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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九节被坑惨了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说的就是九月的秦岭,空气清新的让人陶醉,湿润的泥土气息,还有木叶的清香,让人只想倘佯在石板路上,不欲归去。

    天晴了,自然一路顺畅,不管是云寿的调皮,还是云暮的撒娇,甚至是云露的童稚都让云烨非常的开怀,贵族吗,就该享受,那日暮调皮的用嘴把一颗剥了皮的桂圆渡进云烨的嘴里,招来辛月的大怒,铃铛的调笑,云烨握住了辛月的手臂,在她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就跳下了马车。

    多好的情调啊,怎么就融不进去呢?云烨含着桂圆不断地嚼咕,剩下一颗硕大的核都不愿意吐掉,那颗被雨水冲刷的苍白的人头,总是出现在眼前,没人愿意当石头垫道路吧?至少云烨自己不愿意,以前以为曹操逃命的时候在华容道拿老弱的尸体垫道,今日算是真的见识了,就像那日暮说的那样,尸体的垫的道路不但平整,还很有弹性,本来这种弹性该是橡胶提供的,现在用人肉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真是,真是,他娘的。

    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形容这种感觉,云烨最后发现破口大骂或许是最合适的。松涛阵阵不知道能不能掩盖住自己的咒骂声?以前最喜欢在松涛的声响里大解,现在云烨发现一边大解一边大骂或许该是最痛快的。

    大骂其实就代表着无力,如果有其他办法云烨就不大骂了,而是选择动手,打不过李二,也不敢打,前几天还在担忧李二会不会把自己当成白斩鸡放在供桌上,现在就想跳出来为民请命这纯粹是找死。算了吧,就当自己看错了,那些其实都是石头,一颗长得很像人脑袋的石头。

    “褒斜道上陛下用尸体垫道,云侯为何一言不发?这还是当年那个为了一个卑微的歌妓指着窦家家主的鼻子破口大骂的汉子么?”

    “什么尸体垫道,我不知道啊。没看见!”云烨转过身来,脸上的肌肉都在抖动。

    “你手里拿的是石头,不是人头,当时路基上垫的是人头不是石头。云侯打算骗自己多久?心里不舒坦吧?那条肉路走起来是否安逸?”

    老天缺心眼才会把魏征这种害人精投到世上,好不容易在乱石堆里找到了一颗像人头的石头,准备安慰一下自己,就被老家伙一语戳穿,真是不为人子。

    “还好,那种感觉不错。回去就让书院研究怎么才能让天下所有的路走起来都是那种感觉,其实不难,只要把军营里炼化油料剩下的残渣活上石头和沙子铺在路面上也能有同样的效果,郑公一席话点醒梦中人,这就回去研究一下,一大堆的沥青堆在河边不是好事。”云烨欣喜的朝魏征拱拱手就打算回自家的马车,继续让那日暮拿嘴喂自己吃桂圆,那种感觉比和魏征讨论人肉马路要好上一千倍。

    “呵呵。老夫也就是说说,云侯不必当真。几百条人命而已算不得什么,陛下的安危要紧,咱们的安危也比较要紧,几个百姓的贱命不足挂齿,云侯不必放在心上。”魏征笑呵呵的劝说着云烨,可是云烨从他的眼睛里却看到了极大地愤怒。

    “郑公。小子在南洋赚了一些钱财,总是要交过路费的,那些人用身体筑了一条路,小子没交过路费实在是不该,您看一万枚银币如何?”

    “哈哈哈。一万枚银币,云侯好大的手笔,两百多条人命算下来每人能摊四五十枚银币,人命卖到这个价钱不便宜了,他们该满足才是,可是啊,云侯,一万枚银币能买的了你的安心吗?或许有那么几个人不愿意拿性命换这几十枚银币怎么办?”

    魏征咄咄逼人不给云烨留半点喘息的余地。

    “郑公,那些人不是晚辈填的,命令也不是晚辈下的,您有事该去找事主才是,找我做什么,我现在只想把尾巴夹起来老老实实地做人,打算看到儿子成亲,闺女出嫁,再把老奶奶埋进土里,随随便便的把这辈子交代过去拉倒,您逼我做什么。“

    “哈哈哈,果然公道不在人心,人心在乎实力,褒州的录事参军已经被老夫请了令牌斩了,所有人都忘了山南西道的巡查御史今年恰好是老夫,这枚便宜行事的金牌还没人收走,都说御史出京,不能地动山摇,震慑州府,就算是失败,老夫斩了陛下刚刚亲点褒州刺史,此举你认为可否算得上地动山摇?“

    完了,老家伙疯了,这是狠狠地抽了李二一记耳光,地动山摇?接下来的事情才会地动山摇,就不知道老家伙能不能扛得住李二的怒火。

    “小子能做什么?您已经把事情做的这么绝,我还能做什么,我本来打算过两年找个借口把这个刺史弄死,被您抢了先,您这么逼我,一定有事交代,小子洗耳恭听。“

    云烨不知道魏征已经把天捅了一个大洞之后找自己做什么,补天的本事没有,看看能不能帮他善后,估计魏老头这回没什么好结果。

    魏征似乎看透了云烨的心思笑着说:“老夫倒霉自然不会牵连云侯,家小陛下也不会为难的,这一点可以肯定,老夫只要求云侯能在老夫出事后,保下侯君集家小的性命,这事本来是老夫必须做的事情,看来没什么机会了,就拜托你了。“

    “这事您不说我也会全力以赴,小子受侯家恩惠良多,岂能在这个时候袖手旁观。您只管放心,就算是没有人肉路面的事情,小子也会拼尽全力。“

    魏征点点头拎着手里的盒子就要去李二的帐篷里。

    “郑公,您手里的盒子装的什么?不会是要和陛下火并吧?“

    “哈哈哈,这里装的是害民恶贼的人头,老夫这就要去问问陛下,二百四十七名百姓何辜,要遭此毒手?云侯,老夫去也。“

    老家伙潇洒的就像是拎着礼盒去拜访老友,谁能知道他已经做好了承受狂风暴雨,接受最糟糕的命运,这一瞬间,云烨认为自己把老家伙的眼睛治好,实在是太正确了,大唐或许真的少不了这样的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因为皇帝的帐篷边上已经跪了一地的御史,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正在等待,魏征的到来好一起向皇帝发难。

    奶奶的,这群家伙惹不起啊,以后见了穿御史袍子的家伙必须要绕道走,这是一群根本就不在乎自己性命的疯子。

    和高大的魏征相比,云烨乖乖地把身影藏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捂上耳朵,蹲了下来,什么都不行听,什么都不想看,如果能钻进松鼠洞云烨一定会钻进去,连松鼠都看不起云烨猥琐的姿态,从树顶上往下扔松果砸他……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云烨开始用小小的声音吟诵《出师表》好有声音在自己的捂住的耳蜗里轰鸣,这样自己就听不见李二的暴怒声,魏征的斥责声,军士的骚乱声,群臣的哀求声,要知道捂上耳朵之后自己的声音在耳蜗里会变得更大。

    背着背着,眼泪就哗哗的往下淌,当忠臣确实需要胆量,可惜自己没有,也不敢,只能猥琐的躲在树背后悄悄地背诵《出师表》希望皇帝能再一次容忍魏征一次,看在他苦心孤诣的份上不要夺走他的生命,虽然背诵《正气歌》显得更加宏大慷慨一些,但是云烨不由自主的选择了《出师表》,因为刘禅不会杀诸葛亮,文天祥写了《正气歌》就死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烨才发现自己讨厌魏征其实是一种嫉妒心在作祟,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以前都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了一群当了基石的百姓,他连自己的命都不顾了,这种人确实活在自己的周围,不佩服不行。

    恨自己不争气,又被魏征感染的心头思潮澎湃不休,所以就任由眼泪肆意横流,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记住了,一会出去了一定要把眼泪擦干净,点一堆湿柴,就说想烤土豆,眼睛被烟熏坏了。

    透过迷蒙的泪眼,云烨发现自己周围好像站满了人,“嗷“的惨叫一声就落荒而逃,也不管站在自己身边的是什么人。

    李二一脸黑线的问魏征:“他跑什么?“

    魏征嘿嘿的笑着说:“大概是被陛下看到他痛哭流涕的样子羞愧难当,自然要跑了。“

    李二疑惑的说:‘背《出师表》能背的嚎啕大哭的也就他一个人吧,这里又不是五丈原,就算是怀念诸葛亮的丰功伟绩,忠心一片,也不至于哭成这样,一定有古怪。“

    魏征打开盒子从里面掏出一面印绶对李二说:“陛下,高丽战俘已然处决完毕,微臣缴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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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了很久,总算是把闭塞的章节写完了,好不好的您评判,孑与尽力了,这些天要准备新书《银狐》的出版章节,所以影响了更新,请大家见谅,我已经很努力了,但愿《唐砖》的下部能给您描绘出一幅盛世的壮美画卷,还有一百五十万字,我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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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节羞愤欲死

    “魏征!我操你祖宗十八代!“弄清楚了原委的云烨在松林里大喊,刚刚投林的鸟雀又被他的声音惊得四散飞起,对面的摩天崖似乎也在为云烨叫屈,不断地把最后那个代字延续了无数声……

    “刘进宝,蹲下来让我揍一顿出出气怎么样,给你一个金币。“愤怒的已经失去了理智的云烨回头对刘进宝说。

    刘进宝看看侯爷愤怒的已经变形的脸,盘算了一下觉得不划算,摇头拒绝,指指粗大的松树,意思是侯爷您可以拿松树出气。

    云烨虽然被气昏了头,但是看看粗糙的松树皮,再看看自己白嫩的双手,还是决定不伤害自己了,一肚子的气无处散发啊,狗日的魏征不但坑了老子,还带着人来围观老子大哭,这以后还怎么见人啊,堂堂侯爷哭的连月子里的娃都不如,已经是大军里的笑话了。

    太蠢了,真是太蠢了,李二现在把自己治下百姓的生命看得和金子一样,哪里会舍得让两百多个百姓去填道路,他走在岳州大街上听到旁边的人家传来新生儿的第一声哭泣,都会死皮赖脸的走进去祝贺人家一番,因为这户人家又给他生了一个缴税的男娃,和一个未来的壮丁,或者军士。

    有人才能多多的占地,没人占了再大的地方也没用,难道让那些野兽去替自己作战或者缴税?买卖大唐人口被抓到,只有一个死字,但是买卖别的国家的人他是乐见其成的,别的国家的男人想娶大唐女子,官府这一关就过不去,大唐男子成群结队的往家里弄外族的女子。官府说不定会帮忙,诺大的国土上只有三千六百万人,就像是一口巨大的汤锅里洒了一点胡椒面,人口还是太少了。

    一路上走来,李二不再观看哪里是雄关险要,二是注意看哪里适合耕作。如果那些土地上长满了作物,他就会非常高兴,如果那里适合种庄稼却荒芜一片,他必定要跟随驾的地方官问个清楚,听到人少,种不过来的话,往往就会扼腕叹息。

    自己脑子是怎么想的?怎么就不转转筋,金牛道已经修筑完毕,那些高丽战俘自然是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屠杀一批,李二准许高丽人居住在大唐,但是绝对不会容忍他们出现自己的族群,如果大唐国内出现了高丽族群,就表示自己只不过让高丽人搬了一个家,自己征伐高丽还有什么意义。

    魏征的眼睛刚刚治好,自然就会很新奇的到处瞎看,看来看去发现云烨这几天很不对劲。以他的智慧根本就不用猜,就会知道云烨到底那根神经不对。顺水推舟,顺手牵羊,很顺手的这么一推,不但试探出了云烨的本心,还给自己找了一个挽救侯君集家属的强力盟友何乐而不为,至于带着人为围观云烨哭泣。完全是意外,因为云烨捂着耳朵哭泣的声音太大了,被刚刚训导完那些御史的李二听到了,围观就成为必然。

    天快黑了,旺财闻着味道过来找云烨。它一向很在意自己兄弟的去向,抱着旺财的脑袋云烨不知道何去何从,回营帐?太丢人了。

    “旺财啊,咱哥俩跑路好不好,我跟着你回陇右老家去,盖间小屋子当野人算了,不出来丢人现眼好不好,你最多没有稠酒喝而已,多吃点草就好,马本来就是吃草的。”

    稠酒这两个字根本就不能在旺财跟前提,听到这两个字,旺财明显的就把耳朵支楞起来了,咬着云烨的衣衫就下了山,半点都没有犹豫的回到了帐篷,拿蹄子踢一个硕大的木桶,

    云烨叹口气,给旺财喝酒的铜盆里倒了半盆子稠酒,这是汉中能找到的最好的稠酒。谁知道旺财居然不喝,一个劲的拿头拱云烨,冲着帐篷顶上挂着的布口袋叫唤。

    都成精了,现在不给稠酒里添加果干和桂花旺财根本就不喝,在旺财的大眼睛的注视下,云烨一连抓了三把果干,旺财这才满意,埋头喝了一口又吐了出来,好像发脾气了,一蹄子就把铜盆踹翻了,转过身子把马屁股冲着云烨,自己张着嘴朝外面叫唤。

    红鼻头的马夫快速的出现了,看着地上翻倒的铜盆对云烨说:“侯爷,旺财从来都不喝冷酒的,每回稠酒都需要烧开,把果干煮软,桂花的味道散发出来,这样的稠酒它才喝。”

    云烨点点头,他没有旺财那么讲究,给自己倒了一碗稠酒就坐在小马扎上开喝,云烨自己都快喝了一盆稠酒了,旺财的稠酒才好,马夫的手艺不错,稠酒香气扑鼻,果香混杂着桂花香味浓郁的几乎散不开,云烨在旺财的酒盆里舀了一碗,尝了一下,味道果然不错,自己刚才喝的就不是稠酒,难怪旺财会发脾气。

    旺财喝酒的样子看着都是一种享受,眯缝着眼睛,大嘴埋在盆底,兹兹的一口气抽干,点滴不剩,这才仰起头让马夫拿一个黑了吧唧的手帕擦了嘴,打个响鼻,就在马夫铺好的干草上卧了下来,半眯着眼睛打盹,满军营需要躺着睡觉的马,就旺财一个,前几天即使没有干柴烧水,马夫也不许别人动旺财睡觉的干草,被他拿油布细细的裹好,不容许水汽入侵,只要发现干草潮了一点,就会腆着脸到有火的地方把干草的潮气烘干,自然,到了晚上,他也是睡在干草上的。

    不打搅旺财睡觉了,它半夜还要起来吃一顿饭,很辛苦。云烨自己出了帐篷,刘进宝守在帐篷外面,见云烨出来了,小声的说:“侯爷,魏王来访!”

