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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孑与2     唐砖txt下载     唐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四节高原上的神

    “大哥,我们为什么要穿成这个样子?我不喜欢那些肮脏的牧民,您还是让我回长安吧,要不然去岳州也不错,听说小武就要和狄仁杰成亲了,我想去看看。“

    “不行,现在不行,正因为他们要成亲,我才不允许你去添乱,现在是咱们白石宫发展的紧要关头,你不能走。乖乖的当你的神女,白纱穿在你身上,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谁见了你都磕头,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觉得我们很像骗子!“

    “谁说我们很像骗子?我们本来就是骗子,站在高原上你四处看看,松赞干布不是骗子?禄东赞不是骗子?那些能飞天遁地的上师不是骗子?你再看看高原下面,李二骗的得心应手,云烨骗的如鱼得水,道门骗的满嘴流油,佛家把自己骗成了万家生佛,咱们兄妹要是再不骗一骗这些牧民和头人,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寒辙在蓝天白云正在劝解妹妹,他是一个聪明人,在书院没日没夜的翻遍了那些典籍最后得到的结论就是这是一个虚假的世界,是一个骗子横行的世界,越是能骗的家伙就越是活的风生水起,吹出去的牛皮越大,他的权利也就越大,浩如烟海的典籍最后被寒辙总结出一个金灿灿的骗字出来。

    一个骗字真正的包罗了万象,这里面有权利,有财富,有美女,有军队还有荣誉,难怪这是骗子横行的时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寒辙禀天地大运而生,为何不能在这天地间占有一席之地?

    第一个朝拜寒辙神王的人就是云烨,听完寒辙的平生志愿,他立刻就自干了三杯酒,双手伏在桌子上连呼三声“寒辙神王”以示敬意。旺财也想过来朝拜一下新出炉的神王,被寒辙一果子就给打跑了。

    书就是这样,有的人能读出慷慨悲歌,有的人能读出绵绵情意,有的人能读出大智慧,有人也能读出大阴谋。像寒辙这样的狂人能从字里行间里读出一个诺大的骗字出来,据云烨所知,还有一位他从字里行间看出来的都是吃人。

    读出来并不要紧,要命的是这个人有着足够的能力,智慧,毅力去完成这一点,所以,从寒辙说出自己的理想的时候,云烨清楚的知道。吐蕃又要多出来一位神通广大的神仙了。

    云氏马车厂出产的顶级豪华马车,被十二匹雪白的骏马拉着满高原溜达,力大无穷的力士扛着巨锤守卫在马车边上,如果有人敢质疑神王的正确性,力士的巨锤就会飞过去,把罪人砸成肉酱,如果有人敢对神女稍微流露出一点不敬,力士的巨锤也会飞过去。

    世人都喜爱美丽的东西。尤其是美人大家都喜欢,庞匙儿的艳色无双。再加上在书院这几年过得舒心无比,大的过分的眼睛,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凡人。

    追随寒辙的人越来越多,长长的车队后面自发的跟着十几个部落的骑兵,曲麻莱部,多玛部。西诺罗部,波密部,更是由本部头人亲自带领着武士陪同神王和神女在藏地传教。

    太神奇了,曲麻莱部族带头人已经快死了,他的脚已经全部烂掉了。是神王亲自给他锯掉了那条烂腿,给他诵念了经文,并且从雪山神哪里讨来了救命的良药,从而让他起死回生,头人亲身经历了地狱的痛苦,全身痒的让他想把自己的皮揭下来,结果神王的药水把自己从地狱里拉了回来,并且赐给了他新的生命,这样的荣宠,头人相用自己的一生来报答。

    神女更是慈悲,在雪山下跳舞祈求雪山把多余的大雪分给干涸的草原,一支舞蹈跳完,雪山神就被感动了,抖动了身子,让身上的雪花纷纷落下,最后好像没有把握好度,结果给的雪花太多,形成了大雪崩,雪山神扭动身子的时候发出的巨大声响,让所有的牧民都在顶礼膜拜,这是真正的神迹,不是那些只会在嘴上说神迹的上师们所能比拟的。

    别的上师跳完傩舞只会向大家索要牛羊,神王和神女不会,他们会拿出自己的食物和所有人一起分享,神女不知疲倦的给牧民们摩顶祈福,神王带着武士杀死了北山的恶魔,驱赶走了牧羊原山的狼群,并且把那头恶魔狼王的脑袋带了回来,雪山下的草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祥和过。

    每一位大宏愿者都能有机会去白石宫居住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会享受到最香洌的美酒,最美味的食物,盖着最暖和的被子在白玉制作得床上睡觉,只是自己还是凡人,还有凡尘的气息,无法触摸到那些美丽到极致的可爱女子……

    精神上的麻醉让他产生了无数的幻觉,一连三天都驰骋在自己最美丽的幻境里,在那里自己能够自由的飞翔,在青草地上追逐着大角的鹿,在果树下张开嘴就有清甜的果子落进嘴里,还能把头埋进流淌着蜜水的河流痛饮,在那里自己是如此的自由,雪白的羊羔蜷伏在自己的怀里,带着翅膀的飞马调皮的把嘴里衔着的花朵抛在自己的头上……

    三天时间匆匆而过,醒来的时候自己又回到了人间,衣衫上还留存着天堂的芬芳,嘴角还有蜜糖的清甜,嗅嗅衣襟在天堂上泼洒的酒香还是那样浓烈。

    于是,他们就哭嚎着向青天伸出双臂想要回到天堂,却得不到任何回答,自己就像是一个被天堂抛弃的孤儿,在最无助的时候,神女骑着白牦牛走了过来,轻声的安慰这些可怜的孤儿,最后会从怀里掏出一颗刚刚摘下来桃子拿给这些羔羊,而桃子的味道是那样的熟悉。

    “大哥,咱家从云家移栽的那些桃树,今年冬天结的桃子可不多啊,不过比云家的大,也比他家的甜,能不能不要给那些傻子,我们自己吃啊。”

    “想吃桃子随你的意愿,咱们的传教大业刚刚开始,这样的事情还要多作几次,冬天有桃子吃本来就是神迹,云烨给的火药也不多了,问他要配方我们自己调配,那个家伙死都不说,我又不拿它去打仗,威胁不到唐国,小气啊。”

    “大哥,武媚要成亲,咱们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虽然在书院的时候我就讨厌她。可是天底下也就她一个人能做我的对手,狄仁杰那个傻瓜怎么就喜欢武媚那个狐狸精?我的身材比那个狐狸精还要好。“

    庞匙儿挺了挺自己的胸膛,忽然又有点泄气。

    “云烨说的是真的吗?我们真的会受到天罚吗?庞准叔叔生出来几个傻孩子还不是因为他本来就长得很难看,哥哥,你难道就没有找一个美女试着生一个孩子吗?“

    寒辙犹豫了一下对庞匙儿说:“我在灵州遇见了一个很好的女人,虽然她是青楼里的歌姬,不过人还不错,我们在一起一段时间,现在或许快生了吧,庞叔就守在那里,到时候庞叔不会让那个女人看到自己的孩子的,会直接带回来交给我,如果孩子聪慧,我们做的一切事情都会有意义,否则,我们现在做的到时候就会便宜别人。“

    “会便宜谁?“庞匙儿奇怪的问了一句,自己只能当五年的神女,五年时间过后哥哥就会允许自己去过自己想要的日子,哥哥会另外重新找神女,白石宫的事从此与她无关,听到哥哥说将来这些家业都会成为别人的,就很好奇,谁会这么幸运。

    “很有可能是一个胖子,一个小胖子,只要他拜我为师,自然就能继承这一切,不过人家很可能不愿意,他爹爹对我们有成见。“

    “白吃的枣还嫌核大,我哥哥乃是一代人杰,文武双全不说,还是师出名门,白石宫从神话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就是收取皇子也足够资格了,您倒是说说,是谁这么不知好歹?“庞匙儿讨厌以前的白石宫,但是不管白石宫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也是自己的家,自己可以不喜欢,如果别人也看不起,这就触碰到了自己的逆鳞。

    “云寿,云烨的胖儿子,从面相上看,这小子就是一个大富大贵的命像,咱们白石宫虽然源远流长,但是人家的家世也不差,玉山书院就有人家的一半,这是连皇帝都认可的,更何况他家还有白玉京,虽然现在还找不到在那里,不过以云烨的智慧迟早会破解其中的秘密,到时候,咱家的白石宫可就真的入不了人家的法眼喽。“

    庞匙儿听到是云烨的儿子立刻就从软椅上窜了起来,斩钉截铁地说:“不行,我不愿意,云烨就是一只狡狐狸,我觉得老家伙别的话都是在放屁,但是他说云烨是宾媚人这句话我觉得没什么错,我在书院这些年,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人正邪难辨,好坏分不清楚,性格千变万化到了极端,能忍人所不能忍之事,也能吃大苦,享大福,小妹我看到他那副宠辱不惊的样子就恶心,白石宫给叫花子也不给云家。“(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十五节神的战争

    寒辙惨叫一声重重的倒在车厢上,发疯一样的捶自己的脑袋,庞匙儿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抱住寒辙的脑袋,手足无措,以为寒辙发了急病。

    寒辙发完疯就一骨碌坐了起来,瞅着妹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喜欢上了狄仁杰?“

    “没有,我怎么会喜欢上那个家伙,整日里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像绝了云烨,小妹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冬烘先生,我喜欢的可是天下的英杰。“

    “那就完了,自古英雄无善类,你说的那种人没一个好东西,不过说到天下英杰,云烨师徒勉强算得上吧?你一直认为你大哥我乃是不世出的俊才,怎么就忘记了你大哥在这两个人跟前败得有多惨,你喜欢上狄仁杰哥哥不奇怪。

    你总是说小武要成亲了,她嫁不嫁人其实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关心的是要娶小武的狄仁杰吧?别骗哥哥,咱们已经是大骗子了,现在兄妹俩说点掏心窝子的话,松快一下,你之所以讨厌云烨,就是因为他把小武蛮横的许配给了狄仁杰吧?

    不要紧,妹子,咱们白石宫就剩下咱们三个人了,你如果真的喜欢狄仁杰,哥哥这就去安排,哪怕启动神奴也在所不惜,只要你快活,咱们把狄仁杰抢过来让他和你成亲也不是什么难事,想好,只要拿定了主意,咱们就下手。“

    寒辙现在最看重的人就是自己的妹子和庞准,至于别的人和事,都不在他的考虑之中,更何况在他的心中,自己妹子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让狄仁杰和自己的妹子成亲那家伙算是捡了大便宜。狄仁杰是不是愿意,就不在他的考虑之中。

    庞匙儿狠狠地啐了哥哥一口道:“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我堂堂的白石宫的公主会何别人抢男人?从来只有男人求我下嫁,咱们那里有倒贴的道理。“

    “那就是真的喜欢狄仁杰了,刚才还以为你喜欢的是云烨。如果是云烨好办,只要把他抓过来,一棒子敲晕,第二天醒来他发现已经成亲了,云烨就会默认这事,现在你喜欢的是狄仁杰,这就麻烦了,那个小子可是一个油盐不进的主。“

    寒辙已经在脑子里想了七八种强掳狄仁杰的法子,都在最后关头卡住了。那就是该如何让狄仁杰对自己的妹子死心塌地。

    前面就到了西月河,车队停在了河边,无数的信众已经拜伏在河边等候神王祈福,这里是吐蕃为数不多的能够种植青稞的地方,田地里的青稞已经低下了头,饱满的禾穗意味着这是一个丰收年,寒辙给那些百姓一一摩顶之后,就来到田地边上。恭敬地祭拜过青稞神,然后就从地里摘了一个禾穗。青稞的麦芒很长,寒辙拿在手里轻轻的搓着,不一会手里就有了十几粒青稞,他把手放在一个老人的头顶松开了手,青稞粒就源源不断的从他的手里流下来,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一幕。他们看到寒辙摘了一穗青稞,但是从没想到青稞竟然能够源源不断的从寒辙的手里往外淌,不一会流下来的青稞就淹没了他老人的脚面。

    就在所有人都跪拜磕头的时候,一个粗豪的声音传了过来:“春三月若不播种,秋三月难收六谷;冬三月若不喂牛。春三月难挤牛奶。骏马若不常饲养,临战逢敌难驰骋。虽饿不食烂糠,乃是白唇野马本性;虽渴不饮沟水,乃是凶猛野牛本性,神王来到我神山,难道也是本性?“

    听到这段歌谣,寒辙手里流淌的青稞顿时就停了,叹息一声对所有人说:“眼见你们缺少衣食,我祈求青稞神多赐给你们一些青稞,没想到却被这位上师生生的用法力断绝了供应,惹怒了青稞神,明年不会再有好收获了。也罢,就让我为你们们祈福一曲吧。“

    听了寒辙的话,跪在地上的蕃民开始嚎啕大哭,如果明年不再受青稞之神的庇佑,这些人都会被活活饿死,他们不敢责骂那位穿着兽皮,头上戴着鹿冠的上师,只能不断的哀求神王能够救他们一救。

    “碧玉蓝夭九霄中,青色玉龙震天响,电光闪闪红光耀,丝丝细雨甘露流。用这洁净甘露精,大地人间酿美酒,要酿美酒先种粮,五宝大地金盆敞。大地金盆五谷长,我是神王做保证。“寒辙张嘴就唱了这一段,然后从怀里掏出一瓶烈酒,倒在陶碗里,酒香四溢,自己喝了一大口,酒下了肚子,他重重的在胃部击打了一拳,只见一条火龙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火龙径直向那位上师窜了过去,点着了兽皮衣,烧着了鹿筋冠,那位上师嚎叫一声就带着满身的火焰窜进了西月河,熄灭了火焰之后,也不停,提着自己的拐杖狼狈的游过西月河,学着狼嚎,鹿鸣,匆匆的进了河对面的黑山。

    喷火的寒辙吐出最后一丝火焰,微笑着对蕃民说:“不要紧了,我已经惩罚了那位上师,青稞神也接受了你们的祷告,他说了,只要你们今年多酿造几坛子青稞酒,供奉给他,明年还是一个丰收年。我已经做了保证,你们千万不要忘记了供奉青稞神。“

    说完话就转身离开,似乎非常的疲惫,需要旁边的仆人帮助才能进入到豪华的大马车,无数的蕃民对他的背影顶礼膜拜。

    (这一段的斗法描述并非作者杜撰,而是出自真实的记载,藏区的上师斗法一直到解放前依然存在,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也有这方面的描述。)

    寒辙进到了马车里,就从嘴上取下来两片透明的乌贼鱼骨,又从高高的帽子里取出一个瘪瘪的布口袋,这是刚才装青稞的袋子,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狠狠地把嘴洗漱了两遍,这才对靠在车厢上看书的庞匙儿说:“云家的这种酒精,以后不能吞到肚子里去,我的胃到现在还在发烫,我担心使用的多了,会伤身体。“

    “大哥,那个上师就是一个骗子,觉得我们过来是要砸他的场子,这才出手阻拦,您怎么还帮他圆谎?直接击杀不就完了,非要喝酒精喷火,他哪来的神力,只要您的口袋里还有青稞,我就不信他能有本事让青稞不掉下来。“

    “你懂什么,这是互相给脸面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最不相信有神灵存在的就是我们这些人,他有他的神灵需要维护,咱们有咱们的神灵需要维护,这一点并不矛盾,我们还要共同维护以前的那些上师营造出来的神,所以我们才能见到雪山,说雪山神,见到青稞说青稞神,见到河流拜水神,点着了火就拜火神。

    今天我不会拆穿那位上师的把戏,你信不信,他也知道我们是假的,但是他绝对不会来拆穿我们,因为拆穿了对谁都没有好处,他的把戏没有我的高深,所以失败了,就这样我们还需要说是我们的神灵打败了他的神灵,这样一来,这位上师还能在这片满是神佛的土地上生存,你以为宗教融合是怎么来的,就是互相恭维,互相承认,互相吹嘘,最后为了更大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

