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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节神仙的定义

    看到巨大的地图上寥寥无几的几个补给点,云烨长长的叹了口气,大唐军人不害怕作战,唯一能让他们忧愁的就是补给。

    关中的城寨密密麻麻,百十里地就有三五座县城,可是在这里,点和点之间的距离动辄上千里,西出阳关是云烨最无奈的选择,如果要去北庭,走玉门关最为合适,从玉门关出发,只要经过伊吾州,过高昌,穿过吐鲁番就会抵达北庭都护府所在的庭州。

    现在不行了,春天正是玉门关外魔鬼城最恐怖的时候,从来没有经历过魔鬼城这样恐怖的地方折磨的关中将士,弄不好会未战先溃,长安城里从北庭回来的将士很多,许多人到了长安好像还能听到魔鬼城里那些魔鬼的嚎叫,午夜发狂斩死家人,然后再自杀的例子数不胜数,就算是没有伤人的,诺大的一条汉子也颤抖着缩在墙角大呼救命。

    云烨不想自己的部下也出现这样的情形,所以决定西出阳关,避开魔鬼城,沿着沙海到达婼羌国,再折回向南到达楼兰,看看狄仁杰有没有给自己准备好藏兵之地,然后一路经过尉犁国,龟兹国,越过石漆河绕一个大圈子最后到达天山下的庭州。

    算算路途,已经超过了六千里,这是名符其实的行军,大军不知疲倦的每日走五十里也需要四个月的时间,就算是自己的大军都是骑兵,每日走一百里,这已经是极限了,也需要走两个月。

    看着地图上的红线,云烨在发愣,这是临出发前,几位老帅精心为自己准备的行军路线。时时刻刻都保证自己的大军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这样一来,就把被伏击的危险降低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只靠云烨的智慧来应对了。

    现在准备西征的胡子已经不光是突厥,吐谷浑,薛延陀。昭武九姓,这些人还要加上西域的这些小国家萨车,疏勒,连早就认为灭亡的大宛国都有余孽存在,更不要说乌孙、康居、奄蔡、大小月氏、安息、条枝、大夏这些遗族了,当云烨看到自家商队统计上来的情报,就恨不得拿头去撞墙,扜罙、于窴、楼兰、姑师、黎轩、身毒、驩潜、大益、苏薤这都是些什么国家,为什么去长安朝拜的就那么几个小国家?

    难怪李二认为苏定方的权限不足以处理这些事务。非要把自己弄过去,黑眼珠的汉人打过来了,于是西域的那些蓝眼珠,灰眼珠,乱七八糟眼珠的人就要搬家,三十万大军,两百多万妇孺全部聚集在恒罗斯城,伺机进入吐火罗。开始自己的漫漫长征。

    恒罗斯城置优越,展开昭武九姓国的地图。康国位于石国的西南,再往南是米国和史国,而石国都城的东北方向依次是白水城和罗斯城,这几地仿佛是一件大衣上一排斜斜的纽扣,而罗斯就是这件大衣的领子,北是茫茫沙漠。东被千泉山阻隔,西临药杀河,具有‘提裘之势’的战略地位,而云烨最终的目的就是到达这里,等待这些人西进。

    心绪烦躁之下出了大帐仰望着漫天的星空。感叹的不行,那些人为了给自己寻找一块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地,这一次不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就像非洲大草原上迁徙的角马群,云烨至今都清晰的记得角马渡过马拉河时的惊险和悲壮,生命的意义在那一瞬间被表现的淋漓尽致。

    大食人是他们迁徙途中的鳄鱼,萨珊人或许算得上是河马,沿途的那些小国家或许算得上是鬣狗,那么大唐在这里代表着什么样的角色?

    角马群并不畏惧狮子,他们畏惧的是即将到来的旱季,也只有大唐才能让这些民族在努力战斗后看不到任何希望,只能选择最残酷的迁徙来逃避自己将要面对的残酷命运,两者之间仇怨太深,看不到任何化解的希望,所以大唐就是这些胡人的旱季。

    戈壁滩上看星光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这种见不到月亮的夜晚,天空就像是一匹巨大的黑绸布,而那些不断闪烁的星星就是点缀在绸布上的宝石。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该是何等的寂寞啊!”云烨自言自语了两句,也不管地上是否干净就躺在了地上,两手枕在脑后打算美美的欣赏一下这漫天的星辰,如果能做一个好梦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样短暂的欢乐袁守城也不打算留给云烨一个人享受,他的徒子徒孙在戈壁上给他铺上了精美的地毯,老家伙就坐在云烨的身边喋喋不休的诉说着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自三皇济世,五帝定伦以来,我们从未有过这样宽阔的天地供我们驰骋,从南跑到北需要一年时间,从东跑到西估计也需要一年的时间。

    小子,现在我们终于能够畅快的翻个身了,我们的家国如此之大,足够我们在这里翻转腾挪了,所以啊,你就不要总是愁眉苦脸的,我们应该有更高一些的追求。“

    “比如找神仙?我对神仙一点兴趣都欠奉。”云烨不耐烦的回答。

    “你当然没兴致,你曾经得到过,所以就不会珍惜,老夫都能想得到,你那个时候小小的年纪,对于长生之类的事情没有半点的好感,因为你认为自己还有悠长的生命可以供自己享用,得到的就不会珍惜,就像是女人,没得到的时候心痒痒的,得到了也就那么回事,更何况你得到的时候年纪那么小,哪里会懂得其中的妙趣。”

    那日暮珍藏的那个红星二锅头的酒瓶子现在握在了老家伙的手里,里面装满了美酒,说两句话,就喝一口,如果不听他说些什么,这绝对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高人。

    “那可不一样,我对老婆的感觉怎么是相处的越久,就越是觉得稀罕呢?世上的美女多了,难道你都能一一收到帷帐里?皇帝都做不到,别人搂着美女翻云覆雨,我抱着自己的丑老婆呼呼大睡,很难说谁比谁更高一筹。”

    袁守城嘿然一笑,又喝了一口酒对云烨说:“颜老头临死前难道没告诉你关于华胥之国的事情?老头子我胡说八道习惯了,你可以不信,难道你觉得颜老头也会胡说八道?那个老家伙可是一句废话都不说的主,他说见过华胥之国的人,那就一定见过,这句话你拿到当铺都能当几枚银币使使。

    他当年对老夫说过,自己在大业五年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个华胥之国的人,老夫对他的话没有半点的怀疑,只有你这个小子才会疑神疑鬼的认为老头子说谎,小心他从坟墓里跳出来找你算账,他活着的时候没人说过他胡说八道,死了以后被你这样的一个小子诟病,你说说,他能在坟墓里睡得安心?“

    这其实也是云烨的困惑所在,颜之推老先生断然不会说假话,他做出的判断一般不要随意的去否定,因为那必然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

    “您能不能告诉我到底什么才是您眼中的神仙?您对神仙的定义是什么?挟泰山以超东海,还是能够腾云驾雾,撒豆成兵?“

    絮絮叨叨的说神仙已经把云烨给说烦了,想要找神仙,必须先把神仙的定义确定下来,不能像长安的那些俗人见到一个人有点神奇,立刻就把神仙的帽子给他扣上。“

    袁守城一下子愣住了,他活了这么些年,第一次有人要他对神仙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从他懂事以来,就认为神仙就是神仙,是有却别于人的,现在猛然间提起人和神仙的不同之处,他顿时就茫然了。

    “您看,您这样的人都没办法给神仙确定一个准确的定义,还怎么去找神仙,您说神仙能飞,现在长安城里坐热气球能飞的人多的是,你把一头猪放在热气球上面,它也能飞,您说神仙力大无穷,好么,书院现在制造出来的龙门吊,可以让一个瘦弱的学子轻松地扯起几千斤的石头,无非是多加几个动滑轮,把绳子多绕几圈而已。算不得神奇。

    您又说长生不老,这个是最讨厌的,您老人家已经是人瑞了,活了一百二十岁了,彭祖也不过活了一百三十岁,这已经是举世难求了吧?您还能找出一个人活得比您长寿的人么?小子很想去拜谒一番。

    所以啊,就搞不懂,您和那些人怎么就要一门心思的想要找神仙?田襄子您一定认识,被小子编造了一个小小的谎言,就不辞劳苦的去极北之地找天门,哪怕历经千辛万苦到最后身死道消也不放弃,都是为了什么呀?

    不是小子对您不敬,而是小子看不起所有企图长生不老的人,您也不例外。

    为了长生,英明的帝王失去了自己的英明,被骗子玩弄于股掌之上,为了长生,田襄子那样智深如海的高人被一点小小的天地异象骗得临死都大叫不悔,现在到了您了,您想要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小子的脑袋里装满了奇闻异事,您想要的异像我一定能给您找到,比如说海外的仙山,昆仑山上的西王母驻地,我还知道在一个遥远的海岛上有无数巨大的石人,没人知道十几万斤重的石头是怎么垒上去的,您想不想去看看?“(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一节被遗忘的人

        茫茫的沙漠与草原之间,一丛丛、一片片灰绿sè的草,在漫天的灰尘和沙砾中傲然挺立着,草尖上有的像火柴头般的红骨朵,有的已经开了花,一种白sè的花。它叫狼毒花。

    刺耳的风声里,在落rì的余晖下顽强地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据说,它是草原蜕变成沙漠的最后一道风景线,有人说它比狼还毒,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

    但是,人们也都知道,从沙漠里走来的人,看到它,便看到了希望,知道它的后面就是生命和胜利。也只有它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并奇迹般地开花结果。

    云烨不太喜欢狼毒花,他更喜欢金露梅,同样都是在沙漠边缘生长的花朵,黄灿灿的金露梅就让人欢喜的多,那rì暮骑着马在草甸子上飞奔,只要见到金露梅就会俯下身子摘取,而这个时候,她胯下的战马依然在飞奔,赢得了将士们雷鸣般的喝彩声。

    云烨不喜欢狼毒花,旺财也不喜欢,它的嘴巴肿的厉害,口水不断的往下流,不断地拿蹄子将身下的一丛狼毒花踩得稀烂方才罢休,刚才它出于好奇吃了一口狼毒花的叶子,被云烨连忙给从嘴里掏出来,还拿清水给他洗嘴,然后它的嘴巴就肿起来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狼毒花有大毒。

    在沙漠里走了半个月,将士们已是人困马乏,难得见到一片绿洲,云烨下令在这里休整三rì,有些停留在这里休整的商队见到大军,习惯xìng的准备献上礼物,但是他们却连大营的门都进不来,云烨没打算把自己的兵带成兵油子。

    这片草甸子并不大。方圆不过三里,远古的时候这里或许是一个大湖,如今干涸了,但是丰沛的地下水依然滋润着这片绿洲,顽强的保持着这里的绿意。

    沙漠里行军异常的艰苦,中原的马匹并不是很熟悉这里。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地面往往让战马嘶鸣着轰然倒地,宁愿身上被烫伤也不愿意拿带着蹄铁的脚接触滚烫的沙地。

    现在不过是四月底而已,云烨不敢想像盛夏时期的沙漠该是一副怎样的景象,商贾们带的都是骆驼,虽然行动迟缓,胜在稳妥,想要穿越沙漠,马匹并不是最合适的。

    “大将军,咱们的马匹已经损伤了半成。这才走了一千里的道路,如果到达楼兰说不得会损失一成的牲口啊。”范洪一看着士兵宰杀倒地的战马,非常的忧虑。

    “现在明白前汉年间汉武帝征伐西域为何要举全国之力了?好在我大唐的国力千百倍的胜于前汉,否则,我们绝对没有这么轻松。我很不愿意看到一场战争就决定一个国家的命运,那样的话,这个国家未免过于脆弱了。

    卫青走过这条路,李广利也走过。不过两个人走出了两种不同的效果,卫青大胜。全师而还,李广利却带着三万前汉最jīng锐的军卒在这里厮杀,最后拼光了最后的一兵一卒,自己投降了匈奴,原因就是自己yīn谋败露,皇帝杀了他全家。

    所以啊。老范,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我族的英魂所在,我们不敢丢脸,只能往前走,不能因为一点困难就走回头路。说实话。也没有回头路好走。“

    “下官明白,此地距离楼兰不过四百里路,大帅为何不一鼓作气走完它,士气一旦松懈,将士们就再也不敢走这片死亡之海了。“

    范洪一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他总是在担忧,一会担忧牲口,一会担忧补给,这一会又开始担忧起士气来了。

    “打一仗就好了。“云烨笑着回答了范洪一,只是眼睛里没有笑意,全是杀气。

    范洪一一个翻身就站了起来,一字一句的问云烨:“这里是无人的荒漠,却不知大帅要和谁作战,怎么作战。”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份信函递给了范洪一,自己就迎着那rì暮走了过去,此时的那rì暮带着花环人比花娇,嘻嘻哈哈的追逐着不情愿多动弹的旺财奔跑,云烨一把拉住那rì暮牵着她的手走到翠绿的小山包上,背靠着背小憩一会。

    “弟兄们,老子们终于捞到仗打了。”范洪一都要疯狂了,作为军人近十年没打过仗,这让他情何以堪,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觉得血气一个劲的往脑门上涌。

    每年的四月是西域驼队往来大食和长安的最好的时节,这个时候,无数的强盗就会出现,还有许多会说吐蕃话的强盗,他们少则数百人,多则四五千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只会留下遍地的尸骸,今年也一样,狄仁杰特意拜托驼队给师父送来了强盗准备攻击的地点和时间。

    黑风彻底的对自己的族人和祖先失去了最后的爱意和敬意,他只想快快的把这十年过完,只要立下足够多的功勋就能搬到关内去住,他打算在长安开一家酿酒的小店铺,专门酿造葡萄酿,安安生生的把这辈子过完。

    所以他就将那伙吐蕃强盗每年到来的时间和集结的地点都告诉了狄仁杰,往年那伙强盗的粮草就是楼兰人提供的。

    今年,那些强盗又派人来了,狄仁杰就让黑风继续给强盗提供消息和粮草,幸喜若狂的程处默原本想把这股强盗一口吞掉,结果发现,今年的强盗非常的反常,他们居然在集结,不管大股的强盗,还是小股的强盗,准备抱团了。自己的三千人马实在是不够,只能向云烨传递信息,希望云烨能够在强盗i出现的时候赶到若尔盖。

    消息的来源并不止一处,狄仁杰知道,云烨也知道,他们不约而同的将功劳安在了黑风的头上,楼兰不远处的鄯善城里的那个卖羊肉汤的汉子,被他们师徒同时从这份功劳中抹去了,现在还不到那个人出现的时候。

    鄯善国早在北魏时代就被大将万度归所灭,如今只保留了这样一座鄯善城,荒原上的城池原本就是无主之物,有人居住才被称之为城,才被称之为国,无人居住,也就变成了鬼蜮,由于丝绸之路的重新畅通,这座大城在荒芜了百十年以后又开始有了人烟,并且人口越来越多。

    人一多就会出现一种东西,叫做英雄豪杰,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伴随着人群而诞生的,胜十人为英,胜百人者为雄,力敌千人者为豪,万人敌自然为杰,所以这些英雄豪杰们在经过一阵厮杀之后,这座城池自然就有了主人,也有了城主,一切都和万度归来到之前一模一样。

    鄯善城北门口有一家羊肉铺子,店铺的主人是一个汉家子,据说是经商失败,无颜再回汉地,只能在鄯善城开一家羊肉汤的铺子聊以维持生计。

    店铺主人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而且为人很好,善于交朋友,也不知道是哪一年走了运,娶了一个南诏的野女人当了自己的老婆,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娃娃。