    “不见,没一个好东西,都是来看我笑话的,恐怕不止魏王一个人吧,那几位老公爷没来?希帕蒂亚那个好奇心比猫还严重的女人没来?”

    “侯爷明见万里,都来了,都在帐篷里等着您呢,看样子见不到您不打算走,要不您今晚就在俺的床铺上将就一晚?小的给您把风。”刘进宝谄媚地笑着说。

    “滚!和你在一起几十年了,从来都没见过你洗过脚,侯爷我要是在你的床上滚一夜,那里还有命醒来,算了,躲不过去,见见他们。“

    辛月在帐篷里招待几位长辈,脸上愁云密布,眼睛红红的,她刚刚听说夫君一个人躲在树背后嚎啕大哭,觉得自己夫君太可怜了,也就跟着哭了一鼻子,现在是强忍着招待程咬金他们,希帕蒂亚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不断地把目光在程咬金他们几个人的脸上转,想看出一点端倪来,只有李泰端着茶碗喝茶,一看就是在用茶水压制自己不要笑出来。

    云烨一进门,辛月的眼睛就亮了,不管夫君在外面受了什么委屈,只要肯回家就好,赶紧走上来问云烨吃没吃晚饭。

    给几位长辈见了礼,云烨苦笑着说:“今日丢人丢大了,看着摩天崖想起了诸葛生平,不由自主的念叨起了他一生的功业,想到不管多么雄伟的功业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就不由得悲从心来,不由自主的背诵起《出师表》居然不能自抑,大哭一场,让长辈们见笑了。“

    程咬金奇怪的说:“以你小子没心没肺的性子,居然能伤古伤到这种地步,真是难得,可是联想到自己了?觉得自己这辈子不管干什么都是一场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红日与青山才是万古长存的东西,相比之下,人的功业就渺小的不可记述,小子想起先师说过一句话,颇有感触,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我辈的坟茔迟早有一天也会变成良田,在这个世界上再也留不下雪泥鸿爪,如何能掩饰得住自己的悲伤。“

    牛进达板着脸站起来走到云烨跟前说:“读书读傻了?让你少读些书的,在书院里泡了这些年,好好地一个孩子硬是给书祸祸成了傻子,谁在活以后,都是在活现在,两只眼睛闭上以后,是非功过你能知道?

    只要你闭眼睛的时候没觉得亏心,没觉得遗憾,就够了,世人的想法太杂,今一个说法,名一个说法,昨天还是圣人,到了明天就成了败类,你想让天下人永远记得你,做什么梦呢,只要现在的人能知道你云烨的名字,挑个大拇指说好样的就行,谁管得了以后?“

    实在人就说实在话,也做实在事,牛进达就是这么想的,他认为没错的,就会灌输给云烨,从不藏私,这也是云烨敬重这位老人的原因。

    秦琼呵呵一笑说:“不要紧,有什么丢人的,伤古怀今不就是那些酸丁们经常干的事情么,看个落叶,分个别都能哭一鼻子,小烨不过是一时感怀,不丢人,见你好好地,老夫也就放了心,老人家的话你们年轻人不爱听,我们走了,你和魏王多聊聊,心结解开就好了。“秦琼说完就和牛进达走了出去,程咬金怀疑的回头看一眼,也走了。

    “说实话啊,骗几位老人家的话就不要给我说了。“

    “把你的婆娘弄走我再告诉你,这回丢人丢大了!“(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四十一节珠宝和女皇

    希帕蒂亚本来伸长了耳朵准备满足好奇心,听到云烨的这句话,哼了一声就抱着闺女跟辛月出去了,她家的儿子已经在长孙那里了。

    “从前啊,有一个人,他有一个非常好的兄弟,这个兄弟也从来没有让他失望,可是有一天,一个龌龊的老混蛋准备坑这个人的时候,他的好兄弟明明知道内情,却什么都没说,这个被坑的人于是非常的愤怒,龌龊老混蛋坑他是应该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龌龊的混蛋,但是他的好兄弟无动于衷就非常的不可原谅,你说呢,青雀!“

    李泰小心的把身子坐直,翘起一条腿防备愤怒的云烨扑过来然后才说:“其实他的好兄弟这么做是有苦衷的,杀降俘这种并不快乐的事情好兄弟不打算让那个人知道,那条路软绵绵的,好兄弟走过去之后就吐得昏天黑地,没工夫告诉那个人。“

    本来要扑过去的云烨听了这个解释,就坐到椅子上说:“怎么办啊,丢人啊,堂堂将军被一个糟老头哄得晕头转向,传到京城,兄弟圈子还怎么混啊。“

    李泰见云烨安定下来,笑着说:“你该这么想,糟老头的计谋只能欺骗好人,这个计策要是拿去骗薛万彻他们你想想会有用处吗?说不定老薛他们还有兴致去观察一下人头,或者用那些人头试试自己的横刀够不够锋利,所谓君子可以欺之以方,从这点就能看出来烨子你果然是至诚的君子,佩服,佩服。“

    李泰最近很会说话,这样安慰一下,果然比老牛的教条管用得多。见云烨的脸上有了笑容,就趁热打铁说:“你看,你我兄弟不分彼此,你刚刚说的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个句子就很好,如果没有被外人听到过。不妨送给我,参加诗会的时候说出来很有面子,还有神仙爷爷的那句: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的好句子如果也没人知道,就一起送给我吧,希帕蒂亚最近喜欢上了诗,做了些狗屁不通的诗句让我品鉴,还不能说不行。我告诉她你刚才念得诗句都是我做的。让她崇拜兄弟我一下,床榻上也好占些便宜。”

    这是大事,必须支持,云烨大手一挥就大方的送人了,这种句子自己多的是,盛唐明月,大宋欢歌,有无数的师父支持。两个不出彩的句子,小意思。

    “我父皇其实让我来打探你为什么哭。说个理由啊,如果没有更好的,我就拿刚才的借口去回禀了,真不知道,你哭了一鼻子,怎么有那么多的人关心。”

    李泰和云烨说了很多的废话。总之就是磨磨蹭蹭的不愿意离开,辛月都把脑袋探进来两回了,李泰也装着没看见,继续说些没营养的话。

    “青雀,你是不是也怕陛下。和他在一起就全身不舒服?“云烨干脆捅破了问。

    “你也有这感觉?我还以为就我有,这样说多少有点不孝,可是和我爹单独在一起我全身都痒痒,总想去挠,可是离开我父皇,就没这症状了。”李泰舒了一口气,终于能痛痛快快的把这些话说出来了。

    云烨无言以对,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瞅了一阵也觉得无趣,李泰拍拍脸颊,无奈的指指李二的寝帐,苦笑着掀开帘子就出去了。

    李泰刚刚出去,辛月就钻了进来,那日暮和铃铛也跟在后面走进来,围着夫君唧唧喳喳的问个不停,每个人都很焦急。

    把已经哭出来的铃铛抱到膝盖上恨恨的说:“你夫君我被人欺负了,记住了,欺负我的就是魏征那个老王八蛋,咱们断不与他干休。”

    “早就看出来那个老儿不是好东西,夫君以后少和他来往,一副穷酸相,翻白眼翻得眼白都回不去,差点瞎掉,要不是夫君大仁大义的请孙先生给他治眼睛,他早成瞎子了,恩将仇报的东西狗都不吃。”

    云烨吃惊的看着茶壶一样的辛月,什么时候学会这么恶毒的骂人了,不过骂的是魏征就没关系了,把脑袋埋在辛月的胸口上说:“你夫君我受了这么大的委屈,你们要好好安慰我,要不然心里会留下阴影……“

    被安慰的有点过头,又听见骨头茬子咔咔响,该死的李二还命人在三更造饭,五更出发,他打算今日就必须赶到鸡鸣驿,直到铠甲哗啦哗啦的开始响了,云烨才把脑袋从辛月的胸前抬起来,再不收拾,会被李二砍头。

    旺财昨晚喝的有点多,云烨早上去看他的时候,旺财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吃青草,都是马夫弄回来的嫩草,见到云烨就哕哕的叫唤,还把嘴里的青草吐掉,想吃豆料,抓了一把黑豆喂给旺财,满足了它的要求,这才继续吃青草,马,总是要吃点草的。

    狄仁杰带着小武是坐船走的,云家从岭南归来两袖金风的和李二走在一起不合适,老赵整整准备了二十艘船才勉强把货物都装下,财物其实没有那么多,最多的是草药,孙思邈在岭南采购了巨量的药材,会账的都是云家,他老人家现在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只要是自己需要的,云家掌柜的就要去满世界采购,并且乐此不疲,能给老神仙跑腿是荣耀。

    走水路虽然舒坦些,但是却要多走四五倍的路,不过狄仁杰和小武现在正是情浓的时候,谁还去管道路的远近,一辈子这样都愿意。

    狄仁杰一直不敢搂抱小武,当小武躺在他的腿上要看星星,并且指着牵牛织女星讲古的时候,他才晓得小武现在基本上已经是自己的老婆了,看着小武粉红色的唇,忽然鼓起勇气吻了下去,不知道吻了多久,一条**跳出水面才惊醒了他,慌忙把嘴唇从小武的唇上离开,闭着眼睛等待狂风暴雨的到来。

    等了很久却没有想象中的打击,自己的嘴唇上却又被一张柔柔的唇堵住,贼心突起,又把小武软软的身子抱住狂吻起来,这一回的结果不太好,因为太用力他把小武的唇亲肿了,小武追打两下,却又嗤嗤的笑了起来,酡红的脸颊像盛开的桃花,狄仁杰一时有点迷醉。

    狄仁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小箱子交给小武,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在一张大的离谱的纸上签名,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第三个孩子要姓武,最不能让他理解的是,他为什么也陪着小武打开师父特意准备的财宝箱子,只因为小武说那个箱子是师父给她准备的?这是监守自盗啊。

    箱子上明明有师父写的不许打开四个大字,小武一把就撤下了那张封条,从脖领子里掏出一枚钥匙,脖领子里片刻的风情又让狄仁杰有些愣神,在被小武白了一眼之后帮着小武把箱子抬到了舱室,打开锁头之后,小武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狄仁杰听得很清楚,她在祈祷师父给她装满满一箱子宝贝。

    打开箱子后,狄仁杰的眼睛都被晃花了,烛光底下那些花花绿绿的宝石,还有珍珠每一样都发出璀璨的光芒,这样的一箱子珍宝足以让世人发狂。

    小武的眼睛变得绿莹莹的,像猫的眼睛一样,脖子上挂了七八条珍珠链子,手里拿着一大把宝石,仔细的在烛光下辨别。

    “小武,烛光底下是不能辨别珠宝的,只有在阳光下才可以,咦?这里还有一封信!“狄仁杰见信封的封面上写着小武的名字,就把信递给了小武。

    “武媚徒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怎么也到了江南之地了,你性子跳脱,给了你钥匙,你必然就会去寻找锁,这点事难不住你,师父给你安排了婚事,事后却觉得有些对你不公,如果你不喜欢小杰,或者觉得时间不到,就带着你的嫁妆远走他乡去吧,以你的智慧,一定会活的很好。

    不要想太多,小杰那里为师会去解释,你只要依照自己的本心生活就好,你本是九天上的鸾凤,被师父锁住了你的双脚,将你安置在人世上,为师不能确定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只能让你自己选择,这是你最后的一次选择机会,慎重之。“

    小武光洁的脸蛋上全是泪水,把那封信折好装进了信封贴身藏好,抹干净了脸上的泪水,恶狠狠地对狄仁杰说:‘此生不得负我!“

    狄仁杰虽然不明白小武为何一会笑,一会哭,但是听到小武说不许负她,赶紧点头,并且给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表示自己的决心,小武这才嫣然一笑继续摆弄那一箱子珠宝,有了这箱子珍宝,一辈子怎么也会衣食无忧。

    夜深了,船队依然在江面上航行,不时有水手的号子声传过来,狄仁杰困的受不了了,小武的眼睛依然明亮,一样,一样的把这些珍宝摆出来,第一次拥有这样大的一笔财富,让她根本就不能矜持,满脑子都是这些东西该做成什么样的首饰,至于师父说的那些话,小武自动的把它当成了师父对自己的一种疼爱。

    贞观十五年秋,一代女皇在一箱子珠宝的诱惑下,心甘情愿的下嫁狄仁杰。(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四十二节永州蛇

    寒辙过寒山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和尚,不过这和和尚看中了寒辙的驴子,趁着寒辙下了驴子接桑树上的小娘子往下扔的桑葚吃的时候,一拳就把驴子打死了。

    吃桑葚总是会把嘴巴弄得黑黑的,样子有些滑稽,小姑娘们吓得纷纷从桑树上溜下来,跑进了桑林的深处,这让寒辙很是伤心,其实自己的相貌还是不错的,在邕州的时候,给自己抛媚眼的姑娘不在少数,这必定是自己有个黑嘴圈的缘故。

    不过他很快就开心起来,因为他发现小姑娘们不是在躲避自己,有一个小姑娘把头从树后探出来勇敢的示意他快点跑,那个和尚很凶恶。

    寒辙咧着黑黑的嘴圈笑了起来,把那头已经死掉的驴子送给了那个勇敢的小姑娘,山区的人虽然有猎物,但是她们却很少有肉食。

    至于那个和尚已经像一滩烂泥一样的倒在地上,寒辙把驴子的笼头套在和尚的脑袋上,褡裢挂在和尚的颈项间,自己骑了上去,他打死了自己代步的驴子,就该代替驴子做该做的事,寒辙认为这很公平,一刀扎在和尚驴子的屁股上,这头新驴子就奔跑起来,速度还不慢。

    这头驴子的性能到底还是不如自己以前的那头驴子,走了五十里路之后寒辙就后悔了,因为他无论怎么把刀子扎在和尚驴子的屁股上,这头驴子都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刀子扎进去,已经没有什么血往外流了,倒是招来了很多的苍蝇。

    换了很多地方扎都没有太好的效果,寒辙只好让自己的两条腿充当自己的驴子,背着褡裢大摇大摆的进了江南西道的永州古城。准备买一头新的驴子代步,他打定了主意,这回要是再有人敢把自己的驴子打死,一定不给他当驴子的机会。

    离开云烨的时候,老管家给寒辙的褡裢里面装了很多的金币和银币,最后担心大少爷不会用钱。特意给他装了一些铜子,还特意带着他到市面上介绍了钱币的用法,告诉他金币和银币乃至铜子的兑换比例,寒辙本来就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这些事情自然难不倒他,两个铜子就能买一个大大的驴肉烧饼这种事他还是知道的。

    在荒野里走了七八天,寒辙决定找一家大大的店铺好好休息一下,洗澡这种事情是一定要做的,他讨厌自己身上粘糊糊的。

    万家老店确实很大。房间也非常的不错,干净的被褥还散发着阳光的气息,这是他最喜欢的,于是决定多住几天,洗洗身上的风尘,给了掌柜的一枚金币当店钱,就说要洗澡。可能能寒辙说的模糊了一些,他只说要最好的洗澡方式。

