朝每一代都有新的补充,而且在日趋完善,最后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神仙体系,以前云烨以为这些东西都是老百姓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最朴素的信仰,现在看起来,不全是这么回事,是谁能自大到了把自己当神仙供起来?

    甩去了这些杂乱的心思,继续陪着李承乾在新城工地视察,这座城市堪称大唐这些年所有新成就的结晶。

    玉山书院的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也就是公输家教出来的学生,蝗虫一样的在工地上到处蹦跶,他们搭起了庞大的龙门吊,虽然底座每挪动一回都需要几十匹挽马牵引,但是它的工作效率是前所未有的,吊装巨石,搬运建材,几乎可以瞬息而就,单臂的吊架,密密麻麻出现在工地上,尽量的少用木材多用砖石,这是新城的建造宗旨。

    为什么大雁塔能够保留到千年以后依然完整无损?就是因为他是砖头建的,而同时期的木头建筑不论多么宏伟,都难逃轰然倒塌的命运。

    地压三百里的阿房宫被楚人付之一炬,前汉的建章宫也毁于战火,即使有少量的建筑保存下来,也难逃白蚁之口。

    西方的历史建筑保存下来的就很多,各种石头建造的神庙,各种古堡,有的直接就可以追述到中古时期,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它们都是石头建造的,云烨建这座没名字的新城,可不打算用上百十年就被投石机呀,大火啊地震啊一类的东西毁坏。拼了命的想把自己的脚印留在史书上,这是云烨最想做的事情,自己回不去了,那就上名字被后世知晓,免得将来作为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孤魂野鬼四处流浪。

    钢筋水泥,必须用上去,这东西虽然没有石头结实,但是胜在可以减轻大量的劳动量,凿石头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工作,先把石头用钎子凿出一个个的洞,然后往里面灌火油,最后点着,等大火烧得差不多了再泼水,石头就会沿着凿出来的小洞上裂开,变成小块的石头,由石匠一点点的把粗糙的石块凿成带有花纹的条石。

    整个工地就是在打人海战术,这时候想要建造大的工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木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建筑材料,云烨有计划地砍伐附近的山林,这里的木头能用的很少,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能用部分的废材。

    “烨子,你师父在那部《阿房宫赋》里说的好啊,蜀山兀,阿房出,你的这座新城也打算给岳州留下一座濯濯童山么?”李承乾指着工地附近的一座山问云烨。

    “怎么可能,我绝对不会像古代齐国为了建造临淄城,把一座山弄成秃子,我是要把这座山彻底的从大地上抹掉,这座山实在是太好了,当初选择在这里建城有一半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有这座山,山顶上全是石灰岩,正好用来烧水泥,中间部分是坚硬的花岗岩,正好拿来盖房子,砌城墙,底下的部分将来留给军队,他们在最高处扎营,多好啊,全城都在他们的监视之下。”

    “至于他们怎么扎营就不关你的事了是不是?下面的石头坚硬的你都没办法,怎么能够让军队去做这件事,到时候被派到这里驻扎的军官会被你活活气死。”

    “人心齐,泰山移,军队连这点苦头都吃不了,凭什么去打仗,一支对这座城池毫无贡献的军队,你怎么指望他去为这座城抛头颅,洒热血?只有tongguo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才会被珍惜,至于其它的,我不会去管。”

    李承乾和云烨从山上走下来,对工匠民夫们的工作进度非常的满意,整个城市的地基都在夯制,四个壮汉分成一组,用绳子牵着夯锤喊着号子打夯,只见无数的夯锤上下翻飞,这样的场面不论谁看到了,都会有一股力量从身体里滋生。

    “国家把钱花在百姓身上,他们总能给国家带来更多的财源,新城一旦建成,就会把长安的生活方式投射到这座城市里来,用不了多久,长安的生活方式就会取代这里长久存在的许多陋习,最后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你没打算把这座城交给岳州?”李承乾不由得停下脚步,歪过脑袋奇怪的问?

    “几百贯的房子你觉得岳州的土著买得起?”

    “你为什么要卖这么贵?我算过了加上所有的成本一所普通房子怎么都不会超过五十贯钱,也就是五十枚银币。”

    “你都算了什么?我借了好多钱不用算利息啊,我一个堂堂侯爷被弄到穷山僻壤,一待就是三年,不还用算工钱啊?书院为这座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智慧不用算钱啊?如果在长安,我会把价钱再翻两个跟头!”

第十六节流民入城疏

    落后地区需要的不管是钱财,还需要大量的思想冲击,多年以来固有的思维早就把他们的思想牢牢地禁锢在这片土地之上,大唐人没有自己的土地就活不下去,这不是云烨在故意夸大事实,事实就是如此,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一辈子走不出家门两百里这是他们生活的常态。

    两百里说多了,老婆婆一辈子住在原上,没吃过鱼,现在搬到了湖边,每天吃鱼,已经快把婆婆弄疯了,搞不明白肉里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刺,吃一天饭,卡七八回嗓子,这日子没法过了,只能每天吃白饭,浇肉汤,看着别人吃鱼,自己泪流满面。

    指望这样的人去新城购买房子?她会把猪养在后院,鸡养在前院,如果栓头水牛,这日子就美满了,光屁股娃满街乱窜,黄狗随意的在大街上繁衍后代,敲一棒子就鸡飞狗跳墙?

    李承乾被云烨连珠炮似地问话,问得满头大汗,自己的子民什么德行他很qingchu,云烨说的这些很有可能实现,无奈的说:“你不可能把每座城池都弄得和书院一样干净,你有洁癖,小恪有洁癖,农家生活不可能一尘不染。”

    “如果是小城市,我当然不会苛求,光屁股娃也没有妨碍谁,可是新城是有大用处的,它还有教化的功能,一座整洁,有秩序的城池,谁都想住在这里,薛万彻把自己的私房钱都交给了我,希望我在新城给他以前的贴身丫鬟母子找一份好产业,利润我都算好了,这样的人呢,长安多得是。

    大城市里的人一般都有一点傲气,只要适当的引导这股子傲气,让他形成风气,就会很快的改变这里的习气,看到那个肚子很大的人了没有?知道是怎么染病的?他肚子里全是虫子,谁都不敢靠近他。说是中了蛊毒。没错,就是有一种小虫子跑进了肚子里了,名字叫血吸虫,染病的原因不是有人在害他,而是他自己喝了不干净的水,光着脚站在脏水里才得的病,这个病很难治。非常的难治。

    关庭珑如今就在不断地给这里的百姓讲述如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结果,不太好,明明是已经被证实的好办法,偏偏行不通。

    一个城市的硬实力就是地理wèizhi,周边环境。军队的防卫能力,城墙的高大与否,人数的多寡,还有一种隐形的实力也很重要,现在朝廷里的人没人注意,比如政务的开明与否,城市的繁华程度,教化的进程。都是一个城市的实力。

    有一句话叫做久处鲍鱼之肆。久也不闻其臭。长居芝兰之室,长也不闻其香。在长安这个芝兰之室待久了的人,突然进入新城这个鲍鱼之肆,他们要是不立刻远遁三千里,你来问我。“

    李承乾的脸顿时就黑了,怒冲冲的问:“都是一样的百姓,从土地里刨食的苦哈哈,谁有工夫和你一样,一天换两身衣裳,洗一遍澡,吃个饭洗八遍手,去趟茅厕,回来恨不得把手剁掉,不许你看不起大唐的百姓,他们都是好样的,你是刺史,这些都应该是你分内的事情,一大群黑了心的财主,把长安瓜分完,现在又来瓜分新城,不行,原住民必须进城,弄脏了城市你想办法,害了病你去给他们治,光屁股娃你去给他们找衣衫。

    岳州的刺史是你啊,官员是要来干什么的?不是让你给财主们寻找发财的地方的,是要你把所有的人都变得有衣穿,有饭吃,收起你的小心思,说了一大堆,唯一的目的就是发财,就没有看到这些人过的什么日子,赚钱赚疯了,真的不在乎良心了?“

    这是李承乾第一次对云烨发火,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愤怒,身体都有些颤抖,似乎已经在强力的忍耐,如果面前的人不是云烨,估计他会像火山一样的爆发开来。

    云烨朝李承乾拱拱手,算是道歉,但是嘴上依然说:“你心忧百姓,说明你真的是一个合格的帝国继承人,可是啊,承乾,事态不会沿着你幻想的方向前进的,资本从他出生的第一天起,就是要喝人血的,当初我警告过你们,你们都被眼前的庞大利益迷住了眼睛,都不在乎,欢呼雀跃着向全天下揽财。怎么,现在到了承受恶果的时候就不愿意?

    我就算是把城里的地价,房价弄低,让土著们进城,那些长安来的财主们依然会从土著乡民手里出高价买走房子,到了最后,新城里住的依然是长安富户,土著居民们在发了一笔横财之后,依然会高高兴兴的去城外面居住,生产粮食,蔬菜,布匹,猪羊,供这些富户们享用,我们损失了很多的钱财,却没办法改变现实,承乾,你确定要这么做?“

    李承乾脚下踉跄一下,扶着一棵树喘了好久的气才说:“朝廷错了,那就让朝廷来承受过失,就这么做,把土地,房子折价分给他们,至于他们如何买卖,是他们的事情,这些钱本来就是他们该得的,这件事我做主了,如果倒霉就由我来承担。

    烨子,你是一个善良的人,我知道你是在愤怒那些人当初在地价上将你置于险地,烨子,别恨他们,百姓是愚昧的,所以才需要我们指引,他们错了,其实是我们造成的错,不要把我们的责任推在他们的身上。

    烨子,别恨他们,他们过于弱小,没经历过大的世面,上一次你的报复,几乎让岳州百姓万劫不复,可怜他们至今还不知道是你在推动,都在感激你,朝堂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是本事,请不要把这些用到他们身上,乡下人的见识,受不了你这样的折腾。“

    说完话,就甩开要来搀扶他的侍卫,一个人沿着那个小湖疾走,扯开了胸襟,白皙的胸膛迎着风,起伏不定,随侍在身边的东宫侍卫无不双目泛红,恶狠狠的盯着嚼着豆子一付无所谓样子的云烨。

    云烨没走,就站在湖边看着李承乾沿着湖岸走路,眼看着他强笑着和民夫们打招呼,眼看着他帮一个农妇把竹筐背上肩,眼看着他揉着一个光屁股小孩子的脑袋悲愤的不能自己。

    屈原悲愤所以会问天,祖逖悲愤所以才有闻鸡起舞,冉闵悲愤所以才有了《杀胡令》,如今李承乾悲愤,只能伤心。

    等李承乾绕了小湖一圈散发了一圈的悲愤,走回来,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个折子说:“署名吧,我已经署了,这次会损失二十九万枚银币,岳州百姓算是发了,只是你我太倒霉了,我最多被人家攻讦,你被攻讦的多了可不是好事,所以这个窟窿我们得想办法堵上,干好事就会倒霉,我早就料到了,我一直想做一个奸臣的原因就在这。”

    李承乾疑惑的打开奏折,只见上面清qingchu楚的写着《流民入城疏》赶紧打开一看,眼睛顿时就湿润了,只见奏折上写着:臣云烨顿首,现有新城正在新建之际,臣在千里之外谏于我皇,闻听长安富者觊觎群集新城,臣以为不妥……

    将新城托于富户虽有金帛之利,却失天下之心,土著虽然愚氓,也是我皇的臣民,今日愚弄岳阳,明日就能愚弄江南,后日便能愚弄天下,未尝闻天下有靠愚弄便能长久的……

    自古以来,人们遇到的灾祸很多,于是圣人出现了,教给他们互相依附,共同生育繁存的本领,做他们的君王,带领他们驱除毒虫,长蛇,怪禽,猛兽而使他们在中原定居下来,冷了教他们做衣服,饿了,教他们种庄稼,住在树上容易跌伤,睡在野地里容易生病,便教他们如何盖房屋。教他们做工,以使他们的器皿充足,教他们经商,使他们的财物能够互通有无,教他们寻医问药,使他们不至于年纪轻轻就死掉……“

    李承乾只看了一截就把奏折揣进怀里,跑着去追已经走远的云烨。

    “圣人的职责就是现在官府的职责,教化万民原本就是应有之义,大唐的国土广袤,不可能所有的地方都如同长安一样富庶繁华,一旦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恐大唐天下将有倾覆之忧。因此微臣斗胆上奏,请求朝廷将至少一半的新城之地划归与土著,其余一半再用来发卖,如此一来,将会平息百姓之怨言……“

    房玄龄的声音在万民宫响起,云烨的奏折被公诸于众,整个万民宫肃静一片,李二面带笑容,似乎受损失的不是他,这样的笑容已经表示他对这封奏折的内容非常的满意。

    云烨既然开始真的办事了,自然不能凉了他的心,上的第一封言之有物,有担当的折子,自然需要大肆的宣扬,对于云烨的这个变化,李二从心里感到欣慰,虽然这封折子是要自己不要过度的搜刮百姓,会减少朝廷的收入,他依然旗帜鲜明的表现出全力支持的态势,这个时候没人出来搅局吧?