    他做的羊肉汤堪称一绝,城主大人每天要是不吃一碗羊肉汤,抓耳挠腮的就无法入睡,在城主大人的保护之下,这个铺子的生意一直都是最好的。

    “茧娘,咱们的无忧草不多了,只要保证城主的肉汤里加上这东西,别人的肉汤里就不要添加了,这是一个丧天良的办法,还是少用为妙,你去肉汤里的松木棒捞出来,这锅汤就好了,饼子不要烤那么多,这几天没有什么商人过来,来吃饭的都是些要赊账的混混。”

    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子答应一声就从锅里捞出松木棒小心的放好,这是自己买卖的秘密,羊肉汤比别人家的好,就是好在这根棒子上。

    留着短须的曲卓麻利从锅里舀出一大勺羊汤,将一些撕碎的羊肉烩进了羊汤,等到翠绿的沙葱漂在羊汤上的时候,曲卓就从怀里取出一颗绿豆大小的黑sè丸子,丢进了羊汤,揉一揉脸孔,带上笑容,将手里的食盒提着送到外面一个妖艳的胡姬手中。

    一个银饼子拍在了曲卓的手上,胡姬娇笑着拿手指挠一下曲卓的手心扭着肥硕的臀部离开了店铺,茧娘站在里间,看的清清楚楚,不由得哼了一声。

    回到了里间,曲卓随手把银饼子抛进了头顶挂着的藤篮里,开始在案板上揉面团,他的手法非常的熟练,cāo持这一行已经久的让他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是大唐帝国的七品官。

    很多时候曲卓都在想,长安是不是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最初的命令就是要自己收集西域各国的动向,如今自己收集的材料已经装满了三口大箱子,却没有人来取。

    直到六个月前一个翩翩的贵公子来到了鄯善城坐在自己的小店里喝了一碗羊肉汤,付账的时候却是一块木牌,那一刻,曲卓几乎要欢喜的大叫,还有人记得自己。

    那一夜,他喝得大醉,抱着茧娘说了无数遍:他们没有忘记我,他们需要我。“茧娘知道他心里的苦,抱着他听他喃喃自语,听他哭泣,流着眼泪为自己的丈夫开心。(未完待续……)

    ps:第二节

第二节抢劫不需要理由

    “我要在细微处发现真相,我要在黑暗里见到光明,投进了大海我就是一滴水,进入了沙漠我就是一粒沙。

    我无处不在,所以世界对我没有秘密,我无所不能,所以听到了风的声音,见到沙漠的暴虐,明白青草的呓语,并且,在最深的地狱触摸到了最光明的绳索——献给曲卓。

    曲卓的酒意很快就消散了,拭去了泪水,被沙漠的风沙磨砺的有些粗糙的面容迅速的恢复了冷静,大唐对西域的统治是不完整的,也是非常薄弱的。

    大唐的铁骑到处万人跪拜,铁骑走了之后,西域依然是胡人的天下,在这里酝酿着无数的阴谋,他们想自立,他们想称王,他们甚至在做着攻破长安的美梦,并且不懈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他们看不起那些懦弱者,认为离开就是对祖先最彻底的背叛,西域曾经被无数的中原王朝统治过,那些中原王朝不过是一场大洪水,洪水过后,露出地面的依然是石头,他们以石头自居,潜伏下来耐心的等待着大唐这股迅猛无比的洪水慢慢渗进砂砾,西域是他们的乐园,这些人从来都这么认为。

    茧娘将孩子的被子掖好,举着一盏油灯随着曲卓来到了仓库里,仓库里吊着两头洗剥好的肥羊,这是明日的食材,推开一个笨重的柜子,曲卓接过茧娘手里的油灯率先走进了柜子后面的黑洞。

    洞里非常的干燥,也非常的干净,三口樟木箱子齐齐的摆在这里,掏出钥匙打开第一口箱子,曲卓仔细的检查着箱子里那些纸张的完好情况,这里面全是他亲手做的记录。有些是最神秘的传说,有些事从牧羊人那里听来的歌谣,还有一些是对一些事件的分析,狄仁杰之所以确定楼兰人就在附近,最大的依仗就是曲卓关于楼兰人的描述。

    “ 这是一个懦弱自私的民族,他们只会向旱獭一样的藏起来。没有必死的作战决心,也没有澎湃的激情可以让他们做出远征的决定,他们会砌高高的围墙把自己围起来,想要靠时间慢慢的化解他们的危机。”

    有了这段话,狄仁杰才开始有目的的一步步逼迫楼兰人现身,果然在楼兰城找不到结果之后,在挖掘太阳墓的时候,思想简单的楼兰人终于出现了。

    沙漠里的强盗因为有马,他们又被称之为马贼。或者沙盗,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每当一个城邦开始兴盛起来他们就会过来劫掠,却不会毁掉城市,也不会过多的杀伤这里的居民,他们清楚的知道没了这些羊一样的人群,他们也会被活活饿死。

    这是狼和羊的关系,也是天地间最质朴的一个道理。在这里被完美的遵循着,不管是羊群。还是狼群,都将非常的肯定这种关系。

    西域的城市是脆弱的,每当一个城市发展到了极致,剩下的只能是毁灭,树木被砍伐干净,土地被耕种的在也长不出粮食。这座城市的寿命也就到头了。

    大名和鼎鼎的统万城在赫连勃勃的野心之下也只兴盛了三十二年便迅速地衰败了。所以在西域一鸡死一鸡鸣为常事而。

    西域的顺民将自己的妻子送给马贼一年,然后再接回来继续过日子,这在汉地被认为是奇耻大辱,在这里却不然,他们平静的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不但个人如此,城市的贵族们将自己的城池送给马贼收一年的税也不算是什么大事。

    混乱,混乱,极度的混乱,没有人给他们一个有序的环境,也没有人出来维持这里的秩序,只有战刀才是决定一切公理的唯一手段。

    曲卓检查完了三口箱子,又小心地合上,挂上锁,举着油灯从洞里钻出来,和茧娘一起将柜子推回原来的地方,茧娘很小心的清扫了推拉柜子产生的痕迹,夫妇二人这才回到了卧室,两个孩子依旧睡得香甜,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哥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回长安?娘的坟茔也该修整了,南儿改到识字的年龄了,您总说自己的学问不好,在这个破城池里,还有比您更博学的人么?“茧娘帮着曲卓脱掉外衣,忧心忡忡的问。

    曲卓洗了手,小心的看着熟睡的两个孩子笑着说:“很快了,云侯的大军已经到了北庭,等到他来到鄯善就是我们随着大军离开的日子。

    吏部叙功,我这次怎么也能连跳三级,不到三十岁就官至六品下,国朝罕见啊,到时候我就请命做一方的地方官,最少也该是别驾,就算去不了地方,在部堂怎么也该是六品的郎中。陛下从来不会亏待有功之臣,到时候就把南儿送进玉山学堂,学上几年就会直接进入书院,曲家再也不会是奴隶人,也不会有人说曲家的屈辱往事,可惜娘命薄,见不到啊。“

    夫妻二人正在说话,忽听得窗外的道路上有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曲卓怵然一惊,一口吹灭了蜡烛,侧着耳朵倾听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马蹄声越来越密集,片刻功夫,城主府方向就传来喊杀声,透过窗棂往外面偷看,只见城主府冒起了大火,战事进行的非常激烈。

    一只流矢带着风声咄的一声钉在窗棂上,曲卓小心的将那支箭拔了下来,借着外面的火光,观察手里的这只箭,箭杆上刻着一只老鹰,见到这只老鹰,曲卓连忙就把茧娘和两个孩子带到密室,再一次推开柜子,让她们母子三人进去,自己又推回柜子,小心的消除了痕迹,这才回到了大厅里等着飞鹰族的人来敲门。

    随着城主府的火光渐渐熄灭,鄯善城里的人家却响起了哭嚎声,飞鹰族从来都不会放过任何劫掠的机会,男人在哭泣,女人在发抖,有些人家还有惨叫传过来。

    曲卓叹了口气,拿火筒吹着了灶火,取过一只羊,放在案板上飞快的分解,等到水开的时候就把羊肉一股脑的倒进大锅,开始旺火煮羊汤。

    才把调料和木棒放进去,他家的们就震天响了起来,一伙子彪悍的胡人拿火把点着了墙上的灯火,就坐在桌子旁边大声的喊叫着要曲卓端羊汤上来。

    “尉迟家的小伙子急什么,羊肉已经下到锅里了,再心急也要等到肉熟了才成,我在长安的时候就听说过尉迟家的一个年轻人,非常的了不得,画的一手好画,已经是大唐皇帝的离不了的心爱之人,你们怎么还不去长安投奔他,反而把鄯善城的城主给干掉了。“

    这些飞鹰族人其实都是于阗人,尉迟是他们的国姓,而尉迟乙僧的大名曲卓还是知道的,大小尉迟的画技早就名动长安了。

    说到尉迟乙僧这些人都沉默了一下,一个最为健壮的胡人拍了一把桌子道:“他是他,我们是我们,我们是天山下的雄鹰,不会落到唐人的城池里去。你的女人呢?“

    曲卓揭开大锅,搅着大锅里的羊肉说:“我还想问问你们,她晚上的时候去了城主府,如果你们见到了,就还给我,我给你们多煮一锅羊肉。“

    那些胡人顿时大笑起来,指着还有明灭火星的城主府对他说:“族长说鄯善城的城主是一头没用的牦牛,只会吃肉和睡女人,所以我们就一把火把城主府给烧了,你女人估计也被烧成灰了吧?哈哈哈,把肉煮得香一些,三个月后我从那些女人堆里给你找一个带崽的,你一次能得两个,哈哈哈。“

    曲卓从锅里捞出一大块肉,放在木盘子里就端了过来,除了一把磨细的青盐,什么都没放,这些胡人抽出腰里的手叉子,就开始分割这些还带着血丝的肉块,蘸上青盐嘻嘻哈哈的吃得极为痛快。

    “我这里还有些酒,你们要不要,不过需要付钱,如果你们三个月后还来,能不能给我带点青盐回来,我这里不多了。“

    一个吃的满嘴流油的胡子放下手里的肉块说:“说不好,听说大唐的军队又来了,这一次来的是一个狠角色,吐谷浑的长老说,这个人是魔鬼,而且是最凶恶的,最强大的魔鬼,要我们赶紧抢一些粮食和牛羊就迅速赶到阿拉木图去,在这个魔鬼到来之前我们就要走远路了,所以,青盐的事情你就不要想了。“

    “昨天还听说吐蕃的汉子准备去找那个魔鬼的晦气,他们的人很多说不定就能杀死那个魔鬼,你们没必要走,都走了,我的生意就没办法做了。“

    曲卓才说完,那些胡子齐齐的放下手里的肉块大笑起来,一个年长的胡子指着曲卓大笑道:“吐蕃人都是些蠢牛,大长老只是告诉了他们吐蕃大相在唐国所受的屈辱,他们就嗷嗷嗷叫着要去杀死魔鬼,大长老说,这些吐蕃人不会有一个人活下来,那个魔鬼是魔王,听说他把东边的一个国家杀的一个人都没了,听说那个国家的人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还债章节

第三节白羊原

    飞鹰族的人来得快,去得也快,他们到来的目的就是杀掉城主,抢劫一些食物回去,没有目的性,或许是城主说了飞鹰族的坏话,或者是城主无意中知道了不该知道的秘密,或许,什么都不为,只是人家路过顺手宰掉的一只肥羊。

    曲卓带着笑容拿自家的粮食拿给了这些强盗,强盗的心情也很好,羊肉不能长期储存,剩下的那只羊就留给了曲卓,最后好心的把自己的青盐也送给了他。

    这就是强盗和百姓的关系,互相依存,互相劫掠,也互相杀戮,在这里你分不清楚谁是强盗,谁是百姓,曲卓一般把身上有武器的人统统称之为强盗。

    想到自己已经送出去的情报,曲卓就非常的开心,先生既然已经知道有人要伏击他,自然不会让这些强盗得逞,吐谷浑,薛延陀,昭武九姓的人都清楚大唐精锐部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只有吐蕃人不知道,他们认为,只要自己集中五千人就能所向无敌。

    勇猛的吐蕃人从来不问敌人有多少,他们只问敌人在哪,胆小鬼会被他们在脖子上绑一条狐狸尾巴,嘲笑他像狐狸一样的胆小。

    曲卓忽然想起书院先生说的一句话,因为野蛮,所以才强大。

    从墙上的夹层里取出来一些饼子,这是给给孩子们留下的,看到锅里剩下的羊肉已经能煮的彻底熟透了,就舀出来,装在一个陶盆里,关上店门,就把这些食物给茧娘和孩子们送了过去,这段时间,那些英雄豪杰们又要开始争斗了。准备决出新的城主,这个时候,茧娘和孩子们还是留在地洞里比较安全。

    程处默抱着手里的马槊坐在石头上休息,他的头脸上,铠甲上到处都是血渍,来到楼兰的强盗已经被他带着将士们杀光了。

    行军书记正在统计战果。那些强悍的老兵正在给强盗的尸体上补刀,有些有特殊爱好的甚至要把脑袋剁下来,才会靠近尸体,在战场上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黑风带着族人在太阳墓附近挖大坑,刚才的战斗把他们吓坏了,漫山遍野的强盗冲向了空荡荡的楼兰,他们不是来杀人的,他们是来毁掉这座城市的,,黑风知道那些准备离去的西域人打的什么盘算。不就是想把西域之地变成焦土吗?

    自己带着族人躲进乱石滩,不就是为了预防这些强盗杀过来么?他站在山坡上亲眼目睹了刚才的战斗,那些在铠甲外面套着楼兰人衣衫的唐**人,面对呼啸过来的敌人,没有一个转身逃跑的,尽管他们的人数要少得多。

    事实上不是强盗在进攻,而是唐人在进攻,最前面的那一排大汉两只手抡着一把硕大的长刀。三步一挥刀,挡在他们面前的不管是强盗还是马匹。在那一瞬间都会碎裂开来,强盗射出的羽箭击打在他们的身上叮叮当当的,最后无力的掉了下来。

    这些强壮的士兵只前进了一百多步就停了下来,然后那位恐怖的将军,就带着骑兵开始冲锋,黑风第一次知道人数少的一方是可以包围人数多的一方。

    战马在咆哮嘶鸣。人也在咆哮嘶鸣,高大的战马撞击在一起轰然倒地,还有那些被穿在马槊上的强盗在死命的拍打马槊的杆子,大唐军士松开马槊,从背上抽出横刀继续催马砍杀。有的胳膊掉了,有人的耳朵飞了,还有的战马上驮着半截身子在战场上乱窜的。

    黑风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穿着黑甲的将军用手里的横刀将一个最凶悍的马贼的脑袋从中间劈开,又从马包里掏出连枷把另外的一个马贼的肩膀打蹋,连枷抽回来的时候上面还挂着一丝丝的皮肉,那个连枷的锤子上有倒钩。

    战士勇敢,将军勇敢这没什么话说,可是身边的那个少年和那个长胡子的文官坐在山坡上喝茶看战况就有些奇怪了,他们好像丝毫不害怕,还在低声的评论那位将士的身手比较好,最后看得无趣居然在山坡上摆上汉人的棋子,开始下棋。

    强盗们总想从这个看似疏漏的包围圈里跑出去,可是无论他们怎么挣扎,就像是一群被扣在筛子里的麻雀,只能徒劳的煽动翅膀。

    强盗的人数越来越少,有一些跪地求饶也不行,那些唐国的士兵毫不犹豫的砍下了他们的脑袋,黑风这才明白,唐国的军人没打算要一个俘虏。

    黑风踌躇着要不要过去帮助,狄仁杰收起了棋子对他说:“等一下,将士们补完刀之后,你们再去收拾,打仗我们来,其余的你们做。”

    许敬宗背着手看着凌乱的战场,指着其中的两匹高头大马对狄仁杰说:“那两匹大马似乎有汗血种,一会给我牵过来,好不容易上了一次战场,总要有点念想才成。”