    于是七八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就出现在他的澡盆周围。虽然很不习惯洗澡的时候有女人,寒辙还是决定要试试。云烨说过,要了解这个世界,首先就要融进这个世界才对。

    以前洗澡的时候,憨奴会坐在墙角,寒辙自己洗,现在那些小姑娘的手不断地在他的胸膛。后背上抚摸,甚至还有胆大的把手探进了水里……

    这他娘的就不是洗澡,寒辙有些生气,把这些小姑娘都撵了出去,看着她们含泪欲滴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那个给自己扔桑葚的小姑娘,自己走的时候,小姑娘站在死驴的旁边就是这个样子。

    赤条条的站起来,给那些小姑娘一人给了一个金币,让她们买点好看的衣服,因为她们穿的实在是太少了,大半个胸脯都露在外面,自己的妹子要是这样穿,寒辙一定会发怒的,没了管家和神奴的照顾,寒辙对这个世界展现了自己的见解。

    小姑娘们立刻就笑着施礼出门,看她们欢快的样子,寒辙自己也感到非常的快乐,回到澡盆里继续洗澡,澡盆里的花瓣让他感到非常的舒坦。

    洗完了澡,就有一个跪坐在门外的小姑娘走进来替他穿好了衣衫,挽好了发髻,从寒辙的褡裢里挑出来一支白玉簪将他的头发固定好。

    云烨的衣服不是白的,就是青色的,白色的是里衣,青色的是外袍,在邕州的时候寒辙没了衣服就去拿云烨的过来穿,以至于辛月给夫君做衣服的时候,必定要多做一套出来。

    这个世界上最会打扮人的其实就是青楼里的女子,小姑娘明显的已经把寒辙当成了自己将要完成的艺术品,等到小姑娘蹲下身子将衣角拽平之后,一个浊世的佳公子就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从小姑娘迷醉的眼神中寒辙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以前辛月说这话,他总觉得不真实,现在他确定了,辛月说的是真话。

    行走人世间没必要那么聪明,你要是奸的像猴一样,没人愿意搭理你,说不定狗都不理你,傻一点,迷糊一点,你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太精彩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寒辙记得云烨的这句话,并且奉行不虞。

    “这个英俊的公子一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秋娘给他插得簪子最少值十枚金币,我以前在刺史公子的头上见过这种白玉簪,那还是唱花会的时候,不过刺史公子和这位公子根本就没法比,这位公子不但英俊,出手也大方,最重要的是心善,见不得女子流泪,哪有一打赏就打赏一枚金币的,傻傻的,不知道今晚他会不会要我们侍寝?”

    说这话的是一个红衣女子,几个人里面就数她的胸膛最饱满,说这话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挺挺胸膛,立刻就引来一大片的娇笑声。

    说到侍寝寒辙就有些伤心,该死的云烨居然告诉他,他今后想要一个聪明的孩子太困难了,只有多多的播种才行,百十个里面总会有两三个聪明的,这事纯粹要靠运气。想到这里寒辙的拳头就被自己捏的格吧格吧的响,只有彻底的把那个该死的魔鬼杀掉,自己才能去想这些事情,要不然自己的孩子不管聪明的,还是痴呆的都不可能逃脱他的魔掌。

    除过不时地想起那个恶魔,寒辙对自己的行程还是很满意的,他很享受这一趟长途的旅行,既然是旅行,那就好好享受,所以他在永州最好的酒楼里要了一大桌子的菜肴,只要是他没见过的都要了,因为还有七个小姑娘也要跟着吃。

    小姑娘们一个个瘦瘦小小自然吃不了这么多,于是她们就傻傻的看着寒辙一个人把一桌子菜吃的干干净净,味道并不好,和云家的饭食没法比,甚至还比不上公主号的饭食,但是寒辙就想填饱肚子而已,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吃饱了饭就去逛街,寒辙很少逛街,在邕州的时候被小丫拖着逛了几回,就对逛街深恶痛绝,因为那些女人逛街不是为了买东西,纯粹是为了和掌柜的吵架。

    但是在永州,他却想逛逛,听说这里有一种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

    寒辙不在乎这种蛇的医药功能,他比较看重这种蛇的另外的功能,比如云烨说的咬人之后必死的这一功能,这话是云烨对孙思邈说的,孙思邈也很希望找到这种蛇,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功能,寒辙当时在场,他比较相信云烨的见识,他说咬人必死,他就想让这种蛇去咬一下自己的那个父亲,看看他到底会不会死。

    永州和其他州府一样也有东西二市,城外还有草市,小姑娘们很开心,因为不管她们要什么东西,寒辙都会买给她们,不过她们也很自觉,不管要太贵的东西,红衣女子咬着牙要了一件岳州出产的纱衣,这件衣服她已经看了很久了,一直买不起。

    寒辙笑着让掌柜的把纱衣包起来,并且问别的小姑娘是不是也喜欢别的衣服他可以一起买下来送给她们,掌柜的用看白痴的眼神包起了七件纱衣,直到寒辙拿出一枚金币问够不够的时候,他就收起了鄙薄的目光,换上了尊敬的眼神,土包子和真正的富贵公子虽然花一样的钱,但是的得到的待遇完全不同。

    小姑娘们很不理解寒辙这样的翩翩公子为何要去买什么毒蛇,还是在永州让人谈蛇色变的那种,虽然很害怕,却舍不得离开,强忍着不适,陪着寒辙去草市购买,城里不许这样的毒蛇出现。

    寒辙很满意,把一只兔子扔进了蛇笼,那只兔子很快就抽搐着死了,一条狗扔进去,狗也很快就死了,他把自己的手在众人的惊叫声里伸进蛇笼抓着这条大蛇的七寸观看两颗白皙的毒牙,不错,上面还挂着两滴毒液,这条蛇把身子缠在他的胳膊上,用力的缠紧,青色的衣绣上缠着一条黑白分明的毒蛇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太满意了,云烨确实见识过人,他说这种蛇毒性很大,这种蛇的毒性果然就很大,寒辙担心一条毒蛇咬不死自己的父亲,就特意买了十条,算上胳膊上的这条捕蛇人送的,整整十一条,他很想看看吃了从云烨那里偷来的迷药之后的父亲能不能在这些蛇的攻击下活下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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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熊掌

    因为寒辙英俊多金,又带着七个美女,加上身在草市,身边又没有护卫,家丁一类的人物,那些眼看着寒辙从沉甸甸的口袋里掏金币的无赖心里就多了一些想法。

    在寒辙四处张望打算找个不顺眼的人试试毒蛇咬人之后到底会有什么反应的时候,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三条好汉,好汉们认为一个人有钱就应该大家一起花,七个漂亮女人寒辙的小身板也应付不过来,准备帮帮寒辙的忙。

    寒辙非常高兴有人自动站出来帮自己的忙,很认真的问了三位好汉,是不是真的打算帮自己,在七个女子绝望的哀泣声里,三个好汉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这个富家子真是太上道了,决定一会玩完女人,再把钱拿走,就放过这个富家子一马。

    等到三个人都被捆在树上,寒辙抓着蛇头,小心的挤出毒牙,准备请他们帮忙的时候,后悔已经晚了,草市上的人已经跑得一个不剩,七个小姑娘中胆子最小的一个已经尿裤子了。

    寒辙也觉得这样做会吓坏小姑娘,又给七个小姑娘一人给了一枚金币,让她们自己赶着马车回永州城,他还要继续做实验。

    胆子最大,胸脯最高的红衣女子嗫喏了好几下想让寒辙停手,因为不管从哪里看,寒辙都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对女人有礼貌这一点他也是从云烨那里学来的,因为云烨似乎对家里的女人都很宠溺,寒辙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属于白玉京的优雅。

    将红衣女子揽进怀里,拥抱了一下,嘴唇轻轻地在她贴着花钿的眉心吻了一下,横抱起来放到来时乘坐的马车上,细心地帮她理好散乱的裙摆。就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那匹老马就拖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往永州走,红衣女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放声大哭起来,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一别将是永诀。

    红衣女子的哭声远远地传过来。寒辙抽抽鼻子笑着说:“难怪云烨这个王八蛋会这样做,这种被人记住的滋味确实不错,就是有点费钱。”

    重新抓了一条毒蛇,把毒牙在第一个好汉的手上扎了一下,又在另一个好汉的脚上扎了一下,到了第三个人的时候,他选择了颈项,毒蛇一连咬了三个人,似乎有点委顿。寒辙把它放回笼子,就坐在石头上看这三个人的反应。

    被毒蛇咬了颈项的那个人脸已经黑了,扒开眼睛能看到里面血红一片,寒辙非常的满意,永州蛇的毒性果然猛烈。

    咬了手的那个还在挣扎,一条黑线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寒辙一刀就把这个好汉的胳膊剁了下来,看着飙出来黑色血液点点头。毒气已然攻心。

    第三个人就没有太好的效果,毒气居然停在大腿上不往上走了。寒辙正奇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好汉扭曲的脸,这才明白,这家伙被活活吓死了,人死了血液不再流动,毒气自然也就不会蔓延了。

    “老家伙不会被吓死吧?”寒辙喃喃自语了一阵子。就摇摇头,这不可能,老家伙说不定会非常享受死亡降临的感觉,不过这样也好,死了一了百了。如果不是有妹子需要照顾,寒辙连自己都想杀死。

    以前高高在上的时候藐视人伦这回事,到了人世间才发现这是他妈的一条天条,是不能违背的,就连野兽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自己的家族却如此的偏执,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污秽的血液。

    那个人自己到底该如何称呼?爷爷?还是父亲?能和自己的女儿干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的,也只有那个老魔鬼了,他必须死,一定要死!

    平静下来寒辙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那具尸体已经变成了肉酱,自己的头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剁碎的肉沫子,有七八个捕快站在远处,看着他大声的鼓噪却不敢过来。

    寒辙拿着肥皂跳进了小河沟,把自己洗干净之后,换上干净的衣服,这才把蛇笼放在自己买好的驴车上,赶着驴车沿着古道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永州……

    永州对他来说不过是自己旅途中的一处休憩的客栈,很快就忘记了,但是永州的捕快们却永远记住了一个恐怖的碎尸恶魔,自然,永州城最大的一家青楼,也总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美丽歌姬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底下的人群,一年又一年……

    一辆没有顶盖的马车跟在一小队骑兵后面在秦岭蜿蜒的山路上无精打采的走着, 旺财就不喜欢拉这种又笨又难看的车子,家里雪白色的轻车才符合自己高大威猛的身材,可是军伍里没有,它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拖着,云烨躺在铺的厚厚的车板上,一个盹,一个盹的补觉,昨晚上的篝火晚宴很成功,李二大肆的赞扬了一番,认为以后狩猎的时候要多搞搞这样的晚宴,尤其对小丫献上的的舞蹈评价很高,认为这样的野人舞蹈欢快而奔放,节奏感强烈,让人热血沸腾,很美,长孙决定了,回到长安就让小丫教出一队专门跳这种野人舞的歌姬来。

    云烨很清楚,生性活波的小丫穿上蒙家寨子的半截裙很适合跳这种简单粗旷的舞蹈,更何况这种舞蹈已经被天魔姬改编过,立刻就显得很上档次。与其说长孙对小丫有信心,不如说它是对李渊曾经的宠姬有信心。

    云侯路过摩天岭感怀诸葛一生的功绩不由得潸然泪下,这一事实已经在士林中广为传播,多么优美的情感啊,诸葛一生忠谨无双,智计百出的为蜀国谋福利,虽然功败五丈原,让人扼腕叹息,却不能抹杀诸葛刚上的情操,更何况云侯在悲伤之中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优美对句,就连房相,杜相这样的人物念到这两句对句之时,也忍不住涕下,陛下闻听之后说这是云侯第一次由心而发的做文。

    文豪获准的恩遇就是不必骑马,可以乘车,这里的乘车,指的是羊车,弄一头巨大的山羊拖着自己到处走,想当年乌衣风流的晋代名士赶着羊车专门到妇人扎堆的地方让她们拿果子砸自己,这是多么美的传说啊,不过人家潘安是因为长得漂亮,那些妇人想必不舍的把他砸死,要是云烨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再加上长安民风彪悍,危险系数就会更高。

    羊车就算了,还是把旺财套上比较靠谱,旺财喜欢咬前面战马的马屁股,已经咬跑了三匹马了,这要再把这匹马的咬跑,它的前面就没有碍眼的马屁股了。

    旺财忽然合上了自己的嘴巴,悄悄地拖着车子往队伍里靠了靠,同时甩着尾巴把打盹的云烨弄醒,云烨一见旺财警惕的样子就知道有麻烦了,可是他想不通自己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里,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危险。

    不光是旺财在警惕,几位老将胯下的战马也昂首嘶鸣起来,云暮的大狗旺财也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是有大型的野兽过来了。见了鬼了,野兽敢冲击人群?