第十七节肥猪来了

    朝堂上出奇的沉默,房玄龄念完奏折之后就退回座位,一言不发,朝廷的收入和支出都是早就制定好的,新城会在今年有收入,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事,可是如今,云烨的一纸奏章,就让朝廷三十万银币的收入化为泡影,最愤怒的其实是户部尚书长孙无忌,可是,皇帝很明显的在支持云烨。

    奏章他看过,上面应该还有一个的名字,却被朱笔涂掉了,不用说,那个名字一定是太子的,搞什么,建新城就是为了牟利,在他看来,天下的重心应当是士大夫而不是那些愚民,一座宏伟美丽的城市里住满了这些人成和体统。

    在兴化坊住了几年,他已经很习惯那些干净美丽的环境,春日里梨花盛开,雪白一片,住在那里的人都习惯换上赶紧的白衣,和环境相称,饮一杯梨花酒,听着剧院里袅娜的歌声,如在云端。

    夏日里一到清晨就能听到滴答的马蹄声,还有木制车轮碾过石板的声响,再加上淅淅沥沥的洒水声,燥热的长安似乎都不那么热了,下朝后,选一躺椅,梨树下小憩片刻,看瓷瓶上的水珠从瓶身上滑落,不必去想,就知道冰镇的葡萄酿是如何的清凉。

    最喜欢的就是秋日,梨子成熟时节,脖子上架着孙儿辈,看他们摘梨子的憨态,就足以让自己老怀大慰,更不要说老妻举着竹竿子,在上面设置一个纱兜,将梨树最顶端,日照最充足,最甘甜的梨子摘下来,洗干净之后,放进阔口的瓶子里,浇上酒,用黄泥封好,到了冬咳时节喝一点,润心又润肺。

    寒风吹来的时候,兴化坊的梨树叶子就会泛红,或者泛黄,这时候的扫街人,就不会去清扫那些落叶,让它们随意的从树上飘落,置之不理,每到这个时候,很多戴着高冠的雅士,会在落叶里郁郁独行,感叹北风的肃杀怀念远方的亲人和朋友……

    新城原本也该是这个样子的,却被一群流民毁了,那座城市将变得和大唐其他城市别无二致,污水横流,蚊蝇飞舞,挑担贩浆之流无孔不入。

    想到这里,长孙无忌才发现自己有些失态,兴化坊给自己留下的印象太深,就想着城市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不由得哑然失笑,这几年过得太安逸了,竟然少了很多的斗智,强自把心绪转移到三十万银币上来,这或许是国朝最大的单笔收入,如今化为了泡影。这让他极为心痛,原本今年的财政是健康的,还有大量的盈余,如今,一出一进损失了六十万银币,让他怎能安心?

    打着圣人的招牌果然管用,王珪听云烨的奏章听得摇头晃脑,魏征也听得如饮琼浆,萧禹对于云烨文章里把圣人和统治者天衣无缝的连接在一起加以赞颂,更是非常的满意。

    “云烨又开始使坏了。”长孙对下朝之后正在喝茶的李二这样说。

    李二惊诧的抬起头不解的问皇后:“观音婢看出有什么不妥之处么?”对于云烨的奏章他看了不下三遍,字字忠贞,句句切中要害,而且太子就在岳州,从太子的私信上就能看得出来,自己的儿子充满了对长安富户的愤怒,就算云烨钻进了钱眼,以他和太子的关系来说,无论如何也不会害太子,这一点李二非常的肯定。

    “不知道!”长孙回答的干净利落。李二这才放下茶壶,拿着白绢擦拭自己的茶壶,这只茶壶已经被自己用的表面像古铜一样漂亮,这件茶壶他将来打算陪葬,没打算留给谁。

    “可是妾身这种感觉非常的强烈,一个纨绔子弟忽然间变成了忧国忧民的圣人,这个转折太突然了,拿着好文章做幌子,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这道奏折上,自己好暗度陈仓。

    您忘记了,这家伙,装牛像牛,扮马像马,安上长耳朵就是驴子,现在装的是一位圣人一样的忠臣,妾身可知道,他一直都把做一个没做为的奸臣作为自己奋斗目标,这样一来,他的行为就非常的可疑,三十万银币,白白没有了,他会心疼死,就不知道这一次他打算坑谁,三十万银币的窟窿不好堵。“

    李二放下手里的茶壶,习惯性的敲着桌子说:“皇后说的有理,行家有行家的尊严,财货一道是云烨最强的一点,他也自诩为再世财神,赔钱可不是财神的做派。我们看戏就好,他不会做的很过分的,再说,洞庭湖上风云聚会,光是那些人就够他操心的了,这时候还是不要打扰他,不过,他居然还有赚钱的心思,就说明洞庭湖之事他稳操胜券,自己的谋士成了那些人的管家,有趣啊,有趣!”

    来岳州的人越来越多了,大部分都是长安洛阳,晋阳,扬州这些大城市的富商,云烨的一道奏折上达天听之后,这些人就坐不住了,岳州自古以来就是水陆交汇之所,如果家里能在岳州有一家店铺,就算是不赚钱,只是作为中转站也是很好的选择,更何况新兴贵族群如今已经到了开枝散叶的阶段,在新城安家,不会引起其他势力的反弹,也不会被老牌势力倾轧,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只论能力,不论家势。

    越州现任刺史是一位国侯,这样的人对任何势力都有免疫力,他如果想把新城弄好,就绝对会力排干扰,很明显,云烨是一位非常强势的侯爷,事情做崩了才是最丢脸的事,至于好处?他需要么?

    新城的一半土地需要给流民,还需要给军队一大块,官府会占用一大块,还会保留一大块作为调剂,这样下来,能发卖的土地就非常的有限,如果下手晚了,恐怕会后悔不迭。

    看着从水门上进进出出的各种船只,李承乾郁闷的指着这些衣着光鲜的人说:“这些人就是你要宰的肥猪?”

    云烨没好气的说:“那是自然,穷鬼们的好处你看的死死地不让动,害得我没办法下手,那就只好宰肥猪了,我总要侵占一部分人的利益才能把窟窿填上,你以我财神的名头是浪得虚名不成?‘

    “都是大唐子民,你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了?“

    “如果你肯给我三十万银币,就当我刚才的话白说。“

    “我哪里有这么多的钱,东宫卖了都不值,高丽已经没钱了,商队今年的利润下滑的厉害,原因就是到处打仗,那个和你作对的渊盖苏文彻底的和高建武翻脸了,想要截杀高建武,把事情的影响弄到最小,谁知道被人告密,计划破产,只好明刀明枪的大战,听说在新长安一代杀的天翻地覆,血流漂杵,听说告密的人姓崔,和你家的崔管事有没有关系?

    西域也好不到那里去,原来还能在昭武九姓找点补偿,现在昭武九姓被侯君集杀的千里无人烟,想赚钱只能去波斯,谁能想到,波斯现在还被喊着真主的一群人杀的节节败退,侯氏已经跟我抱怨过好几回了,说家里已经一年多没有正经生意了。

    烨子,你也知道,东宫是个穷地方,开销大,收入少,苏氏,侯氏都要烦死我了,你在新城弄快好地给我,我拿去堵她们的嘴。“

    云烨重新看了太子殿下一眼,奇怪的说:“我记得半个月前,你还在为富户们侵吞了百姓的产业,痛苦地日夜不安,现在就改主意了?“

    “此一时彼一时也,看着老百姓发穷,谁都会不安,但是这些人吗,少点钱又不会饿死,倒是东宫现在连三万枚银币都拿不出来,这才是燃眉之急。“

    李家的人全身都是道理,云烨自然不会让大唐太子殿下被老婆逼得去住大街,自己人的利益总是要保证的,程家,牛家,秦家,李靖家,李绩家,长孙家,这几家已经派了最可靠的人手把银币送了过来,就在岭南水师的大船上,李承乾再拍给一厚叠汇票,就万事不问,其余几家也是如此,就等着新城建好之后,来接收产业。

    到了八月桂花香的时候,岭南水师终于全员到齐,新城也已经平整好了土地,就要开始正式的建造,不断地有流民从深山大泽里走出来,汇聚到岳州,关庭珑顶着满头的白发四处奔忙,韩城和钱升带着疍吏也开始平整岳州城外的土地,将一些小的水塘截断水源用建筑垃圾填塞,而后平整,整个两湖平原上,一大块不毛之地正在向外延伸。

    “侯爷,现在在册的流民已经达到了两万户,已经超越了整个岳州的原住人口,这如何是好,一旦分配不均,灾祸就在眼前。“

    关庭珑看起来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原本红润的脸膛上布满了皱纹,两个大大的眼袋吊在眼睛下面,好像他从来没有睡过安稳觉。

    崔九倒是显得很健康,到底是年轻人,繁重的工作反而激发了他全部的活力,很不错的年轻人,谁说大户人家尽出棒槌?崔九这样的简直就是人中龙凤。

    “关庭珑判事有误,以致工期迁延,着令,暂停别驾之职,去岭南水师营地休整,读书悔过,别驾一职由崔琰代替,不得有误!”