    狄仁杰笑着点头,许敬宗是这里的最高长官,这是应有之义,说完话,两个人就从山坡上走下去,身后的胡姬背着棋盘,宛如刚刚郊游完毕的名士。

    战场对于许敬宗来说并不陌生,他早年间就追随李二东征西讨,虽然只是文职,沙场的血腥早就对他形不成刺激了,平淡的在横七竖八的尸骸间行走,看到披甲的还要翻过来看看脸,如果是大唐的将士,就吩咐楼兰人小心抬走,如果是强盗,就接着前行。

    大唐的伤兵被抬走了,战场上顿时死寂一片,和煦的春风从远处吹起了沙尘覆盖过战场之后,血腥气总算是少了几分,只是颜色发生了变化,一切都灰蒙蒙的,狄仁杰看着沙尘吹进了死尸的眼睛,死鱼一样的眼睛,变得更加的浑浊。

    楼兰人收拾战场的效率很快,他们将强盗身上的甲胄剥下来,散乱的刀枪收集起来,杀掉无法复原的战马,他们连死尸身上的衣衫都不放过,最后把赤条条的尸体抛进大坑,埋上沙子就算是完事了。

    “全体退回乱石城,这一次来的是西域强盗,如果是吐蕃强盗,我们一定会损失惨重的,那些强盗还是交给云侯去对付,他统帅的才是作战的大军。”

    许敬宗拍拍程处默的肩膀,这道命令与其是对别人发布的,不如说是专门对程处默说的,程处默也没有反驳,只是意犹未尽的看着满是血渍的战场,有些不舍。

    沙漠中风沙最大的时候不是冬天,而是天气回暖时的春天,灰蒙蒙的天空下,一队黑甲骑兵从黄沙中隐约出现,马上的骑士全都带着面纱,半眯着眼睛在风沙中疾驰,马蹄子踏在脆弱的砂岩上,砂岩碎裂,隐隐有火花冒出来。

    这里就是恐怖的白羊原,牧人口中的死亡之海,他们的歌谣里充满了对这片土地的恐惧:当年我赶着马群寻找草地,到这里来驻马我了望过你。茫茫的戈壁像无边的火海。我赶紧转过脸,向别处走去。啊,白羊原,我不愿意走进你,你没有草也没有水,连鸟儿也不飞,啊,白羊原,我不愿意走进你。“

    云烨之所以要穿越白羊原,只有一个原因,不想走流沙区,走出流沙区大军已是人困马乏,这样的条件下和吐蕃马贼硬憾实属不智,白羊原在西域人眼中乃是魔鬼之海,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总是会出现海市蜃楼,戈壁滩上的海市蜃楼与沙漠里的不同,它们是浮在两米高的半空里的,天上往往会出现两个太阳,位置还不断地会发生变化,真实的太阳在水汽的遮映下显得模模糊糊,而那个假太阳,反而会红红的挂在天上,那些依靠太阳指路的商队往往会被迷惑,在茫茫的戈壁滩里走错路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生命。

    白羊原没有参照物可供选择,远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沙丘,东南西北全都一样,这里原来就是一个大湖,湖水没了,就剩下极为平坦的湖底。

    风停了,停的极为突然,没有半点的征兆,眼看着被刮上天空的沙子从天上落下来,袁守城伸出手,眼看着沙子薄薄的铺满手掌问身边的云烨:“这里的风怎么这么怪?说停就停。”

    云烨摘掉面纱吐了一口嘴里的沙子回答道:“我倒是希望有风,只有风才是最准确的方向指引,太阳靠不住,说不定指南针也靠不住。”

    袁守城呵呵一笑道:“老夫只要罗盘在手,断无迷路之忧。”

    “少说大话,这个鬼地方听说有磁山,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分辨方向,现在我必须赶到前面去,很担心赖传峰会带错路,向导已经快要崩溃,指望不上了我亲自去。”云烨抖抖马缰绳,旺财立刻就向前狂奔,不一会就追上来领路的赖传峰。

    三百里方圆的白羊原对云烨来说也是一个极大地考验,敢带着大军从这里经过的唯他一人而已,苏定方进北庭,老老实实地出了玉门关,过了魔鬼城,沿着商道摸索,就是这样也经历了损兵折将,士气低沉的一度需要靠抢劫杀人来提升。

    尘埃落地,太阳就白花花的照耀着大地,短短的时间,整个白羊原就干热的如同火炉。(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四节孤军

    在白羊原上行走,最调皮的旺财都不愿意多打一个响鼻,那日暮给旺财的脑袋上顶上一块湿毛巾,只不过凉爽了片刻,湿毛巾就彻底的被蒸干了。

    看到旺财难受的样子,云烨从背后取出自己的铜水壶,把毛巾润湿之后包在水壶上,用力的摇动,还没等到毛巾上的水汽被蒸干,铜壶里温热的水就变得冰凉,水壶外面还挂着很多的水珠,那日暮非常好奇自己丈夫的动作,见云烨把水壶递给了自己,大大的喝了一口之后发现,铜壶里的水变得冰凉可口。等到那日暮喝完,云烨自己也喝了一口,就把铜壶嘴塞进旺财的大嘴里,旺财感受到了凉气,却不会用用铜壶喝水,云烨转过身找到一个盘子,把水倒在盘子里喂旺财,直到它全部喝完才罢休。

    这样的天气里就骑不得马,只能牵着马步行,如果是六,七月份,云烨绝对不会准许大军在大日头底下行军的,那样纯粹是在找死。

    赖传峰一脚踢飞了一个羚羊头骨,吞咽一口唾沫,再一次喝了一口水,这一次大军携带的水非常的充足,本来沙漠里装水的最好器具就是羊皮口袋,之所以不用铜铁器具,就是担心这些器具会把牲口的皮肉磨破,结果,云烨特意改良了水壶,这些水壶的内侧都有厚厚的棉花,贴在骡马的身上走远路也不会磨破他们的皮肤,一个军士携带的就是他和战马五天的饮水量,这是为了穿越白羊原特意多带了一天的水量,如果在平日里,最多只带四天的水,不能多带,超过这个时间。水就会变质。

    沙漠里多说一句话也会损耗自己的体力和水分,这在出发前,云烨就交代过的,所以在这片五颜六色的戈壁滩上,一只黑色的人流在悄然的行进,一个紧跟着一个。

    每走半个时辰。云烨就会下令支起简易的帐篷,休息一柱香的时间,让军士们在阴凉下喘口气,补充一下水分。

    一大朵云彩飘了过来迅速的变成了黑云,闪电开始在头顶闪烁,炸雷就在头顶鸣响,眼看就下雨了,趁着太阳被遮住的好时机,云烨下令快速行军。

    “大帅。眼看就要下暴雨了,我们是不是立刻转移到高处,卑职担心会有洪水。”赖传峰乃是带兵的老人了,见天色不对劲,连忙向云烨谏言。

    “不会有雨落到地面的。”云烨轻声的对赖传峰说完,就继续加快步伐赶路。

    赖传峰看看头顶的乌云,又看看不为所动的云烨,扶一扶头上的皮盔。随着云烨继续赶路,现在没有太阳确实是最好的赶路时间。

    又一声炸雷在头顶响起。赖传峰眼看着白亮亮的雨点落了下来,准备在手上接一点拿给大帅作证据,谁知道手掌摊开了,雨水也从天上落下来了,可是手掌上却一滴雨水都没有。

    “别忙乎了,在白羊原。雨水还没等落地,就被蒸腾干尽了,沙漠里的怪事情多,以后你们会慢慢见识到的。”云烨的话语从前面慢悠悠的传了过来。

    眼看着大片的乌云飘走了,看看战马已经恢复了一点精神。云烨下令全体上马,趁着日落前的余晖,加紧再赶一段路。

    太阳刚一落山,就没有人再喊着热了,而是不断地给自己身上添加衣物,在这个该死的地方早晚能冻死人,中午偏偏又热的受不了,赖传峰匆匆的给自己套上呢子披风,不断地咒骂该死的沙漠气候,这里真不是人能待的鬼地方。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大军终于开始安营扎寨了,吃了干粮,喝了水,在军官的督促下,每个人都洗了脚,抖干净了靴子里的沙子,否则,明天粘在脚上的沙子会进入到皮肉里,能把一个八尺的汉子折磨的死去活来。

    整个大营都已经被震天的呼噜声笼罩的时候,云烨,赖传峰,范洪一带着两百余名将校开始巡营,每一个帐篷都要巡视到,这是云烨的要求,等到云烨巡视完了营地,安排完值夜的军官,刁斗上响起了三声梆子,已经是三更天了。

    嘴里呼出的白气足有一尺多长,回到了营帐,倒在行军床上就不愿意动弹,那日暮帮着云烨脱掉了衣甲,洗脚的时候就听到云烨发出的呼噜声,他以前不打呼噜的,这一回算是累惨了,那日暮学着铃铛的样子细细的将丈夫的脚捏了一遍,这才安心。又将他鞋子里的软垫子抽出来,重新换了一双,才躺在夫君的身边甜甜的睡去,快活极了。

    “一,抽,啪!二,抽,啪!三,抽,啪!……云烨被整齐的号令声惊醒,嗔怪的看了那日暮一眼道:”下一回不管我有多累,必须在天亮前唤醒我。“

    那日暮连连点头,她其实很想叫,可是看到丈夫睡得香甜,就忍住了没叫。

    云烨穿好衣服,出了大帐,就看见军士都在各自的队官带领下整理行装,刚才的口令就是队官在按照云烨的吩咐让军士抽打自己的卧具,靴子临睡前是要扎口子的,免得蝎子之类的毒虫进入,衣衫更是要挂起来,穿之前一定要用力的抽打。

    军士们惊恐的看着黑乎乎的蝎子从自己的被子里掉了出来,难道老子昨晚就是和这东西同床共枕的?怪不得大帅一定要大家抽打被褥。

    “用筷子把蝎子给我装到这个玻璃瓶子里,不许跑掉一个,一群笨蛋,这可是沙漠里最美味的东西,唯一能和它媲美的就是华山阴面的大蜈蚣。“为了消除军士们对蝎子的恐惧,云烨特意把一个瓶子扔到军士面前,要他们给自己抓蝎子吃。

    “上好的琵琶蝎子,好东西,千万不敢糟蹋了,老夫以前吃过几只,真正的人间美味,用油煎了,还是放在瓦片上焙干都是人间极品美食,万万不敢糟蹋了。“

    袁守城看到蝎子也来了兴致,不得不说这个老家伙的号召力确实比云烨强,刚才还半信半疑的军士现在一窝蜂的开始抓地上的蝎子,还有军士特意跑到别的营帐里宣布这件事。

    “你说的没错,老夫的罗盘确实在昨日的时候出了岔子,三个时辰里,指针都在转圈,你说的没错,这里的确有铁山。“袁守城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唏嘘。 如果昨日领路的人是自己,说不定会把这支大军带进万劫不复的地步。

    “其实在沙漠里认路的法子有很么多,我昨日就是按照咱们脚下的小沙堆来分辨的,你看看这个沙堆,他的迎风面和背风面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就是要沿着风吹过来的方向走绝对不会有错,不信啊,我告诉你,脚下的这个小沙丘,形状绝对和远处的大沙丘一模一样,只要有两个小沙丘,就能确定你的方向,一定不会错。“

    袁守城点点头,看了四五个小沙丘,发现他们虽然有大小的差别,形状却大同小异。看来云烨说的是有道理的。

    袁守城准备和云烨再说说西昆仑的事情,见赖传峰和其余大小军校走了过来,知道云烨要安排军务,拱拱手就离开了,他准备去找无舌,这些日子无舌似乎消失了,总是留在帐篷里一步都不外出,饭食都是他的那个女徒弟给送到帐篷里去的。

    “根据探马回报,我们再有五十里地就能走出白羊原,我的意见是在今日晚间争取走出去,赖传峰,你带着本部人马,即刻出发,在白羊山给大军建立稳固的营寨,我们要在这座营寨里休整三日,然后沿着思浑河(塔里木河)一路北进,最后在孔雀河畔与吐蕃强盗决战,这些人说是强盗,其实他们都是吐蕃的士兵,在西域一向骄横惯了,他们最嚣张的时候甚至骚扰到了沙州,这一次,如果上天保佑,吐蕃人不逃跑,最好将他们阵斩在孔雀河畔。对我们来说这是清除后顾之忧的最好机会,绝对不能让他们逃窜进黑石山口。那样一来。就后患无穷了。”

    范洪一敲着桌子道:“大帅,卑职认为我们过于保守了,大军作战在疾如烈火,在出其不意掩其不备,五十里路只消半日就能走完,我们在山口休整一夜,儿郎们明日就能沿着思浑河北上,两天之内定会到达孔雀河战场,打那些吐蕃人一个出其不意。”

    不但最稳重的范洪一这样看,其他的将校也是这样看的,关中的府兵都是上过战场的悍卒,虽然比不得玄甲军那么强悍,却也是天下数得上号的强兵,对自己的认识很深,知道自己的能力在那里,均衡过自己的实力之后才做出这样的决断。

    云烨敲着桌子上的地图,指着阿拉木图这个地方对范洪一说:“老范,到了现在,我也不瞒你了,我们这次没有仆从军,即使有我们也不敢用,这片土地上的人各个居心叵测,对大唐并不友好,一旦开战,从背后捅我们一刀的可能性要远远的高于帮助我们的可能性。阿拉木图汇聚了无数胡人,碎叶城,恒罗斯城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战场,从现在起我们就要稳扎稳打,打好每一仗,尽量的减少我们的损失,我们只有三万四千人,损失一个,就少一个,如果战事糜烂,北庭就会彻底的从我们的手里丢掉,这个险我们冒不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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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吾乃唐人曲卓,谁敢与我一战

    “大帅所言极是,我们不能和那些杂鱼混杂在一起战斗,如果是我们自家兄弟,背靠背战死都不冤枉,和那些杂鱼背靠背战斗,老子宁愿背靠一堵墙。‘

    “老邱所言极是,我们全是骑兵,西域之地本来就适合骑兵作战,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天大地大任我等纵横,大帅又熟悉西域地形,今天吃不掉敌人,我们就一口口的吃掉它。三万四千兄弟足够了,了不起杀他个天翻地覆。”

    “吐蕃人确实悍勇,兄弟我就是从松州过来的,那些家伙给条绳子就赶往城上爬,丝毫不顾虑头顶上的石头和弩箭,杀掉一个,后面的接着就上来了,后来杀的老子的手都软了,这些家伙还是顺着绳子往上爬,一根筋,不砍死不回头。弟兄们小心了。”

    听着军帐里的讨论,云烨挥挥手,赖传峰就躬身一礼,匆匆的离开,准备带着本部人马率先出发,给大军找一处休整的场所。

    “大帅,既然这些西域人已经拿到了朝廷的救济,他们就应该迅速地西进,屯留在怛罗斯所为何事?难道他们就不担心吃光那些救济害的自己无法西进吗?难道他们以为咱们大唐会无休止的给他们供应补给不成?