    不远处的响起了李二嚣张的笑声:“不容易,朕以为你真的能忍得住,没想到快出山的时候你还是跟来了。“说完就一脚踹在一头绑在车架上的小熊身上,那头小熊嗷呜的叫了一嗓子,可能它也闻到了母亲的气味,叫的越发的来劲。

    云烨发誓没见过这么大的狗熊,肉山一样的身子从山上滚了下来,一头就冲进了队伍,这家伙的身上糊满了松脂,弓箭根本就穿不透它的厚皮,一爪子就把一匹马的肠子抓了出来,战马哀鸣着将骑士压在身子底下,骨折的声音云烨离得老远都能听见。

    那些侍卫很有默契的闪开,狗熊咆哮着就向拿着弓箭的李二冲了过去,李二的第一箭准确的钻进了狗熊胸口的白月牙,这里是狗熊最脆弱的部位。

    云烨有些伤感,人家狗熊不过是想把儿子救走,至于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么?李二太卑鄙了,有本事一对一。

    很没意思,李二射了三箭这只很大的狗熊就彻底的完蛋了,只能躺在地上喘气流血,其中一箭从眼睛贯进了狗熊的脑子,严松提着横刀在箭尾的部位用刀背拍了一下,那支箭就从狗熊脑袋的另一边穿了出来,狗熊顿时就没了气息。

    杀只狗熊而已,整支队伍都发出万胜的欢呼,不明白好几万人杀死一只狗熊有什么好得意的,回头问程咬金,老程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说:“小子,杀了这头山中之王,就好比在战阵上斩将夺旗,是大荣耀,当然,要是活擒就更加了不起了。“说完就加入了欢呼的人群。

    “陛下擒虎射熊之威尚在,我大唐必定国势昭昭,臣为陛下贺!“房玄龄恭贺完毕,立刻又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喊得口号居然是战阵上才有的”万胜!“

    对于这个云烨不太在乎,他只在乎狗熊身上四只肥厚的熊掌如何处理,现在已经到了秋天,这只狗熊全身涂满了松脂,必定是专门去掏了蜂窝吃蜜糖,两只熊掌上绝对已经糊满了已经结晶的蜂糖,再加上各种果子的浆汁,这两只爪子一定已经被腌制好了,本来是狗熊冬天没事干舔熊掌充饥做的准备的,现在全部便宜了李二。云烨很希望李二能把这两只前掌给自己,这比坐羊车好多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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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未到家门已乱心

    李二很小气,熊掌自己留下来了,尽糟蹋好东西,云烨腹诽两句,又躺倒在马车上,随着大队前进,再有一天的路程就到了关中,所有人的心情都极好。

    魏征死皮赖脸的爬上了马车,坐在云烨旁边说:“云侯心地善良,老夫钦佩之,没想到狡计百出的云侯居然在这件事上露出如此大的破绽,老夫没想到,知否?你大哭之时,老夫满腹的心酸,别人调笑,只有老夫明白你当时的心情。

    心存善念就好,不必学老夫事事做绝,这样没什么好处,就算能把事情解决了,总是多了些杀伐气,少了一些平和,老夫眼看着步入了暮年,如果不是你和孙先生治好了老夫的眼睛,恐怕此时已经致仕了,今后还是需要你们年轻人多担待一些。“

    “不,我回到长安就准备开始好好享受一下,辛苦了这么些年,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刚才我还满脑子想着如何把陛下手里的两只熊掌弄过来,朝堂还是您玩吧,小子现在已经臭了,还是好好地过我的富家翁生活为妙。“

    魏征呵呵一笑道:“你的富贵是你用土豆和自己的辛苦换来的,享受一些也是情理之中,只是,小子啊,朝堂是个烂泥坑,你已经在里面趟了这么久,想干干净净的出来,做梦去吧,知不知道,老夫巡检玉山书院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检视毒物的时候,不小心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事,很奇怪,一半是皇家的封条,另一半可是你云家的封条,陛下的那些东西老夫无权打开。你家的还难不住我,结果啊,里面原来是……呵呵“

    云烨无奈的睁开眼睛说:“那又如何,全大唐的人发现了我都不担心,你难道会去告密?弄死了百十个人,算得了什么大事。我乃是大唐的贵胄,妻女受辱岂能干休。“

    “告密这种事自然不会有,但是那些吐蕃人恐怕不会干休吧,禄东赞在大唐生活了三年,对于大唐可谓捻熟无比,我听说书院的迷林里总能抬出一些尸骨,在陛下去岳州之前,迷林甚至发生了一场火灾,陛下勃然大怒。命人彻查此事,但是却没有半点的踪迹,看来吐蕃人从头到尾都认为是你做的,小心啊,张亮家的惨事莫要重演才好。“

    魏征就是一只乌鸦,从他嘴里很难听到好消息,还想着三四年的时间过去了,吐蕃人也该忘记那些死了的同伴了吧。听说他们不习惯记忆太长远的事情。

    不过魏征说的必须要注意了,如果禄东赞敢找麻烦。这次一定要弄死他,留后患可不好,反正皇帝已经收了一半的赃物,都是盟友,弄死他也不会有什么事,李二现在对外国的事情不是很上心。

    主意拿定了。心情也就好了,魏征笑着说:‘云侯满身的杀气,难道要快刀斩乱麻?以你的人脉,无声无息的处理掉禄东赞还是没问题的,可是禄东赞现在住在长孙无忌的别院里。他可是一心想要促成吐蕃王与大唐公主的婚事的,吐蕃人如果还是住在细柳营,你杀掉没有多少后患,住在长孙无忌的别院里,你恐怕不好下手吧?说说,老夫给你参详,参详,年轻人性子急,没点长性,出了岔子可不好。“

    见了鬼了,什么时候和这个老家伙好到了可以一起合伙谋杀的地步了,云烨脑子里的警钟顿时咣咣咣的响了起来,必须打起一万分的精神。

    “没有,小子打算把家里修成堡垒,全家关起门来过日子,给禄东赞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到云家庄子行凶。”老魏的话不能接,只要接了说不定就会掉进坑里,他和长孙无忌不对付,要是自己被利用了才是一个蠢货。

    “嘿嘿嘿,信不过老夫?也罢,反正你小心些,老夫觉得那个禄东赞似乎特别的恨你,恐怕不光是你杀他的人,偷走他的东西,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

    “陛下前所未有的支持苯教,就是小子提议的,禄东赞和松赞干布早就想干掉苯教,为了对付苯教,松赞干布已经娶了泥婆罗公主尺尊,就想把泥婆罗的佛教引进吐蕃对抗苯教,听说已经有天竺高僧进驻了吐蕃,正在弘法,陛下以前也讨厌苯教的无知,是晚辈告诉陛下,大唐又不是吐蕃的亲爹为什么要教他们聪明?越笨的吐蕃越对大唐有利,苯教喜欢把好东西烧掉,这是多好的事情啊,不用大唐一兵一卒,就靡费了吐蕃的财力,这样的好事难道不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最好诠释吗?”

    魏征翘起拇指夸赞一下,就跳下了马车,站在路上还说:“回到长安就好好的享受吧,天下太平,我们也能睡个好觉了。”

    看来打算醉生梦死的人不止自己一个,房玄龄以前从来不问自己家的家事的,现在也开始关心自己家的生药铺子了,杜如晦穿上燕居服饰和卖粮食的掌柜没有什么区别,这些年多了好多法律,事事都有了规矩可循,治政也轻松了好多,就是不知道李二看到这样的一盘散沙会不会着急?这一次干掉百骑司恐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到了虎跳峡,大队人马再一次安营扎寨,现在不用担心补给了,当地的官府送来了大量的青菜猪羊,已经到了富庶的关中,自然事事方便。

    老钱跟着过来了,见了云烨大哭了一场,向云烨汇报完家里的事情之后,就挨个拜见了老奶奶和辛月,小丫她们已经一窝蜂的去老钱带来的马车上找自己的东西。

    老庄没过来,听说庄子上最近不太平,晚上总是有贼偷,设计抓了几回都没有抓到,老江已经开始发飙了,准备动用强弩了,不计生死一定要在主家回来之前把贼人全部剿灭。

    许敬宗的大儿子也过来拜见了云烨,因为他和小东的婚事也就在今年,小丫出嫁之后,就轮到他们了,这是几年前就已经商议好的,小伙子许昂倒也长得和他父亲一般都是人才出众,小东第一次得见欢喜得紧。

    “云侯,我这孩子如何?不是老夫自夸,在书院里昂儿也是一等一的人才,今年才外放的太子舍人,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所以啊,嫁妆不能轻啊,小丫小娘子是要做王妃的,这个不好比,不过不能比以前的两位小娘子的嫁妆少。”许敬宗知道云烨是什么货色,这样直白斯文扫地的要求,在别人看来是非常不礼貌的,但是云烨喜欢,当面锣对面鼓的说清楚,要比吱吱呜呜的暗喻要好的太多。

    许昂对于父亲狮子大张嘴的行径颇为羞愧,红着脸把头垂下来,躲到一边不言语,云烨哈哈大笑道:“廷风,你不必不好意思,我与你父亲多年的知交,这样说话才是一家人该说的话,你父亲这些年在书院清廉如水,想必没有积攒下多少家财,这时候不勒索我,他勒索谁去,你去吧,小东她们在后帐,虽然你们的亲事定下来的早,这还是头回见面,去吧,云家没有那么些讲究。”

    小丫,小南,小西,小北,早就想见见姐夫长得什么样子,尤其是小丫拖着许昂就去羞臊小东,被辛月没好气的捶了一下。

    许敬宗得意极了,把茶当酒一连干了三杯笑着说:“我真的要回书院了,你送上去的《贞观纪事》还记不记得?陛下把这个编纂的差事交给了我,还有《武德》也一并交给了我,于是我就借口中书侍郎的职位琐事极多,恐无力胜任,请求依旧担任玉山书院的院判,陛下已经应允,所以啊,老夫又回来了。“

    “这是好事啊,我也打算吃几年岭南水师的空饷,朝堂现在倾轧的太厉害了,陛下的心思也很难捉摸。躲几年清闲也好,这两本书弄好了,你的爵位怎么也该有了,要不然弄得官位显赫,见了那些后进还要施礼太难看了。“

    没有封爵这是许敬宗的硬伤,这些年皇帝把封爵的口子捂得很严,侯爵以上的爵位五年时间未曾递进过一位,倒是有好些公爵,侯爵纷纷落马,现在的爵位非常的吃香,要不然以洪城的卑贱出身,是不会有大族和他联姻的,大女儿被狗子骗走了,剩下的两个女儿听说都嫁给了豪门,狗子这些天也在烦恼,不过因为他有护卫魏王有功的这个功劳,捞个校尉一类的勋职还是没问题的,因为李泰自己就能分封。

    “不瞒云侯,老夫时运不济啊,当初追随陛下在潜邸的时候功勋不彰,错过了登基大封,日后想要寸进更是难上加难,幸好在书院积攒了些人望,老夫也认为只要把这两件事办好了,一个男爵的封赏还是能有的。太难熬了,你出身好,又有祥瑞撑腰,哪里知道李广难封这回事啊。“

    马上就要回长安了,都在做准备,漆匠正在给各色的銮驾依仗修补金漆,云家的依仗都要发霉了,辛月根本就不给别人碰这些东西的机会,自己带着小丫拿着毛笔蘸着金漆一点点的修补,小东他们的来历诡异,老奶奶和辛月不许她们碰,夫君认下了这些妹子没关系,给嫁妆也没关系,但是地位这种东西,她们休想沾染半分。

    在老奶奶的心里,这个家里,除了云烨,大丫,小丫是自己的亲孙子,其余的都不算。(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四十五节回家后的序曲

    到了山口,风很大,吹得旗幡猎猎作响,来自关中平原的气流从这个狭窄的通道里会一直到达湿润的汉中。

    旺财忽然变得狂躁起来,刨着蹄子不断地嘶鸣,李二嗔怪的回头看一眼,就对云烨挥挥手,示意他可以滚蛋了,出口就在蓝田县,站在这里就能看到玉山的顶峰,旺财闻到了熟悉的气息,那里还按奈得住。

    云烨全身甲胄,坐在马上向李二施礼,然后就松开了旺财的缰绳,旺财欢快的叫了一嗓子,后腿站立起来,身子就窜了出去,这是它一向的出发方式。

    房玄龄指着狂飙的云烨对李二说:‘陛下,看到他们,微臣忽然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想当年陪着陛下征战万水千山从不觉得疲惫,现在不过骑着马走了五十里路,浑身的骨头就酸痛,真是年岁不饶人啊。“

    “嘿嘿,房卿,我们征战的脚步才开始,休要言老,在朕还能披甲作战的时候,就不要轻易说老,回去之后我们烹熊食肉,定能让你找回往日的雄姿。云烨的马术不过尔尔,仗着胯下是匹通灵的宝马炫耀而已,我等征战多年会比不上一个后辈,笑话!”

    李二胯下的赤骥宝马早就不太服气旺财的嚣张,平日里都是它先跑的,感觉自己的缰绳松了,立刻嘶鸣一声也跟着窜了出去,严松,断鸿紧紧地跟上,一大队侍卫也立刻呈扇形扑了出去。

    房玄龄大笑出声拿自己的马鞭挥舞一下大声的喊了一声:“走啊!”大队人马顿时加速烟尘滚滚的奔向平原。

    在泥土道路上奔跑一向是旺财的最爱,它除了没戴辔头,其它的装束和别的战马无异,云烨不愿意往旺财的嘴里放马嚼子,所以它可以一边跑一边叫唤,似乎非常的开心。

    李二胯下的赤骥乃是真正的汗血宝马。旺财还跑不过,不过比起聪明,十匹赤骥也不是旺财的对手,拿牙齿啃赤骥的屁股,旺财干过不是一次两次了,他非常的嫉妒赤骥比它还要纯正的毛发。感觉旺财在故意放慢速度,云烨就知道不好,这个夯货又要使坏,要是把赤骥咬的惊了,李二摔下来,自己的苦头就吃大了。

    一勒缰绳旺财的脑袋就转向小路,这条小路是直通玉山的小路,李二要去长安,不会走这条路的。云烨听见李二大喊了一声“无耻”,装着没听见,一溜烟的就不见了。

    李承乾带着留守的官员在十里亭迎驾,李二不能和云烨胡闹,恨恨的沿着大路飞奔了下去,国朝的礼仪怎么也比怄气重要。

    没了可以炫耀的对象,旺财就不愿意卖力的奔跑了,像一条狗一样东闻闻。西嗅嗅,还在小路中间洒了一泡尿。转过头要去闻,被云烨强行驱使着向前走,人家越来越多,云烨记得三年前这里还是荒草萋萋的一片,现在怎么就多了这么多的人家?