    庞匙儿看了看哥哥,放下手里的书,娇笑着说:“要骗人,先骗己,哥哥已经登堂入室了,过两年小妹就觉得您一定会坚信这雪原上的所有神灵都是存在的,谁会知道咱们白石宫的根基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

    寒辙掀开车窗上的帘子指着那些狂热的蕃民对庞匙儿说:“你看看,他们坚信不移,那个老人拿刀子割开自己的脸,摊开了双手在向我祈祷,你能感受到这种虔诚么?匙儿,被人骗一辈子也是一种幸福,相信这个世界上善良会有好报,相信恶人迟早会受到惩罚,相信一切美好,善良的东西都有冥冥中的神佛在庇佑。这个体系崩塌不掉,只要所有的大人物需要百姓相信美好,那就必须维持这套体系,我在书院里早就看透了。”

    庞匙儿不知道怎么回答哥哥这些颠三倒四的废话,也无从反驳,好像他说的很有道理,在书院受教多年,她不相信这个世界是依靠欺骗才能维系下去的,如果是那样,一把天火降下来将这个世界彻底的毁灭掉也能落个干净。

    云烨已经向袁守城解释过三遍了,自己身负重责,不可能闲着没事干跟着他们去折箩满山瞎胡逛,现在西域到处都不对劲,郭孝恪还在玩命的扩张他的安西都护府,一直在向西挺近,云烨一连三道恳请他回师龟兹保证北庭都护府左翼安全的信件,都被郭孝恪无视了,他的大军已经进军到了姑墨州,如果不是被沼泽拦住,他还想向西推进。

    雪山就在眼前,在蓝天下显得格外的美丽,云彩自山腰缓缓游动,就像雪山少女披上的轻纱,山脚下繁花似锦,山腰上松涛阵阵,再上一点就只有茫茫的白雪了,在白雪和松林只见就卧着一汪美丽的天池水。(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奉上

第十六节田元义的幸福生活

    云烨不去,无舌也不去,老头子握着四枚玉牌,认为自己是距离神仙地最近的人,就算是天池充满了诱惑,而且近在咫尺,他也不愿意放下手里的玉牌往雪山上跑。

    袁守城想要一些军士陪他去,云烨想起夜陀的遭遇就一口否定,山上太危险了,夜陀的弟弟都被大猩猩一样的东西撕成两半,自己为什么要把好好地部下送给袁守城当炮灰?老头子的面子又折损不得,好在手下有一位非常能干的部下,那就是田元义,知道大将军非常的怜惜自己的部下,这种怜惜甚至到了变态的地步,所以就不动声色的从庭州一万多名仆从军里挑选出来五十名勇士,告诉他们,只要能保护着这些道爷从天池平安的下来,每人赏金一万,并且官升三级。

    赏格之高前所未见,勇士们一般都喜欢钱,更何况这次的赏格是精美的唐钱,不是西域乱七八糟的银饼子,勇士们对这样的待遇非常的满意。

    袁守城不太满意,自己在大唐地位崇高,云烨没有派出最精悍的唐军保护自己就是最大的失礼,在他看来,至少需要给他派一队军士才成,带队的怎么也该是校尉才好。

    正在云烨张口难辨的时候,田元义小声地进言:“老神仙,您老人家身手矫健,吞云吐雾的自然不需要人来保护,您身边的几位道爷也是能人异士,说到保护就让人发笑了,您其是需要的是背负辎重上山的力夫,还有向导,最重要的是,需要有探路的人。

    您老人家想想,天池原本就是神仙地。那里危险地不是人,而是环境,说不定还有神仙遗留的法阵,还有各种怪兽,晚辈在高昌就听说过天池的传说,这些胡人您拿来探个路。送个死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是咱们自家的儿郎,遇到了危险,您还要施以援手,这样会影响您的行程,要是损失的过多,大将军一定不会同意的,您说是不是?“

    袁守城狐疑的看看云烨,见他不断得点头。也就同意了,确实如此,去天池危机重重,那些军士身手低微,遇到麻烦自己确实需要援救,不像这些胡人,死了就死了,用不着自己费心。这一次失败了,下回再找些胡人继续上山也就是了。

    小子。其实老夫怀里有陛下的谕令,命你全力帮助老夫的,算了,看在你爱兵如子的份上,老夫就不拿出来了。胡人就胡人吧。”

    云烨摇着头说:“也只能是胡人,您就算是拿出陛下的谕令。晚辈也只会给你胡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更何况这是乱命,晚辈根本就不会接受。”

    袁守城面对云烨的强项也毫无办法,只能吩咐五名道士去做准备。

    “您不用麻烦了。该用的东西晚辈都给您备好了,上天山该用那些东西不会有人比我更熟悉,睡袋,燃料,新炉子,帐篷,衣服,鞋袜,雪地鞋,手杖,绳索,勾锚,武器,还有一些成药和绷带,军士用的军用铲子,这些东西您都要从头学起,老爷子,其实晚辈现在很不放心让你们现在就去登山,您最好等到明年,等晚辈处理完军务,我们一起去最好。”

    云烨说的不是客套话,事实的确是这样的,爬雪山哪里会有容易的,更何况自己现在身处的时代,蛮荒里还有许多古老而凶悍的野兽未曾灭绝,至少在后世,云烨就没有听说过沙漠里还有巨大的蜥蜴这回事,也没有听说过沙漠里到处都有大蚂蚁,更加不曾听说过一只蝎子能长到手掌那么大。

    袁守城呵呵笑了起来,拍拍云烨的肩膀说:“确实是一个好后生,只可惜一万年太久,老夫只争朝夕,老夫太老了,今晚躺下,不知道明日还能不能醒来,等不得啊。既然你准备好了,老夫就好好学学,天山!老夫很想瞧瞧你的真面目。”

    不管老头子是不是被长生不老迷住了双眼,但是这份求真的精神云烨不佩服都不行,唐人都是这样,云烨认识的那些大儒,就连许敬宗这样的人,在学问上也绝对不会苟且,只要看书,就会有工整的读书笔记出来,读懂了那些,那些没有读懂,都会标识的清清楚楚,然后就会向别人请教,算学一道对许敬宗来说就跟天书一样,但是,这个老家伙只要遇到不知道的,不理解的都会向云烨请教。不搞清楚决不罢休。

    这一回把许敬宗仍在楼兰乱石城,就是要他替自己看好退路,云烨总是觉得西域好像不太安稳,这或许和他一向悲观的情绪有关。

    可是数据说不了假话啊,三年前强盗打劫的次数只有九起,还都是针对商贾的,两年前强盗打劫的次数下降到了三起,这是边军大力整治后的情况,可是今年,强盗袭击城镇的次数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四十一次,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些强盗的背后势力在准备一次大的行动,他们的目标到底是哪里?

    庭州?还是安西?如果让云烨来选择,郭孝恪该是最佳的目标,五千吐蕃强盗就敢向自己的三万大军悍然开战,纠集一大群人去找老郭的麻烦不会是什么问题吧?

    展开信笺,再一次提笔给郭孝恪写信,老生常谈也要说啊,自己的左翼现在空荡荡的,非常的危险,老郭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把那么大的一片空挡留给强盗四处流窜,自己却眼巴巴的去开拓新的土地,以前的土地都没有治理好,打什么新的天下。

    云烨的大军不断的在天山下扫荡,刘心武带着大队人马就像推土机一样的在这片大平原上横冲直闯,按照自己以前制定好的方略,将所有碍眼的势力全部连根拔起。

    庭州终于安定下来了,再也没有听说过哪里再发生大股马贼劫掠的消息,最欢喜的自然就是这段时间被困在各个城池的商队,长长的驼队又开始出现在商道上。

    云烨在搬家,勒令所有的官员家眷全部离开庭州,转道去楼兰乱石城,一时间,这条大道上车水马龙,行人不绝。

    目送着最后一批家眷在一位校尉的守护下离开,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趁着天气暖和,家眷们会在北风吹起的时候抵达乱石城,在那里休整一个冬天,开春之后,就会继续向关内进发,彻底地将官员的后顾之忧清除掉。

    庭州的官员都很清楚,大帅很可能要有大行动了,对这一点他们极为亢奋,如今大军的哨探最远已经到达了石漆河,对于这条河流,云烨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石油都能从地下冒出来,最后汇进河流形成一条漆黑的河,这简直太浪费了。(确有其事,石漆河,古地名。)

    有石油,云烨就有数不尽的火油,在这里用不着像长安一样珍惜原材料,他准备在这里进行掠夺性的大开发。

    庭州制作灯油的商家发财了,云烨的大军在无限制的收购猛火油,只要你能制造出来,他就会全部收购,范弘一看着堆积如山的陶罐忧心忡忡。

    “大帅,我们的猛火油太多了,按照我们现在的消耗速度,十年都用不完,咱们随军带的钱财已经快要用完了。“

    云烨推开文书,揉揉自己的眼角对范弘一说:“多?我怎么感觉还少,猛火油是好东西啊,可以用来作战,可以用来烧火,等到我们的驼城建立起来之后,你就会觉得再多也不能满足大军的消耗,老范,火药和猛火油是另一种新的作战方式,我们正在积累这方面的经验,你放心,等到越州把无数的铁皮桶子运过来,你就不用担心猛火油会没有地方存放了。

    你现在要加紧制作热气球,到时候我们全军进入驼城的时候,它就是我们的眼睛,五个,绝对不能少于五个,长安运来的新式喷油炉子就要安装到上面,你挑选人手好好训练,咱们的热气球不需要到处乱飞,只是用绳子绑在驼城上,危险性要比在长安的时候小很多,我的亲卫里面就有好多懂得旗语的,重点从他们中间挑选。

    至于大军没钱这种事请,你老范说出来不脸红?大军怎么可能会没钱?这事你去找田元义商量,你是一个死死地军人脑子,我们有最强悍的士兵,又处在最繁忙的商道上,要是我们对兵部去公文要钱,大唐最无能的将军帽子就会扣在我头上。“

    范弘一见云烨又开始研究公文,只好去找田元义,田元义笑的开心极了,自从大帅来到北庭,田元义就觉得自己像是生活在梦里。

    原先求爷爷告奶奶的想要把自己的两个儿子送进玉山书院就读偏偏就是进不去,结果大帅扔过来一个腰牌,就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去玉山书院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不算差,就会优先进入书院就读,孩子和正妻已经跟着程家商队返回长安了,自己顿时觉得前路一片光明。自己守西域孤城的那点委屈,根本就算不上事情。自己随着大帅东征西讨,也根本不算事,就是不小心战死了,也不算多大的事,因为自己的职事差遣由西域黜制大使变成了大将军府的录事参军。(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十七节倒霉的袁守城

    “范将军,卑职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些天属下在军中详细的了解了军中的财务,卑职以为,我们直接付给那些胡人财货是不妥当的,应该把这些事物交给商贾去做。”

    范弘一看了田元义一眼冷冷地说:“军中缺少猛火油,不这样做还能如何?交给商贾,难道我们还要付给商贾利润不成。”

    “将军息怒,卑职要说的是地方上的做法,自然与军中做事的方法不同,您可能忘记了,天下万民都是要缴纳赋税的,商贾何能例外?

    我们直接从胡人手里拿到了猛火油,其事对地方上的财政并没有帮助,就算是要收税,也只能收一次,如果咱们把这些事请交给商贾去做,不但我们一文钱都不用花就能得到大军所需要的猛火油,说不定还能有大笔的进项。

    不光是我们,就是关中的官府也能从中受益,我们这里是猛火油的产地,收夏赋,秋税乃是天经地义,朝廷允许百姓折成实物缴纳,我们自然能够把这些东西折算成猛火油,这样一来,大军所需的猛火油就再也不是问题。

    您一定不知道一桶灯油在长安卖的有多贵吧?这可是很肥的一宗货物,整个西域依靠他吃饭的人非常得多,大家一窝蜂的去炼油,这不妥啊,需要朝廷进行控制,加强一下管理,已经有好几个部族为了争夺油泉打起来了,听说还死了人。

    咱们北庭现在需要的是平安,大将军殚精竭虑的四处剿匪不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吧,既然他们自己没办法和平共处,咱们官方就需要出面调解一下,攘平地方治安,这是哪一个官府都需要做的要务。所以啊,我们需要把所有的油泉收归国有,然后再卖给有实力的部族,让那些没有实力的部族替人家干活,这样以来,皆大欢喜。大家都有饭吃。商贾们也能买下油泉,雇佣那些闲散的胡人替自己干活,我们要做的就是收税,卖油泉,准备装油的桶子,其余的与我们无关,商贾,部族,百姓。他们会自动的形成一个平衡,自古以来就是这样,范将军,您看这样行不行?“

    范弘一再次看了一眼田元义说:“难怪大帅会对你青眼有加,却又不愿意和你走的太近,老范我还纳闷,现在知道了,和你这样的人打交道老子会折寿。我们当兵吃粮的确实不该和你们走的太近,事情你去做。需要兵力老子给你派,能早日把大军花出去的钱归到账上,老子就装大头不闻不问。“

    田元义笑的脸上全是皱纹,地方上的这点小龌龊他怎么会不知道,本身就是从吏出身,怎么把官府的权利运用到最大已经研究了数十年了。这些不过是小道而已。

    范弘一刚刚出了他的房间,一大群人就涌了进来,田元义脸上谄媚之色立刻就不见了,咳嗽一声对一屋子的人说道:“庭州有头有脸的既然都在,我们就把事情说清楚。刚才五蠡司马来了,准备要再一次扩大猛火油的产地,军中缺少这东西啊,大将军甚至准备下令从玉门抽调猛火油回来,你们想想看,一旦北庭到处都是猛火油,你们还打算发财?

    一旦大将军把猛火油划归军事物资,谁敢从北庭运一斤猛火油进关?五蠡司马是个什么官大家都清楚吧,一旦决议形成,想要修改那比登天还难。

    是本官在司马面前再三的恳求,并且做了保证,这才让司马打消了扩大炼油的念头,顺便问一句,大军的钱财拿在手里就不感觉到烫手?“

    “范参军,有话您就说,就冲着您今日的仗义,我等万万不敢忘记您的大恩,只要您能帮着我的部族保住那五口油泉,万事好商量。“一个浑身挂满了珠宝玉石的大胡子胡人抢先开了口,其他人也纷纷的应和。

    田元义郑重的点点头说:“军中每月需要三千罐子猛火油,这是死的,没人情好讲,也没道理讲,这些油出了岔子,本官估计会死一地的人,包括本官自己,拜托诸位万万出不得岔子,至于剩下的么,大将军没说,五蠡司马没问,那就是说就由我们自己支配,大家想要过好日子,也就在剩下的这些油里面了出了。

    哈哈,我老田是没胆子去找大将军要油钱,不知你们那位有这样的豪气?“

    田元义看着那些愁眉苦脸的胡人和唐人,又笑着说:“三千罐子猛火油换算成田赋和商税,不知你们是不是还有意见?“

    一个唐人商贾拱手道:“田参军,小人斗胆问一句,在这里的完税单据不知进玉门关的时候有没有效果?“

    “有,但是仅限于玉门关。“田元义回答的斩钉截铁,那个商贾也是一脸的笑容,他不需要把猛火油运到长安,他只需要运到敦煌就能完成交易,只要能进玉门关,也就是说他的税额就全部完成了。

    “既然如此,那是大好事啊,老夫从这三千罐子猛火油里认五百罐子。“

    有了一个认领的,立刻就有无数的人想要认领,手慢的没有领到,只好缴纳高额的赋税,胡人们在得到自己的财产并不会受到威胁的承诺后,出手还是非常的大方,从云烨这里流出去的钱财,又慢慢的在往回流,范弘一对此非常的满意。

    “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云烨站在窗口吟诗,字句优美,田元义都流露出迷醉的神态,躺在床上的袁守城也停止了呻吟,窗外白雪纷飞,雪花连片,遮住了天地人间。

    “小子,老夫活着回来了,雪蛆老夫也给你带回来一条,虽然被野人所阻,没能见到天池真容,老夫相信,这一趟并没有白走,来年春天你一定要陪着老夫再走一趟。“

    袁守城咳嗽一声,他被雪山上的猴子重重的打了一胳膊到现在依然不见好转,雪蛆云烨亲自看了,夜陀还真的没撒谎,只是并没有一丈多长,这一只比较小,云烨掰开雪蛆的口器,发现里面长了一圈圈的牙齿,被这样的东西咬上一口,绝对会凶多吉少。

    刘金宝嘴里咬着一把匕首,正在将雪蛆刨开,很奇怪,雪蛆的肚子里没有任何的野兽的尸骸,只有一些碧绿的苔藓,难道说这东西是吃草的?