    一斤粮食运到怛罗斯需要耗费不止十斤粮草,他们打得什么盘算?“

    云烨嘿嘿一笑道:“这就是我们的活计,不但要把西域人逼得西进,还要保证吐蕃人不会趁虚而入,那些人西进对大唐好处多多啊,大食人,吐火罗人,莎栅人。早就对西域垂涎三尺了,我们如果把这些祸害赶出怛罗斯,让他们进入吐火罗的国境,这一路上烧杀强掠,自然就会大大的削弱大食人的实力,只要战火不烧在我们的土地上。烧在别人家与我等何干,更何况经过这一次的大变,说不定能改变吐火罗和大食莎栅之间的地位,如果们能够找到机会突破葱岭,就能在大食,吐火罗,莎栅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我们有大目标,将人手折损在这些吐蕃人手上不值得,我们只能和吐蕃人打一场阵地战。这一次我不想首先用骑兵突击,只有在保证我们有效杀伤吐蕃人大半之后,我才会出动骑兵。能用武器杀死敌人,就尽量的不用肉搏。“

    “大帅说得对,咱们想要军功只能从大食人,吐火罗人,莎栅人那里去找,从今往后咱们将门的功劳。子弟的幸进,都需要从这三个地方找由头。所以万万不敢松懈。”

    商量好了战术,诸将就有条不紊的开始准备,各自带队缓缓向山口压了过去。五十里的路缓缓地走了一天才到,早早到达的赖传峰已经立好了营寨,辎重营甚至连晚饭都准备好了,这是大军这些天来吃到的第一顿热饭。

    沙漠里的景致就是这样多姿多彩。山的那边满目疮痍,黄沙漫天,山的这面却是绿草如茵,高高的山顶白雪皑皑,一条不大的河流就从山脚下流过。云烨晓得这条河叫做塔里木河,只不过现在叫做思浑河。

    这条河乃是高山雪水融化之后的产物,在沙漠里无数次的改道,变成了一条神秘莫测的河流。,每年春夏之交水量充沛的时候就会在沙漠里泛滥成灾,每一次泛滥都会给沙漠带来一片绿洲,它就像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一旦厌倦了哺育这些绿洲,就会重新选择河道,继续在沙漠里流浪,继续繁衍新的绿洲。

    云烨的大军在河边彻底的休整了三天之后,就沿着思浑河北上,不需要过河,只需要沿着河边行走,河道的两边到处都是高大青翠的胡杨树,他们长得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整只大军都行进在浓荫里,这是最好的道路,脚踩在松软的土地上,软绵绵的宛如在地毯上行走,旺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土地上打滚,四个蹄子竭力的朝天空蹬,看得出来它非常的喜欢这里。

    不断的有弓弦崩响,总会有一只兔子或者野鸡或者羚羊被外围的军士从草丛里拎出来,这是他们最后的放纵,一旦,过了孔雀河,大军就要去把那些吐蕃人全部赶到沙漠里去,云烨不认为没有任何准备就钻进沙漠的军队会有活下来的可能。

    既然你们想在沙漠的出口狙击我,那就不要怪我将你们全部赶进沙漠活活的渴死。迪那山口,那是从东面进入楼兰的唯一通道,如果不想走迪那山口,就只能和云烨一样从白羊原穿过,或者在沙漠里走一个半月绕道从尉犁国重新回到孔雀河畔。云烨不认为那些吐蕃人能够再不带水的情况下在沙漠坚持一个半月。

    走了两天的林荫大道,再一次暴露在酷烈的阳光底下,让所有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难受,人啊,就是享不得福气。在白羊原都没有叫唤一声的勇士,在这里却叫苦连天。

    孔雀河边的鄯善城,在经历了十几天的厮杀之后,终于再一次平静了下来,曲卓打开了关闭了半个月的店门开始做生意,街面上的血渍已经被黄沙掩盖住了,一些穿着皮甲的大汉,在挨家挨户的宣告新城主的命令。

    税又加了两成,鄯善城的人好不容易把上一个城主喂成了肥猪,税率恢复了正常,现在又来了一头饥饿的野猪,他饥肠辘辘的肚皮,等着全城的人把他再一次喂成肥猪。

    曲卓习惯性的从水井里拎上来清水,小台子上放了四个小木盆,他在每一个水盆里加满了水,等一下准备全家在一起好好地洗一把脸,孩子们窝在地洞里的时间太久了,小脸都脏的没了样子,习惯性的抱着两个孩子亲昵一阵子,就把他们放在水盆边上,父子三人准备把头塞进木盆里看看谁憋气憋得时间长。

    这是他们家最欢快的时间,只要曲卓喊一声开始,两个孩子就会立刻把头扎进盆子里,曲卓慢条斯理的洗完手,洗完脸,发现孩子们快要忍不住的时候才把脑袋扎进水盆,憋好一阵子才在俩儿子崇拜的目光中抬起头,再告诉一下孩子憋气的要领,咳嗽一声在茧娘的笑声中开始自己一天的工作。

    今天他依然准备这么干,孩子越来越大了,也越来越聪慧没几年好骗的了,就在他的眼光扫过木盆的时候,他发现平静的水面上居然出现了涟漪,脸色顿时大变,伏在地上拿耳朵听了一会,就大叫一声,将两个莫名其妙的孩子夹起来,朝着四处张望的茧娘大吼一声,“快走,有大队的骑兵过来了。

    还是老样子,曲卓将妻儿关进了地洞,自己迅速的来到了前院,将门死死地顶住,他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有用,他只是单纯的希望有用。

    一把横刀被他从柴堆里翻了出来脸色煞白,他明白,这一次可能在劫难逃了,大股的骑兵只有可能是那些守在迪那山口的吐蕃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野兽,他们不但抢钱,抢粮食,抢女人,他们还喜欢杀人,屠城这种事情一直都是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大军过后,身后只会是一片白地。

    大地都开始颤抖了,曲卓更加的感到绝望,有这样威势的骑兵至少有万人之多。趴在门缝里,他看到了那个新城主跪在地上浑身抖得像是在筛糠,不用躲了,在这样的大军面前任何躲藏都没有意义,不管是逃跑,还是抵抗最后的结果不会有差别。

    不但城主从城主府走出来跪在地上,其余的鄯善城的居民也从家里拖儿带女的走了出来,把自己的头杵在沙子里,希望城外的那些人能够仁慈一些,少杀点人。

    好些人在流泪,没有流泪的眼睛里也是空洞一片,所有人都在等待城外的那些人进来,曲卓咬咬牙,推开门走了出来,今日既然没有活的可能了,他不想和这些人一样跪着等死,他把刀柄绑在手掌上,希望能够战死而不是屠杀。

    “曲卓,你要干什么?”城主沙哑着嗓子朝他吼叫。

    曲卓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的不让自己的腿发抖,用力的挤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对城主说:“城主,对不住,我是唐人,不能跪着死,只能战死!”

    城主想要再说点什么,大地的颤抖居然停住了,只有一股股的骚腥味道从城门外随着风飘了进来,这是战马的味道,每个鄯善人都极为熟悉。

    曲卓有点后悔,怎么就没有把那身皮甲穿上呢?那是自己花了十五枚银币才买来的,浪费啦,现在来不及了,就这样吧。

    “吾乃唐人曲卓,谁敢和我一战!“

    当这句话钻进曲卓的耳朵时候,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吼出来的话,一辈子都在受苦,当了官之后依然在受苦,不能光宗耀祖,只能在黑暗里行走,太亏了,自己的名字需要有人记住,至少那个将要杀死自己的人必须记住,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攒足了气力大声的又吼了一嗓子。

    “吾乃唐人曲卓!谁敢与我一战?“(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

第六节凶猛的人

    茧娘从店铺里跑了出来,死命的拖着曲卓,她很想让曲卓以及孩子们都躲到洞里去,要死也该是自己先死。

    “躲不过去了,茧娘,躲不过去了,来的人太多,这座城必定是要被毁掉的,我们是唐人,不能像老鼠一样被人烧死在洞里。”

    曲卓拍拍茧娘的脸蛋,让她回去陪孩子,自己一个人提着刀子向城门走去,他没有招呼这些跪在地上的人,这些人都是死人,早就没有了什么血性,他们也不配和自己并肩作战。

    一匹披着重甲的高大战马出现在城门口,骑士头上的羽缨几乎要碰到城门顶,黑甲,黑披风,手里握着一把丈二的长刀,背后背着五只投枪,上好弦的强弩就挂在身后,一柄连枷插在腰肋处,硕大的锤头轻轻摇摆,狰狞的面甲放了下来,只能从小小的防箭栅栏处看到一双阴森的眼睛。

    出来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曲卓想要大叫,嗓子里却哽咽的厉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茧娘尖叫伸开双臂挡在丈夫的身前,她不想让那些猛兽一样的骑士靠近自己的丈夫。

    为首的骑士没有理会曲卓,只是从腰里抽出连枷丢在曲卓的脚下,而后便马不停蹄的穿过街道,向后城门跑了过去。

    曲卓脚下的兵刃在不断地增加,当一把横刀插在他的面前的时候,曲卓拍拍抱着自己的茧娘,让她进屋子去,在茧娘迷茫的目光中,曲卓开始往自己的身上装备武器,巴掌宽的牛皮带束在腰上,将连枷艰难的提起了来插了进去。又把弓箭背在背上,手叉子插进了靴子,横刀跨在腰间,没有发现战马,他走到把脑袋插在沙子里的城主面前,冷冷的说了一句:“马。我要马,三匹!”

    城主抬起沾满沙子的脸,飞快的站起来,从墙后面牵过来三匹马,跪在地上拿自己的身子当上马石,身上的装备太重,曲卓上了三次战马都没有成功,城主喊过来四个壮汉,这才把曲卓架上了战马。

    从大街上穿过的骑兵洪流。似乎没有看到这些人,只是沉默的快速通过城池。

    “我的妻儿要是出现任何损伤,你们会被战马踏成肉泥。”曲卓在马上坐稳了,回头对城主吩咐了一句,冲着茧娘笑了笑,就催马随着骑兵洪流向后门奔去。

    茧娘看到了那面很大的旗子,旗子上写着一个非常大的唐字,这个字丈夫教过自己。所以她也知道是什么意思。隐约听到孩子们的哭声,这才匆匆的回到库房。推开柜子,带着两个孩子站在路边看着大军前进。

    无数匹战马身后拖着轻便的弩车飞快的从街面上穿过,城主没有看到这只队伍的尾巴在那里,偷偷的瞄了一眼,就继续把脑袋插在沙子里等候自己的判决。

    这就是大军啊,茧娘抹掉眼泪。这一刻如同做梦一般,她见过南诏人的军队,见过西域人的军队,也见识过吐蕃人的军队,没有一支军队能够和这支大军相媲美。

    孩子们稚嫩的唐音。惹得大军队伍中的将士笑着不断地把吃食抛了过来,不一会就堆得如同一座小山,城主福至心灵,从地上爬起来,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四五个女人,让她们伺候茧娘,自己端着大筐子,把那些吃食统统装在里面,学着唐人的礼节站在茧娘的身后扮管家的角色。

    “曲卓呢?”一位年轻的将军在茧娘的身边停了下来,逗逗两个孩子,温言问道。

    “我夫君骑着马去杀那些吐蕃强盗去了。“茧娘磕磕巴巴的回答。

    “ 他能杀什么吐蕃人,我要他收集的东西在哪?交给他们。“云烨说完这句话就给两个孩子手里放了一把奶糖,又骑上马走了。

    迪那山口并不大,却是商贾进出沙漠的要道,如今这里猬集着大群的强盗,他们乱糟糟的东一堆,西一堆的吃饭,吐蕃从来就不是统一的国家,所有的吐蕃人都属于自己的部族而不是属于些逻,他们崇尚独来独往的雄鹰,只有在抢劫的时候才会拧成一股绳,回到了吐蕃就会分散回到自己的部族里去。

    吐蕃人最喜欢打劫的对象就是唐人,只有打劫唐人才能得到最好的刀剑,最好的长矛,甚至得到最好的甲具,这一次他们就是打算狙击一下唐人的大军,趁着他们远渡沙漠,疲惫不堪的时候一击成功。

    等到唐人渴死在沙漠里,自己再去沙漠里捡拾那些武器也不迟,鄯善城就是他们的觅食的地方,那些西域人在给自己提供了一些食物之后就匆匆离开了,这些不用栓狐狸尾巴就已经是胆小鬼的家伙,算不得战士。

    云烨的大军轻易地就呈半圆形包围了迪那山口,顺利的让他吃惊,难道这些吐蕃人连斥候都不派么?为了预防中了吐蕃人的奸计,云烨几乎是步步为营的向前缓缓推进。

    “大帅,吐蕃人打仗就是这个样子,他们只相信自己的武力,冲动的像头牦牛,正因为是这个样子,松赞干布,和禄东赞才能在短时间轻易地征服吐蕃,这些地方的吐蕃野人他们打仗的方式就是一窝蜂的冲上去砍杀,您用不着这么小心。 曲卓好不容易喘匀了气,全副武装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负担。

    如果是唐军,敢把五千名将士密集的布置在一里方圆的地方,这位主帅绝对逃不掉被皇帝斩首的命令,如果把五千骑兵放在这么小的位置上,等待这位主帅的唯一可能就是诛灭九族,吐蕃人就无所谓了,凑点钱粮牲畜交给松赞干布,然后就能开心的做自己的大萨蓐,带着勇猛的族人到处抢劫,日子过得非常的开心。

    等到云烨把八牛弩阵势都安排好了,那些吐蕃人还在吃东西,有的在喝酒,不断的有歌声传过来,几个唱歌唱得高兴的家伙,还挥舞着长袍开始跳舞。

    “大帅,咱们摆出来的阵势是守势,现在这群蠢猪还不知道,卑职从来没有打过这样的仗,现在怎么办?和吐蕃人耗着?“范洪一挠着脑门有些犯愁,按照大帅的吩咐,弩阵在最前方,后面跟着陌刀手,然后是枪兵,最后才是骑兵,这是标准的守势。地方太小了,弩阵的威力被无穷的放大了,骑兵的能力却被无穷的缩小了。连个从侧面迂回的空间都没有。

    云烨正打算派一小支队伍过去骚扰一下吐蕃人,谁知道一个没事干喜欢站在高处唱歌的吐蕃人,忽然兴奋的喊了一嗓子,他看见山包后面密密麻麻的唐军,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高兴,早就想要一身唐人的的铠甲了,好机会啊。

    一个人动,全部吐蕃人都开始动了,唐人在军阵前挡了一些木头架子,难道这些东西就能阻碍吐蕃勇士的进攻么?

    没有组织,只有平日里抢劫时自然形成的队形,一些见识过唐人武器的吐蕃人犹豫了一下稍微的落在了后面,那些从没有上过正式战场,只参加过抢劫的少年吐蕃人,嗷嗷叫着就冲了过来,他们以为这一次和以前一样,凭借自己的武力就能冲垮这只军阵,在西域他们已经冲跨过无数的军阵了。

    赖传峰张着嘴看着扑过来的吐蕃人问自己的手下:“这些人不知道八牛弩的厉害?还是他们浑身上下刀枪不入?“

    “试试,将军,咱们试试就知道了,卑职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八牛弩杀不死的人。“眼看着吐蕃的马队越过了测距箭,裨将一锤子就将八牛弩的机括激发了。

    这些八牛弩都是经过书院改良后的产物,体积缩小了五倍之多,威力却减少的并不多,很多的木头零件都被换成了钢铁,两只弩臂全都是软钢打成,以前的八牛弩都是靠着带有弹性的弩弦来提供足够的动力,现在不一样了,弩臂也会提供给攻城凿足够的动力。

    眼看着自己就要冲到唐人阵前了,第一个杀过来的吐蕃人感觉自己的身体在飞翔,而且是在往后飞翔,并且高高的越过了自己的同伴,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的胸口非常的疼,一只粗大的弩矢穿透了自己的身子,他看到一颗心脏正在随着自己一起向后飞,然后就感到无边的黑暗向自己侵袭了过来,最后将自己彻底的湮没。

    “将军,您看,八牛弩能射死他们,刚才一箭只杀了一个,这一次就朝人多的地方放箭,杀不死?八牛弩会杀不死人?“

    裨将絮絮叨叨的再一次激发了八牛弩,这一次,八牛弩绷簧的声音如同霹雳一般在沙漠里响起,一排由攻城凿组成的箭墙就从弩阵这里平推了过去。

    不论吐蕃人如何的坚强,在八牛弩的轰击下,依然如同纸片一样脆弱,每一次射击,攻城凿就会在密集的吐蕃人群中开出一条无人的道路来。

    一轮弩箭发射完毕之后,战场上已是一片哀鸿,如果被八牛弩一次就射死也就罢了,那些被粗大的攻城凿穿过胳膊,大腿的那些吐蕃人的哀嚎声响彻了迪那山口。

    死亡并没有让这些吐蕃人畏惧,他们举着同伴的尸体,再一次勇猛的冲了上来,这样的进攻方式曾经让无数人胆寒,他们幻想着这一次也不例外。(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今日参加儿子的家长会,晚了些,请见谅。

第七节都是强盗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云烨想起来后世八旗骑兵向八国联军冲锋的那一幕,一样的人仰马翻,一样的坚贞不屈,一样的对胜利充满了渴望。

    当然,结果也是一样的凄惨,当尸体铺满空地的时候,吐蕃人的决断非常的干脆,他们想都没有想的就冲进了沙漠,回撤的时候,他们果断的顺手杀死了那些受伤的同伴,等到云烨的骑兵开始冲锋的时候,地上一个活人都没有。

    站在山口,看着那些没入沙漠的吐蕃人,再头看看地上的尸体,一种极端不真实的感觉充斥了云烨的全身,这样就胜利了?