    每家都是土坯房,有的加了一点砖帽的就算是富户了。和云家庄子差的太远了,齐胸高的院墙可以对院子一览无余,男人都不在家,一个正在给婴孩哺乳的年轻妇人抬头看见一个全身铠甲的府军,饶有兴致的看着自己哺乳。那匹怪马还不住的翻嘴唇做怪相,羞恼的啐了一口,就掩上了衣襟,大声的喊婆婆。

    一个青衣妇人拎着扫帚破口大骂,熟悉的关中腔让云烨差点流下泪来,拨转马头,落荒而逃,关中妇人的强悍自己早就领教过。

    都说少不出关,老不入川,说是少年人出了关就要去作战,说不定会埋骨荒野,老不入川是说老年人不适宜入川,那里道路险阻,一旦入川,很难埋骨家乡,关中是云烨的魂魄所系之地,骨子里的牵绊让他对这片土地充满眷恋。

    自己少年就出了关去和草原上的野人作战,可谓将生死抛诸脑后,如今能平安归来,自然是要感谢上天对自己的眷顾。

    该死的旺财趁着云烨伤怀的时候,把人家晾在绳子上的花裙子叼着跑了,嚼了两下就吐到地上,还拿蹄子踩两下,一点都不好吃。这就要了命了,一个胖胖的梳着闺女头的小娘子顿时就嚎哭起来,云烨只好扔给她一枚银币,这才带着旺财这个惹祸精往云家庄子跑去。

    刘进宝带着家将好不容易追上了侯爷,人和马都是汗津津的,旺财跑不过赤骥,但是比起刘进宝他们的坐骑,就快的太多了。

    人一多旺财就得意,故意踢拉车的老牛一蹄子,或者狂奔着把一只狗撵的无处藏身都是它的乐趣,这样的马骑不成了,云烨松开了旺财的束缚,随它胡闹,自己骑上刘进宝的备用马,慢慢的往家走。

    不但旺财和云烨感到舒坦,刘进宝也是眼泪哗哗的,自己的丑婆娘带着闺女不知道活成什么样子了,近乡情怯,反而少了很多的话。

    “都回家去,明天去家里领赏钱,每人二十个金币,这次去岭南的都有份。”云烨看到了那座熟悉的牌坊,就大声的宣布解散。

    话音刚落,身边就没人了,刘进宝这个狗日的跑的最快,这是把家里的丑婆娘当宝贝了,马鞭子不要命的抽在马屁股上,恨不得一步就跨进家门。

    进了牌坊,旺财比云烨有面子,叫了一嗓子,就有蹲在墙根的老爷爷问同伴:“得是听到旺财叫唤咧?”见同伴点头应是,就激动地站起来,见一匹枣红色的健马撂着蹶子就跑了过来,菜摊子上嚼一口就吐掉,不认识旺财的摊贩正要拿扁担抽,老爷爷就大声说:“你动一下给我看看,这是云家庄子,正主回来咧。”

    然后就抱着旺财的脖子哭的稀里哗啦的,这三年多云家庄子没有了主心骨,庄子上的笑声都少了很多,总算是回来咧。

    “王三,王三,我看你改名叫王八算了,还不把稠酒热好,以前卖稠酒的都知道规矩,到了你就啥都不知道,三把果干一把桂花,要是偷奸耍滑你就不要来云家庄子了。”

    已经长得半大的孩子赶紧凑过来教弟弟妹妹给旺财挠肚皮,云烨知道旺财的德行,脖子上的钱袋给它装的满满的,眼看着它抖着肌肉带着一大群孩子在集市上找好吃的。

    老人看到云烨弯下腰问安:“侯爷安好?老奶奶安好?夫人和小公子可安好?”

    云烨下马扶起老人说:“都好,都好,旺财等不及先跑来了,祖母和夫人她们就在后面。”

    “侯爷此次回家,可还要出去?”老人又问。

    “海波平静,举国无敌,我应该能宽松几年。”不回答不行,一大圈人围拢了过来,都是自家的庄户,必须给他们一个准信好安他们的心。“

    “这就好,这就好,边疆无战事就好,侯爷为国征战不休,也该清享几年了。“对云烨说完这句话就转身对庄户们说:”侯爷回来了,不出去了!“

    云烨笑着从人群里穿过,看见白发苍苍的老江和显得越发苍老的老庄,还没有搭话,就听老庄跪地禀报:“启禀侯爷,您走之后府中不晋,老奴总共擒到夜入府中的吐蕃贼人四人,如何处置请侯爷示下。”

    “斩,将人头送至吐蕃大相禄东赞面前,告诉禄东赞,侯爷我不日将登门拜访!”老庄,老江一起单膝跪地大声回答:“喏!”

    这一幕是老庄他们特意安排的,云家庄子沉寂了三年多,家主回归,就必须向四周不怀好意的邻居告知一声,人头是最好的宣威方式。

    云家房顶上表示家主统军在外的画戟还戳在那里,就有人敢偷偷摸摸的往家里闯,逮着了就是死罪,砍头都算是轻的,这在大唐乃是保护出征将官家小的惯例。

    家门前站着离石和云姑姑,云烨躬身一礼谢过他们这段时间操持云家的辛苦,离石上下打量一下云烨,点点头就进了院子,云姑姑抱着云烨哭的泣不成声。

    扶着已经很富态的云姑姑进了家门,院子里的仆役都在,一起恭迎家主回归,云烨说了一声“赏”就进了中门,留在家里的姑姑婶婶们又哭成了一团,中间还夹杂着喋喋不休的告状声,云烨坐在椅子上笑眯眯的听她们抱怨,其实没什么好抱怨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现在对家主说出来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宣泄而已。

    侯爷回来了,因为还有军务在身,一面硕大的云字帅旗立刻就被老庄他们升起,代表着正主就在府中。

    这面旗子好像让云家庄子在一瞬间就变得生动起来,仆役们开始出门采办,喜滋滋的,脸上的骄傲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从刘进宝他们嘴里流传出来的段子已经开始在庄子上蔓延。

    什么侯爷在南海平定几十个国家了,在辽东最危急的时刻万里驰援,三天攻下了大军围困了半年多的坚城了,侯爷靠三艘船就把南海上的最凶恶的海盗全部干掉了,等等等怎么玄乎怎么吹,不过鼓舞人心的效果极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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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节龟虽寿

    云家人重新装满了云府,寂静多日的府邸里又恢复了往日鸡飞狗跳的喧嚣,小丫不喜欢收拾嫁衣,把已经快要绣好的嫁衣扔给了婶婶就顾着疯玩,奶奶要训斥,被云烨阻止了,她无拘无束的日子不多了,随她开心几天。

    小丫在外面跑了半天就回到了家里,寸步不离的跟着云烨,不管哥哥去哪里,她都要跟着,只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恋恋不舍得离去。

    云烨早上一睁眼睛,就看见小丫双手支着下巴趴在自己的床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看,知道她舍不得离开家,可是闺女大了总要出嫁的,这事没什么道理好讲。

    “不喜欢李佑?如果真的不喜欢,哥哥想办法,咱们不嫁了。”

    小丫摇摇头说:“喜不喜欢的也就那个样子,不嫁给李佑,总还是要嫁别人的,我没有小武漂亮,也没有小武聪明,将来要过好日子,就要嫁个好夫君,李佑其实没有那么差,对我也好,嘴贱了一些我总会治好的,我只是舍不得离开家,舍不得离开哥哥和奶奶。”

    云烨坐起来,在小丫的鼻子上刮一下笑着说:“小小的人儿拿来那么些鬼心思,好好地准备自己的嫁衣,到了出嫁的日子哥哥会背你出门,云家的姑奶奶出嫁百无禁忌。”

    “大哥是个吉利人,大家都这么说,一娘被哥哥背了出去,现在是长安城鼎鼎有名的管家少夫人,裴老爷都要听一娘姐姐的,全家过的和美,一娘姐姐把她的两个小叔子一个送进了玉山书院,一个送进了国子监,裴老夫人过世的早。大家都说是一娘姐姐的教化之功。

    润娘姐姐的性子差一些,可是秦家的小辈里就数二姐夫过的舒心,不依靠家里的势力,硬是从小小的校尉几年间就成了洛阳的录事参军,都说是少见的青年才俊。

    我姐姐就不必说了,单鹰把她都要捧到天上去了。现在到了我,也必然会过的很好,我不愁,李佑虽然草包了一些,可是身份尊贵,哥哥您说说,我要是做了王妃是不是也要和娘娘们一样整天板着个脸?“

    小姑娘已经在憧憬自己未来的日子,正因为看不清楚前面自己要走的道路,所以才会心里发虚。想要从自己最亲近的人那里得到力量。

    “嘿嘿,李佑要是好好对你则罢了,要是他敢有半分对不起你的事,哥哥都会把他的腿打折,云家的闺女没那么好欺负。”

    小丫最喜欢哥哥说大话,明知道哥哥现在已经不可能随随便便的就打折一个亲王的腿,但是她依然喜欢听,而且百听不厌。

    兄妹两在院子里闹了一会。小丫趴在哥哥身上看他拿柳枝子清洗牙齿奇怪的问:“咱家不是有牙刷么?干嘛要用柳树枝子弄得嘴里苦苦的。”

    云烨看看左右无人才小声的说:“记住啊,以后不要用牙刷。都是猪鬃毛,作坊里的那些人把猪毛在开水里烫一下把油洗掉就穿在骨柄上,你刷牙的时候难道没有感觉到嘴里像是有一股子烧猪皮的味道?太恶心了,你嫂子也发现了,就是不让说。”

    小丫干呕了两下,就在哥哥的后背上没命的捶起来。她性子粗从来都不会注意这些小事,就算是味道奇怪一点也不会在意,哥哥这么说,就是在故意恶心自己。

    “下来,马上就要出嫁的大闺女了。怎么还趴在你哥哥背上,让外人看了笑话,没点子规矩,大户人家要有大户人家的样子,以后不许。“

    奶奶就是过来抓小丫去学习礼仪的,看到小丫没有半点规矩的疯样子立刻出言警告。

    云烨吐掉嘴里的漱口水对奶奶说:“闺女家就这几天能快活一些,您就让她闹吧,以后想要再让她闹,恐怕也闹不起来了。”

    一句话把奶奶说的眼圈都红了,见小丫红着眼睛马上要哭出来的样子,叹口气就离开了,孙儿说的对,小丫一旦嫁给皇家,就要遵守皇家的规矩以后就要数她离自己最远,要去山东齐州去居住。

    旺财溜进了内院,见到小丫在转身就要走,被小丫抓到了一只耳朵,见小丫要骑它,那里肯让她骑,立刻倒在地上四条腿朝天装死,不管小丫如何拨弄它都一概不理,眼睛闭得死死地一动不动。

    婶婶拿着一股子刚刚压好的金线要小丫去看看嫁衣的配色,衣襟上的牡丹到底多大才合适,这才把小丫硬是给拖走了。

    小丫刚走,云烨的脸色就变了,该死的阴弘智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居然把自己的妻舅燕弘信介绍给了李佑充当齐王府典军,昝君谟、梁猛彪这样的街头侠客也被弄进了齐王府,自己不过三年不在,听说李佑现在整日的宴游无度,齐王府长史薛大鼎规劝无效,已经给皇帝上表请求辞官,因为他看得出来,现在跟着齐王绝对没好日子过。

    回到书房,案子上还有齐王送来的请柬,希望云烨这个大舅哥去齐王府饮宴,本来不打算去的,现在看来,不去不行了。

    在家里处理了一天的军务,直到下午,刘进宝提醒侯爷该去齐王府了云烨这才换了衣服,带着狗子和人熊准备去了齐王府,刚刚出门小苗一副丫鬟的装束出现在云烨的面前。

    无舌带着小苗走了好几万里路,狗子偷偷的告诉云烨,无舌的房间里堆满了金银财宝,多的没地方落脚,都是他们师徒二人行侠仗义的产物,至于杀人这回事狗子没说,云烨也没问,无舌原来就是打算用鲜血洗去自己身上的丙丁之火,云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回来后特意问了离石,离石就说了俩字:“血路“。

    无舌杀人,小苗一定是帮凶,这不必说,小姑娘该是见到杀兔子都会流泪年纪,却被无舌弄去广州做了半年的刽子手,这样的怪胎谁受得了,跟着无舌这样的老怪物,迟早会变成一个小变态,云烨发现自己家里现在就不出产正常人。

    “刘方爷爷说侯爷动了杀机,还说您这样的人最好还是不要杀人,小苗欠侯爷一份人情,不如把这个机会给小苗吧。报完恩之后,小苗再无牵挂就要浪迹天涯,磨砺技艺了。”

    云家收回来的情报都会被送到刘方手里,所以云烨的心思瞒不过老家伙的,可是小苗突然钻出来要代替自己去干掉李佑身边的奸邪之人还是让云烨吃惊。

    “你的年纪还小,杀人的事情还是不要参与了,乖乖的回去绣花,再跟着师父练几年,再说了,我从来没有想着要你报什么恩情,我一个堂堂侯爷,想要杀人,用不着刻意去找杀手,这样做是破坏规矩的。”

    说完话,云烨就带着狗子和人熊坐上马车直趋齐王府,现在的小姑娘一个个都怎么了?小武的脾气捉摸不透,小丫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现在又出来一个想杀人的小姑娘还能不能好好过日子了,自己的闺女和儿子千万不敢受他们的影响。

    云烨走了以后,小苗背着一个小包袱也从侧门出了云家,刘方和无舌站在门口送小苗。

    “你的功夫已经比你那个不成器的师兄高了,他当年吃不了苦,受不得累,再加上练武的好时间都过了,你不同,受我衣钵的人终究还是你,别听云烨胡说,把那几个杀才的人头取了,就自己去闯天下吧,没事别回来。”无舌冷冰冰的对小苗说。

    “别听老糊涂的,你是一个好孩子,心地原本就善良,他是害怕你留在云家久了,把刚刚磨砺好的武道之心给毁了,这家人就是瘟疫,专门会把意志坚强的人变成一滩烂泥,你老鬼爷爷如此,心黑手辣的洪城如此,身手超绝的单鹰如此,高高在上的寒辙也是如此,所以啊,孩子,你追求的是武道,就不能陷进红尘里,而云家偏偏就是红尘中最能让人软弱的存在,所以老糊涂才会把你赶出去,你师兄已经没救了,你是他最大的希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是要好好活着,云烨有一点没说错,你不欠他的,所以报恩只说很没必要,只要自己能过的快活就好。”

    不管两个老头子说什么面前的小苗就像是一块冰,不知道听没听见两人说的话,等他们两个住了嘴,就转身离去,没有半点的眷恋。

    “无舌兄,你是不是把这个孩子给毁了?她现在好像一个石头人一样,你的鸡鸣狗盗难道不该是红尘中的武学么?你让一个女孩子包了头脸去当刽子手,老夫都有点看不下去,现在她到底是傻了还是成了石头人?“

    “你懂个屁的武学啊,老夫花了五年时间打造小苗,就是按照白玉京的传说弄得,云烨说想要长寿就要变成石头,老夫思虑之后觉得大是有道理,越是呆板就活的越久,比如乌龟,越是活泛就活的越短比如猴子。

    老夫发现只要滤空心思,心跳就会减慢,血流的速度也会变慢,老夫刻意而为了很久,发现这样做的好处太大了,你看看我,比你大了十五岁,你敢和我比寿命吗?“

    “不比,我定然活不过你,你反倒像是变得更年轻了,你捣鼓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说说啊,老夫洗耳恭听。“

    “龟虽寿!“(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四十七节死人的希望

    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难道这是真?齐王府已经成了歌舞场,阴妃为了把儿子的婚礼办得热热闹闹,特意花了很多的钱装点了齐王府,现在看起来,齐王府像妓院多过了像王府,云烨到来的时候,李佑已经喝醉了,迎接他的是李佑的舅父阴弘智,他现在才是齐王府的长史。

    云烨的脸上的寒霜似乎能让人窒息,冷冷的看了一眼阴弘智,一步就跨进了齐王府,阴弘智讪讪的跟在后面,在云烨面前他这个国舅的身份还上不了台面。

    “阴家早年掘了陛下祖坟,阴弘智这些旧事你已经忘记了?“走进大厅,云烨一脚踹开了一个要上来敬酒的醉汉,坐在软榻上直愣愣的问阴弘智。

    阴弘智的脸色大变,想要接话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能呐呐的把话在嘴里玩味,不知道云烨为和会问起这些事,这些事已经是阴家的大创疤,从来没有人提起,云烨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起来是何目的?