    剥掉外面的红色肉皮,里面的环状肌肉莹白似雪,云烨让刘金宝切下来一块子,喂给了一只狗,观察了好一阵子才确定这东西无毒。

    既然没有毒,那就说明人也能吃,清炒了一盘子云烨尝了一口,立刻就爱上了这东西的味道,有点像脆骨,吃起来非常的有嚼劲,等到一盘子全部吃完之后,才发现,所有人都在用一种敬畏的眼神看着自己。

    脆骨煮熟之后炒红辣椒,再加上一大把花椒爆香,不用吃,那股子浓香的味道就知道乃是绝世的美味。那日暮从来都是夫君吃什么,她就吃什么,从不讲究,吃了一点之后,就开始疯抢,刘金宝也是如此,田元义犹豫着夹了一点,吃了之后,筷子就再也停止过。

    无舌先生浅尝即止,点点头就去了后院忙自己的事情,袁守城和剩下的四个弟子悲哀的看着一群人在那里大快朵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是这条虫子将一个老道活活的绞死了,全身的骨头几乎都断了,解救下来的时候,整个人如同一个肉口袋一样,内脏从嘴里不断的流出来,几乎将血全部都吐出来了。

    五十个胡人,活着回来的只有三个,野人的叫声引发了雪崩,就在大家仓皇逃命的时候,不断的有胡人被那些野人一样的东西抓起来扔到悬崖底下,如果不是云烨给袁守城他们准备了绳子和钩索,说不定就会全军覆没。 自己的努力只给云烨带回来一盘子好菜而已。

    “以后这东西不能叫做雪蛆了,我们需要给他起个好听的名字,不如就叫做雪龙,蛆这种东西怎么都不会让人有胃口,开春了,我们也去抓一些回来,送回长安,当作土特产献给陛下,云家每年都要在陛下大寿的时候上贡,太费钱了,送这东西就好,雪龙啊,味道又好,陛下一定会喜欢的。“

    云烨的话匣子一打开,众人就开始胡说八道,一个个志得意满的准备等到春天就去雪山上抓虫子,捉野人,然后去天池看景致。

    “那日暮也去,那里到了四五月份的时候有非常多的蝴蝶,最大的蝴蝶比巴掌还大,色彩斑斓看起来非常的漂亮。“

    云烨笑着在翻检盘子找肉吃的那日暮头上拍拍,笑得非常开心。

    “云侯,你难道就不担心遇到这些怪物?它们真的会吃人。”袁守城觉得云烨实在是太托大了。

    “不会的,老先生,只要我们不在这些虫子发情期上雪山就不会有问题。我刚才看到了这条虫子身上的生殖器官在外露,这东西和蛇差不多,只有在发情的时候才会露出这东西来。哈哈,怪不得会发红,原来是在发情。你们打扰人家传宗接代,不找你拼命找谁?“(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十八节老战奴和走盘珠

    “世界上的事情你只要理顺脉络,天地万物都能为你所用,理不顺脉络,碰得头破血流怨得谁来?您老人家一辈子都在想着长生,怎么就不研究一下天地万物的本质呢?

    一部《道德经》恐怕被道长们翻烂了吧,还记得老子说的那句话么?“不等云烨把话说完,袁守城低声道:

    “道深沉矣似海,高大矣似山,遍布环宇矣而无处不在,周流不息矣而无物不至,求之而不可得,论之而不可及也!道者,生育天地而不衰败、资助万物而不匮乏者也;天得之而高,地得之而厚,日月得之而行,四时得之而序,万物得之而形。“

    四位道士听了这句话,当即坐到地上,一起吟诵《道德经》,云烨叹口气,袁守城还是不死心,还是对天池抱着极大的信心,自己本来要说的是老子的清静无为,袁守城立刻就用老子的话来堵住自己的嘴,也罢,既然他如此的痴迷,自己何必枉做小人。明年四五月份带着他们去天池旅游一趟并不是什么大事。

    大雪似乎将庭州给禁锢住了,同时禁锢的还有时间,云烨动不了,那些西域人也一样动不了,冬天的戈壁滩,不是人能够轻易活动的时候。

    只有坎儿井里的水是自由的,冒着白汽汩汩的在地下奔涌,庭州胡人的活动其实就是在借助坎儿井的隧道在活动,地面上见不到一个人,但是在地下的坎儿井隧道里,人来人往,非常的热闹,云烨所需的火油依然源源不断的运进了地下仓库。

    范弘一愉快的清点完 这个月的火油,看着那些商贾谄媚的表情有点不好意思。自己白白拿了人家三千罐子油一文钱不出,还要接受人家的感激,这一幕对他的心绪冲击很大。

    派兵护送商贾,原本就是自己的职权内的事情,现在这个职权,也被田元义拿去卖钱了。而且还是价高者得,大帅听了哑然失笑,自己被弄得面红耳赤,范弘一感觉,自己要是再和田元义来往下去,迟早会变成和他一样的无耻小人。

    为了保住自己的德操,范弘一这些天一直住在军营,和军士们一同出操,训练。一起巡营,甚至一起修建营寨,他把这些做法。当作对自己意志的一种磨练。大丈夫当堂堂正正光耀于世,岂能蝇营狗苟一生。

    大雪断绝了天山路,云烨在营帐里发愁,就算曲卓他们得到了情报,这样的天气里也没有办法从从楼兰送到庭州,所有的事情只能从明年开春雪化之后继续开始。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时间之河才会继续流淌。

    庭州被大雪覆盖。碎叶城却是阳光灿烂的好日子,黑风穿着昂贵的黑狐裘,带着十几个从当地雇佣来的武士从满是人流的街道上走过,对那些被绳子捆在街市边上的奴隶看都不看一眼,这里是低级奴隶的购买地,全部都是那些强盗们从别的地方抢回来的农奴。或者牧奴,按照曲卓的吩咐,他今天需要购买五十个彪悍的战奴,听说有一些是专门被训练出来作战的战奴,他们无惧生死。只知道战斗,最妙的是他们不在乎 为谁战斗。

    战奴和美丽的女奴是抢手货,只有那些濒临破产的贵族才会出售自己的战奴,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贵族也就不再是贵族了,因为他们保命的最后底牌也被出卖了。

    小苗亚麻色的头发黑黑的眼珠显露出一种异样的美,她今天扮演的角色就是黑风的小女儿,她的脸上挂着一截面纱,灵活的眼珠子,让人看一眼就无法忘记。

    她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大群孩子,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小苗总是拿食物给他们,都是真正的食物,不是残羹剩饭,那些肮脏的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整张的馕饼,也没有吃过大块的羊肉,只有安吉姐姐的施舍篮子里才有这些食物。

    所以安吉姐姐的名字迅速就传遍了碎叶城,只要到了吃饭的时间,他们的住所就会人满为患,曲卓不止一次的警告过小苗,这样招摇过市对自己要干的差使没有一点好处,但是他说了等于没说,因为小苗会把他的食物也拿去送给那些流浪儿。

    碎叶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热闹,也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人,雇佣来的武士推开人群,给黑风和小苗腾出一条道路来。

    这里看热闹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来看那些露着皮肉在寒风中发抖的女奴的闲人,没钱买,看看也好。 黑风的奢华让那些闲汉自动的腾出位置来,这是一位贵族老爷得罪不起。

    “我富贵的兄弟,阿卜杜拉能有幸为您效劳吗?“

    黑风看了一眼走过来的奴隶贩子,高傲的抬起头,用鼻孔对矮小的奴隶贩子说:“我信奉的是太阳神,也没有做奴隶贩子的兄弟,我只是来买奴隶的,如果你有好货色,被我看中,我就会买下来,如果没有,就去找有货物的人,我没有多少时间等待。“

    奴隶贩子没有半点的不高兴,继续弓着腰说:“我这里有美丽的女奴,还有一位是处女,她的皮肤就像牛奶一样白皙,摸起来就像唐国最好的丝绸一样的顺滑,她的声音就像百灵鸟一样的婉转,我的老爷,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我的家族正在扩张,我需要强大的战奴,用来保卫我的财产,还要找一个小女奴来伺候我的女儿安吉。”黑风腆着肚子牵着小苗的手,不用表演,眼神都是满满的宠溺,小苗乖巧的依偎在他的身边,通过这些天来的相处,小苗非常的喜欢黑风给她讲的故事。

    “尊贵的老爷,您真是找对人了,莎珊国的阿古泰家族没落了,他们家的小王子把最后的六十三名战奴出售,他们非常的有感情,不愿意被分散出售,求我将他们一次性的卖给一位主顾,如果老爷您能一次买过来那就是再好不过了。”

    “大食人,如果这些人真的是勇士,我会给你一个与他们勇猛相匹配的价格,如果你没有给我六十三头狮子,而是给了我一群野狗,我是一个子也不会出的,哈哈哈。”黑风没想到自己今天的运气好极了,竟然能一次遇到六十三个战奴,这样的时候并不多。

    说到了货物,那个叫做阿卜杜拉的大食人立刻就直起了腰板,阿古泰家族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只是到了这一代家里全部剩下酒囊饭袋而已,他家的战奴是出了名的勇敢和忠诚。

    “我尊贵的老爷,阿古泰家族的战奴是非常有名的,落在我的手里已经半年了,以前不是没有贵族老爷来问过价格,很可惜,他们买不起,您说的太有道理了,好货就该有一个好价格。”

    小苗不理会黑风和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她的眼睛不断的在那些女奴的身上看来看去,只要她的眼神落在那个女奴的身上,那个女奴就立刻跪下来,祈求小苗把她带走。

    黑风哪里会不知道小苗打得什么主意,连忙对小苗说:“这些女子确实可怜,我们没有办法把她们都救下来,如果你喜欢,一会在帐篷里你可以挑两个女奴,我们能做的就这么多。”

    侯爷在这里一定会把她们都 救下来的!”小苗撅着嘴恨恨的说。

    黑风无奈的摇着头说:“这个世界上可怜人很多,就算是侯爷也没有办法把她们全部救下来,除非大唐能够占领这里才行,我记得大唐没有奴隶是吧?”

    “当然没有,我家里的丫鬟仆役都是来家里帮着干活的,每个人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就像伺候我的小花她就是来府里学规矩的,学好了规矩,就能出去嫁个好人家。”

    听了小苗的话,黑风愣了一下,刚才的话他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侯府竟然真的是这个样子,小苗从来都不说谎这一点他知道的非常清楚。

    “难道说那里真的是天堂?”黑风喃喃自语了一句,就随着阿卜杜拉进了一个很大的帐篷,他一眼就看到了靠着墙站立的一群人,他们和帐篷里的其他奴隶在精气神上明显的不同,身体也明显的强壮的多,一个花白头发的战士向黑风鞠了一躬说:“尊贵的老爷,我们六十三名战士只愿意一起出售,不愿意分散开来。”

    说完话就抱着胳膊又靠到了墙上,黑风很高兴,对阿卜杜拉说:“不错,看着就是勇猛的战士,最难得他们还会说突厥话,很好,多少钱,我全要了。”

    阿卜杜拉眼睛都笑得密封了起来“三千个银饼子,我的老爷,您认为这个价格值得吗?”

    小苗瞅了一眼那个老战奴,发现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两只拳头死死的握住,痛苦的不能自己,心里面就为这些武者感到悲哀,她能看的出来,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

    见黑风还要讨价还价,怒火一下子就窜了起来,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一颗海蓝珠,丢在瓷盘子里对阿卜杜拉结结巴巴的说:“我买了!“

    所有人都盯着盘子里滴溜溜乱转的海蓝色珍珠,阿卜杜拉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艰难的挤出三个字:“走盘珠!“

    “他们值这个价!“小苗的这句话是对那个老战奴说的。(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

第十九节仁慈者

    “我尊敬的殿下,请允许卑微的阿卜杜拉仔细欣赏一下这颗美丽的珍宝。”大食人自从看了这颗珠子,就像被人重重的一拳击打在了肚子上,整个人立刻就弯成了两截,再也不敢用眼睛看小苗,能拿得出来这样价值连城的珠宝的,在他的印象里只有王族。

    靠着墙站立的那些波斯人,也不由的把身子站直,掀掉了自己身上的破斗篷,他们的身上只有薄薄的亚麻短衣,下身围着一个短短的裙子,赤着脚站在寒冷的大地上好像没有知觉,强壮的胳膊,大腿露在外面,向小苗表现自己强悍的一面。

    黑风仰着头看天,他没有置评小苗做事方法的权力,只能置身事外。小苗指着那些战奴对阿卜杜拉再一次艰难的用新学的突厥话说:“打开他们的镣铐,给他们武器和铠甲。”

    检验完珍珠的阿卜杜拉高兴的嘴都合不拢,对小苗的吩咐连声的答应,一群人涌过来帮着那些战奴解开了镣铐,拿来了大盾还有短剑,特意找来了一堆皮甲,让这些战奴选择。一炷香的功夫,一队全副武装的战奴就出现在小苗的身前。

    “您看呐,他们是多么的强悍,多么的英武,由他们的保护您的财产一定非常的安全,我尊敬的殿下,您还有什么吩咐,卑微的阿卜杜拉一定竭诚为您效力。”

    小苗满意的点点头,学着云烨的样子背着手准备向外走,缩在墙角的两个年纪幼小的女奴猛的扑过来扑倒在小苗的脚下,不断的恳求小苗把她们也带走。

    小苗的手指头指指脚下的两个女奴对阿卜杜拉说:“还有她们!”