第十八节恐怖的拆迁

    “云侯,多谢你的好意,老夫撑得住,现在流民已经在工地周边住满了,不给他们找到营生,迟早会酿成大祸。”

    “关先生,这次建城安置流民,是一个长久的过程,现在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麻烦的事情还在后面,你现在看着就要垮了,如何坚持到最后?开发两湖是你首先倡议的,如果现在就熬坏身体倒在前进的路上,看不到自己的成果,那该是多么遗憾啊,洞庭湖本来就是一个食物非常丰富的地方,哪里会有闲人。

    制造围堰,开垦田土,烧山种地,都有数不尽的工作要做,书院的正科已经制定了流民的工作流程,不用担心,他们马上就会来到岳州实习,会有人手帮你做好这一切的,等到新城建立的时候,周边的农业也要开始兴盛,这是必然的事情,岭南拿来的三季稻,虽然在这里没可能种三季,但是种两季还是没问题的,稻种已经运来了,教百姓育秧的司农寺官员也正在顺流而下,现在,种一季晚稻还是来得及的。“

    对这个老人,云烨的感觉很复杂,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但是一个随时愿意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理想的人,必须对他保有最起码的尊敬。

    见云烨对危机已经有了应对之法,关庭珑鞠躬施礼之后就退了下去,随着军士去湖上的舰队,在那里他可以好好休息一点时间。

    “崔琰,你清楚你的职责所在了么?”云烨见关庭珑走了出去,就问崔九。

    “学生清楚了,带着新来的流民,开荒种地,搜集食物,搭建住房,同时还要试验三季稻在两湖的生长情况。”

    “知道了就去做吧,这些天小心自己的安全,出门必须有护卫随行,岳州并不安全。”云烨满含深意对崔九说。

    专业的人去干专业相对口的事情,这就是一种做事的态度,云烨绝对不会去管三季稻怎样种植,房子怎样搭建,农田该如何规划,百姓的生活到底该怎样安置,这是地方官的职责,他们总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即使云烨能够做的比他们好十倍,云烨也绝对不会去做的,因为这样得不偿失,当初自己胡乱出主意盖万民殿,就被公输甲嘲笑的好些天缓不过来,既然如此何必多费力气?和那些大城市来的富户们饮酒作乐才是自己的工作。

    富人间的交往总是那样的贴心,一见面一盒子小礼物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在穷山僻壤但是大船上宴会依然豪奢无比,应有尽有,环佩叮当面目姣好的丫鬟,殷红的葡萄酿淅淅沥沥的被倒进了玻璃杯,放上两枚晶莹的冰鱼,喝起来沁人心脾,难得这些人居然能找来冰,云烨独坐一桌,桌上的美食水陆纷呈,天南地北的佳肴齐聚,云烨估计,为了这个聚会,主人算是费尽了心思。

    巨舟缓缓行驶在湖面上,彩灯高悬,丝竹之音袅袅的游荡,有人举酒高歌,有人低吟浅唱,饮胜!主人家好客的劝酒声不绝于耳。酒酣耳热之际,家中的歌ji款款漫舞,扭动腰肢,一遍又一遍的把长长的彩袖抛给中意的郎君,眉眼间全是幽怨之色,刺史侯爷不解风情,犹在与主人家畅谈北方的雄浑景致。

    坐席间有豪放者脱帽解衣,手持巨笔,要在丈二的白宣上记取今日之盛况,也有自调琵琶者,不安曲谱,要品出自己的雅调,最有趣者要数酒量浅薄者,追着歌ji,想要拿人家的绣鞋作为自己饮酒的器具……

    主人家云板一响,顿时万籁俱静,一方新城地理模型就被搬了上来,这才是今日的主菜,做记者毛笔抛于湖面,调曲者琵琶横卧,本来已经擒住歌ji正在上下其手的风流人物,放开烂泥一样的美佳人,眼中精光闪闪,那里还有半分醉意?

    刺史侯爷酣醉,笑拍着模型直说做的不好,比例不对,新城那里会是如此狭小,众人齐声逗趣,悄无声息间就把自家要购买的土地夸大了许多,刺史侯爷一一应允,答应之时狂态毕露,割裂新城土地如同割裂牛羊,随行的从吏面如土色,屡次劝解侯爷,今日醉矣,明日再议此事,却被当庭斥责,只得恨恨离去。

    一封封的土地文书被大醉的刺史侯爷一一签发,金银之物被现场交割,从吏虽然痛哭流涕,检验金银却毫不怠慢,这是侯爷唯一能向朝廷交代的东西。

    宴尽宾主散,独留下刺史侯爷躺在金币之中狂呼过瘾,今夜要盖着金币睡觉,巨舟消失在黑夜中,只留下粉黛脂香萦绕不绝。

    韩城,钱升顿脚嚎啕,怒发冲冠的指着大醉的侯爷就要痛斥,却发现侯爷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瞅着远去的巨舟面目阴森恐怖,难道另有玄机?想起自己以前的遭遇,浑身就不停的打摆子,这时候才想起来,如果远去的豪商是一群饿狼,这一位绝对是一头啸傲山林的猛虎,见侯爷看自己,连忙垂首弓腰不敢言语。

    “金银归档,卖掉的土地一一做好标记,金银七分入公帐,三分进刺史衙门,等待赔偿给那些人。”云烨接过刘进宝手里的水壶,漱了一下口中的酒气,就要离去。

    “侯爷,为何七分进公帐,三分入州府,是不是少了些?属下已经知道您没打算把土地给他们,可是这样公然赖账国法,人情每一样能说得过去的。”

    韩城钱升知道云烨绝对不会这么做,可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刺史如何能把这些金银在众目睽睽之下吞掉,只能期望上官解释一二。

    “你们不要管,新城的土地价格又要大落了,暂停建造城池,所有人手都去开垦荒地,告诉这些流民,谁开垦出来的荒地,就归谁所有,只要去官府备案,就免税三年,这是朝廷对流民开的一条口子,关中的流民如此,岳州的流民也该如此才是。”

    韩城钱升面面相觑,却又不好发问,只能按照云烨的吩咐去做事,既然地基已经完工,剩下的当然是要开始平整活命之资,田园,这是早就商量好的,侯爷为何要旧事重提?

    回到刺史府,李承乾还没有睡,一脸期盼的看着云烨,不知道他这次到底能黑这些富户们多少金银。

    云烨伸出四根手指,然后就从井里提出凉水洗脸,李承乾强自忍着,只是无声张大的嘴巴里的小舌头抖动的厉害。

    见云烨洗漱完毕,殷勤的把茶壶送到云烨手上,小声说:“钱到手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做?我们要是白白侵吞,他们恐怕会不答应,到时候很麻烦,你扛不住。”

    “岳州马上就要有大战发生,五万水贼,号称十万,浩浩荡荡的杀进了岳州城,云烨兵少将微,只能退避三舍,让过贼人的锋芒,以图后势。”

    “你有必要玩的这么大吗?为了四十万银币,弄得民不聊生的划不来,虽然水贼的主将是你的谋士,手下的贼将是我父皇的探子,可是贼人一旦进了岳州城,就会失去控制,烧杀抢掠无所不为,损失太大了。”

    “你来告诉我,我要把岳州拆掉,并入新城,怎么拆?那里的百姓不愿意离开,你让我吩咐属下拿着马棒去挨家挨户的威胁拆迁?总会有不愿意离开自己家园的人,他们有胆量对抗官府,因为官府要讲道理,拿他们没办法,可是他们没胆子对抗水贼,因为水贼不讲道理,会抢他们的钱财,会抢他们的妻女,还会把他们的脑袋揪下来当球踢。

    所以啊,这是最快捷的办法,我在岳州死守城池,守不住了,才后撤的,在这之前,我会坚壁清野,和贼人在岳州恶战一场,把岳州彻底的毁掉,这样就没人不同意把岳州并入新城,百姓们会感激官府的作为,民心可用啊。“

    “就是为了拆迁?我们给他们讲道理,说明白补偿,不就好了,大唐百姓淳朴,厚道,一定会理解朝廷的苦衷。“

    “算了吧,你爹连死囚都不愿意杀,更不要说这些百姓了,大唐百姓还有彪悍的一面,我不想面对,还是这样省事,再说了水贼们没有罪孽,怎么让他们当苦力?好百姓都要去种地,种菜,养鸡,养猪,养羊,为新城的将来做储备,谁去做苦工?只有水贼,我估计最后会抓到三四万壮劳力,有他们在,我们的新城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建好,只有强壮的人才回去当水贼,同理,他们也是最好的苦力,在鞭子底下干活,一定会很卖力,要不了很久,我就会回到长安继续教书,谁有工夫待在这个到处是蚊子的水坑边上。“

    刚才在酒宴上光顾着喝酒了,衣襟上吐得全是,不舒服,云烨脱掉外袍,吩咐自家的厨子送两碗哨子面过来,李承乾一定也没吃,他们家人都是这个样子,随时随地的在邀买人心,好像等着一起吃饭就能让别人感激,云烨很讨厌这一点。果然,李承乾就没吃晚饭,一大碗哨子面还没吃饱,喊着再来一碗。

第十九节黑云起

    刘仁愿现在越长越讨人嫌,以前还算看得过去的方脸上,现在多了三道又深又长的伤疤,浑身上下一股子海风的咸味,军衣松松垮垮的缠在身上,古铜色的胸膛故意暴露在外面,走路就像是脚底下装了弹簧,一蹦一蹦的,这是船上待久了,已经不适应平稳的陆地了,如果有一天这家伙的两只脚退化成鱼鳍,云烨都毫不奇怪。

    手里拎着两只咸鱼,就是这位将军来拜见恩师的礼物,进了屋子行了礼,硬邦邦的咸鱼往桌子上一扔,就把装水果的盘子抱在怀里,吃的汁水横流。

    云烨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两只咸鱼绝对是船上伙房里的存粮,想要发火,想了想就算了,这家伙这些年一直就飘在船上,执着的在追寻自己的梦想,连老婆都没娶。

    “梁家的闺女在你家替你孝敬两个老人,二十二岁的女人还梳着闺女的发式,让人家寒不寒心?你老爹的头发全白了,过年去我家给我拜年的时候,一直在咳嗽,听说你老娘的身子骨也不好,我找孙先生给她瞧了,说是忧思过度,付出不孝的代价不知道你找到美人鱼了没有?”

    “我在找,总会找到的,梁家小娘子没嫁给我算是她的运气,否则和守活寡没区别。您这回强行把我从海上召回,就是要和我说这些?”

    云烨站起来,走到刘仁愿面前,抬手就是一记重重的耳光,刘仁愿不躲也不闪,就那样挨了一记,掏出手帕擦了手,又把手帕扔给刘仁愿,让他擦拭一下嘴角的血,背着手说:“三年来,你一次家都没回,你宁愿留在洛阳守仓库都不愿意回长安,何故?梁家闺女不知羞耻的到了你家,我以为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所以才没有过问,直到你老爹告诉我,梁家闺女依然是好好地闺女,我才知道是你这个王八蛋辜负了人家。这一巴掌是你爹托我打的,他见不着你,让我有机会就帮他一下,这个忙我很乐意帮

    当初你老子送你到书院,你是不够格的,是我破格录取了你,结果你半路就跑了,又是我这个倒霉先生替你重新上了学籍,让你顺利的完成了考核,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出一员水军的悍将,结果培养出一个无情无义的冷血混蛋,我给了你一个航海梦,现在却不得不亲手毁灭。今年考核时,我会把你开革出岭南水师,还会告诉其他水师不得收留你,想要航海?在家里的澡盆子做梦去吧。“

    云烨越说越是愤怒,最后手臂一挥,把桌子上的茶壶茶杯全部扫落在地,扶着桌子努力的压制自己的怒火,他最见不得的就是这样打着理想的幌子绝情决意的混蛋,人活在世上,总有些东西需要珍惜,抛开一切,一门心思的向自己的理想前进,把自己彻底的活成独夫,这和那些一心想要当神仙的王八蛋有什么区别?

    刘仁愿直挺挺的跪在云烨的身后,把头伏在地上不敢动弹,这个年轻的先生虽然和自己一般大,他还是愿意以师礼相待,无关乎年龄。

    “我给你准备了一艘快船,岭南水师最快的船,给你三个月的大假,不用回老家,直接回长安,你老爹老娘,梁家闺女就在云家庄子,我给你师母去信,让她安排你的婚事,现在就滚,梁家闺女的肚子里没留下种,你就不要回来,这一点需要孙先生确认,你能不能留在水师里继续混,就看你的本事了。快滚!”

    刘仁愿磕了一个头,转身就揪着靠在门口大笑的刘进宝快船在哪?如今洞庭湖上风云激荡,眼看着就要有大战展开,这时候少了自己怎么行,走了两步又回来小声的问云烨:“先生,要不然等大战之后,我再回去?”

    云烨讥诮的瞅着他说:“怎么,少了你这个刘屠户,我就要吃带毛的猪?”