    “你叫燕弘信,是阴弘智的妻舅?听说你有拔钉之力,我的一个家将不太相信,你们试试吧,如果你败了,我会招收你进岭南水师,南洋的小岛上缺了一位守岛兵卒,你就去那里吧,这一辈子不要想着再回陆地了。”

    云烨放过了阴弘智,却对燕弘信下了死手,谁都知道只要他进了岭南水师,半条命就已经不是他的了。

    瘦高的燕弘信站了起来,云烨才发现这家伙长得好高,浑身的肌肉黑黝黝的,说不定真的能把钉进木头里的钉子拔出来。

    “云侯,却不知在下赢了又如何说?”燕弘信对自己的力气非常的有自信。

    “赢了?你赢了就会立刻被乱刀砍成肉泥。”云烨从盘子挑了一个核桃,让狗子捏碎了给自己。挑着里面的核桃仁边吃边说。

    “云侯这是消遣下官来着,却不知齐王殿下同不同意。“燕弘信立刻就紧张起来,云烨这是根本就不打算让他活命,只好把齐王祭出来。

    “李佑,你是不是还活着?活着的话就吱一声,敢给我下帖子请我。怎么我一来就装醉?多少年了怎么还是这副狗熊胆子,当年给你换了一颗羊心,看来换错了,我该给你换上一颗狼心才是,至少你还有胆子面对我。“

    “帖子不是我下的,是我母妃给你下的帖子,我才知道。”李佑躲不下去了只好从布幔后面走出来,一出来就给云烨行礼。

    “权万纪哪去了?我记得陛下请他当了你的先生,这样热闹的场面没有先生在。有些逊色啊,我还听说有人给你出主意干掉老权,不如就由我代劳如何?”

    在云烨锥子一样尖锐的目光下,李佑小声的说:“都是酒后之言当不得真,您别看这里到处都是女人,我可是一个都没碰,您是知道我的,我喜欢热闹。“

    云烨看了李佑一会点点头说:“这话我信。你和小丫也算是一起长大的,这点情义还是有的。如果不是看在这点情分上,我根本就不会来。”

    云烨作了恶客,好些人想要偷偷的溜走,都被云府的家将拦了下来,齐王府的侍卫都站的整整齐齐的不敢乱动,一个绯衣女子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大厅,那是阴妃的贴身侍女。

    一个枯瘦的老头子匆匆的走进大厅,看到云烨之后施了一礼问:“云侯那里听说齐王准备杀死老夫的,现在老夫亲口告诉你,这是一派胡言。您是李佑的亲眷断然不可血口喷人,老夫再说一次,绝无此事。”

    听着老头子信誓旦旦的话语,云烨向老者拱手说:“这还是在京城,如果在齐州,还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作为先生,您是合格的,您打算维护他到什么时候?”

    权万纪梗着脖子说:“引导辅佐齐王,是我权万纪的职分,云侯不满可以弹劾,如此指责就过了吧?你云府的家将控制了齐王府,老夫倒要问云侯一句,你要干什么?上下尊卑,国法纲纪你还要不要了,这里是长安,不是能让云侯为所欲为的大海。“

    又是一个不要命的,大唐的这种个人满地都是,万年县的县令硬是梗着脖子把高阳的车架拆了,被李二揍了三十板子硬是一步一挪的出了宫门,从头到尾都不认错,只因为高阳为了能让自己的车驾好进出坊门,把坊门给拆了。

    现在权万纪又是这样,云烨都能想到明天自己名字绝对会出现在一本弹劾的奏章上,这些人不懂得变通,全身都是刺,不能碰,碰一下就会扎人。

    趁着权万纪和云烨对峙的功夫吗,客厅里的客人纷纷从小门溜了出去,云烨刚要命令人熊拦住他们,权万纪跨前一步挡在前面,不让云烨过去。

    整个大厅立刻就空旷了许多,就剩下云烨,李佑权万纪,李佑扶着权万纪坐下说:“先生,确实有人这样对我说过,已经被我斥退了,您放心,我李佑自束发就学以来,虽然行事荒唐,但是大逆不道之事却是万万不敢做的。“

    权万纪拍着李佑的手说:“老夫清楚,你喜欢宴游,其实是因为过于孤单了,因你外祖父的关系,其余的皇子都远远地避开你,让你觉得悲苦,只有满大殿都是喧哗的人群你才能感到一丝温暖,老夫来齐王府已经三个月了,该看的都看清楚了,你结交的这些人都不是什么正人,包括你的舅父阴弘智,他辜负了你母妃对他的期望。

    你还记不记得老夫第一次到齐王府疾言厉色的训导你,尖酸刻薄的语言几乎被老夫说尽了,你虽然被骂的很痛苦,可是你一直都在躬身受教,老夫也是教了一辈子书的人,你是不是出自内心的敬师焉能看不出来?

    陛下在你身上投注的心血很少,甚至是漠不关心,做任何事从不考虑你的感受,封你齐王,还是李元昌病故之后掳夺的王位,你母妃在宫中身份微妙,从来不敢为你多争取一些,除了你的婚事,从不敢多说一句话。

    不过李佑啊,你知道你母亲为了能让你娶云丫废了多少心力么?云家的嫡亲闺女没那么好娶,不信你问问云侯,他恐怕也不是很愿意吧。

    你母后用了三年之功绣制了百鸟朝凤裙,在娘娘大寿之时亲自献上,娘娘为你母妃一片怜子之心所动,答应亲自向云家求亲,陛下作伐这才有了你一个月之后的大喜日子,你万万不可辜负了你母妃的一片苦心。“

    李佑绝望的看了一眼云烨,权万纪不说这些话还好,说了这些话立刻就把李佑的自信心击打的粉碎,云烨自己也觉得李佑很惨,都活到要靠未来的老婆保护的地步了,还活个什么劲啊。老王八蛋权万纪根本就不会教育年轻人,一番语重心长的话活活的把一个原本不坏的少年人彻底的逼上了绝路,怪不得在历史上这家伙会被李佑分尸,要是谁也这样怜悯云烨,云烨说不定也会把这个家伙分尸的,猪队友绝对指的就是权万纪。

    “云侯,你是不是也看不起我?那你为何非要把你最疼爱的妹子嫁给我。“李佑的脸上居然有了一片不正常的潮红。

    “哼!你也知道几个妹子里我最疼的就是小丫,她几乎是骑在我脖子上长大的,说是我妹子,不如说我在把她当闺女养,要是想让她做王妃,李贞,李恽哪一个不比你强,可是小丫那个不争气的就要嫁给你,我有什么办法。“

    听完云烨的话以后李佑的眼睛里居然有了生机,权万纪却恶狠狠地看着云烨,他认为云烨这个时候应该鼓励李佑才对,云烨觉得这个老蠢货必须赶快弄走,要不然会把李佑害死,妈的,李二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小丫许配给了李佑,哪怕李佑变成一堆枯骨,小丫也必须嫁过去,这事没有半分商量的余地,为了让李佑觉得活着还有点滋味,就必须给他找一个铁杆支持者,这个人除了小丫没别人能胜任。

    “嘿嘿嘿。“李佑笑的非常的渗人,从脖子上解下一个用丝线编织的彩绳放在云烨手里说:”我没有别的东西,这条绳子是我三岁时差点死掉的时候我母妃给我编织的,从未离开过我的身子,对我来说就是我的命,小丫既然想要嫁给我,我就把命给她,此生定不相负,被她打死我都毫无怨言。“

    云烨很满意的接过绳子,拿手帕包好揣进怀里,权万纪已经勃然大怒,指着李佑说:“一个妇人而已,何至于以命相托,齐州的百姓正在翘首以待齐王,您应当起雄心,树大志,为大唐江山效力,为齐州百姓谋福,怎能陷进儿女私情,你难道已经忘记了陛下的谆谆教导?“

    李佑挠挠头说:“先生,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好好地活着已经不容易了,能有一个贵女死心塌地愿意跟着我,已经是大气运了,别的事情还是由我三个强悍的哥哥去做,我混吃等死也不错。“(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四十八节会跑的石狮子

    李佑的生存环境非常的恶劣,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如果不是母亲长得貌美如花,阴家的人早就死绝了。

    造成这一切的都是阴弘智的父亲,原西京副守阴世师,他曾派捕吏劫杀李渊第五子楚王李智云及捣毁李渊父祖的公墓、家庙,遂挑起李渊的敏感神经,因此当李渊攻下西京大兴城后,就把守将阴世师、阴骨仪兄弟连其三族诛杀殆尽,唯独放过阴世师幼子阴弘智与幼女阴月娥二人。李渊称帝后,把阴月娥赐给征战有功的次子秦王李世民,成为他的妾室。隔年,生下齐王李祐。

    李佑从小就不受其他兄弟的待见,更何况阴妃面对极度强势的长孙只能俯首称臣,被母亲自小就灌输了小心自保的概念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的前途无亮,能够混吃等死已经是自己最好的结局了。

    权万纪不明白,他认为李佑是陛下的儿子,就该承担自己的义务,却不知李佑做的越好,他的死期就就来的越早,在书院特意学习过权谋之术的李佑,对自己的见解远远不是权万纪这样一个腐儒能比拟的。

    李佑没有理会权万纪的咆哮,拱手问云烨:“先生,李佑此生注定籍籍无名,让小丫跟着我一起遭受这样不公正的待遇,为难她了,如果小丫不愿意默默无闻的过一生,小王一定会极力向我父皇阐明道理解除婚约的。”

    “这样的话该你自己去向小丫说,要我传达是个什么道理,云家的闺女婚前见未婚夫婿并不在家规的禁止之列,想说什么话就自己去说,云家的大门你认识,早年间能去骗吃骗喝。现在却不敢登门是个什么道理?”

    李佑笑笑说:“是这个道理,小弟作为女婿登门,不知道嫂嫂会不会安排美食招待?书院的饭菜现在已经臭名远扬了,想吃美食只有去府上了。

    您不必担忧,我舅舅这个人心思多,不适合担任齐王府长史。燕弘信他们我也会辞掉,府里的丫鬟仆役也打算遣散,重新招募的事情都该是小丫这个主母该做的,我明日就去问问她的意见。“

    云烨很满意,李佑既然已经这么想了,阴弘智这帮子不杀也罢,至于他们会去祸祸谁自己管不了,只要不祸祸李佑就好。

    权万纪坐在那里如同死人,云烨没来的时候。李佑虽然会和他争论,也算是两人之间有交流,云烨说了几句话之后,权万纪就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尊泥菩萨,李佑对自己恭敬有加,但是不论他说什么话,李佑都会听着,也只是听着而已。

    对于自己教书育人的手段权万纪很是自得。如今面对木头一样的李佑他心里升起了浓浓的挫败感,一言不发的离开了厅堂。

    李佑把云烨送出了家门。直到云烨的马车消失在街角,他才走进府里,对阴妃的贴身婢女说:“梅姨,您已经出了宫,不如就在府里当管家吧,小丫虽然性子火爆。但是心地却是极为善良的,您在府里养老可好?”

    梅姨抱了一下李佑,点点头就出了门,李佑的变化她必须告诉阴妃。

    云烨回到了家里,在那日暮的伺候下吃饭。说是伺候其实就是云烨拿筷子吃菜,那日暮不时地拿手捏一片子卤好的肉片子吃,这个毛病她这辈子是改不掉了,宦娘说过无数回,依然没有效果。

    小丫很愤怒,哥哥去了李佑那里连顿饭食都没有混上,这让她觉得很没面子,走到哥哥身前刚要说话,云烨就吧一个小包递给了她。

    小丫打开之后看到了一条很旧的彩绳,看起来很面熟,疑惑的看看哥哥,不知道哥哥为什么会给自己一条旧绳子。

    “李佑说这是他的命,他把自己的命交给你保管,他以后打算窝在家里不面,齐王府有什么事,都该是你出面,你经营得好,他跟着你吃香的喝辣的,你经营不好,他就跟着你喝粥。”

    云烨把李佑的心思给小丫带到之后就不管了,继续吃饭,小丫这才想起来这条绳子原先一直挂在李佑脖子上的,当初自己想要过来看看,他都不给,揍完他的时候,这混蛋鼻子上的血都不擦,就要先检查自己的这条绳子。

    “到底是我嫁他,还是他嫁给我?肉蛋一样的性子,当初把他揍成那个样子了,都不给我看,现在怎么舍得把命给我了?”

    “这家伙很可怜,发现自己活的无比凄惨之后,像个死人一样,没办法,哥哥就说你一心一意的等着他来娶,然后他就活过来了。”

    小丫皱着鼻子说:“我是没办法才嫁给他的,满世界的人都知道皇帝的旨意不能违反,要不然鬼才会一心一意的嫁给他,不过这么说也行,能救他一条命,我的名誉受损也没关系,毕竟我已经是他未婚妻了。”

    云烨抬头看了小丫一眼,给她夹了一大筷子牛肉塞嘴里,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小丫其实才是云家最恪守妇道的女人,外人只知道小丫蛮横无理,云烨却很清楚小丫是一个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让别人难做的女子,只要李佑真心诚意的对待小丫,这家伙这一辈子定会过的舒坦无比。

    第二天天刚亮,李佑就来到了云家,没穿冕服,也没有骑马,穿着一袭青衫,胳膊底下夹着一卷书,带着自己的侍卫头子坐着马车就来了。

    给奶奶请了安,又拜见了正在花园里散步的云烨,丢下侍卫头子自己穿过月亮门就来到了小丫的绣楼,下了一跳,因为小丫把手抓在二楼的栏杆上正在拿大顶,颤微微地好像随时会掉下来,这是天魔姬的要求,女孩子想要跳好舞蹈,双臂双腿就必须有力,可是一个女孩子把腿练得粗粗的不好看,天魔姬就要求小丫手腕子必须有力,柔韧性一定要好,拿大顶就是为了训练双臂和平衡性。

    李佑三两步冲上二楼,惶急的把小丫抱了下来,才要劝说两句,就听小丫翻着白眼说:“刚才的苦白吃了,又要从头来。”

    “你刚才在练功?”李佑这才恍然大悟,和小丫靠着栏杆坐下来,想要道歉,却看见小丫白皙的脖子上居然拴着自己的那条绳子,心绪激荡之下,指着绳子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云侯没骗自己,小丫原来真的喜欢自己。

    “这条绳子你该自己好好保存的,怎么就给了我?”小丫也觉得有必要把话问清楚,别是这家伙随便编个理由骗自己。

    “我的命我自己没本事保住,只好交给你来保住,小丫,从今后你才是齐王府的主人,你做什么时我都赞成,哪怕是造反,我也跟着你。”

    “最后被你爹把我们俩绑在西市口砍头?”小丫在李佑的脑袋上捶了一下。李佑嗤嗤的笑着说:“那样也不错,至少黄泉路上我不会寂寞,我外公杀了我叔叔,又把我家的祖坟给刨了,这是我的原罪,我是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哈哈,不做不错,可是齐王府到底还有很多张嘴要吃饭,就要拜托你了。“

    小丫无奈的说:“原想着能当一个风风光光的王妃,谁知道会是这个样子,我好歹还有哥哥疼我,你母妃在深宫,帮不了你,可怜的,咱们两个神憎鬼厌的人结伙讨生活,一定要活出个样子来,你不能做事,我是妇人没关系,你也知道,我不太聪明,所以啊,你要在背后给我出主意,我来做,只要不造反,我就不信谁敢把我们怎么样。“

    李佑嘿嘿笑着说:“那是一定的,我在书院里攻读了五年多,比谁攻读的时间都长,虽然和妖孽们没办法比,可是我李佑也不是吃素的,我们不管朝政,蒙头给家里搂钱,就不信我们没好日子过。“

    换个人说李佑可怜一定会引起这家伙的反弹,但是小丫一口一个可怜的,却激起了李佑的雄心。

    这是必然的结果,男人家就是这么没出息,就像一个山头只能有一头老虎存在,如果想要有两只,除非一公一母。

    云家的演武场的兵器架子都已经有点生锈了,这是家主的地方,云烨一年里难得动一次兵刃,动兵刃也是拿下来擦拭,武将家里的兵刃生锈很丢人,家主的兵刃按照惯例别人是不能动的,所以云烨穿着麻衣正在努力的拿着砂石打磨兵刃上的锈迹,才把一把大刀打磨好,想喝口茶,抬头才发现严松呆呆的看着自己,他身后是一脸焦急的老钱。

    云烨拱拱手说:“严兄到了寒舍不知所为何事?”