    阿卜杜拉的脸色很难看,还是咽着唾沫答应了,然后就掏出一大叠子的契约拿给黑风看,在这一刻。阿卜杜拉已经非常的肯定,小苗才是正主,至于一身黑狐裘的黑风已经沦落到了管家一类的货色,因为高贵这种东西装不出来,小苗对价值连城的珍宝毫不在意的举动,已经证明了她身份的高贵。这比任何家族徽章更有用。

    回到了他们居住的大院子,曲卓在知道小苗的举动后,来不及责怪小苗,立刻就在身份上做了调整,自己是家臣,狗子是家将,黑风是管家,其余的楼兰人是仆役,至于小苗。只能是家族仅剩的一位公主……

    小苗的举动打乱了曲卓所有的准备,也让他之前的所有努力都付之东流,碎叶城里面的主流说法还是准备西进,可是这里的勃律人,吐火罗人,莎姗人,大食人并不惊慌,他们在碎叶城做生意。和突厥人,薛延陀人。吐谷浑人,再加上本地的昭武九姓以及回纥人相处的非常融洽,这不是一个正常的关系,曲卓看着在院子里和两个女奴没心没肺的做游戏的小苗只能长叹一声。

    不过,曲卓的颓废只维持了不到五天,他的眼睛就立刻发亮了。小苗的举动虽然鲁莽,却给了他们一个很好的打入上流社会的机会,因为他收到了一个宴会的请柬。

    小苗看都不看,一句话不去就让曲卓的脸黑如锅底。

    “我一个没出闺阁的小娘子,为什么要去和脏臭的吐蕃人。突厥人,大食人,混在一起?要去你去,如果查不出来问题,我晚上就去碎叶城的城主家,就不相信问不出来。”

    “姑奶奶,您现在想起自己还是一个小娘子了?如果您真的是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娘子,这会应该躲在长安家里的绣楼上绣花,而不是拿着长枪和这些战奴较量,能用智慧解决的事情,我们为什么要晚上去城主家闹得满城风雨?悄无声息的完成任务才是上策。“

    曲卓的脸都抽成了包子,想要狗子帮着自己说两句话,发现狗子这时候已经被小苗的长枪圈进了战圈,拿着横刀险象环生的在漫天的枪影中左支右突,在贴着地滚了两圈之后,被小苗的枪杆子抽在后背上飞了起来,掉在草料堆上装死。

    新买来的两个侍女拍着手欢呼,那些战奴也是满脸的佩服,他们发现自己这群人竟然无法阻止小苗的冲锋,长长的骑枪握在小苗的手里就像是一支毒龙防不胜防,原来自己的新主人才是无敌的悍将。

    小苗撅着嘴将长枪顿在地上,青石板立刻碎裂开来,长枪老老实实的插在石板上一动不动。

    “师妹的枪法果然厉害,愚兄在你的抢下走不过十招,佩服,佩服!“

    “师姑,你是师父的徒孙,我是徒弟,为了这个称呼已经揍了你无数回了,到现在还不长记性是不是?你要是敢说让我去参加什么宴会,我就接着揍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打得什么主意,不就是想把我嫁出去么?别做梦了,这事我只听师父和侯爷的,你们那里能找得到好人家。”

    小苗发完脾气,两个侍女就赶紧过来簇拥着小苗去洗脸换衣服,那个老战奴走了过来对曲卓说:“家臣大人,一个家族想要兴盛,不能依靠简单的联姻,那样只会被那些贪婪的家族吮干我们的每一滴血汗,老奴在阿古泰家族效力了三十年,见过无数这样的例子,殿下枪术为老奴仅见,有这样的枪术在战场上自然能为家族挣得荣光,用不着去依附谁。”

    曲卓翻着眼睛看着老战奴说:“你知道什么,不知道就不要多嘴,记住了,在家里不许一口一个老奴,老奴的叫唤,这个家里没奴隶,这是你们的契约拿去烧了。”

    一厚叠子羊皮契约被曲卓拍在老战奴的胸口上然后就气冲冲的进了屋子继续想办法,实在是不行,只能是自己带着黑风去参加宴会了。

    老战奴愣在当地许久没有说话,只是习惯性弯曲的腰板逐渐挺直了,把手放在胸口上说了一句波斯话,就去战奴所在的屋子里告诉所有人这个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里是一片最无法无天的土地,这里也是一片最讲究契约的土地,所有的贵族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共同制定了契约,并且发誓遵守它,他们会践踏王权,但是却不会践踏契约,因为最原始的契约上有他们祖先的血印。

    战奴的屋子里充满了焦臭味,“瓦希提,薛西斯,亚哈随路……”老战奴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把一张契约投进火盆,等到契约全部烧完之后,笑着对所有人说:“我们自由了。”

    说完之后就掏出匕首,揪着脖子上的一块皮肉把他割了下来,扔进了火盆,虽然血流的汩汩的,他却笑的开心之极,因为那块皮肉上面有一个烙印,他不想要那块肉了。

    当晚餐开始的时候,小苗奇怪的看着战奴们脖子上的纱布想问,又压了下来,她认为这可能是波斯人的一种仪式,就像突厥人有人死了,就会拿刀子割脸一样,既然人家的亲人死了,还是不要问了。

    云家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条件的时候从不委屈自己,小苗和狗子就是这样,曲卓似乎也有这方面的倾向,所以桌子上的食物非常的丰盛,有很多的馕饼,有萝卜羊肉汤,大块的奶酪就放在桌子上,葱头是生的,吃一口就会流眼泪……

    “殿下,请允许莫阿斯亲吻您的脚尖。”

    吃完饭之后老战奴就站了起来,在小苗不知所措中,匍匐在地上亲吻了小苗的鞋子,然后那些战奴也跟着报了名字,然后就趴在地上亲吻她的鞋子。

    “为什么?”小苗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问老战奴。

    “世间仁慈者莫过于您,我尊贵的殿下。”莫阿斯恭敬地行礼,然后就带着那群战奴开始分配自己的防守的哨位。

    “他们在干什么?“小苗问刚刚把剩余的食物撤下去的侍女,曲卓,狗子,黑风还有那些楼兰人不愿意和波斯人搅在一起,只有小苗觉得这些波斯人是自己带来的,没有主人陪着不太好,虽然她非常的不喜欢吃馕饼羊肉,还有那个有强烈气味的葱头,为了不至于让那些波斯人感到难过,还是强忍着吃这些难以下咽的食物。

    “殿下,他们是在向您效忠,您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有这么多的武士效忠的女王。“侍女恭敬地回答,在她们看来一切都是合理的,曲卓他们这些家臣的避开,是在给殿下和武士独处的机会,殿下对这些武士这么好,还给他们吃最美味的食物,获得他们的效忠,天经地义,她们俩个也是出身大家庭,只是家庭战败了,才被人贩卖,能遇到小苗这样强大富裕的主人,是自己最大的幸运。

    小苗抽着鼻子想了好久都没有相通亲吻鞋子和效忠到底有什么关系,她的性子粗疏,虽然懂得那些奇怪的杀人手法,却不愿意多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练完武之后,美美的洗个热水澡,然后拿着花绷子坐在自己的小楼上伴着夕阳绣花。(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二十节天使小苗

    小苗没钱买那些馕饼了,她身上的钱全部用完,狗子的钱也被她搜刮光了,至于曲卓的钱小苗知道还有用处不能拿,黑风把自己的钱拿给小苗,小苗却不接受,在她看来黑风也是穷人。

    曲卓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碎叶城的城主遭到了最恐怖的酷刑,当城主的妻子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身边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身体,仔细辨认之后才发现是自己的丈夫。

    城主已经说不了话了,四肢也不能动弹,两只眼睛空洞的如同两眼枯井,他的全身遭受了最恐怖的袭击,野兽的爪子将他的身体几乎撕裂,但是,遭受了这样的重创城主依然活着,巫师点着了狼粪,白烟在城主府上空盘旋,宛如幽灵一般。

    都说这是天狼神降临到了碎叶城,城主的身体上遗留了两枚断裂的狼指甲。

    小苗又有钱买食物了,一大早她就提着自己的篮子带着两位侍女出了门,小乞丐们都眼巴巴的等在巷子口,见到安吉姐姐出来,乖巧的排好了队伍,急切的盼望着拿到食物。

    一个孩子一张饼,一块肉,这就是安吉姐姐的施舍,很快,三个篮子就空了,见没拿到的孩子有些委屈,小苗就呼喝一声,那些卖饼子和羊肉的人立刻就围了上来,他们知道在那里能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的食物卖掉。

    这样的施舍速度,小苗的钱又很快的用完了,于是,小苗蹲在房顶上瞅着高大的寺庙出神,听说婆罗门的僧人很有钱。

    吃晚饭的时候,曲卓咣当一声就把一袋子银币扔在小苗的桌子上,一言不发的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去研究小苗从城主府拿回来的东西公文,该死的城主居然是一个硬汉子,在小苗的拷问下也没有说出任何有用的东西,曲卓认为,这个城主什么都不知道,想要知道他们的真正意图。需要找身份更高的人。

    “殿下,您这样施舍会损失太多的金钱,不是一个家主该做的。 “莫阿斯抬起头看着小苗进言,这些天他算是看出来了,自己的小主人就是一个心地善良到了极致的女神,而且对钱没有任何的概念,这需要自己这样的老家臣进行劝诫。

    小苗放下钱口袋,托着下巴回忆自己有多少钱,想到无舌放在云家仓库里的那一大堆珠宝。金砖之类的东西,就觉得想这种事情比较无聊,师父的钱只堆放了一个小货架,侯爷家的钱好像更多,十几排货架摆得满满当当,这东西有用完的一天么?自己随手拿了一个侯爷给自己的小珠子,就换了一大队勇敢的战士,想到这里就一字一句的对莫阿斯说:“没关系。我家的钱用不完,我就算这样用一辈子也用不完。”

    莫阿斯吃惊极了。他连忙看看狗子的反应,他发现狗子好像也是这种意见,只是咕哝着说这不是在家里,不能大手大脚。

    这样的花销对一个小家族来说算是致命的,对一个中等家族来说也会造成财务危机,只有那些最顶级的豪门才能勉强承受得起这样的随意花销。莫阿斯再一次低下了头继续吃自己的饭。他发现,殿下和那位家将吃的是一种带汤水的面条。

    太阳神在西域有着广阔的人脉,黑风带着小苗去太阳神的殿堂礼拜过,也去了拜火教的庙堂里礼拜过,这就给所有人留下来一个印象。那就是小苗的先祖一定是土生土长的西域人,只有他们才会敬重这些远古的神祗。

    亚麻色的头发,白皙的皮肤说明她的祖先来自热海,而漆黑的眼珠子说明她身上还流淌着唐人的血脉。突厥人猜测,这位美丽,富有高贵的殿下,说不定来自自己的族群,因为只有自己的族群最有可能出现这样的贵人。

    “我们需要去怛罗斯城,如果可能我们还需要去阿拉木图,只有在哪里才能接触到西域族群的最上层,侯爷要的是确实的证据,只有这样他才能向朝廷发出警报,要求支援,猜测毫无用处,明年开春,我敢肯定局面一定要比现在更加的复杂,我们只有去怛罗斯,阿拉木图才能获取最准确的情报。”

    黑风已经把命豁出去了,自然无所谓,小苗,狗子更是无所谓,但是曲卓却让黑风带着驼队回楼兰,把这里的情形告诉许敬宗,还需要把这里搜集到的一些情报交给许敬宗审核,看看有没有新的发现。

    曲卓现在已经和不少的商人以及部族头人成了好朋友,从楼兰带过的货物中间就有一批云家的香水,西域人体味很大,见到香水非常的喜欢,这东西听说只有唐国才有最正宗的货,也只有一两个唐国人的商队能偶尔捎来一点,价比黄金。

    交游广阔的人在商人之间最是吃得开,就凭曲卓能弄到香水,就足以让这些商人们顶礼膜拜了,一瓶装在水晶瓶子里的香水,可以轻易的打开通往大食国内地的商道。

    黑风走了,直接回楼兰了,曲卓和狗子带着三十个战奴去了怛罗斯,他准备在那里继续探听消息,只留下小苗在碎叶城作为一个中转站没心没肺的存在着。

    日子过得很寂寞,于是小苗就开始绣花,两个侍女看到小苗绣出来的美丽花朵羡慕极了,也跟着学习,莫阿斯留在小苗的身边保护她,这一段平静的日子几乎让他痴迷。

    小苗从来都不管他们做什么,只是简单的在饭桌上清点一下人头,只要人头的数目对上了,就不在过问任何事情,就连战奴的工钱,都是莫阿斯自己分配。

    安吉姐姐的名声传得很远,所有肚子饿的孩子都能在安吉姐姐哪里得到食物,也可以窝在安吉姐姐家的屋檐下睡一晚上,她的名声不但在小乞丐中间流传,甚至在大人中间也开始流传。

    流言这种东西,传着传着就会变味道,当安吉姐姐从一个善良的女子变成天使的时候,无数的求婚者就纷至沓来,如果不是莫阿斯阻拦,小苗早就把这些无耻之徒全部打死了。

    以前她听到侍女告诉她自己是天使的时候,还觉得不错,仕女告诉她是专门在人间传播善良的女神,她也非常的高兴,当侍女告诉她天使长着一对美丽的翅膀的时候,她高兴的哈哈大笑,只是当侍女告诉她天使都是光团,还没有男女之分的时候,她的脸就变黑了,瞅瞅自己的扁扁的胸部,再看看侍女饱满的胸部,终于爆发了,认为这些人把自己形容成天使是在嘲笑自己没有女人味,分不清楚男女。

    那些围在门前唱情歌的人作为第一批倒霉的人,领教了小苗的蛮横,每个人都被打折了一条腿被扔了出去,云家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打折一条腿这是惯例。

    莫阿斯的好日子到头了,他的殿下几乎得罪了所有的贵族,以至于上门挑战的人络绎不绝,三十三个武士整日里小心戒备,应付所有上门的挑战。

    莫阿斯的剑盾用的很好,碎叶城最厉害的武士也止步在他的面前,看着对手恨恨的离去,莫阿斯抹掉了头上的汗珠,这些天不间断的厮杀,几乎抽干了他的精力,不过心中并没有感到厌倦,保护自己天真的殿下是自己的天职。

    越是和小苗相处的时间长,莫阿斯就越是喜欢这位殿下,这是一位天使,那些人没有说错,这是一位善良的天使,只要不惹怒她,她就是雪山上最灿烂的雪莲,至少莫阿斯从来都没有见过小苗无缘无故的伤害过别人,更没有迁怒别人的说法。

    打折那些人的腿,那是顶级贵族维护自己荣耀的一种手段,莫阿斯也觉得那些土狗一样的人想要迎娶自己的殿下对殿下就是一种侮辱。

    因为土狗向狮子求婚,不管土狗表现的多么真诚,对狮子来说都是无尽的羞辱。

    家里再一次安定了下来,小苗依然每天带着侍女给孩子们送吃的,在这个严寒的冬天,如果没有足够多的食物,这些孩子熬不过彻骨的冰寒。

    “慢点吃,昨天才给了一张饼,够你吃一天的,怎么今天还是这么饥饿,有多少都不够你吃的。”小苗在一个小男孩的脑袋上敲了一个爆栗子,见小男孩委屈的低下头,又从篮子里拿出半块饼塞进他的手里,算是补偿他一下。

    侍女的篮子空了,回到家里继续拿饼子,今天是小苗的生日,所以她特意准备了很多的吃的,自己小的时候没有人给自己送过这样的吃食,所以小苗想把这些东西都送给这些可怜的孩子,饿肚子的滋味小苗知道,那几乎就是上天降下来的一种惩罚。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密集而且沉重,这是骑兵,小苗怵然一惊,抬头看时,发现那个被打断腿的阿史那家族的小儿子,带着百十名骑兵疯狂的冲了过来,马蹄下到处都是小乞丐矮小的身影。

    还没等小苗惊呼出来,阿史那博坦指着小苗大吼:“抢走她,老子就要她!”(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本书的大篇幅也因为小苗彻底的掀开了帷幕。

第二十一节小问题

        莫阿斯举着大盾勇敢的向战马扑了过去,突厥人的连珈击打在他的巨盾上发出轰然的巨响,战马的前蹄也踩在大盾上,莫阿斯的身体立刻就被踹了出去,眼看着其余的战奴亡命的举着盾牌在战马群中左支右突艰难的抵挡突厥骑兵,莫阿斯不理睬已经垂下来的左臂,右手提起大盾再一次冲了上去。

    小苗手里的篮子掉在了地上,她拼命的眨巴眼睛,希望眼前的一切都是错觉,怎么也不相信面前发生的这一且,刚才还在向自己讨要食物的孩子现在躺在血泊里抽搐,有些孩子的嘴里还咬着一块饼至死都没有吐出来。

    那个孩子的腿被战马踩断了,才勉强爬了两步一只马蹄子就踩到了他的头上,头颅的爆裂声让小苗猛的抖了一下,那个穿着红裙子的小女孩的衣服还是自己送给她的,她非常的喜欢这件她穿着非常肥大的裙子,穿的已经发黑了也不愿意脱下来。