    刘仁愿只好一脸尴尬的离开,走在路上刘进宝还对他说,不就是搞大一个女人的肚子么?他已经搞大三回了,不算一回事,快去快回,来回半个月就好。

    当云烨坐在阅军楼上观看水军操演的时候,刘方也在不停地收拢从四面八方前来投奔的水贼,而且来者不拒,通过不断的检验,磨合,很多原来声名远播的水贼都败在一些年轻水贼的手下,不管是从军事素养,到笼络人心,这些老牌水贼都不是人家的对手,刘方好几回都在寒辙面前哀叹,后生可畏,自己还是卸下军师的名头,专心当管家比较好,免得坏了公子的大事。

    寒辙看似对水贼漠不关心,其实他对那里的动静都很清楚,刘方的检验,没有私心,上位的年轻水贼都是,心更狠,手更辣,而且智计百出的家伙,最离谱的就是还有两个家伙居然识字,如果不是黝黑的脸膛,强壮的身体,痞性十足,再加上恶贯满盈的名声,寒辙几乎要以为这些人是将门世家的人物。

    年轻人总是对年轻人充满了好感,自己是智计无双的人物,自然就会把所有年轻人的智慧在认识上提高一个等级,再加上还有一个狡猾如狐,凶狠如虎的云烨,年轻人有这样的表现就毫不起眼,

    不断地有莫名其妙的人加入水贼,寒辙吩咐刘方将他们安排在要害职位上,等到十六营水贼的主官全部换成这些后来人的时候,老水贼就遭了秧,寒辙一声令下,那些声名卓著的老水贼被两个憨奴活生生的平地上捶成了肉酱,看着那些水贼胆寒的样子,寒辙带着笑容宣布了新的人事任命,除了那几个表现不错的年轻人,所有的统领位置都换上了自己人,刘方对公子的杀伐决断非常的钦佩,再一次提出自己只需要担任管家一职就好,大军的军师,实在是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

    “我知道你在恐惧,不要害怕,你已经半只脚踏进了神的领域,我不会对你下手,只要这次能毁掉云烨的新城,致他于死地,目的就算是达到了,洞庭湖上的这些人的去路,我们不会管的,因为皇帝总会派大军来剿灭,你看着他们现在都是活蹦乱跳的,其实都是死人。

    皇帝的秘密诏令已经发出了,半年之内,洞庭湖就会被皇帝的水军铺满,趁着现在只有一支水军,我们的行动要加快,按照你的计划看样子最少需要三个月才能完成调整,这样也好,准备好了就多几分胜算,秋风起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攻击,大军直扑岳阳城,我要把这座城夷为平地。“

    “喏!”刘方大声应诺,就挺着胸膛大踏步的走出了寒辙的房间,似乎从寒辙的话语里得到了无限的勇气。

    “憨奴啊,你看看这些卑贱的人,只要用一点点好处去诱惑,就会死心塌地的替你卖力,嘴上说不在乎洞庭湖上的这点权利,其实啊,你看看,眼睛里全是**,都告诉他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他还是想掌握这些死人,对神的管家一职居然不在乎,愚昧的人啊。”

    伏在寒辙脚下的憨奴,脖子上挂着铁链,一动不动,只是口水滴答着浸湿了地面,寒辙抚摸着憨奴乱草一样的头发,接着说:“我们原本是兄弟,亲兄弟啊,可是你们生下来为什么就会变成傻子?难道真的没人知道么?

    明明清楚血亲不可**,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为了神血的尊严?小妹十三岁了,她是我们族里出生的最后一个神人,我很担心,他们会要我娶小妹,然后什么都不做,整日里繁衍后代?就像我们的父亲母亲?很想杀死那个人啊,每次替他按摩肩背的时候都想拗断他的脖子,可是不敢,其实我们都知道他是一个疯子,一个三十年没说一句话,只做一件事的疯子,现在说不定已经什么事都做不了了,为什么我还是这么害怕他……“

    低语倾诉的时候最讨厌别人打扰,隔壁总是传来一阵阵奇怪的声响,寒辙想要发怒,又让自己安静了下来,算了,他们做的事情非常的重要。

    三风子没死,作为最著名的水贼,他就在隔壁接受手术,两个蓝衣大汉,正在雕琢他的脸,原来一副胖胖的笑脸,硬是被雕刻成了怒脸,上眼皮被揪上去用针固定好,下眼皮被拉下来,也用针固定好,黑眼球必须在正中间,要不然就会翻白眼,死鱼眼睛可不是环睁的怒眼,牙齿需要呲出来,脸上的肉需要绷紧,这样一来,就需要把一大块肥肉割掉,再把皮肤缝起来,就有了怒眼环睁,咬牙切齿的感觉。

    三风子很想让自己也和那些被砸成肉泥的伙伴一样,可是,他没有那样的待遇,在蓝衣人仔细雕琢了自己的脸皮之后,涂上桐油,睁着环眼看着一根长长的木楔子被一点点的钉进自己的身体,他居然感觉到了一阵欣慰,终于可以死了,只是楔子刺穿心脏的那一刻真是太他**的疼了。

第二十节暴雨至

    云烨放走了鹰奴,居然还能破解鼓耳环声,也很清楚神人间的约定,那就是不侵占对方的财物,鹰奴绝对是宝物,只要落在其他人手里,既然可以破坏鼓耳环声,就一定能够重新控制鹰奴,云烨没有那样做,只是放走了鹰奴,让谁也得不到,这就是神人间相互斗法之后胜利者最常用的手法。

    云烨是白玉京的人,

    老不死的已经活到了无喜无悲的年纪,听到白玉京之后,就再也坐不住了,原以为他会在少林寺扫地扫到老死,看样子白玉京一定不简单。

    寒辙只要想到云烨就会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左手,洁白如玉的左手上赫然缺少了两根手指,每回看左手,他都感觉这两根手指好像是刚刚掉的,前一刹那,还好好的长在手上,再看的时候却没了踪影。

    手指是什么味道?怎么就记不起来?当时的感觉非常的奇妙,浑身好像泡在温泉里面,飘飘欲仙,惑人心智,夺人魂魄,这就是白玉京的法门?下回再见到云烨,问他交换一点,很喜欢那样的感觉。

    云烨自然不知道,因为自己的无能放跑了老鹰,会给寒辙带来如此多的联想,他现在很悠闲,坐着马车四处查看乡民们耕种的情况,还好,司农寺的人不太蠢,他们终于学会了如何育秧,知道把种子在苗床上先培育好,再种到大田里。

    秧苗长得很秀气,这不是什么好事情,叶子也泛出一种黄玉的颜色,这明显是营养不良的表现,以前告诉他们插秧的苗床要施足粪肥,看样子还是当成了耳旁风。

    他们执着的认为草木灰就是最好的肥料,所以育出这样的秧苗也就不奇怪了,至于云烨没事干拿白绫子盖在稻苗上的这种事情,早就已经是长安的大笑话。

    薄薄刷了一层桐油的白绫子可以当塑料布使,这个秘密云烨决定谁都不告诉,虽然贵了一点,看起来有败家的嫌疑,但是,老子有钱,你们管不着,因为这事,还被长孙叫到皇宫里臭骂,辛月哭哭啼啼的以为夫君发了疯。

    富贵日子过久了,就想找点苦力活干干,人家都在插秧,云烨也想插,选了一小块地,小铃铛就笑嘻嘻的挽起裙子,露出白生生的小腿,端着木盆就要下地,云烨看看浑浊的泥水,拽着小铃铛不让下,随手拿起稻秧就往地里扔,抛秧吗,老子又不是没见过,一小块地,用不着下去,小铃铛才不管夫君的行为合理不合理,见丈夫扔的痛快,自己也加了进来,不一会就给这块田地里扔的到处都是歪歪斜斜的秧苗,扔完了就收工,两人笑嘻嘻的钻进了马车,继续往前走。

    旁边的钱升笑眯眯的看着刺史夫妇干农活,本来还有些欣慰,膏粱子弟也知道农家的辛苦,终于知道干活了,谁知道两个人胡乱的往田地里扔了一些稻秧,就上了马车,听说要去河边烤鱼,这就算是干完了?看着东倒西歪的稻秧,钱升浑身的肥肉都开始哆嗦了。

    “这是我岳州之耻!”钱升蛮横的阻止了从吏们要帮助刺史把秧苗插好,免得丢人现眼的举动,“就让这块地这么长,让所有人看看刺史是怎么种地的,好引以为戒。”

    刘进宝嘿嘿的笑着说:“我家侯爷早就是长安之耻,岳州之耻算得什么,皇后娘娘都说长安城自打有了侯爷,就庸俗了三分,势利了三分到了岳州,天空没高三分,就算岳州百姓有福了。”说完就哈哈笑着打马去追侯爷。

    钱升差点没被刘进宝的话噎死,喘了好久才恢复过来,吩咐从人找来一块木板,挥毫就在上面写了“蓝田县传命侯岳州刺史云烨种田于此”的大字,还让人在插木板的地方搭上凉棚,免得被风雨弄坏了上面的字。

    韩城不停地央求老友慎重,这样做是在往死里得罪勋贵,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毁了自己,可是怒发冲冠的钱升根本就听不进去,红着眼睛警告韩城,如果他敢私自拔掉木板,就和他划地绝交。

    刺史大人的车架到了午后就返回了,钱升特意守在这块木板旁边准备拼死捍卫自己说话的权利,韩城则在心里叫苦不迭。

    都料错了,云烨看见了木牌,大笑着下了马车,夸奖钱升会办事,只是木牌有些草率,糟蹋了一手的好字,如果换成石刻,就会好很多,并且和已经处于混沌中的钱升连干三杯,吩咐快些把石碑刻好,都有些等不及了。

    看着云烨车架远去,钱升指着背影,大喊一声:“无耻之尤啊!”喊完了就掩面大哭,踉踉跄跄的回了自己的简陋的草堂。

    钱升要辞官归隐,钱升要远遁三千里去越州,他认为和云烨待在一片蓝天下呼吸同一个地方的空气都会让他窒息。

    告别了老友告别了亲友,收拾好了行囊准备乘船离开,好些天不见人影的韩城却拖着他去了田地边上,指着那块地里的秧苗对钱升说:“没死一棵,我这些天没事干就守在田地边上,没发现有人来重新栽种,可就是怪了,秧苗没死一棵。”

    钱升仔细看了一遍田地里的秧苗,依然是东倒西歪乱七八糟,但是秧苗都活着,没有死的,枯萎的,十三天的时间,那些鹅黄色的秧苗有的已经可是泛青,脱掉鞋子下到地里,提了一棵试了试,发现秧苗已经开始扎根了,这绝对是原来的那些秧苗,没人替换过。

    旁边的稻田里,秧苗虽然也没死,依然是鹅黄色一片,绝对没有这片田地里的秧苗如此的有活力,“什么缘故?”钱升揪着自己的头发问韩城。

    韩城木然的摇摇头,扶着一瞬间苍老了十岁的钱升去自己的府上,这时候的钱升需要大醉一场,多年的老友了,彼此知之甚深。

    对于钱升的困惑,云烨是听刘进宝传的闲话,听到之后自然是一笑了之,夏季已经来临,岳州就要迎来绵长的雨季。

    “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耀,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

    云烨站在阅军楼上背诵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可惜没有知音,小铃铛一脸的崇拜,这无关乎文章的好坏,只要是丈夫念的,就算是狗屁不通,她也会大加赞赏,另一个是刚刚跑到楼下对着洞庭湖撒尿的刘进宝,至于正在专心致志的烤鱼的冬鱼,完全可以

    无视,所以就注定了范仲淹的千古绝唱在大唐泛不起涟漪,更不要引得洛阳纸贵了。

    岳阳来雨一般就会有风,大湖上波涛连天,大浪拍击在楼下的石头上,溅起了漫天的水花,被风一吹就化作水雾,打湿了白色的纱幔,云烨后退两步,脚上的鞋子已经被水雾打的半湿,躺回自己的矮榻,随着大浪拍击的声响,敲击着矮几。

    只要云烨闲下来,小铃铛就会凑过来,她只是喜欢和云烨在一起的感觉,用手撕着冬鱼烤好的鱼柳,一点点的喂到云烨的嘴里,有时候云烨会故意咬到她的手指,逗得她咯咯直笑,小铃铛的笑声能带来好运,云烨从来都是这么认为的。

    刘方终于把战事拖到秋后进行,这是早就商量好的,洞庭湖的雨季没法作战,视野不清之下,随时都会偏离航道,撞到湖里林立的礁石上。在这样的天气里偷袭,估计还没有到达战场,就会损失一半的人手和战船。

    可是这对岭南水师并不是什么问题,海里面的风浪远不是洞庭湖能比拟的,就算是大海上的潮涌,也比这里的风浪危险,所以岭南水师趁着大雨的掩护,决定去君山试探一下敌人的力量,好做下一步的准备。

    休整了一个月的关庭珑被放出去查看塘堰的情况,刺史府里的大小官吏都披着蓑衣下到州县里坐镇,一旦有灾情,是要就地处理的,在大唐,最忙碌的不是那些高官显贵,而是底下的疍吏,俸禄不多,杂事无穷无尽,乡民丢了一头牛,就是一件大事,找不到牛,说不定有一家子就会破产,云烨来岳州处理过的最大的案子,就是连环偷牛案,贼偷被抓住,却无可奈何,一头吊睛白额虎,除了剥下虎皮发卖,你能将它如何?