    严松回了一礼问云烨:“不知云侯能否将一尊五百斤重的石狮子举起来,并且送上房顶,最后计算好某人恰好路过,将石狮子推下来将某人砸成肉酱?”

    云烨想了一下说:“这个还是可以办到的,只要利用一些工具就能轻易地完成,但是要恰好将一个路过的人用石狮子砸死这个就比较难了,我杀人一般喜欢用强弩。”

    严松点点头说:“我想的也是这样,今日看到你府上生锈的兵器,我心里就更加的确定了。可是你云家的石狮子从兴化坊自己跑到永安坊在光天化日砸死了人,陛下要我来问问,你是怎么办到的?”(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四十九节谜题

    “胡扯,我家的石狮子怎么可能会跑?还跑去了永安坊?中间隔着三个坊市呢。”云烨挠着头问严松。

    “事实上不光是你家的石狮子自己跑了砸死了人,长孙无忌的腰刀自己也跑到了燕来楼,用了一招大劈,活活的把一个人劈成了两半。还有啊,李大亮的儿子李鹏程刚刚回到京城,与友人在酒楼饮宴,不慎跌下了楼梯,好在他自己毫发无伤,倒是身子底下垫背的那个人被他压成了肉饼,肠子都从后门挤出来了,还有啊,魏征老匹夫的马车在行驶中忽然车轮脱落,从坡上滚下去之后居然把一个人的脑袋压成了烂柿子,长安县不敢擅专,特意禀报了长安府尹,长安府尹又上报了刑部,刑部最后把文碟交给了陛下,您四位的爵位太高,除了陛下,没人敢问,所以陛下就打发我来问问怎么回事。陛下特意点名此事和你脱不了干系。”

    云烨就更加的奇怪了,这些事情发生的也过于离谱了,自己确实一无所知,既然长孙无忌,魏征,刚刚袭爵的李鹏程和自己都成了杀人的嫌犯,这就有趣了,必须要过去看看,长孙无忌就算了,这家伙杀人如麻,杀死一两个敌人不算事,李鹏程嘛,一向以武力强悍著称,这些年在漠北估计也是杀的人头滚滚,压死个人屁事都不会有,倒是魏征弄死了人,这就有看头了,过去看看魏征杀人后的嘴脸也不错。

    两人一路说笑着就进了宫,来到万民宫前面,三个当事人都坐在前厅等候李二召见,按理说死个把人李二不会亲自过问,现在居然把所有人都召集到了一起,就说明死的人身份不会太简单。

    长孙无忌看到云烨也来了。嘿嘿一笑道:“云侯好本事,家里的石狮子居然通了灵性,能帮着你杀人了,相比之下,老夫的腰刀伴随了老夫数十载才有这样的本事真是惭愧。”

    云烨笑着回答:“伯伯家里人杰地灵的,您的宝刀出现灵异事件不足为奇。听说那把刀自己能使用一招大劈,小侄心向往之,渴欲一睹啊。”

    魏征哼了一声说:“老夫的车轮能把人头碾成烂柿子真是天下奇闻,就是不知那位高人在这里谋算老夫,嘿,也算不上谋算,恐怕老夫也属于池鱼一类的存在吧!”

    李鹏程抬头看着天,两只手不断地玩抓拇指的游戏,他到现在都想不清楚。自己怎么可能把一个人压得肋骨齐折,屎尿齐流的,二楼到一楼的高度也就一丈多高些,更何况自己是从楼梯上滚落的,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魏征转过头对李鹏程说:“说说,我们三个杀人的手段都是器物,你是如何把人压死的?”

    李鹏程苦着脸拱手说:“小子昨晚没喝几口酒,晚上回家还要照顾老母。在和友人告辞的时候,不小心滑落就栽下来了。坐直身子才发现把人压成了肉饼。“

    “我们几个被人栽赃这是确定无疑的事情,可是到底是谁这么干的,在下以为,要把我家的石狮子从兴化坊弄到永安坊,把赵公的腰刀从府中偷出来,再让鹏程在无声无息的中招。最后把郑公的车轮弄下来费的事情绝对要比杀人更难,这人要干什么?“

    云烨想了想,就问长孙无忌,因为他对这种事情最在行。

    “能干什么,依朕看来这是在立威。那你们几个人的名头立威,说不定有一个世外高人出了山,准备在京师打响自己的名号也说不定。“

    李二从后面转出来,把一张文谍放在桌子上,示意让他们几个看看。云烨看完文谍之后就已经知道杀人的到底是谁了,但是脸上依然是一副思索的表情,可不敢露出破绽。

    “云烨,被你家石狮子砸死的人叫做燕弘信,你不是说要把他弄去南海守荒岛么?怎么就改变主意了?燕弘信可是前隋名将燕荣的孙子,据说已经把家传的武学练到了极致,双臂有拔钉之力,你要弄死他,还真的需要用石狮子砸!”

    云烨苦笑着回答说:“陛下,微臣也就是那么一说,要是真想要燕弘信的性命,用不着这么麻烦,只要把他征召到岭南水师,让他去守卫荒岛合情合理合法,在荒岛上,微臣就算是将他挫骨扬灰,也不会有人知道,在大庭广众之下狙杀,不划算。”

    李二点点头说:“这也说得通,看样子你没少用这个法子屈死和你不对路的人,朕手头没证据,就任你胡为吧,不过这件事情你们必须给朕一个交代,朕之所以来晚了,就是在安慰阴妃,她唯一的弟弟被无忌的腰刀劈成了两半,总需要一个交代吧。

    齐王府里的四个支柱,阴弘智,燕弘信,昝君谟、梁猛彪死的不明不白,其中阴弘智和燕弘信乃是皇亲国戚,如今全部身死,你们怎么看?燕妃那里朕还没去,想必也会向朕哭诉一番,朕不管,在这件事情里,齐王佑不能出事,云烨,他的安危你负责,无忌,你就全权处理这件事情,早点了结,朕不打算让这些奇闻怪谈弄得人心惶惶。“

    云烨和长孙无忌,魏征三个人对视一眼,发现都是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李二的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他办事情从来没有马马虎虎的时候,不把自己有疑问的事情处理的水落石出,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现在提出了和稀泥的要求,那么他一定知道些什么。

    辞别了皇帝,四个人出了宫,长孙无忌对其他三人说:“我这就去按照陛下的要求去做事,不管出现什么结果,你们三个是不是都认同?”

    云烨和魏征一起拱手说有劳,李鹏程被云烨踢了一脚,连忙躬身感谢长孙无忌,表示不管如何处理,自己都会同意。

    李佑就在自己家,当然要告诉他一声,不用麻烦他撵人了,碍事的人全死了,李鹏程骑马追上来问云烨说:“先生,明明咱们四人受了委屈,陛下为何要息事宁人,难道说有什么内幕不成,您就给学生说说,我刚刚袭了爵位,万万不敢行差踏错。”

    “鹏程啊,你还是认了吧,这事不好说,能在你不知不觉中算计你的人不是你能对付的,陛下一定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可是我们都没问,所以你也不要问,就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你父亲刚刚去世,你就饮宴已是不孝,这些天好好在家里侍奉你母亲不要出门。”

    李鹏程虽然好奇心大作,可是云烨不说他只好闭嘴回家,他努力回忆那晚发生的事情,也找不到一点的蛛丝马迹,想到那个人如果要对付自己,岂不是会死的不明不白?就如云烨所说的,自己还是少出门为妙。

    “别看我,你舅舅不是我干掉的,其他三个也不是我干掉的,你爹知道其中的原委,我也知道,可就是不能告诉你,这件事和你半点关系都没有,有一个人打算向世人宣告她的存在才做的这件事,告诉你母亲,别追究,越追究问题越多。”

    告诉李佑之后,李佑第一个感觉是云烨下的手,毕竟那晚云烨威胁燕弘信来着,人是小苗杀的,云烨认为自己没必要背黑锅招阴妃恨自己,阴弘智怎么说都是她唯一的弟弟。

    李二在宫里也在发愁,燕妃已经请了他三回了,他不知道怎么和燕妃说,必须要等到长孙无忌弄出一个结果来才成,该死的鸡鸣狗盗之术,断鸿没有完全练成,无舌也没有完全练成,到底是谁完全练成了?

    鸡鸣狗盗之术听起来像是下三流的手段,但是有谁敢相信当年的孟尝君就是凭借门客学鸡叫,爬狗洞就能偷过秦国的城关,别忘了那是一个法度森严到了极点的国度,要是没有过人的神奇,孟尝君根本就不可能偷过城关。

    断鸿说此事不可查,不可问,因为鸡鸣狗盗之术最高的杀人手段就是让人死于无形,没人知道他们是被谋杀的,既然有人故意把自己的手段亮出来,就是在告诉世人,自己已经完全练成了鸡鸣狗盗之术。

    对于这些豪侠,李二有时候也感到无奈,无形物质,就像藏在大海里的一滴水,如何能把他们找出来?天下还是以稳定平安为主流,帝王绝对不能私自动用全国的力量去追查这个人,说不定会招来反噬,得不偿失,断鸿还在研究那只石狮子,还有那把宝刀,魏征的马车也停在宫里,但愿断鸿能找到蛛丝马迹,自己也练成这门奇怪的功夫。

    “你不是说小苗练的是什么龟虽寿的武功吗?为何现在又成了你口中的鸡鸣狗盗?不说别人好奇,老夫都好奇小苗是怎么把石狮子运到房顶的,我可是听说人家屋顶的瓦片都没破。”刘方喝了一口油茶问无舌。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鸡鸣者群鸡相和,狗盗者,天衣无缝,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没有龟虽寿做引子,鸡鸣会被扭断脖子,狗盗也会被主人打死,老夫也想不到小苗的武学已经进展到了如此地步,听说书院已经把这四桩诡异的事件列为书院的高级考题,就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够解开。(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欢迎兄弟们参与书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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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评比赛组委会

    2013年11月22日

第五十节迷林秋色

    旺财的权利受到了极大地威胁,这让它几乎无法容忍,以前的时候,能在书院里四处溜达的四条腿的动物就自己一个,现在到处都是圆滚滚的花白相间的东西,泪山是自己最喜欢的方便之所,现在上面仰面朝天的躺着好几个怪物,漱泉那里也是自己喜欢的纳凉之所,如今也有好些怪物在那里喝水,岂有此理,旺财打算去把怪物撵走,不许它们和自己抢地盘。

    云烨硬是和李纲先生挤到一辆熊车上,老先生虽然有些不满,还是把身子往左边让让,给他腾出一些空位。

    “您了老人家在信里说的太吓人,小子的魂都要吓飞了,紧赶慢赶的回了家,打听到您老人家一切安康才敢跑来见您。”

    “难过的时候熬过去了,估计还能多熬两年,小烨啊,你是不是非常的畏惧陛下?”李纲从来不说废话,睁开眼睛就直奔主题,他总说自己老了,没时间和别人客套,开门见山的谈话方式已经成了常态。

    这话问的云烨有些尴尬,不知道如何回答。

    “你把大帝号献给皇帝,并且制定了严格的规章,老夫就知道你心生惧意,然后又不反对把小丫嫁给李佑,老夫就已经确定你在害怕,告诉老夫,你在害怕什么?舍不得你的那点富贵,还是舍不得你的家人?