    “大帅,吐蕃人丢下了两千四百五十余具尸体,逃走的足足有三千人,咱们的八牛弩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这些吐蕃人走的太坚决了,没有丝毫恋战的举动。“

    “怎么统计个数字都不清不楚的,什么叫做余具?就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么?“云烨怒气冲冲的看着眼前的范洪一,火气止不住的往上涌。

    随着范洪一检校了战场,这才发现确实没有办法统计清楚,多出来了好多的胳膊腿还有内脏以及人头,八牛弩宽大的铲状弩矢成了最好的分尸利器。

    “派十个小队,要精锐些的,进入沙漠探查吐蕃人的动向,我要看看他们到底会去哪里,三天后出发!“

    骂错了范洪一,云烨并没有道歉,也不需要道歉,军中没有这套规矩,杀错了人都没有必要感到内疚,统帅的威严必须得到维护。

    分出三千骑兵屯守迪那山口,两面的山头上布满了八牛弩,高高的山壁上。也有斥候日夜不停地巡视,吐蕃人的错误云烨可不想再犯。

    剩下的大军驻守在鄯善城,云烨没打算追究那个城主,没有必要,杀掉他,自己走了以后还会有其他的人出来争夺城主的位置。

    “你烧得羊汤还不错。就是沙漠里羊肉腥臊味重了一些,记得拿香料遮一下,几年时间没想到你已经为人父母了,茧娘也不错,能陪着你在沙漠里苦熬是个好女子,我改了她的出身,回到长安就没人说她是蕃女了,要不然你这个官是当不安稳的。官员不能娶胡女为正妻,这一条法理。督查的非常严格。”

    曲卓坐在云烨的对面,听着云烨讲述这些官场的忌讳,他必须竖起耳朵听着,他虽然为官很多年,却从来没有在官场混过,云烨不会任由自己一系的人手被人家刁难。

    “想做地方官呢,就去岳州,在关庭珑手下做事不会被欺辱。想做京官就去兵部,我虽然不再主政兵部。但是我塞进去的人,想必不会被人家煎迫。

    这都是你该得的,南诏三年,沙漠五年,连升三级并不过分,给你请功的折子已经走了。现在我需要你和狄仁杰一起整理好你搜集的这些文书,北庭都护府留一份,另一份需要你带回去交给尚书省,作为档案留存,这些东西才是我们统治北庭的依仗。“

    云烨皱着眉头喝完了羊汤。把碗丢在一边继续说:“狄仁杰秋天的时候就要回去了,到时候你跟着一起回去,从那些吐蕃人遗留的财货中给自己牵上三头骆驼,挑仔细了,长安米贵,居之不易,权当补偿你在沙漠里的辛苦,回到长安,户部也会补发你这几年的俸禄,虽然不多,却是国朝法度所在,不得推辞,去吧,这就带着三口箱子随辎重回楼兰。”

    曲卓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听着,见云烨要把自己赶走,连忙说:“侯爷,不如就让学生在这里帮您,对于西域,没有比学生更熟悉的人了,只要小杰走的时候把茧娘她们母子带走就好,这样一来,学生就能毫无牵挂的为侯爷效力。”

    云烨笑眯眯的看着曲卓说:“听说你在大军进城前吼了一嗓子说什么,谁敢与我一战?就你这身板抗不过行军的辛苦的,还说什么一战,你是一心在求死吧?”

    “能活谁会求死,学生只是认为咱们大唐人要是像狗一样活着,不如死了干净,这才拿着刀子准备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您就答应学生的要求吧,学生出身低微想要往上走就只有吃苦这一条道路了,学生打算在北庭再吃几年苦,好歹给孩子挣一个萌补,这样就算是死也值了。“

    “既然你有这个心思,那就留着吧,作为参军留在帐前听用,至于到时候有没有功劳可挣天知道,这一次我们前路茫茫,看不清楚啊。”

    云烨背着手出了曲卓的家,天边再一次开始发蓝了,这一天就要结束了。

    鄯善城的人头一回发现城里满是兵卒却安稳无比,没有人过来把女人从屋子里拖走,也没有人过来把你的那点可怜的粮食拿走,做买卖的商人惊奇地发现,这些士兵,买东西竟然给钱,还都是精美的唐国铜币或者银币。

    心思活泛一点的看着到处转悠的军卒,咬咬牙就把藏起来的货物全部摆了出来,富足的唐**卒最喜欢的就是那些风格各异的盘子,不管是铜盘子,还是银盘子都非常的喜欢,一些将官甚至会拿出黄金让金匠替自己打造最好的金器,张着鹦鹉嘴,鹿角的金羊是这些人的最爱,一些别致的首饰也获得唐人的喜爱。

    凡是大着胆子开门的商家都在这一次的人潮中赚的盆满钵满,没有胆子开门的人后悔的捶胸顿足,一些年轻的妇人,穿着艳丽的衣裳,在酒馆里给那些唐人跳舞,一晚上收到的赏赐也非常的可观,妇人们就是有些恼火,都已经成功的勾起了少年军人的欲火,却被一些年长的军士呵斥一声,就乖乖地离开了,赚不到皮肉钱,是唯一的遗憾。

    进入沙漠探查的军士回来了,那些吐蕃人转去了尉犁国,这是在自寻死路?云烨感到极为奇怪,他们不可能在沙漠里带着少量的水活一个半月的。

    “大帅!”其中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兵拱手道:“属下以为,他们准备喝马血,甚至可能在最后关头喝……”

    云烨见老兵欲言又止,就笑着说:“你是说他们准备喝人血,吃人肉?这一代寸草不生,一滴水都找不到,生吃人肉,恐怕很艰难,再说了,人如果长时间不喝水,血是粘稠的,恐怕也不会好喝。”

    老兵听了云烨的话不由得有些傻了,大帅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难道说大帅也吃过人肉?有见云烨舔了一下嘴唇,不由得大为惊恐。

    吐蕃人已经走得足够远了,想要折返已经不可能了,目的已经达到,云烨就下令全军移驻楼兰城,在那里大军需要接收大批的骆驼,有了它,就能在西域横着走,等自己从庭州回来,就可以带领大军远赴碎叶城,监督胡人西进。

    想想自己的部下,再想想记忆中的怛罗斯之战,云烨就充满了忧虑,大唐的武装力量在那个时候已经达到了冷兵器能够达到的巅峰,和自己现在的部下相比并不差,陌刀,长枪,横刀,弩箭,床弩,尤其是恐怖的十二担床弩,绝对不是云烨现在使用的八牛弩所能比拟的,八牛弩只是胜在轻便以及射速快这两个优点上。

    说到骑兵唐军骑兵与此前南北朝时有所区别,成熟的马蹬的大量使用使骑兵由秦汉时的轻骑向重甲骑兵发展,也就是人马皆以重甲防护,在战场上发起冲击作战。

    很多的将领因为对手是游牧轻骑兵,且是长途出击为主,所以他们比较喜欢轻骑兵,比如李靖,比如侯君集都是这样的,他们都喜欢用自己多变的战术来拖垮敌人,最后一战而胜。

    云烨不一样,他自认不是什么将才,所以保全自己为前提,非常的推崇重骑兵的冲锋破阵的作用,自己有火药这样的杀器,打阵地战最划算,铺天盖地的火药弩箭不但能杀死敌人还能杀死他们的自信心,他的战场能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所以保持一支强悍的重骑兵用来攻破敌人敌人最后的一道防线非常的有必要。

    大唐有好马,还有用之不竭的钢铁,自然要把这两样东西的用处发挥到极致,这个时候支撑云烨必胜信念的就是火器,尤其是青雀研制的黑火药手雷,虽然大了一些,投掷的也不是很远,但是放在投石机上还是能当火炮用的。

    他现在终于弄清楚怛罗斯之战唐军为什么只有三万多人了,因为那是唐军后勤供应的极限,自己的三万多人进了北庭,朝廷就必须召回苏定方的两万六千人,六万人的大军,累死兵部也无法完成供应。

    环视四周,全是敌人,曲卓在情报里不止一次的提到西域人的不可信任,吐蕃人的不可信任,西进的那些部族的不可信任性充斥了整个篇幅。

    也好,在这里老子不是正规军,这里也不需要正规军,老子宁愿做一个纪律好一点的强盗,反正没有什么好珍惜的,把西域彻底的打烂,这样就没人惦记这片土地了。(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八节做大事?

        云烨既然要当盗贼,自然不会驻守鄯善城,盗贼要是不处乱窜,就会成为死盗贼,北庭太大了,自己的这点人马如果分兵驻守,结果就是被人家各个击破,最后全军覆没,现在能做的就是保持一支强大的军队,把五根手指头收回来,再重重的一拳打出去,这样才具有威慑力,吐蕃人,就是自己在西域施展的第一记重拳。

    郭孝恪守在龟兹,也不敢把自己的兵力散开,他的兵很少,只有一万两千人,其中一半还是步兵甲士,所以能给他的活动空间就更加的小了。

    同样都是都护府,郭孝恪的职衔要比云烨低两级,但是两个人却没有任何统属关系,安西和北庭原本就是密不可分的,皇帝依然不允许统帅五万以上强兵的统帅出现。

    当然,临时受命的行军总管自然不在此列,像云烨这样能带着三万四千名关陇jīng兵的统帅已经是皇帝所能信任的极限。郭孝恪职衔没有云烨高,但是两个人的权利却不相上下,都有密折专奏的权力,云烨唯一比郭孝恪多出来的权力就是能够自主决定攻伐。

    楼兰的乱石城已经建的差不多了,很简陋,就是在石头上垒石头,空隙里塞上黄沙就算是完事,晚上风一吹,气流灌进石头的缝隙,和魔鬼城也就没了区别。

    袁守城看到了乱石城就像是看到了宝贝,从云烨手里要过了改造城外乱石阵的任务,就带着那些楼兰人和军中的工匠开始按照他的意愿整治乱石阵。

    这里的材料太丰富了,到处都是石头,给了袁守城最好的布阵空间,再加上军中工匠制作出来的倒链,小型的龙门吊,更是让他jīng神振奋如虎添翼。

    晚间的时候,坐在月光下喝茶的时候,袁守城依然在滔滔不绝的介绍自己的杰作书院的正门已经成了死地,到了现在,云烨都不敢进去,那里面已经变成了五毒的栖息之地前年大雪的时候,火炷以为会把那些毒虫全部冻死,结果冒失的进去看了一眼,才进门就被一条半尺多长的蝎子给撵出来了,费尽了心力才捉到了那只蝎子,结果被孙思邈当成极品的药材给收藏了,如今在一个很大的玻璃瓶子里没事就拿出来看一眼,偶尔会给书院的那些老人家从玻璃瓶子里倒出来一点酒,让他们拿去治疗风湿听说效果极佳。

    “《八阵图》渊源极深,可以追溯到上古华夏的黄帝。经过姜太公,司马穰苴,管仲,孙武等人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到三国时期,诸葛亮使他达到了顶锋,完善为八阵!

    到了本朝李卫公认为八个阵需要八个指挥者,再加上他自己这个主帅整整九个发号施令者并不符合战阵之道,所以就改成了六花阵,听说他的兵书传给了你?“

    袁守城讲述完了八阵图的来历就向云烨打听李靖书写的兵书的下落。

    “在书院图书馆里,只允许现场观看,不允许抄录或者带走老先生,您去图书馆大概是见不到《六军镜》这本书的,图书馆不会借给您的,只有书院中一心想要走武将一途的学生能看,而且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您就不用想了。”

    袁守城叹了口气,如果说大唐还有什么地方半点面子都不会留给自己的就非书院莫属了,以前自己给李纲写信希望书院能空出一块地方来留给道门,专门开展道家学说,原以为只要道门付出足够的代价,就能达到目的,结果李纲的回信让他们顿时就死了心。

    “书院学问如同汪洋大海里的巨浪不断地拍击书院的围墙,这里已经没有立锥之地!”李纲回答的极为坚决,半点缝隙都不给道门留。

    袁守城知道这是托词,因为就在自己收到李纲的回信不久,书院里就为一个叫做轩仁的铁面人站们开办了一个叫做社会学的古怪学科。

    “老夫将这里的乱石堆,就地取材按遁甲分成生、伤、休、杜、景、死、惊、开八门,变化万端,可挡十万jīng兵。”

    云烨实在是受不了古人总是说某某某怎么糊弄一下就抵挡几百万jīng兵之类的废话,那是十万jīng兵,不是十万头猪,不说别的,自己麾下的这三万多人想要破开这个乱石堆并不难,八牛弩架上火箭开炸就是了,等到开出一条合适的通道,谁能挡得住自己部下的重骑兵的冲锋?就算是地上过不去,弄几个热气球挂在天上,你的破阵势就一览无余了,到时候按照天上的指挥进攻就是了,八阵图到底对谁有利还说不定呢。

    “此阵由天、地、风、云、龙、虎、鸟、蛇八种阵势所组成,又名天覆阵、地载!阵风扬阵、云垂阵、龙飞阵、虎翼阵、鸟翔阵、蛇蟠阵。!种阵势,运用之妙-在于一心,当年诸葛亮在西蜀大败之时,就是靠着这个阵势给自己争取了防御的时间,否则白帝城已为东吴所有矣,蜀国再无长江之利。“

    袁守城说到得意处口沫横飞,云烨不断地在一边恭维,狄仁杰站在一边伺候,不停地将老家伙的茶杯满上,还逮着空子不断地发问,眼看着老家伙喝了两大壶热茶,就是不知道他晚上还能不能睡着。

    等到老家伙心满意足的进了帐篷睡觉狄仁杰把手里的茶壶撂下对师父说:“师父,您干吗要容忍这个老家伙胡作非为啊,咱们在北庭就没有打算建造什么城池,相反的是要把这里回归到洪荒状态,这样才是最符合咱们大唐利益的一种做法。

    蛮荒之地多了,为什么没人去争夺,就是因为没有利益可以抢夺,如果咱们最后把北庭彻底的回归到蛮荒,留给子孙后世发展岂不是更好?

    现在我们的人口太少了,这么大的一片土地照顾不过来,与其让别人来争夺,不如毁掉,等那些部族西进之后,我们再把这里的人口迁出来,断绝这条商道,改由海上交易岂不是更好?