    当时看到哭嚎连天的农妇,韩城就把目光盯在了刺史大人的身上,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虎皮在这里卖不上价钱,尤其是夏日里的虎皮,脱毛脱得厉害,不值钱,冬日里的虎皮价格就不错,换一两头牛还是没问题的,刺史大人审的第一件案子就以损失三头牛,换回一张脱毛的虎皮。

    水师的安危云烨不担心,自己的手下,这几年在大海里历练的都已经成了水上的霸王,一个校尉就敢喊着直捣水贼老窝,生擒贼首,献于阶下,从大海里忽然来到了澡盆一样的洞庭湖,非常的不习惯,经常说帆还没有张开,就已经到了对岸,海上的鲨鱼就不是可以养在澡盆里的,这次出击,也是那些穷极无聊的水师将领,在拉练的同时做一次简单的狩猎。

第二十一节大开发

    官军的攻击是凶狠无情的,大雨滂沱中,被安置在密闭小房子里的八牛弩尽情的发挥着威力,无数的水贼大呼小叫着四处奔逃,对来犯的官军毫无办法,大雨浸湿了弓弦,拉不了弓,就没办法还击,投石机上的皮索也是如此,几个悍匪驾着小火船想要去烧官军的船队,每走多远,就被大雨将小船淋了个透,在水天一色中,不要说烧人,烧自己都办不到。只能被官军用强弩一一射杀在狂暴的湖水里。

    “舍弃第一道水寨,后退三里,避敌锋芒。”刘方的命令不断地传了出去,可是能执行的并不多,那些寒辙带来的人,桀骛不驯,对于刘方的命令根本就不当一回事,只有那几个年轻的悍匪,忠实的接受了命令,带着自己的部下让开那些急着要出去的水贼,缓缓退回自家的第二道水寨。

    “公子,一,三,七,十二,四支人马杀出了自己的防地,悍然攻向了官军,这是圈套啊,是去送死啊,公子,请公子命他们回转,迟了就悔之晚矣,官军战船已经呈环形逼近,头道水寨挡不住他们的巨舟,请公子下令。”

    刘方见事态已经不由自己控制,只能单膝跪地,请求寒辙下令,将不听命,这仗没打就已经输了一大半。

    寒辙轻笑着说:“没关系,我们看着就好,官军也只是在试探,大雨对他们也有影响,就算攻击前备有干燥的弓弦,这时候也该被淋湿了,我们人多,死伤一些不算什么,再看看。他们能主动出击就不错。”

    刘方惊愕了一瞬间,立刻就闭上自己的嘴巴,陪着寒辙在高台上眺望远处的战事,看了也白看,银亮的水幕将阻挡了视线,只能听到水贼的大呼小叫,官兵那里却寂然无声,除了偶尔响起的战鼓,没人叫唤,这比大呼酣战。更加的让人压抑。

    见第一道水寨里,已经挤满了贼船,官军战船上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将,点点头,对其他的将领说:“可以了。大雨马上就要停,投掷火油吧。烧掉这些人。我们就回去,侯爷不许我们把水贼杀光,说是有大用处,这样的敌人杀的多了也无趣。”

    随着一阵低沉的鼓声传来,官军大船上的投石机,全面启动。上面盖着的油布被揭开,士卒飞快的在篮筐里放置了火油罐子,顷刻间,无数的罐子就被投掷到水寨的栅栏上撞得粉碎。也有一些罐子越过栅栏掉在了船坞上,黑色的火油混合着雨水流淌的到处都是,雨天不火攻,这是傻子都知道的常识,官军的愚蠢举动招来无数的耻笑,就连寒辙都面露微笑。

    当点燃的火球被投掷到水寨里之后,官军毫不理会战果。立刻就扬帆远去,留下了一片火海……

    寒辙的眼神冰冷如水,刘方垂首叹息,其他水贼无不惊骇的手足无措,雨变小了,变得如雾如烟,火球掉到水寨里,大火就燃烧起来,第一道水寨已成地狱,躲无可躲,藏无可藏,湖面都在juliè的燃烧,浓浓的黑烟遮天蔽日,被高空的风压下来,弥漫在湖面上,翻滚的黑烟里,无数撕心裂肺的呛咳声传了出来,让人揪心。

    “韩先生,你可知道官军从哪里得到了如此多的猛火油?此物听说只有海外之地才有,万里之遥运到大唐价值不菲,云烨为何存有如此多?”

    “老奴不知,今日看来,大雨依然对火油的威力产生了遏制作用,可是这些浓烟的杀伤力依然强悍,和老奴见到的猛火油有很大的区别。”

    寒辙点点头,等大风吹散了烟雾,才指指水寨无奈的说:“那四个人不适合当统领,你还是从其他人里面选几个吧,让他们做副手。”

    刘方面无表情的应是,送走了寒辙,就立刻开始准备救援,湖水波动的很厉害,很快就将大片的油污水面冲击的七零八落,水寨里只有星星点点的火焰在燃烧,只是水寨木栅栏上依然烈火熊熊。

    漂浮在水面上的死尸很多,水贼们用钩子打捞起尸体堆积在船坞上,那四个率军突击的蓝衣大汉,不断地指点着尸体说着什么,神情非常的自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难堪,刚才大火才着起来的时候,他们就跳上小船,匆匆离开了,至于死多少人,他们毫不在乎。

    水贼也是人,看到死了这么多的同伴,就算往日里没有情义,这时候也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看到人家手里鞭子,敢怒不敢言。只好低下头,继续清理尸体,拖走损坏的船只。

    刘方带着四个年轻的水贼走过来对四个蓝衣大汉说:‘传公子令,你等四人轻敌冒进,撤销统领职务,由陈嘉四人代替,你们作为副将听候处置。“

    蓝衣人愣了一下想要发怒,但是听到是公子的命令,就随便拱拱手,算是听到了,正在打扫战场的水贼们则换了一副表情,继续干活,四个年轻水贼也不理睬离去的蓝衣人,径自指挥自己的部下,加快清理速度,现在天色已经有点放晴的迹象,如果官军大船再来,必然会是一场灾难。

    战场上的一次失利,寒辙并不在意,他正在山洞里检查怒脸尸体的准备进程,三风子现在如同一件工艺品,被摆放在石桌上,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全身的毛发都被剃掉,健美的身躯,涂上亮晶晶的桐油,显现出一种古铜色的美感,有人正在拿着拌好桶油的腻子,慢慢的将伤口部位抹平,直到看不出一点伤痕才罢休。

    寒辙抓了一把金粉试了试手感,还不错,磨得很细,加上鱼胶,就能把这些金粉涂在尸体的身上,而后穿上衣服,做成盘膝之状就能给云烨送去了。

    寒辙瞅着尸体,忽然想起玉山上关于云烨的一个典故,魏征去云府,云烨傲不为礼,只是让管家送来了汤水,并不热情,当魏征说道是奉皇帝的命令来的,云烨只好命管家煮了茶叶送上来,当听到魏征说,这次前来是给云家老妇人封君的,立刻喜笑颜开,命人筵开九席,亲自烹煮了最好的茶叶款待魏征,魏征临走时戏言道:何故前倨而后恭耶?云烨说:大不同,大不同啊。

    自己一开始只想杀掉云烨就是了,没想到交锋到现在,自己一点便宜没沾到,反而吃了大亏,只好不断地把云烨的身份往高抬,以至于到了现在和自己平起平坐的地步。这样的做法,和云烨招待魏征的典故有异曲同工之妙。寒辙觉得很有趣,自己和云烨太像了,如果不是因为该死的白玉京,两个人该是好友才是,一起祸害这个花花世界,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大雨不过停止了片刻,又开始无休无止的倾泻,好像是天河漏了一般,木栅栏上的零星火焰终于敌不住汹涌的雨势,逐渐熄灭,在冒出一股子青烟之后,就彻底的湮灭了。

    年轻的水贼首领,精赤着上身,带着水贼冒着大雨,抢修营寨,虽然活计艰苦,他们也没有叫一声的苦,只想着把这些保命的防御工事修建好。

    君山,这是一块好地方,云家早就打算在这里种植茶叶,这里气候湿润,温暖,多云多雨雾,是最理想的茶叶种植地,云家现在不缺少茶叶,只缺少高品质的茶叶,云烨说君山就是一块种植好茶叶的地方,刘方当然相信,船坞,码头,住宅,仓库,平整的地面,都是将来需要的,填平泻湖,也是应有之义,毕竟泻湖里的蚊子太多了。

    水贼们对刘方的指挥没有意见,毕竟,每一样活计,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坦一些,自打填平了泻湖,岛上的蚊虫一下子就少了很多,再也不是那种一到晚上,就需要用薄纱遮面的情形,伙食也在改善,军师说岛上必须平整出农田,将来从岳州抓到农夫之后,就让他们在岛上种田,给大家种粮食吃,万一朝廷的大军封锁了大湖,自己等人不至于饿死。

    刘方做这些事情无一列外的落入了寒辙的眼中,他很不理解,韩大先生也算是少有的智者,为何还要如此愚钝的经营这座荒岛?朝廷可以封湖,难道就不知道攻下这座岛?流贼的优势就在于飘忽不定,让官府防不胜防,这样做无用功,简直就在给自己套上枷锁,只能用利令智昏来形容,不过这样也好,一个有野心的部下,也不是坏事。

    有些上了年纪的老贼,甚至给自己偷偷的开垦出来一小块田地,希望首领能把这块地方赏赐给自己,对于这样的事情,刘方更是大加鼓励,信誓旦旦的告诉那些老贼,只要君山上还在自己手里,这些土地谁开垦,就是谁的,没二话。

    岳州在大肆的开荒种田,水贼们也在热火朝天的平整土地,虽然谁都知道一场大战已经迫在眉睫,双方的人却都在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

    云烨听到这件事情之后,严令岭南水师不得再去破坏,都是自家的产业,打坏了损失的都是自己。

第二十二节侯君集和云家大小姐

    岳州的官军和水贼在风雨里对峙,好像谁都没有抢先发动攻击的**,雨季里没办法施工,只能等到雨季过去,才会真正的见分晓。谁都知道洞庭湖里有水贼,但是谁都不会想到水贼居然会有五万之多。

    知道的人都闭口不谈,不知道的人都在欢庆自己家在新城已经有了一大块产业,回京的李承乾把岳州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自己的皇帝父亲,李二哑然一笑,就绝口不提岳州的事情,开始把注意力关注到了草原人的身上。

    侯君集是一个能把皇帝旨意应用到最大限度的人,带着大唐陇右十三州的府兵和草原上的仆从军,一遍又一遍的来回扫荡,大军到处寸草不生有些夸张,屠刀上的鲜血从未干涸过倒是真的,他很享受这样的杀戮,这个个漠北哄传着侯魔王的恐怖事迹。

    他清晨要吃两个少女的心,中午要吃四个强壮男人的心,配以鲜血,晚上不吃人,他需要换口味,吃掉一整头牛之后,就要六个最美的少女侍寝,不合心意的会成为他早上的餐点。人的名,树的影,所到之处无不竭尽所能的孝敬,当然,也有例外。