    现在她就躺在墙角,嘴里大口的呕吐着鲜血,将红裙子染得更加的鲜红了,世界仿佛离小苗很远,她的太阳穴在扑扑的跳,眼睛似乎被小女孩的红裙子染红了。

    侍女用力的拖着小苗的腰希望能把吓傻的小苗拖回去,战场从来就不该是女人该待的地方,另一个侍女抱着小苗的长枪,虚刺着吓唬那些突厥骑兵不要靠近。

    小苗手一抬,就把抱着自己的侍女送到了高墙上,又夹手夺过另外一个侍女手里的长枪,枪杆子一挑,也把她送上了高墙。

    然后她就倒拖着长枪向突厥骑兵迎了上去,她刚才不是吓傻了,她只是想不明白,人怎么可以狠毒到这种地步,当年自己抢劫云侯,云侯也没有杀人,还给所有的人找到了出路,自己去岳州的时候见到了,花婶,赵叔他们过得好极了,快五十的刘家婶婶竟然挺着大肚子,别人只要说起来,还害羞。

    这里怎么就是这个样子?眼看着小孩子挤满了巷道,就能带着骑兵踏过来?道理不对,道理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们应该下马,撵走孩子,再说抢走自己的话,这样一来,自己最多再打折他的另一条腿。

    莫阿斯退过来护住小苗,他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肩背上有一道能看见骨头的伤痕,瓦希提全身躲在大盾下面,那些骑兵还不住的控制着战马去踩他,小苗的枪杆子摆了一下,莫阿斯就退到了她的身后,脚底下搓动一下,掉在地上的大盾就飞旋了起来,斩掉了那个突厥人的马首也斩掉了他的头颅,盾牌和马首人头一起飞的很远才砸在墙上,土墙上顿时就多了两抹殷红。

    莫阿斯将腿部受伤的瓦希提拖了回来,三十个毫无准备的步兵想要抗衡突厥人jīng锐的骑兵,没有在第一瞬间就被杀光,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小苗的眼睛变得很红,她看到的世界也是红得,小苗知道怎么对付骑兵,地上多的是散落的短剑,她一边往前走,一边不断的把地上的短剑,或者盾牌踢得飞起来,短剑会扎在马腿上,而盾牌会盘旋着将马蹄子斩下来,看着轰然倒地骑兵,小苗小心的控制着自己的双脚,师父说过,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有用处,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能杀人,只要控制得好就能做到一击必杀。

    为了节省力气,她的长枪总是点到为止,能用三分力气杀死敌人绝对不会用上五分,于是她的枪尖就不断的出没于突厥人的咽喉,耳根,或者直接捅进嘴里……

    刚才数了一下,自己已经杀死了八个突厥人,这让她很是高兴,但是脚下孩子的小小身体,又让她想要呕吐,于是她就加快了步伐,准备越过这片血肉场地,粘糊糊的血液让她的身体到处都不舒服。

    她看到了那个叫做薛西斯的战奴,他手里的战锤刚刚敲死了一个突厥人,身后就有一柄长刀砍了过来,小苗把脚底下的一柄长刀踢了出去就继续往前走,她这个时候已经有些烦躁了,薛西斯知道身后有刀子砍过来,却没有办法阻挡,等了很久都没有感到疼痛,朝后望去,有一个突厥人被一把长刀钉在土墙上大口的吐血。

    战锤敲击的枪杆上就像打铁一样,小苗不在乎,她的长枪总能借助战锤敲击的力量变得更快,以至于她身后的那些战奴都不敢靠近她的身旁。

    枪如毒龙,每噬咬一口,就会有人丧命,哪怕耳后只有一个小小的破洞,也会立刻死亡,这柄骑枪是侯爷的,自己临出门的时候从兵器架子上拿的,听说里面蕴含了五金的jīng英,刚柔相济,一辈子不擦洗也不会生锈,枪尖听说有五层,里面的软,外面的硬,拿大锤砸也不会轻易地折断,小苗以前不信,现在相信了,因为这杆枪明明都已将被砸弯了,锤子离开后,这杆枪又会变得非常直,枪尖依然能轻易地洞穿铁甲。

    枪很沉重,是因为上面叉了一个人,她甩掉枪头上的那个人,已经能看到阿史那博坦的那张可恶的丑脸了。

    “放箭”!阿史那博坦大叫起来,小苗没见过这样的蠢猪,放箭之前还要大叫,侯爷他们放弩箭shè人的时候从来不叫唤,你都说明白了,哪里还能shè得死人,小苗的身子矮小,战奴的大盾能把她遮得严严实实。

    盾牌叮叮当当的响,小苗拖着长枪继续靠近阿史那博坦,她真的想问问这家伙骑着马踩死小孩子是不是很愉快,这个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杀人。

    突厥人的战马跑得很快,他们想把小苗撞飞,就像对付莫阿斯一样,小苗果然飞了起来,踩着马头一脚就踢在那个骑士的头上,小苗的鞋子里有铁板,从她跟着无舌练武的第一天无舌就给她做了一双铁鞋子,现在她只在鞋底子里加了一块铁板,鞋子的头上还有一小节匕首。

    骑士从马上掉了下去,小苗的脚勾着缰绳用力的把马头提了起来,战马顿时站立了起来,脚底下踩着舞步转了一个大圈子朝落下前蹄,小苗有了一匹马,因为那些突厥人已经开始跑了,她今天准备把这些都抓住好好的问问,为什么。

    阿史那博坦非常的后悔,他以为有这些jīng锐的骑兵就能把那个女人抢回来,谁知道碰到了墙壁上,她居然能强悍到这个地步,骑兵伤亡过半,他不知道一会该如何向父亲解释。

    那个女人长得并不漂亮,如果不是家财丰厚他正眼都不会看一眼她,海蓝珠他见到了,那是人间的至宝,听说那个女人很随意的就拿了出来,博坦不认为她只有这一颗。

    突厥人的骑shè非常的有名,所以战马上都带有弓矢,小苗躲过了两支箭,将长枪挂在得胜钩上,伸手取过长弓,抽出来一支长箭,这些狼牙箭做的很粗糙,连倒钩都没有,家里的长箭都是有倒刺的,不是好箭她就shè得很随意,长箭越过了马头最后停留在一个突厥人的后脑上,小苗特意放过了博坦,一会还有问题要问他。

    碎叶城的大街上一片混乱,四十几匹马在前面狂奔,不断的有人从马上掉了下去,翻滚两下就不动弹了,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少女骑在马上紧紧的追赶,她手里的弓弦只要一响,前面的骑士就会有惨叫声发出来,在经历了短暂的混乱之后,碎叶城的人就躲在道路两旁看戏,因为后面的那个少女就是安吉,好多的小孩子还在喊着安吉姐姐。

    突厥勇士受不了这样的屈辱,勒转了马头,嗷嗷的叫着挥舞着长刀向小苗杀了过去,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屈辱。

    两马交错,小苗继续前行,勇士的战马慢慢停步,人丛马背上掉了下来,咽喉处喷涌的鲜血浸湿了地上的沙石,街道上响起了轰然的叫好声,小苗已经杀进突厥人群,她的长枪再一次开始逞威。

    战马嘶鸣着从人群里穿过,小苗闪过横扫的长刀,狸猫一样的钻到了马腹下面,长枪如同毒蛇一般窜了起来,钻进了突厥骑兵的耳根,还没等她回到马背上,她战马的头颅已经被重锤击碎,轰然倒地,就在众人的尖叫声里,小苗从尘埃中再一次站起来,只是衣袖上沾满了尘土,长枪握在手中迈着碎步再次迎着两骑冲锋。横扫的长枪击折了战马的前腿,突厥人刚刚从战马上窜起,就被一根斜刺过来的长枪捅个对穿。

    剩余的几骑再也不敢回头应战,将身子紧紧的贴在马背上疯狂的打马逃窜。

    小苗牵过来一匹马,慢慢的上了战马,拍一下马脖子,战马就缓缓的向前走去,没必要太快,她看见那些骑兵窜进了一座高墙大院,自己还有问题没问,他们怎么能回家?

    一辆白sè的马车停在路边,车内的主人撩开帘子从头到尾看完了这场战斗,放下帘子对身边的人说:“阿史那家不去也罢,他们今天逃不过此劫。“

    “长老说笑了,难道那个女子还能杀光阿史那家不成?“

    “会的,她的杀气未消。“回答完旁边人的问题掀开帘子问马夫:”此女何名?“

    “安吉,天使安吉!“(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节恐怖的交通管制

    马车里的人看到小苗从马上下来,来到紧闭的大门前,正在用自己的马缰绳把门环绑上,见她她绑的很认真,很仔细,又问身边的长老:“长老,她在做什么?”

    长老爱怜的摸摸这个少年的头发笑着说:“她准备把门关上,然后自己跳进去把里面的人杀光,绑上门环就是为了不让阿史那家的人从门里跑掉,她毕竟只有一个人。”

    “阿史那家的人很多啊,她一个人可以么?我们要不要帮她?”少年人的很兴奋。

    “不行,贺鲁,我们和阿史那家是一个和祖先,既然不愿意帮他,也不能去害他们,金狼王的子孙已经凋落了很多,没想到这里又要消失一家。”

    “我们就帮阿史那家,驳马叔叔一定能打败这个安吉的。”少年显得更加的兴奋。

    “不能,我们不能帮助阿史那家,贺鲁,你今年十三岁了,马上就要成为雄鹰一样的男子汉,你有大义,却实力不足,现在你能争取的就是这些贫民,阿史那家族的少爷既然在安吉给孩子们施舍的时候纵马践踏,就要准备承受来自底层贫民的怒火。

    你看到了么?孩子,安吉作为一个外来人,在大街上公然屠杀阿史那家的骑兵,而街道两边的突厥人却在为安吉欢呼,这说明什么?说明阿史那家族到了该灭亡的时候了。孩子,你记住,不要违逆神明的意愿行事,那样只会受到神明的责罚。“

    对于长老的话少年并没有听进去,他兴奋的指着车窗外对长老说:“长老,您看呐,她爬上墙头了,轻灵的就像猫一样。她要进去杀人啦“。

    长老叹了口气。见十几个扛着大盾的战奴匆匆跑了过来,就闭上眼睛一言不发。

    阿史那家的大门口围满了人,大家都在等待事情的结果,突厥人的神色木然,听着院子不断发出的惨呼声,眉头动一动。却松开了握着刀柄的手。这一回,阿史那家族半点道理都没有,死了的孩子中间,原本就以突厥人最多,这是一位精灵在为那些死去的孩子讨还公道,是不是突厥人都不重要。

    莫阿斯皱着眉头听着院子里的厮杀声,几次想要解开绳索,冲进院子里帮助小苗,却被一个山一样粗壮的光头突厥人拦住了:“安吉如果能杀光阿史那家。那是她的本事,事后也只会获得无上的荣光,不会受到任何责难,如果你们也冲进去,突厥人不会眼看着你们去屠戮突厥人的,无论如何,阿史那家属于突厥一族。“

    薛西斯才不管这些,他的神就在里面作战。作为仆人哪有不冲进去的,用大盾护着身体。想要撞开那个大汉,冲进去再说。

    那个大汉只是一记重拳狠狠地擂在薛西斯的大盾上,一声巨响过后,薛西斯被强大的力道止住了冲锋的势头,身子连退四五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扛着盾牌的左肩膀似乎已经没有了知觉。莫阿斯吃惊的看着铁皮盾牌上留下的那个清晰的拳印,自知不敌,只能守在门外,焦急的等待战果。

    半个时辰过去了,里面的厮杀声渐渐平息。偶尔有一声短促的惨叫声传了出来,那个壮汉看了莫阿斯一眼说:“你的主人赢了,好女子!“说罢就离开大门回到了马车旁边,莫阿斯看到那辆白色的马车窗口上趴着一个神色激动的少年。

    众人解开绳索,艰难的推开大门,大门后面堆满了尸体,以至于他们需要三四人合力才能推开一扇大门。

    大门被推开了,尸体也被推开了,被尸体挡住的血液湖泊开始往外流淌,一道粘稠的血泉顺着门槛流到了街道上,又开始慢慢的汇集成小小的血洼。

    小苗正在抓着阿史那问问题,莫阿斯发现阿史那博坦已经双睛突出,脑袋耷拉在后颈上死的不能再死了,小苗依然不依不饶的拿着一把长刀用力的拍着阿史那博坦的脑袋问他为什么。她的长枪在墙上,一个全身甲胄的中年男子被长枪钉在墙上,小苗的左臂上插着一支箭,肩膀上也插着一支,浑身沾满了血迹,那张清秀的脸上也是星星点点的血点子,整个人如同从血池里捞出来一般。

    “殿下,他已经死了,回答不了您的问题了。“莫阿斯小声的对小苗说。

    小苗努力的转动一下眼珠子,看着手里的阿史那博坦,也觉得有些无聊,一松手就抛下了尸体,在沙地上蹭蹭鞋底子,就跨出了大门。

    一看到门外面那些密密麻麻的人头就来气,那些可怜的孩子就躺在自家的门口,孤零零的,这会也许都冻硬了吧。

    手里的长刀脱手就飞了出去,颤巍巍的插在街道的中间,小苗大声说:“城西之地不许骑马,违者,死!“

    大街上立刻就鸦雀无声,少年人把头缩回马车奇怪的对长老说:“长老,这个时候她应该说城西是她的地盘,违者死才是,怎么就下了一个不许骑马的禁令?“

    长老睁开眼睛看着贺鲁小声说:“因为她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给那些孩子报仇,她对于权势没有半点的兴趣,所以出现这样的禁令很正常,她确实是一位天使,老夫都从心里为她喝彩,西域之地,风雨飘摇,也该出现一两位头角峥嵘的人物了。”

    小苗很疲惫,所以她是被四个战奴用门板抬回来的,她就坐在门板上,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回到了自己的家。

    两个侍女用最恭敬的礼仪迎接自己的殿下回家,家门口和小苗想的不一样,尸体都消失了,地上也重新垫上了黄沙,墙上带有血迹的墙皮也被小心的铲掉了,门口的石板也用清水仔细的清洗过非常的干净。

    “那些孩子的身体哪里去了,”小苗沙哑着嗓子问侍女。

    “来了很多人,他们把尸体都运走了,孩子的尸体也运走了,说是会好好埋葬的,我看到人群里有卖馕饼的那个商人。”侍女小声的回答。

    “也好,这一生活的太苦,来生说不定会好点,至少不会挨饿吧?”