    这样一来,咱家在岭南的收益也能最大化,公私两便的事情,弟子不明白您为什么就不同意呢?老家伙这么一捣鼓,一座名城就会出现,先不管他适用不适用,光是八阵图这个名字,再加上老家伙的名头,这座城必定会成为大城,朝廷不会允许将这样的一座城毁掉的,西域也就不会成为蛮荒,国朝从今往后必定要把这个大包袱一直背下去。“

    云烨嘿嘿的笑着说:“太激进了?这条丝绸之路还不能断绝,要是断绝了之后第一个受到影响的就是陇右一十三城,从阳关算起,瓜州,沙州,肃州,甘州,兰州,秦州,一直到长安,这些大城都会逐渐的衰落,小杰,从皇帝到底下的州府不会有一个人同意咱们这么做的。

    海运一旦兴盛,首先得益的就是邕州,广州,泉州,廉州,这可是国运南移的下场,这样一来大唐就要全力开发海洋,咱家当然拍手欢迎,你让那些见了水洼子都要发抖的人怎么办?当初迁都到洛阳,都引起了一场刀兵,现在就更加的不可能了。”

    狄仁杰抓着一把沙子,眼看着他们从自己的手心滑落好像有点失落。

    “别急,你想做大事情这是好事,可是没必要把自己放在火上烤,小小年纪好高骛远的不是好事,记住了,想做一件事情你必须找到足够的支持者,师父说的这个支持者绝对不是皇帝,小子,皇帝这种生物是最无情,最多变化的,你只要看看史书就明白,皇帝要是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

    这个支持者很广泛,最核心的就是那些和你一样都觉得这件事必须要做的那些人,不管他是勋贵还是百姓,你要看准时机,只要时机成熟了,你只要小小的推一把就能把这种功劳都揽到自己怀里,哪怕失败了,也不要紧,脑袋多了,你不一定就是那个最大的脑袋,哪怕反对的人反扑过来也不一定就找你,这里面的学问很深,需要你慢慢的摸索。

    何去何从我们都不说对错,只从帝国的需要出发,这样就能让别人认为我们是一心在为国家考虑,不是在谋私利,所谓的对事不对人才是大jiān大恶的家伙们用来遮羞的那块布。

    商鞅,孙武,晁错,哪一个有好下场了?咱们佩服他们就好,煌煌国史少不了这些人,他们是脊梁,但是咱们不做他们,把手放在袖子里,看着那些大智大勇的人在前面拓土开疆,我们跟在后面走大路,顺便完善一下这条道路就好。

    别笑话师父,你师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可以被利用,但是这种利用必须是我们心甘情愿的,这个世道上没有人不被利用,从不被他人利用的人,说明他没有利用价值,活着,才有一万种可能,死了,伤心的只有师父和小武,以及你的父母,天天讲述天下大义的人才是最需要防备的人。“

    “弟子怎么觉得这样做委屈了自己的一身才华。

    “委屈个屁,你的学问是我教的,我都没感觉到可惜,你可惜个什么劲,这次回去,赶紧把小武娶回家,好好地在大理寺熬资历,等我回去要是能见到你们的孩子,这才是师父最高兴的。”

第九节白光

        曲卓抱着一摞子文稿从自己住的地方出来,摇一摇昏昏!沉沉的脑袋,才接近云烨的住处,小苗就从黑暗的地方走了出来,从曲卓的手里接过文稿,转身就进了屋子。

    刘进宝从另外一面走出来,对发愣的曲卓说:“以后在晚上的时候不要靠近大帅的营帐,很危险,幸亏今晚我和小苗都在,要是那些玄甲军的牲口,你就死定了。

    军伍里的规矩你还不懂,以后要注意了,千万不能没大没小的,在庄子里没事,你和侯爷打起来都不要紧,在这里私闯中军是要砍头的。“

    曲卓闻言擦了一把冷汗,他这些年野惯了,忘记了还有这些规矩,不由得连连点头,刘进宝取过自己的银酒壶递给曲卓,示意他喝一口,压压惊。

    小苗进了屋子,她的脚步很轻,就像是一只猫在走路,她将文书放在案几上,又走进了内室,小心的瞄了一眼那座纱帐,侯爷睡的很安稳,倒是那rì暮姨娘似乎很怕热,白花花的胸脯就露在外面,那两点殷红骄傲的立在雪堆上,看得小苗面红耳赤。

    出了屋子,心依然跳的砰砰作响,见刘进宝和曲卓在门外面谈话,也不过去,一矮身就上了房顶,房子都是土坯垒成的,房顶也是麦草活了泥浆抹好的,很平坦。

    风吹过乱石城发出奇怪的呻吟声,这让小苗的脸孔更加的滚烫了,干脆平躺在房顶,瞅着天上的大月亮什么都不想。就是努力的睁大了眼睛。

    眼光无意识的落在自己的胸部,小苗遗憾的叹口气,又不死心的扯开自己的领口往里看,越看越伤心,自己都十八岁了怎么那里还是那么小?

    那rì暮姨娘才是真好看啊,今天下午在温泉里澡的时候,就看到了那rì暮姨娘的身子她怎么就长得那么白?胸部还那么大,屁股……

    就在小苗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道白光从师父的房间里穿了出来,还能听到师父的惊呼声小苗的胳膊在房顶一撑就向白光大作的房间飘了过去,人在半空,手里刚刚从房顶掰下来的土块就击打在刘进宝身边的柱子上,刘进宝打了一个激灵,抽出了横刀,一个跨步就站在大帅的门前,见惯危险的曲卓一骨碌就钻进了马槽底下惊得旺财低下头一个劲的看他。

    小苗刚刚越过围墙进入师父的院子,就看见屋子里的白光忽然就消失了,才要进门师父那张古井无波的面孔就出现在门口。

    “师父,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小苗连忙问。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去,好好地守着云侯,师父这里不需要cāo心。“说完又把门关上,屋子里黑洞洞的,小苗刚才什么都没有看见。

    小苗一步三回头的回到了云烨的院子,冲着李金宝摆摆手,刘进宝这才松懈了下来走到马槽边上把浑身湿漉漉的曲卓拽了出来。旺财嘴里还在喷水,刚才这个家伙要抢自己的草吃,必须教训一下。

    “以后记住了旺财的食槽子不能靠近,除了侯爷之外,谁靠近谁倒霉这回喷你一身水已经是看在熟人的面子上了,小武小娘子上回靠近了食槽子,裙子都被旺财扯下来了,还好是在家里,要是在外面,小娘子就没脸见人了,至于马夫你只要看看他的豁豁牙就知道旺财发起脾气来是个什么样子。“

    曲卓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心有余悸地说:“我以为是马尿。

    “一句话惹得刘进宝嘿嘿的笑了起来,家里的规矩不多只要不惹小丫小娘子,和旺财基本上就能平安渡过。不过现在云暮小娘子也变成了一个大麻烦,侯爷走的那几天,脾气暴躁的厉害。

    子时刚过,六个穿着铠甲的花白胡子老汉就从旁边的院子里走了过来,瞅了一眼蹲在房顶的小苗,然后就有一个老汉轻盈的攀上了屋顶,抱着弩弓盘腿坐在房顶一言不发。

    小苗下了房顶就钻进云烨房间旁边的一个小屋子里,还是非常的疑惑,师父从来没有瞒过自己什么事,他的屋子里明明白光大作,为什么要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呢?小苗很肯定,那些白光绝对不是烛光所能发的出来的。

    刘进宝不断地点头道歉,对于曲卓出现在这个地方解释了三遍了,最后一个大胡子老头才小声说:“府里的规矩不要带到军中来,府里面是咱们休憩的地方,自然可以松快一下,西域就是一个狼窝,大意不得。“

    “是的,老雷,我记住了,下一回再有不相干的人进来,首先就会一刀撂翻再说。“刘进宝再一次说了软话,打不过老雷,再敢犟嘴,又会挨一顿臭揍。

    云烨不知道晚间发生了什么事,鸡鸣的时候起床,正在吃饭的时候无舌走了进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有动静了。“然后就坐在对面拿着一个馒头开始吃饭,他今天好像很饥饿,吃了一盘子馒头,又喝了两大碗小米粥才罢休。

    “恭喜你,那就继续研究,弄出结果来告诉我一声就好,你也别把自己折腾的太狠,毕竟年纪大了,我敢跟你打包票,你就算是弄清楚了,也没有长生的效果,保住你现在的jīng力才是真的,那个东西你就当一个玩意,玩玩也就是了,划不来投入太多的jīng力。

    无舌被云烨的若无其事镇住了,不管那四枚玉佩有什么秘密,都应该是惊天动地的秘密,云烨怎么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别人如果表现出来这幅姿态,无舌会立刻认为这是假装的,是在安抚人心,他和云烨相交了十余年,该看透的早就看透了,他说不在乎,就是真的不在乎啊。

    “昨晚我不知道怎么鼓捣了一下,有一枚玉佩就光芒大作,屋子里亮如白昼,从窗户里透出去的光芒把小苗都惊动了,你难道也见过这种场景?“无舌试探着问了一句。

    “光芒大作?“云烨的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白炽灯,自己没见过强光?原子弹爆炸的场面自己在电视里都看过无数回了,要是无舌看过那样的东西也就不会说什么强光了。

    “你以后研究这东西的时候离我远一点,有些光能杀人,我现在肩负着好几万人的生死,还不能出问题,你要是不小心出了事,千万不要怨我。“

    无舌只听到了那句有些光能杀死人,至于其他的权当云烨在唱歌,连忙追问一句:“你见过这种光?想清楚,是白光。“

    “见过,很多,多到我都没办法去计数的程度,你喜欢玩,就拿远些去玩,我今天还要开军事会议,商讨勃律国的事情,就不要拿这些小事情来烦我了。“

    无舌被云烨的态度激怒了,甩着袖子就走了,云烨看着无舌离开的方向无奈的摇摇头,古人能给自己留下什么?财宝?自己缺少那东西么?如果想要财宝,云家早就富可敌国了,就现在的身家云烨都嫌多。

    技术?战国时期写两个字都要拿刀子往竹板刻,拿着青铜制作的武器当宝贝,公输家发明出来一个能伸缩的长梯子就已经是最高军事秘密了,有什么东西是自己需要觊觎的?

    长生不老?神仙?去你nǎinǎi个腿,先找出一个真正活了八百岁的人出来给我瞧瞧,想到神仙和长生不老云烨就腻味,虽然自己的来历古怪,他却从不相信这个世界有什么神仙,原本以为自己会长生不老,结果发现自己还是在慢慢的变老,快三十岁的人了很清楚自己的身体变化,导致自己身体回到了少年时期的,必须是大自然捣的鬼啊,如果真的出现一个白胡子老头说自己是人家犯下的一个错误,云烨就会起杀人的心思。

    云烨三两口吃完了手里的馒头,就要开始办公了,自己留在楼兰不再前行,就是发现西域和自己以前认知的西域不太一样,到处都透着诡异,必须把所有的事情都弄清楚,他才会起身前往庭州,那里还有苏定方留下来的一整套文官班子,好些人都是从书院出去的学生,这些人必须全部接出来,北庭的盗贼现在出奇的多,只有一千人驻守的庭州,可以说是危如累卵,如果那里被攻击绝对会造成非常大的灾难。

    “我现在只想知道吐蕃原本在和勃律国交战,为何会在这两年休战?虽然各有胜负,主要还是吐蕃人的赢面较大,虽然东女国拖了吐蕃的后腿,以吐蕃人的好战,我不相信他们会放弃勃律国这块肥肉不去吃,找出原因来。”

    云烨说完话就把目光盯在范洪一的身上,大军里只有他有权利接触都水监的人,以前都是百骑司的密探,现在应该都归属都水监了。

    范洪一捶捶自己的脑袋,对云烨说:“卑职查看了所有文档,从长安出发前就翻过都水监的档案,没有发现有什么不正常的,吐蕃停止入侵勃律国,卑职认为很有可能是力所不逮,或许与我大唐进驻北庭有关?”

    “我要的是证据,不是猜测,北庭现在到处都是盗贼,天知道这些盗贼是不是那些人派出来的军队,我需要确实的证据来确定我军的下一步动向。”

第十节高昌

        没人能给云烨一个确实的答案,遥远的路途造就了消息的迟缓,为了弄清楚碎叶城,怛罗斯城,阿拉木图到底是个什么状况,黑风作为商队的首领,带着小苗,曲卓,狗子踏上了漫漫西行路。

    一路上曲卓会教会狗子和小苗怎么卷着舌头说西域话,三个人的头发也会被袁守城手里的秘药染成亚麻sè,云烨非常的希望他们能够带来有用的信息。

    狄仁杰也走了,是被云烨撵走的,程处默大醉一场不得不带着手下的军士护送狄仁杰和金竹先生他们回去,许敬宗无比的渴盼回家,却被云烨蛮横的任命成了北庭都护府的长史。

    楼兰待不成了,必须马上起程去庭州把那些文官接回来,迟则生变,辎重队给许敬宗留了下来,自己亲自带着两万人的骑兵准备走一趟北庭。

    兵贵神速,云烨抛弃了那些妨碍行程的东西,又开始马不停蹄的向高昌开进,八牛弩被拆开架在马背上,火药也被分成小袋子,装在马包里,没有了水车的隔离,云烨对自己弄出来的火药的安全xìng没有半点的信心。

    七月的沙漠骄阳似火,云烨不敢在白天行军,只能在傍晚和清晨快速的走一段路,每当太阳升起来之后,沙漠就变成了绝地,袅袅上升的水汽会严重的干扰视线,在一些低洼的地方海市蜃楼的出现已经让军士们麻木了,再也没有初见时的惊奇。

    穿过了盆地,天山就已经清晰可辨了。在这里云烨必须停下来准备穿越天山谷地,而且交河,高昌都有大唐的治所,是新近划给云烨的属地。更何况这里乃是以前安西都护府的所在地,很多的文官和家属就在此地居住,如今郭孝恪远在龟兹建立新的治所,雄心勃勃的想要将安西都护府的治地远拓千里,单纯的认为这里已经是熟地,用不着多少人力。只给这里派驻了一千守军,和数目庞大的仆从军,他不知道整个西域的局势变得更加的复杂,宛如一锅已经烧沸的开水,一个应付不当,立刻就有倾覆之忧。

    如果是李绩,他一定不会理睬这些人的生死,只会利用这些人达到自己的作战目的。

    云烨思考了无数个晚上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行军路上他一共遇到了三股马贼。都被云烨击溃,在广漠无垠的戈壁上想要围歼马贼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戈壁上,三百人的马贼群已经是很大的马贼群了,云烨遇到的这三股马贼,每一股都超过了八百人,正好是薛延陀的一个莫哈,范洪一审讯过后也向云烨回报说,这些人确实是薛延陀人的军队。他们是在到处劫掠物资,为自己西行做准备。

    交河。高昌的官员接到命令后来到了大营,未曾开言已是眼泪滂沱。

    “大将军,卑职身居高昌,可谓一rì三惊,自从苏帅东归,郭帅西下。高昌就成为了马贼的天下,他们或者呼啸于荒野,亦或劫掠于村寨,卑职已经将高昌之地往下挖掘了三尺,准备随时应对就要到来的马贼。一千将士疲于奔命,战损十之二三矣,仆从军卑辞推诿,对内如同猛虎,对外懦如羔羊,卑职身受国恩,自然不敢临阵脱逃,只求大帅能将卑职的家小带走,卑职就算是战死也无憾事。”

    高昌留守田元义云烨认识,他早年就是侯君集的幕僚,侯君集攻破高昌之后,就委任田元义为高昌留守,侯君集造反之后他就成了一个尴尬的人物,幸好远在高昌,侯君集造反的时候没有通知他,他也没有相应,所以才能在这里继续为官。

    “鹰飞于天,雉窜于篙,猫游于堂,鼠安于穴,各得其所,岂不活耶“这就是鞠文泰对陛下的回答,既然他们的王都是这么认为的,高昌国内百姓的想法也就可想而知了,我在这里留下五千jīng骑,守好交河,高昌,弹压不臣之属,短时间内,必须剿灭境内的所有马贼,恢复对高昌和交河的治理。

    那些仆从军既然胆敢yīn奉阳违,就下重手处置,这里的人畏威而不怀德,乱世当用重典,仆从军既然违反了军令,那就解散仆从军,队正以上军官全部就地正法,士卒之中施行十一抽杀令,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彻底的让高昌安定下来,至于人心,我们从来都没有得到过,那也就谈不上失去了。“云烨重重的一拳砸在案几上。

    田元义闻听此言,大喜,从云烨手里结过令箭就带着五千骑兵去处理高昌交河的政务,这几年所受的委屈在拿到令箭的一瞬间就烟消云散了,云烨就任北庭都护府的都护,对他来说就是一场能让他重生的甘露,所以他对云烨的命令,绝对会执行到底,论到杀人,侯君集就是一个杀人魔王,如今云烨依然在走侯君集的老路,田元义从中间嗅到了相同的味道,跟着新的上官,或许比跟着侯帅还要让人畅快。

    云烨在交河停留了三天,田元义回来缴令的时候,云烨仿佛还能闻到他身上的血腥味。

    “斩首几何?”