    阴山下的一个牧场,肥美的牧草笼盖了整个大地,大地上到处都是盛开的格桑花,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在前面奔跑,后面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紧紧追赶。

    四岁的小女孩正是调皮的时候,小短腿轻快地在草地上移动,那里是一个老妇人能够追的上的,气喘吁吁地老妇人双手扶着膝盖大声的呼唤:“小娘子,小娘子,小暮,小暮,快回来,你母亲亲就要回来了,小心她揍你。”

    云家大小姐云暮毫不理会,继续往坡顶上跑,花裙子上很快就被草丛里的狗刺种子爬满了,直到坡顶才停下来,两只小胖手聚拢在嘴上,啊哦啊哦的大叫。

    “这是招狼呢?”宦娘好不容易上了坡顶,宠溺的抱着云暮在她的小鼻子上刮一下,又抱着在胖脸蛋上亲了又亲。看到身上爬满了狗刺的种子,就帮她一颗一颗的往下摘,头发上也有,有的勾在头发上,沾的很牢,往下揪难免会很疼,小脸一抽一抽的,但是绝对不会叫出声。

    宦娘怜惜的抱着丫头嘀咕:“好好地侯爷家的千金,就该养在闺房里,怎么就被弄到草原上来了,现在倒好,成了野丫头,到时候回了家,怎么跟侯爷交待哟。

    侯爷那么大的一个学问人,要是知道闺女成了这个样子,还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那日暮也真是的,你回草原就是了,怎么把孩子也带回来,侯爷临去战场的时候,抱着闺女走了半夜,谁看见谁不心酸,侯爷把你已经惯得没了样子,这种事都会答应,祸水!“

    “我不是祸水!我娘亲才是!”云暮总是能从宦娘奶奶这里听到祸水两个字,也知道不是好话,因为娘亲听到这句话,总会哈哈大笑,还鼓励自己也做一个祸水。

    “好,好,小暮才不是祸水,你母亲亲才是,明年开春咱们就要去长安看你爹爹,到时候小暮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文文静静的小娘子才是你爹爹最喜欢的,不要学你母亲,整天就知道放羊,一个有品级的夫人,怎么就撂不下放羊的鞭子。”

    云暮听到宦娘奶奶提到了爹爹,转身就抱住宦娘的脖子奶声奶气的问:“我爹爹是大英雄么?他能摔倒草原上最壮的牛么?”

    “当然,你爹爹当然是大英雄,草原上的英雄都要听他的,他有好多,好多的大船,比我们住的驼城还要大,当初他带着这些大船,到最远的东方去打仗,打下了天底下最难攻克的大城。

    他还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院,听说现在啊,闺女也能进去,将来小暮也要进去哟。“

    “我喜欢爹爹,他在哪?”小暮的一句话让宦娘鼻子酸了好久,四处看看,找到了长安的方向,就指给云暮看:“长安就在那里,小暮到了长安就能看到爹爹,爹爹最疼小暮了,你小的时候,他整夜整夜的抱着你,看不够。”

    宦娘伤感,云暮可不会伤感,很快她的视线就被天边的一道黑线吸引住了,指着远处让宦娘看,宦娘一看大惊失色,从大地微微抖动的情况来看,这一定是一大队的骑兵,看不清楚旗帜,只能抱着云暮就要退进灌木丛。

    “宦娘不要担心,是侯大将军的骑队。’两个黑衣的老汉从山坡的另一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抱起来云暮,就要下去。

    云九已经笑容满面的在营地门口等待侯大将军的到来,刚才有信使到来,说侯大将军要来看看云大丫头。

    那日暮的身份还不够侯大将军亲自来拜访的,大将军只有打着看孙儿辈的借口来到云家的牧场做客,那日暮连见礼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两位家臣才会来接云暮,这是草原上唯一一个不害怕侯大将军的人物,每隔一段时间,老侯只要路过阴山,总会来看看云大丫头,这一回也不例外,心甘情愿的前来接受勒索。

    云家大小姐两只小手抱在胸前,站在一个木头台子上笑嘻嘻的看着大队的骑兵涌进营地,披着暗红色披风的老侯骑着一匹骏马哈哈的笑着从木头台子上经过,云丫头一纵身就跳到了侯君集的怀里,搂着侯君集的脖子甜甜的喊了声:“侯爷爷。“乐的侯君集咧开大嘴大笑起来,高举着云丫头奔驰了一大圈子这才下了马。

    侯君集的规矩很大,云丫头可以随心所欲,其他人就没有这个权利了,云九,宦娘,早早的跪在地上迎接,看到两个黑衣老汉直挺挺的站在门边,眼睛一直看着云丫头,就立刻清除了这两个人的身份,只有家臣才有这样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家臣才是一个家族的中流砥柱,侯君集那里有不清楚的。

    “丫头,你爹爹还真是疼你,居然把家臣派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来了,人家大少爷才会有的待遇,你小小年纪,就有了了不起!”说完就抱着云暮进了大帐。

    侯君集毫不客气的坐到了主位上,把云暮放在自己的身边,两位家臣坐在下首相陪,宦娘轻手轻脚的帮侯君集解下披风,除去了头盔,端来净水,伺候着洗了脸,又浸湿毛巾将侯君集身上的铁甲,擦拭了一遍,这身盔甲是云家特意给侯君集量体打制的,甚是合身,也只有云家制造的盔甲能够用水擦拭,别家的铠甲这么做,早就生锈了。

    云暮围着侯君集不停地问这问那,最离谱的是问侯君集今天吃过人了没有,她家只吃羊咩咩,不吃人,老侯会饿肚子的。

    别人这么问老侯早死了八遍了,可是这话从云暮嘴里问出来就让老侯得意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嘿嘿笑着说:“最香,最甜的其实就是丫头你,不如把你给侯爷爷充饥如何?“

    “不好!我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是个臭娃娃,不好吃,侯爷爷还是吃羊咩咩,宦娘奶奶做的奶渣也很好吃,不吃丫头。”

    小人儿的小狡猾又惹得侯君集大笑,招招手,把丫头抱进怀里,拿胡子扎了好几下才松开,草原上风云激荡,情势瞬息万变,漠北草原的干系都担于一身,只有到了这里,侯君集才能放开心扉,尽情的休憩一阵子。

    云九端着一壶刚刚冲泡好的热茶低着头走了进来,木盘上还有几样点心,很是简陋,这里是草原,实在是找不出更好的东西了。

    毕恭毕敬的放在侯君集面前,就低头垂手的伺立在帐篷口,随时等候召唤,云家的好茶侯君集也有,可是总没有在云家喝的舒坦,宦娘斟满了一杯茶,放在案几上,侯君集轻轻地砸了一口,茶水的温度很合适,正是入口的好时候,一口热茶下肚,浑身都感到舒坦,喝了一杯茶,侯君集就问云家的家臣:“云侯最近在做什么?身体可还安康?”

    这就是正式的问候了,本来没有长辈问侯晚辈的,但是因为家臣的缘故,侯君集问的是云家的家主,不是那个自己随时可以修理的晚辈。“

    老孙俯首回礼说:“蒙侯公动问,主上身体安康,临来之时,主上吩咐门下一定要替他问候侯公,主上亲自选好了礼物,要我等必须当面献给侯公。如今家主正在洞庭湖准备与水贼大战,想来用不了多少时候,就会有捷报传来。“

    侯君集点点头说:“以他的本事,一群乌和之众还是会手到擒来的,无需担忧,不知道他给老夫带来了什么礼物,老夫帮他在草原上看护他的宝贝女儿,礼物轻了可不成。“

    云丫头此时正忙着吃自己最喜欢的桂花糕,没工夫理会这些大人说些什么,小胖手左右开弓,忙的不亦乐乎。

    家臣老孙双手奉上礼单,就退回座位,看侯君集是否对家主的礼物满意。

    “五十坛三年陈的好酒?不错,秘制的风干肉?想来味道不错,只是,这罐头又是何物?别管别的,先把罐头拿上来,既然是吃食,哪就一定不错,你家的主子,别的马马虎虎,但是论到吃,他绝对是祖宗积级的人物。“

    “

第二十三节云大小姐的社交活动

    云暮最喜欢吃罐头了,见到白色的密封罐子被端了上来,立刻就把手里的糕饼放下,矜持的让宦娘给她擦了嘴,坐在侯君集身边等候云九把罐子打开。

    “打开,快打开,没见丫头已经等不及了,看样子确实是好东西,云家的人嘴都刁,不是好吃食,丫头断然不会这么乖。”

    侯君集大手一挥,连连催促,草原上的食物就那么几样,吃来吃去的早没了胃口,他也想看看罐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

    云九满脸堆着笑,掀开了泥封,又去掉两层荷叶,最后把蜡纸也撕开,闻闻罐子里的味道,很好,没有变味,就把罐子里的物事倒在了一个很大的玻璃碗里,黄澄澄的甚是好看。

    “桃子?这时候就有了桃子?”侯君集奇怪的看着玻璃碗,不过马上就笑了起来,这些年长安人已经很习惯时不时的出现一两样新东西,侯君集也习惯了。

    云暮挣扎着从软榻上跳下来,哒哒的跑到装桃子的大碗跟前,很熟练的拿着一把叉子,把桃子插到小玻璃碗里,给老侯装了满满一碗,口水滴答的捧给老侯。

    老侯也不客气,拿着叉子就插了一大块塞嘴里,果然不错,香甜可口,就是有些太甜了,他不是很喜欢,看到小丫头不停地在吞咽口水,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那里会不明白小人儿心里想的什么,就把自己的碗推到小丫头跟前说:“来,丫头,吃,你爹爹也真是的,这样粉嘟嘟的一个小人儿,也舍得放在草原上,一个小妾而已,真是宠的没边了。”

    云暮又把碗推还给老侯说:“侯爷爷,桃子可好吃了,杏子也好吃,梨子的也好吃,丫头不喜欢吃葡萄的,侯爷爷多吃些。”

    丫头守规矩的憨模样,让老侯又是一阵大笑,站起来走到大碗跟前,全部端起来,放在丫头面前,摸着丫头的脑袋说:“好好,侯爷爷把这一碗吃完,你把这一大碗吃完,不许剩下。”说完就端起自己的小碗,吃桃子,看小丫头的反应。

    小丫头又给三个小碗里装了一些,先捧给了两个家臣,再捧给宦娘,指着云九说:“你昨天骗了我半碗,今天不给你。”云九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想找个洞钻进去。

    丫头安排完了大家,这才搬着大碗大吃起来。

    侯君集放下碗,扭头对身后的宦娘说:“不错,丫头被你教导的甚是守规矩,云烨应当感激你才是,功不可没。到底是我汉家女儿,该有的规矩不能少。”

    宦娘一脸的惭愧,俯身下拜道:“侯公谬赞了,小娘子分食给众人,不是因为懂规矩,而是给每人一小碗,堵上大家的嘴,她自己就能落下最多的一部分,和规矩无关。”

    侯君集一愣,看看众人的碗,果然,一人就两瓣桃子,自己的碗里最多,小丫头的大碗里还有足足一半,正趴在碗边上吃的起劲。

    这一发现让侯君集笑的前仰后合,指着丫头断断续续的说:“人小鬼大,人小鬼大,确实是你云家的种,也只有云烨这样的小子,才能生出这样古灵精怪的闺女,不知道将来谁家的好儿郎能配得上这么个宝贝。”

    听见侯爷爷发笑,小丫头的头都没抬,这时候多吃些桃子,才是正紧,手底下加快了动作,小嘴里塞得满满的。

    等侯君集笑完,云九就给老侯端来了一大碗油泼面,周边配着几碟子碧绿的小菜,看着都让人有食欲,老侯到云家牧场就是来休憩散心的,每回云家都像对待自己人一样的招待,这样的做法,让老侯从心底里喜欢,一碗面条胜过山珍海味多矣。