    侍女拿着剪刀小心的剪断了狼牙箭,小苗皱皱眉头从自己的胳膊上抽出了那支箭,看着冒血的伤口难过地说:“要是总这样受伤,以后还怎么嫁人啊。”

    侍女帮着小苗上了药,绑好了伤口,见小苗为这事伤心,不由得笑着说:“您将来会成为王后的,不管您的身体有多少伤疤,您都会成为至高无上的王后的,奴婢对此坚信不移,只有奴婢这样的女人,才会在意身体的美丑,您不需要。”

    小苗任由侍女解去了自己的血衣,站在澡盆里让侍女帮着自己清洗身体,低头看看侍女丰满的胸部,再看看自己小小的胸部,不由得再次叹了一口气,想起那晚看到的场景,摇摇头,寻思道,那日暮姨娘的胸部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第二天一大早,小苗早早就起来了,依旧提着篮子来到了家门口,打开门,门外一个人都没有,往日里那些流着口水等待自己的孩子一个都看不见,街口那些卖馕饼和羊肉的小贩也一个都不见了。

    小苗放下手里的篮子,坐在门槛上发呆,两个侍女远远的站在她的身后陪着她难过。

    一个白胡子老头从巷子里走过,他的年纪很老,拄着一个拐杖,他的拐杖很奇怪,最上面镶着一个带角的小羊头,在经过小苗身边的时候看到她篮子里的油黄的馕饼,还有煮的稀烂的羊肉笑着说:“女娃,老夫饿了,你的馕饼和羊肉能给老夫一点吗?人老了,吃的并不多,一点就好。“

    小苗立刻就来了精神,端着篮子来到老人的身边说:“您尽管拿,不够了家里还有。“这个时候,只要有人从自己的篮子里拿东西,小苗就感到非常的快活。

    老人拿了一张馕饼,一块羊肉,当着小苗的面咬了一口馕饼对小苗说:‘味道很好,老夫多年没吃过这样的馕饼了,女娃,你的善良和勇敢,就连天神腾格里也会微笑祝福。“说完就拄着拐杖一步步的离开。

    “如果你饿了,明天还可以来拿。”小苗听不懂老人说了些什么,她只是觉得老人很慈善,和师父很像。

    “姐姐,我也饿了,三天都没吃东西了,能不能也给我一块饼和一块肉?”一个披着拌臂的少年抬起脑袋,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着向小苗伸出来手。

    “有,当然有,这就给你拿。滚!”小苗本来很开心的给少年拿羊肉和饼,但是不小心看到了这家伙穿的小牛皮软靴,顿时火气就上来了。

    “为什么?你给别人都给,为什么不给我!”少年人涨红了脸颊,愤愤不平的和小苗争辩。

    “把你的牛皮靴子卖了,够你吃半年馕饼的!”小苗鄙夷的瞅了小少年一眼,最讨厌这种装穷套近乎的傻瓜。

    少年人看看自己的靴子,面红耳赤的从小苗的身边跑开,小苗轻笑一声,觉得这个少年人非常的有趣。

    再回头的时候就发现一大群孩子从巷子口冲了进来,和昨日一般无二……(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二十三节皇帝的决定

    云烨的奏章就摆在李二的面前,西域的细微变化原本都在他的掌握中,现在看了云烨的奏章他开始不确定了,就如云烨所说西域现在盗贼蜂起,处处烽烟,他为了巩固地方的治安,已经使出了重手,情形并没有得到彻底的好转,反而在朝更加险恶的境地滑去。

    刚刚设立的都护府在受到最严酷的考验,云烨在楼兰设立了基地,将自己的兵锋推进到了北庭,并且为了对付将来的复杂局面,开始建立驼城,囤积火药和火油,现在他最大的能力只能保证北庭到中原的通路,暂时无力弹压西域各族西进。

    放下云烨的奏章,李二背着手走出万民宫遥望着西方久久不愿收回目光,是啊,云烨说的还是有道理的,西域人在怛罗斯停留的时间太长了,这完全不合情理,如今更是在西域之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是要彻底的将西域变成荒漠的做法,为何?

    “传李靖,李绩,程咬金,秦琼,牛进达,尉迟恭进宫,共商国事,再传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进宫,此事不要声张。”

    李二吩咐完断鸿之后,就回到了宫殿,继续研判西域的局势,都水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从西域传来有用的情报了,他很想问问黎大隐到底是怎么回事,敲敲金钟,就有一个灰衣人从帷幕后面转出来,听到了李二的吩咐又回到帐幕后面去了。

    皇帝宴请几位老将乃是家常便饭,几个人说说笑笑的就进了皇宫。没去太极宫,怎么就直接进了万民宫?这不合常理,现在饮宴都是在太极宫进行的,没道理去万民宫,几个人对视一眼。就随着断鸿进了万民宫。

    皇帝面前没有酒菜,只有一副巨大的地图,旁边还是山川地理模型,皇帝的眼睛正在看那几面孤零零的小旗子,程咬金心里咯噔一下,那里分明就是北庭州的方向。

    “云烨说自己现在无力西进。只能勉强自保,你们怎么看。”

    “云烨的私信里也提到了西域的乱局,现在哪里已经成了盗贼的天下,他一战灭五千吐蕃贼寇,又在庭州大肆的杀戮,恐怕就是为了震慑贼人,现在他说自己无力西进,难道是那里又发生了新的变故不成,现在接到的信函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信笺。如果是不好的消息,现在情形应当更加恶化才是,却不知大军是否安稳。“

    程咬金一上来就问云烨的安危,三万余人身处荒漠确实人手单薄了些。

    “不会的,现在已经是冬天,大雪会阻断所有的交通,在西域冬日里无法作战,光是马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西域现在因该维持三个月前的局面才是,开春之后才有可能恶化。”

    李绩常年驻守在外。对西域也下过苦功,自然之道那里的情形。

    李靖却从案子上拿起云烨的奏章看了一遍,对诸位老将说:“你们有谁在自己大军缺粮的时候会派人去几千里地以外筹粮?”

    “五百里,五百里是极限了,还必须确认那里的粮草很多,大军袭击一次就能补全所有缺失才成。否则,这样的筹粮举动没有任何意义。”

    牛进达疑惑的看着李靖,这是军事常识,他不该问出这样的废话来。

    “这样的人出现了,突厥人就是这么干的。派了自己人去两千里地之外筹粮,越过两片盐渍,一片沙漠,从怛罗斯出发去北庭筹粮了。”

    李靖玩味的看着地图拿手卡了一下从怛罗斯到庭州的距离,然后确认说:“一千八百里直线距离,很奇怪吧。”

    “事出反常即为妖,朕也是想不通这一点才找几位爱卿共同商议一下,如今郭孝恪兵进伽师城,云烨的左翼空空荡荡,为了维护商道,云烨不得不收缩兵力,在楼兰设置大本营,交给许敬宗统领,自己带着骑兵在荒原上扫荡贼寇,朕以前就打算在黑石山建立新的城池,云烨探查过后认为那里就无法筑城,大唐的军士无法适应那里的气疫 ,最后只能选择乱石城,据说那里是一个攻守咸宜的好地方。袁老先生还在那里布置了八阵图,算得上固若金汤。有了这样的一个支点,西域就乱不了,朕不相信云烨所说的胡人会叩关到玉门关下。”

    正在说话间,房玄龄他们也到了,听了皇帝话,长孙无忌皱着眉头说:“云烨设想的胡人叩关这种事自然不会发生,可是这些人在怛罗斯,碎叶城,阿拉木图停留的时间也太长了,一岁谷养一年人,他们停留在那里已经两年多了,依然看不到西进的姿态,说他们准备东进向我们开过来这也不太像,微臣以为他们是在观望,或者说内部起了纠纷,是不是派一个使节过去看一下。”

    “陛下,怛罗斯城已经不是我们唐人所能进的去的城池,阿拉木图更是防备的极为森严,在那里都水监已经损失了不下三十名斥候。”

    黎大隐站在台阶下向皇帝禀报,现在的怛逻斯城已经不再对唐人开放,商队想要去大食,也只能绕城前进,冒险进入怛罗斯城的人都没有消息传回来。

    “陛下如今我朝正在进行大开发,整个大唐犹如一个巨大的工地,从南到北,自西向东全是忙碌的人群,如果陛下想要给西域增派兵力老臣以为不妥,今年的预算已经全部派出,并且支用了明年的一部分,户部到现在可以说没有一个铜币,反而欠了一大笔款项,国库无力支持大军征伐,请陛下明鉴 。”

    房玄龄见众人脸上的忧色越来越浓重,未雨绸缪的先告诉大家国家现在正在搞建设,没钱用来打仗,这是实话,别人没有办法指责。

    李二自从在铜银的汇率上大赚了一笔之后,立刻就把这笔钱准备花出去,蜀中的新道路,河北的运河都是重中之重,万万不能停,如果错过这次的机会,下一次动工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陛下,以老臣看来,云烨的大军虽然在人数上吃亏些,也不是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他所忧虑的就是西域地方太大,他的兵马照顾不过来,再加上郭孝恪西进,致使他的左翼空虚,只要陛下命郭孝恪东撤填补空白也就没有大碍了,五万大军在北庭,安西一线驻防,就算是不能威逼胡人西进,至少也能保证我朝边关无战事,拖上个三五年,等到我朝腾出手来,再找这些胡人算账不迟。”

    李靖的话,让房玄龄等人不住的点头,这样做是最稳妥的,西域虽然重要,但是还没有重要到超越国内建设的地步,只要云烨能把西域人拖上三五年,到时候国朝腾出手来,大军西进,自然能荡平一切妖孽,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胡人耍什么心眼都没用。

    “这样一来,云烨身上的担子就重了,五万人驻防五千里防线,一里地只有十个人,岂不是处处都是漏洞?戈壁滩上到处都是路,他怎么驻防,我们在这里说得轻松,云烨在戈壁滩上就会跑断腿,你们算算,谁家的大军能一年四季都保持战力的?尤其是在西域这个鬼地方,满眼黄沙,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就能跑死马。他的兵力是远远不够的,至少需要给他能够轮换的兵力才成。”程咬金把云烨的奏折放在桌案上忿忿不平的道。

    “驼城,云烨在离开长安的时候就和我们提到了驼城,不知道他的驼城现在弄成了什么样子,有了这样的一个活动堡垒,他就能长期的在戈壁上活动而不用担心士气疲惫的问题。”李绩忽然叫了一嗓子,他似乎对云烨的驼城设想非常的有信心。

    “驼城这是第一次用在实战,谁能知道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成功自然万事大吉,如果不成功,五万大军的性命堪忧,再加上西域这地方气候多变,一场大风沙就能让一支军队彻底的消失,当年侯君集攻击交河的时候,不就是有有一支偏师消失在沙漠里了吗?”

    秦琼好半晌才说出一句话,见众人都在看着自己又说:“把大军的性命寄托在一个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从来没有使用过的驼城上,就跟把将士的性命拴在老天的裤裆里有什么区别?老夫建议,舍弃北庭,全师防守高昌,天山以北的地方全部放弃,熬过这几年,我们再从头计议。”

    李二摇摇头说:“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只要我们大唐的军马回撤,那些西域人就会迅速的回流,那样一来我们前些年的心血就会付之东流。

    来人,拟旨,命云烨无论如何也要坚守北庭,安西一线,郭孝恪可以回撤到龟兹,从此归属云烨指挥,相机逼迫胡人西进,不得有误!”

    牛进达见皇帝已经下了旨意,叹息一声,也就闭口不言,李二笑着说:“诸卿家小看云烨的本事了,朕对云烨能够坚守西域充满了信心,只要朕命令回撤的苏定方引军屯驻玉门关,大唐就会万事无忧,云烨哪里有变,苏定方就能以最快的速度进军西域,同时从安西撤回来的乔师望也必须屯驻河西,盯住吐蕃,不能让他们有喘气的时候。”(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二十四节比汉武帝有钱

    程咬金一行人从万民宫出来,都不愿意多说话,五万人防守五千里的防线这非常的不合理,牛进达指指李绩不知道说什么好,甩甩袖子就要离开。

    才走出御道,就看见一群龙子凤孙轰隆隆的从身边跑过,有礼仪的还知道抱拳道歉,憨笨一些的只知道跑路,李靖正在皱眉的时候就看见云寿咚咚的从后面追上来,赤着一只脚,手里拿着一个鞋底子,咆哮着发誓要捶死这群混蛋。

    见到程咬金和牛进达还有一干老人,连忙停下来,穿好鞋子向几位老人家行礼,程咬金宠溺的摸着云寿圆圆的脑袋笑着问:“这些小子是不是又嘲笑你娶了一个丑小妾了?”

    云寿黑着脸说:“他们嘲笑也就罢了,竟然还当着贺兰的面说她丑,李崇祖还把墨汁涂在贺兰的脸上,王八蛋,她长得丑也是我家的人,轮得到他们来教训?爷爷们少待,孙儿这就去教训他们,让他们长了记性孙儿再来听爷爷的训诫。”

    程咬金笑得开心,抱着云寿在他的后背上拍拍说:“就喜欢这样的好孩子,赶紧去,一会跑远了,不好捉拿,这就对了,敢欺负自家人往死里揍。”

    云寿答应一声又咚咚的去追那一群人。

    程咬金的目送云寿的身影消失在长长的甬道内,脸上的笑容顿时就没了,对牛进达说:“我们抓紧给云烨弄骆驼,就算是抢也要给他抢够五万头骆驼,就算是要坏规矩也顾不得了,这么好的娃子我不想他没了爹爹照看。”

    尉迟恭说:“我把洛阳的骆驼都给弄过来了,现在哪里一头骆驼都没有,就是数量少些。只有两千八百余头,再去掉老骆驼和小骆驼,能有两千之数就不错了,我昨日发现吐蕃人竟然有一千多头骆驼,今日就再去找找禄东赞,他要是给老夫则罢了。不给,老夫就打算硬抢,事后给他几文钱就当是买的。”

    李绩刚要说自家还有些骆驼,牛进达摆摆手说:“算了,你家的留着吧,你要是把骆驼都给了我们,家里就会闹翻天,你的那几个儿子没一个是省油的灯,震儿算是最争气的一个。偏偏是个病秧子,只能守在孙先生的药庐里续命。”

    李绩被弄了一个大红脸,争辩道:“家里还是我说了算,我还没死呢,轮不到他们插嘴。”

    李靖忽然嘿嘿的笑着说:“有一个地方骆驼很多,就不知道几位敢不敢下手了。最少一万头,都是清一水的好骆驼。”

    “哪有?说出来,就算是天王老子的老夫也要去抢抢。老夫响马出身,臭名声早烂大街了用不着忌讳太多。”程咬金立刻就凑到李靖面前等他发话。

    “娘娘啊。娘娘手里的骆驼其实才是最多的,官家的骆驼储量你们是知道的,能凑出两万头骆驼算是顶天了,可是娘娘这些年运羊毛的可都是骆驼啊,现在羊毛不值钱了,老百姓们开始喜欢穿棉布。嫌弃呢料硬邦邦的穿在身上不舒服,娘娘的作坊现在分出来一半开始织布了,骆驼没了大用场,你说我们去找她要骆驼你看如何?”李靖瞅着天,好像这个主意不是他出的。

    程咬金的眼睛立刻就亮了。拽着李靖,李绩,牛进达,尉迟恭,秦琼就要去求见长孙,几个人的老面子必定能把这事谈下来。

    长孙正在两仪殿和李二对坐喝茶,听到宫人禀报说几位老公爷求见自己,诧异的看着李二说:“陛下,他们不是刚刚和您谈完军略吗,怎么会找到妾身的头上?”

    李二苦笑着说:“还不是骆驼害的,人家知道你手里有骆驼,准备征用,拿去送给云烨建立驼城,这是结伙过来当响马的。你好好应付吧,朕先躲躲,刚才给云烨下的旨意有点不近人情。”李二说完就直接走进椎幕里找了一把软椅躺了下来,不打算和程咬金他们照面。

    长孙轻笑一声就对侍女说有请几位老国公入殿说话。

    ‘娘娘救命啊!“程咬金人还没进来声音倒是先进来了。

    长孙笑着迎上去说:”程将军武艺超群,兵法娴熟,纵横大唐从未有过敌手,怎么到了本宫这里就喊起救命来了?“

    秦琼拱手道:”不喊救命不成了,老臣也想喊,就是嫌臊得慌,没喊出来,倒被老程抢了先,今日我等不顾老脸的来到两仪殿就是找娘娘救救云烨,这小子要是出了事,老秦家就没有什么混头了,您也知道老秦家的子孙不争气,老秦我这是给子孙们找个靠山,您无论如何也要答应老臣的这个请求。“

    秦琼把话说得清楚,在李二面前那是说公事,在皇后这里就只能说私事,说公事长孙不会接口的,一句后宫不干政就能把事情推得干干净净。

    ”老国公言重了,云烨也是本宫的弟子,他有危难本宫岂能坐视不理,只要本宫力所能及定当全力以赴。急也不急在一时,请入殿奉茶,我们慢慢谈。”

    几个人见皇后说的豪气,立刻就放下了心,在宫女的伺候下做到了椅子上,牛进达一口喝干了手上的茶水对长孙说:“云烨有大麻烦了,陛下下令云烨必须用不足五万的兵力去守五千里的防线,不许那些西域胡人越雷池一步,这是军国大事本不应劳烦娘娘,可是要想用最少的兵力固守防线,就必须有一个可以移动的城池,也就是说大军走到哪里,哪里就必须有一座可以让大军休整的城池, 否则将士们长年累月的在荒原行军没人能受的住。

    都说三百里必蹶上将军 ,说的就是劳师远征的状况,这是兵家大忌,云烨这孩子还算是聪慧,硬是被他想出来了一个驼城,就是用骆驼连成军阵,将士们平日里就在在骆驼背上生活,遇到战事才从驼城里出去作战,这样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将士体力的消耗,就算是日夜行军也不怕,毕竟劳累的只会是骆驼而不是战马和人。

    现在麻烦大了,主意是想出来了,可是骆驼就成了大麻烦,微臣早就去了车架司询问过,也去兵部查验过骆驼的状况,情形很不乐观,咱们大唐蓄有的骆驼数量远远不足以供云烨建造驼城,听说内府还有一些骆驼,老臣等厚颜相求,希望娘娘能够支援云烨一些骆驼,早日建成驼城。“

    长孙的眼神有点迷惑,她没有办法想象几万头骆驼组成的城池会是什么样子。会是何等的壮观。这样的奇思妙想或许只有云烨这样的人物能想的出来。

    ”娘娘,其实您只要想想曹操当年的连环战船就能想到云烨的驼城会是什么样子,只不过曹操的战船是浮在水面上的,云烨的驼城是架在骆驼背上的,一样都是打仗的利器。“

    李靖见长孙有些迷惑,连忙在旁边帮着解释。

    长孙摇摇手道:“其实诸位没必要跟本宫一个妇道人家讲述驼城的作用,本宫只想问一句,想要在瀚海作战,是不是非要这座驼城不可?”