    “一千六百四十三级!”田元义随口报上来的数字让军帐里的诸将倒吸了一口凉气,谁都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文官,杀起人来会如此的狠。

    “有sāo乱?”云烨愣了一下,就算是有十一抽杀令,五千人的队伍也杀不了这些人。

    “回大帅的话,卑职将高昌的属官,衙役也算了进去。”田元义依然很平静,刚刚杀了一千多人好像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事。

    云烨点点头,是自己疏漏了,自己习惯xìng的处置军人,对地方文官总是下意识的回避,一个五品留守如果不是被那些人欺压的狠了,决不至于当着自己的面流泪,经过了这样的一场杀戮,或许他把这些年所受的怨气全部吐出去了,高昌也能安定下来了。

    在高昌补足了粮草,云烨就带着大军翻过山口,去折箩满山(博格达山)的对面的庭州治所,如果有可能,云烨打算将庭州的治所撤回来,安置在高昌,郭孝恪喜欢开拓,自己就只好采取守势了,或许这也是郭孝恪的想法,自己一个年轻人就能爬在他这个老将的头上让他感到不满了,尤其是高昌划归北庭都护府之后,他的不满或许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万两千人军队只有云烨的三成,更是让这位老将充满了斗志。

    从云烨进入西域,两军之间的联系很少,大部分都是云烨率先发出的信息,郭孝恪才会不痛不痒的回几句,连上下尊卑的礼仪都不顾了。

    大军行进在大山中,关中人对于眼前的景致非常的陌生,山下热气蒸腾,不远处就是著名的火焰山,鸡蛋放在铲子上就能煎熟,现在却需要穿棉袄才成,山上没有任何的植被,风化的砾石一片片堆叠在一起,密集地吸附在陡峭的山体上,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塌下来,让人心中慌慌的。

    两侧山峰耸立,峰顶皆披着厚厚的积雪。南坡陡,北坡缓,地势险峻,山体表层多风化石。大路经过山口,其实就是在十余丈宽的山脊线上通过,犹如鲫鱼的背脊,两边都是险峻的峭壁。终年积雪的雪山就在大路边上,伸手可及,洁白的冰雪异常的寒冷,站在雪山边上站一会就有一股寒气逼人,手抓一把白雪只一会儿,手就冻得僵硬。

    可能是远离尘世,凡人少至,这里的蓝天特别的纯蓝,这里的雪山特别的洁白,看一会就让人头疼yù裂。

    这是高原反应,只有快速的通过这里下山,才会好转,范洪一在自己的脑袋上绑了一根带子,来回在队伍中大声的催促加快行军。

    “老范,不要催了,这和将士们没关系,是这里的山太高,现在的速度已经很好了,再催就会出事,记住了,要是以后去了吐蕃,你也会有这种感觉。甚至比这还厉害,你也要小心,过了山口就会没事。“

    云烨看了一眼无舌还有跟在自己后面的袁守城,他发现这两个老人表现的似乎比这些年轻人要好得多。

    “气息绵长就好,放缓心跳也就是了,没什么好稀奇的。“无舌还在生云烨的气,自己当宝贝一样看待的东西云烨毫不在意,甚至有一种弃若敝履的意思,这让他很是伤自尊。

    他又看看旁边的袁守城,敢断言,如果这个老家伙知道了自己怀里的四面玉牌的神奇之处,定然会疯狂的想要得到,估计会杀人。

    于是无舌下意识的把身上的皮裘裹紧,袁守城的身手似乎也不差,尤其是他身边的那六个中年道士,只要看他们骑马的姿势就知道这些人都不是善于之辈。

    云烨是指望不上了,无舌甚至觉得,只要袁守城出到足够的价码,他就会开心的把玉牌卖给袁守城,并且不会做任何考虑。(未完待续……)

    PS:第三节补更

第十一节反常的突厥人

    庭州,又名别失八里、别石把、亦力把力;中亚古城,原为车师后王庭所在,因为该王庭由五座城市组成,故称为别失八里,意为“五城之地。

    侯君集平灭高昌,并且把西突厥人赶跑之后,就在这里设置了庭州,天山的雪水浸润了这里的土地,大地上阡陌交通纵横,乃是少有的鱼米之乡。

    本来应该是和煦美好的土地,云烨到达的时候这里竟然正在厮杀,俱六守捉城头黑烟四起,杀声震天,城上的唐军正在竭力地抗,城下的突厥人也在疯狂的进攻。

    一路上偃旗息鼓的云烨来到俱六城下的时候,战场上终于安静了。

    看不清楚城上的唐军该是怎样的狂喜,城下的突厥人仿佛在一瞬间就失去了所有气力,攻打了三天的城池在即将陷落的时候,在突厥人已经认为自己必胜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身后有无数的唐军铁骑正在铺天盖地般的压了过来。

    突厥人呆滞了一刹那,然后四散开来,被战马带着向左右两个方向逃跑,一万人的骑兵,近三万匹战马,早就将俱六守捉城包围的非常的严实,想从这些渴望得到功勋的唐军眼皮子底下逃走,实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云烨下了战马,站在山包上俯瞰战场,眼看着城门大开,里面仅存的百十匹战马从城池里冲了出来,除了分出一匹战马向云烨大旗所在的方向跑过来,剩下的都在追杀突厥人。

    田元义再一次向云烨请命,准备亲自处置突厥降俘虏,事实上用不着云烨再说什么,也用不着田元义请什么命,唐军看到城下的那一排绑在木杠上的唐人。肠破肚烂,心脏也不见踪影之后,军队自然就会做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举动。

    不过云烨还是看到了活的突厥人,三个,是城里守军抓到的,他们似乎比后来的唐军显得更加的有理智。

    瀚海上见故人。本是泪沾衣襟的欢喜,校尉衣甲残破,处处披伤,一只臂膀已不见踪影,脸上没有泪水,只有胜利的欢喜:“先生自长安来,自然知晓故乡事,家父身体可还康健?”

    “老头子爵位没了,但是心胸开阔。依然肉吃十斤,饭进一斗,只是燕来楼去的次数少了,听说是要给子孙多留点家底,我来西域前,老头子去送我,没提到你,就是在老头子走了以后。我发现摆放在桌案上的一只紫金貔貅没了。”

    听了云烨的介绍,刘心武笑的开怀。眼泪哗哗的往下流,面朝长安大礼叩拜三次之后才起身,拱手道:“启禀大将军,昭武校尉刘心武请战!”

    “准!沙场不留降俘,找出根源,灭之!”云烨一声令下。不留活口的军令顿时传遍四野,原本已经被捆起来的突厥人,也被军士们再一次挥刀将首级斩下。

    和突厥人作战,对于唐军来说非常的熟练,重甲骑兵在这样的战场上有着无与伦比的威力。突厥人的刀子只能在唐军的铠甲上留下一道印痕,而唐军的百炼横刀在马速的带动下,只需要横在身前,就能轻易的将穿着皮甲的突厥人切割成两段。

    少了一条臂膀的刘心武依然悍勇如狮,他到底是刘弘基的儿子,父辈的勇猛的血脉,在他身上依然在流淌。双腿控马,仅存的右手挥舞着横刀,似乎要把所有的怒火倾泻干净,云烨派出的两位玄甲军老兵一步不离的伴随在他的左右。神态悠闲。

    战场再一次安静了下来,云烨已经不在山包上了,他走进了俱六守捉城,这里距离庭州城只有五十里,听说那里也有突厥人在骚扰,已经有五千大军赶去了那里,还好,这里的官员和家眷们都好,只是军卒的伤亡情况不容乐观,刘心武麾下的一千军卒,现在只剩下不到三百人,而且个个带伤。

    “大将军,自从今年开春以来,西域之地暗流涌动,那些准备西进的部族似乎更加的疯狂了,他们不知疲倦的在戈壁上奔走,收集一切能收集的东西,末将以为他们的西征已经迫在眉睫了,这些人在给自己准备西征的物资。”

    刘心武就是苏定方留下来的最高军事长官,他的话或许是最能表现出那些西域大族的心态的,但是云烨却感觉并不美妙,他总觉得这里面有事情会发生,自己西进一定要慎之再慎,看着墙上的地图,云烨的眼睛忽然间亮了。

    他拿手比划一下北庭到碎叶城的距离,又翻看了曲卓留给自己的路线图,最后又计算了一下休止的时间,没头没脑的问刘心武:“从庭州到怛罗斯足足有一千八百余里,中间还有两道盐渍,无数道高山,你来告诉我,他们在庭州抢劫到的粮食能够支撑他们自身来回四千里奔袭所用?你告诉我有哪位将军会派他的部下远去两千里之外筹粮?

    如果是我,我会立刻兵进勃律国,或者吐火罗,哪怕是进入莎栅国抢劫也比回到庭州要好得多,更何况这样还能给自己打开前进的道路。呵呵,这些突厥人舍近求远为哪般?“

    刘心武看着地图眉头拧成一团,本来云烨用不找把这些话和刘心武说,疑团早就在他的心里快要变成迷雾了,不要说北庭,就连更加遥远的楼兰都出现骚扰的盗贼,这不能不让云烨想想这后面到底有什么目的。

    难道是运气问题?侯君集镇守西域的时候就天下太平,苏定方镇守这里的时候也是平平安安,怎么到了自己就会变得四处冒烟。是自己的名头不如前两位管用?以至于被人家把自己当成软柿子来捏?奶奶的,郭孝恪那里都太平无事啊。

    在云烨极度烦恼的时候,小苗就显得很开心,坐在高高的骆驼背上,呜呜呜的吹着刚刚向黑风学会的埙,她很喜欢这个拿陶土烧制的乐器,只要拿手指头不停地按着上面的六个孔就能吹出很好听的声音,自己现在只能吹出呜呜的声音,据黑风说,这已经是难得的天才了,有些人就是学一两年都吹不响埙。

    “小苗,能不能停下来,你吹了一路了,像哭似的。“狗子实在是受不了,曲卓坐在骆驼上拿着一卷书充耳不闻,黑风摇头晃脑的似乎非常的欣赏,只有自己一个人受折磨。

    果子打在脸上,狗子立刻就闭了嘴,他不是躲不过去,而是不能躲,这一次把果子躲开,神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东西飞过来,这样的亏他早就吃过无数回了,打不过,还躲不开,还不如早早的吃点亏了事。

    看到狗子吃亏,其余的楼兰人都在大笑,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们发现那些唐人除了喜欢把坟墓挖开看看之外,并没有太多的要求,自己种的粮食还是自己吃,自己的孩子还是自己的,最让他们喜欢的就是,这些人能把强盗全部杀死,自己却不过来抢劫。

    依附强者从来都是楼兰人的作风,既然唐人是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人,跟着他们走也许是一条活路,至少从现在看楼兰安全无比。

    曲卓放下手里的书本,看着眼前茫茫的沙漠,虽然浑身已经被汗水浸透,他还是在头上包裹了厚厚的一层麻布,减少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这也是沙漠里生存的要点之一。

    三只鹞鹰就装在笼子里放在自己的骆驼背上,这是宝贝,万万不敢损伤了,传递消息就要靠它了,曲卓叹了口气,他对远赴怛罗斯探听消息这件事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能知道最核心消息的无疑就是那些戈壁沙漠里的核心人物,在沙漠里生活了五年,他没有看到一个愚蠢的国王,委实一个都没有啊,愚蠢的早就被其他人杀掉了,他的国家,他的王位,他的女人财富早就变成别人的了。

    怛罗斯现在无疑是一座兵城,几百万人挤在狭小的区域里,不知该是怎样的混乱,自己这一次领到的差事绝对不是一个好差事,小苗身手绝佳,但是她的心性却像个孩子,狗子虽然老道一些,天生大大咧咧的性子也不是最好的探子人选。

    好在这些楼兰人还能派上用场,尤其是黑风,他对戈壁滩上的这些人捻熟无比,一路上靠着黑风,打发走了至少三波的强盗,山不见水见,这些强盗也知道自己有一天会需要楼兰人的帮助,更何况骆驼背上全是武器和皮甲,虽然都是旧的,却是怛逻斯城最需要的物资。

    云烨把缴获的吐蕃人的刀剑,铠甲全部打包送给了黑风,售卖完的钱财全部归楼兰人所有,对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保护好那三个人,只要做到这一点,云烨答应可以给二十个楼兰人通关文书,他们就能畅通无阻的进入关中,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黑风认为这件事值得自己拿命去拼,看惯了戈壁颠沛流离,他现在只想清早起床之后不用考虑今天有没有强盗杀过来,也不用想着去缴纳自己根本就无力应付的高额税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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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云寿的教养

        云寿头伸进狗洞里,身子却钻不过去,李象抱着他的头往外拽,李烟容从后面推他的**,好不容易进去了一点,云寿却发现自己被卡的更紧了。

    李象坐在地上陪着云寿说话,李烟容却在墙的另一面哭泣,一个宦官无意中发现了这一幕,立刻就扯着嗓子大叫起来,然后就有一大群侍卫就从两边包抄了过来……

    云寿的腰背上被蹭掉了好几块皮,长孙端着茶杯喝着茶,看着太医给云寿抹药,李象战战兢兢地站在房廊下,如果不是李烟容拽着他,他就想跑路。

    李象的举动并没有逃过长孙的眼睛,她不由的叹了声,放下茶碗问云寿:“这一次又是怎么回事?好好地大门不走为何要钻狗洞?即使你要钻狗洞你也要看看能不能钻过去啊,平时的机灵劲都上哪去了?“

    云寿垂头丧气的说:“我爹说过,只要脑袋能钻过去,身子就一定能过去,结果出了岔子,或许是我太胖了。“

    大殿里立刻就响起了大笑声,长孙走到云寿的身边,摸摸他圆滚滚的身子笑着说:“你爹说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比较有道理,可是这一条适合你么?小小的孩子就长得这么胖,像个大阿福,一尺的狗洞岂是你能钻过去的,你看,把自己弄伤了吧,还毁了宫里的一堵墙。“

    云寿从脖子上取下来一个金项圈,地给长孙很是豪迈地说:“我赔!“

    长孙接过金项圈,看了看上面的铭文没好气的说:“福寿永康,这是你程爷爷给你的生辰礼物,就被你拿去赔一堵墙?“

    “程爷爷的礼物我记在心里了,这个只是一个金项圈,不值得什么,我爹说了,礼物从来都不重要,心意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要把心意放在心上,礼物大可不必在意。“

    长孙挑起一根大拇指夸赞道:“不愧是云家的孩子,做事就是大气,听你说的有理,算了,那堵墙也不要你赔了,以后不许再这么顽皮。“

    长孙亲手把项圈套在云寿的脖子上,吩咐宫女给云寿穿好衣服,然后撵出宫去。云寿悄悄地给李象和李烟容使个眼sè就要出去,才走到门口,就听长孙说:“回来!差点被你蒙混过去,你还没说为什么要钻狗洞去冷宫,在我面前想混过去可不容易,这是第几回了?”