    关中人就是喜欢吃面食,虽然关中有水的地方稻子也种了不少,可是老侯和程咬金,牛进达他们一样,就是喜欢吃面,一日不吃就觉得浑身不得劲,一个月不吃,就会觉得人生了无趣味。

    “嗯,腌菜不错,酸辣可口,下饭,走的时候给老夫备些带走。外面的将士们造饭了没有?早点吃完,一会还要去河口看看。“

    “侯公放心,将士们已经开始吃饭了,家里宰了五头牛,十只羊送了过去,妇人们还打了一些饼子,准备给将士们带上

    ,路上做干粮。“

    侯君集听云九说完,这才端起碗吃饭,风卷残云的吃罢了饭,就牵着小丫头在营地转悠,一老一小说话说的极为高兴,这时候,根本就无法把这个和蔼的中年人和杀人魔王联系在一起。

    云丫头在侯君集的宝物堆里翻检了好久,最后带着一顶金灿灿的王冠,连蹦带跳的回到了帐篷,宦娘大惊,跪在侯君集面前哀求他收回这件礼物,这是王冠,小丫头戴着会犯忌讳,招来些没必要的麻烦。

    “西域之地,百人为英,千人为雄,万人就敢称王,这种东西大军中多的数不胜数,丫头拿一件玩耍有何不可?暮丫头也是我大唐贵女,休说一个不足万人的小国王冠,就是就是戴上那些大部族的王冠又如何,土鸡瓦狗一般的王国,谁会多瞧一眼,只要不和我大唐的规矩相悖,就百无禁忌。“

    侯君集不在乎,小丫头更不在乎,一会把那顶王冠戴上,一会取下来,上面明晃晃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玩的高兴了,还让侯君集俯下身来,在老侯的脸上亲一下,逗得老侯的笑声更是洪亮了几分。

    大军休憩了一个时辰,眼看日头偏西,就拔营继续往目的地进发,打头的飞虎旗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几欲破旗飞去。

    马上的骑士各个挺胸抬头,盔明甲亮,马队排成一行行的队伍,轰隆隆的如同铁流奔涌,快速的从碧绿的大地上碾过,云家牧场里的唐人,无不额首称赞,牧场里的胡人,敬畏之色越发的浓重,和唐人说话的语气也越发的谦卑。

    大军走后不久,嘹亮悠扬的牧人歌从远处就传了过来,’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随着歌声,白云一样的羊群就从远山涌了出来,咩咩的声音老远就能听见,先是羊群,紧接着就是哞哞叫的牛群,几十个身手矫健的汉子在羊群和牛群之间来回奔驰,不断地把跑到队伍外面的撵回来,几只脑袋硕大的獒犬不时地发出闷雷一样的吼声,震慑着牛羊。

    云家不养大马群,除了养几百匹供自家骑乘的好马之外,绝不多养,这是云烨对那日暮的禁令之一,什么东西只要和战备联系到一起就没什么好结果。一旦养马,就会成为军队的重点控制对象,云烨自己就是将军,哪里会不晓得军队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白了,军队就是一群强盗的组合,只不过更加的有效率,一旦说军中马匹不够,从你家牵你敢说不给?你家家主是侯爷,一次给脸面,两次给脸面,难道指望他们次次都给?侯君集是主帅也不能阻止军需官这样明枪暗夺,毕竟军需官是在为大军着想。

    给钱的话就不是军队了,就算给你钱,谁敢接?前面接了钱,晚上说不定家里就会遭盗匪抢劫,不但会拿走人家的,连你家存的钱说不定都保不住。

    只拿钱粮,不杀人就已经是纪律严明的文明之师,要知道这里是草原,不是大唐内地,法律在这里一文不值,就算是在大唐的统御之下,这里起作用的依然是铁与火。

    一匹火红色的骏马从羊群里趟了出来,戴着面纱的红衣骑士,轻轻地磕一下马镫,骏马顿时就奔驰起来,像一团火在碧绿的草地上滚动。

    那日暮回来了,云暮一见到母亲撒腿就跑,结果跑不过身高腿长的母亲,被揪过来死死地抱在怀里亲昵,一股子浓重的羊骚味,熏得云暮差点晕过去。

    看到闺女一副翻白眼的样子,那日暮讪讪的松开闺女,低下头不停地嗅自己身上,没闻见什么味道啊,又是这个小妮子在作怪,抱起来又是一顿蹂躏。

    “羊咩咩的味道,羊咩咩的味道,宦娘奶奶快来啊,娘亲要臭死我。”宦娘从帐子里走出来,没好气的从那日暮怀里抱走了云暮,指着那日暮说:“好好地长安贵夫人不当,非要跑来放羊,浑身都是腥臊气,还敢说自己不臭,侯爷可怜啊,娶了一个臭女人,丫头也可怜,有一个臭娘亲,这两个还偏偏都是有洁癖的人,也不知道你那里好,被侯爷宠成这样。”

    这事不能说,一说那日暮就得意,大唐小妾生的孩子能够被自己带走的,就她一个,谁家小妾生的闺女叫大小姐?自己的就是,云暮已经是有身份的贵女,大理寺有备案,祖宗祠堂有记录,听说宫里面给亲王选妃的册子上,云暮大小姐也榜上有名,这是公侯家嫡系闺女才有的荣耀。

    虽然和丈夫远隔千里,那日暮从来都没有感到孤独过,好像丈夫就在自己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个月都会有一封信传过来,也会有东西捎过来,自己的例份每个月也会有人从长安给捎过来,库房里的钱币多的是,那日暮最稀罕的却是捎来的这些,每一个银币都要数清楚,有的还要吹一口气,放在耳朵边上,听听银子的声响,看看是不是真的。

第二十四节云大小姐力破三军

    草原人上的人谁每天都洗澡?都是关中人的臭毛病,那日暮吱吱呜呜的被宦娘和女儿推着进了帐篷洗澡,那日暮最喜欢抱着小羊羔子唱歌,身上自然会沾上羊膻气,一个合格的牧人会认为这是自然的味道,为何自己的闺女就不喜欢呢?

    吃东西会挑嘴,穿衣服会讲究,从小就喜欢在澡盆里扑腾,那日暮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的丈夫,丫头很小的时候就抱着进了澡堂子,舀上一大盆水,把闺女放在木盆里折腾,有时候父女俩会在水里玩的连晚饭都忘了吃,闺女一定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

    站在澡盆里面,看着自己的身体,那日暮就充满了骄傲,饱满的**,高高的挺立,结实的小腹见不到一点赘肉,浑圆的臀部还是那么结实,为了防止脸被草原上的风沙磨砺变粗糙,费尽心力的请宦娘制作了这袭面纱。

    看着水中的倒影,那日暮不由得哀怨起来,这里有女儿,有牛羊,有草地,还有一个这样美丽的美人儿,哥哥你为什么不来呢?

    宦娘早就习惯了那日暮的自恋,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好好地洗澡,我们整日里以牛羊为食,身体里的杂质本来就比关中人多,如果再不洗澡,变成臭女人,侯爷就是再喜欢你,也会被你身上的味道赶跑,这是家里拿来的香身体的药,听说吃了,整个人就会变得香喷喷的,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宦娘伺候那日暮洗澡,云暮就彻底自由了,啊哦啊哦的喊一嗓子,一只牛犊子一般大的巨狗就呼噜呼噜的跑了过来,站在丫头身边,比她还要高。笆斗一样大的脑袋在丫头身上蹭蹭,非常的亲密,雪白的长毛缎子一样的披散在身上,两只耳朵耷拉着,脸上有两块浅黄色的四眼,吊眼吊嘴,大耳心形,额阔头高,胸前有一片褐色的心毛,尾巴高高的卷起,两只獠牙露出嘴唇,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

    云丫头踮起脚尖拍拍大狗的脑袋,这只高原上送来的番狗就立刻低下头,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主人的亲昵。

    云九躲得八丈远,远远地对云暮说:“小娘子,您这是要骑狗?我这就让狗奴去给您备鞍子。“话说完就跑的不见踪影,因为他看到那只大狗在冲他翻獠牙。

    很快一个光头精赤着上身的壮汉就来到了云暮身边,蹲下来小心的把一个精致的小鞍子套在番狗的身上,又拿来一身小小的皮甲穿在丫头身上,一套孩子用的木刀,木枪,木弓,挂在狗身上,最后抱起小丫头放在狗身上。

    “丹朱,你老婆我会帮你要过来的,你儿子我也会帮你要过来,明天他们都会来我家,如果他不给,我就让旺财咬他。“

    那日暮不会起名字,她只记得丈夫的爱马叫旺财,所以就给闺女的这只和她一起长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财的名字,在她看来,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来的,已经在云家牧场生活了两年,对他来说这里就是天堂,自己只要养好家里的狗就好,这样就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再也不用抱着狗在冰雪里哀嚎,没想到尊贵的小主人居然还记得对自己的承诺,立刻就五体投地的拜倒在草地上,亲吻云暮的小靴子,他不知道小主人有多尊贵,只知道雪原上的大头人见到小主人都需要行礼,他对小主人帮他把受苦的老婆孩子要过来这件事,丝毫不怀疑。

    “旺财!冲“云暮拿起自己的软木做的长枪,像个骑士一样的命令自己的坐骑,大狗立刻就狂奔起来,小丫头的这点重量,还对它造不成困扰。狗奴丹朱就跟在后面奔跑,大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小主人就是他的天。

    旺财是狗王,见它开始奔跑,其他的狗也跟着跑,低沉的咆哮声一时间充满了草原,一只藏獒敢和三匹狼战斗并且能战而胜之,一群藏獒,在草原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云暮带着自己的大军一头就扎进了敌群,当然,这是一大群羊,羊群顿时就炸了锅,咩咩叫着东奔西窜,小丫头的软木枪不断地在那些羊的屁股上戳,更是引起一片混乱。

    那日暮正在洗澡,就听得外面的羊群炸锅了,衣服都不穿的就要往外跑,被宦娘死死地拉住,硬是塞到澡盆里才罢休。

    “丫头在游戏而已,羊群乱了有牧羊人,不穿衣服就敢往外跑。还要不要脸面了。“

    “羊跑了!“那日暮急躁的拍着木桶对宦娘说。

    “跑了就跑了,值几个钱,丫头可怜啊,没有家里那么些玩具,只能骑着大狗撵撵羊,扮一回大将军,就这点乐子,老身看着都心酸,你却在为几只不值钱的羊操心。“

    “羊是食物,牧人就靠羊活着……”那日暮刚说了一半就被宦娘打断:“那是牧民,你又不是,你是从六品的夫人,朝廷有俸禄养活你,你不靠羊吃饭,到了什么地步就要说那一步的话,明天是”乃日“,部落的头人都会到阴山下,还有远处的吐蕃头人也会来,你是他们中间身份最尊贵者,还要仰仗你向大唐提出自己的要求,你不好好想想该做些什么,怎么有时间去操心羊群。”

    那日暮烦躁的摇摇头,她喜欢放牧,在云家庄子已经收敛的性子,到了草原没三天就故态萌发,喜欢看到不断变大的羊群,喜欢看到越来越多的牛,也喜欢看牧民们吃饱饭唱歌跳舞的样子,但是一提到具体的那些事物,就头疼不以。

    以前在长安的时候,看丈夫处置堆积如山的文书,她就觉得夫君很可怜,看夫君时不时的拍着桌子大骂蠢货的时候,就更加的同情夫君,现在这些讨厌的事情居然找到自己的头上来了,真是岂有此理。

    “我是妇道人家,那里处置的了这些军国大事,还是交给云九来做吧,他是管家,这些事难道不该他做么?”思量来思量去,那日暮居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让云九去。云九很聪明,夫君都夸奖过他,一定没有错。

    “夫人哟,这不行啊,云九是下人,你让一个下人去招待那些人,会被人以为是羞辱,搞不好会打起来,来的都是野人,就在乎这个,官府的人也会来,就是那个马周,听说他在这里待不了多少时间了,陛下已经命令他进京城了,边军的人也会来,那是来收好处的,还有给陛下的贡品,咱家不需要,侯爷早就处理好了,要是明天那些人的礼物不能让边军满意,也是麻烦,官府处罚的重了,你还要帮着说好话,这些事情云九代替不了的。“