    李绩拱手道:“娘娘有所不知,五万人在一般情形下能够固守八百里有战事的疆域已经是难得了,如今需要他们固守五千里疆域,别说作战,就是跑路也会把人活活的跑死,云烨想用装备弥补兵力的不足,这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也是最好的办法。”

    长孙点点头又问:“不知道现在还缺少多少,内府还有一些,不知道全部补上之后够不够?”

    “还是欠缺些,末将都准备去抢劫吐蕃人了,不但如此,老臣现在走在路上看到骆驼都想牵回家,您想啊,一座诺大的驼城,总会有损伤存在,需要不断的补充骆驼,所以云烨的这座驼城就是一个无底洞,估计是填不满的,好在咱们大唐只需要三五年的缓冲时间就能腾出手来了,这三五年咱们就咬牙坚持呗。“尉迟恭实话实说。

    ”那好,既然是军国重器,本宫怎能小气,程将军,内府的骆驼就全部划拨给云烨,本宫再去找皇亲国戚,总能再凑出一些来,关陇之地本身就是出产骆驼的地方。‘

    有长孙的这句话,几位老将大喜,齐声谢过皇后,有皇后出马,那些关陇勋贵们家里的骆驼恐怕就保不住了,程咬金当场问长孙要了手谕,准备等一下就去先把骆驼弄回去,免得夜长梦多。

    送走了几位国公,长孙撩起帷幕走了进去,见李二正拿着一本游记翻看,准备给他掌灯,这里的光线太昏暗了,对眼睛不好。

    “怎么样?朕说他们是来抢劫的吧?云烨这一会应该满意了,朕举全国之力供应他一个人,这样的力度自汉武供应卫青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不过这样的一座雄城,朕很想见识一下。”

    长孙轻笑一声道:“汉武供应卫青那是用了举国之力,钱粮,骡马牲畜,人力,那是应有尽有,您付出的就是一些骆驼而已,欺负妾身没读过史书?“

    李二哈哈大笑着放下手里书把手放在脑后得意的说:”那是因为朕比汉武有钱。“(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

第二十五节怪人来了

    程咬金出宫门的时候,又遇到了云寿,胖小子走路走的张牙舞爪,左手梨子,右手糕点,边走边吃目中无人,一群锦衣少年垂头丧气的走在他旁边,只是锦衣上沾满了灰尘,好几个少年头上带有绒球的金冠歪歪扭扭的挂在脑袋上,看样子被云寿教训的不轻。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黄头发小姑娘,抱着云寿的书包战战兢兢地随在后面,云寿走得太快,她只能小跑着跟随,不敢远离云寿一步。

    程咬金和牛进达呵呵一笑也不上去打扰,从正门直接就出了皇宫。

    长安城外的一个山谷里到处都是骆驼,好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样多的双峰骆驼,程处默很开心,只要骆驼的数量够了,他就要带着这群骆驼去北庭任职,从父亲和叔伯的嘴里知道北庭现在很危险,程处默只要想起危险这两个字就浑身发热,太他娘的过瘾了……

    今天不能守在这里看骆驼了,狄仁杰明天要成亲,自己在云家还要代替云烨的位置接受大礼,万万不敢失误了,高兴归高兴,明天必须要涂脂抹粉这让程处默很是犯愁。

    云家热闹极了,天南海北的朋友聚集在云家等候明天参加小武的婚礼。

    有一些礼物非常的珍贵,却找不到送礼的人,门房说这些送礼的人很奇怪,有和尚,有道士,也有赤着脚的行者,一个眼睛糊满眼屎的乞丐从怀里掏出一方碧玉递给门房说是贺礼,差点把门房吓死,好在寒辙赶来了,在大门上做了一个记号,总算是看不见这些碍眼的人,不过。寒辙让人在单鹰的小院子里布置了席面,自己和单鹰待在小院子里不知道在招待些什么人。

    李纲老先生听说这事以后,也去了小院子,然后小院子的大门就紧紧地关闭了,需要什么东西都是单鹰直接在院子里喊站在门外的二管家老赵,让他给送过来。

    李纲先生今日非常的精神。穿着团花图案的寿字锦衣窝在自己的小车上一小口接一小口的啜着杯子里的葡萄酿,眼睛不断地扫视着屋子里的宾客。

    和尚没什么好说的,一个苦行僧而已,还是一个头发卷曲的番僧,没有念珠,没有穿僧衣,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僧人的标志,可是当他坐在那里的时候,你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和尚。除了和尚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身份,正在全神贯注的对付一只烧鹅,毫不理睬李纲探究的眼神。

    道士也一样,腰里拴着一根草绳,脚下踩着一双露出脚指头的破鞋子,头上插着一根荆簮,身边放着一把剑,看到这把剑。李纲的眉毛抖了一下对道士说:“请借剑一观。”

    道士随手就把剑抛了过来,单鹰接住。瞅了道士一眼,就把剑放在李纲的膝上,道士拿起酒壶很没有风度的对着壶嘴狂饮,也不知道云家的烈酒他能喝几壶。

    “钟离权,这里是白玉京,不是你崆峒山。正阳真人的名号在长安并不好使。”正在嗑瓜子的寒辙扔掉手里的瓜子,出言讥讽。

    “听说神王如今在吐蕃传道,却不知信众几何 ?缘何不在汉地?”道士反唇相讥。

    “这把剑确实是汉剑,只是钟离权乃是大汉的将军,不知道长高寿几何?”李纲先生笑着把剑插回剑鞘递给单鹰。让他送回去。

    ”坐卧常携酒一壶,不教双眼识皇都,得道真仙不易逢,几时归去愿相从,先生年高德劭,难道还窥不破这举世红尘,不如归去。“道士说话前先做歌。(此处诗歌确实为汉钟离所作,下面的《破迷正道歌》也是出自汉钟离之口)

    ”老夫垂垂老矣,恐怕学不来那些深奥的大道,只愿埋骨书院于心足矣。“

    ”本真人游走于人世间,就是为了给世人一个机会,可惜世人愚顽不识大道,去休,去休。“ 说完话就接着喝酒,对于李纲的话也不做回答,无礼之极。

    李纲并不在乎又把目光转向一个老农,还不等他问话,老农就抱拳说:”老汉只是农人,在土地里刨食,听说白玉京大弟子成婚特意过来混顿酒饭,莫笑,莫笑。“

    这是个藏拙的,既然人家不愿意说,李纲也不在意,又把目光转向那个赤脚的行者,拱手道:”墨翟的门徒,自秦皇以来,墨家已然式微,八百年未曾听说有杰出者,如今还能守住自己的主张?老夫听说田襄子已然陨落在北海之滨,却不知墨家何去何从?“

    ”我们所坚持者无非兼爱和非攻,说什么墨翟,道什么田襄子,他们的生死与兼爱,非攻何干?如今人世大兴,世上无非攻,墨家也仅余兼爱,老夫行脚天下,唯兼爱而已。“

    李纲听到这句话大惊,连忙起身作揖道:“玉山书院所求者 就是愿玉山弟子仁爱世人,李纲不才愿尊先生为师求取兼爱大道。“

    行者看看李纲身上的锦衣,又看看桌面上水陆纷陈的酒宴,摇头道:”锦衣美食原是世人所求,白玉京富甲天下,金为盘,玉成杯,小小别院看似古朴,一扇门窗就是价值连城的奇木,屋顶的椽木更是南海之精,在这里金珠玉粒噎满喉 ,那里有苦行者传道的余地。

    你那玉山书院,教的是人间智慧,用的是世间奇巧,横空里出现高楼,低头不见跟脚,抬头不见天日,道尽了人间的利害,取了一个巧字,古朴,粗拙之风吹不进你玉山,老夫只愿凭借双脚踏遍天下,告诉每一个见到的人,兼爱的本意,就如同微风拂过,不留姓名,只留馨香。到了那时,墨家和天下化为一体,李纲,你能分得出那些是玉山,那些是墨家?”

    李纲思索片刻再一次躬身致谢道:“谨受教!”

    “我给的那方碧玉不要为世人所知,否则会招来祸患,那方碧玉乃是老夫窃自西王母处,听闻白玉京主人正在神山下,日日操演兵马,西王母托老夫问一声,白玉京主人意欲何为?”老乞丐睁开双目,糊满眼屎的双眼竟然清澈的如同幼儿。

    “我恩师带领兵马纵横西域,只是为了保家卫国而已,西王母缘何见责?”门被推开了,小武一身红妆,托着一个木盘走了进来,一进门就听到老乞丐的问话,忍不住出言反问。

    老乞丐拍着手说:“白玉京尽出好人才,宾媚人(确有其人,有兴致的可以百度一下)当年鼓动唇舌游走四方,如今的白玉京主人居然开始统兵征战四方,在东方一把祝融焚尸百万,在南方威加以金铁之名,如今在北方听说正在囤积石脂水,他要做什么?难道百万冤魂还不够他重建白玉京?役使阴魂者必遭天谴,慎之,慎之。”

    小武掩着嘴轻笑一声,放下手里的木盘,木盘里装着十碗面条,她双手端起,恭敬的在每个人面前都摆了一碗,施礼道:“诸位远道而来,白玉京不敢失礼,小女子亲手做了几碗面条敬献诸位,为长者寿,为尊者福,请用。”

    老农率先端起面条闻了一下对小武说:“真是个好女娃,老汉一日不吃面条就浑身不自在,这碗面比桌子上的这些东西好的太多了,就是碗小了一些,乖女娃,替老夫问问你师父,土豆,玉米是从哪里来的,贞观三年以前从未听说过,老夫连着吃了十年,也没有吃出毛病,中间还生了两个娃,看样子确实是一门好庄稼 。”

    小武笑着向老农致谢,回答道:“土豆,玉米,是虬髯客拿给祖师爷爷的,晚辈也不知道,师父从未提起过,等师父回家以后,小女子一定问问师父,只是拿到了答案,如何禀报给您呢?”

    老农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小袋种子递给小武说:“用不着回答我,你只要将这袋种子在来年春天种下去,你师父自然知道该去那里找老夫,如果你师父也不知道,那就算了。”

    说完话就开始吃面条,不管小武怎么说都一言不发。

    老乞丐见小武不愿意搭理自己,拍了一下大腿,朝着坐在屋子角落里的那个黑衣人说:“你不是要找侏儒和美女吗?现在正主在这里,为何不问了。”

    “因为不用问了,他们已经死了,我不打算复仇,你就不要多说了。”声音非常的娇媚,是个女子,小武瞅着这个女人,忽然道:“他们被困在雪山上,没有东西吃,女的把男的吃了,然后女的掉下悬崖了。”

    那女子撩起了面纱,慢慢的吃面,也不回答小武的话,碗很小,所以面也很少,只有几口,女子吃完面,把汤也喝的一干二净,然后就拿起斗笠扣在头上对小武说:“我的路途远,就不送你出阁了,将来,我会带走你的一个孩子。”然后就从小武的身边走过,单鹰想要拦截,被李纲制止了,众人目送着这个黑衣女子出了门,她没有走街道,而是直直的向秦岭走了进去,速度很快。(未完待续。。)

    ps:  第一节

第二十六节小武的新婚

    有了一个走的,其余的人也就起身准备离开,老农最是和善,笑眯眯的吆着牛车从大路离开,道士走的最是奇特,他是翻到房顶上走的。

    只有番僧还在嚼着烧鹅的骨头,小武发现,这个番僧吃的那只烧鹅竟然一点骨头都没有留下来,番僧吃完了东西,念了一句经文,站起来用怪声调问小武:“孔雀明王安在?”

    小武摇头表示不知,她确实不知道,人当年已经被刘进宝扛到酒坊,放在炉子里烧成灰了,她自认对此事一无所知。

    “光明盘断成两半,我找到了其中的一半,告诉我,另一半光明盘子在哪?老僧自己去取。“番僧把这句话说的理直气壮,不知道他依仗了什么能在这里大呼小叫。

    李纲瞅瞅单鹰,见他低着头不说话,叹息一声就被小武推出了房间,门还没有关上,里面就传来拳脚破风的声音。

    ”今天是的大喜的日子,唉,好好地一个吉日被彻底的毁掉了。“李纲拍拍小武的手,很是遗憾。

    ”爷爷啊,这有什么关系,小武今日里穿的是红裙子,有点血光小武的婚礼才会更加的吉祥,光明盘的事情师父对我说过,说那是拜火教的圣物,被师父一刀砍成了两瓣,这是不死不休的仇恨,今日这个番僧既然提起往事,那就不要想着活着出去,您说,单鹰姑父和寒辙神王能打得过那和番僧吗?“

    李纲想了一下说:”离石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有谁能有攀登武道极限,在他看来不超过两个,一个是无舌,一个就是单鹰,寒辙。熙童都不行。所以你没有必要为单鹰担心,好好地当你的新娘子,你看,小杰的马车已经过来了……“

    二管家老赵接替小武推着李纲的小车,对小武说:”小娘子不用担心,酒坊的人过来了。会处理好这些事情的,老奴还没有恭喜小娘子,这是老奴的女儿绣的一方锦帕,手艺粗糙了一些,小娘子莫要嫌弃。“

    小武接过锦帕谢过了老赵,就看到酒坊的几个老人推着一辆车子向小院子走了过去。

    家臣老谭到了小院子门口,让别人等着,自己提着一把刀子就进了院子,只见姑爷正在和客人坐在磨盘上喝酒,旁边的杀猪用的木头架子上挂着一个人。这人还没死,胸口还在微微的起伏,偶尔咳嗽一声,就有黑色的血块从嘴里吐出来,肺叶子已经被击碎,这人死定了。

    ”问清楚有没有同伙,然后就放到炉灶里烧了吧。“单鹰看了老谭一眼,吩咐完了继续和寒辙喝酒。

    狄仁杰今天精神抖擞。骑在马上左顾右盼得意非常,今天是自己成婚的大好日子。经不住母亲的哀求,硬是抹了脂粉,白脸红嘴,就这样路边上还有人夸他好人才的。

    在门口等了好久都没有打开门,于是他身边的沈功海就扯开嗓子开始念诗,他今天在外衣里面穿了皮甲。今日的傧相不好做,尤其是云家的妇人,恶名声一向在外。

    还没等沈功海贿赂门子,大门就开了,里面全是盛装的妇人。他的头皮立刻就开始发麻,这里的妇人对自己准备的银钱封子没有任何兴趣,只要看她们拿着花杖跃跃欲试的样子,就知道自己今日在劫难逃。