    男子汉大丈夫畏手畏脚的活到你这样的地步还有什么痛快可言,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过得太快,太急,有时候让你来不及思量这一生就已经浑浑噩噩的渡过去了,我辈都是有大志向的人。焉能在大节上有所缺失。

    老夫活的久一些,见过很多惊才绝艳之辈,明明能干出很多的大事,却被自己的心性所误,至死都默默无闻,胆怯这种情感。是做大事的大忌。“

    云烨苦涩的看着李纲说:“学生牵挂的太多,牵挂祖母,牵挂妻子,牵挂孩子,牵挂旺财,也牵挂朋友,身上背的包袱太重,有时候就不敢把步子走得太快。

    大帝号终究只是一个大玩具而已,小丫嫁给李佑是学生权衡之后的事情。学生也知道拿自己妹子的幸福权衡本身就不对,却不知如何反对。

    往大里说我想让这个国家尽量过的平稳一些,不要再发生大的波折,往小里说,就是小丫自己的性格注定了她一生想要获得幸福很难,能包容他的人太少了,天魔姬倾心教授的本事,让她从一开始就不向往男女之情的快乐。我试探过几次,小丫确实对优秀的男子并不喜欢。您难道没有发现么?小丫过份的痴缠学生了。“

    李纲闭着眼睛摇摇头说:“都是一笔烂帐,你们既然看中小丫学到的本事,而不是看中小丫本身,老夫还有什么话说,天魔姬就不是善类,后宫的那些杂学。最是侵人心智,小丫受到荼毒在所难免,好在这孩子天生善良,学了这些本事自保有余,既然如此。你就休要怪老夫把另一半卑贱者送给小丫,兰陵公主掌握的那些人已经被皇后侵蚀的干干净净了。

    小丫跟着天魔姬学到的东西难免阴毒了一些,用得多了会折损阳寿,让小丫过来伺候老夫几日,老夫教教这孩子如何把事情做得光明正大。“

    那只熊猫把两个人拖到假山前面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停了下来,李纲已经沉沉的睡着了,说了这么多的话,对他已经是一种负担了,云烨陪着躺在阳光下面,觉得很舒适。

    旺财的征战大业还在继续进行,只要看它威风凛凛的驱赶着几只熊猫四处奔逃就知道它如今是多么的快乐,前蹄在一只跑的慢一点的熊猫屁股上踏一下,那只熊猫就窜的更快了,直到自己的视线里再也没有一只熊猫这才舒坦的躺在地上,阳光晒得背部有些痒,就欢快的在地上打滚,用粗糙的地面摩擦一下发痒的背部,卷的尘土飞扬,好好地一匹红色宝马,变成了土黄色。

    迷林上空盘旋起一片黑雾,发出低低的轰鸣声,云烨吃了一惊,杀人蜂繁殖到这种规模可不行,这里是书院,万一那些杀人蜂跑到书院里来,会酿成大祸。

    “少操心,那些杀人蜂从不跨出迷林一步,老夫能活到现在,就是靠着天天食用杀人蜂的幼虫苟活到了现在,火炷现在已经能够控制这些蜂群了,书院总要有些防御手段,用兵马不合适,我们就用这些毒物来达到威慑目的也不错。“

    李纲明明在打呼噜,可是转眼间就说话了,也不知道他的睡眠质量为何会差到如此地步,起风了,云烨把毯子给李纲盖上,让仆役把李纲带回家休息,自己决定去迷林看看。

    拽了拽绳子,火炷就出现在小路上,看到云烨非常的高兴,请他进了自己的家,一户不大的院子,院子里还种着一些青菜,巨大的席子上晒满了各种干菜,一个用手帕包着头的青衣妇人背着一个戴着虎头帽的孩子正在席子上翻检那些干菜,见云烨走进来,施礼之后就走进了屋子。不一会就端了一壶茶过来,放在石桌上就继续干自己的活。

    “怎么,看你的样子是不打算出仕了?“云烨瞄了一眼东墙下那一大丛开的正艳的菊花,难道说这就是火炷心迹的自述?

    “不出仕,没意思不说,劳心劳力的不好自处,我现在过的逍遥自在的为什么要给自己套枷锁?迷林一般人不敢接近,也没人愿意接手,只好由我自己来做,顺便做一些研究,和这些毒物相处的久了,发现他们也是能通人性的,比如这些峰子,只要我每年记得分窝,它们就规规矩矩的守在迷林里,与那些蜘蛛,蝎子一类的东西争锋。

    我听说南疆的人有制蛊的习惯,自己也试验了一些,现在蛊苗已经是第六代了,最厉害的虫是一只蝎子,已经变成红色的了,足足有我半个手掌大。“

    火炷好像非常的得意,举起自己食指说:“我已经开始每天喂它我的鲜血,据说三年有成,再有一年多,就能知道能不能成蛊,我很期待。”

    “我听说迷林着了一次大火?损失大么?”

    “有一些,损失了一些蜘蛛和蝎子,蚂蚁和峰子却没有什么损失,长安还是太寒冷了,并不利于这些生灵的生长,蚂蚁已经在褪色了,性情也没有第一批那样凶猛,我估计再有三五年就和本地的蚂蚁没有什么区别了,估计是杂交带来的恶果。”

    火炷没有说起那些放火者的命运,云烨也不问,火炷把这些毒物看得和性命一样宝贵,顾忌那些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喝了一会茶,火炷给云烨的鞋子上涂抹了一些汁液,自己却没有这样做,就带着云烨推开柴扉向迷林深处走去。

    “以后迷阵也不能让人随便走了,那里已经是蝎子的领地了,好些大蝎子就在那里安了家,我进入那里都会引来攻击,现在的迷阵真的已经是死地。”

    云烨对毒物并不陌生,可是看到树上密密的蜘蛛网,枯叶底下游走的黑黑的蝎子,诺大的林子里连鸟叫都听不见,死寂一片。

    “现在这里的几样毒物已经形成了平衡,不需要我们特意喂食,蚂蚁之所以繁殖不起来,大部分都被蝎子和蜘蛛吃掉了,您走的时候带走一些马蜂蜂卵和蜜糖,给马蜂准备的食物,也就是那些带条纹的蜜蜂,它们也发生了变异,产的蜜糖香气扑鼻,孙先生说是滋补的绝品,产量太少,也就书院的几位老先生能用,马蜂卵用油煎了,那滋味妙极了,除了离石先生偶尔要几条蜈蚣下酒,蝎子和蜘蛛那些先生们都不吃,只有我和孙先生吃一些,您要不要尝尝?”火炷努力地给云烨推荐他的新菜式,希望云烨也吃蝎子和蜘蛛,这样一来书院的先生们看自己就不至于太奇怪。

    “蝎子拿油炸了我还能享受,蜘蛛就算了,毛茸茸的影响胃口,不过我知道蜘蛛的味道也是很不错的,你吧蜂蛹和蜜糖多给我一些,身边都是老人家,给他们分分,以后形成制度吧,每人多少都划出例份,别人不给了。”

    云烨最奇怪的事情就是那些蝎子,蜘蛛,见了火炷就会避开,自己脚上涂了药物,还有两只蝎子不长眼的挡在前面挥大螯,杀狗的屠户从来不怕狗,再凶恶的狗见了他们都会乖乖地,火炷或许也是这样的情形。

    到底是深秋了,风一吹树上的叶子就哗啦啦的往下掉,火炷赶走了盘踞在亭子里的毒物,石头屋子里放了一整排铁柜子,云烨打开了其中的一个,仔细的检查自己放在这里的东西,每到这个时候火炷就会退出屋子,把空间留给云烨自己。

    最不值钱的就是白玉京的三面玉牌,最值钱的就是裹在丝绒里面的手机,看看旁边取下来的电池,也不知道能不能使,云烨并没有急着尝试,这东西打开一次,自己就多一次痛苦,如果可能就让它消失在世间的长河里了吧。(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五十一节被拆穿了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云烨才会感到一丝自由,李纲先生刚才说自己胆怯已经是嘴下留情了,李二给云烨的感觉已经不能用胆怯来形容了,恐怖这个词或许更加的确切。

    光棍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敢做,什么也都能做,出了事也不要紧,了不起带着旺财兄弟两继续流浪就是了,大唐的国土非常的广袤,藏身之地还是非常好找的。

    可是,当云家的责任背到身上以后,胆子的一半就喂狗了,等到孩子出世,彻底完蛋了,只剩下一点点的胆量了,随着孩子的陆续出世,最终就变成了现在这样胆小如鼠的德行。虽说男人都是这样,越活胆子越小,活到最后就只剩下圆滑了,现在被古人指出来并且教训,云烨的心里满是酸楚和委屈。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这样的人样子大唐多得是,云烨只想活的老一些,看子孙成人,给老奶奶披麻戴孝,然后等着云寿他们给自己披麻戴孝,日子本来就该是这么过来的,现在有了变故,不知道李纲他们对自己倾注了怎样的希望,再把这个希望背上然后还能在朝堂上呼风唤雨,云烨觉得李纲他们高看自己了。

    他们不知道年纪逐渐变老的李二会越来越变态,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英明下去,殊不知他没了少年时候的自信,就会依靠杀人来提高自己的存在感。

    秦皇是这个样子,汉武依然是这个样子,唐宗凭什么就能跳出去?房玄龄家被灭门了,杜如晦家也完蛋了,死了的魏征都会被弄出来鞭尸,云烨不认为自己犯了错。李二会顾念旧情就放自己一马,现在牢里还关着侯君集呢。

    夕阳斜斜的照过来,穿过了石屋的窗子,也穿过了云烨手里的三枚玉佩,三只狰狞的鬼脸被印在墙上,这一回云烨没有睡着。他看见了那三幅图案,没有惊叫,也没有慌乱,观察了一下地势,以及光线,就把玉佩收了起来,多年的军阵生涯,处变不惊他还是能做到的,既然玉佩里果然藏着秘密。那就不能让别人分享了……

    火炷看到云烨笑着从石屋里出来,俩人就说笑着回到了火炷家,多年不见,往日的奴隶小儿已经长成了男子汉,烫了一壶酒,围着小炉子在铁板上烤蜂蛹下酒,听火炷讲述这三年来书院的变化。

    “元章先生命人在后山开始挖掘山洞,非常大的那种。说书院以后的典籍都需要藏到山洞里去,公输老先生明明都快要死了。听到这个消息又活过来了,非要自己亲自设计,因到底要不要安装机关这事,两个白发老头子破口大骂,并且发誓老死不相往来,不过昨日我去送蜂蛹的时候又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喝茶。

    金竹先生今年不到五十岁。居然要求等自己死了以后,请书院把他的脑子和内脏抽出来扔掉,只保留他的躯壳就好,还说他在古墓里找到了一些与灵魂有关的研究,准备在自己身上试验一下。

    延陵先生先生现在变得孤僻无比。除非有他的课,否则从不出观星台一步,并且邀请书院的算学高手帮他演算星星的运行轨迹,看样子到了出成果的时候了。

    还有那个打算去研究狼族关系的轩仁,下场很惨,因为离狼群太近了,被一只狼王一爪子就给毁了容,少了一只眼睛,鼻子也只剩了半个,伤好之后他找了铜匠给他打造了一个面具,现在书院里都称呼他为铁面先生,不过最近他又去找那个狼群去了,因为马上就要到冬天了,他准备看看狼群是如何分配配偶和食物的。

    长安城现在哄传,玉山书院该叫做疯人院才是,李泰拿石头做的那个比喻长安人也知道了,都说他准备把人放在投石机上扔出去,就是为了看人到底能不能飞起来。“

    火炷的酒量很差,半壶酒就已经醺醺然了,脸膛被炉火烤的通红,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目前的生活非常的满意,甚至可以说满意到了极点。

    云烨拎着一罐子蜂蜜,带着一大包蜂蛹从小路上出了迷林,远远就看见旺财在看着自己,见到云烨出来,立刻就扑了过来,把自己的大脑袋杵在云烨的怀里寻找安慰,它的毛色散乱,腿上还有横七竖八的血印子,云烨这就怒了,旺财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谁干的?

    云家的仆役战战兢兢地站在一边,见侯爷暴怒,赶紧过来解释,没人敢对付旺财,是因为天色晚了,熊猫到了喂食的时间,所以都涌过来吃食,旺财跑过去踩翻了熊猫的食槽子,想把熊猫都赶走,结果被一大群熊猫围住攻击,他们好不容易把熊猫赶走,旺财就成了这幅样子。

    老天爷哟,怎么敢去打扰野兽吃食啊,云烨心疼的蹲下来检查旺财的伤势,还好都不太严重,从自己怀里掏出金疮药就一点点的给旺财裹伤……

    兄弟俩的心情都不是太好,一前一后垂头丧气的往家里赶,回到家里的时候,天早就黑了,云烨命人调配好药水,重新给旺财包扎,辛月在一边挑着灯笼不断地问旺财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受伤。

    云烨心烦气躁的懒得理会,给旺财收拾好了才教给马夫,命他好生的照顾旺财,这才回了卧房,辛月端来的饭菜也不看,只觉得心头有一团火发泄不出来。

    三天没出家门,断鸿过来了,见云烨在教儿子闺女读书,也不打扰,在梨树下摘了一颗梨子不洗就吃了起来,还问仆役要石榴。

    等云烨给云寿安排了课文,让云暮练字,几个小点的背诵文章后,他才走过来示意云烨去亭子里叙话。

    坚硬的石榴果子在断鸿鸡爪子一样的手里顷刻间就四分五裂了,宝石般的籽粒粒粒饱满,云烨要过一片扣嘴上咬了一大块,吃掉籽粒,吐掉石榴皮,等着断鸿说话。

    “云侯,其实你家的石狮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家大门,不过是被别人扔到水沟里去了,砸死燕弘信的也不是石狮子,而是巨锤,是一锤锤的把全身砸出石狮子底座大小,再把另外一个石狮子放上去而已,您家的石狮子已经从水沟里捞出来了。”

    “你怎么知道不是石狮子砸的而是巨锤砸的,十几个人都亲眼看见一尊石狮子从天而降,砸死了燕弘信,你说的,和严松说的不一样。”

    断鸿嗤嗤的笑着说:“侯爷您忘记了,奴婢可是练过鸡鸣狗盗的功夫的,虽然练得不到家,可是一些端倪还是知道的,更何况奴婢把燕弘信的尸体,一点点的割开检查的,错不了。

    至于那些看见石狮子从天而降的人他们看见了什么?只不过听见一声巨响,而后就看见一尊石狮子压在一具尸体上惨不忍睹,嘿嘿嘿。没有一个人看见石狮子掉下来,市井小民以讹传讹,最后就成了石狮子从天而降砸死了人。

    任何事都经不起查的,只要用心查总会查出漏洞来,那些市井小民的心神都被石狮子所夺,谁还会主意一辆乌蓬马车就停在一边?更何况没有一人认识燕弘信,一个像他那样魁伟的大汉从自己身边走过,或多或少都会有点记忆,可是我们拿着燕弘信的画像问遍了那些看到燕弘信身死的人,居然没有人见过他,您说怪不怪?

    鸡鸣狗盗的功夫是最大限度的利用外在条件的一门功夫,比如人的心思,灯光,倒影,习惯,阳光,黑暗,烟雾,等等,不是蛮力和暴戾,我们更加的讲究技巧和合理性,刚出道的这位,虽然把这门功夫练得不差,到底还是心太软了,想要让石狮子杀人成为真正的事实,那些路人也该杀掉几个的,看样子这位出山的高手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想滥杀无辜,如果您再见到那个人的时候,转告他一声,无情才是鸡鸣狗盗的精粹。“

    断鸿说完话拱拱手就要离开,被云烨一把拉住说:“不对,你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我是凶手的同伙,岂有此理!“

    “云侯,陛下命你照顾好齐王,您把齐王留在您家是对的,但是对齐王不下禁足令就太过份了,四天时间,齐王总共从云家出来六趟,其中四趟是陪着小丫王妃逛集市,其中一回还没有护卫守护,齐王抱着一头小猪和王妃调笑,全无半点戒备之心。

    你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齐王府死了四个人,焉知凶手不会对齐王下手,以前有凶手谋刺陛下的时候,您可是把护卫工作做的滴水不漏,现在齐王有难,你却表现的过于松散了,不要说那位出世的高手了,就是奴婢想要对齐王下手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出现这样的情形只有一种可能:您一定认识那位高手,并且知道齐王佑不会是目标,才会放心的任由齐王佑在云府进出而不加防护。“(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还有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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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