    李烟容要去看母亲的事情打死都不能说,宫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三个孩子要去干什么,却没有人敢说,长孙也知道,她只是想看看这三个孩子到底有没有担当。

    云寿回头看看李象,发现他躲在自己的背后发抖,李烟容也是如此,只好硬着头皮说:“烟容想母亲了,哭个不停,徒孙就只好陪着她,小象也是被我硬拽来的,您要是处罚,就处罚我一个人,不关他们的事情。”

    “真的如此?”长孙这一次没有问云寿,而是问躲在云寿背后的李象,李象被问得满头大汗,抖了好长时间才挤出来一个“是“字。

    长孙的眉宇间的失望之意更加的浓重,回头就对宫女吩咐道:“将这两个孽障都给我捆到椅子上,一个时辰之后才准许放开。”吩咐完之后就带着大群的宫女宦官离开,咬着牙想:李家的子孙既然没有担当,那就一起吃苦吧,如果连苦头都吃不下来,趁早封王远窜吧。“

    绑在椅子上是要示众的,这就是宫里的规矩,云寿,李象的腰里塞着竹板,腰是弯不下去了,身子挺得笔直,宫里来来往往的公主,妃子看到这一幕无不大笑着离开。

    云寿是不在乎的,自己老爹听说就没少被这样示众,自己也已经被示众好几回了,好在这是两仪殿的门口,不是朱雀大街,这点场面云寿还真的不在乎。

    李象的脸sè倒是青一阵,白一阵,谁要是敢嘲笑自己就立刻会怒目而视,在这把椅子上多待一刻钟,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煎熬。不知从什么时候,李象开始知道自己将是未来的大唐皇帝,他就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以前只是一个懦弱的孩子,现在却变成了一个非常自傲的孩子,他再也看不起自己的那些弟妹,甚至对自己的叔伯兄弟也看不起。

    云寿不同,李烟容不同,他认为有资格和自己一起学习,玩耍的人只有这两个人,刚才面对皇祖母的追问,自己竟然说出了一个是字,这让他骄傲的心再也无法承受。

    李二下了早朝,背着手在皇宫里溜腿,走过两仪殿的时候发现了这有趣的一幕,顿时就来了兴致,走到两个孩子面前,扒拉一下云寿垂下来的脑袋,又扒拉了一下想把脑袋塞裤裆里的李象,笑着问云寿:“小胖子,今又是哪一出啊?书没有背过去?还是又惹的你们皇后nǎinǎi生气了?看样子今天的错犯得可不轻。“

    说完,也不等他们回答,就进了两仪殿,来到后宫,发现长孙正在一个人发愣,周边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有些奇怪,按理说两个孩子犯错,还不至于让皇后如此的忧心。

    “观音婢,孩子犯错而已,能有什么大事,你一向心胸开阔,怎么今天和两个孩子置起气来了?不值得,这两个孩子只是顽皮而已,不会有什么大错的。“

    长孙站起来挽着李二的胳膊坐在胡**,这才说:“事情不大,就是烟容要去看母亲,李象,云寿带着她钻狗洞,结果云寿被狗洞卡住了,毁了一堵墙,妾身却发现云寿和象儿这两个孩子差别太大了,所以生闷气。“

    李二哦了一声道:“不至于吧,论学问,象儿好像比云寿还要好一些,象儿还有过目不忘之能,云寿可没有,难道说朕看走眼了?云寿这孩子也有内秀不成?“

    “妾身说的可不是学问,象儿背的书多些,也就仅此而已了,云家已经能看出来后继有人,但是咱家却看不出来啊,乾儿做事中正平和,正是守成之君的品质,他是不用**心的,但是象儿,却丝毫没有男儿的担当,今天在妾身的追问下,他竟然推脱责任,想把责任推给云寿,我问他说是不是云寿的出的爬狗洞的主意,他的回答让妾身很是失望。“

    李二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拍着长孙的手说:“我们只要把江山传给承乾,至于承乾怎么干那是他的事情,我李世民算是培育了合格的帝王,他李承乾能不能培育出新的帝王,那是他的事情,你要责备的是李承乾,而不是门外边的那两个孩子,断鸿,把两个孩子放了,传太子见朕。“

    断鸿答应一声就去了门外,长孙若有所思的对皇帝说:“难道说皇宫这个环境里真的出不来优秀的人才么?您不是处自皇宫,云烨也不是,青雀也不是,是不是妾身的教育方式有误,如果是这样,李象就该进书院,他的年纪也该进书院磨砺了,书院里可没有那么多的人伺候他,恭维他,老李纲要是发怒,谁都救不了他。“

    皇帝夫妇说了些什么云寿并不知情,他现在唯一难受的是怎么给母亲交代自己身上的伤痕是怎么来的,要是告诉她自己钻了皇宫的狗洞想去冷宫,会把她吓死。

    了一会,咬着牙就从马车上跳了下去,滚了一身的泥土,还对自己家的马夫说腰在车辕上蹭了一下,李烟容瞪大了眼睛看着泥猴子一样的云寿。

    “别问,什么都别问,撒一回谎就要拿别的谎言来填补,今后咱们尽量要少说谎话,从这一次后吧,以后绝对不说谎话了,太疼了。“

    云寿什么都算到了,就是没有算到母亲的暴脾气,看到儿子受了伤,就要教训马夫,眼看着马夫就要倒霉,云寿的谎言算是没办法撒下去了,一五一十的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老nǎinǎi听得眉花眼笑,赞不绝口,母亲吓得花容失sè,站立不稳,姑姑拍着手说是好样的,下一回干这事把她带上,结果,姑姑被nǎinǎi和母亲一人抽了一巴掌。

    爹爹说过,女人办事就没有靠谱的,这是真的,眼看着她们吵成了一团,自己脏兮兮的没人管,只好自己去屋子里,吩咐随从给自己打水洗脸,洗头,身上有伤,澡就不洗了。

    趴在窗子上看了好久,小武没有偷看,这才脱掉衣衫,腰上那些地方被衣服磨得生疼,光着上身才好过些。趴在**哼唧了一会,云欢冲了进来,把两只梨子扔在哥哥的**就飞快地跑了,到了窗口才探着脑袋告诉云寿,母亲决定今晚不给吃饭了,自己拿了两个梨子要哥哥先垫一下,晚上他一定弄一只肥鸡来。

    对于母亲的多变云寿早就有心理准备,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非要把云暮关起来,还把云露,云香也关了起来,没事干不准下楼。爹爹在的时候家里从来没有这条规矩。至于没晚饭,云寿看看自己-胖肚子,一两顿不吃没关系吧?(未完待续。)

第十三节贺兰

    半夜的时候,云寿感到非常饿,云欢被母亲拿了活的,自然就没有肥鸡送过来,家里的护卫换成了玄甲军的爷爷,没人情好讲。

    云寿揉着肚子喝了一大杯子的茶水越发的感到饥饿,推开门,走到院子里,天上的月亮很圆很大,树上的果子还没成熟吃不成,看到爹爹的书房里还亮着灯,就悄悄的走了过去,站在窗户前往里面看。

    “小子,我没换衣服,你偷看不到,不过,我可以帮你去偷看别人,今晚是那个叫做红梅的值夜,现在说不定正在洗澡哟,你以前就总是偷看她,不如现在去?“

    小武慵懒的声音从书房里传了出来,云寿听到这个声音就头皮发麻,咬着牙齿争辩了一句道:“我没有偷看你换衣服,也没有偷看红梅,你在诬陷我。“

    小武一下子就把头探出了窗户,吓了云寿一跳,连忙后退一步,小心的看着小武。

    “月上中天,鸟儿都睡了,小胖子,你为何还不睡觉?偷偷摸摸,鬼鬼祟祟明知屋子里只有你小武姐姐,你还要偷看,小子!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刚刚还笑意盈盈的脸在一瞬间就变的阴森冷酷,话语里仿佛夹着冰。

    “我想看看是不是有盗贼,我爹的书房可是家里的重地,作为云家的长子看一眼还犯了谁家的王法不成,倒是你要好好解释一下在我爹的书房里煮火锅是个什么道理。“

    云寿咬着牙不退缩,可是肚子却不争气的咕噜噜的响了起来。

    “小胖子,被你抓了活的,那就进来一起吃吧!“小武的俏脸再一次变得和善,云寿考虑了一会发现自己实在是抵抗不了美食的诱惑,也就顺水推舟走进了书房。

    一个红泥的小炉子就架在一个小桌子上。锅里面红油翻腾,旁边的还摆着五六个小碟子,闻一口飘上来的麻辣香气,云寿发现自己更加的饿了。

    “请人吃饭,也要有个样子,这点东西只适合喂鸡!“云寿熟练地把菜盘子里的菜倒了进去。怂恿小武再去厨房里弄一点。

    小武掀开旁边的帷幕,指着一个竹篮说:“知道你这个小胖子没吃饭,特意给你准备的,你小武姐姐可是美女哦,大晚上吃得太多,肥成你那个样子怎么得了。“

    云寿看着篮子里的各种肉食,感动的神色刚刚浮上脸,立刻就换成了警惕的表情,强忍着放下手里的筷子说:“有什么条件就说吧。我们先说清楚再吃东西不迟。“

    小武瞟了云寿一眼,坐在对面开始从锅里捞东西吃,云寿吸溜了好几口口水,强行把自己的脑袋扭过去,直起身子道:“我是非常的饿,现在给我一头牛我都能吃下去,可是我不傻呀,小武姐姐。你从来不做那些没用的事情,今天皇后奶奶发现李象没有担当已经很不高兴了。我已经装了一天的傻子了,你现在还把我当傻子对待?“

    云寿说完话就要推开门出去,爹爹教过自己,人不能被自己的**控制,今晚这顿饭不吃,不见得就会饿死。稀里糊涂的吃了小武的饭,说不定有更难受的事情等着自己呢。

    小武风一样的跑过来,咣当一声合上书房的大门,用力的将云寿推到椅子上坐好,给云寿捞了一大碗菜推到他面前说:“我们边吃边说。哎哎呀,我怎么忘了这里还有一瓶子酒,听说窖藏了数十年哦。”说着话从椅子后面拎出来一瓶酒。

    云寿端起碗吃东西,他决定不说话了,可是听到小武的吹嘘忍不住皱着眉头说:“家里酒龄最长的是十年前我爹埋下去的那一批,你这一瓶子酒,是葡萄酿,还是玻璃瓶子装的,最多有八年的窖藏了不起了,吹什么数十年。”

    小武妩媚的笑了一下没还嘴,打开瓶子给云寿倒了一大杯葡萄酿说:“喝吧,边吃边喝,师父说过,吃火锅应该和那种叫做什么酒来着?我们没有,就拿葡萄酿代替了。”

    云寿把自己的意志贯彻的非常坚决,饭来就吃,酒倒上了就喝,风卷残云的吃了一肚子菜,又吃了四五个金丝馒头这才扔下筷子,想都不想的就要离开,反正自己已经吃饱了,吐不出来了,小武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出了房门发现小武没有追过来,这太奇怪了。于是就从窗户里往进瞄了一眼,发现小武哭的非常的伤心,这回事真的在哭,眼泪淌的满脸都是,身子一抽一抽的,看样子非常的伤心,这样的亏吃了好几回了,云寿决定不再上当了。

    等到他给小武披上毯子好言劝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又进了书房。翻着眼睛瞅着房顶的顶棚,上面画的正是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

    “你现在大了,小武姐姐求不动你了,也罢,谁叫我爹爹去世的早,又是被人欺负着长大的,连你这样的现在也给我摆脸色看。“

    云寿快速的回忆了一遍自己知道的小武姐姐,发现除了她欺负别人之外,好像没有别人欺负过她,不知道她的这些话是从哪里来的。

    “你现在年纪慢慢大了,该是找一个贴身丫鬟的时候了,小武姐姐找遍了长安城,总算给你找到了一个好的,打算过几天给你送过来,谁知道你还不领情,还不理睬我,呜呜,你从小就是我抱大的,现在开始长脾气了,呜呜呜。”

    云寿不记得小武曾经抱着他一类的事情,只记得她经常揉自己的脸蛋,奶娘给自己洗澡的时候她经常冲进来和小丫姑姑一起揪自己的雀雀,哪怕自己大哭她们也不放过。

    “那个小姑娘长得可是万里挑一的好模样,长大了一定比你小武姐姐还要漂亮,我费尽心思给你弄过来,你却没心没肺的气我。”

    云寿叹了口气学着爹爹的口气说:“一个丫鬟的事情,你自己就能做主,用得着这么哭泣吗,明天带进府里,让母亲做主安排一下就是,用不着给我,我不喜欢,到了家里总不会少她一口饭吃,算得什么大事。“

    小武的身子立刻就坐直了,脸上还有泪水,但是怎么看都不像是从那双充满笑意的眼睛里流出来的,云寿瞅了一眼旁边的水杯子,那里还有不明白的,冲着小武摇摇手,就打算走人,这样的法子对自己几乎是百试百灵,需要向李纲爷爷求教一下怎么对付。

    刚走了两步,就被小武从后面勒住脖子小声的在他耳边说:“如果只是安排一个丫头进门,姐姐我用得着拍你大少爷的马屁?告诉你,那个女孩子是我的外甥女,长得自然没话说,看你小武姐姐我就知道,就是出身低微了一些,做不了你大少爷的正妻,不过做一个妾侍,倒是绰绰有余,贺兰到了咱家里自然不会受什么委屈,咱家就没有受委屈的人,当然,你除外,贺兰是一个吃过苦的小丫头,比你小两岁,你要是不好好对她,你试活着。“

    云寿的呼吸都快要停滞了,小武姐姐的身子很软,非常的软,还有一种很好闻的味道传过来,他不知道自己迷迷糊糊地答应了小武姐姐一些什么事情,只是觉得自己嘴巴干的厉害。

    出门的时候,他看见小武一条腿踩在椅子上,正在仰着脖子喝酒,豪迈的一塌糊涂,就是不该穿洒花裙,该穿劲装才是。

    回到自己的房间,云寿抽了自己一记耳光,把一壶凉茶全部喝完之后,脸上的红晕才消退下去,来不及细想自己答应了小武什么,只记得小武姐姐的身子很软。

    第二天清晨,云寿墨迹着从自己的屋子里走了出来,奶娘神色古怪,云寿一脸的尴尬,他竟然尿床了,好在奶娘和自己贴心,把床单被褥全部一股脑的泡进水盆里,帮着大少爷遮掩了一下,并且发誓不告诉别人。

    书院小学的课程对云寿没有半点的难度,在学堂里打混了半天,中午才回家,还好,奶娘的手脚很快,很干净,没有人发现自己尿床的事情。

    倒是母亲房间里很热闹,一进门他就看见一个小小的女孩,眼睛很大,身子却非常的瘦小,头发黄黄的,含着指头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桌子上的点心。

    云寿的脑袋轰的响了一下,心里面呻吟着呐喊:“这就是比你还漂亮的外甥女?骗子啊!“小武牵着小姑娘的手,笑着走过来,把小姑娘的小手交到自己的手里,指着屋子外面说:”你两去外面玩耍,大人有话要说。“

    “玩耍?“云寿的眼睛都要瞪出来了,自己已经十二岁了不是几岁的孩子,一句玩耍就剥夺了自己全部的选择权?

    “小武说的对极了,这个丫头确实是一个美人坯子,现在瘦弱了一些,在家里将养些时日自然就出落出来了,前些天我还在为这事烦心,想不到小武家里就有合适的,以后寿儿的屋子里就添了一口人,老钱,现在按照大丫头的例份走,等到以后……“

    云寿听不下去了,他好像已经看到了自己灰暗的未来,爹爹走的时候,自己为什么没有强硬的要求一起去?哪怕在沙漠里吃沙子,也比在这里好一万倍。

    小姑娘扯扯云寿的手,将他从迷茫中唤醒,小姑娘指指屋子里的点心盘子,意思是她很想吃……(未完待续。。)

    ps:  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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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孑与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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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