    这是一个恶习,新郎官或许不会挨揍,主要是为新娘子着想,象征性的打两下就算是过关,但是傧相纯粹就是来挨揍的,关系不到位,打死都不干这差事。

    狄仁杰兴冲冲的冲进府门去找自己老婆,他没有发现庞匙儿抱着一个小小的花杖正在冲着他媚笑,这个时候顾不上看别的女人,身上不轻不重的挨了几下,虽然有几下好像有尖刺一类的东西,狄仁杰也不在乎,以为这是这些女人们新想出来的花样。

    沈功海找了一个铁盔往自己的脑袋上一扣就冲了进去,棒子雨点般的落下来,好多敲在铁盔上叮叮当当的,也不知道是那个妇人给自己使了绊子,扑倒以后,那些棒子就结结实实的敲在屁股上,皮甲还护不住屁股。

    庞匙儿趁着狄仁杰去拜见辛月和程处默的时候悄悄地上了小武的绣楼,坐在门口的凳子上看着那些喜娘给小武梳妆打扮,小武瞟了庞匙儿一眼,嘴角微微带着笑意。

    自己总是胜利者,在书院的时候庞匙儿就对小杰不是一般的上心,这没有用,小杰还是喜欢自己,师父说的没错,自己只能嫁给小杰。

    ”匙儿,你也来了,姐姐今日就要出嫁,酸涩难言,不知妹妹可曾有心上人?“

    ”没有,你把好男人都抢走了,挑剩的我可不要。“

    小武的笑意更盛,好心的劝解庞匙儿:“那可不行啊,女人总要走这一遭的,书院里的好男儿比比皆是,你又何必自苦。”

    “妹妹给姐姐送了一份大礼,希望姐姐喜欢。”

    盛装的小武推开给自己开脸的喜娘,拉着庞匙儿的手不舍的道:“你就要去雪原上传教,你身子虚弱,万万顾好自己,这是我以前的旧氅子,你穿上它,也好抵御一下风寒。”

    说着就从旁边的衣架上取过一袭白狐裘披在庞匙儿的身上,情义深重。

    庞匙儿笑着感谢了小武,出了绣楼就把氅子扔给了侍女说是赏赐给她了,粉脸一片铁青,抓着栏杆好不容易喘平了气,恶狠狠地说:“我的礼物就是让你过一个难忘的新婚夜!”

    辛月带着满嘴的酒气过来看小武,这本该是母亲才有的权利,但是小武的母亲已经是庶人,小武想要以后不**份,这时候过来看妆的只能是辛月。

    上上下下的自己检查一遍,辛月笑的像是开了花,揽着小武笑的咯咯的,好像小武真的是她的闺女一样。

    “本该是你母亲上来,她却死活不愿意上来,求我上来给你看妆容,你要晓得你母亲的一片苦心,莫要生怨,不过也没关系,你九岁的时候就在家里,是师娘我看着长大的,师娘我代替你的母亲也没有什么不妥。”

    小武伏在辛月的怀里啜泣了两声表示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意思自己不愿意出嫁,辛月自然义正言辞的训诫一番,贼眉鼠眼的把一本春宫放进了小武的被子里,一会这床被子就要成为嫁妆的一部分送到洞房。

    小武的嫁妆自然很排场,比起蒔莳的一点都不差,小丫看来以后得意地对小武说没有她的嫁妆多,不但辛月的脸黑了,小武也很想堵住小丫的那张嘴。

    好在婚礼非常的顺利,李承乾派来的礼官亲自主持了礼节,小武就被云寿开心的背上了马车,对于云寿来说,小武的出嫁实在是太大快人心了。所以干起活来很卖力。

    小武趴在云寿的背上贴着他的耳朵小声的说:“小胖子,别得意,我的绣楼师娘答应给我留着了,师父的书房还是归我使用,你要是对贺兰不好,嘿嘿。”

    云寿向要问你都出嫁了为何还要赖在家里,小武却不给云寿半点机会,马车帘子垂了下来,让云寿不好早说什么。

    回到了狄家,净街鼓已经响了,狄家的客人已经陆续离开,不走不行,过一会就走不成了,只有至亲和乡邻留了下来观礼。

    狄知逊的笑容一整天就没有从脸上消失过,他的夫人也是同样地表情,两个弟弟被也换上新衣迎接自己跌嫂嫂的到来。

    看着一对璧人向自己行礼敬茶,狄知逊板起面孔训诫了两句,又开始大笑着去找自己的同僚夸耀,天仙般的儿媳妇不但人长得美丽,就连智慧也是长安城里拔尖的,老头子实在是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娶这样的儿媳妇他完全认为是祖上积德所致。

    进了新房,狄仁杰总是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对劲,眼看着坐在红烛下的小武美艳的不可方物,那里还回顾及自己的身体会有什么不妥,就算有不妥,也不是今晚能去理睬的。

    喝了交杯酒,吃了生馄饨,花帐里的干果也被喜娘搜刮一空,好不容易等喜娘关上了门,小武就立刻褪下外面的喜袍,卸去了头上的首饰,太重了,当初听了小丫的话绣嫁衣的时候用了三斤金线,好看是好看了,就是穿上很重,头上的插满了那些女眷们添的嫁妆,头上几乎没地方插了。揉揉发酸的脖子,准备让狄仁杰给自己按按肩膀,那里酸困难耐。

    见狄仁杰托着下巴趴在桌子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不禁大羞,坐到床沿低着头忐忑的等待着自己的美好时光来临。

    等了好一会,狄仁杰还是那副死样子,小武摆了一个更加魅惑的样子,希望能打动这个傻瓜,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怎么还是没动静。

    小武跳起来走到狄仁杰身边正准备拍他一下,发傻也不是这种傻法。走到半截她就发现狄仁杰不对路,他不是在发傻,而是昏过去了……(未完待续。。)

    ps:  第二节

第二十七节驼城,驼城

    “庞匙儿!我要杀了你!”

    检查之后发现狄仁杰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被人用麻药麻翻了,他的背上有两根空心竹刺,里面灌满了麻药,只要刺进肉里麻药就会慢慢地进入身体,被麻痹的皮肤感受不到任何的疼痛。

    聪慧的小武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庞匙儿,所以她尖利的声音就在狄府的上空盘旋。

    走夜路的寒辙非常的不明白妹妹为何要匆匆离开,等到车队上了旱原,庞匙儿好像听到了小武的咆哮声,笑着对哥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如果我们今晚不走,明天就会有麻烦。”

    “麻烦?什么麻烦?”寒辙追问了一句。

    庞匙儿却不再回答,理一理被晚风吹乱的头发,叹息一声就放下了车帘,将自己彻底的隐没到了黑暗中,这也许是她最后一次来到长安。刚才的那一眼,这座雄伟的城已经深深地印在她的心里。或许还有一个隔着狗洞问她需不需要一点糖果的青衣少年。

    寒辙呆滞了一会,大喝了一声,催着马车快跑,扯开喉咙开始给妹妹唱雪山下的情歌。

    小武已经掌管全家大事五天了,狄仁杰还是不愿意去大理寺上差,连自己的书房都不愿意出来,不论小武和母亲怎么劝,就是不愿意出门。

    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拿指甲把桌子上的漆皮抓的乱七八糟,怎么见人啊?堂堂男儿新婚之夜居然得了马上风,怎么见人啊,这一刻他和云寿想的一样,非常的想去北庭吃沙子。

    这就是崇仁坊盛传的段子,狄家在儿子新婚之夜就请大夫上门诊病,新婚之夜还能是个什么病症?尤其还是新娘子是长安城出了名的美人。

    狄家竭尽全力的向外解释说是新郎官在新婚的时候糟了暗算。大夫也是这么说的,并且帮着狄仁杰澄清。可是谁信啊,暗算那里有马上风听起来顺耳刺激。

    狄仁杰这时候感觉自己周围的人不管是谁都怪怪的看着自己,甚至母亲还悄悄问他闺房是否和谐。如果问话的不是母亲,狄仁杰都想杀人,没见小武撇着腿走了两天路了?

    “怀英兄。小弟知道你近日身体不适,特意过来探望,怎么,暗算你的人擒到了没有?贼人的手段太过隐蔽,一时难以抓到也是常理,家父在滁州为官,那里老虎甚多,去年的时候特意送回来两根虎鞭,原本准备送给老大人享用。现在怀英兄病势凶猛,还是先给我兄拿来使用,至于老大人日后再找就是。”

    沈功海的一番话说的情真意切,豪气干云,话语里充满了同情,虽然脸上的淤青还是没有下去,这是成亲那天被妇人们打的,也算是友情的见证。可是狄仁杰还是有一种想要把这个混蛋活活掐死的**。

    “我是中了暗算,不是阳虚。用不着虎鞭。”狄仁杰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句话。

    “自然不是,谁年纪轻轻地需要进补了,我是拿来让你当肉吃的,小弟昨夜在燕来楼大显神威,气势如虎,就是拜托了这东西。怀英试试就知道。”

    不能再讨论这事了,再讨论下去狄仁杰认为自己会知法犯法,岔开话题道:“玉容兄,你如今在户部,可曾听说过明年供给北庭的粮秣何时起运啊?”

    “已经走了。户部的行文一个月前就已经派下去了,现在大唐只有这么一个紧要的地方,谁都不敢拖延,只是数量太大,估计需要和骆驼一起运走,这样也能节省一些草料。

    我去饲养骆驼的牧场去看了,好家伙,五万头骆驼无边无沿啊,你说先生需要这么些骆驼建城,建好的驼城该是多么庞大。真想去北庭一观啊。”

    狄仁杰点头道:“超乎我们的想象,书院的作坊日夜打造链接器具,小弟看到图纸也是极为惊叹,家师的想法,真是震撼人心,您想想茫茫瀚海之上,一座大城在缓缓的移动,外面是披着重甲的骆驼,内圈是奔走的军阵,驼城之上到处都是八牛弩和投石机,这简直就是把大帝号搬到了陆地上,有这样的进可攻退可守的巨城常年飘泊在沙漠戈壁之上,还有谁能是我们的敌手?”

    沈功海豪迈的摇摇头说:“不止这些,皇后娘娘和诸位老国公还在四处奔走,寻找骆驼,听说娘娘已经把手令发给了晋阳老家,不出一个月,这里的骆驼还要增加上万头,都是皇亲们的敬献,估计大唐所有的骆驼都在这里了。”

    和沈功海寒暄了一阵,终于把这家伙完好的送出了家门,狄仁杰看看门外的艳阳天,叹口气又回到书房,捧起一本杂书翻看了起来。

    初为人妇的小武走了进来,见夫君闷闷不乐的样子,知道他为什么不高兴,就坐到狄仁杰的膝盖上搂着他的脖子小声说:“是不是马上风的,妾身知道的很清楚,干嘛还要和那些流言呕气,师父当年被流言缠身的时候可没有像你这个样子。”

    狄仁杰放下书抱着小武无奈的说:“我只是想不通庞匙儿干嘛要这么干,毁人名声很好玩吗?如果是玩笑这也有点过了。“

    小武的粉脸立刻就拉下来了,轻轻地揪着狄仁杰的耳朵问他:”你真的不知道?“

    狄仁杰迷茫的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

    小武见狄仁杰的表情不像是在作伪就松开他的耳朵说:”傻子,庞匙儿喜欢你,我们成亲的那天嫉怒如狂 ,眼看着你就要进门娶我,她却拿着花杖站在那里打新郎,怎么想怎么可怜,干出点出格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

    换了我你猜猜会发生什么事?“小武露出洁白的牙齿斜着眼睛看狄仁杰,听了这句话,再想想小武的性子,狄仁杰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还没到元日,程处默就带着大队的骆驼出发了,骆驼的背上载满了各种物资。摇晃着铜铃在程处默的五千大军的护送下开始向北庭出发,这一次的护送任务不容有失,只要到了玉门关,苏定方的大军就会出动,一直将骆驼送到高昌,在那里。云烨将开始建造安装,训练驼城。能否在危急的情况下保证安西,北庭不失,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了驼城的身上。

    云烨在北庭无所事事,大军动弹不得,除了那日暮的肚皮鼓起来了以外,他没有任何成果。

    主帅闲散,但是属官们差点在这个寒冬里累死,从军队里挑选那些懂得牲口脾性的军士加以训练。让他们知道该如何操控脾性温和的骆驼,能知道骆驼的脾性只是第一步,给骆驼治病才是让这些文盲军士们头疼的事情,连大字都不识,怎么能看得懂那些报告?

    于是,识字班开始出现了,云烨蛮横的将这个不可能的完成的任务交给了交给了五蠡司马,认为这是他的天职。老范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需要教会自己的属下识字。

    云烨设计的驼城是一个高效的杀人武器,想要让数万头骆驼做到令行禁止没有严格的操作条令就是一个妄想。想了解这些条令,识字是第一要素。

    只要是识字的都需要去当老师,云烨自己也不例外,于是,在北庭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队正,您还是一刀砍死我吧。我确实学不来啊,老天爷才知道当大头兵还需要学问,俺老刘在军中十五年了,拿惯刀把子的手握着笔就发抖,您饶了我行吗?我去石漆河监工还不成吗?“

    队正铁青着脸揪着部下的脖领子道:”一天认识五个字。这是军令,你懂不懂什么是军令?完不成那是要掉脑袋的,你一天只需要认识五个字,老子现在看的是什么?是他娘的兵法,什么时候队正也需要懂兵法了?我可怜你,谁可怜老子?“

    云烨走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这一幕,就坐了下来,招手让队正和军士都过来,等到自己的身边围满了人,这才对那个军士道:”你刚才说的我都听到了,识字确实不容易,甚至让你们觉得这就是一场噩梦,现在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大头兵要认字,队正为何要读兵法。

    首先啊,我纠正一点,一天学不会五个字不会被砍头,要是真的这么干,没几天老子就成光杆大将军了,这还打个屁的仗的。“

    一句话就把周围的军士逗得哄堂大笑,周围涌过来的人越来越多。

    云烨继续道:”为什么要认字呢?是因为我们的人手不够,朝廷又不能派更多的军队过来,你们也都知道,朝廷现在的主要力量就是民事,说白了就是在到处修路,到处挖渠,没错,就是想百姓们尽快的富裕起来。陛下没钱了,国库没钱了,所以我们在西域很多困难就要我们自己去克服。

    刚才队正骂娘,老子也想骂娘,三五万人一没城池,二没地利,要我们防守五千里地,这也是不讲道理啊,等回了京,老子就去中书省骂娘去。

    骂娘那是以后的事情,防线我们还要守,所以啊,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驼城,有了驼城,我们就等于有了一座活动的城池,咱大唐军人守城,你们听说过有谁陷落过吗?

    没有吧?活动的城池说起来好听,这需要你们做到令行禁止,一个人做到和千万人做到这是两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条例,条例出来了,可是你们听不懂啊,这就是为何我会要求你们至少每天要认识五个字的原因了。

    至于队正学兵法,那是因为这些混蛋就要升官了,上了驼城的军士和军官,大体上他们的职衔会调高一级,也就是说,同样是队正,驼城上的队正就会是陪戎副尉,算是流内官,他娘的不懂兵法行吗?“(未完待续。。)

    ps:  第三节

从月初到现在信念还在

    或许现在说争夺月票第一有些滑稽,孑与从未放弃过努力,第一其事算不了什么,我更看中努力的过程。

    相比第一的荣耀,自己的意志力的锻炼才是最重要的,第一的桂冠每个月都有,就放在哪里,等着有志之士去撷取。

    有志之士,说的就有大意力大恒心的人,我们拿不了第一说明我的修为不够,还需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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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介绍: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唐砖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砖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