    “烦死了,“那日暮把头埋进水里一点都不想听宦娘的唠叨,这么多事情,让她如何处理得了,不用管,反正自家没人敢欺负,管他别人去死。

    云家大小姐得胜归来,虽然中间被一只大公羊撞得从狗身上掉下来,算是吃了亏,可是那只大羊也被一群狗给撵到山那边去了,牧羊人还在找,必须找到,回来了自己还要抽两鞭子泄恨。

    瓷娃娃一样的漂亮孩子,和羊群大战一场之后就成了泥娃娃,狗奴帮着卸掉了皮甲,进了帐篷,就要脱自己的衣服,准备洗澡,看到母亲还在洗,就让宦娘奶奶给自己脱衣服,三两下就脱得精光,除了脖子底下的木牌牌不摘,爬上踏板,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木桶,溅了那日暮一脸的水。

    宦娘好一阵子忙碌,给大的洗完了,又把小的洗干净,敲着自己的腰说:“还指望跟着你享福,谁知道受不完的累,早知道就留在云家庄子,每天绣绣花,打打牌不比跟着你们两个猴子满山跑的要强百倍。“

    云暮一把抱住宦娘的脖子娇滴滴的说:“我才不要和奶奶分开,您不干活,丫头干,您坐好,丫头给您捶背。“

    宦娘亲昵地在她光溜溜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就你这张小嘴会说,奶奶就是被你骗死,也心甘情愿,先把自己的短裤穿上,小心蚊子咬。“

    受尽了折磨,无儿无女的宦娘早就把那日暮当成自己的闺女疼爱,当初云烨就说,年纪大了,就没必要跟着去草原受苦,留在家里高高兴兴的养老,没事干就和姑姑婶婶们打牌都好,他会派别的丫鬟婆子去伺候那日暮,宦娘怎么也放心不下那日暮母子,非要跟着回来,在她看来,有那日暮,有云暮的地方才是她的家。

    看着那日暮和云暮母女二人吵着嘴互相帮着穿衣服的样子,宦娘满是皱纹的脸上就漾满了温情,这一幕她盼了三十年,终于盼来了这样的好日子。

    对于母亲的为难事,云大小姐拍着小胸脯大包大揽,认为明天的“乃日“该她去,她还有事,要帮助丹朱要回他的老婆和孩子,那些人拿走了人家老婆儿子不给,实在是太可恶,如果明天给了就好。不给的话,就让旺财去咬他们,旺财的嘴很大,比自己胳膊还粗的牛骨头,一嘴就能咬成两半,就不信他们不害怕。

第二十五节乃日

    “

    乃日”是一个大日子,在大唐铁骑还没有踏上草原之前,这日子是颉利最喜欢的日子,因为每到这一天,他都能收到大量的财宝和牛羊,当然,美女是必须的环节,只是这些年不成了,为了能跳的动好看的舞蹈,他几乎禁绝了一切享受,整天在自己不大的宅院里研究舞蹈技艺,因为,皇帝总是喜欢看他的舞蹈。

    那些前来进贡的小部族没有资格去长安,就只能在乃日这一天,把礼物交给大唐的边军,请他们替自己把心意上交给伟大的“天可汗。”

    钱财过手扒层皮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规矩,至于什么时候出现的就无据可考,边军一般执行的是一半一半的规矩,就是给陛下多少,边军就要截流多少,皇帝陛下的数额是早就定好的,没人敢随意的改动,一根羊毛都不许少,所以边军需要的另一半就需要草原上的头人们自己出,不出恐怕不太好。

    那日暮没有这种忧虑,乃日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听胡琴,唱歌,拉着手跳圈圈舞,把好东西摆出来请大家吃的一个好日子,至于别人家高不高兴,那日暮从来不在乎。

    太阳还没出来,那日暮就已经醒了,把小丫头抓在自己**上的爪子拿掉,再给睡的四仰八叉的闺女盖好毯子,见宦娘还在睡,穿上衣服就要出帐篷。

    “把牛羊交给牧人,你今天去参加乃日,还真的打算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替你去不成?羞不羞啊?”宦娘轻柔的声音从另一张床上传了过来。

    那日暮皱皱鼻子,无奈的脱掉衣裳又躺回床上,时候还早,去参加乃日用不着这时候去。自家是主宾,去的越晚,越表示身份贵重,宦娘早就教过。

    睡不着啊,往日的这时候,自己就该洗漱完毕,喝一碗酥油茶,再吃两团子糌粑,就会骑着马赶着羊群往草场里赶路,趁着青草还没有被太阳晒蔫,好让羊儿多吃几口新鲜的,一个个长得肥肥的,这是牧羊人最大的期望。

    小丫头睡觉的模样和她爹爹一模一样,那日暮瞅着丫头又钻进自己怀里,小手很自然的攀住自己的**,就甜蜜的想。

    自己在家里的早晨是怎么过的?对了,包子,云家的清晨怎么会少了包子,厨子会把各种各样的东西塞进面皮里,蒸出各种各样的大包子,想到那些咬一口就喷香的包子,那日暮就咽了好大一口吐沫,草原上东西少,除了肉包子就没别的,那日暮很想吃家里的三鲜馅的包子,就轻轻的对宦娘说:“我们早上吃包子好不好?不吃肉包子,我要吃三鲜馅的包子。”

    宦娘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小声说到:“好啊,今天吃粉条,沙葱羊肉馅的包子,我再往馅子里加一点地皮,味道一定不错,你带着闺女再睡会,我这就去给你们做,厨子今天要炸油饼,昨晚就发好了面。“

    那日暮不知不觉的又睡着了,梦里又见到了夫君,他总是带着坏笑看着自己,轻轻地拥着自己在东羊河边上漫步,有时候还会在自己的耳垂上吻一下,弄的人痒痒的浑身舒坦,温暖的河水包围着自己……睡梦里的那日暮柳眉倒竖,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这是在做梦,感到温暖的唯一原因,只能是闺女尿床了。

    睁开了眼睛,拿手摸一下床榻,果然如此,床榻湿了好大一片,自己的亵衣上也湿漉漉的,腰腹间受灾最严重,怒气冲冲的寻找罪魁祸首,却发现闺女睡在宦娘的床上,拥着毯子无辜的看着自己。

    宦娘头疼的掀开帘子走进了帐篷,把母女两分开,至于到底是谁尿的床,一时半会的分不清,从母女两的辩论来看,一定是那日暮尿的,因为小丫头说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那日暮还辩不过自己的闺女,事实是怎么回事,宦娘最清楚不过了,这个案子没必要断个清楚明白,让仆人烧了一大桶热水,赶着母女两去洗澡,带着尿骚味,是没办法参加乃日大会的,至于那日暮的委屈,谁去管她,这么大的人了连闺女都说不过,丢人。

    洗了澡,母女两打扮的香喷喷的坐在大木头桌子上吃包子,喝稀粥,小丫头心虚的瞅一眼宦娘晾晒在绳子上的褥子和毯子,立刻就绷着小脸,捧着粥碗大口的喝,包子是她最喜欢的食物,今天好像都引不起她的食欲,因为母亲一直在凶巴巴地盯着她。

    云家牧场的栅栏外面已经来了很多的人,都在忙着搭帐篷,沿着小河搭了好多,都是簇新的麻布帐篷,有的还在帐篷顶上挂了蓝色的三角旗,随风飘舞,非常的好看。

    云九带着人在正中间搭建一座很大的棚子,已经搭建完了,一面很大的云家翻云旗正在被拽上旗杆,怎么看怎么威风。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一些骑着马的家伙就从山里跑了出来,夏天还穿皮袄的除了吐蕃人就没有谁会这么干,大袍子方便啊,白天当衣服穿,晚上当被子盖,内急的时候就地一蹲,大大方方的和你谈话,直到人家起身离去,你才会知道,刚才人家在和你谈话的同时处理完了内务,留下一大滩黄白之物让你惊诧莫名。

    能在高山白雪间活下来的民族,本来就彪悍,再加上活的艰难,所以就把死不当一回事,打起仗来凶狠,残暴,厉害的给自己脸上涂上黄泥,表示自己很厉害,不要惹我,怂一些的就会被人家在后脑勺上栓一条狐狸尾巴,表示胆子小的和狐狸一样容易受惊。

    他们一般不敢来阴山的,侯大将军不准他们带着兵刃下来,抓到了就会被串在木头桩子上,下场凄惨,只是为了交易才敢赤手空拳的从高原上下来,拿他们的东西来阴山做交换,换点锅子,烈酒,粮食麻布回高原,不过还好,这些人非常的诚信,那日暮就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上一回,吐蕃人带的五十张云豹皮,不够换十坛子烈酒的,那日暮就准许他们赊欠,头人拿自己衣服上的一颗红珊瑚珠做抵押,就回去了。

    谁知道在风雪最大的时候,来了三个吐蕃人给云家送来了补偿,两张巨大的黑熊皮。那日暮招待他们喝了一肚子酒就回去了,后来听云九说,这三个家伙在山口被冻成了冰雕,珊瑚珠子还攥在手上不松,他没敢动,就回来了。

    侯大将军也对这些人能在风雪最大的时候从高原上下来很好奇,派了最精锐的斥候去探路,结果,二十个人,就回来八个,剩下的全部把命丢在了雪原上,带回的就一句话,三五个人或许能过来,大军想要过来,一点可能都没有,巴掌宽的小路上全是冰雪,底下就是万丈悬崖,掉下去,好半天才能听到落地的声音。

    侯大将军这才安心,今年开春的时候那日暮让来这里的吐蕃人给那个头人带信说,我又没有催着你把货物送过来,乃日的时候给我就很好了,怎么还大风雪的派人来,勇士的性命不是这样糟蹋的。

    那日暮戴上面纱,穿上自己的诰命服饰,插上一支飞凤簪子,做工精细,只要走路,这只飞凤就颤巍巍的好像在飞,那日暮喜欢这支簪子,因为辛月没有,这是皇后赐给那日暮的,是闺女出生的时候赏的,今天必须戴上,宦娘说,这就是身份!

    小丫头拿着两个包子身后跟着大狗,自己吃一个,把另外一个包子递到旺财的嘴边,只见旺财的舌头一卷,嚼都没嚼,就咽了。丫头惊奇的掰开旺财的大嘴要看看它把包子藏哪了,被宦娘在屁股上抽了一巴掌,带着她去洗手,老天爷,谁家的贵女会去掰狗嘴,想想明年开春就要去见侯爷,宦娘就一阵阵的头疼。

    咚咚咚的战鼓声响起,一队骑兵从丘陵后面缓缓地走出来,旗帜上一个硕大的张字表明来的人是代州都督张宝相。

    李靖就是差点被这家伙坑死,当初干掉颉利之后,张宝相禀报说夷男可汗带着五万大军浩浩荡荡的杀向阴山,为此,李靖和李绩,柴绍特意准备了一个大口袋,打算把这个夷男可汗一口吞掉,谁知道包围之后才发现这家伙只带了五千亲卫,是来观察大唐有没有继续进攻的**的,没打算打仗,这下子事情大条了,谎报军情是个什么罪过,谁都清楚,李靖为了保住部下的性命,就隐瞒了此事,结果,百骑司的家伙把这事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皇帝,害的皇帝以为大将们要造反,把云烨支走,拍了长孙无忌去了定襄军查看,又派只有十二岁的李恪去给柴绍送药,打算看看实际情况如何,知道了事情真相之后。

    多事的李靖就被弄回长安当府尹,待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不敢动弹,柴绍回京就成了文官,再也没有碰过军印,至于张宝相大家似乎忘记了这个人,谁都没再提起,这让云烨对这个神秘的家伙充满了警惕之心。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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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